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愿意低头的轩辕更可怕
第六十三章愿意低头的轩辕更可怕
越大的鱼身上的肉就越是难吃!
这是云川部族人在吃了所谓的鱼神之后得出来的一个结论。
不过,大鱼身上的鱼油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再这样潮湿的日子里,只要涂抹上熬煮后的鱼油,身体就不再沾水,皮肤也不用整天被潮气浸泡的松松垮垮的。
赤陵杀死了一条大鱼,这个过程让这个勇猛的男子再无畏惧可言。在云川看来,以后即便是遇到真正的神灵,他也绝对敢向对方伸出自己的武器。
所以,大鱼世间对云川部落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经历。以后,只要不把一个没见过的东西神话,再面对的时候就会轻松很多。
同样的,大鱼之死对于那个异人来说,却是毁灭性的。
这条大鱼原本是属于一个野人部落的神灵,他流浪到那个部族之后,就接管了那个野人部族,也顺便接管了这条被野人部落称之为神的一条大鲶鱼。
本来,他在那个部落生活的其实还算不错,只是大洪水来,一道洪峰就把整个野人部落夷为平地,而那条大鱼也不知去向。
他因为独居在山顶逃过了一劫,就在他发现四周全是洪水的时候,他竟然发现那条大鲶鱼回来了,不仅仅回来了还带着一条一百斤重的大鲶鱼。
异人尝试着攀爬到那条小鲶鱼的背上,没想到,这条大鲶鱼就带着他门溯流而上。
在路途中,异人也曾经见过一些部落,也曾经利用这条巨大的鲶鱼自称为神,获得了一些部族的尊敬。
然而,在一个破败的部族里,异人遇到了一个自称来自归墟的人,叫做王荼,他的话说的很厉害,自称是世界上最有智慧地一个人,还积极地邀请异人跟他一起放弃那些野蛮的肮脏部落,去大河上游见识一下真正的大部落,于是,他们最后抵达了造型奇特的常羊山。
在被大鱼带走的过程中,尤其是跟王荼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之后,异人坚定地相信,这条大的鲶鱼就是真正的鱼神,虽然他在东海之滨见过更大的鱼,但是,如此有灵性的鱼,只有这一条。
王荼认为自己只要抵达云川部,就一定成为云川部的座上宾,还答应异人,只要他成功了,就带着异人一起留在云川部,继而将这个神秘的部族发扬光大。
谁知道他没有等来王荼邀请他上岸成为云川部贵宾的消息,却从小鲶鱼嘴里,发现了王荼的首级。
王荼是异人见过的人中最具有智慧地一个,却被残暴的云川氏给斩掉头颅丢弃在水中,他想为王荼复仇。
结果,鱼人死了,还被云川氏的人给吃了。
“身体既然已经好了,那就要干活!”就在异人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负责照顾他的美人儿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个女人很美,就是脸上的表情不美,冷冰冰的,不像是一个人,更像是一个神。
“你如果再不起来干活,你今天将没有食物。”姼的话语似乎没有平仄起伏。
“我的身体依旧很痛,且伤口还在流血。”异人挣扎了一下,勉强起来,却感到一阵眩晕,不得不扶着墙壁。
“在云川部,只要你没死,能动弹,那就一定要干活,可以耍赖不干活的人只有怀孕的妇人,你如果不想今晚饿肚子,那就去山洞里挖石头。”
异人深深地看了这个美人儿一眼,就扶着墙壁一点点的向外走,走了几步就听那个美人儿道:“你伤好了,那就不用再来我这里了。”
异人咬咬牙一步一挨的朝山洞口走去。
异人走了,姼就发泄性的将异人睡过的床垫丢了出去,上面沾染了很多脓血,很肮脏。
自从上一次被云川羞辱过之后,姼就对男人有了新的看法,她认为如此美貌的自己,不论是哪一个云川部的男人都不能染指,也不配染指。
异人艰难的来到最大的那个山洞里,在这里他发现果然如同那个美人儿所说的,云川部见不到一个闲人,就连那些小小的孩子们,也一人抱着一个沙盘,用树枝在上面乱画。
一旦有孩子画错了,就有一个看起来很丑的女人用鞭子抽打那些孩子,看她下手的样子,没有半分容情。
精卫刚刚抽打过两个愚蠢的孩子之后,抬头就看到了一个伤痕累累的男人正抱着柱子看她。
二话不说,手里的长鞭子就甩了过来,鞭稍抽打在异人的脸上,顿时,他的脸颊就破了一条口子,鲜血涔涔而下。
异人用舌头舔舐一下流到嘴边的血,低下头,缓慢的走到那群用背篓背石头的人群中,他觉得这里才该是他应该停留的位置。
他原以为这群背石头的人应该与他一样心中充满了愤怒,真正加入这支队伍之后,他才发现,别人都很愉快,高兴,只有他自己一个痛苦难当。
山洞中本来应该非常凉爽的,可是,在这个山洞里他却觉得燥热无比,因为,在山洞中,有人点起来了很多的火炉,人待在山洞中,就像是待在一个熔岩洞中。
云川坐在山洞口摇着扇子,瞅着从山洞里弥漫出来的潮气,有些难堪的对阿布道:“洞里还是如此潮湿吗?”
阿布笑道:“粮仓那里虽然做了一些遮蔽,我检查过存粮,粮食还是有些潮湿,这样的天气,搬出来晾晒是没法子晾晒的,只能用这种笨办法,让整个山洞都变得干燥起来,再把粮食晾晒在山洞里。”
云川瞅着水面上的浓雾点点头。
虽然天上的雨水停了,太阳出来几天之后,雾气就无可避免的出现了,云川不知道这样的大雾会维持多少天,不过,放眼望去都是水天一色的景象,这场大雾不会小到哪里去。
山洞里面的整理工作,基本上已经到了尾声,接下来,云川准备在水线上,修建城墙。
这些天他把常羊山看了一遍,这座山里的石头用不成,没有大块的,即便是有大块的,也是难以开凿的青石,麻石。类似红砂岩那种好切割,还好寻找的石头,在常羊山一块都找不到。
好在常羊山之野上的泥土很适合烧砖,现在,就等水线继续下降之后,云川就打算全力以赴的在常羊山下烧砖,到时候,云川会让半座常羊山都处在砖窑的烘烤之下,只有这样,才能对付危险的潮气,才能让族人有一个相对干燥的空间。
常羊山上依旧在冒着滚滚浓烟。
站在远处竹筏上的轩辕可以清楚地看到。
“他们在做什么?烧山?”轩辕看了很长时间,不解的问仓颉。
仓颉也是一脸的疑惑,摇摇头道:“要不然我上去看看?”
轩辕摇头道:“这个时候谁都不要轻易地去别人的领地,大家都很小心,生怕别人趁着大水去攻伐自己。”
大鸿在一边道:“我觉得云川之所以会在这个炎热的时候再山洞里点火,完全是为了去除山洞中的潮气。”
仓颉不满的看着大鸿道:“你怎么知道?”
大鸿本不想理睬仓颉,不过,见轩辕也在看他,就指着常羊山山洞中的天窗山洞道:“那里冒出来的烟是白色的,更像是水汽。族长,我们的人现在深受潮湿之苦,短短的一个月之内,我们的族人已经因为潮湿皮肤都开始出现了溃烂,我想,云川部应该也面临这个问题,用大火烘烤山洞,或许就是云川给出的答案。”
轩辕皱眉道:“我们也点火不成吗?”
大鸿摇摇头道:“我们的房子都是在大雨中盖成的,本来就潮湿,再加上整个野象原都被大雨浸泡了这么多年,烘干的兽皮,盖一晚上之后,到了天亮,又变得湿漉漉的。
不像云川部住在山洞里,只要把山洞烤热,不让潮气进来,他们就能相对保持一个干燥的空间。”
轩辕沉思片刻,对仓颉道:“你去常羊山走一遭,代我向云川问好,并且告诉云川我们部族现在遇到的困境,就说我轩辕向云川部族长云川请教,如何才能不让族人的皮肤溃烂。”
仓颉就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了起来,连声道:“我去问问,我去问问,不能用族长的身份去问,会被云川部耻笑的。”
轩辕摆摆手道:“耻笑就耻笑,只要我的族人不耻笑我就成了,现如今,轩辕部生病的人很多,只要有办法治好这些人,再让我轩辕部不再有病人,哪怕被云川当面耻笑,我也不在乎。
仓颉,去吧,这一次记得要保持谦卑,这一次是我们去请教,不是让你去惹云川生气的。”
仓颉还是很不愿意,他觉得自己向云川部族长低头不算什么,却不能容忍自家族长向云川部低头。
大鸿站出来道:“族长,还是我去吧。”
轩辕看看烧伤还没有完全好的大鸿,叹口气道:“去吧,你身上的伤也该好好地治疗一下,潮气对你的伤害更大。”
大鸿笑道:“有没有效果,就让云川族长在我身上试一试就知道了。”
第六十四章小东西,大用处
第六十四章小东西,大用处
大鸿登上了常羊山之野。
阿布就在常羊山之野招待了大鸿。
云川部的食物依旧丰富,只是这一次与以往不同,肉食明显要多于谷物。
蛇羹,烤鱼,腌肉,以及不多的几张饼,当然,客人来了自然还有一些酒。
“我想见见云川族长。”大鸿吃饱喝足之后就提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族族长正在与一位异人谈天论地,没有时间见外客。”阿布笑得很和煦,可是口中说出的话,却无比得坚决。
“这一次,轩辕部有难,想要请云川族长为我轩辕部解惑。”
“啊,原来是这样啊,不过我族族长正在与异人谈论长生之道,没有四十九个日夜不会停止,一旦停止,就会前功尽弃,轩辕族长如果有事,阿布也能代劳。”
大鸿瞅着来来往往的云川部族人,发现这些人的身体看起来似乎非常得健康,皮肤虽然黝黑,却非常得有弹性,不像轩辕部的人,被水泡得皮肤苍白且松弛。
大鸿与仓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大鸿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只要达成目标,对于那些流于表面的东西并不是很在乎。
就像现在,如果来的是仓颉,他多半已经拂袖而去了。
“大雨过后,天气潮湿,族人外皮多发疾病,轩辕族长为此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请问阿布,如何才能让族人身体如同云川部族人一般,不受潮湿侵扰,不受疾病之苦?”
阿布闻言,看看大鸿烂糟糟的身体道:“简单,我族中有一妙物,只要涂抹于皮肤腠理,就可以让皮肤爽滑干净,且不易生病。”
大鸿连忙道:“这是什么东西?能否告知?”
阿布瞅着大鸿的眼睛道:“价值昂贵!”
大鸿点点头道:“丝绸可换吗?”
阿布笑道:“自然可以。”
大鸿又道:“我如今身体奇痒难忍,能否先给我解除病痛?”
阿布拍拍手,顿时就有两个仆妇走过来,邀请大鸿去了一个不大的山洞。
进到这个山洞之后,大鸿顿时觉得此地酷热难耐,不过,发现在这个山洞里有一道小小的瀑布从洞顶垂下来,瀑布流淌到半截,就被山风吹散,变成大珠小珠落在底下的水潭里。
仆妇们解掉大鸿的衣衫,让他赤身**地站在瀑布下边,用竹炭仔细地帮助大鸿清洗了头发,身体,清洗完毕,又仔细地用麻布擦干了身体。
然后就有一个老仆妇提进来一个木桶,要求大鸿躺到竹床上去。
洞里面的竹床很多,不过,大部分的竹床上躺着的都是小孩子,其中以婴儿最多。
那些仆妇们掰开孩子的腿,屁股,用一个麻布包扎成的软包,不停地在孩子身体上,容易溃烂的地方轻轻地拍打,随着拍打,软包里就会喷出一些白色的粉末。
当这些孩子被扑过这种粉末之后,原本哭闹的婴儿们也纷纷停止了哭泣,然后,就被他们的母亲给抱走了。
虽然跟一群孩子,婴儿在一起接受治疗,大鸿却没有感受到半点羞辱的感觉,相反,他认为阿布给他安排的治疗应该是最好的。
说实话,在轩辕部族中,受潮湿之苦最严重的,就是小孩与婴儿,这段时间一来,轩辕部的婴儿折损超过了可怕的三成以上,其中罪魁祸首就是孩子的屁股与大腿根的溃烂问题。
大鸿大大方方地躺在一张大竹床上,安安心心地接受那个老仆妇往他身体的各个部位扑粉。
果然,这东西拍打过身体之后,身体腠理就变得干爽,滑溜了,那种能让人发狂的蛰痛感立刻就消失了。
不仅仅如此,他身上那些因为皮肤溃烂,早就看不出烧伤模样的伤口,在被老仆妇扑满那种白色粉末之后,如同跗骨之蛆的奇痒也渐渐地消失了。
换上一套仆妇们提供的轻薄麻布,大鸿再来到阿布面前的时候,淡淡地道:“如何兑换?”
阿布给大鸿倒了一杯茶,笑着道:“天平相等即可。”
大鸿道:“丝绸杆长三分,此物杆短三分。”
阿布叹口气摇摇头道:“不妥,必须天平相等。”
大鸿捻一捻手指间的白色粉末道:“如果我没有猜错,此物当为石粉,既然是石粉,又能有多珍贵呢,更不要说与丝绸等值。”
阿布瞅着大鸿笑道:“是石粉不假,只是你知道是何种石粉吗,即便是找到这种石头,又如何将石头研磨成如此精细的石粉呢?”
大鸿瞅着阿布的眼睛道:“这是救命的东西,不可以寻常之物度之。”
阿布笑道:“就因为知晓这是救命之物,所以,我族才会同意交换,否则,我们自用即可。”
大鸿叹息一声道:“生民多艰,奈何以物度之。”
阿布笑道:“如果是云川部有难,向轩辕部求援,轩辕部如何做?”
大鸿道:“我族长有悲悯之心,自然会广开门路。”
阿布淡淡地道:“轩辕族长只爱本族之人,云川部如果有难,想要活命,只有成为轩辕部族人,恐怕才会获救吧?”
大鸿点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你不觉得如果所有人都听我王的话,这世间将再无攻伐,人人都可以安心耕种,安心狩猎,人人都能吃饱,如此世界,阿布你就不向往吗?
我知道,你云川部素来将我轩辕部以为寇仇,而我轩辕部也确实多次攻伐云川部。
阿布,你应该明白,轩辕族长之所以攻伐云川部,不是为了诛杀你们的族长,更不是为了你云川部的财物,我们所求者,不过是你云川部那双勤劳的手,那颗玲珑的心。
云川部太小了,你们留在云川部太过于浪费,如果轩辕,云川两部合二为一,则为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幸事。”
阿布面无表情地瞅着大鸿道:“轩辕部有轩辕,那是你们部族的幸事,云川部有云川,那是我们部族的幸事。
我云川部无意与轩辕部争夺霸主的位置,我们的要求更高,霸主不是云川部追求的极限,我们的极限在于星辰大海。
族长常说,我们是一群不同于其他人的人,我们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有我们的使命。
轩辕部的使命,在于让所有人统统站立在轩辕的旗子底下,云川部的使命是如何能让人活得更长,身体更加强壮,头脑更加得聪慧,如何让人这具身体里的潜力全部被挖出来,让我们整体过得更好。”
大鸿听了阿布的话,低下头摩挲着自己光滑的手臂,慢慢地道:“无论如何,仅仅是造福云川一部而已。
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方法交换,我族人多,需要也多,而丝绸稀少,我以为青铜器也可照此方法交换。”
阿布笑道:“可以,虽然这里面对我族来说吃亏了一些,不过,救命的东西确实不好过于苛刻。”
大鸿站起身,瞅着远处的常羊山山洞道:“求长生,求长生,我以为云川会是一个不同的人,没想到他也恐惧死亡。”
阿布道:“族长常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他又如何能幸免呢。”
大鸿哈哈哈大笑着,跳上了一艘竹筏,他才上去,两个壮汉就撑着竹筏去了远处。
夸父伸长了脖子见大鸿走远了,就对阿布道:“不该要青铜器的,我们的铁器比青铜器好。”
阿布无奈地道:“轩辕部除过丝绸与青铜器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呢?粮食?这个时候谁会拿出粮食来交换别的东西?”
夸父闻言点点头道:“都是一群穷鬼,连好一点的东西都拿不出来,一点用处都没有。”
穷鬼轩辕终于等到了大鸿,大鸿去的时候整个人烂糟糟的,回来的时候看起来有些神清气爽的模样。
见到轩辕之后,就把自己的手垂下来,在一个木碗里重重地磕几下,然后,一些滑石粉就从他的指甲缝隙里掉了出来。
轩辕用两根手指捏了一点滑石粉,在指肚上来回揉捻,片刻之后对大鸿道:“石粉?”
大鸿点点头道:“石粉,却不知是什么石头的粉末,也不知道云川用了什么法子,让这些石粉变得如此细腻,滑爽。”
轩辕又问道:“有用?安稳?”
大鸿道:“云川部将此物用在婴孩身上,那些婴孩看起来肥胖,爱动,同样用在我的身上,现在这里依旧潮湿,可是,我的身体却并无潮湿之感,皮肤腠理再无痛觉。”
轩辕摆摆手道:“那就去换吧。”
大鸿叹口气道:“丝绸,青铜器,与此物天平交换。”
管理轩辕部仓库的仓颉顿时怒不可遏,拍着桌子道:“区区石粉,如何能与丝绸,青铜器天平呢?”
轩辕瞅了仓颉一眼,对隶道:“取出库藏的丝绸,青铜器以天平之法换云川部石粉。”
大鸿躬身道:“是我无能。”
轩辕抓着大鸿的手臂道:“你很好,做事我也很满意,区区一些丝绸,青铜器而已,如何能与我族人性命相论,只要我们手中有人,区区丝绸,青铜器不过是粪土一般。
我们能送出去,终究有一日,我们也能轻易地拿回来。
现在,慢慢得熬吧,等我们熬过这段让我们束手无策的时间,这个大地上的人,终究是要听我轩辕号令的。”
第六十五章你不害怕吗?
第六十五章你不害怕吗?
交易进行得非常公平。
天平的一边悬挂滑石粉,一边悬挂青铜器或者丝绸。
轩辕部比阿布预料的要富裕,虽然他对丝绸泡水这种行为非常地鄙视,可是,这种事事前没有约定好,所以,也只好吃哑巴亏了。
轩辕部换走了六百多袋滑石粉,这几乎是云川部所有的库存,滑石这东西虽然很难找,矿产丰富的常羊山上却还是有一些的。
云川隐约记得滑石粉这个东西好像能致癌!
不过没关系,现在的人基本上没有机会得癌症那么高级的病,就会死于别的什么原因。
滑石粉其实是很难制作的,就像阿布说得那样,如何把滑石弄成那么细发的粉末,才是最难的。
所以说,自从把滑石投进大石磨里,等出现了一些颗粒较大的粉末之后,再送进细磨里边,继续磨,细磨出来的滑石粉还要再一步送进石碾里面添加一些蜂蜡继续研磨,石碾里出来的粉末已经非常的细发了,再送去仆妇那里用丝绸过滤。
过滤后的粉末才能用在人身上。
所以,制作滑石粉的工序非常得繁杂,也非常得艰辛。
轩辕拿到了大量的滑石粉,立刻就用在部族孩子身上,这东西对小孩子来说效果很好。
六百多袋滑石粉听起来似乎很多,但是,放在一个拥有十万人的部族里,就显得微不足道。
好在,族内终究还是有了应对潮湿的武器,这让族人的日子变得好过多了。
轩辕从不认为自己拿给别人的东西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在他看来,只不过是存放在别人那里而已,迟早有一天,他能加倍拿回来。
有这种心胸的轩辕,云川非常得钦佩,因为这个人,总是能在复杂的环境里,挑选出一条最正确的道路让族人走。
同样的,轩辕对云川的看法也是一样的,因为,云川总能在别人束手无策的时候,想出解决事情的办法,而且,可以解决得很好。
十万人留在野象原,这绝对不是轩辕所期望的事情,轩辕族在最虚弱的时候,越是要表现得无比强硬。
在越是困难的时候,他就要四面出击。
攻击云川部这样的事情就算了,云川部有鱼人族,在水面上跟鱼人族作战,就算是轩辕,也没有什么信心。
攻击蚩尤部这样的事情,也不在轩辕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那是一场恶仗,这个时候,轩辕不希望他的部族与任何人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恶仗,这对轩辕部一点好处都没有。
力牧派人送来了一个好消息,一个人数众多,且富裕还懦弱的部族,毫无疑问将成为轩辕部吸血的对象。
所以,轩辕带着五千个武士离开了野象原,乘坐着连接成一片的竹筏,向东方前进。
在哪片因为地势高,没有受到大洪水影响的地方,力牧与刑天的私人恩怨,早就变成了两个大部族之间的战争。
现在,力牧打不过刑天!
不是力牧的武力不如刑天,而是刑天已经成了白鸟部族的族长,力牧不过是黑鸟部族的武士首领。
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力牧率领的黑鸟部族甚至占据了上风,就指挥作战这方面,刑天还比不上力牧。
可是,随着力牧在部族中的威望越来越高的时候,黑鸟部族的族长,竟然带着部族大部分人逃离了战场。
这让力牧差点被人多势众的刑天给当场杀死。
力牧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派出自己收服的最得力的部下,跨越重重阻碍,将力牧危在旦夕的消息送到了轩辕的面前。
轩辕虽然很担心力牧的生死,可是呢,他刚刚上岸,就朝着黑鸟部聚集的地方进发,先收拾掉黑鸟部对轩辕来说更加得重要。
力牧认为他的誓言很重要,不能像刑天那样,厚颜无耻得进入了人家的部族,接受了人家部族族长的热情招待后,等自己掌握了一定的武士指挥权之后,就勾引族长的儿子,把人家老族长的脑袋砍掉,再把人家的闺女睡了,然后打着闺女为父亲报仇的名义,又把老族长的儿子砍成好几截,最后把族长闺女的脖子拗断,告诉所有人,白鸟部现在改名字了叫做刑天部!
这一套流程对于刑天来说,仅仅是基本操作,可是,对于力牧这种蠢人来说,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
即便是被黑鸟部的族长抛弃了,力牧依旧带着不足一千的黑鸟部武士,死死地守着黑森林,不让刑天部通过这片地域去追逐黑鸟部大队人马。
昔日的白鸟部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这本来是一个喜欢唱歌,跳舞,祭祀,吟诗的部族,自从刑天接手以来,这个部族已经变成了一头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吞噬所有的嗜血猛兽。
只因为刑天告诉自己的部下,任何东西,部族中的武士都能通过自己的武器获得。
通过族内比武,获胜的武士获得了老族长众多的妻子,女儿,通过与黑鸟部鏖战,那些勇猛的武士们,获得了老族长储存的众多财物,并且还得到了奴役懦弱族人的权力。
力牧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没有食物,他们只能在战斗的间隙狩猎,没有武器,他们只能斩断竹子,树枝当作武器。
即便是这样,这一千个跟随力牧很久的黑鸟部武士,也不愿意后退,更不愿意逃跑,因为,力牧告诉他们,族长可以逃跑,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以逃跑,可是,他们不能逃,一旦逃了,黑鸟部毫无疑问就会被刑天部吞并,从此之后,他们将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他们的部族,他们的孩子都将成为刑天部的奴隶。
奴隶,对于东方来的部族来说,是两个魔鬼一般的字眼,成为奴隶……不如战死。
两天路程的黑森林,刑天部已经走了一天半,明天,刑天部的那群野兽将穿过黑森林,而黑鸟部的人已经被大水挡住了去路,再也没有道路可以逃跑了。
力牧拉弓,羽箭呼啸着窜上半空,穿透了一只大鸟的胸膛,落在不远的地方。
力牧收回大鸟胸膛的羽箭,将大鸟丢给了一个满脸污泥的少年,然后就抱着大弓,背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
少年很利索的将大鸟开膛破肚,撒上盐巴之后,就用大树叶把大鸟包裹起来,最后裹上泥巴,放在炭火堆里烘烤。
或许是闲来无事,少年就对力牧道:“您说,族长会不会带援兵过来?”
力牧摇摇头道:“他不想作战,只想逃跑。”
少年又道:“天底下的族长都是这一个样子的吗?”
力牧怜悯地看着这个孩子道:“不一样,我见过的族长中,有的非常非常聪明,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他,他在一座岛上修建了一座城池,城墙非常高,几乎能挡住所有的敌人,他还带着部族在河湾里种了很多很多的粮食,真的很多啊,他们全族都吃不完。
有的族长非常得勇猛,他能独自一人杀死一头大象,他在战斗的时候,永远冲在最前边,撤退的时候永远都是最后一个退出战场。
只要他有一口吃的,那么,他的部族每人都会有食物,很多很多次,他愿意背着受伤的部下离开战场,会在战场上保护他的部族不被别人杀死。”
“为什么我们没有这样的族长?”少年被力牧说得有些向往。
力牧笑道:“你会遇见的,只要我们明天能坚守一天,你就能见到那位勇猛的族长,而且,我保证,他会喜欢上你这种英勇的少年,并且亲自教授你如何作战。”
“你说他明天会来?”
力牧点头道:“他一定会来的,他说过要来,就一定会来。”
少年人很高兴,把自己头上的一根黑色羽毛插在了力牧的头发上,这让力牧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黑鸟族猛士。
力牧取下那根黑色羽毛,神色不定地瞅着眼前的羽毛,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地叹息声。
他之所以留在这里狙击刑天,并不是为了黑鸟族人,更不是为了那个痴肥的黑鸟族族长,而是为了方便轩辕一口把黑鸟族给吞下去。
这是一个人口足足有两万,且已经形成自己文字,语言的高级部族,这样的部族,是轩辕最喜欢吞并的部族。
但凡是有这样的部族加入,都会给轩辕部带来很多新的东西,以及新的生活方式,轩辕部就是这样一点点的壮大起来的。
力牧背靠着一棵树站立了一会,就背着大弓走进了黑暗之中,天刚亮的时候,他回来了,依旧靠在那棵树上,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一般。
突然,力牧闻到了一股子似有似无的血腥气,就猛地睁开眼睛,死死盯着前方草木茂盛的地方。
果然,手提战斧,浑身浴血的刑天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冲着力牧嘿嘿笑道:“你杀你的,我杀我的,我人多,迟早有一天,我会拼光你的人,而我就要去捉那个被吓坏的黑鸟部族长。
力牧,我一直想不明白,明明你可以取黑鸟族的族长而代之,为什么你不这样做呢?难道说,你就不想自己当族长吗?”
力牧瞅着刑天道:“我当然想过自己当族长,可是啊,当了族长又怎么样呢?迟早会遇到轩辕,会遇到云川,会遇到蚩尤,一想到要跟他们作对,刑天,你真得不害怕吗?”
第六十六章力牧,我看不起你
第六十六章力牧,我看不起你
刑天挥挥手中的战斧,让上面沾染的血珠子飞出去,然后用战斧指着力牧道:“你不过是一只躲在鸟窝里的雏鸟而已,没有了轩辕这只大鸟为你遮风避雨,你连独自活下去的力量都没有。
而轩辕,云川都是一些卑鄙无耻之徒,他们的誓言在利益面前如同放屁,他们放弃了身为一个人的骄傲,老子就是因为不够卑鄙,不够无耻才一次次的战败。
不过,老子不服,尤其是不服轩辕,迟早有一天,老子会跟轩辕决一死战,哪怕是战死了,只剩下一块骨头,老子也会继续战斗,我胸中的这口恶气不出,我们不死不休!”
随着刑天的怒吼,越来越多得刑天部野人从树林里钻了出来,他们一个个表现的极为嗜血,瞅着力牧身边不多的战士,就像是看到了美人,财富一般眼中闪闪发亮。
刑天用战斧指着力牧道:“我知道你们不想要一个瘸子奴隶,那就杀了他,我们还要去找黑鸟部的族长,那里才有数不尽的美人,粮食,财富以及奴隶。”
力牧手中的长弓不断激发,弓弦每响一次,就有一个野人倒下,刑天举着巨盾,对于身边的人的死活毫不在意,他今天,就想干掉轩辕麾下的一个狗腿子。
两方人从一照面开始,就陷入了混战,力牧边战边退,等他探手从箭袋里摸箭的时候抓了一个空,而刑天的战斧已经当头劈下来了。
匆忙间,长弓被刑天劈断,力牧迅速后退,取出轩辕剑再一次与刑天缠斗在了一起。
力牧不停地大喊大叫,呼唤黑鸟族的战士从树林中出来参战,可是,不论他怎么呼唤,除过身边寥寥几人,没有人出来。
刑天哈哈大笑,手中的战斧挥舞的更加急促,不让力牧有机会逃脱。
力牧已经很疲惫了,轩辕剑每一次与刑天的战斧碰撞一次,就会发出一声闷响。
树林湿滑,力牧脚下不稳,后仰摔倒在地上,刑天高高地跃起,战斧闪电般的劈砍了下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力牧旁边冲了过来,挥舞着木棒向刑天的脑袋抽过来。
刑天一脚踹飞了那个小小的身影,手中的战斧却迟滞了一下,导致力牧在地上打滚之后闪开。
沉重的战斧重重的劈在地上,入土半尺有余,刑天也不抽出战斧,而是横着将战斧抡起来,带着大片的泥巴再一次向力牧拦腰斩去。
避无可避的力牧只能将轩辕剑横在身前,只听喀嚓一声,相对轻薄的轩辕剑居然被沉重的战斧斩为两截,同时被斩伤的还有力牧伤痕累累的身体。
力牧没有再逃,而是向前冲,抱住了刑天粗壮的身体,对那个吐着血艰难爬起来的少年道:“快跑!”
刑天冷笑着一肘,一肘的砸在力牧的后背上,至于那个小崽子的死活他并不在意。
力牧大吼一声,双腿发力推着沉重如山的刑天向后退,直到刑天的身体撞在一颗大树上,两柄竹矛从侧边刺进了力牧的腰肋,力牧再次大吼一声,居然把刑天沉重的身体抱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而就在这个时候,刑天的战斧已经掠过他的脖子,将力牧的时间定在了这一刻。
刑天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瞅着跪在地上身体依旧屹立不倒的力牧道:“你不过是轩辕的打手,今天杀了你,明天,我就能斩杀轩辕了,看你也算是一个英雄,我留你全尸!”
刑天说完这些话,力牧的人头就从脖子上滚落下来,身体也无助的扑倒在泥浆中。
刑天将滚落的脑袋踢到身体边上,就摇晃着战斧对自己的部下们吼道:“走,我们去捉黑鸟部族长,我们去睡黑鸟部的美人,我们去抢黑鸟部的粮食——”
眼看着部下们嗷嗷叫着一窝蜂的向森林深处狂奔,刑天召唤来大白牛,骑在上面不紧不慢的跟着部下,朝黑鸟部逃亡的方向追过去。
轩辕砍下了黑鸟部族长的脑袋,顺手丢进水坑里,然后就瞅着黑压压好大一片黑鸟部的族人道:“是力牧央求我给你们留一条生路,只要你们听我的话,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我会让你们过上安稳,平安的日子。”
原本惊慌失措的黑鸟部众人,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如狼似虎的胜利者的时候,仓颉第一个单膝跪下,朝轩辕膜拜,随即,黑鸟部中的一些聪明人也立刻学着仓颉的模样朝轩辕膜拜。
当两万多人不论男女老幼齐齐的单膝跪地膜拜的时候,轩辕就显得极为高大。
也就在此时,一个少年人踉踉跄跄的从森林中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刑天来了,刑天来了。”
那个少年的身影虽然很小,嗓门却出奇的大,尤其是一句“刑天来了”让那些正在膜拜轩辕的黑鸟部族人顿时就乱了。
轩辕瞅着乱糟糟的人群,对隶道:“他们这么害怕刑天吗?”
隶低声道:“除过不多的几位族长,没有人不畏惧刑天。”
轩辕笑道:“那么,等力牧回来,我们就一起杀了刑天,为大地除害!”
轩辕说着话就直奔那个明显跑的精疲力竭的少年,越走越近,轩辕脸上的神色就越发的难看,因为,他在那个少年手上,看到了折断的轩辕剑。
轩辕从少年手中取过半截轩辕剑问道:“力牧哪里去了?”
少年人瞅着轩辕,才要说话,一口鲜血就从嘴里涌出来,倒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血,身体抽搐,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轩辕俯身瞅着少年逐渐暗淡的眼睛,叹口气道:“好,我们就在这里等刑天来。”
仓颉瞅着轩辕手中的半截青铜剑恨恨地道:“力牧无能,羞辱了王的剑,等他回来,一定要惩处才对。”
轩辕有些悲伤的看着折断的轩辕剑低声道:“假如力牧还能回来,我一定会再铸造一柄更好地剑送给他。”
仓颉愣了一下道:“他战死了吗?”
轩辕瞅着湛蓝的天空道:“我给他的剑不够结实,害了他,现在,什么都不要说,让我安静一会,让我等刑天来。”
众人齐齐的弯腰,然后恭敬的退后。
此时,大鸿,隶等人已经收拢好了黑鸟部族的族人,一大群人就静静地站在轩辕身后,瞅着飞鸟不断乱飞的森林,等着刑天部的到来。
轩辕就这么随意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手握一柄青铜剑,安静的等着刑天从森林里出来。
那些率先追过来的刑天部部众,才离开森林,就看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即便这些人多想获得肥美的战利品,看到这诡异的一幕之后,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直到刑天骑着白牛从森林里出来之后,轩辕才死死地看着这个骑白牛的仇人。
“如果你捉住了力牧,现在你可以提条件了,只要能赎回力牧,想要什么你就说吧。”
刑天哈哈大笑道:“我要你的头颅!”
轩辕缓缓站起身,摸着自己的脑袋对刑天道:“我的头颅就在这里,尽管拿去吧。”
刑天看看自己的部下已经全部离开了森林,就拨转牛头,冲着轩辕大声道:“下次,下次我一定来拿你的人头。”
说完话,白牛就驮着刑天快速的钻进了森林,他的那些部下愣了一下,也纷纷回头就跑,就像来的时候一样迅速。
轩辕漫步走进了森林,就像是他一个人追逐着整个刑天部。
可是,就在他身前身后,有无数的轩辕部战士也同一时间进入了森林,他们必须要紧紧地跟着刑天部,不给他们埋伏或者设计机关陷阱的时间。
他们的分工极为明确,大鸿带着最精锐的战士沿着泥泞的道路快速跟进,仓颉带着一些身形灵活的战士在丛林中快速前进,隶站在轩辕三尺以外,小心的护卫着自己的王。
前方惨叫声不断地传来,这是大鸿,仓颉他们已经接触到了刑天部的人……
走到天快黑的时候,轩辕停下脚步,大鸿就站在一棵大树底下,那里有一件麻布披风,披风上躺着一具尸体,看的出来,他的致命伤是头被砍掉了。
轩辕来到这具尸体跟前,掏出自己携带的水壶,开始给那颗孤独的脑袋洗脸。
泥浆,血污慢慢的被水冲掉,露出那张轩辕非常熟悉的脸。
轩辕沉默许久,最后用手拂过力牧圆睁的眼睛,低声道:“我一定会捉住刑天为你复仇。”
力牧的眼睛终于闭上了,就像睡着了一般平静。
“我知道你的心出了很大的问题,你觉得云川走的路好像更加的正确,好像更加的富足。
同时呢,你也认为这个世界不应该有太多的纷争,不该有太多的战争,人人都应该去种植粮食,去狩猎,去做让自己获得更好生活的事情。
你觉得我挑起战争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可是,你也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果不能只有一个声音来发号施令,那么,战争就不会停止,人们就不能安心过日子。
现在,你死了,你可能觉得死对你来说是一个解脱,不过啊,我还是觉得你就是一个懦弱的人,有胆子面对死亡,却没有胆子面对未来的生活!
力牧——我看不起你!”
第六十七章有马万事足
第六十七章有马万事足
谁都看的出来,轩辕的心很痛,可是,他表现出来的模样却是愤怒!
大鸿,仓颉带领的人捉住了将近六百个刑天部的人。
轩辕一声令下之后,这些人的脑袋全部被砍掉了。
力牧的尸体被埋葬在一个高台上,除过那将近六百个人头之外,没有别的祭品。
仓颉很奇怪,他记得风后被云川的大火烧死在了桃花岛外城之下,那个时候,轩辕并没有这么伤感……
难道说,被云川杀死的本族大将跟刑天杀死的本族大将有什么他不明白的区别?
力牧死了,这片高原就被轩辕命名为力牧原。
隶被留下来治理这里的黑鸟部,在这里建立新的井田村落,并且由常先来负责保护,与作战事宜。
给隶,常先,留下了四千个武士,他自己带着仓颉,大鸿回到了野象原。
在这中间,没有人知道轩辕已经在外边创立了一个新的居民点,更没有人知道轩辕部的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
云川也不知道,大水隔绝了交通,也阻塞了消息来源,在水天一色的世界里,就算是神通广大的流浪野人也不知道轩辕部在这段并不适合大规模出击的日子里做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睚眦给云川带来了一些非常好的猎物,这些猎物是食草兽,体型高大,奔跑如飞,睚眦吃了一头之后觉得这东西的肉味不错,就特意宰杀之后用竹筏载着给云川送来了。
云川看过猎物之后,一张原本很欢喜的脸,立刻就变得苍白,扑在野兽毫无生命力的尸体上哭的痛不欲生。
哭完之后,就让人把睚眦绑在长板凳上狠狠的用鞭子抽,这一次云川没有留情,一边抽,一边愤怒的吼叫:“我叫你杀了我的马,我叫你杀了老子的马!”
睚眦被鞭子抽的嗷嗷叫,即便是这一幕已经被阿布记录下来了,睚眦依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挨打!
他更加不知道那种被族长称之为“马”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族长看到这东西死掉之后会变得如此的狂暴。
抽了睚眦一顿鞭子之后,云川再一次来到了马的尸体边上,抚摸着马强健的四肢默默落泪。
他心心念念的马终于到来了,他做梦都没有想到马会以尸体的方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族长,肉快要有味道了,我们埋了吧!”阿布现在已经学会了一样东西,人如果死掉,就该埋进土里,族长喜爱的东西死掉,也就该埋进土里。
“不,让她们把这些肉都煮了吧,把睚眦这个混蛋给我抬过来。”云川抽泣着道。
睚眦的屁股早就被云川的鞭子抽的烂糟糟的,被抬到云川面前的时候,睚眦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期期艾艾的不知道怎么跟族长说,才能稍微减轻一点族长的悲伤。
“这东西你在哪里发现的?”云川强忍着再殴打睚眦一次的冲动,压低声音慢慢的问道。
“上游,竹筏走一天的地方,那里有一片陆地没有被洪水淹掉,这东西就在那片土地上,跑的太快,我们埋伏了半天,才捉到了这六只。”
“这么说,在那片陆地上,这样的东西还有?”
睚眦立刻道:“有,有,还有好多,就是不好捉拿。”
云川闻言立刻站起身,对阿布道:“命,夸父,睚眦,赤陵携带渔网,绳子,套子带领一千人随我去那片陆地,这就出发。”
阿布连忙道:“天色已经晚了,明天再出发也不晚。”
云川摇摇头道:“我等不住了,今晚正是大月亮的时候,我们连夜出发,天亮时分就该抵达那块陆地了,你放心,有赤陵在,不会有任何事情的。”
因为被大水环绕,云川部准备了非常多的竹筏,等睚眦处理完屁股上的伤,云川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
一想到部族里就要有马了,云川恨不得立刻飞到那片陆地上去。
睚眦能找到这群马,绝对是一个意外,很有可能是突如其来的洪水,将这个马群困在了这里。
以前的时候,云川就拜托过很多流浪野人,希望他们能找到马,结果,好几年了,流浪野人连马的影子都没有发现,这一次若不是睚眦无意中发现,云川部很可能就要跟这个马群失之交臂了。
说真的,自从有了马,人类才开始了地理探索,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忽视了马对人类发展的意义,在云川这里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
古代神话中骑什么怪东西的都有,有骑牛的,骑老虎的,骑豹子的,骑大鸟的,蚩尤至今还骑着熊猫到处跑,这完全是错误的。
人如果想要跑远一些,就该骑马!
马,才是最适合骑乘的动物,蚩尤骑熊猫完全是另类,骑马的习惯则一直延续到了五千年以后。
“屁股还疼吗?”云川见睚眦总是凑到他身边,趴在竹筏上哼哼,就叹口气问道。
“不疼了。”睚眦哼哼两声之后回答。
“是不是觉得挨了一顿冤枉打?”
“不冤枉,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做错,是我太着急了,睚眦,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能活捉这些马,就能把你以及你的属下的战力提高两倍以上,你们就能做到长途奔驰之后,依旧有强劲的战力跟敌人作战,就目前的部族武装而言,你们如果能骑上马,基本上就没有战败的可能,哪怕是面对轩辕的军队。
总体上,只要你们开始跑,就没有人能追的上你们,而你们却可以骑上马追杀敌人,不管他们跑的有多快,最后都会死在你的马蹄之下,总体上,有了马的军队,跟没有马的军队,完全是两种事情。”
睚眦瞪大了眼睛道:“我们可以骑着这东西作战?”
云川嘿嘿笑道:“只要我把骑乘这东西的马具做出来,你们骑在马上会感到很舒适。”
睚眦瞅着云川道:“我的屁股不疼了,真的,不疼了。”
云川笑道:“以后,你的屁股会继续疼的,骑马,屁股疼是必须的,我这顿打,只是让你先习惯一下。”
一直竖起耳朵听云川跟睚眦谈话的赤陵忽然道:“我们能不能骑鱼?”
云川摇摇头道:“我曾经听人说,鱼的记忆力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没办法驯服。”
赤陵立刻道:“那个异人是怎么做到的?”
云川翻翻眼睛道:“你可以去找异人试试看,要是你能骑着鱼在水中奔驰,我只会欢喜。”
赤陵皱着眉头道:“鳄鱼比较好一些。”
云川闻言忍不住笑了,他不敢想象赤陵骑一头鳄鱼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呢,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云川只会祝福他。
反正现在只是人类世界的开始,要允许别人去尝试,世界之所以会停滞不前,就是因为像赤陵这样喜欢尝试的蠢货太少了。
大河水洪水制造的平湖,现在维持的很稳定,大水没有退下去,也没有继续上涨。
自从大雨停止了之后,就一直维持着晴朗的天气,太阳蒸腾的水汽被这些天一直刮着的风给吹到别处去了,所以,晚上,竹筏行驶在平湖上被月光照亮之后就显得美不胜收。
云川不知道鱼人在茫茫的水面上是如何认路的,可是,赤陵他们偏偏就能认得出来,靠的不是查看周围的参照物,而是时不时地从水里捞一把水放嘴里尝一下就知道正确的方向。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川睁开眼睛,在赤陵指引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里果然有一片说大不大的陆地。
一夜没睡的睚眦更是高兴地跳起来,指着那个相对平坦的岛屿道:“族长,就是这里,我就是在这里抓到的马,不过,那些马的脾气很坏,我抓不到活的,动用了投枪才杀死了六只。”
云川欢喜的道:“现在都听我的命令,不准杀一匹马,听清楚了,一匹都不许杀,我们要活捉,一定要完整的活捉。”
夸父闻言露出满嘴的白牙大笑道:“我去帮族长捉,我什么都不带,就用手抓。”
不等竹筏靠岸,睚眦就跳上了岸,看样子,云川抽的那一顿鞭子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等云川也上了岸,就听已经跑到高处的睚眦站在那里大喊:“族长,马还在,好多啊——”
云川匆匆的爬上高坡,随着睚眦指引的方向看过去,只是一眼,云川的鼻子一酸,眼泪都差点下来了,果然,在水草丰美的地方,百十匹野马正在那里悠闲地吃着草。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云川不由自主的吟诵出了这首《敕勒川》,合不合现在的景象不要紧,却非常的和云川此时的心境。
不管是谁,在此时看到马,他的心境都会一瞬间变得广阔起来,世界也会一下子由逼仄变得硕大无比,就像是双肋长出来了一对翅膀,可以带着人飞到天边。
“睚眦,赤陵,有了马,我们以后可以去天涯,去海角,去大地的尽头!”
云川握紧了拳头,兴奋地如是说。
第六十八章这是我饲养的马
第六十八章这是我饲养的马
马,一直以来是一种高贵优雅的动物,是力与美的象征,被人们称为行走在地上的龙。
当清晨薄薄的雾气笼罩在谁地面上的时候,一匹矫健的骏马仰着头冲破雾岚突然出现在云川面前的时候,云川立刻就爱上了这匹枣红色的骏马。
它的四肢修长,且强劲有力,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脑袋,尖尖的双耳,宽阔的脊背,不论是哪一样,看起来都非常的适合骑乘。
云川对它充满热情,然而,这匹高傲的马在看到云川之后却转身走了,留给云川一个丰硕的马股,当然,也就是这一瞬间,云川就发现这是一匹牝马。
云川指着这匹马的背影对夸父道:“抓住它,毫发无损的抓到它。”
夸父立刻就张开双臂风一样的向那匹马追了过去。
睚眦更是忘记了屁股上的疼痛,吆喝着自己的部下排成人墙向野马所在的位置挤压过去。
“这就是马?”赤陵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云川大笑道:“这就是马,一种可以让我们远飚万里之外的宝贝。”
赤陵瞅瞅自己那双大的出奇的脚丫子道:“我如果骑上马,是不是就能弥补我身体的缺憾?”
云川道:“你的一双大脚根本就不是缺憾,而是上天赐予你可以纵横四海的本钱,大本钱!
当然,你说的也对,只要你骑上马,你就可以在陆地上跟睚眦一样灵活,以后,不论在水里,还是在陆地上,你都是一等一的猛士。”
赤陵听了云川的话哈哈大笑道:“好啊,好啊,我不骑鱼了,我要骑马。”
说着话就像一只肥鸭子一样甩着自己的大脚板朝睚眦他们跑去的地方追了过去。
云川看了,这片陆地不过是一块方圆不超过五里地的一个孤岛,这里地势平坦,且草木茂盛,对于野马群来说并不是很有利,再加上云川带来的人多,野马应该很快就会被捉住。
野马的力量很大,尤其是它们组团冲锋的时候,即便是夸父都不敢阻拦,因此,他们只能围绕着野马群在岛上打转。
对于什么时候捉住野马,云川不是很担心,四周都是水,野马群跑不出去。
他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眼前的这个人。
这个人是睚眦在抓野马的时候抓到的,当时,他正混在野马群中显得非常猥琐。
睚眦觉得这个人很可疑,就用石子打断了他的腿,把他给活捉了,很奇怪,就在睚眦准备捉拿这个人的时候,野马群竟然会跑过来想要救援他。
不过,睚眦自然不会给野马群这个机会,野马群在损失了几匹小马驹之后,不得不放弃拯救这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男人。
这个人在被睚眦带来之前,睚眦已经把他泡在水里涮过一边,即便是这样,云川看见他的时候,这个人还是比满身污泥的野马还脏。
这就是一个纯粹的野人,云川也不指望他会说话,就让护卫把他丢到一边,准备等野马群被捉到之后,给这个家伙留一点粮食,就任其自生自灭。
不一会,云川身边就多了十几匹小马驹子,有公的,也有母的,而且母多公少,比例很好。
云川认真检查了绑缚这些小马驹子的带子,不错,这一次睚眦很聪明,知道绳子会伤到马驹子,就刻意用了带子。
只是这些被抓到的马驹子一点都不安生,躺在地上不停地踢腾,还发出一阵阵嘶哑“哕哕”声。
而那些成年马这时候也发急了,纷纷朝马驹子这边冲,只可惜,总有人举着渔网挡在它们前边,一次次的把它们与小马驹子隔开。
就在这个时候,云川忽然听到了一阵低沉,黯哑的音乐声,回头看过去,才发现是那个又脏又臭的男人正在吹奏一个泥壶一样的东西,云川走近看,才发现这人吹奏的居然是陶制的埙。
埙的声音就嘹亮不起来,不过吹奏起来之后,却最是惹人情绪,就像云川来到这个原始世界里一样,悲凉,悲怆,无助,却又悲愤,又不死心。
很奇怪,当这个人开始吹埙的时候,一直在努力挣扎的马驹子居然停止了挣扎,安静的躺在那里似乎很是享受。
而那些成年野马却毫无畏惧的跳进了水中,想要泅渡离开这片水域,包括云川早就看上的那匹枣红色的母马。
看着野马群跳进了水里,睚眦等人反而松了一口气,他相信,在水里,赤陵他们要比这群野马厉害。
果然,赤陵带着的鱼人战士,原本像鸭子一样的追赶野马,现在,野马群进了水里,赤陵等人欢呼一声,就带着绳子,从岛上高高地跳起钻进水里,等他们从水里探头的时候,已经身在野马群中,且准确的把绳子套在马脖子上。
那个吹埙的肮脏的野人愣住了,几乎都忘记吹埙了,云川朝他招招手道:“听话,过来,跟我说说你的故事。”
那个人抱着自己的埙,慢慢来到云川面前,然后整个身体都匍匐在地上,用云川勉强能听懂的北方野人话道:“请您饶恕这些火畜!他们不会伤人。”
云川笑道:“你也看到了,我没有伤害它们的打算,你既然会奏乐,会说话,那么,告诉我,你是谁的子孙?”
肮脏的野人挑开长长的头发露出自己的被胡须遮蔽的脸道:“我叫亥,陶唐氏族长冥的儿子。”
云川当然不知道陶唐氏是谁,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的道:“原来是族长的儿子,那么,你现在告诉我,你为什么跟我的马群待在一起呢?”
亥惊讶的看着云川道:“这是你的马?”
云川抽抽鼻子道:“没错,你刚才把它们称之为火畜,那是错误的,这些东西叫做马,是我养了很多年的牲畜,只是大水来了,把我们分散开来了,今天,我们终于找到它们了,自然要带回部族继续饲养。”
“火畜是你们饲养的?”
云川点点头道:“没错,就是我们云川部饲养的,不信,你问问他。”夸父见云川在指他,立刻道:“没错,这是我们族长好不容易才从遥远的地方抓到的,后来放养在这一片地方上,等着秋天长肥之后好杀了吃肉。”
夸父的瞎话说的越来越好了,云川给了夸父一个赞许的眼神。
而得到夸父肯定的亥,则软软的倒在地上,悲伤的看着天空道:“火畜多好啊,多美啊,您怎么能杀了他们吃肉呢,如果您的部族真的需要肉食,我宁愿你吃了我,也不愿意你吃了这些火畜。”
云川淡淡的道:“我也喜欢这些马,只是你也看见了,它们的性情非常的暴躁,只要我们靠近,它们就会拿蹄子踢我们,这样不温顺的东西我们不能留,好在,还可以吃肉。
你如果能帮助我们驯服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们的话,那么,我就不杀了。”
亥听到云川这样说,立刻站起来道:“火畜很好,很好,很好,它们不吃肉,只吃草,只要你们不伤害它们,我愿意帮助你们,让火畜慢慢的听话,最后成为大家的好伙伴。”
云川笑了,指着那些给赤陵他们从水里拖上来的马对亥道:“现在,你要想办法让它们安静下来,乘坐竹筏回到云川部。
亥匆匆的跑到野马群中,一会摸摸这匹马,一会又在另一匹马的耳朵边说着什么,最后又开始吹埙,野马似乎很喜欢听音乐,逐渐安静下来,随着亥一起登上了云川部的竹筏。
亥的本事看的云川喜笑颜看,而夸父则在云川耳边轻声道:“这个人好傻!”
云川看看若无其事的夸父道:“你才是真正的傻子。”
夸父理所当然的摇头道:“我不是傻子,那个人才是,我说这些马是族长饲养的,他竟然信了。”
云川怒道:“他信不信的真的很重要吗?亥只希望我不杀这些马,至于我为什么不杀这不重要,他只想拯救这个野马群。”
夸父嘿嘿笑道:“他还是一个傻子。
睚眦这时候悄悄过来道:“我要那匹青色的马。”
云川远远地瞅了一眼那匹身材格外高大的大青马道:“为什么?”
睚眦胸有成竹的道:“我把它从水里拉上来的时候,它舔舐了我的手,看样子觉得我不错,想要以后跟着我。”
睚眦说这话的时候,赤陵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云川的脸,见云川准备答应睚眦的要求,就连忙道:“我也喜欢大青马。”
云川嘿嘿笑道:“你们先坐上马背再说吧。”
说完话就径直去了亥的身边,尽管这个人跟刚才一样浑身散发着恶臭,刚才云川根本就无法容忍,现在好了,此人身上的恶臭已经变成了青草腐烂后发出的甜香味。
云川相信,只要把这个叫做亥的人带回常羊山,多用竹炭,多用皂角,再用毛刷子洗刷之后,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而亥就在此时将那个泥巴烤制的埙收了回去,看着云川认真的道:“想要获得火畜的信任,那么,就要跟它一起睡,一起吃,一起奔跑,一起与天敌作战!”
第六十九章如何养好马?
第六十九章如何养好马?
亥,是陶唐氏的族长冥的儿子。
按照阿布的说法,这个人应该叫做——王亥!
王亥曾经在陶陶原见过一次火畜,也就是马之后,就被马奔跑的英姿给深深地迷住了。
然后,他就带着自己的几个奴隶,整日在陶陶原上追逐马,他想要变成马,过上马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于是,不知不觉,他在陶陶原上追逐马群的生活一过就是五年,后来跟随他的奴隶们都死了,王亥依旧不愿意放弃他向往的生活,就继续随着马群在大地上流浪。
不知不觉,他跟着马群又生活了整整三年。
他知道这个野马群的所有秘密,知道每一匹马是如何出生的,知道每一匹马的父亲,母亲是谁。
大洪水到来的时候,也就是因为他提前发现了大洪水,这才让这个野马群逃过一劫。
现在,云川说这个野马群是他的,看在云川部那些面目不善的人的份上,王亥同意了火畜就是马,马就是云川部放养在外的牲畜。
上位者的无耻嘴脸,王亥早就经历过,也看见过,要不是受不了这种人,王亥也不会带着十几个奴隶就跑去跟马一起生活。
所以,王亥有足够的应对上位者的智慧。
洗干净的王亥看起来还不错,云川又让人把他脸上的毛剃掉之后,一个面色苍白,且有些忧郁的人就出现在云川面前。
“现在,我有了马,我还想让我的武士骑在马的背上,让他们成一个战斗的整体,你有什么办法吗?”
云川端着酒杯斜睨了王亥一眼,漫不经心的道。
“你要让尊贵的火畜成为你战争的帮凶吗?”王亥在发现云川根本就不会伤害这些珍贵的火畜之后,立刻就恢复了自己昔日的本性。
云川听了王亥的话,忍不住笑了,回头看看阿布道:“这个人跟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真的变成了马,尤其是脾气,一模一样。”
阿布阴恻恻的道:“这种人一般都活不长。”
王亥接话道:“你们不能伤害这些生灵。”
云川道:“天生万物,就是给我们人类自由取用的,如果马不能为人类干活,那么,它就必须用自己的肉来偿还。”
王亥大叫道:“火畜不欠你们的。”
云川挥挥手,睚眦就把他拖去了马厩,重新看到这些马,王亥激动地双眼含泪,伸出一双颤抖的手想要去抚摸一匹熟悉的大青马,没料到,这匹大青马却尥起了蹶子,重重的一蹄子踏在王亥的脸上,王亥连惊叫的机会都没有酒立刻昏厥过去了。
等他再一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云川还是坐在他的面前,这一次,在王亥的面前还摆着一杯酒。
云川抬抬手道:“喝了吧,你被马蹄子踢的昏过去了。”
王亥摸摸自己肿胀的右边脸摇摇头道:“大青马不会随意踢我的,一定是我那里做的不好。”
云川笑道:“喝了这杯酒,你可以去试试,看看那些畜生还能不能认出你来。”
王亥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酒,就再一次在睚眦他们的帮助下去了马厩,他想要告诉头马,自己想要回到马群里生活。
目送王亥走了,云川就问阿布:“你确定这个王亥不会被马踢死?”
阿布笑眯眯的道:“睚眦用一根细竹篾去捅马屁股,没有一匹马不尥蹶子的。”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这个王亥非常的有用,就像刚才他说的那样,一个跟着马群生活了八年的人,应该是最好的饲养马匹的人,这样人,除过这个王亥之外,应该不会再有了。
就在云川喝了两杯酒之后,王亥再一次被睚眦抬回来了,这一次受伤的是左脸,一个硕大的马蹄印子就像是雕刻在了王亥的脸上,他再一次昏厥过去了。
睚眦一边给昏厥的王亥手上涂抹芥末,一边对云川道:“这人在挨了马踢之后,即便是要昏厥了,还说是他做错了,他不该从背后靠近那些马。”
睚眦涂抹完芥末之后,就把剩下的一点芥末放了一点在王亥的鼻子上,随着一声响亮的喷嚏,王亥再一次悠悠醒来。
他的双眼已经肿胀起来了,完全眯缝成了两条缝隙,即便是这样,他还是坚持要回到马厩里继续跟野马群待在一起。
云川把酒杯推到王亥的面前道:“喝口酒吧,他可以让你精神起来,看清楚这些畜生无情的本质。”
王亥颤巍巍的双手捧着酒杯再一次喝光了杯中酒,就在睚眦他们的搀扶下去了马厩。
阿布有些不忍心的道:“族长,您为什么一定要把王亥与野马群分开呢?”
云川淡淡的道:“我不想出现一种状况,这种状况就是,我的骑兵正在向敌人发起冲锋,我们的战士已经抽出了自己的武器,眼看就要砍在敌人头上的时候,有人吹了埙,结果,战马驮着我的战士避开了敌人,从侧面跑掉了。”
阿布不解的道:“会出这样的问题吗?”
云川又喝了一杯酒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来这里这么久,说实话,我越来越不相信野人淳朴这句话,我遇见的野人就没有一个是纯朴善良的。”
阿布见族长已经下定了决心,就闭嘴不言,贴心的帮族长斟满酒,最近,族长可是越来越喜欢喝酒了。
王亥被睚眦他们拖回来的时候,呕吐物站满了衣襟,整个人似乎都不怎么好,左臂软塌塌的垂着,似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睚眦让仆妇们拿着湿麻布,帮助王亥处理胸前的呕吐物,顺便把他满是泥巴的双手也清理了一遍。
云川瞅着狼狈的王亥皱眉道:“这又怎么了,他不是不从马屁股后面找踢了吗?”
睚眦在一边帮腔道:“这一次王亥摸的是马嘴,那匹马也很亲热的舔舐着王亥的手,然后,那匹马就开始发疯,用头撞了王亥的肚子,又用蹄子踢了王亥的肩膀。”
听了睚眦的话,云川愤怒至极,拍着桌子对睚眦道:“那些无情无义的马留着也是祸害,你现在就去把这些马全部杀掉,剥皮取肉之后让仆妇们多加一些盐制作成咸肉过冬。”
睚眦抽出背后双刀就怒气冲冲的要走,却被瘫软成泥的王亥用仅有的一条好手臂拖住苦苦哀求道:“不怪它们,它们不过是一群畜生,将我的好意当成恶意,也是难免的。”
云川冷笑道:“留着这些畜生,说不定会伤了我的族人,王亥,你要是想要留着这些马,那就要把它们管束好,这一次,你去抽那些马十鞭子,也算是给它们一点教训。”
王亥还想说话,却被狂暴的睚眦拖着就走了,还塞给了他一个鞭子,这时候,王亥不想抽打这些野马也不成了。
阿布不解的道:“族长,既然您如此看重这些马,为何还要下重手处置它们们。”
云川冷冷的笑道:“想要驯服成年的野马几乎没有可能!我们能指望的就是那些马驹子,只有从小跟着战士一起成长起来的马驹子,才会天然性的跟战士们亲近。
成年野马唯一的作用就是生产马驹子,等它们没有了生产马驹子的能力之后,就要被淘汰,就要真的变成咸肉了。”
阿布指指王亥远去的方向道:“王亥知道这个问题吗?”
“知道不知道的一点都不重要,他从今往后,就要负责饲养这些马,负责让这些马交配产子,然后为我所用。
阿布,慢慢的等吧,等三年过后,我们云川部就会出现一支真正的骑兵,我到时候让你看看骑兵排山倒海一般的狂暴能力。”
王亥过了好久,才再一次来到云川身边,仅存的一只好手上还握着一条沾满血的鞭子。
他丢下马鞭之后,立刻挪到云川面前,张开双手道:“给我一杯酒,给我一杯酒。”
阿布给王亥倒了一杯酒道:“慢点喝,慢点喝,你以后还要照顾这些马呢,族长已经任命你为马王了。”
王亥还是把酒一口喝干了,然后就踉踉跄跄的拖着一条瘸腿站稳,指着马厩的方向对云川道:“族长,不要再折磨我了,也不要再折磨这些马了,我们都听你的话。”
云川终于笑了,点点头道:“非常好,我可以给你提供最好的食物,最好的衣服,哪怕是最好的女人也可以给你安排,王亥,之所以给你这些,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些小马驹子而已。”
王亥倒在地上哈哈大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想让我跟火畜成一家人,你只想奴役火畜,并且想永永远远的让火畜成为你的奴隶,从你给火畜套上绳子的那一刻起,火畜,再无也不能在荒原上尽情驰骋了,再也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了。”
云川瞅着烂醉如泥的王亥,淡淡的道:“被人骑乘,本来就是马的使命,这种宿命,它们逃不掉的,也无处可逃!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活动的轨迹,马也一样,它们的生活轨迹终将与人类的生活轨迹重叠,最后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第七十章集体的意义
第七十章集体的意义
说到整体,就必须要说到三观。
所谓的三观指的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他们它们辩证统一,相互作用,相互融合之后,就会形成一个集体。
云川部就是一个集体,一个以云川意志为最高指导思想发展的部族,在这个部族里,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这些首领们在云川的影响下,已经达到了三观一致这个目标。
王亥不是。
他本身就是陶唐氏的大人物,而且,这个陶唐氏本身就是中华大地上一个极为显赫的部族,并且,在轩辕,云川,蚩尤三部落还没有进入奴隶社会时期,他们就已经施行了多年的奴隶制。
王亥本就是陶唐氏的一个异类,他看不习惯陶唐氏的管理方式,又不知道怎么改变,就离开了陶唐氏,带着属于自己的奴隶们进入了荒原。
见到野马群之后,他看到了头马对野马群的保护,也看到了其余野马对头马的尊敬,然后,这人就废了!
他疯魔一般的认为,野马群的社会组织方式,好像才是最好的社会组织方式,那就是——强者庇护弱者,弱者尊敬强者,平日里各自觅食,遇到危难则齐心合力。
所以,他希望自己变成一匹马……
云川很喜欢王亥,不过呢,这个人的三观与云川部的大背景不相融和,所以,需要被改变,需要被教育,需要被挽救,然后,就出现了他被马欺负的一幕。
就像一个有本事的人进入一个新的单位之后面临的局面一模一样,这就是很多傻傻的年轻人进入一个新环境总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一样。
没错,别怀疑,你就是被欺负了。
以前你是扁的,领导希望把你弄成方的,你之所以会感到痛苦,原因就在于人家正在用刀子切割你,为你塑造新的模样。
等你真正变成了方人,你就觉得这个集体很不错,领导也好,同事也好,办事情也顺利了,这就是大家形状一样,三观一致带来的好处。
坏处?
当然有坏处!只是当这个集体已经符合大部分人利益的时候,有坏处大家也会装作看不见。
此时的云川自然是站在高高地泰山之巅,对阿布他们来说,他就是一个神,一个真正的神。
所以啊,大家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云川那样的人,即便是成不了云川这样的人,也必须有云川的样子。
所以,王亥亲眼看到夸父端着饭碗从云川的饭盘里找肉吃的模样,就非常的震惊,他觉得这非常的像小马跑到头马吃草的草地上,跟头马抢嫩草吃的样子。
头马很嫌弃,却允许小马驹这样做。
他看到云川跟一群男人守在房子外边,等候房子里的产妇生娃,当孩子哭声传来的时候,云川就会像其中的一个男人拱手祝贺,这一幕也让王亥感到惊讶,因为,野马群中每当有野马产子的时候,头马就会自发的担负起保护职责,直到母马平安产子。
云川部最好的食物都给了幼童,这一点被王亥发现之后,他几乎要哭出来了,瞅着那些强壮的孩子们在岛上跑来跑去,且被云川驱赶着去认字的场面,在他脑海中就会变成一匹强壮彪悍的头马带着一群小马驹练习狂奔的场面。
所以,不久之后王亥在彻底了解了云川部之后,他就把这个部族当成了一个拥有九千匹马的巨大马群。
又一个天亮到来之后,云川,阿布,精卫,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王亥这八个人就站在常羊山之野上呆滞的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大水,在一夜之间就后退了七八里,并且回归了河道。
在他们脚下,是一大片淤泥区,与水塘区,甚至能看到无数条鱼正在浅水区里挣扎,游走。
陆地重新出现了,只是,与以往的陆地有了很大的改变,大地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沟壑,再无昔日平坦模样。
下游的堰塞湖堤坝阻挡不了大水,对于这个问题,云川是清楚地,再大的堰塞湖最后的下场一定是溃败,这几乎是一定的。
你不给大河一条顺畅的通路,那么,大河就会自己寻找一个合适的出口。
云川俯身捏一把沙土,沙土的颜色发黑,这是洪水带给这片大地的馈赠,大自然总是这样,狠狠地抽你一记耳光之后,总会给你一个甜枣的。
云川看看阿布以及自己的族人笑着摊摊手道:“洪水褪去了,大家开始抓鱼吧,我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储存足够多的食物。”
然后,王亥就发现,云川部的族人们轰的一声就跑的不见人影了,转瞬间,他们又从四面八方跑出来,男人男孩子都带着簸箕,筐子,篮子一类的东西,兴奋地冲向了那些有很多鱼的浅滩。
而妇人以及女孩子们则开始在常羊山之野搭建熏烤架子,一袋袋的盐巴被抬出来,一捆捆的木柴,松枝,树叶被堆积在旁边,更多的妇人手里拿着一柄小刀,迫不及待的等待这些鱼被送来。
很快,大地上就冒起了股股浓烟,这些浓烟几乎笼罩了整个常羊山之野。
第一筐鲜鱼被送上岸,王亥就发现,这些鱼在那些妇人手中,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清理干净,并且剖开涂抹上盐巴,放在了熏烤架子上了。
这里的人做事非常的有秩序,抓鱼的,运送鱼的,清洗鱼的,熏烤鱼的,摆放鱼的,都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短短一瞬间,云川部那些原本无所事事的人,立刻就变成了一支劳动大军。
而且,这只劳动大军,从早晨开始之后,就没有停止,渴了就从瓦罐里倒口水喝,饿了,就抓一条烤好的咸鱼充饥,才一天时间,常羊山之野上就已经挂满了咸鱼,整个常羊山都被浓重的鱼腥味所笼罩。
天色暗下来了,捉鱼需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人们也终于感到疲倦了,一阵钟声传来,站在淤泥中一天的族人们,也就慢慢的回到了干爽的常羊山之野,清洗掉身上的淤泥之后,一个个跟变戏法一般的拿出来一个硕大的陶碗,或者木碗,排成了十队,依次从六个冒着蒸汽的炉灶边上经过。
一大碗糙米饭,一勺子肉汤,一块咸鱼,几片腌竹笋,几片藕片,再配上一大堆野菜,这碗饭的内容已经足够丰富了。
王亥看看自己碗里的食物,即便在陶唐氏,这样的饭食奴隶主们也只能偶尔吃一顿。
夸父碗里的咸鱼块格外的大,当然,他的碗也足够大,相比之下,云川的用的木碗,就小了很多。
“你要是敢把那块被你口水浸泡过的鱼肉丢我碗里,你以后就不用吃鱼肉了。”
云川抬头瞪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夸父,这家伙不但喜欢从云川碗里把肉拿走,也喜欢往云川碗里丢他埋在饭底下的肉。
要知道,为了能把这块肉留到所有人都没有肉吃的时刻,天知道上面沾染了他多少口水。
“肉很大!”夸父用筷子夹着那块微黄的咸鱼肉委屈极了。
精卫随即护住自己的碗道:“也不准丢我碗里。”
然后,那块被夸父好不容易保存到最后的咸鱼就被睚眦抢跑了,夸父顿时就急了,抱着饭碗就去追跑远了的睚眦。
阿布对此见怪不怪,依旧埋头吃自己的饭,赤陵则羡慕的瞅着远去的睚眦,他下手晚了。
王亥瞅着云川道:“今天是族长在犒劳大家吗?”
无妄道:“有这个意思,也就比平日里多了一块咸鱼,现在族里的咸鱼多起来了,以后天天都有咸鱼吃。”
王亥又看着云川碗里不多的几片藕道:“族长与族人吃一样的东西吗?”
云川翻翻眼睛道:“难道不应该吗?”
王亥点点头道:“以后啊,我会好好地养马的。”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养马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部族,不是为了我养马,这一点要分清楚,
部族强大了,你就吃的好,穿的好,过的舒心,部族要是不好,那就一起饿肚子,一起穿烂兽皮,就是这样。”
王亥又指着其余正在吃饭的人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吗?”
阿布笑道:“你看到今天干活的人中间,除过孕妇,有偷懒的人存在吗?即便是孕妇,不也在干活吗?
王亥,你要明白,云川部不是族长一个人的部族,而是一个属于我们所有人共同吃饭的一个大饭桌。
我们所有人都要努力的往这个大饭桌上堆放食物,食物越多,我们吃的就越多,越好。
你养马也是这个道理,如果马养的好,我们的人就能骑马出去狩猎,骑马出去采集,骑马去更远的地方搜寻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王亥点点头道:“我明白了,我多余产出的食物,将会被所有族人一起吃掉,也包括我对吗?”
阿布摇摇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呢,多余的食物我们需要储存起来,用来防备饥荒。”
王亥往嘴里刨了一大口饭,瞅着密密麻麻的吃饭人群愉快的吃完了饭,然后就一瘸一拐的去了马厩,他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好好地养马,也让那些马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第七十一章驯马?哪有那么容易
第七十一章驯马?哪有那么容易
野人折服这个世界的手段不多,而霸王硬上弓绝对是其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
尤其是睚眦,赤陵这种胆子上都长毛的少年领袖,更是天不怕地不怕,在他们眼中,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到的。
比如,降服马厩里的那匹大青马!
这是一匹极为神骏的高头大马,不仅仅比别的马高出大半头,身体也比别的野马大了一圈不止。
云川一大早就被一阵阵的喧闹声给吵醒的。
昨晚,精卫显得极为热情,她觉得自己到了生孩子的时候了,所以两人就忙碌了好久,大半夜的时候云川才有机会睡觉。
醒来的时候精卫已经不见了,她还要带着一群女人继续熏鱼呢,这个时候,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要为熏鱼让路。
族里的人都去抓鱼了,鱼人们去了远处的水潭,一般的族人去了近处的水坑,今天抓鱼的人变少了,主要是容易抓的鱼都已经抓光了,剩下的都需要用到渔网以及技巧才能抓住。
云川出来的时候吗,正好看到睚眦抱着大青马的屁股还在努力,谁知道大青马的后半身高高地跃起,跟脑袋换了一个位置,睚眦立刻就一头钻进他们特意准备好的稻草里去了。
惹得路过的族人哄堂大笑。
赤陵与睚眦不同,他邀请了夸父帮他,先让夸父用强有力的臂膀抱住马头,他自己再慢慢地爬上马背,然后示意夸父松手,结果,夸父才松手,大青马就立刻倒地打滚,将赤陵压在马背底下被碾压了好几十遍才罢手。
然后,睚眦又跳上去了,片刻后,就毫无意外的被大青马从身上抖下来,还顺便一脚再一次踢进了稻草堆。
大青马是一匹不甘被人骑乘的马,而睚眦,赤陵又是两个根本就不知道失败是何物的人。
当两人一马彻底耗上之后,云川则笑眯眯的找到了那头被单独关在一个小马厩的枣红马。
在小马厩里,云川看到了野牛,这家伙正躺在马厩里跟枣红马聊天,顺便分享一下它们的食物。
云川先抓出一把豆子,大野牛很自然的把大头凑过来几口就吃光了云川手里的豆子。
云川又掏出一把豆子,朝枣红马张开手,枣红马“哕哕”叫了一声,立刻躲到了马厩角落里。
枣红马不吃,自然便宜了大野牛,大野牛再一次把头探过来,就着云川的手把豆子给吃光了。
云川掏出一颗桃脯,小狼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很愉快的吃掉了云川手里的桃脯,并且意犹未尽的汪汪两声。
云川又掏出一个桃脯,一只长鼻子从他身后弹出来,灵活地拿走了桃脯,大野牛一直没有吃到桃脯,着急的哞哞叫,不断地用大头挤压云川,希望他能快点把桃脯拿出来。
云川立刻满足了大野牛的希望。
此时,云川已经被一头大野牛,一匹狼,两只小象给包围了,不论云川拿出来什么东西,这些家伙都会立刻吃掉。
当云川再一次拿出一颗带着蜜糖味道的桃脯的时候,枣红马忍不住往这边靠了靠,不过,还是没有去吃云川手里的那颗桃脯。
小狼跳起来一口就给叼走了,两只小象赶紧跟上,准备从狼嘴里的抢食吃。
云川再一次从怀里掏出一颗桃脯放在手心里,这一次,枣红马试探性的靠近,然后迅速的用两瓣嘴唇拿走了桃脯……
这可能是枣红马第一次品尝甜味,明显的很合她的胃口,又因为云川部的桃脯里添加了蜜糖,枣红马即便是把桃脯吃下去了,嘴唇上依旧沾染了蜜糖的甜味,即便到云川走的时候,枣红马依旧在舔舐嘴唇。
在枣红马吃了桃脯之后,云川转身就走,绝对不停留,却把大野牛,小狼,小象留下陪伴枣红马。
枣红马对于人的戒心还是很重的,但是,它对大野牛,小象的接纳程度却很高,至于小狼,在表现了自己人畜无害的一面之后,枣红马对它的存在,也已经习惯了。
路过睚眦他们驯服大青马的场子,瞅着睚眦再一次从马背上掉下来,又被大青马一蹄子踹进稻草堆,忍不住骂了一声“蠢货!”就洋洋自得的去了山洞,准备补觉。
大青马是马王,不知道那两个小子为什么会认为自己可以降服野马群中,性子最暴烈,最刚烈的马王。
据云川所知,凡是能被称作王的动物,不管是狼王,虎王,头羊,都是灵性极高的生灵。
这些生灵对于自由有着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各种王,对自由的认知与其余的同类完全不同。
枣红马了不起就是野马群中的绝世美马,这种马已经习惯于被马王统御,服从性其实已经诞生了。
再加上她不过是一匹两岁口的小母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自尊心当然不如大青马那么强烈。
云川准备用旷日持久的甜头,让枣红马再也离不开他,等到枣红马彻底长成,云川觉得它应该会接受被自己骑。
再加上有毫无廉耻心的大野牛,小狼,小象它们在旁边帮衬,降服这匹小母马,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精卫今天带着人熏制了两万条鱼,回到卧房的时候,她身上的味道跟咸鱼一点差别都没有。
见云川捂着鼻子,精卫顿时大怒,一个虎跳就骑在云川身上,两人翻翻滚滚的在地毯上厮混了许久,让云川也变成了咸鱼,这才得意的脱掉衣衫,去她专属的小瀑布底下洗澡。
云川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也就走进小瀑布底下一起洗澡。
精卫的身体长大了,也长开了,拖着一头几乎到脚跟的长发**裸的站在小瀑布底下洗澡的样子,让云川根本就无法忍耐。
冰凉的瀑布水,火热滚烫的身体,让云川一瞬间就忘记了自己是谁,只想将这个美人儿抱在怀里,恨不得融入自己的身体。
“我们的儿子不能叫咸鱼!”
洗完澡之后,云川已经累得动弹不得,精卫却好像不受影响,即便是她今天熏治了一天的咸鱼,也好像没有感受到疲惫。
“不叫咸鱼叫什么呢,是咸鱼带给他的好运气啊。”
“你好好想想,总之,不能叫咸鱼!”
“你好像已经怀上了似的,等孩子生下来再说。”
“我觉得我可能怀孕了。”
“这是你认为……”
“我一定是怀孕了!”
精卫抚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媚眼如丝的瞅着一滩烂泥一样的云川。
精卫的精力真的很足,洗完澡之后,又去照看她的心爱的咸鱼去了,今天月朗星稀,她们不准备把咸鱼收起来,想让咸鱼尽快减少水分,达到入库标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直到阿布宣布部族仓库已经被咸鱼填满之后,人们这才停止了浩浩荡荡的大捕鱼活动。
清晨,云川踩着有些泥泞的道路,再一次来到了小马厩,慢悠悠的摊开手,枣红马就迅速吃掉了他手中的桃脯,吃掉桃脯之后,就不再理会云川,就像一个渣女一样难以搞定。
不过,今天它一定会后悔的,因为,云川又拿出来了一把用盐水炒的豆子。
大牲口吃甜食,不过是满足一下口腹之欲,吃盐水豆子,才是它们的身体,生命所需。
大野牛,小象都吃了盐水豆子之后,对这一样食物非常的满意,即便是云川拿出来了桃脯,它们都不肯吃,只希望云川能拿出更多的盐水豆子。
桃脯又被枣红马吃了,大野牛,小象获得了盐水炒豆子,云川刻意留下了一点盐水豆子喂给了枣红马,然后,枣红马就站在小马厩的有利位置上,等了云川一整天。
睚眦赤陵被大青马虐待的很惨,就连夸父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在吃中午饭的时候,云川拿出来了一套皮具,骑马用的皮具,有马笼头,马肚带,马鞍子,以及马镫。
王亥在看了这些皮具之后道:“这些东西能让马变得更加温顺?”
云川摇摇头道:“这些东西可以约束马的行动,也可以让人骑在马上的时候更加稳当,总体上,有了这些东西,人就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了。”
王亥叹口气道:“这将是马儿的灾难。”
云川笑道;“这也是马儿为人类服务的开始。”
睚眦不满的道:“族长,有好东西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我这些天被大青马摔得好惨。”
云川淡淡的道:“你们又不问,我还以为你们喜欢被那匹马虐待,现在啊,大青马都被你们的自虐行为弄得开心起来了,你们难道没有发现吗?
只要你们到了马厩,大青马就显得格外兴奋。
你们想要骑马,而马又不愿意让你们骑,这个时候,你们就要想办法,该怎么想办法呢?
无非是约束马的行动力,或者增强自己对马的掌控力,我以前跟你们说过,人力走到尽头的时候,就一定要考虑用工具,而你们却把这些话忘记的干干净净。
所以,你们即便是被摔死了,也是活该!”
第七十二章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第七十二章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当大青马被夸父带着一群巨人强行按住它,并且按照云川的吩咐给它戴上那一套马具之后,大青马立刻就成了云川幻想中的马的样子。
马就不该胡乱奔跑无谓的浪费体力。
云川需要这些马按照他的想法去狂奔,去远方,去作战,从此之后,这些马就不该有自己的想法,就应该以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
大青马嘶鸣着想要褪去身上的枷锁,可惜,这些马具牢牢地绑在它的身上,已经成了它身体的一部分,即便是想要撕咬,在戴上铁嚼子之后,它的嘴再也不能成为攻击人的工具了。
尤其是当沉重如山的夸父骑在它背上之后,大青马只能勉力的站稳,四条腿不断地颤抖着,勉强走了几步之后,却再也没有办法跳起来将夸父从马上摔下来。
大青马对于夸父来说还是太小了,他的双腿差半尺就能挨到地上,不过呢,穿上铠甲,手持巨斧的夸父骑坐在大青马上,给人的冲击力还是非常惊人的。
夸父本身就有三百斤重,再加上铠甲跟战斧,足足有三百八十斤重,大青马能把他驮起来已经让云川非常的欢喜了。
更不要说,大青马还能驮着夸父走出整整一里地了。
这说明,大青马本身就是非常合格的战马,如果能降服,那么,睚眦骑上它,绝对属于创世纪一般的存在。
走出了一里地之后,大青马汗出如浆,每迈出一步都需要莫大的勇气,王亥看到大青马的样子泪如雨下,云川看到这一幕却喜笑颜开。
不同的人对事物的要求不同,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论是驯什么动物,都是一个违背常理违背动物本性的一个事情,残酷,残忍这些形容词必然会出现被驯养动物的生活中。
对枣红马的驯养,是云川的另一种尝试,他想通过比较来观察野马对驯养这种事情的接受程度。
第二天,枣红马如愿以偿的吃到了盐水煮的豆子,并且它还学会了舔舐云川的手,因为上面有盐。
尊严这种事情迟早会被本能跟本性给吞没掉,人是这样,动物也一样。
又半个月过去了,睚眦骑在大青马背上的时候,大青马的反抗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激烈了。
只要它开始反抗,巨大的夸父就会过来,大青马这时候就会发出一声声悲鸣,想要逃脱,却被马具束缚的死死地。
它不停地甩着头颅想要挣脱缰绳的束缚,笼头上的铁嚼子却会因为它大力拉扯损害它的牙齿,经常弄得满嘴是血。
王亥已经放弃来看大青马被驯的过程了,对他来说,多看一次,就会受到一次伤害。
恐惧对大青马来说仅仅是开始,接下来,它还要学会服从,服从之后,它还要学会忘记昔日的模样。
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越是坚强的野马,遭受苦难的过程就越长,就越是残酷。
云川部驯服成年野马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了,断奶的小马驹已经被分配给了体型适合当骑兵的少年们。
从这一刻起,他们真的就要在王亥的教导下学习如何养马,如何与马保持亲近,如何让马把自己当成伙伴。
枣红马现在已经表现得很温顺了,至少,在枣红马吃他手里的豆子的时候,他已经可以上手抚摸这片漂亮的小母马了。
马的脑袋,脸,耳朵,长脖子,再到身体,不过呢,它还是不习惯有人骑在她背上。
小狼可以,它现在可以蹲在枣红马的背上在马厩里溜达了,每次当小狼蹲在枣红马马背上的时候,云川就会骑在大野牛的背上,甚至是躺在大野牛的背上吹奏一曲笛子。
两只小象总是来捣乱,它们像强盗一样抢夺枣红马的饲料,抢夺枣红马的马厩,每一次,两头小象都会被大野牛用角顶着,给推出去。
往往在这个时候,破耳朵就会赶来,它会蛮横的用鼻子把大野牛丢出去,把小狼驱赶出去,再把云川挤出去,然后,它们一家五口就会惫赖的留在枣红马的马厩里,连吃带喝,给枣红马一点都不留。
大象是恶霸!
这个马厩里的生灵们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只要有吃的,不论是大野牛,还是小狼亦或是枣红马,它们都会在第一时间把食物吃光,等大象恶霸慢悠悠的过来的时候,它们就会缩到角落里,围着云川偷偷地吃他手上的食物。
这是一种幸福,对马来说也是一样的,尤其是在遇到了自己无法对付的强大恶霸之后,其余的生灵就会抱团,会迅速的增加信任感。
精卫不喜欢云川总去跟那些牲畜待在马厩里不出来,时间过去了一个月,她发现自己肚子里除过有一颗不下心吞下去的蜜饯核之外,什么都没有。
她固执的认为这是云川的错,是他漫不经心的,才造成了目前这种局面。
当秋风起来的时候,两人缩在被窝里,瞅着天窗洞口飘落的黄叶,多少有些落寞。
“我好像真的不适合怀孕。”
云川把精卫裸露在外边的胳膊收回来,给她盖好皮毛之后道:“慢慢来,我们总会有孩子的。”
精卫烦躁的推开云川的胳膊道:“族长就不该只有一个妻子,害得我现在成了部族公敌,所有人见了我都问什么时候生娃,所有人见了我都先看我的肚子,那些怀了孕晃着大肚皮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还会故意停留一下,这日子没法过了。”
云川重新抱住精卫道:“咱们族群里,有比你聪明的女人吗?”
“有,姼就是!”
“有比你漂亮的女人吗?”
“非常多,夸父屋子里的那个女巨人都比我漂亮。”
云川想想这些野人的审美观,他就微微叹了口气道:“在我眼中,你是最好的女人,也是最漂亮的女人。”
精卫烦躁的抓抓自己的肚皮道:“生不了孩子的女人算什么女人,再说了,我也没有你认为的那么漂亮,那么好,明天就把姼抓进来,让她给你生孩子,这样,就没人再逼迫我给你生孩子了。”
云川笑道:“你最好别起这个念头,我们两个最多努力一些就是了,如果让姼进入我们的房子,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精卫吃惊的道:“怎么会呢,姼是多好的一个女人啊,对我也好。”
云川笑道:“如果她真的生出孩子来了,相信我,她就会对你非常的坏,而且,我真的不喜欢她。”
精卫跟着叹口气,把身子往云川怀里蜷缩了一下低声道:“我们再试试,如果不成,就算了,如果姼对我不好,我也认了。”
一场美好的夫妻间的亲密活动,最后被精卫弄成了一个悲壮的战场,云川其实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有孩子。
他清楚的知道,精卫的身体绝对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毕竟,他曾经被那一声鼓声震成了一团血雾,然后穿越了长长的时间隧道回到了这个世界,再凝结成了一个新的身体,这中间一定有什么他不清楚的事情发生。
如果有问题,只可能是他的身体发生了问题。
早晨起来的时候,因为吹了一晚上的风,很多大树的叶子从翠绿色变成了耀眼的黄色,只要再经历一场霜冻,这些叶子就会变红,最终脱落,变成泥,成为大树新的养分。
族人们在阿布的调配下,带着篮子,筐子,渔网,去了远处,继续搜寻食物。
昔日湿漉漉的泥巴地已经变得干燥,一些满是胶泥的地方,甚至纷纷开裂,胶泥在太阳的作用下往上卷,就像一幅美丽的图画。
云川来到了河湾地。
这里已经被大洪水彻底的改变了地貌,因为是回水湾的缘故,大河将非常多的大石头丢到了这片曾经极度肥沃的土地上。
至于对面的桃花岛,已经彻底的消失了,当初被洪水裹挟的巨石,就像重锤一样,一锤锤的砸在这座岛上,终究把那些脆弱的红砂岩给砸碎了,然后被洪水带走。
此时,大河的中间,只有一些高大的巨石棱角偶尔从浪花间露出头来,很快,又被波浪淹没了。
以前,云川总想着跟这条大河共存,现在看来,所有想要跟大河共存的想法都是荒谬的,这条大河,就是一条喜怒无常的巨龙,他不需要有谁跟他共生,他只要臣服。
轩辕站在河对岸,他也在看着桃花岛发愣,昔日的桃花岛有多么的繁华,此刻就有多么的落寞。
他一度以为,云川的选择是再正确不过的,现在,他开始产生了疑问,他甚至觉得是老天不准人类如此生活,所以才降下如此巨大的一场灾难来破坏人类固有的前进步伐。
这场大洪水将轩辕苦心经营的井田村完全毁掉了,也将轩辕在大泽边上设立的新的居民点给完全摧毁了。
大河泛滥,摧毁的不仅仅是周边这小小的地方,而是席卷了整个上中游。
被摧毁的部落数不胜数,被淹死的野人更是难以计数,他甚至认为,这一场大洪水杀死了将近三成的人类。
第七十三章生命的赞歌
第七十三章生命的赞歌
“以后,我们不再随便杀人了。”轩辕再次看了一眼桃花岛的遗迹之后,对仓颉道。
仓颉皱眉道:“我们不再讨伐不臣之人了?”
轩辕道:“我们在杀人,蚩尤在杀人,临魁在杀人,云川在杀人,到处都是人杀人,就连老天也在杀人,再这么杀伐下去,我担心终究有一天我们所有人都会死掉。”
仓颉道:“我们部族里的人很多,可以说非常多,王,我们该如何安排这么多的族人呢?”
轩辕道:“我们的食物不够吗?”
仓颉摇摇头道:“不够,远远不够。”
“不够就去找,再不够,我们就节省口粮。”轩辕的话说的斩钉截铁。
仓颉听轩辕这样说,有些失望,叹口气道:“是,这就安排族人去更远的地方狩猎,去更远的地方采集。”
轩辕并不关心仓颉的心态,直接问道:“力牧原那边联系上了吗?”
“大水褪去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派人联系力牧原,直到现在,没有人回来,我想,也快回来了。”
“云川部占据了常羊山之后,他们又干了什么?”
“他们又开始修建城池了,看规模,比桃花岛还要大。”
轩辕笑了,望着大河对岸道:“他果然没有让我希望,失败一次算不得什么,毁灭一次也算不得什么,只要种子还在,我们终究是要生根发芽的,终究是要长成参天大树的。”
仓颉担忧的看着轩辕道:“王,我们接下来干什么呢?”
轩辕笑道:“自然是重新建立井田村,我们要在野象原上开垦土地,准备来年种植稻子,我们也要在力牧原上做同样的事情,而且,从现在就要开始了,等天气再一次变得暖和的时候,我要野象原,力牧原上都长满稻子。”
“这不可能,我的王,洪水破坏了我们所有的井田村,也夺走了很多我们来得及收割的粮食。
现在,我们的人都疲惫不堪,我们没有足够的粮食支撑他们在整个寒冷的季节里干活。
王,您在发布一个我们没有办法完成的命令。”
轩辕冷笑一声道:“那就不要休息,那就尽量的少吃,那就利用每一个人,每一头牲口,等待天气暖和之后,我需要在野象原,与力牧原上种植足够多的稻子。
从明天,我会亲自在野象原上开垦土地,我会跟每一个族人一样,干同样多的活,吃同样多的东西,我的妻子们将不再不劳而获,我的儿子们也将自食其力。
仓颉,你不要担心,我们一定会在天气暖和之后达成我们的目标。”
云川就站在河对岸,。可是,此时的大河河面已经变得无比的宽广,虽然都在看河对岸,可惜,他们谁都没有看到对方。
“回去吧。”云川对阿布说了一声,就拍拍大野牛的脖子准备回到常羊山去。
阿布道:“族长,大地已经干了,我们是不是要开始开垦土地了,要不然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只能去流浪。”
“开垦活动自然是要开始的,我们不是已经规划好了水渠,田亩,以及水塘,水坝了吗?
先把这些水利设施制作好,等秋草枯黄之后,我们焚烧掉枯草,然后就可以耕田了。”
阿布点点头道:“那就这么办,只可惜了桃花岛上的老桃树,我们以后再也没有好吃的桃子了。”
云川大笑道:“放心吧,我们会有桃子吃的。”
大野牛驮着云川离开了河湾地,径直向常羊山进发,在路上,云川看到了一株桃树,就从大野牛的背上跳了下来,看着这株只有两尺多高的桃树苗子对阿布道:“把它挖出来,钟志刀常羊山之野上去。”
两个随从立刻开始挖掘树苗。几铲子下去之后,他们终于把桃树苗挖出来了,只是,在这棵桃树苗的根部,同样挖出来了一个异于常人的白色骷髅,桃树苗的根部牢牢地缠绕着这棵骷髅,两者已经浑然为一体了。
阿布看着这棵桃树苗呆滞了片刻,就催促云川快点回常羊山,他自己带着族人沿着一条不算陡峭的坡路,开始寻找桃树苗。
在族人崇敬的目光中,阿布总能找到长在乱草里面的桃树苗,一棵,两棵,三棵,直到一百棵。
每一棵桃树底下都有一颗骷髅,骷髅上的肉早就不见了踪影,即便是骨头也开始发白。
与第一棵桃树一样,所有的桃树苗的根部都与骷髅纠缠在一起,所以,阿布收集了一百棵桃树,也就收集了一百个骷髅。
阿布记得那一场巨人逐日的故事,也记得那些巨人们纷纷倒在地上抽搐着死去的场景,他甚至记得自己掰开巨人的嘴巴,将桃核种在巨人嘴里的事情。
有种植,就一定会有收获,阿布觉得现在就已经到了收割的时候了。
巨人倒下,桃树站起来,巨人们的血肉滋养了桃树,再有一两年,这些桃树就会结甜蜜的果实,昔日的苦涩都会变成最美好的甜蜜。
“仇恨就该种进地下,给它埋上甜蜜的种子,被仇恨催生的甜蜜果实种子,长大之后,就会忘记仇恨,结出甜蜜的果实。”
这是云川在安葬防风氏巨人时说的话,阿布牢牢地记着,并且奉为圭臬,成为云川部以后处理事情的基本做事标准。
一百棵桃树被阿布整整齐齐的栽在常羊山山下的向阳坡,只有接受阳光照耀的桃子才是最甜的。
云川没有想到挖一棵桃树,会让阿布产生如此丰富的心理活动,并且将种桃子这种事情上升到了一种虔诚的宗教地步。
“阿布,上一次在巨人嘴里种桃树是一种偶然,以后啊,人们种桃树的时候不用种在人嘴里,更不能随便杀死一个人用来种桃树。”
在听了阿布对种桃树这件事的限制之后,云川非常的惊讶,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
什么把仇恨种跟甜蜜的种子一起种到地下,然后就能消弭仇恨,收获甜蜜,这种鬼话,有谁信呢?
“族长,我们自然不能杀人种桃树,而是准备在族人死后,把桃核放进他的嘴巴里,如果能结出甜蜜的桃子,就说明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心中没有仇恨,只有甜蜜。
相反的,如果这个人死后含在嘴里的桃核不能长出桃树,不能结出甜蜜的果实,将说明这个人心中的仇恨直到死都没有消弭,需要他的后世子孙用更加宽容,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所有人。”
云川不明白阿布为什么要如此执着的创办这个“桃子教,”仔细想了之后,觉得这件事没有什么坏处,也就任凭阿布去做了。
“你亲手种植的那一片桃林,注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奇迹。”云川看了阿布种植的桃林之后,忍不住做出了预言。
再回头看看自己还在冒黑烟的骷髅状山洞,云川越看越觉得邪恶,不过,当睚眦骑着大青马从他面前走过两遍之后,他就不得不祝贺睚眦,祝贺他大青马终于不再抗拒他了。
“赤陵还不成,只要他上马,大青马就会重新发疯,所以,这匹马从现在起就是我的马了。”
云川用悲悯的目光看着大青马,他没有想到大青马会这么快就屈服了,他也没想到大青马还有一点点坚持,那就是坚决向一个人投降,而不是向所有人类投降!
野马群目前的场面极其凄惨,大青马终于低下了它高傲的头,其余的野马在遭受了非人的痛苦之后也开始变得温顺。
不过,也仅仅是变得温顺而已,这些野马可以驾驭,但是想要当战马,这些还远远不够。
王亥悲愤的看着一头黑色的公驴正在侵犯一匹母马,他想要阻拦,但是被夸父给制止了,并且告诉他,族长想要一种介于马跟驴子之间的一种大牲口。
这种大牲口不断吃苦耐劳,力气还非常的大。
被侵犯的不仅仅是野马,同时,也有野马正在侵犯一些驴子,这些场面完全颠覆了王亥对人心的认知。
他觉得云川正在毁掉这个野马群,正在毁掉他这个马王。
精卫站在常羊山的最高处欢呼,在常羊山最高处跳舞,并且自以为是的亲自准备了三牲,向路过常羊山的各路神灵祈福。
这一次精卫显得极为虔诚。
她身上穿着没有一根杂丝的白色丝绸,头上戴着她能找到的最美丽的花冠,跳着她自以为最美丽的舞蹈,用世上最温柔的声音向神灵们恳求——保佑她肚子里的孩子可以安康!
云川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在他已经绝望的情况下降临。
尽管云川心中还非常的忐忑,他还是帮助精卫完成了这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
结果,云川发现,除过他一个人有些漫不经心之外,其余的人都显得非常的虔诚,从阿布到槐鸮所有人都虔诚的为这个孩子祈福。
尤其是阿布,他甚至扯掉身上的衣衫,露出他瘦骨嶙峋的胸膛,高举双手向苍天祈祷,他愿意用自己的命作为献祭,只求这个孩子可以安康!
第七十四章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第七十四章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云川有孩子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事情,云川部落不再是以前那种纯粹的看谁本事大谁就能当族长的野蛮部落了,开始有了传承。
没人知道传承习惯是怎么代替推举习惯的,只知道族长的儿子就该是族长,且这一习惯已经深入人心了。
刑天当初以为依靠自己的本事可以稳妥的当上神农氏的族长,为此,他为神农氏东征西讨建立了赫赫武功。
可惜,在老神农即将去世的时候,继承人根本就不是他,而且,为了保证神农氏的儿子临魁登上族长宝座,老神农不惜以消耗本族实力为代价,也要干掉他。
从这件事情上就能看的出来,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神农氏的那些老部族人,他们都倾向于传承,反对推举。
没有这个事情当基础,临魁不可能获得那么多人的支持,刑天也不至于会失败的那么凄惨。
云川的孩子尽管还在精卫肚子里,但是,他未来族长的地位已经坚如磐石。
睚眦终究是要分出去当族长,建立自己强悍的陆地部族。
赤陵终究是要分出去当族长,建立自己强悍的水上部族。
这两个部族将毫无疑问的成为云川部势力范围内的姻亲部落,与云川部非常亲密,却自行其是。
夸父一族从来都没有生出离开云川部去自利的想法,他们的首领夸父认为,离开云川部他们可能会被饿死。
轩辕一心要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部族,也就是说,轩辕想要建立一个大大的中央集权王朝。
在云川看来,目标是对的,只是时间不对。
一个距离核心部族两天路程的小部族,对核心部族的忠诚能够维系十年,一个距离核心部族三天路程的小部族对核心部族的忠诚最多维系五年,而一个距离核心部族路程超过十天的部族,在第二年就不愿意把自己的粮食贡献给核心部族了。
这跟谁是小部族首领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跟部族首领是否忠诚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跟部族利益有关。
距离核心部族越远的小部族,享受到核心部族带来的好处就越少,而义务却会不断地增加,所以啊,反叛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就是为什么云川会把部族的总人口控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的原因,在这个人口规模的时候,云川可以保证自己的命令可以传达到每一个人,不会生出歧义,也不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秋天终于到来了,山洞外边的秋风已经开始转冷,人们也就穿上了短裘衣,出去找食物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在那些没有被水淹的地方,还有很多成熟的野果子,草籽,以及地下的根茎植物,都是他们的目标。
部族里的粮库是所有人的精神图腾,只要粮库还在,族人们即便是去采集食物,他们的心也是安定的,不用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继续像狗一样在地上刨坑寻找最后的希望。
族人们找到的食物,耐储存的就收集起来,不耐储存的当天就干掉。
出去寻找食物的基本上都是妇人跟孩子,力气大的成年男子与巨人族妇人们,又开始了修建城墙的工作。
阿布有一个计划,准备在天气暖和之前,必须要修建一座木质城墙,同时,也要把常羊山之野上的一片森林砍伐掉,作为木头的来源。
森林这东西现在对云川部来说非常的讨厌,这里是将来的农业区,有了森林,就预示着会有野兽,鸟儿藏在森林里最终会祸害庄稼。
所以,森林必须清除掉,留下树根让它继续生长出枝条,好让部族人拿来烧火。
竹林在常羊山后边,这里面可没有熊猫,当年,神农氏一族占领常羊山之后,已经把里面的熊猫吃的干干净净。
而桃花岛外城竹林里的熊猫想必也已经灭绝了吧,毕竟,大洪水下来的时候,那些熊猫们不知道逃跑,最后,洪水已经漫过了竹林山……
阿布准备在常羊山的西边种植竹子,北边有茂盛的草,可以充当放牧地,至于南边,东边将完全开垦成农田,种植稻子,麦子,糜子,谷子,高粱,以及七八种豆子。常羊山下的常羊河是一条不大的河流,上游穿过一条很深的峡谷,阿布准备在这里修建一座石头水库,把峡谷里的水面提高,好在高位开凿出一条自流渠,让这条自流渠承担更多的灌溉庄稼的责任。
有阿布在,云川就轻松地多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精卫这个脾气暴躁的孕妇。
自从精卫嫌弃山洞里住着不舒服之后,云川部全族人马立刻发动,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给精卫搭建了一座气势恢宏的木头房子,并且在外边涂上了添加过稻草的红泥。
整座木楼掩映在枫树林里,现在枫叶已经开始变黄,将这座红色的小楼映衬的美轮美奂,就像是传说中的神殿。
房子晾晒了十天之后,精卫就迫不及待的搬进来了,现在如同一只懒猫一般靠在低矮的窗户上眺望在不远处干活的族人。
云川收起自己刚刚绘制好的水槽图纸,给精卫端过去一份黄米糕,精卫就拿了一块,松鼠一样的用双手捧着慢慢的啃。
“我的肚子是不是比昨晚大了一些?”精卫吃完黄米糕,就撩开自己的衣衫,露出满是肌肉的小腹问云川。
肚子并没有变大,腹肌也没有变成软软的脂肪,就她小腹的肌肉强度,现在,依旧能支撑她扒着窗户来一手卷腹向上。
“嗯,比昨晚大了一些。”
“啊——”精卫用力的挠着肚皮不满的道:“我是说什么时候才能鼓起来。”
云川计算了一下道:“怎么也要三个月之后。”
“阿布说你用了一年工夫就长的这么大是不是?”
“没错,其实没有用一年,我半年时间就长得跟你一样高了。”
“我们的孩子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基本没可能,你没看见夸父的儿子现在还长得跟鸡仔一样,还没有部族里其余孩子高大。”
“那就不是夸父的孩子,这个蠢货直到现在还以为今晚睡了一个女人,第二天他就该收获一个孩子。”
精卫话音刚落,夸父的脑袋就出现在二楼的窗户口,透过窗户瞅着云川道:“族长,我想抓一些流浪野人来。”
云川奇怪的道:“你抓流浪野人来做什么呢,有用的话,就雇佣一下就好了,抓回来没用啊。”
夸父道:“王亥说,咱们部族干活的人手不够用,族长也不想要更多从仓库里领食物吃的本族人,就该抓一些流浪野人回来,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干多多的活,让他们当我们的奴隶,奴隶死了,就再抓一些奴隶回来,就能省很多的粮食。
他还说,他们陶唐氏就是这么干的,还说,因为有了奴隶,部族库房里的粮食就会多起来。
王亥还说,咱们部族对族人过于宽厚,对流浪野人也过于宽容,这是不对的。”
云川看了一眼夸父,淡淡的道:“夸父,你现在拿上鞭子,去抽王亥十鞭子,你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他这个蠢猪直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他为什么会离开陶唐氏,是什么事情让他感到痛苦。
你再问问他,当初跟随他一起混迹马群的十几个奴隶死了,他感到难过跟悲伤了吗?”
夸父点点头道:“好,我会抽他一顿,族长,我们还抓不住流浪野人,他们现在正留在常羊山之野,希望我们能用粮食雇佣他们呢。”
“那就去雇佣,不过呢,不给粮食,只要干活,我们就管饭,保证他们在冬天来临的时候不会被冻死。”
“好,我这就去雇佣这些流浪野人,如果不好好干活,就不给吃的。”说完话,夸父就大踏步的去执行云川的指令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拥有奴隶呢?姼对我说过,很多部族现在都开始有奴隶了,就算是轩辕部,蚩尤部也开始出现奴隶了,更不要说神农部,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有奴隶了。”
精卫抱着肚子慢慢的靠近云川,近距离的看着云川的脸道。
这个毛病很坏,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精卫只要发起重要的疑问句,就会靠近云川的脸,仔细地盯着眼睛看。
云川往后靠靠,精卫就往前蹭蹭,云川无奈的道:“别的部族之所以会有奴隶出现,完全是因为他们发现奴隶种地的收获,大于养活一个奴隶的成本,奴隶多余的产出就归了部族,或者归了族长。
这才是他们蓄养奴隶的原因。
现在,他们到处征服那些野人部落,抓野人来当奴隶,等到野人被抓的差不多了,他们就会把部族中不中用的人贬斥为奴隶,剥夺他们跟其它族人一起享用族群收入的权力。
可是呢,享用族裙收入的人越少,剩余的人就能享受更多,最后呢,整个部族就会形成,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是族人,其余的都是奴隶这种状况。
族长,以及少部分人会变得非常富有,其余人将吃不饱肚子,这对云川部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精卫,你希望看到,你,我,阿布,夸父,睚眦,赤陵,以及槐鸮他们越来越富裕,而其余人总是吃不饱的样子吗?”
精卫立刻摇头道:“每个人都能吃饱这很重要。”
第七十五章四匹狼组成的杀阵
第七十五章四匹狼组成的杀阵
云川大笑道:“我们部族已经完成了最初的积累,我们有足够的粮食来应对将来的事情,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在粮食腐烂之前,用这些粮食雇佣那些流浪野人帮助我们修建城墙,修建住房,修建水库,铺设道路,修整田地不好吗?”
精卫愉快的笑道:“吃了我的饭,就要给我干活,就是这个道理,走到哪里都说得通。
云川,你好聪明啊,你说,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这么聪明?”
云川看看精卫傻了吧唧的模样,叹口气道:“我听人说,孩子的聪明不聪明的只要看他的母亲是谁,不关父亲的事情。”
精卫立刻笑逐颜开,冲着云川拍拍自己的肚皮道:“谁能比我更聪明呢?”
精卫最近确实变聪明多了,至少从她对姼的使用方法上就能看的出来。
没有怀孕的时候,她用尽力气想要把姼拔光放在云川的床上,目的可不是让姼代替她成为族里最尊贵的女人,而是希望等姼怀孕之后就把这个女人重新撵回到蚕房里养蚕,至于孩子,自然是属于她精卫的。
就这样,还不能说精卫恶毒,如果精卫真的恶毒的话,她会杀了姼,然后再剥夺她的孩子。
这是野人世界里的基本操作,自从继承习惯形成之后,有权势的女人众多的孩子就是这么来的。
哪怕是姼,也不敢期望她最后能成为云川部的女主人,她只能期望依靠孩子,在云川部站稳脚跟,至于图谋,可以慢慢的来。
在野人的世界里,什么都慢,什么都可以慢慢的来,包括阴谋诡计,就像玄女,**与轩辕,就像赤松子于蚩尤,也像姼面对云川。
这些人其实没有自立能力的,他们没办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成为某一个部落的族长,更没有力量带领一个部族从坎坷中走向光明。
所以,这些人就跟藤蔓一样附着在那些健康的族群身上,想通过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子,最终达到自己鹊巢鸠占的目的。
在云川看来,这些人就是人类中的病毒。
每个部族都在抢时间,每个部族都想在来年天气暖和的时候有一个好的开端。
所以,在这个秋天,基本上是云川来到这个世界掌权之后,过的最舒服,最平安的一个秋天。
阿布栽种的桃树活过来了,阿布栽种的竹子也活过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常羊山山下的土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肥沃。
草叶枯黄的时候,阿布带着人在荒原上放了大火,瞅着大火从风起处开始燃烧,火线向天边推进,浓烟笼罩了整个常羊山。
事实上,这些天以来,这里的天空中一直都有烟尘味道。
烧荒的人可不止云川部一家,轩辕部,蚩尤部,神农氏都在烧。
荒草被烧干净之后,耕牛就会带着犁头进入田地开始犁田,把草根从土地里翻出来,然后再烧一遍。
将近四百头牛一起下地的场面看起来极为壮观。
一头牛,一个犁头,两个人,三亩地,这是他们一天的工作任务,云川已经计算出来了开垦整个常羊山之野需要的人力,物力,再由阿布把这些任务分解,安顿下去,尽量用最少的人手来完成族长发布的命令。
修建新的城墙是一个极为艰苦的任务,这一次,因为云川的要求很高,再加上常羊山边上就有石头山,云川部也就第一次开始开凿石头,再运来常羊山下修建城墙。
石头从采集到雕凿成需要的样子,这对云川部的工匠们来说算不得大事,有了铁凿子的云川部工匠们可以完成,只是,石头城墙虽然非常的坚固,可是呢,需要的时间却也是海量的。
云川很奇怪,大水来的时候,没有人通知那些流浪野人,可是,等到大水褪去,这些人又像雨后的春笋自己从四面八方出来了,并且固执地守在云川部周围,等待被雇佣的机会。
有很多流浪野人,希望能够加入云川部,哪怕是以作为奴隶的方式留在云川部也成,这个要求被阿布无情的拒绝了。
就在黄叶被霜冻成红色之后,轩辕,蚩尤,神农氏来的使者们,希望云川部能再开一次交换市场。
这也是云川所期望的,自家部族在被水困住的日子里,制作了非常多的东西,现在,确实需要拿出来交换,换取一些粮食,来雇佣更多的流浪野人。
这一次的交易大会非常的隆重,由部族首领亲自带队,位置就选在距离常羊山两天路程的大河边。
云川怀疑这是轩辕发起的一场会盟大会,他甚至觉得轩辕想要在这场大会上,提出人人尊敬轩辕部的要求。
在这之前,轩辕的使者大鸿,已经跑了周边最强大的三个部落,大鸿的话虽然说的谦卑,但是,含义很明显,轩辕要求各个部落在未来的三年中止戈,只要三个部落答应参会,并且愿意发誓,轩辕会有丰厚的礼物奉上。
他希望在未来的三年中,大家都要休养生息,不得对会盟部落发起攻击,否则,其余部落会联合起来攻击发起战争的部落。
这个建议其实就是以前蚩尤想要发起的盟约,只是轩辕在蚩尤提出来的基础上,把盟约范围扩大了,适用于所有人类部落。
这一次会盟大会已经约定,每个族长只能带领一百个部族武士,三百个部族人运送货物。
并且,轩辕在发出这个盟约之前,已经割破手腕对天盟誓,如果有谁破坏这次盟约,他轩辕哪怕追杀到天边,也会取他的人头回来。
他原本不用这样盟誓的,只需要说一句话就可以了,可惜,他现在面对的云川,蚩尤,临魁,没有人相信他空口白牙说出来的话。
同时,这三个人也相互不信任,轩辕想要把四个全野人世界最狡猾,最多疑,最不是东西的四个人纠集到一起,也算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云川觉得会场距离自己的部族最近,就晚了一天出发,还以为会提前到,谁知道,当他带着夸父睚眦等四百人到达会场的时候,蚩尤,跟临魁已经来了。
会址选在一个不大的盆地里,这个盆地的地形非常的古怪,中间是一汪还没有被蒸发,渗透完毕的水塘,盆地四面都有一个缺口,从四面八方来的人,都会从四个缺口里进入盆地。
云川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距离自家领地最近的缺口,下令在缺口边上设置营地。
蚩尤跟临魁没有话说,满身都是坑的蚩尤见云川部来了,也没有过来打招呼的想法,倒是临魁在几十个膀大腰圆的武士的陪伴下,来到了云川的面前。
很久没有见临魁了,此时的临魁已经开始留胡须了,一嘴的黑胡子再加上满身的虎皮裘衣,让他看起来威武了很多。
再见故人,不论是临魁,还是云川都显得非常激动,云川快步上前,紧紧地拉住了临魁的手,激动了良久才道:“这场大洪水之下,你的损失大吗?”
临魁激动地道:“还好,还好,倒是听说你的桃花岛被大洪水冲的一根毛都没剩下,你的日子过的还好吗?”
云川又道:“幸亏有你神农氏丢弃的常羊山,让我躲过这次灾难,我已经重新建设了常羊山,如果有空,你可以常来看看。”
临魁无声的笑了一下指着蚩尤悄悄地对云川道:“大洪水到来的时候啊,蚩尤是最占便宜的,他乘着大水弥漫之际,收拢了很多的部族,不过,他把这些部族人全部都给打成了奴隶。
我还听说,蚩尤对你云川部的财富,粮食可是垂涎欲滴啊,你要小心,别被这个小人得逞。”
云川握着更像小人的临魁感慨的道:“终究还是神农氏大气,我这里先谢过了,有什么事你说话,我一定会再次帮忙的。”
两人进行了友好坦诚的交流之后,云川部就开始布置自己的营寨,这是云川部的习惯,只要云川到了某一个地方,准备多停留几天,睚眦他们就一定会用木头构建防御营寨的。
云川远远地朝蚩尤挥挥手,可惜,蚩尤好像没看见,转身去了自己的营地,看的出来,他的营地占地面积很大。
“族长,这一次来交换货物的部族可不止我们四家,我还听说有十几个小部族的人也来了,他们都相信轩辕的血誓,这一次几乎是全族出动,来参与这次会盟了。”
听了睚眦的报告,云川叹息一声道:“他们难道就没有听懂轩辕血誓的内容吗?
这些内容只适合轩辕,云川,蚩尤,神农氏四部吗?”
睚眦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道:“族长,您是说轩辕部这一次会对这些部族下手?”
云川白了愚蠢的睚眦一眼恨铁不成钢的道:“你以为轩辕说的厚礼是什么?你不会认为轩辕这人会拿出本族的好东西当礼物给我们吧?
你再看看这个地方的选址,一个不大的盆地,只有四个出口,而我们四个部族一人占据一个出口,这是为了什么呢?”
睚眦被云川冷冰冰的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身体,然后马上就对云川道:“族长,外面太吓人了,我也想跟夸父一样好好地留在部族里伺候您。”
云川摇摇头道:“等你觉得自己可以自立的时候,就赶紧滚蛋,部族里的年轻人正在成长,没有多余的位置给你。”
睚眦瞅瞅已经被蚩尤部,神农部,加上自己部族控制的三个缺口,再看看还在源源不断往进来人的唯一一个缺口,就再次问道:“轩辕部之所以来的晚,就是为了等所有人都进来了,就把最后一个缺口堵上?”
云川叹息一声道:“轩辕这是要乘机将大河上游之地彻底的清理干净,以后,只允许我们四个部族在这里生活,任何想要进入这片地区生活的部族,都将被我们四部生吞活剥。”
睚眦怜悯的皱着一个全是女人的部族对云川道:“族长,我以后如果要自立,一定离这里远远地。”
云川挑挑大拇指道:“聪明!”
第七十六章人总是在变化中
第七十六章人总是在变化中
分裂政策是云川很久以前就制定的一个政策。
毕竟,以云川对政治的理解最多也只能达到连锁公司的程度,再高一些理解,就不是云川这个学手艺的人所能企及的。
人才这个东西很麻烦,如果没有继续上升的渠道,人才就会变成真正的麻烦,而且,这种麻烦还是致命的麻烦。
现在好了,制定好分裂制度之后,人才上升的空间就没有天花板了,当人才有一天觉得自己比老板还要强大的时候,那就在老板的帮助下自己称王称霸去。
分裂还有一个好处在于,给后来的人才腾位置,一个部族的领导岗位就那么几个,在部族不再剧烈增加人口的情况下,上面的人才不走,不死,那么,下边的人才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
这也是危险的,而且容易造成部族人才流失。
现在好了,睚眦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滚蛋,带着自己的心腹部下滚蛋,去创造自己的部族,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为了不让部族出现权臣这么可怕的东西,云川甚至认为,只要年限到了,睚眦不滚蛋都要滚蛋了。
赤陵也是一样的,到时候有些鱼人会跟随赤陵离开,有些鱼人会愿意留下来,走的人欢送,留下的人委以重任,从而开启下一个平衡的云川部。
夸父部就算了,这些力气很大,性格憨厚的巨人,还是留在云川部比较好,说真的,可能是老天爷在限制巨人这个族类,他们生孩子很困难。
普通人族一年生一个孩子不算事情,巨人三年能生一个就不错了,好多孩子还根本就养不到成年。
云川玩命的给巨人增加营养,这五年以来,云川部的巨人才增加了二十六个,其余的都是通过战争获得的俘虏。
所以。巨人部没有壮大的条件,再加上他们自己食量大,获取食物艰难,自然就可以留在身边。
再者,睚眦,赤陵都是云川第一批调教出来的野人,中间未免有疏漏的地方,所以,让他们自由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盆地里的汇聚的人逐渐多起来了,在靠近云川部边缘的那个全部由女人组成的部族成为所有人注意的焦点。
云川还没有动手呢,却已经有很多小部族开始打她们的主意了。
眼看着那些女人拿来的货物就要被抢走了,那些女人就一直看着云川部的寨子。
云川没有下达救援她们的命令,反而关上了寨门。
就在寨门刚刚关上的一瞬间,那些女人就向压迫欺凌她们的部族发起了进攻。
为首的那个女人身材高大,且非常的灵活,弓箭在她手中就像是活过来一般,几乎看不到抽箭拉弓的动作,她面前的一排男人就被羽箭射中了大腿,倒在地上嚎叫。
事实上,不仅仅是那个女首领箭无虚发,就连那些矮小的女人也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
虽然这一场近乎是殴斗的战斗以女人部落的胜利结束之后,女人部落也死伤了七八个人。
面对死伤,她们表现得非常镇定,一些女人去收集那些战利品,另一些女人就弄了一个大柴堆,将自己战死将士的尸体放在上面,一把火给烧了,还把那些被她们杀死的男人尸体摆成一个人堆,用来震慑隐藏的敌人,最让云川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女人竟然在给那些受伤的男人治伤。
所谓的治伤也不过是拔掉羽箭,潦草的包扎一下,就用一些绳子把这些欺负她们的男人用皮绳绑起来,跟货物堆在一起,看样子,她们准备把这些男人当成奴隶卖掉。
“能打得过她们吗?”云川回头看看全身披挂如同铁塔一般的夸父。
夸父只要穿上铠甲之后一般就没有了憨憨的模样,相反,整个人被铠甲装扮的如同魔神一般。
只听他狞笑一声道:“我能把她们撕成碎片!”
听夸父这样说,云川就放心了,然后对睚眦道:“你觉得你的人跟这些女人相比怎么样?”
睚眦冷笑一声道:“族长,你这是有多看不起我睚眦,以及我的兄弟们。”
云川看看已经换装全铁器武器的睚眦以及他的兄弟们,就笑着点点头,很好,云川部可以依仗的武力,已经从高墙壁垒,变成了这些活着的人,与锋利的武器了。
在等候轩辕的时间里,云川亲眼目睹了不下六场部族战争,其中有两场战争与那个女人部落有关系。
这些女人下手非常的狠,她们好像知道肉搏战不是男人的对手,所以,她们的弓箭术就变得非常厉害,不仅仅是弓箭术,她们的投枪术也获得了云川的啧啧称赞。
正在云川部摊位上查看货物的临魁,也对这群女人的本事非常的钦佩,还准备以一方玉琮来换取云川部对这个女人部落的漠视。
“这一方玉琮,是我的部落从遥远的南方带回来的,防风氏你听过吧?就是那个被你弄得发疯而死的那个巨人部落,我去接收他们部落的时候,从他们死去的族长房间里找到的。
那些防风氏巨人听说是云川族长弄死了他们的族人之后呢,就想要过来找你算账,我为了不让他们挑起神农氏与云川部的战争,就帮你除掉了它们。
你看,这件事加上这枚玉琮,能不能让你放弃惦记这个女人部落?”
云川愉快的接过这枚一尺多高的精美玉琮,在手上把玩了一会道:“这个部落本身就不是我们云川部的,你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就是了,我不跟你们争。”
临魁笑道:“云川族长总是这么谦逊,依旧看不起外边的人与物品吗?你知道这些女人来自于那里吗?
你知道她们是谁的部下吗?”
云川笑道:“我总觉得孩子还是自家生下来的可爱,东西还是自家制造出来的耐用,外边的人跟东西都是属于别人的,我们平白无故的拿回来不好。”
临魁看看睚眦夸父他们已经修建好的木头城寨笑道:“既然云川族长不喜欢外边的东西,不如,就把这个木头城池给拆掉,把道路给让出来,让那些小部族们欢欢喜喜的带着货物离开可好?”
云川摇摇头道:“不好,轩辕好不容易发一次血誓,我们总要尊敬一下轩辕的一片苦心。”
临魁上前一步,认真的看着云川道:“我知道你准备重新建造一座城池,需要大量的奴隶,到时候不管我们中间谁抢夺到了那些女人,我都愿意用两个男奴隶跟你交换这些女人。
另外,她们的首领叫做妭,居住在赤水一带,你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的报复心很强,任何敢于欺凌她部落的人或者部落,她一定会彻底毁灭才会罢休。
所以,我用身强力壮的男奴隶跟你交换,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云川点点头道:“如此,我在这里就先谢过族长了,如果我们能抓到这些女人,一定会交换的。”
临魁叹一口气道:“族长还是不信任我吗?”
云川笑道:“据我所知,凡是信任族长你的人,不死死了,就在死亡的道路上挣扎呢。”
“既然如此,把玉琮还给我。”
云川露出一张恶心的笑脸,凑到临魁身边道:“什么玉琮?”
临魁大怒,满意的拂袖而去。
云川跟临魁的频繁见面的事情就没有准备隐瞒谁,刚才赠送玉琮,与云川临魁二人愉快交谈的模样统统落在了蚩尤的眼中。
如果云川与临魁一直表现得亲密无间的模样,蚩尤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如果云川与临魁亲密接触的话,就意味着他们根本就没有谈什么实际性的东西。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表现得亲密无间,问题是,最后临魁是发怒走的,这就很说明问题了——云川部与神农氏正在商谈一些重要的事情,且已经进入了实质谈判阶段,否则,临魁不会发怒走的。
蚩尤同样选择了好说话的云川来当做突破口。
“你们说了些什么?”蚩尤终于来到了云川面前。
“阿吉好吗?”云川没有理会蚩尤咄咄逼人的问话。
“你如果胆敢与临魁合谋来算计老子,只要你没有一次把我弄死,我会让你云川部永世不得安宁。”
蚩尤有些歇斯底里,威胁完之后就立刻转身走了,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了。
云川不知道这家伙最近到底遭遇了什么事情,会让他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完全不像昔日那个长脑子的蚩尤。
女人部落里的货物很有意思,有数量众多的麻布,还有很多的河蚌,一个女子见云川过来了,就熟练地从河蚌里掏出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放在手心,然后盯着云川道:“一袋粮食!”
云川看看珍珠,再看看一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袋子,就点点头,拿走了珍珠,让随行的睚眦给了人家一口袋糜子。
女人们见交易获得了成功,就更加热情了,极力向云川推荐一副足足有十六个叉的鹿角。
还总想把这只鹿角放在云川头上,以衬托云川的威严。
当然,这一只鹿角的价格自然非常的喜人,需要大口袋粮食十袋子,每一只口袋看样子都能装两百斤粮食。
直到此时,云川才明白,前边那颗珍珠的买卖不过是宰客的前奏而已。
第七十七章我要把你的屎打出来
第七十七章我要把你的屎打出来
用两千斤粮食换一头鹿角,云川是自然不肯干的,哪怕他脑子再糊涂,也清楚这时候的两千斤粮食代表着什么。
如果拿给蚩尤,就能换到五百名健壮的奴隶,平均四斤粮食一个人,拿给神农氏也能换到五百名奴隶,只是质量不敢保证。
最亏的就是拿粮食跟轩辕换奴隶,估计只能换到一百个老女人,还是不能生育的那种。
既然粮食如此值钱,云川自然不可能浪费一粒,尤其是拿来跟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换一个可以顶在头上冒充公鹿的鹿角。
通过这件事就能看出来,这些女人是当强盗当习惯了的,只是,她们为什么要参与这场聚会呢?
轩辕既然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但凡是有一点智慧地族长都不会主动跑过来被轩辕瓜分。
凡是跑过来的基本上都已经认命了。
大河上游的部族生态很差,轩辕部,云川部,蚩尤部,神农氏实在是太强大了,导致那些小部族永远都被这四个部族的淫威压制的没有办法好好地发展。
刚才,云川看过了那些部族少的可怜的物产,就已经明白,这些部族的日子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
所以说,他们是来投靠的,带来的货物就是贡品,而不是什么交易用的东西,他们之所以还在交易,完全是为了让自己部族的礼物看起来好看一些。
这个女人部落是不同的,她们明显与其余部落不同,从精气神上来看,她们的精神非常的饱满,战斗意志非常的坚决,做起生意来无所不用其极,这才是一个真正愿意交易,并且愿意站在一个公平平台上与你做交易的部族。
一般情况下,这种部族的实力都不弱,没有一个强大部族作为后盾,这些女人即便是再强悍,也不敢出现在这个盆地里。
再想到先前神农氏对这个女人部落垂涎三尺的模样,云川就果断的认为,这个来住赤水边上的部族不简单,那个叫做“妭”的女人部落首领更加的不简单。
不过呢,这不算大事情,就这些年云川对野人世界的认知,云川部依旧是野人部落中强大的不可思议的部落,所以,一个女人部落完全招惹的起。
这些女人虽然很喜欢做生意,不过呢,经验不足,当强盗比较好,怎么对付强盗呢,睚眦是一个很有经验的人。
他抬腿就是一脚,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踹在人家的胸口,导致这个女人向后倒还翻过货物架子,重重的摔在地上,架子上的河蚌撒了一地,当然,那支看起来比较完整的鹿角,也被摔碎了。
看着其余的女人们都冲过来了,云川就笑眯眯的退出战场,抱着手看睚眦带着伙伴跟那些女人对峙。
睚眦的双刀还背在背上,没有抽出来把这些女人砍死的意思,轻蔑的伸出一根手指,朝面前一个强壮的女人勾勾手指。
不论在文明世界,还是洪荒世界里,勾手指让人上前的动作都足够侮辱人。
眼看着那个女人张开双臂扑过来了,云川就立刻闭上眼睛,他知道睚眦在对付敌人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踢人下体,尤其是这个女人张开双臂,中门大开的时候,撩阴腿这一招用起来会非常的舒服。
果然,云川听到了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睁开眼一看,脸都抽抽了,果然,睚眦那双小牛皮衬底,鳄鱼皮包裹,铁木鞋头,披毛犀皮充当鞋底的高帮皮靴正踢在那个女人的两腿之间,随着那个女人弯下腰,睚眦没有收回自己的脚,而是用鞋底踩踏一下那个女人的脸,旋即,那个女武士就抱着下体四肢朝天倒在地上,仅仅嘶喊了一声,就开始在地上翻滚,嘴巴依旧张着,气息咻咻的发出,却不成声。
云川以为那些女人应该不敢冲上来了,没想到,那些女人却变得更加疯狂。
可能是看到了伙伴的惨状,她们不再赤手空拳的冲上来,人人从腰后抽出一根有着粗大节瘤如同锤子一般的短木棒,朝洋洋自得正在正在假装擦拭鞋子上灰尘的睚眦扑过来。
云川就躲得更远了,还带走了很多武士,只要那些女人还有理智,没有使用弓箭,投枪一类的杀人武器,他就不准备让族人一拥而上把这个女人部落的人都抓走。
睚眦哈哈大笑着一跃而起,不等这些女人围过来就率先扑上去,人在空中,就一拳砸在一个女人的脸上,这一拳很重,那个女人的嘴巴里立刻就飞出去了两颗牙,人没有靠近,就被打的飞出去了。
云川瞅着猛虎一般殴打女人的睚眦,撇撇嘴,对远处观战的那个女人部落的首领道:“你不打算喊住她们吗,再继续下去,这些女人会被活活打死!”
女人部落的首领隔着老远对云川吼道:“这是武士间的战斗,她们打不过敌人,那就被敌人打死好了。”
云川也大声道:“你弄清楚,是你们的人准备强买强卖,可不是我故意打女人的。”
女人部落首领道:“如果她们赢了,那头鹿角,你就要二十袋粮食,二十大袋!”
云川回头瞅瞅那些快被睚眦他们打死的十来个女人,又对女人部落首领道:“她们失败了!”
女人部落首领吼叫道:“还没有!”
云川回头再次确定了一下,发现那些女人已经倒在地上蜷缩着身体挤成一团,正在迎接睚眦他们狂风暴雨般的拳脚,拳脚很重,时不时地会有一个女战士被踢得飞起来,或者被一拳砸的把脸贴在地上。忍不住再次对那个女首领道:“她们真的输了。”
女首领咬着牙道:“还能动弹,还能反击,她们就没有输。”
云川见其中一个女人的脑袋在一个云川部武士的重击下,血糊糊的脑袋已经快要被砸进地里去了,就对女首领道:“我的意思是你们的人刚才冒犯了我,赔我点东西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女首领咬着牙道:“赤妭部的人可以战死,绝不投降!”
那些女人已经被睚眦他们给捶成一滩烂泥了,女首领依旧不肯让步,既不宣布失败,也不派人上来支援,就眼睁睁的看着这十几个女人被活活打死。
此时,睚眦已经停手了,刚才族长说了,只教训不杀人,所以,他觉得可以了,再打下去,这些女人真的要被捶死了。
睚眦停手,其余的武士也就停手了,一个个嘻嘻哈哈的抱着双臂站在云川背后等着对面的女首领认输。
“她们还在动弹,还能战斗!”女首领的牙缝里像是有冰。
云川道:“那是毫无意识的蠕动,她们真的不能再打了。”
女首领大吼一声道:“起来,你们还能战斗!”
随着女首领的大吼,那一堆人肉中间,居然真的有一个血肉迷糊的女人用手抓着地,一点点的向睚眦爬过去。
云川原本显得有些柔弱的声音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阴冷了,对睚眦道:“去挑战一下那个女首领,看看她被你打成一滩烂泥之后,还能不能继续战斗!”
睚眦哈哈一笑,从云川身后走出来,向女首领勾勾手指道:“你来!”
女首领面色不变,身后跳出来一个健硕的女武士,迎着睚眦走了过来,睚眦脸色一变,对女首领道:“羞辱我?等一会我会把你的屎打出来!”
女武士手中的带节瘤的木锤已经带着风声砸向睚眦,睚眦的身体猛地向前蹿出一大截,女武士的木槌没有砸到睚眦,她的胳膊却撞在了睚眦的肩膀上,只见他顺手一抄,手臂就从女武士胯下搂过去,单臂一用力就把这个女武士掀翻,脑袋朝下一个倒栽葱撞在地上,立刻就昏厥过去了。
睚眦依旧不紧不慢的向女首领逼进,跟在族长身边时间长了,睚眦已经领悟了族长的意思,准备用这场小小的冲突把事情弄大,最后达到把这个女人部落的人全部弄回来,好跟神农氏换取更多的精壮的可以干重活的男奴隶。
女武士从背后抽出一柄青铜剑,对着不断逼近的睚眦道:“我们不死不休!”
睚眦缓缓拔出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刀,指着那个女首领道:“我说过要把你的屎打出来,没有完成这个目标之前,你死不了。”
女首领看着云川道:“我们输了。”
云川冷着脸道:“你说的,只要还能动弹,就不算输!”
女首领被强大的睚眦逼迫的连连后退,眼神左右乱扫,看样子想要喊自己剩余的部下围攻。
就听云川冰冷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你们上一个人,我就派俩个人上去,你们多两个人,我就派四个人上去,比人多,你不成!”
女首领咬咬牙,挺着青铜剑朝着睚眦的胸口就刺了过来,睚眦手里的黑铁长刀拨开青铜剑,空着的左手握拳就狠狠地朝这个女首领的腹部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