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慌不择路
西域?西域有个黑塔利亚国?佐罗是谁?没听说过,难道是魔教的新成员?
胡广用急切地眼神望着见多识广的墨英真,但墨英真也没听说过佐罗这号人物。
墨英真心想,别管怎样,不能让这个佐罗把谷主给带走了,毕竟他腰间的机关弩也不是吃素的。
墨英真高声喊道:“佐侠士,在下墨英真,未曾识得大侠名号,实在惭愧。但是你背后的乃是魏林百花谷的谷主,你必须把她留下!”
“风流侠盗佐某人说了,你们的谷主是自愿跟我走的!”王大王喝到,“帅气的我已经和你们的谷主坠入了爱河,彼此都将对方视作是今生的唯一!现在我们两个人就要抛下俗世间的一切纷纷扰扰,去天涯海角双宿双飞去了!她不会再跟你们回去了!来,魏谷主,展示一下我们的爱!”
王大王转身,伸出手臂拦住苏琴的脖子,挡住她的脸,然后就这样嘴唇压了上去。
苏琴本来将头埋得低低地,整个人都在极度的紧张中。王大王突然趴过来,她没有一点点的心理准备。
月光下,她只看到了王大王的脸向着她靠了过来。
他脸庞的轮廓在月光的映射下,棱角分明。但他的剑眉星目之中却没有一丝冷漠艰涩,满满地都是温柔和真诚。在他挺直的鼻梁下,嘴角那一丝若有若无的戏谑微笑,让人完全摸不透他到底是个情深至真的痴人,还是个游龙戏凤的浪子。
苏琴本能式地,闭上了眼睛。
事实证明,紧张的环境、昏暗的光线和暧昧的动作本身具有极强的美颜效果。
但是等了几秒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苏琴睁开眼,看到了王大王脸上都是被扭曲的表情,还是那张平日里猥琐的面容。
“琴琴,别掐我,疼死我了!”
苏琴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手上忍不住用力,几乎要从王大王腰间扯一块肉下来了。她质问王大王,“你搞什么啊?”
“借位亲个嘴,不会碰到你的!借位懂吗?演戏给这些白痴看的!”
苏琴这才明白了王大王要干什么,狠狠地又掐了一把,然后把红透了的脸瞥到了一边去。
幸好月光下,脸红也看不出。苏琴一边用手背给脸蛋降温一边恨恨地想,竟敢假装亲我!登徒子,回去我一定要把你打一顿!
被苏琴掐了一把的王大王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怪叫“嗷————”
然后转头看到了呆在那里的追兵,王大王硬是把这一声惨叫转了回来,“嗷呦呦呦,你们的谷主太热情了,我都有点承受不住了。”
他很猥琐地舔了舔舌头,假装用手擦了擦嘴,“信不信由你们,甜的!你们这些单身狗酸了吗?”
胡广气急了,“墨、墨先生!他说我们是狗!”
“不管了,杀了他!”墨英真也看不下去这一出闹剧了,从腰间抓起机关弩,打开保险栓,迅速装填箭矢。
“忽悠成功,走人!”拖延了这么长时间,猪哥的马车应该早就没影了。王大王调转马头,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架!”
“追!”墨英真下令。追兵也立刻策马,死死地咬住王大王,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墨英真的机关弩已经装填完毕,举到胸前,对准前面的两人一马就要发射!
胡广见状,赶忙伸手把他拦了下来,“你这样会射中谷主的!”
“那我就射他们的马腿!”墨英真的机关弩发射口向下方偏移了一点。
“不行!那马摔倒了,谷主也可能会受重伤的!谷主可是不会武功的人!”胡广忠心护主,不能容许面前的“谷主”有一点闪失。
“投鼠忌器!哎……驾!”墨英真非常无奈,只能继续快马加鞭的追。
眼见他们即将来到一个岔道口。只要王大王和苏琴行到官道上去,再想把他们追回来就是不可能的了。
墨英真看到岔道口旁的一棵大树,突然心生一计。他从背后掏出了一把碗口粗的炮铳,打开保险机关,架在肩膀上对着王大王的后背就瞄准了起来。
“万万使不得!”胡广见状大惊失色,“这燃炮罡不能用啊!一发下去,连骨头都没了啊!”
“罗里吧嗦,你看好了!”墨英真扣下扳机,一道火光,一发炮弹如同火龙吐珠一般向着王大王的后背打了过去!
“哦不————”胡广一声惨叫,就差用手捂上眼睛了。
但是那发炮弹却没有打中王大王,而是越过他的肩头,向着前面飞了过去!
王大王心中一惊,这是什么鬼玩意儿?这是带明时代的科技树该有的东西么?他们不是以为苏琴就是他们谷主么?怎么还敢用火器打?这是打偏了?
很快王大王就明白了,那发炮弹根本没打偏。它呼啸着击中了岔道口的大树,爆发出了耀眼的火光和雷霆般的轰鸣,将那棵两人合围才能抱住的树,拦腰打断!
大树倒了下来,正好将王大王去官道的路封死了!王大王拉住缰绳,看了看路两边幽深的树林和灌木丛。
苏琴抬起头,看到了这条路的岔口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钟山”两个大字,就狠下了心,扯起王大王手里的缰绳,向着另外一条路上跑去。
墨英真大惊,你们再怎么无路可逃,也不能走哪条路啊!
“佐侠客,你快悬崖勒马!这条路走不得!”
他策马追在后面高声喊道。
“风太大,我听不到!~~”王大王一边往前赶一边高声回应。
“谷主,请回来!这条路不是给活人走的!”胡广看到那块碑,也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高声叫道。
“你们谷主说了,没有爱情的生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不会回头的!”还是王大王的声音。
“停下,都停下,别追了!”墨英真大声喝道。
追兵都停在了这条路上,没有一个人敢往前走一步。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啊!”胡广记得直搓手。
“没办法了。”墨英真叹了口气说,“明天打点一下官府,看看还有没有机会把尸体带出来吧。”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圆圆的月亮说,“钟山上的那些个玩意儿,在这个时候,可是特别的凶暴。”
第九十章 闯钟山
“那帮人怎么不追了?”王大王回头看后面的追兵,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前面是钟山皇陵,他们当然不敢追了。”苏琴平静地说。
“啊?皇陵?”王大王心中一惊,“那岂不是有很多皇家高手守卫?抓住了可是死罪,我们也得赶紧掉头!”
“不,我这次这次来应天府,就是要来钟山皇陵看一看。”苏琴大喝一声“架!”催促马儿加快速度。
但是还没等跑出去几十米,他们胯下的马儿突然嘶鸣着停了下来,任苏琴如何吆喝,抢过马鞭抽打,马儿就是不愿意往前走。
王大王和苏琴翻身下马,找了一棵树把马拴了起来。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非要夜闯皇陵?”王大王恰着腰,准备问个清楚。
苏琴想了想,如实说了,“你记不记得那个烧掉了我们白云山半山居的魔教护法张六?”
“听你说过,很奇怪一人,烧了我们的房子却不伤我们的人。”王大王用手托在下巴上摸了一下,“除非……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吓唬一下我们,让我们对某件事情知难而退。他当时跟你说了什么?”
“他倒是没说什么。”苏琴没有看着王大王的眼睛,她撒了个谎。
天理会的事情太过神秘危险了,如果全都告诉王大王,可能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她不想这么快告诉王大王实情。
但是苏琴这样刻意转过头不看王大王的眼睛的行为,对于王大王来说还是暴露了很多东西。他用手指头敲了敲脑袋,释然地笑了,“别管他说了什么,等你觉得合适的时候再告诉我吧。”
苏琴惊讶地看了王大王一眼,瞧见了对方那一副早就把她看穿的样子,不禁有点羞恼。她提高了声音,“那个张六离开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我特别在意,一直想不明白。他说我只懂得舍生不懂得取义,要我去常遇春将军墓前拜祭一下,学学他老人家。这句话特别突兀,所以我就记住了。”
“对,是很奇怪,”王大王思索了一下,“这个张六做的事情意义不明,如果他只是想要埋汰埋汰你的话,没有理由把常遇春将军墓这么明确的坐标告诉你。”
“所以我必须去常遇春将军墓前看一看,思索一下这个张六到底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苏琴说罢,将从王大王手中取回她的钢枪,沿着山路就这么往上走了。
“喂,这可是皇陵!肯定有超级高手守陵好吧!你这样一个人上去会死的!”王大王不敢跟上山,在苏琴背后高声劝阻。
“如果守陵的真的是人……那可就太好了!”苏琴渐渐隐没砸山路的拐角,只有她的声音随着夜晚的冷风飘了过来。
我靠,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守陵的不是人,难道还能是……
王大王刚想吐槽,突然看到了身边那匹死活不愿意往前走的马。马儿刨着蹄子,一副想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的样子。
王大王似乎能从马儿的眼中看出动物天生的惊恐。
再看看周围幽深的枯草从,风经过之时会发出沙沙的低语。在月光下,不知道哪里好像突然会有一双幽幽的眼睛浮现在自己视线的边缘。但是凝神看过去,却又什么都没发现。
“琴琴、琴琴妹子!”王大王转头就往山路上跑,一边跑一边嚎,“你一个人我不放心!还是让我跟着你吧!让我大男子汉温暖宽广胸怀给你带来安全感!喂你别走远了啊!”
……
钟山脚下。
胡广所带领的追兵仍旧不愿意散去。
胡广拉着缰绳,心中依旧十分不甘,拽着自己的马在原地转圈圈。
墨英真实在看不惯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出言喝道,“行了,回去吧,你一个应天府人又不是不知道皇陵是个什么概念。有哪个闯进去的人活着出来过?”
胡广低头,眼神黯淡。
没错,应天府老百姓都知道这钟山皇陵神妙的很。和历朝历代不同,带明的皇陵根本没有部队镇守,有的也都是一些打扫清理的杂工,在每日巳午未时前后共三个时辰上山,在申时之前必须下山。
如果没来得及下山,那么就只能第二天从山上把尸体搬下来了。
更邪门的是,那些尸体上都是刀剑伤痕,头发衣衫不整,仿佛死前进行过殊死的搏斗。一个没有人的荒山,若是有几只野兽还可以理解,刀剑的伤痕是怎么来的?
所以就有传言,说这明孝陵周围的一圈开国忠臣墓,里面埋着的十多位明初开国大将,可不是白埋的。他们生前帮洪武太祖打下了带明的江山,在死后也要继续守护朱家子孙安寝之地。那些冒犯的、盗墓的,都是被大将军们的忠魂击杀了。一百多年来传的邪邪乎乎的,很多人都信以为真。
可是事不关己的时候还好,现在百花谷谷主居然跟着一个叫佐罗的浪客上了皇陵,这可怎么办?
“不行!”胡广横下了心,“就算是再危险,我也得去试试!没有魏芷兰,我怎么才能当上谷主?”
说罢,他就要硬闯皇陵。
“稍安勿躁,”一直在捻着胡子思考的墨英真突然就说话了,“细细想来,你我追了半天,可曾见过这个‘魏谷主’的真面目?她从来没有给过我们正脸。我们认为她是谷主,只不过是因为她穿着魏谷主的裘衣罢了。”
“什么?”胡广大惊,“墨先生您这个意思,我们追的吐血的这个谷主,是假的?”
“哎,心急则乱啊,”墨英真比划了一下自己的后脑,“我想起,魏谷主应当是盘束发髻的。就算是半夜被掳走,也应当是散发。但是刚才那个马背上的谷主,似乎是扎了个马尾?而且,看那马背上的女子,似乎身形也要比魏谷主瘦长一点,只不过刚才月下昏暗,我们都没有特别注意到。”
“那不是更麻烦了?”胡广怪叫,“就算这个谷主是假的,那真的去哪里了?被掉包到哪里去了?人海茫茫,我要怎么才能把她找回来?”
“都说了稍安勿躁!”墨英真实在受不了胡广这幅没出息的样子。他靠近胡广,用意味深长的语气,“胡先生,您想要当谷主,必须得要有魏谷主在手上才行?”
“那当然了!”胡广十分不满,“没有她我怎么控制魏林百花谷?”
“那不就好说了。”墨英真轻抚着胡子,“我深受这个怪盗佐罗的启发:难道你控制百花谷,就非得用一个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魏谷主?”
胡广一愣,听明白了一半,“您的意思是……”
“我们可以将计就计,用其他方法‘救回’一个魏谷主,不是么?”
月光下,两个得意志满的笑声,回荡在钟山脚下,惊起了一群睡着的鸟儿。
这时,钟山上突然传来了一声悠长的号角声,如同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叹息,把这两个做贼心虚的人吓了一跳。
“我说墨先生,”胡广缩着头,瞅着钟山打了个哆嗦,“我们还是回去再做打算吧……”
第九十一章 号角
站在山路的岔道口,苏琴接着月光看清了旁边的石碑。
“常遇春将军墓是这个方向。”她自言自语着,向着旁边一处石道走了过去。
“琴琴!你等等我,我来保护你啦啊啊啊!!”王大王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这种黑乎乎的夜晚跑山道,对于不会武功的弱鸡来说,真的是太要命了。
好不容易赶上了苏琴,王大王一边喘气一边抚着自己的胸口。正当他想说话的时候,苏琴突然转过身来,对着他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示意他安静。
眼前这条石道直通林地深处,石道两边各有一排石像,石马、石羊、石虎、石人,一共八尊。而在石道的尽头处,赫然是一个青石垒制的大坟立在那里。
“常遇春将军,字伯仁,号燕衡。洪武太祖麾下最为悍勇的猛将。”苏琴一边向着坟冢走去,一边跟王大王解释,“相传他心不畏死,嗜杀成性,每次冲锋都要打头阵,一生毙敌无算。”
王大王看着左右石人石像,听着耳边阴风阵阵,其实早就快被吓傻了。但是他还是壮着胆子,跟在苏琴背后。
而苏琴则面无惧色,依然在边走边说,“有人说他是带明初年第一高手,一杆长枪被他用得无敌于天下。还有人说他嗜杀成性,只要枪尖上沾了血,不杀足七七四十九个人,决然不能停下。”
来到了坟冢面前,苏琴停下的脚步,王大王一头撞在了她背后。而苏琴口中讲述依旧没有停止,“洪武二年,燕衡将军常遇春讨伐中原,竟然在战后换上了‘卸甲风’,年仅四十岁就死了。堂堂一代猛将,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军中帐里。”
“什么是‘卸甲风’?”王大王提了个问题想要缓和一下紧张气氛。
“卸甲风,是说的将军们在战场山奋勇杀敌,身体太热,汗流浃背,于是立刻脱掉盔甲,贪凉吹风,结果风邪入体,气血不通的症状。”
苏琴似乎对此十分了解,“古时候很多名将都死于此症,但是燕衡将军常遇春大概是最有名的了。”
打完仗一身大汗,然后吹冷风吹死了?
王大王回想了一下,如果这个世界的基础医学和前世没有根本差别的话,那常遇春很可能是死于剧烈运动后的肌溶解症,并引发急性肾衰竭。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吹冷风使扩张的血管快速收缩,导致的急性心脑血管疾病。
这边王大王还在考虑医学知识在这个世界的适用范围,那一边,苏琴却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并将手中的长枪横放在面前。就在王大王不解的眼神中,苏琴给常遇春的墓碑,磕了三个响头。
“后辈小女子,姓苏名琴,在此拜祭燕衡将军!请燕衡将军指点迷津,明示‘舍生取义’之道!”
“你疯了?跟死人说话呢?”王大王的恐惧感更强了。自从苏琴上了钟山,她平日里那股郁郁的少女气都没了,举止处处莫名其妙,似乎又藏着玄机不肯示人。要不是素日里知道苏琴有些背景不肯明示大家,王大王简直要认为苏琴被哪里来的鬼魅上了身,性格大变。
三个响头磕完,什么都没发生。
风还是从林间吹过,坟冢还是立在那里。唯有月光照在石人上的角度有所不同,那也是因为时候越来越晚了。
“都是我一厢情愿么……”苏琴眼中落寞了许多。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在搞什么邪恶恐怖仪式,但是我觉得半夜里跑到坟圈子里跟人家常将军请教人生大道理,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王大王赶紧吐槽,“我们还是走吧,你得感谢人家常老将军没立马爬起来给你传道受业解惑……”
就在王大王想要劝苏琴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时候,他们面前的钟山上,想起了悠远的号角声!
那声音似乎不是从山顶上传来,也不是从山底下传来,而是从这座大山的内部发出。这声音一点都不洪亮,但是穿遍了整个钟山的山体,在王大王脚下产生微微的震颤!
“邪门!”王大王急得一头汗,“琴琴,赶紧走,不然来不起了!”
苏琴抄起长枪站起,正要离开。回头时,令人汗毛竖起的景象发生了!
随着第二阵号角声从脚下传来,原本站在路边,手持长枪,像守灵人一样的武将石像,动了!
……
“这是?”山脚下的胡广也听到了号角声,即使是应天府本地人,也从来没听说过皇陵山中还会发出号角之声。
“这是阴军号令。”墨英真拉动缰绳,转身就走,“这号声不是吹给活人听的,快走!”
……
石头人活了!
王大王心里面说了一千个草。
虽然我知道这是一个唯物主义不适用的世界,但是也不能突然冒出来这么怪力乱神的玩意儿啊?
还有什么东西会活过来?这里一共八个石像,会不会都是活的?
往哪里躲?
各种想法飞快地从王大王脑中闪过,但是没有一个有答案。
谅你有千般智谋,遇到鬼神又能有个屁用?
那个石人举起了长枪,身上碎石随着土灰纷纷剥落,掀起了一小阵烟雾!
它转头看了过来!
它能看到苏琴和王大王!
它向着两人走了过来,手握着长枪,杀气腾腾!
咋办?王大王腿一软,坐在地上了。
王大王这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要紧,发出的声音就好像惊动了石人一样。那石人稍稍一顿,举着长枪向着王大王的方向刺了过来!
就在那根长枪即将穿透王大王的时候,苏琴的长枪如苍鹰离巢,从侧面刺中了石人的长枪,将他的攻击偏转到了一边!
王大王赶紧趁着自己还能站起来,连滚带爬地跑到了苏琴背后。
“琴琴,上!我给你加油!”王大王高高地举起了手。
这个弱鸡在单挑的时候是真的没啥用处啊。苏琴一边这样想,一边举枪主动发起进攻,刺向这石人的胸膛!
而石人没有任何犹豫,横枪偏肩,挡下了苏琴的一枪,然后回身用枪柄撞了过来。
苏琴猛然跳起,躲过这一击,然后接着落下的劲势,一招辟地枪,向着石人的头砸了下来!若是寻常人,怕是这一击,连头颅都要砸得像西瓜一样四散爆开!
石人没有闪避,而是僵硬地微微抬起头,傻乎乎地看着这一击冲着脸砸了过来!
得手了?
没有!
这一枪砸在石人头上,苏琴手中的长枪枪身立刻传来一股剧烈的震颤:太硬了,砸不动!
苏琴赶忙收拾回枪,重新站位身姿,但觉得两手虎口一阵剧痛。
而那石人吃了这么重重一击,居然只是后退了一步,脑袋晃了一下!
“糟了,”苏琴淡淡的说,“这东西怕不是刀枪不入……”
第九十二章 选择
“这玩意儿刀枪不入?那还真是个好消息!”王大王发出了悲鸣,“这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苏姑娘我敬你是条汉子!”
“别贫嘴了,注意躲避!”苏琴眼看那石头人抄起石枪,又一次攻了上来,连忙举枪和它战在一处。
这两厢里好一场厮杀!苏琴枪出如游龙,灵蛇盘舞跃金盅;石人横枪无虚招,敢将武圣马上挑。一个是轻灵灵洞庭明月,一个是苍郎朗泰山镇岳。这厢里苏琴年方一十五,方见得世间百巧工若拙;那坟前石人久伫百余年,今才能一展撼力可开山。
苏琴攻势犀利,一枪之后两枪来,两枪之后四枪至,完全不给敌手任何喘息机会。但那石人本来便不用喘息,就算身形阻滞、动作迟缓,但是全身上下刀枪不入,就算被枪尖捅个正着,扎得火星四溢,也伤不到分毫。反倒是石人力大势沉,石枪挥舞所到之处,皆会卷起剧烈风压,掀得人站不稳脚跟。若真的吃了这么一石枪,怕不是当时就要筋骨寸断。
两方各有胜负,僵持不下。王大王一看,心里反倒是有底了。他抄起地上一块石头,冲着石人就扔了过去。
“咚”一声,石头砸在了石人身上,石人微微停滞,向着王大王的方向转了一下身,然后就要走上来攻击王大王。
苏琴见状,赶紧绕到石人背后,对着它后心刺出许多枪,硬是把石人的注意力拉回到了自己身上,才救了王大王一条狗命。
“你捣什么乱呢!”苏琴喝道。这种情况下,无法战斗的王大王没有任何用处,能隐藏好自己就是帮了最大的忙了。
“我没捣乱!你再听!”王大王死不悔改,又拿起手中一块石头扔向了石人。石人身体被击中,又一次发出了“咚”的声音。
苏琴刚想骂王大王,但是听到声音,马上明白了王大王的意思:
刚才打得太激烈,都没有注意。听这个声音,这个石人的身体是中空的!
“这个石头人不是什么怪力乱神!”王大王赶紧解释,“它是人造的,是个机器人!”
然后王大王猛拍自己胸口的位置示意,“它的核心机关应该都在胸口,所以这个地方被石头砸了,能听出来是中空的!”
难怪!苏琴恍然大悟。刚才跟石人战斗时,无论是打它的头、颈还是四肢,它都不避不逃,用身体硬接。唯有打它的胸口,它一定会举枪格挡!
这东西能被干掉!
苏琴一时间信心大振,瞄准石人胸口的位置,发起了更凛冽的进攻!
那石人动作较为缓慢,要害被人看破之后,完全陷入了被动防御。
只要继续进攻,它就一定会露出破绽!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石人突然转向,向着道路对面矗立的另一个武将石人走了过去。
糟了!莫非还有第二阶段?王大王脑中浮现出一大堆不好的联想:比如石人又唤醒了另一个石人,两个石人前后夹击;比如石人冲向另一个石人,然后发动了自爆,将在场所有人炸成飞灰;再比如说石人大吼一声“六神合体”,然后另一个石人突然大吼一声“我来组成头部”,然后他们就这样合体成一个超级巨神兵。
那可就太糟了!
只过了一秒钟,王大王悬在嗓子眼的心就放了下来,没有发生那么玄幻的事情,石人的行为还是遵照基本法的。
它只是一拳把另一个石人打碎了。
对,打碎了!
什么情况?
之间机关石人从破碎石人的残骸中,抓住了一把钢枪,拔了出来!
那把亮银枪在从石中拔出的时候,发出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这说明这把枪仍然状态非常良好,没有锈蚀,韧性十足!
但是,这石像应该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了啊!为什么这把枪能藏在石中一百年,锐气却分毫未曾受挫?
还没等王大王感叹完这一出魔幻“石中枪”的大戏,那石人就这么一手抓着一把长枪,用字面意义上的“双枪”,向着苏琴攻了过来!
石人力大无穷,单手使枪捏着的都是长枪的尾部,比双手握着长枪三分之一处的苏琴,攻击范围生生长了一截。加上他挥舞两把枪的力量居然没有任何减弱,苏琴的攻势在它的新“双枪模式”面前,毫无用武之地!
石人主动攻了上去!它的动作已经不再有分毫的防守,而是全力进攻。现在无论石人还是苏琴,谁防守,谁就会落在下风,最后被活活耗死。
因此,不需要防守!
苏琴将石人的动作看在眼里,似乎明白了什么。
对啊,不需要防守,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她的武学天分极高,只要看到石人的动作,当时就能领悟其中的真谛。
苏琴和石人之间,只有一次决胜负的机会,只有一枪!双方都抛弃防守,用正攻法堂堂正正决一生死,这一枪过后,胜者生还,败者丧命!
但是知行合一何其难?
纵然知道必须舍生忘死,但是双方是不平等的!
石人是石制身躯,它只有胸前有弱点,身躯上其他地方几乎都是刀枪不入。但苏琴是血肉之躯,身上任何地方受伤,都会导致战斗力直线下降,最终任人宰割。
所以“决死一击”过后,很大概率是没找到敌方弱点所在的苏琴,被当场击杀!
不敢赌!就算这是赌博,也是在敌人在出老千的前提下赌,要怎么赢?
苏琴被石人大开大合挥舞的双枪逼退到了坟冢面前,而王大王则躲在另一个方向的大树后面,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
石人突然收住了攻势,停止了手中双枪的挥舞。
苏琴愣了一下,怎么了?难道石头人也有发善心的时候,要放我们一马?
下一秒她就明白了,哪有这种好事?石人一只手举起一根长枪,分别对准了苏琴和王大王,然后抬到了脑后。
它要投枪!
投枪,是每一个用枪的战士,在战场上能够用出的最后一招。扔出了自己的武器,接下来要么是对方死,要么就是自己死。
但是这个石人显然不是这么打算的。它用双枪分别对准了两人,让苏琴一下子陷入了死局:
如果只格挡自己这边的投枪,那么苏琴有可能挡下来这一击,但是王大王那边就一定会死,因为这石人的千钧力量投出的枪,就算是躲在树后面也一样会被穿透。
但是如果苏琴跑去格挡王大王方向上的投枪,那么她就会把后背暴露给石人。也因此,她几乎肯定会被石人轻易击杀。
怎么办?石人将苏琴放在了选择的天平上。
救自己?还是救队友?
救了自己,队友一定会死。
救了队友,自己一定会死。而自己死后,队友也一定会死。
就在那么须臾一瞬,苏琴脑中闪过这两个选择。她明白,理性的思考,就应该选择救自己,让王大王死,毕竟死一个总好过两个都送命。
但是她不愿意这么做。
苏琴知道为什么王大王一直没离开,一直躲在树后观战。
他其实怕得要死,双腿战抖。这种级别的战场,实在不适合一个没有武功的弱鸡在边缘观战。哪怕是溅起的石头都可能会要了王大王的命。
但是他没走,他刚才还冒着生命危险向石人扔石头,只为了提醒苏琴,他观察到敌人可能存在的弱点。
不!
他没放弃过我,我也不会放弃他!
自己死?还是王大王死?这是个双选题么?
不对,还有一个选择!
苏琴回想起了张六曾经说过的话:
“你年纪轻轻就学到了舍生,实在了不起。但是你没学会怎么取义,所以你还是太弱。”
苏琴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舍生取义……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生!
盲目的送命行为毫无意义,不配被称为是舍生……
自己的生、队友的生,那才是义的所在!为了取义的舍生,置之死地而后生,才是真正的舍生!
苏琴的枪上,内功气劲凝聚成了有型之物。一时间银光炸裂,而后枪出如龙,直捣石人的心脏而去!
自己死、队友死。在此之外的第三个选项,就是向死而生、全力一搏,在敌手杀死任何人之前率先消灭掉他,才能保护所有人!
苏琴这一枪雷霆万钧,敢破天门!
伴着她的攻击,她大声喝出了脑中浮现出的枪法名字:
“燕!衡!忘!死!枪!”
第九十三章 燕衡忘死枪
一百五十年前,常遇春乘着一条小船顺流而下时,在采石矶面对的,就是必死之局。
元军水军统领蛮子海牙扼守住了铜城闸以及马场河上的所有关隘,布满了水上防御,河上的舟船密密麻麻,岸上的守军营火连绵不绝,一望无边。
明水军没有任何通过的可能。
天在下雨。
雨滴在常遇春的脸上,顺着他面孔上的伤疤流下来,即便是滴进了眼中,也不见他闭眼或是擦拭。
为他划船的士兵都默然不语。他们知道这是必死之阵,面对地方这样的大军,划着这样一搜小舟打头冲锋,必然会被敌军的乱箭射杀,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但是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来了,只因为他们的将军是天下闻名的猛将,敢领十万兵破天下豪杰的“常十万”,常遇春。
元军发现了常遇春的先遣队!他们迅速聚集在一起,列阵,万箭齐发!
大江之上无处可躲,眼见常遇春将要命丧于此!
常遇春举起了他手中的亮银枪,那把枪和他一样杀气腾腾。
他猛然轻功跳起,在空中踏着箭矢而行,将他的枪向着元军弓箭手最密集的地方投出!
凝聚内力的长枪像炸弹一样,在人群中爆开气劲,将附近的人掀得人仰马翻!
而常遇春则稳稳落在长枪所在之处,一把拔出长枪,用赤红的眼睛望着面前已经被吓破了胆的元军,用无声告诉所有人:
老子不是来送死的,老子是来杀人的!
此后一百多年间,民间都流传着常遇春将军和他那把燕衡枪的传说。但是其中最传奇的,当属他那失传的枪法——“燕衡忘死枪”!
直至此刻,苏琴在石人的逼迫之下领悟了其中奥妙,将这一招失传了一百多年的枪法再现了出来。
她方才明白,这枪法失传的原因,是因为常遇春将军一生中再也没有遇到一个像他一样,能够从尸山血海之中爬出来,领悟向死而生道理的人。
而苏琴的枪尖,就这样没入了石人的胸膛,插进了心脏的位置。
一股霸道无比的冲击,从石人内部炸开!一声“轰”之后,上身炸得粉碎的石人,只留下一个下半身,跪在地上,然后倒下了。
苏琴手中的钢枪,也随着石人的炸裂,整个冲击变形。苏琴扶着手中弯曲的枪杆,才勉强没有倒下。
王大王看到敌人被消灭了,赶紧跑向苏琴的方向,一边跑一边用石头扔过道两边的石马、石羊和石虎。
“你又干什么呢?”苏琴额前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成缕,粘在一起。
“我得砸一砸听一听,这几个石像都是实心的,没有机关……”王大王检查完之后才过来辅助摇摇欲坠的苏琴,“你怎么样?受伤没有?”
“没,就是内力消耗太大了。”苏琴轻轻把王大王推开,示意自己能站的稳。
她注意到了刚才石人抽出的那把亮银宝枪,此时正插在地上,于是上前捡起。
接着月光,她看到枪身上面刻着三个字“燕衡枪”。
而此时的王大王则围着碎裂的石人开始了研究。
“这是我最喜欢的打怪掉落时间!”王大王嘴里面嘟嘟囔囔的。
苏琴已经习惯了王大王的一部分奇怪的说法,比如搜刮的战利品叫做“掉落”,和敌人开战叫“皮尅”,消灭敌方强者叫“打波斯”。反正见怪不惊了。
只见王大王从破碎的石人体内,摸出了一个圆圆的玉石盘,碗口大小,是一个太极的样子,一半是汉白玉,一半是黑曜石,做得非常精细漂亮。
“琴琴,你看我发现了什么!”王大王兴奋地喊。
苏琴走了过去,王大王却突然拉住了她的手。
还没等她训斥王大王的流氓行为,她突然感觉到手上有内力徐徐传来。
“你这是……”苏琴刚刚内力消耗过大,得到内力输送,一下子又惊又喜,“你这内力是从这玉盘中来的?”
“是的,这个玉盘中居然有内力荡漾其中。”王大王一边解释,一边又从石人腔中抓出一把丝线,“看到没有?碧玉天蚕丝。如果我没猜错,这个是百年前的某位机关高人,用能够储存内力的玉盘和能够传导内力的天蚕丝做成的。”
他继续在石人腹中翻找,“除了这两样东西,它的体内还有很多精密的石制零件,但是刚才你那一枪太强悍了,把那些精密的零件基本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这个最结实的玉盘和一堆被搅碎的丝线……”
这时,王大王突然听到身后风声呼呼作响,回头一看,是苏琴内力回复了,正在挥舞一套悍勇无匹的枪法。真个是枪出风云变色,枪落石破天惊。雄赳赳不让西楚项霸王,气扬扬能破叔宝錾金枪。
只见苏琴武罢一套狂枪,收势定招,向着常遇春的坟冢躬身拜道,“谢燕衡将军传武!”
“是不是传武不好说啊,”王大王站在她身后吐槽,“我要是死了躺在坟圈子里,遇到一个人跑来把我身边的家伙什砸了个破破烂烂,反正我是饶不了你。”
就在这时,山中再次传来的号角声。
“我说了吧!”王大王拉起苏琴的袖子叫她赶快走,“这一趟收获很大了,保不齐其他墓地里也有这种石人,现在正要杀过来。我们赶紧走吧!”
还没跑出两步,王大王就被苏琴拦着腰一把提了起来,像拎着一只小鸡一样,抓住向着山下飞奔而去。
“这个姿势有点不雅,”王大王悄悄提了个意见。
“反正我不会像狗东子一样背你。”苏琴一手拿枪,一手提着王大王,脚上运起轻功,轻踏着草木丛,向着山下飞了过去。
……
回到岔路口,之前的追兵早就已经走了。但是那颗倒下的大树还有几处仍在阴燃,死死地挡着路。
苏琴下马,抄起自己刚刚拿到的燕衡枪,对着那颗大树就是一枪过去。“轰”的一声,那颗两人合围的树干就这样像纸板一样被打成了两段,向着两边滚了过去,最后停在了路边的草丛中,惊起了一群睡得迷迷糊糊的鸟儿。
清理了路障的苏琴重新爬回马上,伸出一只手对着王大王说,“补充一下呗。”
“啊?”王大王看着那一节嫩藕一般的雪白手臂,傻了一下。
“这招燕衡忘死枪,内力消耗奇大无比,我内力又快用光了。”苏琴解释。
“那你就省着点用呗,”王大王从怀中掏出了玉盘,将其中内力徐徐渡入苏琴体内。不一会,苏琴就恢复了精神。
“这个玉盘中的内力……用光了。”王大王皱着眉头说。
“用光了?”苏琴想了想,“也对,要是这东西里面的内力取之不竭,那就太不合常理了。”
“这已经很不合理了。这个玉盘的功能就好像一个蓄水池一样,可以向里面度入内力,也可以向外提取内力。”王大王吹了一下玉盘的表面,放在眼睛下查看,“但是这上面还有更不合理的东西。”
说完,他把玉盘拿给苏琴看。
借着月光,苏琴在玉盘的内褶痕中看到两个小字:
公输。
第九十四章 说走就走的旅行
快马加鞭,日夜兼程!
三天后,王大王和苏琴回到了全侠派。
下马后王大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找猪哥和魏林百花谷谷主魏芷兰。
然后他得到的消息是:没有,猪哥还没回来!
这下麻烦了,王大王陷入了担心之中:难道猪哥半路上发生了什么变故?难道他被抓住了?
真不幸,猪哥的确是发生了变故,他也的确被抓住了。
但他不是被追兵抓住的。
……
两天之前的早上。
猪哥在路边的小河之中取水洗了一把脸,清醒了一下自己。
从昨晚临危受命,开始赶着马车逃命,再到今天早上,猪哥已经连夜走了大概一百五十里的距离。这一夜颠簸,连坐车的猪哥也累得头昏脑涨。也亏得马儿吃苦耐劳,居然坚持了下来没有尥蹶子。
猪哥深吸了一口早晨清凉的空气,准备上马去找个旅店下榻,突然听到轿子中传来清脆的两声,“阿嚏、阿嚏!”
糟了!心急如焚地赶路,忘了车上还有一个大活人!
猪哥赶紧爬上车,掀开帘子往里看。
而此时,车中的魏芷兰正好也掀开帘子要往外看。
两张脸就这么撞在了一起,鼻子碰鼻子,把两个人都疼得捂着脸掉眼泪。
别相信那些撞在一起就会接吻的爱情喜剧。两个人的脸撞在一起,要不然就是鼻子的碰撞,要不然就是牙齿的碰撞,哪个都很疼。
猪哥捂着脸跺了两下脚,然后反应过来看着轿子中。
魏芷兰衣着单薄,未施粉黛,脸上还带着刚刚睡醒的红晕,凌乱的衣服领子半敞着,一片旖旎风光若隐若现。
她用警惕的眼神,捂着鼻子上上下下打量了猪哥半天,谨慎地问道:
“山贼?”
猪哥摇头。
“人贩?”
摇头。
“仇家?”
摇头。
“色色色色色色魔?”
“不是!”猪哥疯狂摇头否认。
“那你给我个合理的解释!”魏芷兰袖子一甩,脸也不捂了。
“那个……”猪哥很是思考了半天,“我说我是来请你给我们门派做技术指导员的,你会信么?”
“你过来,”魏芷兰勾勾手指,凑到猪哥面前做了个口型,“鬼、才、信!”
“魏谷主,我们真的不是有意冒犯,”猪哥还在试图解释,“这完全就是误会!我们是山东省济宁府的全侠派门人,跟海苗记商会做了笔买卖,想要买贵派的碧玉天蚕以及养殖技术。天知道那脑子被驴踢过的海苗记是怎么想的,居然把您直接给抢来了……”
“等等,你说海苗记?”魏谷主发现了华点。
“对啊,海苗记,有问题么?”
“江湖第一黑商会海苗记?生意遍布五湖四海,用各种黑白手段横行霸道,骑在各门派身上扒皮喝血的海苗记?”
“……海苗记的江湖评价这么低么?这个我倒是真的不知道……”
“岂止是低!”魏芷兰有点生气了,“黑市商人啊,黑市你懂么?哪个门派的人跟黑市的人做买卖还敢这么理直气壮的拿到台面上来讲?”
得,猪哥狠敲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没想起来,这个不合适说出来啊!
“还有还有,气死我了,你们这个什么全侠派还要谋求我们百花谷的碧玉天蚕?你不知道这是我们百花谷最大的买卖么?巧取豪夺,你还有理了啊?”魏芷兰直接上手,拿着白玉春葱般的手指,一个劲一个劲地往猪哥头上戳了过去,戳得猪哥不停后退。
猪哥自觉理亏,由着魏芷兰逮着他的脑门子戳。魏芷兰得寸进尺,恰着腰开始数落猪哥,“这个二胡卵子小弟弟,你脑子不要可以送给有需要的猪哦。什么叫做请我当技术指导员?半夜里抢劫良家妇女你还说的挺清新独到的嘛?你爹娘没教过你怎么做人么?”
猪哥原本由着魏芷兰点脑袋,但是一听到她说起爹娘,心里的伤疤一下子被揭开了。
那年他才七岁,家里吃不上饭出来逃荒。爹娘给了他一个饼子,让他在海宁府街头等着他们回来。但是他等啊等啊,爹娘却再也没回来。
长大了他就明白了,他被扔掉了。
猪哥突然就无名火起,一把抓住魏芷兰的手腕高高地抬了起来,把她拉到眼前,恶狠狠地瞪着她。
“哼,原来不会武功,居然也这么猖狂!”猪哥觉出自己手上绵软无力,发现了这个魏林百花谷的谷主并不是什么高手,心中也就放心了。
“放开手!放开!”魏芷兰不断挣扎,但是猪哥的手像老虎钳一样分毫不动,反倒是把自己弄疼了,“你要是再敢这样对我,我保证你这辈子都别想知道碧玉天蚕的养殖法!”
“哼,不瞒你说,魏谷主。”猪哥觉得有必要杀杀她的威风,“我以前是做情报工作的,通晓各种刑具,最擅长从别人嘴里面撬出点不为人知的秘密来。
你说,我什么事情没见过?……”
这时,因为魏芷兰剧烈的挣扎,她原本就不甚整齐的单衣领口开了,一道宏伟的沟壑就这样呈现在猪哥的眼前。
在猪哥短暂的十七年人生中,这个,真的没见过。
他现在满奶……呸,满脑子都是:哇这个衣领真大,哦不对,这个衣服真白。
等他反应过来,硬把视线挪开,再看魏芷兰,已经是满面羞红,气得快要哭出来了。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猪哥气势一弱,手也就松开了。
魏芷兰一看猪哥怂了,上来就是一顿爆锤!一边锤还一边骂,“还说你不是登徒子!还说你不是人贩子!还说你不是歹人!”
“你别急啊,这是意外!”
“你以为我会信你吗?”
就这样,魏芷兰逮着猪哥锤到累了,就又坐回去马车里面休息去了。
猪哥等了一会,没发现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就探头探脑地向着马车里问,“魏谷主,你消气了?”
“没有,还有七成气没消!”魏芷兰没好气地白了猪哥一眼,吓得猪哥赶紧转过身。
然后她垂下睫毛想了想,突然似乎想通了什么事情,趴着身子凑到了猪哥面前跟他说,“这样吧,我想了想,这个碧玉天蚕的养法,也不是不可以教给你嘛!”
“真的?”猪哥大喜,刚想要回头,然后就又硬生生把自己的脖子拧了回去。这个角度看过去,怕不是又要挨魏芷兰一顿锤。
“但是呢,我当然是有条件的。”魏芷兰得意地说,“这十日,你必须什么都听我的。我说去哪里就得去哪里!”
“这……”
“还有,我要去吃什么你就得带我去吃什么!”
“啊?”
“还有,我要去哪里玩你就得陪着我去哪里玩!”
“魏谷主,你不是刚才还说我是人贩子么?哪一路人质,会让人贩子陪护、陪吃、陪玩?”
“我不管!反正你要是惹我不高兴了,碧玉天蚕的事情你就别想了。对了,也别想着能糊弄我,我可小心眼了,什么仇都会记很久的。那些蚕宝宝可娇贵了,只要我把孵化的温度说得稍微高一点点,你们就只能得到一堆死虫虫了,可怜呦……”
“可是,我们全侠派那边……”
“行了别管你那个什么门派了,先带我去洪泽湖看看吧,我听说哪里有仙鹤呢!”
“……好吧。”
“对了对了,我还想去见一见大海!我听说大海可大了,到底有多大?”
“……可能比你们村最大的王八池子还要大。”
“还有啊,你不是说你们是山东的门派来着?哪里有啥名胜?泰山对吧?泰山高不高?”
“……泰山不仅高,还具有壮、黑、大等特点。”
就这样,一脸黑线的猪哥被他的“人质”胁迫着,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第九十五章 突然虐狗?
“尊敬的王董,我是猪哥。事出不得已,我没办法及时返回门派。魏芷兰谷主要求我陪她进行为期不短于十五天的旅行,否则就不愿意传授我们碧玉天蚕丝养殖法。我这里一切安好,我会尽量讨好魏谷主,勿念。另,如有命令,请送信至海宁府久恩堂处,我不日将前去取信。”
猪哥站在那里,用买来的笔沾了点口水,写下了这封信。
他此刻正在洪泽湖的岸边。这洪泽湖,可是江苏第二大湖,整个有三百万亩的面积,真可谓是一面华镜去远山,远山接水水连天,浩浩荡荡,蔚为壮观。
魏芷兰也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了,论地位也是门派首领,但此刻却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一样,对着浩淼的湖水举臂高呼:“实在是太壮观啦啊啊啊啊!!”
猪哥撇了一眼,魏芷兰现在身上穿的外衣是他给买的。虽然只是粗布棉衣的便宜货,也没有什么时兴的亮眼剪裁,但是穿在美人身上,那就是加分。
他咽了一下口水,凝神镇住自己的心跳,走进魏芷兰,诚恳地问道:“魏谷主,这地方除了水多也没什么其他特色了,不然我们就赶紧走吧?”
“不要!”魏芷兰果断拒绝,“好不容易来一趟!钟山那边可没有这么浩大的湖,你说,难道大海能比这洪泽湖还大?”
“咳,应该是要大一丢丢吧……”
“真的?那可太神奇了!”魏芷兰脸上洋溢着活力,“我记得我听说,这个大湖旁边住着很多丹顶鹤!怎么没看到啊?”
说罢,魏芷兰捡了一块石头扔到了湖旁边的草丛中,一时间惊起一滩鸥鹭。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水鸟扑棱棱地往外飞,魏芷兰又惊又喜,在鸟儿后面傻乎乎地追着笑。
看到这条脱缰野狗一般的魏谷主,猪哥耐着性子给她解释:“魏谷主,丹顶鹤是候鸟,天气一冷了就飞到南方去过冬去了。现在方才二月,它们还得过点时间才会回来这里。你现在这个时间,是看不到丹顶鹤的。”
“不管了!这些鸟儿也不错!”魏芷兰跑去了另一个草丛扔石头,然后继续玩追鸟儿的游戏,活脱脱的一个熊孩子。
猪哥还想劝两句,一群鸟儿从他头顶飞过,“噗”地一声,一坨鸟屎就这样掉落在了猪哥的头顶上,躲都来不及。
“忍住,不能发脾气,”猪哥左手制住自己的右手,自己劝自己要想开。小不忍则乱大谋!
就在这个时候,魏芷兰在水边跑跳之时,突然踩到了一颗满是青苔的石头,脚下一滑,眼看要掉进二月冰凉的水里面!
猪哥眼疾手快,脚下运上丐帮轻功夺路诀,一个猛子跳过去,一把抓住魏芷兰,将她从即将跌落的歪斜之中拽了回来,揽在了怀里。
对,就是你们想的那个动作,猪哥怀中抱着魏芷兰,然后还在慢动作中不断旋转,四目相对的那种。
猪哥稳稳地落在了岸边,然后他们就这样保持这个动作站在那里。
还是魏芷兰先反应过来,提醒了一下猪哥,“咳咳,我非常感谢你的搭救,但是你要是再这样抱着我,你头上的鸟屎就要掉到我身上了。”
猪哥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犯傻了,赶紧把魏芷兰放下。没办法,对于这种年轻小伙子来说,漂亮姐姐的杀伤力实在太大,很容易湿(划掉)失态。
两人一时间非常尴尬,都在非常不自然地整理自己的衣服,直到他们都觉得自己衣服整理的时间太长了。
魏芷兰先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掏出了一块手绢,“拿去擦擦吧,头上顶着坨屎算是什么情况?”
猪哥犹豫了一下,接下了魏芷兰抵给他的手绢。那手绢上绣着一朵非常俊美的兰花,还带着魏芷兰的体温和阵阵清香,让猪哥不怎么舍得用它擦自己头上的污物。
算了,一番好意,用了吧。
猪哥一边擦头一边问,“我会洗了以后再还给你的。”
“拿去吧,不用还我了。”魏芷兰转身准备上马车去了,“沾了屎的手绢本谷主还会继续用吗?你要现在带我去县城,给我买一块新的。”
好嘛,猪哥心里想,我就知道你不会白送我的。不过算了,反正也得去县城寄信,那就走吧。
猪哥跨上马车,一声“得儿——驾!”马车徐徐开动了。
坐在车中的魏芷兰突然问道:“我到现在还没问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诸葛知,诸葛亮的诸葛,知道的知,”猪哥甩了下缰绳,“不过我还是习惯大家叫我猪哥。”
魏芷兰噗呲一声笑了,也不知道笑的啥。
总之,一场说走就走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的旅行还在继续……
……
一天以后,也就是王大王和苏琴赶回到全侠派的第二天,王大王收到了猪哥寄来的信。
王大王看着信上的内容,眼睛瞪得都快掉出来了。
“怎么回事?猪哥遇到什么情况了?”十分担心猪哥的狗东子关切地问。
“没什么,猪哥很好,甚至好得过分了,”王大王一脸的嫌弃,“被美女谷主要挟着一起游山玩水,这么好的事情,怎么我没遇到?难道猪哥才是主角?”
……
“这淮安县城有点破啊……”魏芷兰集市上一边挑挑拣拣一边说。
“魏谷主,这就是一个县城,当然比不上应天府繁华。”狗哥跟在她身后,抱着各种魏芷兰买的衣服、饰物和其他新奇玩意儿。当然,这都是他掏钱买的,“还有,你不是就来买个手绢么?”
“因为东西很便宜啊,跟白捡的一样。”魏芷兰在一个糖人摊子前面又挪不动腿了。然后她转身,靠近猪哥,微微低头,用一双大眼睛盯着猪哥看。
猪哥没办法,腾出一只手从兜里面掏钱。他一边拿一边恨恨地想,王董,这些我回去都得找你报销!
魏芷兰高高兴兴地拿着银子找到摊主问,“老板,你捏的这个年轻书生是谁?”
那一脸褶子的老摊主正在专心捏糖人,突然听到问话声,抬头一看是一对年轻男女,一下就明白或者说误解了。他满脸褶子都笑开了说,“姑娘好眼力啊,这是我这摊子上费了最大精神头捏出来的了!这个书生叫柳梦梅。”
“好好好!”魏芷兰高高兴兴地说,“我就买这个柳梦梅,几个钱?”
“不要你钱了!”那老摊主哈哈大笑,“老夫我今天开心,居然有人识货。来,这个糖人送你了。”
魏芷兰刚要拿,那老摊主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插着糖人的草棒上又拔下了一个女旦糖人,一并给了魏谷主,“郎才女貌要配成双才行!这个也送给你了。”
“真漂亮!”魏芷兰眼里都是星星,“谢谢老板!这个漂亮小姐姐叫什么?”
“她啊,她叫杜丽娘。”摊主认真地说,“这两个人是一出戏里面的情人,这戏叫《牡丹亭》。”
他努了努嘴,“喏,那边的戏院正在演呢,要看可得赶紧呦!”
“谢谢!”魏芷兰一手拿着糖人,一手扯着猪哥的袖子就要走,“听到没有,赶紧走,不然好戏就要开场了!”
猪哥不情不愿地被拽着走,怎么又听上戏了?还不是得他花钱?
都快走出去三丈远了,不知名的路人甲摊主还在背后喊:“小伙子加油啊!我老伴当年也是看《牡丹亭》的时候被我拿下的!”
猪哥脚底下一个踉跄。
……
又是三天后,王大王接到了猪哥另一封来信,里面满满的都是猪哥对于自己身不由己的各种遭遇的抱怨,以及报销魏谷主消费的请求。
王大王还没读完就把信撕了,然后扔到火盆里烧成灰。
嫉妒使他丑陋。
狗东子一脸懵圈,王大王主动上去跟他勾肩搭背,两条单身狗一同看着远处苍莽的峄山。
王大王的眼神逐渐沉淀出一种凝重与沧桑。
他缓缓开口,用着标准的官腔说:
“春天到了,大地开始复苏,万物都在发情,只有我们散发着清香……”
第九十六章 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
“尊敬的王董,我是猪哥。魏谷主依旧没有跟着我回全侠派的意思。按她的说法,她的旅行才进行了一半,还有很多地方想看没看。另,我即将抵达海宁府,希望得到您的资金支持,我的钱包已经要撑不住了。”
王大王坐在书桌旁读完猪哥的来信,然后用头狠狠地在书架上撞了十几下,然后拿出纸和笔,画了一个火把和一桶汽油在上面。
“大王哥,你这是画的啥?”狗东子好奇地问。
“给你猪哥的回信。”王大王没好气。
“这东西猪哥能看懂么?一把火和一个……方盒子?这画的是啥?”狗东子用怀疑的眼神看着王大王。
“唉,”王大王常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背着手在书房里走了一圈,最后还是冷静了下来恢复了理智。别管再怎么酸,当务之急还是要让魏谷主把养蚕术说出来。
他重新坐下开始写回信,“亲爱的猪哥,我是王大王。资金方面你可以找寇堂主赊,最多一百两,回头我会还给他。但是,如果你没办法从魏谷主那里得到养蚕术,这笔账就全都从你月钱里面扣,懂?别管是用什么方法,给我使劲讨好魏谷主,美男计也好色诱术也好,必须把养蚕术给我套出来!”
……
猪哥看着王大王的回信,连连摇头。
这可怎么得了?他月钱才五两银子啊!这魏谷主几天已经花掉了一百多两银子了!
这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完全没有金钱概念,她认为市场上出售的价格在三百文以下的东西都是白捡的好么?
他手一攥,信纸捏成了一团,下定了决心:这一次一定要给魏芷兰当好舔狗!要舔到她舒服为止!各种意义上!
“大海——真是——太——大啦!”魏芷兰挥舞着双臂对着大海高声大喊。
“是啊,听说海上面还有蓬莱仙岛呢。”猪哥笑着走过来,跟她站在一起看着大海,尽量装作成熟男士那样深沉地说。
“真的?”魏芷兰好像听到了传说故事的小姑娘一样,两个眼睛中都闪着星星,“那个仙岛上面有仙人么?”
“我听出海的人说,只有在大雾天气才有可能见到仙岛。”猪哥投其所好给她讲起了神怪故事,“那个仙岛上有个老仙人,只要船只靠近了蓬莱,他就会在岛上发出震岳仙音,在海上好几十里地外都能听到。老渔夫说,那是仙人警告世人不要去他岛上打扰他清修。所以没人敢真的去仙岛一探究竟。”
“真好玩,”魏芷兰转身对着大海,用手做喇叭状,大声对着大海喊,“喂——仙——人——你——在——吗——”
不行受不了了,这种行为太蠢了。猪哥扶额。
“你也一起来嘛,我的声音太小了,仙人可能听不到。”魏芷兰转身央求猪哥。
“不……不胜荣幸,”猪哥一改之前的无奈表情,换上一副宠溺的样子,跟着魏芷兰一起向着大海喊,“仙——人——你——好——”
……
王大王读着猪哥最新的来信,眉毛拧在了一起。
“这次又是怎么回事?”狗东子依旧是最好奇的那个宝宝。
“没什么特别的,猪哥仍旧在执行任务。”
“那你表情为什么这么难看?”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王大王问狗东子,“如果有一天我如然被人劫走了,我们全侠派会怎么样?你们会怎么办?”
狗东子一愣,然后马上拍着胸脯说,“没你坐镇,我们肯定就乱成一团了。我绝对会带着所有会轻功的学员们,分头找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对,门派头领丢了,怎么想都会闹出很大动静。”王大王继续凝神思索,“可是最近从丐帮的消息网上什么风声都没有。这太奇怪了。”
……
“这里就是泰安么?”魏芷兰走在街头,看着路两边叫卖的各色摊贩,兴致盎然。
男人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女人会对购物如此的热衷。明明每个城市的集市出售的东西都差不多,但是女人们总能从各种看上去没啥区别的一堆同质商品中找到不同点。
比如胭脂,她们能分出几十种不同的色号——天哪,不都是红色的么?
“最近让你破费了啊,”魏芷兰突然啊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猪哥,非常乖巧地说。
“啊,这方面的确是……”猪哥话刚想要说出口,突然从后背有一股冷气窜了上来。
他仿佛看到自己头顶出现了一个硕大的血红的“危”字!
没错!他的本能在疯狂警告他,不能说实话!
女人……是一种不会明明白白说出自己内心想法的动物,她们甚至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根据猪哥蹲点乞讨十多年的经验,女人说的话绝对不能用线性逻辑去理解。
比如女人对你说“最近让你破费了”,可能她心底的确抱着花你钱的歉疚感。但是你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实话说“最近花的是有点多”。
因为这样会加剧她心里的歉疚感,过大的歉疚感会让她恼羞成怒。而且这样说还代表着你在意在她身上花钱,会让她对于你的真诚产生怀疑。
所以她会以你不爱她为理由跟你吵架,且绝对不会告诉你她的真实想法!
所以,这个时候你只能说,“没关系,钱哪有你开心重要”,既不否认花钱多,还得表示很乐意给你花钱。
“用这点小钱就能看到你这么漂亮的笑容,我觉得我赚大了。”猪哥拿出了最专业的男友式笑容,仍旧是一脸宠溺。
“噗,”魏芷兰看到这个小了自己六岁的弟弟在硬凹帅气造型,忍不住笑了出来,“既然你不在乎,那我还想买东西!那边的小笼蒸包闻着可香了!”
猪哥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呼,幸好我还练过,不然这一回合就栽了。
“对了!”魏芷兰突然想起来什么,“我不喜欢吃蒸包带角面多的部分,但是浪费是不好的……”
“巧了!”猪哥满脸都是惊讶,“我最喜欢吃包子皮了,包子馅什么的有啥好吃的?”
他的内心都在痛斥自己的虚伪。
“嘿嘿嘿,那我不客气了,”魏芷兰蹦蹦跳跳地去买了一笼包子,装在纸袋子里,一口一个,然后把剩下没盐味的包子皮直接塞到了猪哥嘴里。
看着猪哥一脸幸福轻松地在吃她剩的包子皮,魏芷兰内心的小恶魔快乐开花了:这个小弟弟欺负起来太好玩了!
而猪哥此刻内心则是另一种感触。一种称得上是温暖的感觉。
这是他被父母抛弃以来,第一次有人喂他吃东西。
虽然是剩包子皮。
……
“……她已经发展到把吃剩的东西塞给我。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她满意,然后主动把养蚕术说出来。”
王大王看着远方的天空。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唉,为什么眼角有泪划过?
哦,原来是被酸出来的。
沾着美女口水的东西给你吃,你都不愿意,我咒你一辈子单身啊!
这个时候,狗东子兴冲冲地闯进了书房,对着王大王说,“大王哥,你看我这一身新皮袄怎么样?”
“不错啊,油光水滑的,”王大王看了半天,突然觉得不对,“东子,你从哪里搞来这么多上等的兽皮裘?”
“之前你跟苏琴姐回来的时候,琴姐不是披着一件裘衣么?”狗东子兴奋地说,“琴姐说那件裘衣被她在打架的时候弄脏了,所以就送给我了。我一看我正好需要保暖的衣服,就把它裁了做了个皮袄。看,多合身啊!”
王大王看了看兴高采烈的狗东子。
然后低头看了看猪哥信纸上一行字:
“……魏谷主自小养尊处优,用度奢靡。她说她身上那件裘衣就值两百两……”
唉,只能祈祷魏谷主将来不要想起来这件衣服……
第九十七章 请柬
就这样,猪哥和魏谷主那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断地延长时间,不断地延长时间。
最终在两人出发的第二十五天时,已经到了阳春三月了。他们终于在中原绕了半个圈之后,来到了全侠派。
还好,在猪哥的精心跪舔……应该说是逢迎之下,魏谷主并没有反对前往全侠派,甚至还有点小兴奋。
“你们这个门派真破烂!”这是魏芷兰在看到全侠派的各色厂房之后发出的第一句评价。
猪哥陪着笑脸,引魏芷兰来到了全侠派的正厅前,也就是前怀恩堂那个看上去更像是聚义厅的地方。
王大王带着伙伴们出来迎接。
魏芷兰在看到王大王的一瞬间,整个人气场就变了。她突然变得雍容华贵、端装大方、举止得体,猪哥整个呆掉了:这还是那个傻夫夫的大呼小叫的少见多怪的笨蛋?
魏芷兰面带微笑,对着王大王微微欠身行礼,说话不卑不亢,“您一定就是全侠派的掌门……不对,猪哥说是董事长?王大王董事长,对吧?”
“正是在下,”王大王也是面带和善微笑,一副官腔,“非常荣幸魏谷主能够大驾光临,我们小门小派实在是蓬荜生辉。”
“哪有哪有,”魏芷兰以袖遮口掩住笑容,动作仪态万千,“我来到全侠派,还不是多亏了王董的‘盛情邀请’?”
这是在拿着龙苗苗劫持她的事情说事呢。
“惭愧!这件事情是在下的不妥,”王大王继续官方交流,“还请魏谷主到我正厅中,坐下来慢慢聊。”
魏芷兰看了一下周围全侠派这帮五大三粗的熊孩子,笑着说,“小女子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嘛?”
这娘们每句话都在暗暗埋汰人,王大王听在耳里,面不改色,伸手一个“请”的动作,“还请里面坐。”
来到正厅中,魏芷兰和王大王在相对坐下,又一场交涉开始了。
“我此次请魏谷主前来寒舍,的确是有一些误会,造成了许多冒犯之处,还请魏谷主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我年轻,江湖阅历浅薄。”
“自然不能。王董年纪轻轻就能开宗立派,偶尔用一点非常手段,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哦?那么魏谷主肯定明白我费了这么大功夫,把您请来的原因喽?”
“您的忠实部下诸葛知已经都告诉我了。你们全侠派想要我们魏林百花谷的碧玉天蚕养殖法,对吧?我听说你们是委托的海苗记。如果我没猜错,神通广大的海苗记已经把蚕种给你们了吧?”
“魏谷主心明眼亮。我们对海苗记并不了解,也不知道他们竟然会用这种方法,真是委屈了魏谷主……”
“王董,我其实十分好奇。你可知传说中,那黑市商会海苗记、魔教不仁教和另一个我都不知道是啥的组织,并称江湖三大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势力。据说这三个组织,其中各个都是顶尖高手,放到江湖上都是能够称霸一方的主,连武当少林也未必敢跟他们正面硬钢——”
魏芷兰神色一凝,“不知道王董是如何跟这种‘高级组织’产生了联系,又为何要跟我们小门小派百花谷过不去?”
“我说出来你别不信,”王大王一摊手,“其实是海苗记先动的手。”
他把怀恩堂和久恩堂之间的恩怨,以及海苗记与不仁教在背后的暗中参与和盘托出,整个告诉了魏芷兰。
“所以说,你们全侠派,可能只是被这些大人物当作了某个事件的棋子在摆弄?”魏芷兰将信将疑。
王大王回答,“我也不清楚,从我们这种小门派的角度看这些江湖顶级门派的风云变幻,如同盲人摸象,不得全貌。但是这是我能联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
“所以你把我抓来,只是因为你觉得碧玉天蚕丝有很大的开发前景?”
“是的。之前我也以为海苗记的龙苗苗能直接变出养殖法来给我。现在看来,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永远轮不到我这个铁律,又一次无情应验了。”王大王诚恳地说,“我安排猪哥沿途好好伺候您,就是希望能够和您不打不相识,把这次冲突变成合作。”
“但是我代表着百花谷的利益,我没有任何理由同意你。”
魏芷兰面色冰冷,一口回绝:
“你的所谓合作,在我们百花谷的角度看来没有任何好处。我要把最关键的养蚕法交给你,我们百花谷从前天下独一份的收益就没了!”
魏芷兰玉掌将桌子一拍,“如此这般,你叫我堂堂一谷之主,如何回去面对我的门人?”
狗东子在一旁听到,脑子里面血一热,就要上来给那魏芷兰一点颜色瞧瞧。
魏芷兰虽然不会武功,但是面临生死威胁没有丝毫畏惧。她美目圆睁,对着狗东子喝到,“这是两个门派的掌事人在谈,你是哪个?要在此造次!”
狗东子气不打一处来,却被王大王拦下来,悻悻地回去自己站着去了。
“你当真如此想?”王大王想说什么,却最终哑然失笑。
“有何可笑之处?难道我堂堂谷主,不应该为门人着想么?”
“说难听点,魏谷主,你现在在我手上,生死皆听于我。你难道不是想用声势镇住我,然后谋求在这个谈判中获得更多好处?”
“你还不明白么,王董?”魏芷兰嫣然一笑,仍是那么华贵大方,“表面上我是你砧板上的肉,但是实际上你拿我没有任何办法。你要的是养蚕法,而得罪了我,或者对我们百花谷不利,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就算你杀了我,也别想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之前诸葛知跟着我的时候,他就不敢把我怎么样。只要我魏芷兰不怕死,你现在也一样不能把我怎么样。”
最后,魏芷兰提高声调,质问王大王,“况且,如果你真的对我做了什么,你觉得我们魏林百花谷的人会饶了你么?”
“精彩精彩,”王大王忍不住开始鼓掌,“魏谷主真乃女中豪杰!你为了自己门派的利益,不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行为,我王某人表示佩服。望尘莫及啊!”
“别阴阳怪气了,你直说吧!”魏芷兰感觉到王大王话里有话。
狗东子走了上来,把一封红色的请柬放在了王大王手中。
王大王站起身来,把请柬摔在了魏芷兰身边的桌子上。
“请魏谷主自己看吧,”王大王把“谷主”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魏芷兰定睛一看,那请柬上赫然写着:
“请柬
呈送全侠派掌门王大王亲启
新郎胡广
新娘魏芷兰
逢良辰吉日,喜结良缘
谨定于四月十五日
魏林百花谷
恭请光临”
魏芷兰的脸色唰的一下白了。
过了许久,她才用颤抖的声音问王大王,“这请柬怎么回事?”
“你不是百花谷的好谷主么?”王大王喝了一口茶,“就在你和猪哥在外面游山玩水的这段时间,魏林百花谷方面没有跟任何人提起你失踪的事情,反倒突然宣布,你就要和这个胡广成婚了。
看到上面的金印没有?如假包换的请柬,连我们全侠派这种新成立的小门派都收到了。”
“可是,可是我在这里,怎么和胡广成婚?……”魏芷兰终于陷入了慌乱和迷茫。
“看来这个胡广还真是很喜欢你,甚至要跟你远程结婚,”王大王耸了耸肩,“在我看来,魏谷主,你们门派跟你并不一心,他们似乎认为你是主动跑出来的,在逼你回去。”
第九十八章 魏林百花谷
魏芷兰已经动摇了,王大王看在眼里。
这绝对是击破她心理防线的最好时机。
看到魏芷兰还在盯着那张请柬出神,王大王咳嗽了一声提醒了一下她:
“魏谷主……我是真的从你的角度出发考虑,现在你和我们全侠派合作才是最好的选择。我是很有诚意的。
我是真的很疑惑,谷主丢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们门派上下反应都很反常。你堂堂谷主,居然趁机开始旅游;而你们门派更扯淡,也不找你,直接宣布你要结婚了。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个中缘由?”
魏芷兰仍旧看着那张喜帖,很久很久才回过神来。她叹了口气说,“其实我早就该料到了,只是没想到胡广做的这么绝罢了。”
“哦?”王大王掏出了听故事专用的地瓜干。要是有爆米花就好了。
魏芷兰合上喜帖,将前尘往事和盘托出:
“本来家丑不可外扬,但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替他们隐瞒的了。
魏林百花谷本来是两个门派,一个是魏林谷,一个是百花谷,都在钟山上。
我们魏林谷是魏家所创,世代养殖碧玉天蚕,所产天蚕丝有通透内力之奇效;百花谷则是胡家所创,世代养殖金陵蜂,所产金陵蜂浆是金疮药的主要原料。
一百年前,我爷爷那一代,两家商量着想把事业做大,就合并成了一个门派,共称魏林百花谷。两家定好了规矩,每家出一个执事担任谷主,十年轮换一次,轮流管理整个门派。
后来,因那天蚕丝和金陵蜂浆都是江湖人士渴求的逸品,所以门派生意越做越大。
但是传到了我这一辈,我们魏家屡遭大难,人丁凋敝。我父亲四年前刚任谷主不久就染病去世,留下了我一个独女,魏家再无传后人。
那胡家见我孤苦无依,就想要吞并整个门派,从此一家独大。我看不过去,代替父亲出任魏林百花谷谷主,只为了不愧对魏家列祖列宗。”
王大王听得入神,都忘了啃最里面的地瓜干,不禁啧啧称赞,“魏谷主不愧是女中豪杰,花木兰再世,佩服!地瓜干你要么?”
魏芷兰推却了王大王严重不合适宜的地瓜干,继续说:
“我一介女流,又不会拳脚武功,只能靠玲珑心思,费尽心思维护门派利益,协调上下谋求一心,也得到了门人认可。
但没想到那胡家仍不死心,他们家长子胡广见不能取我代之,就动了歪心思,想要逼我嫁给他。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啊!不光要占了门派,还想连我的人一起收了。我断然拒绝,他就三番四次骚扰,威逼利诱、诡计百出。
最近他还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一个见多识广、老谋深算的参谋,名叫墨英真。我们魏家孤寡在门中愈发难以自立,被他们欺负到门口了。”
“懂了!”王大王手指一敲桌子,“所以你机缘巧合被虏了出来,然后又发现我们全侠派有求于你,就干脆拽着猪哥在外面游中原,避一避胡广的逼婚?”
“王董悟性真好,”魏芷兰微微点头,“我本想躲一阵再从长计议,没想到那胡广居然把事情做绝,直接宣布了和我的婚期。我猜想,他一定是以为我是为了逃婚,制造了被劫持的假象逃出了门派,想用这种方式逼我回去跟他成婚。”
“明白了!既然如此,那魏谷主这个忙我帮定了!”王大王桌子一拍,吓了魏芷兰一跳,“若是你需要找胡广对峙,我可以派人帮你站场子!”
“……王董真是性情中人,但是无功不受禄。”魏芷兰见状,起身欠身敬礼,“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我现在就将养蚕法授予你们。江湖儿女,不拖不欠!”
王大王也起身抱拳回礼,“爽快!不瞒你说,我在这江湖上也混了快一年了,见到的人都是些心胸狭小、虚与委蛇、言而无信、蝇营狗苟之辈。不想今天见到的第一个豪情之士,竟是一位巾帼英雄!
我王大王也不是喜欢占便宜的小人。我将帮你学会内功,让你能把魏家的家传武学延续下去。”
“教我内功?”魏芷兰一愣,赶紧客气一下,“我才份不行,学不会。”
“山人自有妙计。在我们全侠派,还没有一个学不会武功的人呢。”王大王笑了,“猪哥,你先带魏谷主先去东厢房最好的房间下榻休息,务必让魏谷主宾至如归!”
猪哥抱拳,准备引魏芷兰去住下。
就在魏芷兰要离开门口的时候,王大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忍不住问了一句,“魏谷主,我突然想起一事不明……”
魏芷兰停下脚步,“但说无妨。”
“其实魏林百花谷早就是一个门派了,”王大王抛出了疑问,“你答应了那胡广的婚事,跟他两家变一家,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为什么你如此严辞拒绝?”
魏芷兰嫣然一笑,脑袋微微一歪:
“我不同意,是因为那个胡广长得丑啊!”
说罢,一路嬉笑着离开了。
王大王在哪里愣了半天,忍不住鼓掌,“还真特么有道理!”
……
河南府洛阳城。
华灯初上。
迷醉的烟柳巷,是轻浮男人的天堂。
但又有几人想过,这世间快乐与痛苦也许本就守恒。有人飘飘欲仙,就要有人因此痛不欲生。
齐枫此刻就非常难过。
自从她家被抄,父亲被杀,她就没有一天快乐过。回想自己之前十多年的恬淡人生,真如大梦一场。
后来,苏琴的拜造访就变成了她唯一的盼头。只有这个纯真姑娘的到来,才能让她想起自己曾是那个名叫齐枫的大家闺秀,而不是名叫逸莲儿的狐媚荡妇。
但是后来,苏琴不来了。虽然每次苏琴来看齐枫,齐枫都要赶她走。但是有一天苏琴真的不来了,最难过的也还是齐枫。
苏琴还是时不时的给她寄信,她也知道苏琴去了山东,没办法常来找她。但是她还是难免会生出被抛弃的遐想,每每暗自垂泪。
今天,就在这春风醉人的夜晚,她又开始自己一人垂泪。
她也很奇怪,难道自己的眼泪不会哭干么?
就在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了喧闹声,“客官、客官您不能硬闯啊!”
是老鸨的声音,有人来了。齐枫赶紧擦掉了眼泪,坐回床边,将身姿软软放下。
门“砰”地一声被踹开了,一个鹰目高鼻的男子甩开了拽着他的老鸨子,大步流星走进来。
齐枫坐起身体,用小扇掩住嘴笑道,“这位客官何故如此猴急?逸莲儿今晚没有琐事,可以同客官慢慢聊。”
说罢站起身来,腰肢摇摆,走向那男子。
可那男子却对齐枫的引诱毫无反应,反而摸着胡子笑了,“果然不错,年龄相仿、身形相仿、连面貌都有许多相似。我算是找对了。”
那男子从腰里拿出厚厚一叠的银票拍在桌子上说,“我叫墨英真,现在是魏林百花谷参谋执事。这里有一千两银子,足以将你买下。你现在就跟我走。”
老鸨子从地上爬起来,抓着墨英真的裤腿道,“客官!逸莲儿是官妓,还是我们这里的头牌,绝不是说跟您走就能跟你走的!”
墨英真满脸厌恶地一脚将老鸨踹开道,“这个不用你操心!她赎身的官令已经在路上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老鸨子也不想再挨一脚,知趣地躲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年轻男子冲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张盖着官印的文书。
他一冲进来就愣在了那里。
墨英真从他手上夺走文书,扔在老鸨脸上道,然后蹲下身子对着老鸨恶狠狠地说,“记住!逸莲儿身染恶疾而死,为了防止传染,你们把她火化了洒在了城外。这世上已经没有逸莲儿了,懂吗?”
交代完老鸨,墨英真转身命令那个年轻男子,“胡峰,快带齐枫从后门走,你哥的马车就在下面等着呢。别让人看见。”
那名叫胡峰的男子——胡广的弟弟——仍然愣在原地,叫了也没答应。
“胡峰!”墨英真急切呵斥,胡峰方才回到人间。
他上去用面纱罩住齐枫,带着她离开了这个男人的粉窟,女人的火坑。
他们坐上马车,向东出发。
齐枫不语,她不知道自己漂泊的命运,如今又要被风吹向何方。
她担心苏琴找不到她,以为她死了——不过或许,苏琴误会了,那样会更好。
胡峰也不语,不仅因为他一向沉默寡言,更是因为他竟然找到了这个女人。
这一片他以为早已枯萎凋落,但实则是坠入泥尘的红枫。齐枫手腕上的枫叶状红色胎记,就是无可辩驳的证据。
他对她念念不忘。
但她对他一无所知。
第九十九章 养蚕
四月十五日之前还有半多月时间,所有工作都在稳步推进。
在王大王的帮助之下,魏芷兰学会了内功。
她当着王大王和猪哥的面,一拳打穿了一块厚厚的木板。王大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而猪哥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有了王大王的内功输入,不会武功的人能够快速学会内功基础,但是天生的武学才能不会改变,没有才华的人仍旧无法攀登武学的高峰。
但起码王大王实现了自己的诺言。然后就要魏芷兰兑现她的诺言了——把碧玉天蚕的养殖法教给王大王。
现实是残酷的,魏芷兰传授养蚕法的过程,基本上就是否定全侠派目前养蚕条件的过程。
她带着王大王和所有全侠派人员,来到了全侠派新腾出来的“养蚕室”,开始逐项讲述技术细节。
她先看到了那一片布满了蚕卵的桑叶。桑叶被王大王叫人用水养护了起来,仍然新鲜翠绿。上面的蚕种颜色已经开始变化,不用多长时间就会有蚁蚕从里面钻出来了。
“天蚕的特性其实跟普通的蚕差别并不大。它们会在春天温暖的时候孵化出来,然后开始进食。”
魏芷兰转了一圈说,“我就直接跟你讲了,这里不行。
第一,地面不够平整,养蚕的架子不好摆放。
第二,土墙地太脏,得用蒸过的烈酒喷洒才行。
第三,门窗不能有缝隙,不然会有蝇虫鼠蚁钻进来危害蚕宝宝。
第四,门窗不能不透气不透光,必须用棉纱铺上,时常检查是否有破损。如果纱布不结实也不行,会有鸟儿啄开窗户,钻进来吃掉蚕宝宝。”
得!王大王头又开始一抽一抽地疼了起来。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能轻松成的好事!养个蚕都那么麻烦!
挥挥手,赶紧让跟随的杨小叶和猪哥他们记下来,回头分头处理这些问题去。
魏芷兰看了看已经摆放在那里的养蚕架子,继续批判:
“养蚕的气候环境也不行。
温度的话,春秋两季气候适宜,是养蚕的最好时机。夏天太热,蚕进食反而减慢,而且容易生病。必须勤换桑叶,定时清理蚕的粪便,也就是蚕沙,还得经常冲洗架子。
还有个大问题是湿度,你们山东太干了,除了夏季有一到两个月潮湿季节,其他时候都很干。所以你必须在春秋两季不断向蚕室内洒水,保持桑叶的湿润才行。
就算这些条件你们都努力做到了,你们这里的气候也最多一年能够养三季的蚕。冬天不行,太冷了。”
魏芷兰来到全侠派的教室,拿起了石膏笔,在黑板上一边写画一边继续讲:
“碧玉天蚕丝虽然基本养殖方法和普通桑蚕没有区别,但是食物和生长周期上却又很大不同。
普通蚕的话,一张大概要吃两千多斤桑叶才能长成,最后吐丝一百五十斤,需要一亩地的桑树。
碧玉天蚕食量更大,一张要吃一万斤桑叶,只能吐丝五十斤,需要五亩桑树。
而且一般桑蚕成熟周期是不到四十天,但是碧玉天蚕则需要三个月时间。你们的蚕现在还没孵化,已经错过了二月初的第一批时间,今年大概只能养两季了。”
杨小叶一边记笔记一边举手提问,“魏老师,专业术语太多了,一张蚕是多少?”
“一张是两万五千个以上。”
“那么多?”杨小叶一惊,手中的炭笔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摔断了。
“你们偷的那片桑叶上就有三百个左右的蚕卵。雌蛾一次能生两百个卵,所以你们如果养成功了,下一季的时候就要养一整张蚕了。”
一万斤桑叶……王大王陷入了沉思:目前只有三百个蚕种,还可以从各个农家收一些桑叶来对付。但想要养好下一季的蚕,就必须现在开始种桑树。
桑树成长很快,三个月时间刚刚好。
魏芷兰继续讲解:
“每天喂四次,刚出壳的蚁蚕需要用桑叶尖端第三片的嫩叶,一龄需要第四片以上,二龄以后可以喂老叶子。
天蚕很能吃,把桑叶切成三角形再喂给它们,一天要喂四次。
四龄之后就会吐丝结茧了,茧里面的蚕会变成蛹,再钻出来就是碧玉蛾了。玉蛾翅膀短,不会飞,交配完、产了卵就会死。然后收集卵,就可以开始养下一季。
大致上就是这样了,还有什么问题么?”
王大王看到没有人有疑问来了,就紧跟着发言,“没有问题的话我分配一下任务!
销售组轻功最好的十人去采购桑叶、器皿和其他需要的东西!
工匠组参与蚕房改造!
缝纫组和销售组不外出的成员着手学习养蚕!
各组除了负责技术攻关的人员,其他都放下目前的工作,加入养蚕!
好了,大家明白自己的职责了就各自去办吧!”
于是,整个全侠派的成员都热火朝天地忙去了。只剩下了魏芷兰还站在教室中,看着黑板上桑叶进食量那一行字发呆。
许久,她叹了一口气,离开了。
……
接下来的时间,全侠派上下一片火热的劳动景象。
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满身都是用不完的活力,不怕有事情做,就怕没事情做太无聊。
现在好玩的事情来了,养蚕。
胖伢带着一帮人给养蚕室又开了个窗户,然后用石灰粉把整个屋子的上上下下全都刷了一遍,重新制作了窗户和门。
凌凌漆每天在屋子里面人肉测量温度。
那三百条蚕宝宝钻出来了,又瘦又小,黑乎乎的,身上长着短短的毛,看上去就像小蚂蚁一样,难怪叫蚁蚕。
它们生出来就吃掉了自己的卵壳,然后没过两个时辰,就蠕动着身体找吃的去了。
杨小叶赶紧带着人把早就准备好的剪切过的新鲜桑叶放了进去,那些黑乎乎的小蚕宝就开始啃食了。它们非常能吃,几乎所有的时间就是在吃。很快桑叶就被啃光了。然后,在它们把桑叶吃完之前,杨小叶就会把桑叶的残渣和蚕的粪便清理出来。
整个全侠派上上下下,除了专职负责打架的几个人,其他人都在日夜轮班照顾这些蚕。细致的程度简直堪比猫奴伺候自己家主子。
连狗东子这种完全不通农桑的家伙也对养蚕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他跟着王大王一起来找杨小叶轮班照看桑蚕的时候,也对那些正在狂啃桑叶的小虫子很好奇。他问了王大王自己最感兴趣的问题:
“大王哥,这个个小东西,真能吐出比黄金还值钱的丝来?”
王大王看着那些蚕,笑着回答:“不出问题的话。”
狗东子满怀着兴趣绕着桑蚕架子转了两圈,一不小心猜到了的旁边桑叶,踉跄了一下,“咦,怎么这里堆了这么多叶子?都蔫儿了。”
杨小叶正在收拾蚕的粪便,头也不回地说,“准备的桑叶太多了,蚕没吃完。王董,最近可以减少一半的桑叶采购,都浪费了。”
“浪费?”王大王问,“不都是按照魏芷兰跟我们说的量采购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的蚕吃得没她说的那么多。”
这样啊,也许是魏芷兰记错了?王大王眉头一皱,陷入了沉思……
第一百章 送行
“王董,五日后就是胡广所谓的大婚之日。我必须回去跟他对峙,不能让门派就这样落入他手中。”
一大早,王大王正在学着账房先生老孟的样子打算盘记账。最近全侠派全力研究桑蚕养殖,各项生产停滞,已经入不敷出了,账面上一片惨红。
这个时候,魏芷兰来拜会王大王,并且向他辞行,要返回魏林百花谷。
王大王听到后,站起身来,非常官方地寒暄,“魏谷主,您这就走么?”
“没错,一个多月了。我会当众告诉大家,胡广单方面宣布结婚是无效的,是为了谋求谷主之位的阴谋。我相信,我们门派的人眼睛是雪亮的。”
王大王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好吧,我也不好强留。但是魏谷主此去前途未卜,让我派出我们全侠最能打的几个成员一路掩护你回去,跟那胡广对峙的时候也有人撑腰。”
“不必了!”魏芷兰一听说王大王要派人跟着她,突然高声惊叫。然后,她反应过来自己失了仪态,便挽着头发说,“我毕竟不是堂堂正正离开的魏林百花谷,王董这么大张旗鼓地跟着,对贵派名声不利。”
言下之意,我是你们劫来的,你们这些劫匪就不要跟着了。
“魏谷主女孩子家,一个人回去不方便啊!”王大王感叹,“至少让我、孟大哥和猪哥随行,一路送你回去吧!”
“真的不必了,”魏芷兰再三推却。
“至少让猪哥跟着,不然的话我实在不放心。”王大王对身边正在记账的猪哥说,“你必须把魏谷主安安全全地送回去,不然我让凌凌漆用开水褪了你一身猪毛。”
魏芷兰咬了咬下嘴唇,只得答应,“盛情难却,那我就不再推辞了。还有有劳诸葛知先生随我同行。”
“当好护花使者呦,”王大王一边拍着猪哥的肩膀,一边给他使了一个“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的眼色。
猪哥无语,只得放下手中的活计,对魏芷兰行了个礼,“魏谷主,一路上又要叨扰了。”
魏芷兰看猪哥一本正经的样子,紧张兮兮的脸上缓和了很多,于是拽着他衣角,让他去帮忙收拾东西去了。
……
半天后,魏芷兰已经收拾了自己的衣物,钻进了她来时坐的马车,同全侠派成员挥手告别。
半个多月,很多全侠派的成员都开始接受魏芷兰了。作为一个漂亮知性的姐姐,她在全侠派小伙子们中间的人气还挺高。
所以她走的时候,很多人都站在路边叹息了很久。
而王大王却另外有他的计划。
……
还是那两个人,还是那辆马车,还是那条官道,就这么走,但是气氛却变了。
变得……非常尴尬。
魏芷兰一言不发,跟之前的聒噪样子完全不同,搞的猪哥非常不适应。
猪哥赶了好半天马车,却没有听到魏芷兰说一句话,心里面已经盘算了一万种开口方式了。气氛太僵硬的时候,不是应该由男人来打破沉默么?
猪哥心想,我也是在海宁府乞讨了很多年的职业自身乞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跟人搭话了,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这个时候不能怂啊!
然后他就a上去了!
他说,“魏谷主你的内功最近学得怎么样?”
马车轿子好一会子才回答,“练到第三重了。”
猪哥,“那你不如我,我当初学了半个月,都练到五重了。”
然后就是尴尬的沉默,一柱香的时间。
不行!不能放弃!猪哥继续没话找话,“魏谷主你准备回去怎么办?真的和那个胡广成婚么?”
马车轿子回答,“不可能,我是去揭露他的背叛行径的。”
猪哥,“那就好,不能嫁给那种人。”
然后又是尴尬的沉默,整整半个时辰。
不能放弃!我还能抢救!
但是说啥好?
我以前做乞丐的时候巧舌如簧,但是没人教过我讨钱以外的对话要怎样进行啊!
怎么办?
然后,如同电光火石,猪哥脑中划过一个疑问,然后他就脱口而出了,“魏谷主,我长得不丑吧??”
死一般的沉默。
卧槽我说这个干什么?
猪哥简直想要用一招“风雪山神庙”对着自己的脑袋狠狠来上一拳,至少把自己打晕了就没这么尴尬了。
不行,得解释一下!
“那个,我的意思是,你不是说那个胡广丑,就不想嫁给他么?我就是刚好想起来,不知道你觉得我丑不丑……
不对,我那个意思就是,我刚好想问问女孩到底是怎么看男人相貌的,想听听你的评价。当然,我不是说我在意你的评价,不对,我的意思是……”
就在猪哥跟个痴呆一样越抹越黑的时候,他背后的车轿门帘突然被掀开了。
他回头一看,魏芷兰用手扶着帘子,露出脑袋,两个大眼睛直直地盯着他。
她脸上故意做出发怒的样子,但满眼都是遮不住的笑意,嘴角的上扬已经快要抑制不住了。
猪哥一路上样子太蠢了,她已经忍不住了。
夕阳的红色余光打在她脸上,就没人能看出她是不是脸红了。
她憋着笑,装作生气的样子,用粉拳狠狠锤了一下猪哥的后背,“你丑死了!”
猪哥的心灵受到了重击。
猪哥的心灵崩溃了。
猪哥两眼涣散无神,灵魂已经飘走了。
“哈哈哈哈哈,”魏芷兰终于忍不住了,重新变成了来时的那个活泼的样子,拍着马车门框狂笑,“你这笨猪,笨得像个磨盘!”
“我哪里笨了?”猪哥不满意,“整个海宁府的小乞丐,哪个不知道我猪哥聪明绝顶?”
“聪明绝顶,小心秃头啊小弟弟!”魏芷兰伸出手来揉了揉猪哥的头顶,好像在抚摸小朋友一样。
“别摸我的头!还有,我才不是弟弟!”
“你小我六岁,还不是臭弟弟?”
“不是!我比你成熟稳健多了!”
“得了吧弟弟。唉,我跟你说,我刚才闻到一股很香的五香烧饼的味道,前面肯定有烧饼店!快带我去买!”
“……除非你不喊我弟弟。”
“好的弟弟,知道啦弟弟,快去买烧饼!”
“……”
“老规矩,中间葱花和五香面多、又焦又脆的部分我吃,没盐味的烧饼边你吃!”
就这样,他们一路吵吵闹闹地,向着旅程的终点,缓缓地驶去。
第一百零一章 狗熊救美
再长的旅途都会有结束的一天。
之前去全侠派的时候,猪哥很希望旅程能够短一点。但是这一趟送魏芷兰回魏林百花谷,猪哥却变了。他希望旅程能长一点,再长一点。为此,他连赶马的速度都变慢了,停车让马儿吃草的次数多了一倍。
魏芷兰似乎也心照不宣,总是要求停车去买东西,或者停下车看风景。
就这样,明明快马加鞭两天能够到达的旅程,他们两个人磨磨唧唧走了四天。
但是还是那句话,再长的旅途都会有结束的时候。
终于,在胡广宣布大婚的前一天,两人终于来到了魏林百花谷。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谷外的山门。魏芷兰跳下了马车,望着猪哥,不知道分别的话该怎么说。
“那个,不然我再送你一段?”猪哥挠了挠头。
“……别了,被我们门派的人看到了不好。”
“成……那你走吧。注意安全。”猪哥闷闷地说。
魏芷兰想要开口说什么,终于还是没说出来。
“保重?”
“保重。”
魏芷兰终于没等到猪哥任何的表示。她转过了身,慢慢走向山门。
这个时候猪哥突然叫住了魏芷兰:
“你会不会就这样,真的这样嫁给胡广?”
魏芷兰没有回头,停在原地。
好半天,她留下一了一句:“谁知道呢。”
然后,她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山路上。
猪哥仍然坐在马车上,一动没动。
这一去,魏芷兰为了顾全大局,很可能就会假戏真做嫁给胡广,以抚平门派内部的矛盾。
猪哥和魏芷兰,一个是自小被父母抛弃的乞儿,一个是富裕门派的大小姐加谷主。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立场,各有各的坚持。
他们之间的鸿沟太深。
那一次劫持,就是他们两个人间唯一建立联系的方式,就是。但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们也应该回归正轨了。
猪哥甚至连说一句“以后再联系”的勇气都没有。
但是……猪哥心想,让我再看一眼,看一眼总不是什么罪过吧。看一眼她远去的背影,我就回去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把这牡丹亭一梦全都忘了。
他纵身而起,踩着树枝飞上枝头,然后一个空翻跳到五丈的高度,运起他自学成才的神目术,向着魏芷兰远去方向的山路望去,不断搜索她的身影。
看到了!是她……
她身边还有几个人,是她门派的人来迎接她了啊。
诶,不对?为什么这几个人开始推搡她?
他们打了起来?魏谷主打不过,被抓起来捆上了?
不行,得赶紧去救她!
猪哥脚下运起“夺路诀”,踏叶而行,直奔魏芷兰而去!
那一共四个人刚刚把把魏芷兰捆了起来,一听到有声音,抬头一看,猪哥从天而降,二话不说,一掌打了过来。
几人马上退后,猪哥立刻跳到了魏芷兰的身前,把她护在自己背后,大声喝道:
“你们乃是何人,怎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魏林百花谷的地盘上,这样对待魏芷兰谷主!”
那几人愣了一下,相顾对视,然后一起笑了。大头的一个大声呵斥道:
“果然还有同伙!得亏胡广大哥事先交代了,我们也有见过真谷主了。不然就被你们骗了!”
“什么意思?真谷主?假谷主?”猪哥立马感觉里面不对。
“上个月魏谷主半夜遭到贼人袭击,幸得胡广大哥救下,这事情我们魏林百花谷上下谁人不知?魏谷主因受到惊吓,身染怪疾、畏风畏光,半月有余方才痊愈。
她痊愈之后召开全派大会,在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决定以身相许,嫁给救命恩人胡广大哥。她说了,自己已经找到了一生所托,要把谷主之位传给夫君,从此相夫教子安于天伦。
你说说,你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和谷主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又是谁?谁不知道我们魏谷主不会武功?你居然还懂些拳脚,一定是用了易容术的贼偷!”
被捆得结结实实的魏芷兰一边挣扎一边破口大骂:
“你们傻吗?我才是你们真谷主!哪门子盗贼会走正门?
胡鸿!上上个月你在赌场输光了被人吊着打,是谁把你捞出来的?
胡永丰!你跟刘家小姐的婚事是我牵的线你特么忘了么?
胡八二!你喝醉了睡到人家坟地里被人当成盗墓贼抓起来,谁救的你?
胡夏!最不像话是你,你特么十六岁了还尿床,除了我还有几个人知道?”
那四个人的脸上浮现出了各种表情,一时间非常好看。然后,其余的三人都看向为首的胡鸿,用求助的眼神,期望他能拿个决定。
只见那胡鸿心一狠,脸一横,大喝一声:
“呔!妖女休得妖言惑众!你一定是已经探查我们百花谷上下,摸得清清楚楚、早有准备!你要祸害我们百花谷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我们胡广大哥说哪个谷主是真的,哪个就是真的!”
魏芷兰傻了。
她没想到,自己苦心孤诣维护门派,而胡家人居然对她这些年的付出,竟毫无感激之情。他们只想将魏家孤女收入囊中,好赶紧吞并了整个门派罢了。
他们甚至还想做得光明正大、无损名声。
太无耻了。
她的眼泪流了出来,是气的,也是委屈的。再怎么识大体的姑娘,也还是个敏感的姑娘。
这个时候,她耳边突然响起了,那个刚认识了一个月的“小弟弟”坚定的声音:
“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奸佞小人,今天你们想要对芷兰不利,除非从我猪哥身上踩过去!”
魏芷兰抬起头来看,在这个众叛亲离的时刻,竟然是猪哥站在了她面前。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弟弟的后背还挺宽阔的?还有,你喊我芷兰?不喊魏谷主了?
“感动是挺感动的,但是你赶紧走啊!你不是他们的对手!”魏芷兰带着哭腔喊。
“是不是对手,只有试过了才知道!”猪哥拉开了架势。
试过了之后证明,猪哥的确不是对手。
一通乒乒乓乓之后,鼻青脸肿的猪哥也被捆了起来,然后和魏芷兰一起被扔到了百花谷的柴房之中,等待发落。
……
等猪哥醒过来的时候,天都已经快全黑了。
“醒了臭弟弟?”魏芷兰和猪哥背靠背坐在柴火堆上。她扭了一下身子,但绳子完全无法挣脱:
“这下好了!本来你轻功那么好,要是跑掉了,还能跟你们掌门通个风报个信,说不定还能把我救出来。现在?跟我关在一起你开心了?”
魏芷兰看不到猪哥的表情。但是过好半天,猪哥那边突然就笑了,“开心啊,跟花容月貌的大姐姐关在一起,我这辈子没这么开心过。”
“都什么时候了,还贫嘴?”魏芷兰没好气地用手肘捣了一下猪哥的腰,受了伤的猪哥疼得嗷嗷叫。
猪哥这么一叫,魏芷兰的歉意顿时涌了上来。
她跟猪哥靠近了一点,然后把头靠在猪哥的脖子上,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
“对不起。”
“有啥对不起的?”猪哥反问,“都是我自己决定要给你出头的,又不关你事。”
“终归是我害的你。而且不光这一件事情,我还……”魏芷兰支支吾吾。
“你还?你还没把碧玉天蚕的养殖法倾囊相授,给我们全侠派下了个绊子,想要害死我们的蚕种,是不是?”猪哥的语气非常平静。
但是魏芷兰却惊得坐直了身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王董呗。他发现一个细节:碧玉天蚕的桑叶进食量和你说的不同,少了很多;它们成长速度也没你说的那么块。虽然不明显,但还是引起了王董的怀疑。
我跟他一起分析,觉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作为魏林百花谷的谷主,为了自己门派考虑,传授的技术隐瞒了一些关键。”
“你们早就……知道了?”魏芷兰的头仍然懵着,“那你们为什么还送我……你为什么还来救我?”
猪哥淡然地回答,“这是两个问题。我送你的原因,是想要跟王董里应外合,从你们百花谷再偷些蚕种出去,甚至抢一两个听话的蚕工走。”
“至于为什么我会救你……”猪哥停顿了一下,把自己小乞丐出身练出来的厚脸皮全部用上了:
“那是因为我喜欢上你了。”
第一百零二章 天降救兵
昏暗的柴房,暧昧的光线,心上人就在身边,而且两人背对背,看不到对方表情。
本来是个怂包的猪哥受到坏境影响,脑子一热,直接表白了。
然后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死一般的沉默。
猪哥脑中就一个想法,完了,全完了。
有病啊我,这个时候说什么喜欢不喜欢?
人家姑娘和你捆在一起,你就感觉自己优势很大?
人家心里说不定担心的是,现在大家都是砧板上的肉,生死未卜,正在着急怎么逃出去,你趁机扯什么儿女私情啊?
可是……可是魏谷主说了不喜欢长得丑的,我应该不丑吧?
现在不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啊可恶!
完了,这下肯定要被当成登徒浪子了。要被讨厌一辈子了。
啊,真是比死还难受的感觉啊……
不然找补一下?
猪哥尝试挽回即将破碎的“朋友关系”,于是说:
“其实也不是,我的意思就是那个……”
“那你是什么意思!”魏芷兰突然生气了,大声质问。
猪哥心中一慌,这下糟了她真的生气了,赶紧解释:
“我也没想让你尴尬,不然你就当没听……”
“我听到了!”猪哥的唯唯诺诺成功激怒了魏芷兰,她更生气了。
“我的意思是……”
“我听到你说的了!你别装作没说过!”魏芷兰中气十足,高声说,“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占我便宜!你必须补偿我!把我救出去,现在、立刻、马上!”
不久前,在魏芷兰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怎样牺牲自己把猪哥保出去。她觉得就算嫁给胡广也没关系,被他利用也没关系,只要能把猪哥安全送走就行。
但是猪哥这句表白一出口,她的脑子立刻全乱了,她想法变了。
她才不要向胡广低头顺眼委曲求全,她要逃出去!猪哥必须负全责,必须带着她一起逃出去!
她现在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她想重获自由,什么家族、门派之类的都不重要,只要能和猪哥一起重获自由就可以。
猪哥听到了魏芷兰的话。虽然很不干脆、很不直接、很傲娇,但是他还是听懂了。
他仰头倾听,似乎外面有微弱的口哨声传来。
“那我就实现你的愿望!”猪哥努起嘴,用最大的力气,也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门打开了,门外的看守头探了进来。他没好气地骂道,“你们两个贼子能不能安静一点?都被关在柴房里面了还特么打情骂俏?是瞧不起我们这些单身汉手里的火把么?”
说罢他还晃了晃手中的火把。
“对不住了,”鼻青脸肿的猪哥露出了一个成竹在胸的笑容:“为了把我喜欢的女人从这个鬼地方捞出去,得让你吃点苦。”
“什么意思?啊!……”
“咚”的一声闷响,看守被一闷棍打在了后脑勺上,像一截木头一样轰然倒在地上,手里的火把滚到了一边。
“为防止世界被破坏!”王大王站在门口,手中抱着一根木棍。
“必须这么说么……”孟溯探出头,小声抗议。
王大王瞪了他一眼。
“为了世界的和平。”孟溯有气无力地被迫念台词。
“贯彻爱与真实的正义!”王大王精气神十足。
“帅气又迷人的侠客组织……”
“王大王!”
“孟……某人……”
“我们是穿梭在华夏大地的全侠派!”
“白色的明天在等着我们……这句到底什么意思?”
“就是这样!”狗东子从屋檐上跳了下来,用匕首割开了捆着猪哥和魏芷兰的绳子,“听到你们的召唤,我们就来行侠仗义了!”
寇欣也冒了出来说,“你们别耍宝了,苏琴那边看到有人来了,我们救人速度要快!”
刚反应过来的魏芷兰问:“你们怎么在这里?”
王大王把手里面的木棍子一扔,“本来我是来绑架你们门派的蚕工的,所以在你出发后我们就赶到百花谷埋伏起来了。这几天就想调查一下谁养蚕技术好,但是却发现猪哥和你被抓了起来,所以一路找到这里,给猪哥发了个暗号救他出来。”
他走上前,对着魏芷兰抱拳,郑重地说:“魏谷主……不过看来以后只能喊你芷兰姐姐了。胡广和整个魏林百花谷已经背叛了你,我诚挚地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全侠派。”
魏芷兰眼中有愧疚之色:“可是之前……我骗了你……”
“那是因为你要维护百花谷的利益!”王大王笑了,“一个尽职尽责的谷主,一个在可能遭到背叛的前提下、仍然为自己人门派斡旋的谷主,我们全侠派敬重!我代表我们全侠上下百余口人,就问你这一个问题:你是否加入我们全侠派!”
魏芷兰看着王大王诚恳的眼神,又看了看猪哥的笑容,再看看其他人脸上的迫切,不禁笑了,抱拳回礼:“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愿意加入全侠派,奉王董之命,鞠躬尽瘁!”
“好!”王大王就等这句话。听到魏芷兰的真诚承诺,狗东子、寇欣等人也欢呼了起来。
王大王回过身,摸着下巴跟狗东子说,“东子,你看,欣姐现在也是我们全侠的人了。我们全侠有一条什么规矩来着?”
“没人能欺负我们全侠派的人,如果有人被欺负了,大家都得帮忙找场子!”狗东子眼睛一亮,高声说。
“好!那丑逼胡广仗势欺人,意图吞并我们芷兰姐姐的门派,还馋她的身子。得不到,就要害芷兰姐的性命。我们该怎么办?”
“揍他一顿!”众人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一齐高声回答。
“走,兄弟们,”王大王一挥手,“跟我一起大闹一场!这个鬼婚礼,砸个稀巴烂!”
……
与此同时,胡峰站在魏谷主的闺房外,已经守了几天了。
就在昨天,他的哥哥胡广曾经喝醉了酒来过一次,要求要进入闺房。
胡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对哥哥晓之以理:
“哥哥,我知道她的确不是真正的魏谷主,还是花柳出身。但是,既然我们说她是魏芷兰,你就不能随便进她的闺房。这会坏了礼数,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
醉醺醺的胡广骂骂咧咧地说,“呸!反正她后天就得过门,让我今天爽爽怎么了?”
胡峰皱着眉头,在胡广耳边说,“哥哥你的形象,对于接任谷主一位意义重大,一定要忍得一时啊。”
胡广虽然醉酒,但是一听“接任谷主”这四个字就清醒了不少,于是又骂骂咧咧晃晃悠悠地走了。
就这样,胡峰一直护着齐枫到了今天。现在天色已晚,按照百花谷的规矩,明天辰时,新娘就要同新郎拜堂。到时候,这个“魏芷兰”就必须要离开胡峰的保护,去成为胡广实现自己野心的工具。
胡峰面无表情,但内心惊涛骇浪:
怎么办?
还有没有转机?
能否偷天换日?
实在不行,把枫姑娘劫走?
但是人多眼杂,百花谷上下那么多人,怎样才能安全地把枫姑娘带出去?
就在胡峰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传来了轰响和惨叫声。
胡峰赶紧逮住一个四处奔逃的小厮,大声质问:“你跑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厮抱着头哭喊,“二少爷,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伙人,跑来砸场子呢!”
胡峰骂了一句“懦夫”,一脚把小厮踹走了。但他心中却在狂喜:
机会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大闹(一)
应天府乃是大明的旧都,金陵宝地,多得是学识高明的人士。也正因此,四方多有才子学生来到金陵求学,只为了将来能考取一个功名,阴妻蔽子。
有一位吴姓的童生就是其中的一人,我们就叫他吴生吧。他不过十多岁的年纪,父母为了他的将来,忍着分别之苦把他送来金陵,跟着著名学究唐先生苦读诗书。
但是年轻气盛的他根本不喜欢那些枯燥的经史,他最喜欢的是大儒们看不上的神怪小说。为此,他没少受过老师唐先生的批评,每次都在他耳朵边上念啊念,唠叨地他脑子都要炸了。
今天是良辰吉日,唐老师收到了请帖,要去钟山边上的魏林百花谷参主持一个喜宴。为了能够第二天一早就参与仪式,唐先生带着吴生提前一天赶到百花谷,要在那里住一晚。而吴生,则要充当此行的书童。
跑了很久才到了百花谷,对方热情招待唐先生和吴生下榻。一番无聊透顶的寒暄之后,吴生的思想早就飘到了他之前看的那些神怪小说上面去了:
那本大唐西域记里面,陈玄装和尚真的到过一个冒着火的山么?
那本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里面说的,他半路上遇到的那个白衣秀士,明明是个人,为什么要叫猴行者?
那些神仙妖魔,真的能够不老不死,日行千里么?
吴生每天被困在经典之中时,或者看到大人们带着面具虚与委蛇时,心总会飞到那些怪力乱神里去。
他多么渴望能有一个战神,用神奇的兵刃,把这天捅破,把这地捣碎,把这世间成见桎梏都打个粉碎,闹个痛快啊!
就在今天,他跟着师傅在喜宴场地上踩点的时候,心里也还在嘀咕:
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什么两个年轻人彼此从来没有见过一次面,就要一起过一辈子?
听说新娘子在出嫁之前都会哭,而参加喜宴的人却都在笑。这算不算把众人的快乐建立在新妇的痛苦之上呢?
真想来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大侠,把这些虚头巴脑的玩意儿全都砸碎!
就在他心中的想法如野马脱缰,肆意驰骋的时候,惊人的事情发生了:
他的想法成真了!
一个皂衣女侠,手持一根亮银枪从天而降。她一枪如惊雷落地,满场的桌子凳子都被她霸道的内劲冲飞,就好像爆炸了一样!
吴生赶紧躲到院子里面的假山后面,从石头缝里面偷偷看发生的事情。
只见又来了一个英俊书生,手持一把长剑,飘然落地有如仙人。
还有几个女侠,有的拿着刀,有的拿的大锤,也跟了过来。
在他们中间,有一个瘦高男子出现了。只见他两手搭在一根木棍上,木棍枕在脑后,摇摇摆摆地走了进来。一帮俊逸侠士之中,只有他表情行止略显猥琐,七分似人,三分似猴。即便如此,他仍然是这群人的领头!
那领头抄出棍子来,指着四面过来的下人大声吼:“吾乃全侠派董事长王大王!前来为魏芷兰讨回公道!叫你们那个什么胡广出来当面对质!”
胡广马上赶到,气势不输于人:“哪里来的流氓,敢在我胡广新婚前夜闹事?!”
“当然是你姑奶奶!”魏芷兰从人群中站了出来,“胡广孙贼,还不快给你奶奶磕头!”
胡广心中一惊,那些下人看到魏谷主出现在砸场子的人种,也纷纷不明就里议论纷纷。胡广回头看了一眼匆匆赶来的墨英真,心中有了底,就按照之前和墨英真商量好的说,“你是何人,竟然易容成我未过门的妻子的样子,难道就这么喜欢我么?”
把婚宴场层层围住的人群发出了稀稀拉拉的哄笑。大部分剩下的人都在心里犯怵:易容能易得这么像?这是哪门子邪术?
“胡广孙贼!”魏芷兰高喝,“你敢让你手里面那个‘魏谷主’跟我对质么?”
胡广又看了一眼墨英真,墨英真点了点头。于是胡广发号施令:“去,叫胡峰把真正的魏谷主带过来!”
下人匆匆忙忙地走掉了,不一会,胡峰拉着一个女人,掩着面过来了。
当然女人将掩面的手放下时,所有魏林百花谷的人都惊出了“哦”的声音。
只见容貌一模一样的两个“魏芷兰”,就这样站在两边,连身姿都相差无二。
躲在假山石后面的吴生也震惊了一下,“真假美谷主”,这个故事有意思!
王大王这边的魏芷兰大喝一声:“冒牌货,你敢走道我面前,跟我一件事一件事的对质么?”
胡广却哈哈大笑:“狗屁!我让我们尊贵的魏谷主走到你面前,让你对她不利?我傻么?冒牌货,你才要到我这里来,让我撕下你的假面具!”
胡广那边的“魏芷兰”不发一言,连表情都无分毫变化,就如同僵死一般。
王大王凑到狗东子和苏琴身边偷偷说:“我怀疑那边那个‘魏谷主’是带了一种假面皮在脸上,所以她连表情都无法随意变化。东子的身法最快,等下琴琴直接打过去,东子趁乱去扯那家伙的脸皮,看看能不能把它拽下来。”
狗东子和苏琴两人点了点头。
行动开始!苏琴说时迟那时快,从人堆后面跳了出来,举起亮银枪,对着胡广就刺了过去!
胡广大声喊道,“快护住我!”
那墨英真一跃而出,一招格开了苏琴的攻击,手无寸铁之下就这样和苏琴打了起来!
他攻守兼备,气定神闲。明明来回只有那么几招再打,但是每一招都是修炼到如臻化境的完美,经让人完全想不出如何攻破。
这时,那个冒牌“魏谷主”看到苏琴,却立刻慌了神。她脸上仍旧是如死人般的毫无生气,但身体却忍不住的恐惧抖动,连连后退,转身就要夺路而逃!
“别跑!”埋伏已久的狗东子一个飞身上去,伸手就要抓向假谷主的面皮!
说时迟那时快,胡峰猛然跳出,两手成爪,向着狗东子抓了过来。狗东子眼见不妙,空中变招险险躲开了这一招,所以没能抓住假谷主的面皮,只是刚好扯到了那女人的衣袖。
“呲”一声,假谷主的衣袖被狗东子扯下,露出一截白嫩的右臂。在那右手腕上,赫然是一个枫叶形状的淡红色胎记!
苏琴看到这一幕愣住了:这个胎记,她太熟悉了!这是枫姐姐的胎记啊!
一样的位置,一样的形状,一样的大小,这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有这个胎记了!
“枫姐!”苏琴脱口而出。
但是墨英真没有分心,他抓住这个机会,以及重拳打向苏琴小腹。苏琴连忙横枪挡下,却被这一击重拳打得退了七八步才停下。
苏琴再看时,那个“假谷主”已经落荒而逃,不见踪影了。
“枫姐姐你别走!我是琴琴!”苏琴这就要追,却被墨英真挡住。
墨英真大吼一声:“你休想对谷主不利!想要追,从我身上踩过去!”
苏琴彻底被激怒了,她提气横枪,也大喝一声:
“如你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