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毒计(第三更,求支持)
暮色中的黄河大堤上静悄悄的。
置身于河堤上的阿巴泰,盯着河对岸隐约可见的明军战船。脸色显得极其复杂,今天下午那些战船打来的炮弹,足足炸掉了他三千多精锐。
自己这边连根毛也没伤着人家!
“他么的!”
如此骂了一句后,阿巴泰头也不回的说道。
“侯朝宗,你确定只要挖了河堤,那河水就能一路冲到济南?”
站在阿巴泰身侧的青年闻言,先是一愣,然后急忙答道。
“回贝勒爷话,只要选准位置,河水必定会直趋济南!”
深吸口气,侯方域急忙答道。
“奴才侍候家父时,曾通读舆地要览,“川渎”中有记载“黄堌口直东则经单县、巨野,漫运河,直趋大清河矣。”,济南临大清河畔,只要掘开黄堌口大堤,滔滔河水必定可以漫入大清河,沿大清河漫入济南!”
在说出这番话时,侯方域尽管垂着头,但是表情显得有些复杂,如果世上有后悔药的话,他去年绝对不会回乡赴乡试,若非是如此,又怎么可能在归德被东虏掳去。
其实在归德守城时,侯方域也曾和祖父、伯父等人一同提剑上城守城,也曾想要以死报君恩。但城破时目睹了城内十几万百姓被残杀的惨状后,曾经的胆气彻底消失了。东虏的残暴把他吓倒了,面对伯父、堂兄弟等人先后被杀的现实,为了活命他选择了投降,甚至主动投效阿巴泰,成了他门下的奴才。
作为奴才,并不仅仅要活命。还要活得好,还要得到主子的赏识。
甚至在侯方域看来,或许,这也是一个机会,毕竟现在大明已经是日薄西山,而大清却是如日中天,投身阿巴泰门下,对于侯家而言或许也是机会。
既然家父为人陷害身陷天牢,将来生死不知,侯家上下已经惨死,那就由自己撑起侯家的将来吧!
甚至这也是侯方域会献出毒计的原因!
和其它人不同,侯方域不仅是河南本地人,因为父亲侯恂是朝中户部尚书,曾通读兵志地要的关系,所以对黄河的情况颇为熟悉。自然也就知道从什么地方挖破大堤更为有效。
“贝勒爷,黄河泥水多,千百年来不知多少泥沙沉于河床,自开封以下,泥沙淤积,河床不断被抬高,黄河也就成了悬河。以黄河水势,一旦黄堌口决口,包括济南在内的大半个山东,就可以成为泽国,如此一来,贝勒爷非但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尽毁济南,而且又能达成皇上的糜烂明朝的旨意!”
任何人一旦选择了背叛,为了要新主子面前邀功,往往会通过对同胞的狠毒来表现自己的忠诚,宋国辅是如此,而侯方域同样也是如此。
“可如此一来,山东尽为泽国,大军回撤时,又该如何?”
相比于阿巴泰的有勇无谋,图尔格无疑更谨慎一些,对于侯方域以水代兵的毒计,他自然是欣赏有加,但是他同样也看到其中的风险——洪水同样也会阻挡大军的退路。
“图大人,北直隶地势是西高东低,河水会黄堌口向东流去,而大军回撤时,可以从黄堌口往西过河,而且,小的听说明朝皇帝派遣洪承畴领十万明军正沿河南南下,以水代兵非但可以淹没半个山东,就是洪承畴率领的十万明军,也必定将葬身鱼腹,这十万明军中,有多少是边军精锐,想来图大人比小人更清楚,一但没了这十万明军,自此之后,明朝就再无力量阻止大清南下,一统中原了!”
在说出这番话时,侯方域只觉得胸膛中突然涌现出一股斗志,他甚至看到了侯家再次兴旺起来,而他也摇身一变成为了大清国的开国功臣……
历史有着惊人的巧合,在历史上,侯方域这位因为《桃花扇》传名后世的“风流才子”,为求晋身之道,就向清廷献计挖开黄河,以致伏尸百万,简直丧心病狂至极。可笑的是,世人只记得《桃花扇》中的才子佳人,可谁记得那数以百万计的浮尸饿殍。
现在本应该南下南直隶“遇佳人”的侯方域,为了活命,当然更是为了飞黄腾达,又一次献出了这个毒计。
“这……”
回头看了眼图尔格,阿巴泰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此时的阿巴泰甚至想到了回师盛京后,他那个皇上兄弟和其它兄弟是何等的羡慕他。
糜烂明朝?
你们用刀算什么本事,老子就用几个铁铲,就能杀人百万,糜烂千里!
到时候,无论是谁见着自己都得竖个大拇指!
至于那个火神……瞧着河对岸的明军炮船,昨天下午他们的炮打的那是一个犀利。
那开花弹的威力未免也太大了!
那可真是糜烂数里啊!
不过,即使是火炮犀利又能如何?
老子直接用水把你的老家给淹了!
水克火!
那是天意!
瞬间,阿巴泰甚至想到了当初皇上改国号的原因了,不就是要以“水德克火德”吗?
现在自己在黄河上遭遇那个什么“火神”,不也是天意?
冥冥中天意如此吧!
尽管看似有勇无谋,但阿巴泰倒是对鬼神之说颇为信服,这么一想,他当下就做出了决定。
“图尔格,我看这事可行,你看呢?”
“这……”
犹豫片刻,图尔格点头赞同道。
“此事确实有益于我大清,不过,黄堌口在北岸,现在河上都是明军炮船,要到对岸的话,恐怕会费不少功夫,万一要是走漏了风声……”
不待图尔格说完,侯方域就连声说道。
“图大人,黄堌口距离此地足有数十里,明军即便是在河北,也不会派人日夜于河上巡视。只需要派百人带着铁铲锄头悄悄过河,在河堤上挖出个口子,到时候河水自会冲破大堤,贝勒爷,事不宜迟,要是世子爷决定了,还是要早点派人过去!要是晚了,万一明军到时派人于堤上巡视可就晚了!”
侯方域这么一说,早就心动不已的阿巴泰,那里还会再迟疑,立即答应道。
“就这么定了,我这就派人去办此事!”
第131章 要办水师(第一更,求订阅)
天气越来越冷了!
因为正值小冰河期,虽说才十月,可是大江南北雪却已经下了几场。
来到被大雪覆盖的河堤上,神情凝重的朱国强。
“也不知道黄堌口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一边忧心着战局,一边还操着黄堌口决口堵塞。不过黄堌口那边有张尔忠作阵,还有从开封等地赶过去的治河官员在,再加上“钢木土石组合坝”那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唯一让人心烦的,还是两路清军!
还是应该如何选择!
“如果任由建奴南下的话,不论那一路都能对南直隶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啊!”
自言自语中,朱国强的眉头紧锁。
选多尔衮,就要坐视阿巴泰糜烂南直隶。而选阿巴泰的话,万一多尔衮要是过河了呢?
他们就可以沿着运河一路杀到扬州,扬州十日就会于这个世界上演。
现在左右为难的他,一时间,很难做出选择,毕竟,鱼与熊掌是不能兼得的。
现在怎么办?
难啊!
现在粮草是不用担心了,可是多尔衮、阿巴泰,又该怎么办?
单就只是想想,朱国强都觉得头痛。
兵力实是在捉襟见肘啊!
心里这么自言自语着,朱国强就这样有些心烦意乱的在河堤上走着,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河面,河面上桅杆如林,除了他率领的近两百艘漕船组成的船队之外,在河岸边还留着大大小小数百艘船,其中既然舢板那样的小船,也有双桅大船。
这些船大都是从北岸各地撤过来的船,盯着水上的船,尤其是其中的一些遮洋船,朱国强的眉头挑了挑,然后自言自语道。
“要是这样的话,不知道行不行!”
所谓的“遮洋船”,是大明北方最常见的海船,早年间有遮洋总时,海运漕粮就是有遮洋船的运输。按照后世的分类就是“沙船型平底海船”,载重1000石,船体扁浅,平头,平底,船身全长八丈一尺,宽一丈五尺,深四尺八寸,共十六舱,设双桅,四橹,十二篙,铁锚两个。舵杆用铁力木,有吊舵绳,使舵可升降。
当然,这只是国初时的定制,就像运军为了夹带私货放大漕船一样,民间造的遮洋船尺寸,远远超过定制。
在大清河的时候,朱国强还见过更大的“遮洋船”,这是因为“遮洋船”吃水不深,即便载重三四千石的五桅“遮洋船”也可以驶入大清河。
“差不多有十丈长吧,宽也差不多有两丈……”
也就是三四十米长,六、七米宽,盯着河边停着的“遮洋船”,这些船大都是三或四桅,两大一小,或者两大两小,形制各有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船不同于寻常海船,它有浆有篙,既能在海上航行,也能在内河上航行,在大清河那边也有这样的遮洋船。
这里的遮洋船虽说不多,可岸边停着的也有足足十七艘之多,瞧着那些船上来回走动的船夫,因为有舷墙遮挡,所以只露出上半身,这种舷墙通常用竹木制成,有航行防水和战斗防御作用,具有一定的高度和坚固度。南下时搭乘的漕船,改造最多的地方,就是增加了舷墙。
“要是在舷墙上开出炮窗,这些沙船岂不就成了军舰?”
想到这朱国强的目中闪过一道精光,在心里暗自寻思道。
“也许,可以用他们和这些船建一只水军!”
甚至就连水军的水手也都是现成的,这些船夫现在大都已经“失业”,如果给他们足够的银子,应该是可以招募过来为已所用的。
水军!
“既然他多尔衮想要过河,那么咱们就在河上拦截他,与陆上不同,水战和海战一样,无非就是大铳胜小铳、大船胜小船,只要铳炮俱全,自然可以赢得水战!而且,水战还不需要太多人马,每条船上,除了配少数官兵外,船上的船夫,就是现成的水兵。”
在桃源县衙里,朱国强看着陈无敌他们道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甚至还拿出了一张沙船的图样,解释道。
“我们可以利用现成的“遮洋船”,给每艘“遮洋船”上都安装十几门大炮,然后,以它为军舰、炮船,在黄河上航行,一但多尔衮试图过河,咱们就直接于河上破敌!如此一来……”
“如此一来,有水军阻敌,咱们也就腾了手出来,这样咱们既能在黄河上阻挡多尔衮南下,又能追击阿巴泰……”
钱德功盯着地图,看了好一会,才说道。
“不过,世子爷,现在湖口那边有多尔衮的炮队挡着,虽说咱们能冲过去,可总归还是要冒着风险,咱们……”
“为什么非要从湖口过去?”
朱国强笑着说道。
“有水运之利的地方,咱们走水路,没有水路地方,咱们自然是走陆路!水无常形,兵无常势。作战计划制定要因时制宜。”
尽管朱国强并不精通兵法,但作为半个军事迷,对古往今来的战例倒也了解不少,自然也就不可能拘泥于形势,甚至相比于晚明那些战略眼光不足的督师们,他反倒更擅长站在战略的角度去看待战争,当然,这也是常在网上纸上谈兵的最大特点,具体战术不一定精通,但谈起大局绝不逊于他人。
尽管世子爷作了决定,但陈无敌想了想,还是反对道。
“世子爷,咱们只有八千人马,认真说起来水战,对咱们更有利,卑职以为咱们弃水就陆,对咱们的变数太多,况且,世子爷,估且不说训练水军不是三两天功夫就能练好的,单就是这十几艘船上需的两三百门大炮,就是一个大问题,这些大炮从那里来?况且,那些船虽然都是两三千石大船,可千斤大炮,连上炮子,重量不下几百石,末将以为那些船上,肯定也装不了那么多炮。”
对陈无敌的反对,朱国强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
“这几天,咱们有两个任务,一个是尽量收集阿巴泰那边的情报,掌握他的动向,还有就是招募水兵,至于炮嘛,炮我来想办法。”
第133章 大明朝的火二代(第三更,求订阅)
船很容易买。
而且船价也不贵,一艘“遮洋船”按新旧不同也是一二百两银子。
相比于船,更重要的是船长、水兵。
如果是在平常招募船长水兵恐怕并不容易,但是现在因为北岸的许多百姓,都撤到了南岸,失去生计的百姓又岂止一两万人,其中不泛船夫水手,况且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面对水兵月饷2两、米一石的厚饷,最后自然是应募如云,到最后没有募上的百姓无不是倍觉可惜。
别说是水兵,就是懂得水上使船甚至航海的船老大,面对七品的官身和丰厚的月饷,自然也是乐意效命。
可即便是如此,朱国强仍然不太放心,毕竟,水师不仅仅要懂船,更要懂水战,尤其是懂火炮。
就在朱国强寻思着从炮兵中抽谁到新组建的水军时,龚昌允却带来了一个客人。
孙和京,嘉定人,他本人没什么名气,可他父亲孙元化却颇为有名,这位晚名最有为有名的火器专家,操练的新军的叛乱降清,甚至间接导致了大明的灭亡。
当年孙元化练兵时,正是少年孙和京就一直随他练兵,入诏狱期间,也是他衣囚服入狱侍奉。
原本孙和京离开家乡游学,因为宿迁知县龚昌允与他父亲是同年好友,自然要前来拜访,因东虏入侵滞留在桃源县。
那天,听说德世子一到桃源,就借口杖毙桃园县,惊愕之余对有“火神之名”的德世子,更加好奇了。
在过去的几天中,孙和京一直在观察着那位德世子,在得知他要练水兵,以水师、以炮船御东虏后,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少年时就随父亲在登莱练兵的他,对练兵用兵并不陌生。
“好法子,有炮船阻遏,多尔衮必定不可过河!”
“怎么样,以世侄观来,世子爷可是寻常宗室所能相比?”
“世子爷自非宗室中人所能相比,堪称当世人杰!”
瞧着二十几许的孙和京,龚昌允说道。
“世侄,现在世子爷欲练水军,需要一名既懂水师,又懂火器的人助他,世侄当年在火东兄身边尽学其所长,我欲向世子推荐世侄为其分忧,不知世侄可愿?”
“这……”
沉思片刻,孙和京当即答应道。
“能为国分忧,固所愿也!”
内举不避亲,有人举荐一切自然都好办。而朱国强本人对孙和京也是非常感兴趣,另说是崇祯年间,就是搁三百年后,也有家学渊源一说。搁现在像孙和京这样有个火器专家爹的家伙,家学渊源自然不用说。
肯定也是一个火器专家。
于是乎从孙和京一来,朱国强和他谈的大抵上也都是与火器,尤其是和炮兵有关的话题,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为了操练炮兵,他弄来了一套十七世纪法国的艾蒂安·裴蜀版教材《数学课程(供海军与炮兵使用)》并请人翻译成了中文,这套十八世纪的教材堪称当时“炮兵圣经”。
也正是从这套教材里,他对炮兵使用有了一定的了解。所以深知在拿破仑时代炮兵不只是体力活,还是技术兵种,必须要经过快速和精准的计算才能在炮战中获胜。一个正常的炮兵军官学员基本相当于目前的高中水准加初步微积分,部分运算对查表熟练度有要求。
当然,现在这一切,无疑都是朱国强都不具备的,甚至就连翻译的“炮兵圣经”也只能搁在书房里落灰,毕竟那些孤儿还不具备高中数学水准。
不过,尽对在世子爷于炮术、数学等方面的造诣,有惊为天人的感觉,但孙和京想了想,仍然说道。
“世子爷,虽说炮兵确实需要学习很多数学知识,但实际上炮兵未必需要快速、精准的计算才能在炮战中获胜。计算是可取的,毕竟炮兵操炮,既然要轰击敌方,自然也就需要瞄准,所以数学自然运用在瞄准这一阶段,不过,炮兵只需要把炮口对准目标就可以进行轰击了——其实,水战更是如此,家父曾言,水战距离至多不过一箭之距,这个距离上,比的不是瞄准,而是炮术娴熟与否,比的是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炮弹轰到别人的头上就行。”
孙和京的话,让朱国强一愣,旋即笑道。
“确实,方才说那些,都有些纸上谈兵了,大家大眼对小眼,比的是炮术熟练与否,比得是谁打的快慢,确实如此……”
其实,这年月的大炮,就和步枪一样,是视距内射击,至于火炮的瞄准和枪没有质的区别,就是照门加准星,三点一线,就是大号的火枪,至于简易的象限仪测算炮口的角度,那也是直接参照军官持有的距离角度手册,调整合适角度、完成操作。计算……并不多。
当然,炮兵是门科学,但科学掌握在炮兵军官手里就行,至于炮兵,捋起袖子加油练,不停的打炮就行!
想通了这一点后,朱国强又和孙和京聊了不少练兵的话题,最后,瞧着只有二十三岁的他说道。
“九服,嗯,既然如此,那你为我军中参将,为我操练水兵如何?他日若是立下功劳,我必定会上奏折为你请功!”
闻言,孙和京却突然跪地道:
“世子爷,他日若是在下能为立下功劳,在下别无所求,只求世子爷能上折为家父明辩,当年家父虽有用人不明之罪,可却也是遭他人构陷,方才被冤杀。在下不求为父伸冤,只求为为家父明辩,若世子爷答应,在下愿拜入世子门下,终身侍奉左右!”
为孙元化明辩?
他冤吗?
对于死人,朱国强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活人,于便正色说道。
“痴儿又何必如此,往后你只管在军中效力,他日立下功勋时,自然可令你父于九泉下瞑目,至于上折明辩,待你立下不世之功时,必定也会有御使给上书申冤!”
虽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给孙元化上书明辩,但却留了一句“御使给上书申冤”,这简直超出孙和京的意料,他自然愿意留下来为世子爷操练水师。
第134章 机械化步兵(第一更,求订阅)
在组建水师的同时,这边的步兵也没有闲着,他们除了抓紧时间训练之外,还要整制装备——军中的工匠要把马车组装起来。
依靠现代工业制造的马车,不仅采用了重型斗车车轮,减振弹簧,等现代技术,当然也采用了现代标准化工艺,所以组装马车并不复杂,不过只是三天的时间,一千五百辆马车,就已经被组装完成。
浩浩荡荡的马车阵于桃源城外的旷野上整齐,看起来甚至会让人有种目睹坦克集群的错觉,其实要是仅仅只是看大小的话,它并不比早期坦克小多少。
浩浩荡荡的车阵,别说是别人,就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朱国强,至少也有那么一会,感觉这样的大军必定是锐不可当的。
这种马车的原形是美国拓荒时代的西部大篷车。车长达到5.4米,它可以携带多达5000千克的货物。在西部拓荒时代,那些移民的全部家当都装在大篷车,在大篷车的吃住,这些大篷车就像移民的房子一样。
选择它就是因为它强大的运载能力,当然,并不仅仅只是如此,朱国强还有其它的用意。在车夫的牵引下,战马被套在挽具上,每辆大型马车都是四马挽拉。看着浩浩荡荡的马车阵,朱国强由不得又一次说道。
“说起来,真得要好好的谢谢岳托!”
“世子爷这是何意?”
“我说,无敌,你这还没听明白嘛,要不是岳托,你说咱们又怎么能这么多战马!”
可不是嘛!
幸亏有岳托这个运输大队长,非但得了两万多件扎甲,更重要的是上万匹战马——清军每次入关都是骑马入关,凭着高机动性,一种横冲直撞,让明军在屁股后面疲于奔命。
不过岳托在济南兵败后,倒是便宜了朱国强,非但获得了大量的粮草、银两等脏物,还获得了上万匹战马,就那还有很多马跑散出去。
尽管牛羊分给了解散的丁壮,但大部分马却被留了下来,如果是过去,山东并没有地方能养这么多马,但是经过满清的屠杀,运河两岸百里都不见人烟,自然也就不愁放牧养马的地方。
“他岳托,可真是咱们的运输大队长啊!”
在朱国强与部将们感叹着岳托这位大队长的慷慨时,浩浩荡荡的车阵中到处都是穿着明甲的兵官。
“牛金星,记住这几个数00157,这就是咱们的车,除非打乱了,一般行军的时候,咱们小旗就坐这辆车,知道吗?”
“是,是……”
置身于车阵中的牛金星,只感觉自己分外的渺小,以至于说连说话也变得有些结巴,在跳上车的时候,他特意摸了下车厢挡板,惊讶道。
“这,这挡板居然是铁的。”
是钢的!
而且是冷轧钢板,毕竟,在另一边钢板比木材便宜,而且更容易加工,况且用1.5毫米厚的钢板制成的车厢挡板,重量也不比两厘米厚木挡板重。
按照编制,每辆马上除了搭载一小旗十名官兵们,还装有弹药、粮草等各种各样的物资,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们行军作战,都是呆在马车上。在搬运物资上车时,牛金星朝着远处看去,瞧着浩浩荡荡的车阵,他忍不住想到。
“看来自己是来对了!”
其实,他原本只是卢氏县派到堤坝上堵决口的,可在世子爷出征时,他就带着几个弟兄“藏”到船上,被剥夺举人功名的他,深知富贵险中求的道理,既然已经没了功名,那就到军中谋名利吧!
因为目睹了世子爷在堤上与军民共甘苦的一幕,牛金星深信跟着这样的世子爷,绝对不会错,作为前举人的他比其它人想的更多,甚至更远——世子爷的前途无量!
站大车上,看着远处被一群部将簇拥着的世子爷,牛金星内心期盼道。
有一天自己必定也能在世子爷身边骑上那些高头大马!
高头大马!
车阵旁的那几十匹高头大马确实引人瞩目,相比于低矮的蒙古马,早在几个月前,朱国强就特意从俄罗斯买了一百多匹顿河马,俄罗斯顿河马最大的特点是它惊人的耐力,肩高160厘米的它们,在一群肩高1.4米的蒙古马中间,自然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过因为数量,而且每次穿越只能带两匹,所以这些马就成了朱国强笼络家将人心的工具。
“世子爷,靠着这些马车,真的能追上建奴吗?按道理来说,不是骑马更快些吗?”
对于龚昌允的疑问,朱国强并没有回答,而是陈无敌笑道。
“无敌,你给龚知县解释一下。”
“龚知县,不是每个人都会骑马啊,训练步兵骑马,总需要时间,而且一人一马,所需要的粮草更多,可马车只需要训练一名车夫,只需要四匹马就可以运一个小旗十名官兵,每天行军不下百里,算起来和骑兵差不多……”
当然,这完全是得益于滚珠轴承、弹簧减震等现代原料制成的马车性能足够先进,当然,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说,绝对没有可能的,甚至一开始,在朱国强定下“乘车步兵”的策略时,就连陈无敌、钱德功他们也曾怀疑过,不过几次试验后,众人也就变成了哑巴。
“所谓的“车胜骑、骑胜步”,步兵无法抵抗骑兵的践踏,而战车能阻挡骑兵的践踏,又能发挥火器优势。当年俞武襄公,就是以战车对付鞑子骑兵,现在世子爷以车兵对付建奴的骑兵,正和兵法之意。”
尽管不太相信马车可以跟得上东虏的骑兵,可龚昌允当然从史书中看过俞大猷以车破骑的典故。知道他曾在大同地区的安银堡,用一百辆战车和三千步、骑兵,打败了蒙古十余万骑兵。难免出言恭维一番。
而在恭维之余,龚昌允的心里忍不住犯起了嘀咕,俞武襄公从来没说过用车追马啊!
恰在这时,有传令兵过来禀报道。
“禀报世子爷,部队已经集结完毕!”
救兵如救火,没有丝毫犹豫,朱国强就下达了命令。
“下令全军启程!”
第135章 奴才有话说(第二更,求支持)
深夜的五河县静悄悄的,从城头上往城内看去,到处都是点点篝火,隐约的可以看到许多倒塌的或燃烧的房屋,在篝火中随处可以听到妇人们的哭泣声或者凄惨的求救声。更多的还是的清军肆意的笑声。
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尽管满是冰雪,可冰雪却是红色的,即便是纷至沓来的雪花,也没能遮挡住地面上的罪恶——一片狼藉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落着雪花的尸体,形成了一个个不起眼的雪堆。
三天前,这座临淮而建城市被阿巴泰率领的清军攻克了。黑色的烟,在黑色的天地间翻滚,这座曾繁华无比的城市彻底被从地图上抹去了,只剩下一座残破的瓦砾堆,变成了一座鬼城,只有冤死的鬼魂在游荡着,哭诉着,还有就是一群群厉鬼,在鬼域之中放肆的狂笑着,发泄着……
已经三天了。
大军仍然没有封刀,其实,压根就没有封刀的命令,毕竟皇上的旨意就是要尽量杀掳南朝,可是现在阿巴泰很郁闷——过不了河!
尽管在破墙后,率领三万大军的他就连天加夜,日夜不停的南下。顺利的明人反应过来之前,抢船渡过黄河,可是眼下却被困在了五河——淮河北岸的船只,要么被明朝官府给烧掉,要么到了南岸。
现在三万大军就这么滞留在南岸,他怎么能开心的起来。
只要有船,他向南可以过淮河,向西可以过浍水,无论是中都也好,南京也罢,都不过只是他的板上之肉而已,可眼下呢,想都不用想。
没有船,什么都是空谈!
“该死的明狗!”
在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然后阿巴泰又寻思道。
“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抢到船……”
这几天,阿巴泰派出了不少游骑出去,抢粮、杀人的同时,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抢船,倒也抢来了不少船——两百多条船,看似不少,可那种小船只能过一马或者数人,可问题是,现在对岸有从飞熊卫等地过来的两万明军。
尽管从来没把明军放在眼里,可就那么送一点人过去,风险太大。有勇无谋,等于不知兵,所以,阿巴泰并没有冒险。
可问题是现在怎么办?
难道就这么困守于此?
就在阿巴泰左右为难的时候,有奴才禀报道。
“贝勒爷,侯方域求见。”
“让他进来,今天一整天都没见着他的影,这小子!”
“贝勒爷,大喜大喜啊!”
侯方域人还没进门,声音倒是先传了进来。
“侯方域,有什么喜的!”
“奴才给贝勒爷请安。”
在侯方域见礼时,阿巴泰哼了一声。
“快点说说,别卖关子了,你们这些个汉人都是一个德性,总喜欢卖关子!”
“回贝勒爷话,今个一整天,奴才一直在河上转着。想探索探有没有过河的办法。”
“说,看着什么了?”
“贝勒爷,河上结冰了!”
侯方域的话让阿巴泰不愉道。
“我的眼又没瞎,那冰薄得都不一定能撑得住人,更何况是马。”
身处辽东的阿巴泰当然知道河道结冰意味着什么,只不过这淮河上的冰太薄,根本经不起人。
“贝勒爷,这两天,天气可是越来越冷了!”
侯方域笑说道。
“奴才这几天早晚会都到河上查探,咱们刚到五河时,河上的冰厚只有一寸有余,河中甚至还有不少地方没有冻上,薄的地方一敲就碎,这也是船能撤到对岸的原因,可是昨天晚上,河边的冰厚已经两寸有余,河中基本上都冻上了一层薄冰,昨夜又开始下起了大雪,到今个天明时分,冰厚已经超过四五寸,方才奴才又去量了一下,即便是河中间的冰厚也足有三寸上下,今天再冻上一夜,至少有四五寸后,虽然过河有些风险,可绝对能撑得动人马!”
“当真!”
阿巴泰惊喜的睁大眼睛问道。
“要是再等上几天,估计河里的冰估计就会有一尺厚,贝勒爷,这些年冬天越来越长,也越来越冷,即便是江南的太湖到了腊月也会结上一尺多厚的冰,更何况是淮河?”
侯方域并不知道,这正是“小冰河期”将导致地球气温大幅度下降所导致的,气温最低的阶段就是明朝末期的这段日子,谈迁曾在《北游录》中提到,1654年阳历11月,吴江运河冰厚三尺多,而且从吴江一直冻到嘉兴。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可见这个时期江南天气的寒冷。甚至于,当时还出现了长江结冰的记载。
至于淮河的封冰,也是再平常不过。
“你小子,可又给主子我长脸了了!”
哈哈大笑着,阿巴泰用力的拍着侯方域的肩膀。
“等回到盛京,我就给你小子举荐一个六品,不,四品的朝官,你放心,搁大清国只要是个人才,就绝对不会埋没你!到时候,你也给皇上参谋军国大事!”
“哎呀,奴才谢主子恩典!”
侯方域顿时感激的跪下磕头谢恩,他爹苦心操持一辈子,也不过就是当上户部尚书而已,可现在还给关在天牢里,而他不过才二十岁出门,就成了四品朝官,将来大清国入主中原时,他非但可以是开国元勋、即便是阁老,也不是当不得的!
当然,在幻想着将来的同时,归德城破时,或自杀,或是死在清军之手的爷爷、叔伯亲族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了。
“你小子,你看,一听说要推荐你出府,你看你小子高兴的,你们汉人哪,个个都是官迷儿!”
贝勒爷的话让侯方域心头一紧,连忙说道。
“瞧贝勒爷您说的,奴才能为官,不全都是贝勒爷的恩典,将来能为大清国效力,那也是贝勒爷的脸面不是。”
“就你小子懂事!”
心情大好的阿巴泰倒也没有计较,而是直接笑道。
“来人,传今三军,今夜睡足精神,明天天明前过河!”
就在阿巴泰的下令过河时,侯方域看着贝勒爷问道。
“贝勒爷,奴才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不知贝勒爷过河后,欲发兵何处?是中都,还是南下?”
第136章 史可法要尽忠了(第三更,求订阅)
空中,纷至沓来的冬雪飘扬着,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是格外的苍白。河堤下随处可以看到从河北撤来的难民搭建的草棚。
在草棚中,还有一个和尚,与其它人不同,即便是到了深夜,他仍然没睡,突然他的脸色骤变,垂下手,看了看地上的积雪,然后抬头看了看空中的雪花,接着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向河堤跑去。
被惊醒的人急声大喊道。
“和尚,你要去哪?”
和尚没有答话,几个好奇的人,跟着跑了过去。
只见和尚一路跑到河堤下面,径直跑到结冰的河上,他跑的很,终于跑到河中间,然后“扑通”一声跪下了,双手举起来,仰起脸,然后他的口里发出一声骇人的喊声。
“结冰了,结冰了!千里无人啊!”
被惊醒的人呆呆地问着。
“千里无人?什么叫千里无人?”
淮河结冰的消息,传到中都时,天已经快亮了。
不过即便天将放明,史可法仍然还没有睡下,以南京兵部尚书的身份驻中都的他,负责督师中都等地的守备,去年东虏入寇时,还是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接替朱大典总管漕运,驻徐州守备防止东虏南下,不过最后东虏止步于徐州北数百里外。
随后,他就调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密政务,因为深知军队久不训练,没有战斗力,史可法上奏八条改革意见。但不曾想,这八条改革意见还没有回复,这边东虏又一次入寇中原了。
因为在徐州守备期间表现出色,刚被晋升为兵部尚书的他,自然成了守备中都督师南直隶各路大军的最好人选,于是乎就急匆匆的赶到了中都。督师各路总兵抗虏。
这几天来,史可法忙得是心力交瘁,尽管会师四路总兵,可自己的事情自己明白,不论凤泗总兵牟文绶、还是总兵王宪、总兵官黄得功,亦或是刘良佐麾下的兵马,都不一定是东虏的对手。
“女真满万不可敌!”
这句话,就像是大山一般的压在史可法的心头,可即便是如此,他也必须阻东虏于江北、于中都。
在得知淮河结冰时,史可法并没有大惊失色,而只是轻应“哦。”,随后,便坐于案前一言不发的坐着,他身侧是一支蜡烛。他的身影落在墙上。影子也像他一样坐着。
抬起脸,望着墙上的影子,史可法自言自语道。
“东虏必定要过河来了。”
他问着墙上的影子,
“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才好?”
有风入窗,烛火乱晃,影子也大晃。盯着影子,史可法又继续自言自语道。
“既为人臣,唯尽忠尔,可若是任由东虏糜烂江北,兵逼南都。史某身后又有何面目见高皇帝?有何面目面天下百姓?”
最后,史可法又自言自语道。
“唯死尔!”
目光如炬,史可法又一次拿起了桌上的信件,然后对门外说道。
“立即把这封信给德世子送去,令他沿途切勿耽误,火速驰援中都!”
其实,即便是在中都,史可法也听说了那个世子爷在桃源干的“荒唐事”,堂堂朝廷命官,居然直接杖毙了,消息传到南京时,自然是六部震动,甚至就连史可法也有想要上折弹劾“德世子跋扈至极,目无国法”的冲动,毕竟,自大明开国以来,就是皇帝那里,也没见那个藩王会像德世子那样跋扈。
不问而杀!
要是杀个武将倒也罢了,可他杀的居然是文官,那怕就是一个七品的文官,那也是文官,即便是有尚方宝剑在手,也不能轻易杀文官。
别说是外藩世子,就是皇帝想杀文官,也不是说杀就杀的。
尽管内心有上折子弹劾他的冲动,但是理智还是让史可法按下了这样的冲动。
毕竟,眼下东虏要紧,阿巴泰要过河了,那位世子爷总能派上一些用场。
“不过,他能守得住中都吗?也就是带了一万多人马而已……”
况且他现在还在桃源,即便是日夜兼程赶来,能赶在东虏兵逼中都过来吗?
万一要是来不急的话,到时候又该如何?
就在史可法忧心忡忡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上万清军已经在阿巴泰的率领下,渡过了结冰的淮河,尽管对岸有刘良佐率领的数万人马阻敌,但几万大军几乎是一战而溃,尤其是在清军马队过河后,明军的防御更是立即陷入土崩瓦解中,甚至连半天的功夫,都没撑下来,就弃河而逃了。
暮色时分,在纷飞的雪花中,一只凌乱的队伍像是无头苍蝇似的在淮南大地上奔逃着,他们在奔逃时,仍然惶恐不安的朝关北方,一边还惶恐的朝着身后看去。
若是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这些丢盔弃甲的官军,就会惊恐的尖叫着逃往周围。
在仓皇逃跑的队伍中,除了丢盔弃甲的官军中还掺杂着几百骑,领头的是一个穿着铁扎甲的将领,他头上的铁盔不知丢到那了,铁甲上落着不少冰雪,甚至还挂着着些冰渣,冰渣着带着血,不知是他的还是别人的。
败了!
居然败的这么快!
对此刘良佐简直就不敢想象,原本尽管听说过东虏兵厉害,但在他并没有放在眼里,可就在今天天明时分,悄然过河的几千东虏步骑,把他部署在南岸的部队杀了个落花流水,几万大军甚至还半天的功夫都撑不下来就败了。
在他的周围,尽是惶恐不安的官佐,
“军门,现,现在怎么办?”
属下的喊声,让刘良佐愣了愣,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军门,这,东虏兵着实厉害的很,要,要是咱们现在到中都的话,必定是去送死啊!”
“是啊,军门,那阿巴泰可是领着五六万人马,女真满万不可敌,即便是史部堂有十万大军又能撑得了几天?”
“是啊,是啊,东虏兵太厉害了……”
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中,刘良佐往周围看去,这是好不容易才拢齐的万余人马,现在怎么办?
难道,真的要去中都送死吗?
第137章 死人活人那个重要(第一更,求订阅)
每当马车驶过官道上坑坑洼洼的地方时,坐在车上的牛金星,都会忍不住赞叹道。
“我的老天,这弹簧马车坐着可真舒服!”
科技改变生活!
没有谁比牛金星有更深刻的体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坐过马车,而身为曾经的举人老爷,牛金星当然坐过马车,只不过马车坐起来并不舒服,那些个马车走上个十几里路,人都能颠得东倒西歪。于是就要铺上一层厚褥子,可即便是如此,也谈不上舒服,更何况是一天到晚的呆在马车上。
不过,现在,军中的弹簧马车却完全颠覆了他对马车的认知。
“怎么样,秀才,这马车坐着舒服吧,我告诉你,要是搁在济南到王陵的那段官道上,这马车跑的那是一个快……”
说话带着山东口音的小旗旗官得意的炫耀着,他有没有在那条碎石官道上坐着马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年初赏田、赏婆娘的受益人,搁牛金星面前,自然而然的高他一等。
不过,牛金星的心里却抱怨着——我是举人!曾经是举人!
还不等他想要辩白,又听旗官说道。
“秀才,再等等,等打完这一仗,指不定就保举你成了官佐,到时候咱碰到你,那也是得敬礼……”
老天保佑一定要有那么一天!
心里这么寻思着,牛金星忍不住问道。
“旗官,您说世子爷,他是骑马还是坐车?”
当然是坐车!
相比于骑马,坐车多舒服,更何况朱国强的那辆马车的减震,可不是普通的几根弹簧,而且正经的轿车减震,甚至就连同长5米,宽2.5米的车厢里的坐位,那也是suv座椅,他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放平躺在那里。
特权,从来都是无处不在的,相比于大头兵车厢的帆布大篷,他的车篷封闭性能更好,自然也更暖和一点。加上隔着铁皮柜传热的炭炉的加热,即便是外面大雪纷飞,车厢里虽然谈不上温暖如春,但却能让他不至于感受到小冰河期的严寒。
“世子爷,阿巴泰过河了!昨天晚上,淮河结冻了,厚度达一尺,阿巴泰趁机过了河。”
原来如此啊!
感叹之余,朱国强反问道。
“刘良佐呢?他不是领着四万大军沿河御敌吗?”
史可法,也就是现在的南京兵部尚书,麾下可是有四大总兵官,要是再算上驰援的几位总兵,总兵力超过二十万!
他居然用刘良佐守淮河,可真是……“会用兵”啊。
“世子爷,按收到的消息,刘良佐只留少数官兵沿河警戒,清军绕开十数里,清晨时直接破了他的大营……”
听着刘洪远的报告,尽管皱着眉,但朱国强仍然冷笑道。
“史部堂用的好兵啊,有熟悉建奴的人不用,却偏偏用一个只和流寇交过手的刘良佐守淮河,阿巴泰要是不过淮河,可真是没天理了!”
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在史可法用的四总兵中还有一个是从辽东下来的黄得功,有这么一个和清军多次交过手的将领不用,偏偏用刘良佐守河,他史可法可真是“会用人”,其实,或许在历史上史可法是大忠臣,可要说打仗,他绝对是外行,甚至就连用人,也是外行,这样的人,也就是盛世贤臣,至于乱世……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单就他的政治智慧来说,甚至还不如桃源的龚知县!
“世子爷,现在怎么办?咱们离五河还有一天的行程,按眼下的速度,要是这么行军的话,等咱们到中都时,阿巴泰恐怕已经到中都两三天了。”
下属的禀报,让朱国强冷笑道。
“中都守不住了!”
丢下这么一句话后,朱国强展开地图,然后说道。
“中都前两年就让流寇祸害过一通,城外的百姓死伤惨重,就是城内……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一座死城,除了个中都的名义,什么都没有,如果我是阿巴泰的话,绝对不会打中都的!现在史可法以重兵守中都,其实,说到底,还是害怕阿巴泰像前两年流寇那样,一把火烧了中都祖陵,烧了皇觉寺,所以,无论是史可法也好,皇帝也罢,江北都会以中都为重中之重,现在他史可法以十万大军守中都,看似稳固,可实际上却把南直隶的大门全敞开给阿巴泰!”
对于史可法守中都,朱国强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前几年张献忠他们烧皇觉寺,烧祖陵后,被砍头的巡抚、总兵可是好几位,现在崇祯也是下令严守中都,历史上,一两年后,流寇再犯中都时,崇祯也是严旨守中都,其实既然都让流寇烧过一把了,即便是阿巴泰再烧一次,又有何妨?
到底是活人重要,还是死人重要?
搁古人眼里在,死人似乎更重要?
可是天下呢?
“世子爷,您的意思是?史可法会弃守中都?”
“他?弃守?中都的守不住,就是因为他不会放弃,中都是死地,如果阿巴泰绕开中都,直下江口,守住中都又有什么用?”
摇摇头,朱国强直接了当的说道。
“如果我是阿巴泰的话,必定会从五河一路南下,然后直指江口,要是有机会的话,就一路杀到江南!”
“世子爷,环滁皆山,小人以为,即使他南下,也不会走滁州……”
对刘洪远的提醒,朱国强只是略微点了下头,然后说道。
“中都守与不守,并没有什么区别,不要去五河了,直接去泗州,从那里过河,然后……”
盯着地图上江北的城市,朱国强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这样猜清军的举动,确实不好猜啊!
看来情报工作要加强啊!
谁能看穿战场上的迷雾,往往谁就能赢得战争的胜利,但是想要看透那层迷雾靠的是什么?就是情报。
归根到底,还是情报不足啊!真不知道,崇祯这几年是怎么撑过来的,他就不知道情报重要吗?
心里这么自言自语的功夫,车窗外却传来了侍卫话声。
“世子爷,哨骑传来消息称,在前面六十里处,遭遇大批从南岸撤下来的官军!”
第138章 虏往南攻官往北逃(第二更,求订阅)
遍山遍野!
放眼望去,旷野上到处都是溃兵,左一堆、右一群,用来克敌的兵器变成斧头,用来伐木砍柴,在篝火前挤满了丢盔弃甲的兵士。
这些在淮南被击败的兵士,居然出现了淮北,但却也让这些兵士们总算是松了口气。
至少在这里不用担心碰到东虏的铁骑。
“军门这一招可真是绝了!”
“就是,东虏做梦也想不到,咱们居然到了淮北来。”
“可不是嘛,在兵法上,这叫声东击西。军门用兵可真是出神入化……”
兵丁们之所以会这么夸着总兵,说白了,还是因为往淮北这么一撤,他们就活了下来。
“可万一要是朝廷追究下来怎么办?”
“放心吧,天塌了有当官的撑着吧,咱弟兄们先暖和一会再说……”
确实,对于这些当兵多年的兵丁来说,他们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败也好,负也罢,到最后顶多也就是收拾当官的,谁和他们大头一般见识,况且,轮着谁当官,总要当兵的打仗吧!
相比于兵丁们的轻松,坐在马凳上刘良佐的神情却显得有些紧绷,他一言不发盯着火堆。
“军门,这德世子怎么到了这,他不应该先到赶到中都去吗?”
“是啊,军门,到中都应该往西,可德世子却往南来了,他该不会是听说咱们撤下来了吧!专门堵咱们吧!”
“堵咱们?有个屁用,他不就是一世子,就算宗室又怎么样?大明的宗室海了去了,中都高墙里关着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能拿咱们怎么样?有尚方宝剑吗?”
“可,他在桃源,没有尚方宝剑,不也是说杀知县就杀知县了,”
“可不是,咱弟兄们前两年打流寇的时候,就是饿死也不敢对那些文官不客气啊!”
确实,大家伙这些年谁没受过文官的气?
行军作战粮草是靠地方上供应,可地方总能找着借口推三阻四,饿肚皮更是常有的事情。可即便是如此,他们对地方官也是客客气气的,唯恐侍候不周,回头被地方官弹上一本。
好嘛,德世子倒是厉害,一上来就乱棍打死了一个知县。
“就是一个愣头青!”
一直沉默不语的刘良佐闷哼了一声,然后说道。
“他是没出过府,没吃过亏,还真以为他是皇帝老子,说话做事蛮横的很,等到皇帝的旨意下来了,估计也就是关高墙里的命,什么“火神”,屁都不是!”
嘴上讽刺着,可刘良佐的话锋一转,然后吩咐道。
“不过,这样主不好侍候,你们一会都小心了,告诉弟兄们都谨慎些,别惹火烧身,可如果他想对咱动手……”
尽管刘良佐没说话,可他身边的下属却说道。
“军门,您尽管放心,我等知道怎么做!”
“光是知道怎么做还不行!”
摇了摇头,刘良佐说道。
“那位世子虽然没有品级,按道理来说,是不能约束你我的,可他既然敢杀文官,就不能不防着点,咱们过了河,到了北岸,按道理来说是擅离职守,要是他咬着这个不放,追究起来的话……”
“军门,咱还能怕了他不成?”
“怕他?哼哼,不是怕,是不知道那样的愣头青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刘良佐的心里苦啊!
如果碰着的是个文官,他能可尽的放低姿态,如果是个武将,可以比比官职大小再说话。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边刚过河,那边就碰着个“愣头青”。那家伙蛮横的很,压根就不和别人讲理,那怕就是文官,虽说是个芝麻大小的官儿,可一通乱棍打死的蛮横,恐怕开国以来都没有那个藩王,那个宗亲这么蛮横过。
碰着这样的“愣头青”,别说是他,他甚至觉得就是中都的那位史部堂,也会头痛,即便是史部堂有尚方宝剑又能如何,那尚方宝剑顶多也就是只能杀官,至于宗亲……谁敢杀?
可那位爷不一样,他脾气上来了,一刀把人砍了,那人到那说理去?那怕就是将来皇帝老爷子给主持了公道,又能如何?
人都死了!
说什么都晚了!
碰着这样的主,唯一的选择,就是不能轻易得罪他,不能让他寻着杀人的由头!
心里这般寻思着。刘良佐自言自语道。
“这样不行啊,就这么逃到北岸,要是没个说法,万一那位爷动起火来,咱这几斤重的脑袋,指不定是要搬家的!”
“军门,要不然……”
秦大鹏盯着远处的村子的看去。
顺着他的目光,刘良佐看瞧着那个村落,他的目光一狠,对秦大鹏吩咐道。
“找几个远点的村子,最好是建奴屠过的村子,然后,把人杀了,再把头给剃了,剃的要干净,有剃头匠吗?……”
轻声吩咐了几句之后,刘良佐就坐在那,盯着篝火不再说话了。
杀良冒功!
这种事情过去刘良佐一直没少干,做起来也没有任何负担。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之所以能升官升的那么快,很多时候,靠的就是“杀良冒功”,做这些事情,早就是轻车熟路。
非但他轻车熟路,甚至就连同作为他部下的秦大鹏也是如此。
得了命令后,秦大鹏就领着百多个心腹,骑马朝着远处赶去,在清军糜烂过的地界上,很容易找到一些被清军抢完的村子,虽说村子被抢空了,也被烧了,可人却没有杀尽,总还有一些幸存者,这些幸存者,看到官兵出现的时候,还不曾想向官兵哭诉鞑子的残暴,官兵就动起了手来的,杀死幸存的几十个村民,然后给死尸剃头,结成辫子。
为了灭口,他们甚至还故意带着脑袋离开村子,在路口等上一个时辰,然后再次回村,杀个回马枪,如此顺手灭口,再搜查一番,确保没有活口之后才离开。
就这样村里藏着的一些幸存者,全被斩尽杀绝了。
东虏没杀尽,刘良佐帮忙斩草除根。
不过几个时辰,刘良佐派出的亲信就砍下了两百多个百姓的脑袋,割掉他们的脑袋,剃了头后,当成东虏用来报功。
第139章 不问而杀(第三更,求订阅)
在派出“搜索东虏游骑”的队全带回两百多个东虏的脑袋后,又等约莫一个时辰后,刘良佐终于看到德世子领来的山东乡兵,浩浩荡荡的车队奔腾而来时,他和所有人都惊诧的睁大眼睛。
行军打仗居然可以这样?
浩浩荡荡的车马外围是拱卫车阵的骑兵,而四**马车上站满了兵丁,穿着明铁甲的他们,或是手持兵器,或是手持火枪,盯着旷野上的溃兵。
终于,车队在官道边停了下来,在刘良佐等人的注视中,一队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帅旗的骑兵冲了过来。
“末将刘良佐参见的世子爷!”
刘良佐行礼时,朱国强也在那打量着他,刘良佐可以说是导致南明覆灭的第一罪人,清军南下领兵数十万的他,非但直接降清,而且还为清军诱杀忠于大明的黄得功,更直接帮助清兵攻城屠城。罪孽深重可谓是罄竹难书。
“刘军门客气!”
随意的拱拱手,朱国强就径直跳下了马,看着他问道。
“刘军门不是在南岸阻敌吗?怎么到了北岸来了?”
这事可真他么的玄幻!
“这个……禀报世子爷,东虏凌晨时趁河面冻结过河,打了末将一个措手不及,不少兵丁为逃避东虏逃到了北岸,末将为了笼络兵士,只得跟着到了北岸,好不容易才笼络好兵士,待末将重整旗鼓后,就再杀到淮南,断东虏后路,现在世子爷领兵到了,末将这下心里也就安顿不少……”
见刘良佐把责任都推给了士兵,朱国强只是略点下头。
“这么说,刘军门是因为兵士当了逃兵,才被迫过河约束部队了!”
“是、是……”
在刘良佐应声回答时,周围的士兵不是纷纷交头结耳起来,这姓刘的也太扯了吧!明明是他命令大家逃到北岸的!
见德世子没说话,刘良佐连忙对秦大鹏使了个眼色。
“启禀世子爷,末将所部在过河后,亦曾主动从东虏侧翼追击,侥幸斩得虏首两百八十六极,还请世子爷点验!”
哦?
诧异间,将近三百个脑袋被提了过来,那些脑袋辫子系着辫子,还有的脑袋都被钝器砸碎了脸,仅仅只是看脑袋的话,势必可以感受到浓烈的沙场气息。
盯着雪地上三五一堆的脑袋,朱国强的心底却涌起一阵寒意,尽管血淋淋的脑袋看不清模样,可只需要看一眼辫子,他就明白了全部!
这那里是建奴的脑袋,分明就是寻常百姓的脑袋!
金钱鼠尾,他刘良佐真以为随随便便的剃个头扎个辫子,就能冒充东虏吗?
心底的寒意化成了怒火,尽管怒火中烧,可朱国强还是强忍着怒意点头道。
“好,我明白了!”
强忍着心怒的怒火,朱国强走到那一堆脑袋跟前,盯着脑袋上的辫子,不露声色的说道。
“刘良佐,你可知道东虏的发式,还有一个别名叫“金钱鼠尾”。”
“这,末将不知!”
刘良佐还真不知道,尽管他是大同左卫人,虽然见过蒙古人,却没和东虏交过手,自然不知道什么“金钱鼠尾”,那怕就是剃头结辫,也是道听途说。
盯着那些类似后世影视剧中阴阳头式的发式,朱国强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
“这“金钱鼠尾”就是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后金夺取辽东后,亦在辽东颁布“剃发令”,所谓“剃发不如式者亦斩。”这个发不如式者,就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刘总兵,你说,这样留顶不剃的头,搁建奴那边的,会不会被砍头?”
“世子爷是怀疑末将杀良冒功吗?”
尽管被德世子一言揭穿,可刘良佐仍然固执道。
“若是如此,世子爷尽管上折子弹劾末将便是了!”
“弹劾!若是弹劾有用,还要军法何用!”
在话音落下的瞬间,朱国强随手从腰间抽出手枪,然后扣动了扳机!
枪声!
枪声响起的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杀人了!
世子爷居然一铳把刘军门给杀了!
众人无不是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堂堂一个军门,说杀就杀了!
那些曾经信誓旦旦的与军门共进退的官佐们,也愣住了,他们压根就没有想到世子爷居然如此的……蛮横!
秦大鹏、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无不是惊愕的看着倒毙于地的总兵,身为刘良佐亲信的秦大鹏立即爆喝道。
“世子爷,您不问而杀,到底……”
还不等他说完,枪口就已经抵着他脑袋,甚至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枪声再次响起!
纳甘手枪的子弹瞬间穿透了秦大鹏的脑门,红白之物喷溅四散着,
这,这短铳居然还能连放?
惊愕间,唯恐被连铳打死的众人那里还敢动弹。
尽管血污溅到脸上,让人感觉有些恶心,但是内心压着怒火的朱国强却寒着脸说道。
“不问而杀?尔等杀良冒功,焉能不杀!”
说罢,朱国强的目光在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的身上掠过,然后问道。
“尔等告诉我,他们是否该死!”
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尽管他们在此之前就知道这位德世子“蛮横”的很,可是却没想到会二话不说就杀人,堂堂总兵官都是说杀就杀,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心惊胆战间,他们无不是急忙跪下说道。
“世子爷杀的对,刘良佐、秦大鹏,杀良冒功,确实该死!”
盯着跪在地上的这些官佐,朱国强冷笑道。
“动手杀良的还有谁?”
冷冰冰的言语从世子爷的口中问出时,所有人无不是打心底发寒,没有人会给死人说话,更没有人会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为别人说话。
很快,一百多个参与杀良冒功的兵丁就被拉了出来,在一阵“世子爷饶命”的哭嚎声过后,一百多个脑袋被砍了下来。
第140章 十一抽杀律 (第一更,求订阅)
雪地上殷红一片,旷野上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动。
无论是沈豹、曹虎、胡守金这样的军中将领,还是那几千残兵,所有人都站在那,惊愕的看着地上的身首分离的尸体。
尽管刚才亲手毙了两个人,可一百六十多号人被砍头时的震撼,仍然极具视觉冲击力,好不容易压制住胃部的翻腾,朱国强心想道。
“么的,砍头确实比枪毙刺激啊!差点就架不住了!”
难怪,古人都喜欢砍头,这砍头确实是威慑力十足啊!
相比之下枪毙实在是没有冲击力。
“把刘良佐他们的脑袋砍掉!和其它人的脑袋,一起挂起来!”
片刻后,血肉模糊的断首悬在长枪的顶部,寒风吹来时,微微摇晃着,让观者无不是心底发寒。
这些断首,无一不是德世子杀威的明证。
置身于排成几十排的溃兵面前,朱国强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的打量着这些人,尽管在他的身侧,没有侍从,没有卫兵,可是左右两侧,竖立着的一百六十九根丈五长枪和顶端系着的断首,却像是无声死侍似的,震撼着人心,让列队而立的官兵连大气不敢喘。
盯着这些兵士,朱国强始终沉默着,他能感受到人群中弥漫着的一种恐惧,但是这种恐惧,是对自己,而不是对军法的恐惧!
足足有万人吧!
能在溃败时,重新笼络这么多溃兵,刘良佐也算是有几分将才。可既便有将才又能如何?有那样的能力,却甘愿为满清走狗,这样的人就是碎尸万段,也难消心头之恨啊!
但是现在,这些逃兵怎么办?
他们或许畏惧自己,但是他们可曾畏惧军法?
要是不畏惧军法的话,那么将来,他们势必还会再逃,逃兵之所以会逃,说白了,是因为害怕,害怕死亡!
既然如此,那就用死亡鞭策他们吧!
“沈豹、曹虎、胡守金……”
一一点念着军中官佐的姓名,在他们纷纷站出时,朱国强命令道。
“好,你和军中的官佐过去每十个人抽出来一个。”
什么!
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愕然的看着世子爷,世子爷说什么?
十个人抽出来一个?
“世子爷,这,这是为何?”
哼哼!
冷哼声传入耳中的瞬间,沈豹的头皮发麻,心头发寒,连忙垂首道。
“末将遵命!”
很快,几十名名官佐就在队列的排头边走边数。
“一、二、三……”
在数到“十”时,被抽中的人站到了队伍前方。
不过只是几分钟的功夫,在队伍的前方,就站了一千二百多人,他们茫然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意识到不祥的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恐惧。
这、这是要干什么?
“世,世子爷,已经点完了……”
难道世子爷想要杀人?
这,这杀的也太多了吧!
他不至于这么狠吧!
这,这可是一千二百多条人命啊!
就在沈豹心情慌乱时,却听到世子爷话传到耳中。
“你知道,我是怎么对付逃兵的吗?”
“末,末将不知!”
“死亡是让人恐惧,所有人都怕它,逃兵更是如此,但克服恐惧的最好良药,就是死亡!”
横了沈豹等人一眼,朱国强冷冰冰的说道。
“你们也站到那边!”
沈豹、曹虎、胡守金等百余名官佐,餐、无不是呆若木鸡的站在那,这,这是怎么了?怎么轮到他了?
“世,世子爷,末,末将……”
不待他开口,立在世子爷身后的铁甲侍卫,上来就是一刀,径直把那人的脑袋砍掉了!
身首分家的瞬间,血喷出了数尺,这一瞬间,所有人都被吓到了,那些官佐无不是惶恐不安的站到队伍的前排,然后站在那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在众人心惊胆战间,朱国强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害怕!这是你们逃跑的唯一原因,也正是因为你们的恐惧,你们的害怕,才让建奴入寇千里,糜烂地方,残害百姓!”
朱国强的声音在雪原上回响着,尽管不是每个人都能听得到,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
“其实吾不想杀人,真的。古语有云“不教而诛谓之虐”,但是,如今建奴入寇中原,一路杀戮无数,吾没有时间查处对错是非!既然尔等皆是逃兵,按律理应斩首,但吾亦非滥杀之人,可是军中自有军法,违者必须严惩!所以吾行“抽十杀一法”,每十人杀一人!余者戴罪立功!军法队,行刑。”
这下被抽出来的人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抽出来了,那一千多号人,和百余位官佐,无不是纷纷跪下求饶道。
“世子爷,小的不敢再逃啦,你饶小的了吧!”
“世子爷,小的一时糊涂啊,求世子爷给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世子爷,我不服,我不服,我是奉令行事,凭什么我杀我?”
“世子爷,饶命啊,末将也曾为大明流过血……”
求救声嘎然而止!
后面列队站立即的兵士们,无不是惊愕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手持斩马刀的兵丁,将被抽出来的人押跪出来,一刀砍下!
鲜血流淌着,伴随着逃兵们的惨叫声、求饶声,一时间,满地的殷红。
置身于队列前方的朱国强,静静的看着这一幕,他并不担心这些士兵会造反,毕竟,死掉的只是那些被抽出来的人,一个小小的训斥就可以让99%的人退缩,在死亡面前,他们唯一庆幸的是——死的不是自己。
在明末,在面对清军的时候,明军往往都是一触即溃,往往是闻风丧胆,失地千千里更是寻常之事。
面对这样的逃跑、溃败,需要的是什么?
军法……可是军法面对这样大规模的溃败又有什么意义?
逃兵们会逃,无非就是心存侥幸,就是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思。
等到用军法弄清楚谁对谁错的时候,国家已经灭亡了!
现在需要是一种有效的预防措施!
十一抽杀律!
就像罗马人一样,不论对错,只要是逃兵,就每十人中杀一个!
第141章 这个世子爷太狠(第二更,求订阅)
满是冰雪的旷野上,寒风刺骨。
“咔!”
伴随着断胫骨裂声,惨叫声嘎然而止。
每一次,惨叫伴随着骨裂声传入人们的耳中时,让闻者无不是胆战心惊。
十一抽杀律,或许残暴,但对于这样的连座,官兵们并不陌生,毕竟,连坐本身在古代中国就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甚至还有更为残暴的连座!
但是像这样,抽出一千多个人当众斩首,不仅极具视觉冲击力,同样也是震撼人心的,面对这样的斩杀,战士们的心情会是如何?
战士们会庆幸死去的不是自己!
当然,他们也会明白,成为逃兵的代价。
别说是寻常的士兵明白了成为逃兵的代价,就是沈豹、曹虎、胡守金等这些副将、游击、把总们也都明白了,他们可都是鬼门关里走了一圈,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他们身边同样也有人被抽了出去。
十一抽杀!
他娘的,狠,可,可真他么狠……
鬼门关里走一圈的沈豹、曹虎、胡守金愕然的看着地上的尸体,那怕是他们久经战阵,见惯了血海尸山,可是这一次,他们真个被吓到了。
被吓的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不敢喘,甚至都不敢抬头看世子爷!
爬过尸堆算什么?
淌过血海算什么?
人家世子爷可是眼睛都眨的,就杀了小两千人!
不但一下砍了那么多的逃兵,而且还把脑袋都挂了起来。
每斩一个逃兵,就有人把逃兵的首极系在丈五长枪上,然后重重的扎在雪上。
一时间旷野上长枪如林!
悬首高悬,腥风阵阵。
这一幕,让事让不知多少胆小的人,被吓的大小便失禁。
而此时朱国强却是阵定自若的站在大车上,凝视着雪原,他的目光中并没有如林的枪阵首林,只有这千里冰封的北国风光。
江山如此多娇,又岂能容它沦为遍地腥膻之地!
在这一瞬间,朱国强的心底,完成了某种升华,这种升华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甚至就连他自己也没有真实的感受。
“吾以军法杀尔,尔等可服!”
“我等擅离职守,按律当杀!”
“吾令尔等戴罪立功,尔等可愿!”
“世子爷恩典,我等愿意戴罪立功……”
一时间,旷野上应声如云……
震撼是震撼,不能一味的大棒,还要给他们一些胡萝卜。
“把银子搬过来!”
在银箱被抬上车的同时,朱国强一脚把银箱踢倒,白花花的银子散落一地,然后大声说道。
“吾听说大家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军饷,今天先给大家补足军饷,大家排成队,过来领军饷!往后,只要大家跟着吾,军饷就绝对不会拖欠分毫,要是那个弟兄不幸阵亡了,只要吾一息尚存,就会奉养诸位爹娘终老,养育遗族孤儿至成年!天上神明为证,吾朱慈颖发誓!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一边是白花花的银子,一边是血淋淋的脑袋。
但凡是人,都知道应该如何选择,在朱国强话声落下时,那些兵丁无不是单膝跪地,同时大喝道。
“我等愿随世子爷一同杀奴!”
一时间“杀奴!”之声在雪原上响彻云霄,在杀奴声中,朱国强对身侧的丁鹏程命令道。
“派出骑兵搜索,遭遇溃败官兵,一率效仿此例,抽十杀一!”
和着寒风,这句话传入众人的耳中时,闻声心惊之余,又听那位世子爷说道。
“还有,查出他们的姓名,知会衙门一声,将他们的妻儿老小全部没入贱籍!自此之后,凡我军中之兵,如有违背军法者,一率效仿此例!本人斩首,妻儿老小没入贱籍。”
全场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动。
只是用惊骇的眼神看着世子爷。
眼前的这位世子爷,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识,非但说杀人就杀人,而且一口气杀了一千多个,非但如此,还把死者家属打入贱籍,子子孙孙都要受到牵连。
治军当以铁腕!
今天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终于见识到了铁腕,接下来的一切都再简单不过,在枪阵首林间领了军饷后,兵丁们开始升火做饭,而朱国强却把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都请到了自己的帐篷中。
置身于帐篷中的沈豹、曹虎、胡守金等人,神情依然显得有些紧张。
打量着面前的这几人,朱国强轻声问道。
“你们怕吾?”
“末将不敢!”
闻言几人纷纷长揖,那里敢多说一个字。
“你们可愿为吾效命?”
众人闻言,那里敢说一个不字,世子爷的杀威已经折服了所有人,无不是纷纷单膝跪地,抱拳道。
“我等愿誓死追随世子爷!”
瞧着恨不得掏出心来表明忠心的这些副将、游击、把总,朱国强自然知道他们的忠义有多少,在历史上,他们可都是随着刘良佐降清,犯下了不知多少杀戮。但是现在,自己却不得不用他们!
“嗯,”
点点头,朱国强继续说道。
走向前去,一一把他们扶起来,朱国强尽量和颜悦色的看着他们说道。
“往后,你们就是吾府中家将,只要跟着吾杀敌报国,只管尽心办事,这前程将来,自然少不得你们!”
原本被吓的心惊胆战的众人闻言,无不是纷纷感激涕零的再次表示着忠心,对此朱国强自然是一一笑纳,然后笑容可掬道。
“吾准备把溃兵重新编为营哨,这参将、把总自然非诸位莫属,沈豹。”
“末将在!”
“往后你就是迅捷营参将,领迅捷营三千人马!”
“末将听命!”
“曹虎!”
“末将在!”
……
在一一委任了各营参将、把总之后,朱国强才看着他们说道。
“其实,吾并不是滥杀之人,只是腐肉当用烧红的烙铁去烧灼,只有那样身体才有机会不会死去,吾今日杀人,为得是典正军法,为的是大明天下!同样也是为了诸位,诸位都是行伍之人,自然知道,只有让军士畏军法甚于死亡,他们方才能临战无畏,百战百胜,只有如此,诸位的前程将来,才能得到保证。”
第142章 强军之路(第一更,求订阅)
血淋淋的脑袋、白花花的银子!
有时候,树立军心就是这么简单。
军饷是血酬,脑袋是血律,剩下的就是一场不大不小的血战去激发起官兵们的斗志了。
这些加在一起,也就是强军了!
古往今来,强军莫过于此!
从遭遇刘良佐麾下的溃兵,到正军法,再到沿途笼络溃兵。不过三四天的功夫,就刘良佐麾下的溃兵就有近两万人被编练成军,当然,代价就是两千多个脑袋被斩落于地。
军法,从来都是血淋淋的!
在用人头重树军法的威严的同时,朱国强也在搜寻着可战之机。除了派出大量的游骑搜索之外,当然,还有就是从天下下手。
飞!
别人会不会飞朱国强不知道,可他肯定会飞!
至少可以飞无人机。
置身于车顶的朱国强手持遥控器,通过无人机对周围的进行着侦察。
“就是一个人能控制的无人机太少了!要是多来几个人,多弄几架无人,这东西可真是行军打仗的利器。”
在崇祯十二年,没有什么比无人机更实用、更逆天的“神器”了。当初他买无人机时,不过是为了应急,但却没想到会发挥那么大的作用,更重要的它更适应明朝的环境。因为明朝没有wifi,所以他曾特意询问过无wifi条件下的控制方式,大疆用的是遥控加lightbridge技术传递画面的无人机,在二十一世界控制距离只有2公里,经过技术大咖的改进,可以达到10公里左右。但是在崇祯十二年,却高达三四十公里,恐怕还是因为这里的环境“太理想”——没有任何人工电子信号干扰,不像另一边——空中充斥着无数电子信号。
有了无人机,等于拥有一双天眼,就像现在,当屏幕上出现一支队伍时,他立即降低了高底,然后眼睛顿时放出光来——是建奴!
“乖乖,可真不少啊,至少有七八百骑吧!”
去年入关的顺利,让清军简单就是把京畿当成了自家的牧场了,在他们过河之后,便派出少则三五百人,多则千人一股的虏骑到处抢劫乡村。这些虏骑是哨探,打探明军消息顺带着为大军征粮,所谓的征粮,其就是抢,反正见到村镇就冲过去抢。这一路上清军可谓是“杀威赫赫”,即便就是百多骑,士绅百姓也是闻风丧胆、不敢抵抗,甚至跪在地上,捧出钱粮想要买平安,可最后也还是人财两失。
往常,尽管现在还没有遭遇清军的主力,但被百姓屠尽的市镇却已经遭遇了好几个了。断垣残壁间遍地的尸骸,让人观之触目惊目。
“这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啊!”
盯着屏幕上的大队清军,朱国强冷哼道。从过河以来,他可一直在等着这个机会。通过一场小规模的遭遇,先打出山东乡军的军威。当然,更重要的是树立起大家伙的信心,尤其是那近两万“新兵”的军心。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派出的哨骑带回了这支清军骑兵的消息。
“在天长县北发现虏骑,正四处劫掠乡镇,足有千骑上下。距离我大约三十里!”
“再探!”
朱国强大喝道,然后扭头看着陈无敌他们说道。
“怎么样,咱们今个把这股虏骑给吃了!就全当开胃小菜!”
也就是朱国强,能说出这样的话,他的话音一落,周围就是一阵哈哈大笑声。
“我等全听世子爷吩咐!”
“钱德功,你立即率领两千步兵转向左翼,丁鹏程……”
最后,朱国强又把目光投向沈豹,吩咐道。
“沈豹,你领迅捷营从正面迎敌,记住了这一战的关键是要打出新兵的血性!”
所谓的“迅捷营”,其实就是的刚刚笼络的溃兵,朱国强将他们分成了六个营,分别是飞虎、飞豹、迅捷、擎电、雷驰、捷远。每营三千多人。
“世子爷放心,末将知道怎么办!”
沈豹点头应声道。鬼门关里走了一圈的他知道,这一仗只能胜不能负,不仅关系到他能不能于世子爷面前立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他的脑袋!
毕竟,军法如山啊。
其实,几乎是在明军的骑哨刚一出现,巴特尔就接到消息,然后立即放出了自己的骑哨,巴特尔率领一牛录骑兵,都和他一样,生长于草原,他们很快就绕开明军的骑哨,发现了的步兵。
“大概有多少明军?”
“差不多有三千人上下,全都是步兵,约莫有千人着铁甲!”
三千步兵,千人着甲,也算是明军的精锐!
虽然心里这么寻思着,可是巴特尔却没有丝毫的惧意。
“应该是追过来的明狗,这么一群狗跟在屁股后面,恶心得慌,要不然就吃掉他们!”
其实跟在屁股后面的,何止这么一股游骑,还有几万明军!
一旁的吉日达愣大笑道。
“打从咱们入关,明狗就一直咱们屁股后面跟着,都没胆量追过来。咱们这一路过来,明狗是什么模样?全都是窝囊废,连个百里都不敢跟过来,就这还是明狗的精兵!这么一支明军,居然敢跟进三十里,简单是胆大包天,以我看来,灭了他们,刹刹明狗的胆气!”
这话说得狂妄,而且属于实情。
崇祯九年,清军入寇,连克十二城,大小五十六战,全胜!后,掠夺十几万人丁返回关外时,兵部尚书张凤翼得知后,即率军出京赶来,在屁股后面跟着清军很久,也不敢发动攻击。任由清军携带掠获的人畜和物资从冷口出关而归,吹拉弹唱,一路高歌,“俱艳饰乘骑,奏乐凯归”。清军甚至还做了块木牌,上面写着“各官免送”,置于路旁。阿齐格故意把辎重队伍放在最后面,自己率精锐先归,但明军仍然不敢追击,眼睁睁看着清军满载而归。
崇祯十二年……差不多也是如此!
气焰嚣张,那也是资本的。
甚至不需要下属说服,巴特尔就立即拍板道。
“打掉这股胆大包天的明狗,杀杀他们的气焰!让他们知道大清铁骑的厉害!”
这些蒙八旗骑兵早就被明军经“惯”坏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别说是三千,就是五千,搁他们眼里,也就是下酒菜。
几个时辰后,巴特尔率领的一牛录骑兵,终于如愿以偿的“碰”到了沈豹的率领的三千迅捷营。
第143章 嚣张跋扈(第二更,求订阅)
正午的阳光下,沈豹率领的三千步兵,正在匆匆的排兵布阵,他们结成了一个严密的方阵。在他们的前方,是三百多辆“战车”。
尽管受限于战马,新组建的六营步兵,并没有装备马车,但是却装备了三百辆“战车”——其实也就是那种人力板车,整体结构类似人力环卫车,只不过更长,更宽一些,其实在另一边定购时,朱国强就是以“环卫车”的名义定购的。
相比于马车,明军更擅长车营,在投入战场后,他就立即用三百多辆“铁甲战车”组成一道移动的城墙。
巴特尔远远的注视着这些猎物,甚至眯起了眼睛。
一千对三千!
只看人数,双方似乎有些悬殊,可一千骑兵对三千步兵,双方实力也差不多。
不过在气势上,清军似乎更盛一筹,
“嗯,军容倒也还算上整齐,临阵机变也还过得去!”
坐在坐骑上的巴特尔,手搭凉棚朝着五百步外的明军品头论足道。
从双方哨骑遭遇,到自己率领骑兵追到这里,前后不过是两三个时辰光景。而明军们在这么短的时辰之内,选了一个对步兵相对有利的地形,并且用几百辆战车沿着半山腰摆出一道胸墙,着实难能可贵。
“即便如此,不也是给咱们送脑袋的嘛!”
立即有人凑上前,笑呵呵地附和道。
“确实如此”
打量着明军的情况,巴特尔哈哈大笑道。
“就是给咱们送人头的。”
众人无不是哈哈大笑起来,他们被编为蒙八旗后跟明军打了几年,自然也知道明军是何等的外强中干。
“咱们全军往前一冲,保证杀得这些明军屁滚尿流。”
狂妄有狂妄的资本,那怕巴特尔率领的骑兵,不过只是作为骑哨,负责并不需要进攻这些明军,可是狂妄到妄乎所以的他,那里能容忍有一股明军居然胆敢逼近他——不到30里!
这简单是胆大包天,是在污辱他!
于是几为了八旗铁骑的赫赫威名,巴特尔便果断的决定要把这此明军骑兵收拾掉,给他们一个厉害尝尝。
不过这些蒙八旗的骑兵们,并没有立即冲阵,而是从行囊里掏出掺着的黄豆、小麦、高梁之类马粮,捧到坐骑嘴边,让后者慢慢享用。生长在草原的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他们的祖先曾经随成吉思汗南下,一路占领了着中原,现在他们又成了皇太极麾下的骑兵,为其效力,再一次杀到祖辈口中有如仙境般的江南。
在目睹的中原的繁华之后,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占据这片土地,把这里的人们全都杀死,或者变成奴隶,不过在此之前要先把绊脚石搬走,而明军就是绊脚石。
在清军喂着战马,为战马蓄力的的同时,在山丘前方的明军车阵中,炮手们推动着十几门轻便的九斤榴弹炮,与沉重的红衣大炮相比,这种只有半人高的九斤榴弹炮,非但轻便小巧,而且采用了康格里夫单轨炮架的关系,移动起来更是灵活非常。
尽管在组建六营“新军”时,朱国强没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火枪、盔甲,但是却为他们提供了数量充足的火炮——九斤榴弹炮,每个营都装备有二十四门之多。
或许,也正因为它的小巧,以至于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它就像是一道道暗箭似的,藏身于车阵之间。
横置的“战车”后方,手持火枪的火枪兵,眼巴巴的盯着前方,不时的在嘴里念叨着。
“用嘴将咬破将纸壳弹,将火药倒入枪管,并把里面的铅弹连着纸壳塞入枪管……通条压实弹子……往后再拉一次击锤,盖上火帽……”
两天前,这些火枪兵还在用着火绳引发的鸟铳,而现在却换上击发火枪,尽管在过去的两天中,趁着休息间隙,他们虽说打过几发实弹,可现在仓促之下,难免还是会有些紧张。
“刺刀、刺刀在腰间……”
端着火枪,立在战车的后面,孙明涛紧张的掌心都冒出了汗来……奶奶的,当了这么多年的兵,还是头一遭这么紧张。
“稳住,上阵最害怕的就是心慌,不要慌,慌就先输了!”
队长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跟了过来,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他看到队长又快速走向别的将士。
刚刚升为队长的牛金星伸出手去,逐个在大伙肩膀上轻拍。
“别紧张,跟我学,深呼吸,然后,慢慢吐气,吐气。对,就这样!这伙鞑子只有一千人,咱们有一千杆火枪,一人一枪,就够了,放个三五枪,指不定就把他轰上天去了!”
尽管内心同样的紧张,可是牛金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队长,能不能当下去,就看这一仗了,他之所以能当队长,是因为世子爷的收编了六营新兵,他是机缘巧合才成了队长,这一仗打稳了,将来就能当哨长,当把总……总之只要今天立下了功劳,将来的前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哈哈,就是,这些个鞑子,还不够咱们一人三五枪轰得……”
已经紧张得有些四肢发硬的弟兄们,发出一阵哄笑声。
不过大家伙都知道,这不过只是往好了说,毕竟,他们都是老兵,心知这三五枪能中个一两成,就是老天爷保佑了。可这么一说,他们反倒冷静了下来,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伙都是人,鞑子再厉害也是人,枪一样能把他们打死!
既然能打死,就没什么可怕的!
“嘟……”
忽然间,远方传来一通震耳欲聋的号角声,牛角号声震撼着众人的心神,曾几何时,蒙古人就是在这样的号声中向中原发起了进攻,而现在他们聚焦到了皇太极的旗下,又一次向中原发起了进攻……
尽管他们都骑着马,可是一开始的时候,他们的速度并不快,在加速之前巴特尔还不忘记大声鼓动士气。
“兄弟们,明狗都是没卵子弱兵,这群没卵子的东西,居然敢追着咱们,简单是没把咱们放在眼里,大家伙随我杀敌!杀!”
第144章 铺天盖地(第一更,求订阅)
千骑奔来时的马蹄声宛如冬雷一般,从远而近传到铁甲车后方的官兵耳中,震得他们头皮发麻,心底发颤。
即便他们都是行伍多年的老兵,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流寇的血,可是以三千步兵面对一千骑兵,他们的腿肚子也一直在打着哆嗦。
“我的老天爷,这咋个和那天一样呢?”
又一次,几天前在河堤的恶梦般经历在不知多少人的心里浮现出来,那些有如恶鬼般冲来的鞑子铁骑是怎么冲进他们的阵中,就像砍瓜切菜似的把他们身边的人一一砍翻在地。
曾经的恶梦,让他们胆战心惊,让他们浑身颤抖,可却无人敢退,身处中军的沈豹从下令整队,到现在前后只说了一句话。
“世子爷军法禁严,诸位好自为之!”
一句好自为之!
就足以让浑身颤抖的众人打消逃散的念头。
淮河北岸的枪阵首林现在还挂在那里,即便是在梦中,他们都能闻到首林里扑面而来的腥臭气,都能听到脖颈被砍断时的骨裂声,这一切无不让他们心惊肉跳。
恶梦!
只是梦而已,可世子爷的刀是真的啊!
“奶奶个熊,死就死了……”
紧紧握住手中的兵器,打定主意的众人,突然释怀了,他们大声说着话,或者大声互相调侃着,他们的腰杆却始终挺得笔直,仿佛这一时间,他们与身后的小山丘连成了一体,成为一座巍峨的高山。
“一总,二总火枪兵准备!”
从军二十余年的沈豹,对于行军打仗自然是轻车熟路,在清军的骑队如滚雷般的袭来时,他立即从容的开始布阵。
兵法中所谓的“车胜骑、骑胜步”,是指步兵无法抵抗骑兵的践踏,而战车能阻挡骑兵的践踏,又能发挥火器优势。所以一开始他就以铁甲车连成车墙,火枪兵立于车后,但这只是第一步。
“三总、四总于左右两翼,随时准备阻敢死之敌破车墙……”
在他调整着营中五总步兵的部署时,在车墙之间的炮手们,已经操作着火炮瞄准了前方,这二十四门九斤山地榴弹炮置于车墙中间,因为轻便小巧的关系,恰到好处的被部署的车与车之间。
清军的骑兵移动的非常迅速,在距离足足还有千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从弓袋中取出弓箭,只待接敌后,就会用弓箭射击车阵后的明军,在辽东的战场上,他们曾不止一次攻克明军单薄的车墙,现在,他们同样也不怀疑。
“准备!”
在清军策马奔袭的时候,曲锯排开的车阵间不过三尺多宽的缝隙间,炮手们紧张的盯视着前方。
“将军,可以开炮了!”
“等一会!”
“将军!”
“再等一会……”
面对下属的提醒,沈豹固执的坚持着,现在已经不需要望远镜了,他睁大眼睛盯着越来越近的清军骑兵,那些人的队形并不密集。
一千步,绝对是可以开炮的距离,但……不能开炮!
一千步!
八百步!
就在距离越来越近时,沈豹又一次大声吼喝道。
“百步放铳……开枪,谁敢提前开枪,一率杀无赦!”
面对突如其来的军命,身为队长的牛金星只觉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里,百步,这也太近了!
来了!
来了!
他们杀过来了!
六百步!
五百步!
就在牛金星感觉自己可以看到东虏的鼻子眼睛的时候,他听到身后传来的吼声。
“开炮!”
沈豹的吼声很响。
“啊!”
那些紧张的嗓子发涩的炮手们猛然恢复了神智,他们急忙用挑着火绳的蛇杆去点燃炮尾的药捻。
“兹……”药捻迅速跳起一团焰火,瞬间就钻了炮膛。然后,冒出一股白烟!
一秒、两秒……
此时,清军的骑兵更近了!
一马当先的巴特尔甚至已经开始把箭上到了弓弦上,只待抵近后一箭射穿车后的明军,然后……掠阵而过!
四百步……
三百步……
就在所有人的心脏都提到嗓子眼的时候,忽然间,只见交错排列的车墙中间,突然喷出一团团白烟,白烟和着一团火焰,“轰”的一声,接连数十声炮响,瞬间将一股滚烫的热流冲向前方。
置身于车墙后方的牛金星,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感受到热浪被寒风吹来,在一团白色的烟雾中,一个黑影和着通红的火焰喷出了炮口。
那个黑影飞出二十步后,似乎坠落下来,还不等牛金星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见那些正在冲锋的东虏骑兵,就像是被一条巨棍猛的扫荡了一圈似的,瞬间就被放倒了百十骑,那些战马更是骨裂肉碎。至于马背上的人,往往也是如此。
正准备引弓射箭的巴特尔,瞬间傻了眼。
在车墙中喷出几十团烟雾时,他心底得间的同时,只看到了一阵黑点然后伴随着一阵“啾啾”的呼啸声,非但战马倒下了,就连同兵卒身上的铁甲也被打穿了,血顺着铁甲上的弹孔流淌着。
这是怎么回事!
巴特尔瞬间就傻了眼!
“明狗的百子弹怎么能打这么远?”
无论是蒙古人或还是八旗兵,对明军各种火器发射的霰弹并不陌生,相比于实心弹,明军各种轻型火炮最常用的就是霰弹,追求近距离“横击二十丈”的效果,足以瞬时间将突进的敌方骑兵打翻。
可是那种霰弹的有效射程不过只有区区几十步,这也是巴特尔看到明军鸣炮时,会得意的原因,打完这一通炮子,明军也就任人宰割了!
可他并不知道,这伙明军炮手使用的霰弹不同于他接触过的霰弹,他的弹体是合膛的铁皮圆筒容器,内装多达268发铁弹,为了更可的闭气,铁皮筒后方与发射药之间还有两寸厚的毛毡——这借鉴了后世的霰弹枪霰弹。
得益于厚毛毡带来的良好闭气效果,它的射程达到了惊人的300米。就是这还是为了多装霰弹,没有用大直径重弹的原因,要不然射程还能更远。
三百步!
两百多米,这是为了打穿清军重甲特意压缩的射程,一下子,气势汹汹的清军骑兵全被打懵了,连人带马都被打成了筛子。
第145章 千里送人头(为书友万赏加更!)
“我的天,这,这就是所谓的“横击二十丈”吧!”
瞬间,非但清军懵了,就连同牛金星他们同样也懵了!
他们无不是齐齐瞪圆了眼睛地看向前方,至少有那么一瞬间,战场上的时间似乎静止了!
二十四门山地榴弹炮,在前后两三秒的间隔内,连续炮击打出了超过六千发红枣大的铸铁弹子,两百米的距离,充分散开的霰弹就像雨点一样,把散乱的清军笼罩在其中,许多冲在最前方的清军更是得到“充分的照顾”,身上落了多达几十个铁弹,将他们连人带马都打成了筛子。
不过这种静止,不过只是瞬间,或者只是某种错觉,在一次炮击之后,尽管炮口还冒着烟,但炮手已经捧着炮弹来到炮口,在推弹手用蘸水的羊毛推杆擦洗着炮膛里的火星后的瞬间,他们就再一次把炮弹塞进了炮口。
而且清军的攻势,并没有减弱,尽管他们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他们仍然在向前冲锋着,马蹄落地时的轰鸣声,仍然在天际间回响着。
千百匹战马奔跑时的气势,如同惊涛骇浪似的。还没等靠近车墙,马蹄敲打地面所引发的颤动,已经震得车墙后的明军将士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就像置身大海上似的,人似乎也摇晃了起来。
“举盾、举盾,小心他们放箭!”
把总、哨官们无不是扯着已经喊出血的嗓子,大声命令道。
尽管他们从没和清军真正交过手,可最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那怕就是流寇,也不会蠢到直接拿战马往车墙上撞。
仿佛要与把总、哨官们喊声相印证,冲在最前方的五六名清军骑兵,同时直起腰,将手伸向了马鞍,摸出一把骑弓,引弓就射,在箭飞出的瞬间,他们在距离明军车阵前两百步左右的地方猛调转马身,转身他处。而接下来所有的清军骑兵都是如此效仿前者,射箭然后转向他处。
一时间,战场上到处都是一片震耳欲聋的弦声,箭雨飞来时精铁箭矢,轻易的刺穿了那些没有盔甲的步兵身体,甚至于直接射穿盾牌,贯入了官兵身体。就连钢板车厢上也扎了不少羽箭,不过大多数羽箭都弹飞了,并没能击穿车厢钢板。
对此,沈豹却像视而不见似的,只是用望远镜盯着清军的动静,但是,此时更多弓箭自天而降砸了进来,所落之处,顿时一片血肉横飞,惨叫连连。可他仍然视而不见的盯着清军。
清军骑兵的攻势,就像潮水似的,来的急,去的也快。在清军退去时,炮手们又打响了一轮炮火,不过相比于上一次,这次他们打出了的霰弹不过只夺去了几十人的性命。
“命令炮手换榴弹!”
这次,沈豹不再是大声喝吼了,反倒是平静了下来。
所谓八旗,也不过如此!
就在他的话声落后下时,远处再次集结的清军动了起来,与先前相比,这次他们的队伍似乎更庞大了,非但所有的骑兵都投入了战场,甚至就连同他们的备用马,也都投入了战场。
浩浩荡荡的骑兵阵,足足有两三千骑,看起来声势震天动地,如惊涛骇浪般的卷袭而来。另说是正面对敌的迅捷营官兵,甚至就是用无人机观察着战场的朱国强也不由惊讶于清军骑兵的勇猛了。
好家伙!
相比于上一次,他们的队列甚至更密集了,这分明就是……送人头啊!
不过,似乎有什么不对!
按道理来说,他们不至于这么愚蠢才是啊,怎么可能会拿骑兵硬撞车墙呢?
急忙降低无人机的飞行高度,突然朱国强发现了清军骑兵的异样——前排的一两千匹战马,只有马没有人,只有少数一些骑兵在马群周边驱赶着这些战马。
他们是想要用战马冲破车墙!
相比于无人机从空中的侦察,置身第一线的沈豹从望远镜中就能清楚的看到,马鞍上没有人,那么多空马冲过来,不是为了冲阵,还能是为了什么。
在距离超过千步时,他就命令炮手开炮。一时间,明军的车墙中,炮声轰鸣着,炮弹呼啸着朝着清军密集的阵营冲去。
“呜……”弹丸划破天空时沉闷的呼啸声,与有如雷鸣般的马蹄声相比,几乎是微不足道的。然而这种声音同样也是马蹄声无法掩盖的,尤其是炮弹在火药的爆燃下,冲出炮膛时,炮弹撞击身管游隙时产生脆响,更是极为刺耳的声响。
“叮……”在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中,炮弹呼啸着在半空中滑出一条灰黑色弧线,然后一头扎进疾奔而来马群当中,立即溅起数道血光。
被炮弹击中的战马,脑袋瞬间就消失了,砸出一团血雾的瞬间,又击中了另一战马的脖颈的,然后又擦到第三匹战马的前腿,皮碎骨折的瞬间,战马接连摔倒于地。去势未尽的炮弹落在地上时,继续向前滚动着,正在奔跑的战马被滚动的铁球碰到的瞬间马蹄崩碎,骨碎血飞……
“轰!”
突然,那发已经停止滚动的炮弹,在地面上爆炸了,爆炸的火焰、灰土,在马腹下方喷涌而出,将几匹奔腾有战马掀飞上了天,紧跟着,是第二枚,第三枚和第四枚……陆续爆炸的炮弹,将正在奔跑的马群,炸得人仰马翻。二十余道爆炸升腾的烟柱在战场上猛然升起,其中有十几道从马群中钻出来,将附近的战马、骑兵都通通掀飞至少半空中,一时间战场上断臂如林、碎肉如雨。
在剧烈的爆炸声中,原本被人人驱赶着的马群的速度稍稍一滞,就在它们想要四散而逃时,周围的骑兵却又一次用长枪驱赶着它们,重新整队继续往前冲,对于这些马匹来说,它们在骑兵们的驱赶下,除了继续前冲之外,别无其它选择。
尽管几十发榴弹险些驱散了马群,但是在骑兵的驱赶下马群反而以更密集的队形冲来了,就在马群即将冲到车墙附近时,火炮又一次轰鸣了,如雨点般的霰弹再一次将数以千百计的打成筛子,可后面奔腾的战马却猛奔着进车墙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