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命,这个东西很多时候就是拿来拼的。
该拼命的时候一定要拼,千万别退缩,退缩了,或许能保住命,不过,这条命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很多人只是分不清什么时候该拼命,什么时候该惜命,该拼命的时候惜身,该惜命的时候拼命,你的命就会变得很苦。
《三国演义》:操笑曰:“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云川今天清晰的感觉到,到自己拼命地时候了,所以他拼了,最后活下来了。
肩胛骨被砸断的力牧神色难明的看着满脸血的云川,默默地走开,去一边等着骨折自己愈合去了。
身高两米多,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夸父看自家首领的眼神灼热的都要冒火星子了。
至于槐,绘这些人,以及其余的云川族人,已经彻底的把自家首领当成了神。
杀死一个凶悍的足足有两米高的食人者,比云川吹一千个牛皮更加的让族人敬服。
食人族的战斧从他头顶掠过的时候,因为冶金工艺粗糙,战斧上有很多的疤痕,就是这些疤痕带走了云川额头上一大撮子头发,最终才导致他血流满面的。
野牛是立下功劳的,小狼屁用不顶,所以,野牛今天有粮食跟鸡蛋吃,小狼只能在一边看着。
在云川杀死那个食人者之后,其余爬上来的食人者就被大家齐心协力的杀死了,即便是有没有杀死的,也自己跳了悬崖。
黄昏的时候,战事终于停了下来,云川有了难得的喘息时间。
地缝里边又传来食人者虔诚的祈祷声。
不知为什么,轩辕,蚩尤都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里向食人者发起进攻。
就在云川以为这两个人会抱着一个伟大的信念,才没有发动战争的时候,他看到这两个人。
很凄惨……
蚩尤瘸着一条腿,大腿位置上有一条恐怖的伤口,皮肉翻卷血淋淋的。
轩辕的肩头不断地向外渗着血,看样子是中了一箭。
云川脑袋上的头发缺失了一块,风一吹都疼,所以就用麻布包裹起来了。
云川把刚刚拿到的热肉粥递给了蚩尤,他的精神很不好,更需要这碗热粥来续命。
轩辕在云川的饭锅里装了一碗肉粥,坐在一块石头慢慢的喝。
“你们那边的战况如何?”云川低声问轩辕。
轩辕看看云川脑袋上的麻布,摇摇头道:“你这里都打的如此激烈,我们那里只会更加的难过。”
说着话指指蚩尤道:“他又要找二十七个新的兄弟,你不考虑加入一下?”
云川轻轻地摇摇头。
蚩尤抬头看看轩辕对云川道:“他麾下的两个族长死了,一个是虎族的族长,被人家一锤子砸碎了脑袋,另一个是貔族的族长,被人家咬在脖子上把血都给吸干了。
虎族的地盘离你的桃花岛很近,你可谋算一下。”
轩辕一点都不生气,喝了一口热粥后道:“食人族战死了至少一半,后面就好打了。”
云川摇摇头道:“今天下午的时候,应该是这群人的试探性攻击,我想,明天的日子会更加难过,我甚至以为,今晚的日子可能都不会好过的。”
轩辕笑道:“从我们开始决定要剿灭这些食人者的时候,就注定了事情会非常的麻烦。
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做下去就是了,做事情吗,总要有个结尾是不是?”
云川呲呲牙齿,主要是他又听到了做事有始有终这几个字,还是从轩辕这种土著嘴里听到的。
他最恨的就是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了。
挖一条地质探坑,二十米长,上边一米宽,底部五十公分,差一点都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即便是改正了,还是会被扣钱。
想睡一个女人,假装谈个恋爱,结果,不结婚,不生孩子,不照顾这个女人以及孩子一生一世,就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
可是,要求你做事要有始有终的人,他们一般都不会这么做,而是怎么舒坦怎么来。
所以,当轩辕说出这句话之后,云川对轩辕最后一丝丝的信任也荡然无存了。
反正这些食人者在他的领地范围里面,受灾最严重的一定是他轩辕部。
既然这些食人者无论如何也要消灭掉,这个时候,他自然希望云川跟蚩尤这两个打手可以把事情干的有始有终。
蚩尤是一个很好的人,只知道闷头吃饭,一口气喝了七八碗肉粥之后,才开始注意云川跟轩辕的谈话。
听了片刻觉得很没有意思,一转头就看见云川缴获的那柄战斧。
“这家伙来你这里了?”
蚩尤提起那柄斧头随手耍几下又道:“被谁杀了?”
云川用食指指指自己,然后露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准备接受蚩尤的赞美。
“不可能!”蚩尤断然否决。
“是他杀的。”肩胛骨断了的力牧在一边费力的道。
“不可能!”蚩尤依旧一口否决。
然后指着自己腿上的伤口道:“这道口子就是这柄斧头弄的,我想要杀他的时候,他退回去了。”
云川安静的坐在火堆边上,慢慢的喝自己的粥,他相信,这一刻会有很多抱打不平的人帮他说话,他只要保持好这种平静无波的模样就可以了。
果然,夸父,槐,绘,这些人都围过来了,一个个口沫横飞的给蚩尤讲述云川大战食人者的场面。
不用听他们说话,只要看他们手臂晃动的程度,就知道他们已经在这件事上添加了很多他们自己的理解。
蚩尤终于相信了,他很有礼貌的把那柄战斧放在云川身边,因为是人家的战利品,蚩尤没理由,也没脸拿走。
蚩尤,轩辕两人匆匆的收拾了一下伤口之后,就走了,把漫长的地缝周边留给了云川守卫。
天刚刚黑的时候,云川,就让人在地缝周边点燃了很多的火堆,还把很多的火球丢进了地缝,他不再固守地缝边缘,而是向后退出五步,把所有人的身影隐藏在黑暗中。
人在黑暗中看光明处的时候,光明处就显得格外的光明,有一千五百双眼睛帮他盯着地缝,疲倦至极的云川准备打个盹,按照他的估计,敌人即便是要偷袭,也是后半夜的事情。
守在最前方的是小狼。
云川睡着的时候,力牧开始发烧了,他的伤势很重,食人者那一击,给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伤口如同火烫一般,这让力牧忍不住呻吟出声。
其实,云川是比较奇怪的,轩辕可以为仓颉向云川提出治疗的恳求,却不肯对力牧这个人发出同样的恳求。
既然别人没这个要求,云川自然不会多事,哪怕蚩尤腿上的伤口有很大的感染几率,云川也没有主动提出帮助蚩尤清理一下伤口的要求。
各安天命吧。
羽箭破空的声音响了一夜,直到天亮的时候,食人者们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偷袭事件,只有零星几个食人者想要利用夜色作掩护,离开地缝这个牢笼。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川本来想继续收割一波食人者生命的,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食人者终于不肯再膜拜太阳了。
天刚刚亮的时候,又有大批的食人者开始爬悬崖了,这一次,食人者爬悬崖的动作笨拙了很多。
被羽箭,石头伤害一下,就会从悬崖上掉下去,已经没有办法像昨天那些爬墙的,可以在悬崖上来回挪动避开伤害。
当太阳光照耀到这些食人者的身上的时候,云川赫然发现,此时攀爬悬崖的全是一些女人以及孩童。
云川张弓搭箭,射中了对面悬崖上努力攀爬的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惨叫一声没有掉下去,反而向上攀爬的更快了。
云川又射出一箭,正中那个女人的后背,这一次,这个女人没有叫唤,只是笔直的从悬崖上掉了下去,重重的砸在尸体堆里。
过了一会,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从那个女人的怀里爬出来,站在母亲的尸体上嗷嗷大哭。
云川被这个小孩的哭声弄得心很烦,几次拉开了弓,最终却没有把羽箭射出去。
不得已,将射击的目标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一个身穿兽皮的人站在地缝下,右手高举一个泛着金光的棍子,口中咿咿呀呀的喊着云川听不懂的话。
他也发现了那个小孩子,这个家伙冒着箭雨扑向那个孩子,云川不知为何手中的弓箭又换了一个方向,随着云川换方向,其余的族人也同样更换了方向,开始向崖璧上的人射击。
尸体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云川摇摇头,准备欣赏一下那个人是如何拯救那个小孩的,结果,他的眼睛忍不住瞪的快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因为,那个家伙并没有拯救那个孩子,而是用手里的棒子,一棒子就把那个正在啼哭的小孩的脑袋给砸的稀碎。
云川张弓搭箭,一支羽箭准确的命中这人的胸膛,随即,就有更多的羽箭落在这个人的身上,直到他被一颗石头砸中,脑袋彻底的裂开才罢休。
这一幕,让云川警觉了。
自己面对的是一群食人者,而不是一伙正常的人。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绘道:“把我们这些天收集的全部干草球丢下去,把这里烧掉吧。”
从一开始,云川就分出很多人去准备干草球,即便是在发现干草球伤害不到那些藏在洞里的人,他依旧没有停下收集干草球的工作。
之前,那些干草球之所以对这些人形不成伤害,那是因为数量不够。
当干草球铺天盖地的被投入到地缝里点燃,云川相信,量变一定会诱发质变的。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那个杀死了自己同族孩子的食人族,让云川心中最后一丝怜悯泯灭了。
堆积如山的干草球其实就是云川准备好的最后一击,他之前还在幻想,如果这些食人者还能表现出一些属于人性的东西,他可以给他们一条活路,尽管这条活路可能不那么好走,不过,活路就是活路,已经是最坏状况下的最好选择了。
燃烧的草球少的时候,他们只是一个火堆,避开就是了。
当数千个草球成了火球之后,整个地缝就成了一个炉子,而地缝的地形又是里面深,外边高,所以那些联通的山洞,也就成了烟囱。
点完火之后,云川就离开了地缝边缘,他不想闻到烧肉的味道,也不想看那些食人者在火里挣扎的场面。
即便是离开了,地缝里惨绝人寰的叫声依旧让云川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没有捂上耳朵,来到小河边上,把双手浸没在刺骨的冰水中让自己强行冷静下来。
此时此刻,轩辕跟蚩尤他们面临的压力一定非常的大。
云川点火的时候非常的讲究顺序,是从后向前点的,这样一来,机灵一些的食人者就有时间逃跑了。
围三阙一,古时候的人们经常用这个法子……云川希望上天能够体会到他的仁慈之心。
至于,让不让这些食人者逃离,那是轩辕跟蚩尤的事情,放了,是他们的仁慈,不放,使他们罪孽,与云川无关。
地缝里的惨叫声很快就消失了,云川的心情也就安静下来了,擦干净手,从怀里摸出一包焦脆的竹虫,一只一只的吃了起来。
“族长,牛都被烧死了。”
绘的心远比云川硬,他是完整的欣赏完毕了族长大火烧食人者的全过程,可是,唯一让他感到心痛的却是那些被烧死的牛。
“族长,羊也被烧死了。”
槐的行为方式与绘没有什么区别,他喜欢吃羊,所以更加关心羊的死活。
云川听了两个部下这么说,吃了一惊,连忙站起来道:“啊?牛羊全部都烧死了?”
夸父快步走过来道:“都烧死了,我刚才还看到一头牛在努力爬悬崖,最后没有爬上来,掉火里烧死了,倒是有两只山羊爬上来了。”
“太可惜了。”云川的脸都抽了。
力牧休息了一夜,骨头还是没有长好,人却热的更加厉害了,见云川放火把地缝彻底的给烧了,就一头扎进小河里,把身体埋在冰冷的河水里,直到冻得哆嗦,才站起来,带着轩辕族人就去支援正在苦战的轩辕了。
同样的,蚩尤的兄弟也走了,只把云川部族的人留在当地,负责诛杀几个漏网之鱼。
外人走了,云川脸上的惋惜之色就不见了,夸父也把藏起来的两只羊从岩石后边牵出来了。
槐,绘两个人立刻就把羊给杀了剥皮,支起两个最大的陶锅准备煮羊肉吃。
太阳偏西的时候,云川部族已经吃喝完毕,而地缝里的野草也燃烧殆尽,再也没有人往悬崖上攀爬了,倒是悬崖上还挂着很多尸体,这些都是被大火生生烤死的人,即便是死,他们的手还插在岩石缝隙里,惨不忍睹。
人是被活活烤死的,有些甚至烤熟了,用竹竿一捅,胳膊就跟身体脱离了跌进灰烬里。
云川带人一路清理尸体,最后来到了地缝口子上。
这里的战事也结束了,狭窄的地缝被尸体堆满了,层层叠叠的。
最主要的是这些尸体的头颅都被砍下来了,被轩辕跟蚩尤两个堆得老高。
人头塔!
堆积的很是精致,如果忽略那些呲牙列嘴的人头,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金字塔。
最底下的一层横着数九颗人头,竖着数也是九颗,这说明垫底的人头数目就有八十一颗。
第二层七颗,也就是四十九颗人头,再到二十五颗,九颗,三颗,一颗……非常的壮观。
轩辕的竹甲已经破烂的穿不成了,整个人就像是从血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蚩尤同样如此,只是他身上的伤痕更多了。
云川过来的时候,两人正在争论最上面那颗人头的归属,这两个人好像都很想要这颗人头。
云川仔细看了一遍,没发现有什么特殊的。
“这是食人族的族长。”
云川点点头,就把目光落在他们身后那些幸存者的身上……非常的凄惨。
“我的人战死了十六个,伤了二十三个。”云川的心情非常的沉痛。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眼中的悲凉之意怎么都掩饰不住,边上的蚩尤也没了跟轩辕争人头的兴趣,他的人也死伤惨重。
这些天来虽然说每天都有十几个人战死,因为数量不多,又比较分散,所以,他们心中不好受,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可是,今天呢?
地缝里起了大火,所有的食人者都疯狂的向外突围,人杀了一个又一个,却震慑不住那些食人者,他们踩着同伴的尸体,举着同伴的尸体,甚至用同伴的尸体当武器,也要冲到外边去。
箭雨,石头雨,根本就挡不住他们,不得已,轩辕,蚩尤才带着所有的精锐手下用肉身来阻挡这些发狂的野人。
不想被火烧死的食人者爆发出来了轩辕他们从未见过的战力,轩辕,蚩尤他们在这里坚守了三个小时,他们的部下就不停地死了三个小时。
如果说云川死伤四十个人,已经让他伤筋动骨了,那么,这一次,轩辕,蚩尤绝对是已经断腿了。
“所有的牛都被烧死了。”轩辕低下头默哀了片刻就想到了补偿问题。
“不快快的弄死他们,我们的损失更大。”云川的话全部说在道理上。
原本,按照他们三人的分工,云川负责防备这些食人者爬悬崖逃走,轩辕,蚩尤负责把这些食人者全部干掉。
从程序上来说,云川做的一点错都没有,甚至是有功的。
现在,食人者全死了,一个都没有活下来,三个人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
可是呢,落得这个结果,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两人都高兴不起来。
“好了,我要回家了。”
云川看看轩辕跟蚩尤提出了回家的意愿。
“把仓颉带上,希望他能活下来。”
云川点点头,派人去把等候了两天的仓颉带上一刻不停的就准备离开这片血腥冲天的地方。
进地缝搜索的轩辕族人,在轩辕的示意下给了云川两条牛腿,云川也没有拒绝,带上这唯一的战利品就走了。
轩辕,蚩尤疲惫的坐在人头塔下,瞅着渐渐偏西的夕阳,谁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蚩尤淡淡的对轩辕道:“这一场战争,让本不富裕的蚩尤部变得更加穷困了。”
轩辕点点头道:“轩辕部也是。”
蚩尤又道:“云川部的损失不大。”
轩辕道:“云川部太小,即便是我们拿下了云川部,也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
蚩尤道:“我说的是神农氏。”
轩辕摇摇头道:“还不是时候。”
蚩尤站起身道:“我要回去了。”
轩辕也站起来道:“我也要回去了,无论如何,这个寒冷的时候,我们闲不下来了。”
蚩尤点点头,骑上他的熊猫,在族人的簇拥下朝夕阳的方向走了。
风后氏来到轩辕身边道:“力牧昏过去了。”
轩辕道:“我们也走吧。”
风后氏遗憾的看看还在冒烟的地缝道:“巨鹿部可以安置在这里。”
轩辕道:“要等我把这里修整完毕之后再准许他们进驻,这一次,我们的损伤太大了,你看过云川的军阵之术了吗?”
风后氏道:“看了,主要是不乱,让每一个人都发挥了他应该发挥得作用,我会安排好的。”
轩辕单手提过人头塔上最高处的那颗头颅递给风后氏道:“剥掉皮肉,我要用它来制作权杖,告诫所有人不得食人,否则,死!”
云川离开了轩辕跟蚩尤之后,催着自家队伍急急忙忙的赶路,夸父对于云川如从匆忙的离开,非常的不理解。
好几次想要问,云川都让他闭上臭嘴。
为此夸父把手捂在嘴上,然后嗅嗅,没有发现有什么臭味,就更加的想要跟云川把话说清楚,至少,他的嘴巴不臭。
对于云川来说,轩辕,蚩尤这两个家伙比食人者还要来的可怕。
这一次,自己利用一场大火狠狠地坑了这两个家伙,让他们的部族在短时间内没有力量再发动一次战争。
就目前看来,他们两个虽然对这件事不满意,却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更没有察觉这是云川有意为之。
时间长了,他们说不定就会忘记,如果继续跟他们在一起,说不定会触动他们脑海中的某一根神经,让他们变得聪明起来,继而想到这场战争的不妥之处。
那样的话,实在是太糟糕了。
食人族被剿灭了,云川也就放心大胆地开始走夜路,第三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回到了桃花岛。
派槐带着人护卫着伤员去了那片有疗伤效果的温泉去疗伤,他一回到桃花岛上,就让部下们拉起吊桥,全族进入了真正的过冬模式。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桃花岛是云川的家。
这个家事云川自己创造的。
晚上枕着大河波涛进入梦乡已经成了云川心灵上最大的安慰。
所以呢,第二天中午,云川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心情非常的好。
主要是族人们很给力。
刚刚睁开眼睛,就有仆妇端着陶盆进来,里面是温水,把脸埋在温热的水中,咕噜咕噜的吹几个泡泡,水泡温柔的摩擦着脸庞,最后从眼睛上方溜走。
麻布粗糙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用力擦拭几下,就能把昨天洗澡没洗干净的污垢搓下来。
猪油,云川是不抹脸的,现在,他即便是再怎么糟蹋自己的脸,对于这些人来说,依旧是一个弱小的小白脸。
丝绸内衣紧紧地贴在身上,滑溜溜的,再把被捶打过很多遍已经变得非常柔软的麻衣披上,就跟后世的生活差不多了……不对,在后世,他没有没有这样享受过。
就是刷牙的时候比较麻烦,必须用竹炭跟弄出花毛的柳枝,不过呢,蹭完牙齿,再漱干净之后,嘴里就一点异味都没有了。
伸一个懒腰,仆妇帮着推开沉重的木头门,阳光就一下子照在脸上了。
赤着脚踩过厚厚的白的如同雪一样的羊皮地毯,仆妇就会把羊皮软鞋放在门口,脚,轮换着轻轻抬起,一双被仆妇烤的温热的鞋子就套到了脚上。
给仆妇一个温暖的笑脸,挥挥有些宽大的袖子,沐浴着阳光走出房门。
平台上已经布好了矮桌子跟一个厚厚的羊毛蒲团,他喜欢的小米粥已经连着小小的陶锅,小小的红泥火炉一并抬来了。
两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一个很大的贝壳里面,很像是两颗白色的珍珠。
桃花岛上生产的小麦只适合泡软之后用锤子砸扁,然后添加一些煮的稀烂的小米汤,强行揉捏在一起,加了一点盐之后,再放进烤炉里烘烤,一个个焦黄香脆的,巴掌大的椭圆形全麦饼就成功了。
饭桌上,竹虫是必不可少的,桃子制作的果脯也不可缺。
总之,除过肉类,云川的早餐种类很多。
云川喝了一口小米粥之后问阿布。
“族人们都吃过了吗?”
阿布躬身道:“已经吃过了。”
“吃的什么?”
“鱼干小米汤,腌酸笋,麦饭。”
“吃的饱吗?”
“吃的很饱,他们已经开始干活了。”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告诉所有族人,等我们明年收获更多食物之后,他们就可以跟我一样,每天吃三顿饭了。”
阿布再次躬身道:“感谢族长。”
云川吃过一个鸡蛋之后,放下筷子沉默片刻,然后对阿布道:“把那些人都杀了吧!”
阿布没有询问族长要杀的人是谁,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那些即便在大中午的时候,也要膜拜太阳的人。
云川的午餐吃的很愉快,有谷物,有蛋白,还有竹虫,有果脯满足了身体所有的需要。
想要长命,吃的上面就不能马虎,这些东西在云川族中算不得最好,很多族人对于族长不喜欢跟他们一样吃肉这件事,多少有些不满。
在以前的族群里,他们的原来的族长更加喜欢吃肉,而草籽是他们的主粮。
如今倒过来了,他们整天吃肉,族长每天吃草籽。
云川认为烤肉,或者炖肉这种食物不能天天吃,吃了之后对身体不怎么好。
当然,如果这里的人认为活到二三十岁就是人生终点的话,这样吃当然没有问题。
而云川是一个想要努力活到八十岁的人。
目标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小狼站在平台上张大了嘴巴打哈欠,它也刚刚起来,来到云川的餐桌边上嗅嗅,然后就跑开了,它喜欢吃肉。
破耳朵大象拖着一根粗大的树木从吊桥那边走了过来,**着上身的夸父就举起斧头开始分解这一棵树木,树枝,树杈,被族人们收拾整齐摆在太阳照射的到的地方晒着。
稍微粗大一些的木头,他们就会收起来,放在阴凉处等着阴干。
树干部分,被夸父斩成两截,然后被族人们推着放到阴凉的地方,等明年再用。
这样的树干,在桃花岛上有很多,云川想等到更多的工具被制造出来,好用这些东西来建造更加舒适,更加坚固的住房,好跟有巢氏的人比比看,谁建造的房子更好。
燧人氏这个族群依旧居住在山洞里,他们的神火昼夜不息,云川想着等自己空闲了,就去燧人氏的地方去看看。
跟轩辕,蚩尤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就清晰了很多。
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轩辕氏,九黎氏基本上就是轩辕口中最强大的几个族群。
这里面的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对云川而言也算是如雷贯耳,倒是轩辕强行把轩辕氏,跟九黎氏加进来,很可能又是轩辕这个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的政治宣传。
因为,通过这一次与食人族的战争,云川明显的发现,轩辕,九黎两族虽然强大,这个强大却是指云川族而言,云川不觉得轩辕族,九黎族,现在可以跟前面三个族群相媲美。
在云川看来,轩辕,九黎两族的实力连西陵族都比不上。
想到这里,云川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按照轩辕所说的,河对岸就该是神农氏的地盘。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神农氏的人。
在跟轩辕结识之后,云川对认识神农氏的人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将来的站队会非常的麻烦。
同时,他也想看看神农氏是如何看待他这个新兴的云川氏的。
事物的变化一直是随机的,总体上来看是向前的,不能死守着一个念头跟别的族**往。
云川不会成为轩辕的部下,也不可能成为蚩尤的兄弟,所以,也不可能跟神农氏有太过亲密的关系。
所以,云川在处理族群关系的时候,奉行的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方针。
方针就这么愉快的制定了,至于这种方针能不能成为这个世界主流的外交方式,那就要看云川族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能不能变得更加强大。
如果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再修改就是了,毕竟,一个族群不能死抱着一个念头往下活,需要灵活,需要看大势再定。
至于目前……还是先全力修建城墙吧。
石头城墙其实是最好的,可是呢,云川现在都没有制造出足够坚硬的铁钎子,其余的东西对改变石头的形状没有任何帮助。
对于用红砂岩修建城墙这事,云川已经很满意了,老天爷从来都没有给过他最好的东西,现在能有这样的局面,他已经很满足了。
云川从红宫平台下来的时候,小牛已经等候在台阶下边了,云川不等走下最后两个台阶,就纵身一跃,跳上了小牛宽阔的后背。
不用云川说话,小牛就带着他去了吊桥处。
今天,吊桥另一边的空地上会非常的热闹,因为好多部族已经把“人市”设定在了云川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设定,不是因为云川个人的威名有多大,而是,只有云川部在不停地收纳别的族群多出来的女人。
直到现在,云川一族还是一个男多女少的族群,云川也觉得需要尽量多的女人,给部族繁衍更多的后代。
自己生的孩子才是自己的,这个念头在云川心中稳如泰山。
从别的部族弄来的孩子,有时候是有后患的,万一有一个孩子认为自己是被抢来的,或者买来的,长大了以后,生出仇恨之心怎么办?
如果部族里面都不安定,怎么发展壮大呢?
野牛才过木桥,云川立刻就后悔来这里了。
基本上,“人市”开始了之后,这个市场就会变成一场交欢大会。
很多部族都打着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自家的姑娘换不掉,怀上孩子回来也不错。
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是这群人根本就不选地方,只要不是大路,他们就能开始繁衍后代。
野牛从野鸳鸯中间走过,云川心无旁骛,主要是实在没有什么看头。
两个脏呼呼黑啦吧唧的人抱在一起,那个模样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漫步走过“人市”,再向前走十几步,这里就是“人市”捎带的交换货物的地方。
这一次可交换的货物不多,种类最多的还是兽皮,如今,天气寒冷,正是兽皮最值钱的时候,云川问过几家,他们都想要交换食物。
就是熟皮子的手艺不好,每一张皮子都硬邦邦的,看样子从野兽身上扒皮之后,就直接阴干就算完事了,好多的皮子真的是光板没毛的皮子。
云川在一个脸黑乎乎的肮脏少年的摊子跟前停下了脚步。
少年的面前放着一个青铜鼎!
这座青铜鼎可不是轩辕欺骗云川的时候拿来的烂货,而是一个非常精致的青铜鼎。
云川拿起这个只有人头大小的青铜鼎,稍微看了一下,发现上面遍布方格纹,就确定这该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鼎!!!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你想用这口锅换什么东西?”
云川抱着这尊三足圆形青铜鼎不放手。
像他这样买古董,在后世一定会人宰的连他妈妈都认不出来了,可是,在这个时候,云川早就对人们的淳朴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
就算自己表现出了急迫的心情,人们还是会给他一个实在价,不会出高价骗他。
少年人的眼睛很漂亮,且乌黑发亮,还有一双纤细的手,她的手指很细很长,假如洗干净的话会非常的漂亮。
另外,这个少年人连喉结都没有,鼻子淘气的微微有些上翘,睫毛跟刷子一般,只要眨动,就有说不出的灵动之意。
“我要三头牛!”
少年同样瞅着干净的不像话的云川,多少有些惭愧,故意把手缩回她的烂皮袍里边了。
少年的说话的语调很是奇特,偏向轩辕族的口音,不是蚩尤族的口音,更不是周边那些连话都说不全的野人部落的人。
他说话的时候话语似乎有了更多的变化,不像云川在听轩辕,蚩尤这些人说话的时候需要猜,有时候甚至要加上自己的理解的肢体语言,再美化之后才能理解。
云川看看少年,再看看那些依旧在野地里野合的男女们,最后把目光落在野牛身上,摇摇头道:“换一个东西,我的牛不换,比如,你可以换猪,告诉你吧,烤乳猪可好吃了。”
“猪不好吃!”少年不知为何胆子突然变大了。
“你要是不换,我就拿走了。”云川抱着三足鼎假装要走,他很希望这个少年能够拦住他,他好进行下一步。
“你敢!”少年的声音陡然变大,且变得有些坚定。
云川停下脚步,再一次看看这个少年,他忽然笑了,对少年道:“你不肯换,是因为你不知道烤乳猪有多么的好吃,等你吃过了,你一定会同意交换的。
要不,我请你去吃一次,你就知道了。”
少年人不说话,依旧用坚定地目光看着骗子云川。
云川放下三足鼎,从野牛角上挂着的袋子里取出一包油炸竹虫递给少年道:“你先尝尝这个东西,然后我们再去岛上品尝烤乳猪。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抢东西的,我是云川族的族长,你是我邀请的客人,没人会伤害你。”
云川对自家早上刚刚用油煎炸过的新鲜竹虫非常的有信心,这东西是他的零食,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吃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吃腻了的情况。
更何况这包竹虫还温温的,且浓香四溢,现在吃正是最脆,最香的时候,他不觉得这个美丽的少年能够抵挡的住。
果然,竹虫出马手到擒来,当初嫘就是没法子抵挡这东西的浓香,才变成云川族座上客的。
自从云川把大树叶包裹的竹虫放在少年的面前,这个身材矮小的少年的口水就大量分泌出来了。
不仅仅是口水分泌出来了,她原本显得有些威严的目光也被竹虫的香味给腐蚀成了渴望。
即便是这样,少年依旧控制着自己的手不愿意伸出来接。
云川豪迈的抓了一把竹虫塞嘴里,酥脆的竹虫进到云川的嘴里,立刻就被他雪白的牙齿给咬的粉碎,一些碎末甚至在他的齿间跳跃。
少年死死地盯着云川上下开合的嘴巴,恨不能钻进去把那些竹虫从他嘴里掏出来。
云川一边吃,一边把竹虫又往少年的面前送一下,现在,竹虫距离他的鼻子只有半尺。
“咕咚”,少年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而且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东西滑落,丝线拉的老长。
看的出来,他眼中的清明基本消失了,如果云川没有猜错,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正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且想要吃东西的小人快要把拒绝吃东西的那个小人掐死了。
他的手不由自主的伸出来,小心的抓了一枚竹虫放进蓄满口水的嘴巴……然后那个拒绝吃东西的小人就被想吃东西的小人给生吞活剥了。
一个竹虫根本就不能让陡然爆炸的食欲得到满足,所以,他的另一只手就凶狠的抓在包裹竹虫的树叶上,一把就抓走了近乎一半的竹虫。
第一根竹虫进入嘴里,这个少年的眼睛就亮的如同月亮。
云川从地上拿起那尊三足鼎,伸出一只手臂揽着少年的肩膀,簇拥着他向吊桥方向走去。
而一个正沉浸在美食中的人,脑子早就不知去向了,这个时候,就算是一头猪拱着他前进,他也会跟着这头猪走,就像接电话的人,你给他什么东西,他都会下意识的拿着。
少年人在吃了一大口竹虫之后立刻就后悔了,觉得这种美食就不该这么吃,而是应该细嚼慢咽,一只只的吃才能幸福的长久一些。
云川揽着少年向岛上走的时候,他的目光一直在注意四周的状况,很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居然没有人出来阻拦他骗走这个少年。
三足圆鼎是一个什么东西云川很清楚,这东西应该是什么人才能拥有,云川更加的清楚。
就这个通体浑圆,见不到一个沙眼的顶级青铜鼎,绝对不可能出自一个小部落。
再者,从看到这个小少年的第一眼,云川就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女人。
一个如此年幼的女人真的可以带着这么一个珍贵的青铜鼎可以到处乱跑,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来到“人市”换东西?他就不怕自己被人家给换了?
洪荒世界或许只有云川这么一个骗子,可是,强盗却到处都是啊。
直到走过吊桥来到岛上,云川还是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在意这个少女。
“你有名字吗?”云川放松了警惕,又恢复了春风满面的骗子模样。
“我叫精卫!”
少女精卫吃光了最后一只竹虫,遗憾的舔舐着沾满油脂的手指道:“我可以换这东西吗?我要好多,好多。”
云川看了一下精卫手臂的张合程度,点点头道:“可以,不过呢,我还是建议你换小猪,那东西比竹虫要好吃的多。”
“不换,我就要竹虫。”
“好好,你喜欢就好,不过呢,我还是邀请你吃烤乳猪。”
云川很是大度,没办法,神农氏的女儿嘛,无论如何都该享受一点特殊待遇的。
云川又塞给精卫一包桃脯,精卫吃了之后,立刻要求用三足青铜鼎换取桃脯。
自从来到了岛上,精卫的嘴巴就没有空过,一嘴的细瓷白牙如同铡刀一般,只要是送到嘴里的食物,统统都粉身碎骨了。
“咦,你的水很好喝!”
精卫在喝了一口添加了蜂蜜的温竹叶茶之后立刻就发现了新的好东西。
云川抱着一杯没有添加蜂蜜的竹叶茶笑眯眯的道:“你可以用你的锅交换的。”
“我已经换了竹虫,换了果脯,还能换这种水吗?”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能呢?”
“好,我每一样都要很多。”
云川继续笑眯眯的道:“可以,可以。”
精卫抬起头惊诧的看了云川一眼,不过,她很快就低下了头,一口一口的喝着好喝的茶水,只是,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竹桌上的红泥小炉子给吸引了。
她发现,自己又很想要用青铜鼎换这个小炉子,尤其是架在小炉子上的那个黑陶壶,陶壶上一边绘着一头肥肥的小牛,另一边绘着一匹同样肥的狼。
云川怎么会不了解这个少女的心思呢,立刻就让仆妇把夸父房间里的小炉子以及黑陶壶,黑陶杯给拿来了,这东西是正常人使用的东西,夸父整天用两只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捏着黑陶杯喝茶不够丢人的,正好拿来送给精卫,了不起以后送他一套大号的。
一套红泥炉子放在精卫身边,在野人们的交易中,就算是属于她的了,毕竟,云川已经把那口锅供在一张细长的竹桌上了。
“你会游水吗?”云川多少有些宠你的瞅着这个在传说中被海水淹死的少女,希望她能学会游泳,这样,说不定以后能救她一命。
再也不用化作一只鸟,满怀怨气的想要把东海给填平。
“游水?”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
云川也不知该怎么解释这件事,突然发现阿布正在驱赶着那十八个颜色鲜艳的食人者向大河里跳。
就指着一个个跳进大河立刻就被河水淹没的食人者道:“不会游水的下场就是这样。”
原以为精卫会被这样的场面吓到,谁知道精卫在仔细看了那十几个人的模样之后,就恨恨的道:“食人者!”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道:“你们部族也碰到了食人族?”
精卫笑道:“我就是趁着族长带着刑天他们去杀食人者的时候跑出来的。”
云川再一次愣住了,他很不明白,如此弱小的一个小姑娘是如何绕了十几天的路程从天生桥来到大河这边的。
“我听说刑天也吃人?”
“刑天只吃最强壮的人,他吃人是为了增涨力气,不是为了不饿肚子才吃人的。”
“哦,这很好啊,这么说,他不是食人者?”
“不是,族长说刑天不是食人者,是战士!”
有了精卫说的这句话,云川已经对河东的实际掌控者神农氏的人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他跟轩辕,蚩尤这些人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在草木发芽的时候看到这里树变得红彤彤的,那时候就想过来看看,后来,我捡到了一个把竹子捆在一起的东西,它可以漂在水上,我跳上去,它还能把我带着漂起来,然后,我就站在这捆竹子上漂过来了。”
云川的族人们很不小心,当初丢了不少竹筏……现在,云川终于知晓精卫为什么会被海水吞没了。
说实话,像她这样的好奇心旺盛到爆炸的小女子,不被大海淹死才是怪事情。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史记》中记载:炎帝欲侵陵诸侯。
甚至《路史?后纪三》中也记载:斧燧不供,乃伐斧燧。
这句话在云川的理解中可以认为是,强大的神农氏命有巢氏,燧人氏交出他们看家吃饭的家伙,有巢氏,燧人氏不服从,于是,神农氏就长时间的与有巢氏,燧人氏作战。
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事情,才会有轩辕氏,九黎氏壮大的机会。
以前,云川总以为每一个部族的领地都非常的大,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轩辕氏全族不过一万余人,蚩尤部的人口比轩辕氏还要少一点,最多一万人。
这么点人口是没法子占领太大的土地的,就像云川的部族,已经有了两千多人了,真正占领的地方不超过方圆十里地。
五平方公里的土地,在目前,已经可以养活云川的族群了,所以,没必要,也没有能力继续向外扩张。
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为了确定这五平方公里的领地,云川需要不断地派出夸父,槐,绘这些人带着部下驱逐闯入的野兽,杀死意图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野兽。
即便是这样,云川部族的人依旧会时不时地没一个。
如果没有绞杀野兽的事情,云川这里除过桃花岛,绝对不适合人生存,就连岛上,以前也是人家大象跟熊猫们的乐园。
既然云川部族是这个样子,那么,轩辕部,蚩尤部也好不到那里去,再往远处想一下,那么,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占据的地盘也不会太大。
人跟野兽差别不大,最早的有巢氏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他占据的地盘应该是最大的,燧人氏次之,神农氏再次之,这与实力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跟占据地盘的时间长短有关。
力量不够大,时间不够久,杀死的野兽不够多,没有让野兽避开这片土地的自觉,是没有办法牢固占领一片地方的,其中时间最重要。
估计这也是轩辕氏,九黎氏从远方搬来这里定居的原因,只有依靠在三个庞大种族的边缘,开拓新土地的时候也相对容易一些。
不过呢,这样做明显是不合适的,大家都聚在一起,野兽倒是不敢来了,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并且会因为发展问题,迟早会引来一场比驱逐野兽还要残酷得多的战争。
在云川的设想中,如果这个时候的诸侯大战开始了,那么,规模绝对属于一个县里的恶势力相互斗殴的层面。
放在后世,一队警察就能平息的事情,到了现在,可能会形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轩辕绝对是一头志向远大的猛虎,而蚩尤则是一条把身体藏在水下,只露出鼻孔跟眼睛的巨鳄。
至于云川自己,他觉得更像是一头披着老虎皮的狐狸,正警惕的查看着四周局势,且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事情可为,就高墙壁垒,等待天时,事情不可为,就收拾细软带着族人跑路,绝对不能把自己陷入到这场无谓的战争中。
看了轩辕跟蚩尤的作战方式,云川已经看出,这个时代打仗,看的就是谁人多,谁的力量大,谁更加的抗揍并且能犀利的反击。
如果仗这么打,云川有理由相信,自己的部族一定会成为轩辕跟蚩尤两人的炮灰,最后,绝对是死干净的下场。
好在,精卫来了……
烤猪端上来的时候,精卫的精神世界就彻底的崩塌了……
最原始的食欲控制了的身体,大脑,乃至毛发。
当加了一点盐的肉食对精卫来说都是美味佳肴的时候,云川让人端来的精心烹制后的烤猪,精卫即便是再聪明,这时候,脑子里除过想要吃这一个念头,再也容不下其他。
万事等吃完之后再说。
也就是这个时候,云川才能仔细地看看精卫。
小姑娘很小,绝对不超过十三岁,不过呢,十三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闺女,绝对可以嫁人了。
或许因为她是神农氏的女儿,食物不缺,身体看起来很健康,头脸皮肤看起来黑了一点,不过,这不要紧,在这个时代里能保持皮肤细嫩的只有云川一个。
如果把她留在桃花岛一段时间,这孩子应该可以变成符合云川审美的一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对云川来说太重要了,因为,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精卫是他发现的唯一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嫘这样的人,也不过是气质出众一些,而精卫,就不一样了……至于那里不一样,云川自己都说不清楚。
都说一见钟情不过是一时的见色起意,云川不在乎,就在精卫完全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的时候,云川已经开始考虑如何跟神农氏提起换亲这件事。
没错,就是换亲。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嫁娶的观念,女人都是部族中重要的生育工具,是部族能够繁衍下去的希望。
云川如果想要精卫,就要拿女人,或者东西去换,而且这场交换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公平交易。
就在云川正在脑海中盘算,自己需要用什么东西才能顺利的把精卫交换过来的时候。
精卫一边把嘴里的很香的小猪骨头从左边挪到右边,又把骨头从右边挪到左边,且一双眼睛贼兮兮的。
人只要吃饱了,对美食的**就会降低,灵魂就会回归,智商也会提高到正常水平。
“你想要我?”
精卫从小嘴里吐出一根洁白的骨头,依旧贼兮兮的看着云川。
云川把她吐在地上的骨头放在骨碟里,抬头看着精卫道:“可以吗?”
“你长得很丑啊,也不够雄壮。”
云川叹口气,这该死的野人的审美观。
“你觉得你美丽吗?”
精卫叹口气道:“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叫羲和,一个叫常曦,她们两个都是天神的女人,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都是世上最好的女人。
我还有一个哥哥叫临魁,比你高的多,也强壮的多,听族长说,他上天之后,就是临魁当族长。
我比不上她们。”
“你两个姐姐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听精卫这样说,云川很担心轩辕,蚩尤两人的谎言被拆穿,毕竟,他们两个一个自称是太阳的化身,一个自称自己的两只眼珠,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来着。
“是啊,族长把她们送去神国的时候,烈山氏点燃了一整座山为她们送行,然后,她们两个就背着自己的东西手拉着手走进山里去了,然后,就成了神的女人。
过了一个寒暑之后,族长很高兴的说:羲和跟常曦她们两个很能干,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神还赐给了羲和,常曦一人一个很大的部族,一个叫做常曦国,一个叫做羲和国。
我也想成为神的女人,就去央求族长,结果,族长说我长得太丑了,不能侍奉神。”
云川听了精卫的话,强行让自己安静下来,平视着精卫道:“你两个姐姐很美吗?”
精卫点点头道:“真的很美,羲和可以捉住野牛,常曦可以爬上最高的树捉猴子。”
云川脑海中立刻就出现了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美人,一个手长腿长,瘦弱的如同麻杆一样的美女。
一个美女有力拽九牛回的强大本领,一个美女有在树林里攀援着藤条,一边跳跃,一边捶着胸口“嗷嗷”叫的强大本领。
只是,这两个美女大姨子被当成祭品一把火给烧了,下场实在是凄惨。
“她们真的很美啊——”云川勉强从嘴里挤出这几个字,毕竟,对逝者口出不敬,不符合他的修养。
精卫咕咚一声倒在平台上,瞅着天空悲伤的道:“我太丑了,神不要我,刑天也不要我,烈山氏也不要我,没有人要我。”
云川小心的挪动屁股,蹭到精卫跟前温柔的道:“我——云川氏要你。”
精卫抖掉蓄满眼眶的泪水,看了云川片刻猛烈的摇头道:“你太丑了,头不够大,个子不够高,也不够强壮,脸上连毛都没有,跟着你没饭吃!”
精卫悲伤的不能自已,她喜欢的神啦,男人啦没有一个喜欢她,每一个人都嫌弃她长得丑。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却长的跟弱鸡一样,且非常的丑……
云川心中的悲伤也如同大海的波涛一般大,大的几乎能掀翻百万吨巨轮。
想当初,在地质队的时候,自己的外号就叫“小鲜肉”,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丑逼?
“没关系,我长得丑,你也长的丑,我们以后就是最好的朋友,你喜欢谁就告诉我,我帮你!”
“我喜欢刑天!”
“没关系,他死定……不,他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没用的,刑天喜欢大个子的女人,那些女人的腰跟那棵树一样粗,屁股就像那块石头一样圆,他不会喜欢我的……”
“嗯嗯,他不喜欢你,你就不要喜欢他,这样做是对的。”
“烈山氏,就好一点,他不喜欢高胖的女人,你去跟他说说?”
“吭吭吭……”云川剧烈的咳嗽了好长时间,终于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认真的对精卫道:“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以后,要是喜欢上谁,就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达成心愿。”
精卫瞅着云川那张狰狞的面孔,探出一只手摸着他的脸庞道:“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看了。”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云川傲视整个野人世界的容貌,在精卫看来一文不值不说,还是他最大,最大的缺点。
野人喜欢的是大猩猩一样的男人,认为只有跟这样的男人生出来的孩子才是最强壮的后代。
只有这样的男人在大猩猩袭来的时候啊,才能保护她们安然逃脱,像云川这种四肢一点都不发达的家伙,大猩猩一屁股就能坐死,毫无安全感可言。
说起来很有道理啊,这个时代身体才是混世界的本钱。
云川这种主攻大脑发展的人,对她们来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看待云川的,至少那几个专门留在红宫照顾这所宫殿的仆妇们就不这样看。
她们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云川招呼她们进被窝,却一直没能如愿,现在,云川却对一个丑的难以言说的女人大献殷勤,这让她们也很难理解。
总之,得不到的永远在等待,得到的总是那么的有恃无恐。
精卫满载而归。
为了不让精卫淹死在大河里,云川特意派人用竹筏去了河对岸,还带去了一条粗大的竹索,这种竹索外边是竹皮,里边是麻绳与藤条,云川部族的吊桥绳子,就是这种。
这条绳子原本是用来替换吊桥绳索的,现在,被云川弄去给精卫拉了一条溜索。
红宫的地势很高,大河对面的地势低,给一个巨大的竹篮子上安装上两片竹子,滑溜的竹子外皮在竹索上滑行的时候就非常的顺溜了。
而且,从这边向大河对岸滑行的时候非常的方便,松开竹篮子,篮子就会自动滑到河对岸,想从对岸过来,就需要用一条细绳子用力扯,才能从抵处向高处滑动。
云川用力的拥抱了一下精卫单薄的身体,在她耳边道:“以后要多吃一点,你也会变得强壮起来的。”
精卫明显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抱住她,不过,她还是欢喜,毕竟,云川是第一个愿意听她说心事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很想要她。
竹篮子里装满了东西,有大包的竹虫,大包的竹叶茶,一罐子蜂蜜,一头烘烤的香喷喷的乳猪,一个漂亮的红泥炉子,一套茶具,一套精美的餐具,甚至还有一柄用铁做的锋利小刀。
云川挥手致意,精卫在尖叫中迅速离开了桃花岛,瞬息之间就到了河对岸。
夸父恋恋不舍的挥手致意,他很希望云川能改变主意,不要把他的红泥炉子送给这个丑陋的女人,可惜,红泥炉子还是走了。
已经处理完食人者的阿布也在向精卫挥手致意,他深深地认为,族长与这个丑陋的女人在一起,应该非常的相配。
眼看着精卫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艰难的进入了洪荒,云川立刻转过头冲着夸父一群人咆哮道。
“刑天凭什么能娶她?就凭他脑袋被砍掉之后,叽霸上面全是脑袋?
那颗脑袋有什么用处?
除过装满了大便之外,还有什么?
叽霸距离嘴巴那么近,只要他够男人,够长,还娶什么女人,一双手,一张大嘴不够他用的吗?
还有那个烈山氏,除过放火烧山种田之外还会什么?
阿布,以后只要遇到这两个人,就立刻给我弄死他们,在山里遇见就在山里弄死,在水里遇见,就在水里弄死,在大便的时候遇见,就用大便淹死他们。
总之,我要弄死他们——”
面对疯狂咆哮的云川,想要探听消息的阿布愣住了,想要问云川讨要红泥炉子以及茶具的夸父愣住了,就连红宫里的仆妇们也愣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族长会如此的可怕,如此的疯狂。
就因为一个丑的没办法看的女人?
他们没办法理解此时的云川。
在云川眼中精卫就是他不容拒绝,不容放弃的唯一伴侣,错过这个,他想再遇见一个想要娶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向野人们学习,向野人的审美观靠近,娶一个或者几个腰粗的像大树,屁股圆的像圆滚滚的巨石一般的女人?
精卫于他,就像一头公的剑齿虎翻遍洪荒终于遇见了一个雌性剑齿虎一般难得,也是他唯一想要繁衍后代的对象。
或许是春天到了,这一夜,云川作了一夜的春梦,梦中的精卫在红烛下娇媚动人,红艳艳的嘴唇铺天盖地一般的笼罩下来,让他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中不可自拔。
就在云川沉浸在春梦中美的不可方物的时候,红宫向阳的墙角,正有一棵青草顶破上边的泥土,绿油油的在夜风中招摇。
繁衍,对于人类来说是永恒的话题。
在洪荒时代,繁衍,留存基因几乎是人类唯一的追求,他们会利用任何机会,任何时间来繁衍,继而将自己的基因留存于世。
这不是什么主观上的决定造成的特殊现象,而是生活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如此。
人,与兽都有这样的要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小云川又何能例外?
爱情?
云川懂,问题是除过他之外,又有谁懂?
所以,还是关注繁衍吧……爱情不过是繁衍过程中的衍生品。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川依旧觉得疲倦,在梦中战斗了一夜,身体也同样兴奋了一夜。
开始的时候只有精卫,后来可能是因为丝绸内裤是嫘亲手织造出来的缘故,嫘也加入了战团……再后来,***,小泽老师等等好人也不知为什么加入了战团,导致云川睡醒之后,依旧疲倦万分。
小狼一次又一次的想要钻进云川的兽皮被子想要一探究竟,它嗅到了平日里没有嗅到过得味道。
路过红宫准备去吃向阳坡上的青草的野牛也好奇的把头从窗户里探进来。
再后来,大象的长鼻子也探进来了,且夺走了云川的兽皮被子,早就把丝绸内裤丢掉的云川也就**裸的站在清晨的寒风里,而身体依旧燥热。
没有发现奇怪的东西,大象把兽皮被子还给了云川,野牛也慢吞吞的去吃青草了,小狼也把注意力放在丝绸内裤上了,云川也就走进了一个陶瓮开始洗澡。
仆妇们进来温柔的帮他清洗身体,云川此时却无欲无求。
高山上的白雪消融了,大河的水上涨了一米,原本平静的河流开始咆哮起来,水也从清澈的碧玉色变得有些浑浊。
竹索孤独的横跨在大河上,被风吹得左摇右晃,精卫没有来。
云川相信,等桃树上的花苞开始绽放的时候,精卫一定会来的,她喜欢桃花。
今年的桃花注定没有去年多,那是因为云川把外围结不出好味道桃子的桃树的枝条都给砍掉了,嫁接上了老桃树的枝条。
如今,这些枝条都活过来了,有一些还有了花苞,不过呢,花苞不多,也结不了桃子。
老桃树也损失了很多枝条,好在它足够大。
夸父,阿布在桃树下埋了很多死人,所以呢,今年的桃树就显得生机勃勃。
在桃树范围外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了,竹子水车吱吱呀呀的转动着,不断地将大河水运上来,顺着水渠流淌到高处一个巨大的天然水坑里,然后,再从水坑底下的一排陶管中流淌出来,再次进入水渠,灌溉这里的土地。
有些田地已经被浇灌过了,有一些还没有被浇灌,浇灌过水的田地颜色很深,没有浇灌过的田地依旧焦渴。
等田地里的水浸透了田地,地面变得有些干了,今年的春耕也就正式开始了。还没有种庄稼,燕子倒是已经飞来了,红宫屋檐下有两处燕子窝,这是云川刻意保留下来的。
对此,族人们很不理解,他们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让这种黑白色的鸟留在岛上,却不允许别的鸟儿留在岛上,尤其是麻雀,族长对这种东西有些痛恨。
族人们聪明的认为,族长就是喜欢黑白色的东西,比如熊猫,比如燕子。
长久的不吃熊猫肉,现在,这些圆滚滚的黑白色肉团愈发的嚣张了。
除过不能上岛,它们已经与岛外的居民混为一体了,即便是在竹林深处遇见了,也会热情的打一番招呼,主要的打招呼行为就是拿走人们辛苦采集的竹笋。
这样也不错,人与熊猫可以共存,可以共同开发这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竹林了。
当桃树绽放出第一朵花朵的时候,精卫没有来。
云川的春梦也渐渐的没有了,云川非常的遗憾。
在这中间,蚩尤的好兄弟狼头盔来过一次,还是用兽皮换走了很多咸鱼。
听他说,蚩尤部族正在向西推进,蚩尤本人正在征服一个叫做“蓦”的部落,进程不是那么顺利,导致粮食有些不够了。
咸鱼是最好的军粮,带上它,行军在外的时候就不用了到处寻找盐巴,即便是没时间蒸煮,用火烤一下就很好吃。,
轩辕没有来,嫘好像也消失了,至于精卫,更是不见踪影。
时间长了,云川的脾气就变得非常暴躁,就像是一头到了发情期却得不到配偶的公牛。
在又一个无聊的夜晚过去之后,云川瞅着还在问他讨要红泥炉子的夸父道:“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好!”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云川终于第一次用文字将苏轼的这首《蝶恋花·春景》用刀子镌刻在了红宫的墙壁上。
因为是用刀子,加上红砂岩墙壁也不算软,所以上面的字丑丑的,很符合野人的风格。
阿布对云川没有在红宫墙壁上绘制火柴人记录本族历史的行为很不满,他认为云川是在胡乱刻画,破坏了红宫壁画的整体美感。
几次三番向云川进言,希望族长能把这些鬼画符用刀子刮掉,如果族长不想动弹,他可以代劳。
然后,阿布就被云川殴打了一顿。
部下就要时不时地殴打一顿,才能彰显自己的权威。
放在后世骂一顿就了事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殴打一顿。
跟他们讲道理太累,而且也讲不通,所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打完之后,云川又邀请阿布吃了炖羊肉,脸上的淤青还没有下去,鼻子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当第一口肉进嘴之后,阿布已经迅速的原谅了族长殴打他的不理智行为。
夸父知道阿布想吃炖羊肉已经很久了,见他如愿以偿,就主动邀请云川殴打他一顿,好得到一套新的茶具跟一个红泥炉子。
夸父求仁得仁,得到了他的红泥炉子。
是大一号……或者是大两号的。
夸父对此并不满意,他还是喜欢那个小小的红泥炉子,也喜欢那一套精致的茶具,现在拿到的这一套什么都大,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云川收获了春韭,有了韭菜,不吃一顿韭菜饺子对不起韭菜们,也对不起自己。
韭菜,鸡蛋云川不缺,这东西只要加点猪油,盐巴,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面粉从哪里弄呢?
糜子面,跟谷子面这两种东西在包饺子一道上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云川必须磨出麦面粉来才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饺子。
去年种植的麦子颗粒小不说,还很瘪,麦粒里面的面粉不多,麸皮却多的可怕。
人们在吃麦子的时候,都是把整颗的麦子放进锅里煮,等煮软了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麦子自然是不好吃的,远远不如谷子跟糜子,甚至连高粱米都比不上。
云川认为,这可能就是麦子在中华历史上好几千年中都没有获得它应该有的位置的原因。
石磨被云川弄出来了,这该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麦子被投进磨眼被碾成粉末之后,麸皮与面粉终于分离开来。
再用丝线编织的萝筛筛选之后,云川想要的面粉终于出世了。
制作饺子太慢,云川等不及,迅速制作了一碗拉条子,面条才下水,就隐约听见河对岸有人的大喊。
精卫小小的身影在河边又蹦又跳,一边喊一边挥手,云川回头看看就要出锅的拉条子,再看看已经坐进箩筐的精卫,无奈的朝阿布挥挥手。
于是,乘坐着箩筐的精卫很快就从河对岸来到了红宫。
看得出来,她非常的欢喜,双脚才落地,就把一个青铜簋放在云川身边,自己则搓着手瞅着云川手上的那碗香喷喷的猪油青蒜拌拉条子。
“这是麦!”
“麦不是这样的。”
云川把饭碗放进精卫的手里,自己端起那个漂亮的双耳青铜簋研究了起来。
它敞口束颈,双耳对称,微鼓的腹下是安稳的圈足,耳的正面各有一只怒目暴突的饕餮,吃的意念不言自明;双耳间配置了两个对称的兽头,凶悍之风更为浓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器,价值连城!
“这不是麦子!”吃了一口面条的精卫,头都不抬的道。
“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桃花已经开了。”
精卫放下饭碗,有些委屈的一把扯开衣服,指着胸口上的淤青道:“被打了一顿。”
云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精卫的衣服拉好,并且气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知道,只要天气再热一点,精卫她们甚至会脱掉衣裳,光着上身跑来跑去。
看惯了族群里别的女人这样做,云川却没有办法接受精卫这样豪放大胆。
见精卫委屈的端起饭碗继续吃饭,云川就温言道:“谁打的?”
“族长……哦还有临魁。”
“因为拿了青铜鼎?”
“嗯,我换了好多东西,东西都被他们拿走了,烤猪也被族长吃了,他们拿走了东西,吃了烤猪,还是打了我一顿。”
“这就是你来晚的原因?”
“我的腿被打伤了,走不了路,他们还把青铜器藏在山洞里,不准许我进那个山洞,我拿不到青铜器,就没有办法来看你,每天看着这边的桃花就要开了,我很着急,昨晚趁着族长跟临魁他们商量征伐轩辕族的事情,我就偷偷进到山洞,随便拿了一个青铜器就过来了。”
瞅着精卫大颗,大颗的泪珠跌进饭碗,云川的心都要碎了,她明知道再拿青铜器出来,接受的惩罚只会更重,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来了。
虽然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正是贪吃的年纪,为了贪吃挨这么重的打,明显是不合适的,只能说,精卫非常喜欢这里。
云川把架子上的三足青铜鼎跟这个漂亮的青铜簋都放在精卫脚下,他不要这东西了,准备以后正大光明的从神农氏手里抢过来。
嘴巴塞满面条的精卫惊诧的看着云川。
云川蹲在精卫身边笑道:“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不用这些东西来换,这两个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要。”
“你不是喜欢青铜器吗?”
“没错,我很喜欢青铜器,不过,为了这些东西让你挨打,甚至被杀的话,我就一点都不喜欢了。”
精卫咀嚼几口,把面条吞咽下去道:“你好奇怪哦。”
云川笑着摇头,把精卫手里的空碗拿过来,重新装了面条,撒上野葱,野蒜末,添加了一点果醋跟盐巴,用滚烫的热猪油泼过之后,搅拌妥当,重新塞给了精卫。
“你不吃吗?”精卫吃了一口面条抬头看看不断吞咽口水的云川“我觉得你很想吃。”
说完,尽管还想继续吃,还是把饭碗递过来了。
云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重,把饭碗推还给精卫道:“锅里还有,你继续吃。”
精卫狐疑的瞅瞅水花翻滚的陶锅,摇摇头,就继续埋头干饭。
精卫吃第三碗的时候,云川终于吃到了第一碗,为了不让夸父,阿布这些吞咽口水的人影响两人吃饭的心情,云川把他们都给撵出平台了。
蒜香扑鼻的面条,蒸熟的腊肉,香肠,猪油炒的韭菜,就是一顿非常不错的午饭。
期间,两人交谈的非常愉快,精卫给云川看了自己被父兄殴打后留下来的惨烈伤痕,还跟云川一起咒骂了毫无人性的父兄,顺便一起思念一下她那两个生出太阳跟月亮的姐姐。
最后还商讨了一下精卫成为刑天女人的可能性,以及烈山氏能否要精卫的可能性有多大。
云川建议只要击败这两个人,就算他们不愿意,在刀子的逼迫下,他们一定会同意。
精卫对云川能否击败刑天跟烈山氏表示怀疑,于是,云川下令让阿布带着竹甲兵演示了一下军阵合击之术,还让夸父把最大的石头放在竹子投石机上,表演了乱石攻击。
看了这些之后吗,精卫觉得自己成为刑天的女人不再是一个梦,成为烈山氏老婆更是手拿把抓的事实。
精卫头戴桃花花环,敏捷的在桃花盛开的大桃树上纵越,如同一个桃花花神。
听着精卫在花丛中发出脆生生的笑声,云川觉得既然神农氏开始对付轩辕氏了,自己对付刑天跟烈山氏的行动也必须开始了。
跟随轩辕一起上战场?
这一点可能都没有。
云川讨厌的是刑天以及烈山氏,甚至还有殴打精卫的神农氏与他的儿子临魁,至于精卫其他的族人,云川并不想跟他们为敌。
好朋友就该相互帮助,云川觉得弄死刑天跟烈山氏就是很好的报答精卫这个好朋友的机会。
精卫在桃树上很快活,也很幸福,就是腿稍微有一点瘸,没有长好的伤势也因为剧烈的活动给崩开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想起还在陨石平原上的泉眼里疗伤的仓颉。
本族的伤员已经返回桃花岛了,那个仓颉为什么还赖在温泉里不愿意离去?
云川决定带着受伤的精卫去温泉泡澡,顺便再带上大象,野牛跟小狼一起去度假。
至于轩辕族马上就要跟神农氏开战的事情,不算什么大事,这种大族群开战,在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有时候可能需要几年,时间长的话,一辈子都有可能。
放放吧,人与人的纷争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在族人们开始在井田上耕作的时候,云川带着夸父以及五十个武士,离开了桃花岛。
短时间内,不让轩辕找到他,也是一个完美的拒绝跟他一起作战的理由。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这一路上,云川的心情很好,精卫的心情也很好,她一会爬上野牛的背,一会再踩着野牛的背抱着大象的鼻子,被烂耳朵大象送上后背。
有时候,她会让大象用鼻子顶着她去采摘高处的花朵,有时候,又会从大象的鼻子上溜下来采摘最嫩的树枝喂给大象。
每当精卫调皮的时候,云川就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哪怕精卫将揉碎的花朵汁液涂抹在他的脸上,把他弄成了一个大花脸,他也毫不生气。
跟野人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已经忘记了当一个智慧人的快乐了,现在,精卫来了,不管她的年纪,不管她的身份,他只知道,只有跟精卫在一起,他才有身为人的所有快乐。
欢乐的气息可以掩盖所有的磨难,乃至危险。
这一路上并不太平。
一阵风,一阵雨的,这样的变化毫无征兆,不过,因为跟精卫在一起,云川即便是被淋成落汤鸡也是快乐的。
半夜时分,雷电交加,云川又带着人嘻嘻哈哈的笑着离开树林,来到了低矮的宽阔地上,免得被雷电击中。
还以为马上就会有瓢泼大雨,等了良久,星星却出现了,天空变得晴朗了,只是闷雷依旧滚滚不停。
云川就能清晰地看到漫天的繁星,只是在遥远的陨石平原方向却电闪雷鸣,不断地有叉子状的闪电从漆黑的天空中迸射出来,在半空炸响,让那里的天空变得如同神魔大战一般恐怖。
云川脸上的笑容慢慢消退了。
他的脸色极为凝重,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忽然迸出一句话——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仓颉就在陨石平原!
此刻,只有仓颉一个人待在陨石平原,云川部族的伤号在伤势痊愈之后就离开了陨石平原。
不是他们抛弃仓颉的,而是那个家伙希望留在陨石平原准备造字。
因为不是云川部落的人,槐在带着伤号们离开的时候问过他,他不走,对于部落人来说,你不走,那就留着,至于生死与部落一点关系都没有。
因此,槐自然走了。
雷电击打在陨石平原上非常的危险,因为整个陨石平原就是一大块巨大的磁铁,这东西不但导电不说,还是雷暴的自然吸引器。
仓颉留在陨石平原上,一定会遭受雷暴的洗礼。
“呀,好漂亮的叉子。”又一道闪电刺破黑夜,精卫站在大象的背上拍着手欢呼。
云川皱着眉头朝精卫喊道:“下来,雷电会劈你。”
精卫抱着大象的鼻子滑下来,抓着云川的胳膊道:“被雷电劈中的人会怎么样?”
“会马上燃烧,变成一堆焦炭,也有的被雷电劈中之后会原地爆炸,当然,也有人被劈中之后屁事没有。”
“雷电会劈什么样的人?”
云川看看精卫那双纯洁无瑕的眼睛笑道:“自然是坏人。”
“谁是坏人?”
“比如刑天,比如烈山氏,比如经常打你的族长,以及临魁。”
“刑天不能劈,烈山氏可以轻轻劈一下,族长可以快快的劈死,临魁的双手被雷劈掉就好了。”
这个难题并没有让精卫难为多长时间,很快他就给了云川一个可以她可以接受的被雷劈的顺序。
云川抬手抹掉精卫发梢上的雨水,轻笑一声道:“你一定会如愿以偿的。”
精卫很高兴,站在野牛背上大声道:“雷电啊,请你劈死族长吧,也把临魁喜欢打人的双手劈掉吧。”
云川没有问精卫为什么如此的痛恨自己的父亲,与自己的哥哥,他觉得这应该是神农氏与临魁的错。
就精卫这样单纯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在自己弱小的时候,那是一定要讲究一个对错的,当自己身处在一个很难界定对错的时代里,那就只好随遇而安了。
至少,他现在很肯定,喜欢精卫一点错都没有。
到处电闪雷鸣的就没法子安心睡觉,云川干脆让夸父他们举着火把继续赶路。
云川跟精卫抵达陨石平原的时候,仓颉正坐在温泉池子里享受难得闲暇时光。
**枯瘦的胸膛上虽然伤疤很多,却没有一处是雷电造成的,他看起来不仅平安,而且活得很好。
在他的左边蹲坐着一头伤痕累累的老虎,在他的右边是一头巨大而肮脏的野猪。
这两只野兽身上的伤势都很重,不过,相比之下,野猪的伤势似乎更重一些,毕竟,这家伙的一只前蹄都没了。
仓颉一点都不挑拣,还不断地把温水往野猪伤口上泼,有时候还用力清洗一下野猪的鬃毛,显得很友好。
云川带着大象过来的时候,老虎跟野猪就离开温泉池子一步一回头的走了。
刚刚走出陨石平原,老虎就一嘴咬在瘸子野猪的脖子上。
野猪发出巨大的嘶鸣声,挣扎一会就没动静了,这个时候,老虎就趴在野猪身边,一口,一口的撕咬着肥美的猪肉。
“你刚才把野猪洗干净的目的就想让它喂老虎?”
“那头母虎刚刚生产了两个小虎崽,而那头野猪却是被猪群驱赶出来的流浪野猪。
牺牲野猪一条命,可以活三条命,我为什么不做呢?”
云川闻言笑了,指着那头已经被老虎咬的稀烂的野猪道:“你问过野猪愿不愿意了没有?”
仓颉抬起头看着云川道:“这个泉水可以治伤病,你为什么要独占呢?”
云川道:“上天赐予的,不受的话会遭遇横祸,如果我不取,你的首领轩辕会不会独占呢?
这里属于我的时候,我还会允许猛兽们来这里疗伤,这里一旦属于轩辕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首领即便是独占此地,也是为了万民的福祉。”仓颉想了一下对云川道。
他看起来很坚定,好像真的认为轩辕一定会这样做,轩辕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为了所有人。
“道理呢?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轩辕拿到了不会封锁起来供自己独享呢?”
仓颉淡淡一笑,黝黑瘦长的脸上似乎蕴满了希望,深情的对云川道:“轩辕常说你是一个很有用的人,他很希望你能够成为他的部下。
为了你,他接纳了嫫母,并且把自己珍贵的种子赐予了嫫母,并成功诞下一个婴孩,让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至于孤独。
云川,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只能依靠身边的伙伴,有了这个依靠,让我们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不至于感到恐惧。
我听轩辕给我说过,他给你留下了一个兄弟,你却把这些好意视为极大的耻辱。
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云川笑道:“因为我认为,给我留下一个兄弟这种事只有我的父亲才有这个资格。
旁人留给我的兄弟,只会让我感到羞辱。
另外,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件事,对我来说,即便是提起这件事就让我怒火中烧。
现在,你可以离开这个泉眼了。”
云川说完话,就让夸父把仓颉从池子里捞出来丢在一边,然后等了很长时间,等泉水完全换成新的了,才留下两个仆妇帮助精卫洗澡,自己带着仓颉去了棚子。
“我应该离开了。”仓颉被人匆匆的套上兽皮之后就对云川道。
“听轩辕说你在造字,现在造了多少字了?”
仓颉微微一笑,指着陨石平原道:“我藏起来了,就在草皮底下,你掀开看看,能认识多少。”
云川揭开草皮,立刻就露出黑黝黝的陨石,果然,如仓颉所说,黑黝黝的陨石风化面上刻满了字符。
随着族人们帮着掀开附近的草皮,越来越多的字符出现在云川的面前。
“结绳记事不方便,有时候我们明明做了绳结,可是呢,我们还是会记错,看着自己结的绳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身为轩辕记录大事的部下,很多时候我甚至记不清上一个寒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常常被轩辕呵斥。
云川,你说,我以后要是用这些字来代替结绳记事,你觉得怎么样?
我再也不会因为漏掉事情被首领呵斥了。”
云川蹲在地上小心的看着那些字,他没一个认识的,在他眼中,这些字都是一些弯弯曲曲的符号,很奇怪,每一个字的边上都会有几颗糜子,难道说这就是天雨粟的由来?
“你造了多少字?”云川再次看了一遍脚下的字,确定自己一个都不认识之后,就拍拍手站起来问道。
仓颉从棚子里取出一个空空的麻布口袋对云川道:“每造一个字,我就在字的边上放五颗糜子,现在,你让人给我留下的半口袋糜子没有了。”
“你以后准备告诉别人你造了半口袋字?这样记录,还不如不记录,连结绳记事都不如。”
仓颉摸着自己的心对云川道:“我都记在这里了。”
云川瞅着几乎被揭开一半的陨石平原,摇着头道:“你记不住的,没人能记得住,你一定会弄乱的。”
“我记得住!”
云川抱着仓颉的脑袋仔细研究了好久,没找见插头,也没有看到内存,硬盘一类的东西,就认真的对仓颉道:“你记不住,就算你记住了,顺序会混乱。”
仓颉怒道:“我早就想到了,造字的时候,即便是顺序弄混乱了也不会影响别人读懂!”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云川觉得仓颉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竟然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他。
“这些字真的是你造出来的?”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字迹,即便是鬼画符一般的文字,云川依旧不相信仓颉会神奇到这个地步。
想要了解一个古人,就不能从书上了解,尤其是从史书上了解,史书对此人的描述一般都是寥寥几笔,或者只说此人的丰功伟绩或者滔天罪恶,其余的事情都一笔带过,不足为凭。
如果云川只是诵读史书上的仓颉,一定会说——颉有四目,仰观天象。
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
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
现在,仓颉就站在他的面前,虽然有些骄傲,对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定的礼遇。只是完全没有神的模样。
“听说你是看了乌龟爬行的痕迹才创出文字的?”
“那里有这么容易,为了造字,我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才有了一些想法。
就这,来到这片陨石平原,与百兽作伴,观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这才造出了这些字。
你也看到了,就在昨晚我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然后便是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我躲在草棚里不敢出去,眼看着雷电无数次的击打在地面上,火蛇在地上蜿蜒爬行,鬼神在棚子外边整夜的哭嚎。
为此,我不得不重新用草皮盖住这些字,隔绝了鬼神的目光,如此,这些字才能保全。
云川族长,你族有幸成为第一个目睹这些字的部族,所以,你们应该向我族首领献上礼物,以示顺从。”
云川朝泉眼看过去,发现精卫跟两个仆妇脱得光溜溜的正在愉快的戏水,看了一会,就收回目光瞅着地面上的字问道。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仓颉瞟了一眼道:“这是个“日”字。”
云川瞅着这个圆圈圈再看看太阳道:“这是按照太阳的模样画的?”
仓颉挺起胸膛道:“正是如此!”
云川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字道:“这是什么?人字?”
仓颉大笑道:“族长真是聪慧啊,这确实是一个人字,我是看着人的侧面画的。”
云川不知所谓的摇摇头,然后指着一个字道:“这么说,这个字一定是月亮的月字?”
仓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
“这是月牙的形状。”
云川又看着一个鸟爪模样的字肯定的道:“这一定是爪子的爪字。”
仓颉笑的眼睛都眯缝起来了。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咬着舌头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一些圈圈以及奇怪的符号。
丢掉树枝对云川道:“连起来读一下。”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只认识里面的两个字,一个“日”,一个是“人”,别的不认识。”
仓颉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一张丑脸皱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朵盛开的菊。
“轩辕日,云川人!”
云川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努力的克制住想要殴打仓颉的冲动,咬着牙道:“在你眼中,轩辕是神,我是人?”
仓颉大笑道:“我族之长本就是天生的神人,你虽然聪慧,却还是人。
云川族长,你也看到了,字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你还不臣服于我族长吗?”
云川挥挥手,示意夸父他们赶快吧这个刚刚造出字就开车的混蛋从陨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今年啊,族里要多养一些猪。”云川看着啃猪头的精卫对夸父道。
“这个女人太能吃了,族长如果想要她,一会我就捉住她,帮你按住手……”
身材高大的夸父蹲在云川与小狼的身边,对精卫如此消耗本族的食物非常的不满。
云川瞅着吃的忘我的精卫,低声道:“我其实很期望她能一直在我身边这样吃下去。”
“太丑了,跟那些颜色艳丽的食人者一样啊,以后,族长要是跟她睡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要睡在中间,万一她是一个食人者的话,可以先吃我。”
对于夸父忠心耿耿的话语,云川心中一点都不激动,还很想再殴打他一次。
这家伙尽管是夸父一族中最聪明的一个,就目前来看,还不够聪明。
“我只有跟她才能给你们生出一个神一样的小族长出来,这样啊,你的孩子以后就会像你跟着我一样,永远有饭吃,永远都不会感受到饥饿,不会感受到寒冷。”
也不知道夸父听懂了没有,看他不停地点着大脑袋,云川估摸着应该是听懂了。
自从被云川用孩子逼迫着夸父臣服之后,这个家伙桀骜不驯的野人性格似乎正在慢慢的褪去,跟着云川学了很多东西,每一种本领在夸父看来都是非常奇妙的。
尤其是每次吃饱之后,他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向红宫平台上孤独的喝着竹叶茶的首领。
他原本是居住在红宫的,后来因为族长把所有食物都放进石头建成的红宫边缘,他就搬去了粮食仓库隔壁,只有每天嗅着咸鱼的香味,才能睡一个踏实觉。
饥饿,是洪荒世界永恒的话题。
所有人都挨过饿,除过云川族目前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其余的族群里的人依旧在挨饿。
包括轩辕,包括蚩尤,也包括高高在上的神农氏。
云川部是因为粮食有了盈余,所以,才能允许云川如此奢侈的将粮食浪费在精卫这种外人身上。
如果,轩辕,蚩尤,神农氏他们也跟云川一般浪费,那么,他们的族人一定会暴乱的。
云川其实就是在利用自己掌握了食物分配权,并且能让每一个人吃饱,才利用这个食物分配权攫取了部族的统治权。
就目前看,族人们对云川的拥护度非常高,因为能吃饱,所以,他们甘愿被云川驱使,哪怕去死。
饥饿,寒冷,濒临死亡的感觉太恐怖了,所以,这些品尝过这些恐怖感觉的人,才愿意用命来维护云川的统治。
云川部目前的盈余不多,他计算过,库存的食物,加上随时能补充的食物,可以支持云川部的人在遭遇了灾年之时吃三个月。
当然,这是维持在现在食物供给量的情况下,如果立刻恢复到野人的日常水平,可以吃半年乃至十个月。
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有了这些结余,云川部族就能度过灾年,保证不因为食物短缺饿死人。
食物充足给部族带来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云川部族的人,如果不被野兽咬死,不被毒蛇咬死,不被敌人杀死的情况下,很少有死人的现象发生。
说实话,云川部族的人,在云川看来,整体上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部族,最年长的人的年龄也不超过三十岁。
不过呢,在这个十岁就已经基本被人当做大人对待的年代里,三十岁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没人觉得精卫是一个小女孩,在别的部族,十岁的女孩子就应该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要嘛被换亲,要嘛与外来战俘一起为本族的人口做贡献。
精卫之所以现在还能保持纯真,一来,她的父亲是神农氏,二来,身材娇小的精卫,不是一个好的生育对象。
云川之所以着急,就是担心精卫有一天被谁一棒子敲晕,给带回山洞成了别人的女人。
这个概率实在是太高了。
这一次,云川绝对不会允许精卫再回到神农氏。
为了不让神农氏发火,云川在来陨石平原之前,已经派遣阿布带着两个花大价钱从轩辕部弄来的生育经验丰富的绝世美人去了神农氏换亲。
云川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这两位美人绝对是绝世美人,符合神农氏一族对美人的所有幻想。
她们每一个人的胸部都跟山峰一般高耸,每一个人的腰部就像大树一样粗壮,至于屁股,自然是跟河边的大石头一般浑圆。
为此,云川付出了两头牛,十只羊的惨重代价,这还是轩辕认为是云川需要这样的美人,特意给了一个优惠价。
一件完全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办起来不仅合理还充满了情谊。
云川沉默的时候,他的族人一般都不会去打扰他思考,精卫自己也很有原始女人的自觉。
在族长思考的时候,她不停地把一根小骨头在嘴里转来转去,好像这东西是最甜美的棒棒糖。
她并没有把烤乳猪全部吃完,而是吃掉了烤乳猪的头,肥美的四条猪腿,她一口都没有动。
她知道,其中一条腿应该是云川的,一条腿应该是夸父的,另外两条腿与猪身子应该是属于槐与其余武士们的。
族长在思考,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就只能等着,她很希望云川在拿到属于他的那条猪腿后,可以分给她。
云川从思考中醒来,见精卫呆呆地看着他,就笑道:“怎么不吃了?你应该没有吃饱。”
精卫缩缩身子,把装着大半只烤乳猪的竹盘恭敬地朝云川推过来,然后装作不在意的模样吞咽着口水,等待云川分割冷猪肉。
云川自然明白精卫的心思,撕下一条猪腿递给了夸父,又撕下来一条猪腿给了槐,最后撕下一条猪腿放在自己面前,再把剩下的肉推给了那些馋涎欲滴的武士们。
在精卫殷切的目光中,云川把属于他的猪腿给了精卫。
精卫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吃饱了的精卫,就跟云川一起掀开地上的草皮,观看仓颉留下来的字。
事实上,精卫似乎表现得比云川要好,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字,精卫却能猜出来。
比如——鱼,比如——鸟,比如——田,比如云川的川字,比如——家!
女孩子就是这么灵动与聪慧,完全不像是仓颉那个家伙,一张口就是让人难以接受的荤话。
精卫似乎对这些字非常的感兴趣,在认出来几个字之后,兴致勃发,拖着早就不耐烦地云川,认真的辨识这些象形文字。
以后的两天时间里,云川不是陪着精卫泡澡,就是一起研究这些字的意思。
中间,精卫还想要研究云川的身体,被他拒绝了,虽然精卫的身体已经有了一些女人的苗头,云川还是不想酿成惨剧,就这一点,他还等得起。
精卫已经能认识一百个字了。
她能认识多少甲骨文云川不在乎,是不是正确他也不在乎,他更在乎精卫在一天之内,就能准确地从一,数到一百。
云川不得不赞叹,这个时代的人恐怖的学习能力。当然,夸父是不能算在内的。
他到现在只能数到五,就这样,第二天醒来之后呢,还要重新学一遍才成。
很快,云川就发现了这些人的一个特点。
越是身材矮小,越是战斗力弱的人,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接受能力就越高,越是武力值高的人,接受能力就弱一些。
不仅仅是认字,识数这两点,他们在学习说话,编织,种田,操舟,设置陷阱上,也普遍比那些身材高大的,身体壮硕的家伙们来的快。
这个发现让云川非常的惊喜,他利用自己总结出来的这个规律向前延伸性的大胆猜测一下。
那就是身材高大,武力值高的人更在意自己的武力,而身材矮小的家伙们之所能在严苛的自然条件下活到现在,依靠的就是自己的脑袋。
脑袋这个东西常用常新,不使用的话就会变成夸父这样的蠢货。
身材矮小,又不肯动脑筋的人,早就被大自然给淘汰了。
要知道,这种淘汰赛,可是从婴儿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对此,云川自己深有体会。
“一二什么来着?”夸父认真的搬着指头问云川。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四五?”
“不,是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三五?”
云川不再解说,真诚的对夸父道:“你以后只要努力的练习力气,把所有想要夺取我们食物的家伙统统砸死就好,数数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精卫她们去做。”
“不,我就要数清楚我到底有几根手指,要不然,哪一天掉了一根都不知道,送我女人的那个夸父族的女人,就是因为掉手指,脚趾,死掉的。
我不想死!”
“我来教你。”精卫趴在云川后背上,把小脑袋从云川的脑袋后边伸出来对夸父说。
夸父不耐烦的挠挠耳朵道:“我要族长教,不用你!”
云川长叹一声,捏着夸父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一个个的往下按。
“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这是四,这是五,你一只手上有五个手指头,另一只手上也有五只,所以,你总共有十根手指。”
“不对,我见过手指比我多的人,我们手贴手比划过,他的手指就是比我多。”
云川的面皮微微的抽搐着,他勉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准备跟夸父讲一下有人天生就有六根手指头这件事,却听精卫在他脑后道:“是啊,是啊,我也见过一只手上长六根手指的人。”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哦,一只手长六根手指的虽然不多,还是有的,不是多出来一根手指力气就会大,多出来的拿一根手指基本上没有用处,反而是累赘。
老天之所以给人弄五根手指头,是有道理的,你的手很好看,不用羡慕别人。”
跟精卫说话的时候云川就很有耐性了。
对于族长的两种面孔,夸父早就习惯了,从自己的竹筐里取出那份大号茶具跟红泥炉子对精卫道:“这个你拿走,把我的那个还给我。”
精卫瞅着这套大号的茶具为难的摇摇头道:“被族长拿走了,我要不回来,要不然,我下一次来帮你偷回来?”
夸父觉得精卫在骗他,他知道,精卫回不去了,他以后要长时间的面对这个丑陋的女人。
云川揽住精卫的肩膀道:“在我这里待着不好吗?”
精卫低着头不说话,过了一会才低声道:“族长跟我哥哥不会同意的,他们要出征,我可能也会被献给天神,成为天神的女人。
成为天神的女人就要住在天国,回不来了。”
云川淡漠的瞅着精卫道:“不是说你因为丑,不配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族长做了一个梦,天神要我。”
“你不是很喜欢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不是的!”精卫突然大哭了起来。
“羲和她们被烧死了,我看见了,烈山氏把山给烧了,羲和她们是被烧死的。
火灭了之后,我去了山上,羲和跟常曦被火烧死了,她们躲进了一个石缝里,紧紧地抱在一起,还是被火烧死了,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们的身体从石缝里拉出来,那时候,她们的身体已经黏在一起了。
我把她们放在太阳底下晒,以为能活过来,结果,她们竟然融化了……
我知道,她们没有嫁给神,是死了,是被大火给烧死了。
我害怕极了,因为我也是族长的女儿,将来肯定有一天也会被族长献给神,就央求刑天要我,刑天不要,还说我很丑,后来就央求烈山氏要我,结果,烈山氏也不要。
我上一次是想逃出来的,从你这里换了那么多食物,就是想跑远的,结果,才回到大河那边,就被捉住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丑丑帮我,我逃不出来。
你上一次说想要我,是真的吗?
我虽然丑,会把你伺候的很好的,可以不吃好吃的,还能尽量的少吃一点。”
云川闻言笑了,将瘦弱的精卫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瞅着她被泪水迷住的眼睛道:“我当然要你,也不怕你吃的多。”
精卫哽咽着道:“你想好,我是神的女人。”
云川伸出食指轻轻地在精卫翘翘的鼻子上摁了一下一本正经的道:“我就是神。”
“你不是,你是云川。”
“我是云川,同时我也是神,你不知道啊,很久以前我种了一棵树……”
听云川准备讲故事,夸父立刻就来了兴致,他打断云川的话接着道:“你是不知道啊,当初族长在天地中心种植了一棵树,这棵树光长树干不长枝叶,就这么笔直的往上长了两万个寒暑,结果这棵树就长到天上去了。
族长就顺着这棵树爬到了天上,然后就成了天神。”
云川赞许的看看夸父,虽然这个人混蛋明知道他们两人正在进行一场不适合有外人的谈话,他偏偏要靠的很近,且瞪大了眼睛看着族长抱起精卫,竖起耳朵听族长跟精卫之间的情话。
即便是这样,云川还是对夸父这种一心为他着想的行为很满意。
至于合适不合适,那是人的智商问题,只要动机与出发点是好的,就没有问题。
这已经是云川对夸父这个人的最后要求了。
精卫的说法,解开了云川心头的很多疑惑。
比如精卫为什么那么殷切的希望雷电轰死她爹,弄残她哥哥,却对刑天,烈山氏这种人物充满了期待的原因。
精卫不是傻子,就算她爹把常曦她们的死描绘的多么美好,也架不住精卫亲眼看到两个姐姐死了这一现实。
伦理经不起死亡威胁,这在这个时候几乎是一定的,更何况轩辕正在建立的伦理关系,还没有进入她们神农氏。
一群孩子无数个父亲,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要人物关系,部族里的任何一个出色的孩子都能称呼神农氏为父亲。
所以,精卫这个神农氏女儿的名头,非常的不靠谱,或许,就是神农氏选择了精卫作为神的祭品,她才成了神农氏的女儿,这恐怕也是刑天,烈山氏不敢打精卫主意的原因。
否则,在一个半原始的部族里,哪一个女孩可以不受侵扰的长到精卫现在的年纪?
夸父的解释给了精卫极大的希望,她抱着云川的脖子,将自己的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久久不愿松开。
云川本来想要避开轩辕氏与神农氏的战争,现在看来,是避不开了。
如果精卫是人家选择的牺牲,那么,阿布带去的那两个绝世美人就起不到多大作用了。
换是不可能换到了,那就只好硬抢!
反正,不管是神农氏胜利,还是轩辕胜利,云川部的日子都不可能好过,既然如此,不如参与战争,让云川部成为左右战争进程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也好。
“你能带多少族人来云川部生活呢?”
云川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就低声问精卫。
“不多,不过丑丑他们一定愿意过来。”
“能联系到他们吗?”
“可以,只要在河对岸点一堆火,丑丑他们就会来接我。”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这是标准的公主逃亡故事,看样子,童话故事没有骗人。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云川见精卫的伤口也渐渐痊愈了,就带着一群人重新回到了桃花岛。
就像云川预料的那样,当轩辕部开始跟神农氏起冲突之后,云川部就成了一片世外桃源。
再加上蚩尤正在跟强大的“募”部落作战,就让云川部更加成了人间仙境。
封锁云川部的人手都被抽走打仗去了,所以,来云川部避难的人也就更多了。
阿布一瘸一拐的正在一个一个的登记新人,石板上一个火柴人就代表一个新人。
从他身后堆放的石板来看,他已经招募了非常多的人手,至于到底有多少,云川需要数过石板上的火柴人才能确定。
看了阿布的模样云川就知道换亲计划没有成功,瞅着鼻青脸肿的阿布,以及他拖着的那条腿,云川心中怒火中烧。
阿布是他最忠心的手下,他打的时候都没有下过这样的重手,现在却被神农氏的打,估计还不仅仅是挨打这么简单。
“我没有见到神农氏,也没有见到临魁,走到半路,美人就被刑天部的人给抢走了。
把我们几个打了一顿,还要我告诉你,把精卫送回去,同时,他还要十头牛,否则,就弄死我们。”
“这么说,你应该知道刑天部在什么地方是吗?”
“知道,我去了刑天部,那两个美人刑天部的人很喜欢,”
“那么,你知道烈山部在什么地方吗?”
阿布摇摇头,精卫忽然道:“我知道,就在刑天部边上。”
云川瞅瞅西斜的太阳,就对阿布道:“能走路吗?”
阿布咬咬牙道:“能走。”
云川挥挥手道:“现在就睡觉,天黑的时候吃饭,月亮升起来之后我们过河。”
夸父咧开大嘴哈哈哈一笑,就率先回房间去了,不长时间沉重的鼾声就传了出来。
阿布低着头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冷声道:“强壮的都去找轩辕的麻烦了。”
“用火烧吗?”
“既然烈山氏就在刑天部的隔壁,不用火烧一下,对不起这么好的机会。
精卫,我要你现在就去召集那些愿意跟你走的人,今天晚上,我希望他们能够帮我假扮烈山氏的人。”
精卫站起身就乖乖地坐进箩筐,槐跟着坐了进去,云川把自己的火折子放在精卫的手上道:“我的人被打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事情,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打回来,这样我才能心安。
你放心,以后你就是我云川部的人,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如果有,我们一定打的他连他母亲都认不出来。”
精卫认真的点点头,云川冲着她笑一下,就解开了绳索,吊篮顿时就顺着溜索,滑到河对面去了。
阿布有些担心,就对云川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笑道:“我们过去就点把火,跟他们稍微接触一下就朝烈山氏的地盘跑。”
“烈山部会帮着刑天部打我们的。”
“不一样,我要放两场火,一把火烧刑天部,一把火烧烈山部,等他们两个部族的人都愤怒起来了,打起来了,我们就乘坐溜索回桃花岛。
所以啊,阿布,你今晚要跑很多的路,不知道你的腿能不能坚持住?”
阿布听了云川的计划之后,面孔立刻就变得红红的,咬着牙在云川身边快走几步道:“我一定可以,你看,我的腿已经好了,他们的房子都是茅草房子,很好烧。”
云川又对阿布吩咐道:“告诉战士们,如果被他们抓到了,就说自己是是轩辕部的人,能不死就尽量不要死,我迟早会把他们救出来。”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偷袭最近的刑天部与烈山部是云川早就想好的事情。
从那道溜索建成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在研究这件事的可行性了。
槐,绘俩个人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狩猎,也从河对岸带回来了不少的人。
云川自己也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
除过刑天部,烈山部特殊的语言没有人掌握以外,其余的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现在,有精卫带人过来,云川就觉得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他就一刻钟都不想等。
天黑之前,精卫,槐回来了,然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人。
他们的年纪都不大,最大的就是精卫自己,其中最小的在云川看来,连十岁都没有,最多七八岁顶天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身上看不到半点幼稚的模样,只有属于野人的彪悍与警觉。
为首的那个男孩从背篓里掏出一条扭成麻花的菜花蛇单手递给了云川。
这是他的贡品,也是他想要加入云川部的必要过程。
云川从他手里接过那条菜花蛇,任由菜花蛇缠在他的手臂上,从腰带上抽出一柄短短的小匕首递给这个孩子。
孩子接过匕首,就带着那三个孩子匍匐在云川脚下,精卫骄傲的对云川道:“丑丑以后一定会成为猛士的,比刑天都要强大的猛士。”
云川笑着道:“我看的出来,这些都是年轻的猛士。”
“只要让他们吃饱,他们能做任何事。”
精卫不停地帮这几个孩子说着好话,她生怕云川嫌弃这些孩子太小。
丑丑人如其名,这真是一个丑丑的小男孩,他的耳朵少了一只,鼻子也没有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带孔的肉瘤,这该是被熊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过形成的。
云川很难相信,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需要面对巨大的狗熊。
面对狗熊其实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孩子居然从狗熊嘴中逃出来,并且活下去了。
“你知道烈山部在哪里吗?”云川笑着问道。
“我知道,我以前常去烈山部拿食物。”
“神农氏不管他们吗?”云川瞅着精卫问道。
“族长说他们已经长大了。”
云川点点头,想想自己的遭遇,他们确实是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能在族群里白吃白喝。
“会说刑天部的话吗?”
丑丑点点头,随即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会说烈山部的话吗?”
丑丑再次点点头,还是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云川对阿布道:“你们现在就要学会这几句话,在遇到刑天部的时候说烈山部的话,在遇到烈山部的时候说刑天部的话。”
阿布,槐,绘他们听的很认真,夸父还在酣睡,而这些小孩子们的所有注意力已经放在了仆妇们抬来的大锅上。
既然饭已经好了,云川没有让他们失望,一下都没有耽搁立刻开饭。
饭好了,夸父也就睡醒了,他现在不仅仅在吃饭一道上很有经验,连放火这种事也有了不错的经验。
他的饭碗比常人大,这是云川特意给他烧的一个黑陶碗,装一碗饭,那个陶锅里的饭食就没了一半。
再往陶碗里丢一条两三斤重的蒸咸鱼,他的晚饭基本上就够了。
云川的饭是小米饭跟蒸咸鱼,精卫第一次吃到了云川部落的正常饭食,没有失望,反而非常的激动。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基本上没人愿意说话,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口饭的道理他们还是懂得。
夸父明明是最后一个吃饭的,却第一个结束,放下饭碗,他就弄来了很多松明。
松明就是松柏树枝中含油量最多的部分,燃烧起来之后光明很稳定,也很持久,是云川部落中主要的照明工具,更是云川平时放火的神兵利器。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而月亮也慢慢升上了天空,夸父背好自己的锤子带了大量的松明率先过了河。
等夸父在对岸点亮火把之后,云川,精卫带着小狼也就顺着溜索,进入了神农氏的地盘。
等所有人到来之后,云川就站在那棵大柳树下对阿布,夸父一行人道:“听阿布的话,等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之后,你们就离开,我在这里等你们。”
阿布答应一声,就带着一百个人离开了大柳树。
偷袭的时候人不能太多,云川在匆忙间,也只能寻找到这么合格的人。
所谓合格的人,就是一群能在晚上看见道路的人。
能在夜晚看见道路的人,基本上来自狩猎部落,云川部族中的人手很杂,农耕,狩猎部落的人都有,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被轩辕,蚩尤,神农氏欺负的弱小农耕部族。
能不能走夜路,这跟人们吃肉多少有关系,吃肉多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数量就多一些,吃肉少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总量就少,只要在云川部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那些农耕部落来的人,迟早也能在夜晚活动。
人很快就走了,云川谨慎的爬上了大柳树坐进了竹筐,把小狼放在平原上,只要小狼发现有危险降临,云川立刻就能通过溜索回到桃花岛。
生命太过珍贵,云川不打算冒险。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给部下们壮胆,云川绝对不会轻易离开桃花岛参加到一场战斗中。
精卫猴子一样爬到了柳树的最高处,充当云川的哨兵。
说起来河东要比河西平坦的多。
河西多山,而河东却是一马平川。
在云川看来,河东的这块平原属于冲积平原,也就是说这片平原是大河上一次泛蓝的时候硬生生的冲击出来的。
所以,在河东的河岸上,除过这棵根深叶茂的粗大柳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树木。
河水冲击出来的平原,土质肥沃,所以,这里的植被茂盛,荒草足足有一人多高,如果爬上柳树顶端,视野就极为开阔。
根据精卫讲,刑天部有很多的牛羊,所以,他们选择的居住地基本上都在水草丰茂的地方。
他们居住的房子吗,大多是草房,春夏的时候会来到河湾,平原上放牧,秋冬的时候就会离开平原,去丘陵地带过冬。
烈山部与刑天部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善于点火烧荒,烧掉一片草地之后,就会把种子洒在地里,然后就放任不管,就等着作物成熟之后收割。
所以呢,烈山部一般都会在靠近山丘的地方居住。
刑天部珍惜草场,而烈山部喜欢放火,所以,这两个部族天生就是有矛盾的。
云川一个人坐在竹筐里,听着草丛里的虫子鸣叫,也顺便听着精卫吱吱喳喳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川发现月亮已经走到了最高处,并且开始下落了,就问精卫。
“看到火光了吗?”
“没有。”骑在最高处树干的精卫此时比云川还要紧张,他很担心那一百个人有去无回。
小狼自从到了平原处,就趴在草丛里一声不吭,身为狼族一员,在陌生的,没有保护的地方,它有足够的谨慎与耐心。
黑夜中突然有了一道光,紧接着,更多的火光在地平线上升起,寂静的黑夜顿时就变得嘈杂了起来。
云川猛地站起身,无法保持平静,他摸黑迅速爬上大柳树,坐在精卫身边朝着火的地方看过去。
此时,大火已经连成了一片,将那边漆黑的夜空照耀的通红。
“刑天部着火了。”精卫钦佩的看着云川。
“接下来才是最危险的,我不仅仅要烧掉刑天部,也要烧掉烈山部,更要这两个部族在这个黑夜里互相厮杀,流淌足够多的血,积蓄更多的仇恨。”
“为什么呢?”精卫不明白云川的思维逻辑,在她看来,烧掉刑天部就是对刑天最大的惩罚。
云川低声道:“你要学会多想,一件事的发生,从来都不是孤独的,发生了一件事,就说明还有很多的事情即将发生。
真正的聪明人看到一件事情,他就能立刻想到两件,三件,甚至十件事情。
看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并做好防御,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做事的方法。
你以前,总以为武力上的强大,就是强大,所以你不惜去求刑天要你,去求烈山氏要你。
希望他们能够拯救你,保护你,最终一次次的失败了。
你要多想,当武力比不过别人的时候,你就要想别的法子,借用别人的武力去对付强大的敌人。
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退路,我们必须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无数的击败敌人的机会。”
精卫一边听云川说话,一边继续瞅着远方,她听不明白云川说的话,她却生生的给记住了,总有一天会明白,会听懂这些话的。
“烈山部也着火了。”精卫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云川抬眼看过去,果然,在被月光照耀的雪白的黑山下,也有一个又一个的火点出现了。
虽然看不见夸父,阿布他们的身影,云川的心也不由得剧烈的跳动起来了。
目标第二步已经完成,接下来就要看至关重要的第三步了,看看这两场大火能不能把刑天部,与烈山部的怒火勾引起来。
只有让这两个部族火并,刑天部的人才会忘记曾经去过他们部落给他们送美女,并且被他们羞辱并殴打的阿布。
想要掩盖一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弄出一件更大的事情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云川不想让精卫这个小人儿一直占据神农氏这种大人物的心。
必须让他烦躁起来,必须让他没有任何时间去理睬除过神农氏生死攸关之外的事情。
很多麻烦都是因为大人物太过闲暇才出现的。
所以,从现在起,云川准备制造大量的麻烦让神农氏动起来,忙起来,慌起来。
等神农氏度过这段忙碌的时光后,一个弱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精卫说不定就被神农氏给遗忘了。
在这之前,精卫还是需要淹死一次……
云川轻易不敢改变历史的发展进程,就像他能杀轩辕而不杀,能杀蚩尤而不杀是一个道理。
乱了历史进程,对云川来说半点好处都没有,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轩辕,蚩尤,就是他的指路明灯。
没有了这两个人,云川对未来的就没有了预见能力,只能两眼一抹黑,跟野人一样,在洪荒这片万古长夜中跟瞎子一般摸索。
所以啊,精卫必须被淹死,她的故事一定要流传的足够广,足够长远。
“精卫,你淹死一次怎么样?”
精卫听云川这么说,手脚顿时冰凉……带着哭腔道:“你要我成为河神的女人?”
云川道:“你只会成为我的女人。”
精卫悄悄的凑到云川身边,仰着那张苍白的小脸靠着云川的肩膀道:“我不想死。”
云川笑道:“精卫不死,你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想要过上好日子,你就必须假装被淹死。”
听云川这么说,精卫仓惶的神情才变得正常,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
“为什么呢?”
“主要是必须让神农氏,临魁,刑天,烈山氏这些人认为你死了,你才能无牵无挂过自己的好日子。”
云川解释清楚之后,精卫立刻就把目光投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大有一头跳进大河的意思。
云川一把拉住精卫道:“先不急,这是最后的手段。”
黑夜中的火光越来越盛,而且,在强劲的夜风的帮助下,一团火光正在迅速的向另一团火光接近,而靠山的那团火光也正在迅速的向山丘上蔓延。
抬头看看已经落到山头的月亮,云川忍不住焦急了,按照约定,阿布,夸父,槐,绘这些人应该回来了,他们必须在月亮落山之前回到桃花岛。
云川带着精卫,再一次回到了竹筐里,火折子已经捏在手中,假如月亮落山夸父他们还没有回来,云川就准备立刻点亮火折子,回到桃花岛。
小狼的眼睛依旧绿莹莹的在黑夜中闪着光,这说明附近根本就没有人赶来。
云川攥着火折子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这一次,云川部精锐尽出,如果全部折损在这里,云川就只有带着部族向陨石平原转移了。
离开了桃花岛这个食物丰富的地方,云川很难再给部族提供如此充沛的食物了。
可以预见,在那种情况下,一个武力值并不高的首领,大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有食物,就有权力,没有食物,注定没有权力,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绝情,现实。
眼看着月亮只剩下半张脸了,云川闭上眼睛,准备吹亮火折子的时候,小狼开始低声咆哮起来。
云川立刻从竹筐中跳下来,跟站起身并没有发出攻击的小狼一起迎接胜利归来的猛士们。
等到云川听到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之后,小狼已经收起了龇牙咧嘴的丑模样,重新变得欢快了起来。
率先赶回来的是绘,他是云川部族中跑的最快的人,当他看到云川的那一刻,就忍不住高兴地道:“族长,打起来了,他们真的打起来了。”
云川长吁了一口气道:“不是说好了月亮下沉的时候就往回走的吗?怎么拖到现在?”
紧紧跟在槐身后回来的绘连忙道:“主要是在等夸父。”
“他受伤了?”云川踮起脚尖朝绘的身后看去。
阿布慢悠悠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夸父觉得本族的美人,不能白白送给刑天部,他趁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在黑暗中打起来的时候,又摸回混乱的刑天部找我们送出去的两个美人去了。”
“混账!”云川匆匆骂了一声,见几个人是被搀扶着回来的,立刻就点亮了火折子,划几个圈,让对岸准备开始拖拽竹筐,先把伤员带回去。
既然场面都在控制之中,云川就不着急第一个回桃花岛了,而是选择最后一个回去。
这是一个好的族长,一个勇敢的族长应该有的操作。
竹筐一次最多能装六个人,必须在天亮之前全部撤回桃花岛。
小狼低声呜咽两声,云川马上就听到了一阵极为沉重的脚步声,随即,身材高大的夸父就从黑暗中钻了出来。
云川首先看到的并非是夸父,而是两个硕大的臀部,云川眨眨眼,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夸父的两个肩膀上扛着两个光溜溜的女人。
只因为这两个女子臀部朝前,云川才误会夸父的肩头又长出来两个屁股一样的脑袋。
“族长,我把美人给你抢回来了,这样,你就不用跟那个丑人睡觉了。”
夸父的出现,让云川在瞬间就没有了收揽人心的想法,等第三趟竹筐回来的时候,云川带着精卫,小狼以及阿布,槐,绘,头都不回的跳上竹筐,顷刻间就被竹筐带去了桃花岛。
“你带着美人最后回来。”
云川清朗的声音从漆黑的河面上传来。
很快,夸父身边就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
夸父在妇人肥硕的臀部拍了一巴掌朝已经远去的云川喊道:“你看,真的是美人!”
黑夜中,夸父没有压抑嗓门,因为偷袭成功而欢乐的精卫拉着云川的胳膊高兴的道:“她们真的是美人,一定能给族长生出最强壮的儿子。”
云川冷笑一声道:“要是给我生出夸父一般的儿子,会把我活活气死的。”
说话的功夫,竹筐就已经到了桃花岛,几人下了竹筐,就迅速来到了红宫。
云川进来的时候,先是查看了一下伤员,发现他们的伤势不是很重,这才问阿布。
“我们死了多少人?”
“没死人,去了多少,回来了多少,那个丑丑很有用,跑的快不说,还会用一个皮兜子甩石头,就是他用石头打伤了刑天部的守夜人,我们才能悄悄地摸进去放火。
族长,这个丑丑交给我,跟我一段时间之后,就能派上大用场。”
听说这一次没有死人,云川的心情就变得更好了。
早在出发之前,云川就已经让仆妇们煮了三只大羊,此刻正是羊肉酥烂,羊汤鲜美的时候。
等仆妇们准备好了宴席,一群脏呼呼的人立刻就欢呼起来,炽热的目光盯在汤锅上,速度快的已经拿好了竹碗,竹勺,就等着族长一声令下之后,大家开始抢夺。
夸父没来,云川只是微笑着与阿布,槐,绘,精卫说笑,还时不时地探出手摸摸几个少年的脑袋。
这一次丑丑没有拒绝,云川瞅着光亮下丑丑那张被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脸,站起身从一个竹箱子里翻出一个能掩盖住半张脸的大眼睛青铜面具,用自己的小刀在薄薄的青铜面具上戳了四个眼,扯开一条嫘送的丝绸布,分成四条拴在面具的孔上。
然后来到丑丑的身后,将青铜面具戴在他的脸上轻声道:“这张脸更好看,也更加的威猛。”
青铜面具上的花纹为回字纹,造型古朴粗犷,最妙的是这张面具恰好遮盖住丑丑那张被狗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上半边脸,却把他的嘴巴露在外边,并不影响进食。
“你以后就不能叫做丑丑了,戴上这个面具哪里丑了,多威武啊,谁见了都会害怕,以后你不叫丑丑,叫睚眦。”
丑丑看着水盆中的倒影,嘴角微微上斜,对眼泪模糊的精卫道:“我以后叫睚眦,不叫丑丑!”
精卫上前拥抱住丑丑低声道:“对,你以后叫睚眦,要让所有人都害怕你。”
正当众人的视线从羊肉汤锅转移到睚眦身上的时候,夸父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还是方才的雄伟模样,依旧是两个肥硕的臀部夹一个硕大的脑袋。
才进门就看到了羊肉汤,刚刚被云川抛弃的不快迅速就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将肩头的两个女人随手丢到墙角,利用巨大的身体挤开了两个族人,强行坐在中间,然后就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瞪着云川发出开吃的命令。
至于刚才云川好不容易塑造的温馨场面,立刻就消失了,每一个人,包括刚才还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睚眦跟精卫,也把注意力放在了羊肉汤上。
有夸父在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要努力争夺食物,否则,绝对吃不饱。
云川强忍住心头的怒火,挥挥手道:“吃吧!”
顷刻间,十二个巨大的汤锅就被一百颗脑袋给遮盖住了,其中一颗最大的脑袋,占据了半个汤锅。
等到脑袋们消失,云川只能端起装满小米饭的竹碗,用勺子挖了一些羊汤,浇在小米饭上,递给被人群差点挤死的精卫道:“吃吧,羊肉是不用想了。”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吃完饭,忙碌了一夜的族人们就纷纷退下了,云川让槐带着受伤的族人去陨石平原的泉眼里养伤,其余的人平日里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可以的掩盖。
说实话,后边的命令云川下的非常无奈。
指望一群还没有脱离野人状态的人学会掩饰这么高深的行为,有些难为他们了。
夸父抢夺回来的两个美人,并没有因为身上没衣服就羞涩,更没有因为又换了一个地方就不吃饭。
虽然羊肉她们没有抢到,糜子饭却一点没少吃,并且还学会了往糜子饭上浇肉汤。
吃饱了,就理直气壮地往云川洁白的羊毛地毯上一躺,睡得稀里哗啦的,至于云川要不要临幸她们,那是云川自己的事情。
美人儿就是这么有自信。
眼看着羊毛地毯被这两个丑女人弄出来两个乌黑的人形污渍,云川已经非常,非常的愤怒了。
回头寻找夸父的时候,却听见这家伙沉重的呼噜声从咸鱼仓库那边传来。
精卫找来一根竹条,开始抽打那两个绝世美人,美人们吃痛跳了起来,匆忙离开了屋子,又不敢走远,才出门,又倒头在门口睡了。
云川以前就喜欢干净,只是没有严重到洁癖的程度,自从在母亲的部族跟他们厮混了一年之后,他喜欢干净的毛病不但没有被肮脏的野人部落治愈,反而进一步发展到了洁癖的程度。
平日里羊毛地毯就是他睡觉的地方,现在,他一点都不想睡,即便精卫把自己脱光了,盖上兽皮被子不断地朝云川眨巴眼睛,他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房子,并且命令精卫睡醒之后,记得把羊毛毯子重新洗涮一遍。
精卫非常的失望……脑海中已经开始搜索,如何让自己变得美起来的方法。
不是云川故作清高,而是他脑海中的禁忌条例不允许他这么做。
不管野人部落的习俗是什么样子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就是十二三岁的女孩,即便野人部落里的女孩初潮来的比后世的女孩早,同样掩盖不了,精卫还是一个孩子的事实。
自忖做不出禽兽之举,再加上精卫的身体那么单薄,还是再养几年再说。
就在精卫认为云川去找那两个绝世美人去的时候,云川让仆妇给两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带来了衣衫。
从她们疲惫的程度来看,估计她们自从到了刑天部落就没有穿衣服的机会。
太阳还是一如既往地升上了半空,大地一片光明,所有藏在黑暗中的阴谋,污秽,淫猥,恶毒都被太阳光蒸发的一滴不剩。
早出去河对岸竹林里采集竹笋,竹虫,竹鼠的族人们已经背着背篓跨过刚刚放下来的吊桥去了竹林。
负责饲养牲畜的族人驱赶着羊群,猪群,鸡群来到河边饮水。
田地里负责种植粮食的族人也下到了田地里,拔除禾苗间的杂草。
水渠里的水清亮亮的流淌着,竹子水车因为水面涨高,转动的很艰难,那些粗大的木头跟竹子不断地发出危险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不过,竹筒还是有条不紊的将一桶又一桶的河水倾倒进水槽里,且水花四溅。
一大群光屁股的男孩,女孩们巡梭在外围的桃树下,此时的桃子酸涩难吃,依旧是他们最渴望的零食。
大象从茅草棚子里走了出来,三头大象一头小象,在宽阔的道路上形成了好看的大象漫步,只是后面总是一头牛,弄不对颜色,也弄不对节奏,破坏了大象漫步的美感。
小狼不肯睡觉,蜷缩在红宫的平台上,只有在仆妇们端着锅或者竹碗的时候,才懒洋洋的过去检查一遍,没看到吃的,就重新趴下,将尖尖的狼嘴埋在新长出来的软毛中间,只露出一只眼睛显得非常阴险。
桃花岛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所以,不管烧出多少砖瓦都是不够的,今天看样子正是砖瓦出窑的日子,砖窑上蒸汽缭绕,一个只穿着一条麻布裤衩的精壮男人吆喝一声,粗大的竹管里就喷出大量的水浇在砖窑上,一时间,整个砖窑都被雾气笼罩。
与火气斐然的砖瓦窑相比,陶器窑这边就显得平和的多,干这活的大多数都是有些年纪的族人,他们有的正在踩泥,有的正在拉胚,有的用竹棍正在雕刻花纹。
一些有志气的小孩子则蹲在匠人们身边,看这些人如何将一块块泥巴,最后变成一件件好看的陶器的。
巨大的蚕房外边,妇人们已经在门口放置了一排排巨大的竹匾,上面都是清晨才摘的柞树叶子。
喂蚕的树叶一定要洗干净之后晾干,不能有水渍。
这一季的柞蚕长成之后,云川部落就能自己制作丝绸了。
一股草木被烧焦的味道从河对岸飘过来,昨夜的那两场大火已经蔓延到了河边。
溜索依旧完好无损,一群人正站在溜索的那一头仔细地研究这道绑在大柳树上的粗大竹索。
阿布不知何时站在了云川身后,低声道:“他们发现溜索了。”
云川平静的道:“派一个人过去,问问他们昨夜那场火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要在有人的地方放火。”
阿布笑道:“是该问问,要是火星子飞过河,烧到我们怎么办,我亲自去问。”
“不要上岸!”
云川吩咐完毕就回到了红宫平台,这个时候越是装作若无其事,交涉的结果就越好。
眼看着阿布乘坐竹筐过了河,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飞到岸边,而是让控制绳索的人把他放在可以跟那些人交流的位置上。
过了好一阵子,阿布回来了。
“他们在问我们,有没有发现烈山部的人,我说没有,还说他们这样随便放火是不对的,他们说火不是他们放的,是烈山部的人放的,还说,我们要是生气,可以去找烈山部的麻烦,他们刑天部一定帮忙。”
听着这些傻精傻精的话,云川并没有露出得意的模样,刑天部没有跟烈山部死拼到底,还有人活着,就算是计谋的失败。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从此,刑天部跟烈山部应该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了吧。
虽然这一次的突袭计划漏洞百出,云川依旧不怎么担心,就他跟野人混了这么长时间的经验来看,他们一般懒得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同时,这种复杂的事情一般都是刑天这种大人物思考的问题,跟普通族人无关。
等刑天发现部族被偷袭了,还被人一把火给烧了,再从跟轩辕作战的前线赶回来的时候,他那些愚蠢的族人恐怕连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说不清楚。
毕竟,这种程度的复杂算计,还不在野人们的思考范围之内。
要知道夸父这种人并非是野人部落中的奇葩,而是野人部落中的普遍现象。
“族长,天气渐渐变热了,刑天部说他们部族中很多牛羊都被大火烧死了,还能吃,就是数量太多了,他们想用这些烧死的牛羊,跟我们换一些锅。”
“他们要换多少?”
“十口锅。”
“告诉他们,可以,另外,如果他们能拿来更多的牛羊,我是说处理好的牛羊,可以跟我们换取更多的东西,比如可以吃的竹笋,草籽也能少量的换给他们一些。”
阿布原本转身要去办事,听云川这么说又停在原地不解的问道:“为什么给他们粮食呢,他们是敌人。”
云川冷笑一声道:“除过我们自己,所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包括轩辕跟蚩尤。
神农氏强大,我们就一定要帮助轩辕打神农氏,现在,刑天部,烈山部火并,对于轩辕来说是最大的好消息。
他一定会在战斗中占便宜的,轩辕可以占神农氏的便宜,可是呢,他不能现在就打败神农氏,所以,我们既要削弱神农氏的力量,又不能让神农氏彻底失败,你明白吗?”
这个道理对阿布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他理解了好久,还是摇着头问道:“为什么?”
云川瞅着一脸茫然的阿布道:“因为轩辕干掉神农氏之后,下一个要干掉的部族一定是我们。”
等云川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给阿布讲述一遍之后,阿布才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去跟刑天部交易去了。
第二天,桃花岛上的肉食就堆积如山,云川不得不调集很多人集体处理这些肉。
有些肉已经有味道了,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用盐腌制了,快快的用松枝熏制,然后好拿去跟轩辕交换更多的草籽出来。
没有味道的肉,云川自然要留下来自己吃,反正这个时代没有卫生管理局,只要是食物,就是最好的东西,容得你挑挑拣拣?
即便是这些变质的肉吃死了人,剩下的人也会接过那个死人的碗继续吃,直到吃死为止。
不过,这只是云川的意淫,跟乌鸦争夺腐肉的事情那些人都没少干,仅仅是轻微变质的肉,对他们的肠胃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云川没有往肉里下毒,已经是难得的好商人了。
精卫认真的数肉山里属于牛的那一部分。
“十六头牛!”精卫得到这个数字之后笑的很开心。
“刑天部有二十四头牛,就算还剩下八头,他们今年也绝对不好过。”
云川笑了,拍拍精卫粗糙的小手道:“算数不是这么用的,那么大的一场火人都被烧的很惨,就不要说牛了,食物一定是烧光了,他们自己也需要留下来一部分牛肉。
第二,牲畜虽然死伤惨重,可是呢,他们的人也损伤的很严重,不过,死伤的大部分都是女人跟小孩,能打仗的都被刑天带走了,所以说啊,人家的实力还是很强大的。”
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很久,很久以前,云川的妈妈在云川小时候被同学揍了,欺骗了,伤害了之后,往往就会告诉云川一句话,吃亏就是占便宜!!!
云川曾经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结果,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被人殴打,欺负,伤害的次数更加的频繁了,而且快要让他疯狂,崩溃了。
然后,云川就开始反击,他的鼻子破了,不在乎,对手的鼻子一定要破的更加厉害。
他的牙掉了一颗,不要紧,以后还会长出来,所以,他就用砖头敲掉了对手半嘴的牙。
然后,就没人欺负他了,只是,他跟妈妈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无人理会——校长果断的把他开除了。
云川觉得很解气,可是妈妈却再一次苦涩的告诉他——吃亏就是福。
云川不以为意,直到妈妈带着他到处寻找可以上学的学校经历的各种诘难以及遭遇之后,他才知道,有时候拳头打在身上,牙齿被打掉并不是最疼的。
从此,云川就学会了隐忍,不过,他还是会反击,只是这种反击从未给他带来任何麻烦。
因为,云川发现,母亲的话是错的,自己一味地用暴力解决事情的方式也是错的。
所以呢,云川以后的生活就变得很顺利,考上大学,参加工作,哄骗师傅把女儿嫁给他,虽然说彩礼要的多了一些,师傅的闺女也太平庸了一些,娇惯了一些,还好,女人基本的操守还是没问题的。
日子过的平庸而顺利,这就是云川从无数痛苦中总结出来的法子,带给他的福利。
所以,我们从痛苦跟磨难中学会的本领仅仅是让自己过上平庸的生活?
云川不服气哦,他准备把母亲那套吃亏就是福的那一套理论用在别人身上,看看有没有更好地结果。
具体的操作办法就是用计谋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别人,催促别人成长,催促别人上进,催促别人变得聪明,就像他小时候的那些同学对他做的一样。
轩辕这人基本上不用上进,不用变得聪明,更不用成长了,因为他早就进化到了人类能进化的巅峰状态了。
如果再让他不眠不休的上网一年,接触一下后世海量的知识,他真的会变成神。
在看了云川准备跟他交易的烟熏肉,咸肉,以及大量的香肠之后,轩辕立刻就道:“所以说,刑天部跟烈山部的火并是你弄出来的?”
“胡说八道,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我这么弱小,只能在你们这些大人物的夹缝中苟且偷生的我,怎么可能会干出这么大的事情?”云川当然一口否定。
“说说看,你是怎么办到的?我非常地好奇。”
“我都说了,不是我干的。”
“让我猜一下啊,你有一条索道连接着河对岸,然后呢,你就趁着天黑悄悄地溜过去,点了人家的部落,然后又把烈山部的部落给点着了,你说不定还带着人去袭击了刑天部,又让你的部下去袭击了烈山部。
打了之后就跑,然后跑着,跑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就碰在了一起……”
“不是,你胡说!”云川否定的斩钉截铁。
轩辕并不在意云川的否定,急需慢条斯理的道。
“那时候天很黑,部落着火大家又很生气,反正只要不是自己部族的人,就一定是放火的人。
再加上烈山部喜欢放火的名声在外,刑天部自然就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了。
再然后呢,两帮人忙着打架,没机会拯救着火的部落,所以啊,牛羊都被烧死了。
而草原大火又不能把牛羊烧成灰,还留下了大量的肉,这个时候,你恰好出现,提出用陶锅,草籽跟人家交换这些不好保存的肉食。
然后再用这些肉食跟急需肉食提升战力的我交换更多的草籽。
云川,不得不说,你真的很厉害。”
云川平淡的将一杯竹叶茶推到轩辕身边道。
“喝口茶,说了那么多的话,嘴边都有白沫子了。”
轩辕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既然你的东西来的容易,能不能不从我身上扒皮了?”
云川怒道:“这些肉食都是我族之人辛苦弄来的,牛是我的,羊也是我的,你想白白拿走,做梦!”
轩辕用手搓搓脸,一脸痛苦的道:“牛是刑天的,羊也是人家刑天的,是你从人家手里夺回来的。
现在,你又想从我手里抢夺更多的草籽?
天底下的好处被你一个人占尽了,这不公平。”
云川听了轩辕的话马上就安静下来了,把玩着手里的杯子道:“我可以跟蚩尤交换。”
轩辕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笑着道。
“蚩尤正在跟募部落作战,你知不知道,募部落最多的是什么吗?
我告诉你,就是牛羊跟鹿!
战争的原因是募部落的牛羊吃了蚩尤部落的禾苗,所以,人家不缺你这点肉食。”
云川皱眉道:“说清楚啊,蚩尤跟募部落作战的时候是冬天,哪来的禾苗让牛羊啃?”
轩辕四仰八叉的坐在椅子上大笑道:“反正蚩尤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跟募部落说,他们部落的牛羊就是因为吃了他家的禾苗,才长的又大又肥。
必须把这些又大又肥的牛羊补偿给他,他才能不生气。
募部落提出给他一半,他不干,然后就打起来,估计再有几天,募部落的人就要死光了。
所以呢,你想要换东西,只能找我换。”
轩辕说着话坐直了身子,把两只胳膊肘子支棱在竹桌上,目光炯炯的平视着云川道:“你看,你有多大一堆肉食,我就给你两堆同样大的草籽你看如何?”
云川冷笑道:“你做梦!”
轩辕收起胳膊肘子抱回怀里笑眯眯的道:“我会把刚才猜到的消息告诉刑天,你觉得他会不会相信?”
云川瞅着轩辕道:“你不会这么坏吧?”
轩辕露出一嘴的大白牙道:“你说呢?”
云川笑了,指着轩辕道:“就算我把这些肉白给你,你也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刑天,我甚至猜测,你已经告诉了刑天。”
轩辕摆摆手道:“我们是亲戚,不会这么做的。”
云川摆摆手道:“反正不是我干的,你告诉刑天我烧了他的部族,我就告诉他这事是你干的。”
轩辕大笑道:“我们两个正在打仗,我难道不该干这种事情吗?
我以前就邀请你跟我一起对付神农氏,你不愿意,现在,刑天知道了是你烧的人家的部族,狂怒之下,自然会找你算账。
而我这边,已经有三天没有战事发生了。”
“你还真的出卖了我。”
“你不是说这事不是你干的吗?”
轩辕似乎觉得吃死了云川,得意的表情再也掩饰不住,在那里哈哈大笑起来。
云川瞅着轩辕一言不发,他很确定,自己今天算是碰到流氓了。
而且是一个放到他原来的世界中也排的上号的大流氓。
“既然你看中我的战争价值,那么,这些肉食的价格可能会高一些。”
轩辕点点头道:“不错,当时在决定把你的事情告诉刑天之前,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告诉了刑天,这样一来呢,刑天就会找你的麻烦,烈山部也会找你的麻烦。
你这边麻烦大了,我这边的麻烦就小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云川摆摆手道:“既然事情已经成这样了,你给我草籽,我给你肉食,先把这件事办好。”
轩辕并不是小气之人,很痛快的让族人把带来的草籽给了云川,自己拿走了云川部族中所有得肉食。
交易完成。
“好好地应对刑天部跟烈山部,放心,临魁不敢参与你们的战争,我会把他拖住的。”
轩辕走了,走的时候心情非常的愉快,最近的战事让他感到非常的疲惫。
部族中每天都在死人,虽然轩辕已经在尽量的避免跟神农氏正面作战,可是,战争就要死人,哪怕每天只死很少的人,三个月下来,轩辕部的人口减少了两成。
如果没有云川偷袭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撤离这一带的决定。
现在,就没必要了,有云川这座很难攻打的岛,一半的敌人被吸引走了,轩辕准备跟神农氏的临魁正式战斗一次。
他相信,临魁不是他的对手。
轩辕走了,蚩尤立刻就来了,他想用兽皮,兽肉跟云川换一些草籽。
这家伙是傍晚来的,所以,顶着一双亮晶晶眼睛的肯定不是蚩尤,而是大巫。
大巫先是盛赞了云川的桃花岛,还说如果自己有一天要是疲倦了,就打算住到桃花岛上来。
看的出来,大巫对于他跟蚩尤公用一具身体的事情一无所知,或者说,他根本就假装不知道。
只要是需要蚩尤那个莽夫出马的时候,云川相信,蚩尤会立刻接管这具身体。
运用之妙在于一心而已,人家也玩的很愉快。
“听说你偷袭了刑天部跟烈山部?”
大巫喝完了手里的竹叶茶,似笑非笑的盯着云川道。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摸摸阿吉的大脑袋顾左右而言他。
“你上一次把阿吉打的好惨。”
“你决定好了?”
“什么决定好了?”
“帮助轩辕,彻底的倒向轩辕?”
云川用力的揉揉发木的面孔,喃喃自语道:“老子干点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