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刺杀
这句话一下把李瑛问愣了。是啊,人家同官学子都跟着王小强去了南诏,可为啥自己要留在大唐呢?
金仙公主却接过话来,“他来接我,我带他在洛阳转转然后一起就去南诏了。”
少年杜甫脸上阴晴不定,想了好一会问道:“我可以随二位一起去南诏吗?”
“为啥?”李瑛有些纳闷,他想不出来这个少年为啥要去南诏。
杜甫犹豫一会,脸有些红。“看过他们的诗词,虽然钦佩。但亦有些不服,想切磋一下。以文会友!”
众人一片哗然,要知道,那时候虽然交通比较落后。但是若说流传最快的东西,自然就是诗词。
王李二人的诗词,杜甫肯定是读过的。但是这样还要去挑战,若不是无知者无畏,便是真的有绝活啊!
金仙公主好奇的看了少年一眼。“可以读一首你的诗吗?”
杜甫略一沉吟,点点头。随口吟道。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金仙公主不由得眼神一亮!“这是写泰山吗?”
杜甫点点头,“这是我今年等泰山有感。随手写下的诗句,姑娘见笑了!”
李瑛细细品了一会,“好诗,只凭这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便足以传世了!”
大家纷纷点头称是,然后又讨论了一番。便分手告辞了。只是当王之涣听说金仙公主二人想去逛龙门石窟时,便拉着杜甫自告奋勇,要做向导。
金仙公主虽然不善交际,但是对于真正的才子确是不厌烦的。这跟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关系。那时候读书人奔来就少,加之能写诗的就更少。而能写好诗的基本就是风毛菱角了。
那个年代,只要你在大街上喊一声,我会写诗。立马会有一帮人请你吃肉喝酒的,不像后世,遍地都是大学生。
你若在大街上喊我会写诗,立马得出来十来个写网文的扁你。“尼玛,哥们每天万更都是茶余饭后的事情。你弄几十个字在这忽悠谁呢?”
四个人两辆马车一起奔向龙门石窟。若说这龙门石窟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数得着的工程之一。
那么高的峭壁上,石匠们拿着锤子,錾子。一下一下的凿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雕像,这本来就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
文人对于传承总是很在意的,尽管这些雕像都是佛像。但是王之涣仍然如数家珍一般,把各个朝代的雕像一一介绍。
特别对于武皇时期雕刻的卢舍那大佛描绘的最为详细!因为这个佛像的面貌是仿照武皇的面貌雕刻的!栩栩如生。
把所有的雕刻参观完毕之后,已经到了午时。王之涣便邀请几人一起用餐,金仙公主婉拒了。尽管已经很熟悉,她还是不习惯在外面用餐。
于是告辞之后径自带着李瑛回来道观。分别时候,杜甫又问一句。“能带我去南诏吗?”
金仙公主觉得这小家伙有趣。虽然不通俗物,但是心思纯良。便问道,“你为啥非跟着我们?自己不是也能去吗?”
杜甫脸一红,怯怯的回答,“我没盘缠。走不了那么远!还有,他是王爷,不知道脾气还不好。若是斗诗比不过打我咋办?有你们在就肯定不会打死了!”
金仙公主和李瑛噗的一下同时笑了起来。不过李瑛想了一下师父做事的风格,发现发生这情况的概率还真不是没有!于是立马保证,走时候一定带着他!
杜甫这才高高兴兴的跟着王之涣走了,其实王之涣也同样穷啊!只不过在金仙公主面前充个面子罢了!
两个人随便找个了饼店吃了两碗汤饼。王之涣问道,“贤弟真要去南诏吗?”
杜甫点点头,“对于李白和王小强的才华我是极为钦佩的。但是对于诗词一道,小弟也是颇有些心得。不比一次,心中也不会服气!再说听说南诏王爱惜人才,最喜欢提拔寒门弟子。我也想去试试!”
王之涣其实算是出身名门,他属于太原王家那一脉。奈何王家太大,人口众多,他已经旁的不能再旁了。他对于宗族的作用,似乎除了联姻,没啥别的用处了。
想着坊间的传说,王之涣心中也活动起来。也许,去南诏看看是对的。
回到道观,李瑛看着金仙公主,“姑姑,我真的想去南诏。师父那里需要人!同学们也都在那里,只有跟他们在一起,我心里才舒服!”
金仙公主看着李瑛,“瑛儿,去看看没问题。但是若留在那里,就有些麻烦了!你就算不是太子。也是大唐的王爷,还是亲王,比南诏王爵位还高。让他怎么安排你?”
李瑛神色坚定的摇摇头,“我不当官,我去当老师。我要教那里的孩子识字,教他们懂得道理。不会因为利益而闹得父子成仇兄弟反目!在同官学校的两年,是我此生最快乐的两年。所以,以后我想在那里生活!”
金仙公主和王小强接触的少,对他不太了解。但是印象很好,不然她也不会想去那里看看。
夜渐渐深了,天有些阴。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遮住了。这时候两道身影翻进了道观,都是一身黑衣,连脸都被一块黑布遮住了。
他们进了道观后开始搜寻,道观奔来就不大。能住人的屋子也就六间,两个人拔出身后的钢刀,拨开第一间屋子的门栓。
这间屋子是公主的两个侍女住的。因为她们从小就跟着公主,因此公主出宫后也一直带在身边。
两个侍女没有武功,睡得也比较沉。两个人摸到床前,想搞清楚睡得是谁?
只是屋子里太黑了,实在看不见。其中一个只好掏出火折子晃了一下,漆黑的屋子里一道火光闪过。黑衣人已经看清了两个侍女的脸,抬高脚步就朝外面退去。
只是这时候一个侍女已经被惊醒,颤抖的问,“谁呀?”
黑衣人没有回答,继续后退。侍女突然想起公主。怕他们对公主不利,于是尖声喊了起来。“抓贼啊!”
此时正是万籁俱寂的时候,这喊声如惊雷在道观中响起!黑衣人一个箭步冲了上来,手起刀落,“噗噗!”两声,两个侍女同时没了声息。
黑衣人在房门口埋伏了一会,见别的屋子没有动静。就又出了屋子,朝下一间屋子摸了过去。
这屋子没有插门,不知道里面睡得是什么人。黑衣人到是没在意这些,他们是来杀人的。而且被严令不能乱杀!所以他们只能搞清身份后才能动手。
门轴有些缺油,推开的时候门发出吱呀一声响。黑衣人站了一会,没听到动静才继续朝床边摸去。
这时候月亮从云层中钻了出来,让屋子里有了一些光亮。只见床上只有一个人,只是严严实实的裹在被窝里。连脑袋都看不见。
只是从摆在床边的衣服来看。肯定是个男人无疑。两个人对视一下,眼里露出惊喜。他们就是奉命来杀这里的男人,女人是不能杀的!
只是刚才被发现不得已灭口两个女人,心里已经不踏实了。不过那两个人的衣着显然是下人,所以,到是没怎么怕!
两个人想了一下,同时举起了手中的刀。他们是想直接杀了再去确认身份,反正是男人。就算没杀对,也不会惹出啥祸事。
雪亮的刀光闪起,只是还没等落下来。只听见“嘣!”的一声弓弦声在床下响起,只见一个黑衣人哼都没能哼出,边附身载倒。
另一个那刚反应过来,刀已经朝床上剁了下去。只是刀下软软的,似乎没有砍刀硬物的感觉。
他正有些纳闷,只觉得右腿一凉。然后就整个人站不住了。好像右腿空了,一下子没掌握好平衡。载倒在地上。
载倒的一瞬间,他才觉出了锥心刺骨的疼痛。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这时候,床下面爬出来一个人。他先把手里的弩上好箭矢,然后警惕的摸出屋子,在院子里面转了一圈。发现没有人后,又打开院门四处巡视。直到彻底确定无人了,才回了屋子。
这时候屋子里的惨叫声已经低沉下来。金仙公主也起来了。一直贴身伺候她的老妪手里拿着一把泛着黑光的弯刀。警惕的挡在她的身前。
她们来到李瑛的屋子前,被屋子里的情况吓了一跳。只见那个短腿的黑衣人已经渐渐将要昏厥。回到屋子的李瑛迅速拿绳子把他的大腿紧紧的扎住,鲜血慢慢被止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金仙公主虽然身份尊贵,何曾见识过这种场面?她声音颤抖的问李瑛。
此时老妪已经从旁边的屋子走了回来。“公主,两个侍女已经被杀了!”
公主身子软了一下,差点没跌倒。幸好李瑛手疾,上前一把扶住了她。
“姑姑,是冲我来的。今夜若不是我反应快。就跟那两个侍女一样了!”李瑛神色自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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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相煎何太急
“他怎么敢?”金仙公主眼睛里面已经喷出了火!虽然她见惯了皇族之间的刀光血影,只是这种事情发生在她身边。她还是接受不了。
李瑛叹口气,“姑姑,真不该生在皇家啊!我去南诏,什么也不要了。干干净净的活着就好。”
金仙公主抓住李瑛的手,“你先跟我回长安。我要去见皇兄。这事他要不给我个说法,我跟他没完!”
李瑛摇摇头,“算了姑姑,就是废了他的太子又怎么样?你敢保证下一个就比他好?皇家没有亲情的。”
“那也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金仙公主咬着牙说道!
这时候天已经亮了,金仙公主打开道观的门。看见了经常在附近转悠的官差,招招手叫了过来。
官差虽然不知道她的身份,但是却知道这是个自己刺史老爷也惹不起的人。
官差进了道观,又进了屋子。看见满屋子的鲜血和被杀的人,双腿软了一下。差点没瘫倒在地上!
金仙公主脸色冷峻,“你去喊你家刺史过来。越快越好!”
衙役哪还敢耽误,飞一般奔出道观,去往刺史衙门。他心里是真害怕啊!奔来老爷派他专门负责保护道观的。如今道观这里死了好几个人,这责任他负不起啊!
不过好歹那观主没事,他心里还能稍微踏实点。不过刺史究竟会怎样处理,他还是心里没底。
此时刺史刚刚起来,正在后院练剑!唐朝的读书人都喜欢练剑,而不像后面朝代那些文弱书生,把练武当成低贱的事情。
听完衙役的报告,刺史心中也是咯噔一声。心想,“坏了,这个人出事自己肯定会被责罚吧!”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个观主的身份,是不良人一个校尉亲自从长安过来嘱咐他一定要保证此人安危。不然他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开始他是十分小心的,昼夜派人在道观周围巡视。遇见有朝道观觊觎的,基本不问缘由全打了板子。
不过几年下来,他没有发现人刻意针对这个美女观主。骚扰的不过也是那些书生们是因为爱慕观主的美貌才会找借口邂逅。但是那个观主是非常自重的,从不会对他们假以辞色。慢慢的,也就开始安静下来。所以,防卫也开始的松懈下了。
谁能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就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观主的两个侍女都被人杀了!刺史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赶紧带着衙役们直奔道观。
进了道观后,却见观主冷着一张脸看着他。虽然不知道身份,他却不傻。敢这么对一个刺史的,肯定是他招惹不起的存在。
赶紧抱拳施礼,“下官失职,才造成如此后果。请观主责罚!”
金仙公主也没跟他们啰嗦,只是一指那两个刺客。“我是金仙公主,这两个刺客昨晚刺杀于我!幸好被侍女发现,才让我免了一劫。只是侍女却为了护我,被他们杀了!请刺史尽快查明刺客身份!”
刺史此时已经满头大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公主,下官失职。给下官三天时间,我一定给你个交代!”
其实唐朝并不需要跪拜,但是这事有些大啊!公主在自己境内出事,别说他一个刺史!就是宰相也顶不住啊!好歹老天长眼,公主躲过一劫。不然自己这身家性命也就交代了。
金仙公主点点头,她并没有想为难他。只是想通过他把事情捅到皇帝那里,至于皇帝怎么处理。那就是皇帝自己的事情了。
“你好好查查这个案子,我今天就回长安。查清楚以后你直接上奏折向上禀报就行。我就不参与了!”
刺史紧绷的身体有些松弛下来,“这终于要走了吗?你快走吧,不然我这条老命早晚交代在这里!”
刺史派人把道观整个收拾了一下。金仙公主此时已经换做男装打扮。带着李瑛坐上了马车,不过她到是没忘了自己的承诺。去杜甫他们租住的地方通知了一下。
结果两个人竟然毫不犹豫的要跟他们一起走。金仙公主倒也没有推辞,只是又给他们雇了一辆马车。两辆马车一起出了洛阳,直奔西南而去。
且说刺史大堂内,一众官员全部就坐。把那个断腿刺客押了上来。经过治疗,他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只是脸色比较苍白。
刺史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你是何方人士,为何来洛阳刺杀公主?赶紧如实招来!免得皮肉受苦。加上还得诛九族。”
刺客浑身哆嗦一下,作为死士。死他是不怕的!但是诛九族听起来确是好厉害的样子。不过想想他老哥一个活了三十多年了。那九族在哪他也搞不清了,反倒对那么多人可以陪着他死。到有了些兴趣。
他看着刺史,神情间竟然有了挑衅的意味。“大人,小人张义,从小就是孤儿。要不你先查查我是哪里人,我的九族还有谁?一起拿了让我认识一下。”
刺史混迹官场几十年,一看这刺客的态度就明白这家伙是个死士!这样的人一般嘴巴是撬不开的!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一定不能让他自杀!不然案子没问出来,人犯却死了。他跟上面交代不了!
“用刑!”刺史也就不再客气。对于人犯,你跪着求他是不可能有用的!只能打!意志薄弱的,基本打着打着也就啥都说了。
不过也有例外,那些抗打击能力实在差的。你打着打着基本你让他说啥他就说啥了!
我就记得后世有个笑话,说一小偷。本来投了辆自行车,后来被人家一审。连小时候偷针。大了偷飞机都招出来了。
关键说的还有鼻子有眼,说飞机被他拉到废品收购站。和老板一起用砂轮机锯开了。
这事人家肯定得去取证啊!结果去了一看。那废品站就三间房的一小院子,还被废品堆得插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别说飞机,就是放个航模都得腾地方。
衙役们拿来竹夹,这是夹刑的一种。就是受刑者双手被铐起并固定住,将竹板编织成的书袄围绕在受刑者胸部至腹部,由酷吏转动连接在书袄两侧的绳索,以收缩之力辗压受刑者身体,施刑过后看不出痕迹,但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
这种刑罚不但疼,而且收紧时候会让人窒息。人对于死亡的恐惧不仅仅是因为疼痛。据说人缺乏氧气将要窒息的那一刻,才是人最恐惧的时候。
只是,这种刑罚对这个刺客明显是无效的。刚刚被松开夹袄,拼命张大嘴喘气的刺客待气息稍微稳定一些后。冷冷的看着刺史。
“你最好赶紧把我弄死,不然我真的不小心说出了什么,你可能得陪我一起死!你要是不信,大可以试试!”
此时一匹快马飞奔进了长安。老太监跌跌撞撞的进了御书房。“启禀陛下,金仙公主被刺!”
“什么?什么人如此大胆!敢做这倒行逆施之事?”李隆基大怒!
老太监咽了口吐沫,“陛下,是前太子去了金仙公主的道观,然后这个事情就发生了。好歹刺客摸错了房间,只是把公主的两个贴身侍女给杀了!”
“现在金仙和李瑛去哪了?”李隆基被气的浑身哆嗦,只是竭力控制着情绪。
老太监弓着身没敢直起腰,“陛下,她们坐车直奔西南而去了,似乎要去南诏。”
李隆基一咬牙刚要说什么。只是想了想,颓然挥了挥手,“把李瑁那个逆子给我叫来!”
此时的东宫,李瑁正一脸怒容的看着王毛仲。“废物,这点事都办不好!还被人抓了活口!万一招供了咋办?”
王毛仲满脸黑线,“殿下不必惊慌,都是死士。他知道该怎么做的!”
“可是万一呢?”李瑁依旧怒火万丈。他是真不踏实,若是他真的被牵扯出来,事情可真的就被闹大了。到时候谁知道李隆基会怎样?
这时候门外有人禀报,“太子殿下,陛下传旨叫你进宫觐见!”
李瑁浑身颤抖,惊疑不定的看着王毛仲。
王毛仲也是咬着牙说道,“殿下不必惊慌!死不承认就是了!一个刺客的口供起不了多大作用!”
李瑁指了王毛仲一下,想说什么却没开口。一跺脚就出了屋子,直奔御书房而去。
进了御书房,李隆基铁青着脸,“为何要这样做?那都是你的亲人知道吗?”
李瑁紧抿着嘴唇,“父皇在说啥?我听不懂啊?”
李隆基一脚踢在李瑁胸口上,李瑁胸口剧痛,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口气被憋住,差点窒息,整个脸都青了。
“孽子!还没继位就想杀兄弑姑!若是真继位了,你是不是把手足都要屠戮干净?”李隆基脸色铁青,仿佛一只要食人的猛兽。
“父皇,儿臣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待我?”李瑁坐在地上,犹自嘴硬!
李隆基抓起桌上一个镇纸,狠狠砸在李瑁头上,“做了还不敢认!天底下谁会去刺杀李瑛。这掩耳盗铃的事情也就你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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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杖毙王毛仲
李瑁刚想继续抵赖,头上的血一下涌了出来。这家伙有些晕血,瞬间意识便开始模糊。
李隆基挥挥手,叫抬下去找太医救治。然后又让高力士传王毛觐见。
此时的王毛仲还在太子府,自从太子走后。他就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坐立不安。别看他说的笃定,其实若是李隆基真的发怒。他知道凭太子那点实力,根本抵挡不住。
这时候高力士走了进来。看着他说道:“陛下叫老奴宣你,结果衙门和你府上皆没有。我一猜你就是在这里,跟我走吧。”
王毛仲两条腿开始哆嗦,强挤出些笑容。“高公公能否告诉下官,陛下召我何事?”
高力士一笑,“陛下的事情老奴岂敢乱打听?去了不就知道了。”
王毛仲无奈的跟着高力士来到了御书房。却见李隆基面色阴冷,“李瑁的胆量我知道,有些事他不敢去做的。你肯定是帮了不少忙。你对我有功,但这绝不不能成为你居功自傲的理由!你可以选个体面的死法。我可以不追究你家人,让他们回原籍即可。”
王毛仲立刻瘫软下来,他知道李隆基的决定已经无法更改。但是仍旧不甘心的说道:“陛下,臣可是为你出生入死的!”
李隆基闭上眼,“朕若不是念及从前,此刻你已经被诛九族了!”
说完又是一挥手,“拉出去,杖毙!”
王毛仲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被拉了出去。他不敢再开口求些什么。因为一旦触怒李隆基。自己所有的亲人也就完了,这可不是李隆基吓唬他。
“难道朕真的错了嘛?”李隆基眼神定住,对着屋顶的某一处发问。
高力士摇摇头,“错了就是错了,你是皇帝。总不能朝令夕改吧!”
外面传来一阵惨呼声,很快就没了动静。不久,一队千牛卫直奔左武卫大将军府,送来一具尸体。王毛仲家产被抄没,妻子儿女尽数驱逐出长安。返回原籍,原籍的田产给他们保留了下来。也算是给留了一条活路。
从此,曾经在长安不可一世的左武卫大将军王毛仲。终于用一个没人想到的方式谢幕了。
接着,太子被囚禁东宫三个月,不许出府。好像跟金仙公主被刺有关。接着洛阳刺史接到圣旨,刺客不用再审,原地凌迟即可。
老刺史激动的大摆了三天酒宴,庆祝自己逢凶化吉。
此时,李瑛他们早已经弃了马车,包下了一艘画舫南下而去。李瑛的这次出走,可比卯儿那次享福多了。一路的吃喝玩乐。
此时船已接近江东,满山的花海大部分都是白色的花朵,几个人坐在甲板上,远望赏景。王之涣看着杜甫,此等美景,贤弟可曾有诗?
杜甫放下酒杯,负手长吟。
两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好诗!几个人纷纷称赞,金仙公主目中闪出异彩。她喜欢诗词,但是却极少喜欢哪个才子。王小强是第一个让她感到不一样的男人。然后就是这个叫杜甫的少年了。
此刻杜甫望着王之涣,“王兄对这大好江山难道没有感触?
王之涣哈哈一笑,立即挥毫泼墨,顷刻间,一首五言绝句便跃然于纸上。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好诗!”杜甫不由得大赞!金仙和李瑛亦是跟着鼓掌!此时杜甫和王之涣依旧不知道金仙和李瑛的身份。
“姑娘今天没诗吗?”杜甫看着金仙公主,因连日的相处,金仙的才华早已经被王之涣和杜甫知晓,此时两个人吟吧,自然看着金仙。
金仙羞涩一笑,“我刚才确是想了一首词。只是词句尚未研磨,不过即是为了助兴。也就不多顾忌格律之事了。”
说完,拿过纸张,轻舒玉臂,只见那毛笔瞬间便落下一个个清丽的小字,柔美,却极有风骨。
西江月
执卷核销闲日,画眉稀释年轮。案头小相掩红唇,误会春风偷吻。
帘外有花逐水,镜中有子蒙尘。情怀不似少年人,缺个新诗做引。
“哈哈,好个缺个新诗做引!笔法老道,寥寥数语却栩栩如生的勾勒出少女心态。当浮一白!”杜甫此时已经酒醉,但是极喜欢金仙公主此诗,杯中酒一饮而尽。
金仙公主此时却露出小女儿心态,双颊绯红,偷偷望着酒后性格爽朗起来的杜甫。
王之涣这时候看向李瑛,“蒋兄无诗吗?”
李瑛还真无诗,他自由就是个务实的性格。对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无感,所以跟老爹那附庸风雅调子一直背道而驰。
此时被几个人盯着,加之又喝了点酒,突然想起崔成器那几个人。心里沉吟一下便有了主意。便站起来立在船头,摇头晃脑道。
临江仙
换了人间盛季,赢回心里虚空。一行人在说风景。窗边花事了,纸上墨香浓。
剃个头成僧侣,勾些话笑英雄。江湖试问有谁同。我名不规则,你是哪根葱。
额,几个人一下愣住了。谁也没想到,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李瑛会写出这样一首词!
“哈哈哈,”杜甫和王之涣抱着肚子笑的前仰后合。
金仙公主也被自己侄子逗得用手捂住嘴一个劲的偷笑。
几个人笑闹完了,李瑛突然冒出一句。“南诏会是什么样子呢?”
王之涣是个做过官的人,虽然是不入流的。但也是官啊。他接过话头,“还能啥样?不过一化外之地。据说那边连个像样的城池都没有。”
李瑛看了他一眼,“你是不了解我师父。同官你去过吗?”
王之涣摇摇头,“我做过一届主簿。治理地方还是有些心得的,朝廷的大方向如此。谁又能多出色?百姓能少些饥荒就是大功绩了。”
杜甫深以为然的点头,他少年离家游历,所闻所见了太多的悲苦。因此对这个世界他心中便有着一份悲愤。
我数年游历,见过了太多的人间冷暖,为此写过一首诗。一直不太愿意读给人听,今天酒醉,就当我放荡一次吧!
几个人立马点头。杜贤弟请让我们一同欣赏。
中堂舞神仙,烟雾散玉质。
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杜甫读完诗,眼里已经有了泪痕。作为一个少年人,他见的东西还比较少。所以遇到一些反差较大的事情情郁于中自然发之于外。
李瑛拍拍杜甫的肩膀,“你们真该去同官看看的。可惜,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你们可能永远不会相信,在大唐曾经有那么一个地方。百姓不会挨饿受冻。孩子到了六岁就有学上。不但免费,而且管饭。农户家家有足够的余量。工匠各个都有工钱,只要你肯干活。你一家人的生活就会很富足!”
不但王之涣和杜甫,连金仙公主都吃惊的看着李瑛。杜甫上前摸摸李瑛脑袋。嘀咕一声,“没发烧啊!”
看他们不信,李瑛也不再解释。“我不知道南诏现在什么样了。但是有我师父在的地方,百姓肯定会是最富足的地方!”
杜甫的好奇心被他提了起来。“你为什么这么笃定?”
李瑛想了好久,“师父的很多理论我现在也不是太懂。但是他有些话我记住了,他说目前大唐的毒瘤就是那些世家大族。正因为他们大量的侵吞土地,所以才造成了大量的平民不得不负担越来越繁重的赋税!而解决这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土地从他们手里收回来!”
王之涣听的一愣,“这个道理到是没错,可是怎么收啊?大唐所有的世家都把土地当做最重要的财产。他们把所赚到的钱都拿来买地,他总不能去抢吧?”
听到这个问题,李瑛里面神采飞扬。“同官本来也有一些大户,他们手里土地开始也很多。师父就把他自己的土地全部租给佃户耕种,只收一成的租子。”
杜甫没听明白,“他又有多少土地?就算他降低租子,可是对别的大户没啥影响啊?佃户和平民那么多,他又能帮多少?”
李瑛嘿嘿一笑,“我师父有矿啊!还有那么多作坊。工匠根本不够用,所以只要是去他的矿山和作坊做工的,他都给开很高的工钱,比种地高的多!这样一来,大户们那些佃农就干不下去了。纷纷来做工。”
王之涣到是一愣,“好办法!这样一来没人去给大户们耕种了。他们也只能降低租子,可是就算降了。收入还是比不上作坊,大户们的土地就得荒芜!”
李瑛点点头,“就是啊,师父还发明了许多工具,让佃户们几个人就能耕作几百亩地。还有各种优良的种子,这样就大量的节省了人力。产量还高。佃户家中多余的劳动力就去作坊做工,这样,种地的收入也就变得高了起来。”
“那这样,他的作坊和矿山还挣钱吗?工钱那么高,还养那么多人?”杜甫有些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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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国策
李瑛嘿嘿一笑,“你是没见过那些矿山还有作坊有多大!工匠根本不够用,每天等着要货的商户都在那提前交货排队!”
王之涣和杜甫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暗暗咂舌。
金仙公主这时候也好奇的插嘴问道,“那他为什么都搬走呢?即便他封了南诏王。同官这边也挣钱的啊!”
李瑛神情一黯,“李瑁当了太子,他们两个有仇,所以师父就走了。”
金仙公主亦是扼腕长叹,“听说他走的时候把作坊都炸毁了。看来是对大唐极为失望了,不然怎会如此?”
李瑛低下头,心里难过,“太子派人在路上截杀于他。虽然都被他的人杀了,但是此仇已经结下了。已无和解可能。父皇健在还没事,一旦太子继位。两边肯定会有一场大战!”
“父皇?”杜甫和王之涣惊疑不定的看着李瑛,以为刚才听错了。
李瑛此时也无心思遮掩,就老老实实把自己身份说了出来。两个人吓得够呛,毕竟几百年的儒教熏陶,上下尊卑已经刻进每个人的骨子里。
杜甫和王之涣酒立马醒了一大半,赶紧站起来行礼。被李瑛掺住,拜不下去。
“我师父最不喜欢这个繁文缛节,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此他可以坐在田埂上跟每个佃户交谈问他们生活上的困难。还能和工匠们聚在作坊里用大碗喝酒。打成一片,在他的眼里,根本没有上下尊卑之别的!”
“这?”王之涣眼里面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杜甫却激动的跳了一下。大喊,“我辈之楷模啊!”
“那他如何治理地方呢?”王之涣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李瑛眉飞色舞起来。“同官学堂有高级班,里面的学生差不多都通晓各个学科。他们不但上课,还要去县衙处理各项事务。他们就是所谓的县官,不过同官的县官不是大唐的所谓大老爷。他们要主动去解决百姓的各种纠纷和困难。”
“都包括啥?”王之涣好奇的问道。
“比如粮食产量不高啊,家庭生活困难啊。还有适龄儿童没去上学,只要事关民生的事情。他们必须都得管。我就是高级班的,也经常去县衙跟着实习的。”
“有这样的王爷,百姓之福啊!”杜甫又大声感慨道!
王之涣眼里也露出感慨之色,“如今在南诏他没了掣肘。估计比同官搞得还没有顾忌,真想立马就到南诏啊!”
“王爷,吐蕃王派信使来了。”
南诏王府,郭子仪亲自带着一个吐蕃信使进了王府。
此刻的,王小强正把胆小的王昊王往虎背上面放。小家伙胆战心惊却不敢反抗,使劲抿着嘴想要哭出来。
王朝估计是怕弟弟摔着,在前面抱着老虎的脑袋。不让老虎动弹。
王黛儿虽然最小,但在三个孩子当中却最为有主见。她此刻正一脸严肃的对王昊说,“二哥,你是男人,要无所畏惧。何况这是咱家的老虎从小跟你一起玩的。”
或许是哥哥和妹妹的劝慰起了作用,王昊的神情终于放松下来。老虎也对这个胆小的孩子有些宠溺,在院子里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他掉下来。
王昊终于适应了虎背上的状态,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还时不时张开小手朝妹妹挥一下,显示自己的勇敢。
吐蕃使者单膝跪倒把书信递给王小强。王小强打开一看,便认出赤德祖赞那歪歪扭扭的汉字。这家伙练了这么多年,始终也没能把方块字写的横平竖直。
“大哥,见字如面。这两年我华夏禁卫军横扫八方所向披靡。敌人无不闻风丧胆,屁滚尿流。现在诸部归心。江山一桶。我是不是该率部回归了?
还有,我部族土地贫瘠,粮食产量极低,作为国主你不能不管,所以你的调去大部分青壮去南诏作坊干活,挣些钱粮养活家小。
二弟,赤德祖赞拜上。”
“噗,”看着这不伦不类的书信,王小强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这小子有长进,掌握的成语不少了。
不过这家伙自从上次来过南诏后,竟然不承认自己是吐蕃国主了。非要把吐蕃并入华夏,王小强不答应都不行。
这几年他一直在吐蕃征战,所谓的华夏禁卫军都是郭子仪派人帮他训练的。甚至有些军官直接就是南诏军。
王小强看向使者,“各部落武装都被打败了吗?”
使者点头,“所有部落武装都被打败,军队武器都被收缴。各部族王爷,首领都对赤德祖赞称臣了。”
王小强思忖片刻,“叫他把所有的首领和降军都押往南诏。不能留在吐蕃,这些人只要给了机会,随时都会死灰复燃。”
使者面色有些为难,“可是他们都是贵族啊!王爷一直以礼相待!不曾委屈半分。”
王小强一笑,“到这里我也会以礼相待,保证他们比在吐蕃生活的还要奢靡。但是必须得让他们离开领地,不然早晚是大麻烦,我写信给赤德祖赞。这些事你别管了。”
使者点头下去休息。郭子仪看着王小强,“为什么让他们来南诏?”
王小强叹口气,他们世代生活的习惯。养成了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关键百姓们都把自己当成贵族的私有财产。不把贵族隔离,时间长不了就得死灰复燃。四处割据!
郭子仪崇拜的看着王小强,“王爷高瞻远瞩,我辈望尘莫及,拍马也赶不上一二啊!”
王小强一脚踹过去,“滚!你什么时候也养成这种毛病的!”
郭子仪嘻嘻的笑着就要跑开,王小强喊住他,“你说怎么让天竺跟膘国打起来?”
郭子仪一愣,“为啥让他们打?咱们直接派军队过去横推不就得了?赤德祖赞不是说了吗?我华夏军横扫八荒所向披靡!”
王小强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你就知道打!打仗不死人吗?我华夏军哪条人命不比他们的值钱?让他们自己消耗比啥不强?”
“那我们养这么多军队干嘛?军队不就是为打仗的吗?”郭子仪满脸不解。
王小强无语的看他一眼,看史料这家伙是个足智多谋的元帅啊?为啥现在看着就跟那个只会动手的二愣子一样?
“震慑懂不?不战而屈人之兵懂不?你长点脑子。别一味的杀杀杀!”王小强恨铁不成钢的教育道。
郭子仪点点头,刚想再拍两句,看见王小强不善的目光。知趣的闭嘴了。
这时候李白正好走了过来,王小强边让李白替他写信,跟赤德祖赞把自己的意思说清楚。
现在对于王小强的心思,李白是了解的最透彻那个了。毕竟是个大才子,那智商可不是白给的。以前是因为所受的教育影响,对于王小强很多观念不理解。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之亲自参与每一项政令的实施。李白绝对已经变成王小强绝对的死忠!
这个倒不是个人崇拜,因为李白从小就立志报效国家,造福苍生。但是一番经历下来,他才真正明白了王小强的主张才是最符合百姓利益的。所以才会严格执行。
而且,王小强做事没啥理论性,基本上都是想起啥就干啥!而李白根据这些年的王小强的行为。直接总结出了一套政策性的理论。搞得王小强佩服的五体投地,学霸就是学霸啊!
其实,华夏国的大部分政策性的东西。也都是李白和同官一帮学子在搞,比如刑法,就是在贞观律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删改。
把一些维护特权类的东西彻底去除了。主要强调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李白还有个最大的功绩,那就是把学堂的老师都变成了御史言官。他们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这样一来,每个地方的政策执行情况,立刻变得透明起来。
要知道每个学生背后都有一个家庭。而老师交给的任务,学生又是最坚定的执行者。
结果,细致到每一个家庭的各种问题都在学校被汇总起来。老师还会开会和学生们讨论。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建议。一时间,等于全民治理国家。而孩子们从小就参与到这些事情当中去,个个都把自己当了主人。
这一切都让王小强极为的佩服,不愧是自己大哥啊!论智商能摔自己好几条街。
关键人家现在还有个自己无法超越的成就。那就是结婚没几天,杨家四姐妹都怀孕啦!这尼玛才叫战斗力强悍!想想自己辛苦耕耘好多年才有的三个产品。王小强都有些气馁。自己明明就是个渣渣啊!
李白很快把给赤德祖赞的回信写好了。问王小强,“那些贵族你打算怎么安排?”
王小强不在意的回答,“把北区那些没分完的福利房租给他们。”
李白有些吃惊,“人家可都是贵族啊!那么小的房子人家会住吗?”
王小强撇撇嘴,“住好房子可以啊?自己买,那些别墅不是还没有卖完吗?这么多代人的积攒。他们都财产都是相当丰厚的。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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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移民
看着南诏的回信,赤德祖赞有些目瞪口呆。他急呼呼的把信摔在桌子上,“我大哥这是脑袋被门挤了吧?我让他先把听话的百姓安置好,结果他要把这些贵族和叛军都接过去!”
卓玛拿过信看了一遍,“大哥这是不放心这些人。他是想先把这些人彻底分化,这样吐蕃才能真正稳定。”
“那我那些子民咋办?吃不饱穿不暖滴!”赤德祖赞一副忧国忧民状。
卓玛看了一眼自家男人,用指头狠狠点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这脑袋就是木头做的。大哥把他们弄走,那他们的牛羊和土地不都成了无主的了吗?你分给百姓不就得了,那样就算不能富裕,但维持温饱足够了吧?”
赤德祖赞两眼放光,“是啊,我怎么没想到?那他们要是不走怎么办?”
卓玛无语的一捂额头,“他们现在是战俘,是你的奴隶。你叫他们做啥,他们还敢反抗吗?再说了,去南诏还让他们带着财产。那边什么样你不知道啊?我都羡慕他们!”
卓玛的眼中露出羡慕的神色。赤德祖赞也是跟着咂咂嘴。然后安慰妻子,“别急,等这边安定下来。咱们让大哥派人来管理,我带着你去安南。跟着大船出海。那种日子才是我喜欢的!”
卓玛不悦,“出海又不让带女人,我在那边孤零零等着你啊?”
赤德祖赞挠挠头,这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可是他是真的喜欢出海啊!想想那无边无际的蓝色,他的心里就痒痒的,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看着男人那魂不守舍的模样,卓玛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在她心里,是不愿意离开高原的。每一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王后梦!
只是自己这个男人,实在不是当皇帝的料。若不是王小强,自己肯定死了不说。就是这吐蕃形势都不知道会怎么样了。
自家男人虽然憨直,但看人确是极准的。若就此跟着王小强争霸天下,比蜷缩一地做个小王爷要有出息。
想到这里,她也就不再患得患失了。既然命运就是这样安排的,那就这样走下去就是了。于是,第二天开始,大批额叛军和贵族被押解着朝南诏走去。
一路上的给养赤德祖赞给准备的很充足。并没有准备虐待他们。一路的跋山涉水切不用细说,从进入南诏开始。这些人的眼睛就开始不够用了。
虽然吐蕃的夏天也有山花烂漫的时候。但是如何跟南诏比啊?如果把南诏的景色比作一个千娇百媚的姑娘。那么吐蕃的风景就是一个粗豪的汉子。而赏美,人们爱看的还是姑娘。
这些吐蕃人虽然远离家乡情绪有些失落。但是作为战败者的觉悟还是有的。只要留的性命,生活还总是有希望的。何况这里的风景和气候似乎比故乡要好多了。
一进南诏,华夏士兵就赶来接应了。饮食就不用再啃干粮。每到一个地方都有比较丰盛的饭菜。
搞得那些叛军老犯迷糊,一个粗壮的汉子问他的同伴,“咱们这是被押解的战俘吗?我咋觉得比原来吃的好多了?”
那同伴点点头,“我们的身份肯定没有变,但是若知道当战俘是这个待遇。咱们早点投降不就完事了吗?”
周围的人都赞同的点点头!要知道他们虽然是贵族的战兵。但平时也是在家里放牧种地的,生活条件都极差。吃不饱穿不暖是常态。只有帮老爷们打仗的时候,才勉强能吃几顿饱饭。
虽然说是牧民,但是还真没有几个能大口吃肉的。大碗喝酒那就更不要想了,酒可是贵族才能见到的东西。就算偶尔打到的猎物,那也得先献给贵族首领。人家赏下一点,一家人才能分着吃一点。要知道,草原上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贵族的。
这一天终于到了南诏,叛军们被分散到各个矿山里。技术类的活他们是暂时不用想的。
直到干了几天活以后,他们才惊喜的发现。这里的吃住条件真的比吐蕃好的太多了。虽然有点热,但是相对于吐蕃漫长的冬天,这个也比较好忍受。最起码不会有生命危险啊!
要知道高原的冬天,只要出门。就得做好回不来的准备,即便待家里。因为高原植被不足,烧的都是牛粪。冬天取暖也靠那个,根本不够烧。所以一家人都蜷缩在帐篷里,过着牛羊皮熬过冬天。
可在这里不存在啊,一年四季长青。根本不用担心粮食问题。矿上干活工资一个月两百钱,天天买肉也够吃啊!加上便宜的不像话的海鲜干货。这尼玛不就是天堂吗?
于是他们就开始融入矿工的人圈子。结果惊喜的发现,他们并没有被歧视!所有人都待遇都是一样的。他们唯一的限制就是三个月之内不允许回家。
于是很多人开始拼命干活,因为这里的薪水都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严酷的环境造就了吐蕃人强健的体魄。
他们比一般的矿工都要壮实,所以熟悉几天以后。干的活明显就多了起来。他们是想多攒点钱,等到能回家的时候,买了东西给家人捎回去。家里人过得太苦了。
桑吉是个大贵族的士兵的小头目,他身体强健,力大如牛。在吐蕃的士兵中也是个小有名气的勇士。因为贵族投降他才跟着投降的。不然以他的性格,就是死也不会向谁低头。
只是他家世代就是贵族老爷的奴隶,因为他从一出生就是人家的财产。所以从记事起他就习惯了被老爷操控一切。
来到南诏后,他本来想逃跑的。来的路上,他凭着一个优秀猎人的明锐记住了每一处有特点的山和河流。他敢保证,如果真想回去。他绝对不会迷路的。
刚来的那几天,他甚至偷偷的藏干粮,为的是回去的路上不被饿死。
可是开始干活后,这个心思就越来越淡了。因为他发现一起干活的矿工没有一个把他当奴隶的。甚至因为他是新来的,还处处照顾他。把轻松一点的活让他来干。
他开始还以为大家都是奴隶,但是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很多就是当地人。有时候家里人送来好吃的,大家还会分享。桑吉个子大,大家总会多给他一些。
他有些迷茫了,因为这些遭遇跟他来的那个社会完全是两个概念!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友爱的,都跟亲人一样。互相关心,互相照顾。
特别是他们这个组的组长,对于体弱的,新来的。无论从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照顾的无微不至。
桑吉力量大,又不会偷懒。他的薪水常常比别人高一倍。组长知道他没有成亲后,竟然要把自己闺女介绍给他。
桑吉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羞红着脸拒绝了。但是从此后组长家那个大眼睛姑娘常常借送饭的时间来看他一眼。
还特意多做一些让父亲和桑吉一起吃。矿山是管饭的。但是大锅饭吃久了,味道也就腻了。可是桑吉没有腻啊,若是能天天吃上这样的饭,他这辈子都知足。
大眼睛姑娘看他的眼神越来越炽热。以至于送的菜越来越多,弄得他都不用去食堂了。
但是老这样吃人家的,他哪里好意思。开始借故躲开,奈何躲不了啊。南诏妹子的激情并不弱于高原妹子。
大眼睛妹子并不跟他多说什么,只是每天给他送吃的。看着他吃完,然后收拾好碗筷就走了。
直到有一天他吃完,看着大眼睛妹子将要离去的背影。他说了一句,“我阿妈还在吐蕃!她很苦。”
大眼妹子回过头,目光里面亮晶晶的。“我们去把她接来!我和你一起伺候她!”
桑吉重重的点点头,似乎彻底放下了什么负担一般。“我明天要吃羊肉!要吃一整条羊腿。”
姑娘笑一笑,挎着篮子就跑了。然后山路上就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吐蕃的贵族们被安排在公租房里面。这里的房子都是为了安排那些新来南诏的人周转用的。
安排他们住下后,南诏城的官员们就开始给他们办理户籍。南诏的户籍制度是很严的。即便短暂居住的商人,也得去官府登记。
成为南诏居民后,一些各地商人们就开始来串门。商人们的鼻子是很灵的,吐蕃来的贵族咋可能没有好东西。
于是一些交易就开始了。一些药材,珠宝很快就成了热销品。而这些东西吐蕃贵族是很多的。然后他们就有了自己的人圈子。开始跟人合伙或者干脆自己开店铺。
慢慢的,住的地方让他们觉得很没面子。毕竟商人都就住在南诏的豪华住宅里面。
于是,这些吐蕃商人也开始买房子。开始是试探的一家两家的,等他们彻底弄明白南诏衙门对他们根本没有恶意以后,便迅速的都买房搬走了。
而且,他们就很快的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毕竟这里比那贫瘠的高原要奢华太多了。加上各国的商人都有,他们很快就融入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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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李瑛到了
人的适应力都是很强的,无论贵族还是叛军。只用了短短一个月,便适应了南诏的生活。适应这个词不太合适,应该说留恋。
若说来的路上,他们是不敢来,不愿来。那他们现在考虑的,是怕自己不努力被南诏人赶走。毕竟这里的生活节奏比吐蕃要快多了。
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工作,努力的学习一切能学到的东西。跟过去被人拿着鞭子驱使着干活不同,所有的人都是在抢着干活。唯恐比别人干的少。
一个月如果合格,就可以正式转为南诏户籍了。日子到了的时候,吐蕃人心里都在忐忑,他们真的怕被赶回去。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有几个人会放着优越的日子不过,而去为了什么情怀忍飢挨冻。
他们都盼着自己能留下来,然后干满三个月,再去把家人接来。从此一家人就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桑吉要结婚了,这个消息在所有的吐蕃人当中引起了轰动。因为只要和当地人结婚,家人立马就可以被接到南诏的。矿山还负责给分配房子。
于是在他们满月的那一天晚上,大家都纷纷朝桑吉所在的矿山聚拢过来,因为婚礼被选择在那一天!
只是当大家赶到桑吉住处的时候,都被惊呆了。不是因为新娘的俏丽,而是桑吉的阿妈正站在门口。迎接大家。
那熟悉的奶茶香,那熟悉的糌粑合着酥油的味道。还有大锅里煮着的羊肉,让这些汉子一个个眼眶湿润起来。一个叫做“未来”的大门,终于向他们敞开了。
李瑛他们的马车进入了安南,因为他们是坐船直接南下的,所以走安南近一些。
且不说景色,从进入安南的那一刻。四个人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倒不是景色多美,而是笑声,这一路上遇到额每一个人似乎都在笑着,那种发自心底的笑。
他们问路的时候,热心的百姓们不但详细的告诉他们怎么走。时间富裕的人,还会带他们一小段。怕他们被某个弯路误导。
道路干干净净,见不到一个在大唐随处可见的衣衫褴褛的百姓。他们的衣服或许也有补丁,但绝对的整洁。
街边的小吃摊每一个都围满了人,孩子们手里面举着自己喜欢的吃食互相追逐着。
王之涣吃惊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这就是一个小镇啊!怎么百姓会如此阔绰?
见多了,他们也就不再奇怪。只是心情都开始愉悦起来。他们都属于那种有志向的人,看见百姓的富足他们他们是真的高兴。
李瑛笑的一路上嘴巴就没闭上,安南现在的状况验证了他对师父的评价。他骄傲啊。
马车走到县城的时候,他们停下来准备找个地方吃饭。结果一阵熟悉的读书声把他们吸引了。
这是个很大的学堂,竹篱笆扎成的院子。有一个木门,门上写着“安北县学”
可能是气候的原因,这里的教室地基是用混凝土和石头垒砌,而上面都是竹子和木头搭建的。每个教室都有着大大的玻璃窗,透过窗子,看见一张张小脸再认真的看着黑板。
这时候几个妇人已经围拢过来,好像是来接自己的孩子。金仙公主好奇的打听道,“这里的学堂每个孩子都可以免费读书吗?”
一个妇人看她不像本地人,便耐心解释道。“我们华夏国孩子到了六岁必须上学!不但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还管饭!”
“那你们为啥要来接孩子呢?”金仙公主好奇的看着几个妇人。
妇人一笑,“今天是我娃生日,要接回家给他过生日。她们几个也都是因为家里面有事才会来接,这个必须要跟老师请假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那老师们的束脩谁给发呢?没钱他们靠啥生活?”王之涣好奇的问了一句。
“衙门啊!国主说,我们华夏的每一个老师和孩子都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妇人自豪的回答,似乎因为是财富的妈妈而自豪。
这时候,临近大门口的一间教室里面穿出一个女声。“好了同学们,马上下课了,昨天讨论的石娃母亲买菜少给人家一个铜钱的事情大家觉得该怎么办?”
有一个女孩的声音传来,“杨老师,石娃妈妈已经找到那个老奶奶了。把钱给了她。并且送去了自家蒸的包子!”
杨老师脸上露出了笑容,“做的非常好!虽然石娃妈妈是无心的。但是毕竟给老奶奶造成了损失,所以,错了的事情一定要改,下面我们为石娃和他的妈妈鼓掌!”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刚才和金仙说话的妇人满脸通红。不好意思嘟囔道,“我又不是故意的,这小混蛋非要到学堂来说。”
旁边一个妇人答道:“你就知足吧,我上次在街上捡了一个褡裢,里面就是一点票据。结果我家娃回来,拿出去一直在那里等到有人来认领。他还在班上检讨来着。搞得我好久不敢来学校。”
妇人们一起笑了起来,其中一个打趣道,“谁让你那么爱占小便宜,搞得自家娃抬不起头。看你以后还敢不?”
妇人的脸一下红了起来,“我哪还敢?看见地上有东西我都恨不得绕着走!”
“对了,安家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今天事情多,没顾上过去。”刚才那个妇人接着问。
脸红的妇人一听这话神态立马自然起来。“放心吧,我刚才去过了,帮他们做了饭。好几个家长都在的。”
杜甫懵懂的问道:“你们再说什么?”
妇人撇他一眼,“是我们孩子的同学妈妈病了,前几年他的父亲也去世。如今就剩妈妈一个人拉扯他们兄妹两个,现在母亲又病了。我们家长就组织起来,每天去照顾她们。”
“那他们生活怎么办?”李瑛有些担心。
妇人一笑,这种情况县衙会管的。钱的方面不用操心,就是她现在行动不方便,我们大家轮着去帮忙就没问题了。
杜甫的眼眶有点湿润,不知道为啥,这地方他觉得亲。非常亲那种!
几个人默默离开学堂,心情都有点复杂。这复杂不是沉重,而是惊诧。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地方怎么会治理成这样?不但百姓富足,而且人与人之间还这样的亲善!
虽然圣人的书里常常这样教化人们。可是总是臣妾做不到啊!
几个人匆匆买了点吃的,没心思品尝什么美食了。赶着马车重新上路。他们着急赶往南诏,似乎想要急切的见到王小强求证什么。
只是越着急越出错,路给走偏了。当一望无际的大海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几个人全部傻掉了。
旱鸭子何曾见过这样辽阔的水面,杜甫揉揉眼睛,捅捅王之涣。“王兄,这是水啊还是天啊?”
王之涣此刻眼睛也被自己揉的满是金星。随口答道:“当然是天了,那有没有边际的水?”
李瑛瞪着眼睛看半天,“好像就是水!”
“喂,让一让,让一让,别挡着路啊?”没等几个人搞清楚状况,一连串的吆喝声在他们前面响起。
几个人一看,原来是一列车队赶了过来。还带着浓烈的腥味。原来车里面都是用木桶装着的海鲜,每辆车都满满当当的。
看着这些偌大的鱼类,几个人又呆住了。只是没给他们愣神的功夫,车队已经走到了近前。他们赶紧靠边,和车队擦肩而过。
“蒋书恒大人已经是兵部副尚书了,为何还整日在船上啊?”车队中有人议论。
李瑛神情一震,蒋书恒他认识啊!他赶紧拉住一个赶车的问道,“蒋书恒在哪里?”
车夫似乎对他直呼蒋书恒的名讳有些不喜,但看他装束似乎不是本地人。也就没跟他计较。一指后方,看见那些大船没有。蒋大人就在那艘铁甲舰上面。
李瑛便不再停留,带着几个人赶着车急匆匆朝码头走去。
临近码头,他们才看清了停靠在码头上的几十艘战船。这尼玛是船吗?这明明就是高楼好吧?
不过他们也没时间惊诧了,只见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子朝岸边走去。
队伍的后面,一个一身蓝衣,英姿飒爽的军官走在后面。
李瑛使劲眨了眨眼睛,看着像蒋书恒,又没敢认。为啥这么黑了?真的是他吗?
他试着小声喊了一句,“蒋兄!”
看着蒋书恒抬起头,漫无目的的四处寻找。便肯定自己没认错。又喊了一声。“蒋书恒学长!”
蒋书恒终于把焦距对准李瑛的方向。开始有些疑惑,随即就露出笑容,“太子!”
李瑛跑过去,拉着蒋书恒的手。亲热异常。两个人还是有一些感情的,当然,这感情和地位无关。而是曾经朝夕相处的兄弟情义。
“别叫太子,我已经不是了。你怎么没在南诏啊?”李瑛好奇的问道。
蒋书恒得意的一指身后的军舰,“这舰可是我造出来的。我要带着舰队为华夏建功立业,南诏又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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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战争
“你不是兵部副尚书了吗?难道可以不在兵部值守?”李瑛有些好奇。
蒋书恒得意的笑了笑,华夏现在分陆军和海军。我乃海军统帅,自然要在舰队的停泊处。
说到这里,蒋书恒突然想起了李瑛的身份。“太子殿下,你咋跑这里来了?”
李瑛神情有些黯然,随即又无所谓的挥挥手。“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我师父在南诏城吗?”
蒋书恒点点头,然后露出向往之色。估计王爷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以后,舰队就该出海了!
“海外真的有那么好吗?”金仙公主好奇的问。
蒋书恒点点头,“从这里一直往西。就有个大食国,你们见过的波斯商人就是那个国家的人。他们国家比大唐人口不少,面积也不小。还有许多比大唐还要先进的东西。”
看着几个人越睁越大的眼睛,蒋书恒有点得意,“以前我也不信,自从前几年跟住大食商船出海之后,见到了很多岛屿和很多人。有的跟我们长得差不多,有的跟我们完全不同。我以为世界就这么大了!可是王爷说,再往西还有几块大陆。比如我们见过的昆仑奴的国家,还有一块更神奇的土地,不用种地每年就会有吃不完的粮食!”
几个人彻底傻了,李瑛对于师父的话从来是深信不疑的。此时早已经心潮澎湃,神情坚定的说道:“蒋师兄,我要跟你出海!”
蒋书恒苦笑一下,“别人我可以带,但是你我可不敢保证。你自己去问王爷吧!”
而此时的王小强正忙的不亦乐乎,本来上次他给赤德祖赞写信。叫他想办法挑起天竺和膘国的矛盾,然后两国打起来,他准备渔翁得利。
结果那傻货直接来了个简单粗暴的办法,命令和膘国相邻的东天竺直接进攻膘国。
东天竺跟膘国的摩擦到是经常发生。只是双方一直保持着一种比较克制的状态。这也是国情所限,历史上天竺这个国家面积一直很大,而且人口众多。
只是奇葩的是,他们一直处于一种被侵略的状态。换做任何一个民族,众多的人口和辽阔的疆域都是不得不强大的理由。
而他们也确实出过几个强大的帝国,但是都是被征服后由外族人建立的!
若说他们天生爱好和平,不愿打仗?可很多时候他们偏偏又爱嘚瑟。时不时的在边境挑衅一番。
可当人家真的打过来时候,基本上一个冲锋下来。天竺的士兵你就找不到了,哪去了?当然是逃跑了啊!
不过他们运去还不错,比如这个东天竺。虽然邻居膘国也是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但是这个国家也是战力比较弱。虽然号称毗讫罗摩王朝,属下还有十八个属国。但是基本还处于刚刚脱离原始社会那种结构状态。
全国一共九个城池,还都是木栅栏围成那种。只有国都卑谬才拥有完整的城墙,但是基本还是土墙。这对于潮湿多雨的卑谬来说,就是给老百姓找麻烦。
要知道土墙遇水就是变软,然后坍塌。然而这个国家一半时间又都处于雨季,所以,每年的冬季。便是卑谬百姓开始休整城墙的日子。
不过好歹百姓对于王族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之延绵不绝。所以修筑城墙都是免费,而且自带干粮。不然凭毗讫罗摩的国力,根本无法支撑!
不过国力再弱人家也是皇帝啊,毗讫罗摩王每次出巡都坐着由金丝编成的床。沉没事,抬得人多啊!关键人家不爱坐着。就喜欢半躺半坐,然后还喜欢女色。时不时还得唤喜欢的女子在床上缠绵一番。
因此,随行的队伍中二百女子是必不可少的。毗讫罗摩虽然不年轻了,但是某些方面功能强大!这也跟此国的医术有关。专攻不举吧。
一个生产资料和百姓结构处于刚刚脱离原始社会的国家。偏偏国王却如此骄横奢侈,你就想想还能剩啥?
虽然此国并不乏勇士,但是一群拿着棍棒的士兵怎么打仗?没有盔甲,没有刀枪。露着胸脯朝人家拍,“来呀,朝这射箭!”
东天竺士兵开始进攻的时候,将领搞错了方向。直接打到南诏这边来了,他们没太注意膘国北部那一小块领土已经属于南诏的土地了。
天竺人的武器并不差,刀明甲亮。衣着鲜艳。头盔上面还有一簇红色的毛毛。加之天竺人一个个五大三粗体格健硕。那也是非常威武的。
华夏军在此驻防的只是一个连,连长刘勋,乃是同官学堂出身。看着潮水般涌上来的天竺兵,他开始有些懵。敌人有些多啊!
但是郭子仪军令中有一句话。“华夏军字典里没有退却二字!”
于是天竺兵尝到的第一波大餐就是箭雨!不过对于弓箭的射击,天竺军队还真不太在意。因为他们有头盔和板甲。
板甲和大唐的盔甲不同。大唐的盔甲是由无数的小件组成。比如胸甲,腹甲,肩甲,臂架等等。穿戴时候比较麻烦,但是上阵时候各个关节是可以活动的。
而天竺人板甲就是整块铁片套在身体上。虽然有些笨重,但防御力还是极好的!特别是生产极为简单,如果说大唐一个工匠打造一副盔甲需要两个月,而天竺这种板甲一个时辰就够了。
听着叮叮当当的箭雨落在盔甲上的声音,刘勋心头一沉。天竺人的盔甲看来质量比较好啊!
刘勋倒不是怕天竺兵,只是有些担心他们人太多了。万一自己这一百多人多少防不住,敌兵冲过来会给百姓造成损失。
不过战争开始了,那就没有退缩和犹豫。刘勋看着越来越近的天竺兵,冷静的掏出手榴弹拧开后盖,所有的士兵都学他的样子把拉环套在手指上,怪叫着冲上来的天竺兵。
八十米,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投弹!”刘勋一声令下,只见一百多个黑点猛然在华夏军士兵阵地向天竺士兵冲过去。
“轰,轰轰轰!”连续的爆炸声如滚滚的惊雷,在空旷的原野上响起。而处在爆炸中心的天竺士兵却彻底懵逼了!
炸药掀起发巨大气浪中。断肢血肉四处横飞,手榴弹里面的铁砂和外壳碎片蹦射的无处不在。很多还在冲锋的士兵被炸成了碎肉。看着同伴瞬间便没了人形的躯体。
幸存的心理素质不好的士兵一下子就疯了!他们搞不清自己犯了什么错,神会如此罚他们?
冲锋前还在一起商量准备一起享受几个膘国花姑娘的同伴现在竟然成了碎肉。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这个时代的武器。
天竺人对于某种信仰是非常虔诚的!此时他们已经把自己的战败当成神对他们的惩罚了!
心里崩溃这仗还怎么打?天竺军很干脆的一个个扔了武器,跪在地上整张脸紧贴地面,嘴里不停的在祈祷着什么。
既然是神罚,自然要向神赎罪。他们用最虔诚的态度毫无掩饰的把自己的心对神敞开。
这一百多颗手榴弹炸死炸伤大概五百人左右。毕竟冲锋时候的人流不可能那么密集。而敌军足有两千人!
只是现在都跪在那里怎么回事?若说投降了,他们在那里朝天嘟囔啥?可是若说没投降,把武器都扔了是几个意思?
华夏士兵第一次被敌军打懵了,实在搞不清敌人的套路!
这时候有百姓走了过来。每次战争开始的时候,受害最深,胆子最小的就是老百姓。
不管面对哪一方面的士兵,他们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粮食会被抢走,妻女会被蹂躏。牛羊会被杀死!自己也会被抓去修筑工事或者运输辎重。
而这边的百姓心里是希望华夏军能胜的。毕竟这两年才是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后最舒服的一段日子。
那个叫王岳的县令特别体察民间疾苦,自从他来了以后。百姓就没在饿死一个人。百姓们珍惜这样的日子。
所以战争刚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忙着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找出来给华夏军做吃的!虽然双方兵力相差那么悬殊,但他们还是期盼着,能有奇迹出现。
结果,战争一开始便迅速的结束了。百姓们也不认为那些天竺兵是被华夏军杀得。
那种剧烈的爆炸根本不可能是人力所为!这是佛祖降下的惩罚,惩罚这些挑起战争的恶人!
百姓们心情愉悦起来,看来老天是有眼的。他保佑了华夏军!于是,大家把各种自己觉得最美味的食品都装到篮子里,送到阵地上。
可是士兵们哪里吃的下。他们大部分是新兵,还没有经过战火的洗礼。这种血腥的场面早让他们吐的七荤八素。
有几个胆大的百姓凑近了跪在那里的天竺兵,然后跑回来告诉刘勋。他们在向神祷告呢,请神原谅他们的罪过。他们并不想打膘国,但是是国主逼着他们来的。
蒋书恒一脸黑线,让百姓告诉天竺兵,他们打错了。这里是华夏国土,让他们带着尸体赶紧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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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董小宝
天竺方面的首领听到百姓传来的话以后愣了半天。然后大喊起来:“赶紧收拾东西撤退!怪不得神降怒了,原来是我们打错人了!”
这话还真管用,天竺军立马停止了赎罪行为。惊奇的问百姓这是哪里?
那几个胆大而且精通天竺语言的百姓自豪的告诉他们。“这里是华夏国领土,不容侵犯。赶紧走吧!”
那首领赶紧带着部下把同伴的尸体捡了捡,退回边界以内。然后又带着剩下的士兵们猛的朝膘国土地发动攻击!
这下天竺军的气势被彻底打了出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大军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可怜膘国在边界的守卫实在太薄弱了。一天时间内便被天竺军一千多人打到了第一座城镇达卡城下。
这还是天竺军队打累了,走不动了。不然这达卡的结果不知道会怎样?
八百里加急,消息被火速送到膘国的首都卑谬。毗讫罗摩王听到消息大惊失色!
虽然他搞不清楚为啥天竺军队为啥突然发动战争。但是战争既然已经开始了,就不容退缩。
皇权的号召力在膘国真的不同凡响。备战令发出后,所有的国民和军队踊跃响应。一时间膘国境内涌起了一股同仇敌忾的浪潮。宣誓要让入侵的天竺军队片甲不留。
很快,数以万计的军队涌向了达卡城。这时候达卡城经过三天的鏖战已经被天竺军攻下。
尽管战况激烈,但是双方的战力却不成对比。毕竟天竺军都是武装到牙齿的板甲军。而且武器锋利。
可是达卡守军本来就没有城墙,加之武器实在太原始了。拿着棍棒,石块和精锐的天竺军去拼。
可是怎么拼?你那棍子,石头,砸人家的脑袋,身体,人家只是被震一下。然后转身就一刀把你劈了!
就算有武器的膘国战士,拿着刀跟人家对砍。结果两刀相交,膘国的军队刀断了。然后天竺士兵的刀顺着断刀直接砍入膘国士兵的身体。
这样的战斗随处可见,完全是一种不对等的屠杀。但是膘国的军队并不是懦夫,他们用人去堆,用各种顺手能找到的武器去攻击。
在一家院子里就躺着一个死去的天竺士兵。他就是被掀起头盔,被人用陶碗的碎片被人扎进了喉咙。
当然,陪他死去的,是五个身强力壮的膘国士兵。
这样的战斗不知道有多少,三天的时间。达卡成了一座人间炼狱。当援军赶到的时候,膘国人已经付出了三万多人的性命,才拼去了一千人的天竺军。
剩下的五百人仍在城中肆虐,因为已经没有抵抗了。这些杀红眼的天竺军疯狂的屠杀老人,孩子。贱**女。放火焚烧房子。
援军看到这种惨状,一个个就像疯了一般冲向天竺军。这时候的天竺军也没了锐气,毕竟这么久的战斗早已经精疲力尽。所以,膘**队基本是被人活活堆死的。
膘**队迅速剥去了天竺军的盔甲和盔甲,发给身体强健的士兵们。他们知道,更加残酷的战斗在后面呢。天竺军队的数量比他们还要多,一千多人能打到达卡,这份战力虽然武器占了大部分功劳。但也不能否认士兵的勇气。
此时王小强正站在机械加工的作坊里面看着一副铠甲。这是仿照天竺军的板甲仿制的。只是根据人身体的结构,做的更合身一些了。
他看着王梦远点点头,“不错!这样的板甲一天能生产多少?”
王梦远算了一下。“大概一千套左右吧!”
“那就加紧生产一万套出来,成本能控制在十两银子吗?”王小强问道。
王梦远点头,“王爷,这是锻压一次成型的。越多成本越低。如果是一万套,大概有八两银子就差不多了。”
王小强拍拍他的肩膀,“不错!对了,那破甲锥有多少了?”
“那个要多少有多少!”王梦远不在意的挥挥手。
“这种钢成本不高,我们库存很多的。就是含碳量毕比较高。虽然锋利,但是容易折断。这个属于消耗品。如果铸造的话,一天几千把是不成问题的!”
王小强满意的点点头,“行,知道了。估计这几天就得需要,你得随时准备大量生产!”
“王爷,是准备打仗了吗?我们要去打哪里?”王梦远兴奋的两眼发光,如同看见鱼的猫一样。
王小强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你一个工匠就好好干你的活。打仗你兴奋啥?”
“王爷,打仗我们的领土就会扩大啊!领土扩大了资源就会多,人口也会多。那我们赚的钱不就越来越多了吗?”王梦远眉飞色舞的说道。
王小强不屑到,“没见过世面,等把周围的国家都处理好,我带你去见见真的大矿山。那规模那品质,你见了就舍不得走了!”
王梦远脸上一阵惊喜,他知道王小强从不忽悠人。“在哪里呀王爷?离这里远吗?”
王小强摇摇头,“不远,在大海里,是个很大的岛屿。那里不仅物产丰富。气候还非常好!没准哪天我们都搬过去呢!”
王小强预见的非常准确,当他回到王府。膘国的使者已经到了。
王小强的王府没有修大殿,只是有会议室,有大客厅和小客厅。会见使者,自然要在客厅。使者进了小客厅,参加会见的自然是郭子仪和李白。
李白现在虽然身份是监察部尚书,但是华夏所有的政务基本他都参与。已经等于宰相的角色了。
使者是个胖子,相对于东南大陆这一块人的黝黑肤色来说,这个胖子皮肤白皙。到比较接近大唐人。
看着李白和郭子仪,胖子小心的拱拱手。“鄙人董小宝,祖籍大唐苏州府。父亲经商来到膘国,后来有幸娶了膘国公主,便在这里定居了。请问二位不知如何称呼?”
李白和郭子仪赶紧还礼,互相介绍后董小宝问道。“我此行是来求见华夏国主,不知他什么时候能见我?”
郭子仪性子直,开口问道:“不知董使者何事求见我们国主,我好去禀报。他公务繁忙,没必要为小事去打扰他。”
董小宝一愣,心说人家都是使者直接觐见国主啊?怎么这华夏习俗就不同了呢?
想到这里,他看着李白神情凝重,“请李大人务必帮我通禀,我真的是有事面见国主!”
说完深深一揖,久久不肯起身!
李白和郭子仪胡看一眼,然后郭子仪走出门去。不一会,王小强便跟着他走进了会议室。
李白连忙给双方做了介绍,王小强颇有兴趣的看着董小宝,没想到膘国大使竟然是个华侨二代。
双方落座后,王小强开口问道:“不知道董使者有何要事非要见我?我华夏军国大事,这两个人基本就能决定了。我不过一个闲散的王爷!”
董小宝神情一鄂,看了看李白和郭子仪。心里有些后悔,不如刚才直接把事说了。他是没想到这两个人的地位在华夏国如此之高。万一这两家伙给上点眼药,这事可就够呛了。
看着他纠结的神色,王小强觉得有些好笑。不过也不想再绕,“直接问,董使者这次来有什么事情。尽管直说吧!”
董小宝期期艾艾半天,终于说道:“王爷,我们膘国势若。基本没有经历过战争,因此各种武器装备都极为缺乏。这次天竺进攻,一千多人便打到了达卡城。我们用了几万条命才遏制住了他们的进攻。那可都是我们膘国的勇士啊!”
说到这里,董小宝动了感情。眼眶里面竟然湿润起来。看来这家伙好真是个爱国的好同志。
“那你来找我什么事呢?”王小强看着董小宝问道。
“国王派我来拜见王爷,就是想让我来购买一批武器。希望王爷能成全我们。”说完,董小宝紧张的看着王小强。
王小强站起身,脸上阴晴不定。一言不发的在屋子里走了几步。
董小宝的心跟着王小强的忽上忽下的跳动。但他对于膘国的感情都是真的。他真的不忍心自己国家的百姓在战乱中生灵涂炭。
可是这次如果真的不把武器买回去,膘国这次就真的不知道会怎么样了!
王小强转头问郭子仪,“郭将军,这事你怎么看?”
郭子仪直接摇头,“王爷,此事不妥,膘国跟我们虽然是近邻,但是同时也是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冲突,所以。这事我反对。”
王小强又看向李白,“李白想了想,我同意郭将军的意见。”
董小宝一看事情要没戏,“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王爷,请看在我和你同根同源。而且两国又是紧邻的份上,就拉我们一把吧!我们可以签订国书。两国永远互不侵犯!”
看着情绪差不多了,王小强咳嗽一声。“董使者赶紧起来,我答应你!”
董小宝正在那里搜肠刮肚的想着用什么言辞来打动王小强呢。却没想到事情就来了这么个神转折!顿时呆若木鸡,不知道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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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卖武器
王小强笑着看着他,“你有一句话打动了我,那就是同根同源。你想买什么?”
“当然是兵器铠甲,有多少要多少!”董小宝急不可耐的回答,唯恐王小强反悔!
王小强挥挥手,超外面喊了一声。“把我们的兵器铠甲样式拿上来!”
不一会,几个士兵便拿着铠甲长矛,刀拿了上来。
看着这简单而结实的铠甲,董小宝心里那股兴奋劲就别提了。他爱不释手的摸着泛着蓝光的盔甲表面。“王爷,这种盔甲多少钱?”
王小强竖起一根手指头,“一百两银子一副!”
董小宝倒吸了一口凉气。哭丧着脸说道:“王爷,太贵了吧?”
郭子仪不屑的摇了摇头,“你这个已经是简化版了,大唐的重甲都是二百两银子一副。没钱还想买盔甲,你当我华夏是什么地方?”
王小强扭过头问道:“难道你们没钱吗?”
董小宝咧咧嘴,“不瞒王爷,毗讫罗摩王把国库都搜刮干净了,就凑了一百万两银子。可这也买不了多少啊?再说我们也不能只买盔甲。总得还有刀枪吧?”
王小强想了想,“你们手里翡翠多不多?”
一听这话,董小宝立马兴奋起来。“我们膘国别的没有,就是玉石比较多,难道王爷的意思,我们可以用玉石结账吗?”
王小强点点头,“完全可以,不过玉石的价值难以估算。所以没办法当成银钱使用,我也只能给你当银子价格使用。就是一两玉折算一两银子,当然你们得用好玉,不然我们不收的!”
董小宝兴奋的一搓手,“那是当然,我们怎么敢欺瞒王爷,再说,你是收钱给货。我也骗不了你呀?”
王小强笑着站起来,“那就这样。你赶紧回去跟毗讫罗摩王商量,我这里也开始给你们打造盔甲兵器。你先给我个大概的数字。我好给你准备出来!”
董小宝想了一下,“盔甲两万套,长矛四万支。刀两万把。弩箭一万只吧!”
王小强想了一下,“我们最近刚研究出一种能穿透铠甲的矛尖,回去你们自己安上木把就能用,我就帮你一把,算二十两银子一把吧。”
董小宝将信将疑的看着王小强,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王小强笑着拿起桌子上的一把矛尖。猛的朝桌上的铠甲扎去!“嗤!”的一声,铁矛就像扎一块豆腐一样就穿透了坚硬的铠甲。连李白和郭子仪看的都吸了一口凉气。
董小宝差点蹦起来,“王爷,你真的能把这个卖给我吗?我不要刀枪了,只要这个可以不可以?”
王小强干脆的回答,“当然可以!不过这个矛尖现在还有缺点,就是因为太硬。容易折断,所以你的多买点。省的在战场上贻误战机!”
董小宝忙不迭的点头,“那是自然。谢谢王爷提醒,我现在立刻赶回去给王爷凑银子和玉石请王爷赶紧给我们打造兵器铠甲!”
王小强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放心吧,同根同源!我一定全力支持你们!”
董小宝风一般窜出屋子,一刻都没停留。领着随从跳上马背就出了南诏城。
三个人对视一眼,李白禁不住说了句,“真黑!”
王小强无奈的说了句,“没办法啊!我有那么多人要养!不赚钱大家都吃啥?”
说完,三个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郭子仪问道,“王爷,我们这样把膘**队武装起来了。若他们真的打败了天竺军队怎么办?”
王小强想了想,“那我们再支援天竺不就行了?都是邻居,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郭子仪望着王小强呆若木鸡,“王爷,你这到底想干啥啊?”
王小强无辜道,“我不就是想挣点钱吗?还能干啥?再说,如果他们两国太和谐万一哪天高兴了来打咱们咋办?”
郭子仪不屑道,“就凭他们来了也是送菜!我巴不得他们来呢!”
王小强无奈的摇摇头,“你咋就这么不热爱和平呢?”
且说董小宝一路快马加鞭赶回了卑谬,根本没顾上喘口气就直奔王宫。
“陛下,谈成了谈成了!”他急切而沙哑的声音在皇宫里响起。搞得刚想要跟某个宫女进行深入切磋的毗讫罗摩王瞬间柔软如垂柳。
“是董卿回来了吗?”本来已经震怒的毗讫罗摩王听清了声音后开始询问起来。
“是,陛下,是我回来了!”董小宝激动的冲进寝宫里面。忙着把一身铠甲和矛尖摆在毗讫罗摩王床前。
毗讫罗摩王不傻,用手感受着铁甲那冰冷的寒意。却享受的如同摸自己发宠妃一般。
只是摸着摸着,他的手停顿下来。然后仔细睁眼一看。只见盔甲的肚腹处,有一个透明的窟窿。
他狐疑的看着董小宝,“爱卿,这是何物所伤?”
董小宝拿起那个矛尖,插到窟窿里面。正好严丝合缝!
毗讫罗摩王面露失望之色,“这个铠甲也太不结实了吧?”
董小宝却神秘的一笑,摘下一边墙上挂着的毗讫罗摩王的宝刀,“王,你试试!”
毗讫罗摩王抓起宝刀,狠狠超铠甲劈过去。“当”的一声巨响,只见铠甲上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毗讫罗摩王眼里露出惊诧,他是最清楚自己这把宝刀的锋利了。于是不甘心的把刀竖起来,狠狠的用刀尖扎下去!
“当!”结果还是一样。只是一个小小的白点留在铠甲上,不注意根本就看不到。
毗讫罗摩王不信邪的拿起那把矛尖对着铠甲扎了下去。“噗嗤!”矛尖就像扎透一个熟透的西瓜上,发出一声闷响。
毗讫罗摩王倒吸了一口凉气,拿起矛尖翻来覆去的看着。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什么铁?怎么会如此锋利?”毗讫罗摩王睁大眼睛看着董小宝。
董小宝苦笑着摇头,“王,华夏国的东西我如何能知道?”
毗讫罗摩王不甘心的拿起矛尖,想和自己的宝刀互砍一下。看看会是啥结果?董小宝连忙拦住。“王,不要,华夏王说此物碎锋利,但是易折。最好不要横着击打!”
本以为毗讫罗摩王听到这缺点会皱眉。没想到他却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了句,“还好,不然太妖孽了!”
董小宝一脸黑线的看着自己王上,实在搞不懂这是啥态度。难道非得有毛病才算好武器?
毗讫罗摩王看见董小宝怪异的眼神,只好嘿嘿的笑着解释道:“我是担心他们太先进了,有这样一个邻居睡不好觉啊!”
“对了,价格怎么样?”毗讫罗摩王这才想起正事。毕竟无论东西多好,也得买得起才行啊!
“盔甲一百两,矛尖二十两。”董小宝不在意的回答。
毗讫罗摩王眼睛刹那间瞪得比鸡蛋还大,“什么?他们怎么不去抢?”
董小宝嘿嘿一笑,“国主不要担心,我的一句你我同根同源把他打动了。同意我们不足部分可以用玉石代替!”
毗讫罗摩王哈哈大笑,拍拍董小宝肩膀。“干得好,不亏是我的好宰相!咱们膘国就石头多。你赶紧去收罗。一定要品相好的!既然华夏国主如此仗义,咱一定不能亏了他。”
董小宝领命退下,迅速的在全国收集高品相的玉石。
王府里,张芷若扒拉完算盘呆呆的看着王小强。无语道,“你怎么不去抢啊?”
李白和郭子仪同时点头,表示深刻赞同张芷若这句话。只有卯儿把身子依偎进王小强怀里,对自己男人表示崇拜。
王小强一脸黑线的望着这几个家伙,“你们到底哪边的?”
张芷若义正辞严的看着王小强说道:“我们站在正义一边!”
其实说穿了,这笔交易跟抢没啥区别。都是十倍的利润不说,加上玉石结算。那玉在大唐可是比银子还值钱的东西,这样一算,百倍利润都有可能。
王小强嘀咕道,“第一次觉得打仗真好!”
这时候,外面有人禀报:“王爷,金仙公主来了。”
王小强一愣,心想,我跟她没交情啊?现在闹成这样,她跑南诏来干嘛?
只是这时候卯儿和玉真已经兴奋起来。亲自跑出去迎接。
四个人走进门,李瑛对着王小强深深一揖,“拜见师父,徒儿不孝,好久没有问安了。”
看着以前的小正太已经长成大人,王小强也非常高兴。毕竟他对李瑛印象很好。
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估计这家伙已经被他老爹弄死了。自己也算救他一命吧!
不过历史的进程自然有着自己的轨道。太子之位终究是没有了,但比起性命,职位毕竟还是差一些。
王小强扶起李瑛,仔细的打量一番。心中颇为感慨。
李瑛哪里知道王小强心中念头那么复杂。他倒是因为见到师父极为高兴。
寒暄一番之后,李瑛给王小强介绍,“师父,这个是王之涣,这个是杜甫。”
王小强脑袋嗡的一下,尼玛,难道又是大神要开会吗?王之涣还没啥,这个杜甫可是跟大哥齐名的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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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童年情趣
杜甫对于王小强到没啥感觉,毕竟地位差的太多。加之王小强的诗词风格没个准,因此没有跟他较量的打算。唯独对李白,从见到文字的那一刻起。便有了一较高下的心思。
此刻终于见到了活的,恨不得拉着他立马比一场!王小强哪里顾得了那么多,知道是两位大神到了。自然得盛情款待。如果都能留下,时不时的写一首。以后可都是千古佳话啊!
李白此时还没有注意到这个少年,因为见过金仙公主。自然会多寒暄一些,然后王小强吩咐先带他们下去休息。晚宴时候再聚。
金仙和李瑛自然不会住到别处,这可都是正经的娘家人。必须住王府,再说金仙和玉真关系一直非常好。姐妹两个分别这么久,自然有很多话说。
房间里,金仙公主瞪大眼睛看着姐姐。“什么,你再说一遍?”
玉真公主点了一下她的额头,“你个傻样。什么都大惊小怪!”
金仙公主咽口吐沫,心想,不是我大惊小怪好吧,是你太惊世骇俗了!那可是侄女婿啊!
玉真公主知道她心里再想什么,不好意思的扭捏道:“我又不是故意的,那次他夜醉倚翠楼,我一看他要犯错误。便把那个青楼女子赶走了。谁知道就那么一次,就有了孩子啊?”
金仙公主无语的一捂额头,腹诽道:“这难道还能算扶危济困吗?”
不过事情依然如此,到也没啥可说的了。玉真公主骄傲的站在窗前看着骑在老虎背上的儿子。“看看他,出生不久便有了一国封地,还是实封。我还有啥不知足的?”
金仙公主也站起来,看着小小年纪便霸气十足的侄子。心里不由得也羡慕起来,点点头。“你确实应该骄傲!不过现在华夏这边人都喊你啥呢?”
玉真公主高傲的扬起头,“自然喊王妃啊!所有人都知道是他的儿子,还能喊我啥?”
然后玉真仔细看了看亭亭玉立的妹妹。“要不你也嫁给他算了,我们姐妹一起守着他,再生几个娃娃出来。胜似在大唐那边守着道观。”
金仙公主羞红了脸,在她腰上掐了一把。“没羞没臊,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不管是谁男人就往上扑!”
“该扑就得扑呗!总比被别人扑了好!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金仙公主无语的看着走进屋子的卯儿。实在想不出什么词夸夸她。这两人嫁了那个家伙都变成啥了?
晚宴的时候,姚异和崔成奇他们也来了。毕竟都是王小强的发小,人到了一定的地位。还是留恋小时候的一些人和事,最起码感情要纯粹些。
现在王府每天都有安平那边快马送来的海鲜。都用冰镇着放在冷库里。大夏天哪来的冰?
这个问题不要再问,哪个穿越者不会弄硝石?只是这点小事没必要再去浪费笔墨了。
今天既然有贵客临门,王小强自然要把大显身手。煎炒烹炸一顿忙活下来,各种菜肴便摆在了桌子上!
从小一起玩过的这些看见他干出啥事也早就不稀奇了。可是杨氏四姐妹,杜甫,王之涣。金仙公主却傻眼了。
这个家伙为啥什么都会弄啊?大唐宫内的御厨也绝对做不出来吧?
孟浩然得意的抿了一口冰镇葡萄酒。“嘿嘿,你们认识的晚没口福。当初在同官的时候,他可是时不时的给我们弄一顿尝尝。可惜他现在懒了。”
冷蕊不屑的看他一眼。“你才吃过几顿,你问问崔成器他们,我们还在彰明时候他就经常弄些惊世骇俗的东西给我们吃。只是我们吃馋了。他就懒了。”
说完,冷蕊还恶狠狠的瞪了王小强一眼。王小强一缩脖子,对于这个师姐。王小强始终是有些怕的,无论怎么说,她也是自己恩人。如果没有她和师父,自己绝对没有今天的成就!
不过倒也不是怕,这种感情应该是对亲姐姐那种依赖和听话吧。
杜甫和王之涣何曾经历过如此豪宴。从开始的战战兢兢到酒至半酣的豪情万丈,主要是这里的酒。早已经超脱了大唐那些浑不啦叽的液体。
透明,清澈。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关键度数还高啊!奔来王小强是想叫大家一起喝葡萄酒的。
结果直接被李白那帮家伙给鄙视了。最老实的就是郭子仪,人家从坐在那里就抱着两坛子白酒一杯一杯的干喝。似乎这喝酒比吃菜还重要!
这酒是到了南诏王小强亲自指导着酿造出来的。纯正的高粱经过发酵,蒸馏,勾兑才弄出来的原浆!王小强起名“南诏玉液”
虽然这个酒厂现在很大,但产品根本供不应求!王小强吩咐酒厂,可以涨价,可以限量供应!但是绝不能造假。绝不能以次充好!
不然就把酒厂一众管理切成太监,弄到王府来当管事!
王爷强调的事情自然没人敢违背。所以酒厂虽然大,但是成酒后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储藏和自然发酵。所以,等着买酒的人,眼睛都盼蓝了,也不过给几十坛子。还是小坛。二斤一坛那种。
不过这个也没办法,而且好酒还得必须满足王府的供应。王小强嘴刁,不是原浆都不喝。因此这些人馋了只能在饭口时候找借口往王府跑。
杜甫早已经喝的忘乎所以了。两只宽大的袖子因为碍事,早已经被挽到了肘弯处。此时他正对着一个大肘子运气!
这个被烧的晶莹剔透的肘子因为肥肉太多。别人都是夹点瘦肉吃。偏偏杜甫喜欢吃外层的皮和肥肉。
看看已经没人朝这个肘子下水了,杜甫索性把盘子端到了自己跟前。专心的啃了起来。
看着这个瘦的柳条一般的少年,偏偏对这个肥硕的肘子感兴趣。周众人也不由得都笑了起来。
这时候,崔成奇酒至半酣。那诗兴便又来了。
“如此佳肴美酒,岂可无诗?不如我出个题目大家一起写怎么样?”
刘易守自然响应积极,“好,快出吧。我这诗兴都快憋不住冒出来了!”
崔成器想了一会,那我们就以童年的趣事为题,写临江仙吧。谁写的最没趣,就罚谁喝酒!
“好!”众人一阵附和声!
“那我先来,”崔成器拿出自己的招牌动作,走步,自从小时候看过曹植的七步诗以后。他吟诗从不肯超过七步的。
欲惹班花为一笑,校园好汉相邀。
私塾论剑试胡椒。
孤芳伊自赏,两颊火中烧。
卅载星眸虽黯淡,不妨百媚千娇。
那年春暮长安桥桥。
迎风心乱乱,飞笛雨潇潇。
“噗嗤!”卯儿禁不住笑了出来,“为个小姑娘你就跟人比赛吃胡椒啊?咋没辣死你,你那年几岁?”
这时候崔成器觉得自己左右两边的软肋同时疼痛,却原来是自己两个娇妻,一人揪住一边,在那里偷偷运气呢!他赶紧讪讪的笑笑,回答一句,“少年荒唐,年少荒唐。”然后赶紧坐下。不然真疼啊!
刘易首一看崔成器好不容易坐下了,哪里还有耐心等?心中也早就憋出了一首词。立马迫不及待的吟了出来。
抓个蛤蟆藏匿好,摇头晃脑吟风。
丝毫不露笑颜容,
偶观同桌起,迅速放兜中。
三尺案头多费纸,几声惊叫汹汹。
查来查去扮耳聋,
终究挨不过,屁股揍通红。
大家轰的一声笑了出来,倒也符合这家伙风格。淘气就是为了淘气。不会争风吃醋!
看着得意洋洋坐下去的刘易首,姚异硬着头皮站了起来。“那啥,临江仙韵脚都被你们占了。我实在填不出来了,我写首七律行不?”
王小强点点头,“随意吧,咱们今天不限格式,不限题目。抒发心中情怀即可!”
姚异立马恢复信心,高声吟道。
无虑无忧处处疯,难忘最是树奇功。
鸟窝高筑轻盈上,碧叶宜遮密度丰。
乌若狐唇为桑葚,灵如大圣戏苍穹。
一身奇痒挠皮破,今惧毛毛惨绿虫。
“哈哈,”一帮女人都被这家伙逗的合不上嘴了。没想到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原来最怕的是毛毛虫,卯儿立马想在院子里找一只放在他面前。看看会是啥情境?
几大纨绔都写完了,卯儿目光突然看向郭子仪。虽然一直很尊重他,但是一直不喜欢他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郭大哥,别喝了。该你了!”
郭子仪有些愕然,每次只要一喝到南诏玉液。他就会立马心不在肝上了。他一直觉得,这透明的液体就是他的知己,他的生命。比老婆都亲!
听到卯儿喊他,之所以愕然是因为这帮纨绔们开诗会是从来不带他的。不过刚才听到他们吟诗,心中倒也想到了几句。现在既然被点将,索性一口干了一杯酒。然后大声读了出来。
田梗畔头身影小,书包几本捉曹。
孔明庞统计曾高。
张飞板桥上。关羽马容道。
几句尖声嘲司马,不分时事条条。
子仪本不做文豪。
不知天近晚,犹自恨难饶。
“好诗!”李白禁不住喊了一声。想不到郭子仪幼年便熟读兵书,怪不得现在有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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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我愿是激流
看着面露不悦的冷蕊,王小强有些奇怪。不知道自己这个师姐究竟咋了。其实冷蕊是恨自家男人没有情调,一到这个场合。别人都谈笑风生,只有他抱着个酒坛子比老婆都亲。
“师姐,你也好久没写诗了。要不来一首?小时候你可是个女中豪杰,我们一帮人可都听你的!”
王小强逗弄冷蕊活跃气氛。他真怕这个虎妞一不高兴把桌子掀了,虽然婚后乖了许多。但这事她可真干得出来!
王小强的话倒是勾起了冷蕊的记忆,人的一生只有童年的记忆是最美好的!其实她刚才已经填好了一首词。只是被郭子仪给气忘了。
油菜花开时候,蜜蜂勤恳晨昏。
垄头追赶过邻村。摘枝镶鬓上,
公主是前身。
欣喜如何写就,悲伤亦可重温。
额头蛰个大红晕。刺疼连几日,
谁肯惜三分。
“噗,哈哈!”所有人都被逗得前仰后合。冷蕊的性子大家都知道,这首词真的把自己给写绝了!
就连一向古板的郭子仪也抱着酒坛子忍得好不辛苦。可他真不敢笑,这母老虎惹不起啊!
冷蕊自己也被逗笑了,不过笑完看着一帮家眷们不乐意了。“都是才女,为啥就让我自己写啊?不行,今天王妃得写!”
王妃能写诗的也就玉真,卯儿是别想了。让她写诗估计能直接思考的睡着了。
玉真想了一会。随口也吟出一首。
一树高高明翠色,融融四月春光。
顽童无赖戏山岗。
竹笼堆嫩草,濡发沐斜阳。
为有枝桠雏鸟唤,当中勇者逞强。
攀枝掏下几绒黄。
万般皆不食,急煞少儿郎。
“好词!”这次是杜甫喊了出来。这家伙一向眼高于顶,年纪虽小,但傲骨天成。前面的词他之所以不发一言,便是觉得都有些粗俗。但是在人家地盘又不便评价。
此时看见玉真公主的词方才赞出口来。这首词生动活泼,但是绝不俗套。把一副小儿女戏耍图如画一般跃然于纸上。
此时他酒意半酣,看着南诏的繁华。不由得想起了大唐百姓的凄苦,心中感慨。诗句便随口而出。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杜甫的这首诗吟罢,所有的人都被他震撼住了!要知道这首登高在后世被誉为七律之首。一直无人超越!
这样的诗吟出来,怎么可能不让人心声共鸣!
“好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鼓起掌来。杜甫在这种忧伤的情绪里沉浸了好久。才朝李白拱拱手,“弟一直听闻兄之才名。来南诏也是为了寻找李兄。请赐教!”
李白一下愣住了,这个少年用一首诗把他打动了。本来自己也是准备以后好好结交的。可你这直通通的挑战是几个意思?哥四个老婆都在这里。要知道男人不能说不行的!
李白那那性子本来就狂傲在骨子里。杜甫的话直接让他失去了交流的**,不就是写诗吗?谁怕谁啊?
李白略一沉吟,满饮一杯酒后便大声吟道: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还未等众人喝彩,李白又喝了一杯酒,接着吟道。
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清唱不胜春。
只今惟有西江月,曾照吴王宫里人。
此时,李白已经醉了。醉的脚步踉跄,已经站不起来。只是,两眼却硕硕放光,如两颗星星。
大家已经连好都喊不出来了!因为太惊艳,太震撼!如果可以把文字比作刀剑。那李白这两首绝对已经是手榴弹级别的了!
杨氏姐妹骄傲的扶起自己夫君,看着杜甫。杨玉奴更是替夫君整理好散乱的发髻。
看见杨玉奴,李白迷蒙的思绪清醒了些。他也抬起手,似乎想摸摸她姣好的脸蛋。可是没够着,重影了。
但是扶着自己的手能抓到啊,他把玉奴的小手握进自己的大手中,喃喃道。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才所有人都傻了,尼玛,喝成这样不但能写诗。而且一首比一首精绝,这尼玛还是人吗?简直作诗机啊!
杨玉奴双颊绯红,比四肢已经瘫软的李白还要醉的厉害。直接跟李白跌坐在一起,动不了了。不怪她,试问天下哪个女子被自家男人这样夸,还能行动自若的?
王小强的几个媳妇都有些幽怨的看着自家男人。心想,你不也是才子吗?你大哥把自家媳妇都夸成啥样了?你就好意思就这么沉默?莫非你家媳妇长得比人家丑?
王小强被刺激的有些坐不住了,赶紧站起来。如果目光能杀人,他此刻已经体无完肤了。赶紧开启抄书模式吧!
王小强想了一会,那首人生只若初相见。突然出现在自己脑海里。这首好像穿越者的必备神器啊!想到这里,那背的烂熟的句子立马喷薄而出。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
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
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首诗的文采把大家震撼的已经说不出话来。而诗中表达的意思更把大家震得外焦里嫩!但是但是,人家李白喝成那样都把意思表达的那么清晰!
可王爷你这是咋了?莫非对婚姻不满吗?卯儿早已经泪流满面,她走上前拉起王小强的手,“郎君,她是谁呀?让你如此牵挂?妾帮你寻回来!”
王小强这才突然醒悟,尼玛。明明想表白一下。结果抄错诗了。好好的诗会被自己搞成车祸现象了。赶紧补救吧。
风絮飘残已化萍,
泥莲刚倩藕丝萦。
珍重别拈香一瓣,
记前生。
人到情多情转薄,
而今真个悔多情。
又到断肠回首处,
泪偷零。
一首吟罢,不光卯儿,在场的所有女人都流下了泪。只是王小强心里暗暗吐槽,尼玛,你咋就没有一首欢快的呢?抄你的把劳资生生抄成怨妇。关键不对景啊!
杜甫此刻已经瘫坐地上,他没有醉酒。只是失去战斗力了。他不知道自己这是遇到了什么妖孽,竟然都能开启连发模式,干不过啊!
可是此时王小强已经彻底傻了,尼玛,这古诗关于爱情的,咋都是怨啊?这叫哥怎么抄?哥明明夫妻恩爱,白头携手好不好?
想到这里他只好一咬牙,中国的抄不了,劳资抄外国的!我就不信吓不到你们!
我愿是激流!
山里的小河,
在崎岖的路上、
岩石上经过……
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条小鱼,
在我的浪花中
快乐地游来游去。
我愿意是荒林,
在河流的两岸,
对一阵阵的狂风,
勇敢地作战……
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只小鸟,
在我的稠密的
树枝间做窠鸣叫。
我愿意是废墟,
在峻峭的山岩上,
这静默的毁灭
并不使我懊丧……
只要我的爱人
是青青的常春藤,
沿着我荒凉的额,
亲密地攀援上升。
我愿意是草屋,
在深深的山谷底,
草屋的顶上
饱受风雨的打击……
只要我的爱人
是可爱的火焰,
在我的炉子里,
愉快地缓缓闪现。
我愿意是云朵,
是灰色的破旗,
在广漠的空中,
懒懒地飘来荡去,
只要我的爱人
是珊瑚似的夕阳,
傍着我苍白的脸,
显出鲜艳的辉煌。
这是一首纯口语的长诗,这种写法,在场之人谁都没有见过。在王小强抑扬顿挫发朗读下。每一句都如同一支箭,扎进人的心里。让你疼的流泪,流血!
此时的卯儿,已经如同小猫一样偎进了王小强怀里。玉真,苏帕更是哭成了泪人。
只有颜令宾默默的端起一杯酒,递到王小强唇边。王小强立马一饮而尽!他真渴了!
王之涣搜肠刮肚半天,本来也想露个脸的。只是几位大神一番争斗,早把他的心虐的千疮百孔!这尼玛一群妖孽啊?怎么比?
此刻已经彻底放下了心,终于把自己的几个老婆搞定了!不然回去逼问自己相思的是谁咋办?
孟浩然早已经见惯了这种场面,所以在他们面前早已经不敢以诗人自居了。不过现在他又有了一个高大上的称呼,是教育家!
因此淡定的清了清嗓子,王爷,李白,杜甫的诗我是比不了,但是也偶有所得,请大家指正!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字在,读罢泪沾襟。
好诗!王小强首先喊到!经过刚才的唇枪舌剑。孟浩然这首却如一股清流,让人精神一阵!
看见众人赞许的目光,孟浩然朝王之涣一拱手,“王兄请!”
王之涣神情一滞,随即便充满了感激。孟浩然这是给他找台阶呢。赶紧下吧,不然哪个大神再发威,他就真不敢写了!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单于北望拂云堆,杀马登坛祭几回。
汉家天子今神武,不肯和亲归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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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卡莎丽
“好诗!”所有人都齐声赞叹!王之涣这首诗里面那豪迈之气令人精神一震!
王小强微一拱手,“王兄,杜贤弟。若不嫌弃,请留在华夏如何?”
王之涣和杜甫一路走来,早就被看见和听见的一切所折服了!对于这个年龄不大的王爷,他们可是真怀着崇敬之情的!
刚才一番比试,连文才都落了下风。人家直接创出了新格式的诗歌。还咋比?
此时见王爷相邀,说白了就是给脸啊!人家把国家都治理成这样了?哪能还在乎自己这样会写几首诗的人?
王之涣和杜甫赶紧深深一躬,“正有此意,任凭王爷差遣!”
王小强笑着把他们搀扶起来。“如今华夏正缺人才,主要是教育方面。你们的位置,就让孟兄安排吧!”
“师父,那我干啥?”李瑛有点急了。他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去!回去干嘛?当个混吃等死的王爷?搞不好还天天被李瑁惦记,不知道啥时候就被他弄死!
王小强不在意的挥挥手,“你自己挑吧,愿意干啥就干啥!”
对于李瑛,王小强到是真没当外人。从小就开始接触,这个太子生性纯良。就是缺乏了一些手段!毕竟他所处的位置注定他需要争斗的!
不过现在这样也挺好!离开那个圈子。想干点啥干点啥!等打下的地盘多了,给他一个国家让他治理又怎样?不过这一切只能看他的能力了!
宴席终于散了,好久没经历的大被同眠今天王小强又经历了一次。没办法,几个老婆谁也舍不得离开!
颜令宾是从不参与这些的,她总是远远的看着。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事业上。已经成了王小强彻底离不开的助手了!
李白那边到是简单些,那家伙早已经喝的不省人事。姐妹四个却毫无睡意,更加肯定了一起嫁给李白是今生最正确的决定!
不然凭这个男人的才华,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子爱上?杨玉奴累死也管不过来啊!
杨玉奴刚用毛巾给李白擦完脸上冒出来的汗。然后得意的看着几个姐姐,“怎么样?小妹的选择没错吧?”
杨大姐没好气的撇她一眼,“有啥得意的?自己找个夫君把三个姐姐都给搭上!”
杨玉奴不服气的反驳,“不是我你们能找到这样风度翩翩,才高八斗的男人吗?”
三姐点点头,“确实找不到,我不后悔!”
八姐跟着点头,“我以后得看紧他,这家伙喝酒无度。喝完酒不守在身边不知道哪个狐狸精会趁机凑上来。”
大姐看了一眼小妹,“这世上还有比玉奴再象狐狸精的吗?”
姐妹几个一起笑起来,杨玉奴把头扎进大姐怀里。拱啊拱的,嘴里嘟囔道:“哪有自家姐姐这样说妹妹的。”
杨玉奴的一番折腾,把杨大姐的心弄得燥了起来。一把推开妹妹,“你老实点。把我惹火了这家伙睡得跟猪一样。让我咋办?”
“轰!”姐妹四个又是一阵哄笑,然后打闹成一团。
膘国卑谬城,精疲力竭的董小宝看着皇宫内堆积如山的玉石。终于松了一口气。膘国多山,而山内却不象别国那样盛产金铁之类的矿石。反而多是玉石。
这就有些尴尬了,玉石虽然可以做装饰品。但是因为多,也就变成了普通的石头。没人会拿钱来买。
这就让膘国的经济发展不畅,没钱啊!没钱拿啥发展?反而天竺因为物产丰盛,跟大食交易众多,因而国力日渐强盛。别看士兵打仗不行,但是装备好啊!所以一直压膘国一头!
以前都是一些小的冲突,所以可以忽略。但这次不知道天竺吃错了啥药,竟然直接侵入膘国纵深地带,这事情可就严重了。
如果他们加派兵力再来一次的话,膘国可就真的危险了。虽然山高林密,不至于灭国。但是繁华富饶之处尽失。那膘国就彻底变成荒蛮部落了。
不过这次有了兵器,董小宝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他可不是纯粹的膘国人,骨子里的好战因子常常让他觉得热血躁动!
因为身份特殊,他可以自由的出入王宫。毗讫罗摩王甚至赏了他几个宫女。不过没让他带走,不过估计毗讫罗摩王也不见得记住把谁赏他了。所以每次留宿宫中时候,他也不知道怀里的女人是否是刚刚被毗讫罗摩王刚刚宠幸过得。
这次董小宝挑选的玉石都是那种大块的,颜色纯净的冰种。那个时代虽然不懂玉,但是质地细腻,透明度好这种最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
这几十吨的玉石足以顶替几百万两银子了。董小宝这下彻底放下心来。因为属于他的宫女此时不知道去了哪里,他的心火上升。看见一个美丽异常发女子带着两个侍女从眼前走过。他便一把扯了过来。
随着惊叫声响起,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激烈反抗起来。但是哪里是胖的猪一样的董小宝对手,很快就被剥的跟白条猪一样,袒露在董小宝身下。
两个侍女也是同样的下场,只是被腰带把双手反绑在身后,嘴巴也被堵了起来。
当董小宝心满意足的爬起来以后,主仆三人都认命的互相整理了衣衫快速离去了。
天终于亮了,董小宝从地毯上爬了起来。一夜的征罚并没有让他露出一丝疲态,反而神采奕奕。
他让宫女去寝宫禀报,说钱财已经凑齐。自己准备去华夏国交易了。
毗讫罗摩王匆匆赶了出来,看见满院子的石头。心里还是不太踏实,问董小宝。“这些东西真的能换来兵器?你确定那个华夏国主不是傻子?”
董小宝小时候从去世前的父亲那里听说过在大唐玉石是一种饰品。可以换钱的。但是离得太远了,交通又不发达。他根本没办法证实。
不过王小强这次主动要求可以交易,他肯定了玉石这东西是有价值的。而且价值可以跟银子等值。
毗讫罗摩王还是不太放心,让他还是把那一百万两银子带上。到时候如果玉石不好使,就用那银子能换多少就换多少吧。
董小宝答应下来,刚要离开。却见一个女人带着侍女急匆匆拿着一件衣裳从后宫走了出来。
她走到毗讫罗摩王身边,把衣服给毗讫罗摩王披上。柔声道,“王上,早上风寒,你咋不多穿点。万一着凉我会心疼的!”
此刻,一帮的董小宝浑身哆嗦成一团。“尼玛,这不是昨晚被自己那啥的女人吗?连那两个侍女都是。”
而那个女人却好像没看见他一样,继续给毗讫罗摩王整理衣衫。
倒是毗讫罗摩王给他们介绍了一下。“这是董小宝,乃是我的宰相。这是我的新王后,叫卡莎丽!”
董小宝哆嗦着给卡莎丽施礼。卡莎丽却笑着掺起他。“王上一直夸你能干,我以前也经常看到宰相的风采。只是宰相以前一直没注意过小女子!这次的事情就仰仗宰相了。”
说完,卡莎丽还给董小宝施了个礼。搞得董小宝满头是汗!
直到把东西全部装上车,拉出宫门,董小宝身上的汗还没干。虽然王比较宠信他,但是再宠信他把王后睡了,这事也是叔可忍婶婶不能忍啊!
董小宝这时候开始想自己的后路了。他可不想糊里糊涂就把命送了。他甚至琢磨,是不是可以把钱直接给了王小强。自己就不回来了。
这时候身后一个声音响起,“宰相早去早回,不要让王上等的心焦啊!”
董小宝抬头一看,原来是王后带着两个侍女站在宫门口看着他。
董小宝立马一脑门子汗,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什么。昨晚也就反抗时候挣扎了一阵,然后就一直无话。
今天站在毗讫罗摩王身边也是那么平静。甚至还夸自己能干!其实董小宝也觉得自己能干。不然咋会把王后跟干了!
关键是他不知道对方身份啊!若是知道,打死也不会“能干了!”这种掉脑袋的事情没人愿意干!
看着董小宝惶惑的目光,卡莎丽柔媚的一笑。目光里饱含无尽的情意。“宰相早去早回,小女子会倚门而盼的!”
董小宝浑身象被电流击中,一阵麻酥酥的感觉在身体中穿行。这个女人他自然是极为喜欢的,虽然昨晚行为有些率性。但是男人有几个会对不喜欢的女人那样?
此时看女子竟然喜欢自己,心里自然是无限的欢喜。能把王的女人征服,这也会让所有的男人极为有成就感。
他舔了舔嘴唇,看着女人火辣的身材。“王后等着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两个侍女也用柔媚的目光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搞得董小宝一阵血脉膨胀,尼玛,真的都是妖精!
董小宝赶紧挥挥手,带着车队出发了。他不敢在这里再多留一分钟。
卡莎丽看着董小宝的背影嘀咕道,“这家伙看着胖,但是身体真的不错!”两个侍女都赞同的点头。
而此时的膘国和天竺边境上,大规模的屯兵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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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一千万的交易
当风尘仆仆的董小宝把银钱和玉石都拉到王府的时候。把王小强都震撼的外焦里嫩,他知道膘国玉石比较多。直到他所在的后世,那里还是翡翠的主要产地。
但是因为战乱等原因,运输一直不太顺。却没想到这个时代数量竟然如此庞大!
车里随便捡出一块,那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存在啊!王小强此刻最遗憾的就是不能穿越回去了。不然分分钟他就能随便逮住一个首富,用玉石砸他的脸!
这样的品相,就是在大唐。那也是价值不菲啊!王小强越发感觉到交通不便带来的物质严重贬值的情况。
不过这样也好,那就是彻底便宜了自己啊!这些玉石,也就抵了几百两银子。可自己拿出去分分钟就能翻上几十倍卖出去。
女人们看见这些亮晶晶的东西根本走不动路。这个董小宝到是也会做人,专门带了一些天然形成的各种形状的玉石。送给几个王妃。
有一些惟妙惟肖,跟真的一样。此刻卯儿手里面就拿着一个蝴蝶状的玉石发呆呢。那眼神就跟花痴一样。
卯儿到是不贪,把养家姐妹,冷蕊她们都一起喊了过来。反正她们都住在外院,一帮女人一下子疯狂起来。各自爱不释手的挑选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颜令宾又出去忙碌了,王小强捡起一朵荷花一样的白色玉石装了起来。然后就叫张芷若带着户部的人开始清点玉石。
最后把所有的重量加在一起,竟然重达
玉石又不是跟银锭一样铸成一样大的块。所以只能拿秤来秤重量。最后加在一起竟然达到了竟然的一百万斤。
加上那一百万银锭,那就是妥妥的一千一百万两。这下王小强都被吓住了。尼玛,这才叫大手笔!
虽然王小强的财产要比这个多的多。但那都是无形资产啊!每天都在运转当中,哪里见过这么多现钱堆在仓库里。
而且现在华夏很多地方都是在投入,离产生效益还有一段时间。搞得从不关心银钱的卯儿常常都在闹自己太穷了。
而主抓工业的颜令宾,若不是王小强强迫她穿一些好的衣物,简朴的就像一个普通人!
王小强松了一口气,这笔巨款应该足够支撑好久了。真若是用完了,那投资的效益也就开始有了回报了。自家那傻媳妇估计也舍得打扮自己了。
董小宝直接定了六万套盔甲,二十万矛尖。加起来就一千万两没有了。剩下的要了一些弓弩。王小强本来不想给他的。但是想到不能这么亏待自己的财神爷。
就按弩二百两一张,刀十两一把,给了他九十万两银子的。
剩下的十万两董小宝竟然要的是一些高级绸缎,首饰,还有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
王小强索性大大方方送了他一些瓷器和玻璃器皿。特别是一个大的玻璃镜子,董小宝简直如获至宝。差点给王小强跪下磕一个。
搞得王小强暗暗后悔,估计就是要十万两一个,董小宝都得要!
银子入库,自然要付给人家东西了。这时候作坊那边也已经赶制出来了。
王小强叫工人们帮着装上车。董小宝带着车夫们亲自跟着过数,为了怕数量有什么误差。王小强大方的多送了他几百个矛尖。这个矛尖现在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破甲锥!
董小宝千恩万谢后,一刻都没敢耽误就走了。此刻的边境上早已经阴云密布,时刻都可能发生惊天一击。
晚一步,膘国的士兵们就得拿命去填!董小宝索性直接分出一万套铠甲和二十万只破甲锥直接运往前线。剩下的才拉往国都。
因为前线离南诏这边很近,所以武器第二天就被运到了军营里面。膘国这边的将领是老将军孟昭云。
孟昭云在膘国那可是大大的有名,他曾经带领边军抵挡了无数次天竺军队的进犯。乃是镇守膘国北部的柱石一般的将领。
只是这些年年事已高,才回了卑谬城养老。这次情况紧急,毗讫罗摩王才又把他重新派了出来。
不过老将军也是忧心忡忡,武器装备的差异这是硬伤!以前都是因为冲突不大,所以膘国可以拿人命去填。但是这次好像不太一样,不知道天竺军想干什么?
不过这把年纪孟昭云也想开了,被膘国人民敬仰了半生。大不了把这条老命搭上就行了。绝不能再让天竺军队踏进国土一步!
这些天孟昭云看见天竺军队越来越多,便叫士兵们开始挖壕沟。身着板甲的士兵运动怎么也笨重一些,这些壕沟能有些的减缓他们的进攻速度。而膘**队从上往下的进攻相对也是省力一些。
老将军刚从前线回来,侍卫递上一杯甘蔗汁。叫老将军解渴。孟昭云接过来一饮而尽,这甘蔗汁可是好东西,不但解渴。而且消暑。
“报告!宰相董小宝叫人押送了一批武器装备过来!已经到营房外面了!”一个军卒在外面禀报。
孟昭云一愣,董小宝满世界划拉玉石这事情他是知道的。但是对于这个汉人后裔,孟昭云一直不太相信。再加上他竟然拿石头去换兵器,更让孟昭云彻底没了信心。要是石头能换来兵器,还要银子干嘛?
不过孟昭云倒是没有得罪他,反而让家里人把所有搜罗来的好的玉石都给了董小宝。毕竟这个人不能得罪,他可是皇帝的宠臣。有时候还共用美妾那种。
却没想到武器竟然还真运来了!孟昭云好奇的跟着士兵来到营房外。外面停着十几辆大车,都装着满满的东西。东西上面都用杂草盖住。看不出来是什么!
孟昭云掀开杂草,露出一块闪着蓝光的铁片。“这是什么?”
孟昭云问了一句,没等到人家回答就抓住铁片拽了出来。“哗啦!”
原来是一具半身盔甲,这盔甲发出幽蓝的光芒。闲的非常坚硬。
孟昭云随手把盔甲套在身边的亲兵身上。然后把卡子扣好。又拿起一个头盔,给他戴上。
就这样穿戴好,孟昭云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惊喜。根本不用实验,这样的铁甲一般的刀剑肯定是伤不了的!
“运来了多少?”孟昭云这才问负责押韵的宫内侍卫。“盔甲一万套,破甲锥两万个!”
“什么破甲锥?”孟昭云愕然。
侍卫从另一辆车上拿出来一个矛尖。他没舍得用盔甲去试,只是朝着营房的木桩扎下去。
“噗嗤!”矛尖轻松便到了根部。“扎盔甲也是这样,侍卫简单的说明了一句。”
孟昭云睁大了眼睛就象见了鬼一样。他拔出矛尖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也没弄清楚什么金属能够这么锋利。
他拔出自己腰间的佩刀,横着向矛尖砍去。“当啷!”一声,矛尖便短成了两节。尖的那头掉在了地上。
孟昭云一下子傻眼了,这么锋利的矛尖为啥这么容易被砍断?他看向侍卫。
侍卫赶紧解释,宰相特别嘱咐。破甲锥因为太过锋利,所以很脆。容易折断。最好不要横着击打。这属于易耗品,所以宰相买了二十万支!
孟昭云倒吸了一口凉气,“二十万只?那盔甲买了多少?”
“报告将军,盔甲一共买了六万套!”
孟昭云呆若木鸡,好一阵才缓过神来。然后喃喃道:“宰相乃我膘国恩人啊!请受我一拜!”
说完,孟昭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朝着卑谬城的方向砰砰砰的连着磕了三个头!
士兵们一看统帅如此,也都纷纷跪倒。大喊:“膘国将士感谢宰相大恩!”
正在赶路的董小宝猛的打了几个喷嚏。好奇的左右看了会,没发现啥异状。嘟囔一句,“我这次做的可是好事!”
他是打死也没想到,一万多士兵一起给他磕头谢恩呢!
日夜兼程的赶回了卑谬城,盔甲和武器都入了军械库。董小宝赶回皇宫交差。顺便把王小强给的礼物敬献给毗讫罗摩王。
看着这华丽的丝绸,精美的瓷器。和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整个王宫都沸腾了!
卡莎丽媚站在镜子前,不停的把各种丝绸围在身上。边问毗讫罗摩王哪种好看?边眼如丝的看着董小宝,差点把董小宝的魂都给勾走了。
毗讫罗摩兴奋的也都不知道怎么该怎么奖赏董小宝了。兴奋的指着自己身边这些美女们。“说,你喜欢哪个?马上带走!”
说完有些后悔,把卡莎丽搂在怀里,“这个不行,这是我的王后!”
董小宝一头黑线,心里暗骂。“尼玛的说话还大喘气。劳资就喜欢这个好吧!”
不过此时也不能再说别的。立马一个头磕在地上。“谢王上厚爱!臣是你的子民。为我膘国做任何事都是臣应尽的责任!臣不求奖赏,只求我膘国国运昌盛。求我毗讫罗摩王长命百岁!”
毗讫罗摩王感动的老泪纵横,“这才是我膘国臣子的楷模啊!来人,准备酒宴。我要给我膘国的功臣庆功!”
董小宝嘿嘿一笑,“王上,我带来好酒了。上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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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赤德祖赞赚钱
毗讫罗摩王好奇的看着董小宝,不知道他带来了什么好酒。
董小宝张开手掌使劲拍了几下,朝外面喊道:“把南诏玉液拿上来!”
只见几个人一人抱着一个坛子走了进来。每个坛子上都有一副南诏城的图画。图画上面是四个方方正正的宋体字。“南诏玉液”
“这是南诏的酒?”毗讫罗摩王好奇的问董小宝。
董小宝点点头,从腰间袋子里掏出两个方形玻璃瓶子。瓶子旁边贴着一张纸做的标签,图案跟字体都跟坛子上的一样。
只不过纸标签因为印刷方便,图案和字体都是彩色的。瓶子透明,可以看见里面的液体晶莹透彻,没有一点杂物。
膘国那些浑浊的液体根本无法比拟!
毗讫罗摩王哪里还有耐心等待菜肴。直接抓过玻璃瓶子就要打开!
董小宝赶紧拦住他。“王上,这种玻璃瓶装的数量稀少,华夏国主只送了两瓶,咱们先喝坛子里面的吧!他们答应喝完了还能去买!”
毗讫罗摩王拿过瓶子爱不释手的转着看了半天,终于答应了。把两个瓶子摆在一个显眼的位置。然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一个酒坛。
结果酒坛刚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香气就在宫内飘散开来。毗讫罗摩王深吸了几口,立马脑袋就开始晕了起来。
“好酒啊!”他情不自禁的大喊了一声。
董小宝拿出三个刚带回来的玻璃杯,放在毗讫罗摩王,卡莎丽和自己面前。然后抱起酒坛子,轻轻的朝被子里倒酒。
一股更加清冽的酒香一下子充满了整个宫殿。
“这……?”毗讫罗摩王已经被彻底惊呆了。且不说这酒的香气,只论那酒液的清澈边让人忍不住去尝一口。还有那倒在杯中那细碎的泡沫。真的忍不住啊!
毗讫罗摩王忍不住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王上且慢!”董小宝喊的稍微晚了点,一杯酒早就倒进了毗讫罗摩王的嗓子。
“额!”毗讫罗摩开始被噎了一下,随即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喉咙直接烧到了胃里。
“好,好酒!”毗讫罗摩王涨红着脸,呆了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他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烈性的酒!
董小宝苦笑着说道:“臣说晚了,请王上赎罪!”
毗讫罗摩王摇摇头,“是我着急,关你何事?来,喝酒!”
毗讫罗摩这次迫不及待的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端了起来,这次他学乖了。不敢再一口吞下去,只是抿了一口。
“王上,咱们等等菜好不?臣一一路急赶,午饭还没吃呢!现在天都黑了。”董小宝不好意思的说道。
毗讫罗摩哈哈大笑,“是我没出息了,实在难以抗衡这酒的魅力,你慢慢等,我先喝!”
毗讫罗摩王天生好酒,今生第一次尝到如此好酒。怎么能放过!随即也就不再理会董小宝和卡莎丽,独自一口一口抿着。细细品味酒在口腔里的味道和自己的感觉。玩的是不亦乐乎。
当菜终于上来的时候,董小宝赶紧风卷残云的狼吞虎咽一番。等到了七八分饱,这才端起酒杯,“来,王上,臣敬你一杯!”
“呼噜,呼噜!”回答他的是毗讫罗摩王如雷一般都鼾声。不知不觉间,一坛五斤的酒被他喝了大半。这还是他酒量好,换个人就得醉死了!
董小宝尴尬的举着杯子,只好端回来自己抿了一口。
卡莎丽嘻嘻的笑着,端起杯子陪他喝了一口。然后推了一下昏睡的毗讫罗摩王,结果,无论怎么推,毗讫罗摩也没有反应了。他喝的太多了。
卡莎丽这才朝董小宝抛了个媚眼,“宰相大人拉来的那些礼物是给本宫的吗?”
董小宝心中一阵酸软,这女人太媚了。是那种让男人欲罢不能的类型。
不过他心里还有个疑惑,“王后,你是啥时候进的宫?我怎么没见过你?”
卡莎丽白他一眼,“我进宫三年了。但是一直未得王上亲近。前几日因一时兴起,在花园里舞了一首孔雀舞。被皇上发现。结果晚上便被传召,谁知道还被你抢了先!”
卡莎丽白了他一眼。董小宝心头一震!怪不得那晚觉得不太对,原来自己竟然夺了王后的第一次!
董小宝赶紧低头施礼,“孟浪了,那晚不知道咋就失了控制,恰好王后从那过。结果……。”
卡莎丽又白他一眼,“好了,非礼了我还不算。我那两个从小陪我长大的侍女也被你一勺烩了,现在怪你也没用。好歹王上没察觉,以后好好对我们就行了。”
董小宝忙不迭的点头,傻笑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卡莎丽陪着他也喝了几杯,然后双颊绯红,媚眼如丝。董小宝看着这个媚到骨子里的女人,哪里还忍得住。
上去一把便攥住女人柔软的小手。女子嘤咛一声便瘫在他的怀里。余下的事情便不可描述了,反正后来两个侍女看见自家小姐抵挡不住,便上来帮忙。随即也软成一团。
王后离去后,董小宝兴奋的躺在毗讫罗摩身边睡着了。睡得时候还直念叨。王上真好,让我喝你的酒,住你的屋子。睡你的女人。
南诏城最近盛传起一个消息,那就是王府最近要召开一次竞拍大会!主要拍卖一批极品玉石。
这下南诏城里的商人们都沸腾起来!南诏王是什么人?能被他成为极品的那得是什么货色了?不过这竞拍是什么东西?大家兴奋的同时也忍不住猜测起来!
很多老板不在的驻南诏城的商家纷纷用各种方式往回传递消息,喊主家赶紧来南诏,说是百年难遇!
而膘国和天竺边境,艰苦卓绝的战争开始了!天竺军上次一千多人打进了膘国的纵深。所以这次有些轻敌,他们觉得没必要再用全部的重甲军队了。
于是,前面三千重甲军队,后面七千轻骑兵,在某个早晨开始了猛烈的冲锋!他们本来马匹不多,后来是花重金向吐蕃购买的。
只是,战争这种东西凭运气的时候不多。基本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三千重骑兵很快有一半陷落在壕沟里面。被膘国士兵一阵砍杀,基本都成了亡魂。那些赖以骄傲的盔甲,被膘国士兵用长矛一一捅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然后那些轻骑兵更是被膘**队一边倒的屠杀!若不是轻骑兵机动性好,基本就全军覆没了。
这一下天竺军队被彻底打懵了,看着膘**队清一色的重甲和破甲锥。不知道这些穷鬼从哪里弄来的如此厉害的武器!
战胜的孟昭云可没打算这样放过他们。上次被他们直接杀到自己纵深。这次岂能不报仇?
于是孟昭云大手一挥,膘**队趁势朝天竺境内掩杀过去。一时间,天竺境内狼烟滚滚,烈焰飞扬。天竺军队带给膘国的耻辱,都被膘**队一一回敬过去。
不过,因为这次战争是天竺发起的。因此,他们也早有准备。于是,在天竺境内一百公里的地方。天竺的第二道防线很快就遏制住了膘**队进攻发步伐。
膘**队只有一万,而天竺军队在这里布置了五万人!可是膘**队凭着破甲锥的优势仍然取得了一些胜利。
但是天竺军队毕竟人多,又占地利。所以很快就僵持不下了!不过,膘国的破甲锥却让天竺军深深的畏惧。
毕竟这东西太锋利了,盔甲没啥用啊!可偏偏自己这边没有可以穿透敌方盔甲的武器,这可咋办?
这时候,吐蕃那边传来消息。说膘国的军备都是从华夏国买的。吐蕃王和华夏王是兄弟。他可以帮天竺军代买。只是价格贵一些,那破甲锥要五十两银子一支。
大战时期,武器就是决胜的关键!天竺人在这上面向来舍得花钱!盔甲他们不缺!天竺也有相对成熟的铸造工业。但是破甲锥那样锋利的铁器,还不是他们能达到的高度!
于是,很快第一批十万支破甲锥运到了天竺军中。不过这次不是矛尖的形状了,而是那种长长的三棱形。这种形状似乎让破甲锥不那么容易折断了。
赤德祖赞对待王小强一直比较老实,破甲锥按四十两一支结算的。对于这小子动动嘴唇就赚一百万两银子的事情,王小强反倒高兴起来。觉得自己这二弟有长进了。
毕竟吐蕃那么穷,懂得赚钱这就是进步啊!再说这是他该得的,就算他不要,王小强也得给啊!毕竟钱都是大家赚的。
吐蕃王宫内,赤德祖赞咧着大嘴看着堆成山一样的银子傻笑。笑完还朝卓玛说,“你掐我一下,我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直到一阵尖锐的刺痛在腰间传来,他才吸着冷气喊,“行了行了。我知道这不是做梦!”
卓玛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家男人,不过也在为他高兴。虽然他性格憨直,但是在认人方面,自己却真的不如他。王小强虽然救过自己的命,可是事关国家的时候。自己总是不由自主的防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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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拍卖会
可是若赤德祖赞相信一个人,便会毫无保留相信和追随!根本不会为任何事而改变。
此时的吐蕃形式也是一片大好!贵族们已经搬迁的差不多了。听说他们在南诏城过得很好,常常也会派人回来收购一些毛皮中药和珠宝之类的东西。
当然,也会运回来外面的东西贩卖。让吐蕃跟外面的接触变得频繁起来,这也让一般都百姓有了一些收入。毕竟中药需要百姓去采,而毛皮百姓家中也会有一些。
挖矿的那些曾经的叛军也在南诏扎根了。他们回来接走了家属,只有一个回来的,他是因为实在不适应外面的生活。这样的变化让高原上的草场土地和牛羊都变得富裕起来。
赤德祖赞趁机重新分配了。切切实实让每一个百姓都拥有了自己的草场和牲畜。这一下,吐蕃真的一下子不一样了。
百姓对于吐蕃王的爱戴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度。很多百姓都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起来。
而赤德祖赞却派人大力传宣华夏王的功绩。并把自己做的所有事都说成是被华夏王教诲的。并说,两国是一国,等到何时的机会。就会合并。到时候,百姓的日子更会有一个大的飞跃!
舆论是一个非常管用的工具,百姓们每天耳闻目染接受着这些宣传。慢慢的,从心里也罢自己当成华夏人了。
甚至于跟南诏接壤的百姓开始和南诏百姓频繁的接触。慢慢的,连边界都不存在了。
只要没有边界,就不会存在商人们走不到的地方。吐蕃开始彻底的融入华夏,甚至于,很多不喜欢游牧的吐蕃人去华夏那边干活,做生意。
而华夏那边的人跑到吐蕃来种地,放牧!不过这些过来种地放牧的人。已经不是那种吐蕃最传统的方式了。
他们对于传统的革新和改进,让吐蕃的农业和牧业产量有了惊人的提高!
王小强派人来带着吐蕃工匠建立了一个规模很大的酒厂。专门用青稞酿酒,而青稞这种作物也只适合在高原上生长。
很快,华夏的另一种名酒诞生了。那就是“青稞酒”。这种酒有一的颜色跟华夏玉液有着典型的区别。成乳白色。略微有些浑浊。但入口酸甜。度数跟后世的啤酒差不多。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上头,不口渴。
常喝酒的都懂,后世铺天盖地的广告里面什么纯粮食酒,醉了不上头!基本都是扯淡。
醉酒的感觉第一就是头疼,第二就是口渴!可是青稞酒却真的完美的解决了这两个问题。
这跟青稞生长的地理环境和清澈的水源有关吧。反正青稞酒一出来,让一直畅销的葡萄酒受了影响。
而青稞酒的销量以一种可怕的速度在增长。很快就成了吐蕃的支柱产业。乐的赤德祖赞没事就钻库房数钱玩。对自己的大哥崇拜之情更如滔滔江水之延绵不绝。
手里有了钱,赤德祖赞便学华夏的样子。建立学校。吐蕃的百姓其实住的最为分散的,因为游牧的关系,常常一家离一家都有好远!
不过这样也省心,6--16岁的孩子一律入学,一点商量都没有!管吃管住。
想让孩子逃避上学帮家里干活的,只要发现。一律把草场和牲畜收回去!
这样一来,没有一个敢不送孩子来的了。至于老师,这个赤德祖赞才不操心呢。有王小强在,他只需把学校建好就行了。
现在华夏三个地区已经统一了汉语。转眼六七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些年龄大的学生早已经成了社会的中坚。
他们主要学习的就是语言和各种生产技能。
现在吐蕃完全复制了这种模式,而且随着师资的逐渐加强。现在的南诏城已经出现了华夏学院。类似于大唐的国子监。只是各个学科分的更细一些了。
华夏学院出来的学生,都是各个行业的楚乔。对于专业的钻研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而各个县学的学生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考上华夏学院。那将是他们毕生的荣耀。
杜甫和王之涣直接被孟浩然留在了华夏学院。他们对于文学的造诣,那是一般人比不了的。
这两个人现在整天忙的跟陀螺一样。既要教学生,自己还得学习。因为现在的语文课已经有现代文了。这个是他们需要学习的。
特别是杜甫,王小强的那首我愿是激流。基本已经让他入了魔。毕竟他的诗词本来就追求语句通俗,让百姓们都看的懂。
其实文字这东西本来就是大众化的东西,千百年来,哪一个流传下来的不是通俗易懂的?
至于那些故作高深,一首诗几十个典,再弄些生僻字故作高深的诗人们。估计活着人们都不知道,别说死了流传了。
南诏城这几天分外热闹!因为拍卖会明天就要开始了。现在已经到了验资的最后阶段。就是说想参加拍卖会的,毕竟要保证自己有一百两以上的银子。
保证的方法就是把银子交给华夏吏部。由吏部开具银票。这银票跟大唐的类似,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大唐的银票是证物,不能直接作为银钱使用。而华夏的银票可以在华夏国任何一个地方购物。
甚至于,现在华夏境内。连薪水都改成银票发放了。
为了方便,银票的面额从一两到一万两。各种数值的都有。当然,大唐的铜钱在华夏也是通用的。不过如今的华夏人富裕,没人背着一袋子铜钱在街上晃了。
分量沉不说,还影响风度。现在南诏省内如果看见背着钱袋子转悠的。那绝对是外地人。本地人丢不起那人!
购物时候,掏出一张银票过去。显得多斯文?不用担心伪造。按现在华夏的科技水平,想仿造他们的银票。估计还得几十年。
华夏现在每个城镇除了学校,就是衙门开设的钱庄。这里随时可以把银票兑换成银子活着铜钱。也可以把钱币兑换成银票。
拍卖会是在华夏学院的体育场里面举行的。巨大的场馆里面摆满了各种大大小小的玉石。他们分别被摆在不同额架子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各种璀璨的光芒。
现在验过资的人都可以进入参观了。因为东西太多,所以,一万两银子以下的玉石基本不都参与拍卖。所以,前三天是自由采购时间。就是看上什么,你直接可以买。
当然,也可能存在意外,比如两个人或者多人,一起看上某一块玉石。这时候就得竞价了,价高者得之。
此刻,南诏城内聚集的富豪不知道有多少。首先,大唐的那些世家大族基本上是不会缺席的。
唐人对于保值的东西向来兴趣最高!而世家对于财产的积累,一个是土地。还有一类是古董珠宝玉器。这样的东西价值高,比放一屋子银钱合适。
再说,这些东西放着不仅是保值。还升值。特别这次拍卖的都是原石。而且都是开好的原石。
大唐那么多雕工,随便雕刻一下。价值又会加倍,傻子才会不买。虽然他们跟王小强一直不对付,但是现在王小强跟他们已经不存在利益纠葛了。所以这么大的便宜不占的才是傻子。
还有大食,吐蕃,天竺一些大商人。若只论银子。这些商人可比大唐的世家还多。毕竟世家们最大的财产都是土地。
而此时的天竺境内,因为吐蕃支援的破甲锥到货。天竺军队终于抵挡住了膘国的进攻。
但是膘国也因为不断增兵,囤积在天竺境内的兵力已经达到了五万人。
而天竺方面,东天竺早已经顶不住了。国主向中天竺求援。天竺五国向来同气连枝,中天竺立马派遣三万重甲兵迅速支援。这样一来,双方兵力相等,装备相仿。拼的就是士兵的意志了!
其实这两个国家的士兵,都不属于那种战斗素质特别好的军队。但是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因此,每天都伤亡数字都是数以百计的。
关键损失的还不光是士兵的性命,还有破甲锥和铠甲的消耗。那可都是银子啊!
一身铠甲被捅几个窟窿还怎么用?特别是天竺方面的铠甲。基本都是生铁,一捅都是成片的烂了,只能更换!
所以天竺方面也只能再让吐蕃方面帮着购买。赤德祖赞向来是雁过拔毛。直接就是二百两银子一副,加之每天断裂的破甲锥。每天都消耗也是个天文数字。
董小宝早已经从原来的春风满面变得垂头丧气。本来他以为这些装备直接能把天竺军彻底覆灭。
却没想到刚刚打进人家境内就进入焦灼状态。多出的一万盔甲很快就被战损补充上去了。破甲锥也快见底了,很快就得去购买。
可是膘国是真的穷啊!上次用玉石顶了大部分都费用。那东西尽管在膘国不值钱,那也是膘国无数年的积累。毕竟,玉这种东西并不是随便挖出来一块就值钱的。
毗讫罗摩王对于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全靠董小宝自己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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