第512章 我的小树苗
我也是这么想的。陈婉婉的理念和沈千树一拍即好,两人商量了一下未来bg的发展路线,沈千树的手机倏然响了,一条陌生的信息出现在手机上。
沈千树微微惊讶,师父?
师父:小树苗,我在门口,出来吧!
陈婉婉,怎么了?
我有一个朋友,婉婉姐,那我先走了。
好,回家小心。
好咧。
沈千树不知道为何,心中一阵紧张和悸动,总感觉一把刀悬在脖子上,随时会落下,她猛地摇摇头,甩开一些郁闷的想法,走出了门口。
一辆防弹越野车停在bg门外,一名黑衣人下车,打开了车门,恭敬点头,沈小姐
沈千树上了车,一名略显阴柔的英俊男子坐在车内,穿着一套复古的西装,极是精致,全身上下都透出一股矜贵的气质。他的面容略显得阴柔和羸弱,像是一名白面书生。
师父你怎么来了?
顾元礼微微一笑,我出了一趟差,前些日子刚回国,给你带了一份礼物。
他伸手拿过一个盒子,交给沈千树。
谢谢师父。
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沈千树打开盒子,是一枚牡丹花胸针,做得栩栩如生,十分生动,像是盛放的玫瑰,沈千树惊喜至极,这是碧玺吗?
车内灯光太暗,她一时也看不清楚,只觉得胸针做得格外精致,纹理也极好。
是鸽血红宝石。
师师父,太贵重了。
收着吧,第一次看到它,我就觉得格外的适合你。
沈千树收得有点心虚。
顾元礼伸手,在她手背上轻轻地拍了拍,陪我去看一场音乐会。
好!
这几年来,每一次见面,都是听音乐会,她对高雅的古典音乐会真是欣赏不来,然而,眼前这名男人,不接受拒绝,在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她就知道师父是一个掌权者,不接受拒绝,就算拒绝,似乎也没用,她在他面前,有一种天然而然的敬畏感,也不知道从何而来,偶尔会莫名地感觉到害怕。
一路上,非常沉静,顾元礼微微闭着眼睛,车厢里很安静,沈千树捏着手机都不敢给发短信,她定了定心神。
顾元礼,你很紧张?
没有沈千树一笑,声音素来温和,师父,你为什么喜欢音乐?
静心。
你看起来像是没有烦心事的。
小树苗还能看人?
当然了,看人可准了。
顾元礼微微睁开眼睛,小树苗看我是什么样的人?
谦谦君子!
顾元礼唇角扬起,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谦谦君子么?
是啊,师父在我眼里是最有礼貌,最和气的人了。
顾元礼在她头上拍了拍,并未答话。
车子到了音乐会。
师父,我去上洗手间。
顾元礼点了点头,沈千树鬼鬼祟祟地去了洗手间,摸出了手机,给夜陵发了一条短信。
沈千树:先生,我今天晚回家,吃饭不用等我。
明天冬至要祭拜爷爷奶奶,早上没办法更新,今天更新了9章了哦,所以凌晨不要等,我现在写,能写多少就夜里发多少,建议不要等,天气冷,写得慢。
有几个宝宝说剧情很慢,你们认真的吗?我觉得节奏挺快的,希望大家不要把不一样的两本书去做比较,哪怕是我自己的,每一个阶段写的东西,所表达的东西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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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我交了一个男朋友,很帅
夜陵不太喜欢应酬,总是准时回家和她一起用餐,若是不在,夜陵会变得非常不高兴,沈千树已养成了准时回家的吃饭的习惯,夜陵秒回。
夜陵:你去哪儿?
沈千树:有点私事要解决,给你一个爱的么么哒哟!
夜陵:知道了。
沈千树深呼吸,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顾元礼和沈千树坐在音乐剧院里,台上是古典音乐大合奏,极其高雅,沈千树年幼时受过音乐的熏陶,算是十分喜欢音乐,只可惜风格和顾元礼欣赏的古典风格格不入。
两个小时的古典音乐,沈千树如坐针毡,总算熬到音乐会结束,沈千树又陪顾元礼去吃宵夜,她晚饭没吃,略有点饿,可面对顾元礼的目光,有些食不知味。
师父看她的眼光,有些渗人,是她做错了什么?
师父,是树儿做错了什么吗?
怎么说?顾元礼轻轻地切着一块牛排。
师父好像有点不太高兴。
小树苗,最近有什么事情想和我说的。
也没什么事啊。沈千树说,她笑了下,露出一点小女孩的腼腆的笑容,说起来,的确有点事,我交了一个男朋友,很帅很有个性,改天介绍给师父认识。
她像是一个和家长报告自己恋情的未成年,带着一点忐忑。
顾元礼插起一块牛排,含在嘴里慢慢地咀嚼,露出一抹沁凉的笑意,很帅,很个性?
是的。
你很喜欢他?
他是我的小蜜糖。沈千树说得分外骄傲,这种骄傲里,藏着一丝她毫无察觉的紧张,似乎在等着顾元礼的反应,可顾元礼微微笑,小蜜糖?
对啊,小蜜糖。
顾元礼放下了刀叉,小树苗,当初我选你当徒弟,救你的儿子,你曾答应过师父一个条件,还记得吗?
记得!沈千树抿唇,师父说,要我答应你一个条件,条件你没想好。
师父,你想好了吗?
顾元礼,我想好了。
师父请说。
离开夜陵!顾元礼慢条斯理地说,这就是师父唯一的条件。
沈千树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冷静和沉默中,她的脑海里一贯是活跃的,富有想象力的,就像是一部高效旋转的录影机能记录着人世间发生的一切。
然而,这一刻想是被人按下了暂停键。
思考中断。
一片空白。
她冷静得脸色发白。
为什么?沈千树轻声问,连她自己都察觉到有一丝颤抖,何况是顾元礼。
你想和谁在一起,师父都会给你备一份丰厚的嫁妆,日后当你最坚固的倚靠,唯独夜陵不行!顾元礼的声音一贯是阴柔的,带着秋雨的凉意。
鬼城的人,一诺千金,你是我门下,算是半个鬼城人,你儿子的命,也值得一个承诺,小树苗,师父希望你是一个言而有信之人。
沈千树处世原则第一条,言而有信。
所以,她甘愿为沈琳画图,所以,为了救童画,她可以牺牲所有。
第514章 我发誓,此生不嫁夜陵
当年,顾元礼提出条件时,她甚至自作多情地想,若是顾元礼让她嫁给他,她也愿意,他看她的眼光,带着太过无法分辨的东西,时而像是欣赏,时而像是爱,时而像是排斥!
她唯独没预料到,有一天她会爱夜陵,甚至至踩到了她的底线边缘。
你不必马上回答。
我可以马上回答。沈千树微微一笑,清丽的容颜像是晨露中的花朵,师父,我答应你,我此生不嫁夜陵,只要你不伤害我的家人,我一生信守承诺。
顾元礼目光微垂,掠过一抹意味不明的冷,面上却笑着,小树苗是信不过师父?
师父,我今年二十五岁,再过几个月就要过二十六岁生日,我有一个七岁大的儿子,他是我的命。这二十余年,我见识过太多人心,夫妻反目,母女成仇,曾经再亲密无间也会有隔阂,我也经历过许多艰难,懂得一个道理,善待世人,世人必定善待于我,师父救了我于水火之中,给予童画新生。移植的心脏有岁寿,童画当年挺不过去,是你请了国外专家会诊,让他的身体和弟弟的心脏完全融合,医生虽也断定童画命不长久,这些年却是白赚来的,师父于我,就如在世父母,我不会信不过师父,只希望求一个心安。
反正,先生也不会娶我,不嫁就不嫁!
有什么大不了。
无名无分,她也愿意!
好!顾元礼微笑地说,师父答应你!
好,若师父不伤害我家人,我此生不嫁夜陵,如违此誓一生孤苦!
顾元礼一笑,没必要发毒誓,师父信你是一个守诺之人。
我求一个心安,自然让师父也有一个心安。
两人相视而笑。
顾元礼送沈千树回bg,顾元礼坐在车上,看着她的车绝尘而去。
二少爷,小姐会听话吗?
天生反骨,也不知道像谁。顾元礼一笑,最好能听话!
沈千树一路心不在焉地开回去,路上被一辆国产越野车给撞了。
车主是一名小伙子,看着面嫩,刚出社会的模样,一看沈千树的豪车,惊出了一身汗,美女,对不起,对不起,这这可如何是好啊。
说话都文绉绉的。凹出了一个自我良好的英俊造型。
沈千树,算了,我自理吧。
车头凹了一些,这车子的修理费都够买五辆辆他的车,沈千树也不为难人。
小伙子非常诚心地过来,美女,留个电话吧,我我
你想付修理费?沈千树今天心情不太好,语气也不太好,带着一丝冷意,若是寻常,万人迷遇上有人搭讪,态度不至于如此恶劣。
小伙子踌躇,尴尬,有点下不来台。
要电话,付修理费,二选一。
小伙子灰溜溜的走了,沈千树深呼吸,路过一家自己最喜欢的甜品店时,买了好几盒甜品,回家时,夜陵正在客厅,汉堡是一头墙头猫,哪儿人多往哪儿睡,夜陵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在看一本厚厚的书籍,这人不工作都在,是真学霸!
第515章 我发誓,此生不嫁夜陵 2
汉堡就乖巧地趴在他身边,夜陵偶尔给他顺顺毛,格外的惬意。
沈千树一进城堡,一身暖意袭来,带着风霜而来的冷意悄然而逝,她的眼睛自然而然地含上了一点笑意,先生,我回来了。
今天,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情。
可你本来也不会和我结婚,所以没关系的吧。
沈千树深呼吸,走了过来,放下了手中的盒子,打开,拿出一个蛋糕杯,吃吗?
夜陵抬起眸子,凝聚着一股风暴,几点了?
十二点。
你去哪儿了?他的声音冷漠而戾气十足,她一天不在,他就有一种强烈的不安。
我和人撞车了。沈千树可怜兮兮地说,你的车被撞了,车头瘪了。
你没受伤吧?
沈千树摇头,我没事,就是车有事。
你有病啊,车库那么多车,有什么事?
哦沈千树莫名的有些心虚,手指地凝在一起,有件事不吐不快,如鲠刺喉,她又不敢再问,她想起那天夜陵满身的悲伤,她又不敢再问。
此生,不嫁夜陵。
真是一个毒誓。
今天之前,她还曾想着怎么攻克夜陵,让他打脸,两人结婚。
先生我沈千树倏然握住夜陵的手,脸颊贴着他的手,我好难过。
她的脸颊在冷风中吹了好久,他的手格外的暖和,如烫着她的皮肤,沈千树难过至极了,心里升腾出无数的念头,却又统统地压下去了。
我要去南非出一趟差,你和我一起去。
啊?沈千树略有点懵,去南非?
你不是一直想去么?
可我有工作。
请假。夜陵极其霸道,约翰内斯堡我没去一次,心情就会很差,这几年,路德不让我过去,怕我发疯,这一次我想带你一起去。
他的语气不容拒绝。
沈千树挠挠头,去多长?
赶得及你的一个月后的赌石大赛。
老板会有意见的。
有意见让他来找我。
沈千树,
这就很夜陵了。
谁敢找你啊,大魔王。
什么时候去?
后天!
带童画吗?
带他干什么?夜陵语气不善。
我们再来一次一家三口浪漫之旅啊。
夜陵,他忙。
他不忙!沈千树也是想带童画的。
夜陵,非洲病毒蔓延肆虐,你确定,你要带童画?
不带!
打死不带!
咱们去的不是一个和平地带吗?
约翰内斯堡是一个黄金城,怎么会有病毒肆虐呢?
算了,带吧,吓你的!
沈千树,
真的安全?
你不信我?
信!斩钉截铁。
那不用带了。
先生沈千树拉着他的手撒娇,你怎么出尔反尔呢?
心情不好,滚!
回来这么晚,还敢吹毛求疵,看来他最近太宠她了,无法无天!!
那我滚了!
沈千树真的滚上楼洗澡,夜陵一巴掌拍在旁边的汉堡身上,汉堡正趴着听他们打情骂俏,听得格外舒心,毫无预警被打了一下,吓得喵叫一声,回头幽怨地盯着夜陵。
第516章 夜陵发疯了
愚蠢的人类,谁准尔等打朕的!
夜陵就更不爽了,再打了一巴掌,汉堡委屈唧唧地跳下来,跑去对面沙发,机灵地跳上去,我趴,怒视夜陵,还敢打朕,来啊,来啊!
沈千树和林晓娟打电话,晓娟,童画拍戏,明天能集中拍完吗?不是说只剩一点点了吗?赶点时间拍完呗,我后天带他去旅行。
可以啊,带我吗?
沈千树,不带!
无情的女人!
你让顾谢带你,我们一家三口去旅行。
秀什么恩爱啊,今天有一个小妖精来剧组和我叫阵呢。
哪里来的小妖精?
何小爱啊,他爱慕顾谢。
全球多少少女爱慕顾谢,你情敌那么多,淡定啦。
说得也有道理,突然觉得我赚到了!
沈千树轻笑,被顾元礼弄乱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一些。
与此同时,楼下,沈千树放在桌子上的盒子,一时忘了拿走,夜陵好奇地拿过来,打开了,微微眯起了眼睛,手指握紧,嗜血玫瑰?
他倏然站起身来,冲上楼去。
楼上,沈千树正脱了衣服,打算好好地泡个澡,满池子都是香波,打算把夜陵的抱枕洗得香喷喷的,倏然感觉浴室的门被人一脚踢开了,沈千树迅速拉过浴袍穿上。
夜陵双眸血红,这哪儿来的?
他的眼神,像是一头凶狠戾气的野兽,带着逼人的冷厉,沈千树看向盒子里的玫瑰,莫名的紧张,一时懊恼不已,她在夜陵面前太放松了,一时忘了师父的礼物。
这价值连城的礼物,她怎么解释?
你碰过它没有?
沈千树茫然不解,点了点头,碰了。
夜陵的眼神,瞬间变得极其恐怖,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充满了血丝,他紧紧地握住盒子,想是要摧毁什么似的,那双眼眸几乎是眼见的速度,变得通红。
沈千树吓一跳,匆忙抱住了他,先生,不怕我在这,先生,不要怕
夜陵呼吸急促,像是得了哮喘似的,一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肩膀,似乎要把她的肩膀捏碎了,一双眼眸嗜血可怖,沈千树忍着骨头即将碎裂的剧痛,慌忙捧着夜陵的脸。
先生,我是沈千树,你的大公主,你还认得我吗?她不知道,如今在夜陵脑海里的是什么,也永远不知道夜陵如今眼里看到的是什么群魔乱舞的景象。
她只能试图去唤醒他。
先生沈千树尖叫起来,肩膀实在是太疼了,她怀疑自己会被夜陵这么捏着骨头痛死,倏然,夜陵身体一软,倒在沈千树怀里,压得沈千树往后退了好几步,他的身后站着同样一脸惊慌的钟燃,是他劈晕了夜陵。
沈千树眼睛湿润,一半是怕一边是后悔。
她拿过盒子,丢了出去,钟燃慌忙抱着夜陵,上了床。
沈小姐,你受伤了吗?
沈千树疼得一阵冷汗淋漓,她摇头,我没事,拿镇定剂过来!
钟燃点了点头,去拿镇定剂,为了保险起见,他把夜陵的专属医生薄依人叫过来,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肤白齿红,窈窕婀娜,面容秀美,眉目如画,顾盼生辉。
第517章 千树扎心咯
沈千树第一次知道,原来夜陵还有专属的精神医生,是一名漂亮的女子,钟燃对她相当的尊敬和亲近,看来相识已久。
夜陵睡了过去,还没醒过来,薄依人问,沈小姐,请问阿陵的发病诱因是什么?
沈千树想起了盒子,她慌忙上楼把盒子拿出来,里面是漂亮的血玫瑰,竟然没被摔坏,在灯光下,这胸针更显得别致,如滴血玫瑰,栩栩如生。
好看的东西,总是引人碰触的,薄依人刚要接过盒子,沈千树拿开了,先生刚问我,有没有碰过,我说碰过了,他就发病了。
薄依人缩回了手,秀眉拧着,这血玫瑰显然是诱因。
钟燃,大少回国后,病情好转甚多,巴黎的专家团队说大少的病情加重,回国后,几乎没发病,我以为我以为病情好转了。依人,大少这是什么情况?
薄依人说,阿陵可能是碰触到心底的阴影,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这嗜血玫瑰,应该对他意义非凡,沈小姐,这是从哪儿来的?
一个朋友送的。沈千树心底凉了半截,她倏然站起来,对不起,失陪。
她匆忙上楼,拿过手机,拨打师父的电话,她至今不知道师父姓谁名谁,只知道是她的师父,可她知道师父在鬼城内,地位超凡,至少和鬼城关系密切,否则,她的身份就无从解释。
为什么,要给她这么一份礼物,是无心的,还是有意的。
顾元礼接了电话,小树苗,你是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
师父,你送我的礼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枚胸针,怎么了?
你从何得来?
我去了一趟约翰内斯堡,一名收藏家的珍品,我见着很喜欢,一眼就想到你,他正好欠我一条命,这礼物就赠于我了,有什么问题吗?
她鼻尖有些发酸,师父,你不要骗我。
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哭泣,她不敢相信师父,这一幕太可怕了,她也赌不起。
小树苗,你怎么了?若是不喜爱,那就还回来吧,白白浪费师父一片心意了。
沈千树抽过纸巾,擦了擦眼泪,师父,我还有事,先挂了。
等夜陵醒来,再问一问怎么回事。
楼下,钟燃和薄依人不知道在说什么,见她下楼,两人停止了交谈,沈千树心中有一种钝痛,她似乎闯祸了,可她是无心的,她不喜欢这种被排斥在外的感觉。
钟燃也是无心的,可他一瞬间停止交谈,在这敏感的关头,让沈千树生出了一种想哭的冲动,委屈到爆炸。
她甚至羡慕薄依人,她是夜陵的精神医生,肯定知道夜陵的过去,事无巨细,为什么发病,经历过什么阴影,这一切,她都无从知晓。
薄依人,沈小姐,你不要多心,我刚刚和钟燃说,大少回国后,几乎就没见过我,想来病情得以控制,今天接到电话,我心中十分忐忑而已。
第518章 生我的那个人的遗物
女人毕竟了解女人,灯光下,眉目如画的女子笑容和善温良,一片善意,沈千树点了点头。
汉堡似乎是感觉到气氛有点怪异,都不敢卖萌,乖乖地趴在沙发上,忧郁地看着沈千树,似乎是期盼着给他撸毛的主人。
钟燃说,沈小姐,你不要多心,是我的错,你不要内疚大少无缘无故发病的次数我的见多了,不算什么。
沈千树心里一窒,无缘无故发病
见多了?
不算什么?
钟燃一定是敌方卧底,专门来扎心的。
只言片语就能想象到夜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我总觉得,这胸针有点眼熟,我在哪儿见过?钟燃拿过盒子,严肃地看着嗜血玫瑰,似乎是要看出一朵花来,这暗红的鸽血红宝石在灯光中,有一种妖异的浓郁。
价值连城。薄依人对宝石没什么研究,可这东西一看起来就是价值连城。
夜陵后半夜醒过来的,城堡一片灯光明亮,钟燃怕他发疯,把厨师和安保都遣得远远的,只在重要岗位上留下人,其余人都休息了,薄依人,沈千树和钟燃还在客厅。
先生,你怎么样?沈千树握住他的手,他看起来,非常的阴鸷,目光沉沉地看着桌上的妖异的红宝石,钟燃,薄依人,你们去休息。
薄依人和钟燃对视一眼,上了楼,薄依人在城堡有客房,似是常客,沈千树一直没见过她,倒是不知道。
嗜血玫瑰,你在哪儿得来的?夜陵微微闭上了眼睛。
我师父送的。沈千树如实相告,不敢隐瞒,今天师父来找我,把它送给我。
鬼城的人?
先生,我并不知道师父姓谁名谁,他很年轻,三十岁出头,每次见面,都是单独见的,最多就是他的司机,我也没听过司机叫他的名字。我只是猜测,他是鬼城之人,却没有真凭实据,对不起!沈千树诚恳地看着他,并不希望因这件事,两人离了心。
先生,你相信我!
这胸针,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这本不是一枚胸针!夜陵声音凝重,这是生我那个人的遗物。
啊?
他用生我那个人来称呼自己的亲生妈妈。
夜陵微微闭上了眼眸,深呼吸,他是第一次在她面前提起亲生母亲,夜一凡说过,夜陵不满三岁时就被接到夜家,母亲身份成谜。
那么小的孩子,记忆是不存在的,他还记得自己的母亲?
夜陵似是极其痛苦,全身痉挛,陷入一种被人拉扯的痛苦中,如一个隐形的人在和他作斗争,全身僵硬,沈千树慌忙握住了他的手,先生,没事了。
嗜血玫瑰,是一名公爵夫人的所有物,传闻中,是一名嫉妒公爵夫人的女子,用自己的鲜血和某一个神秘力量做交换而诅咒的礼物。礼物的主人,不得善终,终生孤苦。这礼物代代相传了一百多年,价值连城,十一位历代持有人,全部离奇死亡,包括她。夜陵冷笑一声,当然,这只是一个传闻,如希望蓝钻,持有者会带来厄运,如创世者之眼,持有者会跳楼自杀,无一例外。这嗜血玫瑰,更是诅咒中的典型。
第519章 我的命给你,随你怎么样
沈千树心中凛然,夜陵所说的希望蓝钻和创世者之眼,她都听说,的确是会带来厄运的珠宝,珠宝似乎是被下了诅咒,虽价值连城,却又有着难言的厄运。
嗜血玫瑰,她却从未听说过!
当年,她曾经想把这颗宝石送给我。夜陵冷笑一声,我年幼,懵懂无知,以为她真的关心我,留了一件东西给我,日日佩戴,自那天起,厄运就没离开过我的身,一年后,欧洲夜家家宴,我随父亲一起赴会,在巴黎被人绑架,差点被人撕票,中途遗失了这枚宝石,我那年六岁,靠着自己走出了那片深山老林,我在想,如果不是遗失,或许我已经死了。
这颗宝石所带来的记忆,全是他心底的阴霾,魔鬼,这些记忆都和他后来精神崩溃,息息相关。
夜陵打开盒子,目光沉沉地看着它。
在沈千树反应不及时,拿了出来,放在手心。
先生沈千树脸色大变,听夜陵的口气,应该是谁碰了它,就是它的主人,所以夜陵听到她碰了嗜血玫瑰,才会暴怒,乃至发病,想起那些过去的记忆。
如今,他却被嗜血玫瑰,放在手心上。
这真的是一块令人目眩神迷的宝石,格外的漂亮。
兜兜转转,这是我避不开的命运,它又回到我手里。夜陵冷笑一声,目光看着嗜血玫瑰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千树心中一抽,伸手去夺,却被夜陵避开,他握住了宝石,看向沈千树,它是我的了。
沈千树心情凝重,既然是能带来厄运的,那就捐赠出去吧。
许多被受诅咒的宝石,最后都被捐赠了。
留在了博物馆里。
供人观赏。
不!夜陵目光一沉,微微拧紧眉心,我要留下。
沈千树心里很难受,虽不是她的本意,也一无所知,她却万分懊悔。
先生,你怪我吗?
夜陵目光看着她,我怪你做什么?
是我带回了嗜血玫瑰,害得你
沈千树,我的命给你,你珍惜爱护也好,挫骨扬灰也罢,我无所谓!夜陵沙哑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漠然的豪气万千,和对她的无底线信任。
沈千树蓦然红了眼圈,紧紧地拥抱着他。
夜深了。
沈千树睡得很不安稳,似在做什么噩梦,微微拧紧了眉心,夜陵目光晦涩,她夜里一贯睡得好,极少做噩梦,嗜血玫瑰果然是一件不祥之物。
既是不祥之物,就应该留在他身边。
他是一个不祥之人。
他死了,带着走,不会连累他们母子。
薄依人起得早,夜陵也起得早,两人在书房里见了面,不要在千树面前多嘴。
阿陵,你放心,我不会的。薄依人淡淡说,钟燃说,你明天要出远门,去约翰内斯堡,我要随行吗?
不必了。
我建议你带着我,免得有不时之需。
不必!
薄依人点了点头,行,我知道了,那我回诊所了。
第520章 宠妻狂魔上线了!
钟燃送薄依人出了门,她交给他一瓶药,若是他发病,这比镇定剂好用,别在让他滥用舒缓剂,滥用药物会有许多后遗症。
我知道了。
钟燃也想建议夜陵带着薄依人一起,他有一个精神专家团队,都是夜陵专属的,团队里有四个人,都是负责夜陵的病情,资质最老的经沈医生是薄依人的老师,她算是最年轻的,在国内是唯一负责夜陵病情的,他担心夜陵的状态,可一想到离开a市,或许夜陵的心情能够放松,或许并没有那么严重。
沈千树站在楼上,目送薄依人离开,早饭时建议夜陵,你若出差一起带她吧。
不必了。夜陵眸光微微沉,我有你了。
沈千树露出一抹笑意,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满足感。
好!
她有意和夜陵谈一谈嗜血玫瑰的事情,可找遍了卧室都没发现那块宝石去哪儿了。
那是夜陵的逆鳞,碰不到。
她一时也找不到一个好时机谈。
童画晚上就回到了城堡,一回来就找汉堡,汉堡一点都不认生,扑在他的膝盖上,快乐的小奶猫,蹭了蹭童画的手心,这把童画的心都融化了。
太萌了。
你的戏份结束了吗?
结束了!童画开心地回答。
夜陵抿唇,看着汉堡粘着童画,目光沉冷,汉堡瑟瑟发抖地缩了一下。
嗜血玫瑰的插曲,谁也有默契都没有提起。
也在沈千树心中敲了一个警钟。
或许,这并不是一个偶然。
她要小心师父。
这些年,师父颇为照顾她,对她释放的善意,也不曾有假,可她是她,夜陵是夜陵。
鬼城和夜陵的关系,似乎并不算特别好。
童画第一次体会到几个人做一辆飞机的爽点,真是太爽了,夜陵有自己的专机,出国办了一趟手续,坐的是专家,卧室,ktv,酒吧应有尽有。
房间里虽狭窄,却布置得很舒服。
童画喜欢极了。
我也要赚钱买一辆飞机!
沈千树,
你这志向,有点宏伟啊,宝贝。
坐上了飞机的童画,快乐得像是一只百灵鸟。
夜陵这一次去南非,主要是为了一座钻石山脉的开采,黄金城内,处处黄金,说的一点都不假,夜陵在约翰内斯堡的公司挖到了一块宝藏。
沈千树正好是一名鉴定师,他都没带ag的质检师。
飞机上的旅程,过得快。
飞机落地时,正是白天,略带一点笑意,一名高大的黑人小伙子带着一群黑衣人打伞来接,并把他们接了一出私人宅院里,约翰内斯堡冬季温度在十八度左右,小童画格外的舒服,他长这么大了,还没来过南非,对什么都是很好奇的,刚落地没多久,阿大就带着他游城了。
沈千树晕机,到了住宅就沉睡。
就算飞机沉稳,她也晕机。
夜陵脸色极其难看。
去叫医生!
钟燃,大少,这晕机不是病吧。
你不要大题小做行不行?
沈小姐就是晕机,你不要如临大敌。
她刚刚吐了!
可能是有了。钟燃回答。
第521章 我的尚方宝剑不管用了吗?
有什么?
小公主啊。
夜陵脸色一沉,戾气十足。
钟燃往后退一步,不好,有杀气!咦,我的尚方宝剑不管用了吗?
沈千树睡得天昏地暗,不管他们一门官司,一直睡到了晚上醒来,又吐了两场,总算是舒服了一些,钟燃悄咪咪地问,沈小姐,你真是晕机,不是怀孕吗?
怀孕?沈千树冷笑一声,有丝分裂吗?
卧槽,我家大少难道寡人有疾?
沈千树,你敢去他面前吐槽吗?
不敢!
你这晕机也太夸张了。钟燃说,大少见你一直昏睡,嚷着要叫医生,一点就炸。
晕机不是病,叫什么医生?
说的是啊。
她洗了澡,卸了妆,换了衣服,人总算是清爽了一点,夜陵人在书房,正在看矿工们传来的资料,挖到了一块重达1600克拉左右的原钻石。
图片已传到夜陵的电脑上。
1600克拉?
嗯。
天啊,现如今发现最大的钻石吗?
疑似。夜陵淡淡说,钻石仍在山脉里,经理封锁过消息。
沈千树十分激动,她有幸见到原矿了吗?
自从担任鉴定师,她从未见过原钻,都是切割后的钻石,若能见到世界上最大的一颗原钻,还能参与切割,分析,这是所有鉴定师的梦想。
若真是原钻,估值应该是亿以上。
我们什么时候去?
明天!
沈千树兴奋至极,这一兴奋,晕机的症状都减弱了。
阿大带着童画在城内转了一圈,北城区和南城区差距极大,一方高楼林立,繁华奢靡,一方宛若贫民窟,处处贫瘠,小童画都没想到一个国家竟然有两副如此模样。
阿大说,小少爷,非洲就是如此,黄金城也不例外。
南城区,几乎都是黑人,干瘦憔悴,容颜枯萎,他坐在车里看着外面处处狼藉的模样,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不太了解在书本中向来是文明发源地和神秘非洲,为什么会陷入此般模样。
新闻中所说的战乱,病毒,贫穷,第一次离他这么近。
小童画一出生,虽说吃尽苦头,常年在医院的手术台上过,可他的不适都是来自于身体,从未来自于环境,不管是a市,或者巴黎,都是和平繁华的地带。沈千树带他去旅行也是旅游胜地,他是一名温室里养着的小花朵,从未体验过环境的恶劣,也从未亲眼见识过战乱是什么模样。
沈千树吩咐阿大带他在北城区走一圈就行,是夜陵让他带着小童画到南城区走一走,阿大也弄不清楚夜陵的用意,听命令成习惯,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少爷瞪大眼睛看着那群贫民们,又觉得心里不太好受。
他若有儿子,必然养于和平年代,不会接触到此等模样。
童画看见一名和他差不多高的小男孩,骨瘦如柴,衣衫褴褛,正和一名野狗在抢着一块肉骨头吃,听到车声,转头看过来,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
第522章 童画的感想!
远远地看着他,隔着车窗,似是羡慕,片刻后转过身去,继续抢夺肉骨头,被野狗撞在地上,那狗狂奔而走,男孩追着野狗而去。
小少爷,我们走吧。
好!
童画傍晚时回到大宅,厨师已做好了饭,都是风味纯正的非洲菜,这是港口城市,又是黄金城,食材供应和繁华城市一样,应有尽有。
阿大,你带他去南城区了?沈千树问。
阿大刚要说话,夜陵说,我吩咐的。
沈千树摸摸童画的小脑袋,在她在心里,童画就是一个孩子,从小病弱,她并不太愿意把人世间太过于丑陋和无奈的一面展示给她看。
多看一看,没坏处。
沈千树对此并无一点异议,温柔地着小童画的头。
童画说,我有一个感想。
沈千树有一种儿子果然是骄傲的感觉,等着她的感想。
童画,谢谢爹!
沈千树,
众人,
这是什么感想?
投了一个好胎。
为什么不是感谢娘?
生儿生女是爹决定的,不是娘决定的吧。
沈千树,这很就有想法。
她竟然想多了。
小童画的自愈能力非常好,虽近距离地看了一些悲惨的场景,对他影响也是有限的,晚上就治愈了。
第二天一大早,夜陵带着沈千树去矿山,童画本来想去景点逛一逛的,也来了兴趣和他们一起去,矿山在南城区郊外二十多公里。夜陵的公司在约翰内斯堡注册了分公司,并要了开采权。
一般说来,钻石挖掘出来到拍卖,本国财政有百分之十的分成,再加上其他零碎的费用,利润是相当的可观的,可黄金城要了百分之二十。
利润空间不算小。
去年也得到一块钻石,有四百克拉,这座矿石山不容易开采,所以许多商人放弃了。当初承包给我们时,价格并不算高,要了二十的分成不算过分。
一路上,钟燃耐心地解释着这座矿山的来历。
唯独没说,当初他们是用阴招拿下这座矿山的。
若不然,这座矿山应该是乔纳的。
原钻被开采,一直保密,锁在保险柜里,除了开采的工人,其他人都不得而知,沈千树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钻石,像是土包子竟城似的,围着钻石看,钻石非常大,呈现不规则形状,没有切割抛光打磨后的光彩夺目,几乎是平凡的,就像是一块巨大的透明石头罢了。
这是钻石啊。
小童画对钻石没什么鉴赏能力,好奇地摸上去,冰冰凉凉的。
大少,钻石开采出来,还没有出矿山,没有鉴定,暂时还不能估值,这是百年来找到最大的单颗钻石。经理说,这样一颗钻石,就算内部瑕疵,也是价值连城的。
况且,这座山脉出产的钻石,质量一下都不低。
先把这颗钻石运往公司,严格保守秘密,我并不打算公开竞价。
是!
先生,我可能参与这块钻石的分析和切割吗?
你行吗?
我看到有关于v群的争论,v群只为了看肉和小剧场,以前都是国民的,这本书的肉还没有,小剧场在公众号。所以一直没公布,等开车了,会公布v群,姑娘们不要急。还有呀,我们的v群画风清奇,群内是禁言的,姑娘们加进来只是为了,所以不要急好不好?这么想,反正又没车呢,对不对!我知道你们很想吃肉,我也想
第523章 就凭你们,也配?
虽然我没参与过钻石的切割和分析,可我有兴趣。
大少经理在一旁欲言又止,夜陵看了他一眼,经理被他的眼神所震慑,不敢再说什么。
好。
沈千树喜出望外。
经理却是一副生无可恋的神色。
昏君!
上一次的钻石出山,光是分析师就是三十人,切割师父二十多人,经过了长达一年的各种分析,切割,总算切割成他们说计划的模样。
沈小姐如此年轻,只是一名鉴定师,一看就是资历不足。
实在是不可胜任啊。
昏君!!!
宠女人,也不是这种宠法啊。
除了这颗钻石,矿山里还有一些开采出来的其他的钻石,有一块也是四百多克拉的钻石,可惜的是,重度瑕疵,不是没一颗开采出来的钻石都价值连城的。
这颗瑕疵的钻石看起来,没什么光泽度,还有一些黄色的杂志,钻石内肉眼可见的黑色瑕疵,算是一些废品,还有一些轻度瑕疵,却不算大的,都是几十克拉,几克拉的,对公司而言价值不算高。
沈千树怕自己失误,想试着切割几颗钻石,经理为了给她积累经验,也怕她真的一点都不懂,胡乱切割,几乎是欢天喜地地送上几颗钻石给她练手。
这里怎么会有一条地道?
地道还有一个门。
地道是通往保险室。他凑过来,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一个密码。
沈千树,
你可以的!
几人刚出矿山没多久,倏然听到了几声枪声,夜陵微微眯起了眼睛,南非听到枪声,并不是一件惊奇的事情,沈千树下意识地把童画拉到一旁。
经理说,沈小姐,小少爷,你们不要害怕,这里经常能听到枪声,不会
他话还没说完呢,夜陵倏然一把抱过沈千树,扑在地上,另外一手扑倒了童画,他们站的地方被炸出一个土洞来,经理被炸飞了出去,一口鲜血狂喷,不省人事。
夜陵怒吼,钟燃!
身为暗卫的钟燃,并无回音。
夜陵猛然拉过惊魂未定的沈千树,带着童画,往矿山里跑,地道里有一条路通往山下,单左复右。
他目光沉沉地看着小童画,像是交付着此生最珍贵的东西,保护好你妈妈!
你呢?
别管我。
沈千树一咬牙,拉着童画往矿山里跑,回头正好看到一队整齐的雇佣兵把夜陵围住,她咬牙,握紧了童画的手,转身进了矿山深处。
夜陵慢条斯理地起身,挥去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一名瘦小的男子扛着一家重炮枪,挑衅地看着他,我们又见面了,阿陵。
两名特工越过夜陵,追向了沈千树和童画,男人身后的特工们拔枪而立,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夜陵。
气氛一触即发,夜陵孤身一人,面对着十几名雇佣兵。
钟燃和阿大呢?夜陵面不改色。
瘦小的男人极其桀骜不驯,叼着一根雪茄,痞气十足,只要你束手就擒,我就留他们一个全尸。
就凭你们,也配?
第524章 妈咪不要怕,有我在
夜陵身影一动,毫无预警地往前窜,手持双枪,倏然开枪。那十几名特工的枪口瞬间瞄准夜陵,一阵凌乱的枪声响起,矿山上电光火石一片激战,夜陵手臂被一枚子弹穿透,对方却死了四个人。
瘦小的男子咒骂一声,把他给我乱枪打死!
他刚一声令下,倏然矿山里传来了三四声枪声,夜陵倏然回身,周身爆发出一种毁灭天地的戾气,看向矿山深处,就这么一个慌神的功夫,早就在暗处的狙击手,一枪瞄准,子弹穿透空气,射中他的胸膛。
与此同时,矿山内。
沈千树和童画在一片黑暗中摸索着,身后躺着两名追上来的雇佣兵,他们吃力地在报告什么,中了枪,却还没死,沈千树拉着童画往深处逃。
妈咪,你怎么会有枪?
防身的。
沈千树的神经紧绷着,手心全是汗,刚刚是运气好,她知道有人在追,一味的躲避,只不过是被人瓮中捉鳖,她关闭了矿山内沿途的电源,拉着童画躲在暗处伏击,胡乱打了好几枪,总算把人给打中,拉着童画就往里跑。
两人跑到地道门前,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电子门,通着地下室和保险室,沈千树迅速按密码,stupid(傻子),电子门开了,两人进了电子门,一路通往保险室,越过保险室后就出现了两条路。
夜陵说过,地道就像是迷宫,如果走错了路,永远都出不了。
若是没有干粮,没有水。
最后会饿死的地道里。
两条路,选哪一条?
左边!童画说。
沈千树,为什么?
爹地说了,单左复右。
沈千树一路上太紧张,她恨不得陪在夜陵身边,却又绝不会拿童画来冒险,这一路逃亡,心思纷乱,她看到一群持枪的雇佣兵围着夜陵。
她也听到了枪声。
先生能脱险吗?
那么多人,他如何应付?
一路心思纷乱,反而没有童画冷静。
两人选了左边,单数的路口往左,复数的路口往右,童画拿出手机,果然是没信号的,地道里有灯,并不暗,沈千树和童画走了几乎快二十多分钟,总算到了第二个路口,右转。
童画拿着手机在做记录,他们走了足足有七个小时,却一直没走出这座矿山。
沈千树,我们是不是走错了?
只要走错一个路口,他们就要永远在这暗无天日的地道里徘徊,再也出不去了。因为每一条错路,都有岔口,岔口一多,自然就凌乱了!
关心则乱,她太关心夜陵的生死,太想着出去,根本无法静下心来。
还有钟燃和阿大,他们怎么样?
一开始的枪声,是打在钟燃和阿大身上吗?除非他们死了,否则是不会离开夜陵左右的!
他们怎么样了?
童画,不会,我一直记着,没错。
沈千树背脊早就被爬满了冷汗,汗水浸透了衣服,传来一阵阵凉意,在迷宫似的地道里,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她感觉到了死亡的威逼。
会不会第一个路口,算是复数0?
妈咪,没有这种算法,妈咪,不要怕,有我在!
第525章 人吓人是要吓死人的
沈千树和童画在地道里,走了将近八个多小时,却像是永无尽头似的,沈千树心志坚定,并不是一个容易崩溃的人,她担心夜陵,她知道,若是她没办法走出这座闪,刚刚回眸一眼,就是她和夜陵的永生。
这样的遗憾的人生,她不会接受。
童画和沈千树都饿了。
地道越走,越暗,越来越没有一丝光亮,两人又冷又饿,沈千树把外套脱下来,裹着小童画。
小童画,妈咪,你穿着,我不冷。
他的声音都是抖的。
童画最怕冷了。
知子莫若母。
你穿着!沈千树不容拒绝,哪怕没有路,她也要一路走下去,若是放弃了,那就真的没有希望,走了快十个小时,两人总算走到尽头。
尽头是一扇电子门,沈千树大喜,牵着童画小跑过去,电子门也是密码锁,旁边什么都没有,沈千树按了密码,果然是一样的密码,电子门打开,外面一片全黑。
是一片森林。
他们的手机没了电,沈千树刚一跨出去,一阵冷风袭来,约翰内斯堡晚上的温度是很吓人的,温差比较大,不远处,似是有灯光,黑暗中,沈千树和小童画对视一眼。
走,还是等天亮?
走!童画斩钉截铁!
这路口出去,虽是森林,却又一条小径,一条石头铺成的路径,沈千树牵着童画,越过了小森林,尽头是一座城堡,正确来说,是一座荒无人烟的城堡,路灯的光线若隐若现,衬得小城堡像是一座鬼屋。
沈千树眯起眼睛,眼熟!
蔷薇堡的风格。
沈千树和童画对视一眼,这座城堡显然是蔷薇堡的风格,可年代看起来非常的久远,甚至比起巴黎的城堡,年代更为久远,院子里长满了野草,多年没人居住,显得特别的荒凉。
妈咪,我们不知道走到哪儿了,先在这里歇一歇。
他们又饿又累的,在地道里几乎耗尽了力气,这里天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方向,这座城堡在出口不远处,看来并不是一个危险的地方。
沈千树点头,两人一起进了城堡内,沈千树的门外时,差点跌了一跤,城堡地面上积满了落叶,坑坑洼洼的,沈千树一脚就踩到了一个坑里,差点跌了一跤,幸好童画在一旁扶着她,才没有丢脸的跌倒。
我总觉得有一种不祥之感。
我也是,有点可怕!童画心有戚戚焉,看着熟悉的城堡有点退堂鼓,只恨手机为什么没有电,不然就可以发定位了,私宅里还有保镖,可以来接他们。
先生生死未卜,还是不要让人知道我们在哪儿的好。
沈千树和童画进了城堡,门一开,发出了一声鬼屋似的声响,沈千树和童画毛骨悚然,城堡内一片黑暗。
一股阴森之气扑面而来,沈千树顺手开了灯,她只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开灯,没想到全城堡的灯光都亮了。
啊沈千树和童画全部尖叫起来!
我自己写得都害怕,我去喝完汤镇定一下继续写!猜一猜大宝贝和小宝贝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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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6章 神秘的画像
成千上万的蝙蝠扑面而来,展翅而飞,像是被惊扰了什么似的,带着一股怒气冲冲的杀气,自古蝙蝠就带着一股死亡气息和不祥之兆,沈千树和童画都被吓得魂不附体,感觉会被成千上万的蝙蝠给吞噬掉,忍不住闭上眼睛尖叫,等着被蝙蝠们吞噬,童画忍不住想起了吸血鬼电影,有一种变身吸血鬼的恐怖之感。
等了好一会儿,四周静悄悄的,沈千树和童画悄悄地睁开眼睛,大厅里再没有蝙蝠了。
这常年无人居住也没有灯光,城堡都成了蝙蝠窝,骤然有人闯入,似乎惊到了一个蝙蝠窝。
吓死宝宝了。
吓死宝宝了!
沈千树和童画异口同声,心有余悸,这一幕实在是太恐怖了。
蝙蝠飞走后,城堡也进入眼前,装修很古典,豪华,却看起来很破旧,许久不曾有人打扫过,到处都是垃圾和被破坏的痕迹,看起来很是破败。
沈千树和童画对视一眼。
我们上楼看一看?
这里的装修也很眼熟,有蔷薇堡的风格,又或许说,这才是城堡的雏形,巴黎的城堡和蔷薇堡,都是模仿这座建筑的,这里许多摆设,壁画,都和城堡很类似,却又不太相同。
这里更厚重,更阴郁。
沈千树和童画都是胆大心细的人,灯光全部照亮城堡,被蝙蝠吓破胆后,他们胆子变得更大了,似乎觉得不进去看一眼,对不起刚刚的惊吓。
两人在上楼,这里的格局和蔷薇堡类似,所以,一点都不难找,房间的风格却不尽相同,特别是主卧里,看得出是一个女人的卧室,沈千树在墙上看到了一张画。
一张女子的肖像画。
妈咪,这
画像上的女子,双十年华,梳妆打扮很古典,轮廓很深邃,眉目精致,像极了夜陵,特别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眸,几乎一模一样,油画中的女子不同于夜陵,透出一股阴郁和愤世嫉俗的深沉,气质却很是高贵典雅。
沈千树好奇地看着画像中的女子,作画时,女子应该不满二十岁,正是花朵似的年龄,应该是鲜活的,却死气沉沉,她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珠宝。
嗜血玫瑰。
是先生的母亲。沈千树说,她身上有嗜血玫瑰,必然是先生的母亲,先生说,她已死去了,这座城堡,是她母亲的吗?是她的旧址吗?
房间里所有的摆设,都非常的女性化,却也透出女主几分阴郁的性格,没什么鲜活物件。
宝贝,我们走吧。这主卧,令人很不舒服。
童画点头,两人一起出了主卧,两人又到处乱逛,逛到了一个儿童房,儿童的布置竟然和隔壁的布置一样,充满了阴郁的气息,地上全是一些恐怖的玩具,骷髅头,断头娃娃这一类的,沈千树一阵毛骨悚然,感觉很不舒服,这是夜陵儿时的房间吗?
突然看到了梳妆台旁边有一个小相框,被人扣在了桌子上,她好奇地拿起来,蓦然睁大了眼睛。
粉丝:哎哟喂,好激动!!!
yi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