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章 曹世杰的不甘(求推荐)
“世杰,你应该知道,那里是震南武馆的地盘,在那里做这种生意,万一被震南武馆的人发现了,会死得很惨的,连你姐,都保不住你。”马鲸笙按住曹世杰的肩膀,劝道。
曹世杰看了眼马鲸笙,挣扎了几下,却没挣脱得了,一脸凶狠地说道:“我,曹世杰,不需要我姐,我就是要做我姐做不到的事情,我就是要让人知道,我,曹世杰,就是比曹燕君更有能耐!”
“世杰,你的想法,我明白,但是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马鲸笙说道:“以你的魄力和身份,再加上我的人脉和关系,只要我们有耐心,我们也可以将生意做得很大,只要我们兄弟两人连心,超过陈魁,也不是不可能的,超过你姐姐,完全没问题,但是,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事情要一步一步的做,现在去找陈魁的麻烦,那是非常不明智的。”
“砰!”
曹世杰狠狠地将手中的瓶子砸在地上,一脸不甘。
曹世杰,长乐帮创始人曹瑞的独生子,现任长乐帮掌舵人曹燕君的弟弟,只是现在,人们只知道长乐帮有曹燕君,却不知道他曹世杰,这让心高气傲的曹世杰心中十分不高兴。
所以,他决定要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干出一番大事业,让人知道,他曹世杰,一点都不比他姐姐差,甚至比他姐姐更强。
马鲸笙,曹世杰发小,手下了一百多号人,为了金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在电影中,他屡次派人骚扰学校,逼叶问下跪,烧了张天志的房子。
马鲸笙很了解自己这个发小,心比天高,但是能力嘛,那就呵呵了,为了不刺激,马鲸笙只能捡些好听的说,将成功说得很容易。
“慢慢来,世杰,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
“鲸笙,我记得陈魁有个儿子,现在是在湾仔读书吧,要不我们把他给绑了,这样就不怕陈魁不就范。”曹世杰突然说道。
“你疯啦!”马鲸笙闻言,顿时大惊。
“我没疯,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吗?倒时候,我们就有筹码和陈魁进行谈判了,大半个湾仔区,不,整个湾仔区都是我们的。”
“是,是有筹码进行谈判,但是之后呢?我们是将人给放了?还是不放呢?放了,陈魁肯定报复,到时候,我们得完蛋,如果不放的话,我们也得完蛋。”
马鲸笙觉得自己非常有必要,将自己这位发小这些疯狂的想法给压下去,如果是在压不下去的话,马鲸笙甚至考虑,直接带着曹世杰去找曹燕君或者是陈魁,省得日后连累了自己。
“我就是说说而已,不用那么激动。”曹世杰说道。
他提这个主意,其实也就是过过嘴瘾而已,虽然曹世杰“看不上”姐姐曹燕君的“懦弱”,但是作为长乐帮的少帮主,他比绝大多数人更加明白陈魁的势力,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去绑架陈魁的儿子。
“这个,最好是连说说多不要有,这种念头,不能有。”马鲸笙说道。
“哼,要是哪天真的逼得我没办法了,何止是他儿子,他那老婆,我也敢……”
曹世杰话未说完,就被马鲸笙捂住了嘴巴,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才松了口气。
“震南武馆的势力,再加上东方运输、东方工业、东方置业,还有香江日报、明报、东方影视和不久之前成立的东方银行,别说是我们,之前连鬼佬都拿他没辙。”
“行了,我知道,看你那胆小的样子。”曹世杰嘲讽道,他觉得自己在马鲸笙面前,又找到了自信,马鲸笙太胆小了,这样的人,如何成大事?
不过却可以为己所用。
“……”马鲸笙沉默不语,他发现自己这个发小,就是个疯子。
“要不是当年我懦弱的姐姐,瞻前顾后,不敢出手,没有趁势抢了湾仔区的地盘,否则现在哪有陈魁的风光。”曹世杰灌了口酒,说道。
朝鲜战争期间,陈魁不顾禁运令,大规模组织船只,将大量的货物走私到北方,最后鬼佬对陈魁及其所属势力下手,断水断电,还给陈魁名下的公司找了大量的麻烦,让公司停工停产,另外还暗地里支持一些社会团体,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这就是曹世杰口中的机会。
但是实际情况是,陈魁早有准备,断水断电,并没能对陈魁造成太大伤害,反倒是不久之后,因为停工停产,大量工人以及家庭成员,有组织地走上了街头,进行了一场非暴力不合作的大游行,严重堵塞了交通。
不说其他方面,单单就包括九龙仓之内的诸多港口的停运,就给以当时以出口为主的香港经济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至于那些所谓的团体暗中搞破坏,基本就是个笑话,这些搞事情的团体,在这件事完结之后,也都消失了。
这是陈魁第一次向世人展露獠牙,面对这种情况,一开始,鬼佬还能忍受,但是时间长了,鬼佬也懵了。
这个时候,世人才明白陈魁为何要大费周章的布局一些在他们看来,完全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产业,虽然盈利能力不算很强,而且都是赚辛苦钱,但是却动不得,因为那是上万人的饭碗。
僵持了一个月左右,最终双方谈拢,一切恢复正常,至于具体的内容,外人不得而知,只是从那一次之后,陈魁在香港,甚至是东南亚,都算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现在东方集团,已然发展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了。
别看曹世杰口中说自己的姐姐曹燕君懦弱,没有在那个时候趁机落井下石,抢占地盘,其实曹世杰心中很清楚,要是那样做,怕是现在长乐帮也得跪。
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如果承认了,如何展现自己的英明呢!
“世杰,如果你真的想要做大事,我认识了一个老板,是个美国人,有钱有势,他准备进军房地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当个中间人,介绍你们认识,我们一起合作,以他的财力,还有在鬼佬那边的关系,加上我们两人在香港的关系和地位,可以搞一把。”马鲸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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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章 背叛与背叛
“现在,整个香港最值钱的地皮,那肯定就是这条‘中华街’,我想费兰奇先生对此应该不陌生吧,这里的地价,绝对称得上是寸土寸金,不敢说在全世界,但是在亚洲地区,这里的价格,肯定是最贵的。”曹世杰手指着地图上的一片区域,说道。
中华街的前身,囊括了原利东街、庄士敦道和皇后大道东这三条街道的大部分,前后经过六年时间,才基本改造完成,之后便以“中华”命名,是目前已经发展成香港最大的商业街,极为繁荣。
另外这里的治安环境也是最好的,警员密度是整个香港最高的,甚至隐隐有成为香港名片的趋势。
“老板,这里的地都是陈魁的,想要从他手中拿地,可不容易。”听了曹世杰的话,马鲸笙连忙补充道。
他现在有点怀疑,自己将曹世杰介绍给老板认识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这家伙,一上来就挑唆老板去找陈魁的麻烦,老寿星上吊啊。
“我知道。”费兰奇看着地图点头说道,作为一个想进军香港地产界的房地产商,他怎么可能没有事先了解情况,对于中华街,说不眼馋,那是不可能的,但目前也只能眼馋,毕竟这里是陈魁的地盘。
“老板,其实在这块区域内,有三块地不是陈魁的。”曹世杰说道。
“真的?”费兰奇问道,费兰奇会讲中文,虽然不是很流畅,但是听是完全没问题的,因为他的妻子,是个中国人。
“当然,这是我动用了长乐帮的很多关系,才调查出来的,虽然名义上是陈魁的,当实际上并不是,而且我可以告诉老板,这三块地的位置都非常好。”曹世杰笑道。
“曹,说出你的条件。”费兰奇笑了笑,靠在椅背上,看着曹世杰说道,拳击运动员出身的费兰奇,现在虽然转行做商人,却不喜欢传统商人拐弯抹角的那一种做法。
作为拳击手,需要在赛前尽可能得到对手的情报,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擂台上如此,商场上也是如此,费兰奇对香港的各大势力,可是下了一番苦工,对于长乐帮,自然也很熟悉。
曹世杰却没有直接提条件,而是笑着说道:“这三块地,第一块是湾仔学校及其周边,这里原来就是一所学校,虽然后来翻建了,但是土地实际上还是掌握在学校手中,但是很显然,这块地是不能动的。”
“嗯。”费兰奇点点头,虽然这块地不能动,但是他并没有觉得曹世杰在骗自己,因为费兰奇了解过陈魁的商业史,陈魁是一个计划周密而且执行力很强的人,按理说陈魁应该会将这片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全部拿下,现在既然有漏网之鱼,这就说明,这些鱼,有其特殊性。
“第二块,也不好动,因为这块地,实际上是洪震南的,洪震南和陈魁的关系,我想你一定知道。”曹世杰继续说道。
“是,我知道,第三块地,不会也是这种吧?”
“哈哈,当然不会了,第三块地,就是我想和您合作的项目,这块地,因为历史问题,当初陈魁没买成功,当然,也不能完全说和陈魁没任何关系,毕竟在中华街这块区域,只能说关系相对一般,这块地和陈魁之间的关系,额,就像……”曹世杰看了看房间,似乎在找一个合适他做比较的参考物,最终曹世杰将目光放在了自己发小,一直站在旁边的马鲸笙身上,说道:
“就像老板你和鲸笙的关系,他是你的人,如果是一般人欺负他,老板你会出手,但是如果是我,或者是长乐帮,甚至是震南武馆的人欺负他……”
“喂,你需要这样嘛,用我举例。”站在费兰奇身后的马鲸笙,连忙对曹世杰说道。
他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曹世杰这个家伙,不会想反悔吧!
马鲸笙之所以带曹世杰来找费兰奇,是想借助自己和曹世杰的关系,让自己也参与到这项合作中,从打工者变成合作者,只是现在看起来,曹世杰这个发小,似乎并不打算拉他一把。
越想越觉得可能性很高,以马鲸笙对曹世杰的了解,这家伙,真有可能会做这种过河拆桥的事。
“……”对于马鲸笙,曹世杰全然当做没看见,面带微笑地看着费兰奇。
“你,先出去。”费兰奇转头看着身后的马鲸笙说道。
“老板,我……”
“世杰……”
“……”
“出去。”费兰奇见曹世杰并没有什么反应,再次说道。
“是!”
虽然不甘心,但马鲸笙也只能丧气地离开,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何况他马鲸笙在眼前这两人看来,连“胳膊”都算不上。
……
“该死的。”马鲸笙狠狠地看了眼紧逼的房门,好似能够透过大门,看到里面狼狈为奸的两人。
“曹世杰,你真特么的不是东西,难怪你永远不如你姐姐,你这这度量,还想和陈魁斗,你姐姐都保不住你。”
想到这里,马鲸笙徒然一惊,刚才他只想着合作能够带来多少好处,却忘记考虑另一件事了。
曹世杰和费兰奇,这是打算对陈魁下手了,虽然直接目标不是陈魁,但是谁知道会不会惹怒陈魁,陈魁若是出手,那曹世杰和费兰奇可就不妙了,只是曹世杰是长乐帮的,费兰奇是美国人,他有什么?
到时候自己怎么办?
“该死,这两个疯子!”想到这里,马鲸笙惊出了一头冷汗。
“不行,我必须想个办法,不能继续在这条船上呆着了。”
“要不,去找陈魁,有这个消息的话,应该……可以吧。”
“不管了,试一试,江湖传言,陈魁为人还是挺和善的,与人比武,从不伤人,我也算是有功劳的人,只要他随便漏一点给我,那我马鲸笙就发了。”
“你做得了初一,我做得了十五,曹世杰不要怪我了,只能怨你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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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三章 陈魁的应对(求推荐)
“你口中那个老板,是不是叫费兰奇,一个美国黑人,原来是拳击手,世界拳王。”陈魁问道。
“不错就是他,陈会长,你知道他?”马鲸笙很惊讶地抬头看向陈魁,只是刚对上陈魁的目光,马鲸笙就吓得赶紧低头,陈魁的目光,太可怕了。
难道眼前这人会读心术,自己从头到尾就没有提起过“费兰奇”这三个字,更不要说国籍、肤色和职业了,陈魁是怎么知道的?
“有点意思,没想到曹世杰竟然和费兰奇勾搭上了。”陈魁心中暗道,今天,马鲸笙通过武术协会找到自己,将费兰奇和曹世杰的盘算告诉自己,另外,马鲸笙还搞告诉自己,曹世杰有绑架自己妻儿的打算。
“绑架?你确定?”陈魁喝口茶水,平静地问道。
“是,我再怎么大胆,也不敢欺骗陈会长啊。”马鲸笙赶紧解释道:“这是曹世杰亲口和我说的,虽然我已经劝了,但是以我对曹世杰的了解,他并没有熄了这个念头。”
“这样嘛……”陈魁将杯子放下,他对曹世杰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按照曹世杰在电影中的表现来看,确实有这个可能。
“……”见陈魁没有什么反应,马鲸笙有点不知所措,虽然陈魁并未看着他,但是他也感觉自己浑身不自在。
“马鲸笙,是吧?”半晌之后,陈魁才抬头看着陈魁说道:“我记得你是田傲山,田老的徒弟吧。”
“是,是。”马鲸笙连忙说道。
田傲山原本也是在香港开武馆的,只是年纪大了,力不从心,就关了武馆,改成买伞,在电影中,马鲸笙叛出师门,但是在这个世界,因为陈魁,中华武术协会的势力不小,马鲸笙没有选择背叛,这也是他能通过武术协会找到自己的原因。
“你的这两个消息,对我有用。”陈魁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马鲸笙连忙说道,竟然有种手足无措的样子。
陈魁见状笑了笑,说道:“你的意思,我明白。”
“……”马鲸笙低着头,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这个人,一向是有恩必报,多大恩就给多大报。”
“是,是。”
“看在田老的面子上,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如果你的消息是正确的,我可以给你和你的那帮兄弟一碗饭吃,工厂、码头或者是船上都可以。”
“第二个,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日日防贼,曹世杰毕竟没有下手,我也不好直接做什么,所以我需要你继续留在曹世杰的身边,你,明白我意思?”陈魁问道。
“明白明白,我选择第二个。”马鲸笙毫不犹豫地说道。
陈魁已经多说了,多少恩就给多大报,第一个选项,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是肯定不可能是太高的位置,相反,卧底虽然有些风险,但收益更大,马鲸笙果断选择第二个,应付曹世杰,他还是有把握的。
“好,你放心,我陈某人一向是说话算话,不过有一件事,我必须事先提醒你,你在他们身边,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我想,你应该明白。”陈魁说道。
“明白明白。”马鲸笙点点头,陈魁的规矩,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
虽然电影中,马鲸笙是个反派,干了不少坏事,不过到了陈魁现在这个地位,用人不能单纯只是看好坏,要做到人尽其用,马鲸笙也算是个有本事的人,否则费兰奇、戴维森等大boss也不会选择和他合作,那么自己为何不能用一用他呢。
“那就好,到时候,会有人专门联系你,从现在起,记住你的身份,如果什么时候,你忘记了这个身份,哼哼!”
陈魁的两声冷哼,吓得马鲸笙背瞬间湿了,一头冷汗,吓得连表忠心都给忘了。
“当然,你如果做得好的话,披上一身警服,也不难嘛,另外现在有几条街道,都还缺个理事的人。”
打一棒子,自然也不要忘了给个甜枣,虽然手段过于粗暴,但是对于马鲸笙这种小角色,这种水准,也就够了。
“陈会,不,陈老板放心,我一定好好干!”马鲸笙激动地说道。
……
“费兰奇,你终于来了,我可是等你好久了啊!”马鲸笙离开之后,陈魁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子,心中暗道。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目前,陈魁最期待的对手,那无疑就是费兰奇和巅峰时期的李小龙,叶问已经切磋过很多回了。
费兰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叶问宇宙中的最强者,是叶问唯一没有战胜的对手,只是在他手下,撑过了三分钟。
在电影中,费兰奇这个角色由拳王泰森所饰演,因为这是泰森第一次“触电”,据说泰森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不能输,于是才有了电影中三分钟的较量,由此造就了叶问宇宙中的第一强者。
电影宇宙,叶问的年纪与现实世界不同,《叶问3》的叶问综合实力,毫无疑问处在巅峰,而且是叶问在知道费兰奇只针对自己之后,主动找上门的,这说明叶问有所准备,可以说是有备而来,这次的比试,没有规则和场地的限制,没有伤病和饥饿的影响,可以说是完全体的叶问。
但是面对费兰奇,叶问的所有准备,几乎都瞬间无效,叶问无往不利的咏春膀手,在费兰奇的拳头面前,直接失效,高踢腿也阻挡不了费兰奇的前进,逼得叶问只能凭借意识躲闪,最后叶问不得不改变战法,主动降低身位,改为攻击费兰奇的下盘和旁门。
要知道,这是极为危险的做法,在格斗中,很少有格斗者主动降低身位,因为这样会直面对手的腿部,对进攻者而言,对于腿部的进攻,基本不伤人,但是如果头颈部挨一记扫腿,就基本废了。
再说费兰奇,体型庞大,力量和抗击打能力都极为优秀,一拳将叶问打飞,而叶问的攻击对费兰奇基本无效,更为难得的是,如此绝大的块头,竟然能在敏捷性上占优势,连续躲开叶问的攻击,并且及时反击,这在叶问的对手中,是极为罕见的。
被叶问摔翻在地之后,还能保持良好的防御姿态,完全防住了叶问的连续出拳,并且抓住机会,反守为攻,打飞叶问。
如果不是闹钟响了,费兰奇最多就是当太监,而叶问吃一记重拳,可能就交代了。
“希望,你不要令我失望吧!”
陈魁打算直接找费兰奇,不管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或者是足够大的利益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相信,在费兰奇身上,陈魁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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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章 祖鲁秘技(求推荐)
“世杰,你这次太不厚道了。”
“我这不是来向你赔罪了嘛!”曹世杰将一瓶酒递给马鲸笙,笑道。
“我们可是说好的,要一起做,一起发财,你小子可倒好,就这样把我给踢了,和小时候特么一模一样,每次有好处,都甩了我,自己拿,世杰,那么多年了,你还这样做,也忒不厚道了吧,这次要不是我帮你,你怎么能认识我老板,谈下这一大笔生意。”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马鲸笙的手还是接过了递来的酒。
“我这也是没办法呀。”看到马鲸笙接过酒,曹世杰心中暗暗一笑,却也并不感到意外,因为马鲸笙本就是这样的人,解释道:
“大马,你之前,毕竟是费兰奇的人啊,我这次是上门求合作,也不好直接开口,而且那个鬼佬的态度,当时你也在场,也不是没看到,是他要你离开的,这次的生意,鬼佬占主动,我实在没办法啊,不过,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为了你,我可是花了好大代价,鬼佬才同意的,你小子,可不能让我赔本啊。”
“至于好处,你放心,兄弟我难道还会亏待了兄弟你不成,你可是我曹世杰最好的兄弟,我只是要证明自己的能力,让我姐姐和帮里的那些老家伙看看,这点钱,我还不看在眼中。”
说着,曹世杰搂着马鲸笙,将手中的酒瓶伸过去,说道:“让我们兄弟齐心。”
对于曹世杰的这番话,马鲸笙心中冷笑了两声,空头支票,谁不会开,还最好的兄弟,最好的兄弟就这样给卖了?不会亏待,那你倒是说说有多少好处啊!
难怪你曹世杰一辈子窝囊,只能躲在你姐姐曹燕君的羽翼下,没有半点魄力,还那么小气,怎么和陈少比。
“不过我也得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不能攀上陈少这个高枝。”
马鲸笙心中想到,口中却接过曹世杰的话,道:“其利断金!”
“哐!”
酒瓶互相碰了一下,各自喝了一口,马鲸笙道:“那以后我就跟着杰哥混了。!”
“别,什么杰哥,屁话,以后还是叫我世杰,我们是兄弟。”曹世杰板着脸说道。
“行,世杰,好兄弟!”说着马鲸笙拍了拍曹世杰的肩膀,脸上露出感激的表情来。
“好兄弟!”
看了眼马鲸笙,曹世杰心中暗笑,他并未觉得马鲸笙的表现有什么异常,因为曹世杰自视甚高,他自认为,自己早就看透了这位发小,他知道,马鲸笙哪怕心中有怨气,也不会离开自己,这小子有奶便是娘,现在他自己依靠自己了。
果然自己只是稍微给了点甜头,马鲸笙就对自己死心塌地,日后只要在时不时的给他点好处,这家伙,那还不老老实实地为自己所用。
“曹燕君,你看着吧,我要向你证明,我曹世杰的能力丝毫不比你差,你不是从来都不敢和陈魁硬碰吗,很好,这次我曹世杰就是要从陈魁身上狠狠地咬下一块肉来。”
想到自己和费兰奇制定的宏伟计划,曹世杰胸中生出万丈豪情,日后长乐帮在他曹世杰的英明领导下,肯定能成为香港,甚至是全世界最大的民间团体,他曹世杰,可以成为世界的“地下皇帝”。
很显然,曹世杰,飘了!
“……”马鲸笙对于曹世杰的豪情壮志,嗤之以鼻,根本就不屑一顾,当然口头上那还是得说些奉承话。
如果换成曹燕君,马鲸笙或许就穿帮了,但曹世杰丝毫没有觉得有异常,反而还很是得意。
自己果然是做大事的料,一切都如此顺利!
……
就在曹世杰自以为得意,谋划着宏图伟业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他这次所选定的合作伙伴——费兰奇,接到了一封邀请函,来自陈魁,诚挚的邀请费兰奇到震南武馆喝茶、论武、谈商。
看完内容之后,费兰奇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决定赴约。
理由很简单,因为利益,陈魁在邀请函上,提到了双方合作开发中华街附近一块土地的事情,这块土地在中华街附近,位置足够重要,而且足够大,如果能开发的话,那肯定可以大赚一笔。
至于和曹世杰之间的合作,费兰奇在决定赴约的时候,就忘记了,如果可以直接和陈魁合作的话,那为何要冒险和曹世杰展开合作?
如果是和曹燕君合作的话,费兰奇或许还会犹豫一二,但是曹世杰,呵呵!
也许得等费兰奇和陈魁谈判破裂,费兰奇才会重新想起曹世杰吧!
……
震南武馆。
“弗兰奇先生,世界拳王,久闻大名。”
“陈总,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
“请!”
陈魁很早就注意到费兰奇了。
八年前,教训王拜自己为师,其实也没学多少本事,不是陈魁藏着掖着,而是他理解不了中华文化,陈魁干脆就对他进行了一些后世的科学训练,效果还不错,加上学了点发力技巧,一年之后出师,重新登上擂台,对“世界拳王”的称号发起冲击,可惜没能成功。
这个世界50年代的世界拳坛,就像日后80年代的香港影坛,英才辈出,这一段时间内,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拳手,世界拳坛进入群雄乱战的局面。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956年,因一个人的出现而终结,不错,这个人就是陈魁眼前这位黑人拳王——弗兰奇。
费兰奇从无败绩,就像是天生的王者,在拳台上,他是战无不胜的代表,力量、身体素质、拳击技巧、心理素质等方面,都达到了顶尖,整个拳坛,没有几个人能和他战至第二回合。
因为实在没有对手,称霸拳坛两年之久,战无不胜的“世界拳王”费兰奇,因为太寂寞了,最终选择退出拳坛。
当陈魁看到费兰奇的经历的时候,也不得不感慨一番——不愧是叶问宇宙的第一高手,这份经历果然是牛逼!
“费兰奇先生,我就开门见山吧,我想学习祖鲁秘技。”陈魁直接了当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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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章 交易达成(求推荐)
“这不可能。”听到陈魁的话之后,费兰奇的反应很直接,看着陈魁说道:“陈先生,这不可能。”
费兰奇的反应,让陈魁微微一笑,这个反应在他的意料之中,道:“费兰奇先生,我相信这世上,大部分东西都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嗯。”费兰奇不可置否地点点头,作为一个商人,他认同陈魁的这个说法。
“祖鲁秘技,虽然颇为神秘,但是祖鲁一族被西方征服已经近百年,祖鲁秘技,早就不是祖鲁一族专有的秘技,我之所以找费兰奇先生,不是因为我得不到秘技,只是因为你是目前,我所知的,真正将这门秘技掌握的人,所以我希望能得到你的指点。”陈魁说道。
“……”听到陈魁的话之后,费兰奇陷入了沉思。
祖鲁族,是非洲的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部落民族,也是目前非洲人口最多的民族之一,这个民族拥有自己的文字、历史、习俗,巅峰的时候,曾建立国家,在上个世纪,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和中华民族一样,在与天斗与地斗的自然环境中,祖鲁民族发展出了一套属于本民族的武术,姑且就唤做“祖鲁武术”吧,就像中华民族,将武功和天地自然相结合,总结出了一套三重劲力的体系,位于非洲的祖鲁民族,则是将功夫和巫术结合,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体系和修炼方法。
而这种独特的修炼方法,就被称为——祖鲁秘技。
中华民族最终发展成大一统的国家,虽然期间也是战乱频繁,但不管是内部还是外部,整体环境都相对安全,加上受到儒释道文化的影响,中国功夫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心境,讲究天人合一,追求实用性和哲学意义上的某种平衡,只是后来这种平衡后来逐渐失去,不少武功因此沦为了花架子。
但是祖鲁人不同,身处非洲大陆的祖鲁人,时刻要面对其他部落和各种草原野兽的威胁,所以祖鲁人,非常注重实用性,祖鲁秘技更是如此,其关键在于直接提升身体素质,增强攻击力和防御力,因为这意味着你能不能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土地。
注重实用性的祖鲁秘技,因为少了类似于中华武术中那些玄而又玄的理论,更容易被外人学习,因此很快就被西方人学习,结合人体科学,逐渐融入到一些运动项目中。
费兰奇,如此庞大的体型,却有堪比叶问敏捷,身体各方面素质都能如此优秀,就是得益于祖鲁秘技,在叶问宇宙中,费兰奇的身体素质,基本上算是人类巅峰了。
教训王,也修炼过祖鲁秘技,但是他的水平距离费兰奇差得太远了,基本上没有任何借鉴意义,更不要说是记录到武道天书,所以陈魁就盯上费兰奇,希望他能指点自己,至少让武道天书将其记录。
陈魁之所以看上祖鲁秘技,一来是为了借鉴,这种传承千年的秘技,肯定有其特殊之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到了陈魁这个境界,他想要突破,需要纳百家之所长;二来也是出于实际的需要。
陈魁一直在修炼阴阳磨,只是最近一年多来,阴阳磨的修炼完全陷入瓶颈,无法在提升分毫,这让陈魁有些急躁,所以他想寻求其他的办法,看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这就是陈总主动找我合作的原因?”费兰奇问道。
“不错,如果费兰奇先生愿意指点的话,我可以将这块地免费送给费兰奇先生,当然,阁下必须在一年内展开工程,三年内完工。”陈魁说道。
“还不够。”费兰奇说道。
陈魁抬抬手,示意费兰奇继续,不怕他提条件,有条件说明还可以谈,现在金钱对陈魁来说,只是数字罢了。
“我想陈先生能引荐我加入香江房产论坛,另外我希望能入股东方银行和中华街。”费兰奇说道。
香江房产论坛,其实就相当于是房地产商会,由陈魁发起成立的一个组织,只是香港的各种“协会”、“商会”太多了,所以陈魁就用“论坛”,成员都是与地产相关的大商人,几乎垄断了整个香港的房地产,一旦加入就意味着成为了自己人,加入之后,日后费兰奇在香江的房地产生意将更好开展。
而入股中华街,一来是为了利益,二来是为了登上陈魁这艘船,至于入股银行,费兰奇也是为了自己的房地产生意做打算,毕竟自从陈魁开创了楼花生意之后,房地产生意和银行贷款就分不开了。
“加入论坛的事情简单,你提一个申请就好,这块地开发之后,就划入中华街,到时候按规矩来,放心,绝不会让你吃亏,至于东方银行,这样吧,我拿出百分之一的股份,一个月内,你能拿出多少钱,我就给多少的股份。”陈魁说道。
“好!”费兰奇闻言大喜,他是万万没想到陈魁竟然如此豪爽,费兰奇突然有些明白,为何陈魁能在十年时间,将生意做得那么大了,愿意分享的人,短期内,可能会损失一部分利益,但是从长期来看,绝对是有利的,再结合陈魁那超长远的目光,自然是无往不利。
“陈总,我一定将祖鲁秘技倾囊相授,如果有一丝一毫的保留,就让我死后不入天堂,永下地狱。”费兰奇说道,和大部分美国人一样,信仰基督。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费兰奇最好的香港朋友了。”
“很荣幸!”
陈魁微微一笑,伸出手,一黄一黑,两只有力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陈总,听说你的功夫也很厉害,要不,我们切磋一下。”费兰奇突然说道,以前他对此或许还将信将疑,但是现在,他完全相信了,因为这次握手,他感受到了陈魁的力量。
“正有此意。”陈魁自无不可。
这次陈魁邀请费兰奇到震南武馆商谈,也存有切磋较量的意思。
第六六章 交手费兰奇
震南武馆,练功房。
“开始!”洪震南说道,陈魁让他来当裁判。
比起八年前,洪震南真的是老了许多,一头黑少白多的短发,如果说八年前他的体型给人的感觉是壮硕,那么现在就和肥波差不多了——肥。
不过,一双眼睛依旧炯炯有神,声音洪亮。
陈魁摆出洪拳三展手,动作看起来一点都不标准,很随意,费兰奇则是摆出了拳击的动作,双臂屈于胸前,四目对视,两人有默契地绕着练功房转圈,慢慢拉近距离,谁也没有轻易上前,虽然说是切磋,但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陈魁还是费兰奇,都不想输。
“嗬。”费兰奇低喝一声,脚下的小碎步变成了大踏步,身体晃动,踩着有规律的步伐,逼近陈魁,好似一座大山一般压了上来。
“来。”陈魁低喝一声,迎向费兰奇。
啪的一声响,好像空气被打爆了一般,费兰奇的拳头犹如一记重锤,砸向陈魁。
“好快的速度!”陈魁心中暗惊,这一拳的速度不比叶问慢,力量却远超叶问,在电影中,叶问用咏春膀手阻挡,从未失利的膀手在费兰奇的重拳之下,毫无作用,被打退了好几步。
砰!
似乎是想较劲,陈魁同样以膀手进行格挡,一股巨力从手臂上传来,虽然陈魁稳如泰山,但是这拳却为费兰奇赢得时间,还没等陈魁反击,费兰奇的另一拳紧随其后。
连续的快拳、重拳,是费兰奇的标志性攻击,速度快、力量大,再加上庞大身躯的压迫,给对手造成的威胁极大,在电影中,只用了两拳,就把叶问给打懵了,只能凭本能闪躲。
只是,现在费兰奇面对的是陈魁,而不是叶问,陈魁双脚后脚跟微微外翻,气沉丹田,力贯双臂,以肩带肘,以肘带手,以手臂硬接下费兰奇的连续快拳。
“什么!”费兰奇一惊,他不仅惊讶于陈魁同样有力的格挡,更加惊讶于陈魁脚下,竟一步未退。
此刻,两人的距离已经拉得很近了,费兰奇想拉开距离,陈魁却不会放过这个近身贴打的机会,瞬间反守为攻,力由地起,势若奔雷,一套连续日字冲拳落在费兰奇的胸口。
这八年来,陈魁学习了许多不同的武术,并且将这些武术融会贯通,早已做到了信手拈来,不再局限于招数套路,原本武道天书上面所记载的洪拳,此刻已经变成了另外两个字——国术。
陈魁的力量比叶问大多了,叶问的攻击对费兰奇几乎无效,但是陈魁不同,费兰奇急速后退,并且顺势卸掉一部分力量,而陈魁却一直紧紧地贴着他,一退一进,场面颇为有趣,陈魁那如同加特林般快速的拳头不断落在费兰奇胸口。
“好厉害的鬼佬,挨了那么多拳,竟然还撑得住。”洪震南在一旁看着这一幕,极为震惊,虽然陈魁没有用上绝杀拳的技巧,但是陈魁的拳力有多大,洪震南心中也是有数的,绝不是一般人能接下的,可想而知,费兰奇的防御力有多高。
这就是祖鲁秘技的一个特点,以防御力为主,理由也简单,人只有活下去,才能去考虑其他事情,保护自己,是第一要务。
不过祖鲁秘技的防御和中华武功中的铁布衫金钟罩完全不同,那些练习铁布衫金钟罩的武者,看起来也只能算健壮,有些甚至瘦骨嶙峋,很少肌肉大汉,但是修炼祖鲁秘技,身上的肌肉看起来,更像健美先生,一块块肌肉,就像艺术品一般精美,好似精心雕琢的一般。
陈魁也意识到了这点,见到费兰奇有稳住的趋势,陈魁当即爆发,双脚一蹬,整个人好似弹簧一般射出,身体的劲力也拧成一股。
只听得砰的一声,陈魁的右手手臂撞在费兰奇身上,这看似随意的一撞,其实用上了绝杀拳爆发的力量,还有部分八极拳靠山贴的技巧。
费兰奇双脚离地,身体后仰,整个人倒飞出去。
眼见着费兰奇就要背部着地的时候,只见费兰奇忽然吐出腹中的浊气,腰部用力一挺,在空中调整姿势,双脚着地,陈魁暗道一声不好,他这种做法,这就像从高速行驶的车上跳下一样,一个不小心,就会对双腿造成巨大伤害。
只是陈魁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费兰奇双脚着地之后,便踩着一种奇怪的步伐,有几分像十字步,竟然站直了身体,还将多余的力量全部卸掉,稳稳地站在地上。
费兰奇用手背扫了扫胸口,看着陈魁。
“厉害!”费兰奇竖起大拇指说道。
“你的步法更厉害。”陈魁说道。
“这是马赛人在和草原雄狮的搏斗中,磨练出来的步法,你如果教我刚才你打出来的那一套快拳,那我就将这个步法教给你。”费兰奇说道。
“好。”陈魁点点头,这自无不可。
想想就牛掰,和狮子搏斗中领悟的步法,除了马赛人之外,还有谁能办得到呢!
马赛人是非洲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这个民族相当牛掰,连号称非洲大草原“无冕之王”的狮子,都对这个民族心怀恐惧,因为马赛民族有一个很牛逼的规定,部落中的每一个勇士,必须要杀死一头狮子,才能算成年。
为了保护狮子,政府不得不禁止马赛人猎狮,即便是如此,当狮子攻击部落牛群的时候,马赛人依旧会选择拿狮子来“练练手”。
“继续!”费兰奇低喝一声,再次逼近陈魁,从他的状态来看,刚才陈魁的一连串攻击,对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好,你小心了!”陈魁说着,迎向费兰奇。
陈魁打算出全力,和费兰奇硬碰硬来一场,也亲自体验一下祖鲁秘技的威力。
砰!
两拳相撞!
哒哒!
陈魁和费兰奇同时退,并且晃了晃手腕。
陈魁拳头的杀伤力要比费兰奇大一些,但是因为体型的原因,费兰奇后退的距离反而比陈魁要短,另外两人手腕受到的伤害几乎是一致的。
在擂台上,费兰奇确实是个难缠的对手。
“再来!”
费兰奇心中涌出了久违的激情,热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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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七章 祖鲁秘技(续)
“祖鲁人认为,动物的血液、肌肉、骨髓都是上天的恩赐,尤其是猛兽更是如此,人的身体要变得强壮,就必须从动物身上获取能量,所以锻炼的第一要务就是——吃。”
“祖鲁人认为,人体所能储存的能量是有限的,想要变得更强,除了存满能量之外,还必须储存更高级的能量,在自然界中,能量是逐层传递积累的,食草动物吃植物,植物的能量积累在动物体内,食肉动物吃食草动物,食草动物的能量积累在食肉动物体内。”
“所以食草动物体内所蕴含能量比植物高级,而食肉动物体内所蕴含的能量又比食草动物高级,因此为了在体内储存更加精纯的能量,不仅要吃,而且还要尽可能吃食肉动物的肉。”费兰奇说道。
费兰奇正在给陈魁讲解“祖鲁秘技”,西方不少人将其称之为“锻体术”,一来是简单明了,二来抹去了来历。
“所以说,锻体术的关键就是,吃肉?”陈魁总结道。
吃肉获得力量,这似乎没有太大的毛病,至少陈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本能的认同这个观点,但是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认为的,其他的不说,看看少林武僧和武当道士就知道了,虽然他们吃素,但是少林和武当的功夫依旧闻名天下。
由此可见,在中华武术体系内,吃不吃肉,其实并不是很重要,甚至他们认为,吃素比吃荤更好,看看自然界中,陆地上的那些大块头,不都是食草动物吗?
“没错,就是吃肉,当然,这套锻体术,还有一整套非常完整的体系,就像你们的中医,反正我都搞不懂。”费兰奇耸耸肩说道,他虽然有黑人血统,却不是祖鲁人。
对此,陈魁善意地笑了笑,文化的不同,不能理解很正常,比如“上火”,外国人肯定搞不懂,什么是上火?人怎么会上火呢?为什么上火不能吃炸鸡?
不过这对陈魁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费兰奇搞不懂,却能将身体修炼到这个境界,这也就意味着,陈魁也可以不需要搞懂那一整套体系,也同样可以修炼了。
“我们都知道,身体会吸收食物中的营养,获得生命所需的能量,而祖鲁人认为,人体自然吸收的能量,其实只是这部分食物中很少的一部分,在他们看来,吃下一块肉,就应该能多长出一块肉来,吃下一整头狮子,人就应该变得和狮子一样强壮,之所以没有这个效果,是因为食物中的能量绝大部分被浪费了,祖鲁秘技的关键,说白了,就是促进吸收。”
“促进吸收?”
“对,配合呼吸和一系列复杂的动作,促进能量的吸收,只是就像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能吸收多少,能炼到什么程度,需要看个人的天赋和领悟。”费兰奇说道。
“嗯。”陈魁点点头,世上的事,大抵都是如此。
祖鲁秘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节省粮食的办法,如果每个人都能尽量将腹内食物的营养和能量吸收,那就意味着可以减少了食物的消耗。
这和古时候中国武术传承有相同之处,古时候,很多地方都是整个村子的青壮年在农闲之于,一起习武,他们并不是为了强身健体,最根本的目的,其实只是为了对抗歹徒,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果腹生存。
因为这些原因,想要推而广之,让更多人学会,就必须对这些“玄之又玄”的秘籍进行精简,越通俗越好,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愚人”,比如中华武术就搞出了套路路数,跟着练就行了,祖鲁人同样改造了秘技。
“这一系列动作,可以分为六套,可以应对不同的外部环境,比如在狭窄的地方,就可以用第三套,在空旷的地方,可以用第一套,一切都可以随着外部怀进的变化而变化。”
随后,费兰奇就将六套动作全部教授给陈魁,有点像后世,老大爷所练习的养生八段锦,动作的幅度较为柔缓,大概是祖鲁人发现,饭后剧烈运动对身体不好吧。
祖鲁秘技真正的奥秘或许是在与动作相互配合的呼吸上,中华武术也讲究呼吸配合,有些理论甚至认为力量就是来自于呼吸,只是中华武术的呼吸顺应人体规律,呼吸大多是循环进行,将气吐尽才呼,将气呼尽才吸,差别只在于力度、缓急,但是祖鲁秘技却大大的不同,大多是呼到中途转为吸,吸到一半有突然转为呼。
有点反人性。
不过或许是这样,才能起到锻炼身体的效果,毕竟,锻炼本身就是反人性的。
陈魁虽然算不上很聪明,但自认为领悟能力还行,可是这次,关于如何把握呼吸节奏,以及呼吸如何与动作相互配合,陈魁整整学习了半个月,每天差不多和费兰奇练习三个小时,回家还自己琢磨。
废了不少心血,终于在第十五天,武道天书成功将“祖鲁秘技”记录其中,陈魁也算是初步掌握了这门锻体术,日后只要勤加修炼也就行了。
陈魁这边在心无旁骛的修炼,却有一个人对陈魁恨得咬牙切齿,那就是曹世杰。
心怀雄心壮志,要和费兰奇展开合作,迈出人生辉煌第一步的曹世杰,才刚刚抬脚,却发现费兰奇背叛了他,气得曹世杰直跳脚。
曹世杰首先去找费兰奇,然后被费兰奇一拳干懵,只得灰溜溜离开,然后他将仇恨全部转到陈魁身上,人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明明陈魁比费兰奇更不好惹。
或许是曹世杰没有亲眼见识过陈魁的手段吧。
当然,曹世杰也不傻,直接上门找陈魁,那与找死无异,所以他决定,暗中给陈魁找点不痛快。
他就不信,陈魁真有那么厉害,他打算让陈魁在香港飞虎特警队面前,丢一回脸。
不久之前,陈魁被选为香港飞虎特警队的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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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八章 街头格斗(求推荐)
飞虎队,训练场。
叶问宇宙的历史,存在着不少和现实世界的历史不一样的地方,比如飞虎队,后世香港飞虎队,在全世界特警队中也是赫赫有名的存在,是世界顶级特警队之一,现实世界,飞虎队是在1973年才有雏形,到1974年,才正式建立名为“特别任务连”的特警队,日后因屡建奇功,被广大市民冠以“飞虎队”称号。
但是在这个世界,1960年,也就是今年,飞虎特警队成立,全称为+香港皇家警察飞虎特别行动队。
另外“香港皇家警察”的称呼,在现实世界,这是在1967年之后,英国女皇******为了表彰香港警察的贡献,才颁赠“皇家”二字,但是在这个世界,“皇家”两个字早在五年前就冠在了皇家警察头上,陈魁不知道现实世界这个时候,香港警察的整体风气如何,但在这个世界,现在的香港警察,还算是值得信赖的,日后的四大探长会不会出现,陈魁也不确定。
言归正传,飞虎队是特警队,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因此需要有一定的空手格斗和器械使用的能力,所以就必须寻找优秀的教练来进行指导。
偌大的香港,习武之人过十万,其中以陈魁的名声最为响亮,加上内部人士肥波的推荐,陈魁成为飞虎特别行动队的格斗总教官,不过是编外人员。
“跆拳道,才是这世界上最优秀的格斗技术。”
“行了,少说废话,直接出招吧。”陈魁打断了眼前这人的废话,直接说道。
既然有总教官,自然还有其他教官,眼前这个棒子李明高就是其中之一,虽然现在还没有喊出“宇宙最优秀民族”,但是已经有了这个苗头,“最优秀的格斗术”,听起来多熟悉啊,之前,陈魁也不好直接对他动手,毕竟对方也就是过过嘴瘾,但是,现在是他自己站出来的,那就不要怪陈魁不客气了。
“如果你输了。”
“如果我输了,总教官就给你做,如果你输了,就给我滚出飞虎队。”陈魁直接打断他的话,说道。
“喝。”李明高闻言,摆出架势,大喝一声,气势还算不错。
“来吧。”陈魁暗自摇头,随意地站着,对着李明高勾勾手。
似乎感觉到自己受到了轻视,李明高三步并作两步走,两步并做一步跳,一招旋风腿,直取陈魁。
陈魁却是一动不动,等到李明高的腿来到面前的时候,陈魁后发先至,单手架住了李明高的腿,同时出脚,脚后跟停在李明高的两腿之间,看到这一幕,不少人不自觉地夹紧了双腿,胯下有杀气。
“你……”
李明高的话还未说出口,他本想指责陈魁不按规矩,陈魁却不打算听他废话,脚尖在李明高的腹部一点,同时手上用力,李明高整个人都飞了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还有哪位教官想比试的,站出来吧。”陈魁没有理会李明高,看着队伍说道,这次是曹世杰搞得鬼,不仅李明高,还有其他教官被收买了,正好借助他们,给飞虎队队员上一课。
从队伍中又走出来一个教官,皮肤黝黑,脑后梳着一条小辫子,双手缠着白布,这是个泰国人,修习泰拳,泰拳也不需要多介绍,后世被称为“立技最强搏击术”,以力量与敏捷著称。
跆拳道和泰拳,陈魁都曾学过了。
“直接来吧,时间宝贵。”没等他开口,陈魁便说道。
那人颔首,举起双手,身体微屈,双目紧盯着陈魁,慢慢地靠近,比起李明高,这家伙要谨慎许多。
“嗬。”
暴喝一声,突然对陈魁展开攻击,吸取了李明高的教训,他不敢一开始就用威力巨大,但是大开大合的攻击,试图贴身近战用膝击打败陈魁。
陈魁只是稍微抵挡了两下,突然一个上步,切入,左手穿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他的耳边穿过,一把抓住了他后脑勺的辫子,用力一揪,他便失去了平衡,用膝盖撑住他,同时右手手刀落在喉咙上。
这一切太快了,快到对方都没能反应过来。
陈魁右手抵住下颚,身体一扭,用力一甩,就像是扔破麻袋一样,再次将人给甩出去。
陈魁没有理会手下败将,看着飞虎队队员,说道:“记住了,你们是特警队,是飞虎队员,不是运动员,不是拳手,你们要学习的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克敌制胜,这不是擂台格斗,你们可以将其称之为‘街头格斗’,街头格斗,没有规矩,没有禁忌,更没人和你们一对一,明白了吗?”
“是!”
众人齐声说道,以前或许还不是非常明白,但是见证了刚才的两场比试他们就明白了,一脚一抓,就将两个好手给处理掉,如果不是陈魁及时收手,两人就算不死也得废,尤其是第一脚,断子绝孙脚!
怒气冲冲的两人,本来还想指责陈魁,但是听到陈魁这番话之后,都无话可说,虽然攻击那个位置,按规则,确实不行,但如陈魁所说,这里不是擂台,更没有什么规则。
在街头格斗中,很多技巧其实用处并不大,甚至是用不上,比如说一些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地面技,你用地面技锁住对手试试看,信不信对手的同伴分分钟钟给你补刀,谁锁谁,那还真是不好说,主要取决于哪一方的人数多,当然,地面技飞虎队还是要学的,因为通常情况下,飞虎队都会是人数多的一方。
“跑起来,先跑十圈,热热身。”
“陈教官,这是下个月海豹突击队过来交流的名单,你要不要看看。”身旁一名军官将一个文件夹递给陈魁。
目前世界局势有些微妙,似乎是为了展示实力,美方组织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特种部队交流会,最负盛名的海豹突击队主动出击,到不同国家和地区,和当地的特种部队或者特警队进行交流,香港的飞虎队也在交流名单上。
“这不合适吧。”陈魁说道,他虽然挂着“总教官”的头衔,但因为英国的制度,实际上只是个编外人员,交流会他也不需要到场。
“没什么不合适的。”那军官说着便翻开文件,递给陈魁。
“巴顿?”
只是瞄了一眼,竟然看到了个“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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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章 大机会(求推荐)
陈魁办公室。
“美国宣布,派遣3500名士兵前往越南。”
将文件放下,双手抱拳,手肘撑在桌上,鼻尖抵这拳头,看着正前方墙壁上的世界地图,陈魁陷入了沉思,这是从美国传来的最新消息,整个香港,陈魁绝对是最早知道这件事的一批人。
这就意味着——越南,美国正式参战!
自从艾森豪威尔上台成为总统之后,就开始不断挑拨越南的国内矛盾,制造对立,再加上如今这种冷战的国际大环境影响,去年,越南开始出现对峙交火的情况,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今年年初,就有少量难民漂洋过海来香港逃难。
作为穿越者陈魁,并非全知全能,他不是现代史的爱好者,他并不知道越南战争准确的开始时间,更不记得越南战争详细的过程和结束时间,只是知道,在中美建交前后,这是一场涉及到多个国家,影响世界经济局势的战争才结束。
但是不管怎么样,现在美国出兵了,也就意味着陈魁所认为的越南战争要开始了,陷入这个泥潭,对美国甚至是全世界,尤其是经济方面,将是个灾难,比如美国在70年代初,直接耍无赖,单方面宣布美元和黄金脱钩,造成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
但是对陈魁和其名下的东方集团来说,这却是一件好事,战争财,从来都是最好赚的,如果陷于水深火热战争的是自己的同胞,陈魁会纠结,但是如果是美国,没啥好纠结的,陈魁绝对不介意大发一笔的,反正此前又不是没做过。
东方集团的第一次高速发展,其实是在朝鲜战争期间,现实世界中,日本之所以能走出战败之后的经济危机,迅速崛起强大,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朝鲜战争刺激了日本货物的出口,不仅是军需物资,还有其他各种物资。
在这个世界,陈魁因为提前布局,凭借着划时代的集装箱以及还算可以的运输能力,抢走了一部分本来应该属于日本的蛋糕,使得东方集团迅速崛起强大,在1952年,甚至和暴力机关进行了一次“和平”对抗,最终双方坐上了谈判桌,解决冲突,坐上谈判桌,本身就是实力的一种代表。
从那之后,东方集团迈入一个全新时代,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陈魁这个集团创始人开始隐居幕后。
陈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的优势在于利用自己超越时代的眼光,做大局规划,那个时候的陈魁,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具体执行和操作,陈魁更相信专业人士,陈魁可不是那些重生、穿越了,就自然携带掌握大公司、大团体能力的天选之人。
基于陈魁的规划,以及整个公司集体员工的努力,经过两个“四年计划”,现在,东方集团已经发展成为区域性的超级大公司,垄断了诸多行业,不提其他,单单就航运能力一项,即便是在全世界,也能排进前五,名下的九龙港成为亚洲三大港口之一,在东南亚,更是占据了超过七成的运力,说得严重一点,一旦东方集团的货轮停止工作,整个东南亚的经济都得打个喷嚏。
越南就是个东南亚国家,很显然,陈魁拥有天然的优势,一旦战争进入白热化阶段,至少在早期,美国肯定要依赖东方集团的运力,国家级的订单,这可牛掰了。
当年朝鲜战争,陈魁只能抢一点油水,谁让那个时候东方集团的实力不行呢,但是这次,陈魁肯定要咬下一大块肉来,这才对得起自己将近十年的布局。
思索了好一会,陈魁收回思绪,拿起笔,在本子上写下了四个字——电子、科技。
此前的布局,一切都水到渠成,不需要耗费陈魁多少心思,现在陈魁要着眼未来,考虑开拓新事业。
这次,陈魁打算布局全世界,时代在变化,自己和东方集团也必须跟着变化,现在加工出口行业的竞争越来越大,利润也再不断地缩减,房地产虽然赚钱,但说实话,以陈魁现在的眼光和心胸,还真不太看得上这笔生意。
以前陈魁,想的是让自己成为风口浪尖上的那只猪,凭风好借力。
现在,陈魁希望自己能成为吹起那阵风的人,这样,也不枉自己重活一世!
前世陈魁看过一本小说,里面有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赚钱,只是人生牛叉的最初级阶段;制霸某一产业、登上时代周刊等,勉强算是人生牛叉的中级阶段;而做牛人的干爹,让名人喊爸,甚至是做全人类的爸爸,那才是最高级阶段。
第三次科技革命,已经开启!
写写画画,很快就十几页纸就被陈魁给写满了,配合笔记,整理了思绪,陈魁从抽屉中取出一本新笔记本,将这些整理之后的内容,工整地写在笔记本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核对一遍,确认没有遗漏,陈魁用打火机将十几页草稿全部烧了,至于笔记本,陈魁贴身保管,他打算将这本笔记带回家里,放在保险柜里。
其实这些内容,在家里写可能会更些,可以直接放进保险柜,不过消息来得突然,陈魁又临时有了想法,就直接提笔写了,想来问题也不大,难道还有人敢半路拦截自己抢东西不成!
……
“李明高那几个废物,还什么宇宙最强的格斗术,我呸!”曹世杰十分气愤。
“世杰,你就消消气吧,陈魁的功夫,香港第一,他们会输没什么奇怪的。”马鲸笙说道。
“好,好……”
“咦……”两人的交流,被下面传来的喧闹声所打断,有两个人正在打地下黑拳,其中一个汉子,以干净利落的肘击,一招就将一个壮汉顶出擂台。
“没想到啊,你这里还有高手,他是谁?”曹世杰虽然没有练武,但是还是有些眼力劲的,问道。
“张天志,自称是咏春拳传人。”
“叶问的徒弟?”
“不,他自称是叶问的师兄。”马鲸笙说道。
“哦,那就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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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张天志:我要记者
“你练的是咏春?”曹世杰问道。
“是。”张天志点点头。
两年前,张天志一家三口来香港,本来也有些家私,可以开馆收徒,承些家业,但是因为妻子突感恶疾,花光了大部分积蓄,却还是没能救回来,办好妻子的后事之后,张天志白天拉黄包车,晚上打黑拳,希望能攒钱将咏春拳馆开起来。
“你和叶问,谁厉害?”曹世杰直接问道。
“我。”张天志干脆利落地回答道。
“真的?叶问可是香港有名的高手。”曹世杰说道,他亲耳听自己的姐姐曹燕君说过,叶问是和陈魁同一水准的高手,虽然曹世杰“看不起”自己姐姐,但是对于曹燕君的眼力,他还是认同的。
“他是咏春的叛徒。”张天志说道。
“叛徒,有意思,那就是说,你才是咏春正宗咯?”
“不错。”张天志点点头,没有太多的言语,但是由内而外,透出一股令人不容反驳的自信。
“好,我就喜欢你这种信心,我欣赏你,我想让你去挑战一个人。”说着,曹世杰将桌上的一个小型的手提箱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放着钞票,曹世杰手在上面一划,说道:“如果你赢了,不仅这些钱都是你的,以后在香港,长乐帮罩着你。”
“……”
张天志看了眼箱子里的钞票,有些意动,却没有马上同意,张天志本就是个高傲的人,长乐帮曹世杰的为人他是有所耳闻,不是什么好鸟,他不想为曹世杰办事,至于钱,他相信自己有能力赚到足够开武馆的钱。
“不愿意,是吧,那好啊,以后就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了,也不要出现在我的地盘上。”曹世杰啪的一声,将箱子盖上,靠在椅背上,将腿搭在桌子上,说道。
“谁?”张天志稍作迟疑,问道。
曹世杰闻言,和马鲸笙对视一眼,笑了笑,说道:“这个人,你一定不陌生,我就怕你打不过他,中华武术协会的会长,被称为‘香港第一高手’的陈魁。”
“好,我会向他发起挑战,不过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张天志说道。
“什么?”
“我需要记者,我要整个香港所有人都知道。”张天志说道。
“……”
这下子反倒是曹世杰和马鲸笙愣住了,其实曹世杰只是看张天志功夫不错,想给陈魁找点麻烦,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能给陈魁添堵,挺好,他心中也不认为张天志能赢,却没想到,张天志竟有如此自信和魄力。
“哈哈哈。”回过神来,曹世杰哈哈大笑,起身道:“好,好,好,张天志,好一个张天志,真的,我真的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好,你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除了明报和港岛日报之外,你挑战他的那天,我一定将香港其他三家最大的报纸记者给你请来。”
明报和港岛日报都是陈魁名下的报纸,曹世杰就算请得动,他们也不可能报道自己老总被人打败的新闻,还想不想吃这碗饭了。
港岛日报是六年前陈魁根据市场,新创的报刊,如果说《明报》所面对的主要群体是精英阶层,是目前香港乃至东南亚最具有权威的报纸之一,那《港岛日报》的读者就是群体庞大的普通人,是香港目前销量最好的报纸,没有之一。
……
“曹世杰这个家伙,还真的是不消停,不过,世事真奇妙啊!”看到马鲸笙传给自己的情报,陈魁感慨道。
在电影中,为了生意,曹世杰毫不犹豫地开枪,将发小马鲸笙给杀了,现在马鲸笙背叛了曹世杰;而原本应该是仇人的曹世杰和张天志,现在竟然走到一起。
“不过这样也好,我也打算和张天志过过招,看看这位咏春高手的实力,只是时间还真是凑巧了,切磋的时间,正好就是海豹突击队和飞虎队交流的当天,好在我对巴顿不是太有兴趣。”
在陈魁看来,在叶问宇宙中,张天志的实力,至少可以排进前五,甚至前三,应该胜过巴顿,张天志和费兰奇一样,同样是对战完全体的叶问,最后只是输了一招,虽然有人会说,张天志不厚道,使用标指伤人,但是如果仔细看电影,就会发现,其实在张天志使用标指的时候,叶问的左半边身体完全被张天志制住了,就算没有标指,叶问也很难躲避。
至于输一招,比武切磋这种事情,影响胜负的因素实在是太多,尤其是同水平的高手,一个不小心,就输了,所以谁胜谁负都不奇怪,两人只是比了一场,张天志输,如果再比一场的话,胜负就难说了。
就算有绝对的实力碾压,谁也不敢保证,一定会胜,毕竟其中还有运气成分,乔丹也有投不进球的时候呢。
只是张天志这个家伙,还真是自负,竟然还请了记者,他是认为自己赢定了?
“这个家伙,果然和叶问不一样,有意思,我等你。”
张天志的性格和他的咏春拳一样,充满力量,能用拳头解决,就不多哔哔,是个极为高傲的人,在电影中,他会因为输给叶问就关掉拳馆,发誓不再使咏春,直到最后时刻英雄觉醒,用咏春拳击败毒贩大佬欧文·戴维森。
“贾。”陈魁抬头对着门外的喊了一声。
一个身穿西装的男子推开门走进来,面无表情地站在陈魁面前,一言不发,他是陈魁的保镖之一,《张天志外传》中那个神秘杀手。
“你去走一趟,帮我调查一个人,这个人叫欧文·戴维森,是个英国人,厨子,应该是在做牛排,似乎还是个有点名气的慈善家。”陈魁说道。
“是!”说着头也不回转身离开。
张天志的出现,让陈魁想起了外传中的那个毒贩大佬,这个人的实力也不差,力量甚至不输费兰奇,在电影中,多次用重拳将张天志整个人打飞,是个高手,不过比起费兰奇,他的敏捷性实在太差,这也导致陈魁对他没有太大兴趣。
如果他还敢贩毒的话,陈魁觉得有必要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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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章 李小龙(求推荐)
“阿魁,张天志是什么来头。”
“咏春传人,正宗的咏春传人。”陈魁道。
关于张天志的师承,陈魁已经基本调查清楚,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张天志原型,完全是电影虚构的,不过既然到了在叶问宇宙,张天志自然不可能没有过去。
虽然现在边境封锁,但这些年,有大量来自大陆的武师,张天志也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有着明确的传承关系,只要有关系,要调查出来,并不难,张天志是咏春直系传人,而且和叶问有关系。
“当年黄宝华将咏春传给了戏班好友梁二梯,梁二梯又传给有‘赞先生’之称的梁赞,只是梁赞一生行医,极少收徒,除了他的两个儿子梁春和梁璧之外,就只有陈华顺一个弟子。”
“陈华顺继承了赞先生的事业,只是将重心转移,开馆收徒,传授咏春拳,不过因为他收费高昂,所以其门人弟子大多是富家子弟,因此咏春拳又被称为‘少爷拳’,其首席弟子吴仲素,是陈华顺咏春拳的衣钵真传之人,叶师傅是陈华顺的封门弟子,只是此时,陈老的年事已高,便由吴仲素代师传授叶问咏春拳,后来吴仲素自己开设武馆,以开馆收徒为生,张天志就是吴仲素的徒弟。”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张天志和叶师傅的咏春拳,是同一人所授。”洪震南说道。
“对。”
代师授艺这种操作,很常见,现实世界历史上,李小龙虽然拜师叶问,但真正传授李小龙咏春拳的人也并不是年事已高的叶问,而是黄淳梁,即电影《叶问2》中黄教主饰演的那个角色原型。
另外叶问和李小龙这对师徒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两人小时候都体弱多病,所以家人才让他们学习武术,目的是强身健体,后来就练成了一代宗师,霍元甲似乎也是如此。
“对,张天志是‘大益’五金店店主张若升的弟弟,兄弟两都是吴仲素的徒弟,只是张天志在学习咏春之前,还学过一段时间的八极拳。”陈魁说道。
这或许就是张天志经常喜欢用肘击的原因。
“你自己小心点,切莫大意。”
五年前,洪震南大病了一场,从那之后,他就几乎没有动过武了,热衷于当孩子王,偶尔带着孩子们练几下,震南武馆现在的馆主已经是陈魁,协会会长也在四年前交给陈魁,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安心养老。
“嗯。”陈魁点点头,他自然是不敢大意,那可是张天志,能单独拍外传的主角,怎么说也算是半个天选之子。
“对了,这是振藩那小子,从美国寄过来的信。”洪震南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陈魁。
李振藩,或许很多人不知道他是谁,但是他的另一个名字恐怕就无人不知——李小龙。
李小龙早早地就拜入叶问门下学习咏春拳,在叶问的许可下,他也在震南武馆和陈魁学习过一段时间的洪拳,陈魁对他几乎就是倾囊相授,两人的关系亦师亦友,去了美国之后,每隔一两个月,李小龙都会写信给陈魁,一来是说一说近况,二来是交流一些他对于武术和哲学的思考。
在电影中,李小龙一直到张永成去世前不久,才以恰恰舞和叶问交换咏春拳,拜入其门下,这也算是导演致敬李小龙这位大师吧,但是在这个世界,李小龙很早就和叶问学拳了,是叶问最为看重的弟子之一,否则也不会介绍到陈魁这里学艺。
额外提一句,洪震南非常喜欢李小龙,李小龙非常合洪震南胃口,用洪震南的话说——像极了年轻的自己,不过李小龙对此是嗤之以鼻,理由是——自己以后不想变成一个胖子。
两年前,李小龙就已经开始思考功夫和哲学之间的联系,只是那个时候,李小龙一来没有经过哲学的系统训练,二来功夫还练不到家,思考还都比较肤浅,但是随着他进入华盛顿大学攻读哲学,接受系统哲学思维训练,以及功夫上的进展,李小龙的思考越来越深入了,常常能给陈魁不小的启发。
前文说过,陈魁最为期待的对手有三个,费兰奇以及巅峰时期的叶问和李小龙。
现在只剩下一个李小龙了。
在《叶问4》中,某局出于某些考虑,挥动大剪刀,剪掉了一些片段,其中就包括了李小龙单挑中华会馆的剧情,据说是李小龙战胜万宗华,按照电影的时间,还有四年,那个时候的李小龙,实力应该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真实历史上李小龙的实力到底如何,陈魁不得而知,但是在这个世界,李小龙日后绝对可以成长为一个顶尖高手,尤其是多了陈魁的助力之后,李小龙的成长会更加迅速,所以陈魁非常期待。
“没想到这小子,到了美国之后,竟然还真的能好好读书,实在是稀奇啊。”洪震南感慨道,这封信他已经看过了,李小龙在香港的时候,那可不是什么好学生,经常惹事情,成绩不好,却没想到,到了美国之后就像是换了个人。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领域。”陈魁笑道。
哲学,在很多人看来,是枯燥无味的学科,毫无用处,但是在某些人眼中,却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具有吸引力,李小龙就属于“某些人”之一,日后他的哲学思考,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也许吧,只是这小子,竟然谈了个美国妞,以后还回不回来了。”洪震南说道。
“三叔你可以去美国啊,看看不同的风景,顺便看看这小子。”陈魁说道。
“算了。”洪震南摇摇头,他属于那种极度排斥坐飞机的人,认为飞机很危险,至于轮船,以他现在的身体情况,根本经不起那么长时间的海上漂泊。
“让他赶紧回来,要是不回来的话,十绝拳,他就想也不要想了。”洪震南笑道:“我就不信他不回来。”
闻言,陈魁对洪震南竖起大拇指,他有理由相信,李小龙如果知道洪震南的这番话,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回来。
第七二章 转型
长乐帮,总坛。
“今天,我有要事和大家商量,是关于长乐帮的未来。”曹燕君将长乐帮十数位主事的人召集起来,如此说道。
“我计划,将现有的长乐帮生意转型,两年之内,将长乐帮彻底洗白。”
“大姐,这样会严重影响我们长乐帮的生意啊。”
“是啊,做贸易,这哪有我们走私赚得多啊。”
“我们也不会做白道生意啊。”
“……”
众人闻言,议论纷纷,希望能改变曹燕君这位长乐大姐大的想法,只是曹燕君的决定,又岂是那么好更改的?
对于众人的反驳,曹燕君一言未发,先是低头看着桌面,等众人说了一会,才抬起头,目光环视一圈,众人都很老实地闭上嘴。
曹燕君说道:“我确实无法保证,正道的生意,一定能赚得更多,但是我能保证,大家从此之后,不用担心被抓去坐牢,也不会死于刀锋之下。”
“……”
虽然心中各种MMP,但大家都不敢有所表示,这群江湖大佬,此时此刻,都成了温顺的绵羊。
七年前,因为江湖仇杀,长乐帮帮主曹瑞不幸中刀身故,长乐帮内忧外患。
外部,许多团体虎视眈眈,要吞并长乐帮;内部,原转移到海外的洪门部分势力,看到香港的局势相对稳定了,便起了些念头,想趁曹瑞身死夺了长乐帮的基业。
曹燕君临危受命,成为帮主,竟凭一己之力,硬生生扭转了局势,先是用半年时间,大刀阔斧,强势解决了内忧,随后就是一番远交近攻,大概用了两年时间,解决了外患,在她的带领下,长乐帮发展成香港仅次于震南武馆的第二大民间势力。
曹燕君的威势,也因此一步步建立起来。
“依我看,刚好相反,现在长乐帮财大势大,就应该借势,继续发展壮大,只要成为第一大帮,谁敢动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敢提反对意见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曹燕君的弟弟——曹世杰。
只听他说道:“陈魁的势力,虽然看起来很强大,其实漏洞百出,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摊子铺得太大了,现在还打算建立学校,呵呵……而且他太过于依赖于外贸和房地产,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显示出颓势,到时候,还不是墙倒众人推,我们长乐帮从阿爸建立之初,就是在危机中不断成长起来的,只要大家兄弟一心,什么对手战胜不了,连洪门都奈何不了我们,何况是陈魁。”
“……”
众人继续保持沉默,对于曹世杰这番提议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呵呵!
在香港这个地界上混的,而且都是有地位的人,旁人不知道,他们难道还能不清楚陈魁的厉害,八年前鬼佬就奈何不了他了,何况是现在!
摊子太大、过于依赖外贸,这是陈魁的弱点?
开什么国际玩笑,如果不是因为陈魁的注意力都在这些大生意上,没空理会“小生意”,哪还有长乐帮的事。
“既然有不同的意见,那就举手表决吧!”曹燕君看了眼曹世杰,说道。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全票通过,包括曹世杰也举手了。
其实不管曹燕君提出什么方案,只要到“举手表决”这个阶段,就一定会通过的,因为曾经反对过的人,现在都不坐在这里了。
马路,很宽。
“很好,那么从今天开始,长乐帮对外,绝不动武,全力支持长乐转型!”
……
“杰斌,你立刻让人去查查,看看世杰这段时间到底在干什么,特别是陈魁那边。”曹燕君说道。
“君姐,我明白了。”曹燕君身旁一个娘娘腔的男子躬身说道,王杰斌,当初曹燕君约战陈魁之前,与赵金虎一起给曹燕君喂招的人,修习蛇拳,赵金虎早早地就自立门户,但是王杰斌却一直呆在曹燕君身旁,忠心耿耿,深得曹燕君的信任。
“还有安排一下,四天后,去中华武术会馆看比试,四年没见会长出手了,不知道他到什么境界,是不是触碰到传说中那个境界了。”
“君姐,这……不可能吧!”王杰斌说道,只是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语气中也带着几分不确定。
“谁知道呢。”曹燕君感慨道。
这些年,她越来越明白小说《三国演义》中,周瑜的感受了,不时要感慨一番——既生燕,何生魁啊!
“另外,帮我约一下他,如果能在比试之后,最好……不行的话,时间就让他定吧。”曹燕君揉了揉额头,随手将未看完的账本盖上,说道。
“……”
“嗯?”
“是。”王杰斌连忙道。
……
张天志家。
“师傅,明天,你能赢吗?”刚刚躺下的张峰,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张天志问道。
“你说呢?”张天志重新坐到床沿,笑问道,两人是父子关系,但是张天志要求张峰称呼自己为“师傅”。
“一定可以的。”张峰重重地点点头,在他眼中,自己爸爸是最厉害的。
“当然,到时候,师傅会开一家全香港最大的武馆,你就可以在里面练习咏春拳,还有许多人陪你一起练拳,你说好不好?”张天志问道。
“嗯。”张峰重重地点点头,然后坐起身来:“师傅,我现在不困,要不我们在一起练一会咏春拳吧。”
张天志看着自己的儿子,摸了摸他的后脑勺,点点头笑道:“好!”
随后,房间内就响起了打木人桩的声音,如果张峰睡下,就听不到这个声音了,只是现在,张峰非常精神,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张天志。
……
书房。
“达令,你的字,又有进步了。”看着桌上宣纸上的四个大字,杨朦说道。
“平心静气,好字!”
“那当然。”陈魁嘚瑟道:“也不看看是谁写的。”
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妻,不过这种日常夸奖和嘚瑟,依旧经常发生在两人身上。
“早些睡吧,明天还有比试呢。”
“依你。”
第七三章 弓拳
中华武术协会总部位于中华街的中华武术会馆,是中华街二期项目,于四年前正式落成,这里有可容纳五百名观众的比武擂台,和拳击擂台不同,这个比武擂台是圆形的,占地面积更大,就面积而言,要大过拳击擂台一倍有余,另外也没有绳子围起来。
另外,会馆内还有几个较为私密的擂台,主要是供武师平时自己比武切磋之用,因为这次张天志是直接公开约战陈魁,所以就将比赛地点,放在比武擂台上,在这里,一决胜负。
五百个观众席位坐满,甚至还站着不少人,有武术界的同行,有记者,还有一些普通的观众,其中以同行数量最多。
“这个张天志,怕真有本事啊。”看着擂台上相对而立的两人,田傲山晃着头说道,他就是马鲸笙的师傅。
“废话,要是没本事,他敢公开挑战会长,呵呵,不说其他,就这份胆量,我服他。”罗骏霆说着,转头对着旁边的林祖问道:“林师傅,这场比试,你怎么看?”
“自然是希望这位张天志越有本事越好。”林祖说道,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的是长衫,脚下一双黑布鞋,说话永远都是那般不急不缓。
林祖的话,倒是引来了身旁不少人的共鸣,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武术造诣不低,很显然,他们都很好奇陈魁目前的实力,他是不是已经触碰到传说中的那个数百年无人触碰到的那个境界呢?
“好了,要开始了!”
“铛……”
一声清脆的声响。
“咏春,张天志!”一身黑色练功袍的张天志,抱拳说道。
“陈魁。”陈魁一身白色的练功袍,背上印着两个字——功夫,现在一般的比武切磋,他已经不再自称洪拳。
“请。”
与叶问不同,叶问通常会以咏春问手作为起手式,张天志却以咏春膀手作为起手,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以问路手起的叶问更加注重进攻,以膀手起的张天志更注重防守,其实不然,咏春最是讲究连消带打,对于叶问、张天志这样的顶尖咏春高手来说,攻守完全可以做到随心所欲,反倒是以膀手起的张天志更为激进。
陈魁依旧是洪拳三展手,不过身形并非侧着,而是正面朝着张天志,掌心正对张天志,这个动作似乎有点不伦不类,但陈魁摆出的这个姿势,却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竟然没有人感觉这个动作有什么不对。
“小心了!”僵持了一会,陈魁率先打破沉默,先发制人,一个垫步,冲上前去,三展手化为拳,拳也不收回,直接旋转出拳,同时身体一震,背部微微弯曲,就如同一把绷紧的弓,拳如离弦利箭,直取张天志。
“砰!”张天志将膀手向下一压,正好挡住陈魁的拳头。
“嗯?”
手上传来的巨力,让张天志的身体情不禁晃了两晃,如果不是及时以二字钳羊马稳住了身形,他怕是要后退了,即便是如此,张天志也十分震惊,没想到陈魁的力量竟然如此大,他无往不利的咏春膀手,竟然失效了。
只是此刻,张天志没时间惊讶,因为陈魁又来了,张天志两手一错,下意识地横在胸前,护住要害,却见陈魁势若雷霆,身如奔马,一记进招,左手为掌,恍若崩山一掌,径直打在张天志手臂上。
以二字钳羊马站住的张天志,身形确实很稳,脚下不曾后退半步,只是马步毕竟不能真正扎根大地,陈魁这一掌的力量太大,竟然直接让张天志双脚离地,张天志大惊失色,只是身经百战的他,顺势使出一招连环踢击,将陈魁逼退,落地之后,更是主动后退,一来卸掉力量,二来拉开距离。
看到这一幕,现场一片惊呼,这种力量,实在是太令人惊讶了。
不过陈魁却不是太满意,因为就单纯的力量而言,自己还是比不上费兰奇和毒贩欧文·戴维森这两人,后者是能一拳直接将张天志打飞的存在。
“这是什么武功?”罗骏霆好奇地问道。
“……”
众人沉默,没人看得出陈魁这一拳一掌其中的名堂,唯一知道底细的洪震南,此刻并不在这里,洪震南是这场比赛的裁判。
“弓拳。”曹燕君开口,打破了沉默。
“弓拳?君姐,什么是弓拳?”赵金虎问道。
曹燕君说道:“早些连随恩师学劈挂掌的时候,恩师曾对我说过一些世上的奇异武术,这弓拳就是其中之一,据传弓拳是少林武僧从搭弓射箭中领悟出来的拳法,曾是皇家内卫的护院拳法,拳法凶险,不管是招数还是劲力运用,都与寻常功夫大有不同。”
“还真别说,刚才陈师傅那一拳一掌,还真有点像是弯弓射箭的意思。”张金虎说道。
“只是这弓拳应该已经失传上百年了,不知道陈师傅是怎么学得这路拳法的。”曹燕君说道。
“……”
这个问题,就真的没人能回答了。
弓拳,便是当年冯嫲传授给陈魁的拳法,也是陈魁学过的最难拳法,没有之一,其最大的难度在于劲力使用,完全用柔劲发力打人,也就是暗劲,这是极为罕见的,要知道,除了一些必杀技之外,通常的武功,在劲力上面都没有任何限制。
这就像《天龙八部》中逍遥派的武功,不是内力深厚的高手,是不能学习的,强行练习,不仅无益,反而大大的有害,当然,掌握起来,也是极难,挂逼不算。
“呼……”
张天志不知道陈魁用的是什么拳,他缓缓地吐出一口浊气,随后深吸一口气,变咏春膀手为问手,双手握拳来回变动,脚下主动靠近陈魁,眼中战意昂扬,似乎丝毫不受影响。
“有意思。”见到张天志这般反应,陈魁也有些兴奋了,这样才有意思。
“小心了!”说着,陈魁进步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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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章 路与尽头(求推荐)
“哒!”
“哒!”
陈魁后退两步半,张天志退了四步。
擦拭了嘴角的血,张天志目光如炬,没有半点怯意,反倒是越战越勇,双手握拳,手指关节发出一阵“咔咔”的声响。
不愧是张天志。
陈魁则是轻轻地掸了掸衣服上的鞋印,刚才胸口被张天志踢了一脚,如果是穿其他颜色的衣服,陈魁还不至于后退,甚至可能会乘势追击,因为那一脚的力道伤不到陈魁,但是因为穿白颜色衣服,陈魁本能的不想让白衣沾染脏东西,所以主动后退,只是即便如此,依旧印上了脚印,掸不干净。
“果然,还是做不到冯嫲所说的平常心。”陈魁掸衣服的手,突然停顿了一下,想到。
冯嫲去年便离世了,也许是太过伤心,返回香港之后,身体也没有此前那么硬朗,好像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一样,不过冯嫲走得也很安静,不痛苦,没有任何征兆,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就离开了,就像他知道自己要离开一样,还在床头留下了一本笔记,这是她归于武道的思考和总结。
拳法上,冯嫲教授陈魁弓拳和奇门十三肘这两门近乎失传的武术,当然更重要的是她教授的医术和禅武。
少林寺的“禅武医”传承了数百年,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是冯嫲的禅武和医,是分开的,并非直接来自少林寺,当然也有一定关系,她的师傅,一位江湖奇人,融合佛、道两家武术体系,自成一脉,也就是在武当和少林的武学理论基础上,发展出一套武学体系,名为“禅武”,其核心在于平常心。
所谓:习武即修心,心到武则成。
冯嫲的指点,对陈魁确实是令他受益匪浅,现在陈魁的柔劲已经基本接近圆满。
但是对于化劲,依旧是两眼一抹黑。
化劲,远比陈魁想象的要难太多了,也难怪古往今来那么多前辈高人,被困在化劲面前,无法突破。
金老爷子《全真内功》无疑是一门顶尖的功法,其创始人王重阳已经为全真门人规划了一条直通武道巅峰的路径,周伯通就是顺着这条路走到巅峰的,可是除了周伯通之外,全真教,呵呵,在很多读者眼中,就是个笑话。
对普通人来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名校,接着好好学习,继续深造,读硕士、博士,选择一个行业进行深耕,等待机会,这是实现人生逆袭、阶级跨越的最佳道路,目前来说,也是成功率最高的一条,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个?
有没有路与能不能走到路的尽头,完全是两码事。
同理,《阴阳磨》虽然是一套理论上可以修炼到罡劲的完整修炼体系,却并不意味着,陈魁就一定能顺着这条道,达到传说中的化劲,更何况是化劲之上的罡劲,在这一瞬间,陈魁的思绪飘得很远。
化劲,已经成为陈魁的执念,否则他又怎么会在这种场合走神。
言归正传,走神是要付出代价的,身经百战的张天志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冒险地切入陈魁中线,使出咏春的连环日字冲拳,拳头从陈魁的头上一路打到胸口,张天志拳头的速度不如叶问,但是力量却要比叶问强上许多。
陈魁双手交叉,护住面部,挡住张天志的拳头,至于胸口,任由张天志的拳头落下,身体不断后退。
砰!
又是一拳落在陈魁胸口,化拳为掌,浑身的劲力拧成一股,寸劲爆发。
“喝!”陈魁低喝一声,深吸一口气,肌肉绷紧,硬抗了张天志的这一记咏春寸劲,双脚外八,脚尖离地,将力量卸掉,身体不动,在这一瞬间,转守为攻,交叉的双手突然落下,双手一剪,钳住了张天志的手腕。
张天志没想到陈魁竟然能硬抗自己的寸拳,更加料到陈魁的反击,不过依旧下意识地起脚,只是这次,陈魁速度要比他快上几分,一个简单的截脚,脚板挡住了张天志的小腿,招数虽然简单,但是力量却不小,张天志险些失去平衡。
与此同时,陈魁用右手将他的手压下,手腕内翻,勾住张天志的手,左手化拳为掌,顺着张天志的手臂通道,一掌刺出,变化太快,张天志防御不及,陈魁微微抬起手掌,本应点在脖子上的手指,只是落在张天志的脑门上,让单脚站立的张天志失去平衡。
“砰!”
陈魁顺势一个进步,劲力爆发,整个人撞在张天志身上,将人撞飞,嘭的一声,张天志狠狠地砸在地上,随后就是一个有力的鲤鱼打挺,重新站起来,嘴角又流出一缕鲜血。
“好一招漂亮的青龙献角!”林祖情不自禁说道。
“青龙献角?”罗骏霆问道,语气不是惊讶,而是怀疑。
“是的,就是洪拳中极为普通的青龙献角,陈师傅的武功已经到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步,如此简单的一招,竟然使得如此漂亮,厉害!厉害!实在厉害!”林祖一连说了三个“厉害”,由此可见一斑。
“林师傅,你认为,会长达到了传说中的那种境界了吗?”曹燕君问道。
“应该还没有。”林祖摇摇头,说道:“不过,陈师傅可能是这个时代,最接近那个境界的武师了,怕是师祖黄飞鸿,也大有不如。”
虽然现在还没有太多黄飞鸿的影视作品,但是香港武师对黄飞鸿并不陌生,毕竟也是一位宗师级别的人物,当然这里的“宗师”并非化劲宗师,而是一种尊称。
且不谈台下众人议论,张天志显然并不打算认输,摆出咏春问手,手指微微弯曲,这是——咏春标指。
陈魁对此,并不意外,说实话,张天志到现在才使标指,而且还在出招之前展示出来,这出乎陈魁意料了,陈魁本以为,张天志会在对战中,出其不意,直接使用标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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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五章 与曹燕君的交谈(求推荐)
“会长,手下留情了。”
看着牵着儿子,颇为狼狈离去的张天志,叶问道。
“是啊,十年前在华洋拳王争霸赛擂台上,陈师傅绝杀龙卷风的那一拳,我至今依旧是印象深刻,可惜无缘再见!”罗骏霆感慨道。
“这个简单,只要罗师傅和会长说一下,让会长在你身上打上一拳,相信以罗师傅的面子,会长不会拒绝的,到时候罗师傅不仅能看,还可以亲自体验,顺道也让我们一起饱饱眼福,一举三得,造福武林啊!”赵金虎笑道。
“有道理,有道理!”众人尽皆起哄道,对此,罗骏霆只能是板着脸,转头不以理会,他又不傻,这种事情,可尝试不得,会出人命的。
“哈哈哈……”罗骏霆的反应,引来众人哈哈大笑,好在张天志已经走出大门,听不到这阵笑声。
其实,在场的武师,只要有些眼力劲的,就没人会去嘲笑张天志,也没人有资格去嘲笑张天志,因为他所展示出来的武功,已经相当高了,可惜遇到了陈魁,虽然张天志公开挑战陈魁的做法有点“蠢”,但是这种蠢恰恰是许多武师所欠缺的。
精猛勇进,迎难而上,这才是武者。
“哎……”
叶问看了眼擂台上的陈魁,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虽然他的脾性随和,不喜争斗,但是终究是个练武之人,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叶问也不能免俗,存在争比之心。
“陈师傅此刻正当壮年,天资非凡,说不定能去碰一碰那传说中的境界。”叶问心中暗道。
此刻,与叶问有同样想法的武师,其实并不在少数。
……
“陈会长功夫日益精湛,恐怕距离传说中的化劲也不远了吧。”
陈魁闻言,摇了摇头,叹气道:“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武道之路,步步维艰,我连柔劲都还没能完全弄明白呢,化劲,更是无从说起。”
赛后,陈魁应邀,和曹燕君喝一杯茶。
习武初期,陈魁小看了《阴阳磨》,他本以为自己练个三四年时间,或许就可以与龙卷风拼一拼,至少也能有四五成的胜算,结果陈魁以拳击的规则,两三拳就将龙卷风给干趴下了。
之后,陈魁又小看了化劲的难度,他本以为自己有《阴阳磨》,再加上冯嫲等人的指点,十年之内,一定可以触碰到化劲,搞不好还能达到这个传说中的境界,只是到现在,陈魁却连柔劲都还未能完全搞明白。
“化劲啊。”曹燕君不有得感慨了一句。
她开始习武,也以化劲为目标,谁道女子不如男,她曹燕君,就要成为第一个进入化劲的女性武者!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忘了这件事。
现实很残酷,加上俗事分身,尤其是她父亲曹瑞去世之后,她就更无心修炼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管理长乐帮上。
相比十年前,在境界上,她几乎没有任何进步,从实力来看,反倒是退不了许多,毕竟柔劲没有进展,而年纪大了,身体走下坡路,整劲开始散了,实力自然差了。
由此,她更加佩服陈魁,陈魁管理着比长乐帮还要大数倍的东方集团,所要面临的环境和竞争更是长乐帮的十数倍,俗事纷纷,可是陈魁的武学造诣,却依旧能精猛勇进。
“曹帮主,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今日不会只是为了请陈某人喝这杯茶吧。”陈魁没有继续感慨,而是直接了当地问道。
“会长还是一样快人快语,那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我打算将长乐帮洗白。”曹燕君说道。
“哦,这是一件好事啊!”
除了礼貌性的微笑,陈魁没有其他表示。
“这只老狐狸。”看着陈魁的笑脸,曹燕君心中暗骂道,却也不得不主动开口,说道:“东方集团现在生意遍布世界,实在令人羡慕,实不相瞒,今天就是来找会长取经的,还望会长不吝赐教。”
“赐教不敢当,我无非就是运气好一些罢了。”陈魁笑道:“有一句话叫做,只要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我陈某人只是运气好,恰好成为风口上的那只猪罢了。”
“风口上的猪,会长的话,寓意深刻啊!”
“不敢不敢,陈某人不过就是说说这些年来,做生意的那么一点点的小心得而已,没什么其他寓意,以曹帮主的能力,带领长乐帮洗白,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
曹燕君觉得十分有必要收回刚才对陈魁“快人快语”的评价,毛线个快人快语啊,拐弯抹角,一点都不痛快。
“不知会长对这次美国出兵越南如何看?”曹燕君问道。
“……”陈魁闻言,颇为诧异地看了眼曹燕君。
这件事,已经登报了,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只是没多少人将这当大事,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老美这个世界警察,有事没事就到处派兵,很普通的一件事,至于十年前的朝鲜战争,差不过一个十年的记忆周期,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更何况十年前的朝鲜战争,对大部分香港人来说,似乎也没什么影响。
很显然,眼前这位长乐帮的大姐大曹燕君,看到了这件事背后的一些机会,有了一些国际视野。
“这是个机会。”陈魁也不再打太极,颇有深意地说道。
对,这确实是个机会,但这个机会属于早有准备的东方集团,你曹燕君的长乐帮如果想搭上这个风口,可不是张张嘴就行的。
曹燕君自然听得懂陈魁的意思,开口说道:“我听说美国地产商人弗兰奇,入股了东方集团的一部分子公司,不知道长乐能不能和东方集团展开长期合作。”
“当然可以,做生意嘛,要的就是合作共赢。”陈魁笑道,只是在最后两个字,加了重音。
“那不知道陈会长要如何合作?”
“这块蛋糕太大,能吃下多少,就要看曹帮主愿意拿多少来分这块蛋糕了。”陈魁将皮球踢给曹燕君。
“不知道加工和航运出口这两块蛋糕,要如何才能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