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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我不是野人txt下载     我不是野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二三章情意回报情谊

    第一二三章情意回报情谊

    淡红色的太阳从草原东方那个豁口上出现的时候,一匹马就从太阳里跳跃出来,静静地站在山口,背着风,风却把它长长的鬃毛吹得猎猎作响。

    看不清这匹马的颜色,不过呢,此时此刻这匹马是什么颜色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就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只能出现在神国里的野兽。

    或许是刚刚历经了长途跋涉,也或者是突然看到了一片没有被冰雪覆盖的草原,这匹马人立而起,仰首昂嘶。

    它的叫声洪亮,似乎要撕破青天,而后就迈着轻快步伐离开了豁口。

    开始仅仅有几匹马随着马王踏进了豁口之内,紧接着,无数匹骏马就如同洪水一般从豁口涌进草原。

    马群进了草原,原本死寂的草原仿佛一下子就活了过来,乱草丛中的兔子,野鸡,旱獭,纷纷离开家园死命的向远处奔逃,就连近在咫尺的家都不要了。

    草原上掀起浓重的烟尘,这些烟尘飞起数十米之后,就不再高升,而是在缓缓下落,才下落到一般,又被新的烟尘簇拥着飞到高处,于是烟尘就如同会翻滚的云彩一般从草原的尽头向南狂卷。

    马群没有尽头,也像是没有开始,或许从一开始就**,蹄踏大地如鼓。

    陆吾是一个很好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憨厚的人,尽管来到云川部,看到了云川部的模样多少有些尴尬,云川却不吝以最高的礼节来欢迎陆吾的到来。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陆吾不辞艰辛,走了一天一夜给云川部送来一百头羊,尽管他们这些人已经饥肠辘辘了,送来的一百只羊没有短少一只。

    他们原来准备饥肠辘辘的来,再饥肠辘辘的回去,可惜,云川不允许,他认为让好心人饿着肚子回去,这并不符合待客的礼仪。

    云川部此次带来的粮食很多,一路上获得的猎物也很多,至于野羊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呢,云川准备邀请陆吾以及他带来的五十个人一起吃一顿好饭,以感谢他们在最艰苦的时候还拿出宝贵的食物帮助受灾的人。

    陆吾不是没有吃过米饭,不过晶莹如雪的米饭他必须承认,这是第一次吃,轩辕部有稻米,只是他们的族长舍不得将珍贵的糙米再磨成精米。

    精米好吃谁都知道,轩辕要的却是能填饱肚子的食物数量不是质量。

    想想啊,一大盆雪白的米饭浇上肉汤,再放上一些腌菜,最后放一只烹煮的酥烂的豹子爪子,这样的一盆米饭该值多少钱?

    反正陆吾这个粗汉子算不出来,他只是觉得送来的一百只羊被他们一顿给吃光了。

    吃完饭,那里有让客人连夜回去的道理,必须要在温暖的山洞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吃一顿饱饭后再披上云川部赠送的新裘皮暖暖和和的回到轩辕部的营地里去。

    长时间在荒野里露宿,陆吾他们一行人在温暖的山洞里睡得不省人事,即便是外边不停地传来嘈杂声也不愿意起来。

    陆吾强行从暖和的裘皮被子下爬起来,打开兽皮门朝外看,只见夸父在熊熊的炉火下正在捶打一块烧红的铁,就把脑袋缩回去,第一时间就进入了梦乡,而后,即便是大地在颤抖,他都不愿意从睡梦中醒来。

    第二天清晨,睚眦热情的邀请陆吾吃饭的时候,陆吾发现云川部的人似乎都很疲倦的样子。

    “打了一晚上的铁,做了一晚上的准备。”睚眦打了一个哈欠,懒懒的对陆吾解释道。

    云川部族人居住的山洞下边的草地很凌乱,好多牛正在吃那些凌乱的草,陆吾暗中耻笑云川部的人根本就不懂得放牛,就带着云川给轩辕回赠的礼物踏上了回自家营地的路。

    睚眦将陆吾送出去好远,好远,似乎很舍不得这些亲爱的轩辕部兄弟,直到陆吾消失在地平线上了,他才快快的回到了云川部的营地里。

    此时,那些吃草的牛早就回到了牛圈,那片草地上赫然出现了很多的坑洞,云川部的人正在努力的用绳子将一匹匹掉进坑洞的马从里面拉出来。

    云川抱着茶壶瞅着眼前热火朝天的一幕满意的问睚眦。

    “陆吾走远了吗?”

    “已经走出很远了,马群被我们驱赶进了山谷,他没有发现,可惜了那么多的食物。”

    云川笑道:“不可惜。”

    “我们在野外都舍不**米。”

    云川道:“好心总要有好报才成,以后啊,这种事情一定要延续下去,对我们好的行为,就一定要褒奖,唯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人对我们抱有善意,有了这个例子,人们才会相互释放善意,最后能让我们的日子过得平安喜乐,不至于处处提防,处处防备。”

    睚眦挠着头发道:“这样做很吃亏。”

    云川道:“如果所有人都吃这种亏,那么,就没有人吃亏,你明白吗?”

    睚眦摇摇头道:“不明白。”

    云川微微叹口气道:“几千年后的人中间,还有很多人不明白,想要让这种相互回报善意的行为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我们就要从源头开始,如果我们做的足够好,那么,后来人就能轻易做到。”

    云川的话,对于睚眦来说就是天书,他听不懂,也不想那样去做,一个人总是吃亏的话就会变成傻子,睚眦最忌讳的就是成为傻子,为此,在少年时期,他没少吃赤陵褪下来的老皮,因为族长说过,鱼的身体里有让人不变成傻子的宝藏,而赤陵身为鱼人中最聪明的一个,这种宝藏一定是最多的。

    多年下来之后,睚眦自忖不是一个傻子,所以,他就不愿意干一些傻子才做的事情,而是准备在聪明的道路上一路狂飚。

    昨天傍晚时分,一个不大的马群在悄悄的靠近云川部居住的山谷,那个时候陆吾带着他的部下正在几个山洞里忘我的享受美食。

    天擦黑的时候,马群进入了山谷,此时,陆吾他们还在忘我的享受云川部族人送来的酒水。

    天黑之后,马群循着王亥,女咆他们撒下的食盐颗粒,慢慢的走进了陷阱中,此时,陆吾吃了太多的酒水,摇摇欲坠的准备睡觉。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有野马跌落陷阱且努力的挣扎,嘶鸣,这个时候,陆吾一行人已经睡着了,为了防备陆吾醒来,夸父支起炉子开始打铁。

    当云川部的人开始捕捉野马的时候,那些被困的野马开始疯狂的撞击栏杆的时候,疲惫的陆吾睡得正酣。

    巨人们下场,用自己强大无比的力量,与野马进行正面交锋,他们扳倒了一匹匹野马,再用绳子绑住它们的蹄子,再用板车迅速的运走,交给王亥来进行最后的处理。

    天亮的时候,陆吾他们就要醒来了,云川下令在陷阱里铺上兽皮,兽皮上撒上干草,再把牛群放在没有陷阱的地方。

    太阳出来的时候,陆吾除过发现云川部的人不会放牛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有发现,愉快的踏上了返程。

    轩辕之所以会送一百只羊过来,就是想让陆吾过来看看云川是不是已经抢先他们一步抓到了火畜,如果云川部在他们之前抓到了火畜,他就准备向云川部靠近,大家挤在一起看看能不能抓到更多的火畜,结果,陆吾发现,云川部不懂畜牧,也没有抓到火畜。

    这是一场小小的较量,不关乎人情,也无关乎情谊,只跟利害有很大的关系。

    云川知道,把轩辕这个人大卸八块,再晒干磨成粉,最后用细筛子筛也弄不出几两情谊出来。

    同样的,把他云川放在大鼎里熬煮,最后捞掉渣滓,只留下汤里的精华,最后让这些精华结晶,然后砸碎,再通过化学还原法,也萃取不出多少叫做情谊的物质。

    云川,轩辕这些人做事的方式是思考之后的结果,也是衡量之后的结果,不是本能,就跟写在日记里的心里话一样不可靠。

    心里话只能藏在心底,写在纸上的心里话已经是选择之后的结果,算不得真。

    做事的时候看本质,说话的时候说表面,因此,云川盛赞了轩辕的雪中送炭的高尚行为,又用高尚了一百倍的行为回报了高尚……

    所以,事情解决的很是完美。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天上的兀鹫又多了一些。

    睚眦一刀就把一匹折断了蹄子的野马杀死,说是不忍心看它受苦,野马折断了蹄子,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就连当一匹野马的资格都没有,还是死了算了。

    云川部此次的目标是小马驹子,而不是那些成年马,除非有特别神骏的公马也算是目标之外,怀孕的母马也可以。

    可是想要达成这个目标,首先就要无差别的捕捉野马,然后再区分,挑拣,没有用处的马,一般都会成为人的食物……

    云川部拥有一个野马群,在饲养野马的过程中,云川发现,想要驯服成年马是一个耗费极大的事情,就算用睚眦抓老虎吓唬野马的方式让它们驯服,结果,那些被吓破了胆子的野马基本上已经废掉了。

第一二四章捕捉野马

    第一二四章捕捉野马

    轩辕带着英招,女魃在荒原上艰难的跋涉着,他希望能够尽快的找到火畜,捕捉到,再快速的回去,

    身为王,不应该长时间的远离自己的族人。

    好在,最让他忌惮的云川也在荒原上,也远离了族人,这就让轩辕放心了很多。

    有隶首跟大鸿在,蚩尤,临魁就没有办法伤害再伤害轩辕部了,倒是很有可能跑去伤害云川部。

    所以,轩辕就想多在荒原上停留一阵子,再看看大河上游会不会有什么新的变化。

    在艰难的翻过一个丘陵之后,轩辕就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非常厉害,放眼望去,整个草原上都是正在吃草的火畜。

    英招双膝跪地,高举双手,强忍着心头的震颤,低声咆哮道:“我终于看到了火畜,我终于找到了火畜。”

    女魃也兴奋的快要昏死过去了,她跳上自己那匹早就躁动不已的战马,就要顺着丘陵扑下去。

    轩辕一把拉住了战马的缰绳对女魃道:“你想好如何捕捉火畜了吗?”

    女魃摇晃一下手中的绳子道:“火畜只吃草,不吃肉,只要追上就能捕捉到。”

    轩辕瞅着荒原上的火畜缓缓地摇摇头道:“没有那么容易,当年,英招与陆吾追踪火畜不下五个寒暑,依旧一无所获,我甚至相信,你这样盲目的冲下去,也会两手空空的回来。”

    女魃皱眉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做?”

    轩辕盘膝坐在丘陵上瞅着眼皮子底下成群,成群的火畜,有些幸福的道:“这些火畜都是被北方的冰雪逼过来的,看它们贪婪进食的样子你就该知道,它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会留在这里。

    我们时间不缺,缺的是如何捕捉火畜。

    现在,坐下来,好好地看看这些生灵,寻找它们的弱点,摸清楚它们的行动习惯,然后,再下手。”

    于是,一群人坐在丘陵上欣赏这些生灵,整整欣赏了一天。

    轩辕还下令将营地从那个红色岩柱林里搬到这里来,即便是寒冷的夜晚,他依旧待在丘陵上查看着那些火畜。

    别看他的双眼无神的瞅着远处的火畜,这一片大地上的各种形态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女魃那种无脑追逐火畜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内,就被轩辕给否定了,在这一天中,他看到了火畜强悍的奔跑能力,而女魃的那匹马的奔跑能力并不比这里的野马强多少,甚至还有所不如。

    如果不能利用大规模狩猎的方式围堵火畜群,仅仅依靠奔跑,是没有办法捕捉火畜的。

    云川以前跟他说过一次关于天时地利人和的事情,那么,这一次,自己已经把这三样都占据齐全了,是不是应该好好地利用一下呢?

    野驴是一个令人非常讨厌的物种。

    每当云川部的人从坑里拖出一头野驴出来,云川部的人都会发出一阵整齐的叹息声。

    这一次来荒原的目的是为了捕捉小马,强悍的公马,以及怀孕的母马,野驴这东西绝对不在捕捉范围之内。

    因为捕捉野马的关系,云川部现在并不缺少肉食,在不缺少肉食的情况下进行杀戮,这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云川部往往会把捕捉到的野驴通通放掉……

    然后,糟糕的事情就发生了,品尝过盐巴跟豆子的野驴,对这两样东西根本就没有半点抵抗力,尤其是盐巴,云川部的人才把盐巴撒在地上,大群的野驴就会跑过来吃,哪怕明知道前边是陷阱,为了多吃一口盐巴,也会毫不犹豫的踩上去。

    掉进坑里之后,这群混蛋甚至不急着挣扎,坚持把陷阱里的盐巴,豆子吃光之后,就会扯着驴嗓子大声的嚎叫,希望能吸引来云川部的人,把它拖出去放掉。

    这是一群毫无尊严可言的畜生!

    又一头长耳朵驴子被夸父丢出陷阱之后,众人都沉默下来了,眼看着野驴甩着尾巴哒哒哒的远去,而马群似乎也不愿意靠近野驴群,距离云川部的陷阱更远了。

    云川正在啃一块驴肉,这是一头驴子被摔断腿之后在大锅里变成的驴肉,添加了一些盐巴,花椒以及干葱干姜一起煮过味道很好。

    尤其是趁热夹在热饼子里面一起吃,当脂肪跟谷物在口中融合之后,云川算是彻底的理解了,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这句名言。

    对于野驴这种东西,云川多少还是知道的,在后世,每当他们要进无人区的时候都会被好好地教育一番——野驴不能碰,碰了就是三年起步,谁让人家是濒危物种呢?

    现在好了,漫山遍野都是,甚至还有围攻野马群的趋势,看着一些强壮的公野驴垂着胯下的累累赘物袭击母马屁股的场面,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野马群会驱赶野驴群,可是野驴群就像是狗皮膏药一般缠着野马群,开始的时候云川还不能理解这种原因,直到他看到野马群踩踏野狼群,而野驴就在一边看着享受野马群的保护,他这才弄明白了这一串奇怪的共生关系。

    云川不知道第一头骡子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如果是人为的,那么,第一个人为的让驴子跟马交配的家伙也就太他娘的猥琐了。

    毕竟,云川当初见到部族马群中的公马不足,让驴子上的时候,部族人看他的眼神整整不对了好几个月,直到第一头骡子被生产之后,族人们的眼神才渐渐变得正常了。

    所以,骡子也是大自然进化中的一个小分支?

    其实云川觉得驴子这东西挺好的,什么都吃,很适合家庭饲养,不但可以拿来骑乘,也能拿来拉车,更能下地犁田,虽然效率不如牛,马,可是呢,就像小排量车一样,在族人的生活中是有很大空间的。

    最让云川看重野驴的一点是,这东西看起来很好驯化,跟熊猫一样,只要给口吃的就能带走。

    于是,云川就制止了夸父把野驴丢弃的浪费行径了。

    成年野马就不要想了,很久很久以前,云川在牧区就听牧人们说过,野马跟家马就不是同一个物种,即便是通过吊马这种残酷的方式驯马,也不可能把一匹成年野马驯服的跟家马一般温顺。(吊马的意思是,把野马拴在柱子上曝晒,不给水,不给食物,眼看快死了才给一口水,一点吃的,最后达到驯服的目的。)

    通过几天的努力,云川部捉到的小马不多,也就百来匹,母马因为怀孕贪吃的缘故,也不少,至于公马,则是寥寥无几。

    云川部人手少,再多就照顾不来了,不过,弄点省心的驴子回去,应该是行得通的。

    轩辕部的人披上了各种兽皮,在草原上忽隐忽现,还不时地有族人模仿猛兽咆哮几声。

    野马群立刻就警惕起来了,当马王看到草丛中气味浓烈的猛兽之后,嘶鸣一声就缓缓地奔跑起来。

    随即,马群也跟着马王开始缓缓地移动,不过,就在马王准备全速奔驰的时候,草丛里又出现了猛兽的影子,直到改变了两次狂奔的方向,前边才没有了猛兽的踪影。

    于是,马群开始全力狂奔,即便是小马驹子的奔跑速度也让轩辕咂舌不已。

    捕捉刑天可能困难一点,捕捉一群野兽,对于轩辕这样的人来说吗难度不大,他做事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三面埋伏,再让马群进入一个不利于它们奔驰的地方,捉起野马来就事半功倍了。

    女魃终于见识到了自己与轩辕之间的差别,也终于见识到了轩辕族人之间流畅的如同流水一般的配合。

    每当野马群就要逃离的时候,总会有披着各种兽皮的人出现,或者怒吼,或者敲鼓,逼迫着野马群不得不进入崎岖的山路,最终一头闯进那个迷宫一般的石柱林。

    等这支野马群进入了石柱林,轩辕部族人就封锁了已经探查清楚地几个出口,然后,就有大群的人带着渔网进了石柱林。

    轩辕欣慰的看着倒在他面前的马王,尽管这匹桀骜不驯的马王总是想站起来,却不能成功。

    “这是一匹好火畜。”陆吾哽咽着对轩辕道。

    轩辕探手抚摸着汗津津的马王,眼中尽是宠溺之色,淡淡的问道:“云川部受损严重吗?”

    陆吾摇摇头道:“云川部在山脚下挖了很多山洞,暴风雪来临之时他们住在山洞里,没有一人受伤。”

    轩辕愣了一下又问道:“那么说他们带来的牲畜死伤惨重?”

    陆吾连忙道:“他们焚烧的一个无意中闯进荒原的野人部落,那个部落被暴风雪吹死了,云川就好心的把他们都给烧了。”

    轩辕点点头又道:“他们捉到火畜了吗?”

    陆吾摇头道:“没有,云川部擅于种田,对于畜牧一道似乎不太懂,他们连牛都不知道怎么放。”

    轩辕猛地抬起头看着憨厚的陆吾道:“把你去云川部的过程完整的说一遍,不要漏过任何一件事!”

    陆吾想了一下,就把自己在云川部的经历完整的说了一遍,虽然大部分的话语都在描述云川部美味的饭食,以及云川部忙碌的夜晚,听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可是,轩辕的脸色却变得越来越难看。

    等陆吾叙述完毕,轩辕就亲热的拉着陆吾的手道:“你以后就好好地在部族里给我们养马,我相信,这件事你会完成的很好的。”

第一二五章实力才是计谋的基础

    第一二五章实力才是计谋的基础

    云川部捕捉了很多驴子。

    其实也算不上捕捉,有好多驴子发现云川部牲口圈里的驴子多,就自动触碰围栏,然后,看管驴子的族人就打开围栏,这些野驴就自己走进了围栏。

    说来也奇怪,自从云川部的牲口围栏越来越大之后,那些捕捉来的公马跟怀孕母马也不再暴躁了,甚至开始接受云川部族人送来的拌过豆饼的饲料,尤其是怀孕的母马,对豆饼这东西更是情有独钟。

    云川部的人吃豆子跟轩辕部人吃豆子的法子是不同的。

    轩辕部人吃豆子的方式就是直接煮着吃,或者炒着吃,这样的豆子吃多了之后,再来一大瓢凉水,整个部族里就会炮火连天,无休无止,就连轩辕跟嫘吃了豆子之后,也是如此,不会因为一个是王,一个是王后就能避免放屁。

    云川部对于豆子的需求非常大,自己部族种一部分,更多的却是跟别的部族换来的。

    豆子进了云川部之后,首先就会被用来压榨豆油,压榨完豆油的豆饼里面还有很优质的蛋白质,所以,一般都会被族人们吃掉。

    再者,云川部还会用豆子来制作豆腐,豆浆,以及豆腐脑,这些食物都是极端高级的食物,在云川部,一般只提供给孕妇跟孩子,只有遇到一些特殊的时间,族人们才会有一口豆腐,一口豆浆喝。

    豆子经过这样的转化之后,利用率被提高了很多。

    同时,云川部的人也因为这些优质蛋白质的摄入,很好的供养了身体所需。

    添加了一点点盐巴的豆饼人都喜欢吃,更不要说这些驴子了。

    眼看着牲畜围栏里的牲畜一天比一天多,云川终于决定要回家了,眼前的野驴,野马虽然多,他们只能带走这点,所以呢,回家的事情就被提上了日程。

    要把这些野物带回八百里以外的常羊山,不得不说这将是一个繁杂而且庞大的工程,在回家之前就一定要有一个完美的计划才成。

    草原上的清晨冷冽而清爽。

    夸父正在他的小火炉上烤着两块豆饼,别看他的身体很大,但是呢,对于火的把握,云川部除他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原本粗糙的豆饼,被他用小火烤得焦黄酥脆,这时候再往他喝茶的陶泥缸子里加一点茶叶,再烘烤片刻,就把凉水倒进去,刺啦一声响,陶泥缸子里就会冒出一股白色的水汽,片刻功夫,仅仅只有一口量的茶水就烧开了。

    这个时候,夸父就会往茶缸子里添加一些枸杞,果脯,等干瘪的枸杞,果脯被煮得肥大之后,就小心地把茶水倒在一个小巧的陶泥杯子里。

    夸父的茶具其实是很精巧的,当初云川制作陶壶的时候,专门给夸父制作了一套比寻常茶壶大了两倍的大茶壶,却被夸父给拒绝了,并且不惜撒泼打滚也要弄一套跟云川喝茶的茶具一般大小的。

    所以啊,云川每次看到夸父用兰花指捏着只有他指头蛋大小的茶具美滋滋地喝茶,就很想一脚把他的茶摊子踹翻。

    一口带着果香味的茶,一口酥脆的豆饼,这是夸父一天中最享受的时刻,不能打扰,谁打扰他就跟谁发火,云川来了也不例外,除非是来找他一起喝茶的!

    云川今天不发火,而且很有耐心地等夸父享受完他的茶点,不是他的脾气变好了,而是夸父帮他解决了一个把野驴,野马带回部族的最好办法。

    这个办法说起来简单得令人发指,可是,云川这样的人却没有想到,更没有付诸实施。

    而夸父做到了!!

    他在驴子跟马的脖子上栓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着一根手臂粗的短木棒,这根短木棒正好下垂到野驴,野马的膝盖上,如果野驴,野马慢慢地走,这根短木棒就伤不到它们的膝盖。

    一旦野驴,野马想要逃跑,步子迈得稍微大一些,这些短木棒就会敲打在它们的膝盖上,跑得越快,木棒摆动的幅度就越大,敲打得就越重。

    这个时候,只要把一头牛放在最前边,再用绳子把野驴,野马串起来拴在牛背上,牛的行动速度本来就慢,这样一来,就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队伍的前进速度。

    有了这个法子,云川部的五百多人就能控制将近两千头野驴跟野马了。

    匠人就该有匠人的骄傲,云川充分地满足了夸父对于自己工匠之心的要求,耐心地等着夸父喝茶。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茶水,吃了多少豆饼,这才拍拍肚子,小心地取出小火炉里还在燃烧的松果,用残茶浇灭火星子,再用烧开的水把自己的小茶具彻底地烫一遍,擦干,就收回自己腰间那个小小的腰包里去了。

    那个小小的腰包制作得非常精巧,里面是分格子的,且用软木雕刻出茶杯,茶壶的形状,可以稳稳地把茶杯茶壶放进去,即便是非常用力地颠簸,也伤害不到夸父的小茶壶,小茶杯……

    瞅着夸父,王亥带着一大群人整治牲口,而睚眦骑着他的大青马在外围巡梭,女咆就对云川道:“他们真得很厉害。”

    云川道:“他们当然很厉害,不过啊,你以后也会变得这么厉害的,你一定要相信我说的话。”

    “我厉害在哪里呢?我打不过夸父,勉强能与睚眦交手,却没有睚眦那么聪明,有什么地方是王看重的呢?”

    云川笑眯眯地看着女咆道:“全部族中,只有你一个人知晓,狼群是如何战斗的。”

    女咆点点头道:“狼群如何战斗?这一点我倒是真的知道。”

    云川笑呵呵地道:“只要你用狼群战斗的方式去训练你的那群女武士,我保证,当你们集体作战的时候,就算是睚眦那一群人也在你们跟前讨不到好!”

    女咆的目光落在地平线上一群窥伺云川部营地的狼群,慢慢地点点头道:“我会的。”

    云川大笑道:“弄好了就去挑战睚眦他们,胜利了就要总结胜利的原因,继续保持,失败了也要总结失败的原因下次改进。

    只要你持之以恒,我相信,不论是对你还是对睚眦都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真得练成了,我将准许你成为女咆部的族长。”

    听完云川的话,女咆跪下来仰望着云川,然后重重地将头撞在地面上……

    编练牲口队伍,分派人手,准备牲口一路上所需的饲料,以及确定在半路上的放牧地点之后,已经是半夜时分了。

    云川部的所有人匆匆睡了三个小时之后,天就亮了,此时,那些牲口已经吃了一顿,在云川的大声吆喝下,一支庞大的队伍开始缓缓离开了草原,向常羊山进发。

    轩辕就站在一棵大树底下,目光阴沉地瞅着穿越山口的云川部。

    当他发现云川部驱赶的牲口群里有八成以上都是驴子的时候,他的脸色又变得非常奇怪。

    距离远的时候,看不清楚,轩辕还以为云川弄到了那么大的一群火畜,走近了,才发现是一群驴子。

    成年野马要比驴子高大得多,而小马驹子混在驴子群里,就跟驴子没什么差别了,除非对比耳朵,才能知晓哪些是驴子,哪些是小马驹子。

    可是,谁又会如此无聊呢?轩辕都不会。

    陆吾也看得很清楚,忍不住问轩辕:“云川要驴子干什么?吃肉?”

    轩辕想了一下道:“野马不好驯服,野驴子应该比较好驯服,你看看他们的队伍就知道了,驴子们很听话。”

    女魃低声道:“我们现在就要假扮野人冲下去把这些驴子都放掉吗?夸父们好像很警觉,他们已经开始朝我们这边看过来了。”

    轩辕摇摇头道:“他们捕捉的火畜不多,一百多头还不足以对我们形成威胁,至于驴子,只能用来干活,不能作战,就让他们带回去吧,那些夸父们真得是很讨厌,战力很强,我们的人要是遇到他们会有很大的伤亡,而且我没有看到睚眦,不知道这个家伙在哪里,放弃冲击云川部的计划,回去,继续捕捉火畜!”

    轩辕是一个当断则断的男人,在作出决断之后就带着人迅速离开了山口的伏击位置。

    既然不想突袭云川部,那么就立刻走远,免得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这样反而不美。

    云川部长长的队伍终于走出了草原,云川悬着的一颗心也就慢慢地放下来了。

    刚才睚眦已经传来消息,在山口位置发现了轩辕部的踪迹,在走不走山口这个问题上,云川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走,他赌轩辕看不起他捕捉的那些驴子,也赌轩辕不敢直面钢铁夸父们,现在看来,他赌赢了。

    看来,欺骗陆吾的行动没有成功……计谋只有在实力的基础上才能奏效,有了实力,就算是被人看破,也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没有实力支撑,一旦计谋被看破,迎接部族的将一定是灭顶之灾。

    从今往后,云川部要少用一些计谋,多展现一些实力。

    就目前而言,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临魁,刑天,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可以用情感就能笼络的人。

第一二六章计谋真的没什么用

    第一二六章计谋真的没什么用

    夸父拖着自己的板车走在最前面的时候,云川部这支不算大的队伍就非常的平安。

    在蛮荒世界里,高大,粗壮,就代表着力量,当夸父的高大粗壮再被裹上一层钢铁之后,这种力量就变成了威慑!

    没有人愿意直面被云川武装到牙齿的巨人们,轩辕不愿意,蚩尤不愿意,就连临魁也不愿意。

    云川部平日里总是表现得很平和,即便是遭遇了一些麻烦,跟别的部族发生了一些纠纷,云川也愿意通过商谈来解决,而不是直接通过战争来一次性解决。

    这让轩辕,蚩尤,临魁,刑天他们非常的不习惯,很多时候,他们都以为战争就要降临在他们头上的时候,云川部来的往往不是军队,而是一个叫做无牙的使者。

    无牙来的时候,一般就表示者这是云川部为和平作出的最后的努力,如果和谈不成,后果很严重,战争一定会降临。

    临魁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强大的轩辕,野蛮的蚩尤,为什么总是在面对云川部的问题上,就会表现得非常大度,也非常的能跟忍耐。

    好像这两个强横的人,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好人。

    就因为这个状况,让临魁在好几次都制作出来了对付云川部的计划,却在最后时刻放弃了。

    现在,云川如果想要带着野驴,野马回到常羊山,就不可避免的要经过临魁控制的区域。

    轩辕为了向云川示好,特意派来了一个能说会道的使者告知临魁,云川部在草原上收获很丰富,仅仅是驴子就不下两千头,只要云川部族人回到常羊山,那么云川部的实力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只是,回家的旅途非常的艰难,希望临魁在力所能及的状况下帮助一下云川部,毕竟,在野外走了二十天的云川部族人,此时早就人困马乏了……没有什么战力。

    临魁沉思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最后派出了一队人,同时还把这个好消息告知了已经准备离开黑森林的刑天,问他,要不要在走之前再帮云川部一把。

    刑天在接到临魁传递来的消息之后,也想了很长时间,不过,他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过于弱小,对云川部的帮助不大,就派人给蚩尤传递了云川部即将实力大增的消息,希望蚩尤部能在适当的时候,帮助疲惫的云川部一把。

    同时,刑天又派人把轩辕,临魁,蚩尤对他极度关心的心意告知了云川,还说自己即将远行,如果云川部能够支援他一些驴子,他将感激不尽。

    云川觉得刑天的话说的很有道理,决定援助即将远行的刑天部一头驴子,还说需要刑天自己来取,两人顺便喝点酒,他好为刑天送行。

    同时,为了表达云川部好客的之情,云川让夸父将刑天派来的使者烤的外脆里嫩,香气扑鼻的让使者的随从带回去给刑天品尝。

    在云川部走后的第三天,轩辕部也满载而归。

    不过,他们回家的路途极为艰难,这些艰难不是道路与气候带来的麻烦,而是野马本身带来的。

    云川部弄到了两千头驴子,而轩辕部则真正的弄到了两千匹火畜,而且他们还把火畜中的老畜,幼畜宰杀吃掉成了口粮,只留下强壮的年轻的公火畜与母火畜,准备驯服之后立即投入到战场上。

    轩辕自己则亲自带着那匹雄壮至极的火畜王,他希望通过一路的交流,这匹火畜王能心甘情愿的成为他的坐骑。

    野马的腿上绑着牵绊绳子,只能慢慢的挪动,即便是这样,总有一些脾气暴烈的火畜会咬断绳子逃走,也总有一些火畜会在一些险要的道路上跳崖,或者把自己的头往石头上撞,最后脖颈折断而亡。

    轩辕亲自照顾的火畜王早就伤痕累累了,一部分是高傲的火畜王自残造成的,另一部分是轩辕为了教训火畜王刻意殴打出来的。

    轩辕原来的本意是准备吊在云川部后边,作为云川部的后部,给他们提供一些支持的。

    可惜,三天时间仅仅走了一天不到的路程,这让轩辕此时心如油煎,一旦错过帮助云川部的机会,后果很严重。

    轩辕被这匹雄壮的火畜王折磨的精疲力竭。

    当自己的心爱之物开始吃自己的时候,就算是轩辕,也难以防备,等他发现的时候,那匹火畜王已经把自己的肩胛骨位置上的皮肉啃得稀烂。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轩辕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然后挥剑斩下了这匹火畜王的脑袋。

    “不臣服者——死!”

    轩辕的咆哮声在山谷间回荡了很久,很久……

    然而,就在第二天,又有一些火畜开始撕咬自己的皮肉,而且不是单个,而是群体性的自戕。

    “我开始明白云川部为什么会要驴子,而不是火畜了,火畜性烈如火,不甘为奴,而驴子就没有这个问题,只要好好地调教一段时间,他们就是人族很好的帮手。

    女魃,你当初是怎么调教你的那匹火畜的?”

    女魃低声道:“我捉到赤虎的时候,它还很小,很小,连奶水都没有断,是我让族人捕捉来了产奶的麋鹿,用鹿奶慢慢喂大的,最后,它就很听我的话。”

    轩辕点点头道:“骑上你的赤虎,快快的追上云川部,看看他们的驴子群里是不是混着很多的小火畜。”

    女魃答应一声,就骑着她的火畜快速的向云川部远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英招,陆吾见轩辕的脸色很难看,不过,憨厚的陆吾还是凑到轩辕跟前道:“火畜们不肯走了。”

    轩辕抬起泛红的眼睛道:“凡是自戕过的火畜,全部宰杀,只留下那些相对温顺一些的火畜。”

    陆吾难以置信的瞅着轩辕道:“这样的话,我们就没有多少火畜了,不成的。”

    轩辕瞅着陆吾那张愚蠢的脸,强行按捺下心中的怒火,将颤抖的手藏在背后,他很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将手掌甩在陆吾的脸上。

    “这一次只要有收获就是好事情,我们对火畜的脾性不了解,吃一次亏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这一次能驯服五百匹……不,一百匹,哪怕是十匹,对我轩辕部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好消息。

    去吧,把那些自戕过的火畜都杀了!”

    轩辕走了一路,也就杀了一路的火畜,导致这条路上洒满了火畜的血……

    后来,云川听闻了轩辕部在这条路上的暴行,感到非常的伤心,随即就把这条路命名为——马路!

    眼看着手中的火畜一天比一天少,轩辕就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云川部获得那些火畜之后,对轩辕部会形成多大的威胁。

    好在,女魃重新窥伺了云川部的驴子队伍之后,很确定的对轩辕说,云川部真正获得的火畜,绝对不会超过两百匹,而最奇怪的是云川部捕捉的野驴跟火畜,在路上的损失不大,离开山口的时候队伍有多长,现在依旧如此,而且最让女魃不可思议的是,云川部的一部分板车,已经在用驴子来拉车了。

    由此,女魃断定,云川部一定有他们不知道的驯服野驴的办法。

    于是,轩辕就决定离开大队,迅速的追上云川部,再仔细地观察一下云川部驱赶野驴的本事,上一次,实在是太大意了。

    他觉得云川部不可能走的太快的,不论是临魁这个卑鄙小人,还是刑天这个无耻之徒,亦或是蚩尤这个利欲熏心的人,都不可能允许云川部一家独大的。

    等云川靠近了大河上游,他的麻烦一定会越来越多的。

    夸父已经开始烤第三个人了。

    最初,烤刑天派来的使者的时候,他觉得手艺没有发挥好,导致那个使者身体里的水份流失的比较多,如果刑天吃起来塞牙的话,很有可能会怪罪他。

    好在族长不喜欢刑天这个人,他吃不好是他的错,只能忍着。

    临魁部派来想要帮族长分担驴子太多问题的使者就必须好好地烤一烤,至少不能破皮。

    至于蚩尤部来的人如何烤,还需要仔细思量一下,如果用了蜜糖会不会让外皮更脆一些呢?

    “准备战斗吧!”云川对睚眦跟女咆道。

    “我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睚眦显得急不可耐。

    “我正好试一试狼群战斗的方式!”女咆就显得很冷静。

    至于那些巨人们,已经开始穿自己的铁甲了,他们准备等一会过峡谷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夸父在烤好的临魁部使者的身体上吐了一口痰,就把烤好的人装在一个木头盒子里交给了临魁部使者的随从,还叮嘱随从告诉临魁,一定要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蚩尤部来的是一位虎战士,夸父记得自己曾经用斧头砍死了一个虎战士,眼前又出现了一个,这让他很是伤脑筋,因为,他觉得蚩尤部的虎战士好像杀不光。

    心中烦闷就干脆用斧头将虎战士剁死,随便丢在火上烧烤几下就丢给了虎战士的随从。

    族长已经下令开战了,就没工夫在这人身上展现自己烤肉的本事了。

    烦躁的夸父被云川给喝止了,不准他第一个冲进峡谷,所以,第一个冲进峡谷的是一群非常灵活的女人。

    女咆进去的时候,两边的山上就滚下来了很多的石头,这些石头看似遮天蔽日的,对于女咆她们没有太大的威胁。

    当云川在峡谷口看到这些女人如同猴子一般在山崖上如履平地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贝,也为那个愚蠢的女魃感到遗憾。

    作战,不能一拥而上啊……

    眼看着女咆攀上了悬崖,并且占领了山顶之后,云川就第一个骑着牛带着小狼走进了峡谷,睚眦护卫在他身边,独独将夸父留在了后面,负责断后。

    在女咆确定山顶不见人之后,云川也就爬上了山顶,山顶上有不少的大石块,这些大石块看样子都是人为的准备好的,只是一个敌人都看不见。

    云川冷笑一声道:“谁都想占便宜,偏偏谁都不愿意第一个站出来向我们表明敌意,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们,就连一个像样的联盟都搞不起来,枉我还做好了血战一场的准备。”

    回到峡谷继续赶路,睚眦遗憾的道:“临魁,蚩尤,刑天,他们一个都没有来?”

    云川点点头道:“石块往下丢的时机不对,不该在女咆进入峡谷的时候丢,应该在我们的队伍过峡谷的时候丢才能给我们制造麻烦,这不是临魁,蚩尤,刑天任何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情,所以啊,来的都是一些小喽啰,或者干脆就是他们的羁縻部落。

    这些人都是来捡便宜的,不是来作战的。”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第一二七章不可预测的未来

    自从轩辕部在力牧原惨败之后,临魁,蚩尤,刑天防备轩辕之心,远比防备云川部更甚。

    就像他们一直在应付轩辕一样,这一次也不例外。

    自从云川,轩辕两部路过神农部的领地去了蛮荒之后,他们两部的目的根本就瞒不住别人。

    云川部弄到了很多驴子的事情,临魁,蚩尤,刑天并非不知道,相比于云川弄到的那些驴子,他们也更关心轩辕弄到的火畜,或者马,驴子毫无疑问是用来干农活的,这跟云川部一直以来的形象很吻合,这个部族就是要当最富裕,最先进的部族。

    这一点临魁,蚩尤都知道,现在他们要使用更多的驴子来提高部族的农业生产能力,一点都不奇怪。

    倒是轩辕弄来了那么多的可以用于战争的火畜,或者马,就需要好好地研究研究了。

    如果轩辕部的人有了骑在马背上作战的武士,他们第一个要对付的人是谁呢?

    在这个问题上,总共有三个答案。

    刑天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是他进攻了力牧原,杀了仓颉,还把轩辕部人拿来当奴隶,这时候临魁邀请他一起图谋云川部,最大的可能性是临魁害怕轩辕部报复,想要拖住他,不让他跑路。

    临魁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距离轩辕部最近的一个部落,而黑森林一战,他神农部出了三千个武士,轩辕之所以告诉他云川部的事情,就是想要借云川部的力量削弱神农氏,或者让神农氏的力量离开部族,轩辕好趁机偷袭一下。

    蚩尤也认为一定是自己,因为,他是黑森林惨案中实力最强的一个,轩辕作战历来喜欢先干掉最强的,剩下的弱鸡们就会不战而降。

    总之,在这个时候,明明正在蓬勃发展的云川部,就被临魁,蚩尤,刑天这三个人无视了,好像也隐形了。

    就连当事人云川,也不知道轩辕这是在图谋云川部,还是借着云川部去图谋别的部落。

    以前,几个部族之间的战斗更像是一个县里的几个恶霸团伙在互殴,简单,粗暴,直接就能有很好的效果。

    现在,恶霸团伙变得更强大了,需要面对的事情也更多了,不会再轻易的去做决定。

    云川回家的路上总是能遇到骚扰,有时候是山顶掉下来的一些石头,有时候,是树林里突然飞出来的一些羽箭,投枪。

    这样的突袭往往会让云川部损失几头驴子,气的夸父哇哇大叫,除此之外,再无损伤。

    不过,夸父火烤使者的事情终究是有后遗症的,刑天,临魁,蚩尤都认为,云川部的使者无牙的身体也是很好的烧烤材料,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烤好了,就给云川送来品尝。

    所以,无牙现在很害怕,害怕族长再派他出使那三个喜欢烧烤的部落。

    隶首带着一大群人拦在了云川的前面。

    他没有埋伏,也没有突袭,就这样直挺挺的站在大路上,放出话来要跟云川详谈一次。

    这是云川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个黧黑瘦峭的男子。

    有本事,有才能,有智慧的人在野人部落中,就像是萤火虫一般的清晰明了。

    别看隶首就穿着一双破兽皮靴子,穿着一件豹子皮缝制的衣衫,可是呢,当他站在那里的时候,就没人敢忽视他。

    云川觉得隶首没有资格跟自己谈话,为了表示尊敬隶首,他就把夸父派了出去,在云川部,夸父的地位与隶首相当。

    当雄壮如山的夸父将大地踩踏的咚咚作响的来到隶首面前的时候,轩辕部的人立刻骚动了起来,很多人离开了队伍,要保护隶首。

    被隶首严厉的制止了。

    隶首的身材不算矮小,站在夸父面前的时候却显得非常矮小,尤其是当夸父举起手中精钢巨斧之后,隶首就显得很无助。

    “滚开!”夸父重重的在地上踩踏一脚,尘土飞扬。

    隶首挥挥衣袖扇开扑面而来的尘土仰望着夸父道:“这是云川族长的意思吗?”

    夸父嘿嘿笑道:“只要族长派我出来,我说什么我家族长都认。”

    隶首笑道:“听说你烤了刑天,蚩尤,临魁三族的使者,今天如果把我也烤了,正好凑齐,你要不要试试?”

    夸父道:“我之所以要把那三个使者烤掉,是因为那就不是使者,是来勒索我族的驴子的,族长说他们是强盗,不是使者。

    你如果也是来抢我族驴子的,烤了你也不费什么事情。”说着话就张开大手朝隶首的脖子捏了过去。

    隶首闪身离开,夸父哈哈大笑,另一只手里的斧子就要劈下来的时候,就听云川在背后道:“开路,我们走。”

    夸父闻言收回战斧,瞅着隶首道:“让开路,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出一条路。”

    也不等隶首回答,就放下面甲,咚咚咚的向前走,在他身后,同样满身铁甲的巨人甲士也一起向前移动,甲胄哗啦啦作响,每走一步都有惊天动地之威。

    隶首被夸父强壮的身体挤开,不得不下令让路,他看的很清楚,如果不让路,这些钢铁巨兽真的就会在他的部族人群里趟出一条血路。

    隶首大声朝云川喊道:“云川族长,我王就在来的路上,很希望能与族长好好谈谈。”

    云川充耳不闻,在女咆的陪同下骑着大野牛带着捕捉来的驴子跟马穿过了轩辕部的队伍,踏上了回家的路。

    “云川族长,我知道你让夸父烤使者就是为了跟其余部族断绝消息,你有没有想过,一旦真的断绝消息,你云川部将会被隔绝在大河上游四部落之外。”

    云川回头朝着隶首给了一个诡异的笑脸,就继续随着大队伍朝常羊山去了。

    这是云川部第一次拒绝跟其余部族进行交流,要知道,在这之前,云川部才是最喜欢跟别的部族交流的人。

    不是云川不喜欢交流,而是大河四部族的关系已经进入了后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所有的仇恨都已经摆在了桌子上,再也没有转圜的可能了。

    也就是说,云川部一旦继续跟这几个部落有交往,那么,首先面临的就是一个站队的问题。

    可是,云川部为什么要站队呢?尤其是在自己已经具备了独善其身的实力之后,为什么要派自己的武士去参与那场传说的神魔大战呢?

    不论是跟轩辕站在神的一面,还是跟蚩尤站在魔的一面,死伤的都是云川部的武士,而最后得到最大利益的绝对不会是云川部。

    而且,一旦神魔大战分出胜负,自己又要跟胜利者进行战斗,既然注定了是这个结果,自己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退出这场纷争呢?

    而且,这场大战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云川知道的神魔大战,与眼前的大河上游四部落的现状完全不同。

    在传说中,蚩尤并不能叫做人类,而是一只钢铁怪兽。

    他被描述成什么模样呢?

    说他与他的兄弟拥有铜头铁臂,兽身会说人言,双眸能发光,头上有巨角,足为八趾牛蹄,双肋长有翅膀,能尾托火焰穿越云雾之中,不食人间烟火,饿了便吞沙咽石,还可以呼风唤雨,喷射火焰……

    轩辕这边更是了不得,有长有双翅会喷火的龙,可以发射电光,且身材巨大的玄女,拥有会喷射火焰的棍子的旱魃等等……

    虽然直到今天,云川没有见过真龙,没有见过凤凰,麒麟,等等异兽,不过,仅仅是剑齿虎的存在,就让云川多少有些心惊肉跳了。

    每当云川觉得自己已经对这个世界有足够多的了解之后,总会有一些新的事情困扰着他。

    别人不说,仅仅是自己,就让云川没办法用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一过程。

    在昆仑山下好好挖沟赚钱的自己,突然间就被一声类似铜钟,巨鼓的声音震成了一团血肉吗,而后就来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

    而自己,是真的用了一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婴儿长成了一个少年。

    当这些事情没有得到一个最合理的解释之前,云川就不打算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看局面再说。

    假如,轩辕真的可以变成一个身高百丈的巨人,蚩尤真的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魔神的话,云川部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未免就太可笑了。

    如果,传说中的事情没有出现,云川部就有足够的力量自保,如果传说中的事件只要出现一件……云川就会立刻带着自己的族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因为,事情已经超出了云川能掌控的范畴。

    神话,可信,又不可信,可能,又不可能,很多时候,云川总觉得轩辕,蚩尤站在一个盒子边上问他:你说,我们是要出去,还是要进去?

    当轩辕,蚩尤变成了既进去又出来的叠加态的时候。

    未来的一切都变得不可预测了。

第一二八章关上大门睡觉吧

    第一二八章关上大门睡觉吧

    当常羊山出现在众人眼帘的时候,即便是夸父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也忍不住嚎叫起来。

    当阿布带着族人前来迎接的时候,就算是云川,也觉得心情愉快。

    这就是回家的感觉。

    阿布带着族人远远地就开始欢呼,开始欢腾,开始胡乱喊叫的时候,女咆认为自己应该留在这个部落里,直到死去。

    云川是大河上游下第二场冰雨的时候离开的常羊山,回来的时候,这里已经不用穿厚厚的裘衣了。

    精卫抱着云蠡站在高高的常羊山上等待云川回家,她已经想念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了,一见面就把云蠡交给了云川,抱着他的后背温存了一会之后,就重新变成了那个欢乐的精卫。

    阿布瞅着重新变得欢腾起来的族人有些感慨。

    族长不在的日子里,虽然云川部跟以往没有什么差别,衣食住行也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可是,在族人的脸上就很难看到笑脸。

    不说别人,仅仅是精卫哪一张冰冷的脸,以及乖戾的性格就让阿布整日不得消停。

    现在好了,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没有族长的云川部就不是云川部,对于这一点,阿布已经有了很深的认知。

    回来之后的云川好好洗了一个澡之后,就跟阿布谈话谈到了很晚。

    阿布回去的时候面色有些凝重。

    “我们应该再有一个孩子!”这是精卫这段时间想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云川欣然从命,只是云蠡总是哭,不能让人尽兴。

    第二天早上,云川一如既往地坐在山洞口上的平台喝茶,现如今,族人们已经全部搬出了山洞,将山洞当成了库房,以及遇到危难时候避险的场所。

    常羊山腰上已经盖满了房子,从山下看过去,那些房子很像一只只鸟巢,从山顶上往下看,则层层叠叠的如同一丛丛开伞的蘑菇。

    房子都是土坯房子,房顶上覆盖的都是茅草,族人们不喜欢云川设计的大窗户房子,在盖房子的时候,他们把窗户留得很小,且高。

    大窗户房子很明亮,气味也好一些,就是不怎么保暖。

    云川部在山洞里储存了大量的干柴跟煤炭,在家里也储存了很多柴火,只是家里的柴火遇到大雨的时候容易变得潮湿,这时候就要拿湿柴去山洞那边换干柴。

    就因为保暖如此麻烦,族人们才不怎么愿意给自己留一扇明亮的窗户,而是选择一个一尺见方的窗户。

    当然,这其中有房子防御野兽这个功能,窗户开大了,野兽容易进来。

    云川部的城墙已经初具规模了,尤其是站在山顶上,环顾四周,就会发现,云川部的人已经用围墙把孤零零的常羊山给包围起来,这将是一座真正的十里之城!

    夜晚的时候,当每家每户都点起松明照亮之后,整座常羊山就似乎在一瞬间活过来了,那些星星点点的松明光芒从低到高最后似乎与天上的银河连接了起来,蔚为壮观。

    云川很喜欢看这样的场面,虽然跟他记忆中的万家灯火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不过,已经很好了。

    在流浪野人与奴隶们的努力下,石头阶梯已经成型,层层叠叠从山脚一直攀援到了山顶,又被辛勤的族人借着这条主路的光,开凿了直奔他们家的分支阶梯,最后,整座常羊山似乎都被这些如同锁链一般的阶梯给牢牢地束缚住了。

    这是属于人的力量,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座完全被人类征服的山峰。

    有时候,野人们的创造力云川还是很佩服的,他们居然能够就地取材,将巨大的岩石生生地雕凿成城墙的样子,与人工修建的城墙融为一体。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不但拿到了需要的石材,还节省了非常多的人力,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城墙是最结实的。

    一道瀑布从常羊山上流淌下来,这其实有些不符合规律,一座并不算大的常羊山,不可能涵养出如此大的一股子水。

    可就是这样,那条瀑布却从未干涸过,就算是在去年的大旱时分,大河水都下降了一半,这道瀑布的水量却没有改变过。

    水都是从石缝里慢慢渗出来的,一滴水,再汇集一滴水,最终成了涓流。

    眼看着瀑布落在岩石上碎成了玻璃渣,最后重新变成水珠,汇聚在一个沟渠里,最终变成一条亮色的丝带从半山腰一直缠绕到山脚。

    这就是云川的城!

    此时,这座城都在为驴子的问题烦恼,这些驴子不听话不说,它们的叫声还奇大无比,往往是一头驴开始嚎叫,其余的驴子都会张嘴嚎叫,最终汇聚成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噪音。

    驴子没有集体饲养,而是分发给了云川部的一千多个固定的家,每一家都能分到一头驴子饲养,至于怎么教化,云川觉得这应该是驴子主人的事情。

    日子一天天地过,直到桃花盛开的时候,阿布才从前来交换粮食种子的轩辕族人口中得知,轩辕最终带回来了不到三百匹马。

    云川对此不感兴趣,他既然已经决定断绝与其余四部的高层往来,就不要表示出很关心对方发展的模样。

    相比高层那种累死人的交往,云川更喜欢民间百姓们的自发交往,这样的交往很朴实,虽然你不能占我的便宜,我也不能占你的便宜,总之呢,云川部还是能占到很多的便宜。

    这是产业结构造成的,其余四部只能用农作物,原始的矿石,猎物,以及稀奇的植物,动物来交换云川部的工业制成品,云川部占便宜那是一定的。

    根据阿布的统计,今年,最受其余部族人欢迎的商品依旧是小刀,农具,以及彩陶,甚至开始有野人跟云川部的人交换一些新鲜的东西,比如床垫,靴子,小茶壶,更有甚者,会用珍贵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取一些精美的首饰以及只有云川部才有的牛角梳子,小小的青铜镜等小物件。

    总体上,能从这些交易的细节上看出,大河上游人们的生活是在逐渐向好的一方面发展,这就是进步,是随着云川部的进步而进步。

    云川部如今已然是一个很有秩序的部族,从每天鸡叫天明的时候,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今天该做什么,只要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安心地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食物。

    云川是不怕慢的,他只害怕停止,而云川部,现在每一天都有新的事物发生,新的婴儿诞生,是一个充满了朝气的部族。

    去年的春耕几乎要了云川半条命,今年的春耕完成却非常得容易,驴子虽然不太听话,却勉强算是一个帮手,所以,在云川跟精卫欣赏桃花的时候,阿布已经完成了今年的春播任务,还新开垦出来了三万亩的新农田。

    常羊山下的草原云川估计有将近二十万亩的农业用地,这些农田足够支撑一个小城市的运作了。

    以后,云川部将暂时不再开垦新的农田了,而是该想着如何精耕细作的问题,想着如何提高粮食产量,合理安排种植种类了。

    所以,今年的桑麻就被种植在了山地上,顺便让这些桑麻消耗掉来自常羊山城的污水。

    常羊山城的污水其实就是云川眼中的下水道,城里每日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会沿着一条刻意安排的水道从山顶一直流淌到山阴处的一个污水湖泊里。

    很恐怖的问题是,这条污水湖泊已经快要蓄满了,如果不能为这些东西寻找一个出路,用不了多长时间,那里就会成为一个臭气熏天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毁掉一座城的往往不是战争等因素,而是垃圾跟污水,阿布已经决定要开凿一条污水渠,让这里的污水直接进入大河,好做到一劳永逸。

    对这个缺德的建议,云川没有反对,反正云川部已经在尽量地消化污水了,多余的……那也只好那样了,就是辛苦大河下游的蚩尤部要喝一点脏水。

    这一点蚩尤想必是不会在乎的,他不在乎,云川当然不会多事地告诉蚩尤,这样对他的族人身体不好。

    这时候的大自然过于强大了,不需要人为地去维护,更不需要伤害自己族人的利益去成就大自然,如果大自然此时有灵的话,他一定会笑话云川的迂腐。

    抛开那四个令人讨厌的部族,云川还是很喜欢自己的族人,虽然憨了一些,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懒汉。

    或许是因为懒汉没法子在这个时代存活的缘故,每个人都非常地努力,就这一点,就让云川有信心带着这群人去过上他云川想过的生活。

    他现在完全相信,是劳动创造了一切,也是劳动催生了一个又一个灿烂的文明。

    想到这里,云川就开始鄙视轩辕,蚩尤,临魁,刑天他们正在进行的那种毫无意义的争夺,谋算。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云川就对阿布道:“关上大门吧,我们该睡觉了。”

第一二九章云川部的进化

    第一二九章云川部的进化

    一个两万人的部落,拥有大小牲口超过五千头,这本身就是富裕的标志。

    就这样,还不算猪圈里的猪,羊圈里的羊,鸡圈里的鸡,以及在水塘里成片成片游动的鸭子。

    至于鹅这种东西,至今还在天上飞着呢,因为是三只公的,连鹅蛋都没办法给族人们贡献。

    精卫的大乌鸦已经很老了,不过,它有三个孩子,每天都能给它弄来肉条或者别的美食送给它,所以,那只老乌鸦就习惯性地蹲在窗台上,等候它的孩子们归来。

    自从这只老乌鸦飞不动之后,精卫就再也没有修剪过它的羽毛,只是这东西身上的羽毛好像再也没有长出来过,即便是能长一点,也是短短的绒毛。

    “你今天吃了吗?”精卫坐在一张圆凳上梳头发,肥硕的臀部几乎遮蔽了圆凳,宛若凭空坐着。

    “吃了,吃的肉条。”

    “你什么时候死呢?”精卫熟练地将头发挽成发髻,还在上面插了一个简单的金钗。

    “快了,快了。”

    “既然快了,那就早点死,再不能在我们快活的时候突然冒出头来跟我丈夫说什么“使劲”的话,害的他都不愿意使劲了。”

    精卫平淡的话语里面蕴含着无限的杀机,尤其是当她将一张涂满胭脂虫汁液的纸张,用嘴唇咬了一下之后,她那张红艳艳的嘴唇就很像喝过血的嘴巴。

    整理一下自己如同白雪一般的丝绸裙子,精卫扭动一下腰肢,裙摆就旋转起来,如同一朵盛开的喇叭花。

    穿上一双雕花的鹿皮靴子,精卫在地上踩了踩,很好,仆妇们在靴子后面加了一寸高的粗跟,不但让她的身材看起来更加得挺拔,同时,走在泥巴路上的时候,还不容易弄脏靴子。

    收拾好了,精卫就匆匆地出了门,马上,她又转回来,抬起脚踹在老乌鸦的身上,将它踹下窗台,看到乌鸦摔了一个大跟头之后,精卫才哈哈大笑着离开了屋子。

    出了屋子的精卫四处看看,没看到小狼,也没有看到大野牛,就知道丈夫抱着孩子去了比较远的地方。

    精卫是越来越漂亮了,尤其是她的身体在生完孩子后开始长肉的时候,瞅着自己越发丰满的胸部,以及日渐肥硕的臀部,精卫终于有底气自称是云川部第一美人了。

    这种审美不光是云川部的族人这么评价,就连云川自己也是这么看的,毕竟,一张符合云川审美的脸,再加上野人习惯的丰乳肥臀要是不好看才见鬼了。

    生活就是这样,他总是能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给你许多惊喜。

    云川的惊喜就在于整个部族的供水系统已经开始正式运转了,水车从常羊河边上刻意用巨石堆砌的自流渠里把水提上来,再送到长长的木头水槽里,水流从木槽里进入水渠,最终进入农田。

    由于田地总是有落差的,最低处的农田灌溉用水由常羊河的自流渠来解决,自流渠灌溉不到的地方,就由水车把水提高五米,再灌溉到田地里面去。

    再高的地方,就由水车把水提上去,灌溉之余的水会积蓄在一个塘堰里,有了塘堰,又能架设水车继续提水,直到将云川部开垦出来的农田全部灌溉到。

    这已经是一套完整的灌溉系统了,看似简单,实则,云川部为了组成这套灌溉系统,几乎用了全族之力。

    有了这一套稳定的灌溉系统,云川部的粮食就会有一个稳定的收获,不必看老天的脸色吃饭了。

    云川抱着儿子坐在牛背上一路沿着水渠走,阿布就跟在旁边,见到水车就点明这是谁的功绩,遇到水塘,就说明这是部族里那几家出的大力,每回点到谁的名字,就会有相应的人站出来,等待族长夸奖。

    遇到熟悉亲密的老族人,云川一般没有什么好声气,不但会点出其中的不足之处,还会直接将老族人呵斥一顿,命令他们限期整改,错过了,就会受到惩罚。

    遇到不熟悉的新族人,云川就不这样了,反而对他们和颜悦色的,更不吝啬夸奖的话语,让那些新族人看老族人的目光中都蕴含着满满的骄傲。

    等新族人都满意地离开了,云川就随便把儿子交到一个干净的老族人手中,开始跟他们商量如何分片区管理的问题。

    以前的时候,云川可不敢将权力下放,一旦下放了,必定是一团糟,现在不一样了,云川部的老族人已经习惯阿布制定的管理体系,也知道该如何遵循这套管理体制去生产,所以,就轮到他们来管理云川部的新族人了。

    不多,一户老族人只需要管理十户新族人,这里说的管理不仅仅是劳作时候才参与管理,而是,全方位的。

    说句不好听的话,新族人敦伦的方式不对,老族人都有教育更改的权力,是整体上的移风易俗。

    云川打算从衣食住行乃至礼仪方面开始教化万民,他一直想要自己的族人彻底地脱离野人的范畴,变成一个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既然参与管理了,自然就会有报酬,云川想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一个统治阶层来。

    历史上将统治阶层往往称之为吸血阶层,可是,管理是必须的,是一定的,唯有如此,才能在荒蛮时代迅速形成一个让所有野人们都向往的神仙国度。

    如同轩辕预料的那样,随着驴子跟马的出现,以及善于利用牛这些牲畜的力量之后,云川部的生产效率远不是轩辕他们几个部落所能比拟的。

    现如今,因为有大批的驴子出现,云川部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牲口变多了,再也不用像往年一样,只要到了春种秋收的时候,就必须全族大动员了。

    今年的春耕,以及开荒,就是由专门种庄稼的族人们独立完成的,没有影响炼铁打铁的,养蚕缫丝的,沤麻织布的,烧陶的,烧砖的,编织竹器,制作木器的工匠们的生产。

    云川部的养殖业发展得也很好,自从云川确定了只饲养牛,羊,猪,鸡鸭这几样家畜家禽之外,其余的全部放弃,包括赤陵很喜欢的养鱼事业,在云川看来,把捕捉来的小野鱼丢进大池塘根本就不算是养鱼。

    至于军队,在云川部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牵绊,只是他们身上还肩负着清除野兽,以及狩猎的事宜。

    精卫骑在一头白色的驴子背上,扭啊扭地就下了常羊山。

    白的驴子是她最喜欢的一头驴子,不但长得好看,干净,最重要的是非常得温顺。

    这一路上,只要有人看到了精卫,就会停下手里的活计,打铁的会忘记挥动锤子,烧陶的会忘记往炉子里添煤,编竹子的会划破手,骑着驴子的会从驴背上掉下来,总之,所有见到精卫的人,都会被精卫的美貌震惊得魂飞天外。

    正坐在大槐树底下跟老族人商量如何细化管理族人事宜的云川看到精卫之后,也震惊得魂飞天外。

    懂事的阿布在震惊之后,就抱着云蠡邀请族人去别的地方继续商谈管理事宜,把大槐树底下的阴凉留给族长跟族长夫人。

    “我好看吗?”精卫骑在驴子背上朝云川张开双臂,希望他能抱她下来。

    云川果断地将精卫从驴子背上抱下来,然后就拖着她来到水槽边上,二话不说,就开始帮精卫洗脸。

    一个从来都不会化妆,又没有一个好的审美观念的人,自己研究着化的妆绝对就是一场灾难。

    被云川强行洗过脸的精卫开始嚎啕大哭,她觉得她的丈夫不允许她过于美貌!

    “你以后要是再敢把自己的脸弄成猴子屁股的模样,我就揍你!”

    精卫抽泣着道:“我这样不美吗?”

    云川恨恨地道:“头发不错,衣服也很好看,选的钗子也好,就是把胭脂虫的颜色弄到脸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涂到嘴唇上很好看!”

    “没错,涂到嘴唇上会让你的容貌变得生动起来,问题是你涂到脸上干什么?”

    “姼她们就是把一种花的汁液涂到了脸上,很好看的,不光是这样,她们还把那种花包在指甲上,指甲就变得红艳艳的,可好看了。”

    “所以,你就用胭脂虫的颜色?为什么不学她们用凤仙花的汁液呢?”

    “姼说了,胭脂虫是咱们部族里拿来染丝绸用的好东西,她们弄不到,只好用你说的那种花的汁液,我是王后,当然可以用胭脂虫的颜色。”

    “胭脂虫搜寻不易,染出来的红色丝绸对我们部族来说非常重要,你既然是王后,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首先就要想到部族,而不是图谋自己一时之快,我们有很重要的目标要达到,这种无谓的事情以后就不要做了。”

    精卫委屈的道:“我只想变得更漂亮一些。”

    云川捏捏精卫的脸颊道:“说真的,你已经很美了。”

    “真的吗?”

    云川叹了口气,瞅着天边的太阳有些失望,看来想要让云川部精神文明,生活文明全面开花的任务,还道阻且长。

第一三零章轩辕在招贤纳士

    第一三零章轩辕在招贤纳士

    轩辕很失望地从一头火畜的背上跳下来。

    这头火畜虽然很温顺,却不能带给轩辕风驰电掣般地骑乘快感。

    因为要种地了,轩辕还是把女魃留在了赤水边,并且要求女魃在赤水边建立一个足够大的营地,他准备等冬天到来之后,再去一趟大草原,这一次,他不准备捕捉成年野马了,只捕捉一些种马,怀孕的母马,小马以及驴子。

    今年一年,蓄养火畜的任务算是完全失败了,带回来的野马又死亡了很多,他至今还不明白,这东西的性情为何会如此得暴烈,死一个,马上就会死一批。

    “云川部拿出驴子来跟别的部族交换了吗?”

    隶首摇头道:“没有,云川部的市场上,只有一些普通货色,没有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好东西。

    目前的云川部,断绝了跟所有大部落的交流,反倒很看重那些野蛮的小部落,不但跟他们交换货物,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这些小部族来云川部可以拿到货物,且可以带走。

    就目前而言,前来跟云川部交换货物的小部族非常多。”

    轩辕想了一下道:“这些小部族敢路过我族,还是敢路过蚩尤部?我想,临魁部那些小部族也不敢走吧?”

    隶首点头道:“王说得很对,云川部的北方是我们,南方是蚩尤部,东方是临魁,所以,那些小部族只能从西边进来,再从西边离开,我以为,云川部这是准备开发部族的西边,以这个无人阻拦的方向当成云川部扩张的选择。”

    “有什么动向吗?”

    “云川部的赤陵,睚眦已经离开常羊山城,驻守在西部的大河边,并且已经开始修建吊桥,准备连通大河交通。

    一旦大河上出现了一座桥,来云川部交换东西的小部族就会更多。我派人乘坐竹筏顺流而下,被云川部的赤陵率领鱼人部落给挡回来了,他们不准我们顺流而下。”

    “其余部族没有什么动静吗?”

    “所有人都在积极地修建城池,每个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一个个都非常警惕。

    王在一年多前发起的会盟,完全彻底地失败了,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如今谁都不相信谁,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人心没有凝聚,反而彻底地涣散了。”

    轩辕用双手猛烈地搓搓面颊,直到面颊通红才罢手,对隶首道:“这两年,我做得很多决策好像都是错的。”

    “这只是因为我们部族在短时间内扩大了十倍不止,而我们的人才却跟不上。

    王,不知你察觉到了没有?您身边的蠢人越来越多了,而能用的人才却越来越少了。

    我还听说王最近一直在为风后,力牧,仓颉的死悔恨,这就是明证,英招,陆吾这些人只是一些莽夫,用来冲锋作战自然没有问题,想要用这些人来管理我轩辕部,他们指望不上。”

    轩辕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的,他以为陆吾应该是一个可以用的人才,结果,这人在云川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法应付,后来让他管理火畜,结果,火畜又大规模地死亡。

    整天除了在自己身边问该怎么干之外,连多余的一点事情都办不好,隶首说得没错,自己身边的蠢货越来越多了。

    “有什么办法改变目前的状况吗?”

    “王,您可以在空地上修建一座高高的台子,把您心中所有的疑虑都写下来,然后交给我,由我在高台上问那些愿意登台,并且登上台子的人,看看他们能不能解答我王心头的疑惑,如果能,不论他是什么人,哪怕是奴隶,我王也一定要将他重用。

    如果来的人不能回答我王的问题,即便是有一技之长,我王也要接纳他,并且给他相应的位置,让这些人为我王奔走。

    我相信,一旦我王经常这样做,就一定能选拔出一批能干的人,我轩辕部也就不会再出现无人可用的境地。”

    轩辕皱眉道:“什么样人才是我需要的人呢?”

    隶首道:“会种地的,会烧陶的,会修墙的,会抓鱼的,会放牛的,会养火畜的,能调教驴子的……”

    轩辕瞅着隶首道:“你当初就是被我从奴隶里提拔起来的,那么,你认为奴隶群中,还有一些很能干的人没有被我发现吗?”

    隶首笑道:“我的王,我这样做的目的,一来可以在我们部族中发现可以用的人,二来,我的目标是云川部的流浪野人,奴隶,以及蚩尤部的战士,神农氏的牧者。”

    轩辕大笑道:“那就去做吧!”

    隶首笑眯眯地道:“我需要美丽的女人,需要昂贵的裘皮,需要青铜甲胄,需要修建好的房子,以及成群的属于个人的牛羊。”

    轩辕笑得更加厉害了,摆摆手道:“尽管拿去,我只想要能用的人,别的,我不在乎!”

    隶首大笑道:“我王英明!”

    十天后,轩辕部领地最中央的位置,搭起了一座高大的木台,这座木台非常非常得高,只有真正的猛士才能攀援着绳梯一点点地爬上去,接受隶首的询问。

    就在高台下,常年居住着一大群轩辕部最美丽的女人,这些女人并不干活,被嫘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就坐在台子下边,在她们身后是沉重的青铜甲胄,青铜武器,以及成捆的丝绸,大群的牛羊。

    不论是任何人,不论任何族群,只要能勇敢地爬上高台,并且回答了隶首的问话,那么,他就会在一瞬间就拥有美女,丝绸,甲胄,武器以及牛羊。

    当这个消息传到云川部市场的时候,好多轩辕族人就对着云川部的族人窃窃私语。

    “大石,你看看你编织的这些竹器多美啊,我敢保证,只要你去了那个高台,凭着你的一双手,只要得到隶首的肯定,下了高台就有美女……我看了,她们的胸部有这么高……屁股有这么……你不是战士,铠甲,武器可能没你的份,不过,牛羊啊……属于自己的牛羊啊……以后,让你的美女帮你放牧牛羊,你带领大家编织……那日子该有多好啊……”

    云川部大石头手上的活计不停,抬头看看轩辕部的人不解地道:“我为什么要去轩辕部呢?夸父会打死我的。”

    “去了轩辕部,夸父就打不到你了。”

    “不行,睚眦会打死我的。”

    “睚眦不敢去轩辕部打你。”

    “赤陵晚上会从水里钻出来打死我的……”

    不论轩辕部的人如何劝说,在大石头口中总会冒出一个可以打死他的人,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是云川部的一块石头。

    云川部的族人自然是说不动的,一个都说不动,不过呢,一些流浪野人到底还是心动了……至于奴隶,他们没有心动的资格。

    不过,因为云川部也从来不约束奴隶的原因,还是有一些奴隶逃离了云川部,与志同道合的流浪野人一起去了轩辕部,希望能够获得美女,甲胄,丝绸与牛羊。

    晚餐的时候,云川听阿布说了这个事情,第一时间就挑起来大拇指,不得不承认,轩辕真得是非常聪明。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轨迹上,这么干的第一个人是——燕昭王!燕昭王招收了哪位大牛呢——乐毅,这人又干了什么事情呢——他统帅燕国等五国联军攻打齐国,一连攻下70余城,创造了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报了强齐伐燕之仇。

    最终被尊为“武庙十哲”之一。

    云川不知道这一次轩辕能招收到谁,不过,他相信,轩辕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算是一次成功的招兵买马。

    开始,云川还以为就是轩辕的一次炒作,他万万没有想到,轩辕这一次的举动会对蚩尤部,临魁部带来怎样的冲击。

    自从轩辕部每个人都夸奖轩辕派出来的美女有多美之后,就连云川部中也议论纷纷,如果按照云川部族人的想象描述,轩辕部的美人应该只有屁股跟**,至于别的器官根本就没有必要长。

    不过,好就好在大家只是议论一下,凭空想象流一地口水也就罢了,真正想离开云川部去轩辕部的族人一个都找不出来。

    他们唯一羡慕的就是人家的美女,至于别的类似甲胄,武器,牛羊对他们几乎就没有半点的吸引力。

    云川部有更好的甲胄,有更好的武器,还有更好的牛羊,现在,每家还发驴子,实在是没必要抛弃这里的好东西,去贪图轩辕部那些不值钱的东西。

    “族长,我们部族是不是也搞一搞呢?我可是听说蚩尤部,神农氏的逃人比往年剧增了十倍都不止。”

    云川吃一口饭瞅着阿布道:“你有美女?”

    阿布摇摇头道:“没有,我们部族里的女人都有男人,再说了也没有太出挑的。”

    一边吃饭一边竖起耳朵听消息的精卫连忙道:“姼就很不错,可以让她当奖品。”

    云川怒道:“你不是把姼弄给无牙了吗?”

    精卫讪讪地笑道:“姼不喜欢无牙,怎么说都不成。”说完话就抱着饭碗吃饭,连头都不敢抬。

第一三一你招人我定度量衡

    第一三一你招人我定度量衡

    很明显,轩辕这样做是要挑事情。

    不过啊,这样的挑事情方式远比争夺一头野猪来得高明得多,这也算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人们已经脱离了低端的食物争夺,开始有更高一层的追求了。

    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的很多人都主动投入到了轩辕的麾下,即便是没有获得奖励的人,也被轩辕统统接纳,给予族人一般的待遇。

    这个世界上不论任何时代,平庸者永远比人才多得多,想要在平庸者中间挑选出人才,是一项极为浩繁的工作。

    好在,轩辕辛苦的工作终于获得了很高的回报。

    轩辕先是得到了一个半巨人,这个人就是巨人跟野人生的孩子,身高不比夸父矮多少,但是,他的脑袋却很聪明,将两个物种的优点融于一身之后,战斗力就变得非常强悍了。

    他的名字叫做应龙!

    轩辕亲自考核了此人,并且进行了一场大战,最后,应龙还是败在了轩辕的手下,之所以会战败,完全是因为此时的应龙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真正的饱饭了。

    身材高大,在狩猎一道上并没有明显的优势,而身材高大就注定了他的行动速度不快。

    人没有大象跑得快,没有被毛犀跑得快,没有狗熊跑得快,就连熊猫的速度也远超人的速度。

    应龙捕捉食物的方式很特别,那就是把自己弄得很臭,倒在地上假装死尸,然后吸引那些野兽过来吃他,然后,他再把那些要吃他的动物杀死当成食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办法,不过呢,风险也很大,来一只狼这没问题,会成为应龙的食物,来一头豹子也没问题,都是应龙食谱上的常客。

    可是呢,有时候来的是一头熊,有的时候也可能来的是一头老虎,这就很麻烦了,只有木棒石块武器的应龙打不过它们,小的,老的,狗熊跟老虎应龙还能对付一下,要是来了成年的……就糟糕了,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应龙这个人真得很聪明,直到现在还没有被老虎吃掉,太难得了。

    自从进入大河上游部落区域之后,应龙就再也没有吃饱过肚子,这里的野兽实在是太少了。

    那些狐狸,野鹿,野羊,兔子,野鸡一类的野兽很多,可惜,应龙一个都抓不到,所以,这段时间以来应龙都是以乌鸦为食物的。

    憨厚而不失狡诈,愚笨而不失精明,这就是轩辕对应龙的评价。

    从得到应龙的第一天开始,轩辕身后就永远站立着一个身着青铜甲胄,手握青铜巨斧的巨人保镖。

    轩辕还从自己的部族中通过这一次的考核,将一向不受重用的容成提拔了起来。

    这个容成一直在仓颉麾下担任一个不起眼的仓库主管的职务,往往会因为办事疏漏为仓颉所不喜,直到这一次开始考核之后,隶首惊喜地发现,这个人很擅长给别人立规矩,他能制定出很多符合轩辕族人行为习惯的规矩,并可以通过他立下的规矩来杜绝轩辕族人中很多不好的习惯。

    隶首认为此人为大才,特意推荐给了轩辕,又经过轩辕亲自考核之后,这人就成了轩辕麾下不多的可以管理族人的人才。

    再就是封巨!

    此人来自于神农氏,曾经向临魁自荐,说野人们见面之后,相互不知尊卑,不知老幼,不知男女之分,如果临魁愿意重用他,他就能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礼仪出来,可以让上下有别,老幼有别,男女有别,按照他自己制定的一些礼仪进行交往,这样就不会混乱。

    轩辕觉得封巨说得非常有道理,就把他也算在人才里面了,给予了丰厚的赏赐,希望他能够为轩辕部制定出一套行为规范出来。

    这样,轩辕部就别于,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这些野人部落了。

    没错,很多轩辕部的人就是这么看待云川部的,尽管云川部的人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在很多轩辕族人眼中,云川部还是一个标准的野人部落。

    这个部落没有图腾柱,没有神龙祭,没有祭祀神灵的舞蹈,没有给去世的人送血食的习惯,尽管,这些习惯他们也才拥有了不长时间。

    这并不妨碍他们据此认为云川部就是一个野人部落。

    对此,阿布有不同意见。

    他认为云川部有最完整的记录大事情的石板,有世上最动听的音乐,跟歌曲,还有精卫跳的最漂亮的舞蹈,更不要说云川部还有数不尽的美食,最美丽的衣衫,最坚固的城池,房子,以及最完美的家庭模式,那些轩辕部的野人之所以会鄙视云川部,完全是出于嫉妒之心。

    云川不在乎这些,是不是野人部落自家人知晓就成了,让那么多的外人知道做什么呢?

    对于轩辕部的污蔑,蚩尤部,神农氏也觉得遭受到了羞辱,他们纷纷觉得轩辕部才是大河上游四部落中,最野蛮,最不讲道理的一个部族,他们才是真正的野人。

    吃饭的时候夸父最近总是忧心忡忡的,因为在部族传说中,应龙这个家伙已经变成了一个肋生双翅,可以飞天,可以吐火的存在,夸父仔细地衡量了自己的战力之后,觉得可能打不过。

    趁着跟族长一起吃饭的时候,夸父终于把自己的忧虑跟族长说了,还建议族长以后出行应该带上二十个巨人武士才能保证安全。

    云川仔细听了夸父的忧虑之后就道:“会飞?除过鸟儿能飞就只剩下蝙蝠了,所以,这明显是胡说八道。

    至于火……我们部族才是玩火的老祖宗,猛火油是这个世上最恐怖的燃火物。

    你要是也想拥有喷火的能力,这很简单,你可以自己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利用一下火油,只要能把火油喷出去,再点燃,你就能喷火了,我甚至相信,你只要掌握了喷火的技术,烧死几百个应龙不在话下。”

    “他真得不能飞?”夸父觉得兹事体大,一定要问清楚。

    “他一定不能飞,如果非要说他能飞的话,一定是轩辕把他从悬崖上丢下来了。”

    “他们说应龙长翅膀了。”

    “你也可以给自己打造一副铁翅膀,然后就告诉别人你也能飞。”

    “他们不相信怎么办?”

    “笨啊,那就打,打到他们相信为止!”

    “应龙也是这么干的?”

    “当然!”

    夸父捏捏自己的拳头然后对旁边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的睚眦道:“我会飞你信不信?”

    睚眦看看夸父,再看看低头吃饭的云川立刻道:“你当然会飞。”

    夸父又把凶狠的目光落在同样难得回来一趟的赤陵身上,赤陵瞅着夸父巨大的身体跟拳头,匆忙地点点头道:“我知道你会飞!”

    夸父就惊喜地对云川道:“族长,我现在相信应龙不会飞了,你的这个办法真好。”

    云川把饭吞下去之后笑道:“这是自然的。”

    云川很讨厌别人吹牛,真得他非常讨厌别人吹牛,因为这样会打乱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本来这个世界里的神话就已经非常多了,再不断地增加,他觉得一辈子都休想弄明白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

    大河上游四部族在紧张,严肃,活泼,警惕的气氛中忙完了春耕。

    这个春天对于任何一个部族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春天。

    每个人都发现了不同,却又说不清哪里不同了。

    蚩尤,临魁两人带着队伍去了荒原捕捉野马,野驴去了,不论是云川,还是轩辕,都没有告诉他们这个季节去荒原,根本就见不到野马跟野驴,因为人家已经随着北归的大雁去了更北的地方。

    云川认为,这两个人离开部族去捕捉野马是假,试探轩辕的反应才是真的。

    说不定这两个家伙已经布置好了陷阱,就等着轩辕主动踏进来呢。

    反正,所有的所有都是假设,云川也就把睚眦,赤陵再一次派去了大河边上,继续督造浮桥。

    夏粮的生长时间一般需要三个月,等夏粮丰收之后,那些远处的小部族就会来云川部交易了。

    云川很看重这个事情,他希望大河上游四部落的文明之光可以尽量辐射地远一些。

    他更希望大河上游人们的生活习惯,能够成为所有部族人的统一标准。

    秦始皇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完成了——书同文,车同轨,统一了度量衡,让所有人在一个标准下生活,这是一个大族之所以能变得更加强大的一个基础。

    就现在而言,蚩尤部,神农部的人已经习惯用云川部的标准了,因为,云川部非常的公平。

    他们打造出来了一个度量重量的器具——权与衡,并且规定以十进制为递进单位,十粟一钱,十钱一两,十两一斤。

    他们还制造出来了一个度量容量的器具——合升斗!并且规定以十进制为递进单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

    云川还以自己的中指前两节为寸,寸分十次为厘,厘分十次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米,十米为丈,十丈一里!

第一三二章集体,集体,云川部就是集体

    第一三二章集体,集体,云川部就是集体

    云川在市场里走了一遭之后,就笑眯眯的回来了。

    云川部的市场,基本上已经是东方最大的自由市场了,这里的货物也是东方货物最全的一个大市场。

    一般情况下,在这个市场找不到的东西,在别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找到的可能。

    云川部的大市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万一,你没有找到你需要的东西,偏偏又非常的着急,这时候,你就可以在市场上请云川部的牙人帮你发悬赏,并且留下相应的抵押物之后,就可以慢慢的等待了,直到你的悬赏被完成为止。

    称,斗,兽皮尺子的作用已经渐渐地在市场里开始运作了,以前野人们进行的那种粗犷的交易方式,现在变得精致了。

    一张兽皮能换多少盒粮食都是有规定的,一颗麝的香囊能换多少粮食也是有规定的。

    这样做,其实对云川部来说多了一层监管,少了中饱私囊的机会,对那些流浪野人以及目不识丁的野人部落来说,是有极大好处的。

    只要这些野人认可了这种交易方式,那么,他们就会固执地执行下去,且至死不渝。

    用自己中指的前两节作为长度的标准单位寸,看起来好像很随意,其实啊,历史上的长度单位制定的时候都是这么随意的,比如米这个单位,就是某个掌权者用自己的胳膊长度作为标准长度制定的。

    至于重量单位,本就是用粟米来当最初标准单位的。

    云川还知道用铁打出一个标准的一斤重的砝码,知道用铁来打造一个盒,一个升,一个斗。

    还知道用最坚固的鳄鱼皮制作出一个标准的尺子,这已经算是非常有心了。

    为了获得蚩尤部,神农部,轩辕部的认同,云川同样拜托这三个部族的大商人给他们的族长送去了云川制定的标的物。

    不敢派使者,一来无牙会被活活吓死,二来,临魁,蚩尤可能等待烧烤无牙,等待了很久了。

    在商人们演示了一下这些东西的用途,以及兑换标准之后,蚩尤部,神农部明确同意以后就按照这些东西当做标准来兑换。

    只有轩辕部很不满意,同样派商人前来诉说轩辕部的要求,那就是这些东西的制造过程中必须体现轩辕部的光辉存在,否则,轩辕部就不认。

    此时的云川部堪称是使者的坟墓或者烧烤架,这一点每个族群都知晓,所以啊,商人把轩辕的要求说过之后,那个猥琐的商人就暗戳戳的表示,他喜欢云川部制定的标准。

    因为这一套东西出现之后,对他们很有利。

    看到商人的态度之后,云川就果断的拒绝了轩辕的无理要求,要嘛按照这套制度进行交换,要嘛,他轩辕部可以依照以前的原始方式继续交易,云川部绝对不会强迫其余部族的人按照云川部的要求去做,不过,在交易吃亏之后就不要埋怨。

    因为,除非是通过新规则做出的交易,否则,其余的交易方式不受云川部的保护。

    云川相信,用不了几个交易季节,轩辕部想不利用新规则交易都不成,这一次,云川准备用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方式强硬推行。

    云川部的工匠已经开始打造金币,银币,跟铜币了。

    之所以会在前面强行推行这一套有规则的交易方式,就是为以后推行金银铜货币体系做准备。

    一旦金银铜货币体系构建之后,云川部将会变得更加富裕,也更加的强大。

    现在,云川就在等他制定的规则有了普世价值之后,就可以进行他下一步的行动了。

    时间进入四月份之后,天气已经非常的炎热了,今年的春天,雨水依旧偏少,云川怀疑,春日里雨水偏少会成为一个永久性的规律。

    大河上游地区本就处在高纬度地区,春日雨水少是必然的,夏秋才是这里的雨季,尤其是秋日,雨水更多。

    云川部灌溉系统再一次发挥了大作用,挽救了那些焦渴的禾苗,同样的,轩辕部的水利系统也多少发挥了一部分作用,就目前来看,还能坚持下去。

    神农部,蚩尤部就有些糟糕了,尽管这两个人都清楚的知道农耕才是部落发展的大势所趋,可惜,为了填饱部族人的肚皮,他们不得不加大了放牧的力度。

    这种事情往往是一步跟不上,那就步步跟不上,云川很担心,时间长了之后,这两个部族会蜕变成野蛮的游牧部落。

    众所周知,游牧部落与农耕部落就是一对死敌!基本上所有的农耕民族都在持续不断的遭受游牧部落的骚扰。

    这些事情云川知道,但是,轩辕不知道,他很乐于见到蚩尤他们变成朝不保夕的游牧部落。

    既然轩辕都不紧张,云川也就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了。

    云川今天在市场上很幸运的找到了芝麻,是黑芝麻。

    这是一种有着芬芳气味的好东西,为了这一小袋芝麻,云川付出了十斤粮食的代价。

    为了尝试这东西到底是不是芝麻,云川就炒了一点,味道跟颜色很多,模样也很像,就在他准备吃一点的时候,精卫过来抓了一把就塞嘴里了。

    云川的手速很快,一把捏住了精卫的喉咙,另一手在精卫的脑袋上拍一下,精卫嘴里的芝麻就吐了一地。

    在云川的视野里,任何没有经过试验的食物,哪怕以前是他见过的食物,在没有验证它能吃之前,他都认为这东西是有毒的。

    “有毒?”精卫终于清醒过来。

    “还不知道,你能不能长点脑子,不要见了吃的就不管不顾的吃,再这么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完蛋在吃上。”

    精卫漱口之后道:“我闻见味道挺香的。”

    云川用手指沾一点芝麻,就放进嘴里慢慢的嚼,没有苦味,只有焦香味道,这东西应该是已经进化成熟的庄稼。

    半个小时之后,精卫把所有炒好的芝麻吃光了,见云川没有继续炒芝麻的打算,就抱着云蠡去外边玩耍去了。

    由于是新庄稼,云川就喊来了阿布,两人一起走进部族最重要的种子库,小心的将这一小袋芝麻放在一个干燥的地方。

    云川部的种子库里有很多的蛇,这些蛇都不是有毒的蛇,之所以放它们进来就是为了防治老鼠的。

    两人一起检查了种子库的种子,清点了一边数量,抽查了一下种子的完好程度,就再一次关闭了沉重的大门。

    “已经有三十一种可食用庄稼了。”阿布出门之后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真正可以大规模种植的粮食种类不过十六种,其余的准确说是草籽差不多。”

    “王,我们为什么要搜集这么多的粮食种子呢,就像你说的那样,有一些,比如竹米这样的东西,根本就不属于我们能控制产量的东西,竹子很多,很多年才会开一次花,结一次竹米,我们只要告诉族人这东西就好了,为何还要把它陈列在种子库呢?”

    “云川部的孩子们,每隔一个月就会进一次种子库,我要求他们必须记住这些粮食种子的模样,这是每一个云川部的人都要掌握的学问与技能,并且要融入到生命里面去,直到把种地当成一种生存本能才行。”

    阿布觉得族长说的很对,只有种地才能让所有人吃饱,只有种地才能过上好日子,也只有种地才能真正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再也不用在风雨中跋涉,逐水草而居。

    说真的,在目前这个时候,中国人不种地又能干什么呢?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不种地又能干什么呢?

    既然如此,那就彻底的种地好了,这就是云川对云川部的定位。

    土地上出产好东西,如果没有剩余那就自给自足,如果有剩余那就拿去交换,让商业的雏形慢慢展现。

    所以说,种地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好行当。

    云川很满足目前这种慢慢发展的模样,就像农耕一样,一点点的发展,最后衍生出无数种可能。

    好不容易下雨了,让五月的天气重归凉爽,云川的心情却非常的糟糕,不仅仅是云川的心情很糟糕,整个云川部的人心情都同样的糟糕,因为,应龙来了。

    他来挑战夸父!

    夸父已经穿好了铁甲,拿起了巨斧,并且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云川面色阴郁的瞅着身着青铜战甲,一手持一柄巨斧,另一手持一面青铜巨盾的应龙。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这个家伙就这样一个人满身披挂的大咧咧的来到云川部,并且嚣张的用斧头指着高大的常羊山城,要夸父出来与他决一死战。

    云川皱着战意高昂的夸父道:“你打算怎么办?”

    夸父摇晃一下手中的精钢战斧道:“撕碎他!”

    云川道:“你准备一个人出战吗?”

    夸父诧异的看着云川道:“我有一百二十个全副武装的兄弟,为什么要跟他决一死战呢?”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挑起大拇指道:“回答的好极了,我不管是你一个干掉了应龙,还是你们一群人干掉了应龙,反正,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你。”

    夸父冲着云川露出了惯有的憨厚笑容,然后就让女咆打开城门,就带着六十个同样装扮的伙伴,坦克一样的冲向了屹立在城门外边的应龙。

    眼看着应龙被一股钢铁洪流淹没,云川满意的对女咆道:“云川部是一个集体,一个人单挑,那就是他一个人单挑我们全族,全族来战,我们还是全族都上!”

第一三三章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第一三三章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云川从来没有教育过自家的人要有什么武士精神,没有,从来没有,本身,这东西在云川身上就看不到,所以,他拿什么来教导自家族人武士精神呢?

    而且,云川也看不起这种精神,害怕诞生出——侠以武乱禁,儒以文乱法这样的场面出来。

    云川教导族人最多的就是集体精神,时时刻刻的告诉族人他们是一个集体,任何一个人的悲伤苦痛都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同时,云川觉得一个高度抱团的族群,才能应付难以捉摸的未来。

    所以,夸父在听说应龙要找他单挑这种事之后,就很诧异的带着六十个全副武装的兄弟杀出去了。

    应龙的战力真的很强,胆子也很大,即便是面对一群钢铁巨人还知道举着巨斧要求为首的夸父与他一战。

    于是,夸父的精钢战斧就丢了出去,应龙连忙举盾挡住,只听“当’的一声巨响,夸父的精钢战斧就镶嵌在了青铜巨盾之上,应龙还想笑话夸父一下,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让应龙毕生难忘。

    密密麻麻的战斧如同风暴一般的向他飞过来了,没办法,应龙只能侧过身,将巨盾转到身后,再把身体缩在巨盾后边,期望自己能在这场金属风暴中活下来。

    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动过后,六十一柄战斧都镶嵌在了他的巨盾之上,用身体扛着巨盾的应龙连连后退,就像是被人捶了六十一下,等沉重的撞击结束的时候,应龙已经后退了足足有上百步,五脏六腑似乎都已经碎裂了,一边大口的吐血,一边想要丢掉巨盾,可惜,巨盾被牛筋牢牢地束缚在身上,无法挣脱,添加了整整六十一柄战斧的巨盾已经变得沉重如山,生生的将他压在底下,受伤奇重的应龙无力掀翻巨盾,只能一边吐血,一边握着手中的青铜战斧倔强的瞅着站在他脑袋跟前围观的夸父们。

    “连我一斧头都接不住的人也敢来常羊山城大喊大叫?”

    应龙瞅瞅自己巨盾上镶嵌的满满当当巨斧,斧头与斧头几乎找不出半点空隙,即便是让他将六十一个平均三十斤重的斧头镶嵌在巨盾上,应龙觉得自己好像办不到。

    可是,这些夸父们做到了,常年累月的打铁,已经把他们精准的目光,以及手法生生的给培训出来了。

    为了不被巨盾压死,应龙不得不丢弃青铜战斧,用双臂撑着巨盾,给自己争夺一点胸膛起伏的呼吸空间。

    “我只想找你,看看谁才是最厉害的武士!”

    夸父嘿嘿笑道:“现在看到了吧?”

    应龙艰难的抬起头双臂用力想要掀翻巨盾,可惜,巨盾微微起来了一些,就马上压了下来,让应龙又吐出来了一口血。

    夸父抓抓脑袋想了一下,就跟另外几个夸父一起把巨盾抬起来,重新均匀的压在应龙身上,然后拍拍手道:“本来想把你放在炼铁炉子上给烤了,族长不让,还要留你一命,要不然你这会不是肉酱,就是烤肉,现在啊,给你一个便宜,你什么时候能把巨盾掀翻了,你就什么时候走吧。”

    说完就带着嘻嘻哈哈的夸父们进了常羊山城。

    刚刚因为全副武装的应龙突兀的出现关闭的城门,这时候已经完全打开,好奇的云川部族人纷纷从城里跑出来看这个胆敢挑战夸父的傻子。

    夸父是无敌的,这在云川部是一个谁都知道的事实,所以,当他们看到被压在巨盾下的应龙的时候,没人感到惊奇,只是觉得这个人被那么重的巨盾压着还没压死实在是难能可贵。

    夸父很会选择着力点,这对一个成熟的铁匠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由于帮着应龙调整了举盾的着力点,把大部分的力道让应龙的青铜甲胄承受,而不是直接落在应龙的胸腹之上。

    不过,这样调整之后,就算应龙的双臂有两千斤的力气能推起巨盾,可是,这头推起来了,另外一头就会压在他的膝盖上,就算他的膝盖能顶的起两千斤重的东西,巨盾的另一头又会卡在他的脖子上,至于手跟膝盖一起用力把巨盾顶起来的事情,在很窄小的空间里,应龙又没有办法用尽全力。

    应龙在尝试了所有的办法之后,就把心一横,闭上眼睛,等待跟在他后边来的大鸿解决目前的困境。

    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云川部的男女老少都来看热闹,就连那些前来云川部交换货物的野人们也凑过来看热闹。

    刚开始的时候,云川部的人还只是笑着窃窃私语笑话应龙的不自量力,等人多了之后,他们就不再掩饰,各种各样的话语全部跟刀子一样的扎进了应龙脆弱的心里。

    还有一些孩子甚至把他当成了一个大玩具,跳上巨盾,冲着他不断地“驾,驾,驾”的乱喊……

    应龙忽然想起自己装死捕捉猎物的经历,这些人就像是一群大乌鸦,围着他不断地叫唤,却不跳上来吃他。

    那个时候,应龙能轻易地捉住它们,并且生生的拗断脖子,吃掉它们,现在不成了,他没有半点还手之力。

    从今后,每个人都会嘲笑他应龙,从今后,所有人都会看不起他,从今天起,自己才睡了半个月的美人就要离他而去了,自己的甲胄,巨盾,战斧,以及房子,牛羊,都要失去了……

    应龙第一次想到了死……

    眼看着中午时分就要到了,围观的人们都开始吃饭了,还有好多人回去装了满满一碗饭之后又跑来看热闹。

    闻着饭菜的香味,应龙腹中饥肠辘辘,并且发出雷鸣之音。

    他的肚子越饿,周围的人就越是快活,羞愤之下,应龙大吼一声,脑袋努力的向上扬起,脖子上青筋暴跳,双臂发力,肌肉膨大,甚至挤开了胳膊上的战甲,巨盾被他一点点的举起,即便是他感觉到举盾的下边正在压榨他的膝盖,让他痛不可当,即便是废掉双腿,应龙也继续发力,他觉得自己即便是从这里爬走,也比继续躺在这里被人嘲笑强一万倍。

    一个孩子惊愕的瞅着力大无穷的应龙,不知为什么,这个孩子猛地跳到斧头山上,冲着应龙挥动双臂为这个不愿意屈服的大力士鼓劲打气——族长说过——人应该有不屈之心!

    孩子是好孩子,就是身体胖了些……足足有两个斧头那么重……

    应龙粗壮双臂上的血管似乎都要爆开了,口中发出一声呐喊——“啊——”用尽全身力气要推开这面让他生不如死的巨盾。

    又有死孩子跳上去了……直到第三个孩子跳上去之后,头发竖起,肌肉变成紫色,口角流涎的应龙终于放弃了推翻巨盾的打算,慢慢的将巨盾放下来,放过了自己已经不堪重负的膝盖。

    放弃了反抗之后,就很舒服了,一些孩子会往他的嘴里灌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水,应龙很需要,还有一些妇人看不下去他的惨状,会朝他丢一点食物,有的时候是一块饼,有的时候是一块肉,甚至,还有觊觎他强壮身体的女子,会摘一片荷花的叶子插在他的脑袋边上,为他遮阴。

    应龙硕大的眼睛里突然流出大颗大颗的泪水……英雄迟暮,美人白发本就是最打动人心的场面,所以,就有更多的人往应龙的脑袋附近投掷食物,孩子们给他喂水的频率也大大的加快了。

    他不喝都不成,不喝的话,那些死孩子会捏住他的鼻子,而他只要松手去抓这些死孩子,巨盾就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总体上,效果是一致的。

    “夸父其实很担心打不过应龙。”云川喝了一口茶水对阿布道。

    阿布笑道:“现在夸父就不用担心了。”

    云川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自从夸父不愿意独自面对应龙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战败了,而这个心理阴影会一直伴随着夸父,让他在下一次与应龙作战的时候吃非常大的亏。

    还有,夸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畏战状况出现,完全是因为我,应龙的出现,让夸父觉得他没办法保证我的安全了,士气低落之下,夸父自然要选择避开应龙,他之所以没有杀应龙,这又跟夸父本身的骄傲有关,总之很矛盾,所以啊,我就告诉夸父不能杀了应龙,我也希望有一天,夸父可以直面应龙。”

    “所以,族长派人如此的羞辱应龙,就是在为夸父直面应龙做准备?”阿布笑眯眯的问道。

    云川仰着头看着天外的白云悠悠的道:“我以前在玩一个叫做《三国》游戏的时候啊,遇到夏侯惇那一关总是过不去,总是被这个家伙砍死,好在,那个游戏有一个选项挺有意思,可以将夏侯惇的战力拉低,只要我这么做了,夏侯惇就会被我一刀砍死,临死前,夏侯惇总是怒吼——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阿布虽然不懂什么样的游戏会有这样的效果,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理解,就指着城外躺在地上哭泣的应龙道:“应龙就是您游戏中的夏侯惇?”

    云川点点头,瞅着远处正在专心致志打铁的夸父道:“夸父天性淳朴,把我的性命看的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这样好的人,我怎么可能对他的困难视而不见呢?

    夸父打不过应龙,这没关系,我就拉低应龙的武力值,让夸父可以轻易地击败应龙,这就是我这个君主,应该做的事情。”

第一三四章不拘泥于形式

    第一三四章不拘泥于形式

    当力量,体型差不多的时候,想要战胜对方,就要看技巧与毅力了,假如技巧与毅力也相差不大的话,那么,就要看谁敢拼命了。

    应龙敢拼命,他本身就是烂命一条,一旦拼命成功,他的收益会更大。

    夸父不一样了,将近五百个巨人要靠他吃法呢,而族长的性命又拴在他的裤腰带上呢,如果他把命拼掉了,族长的命,以及族人的命就岌岌可危了。

    云川部提供给所有人的生活太好了。

    夸父已经记不起自己捋鳄鱼肠子吃的场面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现在,他有一口大吊锅,库房里放着永远也吃不完的食物,而且,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担心下一顿饭在哪里,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打自己喜欢的钢铁了。

    打铁累了,就喝点茶,茶水进肚子之后会让他整个身体都活跃起来,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在茶水的浸润下变得生机勃勃,所以啊,他舍不得现在的生活,甚至舍不得死。

    人,只要不被吃饭这个事情牵绊的话,就能活得非常精彩,这一点夸父有非常深的认知。

    他不用整天在大地上流浪,为了一口吃的追逐一头野狗一整天,也不用为了一口吃的将自己身体涂满泥巴,等候鳄鱼光临,甚至不用装扮死尸来招引那些难吃的乌鸦。

    打铁,喝茶,跟族长,阿布聊天,让夸父一下子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了足够的意义,这种生活他喜欢过的更长一些。

    一头牛突然被一个无聊的流浪野人用一根棍子骚扰了谷道,毫无征兆的就发了狂,冲着应龙被压的地方就狂奔过来。

    刚刚赶到且才弄清楚事情原委的大鸿惊恐的大叫起来,此时的应龙恐怕难以抵挡疯牛的蹄子。

    在云川阴冷的目光中,疯牛从应龙身上踩踏而过……应龙口中的鲜血飚起一尺来高。

    两个巨人拖着板车过来,随意的将巨盾上的斧头拔下来丢在板车上,然后,一句话都不说就离开了。

    大鸿愤怒的瞅着刚刚赶到的云川,指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云川来到应龙身边蹲下来,试探一下他的鼻息道:“很幸运,还活着,下次不要来了,你打不过夸父。”

    应龙的嘴角再次流淌出一缕鲜血慢慢的道:“你们人多!”

    云川站起身环视了一下周围的人淡淡的道:“他被夸父击败了,你们看见了吗?”

    在场的,除过大鸿带来的人,其余的野人七嘴八舌的道:“是啊,是啊,这人挑战夸父,被夸父一斧头就给打败了。”

    “是啊,是啊,这人怎么敢挑战夸父呢?”

    “夸父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云川用脚扒拉一下应龙的脑袋,软塌塌的脖子带着那颗大脑袋摇晃一下,而后,应龙就一边吐血一边站立起来。

    应龙站立起来之后,云川就立刻显得渺小了,堪堪到他的肚子上边,很多人都担心应龙在下一刻就把云川捏死。

    云川制止了已经冲过来的夸父,仰头瞅着应龙道:“是谁给了你胆子,在我云川部穿甲胄,持干戚的?”

    应龙的愤怒的眼睛都变成了红色,云川却没有半点吃惊害怕的意思,背对着应龙朝大鸿道:“是轩辕的建议吗?”

    大鸿摇头道:“这是应龙自己的意思。”

    云川笑道:“我猜也是这样,轩辕派这个蠢货过来,无非是想让我见识一下轩辕部最强悍的战士,估计没有吩咐他挑战谁。

    现在弄成这副模样,应该是这头蠢驴自己想出来的法子,以为挑战夸父就能让自己变成世上最强战士。

    却不知这个想法要多愚蠢,就有多愚蠢。

    大鸿,这一次看在轩辕的脸面上,我饶过这个蠢货,再有一次,我一定把它磨碎了喂猪。”

    云川说完了大鸿,再一次转过身瞅着愤怒的头发都竖起来的应龙道:“你不再是一个无畏的战士了,现在的你,心中充满了**,你希望保有自己的美人,房子,牛羊……你已经从一个纯粹的战士变成了一个奴隶。

    如果你是一个战士的话,这时候就会不顾一切的杀了我,可惜,你不是,所以,滚开!”

    应龙愤怒的快要炸开了,他很确定,面前瘦弱的云川,他只要抓住,再用力一扯,就能将这个人撕扯成两瓣,他的双手距离云川的脑袋不足两尺远,却双手不断地由掌变成抓,又从抓变成拳,如此循环往复,却始终不敢伸出去。

    大鸿瞅瞅周围上百枝随时就能投掷出去的钢铁短矛,叹息一声对应龙道:“向云川族长赔罪吧。”

    鲜血又从应龙的嘴角流淌下来,他最终还是缓缓地单膝跪倒。

    云川笑吟吟的对夸父道:“你也看见了,这人不敢拼命了,你下一次如果在战场见到他,就杀了他吧。

    你看,他已经不堪一击了。”

    云川说着话,就推了勉强能站立的应龙一把,应龙的身体轰然倒地,再无声息。

    云川又笑眯眯的对夸父道:“回去再把你的战甲改良一下,以后遇见这种货色,一斧头就能干死他。”

    夸父摸着自己的光头嘿嘿的傻笑着,不断点头,这一刻他觉得还是族长更加厉害些。

    应龙直挺挺的躺在尘埃里,被大鸿带来的人七手八脚的抬上一辆牛车,连跟云川打招呼的心思都没有,就直接走了。

    大鸿捡起应龙留下的破破烂烂的巨盾,以及青铜战斧才要走,就听云川道:“把心思往蚩尤,临魁,刑天他们身上多用一些,云川部是不同的。”

    大鸿咬着牙道:“有什么不同?”

    云川瞅着远山道:“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不是区区的人间界。”

    “什么是星辰大海?”

    云川笑道:“比大地更加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加辽阔的是星空,比星空更加辽阔的是我们的心。

    你走吧,把这句话带给轩辕。”

    云川说完话就踩着一个主动跪下来的奴隶的后背,坐上了野牛的背,在女咆等人的簇拥下回到了常羊山城。

    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夸父的食欲不佳,云川瞅着一小口,一小口吃打不过饭的夸父道:“你怎么了,今天的食物不合胃口?”

    夸父放下自己的大碗道:“我其实有些担心打不过应龙。”

    云川笑道:“我也打不过应龙。”

    夸父握着拳头道:“我应该打的过应龙才对!”

    云川把碗里的一块肥肉挑到夸父的碗里道:“谁规定你就一定要打过所有人的?你打不过的东西多了,大象,被毛犀,老虎,这些东西都不是你赤手空拳能打的过的。”

    “不成,你在后边,我一定要打的过应龙才成。”

    云川眼瞅着夸父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就把他的大碗塞他手里道:“打不过,你就不能跑路吗?”

    “可是,你在后边!”

    “你想多了,那时候我早骑着大野牛跑了。”

    云川终于把夸父从思维怪圈里给拖出来了,夸父也终于肯大口大口的吃饭了,三两下吃完一碗饭后就对云川道:“嗯,你说的很对,我没能力保护你的时候,你就跑,我就不信我真的打不过应龙!”

    云川没好气的道:“没路跑了当然要死战,只要有路,为什么不跑呢?我们只要想弄死应龙,法子太多了,可以用钢铁大竹箭射死他,也可以用火油烧死他,甚至可以挖陷阱插死他,哪一样不比你拿命去换应龙的命强呢?

    你的性格太憨厚,以后要多练习怎么才能跑的足够快,陆地上跑不快就跳水里跑,总之,要跑的足够快才成。

    我告诉你啊,很久,很久以后的战争拼的不再是谁个人武力的强大,而是看谁作战的手段更多,更毒辣,看谁能活的时间更长,活着见到胜利,才叫胜利,见不到的胜利叫什么胜利呢?”

    夸父又吃了一碗饭,还把所有的剩菜又倒进自己的碗里,边吃边道:“嗯嗯,以后能打的过就打,打不过我就带着兄弟们跑路。”

    见夸父终于想清楚了,也吃饱饭了,云川就示意夸父跟阿布两个随自己去山洞那边的木工作坊。

    在一个空旷的山洞里,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用麻布遮盖起来的东西。

    云川让看守山洞的槐鸮打开上面的麻布,一架夸父,阿布从未见过的东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只见这东西由全木头制成,木料黝黑,似乎还散发着金属的光泽,六根手臂粗如同雁翅形状的长臂相对分成三层排列着。

    手指粗细的丝线混杂着鳄鱼筋被编织成一条看起来极为结实的绳子,也分成上下三层排列着。

    绳子上浸满了油脂,后边还有一根拉环套着一根铁钩,而铁钩又与一个绞盘模样的东西连接着。

    槐鸮抱来三根足足有夸父长的巨大弩箭,一一安放在三个光滑的滑道上,云川转动木头绞盘,随着绞盘转动,夸父,阿布发现三根弓弦同时被拉紧,最后,粗大的弩臂也逐渐弯曲,听着绞盘转动的咯咯声,不知为何,阿布后脊背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第一三五章神之城

    第一三五章神之城

    “嗵嗵嗵”

    随着云川用木槌砸在一个机括上,戴着粗大牛角帽子的弓臂瞬间复原,而指头粗的弓弦也迅速归位,三枝粗大的弩箭离开了滑床,不等弓弦的嗡鸣声停止,三枝弩箭就已经钻进了坚硬的崖壁,真正可以说是洞金穿石的存在。

    阿布夸父来到崖壁前,夸父触动一下弩箭的后半部分就跌落下来,这些坚硬的木头箭杆承受不住这样强劲的力道。

    而弩箭的前半部分,已经深入岩壁一尺有余。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保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的原因。”云川来到夸父身边,脸上没有兴奋或者高兴地表情。

    见夸父一脸的茫然,云川又道:“杀人,真得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非常简单!”

    阿布呆滞地从深入崖璧的弩箭上收回目光,看着云川道:“王,这就是您下令让夸父烤了使者的原因,也是您最近变得极度强硬的原因?现在,我明白了,您对应龙实在是太仁慈了。”

    “把这东西盖上吧,我很希望,云川部永远没有用到这东西的那一天……”云川挥挥手,就来到了这座山洞的出口处,瞅着脚下攀援而上的石头阶梯沉默不语。

    弩箭的最大射程应该在两里左右,最强威力应该在三百米到八百米这个距离,而这个距离,正好就在石头台阶的中转平台上,任何人想要攻击常羊山,在经历了三里地的上山路径之后,无论如何都会在这个中转平台上休憩片刻的,接下来,他们就要穿过一道狭窄的天梯状的石头小径。

    有这架床弩在,没有人可以从这里通过,云川相信,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面临床弩的攻击下,还能保持镇定。

    如果真的发生有人攻击了常羊山,那么,这座平台,以及这条石头路径,将需要他们用无数的生命才能填满,就这,还未必能经过这里,获取最后的胜利。

    同样的,阿布也发现了云川的意图,跟夸父,槐鸮一起盖好了这架杀人机器,一起站在洞口俯瞰脚下繁荣的云川部,巍峨的常羊山城。

    “我们还要继续修建常羊山城,我们要把这座大山,彻底地变成一座石头城堡,我想让这里成为云川部永远的家,我们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直到永远。”

    云川说着话又从石洞里取出一张巨大的图纸铺设在三人脚下。

    阿布看着图纸,一边寻找图纸在常羊山上的对应点,他指着一座孤立的石头柱子道:“那里是一座石头塔?”

    云川笑道:“你觉得这种塔好看不好看?”

    阿布笑道:“好看,我们可以把最大的钟挂在塔上,每天早上就让人敲响那口钟,催促族人起床干活。”

    云川又指着横亘在半山腰的一座石头崖璧道:“如果我们把那座崖璧按照我们想要的样子休整出来,再开出一个石洞,你觉得这道城关美不美?”

    阿布眼神迷离,有些沉醉在幻想中,半天才道:“我们可以把巨鼓装在城关的最高处,每到天色暗下来,我们就敲响鼓,催促族人早早归来。”

    “那一道巨大的裂隙,我们可以扩大一下,让裂隙变成深渊,在深渊上我们修建一座石头桥,再让瀑布水顺着这条深渊流淌下去,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王,我觉得还应该将城墙后边的那道石壁取直,石壁山取平,这样呢,我们就可以在上面修建很多石头房子,这样,常羊山城就能容纳更多的族人。”

    “你说得没错,其实整座山我们都应该把它取成巨大的阶梯状,每个阶梯上都可以住人,我们还可以修很多教人读书的地方,教人做工的地方,教人唱歌跳舞的地方,当然,我们一定要修建一座巨大的可以洗澡的地方……

    我们有这么多的事情要做,你们说,哪里有什么时间去跟轩辕争夺野人王的位置呢?

    阿布,我期待常羊山城变成一座不夜城的心思,远比戴上野人王冠成为野人王更加得强烈。”

    夸父嘿嘿笑道:“我们要不要抓更多的奴隶回来呢?这样就能更快地见到图画上的城池了。”

    云川摇头道:“这是我们的家,自然就需要我们自己亲自来修建,不是自己修建的家,还算什么家呢,也不会有人珍惜,更不会成为一个人人都想来的地方。”

    阿布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我们不怕慢,十年不成,就二十年,二十年不成就三十年,一代人不成就两代人,我们终究会把图画上的城池展现在这座常羊山上。”

    当天,云川,阿布,夸父一起喝了很多的酒,最后被毫无醉意的夸父给送了回去。

    应龙受伤很重,为此,他先是在松树上蹭了很多的松胶,然后又在干枯的草地上翻滚,最后跳进了泥浆潭,直到全身都挂满泥浆之后,就躺在烈日下曝晒,一天的功夫泥浆就干透了,接着,应龙就躺在轩辕赏赐给他的房子不吃不喝,整日昏睡。

    岐伯检查了应龙的鼻息之后,发现他的呼吸极为稳定,是真地睡着了,就把这一状况禀报给了轩辕。

    轩辕亲自看过之后,确定应龙真的是在昏睡,就问岐伯。

    “应龙的行为为何如此怪异?”

    岐伯道:“他的胸骨有裂,臂膀有裂,右手指骨有裂,双膝受到了很严重的裂,所以呢,他就用松胶来固定他的身体,再用枯草与淤泥接着固定他的身体,这样,可以不让骨头长歪。”

    “他为何又要陷入沉睡呢?”

    “他这样做是为了减少活动,不至于伤害到内脏,就像受伤的野兽一般,静静地舔舐伤口,等待身体复原。”

    “他为何不食不饮?”

    “此为龟息,为熊眠,忘记伤痛,忘记忧伤,如婴儿初生,自然不食不眠。”

    “此法可行?”

    “应龙身体禀赋于先天父母,成长于洪荒,自然有存活之道,所以,我以为可行。”

    轩辕想了想又问道:“我听说,久远时期的贵人可以活过百个寒暑,为什么现在的人勉强度过三十寒暑,就已经气血衰竭,毛发发白,行动如龟,再也不能如狐兔一般奔跑呢?”

    岐伯瞅着轩辕微微叹口气道:“人如果想要活得久,就要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活过百个寒暑。

    今时之贵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三十而衰。”

    轩辕皱眉道:“如果我处处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那么,还有何人会认我为王呢?”

    岐伯低头叹息道:“我不知道。”

    轩辕大笑一声道:“只求达成心愿,若是不能,空活百岁无益。”

    与岐伯的谈话总是不能让轩辕快活,他看了一眼沉睡的应龙,就找来了大鸿,询问云川部打伤应龙之后的反应。

    “没有反应,云川部一切如常,除过有一些人夸赞夸父战力无双之外,没有别的动静。

    一般的云川部族人依旧在照料农田,制作东西,在集市上交换他们需要的东西,没有联合蚩尤,临魁,以及刑天部的任何动静。”

    轩辕笑道:“如此说来,云川部并没有觉得击败应龙是一件多么值得吹嘘的事情。”

    大鸿咬着牙道:“加上夸父,足足有六十个巨人向应龙发起进攻,应龙强横地面对着群人没有转身逃走,而是选择直面硬抗,就这一点来看,云川部的夸父没有战胜应龙的决心,这才使用了这种卑鄙的手段来伤害应龙。

    我甚至以为,这一切都是云川的授意,在夸父们打败应龙之后,云川亲自出现,利用自己王的权威来继续压迫应龙,我觉得,他的目的就在于毁掉应龙。”

    轩辕点点头道:“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云川部已经变得越发得强硬了,以前的时候,云川总是喜欢息事宁人,现在不了,只要是针对他云川部的事情,他都会用极为强硬的态度还击,不留半点情面,你以为这是什么原因让云川突然变得强硬了呢?”

    大鸿低着头道:“一场大火让风后死无葬身之地,我很担心云川部又出现了一些人力不可抵挡的东西,这才让云川有信心在得罪所有部族之后,不用担心我们的报复。”

    轩辕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云川此人不可测度,云川部族人的生活更是一日千里,大鸿,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唆使临魁或者蚩尤去试探一下云川部呢?”

    大鸿摇摇头道:“就目前而言,咱们大河上游的四个部落都不会轻易地听信别人的话就去对付另外一个部族。

    王,您只要想一下就知道了,我们轩辕部攻伐过所有部落,同样的,蚩尤部,神农氏也攻伐过所有部落,因此,从我们三个部族口中说出来的话没有人信,目前,或许只有云川部说出来的话才有那么一点点的可信度。”

第一三六章互通有无

    第一三六章互通有无

    大部分的动物都会遵循一个十五天原则。

    比如,云川要给一头猪喂食,如果在接下来的十五天里,每次喂食的时候都敲一下猪食槽子。

    那么,在第十六天的时候,他不喂食,仅仅是敲猪食槽子,那头猪同样会跑过来,因为,对于那头猪来说,敲猪食槽子的声音就代表着有食物来了。

    这一个原则被大量的运用在商业上,曾经有过无数种成功的经典案例。

    云川部现在就在用这一法则。

    只不过,云川不打算仅仅喂那些野人十五天,准备先喂上三年再说,这里面是有无穷好处的。

    只要云川部的集市足够繁荣,那么,轩辕,蚩尤,神农三个部落的市场就没有办法建立起来。

    这其实是有一个大问题的,云川并不希望自家的市场变成一个类似菜市场一般的存在。

    菜市场一般的大市场的存在,对云川部来说好处并不多,还因为人来的太多,导致这里不好管理,总有一些野人留在常羊山下不肯离开,最终成了流浪野人。

    而这样的市场也不利于云川部通过交易去控制其余的部落,所以呢,在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建立二级市场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只有让二级市场在这三个部落出现了,云川部才能利用自家的一级市场来控制那些二级市场,二级市场的从业者一定是这三个部落的人,甚至是这三个部落里能说的上话的人。

    只要云川部控制住了货源,也就等于控制住了这些二级市场,也就等于控制了那些二级市场的从业者。

    自古以来,金钱惯能蒙蔽人的双眼,也最能蛊惑人心,轩辕仅仅开出来了一些不值一提的条件,就让很多英雄人物落入他的彀中,一旦二级市场开了……云川就能正大光明的在别人的部落里拥有一批自己的属下。

    现如今,四个部落中间,只有自己还有一点点的信誉,所以,当云川在自家市场发出招揽二级市场的对接人的时候,在其余三个部落中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这对其余三部落来说是好事,一件只有好处,绝对没有坏处的事情,毕竟,这三个部落垂涎云川部落的大市场,已经垂涎很久了。

    他们自己也曾经搞过,只是因为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有弄成。

    轩辕总是希望市场能够无偿的替部族服务,根本就不考虑市场的盈亏问题,最终,他们的市场崩溃了。

    蚩尤总是有一种奇怪的优越感,觉得在自家部落里的市场就是自家的,当族人没有东西来交换的时候,他总是慷他人之慨,最终,蚩尤部的商人也就跑光了。

    至于神农部,他们的市场倒是开的还不错,很多人从云川部大市场换到货物,再到神农部来换货物,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只可惜,这个市场的控制人是临魁,所以,他要求的利润很高,最终导致没有人愿意跟他交换货物了,所以,也完蛋了。

    这一次不一样,是云川部直接跟轩辕,蚩尤,临魁三个人直接签订合约,就像种庄稼一样,每年他们能从这个市场获得固定的一笔收益,却不能干涉市场的运作。

    市场的运作可以交给他们信得过的人来掌控,相信这样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那三个疑心鬼的怀疑。

    再加上第一批货物都是由云川部无偿铺设的货物,等到货物交换完毕,云川部才收回自己的利润,这种主动送人把柄的行为,相信那三个疑心鬼一定觉得占了很大的便宜。

    大鸿再一次来到云川部市场交换东西的时候,他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要不要接受云川部的建议,在轩辕部开一个小市场,最终用粮食来结算。

    他思虑了良久之后,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就立刻答应了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留下了契约,拿走了云川部铺设的货物。

    蚩尤部新的虎战士,也是一个极有决断力的人,跟大鸿一样,也留下了契约,拿走了云川部铺设的货物。

    神农氏来交换货物的人是一个胡须都白了的老头,看的出来,这个人没有半点决断的权力,在云川部待了半个月之后,终于等到了临魁的同意,也就留下了契约,带走了货物。

    阿布将三族留下来的契约刻在石头上,矗立在大市场门口,会认字的就看文字,不认识字的就看图形,如果连图形都看不懂的,就有人专门给他们解释这上面是什么意思。

    云川不能保证所有人都看到这三张契约,却也希望所有愿意以物易物的人能够知晓,云川部为了让所有人可以用最公平的价格就近换到他们所需的东西所做的努力。

    阿布用来刻画这三张契约的石头很大,非常大,而且不是独立的,而是直接凿开了市场门口的三块地根石。

    规矩,就要让人知道,让人遵行,让人有物可以比对。

    轩辕得知此事之后沉默不言,蚩尤知道此事有些悻悻然,临魁知晓此事之后暴跳如雷。

    不过,他们这一次都没有向云川部铺过来的货物下手,任凭自己的部下去操作。

    小市场起来之后的效果很好,野人们本来东西就不多,也很贫乏,不过,因为接触面一下子大了很多,云川部铺设的货物还是很快就被交换完毕了。

    三部的小市场完成了交易,就带着三个部族的各种特产回到了云川部,于是,云川部的大市场就有了四族大批量的货物,可以进行大宗的货物交易了。

    轩辕部的丝绸,蚩尤部的青铜,神农部的麻布,再加上云川部的铁器,陶器,统统汇聚在云川部。

    而最终,这些大宗货物将会以粮食,牛羊为最终结算单位,在部族间进行大量的交易。

    有了大宗的货物,轩辕,蚩尤,神农三部就有资格向自家部族的外围再一次进行商业扩张,于是,在一场暴雨来临之前,云川部终于奠定了自己商业中心的地位。

    今年的暴雨不算大,至少比前两年那场倒水一样的暴雨小的多。

    常羊山上的飞瀑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瀑布,大量的水砸在水潭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

    云川与阿布面对面就着眼前的暴雨喝茶。

    “如此说来,我们积压的陶器,铁器已经全部弄出去了?”云川喝一口今年的新茶,心情非常的好。

    阿布跟着笑道:“不仅仅是我们的陶器,铁器,轩辕部积压的丝绸,蚩尤部积压的青铜器,神农氏积压的麻布,也都变成了粮食,牛羊,回归到了各个部族。”

    “也就是说,这一场交易中没有输家是吧?”

    “没有,最终得到陶器,铁器,丝绸,青铜器,以及麻布的边缘野人们也没有吃亏,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能脱离野人的范畴了,可以有一身麻布衣衫穿,可以有一两件青铜器用来祭祀,更因为有了陶器,铁器,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

    另外,我的王,此时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我部族的粮食储存已经超过了您规定的限额,马上秋粮就要收获了,云川部库房里的粮食还挤满了仓库,我建议,这时候可以跟轩辕部换一些丝绸,跟蚩尤部换一些牛羊,跟神农氏换一些麻布。”

    云川点点头道:“去办吧,正好让无牙走一趟,这一次是去给各个部族送好处,正好缓和一下他们总想把无牙弄成烤肉矛盾。

    从今往后,我云川部的使者所到之处,一心为人,毫不利己,应该会受欢迎的。”

    阿布嘿嘿笑道:“无牙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非常的欢喜。”

    云川笑道:“野人部落并非都是穷困不堪,这世界给了他们太多,太多的便利,这些人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储存,如何利用而已,如果他们都能做到我部的地步,那么,其实他们都是不缺吃的,也不会缺少穿的。”

    阿布点点头道:“是啊,是啊,夏秋之时,食物遍地,冬春之际却食物匮乏,腌渍,烟熏,烘干,盐培都是一些很重要的食物储存之法,我们要把这些方式告知所有部落吗?”

    云川摇摇头道:“冬春之时,我们就开始交换这些腌渍类的食物,只是在交换的时候告知交换者制作之法就是了,白白给的东西没有人会珍惜,只有千辛万苦得来的才会当做宝贝一样的收藏。”

    阿布叹口气道:“我担心所有人在解决了吃饭的问题之后,就会生出事端,赤陵告诉我说,轩辕部最强大的虎部正在缓慢的向神农氏的领地靠近。

    您也知道,虎部是轩辕部中唯一一个以畜牧为生的部族,同时,也是轩辕部最强悍的一个部族。

    我以为,轩辕部最晚在稻子收割之后,就会向神农氏挥动屠刀,以报力牧原战败之耻。”

    云川瞅着阿布道:“你该考虑如何在这种状况下如何做生意,让我们有更大程度上的收获,而不是关心他们谁输谁赢。”

    阿布犹豫一下道:“王,我们真的不参与部族混战了吗?”

    云川摇头道:“如果他们真的要作战,那是他们三个部族的事情,云川部不参与,只要我们把市场做好,你看着,到了最后,不论谁输谁赢,反正,云川部一定是最大的受益者。”

第一三七章初具规模的常羊山城

    第一三七章初具规模的常羊山城

    在大部分族人都在收割麦子的时候,云川正在检查自己的新城墙。

    他知道这道城墙对他的意义。

    自古以来,城墙其实就是权力的象征与维护权力的工具,在云川看来,一道城墙将常羊山与蛮荒世界割开了。

    在城墙之内,他可以慢慢培育人类最初的文明之火,在城外,哪怕蛮荒的阴云笼罩了世界,总有一束阳光会照耀在这座城池之内。

    常羊山的城墙,是一道美丽的曲线,厚厚的高大的城墙将不仅仅矗立在现在,同时,也会矗立在历史的时空里,最后成为中华文明最美丽,最确凿的象征。

    因为是依山而建,所以城墙蜿蜒曲折,在山峦间起伏,就像一条巨龙横亘在大地上。

    现在,这条龙仅仅修建好了身体,它的爪牙,鳞片还没有修建好,不过,还有将近六千人还在努力,这一次,他们修建的将是凸出的敌台,还需要在敌台上修建敌楼,每隔一百米就修建一个,这样一来呢,只要有敌人想要侵犯常羊山城,就要面对来自城墙以及两边敌台的三面夹击。

    敌台,敌楼都将是石头建筑,木头制作的很容易着火,只有全部由石头制成的建筑,才能保证长久的使用下去。

    阿布说修建这道城墙的时候,总共死了三百七十多人,对此,云川的内心并无多少波动,他知道在这个时候修建这样一座长十里,高十米,底座宽八米,顶部宽四米的城墙,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他最初预计的伤亡数字远比三百七十这个数字高。

    这些死亡的人都是因为各种事故死去的,有的被石头砸死了,有的掉下悬崖摔死了,有的是烧石头的时候被石头蹦死的,也有砍树的时候被树压死的,被毒蛇咬死的,被野兽咬死的,也有相互斗殴而死的……

    好在,没有人是因为过劳而死,也没有人被云川部的监工杀死。

    在野人时代,这些死法非常的正常,他们不会因为同伴这样死了就停止劳作,只要不是人为弄死的,在他们看来,就是寿终正寝。

    野人们不在乎这些数字,阿布却做了记录。

    “再有两年,我们的城墙就会彻底完整。”阿布把私下里的一些数据告诉了云川之后,就满怀憧憬的渴望未来。

    “差的太远了,有了城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有了一道牢固的防线,有时候敌人不一定来自城外,也有可能来自城内,同时,如何将城墙的防御力量做到极致,这也是一个问题。

    等夏粮收割完毕之后,我会带着夸父攻击城墙,你带着睚眦,赤陵,女咆他们负责防守。

    每三个月一换,变成我守你攻。”

    阿布道:“城墙还不能抵挡的住您的攻击吗?要知道我有火油,还有床弩。”

    云川淡淡的道:“到时候你就会知晓有了火油与床弩,并不代表你们守城的时候可以高枕无忧。”

    阿布点点头,虽然族长说的很严重,可是,阿布并不认为族长能带着一群笨重的夸父能攻破这座城。

    常羊山城总共只有四座城门,族长给每一个门都起了好听的名字,东门叫做射日门,南门叫做望远门,西门叫做镇河门,北门叫做阴山门。

    每日里,每当太阳光照射到射日门的时候,东门大开,照在南门的时候望远门打开,照在西门镇河门的时候西门打开,最后开启的便是阴山门。

    云川部的农田基本上都在射日门之外,因此,在射日门外,云川还下令修建了四个很大的村落,凡是居住在这四个村落里的人,主要工作就是耕种农田。

    在没有外敌入侵的日子里他们就居住在村子里,一旦有外敌入侵,他们就会全部退进城里。

    南门外便是云川部划定的大市场的所在地,他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集镇,所有的货物交换都将在这里完成。

    当然,遇到敌袭之后,除过云川部的人,其余的人不能进入常羊山城,剩下的人扛过去了算他幸运,抗不过去就是鸟为食亡的下场。

    出了西门,不远处就是大河,这里不仅仅有大河,还有上一次水灾之后遗留下来的大量的湖泊,云川部的主要食物——鱼,就是从这里捕捞的。

    阴山门外便是云川部的牧场,而牧场中最重要的就是马匹的繁衍地,直到现在云川部依旧把北边划定为禁区,不许任何外人踏足。

    即便是偌大的城内,云川依旧设置了两道防线,云川部大部分的人都居住在山下,毗邻城墙,这样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族人们可以就近登上城墙,帮助武士们抵御外敌。

    第二道防线就是那座还处在图画上的深涧,以及狭道。

    敌人只有通过这两处防御地带才能真正进入云川部的核心区域,在这里有冶铁作坊,有炼金作坊,有缫丝,织绸作坊,制陶作坊,制砖作坊……当然,在穿过这些作坊之后,就能抵达云川居住的地方。

    杀掉云川之后,就能通过台阶抵达云川部最重要的物资存放地——山洞,得到这些山洞里的物资之后,云川部也就算是灭亡了。

    就目前而言,云川不觉得有谁能做到这一点。

    临魁蚩尤做不到,轩辕也做不到……

    建设常羊山城,耗费了云川部大部分的粮食与物资,如果不用修建这座城池,此时的云川部一定比现在还要富裕五倍不止。

    云川部这些年创造的财富有一多半都耗费在了这座城池上,变成了城墙,变成了每一座建筑,每一条石头路……

    这是没办法的一件事,如果不能保证族人创造的财富的安全,云川部越是富裕,遭受的劫难也一定会越多。

    抢劫富裕的部落,是每一个野人部落具有的本能,所以说,还是好好地修建城墙吧,族人们现在苦一些,累一些,以后,一定会更加的幸福。

    不仅仅现在要这样做,以后,同样要这样做,可能会有更大规模的修建活动,否则,云川部赚到的财富就没法成为永久性的财富。

    就是通过无休止的建设,这才让云川部赚来的财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同时,也是云川部一直不愿意扩大部族的原因所在。

    一座城能覆盖的地域以及人群是有限度的,太大了并不好,或许刚刚学会走路的云蠡会扩大部族,会参与到野人王争霸赛的过程中去,云川不会,现在就参与争霸,真的毫无意义。

    云川骑着野牛稳稳当当的走在城墙上的时候,所有前来参观城墙的族人都纷纷让开了一条路。

    自从有了这座城墙,云川部族人眼中的骄傲光芒如何都掩饰不住,云川希望他们能够记住今日的骄傲,并且将这种发自内心的骄傲永远流传下去。

    阴山门就开在悬崖边上,同时这里也是云川部城墙的终点,因为再往北走,就是高达百米的悬崖。

    两年时间,云川部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最高的时候有将近一万五千人活动在修建城墙的工地上,最少的时候,哪怕是农忙时分,也有将近六千的流浪野人与奴隶们在城墙上忙碌。

    云川部别的活计有停止的时候,唯有修建城墙的活计,从开始的那一天就没有片刻的停止,即便是下雨,下雪的时候,人们也会在工棚里为接下来的修建城墙的工作做准备,积蓄石材,木料,以及修墙要用的泥浆。

    一柄两尺多长的铁钎子,不到十天就会磨损成一扎长的废物,只要看石头上密密麻麻的凿刻痕迹,以及族人变形的手上厚厚的老茧,就知晓,每一寸铁都随着族人们的汗水被镶嵌进了城墙。

    “夏收之后,组织一场盛大的宴会吧,告诉精卫,准备好足够多的美酒,美食,舞蹈,我要用最盛大的酒宴,来酬谢我的族人。”

    阿布闻言点点头,又把目光落在那些还在干活的流浪野人以及奴隶身上不做声。

    云川又道:“既然这座城池是他们亲手修建出来的,那么,他们就有资格成为云川部的族人。”

    阿布轻声道:“这六千人成为族人之后,全族的耗费就会陡然增加一倍,甚至还要更多,这些人没有土地,就要重新开垦荒地给他们,没有住房,就要修建住房给他们,再加上配套的武器,床垫,炊具,粮食,牲口,甚至是老婆,耗费太大了,这会影响王的建设计划。”

    云川轻笑一声道:“城墙已经合拢了,剩下的建设可以慢慢来,这些人已经接受云川部的规矩两年了,并且已经熟悉了云川部的规矩,要是再不接纳,说不过去,也会让很多人觉得成为云川部族人遥遥无期,会生出叛离之心。

    你知道的,这些人永远活在当下,偶尔有一些人可以想到明天,想到几年后的人几乎一个都没有。

    就这么去办吧,按照那份图画上描述的样子,给他们选地方修建住房,不过,靠近城墙的那一圈土地,不能给他们。”

    阿布点点头道:“他们居住的地方会处在咱们族人的包围之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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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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