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运气来了
尤其是她这娇滴滴的小样子,真的让他连一句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啊!
但是,想让自己点头也得要点福利,要不然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和媳妇成为真正的夫妻啊!
“要我答应你也行,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冷媚儿瞬间警惕起来,“啥条件,我先听听。”
“你,嗯,让我亲一下,要不就,亲我一下也行。”
冷媚儿:……这死男人咋这么不要脸呢?还想让自己亲他,我亲你个鬼哦!
“当家的,时间不早了,明天你还要上工呢,赶紧睡觉吧!”
意思就是梦想还是要有的,睡着觉比较容易实现!
孟得魁:……不就是让媳妇亲自己一下吗?她怎么又恼了自己了?
不知道听谁说的了,做什么事都不能操之过急,不然终会事得其反!
反正他都已经将人娶进门了,早晚也能将人搂进自己的被窝里。
“你一个人去镇上我不太放心,干脆明天我陪你去一趟吧。
怎么样,有你男人陪着,心里一定乐开了花吧?”
冷媚儿:并没觉得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并且求您别陪行吗?
心里这么想,嘴上说的却完全不是一码事:“当家的你说真的嘛?
那当家的你对我可真是太好了,我真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摊上了你这么个好男人,谢谢当家的!”
孟得魁被夸得心里那叫一个美,不过嘴上却道:“傻不傻呀,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难道要对外人好吗?”
冷媚儿一听他说这话,立刻想起上午送水时他说自己便宜的话来,于是反驳道:“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你哪天遇到个城里的漂亮姑娘就想对人家好了。”
孟得魁立刻明白,媳妇这是想起上午的事来找后账呢,于是连忙否认道:“那哪能啊!你爷们可不是那样的人。
再说城里的姑娘再漂亮关我啥事,我又不是没媳妇的人,我是吃饱了撑的我对外人好去?”
“呵,这可是你亲口说的,说我便宜才娶我的,等你哪天有钱了,说不定就会喜欢上城里那些漂亮姑娘了!”
孟得魁:……我能说那些话就是我闲的蛋疼和那些老爷们吹牛逼的吗?
必须不能啊!
再说了,老子要是能被小姑娘看上,还用二十好几岁了才娶了你?
当然了,这句话就更不能说了,他可没那么傻!
翻身,只给冷媚儿留了个后脑勺,“睡吧睡吧,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还缠着自家爷们叨叨,我上这一天工我容易吗?”
冷媚儿:……呵呵!
两人都不说话,屋内便一下安静下来,不过片刻功夫孟得魁便打起了小呼噜。
冷媚儿那叫一个气!他还真能睡得着!
算了先不想了,今天的免费抽奖还没抽呢,还是看看等下到底能抽个什么东西出来吧。
于是冷媚儿打开了系统抽奖面板,仔细一瞅上面的奖项竟然有了些变化。
昨天抽中的雪花膏没有了,换成了猪肉三斤。
还有布票变成了鸡饲料五千克。
难不成这系统是看见自己家多了只鸡才特意给出来的奖品?
可她真心不想抽中鸡饲料啊,明天去公社,哪怕是抽这面板上的任何一样东西也比鸡饲料强啊!
这个年代她就没有看过哪家买过鸡饲料的,既然不能拿出来换钱,那对她来说就是没用的东西。
怀揣着对钱财的美好幻想,冷媚儿按下抽奖键,指针疯狂的转动起来,一遍又一遍的经过那让冷媚儿眼馋不已的三斤猪肉,直到第七圈后,指针的速度才彻底的慢了下来。
冷媚儿觉得上一世去杀人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紧张,只见那指针走啊走啊走啊走,“噗”,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那指针竟然真的停在了鸡饲料上。
冷媚儿:这手气可真够背的,这转盘上除了谢谢惠顾那一格外,就这个鸡饲料没办法拿出来换钱,可偏偏就被她给抽中了。
她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付费抽奖一次啊?
难不成真的要花孟得魁给自己的钱来抽奖不成?
此时冷媚儿的脑海里两个小孩在疯狂的打架,一个口中喊着抽吧抽吧,不过是一块钱的事,男人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花了再挣就好啊!
另一个小孩却喊着:你花人家的钱一次就会有后面的无数次,万一被人家发现了,你要怎么和人家解释钱去了哪里?
冷媚儿真的好纠结啊,她还是点开付费抽奖的面版过过眼瘾吧!
付费抽奖的面板上并没有什么变化,红富士苹果、核桃酥、手表票等等的依然还在,冷媚儿眼馋的用手触摸着面板上那些物品,恨不得把这些东西全抓到自己怀里来,可是并不能。
睡着的孟得魁睡相并不是太好,可能是不太习惯一直一个方向侧睡,也可能是做了什么梦,身子突然转了个方向,然后一只大脚就砸到了冷媚儿的小腿上,冷媚儿疼的整个身体都颤了一下,手指在她没注意的时候触碰到了那个付费按钮,然后,脑海里就响起了一道系统提示音:宿主付费抽奖成功,自动扣除宿主一元现金。
冷媚儿:……赶紧将放在系统空间里的又拿出来数了一遍,果然真的少了一块钱。
而且系统面板上的指针已经转动了起来,她好想问下系统,现在把那一块钱退回来行吗?
系统:……呵呵!
不过,仅仅半分钟后,冷媚儿就十分庆幸,还好系统没有答应把钱退回来!
瞧瞧,瞧瞧她这手气,她抽中了什么,竟然是一张自行车票!
被臭男人怼了一天的郁闷心情立刻雨过天晴,刚被他砸了一脚的气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要不是怕被孟得魁说她有神经病,冷媚儿保证自己会一骨碌从炕上翻身坐起,然后大笑三声!
有了这张票,刚才被系统强行抽走的这一元钱就不是问题了,明天她只要找个机会将这张票一卖,多的不说,三十块钱立马能轻松到手。
想到明天就能有钱收,冷媚儿兴奋的好长时间都没能睡着。
看着宿主那没出息的样子,系统忍不住出声道:“宿主想要赚钱其实很简单的,只要本系统升到二级就能开通交换商城,宿主手里有东西就可以换来任何需要的物品,所以宿主还是尽快帮助本系统升级吧!”
第三十一章知青吴美丽
冷媚儿一听系统所说的交换商城,立刻提起了兴趣,“系统,什么是交换商城?”
“比如宿主今天得到的这些金条,开通交换商城之后,就可以直接拿到商城挂牌交换,您想要什么就写在上面,对方觉得合适就会达成交易,这就是交换商城。”
冷媚儿一听顿时眼前一亮,那她以后可要多多搜罗这些金银珠宝了,哪怕一根大黄鱼能换一头猪呢,自己也不愁手里没有钱花了!
这个时候一根大黄鱼在黑市最高也就换个四十斤左右的细粮,还要时刻担着可能被人举报的风险。
有了这个交换商城可就安全舒心多了。
系统鄙视脸!
宿主这追求真是不敢恭维,明明在上一世她还是个潇潇洒洒游戏红尘视钱财如粪土的妖娆美人杀手的,哪知道来到六十年代仅仅五天的功夫,这人就变得整天想要猪肉的俗人了!
简直让统不忍直视!
所以说啊,无论是什么人,总是能被现实轻易打败,再怎么飘然出尘的仙女、男神,到了这个时代,也得为五斗米折腰。
冷媚儿高兴了一会儿,然后又让自己快速的冷静了下来。
“系统,你话里的意思不是要催我和孟得魁发生关系吧?”
“宿主想多了,即使宿主这辈子都不和孟得魁发生关系,本系统都不会说什么。
只要宿主不想离婚并付诸行动,本系统绝对不会对宿主的生活多加干涉!
日子是宿主在过,我只是个辅助系统,不会对宿主的生活指手画脚。
而且,宿主现在对系统的了解太少,本系统才会偶尔出来一下,等时间久了,本系统是不会轻易跳出来打扰宿主的生活的。”
冷媚儿突然想起系统昨天好像也说过这话,它只是个辅助系统,照它说的来看,它还真是的只是来辅助她的!
这也让冷媚儿不由的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人生不由自己作主,那样过着还有什么意思!
孟家沟大队知青点中。
吴美丽又一次失眠了。
上辈子的自己明明有着大好的前途,却被亲妹妹设计来这个穷乡下当了知青。
一开始她是不认命的,认为自己有学历有文化有家世有样貌,早晚都能从这个穷山沟回到S市,也让那个从小就歪了心的妹妹看看,甭管她怎么蹦跶也不会比自己有出息。
事实也确实如此,她下乡的第二年,她的好妹妹吴美娜便也下乡做了知青,因为她从小娇纵,在隔壁生产队的日子过得并不如自己这样的好,每次两人见面,面对妹妹那恨不得吃人的表情时,她的心里就特别的舒坦。
但是当知青的日子久了,回城的事连点希望都没有,就连自认心性坚强的她也被现实打败,在三年后选择嫁给了村长的儿子孟振民,她想着孟振民一家在孟家沟生产队中的威望高,孟振民在生产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好小伙,两人成亲后只要好好努力肯定不会太差。
婚后的生活因她的努力经营确实如她想象的那样美好,公婆喜欢,小姑亲近,丈夫疼受,对她体贴又温柔,让她觉得即使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她也该满足了。
可是她不知道,正是因为她生活的太过如意,才使她陷入了半生的痛苦之中。
吴美娜害她之心不死,在看到她这个姐姐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得到一个好男人后就起了别的心思,仗着她是自己的亲妹妹,经常跑家里刷存在感。
她早就将两人不和之事与自己的丈夫说过,孟振民对吴美娜的出现也极为排斥,可越是如此越是激发了吴美娜好胜心,竟然算计了孟振民和她发生了关系,然后威胁孟振民,若是不离婚娶她便要去京查局告他强,女干!
公公婆婆不允许他们的宝贝儿子出事,就是她自己也不忍心让丈夫因为自己的关系背上那样的污名,没有办法,两人只得离了婚,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孟振民和她的好妹妹结了婚。
本以为,她的好妹妹成功的拆散了自己的婚姻就会消停下来,可只是过了半年,自己就被她设计着嫁给了村里的老鳏夫,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人,他只要有一点不顺心的地方就要回家打老婆。
她一开始还试图改变那个男人,觉得婚姻是靠经营的,只要她对人以诚,早晚都能感化那个男人的,可是每当他对她的态度稍有改变,吴美娜就会跳出来,只要她稍稍挑拔两句,那男人就又会回家对自己暴力相向,一次两次三次五次,时间久了,她竟然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最后竟是生生被那个男人打死在了家里。
死前那一刻,她真是恨极了,凭什么她什么坏事都没做过,却要受到这样的磨难?
而那个坏事做尽的人却可以通过高考回了城?
还有那个男人,心狠手辣至此,只为了那个贱人的几句挑拨竟然生生将自己的老婆打死,老天怎么不降下个神雷,一下子将那两人给劈死呢?
她冤,她恨,她满心委屈与懊恼,若能重活一次,她绝不会对那个恶毒的手下留情,让她自食恶果!
老天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她的想法刚出,天边就响起一道雷声,她不知道这两个贱人有没有被协霹中,又是死是活,只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回到了刚下乡半年什么都还没发生的时候。
那一刻她真的是不敢置信的,甚至一度怀疑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是不是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又或者自己现在仍身在梦里?
她忐忑,兴奋,激动,甚至后怕,怀疑,直到上一世的有些记忆在她重生后的半个月里一一应验,她才终于相信,她是真的重生了。
既然老天如此厚爱她,她绝对会抓住这次的机遇,摆脱上一世那凄苦的命运,然后狠狠的报复那两个曾经伤害过她的人!
今天她之所以上山就是因为想起上一世知青点里的张明启从后山的一棵枯木里捡回来一大包的好东西,具体都有什么她不知道,但是张明启就是凭着这包东西得到了公社的一个办事员的名额。
第三十二章饲料
她想先他一步将东西拿到手,获得离开金水生产队的机会,并借此躲开那个贱人。
等她到了公社再找个机会帮助张明启,回报抢了他机缘的恩情。
可是,明明自己已经提前很多天去了那处地点,可是那包东西却不见了踪影。
这是不是老天爷在告诉她,不是自己的东西既使再怎么算计也是得不到的?
那她以后到底要怎么办呢?她重生一次的意义又是什么?
屋里其它人都已经陷入熟睡,只偶尔发出一些细微的呼声,吴美丽轻轻的叹了口气,满脑子都是对未来的惧怕与茫然。
次日一早,外面还是灰朦朦的,好不容易睡着的冷媚儿听到了旁边悉悉索索的穿衣服声,她睁开眼睛一看,孟得魁竟然准备起床了。
“当家的,你起这么早干什么?外面天还没亮呢!”
以冷媚儿的经验,现在这个时间最多只有早上四点多。
“你不是说今儿想去公社买东西吗?就你手里那点钱能买几样东西?
我上山上转一圈,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弄点猎物让你带到镇上换些东西。”
冷媚儿:……真心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眼前的这个男人了。
这猫一会儿狗一会儿的性子,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明明昨晚临睡前还埋怨了自己一通呢,结果睡了一觉,这人又变了。
有时候冷媚儿都有些怀疑,这男人的身体里莫不是有两个人格吧。
一个体贴懂事,一个毒舌祸害人。
“可外面的天都黑着呢,你一个人上山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能有啥危险?有危险的应该是那些猎物才对,撞到老子手里,那他们可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孟得魁边说边迅速的穿好衣服,然后下了炕,冷媚儿亲眼看着他从柜上的镜框后摸出一把尺长的匕首掖在腰间,然后出了正屋。
冷媚儿趴在窗台上透过玻璃向外望,男人从院子里拿上家里最大的背篓,篓子里放着一把柴刀,然后脚步声又穿过厨房,出了后门,很快便没了声音。
虽然昨晚没睡好,可是冷媚儿再也睡不着了,想着今天要走那么远的路,中午还未必能赶得回来,她立刻整理好自己准备起了早上和中午的吃食。
男人劲大,饭量也比一般人都大,光喝粥明显供不上他的消耗,还得弄些干粮出来。
看着院子里那些黄瓜油菜小白菜的,冷媚儿一合计,干脆做点棒子粥,再蒸些二合面的菜团子吧,菜团子吃不完正好两人带着留中午吃,顺便再腌点黄瓜,时间短可能不怎么入味,但是也比吃那老咸菜强。
豆角架上的豆角刚好能吃,等下再炖个豆角,早上的饭也就齐活了。
做菜团子的面要先发酵才能用,冷媚儿拿着盆便将面先活好醒面。
然后才在后院摘了黄瓜,腌酸辣黄瓜条。
等这些都弄好还不到五点,她这才不紧不慢的将后院菜地里能吃的菜全摘了个来,小白菜也间出来一大盆,足够做菜团子用的了。
择了菜,刚要将菜叶子扔给家里的老母鸡,忽的她想起了昨晚抽到的鸡饲料。
冷媚儿忙把饲料从系统空间里拿了出来,包装袋只是个简单的塑料袋,上面连半个字都没写。
她忙询问了一下系统,这鸡饲料的使用方法。
“宿主,这个鸡饲料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和粮食掺在一起使用,只不过效果会有些差别,宿主可以自行摸索。”
冷媚儿一听可以直接使用便放了心,家里可没有给鸡吃的粮食,干脆直接将这些菜叶子剁吧剁吧,再把鸡饲料掺进去就完事儿了。
临喂鸡前,她还特意看了下,大约半斤菜叶,二两饲料的样子。
这只老母鸡的存在感一直不怎么高,可能是突然换了环境有些不适应,一时之间嚣张不起来,也有可能是家里的男主人太坏了,它怕自己不老实点被人脱了衣服送上饭桌。
总之是只挺识时务的鸡。
看到家里的女主子还给它送吃的,它一激动,竟然咯咯嗒的下了只蛋。
这只老母鸡在李嫂子家已经是两三天才下一只蛋了,要不然李嫂子也不会想卖了它。
到了这个家里,它竟然保持一天一只鸡蛋,说实话也真是够拼的!
冷媚儿将鸡食放在破瓦罐里,然后捡起那只鸡蛋回了厨房,因此并没有看到她走之后,那只老母鸡的疯狂样。
老母鸡的内心独白:哇~太~好~吃~了~,这……这真是我能吃的食物吗?
主人对我实在是太好了,竟然舍得将如此美味的东西留给我吃!
为什么那食物味道如此诱人如此可口,我还要吃,我还要吃,我要吃一辈子啊!
片刻之后,破瓦罐如同被舔过一般,连半粒粮食都没有留下,干净极了。
屋内,冷媚儿细致的将家里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又进了厨房,准备做饭,至于那只鸡,早被她忘到脑后了。
孟得魁回来的时候离老远就闻到了家里的菜香味,他不由的将后背上的篓子往上颠了颠,脚下的步子又加快了几分,几步就迈进了后院门。
刚好把菜从锅里盛出来的冷媚儿听到脚步声一回头,立刻露出了个大大的笑脸,“当家的,你回来了。”
孟得魁本来有些凶狠的脸上此刻看着竟带了几分笑意,他大咧咧的朝自己媳妇应了句回来了,然后便将背上的背篓取下,一脸兴奋的说道:“媳妇瞧瞧,你看我今天打到了啥?”
冷媚儿走近几步好奇的朝背篓中望去,“啊,竟然是只狍子!当家的你运气也太好了吧,这也能让你逮到?”
嘿嘿,那是当然,也不看看你男人是谁!这是今天没碰上野猪,要不然我肯定给你拖回一只来。”
冷媚儿听他吹牛也不反驳,而是将背篓里的狍子拎了拎,这狍子足得有五十斤重,想来绝对能卖个好价钱了。
待她要把狍子放回背篓里时,才发现篓子底下竟然还有两只野兔。
第三十三章去公社
“当家的,你竟然还逮了两只野兔?”
“随手就捉了两只,时间太短,要不然肯定不只弄这么点猎物了。”
冷媚儿立刻适时露出星星眼~~~
孟得魁被她这双勾人的眸子瞅着,混身都是酥的,只差没当场发作,将人抱回屋了。
冷媚儿也怕自己做得太过,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便赶紧催着男人去洗手吃饭,省得饭菜凉了不好吃,再说等下还要去公社呢。
孟得魁坐在饭桌前,拿起媳妇做得黄绿相间的菜团子便往嘴里塞,边吃还边夸赞道:“我说媳妇,你做的东西也太好吃了点,以后咱们还是少回老宅吧,我就爱吃你做的饭。”
冷媚儿忙道:“小妹做饭可比我强多了,当家的你说的也太夸张了。”
孟得魁不赞同的道:“没吃过你做的饭,小妹的饭确实做得不错,可是这人啊就怕比,和你一比,她做的饭也就勉勉强强吧!”
冷媚儿以为他是乱说奉承她,毕竟她对于厨艺的研究也就只是初入门罢了,上一世会做饭只是为了不被饿死罢了,等她有钱之后,厨师保姆一大堆也用不着她自己亲自下厨,厨艺就更不可能增进了。
可想起他的为人,他又不是那会奉承人的人!
其实她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能吃饱都是件极难的事了,谁还会在意东西的味道,哪像冷媚儿这样,做菜团子时里面放了不少的油还把那只鸡蛋放了进去,那味道不香才怪呢。
再说炖菜,娇娇做菜时最多在快出锅的时候在菜里滴两滴花生油,真是将花生油当香油在用,而冷媚儿则是直接呛锅,把豆角用油炒了一遍才开始炖,那味道能一样嘛!
她自己享受惯了,不爱动手,小姑子做好了饭她肯定不存在挑剔的心思,因此对味道的要求就很小。
话说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到了这个年代还想像上一世一样整天想吃海参鲍鱼的,那不是成心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而且昨天的两餐都有肉菜,味道自是比平时吃的要好,所以就没什么太大感觉。
“只要当家的爱吃,那头公公婆婆又都不反对,我自然是愿意每天都给当家做饭吃了。”
孟得魁听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手上又抓起了一个捏得漂亮的菜团子往嘴里送,边吃边点头道:“这玩意儿以后还这么做,味道是真不错,还不干得剌嗓子,这么大个的我一顿能吃十个。”
冷媚儿心道,那可是纯棒子面掺了一点点白面做出来的团子,不像老宅或是队里大多数人家,大多时候做的饼子都是掺了糠的,吃着都剌嗓子,和她做的菜团子一比还真是没法下口。
可是他要一顿真能吃十个,家里那些粮食可不够他们两个吃顿的了。
冷媚儿做得菜团子个个有女人拳头大小,她吃一个再喝碗棒子粥也就饱饱的了,可是男人却说他能吃十个,想起昨天男人在老宅的饭量,于是疑惑问道:“当家的,你不会是在老宅吃饭的时候一直控制着饭量吧?”
孟得魁抬头看了她一眼:“要不然呢?难不成我还能可着劲儿的造不成?
那我们家早让我吃垮了!
还有,你以为就我是这样,那个家里谁不是每天最多八分饱!”
“那咱们就每天都在家里吃,省下咱们两个的口粮,他们每人还能多吃一口。”
不就是粮食吗?
系统升级之后自己就可拿那些无用的“鸡肋”换回粮食,到时候,她就把全家人一个个都喂得饱饱的,再不让家里人有饿肚子的时候。
系统:……我就静静看着不说话,看看亲密点是不是能从天而降砸在宿主脑袋上。
孟得魁吃得多,但是吃饭的速度一向不慢,两人很快吃完饭,冷媚儿将两人的碗筷快速刷好,又将剩下的菜团子包好,提前腌制的黄瓜条也放进空罐子瓶中拧紧,一起放进她的小背篓中。
孟得魁背着猎物,冷媚儿背着午饭,两人就这样一起出了家门。
公社离孟家沟大约十七八里地,走路去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乡下人都是走惯路的,对这点路程并不放在心上。
两人刚出了村子不久,身后就传来马蹄声,接着声音也响了起来,“老三,你这是和你媳妇干啥去?”
“嘿,是队长啊!这可是有福之人不用忙,我们两口子去趟镇上,刚好大队长捎我们一程。”
马车在两人面前停下,孟得魁扶着小媳妇上了马车,然后便和大队长闲聊了起来。
“队长去公社有事儿?”
“刚才公社来的电话,让队上出个人去开会,这不就把我给推出来了嘛!”
“这时候开啥会?不会是和秋收有关系吧?”
“秋收的动员大会前两天刚开过,不可能还开,我估计不是这么回事儿!”
冷媚儿听着两人的谈话,突然想起一件事,文秀荣那一世也是这个时候,公社下放来五个坏分子,就被安排在队上的牛棚里,队长是个心善的,不仅不像其它生产队那样每天将这些人拉去批斗写检查,反而是对他们多有照顾,最后这些人平反的时候,有一位姓郑的老人为了回报队上的照顾,还给队上修了一条公路,报恩的意味很明显。
这么一想大队长估计就是去公社办这件事的。
“老三哪,你这都成家了,以后不会再往外跑了吧?
你看咱们生产队今年是风调雨顺,庄稼长得好,只要你好好干,挣的工分足够换你们两口子一年的口粮了,你在外头干的事儿叔多少也能猜到一些,太危险了!
你不为自己想,也得为你媳妇想想吧!
万一你出了事,可让她以后怎么过哟!”
冷媚儿一听这个话题,立刻注意力集中起来,她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孟得魁到底在外头是怎么赚钱的呢!
“哎,您以为我想啊,这不是没办法吗?要是家里人个个都能添饱肚子我还费那个劲儿干嘛!”
他没给个确切答案,但任谁都能听出来,他以后还得继续往外跑。
第三十四章自行车票
马车一路小跑,速度可是不慢,十七八里的路,也不过四十来分钟就到了,大队长将两人放在供销社门口这才赶着车去公社开会。
见他走远,孟得魁才对冷媚儿嘱咐道:“媳妇儿,你先去里头转转,有看上眼的又不要票的就先买着,我去找个地儿把这些东西处理了,然后马上就来找你。”
“这猎物收购站不就能收嘛,你干嘛还要费那个事儿?”
孟得魁那张凶悍的大脸上立刻露出了怪异的神色,“你们女人呀,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这东西按正常途径卖最多卖个三十多块钱就顶破天了,你爷们辛辛苦苦弄回来的东西可不能就这么糟蹋了。”
“当,当家的,你不会是想去黑市吧?”
“哟~你还知道黑市呢,不容易啊~不过咱们这公社上可没有黑市,那得去县里才行。”
“那当家的咱们要去哪儿卖?”
“知道你爷们是干嘛的吗?就靠着这个吃饭呢!
所以啊你什么也不用问,乖乖的在这儿等着我,等卖完东西,我就马上来找你。”
金水公社是附近几个公社里最穷的一个,公社只有一个小型家具厂,和一个罐头厂,这两家厂的工人都不多,效益也只是勉强能过得去,所以镇上并不怎么热闹。
孟得魁背着几十斤的东西,一路穿街过巷,走了一个来小时才终于在一处院墙外停下。
抬手,孟得魁敲响了那朱红色的大门。
院子里很快有人应道:“谁啊?”
“崔叔,是我。”
院里的人一听,几步就来到门边打开了大门。
“哎哟,魁子你可有一阵子没过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确实有一个多月没来了,崔叔最近身体还好吧?”
“托你的福好着呢!”
两人边走边说,然后便进了正堂。
“叔,我也不跟您来那虚的,今儿早上我上了趟山,弄了只狍子,不知道崔叔有没有兴趣瞅瞅?”
那被叫做崔叔叔的中年男人立刻眉开眼笑起来,“有,当然有兴趣。你呀,有多少肉尽管给叔送来,叔绝对亏待不了你。”
孟得魁这才将背篓上的布扯开,将狍子拎到了崔叔面前,“您瞅瞅,肥得狠,最少得有五十多斤,这狍子肉可是最细腻的,还补身子,保管您家几个孙子孙女都爱吃。”
崔叔嘿嘿笑了两声,然后对孟得魁说道:“何止他们,你崔叔我也爱吃啊!行你等着我这就去拿称,称完了咱再好好说话。”
狍子很快就称好了重量,足足有五十三斤半,崔叔立刻笑得合不拢嘴了。
没办法他家孩子实在是太多,七个孩子,五儿二女,除了大女儿嫁去了京城不在本地外,小女儿就在县里的纺织厂上班,五个儿子除了小五没结婚,其余的全都成了家,就这些肉,几家一分也就没了。
这也是崔家的几个儿女个个都是有出息的,每个月都不少孝敬自己的亲爹,老崔也是个疼孩子的,就经常买些孩子们缺的东西,然后偷偷给他们送去。
今天这只狍子刚好能让儿孙们都解解馋!
称完了狍子,崔叔才发现,那背篓里竟然还有两只野兔,“魁子,你这兔子是不打算卖还是怎么着?”
“卖到是卖,可是您这不要了只狍子了吗?再说了,我今儿不打算光要钱,我媳妇想上供销社看看,我得顺便换些票。”
“嗨~两只兔子也就我家一人一口的事儿,你就直接卖给叔吧!
至于票嘛,我这里也有一些,你看看你能用上哪些,然后咱们再算帐!”
说完他又回屋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布袋,然后往孟得魁跟前的桌上一放,“你先挑。”
孟得魁一看这一张张的各类票证还真是齐全的很,他也不客气,大大方方的挑了起来,布票、水瓶票、肥皂票、鞋票……
最后两人一算帐,两只兔子一共十一斤,加上狍子肉,一共六十四斤半,按黑市的肉价算,每斤一块钱,共计64.5元,再减去孟得魁挑中的那些票据,崔叔最后数出了57元钱,这次的交易就算完美结束了。
孟得魁从崔家离开后,直奔供销社而去。
而此时的冷媚儿已经陷入了一片茫然之中。
“同志,咱们供销社的自行车在哪里,我怎么转了半天都没看到啊?”
被她问到的女售货员名叫李红,她一听冷媚儿的话眼里奇异的出现了兴奋的神色。
“这位大姐,你是想买自行车吗?”
冷媚儿上一世的十几年,几乎天天瞅人脸色过日子,那售货员脸上明显的情绪波动哪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她眼珠子一转,立刻斟酌着开口说道:“这个,这个,我到不是想买,就是手里有张自行车票,来供销社了就想着看一眼。”
李红一听冷媚儿说有票又不买自行车,眼里的光又亮了几分,脸上也带上了大大的笑。
“大姐,您买不买的咱这也没有自行车卖,那东西只有县里的供销社才有。
就算是去县里也得看运气,运气好了有车,运气不好你就还得等。
而且,这自行车票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时间那您的票也就过期作废了。”
“啊?这玩意儿还能作废啊!那可咋办,我们家暂时还凑不出来自行车的钱呢,那这张票不就浪费了吗?”
冷媚儿装作着急的样子将票从系统里拿出来,只见那票上确实写着“一九六九年止”的字样,于是脸上立刻露出了沮丧之色。
李红在她拿出票的时候也伸长脖子看了一眼,确定是自行车票无误之后立刻说道:“大姐,浪费不了。”
她负责的柜台在二层最边的一个位置,卖的是各种鞋子,可能是这两天各个生产大队都在忙着秋收,来逛供销社的人并不多,她扫量了两眼,周围没人注意她这边,就算是紧挨着她的柜台的秋姐,也是正聚精会神的打毛衣。
李红便将整个上半身压在柜台上,头凑近冷媚儿小声的说道:“这玩意儿想要的人多着呢,要是大姐有门路还能弄到自行车票,不妨先把这张票让给我,放心我绝对不会亏待大姐的,我给你这个数!”
第三十五章“疯”一般的女子
李红说完,便在冷媚儿的眼前伸出五根手指然后晃了晃。
“五十?”
妈呀,她不会是看错了吧,在家的时候她以为这一张自行车票能换个三\四十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这售货员张口就敢给五十!
“五十不行,不然我再给您加十块,六十,六十块,大姐这个价真不少了。”
冷媚儿:……妹子我也没说不行啊,你咋就给加价了呢?
李红一看她的表情,以为她还是在嫌钱少,于是一脸肉疼的又来了一句,“大姐,我再给您加十块,七十,这是我能给出来的最高价了,您要是实在不愿意卖我就只能放弃了。
我知道黑市上这东西能卖到八、九十一张,可你冒的风险太大了,万一被捉住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你卖给我就不同了,我这可是拿着金饭碗的,咱俩交易完立刻钱货两清,我要是说出什么,那我自己的工作还要不要了?
大姐,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
冷媚儿:……deideidei(四声),你说的都dei。
“妹子,我答应了!”
李红:……???这大姐这么好劝的吗?都不想再还还价就这么答应了?
她还以为最少要八十块钱才能将这张自行车票拿下呢,谁知道这位大姐竟然这么的好说话!
这可真是个大好人哪!
“大姐,您答应了对吧?咱可不带反悔的,我这就去给你拿钱去,您等我十分钟,不,五分钟,最多五分钟,我保证肯定回来,你可千万别走,千万别走啊!”
李红这时真的是什么也顾不上了,她和男朋友下个月就要结婚,一直想弄一辆自行车当嫁妆,可是寻摸了这么久楞是没弄到票,没想到今儿只是随口一问的事儿竟然就这么成了,她得赶紧回家拿钱,要不然她真怕这位大姐反悔啊。
还好自家就住在这供销社的后院,近得五分钟就能打个来回,要不然她上哪哭去!
她朝离她不远的柜台上喊了一嗓子,“秋姐,麻烦帮我看一下,我去下厕所。”
说完人便匆匆忙忙的跑下了楼,冷媚儿不禁感叹:真是“疯”一般的女子。
直到她消失在楼梯拐角处,那被她做秋姐声音才懒洋洋的响起,“去吧去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人。”
说完话,她抬头看了看站在柜台前的冷媚儿,衣服虽然没什么补丁,但是都已经洗得褪色了,,一看就不像是会花钱买鞋的人,连第二眼都懒得瞅,便又继续低头织起了毛衣。
冷媚儿手里没票,真的只能站在原地傻等,好在李红去的快回来的也快,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便跑回来了。
李红悄悄比划了一下手势,冷媚儿会意跟在她的后面来到了一层的杂物间,等冷媚儿走进,她迅速将门一关,她将手里的钱往外一递:“你数数。”
冷媚儿接过钱点了点,七十块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便将自行车券拿了出来交给了李红,“你也检查一下,要是事后出现问题,我是不负责的。”
李红立刻笑道:“这国家发的票哪还能有假,大姐你也太谨慎了。”
票自然不是假的,可是冷媚儿头一次干这样的事多少有些心虚,毕竟这张票可是系统凭空变出来的。
两个人银货两讫,便立刻出了杂物间。
“对了,妹子,和你打听一下,咱这供销社里有什么东西是不用票就能买的。”
李红刚得了梦寐以求的自行车票心里正高兴呢,对于冷媚儿的问题是十分乐意帮忙:“我的姐姐,这事儿你问我还真就问对人了。
来来来,我带你挨个柜台去转,保证让你能买的全都买到手。”
冷媚儿立刻朝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道了谢,然后两人就在二楼转了起来。
“做内衣的瑕疵布要不要,不过我最多只能给你匀六尺。“
冷媚儿忙点头,“要啊要啊,肯定要,六尺已经不少了。”
她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文秀荣的内衣她穿得实在是太别扭了,如果可以,她宁愿少吃两顿饭也要把内衣全换了。
“那松紧带儿你也得要几尺了,这个做内裤的时候用得着。”
冷媚儿:……这姑娘太实诚了,就冲她这个实诚劲儿,也得和她打好交道,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着呢!
于是冷媚儿开启了彩虹屁模式,“哎呀,大妹子,你说你咋这厉害呢,做事做的真是太周到了,将来要是谁娶了你,那可真是烧了八辈子的高香了,就擎等着享福吧”
李红听了真是笑弯了嘴,真的,好听话就没人不爱听的,尤其是她这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冷媚儿这么一说,她心里就更痛快了,帮着张罗起来真是一点不带打奔儿的。
接下来,冷媚儿就开始了点头模式:“deideidei,你说的都dei!这个确实得买。”
“秋裤呢?染串色的秋裤,男女穿的都有,卖给你两三条还是没问题的。”
“要的要的。要件男款大码的,再要两条女款小码的”
“毛线呢?”
“这个,这个我不会织,买了也用不到吧?”
李红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傻不傻,不会织你还不会学吗?
就算学不会家里也总有人会织吧,让人帮你织不就行了吗?
咱们这地儿秋天一过温度立刻下降,棉花供应困难,你再不织两件毛衣,冬天你要怎么过?”
冷媚儿:……好吧,她错了还不成吗?
将李红说的这些东西全都划拉到一块,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售货员调侃道:“哎哟,李红这是家里来亲戚了呀,不会是你男人那边的吧,以往你家亲戚来的时候,我可没见你这么费心费力的。”
李红暗道:这不废话吗?那些亲戚也没人给我弄张自行车票不是!
“我的李姐哟,这可是家里的实在亲戚,来一趟不容易,给几位姐姐添麻烦了,以后我请大家吃糖啊!”
这年头,能遇到不要票的东西大家都是抢着买的,一般东西少的话,他们这些工作人员就能直接分完了。
第三十六章买鞋
今儿她这么一领着冷媚儿逛这一圈,别人就要少留一些,当然要说些好话的。
很快将这些东西的账付清,冷媚儿的背篓里已经多了一大堆的东西。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现金购买力是真强啊,这老多的东西竟然只花了二十一元八毛四分钱,她带来的钱竟然还有剩!
将二层大致转了一遍,又重新转回了李红的鞋摊前。
“妹子,你柜台上的鞋子是都得要票的吗?”
李红道:“您有看上的鞋?”
“嗯,我就想给我家男人挑双冬天的鞋穿,他能干,一天到晚的就没闲着的时候,鞋子太费,而且冬天那么冷,他总在外面我怕他脚冻坏了。
我看你这柜台上的冬鞋都挺厚的,又是棉花做的,想来穿起来也应该很暖和。
要是有那不用票的,我就想给他买一双。”
北方的冬天来得特别早,所以柜台上已经有棉鞋在卖了。
李红听后有点犯愁,供销社的鞋还真就没有不要票的。
“妹子,要是没有不要票的,我先不买就好了,你不用为难!
反正冬天还早,过阵子我想办法弄几张鞋票,下次来了再买就好了!”
刚巧卖完东西寻过来的孟得魁将媳妇儿的话听了个正着,心里那个感动啊,小媳妇咋就对他这么好呢,她都没说给她自己买双鞋,却还想着他呢,这让他心里像是了一大碗的热糖水,又甜又暖又慰贴!
“媳妇,不用等下次,这次咱就能买!
我这就有两张鞋票,正好你也给自己挑一双。”
冷媚儿听到熟悉的声音,一脸欣喜的回头,“当家的,你这么快就忙完了?”
李红则是瞪大了眼睛,在看清男人的长相后,立刻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哎妈呀,这男人长得也太吓人了,猛一看差点没把她吓个好歹出来,这男人咋长得这么瘆人哪!
知道的他是来陪媳妇买东西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山匪下来抢劫的呢!
也真亏得这位大姐胆儿大,这日子一天天的过得得多刺激啊!
“嗯,怕你等得急了,办完事我一分钟都没多呆就赶紧跑回来了。”说完他便把刚弄到手的钱和票都塞到了冷媚儿手里。
冷媚儿看得微微有些吃惊,这些票里不仅有鞋票,还有糖果票,盐票,火柴票……反正林林总总的看的她眼都花了。
既然有了票,那刚才犯愁的事就不是事了,冷媚儿在鞋柜上帮男人挑了一双黑色的高帮厚棉鞋,试好付了款,这样的一双棉鞋,就花掉了三元五毛钱。
这还得是有票,要不然根本就买不到。
孟得魁得了媳妇亲手挑的鞋后,也帮着她挑了一双,不过不是布棉鞋,而是正适合现在穿的小牛皮半高跟鞋,这一双就足足顶了他那样的五双,不过看他一脸笑呵呵的样子,好像也并没有介意钱花的多了。
冷媚儿也没推辞,反而还着着实实的夸了几句自家男人的眼光好,挑的鞋即好看又舒服,真不愧是在外面见过市面的。
李红也跟着顺嘴奉承了几句,说得孟得魁心里那叫一个美,感觉就算再给媳妇买上十双小皮鞋他也不会心疼半分!
在现代的时候,冷媚儿看到过很多的傻女人,因为她们勤俭持家,心疼在外工作的丈夫不易,在偶尔遇到丈夫给她们送礼物时,就会嗔怪男人乱花钱,几次下来,便让男人没了再次为他们购买礼物的欲望。
男人当时肯定会觉得妻子会过日子,人又贤惠,时间久了,这样做的蔽端就出来了,男人慢慢的就不爱再送女人礼物,甚至在他们功成名就之后抛弃妻子,投入年轻小姑娘的怀抱,借口都不需要想的,肯定是:没激情不浪漫黄脸婆。
你说,苦了大半辈子,最后自己的男人、房子和钱全都便宜了外面的小妖精了,她们这是图个啥?
所以,冷媚儿不管男人给自己买什么就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使劲夸!
让他以后不管是看到什么好东西都能想到自己。
有人说,那要买也得男人有钱啊,没钱拿什么买!
可冷媚儿却不那么认为。
就像今天这双皮鞋,虽然贵了点,但是孟得魁完全买得起。
而且她并不会让男人给自己买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东西。
若是要借钱满足妻子的购物欲,不要说是男人,就连她自己也忍受不了。
付完了鞋款,冷媚儿和李红道了谢,然后转战一楼,她手里现在可是有票的,前世大手大脚惯了的人,那真是看到什么就想买,有票不用过期作废,所以得买。
没票了,有不用票的东西也买,直到真的没什么可买的了这才怏怏的收了手。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钱真的太有购买力了,买了这么多的东西,钱竟然还剩下大半。
两人出了供销社,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已经近中午了,冷媚儿将早上带过来吃食一样样的摆了出来。
“当家的,渴了有温水,饿了我带了菜团子和腌黄瓜条,你要哪样?”
早上孟得魁可是吃了不少的菜团子,这半天又没干活,还真不怎么饿,他便拿起了水壶打开壶盖喝了起来。
水温刚好,不凉也不热,而且喝到嘴里竟然还是甜的。
孟得魁喝了两口便将水壶放下了,这糖水都是女人喝的东西,他一个大男人抱着喝算怎么个意思?虽然这东西确实很好喝!
冷媚儿不知道他的想法,见他放下了水壶,立刻捡起一个菜团递了过去,“当家的,不饿也垫吧垫吧,等下还要你出力气呢,可不能饿着肚子。”
两人在来的时候商量了一下,家里除了一个衣柜外,多余的家具是什么也没有,孟得魁本来打算找村里的木匠打两个新柜子,可那样时间长不说,花费还要多不少,反正镇上有废品收购站,干脆先去那儿转转,有合适的就买下了,也能省下不少的事儿!
孟得魁能说什么,媳妇这么会过日子他自然只有高兴的份儿,然后就是举双手赞成了。
第三十七章古怪的铜人
他迅速的就着腌黄瓜条吃着手里的菜团子,也让冷媚儿见识了一把他所谓的“不饿”,菜团子直接造了八个!
看着媳妇诧异的盯着自己孟得魁有些心虚的道:“反正拿都拿来了,总不好再带回去吧,所以我就全吃了。”
冷媚儿觉得,如果这菜团子还有,他估计还能再造几个,他这个肚子就是个无底洞啊!
被媳妇儿看得有些别扭,孟得魁将手往衣服上一蹭,在得到冷媚儿一个白眼后,立刻尴尬一笑,手忙脚乱的将东西收好,便催着冷媚儿朝镇上的废品收购站而去。
废品收购站距离供销社大约十多分的路程,两人到的时候,门口只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大爷在看大门。
“你们有事?”
冷媚儿深知伸手不打笑脸的道理,见到老大爷立刻一脸笑模样的凑了过去,“大爷,我们想挑两把旧桌椅。”
说完,她还将刚买的水果糖塞给了老头两颗,“您呆着也挺无聊的,拿着甜甜嘴!”
这时候的水果糖,一分钱一颗,大白菜才两分钱一斤,那老头拿着两颗糖自然是高兴的很,今儿小孙子可有零食吃了。
于是他乐呵呵的说道:“行啊行啊,你们自个进去看吧,刚好上午新来了一批东西,我们这儿还没来得及分类呢,里面就有桌椅柜子啥的,你们可以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
不过背篓可不能带进去,这是规定,挑好了叫我,我给你们一起算钱。”
冷媚儿只得和孟得魁一起将背篓摘了下来,放到了老头身前的桌子下面。
这个时候的人相对还是很朴实的,东西放过这里也没什么不放心的。
镇上的收购站占地并不太大,两人进去的时候,只觉得这里面实在是太乱了,废品只是经过简单的分类堆在仓库里,这里别的不多,最多的就是各类废纸废书。
冷媚儿也在仓库的门口处看到了老头嘴里新来的那批东西。
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抄家来的,大到书架、衣柜、床,小到铜盆,锅铲,暖水瓶,反正一个家庭能用到的所有东西差不多都能在这里找到。
冷媚儿不禁感慨,这家抄的是有多么的彻底啊!
“当家的,我看这里的很多东西咱们都能用得上,可是我感觉咱们的钱不太够啊!”
孟得魁道:“你以为是买新的呢?这里的只是废品,用不了多少钱的!要是你真怕钱不够,那就少买两样好了,买多了咱们家也没处搁。”
冷媚儿只得无奈点头,这些家具可是上好的红木打的,而且一看年头就不少,上面的花纹精制而又繁复,看着倒是有来历的。
挑挑拣拣,冷媚儿相中了那个立式的衣柜,一个木质的书箱,以及一个半新不旧的暖水瓶。
就在她准备起身时,眼角不经意的瞥见一个锈迹斑斑的铜人。
铜人只有尺高,头上梳着繁复的发式,容貌艳丽,因她低垂着眉眼,看不清她眼底的神态,但仍然给人一种娇媚可人的感觉。
冷媚儿走上前去将铜人捡起,那铜人份量还不轻,最少也有一二十斤,仔细看了看,那铜人的右手食指上好像粘了脏东西,她下意识的就想要用手将那脏东西擦掉,结果当她的手触碰到铜人食指上的黑色污渍时,只感觉指尖一疼,让她有片刻的失神,谁知下一秒,铜人便从她的手中消失了。
冷媚儿紧张的向四处望了望,还好此时是中午吃饭的时候,整个收购站里估计除了看门的老头,就是他们夫妻两个了,而孟得魁正在旁边挑捡家具,根本就没往她的方向看,冷媚儿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是那铜人哪去了呢?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冷媚儿只得放弃了。
“当家的,我就挑中这些了,你自己慢慢挑,我去里面找些报纸,留着糊炕缝的。”
“行啊,你去吧!”
得了男人允许,冷媚儿走到那一大堆的废书本面前,这个年代的人,每天除了上工连点娱乐活动都没有,她就想着偷偷从这儿找些书或是报纸什么的拿回去看,打发一下晚上那些无聊的时间。
看到这么些书本,注意力降低,冷媚儿脚下一不留神,便被不知名的东西绊倒了,
躺在地上的时候她还有闲心摸了摸地上,心中不住的寻思,东西怎么都不知道收好的,挡在路中间,算什么事儿。
与此同时,她的手上刚好摸好一个冰凉的东西,她刚想看清那东西是什么时,手上便是一空,那冰凉的东西竟是不见了。
冷媚儿被这变故吓了一跳,好半天后才想起往系统空间里看了看,只见那只有区区一平米的住宅区间中,除了昨天从山得来的那包东西外,此时竟多了一块足有篮球大小的黑石头。
她有些纳闷儿,这玩意儿怎么跑她空间里去了?
不会是因为她刚才想了一下“怎么不收好”中有个收字,空间就自动收取了吧?
从地上爬起,掸了掸衣服上沾上的灰尘,仿佛忘了刚才自己的狼狈相,一派自然的朝书堆走了过去。
嗯,咱就是这么能装!
书堆上,大部分的东西都被人为破坏了,好多东西都损毁的很严重,冷媚儿捡着叠得整齐的报纸收起了一些,她家的炕逢确实是需要糊一下的,要不然每次一生火,屋里就会有些冒烟。
除此外,经过她不懈的努力,竟在这堆书纸中找到一套老版的<<西游记>>,而且这还是没什么损毁的。
还有一本不知道书名的医书,因为书已经被损毁了,书皮和总纲那几页被毁了个七八成,只剩下零星的一些字迹,里面主要是讲述了一些疑难杂症的治疗方法,以及会用到的药材图谱。
而且好多书页下面都写着一些笔记,这些字迹写得小而秀美,看上去倒像是位女子的笔迹。
除此之外,冷媚儿还翻到了两本古代的话本。
一本书的名字叫《香馥记》,大体是讲述一位古代的闺阁女子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本制作香料的古书,然后勤学苦练并利用里面的知识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第三十八章家具不能用
另一本叫《白子善游记》讲述的就是这名叫白子善的七品官辞官后,游历大江南北,所遇到的奇闻异事,两本书冷媚儿都是随意的翻了翻,看着还是挺有意思的,便将书收了起来。
而且是直接收进了空间中。
这也能避免等下结账的时候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是她图省钱......
这些书虽说不是什么有名的古籍......
这里的书真的是很多,可是冷媚儿也不敢太过放肆,想怎么翻就怎么翻,看着手里也有好几本书了,便也收了再继续找下去的心思。
离开书堆,冷媚儿又在这间偌大的仓库里转了转,在库房的一角又捡了几个坛子,留着回家做腌菜用,刚好这时孟得魁找了过来,两人一起将选好的东西放到一处,等着看门的老头来算钱。
“当家的,咱们挑出来的东西有点多啊,这要怎么拿回去?”
“等下我出去雇个毛驴车就行了,你还得让门口的老头算一下,这些东西到底要花多少钱。”
看门的老大爷算账的速度贼快,“衣柜够大,而且没有损伤,我算你五块,书箱1元,旧暖水瓶3块,这四个坛子,一个算你两毛,共计八毛钱,报纸也不多,给个一毛钱就行了。
这些加起来一共九块九毛钱,对了,那张桌子你们要不要,将来有了孩子正好在这张桌子上写个字啥的,
要的话,我就少收点,你给一块好了,要不卖给别人我最少要卖一块二。”
老头用手一指,冷媚儿便看到了老头口中的那张书桌。
这个书桌可不是和原先买的那些是一套的,样子也比较普通,也不知道这桌子的主人是怎么想的,还给桌子涂了一层绿漆,样子难看死了。
冷媚儿走过去,用手敲了敲桌面,又试了下桌子的重量,然后一脸嫌弃的说道:“就这破桌子还敢要一块钱呢?又丑又笨重,没劲儿的都搬不动。”
看门老头忙解释道:“实木的家具哪有不重的。再说,这东西丑是丑,可你用着省心哪!”
那好看的有啥用,到时候让有人心一举报......
冷媚儿一想,老头说得也有道理,她可不想因为买点旧家具被人抓了小辫子,于是便连那张书桌在内,共计十块九毛钱付清了。
这时,孟得魁找驴车也回来了,赶车的是个清瘦的中年人,三十多岁的样子,人很勤快,不用人吩咐便帮着把东西全都搬上了车,冷媚儿和看门的老头道了谢,这才坐上驴车,准备回家。
“当家的,镇上要是想买点粮食的话要去哪儿弄?
“问这个干啥?家里粮食不是够吃的吗?”
冷媚儿翻了个白眼,就您那饭量,那些粮食能够吃才怪。
“我这不是闲得无聊和你打听打听嘛,万一粮食不够了我就能自己过来买了。”
他们手里没有粮票,粮站的粮是不用想了,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
“这事儿你别管了,过两天我就会把你的粮食备足了。”
孟得魁说这话时语气特别的笃定,没有半分迟疑。
冷媚儿是什么人?
上一世在组织里,她的身手不是最出色的,枪法不是最出色的,甚至特工需要学习的各项技能她都只是中上水平,唯有长相与察言观色的本事,在基地,她敢自认第二绝对无人敢认第一。
她甚至立刻便听明白了男人这句话里的含义:他不在家的时候自会把粮食给她备足了,估计他也在家待不了几天了。
此时,车上还有外人,有些话到底是不方便当着外的面问。
驴车咯吱咯吱的一路往前走,路过供应站的时候,冷媚儿还特意买了十几的咸盐。
等到下午三点多,驴车才晃回了孟家沟。
赶车的车夫帮着孟得魁将东西搬进了屋里,冷媚儿付过一元钱的车费后,那驴车便自行离开了。
“当家的,你饿不饿,要不要我现做些吃的?”
“晌午不是吃过了嘛,现在还早,等我把这些家具安置好了也就差不多到做晚饭的时候了。等等再说吧!”
冷媚儿看了看天色,这时候确实不没到吃晚饭的时候,便也不再提吃饭的事了。
“当家的,你先别急着摆这些家具,我觉得除了那张书桌,其它的咱还不适合现在摆出来。”
孟得魁听到冷媚儿的话立刻瞪大了一双牛眼,“你说啥?不能摆?那你买他们回来干啥?
有钱没处花了?”
冷媚儿对他这副凶相不以为意,这两天她也算看出来了,这男人就是长得凶悍吓人,其实人还真的没那么坏,所以她直接朝他翻了个大白眼。
“合着在你眼里兜里有个几十块钱就是有钱了?”
说到这儿她不由的压低了声音:“这些东西当时我挑中的时候确实是想留着咱自己用的,可是刚才在驴车上我仔细的看了这些家具,发现他们绝不是近年做出来的,而是老物件。
这东西要是在家里摆着,万一被人认出来,让人举报了,那咱们一家可就全完了。”
孟得魁讶异道:“你还会看这个?”
“我不会。”
“那你还说这么多!”
“我就是觉得像,不信当家的你来瞧瞧,这衣柜上的雕花,太精制了,而且这个地方竟然还镶嵌了装饰品,我怎么看怎么像块骨头。”
冷媚儿指着衣柜把手上说道。
而且那上面也确实是镶嵌了东西,正宗的象牙。
不过这话她是不可能和孟得魁说的,要不然她没办法解释她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些知识。
“确定像是骨头。”
“还有当家的,我找了几遍竟然没从这些家具上找到半颗钉子。
这就更加让我相信,这些家具打造的时间比较长了。”
因为这个时代是有钉子的,木匠做家具的时候都会用到钉子,只有以前的老物价才全部采用卯榫结构,木材与木材之间根本看不出拼接的痕迹,处处严丝合缝。
孟得魁朝冷媚儿手指的几处看了看,又看了看,自家厨房里的那个为了结婚才打出来的碗柜,雕刻和镶嵌是不可能有的,钉子到是找出了十几处。
第三十九章挖地窖
这下他也有点信了冷媚儿的话了。
“那怎么办?要不然咱们再把这些东西退回去?”
“干嘛要退回去?这东西现在确实不能用,可谁能保证过个十年八年的它还不能用?
而且到那个时候,这东西说不定就会百倍千倍的长价呢!”
“可,咱家也没地方放这么大件儿的东西啊!”
冷媚儿想了想,“那就要当家的辛苦些了。咱们先把这些家具拆了,拆成一块块儿的木板,这样占地就能小点儿。
然后趁着有空的时候在家挖个地窖吧。
这样这些东西就有地方放了。”
孟得魁盯着冷媚儿好半晌后,试探着问道:“你确定这些东西放个几年后真的能值钱?”
冷媚儿不由笑道:“那肯定的!当家的你想啊,三年的人参在药店卖多少钱?三十年的又是多少钱?三百年的呢?
桔子吃剩下的皮,叫桔子皮,可是放个几年下去就叫陈皮,陈皮可是药材,时间越久药效越好越值钱。
还有以前的人用的那些瓷器,当时他们可能只花了几十文钱就能买一对花瓶,可是几十上百年后呢?
咱今天买回来的这些家具做的这么精致,肯定时间越长越值钱啊!”
孟得魁听后毫不迟疑的道:“行,那就按你说的办,我现在就把这些东西卸了,等拆完了就在后院挖个地窑,顺便也能粮食啥的。”
“为什么要在后院挖,那多不方便,依我看就在西屋靠墙角的地方挖一个好了,还省得下雨下雪的地窑里渗了水。”
孟得魁一想,还真是这么个理儿,木料这东西可不就最怕受潮受湿嘛,因此就没再吭声。
地窑的事定好了,他便开始拆这两样家具,木匠的活儿他是没干过,但架不住他敢练手啊,书箱较小,而且还便宜,他便直接下了手,那动作那叫一个粗鲁,看得冷媚儿嘴角直抽抽。
好在这东西找到规律后,也就知道怎么拆了,等到再拆衣柜的时候就顺手多了,不一会就将这两样家具拆成了一块块的木板。
孟得魁还嘀咕了两句,“早知道这些东西将来有可能会值钱,咱就把那当木床也给弄回来了,反正也是要雇回车。”
“行了,你可知足吧。要真把那张床拉回来,说不定就会惹上麻烦呢。
你可别忘了,咱就是一地地道道的乡下人,睡炕的,平白无故的你拉张床回来,这不擎等着让人起疑心吗?”
孟得魁一拍自己的脑瓜子,他怎么就这么笨呢,想事情就是不如小媳妇细心又全面。
不过,明知山有宝,却弄不回来的感觉还真他妈的操蛋!
似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冷媚儿又开口道:“当家的不用多想,咱今天得了这两样东西本来就是件好事,要是你总想着可惜了那张床没弄到手,心里后悔懊恼又难过的,这不就成了好事变坏事了吗?
那我宁愿今天这些家具咱们从来没买过,这样最起码当家的你心里还是高高兴兴的。
这世上的好东西多了,咱们也不可能什么都搂进自己怀里来,偶尔得到一点点就已经是万幸的事了,要知道知足常乐,这样下次的好运气才会再次找上咱们。
你得这么想,这孟家沟几十户人家,只有你孟得魁今天得了这么大的便宜,别人谁都不行!
这样你心里是不是就会立刻舒服很多?”
孟得魁:……本来相亲那天看到小媳妇一声不吭的,他还以为她是个闷葫芦呢,没想到这小嘴这么能吧吧!
不过听她这么一顿说,他这心里还真是舒服不少!
小媳妇不是说了嘛,知足常乐!
他立刻将没买到那张床的遗憾放到一边,咧着个嘴拿着铁锹和镐进了西屋。
冷媚儿便想跟在一边帮忙挖坑,没想到却被男人嫌弃了,将她轰去了一边。
“你就在边上待着吧,身上还没好利索呢,再因为干点活又累倒了怎么办?
这点儿活我一个人忙活个几天也就完事了,你就别跟着掺和了。”
瞧瞧,这就是个纯种的直男,好话不会好好说,别扭的要命,你要跟他一般计较,那得天天被他气死八回。
明明是心疼人的话,到他嘴里整个就变了味了。
“当家的,你……又要出门了?”
孟得魁抬头瞅了冷媚儿一眼,诧异问道:“你咋知道的?放心,临走前保证帮你挖完地窖。”
冷媚儿轻哼了一声。
“那这次还要去那么久吗?”
“差不多吧!”
冷媚儿有些纳闷儿,这死男人到底在外边干什么呢?
要说他只是在黑市搞个投机倒把啥的,他也不用这么久才回来一次吧?
男人明显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冷媚儿便干脆不问了,反正这件事她早晚也是要知道的。
“哦,那当家的不要我帮忙,我就去做晚饭了。”
……
知青点下工回来的吴美丽被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呆了。
“美丽,你听说了吗?男知青那边的张明启今天上午救了咱们公社的领导,今儿下午已经特招为公社的办事员了,刚我去找魏洋时听说的,你说他这是不是也太幸运了点?”
吴美丽听到这个消息脸色立刻一变,救了公社领导?
上辈子不是他捡了一包“好东西”才成了办事员吗?
难不成是自己记错了?还是因为自己的重生,所以这一世才会出现了一些偏差?
又或者老天要用这件事告诉自己,无论她怎么尝试改变自己的命运都是徒劳无功的?
想到这儿吴美丽像是窒息了一般,感觉呼吸都困难了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她重生一回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是怎么救的公社的领导的?今儿早上我还看他去上工的!“
张建英一副很是神秘的表情说道:“说是早上刚要上工,他就感觉身体不舒服,然后和大队长请了假去了镇上,至于怎么救的人,那估计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上一世吴美丽对张明启成b办事员的事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可是同样的事发生了两次这就不由她不多想了。
第四十章邪门儿
捡到金银细软交公,他当办事员。
救了公社的领导他还是办事员,公社就真的这么缺办事员吗?
而且每次都像是给张明启准备好了似的,怎么就那么邪门儿呢?
饶是吴美丽一直以为自己智商超高,也没想明白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不知道,智商高的人一般都把自己的智商用在了学习上,就比如她。
而那些学习不好的,例如她妹妹,之所以学习成绩不好,是因为她那脑子全部是用来想歪门邪道的,就比如专门坑害她这个自家人。)
见吴美丽不说话,那张建英又一副江湖百晓生的样子说道:“这人哪,不信命就是不行。
人家张明启投胎就投得好,父母都是在位置上的,人家从生下来就活在蜜罐里。
现在虽然下乡了,可这才几天,人家又成办事员了!
真是嫉妒也嫉妒不来!”
听着张建英的话,吴美丽突然若有所思。
上一世张明启捡了山上的宝贝,而这一世他救了公社的领导,那就说明,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但是凭她的能力可能做不到。
那么就只有一条路走了,咱,抱大腿吧。
上一世张明启当了办事员之后,她就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最后他到底怎么样了,她不知道。
而这个村子里,她的前夫是第一个被她划掉的。
不是她不念旧情,而是她们明明感情那么好,孟振民却还能被自己的妹妹诱惑,这就是让她接受不了的地方。
而且上一世为了他犯下的错,她和他主动离婚后,就已经不欠他什么了,无爱亦无恨,所以就当个陌生人吧。
那么除他之外,还有谁的大腿能让自己抱呢?
……
老宅。
饭桌上,三兄弟聊起了今天老三没来上工的事儿。
“这有什么新鲜的,你还真以为你三哥会和咱们似的按天上工啊?
那除非是太阳能打西边出来。
他就不是能安份的主,说不定今儿又找哪个狐朋狗友玩去了呢!”
“二叔,三叔没玩儿。他是和三婶一起去镇上买东西了,后晌我割草回来看见的。”
“那你三叔买啥了,就没给你点好吃的。”老二孟得禄随口问道。
“三婶给我糖吃了。三叔买了好几样家具,雇了驴车送回来的。”
于心兰听到孙子的话立刻皱紧了眉头,手上的筷子也不由的放在了桌上。
“我本以为老三成了家,有了媳妇儿,过日子就会有点谱的。
可没想到,他媳妇也是个不会……打算的!
本想着老三有本事挣钱,他们那一房我就不管了,还省得他们嫌我管的太多,可是这一放手……唉!我也是白担这个心。”
孟老实一听老婆子叹气,立刻紧张起来,“你呀,就这么点儿小事儿也值当你吃不下饭?
你是他们的娘,有话直接说不就好了嘛。
老三就是个散漫惯了的,手里有俩钱就坐不住的货,干脆,明儿把他叫到家里我和他说,没点约束,他们将来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于心兰温柔的道:“那你可一定要好好和他说,语气好点,可千万不能让孩子刚成亲就和咱们生分了。”
“都听你的。再说那可是我亲生的,说他两句他还敢对我有意见是咋的?
要因为这么点事就和我生分了,那他还算个人吗?
行了这事儿你就别管了,快吃饭吧!
这点儿有啥可担心的!”
于心兰被丈夫又劝了劝,这才拿起碗筷继续吃了起来。
期间,唐凤和王春花妯娌两个对视一眼,然后又低下头,仿佛刚才那一眼从来都不曾发生过似的。
饭后,老两口回了自己的房间,于心兰顺手将门插上。
“老头子,你明天打算怎么和老三说?”
孟老实这时也有些后悔在饭桌上说话大包大揽了,他三儿子的脾气他可是知道的,那是一言不合就能动手的人,万一自己说的深了惹得老三不高兴,那可要丢大人了。
孟老实皱着眉点了燃汗烟,吧嗒了两口之后说道:“那你觉得应该咋说?”
“我也是愁这一点呢!老三这孩子懂事,也知道孝顺长辈,你看昨天,他刚弄了两只野鸡就拿来孝顺咱们了,我看着也很是欣慰,可就是他那爆脾气,我这心里真是一点谱儿也没有,万一因为咱们让他把钱交给他媳妇,他一个不顺心再把她媳妇打了,那咱们上哪儿找这后悔药去?“
三儿媳妇胆子小的跟个鹌鹑似的,指望着她能管好老三还不如等着天上掉陷饼来得实在。
而且就咱家老三那大体格子,估计他真要朝儿媳妇动了手,那她还不得去了半条命嘛!
孟老实被老伴这么一说立刻想到了什么,“干脆让那小子将手里的钱全交给你好了,他再要钱花的时候,应该花钱你就给,不该花的就不给,反正咱们是长辈,他再浑也不敢朝咱们动手的。”
于心兰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这到是个办法,就是,老三他能同意吗?”
“家里这都是为了他好,他有什么好不同意的!”
于心兰就没再说什么,这件事在老两口这儿也就这么定了下来。
大哥孟得福的房里。
“媳妇儿,你说今天饭桌上我怎么听着娘的意思有些不对味儿呢?”
唐凤用一种极为奇怪的眼神瞪了自家男人一眼,然后懒洋洋的说道:“呵,这半天没见,我男人这是长本事了啊,连婆婆话里的意思不对味都能听出来了!”
孟得福觉得自家婆娘的话好像不怎么好听,“媳妇儿,那娘真是话里有话啊?”
唐凤无奈道:“娘是不是话里有话你明天不就知道了吗?”
她这个婆婆可不是个简单人物,这是眼看着小四大了,她也要显显身手了!
就是不知道那么精明的人在老三手底下能不能占到几分便宜。
不过这些话就没必要和自己的一根筋的男人说了,说了他也弄不明白。
但是自家的两个孩子她可是要嘱咐一下了,以后可不能再像今天似的坑了自家的小叔子。
第四十一章有发现
“金宝,香香,你们俩个过来一下。”
“娘?”
“来了娘!”
唐凤想了想这件事还真是不能说得太直白,万一孩子在家里说露了嘴,公公婆婆还不定怎么想她呢!
于是她耐心的说道:“你们两个现在还小,以后大人说话你们轻易不要插话,尤其是在饭桌上,实在是有话说的话,也可以先和娘说,娘同意了你再说也不迟。”
金宝眨巴了两下眼睛,一时没有说话,香香看哥哥不说话就站在一边对手指,两个孩子的样子都可爱的不行。
“娘,是不是今天在饭桌上,金宝说错话了?”
唐凤嘴角带着笑,轻声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说了三叔的事,奶奶就不高兴了。
娘又说以后不能在饭桌上乱说话,肯定是我说错话了。
可我说的都是实话啊,金宝没撒谎!”
“娘知道金宝说的都是真话,娘也没有怪金宝的意思。
不过有些话即使是真的也不能说出去。
就像你爹他绝不会和外人说咱们家今天一天都有肉吃,你说这是为什么?”
香香立刻抢答:“因为说了,别人就会想要吃咱家的肉,那样咱们一家就吃不到了。”
“香香真棒,你说对了,有好吃的咱们就悄悄的吃,要不然被别人知道了,咱们香香就吃不到了。”
金宝却没有再开口,歪着小脑袋若有所思,好半天后,他终于得出了一个惊天的结论。
“娘,如果我有事要说,可是爹娘都不在身边,那我应该和谁说?”
唐凤没直接告诉他答案,而是反问道:“那你觉得应该和谁说?”
“三叔。”这个家里他是最崇拜三叔的了,要不然今天他也不会在饭桌上替三叔说话了。
所以有事当然第一个就想到和三叔说。
(小金宝,你确定把你三叔当偶像真的合适吗?)
“可是三叔也不是天天在家,估计还是要和二婶说。”
因为二婶说话最爽利了,而且也能扛事儿,有事和她说保管出不了啥大差错。
孟得福本来是靠在被子上听娘几个说话的,听到儿子的回答立刻坐了起来,“这孩子,你怎么不想着和爷爷奶奶说呢?”
金宝没回答他爹的话,而是给了他娘一个无奈的小眼神,让他娘自己体会。
娘的意思都那么明显了,爹怎么还问这种傻问题?
娘因为自己告诉了爷奶三叔的事,才让自己少说话的,这意思明显不就是三叔的事不能随便和爷奶说吗?
至于为什么是爷奶?
他天天在外边跑也不是白跑的!
爷叫啥?孟老实!
老实了一辈子,有事和他说了他也不会想出啥办法,而且他还要和奶说。
就相当于,他知道了,奶奶也就知道了。
所以有事就不能告诉他们了。
二叔和爷爷、爹一样实诚,说了也没什么用,三婶太胆小,四叔倒是不胆小,可他还没成家呢,小姑就更不用提了,一共也没比自己大几岁,又是女孩子,所以能和谁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好吧,在小金宝眼里,十五岁的姑姑,也只比他这个小男子汉大那么一点点而已。
唐凤对自己的男人也是无语的很,这么弱质的问题真是难为他怎么想得出来的。
“老三成亲和孩子爷奶说了,老两口拿出了几块钱?
金宝想上学和他爷奶说了,上了吗?”
孟得福:……被自家媳妇怼的一下说不出话来了。
他还不能说孩子妈说错话,毕竟这些事说的都是事实啊!
老三成亲,家里没给一分钱。
金宝想上学家里还是说没钱。
他有时也会纳闷,这家里的钱到底都花去哪儿了,怎么天天都没钱呢?
这一大家子最少有三四年没填过一件新衣服了,两个孩子的衣服都是大人的衣服改的,吃的粮食不用买,也没地方买。
偶尔老三会拿回来一些,有时候细粮还会被娘拿去卖了。
说实在的这一大家子平时真心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这时香香也凑热闹道:“香香想吃糖,奶也没给买过。
香香想要一根新头绳,奶就拿了老姑的旧头绳给我。”
接下来屋子里一下便陷入了寂静,唐凤只一脸欣慰的摸摸两个孩子的头,便哄着两小上床睡觉了。
老宅这边,几房人都陆续休息了。
但孟得魁这边却出事了。
在老房子里挖地窖本来应该挺费劲儿的,毕竟地面太瓷实了,又没有现代那些高端的工具,只能靠镐、铁锨一下一下的挖,要不是孟得魁力气大得惊人,估计一天也挖不出多大地方。
两人晚上简单吃过饭后,孟得魁是一分钟都没耽搁便干起了活,这男人也是让冷媚儿够够的,她想帮忙男人嫌他碍事,她说回屋睡觉,男人偏让她在西屋给他作伴,反正就是腻腻歪歪的,搞得冷媚儿没脾气,只得拿着腊烛在西屋陪着他。
这时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地面也被刨出了一个两尺来深,一米见方的坑来,坑边堆着一个小土堆,孟得魁抹了抹脸上的汗,手中的镐头用力的挥了下去,突然镐头刨到一个坚硬的东西,发出了铁器相交的声音。
“媳妇儿,把腊烛凑近点儿,我感觉好像刨到东西了。”
冷媚儿立刻将腊烛凑了过来,可惜有浮土盖着,并没有看清坑底有什么东西。
孟得魁借着烛光,用镐头轻轻的划着地上的浮土,先是一把铁锁露了出来,铁锁下是一道圆型铁盖子。
有点像现代大街上那种随处可见的下水管道。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但是心底却又有些猜想,这里很可能藏着一些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东西。
这铁盖做的十分厚重,铁锁又已经锈住了,不过想要打开这道盖子也并不难,直接将锁头砸掉就可以了,左不过就是孟得魁两镐头的事儿。
随着咚咚两声响起,铁锁应声而落,铁盖子因为埋入地底的时间过长,像是已经和泥土融为一体,孟得魁拿铁锨撬了几遍都没有撬开。
第四十二章马家的宝贝
冷媚儿转身便去了厨房,等她再回来时,手上就多了一把破柴刀,她蹲在土坑边,顺着铁盖与边框的缝隙用柴刀一点点的划了下去,看明白她意思的男人,立刻将柴刀拿了过来,他力气大,很快便将铁盖周边的缝隙划了两遍,觉得差不多了这才收了手。
孟得魁将铁锨放在一边,便出去了,等了一会他听到了家里那只老母鸡咯咯咯的叫声。
“当家的你干嘛?”
“抓鸡。”
冷媚儿:“你没事抓它干什么?”
“看看这地窖能不能进。”话音落下孟得魁便拎着鸡走了进来。
鸡身上本就绑着绳子,他将鸡往下一扔,地窖底离地面大约两米来高,母鸡落地之后激烈的挣扎了起来,孟得魁只得将它又提了上来。
逃过一劫的老母鸡扑楞着翅膀从男主子的手中挣脱下地,然后张着膀子便扑到了冷媚儿脚边。
“噗!这鸡都成精了,竟然还知道找靠山。”
老母鸡没出声,乖乖趴在冷媚儿脚边,只见它脸憋的通红,眼神有些涣散,不过一会儿的工夫,竟然咯咯嗒的,它又下了一个蛋!
冷媚儿:……哦,原来下蛋下蛋是这么来的,被人一吓,蛋就出来了!
老母鸡:女主子女主子,看在我还能日产两蛋的份上,求饶我一命吧!
孟得魁:“这蛋下得好,早几分钟就有可能摔地窖里摔破了,晚两分钟老子估计又把你扔进去了。
看在你挺会来事儿的份上,我就大人大量的,让你再休息一会儿。
十分钟之后咱们再继续探险。”
老母鸡:……
可怜的老母鸡就这样被男主子连续扔了三次这才结束了本次探险之行,当男主子再次把它扔到院子里系在那棵大枣树上时,它才觉得自己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
还好没被主子杀鸡灭口,它保证,刚才在地窖里看到的那些东西绝对不会和别人说的,不对,是连别的鸡都不会说的!
屋内,孟得魁拿着蜡烛顺着台阶走进了地窖,冷媚儿随后也跟了进去。
这地窖其实并不算太大,十平米左右大小,整个地窖看起来十分的粗糙,一看就是匆忙之间挖出来的,墙面坑坑洼洼,地面也不平整,唯一值得让人欣慰的就是,里面还算干燥,没有漏水的迹象。
就是这样一个没什么卖相的地下室,此时地面上正放着五个大小不一的木头箱子。
孟得魁将腊烛递到冷媚儿手中,然后随手打开了离他最近的一个略小的箱子。
随着箱子的打开,尘土飞扬在空气中,箱子里的东西也露了出来。
里面竟是一整箱的大黄鱼,冷媚儿快速的翻了翻,上下两层,共计96块。
那边孟得魁已经将其它几个箱子打开了,两箱瓷器,一箱土枪和子弹,还有一箱首饰玉器。
这里面除了那箱枪弹不能用了外,其它的就算是孟得魁这样从来没接触过古董的人也知道这些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冷媚儿对那些瓷器没什么兴趣,反而对那箱首饰上了心。
尤其是那些玉佩,玉镯之类的,明明她在山上捡到那包东西时还不是这样的,怎么现在就有种十分饥渴的感觉呢?
她伸出手,从箱子里拿出一只雕刻精致的孔雀开屏摆件,这件东西在箱子里时还是绿意盎然,清彻通透的样子,可是一沾了冷媚儿的手,那翡翠的光泽似乎立刻黯淡了下来,与此同时,她只管觉,小腹的位置被一道热流包围,说不出的舒适满足。
冷媚儿此时心里有些小小的想法,难不成这玉中的灵气竟然被自己吸收了不成?
这么一来,她便不敢再接触箱子里的玉器了,万一都被她摸的没了灵气,影响了这些翡翠的品质怎么办?
可是这种明明很饿,而且眼前就放着一只熏鸡,却只能看不能吃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孟得魁此刻真想仰头大笑三声,他发财了!
这可都是钱哪!
有了这些东西,以后他还怕啥,什么也不干都能好吃好喝的过一辈子了。
可是他没敢笑,这地下室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他生怕一张嘴,头顶上的土块会掉进他嘴里。
所以这份高兴他得死命的憋着,憋住。
“这次老子是真的发了,发大财了!
这东西肯定是马富贵那个土财主藏起来的,你说这老小子是不是缺心眼,明明手里有这么多好东西,却舍不得花,最后还因为一口吃的死在了山上,连个尸首都没能留下。
还有他家那个傻娘们,竟然放着这么多的宝贝不要和个野汉子一起跑了!
幸亏他们都那么傻,要不然怎么会便宜了我呢?
真是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啊!”
“这马富贵家里就没有其它人了吗?不会哪天马家的后人找上门来要拿回这几箱东西吧?”
孟得魁被冷媚儿这么一提醒,立刻努力的想了想,“马富贵死的时候,我已经十五了,我记得他死的前一年他媳妇领着孩子偷着跑了。
而且这些年就从来没有回来过。
我估计,他媳妇根本就不知道他藏了这么多的好东西,要不然她绝不会傻了吧叽的跟个野汉子私奔。
如果她媳妇都不知道这件事,那马富贵就更不可能把这样的事儿和个五六岁的孩子说了。
他爹娘是在解放前就没了的,至于亲姐妹,他连媳妇都不肯说的事,出了嫁的姐妹就更不可能说了。”
“当家的,咱们还是先上去吧,反正东西放在这里也不会跑,这里毕竟十多年没人进来了,不太适合多待。”
“行,这就上去。”
两人就着腊烛的光一步步走上了地面,孟得魁顺手又将那两样拆开的家具搬下了地下室。
临走前,这家伙还没忘从那箱大黄鱼中抓了两块带了上去。
看着他手里的金条,冷媚儿哭笑不得,“当家的,你拿这玩意儿干嘛?又不当吃又不当花的,你再不小心让别人看见,不是招祸吗?”
“当我像你那么傻呢?我就今晚稀罕稀罕,明天一早我就给它扔到地窖里面去,然后将地窖重新封了。
等什么时候……等什么时候时机合适了,我再把东西取出来。”
被他说傻的冷媚儿:……
第四十三章再抽奖
好吧,她是挺傻的,要不然怎么会和这么个丑、直、毒凑到了一起呢?
“当家的,这事儿以后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最好都不要再提了。
要知道,隔墙有耳,万一被人将话听了去,东西保不住不说,说不定好运就变成恶运了。”
孟得魁挠了挠头,媳妇说得好有道理的样子,他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反驳。
还有以后自己的酒也不能多喝了,万一喝多了说秃噜嘴了,他可没地哭去。
“行行行,都听你的。不过今晚我就抱着它睡了,你总得让我开心开心吧。
我们家八辈儿贫农,长这么大也没摸过这么值钱的东西,这可是大黄鱼啊!
我保证明儿一早我肯定把这东西送回地窖去,这还不行吗?”
冷媚儿还能说什么,“既然当家的这么喜欢这东西,干脆就别把这两块大黄鱼放回去了,让你喜欢个够。
不过这地窖咱们今晚就必须给重新封好,要不然万一被谁看见了,那就是件大麻烦。”
“媳妇儿,你说真的?”
“我还能骗你不成?”
“那这两根大黄鱼要是被别人看见怎么办?而且你不是说了吗?他们又不当吃又不当花的!”
“当家的不是说马上又要出门了吗?正好把这个带上,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将它们换成钱或票。
你在外面借的那些钱咱也得尽快还了,这年代,谁家的钱也都不富裕。
要是能剩下一些,有事的时候咱也能拿出来给家里应应急。”
别说,孟得魁还真对媳妇说的把金条换钱的事动了心。
他这两年一直跟着县城的钱三儿干些小打小闹投机倒把的事,一年到头的,赚的到是比挣工分多些,但也没强上太多。
从今年开始钱三和他的一个广城的表兄联系上了,两人也是胆大心大,买卖干的越来越豪放。
前几趟出门还只是弄些奶粉麦乳精布料这些紧俏货,上次他们竟然从对岸那边弄回了二百来块走私的手表,一趟就赚了大几千,他们这帮跟着跑腿的七八个兄弟也弄了一二百块钱。
这次再出门,钱三儿哥俩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干的买卖,那自己要不要也跟着干一票?
等赚了钱,他也没必要再和那些人凑在一块儿了,毕竟这样的事儿不被人捉住也就罢了,万一被人抓了,弄不好脑袋都得保不住。
他现在也是地窖里藏着一堆的金银财宝的人了,还真没必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
孟得魁想了什么冷媚儿是不知道的,见男人又要回西屋干活,而且还拒绝了她去陪他,冷媚儿便没有硬跟上去。
今儿她可是有七十元大钞入手的人,晚上终于可以开开心心的抽奖了。
铺了被子人往里面一趟,冷媚儿闭上眼思绪沉入脑海,然后开启了抽奖面板。
免费抽奖的面板上又有了一点变化,鸡饲料不见了,换上了一瓶没写着牌子的润肤霜,另外猪肉二两变成了润肤水,布票也换成了洗面奶,光是护肤品就有三种。
合着今儿的免费抽奖是给自己送护肤品来了!
冷媚儿兴奋的按下抽奖按键,果然,那指针稳稳的停在了那瓶包装精美的润肤水上。
听着西屋的动静,明显男人还没有忙完,冷媚儿干脆直接将润肤水的包装拆了,倒出点润肤水在自己的手上,将水揉匀,冷媚儿只觉得手上的毛孔都张开了一般,皮肤十分的舒服。
用完了润肤水,她将东西收进了系统的空间之中,紧接着又点开了付费抽奖。
待她看清付费面板上的物品,差点没笑出猪声。
又是化妆品!
而且这次不是每格一件的护肤品,而是整整一套换颜神器!
就算,在这个时候这些东西她没什么机会用,可对于一个将化妆技术刷到神级的人来,这已经能让她开心到飞起了。
果断点击付费抽奖。
然后系统的扣费音也响了起来,指针立刻转动起来。
冷媚儿感觉等待的每一秒钟都是一种煎熬。
可惜几十秒后,那指针竟然完美错过顶级大奖,停在了白面二斤上。
冷媚儿:……
冷媚儿深深的吸了口气,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乐极生悲!
不过一次失误不怕,咱兜里有钱,继续抽就好了,早晚也能抽到那套化妆品的。
抬手在付费抽奖的按键上按了下去。
“宿主付费抽奖成功,自动扣除宿主现金两元!”
冷媚儿紧急呼叫系统:……怎么还给她涨价了?
不是每次一元吗?
系统:“那只是第一次一元好吗?以后每多抽一次,价格就会翻上一番,请宿主自行确定是否继续抽奖。”
冷媚儿还能怎么办?
钱都收了,只能认了呗!
这时指针又一次慢慢的停了下来,指针指向核桃酥一斤。
冷媚儿这个气哦!
抽了两次都没有抽中那套她心目中的顶级大奖,真的有些不甘心啊!
而且她没注意刚才抽中白面二斤后,那一格中就没补充新的物品,那个格上的光就已经暗下去了。
这次抽中核桃酥后,依然没有补充物品,面板上只剩下八种物品。
冷媚儿想到了什么,她立刻朝系统询问道:“系统,是不是我再抽奖指针也绝不会停在那两样暗下去的物品上,也就是说原来我要抽中那套化妆品如果只有十分之一的机会的话,现在就有八分之一的机会了。”
系统音:“理论上是。”
也就是说,只要她有足够的钱,今天的所有奖品她都能够抽中!
冷媚儿算了算手里的钱,因为每抽一次价格都要翻上一番,所以她最多还能再抽四次,但是抽中的几率却是大大的增加了。
她是要放弃,还是应该继续……
大概过了五分钟,冷媚儿终于打定主意,抬手又近按向了抽奖按键。
第三次鲜猪肉五斤,第四次女装一件,第五次布票六尺。
眼看着面板上只剩下四样物品,粮票五十斤,手表券一张,化妆品一套,以及那张没写着任何字的物品一件。
第四十四章
冷媚儿的手都有些迟疑起来,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盼着抽中化妆品了,就算是抽中粮票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的,最起码有了粮票饿不死了!
心一横,反正只要不抽中那个没名字的物品她怎么抽都是赚的,不就是三十二块钱嘛,继续抽!
系统扣钱的声音自动被冷媚儿忽略,她已经闭起眼睛,静等指针停下的那一刻。
几个呼吸之后,冷媚儿敏感的感觉到指针已经停了下来,她果断的睁开眼睛,只见指针指向的方向竟然是……
“恭喜宿主抽到《无名书》。”
冷媚儿:???
我花了这么多钱抽奖,你就让我看这个?
失落的心情一瞬间将她包围了起来,可是抽都抽了她还能不要是怎么的?
而且她怀疑系统是因为下午的时候她在废品站偷拿了几本书回来,它才故意给了自己这么一本书的!
将那本所谓的无字书从空间中拿出来翻看了一下,此书似金非金,似玉非玉,书面上真的是一个字也没有,《无名书》大约也是由此而来吧,冷媚儿将书翻开,上面写着一行小字:
混沌无形生有形,天地初开现无名。
冷媚儿看着这两行字心下诧异,难不成这本《无名书》是在混沌初开时就有的?那这本书得强大到什么地步?
她赶紧继续往下翻,最上面一行清楚的写着:锻体篇。
下面便是一幅幅的小图,小图共计八幅,每一幅上都有一个身着古装的小人在打拳,每幅画的下面还配着著解,看起来十分的清晰明了。
她想要查看下一页究竟有什么内容,可是,这书竟然是打不开了!
莫非,莫非下一页是要她将这第一页的功夫完全学会才能打开的?
想到这儿,冷媚儿仔细的记起了每副图上的动作招式,以及下面的注解,要不是孟得魁还在家里,她都恨不得此刻就开始练起来了。
西屋里,孟得魁正拿着铁锹吭赤吭赤的干着活儿。
只不过在封上地窖前,他又下去了一次,再上来的时侯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囊的。
挖坑不容易,因为土是瓷的,刨着费劲。
可是填坑就容易多了,无非就是将土重新埋回原来的坑里,然后再将土冗实了就可以了。
将地上的东西恢复原样,将那口矮柜依然放在那个坑上,只要不是有人特意往地下看,基本上没人能看出来这里有人动过的痕迹,等时间一久,翻起来的土没了湿度便会和周围的土融为一体,看不出任何的不同来。
将这些活儿忙完,孟得魁清洗了一番,然后轻手轻脚的回了东屋。
冷媚儿听到动静立刻将书收回空间,然后赶紧闭眼装睡。
心绪仍旧十分兴奋的孟得魁并没注意自己的媳妇到底是真睡还是假睡了,而是陷入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想象中。
突发横财的兴奋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对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的思考。
他自己的脾气他是清楚的。
猫嫌狗厌的,认识他的人都把他当成了凶悍的二土匪!
平时能不招惹他就不招惹他,除了简单的打招呼外,类似孟青山他们那样打趣他的时候都很少,村里和他关系不错的,也就王大夫家的大小子王新华和孟满仓,总比其他人能多说上两句话。
其他人,其他人基本上都躲他躲得远远的,毕竟万一得罪了他那损失可是很严重的。
成为一个人人害怕的坏人好处是有的,最起码那些有歪歪心思的人轻易也不敢把主意打到他们家身上。
可是坏处好像也不少,那就是他们夫妻很难与村里的人交好。
以前他从没想过这些事儿,可是现在他成家了,总得为媳妇以及未来的孩子多想想。
毕竟他娶回来的这个小媳妇还是很合他的心意的。
做饭好吃(例如前天的炖鸡和今天的菜团子),不斤斤计较(说她便宜也没生气),会过日子(知道去收购站买便宜货),把自己男人放在心尖子上(在背后夸他,给他买新鞋,生怕他冻到脚),脑子灵活(从挖出地窖开始,他媳妇就没说过一句没用的话!),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媳妇运气好!
媳妇要不说去购物站,他们上哪儿买到那两样家具去?
要不是媳妇细心,他们如何能发现那家具的来历?
发现不了家具的来历,他们怎么会想着挖地窖?
不挖地窖他怎么能看到那一地下室的好宝贝?
最关键的是,要不是着急忙慌的娶媳妇,买下了马富贵的房子,这些东西可是跟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啊!
所以说啊,运气好的应该是他媳妇才对!
嗯,他决定了,以后要对媳妇再好一点,脾气也要改一改,对了,还要多听媳妇的话,毕竟听媳妇的话有好日子过,嘿嘿嘿!
孟得魁在傻笑中进入了梦乡。
早上四点多钟,冷媚儿早早的醒了过来,今天是开始秋收的日子,地窖也不用挖了,她自然要让孟得魁去上工参加秋收的,要不然公公婆婆那么大岁数都要上工,他们两个小年轻却歇在家里,在外人眼里可就有些不像样子了。
收秋可是要下大力的,冷媚儿决定给孟得魁做点好吃的。
刚好昨晚抽奖又得二斤白面,干脆就给这男人烙葱花饼好了,把他的胃伺候好了,再支使他干活她也就没什么愧疚心了。
先将烙饼的面活好,醒着。
从后院摘了些豆角,等下炖豆角吃。
在西锅里做上棒子粥,架上火就不管了。
东锅则是小火烧着烙大饼。
不大的工夫,葱花的香味就飘了出来,孟得魁就是在这阵香味中醒过来的。
“媳妇,你又做啥好吃的呢,怎么这么香?”
冷媚儿:“今儿秋收,我特意给当家的烙的葱花饼,等下你多吃两块儿!”
孟得魁:……所以他今儿还得下地干活是吧?
好想不去怎么办?
“当家的别站着啊,快帮我把西锅的粥搅搅,要不就糊了。”
孟得魁:……拿着锅铲将粥搅了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