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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聊的鱼     极品捡漏王txt下载     极品捡漏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770章 女人如衣服?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横征暴敛,搜刮天下至宝,美其名曰‘改革’,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他的一己私欲。王莽被刘秀干掉,他的宝贝,也归了刘秀。

    这些宝贝,可不仅仅是黄金。

    更相当于天下所有的宝物,都经过辗转,进了刘秀手里。

    刘秀自己不愿奢华享乐,便将这些宝贝,大半重归天下。

    剩下的,连同近两百吨黄金,全被他装进了曹美人墓这座‘秘密宝库’里。由此不难理解,曹美人墓的奢华程度,绝对超过了许多帝王墓。

    “唰!”正在愣神之际,一片绿色的树叶,落到了陈宇的防护面罩上。

    陈宇伸出手来,触摸这片绿叶。它依旧柔软,脉络清晰可见,汁液犹存。

    如果不是身处黄河水下、与世隔绝的大墓里,陈宇一定会认为,这片树叶是刚从附近哪棵树上掉下来的。

    然而事实却是:这片树叶,掉落两千余年了。

    在被白膏泥封存的主墓室里,它两千年不朽。

    除此之外,陈宇脚下还有几十张颜色光亮、由新鲜树枝和嫩竹编成的竹席。它们看上去,完全就是新的——这些‘新编’的竹席,其实就是地板。

    古人事死如事生,活着的时候未必要用新的竹席地板。死后,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要开启全新的生活了,自然要换崭新的竹席地板。

    满室琳琅的奇珍异宝,美不胜收,美轮美奂。

    可第一眼吸引人们注意力的,还是墓室正中的巨大棺椁。

    毕竟整间墓室的格局,都是以它为中心陈设的。先研究它,也更有价值。

    巨大的棺椁,长足足七米,宽五米,高三米。

    陈宇、老狐狸,和一大票考古专家并肩上前,合力揭开棺板,发现棺椁的隔板一共有四层,隔板上画了奇异的兽、龙、虎、鹿、凤和仙人的形象,明亮的颜色彩绘出行云流水般的画面。

    四层隔板的空间,实际上每一层都相当于一个巨大的边箱,边箱里塞满了五光十色的珠宝,它们全都光亮如新,闪耀着灿烂的光华。

    纯金的福寿指甲套、鎏金玉饰霞帔坠、银凤凰挂件、金饰片、鸱鸟形金饰片、金累丝万年如意、金人面像、金镶宝石戒指、麒麟云海纹金簪、二龙戏珠金簪、金鸳鸯胸佩、金摺丝葫芦耳环、金连珠手镯、圆形带链胭脂盒……

    黄玉佛手花插、珊瑚珠项链、玉琮、夔纹玉玦、夔纹玉爵、白玉花插、镶宝石碧玺花簪、翡翠葫芦草虫瓶、青玉镂雕鹿鹤纹带饰、孔雀石盘、描金纹玉磬、春水玉饰、玉雕子母狮、三螭龙玉觚、镂空玉簪、玛瑙桃形耳坠……

    最多的是金和玉,但也不乏翡翠、琥珀、珍珠、宝石、奇石、奇玉……

    都是些旷世宝藏,价值无法估算。

    这还仅仅是棺材里的,棺材外的,众人来没来得及清算和细看。

    刘秀用了大量的白膏泥封堵主墓室,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连两千年前的树叶都能不朽,遑论大墓的主人,曹美人?

    陈宇、老狐狸和一大票考古专家,屏住呼吸,在巨棺中,打开了曹美人安眠的小棺……

    这位两千年前的美人,仿佛刚刚入睡,叫人舍不得打扰。

    这位东方睡美人,她仰身平躺,双手各握一只绣花小香囊,沉睡于静止的时间里,经过几千年的时光,遗体仍然在密封状况下保存良好。

    如果这时,老天爷派个天使大姐下来,叫停陈宇、老狐狸等人的考古行动,那么陈宇、老狐狸等人,亦不会遗憾。

    因为这具遗体,本身就是考古奇迹、旷世宝藏。

    两年多年前的美人,横跨时间长河,来到今天。

    假若史料全无记载的曹美人,有什么血脉亲属延续到今天的话,她的后人看见她安静、恬美的遗容,又会有怎样的心情?恐怕当场泪流满面。

    因为,她可是今世后代的祖祖祖祖祖祖祖祖祖祖祖祖……奶奶。

    别说旁人了,就算是心理强大的陈宇和老狐狸,都浑身发抖,眼眶通红。

    这是岁月的力量。

    老狐狸伸手叫停,带领在场所有人,深深向曹美人的遗体鞠了一躬。

    别看曹美人年纪不大,而老狐狸都七老八十了。

    论辈分,老狐狸在曹美人面前,连孙子都不是。

    向前辈诚挚道歉后,一行人才重新开始研究。

    曹美人的身上裏了20层衣物,有丝绸、麻织品,春夏秋冬的衣服几乎全都具备。别的不说,光这些衣服,就能为研究汉朝历史,提供海量的一手资料。

    最特殊的一件衣物,当属曹美人遗体最外面裹着的一层,冬季保暖绸衣。

    这件衣服,叫貂蝉。

    是的,叫貂蝉,就是人人耳熟能详的那个貂蝉。

    ‘貂蝉’是《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夹在王允、董卓、吕布三个男人之间的悲情红颜。

    据说,貂蝉姿容极美,天下独绝,与西施、王昭君、杨贵妃并称四大美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中的闭月,就是指貂蝉。

    然而,在正史中,‘貂蝉’是否存在,至今仍是个谜团,众说纷纭。

    即便历史上真有‘貂蝉’这个人,她的名字,也不叫貂蝉。

    除了文人编的小说外,没有任何一本历史书上,提过她叫貂蝉。

    貂蝉这个名字,是人们为方便称呼,给那名女子加上去的。

    而‘貂蝉’这个词,原本的意思,就是衣服。

    从战国时期的赵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开始,就有‘貂蝉’这种衣服了。

    貂蝉,是战国时代的一种保暖衣物,价值不菲,只有帝王将相能穿得起。

    到了汉朝,宫中有女官出现,史书记载,她们‘着貂蝉,佩美玉,陪乘。’女官开始穿貂蝉,让貂蝉这类保暖衣物,更增添了几分女性柔美。

    长此以往,貂蝉就成了美女的代名词。

    正好,三国时期有个美女,没名字。后人一合计,那就叫她‘貂蝉’吧!

    所以,貂蝉既是东汉末年的美女,更是古代一种保暖衣物的名字。

    东汉初年的曹美人,死后身上穿一件貂蝉,也是理所当然的。

    常有人戏称,女人如衣服。这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还真就是衣服……

第1771章 大汉天子金印

    研究完曹美人的遗体和衣服,众人又将目光,落到了一旁。

    只见曹美人所枕的绣花枕头旁,有两个化妆盒。

    第一个化妆盒没什么好说的,都是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而第二个化妆盒里,盛放着一件惊世之宝。

    一枚纯金打造,重128克,印面为正方形的金印。

    刘秀是以皇后规格下葬的曹美人,按理来说,曹美人枕边的宝玺,应该参考刘邦他老婆吕后,是一块‘皇后之玺’。

    但曹美人枕边的宝玺,不是皇后之玺。

    它印面阴文篆书五个大字:大汉天子印。

    印身之上,是一条不算精美、却不怒自威的金龙!

    “我滴娘哎!”老狐狸当时怪叫了起来。“刘秀登基时的金印!”

    “乖乖,本以为它会在刘秀坟,没想到它竟然在这里,在曹美人墓!”

    陈宇亦十分震惊,长长呼了口气,评价道:“无价之宝。”

    历史上价值最高的印玺,那毋庸置疑,一定是传国玉玺。

    但除了传国玉玺外,哪块宝玺,能排名第二呢?

    对此,无数史学家争论不休,没有定论。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刘秀登基时的大汉天子印,一定是第二名的有力争夺者。它能上榜的理由,没别的,俩字:霸气。

    要知道,这是刘秀登基时候的金印。

    那个时候,王莽刚败,名义上的皇帝,是更始帝。刘秀登基,属于造反。

    然而刘秀就是如此霸气,刚一登基,便打造大汉天子印,号令天下群雄。

    没打呢,他就知道自己一定赢!

    他知道,自己才是当代唯一真龙,唯一的大汉天子!

    刘秀登基之时,已经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了。后面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一路砍瓜切菜,扫平关东,平复陇西,攻略川蜀,一统万里江山。

    人们最欣赏的,是他的霸气。

    不是正统天子之时,便有了必胜的信念,压得天下群雄抬不起头来。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那个时代,是刘秀一个人的时代。

    大汉天子金印,便是那个时代,刘秀驰骋天下的最好证明。

    等刘秀平定天下,传国玉玺早就到手了。

    毕竟传国玉玺才是合法皇帝该用的信物,因此,自从他开始守江山,他早年的随身金印、大汉天子印,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最终没了消息。

    不想,一个时代的证明,大汉天子印,刘秀没有带进自己的墓里,而是把它放进了曹美人的棺椁里。

    手捧大汉天子金印,老狐狸仔细摩挲,啧啧称奇,说时隔两千年,一触碰这冰凉的金印,仍能感受到刘秀登基时,睥睨天下的英雄气。

    一旁的陈宇,眼巴巴看着,眼珠子都紫了。

    多么牛x的宝玺啊,怎么就不能成为他陈宇的囊中之物呢?

    “喂喂喂!”老狐狸无耻地笑道:“咋滴,小狐狸,你还想抢劫不成?”

    “哼!”陈宇扭过头去,冷哼一声,不想鸟他。

    总之,陈宇下墓,怀揣着决心。那就是:他应得的好处,寸步不让。

    大汉天子金银归老狐狸,他没意见。至于别的……

    “小狐狸。”老狐狸将大汉天子金印重新放回曹美人枕边的首饰盒里,问道:“你说说,刘秀为什么不把大汉天子印,带进自己的墓里?”

    陈宇没好气儿道:“想气我就直说,不用拐弯抹角!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曹美人大墓的珍宝越多,黄河对岸那尚未挖掘的刘秀坟,便注定越寒碜!”

    陈宇所讲,的确是明摆着的事实,甚至几乎可以盖棺定论了。

    甭管刘秀格局再大,大汉天子印也是他生命中为数不多意义重大的宝物。

    连大汉天子印,他都不带进自己的墓里,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的墓,是薄葬。很有可能,除了棺材,啥都没有。

    刘秀不同于慈禧,他是个明君,没有把钱财往坟墓里折腾的臭毛病。

    曹美人墓,是刘秀的秘密基地。

    他把天量珍宝藏在这里,是为了留给后代子孙,等到大汉出现危机,再把这些珍宝取出来,换成军饷,匡扶大汉。

    一旦汉室被攻破,传国玉玺被抢走了,后代的汉朝皇帝,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法正统地位呢?因此,刘秀把自己当年登基的大汉天子印,留在了这里。

    算是给后代子孙,留下一个证明正统地位的保障。

    不得不说,刘秀机关算尽,把爱妃曹美人从历史上抹去,自己薄葬,把好处都留给了后代。但遗憾的是,他留下的这些宝物,没用上。

    因为东汉灭亡的过程……实在有点窝囊。

    东汉不是被强敌攻破的,而是被乱臣贼子轮番粉墨登场,折腾灭亡的。

    东汉三国年间,十常侍、何进、董卓、袁绍、袁术、曹操……只要是个有点能耐的北方枭雄,就他妈能挟天子令诸侯。

    这种情况下,东汉的皇帝若是敢取出曹美人墓里的宝贝,奸臣们能笑死。

    身怀汉室血脉的刘备,前半辈子还让人揍得满地乱跑,没能力开墓……

    站在后人的角度,只能感慨一声,纵使刘秀英明神武,也人算不如天算。

    唯一的好消息是,对曹美人来说,她这位可怜的红颜,皇权的牺牲品,终于逃过了一劫。因为刘秀把宝贝藏在她的墓里,就是想让后人挖她的墓的……

    唏嘘感慨完毕,陈宇和老狐狸等人,终于将主墓室正中央巨棺里的宝物清点好了。接下来,他们该把目光离开巨棺,望向四周堆积的天量奇珍异宝了。

    哪成想,陈宇和老狐狸还没来得及转移视线,就听见一名青年考古专家惊呼道:“师爷,陈先生,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株植物!活的!”

    “我擦!”闻言,陈宇和老狐狸齐齐尖叫出声。

    植物?活的?

    生长在两千年与世隔绝的黄河水下大墓里?

    两千年没有阳光?它依然能生长?

    要知道,刚进来时,陈宇看见的那些树叶和嫩竹,只是保存得好,不代表它们是活的。

    而现在,他们得知,大墓里还有一株活着的植物?

    霎时间,四个大字同时浮现在陈宇和老狐狸的脑海里。

    天材地宝。

    真正的天材地宝!

    两千年寿命的天材地宝!

    万古难寻的神药!圣药!

第1772章 神话里的天材地宝

    陈宇和老狐狸快步赶过去,果然在堆满了奇珍异宝的主墓室西南角,看见了一株还在生长的、活的植物。

    倒也不能怪陈宇和老狐狸眼神不好,实在是它太小了,又被夹在奇珍异宝的缝隙里,能一眼看见它才是怪事。

    连根茎,带叶片,带果实,总共只有一根食指的粗细和大小。

    大小不是重点,重点是:它结果了。

    生长在暗无天日的墓室里,两千年没有土壤、阳光、空气,它结果了。

    它扎根于墓室角落的石壁中,与艰苦卓绝的恶劣环境斗,两千年不死。

    墓,是死亡的象征,弥漫着浓浓的死气。

    而生长于墓室中的它,始终顽强地活着。

    它是这座大墓里,唯一的生命。

    也可以说,它是寸草不生的大片黄河流沙层区域,唯一的植物。

    这就是天材地宝的强大之处,夺天地之造化,我花开尽百花杀。

    许多天材地宝,周围大片区域,都没有半株植物。

    因为没有植物,配与天材地宝争夺造化。

    哪怕它苦逼地生长在墓室里,也依然是如此霸道。

    霸道归霸道,这株和食指差不多大的天材地宝,模样也是有够磕碜的。

    它不是寻常意义的绿植,而是通体发黄、发紫,反正没有半点叶绿素。

    从科学上来说,这是行得通的。毕竟得不到阳光照耀,它就没有必要像外界的植物一样,为迎合太阳而变绿。

    陈宇和老狐狸更关注的,是它结出来的那颗指甲大小的果实。

    出人意料,它的果实,竟然与一种人们耳熟能详的水果惊人相似。

    它的淡黄色果实,像李子。当然,是缩小版、且极度营养不良的李子。

    这肯定不是李子,只不过人类看见陌生的东西,习惯往自己熟悉的事物上套用罢了。除了外形相似,这颗可怜巴巴的果实,跟李子没有丝毫共同点。

    经过仔细观察,陈宇和老狐狸又发现了惊人的细节。

    小小的果实上,有个字:中。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老虎的头上还有‘王’字呢,基因问题,必然不可能是这株天材地宝懂得华夏的文字,故意在自己的果实上刻了个字。

    不过,这个‘中’字也并非全无用处。

    起码学到钟良七成学识的老狐狸,立马和拥有慧眼的陈宇,同时开口喊出了它的名字。“真正的天材地宝……黄中李!”

    黄,是指果实的颜色基调为黄色。中,是指果实上有类似于‘中’字的花纹。李,是指果实的外形有些像李子。

    这个名字,言简意赅。

    但不是陈宇和老狐狸临时起意,现场起的。

    黄中李,古书上有记载。至于是哪本古书?答:《华夏神鬼志怪录》。

    没错,黄中李的名字,在上古的神话传说故事中,出现过。

    传说,黄中李是先天灵根,乃是王母娘娘的珍藏之一。这种灵物每个果实上自然生出‘中‘字,外观像李子,所以被称为黄中李.

    黄中李的生长周期漫长,远超蟠桃。它一元开花、一元结果、一元成熟。

    一元,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

    古代信息不发达,文盲多,外加老百姓普遍迷信。因此,文人可以随便吹牛比,不用怕被识破。

    黄中李的来历,肯定是哪个文人喝点小酒,吹牛比编出来的。

    但牛比也是夸大事实得来的,而非靠想象凭空硬吹的。因此可以肯定,黄中李的生长周期确实十分漫长,只不过没有神话故事里那么离谱罢了。

    老狐狸挥手叫自己一名生物学家徒弟拿着检测仪器过来,陈宇摇了摇头,轻声道:“不必。”他的慧眼散发出闪闪光芒,说道:“四百年。”

    这同样是一个足够惊人的数字。

    漫长的四百年,它才结出果实。

    四百年前,清军还没入关呢。

    黄中李生长于艰苦的大墓中,扎根于岩石的它,得不到阳光、空气、土壤的滋润。它凭借顽强的生命力,汲取岩石和黄河泥沙中的养分,才能活下来。

    养分供给如此稀少,它用四百年时间结出果实,依然是个奇迹。

    “如果我没猜错。”老狐狸肃声道:“这是一种极度特殊的植物,恐怕只能在墓室里,才能找到这种植物的身影。大墓环境恶劣,能活下来都是难事。所以,黄中李在历史上几乎不存在,只有神话传说中,才能勉强窥见其名。”

    “但无论如何。”陈宇补充道:“它是天材地宝,万古难寻的神药!”

    它的生命力如此顽强,又恰好结出了果实。

    仿佛冥冥中自有天定,陈宇想到了生命力同样顽强的温雅。

    于是乎……

    “我靠!”老狐狸怪叫一声,急忙拉住陈宇,怪叫道:“小狐狸,小畜生,小兔崽子,你给我住手!你的手再敢往前伸一寸,我他妈弄死你!”

    陈宇状若癫狂,不顾一切地往黄中李上扑,摆出架势要啃上一口。

    老狐狸和一大帮徒子徒孙,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将陈宇拽回来。

    “你个小畜生!”老狐狸气喘吁吁地骂道:“我知道你想拿它救小辣椒,你直接跟我说呗,抢什么抢?你是开墓的功臣,小辣椒又是我乖孙女。”

    “行了!别抢了!果实分你一半!马来隔壁,就不该带你来下墓!”

    老狐狸的心脏直滴血,可还是答应分给陈宇一半,因为这是陈宇应得的。

    得到老狐狸的准许,陈宇总算恢复了正常,笑逐颜开道:“我要是不抢,你会舍得分我一半?就算为了救温雅,你愿意分,也得开条件利用我。”

    “所以还是硬抢,逼得你仓促之间想不出利用我的条件,果然奏效!”

    “娘的!”老狐狸气得直打鸣,咬牙切齿地骂道:“无耻的小狐狸……”

    陈宇和老狐狸两人约定平分黄中李的果实,但是并没有触碰黄中李。

    他们毕竟是考古,是保护文物,而非盗墓,这点基本涵养还是有的。

    先清点、核算,然后通知外界,带着合适的工具和仪器下来取宝,才是能最大程度保护文物的正规合法手段。

    研究完了黄中李,陈宇和老狐狸转身,将目光投向了其余的珍宝。

第1773章 曾经拥有也是天长地久

    漫天的珍宝,大大小小,形态各异,数量超过万件,看得人眼花缭乱。

    尤其是陈宇的慧眼,每看见一件东西,慧眼都会向他的大脑提供信息,有好几次,陈宇的大脑差点当场爆炸。

    没办法,陈宇只好调整视线焦点,不观察全局,而是一片片扫视,让视野里的珍宝数量尽量少一些。

    以陈宇的眼界,寻常的珍宝,他根本瞧不上,甚至连目光都懒得停留。

    但整座主墓室堆积的万件珍宝,总有一些,能把陈宇的哈喇子馋出来。

    比如那尊汉代抚琴女陶俑。

    陶俑这一领域,秦始皇陵的兵马俑世界第一,毫无争议。

    陈宇眼前这尊陶俑,虽说比不上兵马俑,可也没差太多。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从小到大,在电视上总能看见兵马俑,而且俑坑里的兵马俑人山人海,再加上没出土的,总共整整一支军队。

    数量多,外加比较熟悉了,有人就会下意识觉得,单个兵马俑不值钱。

    这么说吧,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兵马俑,那它就是举世唯一。

    如果世界上有一百个兵马俑,那它们就是举世唯一百。

    如果世界上有一万个兵马俑,那它们就是举世唯一万。

    ‘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并非永远适用。将来不管出土多少兵马俑,在陶俑领域,都没有任何文物能与其争锋。能打败兵马俑的,只有更精美的兵马俑。

    任何一个单独的兵马俑,都对应秦朝一个不灭的战魂,是无价之宝。

    秦兵马俑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名号,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陈宇关注的这尊汉代抚琴女陶俑,水平只比兵马俑差一线,价值可想而知。且,在两个特殊领域,相比于兵马俑,这尊女陶俑,能让人眼前一亮。

    第一,她是女陶俑,而兵马俑顾名思义,都是秦朝士兵,都是男性。

    相比起一群糙老爷们,她更加具有女性的线条柔美。人类对美女总是偏爱的,因此,光凭这一点,她就拥有了不弱于单个兵马俑的视觉竞争力。

    第二,她有颜色。而兵马俑,没出土的谁都没见过,就不提了。那些出土的,全部因为技术不到位,发生了氧化,褪掉了鲜艳的色彩。

    这尊汉代抚琴女陶俑,则沾了白膏泥封堵主墓室的光,与崭新的无异。

    白膏泥作用极大,连两千年前的树叶和曹美人的遗体都能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遑论区区陶俑?

    这尊汉代抚琴女陶俑,她色彩清晰,线条柔美,栩栩如生。

    头发后挽垂髻,身着右衽曲裾深衣,双膝着地,上身前倾,双臂屈肘前伸,左手作抚弦状,右手作拨弹状,既有宫妇的庄重,也有才女的灵气。

    光是这尊汉代抚琴女陶俑,本身已是不得了,但还有更不得了的。

    那就是她的琴。

    她的琴不是陶俑的一部分,而是真正的古琴。

    即便在她所处的东汉,这架古琴,也叫古董。

    战国时期,彩绘五弦琴。

    说是战国时期,它还不是秦始皇所处的战国末期,而是更接近于春秋末期的战国初期——那已经是公元前五世纪了。

    两千五百年岁月流淌,竟对它没有任何的影响。它的保存状态和鲜艳的色彩,令陈宇感到叹为观止。

    它制作精良,有非常精美的大漆图案和奇珍异兽的雕刻装饰。

    竹木牙角,有龙纹。

    它的彩绘,是它最精绝的部分。

    这种彩绘,会让人想起原始部落的人们,在脸上涂抹的艳丽图案。也能让人想起人类文明初期,巫师做法戴的那种面具。

    春秋战国时期,正是华夏文明的剧变期和转折期。

    这架彩绘五弦琴,类似于一个符号,记录着商、西周时期的蒙昧,标志着东周、秦朝时期文明逐渐走向成熟。

    它像一架跨越两个文明时代的梯子,更像一部没有文字的生动史书。

    汉代抚琴女陶俑和战国彩绘五弦琴,堪称绝配。

    陈宇当时就忍不住了,把老狐狸拉到一旁,指着陶俑和五弦琴,义正言辞道:“国博孔馆长,我作为‘陈宇博物馆’的馆长,正式向您提出申请。”

    “能不能把这尊女陶俑和五弦琴,借给我们博物馆展览四十七亿年?”

    老狐狸脸先是发绿,然后发橙,总之没露出过人类该有的颜色。

    老狐狸狠狠抽着嘴角,颤声道:“陈宇博物馆?我咋没听说过?”

    “还有,借你展览四十七亿年?你知道吗?地球才四十六亿年。”

    陈宇无耻地笑着,一一回答老狐狸的问题。“第一,一个月后的今天,是陈宇博物馆开业的日子。第二,你觉得四十七亿年太长,可以适当缩减。”

    “四千七百年怎么样?”

    “少他妈放屁!”老狐狸指着陈宇的鼻子,破口大骂道:“兔崽子,我就怀疑了,你到底要不要点碧脸?谁给你的勇气,让你说出来的刚才那番话?”

    陈宇两手一摊,死猪不怕开水烫道:“对待你,不能用正常手段,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你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哼!”老狐狸冷哼道:“四千年?做你的美梦!”

    “你也少跟我整那些没用的,女陶俑和五弦琴你想要,我可以借给你,毕竟你开墓有功,给你点奖赏没什么问题。”

    “何况这里有上万件珍宝,至少二十年研究不完!”

    老狐狸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就借给你二十年!不许出国,不许买卖,否则视为走私国宝,以叛国罪论处,你应该懂。”

    “二十年期间,你若为国有功,可适当延长租借期限。”

    “很好。”陈宇对这个条件非常满意,爽快地答应下来。

    收藏到了陈宇如今这种境界,还真不是为了钱,仅仅纯粹为了收藏。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爱一件事同样如此。

    陈宇和天下千千万万的古玩收藏家一样,视收藏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人人都离不开吃饭和喝水,老师离不开黑板,士兵离不开武器,医生离不开白大褂,喷子离不开键盘。那么,陈宇和许多藏家,就离不开收藏。

    曾经拥有,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天长地久。

    何况,老狐狸的租借条件非常宽松,说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那么以陈宇的能力,租借期限,基本就是他的有生之年,他当然高兴了。

    至于‘陈宇博物馆’?那只是陈宇从国博拿走古玩的一种合法说辞罢了。

    自然,如果时机合适的话,陈宇也并不介意真的开一家‘陈宇博物馆’。

第1774章 三件珍宝

    找老狐狸商量完‘租借’汉代抚琴女陶俑和战国彩绘五弦琴的事宜后,陈宇的目光又盯上了旁边的第二尊女陶俑。

    第二尊女陶俑和抚琴女陶俑如出一辙,很美,很有气质。只不过第二尊女陶俑和抚琴女陶俑的姿势不同,她不是抚琴,而是在掌灯。

    由于女陶俑陈宇已经‘拥有’了一尊,所以对第二尊掌灯女陶俑本身,没什么好关注的。真正吸引了陈宇注意力的,是掌灯女陶俑手里的灯笼。

    灯笼起源于西汉时期,曹夫人墓是东汉初年的墓,所以她的墓里会出现灯笼这种当时的‘新鲜事物’,不算稀奇。

    可这个灯笼,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它是鼎鼎大名的,气死风灯。

    没错,就是字面意思,气死风灯,把风气死,因为风吹不灭它。

    为图吉利,气死风灯还有雅名,叫‘乞赐丰登’、‘乞赐封灯’。

    其形状有圆形、椭圆形、圆柱形等,掌灯女陶俑手里的,是个圆柱形的气死风灯。它上面开口远较灯体直径小,底部只有小开口,故不易吹熄。

    以竹篾为支架,再糊上织物,有上、下轮,也有垂穗,底部密封。

    不得不说,老祖宗的智慧确实惊人,起名字的水平也令后人敬佩。

    但以上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东汉初年的曹美人大墓,为什么会出现气死风灯?

    现出土和留存下来的,最早的气死风灯,时间是明朝初年……

    曹美人大墓里,出现气死风灯。如果这不是灵异事件,便能轻易得出一个明确而又惊人的结论:气死风灯不是元、明时期的产物,至少是汉代发明的。

    好家伙,直接将气死风灯的出现时间,提早了一千六百年!要知道,气死风灯,本来就是华夏原创,是明朝中后期,才渐渐传到岛国、东南亚的。

    本身就是世界记录了,而今曹美人墓的发掘,又将世界记录提早了一千六百年。或许,这就是底蕴吧。

    陈宇推断,之所以后人不知道明朝之前也有气死风灯,恐怕和两点原因有关。第一:明朝之后的气死风灯,是金属材质,易于保存。

    陈宇眼前这个东汉时期的气死风灯,是竹篾的,很容易腐烂。

    毕竟不是所有的墓,都像曹美人墓这样,有海量白膏泥封存。

    第二:任何事物刚发明出来时,都是有钱人享受的,灯笼也是如此。

    所以早期,民间的灯笼是很少的,这就更不利于考古保留了。直到元、明时期,灯笼不算什么稀罕物件了,家家户户都有了,才得以大量保存到后代。

    分析完毕,陈宇招呼了一名考古学家来,让他继续研究气死风灯。

    陈宇对气死风灯没有贪念。

    不是说这盏打破记录的气死风灯不值钱,而是陈宇有自知之明。

    他是个收藏家,只有收藏的能力,并没有研究的能力。

    把气死风灯留给国博,能最大程度挖掘它的历史价值。

    这类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物件,陈宇纵使再喜欢,也绝不会染指。

    恐怕老狐狸愿意纵容他,也有他确实识大体、明事理方面的考量。

    目光越过气死风灯,陈宇继续扫视主墓室里不计其数的奇珍异宝。

    人之常情,人类的眼睛总是会被大一些的事物优先吸引,慧眼也不例外。

    陈宇又被一个大家伙吸引了。

    这货,比陶俑可大多了。

    它是一头牛。

    一头木牛。

    牛通体黑彩,白彩勾绘眼及络头,双角弯扬,硕颈曲背,四足蹬地。身后有犁,犁由犁、辕、扶手等三部分组成,辕较长,铧头宽大,墨绘。

    犁与辕之间有支撑,铆眼套合。

    重点在于,墨绘。

    看似是一头木牛,实际上它是一幅画!

    只不过画师在牛形的木头上,画了一头牛!

    还是泼墨画!

    旁的不说,就冲它是两千年前的东汉木牛,且由于白膏泥的缘故,至今未掉色。再加上画师的奇思妙想和高超技艺,它少说价值一个亿!

    如果再加上适当的包装,价钱还能再涨一个亿。

    怎么包装?简单。

    说到木牛,能想到什么?

    答:诸葛亮的木牛流马。

    诸葛亮是东汉末年三国的人物,而刘秀和曹美人是东汉初年的人物,是诸葛亮的祖辈。放到拍卖行上说,诸葛亮的木牛流马借鉴了它,价格能不疯涨?

    反正没有证据的事,无法被证伪,愿者上钩,吹呗!

    不过,这仅仅是陈宇一瞬之间短暂的恶趣味。陈宇还没穷到,需要把这样一头奇思妙想、精美无比的两千年木牛,送上拍卖行的地步。

    陈宇又招呼来了老狐狸一名徒弟,说道:“这头木牛,也登记一下,到时候送到我家里……呸,送到‘陈宇博物去’去!我要拿走……呸,借走它!”

    又到手了一头木牛,陈宇接着扫量曹美人大墓的海量珍宝。

    也该换换口味了,所以他不再盯着大物件看,开始留意起精美小物件。

    “唰!”陈宇目光急停,从一座由精致玉器堆积成的‘玉山’中,准确锁定了他中意的目标。那是一件直径十三厘米的汉代玉环。

    两汉时期,社会安稳,国力强盛,玉器承继战国时代玉器的传统,持续有所改变和开展,并奠定了我国玉文明的根本格式。

    我国人自古对玉情有独钟,连绵几千年经久不衰。

    汉代玉器以清逸脱俗、自在浪漫、恢弘大度的现实主义艺术特征,在我国玉器开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玉器最早是史前人类为了生计,或是为了某种意图而制造的石制东西。从开始被发现,到玉文明的终究构成,这其间阅历了一个绵长的前史进程。

    汉玉则起到了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作用。

    汉代玉器对华夏玉器史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陈宇锁定的这件玉环,可以说是皓若星辰的汉玉中的一朵奇葩。

    它是个异类。

    这件玉环采用和田白玉制成,玉质温润通透,雕工细腻,保存完好。

    之所以所它是奇葩,关键在于它的纹饰:雷纹。

    雷纹是青铜器的典型纹饰,即以连续的方折回旋形线条构成的几何图案。

    青铜器的纹饰,落到了玉器玉环的身上,难道还不算奇葩吗?

第1775章 与吴王剑有缘

    “青铜器的雷纹,移花接木到和田白玉上,制作难度极高,不是照葫芦画瓢就能完成的,非同时精通青铜器浇筑和玉器雕琢的巨匠不可为。”

    陈宇捧着雷纹玉环,点评道:“有想法有创意,我喜欢,登记!”

    又一件宝贝,成了陈宇的藏品。

    揉了揉被满屋子宝光刺痛的双眼,陈宇接着地毯式搜索。

    “嗬!”陈宇惊呼一声,小步跑冲上前去,从青铜剑鞘里,拔出了一把寒光闪闪、青光熠熠、锋利无比的青铜宝剑。

    只见这剑长七十公分,出鞘之际,杀气、王气弥漫开来。

    剑身上有篆字铭文:攻吾王光自作,用剑以战戍人。

    字体为鸟虫篆,是一种鸟形或虫形的艺术字体。春秋中晚期这种字体常常作为青铜装饰的一部分,而在楚与吴、越地区流行。

    结合剑身信息,再通过慧眼观察,陈宇知晓了这把剑的来历。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之剑。

    此剑是阖闾在位时所造,因吴王阖闾名光,故又称吴王光剑。

    阖闾也是一号猛人,他在位时期,吴国国力达到了顶峰。他手下一相一将,分别是青史留名的伍子胥和孙武。

    阖闾在位十九年,对隔壁老邻居楚国拳打脚踢,楚国被揍得满地找牙。若不是秦哀公出兵援楚,浩大一个楚国,差点叫阖闾打到亡国。

    阖闾任用贤良,功绩惊世,个人又比较尚武,据史料记载,为了纪念,他打造了不少把刻着不同铭文的青铜宝剑。而时至今日,只有皖博收藏着一把。

    陈宇在曹美人墓所见到的,是目前世上第二把吴王阖闾剑。

    说起来,这把剑,比皖博的那把还要有价值些。

    因为历经辗转,它后来到了刘秀手里,刘秀是它的第二任主人。

    刘秀打天下时,或许以此为佩剑,剑锋所指,千军万马列阵杀敌。那宏大的场景,单凭脑中幻想,便叫人热血沸腾。

    陈宇手握厚重的青铜宝剑,不禁哑然,又是吴王剑,他和吴国还真有缘。

    吴国最后三任君主,分别是吴王僚、吴王阖闾、吴王夫差。

    吴王阖闾派猛士专诸,用鱼肠剑刺杀了吴王僚,坐上王位。

    鱼肠剑,陈宇有,被他送给了符虎。

    吴王阖闾的剑,此刻就在陈宇手里。

    而夫差那个败家子的剑,吴王夫差剑,在魔都地区全国古玩大会决赛时,鲍伐虎曾亮出来过,被陈宇用鱼肠剑斩断了。

    与连续三代吴王有莫大因果的宝剑,都跟陈宇有关联,很难说,这不是冥冥中的造化。

    既然如此有缘分,陈宇又怎能舍得错过?

    登记!

    吴王阖闾剑,事后也送到陈宇家里……啊不对,是送去‘陈宇博物馆’!

    收了吴王阖闾剑,陈宇继续四处踅摸,只要是有资格被他看上的宝物,就一句话:登记,往‘陈宇博物馆’送!

    蟠虺纹铜鼎?登记!

    蟠螭纹铜镜?登记!

    极为罕见、有可能是制作失误、反成精品的黑陶嵌铜泡钉双耳壶?登记!

    一米见方、陶质施绿釉,矗立五层阁楼的宫殿模型、绿釉陶院楼?登记!

    灯呈树形、主干分为三段、四端各饰透雕花叶的十三盏连枝铜灯?登记!

    高九公分、玉质青白色、脂光圆润、凝重端庄的汉玉俑头?登记!

    《仪礼》的最古写本之一、书写工整秀丽的汉代墨写隶书仪礼简?登记!

    与彩绘五弦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镇墓兽彩绘木卧狗?登记!

    汉代烤肉串、上面还架着两根串肉铁签子的绿釉陶烤炉?登记!

    装着贝币、盖上塑有八头姿态各异神牛的‘存钱罐’八牛贮贝器?登记!

    象棋、将棋的老祖宗、古代棋戏六博棋的彩陶棋盘和棋子?登记!

    刘秀出游在石碑上留下的诗文拓本?登记!

    画在绢帛上、内容从招魂升天到车骑出行,从日月星辰到宴会歌舞,从战前祭祀到生活礼仪的汉画?登记!登记!登记!

    凡此种种,五花八门,陈宇整整选中了五十件奇珍异宝。

    如果以世俗的金钱计量,这五十件至宝,总价破了百亿。

    陈宇捞了个盆满钵满,心满意足。

    倒是有两点不能称之为遗憾的遗憾,却也无可奈何。

    第一:由于年代问题和技术问题,汉朝的陶器普遍,瓷器少得可怜。那些数量稀少的瓷器都有很高学术研究价值,陈宇没要,老狐狸也不可能放给他。

    第二:尽管东汉初年已经有了造纸术,但在蔡伦改进造纸术之前,造纸术仍是个没啥卵用的空中楼阁。因此,刘秀所处的东汉初年,仍以绢帛为主。

    绢帛是奢侈品,别说百姓和普通富豪了,就是王公贵族,都得省着用。

    这种情况下,几乎不会有败家子画家,在绢帛上作画。两汉时期,画作的承载物基本以陶器、龟甲、墙壁、石碑为主。偏偏曹美人大墓又并没有壁画。

    除了少数几张内容比较正式严肃、有实用性的绢帛汉画外,陈宇的战利品中,汉画的数量少得可怜。汉画是华夏丹青绘画史上,画作内容从神鬼世界走向写实和写意的重大转折期。汉画少,只能说是圆满中的不圆满了。

    总体来说,收下了整整五十件奇珍异宝,陈宇斩获颇丰。

    这当然是狮子大开口,老狐狸气得龇牙咧嘴,骂声震天。

    正当老狐狸痛骂陈宇,而陈宇拿自己的重大功劳和老狐狸扯皮之际,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

    “师尊,您看这是什么?”说话间,从封堵曹美人墓室的白膏泥通道中,爬出来一名考古学家,手里捧着一个坛子。

    打开坛子的盖子,可以看见坛子里盛满清澈透明的液体。

    据老狐狸的徒弟说,这是他清点外面大墓厨房时发现的。

    之前说过,曹美人主墓室四周,是迷宫一样的宫殿,有各种生活区域。

    老狐狸和陈宇这等核心人员,自然是直奔曹美人沉眠的主墓室,外围那些生活区,就交给老狐狸的一名徒弟负责清点、核算。

    老狐狸的徒弟在厨房发现一坛子透明液体,由于曹美人大墓里里外外没有氧气,所以不能闻它的味道,无法确认它是什么东西。

    于是,老狐狸的徒弟便将液体捧进来,向师尊请教。

第1776章 两千年陈酿

    “娘的!”老狐狸‘当当’敲着自己徒弟的防护面罩,恼火道:“你当你师尊我是神仙啊?这地下大墓没有空气,你不能闻味道,我就能闻了?”

    “一坛子透明液体,与水无异,光用眼睛看,我怎么知道它是啥玩意?”

    “万一是尿呢?你他妈捧着一坛子陈年古尿来请教你师尊,问你师尊这是啥玩意?你不觉得这十分荒诞吗?”

    “哈哈!”紧张清点墓葬的考古专家们,被逗得爆发出一顿哄笑。

    被师尊狠狠教训了一顿,这名老狐狸的徒弟满脸通红,捧着坛子,讪讪准备离开。而他没等迈步,就被陈宇叫住了。“等一下!”

    陈宇从这名老狐狸的徒弟手中,接过一坛子透明液体,嘴角挂着捡漏般的无耻坏笑。“老狐狸,你有眼无珠,不识珍宝,我可和你不一样。”

    “这坛子两千年佳酿,你不要,我可就一饮而尽了!”

    “嘶!”闻听此言,老狐狸顿时抽了口冷气,连语调都变了。“佳酿?”

    “两……两千年?”

    不光老狐狸,曹美人主墓室内所有的考古专家,全部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向这边望来,直勾勾盯着陈宇手里的坛子。

    只听公共对讲机频道里,‘咕噜’吞咽口水的声音不绝于耳。

    两千年的佳酿?

    那若是美美地饮上一口,不得爽得飞到天上去?假如有幸喝上两口,那不得一觉不醒,天子呼来不上船,不知今夕是何年?

    什么‘百年女儿红’也配叫酒?

    两千年前的东汉宫廷美酒,琼浆玉液!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宫廷玉液酒’!

    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

    no!一百八十万,一勺!

    就算真的卖一百八十万一勺,也得抢破头!

    这时,老狐狸也反应过来了。这坛子透明液体,是他徒弟在厨房墓室发现的,厨房里怎么能有尿呢?这分明就是两千年佳酿!

    别说旁人了,对讲机公共频道里,老狐狸吞口水的声音比谁都响。

    “干什么?干什么?”见老狐狸要扑上来抢,陈宇急忙后退,叫道:“你不是说这是尿吗?既然是尿,我喝好了,你干嘛又反悔?”

    “嘿嘿!”为了美酒,老狐狸连脸都不要了,谄媚地笑道:“谁让我有眼无珠,不识佳酿呢?幸亏小狐狸你呀,及时为它正名,才没让美酒蒙尘!”

    说着,老狐狸又要抢,而陈宇继续退,质问道:“这是古董!是曹美人大墓随葬品之一,应该列入清单的,是国家的东西!再说,两千年前的佳酿,应该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你喝了,怎么研究?怎么向上级交差?”

    “上级?”老狐狸急疯了,张牙舞爪道:“我他妈就是上级!”

    “没事没事,小狐狸,快给我喝一口,待会儿上报清单,就说厨房墓室,发现两千年前的宫廷美酒……半坛!咱们先喝它半坛子再说!”

    “不行!”陈宇依旧摇头拒绝,和老狐狸玩着躲猫猫,只不过他的态度已经有所缓和。“孔馆长,刚才您不还嫌我‘租借’五十件珍宝,太多了吗?”

    “不多!不多!”老狐狸眼珠子都憋红了,摆手道:“反正是租借,等你死后迟早要归还,我看五十件刚刚合适!反正大墓里有上万件珍宝,至少二十年研究不完,借给你五十件不算啥,不算啥!快,小狐狸,给我喝一口!”

    终于听到自己想要的了,陈宇停了下来,不再躲闪。

    他将手中的坛子递给老狐狸,笑道:“喏,两千年佳酿,归你了。”

    “哈哈!太好了!”老狐狸仰天大笑,他若是长着狐狸尾巴,恐怕这时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纵使老狐狸一生大风大浪历经无数,他也没喝过两千年的宫廷玉液酒啊。

    老狐狸接过坛子,主墓室里的所有考古专家,和他的徒子徒孙,顷刻全围了过来,眼巴巴看着,希望等老狐狸喝完,自己能分到一小口佳酿。

    四处踅摸片刻,老狐狸在堆积成山的金器中,找到了一根没有任何研究价值的纯金短笛,用手指把金笛的窟窿眼堵住,它就成了吸管。

    墓室里不能喘气,但如果直接用吸管饮酒的话,是没什么问题的。

    只见老狐狸屏住呼吸,拉开防护面罩,把‘吸管’一头插进嘴里,另外一头插进坛子里的透明液体中,双颊用力,狠狠嘬上了一大口……

    “哈哈!”陈宇终于再也忍耐不住,笑得站立不稳,趴到了地上,用力锤着地面,笑得满地打滚。

    与此同时,在众人密切的注视下,狠狠嘬了一大口两千年佳酿的老狐狸,表情先是享受,紧接着变成了震惊,最后,他的老脸扭曲了起来。

    众人惊恐万分,因为老狐狸的表情,是人类根本做不出来的。

    他的脸扭曲到,五官都挤到了一块,接近融合成一个点了。

    恐怕就是当年宇宙大爆炸的奇点,也没此刻老狐狸的脸这般具体。

    围观众人又是惊恐又是狐疑,两千年美酒,威力大到这种程度?喝上一口,把老狐狸都喝出返祖现象了?

    很快,他们知道了答案。

    在老狐狸的五官扭曲成一个点以后,过了三秒钟,老狐狸爆发了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叫。“啊啊啊啊啊啊啊!”

    “酸死我啦!”

    老狐狸知道大墓里不能呼吸,第一时间重新把防护面罩戴好。

    然而,防护面罩刚一戴好,老狐狸就因为胃酸泛滥,吐了……

    他把中午吃的两个韭菜盒子,全吐到了封闭的面罩空间里。

    那画面,惨不忍睹。

    老狐狸被酸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陈宇笑得站不起来,人们也总算明白了。陈宇说的‘两千年陈酿’不是酒,是醋!

    两千年的老陈醋!

    由于是果醋,颜色本来就浅,外加千年沉淀,所以它变成了透明的液体。

    又因为醋坛子的盖子封闭两千年,醋酸挥发不掉,最终只会越陈越酸。

    陈年老酒喝一口都能叫人飘飘然,遑论两千年老醋?

    这一大口嘬下去,直接把老狐狸半条老命给酸没了!

    而陈宇也有得说,厨房里发现的透明液体,不是醋,还能是啥?

    是你们非要往美酒方面想象的,和我陈宇可没关系。

    陈宇始终说‘佳酿’,他可从来没提过‘酒’字!

第1777章 漫天佛陀小木盒

    老狐狸卧倒在地上,身体不时抽抽两下,除此之外,他翻着白眼,生死不明。陈宇笑够了,也得到了老狐狸同意‘借’给他五十件珍宝的许诺。

    他的目的达到了,等老狐狸醒过来,怕不是要调来一百门火炮,把他轰成渣渣。于是乎,陈宇从地上爬起来,一时间风紧扯呼,崩撤卖溜。

    跑路之前,他摊着手向愣在当场的老狐狸徒子徒孙们自证清白道:“请大家记住,我从来没提过‘酒’字,是你们自己想象出来的,不能怪我。”

    “我说我要喝醋,老狐狸不让,非跟我抢,结果他嘬了一口,变成这样,都是他自找的,和我无关啊!等老狐狸醒了,大家别忘帮我说几句公道话。”

    “而且,两千年老醋的价值,丝毫不比两千年美酒差,只不过有人接受不了那毁天灭地的酸味罢了。从考古层面来说,二者没有本质差别。”

    “总之,老狐狸快醒了,在下告辞!”话音刚落,陈宇化成一道残影,一头扎进封堵主墓室的白膏泥中,消失不见。

    他这一逃,足足五天后,老狐狸气消了,才允许他重新下墓。

    陈宇这么做,一来好玩,二来,他已经用慧眼大致把上万件珍宝扫视了一遍,挑出了自己喜欢的五十件。再多拿,也确实说不过去。

    陈宇没下墓的五天,也没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件。

    因为五天的内容,概括起来就两个字:清点。

    上万件珍宝,考古专家们一件一件清点和记录,枯燥乏味,陈宇下不下墓也没什么区别。不如趁这几天留在外面,继续用元气调养自己的身体,一边和苏晴打情骂俏,一边默默陪伴温雅,再一边吸收和消化他体内灵药的药性。

    别说陈宇,这五天里,作为最高总指挥的老狐狸,也才仅仅下了两次墓。

    而今天,陈宇和老狐狸重新携手下墓,是因为,上万件珍宝,将在今天清点完毕。陈宇和老狐狸作为两大核心人员,今天有一件大事要做。

    下墓之时,身穿防护服的老狐狸和陈宇,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当然不是因为陈宇拿醋整蛊老狐狸的私仇,而是因为正事。

    所谓正事和大事就是……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宝物呢?

    足足清点六天了,今天是第七天,上万件奇珍异宝中,绝世重宝不下百件,甚至比镇国之宝只差一线的绝宝,也有那么寥寥三两件。

    可……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宝物,去了哪里?为什么没看见它的身影?

    陈宇心知肚明,曹美人主墓室里的宝贝,不可不谓之珍贵。但说实话,那些宝贝,没有任何一件,有资格令他的慧眼失灵。

    这说明,他们对曹美人大墓的探索,还不到位。

    一定是遗漏了什么。

    问题是,遗漏了什么呢?

    这些天来,大量的国之栋梁和老狐狸的徒子徒孙们,将曹美人大墓整整地毯式搜索了无数遍。

    他们最想要、他们真正想要的那件东西呢?

    在全部宝物即将清点完毕的今天,陈宇和老狐狸重新携手下墓,就是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明白,那件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东西没找到。那么……曹美人大墓的行动,算失败。

    ‘鹰’组织一百多名英魂的血,白流。

    重新钻出白膏泥,进入宝光惊世的曹美人主墓室中,陈宇和老狐狸的心情与第一次来时截然相反,变得格外沉重。

    那些宝物仍存,因为只是清点,还没到搬运的时候。

    陈宇和老狐狸环视四周,只感觉一股沉重的压力,压在他们的肩膀上。

    主墓室中的其余考古专家们,虽然知晓得不多,但毕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学富五车的国之栋梁,谁都不是傻子,隐约间嗅到了某些味道。

    他们人数众多,却一言不发,沉默着进行最后的清点。

    众人第一天进入主墓室的欢声笑语,消失不见了。

    陈宇和老狐狸对视,尽皆从对方的眼中,捕捉到了浓浓的失望。

    在此之前,他们两个人已经走遍了整座黄河水下大墓,寻遍了所有角落。

    一无所获。

    他们想要的东西,连影子都没看见。

    不过两人都是意志超乎常人的战士,根本不可能轻言放弃。所幸时间充裕,不到真正的穷途末路,他们永远不会放弃。

    秉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两人重新在珍宝堆积成山的主墓室中转悠了起来,白手套一一轻抚那些横跨千古年岁月的冰凉器物。

    它们是古玩,自有魅力在其间,记录着沧海桑田,岁月变迁。

    陈宇和老狐狸分头行动,沉默地一一翻看那些奇珍异宝。

    “啪嗒!”正当陈宇的手指轻轻划过一座比人还高的‘珍宝山’时,一件东西,从‘山峰’上滚落了下来。

    陈宇身手敏捷,轻轻将它接住。

    一方小木盒。

    盒身是圆柱形,上面有一个尖顶形的盒盖,共高31厘米,直径38厘米。浑身覆盖着由灰、红、白、蓝四种颜料,其上还镶嵌着一些金箔作为装饰。

    用肉眼乍看上去,这小盒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甚至可以说,它或许是这座‘珍宝山’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但,那是用肉眼看。

    如果用慧眼看……

    “嘶!”陈宇瞬间倒吸凉气,瞳孔紧缩,变颜变色!

    他急忙摘掉白手套,用手指,轻轻摩擦小木盒上的颜料。

    颜料掉了。

    小木盒的真实外观,露了出来。

    木盒盖上画着四个演奏不同乐器的童子,木盒四周,绘着精美的乐舞图。

    而那些正在翩翩起舞的‘舞者’,他们并不是寻常人类。

    他们是……

    漫天佛陀。

    “嗯?这是什么?”不等陈宇从震惊中缓过来,一名考古专家走了过来,诧异道:“这座珍宝山是由我清点的,每一件珍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没见过这个小木盒啊?不,这座珍宝山上,压根就没有小木盒!”

    “小陈,打开看看,盒子里面装着什么?”

    陈宇笑着点了点头。“当然可以,我也没打开呢,正好一起瞧瞧。”

    说着,陈宇打开了盖子。

    “切!”这名考古专家扫量了几眼,发出了轻蔑的哼声。“盒子倒是挺漂亮,可惜空空如也,啥都没有!”

第1778章 佛遇有缘人

    那名考古专家打开绘着漫天佛陀翩翩起舞的小木盒,扫量几眼,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禁感到扫兴。他重新将小木盒归还陈宇,自己走到一边,拿起一张表格,开始尽职地记录起来:绘漫天佛陀起舞木盒一方,内部为空。因材质为木制,盒四周有图,取宝时应尽量避免与空气接触,以免发生氧化……

    这名考古专家十分尽职尽责,及时查缺补漏,没有玩忽职守、浑水摸鱼。

    但,他离开后,陈宇捧着小木盒的双手,已经剧烈地颤抖了起来。

    因为,陈宇看见的景象,和这名专家所看见的,全然相反。

    小木盒压根不是空的,它里面装着东西,而且个头不算小。

    陈宇所见,小木盒里装着的……是一截人类指骨。

    结合小木盒四周漫天佛陀起舞、与盒盖上转世灵童形象,不难得出答案。

    舍利子。

    准确来说,是龟兹国圣僧佛舍利!

    华夏西北边陲,有一座名为库车的县城,而且库车县在西汉时期,是中原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上,一座非常重要的交通要塞。

    越过库车县,就抵达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龟兹古国了。

    由于龟兹古国地理条件优越,在佛教传入西域时,首先就是在龟兹古国附近传播开来。千百年来龟兹古国开凿了大量的佛教石窟,成为西域地区名气极盛的佛教圣地。当地最有名的寺庙,乃是昭怙原佛寺。

    西汉时期,汉武帝刘彻经通西域,也和龟兹古国建立密切联系。

    为表两国睦邻友好,外加传播佛法之需,昭怙原佛寺送给大汉一件镇寺之宝。就是小木盒里装着的,圣僧指骨佛舍利。

    西汉欣然接受,安排高僧法师精心供奉。

    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天下大乱。供奉舍利的寺院被攻破,舍利子自此消失不见,没有任何一部古史,提及它的下落。

    既然龟兹古国赠送的佛舍利在曹美人大墓重新出世,便不难理清思路。

    刘秀平定天下,创建东汉,这颗舍利到了他的手上。

    从曹美人大墓的珍宝数量来看,刘秀为了帮后代子孙攒家底,真是什么东西都往这座秘密宝库里塞。自然,其中就包括这颗舍利。

    以上这些,固然是一桩历史的秘辛,来自龟兹古国的圣僧指骨佛舍利,确实也重要到难以用金钱衡量。但光凭这,不足以让见识过风浪的陈宇手抖。

    陈宇为什么手抖?

    陈宇手抖的原因是:这颗舍利子,就在小木盒里装着,他能看见。而刚刚那名考古专家打开盖子扫量好几眼,硬是没瞧见。

    这难道不够玄幻吗?

    之所以刚才那名考古专家没瞧见舍利子,是因为他打开盖子的时候,舍利子粘到了盒盖上。专家光顾着扫量木盒内部,忽略了盒盖,因此没瞧见。

    问题就在于,陈宇仔细检查过了。

    盒盖没有黏性,舍利子本身更不具有黏性。

    二者都不具有黏性,它们是如何粘到一起的?

    佛遇有缘人。

    霎时之间,陈宇脑海中没来由地浮现出这句话,他也情不自禁念了出来。

    “佛遇有缘人。”

    “刚刚那名考古专家不是有缘人,所以发生种种意外,导致他看不见舍利子。我是有缘人,所以小木盒主动滚落到我面前,让我发现舍利子的存在。”

    “可……”陈宇百思不得其解。“我是有缘人,什么缘呢?”

    陈宇和老狐狸此番下墓,是为了寻找那件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宝物。

    天机没找着,倒是让他寻到一颗舍利子,证明他是有缘人。

    两者之间,是否冥冥中具有某种关联呢?

    就当陈宇的大脑出现这种想法时,答案,揭晓了。

    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惊变。

    “轰隆!”

    一声巨响过后,紧接着,曹美人主墓室的地面,裂开了。

    不是地震,地面裂开的口子也不大。不多不少,正好能把陈宇吞下。

    位置……不偏不倚,就在陈宇脚下。

    “我尼玛!”陈宇没长翅膀,不会飞,事发又太突然,他全无防备。只听他嗷唠怪叫一声,整个人掉进了地面裂开的窟窿里。

    “咚!”陈宇没下落太久,就重重摔到了地上。

    “哎呦!”陈宇揉着屁股,疼得龇牙咧嘴。

    他反应很快,第一时间站起身,进入警戒状态,无属性元气在身体各处流转,双眼分外明亮,宛如能在黑暗中发光一般。

    防护服的额头部位有光源,让陈宇迅速看清楚了四周的一切。

    还好,没什么危险。

    只不过……

    陈宇的两只眼睛瞪到最大,嘴也张得能吞下灯泡。

    他想尖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他失语了。

    把陈宇惊到说不出话来的,是他眼前的东西。

    一座顶天立地,无比巨大的石碑。

    曹美人主墓室的下方,还有一间密室!

    密室里面,伫立着一座巨大厚重、无尽苍凉之感扑面而来的超级石碑!

    陈宇的慧眼早就恢复了,可是他站在曹美人主墓室里时,却无法发现脚下还有一间密室,因此摔个了措手不及。原因,就是这座石碑。

    这座石碑,蒙蔽了他的慧眼。

    这座石碑,在陈宇这位‘有缘人’跟舍利子相遇后,把他吞了进来。

    能蒙蔽慧眼,不遑说,这座石碑,就是陈宇和老狐狸苦苦追寻的,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宝物!它就是天机!

    它才是刘秀藏在曹美人大墓里,最重要的东西!

    佛遇有缘人,巨大的石碑,也只愿意和有缘人见面!

    陈宇就是有缘人!

    有缘人与事关华夏重大天机的石碑,在这里相遇了!

    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后,陈宇第一时间抬起头,睁大眼睛,想要看清巨大石碑上密密麻麻记载的碑文。

    然而……

    “啊!”陈宇刚望向石碑最上方的第一行字,他就发出了一声惨叫。

    慧眼,流血了。

    这是前所未有的状况,陈宇惊惧万分,也痛到撕心裂肺。

    他捂住眼睛,元气流转,但是无法阻止双眼的鲜血流淌。

    陈宇的眼前,变成了一片血色的世界。

    正是在这个血色的世界中,陈宇瞧见了一些恐怖的景象。

第1779章 巨城有巨碑

    城。

    一座浩瀚无垠,根本看不到边界的巨大古城,厚重而又苍凉。

    就像这座巨大石碑给陈宇带来的感觉。

    有趣的是,古城中到处都是这样的石碑,巨城有巨碑。

    巨碑一座座耸立着,密密麻麻,宛如一座座墓碑。

    巨城里没有人。

    陈宇双目流血,在他的视角里,整个世界都是血色的。

    巨城是血色的,巨碑是血色的,大地是血色的,天空是血色的。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陈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他的血色视角里,他极目远眺。

    终于看见了。

    相隔百万里的远方,有一些人在战斗。

    战。

    惊世的大战。

    连天的血战。

    每一次呼吸间,都有强者陨落,重重跌落在地上,砸出万丈烟尘。

    其余的强者更加悲愤,他们半步不退,反倒愈发向前推进了。

    山河破碎,流血飘橹,打到万物尽灭。

    敌人是谁,陈宇看不清。

    可是他快看清了。

    他的双眼已经能横跨整座巨城,目睹那百万里之遥的战斗了。

    只要再给他点时间,他们就能观察得更加仔细,看清楚城外的敌人是谁。

    可惜没时间了。

    “嗷呜!”城外,有龙吟响起。

    闻听龙吟,陈宇观战的灵识顷刻崩碎了。

    连挣扎和逃逸都做不到,陈宇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他体验了一次死亡的感觉,那就是没有感觉。

    因为他太弱小了,别说参战,连观战都做不到,一声龙吟,就能杀死他。

    血色世界里的陈宇死了,真正的陈宇,又回到了现实中。

    “扑通!”恢复过来的陈宇打了个机灵,像是被抽干了浑身的力气,软绵绵地跌坐在地上,久久不能平静。

    他知道自己并非天下无敌,但他做梦都想不到,他这么弱。

    别人吼一嗓子,就把他震死了。

    挫败感无与伦比。

    好在,陈宇自我调整的能力也是无与伦比的。

    经过短暂的麻木,陈宇的大脑重新飞快思考起来。

    巨城里的强者们,是何许人?

    他是有缘人?

    依稀记得,当初秦战自杀成仁、用守龙之血永镇魔都风水之前,给了他一本《驭龙术》。秦战说,恩公守龙一族希望秦战把《驭龙术》转赠有缘人。

    等到有缘人彻底参透《驭龙术》的全部内容后,自然会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莫非巨城里战斗的强者们,就是一滴血可保秦战三十年不死的守龙一族?

    秦战还说过,守龙一族之所以无法亲自出马,平定魔都风水隐患,是因为守龙一族陷入了苦战,无法抽身,只能送给秦战一滴血,让他抵御古贺家。

    凡此种种,结合巨城中陈宇所看到的景象,似乎串联起来了。

    同样还有神秘的古武家族和隐世家族。

    以及苏晴的血脉源头、气运强大到足够蒙蔽慧眼的苏家。

    诡异的《山海经》,与巨城又有什么关联?

    巨城在哪里?

    巨城外面有什么?

    城外血战的强者们,他们为何而战?为谁而战?

    敌人是谁?

    如果有一天,陈宇有了足够的能力,去了巨城,该帮谁?

    攻城?亦或者守城?

    一切都是未知数,想破解上述谜团,恐怕只有等到陈宇真正强大的那一天,等到他彻底参悟《驭龙术》全部秘密的时候,才会有定论。

    总之,在看见曹美人主墓室下方这座顶天立地的巨大石碑之后,陈宇似乎向‘那不足与外人道’的华夏终极秘密,更近了一大步。

    蓦然间,陈宇很想见见钟良那条老龙。

    老狐狸曾说,钟良在华夏终极秘密的领域,探索超过七十年。钟良所掌握的信息,定然要比陈宇多出许多个数量级。

    甚至很有可能,在暮年之际,老龙钟良,已经知晓了华夏终极秘密。

    摇摇头,甩掉诸多纷乱的想法。

    这时,慧眼流血的疼痛已经消失了。擦干慧眼流出的血泪,陈宇惊讶地发现,慧眼较之原来,看待事物变得更清晰和明亮了。

    在目光横跨百万里的血色巨城,进行短暂观战之后,陈宇的慧眼升级了!

    升级后的慧眼,即便在完全的黑暗中,也能看清楚更多的东西。

    升级后的慧眼,堪破万物信息的能力更进一步,能看出更详细的信息。

    升级后的慧眼,预知未来的时间提升到了五秒。

    在战斗中,五秒,足够陈宇提前做出应对,杀死同等战力敌手几十次了。

    以上这些,都是在慧眼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升级。

    除此之外,经过这次慧眼出血,陈宇的慧眼,又多出了一个崭新的能力。

    陈宇将这种崭新的能力,称之为‘血瞳’。

    其实‘血瞳’的出现,早有征兆。每次陈宇发怒的时候,他的双眼都会变成赤红色,且他本人也会性情大变,行为举止变得残暴,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这次,这种能力彻底觉醒了。

    从现在开始,不必发怒,只要陈宇愿意,他的双眼就会顷刻变成赤红色。

    主动开启,情绪自然是能够控制住的。

    至于血瞳的能力,也并不是太夸张。

    每次开启血瞳,陈宇慧眼的基础属性,都会在上述的基础上,再次增长。

    且开启血瞳时,敌人与他对视,双眼就会被血瞳所伤,轻则剧痛流血,影响视力,重则失明。

    这一招,不可不谓之奇妙。

    但也要把握好释放的时机,毕竟有无数双眼睛正密切盯着陈宇呢。如果他频繁释放,不需要太久,这记杀招便会失去奇袭的作用。

    蜕凡境界以上的武者,完全可以做到不看陈宇的眼睛,正常跟他战斗。

    陈宇没时间开启血瞳体验了,因为他掉进坑里,上方老狐狸和一众考古专家,正大呼小叫地嚷嚷着救援呢。

    陈宇没忘记最重要的事情。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眼前顶天立地的巨碑。

    巨碑上密密麻麻刻满了文字,或许华夏的终极秘密,今天就能揭晓答案。

    刚才看巨碑,发生惊变,让陈宇的慧眼流血。

    当慧眼升级过后再看,便没什么意外发生了。

    陈宇从巨碑刻文的第一行开始看,惊喜地发现,居然是他认识的古文。

    仅仅看完巨碑的第一段文字,陈宇便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第1780章 黄河预言天碑

    巨碑上的第一段文字是:

    始周与秦,合而别,别五百载而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

    陈宇知道,这是华夏历史上著名的预言。

    这句预言,并非出自市井杂书,而是出自大名鼎鼎的《史记》。

    这句预言在《史记》上,足足出现了四次,足见太史公对它的看重。

    《史记》是华夏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详细记录了从上古传说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的几千年历史,集合了司马迁及其家族几代人的心血。

    据《史记·周本纪》所记载,这句预言是周太史儋对秦献公说的话。

    周朝有八百年国祚,封邦建国,秦国便是其分封的一个诸侯国。

    秦朝的先祖秦非子一开始是给周王养马的,那时还没有秦国。

    所以这叫做‘周与秦合’,二者本是一家。

    ‘合而别’则是指: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继位时昏庸无道,烽火戏诸侯为搏褒姒一笑,后被犬戎所杀。第二年秦国开国君主秦襄公,护送周王东迁,帮助建立东周。因有功,被封为诸侯,自此有了秦国。

    ‘别五百载而复合’意思是:五百年后,即公元前249年,秦灭周。

    秦国灭了周朝,等于秦、周又合二为一,所以叫做:‘别五百载复合’。

    ‘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说的是祖龙秦始皇。

    公元前238年,虽然不是嬴政刚登基的年份,但却是嬴政扫清阻碍,真正掌握秦国大权的一年。这也代表了祖龙嬴政,正式站立在历史的舞台上。

    此时距离秦灭周,刚好十七年,所以这句话也没错。

    更有意思的是,提出这句预言的周太史儋,叫李耳。

    李耳是老子,学问渊博到连圣人孔子都要向他请教。

    这句预言,几乎是预言到了秦国的一切,准确无误。

    预言有多准姑且不提,巨大石碑上,出现了预言,这让陈宇知晓了这座巨碑的身份:黄河预言天碑。

    黄河预言天碑在华夏不是第一次出世了。

    上次出世,还是明朝。

    万历三十六年发生一场大洪水,庄稼都被冲走了。袁应泰当时正在做‘治河官’,在治理黄河时,河工们发现一座石碑,上面刻着字:

    碑出干戈动,江东血水流。荒茫天地乱,发难鬼神愁。

    末尾写着:洪武元年,青田刘伯温书于昼寝。

    袁应泰在发现这座石碑不久,就被朝廷调往辽东,担任辽东经略。袁应泰有勇无谋,正是在他担任辽东经略期间,努尔哈赤疯狂扩张。

    辽河以东七十余城全数失守。

    女真人是游牧民族,游牧民族一般抢完了就跑,基本成不了气候。袁应泰让女真人在辽东占据了足以让他们安定下来、稳步发展的基本盘,那还得了?

    所以,从这里开始,女真人,即清朝的崛起,便注定无可挡。

    后面清军入关,是水到渠成。

    这也正应了石碑上的话:干戈动,血水流,天地乱,鬼神愁。

    写下这个碑文的刘伯温,是明朝的开国功臣,神机妙算,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碑文落款是洪武元年,原来在明太祖朱元璋称帝的那一年,他就已经算出来明朝灭亡的时间。

    这便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黄河预言天碑事件。

    那座预言天碑,仅仅是预言了明朝一朝的兴衰。而在黄河水下曹美人大墓主墓室下方的这座黄河预言天碑,记录的第一句话就直指秦朝。

    陈宇嘴角狠狠抽了抽。

    跟眼前这座预言天碑相比,明朝那座天碑,格局小得可怜。

    陈宇聚精会神,迫不及待想往下看了。

    只见眼前这座黄河预言天碑,第一句话记载了有关秦朝的预言,第二句话就记载了有关汉朝的预言:非刘姓者称王,天下共击之。

    这是汉高祖刘邦留下的豪言,也可以说是一句预言。

    往曹美人大墓里疯狂塞东西的刘秀,不是就最好的例子吗?

    王莽篡汉,他不姓刘,果真被天下群雄蜂拥讨伐,最终刘秀光复汉室。

    哪怕到了东汉末年,实力最强的曹操,不也终其一生不敢称帝吗?

    曹丕篡东汉,曹魏灭蜀汉,曹魏几代而亡?

    晋朝接曹魏的盘,把天下祸害成了什么样?

    自打汉灭,再到下一个长期大一统的唐朝,天下乱了五百年。

    纵如此,唐朝灭亡以后的五代十国时期,还有不少人嚷嚷着光复汉室呢。

    看完了秦朝的预言,看完了汉朝的预言,陈宇目不暇接,一路继续往下看,紧张到忘记呼吸,似乎心脏都停止了跳动。

    晋朝乱华的预言、南北朝割据的预言、隋朝短命的预言、唐朝李世民逼父杀兄的预言、唐朝女帝的预言、唐朝盛极而衰的预言、五代十六国的预言……

    要知道,这座大墓的主人,是曹美人,刘秀的妃嫔之一,是东汉初年的人。刘秀把她和黄河预言天碑一起埋在这里,也是东汉初年发生的事情。

    东汉初年的时候,这座黄河预言天碑,已经预言到了唐末五代十国。

    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殚精竭虑,收复万里河山。结果屁股没等坐热乎呢,就挖出一块石碑,说汉朝注定灭亡,将来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朝代。

    想想当时的刘秀,会是什么表情,会有什么心情……

    估计刘秀肯定有骂娘的冲动。

    老天爷,你他妈玩我?

    这也就能解释,为啥刘秀要建造曹美人大墓这样一座秘密宝库,把好东西一股脑全塞进来了。因为他也担心,害怕黄河预言天碑上的预言成真。

    他怕将来汉朝灭亡,所以给后代子孙在黄河水下修建了一座秘密藏宝库。

    然而,他的秘密藏宝库没能用上,预言是准确的,汉朝还是亡了。

    陈宇眼前这座黄河预言天碑顶天立地,十分巨大,上面记载了几万字。

    陈宇从秦朝一路看到五代十六国,仅仅是开头的一小部分罢了。

    后面的,陈宇也想往下看,可惜看不懂了。

    从五代十六国的预言开始,再往下的文字,就是一种全新的文字了,陈宇一个字都不认识。慧眼也没用,慧眼在这种重大天机面前,就是臭弟弟。

第1781章 到乡翻似烂柯人

    陈宇眼前这座黄河预言天碑,从秦朝开始,一直预言到唐末五代十国。

    再往后,就是一种完全看不懂的语言文字了,慧眼也无济于事。

    “啪!”陈宇一拍脑门,猛然想起来了什么。

    是的,他又有了惊奇的发现:黄河预言天碑下半部分的未知文字,和陈宇拥有的那本《驭龙术》上的文字,竟然一模一样。

    这里的一模一样,不光指字体风格相同,更是指大片的语句,都与《驭龙术》分毫不差!二者所记载的,根本是同一件事!

    不管是破解眼前这座黄河预言天碑上的文字,还是破解《驭龙术》的文字,最终一定会得出完全相同的答案!

    真相只有一个!

    真相就是华夏的终极秘密!

    黄河预言天碑和《驭龙术》记载着同一件事,并不是令陈宇最震撼的。

    还有比这更惊人的发现。

    黄河预言的天碑上,可以读懂的文字,是从秦朝开始,到五代结束。

    为什么?

    为什么偏偏要选这样一个时间段?

    秦朝在祖龙始皇帝的统领下,横扫**,席卷八荒,第一次定鼎华夏。

    但秦朝远不是华夏文明的开始。

    秦朝之前,还有三皇五帝、尧舜禹、夏商周,几千上万年的漫长古史。

    黄河预言天碑的记载,为什么要从秦朝开始?

    为什么要以唐末‘梁、唐、晋、汉、周’五代作为结束?

    五代之后,还有宋元明清,同样天骄人杰层出不穷。

    为什么黄河预言天碑的预言,要从秦朝开始,到五代结束?

    莫非是其余历史时段的预言,它也记载着,只不过陈宇看不懂罢了?

    相比起这种推断,陈宇更愿意相信另外一种推断。

    即,预言从秦朝开始,到五代结束,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什么呢?

    什么东西或事件,是从秦朝开始,到五代结束的?

    陈宇很快便知晓了答案。

    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的流传,就是从秦朝开始,到五代结束。

    祖龙始皇帝荡平六国,灭赵一战中,除了土地和人口,最让他满意的收获,就是和氏璧。

    当年嬴政他爷爷的爸爸,秦昭襄王嬴稷,喜欢上了和氏璧,想用城池跟赵国交换。结果那时赵国出了一号猛人,叫蔺相如,终完璧归赵。

    后续几代秦王皆对和氏璧垂涎欲滴,恨不得立马收入囊中。

    嬴政平天下,称始皇帝,用和氏璧打造传国玉玺,作正统天子之信物。

    传国玉玺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谁拥有传国玉玺,便可号令天下群雄。自古以来,历代皇帝,登基前后,第一件事便是找传国玉玺。

    宋代赵匡胤,明代朱元璋、朱棣,清代康熙、乾隆,一辈子对传国玉玺念念不忘,屡屡下令,不惜劳民伤财,也要派人找寻,甚至不惜调军开战。

    可惜,从宋至清,关于传国玉玺的传闻,堆起来有几座山那么多,却也从没有一位帝王,真的寻找到了这方华夏至高无上的气运之宝。

    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汉,时孺子刘婴年幼,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堂弟王舜来索,太后大怒,掷玺于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

    五代后唐清泰四三年闰月辛巳辰时,后唐末帝李从珂举族与皇太后曹氏**于玄武楼,传国玉玺就此失踪。

    传国玉玺的建造时间,和它消失的时间,正是秦朝到五代。

    黄河预言天碑能看懂的预言记载,也是秦朝到五代。

    冥冥中,难道这不是天数?

    传国玉玺破碎的那一小块,已经被陈宇从银行家族拿到了。

    追寻传国玉玺的本体,是陈宇生命中的一道强烈执念。

    朝闻道,夕死可矣。若能叫他寻到,无论本体还是传说,都贯穿了整部华夏古史的气运之宝传国玉玺,死又何妨?

    陈宇甚至有种强烈的直觉,传国玉玺本体重新出世之日,就是华夏终极秘密答案揭晓之时。

    找到传国玉玺是陈宇的梦想。

    而今,梦想就在眼前。

    眼前这座黄河预言天碑,有可能记载着传国玉玺的下落。

    陈宇又怎能按耐住激动的情绪?换谁,谁能平静得下来?

    黄河预言天碑上,从五代以后的记载,他就看不懂了,慧眼也没用?

    没关系,慧眼没用,他还有刚刚获得的能力,血瞳。

    血瞳开启期间,慧眼的基础属性会得到提升。

    陈宇不知道用血瞳观看黄河预言天碑会发生什么,但他想赌一把。

    他是一个不知不扣的赌徒,经常赌命,并且逢赌必赢。

    希望这次,也能如此。

    “唰!”为了传国玉玺,陈宇第一次主动开启了血瞳。他双目流出血泪,眼球变成了恐怖的赤红色,宛如地狱而来的修罗魔君。

    他眼中的世界,完全变成了一片血色的世界。

    他将流血的双眼,望向了根本看不懂的黄河预言天碑下半部分……

    “啊!”一如陈宇刚看见黄河预言天碑时,他再度爆发痛不欲生的惨叫。

    又是一股来自灵魂深处的剧痛,让心志坚定如陈宇,都痛得站立不稳,失声惨嚎。更要命的是,不光眼睛疼,后背也疼。

    陈宇的后背,曾被幽蓝异火烧伤过,留下了一道模糊的龙形伤疤。

    万般疼痛中,陈宇甚至产生错觉,背后的那条龙,要飞出来了。

    “啊!”陈宇又是一声惨叫,摔倒在地,眼前的景象从血色变成了黑色。

    他疼到意识消散,他昏迷了。

    昏迷之后,他又来到了自己的意识海中。

    各式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浮现在他的灵识四周,拉扯着不让他醒来。

    到乡翻似烂柯人。

    陈宇感觉,自己在意识海被困了至少十亿年,做了不下万亿个惊悚的噩梦。或许他的肉身早就已经腐烂,再或许,这时连地球和宇宙都不复存在了。

    直到他做了最后一个梦。

    他梦见了火。

    漫天都是火。

    火焰的源头,是一个身具帝王相、头角峥嵘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蹲在一截枯木旁,手拿一根形状怪异的树枝,正在钻木取火。

    铺天盖地的火,都是他的杰作。

    像是感应到了陈宇的存在,钻木取火的年轻人停了下来,回头望向陈宇。

    “唰!”一道惊雷闪电划过。

    两人四目相对之际,陈宇的梦醒了。

第1782章 梦见燧人氏

    “滴答!”一滴血从陈宇的脸颊滑落,滴在他的防护面罩上。

    这是陈宇开启血瞳时,流出的血泪。

    血从眼眶流出,再到滴落,不超过五秒。

    也就是说,陈宇仅仅昏迷了五秒。

    可五秒钟之内,他做了无数个梦,大脑的记忆容量早就到达了极限。

    所以在刚醒来时,陈宇是疯的,大脑早就被无数个梦境挤到崩溃了。

    好在,陈宇如同所有人一样,醒来后,梦便会消散。

    陈宇甩了甩头,那些梦全被抹去了,他重新恢复了正常。

    唯独最后一个梦,始终牢牢印刻在他的脑海里。

    钻木取火的年轻人?

    陈宇整理了一下思绪,想到了一个人。

    燧人。

    古书所载,上古有一个人,叫有巢氏,位列五氏之首,建立有巢国。

    顾名思义,有巢氏,有房子的人。

    有巢氏是人类原始巢居的发明者、巢居文明的开拓者。有巢氏开创巢居文明的伟大功绩,对华夏文明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和深远影响。

    有房子,就能遮风挡雨,抵御凶禽猛兽,上古先民可以安稳入眠了。

    人们拥戴有巢氏,所以推举他为部族首领,这个部族,就是有巢国。

    然而,光有房子住,仍不足以让上古先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有巢国的人,茹毛饮血,与兽无异,不识四时昼夜,不分天地玄黄。

    有巢氏见状,非常担忧,想要做点什么,帮助自己的子民。

    奈何,此时的有巢氏已垂垂老矣,动弹不得。

    这时,有巢氏的儿子燧人氏站了出来,他说他会为子民们带来幸福生活。

    说完,告别父亲,燧人氏走了,云游天下。

    他要寻找一个可以不让子民们像野兽一样吃生肉的办法,也在寻找一个能让子民们晚上不借助月亮便能看清四周的办法。

    游历天下几十年,燧人氏找到了他想要的。

    在一片未知的古地,他看见了神奇的一幕:国有燧木,又称火树,屈盘万顷,云雾出于其间。有鸟若鹗,用喙去啄树木,发出火光。

    燧人氏恍然大悟,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他折下燧枝,钻木取火。

    燧人氏得到了火,可以让他的子民们不用再像野兽一样茹毛饮血。也可以让他的子民们,在晚上不用借助月亮就能够看清回家的路。

    燧人氏带着火回到了有巢国,发现他云游天下几十年,父亲有巢氏已经老死了。伤痛之余,燧人氏没有忘记将钻木取火的方式,传授给族人。

    族人学会了用火,从此彻底与野兽分道,无需再茹毛饮血了。

    族人们拥戴燧人氏,推举他接替亡故的有巢氏,成为新的部族首领。

    那个时候,国只是一个部族的称呼,并没有实际意义。所以,燧人氏成为新的首领后,由于他为部族带来了光明,因此这个部族,更名为燧明国。

    之后经过多年观察和实验,燧人氏发现,同为钻木取火,还是一开始他最先发现的燧木更容易生火。于是,他开始带着族人迁徙。

    燧明国全体,迁徙到了生长燧木的地方,果真更容易获得火了。

    至此,燧人氏劳苦一生,终于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

    没多久,年迈的燧人氏无疾而死。

    燧人氏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将他钻木取火的燧木树枝供奉起来。

    燧人氏取火的燧木树枝,又称燧人钻,是华夏亘古的失传神器。

    燧人氏死后,他的儿子知生氏,代替他接管了燧明国。

    虎父无犬子,知生氏的功绩丝毫不弱于他的爷爷和他的父亲。

    知生氏,听这个名字,就不难得出结论:知道生产。

    知生氏,教会了人们种植农作物。

    从此以后,燧明国的人,就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出去打猎了。

    住着有巢氏发明的房子,烤着燧人氏带来的火焰取暖,吃着知生氏教导种植的粮食。老婆孩子热炕头,这生活水平,那幸福指数是杠杠的。

    会种植粮食,顺理成章,知生氏就要带领部族的子民们,去寻找更加肥沃、更加适合耕种的土壤。

    恰逢这时,有一个叫华胥国的部族正在迁徙,双方一拍即合。

    知生氏带着部族,与华胥国合并为新的部族,共同迁徙走了。

    留下来的,只有一个燧明国遗址。

    有巢氏,燧人氏,知生氏,被后世称为‘人三皇’。

    三皇五帝争论颇多,众说纷纭。

    三皇最开始的意思是: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

    随着后续发展,天、地、人三氏各有三皇。

    其中人三皇,便是有巢、燧人、知生,这功绩惊世的祖孙三人。

    值得一提的是,知生氏带着部族与华胥国合并,迁徙走了以后,又经过千百年的发展,部族再度涌现出一位惊才绝艳的首领:黄帝。

    黄帝就好比上古时代的秦始皇,开着挂出生,猛到一塌糊涂,打爆了所闻所见疆土之内的一切部族,击败祸首蚩尤,定鼎中原,令天下臣服。

    天下各部族在黄帝的统领下进行血脉大融合,最终诞生华夏族。

    华夏族又经漫长岁月发展,到了汉朝,更名为汉族。

    “哎呦!我x!”陈宇忽然停止了沉思,怪叫出声。

    不知何时,他的后背居然着火了!

    是他体内的幽蓝异火能量失控了,从他后背涌现出来,熊熊燃烧。

    幽蓝异火烧穿了陈宇背后的防护服,将伫立黄河预言天碑的墓室映得闪闪发光,诡异得就像恐怖片里的情形一般。

    他背后模糊的龙形伤疤再度被幽蓝异火点燃,变成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

    好在,陈宇早就将幽蓝异火的能量转化为自己的能量了,幽蓝异火只是失控,并没有伤害他。

    陈宇龇牙咧嘴,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失控的幽蓝异火重新收回体内。

    “呼!”他长长出了口气,嘟囔道:“他娘的,不好好在我体内待着,钻出来凑什么热闹?我梦见钻木生火的燧人氏,跟你有鸡毛关系?”

    “你倒挺会抢戏,这时候冒出来了。”

    陈宇狠狠鄙视了幽蓝异火能量一番,准备继续思考梦见燧人氏的含义。

    结果他还是没能静下心来。

    又一个惊人的发现,吓得陈宇差点把舌头咬断。

第1783章 燧人钻

    陈宇惊恐地发现,幽蓝异火的能量,明明被他重新收回体内了。可是这座墓室里,仍有幽蓝发紫的火光继续闪耀!

    陈宇真怀疑自己见鬼了,或者出现了幻觉,再或者他仍在做梦、没醒?

    咋还有火光?什么情况?

    陈宇浑身紧绷,瞪大双眼,鼓起勇气,转身看去……

    万幸,他没看见鬼,也没看见神仙。

    仍在燃烧的,是一截平平无奇的树枝。

    它有两个成年男子的手掌竖着连起来那么长,尖端十分锋利,似乎经过打磨。前细后粗,让这根燃烧中的树枝,看起来很像一个钻头。

    “原来是树枝啊,吓死我了。”陈宇抚摸着扑通扑通直跳的小心脏,自言自语道:“一定是刚才,幽蓝异火能量失控时,从我体内喷出来部分,点燃了这截干燥的树枝。嗯,没错,我的分析很合理。”

    话音刚落,陈宇就隔着防护面罩,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打得手掌生疼,骂道:“合理个锤子!这他妈分明就是燧人钻!”

    没错,这截前细后粗的干枯树枝,就是燧人钻。

    失传万载的华夏亘古神器,燧人氏钻木取火的燧人钻。

    重大天机是足以蒙蔽慧眼的,但慧眼也并非全无作用。

    升级过的慧眼提示陈宇,这截树枝的原材料,就是上古灭绝的燧木。

    一截燧木出现在黄河预言天碑旁,时间点恰好是陈宇梦见燧人氏钻木取火之后。紧接着体内的幽蓝异火能量失控,让这截燧木也跟着燃烧了起来。

    种种巧合,连接起来……它不是燧人钻,又能是什么?

    做个梦,把亘古神器燧人钻梦出来了,陈宇爽得想要起飞。

    这梦做得太他妈值了,如果有得选,他宁愿再多昏迷几次!

    “咕噜!”陈宇大声吞咽口水,弯下腰,手掌哆哆嗦嗦地伸向燧人钻。

    幽蓝异火并不会伤害他,所以燃烧中的燧人钻对别人来说是死亡的警告,对陈宇来说,却是梦寐以求的呼唤。

    找到传国玉玺本体之前,燧人钻,就是陈宇收藏中毫无争议的第一神器。

    “唰!”陈宇抓住了燧人钻,惊变又一次发生。

    他刚刚因为昏迷而关闭的血瞳,重新开启了。

    且在他触碰到燧人钻之际,燧人钻上的幽蓝异火,猛然变得更盛了!

    那火光,强盛到仿佛能吞天食地,泯灭一切!

    而陈宇传输到燧人钻上的幽蓝异火能量,只有可以忽略不计的一丝丝。

    火之神器燧人钻,对幽蓝异火具有加持作用!

    毫无疑问,如果陈宇掏出燧人钻出来作战,能在一瞬间把同等战力的敌人,烧到骨头渣子都不剩。

    然而,堂堂华夏亘古神器、人皇燧人氏钻木取火之物,作用岂止这些?

    最让陈宇振奋的是,在他触碰到燧人钻之后,慧眼,又升级了。

    他刚掉下来时,看见黄河预言天碑,慧眼升级一次。

    触碰到燧人钻,慧眼再度升级。

    短短时间内,慧眼升级了两次!

    这第二次升级,慧眼的种种能力和基础属性再次得到了小幅度增强。

    并且,在新技能血瞳模式下,他又多了一个新的技能。

    如果开启血瞳模式时,他身上带着、或手里拿着燧人钻,那么,他用血瞳凝视某一处,运转幽蓝异火能量,精神沟通燧人钻,目光所及之处,便有一定概率燃起幽蓝异火。

    一定概率,反过来就意味着,有很大概率,技能会失败。

    但这也足够令陈宇惊喜了。

    在此之前,他想要用幽蓝异火攻击敌人,只有近距离触碰敌人一种办法。

    而有了这个技能后,他完全可以不用通过肢体接触,远距离把敌人烧死!

    这个新技能的存在与否,对陈宇来说,完全就是量变与质变的差距!

    现在陈宇的慧眼,拥有血瞳模式,又增加了两个技能。一个是别人与他的血瞳对视,会损伤双眼。第二个就是血瞳的目光所及之处,有概率着火。

    他距离‘尘世无敌’四个字,更近了一大步!

    尘世无敌,原本只是陈宇的一句玩笑话,毕竟每个男人都有无敌的幻想。

    不过从今天开始,尘世无敌,成了陈宇的正式奋斗目标。

    原因很简单,他通过黄河预言天碑,看见过那座巨城里的情况。

    别人吼一嗓子,就把他震死了。他受到了巨大的挫折,所以他要变强。无止境地变强,直到知晓一切隐秘,有资格参与关于那座巨城的战斗。

    陈宇手握亘古神器燧人钻,激动到难以名状。

    甚至可以说,比他得到传国玉玺破碎一角时还要激动。

    毕竟纯以价值和等阶论,完整的燧人钻可比传国玉玺破碎一角厉害多了。

    陈宇洋洋得意,忍不住笑道:“哈哈,老狐狸,人算不如天算,你用大夏龙雀跟我换徐夫人剑,把我的徐夫人剑给坑走了。结果没想到吧?”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徐夫人剑没了,我又多了一把短兵器!”

    “徐夫人剑仅仅是神兵,而燧人钻,它可是不折不扣的神器!”

    神兵和神器仅有一字之差,但作为神器燧人钻的主人,陈宇是能够清楚地感受到,燧人钻给他带来了多少好处。

    甚至到目前为止,由于时间关系,燧人钻的全部功能,他还没研究透彻。

    等他足够强大,并彻底开发出燧人钻全部功能的时候,袖手一挥,天火燃尽山川湖海,有灭世之威……相信那画面,会美到无与伦比。

    化龙第一道天劫,天火烧其尾,温雅代替陈宇受死,让陈宇扛过劫难。

    渡劫成功的报酬,丰厚到让陈宇都想赶紧承受下一道天劫了。

    狂喜了半天,陈宇平静下来,知道还有正事要做。

    曹美人主墓室开裂,让他掉了下来,然后地面重新恢复,老狐狸等人正在上面千方百计凿开地面呢。所以,陈宇还有时间,但时间不多了。

    在老狐狸等人下来之前,他要继续研究黄河预言天碑的内容。

    黄河天碑的前半部分内容,是陈宇认识的古汉字,记录了秦朝到五代时期的全部预言,跟传国玉玺出现和失传的历史时间吻合。

    手握燧人钻、开启血瞳的陈宇,凝重地思考起来。

    他明明在研究黄河预言天碑下半部分看不懂的文字,为什么会梦到燧人氏、寻到燧人钻?

    难道燧人氏、燧明国、燧人钻,三者和传国玉玺,有什么关联吗?

第1784章 传国玉玺在燧明国

    黄河预言天碑前半部分,秦朝到五代的预言,是传国玉玺的流传年代。

    燧人氏,燧明国,燧人钻,是上古先民文明,连黄帝、炎帝都是燧人氏千年后的晚辈,遑论用和氏璧铸玺的秦始皇?

    燧人氏能与传国玉玺产生什么关联?

    陈宇百思不得其解。

    他手握燧人钻,双眼开着血瞳,困惑中,无意又看了一眼黄河预言天碑。

    这次倒没出现惊变,陈宇好端端的,无事发生。

    黄河预言天碑前半部分能看懂,后半部分的记载,依然半个字都看不懂。

    不对!

    陈宇眼珠子差点瞪了出来!

    又有意外!

    是一桩天大的好消息!

    五代之后的预言,那些看不懂的文字,其中有一句,陈宇能看懂了!升级两次的慧眼,在他手握燧人钻、开启血瞳的情况下,能看懂其中一句话了!

    那句话的字形,仍是陈宇认不出来的文字。但当陈宇血瞳扫视到这句话时,大脑里自动出现了翻译。

    那句话的意思言简意赅,且也是一句预言。

    预言说:在混乱的五代时期,传国玉玺将会遭受火劫,而后失传于世。

    几经辗转,最后它会出现在燧明国遗址。

    所谓火劫,就是指:五代后唐清泰四三年闰月辛巳辰时,后唐末帝李从珂举族与皇太后曹氏**于玄武楼,传国玉玺就此失踪。

    燧人氏,燧明国,燧人钻,又都与火有关。

    所以,最终消失的传国玉玺,去了那万载前的极火之地。

    燧明国遗址,就是极火之地!

    只要找到燧明国遗址,就能找到传国玉玺!

    “我滴老天鹅!”陈宇激动到爆,上蹿下跳,像个大猩猩一样,用力捶打自己的胸膛,仿佛不这样,就无法舒缓心中狂喜。

    梦寐以求的答案,他终于找到了!

    传国玉玺,他终其一生都想寻找的气运之宝,下落总算清楚了!

    自从在金陵的‘秦淮八绝’酒楼,他慧眼无意中扫到了藏在墙壁里的、百年前银行家族的保险柜钥匙,便一发不可收拾,与传国玉玺结下不解之缘。

    他拿着钥匙,去银行家族开启了最后一个保险柜,拿到了传国玉玺的破碎一角。之后他又开了明朝闲散王爷朱显槐的墓,从《少鹤诗集》中发现线索。

    草原、津卫、蓬莱,三个地方,陈宇去了两处,皆无功而返。

    陈宇对传国玉玺的追寻,从未止步!

    在今天,他拥有了真正的答案!

    经受火劫的传国玉玺,就在极火之地燧明国遗址!

    黄河预言天碑旁,会有燧人钻出现,这根本不是偶然!

    一切皆是命数,众生都有造化。

    陈宇的造化,就是在有生之年寻找到几乎贯穿整部华夏古史的传国玉玺!

    说来有趣,在华夏文明的母亲河,黄河流域,这极水之地,陈宇经历了天火烧其尾,梦见了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寻到了火之神器燧人钻。

    极水之地,却处处与火相关。

    阴阳调和之道,水火相克,却也相生。这天地的玄妙,早在万载前,就被具有大智慧的华夏老祖宗们,推演出来了。

    陈宇的心情振奋到难以名状,恨不得自己生出两扇翅膀,脚不沾地,立时飞到燧明国遗址,去找传国玉玺。

    到此时,陈宇笑容戛然而止。

    激动之后,他意识到了问题的核心所在。

    燧明国遗址,在哪?

    不知道。

    以现代的科技水平,找个夏朝都费劲,遑论找更早的燧明国?

    要知道,燧人氏以前,人类甚至都不会用火,茹毛饮血,与野兽无异。

    那是多长时间以前了?上哪儿找燧明国遗址?

    燧明国叫国,但它并非国家,仅仅是个人口有限的部族。

    生产力决定部族的人口数量,那时的生产力……养活一千人都费劲。

    所以说,燧明国鼎盛时期,大概率就是几百人。

    人口再多的话,猎物和野果就不够吃了。毕竟那时的人们还不会种植庄稼,是燧人氏的儿子知生氏,才教会大家种植庄稼。

    顶多一千人、甚至极有可能不到一千人的上古部族,去哪儿找?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找到燧明国遗址,能确定它是哪个燧明国遗址?

    别忘了,燧人氏成为部族首领后,为了更好的钻木取火,带领部族迁徙到了长满燧木的地方。迁徙前和迁徙后,这明明有两个燧明国遗址啊!

    狂喜过后,一盆冷水当头浇下,这感觉令陈宇非常不爽。

    而今倒是有一个燧明国遗址,在冀省。但说实话,与其说它是燧明国遗址,倒不如说是燧明国纪念公园。因为挖了不少年,始终没刨出来啥铁证。

    陈宇能活到现在,除了实力和开挂,最重要的是心态。

    他又一次摒心静气,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

    相比之前,传国玉玺的线索几乎断掉,现在有了明确的方向,是大好事,又有什么值得沮丧的的呢?

    不就是燧明国遗址吗?找它!

    正好,‘鹰’组织的天职就是为国寻宝,陈宇又跟刚刚升任‘鹰’组织长官的彭明亮是生死之交。他相信,自己会找到办法,利用‘鹰’组织帮忙的。

    陈宇再次用血瞳观察黄河预言天碑未知的下半部分,发现除了那唯一的一句‘传国玉玺在燧明国遗址’,他能看懂外,其余的依然是天书。

    好在,陈宇已经心满意足。

    他关闭血瞳,收好燧人钻,嘴角露出了无耻的笑容。

    只见他两眼一翻,‘嘎’一下抽过去了,昏迷不醒。

    与此同时,上方的老狐狸终于带领一众考古专家,凿开了重新关闭的石壁,搭软梯爬了下来。

    “我靠!”老狐狸发现陈宇昏迷,下了梯子急忙跑过来,轻轻摇晃陈宇。“咋滴啦?小狐狸,你快醒醒!娘的,以为你在下面有啥惊人发现呢。”

    “结果掉下来就摔昏迷了,完蛋玩意!”

    一名六十岁的考古专家捅捅老狐狸的胳膊,低声道:“师尊,您快看。”

    老狐狸放下‘昏迷’的陈宇,回头一瞧……

    “尼玛!”瞧见顶天立地的黄河预言天碑,老狐狸惊喜地爆发一声尖叫。

    “我滴老天鹅!”只见老狐狸激动到爆,上蹿下跳,像个大猩猩一样,用力捶打自己的胸膛,仿佛不这样,就无法舒缓心中狂喜。

    他与陈宇的无耻程度不相上下,激动时的表现,也出奇一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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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陈宇因一次意外,眼睛变异,从此风云化龙,捞金捡漏,玩转古玩,一步步走上逆袭的人生巅峰……极品捡漏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极品捡漏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极品捡漏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