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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全文阅读

作者:函数的自变量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txt下载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章 新茶刚上市 请君来品尝

    公元2300年。

    阳光初现,唤众生以劳碌,给世界以光明。

    光明是什么?

    光明就是希望!

    特别是对汴梁这样的人来说,因为他在黑暗的监狱里被关了整整三个月,而且还是关死囚的监狱。

    这样的人,原本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可当他见到第一道光的时候,典狱长给了他一个希望。

    一个活下去的希望,虽然听起来不太靠谱,但比死刑要靠谱的多。

    当阳光晒进平壤监狱的高墙时,汴梁带着镣铐,被两个“老实人”押送着,上了一辆黑色的电磁车。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登上了舞台,以美国为首的西部大联盟在软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发明了人工芯片。

    植入美国的人工芯片后,机器就会像人一样灵活,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用它们来完成,只是机器的材料费和保养费相当的昂贵,并不是所有人都消费的起。

    而东部联合国却在生物技术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他们先是在死人的头骨中插入芯片,并在腹腔里接入营养泵,又用管路连接到各个骨骼,于是,机器骷髅“老实人”产生了。

    它们不仅制作便宜,而且不需要任何保养,唯一的缺点是芯片需要从西部大联盟进口。

    汴梁上了车,坐到了后排,没想到司机竟然是个人,回头朝他打着招呼,“年轻人,你运气不错。”司机脸上带了一个京剧脸谱的面具,声音有些沙哑。

    “呵呵”汴梁冷笑着,运气这个词听在他的耳朵里,显得格外的讽刺。

    他本是一位留学生,出国时同学托他带一本笔记,结果,这本笔记竟然是机器骷髅的核心机密,于是,他以间谍罪被判了死刑。

    这那里是运气,这分明是一个阴谋!

    汴梁在法庭上,就是这么喊的!

    可律师却问:你为什么不检查一下笔记本?

    汴梁只好无奈的回答:那是他最好的同学,最信任的朋友。

    律师又说:信任和仔细并不矛盾。

    做人不仔细,活该受冤屈!

    好在,上天给了他一次从新生活的机会,那就是参加史博士的实验。

    大概是过了八分钟左右,电磁车在一个白色圆顶的建筑上停了下来,汴梁一看,与车门对接的自动门上,有个醒目的数字77,显示着这里是77楼。

    要是有电梯就好了,汴梁有些紧张的呼吸着,他还不想这么快就去做实验,哪怕多呆一秒也好,如果是爬楼梯那就更完美了。

    他还在幻想着,自动门却缓缓的升起。

    “你好!欢迎来到未来实验室。”门口站着一位老人,身着白色的工作服,微笑的用手中的扫码枪解开了汴梁的镣铐,一边自我介绍,“我就是史博士。”

    史博士拿过一个头盔,戴在汴梁的头上,满意的点点头说,“大小合适。”头盔是红色的,前面有个白色的编号,2710.

    “我能不能上个厕所?”汴梁问,戴上头盔后他更紧张了,不想这么快就开始实验。

    “没时间了,拉在裤子里吧,反正这具身体你很快用不到了。”史博士拉起他的手就往前走,后面跟着司机和“老实人”。

    他们穿过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防盗门,直到进入了一个四周挂满显示屏的房间。

    显示屏前有张桌子,桌上放了杯新茶,杯口还冒着热气,看得出这茶刚泡不久。

    史博士将茶递给了汴梁,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他客气的说,“新茶上市,请君品尝。”

    汴梁正口渴呢,也没拒绝,结果,一口下去,顿时失去了知觉。

    两位老实人架起他的身体,放到了房子中间黑色的椅子上,椅子上方有个黑色的圆形的柱子,像一根烟囱挂在墙上,柱子上不停有白色的光圈闪过。

    史博士上前,将汴梁的头扶正,又用扫码枪扫了下柱子上的二维码,柱子的尾部瞬间伸长,和头盔紧密的贴合在一起,同时椅子背上出现几道圆环,将汴梁的手,脚,身体都固定住了。

    看着这一切,史博士满意的转身走向旁边的液晶显示仪,在操作屏上按了起来。

    “为什么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司机在史博士背后问着,他的声音不再沙哑,听起来很年轻。

    史博士回头朝他笑笑,“他可是我们从四十亿个身份证号码里,抽取出来的幸运星,当然要慎重了。”

    司机听了史博士的话,显得有些激动,“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们却让我陷害他,让他坐牢,这是那门子的慎重。”他想不通,一点都想不通,既然是做实验,为什么不直接把汴梁叫过来。

    “真是年轻人呢。”史博士看着他摇了摇头,“你知道这个实验的成功率是多少吗?”

    “2709个志愿者,全死了。所以,你这不是害他,你这是在救他。”

    “只有置之死地的人,才会迸发出最强烈的求生欲,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在成功率接近为零的实验中取得成功。”

    “这个实验,不成功,就成尸。。。”

    史博士越说越激动,司机却越听越心寒,特别是听到百分之零的成功率时,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哽咽着说,“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还要做这种实验?”

    史博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有些激动的举着双手说,“如果实验成功的话,人类将能去到未来的宇宙,再也不用担心资源枯竭的问题。”

    “所以,一定要成功!”史博士狠狠的捏着拳头。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验,但是,接二连三的失败,已经让国家失去了信心,如果汴梁还不能成功的话,或许这个实验室就会被关闭。

    “汴梁,一定要活着!”司机在心里默默的祝愿着。

    汴梁此刻正处于昏迷状态,恍惚中,有一个嗲嗲的女声传来,“您好!2710,欢迎来到时光穿梭机,10分钟后,我将带您去一万年后的未来世界。”

    “你说什么?”汴梁想问,却发现嘴巴不知何时被头盔下伸出来的玻璃片给封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而且他的头也动不了了。

    头盔上的声音继续说道,“我有您的资料,您是一位大学生,时空穿梭是很深奥的理论,我会尽量按您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

    “我们这次旅行,简单来说,就是从一个宇宙,前往另一个宇宙,您可以想象一下,此刻您正坐在摩天轮里,每一个摩天轮里的封闭舱都代表着一个宇宙,你就是要从现在的封闭舱去到前面的那个封闭舱。”

    “这些宇宙的外形都是一致的,但舱里的文明不同,舱里的时间也不同,如果把我们所在的宇宙时间记为零年的话,我们前面的宇宙就是一万年之后,类似于地球上的不同时区。”

    “我们现在捕捉到的暗物质,其实就是其他宇宙摆脱时间引力来到我们的这个封闭舱内,它们的特点就是快和轻,所以我们要穿梭去未来,也必须要快和轻。”

    “您头上的装置是粒子加速器,用来加速。”

    “您的大脑里已经植入了生物芯片,这是一个纳米载体,非常的轻,用来储存您的记忆,机器骷髅的头部都是类似的芯片,只是它们的芯片只具备读取功能,不会学习,但您的可以,而且,您的芯片中还有语言互译系统和文字识别系统,它们能让您在新的宇宙中没有任何的语言障碍。”

    “粒子加速器将在生物芯片读取完记忆后启动,带着您的记忆去未来世界,生物芯片需要补充营养,如果您不能在100个小时内进入到合适的宿体,那么很抱歉,记忆将会死去。”

    “根据单个宇宙的质量守恒定律,当现在的物质进入未来的宇宙,就会有未来的物质来到这里,如果我们接收不到未来的物质,那就表示穿梭失败。失败后,生物芯片将会瓦解成粒子返回加速器,目前确认的2709块芯片都已经瓦解。”

    “我们没有办法设置太阳能或者其他补充营养的方式,因为粒子加速器的质量不能超过1微克,而生物芯片的质量是0.97微克,为此您还能选择携带0.03微克的其他物质,我们建议带营养物质,0.03微克的营养物质可以多存活10个小时,您还有10分钟时间考虑。”

    “您只要把您的想法想出来就好,我们会通过头盔和生物芯片的连接把您的要求读出来。”

    “介绍到此结束,10分钟后生物芯片将会脱离您的脑部。”

    10分钟,带0.03微克的物品?玩我啊!汴梁很郁闷,脑子里不由的浮现出几百年前的影片《鹿鼎记》中周星驰入宫前的画面:陈近南指着面前山一样的秘笈说,还有一天的时间,学了就是九死一生,不学就是十死无生。

    不同的场景,相同的归宿,生死抉择前最有用的还是知识。

    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给我纳米书,汴梁这样想着,天文,地理,历史,生物。。。。。。能带多少是多少!

    “如您所愿,纳米书载入,芯片分离。”头盔发出了最后的指令,然后汴梁就失去了知觉。

第九章 待到逃命时 究竟谁累赘

    月雅阁外,太阳正是一天中最毒的时候,有不少行人都被晒出了汗水。

    汴梁身上也有汗,但那是冷汗,他的眼前还是妈咪倒下的身影,那死鱼般突出的眼珠子,口中没有了呼吸,可手和脚还不停的抽搐着,连带他的心都不停的抽搐起来。

    他的人虽然被薛慕澜拉着跑,魂却仿佛出了窍,这血淋淋的一幕,真吓得他不轻。

    两人跑的远了。“哇。”汴梁终于吐了出来,薛慕澜一手扶着他,一手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大哥,别怕,慢慢你就习惯了。”那是以前战友安慰她的话,她也用来安慰过很多新兵,这次刚好用在汴梁的身上。

    “哇。”汴梁又吐了一地,眼睛瞪了一下薛慕澜。他心里想着,慢慢,还习惯,你当是看美女洗澡啊,那可是杀人,看一次都嫌辣眼睛!

    吐完,他的心情有些缓和,摇着头说,“没有下次,绝对没有下次!”

    果然是富家公子,没见过大场面,薛慕澜暗自摇头,看到杀人都能吓成这样,那要是去应征入伍,考核绝对通不过。这样的人,要杀了敌人,恐怕会尿裤子。

    汴梁这次倒也争气了一把,没有尿裤子,也可能是他邪火上身,一时半刻尿不出来。当他看到薛慕澜一脸鄙视的样子,心中也有些不好意思,就直起了身子说,“我们现在去哪儿?”

    “出城!”这个问题薛慕澜想过,杀人这种事发生在城内,肯定会引起官兵注意,更何况是在月雅阁杀人。要是人都抓了那好还,万一有人逃脱,肯定会全城搜捕,搞不好,会把她两也抓进去。所以当汴梁问起,她想也不想立马回答。

    “大哥有没有问题?”她这么问,是因为不知道汴梁是不是愿意跑路,万一他是城里的贵族,要回家呢。

    “走!”汴梁离开襄阳的初衷是去洛阳,新野不过是路过而已,没什么可留恋的。

    于是两人赶紧往城门赶去,没走几步,只听“噼,啪”的声音响起,循着声音望去,有一个巨大的烟花在月雅阁上空绽放,即便是太阳底下,也能看到一些银色的亮点一闪而没,烟花连续放了三次。

    “糟了!”薛慕澜停下了脚步,这烟花她是知道的,寻常百姓家的烟花不可能有那么高,更没办法连放三次,能做到这样的,只有封城令,信号一出,全城封闭!

    这东西一般只有在重大变故的时候由城主使用,所以城主府是有的,她在襄阳李家就见过,只是没想到月雅阁竟然也会有。见到此令,她只好无奈的说,“是封城令,出不了城了。”

    封城令!听这名字汴梁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他有些慌张的问道,“那怎么办?”

    “先躲一下。”薛慕澜对这类事情比较有经验,以前在襄阳的时候就有过演练,封城后,接下来就是宵禁,全城搜查,先查公共区域,比如酒楼,茶楼,钱庄,客栈等,接下来就会挨家挨户的搜,从平民的房子开始搜起,而贵族的家里,那必须得有城主的手令才行。所以,她连躲那里都想好了,到富贵人家的附近先躲一躲。

    “走。”薛慕澜拉起汴梁的手往她两洗鸡血的河边跑去,她记得那条河边有个庄子挺大的,肯定非富即贵。

    两人一路小跑到了河边,此时河水清澈见底,鸡血已经不知被冲到那里去了。汴梁双手拢了些水喝,喝完又问,“这里安全吗?”

    “应该没问题。”薛慕澜算过,等搜查完平民的房子,至少要等明天了,今天是肯定不会到这里来的。“不过,今晚我们要在这里过夜。”说完,薛慕澜找了一颗能遮荫的柳树,背靠着坐在草地上,露营对她来说,也是很习惯的一件事。

    “不找间客栈吗?”汴梁在她身边坐下,又想起银子的事情,一想到这事,他就觉得二弟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抠门,就说月雅阁这事吧,早点付了银子说不定就不会这样。哎呦,汴梁又是一阵哆嗦,死人的事还是不去想它了。

    薛慕澜异常惊讶的望着汴梁,心想,这位大哥,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这时候去客栈,自投罗网?哎,这是正常人想的出来的事情吗?莫不是自己这位结义大哥真是个傻子?她回答说,“大哥,我们可是嫌犯,怎能住客栈。”

    听着她的解释,汴梁也是明白的,现在去客栈,不是个好主意。可是,自己堂堂五圣,挥挥手就是山崩地裂的境界,还怕了那些城兵不成?不过,带一个人出去,那倒真不清楚结果如何。

    “哎。”他长叹一口气,幽幽的说,“古人说的对,色字头上一把刀。”千错万错,就是不该去月雅阁。

    “你知道就好!”薛慕澜对于被强迫去妓院的事情,多少有些不舒服,此刻能吐槽,也算是小小的报复一下。对于这位大哥,除了有些傻和好色以外,薛慕澜觉得还是不错的。

    两人又随便聊了些什么,时间飞逝,太阳往西边压去。薛慕澜感觉坐的久了,腰有些酸,就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筋骨,然后她就发现远处有士兵过来。

    她想的是没错,封城后,先搜公共区域,可河边所谓的豪宅,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而是专供富贵人家玩乐的私人酒楼。城兵们搜完公共区域,自然要搜私人酒楼,这也是规矩。

    “大哥,待会如果有城兵过来,我去引开他们,你赶紧找地方躲起来。”薛慕澜没有把城兵的事情直接说出来,她怕汴梁会犯傻,对于她来说,一个人上,至少还有脱身的希望,而带上一个累赘,那就毫无机会,所以她先试探一下,最好能把他给说服。

    “呸呸呸,乌鸦嘴。”此时城兵离的还远,汴梁坐的角度又被树挡住了视线,他倒不是怕城兵,他怕的是带着这么个累赘打出去不方便。

    “我去看看!”薛慕澜见他不回答,时间紧迫,也就不试探了。她突然间冲了出去,准备给汴梁来个木已成舟,这样的话,或许她这个看到杀人就会害怕的大哥会吓得躲起来。临走时,她将银子丢到地上,毕竟这是搏命的事情,万一失手被擒,银子也保不住,与其给城兵搜了去,不如留给大哥,虽然她一直认为大哥不缺钱。

    “喂,喂,你干嘛。”看到地上的银子,汴梁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位如此抠门的二弟连银子都不要了,那肯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他连忙起身,先捡起银子,再朝薛慕澜跑出的方向望去。

    是追兵,有十几个。二弟那个蠢货,就不知道躲躲!这个时候,汴梁是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可是堂堂五圣高手,如果不用顾及薛慕澜那个累赘,就是几百个,也是分分钟打发的事情。

    “让你装英雄!”汴梁瞬间有撇下薛慕澜的冲动,可是他做不到,自从醉仙楼里薛慕澜英勇的挡在他的面前时,他的心里便已经认定了这位二弟,虽然她总是莫名其妙的自以为是,而且还特别抠门,但是确实非常的讲义气。

    可别死了!汴梁心里喊着,大踏步追了上去,右手将银子藏入了口袋,这一次,他想的是把二弟救回来,再把她视作生命的银子交还给她。

    该死!薛慕澜听到了他的喊声,接着又听到了脚步声,心里又懊恼又甜蜜,懊恼的是大哥终究没有领会自己的好意,甜蜜的是这位大哥除了有点傻,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所以,要是能够让他逃出去就更好了,以她目前的实力,打败这十几个城兵,是不行的,她看的出,那些迎面冲过来的城兵实力很强,至少三砖水平。一对一的话,或许还能赢,一对二都比较悬,因此,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擒贼先擒王。

    城兵中有个白色头盔的就是首领,胡国士兵的等级都是看头盔的,金红蓝白黑五级,小兵都是黑色的头盔,白色的是六品校尉级别,薛慕澜在襄阳时也是白盔。

    此刻那白盔头领和另一个黑盔小兵明显实力要更强,冲的也更快,把后面的城兵都拉下了一截。

    冲刺,收腹,垫脚,拔剑,斜刺,这五个动作用来割裂黑盔小兵和白盔头领的联系,回旋斩,右脚横扫,擒拿手,将白盔头领拿下,薛慕澜的脑中将接下来要做的动作先预演了一遍,自忖没有问题。

    可当她准备拔剑时,发现对面城兵的眼神有些古怪,好像看到了什么白痴的事情!

    “白痴!”汴梁骂了出来,即便只是疾跑,他跑的也比轻功脚法玄妙的薛慕澜快,眼看就要追上,不料薛慕澜却整个身体炮弹朝城兵撞去。

    所谓轻功,那是砖士们的基本功,谁的身体朝前倾的多,每一步蹬地的力就更大,人也能跃出更远,薛慕澜冲起来的时候,身体和地面差不多是四十五度角,每一步能冲出十余丈,已经是三砖级别中的佼佼者。

    圣人却不同,圣人虽说不会飞,但他们脚步一点,便是百丈,到了圣人这种境界,谁更快,比的可不是谁跃的远,因为空中滑行的时间比脚蹬地的时间要长的多,所以更注重的是空中滑行的速度,比如有些圣人,明明一跃能到二百丈,可是后面一百丈的速度要明显弱于前面一百丈,他就会选择每次跃一百丈,再蹬一下地,这样才能做到速度最快。

    汴梁是圣人中的另类,他不会轻功,走的是跑步路线,他的步频已经到了极限,但是步幅却是有限的,就刚才那功夫,感觉已经扯到蛋了。

    当薛慕澜拔剑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喊白痴,原来她没有剑!剑被她换银子了,她是实在太紧张了,紧张到以为又到了上阵杀敌的时刻,动作都是不假思索的。

    没有了剑,抽剑的动作却做了一半,顿时在空中失去平衡,“趴”的撞在了地上,她张嘴想喊大哥快跑,却啃了一嘴的草。

    “是白痴。”两把剑同时架在薛慕澜的脖子上,白盔头领看着趴在地上啃草的薛慕澜,冷笑着说。当兵这么多年,像今天这样的对手还是第一次见。“都拿下了。”他看着已经站定的汴梁继续说。

第二十六章 药神村告别,马场她发威

    汴梁醒来的时候,又是最晚的那个。

    薛慕澜换了一身衣服,正在房间里吃着早餐,桌子上还放着几张银票。

    薛慕澜今天起的非常早,她已打定了注意,一早将段骑浪送去花神那里,然后去花仙屋里问她昨天晚上的事情,如果是汴梁在使坏,她就会立刻独自离去。

    花仙告诉薛慕澜,三个人都是她约的,而她的目的只是为了堵住三人的嘴,她以为他们会一个个来,当她看到薛慕澜和追魂两个人一起来时,由于害怕一直躲在床底。

    花仙是刻意隐瞒了准备杀人那一段,也没说追魂为什么会有麻沸散的事情,但薛慕澜并没有怀疑,因为整件事情,非常的符合逻辑,所以她如释重负,拿着花仙给的找零的银票回来等汴梁。

    一看到钱,汴梁的眼睛就放光,他本来口袋里只有两张银票,一张给了薛慕澜,一张付了段骑浪的药费,现在正囊中羞涩呢,这些零钱他是势在必得,而且那本来就是他的。

    只是他看到薛慕澜一边吃早餐,一边盯着银票,这样子,俨然在宣布她才是银票的主人。

    “我的?”汴梁坐到她身边,伸手去拿,不料出手又比薛慕澜慢了。

    这手速,没办法,不愧是单身多年的年轻人,汴梁感叹。

    “你的不就是我的。”薛慕澜贼贼的笑着,她拿了银票并没放入口袋,只是压在胸前。

    她在去潼关的路上已经知道汴梁没钱了,因为是她洗的衣服。

    本来她也不会想抢他的钱,但是谁让他昨天欺负了她,今天可得欺负回来。

    女人的心眼向来比针眼小。

    “哟,挺不要脸的。”汴梁吃起早餐来,并没有去抢。

    在他的记忆里,谈钱伤感情,二弟和他情投意合,这钱就不谈了,找机会直接偷就是了,但是先说她一句,反正偷钱后还是要让她说回来,那就扯平了。

    看着汴梁一反常态的样子,薛慕澜的兴致就没了,她现在就像一只想斗老鼠的猫,老鼠不挣扎了,还玩什么。

    “对了。”汴梁想起了正事,“追魂没回来?”那货不回来,行李谁来背?

    想想追魂也挺可怜的,这一路来西凉,除了背人,还带着一大堆行李,里面有大家换洗的衣物,一些干粮和随身物品。

    “别提那禽兽!”薛慕澜的脸色立刻变的凶恶起来,“他敢回来,我就亲手要杀了他。”

    “多大事啊,至于吗?”看着薛慕澜那么夸张的表情,汴梁安慰她,“不能看在他一路挑担的份上,给他一条生路。”

    “用心险恶的禽兽,猪狗不如,杀无赦!”薛慕澜越发火大。

    本来一夜过去,她的心情已经平复很多,再被提起,怒火也再次燃起。

    “行行行,那待会上路,行李你来背。”汴梁直接说正事。

    看来这仇解不开了,从昨天薛慕澜回来的状况来看,那追魂的确是禽兽,二弟估计菊花不保。

    想到这里,他觉得追魂也不能留,毕竟谁知道追魂会不会对他下手。

    虽然他实力强,那也不代表不难受啊,有个断袖在身边,想想就恶心。

    “嘿。。。你想的真美。”薛慕澜将银票塞会给汴梁,“大哥,你的工钱,够阔气吧。”

    是够阔气,拿二百七十两银子当工钱,但关键是那钱本来就是汴梁的,气的他吃饭都快噎着了。

    “要不,你在这里等我。”汴梁说,又要背行李,又要做任务,还带一个人,总是麻烦,远不如他一个人去的轻松。

    “你谁啊?”薛慕澜又是一个白眼。

    老实说,带着这位衣服都不会洗的大哥,她不嫌弃他就算了,这会,轮到她被嫌弃,这位大哥,有点自知之明好吧。

    可惜,汴梁在她眼里永远不会有自知之明,这不,他说,“李长生啊!”

    薛慕澜又无语了,“能不能换个名字。”她吐槽道,“你可是在和姜仙人说话!”

    这位大哥好像只知道李长生一个,害的她不停的冒充姜仙人,这已经不是累,是烦了。

    汴梁无奈,只好用手中的饭菜来发泄他的不满。

    两人吃完,汴梁背上行李,准备向花神去道别,却被薛慕澜拦下了,因为她已经道过别了。

    走了走了!上路了,薛慕澜催着他。

    汴梁无奈走在路上,心里暗自不爽,就算二弟被爆了菊,也不能让他背锅,这行李可比锅大多了,大热天的,背着可是一身汗。

    薛慕澜好像没看到他的窘样,走的贼快,不时在旁边喊一句:大哥加油。

    加你个头!汴梁心里骂着,耸了一下肩膀,免得行李掉下来,然后匆匆赶上。

    走过花神的村庄,前面是一大片草地,这里是西凉放马的地方。

    有道是,天下英雄爱骏马,骏马都养在西凉!

    西凉马场的草一年四季常青,马商们将骏马放养在这里,即不用缰绳,也没装鞍子,就像野马一样放养。

    据说,这样放出来的马,特别的桀骜难驯,而一旦驯服,那可比其他地方的马厉害的多了。

    胡国用以发家的骑兵,向来是精锐中的精锐,而此精锐主要靠的还是西凉马。

    汴梁看到马的时候,以为是无主的野马,顿时眼前一亮,这要牵一匹过来,不但可以驮行李,还能驮着他,于是他说,“二弟,看哥搞匹马给你骑。”

    薛慕澜笑了,西凉马她当兵的时候就听说过,驯服起来可难了,听说马商还经常给马喝烈酒,马的脾气更是暴躁无比。

    “去吧,大哥。”她用手掩住嘴边的笑意。

    这么好牵的话,马场的马早被人牵过了,马商可没派人在这里看马。

    那还不简单。汴梁将行李放下,他猫着腰,轻轻的靠近马匹,然后突然冲上,用的就是刺蛙练的步伐,马儿受惊,四处奔散。

    汴梁眼尖,对着最近的那匹枣红色的马,一跃而上,整个人便骑到了马上。

    成了!汴梁正准备得瑟一下,马儿已经撒蹄跑了起来,马背上颠簸的厉害。

    汴梁赶紧将两只手抓住马脖子处的鬃毛,结果,马儿一个急转弯,他就抓着两把马毛,摔到了地上。

    “哈哈哈。。。”远处传来薛慕澜的笑声。

    果然如她所料,这傻大哥啊,还真是,自大的让人啼笑皆非呢。

    她此刻已经笑得站不住了,都夸张的坐在草地上,就差没打滚了。

    “过分了啊!”汴梁气啊,他摔下来的时候,除了两手的毛,还啃了一嘴的草,他用手去拔草,又抹了一嘴的毛。

    “噗噗噗。”他不停的吐着。一双眼睛盯着那群马发狠,连拔剑的心都有了,以他现在的劈蛙术,劈马不算什么难事。

    薛慕澜笑完,手中拔了一捆长长的草,用双手轻轻的搓着,驯马,她有经验。

    “大哥,学着点。”说完,她朝着马匹疾奔而去,目标就是把汴梁摔下来的那匹马。

    同样的贴近,临空跃起,跨上马背。

    只是她多了两个动作,第一个,将草绳套在马脖子上,第二个,将双腿死死的夹在马肚子上。

    那马的表现还和原来一样,不停的跑,不停的抖,不停的转弯,可是薛慕澜就像是粘住了一样,牢牢的骑在马背上,她的双手一用力,马的脖子就被勒紧了。

    马受痛,立刻前蹄临空,用后蹄直立站起,薛慕澜一下子整个身体都横在了空中,没有马鞍,没有缰绳,这种动作对驯马人的考验极为严峻,大多数人,哪怕双腿力气再大,也夹不住多久,毕竟野马的毛是很光滑的。

    但是薛慕澜不怕,她手上抓着草绳,再度用力,马受力不住,一边鸣叫,前蹄落地,叫声有些低沉,像是臣服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薛慕澜也笑了,她知道已经成了,心想大哥的运气还真好,挑了一匹性子不烈的马。

    要知道,寻常的西凉马,刚才她的动作至少要做个三遍以上,遇到性子特别烈的,十遍都有可能。

    她倒不是怕自己做不到十遍以上,她怕草绳把马脖子勒断,以她刚才用的力气,估计三趟,就可以准备吃马肉了。

    “驾。”她将马儿调转方向,两腿一夹,朝汴梁跑去,“上来吧。”薛慕澜喊着。

    “好!”汴梁失了面子,并不生气,毕竟那是他二弟的本事。

    你的就是我的,这句话是薛慕澜早上说的,他已经拿来安慰自己了。

    翻身上马,他也学薛慕澜一样双腿夹紧,结果,马儿受力不住,前蹄一软,把两位摔了个滚地葫芦。

    “大哥,你真是我大哥!”薛慕澜被他气的哭笑不得。

    两人骑马,有一个夹马腹就好,若是两个人同时用力,那必然是这个结果。

    “咳。。。咳。”汴梁掩饰着尴尬,想他堂堂的五圣高手,居然连载两个跟斗,确实有些丢脸。

    不过这事和你是不是圣人无关,就像钓鱼一样,凭的是技术,又不是力气。

    “算了算了。”薛慕澜将马牵了过来,“你骑前面,我骑后面,这样容易点。”

    “咳。。。咳。”汴梁又是两声咳嗽,但他没有坚持,这种小事,周围又没人,那就听她的呗。

    薛慕澜却好像很有成就感,带着汴梁和行李,骑马出发。

    马蹄在一望无垠的草地上飞奔,吹的她束起的头发有些飘散,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潇洒。

    而汴梁呢?他抱着马头,看着飞速倒退的绿色,心情就和草原一样空旷。

    草原的景色,最美的是它的空旷。

第二十五章 屏蔽何其多,删的泪两行

    不会吧!望着突然熄灭的房间,汴梁的心跳也加快了,关于今夜的事情,他有期待,但也有理智,毕竟他是一个做人有底限的人,绝不乘人之危,来前他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这也太狗血了,自己一到门口,烛火立刻熄灭,人也好像躺在床上了。

    夜深了,但是星光还是有几点,朦朦胧胧中,能看见蚊帐后面有个人,静静的躺在那里,这一刻,汴梁彻底燃了。

    你想想,一个不难看的女人,半夜约你上门,先是熄灯,再是躺炕,是男人都不会拒绝吧。

    这就是送到嘴边的肉,哪怕不是自己的,也会咬一口再说,汴梁是男人,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所以他还是进去了,燃起的邪火彻底战胜了理智,他爬到了床上,搂住了女人。

    “哎,居然没脱光。”汴梁邪邪的说着,“既然在床上等我,诚意可以更足点。”于是他亲了上去,嘴里顿时有股甘甜。

    时间过得飞快

    空荡荡的床中,薛慕澜一件一件的往自己身上披衣服,每批一件,就喊一句,“追魂!我要杀了你!”她不知道追魂是否能听到,因为她倒在床上以后,看不到追魂做了些什么,她只知道汴梁来了,追魂不见了,但是她心中的火,在那一瞬间爆发了。

    身上的痛,那里比得上心里的痛,她痛恨的是,追魂的背叛,一条狗而已,怎么能咬主人?要咬主人的狗,岂不是非杀不可,那怕主人并没有真正被咬到。

    薛慕澜穿好衣服,踉跄的走了出去。

    床底,花仙默默的给追魂穿着衣服,她知道,他也该走了。

    “不管你有什么打算,记得活着!”花仙说,她手中的刀已经放下,她心中的防备自然也放下了。

    打算?追魂不清楚。但他明白,他没有勇气再待在小姐身边,他从来都不怕小姐杀他,但是他没有勇气面对小姐的质问,小姐的怒火,以及小姐吃人的眼神。

    所以,他只能逃避,“我一定会回来的。”他给了花仙一个承诺,也给了自己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夜深了,外面的蛙声更大了,汴梁的心里也更烦了。

    他真的没想好该怎么解释,但是,不用解释。

    屋里没人,他解释什么?他用力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确认不是在做梦,那二弟呢?那追魂呢?方便需要那么久,那是千年的便秘吗?

    他没有问段骑浪,而是跑了出去,就在夜里,就在星空下,他大声的喊,“二弟,你在那里!”

    他的声音像是狼嚎一般,穿透整个村庄,所到之处,压倒了所有的声音。

    但是,没有回音。于是他再喊,不停的喊,直到夜里有两颗冰冷的眼珠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薛慕澜就这样冷冷的走过来,没有理他,她的头发还有些乱,她的衣服也有些破烂,那是被汴梁撕破的。

    看着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汴梁没来由的感到心痛,难道是二弟遇到了什么危险?

    该死的,二弟在外面被人欺负,自己却在醉生梦死,真是该死,他心里狠狠的骂着,走上去,一把将薛慕澜抱住,他说,“二弟,别怕,不管是谁欺负你,大哥一定给你出气。”

    薛慕澜的泪水刚干,泪痕犹在,此刻旧痕未去,又添新泪。

    但她按捺住了内心想把他揍成猪头的心情,低声的说,“追魂,我要杀了他!”

    说完,她挣脱了他怀抱,回去睡觉。今晚,她很痛,也很累!谁说躺着不用动就不累,你身上压个一百多斤试试!

    居然是追魂!汴梁倒吸了口冷气,追魂的箭术他是知道的,圣人以下,想要在追魂箭下逃命,那是相当的难,可是二弟居然没有受伤,太不可思议了,而二弟的外套,却破的很不象样,难道说,追魂有断袖之癖?不知道他得逞了没有

    这样想着,汴梁心里很不安,可又问不出口,只好打算先去睡觉,却突然发现裤子上有殷红的血迹。

    不会吧,难道自己这么猛,枪都擦伤了?他赶紧找纸擦掉,这可不能被二弟发现,不然没法交待啊!

    追魂,你个禽兽,给我等着,等我抓到你,把你卖去月雅阁卖屁股!他可不管月雅阁是不是收男人,但是敢欺负他二弟,那就不行。那个二弟,不但跟他一起去过妓院,还帮他洗过衣服,做过饭。这样的兄弟,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

    那一夜,汴梁的手一直搂着薛慕澜的肩膀,那一夜,他承诺,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她。那一夜,她哭过也笑过,更恨过怀疑过。

    她本来打算一个人瞧瞧的离开,但是有些问题她必须弄清楚,为什么汴梁会去花仙的房间?为什么花仙会不在屋内?他们会不会是串通好了来暗算她?这些问题,她不打算直接问汴梁,因为一来她问不出口,二来万一冤枉了汴梁,事情就尴尬了,所以她打算去问花仙,毕竟大家都是女人,容易接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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