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神秘女人
能走上叛乱之路的人,有几个是等闲之辈?最起码苏望北就不是等闲之辈,当然了这也是他自己认为的而已,实际上是不是等闲之辈,还是要看最终的结果,毕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叛乱之路基本上就是一句话,胜,就高高在上,败,就一败涂地,上天堂,下地狱尽在一念之间。
苏望北博览群书,自诩是北周第一智者,当然这句话只能自诩,因为在北周人的心中第一智者是属于霍半仙的,毕竟这个‘活神仙’古往今来,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信息,这点超神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尽管苏望北也知道自己比不过霍半仙,但是他依旧坚信自己具备当天子的一切素质,况且,当初皇位本来就是自己的。
如果当初父皇不是老迈昏聩,做出愚蠢额抉择,把皇位传给自己的话,北周也不会走到今天这种风雨飘摇的地步,也不会出现古往今来最大的丑闻。苏望北之前只是抱怨父皇昏聩,没有把皇位传给自己。要不然,皇位和心爱的女人北周第一美女胡无垢都是自己的,可两样都落空了。
失去皇位,失去心爱的女人,苏望北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倍加努力的学习,想做一代贤王。在他看来,风情万种的胡无垢是耐不住寂寞的,说不定哪天会红杏出墙,对自己投怀送抱。可惜,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在听到武重楼夜宿皇宫的当天晚上,苏望北喝的酩酊大醉,醒来后发誓要夺回皇位,狠狠地把胡无垢这个贱女人踩在脚下。
爱之深,恨之切。像苏望北这种人对一个女人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他是文人,夺回皇位,当然是按照文人的方法去做了,可是,这天府上来了个神秘人,改变了一切。
夜深人静,小妾已经沐浴更衣,这个小妾长相有七分酷似胡无垢,就是缺乏气质,肤色差一点,身材差一点,声音不够甜美。尽管如此,苏望北还是每天都召这个小妾侍寝,幻想自己是九五至尊,把胡无垢这个北周最美,最高贵的女人压在身下反抗地占有。
每一次,苏望北都会使出九牛二虎之力,还会骂,还会打,体力不支就会用虎狼之药,可惜的是,小妾脸上那种迎合献媚的表情让他恶心,所以这个家伙就会用拳头来发泄怒火。
这一天,苏望北依旧吃了虎狼之药,可是小妾却迟迟没有前来,就在他怒火中烧的时候,房间内进来了一个神秘人,确切来说是一个神秘的女人。
看到有一个甚密的女人闯进来的时候,苏望北就怒火中烧,可惜他想喊却怎么都喊不出来,想把枕头投掷过去砸对方,可惜,身上软绵绵,一点力气都没有。
“王爷,想当皇帝,想玩皇太后,仅仅依靠在一个弱女子身上发泄是不够的,难道你就不想真正的当上皇帝,真正的得到胡太后么?”
神秘女人直直的盯着苏望北,那犀利的目光好像能够看穿这个男人似的,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之后,冷冷地说道:“我知道你想咆哮,想叫人,可是,我告诉你,只要我不想,你这辈子都想说话,也休想染指皇位,更加别想得到胡无垢。”
苏望北是想喊,喊不出来,想咆哮也力不从心,这个时候,他逐渐的冷静了下来,可想知道这个神秘女人究竟在搞什么鬼。这个时候,这个神秘女人慢慢地转过身去,开始很优雅地宽衣解带。这是什么情况,在搞什么鬼,怎么还有这样的操作?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苏望北毕竟是一个饱读史书的文人,是一个优雅高贵的王爷,面对美女,陌生的美女宽衣解带,他第一反应并不是像流氓一样的占有,而是想闭上双眼,不想去看,不敢去看。
思想或许还有点高尚,可是身体内有虎狼之药,苏望北毕竟做不到‘坐怀不乱’,这个家伙还是睁开了双眼,想欣赏那一刹那的风情。
雪白如玉的冰肌玉骨,完美的玉背上有一翱翔九天的凤凰,意欲直飞云霄,下面是仿佛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这一幕太震撼了,让苏望北看得险些走火入魔。鼻血都流出来了,可惜整个人好像中了魔咒一般,依旧是不能动。
可惜,美好的都是短暂的,美好的毕竟不能长期拥有,苏望北也就是匆匆看了几眼而已,这个神秘的女人很快就把衣服穿好了,她重新坐回原地,收回了威压后说道:“怎么样?”
“完美,女神,本王要对你顶礼膜拜,本王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本王。”激动不已的苏望北显得有点语无伦次,一时间,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了。
神秘女子对于苏望北的表现一点都不感到惊讶,也不当回事,她笑着说道:“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看样子王爷是想做一个风流鬼了。可惜,你要记住,爱美人是没用的,如果不能拥有江山,你怎么会拥有美人呢?当初你要是得到了江山,现在在你胯下婉转承欢的应该是货真价实,千娇百媚的胡无垢,而不是找一个替代品。你应该猜出来我是神秘人,也猜出来我来的目的了吧。”
“当然,你是凤凰社的人,你想要辅佐本王得到皇位。”苏望北很没出息地用袖子擦了一下碧血,拉了下被子盖住那个不争气的地方,因为他看到了这个神秘女人目光之中的鄙视之情。
“知道就好,最起码说明你不是蠢货?”其实,苏望北想多了,这个女人的目光压根就没有看那个地方,说白了,她是对苏望北整个人鄙视,而不是鄙视豆芽菜。
没有对比,没有伤害,这个神秘的 女人压根就没有见过香蕉之大,又怎么会鄙夷豆芽菜之小呢?她是一个自身高贵,内心高傲的女人,就像是九天之外不食人间
烟火的仙女,对凡夫俗子本来就很鄙视,这点和苏望北有没有吃虎狼之药,没有半毛钱关系。
自己博览群书,是北周第一智者,在对方口中竟然如此不堪,用一句不是蠢货来概括,尽管心中不爽,可是苏望北依旧不想唐突了女神,当初自己第一次见到胡无垢的时候,和今天惊人的相似。他轻轻地干咳了几声来压制内心的尴尬后说道:“大家都是聪敏人,有什么话就直说吧,没有必要拐弯抹角。本王和凤凰社素来没有交际,你们凭什么帮助本王,又想得到什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苏望北看来,任何人都是无利不起早,这个神秘的女人,这个神秘的凤凰社不会无缘无故的帮助自己,这背后一定有所图。如果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谈合作,那绝对是不行的,自己堂堂一个王爷,怎么能够任由一个江湖组织摆布呢,那绝对不行。
很好,神秘女人就喜欢直来直去,也不太喜欢兜圈子,她冷冷地说道:“我们凤凰社帮助你夺回皇位,帮助你得到胡无垢,代价是你要维护门阀士族利益,铲除寒社,另外凤凰社要在北周有一席之地,南瞻洲交给我们不算是过分吧。”
“不是不算过分,而是太过分。”苏望北的鼻子都快气炸了,他指着神秘女子说道:“你简直过分的而无法无天,南瞻洲面积是北周的十分之一,人口却是八分之一,财富是五分之一,你竟然说不过分。况且,没有你们,本王依旧可以夺取皇位,凭什么把南瞻洲给你们。”
“看来是我没有表达清楚,那我就再说仔细点。”神秘女子对于苏望北的表现并不感到惊讶,她不紧不慢地说道:“南瞻洲还是北周的领土,并不是划个出去了,只不过是凤凰社在那里建设大本营,官员由我们任免,赋税还是朝廷的,你并没有太大的损失。对了。有一句话,我要说清楚,没有我们,你别说夺取皇位,连小命都保不住。”
“你胡说,莫非你想行刺不成?”苏望北毕竟是文人,听到对方威胁的时候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不过文人骨子里有文人的风骨,尤其他还是搞搞在上的王爷,绝对不会因为生命受到威胁而妥协的。
“我要是想杀你的话,易如反掌,还要和你啰嗦这么长时间么?”神秘女子的脸上充满了鄙夷的神情,很显然她骨子里是瞧不起对方的。
“那你是什么意思?”
神秘女人不屑地说道:“一旦你想夺取皇位,那么一定会被刺杀,不是凤凰社,而是寒社,寒社的莫问地是北周第一高手,放眼天下也绝对是前五的存在,他想杀你简直是易如反掌,你一点存活的可能性都没有,一个人连命都没有了,还提什么叛乱登基称帝呢?”
苏望北在这个时候算是冷静了下来,既然对方不杀自己,那也就没有什么好紧张了,他冷冷地说道:“我怎么听说北周第一高手是阳鼎天,而不是你说的什么劳什子莫问地,你不要欺负本王不懂江湖之事好不好。”
“阳鼎天的战斗力,拉到寒社绝对排不进前三名的。”
“就算莫问地是北周第一高手,那又能怎么样,孤王和寒社又没有什么交集,更加没有得罪过寒社,他们凭什么对付本王呢?”苏望北毕竟是文人,不管想什么事情,都是按照文任的思维去想,在他看来,朝廷和江湖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个江湖门派会参与朝中的皇位争夺,那个莫问地不管是不是北周第一高手,都没有理由要杀自己吧。
神秘女子觉得苏望北很好笑,竟然不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她无语地说道:“你是来搞笑的么,连莫问地的孙女叫胡无垢都不知道,就这水平你还想夺取皇位,得到胡无垢,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你太搞笑了,到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谁效忠你,那就是作死。”
一语惊醒梦中人,很多不合理的因素在这一刻就解释通了,寒社一直在帮助胡无垢做事,很多事情都是莫名其妙地发生,稀里糊涂地结束,看来北周这些年发生的大事都和寒社有关。甚至连先帝英年早逝,会不会都是寒社的手笔。
在这一刻,苏望北就冷静多了,没有了先前那股书生意气,他沉思了片刻之后说道:“说吧,我们怎么合作?”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归根到底,就是读书人的迂腐,手中没有军队。”神秘女子还是很欣赏苏望北的,当年靖王那么辉煌,她都没有和对方合作的意思,而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毫无兵权,也毫无威望的北礼王苏望北。
军队,没有军队造反那就是扯淡,这点苏望北还是认可的,他叹了口气后说道:“说吧,你们怎么帮助 本王掌控军队,又怎么夺取皇位呢?”
“没有那么复杂,你首先要赢得胡太后的信任,逐步在皇室之中提高自己的声望,赢得三大门阀阀主对你的认可,在文武百官之中,留下英明神武的形象。然后想办法出进城,拜托胡太后对你的控制。据可靠情报,胡无垢怀孕了,就趁她临盆的时候,你发兵围困京城,那时候皇位唾手可得,没有任何问题。至于如何掌控军队,我们会负责牵线搭桥,至于你和将军们怎么谈就看自己的本事了。”
貌似负责的叛乱,被这个神秘女子三言两语就搞定了,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还是很厉害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苏望北脑抽地说了一句,你比胡无垢更年轻貌美,更加国色天香,你才是天下第一美女,本王想得到你。
神秘女子没有想到苏望北会说出这么荒诞的话,太搞笑了,她笑着说道:“想得到我,也不是不可以,我做皇后,你不能有后宫,凤凰社为国教,做到这些,那一
切都不是问题。”
对于神秘女子来说不是问题,可对于苏望北来说问题就大了,封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当皇后,在北周历史上不是没有先河,先帝就开了个先河,结果英年早逝不说,死后还被戴了一顶天大的帽子,令整个皇室蒙羞。至于不能有后宫太荒诞了,要知道: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于一身’那只是戏剧里面才会出现的,最起码苏望北认为在自己的后宫不会出现。至于国教,那就不要想了四国都是皇权至上,都是不允许开设国教的。当年史上最强大的大周帝国,就是因为出现了所谓的国教而亡国,这血淋淋的教训也不过才三百年,后世的君王是不会,也不敢忘记的。
“玫瑰花虽然娇艳欲滴,倾国倾城,可是会刺伤人,本王还是不采摘你这朵玫瑰花了。”苏望北也是一个决绝之人,当场就断绝了这个年偷。
“识时务者为俊杰,王爷能够认清形势,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相信,过了今晚,你就会以一个帝王的心境去面对整个北周。”
神秘女子飘然离去,房间里只剩下苏望北一人,没多久,小妾才进屋,只不过这个家伙早已经没有了那种念头,或许是药效过了,这一夜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
神秘女子是悄然离开北礼王王府,可是她并没有离开大兴城,而是悄然来了阳阀。
阳阀阀主阳云天就像是一只温顺的京巴,十分虔诚地跪在神秘女子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那种紧张,是处于内心的尊重是一般人装不来的。
“你做的很不好,堂堂一个阳阀阀主竟然被人压制的毫无作为,徳不配位,你是不是已经无力掌控阳阀,不能为凤凰社效力?”
神秘女子的声音不是很大,可是字字诛心,跪在地上额阳云天的额头直冒冷汗,他一边磕头一遍解释道:“上使,请听我解释。在阳阀一直都是双元制,阀主并不能只手遮天,在很多问题上,都要受长老会约束的,要知道大长老阳鼎天是北周第一高手,在阀内影响力很大,我,我。”
下面的话,阳云天没敢说出来,要是说自己不如阳鼎天的话,恐怕今晚上自己的小命就保不住了,要知道凤凰社做事向来都是心狠手辣,杀死自己也不是没有可能性。
“那么我问你,阳鼎天是第一高手不假,那请问,他敢公开对你动手么,敢公开反对你这个阀主么?”神秘女子的语气不是很重,可是天宗师的威压却很重,充斥整个房间,给阳云天带去了很大的压力。
“那倒不能,不管怎么说,我都是阀主,长老会可否决我的决议,不代表阳鼎天这大长老有资格公开反对我。”
“那不就结了,阳鼎天不敢公然反对你,那你还有什么可怕大”神秘女子摆摆手示意阳云天起身回话,她冷冷地说道:“既然阳鼎天已经威胁到你的权威了,那么他活不了太久了,相信没有阳鼎天,你应该可以操作全局。今天交给你一个任务,那就是等苏望北围困京城,胡无垢产下皇子之后,你找机会把他们母子从皇宫偷出来。”
我去,开什么玩笑,皇宫内戒备森严,从皇宫把太后和皇子都偷出来这太扯淡了,阳云天心中腹诽,可是嘴上却不敢反驳,人家都说了帮忙弄死阳鼎天,这种情况下自己再抗命的话,恐怕自己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请上使放心,我一定全力以赴办成这件事情,就是不知道偷出来之后怎么办?”
阳云天知道,一旦太后和皇子被抢,那一定是全程大搜查,阳阀是阻挡不了禁军搜查的,如果在阳阀内搜出来皇太后和皇子的话,那么整个阳阀将会被连根拔起,那绝对是灭顶之灾。
“放心吧,到时候,凤凰社内会有人把胡无垢他们母子接走,你的的任务就是从皇宫抢出来,其他的都不用管,尽管把自己摘干净。”
偌大的事情怎么会全程交给一个人呢?凤凰社做事情,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具体是不会向阳云天讲述的,神秘女子对于阳云天的办事效率还是满意的,要不然也不会权力扶持。
为了扶持阳云天,设计除掉北周第一高手阳鼎天,足见神秘女子对阳云天是多器重了。
神秘女子究竟是谁,这个问题困扰阳云天多日了,可是他始终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今天甚至有隔错觉,这个年轻的女子具备猎杀阳鼎天的战斗力。
我的天哪!这个女人最多二十出头,就是天宗师,能够猎杀北周第一高手阳鼎天,这也太恐怖了,以至于阳云天都不敢往下去想了。
神秘女子懒得理会阳云天是怎么想的,她没有多待就直接出来了。按理说,到时候从阳阀手中接走太后和皇子,应该和凤凰社大兴城分舵舵主封在天谈,可是他不喜欢封在天这个好色之徒,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任务交给司筱云。
在神秘女子看来,从阳阀手中接走胡太后和皇子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安排妥当,一定不会出乱子,要是太复杂的话她就找封在天了,不会找司筱云。
其实,神秘女子之所以找司筱云而不是找封在天,其实是有原因的,那就是封在天是大长老的亲信,而司筱云是三长老的土地,三长老是自己的亲信,对自己忠心耿耿,而大长老始终是不安分。
凤凰社内永远不会出现一支独大,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事情时有发生,神秘女子不喜欢权力斗争,尽可能的选择躲避,可是长老们之间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她只能尽可能的选择逃避,可是凤凰社就那么大一点,又能够跑到哪里去呢?
来到大兴城,见司筱云,或许两个女人,两个美女之间会有更多的语言
第523章 搅动风云,未必是龙
搅动风云,未必是龙。
一个神秘女子的出现,搅动了整个大兴城,才有了后来的叛乱,这只是整个叛乱的插曲,可是却至关重要,因为很多大人物都卷入其中。
司筱云,战斗力甚至比封在天还要强,之所以没有当舵主,一方面是因为她是女人,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个神秘女子,因为这点对这两个女人都很重要。
这个夜晚,神秘女子从阳阀出来之后,就去了骊山的云璃宫,司筱云早就在这里安排好了,两个大美女一起泡温泉,也只有在这个时候,这个神秘女子才能够真正放松下来,忘却纷争,忘却众多不快。可惜的是一年最多来一次,而且每次只能待一天,这或许就是命运。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泡温泉的时候,司筱云都会发现一个很神奇的现象,那就是这个神秘女子背上的那个凤凰的颜色在逐渐加重,那个凤凰更加显得栩栩如生。
这个神秘女子是谁,其实,司筱云一直都知道,只不过不能确定而已,所以只能是揣着聪明装糊涂,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两人一直以姐妹相称。
习惯了,神秘女子习惯了司筱云一丝不苟地欣赏自己背上那只翱翔九天的凤凰,这恐怕是除去师父之外,唯一一个可以欣赏到这个凤凰之人。
为什么自己背上会有一个凤凰,说实话,这个神秘女子并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她是知道的,那就是世上还有一个女孩子身上有凤凰,只不过那个女孩子的凤凰是在小腹部,没有人提起过那个女孩子,更加没有人提及过那个女孩子和自己是什么关系。
两个凤凰是不一样的,腹部的凤凰代表的是阴,也就是凤舞九天,背部的凤凰代表的是阳,是凤动乾坤。据说两只凤凰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一冲冲天,翱翔于天地之间,只不过,这始终世隔传说,并没有人能够证实其真实性。
“你应该猜出来我的真实身份了吧!”神秘女子看着正在享受温泉舒适的司筱云,目光之中充满了无限遐想,好像在思索什么似的,她不紧不慢地说道:“其实,我的身份,没有什么的,你也不需要有太多的顾及,我长这么大,就你这样一个好姐妹,除了你之外,我几乎很少和其他人说话,尤其是女孩子,话就更少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要因为身份的不同而改变,你就是我的好姐妹,有这一点就够了,何必在意那么多呢?”
司筱云轻轻地点点头,这个神秘女子的身份太特殊了,一旦对外公开,会引起轩然大波的,她说的欸错,一旦公开身份,连朋友都没得做。
宽衣解带,雪白如玉的冰肌玉骨一寸一寸地展现出来,每一次都是司筱云先进入温泉,大概过将近半刻钟,这个神秘女子才会宽衣解带,从来都不曾例外。而且每次都是背对着司筱云,等于是在入水之前就会让她看清楚那只翱翔九天的凤凰。
“今后你就叫我小凤吧,要不然一直都不叫名字也不好。”
“嗯,小凤。”司筱云的玉手轻轻地抚摸在那只展翅欲飞的凤凰上面,每一寸肌肤都不曾放过,她轻声地说道:“我觉得这个凤凰更加逼真了,简直就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凤凰,好像随时可以飞出似的,太震撼了,真的不知道飞出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凤凰飞出,小凤坠地。”
小凤有点伤感,她缓慢地转过身来,这是身体没入温泉之前第一次正面面对司筱云,她很伤感地说道:“应该还有一个女孩子身上有一只凤凰,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凤凰一起飞出,那么我们两个才可以踏破虚空进入第九界破天界。可是,单独凤凰飞出的话,那就必死无疑。”
“啊,怎么会这样,那个女孩子在哪里?为什么凤凰会单独飞出呢?”司筱云没有想到还有这么玄乎的事情,怎么还会有一个女孩子身上有凤凰,为什么两只凤凰必须单独飞出,又什么单独飞出就会死掉呢,司筱云不相信这么离谱的事情,可是又无法推翻,毕竟这种事情是无法验证的。
小凤淡淡地说道:“我不知道她哎哪里,也不知道和她是什么关系。当其中一个女孩子失去元红之后,那么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凤凰就会逐渐发生变化,最终会飞出。等我死之后,她也无法独存。原本应该是我们两个一起踏破虚空的,
现在由于她失去了元红,除非是拿走的她元红的那个男人,也拿走我的元红,否则,我们两个一前一后都会死去。”
这也太扯了,竟然还有这么玄乎的事情,是真是假,已经没有办法去验证,只不过那个凤凰变得活灵活现却是不争的事实。
小凤说道踏破虚空,深深地刺激了司筱云的神经,看样子,所谓的踏破虚空并非是传说,只不过如何才能够踏破虚空,说实话,谁都不知道,也许压根就没有方法,传说都是骗人的。
伤感,今天晚上的确有点伤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只不过凤凰越来越逼真却是真实存在,这点司筱云深有体会,她也很伤感,莫非自己唯一的朋友最终要香消玉损?
“小凤妹子,你放心,我一定找到那个女孩子,也找到那个男子,一定让你可以踏破虚空,最终进入第九界。”
小凤摇摇头,她很无奈地说道:“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又一点感情都没有,我怎会嫁给他呢?我宁可孑然一身离开这个世界,也不会把自己的元红交给一个陌生男子,这是不容置疑的,我一定要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子,绝对不会苟活下去。”
面对比牛还要倔强的小凤,司筱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毕竟这里面牵涉到的内容太多了,甚至还有杀人,买凶等很多见不得光的买卖。
越是美女越孤傲,越是美女越难以寻找属于自己的想真爱,或许她们的人生被诅咒了,这就是自古红颜多薄命的原因。
司筱云知道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就无法说服小凤放弃原来的追求,没有合适的男人,那么这个女人最终还是要步入爱河的,所以不要太倔强,因为这就是人生。
寻找另外一个身上有凤凰的女孩子,这显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太玄乎了,压根就找不到。也太扯了,不过司筱云还是想出来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小凤摇摇头说道:“算了不说这些没趣的事情,还是给你说一下下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吧,省的你做事情的时候出现偏差,要知道这一步太重要了,一步都不能错,我相信你可以作得很好,也一定会出色的完成任务。”
“嗯。”司筱云知道在这个小凤的心中,完成任务是第一重要的,为了完成任务,她甚至可以不惜任何代价,这点自己是做不了的,或许这就是差距,这种差距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
小凤简单地把任务说了一次啊,她最后十分伤感地说道:“这个任务看上去不太复杂,可实际上要求却很多,要知道胡无垢本身就是一个烫手山芋,接到手上很容易砸锅。那个小皇子是大唐天子的血脉,一旦传出去是被凤凰社接走的,那天子之怒不是凤凰社能够承受的。”
“既然凤凰社扛不住大唐天子的怒火,那么为什么还要走这一步呢?”司筱云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要知道大唐天子犹如正午的太阳,那简直就是如日中天,那不是凤凰社可以抵抗的,要知道不管凤凰社,还是寒社之所以能够存活下去,说白了不是实力太强大了。而是很渺小,还没有被各国皇帝放在眼里,如果一国之君想要将其歼灭的话,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你不懂,这就是博弈,这就是权利游戏。”小凤显得有点心身疲惫,她很无奈地说道:“凤凰社存在的意义就是让门阀世家制度能够很好地存在下去,可是大唐天子压根就没有打算给门阀世家留活路,这就注定了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凤凰社必须要有雷霆万钧之力,来让大唐天子知难而退,不再一条道走到黑。当然了,还可以选择毁灭,将其摧毁。”
司筱云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就没有插嘴,毕竟这件事情太大了,不是自己可以掺和的。不过,在司筱云看来凤凰社始终见不得光,想要和大唐帝国对抗,那简直就是以卵击石,自寻死路。
小凤接着说道:“十七年前,那一次大唐宫变,就是凤凰社的得力之作,不仅把逼死了意图取缔门阀士族制度的大唐天子,还把四大门阀玩弄于股掌之中,连老对手寒社都没算计了。那一次的成功让凤凰社的长老们膨胀了,不知道天高地厚,还以为可以左右天下形势,可以主宰大地的臣服。”
十七
年前那一次的大唐宫变,说实话司筱云知道的并不是很多,也没有刻意关注过,她一直以为那是寒社勾结大唐四大门阀所为,没有想到最大的阴谋家竟然是凤凰社,这太不可思议了。
看来,凤凰社可以摧毁一个国家,主宰一个国家的国运,此言非虚。也就是说凤凰社的实力没有表面上崭露出来的那么简单,实际上实力盘根复杂,已经具备了创建国家的条件,全力以赴对抗大唐帝也不是不可以。
司筱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小凤有点泄气地说道:“只不过此时此刻,大唐的形势和十七年前没有可比性。现在的大唐天子要比他父皇不知道强大多少倍,已经彻底掌握朝局,权臣想要再次发动宫十七年前的宫变那是不可能的。这个天子武重楼比他父皇强大多少倍。况且这个天宗师武重楼也不是凤凰社可以轻易对抗的.”
说是话,小凤是不愿意卷入这次的权利游戏,毕竟这次是大长老挑头,在凤凰社之中,已经有大部分长老都选择义无反顾地卷入这场战争,而且这一次只能赢,不能输输,因为一旦输了,搞不好会被连根拔起这点是不容置疑的。
权利游戏让女人走开,这次,凤凰社的长老们想要踢开圣女,玩一票大的,竟然盯上了皇权,才暗中勾结上官仙的,这次的行动是配合上官阀在大唐行动的。
尽管小凤觉得这次凤凰社的长老在玩火,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一次也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这也是为什么她郁闷的原因所在。
两个女人聊了很多,很多,可是有一件事情,谁都没有预见性,那就是司筱云最终遭遇到了云舒,这个大美女被征服了。
虽然司筱云并没有向云舒讲过小凤的事情,但是司筱云却是知道凤凰社最后计划的,不管当初是怎么答应小凤的,现在她都执行不下去,因为那样做,将是作死的开始。
在被云舒征服的那一刻,司筱云就不再是凤凰社的人,开始效忠大唐天子,开始为大唐而奋斗。这个大美女内心做了复杂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这件事情压下来,先不告诉云舒,但是自己却一定要确保这对母子平安。
百密一疏,这次小凤的计划很周详,可以说是算无遗策,可是唯独漏算一点,那就是男女之间的情感,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没有恋爱过额小凤对于人性的把握不是很到位,当然也就做不到直接掌控全局,最终大获全胜了。
凤凰社的存在或许都了这个时候真的是寿终正寝得到时刻,不仅仅是因为在大兴城做谋划 ,要知道是大唐天子早就做好了灭掉凤凰社的准备,只是时机未成熟罢啦!不过也拖延不了太久。
北周的危局表面上看是苏望北在围困京城,可实际上是凤凰社的一次谋划,是凤凰社第一次明确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像,而做出的冒险行径,注定了这次搅动风云,不会风平浪静。
第524章 美人不能说的秘密
先要其灭亡,就先让其疯狂。
膨胀的封在天最终被云舒一记虚空之箭射杀,而一向低调的司筱云最终做了云舒的女人,算是成功上岸。
在上岸之前,司筱云还一直觉得凤凰社多么强大,多么的可以凌驾朝廷之上,可是在成为云舒额女人,上岸之后,她算是明白了,在大唐天子的眼里,凤凰社只不过是跳梁小丑而已。
做人要有底线,司筱云就是这样的人,虽然已经上岸,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底线,关于凤凰社的事情,能说的对于云舒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能说的只字不提。
关于小凤的事情,司筱云只字未提,因为在她的心中,小凤不仅仅是凤凰社的圣女,最关键还是自己的好姐妹,这辈子,可以说背叛了凤凰社,辜负了师父,但是绝对不能出卖自己的好姐妹,这就是底线。
今天一天,云舒都觉得司筱云有点心不在焉,就连运动的时候,也有点勉强迎合的感觉,这就让他感到索然无趣,匆匆结束战斗,抱着大美女去沐浴,希望在温泉里面,能够让这个美女心情好起来。
只有一次就结束了,这可不是云舒的风格,在进入浴池之后,司筱云才算是清醒起来,她看到了云舒脸上的不自然,就知道这个男人还没有吃饱,于是就很尴尬地说道:“夫君,对不起,今天让你失望了。”
“没有失望,每一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没有什么,我也没有想过让你敞开心扉,毕竟我们的人生经历不同,所承受的也不相同。”
在这个时候,云舒静静地躺在浴池之中,他不紧不慢地把自己的人生简述了出来,所承受的苦难,也竹筒倒豆子般讲了出来。
天哪!这个近乎于圣人一样的男人竟然经历过如此多的苦难,这太不可思议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在这个男人身上都出现过。这个男人心中的痛,掩盖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没有人知道,或许今天不讲出来,司筱云到死都不会相信世上还会发生这些事情,云舒这个高高在上,让万千少女顶礼膜拜,为之疯狂的美男子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
“你痛么?”司筱云心疼了,真的是心疼了,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云舒会有这样悲惨的人生,这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悲催的人生不解释,因为有了悲催的人生,才有了华丽的转身,最终完成不可思议的人生,这就是云舒,一个比女人还妖娆,还妩媚的美男子。
云舒那张近乎完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的悲切,他头往上仰,忍住不让眼眶中滚烫的泪珠滚落。这个美男子沉默了许久才说道:“有多痛,就会有多快乐。大唐天子是我快乐的源泉,在认识他之后,这个大男孩描述了一个不一样的帝国,在他的帝国蓝图里,我只会有快乐不会有痛苦。未来的大唐帝国,只要是你的能力能够支撑你的野心,那么你永远都是快乐的,你永远不会感到悲伤,这就是我愿意誓死追随的原因。”
士为知己者死,誓死追随,这句话只有四个字却是云舒和武重楼肝胆相照一辈子的源泉,很多事情,很多时候,云舒做事情,压根不需要向天子解释什么,因为,彪悍的人生不解释。
和云舒那复杂多变,坎坷颠簸的人生比较起来,司筱云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张白纸,从小失去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师父收养,然后习武,再然后为凤凰社奉献自己的青春,这不最终和云舒一起沐浴,人生的历程就像是一条直线波澜不惊,平淡无奇。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对你隐瞒了什么,甚至欺骗了你,那么你会生气么?”司筱云紧紧地抱着云舒的脖子,抱得好紧,好紧,恨不得将两人融为一体,这是第一次这么主动,完全抛弃了女子天生的羞愧感,彻底放开了自己。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云舒始终都是波澜不惊的性格,他伸出食指在美女的笔直的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后笑着说道:“我是一个简单的人,情感上就是那种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的人。生活上,只要是你忠于大唐天子,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没有什么隐瞒,也没有什么欺骗。记住,背叛大唐天子就等于是自绝于天地之间,那就不是我生气的问题了,宝贝你明白么?”
明白,还是不明白,这个时候,司筱云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滚烫的泪珠在水汪汪,含有千层秋波,万种风情的大眼睛里面滚落,一滴,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就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滑落下去,她的内心在挣扎,这份痛恐怕只有自己才能够体会到。
“对不起,最终还是让你失望了。”司筱云的内心很痛苦,自己答应小凤的那件事情,注定了是要背叛大唐天子,这是不能说的,不能改变的事实。
开玩笑呢,绑架大唐天子的女人胡无垢,还有皇子,这不是背叛又是什么呢,司筱云知道,在云舒的心中,自己这种行为就是不容于天地之间,自绝于天下。
原本以为可以和这个男人携手到白头,可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终究一天会站在对立面,甚至会变成这个男人的死敌。或许,真的到了那一天,司筱云会选择死在自己心爱的男人怀里,结束痛苦的一声,可是这个男人会动手么?
死在自己心爱的男人怀里是一件多么悲催的事情,司筱云现在想到的不是自己多么悲催,而是云舒亲自杀死自己的时候,他的内心将会是多么的痛苦。
在这一刻,司筱云彻底关闭自己的心门,等待着生命的倒计时,她附在云舒的耳边,轻声的说道:“赐予我一个儿子好么?”
“嗯。”此时无声胜有声,或许是在水中的缘故,显得格外疯狂。
插曲,云舒的出现只
是一个插曲,等云舒走后,司筱云趴在床上嚎啕大哭,她不知道为什么而哭,也不知道这样的哭泣究竟是为了什么,唯一知道的就是永失我爱。
司筱云并不恨小凤交给自己的任务,而是恨凤凰社的长老们,为了一己之私,做事竟然毫无底线,她知道等到了那一天,云舒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的,或许自己死的时候都会带着无尽的遗憾。
如果死去的时候,还带着无尽的遗憾,那这样的人生不完整,太悲催,最终司筱云还是忍不住,她决定去找自己的好闺蜜明冷心,有的事情,还是不能带着遗憾离去,还是要留下印记的。不能出卖小凤这个底线是不能触碰的,可是不代表不能出卖凤凰社。
司筱云彻底心死了,不再为凤凰社承受什么,不再为凤凰社有隐瞒,这一切都要告诉自己的好闺蜜明冷心,然后就是顺其自然。
这样的夜晚,明冷心是有点悲催的,好不容易约到了独孤烈,天雷勾动地火,大战三百回合,可以说第一轮的战争才结束,偃旗息鼓,准备第二轮战争的时候,司筱云来了。
看来今天晚上不会有第二轮了,心中无限腻歪的明冷心只能把兴致勃勃的独孤烈赶走,她不知道司筱云这么晚来找自己究竟所为何事,可是却知道一定是发生了大事情,要不然一向爱睡美容觉的司筱云这么晚百分百不会出门的。
哎,已经是子时,这对好姐妹都是心事重重,只不过原因不一样罢啦,房间的氛围就显得有点尴尬,最后还是明冷心主动说道:“既然无法开口,那么我们就喝点吧,边喝边聊。”
实际上,明冷心的心情也不太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算是明白了,北周这次变局,赵阀是要沦陷了,明阀也不可能全身而退,搞不好也会伤筋动骨。怎么办,一个是自己的婆家,一个是自己的娘家,两边都无法兼顾,两边都会遭受打击。
这个女诸葛,在这个时候,才有了无力的感觉。大唐天子就像是一座山一样,给人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哎,悲催的人生不解释,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天子呢?
有段时间,明冷心都在扪心自问,要是自己没有和独孤烈有天雷勾动地火,要是不义无反顾地爱上这个男人,为这个男人的使命而奋斗,赵阀和明阀会不会在这次北周风暴之中全身而退。
思前想后都没有答案,因为明冷心知道,大唐天子消除门阀世家制度是至高无上的使命,显然是不会更改的,更加不会为自己一个弱女子而改变。大唐吞并北周,要么是蚕食,要么就是国战,可是不管选择那一条路,北周大兴城内的三大门阀都会首当其冲遭受重创,这点几乎是不争的事实,没有人可以改变,谁都不可以。
在北周被灭的大前提之下,明冷心还是愿意看到大唐蚕食掉北周,而不是国战,因为她知道一旦发生国战,那么就会赤地千里,血流成河,山河破碎,老百姓颠簸流离,哎,为什么要统一天下呢,现在这样四国并立不好么?
两个美女都有心事,可是三杯酒下肚,就再也伪装不下去了,谁先说,先说谁的呢?最终司筱云还是忍不住了,毕竟一直以来,在明冷心这个好闺蜜面前都隐藏不下去。
司筱云把酒杯里面美酒一饮而下后很痛苦地说道:“我可能和云舒无法白头偕老,也不能给她生很多,很多的孩子了。”
“啊,为什么呀,是因为他的女人太多了,还是他始乱终弃?”相比较而言,明冷心更加看好司筱云和云舒会天长地久,反而不看好自己和独孤烈能走多远。毕竟自己身上背负着整个明阀,迟早有一天会走到决裂的,那时候,自己注定是孤独终老,独孤烈不会陪伴自己走下去。
试想一下,一个女人的娘家,婆家都会遭受情人的屠戮,这种情况下两人又怎么可能相伴终生呢?这一切的一切,说实话,明冷心不敢想,可是不代表会不发生。
明冷心恨,恨自己不能说服明阀,赵阀死心塌地的效忠大唐,只能等待命运的裁决,等待被屠戮的命运。虽然没有人说过什么,可是冰雪聪明,心智无双的明冷心早就猜出来了,大唐天子先要拿下北周,必然会走上屠戮三大门阀的道路,唯一能改变的是,三大门阀自我救赎,用忠心来避免被屠戮,可是门阀内族人太多,鱼龙混杂,谁又能控制的住呢?
在这个问题上,明冷心感到前所未有额无助,今天在司筱云的面前,她放松了自我,希望可以把自己内心的苦水倒出来,可是没有想到率先倒苦水额竟然是自己好姐妹司筱云,哎,真的是难姐难妹。
女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真的是小草一样的女人,也有大树一样的梦想。不管是姿色平庸,还是绝色倾城,都希望自己的男人会全心全意爱自己一辈子,不会始乱终弃。在听到司筱云说不会和云舒一路走下去的时候,明冷心有种说不出来的腻歪,在她看来司筱云是全心全意地爱云舒,走不下去一定是云舒始乱终弃,这种情况下,心中当然不舒服了。
“不,我的痛苦和他无关,这一切他不会知道的。”司筱云是那么的爱云舒,这是她平生第一次爱,可以说爱的刻骨民心,当然不会说对方坏话了。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因为凤凰社,注定是要站在大唐对立面的,对于他而言,对大唐天子不忠,就是自绝于天地之间,你说我能和他天长地久么?”
明冷心没有想到司筱云憋这么久,竟然说出这样的废话,她一边给对方斟酒,一边笑着说道“你是凤凰社之人,这不是什么秘密,云先生是知道的,你不是已经答应要为了云先生离开凤凰社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纠结,莫非这中间有
什么变故不成。”
一想到可能有变故的时候,明冷心整个人的感觉到都不好了,要是好闺蜜跟着凤凰社一条道走到黑的话,那岂不是要和自己也决裂,那自己又将如何面对这份情感呢?
“哎,有些事情,你知道,可是有些事情你是不知道的,好了不说我了,先说说你自己吧,我看你这朵花被独孤烈大将军滋润的娇艳欲滴,可是为什么眼神之中依旧有忧郁,有淡淡的忧伤呢?
司筱云太了解明冷心了,这个女人那么坚强,除非是有天大的事情,否则绝对不会有任何流露的,这就是北周女诸葛最坚强的一面。
说,还是不说,明冷心毕竟没有太多的秘密,因为明阀,赵阀的事情那可以说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说不说都不会改变什么。
明冷心一饮而下后苦笑着说道:“大唐天子已经高高地举起屠刀,而明阀和赵阀一个是我的娘家,一个是我的婆家,最终都要接受被屠戮的命运,而我不仅帮助他们做什么来逆天改命,甚至还要充当侩子手,真的不知道大唐一统天下,三大门阀被屠戮的时候,我还怎么样穿上带血的婚纱嫁给独孤烈。从第一天,我和独孤烈的结合就是最大的错误,简直就是含着刀片接吻,那种苦涩外人是不会知道的。所以我在想,会不会最终走向决裂,我最终孤独终生。”
说到这里,明冷心停顿了一下后接着说道:“相比较而言,我还是看好你和云舒先生,你只是凤凰社的一份子,选择出走就好,云舒先生只是大唐帝师,并不会举起屠刀,你们之间很好融合的。可是我和独孤烈就不同了,以我对大唐天子的研究,最终向三大门阀举起屠刀的,一定是独孤烈的猛虎军,哎,自己爱的男人向自己的母族举起屠刀,你说我还怎么和他同床共枕呢?”
太难了,我太难了,原本司筱云觉得自己太难了,可是没有想到好闺蜜的处境也不见得比自己好,她出言安慰道:“你的事情没有那么悲观,说服明阀和赵阀全心全意效忠大唐天子,不就可以了?”
“太难了,他们都是北周的权贵,处在权力的最巅峰,又怎么可能全部效忠大唐天子呢?我能努力做的是救一个算一个,多一个人效忠大唐天子,那么独孤烈的屠刀下就少一个枉死的冤魂。好了,不说我的事情了,关于你自己的还是说几句吧,你和云先生之间究竟怎么了。”
明冷心实在是搞不懂,司筱云和温文尔雅的云先生之间为什么还会出问题,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应该是最幸福的一对才对,怎么也会出现危机。
说还是不说,最终司筱云还是决定让好姐妹知道怎么回事,要不然,自己到死都不会原谅自己的,她端起酒壶一饮而下后很无奈地说道:“凤凰社和上官仙狼狈为奸,妄图帮助上官阀颠覆大唐。”
“这应该没有什么吧,相信大唐天子也能猜出来。”在明冷心看来,上官阀意图谋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算是什么秘密,至于凤凰社对抗大唐,还派人行刺过大唐天子,这也算不了什么秘密,两者结合,狼狈为奸算不上什么,不应该影响司筱云和云舒的感情吧。
“他们要绑架胡无垢和小皇子,尽而颠覆北周,具体的计划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这个家伙很庞大,很隐蔽,将会对打样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这和你无法陪伴云先生终老,貌似扯不上关系吧。”
“哎,我没法给你说了,说了你也不明白,算了,不说了,喝酒吧!”
不能说,真的不能说。司筱云最多也就是说到这里了,至于明冷心是怎么想的,就不是她能够猜测的了,说出来,心情好多了。
不能说,不代表猜不出来,明冷心这个心智无双的女诸葛还是猜出来了问题的关键所在,那就是绑架胡无垢和小王子,司筱云应该是具体执行者,一旦胡无垢和小皇子被绑架,那一定会然天子震怒的,其后果可以想象出来。
云舒是整个北周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出现了胡太后和小皇子被绑架,那会是什么样子,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他都会亲自处死司筱云的。
对于司筱云这个好闺蜜而言,死在爱人的怀里,是痛苦,还是解脱呢?明冷心没有打算劝说司筱云,她知道司筱云能对自己说这么多,已经是到了极限,又怎么可能把详细计划告诉自己,又怎么会阻止这件事情发生呢?
哎,这个好姐妹把事情想简单了,天子之怒,浮尸百万,血流成河,那时候,何止是云舒亲手猎杀她司筱云那么简单,恐怕不知道多少人会受到株连。
如果唐军以这件事情为借口,在北周展开大肆杀戮的话,恐怕整个大兴城将会变成人间地狱。北周皇室会首当其中遭到灭族,至于说三大门阀,恐怕也会被连根拔起。
太可怕了,明冷心不敢想下去,整件事情比司筱云想象的要严重几百倍,这后果已经不是谁死的问题了,恐怕整个大兴城,乃至于整个北周都会受到牵连。
不行,我绝对不能允许这种悲催的事情发生,在这一刻,明冷心彻底的下定了决心,从这一刻开始,要为保卫大兴城而战。
“傻丫头,你想多了,就你充其量是一个大宗师,先不说胡无垢本身是一个大宗师,要知道独孤熠熠的战斗力本身就在你之上,你就是再怎么谋划,也休想从皇宫把人带走。至于凤凰社,是在宫中有内应,可是以我的理解,凤凰社能够安插在宫里的人级别都不会很高,想要完成里应外合掳走皇太后和小皇子,那简直是痴人说梦,百分百不可能。既然这件事情都发生不了,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相信,你完成不了,即便是东窗事发,云先生也不会怪你的。”
第525章 各怀鬼胎
两姐妹,如果各怀鬼胎的话,那么什么话都谈不下去,要是不能都说太直白的话,那就靠默契度了。在这个时候,明冷心知道事情绝对没有司筱云表面上说的那么简单,没关系,不说出来就算了,反正自己既然知道了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这件几乎要摧毁整个大兴城的悲剧发生。
或许是醉酒的缘故,或许是司筱云内心太压抑,她方下酒杯之后,断断续续地说道:“你不知道的,你不会知道,我们压根不需要进皇宫抢人,只需要在外面接,外面接就可以了。”
司筱云不再说话,不断地重复那句外面接就可以,断断续续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沉沉入睡。
看着沉睡额好闺蜜,明冷心的心情无比沉重,这件事情不能对独孤烈说,因为只要是告诉了这个大笨牛,那么毫无疑问,云舒就会知道。
不管掳走胡太后和小皇子的计划有没有实施,只要是云舒知道了,那么一定不会让司筱云活下去的,这傻丫头死在自己情人的怀抱里倒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可是云舒将注定会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残生。这件事情,让明冷心很犯难,她头大如斗,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行,这个黑锅不能让司筱云来背,明冷心不亏为北周第一智者,当然了这个时候已经不能算已经是大唐王妃的霍半仙朱莉了。她很快就整理出来了思路,今晚上太晚了,只能等到天亮进宫了。
明冷心除去是明阀阀主之外,还是朝廷册封的二品诰命夫人,有事情是可以申请进宫拜见皇后,皇太后的。现在皇太后产子,虽然对外界是严密封锁消息,但是,这绝对是进宫最好的借口和机会。
此时此刻,胡无垢已经不再见客了,她最大的幸福就是抱着自己的宝宝。一般的事情都是交给独孤熠熠和牧云九九,不过今天明冷心的事情太特殊了,还必须需要胡无垢拍板,所以她最终答应见明冷心。
进宫是见小皇子的名义,当然要带重礼了,这些都不是事,毕竟明阀的财富在三大门阀之中居首位,况且明冷心在赵阀还有一份收入,那是门阀正妻都会拥有的,由于她的夫君早死,只留下一个女儿赵孰珂,因此还继承 一大笔遗产,见小皇子的礼物当然不能寒酸了。
客气话就没有那么多了,毕竟平日里也没有太多的交际。
胡无垢也不愿意太长时间会客,她就笑着说道:“赵夫人,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在场的没有外人。”
是没有外人,独孤熠熠,牧云九九,霍半仙朱莉都在。除此之外,还有胡无垢的四个贴身侍女,这四个侍女都是六界巅峰的战斗力,对胡无垢是忠心耿耿,向来都是寸步不离的。即便是胡无垢和武重楼颠龙倒凤的时候,这四个侍女也会在门外守候,当然该听见的都听见了,至于有没有动情就不知道了,反正胡无垢对于四个侍女,等大唐天子再来大兴城的时候,就收了她们四个,也算是安排好归宿。
既然胡太后都说了在场没有外人,明冷心也就没有什么忌惮的了,她跪在地上说道:“启禀太后,有人要绑架您和小皇子。”
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这句话几乎把全场所有人都雷倒。
霍半仙朱莉是了解明冷心的,不靠谱的话这个女人一定不会说出来的,看来这件事情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她开口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多少?”
“是凤凰社勾结上官仙,想要颠覆大唐,绑架太后和小皇子只是计划的一部分。具体实施是由阳阀来执行。”
在进宫之前,明冷心就想好了,这个黑锅让阳阀来背,说实话能够完成这件大事的,只能是三大门阀,因为只有她们在宫中的人地位才足够高,才有那么大的实力。
三大门阀的嫡女进宫是北周的惯例,她们在宫中的实力足够庞大,如
果计划得当的话,并不是行不通,不能是赵阀,也不能是明阀,那么这个黑锅只能让阳阀背。
很显然,明冷心知道的不多,也不可能知道详细计划,霍半仙朱莉就没有打算追问下去。
胡无垢的脸上出现了愤怒的神情,要知道一个母亲保护孩子的心是无比强大的,现在有人要绑架她的儿子不生气才怪呢?
“赵夫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吧,你为什么要跪呢?”胡无垢多么睿智,怎么猜不出来明冷心有问题,这一跪不是礼节的跪拜,而是一种乞求,一种求宽恕。
“因为在宫外接应之人是我的好姐妹。”明冷心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也没有打算躲,今天如果不能征求胡太后原谅的话,那么今后就更加不会有机会了,司筱云也就很难躲过生死劫,最终还是会被云舒追杀的。
胡无垢怒不可遏,什么意思,这么大的事情,你明冷心一跪就没事了,你好大的面子。
眼见胡无垢要发火,朱莉就知道要坏事,她急忙开口道:“太后,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我们现在要商讨一下究竟该怎么办,毕竟凤凰社指定这么大的一个计划,一定会有后手的,我们即便是现在摧毁了这个计划,也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
独孤熠熠,牧云九九两人都跪倒在地,这两个大美女知道,求情的话就不要说了,在胡无垢暴怒的时候,求情纯粹是自寻羞辱,这种事情只能是霍半仙求情。
谁的面子都不给,可是也不能打霍半仙的脸,要知道她是代表大唐天子前来的,打脸的话,等于打脸天子。这个时候,胡无垢稍微平静了一点,没有了刚才的怒火,她冷冷地说道:“明冷心,你来不仅仅是把这个消息告诉哀家这么简单吧。”
虽然称呼从赵夫人变成了直呼其名,但是,胡无垢也算是给了明冷心机会,让这个女人将功补过,如果能够化解这次危机的话,自己可以不追究明冷心好姐妹的责任,否则,明冷心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北周两大女智者都在现场,只不过朱莉要把表现机会呢交给明冷心,她示意明冷心想好再说,一定要有解决方法,否则开口后会更加麻烦。
“启禀太后,这件事情,可以将计就计,我们准备好替身,让阳阀在宫中的卧底把人掳走,然后顺藤摸瓜,将其一网打尽,永诀后患。”
明冷心不紧不慢地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由于并不知道凤凰社的具体计划,因此,她的计划也不是尽善尽美,还是有漏洞的。
独孤熠熠听完之后说道:“听说狐半仙会易容术,我的身形和太后差不多,我愿意代替太后来对付绑架事件。”
不管怎么说,明冷心都是父亲独孤烈的情人,这种情况下独孤熠熠不可能不出头,出谋划策她不行,可是打架还是很在行的,这几个女人之中,她最厉害,当替身再合适不过。
当替身可没有那么简单,搞不好会丢掉性命的,这点在场的每一个疼都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独孤熠熠的自告奋勇,说白了是给明冷心加分的,这一点,胡无垢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可以不给明冷心面子,可是不能不给独孤熠熠面子,先不说独孤熠熠的父亲独孤烈现在手握重兵,守卫着京师,守卫宫城的安全,就独孤熠熠本身早就就进宫了,在大唐天子面前十分受宠,可以说这是一个品级很高的姐妹,在将来的宫斗之中是可以派上用场的,如果说得罪了独孤熠熠的话,对于胡无垢历史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都起来吧,既然熠熠都说了愿意做替身,那么本宫也不是说不通情达理,这件事情,就由明冷心和朱贵妃联手来操办吧,本宫要带孩子,这些事情就不要打搅哀家了。”
胡无垢给足了独孤熠熠面子,她也的确是不想把事情搞太大,所以选择暂时性避让,况且这件事情实际上明冷心的关系并不大,如果
这个女人想开罪的话,可以想出来很多办法,显然请罪这后果办法是最愚蠢的
眼见这件事情平稳过渡,霍半仙朱莉就轻松多了,她说道:“皇宫的戒备要提高,毕竟宫廷内耳目太多,很容易走漏风声,如果我们有一点纰漏就会出大问题。这一次我们要将计就计,一定要把凤凰社的奸细,耳目一网打尽。”
具体这个行动怎么指定,那就是云舒和明冷心这两个北周最智慧的女人指定战术,其他人都仅仅是执行而已 ,尽管如此,可是大家都对这一场刺杀依旧非常重视,丝毫不敢麻痹大意,都如临大敌,等待着最后决战时刻的到来。,
每个人都很轻松,可唯独朱莉并不轻松,在她看来,这件事情远没有结束,这背后是暗潮涌动。为了搞清楚怎么回事,她请明冷心到自己的房间做客,想了聊一下,看究竟怎么回事,凤凰社现在究竟怎么回事。
明冷心可不傻,她能猜出来霍半仙找自己做什么,很显然这个貌似无所不能的女人是起了疑心,很显然这种事情怎么能够瞒过这个能掐会算的‘活半仙’呢?
“这里就你我两个人,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不用兜圈子,本宫既不会告诉胡太后,也不会告诉天子。”朱莉知道明冷心有心理负担,于是就笑着说道:“本宫没有想过追究什么责任,只是想让你知道,凤凰社一天不除,天下一天都不会得安生。陛下已经把凤凰社列为头号劲敌,你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本宫在说什么。对了,另外告诉你一句话,本宫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没有耐性,你最好是想清楚再说话。”
前面说话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般的舒坦,可是,最后那句,你最好是想清楚再说话,这很显然是一句威胁的话,虽然不是很重,可是依旧让明冷心感到从头到脚都是寒彻骨髓,整个人好像掉进了冰窖一般。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当然知道霍半仙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那不是对自己怎么样,而是对整个明阀怎么样。要知道这个时候,霍半仙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天子在说话。
也只有在这一刻,明冷心才算是彻底明白,在大唐究竟把凤凰社列成什么样的对手,那绝对是连根拔起,绝对没有缓和余地。朱莉的话其实就是大唐天子的意思,任何人,任何家族只要是和凤凰社有瓜葛,那就是大唐的敌人,一定要不惜任何代价将其铲除。
“娘娘,如果我都说了,请问能放过明阀么?”明冷心双腿一软跪倒在地,这一跪是跪拜的大唐天子,她相信自己不是出卖好朋友司筱云,而是帮助这个女人脱离苦海。
“只能说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明阀之中,只要不是反抗大唐,不投靠凤凰社,都可以继续过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大唐的屠刀已经高高举起,一旦落下,那就不是你我可以掌控的了。”朱莉会给对方机会,但是绝对不允许明冷心和自己讨价还价,在对付凤凰社这个问题上,陛下的观点就是零容忍,除恶务尽,一定要把凤凰社斩草除根,再也不会给任何机会翻盘。
明冷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最终还是把司筱云的情况说了出来,也答应了一定说服司筱云。很显然,明冷心猜出来了司筱云背后的那个神秘女人的身份,只是不方便揭穿而已。
“好吧,哀家知道了,一定会妥善处理的,朱莉没有再说什么,不过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只要是那个司筱云来了,一切都真相大白。
对方什么都不说,司筱云严守秘密,不存在的,在朱莉面前,什么人都没有秘密,她想知道答案,就一定可以得到,无一例外,只要是司筱云过来了,那么秘密就不是秘密了。
第526章 没得选
没得选,真的是一入豪门深似海,司筱云知道明冷心进宫之后,就知道没得选,这次是掉进去了,压根就躲不开,或者说没得躲。天下之大却没有自己容身之处,在这个时候,司筱云连去死的勇气都没有了,因为她死不了,也不能去死。
司筱云虽然还没有结婚,可是不代表没有孩子,十几年前就收养了一个义女,取名叫司滢,也正是这个义女,才让她彻底坠入万丈深渊。
一直以来,司筱云都觉得在凤凰社可好了,这里就是自己的家,师父对自己可好了,简直就像父亲一样,可是当义女司滢长到十二岁之后,她就明白了,凤凰社不是家,是魔窟,师父也不是父亲,说白了在师父的眼里,自己只是一件杀人机器而已,对自己好,是因为自己有利用价值,一旦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会被一脚踢开。
司滢是一个美人坯子,十二岁的时候已经亭亭玉立,已经是绝色倾城,美色在凤凰社可以说是小一号的圣女,按理说应该做为圣女的接班人培养,可是大长老却说,八字不合等原因,司滢不能做为圣女培养,可实际上,真实的原因是,大长老要给自己那个脑壳秀逗的儿子选媳妇。
如果说十六岁的时候,嫁给一个脑壳秀逗的傻子算是悲催的话,那么真实的原因可就是悲催之王,大长老给儿子选媳妇,压根不需要选一个十二岁的美少女做预备儿媳,真实原因是这个七老八十的老妖孽要给自己留着用。这虽然没有被证实真伪,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司筱云无力对抗大长老,而师父在别的事情上还可以和大长老对抗,可是在这件事情上,竟然持支持态度,这才是让她感到绝望的原因。
十二岁的司滢被师父软禁起来了,一转眼三年多过去了,司筱云都没有见过这个养女,这三年她在大兴城拼命地工作,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换取司滢的自由,可是,究竟会怎么样,说实话没人知道。
小凤都没有办法帮忙,足见大长老要霸占司滢的态度是多么坚决。司筱云无奈,这或许也是她愿意委身云舒的原因之一,躲不开的司滢躲不开,说不定某一天,在大长老的支持下,封在天来个霸王硬上弓,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从了云舒,当云舒的女人,原本这一切都那么的美好,可是美好就在眼前,美好却永远都触摸不到。原本,司筱云对于小凤提出来绑架胡太后和小皇子并没有什么概念,觉得这是自己为凤凰社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做完就可以脱离凤凰社,可是,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封在天被杀,这件事情毕竟是纸里包不住火,消息很快就传出去了,凤凰社也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很显然司筱云就是重点怀疑对象,这就是为什么她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明冷心的原因,生怕自己那一天稀里糊涂地被凤凰社害死,那时候,恐怕司滢的命运会更加悲催。
司筱云相信明冷心会帮助自己的,只不过自己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其实她并不清楚,只不过清楚或者不清楚,这一步都需要走,或许这一步迈出去会相当的沉重,可是还会有更好的选择么?
现世报,往往来的很快,司筱云没有想到第二天,明冷心就找上自己,她知道大事不妙,也只能摊牌,希望好闺蜜可以帮助自己,救救司滢,至于小凤的问题,那不是外界能够掺和的。
凤凰社的历届圣女都是凤凰社的,到死都不能改变,所以小凤的问题,除非凤凰社被连根拔起,否则神嫌都没辙。司筱云知道自己在圣女问题上帮不上忙,也没有打算帮忙,但是司滢是自己从小收养的,不能不管,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司滢掉进火坑。
司筱云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她没有开口说话,想知道明冷心究竟想做什么。可是明冷心也没有说话的意思,两人就这样尴尬地坐着,哎这是什么梗,真的很尴尬。
房间之中,尴尬气氛并没有维持多久,还是明冷心率先打开话题,她轻松地说道:“筱云,离开凤凰社,好好的跟着云先生回大唐过日子吧。”
“跟着云舒回去过日子?你开什么玩笑,即便是真的想和他回大唐,那是不是也应该等北周的事情结束之后,下旨怎么能回去呢?”司筱云知道明冷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显然要说别的事情,这只是打开话题罢啦,看样子今天的话题有点沉重,不是那么容易过关的。
“开玩笑,你认为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在大兴城,挟制皇太后和小皇子,你觉得这件事情能成么,即便是成了,你们怎么把她们母子藏起来,又怎么运出城,到时候一定会紧闭城门,全程大搜捕,你觉得是谁在开玩笑?”
这个时候,明冷心的语气有点冷,她冷冷地说道:“我把你当成最好的姐妹,可是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劫持皇太后的结果是死路一条,我能看着自己最好的姐妹去送死么?”
果然提到这一块,司筱云的脸色也难看起来,她出口反驳道:“有点事情,你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你以为我想绑架胡太后呀,你以为我想呀!至于怎么藏起来,实不相瞒,就是藏在明阀,你满意了吧。”
“藏在明阀,你疯了?”明冷心的肺都气炸了,她觉得司筱云在和自己抬杠,怎么可能藏在明阀呢?
“疯了?我没疯,你以为凤凰社做事情会没有后手,会不知道胡无垢被绑架后全城大搜捕。藏在哪里最安全,当然是明阀了,因为参加搜捕的人一定是五城兵马司,而五城兵马司指挥使明镜台是你堂兄,在他家里最安全。”
“你休想把我堂哥拖下水,你休想给明阀抹黑。”明冷心没有想到自己认识多年的好姐妹,关键时刻竟然想拉明阀下水,这让感到愤怒。
司筱云放声大笑道:“苍蝇
不叮无缝的鸡蛋,如果明镜台不是凤凰社成员,你觉得会被拉下水么?你觉得凤凰社经营这么多年,怎么会不看重五城兵马司这个位置,怎么会放过明镜台这个贪财好色之辈呢?”
明阀很少染指军队,可不代表真正的在军中一点势力都没有,为了保护明阀,可肯定还是要做安排的。北周最近的五个丞相之中,三个都出自明阀,这种情况下,拿下一个小小五城兵马司智慧甚位置,算得了什么呢?
开玩笑?不,显然对方不是在开玩笑,其实,明冷心早就有思想准备,凤凰社经营这么多年,偌大的明阀怎么会没有子弟被拉下水呢?这显然不现实,不过在亲耳听到的时候,明冷心依旧是感到不舒服。
既然被拉下水,那就改变不了了,唯一能做的是切断源头,明冷心很快就下定了决心,她冷冷地说道:“我不想和你扯那么多没有用的东西,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见什么人,我不去。”
“不去不行,为了你,也为了我,你必须去,相信我,不会害你的。”
去怎么样,不去又怎么样,最终司筱云还是没有回绝,说实话,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没有什么不能做的,没有什么需要躲避的。
见什么人才是关键,在发现见到的是霍半仙的时候,司筱云就后悔了,可是既然来了,想要走是不现实的。要是一对一对决,司筱云有把握击败霍半仙,可是房间里还有一个人,那就是独孤熠熠,说实话,她死想和独孤熠熠过招,当然了,也知道自己压根打不过对方。
霍半仙似乎猜出来司筱云在想什么了,她就摆摆手说道:“你们两个都出去吧,我单独和司小姐聊聊。”
聊,有什么可聊的?霍半仙笑着说道:“不要紧张,我们只是聊聊天而已,没有别的。”
不错只是聊天而已,可是,司筱云不知不觉之中就被带到了沟里,压根就躲不开。很快她就明白了。自己说或者不说,自己在这个女人面前压根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我说出来,你会帮助我?”
“不一定,本宫从来不给任何人做承诺,尤其是不做不负责任的承诺。”霍半仙朱莉知道这个女人是躲不开的,也就没有刻意的去逼迫对方,她笑着说道:“本宫之说一个大方向,凤凰社是大唐的敌人,是百分之百要摧毁的,这点不容置疑,也不需要解释什么了。云舒是大唐帝师,你是云舒的女人,只要你愿意脱离凤凰社,一切都不是问题。在陛下的心中云先生很重要,哀家也敬重云先生,不知道你听明白没?”
云舒,是呀心中唯一的纽带就是云舒了,没有云舒的话,自己算什么呢?在这个时候,司筱云算是想明白了,在权利游戏之中,自己什么都不是,也不用太把自己当回事。
“我希望你救救我的女儿。”
“你的女儿?”这下子朱莉懵圈了,云舒这是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怎么会这样呢?
“是我的养女,她遭逢解南,可是我却无能为力,所以只能求你救救她了。”
司筱云就把养女司滢的事情说了出来,当然也强调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朱莉知道司筱云内心的痛苦,她沉思了许久之后说道:“我可以帮助你,不为别的,只是不行让花季少女落入虎口,你现在是不是应该说一下圣女的事情了,你是知道的,说不说,我都会知道,所以就不要谎话了。”
司筱云知道霍半仙有读心术,实际上自己说不说,对方都会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的确是说谎没有必要,既然没有必要,何必傻不拉几的装清高呢?
最终,司筱云还是把小凤的事情说了出来,一点隐瞒都没有。哎,这个倒霉孩子,读心术哪有那么神奇呀,看样子她是被外界误导了,霍半仙给外界的错觉是无所不能,读心术厉害的很,说不说对方都会知道。实际上压根不是那么回事,不过这些不重要,关键是司筱云什么都说了。
不停不知道,一听吓一跳。
朱莉沉思了很久之后说道:“你养女司滢的事情,本宫答应你了,决不食言。至于小凤的问题,太大了,本宫做不了主,还是让陛下定夺好了。这次绑架胡太后,你如果能够配合好完成任务,那一切都不是问题,我如果搞砸了,是什么后果,就不用本宫重复了。”
是呀,搞砸了,当然啥都不用说,也没有必要说,司筱云离开了。
走出房间的时候,司筱云无比轻松,也只有在这一刻她才相信自己和云舒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也相信养女司滢不会有危机可言。
相信的力量,在整个北周,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霍半仙无所不能,只要是她答应下来了。就一定会办好,这点司筱云还是很相信的。
朱莉本人却没有那么乐观,凤凰社是陛下的一块心病,如果蹦将其铲除的话,终究会出大乱子。如果,这次趁着大兴城危机这个机会,趁机铲除凤凰社也不是没有可能。
事情太大了,朱莉一个人做不了主,她亲自来找胡无垢商量,不管怎么说胡无垢现在还是北周的皇太后,即便是未来,那也是大唐的天盛皇后,这种事情还是要禀报的。
一孕傻傻三年,这句话或许是有科学道理的,在听朱莉讲完之后,胡无垢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女人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孩子,哪有心情管那么多。
不过听到圣女字眼的时候,胡无垢还是多少来了点兴趣,她开口问道:“这个圣女在凤凰社究竟是什么地位,代表凤凰社么?”
“不能够,圣女只是凤凰社的精神象征,当然也是功夫最好的,真这个掌握实权的是长老会,这里面大长老的功夫是最好的,也
是权力最大的,算是凤凰社实际掌权人。大长老只是权力大,但是并不能代表长老会,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别的事情会都可以不关心,可是凤凰社的影响太大了,胡无垢也不得不上心,她开口问道:“妹子,你准备怎么办?”
“我们自己在这边做准备,把绑架事情完美的进行下去,至于要不要趁机拿下凤凰社,还是让陛下做决定吧。既然司筱云已经答应和我们合作,配合完成这次的绑架,就请姐姐不要追究其责任了。”
胡无垢也明白是什么意思,说白了是不想让云舒太难堪,毕竟和陛下的关系摆着呢,自己也不能太任性了,她笑着说道:“我就做一个甩手掌柜的,具体你操作吧。个人只有一个要求,对于三大门阀还是尽量网开一面,他们对于维护北周的稳定很重要。如果屠戮太重得话,恐怕适得其反。”
“我知道了,具体的还得和云舒先生商量,毕竟陛下强调是云舒全权负责,我只是来帮忙的。”
朱莉毕竟和武重楼一样是两世为人,来自现代毒是的她并不主张过于残酷的杀戮,可是既然来到这个社会,就要使用这里的规则,所以她主张让云舒来做主。
这一次,事情太大了,出城不容易,因此胡无垢最终派牧云九九跑一趟,她也知道当初牧云九九和陛下春风几度之后,都这么久没有见面了,虽然小丫头嘴上没有说出来什么不满,可实际上心中怎么会没有怨言呢?
二十万叛军驻扎城外,一般人很难出城不假,可是对于牧云九九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这个大美女恨不得让马匹插上双翅飞到雾隐山。
此时此刻,雾隐山外,天下英豪已经系数到位,就连很多隐世多年的老妖物都重出江湖了,可以说群英荟萃,这还不是大问题,各路军队也陆续到位,尽管军队距离雾隐山还有一定的距离,可是大战的氛围却是越来越浓了,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战神神殿将会变成人间地狱。
能够来到雾隐山的人,可以说目的不相同,各怀鬼胎,氛围越来越紧张。
上官仙,这个天下第一人终于出场了,他带来了很多陌生的面孔,这些人都是顶级高手,这点远远超乎武重楼 预料。也只是有这个时候,武重楼才算是明白了,上官仙这个老怪物最大的仰仗果然是血狱残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是把血狱残阳搬空了。
搬空血狱残阳,是两个意思,一部分不愿意追随上官仙的,体内的真气都被这个老怪物吸走了,这就是为什么说同样是八界天宗师,他要别其他天宗师要强大,甚至可以秒杀对方的原因。另外一部分,都做了这个家伙最忠实的走狗,这太可怕了。
秀肌肉,在上官仙秀肌肉的时候,武重楼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老怪物敢有恃无恐,看样子,他自认为吃定自己了,不过也不得不承认,人家上官仙就是有傲视群雄的资本。
群殴,显然是不现实的,武重楼在这个时候暗自庆幸,自己在关键时刻否决了囤积天宗师群殴上官仙这个愚蠢的念头,毕竟三百年前太祖写《太祖实录》的时候,是估算不到三百年后的变化。群殴,讨不到便宜,至于单挑,呵呵,武重楼心中还是没底。
差距,差距究竟多大,说实话武重楼自己都不清楚,毕竟自己没有和上官仙交过手,差距多大,说实话,不清楚。单挑是唯一额选择,没底的话,大不了上演夫妻同心,男女混合一起上,这点优势相信上官仙也没辙。
想想男女混合,武重楼还是很头疼的,自己身边这么多女人,哪一个适合并肩作战呢,总不能一拥而上吧,一男一女就不错了,再多了岂不是又变成了群殴。
从个人战斗力上讲,凤瑶是最靠谱的,从默契度上,选择水灵儿是不二选择。可是使用斩仙剑的话,也只有凌红凤才会,这三个女人之间怎么抉择,让武重楼头大如斗。
纠结,纠结中的武重楼等到了牧云九九的到来。
小别胜新婚,这个时候,已经顾不得是大白天了,也不在乎是在什么房间,该发生的,注定会发生,牧云九九的大胆,狂野,主动,解锁很多姿势,在这一次发挥的淋漓尽致。
蛮牛也有累的时候
沐浴在温泉之中的时候,武重楼真的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不对劲,至于是怎么回事也说不上来,或许和功法有关,或许太轻车熟路,没有了那股冲动了。
牧云九九把大兴城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可以说一字不拉,最后在说到凤凰社圣女小凤的时候,才吸引了武重楼的注意力。
莫非是天意!
凤凰并非是一种神兽,凤为雄兽,凰为雌兽,背为阳,腹为阴。凌红凤腹部的那只浴火凤凰,如果仔细观察,应该是凰才对,那么这样说来,小凤背上的那只飞天凤凰,应该是凤。凤和凰合二为一才是凤凰,阴阳结合万物生长。这样说来,小凤和凌红凤如果能够一起,把元红交给同一个男人,那才会?
不敢想,武重楼不敢想,不过在这个时候,他却相信了世上真的有破碎虚空。现在自己已经得到了凰,那么就差凤了,如果再得到凤的话,先不说能不能踏破虚空,但最起码对决上官仙应该没有问题吧。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哪里去找小凤呢,又怎么会让这个凤凰社的圣女乖乖的宽衣解带呢?武重楼并不认为这件事情多么简单,可以说此时此刻亚历山大。
我太难了,武重楼终于忍不住咆哮,他当场就否决了朱莉的提议,趁机拿下凤凰社。
“陛下,为什么呢,这可是除掉凤凰社千载难逢额好机会,一旦错过,下一次不知道需要等多少年,这点,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第527章 唯有血战
三思而后行,武重楼不知道思索了多少思了。他不想解释太多,只是淡淡地说道:“在雾隐山大战一触即发,胜负难料,在这个时候,贸然开辟新战场,去绞杀凤凰社,恐怕到时候会贪多嚼不烂,万一出点闪失,那岂不是得不偿失,还是要从长计议比较好。”
“这个恐怕只是借口吧。”牧云九九能够从武重楼身上的变化,看出来端倪,很显然那个凌红凤是一个世间不可多得的美女,换句话来说,那就是凤凰社的圣女小凤应该也是绝色倾城。这个伟大的君王什么都好,唯独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太好色了,寡人之疾已经不再是秘密,绝对是路人皆知。
“你什么意思,丫头是不是吃醋了。”
在发现牧云九九的目光盯着晃动的旗杆时,武重楼就知道这个大美女吃醋了,他很无奈地说道:“丫头,你想多了,对于朕而言,在江山社稷和美人之间做选择,会算是选择一万遍,朕依旧是选择江山社稷。是不可否认,朕 有寡人之疾,不忍心辣手摧花,如果这个时间段去杀进凤凰社老巢的话,很可能会伤及呢个圣女小凤,朕的确是有点于心不忍,可是,不管怎么说,朕都不会为看一个女人,而不顾江山安危。”
牧云九九一直口才都不是很好,也懒得和武重楼争辩,不过今天她的确是喝醋了,世上恐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容忍老公,在自己面前对惦记其他女人的。
喝醋的女人是很可怕的,心中怒火中烧的牧云九九虽然不至于让陛下难堪,可是丝毫没有放过对方的意思,她觉着小嘴说道:“凤凰社是我们大唐的敌人,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那个小凤是从小出生在凤凰社的圣女,对凤凰社忠心耿耿, 陛下如果被这个女人迷住了,最终吃亏的还是您,那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完成明白牧云九九的意思,他有点泄气地说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那个小凤是凤凰社圣女不假,是站在大唐对立面的,很难拉拢。但是有一点,你不知道,那就是红凤的腹部有一个‘凰’,在小凤的背部有一个‘凰’,一百人对于这些不在意,而是对于朕来说却是至关重要,可以说关系整个大唐的走向,这点是致命的,也算无法改变的,这对你,对于朕,对于大家都很重要。”
看来有必要恶补一下了,武重楼做了一个动作之后,不紧不慢地说道:“朕不仅要成为古往进来第一圣主,还要做当年太祖都没有做到的事情,那就是踏破虚空,而这里面的关键就是这一对凤凰,现在凰已经留在朕的身边,岂能让凤散落在人间。不仅如此,在未来对付上官仙,也至关重要,同样是天宗师,上官仙是近乎于无敌的存在,想要击败上官仙,小凤至关重要,具体的,朕也不知道。你要是想了解,可以询问凌红凤。:”
询问凌红凤,呵呵,想多了,牧云九九才不会问对方呢?在她的心中自己还有独孤熠熠,胡太后以及明雅岚等北周的美女才是自己人,其他的女人都是情敌,也就是敌人,怎么会问对方呢?
不管怎么样,能够让陛下愉悦总不是什么坏事,牧云九九心领神会,她瞬间秒懂陛下受伤的动作是什么意思,于是就十分优雅地俯下身去。
就在牧云九九俯下身去的那一瞬间,武重楼缓慢地闭上双眼。
九幽神龙召唤,武重楼感觉自己好像漫步云端,遥远地地方有九幽神龙在召唤自己,他剑人合一直冲九幽神龙。就在这一刻,九幽神龙一分为九,九条神龙翱翔在天地之间。
逆天神龙诀第九重,武重楼在看到九条神龙翱翔在天地之间的时候,顿时就秒懂,每一条神龙代表一招,每一招所表现出来都是毁天灭地的力量。
第一次,这是武重楼第一次完整地打出来逆天九龙决第九重,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在这个时候,他的感觉是天大地大,唯我独尊,九天之上,自己才
是真正的主宰。
“青龙吸水”
这次,打出逆天九龙决第一重青龙吸水的时候,在武重楼的背后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破空而出而他祭出虚空之剑,一人一龙战在一起。
一条巨大的水柱从青龙的口中喷出,武重楼手中的虚空之剑上下飞舞,一道道剑气穿过水柱,溅起朵朵浪花,每一朵浪花就像是一个迷你版的水龙,在空中翱翔,不断地朝武重楼发起进攻。
收放自如,这个时候,青龙好像和武重楼合二为一,在天地之间爆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每一招都有气吞山河的气魄,有雷霆万钧之力。
虚空决驱动下,斩仙剑和逆天九龙决终于融合到一起。
门,门,虚空之门。
武重楼隐隐约约看到虚空之门的存在,里面仿佛有仙乐飘飘,琼楼玉宇。
剑人合一,当武重楼剑人合一朝虚空之门冲去的时候,虚空之门顿时就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坠落云端的武重楼忍不住叫喊了起来,整个人惊醒了,原来,哎,甭提了,这一刻,武重楼算是顿悟了。他知道虚空之门距离自己还很遥远,可是能看第一次,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第二次。
虚空之门意味着什么,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可是第八界半天界的天宗师最终索要穿越的就是虚空之门,尽而踏破虚空,进入破天界。
“陛下你怎么了。”牧云九九艰难地漱口后,用诧异的盯着武重楼,生怕自己服侍的让对方不舒坦,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于一身是不可能的,可想要不失宠,令陛下舒坦却是必不可少的。
“没事,朕有点迫不及待了。”
“啊!不是吧,臣妾刚才。。。”牧云九九傻眼了,陛下什么时候胃口变得这么大,哎莫非是进入第八界之后的变化,不能呀!
武重楼没有想到对方误会了,他 把牧云九九抱在怀里后说道:“傻丫头,想什么呢?朕的意思是,迫不及待要和上官仙对决,朕一定要击败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人。”
“恭喜陛下晋升。”其实,牧云九九知道不可能晋升的,但是陛下的境界一定有变化,这种情况下,恭喜是不会错的。她小鸟依人般地依偎在武重楼的怀抱里面,抱着对方的脖子说道:“臣妾看到太后的小皇子就想,想。”
“你是不是想给朕开枝散叶。”
“嗯。”
为天子开枝散叶是每一个后宫女人的使命,也是她们最大的幸福。
武重楼在做让牧云九九开枝散叶挥汗如雨时,斛律光已经做好了袭击,莫鞑的准备,这一次,一定要一击即中,彻底消灭这个小王子。
其实,这一战,按照斛律大汗的规划,应该是等战神神殿打开之后,不过他并没有干涉斛律光这个柔然第一战神的排兵布阵,这一战的胜负对于整个柔然至关重要。
斛律光的内心深处是不想和莫鞑为敌的,可是草原上永远都是弱肉强食,这个规则谁也改变不了,要么在规则内逐渐变强,强大到所有人都要仰望你。要么在规则内逐渐堕落,最终被其他部落吞噬掉。
开战就是决战,其实,莫鞑也做好了战斗准备,这一战注定要和斛律光硬碰硬,这一战赢了,那么成为柔然的汗王只是时间问题。可一旦战败,那么就会折戟沉沙。
欲戴王冠,必受其重。
莫鞑知道自己的军事指挥才能远远赶不上斛律光,双方的兵力有差不多,如果非得要说优势的话,俺就是野狼军团的战斗力更加强大,仅此而已。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本来这是蠢货的表现,可是莫鞑却必须这么做,毕竟上天给他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莫鞑不是斛律光的对手,可是这一战却必须赢。
莫鞑知道这一战不仅仅奠定自
己成为柔然汗王的基础,最主要是要给大唐,给东齐看,甚至还起到震慑薛延陀额作用,这一战没有帮手只能依靠自己。当然了袭击斛律光的老巢,还是借助了桑达部落的勇士。
英雄,在很多的时候,想法都是一致的,简直是心有灵犀,莫鞑和斛律光同时想到了袭击对方的老巢,而且最夸张的是,袭击对方的老巢都是借助了其他部落的勇士。
斛律光知道自己的士兵战斗力赶不上野狼兵团,想要获胜,就必须使用计谋,打乱敌人的部署,所以袭击莫鞑老巢的时候,他请求哥达部落出兵,条件很简单,整个莫鞑部落的财富,美女,人口,马匹,牛羊一家一半。
哥达部落是一个很小的部落,不过却异常的彪悍,简直就是强盗部落,对于他们来说,掠夺是发展的保障,可是没有强大盟友的话,掠夺就容易出事。在斛律光伸出橄榄枝的时候,哥达部落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要知道斛律光是柔然第一战神,和斛律大汗关系很铁,本身实力又十分的强大,和这样的人合作,显然符合哥达部落的诉求。
哥达部落的头领格达尔罕亲自率领仅有的一万哥达勇士,要袭击莫鞑的老巢,这个家伙三十岁出头,长相狰狞,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头恶狼。
去年,格达尔罕和莫鞑发生过冲突,当时失败了,而且败的很惨。两人的对决,格达尔罕完败,哥达勇士也打不过野狼兵团,可以说损兵折将,要不是斛律大汗干预的话,哥达部落一定会遭受重创的,显然这是一场复仇之战,不仅要击败对方,关键是毁灭。
草原部落出兵袭击,和中原军队的袭击差距很大,他们一般都会选择凌晨的时候,天微微放亮,只有个别人起床,而大部分人还在床时睡觉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出兵袭击,往往可以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草原上很少有守城措施,没有中原军队营盘常见的拒马桩,鹿角,铁蒺藜,陷阱,绊马索。甚至在后方都没有巡逻,没有防卫,基本上一旦遭遇就是硬碰硬。
看到天开始放亮了,格达尔罕晃动着手中的弯刀大声喊道:“冲过去,抢财宝,抢女人,抢牲口。”
一万骑兵就像是一团旋风一般冲杀到莫鞑部落。
遭遇战,莫鞑部落的勇士们很快就发现了远处冲杀过来敌人,在这个时候,不需要组织军队,不需要动员,莫鞑部落的勇士们就纷纷上马,展开阻击。
这场战役,草原上这些勇士最大的战术短板暴漏了出来,这些士兵没有任何阵型,也没有任何配合,压根没有想过防守,而且上马就冲杀过去,一个又一个地冲杀过去,一窝蜂地杀过去,看上去十分的混乱。
混乱的局面下,倒霉的只有孩子,妇女,老人,他们无力参战,接下来的命运注定很悲催,是生是死,都不在掌握之中,只能乞求长生天保佑,可以躲过劫难。
没有那么多的弓箭远程攻击,基本上两股军队一上来就是近身战,挥动着手中的弯刀,疯狂地朝对方发起进攻,没有战术,没有队形,只有骁勇善战的草原勇士。
这一战,在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最终的结果,哥达勇士,是一万人一起冲杀过来的,就像是钢铁洪流一般,势不可挡,冲击力非常的巨大,对于莫鞑部落冲击非常大。可以说那是有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一上来从气场上就压制住了对方。
莫鞑部落这边的勇士是仓皇迎战,以至于没有阵型,没有队列,只是谁先上战马,就谁先冲杀过去,这种打法,其实在军事战争之中,是非常愚蠢的,也是非常危险的,一小股莫鞑勇士好不容易冲上战场,一直转眼被直接团灭。掀不起半点波澜。
战场上,虽然败局已定。可是莫鞑部落的勇士是保卫家园,因此他们不畏牺牲,前赴后继地冲杀过去,头像是不存在的,唯有血战。
第528章 灭顶之灾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勇士,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莫鞑部落一直都有善战的传统,每一个青年男子都以上阵杀敌为光荣,一个没有杀过敌的男子,都不能叫成年,既不能分享财富,也不能娶妻生子,因为没有一个女子愿意嫁给没有杀过敌的懦夫。在这里,不是说你有钱,长得好就受欢迎,而是你在战场上有多么勇敢,杀过多少敌人,一句话,勇士最受欢迎。
莫鞑部落的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为小王子而战的信念,今天小王子出征为汗王复仇去了,那么剩下的人有义务保卫家园,当然也是保护自己的家人。这些勇士,虽然没有很好的军事指挥,但是他们就像是飞蛾投火一般,前赴后继地冲杀向前,没有别的,唯有血战。
阿讷尔,这个小孩子才十五岁,按照莫鞑部落的规矩,十六岁以后才会通过选拔进入野狼军团,要不然以他的骁勇善战,早就是一名骄傲的野狼军团战士了,这个家伙身高已经超过大多数成人,力大无穷,在和柔然第一勇士莫鞑摔跤比赛的时候,也是互有胜负,缺少的是经验,是交战的机会。
昨天,阿纳尔第一次从男孩变成男人,和心爱的女孩子阿黛尔一起享受美妙的时刻,一夜疯狂,凌晨才沉沉入睡,由于睡的比较晚,再加上一夜征伐,这个家伙有点困倦,外面的厮杀很久了,他才缓缓醒来。
听到外面呐喊声不断地船来,阿纳尔就知道不对劲,他看了看身边依旧沉睡的阿黛尔,看着床单上的斑斑血迹,就明白了自己已经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大男孩,已经变成男人了,要像偶像莫鞑小王子那样,为了家园,为了家人而战。
“阿黛尔,你好好睡吧,你的那男人会保护好你的,绝对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阿纳尔飞快地穿上衣服,就在他准备出去的时候,几个穷凶极恶的哥达勇士闯了进来。
说来奇怪,整个柔然有大大小小上百个部落,不知道为什么,哥达部落的男人长得都是那么的凶残,好像是野兽窝爬出来的似的,一个比一个凶残,当然战场上,也的确是凶残。
在很多草原部落人们的心中哥达部落的男人都是野兽,都是噩梦,一旦遭遇绝对是噩梦来袭。哥达部落的男人不仅战场上凶残,像野兽一样肆无忌惮地厮杀,对待女人,那更是女人的噩梦。被他们掠夺走的女人,大多都活不过五年,基本上都是惨死。
雪白修长的美腿,上面还血迹斑斑,尽管被羊皮遮掩着大部分身体,可是这群哥达勇士依旧被白皙大腿上的血迹斑斑吸引住了目光。这些家伙简直就是恶狼,当然明白昨晚上发生了什么,他们不在乎,因为接下来,该自己享受了。
两个人高马大的哥达勇士朝阿纳尔扑去,剩下的几个朝阿黛尔扑去。
“畜生,找死。”阿纳尔怒了,在看到这几个丑八怪目光盯在阿黛尔美腿上的时候,他就怒火中烧,眼见两个蠢货朝自己扑过来的那一瞬间就直接出手了。
是时候证明自己实力了,昨晚上阿纳尔在阿黛尔身上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男人,今天他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可以大杀四方的勇士。
阿纳尔抬起左脚狠狠地踹向一个哥达部落的勇士,与此同时,他的右拳重重地击中对面这个家伙的腹部还朝下的位置,这一拳是快狠准,简直就是这个倒霉鬼的噩梦。
上一秒还看到白花花美腿而亢奋,下一秒亢奋就被重拳摧毁,这个倒霉鬼遭受重创,当场就站不起来了。旁边那个倒霉蛋也没有好到哪去,膝盖被硬生生地踹断,当场摔倒在地。
一出招,就报废了两个敌人。这下子镇住了剩下的几个哥达勇士,这些家伙知道今天是遭遇劲敌了,今天不是一场血战,杀死了对面这个狂野的小豹子,就可以享受这个还在沉睡的野猫,要不然只有被小豹子撕碎的份,绝对没有存活的可能性。
距离阿纳尔最近的那个家伙抽出弯刀狠狠地砍了过来,这个家伙是个十夫长,也是一个罪行累累,血债累累的家伙,如果不是过于残暴好色的话,以他的军功早就应该晋升百夫长,甚至千夫长了。
第一次杀人,阿纳尔难免有点紧张,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可是看到一个敌人伸出邪恶的爪子掀开了压在阿黛尔身上额羊皮毯子时,他彻底的狂暴了,不再是那个懵懂少年,简直就是恶魔附身,杀神归位,要用拳头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要杀死这群入侵家园的野兽。
眼见银光一闪,弯刀朝自己砍了过来,阿纳尔也不躲闪,整个人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头重重地撞向这个十夫长的腹部,与此同时,还使出一招猴子偷桃。
猴子偷桃,是对付男人杀伤力最强的一招,简直是无往不利,被列为男人两大必杀技之一。对付美女的必杀技是百发百中抓乃龙抓手,对付男人就是战力十足的猴子偷桃。
猴子偷到桃子了,只不过,桃当场就被捏碎了。
蛋疼,这一招真的是蛋疼,剩下的那三个家伙吓得双手本能地捂住,生怕被偷桃。
这个时候,沉睡中的阿黛尔终于醒来了,她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从枕头底下抽出用匕首狠狠地朝一个敌人双手捂住的地方刺去。
阿黛尔是美女不容置疑,可是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是个高手,就很少有人知道了,甚至阿纳尔都不清楚。这一刀刺过去,倒霉鬼的手不仅蛋疼,而且手掌被刺穿。
抽出匕首之后,阿黛尔就战了起来,右手一挥,那双刚才还盯着自己身体看得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下一步就是割喉,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可以说动作干净利落。
一出手就结果了两个敌人,阿黛尔的出击,吓住了阿纳尔,当然也吓住了最后一个倒霉蛋,这个家伙当场就吓尿裤子了,两只手仿
佛一下子不够用了,真的不知道是应该护住双眼,还是护住另外一个地方。
暴走的阿纳尔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这个家伙从地上捡起弯刀,手起刀落,让那个倒霉蛋不用去捂任何地方了,人头落地,鲜血喷出。
“怎么办。”在这一刻阿纳尔才恢复意识,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孩子,虽然昨晚上在阿黛尔身上证明了是男人,可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额孩子,第一次杀人不紧张才怪。
阿黛尔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这是哥达部落的家伙,他们所到之处就会变成人间地狱。今天部落遭难了,如果不能杀退敌人的话,部落就完了。你抓紧冲出去,向王子报信去,让他抓紧派兵前来救援。”
“不, 我要保护你,保护阿爹,阿姆。”
阿纳尔怒火中烧,他要杀戮,要杀光这群侵略者。
“傻孩子,敌人既然能够杀到帐篷里面,那就说明部落保不住了,你留下来,也是战死,还不如去报信去,让王子前来救助。”
阿黛尔毕竟大几岁,看问题更加透彻,她知道,大势已去,已经无力回天了。一般来说敌人来袭的时候,男人们都会第一时间去迎战,可是敌人都杀进帐篷里面了,那就是说明敌人很多,男人大部分都战死了,现在能够参战的只有,老人,女人和孩子了,一句话,遭遇了灭顶之灾。
“不,我要杀死这群可恶的侵略者。”
阿纳尔的牛脾气上来了,他挥动着手中的弯刀就朝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我给你找一匹马,抓紧去找王子求助吧,我要杀光这群野兽。
野兽,的确是野兽,这群混球,已经闯了进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就是哥达部落的风格,人家其他部落进攻的时候,都是先把妇女儿童掠夺回去,然后再展示野兽的一面,他们不是,更加简单粗暴,当场就开战,开始一个个的闯禁蒙古包里面,然后做不可描述之事。
流氓行径,强盗罪行。
到处都是杀戮,到处都是哭喊声,这个时候阿纳尔仿佛是杀神附体,也来不起骑马了,他挥动着手中的弯刀朝对面的敌人冲杀过去。
这个时候,阿黛尔也出来了,她很快就看清楚了形势,大势已去,已经无力回天,眼见阿纳尔这个家伙不愿意离去,现在只有自己去求援了。
没有援军的话,部落就被彻底摧毁了,没有人可以当救世主力挽狂澜,这点阿黛尔要比阿纳尔理智的多,尽管她知道自己的姐妹,父母都会遭逢劫难,可是没办法,自己血战致死也改变不了部落陨落的事实,唯一能做的就是求助,或许小王子派兵前来还会有救。
不到两百里的路程,对于轻骑兵来说压根不是什么事,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杀出去,阿黛尔朝一个骑马的敌人冲了过去,在靠近的时候,她高高跃起,手中的弯刀砍了过去。
手起刀落,人头落地,无头的尸体滚落马下。
阿黛尔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抢夺战马然后就朝外跑。
想跑,没有那么容易。
哥达部落的勇士当然知道这个美女想要干什么去,想搬救兵,门都没有,一群士兵就追赶了过去。
哥达部落这群勇士冲进莫鞑部落,那就预示着这里变成人间地狱了,没有人能够充当救世主。无数的人被杀死,哎,人间地狱惨不忍睹。
尽管大势已去,可是剩下为数不多,依旧能够战斗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拿起武器,和侵略者血战到底。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悲壮的,每一次手中的刀挥舞出去,都使出浑身的力量。
鸟无头不飞,战场上也需要头领,需要有勇士指引大家积需血战下去。
尽管才十五岁,可是骁勇善战的阿纳尔依旧成为了这几百人的头领,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和侵略者血战到一起。
不死不休,每一个人的信念都是血战到底,哪怕是受伤,身上在流血,可是他们在阿纳尔的带领下,依旧在苦苦支撑,在用鲜血守卫自己的家园,杀光每一个侵略者。
没有投降,只有血战。
阿纳尔在这一刻算是真正成长了起来,他就像是战神附体一样,挥动手中的弯刀,一次又一次杀退敌人的进攻。真正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现在剩下的只有血战。
格达尔罕已经宣泄过了,这个家伙从帐篷里面出来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他很快就看到了最后的战场,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率领一群老弱病残在苦苦恶战。
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很厉害,哥达勇士压根不是他的对手,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猛虎,不断地杀戮,在他身上能够可能到莫鞑王子的影子,太勇敢了,战斗力不错,不过已经是强弩之末。
不得不说,阿纳尔的勇敢赢得了敌人的尊重,在这个时候,格达尔罕要和这个少年单挑,他要亲手杀死对方,来彻底摧毁最后的反抗者。
草原勇士之所以骁勇善战,就是一旦近身战,基本上就不会再用弓箭射杀,纯粹是战斗力最真实的的体验,硬碰硬的血战,这真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点比中原军队强太多了。要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中原军队交战的时候,会最大限度地使用弓箭,用最先进的武器击溃对方。而草原勇士很简单,只要遭遇战,那绝对是硬碰硬的血战,依靠的是勇敢,强大的战斗力。
血战,在继续,不过结束只是时间问题。
“住手。”格达尔罕最终叫停了最后的血战,他要出手,要亲自击败这个少年,就当是自己亲手猎杀了莫鞑,来满足小小的虚荣心。
“你只要是打赢了我,们么你们这些人都能活,你看怎么样!”
格达尔罕拿着开山斧来到了莫鞑的面前。
这时候还有得选么,阿纳尔上前走了几步后说道:“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打赢了再说。”
格达尔罕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他双手挥动开山斧狠狠地朝阿纳尔的脑袋砍去。
弯刀遭遇开山斧这种重兵器,注定是要吃亏的,阿纳尔并没有立刻迎战,他快速地朝旁边冲去,手起刀落,把一个手持狼牙棒的敌人脑袋砍掉,然后夺走狼牙棒去迎战格达尔罕。
狼牙棒和开山斧都属于重兵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的优势,掌握对于人高马大的格达尔罕,对于力量型选手阿纳尔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特长。
公平,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因为只有格达尔罕和阿纳尔两个人的对决,说不公平,也不公平,阿纳尔已经血战很久,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力量上还是吃亏的。
格达尔罕也战斗了很久,只不过是在莫鞑女人的肚皮上激战了很久,这个家伙对莫鞑的仇恨全部发泄到对方女人的身上了,可以说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样算起来还算是一场公平的对决。
丽达,这个昔日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这今天凋零,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原来的部署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莫鞑留下了两万野狼骑士团,确保不会被侵袭。
可是昨天晚上,莫鞑派人前来求援,说前方斛律大汗出尔反尔,自己的野狼军团遭遇的不仅仅是斛律光的本部,还有数万其他部落的士兵,如果没有援军的话,一定会全军覆没的。
来传信的是莫鞑的表弟纳龙,这点就让丽达没有怀疑什么,要知道一旦莫鞑被击败,那就全完了,她想由自己的兄长桑达鲁袭击斛律光的老巢,相信自己这边是安全的。就因为这点相信,让丽达因为过于自信而吃大亏,给整个部落带来灭顶之灾。
没有想到两万野狼骑士当天晚上出去,第二天早上哥达部落的骑兵就冲杀过来了,丽达意识到了上当,可是她毕竟是一介女流,虽然有智慧,可是智慧在强盗面前是没有用的。
丽达从格达尔罕那野兽般的眼神只是就读懂了对方想怎么样,她想过去死,用死来保护自己的清白。尽管草原女人没有为丈夫守护清白的传统,但是不代表没有女人刚烈。
不能死,丽达想到了腹中的孩儿,这里遭受重创,部落被摧毁,估计莫鞑那边也好不到那去,搞不好会全军覆没。自己一旦死了,莫鞑就绝后了。
为了给莫鞑留下血脉,丽达主动解开衣服,躺下去,闭上双眼,等待野兽的摧残。
野兽额每一次肆虐,就让丽达内心多一重仇恨,她要复仇,要让野蛮的哥达部落付出血的代价。
野兽满足之后走了,丽达强忍疼痛,穿上衣服,骑马悄然返回桑达部落,乞求父亲出兵为自己复仇,为莫鞑复仇。在草原上,桑达部落的势力排第三,甚至强过斛律光部。
桑达部落的花朵岂能被小小的哥达部野兽侵犯,桑达部落的头领当场就下令出征,两万桑达部落的勇士就杀了出来,他们这次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歼灭哥达部落。
桑达部落整体实力远远不如斛律大汗,也赶不上莫鞑部落,可是对付小小的哥达部落还是绰绰有余。桑达部落第一路大军早就杀到斛律光的老巢了,那里也是一场血战。现在桑德亲自率领两万大军出征,要给丽达报仇。
草原部落是有报仇的传统,可是真正是为了出气么?那倒不是,只不过是出兵的借口罢啦,只有这样正大光明地出兵,才能更好地扩充地盘,掠夺人口,掠夺财富,掠夺女人,孩子,牛羊,马匹。
桑德这次出征是为丽达复仇么?只是口号而已,实际上是要掠夺莫鞑部落的人口,财富,顺道灭掉哥达部落,扩充地盘,这才是出兵的目的。
哥达部落敢袭击莫鞑部落,那就说明莫鞑要陨落,最终还是没有玩过斛律大汗这个老狐狸。在这种情况下,桑达部落如果不能尽快和莫鞑部落划清界限的话,搞不好会被牵连的。这次从出兵,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向斛律大汗表忠心。
桑德这次出兵,目的很明确,掠夺桑达部落的财富,人口,至于地盘还是留着让斛律大汗接受吧,至于对哥达部落,那是毫不留情地摧毁,并吞地盘。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格达尔罕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他以为摧残了莫鞑的女人,就是向莫鞑玄石自己复仇成功,用玩弄对方的女人达到羞辱的目的。可是,这个家伙忘记了丽达是桑达部落的花朵,强大的桑达部落当然会借机出兵了。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
两支军队是斛律光的轻骑兵,莫鞑的野狼军团。
三个战场,一个是斛律光的老巢,一个是莫鞑的老巢,还有一个,就是他们两个遭遇的崮山山口,这三场战役几乎是同一时间开战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在血战,每一个地方都是不死不休。
格达尔罕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他天生适合做强盗,不适合做头领。只看到了利益,出兵歼灭莫鞑部落。只看中了丽达的美色,却忘记了这背后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桑达部落,这种疏忽往往是致命的,可惜这个家伙正在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较劲,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三个战场同时开战,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说实话斛律光不知道,莫鞑也不知道,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吧那么多,面前就是血战,只有击败对方,那么才能够获取胜利,否则就是兵败,无力回天。
愚蠢的格达尔罕在丽达身上消耗太多,太多了,开始对决阿纳尔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什么不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伙逐渐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双腿像是灌了铅,好沉,好沉的。
第529章 后院起火
色字头上一把刀,一直以来,格达尔罕这个强盗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今天才算是知道了,这么多年,自己征伐无数,每一次都是享受女人带来的妙不可言,可是今天,丽达,这个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莫鞑额妻子,带来的却不一样,既带来征服者的成就感,也带来了一把无形的刀。
这些哥达部落的士兵在为头领呐喊助威,当然了更多的士兵去做男人都爱做的事情,只不过没有一个人会认为一向骁勇善战的格达尔罕会在一个小孩子面前折戟沉沙。或许,真的是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一群干了坏事的强盗,或许是最后一次干坏事了,因为天空即将出现一把屠刀,足以将这些恶魔全部杀死。
阿纳尔虽然激战很久,早就精疲力竭,可是为了族人,他必须苦苦支撑,必须击败对手。为了更好的节约体力,这个少年更多的是选择防守。
最好额进攻就是防守,只要防守密不透风,不给敌人可乘之机,在对手进攻出现漏洞的时候,一击即中,彻底结果对方的性命,这或许是最好的战术。阿纳尔这次就是选择防守来节约体力,毕竟体力消耗太大了,格达尔罕这个对手又这么强劲,短时间是很难分出输赢的,节约体力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被丽达掏空身子的格达尔罕显然不适合打持久战,他需要速战速决,于是在进攻的时候,不断地加快速度。
开山斧上有一根长达七尺的斧柄,适合远距离进攻,每一次冲击的力量都非常大,只不过这种兵器最好还是骑战,而不是不战,因为不骑马,只拿着开山斧,在进攻中力量消耗太快。
狼牙棒是短兵器,在对阵开山斧的时候,明显吃亏。不过阿纳尔也看出来了对方的问题所在,那就是不持久,不管怎么说,都要杀死这个混蛋,
换兵器,为了更好的节约体力,阿纳尔还是换回了长刀,来迎战格达尔罕。
如果可以选择,格达尔罕今后再也不会出战的时候。去碰女人了,今天不仅双腿发沉,而且还有点头晕眼花,整个人晃晃悠悠的,状态很差。
趁你病,要你的命!
在看到格达尔罕的步履有点凌乱的时候,阿纳尔就知道机会来了,这个机会一旦失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不管输赢,自己都不可能活下去的,于是就有了和格达尔罕同归于尽额念头。
一直进攻之中的格达尔罕显然不适合和阿纳尔对决,不过眼见少年的招数出现明显破绽的时候,他就决定杀死对方。等杀死了这个少年之后,再去征服丽达。
不知道是对丽达迷恋,还是报复仇人上瘾,反正格达尔罕满脑子都是杀死少年之后,如何去征服丽达。
“力劈华山。”
开山斧从上而下砍了下来。
阿纳尔明明是可以躲开的,可是他却只是稍扭动了一下脖子,啪,开山斧砍断了左肩的肩胛骨,左胳膊被砍落,鲜血喷出。
剧痛的阿纳尔险些昏死过去,就在这一刻他手中的长刀就投掷了出去,不偏不倚刺中格达尔罕额胸口,一击毙命,绝杀。
眼见头领被杀,哥达部落的强盗们就冲杀了过来要给格达尔罕报仇雪恨。
血战,在这一刻,唯有血战。
血战,究竟是谁赢,谁输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莫鞑部落能战的人越来越少,已经不可能发生逆袭除非,除非出现奇迹。
桑德的两万大军的出现就是奇迹,本来应该是半个时辰才能够过来的,可是桑德为了节约时间,竟然选择了从达斡尔部落的地盘穿插进来,没有想到对方竟然采取了默许态度。
桑德无暇顾及为什么达斡尔部落会允许自己同行,唯一知道的是把哥达部落的士兵赶尽杀绝,才是唯一的使命,至于其他的无暇顾及。
当两万桑达部落的大军出现的时候,哥达部落的强盗就知道噩梦来袭,跑显然是不现实的,
现在剩下的唯有血战到最后。
这一战,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哥达部落的强盗被杀戮,只是时间问题,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一刻,这个世界上是不会出现奇迹的。
哥达部落的强盗会被屠戮,可惜这一幕阿纳尔是看不见了,再有杀死了十几个敌人之后,他整个人因为失血过多,最终闭上了双眼。
一整天的杀戮到天色发暗的时候才告一段落,哥达部落的一万勇士被全歼。
哥达部落的士兵被全歼,不过这并不是莫鞑部落的胜利,因为他们额部落被彻底摧毁了。
真的是前面驱狼,后面来虎,可恶的桑德手下开始烧杀抢掠,彻底毁灭了莫鞑部落。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第一个战场由于桑达部落的参战,而提前告一段落,最终毁灭,而可是另外两个战场,却没有那么容易决胜负,注定都是最残酷的血战,短时间只有血战,没有输赢。
未谋胜,先言败这就是斛律光,他知道莫鞑的野狼军团并不好对付,所以也没有想过能够轻而易举地击败对手,而是采取谋略。彻底击败莫鞑。
在从哥达部落借兵去袭击莫鞑老巢时候,斛律光也想到了对方可能会袭击自己的后发给,于是就做好了精密的部署,早早的部落就进入了战备状态,巡逻哨都推到营寨前三十里了,可以说压根就不给偷袭的机会。
一千骑兵分成五队,每一队有两百士兵,在百夫长的带领下,展开最严密的巡逻,哎避免被偷袭。五队骑兵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有一队发现了敌人,其他四队会第一时间做出来反应,绝对不会像莫鞑部落那样稀里糊涂地就被团灭了,这点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桑德鲁是一个自大而又狂妄之人,这次出征,他压根就没有当回事,不管斛律光多么厉害,军队几乎都被带走了,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翻天呢?
三万大军浩浩荡荡就出发了,保持着进攻的队形前进,很显然桑德鲁的作战意图很明确,那就是一鼓作气拿下对手,压根不需要什么战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没有卵用的。
巡逻的骑兵看到漫山遍野的敌人杀来了,这个时候,就第一时间预警,并且准备战斗,给后面的士兵准备憨豆赢得时间。
在三万大军的面前,这点士兵有什么卵用。出击的桑达部落勇士,压根没有把对方当回事,并没有排除军队将其消灭,而是继续保持队行前进。
不当回事,不代表没有出手。
弓箭,随着零头的千夫长一声令下,万箭齐发。
密密麻麻的飞箭就像是蝗虫一样,铺天盖地地朝地斛律部落的骑兵射去。
抵挡压根是不可能的,再硬冲只能全军覆没,压根无法阻挡敌人进攻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斛律部落的骑兵开始快速撤退。
尽管快速撤退,可最终一千轻骑兵回到部落不足三分之一,大部分都被射杀。
斛律部落是草原上唯一有防守,有守城器械的部落,这和斛律光崇尚汉文化,熟读《孙子兵法》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了,也只是一些简易的防守,比如有拒马桩,鹿角,有栏杆,有绊马索,有箭楼等等。可毕竟是草原上,没有城墙,这就注定了防御力很一般。可是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斛律部落是严阵以待,他们人数吃亏,压根不可能打得过对方。
斛律光的弟弟斛律昂没有想到敌人会这么多,这样下去,百分之百守不住,他急忙派兵去救援,希望哥哥可以派兵回援。
莫鞑的驻地距离主战场崮山口将近两百里,回援百分之百不现实,可是斛律驻地距离崮山口只有五六十里的距离,回援是很现实的。
斛律昂坚信只要是能够坚持两个时辰,援军一定会到的。他在积极备战,没有打算出击,而是采取严防死守,和对方对射,究竟谁输谁赢,看运气吧。
桑德鲁并不认为这些建议的军事工事有什么卵用,他下令将整个部落团团包围,然后下令射箭。
不管防守再严密,人数缺少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双方展开了对射。
密密麻麻的飞箭满天飞,双方都不断地有士兵被射中,看上去气势磅礴,可实际上这种对射伤亡率是最低的,远远赶不上近距离厮杀。
桑德部落的勇士在人数上占据绝地的优势,他们一边射箭,一边快速地超前推进,骑兵,这就是骑兵最强大的对方,就像是秋风扫落叶一样,一阵风杀过来,很难阻挡,
骑射是草原骑兵最大的优势,远远的就可以发起进攻,一边骑马,一边射箭,这骑射之术远远超过中原骑兵,这就是为什么每次骑兵对决的时候,都是草原骑兵获胜的原因所在。
差距,很难逾越的,只不过今天交战的双方都是草原勇士,不存在谁家的骑射知数更加精良。况且,进攻的一方是骑射,防守的一方是步射。
在战争中,除去地理因素之外,没有绝对的恒强,也没有绝对的恒弱。斛律部落的勇士躲在部落的防御工事里面抵抗敌人的进攻,的确是沾光,可是,也就失去了骑兵的机动性,不能够除去主动和对方厮杀,只能被动地挨打,这就是过分依赖防御工事的致命短板。
斛律昂有点照本宣科,并不会活学活用,如果是斛律光在的话,一定会在严防死守的基础上,派一支骑兵突围出去,和敌人纠缠到一起,打乱敌人的整体阵型,可惜,斛律光不在。
如果双方兵力旗鼓相当的话,斛律昂的选择也没有错,可是双方人数差距太大,这种被动挨打的战术,最终是死路一条。
桑德鲁不需要战术,仰仗着兵马众多,不断地进攻,进攻,要用强大的骑兵冲垮对方的防御。
在绝对的兵力面前,防守被攻克只是时间问题,在斛律昂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桑达部落的勇士已经冲杀过来了,无奈之下,他执好下令骑兵仓促迎战。
防御工事终于被撕开,双方在激烈的对射半个时辰之后,终于正面发生撞击,血战拉开序幕。
斛律部落是草木皆兵,小孩,女人,老人都上战场厮杀,因为他们知道战败是什么后果,所以宁可战死,也不屈服。血战的时候,双方混战,一时间也看不出来输赢。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伤亡在逐渐加大,不错,桑达部落人数占据绝对优势,可是面临这支草木皆兵的敌人,一时间也很难获得全面的胜利。
桑达鲁是一个极其残忍之人,他的率领下,桑达部落的勇士极其残忍的杀戮,只不过,胜利的曙光只是出现了很短的时间,紧跟着就被死亡阴影笼罩。
原来,一直两万人的强大骑兵终于出现了,这是纳龙从丽达哪里骗走的两万骑兵,他不是来帮助桑达鲁的,而是杀戮这支桑达部落骑兵的。
在斛律部落阵地激战正酣的时候,在草原上战斗力最彪悍的野狼骑士团终于参战了,他们像洪水猛兽一般冲杀了过来。
差距,这差距太悬殊了,在野狼骑士团面前,任何草原骑兵都无法抵抗,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桑达部落的勇士已经激战了一个多时辰,在这个时候,野狼兵团的出征,对于他们来说就噩梦,既然是噩梦来袭,那不用说,兵败只是时间问题。
桑达鲁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他不用知道了,因为脑袋被纳龙摘走了。
纳龙的任务就是摘桃子,他是一个叛徒,主动投靠大唐天子,愿意为大唐天子横扫柔然,这个家伙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很容易满足,背叛莫鞑顺理成章,因为他想得到丽达。
色字头上一把刀,莫鞑是为了和桑达部落联盟才应娶丽达的,可是他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丽达和纳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以说横刀夺爱,是这次噩梦来袭的开始,
第530章 团灭
野狼骑士团,每一个士兵就像是没有灵魂的野狼,他们没有信仰,没有忠诚,没有主认。有的是对金狼头令牌百分百的服从,也就是任何人只要拿着金狼头令牌,就是他们的主人,甚至弑杀前主人都毫不含糊。
金狼头令牌共有两块,一公狼,也就是狼王,上面写着一个令,最早是由大汗掌握的,可是由于斛律大汗弑君之后,大妃强行必须把金狼头令牌交给莫鞑,要不然就不承认斛律大汗的合法性。柔然三大部落都听命于大妃,这就使得金狼头令牌不再属于柔然大汗。一母狼,也就是狼后,上面写着一个军,是由大妃掌握,后来莫鞑大婚,大妃将令牌转交给丽达。
当初斛律大汗不敢违背大妃的意思,一方面是不想和三大部落正面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就是另外一块金狼头令牌哎大妃的手中,他不能承受野狼骑士团决裂的后果,所以才默认莫鞑掌握野狼骑士团。
不得不承认纳龙的本事,当然这和之前是丽达的情人密不可分,否则丽达也不会百分百信任这个野心家,更加不会结婚前把最宝贵的交给这个家伙,婚后还藕断丝连,甚至肚子里面的小家伙究竟是谁的,都说不清。
纳龙的母亲是北燕汉人,是出身北燕豪门,是一个博学多才的女子,纳龙继承了母亲优秀的基因,在女孩子心中是最标准的白马王子。而莫鞑是一个粗鄙的汉子,又是横刀夺爱,这就注定了丽达心中对纳龙无限的信任和依赖,就这样把金狼头令牌以及两万野狼骑士交了出去。
野狼骑士只忠于金狼头令牌之外,还有一大特点,那就是忠于钱财,不像是军队,更像是雇佣兵,他们的消耗巨大,注定了需要大量的金钱才能够供养,否则是买不回来忠诚度的。
天下有三支骑兵最有名,排第一的是大唐皇家重甲骑兵,第二的就是野狼骑士团,第三是沙里飞一支速度超快的轻骑兵。而野狼骑士团有重甲骑兵超强的战斗力,又有轻骑兵的机动性和速度,可以说介乎于两者之间。
至于这三支骑兵哪一家最强就不好说了,毕竟特点不一样,搞奔袭偷袭的话,沙里飞最厉害,可是硬碰硬的攻坚战大唐重甲骑兵最强大,一般骑兵的遭遇战,介乎于两者之间的野狼骑士团又有超强的优势,所以很难说那支军队更强。
三只骑兵之中,人数最多的是沙里飞,据说超过十万,实际上并没有人清楚。野狼骑士团有五万,而大唐皇家重甲骑兵只有五千,稍微弱一些的重甲骑兵还有三万,共三万五。
草原上的骑兵基本上都是上马为兵,下马为民(牧民),不仅没有军饷,打仗的时候,兵器,战马,盔甲,都是自己的,部落首领只是提供军粮而已。所有的报酬都是从掠夺中获得,这就注定了,打仗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嗷嗷地往前冲,军功越大,捞的战利品越多,所以几乎不用动员,都会奋勇杀敌。可是一旦战败,就会兵败如山倒,毫无战术修养,战术纪律可讲。
野狼骑士团在草原上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他们算是草原上独一无二的职业军人,职业就是军人,平时刻苦训练,并不参与放牧。每月有固定的军饷。只有军饷,却没有信仰,更确切来说是雇佣兵,或许是人类历史最早的雇佣兵。他们的战术纪律,战术修养要比草原骑兵,甚至比中原骑兵高的多。没有主帅的命令,他们就是血战到最后一人也不会撤退,绝对不会有逃兵。撤退的时候会保持撤退阵型,不给敌人偷袭的机会。没有主帅的命令,他们不会掠夺财富,不会滥杀无辜,也不会欺负女人,这点值得尊重,也是被高看一眼的原因。
为了支持纳龙掌控野狼骑士团,大唐天子准备了一百万两白银,有了这笔钱,掌控这支军队就简单多了。纳龙毕竟深受汉文化影响,他开战前就许诺每一个士兵发十两银子,允许根据战场情况自由杀戮,但是不允许欺负女人。
欺负女人的军队不会长久的,这句话是武重楼送给纳龙的,这个家伙第一次就用在了这场战役之上。不过这条命令,并没有让士兵不适应,相反士兵的内心还是很敬佩的,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谁愿意当畜生去欺负女人呀,有钱了,找女人不香么,干嘛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两万野狼骑士选择了四面包围,按理说,现在桑达部落的勇士还要更多一点,这种包围是不恰当的,可是纳龙却故意这样做,就是允许桑达部落的士兵自由突围,反正东西南北四面并没有那一边强,也没有那一边弱。这样做一方面是检验野狼骑士团的战斗力,另一方面,是让桑达鲁这个蠢货搞不清楚方向,不能做出来正确的判断。
这场战役,纳龙的战略意图很简单,那就是宣告莫鞑反抗斛律大汗失败,莫鞑部落已经不复存在了至于斛律光那边什么情况,最周都是桑达部落头疼的事情。
对于纳龙来说,柔然现在越乱越好,自己只是一个搅局者,谁胜,谁负都不好,最佳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战斗不断地持续下去。
反正斛律光和莫鞑的血战在继续,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两败俱伤,谁都讨不到便宜。这次野狼骑士团出击,就会迫使桑达部落和莫鞑决裂,同时和斛律部落成为血仇。
人贵有自知之明,纳龙知道,大唐天子支持自己的前提是什么,那一定不是让自己统治一个强大的柔然,是绝对不会允许柔然军队南下侵犯大唐和东齐的。当然了,柔然局势纷繁复杂,以纳龙的实力,有无法掌控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多种因素综合到一起,最终的结果是混战不休,更加符合大唐利益,这才是纳龙存在的意义。
纳龙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他不崇尚战争,更加喜欢和平稳定,这就是他很快和大唐
天子打成一致的原因,这一切都从今天这一场战争开始。
“野狼骑士们,只需要打出气势就可以,桑达部落的士兵强行突围的时候,不用血战,顺气自然。当然了桑达鲁那个混蛋如果认不清形势,不逃走,而是留下血战的话,就狠狠地打,不要有顾及,杀过去。”
荒唐,世上还有这样安排作战的,竟然不让士兵全力以赴地英勇杀敌,这种让自己士兵应付战役的情况古往今来。,这恐怕是第一次,不过这样等于告诉了野狼骑士团,不要玩命,这一战保护好自己性命才是第一要务。
保命,这是不存在的。野狼骑士团的每一个士兵都是一只穷凶极恶的野狼,他们打仗的时候,向来都是全力以赴,奋勇杀敌,至于放水,呵呵,还真的 不会。
野狼骑士们戴上野狼头盔,一个个嗷嗷叫着杀, 出去,看上去就下像是一群凶残的野狼向猎物发起残酷的冲锋。这些家伙冲锋的速度倒不是很快,但是一直保持着进攻队行,这点和草原骑兵差异很大,他们在进攻的时候,并非是玩命地向前冲去获取军功掠夺战利品,而是根据战场上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出手的时间,这种好强的战术修养,注定了,一上来就是敌人的噩梦来袭。
桑达部落的勇士有点懵圈,要知道大家是盟友,看样子这群看上去像恶狼一样的野狼其实是来帮忙参战的,开什么玩笑,战斗都快结束了,这个时候过来哪里是来帮忙的,简直是来打秋风的。
桑达部落的勇士有点鄙夷野狼骑士团的行径,而斛律昂等人之前还在负隅顽抗,妄图血战到底,可是在看到草原上最恐怖的野狼骑士团的时候,他们绝望了,这一天注定会被团灭,即便是斛律光派来援军都难以改变溃败的命运。
命运给交战双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野狼骑士团的士兵远远的开始骑射进攻,全方位,全覆盖,无差别的射杀,好像对面压根就没有盟友,只有猎物似的。
你丫挺的,还要不要脸。
这个时候,桑达部落的勇士怒了,显然对方压根不是误伤,而是一上来就是杀戮,是全方位的杀戮,一句话,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只是猎物。要么反抗,要么受死。
面对强大的野狼骑士团,这个时候,已经激战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桑达部落士兵早就人困马乏,战力几乎消耗殆尽,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强大的敌人,哪里还有比作战的勇气。或许逃走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要命的问题出现了,野狼骑士团是四面包围过来的,压根看不出来哪里是主攻,那里有弱点。
一句话,东南西北都可以突围,当然都可能有弱点,也有可能都是陷阱。
桑达鲁也懵圈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突围,四个方向看上去都不错,可看上去又都不好,这种情况下,这个一向狂妄自大的家伙反而犹豫了,一时间做不了决定,生怕中计被全歼。
纳龙就是用了一招兵不厌诈,至于桑达部落的士兵能不能冲出去并不重要,就是检验一下野狼骑士团的战斗力,让桑达部落彻底和莫鞑决裂,招惹上斛律部落这个强大的敌人。
其实,一般来说,战场上很少有四面围困,那样的话,敌人无法冲出去反而会迸发更强大的战斗力,困兽犹斗,伤亡就会无险放大,对进攻一方来说很吃亏。除非是兵力比对方多很多,否则基本上都是围三缺一,只需要获胜即可,没有必要赶尽杀绝。
可是,纳龙太了解桑达鲁了,如果为围三缺一的话,这个家伙反而会有胆量血战下去,反正打不过就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样的话,整个战局其实对野狼骑士团来说伤亡会很大,并不沾光。相反,一上来就四面埋伏,不给对方机会,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桑德鲁就懵圈了,一定没有决一死战的勇气,即便是逃走都是犹犹豫豫,一时间拿不定主意,最终是让士兵四散奔逃,他自己仓皇而逃。
面对野狼般的敌人,桑达部落的士兵看到被包围的时候,心态顿时崩溃了,他们渴望被带着选择一个方向突围,可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桑达鲁犹豫不决,不能选定方向。
群龙无首,桑达鲁的犹豫不决,让下面的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都没有了主意,最后竟然是各自为战,也不管东西南北了,谁想往那边冲,就往那边冲。
看到桑达部落士兵乱糟糟的,这时候纳龙就笑了,看样子桑达鲁果然和自己想象的一样愚蠢,不过这样也好,看看野狼骑士是怎么屠戮敌人的。
屠戮,这个词绝对没错,一上来就呈现一边倒的趋势。野狼骑士团的士兵层次分明,前面的士兵,三个一组,三个一组,三个小组为一个大组,三个大组为一个小的作战单位,三个小作战单位组成以后大作战单位。他们冲击的时候,配合娴熟,始终保持小范围的人数优势,可以说是压着对方打。
小范围保持人数优势,大范围的迂回转移,使得野狼骑士不管冲击那个方向,让桑达部落的失败都无法抵抗,一直被压着打,被打的喘不过气,最终选择四散奔逃。
前面的野狼骑士仿佛是人头收割机,不断地杀戮,不断地收割敌人的脑袋。后排的骑士,分层次地射击,娴熟的射术,完美的配合使得他们射杀的时候,竟然不会出现误伤,简直是牛的上天。
这个时候,射箭的速度并不快,也不是全方位,无差别射杀,而是有节奏地配合前面的野狼骑士去杀戮敌人。他们平日里练习的射术,在这一刻大放光芒,把后面的纳龙都看傻眼了,这也太牛掰了。
野狼骑士团都这么牛,那么大唐皇家重骑兵是不是更厉害。纳龙在这一刻算是明白了,大唐天子当初帮助自己制定计划的时候,
为什么再三强调必须拿下野狼骑士团,关键是这支军队太牛掰了,可惜另外的三万野狼骑士注定要折戟沉沙,太可惜,太浪费了。
可惜也好,狼给也罢,这些和纳龙都没有关系,他知道战场上已经不会有悬念了,于是就准备下达反转令。
悲催,最悲催的事情就发生在斛律部落,原本斛律部落的勇士在誓死抵抗敌人的入侵,形势岌岌可危,可是在野狼骑士团冲杀过来之后,他们竟然发现在自己家门口作战,竟然没有自己什么事。
人家打仗,自己是出手或者不出手都不合适,出手吧,那应该是帮助哪一个,或者两个都打。不出手,不出手,那就只能傻不拉几地看着两组强盗在自己家门口作战。
这一战,究竟何去何从,显然不能无动于衷,最终斛律昂做出了一个让部落彻底覆亡的决定,那就是选择杀戮桑当部落的敌人,毕竟前一刻大家还在血战,有太多的亲人被杀,这种情况下的选择是族人们都接受的。
随着斛律昂一声令下,剩下的一千多斛律部落的勇士投入战斗,他们是在复仇,战斗力瞬间飙升,不断地朝敌人冲杀过去。
此时此刻的桑达部落勇士已经被吓破胆了,早就无心恋战,现在又是两线作战,终于全线崩溃,再也无力反击。这个时候,桑达鲁已经彻底失去了对军队的控制,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先逃出去,至于这些士兵,丢各安天命吧。
军队最大的禁忌就是群龙无首,在桑达鲁像是丧家之犬逃走之后,桑达部落的失败是望风而逃,溃不成军,就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本来就处于劣势,现在群龙无首,桑达部落彻底失去了反击的力量,他们开始不计代价地朝外突围,压根无心恋战,对于这些家伙来说,能够逃出去就是一辈子最大的幸福。
两军交战,勇者胜。妄图逃走的一方就等于主动交出了战争的主动权,就像丧家犬一样被动挨打。
趁火打劫,趁你病,要你命。斛律部落的勇士,追着桑达部落的士兵就是一阵的盲打,恨不得把这群侵略者赶尽杀绝,一个不留。
狗咬狗,一嘴毛。
在看到桑达部落大概有五千残兵败将成功突围的时候,纳龙的脸色就露出了诡谲的笑容,他力量地说道:“愚蠢的斛律昂,你就准备命运裁决吧。”
在杀退桑达部落的士兵之后,斛律昂等人重回尴尬的境界,他们不知道如何面对野狼骑士团,要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野狼骑士团已经强势进入部落,想要将其驱赶肯定是不现实的。
怎么办,驱赶不合适,可是总不能让强盗留下。
斛律昂这个蠢货还在思索如何处理野狼骑士团的问题是,人家野狼骑士团就下达了格杀令。
格杀令,这一次有点残忍,格杀令并不是无差别杀死,而是站起来反抗,就直接杀掉,跪地求饶是可以活下去的,当然了活下去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
野狼骑士就像是没有生命的野兽一般,他们高高地举起屠刀,当弯刀落下的时候,一颗颗头颅滚落到地上,一个个尸体很不甘心地倒下。这就是残酷的现状,每一个斛律部落的勇士都很勇敢,他们不怕死,只要是还站着,就会挥动手中的刀,只不过挥动的速度太慢了,才挥刀出去,胳膊就被砍断了,即便是不怕死,不怕疼,用另外一只拳头去打,可是依旧逃不过死掉的命运。
杀死这些人,对于强大的野狼骑士没有成就感,他们却丝毫没有懈怠,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不断地收割脑袋,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杀戮,尽快结束战斗。
眼见,伤亡越来越大,几乎要全军覆没的时候,斛律昂扛不住了,他知道这样下去,所有人都会死,自己是不怕死,可是兄长把部落交给自己了,怎么能够就这样毁灭呢?
“投降,投降了,不打了。”
斛律昂跪地投降,最后的三百多勇士跪地投降。
新鲜,斛律部落还有人投降,这让纳龙觉得新奇,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很显然这个斛律昂是坚信斛律光能够战胜对手莫鞑,获取最后的胜利。
活着才会有机会,活着才能复仇!这就是为什么斛律昂投降的原因,希望能够告诉大哥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然全部被灭了,谁去告诉大哥,谁来给部落复仇。
纳龙对跪在地上的斛律昂说道:“你走吧,到崮山山口,告诉斛律光这里发生了什么,至于你怎么说是你的事,我不怕斛律光,有本事就让他过来复仇,三天,我只给你们三天时间,三天后,这里将会被夷为平地,这里的老人,孩子都会被杀死,至于女人,你应该看到了这里有两万大军。何去何从,交给斛律光。你最好不要耍花样,否则,第一个遭殃的是你的老婆孩子。”
阴险,在这个时候斛律昂知道纳龙这个混球很阴险,可是自己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这样了。
野狼骑士就是最最专业的士兵,他们并没有肆意滥杀老人,小孩,也没有去欺负女人,就像是没有生命一样,这就让斛律部落的人放松了警惕。这种战后平静的状态是很少见的,要知道每一次战争之后,草原部落都会受到致命的冲击,男人基本上都会战死,而老人,孩子都会被杀死,至于女人,要给这些杀死自亲人的仇人生孩子,这种悲催,就不言而喻。
变了,没有被欺负,女人们认命了,她们甚至主动给对方做饭,好像这些士兵并不是仇人,而是自己的族人,恐惧的阴影慢慢地散去。不过这些女人也知道,不管怎么说自己都是俘虏,再也回不去了,不要想着会有人解救自己,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第531章 最后一夜
血战,并没有结束,只不过不是一个战场而已。
这一战,应该怎么形容,那就是屈辱,等逃出来之后,桑达鲁收拢自己的军队,多少人,还有多少人?带着三万大军出征,结果现在还有一万八千人左右,也就是说一万两千人。
一万两千人是什么概念,几乎一半被杀死,这回去如何向父亲,向家族交待呢?桑达鲁头大了,不过他还是理清了思路了,黑锅还是让野狼骑士团背吧。要是被斛律部落杀死一万两千人的话,的确不好交待,可是被野狼骑士团杀死的话,那问题就不一样了。
在草原上,不管是那只军队,遭遇到了野狼骑士团,战败是很正常的,三万军队能带来一万八千人,还是有交待的,不会太难看。
太难看了,那就不好交代了。
桑达鲁想起来很简单,可是回去之后,问题就严重了。
在草原上,每一次出征,家里人都在等待着勇士凯旋归来,要知道出征,在草原人民看来不是去打仗,而是去掠夺财富。他们会载歌载舞等待勇士归来。
载歌载舞是不会有了,战败了,损兵折将,折损将近一半。这种情况下,整个桑达部落都懵圈了,哀鸿遍野。
桑达部落的头领老桑达听到噩耗,险些没有昏死过去,他不知道应该稳赢的战役会打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会战败,为什么会损兵折将。
脾气暴躁的老桑达并没有询问战场上为什么会败的这么惨,他挥起皮鞭狠狠地去抽桑达鲁,这不是打儿子给族人看,而且老头子真的怒了。
要知道这一次出征,预示着和斛律部落决裂,和斛律大汗决裂,这次兵败的后果太严重了,搞不好的话,整个桑达部落都会毁灭。
灭顶之灾,现在整个部落上空已经有了死亡阴影,这种情况下,老桑达怎么能不生气呢?
“父亲,别打了,你这样会把大哥打死的。”丽达在看到兄长被打的皮开肉绽的时候,她就跪在地上替兄长张求情,希望父亲可以给兄长解释的机会。
其实,不用丽达求情,老桑达也不会把儿子打死的,他扔掉皮鞭后气呼呼地说道:“畜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输得这么惨?”
“我们一出征就横扫斛律部落,胜利在望的时候,草原恶魔的野狼骑士团突然杀出,虽然我们奋力反抗,可还是由于战斗力相差悬殊而败北。”
想要甩锅,没有那么容易,老桑达一脚就把桑达鲁踹倒在地上,老头子气呼呼地说道:“胡说。野狼骑士团是终于莫鞑小王子的,现在正在和斛律光部激战,怎么会出现在你的面前,对我们桑达部落的勇士展开杀戮呢?”
别说老桑达不信,实际上丽达也不相信,觉得哥哥太让人失望了,战败就战败,扯上野狼骑士团是什么意思,莫非是让自己的男人背黑锅。
“父亲,真的,我没有骗你,带队的是纳龙那个混蛋,他们现在顾及还在斛律部落没有走开,不信的话,我们可以重整大军杀过去。”
听到纳龙的时候,丽达就傻眼了一口气没有上来就昏死了过去。‘
眼见女儿昏死了过去,这种情况下,老桑达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急忙抢救女儿。
看着丽达缓缓醒来,老桑达问道:“女儿,纳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本,丽达对纳龙多少还是有怀疑的,只不过是没有证据而已,现在一切都证实了,绝对错不了,面对父亲的追问,她哽咽着说道:“完了,全完了,纳龙当了叛徒。”
纳龙当了叛徒,这句话犹如是晴天霹雳一般,打的老桑达险些昏迷过去,有口鲜血涌了上来,要不是他紧咬牙关的话,恐怕这次就昏死过去了。
完蛋了,全完了,既然纳龙当叛徒带走了部分野狼骑士团,那么他一定是投靠了斛律大汗,当然也只能是投靠斛律大汗。很显
然投靠斛律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个纳龙一定是出卖了莫鞑小王子,投靠了斛律大汗。
纳龙投靠斛律大汗,那就预示着一件事情,那就是莫鞑的军队注定会被全歼,莫鞑部落将会不复存在。至于莫鞑本人应该是战死了,斛律大汗是不会允许这个侄子活下去的。现在,老桑达就傻眼了,怎么办,下一步应该怎么办,现在桑达部落将要面临灭顶之灾。
桑达部落背后偷袭斛律光的族人,这件事情太严重了,不仅成为了斛律光的生死敌人,也成为了斛律大汗眼中的敌人,要知道在柔然,得罪了斛律大汗,那绝对是死路一条,想要翻身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怎么办,该怎么办,老桑达一时间也没有了主意,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父亲,现在纳龙那个混球还没有走,请给我一支军队,我要杀过去为死去的族人报仇。”
很显然桑达鲁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他看来只要有更多的兵马,就一定可以杀过去复仇,亲手摘下纳龙的脑袋,来为死难的族人报仇。
报仇个屁,老桑达狠狠地甩了桑达鲁一个耳光之后,老头子唉声叹气地说道:“桑达部落要遭遇灭顶之灾了。你这个时候带队去复仇,有什么仇可以让你 报。”
灭顶之灾,这下桑达鲁懵圈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父亲能够这么说,那应该错不了,可这就叫为什么呀,这个家伙的脑癌显然 不够用了。
老桑达接着说道:“我们袭击斛律光的部落,这事情是瞒不住的,斛律大汗一定会知道的。这个行为就是背叛,就是成为斛律大汗的敌人。要知道为什么纳龙干背叛,不怕报复,那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莫鞑战败了,斛律光获胜了,这一战已经结束了,可是对于我们桑达部落来说,真正的考验才拉开序幕,真的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可以肯定的说我们桑达部落将迎来最黑暗的时刻。”
“父亲,有那么严重?”
“恐怕更严重。”老桑达真的老了,几乎可以说一夜白头,自己机关算尽太聪明,没有想到老了,老了,该享清福的日子,却让整个部落遭受灭顶之灾。
丽达也傻眼了,都是自己惹的祸,现在也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让自己一个弱女子跑出来,那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让自己去搬救兵,只有自己搬救兵,那么敌人的奸计才会得程。实际上,在自己被纳龙的花言巧语迷惑的那一瞬间,莫鞑的部落就已经死掉了,压根不需要援军,也不能去援助,可是这个敌人究竟是谁呢,在毁掉莫鞑部落的同时,还灭掉了斛律部落,最要命的是把桑达部落也拉下水,这太可怕了,对方想要做什么呢?
“阿爸,难道就真的没救了,桑达部将会堕入万丈深渊?”丽达已经失去了丈夫的部落,不想让父亲也遭此厄运,如果还有挽回的余地,自己做什么都可以,哪怕去死都无怨无悔。
“有,只有你才能营救桑达部落。”老桑达算是清醒了过来,,老头子看着丽达说道:“我的女儿,这一次布局之人,显然不是斛律光,也不是斛律大汗,到现在我都没有看透谁在布局。只不过。有一点我是看清楚了,对方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摧毁桑达部落,而是把我们推向万丈深渊的边缘,要么跳下去,要么就向他表忠心,这绝对不会错的。去吧,你去吧,去斛律部落,找纳龙去谈,看究竟是谁在布局,要我们桑达部落做什么,我们现在已经没u有选择了,对方提出来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去吧,也只有你才能够完成这个任务。”
老桑达闭上了双眼,眼角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当初就应该然让丽达嫁给纳龙,而不是嫁给莫鞑这个不成器的东西。现在老桑达是恨铁不成钢,在他看来,莫鞑就是一坨臭狗屎,有那么好的牌都打烂了,哎,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爱的尽头就
是恨,爱的越深,恨的越深。
丽达是深爱着纳龙,要不然不会把第一次交给这个家伙,结婚之后也不会和他偷欢,可是自己一次次的付出,满足这个男人各种离奇古怪的要求,结果呢,结果竟然是让自己家破人亡。
你是爱我么?你只是贪恋我的身体,确要毁了我。此时此刻,丽达心如死灰,她不想活了,只想复仇,只有复仇才能够平息内心的愤怒,才能够静静的死去,算是给莫鞑,给父亲以及给死去的亡灵一个交待。
打定主意之后,丽达把桑达鲁叫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她直言不讳地说道:“哥,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再也不可能继承部落头领这个位置了,今后恐怕都要夹着尾巴做人。”
“还不是你害得。”桑达鲁十分的愤怒,可是他不愿意怪罪妹子,因为在这个一向自大的男人心中,打仗是男人的事,和女人无关。
“是我害得,但是我能够帮助你将功赎罪,能帮助你夺回部落头领的位置,不过有个前提,你必须听我的。”
“说吧,我应该怎么做。”
丽达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最后她说道:“记住,一步都不能错,一旦错了,你再也没有机会了。”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做。”
丽达放心的去了,她只身一人去见纳龙。
桑达鲁做了一件人神共弃的罪行,他杀死了父亲老桑达,拿走了调兵的令牌,这个家伙调走了整个桑达部落的全部精兵,这一次一定要血洗野狼兵团,报仇雪恨。
丽达的计划只是把老桑达灌醉,可是桑达鲁却一步到位,也不是桑达鲁心狠,而是不这样做,后患无穷,甚至血洗野狼兵团的计划都无法实施。
纳龙是一个自认为可以掌握一切之人,他相信老桑达会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也应该会做出明智的选择,会和自己合作的,绝对不会独自一人去承受斛律大汗的怒火。
算无遗策,纳龙是这样评价自己的,果然是算无遗策,丽达来了,只身一人来了,打扮的漂漂亮亮来了,脸上看不出愤怒,只有幸福。
哎,这个女人注定是水性杨花,被老子弄/爽了,把莫鞑忘得一干二净,哎,今晚上又是大战三百回合。纳龙对自己太自信了,认为丽达是迷恋自己。
情人之间,哪有那么多废话呀,况且,先前发生那么多不快的事情,再扯起来就没有意思了。
纳龙的脸上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丽达的脸上也没有伤感,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好,为了能和你长相思守。”
“我知道,所以我来了。”丽达也多说,直接宽衣解带,她一边脱一边说:“我本来就是你的女人,丢失父亲乱点鸳鸯谱。现在好了,我们今后可以在一起。只不过我肚子里有孩子了,应该是莫鞑的,也可能是你的,将来你愿意做孩子的父亲,好好地善待他么?”
我不愿意,老子当然不愿意了,纳龙心中一阵的腻歪,可能是自己的,也可能是莫鞑的,这让他十分的腻歪,暗自发誓,今晚上就要不惜代价,搞掉这个孽种。
“不介意,我当然会善待他了,我们先洗个澡,让我感受一下他的存在好么?”纳龙深受汉文化影响,是绝对接受不了那种事情的,实际上在丽达嫁给莫鞑的当天晚上,他就发誓复仇,那晚上开始,丽达就不再是他的爱人,而是一个复仇的工具,只有利用价值,没有任何爱情可言。
现在的丽达依旧是工具,是一件让桑达部落听命自己的工具,只要是解决了桑达部落的问题之后,丽达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活着还是死去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工具,这一晚上,纳龙把丽达彻头彻尾的当成工具,别说是爱情了,甚至都没有当成人看,这一夜,对于他来说是最后一夜。
第532章 两败俱伤,你死我亡
最后一夜,疯狂的男女都不知道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最后一夜。
丽达来之前,就已经没有打算活着离开,当然她还是为自己或者离开做了充足的准备,毕竟肚子里还有莫鞑的孩子,做为母亲,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活下去。
可是,丽达没有想到纳龙对自己这么粗鲁,很显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爱人,甚至没有当做人看,只是一件工具,很显然他是不会接受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只是想通过这种粗鲁,让自己流掉。
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
腹部的绞痛,提醒丽达肚子里面的孩子保不住了,既然孩子丢保不住了,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个女人终于化身为复仇女神。
丽达俯下身去。
太美妙了,简直是漫步云端,上了天堂。纳龙舒服的闭上双眼,这个家伙享受最美妙的感觉。
漫步云端,也会坠落云端,上了天堂,也能下了地狱。
在最美妙的时刻,在快要飞升的时刻,剧痛传来,纳龙坠落云端,掉进地狱。
“你这个贱人,我要杀了你。”
剧痛下的纳龙暴跳如雷,他要杀了丽达,可是这个女人口吐鲜血,狰狞地笑着,很显然是不想活了,在这个时代,断了就预示着死亡,没有大夫能搞定的。
“我要杀了你。”
纳龙强忍剧痛要杀丽达。
丽达是想死,可是不愿意死在纳龙的手中,不愿意和这个恶魔死在一起,她顾不得穿衣服就冲了出去。
纳龙死了,丽达死了。桑达鲁来了,六万大军杀到,这样的夜晚,在桑达鲁看来,纳龙死掉后,野狼骑士团群龙无首,自己的兵力又是对方的三倍,再加上突然袭击,一定可以大获全胜。
恶狼永远都是恶狼,公羊永远都是公羊。一头恶狼依旧有挑战群羊的勇气,可是三头健硕的公羊却未必能够掀翻一只穷凶极恶的恶狼。
群龙无首,是不存在的,野狼骑士团有自己的团长,有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不管是在涉么恶劣的环境下,都不存在没有头领的说法。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真的没有头领,单兵作战的野狼骑士,依旧是无敌的存在,这点桑达鲁是不会明白的。
四更天,六万桑达部落的勇士冲杀过来。
一支支点燃的箭射向帐篷里面,帐篷很快被点燃。六万大军在夜幕的掩护下是冲向敌人的大营。
慌乱,只是暂时的,野狼骑士的军事素养很高,很快就度过了短暂的慌乱,披甲上阵,他们挥动着弯刀,就像是虎趟羊群一般朝敌人冲杀过去,两支军队在漆黑的夜晚重重地撞击到一起。
你丫的,这是招谁惹谁了,斛律部落的倒霉透顶了,怎么总是在自己家门口作战,不过这次他们却知道不能当看客,一旦野狼骑士团被击败,那么桑达部落的士兵一定会血洗这里的,那时候,这里将会变成人间地狱。
为自己而战,斛律部落的残余重新拿起武器,疯狂地朝桑达部落的士兵杀去,甚至连老人,十来岁的孩子,女人都参战了,他们不是为了帮助野狼骑士,只是自救而已。
野狼骑士团的团长纳木错,很快就看清楚了形势,他对万夫长札尔汉说道:“又是愚蠢的桑达部落,区区六万人,就像围歼我们两万野狼骑士团,简直是不自量力,你率领五千士兵从东边突围,然后闯进桑达部,一个不留,全部杀掉。”
“可是,那样的话,你只有一万五千人,对方却有六万,四倍的差距,会不会太难打了?”札尔汉是担心父亲的安危,不愿意分兵。
“没事,这点蠢货,我还没有放在眼里,出发吧。”
纳木错是一个读过汉人兵书战策之人,对于权谋还多少有点了解的,他算是明白了这一战之后,恐怕野狼骑士团要从草原上除名了,这个布局之人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让野狼骑士团活下去。莫鞑是棋子,斛律光是棋子,纳龙是棋子,桑达部落更加是棋子,搞这么大一个局,不仅是要打垮,灭掉三大部落,当然也不会让这支野狼骑士团活下去,能让儿子札尔汉冲出去就不错。
很多话,不能给儿子说太多,所以纳木错才说的很轻松,他一定要留下野狼骑士团的种子,不能被团灭
札尔汉是骁勇善战,只不过对于权谋就欠缺很多了,他没有看出问题的所在,于是就率领五千骑兵朝东边冲杀过去。在这个勇将的心中,桑达部落就是一群懦夫,压根不配做野狼骑士团的对手,父亲是可以击败六万桑达部落士兵的,这边应该没事。
是,一万五千野狼骑士,击败六万桑达部落的士兵,的确在理论上是可以的,可是野狼骑士团仓促应战本来就吃亏,桑达部落的士兵是来复仇的,可以说斗志昂扬,战意十足,一上来绝对就是血战。
有一点,札尔汉绝对不会想到,在不远处还隐藏着一支三万人的骑兵,一句话,这样的夜晚是不会让野狼骑士团存活下去的。
野狼骑士团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骑兵不假,可同时于是大唐,东齐的心腹大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唐天子武重楼在谋划北方战局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让野狼骑士团活下去的计划,说白了,莫鞑是棋子,纳龙也是棋子,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把野狼骑士团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冯志这个北燕皇帝的亲侄子,这个家伙认‘贼’作父,认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大唐天子武重楼为义父,为了当上北燕王,他背叛了北燕,愿意为大唐血战。
冯志是一个熟读兵书战策之人,整个北方战局的谋划,是他和大唐天子联手完成的。可以说对整个计划了如指掌,包括今晚上的复仇之战就在计划之中,‘
野狼骑士团袭击桑达部落,就会把桑达部落推向
万劫不复的深渊,以冯志对老桑达的理解,老桑达一定能看出来端倪,一定会想办法自救,会找纳龙求和。可是丽达,桑达鲁两人一定会不甘心的,一定会血洗野狼骑士团。
实际上,整个计划是两步走,那就是如果桑达部落没有血洗野狼骑士团的话,第三天,按照原来大唐天子和纳龙的约定,野狼骑士团也会血洗桑达部落。总而言之一句话,血洗是必须的,不同的就是谁先出手,这个绝户计可以说算无遗策,绝对 不会出现偏差的。
北燕的斥候向冯志禀报,说是有五千野狼骑士冲出重围,朝桑达部落的领地冲杀了过去。
绝户计,太绝户,在这个时候,冯志相信了,大唐天子果然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竟然连这一步都算出来了,不过没关系,桑达部落的外围还有两万北燕骑兵,一句话,这一夜过后,这两万野狼骑士不复存在,至于桑达部落也不复存在。
实际上,老桑达还是冯志的老丈人,他的大女儿丽达的姐姐,云丽嫁给了冯志。不过这些并不妨碍,冯志灭掉桑达部落的决心,反正这个黑锅是野狼骑士背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
按照当初北燕和莫鞑王子以及桑达部落的约定,北燕要出兵袭击柔然王庭的,所以冯志才能够带出来五万最精锐的骑兵,只不过他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去袭击柔然王庭,而是改道来到这里。只有解决完桑达部落,野狼骑士团,才能够去王庭。
带出来最精锐的骑兵,冯志并不是为了血洗桑达部落,团灭野狼骑士团,更加不想为了袭击柔然王庭,确切来说,是为了夺取皇位。
北燕骑兵,没有参战的意思,他们要上演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在桑达部落和野狼骑士团激战到最后时刻,谁是赢家,他们就去灭掉赢家。其他的时间只是静静地等待。
野狼骑士团 团长纳木错猜出来了是这样的结局,可这是个死局,自己解不开,不全力以赴迎战的话,整个野狼骑士团就会被桑达部落的士兵团灭,想办法杀出去,外面一定有骑兵围追堵截,今晚上注定是一死,还不如轰轰烈烈杀个痛快。
最后的狼嚎,最后的绝杀令。
绝杀令,是野狼骑士团之中最残酷的军令,那就是不接受俘虏,血战到最后一人为止,这里面有两层意思,第一重是杀的对方剩下最后一任代表团灭受降,第二重意思就是自己这边战到只剩最后一人也要打下去,也就是不会撤军的血战令。
没有人知道上一次绝杀令是什么时候下达的,大家只是知道,绝杀令下达之后,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血战。不再顾及伤亡比例。以杀死对方为最高目标,哪怕是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也在所不惜。
面对如狼似虎的野狼骑士的冲击,尽管人数是对方的四倍,可是桑达部落的士兵却讨不到便宜。在小范围对决之中甚至还会出现局部人数劣势,这一战打的很苦。
没有别的,唯有血战。
野狼骑士团还有一个万夫长巴扎龙,他是纳木错的小儿子这次血战的主角,他下令亲兵保护父亲的安全,这个家伙亲自率领五百强兵朝桑达鲁所在的位置冲杀过去。
野狼骑士团最强大的地方,就是,每一个作战单位都清楚自己在作什么,怎么去杀敌,,怎么保护自己,怎么确保大阵不乱,则会点强大是多年一起协同作战配合出来的默契,是一般军队所不会具备的。
蠢货,世上有一种人叫蠢货,比如桑达鲁,这个家伙的确是勇士,是骁勇善战的勇士,可是他是最高指挥官,一旦冲锋在前,那么整支军队就失去了指挥,群龙无首,军队不乱才怪。
蠢货,永远都是蠢货,原本桑达鲁并没有想过要冲锋陷阵,可是看到一个小将率领几百士兵朝自己这边冲杀过来的时候,他就按耐不住了,挥动着开山斧就冲杀了过去。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没有任何言语,只有你来我往的血战。
论个人战斗力,那绝对是桑达鲁厉害,要比巴扎龙厉害多了,可是个人的勇武,在战场上永远都是掀不起浪花的,要知道,巴扎龙身后的野狼骑士要比桑达鲁的亲兵强大多了。这是一次小范围的团战,不是个人勇武的对决。
桑达鲁挥动开山斧狠狠地朝巴扎龙的脑袋砍去,这一斧绝对有千斤之力,这让巴扎龙不敢硬扛,他选择躲闪,在躲闪的同时手中的长枪朝桑达鲁的肋下刺去。
只有一个回合,两人战力的差距就看出来了,力量的不足是巴扎龙最大的短板,他不敢用自己手中的长枪去格挡对方的开山斧,所以说只能说被动挨打,拼命地躲闪,用技巧和力量来和敌人周旋,这样的对决一上来就是不对等的,战败只是时间问题。
野狼骑士在猎杀桑达部落骑兵的同时,也在注意观察巴扎龙和桑达鲁的对决,眼见不在一个层次上的时候,就有一个叫青狼的骑兵抽出了雕翎箭,毫不迟疑地朝桑达鲁射去。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句话再恰当不过了,桑达鲁轻松地躲开了巴扎龙的明枪,却躲不开晴朗的暗箭,尽管他做出了躲闪的动作,可是左肩膀依旧被射穿了。
暗箭伤人,受伤的桑达鲁就像是受伤的野兽一般,不再理会巴扎龙,这个家伙挥动着手中的开山斧疯狂地朝青狼冲杀了过去。
啊,青狼还没有吧来得及收回弓箭换成弯刀的时候,桑达鲁就冲杀了过来,看到对方的开山斧朝自己砍来的时候,这个个头矮小的家伙直接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可怜的战马当场被砍死,青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就站了起来,这个时候,来不及换兵器了,这个家伙张弓搭箭朝桑达鲁射去。
这个时候的桑达鲁已经有了准备,岂能再让这个小兵得逞,他用手中的开山斧击飞了飞箭
之后,纵马上前去格杀青狼。
人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战马,青狼见没有射中对方就有点慌乱,急忙后撤想要逃走。
想要逃走,没那么容易,战马的前蹄重重地踏在青狼的后背上,这个家伙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一口鲜血喷出昏死过去。
眼见好兄弟青狼惨死,土狼怒火中烧,这个家伙一口气朝桑达鲁射出三支见,分别射向对方的头部,胸膛最后一支箭竟然是射向战马的。
桑达鲁眼见无法躲闪,直接选择了跳下战马,这恐怕是当时最明智的选择,可却又是最愚蠢的选择,当他跳下战马的那一瞬间,巴扎龙就冲杀了过来,长枪远远地刺向他的胸膛。
眼见长枪刺向自己的时候,桑达鲁急忙用手中的开山斧去格挡,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土狼的第四箭就射来了,不偏不倚刺中桑达鲁的左腿。
受伤的桑达鲁就像是一支受伤的野兽,他完全不顾及战场上的形势,挥动手中的开山斧重重地砍在巴扎龙的马腿上。
当战马的右前腿被斩断的那一瞬间,巴扎龙一个猝不及防就从战马摔落下来。
倒地,巴扎龙重重地倒在地上,整个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的时候,受伤桑达鲁就扑了过来,两人死死地纠缠到一起,这种场面在骑兵的战场上是非常罕见的,不过两人反应都比较快,挥动双拳暴风骤雨一般地向对方打去。
就这样,你一拳,我一脚地混战到一起。
论力量,格斗技巧,桑达鲁稳稳地占据上风,可是毕竟身中两箭,伤势很重,这种情况下压根占不到半点便宜而巴扎龙年轻气盛,只不过是力量不足,也占不了太大的便宜。两人打的热火朝天。
骑兵,双方的骑兵已经陷入混战之中,一时间没有人理会在地上滚打的两人,使得两人的激战越来越残忍,只不过力量越来越差,看样子坚持不了多久。
鲜血在顺着伤口朝外流,桑达鲁知道这一次自己百分之百是出不去了,这个凶残的家伙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他竟然选择了最残忍的招式,那就是张嘴死死地咬住巴扎龙的脖子。
脖子被咬的那一瞬间,巴扎龙双手乱抓,也不知道怎么就抓住了那支扎在桑达鲁身上的箭,他费力地抽出来,然后又狠狠地扎进去,再拔出来,再扎进去。
也不知道最终扎进去几下,只是巴扎龙感觉到生命在流失,自己也不下去了,最后一击,箭刺中了桑达鲁的后心,两人双双毙命。
对于野狼骑士团而言,巴扎龙死去只是一个插曲,整体作战斌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他们依旧在浴血奋战,依旧表现出超强的战斗意志,各作战单位,轮番冲击桑达部落的骑兵,每一次的冲击都会给对方带去极大的杀伤力。每次的冲击,都会冲垮对方原本就不是很整齐的阵型。
群龙无首,本来桑达部落的军事修养就很差,现在桑达鲁战死了,士兵更加不知道何去何从,整个阵型乱糟糟的,一时间没有主心骨,进攻,是冲不上去,防守是漏洞百出,可以说形势岌岌可危。
伤亡在不断地加大,只不过是桑达骑兵总人数是对对方的四倍,尽管形势危急,可是由于兵力占优,使得他们并没有完全处于下风。
这一战,从一开始悬念就不大,双方实力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下,就看那边的战斗意志更加的强,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
坚持,咬紧牙关苦苦坚持,可是每一秒都是 煎熬,能够扛下去的人不多,最起码在这个时候,坚持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死亡的阴影开始笼罩上空,很显然北燕骑兵早就做好了战斗准备,随时可以上阵杀敌,随时都可以剿灭敌人。
冯志不着急出手,对于他来说,获胜是边的,何必急于一时,出兵越早伤亡越多,等交战双方交战到战力消耗殆尽,无力再战的时候,再杀过去,进行全歼。
无耻,在这个时候,冯志不认为自己无耻,相反,他认为自己是最明智的选择,那就是最小的代价来结束战斗完成任务,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士兵。
苦苦支撑,现在交战双方已经是强弩之末,只不过早早就杀红眼了,没有休战的可能性,也没有逃走,只有苦战,谁输,谁赢,在字面上看不出来。毕竟黑夜之中,到处都是杀戮,到处都是呐喊声,究竟最终战况如何,说实话,谁都不知道,谁也看不出来,唯有血战而已。
血战,最残酷的血战发生了拂晓十分,这个时候,交战双方伤亡大半,剩下的也只是强弩之末,随时都不可以倒下。这个时候,一向骁勇善战的野狼骑士团都扛不住了,就不要说桑达部落了,只不过桑达部落的总兵力是对方的四倍,所以看起来,还能支撑,否则早就崩盘了。
这一战,太惨烈了,纳木错知道这一战过后,这只野狼骑士团将不复存在,就是不知道自己儿子那边怎么样了。很显然自己这边遭逢劫难,实际上跟随莫鞑王子交战的那支野狼骑士团的命运也好不到那去,要知道对手是柔然第一战神斛律光,想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桑达部落的骑兵在失去了桑达鲁之后,并没有全方位溃败,而是在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的率领下苦苦支撑,好像他们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获取胜利似的。
每天溃逃,是因为黑夜作战,在这个世代大多数的人都有夜盲症,没有指挥的话,士兵溃败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也就是说夜间作战,主将不逃走,士兵反而会苦苦支撑。况且今晚上兵力是对方的四倍,又是来复仇,这种情况下,反而没有退却,只有血战到底。这一战,桑达部落的勇士打出了技高的战术修养,可是对手太强大,以至于苦战一夜并没有全歼对手。
第533章 全歼
全歼,草原战场上鞑多都是骑兵作战,打不过就逃走,实际上全歼的可能性很小,但不代表没有可能性,最起码这一战,很显然 有全歼的可能性。
六万的桑达部落勇士苦战一昼夜,等天亮的时候,大概还剩下不到两万的样子,而对手只剩下三千多,等于是对方的六倍,绝对具备歼灭野狼骑士团的实力。
精疲力竭,还有血战,这一战桑达部落是拼了老命,要完成全歼野狼骑士团的壮举。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困兽犹斗,剩下只有三四千的野狼骑士,反而迸发出来更加强大的战斗力,他们是这支以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野狼骑士团最后的力量,为捍卫野狼骑士团的荣耀而战,为保护团长而战。
在这个时候,交战双方的战力基本上已经消耗殆尽,可以说只能苦苦支撑,仅剩下交战的信念,获胜的信念而已。双方混战在一起,这是最后一战,只有你死我活,绝对没有退路。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来形容这个战场一点都不过分,可是这只是战场上的缩影,古往今来,哪一个战场上不是森森白骨,哪一个战场上不是人间地狱,这才是战争。
两万桑达部落的勇士,把三四千野狼军团的士兵团团围住,最后一战正式拉开序幕。
差不多了,战争到这个时候,基本上已经到尾声了,冯志知道是时候收割脑袋了,他下令半个时辰之后,全军出击,一个不留,全部杀死。
强弩之末,交战的双方早就精疲力竭了,可是依旧在苦苦支撑,连战马都吃不消了,不断地有战马因为疲惫而倒下,这一战打到这个份上,也该休战了。
没有休战,只有苦苦支撑,只有最后获胜的信念。
一个一个的士兵倒下,在这个时候,人数多的优势逐渐就发挥出来了,桑达部落第一次占据优势,可惜来得太迟了。最后一万桑达部落的士兵围着不到一千人的野狼骑士厮杀,获胜只是时间问题。
一千人,在这种战场上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在十倍的敌人包围下,伤亡速度很快,而且上网速度不断地加剧,被全歼只是时间问题。
全歼,野狼骑士团组建一百多年的历史上,第一次被全歼的悲催场面即将出现,这个时候,野狼骑士团团长纳木错已经身上伤痕累累,他看看身边的士兵,几乎每一个身上都有伤,鲜血已经把战袍然后,可是依旧无法杀出包围圈,看来今天被全歼几乎是铁板钉钉,再也无力改变。’
全歼,一想到这词,纳木错就心如刀绞,不过,他并不是十分的失落。因为这一战最多是两败俱伤,野狼骑士团算不上战败,桑达部落也算不上获胜。因为,在这个时候,数万骑兵从四面八方而来,很显然,野狼骑士团被全歼之后,这种桑达部落的骑兵也会被全歼,这或许就是宿命。
宿命,哎,认命吧,无力回天的情况下,野狼骑士团团长纳木错选择了自杀,剩下的一百多士兵也选择自杀。
这个时候,桑达部落的士兵还有七八千,只不过战力消耗殆尽,已经无力再战。看到有北燕骑兵四面八方杀来的时候,他们再也无力去厮杀,只能接受被屠杀的命运。
战力消耗殆尽的情况下,桑达部落的骑兵无力再战,他们的反抗就像是小绵羊对打老虎的对抗一样,没有什么卵用。不到半个时辰,七八千士兵全部阵亡,而北燕骑兵折损不足五百,足见差距是多么悬殊。
侥幸,战场上没有侥幸,向来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管怎么说,这一战都是桑达部落输了,全军覆没,也是野狼骑士团的最后一战,胜利属于北燕骑兵。
北燕骑兵的两支人马都很顺利,最终野狼骑士团最后的五千人马也是在精疲力竭的情况下被全歼,可以说两万野狼骑士团的士兵全军覆没,
桑达部落
,这个强大的部落两天之内全军覆没,这或许是就是宿命,这和站队有很大的关系,不过大唐天子的战术方针就是最大限度地消灭柔然的有生力量,不管怎么站队,都不可能一直强大下去。
北方游牧民族一直都很强大,可是在遭遇强大的中原王朝时,只能被吊打,这不是哪一个人可以改变的,最起码柔然的斛律大汗是改变不了。
斛律大汗是一代雄主,可惜对手太强大了,大唐天子武重楼就像是一座大山,不管他怎么努力,都无法翻越,如果强行翻越的话,那只能是坠下万丈深渊。
战场上究竟是什么样子,说实话,大唐天子武重楼并不十分的关心,在他看来,不管战场上有多少不稳定的因素,只要是大方向不变,自己就可以彻底击溃斛律大汗。
只要是击败了斛律大汗,那么莫鞑和斛律光之战的结果不管是什么都可以接受,不管谁获胜都掀不起风浪,改变不了柔然帝国衰退的命运。
自古草原王朝没有百年国运,现在的柔然王朝已经一百多年了,也到了衰退的时候,况且武重楼这个两世为人的一代雄主横空出世,那么谁也改变不了柔然覆亡的命运。
大唐天子武重楼对于牧云九九的到来很重视,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大美女带来了胡无垢母子平安的好消息,更重要是带来了凤凰社的消息,不仅如此,还带来了凤凰社圣女小凤的消息。
凤凰社始终都是武重楼的心腹大患,现在由于圣女小凤的缘故,还不能马上灭掉凤凰社,可是如果不给对方一点教训的话,那么凤凰社那群混蛋永远不会知道马王爷长了三只眼。
龙有逆鳞,碰触必死。
大唐天子武重楼的逆鳞就是亲人,自己的女人,孩子,可以说这个有寡人之疾的风流天子身边女人很多,但是孩子很少。有人要绑架他的女人,孩子,这是百分之百需要反击的,而且是雷霆一击,狠狠的教训凤凰社。
武重楼并没有立刻下令反击凤凰社,而是先找到了凌红凤,他要把小凤的信息告诉对方,这个消息对于凌红凤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说实话,凌红凤对于小凤是一无所知的,更加不知道世上还有一个女人身上有浴火凤凰,更加不知道对方和自己是一‘凤’和一‘凰’只有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才合成凤凰。
这太神奇了,凌红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要不是陛下亲口说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相信的,现在虽然相信,可是内心深处还是半信半疑,这事情太玄乎了,一时间还是接受不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自己亲自经历的话,武重楼也是不相信,他也不相信世上还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一直以来都对破碎虚空持怀疑态度,可是随着修武境界的提高,也就逐渐相信了破碎虚空的真实性。
能不能踏破虚空,对于武重楼而言并不重要,他已经是人间帝王,已经是世上最年轻的八界天宗师,身边已经是美女如云,可以说已经到达人生的巅峰,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追求的。
没有什么追求,不代表可以过休闲日子,武重楼前面还有一座大山,那就是天下第一人上官仙,在知道了这个家伙是在血狱残阳之中,吸取了无数高手的真气之后才跨界的,这就显得十分的不美好了。
上官仙的战力天花板是什么,下线又是什么,这些对于武重楼来说都未知数,因为未知所以产生恐惧。由于心中有恐惧之心的存在,所以武重楼知道自己无法战胜上官仙。
还没有交手,心中就先生怯意,这是最大的禁忌,使得武重楼几乎没有和上官仙正面对决的勇气。可以说一败毁所有,这才是武重楼输不起的地方。
此时此刻的武重楼是背上了想赢怕输思想负担,别人或许不知道,可是他最清楚一旦自己战败了,那么上官仙是绝对不会让自己活在世上的。也就是说,
战胜则直上云霄,战败则掉进万丈深渊。
没有人知道武重楼有心理阴影,可是他自己却知道心理阴影面积再加大,即便是和剑圣无名交谈过,练成了斩仙剑之后,也于事无补。
凌红凤见陛下在发呆,于是就小声地问道:“陛下,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什么,我想看看你的浴火凤凰。”
“啊!不是吧,陛下,这可是大早上,不合适吧,要不晚上臣妾让你看个够好不好。”凌红凤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昨晚上是牧云九九侍寝,按理说小别胜新婚,昨晚上应该是天雷勾动地火,陛下应该是得到极大释放才对,怎么又会惕赤来看浴火凤凰呢?
说实话,不是凌红凤胡思乱想,主要是那个凤凰的位置实在是太特殊了,陛下每一次看,百分百的天雷勾动地火,即便是陛下不冲动,她自己都会忍受不住,在这种情况下,陛下提出来看凤凰,这个大美女不王哪方面想才不正常。
武重楼没有想到对方会误会,哎也难怪,谁让自己太好色了,他急忙解释道:“宝贝,你误会了,朕怀疑那个凤凰图案是个功法,而且是很高深的功法,朕想好好研究一下。”
高深的功法,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陛下能够把那种事情说成高深的功法,也不难怪,陛下修炼的乾坤阴阳决不就是一种功法么,而且在床时使用更方便。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凌红凤的整体感觉就没有那么美好了,她撅着小嘴说道:“是不是,你想找那个凤凰社的圣女小凤,也是为了修炼功法,是不是也想练到床上去。”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打翻了醋坛子,武重楼把凌红凤搂在怀里后说道:“傻丫头,你胡思乱想什么呢?那个小凤你们素未谋面,可是朕敢保证,你们之间一定有渊源。说不定你们还可能是姐妹。”
什么乱七八糟的,哪来的那么多姐妹,一直以来,凌红凤都觉得凌红玉和自己是双胞胎姐妹,可压根不是那么回事,怎么现在又成这个小凤和自己是姐妹。
不知道为什么,凌红凤能够接受陛下后宫佳丽三千人,可就是接受不了这个素未谋面的小凤,至于为什么,他就说不上来了,或许是那个凤凰惹的祸。
一直以来,凌红凤都觉得自己之所以是独一无二,会受陛下宠爱,就是因为自己身上有一个凤凰图案,可以说这个凤凰吸引了陛下。现在倒好,外面还有一个女人身上也有凤凰,还是什么劳什子凤凰社的圣女,这种情况下,不和醋才见鬼了。
武重楼在很多方面都超乎寻常的厉害,可是在对付女孩子吃醋这个问题上,的确是小白一个,不仅没有方法,而且脑袋里面一团浆糊,乱七八糟。
“哎,丫头,你们都觉得朕活得很潇洒,身边美女如云,又是高高在上的君王,是世上最年轻的天宗师。可是你们谁又知道,朕的肩上有千斤重担,扛不住也要扛,一旦被上官仙击败了,那么一切都没有了。”
说到这里,武重楼无限伤感地说道:“一旦朕被上官仙击败了,那么必死无疑。真的不知道,朕战死之后,你们的命运是怎么样的,你们又将何去何从。”
“不会的,陛下,你不会战败的,你一定能够杀死上官仙,实在不行,我们一起上,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我们两个联手一定可以击败上官仙。”
凌红凤从来没有想到陛下会如此的失落,如此的不自信,一直以来,她都觉得陛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男人,几乎无所不能,是古往今来,第一人,可是今天真的是看到了陛下脆弱的一面。上官仙,这个名字就像是烙铁一样深深地印在了凌红凤的脑海里,她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知道,这一战,武重楼必须赢,自己一定要帮助自己的男人获胜,猎杀上官仙。
第534章 女孩子玩刀不好
猎杀上官仙,想多了。凌红凤貌似不知道天下第一人和其他修武高手之间当务区别是什么,也不知道差距有多大,那简直就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如果非得打个比方,那就是第一人和第二人的区别,就好比天子和丞相之间额差别。
丞相号称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是天子想要杀丞相,那简直就是秒杀,丞相一点反驳之力都没有。这才是最真实的反应,才是修武之人对第一人的敬仰。
实际上,上官仙被誉为天下第一人,可究竟谁是第二人,就没有人知道了,是剑圣无名还是胡老六,是莫问地,还是扫地僧,甚至轩辕魔石,这没有人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以上几人的战斗力都在武重楼之上,而且是碾压的那种,由此可见,武重楼和上官仙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尽管不知道武重楼为什么那么失落,可是凌红凤还是宽衣解带了,对于她来说自己的一切都是陛下的,只要是陛下想,随时都可以欣赏那只凤凰。
第一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或许只有才到雾隐山的张玄一可以揭晓答案。这个化名张玄一的道长,激素昔日的天下第一人莫问天,原本老爷子是不想来的,可是为了大唐,为了武重楼,为了九眼天珠,他必须来一趟。
上官仙是公认的天下第一人不假,可是没有正面击败昔日的天下第一人莫问天,又怎么算是真正的天下第一人呢?这点恐怕是上官仙心中最大的遗憾,而张玄一来并不是给上官来当垫脚石的,他来有自己的目的,发挥余热,为武重楼做出最后的贡献。
张玄一在来的时候没有带两个女儿,只带了一个很好看的小书童,看上去简直比云舒还好看,只不过小了点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他不太爱说话,不过还算是勤快,就这样一老一少两人就来到了雾隐山。
是先去见上官仙,还是先去见武重楼,这个时候,这对一老一少的组合发生了争执,这次没有尊老爱幼,可以说是寸土不让,两人唇枪舌战了很久。
原来小书童不爱说话只是假象,他口才很好,简直可以说是口吐莲花,口若悬河,如果放在三国的话,和骂死王朗,舌战群儒的诸葛亮有一拼,放在战国时期,那绝对不逊于苏秦张仪。
小书童说话的时候不急不躁,不温不火,可就是据理力争,驳斥的张玄一哑口无言。
无语,真的是无语,气得张玄一的胡子都翘起来了,老头子气呼呼地说道:“我都比你这个小不点大八十岁了,你还和我争吵,真的是不知道尊重老人。”
“非也,非也,我可从来不和任何人争吵,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小书童一点都不生气,他笑哈哈地说道:“你都一把老骨头了,如果是交待在这里,也算是客死异乡,我回去可交不了差。你不仅不日昔日的天下第一,甚至排名都跌破一百位去了,这种情况下,来雾隐山看看热闹就不错了,难道你还想搅动风云不成。”
“胡说,什么叫做跌破一百名了,我再差,再差也不会跌出前二十名,说不定也就是十五六名的样子,怎么在你口中跌破一百名了,你小子太放肆了。”
眼见张玄一生气看,小书童一点都不生气,他伸出堪称完美的右手后说道:“我就是第一百名,等你打赢我了,那么我就相信你说的在二十名以内,打输了,就怪怪地听我的。”
你丫挺的,能打赢你的话,最起码是前五了,还说什么二十名。张玄一心中这个郁闷,简直是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指着小书童说道:“有本事,你让两只手。”
“好。”
小书童很自负地倒背双手,他笑着说道:“你准备坚持几招呢?”
“你,你,欺人太甚,有本事把双眼蒙上。”
“可以。”
小书童就是这么牛,人家满不在乎,全方位满足张玄一的要求,一句话吃定对方了。他知道张玄一是不会和自己动手的,只不过是斗嘴而已。况且真的过招,蒙上双眼还真的很爽,可以试一下。
不行了,张玄一终究没有勇气和小书童开战,他气呼呼地说道:“好吧,听你的先去见那个没良心的家伙,看他下一步究竟应该怎么办?”
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当然是大唐天子武重楼了,不过这个时候,张玄一对于见武重楼并不是很感冒,在他看来,如果武重楼偏离道路太离谱的话, 那就是九牛二虎之力都拉不回来,实际上自己也的确没有给这个年轻的天子很好的指引,使得武重楼一直游离在修行的门外,不得要领,很难进入其中。
修行这道门不是随时可以开放,也不是说那道门不存在,只能说个人的机缘以及努力,方向密不可分。张玄一知道武重楼修行进展很快,可实际上,对于这个年轻人追求天道,踏破虚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卵用。
这扇门既然打开了,武重楼是否能进去,那就是个人的造化 。张玄一也管不了那么多,只是知道武重楼击败上官仙很重要,那绝对 是一场古往今来的大决战说白了就是两种不同实力的碰撞。
老奸巨猾的老狐狸上官仙已经是做好了准备,下一步就看武重楼的牌怎么出了。排兵布阵的话,上官仙这个老狐狸是不知道怎么玩的,可是在修武者的对决之中,玩什么样的把戏,上官仙要比武重楼高出好几个段位,这点武重楼是不清楚的,可是张玄一却了如指掌,这就是为什么老爷子前来雾隐山的原因。
凤凰,那只烈焰中展翅欲飞,凤舞九天的凤凰,每一次看,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每一次看,这只凤凰都和上次看不同,每一次看,武重楼都会有新得到领悟。
没错
,凤凰的图案,如果集中体内的真气到双眼的话,可以看到这只凤凰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这只凤凰在上演凤舞九天的时候,是一种很奇怪的功法,至于是什么功法,武重楼就看不懂了,唯一能够看明白的是,这套功法可以带来全新对于武学的认知。
由繁化简,不知不觉之中,武重楼对于武学的认知有了新的变化,由繁化简,他自己或许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这对于他来说却是质的飞跃。
一直以来,修武者从第一界一步步的修炼大部分在第六界就折戟沉沙,很少再有作为,很多人都理解成天覆不够,实际上压根不是天覆的问题,而是对武学额认知问题,这里面有几个阶段,是必须要有自己得到感悟,否则不管多努力,最终都会原地踏步,很难有做为。
第一境界:由简化简,这是修武者的基础,学习简单的招数,慢慢地联系,逐渐掌握,最终形成自己成熟的套路,这是每一个修武者的基础,没有捷径可走,这个根基取决于武学功法的强弱,例如各大门阀都是祖辈传下来的功法,弟子们入门很快,晋升也罢很快,所以几乎没有门阀弟子会跌破四界,除非他自己不学习。第四界纳气,是每一个门阀弟子的底线,当然这对于寒门子弟来说,除非有机会进入剑派,否则这就是天花板,触及都有难度。
第二境界:由简化繁,修武在走到这一境界的时候,才算是上道了,也是在这个时候,差距才拉开的,门阀的嫡子会修炼门阀内高阶功法,学习的招数就会从简单走向眼花缭乱,千变万化。对于无讹的理解,天覆,在这个境界就会有很大的差别,由简化繁会把大部分人挡在第六界无法再前进,因为变化万千的招数,最考验对武学的悟性,如果无法领悟的话,师父也美艳不办法。笨徒弟累死老师父,就是在由简化繁出问题的。
第三境界:由繁化繁,这时候,修武者已经可以说自己从追求修武之道开始走向追求天道,纷繁复杂的招数之中,开始悟出结阵的所在,第七界结界之门打开,修行者会体会到哎结阵之中,天大地大,唯我独尊。结阵千变万化,每一个变化背后还有变化,无穷无尽,被困其中再也无法走处理,这就是大宗师秒杀宗师的底气所在。大多数宗师都无法跨越这一步,由繁化繁,有很多人穷其一生,都无法走出来这个怪圈,太复杂了压根看不懂,也领悟不了,七界大宗师由于由繁化繁的难度注定永远都是稀缺的。
第四境界:由繁化简,大道三千,返璞归真。纷繁复杂的结阵中看不中用,因为高手对决,不分伯仲,对方怎么会给你机会不下结阵呢?由繁化简是修武者的天花板,这才是真正的成为八界天宗师,是战力天花板,真正碰触者寥寥无几,这也是最难理解的境界。
现在,天宗师很多,天下至少有二十多个,可是大多都是伪天宗师,实际上是七界巅峰大宗师上品,严格意义上说是八界以下,七界以上,已经跨越门槛,可并没有真正成为天宗师。只不过这一关却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觉得自己没有跨越而已。
上官仙一招击败同样是天宗师的武埒昭,宇文铳就是最好的例子,由繁化简,简简单单的一招,轻描淡写,或许只是初学者的一招‘力劈华山’‘苍龙出海’‘黑虎掏心’等,却包含万千变化,带着千钧之力,使人防不胜防,一击即中,一招败北。
除去上官仙之外,真正称得上是天宗师,已经触及到由繁化简的,天下恐怕只有扫地僧,莫问地以及剑圣无名,胡老六等四人,只不过,他们也只是触及而已,还做不到运用自如,炉火纯青。在同等级的天宗师对决时,他们还无法实现由繁化简。
至于云舒,轩辕魔石等天宗师,他们还不知道由繁化简的存在,只不过已经有了天宗师的修为,算是八界高手。这要比武赟麟等强行跨界的伪天宗师强很多。可是距离由繁化简,跨入先天,窥得虚空之门还很遥远。
凤凰,武重楼每次看凤凰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认知变化,不知不觉之中,进入了由繁化简,只不过自己不清楚而已,虽然还没有去联系由繁化简,可是招数在他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就好像放慢了无数倍一样,每一招都悔有深刻的理解,貌似每一招都会有缺点被看穿,有漏洞被放大。
凌红凤不知道发生什么,也不想知道发生什么,自己是天子的女人,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这个男人愿意,做什么,自己都不会拒绝。
像现在的武重楼开始理解由繁化简, 窥得天境,窥看虚空之门,可以自由驱动水,火,土,气四力,具有毁天灭地之力,只不过,这只是一种境界的提升,领悟大道三千,返璞归真,步入先天,再塑天丹,四大皆空,万物有灵,收放自如。
每一次看完凤凰之后,武重楼就好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那只感觉简直是妙不可言,浑身上下每一处都无比的舒坦,这也就是为什么后续会更加的像是漫步云端,他和凌红凤一起上天堂,一起翱翔于天地之间,其中的滋味,只有当事人才能够体味。
酣畅淋漓的妙不可言之后,两人沉沉入睡,也可以说是沉沉如梦。
在梦里,武重楼看到了凤舞九天的‘凰’,凤动乾坤的‘凤’,在凤凰的引领下,他一次又一次地攀登,再攀登,最终来到极乐世界。
小凤,神秘的小凤第一次出现,小凤和凌红凤在一起真的是堪称完美,满足男人对美好的所有想象。一个是羞花闭月,国色天香,一个是沉鱼落雁,雍容华贵。在‘凤’和‘凰’的引领下,武重楼真正的做到了由繁化简的转变。
武重楼抬手一招‘横扫千军如席卷’,貌似平淡无奇的一招确保包含有万钧之力,几乎可以
做到排山倒海,毁天灭地,真正的实现了大道三千,返璞归真。
或许第一天太酣畅淋漓了,以至于第二天到中午的时候,武重楼才起床,不起床都不行了因为有重要的客人来访,或许还想赖床的他不愿意见任何客人,当年是一定不会拒绝这个可人,因为压根拒绝不了。
感觉到一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香气扑鼻的时候,武重楼才缓缓地从梦中惊醒,睁开双眼时,他吓坏了没有想到会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小道童站在窗边,真的是吓人一跳。
“你,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武重楼的确是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反应这么迟钝,这样的话,有人进来行刺,那岂不是要出大问题。外面戒备森严不假,可是戒备再严,也阻挡不了顶级高手进来,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大唐三百年来,皇宫内始终都会有大宗师坐镇的原因,可以让陛下睡安稳觉,毕竟后宫佳丽三千人,天子每天晚上夜夜笙歌,睡眠当然要有保障,不能整天提心吊胆吧。
“我叫衣衣,是布衣的衣,不是一二三四的一,好了师尊要见你,抓紧跟我走吧。”
十五六岁还是小孩子,这个小道童衣衣把问题想简单 ,他以为自己说一句师尊想见你,武重楼就会乖乖地和自己走,可是他忘记了床上躺着的是大唐天子,怎么会那么随便呢?
“师尊,你说的师尊是谁,朕为什么要跟着你走。”
武重楼不敢小觑,毕竟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不多了,即便是自己在沉睡,一般人也很难靠近,他知道这个小道童不简单,这个小家伙口中的师尊就更加不简单了,可这貌似不是自己出去的理由吧。
“张玄一。”说完这三个字,小道童衣衣就伸手去掀被子,可是掀开被子看到不该看的一幕时,羞得满脸通红的他急忙转过身去,气得直跺脚的他气呼呼地说道:“流氓,臭流氓,怎么能水睡觉不穿衣服呢?”
武重楼并没有盖上被子的意思,他看到小道童害羞地转过身去,从这个衣衣的背影,貌似看出来了端倪,于是就故意调侃道:“大家都是男人,你有什么好害羞的,莫非你是女娃娃不成。”
“去你的,我才不是女娃娃,我只是觉得,你这样是耍流氓,快点穿上衣服,跟我走。”小道童衣衣口中嘟嘟囔囔的,不过他没有再转身过去,生怕这个流氓天子真的耍流氓。
“那可不行,朕还要沐浴,还要更衣,朕自己是不会穿衣服的,你看怎么办,你你服侍朕沐浴更衣,还是让侍女进来!”
这个时候,武重楼一边穿衣服,一边调戏这个可爱的小道童。
“那,那我给你穿衣服好了,不过你不许耍流氓,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小道童衣衣做了复杂的心理斗争后,缓缓地转过身来,看到武重楼已经穿好衣服了,顿时就明白对方是在耍自己,气得花枝招展的他挥动粉拳暴风骤雨般朝武重楼的胸膛打去,没办法身高的差异,去打脸显然是不现实的,当然还不至于够不着,只不过对方是天子,怎么能打脸呢?身高的差异,武重楼如果换算成现在尺寸应该是一米八三左右,这个小道童衣衣也就是一米六五左右的样子,上下差将近二十公分。
粉拳锤胸口,貌似也是一种享受。
不知道为什么,武重楼明显的感觉到这个小道童衣衣是个顶级高手,要远比自己同龄时强大多了,看来这个张玄一是费心思传授本领给这个小家伙了,或许这就是昔日天下第一人的衣钵继承人,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何止不容小觑,简直是牛叉一样的存在,要知道同龄人之中,武重楼一直以为自己就是无敌的存在,可是和这个小道童衣衣想比,那绝对是差距悬殊,简直是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好了,不闹了,小屁孩,在朕的面前撒娇可不是什么好事。”
武重楼通过那淡淡的幽香能够感觉出来不同的气息,只是不点破而已,他不想和小孩子有什么交际,于是就笑着说道:“你再墨迹,老头子就等着急了,好吧,今天算是朕不对,向你道歉。”
“道歉有个屁用,如果道歉有用的话,我就不用修武了。”小道童衣衣虽然收回了粉拳,可是嘴上u却丝毫没有放过对方的意思,他上下打量着武重楼说道:“想让我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除非你送我一份礼物。”
“礼物,礼物还不简单,朕贵为天子富甲四海,说吧,要什么,朕都给你。”
“我听说你从瞻王墓里面淘到了宝贝,你把金剑送给了云舒先生,那就把金刀给我呗。”小道童衣衣说的很轻松,说完之后,就伸出柔若无骨的玉手要那柄上古神兵,金月弯刀。
我的乖乖,武重楼最看重的兵器就是这柄金月弯刀,可以说从来没有想过送给任何人,今天第一次见面的小道童竟然张嘴就要金月弯刀,这太夸张了吧。
“女孩子玩刀不好,要不朕送给你别的好不好,珍珠,玛瑙,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怎么样?”
“胡扯,谁说我是女孩子了,人家是男孩子好不好,你眼瞎呀!”小道童衣衣撅起粉嘟嘟的小嘴,她叉着腰说道:“君无戏言,你刚才说过,我要什么你都给,怎么一转眼就不认账了,我不,我就要金月弯刀,你骗人,你耍无赖”
我去,这究竟是谁耍无赖,武重楼傻眼了,要是这个叉着腰的小道童哭起来,那自己是掉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怎么办,哎,无奈之下他说道:“好吧,朕就把金月弯给你,这总满意了吧。”
“不满意。”
“那你想咋,总不至于让朕以身相许吧!”面对这个小妖精,武重楼也是一阵的无语。
第535章 十招赌约
好事成双,小道童衣衣撅着小嘴说道:“你刚才伤害到我了,必须赔偿我。来安慰我受伤的心灵。”
“朕怎么就伤到你了,好吧,今天朕自认倒霉,说吧,你要什么,朕统统都答应,说吧,朕应该怎么赔偿你。”
武重楼这次算是遇到克星了,他不知道张玄一这个牛鼻子老道,在哪里挖掘出这样一个欺负人的小妖精,竟然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
“再把金弹弓和金弹珠给我的话,就差不多了。”
小道童衣衣是吃定武重楼了,这次可以说是得寸进尺,她十分得意地说道:“你最好爽快地答应,否则一会说不定本道爷改变主意,要你的金丝宝甲,到时候,你会更头大。”
这下子,武重楼就更加郁闷了,他气呼呼地说道:“凭什么你要什么,朕就得给你。”
“不凭什么,就凭我的拳头。”
小道童衣衣很得意地挥动着自己的粉拳说道:“我打赌,十招之内,你赢不了我,这实力当你的贴身侍卫绰绰有余吧,这金月弯刀和金弹弓就算是你预支给我的俸禄,你不吃亏的/”
武重楼的鼻子都快气歪了,世上还有这么狂妄之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再厉害也就是六界宗师呗,自己一个堂堂的天宗师,十招之内都拿不下的话,那还谈什么对决天下第一人上官仙,干脆引咎退位会嫁抱孩子得了。
怒火中烧的武重楼气呼呼地说道:“朕不打小孩子,不打女人,不过,今天你把朕成功地激怒了,小屁孩,朕让你知道什么是天子之怒。十招,如果十招之内,朕打不赢你,顺带把金丝宝甲也送给你,但是如果朕打赢了,你就必须乖乖地进宫。”
“一言为定,那你就现把金丝宝甲交给我,让我穿上得了,因为我一定会赢。”小道童衣衣的联手写满了自信,她得得意洋洋地问道:“对了,我可不可以问你一句,你让我进宫做什么?”
“进宫,让我打你痞痞。”武重楼真的是气糊涂了,还没有比武,就主动把金月弯刀,金弹弓。拿了出来,他气呼呼地说道:“我一定要打你的痞痞。”
“死变t,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臭男人,转过身去,我要穿上金丝宝甲了,不许偷看,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小道童衣衣伸出纤纤玉指,做了一个哇眼珠子的手势。
“我才不看呢,发育不良的小屁孩,哪里像个女人呀!”武重楼很乖巧地转过身去,他没有心情看小孩子的身体,不过心中也承认这的确是一个百年不遇的美少女,缺就缺少点成熟女人的韵味而已,不过青涩的苹果还是有滋有味的。
“看招。”
换好金丝宝甲之后,小道童衣衣毫不犹豫地抽出金月弯刀朝武重楼的后背砍去。
你丫头的,一上来就玩偷袭,武重楼不敢大意,他急忙朝旁边躲开,不过说实话这一刀真的很快,很急,一个躲闪不及时就会被劈成两半。
“第一招,一招过去了,想打我皮皮的话,你还有九招的机会。”
第一招只是最朴实无华的力劈华山,不过这一招快狠准,也算是很强大了,第一招刚结束,衣衣就打出了第二招‘横扫千军’,手中的金月弯刀朝武重楼的腰间砍去,与此同时左手化作掌刀冲对方的脖子劈去。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
别看只有两招,是最简单的力劈华山,横扫千军,可是每一招都给武重楼带去极大的压力,他躲闪起来十分的困难,一方面是房间内空间小狭小,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说,这个衣衣出招太快了,而且金月弯刀上带和强大的刀气,以至于躲闪起来就特别的吃力。
以武重楼现在天宗师的修为,如果他聚集体内的真气护体的话,小小的宗师战斗力是构不成伤害的。可是这个衣衣手中的金月弯刀
杀伤力太大了,以至于武重楼压根没有勇气去抵御。要是被一刀破了真气护体的话,那那麻烦就大了。
傻眼了,这个时候,武重楼傻眼了,这个小道童衣衣绝对不是六界宗师那么简单,照这样打下去,十招,说实话自己还真的没有把握是找十招内获胜。
十招,哪里还有十招呀,在武重楼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衣衣的第三招‘刀剑如梦’就来了。左手虚空之剑,右手金月弯刀,一左一右朝武重楼砍了过来。
虚空之剑,在看到衣衣打出来虚空之剑的那一瞬间,武重楼的头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搞什么鬼,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竟然能打出虚空之剑,这太玄乎了,这莫非是要逆天不成?
面对强大的衣衣,这个时候完成, 不敢掉以轻心,他再也不敢小瞧对方,上来就是必杀技,左手打出外狮子印,右手打出内狮子印。
雄狮和雌狮一左一右朝刀剑扑去。
“你终于正视我这个对手了,不过晚了现在以剩下六招了。”
很显然,衣衣是把刀剑如梦算成了两招,不过这招刀剑如梦的确是两招合一的。在看到外狮子印和内狮子印的时候,衣衣就知道武重楼动怒了,这个时候他丝毫不敢大意,双手紧握金月弯刀,打出一招开天辟地,这招看似平淡无奇的招数却轻松地化解了外狮子印和内狮子印,与此同时,这个丫头顺手打出第五招‘仙人拜寿。”
仙人拜寿,这招是几乎每一个修武者都必须练的招数,简单直接,就是双手持剑或者刀,直刺腹部,然后往上挑,顺带进攻胸膛,咽喉,面部。貌似朴实无华的招数,在小道童衣衣的手中却迸发出了万钧之力,大有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给人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
武重楼丝毫不敢大意,要知道一旦刀气击中丹田的话,那么自己的修武全毁了。他双手聚合,集中全部体内的真气打出苍龙出海,一条巨龙破空而出,直直地迎向金月弯刀。
“你耍赖。”
面对破空而出的巨龙,小道童衣衣不敢大意,她直接剑人合一冲向巨龙,这一击爆发出万钧之力,整个房子都被震塌了,她径直跳了出去,这个时候,武重楼也拔地而起,两人在空中站在一起。
“不打了,你耍无赖。”小道童衣衣最后打出第六招漫天飞雪之后,就直接退出了战斗,她撅着小嘴,气呼呼地说道:“你身为一国之君,还耍无赖,欺负人,真的是不要脸,无耻之尤。”
“朕就不明白了,朕只是打出一招苍龙出海,可以说几乎每一个修武之人都会的招数,怎么能说耍无赖呢?”武重楼看到衣衣生气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打下去,毕竟房子都塌了,估计很快就会传开,在这种情况下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反正自己已经把金丝宝甲送给对方了,总不至于再要回来吧。
苍龙出海,的确是每一个修武者都会的招数,可是此苍龙出海非彼‘苍龙出海’这区别是天壤之别,一般人的苍龙出海只是平淡无奇的招数,只是仰仗力量发挥作用。可是武重楼使出的‘苍龙出海’是逆天九龙决里面的一招,一条苍老破空而出,如果对面衣衣战斗力彪悍的话,这一招就结束战斗了。
说白了人家是常规招数,你却发大招,这种情况下,衣衣不生气才怪呢?
虽然知道武重楼耍无赖,可是衣衣也没有办法,她也算是明白了,这个有寡人之疾的风流天子,战斗力,不在自己之下,不过这些不重要,关键是自己哦第一次见识了霸气十足的逆天九龙决,平生能看一眼,也是一种修行。
天子住的房间发生爆炸,大批侍卫就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凌红叶,凌红玉,凌红凤三姐妹丢赶来 剑圣无名,胡老六等高手也想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像这样规模的爆破,应该是两个天宗师的对决,
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当然充满好奇了。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很显然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发生这种对决有点超乎众人预料。
“快走吧,要不然就出乱子了。”武重楼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拉着小道童衣衣那柔若无骨的玉手就朝外跑,一边跑,还一边说道:“小家伙战斗力不错,有机会咱们再且错。”
“都是因为你耍无赖,才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衣衣憋了一肚子火,可是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办法,只能勉为其难地被这个家伙抓着玉手朝外跑。
面对这样一个无赖,衣衣才十五岁,哪里有武重楼那么狡猾呢,不过她也知道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想不走都不行,所以只能勉为其难地朝外走。
耍无赖,其实,武重楼的确是耍无赖,因为刚才一招仙人拜寿,说实话,他自己的确没有什么好的破解招数,貌似平淡无奇,可是躲避起来却十分的痛苦,甚至无法躲避,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打出逆天九龙决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过在这个时候,武重楼算是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年轻人实力不容小觑,看样子有成为未来天下第一人的实力。同样年龄段,能够打出这么强大的仙人拜寿,也的确是吓的武重楼出了一身汗。
张玄一早就看到这一幕了,哎,最不想看到的场面最终还是看见了,或许这就是天意,他无力改变,也改变不了,只能假装没看见。
这十几年,张玄一的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知道从一个普通的修武者一步步走上最高巅峰成为天下第一人,可以说一路走来,是一步一步的提升,心中始终是一片阳光,始终都有舍我其谁的霸气。可是从天下第一人坠落之后,活下去,再一点一点地恢复,这是煎熬,心中始终是阴暗,终年不见阳光。
每一个夜晚,每一次由于心脉受损而疼痛的时候,张玄一都备受煎熬,那种痛苦外界永远不会知道,那是撕心裂肺,肝胆俱裂的痛使得这个老头子无数次昏死过去,可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的边缘爬回来,他不能死,有自己的使命,在使命完成之前是不能死的。
不能死,没有人知道张玄一的使命是什么,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弟子不知道,女儿也不知道,可是不说,不代表不存在。
失去的,一定要夺回来,是我的,我就要拿回来,这就是张玄一,他不再用莫问天这个名字,就是和过去做一个断舍离,忘记自己是天下第一人,一切从零开始,世上再也没有天下第一人莫问天,只有一个躲在阴暗角落里苦苦煎熬的张玄一。
为什么十几年了,张玄一始终无法重返第八界,归根到底,不是境界问题,他是当年就窥得虚空之门的天下第一人,境界是最高的,超过了当年的太祖,也强过现在的上官仙。最大的障碍就是心脉始终无法修复,一旦体内真气聚集太多,就会有撕心裂肺般的疼痛,那种痛别说是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了,即便是武重楼那样的小伙子都扛不住,所以他无数次冲击,无数次因为疼痛而放弃。
想,胡思乱想,就在张玄一胡思乱想的时候,小道童衣衣和武重楼过来了,这对小年轻,一边走路,还一边拌嘴,很显然谁都不服对方。
衣衣进屋之后,就撅着小嘴嘟囔道:“师父,你评评理,这个家伙耍无赖,明明就打不过人家,偏偏要使诈,讨厌死了。”
“老前辈,师尊,弟子这厢有礼了。”
武重楼毕恭毕敬的行礼,要知道张玄一既是自己师父的师父,也就是自己的师祖,同时还是母亲的义父,当年还因为救自己险些命丧黄泉,所以在老人家面前,他始终都是充满了敬畏之心。
这个时候,武重楼心中十分的腻歪,什么意思,张玄一是自己的师尊,衣衣这个小屁孩却称师父,那不摆明了,要做自己的师姑么,哎,我怎么这么倒霉。
第536章 你还装什么?
张玄一仿佛没有看到武重楼似的,他用手中的拂尘轻轻地打了一下衣衣后说道:“不是给你说过不许出手的么,怎么一出来就忘记了,还不跪下。”
“师父,我错了。”
衣衣虔诚地跪在地上,不过小家伙却蛮不在乎,还在冲着武重楼扮鬼脸。
张玄一摆摆手说道:“劣徒顽劣成性,让陛下见笑了。希望陛下不要介意。”
看到对方丝毫没有让自己坐下来的意思,武重楼也不好意思坐下,只好站着说道:“师尊,没什么,衣衣挺好的,还望师尊不要责罚。”
“坐下来说话吧。”张玄一这才让武重楼坐下,他看了一眼衣衣后说道:“我看你是不知道错的,你的态度哪像是知道错,分明是不知么,。好了,这次战况如何。”
我去,这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张玄一么?老头子最关心的竟然是衣衣的输赢,直接把自己给屏蔽了,这个时候的武重楼悲催的不要不要的,没办法,是让这个人是张玄一呢,在这个老人家面前,永远都要低着头。
没有张玄一的话,武重楼也活不到现在,就更加不要说当皇帝,不要说什么第八界天宗师了,说白了张玄一对武重楼有再造之恩,这点情谊,他是铭记在心。
张玄一实际上是在考验武重楼,想知道当年自己拼了老命救出来的那个孩子,在十七年之后,已经是八界天宗师,是大唐天子了,现在是什么样一个状态,是否把自己这个老东西放在眼里。
现在,张玄一对武重楼的表现很满意,实际上更满意的是对衣衣的表现。那声爆破,就足以说明,衣衣把武重楼逼迫的使出大招,也就是说常规状态下,武重楼并没有讨到便宜。
衣衣站起来后撅着小嘴说道:“师父,这个家伙耍诈,要不然,我能获胜的。”
“那现在呢?”张玄一心情大好,他知道衣衣整体还是不如武重楼的,能够不败就很不错。尽管只是常规状态下的进攻,打成平手依旧是很好的。
“六招之内未分输赢,不过他使出来了逆天九龙决,否则我能获胜的。”衣衣一直到现在还坚持自己能获胜,她还是有点不服气,毕竟小女生不服气也很正常。
武重楼却无法辩驳,对于自己来说输赢并不重要,况且衣衣是张玄一的最后的关门弟子,打平对大家都好,给老爷子留足面子。
“好了,你下去准备酒菜吧,今天为师要和陛下边喝边聊。”
“师父,你不是不喝酒么?”
“今天破例,下去吧。”
十七年了,张玄一滴酒未沾,心脉受损的情况下的确是不能喝酒,所以老头子滴酒不沾,可是今天心情好,他就是想喝点。人生难得放肆一把,张玄一曾经放肆过,可是后来再也没有机会放肆了,也不准备放肆,今天很显然是最后一次,真的再不放肆就没有机会了。
“老人家,貌似你不能喝酒吧!”武重楼也是跟着天机先生学过医学的,知道心脉受损不能喝酒况且老头子都这么大年纪了,岂能再喝酒。
“没事的,今天心情好。”
今天心情好,这句话上次说出来是十七年前了,可以说这十七年来,张玄一心情就没有好过。当初叫莫问天的时候,站在最高峰,头戴天下第一人的光环,可以说春风得意,意气风发,每一天心情都好,美酒佳人身边从来没有断过。可是,改名张玄一这十七年,几乎是在地狱中饱受煎熬,心情也就再也没有好过。
武重楼不知道张玄一为什么说今天心情好,不过心脉受损的确不能喝酒,无奈之下他说道:“那我们今天就小酌几杯,等你老人家百岁寿诞的时候,我们不醉不归如何?”
“好。”张玄一看武重楼的时候,目光是那么的慈祥和蔼,好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样,老头子太累了无力再战,也真的该歇歇了。
不一会,衣衣把酒菜都准备好了,只不过小家伙丝毫没有走开的意思,很显然是要监督张玄一,生怕老头子控制不过酒量最终失控。
张玄一瞪了衣衣一眼后说道:“你还不走,别后悔,一会提到你的婚姻大事,看你还能听下去吧。”
“哎哟,气死人了。”衣衣气得直跺脚,撅着小嘴离开了,走到门口的时候,还回头冲武重楼做了个鬼脸。
“这孩子,就是让我不省心。”张玄一很无奈地摇摇头,他自斟自饮道:“我生命大限将近,也罢走不了多远了,有一件事不放心,有一件事不甘心,还有一件心愿未了。”
“师尊请明示,我一定全力以赴为您做好每一件事情。”武重楼也知道张玄一时日不多,要不然,老爷子不会前来雾隐山。九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心脉受损,可以说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如果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不会这么鞍马劳顿的折腾。而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些事情应该和自己有关,所以他必须承担起来这个责任。
“先说不放心的事情,下个月衣衣就十六了,说白了,还是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悬浮海外,除去修武之外,其他啥都不懂,人情世故几乎为零。我如果去了,她将何去何从,我把她交给你了。”
这句话,让武重楼无语,怎么办,这只是一个孩子,自己又该咋办,在这个时候,武重楼忘记了自己也才二十二而已,出道的时候也才十七岁。
“后宫佳丽三千人,多她一个不多吧!”很显然,张玄一不是在和武重楼商量,而且要求对方必须答应。
“不,不多。”武重楼不想让老头子为难,况且,偌大的后宫,多一个人的确是不多,况且也不一定会让衣衣侍寝,难道收为义妹不好么?
张玄一仿佛看出来了武重楼的小心思,
不过也没有拆穿对方的意思,他接着说道:“有一件事情,我不甘心,到死都不甘心。五十多年前,我经过大大小小上百场对决,最终在华山之巅和当时的天下第一人阴阳剑客慕云尺大战七天七夜,最终以一招小胜,成为天下第一人,接受天下所有修武者挑战。何等风光,何等荣耀。十七年前那一战,其实七个大宗师,三十七个宗师压根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轻松杀掉他们的。”
武重楼相信张玄一没有说大话,现在如果自己出手几乎也可以击败七个大宗师,三十七个宗师,这几乎是不容置疑的,何况当初张玄一正值顶峰呢?
喝了一口酒之后,张玄一接着说道:“在三千重甲之中杀出,之后,遭遇平生最强劲的敌人南怀三冬,他的战力应该和现在的你差不多,不相上下,在击败了这个家伙之后,才遭遇的七个巅峰七界大宗师,以及三十七个宗师布下结阵的围剿。再后来才遭遇上官仙,宇文铳的。”
血战三天,何等壮烈,不用想,武重楼都能够感受到那种壮烈,说实话自己远远不如当时的莫问天,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能不能从三千重甲中杀出,说实话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要知道三千重甲比对阵七个巅峰大宗师,三十七个宗师难多了。至于那个南怀三冬是什么样子,就不清楚了,听张玄一的口气和自己差不多,足见那一战,张玄一打的多辛苦。
“为了天下黎民百姓,为了大唐江山社稷,我无怨无悔,如果重新选择,我依旧会义无反顾地去救你。今天说这些,不是让你感恩的,而是告诉你,我不甘心丢掉天下第一这个头衔,如果是被人战败,我无话可说。可是,我的手下败将上官仙成为天下第一人,我不服,我恨,我 不甘心。”
不甘心,如果换成武重楼,恐怕也会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现在上官仙是当仁不让的天下第一人,恐怕比巅峰时期的莫问天还要厉害,现在又有谁能击败上官仙呢?
武重楼不敢说话,说实话,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一个快一百岁的老人家唠叨几句是很正常的。
“我不甘心,失去的,我当然那要夺回了,不是证明自己有多强大,只是告诉世人,失去的,我一定拿的回来,不击败昔日的天下第一人,那上官仙就没有资格自称是天下第一人。”
执拗了,张玄一有点执拗了,人家上官仙从来没有自称是天下第一人,实力明摆着,那是天下公认的天下第一人,不容反驳。
悲哀了,武重楼在这个时候悲哀了,他知道帮助张玄一实现这件事情,有点强人所难,不太靠谱,自己说实话都没有把握击败上官仙,或者说压根无法击败上官仙,又怎么帮助张玄一完成心愿呢?
“我的全部精力,心血都在衣衣身上,希望她能够帮助我夺回天下第一人。”
张玄一老头子是不是喝醉了,说这话这么不靠谱,不着调。在这个时候,武重楼无语了,这个衣衣的确很厉害,可是再厉害,貌似也不见得是自己的对手,去击败上官仙,那不是扯淡,压根不靠谱。
武重楼很自信,自己用逆天九龙绝,火力全开的情况下,是可以击败衣衣的,即便是使用斩仙剑,也不会处于下风,总而言之一句话,衣衣并没有强大到可以去击败上官仙。
张玄一看出来了武重楼的心思,他苦笑着说道:“衣衣不是上官仙的对手,现在天下的高手之中,排第一的当然是上官仙,他处于第一档,傲视群雄,下面,莫问地,扫地僧,剑圣无名,胡老六等四人差不多,俺不是谁强谁弱,再往下。轩辕魔石,云舒,衣衣还有你差不多,谁胜谁负都有可能。”
不服,武重楼还不认为衣衣这十五六岁的小女孩,有对决轩辕魔石的实力,要知道轩辕魔石拥有天下最强防御力,最强力量的加持,应该和胡老六有一拼。至于云舒,是为数不多依靠自身修为进阶第八界成为天宗师的顶级高手,战斗力十分的彪悍,怎么能和一个小女孩一个档次呢?
“你是不是不服气,认为自己使出逆天九龙决是可以击败衣衣的对不?”张玄一放下了酒杯,他淡淡地说道:“衣衣并没有使出全力,她只是作战经验少,否则是可以和胡老六等人一个档次的,我给她的定位是天下第五,绝非轩辕魔石可以比的。你或许觉得最强防御力,最强力量加持的天宗师多么了不起,实话告诉你实现了由繁化简之后,会被秒成渣。记住最强的战力是进攻,而不是防守。衣衣火力全开的情况下,轩辕魔石绝对撑不过十招。”
这下子,武重楼懵圈了,轩辕魔石都扛不住十招,那今天自己和衣衣对决六招平手是不是很侥幸。这不科学,自己算是世上少有的武学天才,又有三大神功加持。生来就会逆天九龙绝,还修炼了莫问天额乾坤阴阳决,在苏红袖哪里学会九阳霹雳火,三单神功加持,世间少有的天才,这还赶不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哎,失败。
“傻孩子,修武从来都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用功法来叠加的。你已经很强大了,注定是未来的天下第一人,在战神神殿击败上官仙之后,你就是天下第一人,不要执拗什么。”
张玄一看出来了武重楼的憋屈,于是就解释道:“一般人都会受到世俗的拖累,无法精神集中,全力以赴五修武。可是,衣衣不同,她的生活只有修武,已经做到了心无旁骛,这点你是做不到的。我是心脉受损,无法重回巅峰,可是我的境界始终是无人能敌,在五十多年前,我就已经窥得无极之门,半只脚踏入先天。再加上多年修炼的真气并没有损失多少。”
这些武重楼都承认,这和衣衣强大到令人发指有关系么,这个小丫头是不是开外挂了,这不科学。
“我体内真气的七
成以上已经注入了衣衣体内,现在她就是你的战力天花板。”张玄一终于把谜底揭开了,拥有他七成以上的真气,再加上衣衣是世间罕见的习武天才,心无旁骛地修武,达到这种境界也不是没有可能。
武重楼算是彻底服气了在,自认为自己打不过衣衣,他有点无奈地说道:“即便是衣衣现在比我强大,貌似也不是上官仙对手吧,又怎么能够夺回天下第一的宝座呢?”
“我从来没有说过让衣衣击败上官仙。”张玄一有点伤感地说道:“找你来,就是告诉你,乾坤阴阳决的第九重,是需要两个战力相当的人一起修炼,到时候,我把最后的真气灌入你们两个体内。我是要乾坤阴阳决的传人正大光明地击败上官仙的遮天决,你明白么?”
“啊!您最后的真气灌入我们的体内,你岂不是要!”
武重楼不敢想,也不敢接受这个事实,一个心脉受损的老人已经快一百岁了,一旦失去真气,还能活下去么?
“生死,我已经看的很淡,但是必须在我闭眼之前,夺回天下第一人的桂冠,否则我死不瞑目。”张玄一看到了武重楼眼睛里面真挚的泪水,他轻声地说道:“傻孩子放心吧,有九眼天珠的话我再多活十年绝对没有问题,还等着在百岁寿诞和你一醉方休,怎么会提前死去呢?”
“九眼天珠,我给你,我明天就给你。“
武重楼对于九眼天珠始终抱有怀疑态度,既然张玄一认为有用,可以逆天续命,给他又有何妨。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让衣衣进宫了吧,只有她才能够真正帮助你成为天下第一人。希望你用乾坤阴阳决击败上官仙,帮助老朽夺回天下第一的荣誉。”
到这个时候,武重楼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说实话,乾坤阴阳决有点扯淡,不过对于修炼者来说的确是妙不可言。武重楼也很享受,对于他来说什么都不重要,快乐似神仙,何必追求那么多呢?
张玄一义正言辞地说道:“今天,我要正式收你为徒,你和衣衣今天就拜堂圆房,一起修炼乾坤阴阳决第九重‘快乐似神仙’。”
有点扯淡,自己是天机先生的弟子,而天机先生又是张玄一的弟子,现在确要自己重新拜张玄一为师,虽然觉得有点扯淡,可是武重楼不想让老头子失望,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等武重楼拜师过后,张玄一接着说道:“先要成为天下第一人,就一定要做到由繁化简,大象无形,一击即中。你要忘记之前所有的功法,从零开始,只要是领悟了快乐似神仙,一招击败上官仙即可,为乾坤阴阳决正名。”
又是由繁化简,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学问?武重楼的好奇心上来了。
好奇害死猫,有了好奇心,不用张玄一说什么,武重楼都会去研究如何实现由繁化简。
张玄一老爷子真的是老了,就一个由繁化简足足讲了一个时辰,讲得他是口干舌燥,唾沫星子乱飞,听的武重楼云里雾里,晕晕乎乎,迷迷糊糊,好像什么都没有记住。
最后,张玄一饮完最后一杯酒才不紧不慢地说道:“再另人眼花缭乱的功法,归根结底,还是要一击即中,没有雷霆一击,何来大获全胜呢?当初我和慕云尺大战七天七夜,最终还不是一招由繁化简的一箭穿心解决战斗。上官仙也是一招击败的宇文铳,武埒昭。当然了,由繁化简是个境界,你领悟需要时间,衣衣从小修炼就是从由繁化简开始的。说白了,你们的起点不同,这就是衣衣进步神速的原因。该说的,我都说了,关于乾坤阴阳决第九重,还是让衣衣传授给你吧。她还是个孩子,很多事情都不懂,你给她多一点耐心,好了我老人家喝醉要睡觉了,怎么说服衣衣侍寝是你的本事,只有侍寝的时候,你们才能够一起修炼。”
“可是,她还是个孩子?”
“你还装什么,皇宫里多少十四五,十五六侍寝的,你以为老朽不知道么?我时日不多了,你就不要让我老人家带着遗憾走好么?”
“可是,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况且衣衣什么都不知道,我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不知道为什么,武重楼心里面多少还是有点抵触的,至于为什么说不上来。
论姿色,衣衣和水灵儿,冰凌儿,凤瑶,凌红凤是一个级别的,那绝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属于那种凡夫俗子只可顶礼膜拜,不可亵渎的女神级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武重楼面对衣衣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哪方面想法,总觉得,那样会亵渎女神,是一种犯罪。
“猫不吃鱼,假斯文,放心吧,衣衣是知道乾坤阴阳决第九重快乐似神仙的,她会带领里进入那个领域,你们一起进入虚空之门。”
张玄一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把衣衣这个含苞欲放的花骨朵交给武重楼这个大色狼,一点缓和余地都没有,他时日不多,当然不愿意浪费了,况且,武重楼早一日修得快乐似神仙,多一份获胜的把握,时不我待,老头子等不了 。
“可不可以过几天,我和衣衣多一点接触,多一点情感交流,彼此多一点了解。”
“你随便,这朵牡丹花是你的,想什么时候采摘是你的事,那就不是我这个老头子能管的事情了,好了,衣衣应该在西厢房等着你,过去吧,别装了,你永远都当不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这就是你的宿命。”老头子不再说话,倒头便睡,意思很明确,小绵羊已经送给大灰狼了,剩下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莫问天的宿命就是成为天下第一人,追求天道,踏破虚空。武重楼的宿命就是统一天下,成为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君王,而衣衣的宿命,就是陪着武重楼一起修炼快乐似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