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动乱的序章(49)
就仿佛俩人从没有闹过任何矛盾,看到她下来后,路易依旧殷勤的笑着,为她拉开椅子,口称小姨请坐。
不过冯玮惟却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漠然的疏远,他当前表现出的殷勤,仅仅是因为在扮演冯家孙女婿的角色罢了。
他脸上还带着假笑都遮不住的疲倦,这证明他昨晚没睡好。
冯玮惟有些后悔。
后悔昨晚不该说那句话,来伤害路易的男人尊严。
但那是实话啊,无论前些天相处的有多轻松惬意,甚至还想真与他结为夫妻,她从没有把他当做真正的心上人。
身为一个极品美女,既没有单身过一辈子的打算,当然得有心上人了,说给‘合约伙伴’听,也是再也正常不过。
可为什么,感受到路易的漠然疏远后,她会后悔,觉得自己有些残忍,忍不住想给他赔礼道歉呢?
冯玮惟心乱如麻中,不知不觉的吃完了早餐。
路易又主动去刷锅洗碗,看来他已经把呆在冯玮惟身边,当作是一种工作了。
仅仅是工作而已,不掺杂丝毫的个人感情,尽管他表面还是快乐的哼着小曲。
“周末,我妈就会来了。”
路易收拾好卫生,擦着手走出厨房后,坐在沙发上的冯玮惟,放下了手机说道。
稍稍愣了下,路易笑道:“好啊,那我会提前一天采购,等她老人家来了后,让她尝尝我的手艺。”
“你会——”
冯玮惟抿了下嘴角,接着笑道:“呵呵,算了,不说了。”
“这个你放心,只要我答应过你的事,肯定会做到的。到时候,我会让她老人家看到我们两个,有多么的恩爱。小姨,请相信我,我演戏的水平,一般人还真——”
路易刚说到这儿,冯玮惟猛地尖叫一声:“别提演戏这个词!”
看着胸脯急促起伏的冯玮惟,李路易笑了下,没吭声。
“对不起。”
冯玮惟盯着他过了很久,才沮丧的坐了下来:“我的情绪很不正常,我给你赔礼道歉。”
“不用,你没做错什么。”
路易摇了摇头,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七点了,你该换衣服去上班了。”
“路易,我可以给你保证,我绝不会嫁给东方允浩!”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路易快要走进客房中时,冯玮惟大声说道。
“你嫁谁不嫁谁,对我来说有区别吗?”
路易回头,笑着问道。
冯玮惟又无话可说了。
无论是她嫁给东方允浩,还是嫁给李东方允浩马东方允浩,但只要不是真心嫁给路易,对他来说都是一个样的,他只能扮演他的合约男友而已。
那我就真嫁给你好了!
尤其在想到路易那看她时的漠然眼神后,冯玮惟浑身热血忽然沸腾起来,冲动的不行。
豁出去了,女人这辈子不就那么一回事吗,也就是现代社会了,女人能挑挑拣拣的找婆家,要是放在以往封建社会,女人唯有在洞房花烛夜那个晚上,才知道丈夫长什么样的,不管是瘸子还是瞎子,不也是为他生儿育女?
最起码,路易人渣不人渣的,要比瘸子瞎子好很多。
冯玮惟快步走过去,抬脚踢开了房门,看着满脸诧异的李南方,一字一顿的说:“我,嫁给你。”
“什么?”
路易吓了一跳。
“我说,我嫁给你,做你的媳妇,给你生孩子。你要是不信,现在你就可以要了我,完事后就去民政局领证。”
四十块钱一瓶的三十六度趵突泉,放在胡父以前生意红火时,绝对算不了什么。
现在不行了啊,他背负数百万的外债,别说是四十块钱一瓶的了,就是四块钱一瓶的,对他来说也是不小的诱惑。
也是,他是小佳的男朋友,我是他未来的岳父,还有必要跟女婿客气吗?
听路易搬出他与胡佳的关系后,胡父立即就‘受之无愧’了,主动拿过酒瓶子拧开,先给女婿倒满后,自己才满上,端起来一口闷。
足足两年了,我都没喝过这么好的酒了啊。
等舌头上的味蕾,充分享受到美酒的滋味后,眼睛有些湿润的胡父才慢慢咽了下去,立即双眼冒光,吸了口冷气,摇头晃脑的说好酒,好酒。
慢说备受打击的胡父,现在是个渴望借酒消愁的酒鬼了,就算是两年前,路易要想把他忽悠的不知东南西北,那也是小菜一碟。
一整瓶白酒下去后,都没吃几筷子菜的胡父,抬手拍着路易的花胳膊,眼含热泪的喃喃道:“路易,路易,叔叔我心里苦哇,是真得苦!”
还不到一个小时,胡父就被路易给忽悠的,亲切称呼他路易了,更是声音哽咽着,把他以前的美好生活,仔细回味了一遍。
路易只是面带微笑的静静听着,又给他要了一瓶白酒。
“我对不起小佳,真对不起小佳啊。”
口口声声说对不起自己女儿的胡父,又来了个一口干后,擦了擦腮帮子上的泪水:“像她这么好的女孩子,本该有个幸福的家庭,不用为我这个无能的老爸担心,为了帮我还债,每个月只留下一千块的生活费——”
胡父越说,越伤心,最后趴在桌子上呜咽起来:“路易啊,你是不知道,有很多次,我都想自杀啊,实在不忍心拖累小佳了。”
“胡叔叔,可不能有那想法,你要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小佳肯定更伤心。”
路易缓缓地说:“只要有你们夫妻在,无论遭遇多大的事,也是一个完整的家。有父母疼的孩子,才是真正幸福的。”
“我知道,我知道。”
胡父并没有注意到路易在说这番话时,眼神里浮上了明显的哀伤,只是拍着他的手,含糊不清的说:“所、所以呢,你以后才要好好,好好的对待小佳,不、不要辜负她。那样,我死、死也死的瞑目了,呃!酒不错。”
如果我也有个这样疼爱我的父亲,多好?
这个念头在路易心里升起时,接着又失笑出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有把我当亲儿子对待的师母,我又何必去想这些?虽说老头不是个好东西,可如果他想让老子喊他一声爹,我肯定会喊的。
“胡叔叔,先别睡着,你能确定那个刘老二,就是伙同外省人坑害你的吗?”
路易刚问出这个问题,快要睡着了的胡父,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大猩猩般的捶打着自己心口,仰天发出一声哭泣的长嚎:“以前只是怀疑,不敢确定,但他今天亲口说了,说就算伙同外省人坑了我,那又怎么样?”
“好!”
路易也站起来:“那你敢不敢带我去找他?”
“有什么不敢!”
胡父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了,鼻孔扩张着:“路易,你敢为了小佳,打断那个畜生一条腿吗?”
路易傲然道:“我说过,那绝对是小菜一碟,保证超额完成任务。”
“那就走,走!”
胡父抬手抓住路易的胳膊,借着酒劲向门口拉去。
刘老二,本命称呼是刘二十,一个相当超凡脱俗的名字。
不过他的人,尤其是性格,却大大违背了当初他父母在给他起这个拉风名字的初衷,四五年前就已经是三进宫了,最后一次出来后,才在父母苦苦的哀求下,开始干买卖。
只要女婿够帅,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缺点,岳母就不在意了。
很清楚自己女儿是个什么样存在的岳母,坚信女婿哪怕真是个毫无节操底线的人渣,也能被改造好的。
现在亲眼看到路易本人后,岳母是彻底放心了,谁家的人渣,这样秀气还略带羞涩啊,这就是个十全十美的好孩子嘛,看他被冯玮惟牵着手走过来时,还有些不好意思呢,赶紧过来,让妈仔细瞅瞅。
被岳母扶住双臂时,路易很自然的单膝跪地,这样更方便她好好看自己。
“好孩子,果然是个好孩子,与十年前相比,完全变了个人。”
岳母满脸都是呵爱的神色,轻抚着路易的脸颊,不住的喃喃说道。
路易能从岳母的动作中,清晰感受到暖暖的母爱,这让他有了明显的错觉,仿佛是跪在师母面前,情不自禁的抬手,抚住岳母的手,闭上了眼睛。
感情这东西,很多时候都能通过肢体接触直接传导的,比方岳母现在就能清晰感受到,他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他最爱的母亲,立即引起了共鸣,伸手把他抱在了怀里,脸颊贴在他头上,轻声说:“路易,这些年来,你受苦了。”
看的旁边的冯玮惟,咂舌不已,我靠,这人渣演戏的本事也太恐怖了吧,刚见面就把老妈给折服了,搞得他们才是亲母子,我是个外人那样。
“都过去了,小——”
路易十年前去冯家时,可是按照师母的吩咐,称呼岳母为小奶奶(冯玮惟的母亲,是老岳最小的儿媳妇,师母则是他大儿子的女儿)的,现在他正要按照十年前的称呼,话到嘴边才觉得不妥,抬头看着冯玮惟:“小姨,我该怎么称呼?”
冯玮惟还没说话呢,岳母就在他后背上轻轻拍了下,嗔怪道:“傻孩子,你现在与冯玮惟都是夫妻了,怎么还能称呼她小姨?以后啊,你就叫她乳名冯玮惟就好了。至于你该叫我什么,还用我教你吗?”
“妈。”
路易立即乖巧的喊妈样子,让冯玮惟有些反胃。
“哎!”
岳母立即眉开眼笑的答应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丝线串着的玉佩,向路易脖子上戴去,这就是遵从老传统,要给他见面礼了。
这让路易稍稍感觉有些别扭,在他潜意识内,别人家都是婆婆给媳妇见面礼的,拿出传媳不传女的传家宝,来哄儿媳妇赶紧给她生个孙子,她好乐和一下,那么给女婿这玩意算什么意思呢,难道她以为女婿能生孩子?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既然已经发自真心的喊岳母为妈了,被她当做‘儿媳妇’又能咋样,反正生孩子受疼的是岳梓童,他只需快乐的耕耘播种就好了。
“妈!”
就在路易低头,方便岳母把那个玉佩戴在自己脖子上时,旁边的冯玮惟大吃一惊,伸手就抄住了玉佩:“你怎么把这个给他呀?不行!”
咋,我都甜甜的喊她老妈了,给我块玉佩戴戴还不行啊,瞧你那小气样。
路易有些不高兴了,用眼角横了冯玮惟一眼时,偷偷曲肘在她肋下撞了下,她立即感觉拿着玉佩的右肘一麻,松开了手。
”冯玮惟,路易是我的女婿,就是我的亲儿子,我把玉佩给他又怎么了?”
岳母也有些不悦,微微皱眉训斥女儿。
“妈,别的东西随便你送,可这东西不行,这是姥姥家代代相传的传家宝,你早就说要留给我的,我不管,你不能给他,得给我。”
冯玮惟说着,再次伸手来抢。
路易抬手挡住冯玮惟,嘴里却说:“妈,既然这玉佩这般贵重,我可不敢要,您还是给冯玮惟吧。她、她比我更有资格佩戴。”
说到后来时,女婿脸上已然浮上了黯然的神色。
这让岳母很心疼,怒了,看着女儿训斥道:“冯玮惟,你怎么回事?你与路易既然是夫妻,我把玉佩给他,给你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了,我压根没打算嫁给这小子!
冯玮惟脱口就要嚷出这句话,幸好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吭哧吭哧的好像那个啥那样,说不出话来了。
冯玮惟现在什么身份啊,那可是新篁集团的大老板,三五百万的东西别想打动她心思,现在竟然为了一块玉佩,就憋得小脸通红,急得好像要挖她心头肉那样,这只能证明玉佩是个好东西啊。
我丈母娘要送给我的好东西,怎么能给你?
路易心中嗤笑一声,脸上黯然神色更浓,连连摇手拒绝;“妈,把玉佩给小、给童童吧。她说得对,这是您家的传家宝,我一个外姓人,是没资格佩戴的。”
他如果不说这句话,冯玮惟再坚持几句,岳母或许还真有可能改变主意,毕竟这块玉佩相传数十代,可从没有送给女婿的先例。
“胡说,你现在是我女婿,我以后还指望你为我养老送终呢,我不给你,给谁?”
第一百一十七章 动乱的序章(50)
心谨慎那么多年的岳母,一旦脱离牢笼来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中,心态上立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很享受在女儿女婿面前一言九鼎的高大上感,凤眼一瞪:“蹲下。”
路易马上就乖乖蹲了下来,任由岳母把玉佩给他戴在了脖子里。
旁边冯玮惟急得一跺脚,嚷道:“妈,这可是炀帝亲手送给太祖姥姥的好东西,你、你怎么能给他呢,唉!”
啥,羊帝,哪个羊帝?
路易有些不明所以,抬头看向了岳梓童。
岳梓童那么聪明的人,怎么能看不出这厮刚才那番话,就是激着岳母把玉佩送给他,在他看来后,立即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目光森然,半点贤妻良母的韵味也没有了,还真是翻脸无情。
岳母拿着那块玉佩,在手里轻轻捏索片刻,才低低叹了口气:“唉,南方,好好保管这块玉佩,这是隋朝皇帝杨广,送给我太祖母的定情之物,迄今相传已经三十七代了。”
路易顿时傻掉:“隋、隋炀帝,杨广?”
“是,就是炀帝杨广。”
冯玮惟在森然说着,冷笑道:“小子,这下你可发达了,哈。”
如果这块玉佩,只是冯玮惟姥姥家不知哪个祖宗,花二两银子从玉石贩子手里购买来,当做传家宝来代代哄骗儿媳妇的,路易绝不会让给别人。
路易的也不行,没听俺岳母说的清楚,这是让俺给她养老送终的报酬吗?
可这块玉佩——竟然与历史上最最荒淫无度的炀帝杨广有关,那么别说是块玉佩了,就算是块普通石头,也是珍贵无比的,其收藏意义重大啊。
更何况,这是定情之物呢?
路易脸皮再厚,贪婪心再强,也不敢与岳梓童争抢了,慌忙伸手去摘玉佩:“卧、啊,妈,这可舍不得,我——”
岳母抬手轻轻按住他的胳膊,就像第一眼看到那样,低头目不转睛的端详着他,也不说话。
路易被她看的有些心慌,刚要挪开,心中却又坦然,无论怎么样,我以后都把您当师母那样孝顺就是了。
“路易,好好保管它。”
岳母说话了:“等你与冯玮惟有了孩子,等孩子长大后,你再把它交给孩子传下去就是了。这块玉佩,在我们杨家代代相传了三十七代,恰好是太祖母的寿限年龄。今天交给你,看来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了。”
这块玉佩对杨家意义如此之大,岳母还拿出来送给路易,而不是传给女儿,还是与她生性懦弱,在大豪门中谨慎了半辈子有关。
潜意识内,她想讨好路易,希望他能善待自己女儿,所以才把最珍贵的东西,双手献上了。
“妈,您放心,我一定听您的话,好好保管玉佩。”
路易没有赌咒发誓,说什么天达五雷轰的那些屁话,声音也很轻,可他能确定,这是他第二次对人作保证。
第一次,是他发誓绝不会再惹师母哭。
岳母温和的笑了,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
“妈,我去做饭,您稍等,很快的。”
路易站起来,转身快步走向了厨房那边,挽起袖子准备让岳母见识下女婿,那出神入化的易牙神技,籍此来报答她的厚爱。
冯玮惟买了好多食材,蘑菇豆腐翠萝卜的,就是没有肉食。
看来,岳母喜欢吃素,要不就是特别注重保养,多吃青菜豆腐对于女性来说,也确实有着莫大的好处,美容养颜,还能从中摄取人体需要的维生素abcd之类的微量元素。
记得去年师母生日时,路易为了给她做顿好吃的,可真是绞尽脑汁了,最后想到了金大侠《射雕英雄传》中,黄蓉曾经为洪七公做了一道菜,名为二十四桥明月夜,就是以豆腐、萝卜,还有鲜鱼为原料,师母吃过后是赞不绝口。
冯玮惟没有买鲜鱼,不过这不要紧,李南方有把握能通过葱姜蒜之类的调料,调出鲜鱼该有的味道。
“现在,你很得意是吧?”
就在路易拿着小刀子,开始雕刻豆腐时,冯玮惟走进厨房,腰上还像模像样的系着条小围裙,这摆明了是打着帮厨的幌子,来进来教训路易的,回头向客厅内看了眼,关上房门,双手环抱在胸前,冷冷地问道。
“我有什么得意的?”
路易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冯玮惟,刚才你也——”
“别叫我冯玮惟!”
冯玮惟一个箭步跳过来,恶狠狠的瞪着他,低声喝道。
“小姨——”
“也别叫我小姨!”
“冯玮惟,你还有完没完?”
路易烦了,放下刀子伸手就摘下那个玉佩,扔到她怀里,冷笑道:“不就是个名人用过的玉佩吗,也不算多了不起的,还你了。”
冯玮惟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母亲把玉佩送给李南方。
她早就知道这块玉佩的存在,更知道在父亲还在世时,冯家几个不怎么长出息的堂叔堂哥堂侄子的,就在打这块玉佩的主意,毕竟它的来头甚大,这要是搞到手当传家宝世代相传,后人说起来,那该多有面子。
不过摄于冯老爷子的威严,没谁敢明目张胆的索要。
可冯老爷子如果一旦仙逝呢?
凭着冯玮惟一介晚辈女流,能玩的过那些贪婪之辈吗?
于是,这块玉佩对于生性懦弱的岳母来说,也成了一块烫手的山芋,但她死也不会交给别人的,所以就期盼着有一天,能快点离开那个家。
现在岳母终于如愿以偿,挣脱牢笼了,岳梓童就希望她能安享晚年,等她老去后,把玉佩当做她后代传家宝世代相传——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母亲竟然头脑发昏,把玉佩给了路易。
她得有多生气?
尤其在看出路易是故意装委屈,来激母亲把玉佩送他的那一刻,岳阿姨恨不得抄起刀子,一刀捅死他!
奈何她有万千个不愿意,也不敢对母亲说,她和路易是逢场作戏的夫妻俩,一旦这样说了,开皇集团就会被岳家收回,母亲还得重新回到那个牢笼中,在郁郁寡欢中老去。
当着母亲的面,她不敢发脾气,但可以避开母亲啊,所以路易走进厨房内不长时间,她就借口帮忙跑了进来,开始琢磨该怎么把玉佩要过来,却不让外面的母亲察觉。
出乎冯玮惟意料的是,还没有等她想出夺回玉佩的办法,路易就摘下来扔给了她,看样子好像是扔一个不值钱的东西,慌得她连忙双手拿住,抱在了胸前。
“现在玉佩也还你了,你是不是可以出去了?别装傻卖呆的竖在这儿了,赶紧走人,别影响我做饭的好心情。”
路易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又拿起刀子,仔细雕刻那块豆腐。
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玉佩,再抬头看向路易,冯玮惟犹自不相信他就这样把玉佩还给自己了:“你、你真给我了?”
“假的。”
路易头也不抬的说:“你手里拿着玉佩,这是幻觉。”
冯玮惟还真怕是幻觉,特意咬了下舌尖,很疼——特么的,用得力气大了些,都出血了。
先把豆腐挖成一座桥的模样,再小心的从大拱形桥洞两侧,挖出二十多个小桥洞,二十四桥明月夜嘛,当然得有二十四个桥洞才行。
挖好这些小桥洞后,路易又从冰箱内拿出一根火腿,得需要这玩意来填充桥洞,等蒸熟了后再取出,那样豆腐内就会带有火腿的独特香气了。
双手捧着玉佩的冯玮惟,怔怔的看着他认真雕着火腿,幽幽叹了口气,说话了:“唉,路易,你知道这块玉佩叫什么名字吗?”
路易没理她,叫什么名字?切,就算是叫宇内无敌横扫千军如卷席小霸王,又干老子屁事,不是我的。
“它叫轩辕珰,相传是轩辕帝送给妻子嫘祖的定情信物。”
冯玮惟举起那块玉佩,说:“你看看,上面是不是刻画着一个美女?这就是嫘祖了。”
嫘祖,是华夏远古神话中的传说人物,据传是西陵氏之女,北方部落首领黄帝的元妃,就是她发明了养蚕,生了玄嚣、昌意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为妻,生高阳,继承天下,这就是五帝中的颛顼帝。
岳母在为路易戴上玉佩时,他就看到正面有个阳刻的古代美女了,不过可没想到这个美女的来头这样大,比隋炀帝还要大好多倍。
当然了,他也知道这绝不是嫘祖的东西,毕竟远古神话与现实,貌似相差了至少几百万光年的距离,倒是很有可能真是炀帝曾经持有过的东西,效仿轩辕帝追求嫘祖的爱情传说,特意在上面刻了个美女,专门泡妞用。
甚至还能自动脑补一千四百多年前,风流倜傥的炀帝,手捧轩辕珰,对站在大明湖畔的某美女说,妹子,这玩意送给你,乖,戴上后你就我的人了,可否?
然后岳母上溯三十七代的老祖,就含羞带怯的接过轩辕珰,把清白黄花身子,委给那生性残暴,荒淫无度的炀帝了。
珰这个东西,在古代本来有多种意思,像是特指屋椽头上的玉质饰物,武职宦官帽子上的坠儿,妇女耳朵上戴的耳坠等等,后来因为一句青词(炀帝可是特别爱青词的)就成为了妇女专用了: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
既然早就看过,李南方干嘛还要看,如果影响雕刻,那才是对美食的亵渎。
看到路易毫不理睬后,冯玮惟很有些失望,举着轩辕珰傻楞
片刻后,放下来继续说:“早在一千四百多年前,炀帝乘坐龙舟南下观赏琼花时,偶遇姥姥家的先祖,立即惊为天人。”
被后人誉为色狼界大咖的炀帝,看到心动的美女后,怎么能不把她据为己有?立马拿出玉树临风的样子,假扮一落魄书生,凑过去与采桑女搭讪了。
到底是功力深厚,炀帝本人又生的高大帅气,瞎子都能看得出,这是个扮猪吃虎的高富帅,采桑西施很快就心动了,尤其是炀帝拿出轩辕珰后,当场就坠入了爱河,成了王的女人。
只可惜,炀帝这人白生了一副精明强干的模样,很快就把从杨勇手中抢来的皇位给折腾没了,三征高丽后让当时就被誉为世界中心的大隋帝国,土崩瓦解,最后本人更被宇文家的大小子,给砍掉了脑袋。
岳母的太祖母,是炀帝快要作死时认识的,春风几度后还没有来得及等到进宫当贵太太的圣旨呢,一切就结束了,炀帝只给她留下了这个轩辕珰,与她肚子里的孩子。
再后来,伟大的李二陛下,帮着他老子李渊,创建了华夏历史上最为强大的大唐王朝,炀帝那些事儿,也就更没人稀罕知道了,要不然岳家老祖母,估计也难逃被砍头的命运。
十月怀胎后,采桑西施生了个儿子。
为了纪念作死的炀帝,采桑女就让儿子姓杨,把这轩辕珰当做传家宝,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传媳不传女——不过,岳母的姥姥不怎么争气,只生了她自己,也只能把轩辕珰传给她,带到了冯家。
岳母继承了母亲只生一胎,还是生个女儿的优良传统,生下了冯玮惟,肚子就再也没动静了,一直到冯家老四谢世。
“我妈说,她小时候就听姥姥说起过这个轩辕珰,这里面藏了个很大的秘密,与炀帝有关,但至于是什么秘密,没有谁知道。”
简单叙述了下这个轩辕珰的来历后,冯玮惟。自嘲的笑了下:“呵呵,或许,轩辕珰内本身并没有任何秘密,就是一块流传千年的玉佩而已,杨家先祖为了让后人珍惜它,所以才编造了这么个事儿。但无论怎么样,它都是我姥姥家相传三十七代的传家宝,有着非凡的意义,价值。”
“现在好了,到你手里,恰好是三十八代。三十八,三八,这个数字很吉祥,也有着非凡的意义,你可得好好保护它。”
一边听故事,一边干活的路易,总算成功搞定了手头工作,把燃气调大了些,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又开始琢磨再做哪个实惠点的菜。
第一百一十八章 动乱的序章(51)
至于冯阿姨吃什么——切,连一块破玉佩都舍不得的人,还期望路易先生关心她吃什么饭食吗?
橱柜里还有几个泡面,这是她为自己专门准备的,好吃省力还特有营养,没看到她这么美啊,都是吃泡面吃得。
冯玮惟脸色有阴沉了下来,很想起脚踹过来,却又怕母亲听到,只能阴声说:“路易,你在骂我是三八。”
“没有啊,你耳朵听错了吧?”
冯玮惟用水冲着肘子,狡辩道:“我只是说你是三十八代传人。这样吧,你以后也别叫冯玮惟了,就叫岳冯三八好了。嗯,不错,冯三八这名字好啊,我真是天才,竟然能想到这么好听——冯三八,你敢再更大力气踢我屁股吗?我保证不会惨声大叫要杀人了。”
“混蛋,先让你得意着,等有机会再收拾你。”
冯玮惟咬了下牙,走过去把轩辕珰挂在了他脖子里。
冯玮惟有些奇怪:“冯三八,这是讨好我吗?你放心,就算你不给我,我也不会在丈母、在妈面前说你有多可恶,让男人看到你后,那玩意都不敢直立的。”
“好好保管它,如果丢了,你死定了。”
冯玮惟拿着那块玉佩,默默的看了片刻,也没理睬路易的胡说八道,替他塞进了领口内,好像还无声的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厨房。
“冯三八搞什么鬼,竟然又把它还给我了,难道她就因为三十八代这个词不好听,才不想要,特意送给我,借此来讽刺我是李三八吗?”
望着厨房门,路易楞了片刻,才不解的摇了摇头,心情却好了起来,决定看在冯三八其实有时候也不错的份上,给她做一道木瓜尝尝,让她知道就算没有雪蛤,也能具备丰奶的功效,与美味。
十一点半时,路易端着托盘走出了厨房,三个人,三道菜,两素一荤,外加一盘杂粮小花卷,再整瓶红酒白酒之类的,那就是一顿温馨夜宵了。
岳母今天刚来下卞市,也算是旅途劳累了,不过她特别兴奋,这可是属于她的小天地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用看谁的脸色,到现在还神采奕奕的。
“妈,吃饭了,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陪着母亲坐在沙发上闲聊的冯玮惟,好像不谙世事的小儿女那样,拉着岳母的手站起来,快步走向餐厅。
对于扎着围裙去了趟厨房,连手都没动一下,只讲了个不真实的故事,踢了路易一脚的冯阿姨,大言不惭说这是她手艺的不要脸行为,看在她又把轩辕珰还给自己的份上,路易决定不拆穿她。
不过知道女儿是啥货色的岳母,却不客气,抬手用食指点了下她脑门,嗔怪着笑骂:“傻丫头,真以为老妈我不知道你除了会下个面条,别的就一窍不通了呢?”
丈母娘明察秋毫,小婿我是感激不尽。
路易在心里感谢了下,笑呵呵的把盘子摆在了餐桌上。
被母亲拆穿后,冯玮惟也不脸红,嘻嘻笑道:“我可是帮手了的。路易,你说是不是啊?”
“对,对,你帮忙了,这豆腐,这萝卜火腿的,都是你巧手雕刻出来的,我一笨手笨脚的男人,怎么能干出这些细发活?”
路易替岳母拉开椅子,请她坐下后,指着那盘二十四桥明月夜,说:“冯玮惟,你来给妈介绍下,这道菜叫什么名字,又寓意着什么。”
冯玮惟刚才去厨房时,倒是看到路易拿着小刀子雕豆腐了,但全部心思都放在轩辕珰上了,压根没注意他捣鼓了些什么东西。
现在仔细看去后,只看了一眼,就吃惊的长大了小嘴,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吃吃问道:“这、这是你做的?”
路易连忙推让:“不是我做的,是你做的。”
如果真是女儿做得,她现在怎么会如此的惊讶,但岳母也没拆穿她,相反还特别喜欢女儿女婿之间,能经常这样。
这才是小夫妻之间,最让人留恋的小游戏,比红果果的打情骂俏,高雅了不知道多少倍,夫妻感情也会在不知不觉,有了质的提升。
冯家是青山一等一的豪门,对于吃穿上肯定很讲究,岳母身为老冯的小儿媳妇,什么大餐没有吃过,见过?
可她真没见过,有人竟然能用一块豆腐,雕刻成江南小桥的样子,足足二十多个桥洞,每一个桥洞都是左右相通的,散出火腿的香味,桥下白白的汤汁上,漂浮着许多微小的月亮,这应该是用鹌鹑蛋雕刻出来的。
小桥上,还有一对青年男女,书生与淑女,书生手拿一把红萝卜雕成的雨伞,淑女倚在他肩膀上,抬头望着天——
盯着这盘菜,楞了足足一分钟后,岳母才轻轻叹了气:“唉,南方,真亏你一个男儿家,能做出这样的菜。我……”
“妈,您不是第一天来,第一次进餐吗,我当然得费点小心思,让您满意了。”
路易笑着打断了岳母的话:“以后啊,我只做好吃的,不用太好看就行,毕竟这玩意很费时间。”
“呵呵,好,你的孝心我领了。一家人了,以后就不用客气了。”
岳母笑着点头,问道:”路易,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路易还没回答呢,冯玮惟就抢先说道:“二十四桥明月夜!”
冯三八肯定也看过《射雕英雄传》,路易心里这样默默的想着,任由她在那儿大吹特吹,说她为招待好老妈的第一顿饭,是如何绞尽脑汁,出谋划策,才指导路易做出了这道名菜,寓意自然是以后生活,温馨安享了。
二十四桥明月夜的意境,本来就是温馨安享的,这种生活是岳母最渴望的了。
如果是兵荒马乱的,书生淑女半夜打着伞刚跑到桥上装逼赏月,结果就会有一群莽夫举刀冲出来,男的一刀砍死,女的拉回去,大家乐和乐和,别争,抓阄!
岳家母女,到底是出身豪门,根本不用李南方指导该从哪儿吃,就知道味道最为鲜美的是汤,尤其是飘浮在桥下的小月亮们,更是这道菜的精髓所在。
当然了,豆腐刻成的小桥,味道也是相当不错,就是岳母不忍心破坏了,还是冯玮惟心黑,直接一勺子下去,把书生半截身子给挖走,塞进嘴里大嚼特嚼,斜眼看着路易,仿佛在吃他那样。
一顿幸福的夜宵吃完后,已经是零点之后了。
冯玮惟推开碗筷,正要劝说母亲休息时,路易咳嗽了声,眼睛直勾勾的望着碗筷,个种意思不言自寓。
靠,这是让本小姨去刷锅洗碗呢!
天杀的,以后这活不会就由本小姨独家包办了吧?
冯玮惟心中叫苦,可又不能说什么,别忘了她现在正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路易刚回来时,她可是屈尊给这人渣亲手换鞋子的,刷锅洗碗那自然是本分事了。
等本小姨满脸幽怨的端着碗筷去了厨房后,路易给岳母倒了被清水。
这时候喝茶是不行的了,岳母本来就很兴奋,再喝茶,今晚就别睡觉了,虽说明天是周六,不用上班,路易俩人能陪她说到天亮也没问题,但从她光滑的皮肤上来看,她从来没熬过夜,如果一宿不睡,势必会打乱她固定的生物钟,继而导致内分泌失调,脸上长小痘痘——
“路易,你师母还好吧?”
端起水杯浅浅抿了口水,岳母提到了她大侄女,盖因那是路易的师母,她这个当小婶婶的,最好别在他面前直呼其名。
伸手刚要端水杯的李南方,立即正襟危坐,态度端正恭敬的回答:“还好。就是每逢阴天下雨时,总是腰疼。不过这两年,要比以前好很多了。”
“唉,当初你师父下手,也太狠了些。”
岳母叹了口气,看向了厨房那边:“那也是冯玮惟不懂事,当时不该——”
路易打断了她的话:“妈,那件事是我错了,冯玮惟并没有做错什么。”
岳母笑了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以后找机会,你好好劝说下你师母,身体既然不好,就别住在那么偏僻的地方了。来下卞市,与咱们一起住,等你与童童有了孩子后,帮我一起看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的,不好吗?”
路易倒是很想与师母住在一起,当然是满口答应,还蛊惑岳母明天就给师母打电话,希望能说服她。
“妈,这都下一点了,我有些累了,早点休息吧?”
俩人聊得正开心时,冯玮惟反手捶着后背,打哈欠流泪的走出了厨房。
看到从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儿,现在竟然去刷锅洗碗,岳母更加高兴,这才是一个好媳妇的样子嘛,所说女儿现在是女强人一个,可在丈夫面前不能太强势了,那样会引发路易的反感。
适当的做点家务,既能增强夫妻感情,还能通过运动来消化食,可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必须得坚持下去,以后多多锻炼,可别再像现在这样,刷个锅碗就像干了多苦累的体力活那样。
岳母绝对是一等一的好女人,很体谅女儿女婿的,所以哪怕她真不想去休息,可还是点了点头,笑着站起来,在女儿的陪同下走上了楼梯。
从头至尾,她都没过问路易开车撞了人那件事,女婿能够赶回来给她做饭,这本身就证明已经搞定了,何必再多嘴多舌,说起这些不愉快的,来破坏当前的温馨气氛?
“冯玮惟,你们也早点休息。”
岳母站在卧室门口,这样嘱咐女儿。
“知道了,很快。”
冯玮惟抬手,啪地打了个响指。
“傻孩子,这种男性化的动作,以后少做——好,好,妈妈不说你了,还不行?”
岳母溺爱的伸手,为女儿拢了下鬓角发丝,又对楼下沙发上的李南方笑了下,开门走了进去。
冯玮惟马上就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倾听母亲的脚步声消失后,才又冲楼下的路易抬手,刚要打个响指,又变成勾手指了,好像召唤小狗那样,让他赶紧滚上来。
路易还真怵头与冯玮惟同居一室,怕她晚上会梦游,那把剪子趁着他熟睡时,喀嚓一声——那岂不是惨了?
就像打哑谜似的,路易摇了摇头,抬手指了指他的屋子。
“不行,赶紧滚上来,你那些破东西,都已经收拾我屋子里来了。”
冯玮惟张着嘴,无声的说了一句,路易装傻卖呆不明白,直到她作势把刀要砍掉他脑袋样子后,才踏上了从没走上过一次的楼梯。
还有些小激动,真是没出息,不就是去冯三八的闺蜜房里吗,又不是去魔窟,必须得昂首挺胸,免得被她小看了,耻笑。
“墨迹个屁呢,进去!”
路易刚走到卧室门口,伸长脖子正要往里看,冯玮惟就像万恶的狱警那样,把他当犯人大力推了进去,接着闪身进来,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咱们说话,咱妈不会听到吧?”
路易转身,问道。
冯玮惟冷冷地说:“别咱妈咱妈的套近乎,那是我妈。”
路易也没在意她的恶劣态度,提出了疑问:“那我该叫她什么?老冯,还是岳夫人,再不就像小时候那样,喊她小奶奶?”
冯玮惟愣了下,她只是本能的反感路易喊岳母妈妈,但却没考虑除了叫妈之外,他好像没有别的选择,有些烦躁的摆摆手:“好吧,好吧,看你喊妈喊的那样殷勤,就喊妈好了。不过,只能在嘴上喊,心里不许叫。”
“我在心里叫,她能听得到吗?”
路易嗤笑一声:“冯玮惟,其实我比你厌恶我,还要厌恶你。身为一个女人,没有一点女性的温柔,连饭都不会做,整天满嘴脏话,抽烟喝酒搞得好像女流氓似的,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瞪眼?”
路易继续冷笑:“瞪眼,抬拳头算什么本事啊,有本事你揍老子两拳试试,我保证不会喊的满世界都知道。”
普通人家的长辈,绝不会在意,更不会干涉晚辈的私生活,贵族豪门却会。
史书记载,封建社会的君王要是临幸哪个妃子,都会有宦官‘现场观摩’,甚至记录在案的。
历史上有名的小周后,被赵光义给推倒过程中,还有画家现场挥笔作画——越是身份尊贵的阶级,规矩就越大,包括年轻人的私生活,也是得相当注意的。
女儿让女婿喊的那么大声,就已经很过分了,还咬伤了他,这、这岂不是唯有荡妇才能做出来的事?
教育,必须得教育,别忘了童童身上,可是流淌着帝王的尊贵血脉,如果放任她这样下去,那会丢祖宗脸的。
当然了,该给女儿留的面子,还是得留的,绝不能当着女婿的面数落她。
冯玮惟想自杀,几次都想从摩天崖观景台上跳下去,也比被母亲误会了好很多。
可她不甘心一个人跳崖寻死啊,要拉着路易才行,被母亲误会,都是这个人渣蛊惑的,肯定是故意让母亲看到他被咬得伤口了。
路易清晰感受到了冯玮惟要与他同归于尽的决心,自从爬上摩天崖观景台后,就躲在路易后面,不向栏杆那边靠。
甚至在冯玮惟慢慢走过来时,及时找了个去买冷饮的借口,一溜烟的跑了。
女婿不在身边,岳母更方便数落女儿了:“冯玮惟,这样吧,你们两个暂时先别住在一起了,分开住——”
“妈,你还有完没完!”
被母亲误会后的冯玮惟,实在忍不住了,满脸不耐烦的抬手,打断了她的话。
岳母一呆,因过上新生活后双眸中就出现的鲜活光彩,一下子黯淡了。
“冯玮惟,对、对不起。”
岳母望着女儿,艰难的笑了下,转身默默走到了护栏前,望着下面闭上了眼,王甜甜,你是真的老了,也傻了,要不然怎么如此喋喋不休的数落女儿?冯玮惟已经长大了,现在是新社会,就该享受他们这个年代的新生活。
真傻了的,是冯玮惟。
那句话脱口而出后,她才意识到不该用那种口气与妈说话。
妈不住的数落,那是因为她在冯家那个封闭的小环境内,呆了太久,整个人,甚至思想也都僵化了,现在挣出牢笼来到新世界后,就算她再怎么努力,也得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变老眼光。
要想改变她的老眼光,其实并不难,冯玮惟相信母亲也渴望融进这个新世界,早上路易教她跳舞,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尽可能的去鼓励她,赞美她,给她信心,让她对新事物产生兴趣,接受并试图让她从中享受到从没有的享受。
一个为人不齿的人渣,都能做到这一点,自诩为现代都市精英的岳梓童,却在伤害了母亲后,才幡然醒悟。
望着母亲那单薄的背影,冯玮惟又想起十年前,她在得知必须要嫁给一个怪物时,是怎么伏在母亲怀中哭的死去活来了。
那时候的母亲,可能比现在还要懦弱,浑身发抖,却不住的在耳边说,冯玮惟,别哭。你要努力长大,努力强大,唯有你强大了,你才能反驳不公的命运。
现在她已经长大了,自以为也足够强大了——但就因为母亲多数落了她几句,就开始不耐烦,伤害了很懦弱,需要她保护,也很愚昧的母亲。
“妈。”
冯玮惟走到母亲背后,颤声叫了句妈。
岳母摇了摇头,头也不回的轻笑了声:“呵呵,冯玮惟,妈没事的,是妈错了。请你别在意,真的别在意。”
听到母亲用了这个‘请’字后,冯玮惟就想抽自己耳光。
一个与女儿赔礼道歉时,还很自然用上‘请’的母亲,现在是该多么的惶恐,生怕女儿会厌恶她,把她再送回那个深庭大院内?
“妈,我——”
冯玮惟想解释,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
“伯母,来吃冰凌镜,您是喜欢吃草莓的呢,还是喜欢香草的?”
路易抱着几个冰激凌跑了过来,唧唧歪歪的说:“个人建议啊,伯母你就该吃香草的。因为您在观景台边上一站啊,就像从九天下凡的仙子那样,唯有香草才能配得上您超凡脱俗的风姿。”
在来摩天崖游玩之前,冯玮惟特意向母亲解释过,说什么李南方出身不好,为维护她大老板在公司的威信,暂时不能对外承认他们是小夫妻。
岳母虽说不怎么满意,不过也是很通情达理的,知道女儿说的很有道理,还又生怕会伤了李南方的心,特意安慰他说,最迟半年工,就为他们举办一个盛大婚礼。
岳母都能理解的,路易没理由会抹不开,再说人岳梓童说的也是事实,欣然同意,这才以冯总专车司机身份出来的,一路上都尊称她伯母的。
岳母回头,接过路易递过来的香草冰激凌,笑着轻声说:“路易,喊妈吧。”
路易愣住,下意识的看向了冯玮惟,不知道怎么回事。
冯玮惟没法解释,只能咬了下嘴唇,快步走到远处,丝毫不顾忌旁边挂着‘此处禁止吸烟’的牌子,与她该保持的淑女风度,叼上一颗烟点燃。
“妈,冯玮惟惹您生气了?”
路易一眼就看出不对劲了,笑道:“妈,您可别在意,她就那臭脾气,性子一上来,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无论冯玮惟怎么惹岳母生气了,路易都不会去追问,只会开导她,毕竟人家是母女,之间闹个小别扭也是很正常的,他一名不副实的女婿,有必要掺和吗?
当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施展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拿香草冰激凌来说事,既客观又不夸张的,把岳母形容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观音菩萨。
说起哄女人来,男人本身就具备这种潜力,再说李南方从人渣窝子里呆了那么多年,如果唾沫星子飞了半天,还不能让岳母掩嘴开心笑了,那他干脆从这儿跳下去拉倒。
远处的冯玮惟,眼角余光看到母亲的精神气色重新活跃后,又是欣慰又是吃醋,到底我是你女儿啊,还是路易是啊,干脆你把他当亲儿子,把我当你儿媳妇得了。
话说儿媳妇把婆婆给气得想跳崖这种现象,现实生活中可是比比皆是的。
“路易,我想过了,过两天我就去找你师母。她还没有出嫁前,我与她的关系就最好。很多年不见了,也很想她。”
在挂名女婿不动声色的哄骗下,岳母不知不觉间吃完了整个冰激凌,还听从他的话,把拇指放在嘴里轻轻吸了下,这要是放在今天之前,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行呀,太好了,您去了后,师母肯定会高兴的。到时候,我送您过去好了。”
岳母昨晚还说,要把师母接来小住的,现在却又说要去师母那边,这摆明了就是在与女儿闹别扭后,采取的暂时躲避行为,不过路易同样不会管,唯有高举双手赞成。
“不用,我自己过去就好,回头给她打个电话说一声。”
岳母摇头拒绝了李南方的好意:“顺便呢,我想一个人到处走走,看看以前没有看过的景色。”
当前正值华夏盛世,路易还是不放心岳母一个人去找师母,如果万一遇到个见色眼开的人渣,后悔就来不及了。
不过既然她说要一个人走走了,路易也不会告诉她说,会给老头打电话,让他看着安排,再次欣然同意,举了下手里的冰激凌,说:“妈,快化了,我给冯总送去——还是叫冯总吧,免得惹出没必要的麻烦。”
岳母没说话,只是抬手轻轻拍了下路易的胳膊,看着他的眼神中,满意之色更浓,颇有捡到宝的样子。
“不吃,都化了。”
冯玮惟拒绝递过来的冰激凌,又叼上一颗烟看向远处,故作随意的说:“你是怎么哄我妈的?说来听听,我也好从中吸取一些经验,看看她能不能改变主意,把轩辕珰要过来送给我。”
“那你先说,你是怎么惹伯母生气的?”
路易一口咬掉小半个冰激凌,在嘴里哈气。
吐了个烟圈,冯玮惟冷笑:“哼哼,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怎么惹母亲伤心这件事,冯总实在没脸跟任何人说。
路易用同样的口吻回答:“哼哼,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切,不说拉倒,真以为我稀罕么?”
冯玮惟嗤笑一声:“路易,我提醒你,那是我妈,我才是她亲女儿,无论你怎么花言巧语,都改变不了这个现实。”
“我没兴趣跟你抢妈。”
路易又咬了口冰激凌,说:“不过,伯母说等两天,就会一个人去找我师母。”
路易一呆,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终究是母女连心,母亲昨天才来青山市,今天就说要去找大姐,无非是因为冯玮惟刚才伤了她,让她意识到是个多余人了,这才习惯性的要逃避。
“岳总,其实让伯母一个人出去走走也是好的。那样,她可以趁机多见识一下世面,等她再回来时,我想你们就不会发生没必要的矛盾了。”
李南方擦了擦嘴,继续说:“当然了,我是不会让伯母一个人去的,我会给师母打电话,老头肯定会做出妥善安排。”
“嗯,你说的也对。我去趟洗手间,你去陪我妈。”
岳梓童沉默良久,转身快步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童童,带手纸了没有?”
岳阿姨背影转过拐角处后,李南方满脸猥琐的问了句,忽然听到远处岳母发出一声轻叱:“请你走开!”
回头看去,就看到两个身穿花衬衫的年轻人,正围着岳母嬉皮笑脸的,动手动脚。
特么的,这谁啊,放着好日子不过,非得找死!
李南方的嘴角,攸地浮上一抹狞笑。
冷汗,从李小兵额头,后背冒出来,心跳的就像要从嗓子里蹦出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慢慢回过神来,只觉得嗓子里有些发痒,发黏,好像还有些肚子疼——这些感觉,都在提醒李小兵,最好是赶紧回宿舍内。
至于那个忽然从裂开的墙壁中,出现的黑影是什么东西,他已经顾不得了,连手电都没有拿,俩眼死死盯着那边,慢慢后退。
黑影没有追他,任由他退出后厨,关上了房门。
用最快的速度,李小兵跑回了宿舍,可能是受惊吓过度,嗓子有些发咸,好像要吐血那样,肚子也疼的更厉害了,但能忍受。
他不敢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儿时就听前年才过世的奶奶,讲过很多类似的诡异传说了,知道这种事最好是烂在肚子里,去人多的地方好好睡一觉,等天亮后就没事了。
如果运气好的话。
李小兵的运气不错,同屋的五个同事,依旧睡得死猪那样沉,没有谁知道他出去过,房间内弥漫着臭袜子特有的咸鱼味道,他很喜欢,奶奶曾经说过,这才是鬼魂最惧怕的人气,能辟邪。
李小兵很快就睡着了,梦到了奶奶。
梦中的奶奶,依旧是那样的慈祥,用手轻抚着他的头发,说小兵跟我走吧,奶奶带你去个你从没有去过的好地方,那儿没谁会因为你是来自落后山区的就瞧不起你。
心跳急促跳了下时,李小兵走了,很安静,嘴巴半张着,一条比筷子还要细的黑色东西,从他嘴里钻了出来,爬行速度很快,顺着床头爬到了纱窗上,挤开很细小的纱窗眼,消失在了窗外。
一条看上去有些飘忽的黑影,从路边树木阴影下出现,月亮洒在黑影身上,立即变成了银灰的透明色,就像变色龙那样,来到故宫博物馆门前,一闪,就不见了。
自从去年有个傻大胆的保安,看到一个鬼影从故宫内走出来,因好奇跟随至七星会所回来,就在睡梦中死去的那件事发生后,就再也没谁敢来门口这边转悠了。
长长的,明明有灯照着的巷道,却因灯光的存在,显得更加阴森,仿佛只要把耳朵贴在巷壁上,就能听到有男女的隐隐哭泣,说话声。
包括博物馆的夜晚巡逻人员,都没谁敢在这个时间段,走进这条长长的甬道,那条又恢复了黑色的影子,却轻松自如,很快就消失在了深处。
在博物馆的最后方,有一座假山,假山下面有口古井,相传这就是崇祯皇帝把女儿推下去的那口井。
黑影来到古井前,身形一闪,隐进了假山阴影中,仿佛融进了黑暗。
足足十分钟,黑影都没再动一下,古井当然不会动,但却有个东西,在月亮被一片乌云遮住时,从井口里冒了出来。
如果有人此时拿手电向这边照,就会看到这是一颗蒙着黑纱布的人头,仿佛没有身子似的,就一颗脑袋,孤零零悬在井口上方,说话了:“你,怎么才来?”
黑暗中,传来黑影生涩又生硬的声音:“来时,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解决了?”
“花奴回来了。”
“不会留下什么破绽?”
“绝不会。”
黑影好像幽幽叹了口气:“唉,那个孩子,不该死的。他很聪明机灵,穷人家出来的,我暗中观察他很久了,是个好苗子,可惜——”
人头打断了黑影的话:“整整一年,又过去了,还没有消息?”
“没有。”
黑影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我可以保证,前去消费的那些人,从没有谁提到过、或者听说过有什么返老还童的传说。倒是在青山市,有黑幽灵出现——”
黑影的话,再次被打断:“黑幽灵只是区区一介装神弄鬼的武夫,不值得你的去关注,就像那个贺兰扶苏。”
假山阴影下的黑影,身子好像颤了下,没说话。
等了片刻,人头略带苍老的声音,冷笑了下:“这些年来,你的小日子过的很滋润,尤其是喜欢上了贺兰扶苏后。王上,现在很怀疑你是不是真心要嫁给他。”
黑影再说话时,声音有了明显的颤音:“主、主上不是同意,我可以找个合适的人吗?那样,那样就能更方便查到从底层地狱来的黑煞凶星。”
人头轻笑了声,问道:“你很爱他,对吧?”
黑影没说话,这就等于默认了。
人头又问:“有多爱?”
黑影还是没说话。
人头第三个问题:“可以,为了他去死吗?”
这次,黑影没有丝毫的犹豫,轻轻嗯了声。
“唉,可你,比他大了足足八岁。你,今年已经三十六了。”
人头轻轻叹了口气,再说话时的声音,总算有些缓和了:“你就不怕,等十几年过去后,他会嫌弃你,抛弃你,让你因失望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来暴露你的真实身份?”
不会。”
黑影说:“只要他能接纳我,就算以后被他嫌弃,抛弃,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您说的不错,我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对于一个各方面都正常的女人来说,三十六岁都没被任何男人碰过——活着,是生不如死。”
“好,我会把你这些话,原封不动的禀报给王上。你可以走了,但最好是细心些,长老说,黑煞凶星已经在华夏了。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铲除他,那就是我们的末日。现在,所有能派出来的人,都已经出来了。希望,你别沉溺与爱情,而忘记你所担负的使命。”
“是,我明白。”
黑影微微弯腰行礼,再抬起头来时,古井上方那棵黑纱包裹着的人头,已经不见了。
乌云散去,月亮重新露出了她的脸蛋,光辉清冷,带着来自恒古的凉意。
世界也仿佛不想,总是被这种冷森森的光所覆盖,不住的催促太阳公公,从东方一点点的浮上来,明媚的阳光,驱散了阴冷。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
这次李南方醒来的比较早,还不到七点半。
赤着一双雪白小脚的蒋默然,已经做好了早餐,正拿着吸尘器打扫卫生,看到他醒来后,关掉,脸上带着笑容走了进来,温柔的语气里带有一丝抱歉:“吸尘器的嗡嗡声,惊醒你了?”
吸尘器的嗡嗡声,又响了起来,蒋默然回头看去,吕明亮带伤工作,面带满足的微笑。
“没事。”
李南方坐起来,倚在床头上看着她:“昨晚,对不起啊。”
应该说是今天凌晨,李南方被岳梓童的自甘堕落刺激到后,把一股子邪火都撒在了蒋默然身上,把她折腾的死去活来不说,还拍了一段视频给人看。
这对她来说,不公平,尤其是把她被折腾的视频,传给别的女人看。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还会用得着道歉吗?”
“你会喜欢?”
“你不爱我,只爱我这具可以随时被你疯狂折磨的身体,对吗?”
“是。”
李南方沉默片刻,垂下眼帘,轻声说:“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对你愧疚——”
蒋默然打断了他的话:“我对你有用,这样我就满足了。我怕,就怕我连成为你泻火工具的资格也没有,那样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最起码,这样我能真实感受到,我还活着,还有个男人,在乎我。”
“我是心甘情愿的,没有骗你。好了啦,你再睡会吧,我要去上班了,再见。”
蒋默然双手抱着他的后脑,在他嘴上轻吻了下,又爱恋的扭了下他耳朵,才转身出了屋子,换好衣服出门上班去了。
她临走时扭他耳朵的动作,让李南方确定她没有撒谎,她甘心牺牲她女人的所有尊严,来换取男人的在乎。
李南方可那觉得这是她的悲哀,蒋默然却觉得,这种生活,要比被丈夫当作礼物送出去,要好很多。
点上一颗烟,李南方又拿起手机,点开微信找到岳梓童给他发过来的那段视频。
短短几秒钟,却能让任何男人看了,都有种要发疯的冲动。
“岳梓童,你很好。”
李南方无声的冷笑着,喃喃说道。
他没有再骂她是贱货,尽管她这段视频证明,她是货真价实的——他在保持理智时,不会骂出那个字眼,是因为岳梓童是师母的小妹。
如果他再骂,那就是对师母的不尊重了。
但他真有种冲动,想跑到岳梓童面前,抬手采住她头发,狠狠狂抽她一顿耳光。
第一百一十九章 动乱的序章(52)
路易才不管女人声音有什么特色呢,只要能买他的票就行,笑着点头:“嘿,一看你就是个识货的。不错,位置最好的贵宾票,可以与偶像近距离互动,说不定还能与她合影呢。”
为表示自己不是万恶的黄牛党,路易把自己说成是一为了展妃偶像,宁可牺牲爹妈也得崇拜她的铁粉,才在黄牛党手中,以八万块钱一张票的代价,购买了这两张贵宾票。
谁想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怀着对偶像无比崇拜的心情,要步入会场时,却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家里失火了,百万家产付之一炬,让他赶紧滚回家去,火苗子正旺呢。
“我必须在偶像,与家庭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最终选择了后者。”
抬手擦了把眼角,路易声音有些哽咽的说道:“美女,希望你能代替我,向我的梦中情人,表示我深沉的爱意——这两张票是你的了,十万块。本人手机支持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
“你真是展妃的铁粉?”
可能是觉得戴着口罩,有些闷热,女人抬手摘了下来,露出一张冷漠,却又俏丽无比的脸庞,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上去就像个来自异界的精灵。
这是个看脸不输给冯玮惟、闵柔的女人,关键是她的冷,不是冯玮惟那种拿腔作势装出来的,而是发自骨子里,带着让人不敢正视的气势。
偏偏,在这股子无法形容的冰冷中,还夹杂着一丝媚意。
套用有叶小刀的话来说,这种女人天生性冷淡,但只要一遇到能把她折服的男人,激发出她骨子里的媚意,她即刻就会变成一吃人娇娃,施展出十八般武艺,不一次性的把男人榨成干,是绝不会罢休的。
这种女人天生,就在那方面具备魔鬼才有的本事,男人一旦骑上她,想快点缴械投降都不行,什么时候吐沫,女人说了算。
所以叶小刀把这种女人视为危险品,宁可对着电线杆子狂撸一个晚上,也不愿意招惹她,在还没有活够之前。
卧槽,青山市怎么会有如此极品?
路易双眼微微眯起,觉得并没有看错女人,表面上却假装没注意到她那张脸,笑着点头:“那是自然。我以前就曾经多次看过展妃的演唱会了,当然认识她了——唉,可惜啊,现在她来青山市了,我却不得不放弃与她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心中的痛,你能感觉到吗?”
“感觉不到。对不起,我不会买票的。”
女人冷冷说了句,贴着墙根快步向前走去。
在与路易擦肩而过时,夜风吹起了她的长发,露出耳后的肌肤,比万年积雪还要白,让他心脏猛地狂跳,恶魔有苏醒迹象,慌忙低下了头。
“早说不买不就得了,害的老子废了老大的口舌,简直是太可耻了。”
等女人走远后,路易才悻悻的骂了句,看着手里的两张贵宾票,很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啊。
“还是去小巷口那边吆喝吧,我就不信凭着老子这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连两张门票都卖不出去。”
路易发狠了,抖擞精神昂首挺胸,阔步走向小巷口。
路易抢在女人开口说话之前,多少有些羞涩的样子:“当然了,如果你非得感谢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女人看着他,眨了下的眼睛里,带着些许嘲讽,声音依旧冰冷的如万年积雪,没有丝毫波动:“你想让我怎么感激你?以身相许吗?”
“那倒不必要,我路易岂是那种趁人之危之辈?”
路易傲然说完,右手一翻,亮出那两张门票,语气诚恳的说:“友情价后再打一折,六折,九万块!”
“神经。”
女人定定的看了他片刻,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快步走进了体育馆的后门前,抬手敲了敲,很快就闪身进去了。
“老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勇行为,被她说成了是神经?特么的,更可气的是,老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走了。”
感觉受到莫大侮辱的路易,满腔愤怒无处发泄,唯有抬脚在躺在地上哼唧的俩哥们身上,狠狠踹了两脚,心里这才好受了许多。
叮叮当,手机爆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后,路易总算想到该怎么处理手中这两张贵宾票了。
步行来体育馆的这一路上,胡佳回头看了好几次,确定老爸没有再跟踪后,才给路易打电话:“你现在哪儿?”
“怎么,相亲先结束了?没有找家上档次的西餐厅,让那帅小伙去装逼?完事后,再手牵手的去看场惊悚电影,感受下那——”
“别废话,无聊死了。赶紧说,你现在哪儿?”
听他越说越下道,胡佳连忙打断了他,心里却有些甜滋滋的,因为能听出路易吃醋了。
“我孤家寡人的没人疼,没人爱的,能去哪儿?无非是在大街上瞎转悠呗。”
“来体育馆,我请你看演唱会。”
“可别烧钱,门票很贵的。”
“本姑娘不差钱。”
胡佳四处扫视着黄牛党的身影,说道:“立即跑步前进,我马上买票,体育馆门口见。”
“别,别买,要买,你买我的好了!”
路易连忙阻止:“我这儿还是贵宾票,千金难求的那种。”
胡佳才不相信路易有贵宾票,因为她可亲眼看到,随着演唱会的即将开始,妃粉们也开始了最后的疯狂,一张普通票都炒到了一万,竟然有三个富婆,为争抢一张贵宾票,相互抬价抬到了十三万。
路易像是怀揣二十六万的那种人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哪怕他把两张贵宾票递给胡佳,她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小嘴张大吃吃的问:“这、这不是假的吧?”
四处扫视着,防备被冯玮惟发现的路易,冷笑一声:“哼,开玩笑,哥哥我像那种拿着假票来泡妞的人吗?你可知道,我为了买到这两张票,陪你去看演唱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那是我的清白啊,我堂堂一伟男儿,竟然被那胡子拉碴的黄牛党——”
听他越说越恶心,胡佳连忙抬手捂住了他嘴巴,推着他向检票口走去。
路易能两次让孟常新断了胳膊,要想搞定两张演唱票,在闵秘书看来,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实在不值得刨根问底。
她只知道,能够与路易一起,坐在距离偶像最近的贵宾席位上,一起看演唱会,就是一种拿什么来换,都坚决不换的幸福。
她从没有与他说过,她超喜欢展妃,但他却提前搞到两张票,在这儿等候她——热恋中的女孩子,总是会把所有事看得都那样美好,继而无视路易从她钱包里拿钱,去买爆米花的不男人行为。
“来,为奖赏你的优秀狗腿行为,喂你个爆米花吃。”
坐下后,胡佳葱捏着的一个爆米花,送到了他嘴边。
路易低头张嘴,心中一荡,连那两根葱白般的手指,也含在了嘴里。
近乡情怯这种感觉,路易此前从没有过,无论他在外面闯荡多久,只要一踏上这片土地,就会被浓浓的幸福所包围,外界世俗的浮躁,暴力行为积攒的戾气,瞬间化为乌有。
看不够这山,这水,这树这草这花,这片湛蓝的天空,只想永远守候在师母身边,与村头二愣子一起,做一个小羊倌,与村西傻妞眉来眼去,想法设法背着她父母,把她泡上床,一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很奇怪,几乎每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都有个叫二愣子的羊倌,叫傻妞的村姑,还有个刚嫁过来没多久就死了男人的小寡妇。
他们没开过汽车,没坐过飞机玩过电脑,不用手机,没什么高贵的气质,更不懂的穿什么衣服,才能彰显所谓的性感帅气。
每次都是憨傻的笑着,搂住你的脖子,像羊那样与你抵下额头,再神秘兮兮的掏出一个鸡蛋,说这是从小寡妇鸡窝内偷出来的,刚煮熟,趁热吃。
不过鸡蛋皮最好是埋起来,小寡妇已经跳着脚的骂老半天了,正拎着棒槌满村子找偷蛋贼呢。
他们不在乎路易穿什么衣服,又有多干净,在他们眼里,再贵的衣服,与他们的粗布汗衫一个样,用满是泥污的手抓一下,故意留下几个脏兮兮的手印,代表着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很想他。
路易逆生长为正常男人,在医学界那是了不起的奇迹,可对他们来说这没什么,本来就该这样才对,就像他们天生就该生活在这闭塞小山村,放羊,打猎,不知道一加一再加六十四等于几。
路易每次回来,从不带那些巧克力之类的糖果,了不起拿包冰糖,徒步进山时打两只野兔,送给二愣子他们,这就是最好的礼物,看着他们拿着冰糖小心翼翼的舔,心里就会觉得暖暖的。
把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带来这闭塞小山村,就好比在清澈的湖泊中,倒进一桶机油,会造成让人遗憾的生态污染。
把还烫嘴的鸡蛋,在二愣子吞咽口水的目光中,一点点的吃下去,再在傻妞的引领下,把蛋壳埋在荒草丛中,这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然后三个人对望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二愣子有好事要告诉路易,刚搂住他脖子,傻妞就在他们身上连踹几脚,双手捂着脸转身飞一般的跑了,害羞的模样让人惊讶。
二愣子的好事,就是把傻妞给睡了,偷着睡得,吓得傻妞哭了一个晚上,以为第二天就会有个小孩子出现在身边,如果让她父母看到,会不会把孩子卖掉,去换盐?
说完后,二愣子憨厚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路易很快就明白了,抬手采住他头发,一拳就打在了他下巴上,你特么的敢睡我喜欢的女人!
二愣子立即化身为猛虎,把路易扑倒在地上,两个人从山坡上厮打着,滚到山坡下,骑在他身上掐住他脖子,逼着他以后不许正眼看傻妞一眼,得到满意答案后,这才松开他,殷勤的为他拍着衣服,说明天再去小寡妇家偷蛋,给他吃。
俩人正在这儿嘀咕着,是不是把小寡妇那只芦花老母鸡,也一并偷出来炖了吃时,一个穿着小碎花汗衫的女人,敞着半截怀,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胸脯,拎着一根棒槌跑了过来。
边跑边指着路易大骂,要把他这个偷蛋贼的腿打断——傻妞看她骂的嗓子都哑了,不忍心就告诉她说,路易刚吃了个鸡蛋,蛋壳就埋在山坡旁,那丛狗尾巴下面。
在二愣子幸灾乐祸的大笑声中,路易唯有抱头鼠窜,还不能眨眼间就跑没影,怎么着也得让她拿棒槌在后背上砸几下,要不然她不会消气,会追到家里去,告诉师母说,那个鸡蛋本来是给师母留着补身子的。
“别再追了,再追,小心我放狗咬死你!”
连滚带爬的扑进一个篱笆小院的柴扉内后,路易才来本事,回头跳着脚的恐吓,一只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的小黑狗,汪汪的尖声叫着,丛柴扉里钻出去,扑向小寡妇。
怕狗怕过吊死鬼的小寡妇,脸色大变,转身就跑,接连摔了两个跟头,才算摆脱了小黑狗的追杀,发誓去拿菜刀去了。
这条小黑狗,是一条正道的中华田园犬,二愣子家那只大狗的孙子——可能是太挑嘴,造成了营养不良,结果就疙瘩住了,脚大的人一个不小心,就能把它才成一张饼。
路易每次回来,最高兴的除了师母外,可能就是疙瘩了,因为路易会拿小山村人没吃过的牛肉干来喂它,这次也是如此,吓跑小寡妇后,就摇着尾巴跑回来,往他身上乱扑,索要好处费。
疙瘩分明就是个没良心的,刚从路易手里抢过牛肉干,就发出嗬嗬的咆哮声,威胁他赶紧滚远些,别试图跟它抢东西!
赏了疙瘩一个大脚,在它接连翻滚的惨叫声中,路易回头,看向站在茅屋门口的一个中年美妇。
中南美妇穿着小寡妇那样的短袖汗衫,脸上带有几分冯玮惟的影子
要比她端庄,和蔼多了,尤其是看着路易的那双眼里,带着浓浓的亲情。
路易眼圈稍稍一红,接着笑嘻嘻的走过去,抬手抓了下耳朵,低头说:“师母,我回来了。”
“男方,你又瘦了。”
师母抬手,轻轻安抚着他的头顶,柔柔的说道。
这句话,是路易被老头赶出国外后,每次回家,师母必须要说的,尽管这段时间在青山市,他好吃懒做的胖了好几斤,可师母说他瘦了,那么他就是真瘦了。
“以后,我会多吃点。嗯,最好是整天吃土豆炖蘑菇,想起来就流口水。”
路易要比师母高出大半头,为了方便她能安抚自己的头顶,他会假装鞋带开了,屈膝蹲下来系鞋带。
土豆炖蘑菇,是师母最拿手的一道菜,路易从来不做,在外面也从来不吃。
这道菜,唯有师母来做,才是最好吃的。
只要让她的男方活下来,她就会吃一辈子素,这是师母在帝王谷里许下的愿,这些年从没吃过任何肉类菜肴,也没做过,害的老头嘴馋了,自己去深山打猎,烤着吃完后,再抓把蒲公英大嚼半天,知道嘴里没有肉味后,才敢回来。
“好啊,老头子去山里采蘑菇了,明天给你做。”
师母让他站起来,看着他好像比两年前又长高了一点后,才满意的点点头,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屋子里。
茅草屋内很简陋。地上有几个玉米皮编成的蒲团,老式床头柜上放着个固话,那是师母担心她的男方想她,才安装的,也是村里唯一一部电话。
到现在为止,路易都不敢相信,师母这个出身京华豪门的千金大小姐,怎么就跟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老头私奔,放弃灯红酒绿的奢华,来到这小山村,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但这又是任何人无法反驳的事实,而且路易也从没有在师母眼里,发现对生活的任何不满,唯有让他心醉的恬静。
你能想象到,一个中年美妇的眼神里,带着天真少女才会有的恬静样子吗?
有时候,他甚至都觉得,师母就是自己的亲娘,如果师母年龄再大几岁的话。
为师母泡上一杯老头自制的野茶,路易盘膝端坐在她面前,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轻声说:“师母,我与她合不来,就、就跑回来了。说起来,这事也怪我——”
师母打断了路易的话:“这事不怪你的,师母都知道,梓童还是有些小孩子气,不怎么成熟,依旧用老眼光来看你。”
路易愣住:“您知道?”
“昨天早上,你岳母,薛阿姨都在咱们家玩的,接到了一个电话。”
师母笑着说:“打电话来的是个女孩子,她说她叫胡佳。听声音啊,就知道那孩子名子没起错,柔柔的,就像一块黏牙的年糕。”
路易的老脸,有些发红。
他奉师母之名去青山市,明着是保护冯玮惟的,实际上却是与她完婚,结果眼看两个月过去了,他倒是与别的女孩子相好了,大大违背了师母的一番好意,很是有些难为情。
他想解释什么,师母摇了摇头:“不用说了,胡佳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了,也包括那什么什么信。”
师母这么多年隐居这小山村,哪玩过什么微信?
所以她听胡佳很含蓄的说出这件事后,还是很惊讶的,挂掉电话后就问薛星寒与岳母,现在外界科技发展到了,能在信上看到活人样子的地步了吗?
深居豪门太久的岳母,对这些‘奇技淫巧’也不明白,反倒是性格大咧咧的薛星寒,解释起这东西来后,头头是道的。
路易懵逼了,下意识的去找手机时,才想到那晚受伤的独狼般逃出医院时,并没有带手机,胡佳在给他打电话时发现了,出于好奇——看了他的微信,发现了他与冯玮惟的聊天。
然后,那个思想单纯的孩子,就把手机交给他小姨了。
他小姨看了后,顿时如遭雷击——就是不知道羞愧的有没有自杀?
如果能自杀,那就太好了,免得路易以后在再见到她时,会觉得难为情。
不过从师母接下来的话里,路易能听出他小姨的脸皮很厚啊,竟然没去自杀,只枯坐大半夜后,就被胡佳送回家睡大觉了。
这样不要脸的女人,有哪个男人稀罕娶她当老婆?
“胡佳那孩子说,幸亏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师母说到这儿时,路易忍不住打断了她:“师母,您觉得,她在网络上,只有我一个男人吗?”
松露,是一种多生长在松树等树下的天然真菌,一年生,且无法人工培育,产量稀少,因此欧洲人把它与鱼子酱、鹅肝并列世界三大珍肴。
但在路易看来,它比鱼子酱等东西,更加珍贵,尤其是含有的各种微量元素丰富,对女人的美容养颜,男人的那方面功能,都有着绝佳功效。
今天来松林里采蘑菇的老头,竟然能找到一个松露,这肯定是路易给他带来的好运气,虽说烤着吃有些暴殄天物的嫌疑,不过丝毫不影响它的营养价值。
看到路易把松露小心收起来后,老头眼里闪过一抹慈祥,忍不住地说:“吃了吧,我这儿为你师母专门留了两个。”
“再有第四个,我就会吃。”
“能找到这三个,已经是我老人家走狗屎运了。为什么要四个,你才吃?”
“你觉得,现在咱家里,会有几个女人?”
“三个,你师母,我小婶,还有老谢他婆娘。”
“这三个人,你能惹得起哪个?”
“说实话?”
“撒谎也行,反正我无所谓。”
“谁也惹不起,无论是说实话,还是说谎话。一个是我老婆,一个是我长辈,一个是泼妇。她们要灭了我,我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
说到这儿后,老头猛地打了个冷颤,赶紧从怀里掏出另外两个松露,都扔给了路易。
“我要是找到这好东西,会自己先吃光抹净,谁也不知道,那就免去——”
边走边说的路易,说到这儿时,就听前面山阴影中,有人冷冷地说:“你倒是给我吃一个试试。”
路易嘴角一抽,后悔之情溢于言表,只顾着对老头吹嘘了,竟然没注意到前面藏着人,虽说这个人不是师母,可大嘴巴抽过来,他也唯有笑脸相迎的份儿。
薛星寒薛阿姨,能把多年前就号称当代四大个格斗好手之一,龙腾十二月中的四月血鹰谢情伤,给训的像孙子那样乖巧,没理由对付不了路易这个小兔崽子。
“哪敢,哪敢,薛阿姨,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吗?”
有手电从前面亮起时,路易赶紧说着好话,后退几步,小声请老头出马干旋,要不然他会告诉薛星寒,刚才有人骂过她是泼妇的。
“你尽管说,凭着我与老谢的关系,她会信你胡说八道,不信我的忠厚善良?”
忠厚善良的天下第一帅,丝毫不理会路易的威胁,冷笑了下,就堆起满脸谄媚的笑容,快步向前,伸出双手搀住媳妇,埋怨道:“小桥,你身体不好,怎么也出来了?南方与我在一起,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师母姓岳,闺名小桥。
师母笑了下,刚要说什么,忽然伸手拧住了丈夫的耳朵,低声淬道:“你让南方满脸的鲜血,这就是让我放心的?”
刚才光顾着与路易说话了,老头忘记提醒他赶紧把鼻血擦干净了,现在被小桥发现后,心中叫苦,暗中大骂某个小兔崽子,让他在小婶,泼妇面前丢人现眼,表面上却奴颜婢膝的求饶,赌咒发誓以后肯定会提醒她的南方,走路不要再撞树上了。
这对夫妻,婚后二十多年,绝对的老夫老妻了,现在守着人这样打情骂俏,不但没人笑话他们,还会被羡慕。
尤其是岳母,想到早逝的丈夫,想到那个不争气,让她丢人现眼的女儿,就心中黯然,强笑了下,悄悄退到了最后面。
看在路易满脸血的份上,薛星寒放下了抬起的巴掌,动作粗鲁而且还有吃豆腐嫌疑的,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一颗松露,又扭住了他大腿里子:“兔崽子,明天我再找你算账。今晚你的任务,是把你丈母娘给哄开心了。要不然,小心你的皮。”
路易能咋办?
唯有苦着脸的答应,学着老头模样,赌咒发誓了足足半分钟,薛星寒才松开手,心满意足的打了个响指,转身径自走了,扭腰摆臀的风骚样,就跟一女流氓似的,真不知道老谢这些年来,是怎么活下来的。
“走,你跟我回去,搓板这些年都长木刺了,需要膝盖来打磨打磨了。”
师母看到天下第一帅后,总是能轻易忽略别的男人,包括她的南方,拧着老头的耳朵,回家打磨搓板去了。
路易有些受宠若惊,这些人怎么就放心他与岳母,在这荒山野外单独相处呢,别忘了她可是个能把龙在空都给迷倒的美妇人,难道就不怕他受远处野狼的影响,化身为狼?
今晚的月亮很亮,都能看到里面的嫦娥了,好像在洗澡啊,脚边还蹲着一只小兔子,吴刚正在窗外偷看,也不怕长鸡眼——就在路易抬头赏月,歪歪嫦娥仙子时,嗅到了一股子醉人的幽香,一只手缓缓轻抚在了他脸颊上。
“妈。”
路易心里叹了口气,低头看着岳母,强笑了下。
他知道,只要这声妈喊出来就算冯玮惟是个人尽可夫的丑八怪,他这辈子也得娶定了,无论她做过哪些对不起他的事,无论他为她做出了哪些事。
受那么大的委屈,付出那么多代价,结果被一声妈给抵消了,这种赔本的生意,让路易很有些心如刀绞的痛苦。
相比起一个多月前,来到这世外桃源居住的岳母,身心更加放松,眉宇间淡淡的哀愁已然散去,唯有成熟到极致的美妇风情,随着夜风不住的荡漾。
尤其是那双眸子里,好像有另类的水汽环绕,却没有丝毫的**,但她说出来的话,让路易心猛地大跳了下:“如果可以,你不用管我叫妈——可以,把我当梓童的附属品,就像古代小姐陪嫁的通房丫鬟。”
冷汗,一下子就从路易额头冒出,连忙后退挣开她的手,低头想了想,单膝跪在了地上:“妈,我没听清你在说什么。”
岳母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定定的望着他,眼神复杂,神色变幻不定。
为了女儿的幸福,她能牺牲包括她在内的所有一切。
她不相信女儿,会堕落成那样——但却又不能不相信,事实总是胜过雄辩,让她觉得无地自容,如果不是薛星寒一再劝阻,她今天就会返回青山市。
岳母更是个传统的女人,自以为女儿已经成为路易的女人后,就绝不能再水性杨花,去与别的男人交往了。
她没有丝毫责怪路易撇下女儿跑回家的行为,只是在深思熟虑过后,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如果路易能照顾好女儿,保住女儿的清白名声,她可以付出让男人心动的牺牲。
路易不敢要,岳母能确定,也很欣慰,可为了女儿,她还是在沉默很久后,再次说道:“南方,我知道你们男人,对母、母女花情有独钟。只要你肯答应我,好好照顾梓童一辈子,我就可以——”
“妈,除了您之外,我从没有用这个字,称呼过任何人。”
路易长身站起,搀住了岳母的胳膊,异常认真:“以后,您能帮我们带孩子吗?不能嫌他脏,也不能嫌他调皮捣蛋。”
“能。”
岳母笑了,白净的脸庞,在月光下神圣的犹如王母娘娘:“但你也不能嫌我,在照顾他时脏了,调皮捣蛋。”
“可您女儿会啊。”
“我不会在意她说我什么,她小时候就那样子的,我不也是把她养大了?”
“她会埋怨我的,您又不是不知道她那个臭脾气。”
“这就得看你的本事了,梓童本性跟我一样,温柔婉约,现在刁蛮任性,都是现实生活逼得她。”
“是吗?我可没看出来。那您跟我说说,她小时候都做什么了,几岁才不尿炕的——”
在路易的搀扶下,岳母说完冯玮惟小时候那些丑事后,已经来到了小村里。
她新安的家,就在师母家的左边,隔着一条篱笆。
“既然回来了,那就在家多休息几天,让那个死丫头好好反省反省。”
岳母瞥了眼不远处几个鬼鬼祟祟的黑影,笑着说:“你今晚也早点休息——你师母也真够狠心的,怎么还让你师父跪搓板呢?”
路易抬头看去,能从窗帘上看到,有个人影直挺挺的跪在那儿,终于出了一口恶气:“哼哼,不但是在跪搓板,还没耽误给师母洗脚呢!好,好得很啊,这才是最最严重的惩罚!”
“是吗?”
岳母眉梢一挑,好像想到了什么,笑了下转身走进了茅草屋内。
“最好是跪到天亮啊,哈,哈哈!”
路易故意大笑几声,让疙瘩受惊汪汪狂吠起来时,老头那羞恼成怒的声音传来:“滚,给老子滚的远远地,要不然打断你的腿!”
“这会儿你的腿子快麻了吧?还能起来吗?哈。”
又讽刺几句后,抢在老头跳起来咆哮着要冲出来之前,路易转身就跑。
随着师母的一声叱喝,已经开门扑出来的老头,就像被拴住脖子的疙瘩那样,被绳子猛地顿了回去,又乖乖跪搓板去了。
“怕老婆怕成这个样,也算是奇葩了。你是不是也被傻妞——”
路易跑到那几个黑影面前,抬手砸了二愣子肩膀一拳,就被其他两个人抱住,掀翻在地上,几只脏手可劲儿蹂躏起来。
找到冰糖后,拴住和石头,才欢呼着放过他,却引起旁边居民的不满,一个粗鲁的娘们声音暴喝:“兔崽子,都给老娘滚蛋,大半夜的在这鬼哭狼嚎,还让人睡不睡觉了?”
暴喝声中,一个黑色物体嗖地飞来,重重打在了拴住的腮帮子上,把他刚吃到嘴里的一块冰糖,愣是给打了出来。
他却连个屁都不敢放,弯腰摸索起那颗冰糖,转身刚要去追见势不妙,速速逃走的路易等人,女人又吼道:“把老娘的鞋子,给我擦干净拿回来!”
八百,就是这个小山村的名字,不过在华夏行政区域地图上,是找不到的。
小山村叫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它有八百户居民,实际上加上可能怀孕的傻妞肚子里的崽,也就是百多口人,也不是存在了八百年,而是因为它距离最近的县城,足足八百里远。
八百在大山深处,老头打了个猎物,要想去山外换点针头线脑的,也要徒步行走一整天,说这儿是世外桃源,一点都不虚的。
像这种深藏在大山内的偏僻小山村,按说早就该把居民迁移出来,方便管理,也免得他们几代人相互婚嫁,会出现近亲结婚现象,导致基因同化,人口灭绝。
更不可能,给他们通电,修一条进山的路。
不过八百就这样活生生的存在着,路易十四岁之前,都在这儿生活,从没有谁因为他的怪模样而鄙视他,对他与二愣子,拴住等小兔崽子,一视同仁。
路易的自卑,主要是十四岁后,被老头带到国外去,才野草般成长起来的。
如果他始终生活在这儿,哼哼,二愣子不一定能把傻妞跑上床。
八百村向北再翻过一个山头,就会看到一条深邃的山谷,最深处有一个很大的岩洞,小时候路易等人几次去那边,都被守墓的三大爷放狗追出老远,吓得哭爹喊娘,二愣子屁股上的那块伤疤,就是这样留下的。
岩洞,是八百村民的墓地,也是最最神圣的地方,不满十六岁的男人,与女人,绝不许进去——如果女人非得进去,那么就是她就是穿着寿衣,躺在棺材里被抬进去的。
听说,二十多年前,就曾经有个胆大包天的女人,趁三大爷外出打猎时,偷着进去过,结果出来后就疯了,好像被百鬼缠身那样,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跑进了深山内,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件事,全村的人都很忌讳,没有谁敢提起,路易能知道,也是九岁那年,被尿憋醒了后,听师母与老头聊过。
八百的村民,无论去哪儿,都不能对任何人说起那地方,要不然就会遭到最最恶毒的诅咒。
那地方越是神秘,路易就越感兴趣,盼着能快点长到十六岁,也好去岩洞里看看,因为他偶然间,听回家庆贺孙子出生的三大爷,喝醉酒后,称呼那地方叫帝王谷,岩洞里,沉睡着一个古代的帝王,八百的村民,实际上是帝王的守墓后裔。
什么帝王这么牛比啊,帝陵到现在还没有被那些盗墓贼关顾过?
路易长大后,总是会想到这个问题,心里痒的要命,每次回来,都想去帝王谷看看,不过规矩又改了——男人,必须得为村里留下传后人后,才能去那地方。
这么多年来,能够来八百居住的外人,只有路易,与谢情伤两口子,后来才加了个岳母。
没有谁知道,在十万大山内,这个闭塞的小山村,隐藏着某个一被曝光,就会震惊世界的大秘密,正如路易如果是刚来这儿,看到二愣子能一拳打碎一块石头后,肯定会震惊的不行。
八百的百十个居民,十四岁以上的,无论男女,放在外面,都是武侠小说中才会有的高手,随便出去一个,就能把什么彼得诺夫、藤田刚之流的,给打的满地找牙。
在他们看来,他们从小就练功,拥有如此强大的武力值,就跟人活着就要吃饭那样正常,没什么好炫耀的,而且除了老头外,也从没谁出去过。
擅自离开八百,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
不过路易是个特殊,因早衰症,他无法像二愣子他们那样,从三岁起就开始铸基(练功),足足等到十四岁后,刚开始铸基,又被老头轰到了国外。
为什么不许路易在八百学武?
老头的回答很干脆,你只是个被捡回来的弃婴,注定你不会像你师母那样,能够嫁给八百的女人,成为原住民,你不属于这儿,当然不能让你学到八百的看家本领。
老头还说,能够说服其他八百居民,让路易在这儿生活十四年,就已经是村长开恩了,据说当年还请村里最睿智的老人,替他算了一卦,确定他这个早衰怪物,不会影响到帝王谷的风水后,才勉强同意的。
这就是路易的家,也不是他的家——这就是八百,他受伤后最先想到的地方,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打击,只要能来到这儿,也能迅速忘记所有的不快。
在这儿,他就是路易,一个村长开恩,才在这儿健康成长的怪物。
以往二愣子等人嘲笑他,也只是比大家比赛谁尿的远,路易拿了个倒数第一。
这次二愣子拿了个倒数第一,拴住就笑话他说,最近把力气都花在傻妞身上了,小心别年轻轻的就****,老早住进帝王谷去陪三大爷。
二愣子又羞又怒,追着拴住打,没追上,气得一拳打在了石头上,石头碎了。
路易嘴角跳了下,又开始自卑了。
在他状态正常下,他做不到二愣子这样。
石头俩人却没得到这个消息后,冯玮惟的最先反应就是拿把刀子,把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凌迟——都不解恨,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卑鄙的小人?
这种人活着,绝对是对整个人类的污点。
但现在,当林春海涕泪横流,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时,冯玮惟对他的恨意,却一下子消散了。
狗咬人一口,咬的再狠,人也不会反过来咬它一口的。
不用冯玮惟惩罚他,这个人也已经完了,以后充其量做个富家翁拉倒。
抬脚,踢在了他的脑袋上,把他踢翻在地上,冯玮惟看都没看他,皱眉对贺兰扶苏说:“我不喜欢见到这个人——看在他还有个患病女儿的份上,让他赶紧滚。”
听她这样说后,贺兰扶苏就知道她要放过林春海了,回头对两个手下轻声说了两句什么。
两个手下会意,拖死狗般的,把林春海向电梯那边拖去,电梯门都合上了,老林激动的感谢声,还在走廊中回荡。
“在得知我们被成功营救的消息后,他本来是要逃走的,却被我姐派来早就盯梢他的人给抓住了。”
贺兰扶苏拄着拐杖,走进屋子坐在了沙发上,抬头看着倒水的冯玮惟,笑道:“呵呵,我发现,我姐对你的信心,比我对你还要大。她,根本不相信你会叛国投敌。在你出事后,就火速派人来到了墨西哥,暗中彻查此事。”
冯玮惟叛国投敌的消息传回国内后,她的好姐妹贺兰小新大吃一惊,坚信她是被污蔑了,是清白的,就算面对墨西哥官方谈判专家自认佐罗夫人,也会肯定被迫的。
贺兰小新坚信,冯玮惟会有洗清冤屈的那一天,为此火速派人来墨西哥,暗中彻查此事,还在得知岳家要把开皇集团拍卖的消息后,不顾家人的反对,勇当接盘侠。
开皇集团是冯玮惟的心血所在,贺兰小新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它就这样毁掉,哪怕她真叛国投敌了。
事实证明,冯玮惟并没有让贺兰小新失望。
“碍于某些原因,奉命前来墨西哥调查此事的李凉,只能躲在暗中,密切关注林春海。在我们成功被营救的消息传回来后,他立即意识到林春海会畏罪潜逃——果不其然,林春海企图趁乱逃走,被李凉在前往飞机场的半路上截获了。”
贺兰扶苏本说完,端起水杯喝了口水,继续说:“在来之前,我姐给我打过电话,让我转告你,让你在这边安心配合常大使的善后工作,公司事务不用担心,她会帮你打理的井井有条。等你回国后,再仔细聊。”
冯玮惟很感动:“能够认识新姐,有她这个朋友,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扶苏,你也替我感谢她,我会按照她的嘱咐来做事的。”
“嗯,那我走了。”
贺兰扶苏站起来,伸出了右手说再见。
贺兰扶苏率领特别小分队,疾奔万里赶来墨西哥的主要任务,就是营救被挟持人质,现在所有华夏同胞,都一个不少的安全被救回,那么他的任务也已完成,是时候该走了。
要不然,墨西哥军方会担心的,毕竟这是一支武装小分队,远在千里之外的加勒比海上,还停留着华夏航母。
冯玮惟与他用力握了下右手,松开后轻声问道:“本次任务,牺牲了多少兄弟?”
贺兰扶苏脸上的喜悦,一下子凝固,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们来了十六个人,返程时却变成了九个人。其中四个人,还是身负重伤的。”
冯玮惟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喃喃地说:“七、七个人。”
“兄弟们的遗体,将会跟我们一起回去——他们,才是真的英雄。届时,国内将会为他们献上,最崇高的接机仪式。”
贺兰扶苏强笑了下,说:“但这没什么,只因这是我们的使命所在,保重。”
“扶苏,你也保重。”
贺兰扶苏走很久了,始终顶盯着门口的冯玮惟,才低声说道。
华夏,京华,最著名的那所医院的特护病房对面,是专供陪床家属所居住的,内里的装潢奢华,相比起五星酒店的总统套房,毫不逊色。
岳临城坐在沙发上,面前案几上的烟灰缸内,已经堆满了烟头。
坐在他身边的岳夫人,根本不敢劝他,唯有在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走到窗前,推开了一扇窗户。
岳临城心中无比郁闷,本以为在得知冯玮惟叛国投敌的消息后,他代表岳家做出的一系列反应,在公众场合所说的那些话,能尽可能挽回岳家受损的声誉呢。
谁成想,这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别人看了大笑话的同时,也会质疑他这个岳家第二代接班人的能力,有所欠缺。
不郁闷,都不行。
第一百二十章 动乱的序章(53)
“你怎么不说话?”
冯玮惟看着座机,温柔的问道:“心虚,还是依旧不满意?”
路易依旧不说话,有用力吸烟的声音,从座机中传出。
“说吧,你打电话找我做什么?”
抬手擦了擦额头,顺手把鲜血擦在了衣服上,冯玮惟又问道:“如果只是为了骂我一声小贱人——恭喜你,我已经接受了这个称呼。你还想怎么样?”
回答她这个问题,路易倒是没有任何的困难,闷闷地说:“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问问你,怎么总派人来我公司闹事。我又没招惹你,我就想做点实事,你就这样百般的刁难,有意思吗?”
“我什么时候又去闹事了?”
“就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一群小混子刚被我公司保安打走,是南城蛤蟆老八的手下。”
提到这件事,路易多少有些底气了:“哼,换做是你,你能不生气吗?”
冯玮惟没生气,语气平静的问:“你以为,这是我指使的?”
“不是你,还能是谁?蛤蟆老八的手下都说了,他们是受开皇集团的指使。你是开皇集团的老总,除了你之外,谁还会吃饱了撑的?”
“好吧,既然你已经推断出来了,那我就实话告诉你,就是我派人去闹事的!”
冯玮惟的态度,又开始生硬了起来。
路易也不甘示弱:“你为什么要和我过意不去?”
“第一,我看你不顺眼。第二,本来我要收购思戈尔的,却被你抢先了,心中不忿。第三,我们两个是同行,同行是冤家这句话,你该听说过吧?”
冯玮惟轻轻吸了下鼻子,继续说:“这三个理由,如果还不能让你满意,那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个。从现在开始,我要全力以赴的打压你那小破厂子,直到把你打垮为止。你,最好是做好充分的抗压准备。”
“冯玮惟,你特么的是不是疯了?”
路易愤怒的骂道。
“我就是疯了。或者说,自从认识你后,我就没有正常过。”
冯玮惟又开始咬牙,阴森的笑道:“路易,你给我牢牢的记住,我这个小贱人此生非你不嫁。除非你杀了我。真的,如果你没有这个胆子,那就准备戴绿帽子吧!我发誓,我会找至少两百个男人睡觉。恭喜你,绿帽王阁下。”
说完这番话,不等路易说什么,冯玮惟喀嚓一声扣下了话筒。
女人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脑袋瓜子一热,就没有她不敢说的话,没有她不敢做的事。
她明明没有指使人去南方集团惹事,可路易既然赖定了她,当着闵柔的面,辱骂她是小贱人,那么就算是她指使的好了。
她不是在高烧昏迷中,说出她其实很在乎路易的话吗?
既然在乎,那就去给他戴绿帽子吧,至少两百个。
唯有这样做,才对得起男人给她的称呼。
小贱人嘛,如果不去犯贱,那算什么小贱人?
“我是小贱人,我自豪,呵呵。”
冯玮惟呵呵傻笑了几声后,竟然觉得浑身无比的轻松,就是头疼的厉害,浑身粘糊糊的不舒服,再去洗个热水澡好了。
“原来,当个小贱人,要远远比当个英雄,要轻松愉快的多。纸醉金迷,为所欲为,以活的潇洒为宗旨,这才是人生真谛嘛。唉,可惜啊,小柔,你这辈子是别想抵达我的境界了。”
冲被目瞪口呆望着她早就忘记哭泣了的闵柔,甜甜的笑了下后,冯玮惟转身走向套间那边,走到门口时,却有转身说:“小柔,如果你还想把我当姐妹的话,以后都不要再给我未婚夫打电话,要不然,我会吃醋的哦。”
岳总脑子有问题了,不会是被我用镇纸砸的吧?
不行,我得走,我要辞职,我再也不想留在她身边了!
闵柔呆望着敞开着的套间房门,听到里面有流水声传来后,觉得自己最好是赶紧走,要不然早晚会惹出大事来,说不定还会被莫名其妙的掐死。
闵柔生怕冯玮惟会扑出来,好像丧尸那样——蹑手蹑脚走向门口时,目光死死盯着门口,做好随时都要夺门而出的准备。
叮铃铃!
座机忽然又爆响起来,把她吓得一哆嗦,伸手拉开了房门,刚要跑出去,却又停住了脚步,心中茫然,我就真这样走了?
“小柔,电话,帮忙接一下。”
冯玮惟脆生生的声音,从套间内传了出来,很轻松正常的样子。
好吧,我再帮她接次电话,最后一次,真要有什么要紧事呢?
闵柔心里这样想着,犹豫了下,快步走了回去。
她没敢关门,这样发现事情不对劲,也能及时逃走的。
看了眼套间里面,闵柔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情绪正常后,按下了免提键:“您好,这是开皇集团总裁办公室,我是闵柔,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贺兰小新。”
贺兰小新有些疲倦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岳总在吗?请她接电话。”
“哦,原来是贺兰副总。”
胡佳摇头:“岳总有点小事去忙了,很快就会回来的——她没有拿手机,如果您有什么要紧事,方便的话可以先告诉我,我会替您转达的。”
“和你说,也行。”
贺兰小新在那边稍稍沉吟了片刻,说:“我现在西省飞机场,正准备向回赶。”
前两天贺兰小新去临市考察的项目,就是春海集团在东省的子公司,也正是路易打电话来之前,胡佳与岳总正在商量吞并的那家企业。
贺兰小新亲自出马,要想搞定这个子公司,绝对很有把握,但就在双方谈判过程中,子公司所属的西省大本营,却忽然爆出了重组的消息。
贺兰小新的反应速度相当快,马上就把临市的谈判交给了董君,自己带人火速赶往了西省——冯玮惟没有蛇吞象的胆子,贺兰小新有。
春海集团身为华夏数得着的著名袜业,本次轰然倒塌不是因为质量,管理等出现了问题,而是因为林春海自己作死,导致公司股票一落千丈,几乎连还魂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嗝屁了。
所以,只要再为集团注入新的生机,本来就正常生产的机器,销售渠道等方面,就会再次运转起来。
开皇集团,恰恰拥有春海集团急需的生机,趁着英雄的光环,还在宇内闪闪发光,只需把产品标签改为仙媚品牌,那就立即起死回生了。
虽说这样解释有些简单,可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子,畅销全世界的戴尔电脑,不就是由数十家不同公司生产的元零件,组合在一起贴牌外卖的吗?
贺兰小新没有估高冯玮惟的‘品牌效应’,但却低估了利润给人造成的诱惑力,当她杀到西省后,那边早已经是大佬云集了。
自凡是国内排上号的针织企业,几乎都蜂拥而至,其中就有明珠的龙大针织。
面对那些身价动不动就数百亿的大企业来说,冯玮惟的品牌效应就不怎么够看了,就算贺兰家的大小姐亲自出面都不行,毕竟龙家等几大势力,也不是吃素的。
不仅仅如此,贺兰小新还在西省遇到了龙城城。
龙城城,那是华夏商场上有数的商业天才,能把冯玮惟这种自封的商业天骄,甩出十八条街,嫁到岳家几年内,就创造出了天大的利润。
人家最先得到消息,用最快的速度,打通了所有该打通的环节,更抢先递交了详细的策划书——据贺兰小新判断,明珠龙家能兼并春海集团的概率,在60%以上。
到了龙大针织这个层次的企业,60%的取胜概率,基本就代表着确定了。
贺兰小新很聪明的放弃了争夺,正准备打道回府时,临市这边却又传出坏消息,帮助龙家精心策划兼并春海集团的龙城城,又把目光对准了临市,要横插一脚,收购这家子公司。
这次,龙城城却是代表着岳家出战,动用了岳家商场上的全部人脉。
“唉,前些天,我还听说龙城城在商场玩腻了,准备进军官场的,没想到她还要来一次收山之作。”
贺兰小新轻叹一声,有些苦恼的说:“本来,我们收购春海集团在临市的子公司,那是铁板钉钉的。可龙城城的横插一脚,彻底破坏了我的计划。”
如果贺兰小新不是打着开皇集团的牌子,而是以贺兰家大小姐的身份,去收购那家子公司,已经在西省是大赢家的龙城城,碍于某些关系,她是不敢搅和这件事的。
可谁让是冯玮惟要收购呢?
代表着京华岳家的龙城城,有必要为一个逐出家族的外人客气吗?
非但不客气,还得全力以赴,唯有这样,才能平息岳临城的羞怒之火。
有岳家的全力支持,贺兰小新本事再大,除了乖乖把到嘴的肥肉吐出去,还能有什么办法?
这对新姐的打击非常大,都没脸回来见冯玮惟了。
“那个龙城城,也太欺负人了吧?”
不知不觉间,胡佳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气愤的问道:“岳家,为什么要全力支持她,来与岳总做对呢?”
“傻丫头,龙城城是岳家长房的长儿媳。如果岳总没有被逐出岳家,按照辈分,见到她后也得乖乖叫一声嫂子的。”
贺兰小新苦笑了声,说:“好了,先这样吧,等我回去后,与岳总面谈。”
“龙城城,是岳总的嫂子?”
胡佳喃喃自语着抬起头,才看到冯玮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桌前,面色平静。
“啊,岳、岳总!”
看到冯玮惟后,胡佳猛地想起鬼门关的风景了,身子打了个冷颤,向后退去。
“小柔,你是不是要辞职?”
不等胡佳回答,头上包着一块浴巾的冯玮惟,坐在大班椅上,拿起一份文件,轻声说:“如果你舍得我,我不会阻拦你的。”
当一个人,很想狠狠抽自己嘴巴时,就证明他确实欠揍了。
路易现在就觉得自己欠抽,最好是用鞋底狠抽,那样以后就不会胡说八道了。
看了看脚下的鞋,他又改变了主意,本来心里就已经很难受的了,再抽自己一顿,那岂不是没法活了?
他还要干一番大事业,为更多老王这样的苦逼来解决就业问题,真要死了,老王等人怎么办?
这个人啊,可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
好不容易说服自己的路易,决定改变对自己的惩罚方式,比方三天不吃肉——等等,为什么要惩罚自己呢?
他好像并没对闵柔说什么过为的话吧,只是深深刺激到了冯玮惟,搞得她发疯,差点伤害可怜的小柔儿而已。
责任,全在冯玮惟,为什么要惩罚李先生呢?
这样一想,路易心里更加好受了,最多也就是有些后悔,不该刺激冯玮惟。
打电话骂她小贱人,对她冷嘲热讽外带辱骂,貌似不是男人的作风。
是男人,就该找上门去,二话不说先给她三十二个耳光,再谈论是谁来南方集团捣乱的问题,干嘛要对女人耍嘴呢?
耍嘴,貌似是女人的专利,路易什么时候变成娘们了?
这是个缺点,得改。
不过有一点必须得值得重视,那就是先后两拨前来捣乱的人,可能真不是冯玮惟指使的,幕后真凶另有其人,就是要给他们挑拨离间,让两个贱人狗咬狗一嘴毛,自己躲在暗中看热闹。
路易能这样想,是因为冯玮惟直言不讳的说,就是她雇人来闹事的。
如果她百般抵赖,赌咒发誓,路易也会认定就是她做的。
但她满口承认,还给出了数个这样做的理由,这件事80%的,与她无关了,这就好比她自认是个小贱人,以后要狗皮膏药那样紧缠着他,非他不嫁,还要再去睡至少两百个男人,让他成为绿帽王那样,都是气急之下的扯淡,不用在意。
聪明人,总是会懂得该怎么运用逆向思维。
很聪明的路易,开始琢磨,那个挑拨离间的幕后真凶是谁。
短时间内,要想找出那个人来很难,再说事情也不是很大,路易可不想把精力都浪费在这上面,当前要重点考虑公司的发展。
黑丝技术已经研发成功,很快就能批量生产。
眼下,生产出新产品,原材料的供应等问题,都算不上是事,关键是销售。
唯有把产品卖出去,换回钞票,才算是真正的成功,他可不想学冯玮惟,投入巨资研发出新产品后,在仓库里放了大半年,如果没有墨西哥之行,应该就是廉价处理的命运。
没新产品犯愁,有了后该怎么卖出去,更犯愁。
商业运作这些事,指望满脑子精虫的李先生去想,就算是累死他,也想不出个屁的主意,这是还得听取众多员工的意见。
坐在宽阔明亮,还散发着淡淡甲醇味的会议室内,意气风发的李总,居中而坐,左边是老王,陈大力等人,右边是周工凡主任等人。
“李总,开会是不是讨论该怎么报复开皇集团?要我说啊,这点小事不算事。您就交给我办理好了,妥妥的包您满意!”
不过,陈大力的一句话,让顾盼自雄的路易,好感觉丧失殆尽,沮丧感油然而生,草,这就是被老子倚为重臣的肱骨啊,整天就特么的知道打打杀杀,怎么和老子一个德性?
指望草莽英雄陈大力,保安出身的老王,还是指望书呆子周工,就知道维修机器的凡主任?
人才,我要精通企业管理,做市场调研的外跑人才!
在心里绝望的呐喊一声后,路易瞪了陈大力一眼:“陈大力,你现在已经不再是混社会的了,而是南方集团的保安处长,请牢记这个光辉的职务,以后不要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
“喊打喊杀,能解决生产问题吗?能解决销售问题吗?”
把陈大力训了一顿,路易开门见山的说:“今天请大家来开会,就是要与大家探讨下,该怎么把我们的产品,卖出去。”
大家都面面相觑,没谁说话,很快就看向了路易,包含着真诚的信任,这些事,就交给您了!
牛总在时,周工等人只负责研发、生产就行,至于该怎么把产品换成真金白银,有老牛这个百科全能在,谁还会费那心思?
现在牛总换成李总了,大家伙不看他,看谁?
握了个草,我要是能懂这些,还要你们干鸟啊?
路易真想抬手把桌子掀翻,大喊一声老子不玩了,树倒猢孙散了吧!
不行,这是李总有生以来第一次干正事,如果因为这点小困难,就特么的不知所谓了,那岂不是会让小贱人笑下大牙来?
有道是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不就是卖东西吗,不算事!
路易点上一颗烟,稍稍酝酿了下大老板的风度,才缓缓开口:“古人云,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经
过去了,现在讲究的是品牌效应。
牌效应?”
陈大力抢先举手,踊跃回答:“就好比一提起金帝会所,大家都知道那是个什么所在!”
你妹,用什么大比喻不好,偏偏用金帝会所!
李南方在心里骂了句,表面上却赞许的点了点头:“陈处长说的很不错,所谓的品牌效应,就是众所周知的意思。我们所生产的丝袜,既要有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更需要一个满世界宣扬的平台,也就是广告。”
牛总在时,产品的注册商标就是思戈尔。
不过李南方却觉得这名字特俗,还不如叫傻鸟丝袜来的顺嘴,傻鸟丝袜,傻到酸爽——这名字必须得改,特朗朗上口的,最好是带有华夏的传统色彩,少搞什么雅戈娜、福楼姆这种狗屁不通的名字,来恶心人。
依着在座的诸位智商,给产品起个很牛比的名字,应该有一定的难度,但也许能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立即,大家就开动了脑筋,群贤群策,什么光明啊,青大啊,蒙牛——陈大力这个呆逼,甚至还说要三鹿。
卧槽,我看你长的就像三鹿!
李南方听的脑子都晕了,抬手摆了摆,示意大家暂闭鸟嘴,他还是自己好好琢磨琢磨吧,实在不行,问问那个小贱人?
猛然间,李南方想到了岳梓童。
刚才是吵过,骂过,甚至还差点闹出人命,但这有什么呀,打打闹闹才热闹,反正她也说过非老子不嫁的,请她给想个好点的名字,这不算不要脸吧?
主意打定,李南方站起身走向门外:“稍等,我打个电话先。”
既然已经打过一次电话,李南方也不再藏头露尾,直接用手机拨打岳梓童的手机,座机对座机,手机对手机,男人对女人,凸的对凹的,这样才合理。
闵柔舍不得离开岳梓童,与给多少薪水没关系,关键是姐妹情深啊。
小柔儿早就觉得贺兰小新不对劲,要在公司搞小山头了,曾经提醒过岳总,却没有被重视,如果她走了,还有谁来盯着京华贵客?
大打感情牌的岳梓童,再次成功挽留住了闵柔,并再三承诺,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宁肯自废武功,也绝不会再碰她一指头。
和好如初的姐妹俩人,正在为贺兰小新传回的消息,而苦恼时,岳总手机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李人渣的名字,在上面欢快的跳跃着。
闵柔眉梢局促的挑了下,原来,他又办了新卡。
“他给我打电话了。”
岳总神色平静的说道。
闵柔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看到了。
岳总又问:“我接,还是不接?”
闵柔点了点头,示意您自己看着办。
“点头,就是同意我接了。”
岳总葱白般的食指,在屏幕上一划拉,顺便点开了免提,笑问:“亲爱滴,找小贱人有什么事?”
闵柔低下了头,心中叹了口气。
“岳梓童,我有正事请你帮忙。”
李南方骂她小贱人时,觉得很顺嘴,可听她这样自称后,却觉得异常别扭:“咱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岳梓童脸上笑容一收,冷冷地说:“有话可说,有屁快放。”
这才是我所熟悉的岳总(岳梓童),闵柔与李南方,心中同时升起了这种感慨。
李南方三言两语的,说明了打电话的来意。
岳梓童笑了:“哟,堂堂的李大老板,要给产品起个名字,也来问我,我还真是受宠若惊啊。”
“想受惊,以后有的是机会。”
李南方大大咧咧的说:“愿帮就帮,不能帮就拉倒。”
“我怕,起不好啊,你也知道,我这人特笨。”
“随便你起,只要是你起的,我都采用。”
“哟,还真是再次受宠若惊了啊,李老板简直是抬爱了。”
岳梓童手指在桌子上画着圈圈,笑道:“那我可就献丑了。我看,就叫南方吧,南方丝袜,叫起来朗朗上口不说,也合你的公司名称啊。”
“知道你为什么要以我名字命名丝袜,无非是恶心我,让我看到穿黑丝的女人,就能想到我的名字,套在女人腿上——行,就叫南方丝袜了!”
李南方的智商,还真没的说,一语道破了岳梓童的险恶用心,不过他不在乎,他的名字被万千女人穿在腿上,时刻陪伴着那一双双的粉嫩大腿,想想也很浪漫不是?
还真叫这名字了?
岳梓童一愣时,李南方又说话了:“哈,我还得多谢你了,不但给我产品起了名字,更让我灵机一动,有了广告词。”
“什么广告词?”
岳梓童下意识的追问。
“南方丝袜,黑了想家。”
人们对维京人一无所知,这是最令人感到恐惧的一点。8世纪时,维京人的家乡仍处在已知世界的外围地区。那里气候寒冷,不宜居住,罗马帝国的文明之手也从未伸向过那里。挪威、瑞典和丹麦所在的斯堪的纳维亚地区位于终年积雪覆盖的极地,从南部的日德兰半岛一直延伸至北极圈内的克尼夫谢洛登角,全长1234英里,跨越半个欧洲。这里有欧洲大陆上山岳最多的国家——挪威,也有整个大陆地势最为平坦的国家——丹麦,丹麦全境的最高点仅高出海平面170米。
上述三个国家,在维京时代初期都尚未建立。其中坐拥整个日德兰半岛和周边500多个小岛的丹麦,有着最为适宜的气候条件。得益于墨西哥湾暖流和北大西洋暖流,磷磷沙滩、油油绿草和郁郁森林在丹麦境内纵横交错。由于其西海岸和德国西海岸相连,西部便成了年轻人向外探索的天然通道。来自丹麦的维京人沿着低地国家和法国一路南下,最终渡过英吉利海峡抵达英格兰。从英格兰开始,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劫掠,远至西班牙乃至意大利。尽管最早劫掠英格兰的是来自今天挪威的维京人,但随着大量的丹麦人经常出没于英格兰的海上航道,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献资料总是习惯把所有的维京人都视为“丹麦人”,不管这些人实际来自哪里。
与丹麦相比,现在挪威和瑞典所在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并没有那么宜人的气候条件。这两个地区中,瑞典有着相对较为肥沃的农田。瑞典的东部与俄罗斯隔海相望,多数瑞典地区的维京人选择向东进发,不过大部分是去从事贸易活动而非进行劫掠。他们的探索活动本来是鲜有人知的,但是当他们在基辅建立最早的罗斯国后,还是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印记。
维京地区中,挪威的地势最为崎岖,有近三分之一的领土在北极圈以内。西部众多的岛屿和峡湾,既阻挡了大西洋寒冷气流的入侵,又形成了天然的“前往北方的通道”,那里有一条通向北极圈的海路。挪威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因此,当挪威地区的维京人前往北海探险时,他们选择向西推进,有时直接劫掠,有时进行殖民。这群人在格陵兰岛建立了定居点,并于1000年左右抵达美洲新大陆。
在维京时代,无论瑞典还是挪威,始终人烟稀少,难以保持大量人口。挪威的可用耕地被众多峡湾分割得支离破碎,内陆地区又多是山地;而瑞典的南部和西部则被广袤的密林、沼泽和湖泊封锁,无法穿越。夏天,这里猎物充足,有驯鹿、麋鹿、狼、熊、獾、狐狸等;冬季漫长而一无所有。因此,夏天如果没有储备好足够的食物,冬季只能受冻挨饿。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季节性的食物短缺,热情好客在这里被视为十分重要的品质。款待不周这种情况,甚至可能会引发持续数代人之久的血仇。
为了消磨时光,他们发明了许多运动项目,如类似曲棍球比赛的“卡纳特雷克”,这种运动广受大众喜爱,但也容易导致人们受伤。当然也有一些较为温和的棋类游戏,但是维京人更喜欢那些能够强身健体的运动。如摔跤、击剑等比拼力量的项目,攀岩、滑雪、滑冰、游泳等考验耐力的项目,还有双手同时投掷长矛、穿越行船挥舞船桨等体现灵敏的项目。
获胜者从不羞于向人们展示自己的荣光。一位名叫奥斯泰因(?ystein)的挪威国王,曾向和他共同治国的兄弟自豪地吹嘘:“我的滑雪技术举世无双,而你甚至不如一头奶牛。”
除了彼此之间相互竞争外,维京人还会时不时让动物相互间厮杀一番。这些血腥的厮斗中,最受欢迎的当属种马之间的较量。两匹种马为争夺一匹母马相互厮杀,直至较弱的一方死去。嗜杀令人反感,但是仁慈锻造不出强悍的勇士。冰岛有位男子因为不愿把抢来的婴儿扔向空中,再用长矛将其刺穿,而被嘲笑为“恋童癖患者”。
这些活动在我们看来是如此残忍,但维京人在有些方面又显得十分文明。不同于传统野蛮人的粗俗,维京人格外注重个人的仪表和卫生。他们会精心修饰自己,每天至少洗一次澡,还会用强碱皂洗头,既能杀菌,又能除虱。维京考古已发掘出许多珍贵的镊子、剃须刀、梳子,甚至是挖耳勺。
那时欧洲人的日常饮食中还没有甜食,因此很少发生蛀牙。尽管半数儿童不到10岁便已夭折,但那些幸存下来的孩子多数可以活到50多岁,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很长的寿命了。当时男性的平均身高约1.77米,女性约1.52米,不能说有多么高大,但确实要比他们接触到的南方人普遍都高。
虽然仍不能和男性平起平坐,但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女性比起来,维京世界的女性享有更多的权利。尽管很多女孩12岁便已嫁为人妻,但是丈夫去世后,妻子掌管着家里一切事务,有权做出各项重大决定。如果婚姻关系维持超过20年,男女双方均有权依据个人意愿终结婚姻关系,且女方可依法分得丈夫的一半财产。不同于欧洲其他地区,女性有权继承财产,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并且在离婚后要回自己的嫁妆。维京人还有专门歌颂女性的如尼石刻,上至丹麦国王老戈尔姆(gorm the old),他曾称赞自己的妻子是“丹麦的瑰宝”;下至一块匿名的石碑,上面刻着“哈斯米娅是世上最好的妻子”。
孩子从小便要学着帮助父母处理家务,女孩要学习酿酒和制作奶制品的工艺;男孩则学习如何滑着雪橇狩猎,以及如何使用木头或金属工具劳作。孩子们参与的各项运动项目,都是在为其成年之后所要承担的角色而做准备。男孩最喜欢的项目是负重跳跃和游泳。一个成年的维京男子,要能够连续游上好几英里,才算合格。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与父兄同往刑场,一观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庄园,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横,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食尸鬼狼狈为奸,趁黑夜诱拐童女,还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媾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的旨意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而他全身漆黑的衣服,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衣衫褴褛,脓疮四溢。
人马的气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拖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直挺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则骑着小马停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仿佛眼前一切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栅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上面画着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中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里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里端坐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纪元和森林之子故事的人。他已经摘下慈父的容颜,戴上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了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将头硬是按在漆黑的硬木上。艾德·史塔克解鞍下马,他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名“寒冰”,身宽过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高。剑刃乃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别的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公爵与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他将巨剑高举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扭头,不然父亲会知道。”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利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葡萄美酿夏日红。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只见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暗红。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觉得兴致勃勃。他咧嘴一笑,扬脚踢开人头。
“混账东西。”琼恩低声咒道,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死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停,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愈加寒冷。布兰与兄长并骑,远远走在队伍前方,他跨下小马气喘吁吁方能跟上兄长坐骑的迅捷步伐。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成长,他承袭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蓝色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恐惧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琼恩的灰色眼瞳深得近乎墨黑,但世间少有事物能逃过他的观察。他与罗柏同年,两人容貌却大相径庭:罗柏肌肉发达,皮肤白皙,强壮而动作迅速;琼恩则是体格精瘦,肤色沉黑,举止优雅而敏捷。
罗柏不以为然。“叫异鬼把他眼睛给挖了罢,”他咒道,“他总算是死得壮烈。怎么样,比赛谁先到桥边?”
“一言为定。”琼恩语毕两脚一夹马肚,纵骑前奔。罗柏咒骂几句后也追了上去,两人沿着路径向前急驰。罗柏又叫又笑,琼恩则凝神专注。马蹄在两人身后溅起一片翻飞雪雨。
布兰没有跟上去,他的小马没这般能耐。他方才见到了死囚的眼睛,现在则陷入沉思。没过多久,罗柏的笑声渐远,林间归于寂静。
太过专注的他,丝毫没注意到跟进的队伍已赶上自己,直到父亲骑马赶到身边,语带关切地问:“布兰,你还好吧?”
“父亲大人,我很好。”布兰应答,他抬头仰望父亲,父亲穿着毛皮大衣和皮革护甲,骑在雄骏战马上如巨人般笼罩住他。“罗柏说刚才那个人死得很勇敢,琼恩却说他死的时候很害怕。”
“你自己怎么想呢?”他的父亲问。
布兰寻思片刻后反问:“人在恐惧的时候还能勇敢吗?”
“人惟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父亲告诉他,“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杀他?”
“因为他是野人,”布兰不假思索地回答,“他们绑架女人,然后把她们卖给异鬼。”
父亲微笑道:“老奶妈又跟你说故事了。那人其实是个逃兵,背弃了守夜人的誓言。世间最危险的人莫过于此,因为他们自知一旦被捕,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恶向胆边生,再伤天害理的勾当也干得出来。不过你会错了意,我不是问你他为什么要死,而是我为何要亲自行刑”。
布兰想不出答案。“我只知道劳勃国王有个刽子手,”他不太确定地说。
“他确实是由王家刽子手代劳,执行国王律法,”父亲承认,“在他之前的坦格利安王朝也是如此。但我们遵循古老的传统,史塔克家族的人体内仍流有‘先民’的血液,而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倘若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布兰,有朝一日你会成为罗柏的封臣,为你哥哥和国王治理属于自己的领地,届时你也必须执掌律法。当那天来临时,你绝不可以杀戮为乐,亦不能逃避责任。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
这时琼恩出现在他们前面的坡顶,挥手朝下大喊:“父亲大人,布兰,快来看看罗柏找到了什么!”语毕又消失在丘陵后方。
乔里赶上前来,“大人,出事了吗?”
“那还用说,”父亲大人答道,“来罢,我们去看看我那调皮的儿子又闯了什么祸。”他策马狂奔,乔里、布兰以及其他人也跟了上去。
他们在桥北河畔找到罗柏,琼恩仍在马上。这个月来,晚夏的积雪沉厚,罗柏站在及膝深的雪中,披风后敞,阳光在他发际闪耀。他怀里抱着不知什么东西,正和琼恩两人兴奋地窃语交谈。
队伍骑马小心地穿过河面的诸多浮物,寻找隐藏于雪地之下的崎岖地面。乔里·凯索和席恩·葛雷乔伊最先赶到男孩身边。葛雷乔伊原本正有说有笑,紧接着布兰却听他倒抽一口气。“诸神保佑!”他惊叫起来伸手拔剑,一边挣扎着稳住坐骑。
乔里的佩剑已然出鞘,“罗柏,离那东西远点!”他刚叫出声,坐骑便已前蹄高举,人立空中。
罗柏怀里抱着一团东西,这时他嘻嘻笑着抬起头,“她伤不了你的,”他说,“乔里,她已经死啦。”
布兰满心好奇,焦躁不安,一心只想教鞍下小马再跑快点,但父亲却要他在桥边下马,徒步前往。他迫不及待地跳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
等他到来,琼恩、乔里和席恩·葛雷乔伊都已下马。“七层地狱啊,这是什么鬼东西?”葛雷乔伊喃喃道。
“狼。”罗柏告诉他。
“胡说,”葛雷乔伊反驳,“狼哪有这么大的?”
布兰的心怦怦狂跳,他推开一堆齐腰的漂浮物,奔至兄长身旁。
一个巨大的暗黝身形半掩在血渍斑驳的雪堆里,绵软而无生息。蓬松的灰绒毛已经结冰,腐朽的气息紧附其间,就像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布兰隐约瞥见它无神的眼窝里爬满蛆虫,咧嘴内满是黄牙。但真正吓住他的是这只狼的体形,它竟比他的小马还大,是他父亲最大的猎犬身躯的两倍。
“我没骗你,”琼恩正色道,“这确实是冰原狼,他们比其他狼都要大。”
席恩·葛雷乔伊说:“可两百年来,绝境长城以南没人见过半头冰原狼。”
“眼前不就是一头?”琼恩回答。
布兰努力将视线离开面前的怪物,这才注意到罗柏怀里抱着的东西。他高兴得叫了一声,随即靠过去。那只幼狼只是团灰黑的毛球,双眼仍未张开。它盲目地往罗柏胸膛磨蹭,在他的皮护甲上寻找**,发出哀伤的低吟。布兰有些犹豫地探出手,“没关系,”罗柏告诉他,“你可以摸摸看。”
布兰非常紧张,飞快碰了小狼一下,听到琼恩的声音,便转过头。“瞧,这只是给你的。”他的私生子哥哥把第二头幼狼放进他怀里。“总共有五只呢。”布兰在雪地里坐下,把小狼温软的皮毛贴近自己脸颊。
经过了这么多年,冰原狼突然重现人间,”马房总管胡伦喃喃道,“这种事我可不喜欢。”
“这是个坏兆头。”乔里说。
父亲皱起眉头。“乔里,不过是头死狼罢了。”他说,但脸庞却蒙上了一层阴霾。他绕着狼尸,积雪在他脚下碎裂。“知道它被什么杀死的吗?”
“喉咙里好像有东西。”罗柏得意地回答,暗暗为自己能在父亲提出疑问前找到解答而骄傲。“就在下巴底下。”
他的父亲蹲下来,伸手探向狼尸的头底,使劲一拧,举起某个物体让大家看。原来那是一只碎裂的鹿角,分叉断尽,染满鲜血。
一阵突如其来的寂静笼罩了队伍,众人局促不安地看着那只鹿角,没有人出声说话。布兰虽然不解旁人为何惊恐,却也能感觉得到他们的惧怕。
父亲扔开鹿角,在雪地里把手弄干净。“没想到它还有力气把孩子生下来。”他的声音打破了先前的沉默。
“也许它没撑那么久,”乔里说:“我听过这样的传说……也许小狼降生时母狼就已经死了。”
“随死降生,”另一个人接口道,“这是更坏的兆头。”
“都没差,”胡伦说,“反正这些小家伙也活不长。”
布兰发出无声的失望叹息。
“我看它们死得越快越好,”席恩·葛雷乔伊同意,他抽出佩剑。“布兰,把那东西丢过来。”
布兰怀中的小东西仿佛听懂人话,偎着他蠕动了一下。“不要!”他坚决地叫道,“它是我的。”
“葛雷乔伊,把剑拿开。”罗柏说,那一刹那,他听起来像父亲一样威严有力,正如他有朝一日将会成为的一方领主。“我们要养这些小狼。”
“小子,这是行不通的。”胡伦的儿子哈尔温道。
“杀了它们才是慈悲啊。”胡伦接口。
布兰朝父亲望去,期盼能找到救兵,却只见到深锁的双眉。“好儿子,胡伦说得没错。与其让它们挨饿受冻,不如干脆趁早了结。”
“不要!”他已经感觉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于是转开目光,他可不想在父亲面前落泪。
罗柏固执地继续抗拒。“罗德利克爵士的那头红母狗上星期才刚生产,”他说:“那胎死了不少,只有两只小狗活了下来,奶水应该还够它们喝。”
“它们只要想走近喝奶,立刻会被它撕成碎片。”
“史塔克大人,”琼恩说。听他如此正式地称呼自己父亲,实在很怪。布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看着他。“总共有五只小狼,”他告诉父亲,“三只公的,两只母的。”
“琼恩,这有什么意义吗?”
“您有五个孩子,”琼恩回答,“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你们的家徽,大人,您的孩子们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
布兰看到父亲的脸色转变,其他人则交换眼神,就在那一刻,他全身心地爱着琼恩。虽然他只有七岁,布兰仍很清楚自己的私生子哥哥这样做所代表的意义:他是把自己排除在父亲的子嗣之外,才会刚好凑成数的。他把两个女孩算了进去,甚至连襁褓中的小瑞肯也有分,却独独没有算冠着雪诺这个私生子姓氏的自己。雪诺这个姓氏是专门给那些在北方出生,却不幸没有父亲的人用的。
父亲也明白这点。“琼恩,你自己不想要小狼么?”他轻声问。
“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纹章,”琼恩指出,“我并非史塔克家族的一员,父亲。”
父亲若有所思地看了琼恩一眼,罗柏急切地打破沉默,“父亲,我会亲自喂养小狼。”他保证,“我会用浸过温牛奶的湿毛巾喂它。”
“我也会!”布兰连忙跟进。
公爵意味深长地审视儿子,“说起来简单,真要做可不容易。我不会让你们占用仆人的时间。假如你们真要养这群小狼,就得一切自己来,知道么?”
布兰热切地连连点头,小狼蜷缩在他怀里,伸出温热的舌头舔舔他的脸颊。
“你们还得亲自训练它们,”父亲又道:“我保证驯兽长和这些怪物将毫无干系。倘若你们把它们练得残忍成性,或有什么闪失,那么祈祷天上诸神保佑吧。这些可不是讨好卖乖的狗,也不是随便踢一脚就能打发的角色。冰原狼要扯下胳膊就和狗杀老鼠一样简单,你们确定要养么?”
“是的,父亲大人。”布兰答道。
“嗯。”罗柏同意。
“即使你们费尽苦心,小狼还是有夭折的可能”。
“不会,”罗柏说:“我们不会让它们死掉。”
“那就留着它们罢。乔里,戴斯蒙,把其他几只小狼带上,我们该回临冬城了。”
一直到他们骑马踏上归途,布兰方才允许自己享受胜利的喜悦。他的小狼此刻正安全地藏靠在他的皮护甲里,他不禁思索该为它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走到桥中央,琼恩突然勒住马缰。
“琼恩,怎么了?”公爵父亲问。
“你们没听到么?”
布兰只听见林间风声和哒哒马蹄,以及怀间嗷嗷待哺的小狼,但琼恩正侧耳倾听别的事物。
“在那里。”琼恩道,他掉转马头,急驰过桥,大家看着他在母狼尸体旁下马,屈膝跪下,一会儿过后又骑马归来,满面笑容。
“这只一定是先爬开了。”琼恩说。
“或是被赶开的。”他们的父亲看着第六只小狼说。它毛色净白,其他的小狼则多半灰黑,它的眼瞳红如早上死囚的鲜血。布兰很觉好奇,不知为何其他小狼连眼睛都还没睁开,惟独它双目炯炯有神。
“白子,”席恩·葛雷乔伊话里有种兴味十足的讥讽,“只怕这只会死得最快。”
琼恩·雪诺给了他父亲的养子一个意味深长的冷绝凝视,“葛雷乔伊,我可不这么认为。”他答道,“因为这是我的狼。”
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座神木林。
她出身南境的徒利家族,自小在红叉河畔的奔流城长大。红叉河是三叉戟河的支流,那里的神木林是座明亮清朗的花园,高大的红木树影洒进溪涧,鸟儿在栖隐的林间巢穴里高唱,空气中弥漫百花馨香。
临冬城信仰的则是另一番气象。这是个阴暗原始的地方,昏暝古堡巍然独立其间,万年古木横亘周边,散发出潮湿和**的气味。此地不生红木,树林由披戴灰绿松针的哨兵树、壮实的橡树,以及与王国同样苍老的铁树所组成。在这里,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枝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彼此角力。这是个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蛰居其间的神连名字也付之阙如。
但她知道今晚可以在这里找到丈夫。每当他取人性命后,总会来此觅求神木林的宁静。
凯特琳身受七种圣油祝福与加持,命名仪式乃是在浸沐于七彩虹光的奔流城圣堂里举行的。她和先辈数代一样信仰七神。她信奉的神有名有姓,脸庞也如同自己双亲般熟悉。她在香炉冉冉的圣堂里祷告,燃香气味弥漫,指引的修士挂着光芒共生的七面水晶,喃喃地低声吟唱。徒利家族虽如其他大家贵族般拥有自己的神木林,但那只不过是个散步阅读或在暖阳下休憩的处所,敬拜神明向来是圣堂里的事。
奈德为她建了座小圣堂,好让她有个向七面之神诵唱的地方。然而史塔克家族体内依旧流淌着“先民”的血液,他信奉那些既无名号亦无容貌的远古诸神,那些属于苍翠树林,先民与消失的森林之子共同信仰的神。
林子中央有棵古老的鱼梁木,笼罩着一泓黑冷池水,奈德称之为“心树”。鱼梁木的树皮灰白如骨,叶色深红,有如千只染血手掌。树干上刻了一张人脸,容貌深长而忧郁,满是干涸红树汁的深陷眼凹形容怪异、充满警戒意味。那是一双古老的眼睛,比临冬城本身还要古老,它们曾经目睹“筑城者”布兰登安下第一块基石,倘若传说属实,它们也见证了城堡的大理石墙在四周逐渐高筑。传说这些脸是在黎明纪元时,在“先民”渡过狭海而来之前,由森林之子刻上去的。
南方的鱼梁木早在千年前便遭砍伐焚烧殆尽,只在千面屿上还有“绿人”静静地看守。然而在北境一切都迥然不同,这里每一座城堡都有自己的神木林,每片神木林都有一棵心树,每棵心树都有一张人脸。
凯特琳在鱼梁木下找到了她的丈夫,他静坐在苔藓爬盖的磐石上。宝剑“寒冰”斜躺于膝,而他正用那漆黑如永夜的池水清洗剑上血污。千年累积的腐植质厚厚地覆盖在神木林的土地上,吸走了她的足音,但鱼梁木那双红眼却仿佛紧跟不舍。“奈德1。”她轻声唤道。
他抬起头看着她。“凯特琳,”他的语调庄重而遥远。“孩子们呢?”
他总是会先问这句。“都在厨房里,为了要帮小狼们取些什么名字正吵架呢。”她把披风铺在林地上,然后在池边坐下,背靠鱼梁木。她感觉得到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但她竭尽所能去忽略它。“艾莉亚已经爱得发狂,珊莎也很喜欢,瑞肯则还不太确定。”
“他害怕吗?”奈德问。
“有一点,”她承认,“毕竟他才三岁。”。
奈德皱眉:“他得学着面对自己的恐惧,他不可能永远都是三岁,更何况凛冬将至。”
“是啊,”凯特琳也同意,最后那句话一如既往地教她不寒而栗。这是史塔克家族的铭言,每一个贵族家族都有着自己的箴言警句:或是世代相传的座右铭,或是待人处事的衡量标准,或是针对困境的祷词;有的夸耀荣誉,有些讲究忠贞诚信,还有的为信仰和勇气宣誓,惟独史塔克家族例外。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铭言如是说。她已经不只一次在心里暗忖:这些北方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群怪人。
“今天那个人死得很干脆,这一点我承认。”奈德说,他手里握了一块上了油的皮革,边说边轻拭剑身,金属被逐渐磨出暗沉的光泽。“我很为布兰高兴,你要是在场,也会为他骄傲的。”
“我向来都很为他骄傲。”凯特琳边看他拭剑边答道,她可以瞧见钢铁深处的波纹,那是锻冶时千锤百炼的印记。凯特琳对刀剑素无好感,但她不能否认“寒冰”确有其独特的美。它是末日浩劫降临古自由堡垒以前,在瓦雷利亚锻造而成,当时的铁匠不仅用凿锤冶铁,更用法术来形塑金属。宝剑已有四百年历史,却仍旧如它锻冶初成时那般锋利。它的名字则更源远流长,乃是袭自古代英雄纪元时的族剑之名,那时史塔克一族是北境之王。
“这已经是今年第四个逃兵了,”奈德沉着脸说,“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疯了一半,不知什么东西把他吓成那副德行,连我说话都起不了作用。”他叹口气,“班写信来说守夜人的兵力只剩不到一千,不只因为逃兵,他们派出去的巡逻队也损失惨重。”
“是野人的关系吗?”她问。
“还会有谁呢?”奈德举起“寒冰”,俯首审视手中冰冷的钢铁。“恐怕情况只会越来越糟,也许我真的别无选择,非得召集封臣,率军北进,与这个绝境长城以外的国王一决生死。”
“绝境长城以外?”凯特琳想到就不禁浑身颤抖。
奈德察觉了她脸上的恐惧。“我们用不着害怕曼斯·雷德。”
“长城之外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她转过头去,看着心树惨白的树皮和赭红的双眼,凝视、倾听、考虑着深邃悠远的思绪。
他的微笑好温柔。“老奶妈的故事你听太多啦。异鬼和森林之子一样,早已经消失了八千多年。鲁温师傅会告诉你他们根本就没存在过,没有活人见过他们。”
“今天早上之前,不也没人见过冰原狼?”凯特琳提醒他。
“我怎么也说不过徒利家的人,”他嘴角浮起一抹后悔的微笑,将“寒冰”收回剑鞘。“我猜你不是跑来跟我聊睡前故事的,何况我知道你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究竟是什么事,我的好夫人?”
凯特琳握住丈夫的手。“今天我们接获了悲伤的消息,大人,我不想在你清理宝剑之前打扰你。”既然无法减轻伤害,她决定实话实说。“亲爱的,我很难过,琼恩·艾林过世了。”
他们视线相对,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受的打击有多大,正如她所预料。奈德年轻时曾在鹰巢城做过养子,而膝下无子的艾林公爵待他和另一名养子劳勃·拜拉席恩有如生父再世。当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要求他交出两人的项上人头时,这位鹰巢城公爵揭起他的新月猎鹰旗,宁可兴兵发难也不愿出卖他誓言守护的人。
而就在十五年前的那一天,这位再世生父又成了奈德的连襟。他们俩并肩站在奔流城的圣堂里,娶了一对姐妹,也就是霍斯特·徒利公爵的两个女儿。
“琼恩……”他说,“这消息确实么?”
“信上有国王的印鉴,且是劳勃亲手书写。他说艾林公爵走得很仓促,就连派席尔国师也束手无策。不过国师给他喝了罂粟花奶,所以琼恩并没受太多折磨。”
“我想这也算是最后的一点慈悲。”他说,她看见他脸上的悲伤,但他最先想到的还是她。“你妹妹,”他问,“还有琼恩的儿子,有他们的消息吗?”。
“信上只说他们安然无恙,并已返回了鹰巢城。”凯特琳说,“我真希望他们回的是奔流城。鹰巢城高耸孤绝,那里一直是她丈夫的地盘,并非她的归宿。琼恩大人的回忆肯定会萦绕鹰巢城里每一块砖石。我很了解妹妹,她需要的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陪伴。”
“你叔叔不是正在艾林谷中等着她?我听说琼恩任命他做了血门骑士。”
凯特琳点点头,“布林登当然会尽他所能照顾她和她儿子,可是……”
“那么你去陪她吧,”奈德劝促,“把孩子们也一起带去,让她的居所充满欢笑和喧闹。那孩子需要其他同伴的陪伴,你妹妹更不应该独自哀悼。”
“如果我能去就好了。”凯特琳说道:“信上还说到别的事,国王正在前往临冬城的路上,他要找你共商国事。”
奈德好一会儿才理解她话中含义,但当他恍然大悟时,眼中阴霾顿时一扫而空。“劳勃要来?”她点点头,他脸上随即绽开一抹微笑。
凯特琳真希望自己能分享他此刻的喜悦,但她在庭院里听到了传闻,说是有只冰原狼死在雪地里,喉咙中有根断裂的鹿角。恐惧如同毒蛇般在她心里蜷曲,但她迫使自己在这个她所深爱的男人面前强颜欢笑,这个不相信任何预兆的男人。“我就知道你听了会高兴,”她说,“我们应该通知你在长城的弟弟。”
“对,对,当然,”他同意,“班一定想来。我请鲁温师傅派他最快的鸟儿送信去。”奈德直起身,也拉她起来。“该死,我们有多少年没见面了?他居然没有特意通知我。信上有否注明大约有多少人会来?”
“我想至少有一百位骑士罢,加上他们的随从,还有这个数目一半的自由骑手。瑟曦和她的孩子们也都来了。”
“那么为他们着想,劳勃不会走太快的。”他说:“也好,这样一来我们才多点时间准备。”
“王后的哥哥也在队伍里。”她告诉他。
奈德听后脸色立刻一沉。凯特琳很清楚他对王后的家族素无好感,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族当年是最晚加入劳勃势力的大贵族,直等到胜败情势明朗化后方才表态,而奈德始终没有原谅他们。“也罢,如果劳勃来访的代价是这些兰尼斯特家的讨厌鬼,那就认了罢。只是,听起来劳勃好像把他半个宫廷的人都带来了。”
“国王走到哪儿,王国就跟到哪儿嘛。”她答道。
“看看那些孩子倒也不错。上次见到那个兰尼斯特女人,劳勃最小的儿子还在喝她的奶水。一转眼都几年了?他现在应该已经……多少……五岁了吧?”
“托曼王子七岁了,”她告诉他,“和布兰同年。奈德,请你小心措辞,那兰尼斯特女人好歹是我们的王后,而且据说她一年比一年傲慢。”
奈德捏捏她的手,“我们得办场晚宴,当然还要请乐师和歌手,嗯,劳勃铁定会去外面打猎。我这就派乔里带上一名荣誉护卫南下国王大道去迎接,把他们护送回来吧。诸神在上,我们要怎么喂饱这些人啊?你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这家伙真该死,他这做国王的家伙真是该死。”
哥哥举起长袍给她看。“真漂亮,你摸摸,没关系,你瞧瞧这料子。”
丹妮摸了摸,衣料柔软如水,流过她的手指,她从没穿过这么柔软的衣服。她突然害怕了起来,连忙抽回手。“这真是给我的么?”
“这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韦赛里斯微笑道。哥哥今晚心情很好。“袍子的颜色刚好衬出你紫罗兰色的眼睛。你还要配戴金饰,以及各式各样的珠宝玉石,今晚你看起来必须有个公主的样子。”
有个公主的样子,丹妮想着。她早已忘记那是什么样子了,也许她根本就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她问,“他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好处?”过去近半年来,他们吃住都靠这位总督,在他的仆佣伺候下恃宠而骄。丹妮今年十三岁,已经懂得这种优渥的待遇不会凭空而来,尤其是在潘托斯这样的自由贸易城邦。
“伊利里欧可不笨,”韦赛里斯回答,他是个削瘦的年轻人,双手局促不安,泛白的淡紫色眼瞳里有种狂热的神色。“他知道有朝一日当我重登王位,不会忘记曾经雪中送炭的朋友。”
第一百二十一章 动乱的序章(54)
用毫不掩饰厌恶的眼神,扫了最心腹的哼哈二将,路易又在心中哀嚎,我要人才啊,我要人才!
李总现在不但需要工作能力强的人才,还想专门招聘一个拍马屁的人才。
嗯,这个人才的薪水,肯定要比其他人才要高,因为他的任务非常艰巨,唯有用高水平的马屁,把李总拍舒服了,他才会龙颜大悦,精神饱满的,面对苦逼的人生。
如果李总手下有这样一号人物,在他来回万里奔波归来,倍感疲倦时,就不会拿工作上这些破事来烦他,而是会舌灿莲花,劝他为了祖国人民的光辉明天,最好是先休息三两天,在几个美女的陪伴下。
本来老王还是很有这个潜质的,尤其是他笑得像菊花的那张老脸,每见一次,就会让李总生出极大的优越感,继而心情高兴的。
可现在,就因为委任了他副总的职务,他就丢弃了他的长处,满心满脑子的要把工作做好,你这不是舍本求末嘛?
草,很让李总失望啊。
“李总,这两天的具体情况,就是我与老王说的这样了。那些孙子,不管我们多么殷勤招待他们,都是该吃就吃,该玩就玩,该拿就拿,就是不办事。”
感受到李总眼眸中深藏的厌恶了,陈大力缩了下脖子,低声说:“为这事,前前后后花了十多万了。”
“资料拿到手了没?”
路易把烟卷掐灭在烟灰缸内,问:“我说的,是第一手的影视资料,就是有声有影,那种无限制级的。”
“拿到手了!”
提到这个,陈大力,老王俩人就来精神了,笑的无比猥琐:“还是很精彩的。草,我没想到王局会喜欢皮鞭——李总,您要不要观摩一下?”
“滚,老子这么勇猛,会观摩那些变态逼虫子的丑陋模样?”
陈大力俩人脸上,总算浮上自己欣赏的笑容后,路易心情好了许多,大手一挥:“就按我说的去做,让这些吃拿卡要的孙子,就此落马。特么的,吃了老子的却不办事,哪有这么好的事?”
“是,我马上去办!”
陈大力杀气腾腾的噌地站起身,给老王使了个眼色,俩人快步走向门口时,路易又说话了:“等等。”
“李总,您还有什么吩咐?”
老王可能感受到李总的心里想法了,转身回头点头哈腰时,老脸又变成了菊花。
李总心情更加喜悦,表面却淡淡地问:“知道把材料送到哪个部门,又是该怎么送吗?”
“知道!这两天,我们兄弟俩别的事没做了,就是深入了解这些了。”
陈大力抢先邀功:“送纪检,不管事。他们这样做,本来就是奉旨吃喝玩乐的。所以,我们会把资料送到倡廉局。”
倡廉局,是国家刚成立不久的一个部门简称,青山市的架构,为副处级别.
别看倡廉局的架构级别低,但人家是直属京华总部管辖的,青山本地官场只有配合工作的义务,却没有领导,干涉的权利。
倡廉局的出现,就相当于在那些贪官污吏的脑袋上空,悬挂了一把什么达摩剑,让人胆战心惊的,现在开着公车办事时,多绕了个圈子,都怕被安上浪费汽油的罪名啊。
据陈大力说,倡廉局的局长,是个新来的女官员,姓龙,从京华那边空投来的,好像是昨天刚上任。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相信龙局长正寻找打开局面的契机,竖立她在青山的威望呢,接到这些举报资料后,千万不要太高兴哦。
“那就行,还算你们兢兢业业,没枉费我对你们的一番辛勤栽培。拿着,犒赏你们的。”
路易从怀里拿出两条香烟,扔了过去。
要让陈大力,老王俩人与小猎狗比试接盘,他们肯定会是胜利者,这接东西的手法,简直是太沉稳,老道了,绝对是万无一失啊。
“谢谢,谢谢李总赏。哟,还是外烟啊,岛国货?”
老王眼睛一亮,看着那些曲里拐弯的字体,满脸让人反胃,让李总欣慰的谄媚笑容。
“岛国最高级的货色了,一条烟好几千呢,给你们拿两条来尝尝。特么的,我这个当老总的,怎么总往外扔东西,也没见你们来给老子送礼呢?”
“我家里有个黄脸婆,李总您要看上的话,那我这就打电话,让她洗白白——”
抬手接住李总砸过来的烟灰缸,老王哪敢再‘自荐枕席’啊,赶紧放在案几上,转身与陈大力速速灰溜溜的走了。
“特么的,老子像是对黄脸婆感兴趣的那种人吗?”
李总恨恨骂了句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进来的是周工,手里拿着一沓图纸。
看到图纸,路易就头疼,这玩意也太枯燥无味了,哪怕是画的是丝袜。
只是在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周工面前,李总再怎么厌烦这些东西。
好嘛,与人在网络上鬼混这才多久啊,刚被人家扶苏哥哥像甩破鞋似的甩开,这就腆着脸的,敢对路易说没脸见她了。
如果不用铁一般的事实,狠抽那张小脸蛋,路易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了。
“说话呀,小乖乖,你倒是给我说话呀?”
路易学着她刚才的轻佻语气,慢悠悠地问:“要不要哥哥我出钱,在开皇集团大厅门口,竖一个牌坊,上书古今中外,五百年来第一真贞洁烈妇——”
嘟的一声轻响,打断了路易的侃侃而谈。
冯玮惟收线了。
路易刚骂上瘾呢,听众跑了算怎么回事?
必须得赶紧打电话,再把她喊回来啊。
冯玮惟竟然接了他的电话,嘎巴嘎巴的咬牙声,清晰可闻。
“岳阿姨,我如果是你的话啊,我现在就从窗户里跳下去。脸朝下,先把这张臭脸摔成肉饼,免得被人看到原样,会觉得恶心。”
路易冷酷且邪恶的笑着,声音里充满了蛊惑:“跳楼吧,只要跳下去,一切都会解脱了。你放心,等你死后,我会去收敛你的,把你埋在大路口下面,死后也要整天遭受万人践踏,永世不得超生。那样,你才会——”
“岳总,你要干什么!?”
一声惊叫,从电话那边传来,带着浓浓的惊惶。
是胡佳。
胡佳刚才就敲门了,要想岳总汇报工作,敲了几下门,都没得到回应。
岳总明明在办公室内的,怎么会不接电话呢,现在早过了休息时间了。
胡佳不放心,又敲了几下,依旧没有任何回应,再也顾不上别的了,抬手推门——然后就看到岳总竟然打开了落地窗,正向外爬,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尖叫一声冲了过去。
一把抱住岳总那双大长腿,胡佳声音都变了:“岳总,岳总!您有什么想不开的啊,要走极端?”
“小柔,你放开我,放开我。”
冯玮惟挣扎着,泪水横流:“我再也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他让我去死,我就死给他看好了。”
她举起右手里的手机,嘶声尖叫道:“路易,你不是让我去死吗,那我现在就如了你的意!可你给我记住,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你的!变鬼,也会吃你的肉,喝你的雪,嚼你的筋——小柔,给我手机,你抢我手机干嘛?”
“路易,你给我去死吧!”
胡佳急哭了,抢过手机后大喊一声后,举起来狠狠砸了出去。
哎哟,我的手机啊!
幸好,幸好是落在沙发上,万幸啊,好几千块呢。
看到手机被摔在手机上后,冯玮惟接着又挣扎了起来,哭叫着:“松开我,我没脸活了啊——”
“岳总,岳总,来人呀,来人!”
眼看抱不住岳总了,胡佳急得大叫。
很奇怪啊,房门明明敞开着,外面竟然没有丝毫动静,真不知道平时走马灯般前来岳总办公室汇报工作的高层们,都特么的死哪儿去了。
“那就一块去死吧,我也真活够了!”
看到岳总脑袋快要钻出窗户外了,胡佳热血上头,松开她打开了另外一扇窗,就要向外爬。
人家是真爬,才不像岳总那样装腔作势呢。
依着岳阿姨的武力值,要想挣开小秘书阻拦,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只需曲肘一记亢龙有悔——胡佳就会翻着白眼的昏过去。
一个决意要跳楼自杀的人,会心疼手机要被摔坏吗?
答案是,当然不会!
冯玮惟就是要路易看看,啊,不,是听听,她被无限制的辱骂过后,实在没脸活了,不死都对不起皇天后土,贩夫走卒,唯有以死谢天下尔。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可是由数不清的女前辈总结出来,对付男人的制胜法宝,任何时候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个大招,岳总以前是从来不屑使用的,但现在为了她更加快乐幸福的明天,就毫不犹豫的放出来了。
她还不信了,有胡佳的精确配合,李人渣会不害怕!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心里盼着胡佳多抱她会儿,她就借坡下驴时,这傻丫头竟然要陪着她一起去死,而且死志相当坚决,没有半分虚假。
这才是赖以托付终身的好姐妹啊,以后有机会共侍一夫也未尝不可的。
面对这等规模的巨浪,路易水性再好,也绝望了。
如果是他一个人的话,他还有奋力一搏的希望。
就是从船上找个木头酒桶之类的东西,用绳子把自己捆在上面,深呼吸后闭眼,任由风吹浪打,我自巍然不动——最后好像一条死鱼那样,被冲上岸。
醒来后解开绳子,吐出满嘴的沙子,拍拍屁股快乐的走了。
可问题是,他不是一个人啊。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哦,不对,他不止有一个累赘,死死缠住了他,不许他独自偷生。
他刚走到船头上,发现很孤独,需要人一起陪伴勇赴极乐世界的汉姆,也清醒了过来,抬手扔掉掩着胸口的大红礼服,晃着一对超级美臀,跑到他身边时,噗通一声摔倒在了甲板上,却及时伸手,抱住了他的双腿。
嘴里还哑声喊叫着:“路易,带我一起走。”
走你麻痹。
路易低头看着昂起下巴,满脸泪痕的女人,真想一脚把她踹到海里去。
如果不是这女人,他当前正在青山,和他小姨过无忧无虑的王子与公主生活呢。
就因为这臭娘们从卡拉维奇手里贩走了闵柔,才迫使他跑来英三岛,为查出谁才是真正的汉姆,上了菲爵爷那条贼船。
结果,就搞成这样子了。
都是这臭娘们——唉,好吧,这时候再埋怨别人,貌似非大丈夫所为。
更何况,现在希望路易被带着一起走的人,也不只是汉姆一个人。
昔日那么牛比轰轰的杨逍,明明是个杀人如麻的大男人,此时却连个娘们都不如,抱着路易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挂在了他身上。
而水灵灵的白牡丹,则狗皮膏药般的贴在他背上,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大长腿缠住了他的腰,恨不得和他融为一体的样子,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什么他是她的盖世英雄,无论他是去天堂,还是去地狱,她都会一心追随,生死与共,风雨同舟。
“我不想去天堂,也不想去地狱,我只想回家。”
望着眨眼间就已经来到数百米外,足足有二十几层楼高的巨浪,全身被三个人死死抱住,再也无法动弹一点的路易,喃喃了句后,意识到要与小姨永别了,心中忽地无限悲苦,再也无法控制绝望,恐惧的情绪,猛地张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啸。
啸声,如泣如诉,仿似龙吟。
却带着,让他自己也搞不懂的兴奋。
就好像,他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到了几百个世纪。
咔嚓!
一声仿佛要把大海劈成两半的霹雳,悠忽自货轮上方炸响。稍稍懂点生活常识的人,都该知道打雷时,是先有闪电闪过,然后才会听到雷声。
这是因为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比起光来说要慢了很多倍。但这个炸雷,却几乎是闪电与雷声,同时出现。劈开厚重苍穹的闪电,悠忽伸缩万丈,犹如巨龙瞬间显形。
第一百二十二章 动乱的序章(55)
霍天纵不由奇怪,说道:“陈师傅,杨凌说你攻击了杨氏集团,可你明明在这里面,哪儿都没有去过,如何攻击杨氏集团?”
陈扬对霍天纵还是很尊敬,他正色说道:“霍师傅,这其中有些隐秘缘由,我也不好说出来。不过我的确对杨氏集团做了一些事情。”
霍天纵也是知情识趣的人,见陈扬不想说出来,也就不再追问。他也跟着松了一口气,说道:“总之你没事就是最好了。”
陈扬便又对霍天纵说道:“霍师傅,你给杨凌回话,就说我答应他了。”
霍天纵点点头,随后便也就离去了。
双方达成协议后,韩玉梅的家人马上就开始改口了,说什么不告陈扬了。事情一直都与陈扬无关,并说韩玉梅一直都有隐疾等等。
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秦墨瑶一直都很清楚。之前的难题就是韩玉梅的家人咬住了陈扬不放。现在韩玉梅的家人放弃了告陈扬,那么放陈扬出去也就是理所当然了。
秦墨瑶和林清雪她们在一起,当秦墨瑶听说韩玉梅的家人放弃了告陈扬,她大喜过望。马上就和林清雪三女赶回滨海市。
秦墨瑶也知道,肯定是陈扬做了一些事情,迫使杨凌放弃了报复。
但不管怎么样,陈扬能安全出来,那是最好的结果。
唐青青那里肯,立刻躲到苏晴身后,说道:“你抱苏晴吧。”说着将苏晴推了出去。
苏晴脸蛋立刻红了,陈扬也不好意思当众抱苏晴,他挠了挠头,呵呵傻笑。
林清雪看向陈扬,她微微一笑,说道:“没事就好,走吧,我们带你先去洗个澡,然后好好的吃顿大餐。”
陈扬这段时间伙食的确不太好,闻言就说道:“这个主意好。”
秦墨瑶在一旁见状说道:“我还有些事要忙,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唐青青却是不依,说道:“墨瑶姐,你可不能缺席,大家在一起多好玩啊,你有事要忙也不急在一时。”
陈扬便也跟着说道:“是啊,秦队长。说起来我也该好好谢谢你。”
秦墨瑶推脱不过,便也就依了。
这四大美女在一起,气氛还是比较融洽的。不过除了苏晴,苏晴还是跟她们无法好好的融入。一来,苏晴年龄最大。二来,家世上,苏晴跟她们在一起有自卑感。
林清雪她们都是挎名包,开名车的主。而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差距太大了。尽管林清雪她们已经很在意苏晴的感受,但苏晴还是有些敏感。
苏晴心里不想跟大家继续一起,但这个时候,她也不好扫兴。
一众人很快就上了车。
陈扬是坐的秦墨瑶的车,他坐在副驾驶上。后座上坐了苏晴。
“天机不可泄露!”陈扬呵呵一笑,说道。
这事情,陈扬那里敢让秦墨瑶知道。尽管,秦墨瑶知道后,也没办法来抓陈扬。因为陈扬撒都没干,但是陈扬知道,如果秦墨瑶知道了,她一定会很愤怒,同时也憎恨陈扬。
陈扬不想失去秦墨瑶这个朋友,所以只能这么说。
秦墨瑶见陈扬这幅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是绝不会说了。她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没必要弄那么清楚。
沐静随后又沉吟着说道:“你觉得杨凌会就此妥协认输吗?这件事,虽然外界都不怎么知道。但还是有些小道消息在武术界里传的沸沸扬扬的。”
陈扬说道:“杨凌当然不甘心就此认输,但是小叶子的确给了他震慑。他再动手不会这么草率,可以说,他接下来要么就不会动手。一旦动手,肯定是要有必杀我的把握。”
沐静沉声说道:“你和我想的一样。”她顿了顿,说道:“我在这边有些人脉和情报,我会为你多留意的。”
陈扬咧嘴一笑,说道:“多谢。”
沐静淡淡一笑。她忽然又说道:“不过陈扬啊,我倒是有个主意。你一旦依照我的做了,保证你会没有后顾之忧。”
陈扬不由奇怪,道:“哦?”
沐静说道:“秦墨瑶的身份和背景很不简单,她还没有男朋友。只要你能和她走在一起,成为她的丈夫。如此一来,就算是杨凌也不敢轻易动你。”
陈扬呵呵一笑,说道:“算了吧,杨凌虽然有些势力,但我陈扬还没到需要依靠女人来保护我的地步。”
沐静淡淡一笑,说道:“就知道你心比天高,不会屑于做这种事情。不过秦墨瑶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你真就不动心?还是说你只喜欢苏晴?”她顿了顿,忽然语音有些古怪,说道:“苏晴虽然很漂亮,不过到底是离过婚的女人。她的客观条件跟秦墨瑶,唐青青,林清雪这些女孩子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可你小子就对苏晴情有独钟,你是不是有恋姐的怪癖啊?”
陈扬不由无语,他说道:“是啊,我恋姐。静姐,我还喜欢你呢,你要不要成全我?”
沐静翻了个白眼,她是个正派的女人,所以肯定不会跟陈扬开一些大尺度的玩笑。当下站了起来,说道:“不跟你废话了,我走了。”
陈扬便站起来相送。
下午五点的时候,陈扬下意识的想去接苏晴下班。但是一想到苏晴的冷漠态度,他也就觉得自己没必要去自讨没趣。陈扬虽然吊儿郎当的,但是他的自尊心还是很强的。
这一整天的,陈扬睡的昏天暗地。他除了早上吃了碗面条,便再也没有吃过东西。
决定不去接苏晴,陈扬又倒头就睡。他睡觉跟常人不同,睡觉的时候,呼吸暗合日月运转,能让他的精气神更加厉害。
以前的张三丰就有睡神仙之称。
晚上九点的时候,陈扬忽然被水声哗哗吵醒。这货立刻就像是被点燃了一般,瞬间就如弹簧一般跳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了碎砖头前。
同时,陈扬也是心中一沉。苏晴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还要借酒浇愁?
他在这么想着的同时,苏晴忽然坐了下去,就这样抱着双膝,埋头一动不动。
陈扬这下就什么都看不清了,这下可急坏了陈扬。
第一百二十三章
这一点是让林冰和蓝紫衣敬佩的。他的轻松情绪,能够让蓝紫衣和林冰也没那么紧张。
林冰便说道:“我们本来是逃走了,但是紫衣说你可能有办法,咱们的首尾呼应,不然你有再多的计较,那也是无法实施了。我觉得紫衣说的有道理,就带着紫衣绕了个小圈,然后就回了来。”她顿了顿,说道:“又那里知道,才刚回来,那法师就出现了。”
陈扬说道:“那法师的鞭子非常厉害,不过师姐你现在有师父的音杀魔刀,应该能支撑一阵子的。”
林冰说道:“那法师设置了一个幻阵,我一时不察走了进去。接着,那法师用鞭子抓住了紫衣,我一分神,也就被抓住了。”
陈扬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他说完之后,又道:“接下来肯定有些难办了,他们居然都已经知道了不死冰凰的秘密。”
“已经知道了?”蓝紫衣吃了一惊。她忍不住道:“这怎么可能?”
陈扬说道:“也没什么不可能,阴阳术数,九宫八卦,推算未来并不是不可能推算出你的出现的。”
陈扬在迷失大陆里,虽然一身法力没有保留住。但是他对天地,宇宙的感悟却是非常深刻的。也就是说,小伙子虽然本事还不大,但也是见识过大世面的主了。
蓝紫衣顿时秀眉紧锁。
陈扬说道:“不过他们也只能推算一个模糊的东西出来,并不能确定到你的身上来。谁都没有这个本事可以精确到这个地步。”
蓝紫衣闻言微微松了口气。
林冰则说道:“这么看来,现在十殿阎罗都很关心不死冰凰。他们如此关心不死冰凰是怕紫衣你回到不死族,然后与他们作对吗?”
蓝紫衣摇摇头,说道:“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她顿了顿,道:“按说,我不至于如此四面楚歌的。”
陈扬沉声说道:“不死族一向都是存在的,不死冰凰归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执着的找你呢?真是怕你回去阻止他们的大计?还是说,抓住了你,对他们而言有什么天大的好处?”
蓝紫衣说道:“我真不知道。”
她一个劲的说不知道,陈扬却是不太相信。
陈扬淡淡一笑,说道:“我大概也清楚一些,你是怕你说了之后,我也会觊觎这个好处,然后对你不利。你现在处于弱势,防备我们本是应该的。”
蓝紫衣顿时呆住,她看陈扬的眼神有些复杂。
主要是她觉得这个陈扬,脑袋瓜子真是太聪明了,好像什么都瞒不住他啊!
林冰却是脸色有些不好,她立刻说道:“紫衣,我和师弟待你一片赤诚,这次陪你来,冒的是生命危险。你却故意瞒着我们,这不太好吧?要是在之后,我和我师弟因你而死在了这片土地上,我们总该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死吧?”
蓝紫衣欲言又止!
她沉吟半晌后,一咬牙,说道:“对不起,这事太过事关重大,所以我才没敢说出来。”她顿了顿,道:“不过林冰你说的对,如果我们彼此之间都没有信任,那么这条路也是走不下去了。”
陈扬和林冰顿时来了兴趣。
到底隐藏在蓝紫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陈扬和林冰都看向蓝紫衣,他们已经停下了脚步。蓝紫衣沉声说道:“在我的血脉之中,隐藏了不死冰凰的本命精元,这本命精元里蕴含了我所有的神通。如果他们得到了我的本命精元,便能瞬间学会我所有的神通,并且还能得到我凤凰涅槃的能力。”
“凤凰涅槃,那就是是浴火重生的能力?”陈扬道:“说的简单点,就是死而复生对吧?”
蓝紫衣说道:“没错,这是属于我这种生灵的本命之力。虽然外人无法完全继承,但也能继承到三次的死而复生之力。而我是可以无限次!除非是我的本命精元被夺走了,那么我就会永远死亡。”
陈扬沉吟着说道:“既然是你的本命精元,外人应该不好夺走吧?”
蓝紫衣说道:“当然不好夺走,必须是拥有十二道玄冰神针,然后要求施法者的修为达到太虚九重天以上。如此才可以将我的本命精元夺走!”
陈扬与林冰顿时失色,陈扬说道:“太虚九重天?只怕这阴面世界里,除了地藏王菩萨,没人拥有这等修为吧?”
蓝紫衣说道:“没错!”
陈扬狐疑的看了一眼蓝紫衣。
他觉得蓝紫衣还是在说谎,她是想打消自己的企图心。
蓝紫衣深吸一口气,说道:“陈扬,我知道你很聪明。但是,我告诉你,我若要撒谎,不会撒这么不高明的谎。在我看来,地藏王菩萨是个伟大的人,他不可能来觊觎我的本命精元。再说到了他的这个境界,他就算拥有我的神通,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他没有这个必要这么做。”
陈扬的脑袋转的很快,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是想错了,蓝紫衣即便是要撒谎,也不会撒这么低劣的谎言。
“会不会,他们还有其他的办法?”林冰说道。
蓝紫衣说道:“应该不会。”她顿了顿,眼中闪过痛苦之色,道:“也许有吧,但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了。如果我的记忆完全恢复,也许就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扬说道:“先不管这么多了。”他顿了顿,说道:“我们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就是,我们的身份已经暴露了。这阴面世界里的实力之强,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现在我们要做的是看怎么顺利离开,然后到达不死山!”
蓝紫衣说道:“从幽冥黄泉地到不死山一共要经过三座城,分别是冥都城,酆都城,灵都城。下一个城池就是酆都城,酆都城距离我们现在大概有两百里的路程。我说的路程指的是直线距离!而酆都城的城主是龙森,龙森和司马是彼此结盟,两人的关系很好。我估计眼下,司马肯定通过法术与龙森沟通,然后得到了我们的消息。所以现在,我们即使达到酆都城,那便也是面临龙潭虎穴!”
第0073章 动乱的序章(6)
接下来便是愉快的用餐时间。
整张桌子几乎要被一盘盘的料理塞满。
篮子里面放着好几块刚出炉的松软白面包,冒出些许蒸气,盘子上除了盛放着稍微烤过、滴着肉汁的厚实红肉外,还搭配着甘甜玉米和使用了大量奶油的马铃薯泥当作配菜,强烈地刺激着食欲。
以新鲜蔬菜制成的沙拉保持着鲜嫩的脆度,可以从淋上的调味酱中间到清爽的柑橘香气。
这里的菜谱都是一些最高级餐馆推出的料理,都是使用魔法维持新鲜的食材来烹调。当然,负责烹调的皆是专属的超一流厨师。
这个时候,茜尔薇端上来了一份餐点。
“这是……”路易看向茜尔薇问道。
“这,这是……是用椰蓉肉和酸菜……做的……浓汤。”
“这样啊,那真是令人期待。看样子茜尔薇烧的菜都很好吃呢。”路易尝了尝,味道还不赖,对于他这种挑剔饭菜的人来说,已经达到合格的标准了。
被路易面带微笑地这样说,茜尔薇红着脸低下头去,她两只手羞答答地抓着女仆装的围裙部分。
“您、您……过奖……了。”茜尔薇的料理并不是什么豪华大餐,就是一些朴素的家常菜。
“待会和我出去逛逛吧,我还没有将这座城市走上一遍呢。”
茜尔薇在宅邸里以及路易的面前,都能够正常行动,但她对外界仍然怀有抗拒。
“不,不……了,路易大人还是找其他人随行吧……”茜尔薇的脸上浮现惊愕的表情,然后畏怯地摇了摇头。
从路易提出邀请她一同出去后,茜尔薇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惨白,还开始冒冷汗。
她已经把这幢宅邸当作是保护自己的绝对障壁,藉此压抑住内心的恐惧。
换句话来说,她已经规划出了一条界线,告诉自己这里与外界——伤害过自己的世界——是不同的两个世界,她才能正常行动。
对于茜尔薇的这种反应,路易也是能够理解,毕竟她的精神状况还处在不稳定期,外面的世界终究还是太过残酷。
或许,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茜尔薇慢慢适应和习惯。
享受完这顿美餐之后,路易叫住茜尔薇去了书房。
书房里的摆设当然是以书籍为主,囊括了地图、魔法书等,除此之外便是一张工作台,一套红皮沙发。
红皮沙发貌似是用红雕虎的兽皮经过加工打造而成的,坐在上面极为的舒适安详。
路易坐在红皮沙发上,从正面注视着茜尔薇。
茜尔薇似乎害臊起来,羞红着脸低下头,但路易忽的站起身来,用双手捧住她的脸颊,将她的脸抬起来。
“茜尔薇,我能体会你的恐惧。不过你可以放心,我会保护你的。无论何种危险逼近你的身边,我会将其一一打碎,保护你不受伤害。”
“……”
茜尔薇没有任何的言语,双眸紧盯着路易的眼球,不知道在思量些什么。
“茜尔薇,一直封闭自己的内心是无法摆脱那些不堪的回忆的。”路易走向了窗边,对着茜尔薇说道。
“茜尔薇,请你踏出一步吧。如果你害怕,可以闭上眼睛没关系。”
“……”
话虽如此,可是茜尔薇还在迟疑。
路易张开了手,然后说道:“茜尔薇,你愿意相信我吗?”
一番沉默笼罩在书房里,时间在缓慢的流逝着。
直到最后,茜尔薇微微湿润着双眼,轻启色泽变得红润的樱唇,那一口白若珍珠的门牙露了出来。
“您,您这么说……我怎么会说不……呢……”
“外面的世界可是非常广阔的,并不只有堪萨斯这个只会让你回味痛苦的城市,也不局限于核泰尔大陆这片土地,难道说你就不想窥探一下未知的奥秘吗?”
路易一边说着,又把脸扭转望向了窗外。“我可是一个安分的人,不会永远只呆在一个地方。
我有着自己的野心,当然,身边也会需要你这样一位忠实勤恳的人。
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这里,我可是非常强的,能够与我匹敌的人,恐怕没有多少。跟在我的身边,你无需考虑安全问题。”
“这……这么强么?”
茜尔薇以为路易是在开玩笑安慰自己,微微一笑。
路易看到她的笑容,只是笑而不答。
路易再度迈开了脚步,他知道茜尔薇在旁边频频偷瞧自己的侧脸,但没说出口。
他很清楚,茜尔薇对自己怀有不至于称为淡淡爱意的微妙感情。
只是路易认为她的那种感情,是对于搭救自己脱离地狱的谢意,比较偏向一种洗脑,也类似对可靠人物的依赖心态。
当然,茜尔薇也可能是把类似于家人的亲情,与男女之间的情爱混为一谈了。
就算茜尔薇是真心爱着路易,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回应她的爱。
毕竟成为恶魔的那一刻起,他便关上了人性的开关。
———————————————
作为雷盟帝国最强的冒险家队伍——七侠客,他们的死讯很快便传遍了整个国境。
贾斯汀作为七侠客的队长——琼恩的好友,在得知噩耗之后,贾斯汀便骑着快马,来到了堪萨斯。
七侠客的七位成员的遗体都是由赏金联盟负责处理的,因为他们生前的威望以及做过的事业伟绩,他们享受着殊荣被葬在了提马里陵园。
提马里陵园是专门为那些拥有丰功伟绩殊荣的人而修建的陵园,寻常人是没有资格葬在这里的。这是是专属于魔法吟唱者的领域,不受贵族与帝国的管辖。
贾斯汀站在琼恩的墓碑前,呆神凝视着墓碑上的名字,脑海之中不由得而回想起来与琼恩相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在贾斯汀的印象当中,琼恩是一位处处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人,只可惜这位好人命不长久,这不应该是他的结局。
“琼恩,你放心,我会让杀害你们的六武衆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我作为你的挚友所做出的承诺。”贾斯汀语重心长的在琼恩等人的墓碑前立下了誓言。
第0074章 动乱的序章(7)
贾斯汀并没有在琼恩等人的墓碑前呆太久,因为在他得知琼恩的队伍被六武衆一行人谋害后,也同时得到了关于自己的救命恩人——路易阁下的线索。
早在贾斯汀抵达堪萨斯这个大都市的时候,他便率先派人打探好了路易的下落。
根据手下人的来报,路易已经从赏金联盟的旅馆中离开了,现在正住在一处豪宅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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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路易与茜尔薇正在书房里畅谈的时候,府邸的大门被人敲响了。
大门门环不断的被人敲击,作为这栋住宅的管家达米奥倍感困惑。
因为达米奥在这里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管家,他深知主人朱砂很讨厌来宾的骚扰,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对外宣称自己住在这里,而且她也对这里的骑士卫队们打好了招呼,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她不想受任何人的打扰。
但是现在,却有人突然造访,实在是令人困惑不解。
当达米奥走出府邸来到院子里的时候,他有些忧虑了。
站在大门外边正在敲门的是一个身材臃肿的男人,站在这个胖男人身后的还有几个魔法雇佣兵以及帝国的骑士卫队的士兵。
胖男人的穿着打扮彰显出来了他的身份并不一般,红润的脸庞或许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浮现出来了油腻丰满的光泽。
站在胖男人右手边的那几个魔法雇佣兵,似乎有些举止怪异,他们的眼神犀利,与那消瘦的脸庞搭配起来宛若猛禽一般。似乎是常年做惯了打手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的,如果不出所料的话,那里面一定是藏匿了锋锐的兵器。
达米奥对这些魔法雇佣兵的看法并不好,他很赞同那些将魔法雇佣兵归属于暴动分子,是魔法吟唱者的异类。刺激他的触感的还是这些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血腥味道与怨念。
达米奥也是有着丰富的管家经验,这些经验与阅历让他懂得了如何与各种各样的人士从容不迫的打交道。
怀着老年的绅士风范,达米奥走到了大门前,问道:“请问你们是哪位?”
“我是本地的巡视官杰克逊,我想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号了吧?”胖男人趾高气昂的介绍着自己,声音有些走调,似乎很喜欢用鼻子看人。
达米奥很懂这些人的脾气,便迎其所好,谦卑的笑道:“原来是杰克逊大人,请问有什么是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尽管杰克逊这个人并不讨人喜欢,但是他的身份却是一张可以让人敬畏的因素之一。
众所周知,巡视官是保卫帝国治安的公职人员,也可说是巡逻都市的骑士们的上司,职权范围很是广泛。
但是这更加让达米奥困惑不解,按理说先前应该与这些人打好了招呼,这里是朱砂大人的府邸,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是不会有人来打扰的。
杰克逊四下里朝着府邸观望着,冲着达米奥说道:“让你的新主人过来一趟吧,我想你不希望我选择动武,毕竟这对朱砂大人影响不好。”
“这……”达米奥有些艰难的发出一声鼻音,没想到新主人刚刚入驻,便被人盯上了。
达米奥对于新任主人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第一印象并不坏,从先前的对话来分析,杰克逊一行人是专门来寻找路易的。
达米奥流下了一道冷汗,瞬间犹豫了。
路易是朱砂大人亲自请来暂住的贵客,也是这所住宅的现任主人,单从杰克逊的话里不难听出,今日或许会在这里发生一场争端。
“杰克逊大人,我可以请问您究竟有什么事情?也好让我进去回禀一下主人。”
若是换了旁人在这里与杰克逊罗里吧嗦,杰克逊早就将那人暴打一顿了。可是眼前这个老家伙偏偏又是朱砂大人的手下,圣殿护佑的人可是得罪不起,早在来这里之前,他就认定这份差事不好干了。
杰克逊假模假样的挺起了大腹便便的身子,说道:“我接到一家店铺老板的报案,说是有人拐走了他们的员工。而且那个人又向另外一名员工支付了两枚金币作为封口费……
最为重要的一点,那位被拐走的员工是那老板花钱买下的奴隶!
我想不用我多说你也再为的清楚不过了,私自拐卖他人的所属品,这可是大罪!”
“是吗?”路易站在楼上的窗户前,早就目睹了他们的谈话,知晓了杰克逊一行人上门来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自己搭救下来的茜尔薇。
看到突然走来的路易,杰克逊差点没有被气到翻白眼,因为刚刚路易的那句反问摆明了他的无所谓的态度。
“达米奥,把门打开吧,这里就交给我了。”路易吩咐道。
“好的主人。”达米奥遵从吩咐,打开了隔断两方的铁门。
杰克逊上下打量了路易两眼,实在看不出眼前这个毛头小子有何本事,竟然能够让朱砂大人请到自己的府邸居住。“你就是路易?”
“不错。”
杰克逊耸了耸肩,讪笑一声:“呵呵,既然当事人出面了,那么就尽快将这件事情解决掉吧,拖下去的话你我对朱砂大人恐怕都无法交代。”
“那么就先由我来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吧,我想杰克逊大人一定会秉公处理,还我一个公道。”
一直站在队伍后面的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走上前来,看那穿着打扮倒像是一个体面的商人。
“这位是?”
“他叫谢尔顿,是这次向我们报案的商家代表。”杰克逊介绍道。
“我叫谢尔顿,幸会了。”
看到谢尔顿冲着自己一阵冷笑,路易便知道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谢尔顿的冷笑,有如残忍猎人嘲笑猎物落入陷阱。
想必那人事前已跟各方面做好关说了,才敢大摇大摆地跑来。而如果自己拒绝,他们也早有准备。既然如此,自己应当尽量刺探对手的葫芦里在卖什么药。
令路易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们会找到这里来。
第0075章 动乱的序章(8)
他自认外出时十分小心,都有在注意不被人跟踪。也不认为这座都市里有人能跟踪他而不被察觉。
赏金联盟的人?
一道闪光通过路易的脑海,唯一的可能便是从赏金联盟那边泄露了消息。
为了找到失踪的员工来掩盖秘密,天波府竟然会不惜付出如此的代价,看来那个隐藏的秘密并不简单。
虽说路易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自信,对付眼前的这些人轻而易举。但是这里毕竟是堪萨斯,自己也暂居在朱砂的府邸中,也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酌量一番过后,路易说道:“我的确是把她带走了,那是事实。可是当时的她身上受了重伤,是因为她有生命危险,我不得已才采取了那种手段。”
一旁低眉颔首的达米奥也从中听出了些什么,很显然路易带来的茜尔薇便是杰克逊等人要找到的那名员工。
“听你这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你承认付钱买下她喽?”
“能不能先让我跟那个男人谈谈吗?”
“关于这一点,很遗憾,不行。要是你们私下串通,那就糟了。”
谈话时————两位可以在一旁听着。
路易本来想这样说,但闭上了嘴。
结果这终究都是事先套好招的。就算能找到男人,也不太可能让状况变得对自己有利,从这方面进攻只是浪费时间。
“追究这种问题之前,让她从事会受到那样严重伤势的工作,却没有法令加以取缔,以国家来说不是比较有问题吗?”路易换了个方式,直奔主题。
谢尔顿似乎很擅长应对这种事情,他说道:“会受伤只不过是突发性概率,在我们店里的工作比较严苛,受伤是不得已的。你看嘛,在矿山之类的地方工作,不是也有职业伤害吗。就跟那个是一样的。”
“呵呵,我可不认为她所受到的伤害是你说的那般轻描淡写。”
谢尔顿轻声一笑:“哈哈哈,我们是做服务业的,什么样的客人都有。我是有在留意啦,好吧,对于路易先生提出的意见,我明白了,下次我会稍微————对,稍微注意点的。”
“稍微吗?”
“哎,是啊。介意太多细节是要花钱的,也有一些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对于路易的质问,谢尔顿吊起嘴角讪笑。
谢尔顿对于眼前的路易也是略有耳闻,听人说他空手一人屠杀了地狱犬与臧白蛇,因此得到了朱砂大人的赏识。
当然,所谓的传闻都有一些虚假成分掺杂其中,不能全部当真。不过这些足矣让谢尔顿引起重视了,或许和平解决眼前的事情是一个较好的方法。
“看来事情的经过都已经弄清楚了。”杰克逊轻叹了一口气,那是人类面对愚蠢之人的态度。
“我的职责是对这件事情做出审判,而员工的待遇问题则不在我的可控范围之内。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我不得不将你暂时扣押。
不过呢,谢尔顿先生愿意与你达成和解,希望从轻发落。
这样一来,你还要为谢尔顿先生支付赔偿费。另外,销毁这起案件的相关文件手续也是需要花钱的。”
路易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竟然会变成和平解决,“那么具体怎么个和解法?”
谢尔顿与杰克逊对视了一眼,便将先前商量好的解决方法脱口而出:“这个嘛……首先,希望你把我们的员工还来。再来,是你把员工带走的期间,她本来应该能赚到的金额,这个损失希望由你来填补。”
路易没有想错,他们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给自己定罪,而是想要敲诈一笔钱财。
“这样啊,那么你期望我应该赔偿你多少金额呢?”
“我粗略的算了算,需要两枚金币外加四十五枚银币。”
“哦,那么可以跟我仔细说说款项吗?”
就在路易与谢尔顿两个人为具体的款项争执不下的时候,一旁的杰克逊不满意了:“喂,你们先等等。谢尔顿老弟,账目似乎不怎么对吧?”
经杰克逊这么一提醒,谢尔顿恍然大悟,当即又对路易说道:“哎唷,我差点就忘了。因为我已经提出受害报告,杰克逊大人那里已经有了书面文件档案。就算我们几个私下解决,也得花到文件销毁费。”
杰克逊不怀好意地笑着:“没错,嘿嘿嘿……”
路易望着这两个贪婪无厌的家伙,看来要想走和平解决的路子,就得花费一大笔钱。
短短的一番交谈下来,路易大致上已经看透了这两个人的做派,路易觉得有必要先从茜尔薇的口中了解些答案再做决定。
“两位说得倒是合情合理,不过,她的伤势还没完全复原。
我想两位现在把她带走的话,伤势可能会复发。而且今后若是治疗不当,她也许会丧命。
我认为还是留在我这里照顾比较安全,你们认为如何?”
闻言,谢尔顿的眼睛发出异样的光彩。
察觉到对方的变化,路易强烈感受到自己的口误,似乎让对方察觉到自己对茜尔薇的执着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说得的确有理。先不论如果当事人死亡,我们当然要你赔偿花在她身上的钱。”
杰克逊的两眼放着红光,“那么我们会给你两天的时间来考虑这件事情,两天之后我们会再来拜访。”
“好的。”
以这句话做结,路易带所有人到大门口。
送他们离开时,留到最后的谢尔顿忽然转身,冲着路易笑了笑,送给他一段话:“不过我得感谢那个贱妾出身的女人呢。某位大人说过,他没想到一个废弃处分品竟然会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
另外,我希望她没有说什么疯语扰乱到你。如果她说了些什么,全当没有听见便好,否则的话,后面会招致而来更多出人意料的麻烦。我想你是不会喜欢麻烦缠身的。”
抛下这番话,门扉发出啪答一声阖上。
就彷佛那扇铁门是透明的一样,路易对那一行人投以视线……
第0076章 动乱的序章(9)
路易的表情中没有浮现任何特别的感情,一样的冷静表情,然而眼瞳深处,却有某种明显的情感浮现。
那是愤怒。
不过准确的来说,愤怒这种温和的字眼不足以形容那种感情。
暴怒,激怒。这种字眼才比较贴切。
如果谢尔顿对于自己搭救下来的人是那种卑微的评价,那么搭救者又会得到怎样的评价呢?
“路易大人,或许作为一个管家,我不应该多嘴,可是……”达米奥掩上大门之后,低声说道。
“没事的达米奥,但说无妨。”
“先前的一番对话中,我大致上也听出来了事情的大概。恕我直言,为了一个区区的奴隶而得罪他们,并不值得。”
路易紧盯着达米奥看了两眼,后者深邃的眼眸中并没有显露出丝毫的畏惧,显然这番考虑是为了他好。
“那么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把茜尔薇交给他们了事如何?”
路易沉闷不语,陷入了一番沉思当中。
“如果您是担心赔偿的问题,这个您大可不必担心。朱砂大人早就留下了一笔钱,供你花费,我已经放在你的卧室里面了。”
“达米奥,我不认为这样就能解决问题。”
“是吗?”
路易缓步回到了房子,他深知,如果自己暴露出弱点,他们想必会予取予求,直到吸干自己的骨髓吧。
因为他们就是那种人类,所以路易不认为把茜尔薇交给他们就能够解决问题。
“那么,您打算怎么做?”
“不知道。我想到外头走走,想想看。”
路易推开了大门,向外走去。
管家达米奥在沉默之中,一语不发,只是望着路易那愈变愈小的背影。
考虑着该如何处置从离开宅邸就跟踪自己的几个人,路易随兴漫步。
他这样做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相信动动身体改变心情,就能想到好主意。
说来也是好笑,一直尾随着路易的几个人身手或许相较他人来说很厉害,但是路易却能识破他们的跟踪。
慢慢的,路易走到了街中的闹市,那里有一堆人围着,不断的传来说不上是怒骂还是哄笑的声音,以及殴打某种东西的声响。
随着路易的靠近,他能听到人群中传来“要出人命了”或是“还是去叫士兵来吧”等叫嚷声。
虽然周围的群众挡住了视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里正在进行某种暴力行为。
路易心想也许该走别条路,打算转换方向,只犹豫了一瞬间,还是往人群中走去。
群众挡住了视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里正在进行某种暴力行为。
塞巴斯心想也许该走别条路,打算转换方向,只犹豫了一瞬间————还是往前走。
“借过一下。”路易以异样的动作滑过眼前,穿越人群的姿态似乎引来众人的惊愕与畏惧,看着路易经过自己面前的人都惊呆了。
除了路易之外,好像还有别人想往中间走,听得见那人说“请让一让”,但好像无法穿越人群,进退不得。
路易毫无困难地踏进人群中央,亲眼确认到发生了什么事。
不远处的油铺门前,跪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子,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正在用皮鞭狠狠抽打着小女孩儿,一旁一个妇人哭叫着拉拽着中年人的手臂:“求求你,史莱克,别打孩子,要打打我吧!”
被唤作史莱克的中年男人叫骂道:“他奶奶的,打你,打你钱能回来吗?!”
说着,史莱克一把将妇人推到一旁,抡起皮鞭狠狠抽了下去。
那妇人没有办法,只能冲着围观的人作揖道:“求求各位,给说句好话吧,别再打了,我赔钱,我赔钱!”
对于妇人的苦苦哀求,史莱克并不理会,反倒是叫骂的更凶了:“别他妈说好听的,两百文钱你拿得出来吗?
就冲你,穷得叮当响,拿什么赔!”
妇人哭道:“史莱克,我给你做牛做马,也要上这十枚银币。”
围观的人们看不下去,纷纷劝解,史莱克反而打得越发起劲儿。
一位上了岁数的老爷子说道:“史莱克,杀人不过头点地,孩子她妈都说这样的话了,你就别打了!”
听了老人的劝阻,史莱克扭过头说道:“你说得倒轻巧,要不你把丢的十枚银币还我,我就不打她!”
老人气得满面通红:“我凭什么赔你钱!”
这个回答似乎早在意料之中,史莱克道:“不赔钱就别说话,那么大岁数少管点儿闲事吧!”
老人指着他愤愤道:“你,你……”
另一个围观青年说道:“我说史莱克,这小拉美还不满八岁,多大的事儿也不能下这种毒手啊!”
“就是的,别再打了,再打就打死了!”
史莱克冲着众人凶狠狠的说道:“你们知道什么呀,你们就在这儿说便宜话。啊……”
见到众人把自己认定为了恶人,史莱克冷“哼”了一声,指着小拉美说道:“这个他妈丧门鬼,老子让她去给西边塔拉家送两壶油,她可倒好,把十枚银币的油钱偷偷藏了起来,不肯交出来!
啊,你们说,老子能不揍她吗?”
闻言,围观众人面面相觑。
女孩子小拉美哭嚷道:“我,我没有藏钱,是,是别人把钱偷了!”
这小拉美不辩解还好,这一辩解更是让史莱克愤怒不已,当即勃然大怒:“你他妈还犟嘴!肯定是你们母女俩合伙做贼。小杂种偷了老子的钱,交到你那贼娘手里去了!”
史莱克越说越生气,抡起皮鞭边打边骂,“我打死你,打死你!”
妇人一见,赶忙扑上前去,护住小拉美喊道:“你,你血口喷人,刚刚你连我家里都搜过了,哪来的十枚银币呀!”
史莱克边打边骂:“谁知道你们两个贼骨头把钱藏到什么地方去了!今天你们交不出钱,老子就打死你们!”
说着话,那皮鞭如雨点儿般落在小拉美母女身上。
路易一声不吭地继续走向前去,直到伸手就能碰到史莱克的距离才停下来。
第0077章 动乱的序章(10)
“臭小子,你想干什么?”
史莱克注意到了从人群当中挤过来的路易,当即凶巴巴的喝问道。
路易淡然说道:“我只是觉得有点吵,过来看看。”
史莱克一脸狰狞,脸上的横肉拧在了一起。“你也想讨打吗?”
史莱克暂且停止了对那对母女的鞭打,转向了路易。
妇人虚脱地躺卧在地,脸上流着血,不知是从嘴里还是鼻孔流出的。小拉美的状况也是不容乐观,皮开肉绽的瘦弱身躯若是没有那妇人的掩护,恐怕已经一命呜呼了。
或许是挨打了太久,母女二人都昏死过去了,不过似乎还有一口气在。
路易看着眼前的史莱克,嘴巴里发出恶臭的酒味,整张脸涨得通红,但不是因为激烈运动。
路易面无表情的对着史莱克说道:“虽然不清楚事情的经过,不过已经闹到这个地步了,你可以收手了吧?”
“哼!看你的穿着打扮也是上流人士,不过这里可不是像你这样的人该呆的地方,我劝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
或许史莱克觉得自己嚣张跋扈的本事依赖于自己惯用的暴力手段,但是在路易看来,他的力量在普通人类当中也是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没想到雷盟帝国的治安会差到这个地步。”
“什么?”
“马上从我的眼前滚开。”
“什么?臭小子你在说什么?”
“马上在我的面前消失,我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你他么找死……”史莱克涨红了脸,右手紧握,抡起了长鞭。
然而下一刻,史莱克便虚弱的倒在了地上。
惊呼声此起彼落,在场的围观者全部瞪大了眼睛,下巴惊愕的翘起,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他们确信路易刚刚并没有出手,他们一直坚信自己的眼睛没有看到路易行动。
史莱克痛苦的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腹部,在地上翻滚摸爬,嘴中不断的哀嚎着。
“你现在是不是能够感受得到万千蝼蚁在你的肚子里攀爬撕咬呢?我想你从未体会过这种感觉吧?”路易并不同情史莱克现在所遭受到的痛苦,反倒是舒缓了心情。
他刚刚只不过是施展了一个极为简单的魔法,可以让史莱克感觉得到钻心裂肺的噬咬感。
如果路易下手更重一点,完全可以让史莱克的肺突然消失,或者患上败血症等等。但是相对而言,这种撕心裂肺的噬咬感更能让史莱克铭记住这种感觉,永远不会忘记。
“来几个人把她们母女送往大同医馆吧,胸骨可能也骨折了,要特别小心地放在板子上搬运,不要摇晃得太剧烈。”路易冲着围观人群平淡的说道。
有几个好心人当即便按照路易所说的去做了,解决掉这件事情之后,路易再次踏出脚步,这一次他不需要推开人群,因为他一踏出脚步,人们就自动开出了一条路来。
路易再度开始前进,没过多久,就觉察到跟踪自己的气息增加了。
不过,只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跟踪他的人是谁。
从宅邸一路跟踪的几个人,想必是谢尔顿的手下应该不会错。那么在解决完史莱克之后跟来的一个人又是谁呢……
脚步声与步幅像是成年男性,但他想不到会是谁。
看来自己无意当中已经得罪了很多人。
既然无从考究跟踪者是谁,那么先抓起来拷问一番,或许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确定了这个想法之后,路易走过转角,往更昏暗的地区走去。
而那些人仍旧紧跟着他。
“这些人似乎没有要隐藏自己踪迹的打算……”
他们的脚步声完全没有隐藏,是没有那种能力,还是有别的原因呢?
虽然这让路易感到不解,但是他决定,先别想得那么复杂,将他们抓起来确认就行了。
等到差不多没有其他人的气息时,路易决定采取行动,就在同一个时间点,一个沙哑的男子声音,从一个跟踪者的方向传来。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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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马里陵园离开之后,贾斯汀在前往路易的住宅时边走边思忖。
他回想起之前与上杉谦信的一战,脑中不断重复着对战过程,思考如何才能更巧妙地战斗。
光是与上杉谦信的一战,贾斯汀便失去了七名手下,国王的八近卫也只剩下了本杰明一人,早已名存实亡。
回到帝都后,本杰明便请命,被汤玛法调遣到了文案处工作,从一介武夫到了拿笔的文人。
贾斯汀也渐渐的开始质问自己,当真配得上雷盟帝国第一勇士的称号吗?
就在贾斯汀不断质问自己的时候,他发现有一群人挤在一起,其中发出怒骂声。不远处有两名士兵旁观,好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人群中央传来喧哗声,而且不是一般的正常吵闹,从谩骂声以及鞭策的求饶声可以判断的出,那里正发生着不得了的事情。
贾斯汀的表情变得冷峻,缓步走向士兵身边。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从背后被人叫住,那两名士兵吓了一跳,回头看向贾斯汀。
那两名士兵的装备是岫甲衫与矛索甲衫,外面罩着绘有雷盟帝国徽章的铠甲罩袍。这是雷盟帝国一般卫士的装扮,不过从两人身上,贾斯汀能够感觉得出来他们训练并不精良。
首先那两人的体格就没有怎么得到锻炼,再来脸上的胡须也没有剃干净,就连铠甲也没有磨亮,给人一股脏兮兮的感觉,整体呈现出一种迈遢感。
如果不是贾斯汀此番不愿意暴露身份去处理私事,他一定会找到这里的长官,对他的管理提出严肃的批评。
“你是……你是什么人?”
两名士兵被比自己年长的贾斯汀突然叫住,再加上贾斯汀此时的穿着打扮与常人无异,因此两名士兵便以困惑与稍微愠怒的语气问道。
“我只是一个过路人。”
贾斯汀坚定地说,两名士兵的脸上浮现困惑之色。
可能是因为贾斯汀怎么看都比士兵们年长,而且还散发出自己的身份地位较高的氛围吧。
第0078章 动乱的序章(11)
士兵们似乎判断放低姿态比较不会出错,纷纷挺直了背脊,然后回禀道:“民众好像发生了什么骚动。”
这种话即便不说,贾斯汀也能够看得出来。
贾斯汀强忍住想斥责对方的心情,不同于警卫城防的士兵,巡逻市镇的士兵都是从平民当中提拔出来的,没有经过充分训练,说穿了就只是学会如何使用武器的平民罢了。
与其与眼前这两个家伙呕气,贾斯汀还是觉得自己亲自走过去瞧一瞧更稳妥。
虽然插手管不属于自己分内的工作,或许构成了越权行为,但人民遇到困难若是袖手旁观,怎么有脸去见汤玛法国王呢。
贾斯汀试图推开拥挤的群众,硬是将身体塞进去。
虽然多少有点缝隙,但仍然无法穿过人群。不对,要是有人办得到,那才叫做异常。
贾斯汀差点被挤到外面,但还是拚命拨开人群前进,这时中心位置传来了声音。
“滚开!”
“什么?”
“马上从我的眼前滚开。”
“什么?你这个多管闲事的臭小子在说什么?”
“马上在我的面前消失,我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你他么找死……”
糟糕,他打得不过瘾,还想对试图劝阻的人动手。
这是贾斯汀的第一反应。
贾斯汀涨红着脸拼命推挤,费了很大的一股力气,总算是穿过了人群,一位年轻人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里,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男人正要殴打他。醉醺醺的男人脚边有一对遭到痛打,变得像块破布的母女。
“等等,这个年轻人怎么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贾斯汀瞪大了双眼,一番努力过后,终于认出来了,那人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路易。
就在醉酒男人想要鞭打路易的那一瞬间,路易轻弹了一个响指,醉酒男人便痛苦的瘫倒在地,身子蜷缩成一团,尖叫声此起彼伏,似乎是在忍痛着。
就在路易走出人群的时候,贾斯汀依旧是呆呆地站在了那里,因为路易抬头挺胸的笔直姿势夺走了他的心,使他动弹不得。
犹如一挺宝剑的姿势。目睹了任何战士都心驰神往的姿态,难怪贾斯汀不能动了。
路易将受伤的母女交给旁人救治,自己则迈步而去。人群分开一条线,为了路易开道。所有人都盯着他的背影,无法转移视线,先前的一幕太过震撼,没有人看到他出手,唯一的解释便是他是一名魔法吟唱者。
待到贾斯汀回过神来的时候,他赶紧跑向了倒地的母女,然后取出了身上携带的魔法治愈药水。
“能喝下去吗?”
没有回答。
受伤的母女二人完全昏死过去了。
这种情况下,贾斯汀打开了魔法药水的瓶盖,将魔法药水挥洒在了受伤的母女二人身上。药水常被认为是口服药,其实洒在身上也一样有效。
魔法就是这么伟大。
身处在一个魔法普及的世界是极为奇妙而又神秘莫测的。
只可惜中域这块土地对于魔法很是落后而且还很排斥。
就拿伊达政宗为首的贵族派来讲,他们认为魔法是邪恶的,一直保守坚持抗拒魔法力量。
中域也因此,魔法没有跟得上普及,一直处于落后的古王国。
被挥洒在伤口上的魔法药水,就像由肌肤吸收般,溶液被吸进那母女的体内。
紧接着她们的脸色慢慢恢复红润了,贾斯汀这才安下心来。
看到贾斯汀使用了魔法药水这种昂贵的道具,周围的群众都显示出跟方才目睹路易神技时一样的惊愕。
要知道魔法药水的昂贵价值,可不是他们这些贫民百姓所能够接触到的,最起码价值一百多枚银币。
尽管自己携带的那瓶昂贵的魔法药水被用掉了,但是贾斯汀却是一点都不后悔。
既然收取了人民的税金,保护人民、维持安宁,自然是以税金度日之人的职责。这点小事对于贾斯汀来说,微不足道,也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
“赶紧送他们去医馆救治吧,这个不法之徒也应该被逮捕!”贾斯汀望向了不远处呆立的两名士兵。
周围的人们都对那两名士兵投以非难的目光,因为他们都清楚得很,所谓的这些士兵平日里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不会插手管理贫民的事情,因为他们没有缴纳足够的税金,得不到所谓的保护。
“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名士兵走上前来问道。
“这个醉汉对这对母女进行了暴力鞭打行为。我已经用了魔法治疗药水,所以应该没有大碍,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希望你们能够带她们去医馆看看。”
“这……”士兵露出了艰难的神情。
贾斯汀无奈的摇了摇头,从怀里取出来了一个钱袋。“她们的治疗费用就由我来出。”
掂量了一下钱袋的重量,两名士兵方才说道:“好的,知道了。”
将事后处理交给了这两名士兵,贾斯汀判断这里已经没有自己该做的事。这里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还是别再插手管其他职场的事务吧。
“你要去哪里?”
贾斯汀听见士兵的声音,但不予理会,心想这两个士兵还真的是呆滞的可以。
循着路易的足迹,贾斯汀悄然跟上。
很快地,贾斯汀就看到路易正走在路上,拐过了转角。
他想赶快叫住对方,但只差一步,就是拿不出那份勇气。
因为贾斯汀感觉到一面肉眼看不见的厚墙————那是一种令人为之震慑的压迫感。
先前与琼恩过招的时候,贾斯汀就开始质疑自己的实力了,他现在没有勇气再站在救命恩人的面前,为自己的这份胆怯懦弱感到不耻。
路易再一次的走过转角,往更昏暗的地区走去。
贾斯汀继续跟了上去。
明明跟在对方身后走,贾斯汀却不敢出声叫他。
这下岂不是像跟踪?
贾斯汀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烦闷,就算对现在的自己感到不耻,也不能跟踪自己的救命恩人啊。
他想试着改变状况,闷闷地尾随其后。
第0079章 动乱的序章(12)
等到踏进空无一人的后巷,贾斯汀重复几次深呼吸,像个跟心仪女性告白的男人那样,鼓起勇气出声呼唤:“不好意思。”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路易转过头来。
那英俊的脸庞让贾斯汀自惭形愧,他的背脊挺直,彷佛钢铁铸成的利剑,一双锐利眼眸却又恍如紧盯猎物的老鹰。
路易有些意外,没有想到在油铺前跟踪自己的人竟然会是贾斯汀。
“原来是贾斯汀将军。”
“路易阁下,好久不见。”
路易的略显柔和,而且并没有忘记他,这让贾斯汀从沉重的压迫感获得解放,喉咙恢复正常功能。
“路易阁下,上次的救命之恩我还没有来得及感谢,这次请务必让我表达真挚的谢意。”贾斯汀深深低头致谢。
路易似乎陷入思付,稍微眯起眼睛,“贾斯汀将军,不必这样,说不定日后我还会找你帮忙也说不定呢。”
“如果路易阁下需要帮助的话,那我定当全力为您效劳。”
贾斯汀挠了挠头,“其实……说来丢脸,但我一直在跟踪您。”
“哦?”
“因为我有一事相求,虽然自不量力,想笑我没关系,不过若您不介意,可否教导我一番,我想变得更强。”
路易对于贾斯汀的话越发的意外了,“贾斯汀将军,你可是号称雷盟帝国第一勇士的男人,怎么会……”
“实不相瞒,自打上次被阁下搭救之后,我便开始质疑起自己的实力了。
我长期钻研武艺,希望能更上一层楼,您当时对战上杉谦信,以及死亡骑士那等四阶魔物的时候,那无懈可击的动作,希望您能稍微教我一点那种技术,因此冒昧请求。”
看到贾斯汀眼中的迷茫以及诚恳的态度,路易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那么……让我看看你的双手吧。”
闻言,贾斯汀便伸出了双手,让路易仔细端详他的手掌。
路易将手掌翻过来,瞥了一眼指甲后,满意地点头。
“不错,厚实,坚硬。真是一双战士该有的好手。”
“这都是我从战场上磨练出来的。我这点程度……还是无法与阁下相匹敌,甚至连希尔顿王国的上杉谦信都打不过。
“我觉得你不用这么谦逊……至于上次你与上杉谦信的对决过程,我大致上也观摩到了,他们人数众多,你在那样的劣势下还能够与上杉谦信一较高下而不败,已经相当不错了。
接着,可以让我看看你的剑吗?”
路易注意到了贾斯汀现在佩戴的这把剑,并不是先前汤玛法国王授予的银环之刃。
他接过了剑,看看握柄,接着以锐利的眼神盯着剑身。“原来如此,这把剑虽然比不上银环之刃,却也是出自名匠之手……这是备用武器吗?”
“您,您怎么知道的!”
“果然没错。哦豁,这里有凹痕喔?”
贾斯汀凝神细看路易所指的部位。的确,剑身有个地方磨损了一点,那是贾斯汀最初练剑训练时,砍到了不对的地方所造成的。
“让您见笑了!”这把剑是贾斯汀的剑术老师赠给他的,陪伴了他数十年,但是因为保养的好,所以还算得上中用。
至于路易为何会懂得这么多,还是因为近乎永恒的生命以及时间的考量。
路易平和的说道:“我大致上掌握你的性情了。对战士而言,手与武器是反映人品的明镜。综合来看,是个非常让人欣赏的人。这一点,与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给我的印象相符合。”
“多谢阁下的点评。”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稍微替你做点训练吧。不过……”
贾斯汀正要道谢,但是路易却抬起手阻止了他,接着说道:“贾斯汀将军,我有件事想要请教你。”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救下了一个女孩……”
当贾斯汀听了路易的一席话后,感到气愤不已。
他没有想到堪萨斯的管理竟然会如此不堪,而且天波府的势力日益壮大,贵族派与其同流合污,已然成为了雷盟帝国的一大毒瘤。
不过愤怒过后,贾斯汀开始担忧起路易的状况。
综合来看,路易的立场极为不利。的确,只要调查奴隶的合约内容,应该能够设法反击,但他不认为对方在这方面会没有准备。
再加上路易拐走女孩的情况虽有曲折,但是结果却是肯定的。
一旦对簿公堂,路易是输定了。
谢尔顿与杰克逊之所以不提出控诉,应该是因为他们判断这样能捞到更多钱吧。
贾斯汀很苦恼,他必须站在汤玛法国王的角度去斟酌行动,在这件案情上似乎帮不上路易的忙。
如果王室派的贾斯汀发动强权进行调查或救援行动,势必会造成贵族派的损失,一个弄不好还可能引发两者间的全面抗争。
贾斯汀不能做出让雷盟帝国分崩离析的事情。
路易理解贾斯汀苦闷的沉默,轻声说道:“这样啊。”
这句话令得贾斯汀受到重大打击,救命恩人深陷官司之中,自己却无能为力。
“非常抱歉,路易阁下。”
“没关系,我想你也有你的难处。”
路易严肃地观察贾斯汀的神情,眯起了眼睛,“你为什么会质疑自己?”
“上一次与上杉谦信对战后,我越发清晰的认识到,单纯凭借现在的剑术是不能在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里行走的。
而且,我作为雷盟帝国的第一勇士,誓死捍卫国家,保护国王陛下。想下一次再遇到会使用魔法的敌人,能够致胜。”
路易凝视着贾斯汀的双眼,似乎从中看出了他的心意,而后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懂了。那么,就在这里进行试炼吧。”
贾斯汀惊讶的开口道:“就……就在这里吗?”
“没错。占用不了多长时间,只需几分钟即可。请拿起武器吧。”
究竟要做什么呢?这里貌似也不像是可以教学的场地。
贾斯汀心中怀着对未知的不安与困惑,还有少许的期待与好奇心交杂,拔出了腰前的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