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走近修仙,新时代(求推荐票)
沿路又说起飞剑的事情。
秦始皇苦着脸,“国师,老秦人穷怕了!你这飞剑于秦国有大用,随便来个几万柄就好?”
还几万柄?
白稷当场表示你看老子像不像飞剑,拿去使。
以他现在的速度来说,一天撑死两把。
像飞剑不需要准备那么多。几万柄根本不可能,谁家洲际核武这么多?
不过,要是几万支弩箭的话就容易了。就用碎玉镶嵌,类似于rpg火箭炮,直接用弓弩触发。弹射后自动触发装置,一箭飞个几千步远。爆炸威力或许不如飞剑,但也足够了。
不求破城,只要能造成大范围杀伤就行。
嘶——
白稷发现自己似乎是掌握了修仙的新姿势。以后也别研究什么蒸汽机了,老子直接研究灵石动力空天战舰,比核动力航母还bug!
像是歼星舰,环地球轨道炮都可以安排上。以后打仗,前面的将军大手一挥,把老子的歼星炮拉上来,干他一炮。或者说,胖子坐在咸阳宫里头按个红色按钮,东方41号洲际飞剑升空。
以此宣扬秦国仁爱平等,热爱和平。和平不和平的,自然是秦国说了算。
就在白稷沉醉于幻想之际,李信的脑袋凑了过来,“国师,你笑什么呢?”
白稷:……
滚,赶紧滚,再不滚打死你。
秦始皇笑而不语,他知道白稷肯定是又有什么突发奇想。他倒是很期待,想着看看会有什么新花样。
……
而后又去造纸坊看了看,现在已经正式开工。到点打卡,没请假就无故旷工的直接永不录用。等着进来干活的一抓一大把,根本不缺人。
造纸坊内有不少大水池,里面浸泡着毛竹,得要浸泡80-100天才行。像是现在可以用树皮碎麻凑活,后续就能用浸泡好的毛竹。
秦始皇奉行的是下手主义,亲自上场操刀。用抬帘捞起纸浆,为此又被淳于越记录下来。虽说这是走个过场,但也得愿意做,有些人更是连样子都不做。
不光是他,其余大臣也都啧啧称奇。
蒙毅偷偷摸摸拉着白稷,“国师,你这造纸坊缺钱吗?毅正好手上有些余钱,可以入一股。”
“哈哈哈,蒙公失策了,这造纸坊老夫已入股。”
王翦爽朗大笑,要多得意就有多得意。
这话一说后,李斯等人的脸色皆是变了变。
这就是典型的先下手为强,蒙毅悔的肠子都快青了,含着泪从造纸坊顺走了几十张黄纸。
王翦没有遮遮掩掩的,而是非常坦诚。秦始皇顿时半开玩笑道:“老将军莫非缺钱了?”
“翦这是想给后世留点家财。”
王翦这就是话里有话了。秦始皇未曾介意,不论白稷还是王翦都是他最信任的人。开个造纸坊,利民利国的好事。
齐轩等人皆是瑟瑟发抖,躬身作揖不敢抬头。
“汝是齐人?”
“禀上,家父是齐人。”
齐轩不敢有所隐瞒。
秦始皇锐利的眸子闪过锋芒,淡漠道:“好好做,朕必赏之。”
“谢陛下!”
齐轩激动的脸色涨红,顿时倍有动力。
秦国比较低的爵位并不难,不需要上阵杀敌也能获得。比如只要捐赠一千石粮食,就能直接成为最低级的公士爵位。可得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这对寻常黔首来说,难度还是非常高的。即便公士是最低级的爵位,也相当有吸引力。
看过这些后,白稷便又带着他们到处看了看。
煤炭矿井外,已修好食堂。规模不算大,打好饭后可没坐的地方,只能端着饭盆出去在外面吃。做饭的厨子是白稷手底下比较出色的,还有好几个下手,脾气大的很。
帮忙盛饭打菜的则是几个婢女,都是白稷府上的人。白稷不需要多少人伺候,这些人闲着也是闲着,出来干点活,不然绝对是人力资源的浪费。除开这些外,还供应热水。现在还没到饭点,不然更热闹。
望着还在搭建的炼钢厂,秦始皇缓缓开口,“国师说过,秦国也能大规模铸造铁剑?”
“是钢,比铁更强!”
“一日可生产多少口钢剑?”
“以现在的生产力,几百口吧。”
一问一答,听的众人是毛骨悚然。
冯去疾更是诧异道:“多少匠师?”
“二三十个吧。”
“嘶——”
众人齐刷刷的倒吸口凉气。
“质量等同于昨日的钢剑?”
“应该会差上些。”
白稷亲自冶炼铸造的钢剑,这些匠师暂时还达不到这水平。
秦始皇都惊了,白稷这真不是开挂?
能称为名剑,必是出自名家大匠之手,如欧冶子此等人杰。而白稷直接能量产,且只用二三十工匠。
“别着急,慢慢来。”白稷慢悠悠道:“除开钢剑外,还可以打造马蹄铁。钢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各位,时代变了!”
白稷脑海中有了无数的想法,迫不及待的想去尝试。正常升级科技树可不容易,但他可以用仙法加速,实现弯道超车!
……
……
回去后,白稷便忙着去实验了。
秦始皇望着一个个还没回过神来的朝臣,无奈苦笑道:“列位,今日可有何感触?”
“惊为天人!”
“神乎其技!”
“这很科学……”
李信故作高深在旁点头,换来一片呸声。
秦始皇捋着胡须,“若真能如国师所言,一日数百口名剑,还有何人可阻秦国?”
“陛下此言差矣!”
鲍白令之站了出来。
“哦?”
“这些名剑终究不过凡铁,国师亲自铸造的东方一号才是真正的大杀器!十里外破城,三十里外枭首!此等神兵,只应天上有!”
秦始皇顿时爽朗大笑,“哈哈,令之说的是。”
这次泾阳之旅也没算白来,且不说燕赵降卒如何处置,这匈奴他必伐之。有了东方一号,这要不开战简直对不起白稷这一番苦心!
别忘记,秦国开疆辟土攻城破敌,白稷也能获得功勋值,再多的功勋值都不够用。
就在屠雎和李信吵的热火朝天乃至要动手的时候,庭院外却是传来爆炸声。
轰——
第137章 云雾1号,羊肉泡馍(求推荐票)
秦始皇走在最前面,望着混乱的庭院,下巴快掉地上了。一座假山岩石被炸成了齑粉,还有两颗柳树被冲击破连根拔起。
蒙常山握着冒烟的秦弩,双腿哆嗦。
惊恐的眼神盯着白稷,这是魔鬼!
“搞定,云雾1号研发成功!”
白稷打了个响指,颇为高兴。
“云雾……1号?”
“没错,初代火箭炮,呸,初代火箭弩!”
秦始皇:……
百官:……
这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说过,时代变了。”白稷轻飘飘的开口,“四五百步的秦弩,已经是过去式。下面有请我们四千五百步的超级火箭弩!”
卧槽!
李信眼珠子已经要瞪出来了。
四千五百步?
要向穿越者协会举报,这是个挂壁!
秦国一里三百步,约后世的420米左右。白稷这火箭弩的射程就是……15里远!
原理其实很简单,首先是在弩机上镶嵌了枚玉石,大概有一白之力。长按解锁念咒后,自动触发内部阵法。每次攒射,都会激发仙力。
为了能多使用几次,每次提供的仙力都不多。而后便在弩箭上动手脚,嵌入碎玉,里面蕴藏0.05白的仙力。这个数量相当少,却能提供足够的爆炸效果。
“弩机提供的是动力助推,可用可不用。而真正有杀伤力破敌的是弩箭,就算用寻常弩机也可令弩箭爆炸,但射程就只有三五百步。”
原理类似于运载火箭,弩机起到的是助推效果。
“所以,这弩箭搭配寻常弩机也可用?”
“是的,射程也会因此降低。”
“嘶——”
就是射程的区别,爆炸效果相当。
飞剑制作麻烦,但可以将仙力发挥到极致。而且,威力随着白稷实力提升也会增加。就比如说现在,白稷甚至能镶嵌进去十几颗玉石,那爆炸威力可就相当惊人了……
爆炸威力不用测试,就摆在眼前。丈许高的假山被炸开了话,这只是0.05白。
“这得好好保存起来。”
秦始皇双手紧握,若是落入贼人之手可不是什么好事。见识过这恐怖的威力,说不怕那是骗自己。还好只有白稷能做,别人没法复制。
“臣附议。”
冯去疾站了出来。
这东西放谁手里都是个隐患,就算数量少那也有枭首的能力。万一有心人隔着十几里外,一箭朝咸阳宫射来,那不是得凉凉?
“暂时放我这,以后有需要可以交给玄鸟卫。”
“国师费心了。”
秦始皇旋即作揖行礼。
他现在是患了火力不足恐惧症,有了好东西总想着多做点出来。“这飞剑可以少点。火箭弩是越多越好,要求不高,几千支就好。”
“梦里都有……”
秦始皇:……
以白稷目前的修为来说,只算弩箭一天撑死三十支。几千支……你慢慢等着就好。
他做这些,目的在于攻打匈奴,给胖子打剂强心针。
至于以后的话就简单多了,火药这些可以捯饬出来,大规模制造火器。要是再搭配上飞剑灵石,没准真的可以做到洲际飞剑的效果。
……
……
到了餔食,白稷便吩咐厨房蒸些馒头。
作为个吃货,白稷没有忘记自己的主职是什么。
麦子是有的,先舂米去壳再用石碾磨碎成面粉。在后世因为有着比较好的机械,所以可以带麸皮做面粉,现在这么搞口感会略差。
面粉细白如雪花,而后就用老酵头发酵做馒头。后世用的都是酵母粉,但在此前用的都是老酵头。老酵头就是面团发酵后的产物,作为天然面种,做出来的包子会有些微酸。
大白馒头送上来,一个个都有些懵。
“这是何物?”
“摸起来有点像……”
李信嘿嘿怪笑起来,一票lsp会心的笑了起来,几个婢女站在后面都羞红了脸。
“这叫馒头,里面带馅儿的话叫包子。”
每人都是三个馒头,两个包子,搭配碗羊肉汤。羊肉汤炖的很香,上面还飘着葱花。羊肉炖的软烂,把馒头撕开放汤里头,那就成了羊肉泡馍。
“唔,这馒头很软!”
“诶,这里面是肉馅儿?”
“还有绿菜馅儿的?”
带馅儿的更好吃,三口两口就能吃完。
李信学着白稷,把馒头放羊肉汤里头,呼噜呼噜吃完后嚷嚷着不够吃,白稷建议他可以把这陶碗给啃了,这肯定吃的饱。
还好,厨子们蒸的多,倒也能堵住他们的嘴。
酒足饭饱后,也到了离去的点。
秦始皇握着白稷的手,脸上满是真诚,“国师,老秦人穷啊!”
这话白稷前后听n个人说过。当他们有求于人的时候,起手先来上这么句,颇有讨价还价的味道。
“好了,你别说了。”
白稷抬手一个沉默术,打断胖子施法。胖子想了半天的台词戛然而止,令他憋得相当难受!
“对付匈奴,我自会尽份力,两个月的时间差不多了?”
“没问题。”
秦始皇当即一口答应下来,这个时间点刚好!
每年秋季,匈奴便会骑马南下,抢掠边陲郡县。秦始皇想的是在匈奴南下前,将其重创,夺回河南之地。
“哈哈,好!”
秦始皇满意的开怀大笑,坐上马车走了。
……
车队速度不快,慢慢走着。
李斯与冯去疾共乘,二人皆是跪坐。
“冯公,你觉得秦战匈奴,如何?”
“必胜之!”
冯去疾是个非常稳重的人,鲜少会给出如此评价。但在他看来,这次秦就没有输的可能。
凭借着望远镜,秦国可抢占先机。
再有东方1号和云雾1号,冯去疾都不知道怎么输。可以预料到,本来打的好好的,突然秦国这边祭出大杀器。战场中心轰然爆炸,结果不言而喻。
“可惜,无法量产。”
李斯轻轻叹气。
即便是理想情况,两个月时间也造不出多少。
“对付匈奴,足矣。”
“这燕赵降卒,冯公以为如何?”
冯去疾神秘一笑,“此前老夫也不赞成,现在……老夫倒觉得可行。”
“何故?”
“秦伐匈奴,征调降卒,约法三章,必用飞剑火弩!届时震慑的不光是匈奴,还有燕赵降卒。”冯去疾顿了顿,眸子内闪烁着老辣的寒光,“君侯以为,降卒可敢反秦?”
瞬间,李斯瞪大双眸,恍然大悟。白稷拿出飞剑和火箭弩还是为了降卒,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用意颇深……
白稷的城府,比他想的要深很多!
第138章 隐灵教弟子,选择(求推荐票)
府邸内。
白稷正在逗弄两条幼犬,一只黑色一只黄色。
幼犬刚刚断奶,是纯种细犬,喜亲自送来的。
都很听话,晚上就着肉汤吃的饭,吃的很香。
“来,大黑,坐。”
“大黄,趴下。”
黑狗乖巧坐下,黄狗则是匍匐在地。
旁边禾苗看的啧啧称奇,“君上可真是厉害。”
“这不算什么。”
白稷用碎麻碎纸搓了个纸团,随手丢向远处。两只幼犬甩着尾巴,如箭般窜出。黑狗的速度更快,咬着纸团,开心的跑了回来。白稷拍拍狗头,把纸团再次甩出,让它们自己玩。
太阳已经下山了。
白稷让几个奴仆去给菜圃里面施肥浇水,再施展仙法加速它们的生长速度。最让他馋的莫过于辣椒,干辣椒都吃光了。当初他要知道这是秦国,玩了命的也得种地。
四下望去,府上的人都有事情可做。
淳于越忙着把诗句誊写在竹简上。他的记忆力很不错,白稷偶尔说的诗句他都记在心里,重新誊写也只是废些时间。
后续他还想着从白稷这骗几首诗的,甚至还闹绝食,白稷把他饿了两天后瞬间消停了,再也没敢提及这些事。闲暇之余,他也会写些诗句找白稷品鉴,比蒙毅做的打油诗要强些。虽然缺了点意境,但还是很不错的。
来至后院,徐福正捧着竹简研究。一边看,一边誊写。上次白稷给胖子的只是其中一卷而已,加起来估计得有十来卷。
“福,见过君上。”
看到白稷来了后,徐福连忙落笔起身。
“行了,不用这么讲究。”
白稷满不在乎的摆摆手。
“怎么样,你的亲眷来了没?”
“应当还在路上。”
徐福脸上满是感激,若非白稷,哪轮到这天?
这些天他一直都在钻研《千金方》,越发觉得这医书厉害。白稷能做此医书,自身医术只怕也非等闲。
不光他得学习,其余方士也得学。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医师天职。现在的徐福绝对是医师的楷模,上次白稷还当众给他颁了个最佳医师奖,奖状现在还挂在房檐上。
虽然只是虚名没多少实质性的奖励,可百家门徒哪个不是为了名利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并没有什么。
说白了就是认同感,虚荣心作祟。别说现在,后世一大把的人也如此。白稷不介意这些,只要他们做好本职工作,给点甜头也无妨。
就岩这种老农,他们都很在乎名声,很好面子。
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好好干,干的好以后给你评个年度最佳医师。”
“年度……最佳?!”
“一年里面表现最好的医师,只有一人。”
白稷在后面强调了下,徐福激动的不住点头。
懂了,这年度最佳他要定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白稷便准备先去修炼。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
太阳下山的时候,府邸大门便会关上。包括喜这些官吏也都清楚,不会在这时候找白稷。
白稷皱了皱眉,便让尚牛去开门。
不多时,便看到有个陌生面孔的走了进来。泾水亭就这么些人,白稷大概也都看过。此人头戴木冠,穿着黑色的葛衣,腰间佩剑。
在秦朝不是谁都可以佩剑的。切菜用的无所谓,但类似于长剑则不行。除非是勋贵之后,或是伍卒官吏。当然,也有些小地方带把剑也无妨,比如说为此受了胯下之辱的韩信。
可这是京畿咸阳,胖子脚底下。
“汝是何人?”
他的出现,令不少侍卫都握住了腰间佩剑。
“隐灵教,伏。特请君房师兄回教。”
对方很平静,轻飘飘的开口。
隐灵教的人!
接着,就听到铿锵声响起。一大票侍卫同时拔剑,在尚牛率领下牢牢将伏困在中间。
而此刻,徐福也走了出来。
看到是伏后,显得是非常诧异。
“师弟?”
“伏,见过师兄。”
伏依旧很平静,躬身作揖。
白稷让尚牛等人暂且退去,饶有兴趣的望着此人。这家伙胆子这么肥,不怕有来无回吗?
“你来这做什么?”
“奉巨子令,请师兄回教。”
伏的话很少,言简意赅。
而这个时候徐福则是看了眼白稷,面露古怪。
“还请国师高抬贵手,放师兄一马。这份恩情,隐灵教必铭记于心。”
白稷问过徐福很多事情,不过他都没有回答。说是他愿意留在府上,但是关于隐灵教的事情不会透露,这是他的原则。
既然不愿意说也无妨,白稷大概也知道些。
隐灵教人数并不多,大概只有三百来人。个个都是精锐,剑术高超。有外放灵子和内传灵子的说法,灵子皆以房字为号。比如徐福便是字君房,张良则是字子房。类似伏这种还不算灵子,只是寻常教众。
栽培灵子并不容易,类似徐福入教足足十几年。学会了身不俗的医术,还可开三石弓,五十步内例无虚发。另外也懂得一些占卜风水之术。
所以,隐灵教不愿意舍弃徐福也很正常。辛辛苦苦栽培出的人才,换谁也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了。
白稷自信的笑了起来,“我不会强留任何人。若是徐福愿意和你离去,请便。”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想教育,现在的徐福致力于成为秦越人这样的医师。行医治病救人,积攒功德,长命百岁,最后也能封仙入仙庭。白稷可是和他保证过的,他好好干下去绝对可以!
徐福望着白稷,又看了眼伏,长长的叹了口气,“回去吧。福已不是灵子,君房已死,福只想做个治病救人的医师。”
“师兄真要如此?”伏的眉头顿时皱起,“十几年来的同门情谊,师兄也不顾?我隐灵教教义,师兄也都忘记?”
“福愧对巨子栽培,请回吧。”
徐福的态度无比笃定,这让白稷非常满意。
他的思想教育还是很成功的。
最起码,徐福现在是死心塌地的要跟着他混。
伏的脸色变了变,缓缓将块玉佩拿了出来。玉佩还有红绳坠饰,这是白稷独有的信物,别人都没有。玉佩中间则是刻了个字:稷!
徐福的瞳孔瞬间收缩,呆呆的望着这块玉佩。
“师兄,汝亲眷行至泗水身体不适,暂时被巨子留下治病。若师兄执意如此,便就此作罢。”
说着,伏便放下玉佩,准备离去。
“慢着!”
白稷猛地抬手,狂风呼啸,府邸大门瞬间关上。
关门,放狗!
两条如豆丁大的幼犬不住狂吠……
上架感言
算了算,9月11号发书,11月1号凌晨上架。免费差不多两个月,三十万字差点吧。
熊猫是头一遭在起点写书,倒不是新人,辗转多个网站的老扑街了。
写历史文也算是个尝试,熊猫自己是个比较考究的人。我看别人历史文的时候,就很喜欢考究,太浮夸的看不进去。于是乎,前面就科普的过头,显得是在水字数了。
后来经过批评后,痛定思痛改过前文,当然……还是水的很。一些历史文献资料,我就放在了作家说里头,稍微好了点。
熊猫住在乡下,家里有二十年的楼房一座,一辆小毛驴代步。平时的时候跟着奶奶种菜什么的,大家也都看的到。有机会的话,再多拍点照片给大家看看田园风光。
生活不算富裕,倒也不会饿着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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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月票,加更1章。
1万起点币打赏,加更1章。
首订在四千的基础上升100,加更1章。
上不封顶!!!
在这说个心里话,历史文不好写。不管说水的,还是说科普文脑残文的,大家应该能看的出来熊猫真的用尽全部的精力在写这本。
说个笑话,之前做梦都会梦到作家助手提示,然后睁开眼打开手机,发现毛都没有……
我可以拍着胸脯说,这本我写的很认真,尽我自己所能的去写了。熊猫不是历史系的,就是自己喜欢这段历史而已。查找的资料肯定会有缺陷,这是必然的。
你看写历史文还要精通农业种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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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也不能差吧?
我这本不一样了,熊猫还得会修仙才行。
所以熊猫手里的存稿不是很多,但是熊猫这人有个好处,成绩好的话不吃饭也会爆肝码字。我时速不快,不过我一天可以写个十几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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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黄天琼,真仙!(求首订,1)
虽然两只幼犬体型不大,但嗓门可不小。
凶神恶煞的嚎着,颇有种狗仗人势的感觉。
“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伏脸上闪过抹诧异之色,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白稷的事迹,隐灵教自然都已听闻。准确来说不光是墨家,很多人皆是注意到这位泰山桃花仙,大秦国师。
不过,隐灵教的看法是不信。墨家虽有明鬼之说,却并不相信白稷。教众的看法相同,皆是皇帝的手段。以此稳定国内局势,巩固自身地位,宣扬秦灭六国的zz正确。
泰山封禅突封大雨,遭大儒闵子马的讥讽。皇帝请出个桃花仙还击,合情合理。所谓亩产三十四石的祥瑞,只是可笑的戏谱。
至于取九鼎之说,更是无稽之谈。兴许是早早重新铸造九鼎丢入泗水,次日再捞起来。
可现在……伏的脸上是火辣辣的疼。
“君上!”
“闭嘴!”
徐福刚准备开口,就被白稷瞪了回去。
白稷冷笑着看向伏。他开始的确是对隐灵教很感兴趣,毕竟是段蒙上灰尘的历史。他想的是慢慢擦去灰尘,或许能发现颗明珠。
可现在这颗明珠炸了,变成了一坨……
几只蜜蜂翩翩落下,触角颤动。
白稷注视着伏,阴恻恻的笑了起来,“来了十二人,有意思。”
“你如何得知?!”
伏顿时大惊,他是真的有些怕了。此事关系重大,知道的人并不多。可白稷却能精准说出人数,难不成……他真的是仙人?
“尚牛,带他去泾水石亭。另外通知玄鸟卫过去,不准放走一个人。”
接着,白稷脚尖点地,猛地跳了起来。踩在围墙上,蹦跳间快速朝着泾水石亭而去。他的实力有限,现在还无法真正的飞行。而且今天消耗很大,体内残存的仙力不多。
即便如此,也把伏给吓得够呛。俊俏的脸庞吓得煞白,呆呆的望着天空。而尚牛则是骂骂咧咧的踹了他一脚,“好你个瓜怂,你等着吧!用医师亲眷威胁,实乃禽兽!”
“尚牛不可。”
尚牛骂骂咧咧的,也没再言语。
本来他是相当看不上徐福的,觉得这家伙敢欺骗皇帝,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人。尚牛个性耿直率真,为人就是如此。上次有户农夫的耕牛误食沾了露水的草,结果腹泻。徐福得知后,当即赶了过去。
十几里的山路,磨得脚上都起了水泡,徐福也没叫一声苦。徐福将其治愈后,尚牛对徐福的态度也随之改变。
徐福轻轻叹了口气,望着呆若木鸡的伏,正色道:“福心意已决,只希望墨家勿要再阻止。”
“君上为真正的仙人,秦国有他在便是固若金汤。你们所听说的传闻,皆是真的。包括祥瑞在内,过些日子便要成熟了……”
徐福这态度是因为他知道,隐灵教是有底线的。即便他不回去,也不会拿他家人如何。这玉佩,只是他们的一道护身符而已。他刚才想说来着,只是白稷让他闭嘴……
当然,这也怪伏没把话说明白。
伏额头上沁出不少汗珠,已是说不出话来。
秦国真的得到仙人相助?!
在他们看来,秦始皇好大喜功,急于证明自己。修长城,修驰道,修皇陵……耗费大量的民力财力巡游。六国虽灭,六国人却未死!
秦始皇以疲民之策针对六国降卒,必定无法让六国子民真正的归心。终有一日,这秦国会因此坍塌。
墨家自知无力阻止,为延续墨家传承,躲避战火,想的是远渡海外。此前齐地便有方士远征海外,像是徐福就知道。
可现在,一切的一切悉数改变了!
若真如徐福所言,这些传闻皆是真的话……那秦国便已得到象征气运的九鼎,名正言顺的称霸九州。还有白稷这位桃花仙相助,亩产三十四石的天赐祥瑞。
可以说,白稷不死那秦国便不会崩塌!
更可怕的是,白稷是长生不死的。听说他可是活了足足五百年,更有延年益寿之法。不久前王翦大限将至,便是白稷为其续命七八十年。
这柄锋锐无匹的秦剑,还能再活百年!这是什么概念?光是威慑力,便足以让不少六国勋贵胆寒。
后续秦国崩盘,很大一环因素在于人死光了。蒙氏兄弟没了,王翦王贲老死,李斯冯去疾被杀。秦国大权皆被赵高所掌,彻底断送社稷。
伏已经不敢再想,后背都透着丝丝凉意。
“师弟,如今秦国已经变了……”
徐福悠悠开口。现在的秦始皇不再服丹药,每日早起早睡,勤勉锻炼,精神好了许多。再活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
再加上白稷研制的东方一号,云雾一号……
徐福都想不到有什么蠢货还敢上门送人头的!
瞄了眼伏,好像的确会有。
……
……
泾水石亭,位于泾水下游。石亭外有十来人等候着,皆是黑衣黑鞋,腰间佩剑。
石亭中间,有一人正坐于席上。头戴玉冠,年纪并不大,腰间挂玉。木桌上放着一壶浊酒,自饮自斟,静静的等着。五官棱角分明,特别是眸子颇为深邃。
这样的人就算在后世,那也绝对是美男子。
“伏还没来吗?”
男子的声音非常具有磁性。
“未曾看到踪迹。”
“已晚了一刻,莫非出事了?”
“伏有信物在,他们不会如何。”
男子轻飘飘的开口。
而边上有人低声道:“这几日我在频阳打探消息,听说那人曾于天空显圣。犹如惊雷炸响,天空中流光溢彩。”
“咄,蜃景虹桥莫非也是显圣?”男子不屑开口,“黔首愚昧,欺骗他们不难。”
言罢,却无任何反应。
就看到那人呆呆的指着泾水,双腿都有些颤抖。清澈的泾水川流不息,中间赫然站着道人影。
就看到其诡异的浮于河面,双手负于身后。
英俊潇洒,仪表堂堂,四周有荧光点点。白稷是不喜欢浪费仙力做特效的,纯粹是些萤火虫而已。
在他们诧异的目光注视下,白稷纵身一跃来至石亭前方。
“他……他能飞!”
飞?
他这只是单纯的蹦的比较高,比较远而已。大概也就几十步远,有腿就行。
“墨家黄天琼,见过长生君。”
虽然有些脸疼,但他的反应还算快。
“隐灵教灵子英房黄天琼,汝翁便是黄庭坚?”
“看来,君房皆和你说了。”
“呵。”白稷挥挥手,“徐福从未提及隐灵教。你既听说过本君,便该知道本君经天纬地,可推演过去未来。这世间,没有本君不知道的事。”
三言两语,白稷便牢牢占据了主动权。黄天琼看似淡定自若,实则掌心中满是汗珠,想着脱身之法。
墨家有明鬼之说,但当活生生的仙人于眼前出现,说不慌乱那是假的。特别是他前脚才说黔首愚昧,后脚白稷就窜出来了……
打脸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让他是猝不及防。
白稷左手抬起呈剑指,轻轻挥动。这十几人的佩剑悉数从中断裂,连带着剑鞘都断裂成了两截。
“你们的佩剑质地不太行。”
“嘶——”
“这是如何做到的?!”
惊呼声不断响起,黄天琼握着酒樽的手都在微微颤抖。白稷看似是随意而为,实则是在暗中威胁他们,让他们勿要轻举妄动。
这一上场把他们装备都给清零了,面对开挂的对手,这团还怎么打?
十几人围在四周,面面相觑,没有人敢移动半步。恐怖的威慑力,只令他们胆寒。
白稷端起酒樽,抿了一小口,而后便呸呸呸的全都吐了出来。
“这酒可真难喝!”
还有股酸味,连啤酒都不如。
“区区浊酒,长生君自是看不上。”
黄天琼尴尬的笑了笑,这笑容快比哭还难看了。
“把徐福的亲眷交出来的好。你们隐灵教若想为秦国效力,本君也能帮忙引荐。现在的秦国已不是昔日之秦,你们也无须东渡出海。好好留在秦国,为秦效力,宣扬墨家学说,如何?”
黄天琼顿时蹙眉,他就没打算扣留人亲眷……
“暴秦奢制墨家,如何为秦效力?”
“那是之前,时代变了。”白稷神色从容,“此事本君已和皇帝商议过。只要墨家愿意入秦,亦会受到重用。”
“呵,暴秦好战嗜杀,我墨家怎可助秦?”
黄天琼也是寸土不让。
“好战嗜杀?七国纷争多年,死伤几多?秦并六国,终结乱世,有何问题?”
白稷尊重六国黔首,未经他人苦莫劝人大度。他们受过战火蔓延,最终导致家破人亡。仇秦恨秦,理所应当。
可有些人就想着恢复战国时期。各国打的混天暗日,打的人死光了才满意。
“此为诡辩。”
“此为顺天而行。”
黄天琼一时语塞,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白稷是神仙,他说是顺天而行,那就是如此。不服气,你把神仙拉出来互喷?
“秦国初定,还有很多事做的不好。皇帝为先驱,从无到有,需要极大的气魄和毅力。这天下非他一人之天下,更是无数黔首黎民的。”
“而秦国,必会变得更好。”
第140章 直升机,下邳黄庭坚(求首订,2)
面对白稷的坚定态度,黄天琼一时语塞。
换个人来,他肯定不相信。而白稷非人哉,为真仙。以其手段,必定能为秦国续命,改变走向。有亩产三十余石的祥瑞在,大部分黔首也会归心。
如此,也就足够了。
“昔墨子秉兼爱非攻十大理念,止楚伐宋。今秦废分封设郡县,天下归一,诸夏再无战事。”
至于匈奴百越这些,自春秋至今皆夷狄也。
自上至下,无人看的上。
孔子便说过: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所以秦伐匈奴为正义之举,燕赵降卒也会有人支持。当初赵国可没少和匈奴干架,像是李牧就一直戍守边塞。
“如此简单的道理,尔该明白。”
黄天琼沉默了。若白稷是个凡夫俗子,他还真不会搭理。偏偏白稷是唯一真仙,打又打不过。
这年头理念不合怎么办?打一架!
打服了,也就认可了对方的理念。
隐灵教筹划数年,遣徐福接近皇帝,为东渡大海骗取资金支持。偏偏因为白稷的出现,导致计划失败。功亏一篑,接下来又该如何?
白稷的出现,彻底扭转了秦国局势。泾阳发展黄天琼看在眼里,若将其推至秦国上下,秦国必能昌盛。诸夏大同,再无刀兵。
墨家所追求的,不正是如此吗?
黄天琼为外放灵子,其翁为墨家巨子黄庭坚。虽说地位很高,但他还是无法决定这么大的事情。
“墨家入秦,可与法家并行?”
“那就得看你们的本事。”
墨家有一批科学家,专注于研究发明。
连弩车,转射机,藉车……
在火药未出现前,终究是以冷兵器为主,白稷造的东方和云雾也不会太多。若能得墨家相助,秦国实力必会大增。
另外,墨者们也有专门的锻体之法。成为墨者的要求极高,他们在剑术造诣上都很强。除开这些外,墨家也有医师占卜之类的。
类似于墨家这些发明,在白稷看来不算什么。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研究发明精神,这种精神在先秦时期是极度缺少的。
秦国若想昌盛,光靠一家学说并不可行。
“此事吾无法做决定,还需要巨子教众答应。”
白稷倍感无趣的耸了耸肩,“那就把人放了先。”
徐福现在是跟他混的,俗话说打狗也得看主人。白稷未曾限制徐福的自由,他若愿意走,那白稷不会阻拦。可要是有人以亲眷要挟徐福,那他绝不答应。
“其实,君房亲眷不会有事。”黄天琼淡淡一笑:“君房老媪患了热疾,吾翁亲自为其治病。”
白稷:……
搞半天,闹了个乌龙?!
“所以长生君也得露两手,让吾翁相信你的本事。”
白稷轻咳起身,轻飘飘道:“本君听说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一日而败。今日英房来我泾阳做客,的确是该带点礼物回去。”
“木鸢,倒也不难。”
不光墨子做过,公输班也做过。木鸢其实就是类似于风筝,只不过制作材料不同。
上小学的时候,学校经常会组织春游活动。那个时候也没多少电线杆,都喜欢放风筝玩。白稷当时就有个燕子风筝,后来因为放的太高绳子断裂,就这么飞走了。
光做这种风筝,那显然是低端了点,白稷想的是做个直升机模型就好。
随手轻挥,百步外的竹子当场折断,飞入他手。
这一幕看的他们是不住咋舌。
在他们震惊之余,尚牛也带人来至。从黑暗中窜出来的时候,玄鸟卫已经端起弩机,对准了黄天琼等人。
“尚牛,不可无礼。”
尚牛望着正在忙碌的白稷,有些懵圈。
啥情况这是?
刚才还杀气腾腾的,现在却和黄天琼谈笑风生?
在白稷的喝斥下,玄鸟卫这才放下弩机。不过并未退弦,大有随时暴起出手的意思。
“怎么,还不明白吗?”
徐福望着这幕,则是笑了起来。
“医师赐教。”
“君上早早便考虑过引墨家入秦的。”
老早之前,白稷便说过这事。只不过隐灵教行踪飘忽不定,便是徐福也不敢说能找到。像黄天琼这种赶着过来送人头的,徐福还是头一次碰到。
“嘶——”
尚牛顿时倒吸了口凉气。
引墨家入秦……
难不成白稷是刻意以徐福亲眷,引墨家上钩?
他这就纯粹是想太多,白稷还干不出这缺德事。
黑夜下,两票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望着。
黄天琼就这么盯着白稷,眼睛都看直了。
这……是木鸢?!
形状怎么如此古怪?
白稷做的是直升飞机,外表粗糙了些。
然后在里面以齿轮做了个简单的马达,连接着螺旋桨。螺旋桨其实就是竹蜻蜓,只不过是由木质的马达带动。而动力的来源自然是带过来的碎玉,蕴藏着0.01白的仙力。
碎玉内刻了个小型的动力阵法,只要长按开关就会启动。因为得克服重力,大概能飞半里左右,然后碎玉就会失效,自动坠毁。
不好意思,有仙法真的是能为所欲为的。
这以后不得搞一票无人机去轰炸?
“这有个机关,长按三秒后便会自动生效。”
“带回去后,你们自然知道。”
“这……是木鸢?”
黄天琼捧着直升机模型,观摩半天后终于问出这个问题。
四四方方,前面椭圆后面还有根尾巴。
上面还有个古怪的装置,黄天琼愣是没看懂。
“带回去后你自然知晓。”
黄天琼抱拳作揖,“多谢。”
在这个时代还是非常讲究信用的。黄天琼好歹也是外放灵子,要是出尔反尔可会遭受世人唾弃。况且也的确如黄天琼所言,墨家终究是有原则的。
以亲人性命要挟,他们压根干不出来。拿着他的玉佩过来,纯粹是当个护身符。而且白稷猜测,徐福亲眷压根不知道这事。
在白稷眼神示意下,尚牛等人让开了条路。
黄天琼来至徐福面前,轻声道:“君房,汝媪的确是患了热疾,吾等此举也是为求自保。”
“福都明白。”
徐福也是还礼,墨家做事还是有原则的。刚才他也是失了神,所以未曾反应过来。
……
他和徐福两人走在后面,其余人走在前方。
“福不是很明白,君上有大才,何须借墨家?”
“墨家只是开始而已。”
的确,他可以做到很多事情。可仅仅他一人,还远远不够。取百家之所长,建立起一座包罗万象的学府。
只有源源不绝的人才涌现,秦国才能坐稳。栽培他们的同时,还得给他们灌输爱国观念。等他们学有所成,便能用自身学识为国效力。
当然,这些都是白稷目前的构思而已。
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君上真的想要百家归顺?”
“嗯。”
“只怕是会很难。”
“功夫不怕有心人。”
白稷很平静,这并非没有机会。百家皆想能得到重用,一展风采。不光是入朝为官,栽培弟子传道受业也可。
“福也愿尽绵薄之力。”
徐福脸上满是激动。
这是无数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白稷若能成功,必会千古留名。
……
……
七日后,黄天琼带人抵达下邳。
群山环绕,有洞府炊烟袅袅。
门口正坐着位素衣老者,面前唯有一卷竹简。
闭目养神,脸上满是皱纹,气色倒是不错。
“如何?”
黄天琼蹑手蹑脚的抵达,老者便已睁开眼。
接着,便看到黄天琼便躬身行礼道:“孩儿已接触过这位长生君。”
“如何?”
“为世间真仙,有鬼神莫测之能。凌空飞跃,踏水而行,还可隔空取物。”
这位老者便是墨家现任巨子——黄庭坚。
闻之,眉头顿时紧蹙。黄天琼是他一手栽培的嫡子,自由聪慧。这些年来走南闯北,见识颇多。
“真仙?”
“真仙!”
黄天琼无比笃定的点点头。去之前,他也不信。亲眼见识过白稷的手段后,他已是心服口服。
“不可能!老夫观天下大势,暴秦大兴土木,以疲民之策对六国黔首。不久后,必会天下大乱!怎会有真仙相助?”
黄庭坚还有观星象占卜的本事,常遥望星空,以观天下大势。他算准了不久后势必会天下大乱,所以才想着东渡。
可是,秦国为何会得真仙相助?
这不科学!
“另外,长生君送了份见面礼。”
“何物?”
“直升机。”
黄庭坚:???
说人话!
黄天琼无比认真的将直升机模型拿了出来。
两人大眼瞪小眼,气氛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其言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一日而败。此直升机,便为木鸢。”
黄天琼缓缓开口。
“如何飞?”
“此有机关,长按即可。”
沿路舟车劳顿,黄天琼将其放在木盒内贴身保管着,就是害怕会出事。
黄庭坚皱着眉头,还是不相信这玩意儿能飞起来。按着凸点,三息后才松手。凸点随后嵌入机体内,接着就看到螺旋桨慢慢开始转动,越转越快,‘突突突’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在两人不可思议的注视下,直升机缓缓升空。
闪烁着点点光泽,越飞越高。在飞至百丈左右的高度后,螺旋桨骤然停止,从天坠落。
黄庭坚顿时大惊,大手一挥,“快!命人赶紧将此物拾回!”
如此神奇之物,说不感兴趣那是在骗人。
“有趣,实在是有趣!想不到这位真仙竟也精通机关术?若能得其相助,墨家必可重回显学!”
黄庭坚脸上满是认真,起身将竹简收起,上书:《素书》。
“君房老媪已痊愈,让他们回去吧。老夫也该去咸阳走上一遭,会会这位泰山桃花仙。”
第141章 雀的秋天,大恩(求首订,3!)
半旬后,炼钢厂正式建造完毕。
用的是最古老的炒钢法,只需要专门的坩埚就能冶炼,泾阳县彻底沸腾。
先有人挖煤,再转交至煤炭坊。经过一系列手续后,脱硫制成焦煤。或者是制作成煤饼,运送至造纸坊。造纸坊可是烧煤大户,坩埚就没停下来过,日夜都得有人看着。
炼钢坊得焦煤后,正式开始冶炼钢铁。由鲁匠负责整体,铸造好的钢直接打造马蹄铁。马蹄铁的尺寸就用标准的,后续也可以烧红后重新修改适合的尺寸。
饭要一口口的吃,刚开始还得先适应下。这些马蹄铁和钢钉可不是免费赠送的,白稷砸进去这么多钱,不收钱是不存在的。白稷选择和胖子直接签订商契,由铁官丞来验收。
这点胖子也欣然答应下来,白稷这是靠本事赚钱,他还在头疼马蹄铁的事情呢。现在搞定后,他更高兴。别小看这小小的作坊只有二三十人,一天能产上千套马蹄铁,相当惊人。
考虑到他们还得种地,所以工作时间比较短。一天基本两个时辰左右,互相轮换更替。
泾水亭是泾阳发展最好的,家家户户都有人在工坊内做事。脑子灵光的,就做点技术活。手脚比较蠢笨的,就卖力气挖煤去。
两个时辰,赚的少的也有四钱。主要是管饭,顿顿都有肉腥。只要不浪费粮食,想吃多少吃多少,吃饱为止。
白稷所为,令喜也是叹为观止。泾水亭每户都有人做工,颇为公平。就算是女子,只要愿意的也可以来造纸坊打打散工。
在后世可能比较少,现在的话没那么讲究。夫家从军入伍,家里种地织布洗衣伺候老人,全都得女子来。一个个撸起袖子,抄起棒槌比男子还狠。
她们不是凶,是因为容易被欺辱。
雀现在在造纸坊内负责看火,十几天下来脸都被火照的泛着红光。他还有个帮手,是个女子。就白天两个时辰会来,却是他最欢快的时候。
两人加起来说的话还没超过十句,可他就是喜欢。按照齐轩的说法,秋天到了,雀要趴窝了。
齐轩还是仗义的很,专门帮雀好好打听过。
女人是泾水亭人士,都称呼她为孟草,是个寡妇。她定下婚约的未婚夫,两年前被流匪所杀。还未过门就成了寡妇,这可不算是什么好事。女人家里头还有二老,不过年纪大了些难以从事重活。
另外,还有两个亲弟,一家重担悉数落在孟草身上。每日除开耕种外,还得为人织麻,才十七八岁便已相当沧桑。孟草非贵族之后,无姓无氏。孟为长,草才是她的名。
齐轩和雀之前有过矛盾,上次雀做错了事,便是齐轩站出来帮忙承担。白稷知道后,就罚他们两人去挖了一天煤。挖好后,两人望着对方的模样,皆是哈哈大笑着。
自那后两人再无任何矛盾,冰释前嫌。
而白稷也解锁了新的姿势,做错事的就去挖煤。现在白稷大有后世某地煤老板的架势,不同点在于白稷有良心。
闲暇之余,白稷又让鲁匠把铁皮水壶做出来。在农村很常见的一壶烧,中间是空心的。在中心处架平柴火,就能烧一大壶开水。草木灰则收集起来,用作施肥。
……
很快,孟草便到点来上班了。
本来奄奄一息的雀瞬间是精神百倍,连忙起身。稍微捋了下发型,主动给孟草送上早早准备好的热水。君上说了:要多喝热水。
孟草低着头,含蓄的道了声谢。
造纸坊内的人也都熟悉,有些人便说起荤话。
“咦!雀这是要趴窝咯!”
“哈哈,雀要享福咯。”
在秦国最不缺的就是寡妇,虽然胖子一边立寡妇清为贞妇号召天下女子学习,却从未出台过相关的律法。因为胖子也知道,要是不许寡妇改嫁,那秦国人口从哪里来?
所以,胖子也只是喊个口号。这时期寡妇再嫁也不会受人白眼,甚至还会得到祝福。
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之前有些小心眼,但为人品行不算差。主要是踏实肯干,待人真诚。若真的和孟草在一块,对孟草家人也肯定会照顾。
雀自家种了三十亩地,现在还在造纸坊内工作。长得也不差,家境算好的。泾水亭已经有帮着说媒的了。甚至,连亭长都亲自来做媒。
这年头人口是头等大事,到身高的便可结婚。
男子六尺五寸,女子六尺二寸。另外男子还要求得达弱冠之年,便是二十岁。
不过,雀都拒绝了。他是专心于孟草,上次还送给孟草十来枚鸡蛋。雀自己都舍不得吃,却予孟草给她两个弟弟补身体。
造纸坊的人看在眼里,心中那都和明镜一样。
小家雀之心,路人皆知。
孟草心里也高兴,但是却未曾明确表态过。倒不是说故意如此,纯粹是有些担忧。她在泾水亭这边名声并不好,还未出嫁便克死夫家,这不是好事。
这种事终究不能避免,即便在后世也有类似的说法。雀自然是知道的,可他压根不在乎。
孟草来到后,便开始帮忙干活。她主要是负责帮忙运煤,把晒制好的煤炭都搬到锅炉就近点码好。
这活很轻松,真的是有手就行。只要轻拿轻放,也就废些力气。一天两个时辰,还得帮着晒煤和搬运木柴,总共给四钱,管两顿饭。
孟草自己吃些,剩下还会打包带回去。她两个弟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天天嚷嚷着肚子饿。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这话可真不假。孟草看在眼里头,也只得自己少吃些。
“草儿。”
雀平时大大咧咧的,现在却是涨红着脸,话都说不利索。炉火映照下,脸是显得更加红了些。
反观孟草倒是落落大方,有些不明所以。
“我昨日专门去找君上说了下。你两个弟弟若是愿意的话,可以去炼钢坊找鲁匠当个学徒。管吃不说,还给两钱。帮忙做点琐碎的小事就好,也不吃力。”
雀一说,孟草的眼睛顿时就红了。
鲁匠在泾阳这块现在名气可是高的很,泾阳第一大匠非他莫属。就连亭长看到了,也得恭敬有加。不知道多少人都想拜鲁匠为师,学门手艺。
这年头想学手艺可不容易,师父地位同翁。给口饭吃就算好的了,还想要工钱?未出师前,还得给师父干杂活。不伺候个几年,就别想学到真本事。
“草儿,多谢君上!”
孟草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白稷这是给了她一家子活路!
阿翁年事已高,已无力再耕种。老媪体弱多病,卧床多年。不久前,有医者入亭,免费帮忙看病。现在老媪病情已得到缓解,甚至可以下地走路。这也是白稷所为,泾阳县内也都知道。
之前白稷立下规矩,一家一户只能有一人可上工。这是避免矛盾,免得说这家请两个人,那家一个都没有。这不光是钱的问题,还关系颜面。
如果是学徒的话,肯定不算违反规矩。
雀憨厚的笑着,只要孟草开心他也开心。
众人注意到这幕,皆是在旁边打趣。
……
齐轩则是用竹简正在清点纸张。
他不明白白稷到底是何用意?
为什么说要把麻纸都收起来,还不拿走出售呢?
听说少府都开到两钱一张了,可白稷还是没卖。
上次齐轩专门问过白稷,说是要搞个大事情。等什么术折腾出来后,能让竹简彻底被淘汰。
哦对,是印刷术!听听,这仙法名字就特殊,齐轩愣是不知道能做什么。
……
……
泾阳府邸。
白稷正在逗弄两条幼犬。
现在长大不少,犬牙非常锋,极其凶悍。原本发财还能欺负它们,偶尔还能拽它们的狗尾巴,现在发财只能躲在白稷怀里瑟瑟发抖。
大黑和大黄非常听话,白稷让它们往东,那绝对不会往西。经过白稷训练后,它们已经正式转职,开始朝着搜救犬的方向发展。
白稷那天把淳于越的衣服拿出来做实验,让它们去找淳于越。果然没让白稷失望,正在茅坑的淳于越发出了声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嚎声。
从那后淳于越看到大黑大黄,绝对调头就跑,好似见鬼。对此,白稷是相当满意。还专门给它们根大骨头作为奖赏。
淳于越离他远远的,坐在池边。
手里用着笔刀,正在刻着泥巴块。时不时还会回过身看白稷一眼,见两条幼犬在太阳底下嬉戏,这才松了口气。
“君上,你要刻这么多印鉴做何事?”
“说了你也不懂。”
“越有操行,这手是提笔拔剑的手!”
白稷真诚的笑了起来,“是吗?”
“行吧!明天我就让尚牛出去好好宣扬一下博士淳于越的事迹。啧啧,谁能想到堂堂博士,竟……”
淳于越:……
于是乎,就看到淳于越含着泪刻着泥巴块。而白稷这地主老财则是喝着酒,遛着狗,没事再欺压下淳于越这个长工。
活字印刷术,这可是大杀器!
第142章 种树育人,臭豆腐(求首订,4!)
白稷问过淳于越,一卷竹简价值几何?
正常一卷四十简,一简可书二三十字,大概能书千字,值六十钱,相当于两石粟米。这价钱别说寻常百姓,便是小吏也扛不住。而且这还算正常的,有些更是大贤之言,价格更是无法估量。
就按正常来算,六十钱也是天价了。
按照淳于越的说法,他平时就在博士馆里头白嫖。博士馆内有天下藏书,想看就能看。但要自己买的话,万万是买不起的,有些更是大贤亲笔孤本。他就属于在书店里头只看不买的那种。
淳于越不懂活字印刷术的意义,白稷清楚。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教育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手上家伙事不齐全就别想搞好教育。
现在掌握文事的,九成九都是勋贵之后。就说张良,他祖上五世相韩,出了名的老贵族。底层的黔首苦哈哈连饭都吃不饱,还要什么自行车?
学习?学个屁!
唯贵族血统论,很难长久。且不说皇帝,光是未来秦国需要的人才都不够。科举制一直延续到后世,自然是有其意义。去除部分暗箱操作,也算给了很多人一个公平上升的机会。有能者居之,这才是好事。
现在想要出仕,最好的办法就是成为勋贵食客,若能展露头角兴许就能出仕。
说白了,掌握权还是在勋贵手中。如果白稷现在主掌科举制,只怕会被无数勋贵所反抗。即便他是神仙,也会成为无数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白稷倒是无所谓,反正他活的时间长。
科举制先不着急,先普及教育搞学校才是真的。
别的地方管不着,泾阳先搞起来。
看着那些流着鼻涕泡的稚童,天天光着脚丫子到处乱跑。有的钓鱼,有的拾草,白稷鼻子就有些发酸。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也是这么过来的。
白稷做这事,并非是突发奇想。
前几天的时候,徐福救了个六岁的稚童。在山上砍柴的时候,因为肚子饿误食了颗毒蘑菇。得亏是送来的早,给稚童紧急催吐后,灌服汤药这才救了回来。
那天白稷想了很多,而后便决定普及教育。土豆,只能让他们填饱肚子。他们若是想要改变命运,就必须得去学习。
淳于越颤颤惊惊的刻着字,他的刀工很不错。刻的字都很大气,看着就舒服。
白稷轻飘飘的如鬼魅般坐在他后面,“老淳,秦国的启蒙篇,你知道吗?”
“知道,以三人为主。”
谈到这个问题,淳于越瞬间不困了。
“秦推行小篆后,分三人著。前中车府令赵高所做《爰历篇》,太史胡毋敬《博学篇》,丞相李斯著《苍颉篇》。”
“你有竹简吗?”
“额,这些皆是启蒙篇,越未有。”
靠,要你有何用?
“不过,越倒是还记得《苍颉篇》。”
淳于越很喜欢欲扬先抑这套,前面先扯一大堆,后面再来个‘不过’。
“来,念两句我听听。”
淳于越撸起袖子,放下手中笔刀,清了清嗓子。
“苍颉作书,以教後嗣。幼子承诏,谨慎敬戒。勉力讽诵,昼夜勿置。苟务成史,计会辩治。超等轶羣,出尤别异……”
大概一千来字,读起来倒是还算通顺。就是有些字让白稷都有些懵,属于古字。刚开始白稷想过推行简体字,后来想想还是算球。
秦国推行小篆才两年时间,他又把小篆给推了,要普及简体字。别的不说,光是淳于越估计就想要拿刀砍死他。
他们好不容易适应小篆了,又得学简体字?
算了,还是消停点吧。
讲道理的话,白稷是觉得作为启蒙学还是《三字经》《千字文》更合适些。只要适当的把里面部分内容删减掉,还是可以的。
《苍颉篇》不差,只是有些语句颇为晦涩。
白稷本身就会一点,加上现在也有启蒙篇,两本书加起来才值两千,白稷现在一天修炼消耗的就得要三四千点。
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应有尽有,根据秦国现有水平和实用价值来定价格。打个比方,白稷花费大价钱买了《千金方》后,很多医书的价格都随之暴跌。
……
……
又过了几日后,徐福的亲眷也都来至咸阳。
加起来三四十人,有男有女。
还有一罐豆腐,这是琅琊某地里正宵翁所赠。当然,经过这段时间的发酵后已经臭了……
白稷把罐子打开后,臭的尚牛差点一剑劈下。
还说肯定是贼子送粪来,故意侮辱白稷的。
这事儿纯粹是误会,包括白稷也没想到宵翁竟然能依靠自己捯饬出臭豆腐来。按照宵翁的说法,这豆腐不耐储存,天气炎热过几天便会发臭。
有村民觉得这臭豆腐丢了可惜,秉持着节约粮食的原则,咬咬牙就自己用羊油煎着吃。撒上盐巴葱花,再加点老陈醋,没想到味道竟然还不错。现在臭豆腐已经成了当地的一道特色,备受欢迎。
甚至有大商专门要求,这豆腐不臭不要。
白稷把罐子合上,面露苦笑。
他犯了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觉得自己不普及,黔首就不会做。实际上,后世吃的很多东西都是古人一代代传下来的。
白稷当时走的匆忙,并未说过臭豆腐这茬。但是,宵翁他们靠着智慧依旧做了出来。或许只是偶然巧合,但却又有其历史必然性。
徐福亲眷不算多,都是徐氏一族。所以,白稷特别给徐福放了一天假。经过询问后,徐福的老媪在路上的确患了热疾,有位自称黄石公的老人留他们暂时落脚,还给她治病,只是白稷给的玉佩遗失了。
黄石公,其实是黄庭坚的代名,也就是墨家巨子。历史上张良曾说起过自己遇到黄石公,而后圯上受书,其实这只是为掩饰自己身份虚构的。
张良为外放灵子,而《素书》则是隐灵教秘籍。为了正当获得《素书》,所以编撰了这个故事。隐灵教对外放弟子有严紧规定,一为不能外涉隐灵教秘密,二来必定要功成身退。
再说刘邦后来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者治罪。实际上,这是秦墨之阖。
正如黄天琼所言,徐福亲眷并无事。并且,他们从始至终都是不知情的。黄庭坚的自报家门,也是令白稷落实了心中的种种猜测。
通过其亲眷,白稷对琅琊也算有所了解。现在豆腐已经成为了一道产业链,很多黔首因此受惠。
商贾南来北往,将菽豆运送至琅琊。而后,宵翁他们则会做成豆腐,储存起来后再由商贾运送出去卖臭豆腐。
宵翁也未曾违背白稷的意思,从未藏私。很多黔首来拜师学艺,宵翁也不收他们的钱,慷慨传授。
想要富裕,那生产力就得跟上来。
“待会送厨房去,做个油炸臭豆腐。”
尚牛捂着鼻子,眼睛瞪直,“君上万万不要想不开啊!”
“滚蛋,待会你别吃了。”
白稷狠狠啐了口。臭豆腐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正好现在小辣椒也有些熟了,剁碎了拌着吃肯定好吃。
尚牛只得乖乖捧着瓦罐,憋着气便朝厨房走去。反正他是死活不明白,白稷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这玩意儿能吃吗?
不吃不吃,就是站外面跳下去,跳河里去,尚牛也不吃一口臭豆腐。
……
白稷也是让禾苗帮着安排。现在禾苗俨然成了府邸的小管家,淳于越虽然是名义上的管事,但很多事情还是由禾苗负责的。
徐福亲眷就这么些人,舟车劳顿也不容易。先让他们好好休息会儿,到晚上的时候再加餐。上次白稷给了徐福选择,他选择留在府上,跟着白稷。
这些日子徐福表现的也是可圈可点,全心全意钻研医书,也救了不少人。白稷也愿意给徐福个面子,把他亲眷都安排妥当。改天再找喜商量下,把他们户口迁至泾阳,再建个宅子。
……
捯饬半天后,淳于越字也都刻好了。刀工还是可以的,白稷用印泥试了试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才用火一烧就不行,白稷稍微炙烤下后就直接开裂。
失策了!
他记得毕昇用的是胶泥,也就是广义的黏土。而他当时没要求,淳于越就从菜圃里挖的泥巴。
看着字坯开裂后,淳于越就意识到了不妙。这可是他辛辛苦苦刻了三天时间的成功,足足有上千个字坯。
“老淳啊……这几天你做的不错,不过这泥巴不行,一烧就裂,这是没法做活字印刷的,得用胶泥黏土制成才可以。”
“所以……”
“所以,重刻吧!”
淳于越脚一软,当场昏死过去。
“快,拿盆凉水来!”
“千万别让他昏过去。”
白稷刚说完,淳于越嗷的一嗓子就站了起来。
禾苗都看懵了,白稷这又施的是什么仙法?
都昏过去的人,一听凉水就好了?
……
……
泾水亭外,一列华贵的车队晃晃悠悠的驶来。
最前面的马车内坐着两人,皆是头戴玉冠,衣着华贵。
年长者,约有二十四五。
年少者,十岁出头。
“皇兄,到泾水亭了吗?”
第143章 头号白吹,熊孩子胡亥(求首订,5)
“到了。”
男子拉开帘子,轻轻颔首。他有着身儒气,留着两撇胡须,黑发也都束好,腰间佩剑。他便是秦国长公子,扶苏,今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
支持者众多,备受瞩目。他曾拜王绾而学习,淳于越和蒙毅也都教导过他。至于边上的稚童,则是大名鼎鼎的熊孩子胡亥。
这次扶苏是随内史腾而来,秦腾这次就是来校检炼钢坊的成效。顺带还得看看玉米和土豆两种祥瑞,最好是再从白稷这里顺点好东西。
胖子抹不开脸,自然就交给秦腾了。关于秦腾,他最著名的莫过于撰写公文《为吏之道》,也就是老干部喜的陪葬之物。
秦腾为京畿内史,而喜则是泾阳县令。所以,喜算是秦腾的属官,对秦腾自然也倍加尊敬。
扶苏这次前来,自然是想认识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国师。除开这个原因,他还肩负神秘任务。
自胖子回宫后,他的态度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来他极其宠爱少子胡亥,对胡亥之母胡姬也是颇为宠幸。
只不过这段时间彻底变了!
胡亥的老师是赵高,结果赵高被贬谪邯郸,永世不得离开邯郸半步。胡亥也倒霉的很,早晨去见秦始皇,连个好脸色都看不到,有时候干脆不见。
至于胡姬就更绝了,从夫人降等至美人。
原因很简单,教子无方。
这就叫人在宫中坐,锅从天上来。这锅本该是胖子的,但他非常干脆的把锅甩给了胡姬。一套组合拳,让后宫乱成一锅粥。
而本不受待见的扶苏则是稍微好些,还说他这些天学习勤勉,赐他一对玉璞。
扶苏握着玉璞,差点就直接哭了。
自他有记忆起,秦始皇就没给他好脸色过。
对他态度更是极其恶劣,动辄就是打骂。他会因为写错字而被罚,而胡亥就算不学习,秦始皇也只会哈哈一笑将其抱在怀里。
扶苏倒也不蠢,王绾之前便说过,秦始皇这是将他视作接班人来栽培的,自然对他要求很高。难不成,要选个无能之辈接任秦国?
只不过,有时候心里还是酸酸的。
这些变化扶苏看在眼里,也都明了。
除开这位国师,谁能让皇帝改变这么大?
只是扶苏不明白,白稷到底说了什么?
秦腾骑着马,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泾阳,脸上满是惊喜。上次白稷显圣,百官跟随,他是不包括在内的。因为他得看场子,总不能人全跑泾阳来吧?
为此蒙毅老匹夫在他面前是大秀优越感,基本上是把泾阳吹成仙境了。蒙毅还只是是秦国第二号白吹,李信才是头号白吹。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看似可惜,实则炫耀。
李信还拿出个凉了的肉包子,“可惜秦公未曾跟去,这肉包子鲜美无比。啧啧,你却尝不到。”
说着,三口两口把肉包子给啃了。
秦腾好歹也是出自军伍,哪受得了这鸟气?
士可杀,不可辱!
所以,李信的脸被揍成了包子。
这事秦始皇知晓后是哈哈大笑,便惩罚秦腾来视察泾阳。这在秦国属实正常,一言不合打起来的大有人在。只要不是太过分,也没人会在意。
包括李信在内,次日便和秦腾一道喝老酒。秦腾来之前就想好了,说什么得打包两个肉包子。到时候就在李信面前慢慢品,馋不死他!
……
泾阳的发展的太快了,崎岖的道路上平整了许多,都是黔首自发修缮的。最起码没看到什么碎石子,钉过马掌的戎马走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秦腾几个月前才视察过泾阳,和咸阳没法比。本来他还觉得蒙毅和李信两个白吹有些夸大其词,毕竟这事他也干过。可现在看来的话,则是相差不大……
农户自发开垦荒田,用的都是曲辕犁。篱笆圈起来的祥瑞长势非常好,看着喜人。农田内的粟米都已抽穗,肯定是个丰收年。
沿路风景美不胜收,难怪让秦始皇都想多住几日。还能看到稚童正在钓鱼,或者背着竹篓拾柴的。
等来至泾水亭后,更是令秦腾大开眼界。
街道上热闹不已,随处可见正在叫卖的小贩。
有卖豆腐的,有卖草帽竹篓的……
这自然也是白稷的意思,积极发展农业。商贾并非洪水猛兽,发展的好于国于民都有好处。
秦国重农抑商不假,但商贾地位并不算低。寡妇清,乌倮,吕不韦皆是例子。当然,商贾终究是韭菜,太跳并非好事。
……
扶苏拉着胡亥走下马车,将衣衫褶皱抚平。
望着府邸,忐忑不安。
胡亥倒是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眉宇中还透着几分戾气。他的性格极其傲慢,对白稷更是没什么好感。在他看来,都是白稷害他变成现在这样。赵高被白稷害的贬谪邯郸,他也失宠。
若是再大个几岁,也就会懂事些。
这纯粹是教育的问题,类似扶苏等公子还算正常。偏偏胡亥因为是少子,仗着年纪小胡作非为。若秦始皇稍微严苛些,自然不至于如此。所以,单纯是被胖子给惯坏了。
很快,尚牛便走了出来,就连喜也专门来迎接。长公子扶苏莅临泾阳,肯定得给些面子。
喜过来凑热闹,则是因为秦腾是他的上司。
“喜,见过秦公,见过长公子、少公子。”
“近日你做的不错。”
早些年秦腾戍守南郡,喜为属吏。后来秦腾升职为京畿内史,喜也随之调至泾阳担任县令。
两人也算有些交情,秦腾对喜也非常看重。
在他看来喜是个非常擅长学习的官吏。在南郡之时,秦腾颁《为吏之道》公文,喜至夜便会翻阅,将其所写铭记于心。这将会是个非常值得栽培的官吏!
不过,喜的性格有些问题。他为人极其耿直,不知变通,直言不讳。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喜当即作揖行礼,“多谢秦公。”
除开尚牛这个憨憨外,也就没人了。
这让扶苏也是有些尴尬,长公子这么没牌面的吗?白稷不出来能理解,毕竟皇帝特许的。可淳于越这位师丞,还是他的老师,总得出来迎接下吧?
在尚牛带领下,扶苏终于见到了淳于越。此时的淳于越没有丝毫大儒气质,也不似平时风度翩翩,反而是双目无神。双手皆是胶泥,茫然的正在以笔刀刻字坯。
“先生!”
扶苏惊了,淳于越这是受了何等摧残?!
堂堂大儒博士,竟做这种匠活?
淳于越这才如梦初醒,望着扶苏连忙作揖。
“先生,何至于此?!”
扶苏的声音都在颤抖,在为淳于越而抱不平,为淳于越感到悲愤。别觉得不可能,扶苏这人就这样。后世他能为不相干的方士冲撞秦始皇,还有什么事他做不出来的?
在他看来,淳于越作为师丞并无不可。跟着白稷这位国师,以后淳于越会更有前途,一展才华抱负。可眼前这幕却是令他寒到心里,白稷竟如此刁难淳于越?
“国师在何处?”
“就在菜圃。”
尚牛指了指不远处的菜园子。总共就小半亩地,栽种了不少的西红柿和小辣椒。特别是小辣椒,红彤彤的,长得好看又喜人。
就看到个男子戴着草帽,就在菜圃内穿梭着。
秦腾:……
扶苏:……
他们这肯定是看花眼了,白稷竟在种地?!
……
刚好白稷这边也捯饬完了。摘下草帽,穿上拖鞋慢慢走来。
“扶苏(胡亥),见过国师。”
“腾,见过国师。”
“无需多礼。”
白稷摆了摆手。大白天的,他的蜜蜂小兵可不是吃素的,自然知道扶苏他们来了。
礼毕,扶苏便迫不及待的为淳于越打抱不平。
“敢问国师,为何让博士做这匠活?”
“怎么,匠活做不得?”
“博士有大才,不该做这匠活。”
淳于越拼了命的给扶苏使眼色,奈何压根没用。
因为原料没选好,就得重新以胶泥制坯。在白稷解释下,淳于越也算彻底明白这字坯的作用。加上慢慢建立起来的印刷坊,淳于越是干劲十足。
这又是桩足以流传千古之美事!
淳于越当场表示谁都别抢,这活他包圆了。为此,他已经把这事儿都记录在竹简上,不日便会送至咸阳。
“那该谁做?”
“自然是由匠师去做。”
扶苏理所当然的开口,而秦腾则是一言不发就这么听着。他和白稷没说过几句话,但对白稷还是非常佩服的。
“昔于楼船上,通武侯也亲自做农事。为土豆施肥浇水,捉虫锄草。桃花源内,李信劈柴蒙公烧火,也未有怨言。”
“今公子之言,大错特错。”
白稷并非倡导让个大将军去耕田,只是力所能及上可以做些事情。平时淳于越在府上也没什么事,让他刻个字坯还委屈到他了?
“国师有理。”
秦腾在旁颔首表态。
喜苦笑道:“公子有所不知。国师府上大抵皆是如此,能者多劳。就连国师,每日也会亲自耕种祥瑞。”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吾正是信任越,才会如此。”
白稷说这话的时候是义正言辞,像极了主管让他加夜班的模样……
第144章 印刷秘术,铸秦剑(为万赏加更,6)
淳于越在旁用力的点头,“越也觉得如此,此事为越要求,非君上过。”
扶苏:……
合着他成反派了?
他虽然没遗传胖子的狠辣霸道,却有个优点——听得进别人劝诫。白稷所言有理,他也无法辩驳。
“扶苏受教。”
拂袖作揖,倒也干脆。
胡亥眯着眼,打量着白稷,狡黠的眸子似乎是在计划着什么。而白稷也是注意到了胡亥,只不过并未在意。
好家伙,宁就是胡亥!
十几年后,把天下搅和的乱七八糟的胡亥?
白稷对胡亥并无好感,当昏君只能说他能力不足。可他却开了个坏头,残害自己的兄弟姐妹,没有丝毫人性可言。
坑杀公子公主数十人,牵连甚广。太史公将过错皆归咎于赵高上,可在白稷看来胡亥也不是什么好鸟。公室子嗣都杀光了,还有谁能成为他的后盾?
“来,里面请。”
白稷让淳于越继续干活,示意秦腾等人进厅堂。
禾苗是时候的送上熏豆和温水。
坐在竹椅上,秦腾咀嚼着熏豆,四下望着。
“腾不明白,国师此举何意。令博士制字坯,是要制印?”
“不是,做活字印刷术。”
扶苏眼前顿时一亮,“仙法?!”
“是科学。”
白稷随之强调。
“此术有何用?”
不怪秦腾他们不懂,现在连纸都没普及,白稷就把活字印刷术捯饬出来,有几个人能明白?就说淳于越,白稷足足和他解释了半个时辰,他才明悟。
现在印鉴是有的,比如说胖子的玉玺。不过皆是用于帛书之上,用的比较少,更多是象征身份的方式。就像白稷,便是金印紫绶。
白稷没有说话,摆出一排字坯。
这些都是以胶泥制成,都已经烧纸好,颜色泛黑。质量很不错,反正白稷用两千度的高温炙烤也没开裂。正常印刷的话,绝对是够用了。
字坯做的很小,加上小篆比较复杂,刻起来很麻烦,这种精细活也就只有淳于越能干。
扶苏、秦腾和喜皆是起身,不明所以。
“博士刀笔之功较之以往更好。”
扶苏望着字坯,脸上还带着几分惊喜。
他这纯粹就是废话。
真当淳于越码字姬的名号白来的?
好家伙,天天就是刻竹简,练书法。没事白稷还让他写些文书,又得记账算账,这些活都得他来。一日千字余,笔法自然精进许多。
古时候的阅读习惯是从右至左,白稷就用字坯排成了一句话。
【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黔首安宁,不用兵革。】
这话是李斯在琅琊台上所刻。可以理解为这只是官话,但也同样能看的出来秦国对黔首的态度。白稷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所以便都记了下来。
扶苏蹙眉不解,碑刻他也知道。
白稷选其中几句排好,是要做什么?
而秦腾则是捋着胡须,饶有兴致的望着。眸子中闪烁着点点光泽,似乎是悟了。唯独只有胡亥,这小屁孩觉得无趣跑外面撵狗去了。
在发财老大哥的带领下,两条幼犬撒丫子乱跑。一时间庭院内是鸡飞狗跳,时不时传来婢女惊呼声。
白稷懒得搭理胡亥,对付这熊孩子就不能惯着。待会他吃了苦头,自然便会知错。别说胖子不在这,就算是胖子在这,白稷上去给胡亥两脚,胖子估计还得说打的好。
他贵为国师,乃一国之师!
揍个熊孩子有什么问题?
白稷排好字坯,悠悠然道:“来,开动你们的脑筋,想想该如何做?”
“扶苏不解。”
“喜不解……”
秦腾眯着双眸,“莫非以印泥?”
“不错,能想到这层已是可以。”
白稷笑着点头,把墨汁慢慢涂抹均匀。
“墨?”
看半天,扶苏有些头晕,还是不解其意,恨不得白稷现在就解开谜底。其实活字印刷也没这么简单,白稷只是贪图方便就这么演示下。
为了固定字坯的话,白稷直接以仙力定住,不然还得铺上松香和蜡粘着。
待差不多后,白稷便把麻纸覆盖在上面。以手用力的压了圈,等了少许功夫,便将麻纸直接收起。左右手各提一角,脸上带着笑容,“搞定!”
望着上面的字迹,扶苏还是有些懵,白稷到底要作甚?难不成,要改行做印鉴?
而秦腾不同,瞳孔瞬间收缩,猛地起身。
不可思议的望着麻纸,呼吸都有些急促。
他大概都懂了!
首先是纸,这玩意儿现在不算少见。主要规格就是a4,最起码秦腾府上也有几张。都是从蒙毅这老杀才手里买的,以玉佩交换。
秦腾仔细考虑过,就单论成本来说,纸肯定比竹简便宜。主要是携带方便,用黏米黏连后,揣身上很轻便。
可要制作成书的话,其实和竹简没区别。竹简最贵的不是竹子,而是上面的文字价值。因为没有印刷术的缘故,只能以人力书写。毛笔蘸墨还算好的,要是穷点的只得选择用刀笔去刻。
可看到白稷的手段后,秦腾瞬间就悟了。
“腾懂了!”秦腾瞪大双眼,“这些字坯可自由组合,若是再辅以墨汁,便可印制成书!”
“聪明!”
白稷微笑着点头,内史腾到底是厉害。
“国师命博士大量制字坯,想成什么书,只要将字坯排列好便可。国师心思通透,技艺巧夺天工,腾佩服!”
内史腾不吝夸赞之词,而喜和扶苏也终于明白过来。爱不释手的抚摸着麻纸,不可思议道:“所以国师多次拒绝少府,不出售麻纸?”
“嗯。”
有了纸,印刷术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竹简没法印刷,帛书价值极其昂贵更加不可能,唯独只有便宜轻便的纸最为适合。历史上也是现有造纸术,再有的印刷术。
“字坯越多越好,可以留作备用。”
“要大规模成书,则可以多做几个模板。”
“只要寥寥二三十人,一日便可成书百卷!”
要普及教育,就必须得用到书。造纸印刷,缺一不可。再穷不能穷教育,这话白稷深有体会。未来秦国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光靠着勋贵之后远远不够。
“一日成书百卷……”
喜已彻底石化在原地。
这真的要普及开,秦国文事必会大兴。价值数百钱的竹简,暴跌至几钱,这会如何?
白稷的确是动了很多人的蛋糕。
但是,他就在这泾阳内也无人敢放肆的。
就不说这层让无数人怀疑的仙师身份,造纸坊的合伙人可是王翦。秦国最锋锐的宝剑,王氏一族也掺和一脚。再有秦始皇的大力支持,就算他们不服气也只得吞下这苦果。
秦始皇会考虑勋贵的利益,但当国家大义当前,他可不会管这些。只要对秦国有大利,对他的统治有好处,突然便会全力推广。
就说这土豆,胖子可不会考虑什么因地制宜,只要有足够的粮种,他转头就能把土豆推广至全国。一年就算一季,粮食也能翻六七倍。
按照胖子的话来说,老秦人穷啊!
扶苏双手紧握,连忙躬身作揖,“请国师原谅扶苏方才之无礼。此等大事,的确该交予博士去做。”
“不论大事小事,都该如此。”
白稷再次纠正。
“扶苏受教。”
经过解释后,他也已经明了。
秦国掌握造纸和印刷两种秘术,还怕什么?
年幼之时,扶苏曾经问过秦始皇。
为何顿若尉缭如此不敬,他却依旧愿意笑颜相待?
自有记忆起,秦始皇便是睿智霸道的。
顿若见其不行礼,当面叱其不孝。尉缭屡次要逃离秦国,秦始皇也未曾为难,反而许以高官。郑国为韩间,秦始皇并未杀他,反而继续命其修筑郑国渠。
扶苏不解。
那晚秦王长叹了口气,烛火映照,鬓角已微微泛白。
【秦世居西隅,被视蛮秦,与戎狄同。秦国猛将如云,却少贤士。六国皆笑秦国无雅乐,寡人焉能怠薄贤士?】
言语中,是浓浓的无奈。
有了造纸印刷秘术,秦国可大力发展文事。
还有谁敢再笑秦国无雅乐?
更重要的一点,秦国能利用秘术控制百家。百家想要传播壮大,就得需要成书立卷。秦国只要把持这两种秘术,足以令大量书籍传出。
比如说将《为吏之道》拓印成若干份,然后分发至各个郡县。让他们在闲暇之余,好好学习。
嘶——
扶苏已是不敢再想。
“此术关系重大,腾要禀上。”
“嗯,淳于越写好交予你便可。”
其实他们不来,白稷也打算让玄鸟卫商季带回去。两术事关千古,必定得谨慎。另外活字印刷术技术含量并不高,但是造纸术却很难。单单掌握一门技术,掀不起多大的风浪。
“老淳,这字坯公子带走了。”
“你再多刻个几份。”
白稷的声音响起,淳于越差点一头栽泥浆里头。扶苏这绝对不是来帮他的,是嫌他不够累,特地来坑他的!
扶苏撸起袖子,便想着帮淳于越一把。
他已被白稷所折服,这事他还是能做的。
就在这时,一股古怪的臭味随风飘来——
秦腾闻到后,脸色顿时变了变。
“这……这是什么味道?”
“哦,臭豆腐可算炸好了。来来来,老淳你也别干了,一块来尝尝!”
臭……臭豆腐?!
扶苏傻眼了。
、
第145章 臭豆腐,揍熊孩子(为万赏加更,7!)
淳于越哆嗦了下,闻着这味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多谢君上,越现在只想刻字。”
吃?
光闻这味儿他都受不了,更别说吃了。浪费粮食在这个时期是罪不可恕,可这味淳于越实在是吃不消。
别说淳于越,其余奴仆也皆是掩鼻。
喜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豆腐他吃过,味道还很不错。最好麻婆豆腐,芥根搭配花椒,就饭能吃两大海碗。白稷在泾阳代表着是绝对的厨艺权威,公认的美食砖家。
他们觉得难得的珍馐美味,白稷嗤之以鼻,宁愿喝西北风也不会去碰。而白稷指点的菜肴,则是受到一干勋贵的高度评价。
可这臭豆腐,真的能吃吗?
臭豆腐也有不同,有地方是黑色的,有地方是白的。宵翁所赠就是寻常的水豆腐,颜色偏黄。切块油炸后,外表呈现出金黄色。
调料是白稷自己配的,红彤彤的辣椒和葱花撒上去,再加上盐巴和陈醋就足够了。再用筷子搅拌好,臭味顿时淡了许多。
再让禾苗分好,一人一碗。
白稷之前在街上买过,就十片臭豆腐五块钱,实在是有些贵了,这次正好解解馋!
不光秦腾他们,就连尚牛等人都有。
宵翁送来的实在是有点多,几个人根本吃不完。尚牛哭丧着脸,捧着一大碗的臭豆腐。全都是欺负他一个啊,淳于越干脆把碗都塞他了。
白稷可不管这些,夹起一块沾满醋水的臭豆腐。上面还有辣椒和葱花,咬下去后还有汁水。实话实说,味道肯定不如后世街道上卖的,不过白稷已经很满足了。
扶苏夹起一筷子,半天张不开嘴。
“吃啊,本君又未下毒。”
“这是宵翁隔老远自琅琊送来,都赶紧尝尝。”
尚牛闭着眼,一副绝望的表情。夹起一块,甚至没有咀嚼,直接咽下。臭味倒是没多少,只有股开胃的酸辣味。
“诶?好像……能吃?!”
尚牛脸上闪过抹诧异。经过热油烹炸后,臭豆腐的臭味并不多。再加上老白家的独门调料——小辣椒,味道绝对是大秦一绝!
淳于越嘴角抽了抽,依旧无动于衷。
尚牛不愧是白稷头号狗腿子,这也太捧场了!
思索间的功夫,连吃五块,嘴唇都泛着油光。
“嘶——好辣,痛快!”
尚牛多少能吃点辣,辣椒放的也不多,刚好合他的胃口。淳于越有些汗颜,尚牛这为了捧场连命都不要了!
可渐渐的,淳于越就觉得不太对劲了。不光尚牛,就连扶苏和喜也在大快朵颐,时不时还会发出惊叹声。最主要是白稷,这可是个挑食的主,竟然也吃的这么香?!
“咳咳,让某尝两块儿。”
尚牛倒也洒脱,就让淳于越夹了一筷子。
闻着味道,淳于越脸色还是有些古怪。最后咬了咬牙,直接塞嘴里大口咀嚼着。短短一息的时间,淳于越表情瞬间就变了。
口感很独特,酸辣可口,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臭。
“嘶,再予某些。”
“这可不行。方才是博士不要,怎可出尔反尔?”
尚牛非常护食,死死保住,不给淳于越机会。
“咳咳!”
眼看着两人就要真人pk,白稷却注意到胡亥根本不吃。这熊孩子不吃也就罢了,竟然还在用筷子戳来戳去的。
其实不喜欢吃臭豆腐很正常,后世也一大把人不好这口的。但像胡亥这种一边戳,一边还吐口水的,这就让白稷非常窝火了,这不是糟蹋粮食吗?
“胡亥公子,你为何不食?”
“臭,不好吃!”
胡亥气哼哼的开口。
现在的胡亥还很蠢笨,说他是天真烂漫也可,说他是调皮捣蛋也没问题。总之,现在的他并无多少心机。只觉得自己是公子,地位很高。而白稷是臣,就得让着他,反正宫内侍者皆是如此。
而且,胡亥觉得是白稷害赵高被贬谪,害他失宠。自然对白稷肯定是没什么好脸色,甚至还觉得白稷是在刻意刁难他。
拿这种**的臭食给自己吃?
不管扶苏如何,反正他绝对碰都不会碰。
“公子不吃也无妨,却不该糟蹋粮食。”
扶苏也在旁点头道:“少弟,快向国师认错!”
大是大非面前,扶苏看的还是比较透彻。即便在宫中,浪费粮食也是大错。吃不下的,可以赏赐给侍者,若是随便倒了必会受罚。
“吾无错!”
别看胡亥年纪不大,脾气倒是不小。直接起身,顺带一脚把桌子给踹翻。被他戳烂的臭豆腐洒了一地,汤汁四溅。
秦腾眉头紧蹙,欲言又止,这胡亥真要翻了天!
当初廷议,胡亥偷摸把大臣们的步履踹的乱七八糟。他尚且年幼,秦始皇未曾责罚他。这些年来不仅没变好,反而是变本加厉。
秦腾自然也看不惯胡亥的些做法,只不过胡亥为少子又得宠,他不便开口。
“不可胡闹!”
扶苏也怒了。
在别人府上做客,胡亥怎可放肆?
他来之前,秦始皇就嘱咐给他个事情。
胡亥现在没有先生教导,性格越发顽劣。而白稷贵为国师,有经天纬地之能。若是他愿意收下胡亥,不说成材,只要改改这顽劣的性格就好。
换做别人的话,肯定没这能耐,白稷肯定可以。
现在胡亥直接当堂冲撞白稷,这还怎么拜师?
……
白稷没想那么复杂,对待这种熊孩子没啥好说的。大手一挥,直接将其隔空拽了过来。伴随着胡亥的惨叫声响起,他就如同时鸡仔一样,被提溜在半空中。任凭他如何扑腾哀嚎,皆是无事于补。
“汝……汝敢欺负我?我回去后,必定会告诉父皇!”
胡亥声音都在颤抖,双眸更是升起些许雾气。这招他用的很熟练,可惜,他这次找错了对手。
本来白稷对胡亥就没什么好感,还敢放肆?
隔空取来截竹条,接着把胡亥的下衣撩起。倒没有直接脱下,还给他留点面子。
而后扬起竹条,狠狠抽了下去。
胡亥疼的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这一棍,打你浪费粮食!”
“这一棍,打你不敬黔首心血!”
“这一棍,打你不尊长辈!”
“这一棍,打你任性妄为!”
……
白稷接连抽了十几下,每次的力道都刚好。他之前看过小说,说是打屁股也是有技巧的。有种方法能让人痛不欲生,却又偏偏不会真的伤到。
反正他不会,管他会不会受伤。就算只剩一口气,他也能把胡亥给救回来。先揍过瘾再说!
“这一棍,打你愚昧无知,滥杀无辜,残害忠良!”
“等……等等!”
胡亥急眼了。
前面挨打就算了,后面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吾何时滥杀无辜,残害忠良了?”
“废话太多,再揍一棍,这棍打你毁我手办!”
“啊!!!皇兄救我!”
扶苏眨了眨眼,险些石化在原地。
喜和淳于越则是叹为观止,只恨自己没有台照相机。这要放在后世,绝对能上头条!胡亥再不济也是秦始皇最疼爱的少公子,一点面子都不给的吗?
这倒是其次,后面白稷说的都是啥?
愚昧无知倒是没错,扶苏觉得胡亥是挺蠢的。
至于后面两句?
天地良心,胡亥现在连只鸡都没杀过。
再怎么着,也没到滥杀无辜,残害忠良的地步。扶苏自然不知道,正是因为胡亥的缘故,他最终会因一旨诏书被下令赐死。
“玉不琢,不成器。本君今日打你,是为这江山社稷而打!身为公子,却浪费粮食,糟蹋别人心血。本君身为国师,乃秦国之师,打你也是理所应当。你若是不服,大可回去禀上。”
白稷三言两语,瞬间让自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就连秦腾在旁都点了点头,觉得白稷做的没毛病,就差拍大腿叫好。
胡亥此时已经哭成了鼻涕虫,趴在地上撒泼打滚。白稷只是瞪了他眼,胡亥便连滚带爬的跑扶苏后面躲着。
好好的美事品鉴演变成了场闹剧,扶苏也没好意思再提拜师的事情。毕竟,这事是胡亥做的不对,的确该打。
临走前,扶苏接连躬身致歉。秦腾得了好几卷竹简,除开印刷术外便是《千金方》。另外还把淳于越辛苦刻的字坯悉数带走,嗯,全带走了……
望着马车离去,淳于越只觉得有些头昏。
“君上,越还得重新再刻?”
“当然。”白稷拍了拍他的肩膀,认真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纵观泾阳,舍你其谁?这事做得好,你便能千古留名,光宗耀祖!”
不管干不干,淳于越的确是千古留名了。主张分封,最后被李斯一脚踩在脚底,沦为背景板。白稷三言两语便让淳于越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挑灯,再刻上几百个字坯。
望着马车渐行渐远,白稷转身离去。
胖子的目的,白稷心里头自然清楚。但教育熊孩子不是那么容易的,没有胖子配合光靠他怕是有些难度。
戏台子他都已经搭好了,演员也都就位。就等着胡亥去告状,自寻死路去了……
第146章 铁头娃,一出好戏(为万赏加更,8)
马车抵达咸阳之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胡亥声音已经哑了,双眼通红。一路上他连跪坐都不能,只能站着。屁股是火辣辣的疼,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扶苏瞥了眼胡亥,轻声道:“少弟,待会到父皇那万万不可提此事。”
“胡亥知道……”
说是这么说,但胡亥眼眸深处依旧闪过抹厉色。这是十几年养尊处优带来的戾气,也是多亏了胖子的宠爱。
宫廷内灯火通明,装饰低调奢华有内涵。
秦始皇还在翻阅竹简,未有休息的意思。作为名肝帝,不把今天竹简看完他是不会去睡的。
内侍通传后,秦始皇当即放下纸笔。
怪了,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本来按照他的想法,应该还得过夜才是。而且,胡亥怎么还在?他明明让扶苏将胡亥交给白稷,并且今后暂时留在泾阳来着。
胡亥出生于十五年,彼时内史腾率兵灭韩,俘韩王安,正式开启秦灭六国之战。秦始皇清楚记得,韩王安入咸阳那一晚,胡亥呱呱坠地。
胡亥为少子,自幼聪颖,讨人喜欢。秦始皇对他也是非常宠爱,即便他做错事情也未曾罚过,皆是一笑了之,撑死说个两句。
在桃花源之时,白稷所言秦始皇皆铭记于心。
前几日,他深夜做了个噩梦。
梦到胡亥提着染血的秦剑,将其余公子公主斩于剑下,最后一步步走向皇位。面对他的质问,胡亥只是猖狂狞笑,最后,一剑刺穿他的心脏。
弑父杀兄!
起来后的秦始皇出了身冷汗,脑海中还回响着胡亥的狞笑声。所以,他必须要考虑好该如何处置胡亥。联想白稷所言,胡亥的确是颗定时炸弹。
胡亥尚且年幼,又是他最疼爱的少子,他实在无法下死手。所以,秦始皇还是想到了白稷,解铃还须系铃人,不能他一个人头疼。
若白稷也无法,那他便将胡亥除去宗籍,迁至蜀地。命人好吃好喝的伺候,不给他任何实权,永世不得踏足咸阳。
“臣,拜见陛下。”
三人同时躬身行礼。
望着胡亥满脸泪花,眼睛也是通红,秦始皇心中顿时有些不解,这是唱的哪出?
秦腾也会做人,秦始皇的家事绝对不掺和。
跟随秦始皇多年,他知秦始皇的禁忌。任何与公子相关的,不论好坏,最好都别提。
秦始皇未曾立后,自然也没立储的意思。关系皇权就别插手,谁碰谁凉。因为吕不韦的缘故,秦始皇很厌恶类似的事。
秦腾就照常汇报这次泾阳的收获。着重介绍了活字印刷术,还把字坯和麻纸都递交上去。秦始皇在白稷带动下,他的想象力极其丰富。秦腾只是稍微解释了一番后,秦始皇便已明悟。
“巧夺天工,术关千古!”
如此奇思妙想,让秦始皇颇为感慨。此事其实是很简单的道理,但却只有白稷所想到。他台案上便摆放着玉玺,以蓝田玉制成。以大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字坯就如印鉴,只要刻足够的字坯,待需要之时将其排列好。再涮上墨汁,便可源源不绝的拓印。而关键点则是纸。
古人并不缺乏创新精神,往后推个几十年,各种奇思妙想便会出现。比如说耧车和造纸术,其实在西汉时期便已经存在。
听到秦腾的解释,秦始皇不住的捋着胡须。
“难怪国师将纸悉数保存,朕倒是越发期待了。汝今日辛苦了,便先回去歇息。关于此事,不可令他人知晓。”
“唯!”
秦腾松了口气,就此告退。他做好自己的事就好,至于胡亥的死活和他无关,他也不会多嘴。
……
“汝二人今日可有何感受?”
扶苏站了出来,“臣今日至泾阳,感慨颇多。泾阳美景,美不胜收。黔首耕作,匠师制器,便是稚童也会捡拾木柴。”
“另外,国师嘱臣带一物赠上。”
“何物?”
扶苏轻轻咳嗽,便有内侍拎着瓦罐而入。
刚揭开盖子,臭味瞬间喷出。
秦始皇眉头顿时紧锁,压着怒火。扶苏见状连忙解释道:“此物名为臭豆腐,为琅琊里正宵翁所制。宵翁托人自琅琊送至泾阳。”
“臭……豆腐?”
于是乎,扶苏便讲述起臭豆腐的来历。大概就是卖不出去导致腐坏,宵翁不舍的丢掉,于是以油煎后食用,没想到味道相当不错。
宵翁之名,秦始皇自然记得。当时冒着大雨来送豆腐,那碗清水豆腐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豆腐。
“这臭豆腐虽已凉,但味道极佳,哧溜……”
扶苏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他肚子也饿了。
“父皇勿食!这东西会闹肚子!”
胡亥突然叫嚷起来。他觉得他不能再隐忍,他必须得站出来制止。万一秦始皇吃坏了肚子,那咋办?
现在的他还比较单纯,还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先考虑的还是秦始皇身体,而不是怎么坑白稷。
“嗯?”
秦始皇顿时蹙眉。
虽然味道有些刺鼻,但看样子味道应该不差。作为第一个吃皇帝螃蟹的人,秦始皇还是有着勇于尝试的精神。当然,主要这是白稷所做。
白稷会做闹肚子的东西?不可能!
“汝何故如此?”
秦始皇看一眼便知道胡亥有古怪,坐姿怪异,似乎是受了伤。胡亥支支吾吾的不敢说,秦始皇又看向扶苏,冰冷的吐出个字,“说。”
扶苏连忙走出,躬身开口。
倒不是他不仗义,纯粹是不能不说。秦始皇的威严摆在这,他不说那倒霉的就是他。再者以秦始皇的能耐早晚也会知道,根本瞒不住他。
大概就是胡亥从进府开始就胡作非为,白稷以臭豆腐招待他们。胡亥不领情不说,还把食桌踹翻。最后彻底激怒白稷,对其大打出手。
“玉不琢,不成器……”
秦始皇细细品味着这话,脸色已是难堪到极致。夹起块臭豆腐,慢慢咀嚼着。并无多少臭味,反而有种独特的香味。特别是吃到熟悉的辣椒,秦始皇甚为满意。
只可惜,这臭豆腐凉了……
“宵翁制豆腐,自琅琊送至泾阳!”
“尔可知有多远?!”
胡亥哆嗦着跪了下来,颤声道:“一旬半时日。”
“宵翁一片好心,汝却视其为粪土。这臭豆腐朕也尝过,味鲜甘美。汝根本不配吃这臭豆腐!”
“胡亥知错!”
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的就是秦始皇。胡亥虽然是个铁头娃,却不至于蠢到这种程度。现在秦始皇摆明动了真怒,再不认怂就是死。
现在秦始皇大概都已明了,白稷把胡亥送回来,并非不愿意将其收下,而是需要他帮忙。胡亥的底气便是他,若他不摆出姿态,谁来都教不好。
“汝今日冲撞国师,挨其罚乃是应该!朕便再罚笞刑三十!”
“父皇……”
“朕今日告诉你,要么乖乖去给国师认错。若国师肯收你,那都还好说。若他不肯收你,朕便将你贬谪入蜀地,永世不得回咸阳。便是跪,也得跪着让国师原谅!”
秦始皇说的已经相当明白,就差告诉胡亥再拎一篮水果了。玉不琢,不成器!他不求胡亥成材,只要能改其顽劣的性格,那他便已知足。
胡亥哭丧着脸,只得连连点头认怂。
“若是国师不收你,你也不用再回宫,直接改道去蜀地便可。”
伴随着胡亥杀猪般的惨嚎声响起,又挨了三十板子。笞刑是以竹板责打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至于胡亥,自然还是老地方。估计这几天胡亥是甭想下地了。
扶苏站在台下,大气都不敢喘。炎炎夏日,却让他感到丝丝寒意。秦始皇雷霆震怒,无人不怕。
秦始皇轻轻舒了口气,望着扶苏,神色淡漠。
这是他予以厚望的长子,这些年来扶苏未曾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学习勤勉,王绾对其是赞不绝口。只可惜,扶苏有些优柔寡断。
所以两年前,他为扶苏赐婚,王贲便是其妇公。他本想让扶苏学习其果决狠辣,没成想王贲和王翦直接告老还乡。
自周始,便有立长不立幼,立嫡不立庶的说法。
扶苏,便是最合适的继承人。只不过诺大的秦国,不能交予无能之辈,现在的扶苏还达不到他的要求。
“此行劳顿,汝可回去歇息。”
“谢父皇!”
扶苏顿时是松了口气,有股暖意。这些年来秦始皇从未给过他好脸色,今日还是头一遭。
“另,秦将启兵,北伐匈奴!燕赵降卒该如何处理,汝可想想,朕过几日便会考你。”
“儿臣明白。”
扶苏连忙躬身。类似的国家大事,他之前可从未参与过。这是对他的信任,也是某种考核。
空荡荡的大殿内仅剩内侍,烛火摇曳。
秦始皇打个哈欠,此刻也有些困乏。
北伐匈奴已提上日程,各地都已调动粮草。现在最为困扰秦国的只有一事,那就是燕赵降卒该如何处理?
上次白稷只是提了个建议,具体该如何操作,还得慢慢商议。足足五六十万的壮卒,用的不好便会有大患;若是用的好,极有可能化解旧怨,而秦国也会变得更为强盛!
第147章 千字文,请君入瓮(求订阅,1)
日出东方,清晨带了丝丝凉意。
渐渐入秋,眼看着便要立秋。
遥望田埂,阡陌纵横。荒田皆已开垦过,泥土被翻了起来。能看到有老农正在放牛,还有的在田里忙活着。
土豆苗已经超过了脚踝,一天一个变化。估摸着再过几日便会结出花骨朵来,距离收获也就不远了。
玉米这块已经比小腿还高,快至大腿。
顶上已经抽穗,看着喜人。
秦以耕战为主,家家户户都是司农的一把好手。再以《田律》为书,以吏为教。他们便懂该如何耕种,详细具体到要什么时候浇水松土。
经过两天的苦修后,第一批字坯终于制成。淳于越再也提不起力气,晃晃悠悠的便要去歇息。接下来便可命匠师,以其为模板,跟着仿制就好。
“老淳,你这就要去歇息了?”
“越实在是撑不住!”
一大清早的,淳于越双眼布满血丝。
对于白稷的称呼,他也已经习惯。起初还会反对,可白稷压根不会搭理他。
“君上,越氏淳于。”
“好的,老淳!”
“……”
既然不能反抗,只能享受了。
淳于越现在觉得,这称呼其实还算顺口。
“哦,也是。”白稷轻轻叹了口气,“你也疲乏无比,那这篇《千字文》就我自己来写吧。”
“《千字文》?”
淳于越眼睛瞬间瞪大,来精神了。
“类似于《苍颉篇》的启蒙读物而已。”
白稷仔细考虑过,《三字经》的确更为顺口,但是句式为三字一顿。而现在最常见的是四字一顿,显然,《千字文》要更加适合。
他又把里面有些句子进行了删减修改,免得引起不便。类似于:都邑华夏,东西二京,这种肯定不行。
淳于越可不管这些,白稷所做,必会流传千古!
白稷平日不显山不显水,却有大才。即便是篇启蒙读物,也同样会传诵于世。
“君上不若念念看?”
“算了算了,你还是去歇息。”白稷连连摆手,“我不能坑你。”
“越现在不困,还是由越代笔吧!”
“好的,这可是你说的。”
白稷立刻一口答应下来,变化之快,差点让淳于越岔了气。
淳于越:……
君上套路深,我想回咸阳。
于是乎,淳于越又肩负起写字的重任。
白稷说,他负责记。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平时淳于越总会死缠烂打,希望他能做点诗句。
好的,这次满足他,《千字文》安排上!
经过白稷的栽培后,淳于越速记的本事大涨。字迹清秀,即便在这种时候写的也很认真。绝不会为了赶时间,然后写的太过潦草。
淳于越不光在记,还在品味着其中的语句。整体对仗工整,朗朗上口。条理清晰,文采斐然!虽没有多少深刻的含义,却刚好用作识字。
约莫半个时辰后,淳于越终于写完。
“彩!”
依淳于越来看,这篇《千字文》更在《苍颉篇》之上。当然,作为启蒙书籍来说,还是差了点味道。洋洋洒洒千字,实乃精品。
“君上著《千字文》是为何?”
“开私塾,总得要教材的。”白稷放下竹简,轻轻开口道:“造纸坊和印刷坊皆已准备妥当,先让他们印刷这些启蒙读物,再招收弟子。”
开私塾?!
现在还未禁制私学,也有私塾之说。不过,束发修学却需要有足够殷实的家底。就说泾阳,白稷压根没看到有私塾。只有些老先生会招收弟子,拜师后才能得到先生栽培。光是拜师礼,便足以劝退很多人。
而且有些人规矩还多:无姓无氏者,不收!
再穷不能穷教育,只要能识字,在秦国就有当个小吏的资格。再不济,当个里正那也绝对是绰绰有余。要知道,有些里正可能连字都认不全。
识字只是基础,还有很多学问可以传下。
要彻底改变秦国,就需要有足够的人才。
而黔首若想改变命运,无外乎两条路。上战场搏个军功,只要斩敌一人,便可或爵公士。或者勤勉苦学,最后出仕,两者并不冲突。
而且,就算打仗也得要有学问。纵观古往今来,谋士在各大战场上都发挥着作用。
“君上准备请谁来教?”
“你来吧。”
淳于越:……
他想给自己两巴掌。
“不着急,再等几日就有人主动送上门来。”白稷悠然起身,“你要是不困的话,我这正好还有事。”
“咳咳,淳于越先去歇息。”
淳于越赶忙跑了,白稷也是一笑。
望向咸阳方向,对铁头娃胡亥深表同情。
看来,这熊孩子是挨了顿毒打。以秦始皇的性格,肯定会让胡亥向他致歉请罪。现在还没来只有一个原因,胡亥怕是被打的没法走路!
……
白稷照例取来几支弩箭,这些都是鲁匠亲手制成。钢簇木干,在三棱钢簇处开了个小孔,里面还有块碎玉。三棱钢簇分外惹眼,还设计有倒刺。银光闪闪,比铜簇破坏力更强
这也给他省去不少时间,只要灌输仙气就好。同时更改触发装置,经过碰撞后便会引爆。钢簇爆裂开来,就会如同碎片收割。
蕴藏0.05白的仙力,爆炸半径大概得有两步。再加上碎片的杀伤力,五步范围内无人可生还。
杀伤力,威慑力足够用了。现在手里有七八十支云雾1号,肯定足以对付匈奴。
匈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骑术个个皆精湛。加上其战马血统好,速度快耐力强。每年入秋,便会横跨渭水,抢夺粮食。
他们会事先规划,抢完就跑,避开秦**队驻扎之地。眼看着便要丰收,谁也不知道匈奴会朝何地下手。所以,秦始皇想的是先下手为强,重创匈奴。
飞剑这种奢侈品就算了,太浪费。
白稷这两天闲暇之余也在构思来着。
比如说,他可以用纯粹的玉石做成核弹。再利用投石车,直接进行轰炸。只不过,这么做就太浪费了。一炮下去,怕是半个城池都没了。
不过,这也开阔了他的思路。飞剑和弩箭,他都可以用纯粹的玉石制成。不考虑成本的情况下,威力最大化。
唔,当然了,坐骑也不能少。尚牛这两天便在发财的带领下在山林中转悠。老虎,黑熊……这些都能凑活。
麻烦点在于,白稷要抓活的。
正常来说,其实老虎并不适合作为坐骑。毕竟老虎不听话,骨架还软。不过没关系,白稷能开挂。
甚至可能不需要冲锋,威慑力便足够了……
想想看两军对垒,秦国这边窜出来上百只猛虎,数百黑熊,几千只灰狼。
狼嚎虎啸,估摸着戎马得跑一半。这是野兽的本能反应,战马再厉害那也是食草动物,面对凶悍的野兽会怕。
这年头战马不好找,老虎灰狼还不好找吗?还是饲养比较麻烦,毕竟这些可都是吃肉的。野猪倒是可以,皮糙肉厚的还吃素。就比如说以后土豆多了,就能大规模饲养。
一边想,一边给弩箭充电。
充好电的,禾苗便会小心翼翼的收进木盒中。
这些木盒内都有细软的杂草,上面还有封条。
【危险物品,轻拿轻放。】
木盒大概能放二十支弩箭,差不多就是白稷一天的工作量。这些都由玄鸟卫日夜看守,不间断巡视。即便白稷告诉他们不必如此,他们还是照做。
毕竟是秦始皇亲自嘱咐,他们不敢违背。云雾一号的存在令他畏惧。所以,必须得妥善保存,决不能落入他人之手。
“君上,这份够了。”
“嗯,封好收起来。”
白稷伸了个懒腰,望着几只蜜蜂飞了过来,顿时一笑,“准备准备,有客人来了。”
“唯。”
禾苗当即作揖。白稷说有,那就肯定是有的。熏豆蜂蜜水准备上,肯定没错。
“君上,这次来的是谁?”
“墨家巨子,黄石公。”
禾苗:……
淳于越也不用怕了,免费的私塾老师送上门咯。
……
……
泾水亭外。
便看到个着步履老者,拄着木棍慢慢走来。包着黑色头巾,佝偻着身子,眯着双眸,似乎随时都会摔倒。不过若是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其脚步十分稳当。
这根木棍,似乎只是个摆设……
墨家主张节俭,黄庭坚作为巨子自当以身作则。身后还跟着两名青年,一位是黄天琼,另外一人暂且不明。打扮穿着都很简单,看起来如黔首无异。
“汝是何地人士?”
“天气炎热,不若先来喝完温水?”
石亭外,有炉灶还在烧水,汩汩沸腾。里面摆放着不少陶碗,有位跛脚老汉正挥着蒲扇。
“嗯?”
黄庭坚有些诧异,这位老汉是在作甚?
“君上说了,今日会有贵客至。”
“沿路走来辛苦,喝口温水解解渴。”
跛脚老汉摆好三个陶碗,清澈的温水倒好。
摇着蒲扇,脸上带着笑意。
黄庭坚脸色顿时一变。
白稷……算到他们今日会来?
其实没他们想的这么玄乎,纯粹是蜜蜂通知的。
但这一手,却是实打实的震慑住黄庭坚!
仙人手段!
第148章 黄石公,科学之光(求月票,2)
跛脚老汉无姓无氏,曾为韩卒,后来被俘。作为降卒,他因为年事已高加上右脚已跛,最后落户就近落户于泾阳。
像是跛脚老汉重活干不得,每天还得花钱养着,秦国还没富裕到这种程度。只要确定没什么危险,不少降卒都被放了。他们虽然变成秦籍,可待遇永远是最差的。
白稷知晓后,便给他吩咐个差事。就在泾水亭这烧柴倒水,来往有人都能喝一碗。不要钱,这些花销都是白稷负责。每个月给老汉十石粟米,外加五十钱。
这绝对是个美差,他基本上不用做什么。早上干完农活后,坐在这看着就行。老汉家里头就十亩地,伺候起来也快的很。
主要还是他家里就一人,腿脚不利索,也种不了太多。这点产出,只能勉强够他吃喝的。
这差事简单,因为这很多人和他关系都处的不错。做好农活,就坐在这歇息会儿。喝口温水,和他聊聊天,也都忘却了昔日恩怨。
他这还有些熏豆,不过是咸口的。甜口的白稷自己都不够吃,这年头糖太珍贵了。
黄庭坚坐于石椅,喝了碗温水,又吃了些熏豆。
“想不到,小小的菽豆也能如此美味。”
又脆又香,实属美味。
主要是能消磨时间,慢慢吃,能吃一下午。黄天琼和男子皆是抿了口温水,便站在黄庭坚身后。
“皆是君上所为。”
黄庭坚对白稷同样非常感兴趣。
这位世间唯一真仙,不光身怀仙法,更有经天纬地之才。听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活了五百年的光景。更有谣传,说白稷曾化名为鬼谷子,指点过不少人,建纵横学说。
且不说真假,他更想见识见识亩产三十余石的祥瑞。听黄天琼所言,祥瑞已经破土生苗,夜晚皆有玄鸟卫亲自看管。就冲秦国这态度,想来也不是假的。
玄鸟卫可是只负责保护皇帝的!
“君上府邸就在前面,勿要走错了。”
跛脚老汉见他们要走,便起身指路。
“多谢。”
黄庭坚点头,便拄着木棍慢悠悠的朝前走去。
……
……
半个时辰后,来至府邸门口。
大门敞开,外面还有两名侍者。
看到黄庭坚后,当即躬身行礼。
“君上已恭候多时,请巨子入府。”
黄庭坚见识过白稷的本事,倒也没太惊讶,回礼后便走向府内。
跨过门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方菜圃。
野蜂飞舞,鸟语花香,两只细犬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亭台水榭,湖水清澈,时不时还能看到有鱼儿游过。
湖水畔,便看到白稷正在钓鱼。
“墨家巨子黄庭坚,见过长生君。”
黄庭坚还是非常识数的。
白稷以上宾之礼对他,他自然也得客气些。
上次黄天琼待人至泾阳,往小里说只是误会,往大里说那就是谋逆造反。白稷就算杀了他们,也没人会同情他们。不过,白稷却是让他们完好无缺的回来。
再者说,白稷送他的直升机也是好东西,令他是大开眼界!
黄庭坚精通机关术,所造床弩可射五百步。曾以葛麻制木鸢,最后绳索断裂而飞走。下邳更有传闻,说是看到有鬼车飞过。
可直升机却能腾空飞起,飞至百丈高落地。在墨者相助下,最后木质直升机碎片皆被寻回。
沿路黄庭坚一直在尝试复原,最后还真让他做到了。可惜,不论他如何再按凸点,直升机都无法再飞起。这点让黄庭坚非常不解!
除此之外,还有其中齿轮所做极为巧妙。环环相扣,以种奇特的力量带起直升机。论匠活,甚至还在他之上。
所以,黄庭坚才会想着来会会白稷。
白稷鱼竿一抖,肥美的胖头鱼便已上钩。随手放进鱼篓内,起身笑道:“久仰大名!来,请坐。”
他这并非恭维,黄石公之名绝对是如雷贯耳。
黄天琼是认识的,另外位则是有些面生。温润如玉,神色平静,好似什么都不关心。就这么跟在黄庭坚身后,看来身份也不低。
他们亲自来府上做客,徐福自然也得出来作陪。
还在休息的淳于越也嚷嚷着要来。千万别觉得这是尊敬,纯粹是想怼人而已。儒墨不对付,互相皆是看不顺眼,两者理念也是天差地别。
墨子为农民出身,曾学儒者业,受孔子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行夏政。
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墨家几乎彻底绝迹。或多或少,也有些这个因素。
淳于越则为儒家大儒,听到墨家巨子来了,这要不喷两句简直不合适。动手的话不好说,淳于越论武艺的话,估摸着会被黄庭坚按在地上锤。
“君房,见过巨子。”
徐福呈九十度,长拜不起,声音已经哽咽。
他于琅琊东海边上长大,十岁左右偷偷划船出海想要去找仙岛。结果还没划出去多远,遭遇海浪袭来,便是黄庭坚出手将其救下。还告诉他海外仙岛的确有,但他所看到的只是蜃景,是虚幻的。
而后,黄庭坚见徐福聪明便将其收下。
传其占星问卜和医术,封其为外传灵子。在他及冠之年,为其字:君房。遣出去接近秦始皇,为隐灵教东渡寻找机会。徐福待黄庭坚如对亲翁,所以至死也未出卖隐灵教。
“吾都已听说。人各有志,汝追随长生君,以医术治病救人,大善!”
黄庭坚还是比较开明的,做出了自己的评价。
“福恐今后不能再于恩师前学习。”
“哈哈,汝也无需再学。”
黄庭坚栽培弟子很有心得,因材施教。就说黄天琼,他学的是墨家锻体术。张良学的是素书三略,治国平天下。
徐福医术本就不差,现在追随白稷,若能实现他的才华抱负,倒也可行。
“博士淳于越。”
“黄庭坚。”
二人也算打过照面。
淳于越脸上洋溢着斗志,精神抖擞。实在不敢相信他半个时辰前还在呼呼大睡。
黄庭坚肯定要年长些,淳于越可不管这些。两家学说见面不打起来就算好的,还管尊老爱幼这茬?
“这位是吾嫡子,英房黄天琼。”
“这位是吾徒弟乐季,其先祖为燕将乐毅。”
乐季还有位兄,名为乐叔。而乐季为少子,隐灵教内传灵子,字玉房。
难怪这小子一副不爽的表情。
要论国仇家恨,赵国绝对是首当其冲。
其次应该就是燕楚两国。楚国是无缘无故挨打被灭国。秦楚世代联姻,结果被亲家揍了,心里能高兴吗?所以楚地逆反的也是相当多。
再说燕国,当初秦始皇和太子丹在赵国为质。因为长平之战的缘故,秦始皇早些年并不好过。他有利用价值,的确不会死,可却受尽折辱。太子丹是他难得的好友,甚至曾经为他出过头。
可后来太子丹又质于秦,而太子政已经成为秦王政。童年好友见面,地位已是天差地别。太子丹并未享受到什么好处,反而是百般刁难,甚至没打算放他回燕国。
愤怒之下太子丹溜至燕国,策划了场荆轲刺秦。最终也给了秦国出兵的理由,燕国被灭,太子丹被杀……
乐季作为燕将之后,只怕得恨秦国恨得牙痒痒。
简单点头示意后,黄庭坚便迫不及待的将直升机拿了出来,摆在桌上。
白稷眼前顿时一亮,好家伙,你这手艺可以啊,竟然能复原?
自己造的模型,白稷心里头清楚。自百丈坠落,势必会支离破碎。可是,黄庭坚竟然通过自己的手段将其复原,这就让白稷有些意外了。
墨家机关术,果然名不虚传。
“敢问国师,这直升机是如何能飞的?老夫沿路费劲心思才将其复原,却难以令其再次展翅翱翔。”
作为科学家,对未知的事物皆有种偏执,这种偏执精神非常可贵。黄庭坚之所以愿意赶来,并非是白稷说了什么,而是因为这直升机。
白稷端起模型,稍微观察了下。内部齿轮竟然都已复原,卡的是恰到好处,没有任何瑕疵。
“本君便是说了,你也无法复制。可以理解为本君以仙法加持,所以才能飞。”
“是这样吗?”
黄庭坚脸上闪过些许失望。
“未来的话你们也能做。”
现在蒸汽机都捯饬不出来,就别考虑内燃机了。
而且图纸也是死贵死贵的,光是蒸汽机的图纸就得要一百五十万点。毕竟这玩意儿的出现,可以说是工业时代的标志了。
“如何做?”
“科学!”
“科学?”
白稷认真的点头,淡淡开口道:“墨子云: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在远近有端,与于光,故景库内也。此便为科学。”
“国师知我祖师墨翟?”
“何止知道,本君与他更是知己好友。否则,他如何制木鸢?”
淳于越:???
黄庭坚:……
乐季:……
白稷脸不红心不跳,淡然道:“你们不知道也正常,我也只是在其梦中与之交谈,他也从未透露过此事。”
白稷对墨翟没有任何不敬,正是出于敬重,所以他才会这么说。不然就墨家招揽的这些人,一个个怕是都得翻了天。
嗯,这是善意的谎言……
第149章 执剑人,大秦学宫(求月票,3)
“君上,孔子你认识吗?”
“认识。”
白稷无比认真的点头。
这问题问的,谁不认识?可人家不认识他啊。
“嘶——”
淳于越恍然大悟,难怪白稷对古事皆是信手拈来。毕竟是活了五百年的神仙!
其实,有时候假的东西说多了也就成真的了。白稷说过自己没活这么多年,没人信他的。他们就觉得,白稷在泰山脚下闭关修炼是活神仙,就该活了五百年。
所幸,白稷干脆顺着他们的话去说。
既然活了五百年,认识孔仲尼合情合理吧?
认识墨翟,也很科学吧?
剩下的就添油加醋,全靠白稷的个人发挥。
“本君一人,便是百家。便是鬼谷子,本君都曾与其一起喝过酒。老子悟道,庄周化蝶;阴阳纵横,儒墨显世。”
白稷是唾沫横飞,一顿猛吹。
反正这些人他都认识,至于真假也无人可辩。
黄庭坚已是哽咽语塞,不可思议的望着白稷,“未想到,君上竟与祖师互为知己。”
在白稷的吹嘘中,他在梦中与墨翟探讨科学。两人交谈甚欢,每每有新发现后墨翟便会去尝试。包括并不限于籍车、连弩车和转射机,都有白稷的参与。
“为何从未听祖师言及?”
良久后,乐季才蹙眉开口。
“本君不愿泄露自己身份,也从未现身。特嘱咐过他,万万不可提及。便是其高徒禽滑厘都不知,尔如何能知?”
别说,白稷吹的自己都差点信了。
最高境界的骗子,就是要把自己也给骗了。一番aoe狂轰乱炸,还附带精神冲击,说的黄庭坚是震惊不已。
接着徐福也送来了助攻,“难怪昔日相见,君上一眼便看出福之破绽,却不杀福……”
“当然,你是墨家之徒,本君怎会杀你?”
白稷理所当然的点头。
黄天琼也是随之大悟,“难怪那晚君上未曾动手!”
当时白稷纯粹是以为他们拿徐福亲眷要挟,所以没下手而已。不过他都这么说了,白稷自然也不会否认,非常认真道:“没错,就是这样!”
……
吹也吹完了,黄庭坚再次提出自己的问题。
“吾不明白,君上既与祖师相好,为何要助秦为虐?”
“咄!”
白稷故意佯装几分愠怒,冷冷道:“你可知天下一统之格局有多难?本君五百年来不断尝试,却皆一一落败。自三家分晋,唯秦有终结乱世之能。”
“昔秦人开关延敌,九国之师,逡巡而不敢进。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胖子能得这天下,非他一人之功。若无祖辈给他打下的底子,焉能吞并六国?
这《过秦论》一说,淳于越连连提笔将这些悉数记录于竹简上。
说的好啊!
而黄庭坚则是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辩驳。
“诸夏一统,方能真正的强盛。汝可知百年前各国征伐频频,列国子民皆是苦不堪言。而今六王毕,四海一,秦得九鼎,名正言顺。”
“汝为墨家巨子,却要避世东渡,焉对得起墨子一番心血?!”
白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黄庭坚是一顿猛批。黄庭坚也是颇为羞愧,在他心里已经白稷视作前辈。作为祖师爷的知己好友,要是不尊敬可不行。
“庭坚受教。只是皇帝如今大肆征伐民力,此为亡国之兆。”
“所以本君才会出山。”
白稷轻飘飘的开口,给自己加个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人设。就连胖子意外入桃花源,也变成他精心设计的局。
“原来如此!君上真是煞费苦心!”
淳于越拱手作揖。
“此次皇帝北伐匈奴,汝可知有何用意?”
“何意?”
白稷瞥了眼乐季,淡然开口,“化解六国宿怨,实现真正的大一统!此次将启用燕赵两地降卒,斩敌者可入秦籍。立军功者,可得牛羊驽马。最后,河南之地将会成为燕赵降卒的居身之所。”
闻言,乐季脸色顿时一变。
作为燕国大将之后,他想的是恢复燕国公室。要为死去的燕国子民复仇!若非他本事不够,他甚至想要效仿荆轲刺杀秦王。
秦国若真如此,必定会有降卒愿意放下昔日仇恨。定居河南之地,安居乐业。
降卒放牛牧马,还能保护河南之地。
除开必要的核武威慑外,还有就是控制他们的经济命脉。比如说,以后他们收割羊毛,秦国用粮食交换。只要每年割羊毛,他们就能活的很好。
如此过个两三代,燕赵降卒便会彻底归心。反正白稷活的时间长,他有自信能看到这幕到来。
扪心自问,乐季这么做真的仅仅只是为了仇恨?
并不全是,他还想着权利。
黄庭坚听得是脸色涨红,秦国真的愿意如此?
“本君如今为秦国国师,执掌秦剑。戎狄屡次践踏中原,抢夺粮草,残杀诸夏!本君焉能放过他们?本君只要在一日,便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大一统格局。”
白稷为秦国铸造了锋锐的利剑,他便是执剑人。
王翦临走前,将这把秦剑交予白稷。希望他能为秦国铸造一把锋锐的利剑,可震慑天下的神兵。现在,白稷做到了。
黄庭坚只觉得有些口感舌燥,想去端水,右手却因为颤抖无力导致水碗打翻。
“那其余四国呢?”
“一步步慢慢来,届时汝等自会看到。”
黄天琼沉默了。
自下邳而来,沿途他们路过彭城。寻问过当地黔首,皆称亲眼目睹白稷施法取九鼎。甚至,在泗水河畔处还立了石碑。
最让他们诧异的莫过于彭城发展。
彭城距离下邳并不远,黄天琼曾多次路过。
几个月前,彭城算不上富裕。可在白稷的施展下,彭城发生了变化。草帽,铁锅,炉灶,豆腐……这四样东西已风靡彭城。
有黔首甚至组了个灶台班子,专门帮城内豪商修葺炉灶。对方自备材料,包吃不说,还得给个几十钱当工钱。
不论是秦人,还是韩人齐人……皆都可以。白稷通过这种方式,正在一步步消除六国宿怨隔阂。
至于六国勋贵,他们若是愿意归顺秦国,未来兴许还能拜相封侯。因为,秦国的版图会变得很大……很大!没有人治理,显然不现实。
比如说项羽,他可以跑孔雀王朝作威作福去。只要尊秦为上,纳贡听命,随他怎么折腾。甚至,秦国还可以出兵帮他。
也不用担心会叛乱什么的,届时胖子按个按钮,东方飞剑升空,一切也就都安静了。
白稷清了清嗓子,他已经快编不下去了。
“汝为墨家巨子,可曾想过令墨重回显学?”
“想!”
黄庭坚眼睛都红了,用力的点着头。他今年已有六十,须发皆白,却时时刻刻想着墨家大义。他看的出天下大势,却无力阻止,为了避免战火才想着出海东渡。
而现在白稷出山,注定秦国不会覆灭。
自然,墨家也不用走了。
“本君与墨翟为知己,也不忍见墨家没落。这样,本君正好要建造所私塾,尔可留下传授墨经,还可传授他们剑术强身健体。”
黄庭坚:……
只看他苦笑着道:“多谢君上一番好意。只是,老夫好歹也是墨家巨子,教稚生……”
“咄!此谬论也!正所谓有教无类,弟子越多未来墨家方能更壮大。”
看看人孔子,人家有七十二圣贤,三千弟子,都快赶得上一支军队了!出去混,报自己名号,谁敢对其不敬?
再看看墨家,之前也是显学,弟子不少。现在倒好,自上至下三百来号人。
“本君要建造个比稷下学宫更壮观的学府,百家并存,有能者皆可执教。”
“君上所言极是!”
黄天琼也是用力的点着头。
教稚生怎么了?
从小栽培,才方便灌输墨家思想不是?
白稷这摆明了是看关系,所以才让墨家享受好处,别人想要还没有呢!
想想齐国的稷下学宫何等辉煌?百家争鸣,著作不断。就说阴阳学说创世人邹衍,便曾留在稷下学宫。齐国也凭借稷下学宫招贤纳士,成为中原霸主。
黄庭坚认真颔首,“也罢!英房和玉房,汝二人便留泾阳,传授稚生墨家学说。”
乐季眼睛瞬间瞪直了,他只是来打酱油跑龙套的,怎么突然把他拉上来了?黄天琼也就罢了,毕竟是外放灵子。他可是内传灵子,还得好好学习呢。
“也行吧,勉强凑活。”
白稷不挑,没忽悠来黄石公,忽悠来两弟子也行。教导稚生也不用多高学问,识字就好。
黄天琼要多尴尬就多尴尬,搞半天他是凑活的……
旁边的淳于越对白稷更加佩服。前脚白稷才说了要开私塾,后脚就令两位贤才留下执教。
嘶……
那以后会如何?
以白稷的名气与能力,建造个超越稷下学宫的学府还真不算什么问题。届时若百家尽归秦用,该是何等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