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玄幻魔法我不是野人TXT下载我不是野人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不是野人全文阅读

作者:孑与2     我不是野人txt下载     我不是野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金色的大鲤鱼放在一张精致的竹子编织的桌子上,云川掏出剑齿虎牙齿做的匕首,递给了小鱼人一柄,自己拿着一柄。

    大鲤鱼还活着,只是没有力气反抗了,巨大的嘴巴无力的翕张着,一面完整的腮偶尔也会张开。

    云川用牙匕,飞速的去除了大鲤鱼一边的鱼鳞,露出粉红色的皮肤。

    小鱼人不甘示弱,把大鲤鱼翻过来,别看他的手好像很不适合干活,可是,在除鱼鳞这个活计上,他做的比云川好得多,他没有使用牙匕,用短粗的手指不断地在大鱼身上来回搓动,鱼鳞就纷纷落地了,整条鱼被处理的又干净又完整。

    云川笑了,用牙匕切开大鱼的尾部与头部,轻易地拽出来两根筷子粗细的鱼线,然后破开鱼肚子,去除了内脏,鱼鳃。

    清水洗干净之后,云川就把这条鱼劈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然后去除了鱼骨,以及带着细刺的鱼边,最后,两大片看起来粉嫩q弹的鲜鱼肉就出现在了竹桌上。

    云川没有把这两片肉弄熟,而是用牙匕切成漂亮的斜片,轻轻一抖,这些被麻布吸干了多余水份的鱼肉就像一朵花一般摆在云川跟小鱼人的面前。

    这个时候,仆妇就捂着鼻子端来了刚刚在石臼里研磨好的芥子粉,这东西的味道很冲,小鱼人已经泪流满面了,云川却微微一笑,抓过一个去核的青桃子,用手使劲地攥,一些青色的汁液就从他的手中流淌在芥子粉上。

    云川用勺子调好了芥子粉跟青桃制作的酱料,自己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在芥末里边沾一下,然后就送进了口中,而后,便是无穷的享受模样。

    小鱼人回头看看不吃饭,只是担忧的看着他的母亲,他也抓起了一双筷子,想要弄一片鱼肉,却怎么都弄不上来,这让他一瞬间就面红耳赤了。

    云川递给他一个小巧的竹夹子,自己也丢弃了筷子,再次用竹夹子夹起一片鱼肉丢嘴里大嚼。

    小鱼人终于用竹夹子弄起来了好几片生鱼肉狠狠地在芥末碗里沾一下,然后一口吞下。

    然后,小鱼人就像一条鱼一样在地上不停地蹦跶,眼泪,鼻涕,汗水,甚至还撒了一点尿。

    云川哈哈大笑,母鱼人悲愤的指着云川正要跳过来拼命的时候,倒在地上的小鱼人,却一个鲤鱼打挺又站立起来,这一次,他又弄了很多鱼肉,却只是很轻微的弄了一点芥末,迟疑片刻,再一口把鱼肉塞进嘴里。

    在所有鱼人的注视下,小鱼人这一次的反应就很奇特了,先是疑惑,然后就是狂喜,接下来,夹子就再也没有停过。

    他不停,云川自然也没有停的道理,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是大河中最狡猾的存在。

    平日里,族人偶尔能遇到一条,不过,想要用捕捉别的愚蠢的鱼的方法,对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半点用处都没有。

    自从发现了芥末之后,云川早就想吃了,却苦于捉不到这种极度适合生吃的鲜鱼。

    看了小野人的吃相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可以经常吃到这种鲜味。

    一条鱼五六十斤,能用于生吃的部位,也只有十斤而已,看似一大坨,却经不起两个饕餮祸害,再加上夸父,阿布,槐,绘,精卫,睚眦都围过来要吃。

    所以,片刻时间生鱼片就一点不剩了。

    再然后,所有人就把目光重新投向小鱼人,目的已经极度的明显了。

    这一次,小鱼人就显得有些骄傲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从红宫的最高处一跃而下,跳进了大河的主河道。

    看的出来,这些人中能做主的是小鱼人的母亲,那个母鱼人。

    云川从粥锅里装了一碗温热的小米粥递给了母鱼人身边的那个最小的鱼人,见小鱼人笨拙的开始喝粥,就比划着手势对母鱼人道:“在这里安家如何?”

    母鱼人死死地看着云川不做声。

    云川又比划道:“我们一起生活,你们捕鱼,我们保护你们。”

    母鱼人看懂了云川的手势,还是固执的摇摇头。

    云川再看看其余埋头吃饭的鱼人们,又打手势道:“大泽你们是回不去了,就算我放了你们,在陆地上,你们也打不过野兽,最终还是会死掉的。”

    “我……活……水里。”母鱼人突然张口说话了,是一种很古怪的野人话语,好在,加上手势,云川还是猜到了她的意思。

    就邀请她一起来到桃花岛的另一侧,指着一个小港湾一样的地方对她道:“这里也有水,而且没有野兽,也没有别的部族来抓你们。

    你的孩子们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长大,你的族人们也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活下去。”

    母鱼人不再说话,而是回到鱼人群里,四处张望,看到的场面让她非常的失望,鱼人们都在埋头吃饭……如果不是因为必须喘气,他们甚至连呼吸这种浪费吃饭时间的事情都想省略掉。

    直到小儿子吃完了一碗粥,用双手笨拙的捧着竹碗递给母亲,想要让母亲再给他弄一碗香浓的粥吃。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半大的小鱼人再次从激流中露出水面,这一次,他又抓到了一条巨大的金色大鲤鱼。

    云川懒得再劝这个固执的女人,抓过小鱼人手里的碗,重新给他装了满满一碗小米粥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向坐在夸父肩膀上,被众人簇拥着,英雄归来一般的小鱼人。

    而小鱼人也完全从悲伤,愤怒的情绪中走了出来,骄傲的指着被阿布抗在肩膀上的大鱼不断地发出一阵阵特殊的嘶鸣声,看的出来,他非常的骄傲。

    所有人都向这个能干的小伙子挑起了大拇指,夸父挑的最高,最显眼,几乎就在小鱼人的脸上,因为他的大拇指最粗,最大。

    这一次,不等云川动手,小鱼人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夸父的肩膀上跳了下来,不用云川的牙匕,用他锉刀一样的双手,在鲤鱼来不及死的状况下,就已经完成了去鱼鳞,抽鱼筋,去内脏,去头尾的工作。

    云川用牙匕切下鲤鱼脑袋的时候,这条鱼的嘴巴依旧在动弹。

    两人配合的非常密切,云川才去掉鱼骨,小鱼人就剥掉了鱼皮,云川才切好鱼片,小鱼人就用夹子夹了一大盘子鱼肉,带着一个调好的芥末碗来到了母亲身边。

    殷勤的弄好了鱼肉,就要放进母亲嘴里。

    不等母亲张嘴,旁边的小小鱼人就“啊呜”一口把哥哥弄给母亲的生鱼片给吃了。

    随即,他就大哭起来,鱼一样的在地上蹦跶,这一次,轮到半大的小鱼人哈哈大笑了。

    母鱼人在大儿子结实的胸膛上捶了一拳头,抱着蹦跶的小鱼人往他的嘴里灌刚才没舍得喝的蜂蜜桃浆水。

    这东西是桃子晒干之后,磨成粉,添加蜂蜜水调和之后的产物,小鱼人喝了一大碗,这才把嘴里的芥末味道去除。

    只是这一次,小鱼人就再也不想吃生鱼片了。

    瞅着母鱼人一家三口在那边吃生鱼片,阿布低声道:“族长,这些人一定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有吃不完的鱼。”

    云川点点头道:“当然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能乘船去遥远的地方。”

    阿布愣了一下道:“桃花岛已经非常好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去遥远的地方呢?”

    云川的脸色慢慢从平淡转向阴郁,低声对阿布道:“你还记得四年前的那场大雨吗?”

    阿布点点头道:“记得,那场大雨下了好长时间,好多部族人都被洪水淹死了,我原来的部族也饿死了很多很多人。”

    云川叹口气道:“那场大雨改变了很多事情,有些山没有了,有些河没有了,有些河又出现了,以前,距离我们很远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轩辕部,蚩尤部他们被这场大洪水逼迫着离开了原来的故土。

    我跟轩辕谈过,他们以前大河下游修建过城池,大水到来之后,顷刻间就被淹没了,他们的人只能爬上桑树,而桑树上满是蛇虫,他们想要涉水离开,水里面却有数不尽的鳄鱼,那一场大灾难过后,轩辕氏至少损失了一半的人口,为此,他们不得不抛弃原来的家园,溯流而上,寻找高地生活。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蚩尤氏他们的身上。

    阿布,我总觉得大洪水还会出现,我们固然要建设好桃花岛,可是,一旦那种程度的大洪水再度袭来,我也希望我们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一个智慧者,绝对不会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个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我都不想在大灾难来临的时候,看到我的族人在风雨中哀嚎,死去,我们都要活着,都要好好活着,如此,方不负我们这条珍贵的生命。”

    阿布听完了云川的话,恭敬地匍匐在云川脚下,抓着云川的脚恭敬的道:“不管您要去哪里,不管您要做什么,请允许阿布走在最前边,为您驱赶野兽,为您点亮火把,为您踩踏出一条路。”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鱼人自然集体决定留下来了。

    尤其是那个半大的鱼人王更是强烈要求留下来,不仅仅是这里有非常多好吃的,重点是这里还有大象,有野牛,有狼,还有很多没事干就乱跑的熊猫。

    这里的大象是你可以爬上它的后背却不发怒,把你踩成肉泥的,这里的野牛只是一心一意吃草的,就算你抚摸它的长毛,它也不发火用牛角顶你,这里的狼只要你肯给食物,就可以容忍你抚摸它的脑地的,至于这里的熊猫,只要你愿意给他一根竹笋,即便是你拿走它的崽子玩,它也不会生气的。

    最让小鱼人喜欢的是这里的睡觉的地方,他分到了一张虎皮,一张豹子皮。

    豹子皮可以铺在竹床上,虎皮则能盖在身上,晚上睡觉的时候热的要命,不过,小鱼人很喜欢。

    就是族长要他一定要穿上一条牛皮裤衩,这个他一点都不喜欢,太束缚不说,下水之后牛皮被泡发了这东西就更像刑具。

    不过,后来的麻布裤衩就好多了。

    清晨,鸡叫的时候小鱼人被热醒了,他一骨碌从竹床上爬起来,先是警惕的查看四周,过来好久,他才想起自己如今不用为族群的安危担心了。

    母亲抱着弟弟在另外一张竹床上睡得非常安逸,弟弟的胖手还抓着母亲的**,她们身上盖的虎皮已经掉在了地上。

    小鱼人捡起虎皮给依旧沉睡的母亲跟弟弟盖上,就推开竹门走了出去。

    站在竹楼外边,他仔细地看着眼前的这座竹楼,这是昨天全族人一起出动为他们修建的竹楼。

    小鱼人记得很清楚,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微笑,大象们从河对岸的竹林里运来了好多,好多竹子,每个人都动手帮他们修剪竹子,帮他们修建竹楼,有的在高处,有的在低处,没有一个人闲着,当夜色很深的时候,二十座竹楼已经修建好了。

    小鱼人抚摸着竹楼上青翠的竹子,将脸贴在竹子上,然后拍拍粗大的竹子,觉得无比的幸福。

    阿布送来的陶锅就放在一张竹桌上,还有一很适合装鱼的竹篓,一柄锋利的小匕首,跟族长的那两柄牙匕的模样很像。

    一个早起的仆妇站在他家竹楼外边,她是来教母亲如何做饭的,听说每一个新来的,都会有人教会她们如何才能做出好吃的饭食。

    “我去抓条鱼回来。”小鱼人冲着那个丑丑的仆妇笑了一下,就脱掉身上的麻衣,准备跳河抓鱼。

    “等等!”阿布抱着一块不大的石板来到小鱼人的身边,指指石板上的图形对小鱼人道:“我计算过了,鱼人部每天需要消耗粮食一篓,肉食三挂,鱼五十条,竹笋等素食两篓才能保证吃饱。

    鉴于此,鱼人部从今天开始,每天要贡献五百条这么大的鱼才成。”

    阿布说着话,就用手比划了一下鱼的大小。

    小鱼人虽然听不懂阿布说的话,不过,他还是很聪明的通过石板上画的那些粮食,肉食,鱼干,以及竹笋明白了阿布的意思。

    “我们可以弄到更多的鱼!”小鱼人比划道。

    阿布点点头比划道:“不能太多,而且,你们只能去下游捕鱼,不能在部族附近,要不然把鱼抓光了,以后就没有鱼吃了。”

    “好的!”不能竭泽而渔这个道理小鱼人他比阿布知道的更加清楚。

    说完话就要把鱼篓挂在腰上,准备去桃花岛竹林下游的河道去捕鱼,这里其实真的很好,至少,不像大泽里面有那么多的龙。

    小鱼人不怕龙,在水里他无所畏惧,可是……一旦到了岸上,即便是一匹狼,一条毒蛇就能要了他的命。

    现在好了,昨晚睡得无忧无虑,没有讨厌的野兽,没有悄悄爬进来的毒蛇,没有各种毒虫,更没有那些让人厌恶的飞虫。

    临睡之前,他站在竹楼上看了,岛上很多地方都点着松明,还有好多举着竹矛背着竹弓的族人似乎永不停歇的绕着岛游走,走到竹楼下的时候,还有人跟他打招呼,让他放心睡觉。

    这一切都给了小鱼人极大的安全感。

    所以,他带着族人走在红砂岩道路上的时候,大脚片子踩在路上吧唧吧唧的很威风。

    他们这群人是岛上居民中唯一不穿鞋子的人,不是云川不给,而是他们的这双脚就没法穿鞋子,大不说,还都是大平足,穿上鞋子之后,他们连路都没办法好好走了,也只好这样了。

    路过农田的时候,站在农田里的人向他们招手,经过桃林的时候,负责伺候桃树的族人也向他们招手,祝愿他们今天能有一个好收成,路过猪圈的时候,猪倌会希望他们再抓几条大鲤鱼生吃,路过鹿厩的时候,养鹿人会告诉他们等到冬天,第一茬鹿就能宰杀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吃。

    小鱼人很享受这种感觉,来到桃花岛的最尽头,挥舞一下族长交给他们的带倒刺的鱼叉,冲着族人大叫一声,就率先跳进了大河。

    这一幕云川都看在眼里,等鱼人们纷纷进了水,云川就问阿布。

    “教鱼人母亲做饭的人派去了吗?”

    “去了,是饭食做的最好的姜。”

    “教仔细些。”

    “我已经这样吩咐了,尤其是如何做鱼,他们喜欢吃鱼。”

    “嗯,教会如何做饭之后,立刻教她如何处理麻线,再到纺织,最后,还要教会她如何做衣服。”

    阿布点点头道:“我觉得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都应该交给这位鱼人族的女首领。”

    云川点点头,又道:“只要他们族中有男子喜欢她,记得要努力促成,如果我们的族人有了这个想法,你记得也一定要大力促成。”

    说到这里,阿布就有些不理解了,他没有问,只是在等族长给他解释,他相信族长会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低下头喝了一口茶水,这是真正的茶水,轩辕他们用来糊弄云川的那些茶树,已经开始给云川供应茶叶了,就是在炒茶的时候,手艺很潮,茶叶苦涩不说,味道也不是那么香浓,即便是如此,也比竹叶茶满是青草味道的茶水好的太多了。

    “鱼人族由那个母鱼人说了算这是很不妥当的,她是一个有些懦弱且胆小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干脆。

    让这样的女人继续号令鱼人族非常的不妥,所以,我们要利用厨艺,织布,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把她一点点的逼进厨房,逼上织机,逼进蚕房,逼进绣房,她干什么都好,唯独不能参与鱼人族的管理。

    我们还要大力培养小鱼人的信心,骄傲,光荣感,以及习惯于发号施令,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控制小鱼人,教育小鱼人,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与我们形成一体,水乳交融,最终生死与共!”

    阿布点点头,表示听明白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精卫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

    只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阿布以前以为这是族长疼爱精卫的原因,现在看来,族长或许是疼爱精卫的,可是,这种疼爱,依旧是有限度的……

    阿布走了,云川就抬手摸摸趴在他身边的小狼的脑袋,或许再叫小狼已经不合适了,小狼已经长得有一米高了,站起来的时候前爪都能搭在云川的肩膀上了。

    有些话云川可以跟阿布说,更多的话可以跟小狼说,至于所有的话,就连鬼他都不肯说。

    大河下游突然泛起了一道道隆起的涟漪,这些涟漪的尽头,一条条大鱼从水中高高跃起,不等大鱼跌落水中,就立刻有一柄竹竿铁头的鱼叉刺穿了大鱼的身体,

    大鱼带着鱼叉落水之后,挣扎两下,就被鱼叉后边的绳子迅速拉回来,一个个鱼人族的脑袋露出水面,举起被插到的大鱼,在水中高兴地哇哇叫。

    而阿布蹲在一丛竹子底下,将双脚泡进清凉的河水里,在他的身边的竹筐里,已经装满了鱼,且有十几筐之多。

    当小鱼人再次从河里出来,把一条鱼丢进一个筐子里,即便他很好强,很强壮,此时,也感到疲惫了。

    阿布用干麻布擦干了他的手,从一个竹筒里倒出来一把油炸竹虫放在小鱼人的手上,做了一个吃的动作。

    小鱼人毫不犹豫的就吃了,才吃了一口,眼睛就瞪大了,急不可耐的抢夺阿布手中的竹筒。

    阿布笑着把竹筒给了他,比划着道:“这是一族之长才有的东西,好吃吧?”

    匆匆往嘴里又塞了一大把竹虫吃的正香甜的时候,听到阿布这么说,小鱼人鼓鼓的嘴巴,立刻就不动弹了,还把竹筒还给了阿布。

    阿布笑道:“你这么能干,以后迟早会是族长的,你吃,还是你母亲吃有什么差别。

    难道说,你母亲拿到了,就不会给你吃了?”

    小鱼人废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了阿布说话的意思,沉思了片刻,就重新拿过竹筒,往一个刚刚上岸的鱼人兄弟的手里倒了一些,虽然不多,看的出来,小鱼人在努力做到每一个人都尽量吃到。

    当小鱼人回头看阿布脸色的时候,看到了阿布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的脸,以及高高挑起的大拇指!

第九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第九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云川部夏粮开始收割的时候,轩辕来了。

    这一次,轩辕的模样改变的非常厉害,脸上乱糟糟的胡须被修剪的很整齐,脑袋上的狐狸皮帽子看样子是丢了,现在,跟云川以前一样把头发盘起来再用一根树枝插住,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丝绸衣衫,这东西穿在身上确实很凉快,就是有些透,加上他来的时候走路走的比较匆忙,丝绸衣服都被汗水黏在身上,以至于,云川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近乎**的轩辕。

    可能是因为太热,太黏,轩辕抓着自己的兄弟挪了一个位置,然后对云川道:“丝绸衣衫不好。”

    云川摇头道:“穿丝绸的人就不该在大日头下面赶路,应该坐车,车上应该有凉棚,走路的时候头顶必须有遮阴的东西,还不能走快了,坐下的时候必须把腰背挺直,否则丝绸会起褶皱,这需要一整套的训练,是你使用不对,不是丝绸的错。”

    轩辕点点头,然后就对云川道:“借我一套麻衣。”

    不大功夫,仆妇就拿来一套麻衣,轩辕当即换上,活动一下腰胯,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完,舒服的吐了口气道:“丝绸只适合敬神!对了,你的这个水比上次的好喝,哪弄来的?”

    云川笑道:“你送我的。”

    轩辕沉默了许久,才抬起头道:“我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你什么好东西?”

    云川看了一眼广场上挂的一排排的大咸鱼,不做声。

    轩辕顺着云川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几个大脚丫子的鱼族女人正摇摇晃晃的往竹架子上挂处理好的鲜鱼,看她们的模样,似乎心情很好,还用鱼族特有的语言吱吱喳喳的说话。

    而挂在架子上的那些鱼一个个都很大,很肥,最重要的是,数量极多。

    “你还是把鱼人放水里去了?”

    云川摊摊手道:“他们自然就亲近水,不放他们下水,他们活不了,我也养不起。”

    “他们没有逃走?”

    “没有啊,现在,每天都在努力的捕鱼,还说要给全部族的人储存够过冬的食物呢。”

    轩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这个表情仅仅在脸上表现了一刹那的时光,很快就变成了笑脸,他还在云川的肩膀上重重拍一下道:“果然,这些人还是最适合你,我也想收服他们,结果,就连一个女人在我鞭子的抽打下,也不肯追随我。

    你是怎么弄得?”

    云川重新给两个茶杯填满了茶水,端起自己的一杯慢慢啜饮一口,放下茶杯道:“我跟她们比划说,跟着我吧,有好日子过,然后,他们纳头就拜,敬我为他们的族长!”

    “不可能!”轩辕愤怒的差点跳起来。

    “怎么就不可能,你送过来的当天,他们就奉我为族长,我让人在河湾里给他们盖了几座竹楼,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下河捕鱼去了,哦,别说,这个族群的人很勤快,捕鱼也好,干杂活也罢,虽然慢些,却贵在勤快,不怕累,我也就收下他们了。”

    轩辕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云川咆哮道:“不可能,你一定用了别的手段,说说看,你杀了多少鱼人,才让他们屈服的?”

    云川不耐烦的道:“杀,杀,杀,我杀了一大半他们才屈服的好了吧?”

    听云川终于承认他使用了杀戮手段,轩辕这才满意的坐下来继续喝茶。

    “你还是要小心,虽然通过杀戮可以让人害怕,不过,他们还是对你心怀恨意,平日里最好不要让他们接近你,我觉得这个鱼人族还是很看重自己族人的,小心他们突然跳起来杀你。”

    云川从善如流。

    就在两人交谈甚欢的时候,小鱼人甩着大脚丫子吧唧吧唧的从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冲着云川大喊:“鱼,鱼,鱼。”

    这孩子手里捧着一条圆咕隆咚的红色的鱼,光知道低着头跑路,好不容易来到云川面前,把手上的这条不大的鱼放在竹桌上兴奋的比划着手势道:“这条鱼会飞!”

    云川看过鱼的模样后笑了,也比划着对小鱼人道:“这种鱼叫做鸽子鱼,它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短暂的离开水面,在半空滑翔一段距离再入水,不过你说的不错,这种鱼真的很好吃,尤其是炖汤,鲜美无比。”

    “炖……炖……汤!”

    看到小鱼人贪吃的样子,云川摸摸他的尖脑袋道:“拿给姜,放水里养着,晚上我做。”

    小鱼人高兴地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突然,他看到了坐在对面的轩辕,立刻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然后,鱼都不要了,就甩着大脚丫子以从未有过的速度跑了,不仅仅跑了,来到河边,衣服都不脱,直接跳水里去了。

    云川无奈的道:“你吓坏他了。”

    轩辕有些意兴阑珊,喝口茶水道:“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服你了,你也真的没有杀戮,威逼他们。”

    云川瞅着轩辕无所谓的道:“要不要换换你的做事方法?”

    轩辕用力的挥挥手道:“我没错,用武力威胁野人,是我已经用了很久的法子,你对他们好,他们感受不到,你要是一味地对他们好,最后他们会要的更多。

    如果对他们好,那么,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该怎么安排?是不是要对他们更好?

    这样的好,我给不起,也不能给,他们必须要对部族做出极大的贡献,才能与我的老部族们平起平坐,否则,他们就必须干最多的活,吃最差的饭,这一点没的商量!

    以后,再遇到鱼人部这种不屈服的野人,我还是会给你送来,你说了很多废话,但是有一句是对的,那就是不要对我们的同类杀戮过重,毕竟,我们想要强大起来,族群就一定要大,人数一定要多!”

    云川明白了轩辕话里的意思,在所有能被轩辕称之为对手的族群里,云川部是最弱小的一个,却是对他轩辕部最和善的一个,既然不能吞并云川部,他就准备扶持出一个比较强大的盟友。

    虽然给云川部的东西都是他认为的垃圾,如果云川能接住,那就是宝贝,如果云川接不住,活该倒霉。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轩辕的预料,云川偏偏从这些垃圾里面找到了茶叶,花椒,金银花,以及鱼人部落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子。

    虽然这种发现让轩辕有些心痛,他还是决定坚决的执行最初的计划,至少,要看到对他有利的效果之后,再看要不要改正。

    他今天来,是找云川修理锯子顺便看看鱼人族有没有祸害云川部。

    现在,没看到热闹,反而被人家看了热闹,那就只好拿出修理锯子这个借口了。

    事实上,在拿到那个铁锯子之后,他试着用青铜铸造了一些锯子,可是,青铜发脆,在锯木头的过程中很容易损坏。

    青铜很昂贵,即便是轩辕这样的豪族,也没有法子把青铜用到工具上。

    铁锯子很快就重新开好了齿,又重新淬火一次,也不管能不能使用的长久,云川就把这个倒霉锯子还给了轩辕。

    轩辕的回礼是一块丝绸。

    现在,轩辕最喜欢用的礼物就是丝绸,就像他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丝绸这个东西穿在劳动人民身上非常的不合适,拿来当做礼物却是最好不过了。

    轩辕走的时候很匆忙,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突然。

    云川知道这是轩辕在刻意的向他示好,独自前来,跟带着大军前来,结果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友好的象征,后者是霸权。

    傍晚,云川炖好了鸽子鱼,却没有等到小鱼人,使唤人去喊,这个小家伙才不情不愿的来了。

    “不高兴?”云川分了一个小竹夹子给小鱼人,他的手实在是用不好筷子。

    小鱼人抬起头脸上全是泪水,哽咽着连比划带蹦字的给云川诉说了他们一族被轩辕部落抓的经历。

    确实是血泪斑斑,

    云川静静地听完,抬手帮小鱼人擦干了眼泪,比划道:“一个伟大的族长从来不会哭。”

    小鱼人立刻就不哭了。

    云川又道:“杀不死我们的,必将使我们更加的强大!只有坚信这一点的族长,才能带领自己的族人走向强大。

    谁欠了你的,强大以后亲手讨回来就是,弱小的时候要知道忍耐,哪怕被他踩在脚底下,也一定要坚持活下去,只有活着,你才能完成心中所想,死了,就什么都不剩了,还给了敌人踩踏着你的尸体嘲笑你的机会。

    现在,你应该多考虑如何让自己变得强大,让自己的族群变得繁盛。

    现在,吃鱼,好让自己早日长大!”

    小鱼人认真的点点头,立刻就开始吃鱼,且吃的极为贪婪,云川扒拉开小鱼人的脑袋埋怨道:“多少给我留一些,这种鱼我还只是听说,一口没吃到呢。”

    小鱼人轻笑一声,云川心头非常的欣慰,这家伙看样子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就是不知道他长大了以后,会如何报复轩辕。

    不管了,怎么说都是以后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第九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第九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云川背着背篓在田野中寻找长势最好的庄稼,用牙匕切下穗子之后,就放进背篓里。

    今年的麦子,谷子,糜子,高粱的长势明显比去年好一些,谷穗也大一些。

    随手抓过一个已经成熟的麦穗,在手里揉碎了,吹去麦壳,数了数,有十六个麦粒。

    确认自己没有丢掉一个麦粒,再数了一遍,确实是十六个麦粒。

    云川微微叹口气,他本来就出身农家,对于一穗麦子该有多少粒麦子还是知道的。

    中位数应该是三十四粒到三十七粒之间,高产的麦子的粒数应该在四十二到四十七之间。

    目前,他手中的上等麦穗只有十六粒……

    虽然,不算人力成本的话,种田应该有十五倍的利润。

    按理说,有这样的利润,云川应该很高兴才对,可是,这里的田地里的麦子种的很稀疏。

    睚眦背着背篓来到云川身边,见族长站在这片已经成熟的麦田地长吁短叹的很不理解,麦子成熟且要收割了,应该高兴才对,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难过。

    见睚眦呆呆地看着他,云川立刻换上一张笑脸道:“小子,最近把你的弹子练习的怎么样了?”

    睚眦立刻卸下背篓,掏出自己的羊毛绳子抖开,往皮兜子上放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就要对桃树树枝上栖息的一只鸟下手,云川连忙阻拦住他,指指一只蹲在柳树上等候吃桃子的大乌鸦道:“打它。”

    带着青铜面具的睚眦给了云川一个笑脸,就缓缓地甩动自己的羊毛绳子,随着羊毛绳子越转越快,睚眦猛地松开了一条绳子,皮兜子里的石块就猛地飞了出去,越过足足三十米的距离,准确的打在那只鬼头鬼脑的乌鸦身上。

    乌鸦被打飞了。

    睚眦飞快的跑过去,取来了那只硕大的乌鸦给云川看。

    这一块石头击打的真是又准又好,正好打在乌鸦的脑袋上,石头已经彻底的把乌鸦的脑袋给打碎了。

    “很好,继续练习,争取把更大的石头能丢的更准,更远,这样你会变得很厉害。”

    睚眦裂开嘴巴笑了一下,反手就把乌鸦丢背篓里,看样子这家伙准备回去就烤了吃。

    “乌鸦吃腐肉,不要吃它的肉,丢了吧。”

    睚眦有些舍不得,云川从他的背篓里取出乌鸦丢给了正在田埂上无所事事的小狼。

    小狼立刻叼住乌鸦跑下了河滩,跳上一人高的城墙,然后就把死掉的乌鸦丢河里去了。

    对于小狼来说,乌鸦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在他的食谱上。

    “以前吃过不少乌鸦。”睚眦有些不甘心,他觉得乌鸦肉还可以。

    云川在睚眦的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道:“吃这东西会让你生病的,以后不要再吃了。

    快点把这一片地里的够格的麦穗切下来,他们好收割。”

    睚眦答应一声,就继续忙着寻找大麦穗去了。

    小鱼人的脚很不适合干这个活计,但是,云川还是把他叫来挑选饱满的大麦穗。

    别的鱼人可以不管这些庄稼,小鱼人既然将来是要当族长的,这些农事他必须知道。

    鱼人不可能一直待在水里,他们的食物也不能永远都是鱼,多多少少还是需要摄入一些粮食作物的。

    忙碌到中午,云川才带着七八个人搜遍了这片农田,立刻就有大群的族人进入农田,用自己的小刀子割麦穗。

    麦穗割掉之后,麦秸还要接着割掉,麦秸这时候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冬天的时候,大家还需要用这东西铺床呢。

    桃树上的桃子依旧是青色的,已经有鸡蛋大小了,再过一个月多一点,这些桃子就要成熟了。

    跟麦子一样,今年的桃子长势比去年还要好一些,只是桃树上的桃子不如去年多,主要是云川拼命间果的原因,他想要品相最好的大桃子,至少,这棵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桃树上的桃子一定要这样。

    至于周围的小桃树上的桃子,数量就更少了,这是在去年冬天,云川砍掉了太多枝条的缘故,今年春天,他又嫁接了很多枝条,新嫁接的枝条几乎就不结果子,不过,等到来年,这些休养过来的小桃树,一定会给云川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精卫现在不喜欢住在红宫,她更喜欢住在老桃树上的树屋里,老桃树上有三个树屋,一个属于云川,一个属于精卫,另一个属于两个跟着精卫照料老桃树的少女的。

    现在,三个少女整天在老桃树的枝丫上跳来跳去的,云川感觉她们似乎快要变成仙女了。

    就是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一只猴子会把她们用法术定住,好偷这里的桃子。

    小鱼人从来没有吃过果子,目光一直盯在青涩的桃子上,精卫从树上摘下几个品相不好的青桃子丢给了小鱼人跟睚眦,睚眦哪里会上这种当,自然是不吃的。

    只有小鱼人傻笑着把青涩的桃子放嘴里咬的嘎吱,嘎吱的,睚眦光是听这声音口水就不断地往下流,而小鱼人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一边吃,一边看小鹿一般在树杈间跳来跳去的精卫三人。

    睚眦看不下去了,就比划着对小鱼人道:“你长得太丑了,她们不会喜欢的。”

    小鱼人翻了一个白眼,打着手势对睚眦道:“你更丑,我母亲说我是族里最好看的男子。”

    睚眦忍不住摸摸脸上的青铜面具,指着面具对小鱼人道:“族长说我才是最好看的男子。”

    云川笑呵呵的吃着精卫送来的食物,对两个小家伙之间的争执毫不在意。

    那个男人在这一生中,没有被母亲欺骗过,那个男子又没有被领导欺骗过呢?

    这都是正常的生活,以后,他们回想起来,不会感到悲伤,只会喜欢这样的欺骗。

    “昨天,又有两个烈山部的人来投靠我们,我问过他们了,刑天杀死了烈山氏,强行把烈山部并入了刑天部,还带着烈山部跟神农氏的六部去征伐了有巢氏。

    按照他们的说法,有巢氏已经被刑天打败了,有巢氏的首领本来都投降了,最后,还是被刑天给杀了。

    刑天拿到了有巢氏所有的东西,不仅仅弥补了他跟烈山部之前的损失,还多出来好多东西,听说,这一次参战的六个部落都得到了不少好处。

    刑天在把大部分的东西献给了神农氏,得到了神农氏的全力支持,他下一个要攻伐的目标就是燧人氏。

    或许现在,刑天已经跟燧人氏开战了。”

    云川拍拍精卫的小手道:“好好地当你的幸福女孩,别为这些事情操心,今天刑天打赢了如何,失败了又如何,我们人类最大的敌人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面前的这个世界。

    大地无情,苍天也很无情,风雨无情,山川无情,大自然从不在乎大雨多少天,也从来不在乎干旱多少天,大地,苍天可以不在乎,我们却不能不在乎。

    我们要做的首先一件事就是在大自然降下灾难的时候活下来,如果可能,我们要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云川说的话跟深奥,精卫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用敬佩的目光看着云川。

    一个听了刑天这样的恶人的残暴事迹后依旧能如此平和的对待,再想想刑天在桃花岛面前被杀的丢盔弃甲裸身逃跑的事情,精卫又觉得云川在听到手下败将的事迹,确实没有必要惊讶。

    云川等人在老桃树下避开了中午猛烈的阳光之后,就背着背篓回到红宫去了。

    他们把宝贵的种子摊开晾晒在烈日下,就各自回自己的地方睡觉去了。

    阿布住在云川的隔壁,听到他的房间里有叮叮当当的声音,云川很好奇,就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云川就忍不住笑了,因为阿布正在侍弄那架被云川花高价换来的板车。

    此时,阿布已经把板车拆开了,木头零件摆了一地,看样子,阿布正在尝试把这辆板车拼回去,却怎么都弄不好,正满头大汗的在那里忙碌。

    云川轻轻咳嗽一声,阿布抬起头,才发现云川正端着一杯茶水,靠在门框上看他瞎忙活。

    阿布放下车轮,不好意思的对云川道:“我弄坏了族长的宝贝。”

    云川嗤的一声笑了,用茶杯指指地上的木头零件笑道:“这样的车算什么,我们可以弄出更好地。”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立刻长吁一口气道:“轩辕造出来的车应该非常有用,我有时候常想,如果有了很多辆这种车子拿来搬运石头跟砖头,再也不用人背了,以后修建城墙的速度就能快得多。”

    云川端着茶杯缓缓在零件中慢慢走过,看完之后脸上满是不屑,轩辕制造出来的车子根本就不能拿来运送砖石,如果强行运送,散架是这辆板车唯一的下场。

    当初之所以会花大价钱换下这辆板车,只不过是在鼓励轩辕多创造,多弄出一些新东西。

    毕竟,在很多传说中,轩辕就是一个发明狂人,如果连轩辕都在制造奇巧淫技,以后,再有人发明出东西的时候就不会有人说是奇巧淫技了。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轩辕造的车基本上已经符合了车的几个要素。

    比如,有轮子,有轴,有辐条,有车辕,有车厢,这些其实已经具备一辆车子的基本形态跟功用了。

    之所以不好用,就在于细节没有那么完美罢了。

    车轴是重点,间隙配合是重点,车轮不够结实也是重点,辐条分布不够合理再加上没有合适的工具加工,导致整部车子呈现出原始人制造特有的粗犷感。

    其实,车轴跟车轮之间的连接部分应该用一点青铜的,在这个问题上云川认为轩辕其实已经考虑到了,在装车轮的时候云川发现了车轴与车轮之间有装过青铜轴头与青铜轴瓦的痕迹,可惜,轩辕在把车子卖给云川的时候,把这东西去掉了。

    这样的做法非常的美国人,一副我希望你发展的快一些,但是绝对不能快过我的模样,不用怀疑,轩辕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云川跟阿布就对轩辕车做了一些大胆地改变,比如装上铁质的轴头,与铁质的轴瓦,最奇妙的是云川还用制作陶器的转盘制作了一个简易人力磨头。

    这东西虽然不能将车轴与轴瓦之间的间隙配合弄到极致,用在这辆车子上,这样的精度已经足够了。

    当然,有轴承事情就简单的多了,可惜,云川没有,估计以后也不可能制造出这个东西。

    把人力板车当做车辆的极致形态这毫无疑问是极为愚蠢的,所以,云川就特意加长了车辕,给车轮钉上小铁块,这样,就能在野牛拉车的状况下,增加不少的负重。

    有了这个想法,云川又要给野牛制作专门的挽具,这也是一件非常考究智慧地事情。

    好在,云川部目前领先世界的制造业是以冶铁业,皮革业,制陶业,竹业联合开发业为首的。

    其中冶铁业更是独步世界!有着绝对统治性的地位。

    所以,一整套挽具,在云川亲自督造下,在一个红霞满天的清晨终于新鲜出炉了。

    野牛站在车辕中间威风凛凛,镶满铜钉的挽具套在身上之后,就显得更加的威风。

    这套挽具从牛笼头开始,再到让牛发力的雍脖,再到提供一个向上力量的四条背带,两条肚带,让野牛身上的原始野性消退的干干净净。

    云川把野牛跟制作的板车联系到一起之后,他就坐在车上,轻轻抖一下缰绳,野牛就慢慢开始走了,它开始走了,板车也就跟着走了。

    所有人都向坐车!

    精卫跟小狼是第一个跳上来的,阿布是第二个,紧接着槐,绘,睚眦统统跳上板车,即便是走路快不起来的小鱼人,也甩着大脚丫子追上牛车,最后跳上了板车。

    很不错,移动摩擦变成滚动摩擦之后,对于力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

    野牛用板车拉着这么多人,依旧显得轻松自如,只是,当夸父也跳上板车之后,灾难也就降临了。

    假如他是从前边跳上车的,那么,最多给野牛增加一部分压力,可是,这家伙是从后边跳上来的,而且因为他的大屁股太占地方,导致重心向后偏移的厉害,杠杆原理就出现了。

    云川,精卫,再加上一匹狼的重量完全不足以与夸父的体重抗衡。

    于是,车头高高地翘起,整车人都被掀翻在地上也就在所难免了。

    野牛哞哞的叫着,四只脚已经全部悬空,在所有人都滚到板车后半部分且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夸父身上之后,杠杆后部的力量又加强了,所以,牛,也就飞起来了。

    这样的车子蠢人用不了,因为在往板车上装东西的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智慧负责给车子配一个合适的重。

    野牛不干了,自从被杠杆原理把它挑起来之后,野牛就再也不肯进入车辕中间了,那里对它来说很危险,而且,它还隐隐觉得自己如果屈服了,以后大概率要一辈子干这种事情。

    所以,罪魁祸首夸父就必须替代野牛的位置。

    不得不说,夸父拉车要比野牛拉的好,不但快,而且稳,最重要的是——他喜欢拉车。

    云川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诡异的状况,但是看到夸父拉着车乐此不疲的模样,他也不好说什么。

    不但夸父喜欢拉车,别的巨人们也对这个车很感兴趣,甚至还有一些女巨人也对这东西情有独钟。

    阿布作为岛上的大管家,对这种状况很喜欢,为此,他央求云川特意为巨人们改造一下车辕,比如,将直溜溜的车辕,改成曲状,这样,巨人们在拉车的时候就不用了弯腰了,也不至于在巨人们直起身子拉车的时候,让板车向后倾斜,把货物从车子后方倒掉。

    野牛不喜欢拉车,一点都不喜欢,云川觉得这家伙可能跟随自己时间长了,已经知道了该如何趋吉避凶。

    相比之下,云川部族人的整体智商堪忧。

    看到夸父愉快的拉车,巨人们随时随地拖着一辆车,于是,他们也开始要车!

    板车太大,对他们来说非常的不合适,阿布就希望借助族长的智慧,再给族人们弄一种可以单人驾驶的车子。

    于是,鸡公车又华丽丽的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于是,人人都想要一辆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独轮车甚至成了很多,很多族人的梦想。

    这东西只需要一个轮子就成,所以啊,制造的成本就会大幅度的降低,虽然比不上巨人们拉的车子庞大,能装东西,可是呢,这东西非常适合洪荒的地形,只要是人能走的路,独轮的鸡公车就能过去。

    原本需要人力背七八趟才能背回来的竹笋,现在,有了一辆鸡公车,就能轻松地运回来。

    原本需要人力一趟趟背的麦秸,现在一个身体强壮的部族人就能推起老大的一堆。

    而夸父的那辆板车在装满麦秸行走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以为一座麦秸山正在缓缓移动。

    轩辕来问过鸡公车的事情,听了云川给出的大价钱之后,他在仔细地研究了鸡公车之后,没有提出购买或者交换的要求,似乎心有成竹的回去了。

    把以前跟云川约定的尊重知识产权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不要紧,云川觉得轩辕迟早会回来找他的,那时候,鸡公车就能换更多的东西了。

    蚩尤也很喜欢鸡公车,对于板车这种高级货他有些嗤之以鼻,认为这东西除过能在道路整齐的桃花岛跑跑,离开桃花岛之后就屁用不顶。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就像兰博基尼一类的跑车只能适应城市道路一样,根本就不适合越野。

    一头牛,一辆鸡公车的价格,云川还是满意的,不过,蚩尤购买的数量有些少,他也就购买了三辆。

    虽然知道蚩尤这样做就是为了拿到鸡公车回去做逆向研究用的,云川还是愉快的卖给了蚩尤。

    不仅仅如此,云川还让人带话给刑天,问他需不需要这种豪华的车辆。

    如果可能,云川很想把这东西卖给所有出得起价格的族群。

    世界大同就是云川这样的做法,他很希望能够用鸡公车这种东西打开与所有部族进行交易的大门。

    从而也把桃花岛定位为所有部族最忠实的朋友,以及最重要的商贸伙伴。

    虽然誓言跟盟约在这个时代非常的靠谱,云川还是觉得有着统一的利益基础会把关系维系的更加牢固。

    因为从他认识的几个人来看,不论是轩辕,蚩尤,还是刑天,烈山氏,这些人似乎都有随时突破誓言跟盟约束缚的倾向。

    轩辕到底还是制造出来了鸡公车,而且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他甚至认为,即便是偷窃,也是云川先偷窃了他的板车,然后在板车的基础上造出来了鸡公车。

    不过,造出来鸡公车的话,是轩辕自己说的,云川没有看到实物,所以很可能是轩辕为了压低鸡公车售卖价格而进行的一场大型商业讹诈。

    轩辕要求降价的要求自然被云川无情的拒绝了,最终,轩辕以一辆车,一捆丝绸的价格从云川这里换走了三辆鸡公车。

    他要这东西肯定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用的,不管他怎么逆向研究,云川已经决定用铁轴头跟铁轴套,轩辕就不会考虑用木头碰木头来制作运转摩擦系统的。

    这一点,关系到人的知识盲点,以及眼界盲点,所有拿到鸡公车进行逆向研究的人,最终会肯定铁这个东西的作用,会下意识的以为这东西就不能直接用木头。

    就像西红柿出现的时候,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狼桃这种东西有剧毒,从来没有尝试过,直到第一个吃狼桃的人出现之后,人们才知道这东西是何等的美味多汁。

    为了可以跟富裕的刑天做交易,云川特意让鱼人族游过大河,重新把收回来的竹索道跟那棵巨大的柳树连接到了一起。

    不得不说,刑天是一个很好的客人,虽然他不愿意来云川部落做客,却在得到云川发誓赌咒之后,通过巨大的竹筐送来了六头牛,又通过竹筐得到了三辆鸡公车。

    在云川特意派阿布去给刑天示范过之后,刑天也就很满意的带着三辆车离开了大河边。

    尽管他花大价钱买鸡公车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云川却不怎么在乎,反正第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双方建立了初步的信任,对以后的商贸往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桃花岛有了一个新的产业,那就是——造车业。

    这个行业出现的很晚,可是发展的奇快无比。

    轩辕在买走三辆车子之后过了五天,他又增加了十辆鸡公车的订单,并且在下订单的同时,十捆丝绸已经先一步支付了。

    由此可以看出轩辕的造车大业至今还没有大的突破,而族人对鸡公车的需求很大,所以才有这样的豪迈举动。

    当然,也有轩辕不看好丝绸这东西的长远价值,为了使部族积存的财富有一个新的增长点,就用丝绸换取鸡公车,从而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有些事情或许是云川想多了,可是,在面对轩辕的时候,云川觉得还是多想一点好。

    在每月一次吃部族大锅饭的时候,云川发现,自己麾下已经有了三千六百二十七个人。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云川非常的骄傲,三千六百多人的大部族,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很多。

    让蚩尤征战半年,损伤无数的募部落,也不过是一个拥有两千多人口的部落。

    而这个部落,在神农氏的下属部落中,就人数而论,已经可以进入前十了。

    由于生产力的缘故,部落的规模往往大不起来。

    人数多,力量强的部落,往往都是一些部落联盟,是由几个或者十几个部落联合组成的。

    即便是在强大的神农氏部落中,像云川部这种规模的单一部落依旧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部落大了,就会出现分裂,这种分裂不不是因为内部产生矛盾才发生分裂的,而是因为过多的人聚居在一起,过小的疆域以及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以及粗犷,无序的放牧方式,效率低下的野外采集活动,都不是一种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

    相反,云川的部落因为聚居在小岛上的原因,才能出现把一座小岛的资源彻底充分利用起来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部落才能在很小的一块地方养活这么多人。

    云川知道,如果不能持续发展,这样的状况并不能维持太久。

    如今,部落中的主食是鱼,而不是粮食,养殖业还没有发展起来,起不到补充蛋白质的作用。

    想要部落可以继续维持目前的规模,或者扩大规模,粮食产量就必须得到长足的发展,亦或是养殖业也有了质的飞跃。

    云川很怀疑,在鱼人部落加入之后,虽然桃花岛上鱼的产量大增,可是,因为这也是狩猎的一部分,原始的河道里,即便是鱼类再丰富,恐怕也很难支撑如此疯狂的捕捞。

    好在,就目前来看,小鱼人他们每天的收获,并没有出现断崖似的下降。

    稻子给了云川很大的安慰,从蚩尤那里拿到的稻种,质量很好,虽然生长的时间比麦子长了一些,直到现在才开始出现了稻穗,就目前来看,稻子的产量应该强于小麦。

    一个成年人一年需要粮食八百斤才能没有饥饿的危险,如果还能辅佐一些肉食,那么,对粮食的需求就会降低到五百斤以下。

    如今,云川在桃花岛上的一千五百多亩土地的农业产出,还远不能满足三千六百人所需的粮食,甚至不到总人口口粮的三成,即便是一天吃两顿,也不成。

    三千六百多人一起吃饭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壮观,而且是三千六百个把吃饭当命的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非常的恐怖了。

    尤其是夸父跟巨人族们,他们的胃口似乎永远都没有满足的时候。

    唯一的好处就在于,他们并不挑拣。

    估计也就是口粗的缘故,他们才能勉强在这个贫瘠的洪荒时代活下来。

    “还是要把粮食的种类丰富起来才成啊!”云川喃喃自语一声,就无心吃饭,放下了饭碗。

    说真的,只要每月跟族人们一起吃大锅饭的时候,云川的胃口都不会太好,不是大锅饭不好吃,而是每每看到族人们吃饭的贪婪模样,他的心头就会升起一个疑问——自己真的能带领着这些人顿顿吃饱?

    云川非常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见族人们似乎对自己的族长充满了信心,他也只好假定自己可以做到。

    精卫见云川不吃饭了,就连忙问道:“怎么不吃了?”

    云川笑道:“吃饱了。”

    “你才吃了一碗,我已经吃了三碗了,还能吃一碗。”精卫的鼻子头上还沾着一片菜叶。

    云川帮她清理掉菜叶,顺便再她的鼻头上按一下道:“那就争取再吃两碗。”

    精卫笑笑,迅速清空碗,拿着碗又去大锅边上装饭。

    夸父端着自己那个比云川脑袋还大的碗凑到云川身边,一边吃饭,一边把目光落在云川面前的凉拌竹笋上,用筷子指指云川没怎么动的凉拌竹笋道:“族长吃饱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立刻就把那一盘凉拌竹笋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吃的喀嚓,喀嚓的。

    吃了片刻又看看云川,指着桌子上一盘吃剩下的蒸熏鱼道:“这个也不吃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又把熏鱼也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可能觉得这样做不妥,就从饭碗里捞出一块黏糊糊的鳄鱼肉放在盘子里充当回礼。

    看的出来,这一块鳄鱼肉一直被夸父珍藏在粥碗最底下,是他用来压碗的最珍贵的食物,一般情况下,他都是等别人吃完饭了,才捞出这块压碗肉当着所有人的面吃,这样会让他非常的有面子。

    这块肉,夸父只舍得给云川,因为云川从来不吃他的压碗肉,最后,这块肉还是他的,所以他就很喜欢跟云川客气。

    今天,他错了,云川无论如何都不会吃这一块肉的这没错,可是他忘记了今天云川吃饭的时候精卫在。

    所以,当夸父惊恐的发现,自己的那块肉被精卫夹走了。

    他很想夺过来,最终只能叹口气,大碗里的其余食物顿时就不怎么香甜了。

    这样的小插曲云川自然不会注意到,他一直在看穿梭在人群中安排所有人吃饭的阿布。

    云川最近看阿布的眼神越来越温柔,有时候看着阿布的时候云川甚至会不由自主的啧啧赞叹。

    阿布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且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人才。

    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虽然商人这个称呼还要等上千年才会出现,不过云川还是固执的认为他就是一个商人。

    云川愿意把“商人”理解为商量着做事情的人。或许,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解释。

    任何一种工具的发明,都是人类在发展这条远征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会使用火这件事一下子把人类在黑暗时代中的存活率提高了百倍。

    发明了弓箭,使得人类在狩猎过程中的存活率提高了十倍。

    发明了渔网,使得人类在捕鱼一道上,提高了十倍乃至百倍的效率。

    现在,板车跟独轮车的发明,又让人类的运输能力提高了十倍不止。

    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很平常,可就是这些简单,平常的东西正在坚定不移的把人类送上哺乳动物的顶峰位置,最终达到超然,独具一格。

    然而,制作一辆独轮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假如云川没有发明锯子,卯榫结构基本上就不能被运用与车辆生产。

    而云川在工艺分工一道上的造诣,更不是轩辕,蚩尤等人能比较的,所以,有了初步分工合作的云川部的工匠们,他们造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

    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也就是一天能生产三辆鸡公车,这还是十几个人通力合作的结果。

    更是阿布不眠不休在中间雕凿卯榫连接的功劳。

    卯榫结构才是云川笃定的认为轩辕他们造不出真正的鸡公车以及像样板车的最大依仗,铁部件不过是为了抬高制造鸡公车门槛的一种奢侈行为,也是让人家觉得一个木头制作的架子能价值一头牛的原因所在。

    轩辕先前制造的车子之所以会被云川看不起,完全就是因为他制造的车子,是用绳子捆绑来达到连接目的的,身怀铁钉技术与卯榫技术的云川当然会严重的看不起。

    阿布不仅仅学会了卯榫技术,还开拓性的将两个可以随时拆卸的竹筐装在了鸡公车上,继而使得鸡公车的运载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云川身上惊天动地的技术很多,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可以用很短的时间掌握技术的人,毫无疑问,阿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这样一位管家一般的得力帮手,是云川的幸运。

    既然阿布都这样努力,云川身为主人,就更没有借口偷懒了。

    这一次,他决定主动出击,去轩辕的部落看看,再去蚩尤的部落看看。

    野人们一般都粗心,很容易把一些好东西当做垃圾给丢掉,云川想去他们的部落看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不需要的好东西,可以拿出来换鸡公车,或者别的手工制品。

    当然,粮食是最好的。

    可惜,这个道理不仅云川懂,轩辕,蚩尤也懂的厉害,能有选择的情况下,用粮食换东西永远都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第九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第九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云川要去轩辕家拜访,夸父,槐自然是要跟着去的,同行的还有二十个全副武装的武士。

    夸父现在已经离不开他的板车了,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生怕这东西一点离开手,就会被人拿走。

    夸父极力邀请云川乘坐他的车子,被云川给拒绝了,相比夸父那辆颠簸的要死的车子,云川更喜欢骑牛。

    野牛已经彻底长成了他期望中父亲的模样,或许,在体型上,他可能比他的父亲还要大。

    无论如何,他父亲是一头纯粹的野牛,这样的野牛即便是长的再大,也比不上无忧无虑的小野牛。

    相比野牛父亲吃一口嫩草就当过年的生活,小野牛的生活堪称精致,富贵,过了两年风雨无侵的日子,毛发鲜亮的如同一匹黑色的锦缎。

    后背宽阔且多肉,云川甚至能在它的后背上躺下来,就这,野牛还会温馨的用大牛角架着云川不好安放的长腿。

    因为云川部与轩辕部来往过于密切,连接两个部族的道路也比别处的道路宽阔的多,至少,夸父的板车可以从容地经过。

    由于还在云川部的地盘里面,云川部的人不时的出现在他们这群人的眼帘里,只是越靠近黑松林,人的踪迹就越少。

    从云川部到轩辕部,要走三天,穿过黑松林之后,才算是踏进了轩辕部的地盘。

    这里已经是纯粹的丘陵地带,一个又一个碧绿色的土包绵延到了天边。

    轩辕喜欢丘陵地带,他的老家轩辕丘其实也是一个满是丘陵的地带,云川从后世的神话传说中听说,轩辕离开轩辕丘之后呢,他的家就被一窝狐狸给占据了,后来狐狸修炼成精,变成了九尾狐,且法力无边。

    以前,云川认为这个传说,纯属胡说八道,属于一种文学上的再创造。

    现在,他认为发生这样故事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轩辕就是一只没有毛的狐狸,且是一只老狐狸,他老家的屋子里出一只九尾狐一点都不奇怪。

    一头老虎站在高高地丘陵上,显得非常无聊,看到云川这群人也不扑上来觅食,打了一个老大的哈欠,就懒洋洋的下了丘陵,钻进深草里去了。

    才说到狐狸,一只赤红色的母狐狸就带着两只狐狸崽子,匆匆的穿过道路,母狐狸发现了云川一行人,就蹲在道路上看着他们,直到它的两个孩子过了道路,钻进草丛之后,这才急匆匆的拖着尾巴钻进了草丛。

    它不知道的是,如果刚才不是云川阻止了睚眦要甩石头的行为,它的两个孩子早就没妈了。

    “那只狐狸的皮很不错。”睚眦有些不甘心。

    躺在牛背上的云川吐掉嘴里的草茎懒懒的道:“不饥饿的时候就不要胡乱杀,没看见刚才那头老虎也不是每吃我们吗?”

    “那是老虎不敢来!”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敢来?人要知道感恩,要谢谢人家的不杀之恩,然后再把老虎的一片好心还给那只狐狸,这很符合天道。”

    “天道?”

    “没错,就是天道,所谓的天道就是大自然的道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道理比大自然给出的道理更大,我们还是谦卑一些,多听听他的道理没错。”

    旁边拉着小狼一起前进的夸父听了连连点头,好像他刚才真的听懂了这段话一样,引起睚眦的很大不满,然后,睚眦也就跳上了夸父的板车,抱着云川带给嫘跟嫫母的礼物不做声了。

    转过几个丘陵之后,大河赫然又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太阳已经升起老高,既然到了大河边上,云川也就安排众人在这里吃过饭再走。

    河边又一股青烟冒起,云川等人来到冒烟处,发现正有一群黑乎乎的野人也在吃饭。

    几根树干搭建的建议烤架上赫然放着一条肥硕的鲶鱼,此时鲶鱼早就被烧烤的黑乎乎的,边上还有一些用树叶包裹的不知名的食物,看着是一条条的,应该是黄精,葛根一类的东西。

    一群人围着火堆,目光直勾勾的瞅着烤架上的食物。

    云川等人过来了,这些人也仅仅是看了一眼,就继续看着自己的食物,没有把食物分享给这些云川部的人的想法。

    武士们去准备午饭去了,云川却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轩辕族的人如何吃饭。

    或许是云川在盯着看的缘故,这些人不等鲶鱼被烤熟,立刻就七手八脚的抓这条被烤的外焦里生的鲶鱼肉吃,几乎是一瞬间,鲶鱼肉就不见了,过了片刻,鱼骨头也不见了。

    这些人在做饭的时候,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食物香气散溢出来,不论是鱼,还是那些条状食物。

    夸父看看这些人腰上围着的破兽皮,故意掸掸自己麻布裤脚上的灰尘,然后哼了一声就离开了这些野人去找不待见他的睚眦去了。

    这些轩辕部的人显得非常沉默,他们打开一个个用树叶包裹起来的长条食物,果然是黄精,不过,中间还夹杂着一根竹笋。

    这东西他们一人一根,没有抢,而他们吃饭的速度很快,一根两尺长的黄精,吃完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两个年轻人提起一个两头被扎起来的树皮盆去了河边,他们直接从河里舀水端回来。

    夏日的大河,河水湍急,泥沙俱下,树皮盆子里的水泛黄,还满是草叶一类的东西。

    云川部喝的也是大河水,但是,他们从河里把水弄上来之后,会放在大水瓮里沉淀,沉淀掉泥沙再饮用。

    而这些人不管这些,一个个趴在树皮盆上,畅饮猛啜。

    喝完水之后,他们就倒在树荫下睡觉。

    云川观察完毕了他们吃饭的过程之后,就拿来几个糜子馒头放在树叶上。

    看的出来,这些人并没有睡着,他们也看见了云川放下的食物,几个少年人想要爬起来,却被另外几个年纪大的用腿给压住了,动弹不得。

    云川笑了笑,觉得可能是自己在的缘故吧,就离开了这些人的视野,回到夸父他们那里去了。

    云川等人的中午饭乏善可陈,糜子馒头,几条酸笋,一块蒸好的咸鱼。

    一行人匆匆的吃完了,休憩了片刻就要重新赶路。

    临走前,云川又去轩辕部的人休憩的地方,树叶上的糜子馒头已经不见了。

    就在云川脸上露出笑容的那一刻,突然发现,他留下来的几个馒头被人用树枝穿着挂在一根被剥了皮的树枝上,一个都不少。

    很明显,这些人没有接受云川的馈赠,或者他们把云川的举动当成了一种羞辱!他们的自尊不允许他们接受嗟来之食,不过,他们又认为食物非常的珍贵,不能丢在地上被虫子祸害了,所以就串起来挂在树枝上。

    又担心虫子沿着树枝爬到食物上,就刻意的剥掉了树皮……

    说实话,不论是自尊,还是羞耻感,亦或是怜惜食物,这三种情感都是非常高级的情感。

    这跟他们脏了吧唧的身体,黑乎乎的手脚,以及拙劣的烹饪方式,粗野的进食方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他们已经是一群很有自己思想的人,且情感非常的丰富。

    “轩辕对部族人的教化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看着夸父往回收食物,云川忍不住自问。

    轩辕族整体应该还是非常穷的,这能从这些人刚才吃的食物上看出来。

    至于这些人的做法,则让云川非常的吃惊。

    众人又走了半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川终于看到了轩辕的村落。

    整个村子坐落在两座大型丘陵之间,一条小河从丘陵深处蜿蜒而下将村子分成两半。

    小河的河道很深,河道上且布满了巨大的岩石,数百,上千座圆顶茅屋就修建在小河的两侧。

    不过,这些茅屋都修建在地势高的地方,从云川眼前,一直延伸到丘陵深处。

    仓颉就站在村子外边的道路上,看样子是在等云川一行人过来,且有一段时间了。

    也就是说,轩辕早就直到云川他们来了。

    见到云川,仓颉似乎完全忘记了云川当初让他一个人走黑松林的旧事,脸上只有笑容。

    “族长已经等你们半天了,还以为你们中午就会到,没想到拖延到了这个时候,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族长还有事情处理,就派我继续等你。”

    仓颉穿着一套松松垮垮的麻衣,长发也是用簪子绾住的,虽然还是显得杂乱无章,不过,配上这家伙那颗亮晶晶的眼睛,一下子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高人隐士。

    为此,云川刻意的多看了看仓颉,他想看看这家伙是不是已经有了成仙的趋势。

    还好,他的脚步显得很沉重,且有浓重的口气,闻味道应该是吃了鱼,还生吃了好多野葱。

    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成仙吧?

    云川下意识的向外跨出一步,离仓颉远点,这家伙刚才说话的时候又放了一个屁,也带着浓郁的野葱味道。

    “族长好福气,力牧今天正好猎获了一头老虎,族人也抓到了一只红色的母狐狸,这下,族长就不用再为如何给你送回礼发愁了。”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文化人做事很毒!

    仓颉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他嘴上说着最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最恶毒的诅咒却不断地从他屁股的位置传来。

    看样子,上次派人把他眼睛蒙住送出陨石平原的事情,他一点都没有忘记。

    上边的这张嘴正在执行轩辕族长的命令,热情的迎接云川部的族长,下边却在不断地爆发私怨,也不知道在等云川到来的时间里,他刻意吃了多少野葱。

    云川几次三番想要走到上风位上,仓颉总能利用灵巧的步伐抢占上风位,不给云川逃离的机会。

    危难时分,终究还是夸父靠谱,他也被熏得受不了了,一把抓住仓颉的脖子高高举起,作势要把他丢进小河里,仓颉这才闭上了嘴。

    一枝力道强劲的羽箭破空而来,准确的插在夸父左脚前一尺的地方,夸父被吓了一跳,丢开胡乱放屁的仓颉,就躲在了板车后边,失去支撑的仓颉顿时就掉在地上,被摔得呲牙列嘴的。

    再见到力牧的时候,云川很是有些唏嘘,昔日那个健壮的如山一样的汉子,如今变得精瘦,最要命的是他左边的肩膀塌下来了,这就让他整个人在向左倾斜。

    看来,地缝一战中,他受伤的肩膀没有获得很好的治疗,骨头长错位置了,才导致一个好好地汉子成了残废。

    可是呢,这家伙手里的大弓依旧稳如泰山,箭法依旧强悍,看样子对轩辕也依旧是忠心耿耿的。

    有人射箭了,云川部的二十个武士顿时就围住了云川,投枪已经握在手中蓄势待发,睚眦手里的羊毛绳子已经开始缓缓转动。

    云川推开了部下,把仓颉从地上拉起来道:“别放屁了,再敢这样我会让你放一辈子的屁。”

    仓颉哼了一声就把头扭向另一边没好气的道:“一辆鸡公车索要一捆丝绸,你也能做的出来?”

    云川同样哼了一声道:“一辆破车换我部族五百双鞋,你们不也做出来了吗?”

    “这不同——”仓颉拖着长音还准备狡辩一下,云川一把推开他的散发着葱味的脑袋,对不远处的力牧道:“你又是为了什么?”

    力牧松开大弓缓缓地道:“你有神泉却不肯帮我!”

    云川笑了一声道:“我有神泉为什么要帮你呢?”

    力牧正要发怒却听见轩辕的声音从他身后的木房子里传出来。

    “还不邀请族长进来,在那里聒噪什么?”

    云川伸手在力牧塌掉的肩膀上拍一下道:“我如果告诉你,那个泉水只能治疗外伤,对你这种骨折病没有任何帮助你信不信?

    不管你信不信,你以后有伤,我还是不肯让你进入神泉治疗,因为你的头不对。”

    云川说完,就换上一张笑脸朝迎出门的轩辕走了过去。

    “你的部下不成啊,处处为难我。”

    轩辕看看仓颉跟力牧淡淡的道:“下去吧。”

    见两人走远了,轩辕才道:“仓颉恨你独霸了他的字,力牧恨你不给他治病,这都是私怨。”

    云川道:“我当初问过仓颉,他造了那么多字能不能记住,结果他说他非常的聪明,全记住了。”

    轩辕摇头道:“他忘记了很多,也弄混了很多,他造字的时候太随意了,有些字写出来连他都不认识。被我呵斥过几次之后,开始重新修订文字了,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找个时间让他回去看看,这件事太重要了。

    至于力牧的事情就算了,我相信你不让他去一定有你的道理。”

    云川摊摊手道:“我的道理就是那个泉水没有那么神奇,对于骨骼上的毛病一点办法都没有。”

    轩辕摆摆手道:“不说了,你进来看看。”

    云川跟着轩辕穿过那座木头房子进入了一个由围墙围起来的石头房子。

    这座房子很像红宫,不过没有红宫那么精致,但是,人家用的石料却比红宫用的红砂岩好的太多了。

    其中墙角堆放着很多,很多薄薄的石片,每个石片上都有一些绘画,以及符号,一些只有痕迹,一些甚至是彩色的。

    “这是我轩辕一族自诞生直到今日的所有的大事记录,以前,我没有把这些当做一回事,自从看了你红宫上的壁画之后,我也就萌生了建造一座与红宫一样的宫殿。

    这座宫殿不住人,拿来供奉我的祖先,我一直相信,轩辕部之所以能走到今日,完全依赖祖宗庇佑。

    对一个大族而言,大事只有两个,一个是战争,另外一个就是祭祀。

    战争主宗族生死存亡,祭祀主宗族团结安定,这两者缺一不可。

    战争这件事不说也罢,各自有各自的道理,但是祭祀一说我以为应当一致。

    很久以来,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图腾有自己的神灵,供奉各自不同的先祖。

    我以为,这才是人族祸乱纷争的源泉。

    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云川瞅着轩辕道:“我是来做客的,水都没有喝到一口,你就突然跟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容我考虑一下如何?”

    轩辕怒道:“大丈夫说话想说就说,有什么好考虑的。”

    云川摆手道:“大事情还是想清楚之后再决定不迟,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见嫘跟嫫母。,我给她们带来了礼物。”

    云川说完就走,轩辕在他身后咆哮道:“大丈夫不做正事,却关心女子口头上的一点癖好,云川,你不配当一个大族的族长。”

    云川边走边大笑道:“是不是一个好族长,得我的族人评价才好,你说了不算。”

    看着轩辕暴跳如雷的模样,云川终于理解鸿门宴之后,范增大喊“竖子不足与谋”这句话时的心情了。

    此时此刻,他就是那个不争气的项羽,轩辕就是那个愤怒的范增。

    不过,与暴躁的项羽不同,云川是完全理解轩辕这家伙要做什么事情了——他要统一信仰!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这句话云川再熟悉不过了,只是不知道这话原来是轩辕说的,后来丢失了,直到身为鲁国史官的左丘明整理到了,就给记录在了《左传》中了。(以上为玩笑话,别当真!)

    轩辕发现,现在各个部落的势力已经逐渐稳定下来了,战争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没法子在这个时候发动战争,那么,就必须另外找一个突破口,于是,他就很聪明的选择了很重要的祭祀。

    现在的各个部落中,除过云川部没有烧龟壳燃蓍草占卜的习惯之外,其余的部落里都有,轩辕部落中的巫婆数量还不少,而蚩尤部落里的更是迷信这个东西,就连蚩尤自己都可以化身为大巫,借用神的力量来统治自己的部族。

    自从人类开智之后,从事生产活动了。

    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

    比如打雷,狂风,暴雨,闪电,山火,水灾,地震,等等自然现象的出现,更是加深了人们的猜测。

    人们猜测到,应当有那么一个力大无穷的,“神”主宰着指挥着操纵着管理着这些动物和天象,象一个氏族必有一个头领那样;或者说,这些动物和自然天象是这个“神物”的品性体现,像人要说话,要呼叫,要吃喝拉撒睡,要嘻笑怒骂一样。

    神,作为一种崇拜现象,一种对不可思议的自然力的一种“理解”,也就从这个时候起,开始了对神的崇拜。

    氏族社会中,人们最亲近的人就是自己的祖先,而祖先去世之后又去了哪里呢?

    得不到答案跟解释,于是,人们往往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它无生命的东西,这种物种就成为氏族祖先的象征和保护神,且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现在,轩辕在闲的没事干的情况下准备统一神权,先弄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图腾,只要大家接受了,以后大家对将来的人的统一就没有那么抵触了。

    云川甚至清楚地知道,轩辕要弄出来的新图腾一定是——龙图腾!

    让云川信仰龙图腾,云川一点意见或者别扭的心态都没有,他以前信得就是龙图腾。

    但是要让他主动参与到整合龙图腾,云川还是觉得一点都不好。

    雄心勃勃的轩辕提出来的哪一个建议不是震古烁今的计划?问题是,越是这样的计划,执行起来就越是危险。

    尤其是云川一想到蚩尤他们家信仰的那只奇怪的大鸟,就觉得那个图腾应该不是善类。

    这种巨大的计划,还是留给轩辕这样的猛人去执行,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生意人,还是不要参与的好。

    在轩辕部,只要不跟轩辕谈政治,跟仓颉谈文字,跟力牧谈治病,剩下的,不论谈什么都非常的让人愉快。

    嫘端来了桑椹,嫫母拿来了肉块,跟这两位故人谈天论地,说族人桑麻,说小孩子成长太慢是一种病,都非常的愉快。

    尤其是当夸父从板车上拿出云川给她们准备的礼物的时候,大家谈话的兴致就更高了。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干鱼,没想到你拿来的干鱼一点都不硬,柔柔的很好吃。”

    嫘对于云川拿来的食物,评价从未低过。

    云川笑着把鱼干放在他送给嫘的红泥小炉子上慢慢烘烤,等热量把鱼干里的鱼油都逼出来之后,就放在陶盘里任由嫘跟嫫母自取。

    这种鱼干是甜咸味道的,是复合味,选用最肥的鱼,在被盐巴腌渍之后,就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到七八成干燥的时候拿下来再涂抹上蜂蜜,继续阴干。

    等蜂蜜完全结晶,而结晶层覆盖了鱼干,就可以放在竹筒里收起来了,吃的时候用火烘烤一下,蜂蜜与盐巴混合,再加上鱼油浸润,整条鱼干就变成了绝世美味。

    根据云川估计,在他以前的世界里,这样的一条鱼干没有三五百元下不来。

    嫫母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子,已经一年了,这个孩子还是那么的小,才刚刚学会走路,这让嫫母非常的烦恼,她记得自己带云川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烦恼的事情。

    一岁大的云川,早就可以跟她一起去河边抓鱼了,并且懂得制作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好用的东西。

    听了嫫母的絮叨之后,因为生气光顾着吃鱼干不说话的轩辕终于抬起头诧异的看着云川道:“你果真一个寒暑就从婴儿长成了少年?”

    云川点点头道:“我要是不快点长大,就活不成了。”

    轩辕从嫫母怀里取过自己的儿子,上下左右瞅了半天,就把孩子丢给嫫母,摸摸鼻子道:“为什么他不成?”

    云川瞅着轩辕道:“孩子厉不厉害,跟父亲有很大的关系,嫫母在野外采集草籽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龙的脚印,然后就有了我,所以啊,我是龙的传人,算不得嫫母的孩子,是她在我最弱小的时候保护了我,所以呢,我愿意尊敬她。”

    嫫母在边上眨巴着眼睛,连连点头,还伸出双臂表示那个龙的脚印又那么大。

    轩辕跟嫫母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自然之道自己老婆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

    见云川有些得意洋洋的,且正在跟嫘吹嘘龙的各种变化,就忍不住道:“嗯,龙的传人?我是天帝之子,生而能言,五个寒暑过后,就已经无所不知了,不信,你问嫘跟嫫母是不是这样的。”

    正在跟云川寒暄的嫘听轩辕这么说,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勉强的点点头,而嫫母早就把脑袋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一般。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道:“真是了不起啊,不过啊,我听说你们轩辕族最初的图腾是一条大蛇?”

    轩辕从背后拿过一个石板,上面描绘的正是一条蛇,或者是龙的生物。

    因为这条蛇身上长着鲤鱼的鳞片,马的脸,兔子的眼睛,蛤蟆的肚皮,老鹰的爪子,老虎的掌,牛的耳朵。

    看到这个奇怪的东西,云川就在心中叹了口气,果然,吹牛逼是要以实力为基础的。

    轩辕族的图腾本来是一条大蛇,他每征服一个部落,就把人家部落图腾的一部分嫁接在他轩辕族的大蛇图腾上。

    而这洪荒世界中,有图腾的部落都不是小部落,像嫫母原来数百人的部落中,根本就产生不了图腾文化,能有图腾的部落都是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部落。

    现在,除过本身信仰大蛇图腾的轩辕部落之外,轩辕还征服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以及另一个老虎部落,牛部落。

    轩辕拿出来的这条龙,其实已经非常完整了,就差一个鹿角,云川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鹿部落也一定会被他征服。

    轩辕见云川看着那张石板愣住了,就缓缓的道:“母亲疼爱儿子的缘故,你说什么她都会信,妻子尊敬丈夫的缘故,我说什么她们都会附和。

    仓颉造字的时候,曾经说过,“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所以说,你自己都不信的话语,就不要拿出来让别人相信,你的龙,不过是人言,而我的龙,乃是诞生于血海之中,成长与尸骸之上,呼吁天地之气,遨游于云海之上,顺则可以让天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怒则可以让江河倾覆,暴雨倾盆,此龙可挟风,裹云,驭雷,发电,可为天下人之图腾乎?”

    云川被轩辕灼人的目光看的有些慌乱,自己是龙的传人这件事他知道很久了,却从来都没有信过,就像自己另一个身份是某某主义的接班人的身份。

    现在,轩辕为了让自己成为龙的传人,人家是真的在干!干死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老虎部落,牛部落,以后还要干死更多的部落。

    就付出而言,人家轩辕这种实干家,实在是比自己这个口头上的龙的传人更加有资格驾驭这条龙。

    “你既然自称是龙的传人,那么,以后,我准许你这么称呼,以后,只要自称是龙的传人的部族,将在我轩辕部不伐之列。”

    话说完了,轩辕还斜着眼睛看着云川,就等他回话呢。

    云川左右看看,没看到左右有刀斧手,只有夸父跟仓颉在不远处聊天,也不知道在聊什么,看样子非常的愉快。

    “龙这个东西,据我所知,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如今,已然到了暑气最盛之时,不知轩辕族长的这条龙,到底是准备飞腾于宇宙之上呢,还是准备暂时潜伏于波涛之内呢?

    云川部如同一尾大鱼,居住在巨龙身畔,肥美而多汁,整日面对巨龙之威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有一天会被巨龙吞入腹中,不知轩辕族长能否高知巨龙对云川部这尾大鱼的看法。”

    轩辕认真的听了云川的话,沉默良久道:“我发现你这人与所有人都不同,直到现在我还看不清楚你到底想要干什么,说你的出现会对人族有害处,到现在为止,我没有发现,说你的出现对人族有好处,说实话,我也没有发现。

    你更像是在给人们确立规矩,这段时间内,你控制了市场,确定了粮食与肉食该如何交换,粮食与兽皮该如何交换,粮食与陶器,竹器,青铜器,麻布,丝绸等等货物该如何交换。

    你已经把粮食定为交换的基础,让人们先把自己的货物兑换成粮食,然后再用粮食去交换其余的东西,即便是两件跟食物没有关系的东西,也必须用粮食作为更换的标准。

    我命大隶计算你这样做的道理,大隶计算之后告诉我,交易很公平,你并没有从中取利,这让我很难理解,因为,你不是一个愿意一心一意帮助人族的人。

    这与你的心性不符合,云川,让不让巨龙对你这条肥鱼起不起吞并之心,在你这条鱼,不在巨龙。”

    云川笑道:“肥鱼自由自在的遨游于大河之中,与旁人没有关系,巨龙为什么一定要吞并肥鱼呢?”

    “老虎吃狼,狼吃羊,羊吃草,老虎死后草吃它,你来告诉我,难道狼的存在威胁到老虎了吗?还是说草的存在妨碍到了羊?这就是天之道。”

    云川苦笑道:“这就是巨龙要吞肥鱼的理由?”

    轩辕不屑的摆摆手道:“巨龙吞鱼,与老虎吃狼,狼吃羊一样,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肚子太饿罢了。”

    云川点点头道:“看来,我回去之后就该加强守卫,想想办法,不让巨龙把我这条肥鱼吃掉。”

    “你如果供奉龙图腾,你就是巨龙的朋友,不是敌人,也不是巨龙的食物。”

    “就像你麾下的熊、罴、狼、豹、貙、虎六大部落一样吗?亦或是你还是要我一定听你的话?”

    轩辕沉吟片刻道:“听我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云川摇头道:“不是不对,而是我觉得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听从自己的心比较舒服。”

    轩辕大笑道:“我征服了不听话的部落,驱赶走了食人的野兽,时时刻刻替你们防备着野人的入侵,难道你们就不该听我的话吗?”

    云川瞅着轩辕道:“神农氏不肯听你的话,人家还要你听他们的话。”

    轩辕大手豪迈的挥舞了一下道:“迟早,神农氏会听我的话。”

    云川又道:“骑熊猫的蚩尤看样子也是一位英雄,他估计也不肯听你的话。”

    轩辕看着云川慢慢的道:“他迟早会听的。”

    云川鼓掌大笑道:“好啊,如果你让所有的部落都听你的话,我们到时候再说!”

    轩辕淡淡的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你想听我的话,也不不想让你听了。

    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放逐你云川氏,让你离开人群,去蛮荒独自生活,自己去应对野人,野兽,以及各种灾难。”

    云川看着天上闪烁的繁星,慢慢的道:“在我降生的那一刻,我隐约看到了一座恢弘的宫殿,那座宫殿像是隐藏在云彩之中,我只能看到一角华丽的飞檐,隐约听到一些动听的声音,以及一抹微不可查的馥郁香味。

    轩辕,我想去那里,如果不能,我就建造一个那样的存在!”

第九十九章早安,我的神龙

    第九十九章早安,我的神龙

    有时候就该把话说清楚,不要让别人猜。

    猜忌的后果很严重。

    尤其是在云川看了灯火阑珊的轩辕族之后,他很高兴自己刚才跟轩辕把话说清楚了。

    那就是——云川部奉行独立自主的建设方针,不投靠任何一方。

    这是轩辕勉强能接受的一种方案,于是,轩辕就下令原本陷入黑暗中的轩辕部,每一家都应该点亮一堆火。

    然后,密密匝匝的火堆就把整个庞大的山谷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

    云川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三千个火堆……按照轩辕制定的规矩,五个人应该有一个火堆,那么,这里就有一万五千个人。

    “你把所有部族都召集到这里来了?”云川不相信,一万五千个人聚居在一个地方,唯一的下场就是活活饿死。

    “天亮之后就是我轩辕一族供奉龙图腾的时刻!”

    “天亮之后?”云川怵然一惊,他料想轩辕会做这件事,没想到会做的这么快。

    这一万五千人是轩辕刻意召集起来,他明天就准备开大会。

    “我们有龙!”嫫母得意的对云川道。

    云川再次把目光投在轩辕身上,而轩辕正在用一种病态的,迷醉的,骄傲的眼神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

    当这些火焰被点燃之后,每个火堆边上就会站立五个人,他们齐声发出“嗬嗬”的吼声,虽然一两个人的声音不够大,可是一万五千人一起喊的时候,声音就装满了山谷,且扶摇直上。

    不等这些喊声结束,那些手持竹矛,木枪身着兽皮,麻衣的族人们,纷纷向轩辕单膝跪倒表示臣服。

    “这些人都是我的臣民,云川,你不想加入进来吗?”轩辕一脸骄傲的对云川道。

    云川拱拱手道:“你做你的王,我当我的族长,挺好的,就不要改变了。”

    轩辕贪婪地看着属于他的族人们,低声道:“与我共同走过荆棘者,我的卧榻当有他的一席之地,与我共同战胜险阻者,我的饭食当有他的一口。

    与我共同走向坦途者,我给他十倍的回报,与我共同走向荣耀者,我必分享荣光给他。”

    云川点点头道:“应该的,应该的,伙伴,战友不可弃之不顾,付出多少,收到多少回报也是应该的。

    你以后就把我当成客人就好,一碗谷子换你一碗麦子,一辆鸡公车换你一捆丝绸,我已经很满足了。

    好了,不妨碍你享受荣光了,我要去休息了,明日我们做一些交易之后,我就离开。”

    轩辕摇头道:“你完全不知道你放弃了什么,你会后悔的。”

    云川笑了一声,就跟夸父他们去了轩辕让人安置好的客房。

    这一夜,云川就没有机会入睡,因为,轩辕部的人,吆喝了一晚上,他们还歌唱了一晚上,还有人吹着难听至极的笛子吵得云川根本就没法子睡觉。

    “族长,挺好听的。”睡在云川脚下的夸父忍不住夸赞道。

    “族长,他们的人真多啊。”睡在夸父身边的槐,也忍不住赞叹。

    云川“嗯”了一声,就当做回答了,夸父,槐这些人无心睡眠,趴在窗子上看着那些轩辕族人围着火堆跳舞……

    云川强力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去观看,可是,每当明月升上天空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阵急促而又高亢的念咒一样的声音,而夸父跟槐两人也只剩下了吸气的声音。

    云川再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趴在夸父与槐的中间看,果然,那里出现了一条龙,一条着火的龙。

    上万人开始嘶声呐喊,几千座火堆的火苗也在这一瞬间变得更加明亮,几个戴着青铜面具的鬼怪人,敲打着手鼓,一边鼓,一边舞,他们似乎在为鬼神领路。

    火龙是麦草扎成的,上面插满了松明,拿着龙头的那个人努力的把龙头甩起来,凶恶的龙头也就不停地翻滚,像是要择人而噬。

    麦秸上插松明,很容易引起火灾,云川眼看着松油滴在了麦秸上,很快就把整条龙都给点燃了,人们依旧举着长长的杆子,继续摇晃着这条龙,直到这条龙燃为灰烬。

    舞龙的场景云川不是没有见过,他见过的龙,要比轩辕部的这条龙好看一百倍,威猛一百倍,舞龙的花样也比他们多一百倍,可是,能让所有人跪拜的龙,说实话,云川就见过这么一条。

    对龙如此狂热的人,云川也就见过这么一群。

    火龙最终燃烧殆尽,只有一群带着狰狞青铜面具的人依旧在那里舞蹈,那里欢呼。

    睚眦看的热血澎湃,他很想加入到那群人中间去,可是呢,看看族长那张被月亮照耀的惨白的脸,终究吞咽了几下口水,往族长身边靠靠,不去想加入的事情了。

    一张青铜鬼脸突然出现在窗前,惹得众人吃了一惊,摘掉鬼脸之后的轩辕,满头,满脸都是汗水,尽管很疲惫,但是,这家伙好像一点都感觉不到,即便是跟云川说话的时候,也一边跳着极为夸张的舞蹈。

    他们的舞蹈其实也很没样子,一群人跳的时候看起来极为壮观,极为好看,一个人跳的时候就很像一只捶胸口,跺脚,腿抽筋,手臂成慢动作的傻样子了。

    轩辕单手抓着自己满是汗水的青铜面具递到云川面前道:“加入我们,你可以戴这个面具,总有一天,你会成为神灵!”

    云川坚定地摇摇头,指着明月道:“我一定会在天上建立一座属于我们的宫阙。”

    轩辕哈哈大笑,一边跳一边走了。

    “天一亮我们就回去。”

    云川倒头就睡。

    “族长,你不是说我们来轩辕部是要淘宝的吗?”

    云川恨恨的踹了夸父好几脚怒道:“就这样了还淘个屁的宝贝,再待下去,你们都要被轩辕淘走了。”

    云川相信,这一场盛大的仪式,并不是轩辕刻意为他设计的,驱动全族的战士,来参加这样的一场盛典,对轩辕来说简直不要太重要,云川虽然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人物,可是,在这样的大典面前,说真的,他还不怎么配。

    等一群手捧骷髅头的青铜面具人从山谷深处走出来的时候,轩辕双膝跪地,高举着双手最后完全匍匐在了地上。

    这是人家轩辕族膜拜祖先的场面,就连窥伺欲最重的夸父都把大脑袋缩回来了,不敢再看。

    如果这个时候要是不小心笑出来,或者放一个屁,他都死定了。

    祭祖的时候,这里就成了死一样的安静,困倦的云川一行人终于睡着了。

    因为轩辕部里不养鸡,所以没有什么鸡叫,云川睁开眼睛的时候,夸父他们又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见自家族长醒来了,夸父就羡慕的道:“族长快来,轩辕部正在杀猪,杀羊,杀牛,不知道给不给我们吃。”

    云川慢慢起身,懒懒的道:“那叫三牲,是要留给神或者祖先吃的,跟我们没关系。”

    说完话,就拿着自己的毛巾去小河边洗漱。

    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在水中快速的移动,几只水蚂蚱划动着长腿,利用水的张力,稳稳地站在禁止不动的回水湾里,云川来了,就迅速的踩着水跑了。

    云川打湿了毛巾,擦了脸,至于漱口这种事他准备回去把水烧开了再弄,说实话,对于如此大的一个村庄里的水源地的卫生,他不怎么放心。

    不过,就在云川拧干了毛巾抬头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轩辕。

    这一次的轩辕与昨日白天见过的深沉四海的轩辕完全不同,与昨夜那个活力四射的轩辕也不一样。

    今天的轩辕眼睛很红,这不难理解,毕竟他昨夜跳舞唱歌的弄了一晚上,休息不好正常,只是他一手提着一架至少有十八个杈的巨大鹿角,另一手里提着一颗刚刚被他用河水洗干净的脑袋,这就很不正常了。

    云川看看河水,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毛巾,就向上游走了十几步,重新洗脸。

    “这里是水源,我不会在这条河里洗人头。”

    听轩辕这么说,云川这才拿毛巾擦把脸站起来,瞅着那颗人头道:“谁的?”

    “鹿族族长图!”

    云川仔细地打量一下那颗人头点点头道:“挺英俊的一个人,脑袋没了,很可惜。”

    “五天前,我们的龙已经成型了,可是,伶伦在吹奏麦秸做的笛子的时候说,他的歌不能与龙共应,仓颉就说这条龙还不够完善,差了一些东西。

    我们商谈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从鹿族借来他们供奉的神角安放在龙头之上。”

    云川叹口气指指鹿族族长图的首级道:“看样子他不肯!”

    轩辕点点头道:“这就是下场。”

    云川拍拍胸口道:“幸亏我是龙的传人,要不然龙身上缺少了什么东西,你来我族里拿怎么办?”

    轩辕听了哈哈大笑,见警告的目的已经达成,就一手提着鹿角,一手提着人头朝村子最高处的一处悬崖走去。

    直到此刻,云川才看到,在那面不高的悬崖上,竟然雕刻着一条巨大的龙。

    这条龙的一半身子隐藏在山里,另一半蜿蜒曲折,鳞爪飞扬的做朝天怒吼状。

    会用麦秸杆子吹音乐的伶伦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条龙长着一对鲤鱼的胡须,脑袋上却光秃秃的,确实不好看。

    云川站在河边继续等待,直到轩辕将那枚硕大的鹿角安放在龙的脑袋上的时候,整条龙似乎一下子就活过来了,一瞬间就从可笑的模样,变得威风凛凛不可直视。

    云川笑着扬起手臂,向这头造型熟悉的龙挥挥手道:“早安,我的神龙!”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云川离开热闹的轩辕部的时候,收获了很多礼物。

    他之所以能收到很多礼物的原因就在于,轩辕收到了山一样多的礼物。

    夸父的板车上装满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礼物,不如小一号的鹿角,大一号的兽皮,稀奇的石头,古怪的木头,以及一些树苗,其中一棵云川认识,是梨树,礼物真的很多,唯独没有一样是能吃的。

    这一次来轩辕部做客,云川终于对轩辕部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轩辕是一个厉害的首领也就罢了,问题是,更让云川触目惊心的是他那一大票厉害的手下。

    在轩辕送别他的时候,他见到了手里拿着算筹的大隶,见到了会吹笛子的伶伦,见到了全形态下的仓颉,见到了一心想要见识一下陨石平原的岐伯,风后氏对他不理不睬,力牧对他心怀仇恨,嫘,嫫母对他恋恋不舍。

    只有轩辕的那张脸看不透,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不过,云川觉得该表明的态度已经表明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

    总体上算是一次不错的国事访问。

    在轩辕部的领地上,云川走的非常平安,果真如轩辕所说,这里只要出现吃人的野兽就会被他干掉,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尽可能的处理掉了危险因素,使得这一片土地成了宜居之所。

    才靠近黑松林,绘就带着人来迎接了,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他们足足有五百人。

    进入了黑松林,这里就成了野兽的世界,一路上虎啸猿啼不绝于耳,看来,就地方治理而言,云川不如轩辕。

    事实上,黑松林这个地方也不适合人类生存,就算是猎人来了,估计也是被野兽猎杀,而不是他去猎杀野兽。

    走了一天时间,云川就跟逛了一次动物园一般,见到了老虎,豹子,狗熊,丛林狼,猞猁,胳膊粗的蟒蛇也见到了几条,至于山鸡,野兔,野羊,野鹿,更是数不胜数。

    最危险的一次不是老虎,豹子,狗熊,狼,这些野兽造成的,而是有一头羚牛。

    它嫌弃这队人马妨碍了他吃草,仗着自己足够愚蠢,足够勇猛,足够皮糙肉厚就单枪匹马的杀进人群,将不少的武士撞的人仰马翻。

    最后遇到了云川的野牛,一头精壮的荷尔蒙无处宣泄的野牛,头对头的猛撞七八下,最后的胜出者是野牛,它高兴地哞哞叫,而那头嚣张的羚牛,则被体型更大的野牛撞得四脚朝天,最后成了这五百多人的晚餐。

    用了两天时间终于走出了黑松林,这让云川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黑松林中基本上看不到太阳,放眼望去都是黑灰色的树干,即便是地上的小草也长得很柔弱,倒是有一些藤萝一类的东西却攀援着大树,可以接触到高处的阳光。

    走出了黑松林,云川就把轩辕部见到的事情抛到了脑后,原本想着访问完了轩辕部,就要马不停蹄的去访问蚩尤部,看了轩辕部的模样之后,云川就准备缓一缓再去蚩尤部。

    轩辕部的人口数量是云川部的十倍以上,这一点云川非常的肯定,这与云川最初的估算多出来了将近两万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偏差。

    以此类推,如果这样规模的轩辕部依旧被神农氏压着打,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神农氏的人口还要多过轩辕氏。

    再加上一个实力并不比轩辕弱小多少的蚩尤部,那么,云川完全可以断言,自己身处在一个很大的人类势力范围内,这个范围是由十万人的力量确定的势力范围。

    十万人真的不算少了,是真正可以建立城市的一个人口基础。

    云川很想当这个城市的市长,可惜,他的部族只有三千多人,完全上不了台面。

    在回家的路上,云川第一个遇见的人群,就是巨人族,他们已经清理干净了桃花岛附近的鳄鱼,现在,正向外搜寻鳄鱼呢。

    看过他们的板车上装的猎物之后,云川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骄傲感。

    上边有一头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狗熊,这头狗熊的身体非常的大,放在板车上,就把整辆车塞得严严实实。

    这东西还没死,偶尔还会发出一声嚎叫。

    只要狗熊开始叫唤,立刻就有一个砂锅大小的拳头砸在它的脑袋上。

    狗熊的模样凄惨,一嘴的牙好像掉了一大半,一张嘴,满嘴都是血沫子。

    “撞树上了!”一个巨人一本正经的跟云川解释。

    野猪撞树上比较常见,狗熊撞树上就很罕见了,这东西别看傻了吧唧的,可是,一旦发怒,在丛林里就是无敌的存在,老虎见了它都要退避三舍。

    云川抬头看看给他做解释的巨人,笑着点点头,就算是认可了他的谎话。

    这个巨人的身高比夸父还要高一些,以前的时候经常吃不饱,所以总是佝偻着腰,在桃花岛待了半年,整日里可以吃饱穿暖,因此,原本丧尸模样的巨人们,立刻就恢复了他们原本该有的模样。

    抬手捏捏巨人粗壮的手臂,云川不禁感慨万分。

    巨人们就是靠饱饭支撑着,才有现在跟狗熊打架的本钱,只有阿布这个家伙才明白,为了让这些巨人恢复原有的模样,云川部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几个个头比云川还高的小巨人正蹲在一堆火跟前烤鳄鱼蛋,这东西腥味非常的重,最要命的是这东西居然煮不熟。(在泰国吃过,腥味太重,害的我一天吃不下饭。)煮半天,打开之后依旧是稀汤汤。

    这些孩子却不管这些,烤热了之后就敲开一个口子,用力的吸里面的东西。

    蛋黄黏在嘴边依旧很难看,不过,这总比捋鳄鱼肠子吃里面的东西要好。

    黑松林边上的水塘是一个方圆一里地的一个大水塘,这里的鳄鱼也更多。

    看巨人们在空地上摞起来老大一堆被绑着嘴巴跟四肢的鳄鱼,云川隐隐有些心痛,他知道这又是自己后世养成的一些坏习惯在作祟。

    往常的时候,这些鳄鱼要用两天的时间才能运回桃花岛,现在不用了,巨人们拖着板车就能一次性运走。

    巨人族的孩子们很喜欢被云川摸头,一般情况下被摸头的孩子都会得到奖励,有时候是一把竹虫,有时候是几片果脯。

    所以,经常有孩子拉着云川的手摸他们的脑袋。

    有五六十个巨人加入了回家的队伍,云川心头最后一丝隐忧也就消除了。

    即将回到岛上的时候,云川刻意的在稻田边上停留了一下,稻子已经低下头了,正处在灌浆的关键时候,等灌浆结束,这两片稻子就能收割了。

    仅仅就稻穗来看,种稻子要比种麦子划算,这东西看起来产量一定会高过麦子不少。

    不过,种这东西实在是太费人了,只要看负责种稻子的那些族人小腿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就知道,这里有该死的水蛭,而且数量不少。

    云川决定,回去之后,就研究如何用鳄鱼皮来制作连脚皮裤,水蛭对族人的伤害还不算大,最多被吸点血,要是这里有血吸虫就麻烦了。

    这个时候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就只能大着肚子等死了。

    阿布,精卫,小鱼人他们已经知道云川回来了,特意站在外城的城门口等他。

    才到城门,阿布就扑过来,拉住云川上下仔细地打量,看了好久,才红着眼睛道:“太危险了。”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头,就朝精卫张开了手臂,精卫一个虎跳就扑进云川怀里,被转了好几圈之后才放下。

    小鱼人用尖脑袋顶开人群,也想跳进云川怀里,被他一脚踢走。

    此时,太阳已经慢慢的消失在远山后边,在外的族人除过看守稻子的几个巨人之外,其余的人都随着云川过了进了城门,而后,城门就被缓缓的关上,与桃花岛自成一体。

    之所以被称之为外城,是因为这里的木头城墙已经修建了一大半了,在冬天来临之前,外城的木头城墙就应该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形两边进入河道,彻底的成为桃花岛的第一道屏障。

    这都是锯子跟大象们的功劳,自从这东西出现之后,伐木的速度就快的不是一点。

    现如今,竹林对面的松树林已经快要被砍伐光了,山坡上一棵高过一丈的树木都没有,倒是山上的灌木如今正在疯长。

    外城里的竹楼已经连成了一片,多少有些后世市井的模样,由于是夏天,人们都**着上身,坐在竹楼下点着一堆堆驱逐蚊虫的艾草火堆,一边喝着竹叶茶,一边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

    妇人们忙着用麻线织布,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的疯跑,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壮硕的跟牛犊子一样,没有一个是大肚子,大脑袋营养不足的模样。

    在桃花岛吊桥升起来的那一刻,云川心头暖洋洋的,轩辕再厉害又如何,轩辕人再多又如何,我不必跟着你再走一遍那条崎岖坎坷的道路,我有我自己的道路可以走。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在见识过轩辕之所以狂傲的本钱之后,云川决定让云川部先有自保之力再论及其他。

    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跟他以前的世界上的法则没有任何差别。

    实力为尊依旧是一个硬道理,轩辕就是因为自身有强悍的实力,才会对每一个他遇见的人说——听话!

    蚩尤也是这样的,他需要数不清的兄弟来为他的理想流血牺牲,所以,铁打的蚩尤,流水的兄弟就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观。

    这两个人都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但凡是浪漫主义者,他们就对自己的前途极为看好,即便是前进的道路上死几个人,或者死一群人,他们都会认为这是必要的牺牲,时间长了,人命就不再是人命,而是一个个能让他们理想实现的踏脚石。

    这样做没有什么错误,只要心怀同样高尚,伟大的理想为之牺牲,为之献身那是一种极为高尚的行为。

    一般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家国民族最为危险的时候,那个时候不拼命就没命,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仁人志士。

    就在几年前,云川还生活在一个繁荣富庶的时代,虽然还要努力的工作,那也是因为自己要求太高,要娶老婆,所以才拼命挖探槽的。

    需要用彩礼娶回来的老婆,可以让他流汗水去赚钱,如果要为之付出生命,云川大半是不肯的。

    云川就是一个流水线教育产业下的工业制成品,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指望这样的人有过于高尚的情操与奉献精神,那就对他要求过高了。

    精卫很可爱,只要再长几年,就能成为一个很漂亮的女子,老桃树经过云川精心照料之后吗,正在焕发第二春,说不定就能结出美味的桃子。

    桃花岛上的城墙正在不断加高,目前虽然还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云川需要的高度,但是,它在努力的向目标靠近。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在云川的掌握之中。

    部族依旧在不断地扩大,每天,阿布总能收纳几个前来投奔的人,以前,轩辕族的人最多,可是,最近呢,轩辕族的人自从有了龙之后,人家就不愿意再来了,人人都以龙的传人自居,宁愿吃树根也不愿意再来了。

    而云川部跟蚩尤部交界处,悬挂着几颗已经腐烂的人头,这些人头已经被乌鸦啄食的差不多了,模样很恐怖,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人再过来了。

    东西方向没有人来,就只能依靠南北方向了,河北方向是大河,大河那边是刑天部的地盘,本来没什么人能够过来,直到小鱼人学会驾驶竹筏之后,来的人也就多起来了。

    南边来的人,其实是不怎么愿意来的,后来经过夸父他们的积极劝说之后,也就有一些不大的部落愿意来桃花岛这边定居。

    总体上,云川部的扩张是缓慢而坚定地,云川一再要求有多少剩余粮食,就招纳多少人的指令,被阿布坚定不移的执行着,只是这样一来部族的扩张就没有那么快。

    仓库里有一些可以长久储存的食物,比如火腿,腌竹笋,干肉,以及一定量的粮食,云川从不允许阿布他们轻易动这些食物,这些都是储备粮,数量不多,只够全族人按照现在的吃法吃十五天,如果遇到灾难,如果定量供应,这些食物应该能让族人在天灾面前撑过一个月。

    云川再一次检查了粮食储备仓库之后,就上了小鱼人带着三个族人驾驶的竹筏。

    今天,要试验风帆!

    之前云川对小鱼人他们说过,竹筏其实可以逆流而上的,他们这些傻鱼人根本就不相信。

    在他们的意识里,随波逐流才是大道理,溯流而上,是他们鱼人一族特殊的本领,除过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激流中溯流而上。

    然后,云川就在竹筏上安装了两面三角帆,丝绸制作的三角帆,有了这两面可以活动借风的三角帆,云川觉得溯流而上应该不是梦。

    此时,河面上鼓荡着强劲的东风。

    会游泳的夸父就是最好的压舱石人选,这是阿布安排的,自从云川走了一趟轩辕部之后,阿布就不允许云川再冒险了。

    “这东西真的可以让竹筏溯流而上?”在云川将要登上竹筏的时候,阿布小声问了一句。

    云川笑道:“竹筏很轻,上面承载的人也不多,虽然河水流淌的急了一些,而风很大,我觉得可以。”

    阿布点点头,然后就召集了很多族人来岸边观看,云川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看阿布一脸的严肃,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缆绳刚刚解开,竹筏就急不可待的顺流而下,站在竹筏最前端的小鱼人咧开大嘴冲着云川笑。

    夸父很想让这条该死的小鱼人闭上嘴巴,而心性淳朴的小鱼人磕磕巴巴的对云川道:“族长,我……们……下水……推?”

    云川白了小鱼人一眼,抓着桅杆站稳之后,就缓缓地张开了三角帆。

    三层丝绸制作的三角帆刚刚被打开,立刻就兜满了风,正在急速向下游飞奔的竹筏猛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缓缓地停住,不再向下动弹了。

    三角帆的力道非常的大,吃满风的时候,竹筏前部猛地离开了水面,差点把坐在竹筏前边配重的夸父颠下去,慌忙抓住了竹筏才坐稳。

    而小鱼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个把大河当做自己家的孩子,在竹筏停顿的那一瞬间就掉进了大河里,旋即,就被河水冲出去老远。

    云川见竹筏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又开始缓慢的向下游滑动,就把另外一张三角帆给打开了。

    这一下,船上的所有人顿时感到了不适,就在刚才他们的目光落在岸上的时候,因为参照物的原因,他们与河流一同滚滚向东,现在,两岸在缓缓的向下,而他们的身体却在溯流而上。

    当云川操纵者风帆回到出发点的时候,阿布突然拜倒在地上,不停地朝船上的云川膜拜,一边膜拜一边大喊:“风伯……”

    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喊,很快,精卫,睚眦带着一群少年人一起喊了起来。

    再然后,就是鱼人族的人,以及所有岛上居民,都开始膜拜了。

    竹筏上行的速度并不快,但是,他坚定地一直向上游游走的行为却真正吓坏了小鱼人。

    他在河中奋力游泳,终于追上了竹筏,当他**的跳上竹筏的时候,立刻就学阿布的样子对云川顶礼膜拜,夸父也想这样做,可是,只要他一动弹,竹筏就会变得非常不稳当,所以,他只好坐在竹筏前边,坐在地上将双手按在地上当做膜拜了。

    夏天的风比较乱,云川顾不得接受族人的膜拜,而是手忙脚乱的寻找最适合的风向,不断地调整着船帆,这就导致竹筏向上漫溯的速度很不稳当,一会快,一会慢的。

    竹筏沿着河道上行了十里地,眼看着前面是一个呈九十度的大拐弯,云川这才放弃了继续探索的想法,收起船帆,于是,竹筏就向下游飞奔。

    上岸的云川本来还想着问问阿布自己为什么会成为风伯,阿布却不愿意跟他说话,而是匍匐在他的脚下,不断地亲吻他的鞋子,这让他多少有些烦躁。

    按照本心来说,云川不喜欢把所有事情都神话,他更加喜欢族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环顾四周,精卫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的浓情蜜意快要溢出来了,云川甚至相信,现在的精卫即便是拼着怀孕,也一定很想跟他亲近一下的。

    睚眦这孩子已经哭了,伸出手想要去抓云川的手,却又快速的收回来了。

    其余族人也是如此,一些留在岛上干活的巨人族妇女也吃力的把自己庞大的身子匍匐在地上,嘴里天知道在捣鼓些什么话。

    小鱼人的母亲在云川的精心安排下,又怀孕了,当所有人都在顶礼膜拜的时候,只有她把身子靠在一棵柳树上,怔怔的看着云川,眼中,满是担忧之色。

    看来,小鱼人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怀孕就变笨,相反,她对事物的考量显得更加深邃了。

    夸父把云川放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而刚刚还在云川脚下涕泪横流的阿布,这一会已经站在高高地红宫平台上,高举双手仰面朝天,正在大声的向上苍宣告着什么,在他身后,一个巨大的火堆已经燃起了冲天大火,十几个仆妇正在把松柏枝蓍草,龟壳一类的东西向火堆里丢。

    在一个巨大的竹桌上还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成条的香肠,整只的火腿,巨大的咸鱼,以及两条疑似刚刚挖回来的夏笋。

    云川在被人群簇拥着上了红宫高台,阿布正好把要跟老天要说的话说完了。

    对着坐在夸父肩膀上的云川大声道:“风伯在,以后我族必定风调雨顺。”

    云川从夸父的肩膀上下来,也站在火堆边上,学着阿布的样子高举双手道:“从此之后,我必定让我的族人永不受风雨之苦!”

    说完话,就在阿布的引领下,来到供桌边上,忍痛将竹桌上的香肠,火腿,咸鱼等食物丢进火堆。

    眼看着这些珍惜的食物被大火吞灭,云川见四下里无人,就恶狠狠地对阿布道:“多好的粮食啊。”

    阿布淡淡的道:“其实您最应该往火堆里丢的是我!”

    “这又是为什么?”

    “但凡是这种程度的大祭祀,总要往火里丢一个祭祀先一步去找苍天,为我风伯打前站。”

    云川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是往火里丢鱼吧。”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被人当成可以驾驭风的神,云川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当他听阿布说了蚩尤的操作之后,他就立刻不羞涩了。

    如果说云川部祭司阿布的操作多少让人觉得羞耻的话,那么,蚩尤部族的操作就可以让云川直接社会性死亡了。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预言了一次下雨的时间,结果这个兄弟就成了雨师。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被云川部的投石车丢出来的石头砸在脑门上没砸死,人家就成了铜头神。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打死过一头老虎,结果人家就成了虎神……

    在轩辕的龙没有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有这么夸张,轩辕部的龙神出来了,这个世界上一夜之间变成了天神漫天的模样。

    此后的战争,也就演变成了神与神的战争。

    云川在这个时代里也得到了一个神位——风伯!

    假如阿布愿意在办这事之前跟云川商量一下的话,云川可能会想出神位更高的神灵,而不是一个简单无趣的风伯,这样的名字,在后世一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神。

    最差也应该是这样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弄成风伯,这是阿布这人的心胸眼光狭窄造成的,看在阿布此人素来忠心耿耿,云川也就不再多说了。

    把一个老实人丢进火里烧死,这样做太残忍了。

    阿布自己不这样看,他总觉得没有把事情办好,总是怂恿云川,应该找一些人丢火里烧死,敬献给天帝,继而获得天帝的宠爱。

    阿布的这个建议把云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阿布给自己弄一个风伯的神位是一种政治考量,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把这事当真的了。

    在他的眼里,云川真的是一个可以掌控风的神,如果不是他觉得自己留在云川身边还有用处,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献给天帝,好在天帝那边继续帮云川说好话。

    至此,云川才猛地惊醒——他认为的玩笑一样的封神故事,在野人们看来,这都是真的。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除过云川之外,没人不把祭祀这种大事放在心上。

    当阿布已经在部族中搜寻狂热的献身者的时候,精卫感到恐惧,她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选中当祭品,是非常肯定的事情。

    所以,当她抱着云川大哭的时候,云川心头的酸涩难以言说。

    不仅仅是精卫有这样的恐惧,族中很多少女也有同样的恐惧,阿布愿意把自己敬献给天神,不代表其余那些觉悟不够的人也这样想。

    他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大恐怖。

    上一次往火堆里丢了火腿,香肠跟咸鱼都让云川有一种撕裂的痛感,更不要说往火堆里丢人了。

    如果这样做了,那就真的太丢人了。

    阿布被云川叫来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脸的兴奋,见到云川就急促的道:“族长,我已经找到了两个愿意当祭品的女子。”

    云川笑道:“那就带来让我看看,神会不会满意。”

    阿布闻言,立刻就出去了,不一会,就带来了两个女孩子,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岁,见到云川的时候一脸的勇敢,纯真模样……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的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体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猪毛纷纷跌落,露出雪白的肉皮。

    槐一直是一个很能干的人,片刻功夫,整头猪就被他整治的清洁溜溜,一根毛都不留。

    在云川的指挥下,夸父又把这头褪毛完毕的猪挂在一个竹架子上,槐用开山刀斩下了那个硕大的猪头,倒吊着这头没脑袋的猪继续让它流残血。

    几盆热水泼上去之后,这头猪就从活物变成了真正的食物了。

    槐再用牛耳尖刀划开猪肚皮,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肠子就落在一个竹匾上,槐用绳子绑住肠子的两头,就切断了肠子跟猪胃的连接,自然有人端走竹匾,去清理那些猪肠子。

    最后两遍云川打算自己亲自来,如此处理后的猪肠子才能被叫做食物。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雪白的板油。

    等槐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两扇猪肉分成前胛,猪颈,后腿,后丘,里脊,排骨,五花之后,就带着一块最好的五花三层的猪肉走了。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一定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份,也是为了排除猪肉的腥臊味。

    直到五花肉不再粘手了,这才到了制作红烧肉的步奏。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

    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此时,米饭已经放在小炉子上开始蒸了,云川正在剁姜米,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一直在淌水。

    而且流淌的几乎没法子抑制,可能是被姜熏的,于是,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度,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居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眼看着陶锅已经被烧热,云川就挖了两勺子蜂蜜放进去,用竹铲子慢慢的划动,炒到蜂蜜起泡,就把切好的猪肉倒进去翻炒上色,不多的花椒丢进去,不多的姜米丢进去,不多的葱结丢进去,添上一大勺热水,就盖上盖子,蹲在火炉边上,往里面添柴。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里面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之后也散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两种味道单独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绪,可是,当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红烧肉这道菜,云川来这里之后做过不少,感觉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里面添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停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吸收到的汤汁,再吸收,如此,才能用汤汁替换掉猪肉里面原来的水份。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继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发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停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很是软糯。

    米饭也蒸好了,还有一层锅巴香味已经笼罩了偌大的红宫平台,此时,肉香,米香已经沾满衣袖。

    云川把米饭装在碧绿色的竹碗,红烧肉装在黑灰色的陶盘里,米饭晶莹剔透,红烧肉浓香四溢,云川招招手,精卫,睚眦,小鱼人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云川拍拍肚子道:“我已经吃饱了。”

    说完,就唤过野牛跟小狼,跳上野牛背,将双脚搭在牛角上,在野牛哒哒的蹄声中,取出一根很短的竹笛,吹着一首轻松欢快的《牧童》曲,走下红宫,经过木桥,穿过外城,直奔青翠的竹林。

    “跟上!”阿布踢了夸父一脚,醒悟过来的夸父连忙跑下红宫,追着云川的背影去了。

    槐,绘,也纷纷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个人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对自己道:“以后敬神之后的祭品,我们应该吃掉而不是烧掉。

    神的唾余,应该是人类求之不得的圣物。”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野牛进了竹林,就很自然的找到了在这里的觅食的大象破耳朵一家四口,两头大象,两头小象,这在大象家族可不怎么常见,大象一般很少在幼崽还小的时候继续生崽。

    云川怀疑这里面有那头独牙公象的功劳,可是破耳朵大象对孩子很疼爱,云川自然不会把自己的怀疑告诉破耳朵。

    夏日的竹林对大象非常的友好,一些已经长到两三米高的老竹笋大小正适合大象吃。

    破耳朵在前边推倒竹笋,他的老婆孩子就在后边跟着捡食物吃。

    野牛参与到了捡拾食物的队伍里,骑在牛背上的云川也自然就跟着了。

    小狼几次三番的要跳上破耳朵的脊背,却总是跳不上去,开始的时候破耳朵还表现了一定的耐心,几次三番之后,小狼还没完没了的,就被破耳朵一脚踢飞。

    竹林是一个幽闭的空间,炎热而潮湿。

    进了竹林之后,云川就不再吹笛子了,汗水哗哗的从头上流淌下来,弄得全身都不舒服,哪有心情吹笛子呢。

    他之所以要进竹林,完全是因为跟人约好的。

    云川沿着竹林小道抵达山顶的时候,才有凉爽的风吹进来,此时的竹林才有了一些意境,被风一吹就起了波浪。

    云川实在没想到阿布说好的神秘人,竟然就是蚩尤的头号兄弟狼头盔。

    阿布已经跟神秘人交易好多次了,每次都是青铜器换粮食,而且都是极为精美的青铜器。

    阿布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所以,青铜器的价格很低,根据阿布说,几乎就是半卖半送。

    云川看过那些青铜器,全是蚩尤族风格的,这说明这东西应该是属于蚩尤。

    蚩尤的东西被别人拿出来换东西,这就很有意思了,所以,云川就很想来看看这个人是谁。

    今天的交易本该是阿布来的,狼头盔突然看到了骑在牛背上的云川立刻就惊惶起来了。

    见云川似笑非笑的模样,他干脆抱着一尊三足鸟模样的青铜器,放在云川脚下,摆出一副还要继续做生意的样子。

    槐,绘,夸父他们把七八个口袋放在狼头盔的面前,狼头盔打开口袋仔细检查,不仅仅如此,他还把胳膊插进袋子深处,从最底部捞起粮食查看,非常的谨慎。

    云川就站在一边看着,当他看到一只玄鸟青铜尊被槐送到他手上的时候,忍不住再次看了狼头盔一眼。

    玄鸟,是蚩尤本族图腾。

    狼头盔低着头不敢看云川的眼睛,召唤来几个人,就扛着粮食口袋迅速进入了竹林,很快就不见了。

    云川瞅着换到的六个青铜器,摇摇头,对槐跟绘道:“以后不要交换了。”

    槐笑道:“族长,这不关我们的事情,是人家愿意的,我们没有抢夺。”

    云川道:“蚩尤部一定发生事情了,封锁边境才是你该做的事情,停止跟蚩尤部落交换东西,我觉得会有很大的麻烦。”

    尽管槐还对狼头盔手里的青铜器馋涎欲滴的,可是,族长说不让接触了,那就只好这样了,以后,不准狼头盔他们再进竹林。

    云川不太相信狼头盔这家伙会吃里扒外,或者说,除过精卫之外,这个时代还没有人会这样做。

    回到岛上的云川,随便对付了几口吃的,就被阿布拉到不远处的神房里。

    进去一看,云川就吃了一惊,以前,这里最贵重的青铜器不过是精卫偷来的三足鼎与青铜簋,现在,这里摆着的青铜器不下二十件,几乎要凑够一套祭祀用的青铜器了。

    “这些东西都来自于蚩尤部?”

    阿布点点头道:“蚩尤部的人遭天罚了,族人们的皮开始烂了。所有的大巫都在忙着作法,蚩尤也带着皮没有烂的族人去了高山上,留下狼头盔负责照顾烂皮的族人。

    他们没有粮食,什么都没有,吃的东西都被蚩尤带走了……”

    云川不等阿布把话说完,就大吼道:“立刻,马上,检查每一个族人,看看他们的皮肤有没有溃烂。”

    阿布不解地看着云川道:“蚩尤部遭受了天罚,我们……”

    “快去!”云川明显的已经开始发急了,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蚩尤部这个时候应该是起了瘟疫。

    云川不清楚什么样的瘟疫会让人的皮肤溃烂,可是,他知道,起了瘟疫之后,就必须马上把发病的人隔离,而且越快越好。

    在云川的严令下,云川部所有人,都必须脱掉衣衫接受检查,阿布,槐,绘,负责男人,精卫带着一群仆妇负责女人,夸父负责巨人族,小鱼人负责检查鱼人。

    只要发现有皮肤溃烂的人不论男女,都要送到云川这边检查。

    直到月亮升上半空,云川部的身体检查才结束。

    不查不知道,云川部有三个人的皮肤有了溃烂的症状,跟他们密切接触的人云川也没有放过,统统放进石灰水里消毒。

    不仅这些人需要泡石灰水,云川连自己都没有放过。

    幸好,早先烧砖的时候烧了大量的生石灰,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生石灰丢进水里,水立刻就沸腾起来了,等水温降下来,云川第一个跳进了装满石灰水的大瓮里,而且将自己的头脸全部埋进石灰水里,停留了好长时间,这才冒出头,然后就惨叫着跳进大河里,快速的洗澡。

    即便是这样快,云川从大河里出来的时候,只能跨着腿走路了,眼睛怕石灰水,可以紧紧闭上,问题是,小兄弟也怕啊,他没有办法,只能强行忍受着。

    石灰水能不能杀死病毒云川不知道,他只知道石灰水是他目前手头仅有的消毒用品。

    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这是云川从后世一场大灾难中学到的手段,无论如何,做了就会有效果。

    族人惨叫连天,但是,不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退缩的,明知道下了石灰水身体就会很遭罪,可是,大家排着队跳,就是小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受的罪更大一些。

    看着族人无条件的接受自己的命令,云川心头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说明,自己从这一刻起,是这些人真正意义上的首领。

    他不知道蚩尤为什么不把自己族群里发生这种事的消息告诉别人,也不知道是出于无知,还是有其它的目的。

    云川在尽量的往好的一方面去想,他希望这是蚩尤无知的缘故。

    桃花岛被云川给封了。

    从外城开始封锁,由于出现的三个病患都是来自于外城,云川不得不把阿布留在外城,再把内城跟外城的交通断绝。

    槐,带着三个病患去了陨石平原,云川希望那个温泉能够帮助这三个可怜的人。

    同时,派出绘,去向轩辕示警,现如今,他正好把族中丁壮都召集到了一起,听说是要分派职责,也就是封官,听说,轩辕族神龙出现的时候,朝霞满天,有蚯蚓状的长条形云彩覆盖了天空。

    所以,轩辕就认为这是祥瑞之兆,就以云为名,设置了五个最重要的官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虽然轩辕这样做基本上确定了国家的雏形,可是,他如果对瘟疫也置若罔闻的话,云川觉得他创造的王朝应该说非常短命的一个王朝。

    封闭了云川部之后,云川就下令烧制更多的生石灰,并且在族人中间开始了杀虫,灭蚊运动,每一间屋子里都要洒石灰,每一个池塘里都要撒石灰,是甚至连草叶上也站满了石灰。

    也就趁着这个机会,云川终于发布严令,命令族人不得再随地大小便,厕所,这个新生事物,也就出现在了人间。

    族人每天都要接受检查,每天都要泡一会石灰水,渐渐地,人们也就习惯了,要是哪一天不泡石灰水了,反而觉得缺少一些什么。

    十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天神保佑,云川部的人都很健康,就在云川准备打开外城准许族人外出觅食的时候,一个人踉踉跄跄的来到了外城城下,要求见云川。

    来的是狼头盔,云川仅仅看了他一眼,就下令射杀!

    因为狼头盔已经没有人的形状了,他的皮肤脱落,露出鲜红色的肌肉,就连眼皮也没有了,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不断哀求云川救他。

    羽箭射穿了狼头盔的胸膛,他没有躲避的想法,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力气来躲避这些羽箭了。

    云川见狼头盔死了,就继续下令用火箭射击狼头盔的尸体,密密匝匝的火箭落在狼头盔的身上,转瞬间,就起了大火,直到尸体彻底化成灰烬之后,云川才命令连个个人出去,往骨灰的位置上再次堆放了很多的柴火,把他再烧一遍。

    狼头盔的模样给族人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阿布悔恨的想要去死。

    “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阿布,这不是神在惩罚蚩尤族,而是在惩罚我们所有人。”

    云川说着话,将手在阿布的肩头拍一拍,又道:“大家继续在城里待着吧,这场瘟疫不过去,我们不出城。”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1322/ 第一时间欣赏我不是野人最新章节! 作者:孑与2所写的《我不是野人》为转载作品,我不是野人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不是野人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不是野人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不是野人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不是野人介绍:
这一次我们将会回到远古时期,见识一下我们的老祖宗。我不是野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不是野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不是野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