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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全文阅读

作者:卧牛真人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txt下载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92章 地下通道

    当彼此的战锤砸断对方的关节,刀剑劈开对方的骨头,牙齿都深深嵌入对方的血肉之后。

    是否误会,甚至因何而战,都不再重要。

    交战双方,每个人的图腾战甲,操作界面上都爆出一朵朵闪耀的红芒,用最华丽的声光电效果,将他们的战意瞬间激荡到了极限,并且疯狂刺激他们的身体,释放出大量的肾上腺素、多巴胺和脑啡肽,令他们陷入杀戮的漩涡,不可自拔。

    或许,对图腾武士而言,唯一重要的只有战斗。

    至于战斗的理由和战斗的对象,原本就不重要。

    乱战之中,甚至没有人注意到,最初吸引两拨人马齐聚到这里的古代武器、甲胄和秘药,统统不翼而飞了!

    当然,在任何一方尚未死伤殆尽之前,对于脑浆如岩浆般翻涌的图腾武士而言,就算注意到这一问题,恐怕都无暇思考。

    趁着两拨血蹄武士大打出手,孟超和冰风暴回到了大批鼠民义军聚集的区域。

    外围压力骤减,令鼠民义军终于能稍稍喘一口气。

    在鼠神使者的指挥下,恢复了基本的秩序。

    人群在推推搡搡的过程中,渐渐分成几排,飞快通过一个个巨大的地洞,或者狭长的地缝,消失在大地深处。

    滞留在地面上的鼠民越来越少,孟超悬在喉咙口的心,也渐渐吞回了肚子里。

    无论叶子还是来自彩螺村的孩子们,应该都安全逃离黑角城了吧?

    孟超如此期待着。

    “看上去,你真的很关心这些普通鼠民的生死。”

    冰风暴察言观色,有些不解,“你应该不是鼠民,为什么?”

    “因为在不久的将来,他们都非常有潜力,成为我的优质客户嘛!”

    孟超微微一笑,又说了一句冰风暴听不懂的话。

    除了培育消费市场之外,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孟超希望今世的龙城,能走一条和前世截然不同的道路。

    前世的龙城文明,别说不在乎普通鼠民的小命了。

    就连龙城自己的数千万普通市民的性命,都没有多少绝世强者会在乎。

    结果就是,一万颗太阳在龙城上空引爆,毁灭之火从天而降,带来整个文明的末日。

    孟超不知道,粉碎末日的关键,究竟隐藏在哪里。

    所以,他只能尝试做和前世截然不同的事情。

    区区一个普通鼠民的生命虽然微不足道。

    但谁又能保证,粉碎末日,拯救龙城的关键,并不隐藏在如“叶子”这样的鼠民少年身上呢?

    当然,就算他再怎么努力,想要将上百万鼠民统统救出黑角城,仍旧是太理想化了。

    就算眼前这些聚集在城北区域的鼠民,也不可能全都顺着地下通道,一个不少地逃离。

    血蹄武士并不是傻子。

    很快就会反应过来,再度衔尾追杀,甚至一路追杀到地下通道里。

    想要让绝大部分鼠民都能安然撤离。

    就需要有人自愿站出来殿后,阻击。

    鼠神使者早就安排了这样一队人马。

    他们都是至亲惨遭血蹄武士的屠戮,家园也被付之一炬,和血蹄武士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身体又在长期残酷的压榨中,饱受摧残,不适合长途跋涉的鼠民。

    确定人选之后,鼠神使者就不断向他们灌输,“为了大角鼠神,为了第六氏族的荣耀,就算轰轰烈烈地牺牲,也能很快和你们的亲人,在圣山之巅团聚”的理念。

    丧失一切希望的鼠民们,对这一理念深信不疑。

    他们从牺牲战友的尸体上,扯下血染的布条。

    将地底深处挖掘出来的,闪闪发亮的长枪和战斧,和自己的手掌牢牢捆绑在一起。

    很多人甚至在腰间绑上了鼠神使者交给他们的,散发着极不稳定的灵能涟漪的爆炸物。

    痛饮了身为鼠民,原本绝对没有资格享用的,混杂了图腾兽血液的曼陀罗果子酒之后,他们的精神渐渐亢奋,忽略了肉身上的伤痛和对死亡的恐惧。

    满脸微笑,满怀憧憬,目送大批鼠民同胞从地下通道逃生,自己则死守阵地,随时准备和再度冲上来的血蹄武士们同归于尽。

    这些义军战士的牺牲精神,令孟超肃然起敬。

    虽然很多义军战士脸上和身上,都残留着浓重的兽化特征。

    但孟超恍惚间,竟有些分辨不出,他们和龙城那些,直面比自己强大数十倍的恐怖凶兽,仍旧死战不退的老兵,究竟有多少区别。

    对于隐藏在大角鼠神背后,居心叵测的阴谋家,孟超没有太多好感。

    对于这些信奉大角鼠神,在血染的战旗之下,忍无可忍,奋起反抗,争取尊严和自由的普通鼠民,孟超却不觉得他们有任何问题。

    身为一名来自二十二世纪的地球,通晓数千年文明史中,无数次类似功败垂成的大起义的地球人,当然有资格嘲笑这些鼠民的愚昧。

    不过,易地而处,让地球人处在这些鼠民的环境中,承受他们被压榨,被奴役,被鄙夷,被欺骗的命运,也不可能做得更好了。

    正因为如此,孟超才更不希望鼠民义军重蹈前世的覆辙。

    在流淌了无数鲜血之后,再次堕入惨遭欺骗和奴役的轮回,沦为野心家的踏脚石。

    “希望我的重生,能让所有壮烈牺牲者的牺牲,都换来应有的价值。”

    这样想着,孟超紧了紧身上的破衣烂衫,和冰风暴一起挤进人群。

    此时的鼠民义军,组织仍旧非常混乱。

    很多鼠民都是从四面八方,一路随波逐流,被裹挟到这里。

    他们全都晕头转向,惊魂未定,别说辨认彼此的身份,就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差点忘记。

    鼠神使者的人手和时间都极其有限。

    显然不可能在这里,对每一名鼠民都展开细致的甄别工作。

    再说,血蹄武士从长相到身形到熊熊燃烧的杀意,都有非常鲜明的特色。

    不太可能有哪个血蹄武士突发奇想,混到鼠民义军的队伍里,玩什么卧底的把戏。

    是以,鼠神使者只能一股脑儿,先将所有人统统弄到地道里去。

    就这样,孟超和冰风暴顺利深入地底。

    他们和成百上千的鼠民,一起在地下前进。

    未免互相拥挤和践踏导致不必要的混乱和伤亡,每排队列的前后,都有一条铁链。

    只需要扶着铁链前进,就能维持最基本的秩序。

    而地底通道的两侧,每隔三五臂的距离,又会点亮一盏熠熠生辉的警示矿灯,指引希望的方向。

    除此之外,这条修筑于数千年前的地下通道,原本是为了体型庞大的血蹄武士而准备。

    绝大部分鼠民的体型,都比血蹄武士要瘦小好几轮。

    这也保证了彼此之间,能有还算宽敞的空间,不至于发生互相践踏的悲剧。

    即便如此,这种在地底微光环境中的长途跋涉,仍旧非常考验整支队伍的组织度和指挥者的调度能力。

    孟超非常怀疑,周围这些未经专业训练的鼠民奴工们,是否真能咬牙走出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地,抵达远离黑角城的安全区域。

    倘若出口距离黑角城太近的话,就没有丝毫意义了。

    因为驻扎在城外的血蹄战团,分分钟都能追上并且击溃他们。

    这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了隆隆的爆炸声。

    整条地下通道都微微颤动起来。

    从众人的头顶抖落了大量细沙和碎石。

    应该是血蹄武士们再度杀进了城北区域,和留下来殿后的阻击部队发生了交锋。

    甚至,血蹄武士们已经发现了地下逃生通道的秘密,正在不惜一切代价,攻克地下通道的入口。

    孟超心急如焚。

    无论阻击部队再怎么视死如归。

    一旦血蹄武士认真起来的话,他们注定没有丝毫机会。

    用不了多久,血蹄武士就会冲进地下通道,犹如绞肉机和掘进机的结合体,一路摧枯拉朽地碾压上来,将仍旧滞留在地下通道内的鼠民,统统碾成肉泥。

    而鼠民们绝不可能在短短半个刻时到一个刻时之内,逃出这条极其漫长的甬道。

    显然,除了孟超和冰风暴之外,很多鼠民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眼看稍稍恢复秩序的队伍,又渐渐慌张和散乱起来。

    轰!

    距离队尾很近的地方,忽然传来震耳欲聋的炸响。

    大量巨石崩落,将地下通道的尾部堵得严严实实。

    但这拖延不了多少时间。

    就算巨石的体积再庞大,质地再坚硬,对于穿着了图腾战甲,手持碎岩巨锤的血蹄武士来说,也只是几次轰击的事情。

    “速度加快!加快!”

    甬道深处,有人喊叫。

    “大家不要慌乱,大角鼠神已经保佑我们一路走到了这里,只要我们对鼠神的信仰坚定无比,就一定能顺利逃出去!”

    又有人如此宽慰。

    这话倒是不错。

    今天发生在黑角城里的一切,对于除了孟超和冰风暴之外的所有人而言,恐怕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神迹”!

    在“神迹”的激励下,原本应该惊慌失措的乌合之众们,竟然再次奇迹般地镇定下来。

第1093章 逃出生天!

    只是,长长的队伍,在恍若迷宫般的地下通道里七弯八绕,四周的光线也越来越暗。

    成百上千人呼出的二氧化碳,令空气都陷入凝滞,仿佛千斤巨石,压在每个人的心脏上。

    孟超更是越走越纳闷。

    这里好像不是出路?

    他曾经潜入过地下通道。

    根据空气的流动,还有来自地下通道尽头,野外的气息,都能判断出口的大致方向。

    眼前这条通道里的空气,却像是腐臭的沼泽,完全凝固住,根本感知不到哪怕一丝一毫,微风掀起的涟漪。

    果然,没过多久,众人前方就出现了大块封堵住的岩石。

    前面没有路了。

    除了他们的来路,其余三面都是坚硬如铁的墙壁。

    人群顿时恐慌起来。

    有人忍不住哭出声音。

    混杂在人群中的几名鼠神使者却高叫道:“大家不要慌乱,全都跪下来向大角鼠神祈祷吧,只要我们的信仰足够虔诚,大角鼠神一定会拯救我们的!”

    在他们的带领下,茫然无措地鼠民们,全都跪了下来。

    孟超和冰风暴对视一眼,也摆出了和鼠民们一样的姿势。

    冰风暴却满脸狐疑,低下脑袋,用口型向孟超询问:“搞什么鬼,你确定这是出路?”

    孟超心思电转,瞬间否定了这是故意留下他们等死的可能性。

    因为这支队伍中,还包括了很多身强力壮的成年鼠民。

    不少人手上都沾染过血蹄武士的鲜血,按理说,是最好的炮灰。

    再说,还有不少鼠神使者都混杂在人群中。

    如此宝贵的人力资源,不该如此浪费才是。

    而且,孟超还发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队伍似乎缩短了。

    他们处在这支长龙般的队伍的最后面。

    前面少说应该有成千上万人的。

    一路上并没有遇到多少岔口,而岔口也没有大队人马通过的痕迹。

    倘若这里真是死路的话,前面的成千上万人,究竟去了哪里?

    “等等,这是……”

    孟超眯起眼睛,调节瞳孔大小,调集灵能刺激视网膜和视锥细胞。

    借助幽暗的光芒,他发现这条“死胡同”的墙壁和地面上,镌刻着密密麻麻的大量楔形文字。

    伴随着鼠民义军们虔诚的祈祷,人们的呼吸、心跳和生命磁场渐渐以同一频率震荡。

    他们的生命力仿佛化作涓涓细流,汇聚到了楔形文字里面。

    楔形文字闪闪发亮,笔触不断延长,互相交错和纠缠到了一起!

    很快,成百上千的鼠民义军,都被楔形文字激荡出来的光芒所笼罩。

    无比瑰丽的光芒,像是拥有奇妙的渗透力,渐渐渗透到了每个鼠民的皮肤、血肉和骨骼之中。

    令原本被战火和硝烟熏得焦头烂额的鼠民义军们,变得晶莹剔透,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

    孟超在眼前摊平双手。

    他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掌,也变成了仿佛琉璃、水晶和五颜六色的宝石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每一束血管、每一根筋腱甚至每一条神经都清晰可见,活脱脱一个“半透明人”。

    他不是特例。

    四周每一名鼠民身上,都发生了如此奇妙的变化。

    在鼠神使者的引导下,鼠民们并未因为身上奇妙的变化而陷入惊慌。

    反而,欣喜若狂地相信,大角鼠神真的聆听到了他们的祈祷,降下“神迹”来拯救他们。

    这一幕令孟超的眼睛越瞪越大。

    对于发生在众人身上的奇妙变化,他当然不会陌生。

    在龙城的一号太古遗迹里面,他就无数次品尝过类似的滋味。

    “这是……

    “行星表面短途迁跃装置!

    “也可以说,是一座超大型的‘传送阵’!”

    孟超恍然大悟。

    怪不得大角鼠神的使者们,有信心能将成千上万鼠民都弄出黑角城去。

    原本孟超觉得他们是异想天开——想要让数以十万计,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乌合之众,在地底深处的微光环境中,井然有序地长途跋涉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地,队伍不出现混乱、拥堵甚至互相踩踏的悲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就算能一口气逃到距离黑角城十几里地之外,也很容易被血蹄大军发现。

    血蹄氏族中的半人马,是天生的骑兵。

    很容易追上规模庞大的逃亡者,并将他们分割歼灭的。

    神庙窃贼背后的主使者,或许是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

    却绝不是有勇无谋的蠢货。

    既然他敢于砸下天文数字的本钱,实施规模如此宏大的计划。

    自然有一定的把握,能让黑角城里至少三分之一到一半的鼠民安然撤离。

    原本孟超一直猜不透,他这套鬼把戏的关键在哪里。

    “看上去,隐藏在大角鼠神背后的家伙,早就发现了黑角城的地底,深埋着一座超大规模的传送阵。

    “不,不止是一座,倘若这座传送阵是古代图兰人的造物,某种军事设施的话,往往不会孤零零只建造一座,而是有好几座甚至几十座,分布在四周,共同组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地下港口’,才能在极短时间内,吞吐数十万吨级的资源,以及千军万马的。

    “而与之相对的另一座传送阵,肯定在距离黑角城极远的地方。

    “道理很简单,倘若就在黑角城外的话,常规运输手段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兴建‘行星表面短途迁跃系统’这样的军用设施。

    “对方的整个计划,都是围绕传送阵来展开。

    “是,黑角城里的排污管道,当然能一路通往城外,而且对方肯定会留下大量痕迹,误导血蹄武士们相信,绝大部分鼠民都是通过排污管道逃到城外去的。

    “但这不过是虚晃一枪而已。

    “等到血蹄武士们在排污管道内外,浪费了太多时间,鼠神使者们早就带着数以十万计的鼠民义军,以及他们从神庙里窃夺的大量战利品,逃离黑角城数百里地了!”

    虽然彼此立场不同。

    孟超也不见得欣赏幕后黑手以千万鼠民的生命为筹码的心狠手辣。

    但他还是忍不住,为对方的手段击节叫好。

    至于对方为什么一路上都不说明真相,直到最后一刻,还要装神弄鬼地祈祷。

    这便涉及到非常玄妙的心理学原理。

    人类总是在最绝望的时候,才会激发出最虔诚的信仰,相信救世主的存在。

    孟超可以保证。

    经过这样“最后时刻,神迹降临”的逆转。

    所有逃出生天的鼠民,对于大角鼠神的存在,再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即便大角鼠神的使者,要他们迎着图腾武士的刀锋,直挺挺地冲过去,他们都不会眨半下眼皮。

    很快,从楔形文字里面激荡而出的光芒,就化作乳白色的光海,淹没了孟超视界范围内的一切。

    整个世界都开始溶解。

    包括他的血肉之躯。

    图兰文明的传送阵,似乎采用了比龙城文明刚刚开始研发的传送阵,更加高明的技术。

    非但一次可以传送更多拥有理性的碳基智慧生命。

    传送过程中,也没有太过强烈的眩晕、剧痛、幻视和幻听等等不良反应。

    很快,淹没孟超双眼的光海,就如退潮般消散。

    当他的视界重新清晰起来时,周遭已经换了天地。

    不再是逼仄的残垣断壁,熊熊燃烧的城市,浓烈刺鼻的血腥味和此起彼伏的喊杀声。

    而是一片紧挨着密林的原野,蓝天白云,轻风拂面,青草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几乎忘却了片刻之前的疲惫、伤痛和恐惧。

    遥远的地平线上,黑角城已经变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黑点。

    从黑点上方直冲云霄的烟柱的粗细来分析,这里距离黑角城至少有三五十里。

    孟超环视四周。

    和他一起被传送过来的鼠民们,呆呆看着豁然开朗的天地,兀自不敢相信自己已经逃出生天。

    当他们终于意识到,那口名为“黑角城”的吃人魔窟,已经被他们远远抛到脑后,不少人忍不住失声痛哭,跪下来轻吻传送阵上镌刻的楔形文字,感谢大角鼠神降临到他们头上的“神迹”。

    “得救了!”

    “大角鼠神真的拯救了我们!”

    “赞美祖灵,完完全全属于我们鼠民的祖灵!”

    他们喜极而泣,手舞足蹈,陷入癫狂。

    就连冰风暴都错愕不已。

    她倒是不像普通鼠民那么没有见识,相信刚才发生的真是“神迹”。

    只不过,她也是第一次品尝到“行星表面短途迁跃”的滋味,不像孟超,早已是驾轻就熟的老司机。

    此刻的冰风暴,仍旧沉浸在瞬息百里的奇妙滋味中不可自拔,朝黑角城的方向怔怔看了很久,才用只有孟超能够听到的声音,喃喃道:“我还以为,只有圣光之地的极少数‘光之塔’和‘魔法塔’,才有将虔诚信徒的血肉转化成光线,瞬间传送到彼岸的技术。

    “没想到,在图兰泽也能见到类似的装置。

    “收割者,你说的没错,古代图兰人的确拥有无比惊人的灿烂文明,现在的高等兽人和祖先们比起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第1094章 大角军团!

    孟超同样震惊。

    一口气让这么多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平民,实施行星表面短途迁跃,还不引发太过严重的副作用。

    除了少数身体比较孱弱的鼠民,跪在地上隐隐作呕之外,大部分人深呼吸十几次之后,都能摇摇晃晃站起来。

    这是龙城的传送装置,暂时还办不到的事情。

    不过,孟超注意到这套传送系统的两端,好像都是固定在地面上的。

    类似花岗岩材质的巨大圆盘,深深嵌入地底,表面镌刻着玄奥繁复的楔形文字,根本无法挖掘出来,随着大部队一起移动。

    换言之,这两座传送阵,仅仅搭建了一条从黑角城到城外数十里之间,点对点的传送线路。

    不像龙城的传送装置,可以随意拆卸和组装,用装甲飞艇来运输,将精兵强将投放到任意地点。

    从灵活性和便携性的角度来说,龙城的传送技术,亦有自己的优势。

    倘若,两种传送技术,可以融合到一起,各取所长的话……

    “前世的龙城文明,因为最重要的穿越专家都被异兽定点刺杀的缘故,根本没有研发出像样的传送技术。”

    孟超心想,“而高等兽人在异界大战的时候,貌似也没有大规模利用传送技术,将重兵集团投放到圣光阵营的战略纵深后面的战例。

    “看来,和绝大多数古代图兰人遗留下来的超卓科技一样,现在的高等兽人,对于传送阵这么奇妙的‘黑科技’,亦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只把它当成‘祖灵的祝福’,却没想过,应该如何研究、改进和大规模应用于实战中。

    “倘若今世的龙城和图兰文明,能够更早展开合作以及研究,将彼此的传送技术融会贯通的话,一定能极大改变异界大战的战略态势,甚至成为决定胜负的‘撒手锏’!”

    孟超将这件事,在心头重重记上了一笔。

    这才将目光投射到稍远的地方,暗中观察那些接应他们的家伙。

    古代传送阵旁边的密林里,早就驻扎了上百顶营帐。

    近千名神色精悍的鼠民战士,正等待着来自黑角城的逃亡者。

    这些战士周身糅杂了大量来自不同氏族的特征,全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血儿。

    这是鼠民最鲜明的标志。

    但是,和常年遭到奴役和压榨,从骨髓中就渗透出卑微和不自信的普通鼠民不同。

    这些鼠民战士,一个个昂首挺胸,肌肉饱满,目光炯炯,神采奕奕。

    那种相信自己在祖灵的庇佑下,必将战胜一切敌人的自信,几乎溢于言表。

    令他们和黑角城里逃出来的鼠民相比,简直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种族。

    “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兵。”

    孟超心道,“就算还远远达不到图腾武士的程度,但就算真的遇到图腾武士,也不会一触即溃,绝对会血战到最后一兵一卒的。”

    除此之外,孟超注意到,在这些精锐鼠民战士的胸甲上,以及营帐四周插满的战旗上,都绘制着一个老鼠头颅形状的骷髅头。

    骷髅头上面,丫丫叉叉地生长着十几支大角。

    大角上面,滴滴答答往下洒落鲜血。

    骷髅头周围,又缭绕着一圈妖异的火焰。

    而那些身形特别强健,神色格外精悍,貌似军官模样的精锐鼠民战士,亦佩戴着一副副类似老鼠骷髅头的面具。

    显得既凶悍,又诡秘。

    这些佩戴着大角战徽,来路不明的精锐鼠民战士,早已接应了上百拨从传送阵里逃出来的鼠民,早已驾轻就熟。

    他们一拥而上,将惊魂未定的鼠民们从传送阵上搀扶下来,免得他们阻挡了下一拨逃亡者的传送。

    密林之中,早已架起几十口大锅,咕嘟咕嘟煮着粘稠香浓的曼陀罗果泥和糊糊。

    火头极小,再加上七弯八绕的排烟管道,将烟雾直接排入地底,又通过数百个蜂巢般的小孔释放出来,从几十里地之外,绝对看不到炊烟袅袅的迹象。

    光凭这份细腻的心思,孟超觉得,就不是寻常的兽人战团,可以办到的。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女兵,为逃亡者们检查伤势,包扎伤口,轻言细语抚慰他们的情绪,令逃亡者们在最短时间内,接受自己已经得救的事实。

    以为自己在黑角城里必死无疑的逃亡者们,何曾享受过如此贴心的对待。

    受宠若惊的他们,几乎在一瞬间,就对战旗上貌似狰狞的鼠神骷髅战徽,充满了无限信任和好感。

    孟超却注意到,这些精锐鼠民战士在迎接逃亡者的过程中,通过分发食物和检查伤势,便在不动声色之间,将比较强壮和彪悍的逃亡者,和老弱妇孺区分开来。

    孟超和冰风暴对视一眼。

    两人对这支来历神秘,效率极高的队伍,好奇心越来越浓烈了。

    “各位大角氏族的同胞们,恭喜大家,在大角鼠神的庇佑下,终于逃出生天,也永远摆脱了被奴役,被欺凌,被杀戮的命运!”

    等到这拨逃亡者的情绪,都渐渐镇定下来,一名佩戴着老鼠骷髅面具,铠甲也格外华丽的军官,站上了树林中央的大青石,声若洪钟道,“过去三五个月里面,大家已经和我们中间的不少人打过交道,在刚刚经历的,将整座黑角城都闹了个天翻地覆的血战中,你们也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浴血厮杀,将彼此的血肉乃至骸骨,都融合到了一起!

    “但是,安全起见,那时候,我们仍旧不能告诉你们,我们真正的名字和来历。

    “直到此刻,黑角城那口吃人的魔窟,已经被大家远远抛在脑后,所谓卑贱的血脉,也被大家用血战到底的勇气彻底净化,迎接你们的将是无比光明的未来和无比荣耀的征途,我们终于可以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名字——整片图兰泽,最骄傲的名字。

    “我们来自大角军团,都是大角鼠神的战士!”

    说着,这名军官一把掀开了脸上的老鼠骷髅头面具。

    露出一张布满伤疤,却英气勃发的面孔。

    “大角军团”四个字,像是蕴藏着无穷图腾之力的魔咒,令四周所有鼠民战士,原本就笔直如投枪的腰杆,再度向上拔高了两三寸。

    炽烈如火的精气神,拥有莫大的感染力,令所有逃亡者都对“大角军团”这个名字,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孟超心里更是“咯噔”一下。

    知道站在他眼前的这些精锐鼠民战士,就是前世掀起“大角之乱”,狠狠冲击了图兰泽数千年统治秩序,创造了历史,又间接毁灭了未来的存在。

    “我们大角军团,是得到了大角鼠神的庇护,被赐予了无穷勇气和力量,决意要为图兰泽千千万万鼠民而战的武装!”

    这名大角军团的军官,铿锵有力地说,“数千年来,鼠民们遭遇了太多不公,承受了太多奴役,流淌了太多的鲜血,足以淹没整片图兰泽的鲜血,终于化作熊熊燃烧的怒焰,将大角鼠神从数千年的沉睡中唤醒!

    “从苏醒之日起,大角鼠神的英灵,就在整片图兰泽的上空游荡,观察和遴选那些充满血性,桀骜不驯,有资格承受无上神力的鼠民,并且帮助他们觉醒力量,认识到自己的使命。

    “慢慢的,成百上千,成千上万,越来越多获得觉醒的鼠民都聚集到一起,聚集到大角鼠神的战旗之下!

    “看看这面战旗,这片凝聚了亿万鼠民在过去数千年中,所有屈辱和仇恨的战旗!

    “布满裂纹的骷髅,代表我们遭到的奴役和压榨。

    “满头犬牙交错的大角,代表我们绝不屈服的意志。

    “大角上滴落的鲜血,变成了席卷一切的火焰,代表我们净化整个世界的决心。

    “这就是大角军团,一支已经集结了数百万悍不畏死的铁血勇士,还有更多十倍的勇士正在集结,必将掀翻整片图兰泽的力量!”

    “啊……”

    这样的豪言壮语,听得所有逃亡者都热血沸腾。

    过去一个昼夜发生的事情,塞满了他们的全部脑细胞。

    令他们原本就习惯于驯服,没有太多主见的大脑,几乎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尽情沉浸在大角军官描绘的,这副无比荣耀,无比激烈,无比美好的图景中。

    “或许,你们对大角鼠神的力量还有所怀疑,不相信我们可以在五大氏族的夹缝中,聚集起数百万悍不畏死的勇士。”

    大角军官目光炯炯,通过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将“对大角军团的怀疑”,和“对大角鼠神的怀疑”,捆绑到了一起。

    他指着地平线上,兀自熊熊燃烧着的黑角城,忽然拔高了声音,“但是,就在昨天以前,谁能相信我们这些卑微的鼠民,竟然能掀翻整座黑角城,把那些高高在上的血蹄武士,都搞得焦头烂额,顾此失彼?

    “谁能相信,当成百上千的鼠民组成汹涌澎湃的狂潮,竟然真能吞噬这些血蹄武士,将他们碎尸万段,剁成肉泥?

    “谁能相信,我们真能逃出黑角城,重获自由和掌控命运的能力?

    “谁能相信,如此不可思议的神迹,真的降临!”

第1095章 鼠神的试炼

    振聋发聩的声音,犹如熊熊燃烧的巨浪,冲进每一名逃亡者的脑域。

    令逃亡者们的双眼再次发红,陷入狂热的信仰之中,不可自拔。

    “赞美鼠神!”

    “是鼠神拯救了我们所有人!”

    “只有大角鼠神,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逃亡者们浑身颤栗,高举双手,朝着老鼠骷髅头的旗帜,发自肺腑地呐喊,全心全意地崇拜着。

    孟超微微皱眉。

    他感应到了不太自然的脑电波激增现象。

    这是心灵秘法和精神攻击的味道。

    仔细观察,孟超发现大角军官的护颈有些古怪。

    高高一圈护颈,不但遮掩住了咽喉,亦遮掩住了环绕脖子,紧贴咽喉的一串貌似项链的东西。

    而这串“项链”上面,镶嵌着一块类似晶石的物质,正源源不断释放出,足以干涉普通人大脑皮层的灵能涟漪。

    如果孟超没有猜错。

    这应该是某种心灵干涉类型的道具。

    佩戴在脖子上,能增强说话者的信服力。

    他和冰风暴对视一眼。

    后者也发现了异样。

    用口型向孟超示意:“女巫的低语。”

    在圣光之地,“女巫的低语”是一个专有名词。

    专门指类似的,用干涉脑电波的方法,将他人催眠,并且将花言巧语植入他人心灵的秘术。

    虽然名字里包含着“女巫”二字,但身为女巫后裔的冰风暴却说,真正擅长这种秘术的,可不仅仅是巫师或者女巫。

    圣光教会的光之祭司,苦修士还有守夜人们,更是精通此道的个中高手。

    所以,他们才能代表真神,将无数民众都驯化成最纯洁的羔羊。

    熊熊燃烧的黑角城,如同铁一般的事实,横亘在所有人眼前。

    再加上大角军官的蛊惑。

    所有逃亡者对于大角鼠神的降临,以及大角军团的最终胜利,再无半点怀疑。

    “就在此刻,正被鼠民们的滔滔怒火,烧得天翻地覆的,远远不止一座黑角城!”

    大角军官不失时机地继续煽动道,“放眼整片图兰泽,无论黄金氏族、血蹄氏族、雷电氏族、暗月氏族还是神木氏族的领地内,都有无数忍无可忍的鼠民,在大角鼠神的指引和庇护之下,拿起刀剑,奋起反击!

    “用不了多久,昔日被侮辱和被损害的鼠民们,就将汇聚成一股战无不胜的力量,那就是图兰泽人数最多的第六氏族——大角氏族!

    “而依靠大角鼠神的祝福,和大角军团的浴血奋战,大角氏族也必将成为图兰泽最强大的氏族!

    “告诉我,你们相信大角鼠神吗?你们渴望拿起刀剑,为自己的命运而战吗?你们想要成为大角氏族甚至大角军团的一员吗?”

    气氛如此狂热,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就算在黑角城内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或者在逃亡之路上和血蹄武士激战,伤痕累累,鲜血几乎流干,连站都站不起来的鼠民们。

    都拧干了最后一滴血液中,最后一丝力量,发出撕心裂肺的呐喊。

    “很好,那就让我们尽快踏上征途,迎接大角鼠神赐予我们的试炼吧!”

    大角军官话锋一转,沉声道,“你们都看到了,我们距离黑角城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不过区区几十里地而已。

    “眼下黑角城仍旧处于混乱中,还有许多大角军团的战士,自告奋勇留在城内牵制血蹄大军,为我们争取宝贵的撤退时间。

    “但是,毕竟敌众我寡,他们是坚持不了太久的。

    “血蹄大军很快就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快马加鞭地追赶上来。

    “我们在黑角城里所做的一切,彻底扒光了高高在上的武士老爷们的脸面,同时也极大触怒了血蹄武士,他们对我们不可能再存有丝毫仁慈和怜悯,一旦追上我们,只会用最残忍的方式,将我们杀死!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终究是没有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平民,想要在长途跋涉中和血蹄大军比拼速度,谈何容易!

    “所以,大家都要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统统打起精神来!

    “我知道你们已经疲惫不堪,很多人的鲜血都快流干,但我们都是生来骄傲的图兰人,是受到祖灵庇佑的图兰勇士!

    “祖灵不会白白庇护懒虫和懦夫,我们必须闯过前方这条最艰难的试炼之路,才能再次得到大角鼠神的祝福!”

    这番话令逃亡者们狂热燃烧的大脑稍稍冷却。

    看着前方一览无余的原野,就算再没有军事常识的人都意识到,逃出黑角城仅仅是最轻松的第一步。

    接下来,如何在原野上逃脱怒不可遏的血蹄大军的追杀,才是能否活下去的关键。

    “大家放心,虽然能从黑角城里逃出来的鼠民,都是悍不畏死的勇士,但我们绝不会白白牺牲任何一名勇士的性命。”

    大角军官指着和黑角城相对,东北方向的地平线,道,“从这里一路向北,每隔几十里地,都有大角军团的营地在接应大家,只要能一口气跑出三五座营地的距离,追兵的威胁就会变得越来越小。

    “毕竟,在血蹄武士眼中,我们只是卑贱的老鼠,他们不可能将全部兵力,都用在剿灭我们身上。

    “而只要我们能坚持经过七座营地,抵达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的交界,就能和大角军团的主力会师。

    “到时候,数以百万计的鼠民聚集在一起,就不是血蹄武士追杀我们,而是我们掀起天翻地覆的风暴,席卷整片图兰泽了!”

    大角军官的话,既激起了鼠民们的警惕性和求生欲。

    亦令大家心底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相比一口气逃出血蹄氏族的领地。

    前进几十里地,抵达下一座营地,似乎是咬咬牙就有可能办到的事情。

    见到原本散乱的人群中,士气渐渐凝聚。

    大角军官立刻将逃亡者分成百人规模的队伍。

    每支百人队都由两到三名来自大角军团的精锐鼠民战士带领。

    并且随身携带足够三五天食用的,掺杂了酸奶和蜂蜜,并且用岩石压得非常紧实的干曼陀罗果肉块。

    不少鼠民在黑角城里,就参与了打破粮仓和武库的行动。

    浑身上下都鼓鼓囊囊,揣满了曼陀罗果。

    也被大角军官要求统统上缴,再统一分配。

    “大角军团已经为诸位安排好了一切,每到一座营地就能重新得到充足的补给。”

    大角军官解释道,“眼下最重要的就是速度,速度决定一切!

    “倘若因为某个人随身携带了太多食物,拖慢了整支百人队的速度,被血蹄武士追上的话,不但会害死自己,更会害死其余九十九名同伴,你们说,是不是?”

    这时候,绝大部分逃亡者已经对大角军团言听计从。

    他们乖乖交出了私藏的食物和多余的武器,并没有闹出多大的乱子。

    孟超和冰风暴随身携带的大部分物资,都通过图腾战甲,收纳在存储空间里面。

    图腾战甲亦化作类似液态金属的奇妙物质,消失得无影无踪。

    乍一看,他们仅仅是两名比较强壮的普通鼠民逃亡者而已。

    大角军官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队伍里面,还夹杂着两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大角军团的战士们,仅仅粗略查看了一下孟超和冰风暴身上有无伤痕,又询问了一下他们在黑角城里的战绩,就把他们编入了一支相对健康和精壮的百人队中。

    这时候,密林外的大型传送阵上面,又闪耀起了一轮轮奇妙的光华。

    是下一拨逃亡者到了。

    “出发,立刻出发!”

    孟超和冰风暴所在的这支百人队,顿时在大角军团战士们的催促下,扛起简单的包裹,头也不回地朝着东北方向开拔。

    在地球人的军事常识里,让上百名未经训练的平民,踏着整齐的步伐,在危机四伏的原野中长途跋涉,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

    但高等兽人皮糙肉厚,吃苦耐劳,天生就比地球人更适应在荒原和旷野中生存。

    鼠民又是高等兽人中,最能承受痛苦折磨的品种。

    更何况,他们不是一般的鼠民。

    有资格在黑角城接受压榨的,全都是鼠民中的佼佼者。

    早在被押送到黑角城的路上,他们就接受过了长途跋涉的试炼。

    那时候,他们被十个一组捆绑到一起,在氏族武士的皮鞭和长矛的威逼下,被迫跋山涉水,穿越最危险的地形。

    所有坚持不下去的人,统统死于非命。

    能够活到现在的人,自认为拥有“祖灵的祝福”,又看到了生存的希望和自由的光芒。

    区区几十里地,就算是爬,他们都要爬到目的地。

    再说,两名带领他们的大角军团战士,亦是相当精悍。

    这是一对高矮搭档。

    高者脸上布满皱纹,沉默寡言,但精于长途行军。

    无论是教大家按摩和捆绑双腿,减轻疲劳的方法。

    还是辨认草丛中的泥淖和野兽刨出来的陷洞。

    亦或者通过风吹草动,辨识附近是否蛰伏着危险的图腾兽。

    他都驾轻就熟,很有种资深猎手,人老成精,从容不迫的味道。

    矮个子却非常年轻,长着一张笑嘻嘻的娃娃脸,虽然没有老猎手那么经验丰富,却能言善道,既善于揣摩心理和鼓舞士气。

    短短几十里的路程,他很快就和所有人都交上了朋友。

第1096章 骇人听闻的酷刑

    刚刚逃出生天,正准备展开全新征途的逃亡者们,对于大角军团这支号称属于鼠民自己的武装,亦是充满了好奇。

    大家争先恐后和这个名叫“圆骨棒”的娃娃脸战士攀谈,想从他口中,得到更多关于大角军团的消息。

    孟超和冰风暴装作低头赶路,却是双双竖起耳朵,将众人和两名大角战士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圆骨棒,你们大角军团真像是刚才那位老爷说的那样,有上百万人吗?”

    一名逃亡者迫不及待问出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其实,逃亡者们都不太理解“上百万”这个词。

    只是照搬刚才那名大角军官的描述,下意识觉得,这是代表“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意思。

    “这个问题,可是问岔啦!”

    圆骨棒笑嘻嘻道,“第一,不是‘你们’大角军团,而是‘我们’大角军团——我们这支光荣而强大的军团,是属于全体鼠民,也包括现在这里的大家的!

    “第二,在大角军团里,也没有什么‘老爷’,别说百人战队和千人战队的队长,就算能指挥整整一个战团的将军,也不是‘老爷’,而是和普通士兵一样,竭尽所能、无比虔诚地为大角鼠神,为全体鼠民而战的勇士!”

    “啊……”

    鼠民们从未听说过这样的军队。

    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和兴奋。

    “不过,有一句话,你们算是说对啦,大角军团的兵力,的确有上百万之多,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整片图兰泽所有的鼠民都将被唤醒和拯救,我们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多,直到数都数不过来的程度!”

    圆骨棒见众人满脸迷茫,似乎不太能够理解“上百万”究竟是个什么概念,他想了想,补充道,“我曾经在大角军团设置在某个山谷中的大营里面受训,据说,那个大营里驻扎了三五千人马,放眼望去,整条山谷里人山人海,密密麻麻,就连曼陀罗树的树梢上,都站满了我们的战士!

    “而这样的大营,在整片图兰泽的东西南北,还有三五十个甚至更多呐!”

    “啊……”

    鼠民们再次发出感慨。

    “树梢上都站满了人”这个细节,终于令他们对大角军团的规模,有了充满画面感的认识。

    虽然还是不太理解,百万大军轰然前进,究竟能爆发出多么强大的战斗力。

    心底的安全感,多多少少,又增添了几分。

    唯有孟超和冰风暴交换眼神,对大角军团的兴趣又浓烈了不少。

    两人察言观色,觉得这个名叫“圆骨棒”的年轻士兵,并不像在撒谎。

    他应该是真的在某处拥有三五千兵力的营地里接受过训练。

    虽然大角军团未必真有三五十座类似的营地这么夸张。

    但就算只有十座八座营地,能聚拢三五万精兵强将,都是极不容易的事情。

    ——任何一支人数破万的军队,都不可能彻底隐藏它的踪迹。

    高等兽人再怎么吃苦耐劳,毕竟不是无需吃喝拉撒的骷髅兵。

    偌大一支战团的兵刃、器械、补给、人员招募、驻扎和行军的痕迹……

    极难瞒过有心人的眼睛。

    孟超无法想象,一无所有的鼠民,究竟如何在五大氏族的夹缝中,白手起家,创造出这样一支足以撼动图兰泽统治秩序的庞大军团。

    当然,倘若大角军团的背后,还有五大氏族中某些野心家的暗中支持。

    结论自然不同。

    “圆骨棒,你是怎么加入大角军团的,人人都可以加入大角军团吗?”

    这时候,又有几名身强力壮的鼠民,按捺不住心底翻涌的热血,向娃娃脸战士询问。

    “只要你对大角鼠神的信仰足够虔诚,而且,有勇气为自由和尊严而战,没错,人人都能加入大角军团!”

    圆骨棒斩钉截铁。

    顿了一顿,又指着自己的胸膛道,“就拿我来说,我原本生活在血蹄氏族和暗月氏族交界处的一座城镇里,统治那个该死的城镇的,是暗月氏族的蜥蜴武士。

    “暗月氏族,你们晓得,都是一些畸形丑陋,阴暗潮湿的爬虫,什么蜥蜴人、鳄鱼人、蛇人什么的。

    “他们生性嗜血,手段残暴,折磨我们鼠民的花样,比血蹄氏族更多十倍呢!

    “而且,暗月氏族的武士们,还有一个非常邪恶的癖好,他们喜欢饲养真正的蛇虫鼠蚁充当宠物,还有各种几千年前流传下来的秘法,能将蛇虫鼠蚁调制得比豺狼虎豹更加凶猛,还携带强酸和剧毒,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我原先那个主子,就最喜欢饲养蜥蜴。

    “经过他调制的蜥蜴,能长到三五臂那么长,周身五彩斑斓,看上去漂亮极了,然而却携带剧毒,无论被蜥蜴的尖牙咬到,还是被锋利的爪牙和鳞片蹭到,又没有及时服用解药的话,就会周身溃烂,活活疼死!

    “我原先那个主子为了保持蜥蜴笼的常年干净整洁,命令我们这些鼠民,每天都要钻到笼子里面去,当着七彩剧毒蜥蜴的面,打扫卫生。

    “虽然我们也学过一些驱使蛇虫鼠蚁的方法,又穿着从头到脚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牛皮护甲、头套和手套,但意外还是时有发生。

    “无论是被蜥蜴激射而出的毒液,精准命中双眼,导致眼球被活活腐蚀掉。

    “还是被蜥蜴一下子扑倒在地,撕裂了牛皮护套,在我们身上撕裂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骨头烂得能看到骨髓。

    “全都是家常便饭。

    “每年下来,在蜥蜴笼里惨遭毒手的鼠民,没有一百,都有八十,但主子自然从来不会放在心上的,反正鼠民有的是,城镇里面的鼠民用完了,就指挥着蜥蜴大军,到乡下去捕捉好了。

    “谁叫我们都是生活在两大氏族交界地带,不知道该归谁所有的无主鼠民呢?不被暗月氏族及时消耗掉的话,也是白白便宜了血蹄氏族嘛!”

    圆骨棒说得轻松。

    孟超却知道,这番话背后,隐藏的斑斑血泪。

    叶子曾经和他说过,鼠民当中,命运最悲惨的,就是生活在两个甚至三个氏族交界处的鼠民。

    叶子的家乡“半山村”,位于血蹄氏族的腹地,处于黑角城的有效统治之下,每年都要采摘大量曼陀罗果实中的极品“黄金果”来充当赋税,当血蹄武士来到乡下地方时,还要承担充当向导的义务,帮血蹄武士去寻找图腾兽。

    貌似条件苛刻,但也保证了他们对黑角城有一定的“用处”,属于血蹄氏族的一份“资产”。

    除非到了荣耀纪元,整个血蹄氏族都要全力备战,挥师北上。

    否则,就算再残暴的武士老爷,在相对稳定的繁荣纪元里,也不会杀鸡取卵,轻易毁掉税源和资产的。

    但生活在两大氏族交界处的鼠民。

    因为归属不明确的缘故。

    往往要承受来自两方面的盘剥和压榨。

    而当某个氏族鞭长莫及,无法长时间保持对边境村落的统治力,和收取税赋的能力时。

    就有可能竭泽而渔,将整个村落里的鼠民都一网打尽,免得便宜了另一边。

    被人当成资产,固然可悲。

    但连资产都算不上的话,就更加无从把握,诡谲叵测的命运了。

    很多鼠民都知道这一点。

    这支百人队里,就有好几名鼠民和圆骨棒一样,都来自血蹄氏族和其余四大氏族的交界处。

    他们承受了最深重的苦难。

    亦激发出了最强烈的反抗精神。

    不少人听到一半,便攥紧了拳头,骨节和指缝里发出“嘎吱嘎吱”的挤压声,仿佛要将命运的喉咙,都掐个粉碎。

    “有时候,主子正巧看到了鼠民们在蜥蜴笼里的挣扎和哀嚎,非但不急着解救,反而会哈哈大笑,看得津津有味,直到鼠民被蜥蜴咬得皮开肉绽,疼得满地打滚,这才不慌不忙用口哨声,喝退蜥蜴。”

    圆骨棒继续道,“到了这时候,就算把鼠民救出来涂抹解药,毒素侵入骨髓和五脏六腑,残缺不全的肢体也不可能重新生长出来,整个人就完全废掉了。

    “我们时常怀疑,主子是否故意让鼠民们到蜥蜴笼里去送死,就为了欣赏鼠民和七彩剧毒蜥蜴的缠斗,还有我们发出的,撕心裂肺的惨叫。

    “但没人敢将这样的怀疑说出口,更没人敢拒绝主人‘进入蜥蜴笼去打扫卫生’的命令。

    “谁要是胆敢拒绝,就会被主子打断手脚,再在身上割出几十道伤口,丢进盘踞着上百条小蜥蜴的孵化池里去。

    “小蜥蜴们嗅到血腥味,就会争先恐后爬过来,一缕缕撕下拒绝者的血肉。

    “因为小蜥蜴还没有长成,毒性并不强烈,爪牙也非常稚嫩的缘故,他们的撕扯和啃噬,往往要持续几天几夜。

    “直到拒绝者被活活啃噬成一副骨头架子时,他都未必能痛痛快快地断气。

    “这就是暗月氏族的‘武士老爷’们,对付鼠民的法子!”

    生活在血蹄氏族领地的鼠民们,日常听说过最残酷的刑罚,无非是被主子们活活践踏而死。

    如此骇人听闻的酷刑,令他们先是毛骨悚然,紧接着便是怒发冲冠。

第1097章 圆骨棒的经历

    “我从小手脚就特别灵活,而且对危险有种与生俱来的预感,每次七彩剧毒蜥蜴要对我下口时,我总能及时闪开,哪怕被它咬住了牛皮护套,我也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解开牛皮护套,从它的毒牙和酸液之间逃出来,所以,我的很多伙伴都在打扫蜥蜴笼时非死即伤,我却始终毫发无伤。”

    圆骨棒笑容不变,继续道,“这既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不幸,发现我的特殊之处后,主子安排我去给蜥蜴笼打扫卫生的次数,远远超过其他人。

    “而且,别人都是在七彩剧毒蜥蜴吃饱喝足,昏昏欲睡的时候,才进去打扫,打扫时还会燃起蛇虫鼠蚁最厌恶的刺鼻烟雾,尽可能减弱七彩剧毒蜥蜴的攻击性。

    “轮到我去打扫的时候,主子却故意不将七彩剧毒蜥蜴喂饱,又或者,在它的食物里面,添加大量秘药,提升它的毒性和攻击性。

    “以至于我一钻进蜥蜴笼,就会被目露凶光的巨大蜥蜴盯上,仿佛要连皮带骨,将我吃干抹净。

    “就算再幸运的猎手,常年在森林中穿梭,迟早都会撞上图腾兽的。

    “我几乎每天都要钻到蜥蜴笼里去打扫卫生,清理七彩剧毒蜥蜴的粪便,还有被它啃噬殆尽的野兽骨头,怎么可能不出事呢?

    “幸好仗着身手灵活,每次受的都是轻伤,从没有被七彩剧毒蜥蜴咬断骨头,毒素也没有深入过五脏六腑,我还侥幸活着。

    “但身上,也被毒液和酸液,侵蚀得坑坑洼洼,惨不忍睹啦!”

    圆骨棒说着,脱下兽皮软甲,露出上半身。

    他的皮肤,就像是被带着尖刺的皮鞭撕开,又被烈焰烧灼过一样,到处都布满了丑陋不堪的伤痕。

    不少地方的皮肉完全坏死,呈现出灰白色犹如岩石般的质感,和娃娃脸上的笑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一眼都叫人觉得心惊肉跳,痛彻心扉。

    不少鼠民身上,都残留着武士老爷们折磨留下的伤痕。

    他们都对圆骨棒感同身受,生出同仇敌忾之感。

    “你原先这个主子该死!”

    有人这样说。

    “所有暗月氏族的蜥蜴武士全都该死!”

    也有人怒不可遏地扩大了攻击范围。

    “不,所有氏族武士全都该死!”

    更有人一口咬定。

    圆骨棒笑了笑,重新披上软甲,继续道:“我原先的主子自然该死,但是,没人敢起来反抗的话,他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当场暴毙啊!

    “那时候的我,非但不敢反抗,甚至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曾生出过一星半点,只觉得这就是我的命,因为我体内流淌着卑贱、怯懦、不洁的血液,所以,就算沦为七彩剧毒蜥蜴的美餐,也怪不了任何人。

    “而我那个主子,似乎也在等着欣赏一场精彩刺激的好戏,甚至在和别人打赌,看看我究竟能在蜥蜴笼子里坚持几天,才会被七彩剧毒蜥蜴彻底吃掉。

    “终于,这一天到来了。

    “我记得,那是冬天,一个特别寒冷的凌晨。

    “因为我们鼠民蜷缩的窝棚,四面漏风,睡得又是冰冷潮湿的泥浆地,连铺在泥浆里的曼陀罗枝叶都只有薄薄一层。

    “一夜下来,我早已冻得瑟瑟发抖,关节僵硬,无论眼皮还是手指,都没办法灵活自如地张开。

    “天边才出现第一道微光,我就不得不钻进蜥蜴笼去打扫卫生。

    “状态如此糟糕,难免躲闪不及,被七彩剧毒蜥蜴一下子扑倒在地。

    “直到今天,我依旧记得那一刻。

    “我记得,那头几乎比我人还长的大蜥蜴,趴在我身上拱来拱去,不断撕扯我的牛皮护套。

    “坚韧无比的护套,被它扯得七零八落,就算隔着厚厚的牛皮,我都能感觉到它的爪子究竟有多么锋利。

    “而且它还不停朝我的面部激射毒液,试图毒瞎我的眼睛。

    “尽管我拼命扭头,没让毒液溅到两只眼睛里面,但毒液腐蚀头盔表面,发出‘嗤嗤嗤嗤’的声音,激起浓烈刺鼻的臭气,却令我的鼻孔好像燃烧起来,吸进胸膛里的都是火焰。

    “很快,我就感觉胸甲被七彩剧毒蜥蜴如同锯子般的尾巴撕裂,下一步,它的尾巴就要戳通我的胸膛,把我的心脏活活挖出来——我目睹过很多同伴惨死的样子,非常清楚它的招式。

    “我害怕极了,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拼命挣扎和反抗。

    “正好,前一个晚上,七彩剧毒蜥蜴的食物,是一条巨大的犀牛腿。

    “血肉被吃了个精光之后,蜥蜴笼里还残留了好几根巨大的骨棒。

    “七彩剧毒蜥蜴将几根骨棒咬断,咬出了尖锐的断茬。

    “我胡乱摸索到了一根一头圆,一头尖的骨棒,闭着眼睛,用尽全身力气朝脑袋上方捅了过去。

    “大角鼠神在上!我竟然不偏不倚地捅穿了这头七彩剧毒蜥蜴的眼睛,整根骨棒都没入它的脑袋!

    “这头畜生仍旧没死,在剧痛的刺激下,愈发用力撕扯我的胸膛。

    “但我也被剧痛,激发出了蕴藏在血液深处的凶性,无论七彩剧毒蜥蜴怎么撕扯我的皮肉,我都死死抱着这根骨棒的圆头不放,还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上去,拼命旋转骨棒,把这畜生的眼球连带着大脑,统统搅得稀烂如泥。

    “当时,整片胸膛都在燃烧的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是死,我也要拖着这头畜生一起死,绝不能让它再祸害我的更多伙伴。

    “不知过了多久,这头畜生终于没了动静,而我也昏迷了一段时间。

    “我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恍恍惚惚间,和以前的伙伴,还有我从未见过的爹娘在某个地方团聚。

    “但是,当我在剧痛的刺激下,再次苏醒之时,却发现自己仍旧躺在一片狼藉的蜥蜴笼里。

    “从冰封般的天空,黯淡的太阳来看,我才昏迷了不到半个刻时,甚至短短一顿饭的功夫。

    “看着整个脑袋都被我捅得稀巴烂的七彩剧毒蜥蜴,我知道大事不妙。

    “这可是主子最喜欢的宠物,每天都拥在怀中把玩,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七彩宝钻’,就为了在赌局和酒宴中,向别的暗月武士炫耀,据说,曾经有另一名武士出价一百名训练有素的鼠民仆兵,主子都不肯将它卖掉。

    “鼠民杂役葬身在七彩剧毒蜥蜴的血盆大口里,当然是自己倒霉。

    “但像我这样奋起反击,将主子最心爱的宠物杀死,更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当主子见到七彩剧毒蜥蜴蛰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时,他的怒火究竟会飙升到多么高的云层里,而我又将落到何等凄惨的下场。

    “盘踞着成百上千头小蜥蜴的孵化池,就是专门为我这样桀骜不驯,竟然不愿意乖乖去死的鼠民准备的。

    “死,我不怕。

    “但我的确害怕在孵化池里,被上百头手指大小的蜥蜴钻进肚子里,用三天三夜甚至更长时间,整个人从里到外,被啃噬得干干净净,而这时候,我还活着,眼球还能转动,大脑还能感觉到痛楚。

    “幸好这时候天色还早,主子还没醒来。

    “而因为我的出色表现,主子渐渐将整个蜥蜴笼都交给我来打理,并没有第二个人目睹我和七彩剧毒蜥蜴的激斗。

    “我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撞开蜥蜴笼的铁栅栏,拔腿就跑。

    “在镇上升起第一缕炊烟之前,我已经跑到了镇子外面的山林中。

    “不出所料,没过多久,镇子上就派出了追兵。

    “虽然不知道主子看到‘七彩宝钻’的尸体时,究竟会是什么表情,但从追兵的数量来看,倘若真的被他们追上,还不如自己割断喉咙,来个痛快比较好。

    “只是,在和七彩剧毒蜥蜴的激斗中勉强逃生,品尝过命悬一线,死神在我耳朵旁边狞笑的滋味之后,我就再也不想死——至少,不想就这么容易地死掉。

    “我拼命往山林深处逃去,尽情呼吸着山野中的空气,感知着泥土的湿润和草木的芳香,等等等等我在镇子上,在蜥蜴笼里不可能品尝到的滋味。

    “我想,哪怕多活一天,不,多活半天都好。

    “只要我还活着,主子就肯定会暴跳如雷,气得哇哇乱叫,在他的朋友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一想到这个,原本疲惫不堪的我,不知怎么,就从骨髓深处,生出了全新的力气。

    “只可惜,想要在荒山野岭中生存下去,不是光凭胆量和力气就可以的。

    “我从小就待在镇上,帮主子伺候他那些蛇虫鼠蚁,从没有长时间在山林中生活过,更不知道该如何在山林中躲避几十队追兵,漫山遍野的抓捕。

    “我在草木之间留下了太多痕迹,我蹭在粗糙的树皮上的斑斑血迹,在主子豢养的嗜血蜥蜴的嗅探下,简直像是一个个闪闪发亮的箭头那么清晰。

    “终于,仅仅逃出去一个白天,在那个冰寒刺骨的晚上,我被一队追兵堵在一处山坳里。”

第1098章 老熊皮的复仇

    孟超觉得,大角军团派出的这些,带领鼠民们逃出魔窟的士兵,肯定经过精挑细选,又专门锻炼他们的口才,还将故事细细打磨了无数遍。

    才能说得如此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寥寥数语,圆骨棒仿佛带领大家回到了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盯着他的嘴巴。

    明知道他安然无恙,亦在心里为他当时的遭遇,捏了一把汗。

    “当时,一头好似疯狗般的嗜血蜥蜴,从草丛里一下子窜了出来,狠狠咬住了我的小腿肚子,獠牙将我的血肉贯穿,令它上百斤重的身体,都挂在我的腿上。”

    圆骨棒继续道,“我眼睁睁看着两名凶神恶煞的蜥蜴武士,扛着镶满了蛇牙的大棒,满脸狞笑朝我走来。

    “他们的目光并没有落在我的脑袋上,而是落在我的膝盖上。

    “看样子,并不想将我一棒子打死,而是要敲碎我的膝盖,抓回镇子里去慢慢炮制。”

    “啊……”

    人群中,有些性急的鼠民,忍不住问道,“后来呢,你怎么能从蜥蜴武士的追杀下,逃出生天?”

    “后来,是老熊皮救了我!”

    圆骨棒笑嘻嘻地指着那名沉默寡言的高个子战士,“你们别看他平时不怎么喜欢说话,却有一手能模仿图腾兽叫声的本领,能将远处的图腾兽都吸引过来。

    “老熊皮比我更早几年加入大角军团,当时,他正被大角军团派遣到血蹄氏族和暗月氏族的交界处,来寻找像我这样走投无路,却又不甘心等死,还对主子充满了愤怒,渴望反抗和复仇的鼠民,发展成为大角军团的新兵。

    “他在山脚下见到了大批蜥蜴武士的异动,知道他们肯定在追捕反抗者和破坏分子,便悄悄尾随在队伍后面。

    “光靠老熊皮一个人,当然无法和大批蜥蜴武士抗衡,所以,他利用自己的本事,巧妙吸引了一头图腾兽,撞进了蜥蜴武士们的包围圈。

    “图腾兽的价值和威胁程度,显然比我大得多。

    “一时间,蜥蜴武士都被图腾兽搞得措手不及,人仰马翻。

    “老熊皮趁机悄悄摸上来,一刀抹了那头咬在我小腿肚子上的嗜血蜥蜴的脖子,将我救了下来。”

    “原来如此。”

    众人终于长舒一口气。

    有人还不满足,继续问道:“后来,你们又是怎么逃出蜥蜴武士的追捕呢?”

    “这就都要靠老熊皮的了!”

    圆骨棒道,“老熊皮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手,简直就是山林的化身,只消提鼻子一闻,就能嗅探到整座山林里所有的溪流、沼泽和图腾兽的洞窟。

    “大家晓得,我们鼠民通常是不被允许进山打猎的,除了那些天赋异禀,专门给氏族武士当向导的人。

    “老熊皮在老家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名向导。

    “不过,向导这碗饭也很难吃,甚至比打扫蜥蜴笼更加危险,因为氏族武士们为了狩猎到更加残暴和强大的图腾兽,总是一次次要求向导往山林更深处进发。

    “果真遇到了图腾兽,氏族武士们还能凭借娴熟的战技和强大的图腾战甲,来和图腾兽搏杀。

    “但手无寸铁的向导,往往是九死一生。

    “老熊皮一家三代连同他的妻子,都是老家最优秀的向导,他们的名气甚至传到了附近的城镇,很多氏族武士进山打猎,都指名要他们带路。

    “这一年,统治当地城镇的豪族,酋长的继承人想要风风光光地完成自己的成年仪式,他想格杀一头最强大的图腾兽,送给自己的父亲当礼物。

    “而他的父亲,那名以残暴著称的酋长,亦派出了大批人马来保驾护航。

    “如此精锐的队伍,自然需要最好的向导。

    “老熊皮夫妇以及他们的孩子,一家三口,就被狩猎队伍征召,来到了云雾缭绕的山林深处。

    “可惜天公不作美,就在他们进山的那天,天空像是被一头巨兽的犄角捅了个窟窿,没日没夜地下起了瓢泼大雨。

    “暴雨引发了山洪,令平日里就危机四伏的山林,变得更加捉摸不定,狂暴无匹。

    “就连狩猎队伍里面,亦有不少人被山洪冲走,剩下的氏族武士们在兜兜转转了十天半个月之后,亦是精疲力竭,状态差到极点。

    “这时候,暴风雨仍旧没有停歇的意思,乌云之间,电闪雷鸣,叫人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氏族武士们的脾气和图腾之力都变得极不稳定,甚至有人刚刚抽出战刀,就会有雷电劈在他的附近。

    “按理说,如此恶劣的天气,根本不适合狩猎,最稳妥的安排就是撤出山林,等到雨过天晴、云开雾散,再重整旗鼓。

    “老熊皮亦是如此向那名酋长之子建议的。

    “他告诉酋长之子,在山林深处,倾盆暴雨和电闪雷鸣,会极大刺激图腾兽的凶性,令图腾兽的危险程度,提升到平时的好几倍。

    “而他们这支原本人员齐备,装备精良的队伍,也因为山洪的缘故,被冲得七零八落。

    “眼下人困马乏,实在不适合再轻兵冒进,否则,‘猎人’和‘猎物’的角色,随时都会互换位置,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的。

    “按理说,这是一名资深猎手的经验之谈。

    “可是,他得到的回应,却是一顿毫不留情的皮鞭。

    “酋长之子心心念念在成年仪式上大出风头,已经在深山老林里转悠了十天半个月,怎么甘心无功而返,沦为家族里面的笑话?

    “酋长之子怒斥老熊皮果然是胆小如鼠的卑贱之辈,连半点图兰勇士的胆魄都没有。

    “老熊皮越是这样‘胆怯’,酋长之子越是要培养他的‘勇气’,于是,就硬逼着他们一家三口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非要找到图腾兽的巢穴不可。

    “结果,又费了三天三夜功夫,他们的确找到了图腾兽的巢穴。

    “然而,被暴风雨困了半个多月的图腾兽,又被电闪雷鸣刺激了体内的图腾之力,的确如老熊皮所猜测的那样,凶性和战斗力,都比平日里暴涨了好几倍。

    “这支精疲力竭,人困马乏,七零八落的狩猎队伍,根本不是狂性大发的图腾兽的对手,很快就被杀得丢盔弃甲,人仰马翻。

    “没见到图腾兽的时候,还鼻孔朝天,盛气凌人,口口声声什么‘武勇’,‘胆魄’,‘荣耀’的酋长之子,此刻却吓得屁滚尿流,带着为数不多的氏族武士,头也不回地朝山脚下逃跑。

    “他们倒是跑了,老熊皮一家三口却跑不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先后惨遭图腾兽的毒手,就连他自己,都被撕开面皮,险些掀飞了半个头盖骨。

    “当老熊皮被剧痛惊醒时,发现自己深陷在一处沼泽中,泥浆已经淹没了他的肩膀,快要没过他的口鼻。

    “也幸好如此,他才没有被图腾兽发现,侥幸逃过一劫。

    “好不容易从沼泽中挣扎出来,老熊皮在四周转悠了半天,却只找到了老婆和儿子的遗物。

    “老熊皮悲愤欲绝。

    “虽然向导和猎人都是危险至极的工作,进山的那一天,他们就有了随时命丧虎口的觉悟。

    “但明明是可以避免的灾难,却因为酋长之子的一意孤行,害死了他的至亲。

    “偏偏引发这场灾难的酋长之子,那个满口‘荣耀’和‘勇气’的家伙,还丢下他们,第一个逃跑了!

    “老熊皮怒不可遏,决心复仇。

    “他知道,在天气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没有向导的帮助,酋长之子是很难逃出这片山林的。

    “于是,他强忍遍体鳞伤的痛楚,在山林中追踪酋长之子逃跑时留下的蛛丝马迹。

    “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又有多少次精疲力竭,想要闭上眼睛,就此一睡不醒。

    “但每次电闪雷鸣的时候,他眼前总会出现妻儿的幻影,向他的身体里面,注入新的动力。

    “终于,三天三夜之后,老熊皮在一片山坳深处的洞窟里面,找到了自己的仇人。

    “老熊皮知道凭借自己的力量,不可能战胜酋长之子还有为他保驾护航的氏族武士。

    “在愤怒和绝望的刺激下,老熊皮选择了模仿图腾兽求偶的声音,在山野中发出最凄厉的叫声,将那头穷凶极恶的图腾兽吸引到自己的面前,再由自己带领,冲进了酋长之子藏身的洞窟。

    “饥肠辘辘的图腾兽果然在洞窟中大发神威,将惊骇欲绝,斗志涣散的酋长之子等人统统杀死。

    “老熊皮原本以为自己也在劫难逃,很快就能和妻儿团聚。

    “没想到命运再次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就在图腾兽杀死了酋长之子等氏族武士的时候,山洪暴发,冲进山坳,冲垮了洞穴,将老熊皮裹挟着冲下山脚。

    “他抱着半截被蛀空的大树,一路随波逐流,等到雨过天晴之时,发现自己竟然奇迹般活了下来,还被人救助,带到一座都是由鼠民战士组成,温暖而坚固的营地——那就是我们大角军团的营地!”

第1099章 古梦圣女

    两名士兵的故事,听得众人热血沸腾。

    众人这才知道,貌不惊人的高个子士兵,竟然还有这样死里逃生的传奇经历。

    大角军团,还真是卧虎藏龙之地。

    听完圆骨棒的讲述,众人的表情各不相同。

    有人为他们的脱险长舒一口气。

    也有人为他们的反抗精神大声喝彩,恨不得飞到彼时彼刻,去看看他们的主子,那副惊骇欲绝、失魂落魄的样子。

    其实,编入这支百人队里的鼠民青壮年们,很多人都惨遭过和圆骨棒一样的折磨。

    也有人和老熊皮一样,失去了最珍贵的亲人。

    可以说,他们身上纵横交错的每一道伤疤,都是一段刻骨铭心的仇恨。

    两名大角军团战士的故事,彻底征服了这些鼠民的心。

    令他们的心,都被万箭齐发,射到了大角军团的营地里。

    “大角军团的营地,究竟是什么样子?”

    有人问道,“就像是鼠民仆兵的训练营那样么?”

    “比那要好得多!”

    圆骨棒道,“氏族武士根本没把鼠民当人,只会用最残酷的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压榨出仆兵们的战斗力,至于鼠民们是否在训练中,因为劳累过度而受伤甚至惨死,又是否会留下致命的暗伤,导致短短几年就透支了整个生命——高高在上的武士老爷们,才不在乎这些事情。

    “而在大角军团,每一名鼠民战士都能得到最妥善的对待,训练虽然刻苦,但保护措施都很到位,食物也绝对充足,哪怕从训练中被淘汰,也不用担心会被丢弃,军团总会找到比较轻松的工作来安置所有人。

    “而且,大角军团里的所有人,都像是兄弟姐妹一样团结友爱,绝对不会发生军官恣意欺凌士兵的事情。”

    听了这话,众多鼠民脸上,不由流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特别是那些身体特别强壮,曾经在各个训练营里待过,接受过氏族武士严酷训练的鼠民战士。

    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加入大角军团,去大显身手了。

    孟超和冰风暴对视一眼。

    两人并非懵懂无知的鼠民,自然不会完全相信圆骨棒的话。

    就算圆骨棒没有撒谎,他所看到、听到和亲身经历的,也未必是全部真相。

    不过,透过字里行间,两人还是确定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

    大角军团并非最近才组建。

    更不是一帮乱糟糟的乌合之众。

    而是在好几年前,就有了自己的营地、军官、训练团队和体系,还派出大批人马,在图兰泽各地发掘新血,将那些和氏族武士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又具备强烈反抗精神的鼠民,统统凝聚到了一起。

    如此职业化的军团,绝不是一直被欺凌、被压榨、被奴役的鼠民,自发可以组建的。

    想到这里,孟超憋着嗓子道:“大角军团,真不简单,个个都是英雄好汉!”

    这话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

    圆骨棒亦是昂首挺胸,流露出无比自豪的神色。

    孟超继续道:“创建大角军团的,一定更是英雄中的英雄,好汉中的好汉!”

    “对啊!”

    众多鼠民经过他的提醒,全都来了兴趣。

    高等兽人最崇拜勇士和英雄,更注重荣誉和传承,五大氏族的每一个战团,都拥有自己的荣耀史诗和战绩战功榜,那些曾经在著名战役中光耀万丈的名字,简直镌刻在每一名战团士兵的胸膛之上,更不要说战团的创始人了。

    大角军团既然拥有掀翻整座黑角城的能力,缔造者必然是顶天立地的英雄豪杰,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帮在场所有鼠民逃出魔窟的拯救者。

    大家伙儿怎么能不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呢?

    “我们大角军团,是由无数鼠民中的反抗者共同组建的。”

    圆骨棒道,“虽然五大氏族都污蔑我们是流淌着卑贱血液的无胆鼠辈,但放眼整片图兰泽,鼠民的数量比天上的群星还要多,数千年的欺凌和压榨下来,怎么可能不涌现出几个充满血性的勇士呢?

    “只不过,以往鼠民们都分散在图兰泽各地,受到氏族武士的严加管控,彼此间的消息又不灵通,就算偶尔出现一两个反抗者,也很快遭到氏族武士的镇压,犹如零星的野火,顷刻间就被暴雨扑灭。

    “但是,只要我们聚集在一起,就从野火燎原变成了火山爆发,绝不是区区一场风雨,可以浇灭的了!”

    这个答案,自然无法令好奇心提到嗓子眼里的鼠民们满意。

    都不用孟超出声,就有鼠民高声追问道:“那么,圆骨棒,究竟是谁将这么多充满反抗精神的鼠民勇士聚集到一起,大角军团的统帅又是谁呢,是不是很厉害,比五大氏族的酋长们都要厉害?”

    “这个……当然了!”

    圆骨棒也有些吃不准。

    却不愿意在刚刚救出来的鼠民们面前,弱了大角军团的气势。

    他想了想,给了众人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真要说的话,将这么多鼠民勇士聚集到一起的,当然是大角鼠神了!”

    “你们见过真正的大角鼠神?”

    鼠民们全都大吃一惊。

    “我倒是没有,但我们大角军团里的很多军官、巫医还有祭司,都是通灵者,他们都在冥想和睡梦中见过大角鼠神,并且从鼠神那里得到了祝福和力量,关键时刻,大角鼠神甚至能通过他们的身体,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亲自指挥我们作战!”圆骨棒斩钉截铁地说。

    “啊……”

    众多鼠民再次发出既惊讶又羡慕的叹息。

    孟超也眯起眼睛。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和回忆,他已经在脑中勾勒出了关于图兰文明的大致架构,对整个社会形态、力量体系还有特殊职业,都有了初步的认识。

    “通灵者”是图兰泽独有的职业。

    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冥想、睡梦等等方法,和祖灵直接沟通,得到祖灵的启示,借助祖灵的力量,甚至将自己的血肉之躯当成“容器”,接纳祖灵降临人间,施展无上神力的人。

    如果说,鼠民组成了图兰文明的血肉。

    氏族武士构造了图兰文明的骨骼。

    那么通灵者就是图兰文明的大脑,是真正的统治阶层。

    通灵者未必都是酋长和祭司。

    但酋长、祭司、起死回生的巫医还有战无不胜的将军,必定都是通灵者。

    据说,当强大的通灵者请到最古老的祖灵,降临到自己的身体里面时,整个人的神态、气质乃至力量,都会产生脱胎换骨乃至翻天覆地的变化,连带着周遭的天地,都会被他们的气势所扭曲。

    真像是千万年前的古代图兰勇士,转世重生一样!

    “大角军团也有通灵者?”

    所有鼠民都瞪大了眼睛。

    如果说,面对普通氏族武士,他们还有握紧刀剑奋力一搏的勇气。

    那么,通灵者几乎就是祖灵的化身,是每个氏族的守护神,在图兰泽行走的代言人。

    绝不是人力能够抗衡的。

    事实上,数千年来,通灵者几乎都诞生在五大氏族里面。

    从没听说过哪个鼠民能得到祖灵的启示和祝福。

    这也成为了鼠民们流淌着卑污之血的一大“证据”。

    以至于不少鼠民都自觉矮人一头,心甘情愿承受着无尽的压榨和折磨。

    如果说,鼠民也能成为通灵者的话。

    他们就更加没有自轻自贱的道理了。

    “那是因为过去千万年间,大角鼠神一直在沉睡的缘故。”

    圆骨棒认真辩解道,“现在,既然大角鼠神已经苏醒,鼠民当中,自然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通灵者。

    “大角军团聚集了大批鼠民中的通灵者,很多人都在睡梦中得到了大角鼠神的启示,才能无师自通地掌握各种精湛绝伦的战技,还有排兵布阵和组织筹划的方法——若非这样的神迹,我们怎么可能大闹黑角城,把血蹄氏族都弄得灰头土脸呢?”

    的确,亲历了黑角城的天翻地覆,大角军团拥有通灵者这件事,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而整个大角军团最厉害的通灵者,就要数‘古梦圣女’了。”

    圆骨棒继续道,“她不单单是能在恍惚间聆听到大角鼠神的声音这么简单,还能在梦境中非常清晰地和大角鼠神交流,从鼠神那里得知了大量几千年前的重要情报,并且在醒来后,仍旧记得清清楚楚。

    “诸如几千年前就已经失落的神庙还有武库的位置以及开启方法。

    “还有古代图兰人训练士兵和调制秘药的方法。

    “要知道,无数神庙、武库、秘法还有秘宝,统统在三千年前的‘大灭绝令’时代,被圣光之地的入侵者毁掉或者湮灭在沙尘之中,连五大氏族那些号称拥有深邃智慧和古老传承的祭司们,都不知道他们的下落和开启方法。

    “古梦圣女原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奴,如果不是她能够在梦境中和大角鼠神沟通,怎么可能知道这一切?

    “正是依靠古梦圣女的指引,我们发掘了大量古代神庙和武库,才能将大角军团武装到牙齿,拥有和氏族武士的一搏之力啊!”

第1100章 大角之梦

    孟超心里“咯噔”一下。

    听上去,这个“古梦圣女”,颇像是大角军团的精神领袖之类的人物。

    不过,他在前世记忆碎片中,却没找到这个名字。

    看来是在“大角之乱”惨遭镇压的时候,死在战场上了。

    果真如此的话,这位“大角鼠神在图兰泽的化身”,搞不好正是改变未来的关键。

    孟超在心底,为“古梦圣女”这个名字,画上了重重的一笔。

    众多鼠民大为兴奋,又缠着圆骨棒追问了很多关于古梦圣女和其他通灵者的事情。

    圆骨棒只是普通士兵,对通灵者乃至圣女的消息,知道的也不算多。

    硬着头皮东拉西扯一阵,倒是唬得没什么见识的鼠民们都一愣一愣。

    就这样不断加油鼓劲,几十里路程走下来,竟然没有一名鼠民掉队,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令众人对大角鼠神的信仰,变得愈发坚定。

    非但如此,一路上他们还收拢了不少掉队者。

    此刻从黑角城到血蹄氏族领地边境的原野上,足足有几百支百人队正在没命逃亡。

    为了让更多人能活下来,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每一个人。

    那些身体羸弱或者受伤严重的掉队者,只能原地休息,等待后面的队伍赶上来时,再拉他们一把。

    孟超和冰风暴所在的这支百人队,算是落在整个大部队的最后面。

    老熊皮善于辨认人畜经过时,留下的蛛丝马迹,几乎踏着前方百人队的脚印走,自然撞上了这些掉队者。

    有些掉队者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稍稍恢复了力气,能跟上他们的脚步。

    还有些掉队者的伤势实在太重,或者体力透支得厉害,两条腿因为抽筋,血肉全都纠缠成了一团,根本走不了路。

    他们只能继续留在路边,等着更后面的百人队来收拢。

    或者,等来血蹄氏族的追兵。

    从黯淡无光的眼神来看,就连他们自己都非常清楚,等待他们的将是无比残酷的结局。

    但是,作为饱受欺凌,手无寸铁的鼠民,能一路从黑角城冲杀出来,逃亡到这里,已经做到了极致。

    无论孟超还是圆骨棒他们,都无法拯救眼前的每一名鼠民——或许,他们连自己都无法拯救。

    他们唯一的仁慈,就是匀出了一些食物和秘药,让实在走不动的掉队者能吃饱喝足。

    又给这些掉队者,替换了几把足够锋利的刀剑。

    至于要如何使用这些刀剑,是干脆利落的自行了断,还是轰轰烈烈的决一死战,就由掉队者自己决定。

    留下这些掉队者之后,继续上路的百人队,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幸好,天色渐渐黯淡下来的时候,他们及时赶到了前方的第一处营地。

    那名大角军官果然没有骗人。

    为了接应从黑角城里逃出来的鼠民,大角军团在逃亡之路上,部署了将近十座营地。

    虽然为了隐蔽的缘故,每座营地从远处望过去,都像是小土包一样毫不起眼。

    但走到近处时,却发现壕沟纵横交错,拒马、掩体、陷坑和地下工事一应俱全,依托天然地底溶洞打造的营地里面,燃起了温暖的篝火,堆满了香气扑鼻的曼陀罗果实,还有用最细嫩的曼陀罗枝叶编织的软塌,能让精疲力竭的逃亡者们,痛痛快快地睡一个好觉。

    在新一批大角军团士兵还有巫医的接应下,所有逃亡者都享受到了用温水浸泡双脚,细细挑去血泡,再按摩双腿的美妙滋味。

    彻底放松下来的逃亡者们,舒服得哼哼唧唧。

    不少人连脚都没有擦洗干净,就倒在软塌上,鼾声大作起来。

    孟超和冰风暴自然不在此列。

    两人好奇打量着营地的布置,还有四周每一名大角军团的战士。

    隐隐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大角军团设置营地的法子,貌似比血蹄大军更加细致和专业。

    而他们的士兵,虽然不像血蹄武士那样,被图腾之力充塞了身体,各个虎背熊腰,面目狰狞,杀气冲天的模样。

    但令行禁止,训练有素,更有一支正规军的样子。

    “难道,大角军团的统帅还有那位‘古梦圣女’,真的得到了大角鼠神的启示,才能在睡梦中学会古代图兰人行军打仗的本事?”

    就算孟超绝不相信大角鼠神的存在。

    还是忍不住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否则,怎么解释一支来自草根,应该乱糟糟毫无章法的起义军,竟然比氏族武士组成的铁血大军,更接近现代意义上,正规军的样子?”

    这个问题,在这里不可能得到答案。

    好在只要跟着逃亡者们一路前进总能找到大角军团的大部队,见到那位被圆骨棒说得神乎其神,动不动就能请大角鼠神上身的“古梦圣女”。

    孟超和冰风暴经过一连串的谋划和激战,亦是精疲力竭,每一个细胞都透支到几乎干涸的程度。

    两人约定,互相警戒,其中一人进入深度睡眠状态时,另一人就保持浅度睡眠,随时注意四周的异动。

    就这样,迷迷糊糊睡到后半夜,又有好几支百人队陆续赶到这座营地。

    四周鼾声如潮,鼠民们横七竖八地躺倒了一片。

    就连终日熬煮着曼陀罗糊糊的灶火,都比白天时黯淡了不少。

    轮到孟超警戒。

    他正处于浅度睡眠状态中。

    虽然脑域70%以上的空间都陷入沉睡。

    五感却始终保持着平时90%左右的敏锐。

    不放过周遭数百米内的风吹草动。

    忽然,孟超觉得眼前的世界发生扭曲。

    一副模模糊糊的画卷,在他的视界之内展开。

    无比辽阔的天地间,是一望无垠的原野。

    原野之上,横亘着一支由数百个万人方阵组成的,气势恢宏,法度森严,杀气冲天的军队。

    数百万勇士犹如数百座铜浇铁铸的雕像,手里的刀剑和斧锤,反射着耀眼的阳光,激荡出无坚不摧的锋芒。

    而在每一座方阵的中央,都有一根几十臂高的旗杆,旗杆上端是一面遮天蔽日的大角战旗。

    战旗之上,那个流淌着鲜血、缭绕着火焰的老鼠骷髅头,在劲风吹拂中,呈现出恍若活物般的怒容。

    战旗的猎猎作响,就像是老鼠骷髅头,发出声嘶力竭的呐喊一样。

    而在上百面迎风招展的战旗之上,如怒涛般翻涌不定的云端,一名身高超过百臂,穿戴着金光闪闪的图腾战甲的巨人,正脚踩虚空,一步步降临到图兰泽的苍茫大地上。

    他脸上佩戴着一副黄金打造的老鼠骷髅面具。

    脑袋上戳出了几十根尖锐无比的大角。

    六条比蛮象武士的大腿更加粗壮的臂膀里面,分别持握着锋利的战刀,沉重的战锤,布满獠牙的狼牙棒,比门板还要宽阔的巨斧,犹如蟒蛇般的铁鞭,以及一柄仿佛闪电凝聚而成,足以将天穹捅个窟窿出来的长枪。

    浓烈的杀意化作滚滚浪潮,将漫天红云都朝远处推开,形成了层层叠叠的云山云海,更加烘托出他毁天灭地的无上威能。

    在他的凝视下,底下那支仿佛铜浇铁铸的百万大军,发出了整齐划一,撕心裂肺,惊天动地的吼叫。

    “大角鼠神!”

    “大角鼠神!”

    “大角鼠神!”

    孟超彻底醒了。

    但诡异梦境中,大角鼠神从天而降,战无不胜的形象,仍旧深深烙印在他的大脑皮层之上。

    这不是普通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孟超瞬间警惕起来。

    身为精神攻防专家的他,早在怪兽山脉之内,就遭遇过无数次诡谲叵测的心灵攻击。

    诸如超大型幻境“桃源镇”,甚至能将包括他和吕丝雅在内的众多龙城高手,都吸入其中,不可自拔。

    眼前的雕虫小技,自然被他瞬间洞悉。

    “有人施展心灵攻击,试图在我的脑域深处,植入一段信息?

    “不,不是专门针对我,而是大范围的群体攻击……”

    孟超注意到,四周鼾声大作的鼠民们,不少人的眼球都在紧闭的眼皮下面飞快转动。

    口中还念念有词,反复念诵着“大角鼠神”的名字。

    这不正常。

    通常来说,如果是精疲力竭,陷入酣睡的话,往往睡得很沉,不太会做梦,更不会说梦话。

    而眼球高速转动,分明是大脑中的部分区域仍旧高度活跃,刺激脑神经,陷入梦境的迹象。

    一个两个也就算了,个个鼠民都是如此,不能不令孟超深深皱眉。

    他重新闭上双眼。

    不动声色地释放脑电波,形成一圈圈淡淡的涟漪,朝四周扩散,寻找心灵攻击的源头。

    很快,通过脑电波的反馈,他就找到了另一副异常活跃的大脑。

    却是营地里的一名巫医。

    白天时还帮大家治疗伤势,又教大家按摩双腿肌肉以及脚底穴位的方法。

    很受逃亡者们的信任和欢迎。

    此刻,他却在营地中央盘膝而坐,装作深度睡眠的样子,眼球却以超高频率,疾速旋转着,口中亦念念有词,反复吟唱着“大角鼠神”的名字。

    在孟超的灵能扫描之下,他的大脑好似灯塔般,朝四面八方投射出了妖异的光芒。

第1101章 追兵将至

    孟超在龙城的很多心灵专家还有擅长精神控制的怪兽脑袋上,都扫描到过类似的光芒。

    心思电转,顿时明白过来。

    所谓“大角鼠神的祝福”,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怪不得很多明明没有“通灵者”天赋,只是贫苦出身的仆兵甚至奴工,也能在睡梦中得到大角鼠神的启示。

    不过,孟超并不想戳穿这一点。

    虽然他厌恶通过装神弄鬼的方法,来激发鼠民们的勇气,唤醒他们的反抗精神。

    更憎恨那些将千千万万鼠民都当成棋子,恣意欺骗和牺牲的野心家。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想要在这个风云激荡,危在旦夕的大时代,在最短时间内,将绝大多数鼠民都组织起来,从任人欺凌的奴隶,变成一支渴望胜利也不怕牺牲的铁血强兵。

    再没有什么方法,比创造一个共同的祖先和神灵,更好的了。

    就这样,孟超不动声色地监控着巫医的大脑。

    见他始终将脑电波的振幅,维持在相对微弱的程度,除了往鼠民们的脑域中,植入一段信息之外,并没有进行更多,更具破坏性的行动。

    孟超也就没有插手,直到新的黎明降临。

    鼠民们纷纷从睡梦中苏醒。

    首先醒来的自然是冰风暴。

    她先是微微一怔,像是没想到自己会发一个如此清晰的,关于大角鼠神和大角军团的梦。

    随后脸色一变,深深皱眉,低声道:“不好,似乎有人侵入了我的梦境!”

    见孟超满脸平静,她又大为诧异:“你知道?”

    孟超点头,轻声道:“对方同样侵入了我的梦境,不过,除了诱导我做了一个对方希望看到的‘美梦’之外,并没有造成更加恶劣的后果。”

    冰风暴心思电转,瞬间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她冷哼一声,道:“在圣光之地,很多巫师和女巫都掌握类似的秘法,想不到在图兰泽,也有精通此道的高手!”

    两人正说着,四周已经此起彼伏,响起了鼠民们的惊呼和赞叹声。

    大家争先恐后地说,自己梦到了威风凛凛的大角鼠神,还有战无不胜的大角军团。

    梦境中战云翻涌的天空是如此灿烂辉煌,从天而降的大角鼠神又是如此威严和神圣,而规模宏大到无法想象的大角军团,又是那么强大,像是一部由亿万零件组成的战争机器,足以碾压图兰泽以及圣光之地的所有军队。

    梦境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以至于鼠民中最讷于言辞的人,都能说得头头是道。

    当他们发现,所有人做的竟然是同一个梦时,先是目瞪口呆,随后就恍然大悟,紧接着泪流满面,意识到自己是在睡梦中,目睹了最伟大的祖灵的真容。

    “大角鼠神,图兰泽古往今来最强大的勇士,竟然降临到我们每一个无比卑微的鼠民的梦境中,亲自给予我们启示和祝福!”

    “战无不胜的大角鼠神!战无不胜的大角军团!”

    “赞美鼠神!赞美军团!”

    鼠民们激动得面红耳赤,纷纷手舞足蹈,好似抽筋般顶礼膜拜起来。

    有了这份坚定的“信仰”打底,接下来的坏消息,也就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了。

    时隔一个昼夜,血蹄大军终于追赶上来。

    这是必然的。

    一天一夜时间,足够血蹄大军收拾黑角城的残局。

    而在自己金碧辉煌的主城,吃了如此大亏的血蹄武士们,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罪魁祸首——这些该死的“老鼠”,从眼皮子底下溜走。

    据说,数以万计的血蹄武士,分成数十支追兵队伍,气势汹汹地追赶上来。

    他们掀起的烟尘,吞噬了西南方向的半壁天空。

    其中速度最快的半人马武士,已经在昨夜追上了好几支落在最后的百人队。

    可想而知,这些百人队全军覆没。

    只有两名幸运的逃亡者,被堆积成山的尸体掩埋住,侥幸逃过一劫,被大角军团部署在逃亡之路上来回巡弋的斥候所救。

    虽然这处营地架设得非常隐蔽。

    但这片土地同样是血蹄武士们的家园。

    很多来自地方乡镇的血蹄武士都在这里土生土长。

    最多再有半天到一天,由半人马武士组成的精锐骑兵战队,绝对会发现这里。

    所以,没时间再休整了。

    逃亡者们必须立刻出发,争分夺秒,和追兵,不,是和死神争抢速度!

    同样还是以百人队为基本单位,但这次他们不能再沿着一条大路前进。

    而是要分成十几个方向,迷惑追兵,分散突围。

    肯定有人会被追兵拦截,永远留在这片浸润着鼠民斑斑血泪的土地上。

    但也肯定有人能逃出生天,去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的领地交界处,和大角军团主力汇合,掀起改天换地的狂潮。

    “鼠神赐予我们最后的试炼,正式开始了!”

    负责这座营地的大角军官瞪圆了赤红色的双眼,声嘶力竭地吼叫道,“不要惧怕追兵,血蹄大军虽然凶悍,但他们不可能派出几十个战团来追捕我们,否则,几十万血蹄武士在辽阔无垠的原野上分散到极限,和我们纠缠上十天半个月的话,要用什么方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去向黄金氏族发起挑战?

    “别忘了,血蹄氏族最强大的敌人,始终都是黄金氏族,而不是我们!

    “再说,我们鼠民战士的战斗力,的确没有血蹄武士那么强横没错,但另一方面,我们消耗的食物,也远远比血蹄武士更少!

    “一名鼠民战士,随身携带十几二十斤重的油炸曼陀罗果实,就能在广阔的原野和茂密的山林间,坚持五六天甚至更长时间。

    “而血蹄武士的身高动辄就是我们的一倍,体重更是我们的三四倍,五六倍,他们一顿就要吃十几斤甚至几十斤的曼陀罗果实,除此之外,还要吞噬大量秘药和图腾兽血肉,才能保持体内强劲无匹的图腾之力,随时处于稳定激活的状态。

    “想想看,如果我们将整片原野都变成战场,吊着血蹄武士们跑上三天三夜,那会怎么样?

    “要知道,忍饥挨饿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而对高高在上的武士老爷来说,一天不吃饭,他们体内的图腾之力,就会蠢蠢欲动!

    “对我们更加有利的是,随着大角鼠神的降临,黑角城内外已经有大批鼠民纷纷觉醒,不再甘心忍受血蹄武士的奴役,以至于血蹄大军掌握的辎重和炮灰部队大大减少,就算仍旧听命于血蹄武士的仆兵和奴兵们,也会被主子怀疑他们的忠诚。

    “那么,谁来给血蹄武士运送粮食?难道要每一名血蹄武士都肩扛着几百斤甚至上千斤重的曼陀罗果实,来追赶我们吗?

    “明白了吗,我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我们是有机会逃出去,甚至打赢这一仗的!

    “只要我们能咬牙多坚持几天,把战线越拉越长,追兵别说仍旧保持旺盛的士气和强大的战斗力,就连能否吃饱肚子,都是问题!

    “如果我们的表现足够出色,能一路将追兵吸引到血蹄氏族领地和黄金氏族领地的交界处,吸引到大角军团主力部队的刀锋之下,到时候,猎人和猎物的角色,就会瞬间交换位置,我们就能让所谓的追兵看到,在大角鼠神的祝福下,鼠民究竟能变得何等强大和凶残!”

    这番话再次让孟超感慨,大角军团的官兵素质之强。

    虽然是开战之前的鼓动,但大角军官并不像血蹄武士那样,拉扯些虚无缥缈的老生常谈,什么“荣耀、勇气、骄傲”之类。

    而是罗列敌我优劣的对比,将双方的优势和劣势都说得一清二楚。

    虽然不乏夸大其词的成分。

    但字里行间的五成事实,足以将所有鼠民的士气鼓舞到了极致。

    “听说在昨天夜里,你们所有人都梦到了大角鼠神和大角军团?”

    大角军官继续鼓舞道,“这就说明,大角鼠神完全预测到了追兵的行动,这次试炼的每一个细节,都在鼠神的掌握之中,而你们在试炼中的表现,也将被鼠神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鼓起勇气,奋力拼杀吧!

    “如果追兵没有出现在你们的面前,那就咬紧牙关,竭尽所能地前进,去肩负拯救全体鼠民,创造第六氏族的神圣使命!

    “如果追兵出现在了你们的面前,那就是你们在大角鼠神的凝视下,展现武勇的最好机会,就算轰轰烈烈地战死,你们的灵魂也将回到大角鼠神的怀抱,以无比美妙的方式永生!”

    因为鼠民们的确都在亦幻亦真的梦境中,看到了大角鼠神的真容,和大角军团无比威严的铁血战阵。

    他们都对大角军官的鼓舞深信不疑。

    一时间,非但没人惧怕追兵和死亡的到来。

    甚至有人热血沸腾,摩拳擦掌地期盼着,自己所在的百人队能够撞上追兵,好在大角鼠神的凝视和祝福下,激发出百倍的武勇和荣耀,和追兵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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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章 生死之路

    士气如此高涨,大角军官不失时机地向全体鼠民都分发了打磨一新的刀剑,平时极难吃到的黄金果,还有一枚用蜜蜡封印,上面镌刻着神秘符文的药丸。

    “这是鼠神赐予我们的神药!”

    大角军官吼叫道,“只要我们对鼠神的信仰足够坚定,而情况又足够危急,咬破神药,灌入来自鼠神的无上神力,鼠民战士就能具备和氏族武士的一搏之力!

    “记住,从这一刻起,你们再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而是大角鼠神最忠诚,最荣耀,最勇敢的战士,高举你们的战刀,尽情释放你们的愤怒,让所有敌人都看清楚,当昔日微不足道的鼠民们汇聚成惊涛骇浪时,究竟有多么可怕吧!”

    整座营地内外,响起一片狂热的欢呼。

    在欢呼声中,孟超眯起眼睛,仔细研究分发到他手里的“神药”。

    他从手臂上拔下一根极软极细的汗毛。

    将灵能倾注到汗毛里面,把汗毛绷得和钢针一样坚硬、笔直。

    随后,小心翼翼在蜜蜡上面,戳出一个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小孔。

    将小孔送到鼻腔下面,细细嗅探片刻,孟超闻到了一缕颇为熟悉的味道。

    沉吟片刻,他高高挑起眉毛。

    这种“神药”中蕴含的好几味原材料,都和龙城的“神变胶囊”,有异曲同工之妙。

    都是拥有极强刺激性,能将人体内的多巴胺、脑啡肽、肾上腺素等等激素的分泌,瞬间放大数十倍,激活细胞潜能,令线粒体的质能转换效率疯狂提升的虎狼之药。

    在龙城,神变胶囊能令身为普通人的悍匪,拥有暂时和低阶超凡者抗衡的能力。

    而这种号称“鼠神赐予的神药”,刺激性似乎比神变胶囊更加强烈,药效应该也更好。

    当然,激活生命潜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龙城,服用了神变胶囊的悍匪,激战过后,往往非死即伤,最好的情况,都要因为虚脱而瘫软在地,静养十天半个月才能稍稍恢复元气。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当场自燃,或者因为体内的水分统统蒸发,活活烧成一具干尸了。

    想来,服用“鼠神赐予的神药”,付出的代价只会更加惨烈。

    但对逃亡者而言,这却是他们别无选择,唯一能和追兵抗衡的手段。

    领到了武器、食物和神药的百人队立刻出发。

    今天急行军的状态,比昨天更加糟糕。

    一方面是得知追兵就在身后,甚至随时会仗着策马奔腾的优势,从侧翼绕到他们前面。

    就算士气再怎么高涨,鼠民们终究有些心神不宁。

    无论恐惧还是亢奋,都会导致身体僵硬,动作变形,在速度减慢的情况下,还会浪费大量体力。

    另一方面,短短一夜的休整,根本无法将他们在逃出黑角城的过程中,透支的体能和健康,统统弥补回来。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再想接上,就没这么容易了。

    无论经验丰富的老熊皮,还是劲头十足的圆骨棒怎么指挥,都无法令这支百人队保持最基本的行军队形。

    很多鼠民都瞪大了眼珠子,胳膊支棱着,暴突出一束束粗大的青筋,稍有风吹草动,甚至林间的惊鸟“噗啦噗啦”飞腾起来,他们都会抽出刀剑,如临大敌。

    真是字面意义上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如此行军,直到正午,他们才走出了二三十里地,找到一片泉水汇聚而成的湖泊。

    湖泊不大,被数以万计的逃亡者当成汲水处,湖水几乎干涸,四周都是杂乱无章的脚印。

    从这片湖泊再往前,原野被蜿蜿蜒蜒的图兰河支流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部分。

    左边是一望无垠的草原,茂密的草丛动辄生长到齐腰高,甚至没过鼠民的胸口和头顶。

    右边却因为受到地底灵脉的影响,生长着无数几十米高的曼陀罗树,此刻,开满了七彩纷呈的巨大花朵。

    曼陀罗树经过基因调制,根系极度发达。

    在不少晶石矿脉蕴藏极深的地方,根系甚至能生长到树冠的几十倍规模,将地底深处,一丝一毫的灵能,统统吸入体内。

    凭借这一优势,几乎没有植物能够与之抗衡。

    除了极少数对它自身生长有利的伴生植物外,是不可能有杂草,在曼陀罗树的旁边茁壮生长的。

    而且,高等兽人喜欢在曼陀罗树林旁边建造城镇。

    非但方便他们随时收获食物,树干、枝桠和树叶,也是建造城镇和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原材料。

    是以,并不算太茂密的曼陀罗树林中,还有几条明显经过人工修葺的道路。

    其中一条笔直的道路,甚至穿过了一棵十几名壮汉都合抱不过来,堪称“树王”的曼陀罗树,像是在树干上面打通了一条隧道,堪称奇景。

    虽然右侧的道路明显比左侧更好走。

    但老熊皮和圆骨棒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转左。

    从遍地脚印的走向来看,在他们前面的所有逃亡者,也都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这是当然的。

    右侧貌似一片坦途,但对追兵而言,同样是大道通衢。

    曼陀罗树因为根系太过发达的缘故,树林并不算太茂盛,又经过人工砍伐,还有纵横交错的道路分布其间,对于人马合一的半人马武士而言,根本不是障碍。

    前方还有血蹄氏族的城镇,就算守军都是老弱病残,拦截他们这些仓促成军的乌合之众,还是绰绰有余的。

    左侧的草原貌似一马平川。

    但半人来高的草丛,就是逃亡者们最好的掩护。

    而且草原上还有很多善于打洞的啮齿类,看似平坦的草地上,搞不好到处都布满了陷坑,追兵胆敢放开速度的话,随时都有可能马失前蹄。

    逃亡者想要由此前往血蹄氏族领地和黄金氏族领地的交界处,由草原辗转,虽然要多费些周折,能够逃出生天的概率,却是大大提高了。

    孟超却在一片凌乱不堪的脚印旁边驻留了很久。

    趁着绝大部分鼠民都在痛饮湖水的时候,他伸出手指,飞快揩了一点淤泥,送到鼻腔下面细细嗅探。

    随后,像是发现了什么,眼底放出锐利的光芒,朝四周特别是曼陀罗树林的方向扫描过去。

    “你发现了什么?”

    冰风暴上前问道。

    “你知道这两条路分别通向哪里吗?”孟超指着湖泊的左右两侧。

    右侧是岩石铺设,笔直平坦的大路。

    左侧郁郁葱葱的草原上,原本并没有路,但现在被数以十万计的逃亡者先后践踏,也形成了几十条纵横交错、互相缠绕、如同乱麻般的小路。

    “左边是‘陷空草原’,朝北数百里,再翻过几座山头,就到了‘陷空裂谷’,那里是整片图兰泽地势最低也最复杂的地方,危险程度比北边的‘永夜深渊’都毫不逊色,也是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领地的分界线,倘若说,大角军团的主力部队驻扎在陷空裂谷中,倒是一点都不值得奇怪的。”

    冰风暴虽然在黑角城待了两年,但一直琢磨着身在赤金城的父亲,自然没少向行商打听从黑角城到赤金城的路程,和沿途的地形地貌。

    她如数家珍道,“至于右边,是‘战鼓森林’,据说受到了神圣祖灵的祝福,这里的曼陀罗树,结出的果实又硕大,又饱满,每每到了成熟集结,根本采摘不过来,只能任由他们‘砰砰砰砰’地落在地上,就像是不断擂响的战鼓,算是血蹄氏族的重要产粮地之一。

    “为了运输大量曼陀罗果实,森林里才开辟了这么多条宽阔平坦的道路,而且,森林深处还建造了一座拥有十万人口的城镇——战鼓城,城内生活着好几支拥有数千年历史的豪族,驻扎着大量精锐武士,他们的职责是守护粮仓,防备黄金氏族那边,有不长眼的家伙跑到战鼓森林来捡便宜。”

    孟超若有所思:“就是说,逃亡者一旦选择从战鼓森林走的话,很容易落入后有追兵,前有堵截的绝境?”

    “这是当然的。”

    冰风暴道,“任何逃亡者来到这里,目光都会投向陷空草原,走战鼓森林的话,绝对是死路一条!”

    “那就有意思了。”

    孟超往右走了几步,蹲在地上,细细观察地面残留的蛛丝马迹。

    不一时,他用拇指和尾指,从淤泥里夹起了一根微不足道的东西。

    “这是……”冰风暴微微翘起眉毛。

    “一根毛发。”孟超道。

    “一根毛发?”冰风暴不明白他的意思。

    过去一天一夜,至少有十几万甚至更多逃亡者从这里经过。

    兵荒马乱,摩肩接踵,蹭落几根毛发,算是什么问题?

    “这不是普通的毛发。”

    孟超不慌不忙道,“从它的光泽还有弹性和韧性来分析,这是一根从血气充盈,灵能强劲,体内激荡着澎湃无比的图腾之力的精英战士身上,掉落的毛发。

    “毛发为血气之首,长期营养不良的人,毛发肯定枯萎分叉,一触即碎。

    “这根毛发至少掉落了大半夜的时间,却仍旧富有油性和光泽,可想而知,它的主人一定非常强大!”

第1103章 最重要的战果

    冰风暴偷偷对比了一下孟超、自己还有其他鼠民在毛发上的区别。

    不得不同意,这真是个洞察入微的家伙,说得一点不差。

    即便他们能够微调肌肉骨骼,惟妙惟肖地模拟出普通鼠民的姿态。

    但无论他们往身上涂抹多少污泥,泼洒多少尘土,都无法完全遮掩住油光发亮的毛发。

    “所以呢?”

    冰风暴大惑不解,“大角军团中,的确有不少强者,就像那些潜入黑角城的神庙窃贼,全都是级数以上的高手,掉落这样一根毛发,并不值得奇怪吧?”

    “所以,我就顺着这根毛发,找到了一枚对方的脚印。”

    孟超指着满地凌乱脚印中的一枚,对冰风暴道,“你来看,这枚脚印和地面的接触,是否既轻盈,又均匀,有点儿踏雪无痕的意思?

    “要知道,经过黑角城里的血战,再加上一昼夜的急行军,普通鼠民战士早就累得两个小腿肚子乱颤,全凭意志力,才能咬牙前进,他们根本无法控制周身血肉还有骨骼,脚底的发力并不均匀,不免一脚深,一脚浅,脚印高低不平,甚至拖曳着脚板,在淤泥上犁出一条条深深的痕迹。

    “这些现象,在我发现的这枚脚印上面,统统都不存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肯定是某一名神庙窃贼留下的脚印。”

    “我还是不明白。”

    冰风暴道,“神庙窃贼既然得手,自然也要跟着大批鼠民一起,撤退到血蹄氏族领地和黄金氏族领地的交界处去的,这里是进入陷空草原之前,最后的汲水处,也是逃亡者们的必经之路,神庙窃贼在这里停留,灌满自己的水囊,留下一枚脚印,又有什么奇怪?”

    “的确,如你所言,神庙窃贼混杂在大批鼠民中间,出现在这里并且留下一枚脚印,并不值得奇怪。”

    孟超道,“奇怪的是,那么多神庙窃贼,仅仅留下了这一枚脚印。”

    “……”

    冰风暴一时间没理解孟超的意思,她想了想,道,“或许他们留下了更多脚印,但被后来的逃亡者踩坏了呢?”

    “又或者,他们清扫过自己残留的痕迹,只留下了这枚‘漏网之鱼’。”孟超说。

    冰风暴皱眉:“清扫自己残留的痕迹,没有这个必要吧,血蹄氏族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存在,就算抹掉所有脚印,血蹄武士也不会放弃一路朝陷空草原追杀过去的啊!”

    “如果他们没走陷空草原呢?”

    孟超道,“如果这些神庙窃贼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利用所有人先入为主的观念,走了战鼓森林呢?

    “那么,在进入森林之前,他们是否应该清理一下自己的脚印呢?”

    冰风暴的眼睛越瞪越大。

    随后是嘴巴。

    “我知道,你觉得这只是我的推测,并没有证据来支持。”

    孟超满脸平静道,“那么,除了这根毛发和半枚脚印之外,我还闻到了香味——源自我的追踪粉末的特殊香味,正是从战鼓森林深处传来的。”

    冰风暴眯起眼睛,陷入深思。

    “还记得我们在黑角城里,遇到战死的神庙窃贼时,我都会将一些追踪粉末悄悄洒在他们的毛发里面,就是希望活着的神庙窃贼,在搬运尸体的时候,身上会蹭到一些追踪粉末,从而给我们留下,宝贵的蛛丝马迹。”

    孟超微笑道,“现在看来,无心插柳的举动,倒是帮上了大忙!”

    “你是说,神庙窃贼都走了右边这条‘死路’?”

    冰风暴迟疑道,“但是,战鼓森林深处,还有一座驻扎着精锐血蹄武士的军事重镇!”

    “那是平时。”

    孟超道,“过去数月,来自整片血蹄领地的氏族武士,统统齐聚黑角城,参加‘勇敢者的游戏’,还要排定座次,歃血为盟。

    “这是关系到每个家族切身利益的大事,盘踞在战鼓森林深处的血蹄贵族们,难道会不派出精兵强将,到黑角城大显身手?

    “我估计,此刻驻守在战鼓森林深处的,必定不是这些家族最精锐的力量——精锐力量都在我们屁股后面呢!

    “而且,和战鼓森林一线之隔的陷空草原,突然闯进来数以十万甚至百万计算的逃亡者,难道战鼓森林这边,会不调遣精兵强将,全力实施拦截吗?

    “这样一再分兵,我觉得驻守在战鼓森林里面的血蹄武士,数量肯定少之又少了。

    “更别提,焦头烂额的血蹄武士们,还要应付一个天大的麻烦。”

    冰风暴道:“什么麻烦?”

    “就是战鼓森林里面的鼠民啊!”

    孟超道,“我觉得你还是低估了‘大角鼠神降临’这件事的严重性。

    “你觉得,把黑角城闹得天翻地覆,就是最大的战果么?

    “错,这件事造成的最大战果,不是从黑角城里直接逃出去多少鼠民。

    “而是生活在整片图兰泽的每一个角落,数量比氏族武士更多几十倍的鼠民们,突然发现,原来氏族武士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可战胜,他们貌似坚若磐石的统治,也绝非不可动摇。

    “氏族武士体内流淌的并非战无不胜的荣耀之血,鼠民也绝非天生怯懦和卑贱,固然彼此的体型和容貌大不相同,但谁还不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血肉之躯?一刀不够就再捅一刀,没有谁是绝对杀不死的!

    “这种观念上的粉碎和重塑,远远比将黑角城炸个底朝天,带来更加强劲和持久的震撼。

    “就算图兰泽的消息传递不便,其余四大氏族还不知道如此惊人的壮举。

    “但和黑角城相距不远的战鼓森林,肯定早就收到消息。

    “你觉得,现在生活在战鼓森林里的鼠民们,会是什么心情和态度?

    “而一再分兵之后,数量减少到远远不足以掌控这么多鼠民的血蹄武士,看着这些暗流涌动,捉摸不透的鼠民时,又会是什么心情和态度?”

    冰风暴越琢磨越觉得,孟超言之有理。

    虽然血蹄氏族的精兵强将,统统云集到了黑角城。

    鼠民却并非如此。

    因为鼠民的数量实在太多,平时又没人清点造册,清点鼠民的具体人数。

    无论黑角城还是地方乡镇的统治者,都不可能知道在过去漫长的五十年,在无比丰饶的曼陀罗果实的滋养下,毫无节制的鼠民们,究竟生下了多少幼崽,这些幼崽在短短十几年后,又生下了多少幼崽的幼崽。

    由氏族武士组成的征召队,仅仅是大而化之地将血蹄氏族领地梳理了一遍,抓了大量身强力壮,足够压榨一阵的鼠民回去。

    也有很多比较机灵的鼠民,要么就是听到了武士老爷们正展开“征召”的风声,要么就是听老人们说过,当曼陀罗花开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

    在征召队来到之前,他们就抢着收割掉了家园附近所有的曼陀罗果实,然后躲到深山老林和地底洞穴里面去了。

    堂堂荣耀武士,怎么可能钻进深山老林甚至地底洞窟,和这些又脏又臭的鼠民,玩猫捉老鼠的把戏?

    反正傻乎乎留在家园里的鼠民,已经足够消耗一阵,暂时不用去管这些藏起来的家伙。

    等他们的食物慢慢消耗殆尽,总会忍不住从藏身之处钻出来,主动靠向黑角城和各大城镇,来为老爷们效劳的。

    就算被“光荣征召”的鼠民,也不是都被带到了黑角城。

    很多鼠民都被押到了分布在血蹄氏族领地各处的矿山矿洞。

    又有些鼠民在草原上饲养经过氏族武士驯化的图腾兽和普通野兽。

    还有大批鼠民要去精心照料曼陀罗树的伴生作物,试图从这些伴生植物里面,收获一星半点的粮食。

    原本在曼陀罗树结满硕果的时候,高等兽人是看不上这些果实干瘪,滋味寡淡,产量稀少的伴生作物的。

    但既然曼陀罗树都不再结果,蚂蚱再小也是肉,反正驱使鼠民的成本近乎于零,能糊弄住鼠民们的肚子,帮老爷们多节省几个存储在仓库里的曼陀罗果,也是好的。

    所以,在此刻的血蹄氏族领地之内,仍旧分布着比黑角城更多十倍的鼠民。

    在地方上,他们和血蹄武士的比例,比黑角城内的鼠民和武士之比,更加悬殊。

    战鼓森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里原本就是血蹄氏族的大粮仓,在繁荣纪元里,自然孕育出了数不胜数的鼠民。

    而且,既然名为“森林”,林木再怎么稀疏,总有不少可以躲藏的地方。

    没人知道现在战鼓森林里面,究竟生活着多少惨遭奴役和压榨,满腔怒火,忍无可忍的“合法”鼠民。

    更没人知道还有多少躲避“征召”,藏匿在黑暗中的“非法”鼠民。

    倘若这些鼠民都听说了黑角城发生的事情,再被几名“大角鼠神使者”一煽动的话……

    驻守在战鼓森林深处的血蹄武士,何止焦头烂额,简直自身难保!

    “被你这么一说,似乎战鼓森林比陷空草原更加容易突破!”

    冰风暴眼前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皱眉道,“既然如此,大角军团为什么还让逃亡者们,都从陷空草原突围呢?”

第1104章 死亡试炼

    “数十万规模的逃亡者,只能走陷空草原,这里涉及到追击者的战斗意志的问题。”

    孟超道,“早先在营地里,那名大角军官说得没错,逃亡者并不是血蹄氏族的主要问题,即便那些酋长和祭司们再怎么怒不可遏,只要还有一丝理智尚存,就不可能倾巢而出,来追杀逃亡者的。”

    “为什么?”

    冰风暴问道,“逃亡者可是掀翻了整座黑角城,让血蹄氏族丢尽了脸面啊!”

    “一名合格的统帅,不会因为愤怒而贸然开战。”

    孟超道,“我相信底蕴深厚的血蹄氏族,多多少少总有几名合格的统帅的。

    “没错,发生在黑角城的连环大爆炸和神庙失窃,的确令血蹄氏族颜面尽失,但仅仅为了挽回颜面,就全军出动,分散到一望无垠的陷空草原来追杀一群肮脏、卑贱、东躲西藏的老鼠?

    “那么,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的最高权力争夺战,又该怎么办呢?

    “除了黑角城和陷空草原之外,血蹄氏族领地的其余地方,蠢蠢欲动的鼠民,谁来威慑和镇压呢?

    “挥师北上,向圣光之地发起的‘荣耀之战’,血蹄氏族还要不要参加了呢?

    “对掌控血蹄氏族的酋长和祭司们而言,此时此刻的首要问题不是报复,而是收拾残局,维持秩序,确保血蹄大军仍旧是一支牢牢凝聚在一起,随时能投入战斗的军队,并且这支军队仍旧拥有充足的食物、武器和各项战争资源。

    “至于鼠民仆兵和奴工的话,漫山遍野有的是,重新征召就好了。

    “重新征召的鼠民,没有经历过黑角城天翻地覆的震撼,对血蹄武士仍旧保持着几分源自骨髓深处的敬畏,更容易掌握和压榨,才是更好的炮灰。

    “至于冲出黑角城的逃亡者,就算追上了,抓住了,然后呢?

    “重新把他们编入奴隶或者炮灰部队的话,他们心中早就点燃了反抗之火,不可能完全服从血蹄武士的命令,阴奉阳违、消极怠工甚至故意破坏,都会不断发生,而且,这团反抗之火还会像瘟疫一样不断扩散,‘污染’那些来自地方上,没有亲眼目睹黑角城惨状的鼠民,这不是得不偿失吗?

    “要么,统统杀了?

    “这种做法当然很解气,但光解气,却解决不了血蹄氏族人力物力匮乏的问题,还白白浪费了大量战争资源——说难听点,别说抓捕信仰狂热,桀骜不驯,随时愿意同归于尽的大活人,就算是大军倾巢而出,到草原上抓几十万头猪,需要投入的战争资源都是天文数字!局势已经如此糟糕的此刻,血蹄氏族的大佬们,可能做这样只出不进的赔本买卖么?”

    无论在圣光之地还是图兰泽,冰风暴听到人们谈论起战争的时候,都是满口“为了真神的荣光,为了祖灵的荣耀,为了绝对的正义”之类的豪言壮语。

    很少有人像孟超这样,将战争当成生意,来计算利害得失。

    她不由生出耳目一新之感。

    “但是,黑角城里的各大神庙,都失窃了大量古代至宝,难道城中贵族,不想追回这些东西?”冰风暴想了想,又问道。

    “要追回古代至宝的话,依靠的不是数量众多却相对笨拙的大部队,而是由强者组成的精锐小分队。”

    孟超道,“所以,根据我的推测,只要逃亡者是从陷空草原走,追兵肯定不会太多。

    “当然,第一波追兵肯定来势汹汹,抓到逃亡者之后也不会手下留情,绝对会用最残酷的手段来杀一儆百。

    “但只要逃亡者能扛住第一波次的追击,就有极大希望能活下去——暂时活下去。”

    “战鼓森林呢?”

    冰风暴道,“倘若主力都从战鼓森林突围的话,又有什么不同?”

    “不同之处在于,战鼓森林是血蹄氏族的重要粮仓,存储着无数曼陀罗果实——在曼陀罗树不再结果,储备粮吃一颗少一颗的今天,这些战略物资,足以让任何一名统帅,投入全部兵力。”

    孟超道,“如果数十万甚至更多的逃亡者,都走战鼓森林的话,黑角城里的统帅们就不得不考虑,大角军团试图攻克‘战鼓城’,夺取重要粮仓的可能性。

    “在黑角城里的粮仓损失惨重,大量粮食都被抢夺和烧毁的情况下,就算代价再大,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倾巢而出。

    “战鼓森林中,无路可退的守军,在面对数量是自己百倍以上的鼠民战士时,也只能激发出血蹄武士的荣耀和血性,和鼠民狂潮血战到底,直至黑角城中的援军到来了。

    “你应该比我更加清楚,当一名氏族武士动了真怒,究竟有多么可怕。

    “认真起来的血蹄大军,绝不是仓促成军的乌合之众,可以抗衡的!”

    冰风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迟疑道:“可是,你刚才说嗅到了来自战鼓森林深处的异香……”

    “没错。”

    孟超微微一笑,“我只是说,数十万大军不可能都从战鼓森林突围,这样动静太大,只会引来血蹄大军的主力,搞得两败俱伤,白白便宜了黄金氏族。

    “但是,如果只是几十名,最多几百名携带着古代至宝的神庙窃贼,神不知鬼不觉,渗透到战鼓森林深处的话,还是有可能突破防线的。

    “毕竟,我刚才说过,一再分兵的守军,兵力捉襟见肘,防线肯定千疮百孔,到处都是漏洞。

    “更不要说,倘若我是大角军团的统帅,肯定早就在战鼓森林深处,进行了大量渗透和转化工作,确保战鼓森林里的鼠民仆兵和奴工里面,有大量大角鼠神的忠实信徒。

    “在这些信徒的里应外合之下,几十万人不好说,将几十上百号人,秘密输送出去,并不算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吧?”

    冰风暴听到这里,终于恍然大悟。

    “所以,眼前这些人,还有我们,还有前前后后从陷空草原逃出去的几十万鼠民,都是诱饵!”

    冰风暴道,“就像在黑角城里玩的障眼法一样,让全体血蹄武士喷涌着怒火的眼睛,都死死盯住陷空草原,真正的大鱼——那些怀揣着古代至宝的神庙窃贼,就能大摇大摆,通过战鼓森林,扬长而去了!”

    “没错,这是一方面的目的,另一方面,让大批逃亡者从陷空草原走,还有一个好处。”

    孟超道,“还记得那名大角军官说的话吗,他说,这场逃亡就是‘大角鼠神赐予全体鼠民的终极试炼,只有通过试炼者,才能得到鼠神的庇护和祝福’,我觉得,某种意义上,这是真的。”

    “试炼?”冰风暴喃喃道。

    “没错,任何一支军队的规模,都不是越大越好,特别是在图兰泽的通讯手段如此落后,后勤补给体系既庞大又笨拙,而高等兽人本身又比较自由散漫,桀骜不驯的情况下,一支人数过于庞大的军队,只会像是无限生长的巨兽一样,被自己的重量压垮。

    “就算拥有古代图兰人遗留的至宝和秘法,图兰大军达到数百万人的规模,就已经是极限的极限了,然而,因为过去五十年的疯狂繁殖,各大氏族的兵源加起来,却是数百万的好几倍,甚至十倍!

    “这就是各大氏族都要进行‘勇敢者的游戏’以及‘五族争锋’的道理。

    “相当于在和圣光之地全面开战之前,先在内部进行一场‘淘汰赛’,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筛选出真正有资格享用战争资源的精兵强将。

    “大角军团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甚至更加严重。

    “毕竟大角军团能够掌握的战争资源,远远比各大氏族更加匮乏。

    “而愿意加入大角军团的兵源,却是氏族武士的十倍以上。

    “依靠‘大角鼠神降临,拯救全体鼠民’的大义,来聚拢人心的大角军团,又不可能拒绝所有充满反抗精神和战斗热忱的鼠民战士。

    “最关键的是,大角军团缺乏时间,将这些空有满腔热血,却缺乏战斗技能的鼠民,训练成真正的战士。

    “如果说,在黑角城还没有被闹得天翻地覆的时候,大角军团还隐藏在黑暗中,可以悄无声息地发展。

    “那么,在掀起如此具有破坏性的惊涛骇浪之后,大角军团的存在,怎么可能再瞒过其余四大氏族的眼睛?

    “我想,就连大角军团的统帅,也没有抱着继续隐匿下去的奢望,所以,连圆骨棒这样的基层战士,都能肆无忌惮谈论大角军团的秘密。

    “从黑角城的连环大爆炸发生的那一刻起,大角军团就只有一飞冲天,激荡风雷,席卷整片图兰泽,踏上荣耀之巅。

    “或者旋起旋灭,彻底败亡。

    “这两条路可以选择。

    “你说,如此生死攸关的时刻,大角军团究竟是希望接纳几十万张嗷嗷待哺的嘴巴,还是三五万从尸山血海中摸爬滚打出来,在生死刹那间磨砺出坚韧意志和强横战力,随时都能投入战斗的强兵呢?”

第1105章 拼一拼!

    冰风暴明白了孟超的意思。

    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鼠民,同时通过陷空草原,在血蹄武士的围追堵截下向北狂奔。

    谁能逃出生天,谁就是可堪一战的强兵。

    数十万具尸骸磨砺出来的战刀,注定比任何方法训练出来的,更加炙热和锋利。

    “那我们怎么办?”

    冰风暴沉声道,“走陷空草原,还是战鼓森林?”

    “当然是跟随大部队,走陷空草原。”

    孟超看着冰风暴高高扬起的眉毛,微微一笑,解释道,“不错,从战鼓森林突围的话,的确比较安全,但我觉得,我们两个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安全,而是更多的训练和战斗,帮我们将神庙中窃取的古代至宝,还有全面升级的图腾战甲,统统消化吸收,融会贯通。

    “如此一来,等我们抵达赤金城,找到我们想找的人时,才能给他们一份天大的‘惊喜’,不是吗?”

    打定主意,两人很快回到大部队中,和大家一样将水囊灌得鼓鼓囊囊,便一头扎进了天高地阔的陷空草原。

    果然,和他们预料得差不多,在草原中仅仅行进了半日,整支队伍就完全散掉了。

    这帮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体能和健康状况都参差不齐,又没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步调根本不一致。

    昨天在老熊皮和圆骨棒的带领下,勉强列队前进,已经榨干了他们的全部。

    今天听说追兵就在屁股后面的消息,又一头钻进半人来高,视野非常恶劣的草原,稍有风吹草动,队列就哄堂大乱。

    先是变成稀稀拉拉的一字长蛇,随后,一字长蛇又从中间断裂成七八截。

    每一截都像是蜷曲起来的蚯蚓那样,蠕动着向前拱去。

    等到了草原深处,啮齿类野兽挖出来的陷坑渐渐多了起来,时不时就有人不小心一脚踩入陷坑,扭伤了脚背或者脚踝。

    伤势倒不严重,耽误的时间却足以致命。

    在睡梦中被“大角鼠神”的威武形象深深震撼的逃亡者们,都认为这就是大角鼠神赐予他们的考验,并不想要旁人给他们陪葬,于是,纷纷拒绝了同伴的搀扶,攥紧了武器和神药,渐渐落在后面。

    黄昏来临时,逃亡者们彻底丧失了队列的概念。

    不止老熊皮和圆骨棒这队,所有百人队统统分崩离析,鼠民们全都三五成群,像是一群群没头苍蝇般,大致朝着东北方向摸索过去。

    这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清楚,想要将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重新集结成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军队,似乎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想要活命的话,他们只能咬紧牙关,闷着脑袋,向前狂奔。

    好在,逃亡者们的溃散,也给追兵的猎杀,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诚如孟超所言,就算是几十万头野猪,在偌大一片草原上完全散开,想要抓捕和打杀干净,也是不可能的任务。

    现在,就看谁的运气更加糟糕,会被追兵逮个正着,从而给其他逃亡者多争取一些时间了。

    当然,对于“大角鼠神的无上威能”深信不疑的鼠民们来说,或许,和追兵狭路相逢,才算是“运气好”,有机会以最壮烈的姿态战死,灵魂出窍,直接升上圣山了呢?

    孟超和冰风暴仍旧亦步亦趋地跟着老熊皮和圆骨棒。

    并且在一路上收拢溃散的逃亡者,身边重新集结了三五十号人马。

    这也是当前环境中,他们勉强可以掌控的最大规模的队伍。

    老熊皮神色严峻。

    原本就布满沟壑的脸上,皱纹被挤得更加深邃。

    圆骨棒翻译他的表情,告诉大家,老熊皮嗅到了半人马武士的味道。

    果然,血色黄昏刚刚降临,四面八方都响起了狂暴的喊杀声和凄厉的尖叫声。

    草原上无遮无拦,血蹄武士夹杂着图腾之力的声浪能传出很远,就像是摧人心魄的战鼓,重重敲击在每一名逃亡者的胸膛上。

    从声源来分析,果然有好几队追兵,仗着人马合一,快若闪电的优势,绕到了他们的前面。

    虽然每队追兵的数量都不会太多。

    但只要撞上,就只有一个死字。

    在追兵此起彼伏的喊杀声中,逃亡者的神经都紧绷到了几乎断裂的程度。

    谁都不敢休息,明明双腿已经麻木到失去知觉,胸膛滚烫到即将爆燃,他们仍旧跌跌撞撞地一路向前。

    到了午夜时分,孟超和冰风暴所在的逃亡者队伍,一头扎进了一座刚刚落幕的战场。

    悬浮在战场上的血腥味,原本已经凝固。

    既像是一朵朵压得极低的红云。

    又像是一朵朵从尸体上绽放开来,奇形怪状的猩红花朵。

    却被孟超这支队伍撞碎,重新化作令人作呕的恶臭,冲着鼻腔,直刺每一名逃亡者的大脑。

    比血腥味更加刺激的是惨不忍睹的尸体。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至少有上百具尸体。

    说“至少”,是因为所有尸体都被蹂躏成了几乎看不出还是尸体的模样。

    这些比孟超他们更早出发,却不幸遭遇了追兵的逃亡者,已经被半人马武士杀一儆百,用最残酷的手段虐杀。

    即便鼠民们见惯了死亡和折磨。

    都无法想象,刚刚丧失活性半天的新鲜尸体,可以被摆布成这样……仿佛在草原上最炎热的季节,在秃鹫和鬣狗之间,放置了十天半个月的样子。

    若非临行前在睡梦中得到了大角鼠神的启示。

    很多人几乎要被眼前恐怖的场景吓破胆。

    即便他们仍旧维持着虚幻的勇气。

    但这份勇气最多让他们悍不畏死,却不可能阻挡死亡的降临。

    所有人都在稀烂如泥的尸堆面前陷入沉默。

    别提原本就少言寡语的老熊皮。

    就连昨天还精神饱满,滔滔不绝的圆骨棒,此刻都死死咬住腮帮子,像是要将并不存在的半人马武士,连皮带骨,吞噬下去。

    “要不,我们就不跑了吧?”

    这时候,一道过于平静的声音,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和他们一样灰头土脸的孟超身上。

    “就算还是要跑,也是打一打再跑,更有机会跑掉。”孟超不慌不忙地说。

    之前他和冰风暴一言不发,是担心被隐匿在逃亡者中的大角军团强者瞧出破绽。

    但经过一个白天加半个晚上的观察,这队溃不成军的逃亡者,全都是来自黑角城的鼠民奴隶。

    圆骨棒和老熊皮,也仅仅是懵懂无知的大角军团普通战士而已。

    那么,他们就没必要再彻底隐藏下去,可以小试身手,稍稍掌握主动权了。

    虽然两人将追兵当成了测试古代至宝和磨砺图腾战技的工具。

    却也没想过,能凭借一己之力,干掉全部追兵。

    如有可能,还是要发动鼠民战士的力量,至少在正面战线上死死缠住追兵。

    他们才能从侧翼和背后,给予追兵致命一击。

    “你说什么?”

    或许是在孟超身上感知到了一抹无法用笔墨形容的威慑力,圆骨棒朝他走了几步,又站住脚步,满脸迟疑道,“为什么说,打一打再跑,才更有机会?”

    “如果追兵还在我们屁股后面,速度和我们差不多的话,埋头逃跑倒是可以的,但既然追兵已经杀到了我们前面,就在附近游弋的话,继续像丧家犬一样夺路狂奔,就是自寻死路了。”

    孟超看着满地碎尸,叹息道,“这些弟兄们死得实在太惨了,但原本,不该是这样的——我们明明有鼠神的祝福,有鼠神赐予的神药,还有和敌人同归于尽的决心,就算是死,都要在敌人身上连皮带骨咬下一大口血肉,怎么会败得这么耻辱,被敌人单方面虐杀呢?”

    这个问题,的确是对大角鼠神充满狂热信仰的鼠民战士们无法回答的。

    “就因为我们忘记了这是一场试炼,是展现我们勇气和决心的大好机会。”

    孟超道,“很多弟兄跑着跑着,越跑越分散,越分散就越心虚,越心虚跑得越快,过度消耗体能的同时,什么队列和战阵都无从谈起,到头来,三五成群的散兵游勇,撞上了全副武装的追兵,怎么可能不被敌人一下子就冲个稀烂?

    “其实,在大角鼠神的祝福下,鼠民战士未必不能和氏族武士抗衡,但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数量,只要积累到了足够多的数量,构成铜墙铁壁和惊涛骇浪,我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

    圆骨棒张了张嘴。

    道理他当然知道。

    大角军团原本就是以人海战术,用数量换取质量的。

    问题是他和老熊皮仅仅是普通士兵,能收拢三五十人跟着一起逃跑就是极限,再来三五百人,他们也指挥不动啊!

    “所以我才说,咱们不跑了。”

    孟超非常耐心地解释,“想要一边急行军,一边收拢溃散的逃亡者,组成三五百人规模的精锐战队,当然是白日做梦。

    “但如果我们停留在这里呢?

    “如果我们停留在这里,在四周挖掘壕沟和陷坑,扎起简易的拒马,再收拢四散的逃亡者,聚集起追兵绝对没有想到的庞大数量。

    “是否有机会和追兵拼一拼,不求打赢,只求能够打痛追兵,彰显我们的武勇,让大角鼠神看到我们的努力呢?”

第1106章 活马当死马杀!

    大角军团虽然利用源自古代图兰人的技术,训练出了一批战技娴熟的士兵。

    但为了保密起见,此前从未组织过规模如此宏大的作战。

    无论圆骨棒还是老熊皮,都缺乏对抗骑兵的经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这样的普通士兵,也是试炼的对象,随时会被当成弃子牺牲。

    孟超这番话,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令圆骨棒和老熊皮都目瞪口呆,陷入深思。

    孟超可不管他们心底,究竟有多么震惊,他有条不紊地说:“具体来说,第一,我们应该让大家好好休息一夜——从现在到黎明,都是整个晚上最黑暗的时刻,草原上伸手不见五指,追兵不可能大肆杀戮的。

    “等到黎明来临,我建议咱们分成两队,一队人马挖掘陷坑和壕沟,在周围构筑起简易而隐秘的防线。

    “如果时间和人手实在紧缺,无法构筑真正的防线,就算将杂草伏倒、打结,能够绊住对方的马腿也是好的。

    “当然,追兵的冲击力一定无比强悍,无论是结草、陷坑还是壕沟,都不可能真正阻挡住他们。

    “但多多少少,总能降低追兵的速度,让追兵就像是陷入沼泽作战一样感觉不舒服,甚至给了埋伏在草丛里的我们,从侧面跳到追兵身上的机会。

    “还有一队人马,可以散开到附近,去收拢溃散的逃亡者。

    “无需走得太远,也不用找到太多人,有三五百人,就足够我们打一场像模像样的反击战了。

    “另一方面,根据我的观察,我们想和追兵正面相搏的话,最吃亏的就是武器——为了方便逃亡的缘故,很多鼠民战士只携带着轻薄短小的刀剑,却没有携带足以克制骑兵冲锋的长兵器,以至于被对方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如砍瓜切菜般杀戮。

    “草原上很难找到制作长兵器的原材料,这个问题的确很难解决。

    “我的建议是,干脆安排一队人马,伏倒在追兵冲锋的路线上,强忍铁蹄践踏的恐惧,专门去砍追兵的马腿,或者等追兵从自己身上迈过去时,自下而上,狠狠戳刺追兵的肚皮——倘若追兵是以半人马武士为主力的话,腹部就是他们最大的弱点。

    “当然,采用这样的战术,死伤肯定非常惨重。

    “半人马武士的铁蹄践踏,不是那么容易硬抗过去的。

    “肯定有很多鼠民战士,会连战刀都无法抽出,就被半人马武士的铁蹄,踩得筋断骨折甚至肠穿肚烂。

    “但这是我能想到,在使用短兵器的情况下,唯一能迟滞对方进攻的方法了。

    “换成任何一支普通部队,肯定无法实施这样的战法,但既然我们都有大角鼠神的庇护,和随时为了大角鼠神而牺牲的觉悟,那就……活马当死马来杀吧!

    “对了,倘若大家真的下定决心,要和半人马武士决一死战,我建议等到黎明时分,将营地往西南方向移动半里,那里好像有地下暗河经过,土地更加湿润,草丛更加茂密。”

    老熊皮和圆骨棒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

    其余鼠民战士亦用震撼和敬畏兼而有之的目光看着孟超。

    无论他说的这套战法,是否真能奏效。

    在这个所有人都茫然无措的时候,有人能挺身而出,说得头头是道,就足以充当他们的精神支柱啦!

    “西南半里的土地的确更加泥泞,不利于半人马武士飙出速度,但那里的野草长势也比这里更好、更高,草尖高出我们好几个头,把我们的视线,完全遮挡掉了!”

    圆骨棒和老熊皮商议了半天,没有断然否定孟超的提议,而是纠结起了细节。

    “难道在这里,我们的视线就没有被遮挡吗?”

    孟超不慌不忙地说,“无论超过我们鼻尖、头顶还是两三个头的野草,对我们来说,区别并不大,都会大大降低我们的战斗力。

    “但对半人马武士而言,差别就太大了。

    “半人马武士的平均高度,大约超过我们两三臂。

    “对我们来说,刚好没过脑袋,遮蔽视线的野草,却不会对半人马武士构成任何障碍。

    “于是,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一人来高的野草里面,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跑,半人马武士却能居高临下,通过草原如同波浪般的起伏和聚散,将我们的动向看得一清二楚。

    “最终,被追兵逮个正着,不是我们自找的吗?

    “西南半里的那片湿地,是我一路走来,看到水草最丰茂,野草长势最高、最好的地方,一旦钻进那片郁郁葱葱的迷宫,非但我们的视线都被切断,半人马武士的视线也将遭到严重干扰,大家都变成睁眼瞎,只能稀里糊涂地乱打——乱打好啊,对我们这些一无所有,只有满腔热血和坚定意志的乌合之众来说,只有在最混乱的战场上,才有希望夺取一线生机,不是吗?”

    孟超的细致分析,终于令逃亡者们越瞪越大的眼睛里,渐渐涌现出了希望的火光。

    大家虽然沉默不语,却纷纷在脑海中想象,倘若一切都按照孟超的建议,不打折扣地实施,这场战斗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

    毫无疑问,战斗仍将打得十分艰苦。

    他们简陋的防线,极有可能被追兵瞬间洞穿。

    很多人,甚至所有人都会死。

    但他们应该不会像眼前这些稀烂如泥的可怜尸骸那样,遭到单方面的屠杀。

    哪怕干掉一个!

    哪怕轰轰烈烈地拼光所有人,哪怕只能拖一名半人马武士陪葬,都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胜利,都有可能,不,是一定会被大角鼠神看在眼里的吧?

    “万一……”

    圆骨棒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迟疑道,“万一我们布置了半天,追兵不来冲击我们的营地呢?”

    “怎么可能?”

    孟超哑然失笑,“相信我,对于我们这样一盘散沙、没头苍蝇般地四散逃跑,追兵比我们更加头疼,就这样三三两两地追杀下去,杀到何年何月是个头呢?

    “如有可能的话,追兵也很想一下子发现三五百名甚至更多逃亡者,一口气将我们消灭干净的吧?

    “一旦发现我们的踪迹,追兵只会以为我们是精疲力竭,坐以待毙。

    “至于,逃亡者是否有可能凝聚起坚忍不拔的意志,在精心布置的战场上,和他们拼一场玉石俱焚的血战?我想,追兵不可能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吧?”

    的确,虽然黑角城被闹了个天翻地覆。

    但氏族武士对鼠民的心理优势,是在数千年的压迫和奴役中,慢慢建立和固化,深深烙印在大脑皮层上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兵绝对不会相信,胆小如鼠的猎物,竟然敢朝顶盔掼甲的猎人,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如果我们真有机会,将追兵打痛的话,追兵会不会发起狠来,召集大批援军,死咬着我们不放?”

    这个问题,却是一直沉默寡言的老熊皮,拨开了圆骨棒,亲自向孟超询问。

    孟超想了想,摇头道:“我觉得不会,如果我们真能打痛追兵,搞不好,他们就会干脆利落地撤退,再也不敢追上来了。”

    “怎么可能?”

    老熊皮皱眉道,“那可是满腔怒火的血蹄武士,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

    “不,我们即将面对的,不是所有的血蹄武士,仅仅是血蹄氏族里的半人马武士。”孟超一本正经地纠正。

    老熊皮愣住:“这……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

    孟超道,“的确,我们是将黑角城闹了个天翻地覆,但过去千年来,统治黑角城的,究竟是哪几个豪门大族呢?

    “血蹄家族和铁皮家族,没错吧?

    “以血蹄家族为代表的牛头人,和以铁皮家族为首的野猪人,是整个血蹄氏族中,最强盛的两大族群,他们牢牢掌控着黑角城的大权,也是在这次混乱中,损失最惨重,最有理由愤怒的。

    “反观半人马一族,因为崇尚速度,喜欢策马奔腾,并不习惯于城市里面的生活,在黑角城并没有多少知名的半人马豪族和神庙存在,也就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对于我们的怒火,哪有牛头人和野猪人来得强烈呢?

    “身为血蹄大军的先锋,追杀逃亡者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任务。

    “在逃亡者的反抗并不强烈,可以大肆杀戮来积累战功的前提下,我相信半人马武士也会恪尽职守的。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半人马武士打痛、打伤、打残,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非但又臭又硬,还榨不出半滴油水,就算把我们砸个粉碎,也会折断他们的胳膊,扭伤他们的蹄子,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

    “而稍有不慎,他们甚至会马失前蹄,令自己和家族的千年英名都毁于一旦。

    “如果我们真能向他们传递出如此强烈、清晰、有效的信息,你们觉得,半人马武士一定会穷追不舍,赌上自己的生命和荣耀,傻乎乎地给牛头人和野猪人卖命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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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龙城穿越,铁血孤军,高举地球文明战旗,面对异界恐怖狂潮。五十年后,孟超重生,发现自己做贡献就能变强大。孟超发誓,一开始他只是单纯想为这个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没想到会把地球人变得……拳打怪兽,脚踩恶魔,手撕古神,镇压异界,征服群星,这也太凶猛了吧!——————千万字万订老书《修真四万年》,三百万字精品老书《灵气逼人》,手速嗖嗖的,人品杠杠的,欢迎入坑!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