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6)
孟以非很着急,杨玉英替他紧赶慢赶,只用了短短几分钟就赶到白玉酒店附近。
这白玉酒店,正是沈鸿那厮和当年的真爱,王晴晴偷|情之地。
要说这白玉酒店,在登州市也是颇有名气,老板乃是青帮孙老大的门生的小舅子。
这酒店有一特点,规矩非常严,服务人员绝不会把来客姓甚名谁透露出去。
而且养了好些漂亮的女***员。
表面上这些女孩子们做得都是正经工作,甚至不乏中学生,甚至还有大学生,学问好,会英文,见多识广,能说会道,一个比一个瞧着像大户人家出来的千金大小姐。
但是私底下,有些熟客就能跟点菜一样,拿到菜单子点这些服务员过去服务。
当然,这些姑娘们服务什么,尽心不尽心,得看客人出多高的价,定的又是什么样的房间。
最顶层的总统套房只有一间,招待的都是政商名流,一晚上就要价一百大洋。
就因这几点,他们的生意一向不错。虽然只是个普通的酒店,盈利却堪堪能比登州市最热闹的青楼——芙蓉堂。
孟以非大体扫了一眼,靠着旁边的树观察了几分钟,见陆陆续续出来不少换班的服务员,才慢吞吞举步过去,拦住其中一个。
服务员一看孟以非身上灰扑扑,一点都不起眼的衣服,再看他乱蓬蓬,连眼睛和大半张脸都遮起来的头发,顿时眉头皱起:“哪来的叫花子,讨饭也不知找地方,快滚快滚。”
孟以非叹了口气:“……你要大祸临头了。”
服务员更是生气,谁听见有人说晦气话不难受?登时就伸手要推开孟以非。
孟以非被他推得踉跄了下,连连摇头:“张同,你胆子真不小!”
“低头瞧瞧你手上的表,是你能买得起的么?就这么堂而皇之就戴着,这是巴不得旁人都知道你不对劲。”
服务员一愣,瞳孔收缩,不自觉就把手腕往身后藏了下,一脸震惊,眉眼间却流露出隐约的狠辣:“你在说什么?究竟什么意思!”
“别装了,在咱们小张村,谁还不知道你!哎,你好不容易离了村子,还找了个正经营生,要是因为一点乱七八糟的风流韵事被弄死,岂不是把脸面丢到了外头,可怎么去见先人?”
孟以非仿佛一着急,便带出些口音,那服务员的神色顿时大为不同,眉眼间的厉色一点点收敛,本能地流露出些许亲近。
“是十一哥?您也出村了?那……”
不等服务员继续追问,孟以非神色冷淡,抬手阻止他出声,压低声音:“听我讲,我今日去喝老秦头的大麦茶,听一个穿紫色西装,戴金边眼镜,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跟人道,说是利用你的手,送了张纸条给人,好像是给个姓孙的大爷。”
张同一怔,眉峰跳动,登时想到什么。
“离得不近,我也是听到你的名字才关注,也没听太清楚。只听闻那人还说什么此乃一石三鸟之计。事成,他在家的地位会更高,得到更多信。”
“我听那紫西装的那人一直念叨,说他做此事万无一失,留下的唯一破绽就在你,他说和你打过照面,你见到过他的脸,所以不很确定你是否察觉是他递的字条。”
“不过,他也抓住了你的把柄,似乎是知道你同什么大人物有私情,他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便准备立时便告诉什么人,好借刀杀人,以绝后患。”
孟以非转头看时间,面上略带几分忧虑,叹道,“也不知对方现在动手了没有。”
张同神色变幻了好几下,猛地一拍大腿,冷笑道:“原来是他?呵,这瘪三到是想得挺多,我本来不知道递纸条的是谁,现在可是知道了。”
孟以非低下头,幽幽叹息。
张同猛地站起身:“借刀杀人?他算个屁,老子平时对他客气点,那是为了生意,真当老子只是个区区服务员就好欺负?想利用大爷我,也得看看这孙子长没长三头六臂!”
他转身就要走,此时的情态可和刚才被揭破秘密时胆战心惊的模样大为不同。
走了两步又回头,“十一哥你放心,我不是你想的那样,也不会出事,沈鸿那孙子想整我,我到要看看,他的事发了,还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当他瞿家的好孙女婿!”
“瞿家我不敢惹,他沈鸿,老子还没放在心上。”
孟以非拐了个弯,钻进大卖场,等他从后门出来,灰扑扑的外套,凌乱的假发都已然不见踪影,又是普普通通的小年轻,脸上还有些呆气,略一低头,任谁也不会注意到他。
半个小时,一分都不多,一分都不少。
孟以非重新回到仓库,和九叔打了声招呼,便对正翻看报纸的瞿正招了招手。
瞿正觉得,这位好像是在招呼九叔养的那只三花猫。
他这么想,他就不免说出了口。
九叔笑道:“不像,不像。”
瞿正拎着车钥匙,领着孟以非准备上车,闻言道:“九叔你别替这小子开脱,瞧瞧他这脸色,这动作,哪里和招呼你那猫不一样?”
“孟小子都没准备小鱼干,他就是招呼了,我家肥肥也不可能搭理他,哪里像了!”
瞿正:“……”
敢情,他还比不上只蠢猫矜持?
瞿正开车走得飞快,只是到最后一段,山路颇为艰难,处处泥泞。
一辆好好的福特车被瞿正开得时而飞天,时而遁地。
孟以非吓得同调率自己嗖嗖地下降,杨玉英没主动出来,竟然被逼出来。
她随着车荡来荡去,心下各种无语。
怎么这么不讲究?
将来拿到孟以非的角色卡以后,有什么脏的,难的,讨厌的任务,一准要派他去。
颠簸许久,终于看到了村口,还有袅袅炊烟。
瞿正都松了口气:“以后这边也要修路。”
瞿家在登州附近没少修桥铺路,还建了大大小小几个码头,投资造船厂,搞航运,为的就是改变登州市的交通环境。
在瞿家没在此地发展起来之前,登州市相当闭塞,铁路不通,想从登州出去,只能走海路,偏偏多礁石乱流,每年能走船的时间也十分短暂。
瞿老爷后来在此地建立商会,联合各大商人,整治掉无数的土匪强梁,收拢了大批钱财,很大一部分就用在修路上。
如今登州海运,比起那些拥有天然良港的大城市或许还小有不如,但也相当发达。
每年靠着海运,登州各路豪杰都赚得盆满钵满,瞿家的家业也是翻了几十倍。
瞿正跟着他义父时间久了,每次到一个地方,总是先想到打通交通。
孟家村人口三百多,算是个小村庄,村中多山地,少良田,土地贫瘠,不过家家户户都种大枣,枣子长得非常好,又容易储存,村民们日子到也还过得去。
可是再过得去,那也是相对周围的小村子来说,村里祖孙几代人,世世代代居住于此,离登州市就这么近,可从没有离过村子,没去过登州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别说汽车,家里若是有辆牛车,那在乡亲们心里就是地主豪富人家。
此时瞿正的福特车一进村,就有无数在周围玩耍的孩子们直愣愣地看过去。
好些凑在一处聊天的大人,也是纷纷侧目,各种慌乱惊讶,大家甚至都不敢说话,生怕冲撞到什么大人物。
村子里好些个村民,靠天吃饭,真得罪不起人,稍微遇见些风波,整个家庭就完了。
瞿正自是习惯这样的情况,丝毫没意外。
“你们家出了什么事?要是钱的事,你就开口,我很乐意做你债主。”
虽然才刚认识,瞿正却自认为是个合格的生意人,孟以非就是个特别值得投资的待升值高价值的人,让他欠债,如果只是欠钱,那最后肯定是借钱给他的人大赚特赚。
“不太确定。”
孟以非慢慢吞吞地道。
孟家住在村东头,此时家里是愁云惨淡。
孟以非的大弟孟以安,蹲在院子里,身形到是如一座小山,眉眼却黯淡无光,胡子拉碴,面有淤青,满身狼狈,整个人显得可怜巴巴。
孟家老两口,孟父蹲在地上抽旱烟,孟母面孔狰狞,一脸暴躁:“你个死孩子,喝二两黄汤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你的腿闲得慌给老娘除草去,让你干点活就一身懒骨头,瞎胡闹到是长精神。”
“我,我赔钱,家里攒了三十块大洋,都拿出来。”孟以安小声哼哼道。
“哪有那么容易!”
孟母气得大哭,“吴老爷是什么人?咱们大半个孟家村的地都是他的,人家会缺钱?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你说不得就得赔命,你……你让我怎么办!”
“孟大哥,快来看,你家呆子回来了!”
外面忽然有乡亲喊了声。
孟家两夫妻都一愣。
瞿正:“哈哈哈哈哈。”
孟以非很是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
瞿正:“呆子?”
孟以非淡定地道:“我们村还有狗子,锤子,棍子,锁子,链子,都是人名,你的小名还叫傻蛋,很稀奇?”
瞿正:“……”
孟以非还是穿着他那身半新不旧的深蓝色短打,因为天气冷,外面罩着灰色斗篷。
瞿家给手底下人发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款式,用的布料也是粗布,结实耐用,就是染色不太均匀,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不大好看。
可孟家两口子看自家儿子这么穿,却忽然觉得几文钱就能买个两匹的粗布,忽然变得很贵。
再看瞿正,大家更为惊讶。
瞿正平日里并不很注重吃穿,但到底是场面上的人物,经常出门谈生意,西装,皮鞋,领结,领夹,袖口,手表,那是一样不少。
如今站在泥泞的乡村小道上,格格不入的像萤火虫群中的太阳。
孟家二老迟疑了下才开门迎客人进门,不禁有些局促:“呆子咋回来了?快进。”
孟以非略一蹙眉,却也没点破是孟家老两口让捎的口信,进院子坐下,才问:“究竟出了何事?”
孟母叹了口气:“昨儿你弟喝醉了酒,在桐花巷把吴大爷给撞了,吴大爷昏迷不醒,现在还不知会怎么样,反正刘郎中说,怕是就这一两天的事了。”
孟以非转头问他弟弟:“是你撞的人?”
孟以安哭得眼睛通红:“应该是吧?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点都不记得了,马六当时在场,说是我撞的,我今天早晨醒过来,人就在桐花巷外头的草垛里躺着,一身泥,哎……吴大爷不会死吧?我不想给他赔命!”
瞿正看孟以安这么个又高又壮的汉子,哭得和孩子似的,也是叹气:“放心,不至于赔命。多交罚金,多给赔偿金,只要取得受害人亲属谅解……”
孟以非问他:“昨天和谁喝酒了?”
孟以安怔怔地道:“也没和谁,孙二盖房子,我去帮忙,孙家送了我一瓶洋酒,我没喝过,就,就道上偷喝了点儿,谁知道那劲头那么大!早知道我全拿回来孝敬阿爹该多好。”
这边正说的热闹,门口就有人敲门。
孟家两口子此时正忙乱,正不想招待客人,但还是叹了口气,过去把门一开。
门打开,大家看到来人,不禁怔了下,竟然是村子里有名的媒婆郭氏。
孟父满头雾水:“郭大嫂怎么来了?”
郭氏满脸喜气,对这院子里的愁云惨雾是半点不在意,进门就一拍大腿,冲着孟以非笑得一脸得意。
“我今儿可是给你们带来个大喜讯。”
孟母愕然:“还能有啥喜的?”
她简直快愁得去找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也好眼不见为净。
郭氏上上下下打量孟以非:“好后生,长得可真是体面,怪不得人家看得上你,实话告诉你吧,大妹子,有人相中你们家呆子,要我来说个媒。”
孟母连忙摇头:“现在哪里顾得上那些,好嫂子,要是有好对象,咱以后再说。”
“不能以后,我说的这人,就是能解你愁苦的灵丹妙药。”郭氏一脸神秘,“我说给你们呆子这媳妇,就是吴家的那个小闺女,你说说,这人合适不合适?”
第四百八十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7)
孟家一家子都愣住。
瞿正:“啊?”
孟以非到是没惊讶,甚至连脸色都没变。就是差点让同调率掉下去,几乎没把杨玉英给吓出来。
媒婆郭氏神色到相当愉悦,仿佛真觉得她许的姻缘是天作之合,苦口婆心地劝说道:“在咱们孟家村,吴家绝对是大户,你们哪里还能找到比他们家更富贵的。”
“那吴家的小闺女,也是聪明机灵,除了长得不大好,就没别处可挑。”
“也别怪我说话直,你们家这大儿子究竟是什么样,你们也清楚,长得到是漂亮,可除了长得好,他还有什么?在咱们村,人人都知你儿子是个呆子,脑子有病。”
“现在吴家的小闺女,看上你们家儿子,多好的事?要不是我没儿子,我都想要人家当儿媳妇。”
“只要你们答应这门亲事,吴家和你们家就是亲戚,你家安子撞吴老爷子的事,也好商量,但凡人家作为家属不追究,这事就不算大事,了不起多花点钱疏通疏通,人家吴家也承诺会帮忙。”
孟家两口子听得傻了眼,一时犹豫起来。
要说吴家的小闺女,他们见过,没别的毛病,只是长得丑。把那丫头的画像贴在墙上,完全能当震慑妖魔的钟馗大将军使唤。
但是,孟家老两口还是忍不住心动。
瞿正眼看着这两个老人家还真犹犹豫豫的低声交谈起来,顿时瞠目结舌。
虽然他和孟以非认识时间并不久,可他怎么也没办法把孟以非和随便被掌控婚姻的那种人相比。
别的不说,只看这长相,孟以非也该在这个风云变幻的世界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重要人物,怎能被人如此摆布?
孟家两口子嘀咕了一会儿,孟父咳嗽了声:“郭大嫂,我们再商量商量。”
媒婆似乎有点不耐烦,不过还是应了。
“那你们可要快一点。”
媒婆眼皮子一掀,瞥了孟以安一眼,“毕竟,你儿子惹的麻烦不小,早解决早好,真要闹出大事,再想处理,可就和现在不一样了。”
送走了媒婆,孟父磕了磕烟锅子,叹了口气。
孟母眼巴巴地看着大儿子,小声道:“呆子,要不,你就娶了吴小姐?”
孟以安:“……我的事,应该我娶。”
“人家是看上你哥了,再说,你刚多大,毛还没长齐就想娶媳妇,娶个屁。”
孟以安讷讷地搓了搓自己的胳膊,今天因为闹出这些事,让他爹抽了几烟锅子,身上淤青不少,瞧着可怜兮兮。
孟家院子里一团乱。
瞿正抬头看看天,再看看周围:“这都什么事!”
他今天出来,推掉了两个朋友给介绍的大生意,损失上千大洋,结果遇见的都是这些个狗屁倒灶的麻烦。
“别吵了,吴家要多少钱肯给谅解书,我先垫上,一万大洋够不够?不够,五万,十万!”
孟以非没搭理他,沉思半晌,站起身,叫孟以安:“跟我走,去桐花巷转转。”
瞿正松了口气,连忙跟上去,一出门没走多远,皮靴上就蹭了一堆泥,他低头看看,啧了声,到不是多心疼,就是——“你要我欠的人情可得大一些,我这皮鞋新买的,一百多块。”
孟家村并不大,孟以非逆着自家弟弟可能的行进路线徐徐向前走,没多久就到了地方,瞿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孟以非身后,顺手把帽子摘下,要不然老擦碰低矮的屋檐。
孟以安低着头,缩手缩脚地走,一边走一边哭还一边打喷嚏,恶心得瞿正两步挤到最前头去。
瞿正目光逡巡,饶有兴致地左顾右盼,半晌笑道:“我有一哥们特别喜欢这种上了年头的老砖瓦,也不知道你们这儿的房子要不要卖,我买下来给它拆了,倒手卖砖瓦,估计都能赚不少钱。”
孟以安都被吓得停了哭啼。
瞿正笑道:“你们这破地方,看看这道,这乱七八糟的布局,真买了你们这房子也得拆了重建,也就砖瓦瞧着不差,像是好东西。”
孟以非轻声道:“你真是好眼力。”
别看孟家村穷,但这是个古村。
族长家的族谱,一直能追溯到八百多年前去,根据古籍和县志记载,以前孟家村是一个异姓王爷的封地。
这位王爷就姓孟,以军功起家,如今登州还有他的王府旧址,只是这一地带多战乱,又天灾**不断,王府也显得极为陈旧,倒手了不知多少次,现在是断壁残垣,早不复当年的盛况。
孟家村里住的都是那位王爷收揽的能工巧匠,桐花巷这一片的房子,都是那时候专门烧制的砖瓦所建,当时的砖窑可和现在不一样,完全不比御窑差,出的砖,不光漂亮,色泽明丽,而且是真坚固结实。
过了这么多年,青苔遍布,地基都开始松动,但这一砖一瓦,几百年的老房梁,依旧是好东西。
孟以非手指在墙壁上划过,触摸上面细细的纹路,简单说了下这一片的历史。
瞿正爱听故事,听得非常认真,听完笑道:“要不是进出不便,道路太窄,说的我真想买套房子住在这地方,过些安安静静的日子。”
“哎哟!”
正说话,孟以安一头撞到旁边住户挂出来的花盆,只听两只大狼狗一通狂吠。
“小心些。”
“哎。”
这桐花巷以前到不是这般狭窄,只是几十年过去,两侧有好多房子都在扩建,你扩一寸,我扩一寸,渐渐的巷子便显得越发狭小。
“应该就是那边。”
桐花巷分东西两个巷子,两个巷子被村中主干道分隔开来,如今孟以非他们走的是东巷,大约有四百米左右。
走到尽头,就隐约能看到有人倒地的痕迹。
上半个身子倒在巷子里,腿应该是冲着街道。
地上一片泥泞,各种自行车压痕,乱七八糟的脚印,太过混乱,早就分辨不出足印痕迹。
孟以非扫了一眼,又回头眺望,环顾左右,蹙眉:“你怎么不走大路,非要钻小巷子回家?”
孟以安:“我真不知道!我忘了,从昨晚喝酒以后……现在我脑袋还疼的厉害。”
孟以非点点头,四下张望,就看见窗明几净,光外墙就看起来颇为雅致的——小面馆。
“那是马六的面馆,前些年他讨了个婆娘,哥你,你也知道的。”
孟以安脸颊飞红,耳朵根都红得厉害。
孟以非仔细想了想,想起马六的妻子。
马六就是个寻常人,家里祖辈就经营面馆,他有些手艺,除了务农,还经营这家馆子。
平时村子里大集,村民们也都挺乐意到他这儿吃上碗面。
若是有收购枣子的客商远来,他家面馆的生意就能红火些。
但总归是办在村子里的小面馆,赚的钱只是稍微贴补下家用,没多少。
但马六的妻子于秀娘,却是色如春晓之花,不比大户人家的小姐差。
听闻还上过学,读过书,只是后来家里落了难,父兄接连病亡,马六又恰逢其时,英雄救美,救过她一回,这才嫁给马六。
孟以非举步进了马六的面馆。
马六看见孟以安,顿时吓了一跳,讷讷道:“安子,那事你也别怪我,我总不能,总不能说谎。”
孟以安唉声叹气,摆摆手也没多言语。
瞿正四下打量,寻一干净小桌落座,却是笑道:“没想到乡下地处的小小面馆,竟也布置得如此雅致。”
桌椅都是好木头,色彩细腻,四角和屋顶上都有吊灯,厨房里的瓷砖,那是顶级酒店装潢才用得起,乍一看,这里到不似乡下小面馆,反而像高级酒店。
后面隔着小院,就是马六和妻子住的地处,只遥遥顺着珠帘看去,院子也不是寻常乡下院子,布置得井井有条,虽未假山池沼,也是花团锦簇。
马六面上讪讪。
孟以安愁眉苦脸的,听到瞿正这么说,到是提起些精神:“跟马六没关系,是那小嫂子讲究。”
瞿正失笑:“一看这位就是个懂生活的。”
马六麻利地煮了几碗阳春面,也没拒绝孟以非的问话,只是显得有些不自在。
“就在昨天晚上,大约得有九点半左右,外面的雨刚停不久,我这面馆正要收摊,秀娘在柜台前头盘账,我就听见外面有动静,就站在这个位置,抬头一看……”
马六指了指窗户,“我就看见安子从西边过来,速度还挺快,就是跌跌撞撞,好像喝醉了,眼瞅着他一头撞在吴老爷身上,吴老爷仰面倒下,他连哼一声都不曾,一路狂奔就进了巷子,我连忙从屋里出去,到吴老爷旁边,只看见一个背影。”
“哎。”
马六叹气,“你说这事闹的,吴家的二爷和三爷找过来,他们问我,我还能怎么样,不告诉人家,人家不劈了我?咱可惹不起。”
孟以安脸色霎时间黯淡下来。
“这可怎么好?”
他心里难受,看了看大哥,眼眶发红:“大哥,我,你别多想,这是我的事,我一定担着。”
孟以安比孟以非小两岁,今年十六,长得是人高马大,因着干活勤快,晒出一脸古铜色,肌肉也扎实,如果只看背影,谁也不会知道他这般年轻。
但脸上却还带着几分稚气,一说话,声音清脆的厉害。
“我总不会让大哥你沾那门不如意的亲事,爹娘说也不成,本来就不干大哥的事,更不该大哥去抗。”
瞿正一听他这般说,到高看这小子一眼。
孟以非也有些意外,他和他的弟弟妹妹,感情比较平淡,主要是孟以非自小就不怎么说话,总一个人呆着,想感情好,也好不起来。
不曾想真遇见事情,他这弟弟到是有担当,没想着去坑害自家大哥。
孟以非慢慢抬起眼睛,看向马六,轻声道:“是你撞了吴大爷吗?”
马六一怔,面色大变,猛地站起身,暴怒:“你,你胡说什么!你不能为了给你弟弟开脱,就随便污蔑人。”
孟以非居然稍稍勾起嘴角,露出笑容来。
他从小就很少笑,脸上一般没什么表情,这一笑,顿时让他的五官都生动许多,连马六都被镇住,一时没了动作,讪讪道:“别把锅往我身上扣,除了我,还有旁的证据,你弟弟一只鞋落吴老爷身边,那鞋就是证据。”
孟以安双手抱头:“我今儿回家,是丢了只鞋。”
“可不是,我亲眼瞧见安子撞的人,还能有假?”
马六高声道。
孟以非又笑了笑:“马六,我觉得你以后还是别撒谎了,智商低的人,撒谎总会让人发笑。”
马六愣了下:“什么?”
孟以非调整了下姿势,倚着靠背,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你说昨天晚上九点半,看到我弟弟跑过来撞了吴老爷?”
“是啊?”
“撞倒了人,他还迅速跑走了?”
马六重重点头:“没错。”
孟以非轻轻抬头,此时天色已黑,面馆里亮了灯,整个孟家村,就再也没有比这里更亮的地处,恐怕连吴家都不成。
如今电力何等稀缺,就连登州市,有时候还要限电,只有大户人家才能用得起。
孟以非指了指外面:“你看。”
马六下意识一抬头,脸色刷一下白了。
他在窗户上,只看到了自己的脸。
“昨晚下雨,阴天,你们这一片外头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你在房间里,亮着灯,怎么可能看得到外面的景象?”
马六一时惊呆。
孟以非叹息:“孩子们都懂的道理,马六,你哪怕不上学,也该多读读书,看看报纸,观察生活啊。”
马六张了张嘴:“昨晚屋里停电,没有亮灯……”
瞿正嗤笑。
孟以非到是扬了扬眉:“也有道理,但我弟弟一个喝醉了的酒鬼,要怎么像你说的那样飞奔?他长得这么高,又胖,小小的巷子走起来都要撞东撞西,磕磕碰碰,特别困难,又怎么可能跑得掉?”
马六顿时无语。
孟以安听得有些迷糊,但马六撒谎这事,他还是明白了,猛地坐直了身体,双目圆瞪:“马六,你为何害我!”
第四百八十一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8)
马六扑通一声坐在椅子上,半晌才支支吾吾地道:“我是没看见什么,但也不能说明,人就不是你撞的!你那只鞋,就在吴老爷身边找到,那不是证据?”
孟以安皱起眉头。
孟以非对孟以安道:“把鞋脱了。”
孟以安老老实实脱了鞋,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根本来不及打理自己,现在右脚上还是脏兮兮一片,黑灰混合着黄泥,到是都干了,可除了孟以非外,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捂住鼻子躲了躲。
孟以非却镇定自若,只扫了一眼就道:“瞿正,劳烦你脱了鞋,从吴老爷倒地的地方,走一遍桐花巷去外头不远处的草垛,就是我弟弟今早所在的地方。”
瞿正:“……”
孟以非轻轻抬头看了看他。
瞿正深吸了口气:“我是该你的,还是欠你的!”
偏偏他自己有个毛病,好奇心特别重,如果不是这个小毛病,他也不能如现在一般交游广阔,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在整个登州市内,谁不知道瞿家的瞿四爷瞿正,是最公平公正的中介上人。
但凡有人做生意能请出瞿正来做仲裁,做担保,那这生意就绝对万无一失。
他能做这样的买卖,能得大部分人的信任,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还有一点,就是只要力所能及,瞿正总愿意对朋友们伸出援手。
孟以非就是他眼中又有本事,又有趣,特别值得结交的那种朋友。
“我觉得,我根本就是疯了。”
瞿正腹诽了半天,还真把自己的皮鞋脱下来。
“看见我的袜子没有,美国进口的,一双要足足五美金,虽然不是顶级货,可也贵着呢。”
他一边说,一边狠狠心,咬咬牙,出了门走到巷子口一步跨出去,大踏步地开始走。
走了一圈回来,瞿正咬牙切齿:“这事谁也不许往外面说。”
让别人知道,他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这下连孟以非都不禁一笑:“你这人真奇怪,换成别人,绝不会想和我这样的人打交道,更不要说,像你这样……体贴。”
瞿正:“原来你也看出我很体贴,那见了我就多说几句话,省得我老怀疑我可能变成聋子了。”
孟以非莞尔。
杨玉英的意识也笑得不行。
做各种任务,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生,看各式各样的人,其实挺有趣。
在别的地方,可见不到瞿正这样的。
如果换做别人,怎么会愿意这般迁就一个自家的下人!
在任何人眼里,孟以非给瞿家的仓库看大门,他就是瞿家的下人。
瞿正啧了声,抬手捂住脸,慢吞吞坐下,抬脚让人看。
孟以安和瞿正的脚放在一起一对比,大家顿时就看出不同。孟以安袜子上沾了很多黑黑的东西,瞿正就没有,到是一脚青绿色的苔藓。
孟以非冷声道:“安子被人从草垛里找到时,听说有十几个人看到他,还是抬着他回去的,我们有很多证人能证明他自事发到现在,不曾换过鞋袜衣服。”
马六终于沉默。
瞿正把双手放在桌上,身体前倾,别看他刚才表现得十分和气,但此时身上的压迫感,却是眨眼间令马六额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
“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我叫瞿正,在登州,像你这样的,我弄死几个就和踩死蚂蚁一样容易。”
马六眼泪哗啦啦喷流。
孟以安都吓了一跳。
瞿正猛地一拍桌子:“说,是谁让你说谎?”
马六吓得浑身发抖,一边哭一边道:“是吴家二爷,吴二爷拿着那只鞋给我看,说安子撞了他爹,他非要安子好看不可,为了把安子钉死,要我作证,他,他……我正闹穷,他愿意给钱。”
瞿正摇摇头,目光在面馆精致的装潢,还有不远处柜台上摆放的那些精美餐具上转了一转。
“也是,这样的生活,的确不怎么容易维持。”
换成大城市里,中产阶级也许就能维持这样的小资生活,但是在孟家村,马六一个小小的农民,经营的只是一家生意平平的面馆,想维持高水准的生活,那是千难万难。
马六嘴角抽搐了下,小声道:“可我怎么忍心跟秀娘说,让她节俭些?她连衣服都舍不得做新的,吃喝上也从不浪费,连剩菜都舍不得扔掉,还能怎么节俭?她过得本来也不该是节衣缩食的日子。”
“我是收了吴二爷三十个大洋,来给他当回证人,但我是真以为就是安子撞的人,要不然人家吴家好好的,和你们孟家也没仇怨,怎么会随便赖你们?”
瞿正反应过来,若有所思:“孟以非,你竟能令人家姑娘痴迷至此么?”
孟以非:“……若当真就是为了一门亲事,也该先暗示,或是托媒人上门说项。”
虽则女方主动上门求亲不大好听,但总不至于连暗示都不会暗示。
“我孟家家境贫寒,我又是自幼罹患呆病,以吴家的家业,真若只为结亲,大大方方请人说项便是,就算有人说两家不相配,也是孟家配不上吴家。”
瞿正:“那就奇怪了。”
孟以非叹气:“一点都不奇怪。”
“哦?”
瞿正惊讶,“你知道原因?”
孟以非点点头:“知道,不过不知如何同你说。”
他顿了顿,转头看马六:“你说的谎话,除非是白痴,否则任谁仔细一问都能发现矛盾,你最好赶紧把真话说出去,否则别人恐怕要说,撞了吴老爷的是你,你故意攀扯我弟弟,好逃脱罪过。”
马六欲哭无泪:“……”
孟以非从马六家出来,就觉得有点撑,冷风嗖嗖地吹,刚吃饱肚子,到不觉得冷。
他是吃撑了,瞿正根本没饱,又从马六那儿买了三个烧饼。
“这烧饼又冷又硬,练牙,哎,早知道连个饭也吃不踏实,就该从家带点牛肉干。”
瞿正叹道。
两个人打发孟以安回家歇了,自己却不回去,只围着村子前前后后地转了几圈,从孙二起新房的地方,几条通孟家的大路小径都看过。
走到一处堆煤渣的坡地,瞿正就蹲下来仔细看了看,抬头道:“你弟弟到这儿的时候,应该有两个人拖着,三个人在此地歇脚,然后你弟弟自己跑了,应该是左边竹林这条道,他跑丢了一只鞋,前面是小水洼,到这边就没了痕迹。”
孟以非也只是看,半晌道:“嗯,去吴家看看。”
他这算是拿着最终结果,倒推过程,并不算难,去吴家只是警告一下吴家人,解决了他弟弟的麻烦就行,反正罪魁祸首马上就要倒霉。
只是有一点,孟以非着实弄不懂沈鸿的逻辑,他想赶走自己,何苦绕这么大一弯?
这位还真是天马行空的很,想的主意,太瞎。
孟以非沉默片刻,不打算去理解疯子的脑回路忽然,扭头看了看瞿正,轻声道:“你跟着我走这一趟,可是让我省了不少心。”
瞿正扬了扬眉:“行吧,就许你狐假虎威一回。”
两个人赶到吴家附近,孟以非先和左邻右舍说了会儿八卦,问问这吴家的情况。
吴家是孟家村的大户,在登州市也有生意,一共有三儿一女,老大早年过世,老二和老三都在市里做生意,一年到头不一定回来一趟。
“不回来也好,每次回来都吵架,吴老爷性子古怪,这几年和儿子关系也僵硬,我们有好几回看见吴老爷追打吴二爷,隔了老远,就听见吵闹声。”
聊了好几会儿,天色越发黑,瞿正和孟以非才进了吴家的大门。
说是家大业大,不过宅子修得只是大,装潢却不算多好。
家具颇为陈旧,房间里好些灰尘,瞿正扫了眼厨房,就摇头:“连蜘蛛网都有啊。”
吴二爷和吴三爷两家目前全在,两个爷们正在院子里坐着说话喝酒。
下酒菜摆了一道鸭子,一碟老醋花生,如今已是残羹冷炙。
“哟,呆子可是稀客,怎么样,这门亲事你是答应了?”
吴二爷一看到孟以非,顿时起身,面上十分殷勤。
吴三爷到是略有些纠结别扭,低着头没吭声。
瞿正只觉得哭笑不得:“你们亲爹被撞伤了昏迷不醒,到还有心思管什么亲事不亲事?”
吴老爷没去市里的医院,现在还在床上躺着。
有瞿正出面,吴家二爷和三爷都没敢阻拦,孟以非和瞿正顺顺利利进了屋。
瞿正微微蹙眉,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
这屋子里一股怪味,家中有老人的,若是子女侍奉得不够好,不够勤快,多会有这种奇奇怪怪的味道。
他心里一时有点难受。
孟以非似乎什么都闻不到,他走过去细细打量吴老爷。
这位老人家面上皱纹弥补,皮肤粗糙,脸颊深陷,额骨凸出,皮肤下面青筋毕露,除了皮,就是骨头,血管都根根露出。
孟以非撸起他的袖子,靠了靠他的手臂,上面血管处有一些针孔,是输液的痕迹。
吴二爷两步蹿过来,指着父亲的头:“我爹头被撞破了,现在都没醒,请了好几个大夫过来看过,都说要是再不醒,人就,就……哎!”
“喵呜。”
吴二爷话音未落,桌子底下忽然钻出一只猫来,应该是一只白猫,只是身上沾了灰尘,显得灰头土脸。
小猫挪动到瞿正身前,轻轻地蹭了蹭他的大长腿,“喵呜,喵呜。”
猫叫声又软又甜。
瞿正情不自禁地把手里没吃完的烧饼,掰了一大块儿递过去。
小猫一口咬住,使劲撕扯着,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瞿正吐出口气,小声道:“我从小就不招猫咪喜欢,很少有猫这么亲近我的。”
孟以非看了这只猫几秒钟,慢吞吞在房间里走了几圈,走到客厅,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瞿正也伸手挥了挥:“你们家也太不注意为生,地不扫,桌子也不擦,多久没大扫除了。”
整个客厅,也就那张挨着墙壁,摆放关公神像的桌子十分干净。
“连关公都没好好供,连香炉都不置办一个,你们家就真缺这点钱?”
瞿正小声咕哝。
吴二爷走过去挡住他们二人的视线,气色显得暗沉,蹙眉道:“瞿四爷,孟家那小子撞了我爹,这事他必须给我们家一个交代……”
孟以非忽然道:“是五天前?你和你爹争吵中,你推了你爹一把,结果吴老爷摔倒撞破了头,你差点以为出了人命,后来才发现你爹没有死。”
吴二爷神色一变,厉声道:“你什么意思?”
孟以非叹气:“你爹没死,你也不送医院,就把人扔到屋子里由着他自生自灭?从昨天开始,你才给找人给他打葡萄糖吧?可真够狠心的。”
吴二爷大怒:“还有没有天理,你们还真是恶人先告状,说了这么一大堆屁话,有什么证据?”
“要证据还不简单?”孟以非冷笑,“我看你父亲跌倒的地方就是神案,上面的血迹你再清理,用鲁米诺试试便知。”
“再看看你家的猫,它叫娇娇,被你父亲养得很好,谁都知道,它一向挑嘴,又很高傲,像今天这样毫不矜持地冲瞿正撒娇,连烧饼都吃得津津有味,想必已经有好几天没吃过东西。”
“如果你父亲什么事都没有,他怎么会忘了喂他的猫?在他看来,他的猫比你这个儿子还要亲。”
吴二爷神色越来越难看。
孟以非伸手打断他的话:“当然,你可以找到各种理由去狡辩,但这事是经不住查的,你父亲好几天没有露面,家里没有炊烟,很多人都会注意到,他每天都要去买鱼的鱼贩子,闲来无事就喜欢打听八卦的左邻右舍,想要证人,能找出无数个。”
“你父亲在这里躺着,他到底昏迷多久了,医生会做出判断。”
孟以非按了按眉心,转头向外走,“瞿正,走吧。”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个医护人员带着人进门开始检查病人。
吴二爷吓得向后退了好几步,忽然大声喊:“不关我事,都是意外!”
瞿正脚步一顿,回过头一拳砸过去:“你是不是有病?”
他打倒吴二爷,气得直翻白眼,“真是疯子!”
第四百八十二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9)
“畜生,那是他亲爹!”
瞿正怀里抱着猫,打算先替吴老爷子照顾,此时他满心里不痛快,“对亲老子动手不算,人伤了也不给治,狼心狗肺的东西!”
孟以非轻声道:“他是不想让人知道。”
瞿正深吸了口气:“可是,他为什么要陷害你弟弟?就为了把妹妹嫁给你?”
孟以非瞥了他一眼:“人在巡捕房,你可以去审。”
瞿正点头:“那你告诉我,你说送了我一个大人情,什么人情?”
“回去,你大概就快知道了。”
孟以非先回家,安抚好家里父母和弟弟,又问了问妹妹的情况,给他们留了三块儿大洋。
孟母照例给存起来,按照孟母的话说,这是给他存老婆本,存好了就给他娶媳妇。
提起娶媳妇,孟母忍不住感叹:“其实吴家小姐挺好,人挺聪明,性子有些内向,但内向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长得丑了些,可丑妻是宝,不惹是非。”
孟以非:“……”
瞿正:哈哈哈哈哈!
第二日,瞿正早早就开车载着孟以非回了登州,登州风平浪静,居然没什么动静。
瞿正累了两天,早早回家休息,孟以非却是心下意外。
沈鸿为何平安无事?
他在离开登州回家之前,甚至还送了一封信给王晴晴,告诉了那小姑娘瞿正的真实身份,就算白玉酒店那边的服务员没有动作,也不该这般平静才是。
孟以非正默默翻阅这两天的报纸,就听见外面传来一声高昂的呼喊声:“孙姑爷怎么了?”
“就在白玉酒店门口,青帮的柳刀忽然出手砍了孙姑爷,要不是正好瞿六他们在附近,拼命把人抢回来,恐怕孙姑爷命都没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九叔才暴怒道:“青帮是要同我们瞿家开战不成?”
“那柳刀是元丰的头马,肯定是元丰的意思,刚才孙老大来瞿家和老爷子面谈,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外面嘈杂声一片,瞿家上下都在嘀咕。
孟以非:“……”
他现在,其实也不太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事态变化如此奇妙。
“我好像没做什么?”
因为急着回家看父母和弟弟,他除了去白玉酒店忽悠了下,某个同只送出两封信。
一封信给了王晴晴。
另外一封信送去给孙老大。
元丰绑架孙老大女儿的事,孟以非已经通过杨玉英知道始末。
孙老大的女儿孙悦一直被父亲保护得很好,送她读教会学校,毕业以后就去中学做了一名老师教音乐。
这是孙老大唯一的女儿,又是正妻所生,虽然后头他还有个儿子,但在他心里最重要的还是大女儿。
元丰鞍前马后地跟了孙老大多年,自然是了解他,本来孙老大也是打算把女儿许配给元丰,以后让元丰接班。
孙老大给自己儿子安排的道路和青帮没什么关系,他打算送儿子出国留学,将来做些正经营生。
这些年下来,元丰羽翼渐渐丰满,却依旧没有脱离孙老大,多多少少也和孙老大的这类想法有关。
能兵不血刃地得到美人和权势,谁又会轻易挑起战争?
元丰的野心很大,但在江湖上破坏规矩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背叛自家老大,外人看了总会觉得他不地道。
他就算能找一百个借口把这事糊弄过去,到底还是有露馅的可能。
元丰在登州绿林道上被人叫元疯子,在青帮也是出了名的凶狠,但他要是真一点脑子都没有,也不会有今日的地位。
可计划没有变化快,孙悦喜欢上了旁人。
元丰早把孙悦当成自己的女人,整个青帮都知道他会娶孙悦,现在煮熟的鸭子还没吃到嘴,自己就飞了,他心中暴怒。
更重要的是,他和孙老大理念越发不合。
元丰在道上混,一门心思是要赚钱,不赚钱的话,谁会做这刀头舔血的行当。
孙老大却不一样。
他这个青帮弟子,到装得人模狗样,整日讲什么仁义,一口一个规矩,连大家伙做买卖都要干涉。
如今最赚钱的生意就是烟土,不让做烟土买卖,眼看着真金白银往外面流,就和泼水似的,元丰怎么能忍?
最近元丰的小动作让孙老大有所察觉,孙老大明里暗里警告了他好几次。
元丰思来想去,一不做二不休,找底下的人绑了孙悦想办法借机弄死孙老大,他再给孙老大‘报仇’,并且为报恩,娶坏了名节的孙悦为妻。
到时候,孙老大已死,家业自然都是他元丰的。
他还能落下个重情重义的名声。
元丰这番谋划到是不坏,只是上辈子他就没能成功。
人家孙老大混迹江湖多年,朋友众多,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虽然一开始没怀疑元丰,自家闺女被人绑了,又哪能掉以轻心?
元丰数年来好似占尽上风,可孙老大几十年江湖混下来,身在江湖,身在青帮,终归还是他老人家经验丰富。
此次孟以非从沈鸿身上得到灵感,干脆也提醒了孙老大。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孙老大一怀疑元丰,仔细一查,元丰做得事也说不上毫无破绽。
孙老大和元丰斗了起来,孙老大占尽上风,元丰让他捉住,三刀六洞,帮规处置。
不过,破船还有三分钉,元丰出事,他手底下也有忠心耿耿的小弟,小弟想为自家老大报仇,又不敢对孙老大动手。
孙老大那是青帮的前辈,是元丰的师父,欺师灭祖,在青帮弟子看来是大罪。
柳刀是元丰的头马,他不敢朝孙老大下手,就恨上通风报信的。
白玉酒店那被孟以非忽悠的服务员也机灵,趁机就把黑锅扣到了沈鸿脑袋上。
于是便有了柳刀突袭沈鸿,将其砍伤之事。
这事孟以非还不清楚,但大体也有所猜测。
外面九叔他们闹腾,孟以非轻轻松了口气,盖上被子,躺在床上睡了。
虽然寄信给王晴晴没结果,这另一封信,竟然阴差阳错地达到目的,算是老天开眼。
瞿家
沈鸿浑身上下疼得直打哆嗦,眼泪鼻涕都向下流,大夫的窃窃私语声,丫鬟们的脚步声,周围一切声响都让他无比地烦躁。
柳刀砍得他遍体鳞伤,还有好几刀故意照着他的脸去砍,现在他鼻子塌了,整张脸遍布好几条刀疤,甚是骇人。
沈鸿几乎要崩溃。
“小金且回去歇着,放心,没性命危险。”
瞿正低声劝走瞿小金,声音极为平淡。
沈鸿听着听着,胸口就涌出一阵阵的不安,没人在意他受伤,他就是个可以随意舍弃的小人物,便是小金,也没把他放在心上。
如今他脸毁了,还怎么能让小金情根深种?
难道时运不在他?
孟以非的家乡,孟家村的吴家,本来也该在五年后骗了个读书人做他们家的女婿,结果婚后第三个月,吴家小姐就发了狂,居然下毒毒死丈夫。
他本以为稍微推动,就能将这命运安在那孟以非身上。
若真如此,哪里还需要担心他的妻子再对孟以非一见钟情?
越想,沈鸿整个人越发毛躁,心烦气躁地抬起脚用力一踹,砰一声踢飞了水盆。
几个丫鬟都站住不吭声,沈鸿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瞿正在外面掏了掏耳朵,心下着实不耐烦:“矫情。”
当年他让人一刀捅个对穿,只剩下半口气,还硬生生从阎王殿爬回来,就那样,他也没哭。
小金这男人真是不成样子,不过是皮肉伤而已,最严重便是鼻子,值当哭成这般?
只是想到沈鸿到底是读书人,不能这般比较,瞿正到底没多说什么。
沈鸿哭了半晌,厉声道:“我要元丰去死,去死!”
他在房间里咬牙切齿地想着要报仇雪恨,外头瞿家的正德堂内,瞿老爷瞿启民送走了孙老大,神色也是变幻不定,瞿正抱着猫进屋同他说话时,老爷子尚有些心不在焉。
不多时,管家张顺就进门凑上前同瞿老爷耳语了几句,瞿老爷闭了闭眼,伸手招瞿正过来。
“阿正啊,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给你再添辆车?再买栋房子?不是说看上了尹小姐?总要找个新地方安置才好吧,要不要酒?最近我在法国投资了一家酒庄……”
瞿正:“行了,义父,说吧,什么事?每次您老人家做错事都这么哄我,我已经长大了,这么哄,没用。”
“沈鸿那小兔崽子不知为何看你不顺眼,想阴,还和元丰纠缠。”
瞿老爷叹道。
“上次你差点出车祸,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他对元丰胡说八道。”
瞿正:“……虽然我从来不质疑义父,但此事有些扯,就凭沈鸿那个小白脸,也敢对我伸爪子?再说,他图什么?”
沈鸿在安娜女子中学的教职,都是瞿正托关系替他找的,他们两个人没有仇。
瞿老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沈鸿那小子在想什么,哎,先查查他的底细。我到要瞧瞧,究竟是什么人蛊惑我孙女婿!”
瞿家这边刚开始要查,第二天,很多街头小报的头版头条,就都变成安娜女子中学中文教师沈鸿的桃色新闻。
所有报纸都说他在外和很多名门千金,大家闺秀交往甚密,就是因为碰了不该碰的女人,这才被人砍。
报纸上说的有鼻子有眼,好像亲眼所见,特别真实。
甚至还有登州本地的新月周刊,刊登出一组照片,都是沈鸿搂着女孩子的肩膀的情形,看不清楚女孩子的脸,沈鸿的眉眼到是很清晰。
几乎眨眼间,沈鸿就成了风流浪荡子。
当然,在当下来说,风流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罪过。
可对沈鸿来说,一看到报纸,就吓得脸色煞白,宛如晴天霹雳一般。
他重新回到人世间,最大的愿望便是摆脱前生的苦难,和瞿小金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他要弥补前生的过错,他不能重蹈覆辙。
“小金!”
沈鸿本是一直躺在床上养伤,如今也顾不上伤口疼,狂奔出门就去找瞿小金。
瞿小金正在花厅里和身边的丫头一块儿绣花,她也就是绣着玩,主要是丫鬟在做。
“小金。”
沈鸿满头大汗地冲进去,浑身发抖,他刚一伸手,要抱住瞿小金,就听花厅外传来一声暴喝:“混账东西!”
瞿正大跨步进来,抬手扇了沈鸿一巴掌。
瞿小金大吃一惊:“正哥?”
瞿正深呼吸:“小金,你看看。”
他顺手把一叠报纸递过去,瞿小金一脸莫名,接过报纸看完,脸上不禁色变。
沈鸿都顾不上又开始渗血的鼻子,扑过去急声道:“小金,你听我解释,报纸上都在胡说八道,他们不知存了什么心思在污蔑我。”
瞿小金沉默,心里有些慌,她看到报纸上的东西,其实并不特别相信上面的某些内容。
虽然最近这几天丈夫变得不一样,可她其实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性子。
沈鸿耳根子软,很有些大男子主义,他还向往美好的感情,如果说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那到是很可能,可勾三搭四,四处乱来的事,他到不会去做。
但他即便没像报纸上说的那般乱来,但一定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如果不是,正哥不会这般生气。
她父亲和正哥都不是冲动的人,他们不会随便去信街头小报上的东西。
此时发作,必然心里有数。
瞿小金早就觉得,丈夫对自己的感情平平,好像对这段婚姻不满意,时常流露出苦闷的神色。
她一直想,应该是自己做得不够多,人心都是肉长的,既然成了亲,那她就加倍地对丈夫好,尊重他,照顾好他的生活,时间长了,感情自然会变得深厚。
没想到,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瞿小金抬头去看瞿正。
瞿正冷声道:“他和他的女学生好上了,每天出双入对,都不知道避人,如今恐怕只有咱们瞿家不知道,在安娜女子中学,好些学生和老师都清楚。”
一查沈鸿不要紧,瞿正还没深入调查,就被查到的东西给气得砸了半间办公室。
瞿小金一怔,眼眶发红,泪水滚落,哭着小声道:“君既无心吾便休,沈鸿,我们离婚,”
第四百八十三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0)
‘离婚’这两个字一说出口,沈鸿宛如遭雷劈一般,瞿小金也哭得不能自已。
她年幼时,父亲忙于事业,天天在外工作,只把她交给母亲和嬷嬷丫鬟们照顾。
她母亲是个传统女子,以夫为天,整日让自己困守在小小的围墙内,从不去看外面的一切,教养女儿,也是要她乖巧温驯。
后来母亲去世,她父亲续娶,后娶回来的妻子是个强硬的千金小姐,对她视而不见,分外冷淡,她那时候刚七岁,受了许多说不出的苦楚,养成了懦弱胆小的性子。
虽然祖父发现不妥,把她接到身边照顾,可性子养成了,也很难去改变。
瞿小金哪怕读了书,哪怕过得很好,哪怕家里所有人都想要宠爱她,她还是那个温柔缄默的姑娘,在她心里,嫁了人,她就是沈家人,她就得做好妻子,将来也要做好一个母亲。
现在一切都毁了,如何能不痛苦?
可是,瞿小金就是知道外面的男人,但凡有些本事的,无不是姨太太成群,可她还是不能接受自己的丈夫也纳姨太太。
她或许,真不能听母亲的,去做一个真正贤良淑德的女人。
瞿小金一边哭,一边唾弃自己。
沈鸿已经要疯了。
“我不离婚,都是误会,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我发誓,从今往后我就只小金你一个女人,绝不看别的女人一眼。”
瞿正蹙眉,沈鸿的表情可看不出半点异样,诚意十足。
“怪不得两年多没看清楚你的真面目,这么会演。”
要不是早就查清楚,弄明白,光看沈鸿的表现,还真会当他对小金情根深种。
“你前几日还和人家小女生说,人家是你最美好的梦,你要给人家最盛大,最好的婚礼,让人家得到天底下所有女人都得不到的幸福,要和人家光明正大地接受上帝的祝福,要和人家孕育爱情结晶,今天就回来跟小金说,一心一意只她一人?”
瞿正大怒,“你当我们瞿家人都是傻子?”
沈鸿脑子里一团乱。
重活一世,他早忘了当初和王晴晴情深时的浪漫。
那时候,他带着王晴晴去骑马郊游,乘坐海船出海,去最好的舞厅相拥跳舞,在登州市的教堂里接吻,在钟楼顶上大声地宣告自己的爱情。
只要脱离了瞿家掌控的地盘,他什么都敢做,也什么都做了。
他那时候可是肆无忌惮的很。
现在,沈鸿隐隐想起自己原来留下过那么多把柄,瞿家不查还罢,只要去查,很难不露馅。
他重生的时间太短,又接连出事,更是把心思都放在折腾孟以非身上,还来不及处理善后。
瞿正说完,就懒得再和沈鸿纠缠,直接把人拎起来扔出门去。连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不给。
沈鸿从读书开始,用的一草一纸都是他们瞿家的,在瞿家,就没有他沈鸿的东西。
瞿正把人赶走了还是气不平:“现在,马上给我去登报,我们家小金和沈鸿离婚。”
瞿老爷在外头一看瞿正的脸色,都愣是没敢过去劝两句。
对自家孙女,瞿老爷是千万个疼爱怜惜,沈鸿的作为,他也是十分生气。
别看瞿老爷自己在外面有几个红颜知己,老伴过世之后,他也没少动花花肠子。可是人都双标,他自己长花花肠子,他给自己找一千个,一百个理由,轮到他孙女婿不学好,也在外面乱来,那就必须打断腿,好好惩治一番。
当然,瞿老爷其实现在还没想离婚这等事,瞿小金是女孩儿,离婚是大事,要慎重些。
现在瞿正一发疯,瞿老爷琢磨了琢磨:“离吧,选沈鸿,为的就是咱们家小金胆子小,拿不住厉害的男人,结果他竟也不老实,哎。”
而且,沈鸿还对阿正心怀不轨,留下来也是个祸害。
他敢针对阿正,又对女儿不忠,瞿家只把人赶出去,没有再多做什么,那已经是看在小金为他说话,也是小金提出离婚的份上。
沈鸿直愣愣站在瞿家大门前,他身上的伤还没好,脸上裹着一层层的白纱布,左右所有人异样的目光,简直让他如坐针毡。
不能慌!
沈鸿努力让自己僵直麻木的脑袋转起来。
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沈鸿站起身直奔自家学校,他要去告诉所有人,他只爱小金,王晴晴……就是个一门心思想傍上自己的交际花,是她勾引自己,自己不过是看在她是学生的份上,对她多有容让罢了。
……
孟以非坐在中学大门对面的咖啡厅里,没有点咖啡,他只要了一块点心。
他不知道这一次沈鸿还会不会找王晴晴的麻烦。
“你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光吃这个难道不腻?也填不饱肚子,不如我给你去买几份鸡油火烧?”
瞿正笑眯眯地在孟以非身边落座,“我刚才在茶楼和人谈生意,正好看见你,你今天不当班?来做什么?”
孟以非轻声道:“来看王晴晴。”
“王晴晴?那小姑娘的名字没出现在报纸上,也没露正脸,到是奇怪……现在街头小报这么温柔的?”
孟以非摇摇头:“昨晚我去了一趟登州的报业大亨,梅书礼梅先生家,拜托他不要让王晴晴的照片和名字见报。王晴晴家里比较守旧,她母亲本来便不同意她出去上学,如果再闹出这等桃色新闻,恐怕她家里会受不了。”
瞿正:“……”
谁关心王晴晴家如何?
“梅先生为什么听你的?”
他们家这仓库门卫,莫不是要飞天,能耐简直越来越大,再发展下去,会不会瞿家以后也得听他指挥?
孟以非想了想:“只要我说的有道理,梅先生当然会听,他本来就是一个讲道理的老人家。”
可问题是,在登州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人才能把道理讲到梅书礼面前。
连他义父,也登不了梅家的大门。
他义父是粗人,人家梅书礼是读书人,是名校博士,是书香世家出身的文化人。
人家梅家别看不是什么豪宅,就是寻常的民居,但人家那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清高的很。
瞿家有钱有势还有枪,碰上不怕死,桃李满天下,门生遍朝野的梅书礼,也只能敬而远之,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孟以非吃点心不说话,瞿正目光微转,叫过身边跑腿的小厮出去打听。
结果打听了半天,所得到的消息就是,孟以非昨天晚上孤身一人,什么礼物也没带,更没带拜帖,找到梅书礼家,敲开了门,和开门的家丁说了几句话。
家丁回去传话,也就七八分钟,梅书礼就亲自出来,迎接孟以非进门。
听说两个人秉烛夜谈到深夜,梅书礼才让自家的马车送孟以非回去。
他老人家还亲自送到门口,依依不舍,苦留孟以非在梅家住一晚。
瞿正回过头使劲瞪孟以非。
孟以非莫名其妙:“我不习惯住别人家,认床,睡不着。”
瞿正:“又不是问你这些,算了。”
“哦,梅老最近在编写登州大学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面有些地方谬误不少,他搜集的资料也落后了些。我和他探讨探讨。”
瞿正失笑。
他也不去问孟以非是从哪里得到的那些资料,正想去买个鸡油火烧吃,就见孟以非起身径直去了学校,他迟疑了半秒钟,还是舍鸡油火烧而就孟以非。
总觉得跟着孟以非同去更有趣些,至少值得他少吃一点东西。
“我觉得你对我们家小金挺关心的?怎么,你想当我侄女婿不成?”
孟以非眨了眨眼。
杨玉英吓得身上有点发冷。
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控制一下男性角色还行,大不了充分发挥角色的主观能动性,可结婚绝对,绝对,绝对不可以。
孟以非一边向学校走,一边轻声道:“我想去看个热闹,如果有必要,再救下一个并没有犯什么罪过的女孩子。”
“王晴晴?”
瞿正挑眉,和孟以非进了教学楼,刚走到三楼,脚步一顿,“沈鸿的动作真快。”
孟以非叹气:“可惜。”
王晴晴的名声,以后恐怕会受到牵连,但怎么也好过死不瞑目。
三楼一排教室空空荡荡。
老师和学生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目露惊讶。
安娜中学建成三年多,这三年来不说学风鼎盛,可也是满园书香,真没出现过学生和老师对峙的情况。
现在楼梯口,沈鸿和王晴晴一左一右面对面站着,两个人的神色都很是难看。
沈鸿面色铁青,高声道:“你好歹也是个学生,还要不要脸?你这是在玷污神圣的知识殿堂,小小年纪不学好,一肚子的歪门邪道!”
“我告诉你,我不可能和你有任何关系,你如果想上大学,就好好学习,靠背地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永远也不可能成功!”
王晴晴浑身都在发抖,脸上毫无血色,脑海中一片空白。
她盯着沈鸿,就好像看到世上最可怕的东西。
自从王晴晴知道,原来沈鸿一直都在骗她,他早就结了婚,他说的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哄人的,她就一直很害怕,整个人浑浑噩噩。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在知道这些之前,她当真是全心全意地爱沈鸿,她能把命都给这个男人。
她努力读书,想要配得上温柔多才的沈公子,她想等毕业之后就和沈鸿结婚,她要做一个贤内助,好好操持她和沈鸿的生活,为沈鸿生儿育女。
很多个夜晚,王晴晴在梦里都忍不住庆幸,上天竟这般恩赐于她,让她寻到此生挚爱。
她喜欢沈鸿的诗文,喜欢他说的话,喜欢他那么天真,又那么浪漫。
谁能想——一切竟都是假的!
王晴晴不敢相信,自己是瞎子?是傻子?她分明能感觉到爱人的一颗真心。
也许是她误会了。
她查到的东西,也许只是表面的东西,里面还有她不知道的内情。
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瞿家有权有势,那些人家里的事,她也很难真正去弄明白。
王晴晴心中存着侥幸,所以她什么都没做,只是等待。
她想等沈鸿出现在她面前,和她说清楚。
她就像等待天上落下一把刀,杀了她,或者等到一盆温热的水,拯救她。
如今刀终于落了下来,是挖心的一刀,比想象中更疼一百倍。
沈鸿的嘴脸狰狞得可怖。
“从今天起,王晴晴,我再也不会心软,不会顾忌你的面子,顾忌你学生的身份对你好言好语相劝,你再靠近我半步,伤害我的家庭,我的妻子,我就要你好看,要你这辈子再也别想踏进学校大门一步!”
沈鸿暴怒。
周围旁观的人,心下也犯嘀咕。
他们其实多多少少都注意到沈鸿和王晴晴之间的关系不同寻常。
可眼下这个混乱的时代,才子爱佳人,这点事,大家都没怎么在意。
今天这一闹,到是让所有人大开眼界。
沈鸿的话,也有不少人相信。
毕竟他的名声并不坏,为人大方,和同事们关系都很好。
而且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怪,谁的声音更大,谁更理直气壮,谁脸皮更厚,谁就更容易掌控话语权。
沈鸿压低声音,盯着王晴晴的眼睛:“你要是识相,就去给我妻子赔礼道歉,告诉她,外面的流言蜚语都是你去传的,你算计我,为的就是让我和妻子离婚好娶你。”
王晴晴愕然。
孟以非冷笑:“沈鸿你今年二十五岁,王晴晴今年十六,你比小姑娘大九岁,居然还会让人家算计?身为师长,你在学校里肆无忌惮地污蔑一个小姑娘,你以为这世间没公理?”
他话音一顿,沈鸿勃然大怒,一转头看见瞿正,脸色骤变,忍不住瑟缩了下,向后一连退了好几步。
瞿正:??
他发现沈鸿特别怕他,这是做贼心虚?
孟以非忽然道:“王晴晴,你如果不说话,任凭别人去说,等你想说的时候,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王晴晴鼓足勇气向前走了一步,走到沈鸿身前:“去年腊月二十三,小年,你找到我家去,从窗户里把我偷走,我们去登州的月老庙求了一张姻缘签,上上大吉,你说,等我毕业,先结婚再送我去上大学。”
第四百八十四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1)
“月老庙前,遍地是梅树,梅花盛开,清风拂过,落英缤纷,你跪在地上对我说,在这个世上,你可以没有钱财,没有权势,甚至没有生命,却不能没有我的爱。”
王晴晴双目干涩的厉害,连眼泪都不再有。
她哭了好久好久,眼泪已经干涸。
“当时在场的人没有一百,也有数十,多少人看见了,多少人羡慕我。”
王晴晴大笑,“我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真正喜欢上你,想要谋划我们的未来,你当时可没有说,你有妻子。”
“闭嘴!胡说!”
沈鸿目光闪烁,心神不定。
他没想到,王晴晴居然还敢开口乱说话?
按理说,王晴晴一个柔弱的小姑娘遇见这等事,早就吓得惊慌失措,分寸全失,她怎么有脸敢把两个人的私事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我不闭嘴,为什么要闭嘴。”
王晴晴满脸绝望,“从今往后,我的名声就要毁了,我爹娘要因为我一时不慎,落到你的陷阱里而蒙羞,我,我……”
沈鸿再也顾不上看见瞿正时的害怕,如果不把事情定论,让王晴晴有机会出去胡言乱语,那他和瞿小金的婚姻就真的彻底完了。
他脑子转得飞快,猛地向前一步,凑到王晴晴耳边,压低声音道,“你可别忘了,我是瞿家的女婿,你自己想找死,难道连爹娘也不要了?”
“还有,我手里有些什么东西,你自己心里有数,对吧?”
王晴晴的脸色顿时煞白,睫毛微微颤动。
她这么长时间不言不语,除了还对沈鸿有那么一丁点的念想外,剩下更多的,其实是担心父母知道一切后受不了。
还有,她和沈鸿情浓时,她曾被沈鸿哄着,让他画过好些画作,是西洋画。
沈鸿说那是他当年在外留学时学会的画技,是艺术,最美好的艺术。
他说,他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永远留下来,不光留在记忆里,也要变成艺术,让其永恒。
王晴晴此时恨得要命,她转头看向窗户,一步步走过去,满心都是——不如死了,死了还干净,一了百了。
沈鸿看着她的动作,丝毫没有阻止的意思,只是高声道:“你现在知道羞愧了?女孩子不能没有廉耻心……”
孟以非上前一把拽住王晴晴的手臂,把人拖回来往身后一甩。
沈鸿顿时皱眉。
孟以非叹道:“这么死了,你不觉得冤?你辛辛苦苦读书学习,你父母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就因为这点事,你就要寻死?”
王晴晴怔愣无言。
“你又没有错,凭什么你死?”
孟以非轻声道。
王晴晴眼眶隐隐发红:“凭什么?因为我是女孩子。沈鸿大闹一场,他什么都不怕,他是男人,可我是女子,你信不信,事情传扬出去,受奚落的一定是我,被骂的也会是我,过不下去的,一定是我的家庭。”
这话一出,周围围观的学生和老师们登时有些不是滋味。
可是,这话,也没错。
咬下这世道,女人活得本来就难。
孟以非却是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会害怕,但是不用担心,你没那么重要。”
他淡定地笑起来,“现在大清朝都灭亡了,终归和以前不一样,你好好读书,考一个好大学,如果能出国留学,读上几年,回国无论去什么地方报效国家都好。”
“人都是善忘的,带着你父母离开这儿,远走高飞,没有人会在关注你的过去。”
“小丫头,你该庆幸你父母的睿智,他们让你读书,所以,你比别人有更多的活路。”
孟以非也不说什么,不是你的错,要勇敢,不要去在乎流言蜚语之类的话,说这些话的,那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流言如刀,能杀人。
王晴晴还是避几年为好。
孟以非冲瞿正摆摆手。
瞿正:“……王晴晴,我们瞿家这几年一直在资助有天分,肯努力的学生出国读书,如果你有心,可以试着考一下,只要你接下来的成绩过关,我保证送你出国。”
他顿了顿,又道:“其实都不用走那么远,你努力读书,考到京城也好,别的大城市也罢,躲开一段时间流言也就去了,沈鸿如果威胁你,我们瞿家不会坐视不理的。我保证,任何会伤害到你的东西都不会让人看见。”
沈鸿猛地抬头,多日来第一次直视瞿正。
果然,瞿正就是个祸害。
他再顾不得害怕,高声道:“小叔,你不相信我,到要相信一个外人?像这种女人说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瞿正翻了个白眼:“白玉酒店306室,你到能耐,拿着我们家小金给的钱,在酒店里包长租房找别的……咳咳,我这都有七八年没见过你这么有种的人了,厉害。”
几句话一过,瞿正又觉得没什么意思。
“和你废什么话,总之,你要感谢小金,是她求我义父对你网开一面,要不是小姑娘求情,换成我这暴脾气,我非弄死你不可。”
瞿正脸一冷,沈鸿又哆嗦了下,瞬间感到自己大腿骨剧痛,额头冷汗涔涔。
哪怕过去这么多年,当年留下的心理阴影一点也不见减轻。
王晴晴此时却镇定许多,轻轻抬起头,看着沈鸿:“你话说到这地步,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她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一叠信。
这信一被取出,沈鸿就本能地扑过去要抢夺,瞿正飞起一脚过去,正中沈鸿小腹,他顿时身体蜷缩,倒地不起。
王晴晴只当没看见:“这些都是你写给我的情书,是我傻,没看清楚你的真面目。”
她深吸了口气,把情书递给瞿正,沉默良久,轻声道:“对不起。”
瞿正摇摇头。
孟以非看了看天色:“走吧,我想吃饭。”
两个人先目送王晴晴离开,谁也没去看沈鸿,瞿正其实到有心揍他一顿,可又多少有那么点担忧他借伤去找小金。
自家的孩子,自己清楚,心地柔软,到底做了两年多的夫妻,谁能知道小金和他究竟有多深的感情。
“我有时候到希望我们家小金,能薄情寡义些。”
瞿正和孟以非出了学校大门,随手叫了两个瞿家的人过来,“你们看着点王晴晴,别让人欺负她。”
说完,他和孟以非就去吃对面的鸡油烧饼和臊子面。
瞿正吃了几口,小声道:“其实也怨不了王晴晴那小姑娘,我太知道了,像那么大的女孩子糊弄起来有多么简单,哎,养女孩子可真难。”
得亏他们瞿家就小金一个女孩儿,要是再多几个,真是要愁死个人。
瞿正走了几步,气道:“该死的,回头我就让义父和所有学校都打招呼,绝对让所有人都知道沈鸿是个什么东西,想找工作,除非他去不用卖义父面子的地方。”
在登州,就是有些地方不在乎瞿家,可沈鸿之后的名声一准臭大街,谁还会用他?
沈鸿此时还没想那么多,也不知道自己即将生计无着。
他甚至不觉得自己真会和瞿小金分开。
如果他又把妻子丢了,那这次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可只转眼间,沈鸿站在中学门口,手里抱着破破烂烂的纸箱子。
“呸,人渣!”
两个学生骑着自行车停在他面前,喷了他一脑袋吐沫,扬长而去。
沈鸿被辞退了,瞿家大门再也进不去,再低头看看报纸上的离婚告示,一时惊愣,茫然无措。
曾同他相熟,谈诗论文的朋友,大部分都不在理会他。
寥寥几个同为文人,重视颜面的,也多多少少流露出一点对他的嫌弃。
就算不嫌弃,这些人能与他诗文唱和,可却很难对他有什么帮助。
这些年,沈鸿在瞿家的资助下就没遇见过难事,同人交往,他也是付出的那一个。
吃饭他掏钱,别人有事他仗义帮忙,现在轮到他需要帮助,他那些朋友可是半点法子都没有。
不过几日,沈鸿剩下的那点工资就被花用干净,他本来也没有存钱的习惯,反正再存,也赶不上瞿家一根汗毛。
酒店不能住,连饭钱都拿不出来,沈鸿一时有些后悔,他这两年做老师,工资其实很多,他一个月就能拿三百多,这还是他比较贪玩,从来不加班,他的同事们拿得最多的,一个月能拿六百大洋。
如果他这两年能知道存钱,别整天乱花,现在也不至于如此为难。
他到是回家看了一眼,家里弟弟妹妹在他的资助下嫁人的嫁人,娶妻的娶妻,各有各的生活,见到他到是还算热情,可他如何能对辛苦了这么多年的老父亲,老母亲,说出自己在登州市的遭遇?
沈鸿从玻璃窗的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脸,几日工夫,胡子拉碴,似乎老了好几岁,他悚然而惊,一下子就清醒过来。
他都在做什么?
他重生了,他有之后十年的记忆,他想和小金过幸福美满的生活,难道不应该自己先变得强大?
沈鸿闭了闭眼,绞尽脑汁去想他应该怎么去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想了半天,脑子里好像有很多主意,可是全都如雾里看花,一点也不清晰,具体能怎么做,他是一头雾水。
沈鸿心不在焉地在街上走,忽然被人撞了下,抬头就看到书店门前挂出来的新书名录,他顿时驻足,脸上露出些许喜悦。
他怎么忘了,自己也曾有文学的梦想,他的文笔,以前也是颇得人赞誉,他完全可以真正开始写作,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待他功成名就……他绝对会给小金最幸福美满的生活。
一晃眼就到了年根底下。
登州市一连下了七八天的大雪,街边市井白茫茫一片,扫也扫不干净。
这日一大早,瞿正从家出来,手里拎了两盒上好的茶叶,是商业伙伴送的,他对喝茶不讲究,喝好茶还是喝白开水,都一个滋味。
如此好茶,自然是一盒孝敬义父,另一盒就给孟以非。
“也不知道怎么养出来的,一个盒子里的茶叶都能给分个三六九等。”
找了一圈没找到孟以非的人,刚到公司,到让副经理瞿海给抓个正着,不得已去和两个客户磕牙磕了三个钟头,累得是脑袋冒烟。
好不容易送走了客户,一出办公室,只见孟以非坐在一楼吧台前的雅座上,他左边坐着梅书礼,右边是个破旧棉马褂,满脸风霜的老头子。
桌上是名贵的沉香,香烟袅袅,茶杯里的茶水冒着白气,茶叶显然是他拿回来的那盒能顶寻常人家五年开销的好茶叶。
除了茶,还有自家会所里藏的二十年花雕酒。
几个下酒菜看盘子和提盒,显然是对门百年老店张记的菜色。
梅书礼和旧马褂聊得热火朝天,眼睛里直冒光,不多会儿,又有人过来,都是登州市的名流。
王家那位在市府做文化专员的王专员,白家那位造船大王白季的二哥白仲,回春堂的孙大夫以及孙夫人,登州大学的约翰教授……
瞿正看了几分钟,心中十分不平衡。
他年前这阵子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天天工作,拼命赚钱,一个月做成了两笔生意,净赚五万八,按说应该十分得意。
可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费了多少唇舌,孟以非呢?
短短两个多月,人家除了仓库,就是他的公司,除了坐着吃吃喝喝读读书,就是和人闲聊,然后就成了登州大学的客座教授,教授物理和化学两门学科。
另外,在登州日报上开了经济学专栏以及科学幻想,读者众多,收到的读者来信堆满了他瞿正的地下室。
国外名校的著名学者都成了他笔友。
每天和那些大佬们喝喝茶,聊聊天,日子过得好不惬意。
瞿正叹气:“时来天地皆同力,老天眼的目光在注视着这小子。”
听了几句,那边这些大佬们讨论的东西他居然能听得懂,这帮人不去做有利于这个国家的大事,到是写起小说来。
几个大佬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讨论一本小说的大纲,大约是讲值此变革时代,一个家庭四代人的命运。
古老守旧的家庭,父与子的冲突,时代的冲撞,瞿正只是旁听,竟一时也着迷。
梅书礼摇头:“小秦,这本书好,你要好好写,让那些满腔激愤,想要把京戏,骈文,甚至连汉字都一起打倒的新青年们看看,什么才是理智地做学问的态度。”
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
旧大褂郑重地点头。
他也认为在这个时代,华夏一国应该变革,新文化,新知识必须接受,并且认真接受,外国的先进科学必须学习,并且一定要努力学习。
但国内的一切就应该全部打倒吗?
他以前也很迷惘,总是觉得,他应该要坚决些,乱世需用重锤,应该提防旧文化,旧势力的反扑,可汉字要是没了,华夏国要怎么办?
废墟里能长出璀璨耀眼的文明之花吗?
全面毁掉自己国家的文化,真的会正确?
眼下这部《大宅门里的旧事》,是他这些年最迷惘的时候写得东西,本来也没当回事,不曾想竟遇到了伯乐。
孟小爷看了他的作品,特别喜欢,还把介绍给这么多世间英杰。
区区一部小说,居然备受众人青睐,所有人都在替他出主意,补充内容,纠正里面的谬误。
他的大纲,也写到五万多字,增加了很多很多他所不知道的,根本连了解的途径都没有的知识。
旧大褂眼睛里直冒金星。
眼前这些人,像梅先生,他在之前可是连想都没敢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同他们闲坐论道。
他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写自己的这部作品,不是像以前那般,写出来只为自己,而是要为这个世道留下些东西。
“梅先生,等我的书写完,希望能请您雅正。”
梅书礼同样一脸期待:“好,我来为它作序。”
“没想到让梅先生抢了先。”王专员大笑,“不过,我也要作序一篇,到时候比一比,看谁作得好。”
旧大褂郑重点头:“此书,虽然是我写的,但孟小爷功绩第一,还请孟小爷也为其作序一篇。”
他这话真心实意。
如果说一开始,他这部书还很难逃脱情情爱爱的藩篱,但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从他同眼前这些人相遇的那一刻起,这部书已经不单单是一部普通的小说。
它会囊括自己的思考,囊括眼前这些先生们的智慧,包含当下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内容。
旧大褂甚至诚惶诚恐地觉得,自己这个作者只是一个执笔人,有更高的意志再握着他的手,去完成这部著作。
他不知道自己的文笔能不能驾驭,所以才惶恐。
如果写坏了,他一定会特别特别的遗憾,也许终其一生都会遗憾。
瞿正旁听了会儿,简直无语:“文人啊!”
一本还没有写成的书,一群文人居然开始如此郑重地讨论起来,他是弄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思。
“正哥,我听说孟小爷还没辞职,现在依旧住咱们家仓库呢?”
瞿海看着眼前的场面,咋舌道。
身为公司副经理,瞿海是瞿正自己培养的管家,别看平日里跑前跑后形如小厮,其实在外头也是很有排面。
为了工作顺利,信息自然是掌握了很多,眼前这几位大佬,他全都认识。
正因为认识,才越发不知道该怎么去看孟以非。
瞧瞧人家,和这么多大佬谈笑风生,不对,是大佬主动找来和他谈笑风生,却住在陋室,做着无聊的工作,连穿着打扮也都是瞿家每年发下去的普通衣服。
瞿正:“……他爱住就住,还能赶他走不成?”
他这家中介公司所在地,是在登州市碧海湾侧的瞿氏俱乐部内。
除了他经营这家公司外,还有咖啡厅,西餐厅,温泉会馆,歌舞厅等一系列娱乐场所,整个登州市能进来的客人也颇为有数。
当初瞿正带孟以非过来,是想让多接触些人,别管他将来做什么,人脉多些总是好事。
孟以非也是真不客气。
唔,瞿正还是挺喜欢他这个不客气的劲儿。
但凡瞿正看上眼的人,他都希望能亲亲热热的,要是只自己剃头挑子一头热,那多没意思。
可孟以非这一不客气,他家俱乐部成了那些文人,教授学者的地盘了。
最近这几个月,好些常客都是前脚进来,后脚就想溜走。
瞿正很能理解,他没读过大学,可他家狐朋狗友里有上过大学的,进门一眼看见老教授坐那儿吃饭,老教授见到学生挺高兴,叫到身边先问问这些年都有什么学术成就啊?书读了多少啊?有没有继续深造啊?
“……”
这谁受得住?
另外一部分,没见到自己的教授,老师,见到自家儿子,闺女的老师了。
老师把人叫住——“你儿子上课不好好上,总和小姑娘传纸条,抓住他问,他还不服气,说是他爹说的,看上女孩子就赶紧下手,否则过了这村没这店,怎么回事?怎么做家长的?”
当爹的:“……”
就算回去能让儿子扎扎实实吃一回竹笋炒肉,在那之前,他还不得老老实实赔不是,装孙子。
别看他是什么人物,手下有权有钱,或者本身就是大军阀,说一不二,可碰上儿孙的老师,尤其是那种有名望,老头很大的老师,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
大家来俱乐部,诚然是有心交际,是要拓展人脉,是要谈生意,但是,主要目的还是放松。
再说,就是谈生意谈工作,旁边站一祖宗,可怎么谈?
“我这俱乐部,都快真只是个中介公司了。”
好在瞿正的主要事业,还是经营自家的公司,而且,他也觉得这俱乐部多这么一批常客,没什么不好。
“把我珍藏的几瓶红酒给送上去,孟以非可不爱喝花雕。”
聊到吃完中饭,梅先生等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临走,梅先生叮咛孟以非:“我当年也做了十年老师,教书育人,十年来就没见过一个如你一般有天分的年轻人,千万可不要荒废。”
船舶专家白仲也点头笑道:“是不能荒废,如今咱们培养个人才那么难,少了你,下一个如你一般的,就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寻了。”
瞿正在后头听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等人走干净,他才走过去坐在孟以非身边:“以前总听说梅先生此人有些古板,不好打交道,我看都是胡说,分明极会拍马屁,酸得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瞿正给自己倒了杯酒,“你怎么关心起写小说的事?”
他和孟以非接触的时候比梅先生他们多,而且孟以非在他面前也向来少有伪装,他可不知道,孟以非有的习惯。
分明天天看报的时候,都把小说略过去不读。
“不是不读,是不重要的东西,最后才读。”
孟以非轻声道,“沈鸿的近况,你知道么?”
瞿正冷笑:“那混账东西就快吃不上饭了,不过,到是有女人缘。”
沈鸿并不是那种特别英俊潇洒的模样,当年瞿老爷给自家孙女挑选夫婿,长得太招人的根本就进入不了候选名单。
当然,也得是眉眼周正,气质卓然。
在瞿家看来一般般的相貌,放在外头,那也是一表人才。
这些日子,沈鸿过得不好,神色间总忍不住流露出些许忧郁,也算是机缘巧合,与登州豆腐坊李家的三夫人就有了交集,最近一段时间是越走越近。
以至于沈鸿一穷二白,只用那一点学校里给的遣散费过活,竟然也靠着人不着痕迹地贴补活了下来。
“听说他最近在闭关写书,看样子立志要以一根笔杆子养活自己了。”
瞿正到不知道这人的文采如何,能不能写出好文章,“看来人家离了瞿家,到还上进了些。”
以前在瞿家,可没听说他还有写作的耐性,每天出去游山玩水,到是也会吟几首诗,好不好的,瞿正也不懂。
孟以非轻轻一笑。
瞿正惊讶:“我一看你笑,心里就打鼓,总觉得没好事。”
孟以非莞尔:“或许。”
那要看沈鸿写的是什么书。
杨玉英读过剧情介绍,沈鸿重生以后也为自己立了才子,他‘写’了一部书,就是这部《大宅门的旧事》。
也不知道沈鸿上辈子是不是认真背过,遣词用句虽说略有不同,可居然写得差不太多。
此书问世,很多读者都颇为喜欢,因为这一家四代人的悲欢离合而或哭或笑。
一本书再版好几次,沈鸿不光赚了钱,还赚了名声。
沈鸿也只有那一部长篇作品,不过之后陆陆续续写了几篇小说,风格各异,虽然文笔一般,可创意很好,口碑到都不错,差不多有**年的时间,沈鸿每一部作品面世,销量都很好,他也成了著名作家。
至于那些作品的原作者们如何,谁也不知道。
《大宅门的旧事》原作者叫商衡,四十多岁,家里曾经也是高门大户,后来落败。
他上的传统私塾,从五岁正式开蒙,读了好些年的书,后来接受新思想,开始关注白话文。
这部《大宅门的旧事》,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写的一本白话小说,但只是写来自娱自乐而已,从没想过能发表。
很久以后,他女儿读过父亲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澜,销量节节高升,很多评论家都开始评论,虽说有吹捧的,有贬低的,可总归得承认这部作品很不错,商衡也一书成名。
孟以非现在就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写了《大宅门的旧事》,还鼓动如梅先生这般有名望的学者一起帮忙润色。
不光是这一本,保险起见,他也找了沈鸿后来会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种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说不定能促使几部小说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这个重生的沈鸿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小说,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日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人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浪迹街头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鸡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头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鸡腿,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心里叫苦。
鸡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小说,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头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小说,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人替他,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逼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小说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小说,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女人,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
第四百八十六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3)
阁楼里隔音效果不佳,外面嘈嘈杂杂的声响此起彼伏,早起天不亮就有人叫卖,晚上天很晚了,还有喝醉的酒鬼撒酒疯,赌疯了的赌徒鬼哭狼嚎。
沈鸿心里烦闷得很,连手里的纸笔也觉得沉重,写作生涯更是枯燥乏味。
他的确是能想起来大部分小说的内容,可足足有近二十万字的小说,他靠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地写下来,也是辛苦活。
冷风吹得手指僵硬麻木。
肚子里总是空空如也。
只是想到瞿小金,沈鸿便倍加努力,尤其是前几日出去买些墨水和钢笔,意外见到瞿小金刚从教堂做礼拜出来,给街边的乞儿们派发各种吃食。
她的笑容还是那般温婉可人,她和人说话时那么温柔,也不嫌小乞儿们身上脏。
沈鸿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很多旧事,他想到小金和他说话的模样,给他缝制衣衫的模样,他还想起了小金替他亲手做羹汤,捧来给他喝,替他给生病的母亲延医问药,给弟弟妹妹们准备课本文具,送他们上学。
小金真是个贤内助,正经的贤妻良母,从不会因着家里有钱有势就欺负人。
沈鸿心里清楚,外头那些洋派的女孩子们也就是看着光鲜,其实娶回家,远不如小金让人踏实。
“快了,快了。”
他更努力地去写,拼命地写,累了饿了,想一想未来美好的生活,就再一次燃烧起斗志,他要努力。
这几个月天变得太冷。
登州好像有七八年没有这么冷过,鹅毛大雪下个不停,滴水成冰。
孟以非很想坚持工作,可是身体有点扛不住,最近感冒的挺厉害。
他趴在瞿正这儿,整个俱乐部都在为他服务,医生在一边厚着,两个回春堂的老大夫,还有个圣玛丽医院的西医。
孟以非要在他家俱乐部的西餐厅里吃羊肉火锅,请来他那些文化圈子里的朋友一起吃,瞿正瞪了他三秒钟,答应了。
没办法,如今孟小爷在瞿家的地位可和以前大不一样。
一个月前,他从仓库调往瞿家的船厂,目前和几个工程师一起负责船舶建造工作。
这船厂一开始只能做船舶修理,他们的船厂并不小,也不太缺乏资金,但是根本得不到太先进机器,缺乏人才和技术,暂时只能修修补补。
不过前阵子船厂从日本倒闭的一家船厂收购了一批设备,又建造了更大的船台,准备造几艘炮艇,先培养一下技术工人。
孟以非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是他的大脑与众不同,而且还有杨玉英在。
杨玉英不缺少技术,两个人双剑合璧,三言两语就把船厂的技术人员都给忽悠得找不着北。
反正现在整个造船厂都听孟以非的,连正经的老板说话也不管用了。
瞿正想起自己当年被老爷子扔到家里各个产业去锻炼,底下那些老人们仗着资历把他耍得团团转,他熬了三年才算熬出头,得了人家一句了得的评语。
再看看孟以非,年轻的小后生往那儿一坐,一群倚老卖老成习惯的老前辈就低头哈腰,奉茶的奉茶,扇风的扇风,看那德行,跪下叫爹都乐意。
“老天爷真不公平。”
瞿正发现自己每天都能看见各种不公平。
孟以非如今在船厂那是说一不二,听说上个月立项,要开始建造一个三距船体冷加工车间,还要配备两台天车。
他都要亲自设计打造,光图纸就准备了三间办公室来装,技术工人都找好了,还联系了两家国内装备制造厂,一家德国的制造厂,拿图纸换的技术人员,如今已经热火朝天地准备开工。
瞿老爷现在在整天笑得合不拢嘴,一早就叮嘱过瞿正,孟以非要什么给什么,而且不能等人家要,必须提前想到。
现在孟小爷一病,那更是牵动了瞿家上下的心。
别说想在西餐厅里吃火锅,他就是打算在瞿老爷的书房里吃火锅,老爷也要给他让地方。
瞿正:“幸亏我们家小孟没学会作威作福。”
否则瞿家一干小辈们可又要多一祖宗。
但是,孟以非只会逮住他这一只羊捋羊毛,根本不理旁人,这真是,让人烦恼的不行。
瞿正抱肩立在西餐厅门前片刻,便叮咛服务员给上一壶下火的清茶。
羊肉火锅虽好,可燥的厉害,需得小心上火。
孟以非没聊工作,正和大家谈小说谈得热火朝天,商衡的小说已经三易其稿,从九万字增加到二十一万字又缩减到十五万字,这刚刚写了上半部。
他打算写上中下三部,大纲已经整理得差不多,光是搜集到的各种资料就有一箱子,梅先生等人为他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商衡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斗志昂扬。
他对孟以非,对梅先生,王专员,白先生,还有约翰先生等人都特别感激。
梅先生轻笑:“商先生,你可莫要妄自菲薄,咱们小孟的眼光毒得很,他能放在眼里的,绝对没有庸人。”
商衡脸一下子红了。
就在孟以非一边养病,一边关注商衡这部作品的进展时,沈鸿熬了足足两个半月,熬得自己脸颊消瘦,一身疲敝,满脸沧桑,终于大作成。
当天他看着新鲜出炉的作品,小心翼翼地装订整齐,亲自拿着直奔他已经看好的登州出版社。
他没重生的那一世,这本小说正是在登州出版社付梓刊印,随即卖得洛阳纸贵,让商衡一书成名。
沈鸿投稿进行得还算顺利。
他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沈平凡,言辞恳切地给登州出版社打了个电话,就立时有个编辑答应见他。
登州出版社的钱编辑是个老编辑,为人认真,对每一个来投稿的年轻人都很客气,只要文章写得不是特别糟糕,他一般以鼓励为主,尤其是当下刚兴起,还未曾特别完善的白话文。
今天电话里听一个新作者,特别自信地说,他写了一本十八万字的长篇白话小说,希望能出版,钱编辑听了挺高兴,无论如何,一个新作者能踏踏实实写十八万字,那就很值得一看。
不过,钱编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
他看了这些年的稿子,对新作者的毛病相当清楚,每个新作者都觉得自己第一本书就能写得特别好,立马就能成为大作家,但事实上,十个新作者的大作里面,也不一定有一个能说一声还行。
当然,这年头读书人少,文人也矜持,不是认认真真写好,反反复复修改,认为确实不错的作品,恐怕也不会拿出来给人看。
钱编辑听作者沈平凡自信满满,就不免也有些期待,一出门,在大门口看到沈鸿,心里也一赞,如果这位的文笔还可以,那他们出版社完全能把人签下来。
这年头,年轻,长得体面的作家,稀罕着呢。
客气了几句,钱编辑就接了稿子,大体翻了翻,他就不禁点头。
一本小说好还是不好,像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编辑,大体上扫个几眼就能看个**不离十。
眼下这稿子就瞧着很不错,虽然遣词用句上稍嫌稚嫩,文笔上也有些粗陋,可是稿子本身很厚重,说的只是家长里短,情情爱爱,可里面透露出来的对时代的思考,很有点意思。
钱编辑心里颇为喜悦。
但是沈鸿一开口,钱编辑就懵了。
“啊?不接受作价购稿?百分之三十的版税?”钱编辑懵了下,也不生气,只当沈鸿是新人,不懂规矩。
“沈先生,我们出版社合作八年的著名作家梁弘法先生,我们给出百分之十八的版税,这条件已经非常丰厚,如果你接受作价购稿,我可以做主给你千字三元的最高稿酬,这也是我权限范围内唯一能做的。”
“或者,你可以选择百分之八的版费,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新人作家里面,我这个开价,已经很高很高。”
沈鸿皱眉,勉强道:“好,我再考虑考虑。”
他以前从没有写过稿子,也不知道钱编辑说的对不对。
但是,他对自己这一本小说信心十足,如果贱卖,非得心疼死他不可。
沈鸿好几个晚上翻来覆去地琢磨,终于下定决心要借一笔钱自费出版。
当初商衡就是自费出版的,一本书让他赚足了能花大半辈子的钱。
如果沈鸿能记住更多畅销书,他也不会在乎这一本,可他对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涯,他过得浑浑噩噩,能记住的有用的东西分明很少,沈鸿也是开始愁自己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原来重生也不是万能的。
他重生了,他有满腹才学,奈何这才学不足以让他享富贵。
沈鸿知道几个口碑还不错的放贷人,虽然利息稍微高了一点,可生意做得还算正规。
三天后,沈鸿借到钱,又同钱编辑谈合作,这次终于达成了协议。
一个月后。
沈平凡著作《大宅门旧事》正式发行。
沈鸿那是相当激动,眼看着自家这本的口碑渐渐好了起来,销量是节节攀升,整个人都精神抖擞。
他拿到第一笔分红,两百大洋,就立马张罗搬家,从小阁楼搬到瞿家附近的街上,距离瞿家步行只要二十分钟的小洋房里。
又重新置办了西装,打扮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出门却是瞬间沉下脸。
“李夫人。”
周云怔了下,讷讷无语,眼看着沈鸿矜持地朝她点点头,客客气气地道:“我走得太匆忙,差点忘了,多谢李夫人借我钱缴房租,这是三块钱,还请收好。”
沈鸿拿出三个银元递给周云,转身扬长而去。
周云眼眶一红,泪水闪烁,将落未落。
她是真心挺喜欢沈鸿的,她自来爱慕读书人,沈鸿可读过大学,如果换成以前,那就是正经的进士。
像她这般贫家女,给进士做小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她遇见这么个男人,就一下子昏了头,可她不傻,她心里也明白,要是沈鸿一直落魄,那她还有机会,一旦沈鸿发达了,就得看他还有没有良心。
“又是个没良心的。”
沈鸿早把他这位云姐抛在脑后。
他的名气越来越响亮,不少文人聚会也都开始给他发邀请函。
登州市那些大人物们,耳边也渐渐能响起他的名字。
沈鸿可谓是意气飞扬,每日参加各种聚会,以文会友,颇为快活。
这日,梅先生忙完公务,照例把底下人送上来的这个月新书搬出来,打算看一看。
他老人家工作繁忙,但每日都要读书,国内外经济学的理论著作,但凡出来最新的,他都要第一时间看到,不过这天工作完成的早,他便让人拿了最新出版,销量不错的几本小说,准备读一读。
《离人泪》,《弯弓与落霞》,《大宅旧事》……
“咦?”
梅先生习惯性地先翻看了下目录,目光一滞,凝在《大宅旧事》上。
他略一沉吟,就拿出来翻看,一页一页看下去,只看了寥寥几页,就心绪浮动。
“商衡的书出版了?”
沈平凡,这什么笔名。
而且……“怎么像是初稿?还改了主角们的名字。”
梅书礼想了想,拎起书就去找商衡,临走顺便让人打电话给孟以非他们。
孟以非人还在造船厂,接到梅书礼家的电话,一时不知今夕是何年,反应了下,心下了然,不禁唏嘘。
一行人很快在商家旧宅的书房里碰面,所有人看着梅书礼拿出来的书,面面相觑。
商衡:“我没有,还早着写完。”
孟以非抬头扫了一眼,商衡的书桌上堆满了书稿,一整面墙上都镶嵌了书柜,书柜里放满各种书籍。
地上的箱子里堆叠着各式各样的资料。
这些资料很大一部分都是梅书礼,还有孟以非负责搜集整理。
王专员怒道:“这个沈平凡从哪里拿到了你的初稿,居然随便改个主角名字就把别人的书当做自己的,真是……文人之耻。”
一屋子的人都忍不住义愤填膺,商衡尤其是生气,这一本书,是他的心血。
杨玉英旁听这些文人不带脏字地的大骂十分钟,不禁咋舌。
其实杨玉英自己不是什么文人,比较庸俗,她到另外的世界,如果没别的门路,或者为了任务,没准也会抄些本世界的名著过去。
但是,像这类原作者在世,而且几年后就要出版发行的作品,要是也去提前抄,就太膈应人了。
第四百八十七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4)
商衡就满眼呆滞,心里难受的不行。
孟以非沉默下来。
其实他提前知道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他去提醒沈鸿几句,让沈鸿清楚这本书如今已经快被写出来,马上就要出版发行,也许能阻止此事发生。
可他没有。
他本心里冷眼旁观,想看看沈鸿会不会主动往坑里跳,而且还在幸灾乐祸。
孟以非这种做法似乎有些过分,不大对,可他就是这么做了,一点都不想改。
“这个沈平凡究竟是何等人,岂有此理,梅某非要找他说道说道。”
翻看这本书,大体翻看了七七八八,时间过去颇久,梅书礼怒气丝毫不减。
王专员神色严肃:“此时最紧要的,我们当为商兄发声,让大家都明白,此书的作者该当是谁。”
一行人纷纷应是。
孟以非一个电话,招呼来瞿正,让他拿照相机,将商衡的稿子,各种资料都拍照。
商衡对自己的文字十分珍惜,每一年的稿子都有留存,而且按照年月整理的很妥当。
尤其是那一本大纲,一连写了好多年,修改了很多次,还有孟以非,梅书礼,王专员等人给修改过的内容也有标注。各种小纸条贴得大纲变成了一本厚厚的册子。
瞿正照相技术还行,而且这种事也不需要太厉害的拍照水平,不多时就拍好了。
梅书礼蹙眉:“抓紧洗出来,现在我们马上回去撰文,必须尽快见报,越快越好。”
所有人都应了,也不走,就在商衡的书房里开始挥毫泼墨,写起稿子。
商衡是满心感激。
这本书对他来说的确很重要,他写的内容都有原型,这些角色身上都带着他父祖一辈的烙印,里面还有他心爱姑娘的影子。
商衡想了想,又把自家的老照片翻出来。
照片里的家居摆设,女子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饰,男人们养的鹦鹉和狗,甚至一些小动作,都曾在他的小说里出现,但凡认真读过小说,一看到这些照片便会清楚小说的原型就是这照片里的家庭。
梅书礼他们借着满腔义愤,奋笔疾书。
孟以非煮了茶,又准备吃食,准备好便自己找了个舒适通风的好地处喝茶吃点心读书。
沈鸿自然是不知这一番变故,但他也满腹忧虑,神色黯淡。
芙蓉堂对面的百乐门舞厅。
登州市的百乐门那是舞厅里的翘楚,开业三年,生意做得外头行商不知市府在何处,却是闭着眼也能找到这家大舞厅。
沈鸿正同几个文友喝酒,此时夜深人静,舞厅里放的音乐也颇为舒缓。
“沈兄,你当真是个痴情种子,那付月兰付姑娘那般痴情于你,连愿意给你铺床叠被,不求名分的话都说出口了,你到好,竟是三言两语便打发了人家走。可惜,可惜。”
旁边有西装领带已经乱七八糟的年轻公子,喝得脸颊发红,语气里多多少少都带出几分嫉妒。
“人家付姑娘可是正经人家出身的好女孩儿,大才女。”
沈鸿摇摇头,依旧眉眼含愁苦。
楼上楼下好多姑娘都偷偷瞄他,私下里窃窃私语,嘻嘻哈哈地互相使眼色。
沈鸿在他们舞厅还真是新客。
以前沈鸿没重生的时候,喜好比较传统,爱游山玩水,爱去探访名胜古迹,喜欢和文人们一处吟诗作对,就吃吃饭消遣,也去找登州有名的酒店,不会去舞厅。
就连和姑娘约会,他选的都是白玉酒店。
别看白玉酒店说起来做和芙蓉堂一样的生意,可人家的姑娘,在外头说出去,身份都很是体面。
这交际花同交际花,还有很大区别呢。
沈鸿当年很是矜持,也有些清高,对爱情,他觉得应当忠贞。
歌舞厅这等地方,在他看来藏污纳垢,那是绝对不值得踏足,也不该踏足的地处。
重生以后他是想开了,人生在世,及时行乐,快活最要紧。
而且他自认为为人当圆融,朋友们都要去舞厅,他说不去,何等扫兴。
以至于如今他还真是头一次踏足歌舞厅,舞女们见他自是新鲜。
其实舞女们见的人多了去,像沈鸿这般的也不新鲜,可是出手大方,长得也好,还很年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是稀罕货色,大家也不介意多看几眼。
沈鸿却是没甚兴趣和那些舞女们交流,他这几日连送了好几封信进瞿家,还托了几个新结交的好友去送。可惜,依旧没得到小金的回应。
他那些朋友们到是知道他些他和瞿小金离婚的前因后果,只是沈鸿说的时候,肯定是春秋笔法,有所侧重,反正只道自己很无辜,是让王晴晴害的。
一干文人墨客,对于风流罪过这等事,都不怎么看在眼里。
他们个个觉得,人不风流枉少年,而且,浪子回头金不换。
瞿小金本是沈鸿的妻子,沈鸿如今都要功成名就了,可还一门心思惦念原配发妻,这样的好儿郎,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他们很积极地帮沈鸿的忙,通过各种渠道,去瞿家打探消息。
不光如此,还四处去宣扬,把沈鸿说成个情深不悔的奇男子。
正好他写的小说热度正高,沈平凡先生的大名,在登州市文人圈子里也是相当响亮。
他写的小说里的爱情又颇为唯美,以至于众人对他的感情生活很是关注,起哄架秧子的不在少数。
瞿老爷德高望重,没人敢在他面前嚼舌,可瞿正却是听了不少闲言闲语。
这两天气得不行,在瞿小金面前还要多方掩饰,严防死守,坚决不让那些话传到小姑娘耳朵里。
“正哥,我去弄死那混账东西,什么玩意,也不看看自己都干了啥好事,现在到装起痴情人!”
瞿家向来消息灵通,瞿正又是瞿家消息最灵通的一个,已经知道沈鸿那厮在各种公开场合,时不时对瞿小金表白,而且还经常借酒装疯,说的他好像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大情圣。
就在昨天,沈鸿接受采访的时候,居然掩面而哭,当着记者的面说他这一生,挚爱唯有小金,失去小金,让他生不如死。
好些年轻的女孩子为此深受感动。
昨天晚上小金去参加个慈善活动,居然还有白痴找到她面前,说什么这辈子得一痴心人不容易,让她千万要想清楚,看清自己的内心,不要放开重要的东西。
还说如果她放手,那她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小金当时就愣了,很是不知所措。
瞿正:“还是上过学的女孩子,这得白痴成什么样,才多长时间就忘了沈鸿做的那些事?沈鸿写了本书,他黑的不行的名声就能洗白?”
可事实上,它就是可以。
在无数人心中,沈鸿只是普通的女中老师,他和学生恋爱,还是在有妻子的情况下,那他罪大恶极。
但是,他要是有本事有能力的男人,他这么做,就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优秀的作家,自然感情丰富,他去欣赏别的女孩子,并不代表他不爱自己的家,不爱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爱,为什么要去努力挽回?
瞿家门楣的确高,瞿家小姐也的确有钱有势,但现在追求沈鸿,对沈鸿有好感的姑娘里,并不是没有高门大户。
好些女孩子的家世纵比瞿家差,在登州市也算得上富贵。沈公子这不是丝毫都不动心?
沈鸿都这么专情了,瞿小金还不赶紧顺着台阶下来,那岂非太不知好歹?
这等传言传扬得四处都是,瞿正没说话,私底下却找人好生和这些小年轻的爹妈父母长辈交流了下。
一时间登州市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年轻人们莫名其妙地遭遇家长突如其来的杀威棒,各大娱乐场所竟然都有那么一点凋敝的迹象。
瞿小金到是所有人里最镇定的一个。
瞿家人都怀着各种各样的担心,有的担心她耳根子软,也有的心情复杂。
像她大伯娘,心里就觉得夫妻还是原配的好。
“当初我瞧不上沈鸿,老爷子非瞧得上,如今沈鸿上进了,到要便宜别人不成?”
幸好这些话她也就私底下嘀咕嘀咕,人都不在瞿老爷面前,自也不必担心说漏嘴让人心烦。
瞿小金却是个执拗的姑娘,虽然偶尔午夜梦回,也会伤感,泪满衣襟,甚至想起她同沈鸿新婚时,她的那些期待,对未来的憧憬,可是,她没想过要和沈鸿复合。
“破镜难圆,徒呼奈何!”
沈鸿数次登门,瞿小金次次不见。
次数多了,沈鸿自是越发伤感。
这日从歌舞厅出来,沈鸿喝得酩酊大醉,一出门正好碰到瞿正和孟以非,还有小金。
他登时僵住,脑海中忽然闪过很多片段,胸腔里怒火蒸腾。
多日来求复合,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他每每想起就说不出是绝望还是愤怒。
明明他现在已经和以前不同,他已经拥有别人望不可及的名望,为什么还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小金。”沈鸿的心态瞬间崩溃,目光落在孟以非身上,忍不住拔高声音,“你是不是因为他才非要和我离婚?”
孟以非:“……”
瞿正蹙眉,冷笑:“沈鸿,你得了老年痴呆?小金到底为什么和你离婚,你心里没数?”
沈鸿越发愤恨:“你……”
“你可别说你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别人家我不管,瞿家的女婿,这种错就不能犯。”
瞿正翻了个白眼。
沈鸿深吸了口气,再不理他,推开旁边两个同伴的搀扶,站直身体,盯着瞿小金,厉声道:“小金,你自己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了外心,所以才对我如此无情!”
此时天色不早,可街面上人还很多,好些行人听见这边的争执,都停下来看起热闹。
瞿小金身体微动,猛地抬手捂住耳朵,瑟瑟发抖。
沈鸿声音越发尖锐:“我以为你是个好女人,没想到啊,你居然也朝三暮四……”
瞿正啪地一巴掌扇出去。
沈鸿顿时被打了一趔趄。
“你们干什么!”
忽然有一女孩子从旁边茶楼里跑过来,一把扶住沈鸿,对瞿正怒目而视。
“瞿正,你怎么随便打人?”
瞿正冷笑:“我可不光要打人。通知巡捕房,这个人袭击我们瞿家的小姐。”
“是。”
沈鸿浑身一哆嗦,吓得转过身就跑,速度飞快,连鞋掉了都顾不上捡。
他着实对巡捕房那种地方分外敏感。
那女孩子也顾不得和瞿正磨牙,连忙去追。
这姑娘是沈鸿的书迷,登州商会副会长的千金,薛家的薛丽。
薛丽特别喜欢读书,最近看过沈鸿的《大宅旧事》,感动得不行,连看了三遍,看到末页沈鸿的自画像,更是对作者升起无尽崇拜之情。
追着偶像跑了一路,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沈鸿深吸了口气,惊吓渐渐平复,随即一怒——他跑什么?
薛丽也觉得莫名其妙,不过非常刺激,脸颊通红,俏生生地道:“沈先生,瞿正就是个粗人,您别怕他,有我在,他不敢欺负你。”
沈鸿愣了下,目光瞬间变得柔和许多。
“小姑娘……我想请你喝酒。”
他今天想喝酒。
瞿正护送小金回家,一路上气得不轻,当着小金的面,连口吐芬芳都不成,半晌才对孟以非郑重道:“你帮我这么个大忙,我还你的人情可远远不够。”
帮沈鸿暴露真面目,没让瞿小金受更大的伤害,怎么能不是天大的忙?
却说沈鸿遇见薛丽,算是遇见了知音,一边喝酒,一边把满腔愤懑通通诉说出来。
薛丽越听越生气,当然不是生沈鸿的气,而是觉得瞿家仗势欺人,太过分。
她晚上一回家,就去找她母亲告了大半宿的状,说了一大堆瞿家人的嚣张跋扈。
隔日,就不免有点关于瞿小金的风言风语四下里流传。
其实瞿小金登报离婚时,这种风言风语已经存在,沈鸿出了名,言语更不好听。
只没人敢当着瞿家人的面说,瞿家也就没放在心上。
这回薛丽一搀和,却有些不得了,薛丽和别人不同,她本人在报社工作,是个记者,背景深厚,在报社权力很大,愣是绕开瞿家的严防死守,含沙射影地将《大宅旧事》作者和瞿小金的婚姻往事登上了报纸。
报纸一出来,梅书礼先看到的,当即勃然大怒,一个电话打给薛丽报社的老板,怒骂了一个多钟头。
第四百八十八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5)
梅书礼那是什么人,那可不光是登州新闻界的大佬,反正他要骂人,就是哪家带了大几万兵马的军阀站在这里,可能也只有闷头听着这么一个结果。
薛丽所在的就是个小报社,发行量到是挺高,但是报纸上的内容就比较驳杂,属于街头小报的范畴,他们家老板一听是梅先生来的电话,连声都不敢吭,老老实实地听这位不带脏字地骂他。
听完,老板觉得自己已经成了时代的罪人,社会的渣滓,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那种。
他们报社从总编到主编到各位小记者,全都老实站着陪他听训。
梅书礼终于发泄痛快了,冷笑:“道歉声明准备好了,至于什么时候发,我想,你很快就会知道。”
终于挂了电话,整个报社所有人都蔫了。
总编看了薛丽一眼,不禁摇头。
薛丽蹙眉,怒道:“新闻自由,瞿家手伸那么长吗?他们要干涉新闻自由,你们作为新闻媒体的从业人员,难道要助纣为虐?”
所有人都哭笑不得。
年纪较大的记者和编辑们,谁看不出这里头的事,那沈鸿究竟是个什么人,在登州,所有人都比瞿家更清楚。
他是被瞿家供出来的。
没有瞿家,沈鸿别说有今天在文坛的地位,他还在村子里放牛,连学都上不了,可以说,瞿家是他的恩人,对他有再造之恩。
人家还把家里的小姐许配给他,他不知道好好供着,出轨了,和别的女人勾勾缠缠,瞿家就是离婚,赶人,也没做多大不了的事,他到一朝翻身就闹起来。
是,在男人看来,他犯的错不大。
可大家伙心里也明白,自己觉得他犯的错不大,可那也是错,人家瞿家小姐在这件事情里那是真的无辜。
“这事别扯那么大,还新闻自由,你瞧瞧,你在咱们报纸上都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总编摇头,“含沙射影地说谁呢?你说瞿家小姐离婚另有隐情,疑似移情别恋?你有证据吗?”
薛丽一愣,闭上嘴,半晌才道:“沈先生不想离婚,她非离,怎么可能没问题。”
这话,她越说声音越低,显然也知不妥。
总编板起脸,冷声道:“你这可真是,杀人不用刀,这般‘莫须有’,也是一个记者能说出口的?敢情所有的事,是黑是白,无需证据,全看你一根笔杆子怎么去写?”
梅书礼再愤怒。报社再想把报纸召回,影响多多少少还是造成了。
只瞿小金的名字,被人家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随便提起,就足够让人心中不快。
甚至还有人到瞿家说三道四,瞿小金也越发沉默寡言,形容显得极憔悴,她的性情本就容易多思多虑,家里人觉得小姑娘的性子不够大气,一直想让她改变,这下可好,更蔫了。
气得瞿老爷差点又去摸他好多年没动过的宝刀。
幸亏瞿小金没说什么妥协的话,反而一边伤心,一边写了一篇文章。
文笔极细腻,写了她的所思所感,写她的心情转变,主题就是,以前沈鸿清贫,她愿意相伴左右,与他共度一生,爱慕的是他的人品。至于如今,想象中伴侣的人品崩碎,她的婚姻也跟着破碎。
沈鸿便是才高八斗,将来可被尊为大家,她也只有祝福对方另外再寻志同道合之人共度此生,至于她,志不同,道不合,着实不可能回头。
瞿小金没有正经去读过书,可她也是从小随着教书先生学习,自幼爱读书,论写文章,沈鸿都难同她比。
毕竟沈鸿事情多,交际多,应酬多,不像她,除了读书,作文,弹弹琴,画一笔画,可做之事很少。
一篇文章见报,但凡读到的人,都觉得她文采斐然,整篇文章一字不多,一字不少,着实无修改的余地。
“这么一看,到同大宅旧事里的那女主人公,颇为不同。”
《大宅旧事》里的女主人公也是个温柔缄默的姑娘,可有一点,她是正经的旧式女子,不通诗书,还有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旧思想。
正因为如此,男主人公和她的爱情才分分合合,总是多有波折,两个人之间的分离与聚合,大大小小的冲突,把这本小说串连起来。
喜欢沈鸿的人很多,嫉恨他的人自然也不少。
“呵,大概那位沈先生的心中,他的妻子一切都有赖于他的帮助,才能真正变成一个优秀的人?没有他,他的妻子的命运将完全改变?”
这话自然是带着些许奚落的意味。
薛丽这一折腾,沈鸿的名声到是更大,连带着他的小说销量又有小幅度上升。
又不是鸳鸯蝴蝶派,销量上升,也不那么容易。
沈鸿貌似得了好处,薛家这边,薛副会长却差点没让家里的妻子,儿女给气死。
一连好几桩大生意都给黄了,损失达二十万,还有一批药品让劫匪给劫了去,他拿着重金找人说项求救都没人搭理他。
薛副会长满脸茫然,完全不知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他是欲哭无泪,四顾茫然,幸而在登州,他也有几个亲朋好友,朋友们瞧他这糊涂样,总归不能干看着,到底还是点拨了他一下。
“你看看这张报纸。”
朋友把报纸塞过去,摇头叹道,“平时也别对丽丽太骄纵,还有你两个小儿子,着实不像话。”
薛副会长看完了报纸,出了一身冷汗,再听朋友说他闺女这些时日做得那些个糊涂事,顿时瘫软在地。
他平时忙于生意,对于妻子儿女,他做得最多的就是给钱,给钱,再给钱,平时家里的事,他从来都不管的。
从他祖父那一辈开始,他们家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主人不插手内宅,毕竟薛家的规矩从老早之前就是不纳妾,前头也出过没儿子,只有一闺女的情况。
当时就是招赘了女婿,也没有纳妾生儿子。
再前面甚至连女儿都没有,当时是收养的旁系孤儿,照样没纳妾。
正因着这规矩,后宅安稳,男主人从来用不着操心,到薛副会长这一代,照旧守着旧时的家规家训,却不曾想,有朝一日他的好闺女会给他这么一份大礼。
薛副会长顾不得别的,赶紧回家,一进门就听见薛丽在客厅里缠着她哥撒娇:“我不管,你想想办法,说服沈先生给我们报社投稿,接下来他的新作品我预定了……”
“孽障!”
薛副会长连闺女是女儿身都不顾,抬起手朝着她的后背就打了一巴掌。
“爹!?你干嘛打我?”
薛丽吓了一跳,从小到大,她可是一指头都没挨过她爹娘的打。
“为什么打你?再不打你,你是不是要大闹天宫!先把咱薛家给折腾个支离破碎,让你娘,你弟弟妹妹都一块无家可归?”
薛副会长打了闺女一顿,把人关家里禁足,自己备了厚礼去瞿家赔礼道歉。
本来他也想带闺女去,可一看那丫头死鸭子嘴硬的德性,还是关着省心。
等教育好闺女再去,那早晚了,他哪里等得?
反正低眉折腰侍瞿老爷,和侍别人不同,薛副会长这膝盖弯的非常利索。
瞿老爷都很是无奈,还能如何。
“你去给老薛把麻烦解决了,老薛他想建药厂,哪怕只能生产一点常用药都是好的,华国各行各业发展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瞿正也没什么好不情愿。
虽然薛家的女儿不懂事,可薛副会长这人一向识时务的很。
在登州,在商会,他从来就是只长了眼睛和耳朵,没带嘴巴,或者说,他的嘴巴就是瞿老爷的嘴巴,一向听老爷子的指令行事,所以,十八年副会长当得安安稳稳。
薛副会长总算把事情给周全回来,回过头却还得认认真真教女儿。
薛丽红着眼睛坐在房间里,恶狠狠瞪着她的老父亲。
薛副会长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在主持正义,很了不起?”
薛丽很是生气,梗着脖子坐着不肯说话。
薛副会长轻声道:“你喜欢沈鸿?你很崇拜他?”
薛丽大声道:“沈先生那么厉害,瞿家的人却看不上他,他们家的小姐到去喜欢孟以非,我听说过的,孟以非是个傻子!”
“沈鸿厉害什么?喝酒泡女人?还是他会读几首酸诗,写一篇酸文?唯一写得还行的就是最新的那部小说,水平确实提高了不少,但也不代表他人品就好!”
薛副会长不知道女儿被沈鸿洗脑,认定瞿小金是爱上孟以非,所以才和沈鸿离婚,他只当女儿知道的八卦比自己更多,还真以为瞿家选了孟以非做新任的孙女婿。
而对这一点,薛副会长特别能理解。
他女儿但凡懂点事,他都想奢望下孟以非来当自家的女婿。
“沈鸿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跟孟小爷相提并论?他受瞿家的恩济,得以出国留学,回来到是做了那些个丧良心的事,半点正事不做,于国于家都无丝毫的益处。”
“孟小爷普通农户出身,只是瞿家区区一仓库的守门人,愣是凭自学,短短数月就折服造船厂上下所有的工程师,把从德国礼聘回来的那几个工程师给镇得老老实实,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小爷他设计建造的新型炮舰,航速提升到27节,绝对是当下全世界最快的,虽然小,可只凭这速度,交付给巡捕房完全够用。”
“我前几日还听瞿老爷说起,孟小爷打算等造船厂的设备齐备之后就开始着手建造咱们自家的战列舰。”
“孟小爷自己说的,虽然困难很多,但他已经写好了详细的计划处,一步一步来,五年内,我们华国不光能拥有自己的战列舰,还要一步步完善我们的工业体系,只有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我们华国才能成为强国。”
薛副会长神色郑重,语气也特别认真,听得他闺女一下子变了脸色,只觉自家爹爹让瞿家人,还有那个孟以非给洗了脑。
别管薛副会长想什么,薛丽现在身为沈鸿的迷妹,满心满眼都只有沈鸿一人,但凡是对沈鸿不利的消息,她一概视而不见。
沈鸿正名气旺,出版社也不停地替他扬名,一时间沈鸿的名字到比新出来的几个电影明星更深入人心。
为了给《大宅旧事》做宣传,出版社那边,钱编辑还专门为他开了个研讨会。
研讨会这日,沈鸿难得丢掉晦暗的神色,整理梳妆,打扮得斯斯文文,坐在登州大学的大礼堂里,招待登州的文人墨客,诗人作家,那些大学生们也都来凑热闹。
好些书迷拿着新买的书把大礼堂围得密密实实。
“沈兄,今天你好好表现,梅书礼梅教授,王专员,你的本家,大作家沈青,还有高先生等人都要来,只要得到他们的认可,你在这个圈子里就算站稳了脚跟。”
钱编辑低声道。
沈鸿郑重点头,也略有些紧张。
梅先生等人坐在主席台上,正低头细细看他的小说,他总觉得这几位的脸色特别严肃,让人想绕道走,琢磨了下,他终究没去攀谈。
反正只要他们到场,对于自己就是百益而无一害,有这几位站台,他的身价也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不久的将来,他的成就必会远超这些人,没必要太放在心上。
梅书礼是真有点腻烦:“小孟他们呢?”
“小孟的课上完了,肯定在附近。”
孟以非如今也是身兼教职,在登州大学教书,此地是他的大本营。
他自然没去和沈鸿见面,而是带着商衡坐在附近的教室里一边喝茶,一边等着看好戏。
研讨会开始,沈鸿风度翩翩地侃侃而谈,虽然说的大部分都是空泛的漂亮话,没有多少干货,不过这等场合,与会作家到也能理解。
等他说完,一干作家,评论家,各界名流,读者代表才开始发言,有人褒奖,有人贬低,无论是谁说的意见,沈鸿到是都认真倾听,虚心接受,没流露出一点不满。
“别的不说,论修养,此人还不错。”
好些作家都点头道。
薛丽为首的粉丝们简直激动得不行,压低声音小声欢呼。
钱编辑也对这进展颇为满意,一抬头见梅书礼伸手示意,连忙恭恭敬敬地道:“有请梅教授发言。”
第四百八十九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6)
“看看,连梅教授都喜欢沈先生的这本《大宅旧事》,先生的文章不媚俗,也不愤世嫉俗,从平平淡淡的叙事中流露出的是无限的勇气。”
薛丽神色温柔,一脸桃红,“我想,不久的将来,沈先生一定能成为超越梅先生的伟大作家。”
梅书礼仿佛应着他的话,开口道:“这本书是近五年来,所有的白话小说中最显成熟的一本,书中的语言很是寻常,似乎把无数国家大事,对未来,对世界的思考,融在那些饮食起居,鸡毛蒜皮的小事里,虽然观点方面偶尔有幼稚的地方,可是隐约还是能看出作者对这个世界的思考与爱。”
所有人一下子振作了精神,哪怕没有觉得这本书有多好的那些作者们也一样。
梅书礼本就有这样的号召力,同样的话,别人说来大家可以不听不信,他说出口,便让人信服。
沈鸿目光闪亮,精神振奋,显露出志得意满的兴奋。脑海中畅想未来……
底下记者们交头接耳,嘀嘀咕咕。
“看来这姓沈的要飞天。”
“以后登州又多个名人。”
梅书礼忽然一拍桌子,砰地一声,把书扣在桌面上,长身而起,冷冷看着沈鸿:“这《大宅旧事》,分明是我一故交所著,沈鸿,你到底从何处偷的书稿?”
沈鸿一愣,宛如冷水浇头,神色骤变,心神动荡,面上不自觉就带出一点异样。
在座的所有人,还有记者,被梅书礼的话一震,本能地去看沈鸿。
这些人不乏精明眼光厉害的人物,一眼就看出沈鸿脸上明显有些心虚。
记者们顿时兴奋起来。
最近沈鸿的名字响彻登州,他的那本《大宅旧事》也是当下最受瞩目的小说,现在居然发生这样的变故,有人指这本书的作者另有其人,稿子是沈鸿偷的,这简直是飞来的头条新闻!
说这话的人,还是梅书礼梅先生。
大礼堂内顿时哗然。
那些专门过来的读者顿时就乱了套。窃窃私语声,吵闹声,喊叫声混杂在一起。
沈鸿回过神,神色顿时紧张,厉声否认:“梅先生,这本小说是沈某一字一句,自己写出来的,你是受了什么人的蒙蔽?”
他在心里拼命为自己鼓劲。
《大宅旧事》多年后才出版,现在就算那个商衡已经开始写,也写不了多少,至少不可能完成,他抵死不认,对方绝对拿不出证据来。
一念及此,沈鸿底气便足,站直了身体对在外慌乱无措的读者们道:“薛小姐,还有诸位,听我说一句。”
“我也没想到居然会受此污蔑,但是我的手稿就放在家里,曾经在一座小小的阁楼中,我也是点灯熬油,彻夜写作,写了许久,这篇小说才终于与你们相见,当时和我同住的房客都可以为我作证。”
“我写作的过程中,也曾与同道中人讨论,也有请教别的大家,比如,许秋许先生,我就曾把半成品递给他,请他雅正。”
许秋也在现场,犹豫了下,他当然不愿意和梅先生作对,可是身为文人,还是有些骨气,也不愿意说谎,只得点点头,冲梅先生苦笑:“晚辈在两个月前就看过这本书,是沈先生送来给我看的。”
读者们这下稍稍平静,记者也不急着发表言论,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梅书礼冷笑:“我知道,对于一位作者,说他的作品并不是他写出来的,是很严重的指控,想我梅书礼从事文学工作四十余载,从来没有毫无凭据地指摘过任何人,这一次,当然也不会。”
他冲外面自己的助手点点头,助手就出去打开大礼堂的门,向外喊了声:“商先生。”
听到这三个字,沈鸿一颗心狂跳,几乎站立不稳,用尽全部力气才维持住自己的面色。
商衡大跨步地走进来。
孟以非从后门溜进来,在王专员身后落座,顺便把带来的各种资料传递过去给梅先生。
到如今这地步,商衡并不全依靠梅先生等人为自己张目,他两步走到主席台前,拍拍手,后面两个瞿家的家丁就把复印装订好的,厚厚的草稿依次交给记者和在座的各位作家,也传了一份给读者。
众人拿到手,顿时愣住。
草稿的封面上,商衡那一笔遒劲中略显孤傲的字体映入眼帘——《大宅门的故事》
记者们随手翻阅了几页,顿时哗然:“这本书是什么意思?”
“商先生,这本小说和沈平凡先生出版的《大宅旧事》有什么关系?”
“梅先生的意思,您才是《大宅旧事》的作者?”
商衡很冷静,淡淡道:“男主角岑默,岑家独子,留美学童,半路退学转修医学,后又自费去耶鲁大学,学铁路工程,祖父官拜正三品,母亲是前清格格。”
“有原型的,如果还记得十三年前那位为了修铁路,发疯发了大半个华国的那位李先生,就应该知道我说的原型是谁。”
所有人都怔了下。
大部分见多识广的记者们顿时想起来这位商先生说的是谁。
“这么一说,还真是。我是走马观花,随便读了读《大宅旧事》,人家一说才想起来,确实有点李先生他们一家的影子。”
沈鸿脑海中一片空白,努力去接收商衡的话语,思考对策。
还不等他想出应对的话语,商衡叹气:“我姓商,我父亲是商同南,正是我UU小说主人公原型的表哥。”
“啊,那女主角的原型我知道了,是王家的那位三姑娘吧,当年寡妇再嫁,女方比男方还大了整整六岁,闹得很轰动呢,我怎么没想起来。”
一众记者和作家们恍然大悟。
和男主相比,女主是登州本地人,王家在登州市扎根多年,更容易让人想起。
底下议论纷纷,几乎是眨眼间,大部分作者看沈鸿的表情就有些不对。
读者们也茫然无措。
就是薛丽,心神动荡之余,还想声援沈鸿,可也没了底气。
她也是记者,身为记者消息自然灵通,何况她这个小小富家女,也有雄心壮志,立志成为优秀撰稿人,对于各种大事件都做过一定程度的了解。
她更是沈鸿的书迷,对那本《大宅旧事》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
看的时候,她就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微妙,让她越发喜欢,现在再想……
沈鸿一看不好,脱口而出:“对,我这本小说的确是以李先生为原型……这位不知名的先生,你不能因为是李先生表弟家的公子,就说我的书是你写的?你的身份要是也能当证据,我们这些人可有的头疼了!”
众人不禁沉默。
商衡又一挥手,后面跟着的家丁就把洗出来的大幅照片一一贴在墙上。
照片一上墙,别人也还罢了,资深书迷们登时反应过来。
那每一件摆设,每一样首饰,甚至连服装,用品,院子里的假山池沼,都能在小说里找到。
其中一个书迷,信手抓起买给沈鸿的礼物,一块砚台,重重朝沈鸿的身上砸去。
“呸!”
沈鸿被砸得头破血流,书迷转身就走。
商衡也冷笑:“你可以说,你去参观过李家老宅,可是人家家里女眷房中的摆设,你总不至于知道吧。”
到此时,沈鸿还是硬挺着不肯认,可但凡眼睛不瞎的,都明白过来,这本小说不可能是他写的。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沈鸿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书稿。
好些读者心中愤恨不已。
沈鸿的面色也越来越苍白难看,忍不住向后退了几步。
孟以非坐在王专员身后,伸手拿了麦克风过来,高声道:“沈先生,你做这种事也算是熟手了,《大宅旧事》发行以后,我稍微调查了你一下,读了你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写得三篇文章。”
“《秋月夜》,和杂志曲艺杂谈上,作者阿芬的《无穷碧》第三节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相同。”
“还有你的杂文《父爱》和江南白话周报上一篇佚名作品《人生第一座大山》除了人物姓名外,几乎就没有差别。”
“最后一篇文章,白话短篇小说《借车》,到是没找到出处,可这篇文实际上是你同窗张瑞替你改过的吧,这点你们全班同学都知道,张瑞改动的部分超过八成。”
“就你这样的,对报纸上,杂志上这些时日对你的追捧,居然高高兴兴受了,你受得起?”
孟以非声音不高不低,清清朗朗,听得所有人都愣神。
梅先生,王专员他们也极意外。
孟小爷平时可没这么爱说话。
“咳。”
梅书礼咳嗽了声,神色肃穆,“我梅书礼,以我的人格发誓,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这本《大宅旧事》,是我的朋友,商衡商先生的作品《大宅门的故事》的初稿。”
王专员等人也道:“我们也可以作证,在商先生写作的过程中,我们为他提供了一点素材,而且,这本书主角的原型,都是商先生祖辈的亲戚,朋友,里面甚至写了只有商先生才可能知道的秘密。”
发声的这些人,每一个声望都不低,他们说的话,自然也没人会不相信。
梅书礼严肃道:“大家关注明日的报纸,我们会把所有的证据,在报纸上呈给民众看,像沈鸿这般剽窃别人文学作品的行为,必须严惩,他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大礼堂静了几秒钟,好些个读者额都炸了锅,无数人冲过去围堵沈鸿,大声质问。
沈鸿脑子里嗡嗡直响,甚至还有读者冲到他面前,手指戳到他的脸上去。
连商衡一时都没有说话的机会。
梅先生冷笑:“这只是刚开始。”
沈鸿从大礼堂脱身出来,遮遮掩掩地跑回他的新房子,关上门窗,把自己整个人藏在书房中,他的脑子里依旧一片空白,整个人瑟瑟发抖。
他很害怕。
似乎连家附近的那些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很不对。
第二日,他的害怕便成了真。
所有的报纸刊载的头版头条,都是关于《大宅旧事》的作者之争。
梅先生,王专员,还有数位著名作家都发表了文章,力挺商衡才是这本书的真正作者。
这几位的文章号召力自是相当强大。
登州所有的报纸都在刊登类似的消息,从大报到街头小报,保证连在市井街头讨生活的贫苦百姓,也能接收到消息。
沈鸿,沈平凡,一瞬间就从备受读者关注的大作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小偷。
一时间沈鸿陷入绝地,闭门不出,任凭那些记者们砸门,他只绞尽脑汁去想自己的出路。
……
“当初真是看走了眼。”
瞿老爷看到报纸上的消息,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老人家以前对沈鸿,那也是寄予厚望,否则怎会将小金嫁给他?
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局。
瞿正到是意气风发:“我还得谢谢这位沈公子呢,他这一番操作,可是给商先生的大作销售做了提前预热和宣传,省大事了。”
如今瞿正的公司代理商衡作品的发行工作,前期宣传费用根本用不着,各大书店都抢着要谈合作,再没有比这样的生意做得更痛快的。
梅先生他们给了商衡的这部大作很高的赞誉,因为沈鸿,热度还高。
当时在大礼堂发出去的样书,很多人看了都说,以前的初版,就是沈鸿剽窃的那本,根本没办法同现在这本成熟的作品相提并论。
两者所包含的信息量天差地别。
虽然商衡这本书事实上只写完了上册,也只有上册现行出版,可销量着实让人兴奋。
因为传言甚多,不少本来对这本书不感兴趣的读者,如今也不能免俗,非要入手一本认真读一读不可。
瞿正这回这生意,到是他这些年来做得最容易的一回。
“可惜孟以非又要闭关工作,电话不接,约他喝茶也不来,连饭都是喂到嘴边才肯吃两口,人都疯魔了,庆祝活动看样子也没精力参加。”
商衡意气风发,一书成名,沈鸿的日子却是陷入泥淖,转头四顾,一片漆黑。
第四百九十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7)
登州市最好的地段,就是瞿家老宅所在的升荣街,毗邻市府,紧挨着巡捕房,治安良好,豪门大户众多,离登州大学也只隔了一条马路,步行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
除了最近这段时日,晚上的时候灯光太亮,还很嘈杂,对老年人不大友好以外,就没别的毛病。
既然地段好,房价自然也是非常高。
沈鸿看着自己的房子,这房子真好,又宽敞,又明亮,还有个大大的花园,虽然不能和他在瞿家的住所相比,但也差不太多。
“快走,快走!”
他踉踉跄跄地被推出门,身体一软,跌在墙上,撞得额头生疼。
一颗心被撕扯着,疼得厉害。
“我的房子!”
为什么会这样?
讨债公司来向他讨债,出版社要他赔偿损失,所有人都在逼迫他,他的房子被第一个收走,添置的家具全被卖掉,一件不留,就连他的衣服,他的皮鞋,他的手表,全数让讨债的给夺走。
就这样,他连本带利还欠了一千八百块钱。
这段时间,他的开销实在太大,吃要吃最好的,用要用最好的,和人交际,和女孩子‘约会’,无不是大手笔。
那时他不在意,一点小钱,他转头就能十倍百倍地再给赚回来。
只靠那一本书,就足够让他吃喝不愁,在登州市过上富贵无比的生活。
可现在,债务像一座大山一般压在他的头上,让他绝望。
“小子,我们老板是好人,心慈手软,所以只让你赶紧还钱,没想把你怎么样,要我说,就你这样的混账东西,哪里有本事还上,还不如把你弄到黑煤窑里干活,好歹还能有点希望,听着,就按你说的,一个月后你再还不上,就别怪咱哥们心狠手辣。”
“还有,你要是想跑,那就试试,老子到巴不得呢。”
目送这一群混混大跨步地离开,沈鸿暗自咬牙,他不甘心!
老天爷给了他第二次人生,他有别人都没有的际遇,难道,就是要让他再吃一次苦,再受一次罪?
他不甘心,也不相信。
能写一本书,他就能写第二本,他就不信了,难道所有的……都能提前那么久就开始写作?
沈鸿这般想着,一时到收敛起绝望的情绪,避开人群,躲躲闪闪地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又拿随身携带的一点钱买了笔墨纸砚,挥毫泼墨。
他连夜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铜雀》,这篇小说当年连载的时候,他就挺喜欢,虽然不可能记住全部,可主要情节到还知道。
论文笔,沈鸿对自己还是颇有些信心。他读书那么多年,写篇文章又有何难?要不是为了更保险些,他全靠自己也能成名成家!
匆匆写完稿子,沈鸿想了想,自己没露面,换了个笔名,叫逆命,直接拿信封装了,邮寄去一家小出版社。
他如今可不敢再和登州出版社合作,那些编辑们根本就不讲情义。
事情没发生之前,那些人个个客客气气,可一出事,都对他口诛笔伐,完全不顾曾经的交情。
只是这篇小说一寄出去,就石沉大海。
沈鸿等得心焦的不行。
事实上,瞿正一早让人盯着这货,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在瞿家人眼里,他前脚寄稿子,后脚瞿家的电话就打到了那出版社社长的办公室。
一连等了将近半月,在这期间,沈鸿也没干等着,连续写了好几个短篇,奈何都没有回音。
他身上的钱全部花完了。
沈鸿甚至不得不拉下脸面去求以前喜欢他的那些书迷们,希望能借一点钱。
最后也只有薛丽还肯半信半疑地相信他,认同他这一切都是瞿家在报复他的说法,把自己的首饰给了他好几样。
薛家的人一发现,就连忙又把孩子关了起来。
薛丽今年这都是第三次被禁足,比她前头十八年受到的惩罚还要多。
混到这份上,沈鸿是真没了法子,他甚至打抄了一篇以前看过的,他本不屑于写的艳情小说。
对这类小说,他到是记得好几篇。
本来以为多少能赚一些快钱,没想到连这样的小说,他都卖不出去。
沈鸿并不傻,到了这份上他心里已然明白,肯定是有人不想让他好过。
“该死!”
沈鸿默默转头,看了一眼橱窗上反映的自己的影子。
头发乱蓬蓬,一脸没有刮干净的胡渣,衣服皱皱巴巴,袖子上沾了墨渍,整个人就像生活落魄的穷书生,穷书生多少还能有些精气神,他却连精气神都快耗干净了。
“不能这么下去。”
沈鸿发现,他心底深处竟然开始恨瞿小金。
明明自己打算一辈子怜爱那个姑娘,明明那应该是自己的贤内助,为什么她竟然能狠心到这等地步。
沈鸿说服自己,不关瞿小金的事,这一切都是瞿家做的,是瞿家想害他。
但他都到了这个份上,瞿小金难道不知道?她就这般干看着,什么都不做。
“懦弱,平庸,就和木头一样,小金还是老样子,看来这辈子不会改了。”
沈鸿闭了闭眼,暗暗道。
他如果现在还和小金在一起,他是想救自己的妻子的,想让自己的妻子去看外面的世界,看更美好一点的东西,学习做一个快活而自由的人。
偏偏瞿小金没有这福气。
“让我想想。”
他不能坐以待毙,他还欠着债,如果还不上钱,那些人绝对不会放过他。
“赚钱,赚钱……”
沈鸿忽然眼睛一亮,想起来一件事。
“股票!”
他前世当然没有买过股票,对于这种金融方面的东西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但他知道一件事,就在半个月后,登州长新纺织厂,因为设备老化,生产的布匹质量不佳,又被国外的洋布挤占市场,而且老东家去世,新东家刚上任,发生继承人纠纷,开了二十年的纺织厂濒临破产,股票大跌。
“我可以做空长新的股票,这事不难。”
他虽然不懂证券市场的那些事,可他上辈子有个做股票经纪的室友,总是听他唠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到也了解一点点。
“足够了。”
沈鸿想到自己的债主,脑子一转,就又打起借贷的主意,这一回,不是借高利贷,而是说服债主和自己一起玩。
在这方面他还是有点底气,对于未来的了解,就是他的筹码,他完全有信心能说服那些人和自己合作。
……
“孟小爷,你是怎么想起要投资纺织厂的?”
瞿正陪孟以非吃他特别不喜欢吃的面条,他真不明白,面条有什么好吃的,还是这种汤汤水水的面,捞面都比这个强些。
孟以非:“是比较一般。”
他的口味也不太适应这类有汤水的食物。
“说纺织厂,长新纺织厂放在二十年前,当时皇帝还在位,它成立的时候整个登州市商界都很轰动,毕竟是咱们市第一家用洋机器的纺织厂,相当的了不起,可现在,它已经不行了。”
普通老百姓们或许还不太清楚,但瞿正做这门生意,对登州当下的各厂子,公司都很了解,在他看来,长新已经走下坡路走了很多年。
“哪一天它宣布破产,我都不奇怪。”
孟以非扬眉,轻轻一笑:“内部消息,新式纺织机,出货量大,速度快,可以各式各样精美的花纹,还有天然染料配方,颜色鲜艳,水洗绝不掉色……总而言之,论技术,我们不光能赢那些洋纺织厂,染布厂,我们还远胜之……呼。”
他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润喉,“消息保密。”
瞿正拍了下桌子:“那当然。”
他可是生意人。
说完正事,瞿正又有点头疼:“说起来,沈鸿和阴沟里的老鼠似的,怎么都打不死,烦人。”
最近盯梢的人说,沈鸿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然和青帮的柳三胖混在了一起。
他本是欠了柳三胖好大一笔债,瞿正一直等着看沈鸿的笑话,结果笑话没看成,到看到他这几天吆五喝六,过得不错。
“柳三胖那厮算起来也是道上一号人物,比较讲义气,有原则,怎么就看不出沈鸿的本性,竟然和他瞎搀和,我看,早晚得被坑死。”
孟以非轻笑:“换一份拌混沌吃。”
吃完饭,孟以非就打发走瞿正,自己又重新进入忙碌的工作状态。
杨玉英有时候都感觉有点害怕。
孟以非的头脑是真正的发达,五感超长,能接受到无数的信息。
她当初装备上天平套,五分钟就觉得自己的所有情绪都要离她而去,那种感觉非常可怕。
孟以非却是时时刻刻都处于装备天平套的状态,哪怕是个省略版,也不是寻常人能体会的感觉。
当他全副精神集中到他的工作上,仿佛能看到宇宙的真理,世间的一切都敞开给他,所有的知识在他眼睛都是透明的。
只要他想,他就能做到,只要他想知道,他就很容易能知道。
好似无所不能,但真的很容易陷入到奇怪的精神中挣脱不出。
别人哪怕再努力工作,也知道什么是饿,可孟以非却不,他工作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会有任何感觉,想把他拖出去吃饭,就和打仗一样困难。
杨玉英都怕了孟以非的疯魔,何况是其他人,瞿家造船厂的几个工程师整天胆战心惊,以前他们最讨厌瞿正等人去串门,影响他们的工作,现在巴不得瞿正每天按一日三餐过来,好歹能将孟以非拉出去休息休息。
这日,瞿正一到造船厂,人还没进门,就看见平日里眼睛长在头顶上,见他就翻白眼的老贾,一看到他就如释重负:“快,去找孟工,不管你是带他去泡泡澡,蒸桑拿,还是去参加舞会,去喝酒,总之,赶紧走。”
瞿正:“……”
最后当然没去什么误会,而是去了茶楼。
“最近一段时间长新的股价稍稍走低,主要是英国的一家公司在咱们登州市新建成了一家纺织厂,有传闻,人家的技术水平非常高,生产出的洋布花色新,现在股民们都在观望。”
“我们正好出手,好好给你赚点零花钱。”
“哦。”
孟以非把头搁在桌上,双眼无神。
瞿正还想说什么,却是陡然住口,神色不善:“烦!”
沈鸿居然也出现在茶楼。
他和以前比,变化很大,眼神阴郁,身形也显得佝偻,脸色憔悴。
抬头看见孟以非,沈鸿目中露出浓烈的恨意。
瞿正翻了个白眼,根本不理他,他这边生意已经谈完了,正好送走银行的业务经理。
沈鸿听到几句,心中不禁有些痛快。
他这些仇人们,不等他挖坑,竟然就自己往坑里跳,现在这种时候买入长新的股票,岂非找死!
哪怕沈鸿九死一生,好不容易和柳三胖谈好合作,开始坐等金钱往自己的口袋里飞时,他也不像此时这般欢喜。
钱,对他来讲并不那么重要。
他想要的未来,哪里是区区金钱?
不过,能让这些折辱他的人受到罪,难受片刻,他到是挺高兴。
杨玉英趁着孟以非处于半休眠状态,稍稍露头,替他喝一杯茶,转头就见到沈鸿居高临下的表情,心中不自禁也有点恶趣味。
真想看看这家伙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真正一脚踩到地狱里,一辈子不能脱身之后的表情。
这年头玩股票,股民通常并不去证券交易所一类的地方,而是找中介,一般就在这类茶楼里交易。
当然,大部分来此的都是散户。
瞿正带着孟以非过来,纯粹就是为了带他来感受一下气氛,顺便让他活动活动。
沈鸿紧张地忙碌十几日,终于把该做的都做了,现在只坐等长新破产倒闭,股票成一堆废纸。
事情似乎发展得很是顺利。
英国的纺织厂轻轻松松建了起来,开始准备铺货,沈鸿特意去看过,他们的布料又便宜又新鲜。
长新的股票已经开始有下降的趋势,只不过瞿家等几个商家,登州市商会的人为了保护国产企业都在救场,暂时还比较稳定。
沈鸿听说瞿家入场救市,不觉越发兴奋,目露疯狂。
瞿家的投入越大,之后损失就越大,如果能让瞿家伤筋动骨,也算他报了仇。
一觉醒来,沈鸿殷切地期盼着好消息,一早就赶紧出去买报纸。
今天报纸头版头条——长新布平价出售,登州市万人空巷,争相抢购。
沈鸿揉了揉眼睛,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第四百九十一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8)
瞿正笑盈盈看着百乐门里好几位著名舞女,在他面前走来走去,慢慢展示自己身上特别靓丽的桃红色,水碧色,鹅黄色的鲜亮旗袍。
以前的棉布颜色都重,清亮浅淡的颜色都是高档货,寻常人想见都见不着。
现在百乐门最红的舞女秋丽,缓缓走到舞台上,灯光落下,她一身长裙晚礼服竟然是七彩的渐变色,漂亮的不可思议。
“谁能想得到,这么好看的料子竟然和普通的无色棉布,只贵了十几文。”
别看现在大部分大宗交易都用大洋,但是老百姓们用铜钱的时候更多些。
十几文对普通老百姓,或许是显得贵了一丁点,但对市区的市民们,但凡有个正经工作糊口的那些人,都不会太放在眼里。
“长新是咱登州的老牌子,我还当它快成老古董了,将来是沉入故纸堆的货色,不成想,居然还老树发新芽,有焕然一新,让人吹捧的时候。”
这两天,长新出了新产品,那些库藏的老布料都减价销售,大批大批的出货。
就连一年到头扯不了几匹布,做不了几件新衣服的那些穷苦人家,都忍不住出去买买买,拿出存款大把大把地花起钱来。
这年头,普通老百姓家里,哪家不缺衣服?
谁家有了衣服,不是大儿子穿过二儿子穿,二儿子穿过小儿子穿,补丁一层复一层。
如今布料便宜,买回来好好给家里人做几身体面衣裳,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连续好几天,报纸上连篇累牍地报导长新纺织厂的新式提花布料,说长新是民族企业之光。
长新大幅度提高工艺水平,生产速度更是快得不可思议,改造完的机器,连长新那位在技术方面十分优秀,曾经两次出国留学学习的厂长,都对记者表示,他已经跟不上时代了,总觉得这不是科技,是魔法。
现在长新的布料,一被制造出来就有漂亮的花纹虽然还是不能和手工刺绣相比,可是对普通百姓来说,便宜才最重要。
染色的工序也被俭省了不少,染料更是和以前完全不同。
厂长自己说,没想到他们厂子能得到这么漂亮的染料,那些化学方程式如果拿出去卖,肯定能赚取很大的利润,可是他们厂子的合作伙伴孟以非孟先生,毫不犹豫地拿出来同他们合作,技术入股,只占百分之五的股份。
于是,他们这些新料子就有了最大的优势,那便是足够的便宜。
在改进技术上,他们厂子投入的不多,自然能给消费者让利。
以前都是洋布倾销,降价,阻击国内的纺织市场,实在没想到国布竟然也有扬眉吐气的一天,短短时日,英国人的纺织厂就被折腾得几乎要关门大吉。
沈鸿呆呆地打开一份又一份的报纸,每一份报纸都在赞扬长新。
“为什么?怎么会这样?”
他寄居的小小酒馆,显得破旧而昏暗,终日不见阳光,到处是发霉的味道,墙角甚至还有一点蜘蛛网。
昨天中午吃剩下的半张烧饼泡在稀薄的米粥里,是他昨晚的晚饭,可他昨晚满腹激动,已经吃不下去。
他一直在想,他马上就要重新恢复自己光彩的,体面的生活,他也坚信,自己绝对能做得到。
“也许只是一个玩笑?”
沈鸿猛地推开门,大踏步地就要向外走。
他要出去看看情况。
刚一出门,只见不远处的车上下来七八个青帮的打手。
“咕咚!”
沈鸿倒抽了口冷气,“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你个混账东西敢耍咱们柳爷,怎么看柳爷好脾气,你就敢老虎头上拔毛?”
为首的打手冷笑一声,剩下的人扑过来一脚把沈鸿踹倒在地。
只觉得头上剧痛,鲜血糊了一脸。
沈鸿浑身抖动,拼命挣扎,却还是被拎起来塞进车子里面。
“放了我,不要!我要见柳爷,我还有别的情报,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出了差错,但是相信我,我的真的知道很多消息,我可以帮他赚大钱!”
可惜,这些打手们可不听他的花言巧语。
沈鸿绝望地被蒙住头,堵住嘴,心中越来越害怕。
他挣扎着想呼喊——他是瞿家的孙女婿,他是瞿小金的丈夫,瞿小金不会不管他的,只要让他求救……
沈鸿被带走的情形,瞿正手底下的人也看到了,可瞿正显然不可能管这种事。
如今这世道这么乱,瞿正到是有当英雄的心,想着济世救民,可为了个沈鸿得罪青帮的柳三胖,这种傻事,除非把他脑袋剁下来再安一个猪脑袋,否则他可不会做。
“可惜了。”
瞿正叹气。
是挺可惜的,当初沈鸿借高利贷的对象是柳三胖,后来忽悠人的对象也是柳三胖。
柳三胖这人不是什么好人,毕竟会放贷,做得生意里也有很多不能见人的。
但是他这人有和别的青帮弟子不一样的一面,他这人比较感性,还重名声,江湖人称小孟尝,口头禅就是做人留一线事后好相见。
对钱这种东西,他喜欢,却不痴迷,按照他的说法,这年头没钱不行,没钱就养不起兄弟,他那么多兄弟都靠他操持吃饭呢,他得赚钱。
可是比钱更重要的东西永远都有很多。
在登州市,青帮的龙头老大那是孙老大,柳三胖排不上号,他年轻的时候,在青帮里就因为不够狠,身手不好,让一些人嘲笑过。
可是,他入青帮三十年,从他也当老大开始,手底下就没有一个兄弟背叛过他。
就连他的敌人,背地里也得说一声,柳三胖这人可以交往,跟他当地人,也不妨碍跟他做生意。
沈鸿那作死的德性,如果栽到别人手里恐怕早就被片成片扔海里去喂鱼,但落到柳三胖手里,或许还能逃得一命,当然,死罪没必要,活罪那是少不了。
柳三胖再大度,也不会放过一个欠自己这么多钱,还坑了自己一把的家伙。
他也要服众的。
“去黑煤矿挖煤?”
瞿正猜测了下沈鸿接下来的下场,“或者扔到海上不让上岸了?再不然整去实验新药?”
听说柳三胖和自家义父一样,有心做点药品生意,还想建华国自己的实验室,一直在筹备,虽然还不知道能不能行,不过真行的话,研制新药哪能不做实验?
沈鸿去当试验品也挺值钱,虽然很难把他坑柳三胖的钱都给还清,至少也能弥补一部分损失。
瞿正知道消息,立马就去跟孟以非八卦了一回。
孟以非也挺高兴。
瞿小金彻底解脱,不用担心小姑娘再被那人渣蒙骗。
估计其他无辜的小姑娘们,也不会再被这个人蒙蔽,真是皆大欢喜。
……
三年后
“号外,号外,‘卫国号’完工当天,参与六国实战演习,一举夺得头筹。”
“号外,号外,登州市瞿义瞿将军,率我华国登州水警,在实战演习中大胜而归。”
孟以非亲自设计并督造的‘卫国号’战列舰正式完工后,从全城上下齐嘲笑,到全国嘲笑,全世界各国嘲笑,再到大家好奇观望,以至今日扬眉吐气,一共花了三个月一十七天。
瞿正搜罗了一堆报纸,坐在茶馆里一张一张念给孟以非听,孟以非没觉得尴尬,他自己念着念着到尴尬的不行。
报纸上把瞿正他哥和孟以非夸得简直不是凡夫俗子,甚至还有街头小报随便瞎编排,说他哥是龙王/武神转世,说孟以非是匠神下凡,鲁班在世,说得天花乱坠,热闹得不行。
孟以非其实对新建造的船并不那么满意。
战舰的造价实在太高,可登州市这边能给他的钱又太少,三年来因为钱,他的设计屡次变更,数次为钱妥协,最后的成品十分勉强。
“卫国号是一艘好船。”
孟以非轻叹,“但是,瞿将军能赢得那么漂亮,却不真是因为我们船坚炮利,而是对方根本就没上心,更没有把瞿将军放在眼里。”
瞿正点头:“还因为我们孟小爷智计无双,估计到现在欧文那家伙还弄不明白,为什么他家无线电会忽然失灵,为什么他家两艘战舰忽然内斗,更不明白咱们那么大一艘‘卫国号’,跟着他家自家的‘野望号’逃出包围圈,为什么野望号上那么多水兵会视而不见。”
孟以非一笑。
瞿正鼓了鼓脸:“我也不明白。”
演习时和演习前后,他和孟以非在一块儿,孟以非做了什么,他都看得很清楚。
可是就算看了,他还是不太懂。
瞿正从不觉得自己笨,他能把生意做那么大,能在登州市成一号人物,整个瞿家,连三个哥哥都时常让他忽悠,他当然是聪明人。
只可惜,越聪明的人碰上孟以非,就越容易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瞿正把报纸扔下,陪孟以非喝茶,正喝着,就听见店小二的呵斥声。
“快走,快走,要卖花卖点心去旁处,我们茶楼不做外头的生意。”
瞿正抬头一看,只见不知何时有一个老婆婆,身边还领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进了茶楼大门。
老婆婆身上背着包袱,衣服到挺干净,就是补着些补丁。
小孩子的外套也破破烂烂,脚底下是一双仿佛穿了好些年的千层底布鞋。
小丫头拎着花篮,一边装一些还有水滴的鲜花,另一边装的还冒着热气的点心。
她正挨着桌子让客人买花。
店小二此时才看到他们,连忙过来驱赶。
茶楼里本也有跑腿帮闲的人,客人们想买什么,拿几文钱雇个帮闲帮忙的事很常见,可是外来的人要想在茶楼做买卖,肯定要先拜码头。
如果随便什么人就能进,茶楼的生意还做不做?
瞿正的目光落在老婆婆斑白的头发,沟壑纵横的脸上,再看她粗糙的手,沉默片刻,却是招招手:“小二哥,让老婆婆过来,我正好想买点花和点心。”
“得嘞。”
店小二顿时换了张脸似的,殷勤地送老婆婆和她孙女过去。
瞿正一笑,见那小姑娘害羞,大半张脸都藏在祖母身后,显得怯怯的,十分招人怜爱,便让店小二送碗糖水给孩子喝。
“你这花很新鲜,多少钱,都卖给我好了。”
瞿正接了篮子挑了挑,取出一支递给孟以非,“有喜欢的姑娘么?有的话可以送给人家,剩下的,我给我们家小金留两支,其它的……我自己留着。”
老婆婆一下子高兴起来:“先生真是好人,好人啊!”
她一边说,一边推自家小孙女过去,“快,给叔叔磕头,谢谢人家,人家买了我们的花,奶奶就有钱给你爹娘治病了。”
小孩子特别听话,瞿正都没来得及阻拦,两步过来扑通跪下,重重给他磕头。
瞿正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去扶,他手还没伸出去,孟以非忽然出腿,用极巧妙的劲别了一下瞿正的椅子,让他连椅子带人瞬间侧身。
“啊?”
瞿正先是惊讶,只见眼前冒出一截刀尖,他反应极快,顺手钳制住,一拧一推,可又顾忌这是个小孩儿,终究没下重手,愣是手忙脚乱,让那孩子差点挣脱。
老婆婆此时也变得身手比猴子还灵活,袖子里冒出两截刀,扫向瞿正的脖子。
瞿正登时左支右绌,幸而孟以非一茶壶砸小孩儿头上,砸晕了对方,瞿正才制住老婆婆,总算松了口气。
他拍了拍袖子,气喘吁吁地看了眼地上的小孩儿,咋舌道:“孟小爷还真是……连打孩子这等事都不忌讳,厉害!”
孟以非换了个座位,继续喝自己的茶,等巡捕房的人过来,闻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瞿正。
瞿正让他看得有些心虚:“怎么了?头发乱了?”
“我是觉得,你应该去医院看一看眼科。”
瞿正:“……这回我又是因为什么瞎的?”
这几年熟悉起来,瞿正都已经好几次被孟小爷要求去看眼科,要求得次数一多,他都不会再闹别扭,看眼科就看吧,反正他就是瞎,那能怎么办?
第四百九十二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9)
“你认为她多大年纪?小孩子?呵。”
瞿正:“……”
他觉得孟小爷以前沉默寡言的时候挺好,至少足够温柔,现在话稍稍变多,竟然学会了冷嘲热讽。
话虽如此,瞿正还是低头仔细去看。
怎么看……就是个普通的小孩子。
身体纤细,模样也是小孩儿的模样,她面皮很细腻,没见化妆的痕迹,闭着眼睛,眼角飘着两滴泪珠,瞧着真是楚楚可怜。
瞿正忍不住开始心虚。
孟以非也不急,等他看半天才轻声道:“她的鞋。”
瞿正低头看了眼:“应该是她自己的鞋,看穿过留下的痕迹,十分符合脚型……”
“你说,她这双鞋穿了多长时间。”
“具体时间肯定不能确定,不知道她都走了多少路,每个人的磨损程度都会不同,但最起码也得有三四年才能把鞋穿成这般……”
话音未落,瞿正就反应过来。
小孩儿瞧着才五六岁的模样,这双鞋简直是她从两三岁就穿,一直穿到现在。
那怎么可能?
“哦,原来如此。”
瞿正点点头,承认下来,“没错,是,我眼瞎。回头我就上医院挂号看病。”
孟以非看了他一眼:“那小护士有喜欢的人,不可能喜欢你。”
“我还喜欢梅书礼家的三小姐呢,怎么,难道我还敢去梅家找梅小姐?还敢向她求婚?喜欢归喜欢,喜欢的那一个,可不一定是最终能得到的那一个。”
瞿正对着茶盏,整理了下自己的头发,衣襟,领结,把桌上散落的花收好。
孟以非轻轻扬眉,心下意外:“你同梅小姐门当户对,既然喜欢,为何想都不想,就说得不到?”
“梅三小姐是英国剑桥大学的高材生,论才学,她是才女,我连小学都没读过,当年义父到是想送我读书,可我比起读书,更乐意早点赚钱。”
“还有,她母亲可是伯爵家的小姐,论出身,她算是半个贵族,我一介草根,不知亲生父母是谁,义父待我虽如亲子,可我自己知道,外面很多人都认为我只是瞿家的家仆,只是和别的家仆不同,我自己有产业,还算有钱。”
“可是唯一一个钱字,在梅家的人看来又算得了什么?”
“再说人品相貌,梅小姐是明珠,我就是沙尘而已。人家又单纯又可爱,我的私生活如何,孟小爷自然清楚。”
“哎,所以说,我一动心,就自己把那点小火苗给掐灭了,省得闹出事来,伤人伤己。”
瞿正剖白一通,孟以非也无话可说,只能叹道:“那你也别招惹人家小护士。”
“什么叫招惹,我这回很认真,她说嫁,我立马娶。”
瞿正笑道,“我是觉得,那小护士的眼光不太好,前头她动心的人里,一个烂赌鬼,一个拆白党,还有一个到没大毛病,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妈特别难缠,愣是让他前妻只三年,就气得病死床铺,临死之前发誓,下辈子就是嫁给狗,也不嫁那男人。”
“我和小护士还特别有缘分,每一次都是我阴差阳错让她和她中意的烂男人成不了的。”
“有几个晚上我便想,小护士的眼光那么差,这辈子还不知道遭遇多少挫折,到不如跟了我吧,我再差,总归可以保证,这辈子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嫁给我的女孩子受苦。”
这些年世道如此艰难,人命如草芥,便是瞿正这样的人物,也难免看不清楚前路。
将来如何,无人可知,瞿正却有点想结婚了。
“我要结婚,唔,这样好了,我现在开始选新房,买两套相邻的,你一套,我一套,咱们两个做邻居……”
孟以非想了想:“你得先把我就是你们瞿家的秘密武器,战船设计师,制造者的事宣扬出去。”
瞿正:“啊?”
“今天的刺杀,就是因为现在整个登州市的人都以为,你是新战船的设计师。”
瞿正愣住:“我小学没读过!”
孟以非:“我小学也没读过。”
瞿正:“……呼,怪不得。”
别看孟以非这几年交游还算广阔,梅先生等人和他相交莫逆,大家经常聚会,但是,他的交友圈子其实就这么大,因为孟以非好静,梅先生他们在外面很少和外人谈论他。
就是说起来,大部分时候也是叫他一声小爷,听着到像几个人的长辈。
以前战船的事情没有爆出来,没人在意孟以非是什么人,直到最近战船的事一出,各地的情报机构才开始查问。
孟以非轻笑:“不得不说,你们瞿家的人是真团结。”
只看短短数日,各种手段纷至沓来,没有一个是针对孟以非,大部分都照着船厂的几个工程师,还有瞿正去就知道,孟以非身份根本没有曝光。
这几日,杨玉英夜深人静出来吃宵夜,都琢磨一下,想和瞿家的人探讨探讨他们家族的管理经验。
眼下这个时代,华国各方面都被各种各样的间谍给渗透得和筛子差不多。
在华国,所有人都根本没有保密的概念。
偏偏瞿家和其它地方就是不同。
各地的情报机构会怀疑瞿正,也不是没有道理,他是没上过学,可他平时很关注船舶制造之类的消息,还有,孟以非需要的资料,除了梅先生等人帮忙寻找,造船厂的工程师帮忙,其它各国比较先进的资料,都是由瞿正出面搜集,肯定在各地都留下很明显的线索。
瞿正又是瞿家的义子,最近几年身份越来越高,瞿老爷甚至打算把整个瞿家交给他掌舵。
暂时来讲,瞿正比孟以非更像新船的设计师。
说起来,孟以非到现在还是瞿家的仓库守门人呢,领着守门人的工资。
谁会相信一个优秀的造船工程师,会给人看仓库的大门?
小小一仓库,里面有什么一目了然,说里头藏了能颠覆世界的宝藏,也要有人信才行。
估计这一点也能做很好的身份掩饰。
不过,孟以非他在登州大学挂名做了名誉教授,而且还写了一些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
论文有数学相关,还有经济理论一类,一时半会儿到也还无妨。
只是时间一长,怕瞒不住。
孟以非轻声道:“他们一天找不到卫国号的设计者,制造者,你就一天别想消停。”
瞿正叹气:“……厉害的工程师有很多,国内外那么多大学,多少人学造船?何必如此?”
孟以非眨眨眼,长叹一声:“但是能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只花了那么一丁点钱,就造出卫国号的,舍我其谁?”
‘卫国号’在演习中大放光彩,但是它实际造价,连它干趴下的那些战舰的一个零头都没有。
当初登州市的水警们想要的,就是几艘小炮艇而已,现在却拿几艘小炮艇的钱,换来一艘战列舰。
哪怕它略小,可那是在战列舰的行列中显小,在他们看来,已经是庞然大物。
而且,它速度快。
这船建造的时候,报纸上消息泄露,新闻媒体都说这是在垃圾堆里用垃圾建造出来的船,根本就没人当回事。
瞿家瞿老爷被自家老伙计们嘲笑了好几年。
结果一出来,差点没让那些老家伙们羡慕死。
瞿正听孟以非一说,也闭口不言,他比孟以非知道的消息更多,就几天的工夫,瞿家的造船厂已经收到好些订单,连大总统都对此表示十分关注。
也幸好义父关系足够硬,否则恐怕光面对自己人的明枪暗箭就要累死。
“这名声,还是让我替你担上几年。”
瞿正陡然警惕起来。
孟以非一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头晕眼花,稍微碰触一下,就有可能骨折的家伙,离危险远一点,大家都省心。
“恐怕没那么容易。”
和瞿正分开,孟以非就收拾东西抱着笔记本和各种资料直奔瞿家造船厂的第三库房。
他到的时候,已经有几个工程师蹲在库房里咬着铅笔头凝思苦想。
孟以非一进门,工程师们齐齐哀嚎:“小爷今天怎么这么早,昨天的功课太多,没写完。”
他们赶紧凑在一起交头接耳起来。
孟以非也不阻止,他每日留下的功课,本来就需要群策群力,单独一个人完成的话效果太慢。
几个工程师一边翻资料一边写,写着写着,忽然年过五十的王工程师抬起头,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脸上露出些许迷惘,轻声道:“我忽然发现,这才三年多,咱们厂子居然有了自己的造船工业?算得上工业吧?”
“是啊,在这之前,我连想都没敢想。现在你们看看,钢铁厂,化工厂,机电厂……虽然规模小,技术水平也比较粗糙,可我们都有了。”
“下一步,我们要造更大的船。”
孟以非听他们议论纷纷,忽然笑道。
很快,时间到下午两点半,又陆陆续续有几个衣服上还染了油污的年轻人过来。
这些年轻人中,有登州大学学生,还有一些没读过大学,是造船厂的工人。
孟以非翻看自己手写和其它资料拼凑成的教案,在黑板上写下流体力学几个大字。
一群学生很快就投入废寝忘食的学习中。
四个小时的课上完,孟以非才慢吞吞拖着僵硬的腿脚走出仓库,从后门出去,找了个小摊吃馄饨。
他刚一坐下,就看见两个青衣混混围拢过来,往他桌边一坐。
面摊的小老板都吓了一跳,连忙上前:“马二哥,马三哥,这个月的份子钱我可是足额交了的……”
“滚你的!”
马二一巴掌把面摊的小老板拍开,转头却冲着孟以非冷笑,“小子,实话告诉你,你小子惹上事了,有人要我们哥俩废你一只手。你要是乖乖的别乱反抗,还能留下你这条命,要是你乱扑腾……”
一把钢刀唰一声落在桌上,刀锋闪亮,透着凶光,隐约还见血渍。
孟以非眨了眨眼,身体略略向后挪了下:“你拿这刀杀只鸡还下了三次手,让人家鸡多受了两回罪,我就是想答应你的条件,也不敢呢。”
马二愣了下,脸上隐隐发红。
他兄弟马三差点忍不住笑出声,虽说没真笑,面上表情也扭曲的不成样子。
旁边路过的行人本来都挺害怕,结果听完这对答,到是放松下来。
马二迟疑地瞪着孟以非,心里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他们两兄弟和他们老娘知道的事,眼前这人居然能知晓。
他一晃神,又恶狠狠地举起刀,左右挥舞,比划了两下:“少他奶奶的废话,我就问你,你承认不承认,是你陷害沈平凡沈先生,害得他伤心失落之下,远走他乡!”
孟以非笑起来:“沈鸿的事,全登州都清楚,为什么还来问我?”
话说,那位沈鸿当真就是天命主角不成?人都失踪不见,还有人为他抱不平?
“为什么问你?”
薛丽本来没打算露面,可看见孟以非气定神闲,她就不痛快,从后面两步冲上前,死死盯着孟以非,眼睛发红,“我和沈先生相交的日子不久,可我同他经常书信交流,也同他一起喝过茶,说过话,他是磊落君子,我看得出来。”
“沈鸿先生才学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他是留洋归来的高才生,你算什么东西,草莽出身,靠傍上瞿家的小姐和少爷混得风生水起,还往自己脸上贴金,真有胆子去当登州大学的名誉教授?你也配!”
薛丽平复了下心情,“总之,我一定要揭穿你的真面目,让所有人都知道,沈先生是被你陷害的。”
“他亲自写信告诉我,他为了他的爱情付出了一切,被你陷害,名誉扫地,他十分痛苦,可是我被关起来了,我救不了他,我被阿爹扔到国外整整三年,我一回来,物是人非,你这等小人,到是得了志!”
孟以非失笑:“原来还真有这般好骗的小姐,为什么瞿正就骗不到?”
马二和马三两兄弟连忙摆出架势给薛丽撑台面。
只是,虽然他们两兄弟鬼话说了许多,可现在看薛丽讲得这般真心实感,面上也不禁流露出一点异样。
他们来质问眼前这小子,可他们知道他们是满嘴胡话,本来以为这小姐也知道,只是爱慕那个沈鸿,故意要混淆视听,现在看,她好像真信沈鸿是清白的?
第四百九十三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20)
马二和马三忽然就有点头脑发热。
原来这年头,大家小姐这么好骗。
他们没准也能糊弄个大家小姐当媳妇?
反正两兄弟不觉得自己比那沈鸿差到哪里去,要说长相,两兄弟也不算太差,论能耐,谁还能不如那么个货色?
沈鸿的事,道上混的弟兄们都知道,在这些混混眼里,姓沈的就是个惯会花言巧语的大骗子。
“薛小姐,承认自己眼瞎不容易,但为人要有自知之明,你总不至于自大到觉得,梅先生,王专员,还有十几位文学大家的眼光,还比不过你。”
“另外,三年来商衡商先生的书一版再版,畅销世界,被翻译成五国语言,要知道这是一本连载的小说,连载了三年还没有写完,所有追读的读者遍布世界各地,你不会告诉我,这些读者都眼瞎,看不出谁才是这本小说真正的作者?”
“那个沈鸿……算了。”
孟以非想了想,到底没开口骂沈鸿,主要是为了瞿小金,呃,还有瞿老爷。
要是把沈鸿说得太不堪,那瞿家老爷子是不是……眼瞎?
薛丽气得嘴唇发白。
她在三年前为沈先生抗争,因为这个,父亲骂她骂了许久,罚她跪祠堂,因为她不肯低头,甚至把她扔出国,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受尽苦楚。
想她自小在家便受宠爱,如何受过这么大的委屈?
父母越是压迫,外头那些人越是污蔑沈先生,她就越不服气。
虽然一开始也有犹疑,也在担心,但沈先生说得很对,那商衡一个落魄文人,没出过名,也没和沈先生有什么交集,沈先生怎会去剽窃他的稿子?
两个人八竿子也打不着!
如果当真是剽窃的文章,沈先生又不傻,哪里会这般堂而皇之地出版?
至少也应该仔细修改一番。
薛丽深吸了口气,直视孟以非:“就算你再打压沈先生,污蔑他,伤害他,可你还是远远不如他,你除了你那张脸,一无是处,就算你能靠女人爬到高处,你也依旧是个无能的小人物……”
砰!
薛丽话音未落,只听一声闷响。
孟以非目光微凝,还未反应,杨玉英已瞬间抢占他的身体,一脚踹开薛丽,再顺手抓住马二的胳膊拖了他一下,马二一个趔趄,也脸色骤变,特别娴熟地往桌子底下一钻。
马三也蹲下来转头,就见对面停下辆车,车上下来一蓝西装的女子,女子手里拿着把毛瑟,神色却是温柔款款,脚下踩着高跟鞋。
一路走过来,姿容优雅,可马三背脊上却是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刚才的声音触动杨玉英提前在精神领域设定的警告,但骤然降低同调度并不容易,也只降低了片刻,孟以非的意识就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孟以非抬头看向走过来的女子。
那女子冲他笑得温婉:“孟小爷,金蒙蒙对您仰慕已久,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薛丽跌坐在地,纤细的身体在寒风里瑟瑟发抖,茫然地看向前面,一时还弄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女子也饶有兴致地看了她一眼,轻笑道:“薛家的女儿?她对孟小爷不敬,我看,薛家可以消失了。”
薛丽一时间毛骨悚然。
也不知为何,她心中忽然升起警兆,明明一向能说会道,可这会儿却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
这女子也并不太在意薛丽,回过头,面对孟以非,却自然而然变得很是温驯:“孟小爷您发句话,薛家要怎么处置?”
孟以非扬眉:“我想,此事不劳你费心。”
哪怕他说话冷硬,女子也不恼,反而乖巧:“都听孟小爷的。”
“哦?”孟以非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一个小时之前,你刚杀过人,像你这样杀人如麻,位高权重,一人能掌控无数人命运的女子,为什么要听我的?”
这人坐下来,给孟以非倒茶,眉眼低垂,动作轻盈曼妙:“只要小爷您愿意,以后我这双手,只杀您让我杀的人,不光杀人,你想要做点别的事,也一样可以找我,只要您说的出,我就帮您做到。”
“无论金钱,美人,还是至高无上的地位,完美的生活。”
马二和马三两个躲躲藏藏地想走,但又有点不敢。
两个人忍不住凑在一起嘀咕:“咱哥俩不就是想赚五块大洋?我怎么觉得这五块大洋有点沉呢。”
像他们这类在道上混饭吃的小混混,眼睛都好使,一看就知道那女人不是善茬。
至于薛丽,吓得不轻,也委屈的要命。
她才说姓孟的是个永远爬不起来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半点比不上沈先生,话还没说完,就有这么可怕的人过来,还对孟以非如此重视……肯定都不是好人。
孟以非蹙眉:“你是东洋人?”
金蒙蒙含笑不语。
孟以非叹了口气:“你们愿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又想要我做什么?”
“什么都不用做。”
金蒙蒙轻笑,“只要您跟我们走,去我们给您准备的地方享受生活就好,当然,如果您闲不住,也可以为我们工作,就还做您的老本行,设计设计舰艇,研究研究新材料,甚至,如果您不想工作,那也没关系,想吃什么,想喝什么,玩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们。”
“我们很重视孟小爷,一定满足您所有的需求。”
马二和马三神色顿时严肃起来。
薛丽懵懵懂懂,可他们两个不傻,一下子就反应过来眼前这细皮嫩肉的小后生是什么人,马二呼吸放低,转瞬间就做了一个决定。
绝不能让这女人把孟以非带走。
登州瞿家造船厂造的战舰,刚刚扬眉吐气了一回。报纸上把消息刊登出来,马二一个人灌了自己整整一坛酒。
其实那些事,和他这个社会最底层的小混混没什么关系,可他就是高兴,就是痛快。
他的酒友是个拉黄包车的,那天和他一起喝酒,就告诉他,那几天,他拉车的时候拉到洋人,都挺胸抬头,一点都没丢华国老少爷们的面子。
‘卫国号’赢得漂亮。
真他奶奶的痛快!
孟以非面上一点异样都不见,只是很平常地道:“我不想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我不需要权利,也不需要富贵。”
金蒙蒙蹙眉,随即又展开,轻声笑道:“那孟小爷想要什么?只管提,蒙蒙能做七八分主,不能做主的,也能为孟小爷去申请。”
孟以非沉默片刻:“我要国泰民安,我要华国海军拥有足以守护国土的力量,而这些,你们能给?”
他说完,都不等对方答话,站起身叫上薛丽和马二,马三等人。
“走吧。这里是瞿家的地盘,薛小姐不想给家里惹祸,以后再找我麻烦,走远些。”
说完,孟以非转身便走。
马二,马三忙不迭扶着金主赶紧跟上。
金蒙蒙沉下脸:“华国的这些硬骨头,真讨人厌。”
孟以非走了几步,瞿正带着瞿家十几个家丁护院赶到,护着他向仓库的方向走。
瞿正脸色铁青,目露凶光。
今日,他好几个朋友给他透露消息,各方势力都对瞿家造船厂感兴趣。
好几个国家的人对卫国号的建造表示关注。
瞿家造船厂内外,无数双眼睛盯着,不知多少间谍探子正在周围打探。
华国内部,也有许多军阀对它感兴趣,瞿老爷心中也未尝不想给自己的造船厂找个好东家,或者说是不错的合作伙伴。
只要能继续造出好战舰,继续养出好海军,他捐钱捐物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可这合作伙伴,总要认真选,这事,也急不得。
眼下军阀好一部分只顾着自己,他们中很多对造军舰不感兴趣,想要的是船厂附带的钢铁厂等既能赚钱,又能增强他们实力的玩意。
如今的世道,瞿家想选一个天选之人,纳头便拜,也要能选出来才成。
却说薛丽被吓得不轻,脑子里一片混乱,回到家不久,她亲爹显然也得了消息,过来抬起手就要打薛丽,半晌却是放下手,颓然叹了口气。
许久,薛副会长轻声道:“丫头,你年纪小,可能不记得了,你爹我却记得,早些年那些洋人们根本不把咱们当人看,咱们华国的东西,他们是想抢就要抢,咱们华国人,他们也是想杀就要杀。”
“有几年,我甚至怀疑他们说的对,咱们华国人就是矮人一截,咱们就是笨,不如人家优秀,那时候的绝望,也不知道你能不能体会。”
薛丽慢慢低下头去。
怎会不能?
就算以前不能,这三年她在外求学,也已经受够了那些洋人的嘴脸。
“丫头,孟小爷不光是替咱们华人出了一口恶气,看见他,我才真正看见你们这些年轻人的未来,我们华国人,不差别人一等,我们一样很聪明,比别人强。”
孟以非是卫国号设计师的身份,已经在登州传开,不说人尽皆知,可但凡有消息来源的,大多都知道了。
“就现在,孟小爷需要咱们薛家的家业,我那几个厂子都不要了,给他。”
薛副会长说得好像丢出去的只是几十块钱,而不是上百万的家业。
“反正我这人胆小,已经给你和你哥都攒下一辈子花用不尽的金子,你们就是没出息,也足够你们使,哎,只要这世道好好的,华国别乱。”
薛丽怔愣许久,慢慢点了点头。
她回到房间,在书桌前坐了好一会儿,把口袋里的名片拿出来,放在炭盆里烧了。
前几日有人来找她,她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是那些人很会说话,也很会挑动人心,大约是知道她恨瞿家,恨孟以非,所以才鼓动她去偷瞿家造船厂的内部资料。
薛丽并不傻,她虽然被说动了一点,可其实知道轻重,她讨厌孟以非是真,但她不可能为了报复,就让爹爹难过。
爹爹一直和瞿老爷关系极好,她也常听爹爹说,他自己没本事,也没胆子,就是眼光好,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抱上瞿老爷的大腿,一直抱了几十年,把薛家也发展成庞然大物,养活了老婆孩子,光宗耀祖。
对此,薛丽不喜欢,可再不喜欢,她也只决定自己不和瞿家打交道,却不会让爹爹为难。
天上忽然下起细雨。
孟以非从学校出来,和瞿正一起回瞿家,这几天瞿正一般都亲自到学校接送,就算瞿正有事,也会托付瞿海等亲信。
一进门,见瞿老爷和瞿家几位老管事都在,人人脸色凝重,孟以非不由道:“是不是遇到了麻烦?”
瞿老爷年过六旬,头发已白,却是精神旺盛,几如壮年。
“是啊。”
最近一段时间,瞿家内外交困,危机四伏,登州目前还能稳定,外面的生意却是各种问题频频出现。
现在有很多大人物在向瞿家施压。
瞿家几兄弟如今都疲于奔命,
孟以非叹道:“……汉奸对付同胞,往往比敌人更凶狠毒辣。”
最近一段时日,瞿家的日子不好过,却没影响到孟以非,只是他变得更忙。
每天都在备课,教学,画设计稿,解决船厂工作车间里每天冒出的各种问题。
这日,孟以非正在车间一边监工,一边写他的现代船舶与海洋工程的论文。
外面忽然传来躁动。
杨玉英陡然一惊,孟以非先把论文交给身边的李工程师,让他收好,这才起身出门,出去就见瞿正正同巡捕房的周探长说话,好些工人站在旁边。
周探长嘴上生了两个泡,一脸焦虑。
周围的工人们是个个义愤填膺。
瞿正回头,看了孟以非一眼,挥挥手让他进去:“没事,回去吧。”
“周探长?”
孟以非扬眉。
周探长把帽子摘下来,扇了扇风,眉头紧蹙:“薛家的薛丽小姐……死了。”
孟以非愕然。
周探长叹气:“是在你家旁边的河里淹死的,今天上午,两个钓鱼的渔夫发现了她,现在有个说是薛小姐的丈夫找过来,非说你是凶手,对方是个日本人,来头很大,日本领事馆也施压,事情实在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