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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全文阅读

作者:要离刺荆轲     我要做皇帝txt下载     我要做皇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百八十七节 新世界(3)

    ();    盛夏的六月,是新化城最好的时光。

    漫山遍野,都开满了杜鹃花,阳光照在山陵上,无数的濊人男女,都背着背篓,穿梭于密林之中,寻找着人参的踪影。

    在护濊军官兵的护送下,第一批从中国来的移民,安静的行走在笔直的官道上。

    远处,新化城巍峨的城墙,已然出现在眼前。

    “那就是新化城!”骑在马上的一位护濊军军官用着骄傲的语气对着移民介绍。

    他当然有理由骄傲。

    新化城,是他和他的同袍,用自己的双手,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的。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批移民,与其说是移民,倒不如说是军属。

    他们全部都是护濊军军中上下士卒军官的父母兄弟妻儿。

    换句话说,这些移民之中,其实就有着他的亲人。

    在亲人面前,当然要好好显摆显摆了!

    “那边是鱼海,不过,这是濊人的说法,我们是叫它黑水的!”这位军官非常热情的向着移民介绍着不远处那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听濊人说,每岁七月到九月,黑水之中,就会挤满鱼群,到那个时候熊、鹰都会徘徊在河的两岸,等着鱼群跳自己的嘴里,濊人们以前也主要靠着从黑水里捕鱼作为食物,再过两个月,我们应该就能看到那个盛宴了!”

    移民听完,一下子就嗡嗡嗡的议论了起来。

    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新奇事物,多数人还是非常好奇的。

    尤其是年轻人们,更是不断的伸长了脖子,眺望着不远处的河流,想象着两个月后,河里挤满鱼群的盛况。

    但年长的老人,却更加实际。

    “后生,我们的地在哪里?”一位头发有些花白的老者,在自己的两个儿子搀扶下。发出了自己的问题。

    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土地,才是他们真正的命根子。

    有土斯有家。

    而多数选择来此的移民,大部分都是已经在自己的家乡失去了土地的佃农和贫民。

    “哦……”那位军官挠了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尴尬的笑了笑,然后指着东面的一处平原,道:“我们的地啊,在那里!”

    移民们顺着军官的手看过去。

    那是一块平原。

    原野上还生长着茂密的草丛,郁郁葱葱。数不清的野花盛开于期间。

    但,平原上,依稀可见,有道路、屋舍、村寨的模样。

    甚至,还有几架水车架在平原一侧的河边。

    众人仿佛能听到潺潺的流水声。

    “快带我们过去吧!”移民们忍不住纷纷喊起来。

    作为护濊军的家属,这批移民,早在今年的二月,就已经得到了自己的儿子、兄弟、丈夫的家书。

    所有的家书的内容几乎都是一致的:快点来新化城跟我们团聚吧!

    这里的土地无比肥沃,这里的平原一望无垠,这里的山林物产丰富。

    除了天气太冷。路途遥远外,这里几乎没有缺点!

    士兵们当然不会对他们的亲人撒谎。

    这里,确实是一个天堂!

    农家和墨家的贤者和朝廷的尚书郎们,都曾经到访过这里,甚至指导过濊人耕作。

    所有的事实都证明了,这片荒芜的黑土地,确实是农耕的最佳地点。

    而作为新化城的常驻军队,护濊军自然有着一些特权和优待。

    而且,久居边疆的士卒,要求与亲人团聚。在汉室是非常合理而且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

    没有任何一个官员、将军能拒绝士卒要求家人与他们一起戍卫边疆的要求。

    所以,这些护濊军的家属移民,并不是屯垦团政策的一部分。

    他们来到新化城,也不需要像其他政府组织的屯垦团移民一样。需要经过五年以上的军事化集中屯垦,然后才能靠表现得到属于他们的土地。

    这些军属移民,一来到新化,立刻就能获得每户两百亩以上的土地,以及按人丁分配的粮食、衣物、农具和牲畜。

    半个时辰后,移民在新化城东北方向的一个村寨前。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在村寨的道路两侧,一个个激动无比的士兵,拼命的朝着移民们挥舞着自己的双手。

    “细君,细君!某在这里!”这是丈夫在呼喊自己的妻子。

    “父亲大人,儿子给您磕头了!”这是儿子就拜见父母。

    “仲兄,仲兄!”更有喜闻乐见的兄弟姐妹抱头相会。

    便是护濊军校尉薄世见了这个场面,也有些忍不住眼眶有些发红。

    “给所有有家属来此的士卒放假三天,让他们好好团聚团聚吧……”薄世对左右军官命令着。

    “诺!”军官领命下去。

    “某也有些想家了呢!”薄世想起了自己在长安的妻儿,嘴角也露出一些幸福的笑容。

    ……………………………………

    激动过后,护濊军的士兵们,就纷纷领着自己的亲人,走进村寨中。

    村子里的屋舍,一排排的整齐的林立在两侧。

    这些屋舍全部是由少府的工匠主持修建的,且采取了许多墨者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新化冬季的严寒,进行了保暖和防暴雪设计。

    屋子里,都设有壁炉。

    卧室里有着火坑。

    每一栋房子还附带一个专门用于储存食物的地窖。

    当然,移民们暂时是不知道这些设计的巧妙,他们只是里里外外,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的新家。

    一个个嘴都笑得合不拢。

    这样的砖瓦房,在家乡,那可是只有官家和富商地主才能住得起的!

    而且,所有的屋舍都非常大,里里外外,都是两进,足够住下一家五口,甚至想点办法,住下七口人也没问题。

    更关键的是,所有房屋中,都放了两个大米缸,米缸里满满的都是脱粒的粟米。

    屋子的墙壁上,还挂着大小不一的好几条肉干。

    许多士卒,都指着这些肉干,满脸骄傲的对着自己的亲人说:“这些肉,可都是我今年跟着同袍们在山林里猎获的野猪和野鹿肉!”

    为了迎接亲人,在一个月前,护濊军就全体出动,还请了当地的濊人一起帮忙,在附近的山林里猎杀野兽,然后制成肉干。

    一方面,这是为了补充军队的肉食,给军中打牙祭,另一方面,主要还是为了给即将到来的亲人一个惊喜。

    移民看着肉干,笑得更开心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八节 新世界(4)

    ();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张未央就从床上爬起来了。

    未央这个名字,在汉室是普及率最高的一个名字。

    上至王侯,下至最底层的奴婢,很多人都会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未央。

    所谓‘长相思,勿相忘,常贵富,乐未央’,未央二字,在如今,不止是皇帝的居所,更是吉祥如意,富贵长寿的象征。

    如今,张未央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的名字真是没取错!

    “这里,从今以后,就是吾家!”张未央看着房中的橱柜、案几、墙壁上的农具和肉干,心里面,幸福满满。

    当然,他很清楚,这一切,都是谁给的。

    “要感谢大兄啊!”张未央看着熟睡在榻上的兄长,喃喃自语。

    他很清楚,若不是大兄在护濊军中服役,他根本不可能住到这样的房子中,更别提,马上就能分到土地了。

    “二郎醒了啊……”忽然趟在床上的大兄睁开了眼睛,笑眯眯的对着张未央说道:“早点起来也好,等会准备一下,跟为兄出门,为兄带你去见见世面!”

    “诺!”张未央高兴的点头。

    对新化城这里的一切,张未央都是一无所知,充满了好奇和兴奋。

    一刻钟后,兄弟两人就穿戴整齐,洗刷完毕,走出了房门。

    一出房门,张未央就发现,许多与他一路走来的移民同伴,也都在各自的亲人的带领,走出了房门。

    “张伍长!”邻居家的一位护濊军士卒看到张未央的兄长,微微一愣后,立刻就跑步上前,行了个军礼。

    “免礼!”张未央看着自己的兄长帅气的在胸前一击,回礼问道:“王大郎,你也准备带你细君去濊人村寨那里吗?不怕你家细君吃醋?”

    对方尴尬的笑了笑,然后答道:“张伍长,总是要面对的嘛……更何况。大丈夫三妻四妾,本属正常,且马上就要分这么多地了,要是不多加几个人手。单靠内子跟两个孩子,肯定忙不过来!”

    张未央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兄长微笑着点头,在对方的胸膛拍打了一下,哂笑着说:“不错嘛!”

    这让张未央感觉,眼前的兄长。仿佛变了一个人。

    犹记得两年前,兄长应征入伍前,两兄弟都只是邯郸城外的一个村庄里,只能寄居在姨夫家里,忍受着姨夫的责骂和鄙夷的少年郎。

    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幼年的时候,就死于一场意外。

    别无选择的两兄弟,只能投靠他们唯一的亲戚姨夫,在姨夫家里当牛做马,获取一点微不足道的食物充饥。

    那时候,兄长的头。永远都是低着,永远都不敢面对旁人。

    但如今,兄长却是始终高昂着头,挺着胸膛,剑眉横竖,仿佛那些故事与传说中才出现的英雄一样。

    “二郎,想什么呢?”张起回过头,发现自己的弟弟有些呆呆的,不禁推搡了一下对方的肩膀,笑着揽着他道:“走喽。走喽!”

    “我们去那里?”张未央回过神来问道。

    “北方十里,濊人的村庄!”张起淡淡的说道,过了一会,张起又补充道:“我们护濊军的天堂!”然后他看着自己的弟弟。认真的道:“也可能是你的天堂!”

    “天堂?”张未央有些不解。

    小时候,父母在的时候,对张未央来说,家就是天堂。

    但父母意外死去后,对张未央来说,天堂就已经消失了。

    直到昨天。他才找回自己记忆中那个温暖、安全、舒适有亲人关心和爱护的天堂。

    “二郎啊,你也不小了,是时候找个细君,成个家了!”张起看着弟弟认真的道。

    “成家?”张未央凝神看着自己的兄长,不明所以。

    张起搂着自己的弟弟,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道:“怎么,觉得不可思议是不是?但为兄要告诉,娶个细君,在这里,在这新化,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指着自己,问着自己的弟弟:“二郎,你可知道,为兄现在有几个细君?”

    张起伸出三根手指头在自己弟弟面前晃了晃:“三个!”

    “虽然都是濊人,姿色不如邯郸女子,但胜在身强力壮,屁股大,能生养,最重要的是听话!”张起得意洋洋的道:“平日在家中,为兄就是天,就是一切,你的三位嫂嫂,都住在城里面,等过几天,我带你去跟她们见个面……至于今天,二郎,你给我濊人的村寨那里,找个女人回来,给你暖床,做饭,打扫卫士!”

    张未央感觉自己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

    他很难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兄长就笃定了自己一定能找到一位细君?

    张未央很清楚自己的条件。

    身无长物,家无余财,在邯郸,在赵国,他这样的男子,基本上不可能娶到细君。

    赵地小娘的眼界,可都是非常高的。

    家里没有百十亩地,钱柜里没有个几万钱,休想娶到小娘,更不可能有媒人上门。

    哪怕是他的姨夫的独子,他的那位表兄,年过二十,也依然没有成亲。

    可在这里,在兄长口中,这细君仿佛是路边的野草一样,自己想摘就摘?

    张未央挠挠头,实在很难适应这样的变化。

    而自己兄长竟然有了三位细君!!!

    这个惊天动地的消息,更是震得张未央久久无语。

    良久,张未央才问道:“兄长,您真有三位嫂嫂?”

    张起得意的点点头:“嗯,是的!”然后他补充道:“虽然都不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只是侍妾……但那也是你的嫂嫂,记得,往后见了面,不可失了礼数!”

    “这……”张未央感到难以置信,两年前,兄长离开自己,去参军时,穷的身上就只有一件缝缝补补的粗布麻衣。

    两年不见,兄长的变化太大了。大得让张未央无法相信。

    “怎么不信啊?”张起收敛笑容,对自己的弟弟严肃的道:“抬起头来,等下去了濊人那里,你这个样子。可是很难得到濊人小娘的欢喜的!”

    “去年,大兄我就是不够自信,结果,一个漂亮的濊人小娘,最后居然给甲屯的李大嘴给抢走了。现在,想想,真是后悔死了!”张起懊恼的说着。

    两兄弟说着,就已经走到了村寨口。

    在村口,几十名骑着马的骑兵,全副武装的在等着众人。

    “都尉来了,噤声!”张起看了看那些骑兵,立刻止住原先的话题,对自己的弟弟吩咐道:“等会都尉要是要训话,记住。千万别乱说话,听着,记在心里,懂吗?”

    …………

    薄世骑在战马身上,他的身后,是濊人的首领,大汉天子册封的沧海君南宫信。

    尽管,在地位上来说,南宫信是位比万户侯的天子亲封之汉藩。

    但实际上,单单从南宫信满脸的讨好上就能看出来。至少在新化,真正的主人是他薄世。

    “汉濊一家之要,在汉濊通婚,主要是濊人女子与汉人男性之间的通婚!薄爱卿。此去新化城,一定要牢记这一点!”脑海中回忆起在长安陛辞时,天子的循循善诱,薄世脸上的笑容,就更加明显了。

    护濊军成立以来,薄世坚决而彻底的贯彻了天子的命令。

    到任的第一天。他就发布了‘汉濊归一令’。

    根据他的‘汉濊归一令’,濊人想要得到进入新化城附近三百里居住,并且得到汉朝的帮助,包括修建房屋、指导耕种以及使用各种汉室工具的权力,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为汉军效力,家中至少有一个男丁,加入到护濊军中。

    但护濊军就算加上加强的两个别部司马,也只有不过三千人,其中,汉军两千四百人,留给濊人的只有六百人的空额。

    虽然有消息说,今明两年,随着朝廷要在新化城以北一千里外建立一个全新的要塞——怀化城作为汉室的新边疆,护濊军也会随之扩充。

    但,留给濊人的余额也很少。

    第二个办法就是,家中至少有一个女性,嫁给了汉军为妻妾。

    如今,走这条道路的濊人不知道有多少。

    甚至,就连许多原本不服沧海君的濊人部族,也纷纷倒在这条法令下,哭着喊着,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汉军。

    因为,很简单的一个道理。

    第一,汉军的士卒都很健康,也很富裕。

    至少,相对还在穿着鱼皮硝制的衣服的濊人来说,每一个汉人,都是高富帅。

    而且,护濊军享受的待遇很好。

    哪怕是一个最普通的士卒,每月除了军饷外,还有三百钱的护濊津贴,另外,从十月到四月,护濊军上下,每一个士卒还将享受额外的一百钱严冬补贴。

    至于物资补给,薄世,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关系,保证了新化城,哪怕是在大雪封山之时,也能有充足的补给。

    谁叫,薄世有个姨祖母是大汉皇太后呢?

    甚至,在很多时候,新化城的补给物资,直接是从少府的储备中调来的。

    因此,驻扎在新化城的汉军,在周围数千里的夷狄民族们看来,简直是比自己部族的酋长的日子过的还要舒心的人。

    他们一年四季,都不缺吃穿,盐这种濊人部族的奢侈品,在新化城里却是堆积如山。

    更重要的是,也是对濊人们拥有最致命诱惑的是:新化城城高墙厚,城市虽小,但城中的房屋,哪怕在冬天,也是暖洋洋的,不必担心寒冬会夺走人的性命,也不用担心,饥饿。

    与汉军一比,濊人多数部落,哪怕是酋长过的日子,也跟乞丐差不多。

    濊人的女性会作何选择,简直不需要考虑。

    至于第二,薄世要感谢他的前任,那个现在已经高升回长安的彭都尉,正是在彭都尉的领导下,护濊军在新化城附近,搞了几示范村寨,用于归化和教化濊人。

    经过去年冬天的考验,绝大多数的濊人,都清楚了一点:汉人拥有能战胜冬天的武器——他们建造的房屋以及房屋里的取暖设施,能让人在冬天,也跟夏天一样,不必担心寒冷。

    如今,在这辽阔的黑土地上,在丛林中,在沼泽中,不止濊人,其他的夷狄部族,也纷纷凑了过来,纷纷都想归化,住进汉人建造的房屋中。

    在四月的时候,大地刚刚松冻,新化城每天都要迎来十几个大小部族酋长的跪求。

    这些人跪求神圣的大汉天子,将他的仁慈和恩赐,赐予可怜的‘心怀中国的藩国恩赐’。

    所以‘汉濊归一令’,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出台的政策,不出台这个政策,薄世根本没有借口拒绝那些可怜的酋长的恳求。

    要知道,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放弃教化四夷,化夷为夏这样的功绩。

    只是,连薄世都没想到,这个‘汉濊归一令’的效果,好的让他称奇。

    包括沧海君的部族在内的其他濊人部族,对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汉军,毫无心理压力。

    护濊军中队率以上的军官,一夜之间全部成为了抢手货。

    某位长的比较英俊的司马,甚至同时被四个部落的酋长的八个女儿争抢,最终,还是薄世出面,解决了这个公案——薄世的解决办法是,建议那位司马,干脆全娶了……

    当然,作为护濊军的最高军官,同时还是汉室外戚,大汉天子的表哥,薄世自己也不得不接纳了三位濊人美女。

    甚至,远在朝鲜的真番和马韩王听说后,也给他送来了三个国中贵族的女儿。

    在请示了天子后,薄世只能是全部接受。

    坦白说,相处久了,薄世觉得,这些夷狄女子,虽然在教养和文化以及性格方面,不似中国女子那么讨人喜欢,但,说实话,长的都不赖!

    至于下面的士卒和低级军官,则是感觉被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给砸到了。

    在这远离中国腹心的异乡,濊人和其他部族的女子,用她们温暖的身体和恭顺的态度,滋润着来自中国的军人。

    这使得护濊军的士气和战斗力大幅度提升。

    哪一个士卒能拒绝得了这样的好事?

    至于濊人?

    薄世觉得自己真的很难理解濊人的思维。

    似乎在濊人,尤其是他们的上层贵族们看来,他们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汉军后,他们也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不容置疑的汉人。

    最近几个月,薄世的那几位老丈人就带着薄世的小舅子们,有空就上门,跟薄世讨论汉地典故和文化。

    虽然,这些家伙一知半解的模样,很让人无语。

    但这至少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如今,薄世已经确信,这新化城方圆千里之内的数十万夷狄,在未来十年内,都可以变成汉人。

    说汉话,穿汉服,用汉礼,同时为大汉服役、纳税的汉人。(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九节 新世界(5)

    ();    “薄都尉,这些就是今年的移民吗?”沧海君南宫信,有些不太习惯的骑在马上,所以说话的时候,微微有些别扭。

    濊人是渔猎民族,畜牧业几乎没有,更没有养马这个传统。

    要是他们能有骑兵,哪怕是几千人的骑兵,也至于在过去几百年,先是被萁子朝鲜统治,然后又臣服于卫氏朝鲜了。

    在实际上,濊人的军队,常用的兵器,就是鱼叉。

    甚至连鱼叉上的叉头,也基本都是木制——金属制品对于濊人来说太奢侈了。

    也就是汉室接纳了濊人的臣服后,派来的军队和商旅,带来了大量的金属制品,才让濊人脱离了石器时代,成功进入青铜时代——黑心商人们用在汉室已经落伍的二手青铜制品,换取了大量濊人特产,如人参、熊掌、熊皮、虎骨、貂皮等等。

    这固然很坑爹,但问题是,濊人实际上很难分辨,青铜与铁器的优劣,而且,濊人居住的地方,冬天太长,这意味着,实际上,青铜制品在这里比铁器更耐用,更实用。

    薄世点点头:“这些人俱是护濊军之家属,今天是第一批,接下来还有四批军属,总计有三千多人……”

    对薄世而言,无论濊人看上去多么恭顺,都不如来自中国的移民更令他安心。

    自春秋以来的教训,也告诉薄世,华夏的对外扩张,只有在中国移民及被教化的土著占据多数时,这样的扩张,才是稳固的。

    但南宫信完全不了解这些。

    濊人的历史或许很悠久。

    但他们从未有记载自己历史的传统。

    这就意味着,他们连最基本的民族认同意识也未产生。

    所以,对南宫信和多数濊人贵族来说,民族、独立、自主,那是啥,能吃吗?

    在本质上来说,渔猎民族跟游牧民族在意识形态上是一致的——有奶就是娘。你能让他得到好处,叫爸爸又何妨?

    而对如今的濊人来说,来自汉朝的军队和商旅已经证明了,能给他们带来好处。

    甚至就连南宫信的命也是汉朝人救的。

    今年三月。南宫信生了一场重病。

    在濊人的历史上,生病基本等于跟死神划等号,更别说是重病了。

    但是,今年,南宫信却在新化城接受了汉朝医生的治疗。因此得以痊愈。

    这让南宫信非常感激,同时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入汉的决心——不融入汉朝,子子孙孙,就都只能活在蛮荒和恐惧之中。

    而今年汉朝开始移民。

    这让南宫信更加开心。

    因为,他知道,只有汉朝移民多了,来自汉朝的商旅、官员和医生才会多起来。

    去年,新化城只有两千四百名汉人。

    而今年,这个数字很可能超过一万。

    这意味着,濊人今年冬天。能过一个安稳的冬天。

    再者说……

    “天子还答应我,今年会派墨者来帮我们捕鱼呢……”南宫信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哗啦哗啦的响。

    上次去长安的时候,天子就曾经亲口告诉他,今年,汉朝爸爸决定帮助濊人,将渔获的捕获量大大增加。

    虽然,南宫信不太了解,汉朝爸爸到底怎么做,才会让渔获大大增加。

    但去年曾经来过新化城指导濊人建设房屋和使用工具的汉朝墨者,让南宫信确信。这是一定能做到的事情。

    而对濊人来说,每年的六月到九月的渔汛,是关系他们生死和命运的头等大事。

    所以,看着这些移民。南宫信也是满脸微笑。

    他能不笑吗?

    根据他身旁的这位护濊都尉兼新化令的汉朝贵族的‘汉濊归一令’,凡是有嫁女儿给汉人或者有男丁加入护濊军的濊人家庭,就都可以搬来新化城附近定居。

    汉朝会给这些定居的濊人,建立一栋坚固的能在冬天御寒保暖的房屋,同时指导他们,采用汉朝的先进技术和办法耕种土地。

    去年以来。已经大概两千多户的濊人家庭,定居到了新化城附近,形成了大大小小十几个村庄。

    目前来看,这个政策的效果非常好。

    在濊人部族之中,他的威望和地位,也与日俱增。

    甚至就连很多过去不鸟他的野濊,也纷纷跑来,跪在他脚下,祈求归顺。

    这让南宫信非常爽。

    “今天,有一千多个濊人女子,在村子里等候……”南宫信笑着对薄世说道。

    汉人男子与濊人女性的结合,在去年,成为了汉濊两族之间的佳话。

    对濊人来说,用一个家里无足轻重的女人,换取未来的美好生活,这买卖太划算了!

    部族上下,对此都极为满意。

    对于一个总人口,二三十万的部族来说,失去千把个年轻女子,算不得什么伤筋动骨的问题。

    虽然部族里有些杂音,但总体来说,问题不大。

    因为濊人虽然失去了他们部落里的年轻女性,但他们却还是可以通过从野濊以及扶余人那里,弄来更多的年轻女性。

    薄世听了非常高兴。

    什么是政绩?

    这就是政绩啊!

    去年,他在新化城促成了将近一千对汉濊联姻,这已经让长安天子龙颜大悦了,嘉奖诏书都来了三封。

    今年要再搞出个几千对联姻,那在天子那边,他的地方还不蹭蹭蹭的向上涨?

    等到下次有事之时,东宫的太后也有了理由给他说话了。

    未来,未必不能跟窦婴一样,过一过大将军的瘾。

    “不过……”南宫信收敛笑容,犹豫了一下,最后看着薄世道:“有个事情,本君觉得还是告诉都尉比较好……”

    “沧海君但说无妨……”

    “前几日,鄙部有个部族在距新化城八百余里之处,为人攻击,只有几十个部民逃了回来……”南宫信拱手拜道:“请都尉为濊人做主!”

    “是什么人?”薄世严肃的问道。

    护濊军成立的目的,一是维护汉室在这片黑土地上的存在,二是保护天子的藩属濊人。

    如今,濊人受到袭击,身为护濊都尉,薄世必须表态。

    “回禀都尉,是鲜卑人!”南宫信苦笑道,过去二十年来,濊人最大的敌人,除了冬天外,就是鲜卑和乌恒。

    这两个强大的游牧民族时常侵袭濊人的部族,掳走人口。

    过去,南宫信只能自认倒霉。

    如今,有了靠山,南宫信决定跟鲜卑人新帐老账一起算。(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节 新世界(6)

    ();    在新化城也呆了差不多半年,薄世基本上弄清楚了濊人的活动范围。

    濊人以渔获和捕猎为生,当然,也有些很原始的农耕业。

    但濊人的农耕效率非常低。

    基本停留在刀耕火种,看天吃饭的时代。

    准确的说,他们只管播种,压根不关心拔草、施肥、照料这些事情。

    可能对濊人来说,与其在土里刨食,去河流和森林中狩猎,更为实际——以新化城为中心的方圆千里,沼泽、原始森林密布,野兽无数,河流里也有足够的鱼虾。

    尤其是夏秋两季,濊人完全不需要担心食物不够。

    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的河流与森林,完全能喂饱所有濊人的肚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濊人压根没有什么忧患意识,对农业根本不重视。

    他们常常在夏季和秋季,沿着他们所说渔海与其他河流、湖泊迁徙,走到那吃到那。

    然后在冬天回到新化城附近的祖地,吃他们夏天剩下的鱼干、肉干。至于吃完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在过去,濊人基本从不考虑。

    因此,濊人的活动范围,跟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一样,非常大。

    不少部落,甚至能一直活到距离新化城上千里之外的遥远地区。

    那里更冷,更荒芜,更原始,也更野蛮。

    薄世在今年四月,曾经率领护濊军的一个骑兵司马的兵力,一路远行,历时一月,抵达了濊人活动的边境,测绘地图,考察地形和人文。

    因此,薄世也知道,在那里,有两个叫鲜卑和乌恒的部落。

    出于谨慎的考虑,薄世在测绘了当地的地理概貌后。选择了回师。

    这也就导致了,薄世对乌恒与鲜卑的所知有限。

    在听到了是鲜卑人袭击了濊人部落后,薄世的大华夏主义心理顿时就膨胀了起来。

    对如今的汉室来说,除了匈奴外。整个世界,没有什么部族和政权,能让汉室谨慎行事的。

    在薄世看来,鲜卑,撮尔夷狄。居然胆敢侵犯天子保护的濊人,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于是,薄世大手一挥,自信满满的对南宫信拍着胸膛保证:“沧海君但请放心,本都尉即奉圣明,护持贵族上下,定然不会让贵族为人所欺!”

    说到这里,薄世就杀气腾腾的道:“待吾回城后,立即派出使者,前往鲜卑族。晓瑜其酋长,立刻交出袭击贵族的凶手,保证从此不再侵犯贵族上下,不然,本都尉将上奏天子,请天兵伐之!”

    薄世的底气是很足的!

    在这个寒冷的地盘上,汉军的装备,基本上跟天顶星人的装备一样,完全的碾压了周围所有部族。

    毫不夸张的说,单单就是护濊军的力量。就足够横扫这方圆千里内的所有部族。

    小小鲜卑,还不是一指头就能捏死?

    南宫信听了,脸上顿时就笑得眼睛都要咪到一起了,深感汉朝大腿就是粗!

    于是。就欢天喜地的道:“多谢都尉,为吾做主!”

    “应该的……”薄世较为矜持的道,但心里也是受用无穷。

    中国的贵族士大夫阶级,向来就爱这一套,也特别受用这一套。

    说话间,这个移民定居点中的移民们。基本上都到齐了。

    负责清点人数的军官,拿着花名册,逐一点名。

    在确认所有人都到齐了后,薄世从战马上下来,抬眼看了看移民,略微作揖,道:“诸位,鄙人是护濊军都尉,新化令薄世!”

    “拜见明府!”移民们纷纷揖首。

    薄世听着‘明府’两个字,心情很不错。

    他对于牧狩一方这种事情,特别有兴趣,但在以前,他这个天子委任的新化令,只能是个光杆司令,最多管一下那些毛手毛脚的濊人。

    现在,总算有了第一批治下的百姓。

    这让薄世颇有些摩拳擦掌,产生想要大干一番的冲动。

    只是,薄世猛然发现,貌似他以前从未有过任何民政工作经验。

    在三十岁前,薄世一直都是宅在家里蹲的,最多,就是跟着父辈和亲友,在乡间走了几次,名为采诗,实为旅游。

    这让他在此刻大脑有些当机,因为他发现,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整理出任何一份移民开发计划来。

    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了。

    这个没有关系。

    因为是外戚的缘故,打小,薄世接受的就是正统的黄老学教育。

    而黄老学的思想核心在于‘无为而治’。

    所谓的‘无为而治’的核心着眼点,又在于,把权力给懂得办事的人,让专家去负责办事。

    如萧何、曹参、王陵,都是此中能人。

    曹参甚至创下了连续两个月天天伶仃大醉,而政务井然有序的记录。

    “回头我得休书一封,给伯父大人,请求抽调几位有才干的家臣来此助我了……”薄世心里想着。

    作为外戚,尤其是万户侯的外戚,自然不会为人才发愁。

    像窦婴,前年出任大将军,章武候跟南皮候,就给窦婴预备了超过五十人的幕僚团和两百多精干的家丁。

    正是因为尝到了甜头,所以,窦婴回朝后,居然做起了当世‘孟尝君’的美梦,大肆招揽食客和宾客,最高峰时,有超过千人,在窦府吃住……

    不过,薄世离京前听说,窦婴因此被天子叫过去训了一顿,现在已经收敛很多了。

    这样想着,薄世就底气十足了。

    他对着移民们道:“诸位一路辛苦了,为了欢迎诸位抵达新化,沧海君南宫先生在不远处的濊村,略备薄酒,对诸位表示欢迎……”

    南宫信也适时的露了个脸,对着移民们微微一笑。

    作为天子所封的沧海君,南宫信的地位在理论上是跟汉室的列侯对等的。

    本来,他是不需要出面的。

    但,当今天子是一个喜欢藩属亲汉的天子,越亲汉。越能在天子那里得到欢迎。

    为了刷天子好感,南宫信也算是拉下脸了。

    不过,移民对这位穿着打扮一如汉室贵族的所谓沧海君完全不感兴趣,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酒这个字给吸引走了。

    在中国,酒是奢侈品,同时也是禁售商品名单上长期不变的一员。

    但,这反而让民众对酒类饮料更加热爱,嗜酒在中国。甚至是丈夫的象征之一。

    能选择移民来到未知的遥远边疆的人,基本上都是年轻强壮,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

    妇孺与老人的比例很低。

    这些人听到有酒喝,顿时都乐疯了。

    要不是他们习惯了听从官府安排,而且对官府非常畏惧,他们这会已经跳了起来了。

    张未央更是喉咙里都咽下了好几口口水。

    天可见怜!

    上次喝酒还是两年前,新君即位,天下大哺的时候!

    半个时辰后,在骑兵的护送下,张未央一行。抵达了一个风格与他昨天住进去的移民村极为类似的一个村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村寨的村头,有一个木制的围墙,削尖的栅栏上,挂着各种兽皮。

    其中不乏有完整的熊、豹,甚至在村口的正门上,挂着一只巨大的虎头。

    这让张未央砸吧了一舌头。

    “这濊人也太奢侈了吧……”张未央心里想着。

    在邯郸,一张虎皮,起码作价数千钱,若是品相好的完整虎皮。常常是数万钱甚至十万钱才能买到。

    换句话说,就濊人的这个村寨的栅栏上挂着在风干的各类兽皮,在邯郸起码价值数十万钱,甚至可能超过百万钱。

    等进了村子。张未央就发现,道路两旁,都挤满了各色围观的人群。

    有老人,有小孩,更多的却是年轻的女子。

    这些人的相貌,跟张未央见过的其他汉人。没太大差别。

    唯一的不同,大抵是他们的衣冠发型。

    这些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大部分都是各种皮革。

    至于发型,则是与中国迥异。

    他们的男子大都披头散发,织成小辫子,女子则在头上戴了些鲜花,样式也与中国女子基本一样。

    张未央走过一个女子比较多的地方时,他甚至能闻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清香。

    那是年轻女子特有的味道,混杂了一些青草的芳香。

    “她们刚刚梳洗过?”张未央心里想着。

    这些年轻女子,跟张未央所见过的邯郸小娘的性格,完全不同。

    邯郸的小娘,虽然也很大方,从不避讳与男子交往、说笑。

    只是……

    张未央能清楚的感觉到,当他从那些异族小娘身边走过时,至少有三个小娘大胆的对着他抛了个媚眼,甚至有一个年轻的小娘,还扯了一下张未央的袖子,然后就迅速的红着脸,低下头。

    而在过去,张未央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

    这让他有些局促。

    让他的兄长见了,有些恼怒,跑到他身边,道:“二郎,你要大胆一些,这些濊人小娘,喜欢有担当自信的丈夫!”

    作为过来人,张起很清楚,濊人女性的需求或者说择偶标准。

    一个强壮的,自信的,勇敢的,能保护她们的男性。

    见着弟弟似乎有些害羞,张起不由得有些恨铁不成钢:“二郎,你这个样子,怎么娶细君嘛!”

    “娶细君?”张未央有些疑惑。

    “当然!”张起解释道:“不然,你以为这些小娘来干嘛的?为兄告诉你,她们就是来挑未来夫君的,看上眼了,今天晚上就成婚,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在这夷狄新服之地,完全没有什么纳吉下聘之类的礼节。

    瞧对眼了,直接就可以抱回家。

    想到成亲,张未央心里就生出了无尽的豪情壮志。

    虽然,在邯郸的时候,游侠们常常说:大丈夫何患无妻?

    但张未央真患无妻!

    赵地小娘,不是他这样的贫民能娶得起的。

    多数类似张未央这样的贫民,最后常常只能在二十七八岁的时候,绞尽脑汁,勾引一位寡妇,才能完成成亲的野望。

    当然,代价是自己喜当爹,成为几个孩子的继父。

    更关键的是,常常很多喜当爹的人,可能自己都弄不清楚,这些继子的父亲究竟是谁!

    赵地的风气,可是号称远迈天下的!

    自战国起,这里就是天下歌姬、舞娘的大本营。

    天下大半吹拉弹唱,以色娱人的产业,都是从赵地发源的。

    长安列侯家里,大半的歌姬,都是来自赵国的各个歌姬训练营。

    当然,正经人家的女儿也有,而且有很多。

    可问题是,娶不起!

    也不会有人会将自己辛苦拉扯教育大的小娘,嫁给一位连自己都养不活的贫民。

    本来,张未央以为,自己这辈子,可能就是个喜当爹的命了。

    可没想到,在这个远离故土的异乡,还有这样的好事!

    想了想,张未央大着胆子问自己的兄长:“这些小娘,要不要嫁妆?”

    在邯郸,小娘的嫁妆,动辄就是要一头牛,外加几千钱,以及首饰、新衣什么的,把张未央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多钱。

    更麻烦的是,就是卖,也没人要。

    随着天子下令,汉人奴婢,以五算计后,天下地主和富商,就都不怎么喜欢要汉人奴婢了,他们更愿意去买那些夷狄奴婢。

    哪怕多加几千钱!

    “嫁妆?”张起嘿嘿一笑:“只要你够强壮,能保护她们,濊人小娘,还有倒贴的!”

    张起想起了那个去年被人抢走的漂亮小娘。

    那个小娘,就是濊人一个贵族的女儿,李大嘴娶了她,不仅仅白得一个娇滴滴的美娇娘,老丈人还送了十张熊、虎、豹等猛兽的皮毛。

    那货转手卖给了来新化交易的商人,得到十几万钱的财富。

    真是羡煞了旁人!

    兄长的话语,彻底点燃了张未央的激情。

    不要嫁妆,没有太多要求,那些濊人小娘在张未央眼里,一下子就变得可爱了起来。

    “兄长放心,我一定抱一个小娘回去!”张未央对着自己的哥哥大声说道。

    只是,当张未央明白这一点,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同伴时。

    他发现,几乎所有的男人,都红着眼,用着不善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其他人。

    所有人都很清楚,有一个小娘,意味着什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有人暖床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传宗接代的问题。

    这更是一个经济问题!

    多一个人口,就多一个劳动力!

    多一个劳动力,就能多耕一些土地,多种一些庄稼。

    因此,别说这些濊人小娘看上去,相貌都还可以。

    就算是凤姐如花,那捏着鼻子,也要娶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一节 新世界(7)

    当新化城的集体相亲节目上演的时候,向西南,五百里的原卫氏朝鲜的疆域内。

    一支由士兵和百姓组成的队伍,在经过了漫长的旅途后,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

    “这里从此以后,就叫细柳堡!”一位年轻的贵族公子,手持着一面绘有一头张牙舞爪的滚滚的军旗,将之插到此地的一个山陵上,拍了拍手,得意的对着左右说。

    两个从打扮上一看就知道是家臣模样的男子站在这贵公子左右恭维着道:“少君侯英明!”

    这贵公子得意的大笑两声,对这两个狗腿子呵斥道:“还在这愣着干什么,快快去与我将堪舆拿来!”

    不久,一副纸质地图就在这年轻贵公子面前摊了开来。

    “地方还不错!”贵公子砸吧砸吧嘴巴:“就是荒凉了些……”

    “父亲大人命我来此担任屯令,我得做出些成绩出来,免得老有人说虎父犬子!”贵公子喃喃的道。

    他的来头极大。

    他姓周名策。

    大汉丞相、长平侯周亚夫,就是他的父亲。

    故丞相、开国太尉,就是他的祖父。

    按道理来说,像他这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完全不需要冒着风险,跑来这苦寒新拓之地吃苦。

    周策完全可以在长安混吃等死,乃至于欺男霸女。

    只要不作死,没有人能动得了他。

    但问题是,老周家自己有隐患啊!

    首先,周策并不是长子。

    他头上还有个大兄,不出意外的话,将来能承袭长平侯这个万户侯的爵位的,只能是其兄长。

    本来,仅仅只是这样,那也就无所谓了。

    但偏偏,当初,周亚夫凯旋班师。天子以其军功,益封数千户,改封为长平侯。

    然而,条候的封国依旧保留。

    这就有问题了。

    周策有四兄弟。长兄自然不可能也不会来争抢那个八千一百户的条候。

    剩下三兄弟,就都有机会了。

    还不止如此。

    按照法理来说,条候爵位和封国的有力竞争者,并不仅仅只局限于周策的兄弟。

    他的堂兄弟们,同样有机会。而且是极大的机会!

    众所周知,当初,周策的祖父绛候周勃育有三子。

    长子胜之,次子坚,幼子亚夫。

    起初,继承绛候爵位的是长子周胜之,也就是周策的大伯父。

    当时,周策的父亲只能自谋出路,借着乃父的余萌从军,其后转任为河东郡郡守。

    但。就在周亚夫担任河东郡郡守的第二年春天,周策的那位大伯父周胜之,犯下杀人罪,结果被废黩封国。

    于是天降大礼包,周亚夫才得以寸功未立,就成为大汉列侯,还是食邑八千户以上的顶级列侯。

    但问题是,按照长幼次序来说,绛候的爵位,理应由周坚来继承。

    怎么轮也轮不到身子幼子庶出的周亚夫!

    然而。这个事情是太宗孝文皇帝拍的板,周坚再怎么不服,也只能认下来,甚至还得装出一副‘兄谦弟恭’的样子。

    那么问题来了。

    当初‘绛候’这个爵位。当哥哥的可是二话没说,就‘推让’给了弟弟了。

    现在,弟弟你有两个封国。

    是不是应该要还一个回来?

    延陵季子在史书上固然是千秋美谈,但那四位被季扎公子当成背景板和衬托其人格魅力的兄弟,恐怕就不那么好受了。

    反正,周策觉得。自己要是不做点什么努力的话,很可能,自己的父亲将来会请求天子,将‘条候’这个袭自绛候的爵位和封国,还给自己的二伯父一脉。

    而天子肯定不会拒绝这样的佳话出现。

    更麻烦的是,周策的大伯父。

    作为大汉开国太尉,有定鼎、迎立之功的丞相世子,周胜之的封国和爵位是被废除了。

    但问题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废了封国爵位,但人家依然有关系啊。

    当初,太宗孝文皇帝为了给宝贝女儿长公主刘嫖遴选夫婿。

    周胜之就是候选之人,为此,周胜之甚至跟人大打出手,争风吃醋,在长安闹的沸沸扬扬。

    虽然最后周胜之惨败在他嘴里所说的‘贰臣之后,城旦之子’的堂邑候陈午。

    然而,周胜之的付出,不是没有回报的。

    作为安慰奖,太宗孝文皇帝将一位公主下嫁。

    而且,这位公主的生母,当年跟如今的东宫太皇太后关系很好。

    更关键的是死的早——在太宗入继大统前就病逝了!

    更秒的是,这位公主在先帝即位前,也病逝了。

    只留下了一子二女。

    好吧,东宫太皇太后自从患上眼疾后,就越发念旧,越发的怀念故人。

    周策的那位堂兄,借此东风,常常出入东宫,备受太皇太后恩宠。

    去年,便被太皇太后特旨任命为东宫卫尉丞,今年夏四月,转任为甘泉卫尉。

    其实就是想办法给故人之后发福利,谁都知道,周策的那位亲爱的堂兄,压根就没去上过班,天天都是陪着东宫太皇太后,还有大长公主谈心、说话,拼了命的巴结。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了。

    东宫太皇太后,要是哪天忽然觉得,这孩子怪可怜的,哀家看着实在心酸,转头跟天子念叨两句,然后天子没有办法,回头找周策的父亲念叨两句。

    周策的父亲,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极有可能选择,将条候的爵位和封国,还给周胜之的后人。

    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以上两个原因的压迫下,哪怕是长安城里最纨绔最废物的家伙也知道,再不努力,自家老爹两腿一蹬,自己就要跟荣华富贵说再见了。

    周策当然不是什么废物点心,纨绔子弟。

    实际上,老周家的人,打小就是在军队里长大的。

    虽然生活条件优渥。但周策几兄弟也没放弃锻炼自己。

    今年二十岁的周策,就生的极为高大,几乎与乃父一般,身高有差不多七尺二寸。身子骨也很结实,骑马、拉弓、射箭,都不在话下。

    也就是周策的老爹周亚夫眼界太高,觉得自己的儿子们都是废物点心,不类己。

    实际上。周策兄弟四人,比起其他列侯家的儿子,都要出色许多。

    至少,也属于中等偏上。

    所以,除了老大周韬稳坐钓鱼台,窝在长安不动外。

    剩下三个,都已经开始活动起来,发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的未来而战了。

    而周策在思来想去后,决定选择跟随细柳营屯垦团。来到这朝鲜,建功立业。

    儿子这么上道,当老爹的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所以,周策得到了他有生以来,来自父亲方面最大力度的支持。

    七位曾经跟随乃父征战天下的家臣,以及二十多位周氏的家奴,被其派来辅佐周策。

    除了身边这两个是打小跟着周策长大的马屁精外,其余人,都是各有专长和特长的人才。

    有人是明于计算的会计师;有人是善于营造的工程师;还有曾经帮助周亚夫打点封国上下的家臣;更有那精于耕作的积年农稷之臣。

    除此之外。少府方面也很给面子。

    派来了三位农稷官以及一位负责沟通和传递信息的信使。

    少君侯出去办事,细柳营也很重视,直接从现役的军队里,抽调了整整一个队的士兵来负责保护、协助少君侯屯垦。

    就连这细柳屯的校尉。也是选择了素来与周策走的比较近的一位队率来担任。

    当然,周策心里也明白。

    他在这里,要是干出了成绩,那一切好说。

    老爹肯定不吝给他更大的支持。

    掌握着丞相府和国库的老爹,虽然一般不会假公济私,但他要假公济私起来。天子都要吓一跳。

    但,只要他没有表现出相应的能力,甚至把事情办砸了。

    周策同样坚信,来自长安的调令,会迅速抵达这里,然后,现在这些听命保护和辅佐自己的家臣、士兵,会立刻翻脸,然后把他押回长安,等待他的是软禁和禁足。

    对自己老爹的性格,周策非常清楚。

    那位大汉军神,长平侯丞相周亚夫,就是一个死要面子的倔强老头。

    看着地图,周策很快就选定了未来的细柳屯,他所命名的细柳堡的营建地址。

    就在前方十里外的一处河滩前的平原上。

    那里依山傍水,条件非常好,是很好的宜居之地,而且靠近水源,也能方便农业生产,更重要的是——在离此三十里的地方,就有一个朝鲜的部落。

    根据情报,那个部落有着七千多人。

    这就意味着,周策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优势,从该部落获得帮助。

    这样想着,周策就对身旁的两个马屁精道:“派去传唤那个朝鲜部落的使者可回来了?”

    至于该部落会不会拒绝他的要求,这个问题,周策从未考虑过。

    因为就在两百里外的朝鲜旧都,如今被称作平壤,过去称之为王险城的地方,驻扎着张羽统帅的一万大军。

    未来的朝鲜王,来自梁国的中国宗室刘明,也已经在准备前来就国了。

    整个朝鲜王国,已经是大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朝鲜百姓,自然也将变成中国百姓。

    所谓部落这样落后的体制,注定会被废除,代之以郡县制。

    在中国的刀剑之下,朝鲜的部落和渠帅们没有选择。

    “少君侯,应该快回来了吧……”一个狗腿子笑着道:“要不,仆去看看?”

    “嗯,去罢!”周策挥挥手,这两个狗腿子,只是来照顾他生活起居的。

    真正要做事,还是得靠那些精干的家臣。

    周策随即将父亲交给自己的家臣们都聚集起来,众人围着地图,都看了看。

    被划给细柳营的这块屯垦土地,还是很大的。

    兰台的尚书们一笔划下,就将这附近百余里的土地统统划了进来。

    虽然,这地方,比之中国的膏腴之地,远远不如。

    但许多人眼里,也算不错了。

    最起码,比上郡那个地方强多了。

    更别说,还有一条河流从细柳屯中流过,灌溉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只是……

    一位家臣看了看地图,又举目眺望了一下周围的地理,眉头微微一皱,道:“这卫氏也真是废物,放着这么好的土地,不修渠道,不建道路,果真该亡!”

    这话确实,在中国,类似这样的风水宝地,早就被农民伯伯修满了渠道,种满了庄稼。

    但在这朝鲜,却是一片荒芜。

    甚至,就连人类的活动踪迹,都很少见。

    不过,这在朝鲜很正常。

    萁子朝鲜灭亡后,篡国的卫氏政权,自称‘被发左袵’,甘做夷狄,完全抛弃了过去的一切,在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全面向匈奴人看齐。

    这成为了卫氏朝鲜灭亡的导火索。

    当今天子最恨的,就是此类数典忘祖,背弃祖先的叛徒。

    卫氏如今已是过眼云烟,卫家死的死,囚的囚,其国中贵族,更是尽数被押解到了长安。

    这块土地,全部的被汉室控制,直道从辽东郡开始向平壤延伸。

    据说,未来还要在平壤以西的海疆,修建港口,驻扎舰队,以船舶将朝鲜与齐鲁联系起来。

    周策就听说了,天子似乎有意,将鲁地的孔家,迁一支到朝鲜平壤,教化朝鲜民众。

    只是听未央宫的消息,天子似乎很犹豫,始终没有下定决心,似乎是担心什么两千年后有棒子说孔子是韩国人之类的。

    周策不太理解,天子担心什么韩国。

    韩国早就灭亡了好不好!

    至于棒子,那是什么?

    想着这些事情,周策笑了笑,对众人道:“吾等即来此屯垦,就是要将这夷狄之地,变为中国之土,如故吴太伯、姜太公一般,化夷为夏,使千百年后,吾等子孙,能在此繁衍生息!”

    “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为子孙后代计,诸君请助小子一臂之力,将这细柳堡,建设成朝鲜河东,东方南阳!”周策对着众人深深一揖而拜。

    假如只是建设一个城镇,周策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他的心很大,非常大。

    他想要在这里,从无到有,建设出一个新河东,新南阳。

    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

    众人听了也是热血沸腾。

    吴太伯,姜太公,都是史书上的英雄,也是如今天子推崇的贤王、贤者。

    两人一东一南,将原本的夷狄之地,变成了诸夏之土。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在朝廷的宣传下,士大夫们的‘教化情节’怦然发作。

    此番屯垦,有不少人,就是主动请缨,甚至毛遂自荐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二节 少府令刘舍

    未央宫,宣室殿。

    时隔一个月,这座汉室最重要的宫殿,再次被启用。

    站在修缮一新的宣室殿中,刘彻里里外外的看了一遍,感觉很不错。

    尤其是那块挂在御座上方殿堂之顶上的牌匾,很和刘彻的胃口。

    “四海穷困,天禄永终……”刘彻念着这八个小纂字,对着陪同视察的臣子们训道:“此乃上帝之训也,盖天命之本质也!”

    旁人说这个话,轻则掉脑袋,重则死全家。

    但皇帝却是毫无压力。

    因为,全世界,只有皇帝拥有对所谓‘天命’‘天意’的最终解释权和定义权。

    当年秦始皇在的时候,去王号不用,用‘皇帝’,废谥法,自号始皇帝,全天下除了‘吾皇圣明’之外,就没有第二个声音了。

    又好比当初刘邦在雍县看着四位帝君的神庙,觉得人数不对,于是一拍屁股加了个黑帝。

    天下人也就只有捏着鼻子认可的这一个选择。

    所以说啊,强行喂翔这个天赋,还真是皇帝的特长。

    此刻,满殿大臣都只能在刘彻面前点头哈腰,道:“圣明无过陛下,臣等唯顿首受训而已……”

    这个场面让刘彻不禁想起他刚刚登基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这个皇帝,只能选择对东宫百般讨好,对群臣各种拉拢。

    短短两年,他就已经进化到了圣心独断的境地。

    让他颇有些感慨。

    想了想,刘彻问道:“前日,朕曾下诏,命天下郡国四百石以上各陈己见,御史大夫,如今,天下郡国的奏报可已汇总了?”

    晁错立刻拜道:“回禀陛下,天下郡国奏报,皆以抵京……”

    “这样啊。卿就辛苦一下,早些将奏报查阅完毕,从中选取一百位言之有物之官员,以御史大夫衙门的名义。命其等入京述职……”刘彻吩咐着。

    后世的天朝,依靠中央党校的培训方式来加强官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刘彻有意取取经,在这个方面学习一下。

    毕竟,单纯依靠考举来培养新型官僚,速度太慢。成效也太慢,且很难真的把握住这些考举士子的思想观念。

    反正,儒家的士子在思想上面,肯定是跟墨家的人,背道而驰的。

    而法家跟黄老派的路线之争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考举只是一个初选,确定对方是否具备常识和能力。

    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建设,却只能是一点一点的通过政策、法令和培训,深入下去。

    “诺!”晁错点头领命。

    刘彻转过身子,看向群臣,想了想。严肃的问道:“前任少府令岑迈,如今已经去职,转任凌烟阁大使,这少府令,干系重大,掌有山海地泽之税,沟通中外之权,朕思来想去,未得堪用者,诸卿皆贤达。必有能识俊杰者,请不吝举之!”

    少府这个庞大的机构,自秦以来,就在中国的政坛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甚至,毫不夸张的说,三公之下,最重要的官职,就是少府令了。

    因为,少府的财权和人事权大的超乎你的想象。

    国家每年一半多的财税收入。以及全国所有的国家主导的大型工程,乃至于各种当前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和作坊,全部都是由少府来控制并主导实施的。

    除此之外,少府还拥有自己的文官集团,自己的军队,自己的民政系统。

    在此时,少府就是一个比后世天朝二十世纪末的铁道部还bug的存在。

    而且,因为少府本身的性质,使得它比铁道部还封闭。

    连丞相、御史大夫,都很少有能干涉少府内部事务的。

    在原则上,少府只会听从来自未央宫和长乐宫的主宰的命令。

    但丞相和御史大夫,肯定不会甘心看着少府这么大的一个块头游离在自己的控制之外。

    所以,长期以来,汉室的少府,就是一个战场。

    来自方方面面的利益,以及来自方方面面的势力,在这个汉室最庞大最复杂的衙门中彼此争斗。

    自太宗孝文皇帝以来,有关少府的改革议案,在常朝和朔望朝上就已经分别提出过十几次了。

    但每次都是无疾而终。

    因为,统治者们最终都发现,想要动这个汉室的老大难,不是闹着玩的。

    少府要是出了问题,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都要动荡不休。

    所以,历代以来,都只能是小修小补。

    刘彻即位后,好几次都想对少府下手,但出于种种顾忌,刘彻忍了下来。

    少府积弊,确实很多。

    但问题是,这个官僚系统,至今依然是健康稳定的在运行,而且,刘彻关注的东西,都保持了高效运作。

    掀起一场打击少府积弊的运动,确实很简单。

    嘴皮子上下一碰,刘彻相信,丞相府和御史大夫衙门还有九卿其他部门,都会立刻冒着绿光扑上去。

    但,运动之后呢?

    刘彻不确定,少府还能保持完整。

    没有少府的钱袋子撑着,刘彻现在的很多事情,可能都没办法去做。

    所以在权衡再三后,刘彻决定暂时放弃肢解少府的决定。

    这才有了今日的向群臣征询少府令的继任人选的举动。

    不然,直接将少府令的位置空着,然后,坐看少府衙门内部的各个部门撕逼就好了。

    等他们撕逼撕的差不多了,也就有借口和理由,将一些敏感的部门,从其体系中剥离出来。

    譬如上林苑、军械作坊还有兰台。

    当然,这也只是暂时而已。

    这从刘彻不断的拔高兰台的地位,同时加强对上林苑的控制就能看出来。

    再过个三五年,兰台的地位,就能与外朝相比了,而上林苑也会自动从少府**出来。

    群臣们相互看了看。

    少府令的位置,大家都清楚,这个问题上,天子不会让大家做什么‘民煮决策’的。

    实际上,自秦至今,历代少府都是皇帝亲自任命。

    所以,天子开口的意思很明显了。

    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为的就是彰显一下天子的态度,免得被人说闲话。

    果不其然,天子话音刚落,尚书令汲黯就立刻道:“回禀陛下,臣以为桃候舍,为人忠厚,用事勤勉,当为最佳人选!”

    刘彻听完,笑眯眯的看向其他人,问道:“诸卿以为如何?”

    大家还能怎么着?

    大臣们纷纷表示,桃候当少府,我们都认为非常合适,甚至,再也没有比桃候更合适的人选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三节 贪婪

    桃候刘舍出任少府令的事情迅速确定。

    刘彻随即命令兰台拟诏,任命刘舍为少府将作大匠,也就是少府令的官方称呼。

    刘舍闻讯,喜滋滋的在家里摆下酒宴,庆贺这个伟大的胜利。

    少府的肥,那是天下皆知。

    少府,哪怕只是拔根毛。恐怕都比某些郡国一岁的收入还多。

    只是,刘舍上任后才发现,自己只是空欢喜一场。

    他的前任岑迈在任上的时候,将作大匠的权力,其实就已经分散了。

    当今天子即位后,对少府更是各种插手。

    首先,考工令,就从原先的向将作大匠负责,变成了在兰台的尚书令指导下。

    东西织室令干脆就直接对天子负责了。

    派去询问和要求东西织室令提供账册清单等要求的属下,直接被人用一句:且去问陛下,给憋了回来。

    黄门跟宦者令就更不用说了。

    这两个部门打从秦朝开始,压根就没把将作大匠放在眼里过。

    这两个部门内部更是藏龙卧虎。

    譬如说,当今天子亲信爪牙,大宦官王道,其实人家的官衔是西宫宦者,秩比不过八百石而已。

    但谁敢将他看做一个八百石的小喽啰?

    而在王道脑袋上,前朝的大宦官北宫伯子,更是一尊无人敢轻视的大神。

    这位太宗驾崩后就沉寂已久的大宦官,在朝野内外,都有着巨大的人脉。

    就是刘舍自己见了对方。也要躬身作揖,三拜而礼。

    而永巷跟御府。则更复杂,这两个部门。哪怕是白痴都知道,是不能伸手的。

    因为永巷是专门给后宫的美人、妃嫔、皇后服务的,这里头蹲着的大神,数之不尽,哪怕是过气的太妃,也不好惹。

    除非天子直接下令,不然历代将作大匠,都是当没有永巷这个部门的。

    而御府则是直接负责天子的饮食起居的。

    这个倒是刘舍的本职工作,也是主要工作方向。

    但问题是——谁他妈敢在天子的饮食起居问题上弄虚作假。刘舍反正是没那个胆子的!

    一时间,刘舍愕然发现,貌似他能管的部门,十个手指头都能数清楚了。

    无非就是符节、太官、太医、汤官、乐府、若卢等部门。

    其中,也就乐府跟若卢衙门还有点油水。

    乐府大家都知道,随便报个乐器损坏,需要重造的名义,就能捞上不少。

    而若卢衙门,其实就是汉室的诏狱。

    这里面关的都是些穷凶极恶。对汉室威胁极大的罪犯。

    譬如说,吴逆的党羽,赵逆的子嗣,还有犯了事。被天子亲自下令要求逮捕,却不好明正典刑的各类贵族、官员。

    这些人,有不少都是油水极多的肥羊。

    想在诏狱里舒服的过日子。就得上贡。

    而这些家伙,过去都是随便把根毛就能让人吃撑的大户。

    虽然如今被关进了诏狱。但人家家底厚啊。

    而且,还有着各种亲戚可以求助。

    甚至东宫跟皇帝。有时候也要做做样子,过问一二。

    譬如,楚王刘戊的那几个附逆的儿子和他们的家眷。

    这几个家伙虽然看不清形势,跟随吴逆谋反,罪大恶极。

    然而,人家亲戚多,关系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老爹,死王事了。

    这就很重要了。

    甭管刘戊那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至少,朝廷的宣传是这么宣传的。

    于是,这几个家伙在诏狱里的日子,其实也过的相当愉快。

    除了不能走出诏狱外,他们在诏狱中的生活,跟过去差别不大。

    他们享有单独的宅院,有仆人伺候,甚至还可以接受访客的拜访。

    这不,刘舍刚刚上任,平陆和休候就送来了五百金,让他照顾照顾在诏狱里受苦的几个侄子。

    只是,这个钱,刘舍怎么敢拿?

    谁不知道,如今平陆候礼和休候富,都在竞争楚王的大位。

    刘舍可不敢趟这个浑水。

    倒是过去刘戊的老臣以及楚元王、楚夷王的臣子们送来的礼物,刘舍照单全收。

    几天下来,算了一下,加上其他犯人家属和亲朋孝敬的财物,居然也有差不多一千金。

    这让刘舍的心态顿时就不平衡了。

    因为,人所共知,少府衙门最肥的两个部门,就是考工室跟东西织室。

    考工室与左戈令共同瓜分了少府的工匠。

    左戈令,主要就是生产弓弩和骑具。

    在这个问题上面,刘舍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大局观,不会去动它,也不会干涉它的运转。

    毕竟,支持军方,符合列侯阶级的利益。

    但考工室就不同了。

    作为汉室最大,同时也是最强大的一个专业化的工业生产部门。

    考工室在长安城和关中,都拥有数量巨大的作坊,仅在长安城内,就拥有十一家工业作坊。

    生产包括五铢钱、甲胄、武器、各种器皿以及农具。

    在考工室身上,少府每年都要投入数万万钱。

    而其产生的利润,同样也是无比巨大。

    去岁考工室居然还实现了收支平衡!

    这让刘舍垂涎三尺。

    但奈何,如今考工室跟左戈令一样,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充满了来自墨苑的墨者,长安市井甚至都有人说了:干脆考工室改名叫墨工室算了。

    这也是有道理的。

    天子直接接管了考工室和左戈令的日常生产和工作。

    兰台的尚书们负责与这两个部门对口沟通。

    而大量的墨者,则被天子丢进这两个部门,除了天子跟兰台,谁都不知道,这些墨者整天跟那些工匠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想要干嘛。

    就连少府衙门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桃候家族向来就是天子的忠犬。

    谁是天子拥护谁,这句话就是刘舍的父亲说的。

    所以,在思虑了之后,刘舍决定暂时不管考工室,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但东西织室,刘舍却是不能忍,一定要拿到自己手里的。

    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没有东西织室,将作大匠就是个泥塑的雕像,不会有地位,也不会有人重视。

    道理很简单。

    东西织室,掌管着全天下官员的官服、常服制造任务,以及宫中宦官侍女妃嫔的四季衣物织造。

    准确的说,东西织室衙门,就是过去少府用来威慑和震慑其他衙门的最有利武器。

    谁敢跟少府过不去,少府就让东西织室,不给丫换衣服。

    让他们在冬天穿夏天的衣服,在夏天穿冬天的衣服。

    没有人受的了这样的苛待。

    而且,东西织室的油水,是仅次于考工室的。

    这两个汉室最强的织造部门,每岁都要生产无数的布帛与丝绢。

    而这两样东西,都是硬邦邦的硬通货。

    而且,刘舍觉得,天子应该会体会自己的难处。

    毕竟,自己是天子忠犬嘛。

    不丢几根骨头给忠犬啃,那怎么能行呢?

    于是,刘舍就开始拟定了野心勃勃的东西织室改革计划。(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四节 忠臣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刘舍用了三天时间,终于写出了他的东西织室改革计划。【愛↑去△小↓說△網 .aixs】

    然后,他就抽了个时间,喜滋滋的跑去未央宫。

    “陛下,如此一来,臣愚以为,东西织室必然焕然一新!”刘舍满脸骄傲的将自己的改革计划递上去后,就陪着笑道。

    刘彻粗略的翻阅了一下刘舍的报告后,将之放到一边。

    说句老实话,刘彻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了。

    臣子们上位后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推翻以前的弊政,绞尽脑汁,搞个大新闻。

    改革有没有必要?

    当然有必要了!

    但你一拍屁股,就要改革。

    那还玩毛!

    刘舍的报告,就是如此。

    他提出,东西织室,分成两个机构,太不便利,应该将这两个机构统合到一起,这样,就能充分调动资源,管理好庞大的织造室。

    想法很好。

    但严重脱离实际!

    东西织室的分立,在汉室成立之初,就确定下来了。

    原因很简单,两宫制的存在,使得,必须设立东西织室来分别对口未央宫和长乐宫。

    这从长久以来,西织室都在靠近未央宫的北阙,而东织室则在靠近长乐宫的西阙就能知道。

    现在,刘舍要将这两个部门合并,不管是东织室合并西织室还是西织室合并东织室,刘彻敢打赌,只要他点头,回头东宫那边肯定就要不高兴了。

    窦太后年纪愈大,心眼越小。

    刘彻可能没什么麻烦,但是刘舍就得鞠躬下台,回家种田了。

    而新任少府上任不满一月,就被赶回家种田,这朝廷的脸就都要丢到爪哇国去了。

    而更重要的事情是:东西织室,在未来的地位将会不次于盐铁衙门。

    随着棉花种植面积的扩大。

    棉布必然会逐步取得麻布,成为最可靠和最普遍的布匹。

    这等于说。东西织室在未来,会成为类似美联储那样的印钞机构,他们的规模,也必然会不断扩大。未来,极有可能成为两个雇员以十万计,超越考工室的庞然大物。

    而对刘彻来说,两个规模超大的工业体,比一个要好。

    只是。这些话是不能跟刘舍说,也不需要告诉他。

    对刘彻而言,他让刘舍上位,其实就是想要给日后肢解少府,做个准备。

    就像历史上小猪肢解外朝一样reads;。

    想要毁灭一个体系,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这个体系的大脑,变成一个雕塑。

    所以,刘彻在考虑了一会后,舍。道:“桃候的意见,朕很不错!”

    刘舍顿时就是脸上一喜,心想:我果然没有白费心机。同时心里更是洋溢着自己的思路与天子的思路对上号了的喜悦。

    对桃候家族来说,他们生存和富贵的基础,来自于汉天子的信赖和宠幸。

    而要维持这样的宠信,每一代的桃候,都必须用尽自己的全部力气去思考,怎么跟天子的思路同步。

    先帝在的时候,刘舍用了十年。从先帝还是太子时,就曲意奉承和巴结,才弄清楚了先帝的想法。

    可惜,先帝早逝。即位的新君的思维方式跟大脑回路,都与先帝有所区别。

    这让刘舍真是愁白了头发啊。

    “只是呢……”刘彻笑眯眯的舍,刘舍这枚棋子,其实还是很好用的,前世的记忆告诉刘彻,这个历史上曾经出任丞相的桃候。是个典型的三无人物。

    无智慧无才能无团队。

    这个家伙担任丞相五年,就干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跟卫绾一起,确定了笞刑在法律上的唯一用途:只准打屁股!

    这个事情,倒是干的不错。

    因为在刘舍改革以前,笞刑可不仅仅是打屁股那么简单。

    所谓笞,通耻,汉律里写的明明白白,这个刑罚,就是要让犯人明白犯罪是可耻的事情,心中产生惭愧和对法律的畏惧,从此不敢犯法。

    所以,在现在,官府对百姓施以刑罚的时候,基本上是这样的,有良心的打屁股,没良心的抽背部。

    抽的犯人整个背部都血肉模糊,还要洋洋得意的说:此吾使其知耻也!

    但,很多犯人,根本没有等到自己醒悟了自己的行为很可耻,并且感到惭愧的时候,就因为感染而死去……而更多的人,则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落下残疾reads;。

    这对于一个封建王朝来说,必然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刘舍推动的这个改革,获得了奇效。

    短短时间内就为天下推行,与他一同推动这个改革的卫绾,更是得以在刘舍去职后,继任丞相。

    甚至,等到刘舍病逝的时候,这个事情还给他加了分。

    朝廷给其拟定了桃懿候的哀荣,这可是很高等级的美谥。

    在汉代,懿与美是同义词。

    谥法说:温柔至善曰懿。

    诗经赞曰:好是懿德。

    好吧,盖棺定论时,刘舍被人认为是一个温柔至善的大好人。

    这张好人卡,刘彻不能否定。

    因为,刘舍或许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或许有各种各样的毛病。

    但他,确实的,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大忠臣,最佳狗腿子,对皇帝的忠诚,是几乎无限的。

    前世的时候,皇帝老爹让他干嘛,他就干嘛。

    最终,还给皇帝老爹背了一个大锅,丢掉丞相位,自己主动辞职。

    这样的臣子,实在是太难得了。

    所以,刘彻对刘舍的态度,就显得很正常了。

    忠臣,自然是有优待的!

    刘彻舍,道:“只是呢,朕最近在想一个事情,正好桃候来了,也给朕参谋参谋:这三公九卿,国之柱石,是不是应该设定一个任期?如此也好让忠臣能得善终,也可不使君臣别有疑心?”

    “嗯?”刘舍紧张的眼天子,将头低下去reads;。

    作为老刘家最忠实的狗腿子,桃候家族素来就是以见风使舵和换脸迅速而闻名于天下。

    旁的方面,刘舍可能没有什么太大的天赋,但在这窥知皇帝心思和迅速跪舔这方面,刘舍敢说第二,没有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所以,他迅速的明白了天子的意思。

    天子这是在想通过限制三公九卿的任职期限来达到他控制朝政的目的。

    对此,刘舍是四肢都举起来,以示支持的。

    原因很简单。

    丞相周亚夫太年轻了!

    今年连六十岁都没有!

    以张苍的经验来起码能当三十年丞相,即使退一万步,按照周亚夫的老爹,周勃的寿命来计算,他也至少还能在政坛上活跃十五年以上!

    当年,张苍当了十五年丞相。

    活活的把其他有资格竞争丞相大位的人全部熬死了。

    最终,太宗皇帝竟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只能矮子里拔将军,把申屠嘉推上去——在任命申屠嘉前,申屠嘉还只是个关内侯,不是列侯……

    周亚夫要是在丞相位子上呆上十五年……

    这个后果太可怕了!

    反正,刘舍觉得,自己很可能是活不过周亚夫的。

    而谁不想当丞相呢?

    更何况刘舍曾经距离丞相只有一步之遥。

    丞相的诱惑,让刘舍很快就把东西织室丢到一边去了。

    比起捞钱,桃候家族更喜欢权势。

    而且,想当丞相,别的方面先不提,人品肯定要立得住。

    这舆论风评和观感,还是很重要的嘛!

    于是,刘舍迅速的拜道:“陛下高瞻远瞩,臣愚所不能及也,陛下所思,利国家固社稷,臣为天下贺!”

    “那这个事情,下次朝会,桃候就提出来吧……”刘彻笑眯眯的道,末了又补了一句:“另外,朕以为笞刑也有所不妥,桃候回去想想,下次朝会,也拿出些改革意见来,圣人制刑,以教化为主,而非伤人为目的嘛!”

    “诺!”刘舍欢天喜地的叩首,告辞而去。

    个家伙,刘彻摇摇头。

    他是根本指望不上能提供些什么助力了,最多,就是在朝会时,当个摇旗呐喊的应声虫。

    这少府的工作,还是要找个能人来主持。

    尽管现在,少府的大半职权跟部门,都被刘彻自己和他的幕僚团接管。

    但剩下那些部门也很重要。(未完待续。)

    ps:今天好一些了,总算是能坐下来,写一会字了。

    昨天真是屁股连碰都不能碰椅子!

    我也真是够倒霉了。

    难怪古人骂人说:脚底流脓,屁股生疮……

    嗯,目前来该是不需要手术,就能控制。

    但最终还是要的复诊。

    怎么说吧~

    老实话,我真不想挨这一刀,但网上查到的东西,也吓尿我了~

    恩,各位平时也注意注意,不要久坐,多运动,多吃蔬菜~

第五百九十六节 乌孙的狼性

    夏季的白山脚下,水草丰盛,从冰川中流出的河水,顺着蜿蜒的山脉,流入乌孙国境内。

    乌孙大昆莫猎骄靡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走向那个在设在山峦脚下的匈奴王帐。

    对于匈奴的王帐,猎骄靡一点都不陌生。

    他看见那古老的大蠹,跟看见自己的家一般。

    在猎骄靡人生的前三十年,他都是生活在这个大蠹的旗帜之下。

    在老上单于还活着的时候,这个大蠹,对猎骄靡来说,意味着温暖的家。

    但如今,再看这个大蠹,猎骄靡竟然在心里生出一股刺骨的寒意。

    自从老上单于去世,匈奴与乌孙的特殊关系,就宣告终结了。

    而,五年前,当匈奴单于庭通过一场流血政变,清洗了前代右贤王,同时,宣布了匈奴重心西移。

    则让乌孙人对匈奴开始心生忌惮和提防。

    在这茫茫大草原上,假如说,背叛是家常便饭,那么,吞并和奴役,则是永恒的主题,就跟呼吸一样,是不变的真理。

    如今,匈奴重兵西进,打着的旗号是远征西域,开拓新世界,顺便消灭逃窜到西方的月氏。

    但是……

    包括猎骄靡在内的所有大部分乌孙贵族,对此,都只有一个想法: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当代的军臣单于,可不是老上单于,这位匈奴的撑犁孤涂,对于乌孙的态度,没有那么亲密,甚至,可以说充满了恶意。

    当年,老上单于在位的时候,在匈奴的率领下,乌孙与匈奴组成联军,击败月氏,底定了匈奴的霸主地位。

    但。那位与猎骄靡并肩作战,击败月氏的匈奴高层,却恰恰是匈奴前代的右贤王。

    当军臣通过政变,消灭了自己的亲叔叔后。对另外一个‘叔叔’猎骄靡,能看的顺眼?

    反正,猎骄靡是不信的。

    看着那飘扬在王帐之上的匈奴大蠹,猎骄靡的眼神,充满了疑惑、犹豫与怀疑。

    猎骄靡正思考着这些事情。

    匈奴的王帐帐门大开。数十位匈奴贵族,簇拥着身材矮小粗壮的军臣,走了出来。

    “猎骄靡哥哥!”军臣迈着步子,哈哈大笑,迎向猎骄靡:“好久不见,本单于甚是想念啊!”

    在匈奴,哥哥这个词,在此时是贵族或者长辈的称呼。

    作为冒顿大单于的义子,老上单于的义弟,军臣这一声哥哥。猎骄靡还是担得起的。

    只是……

    猎骄靡微微弯下身子,对着军臣行礼,道:“乌孙昆莫见过大匈奴撑犁孤涂,愿天神保佑您!”

    军臣闻言,嘴角微微抽动,脸上更是浮现出一层阴霾。

    他身后的匈奴贵族,更是有人对着猎骄靡怒目而视。

    对匈奴人来说,乌孙,是他们的小弟弟,许多匈奴贵族。都有着特殊的乌孙情结。

    反过来说,在匈奴看来,乌孙,与其说是一个独立的王国。倒不如说是匈奴帝国的一部分。

    特别是许多新生代的匈奴贵族觉得,乌孙,应该紧紧跟随匈奴的步伐。

    但,现实与理想,从来都是两回事情。

    当匈奴决意西进,开拓和征服新世界后。匈奴人愕然发现,过去在他们思维和意识中,从来都是紧随单于庭脚步的听话小弟弟,忽然间,好像了有了自己的主见了。

    这样的反差,让许多匈奴贵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伤害。

    而现在,猎骄靡用‘乌孙昆莫’这个头衔面对军臣单于,则让更多的人,产生了更严重的刺激。

    甚至有人心里,感觉到了被背叛的滋味。

    不可一世,自我感觉,自己是天下无敌的匈奴人,顿时就觉得,乌孙人真是不识好歹,大逆不道。

    但,单于没有发话,他们也不敢说话。

    只能是一个个用着不怀好意的眼神,打量着猎骄靡和他的随从们。

    大草原,只承认强者。

    而乌孙是什么?

    多数匈奴人脑子里,固有的印象都是:没有大匈奴的羽翼和保护,乌孙昆莫和他的部族,三十年前就该灭亡了。

    哪来今日的辉煌和盛世?

    贵族们可以这样想,但作为匈奴帝国的统治者,军臣却不能如此。

    如今,匈奴需要乌孙贡献自己的力量。

    无论是乌孙的骑兵,还是乌孙的牲畜和资源,都是匈奴西征所需要的。

    不然,军臣也不会屈尊降贵,亲自带来这白山脚下,与猎骄靡亲自会谈了。

    他很快就收敛了脸上的不快,笑着对猎骄靡道:“哥哥太见外了吧!想当年,先单于在时,哥哥往来匈奴,如入自家门户,大匈奴对哥哥,也是无微不至,要什么给什么,自冒顿大单于以来,匈奴与乌孙,就是兄弟!”

    猎骄靡在心里冷笑一声:“那是以前!”

    自从军臣即位,匈奴对乌孙,就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在以前,西域诸国中,乌孙有着一定的话语权和势力,也能分润到匈奴霸权的好处。

    可军臣即位后,就蛮横的收回了那么好处。

    且,即使没有这些事情,猎骄靡也不打算再继续当匈奴的小弟弟了。

    乌孙崇拜狼,供奉狼,整个乌孙国内,也有着浓郁的狼气氛。

    在以前,乌孙只是一头被母狼遗弃的小狼,被匈奴这头老虎收养。

    但如今,过去的小狼已经长大。

    乌孙人觉得,是时候脱离老虎,独自生存,划定自己的领地的时候。

    但,这些话,猎骄靡只能埋在自己心里。

    因为,如今的匈奴帝国,依然强盛无比。

    控铉数十万的匈奴帝国,有着吊打一切草原民族和西域国家的能力。

    这头猛虎依然强盛,不是乌孙可以挑战的。

    所以,猎骄靡微微一笑,道:“大单于太客气了,大匈奴对乌孙的恩惠,乌孙国世世代代,都会铭记于心!”

    当然会铭记于心!

    匈奴人的崛起史,不止是猎骄靡天天研究,他的儿子,他的大臣们,也是天天研究。

    研究的目的,当然是……取而代之!

    这是乌孙国的天性。

    当老上单于去世的那一天,乌孙与匈奴的特殊关系结束,同时,狼的本性也在乌孙人身上觉醒了。

    在乌孙人看来,没有了老上单于统帅的匈奴,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可挑战,不可战胜。

    接下来,自然是磨砺自己的爪牙,同时,想办法让匈奴内乱,等待匈奴虚弱的那一天到来。(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七节 尔虞我诈

    “哈哈……”军臣发出一声大笑,以手抚胸,对猎骄靡一行做出邀请,道:“哥哥还是先请入帐罢!”

    “遵从您的意志!”猎骄靡深深的低头。

    而随行的乌孙贵族,则纷纷以头触地,表达臣服。

    这让军臣身后的匈奴贵族,稍微舒服了一些。

    军臣于是上前,拉着猎骄靡的手,肩并肩,朝着王帐走去。

    仿佛过去老上单于在位时,猎骄靡来到匈奴王庭的情况一般。

    进了王帐,主宾分坐。

    “哥哥,这次请您来,是想向您通报一件事情:大匈奴已经决意灭亡大宛……”刚刚落座,军臣就亟不可待的对着猎骄靡道:“根据左贤王的报告,大宛,有着三十万以上的人口,还有至少二十万的奴隶,这些,都是财富,大匈奴愿与乌孙分享这些财富!”

    伴着军臣的话语,乌孙贵族也都是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可能是因为历史和传统还有习俗的缘故,乌孙的政治体制非常松散。

    其政体结构,比之匈奴,还要分散。

    在匈奴,单于发令,哪怕是附庸的乌恒、鲜卑,也必须百分百服从,不然,只有灭亡。

    冒顿和老上两代单于,用铁和血,树立了单于的绝对威权。

    但在乌孙,却不是如此。

    因为传统和历史的缘故,乌孙实行的是原始的氏族制。

    这是比部落制度还要落后和低效的原始制度。

    乌孙内部,分为三瓮候。

    每一位瓮候,都是一个氏族的首领,控制着各自的部落和军队。

    因为历史的缘故,在实际上,这三位瓮候,甚至都不是一个民族的。

    左候昆盾是乌孙本族人,昆盾这个名字,在乌孙语中,就是王之盾的意思。因为。在乌孙语言中,昆与靡、弥相通,而靡是天神之子的意思,所以。所有乌孙的国王,在即位后,都会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靡字。

    列如猎骄靡,翁归靡、军须靡等等。

    而这位左候昆盾是猎骄靡的长子。在实际上,地位就跟匈奴的左贤王一样。

    假如,一切顺利,那他未来,即位为昆莫后,就会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一个靡字,称为昆盾靡。

    只是这位昆盾身体并不好。

    但昆盾的儿子军须却被许多人看好——尽管他还在襁褓之中,但,已经有乌孙萨满预言,他将带领乌孙走向强盛。

    此刻。昆盾就站在猎骄靡身后,忠实的执行自己王之盾的职责。

    在昆盾旁边,是他的弟弟,乌孙大禄泥莫。

    大禄,是乌孙的官职名,大概跟中国的丞相差不多,负责协助国王,统管全国。

    只是,这位大禄眼神冷峻,看着匈奴人的眼神。颇为不善。

    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大禄,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伙,更重要的是。最近他的实力迅速膨胀,靠着庞大的财力,笼络了乌孙国内的两位瓮候,使之倾向于大禄。

    而在猎骄靡的左右两侧,则分别坐着那两位立场已经倾向大禄的瓮候。

    右候遮休和中候撒斯。

    遮休是一个皮肤略微有些深的黑发褐眼男子。

    遮休的祖先,是从前月氏国内的一个强大部族的首领。三十年前,乌孙与匈奴组成联军,对月氏发动最终战役,正是遮休的祖先倒戈一击,造成月氏全面溃败。

    甚至,月氏王庭,都是被遮休的父亲亲自放火焚毁。

    因此,在本质上来说,遮休其实是月氏人。

    这一点,遮休本人从不隐瞒。

    乌孙与匈奴,也都清清楚楚。

    这次,匈奴号召西进,对月氏人斩草除根,遮休是乌孙国内最积极的支持者,原因很简单:不灭了那些月氏人,万一他们回来复仇,遮休与他的部落,绝对是第一个躺枪的。

    对叛徒,遮休很清楚,月氏人是绝对不会轻饶的。

    所以遮休听完军臣的话后,就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另一边的撒斯却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撒斯身上挂着许多黄金饰品,头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尖状毡帽,脸上跟匈奴贵族一样,留着几条被小刀划开的刀疤,看上去,这位乌孙的中候,有些狰狞。

    作为乌孙国内塞人的首领,撒斯才懒得去管匈奴人想要干嘛。

    要不是大禄给了他黄金贿赂的话……

    他甚至都懒得管昆莫的两个儿子之间的撕逼。

    猎骄靡用自己浑浊的眼神,扫过他的儿子和大臣们,乌孙的现状,猎骄靡很清楚。

    除了右候遮休,其他所有人都不怎么赞同跟着匈奴去西方打月氏。

    但作为国家的主宰和最高统治者,猎骄靡的经验告诉他,假如他当面拒绝军臣的要求,那么,乌孙,就会被匈奴视为敌人。

    对待敌人,匈奴人从不手软。

    因此在思索片刻后,猎骄靡站起身来,对着军臣恭身问道:“尊贵的大单于,打下大宛,乌孙能得到多少奴隶?”

    在大草原上,奴隶,就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支柱的财富。

    匈奴的强大,就是建立在奴隶的尸骨之上。

    没有奴隶的供养,以匈奴不过百万的人口基数,怎么可能号称控铉数十万?

    没有奴隶,乌孙就更不可能以不过三十万的总人口,却能养着数万的骑兵!

    自有人类以来,这大草原上的主旋律,就是奴役他人和被他人奴役。

    因此,猎骄靡的问题,直指关键核心。

    军臣的呼吸,也开始浓重起来。

    对于乌孙,匈奴是警惕的。

    至少军臣即位后,就对这个自己的义叔的国家,万分警觉。

    现在的乌孙,可不是三十年前那个需要匈奴羽翼和保护的小弟。

    人口接近三十万,控铉至少四五万。

    这样一股力量,就在匈奴的西方,毗邻西域那些小国。

    军臣真是有些担心,万一。要是将来乌孙人继续强盛下去,而匈奴却陷入衰弱,那该怎么办?

    在这草原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所谓的情怀、道义与忠诚了。

    因此,军臣才要不惜一切,将乌孙绑上匈奴的战车,借助对西方的战争,打着消灭月氏的旗号。消耗乌孙的力量。

    既然是打着这样的算盘,军臣当然不会给乌孙留下借机壮大自己的机会。

    因此,军臣将脸一板,问道:“昆莫是信不过我?”

    连哥哥的这个称呼都抛到一边了。

    帐中的匈奴贵族们更是纷纷怒目而视,大有一言不合,就拿猎骄靡开刀的架势。

    而匈奴人,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情。

    在历史上,他们连亲爹都能杀,何况一个已经有些不安分的‘叔叔’?

    猎骄靡环顾那些怒目圆睁的匈奴贵族,毫不畏惧的迎上这些人挑衅的眼神。

    作为在匈奴长大的乌孙人。猎骄靡太清楚匈奴人的个性了。

    软弱在匈奴就是罪名。

    面对匈奴人的威胁恐吓,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强硬的回敬。

    “不是我信不过大单于……”猎骄靡冷静的看着军臣道:“而是,兹事体大,我需要单于给我一个承诺,一个对着日月天地,以白马牺牲,用鲜血盟誓的承诺!”

    用白马祭天,这是乌孙人最庄重的仪式,以鲜血盟誓。则是匈奴最严肃的承诺。

    违背者,会被天神所抛弃。

    虽然,即使如此,就算订立下这样的约定。在未来,违背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

    但至少,假如没有触及一定的底线,这样的誓言,就不太可能被背弃。

    军臣看着猎骄靡,哈哈大笑起来。

    他挥了挥手。让自己激动的大臣们坐下来,伸出手,对猎骄靡道:“既然哥哥一定要,那么本单于就给哥哥这样一个承诺!”

    “大当户,去请大祭司准备祭天仪式,明天,本大单于将与乌孙昆莫,对着白山,向日月天地和天神盟誓!”

    “如您所愿,尊贵的撑犁孤涂!”一位匈奴贵族站起来,以头触地。

    猎骄靡闻言,也伸出手来,与军臣击掌,道:“承蒙大单于厚爱,乌孙永远是大单于的乌孙,单于鸣镝之处,即乌孙之敌!”

    这一刻的猎骄靡,仿佛回到了他的盛年之时。

    眼神坚毅,双手有力,胸膛高挺。

    乌孙的贵族们见了,纷纷站起身来,道:“大单于鸣镝之处,即乌孙之敌!”

    …………………………………………

    出了王帐,昆盾和泥莫扶着自己的父亲,走向他们的休息之地。

    那是一个由乌孙骑兵保护的营地。

    这也是过去乌孙与匈奴关系特殊时期,传下来的传统,也是老上单于给予猎骄靡的诺言:乌孙与匈奴,世代兄弟,只要乌孙昆莫还是猎骄靡的子孙,那么,匈奴就允许,乌孙昆莫在匈奴王庭拥有他的营帐和军队。

    一路上,许多年迈的匈奴贵族,都纷纷赶来,向猎骄靡行礼。

    这些人,都是老上和冒顿大单于的臣子。

    作为冒顿大单于的义子,老上大单于亲手养大的义弟,猎骄靡在匈奴,也有着广泛的支持者和维护者。

    在草原上,幼子和幼弟,在传统上,都有权力继承一部分来自父亲和兄长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部众、奴隶、军队、女人、牧场。

    这些冒顿与老上的遗老,对猎骄靡的态度,自然可以想象。

    甚至有些人,将猎骄靡视为主君一样对待,见面就以头触底,高呼:某部小王,拜见昆邪!

    这让猎骄靡感动非常。

    在久远的过去,昆莫并不是乌孙国王的称号。

    昆邪才是!

    乌孙的故乡在昆邪地。

    那是一个有着美丽的湖泊,潺潺的河流,丰盛的草原,肥美的牛羊的地方。

    猎骄靡永远都忘不了那里。

    可惜,永远也回不去了!

    猎骄靡心中感慨着。

    过去的家园,现在是匈奴人的牧场。

    现在的昆邪,是匈奴的臣子。

    而且,现在的乌孙国民和贵族,也都习惯了在白山脚下的生活。

    甚至就是他的两个儿子。也都忘记了,乌孙曾经是昆邪,昆人才是乌孙人的正确称呼。

    回到属于自己的帐篷中,看了看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匈奴人,全部都是忠诚于自己的乌孙骑兵。

    猎骄靡长出一口气,看了看手心,愕然发觉,已经湿透了。

    “昆莫。我们真要跟匈奴人去远征西方吗?”右候遮休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打月氏人,遮休是最积极的。

    更别提,还有奴隶可以分。

    “不!”猎骄靡摇摇头,道:“乌孙不会出兵,我们今天晚上,连夜走,通知部众,做好夜奔的准备!”

    “为什么?”遮休疑惑的问道。

    昆盾也道:“父亲,大单于不是许诺,给我们分享奴隶吗?”

    “你信吗?”猎骄靡看着自己的儿子和大臣。问道:“反正我不信!”

    “军臣连乌孙到底分润多少奴隶都不提,可见,他只是想利用和胁迫我们!”猎骄靡坐下来道:“更何况,即使军臣给我许诺,分润足够的奴隶,我也不会答应!”

    “大宛,可不是莎车那样的小国!”猎骄靡悠悠的道。

    众人闻言,也纷纷清醒了过来。

    大宛,大家都有一定的认知,也有过一定的交往。

    那可不是什么软柿子。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大国,足够武装几万人的军队了,依托坚城,起码需要十万大军才咬得动。

    而整个乌孙才多少人?

    更让猎骄靡警惕的是:万一匈奴人将乌孙人当炮灰用呢?

    猎骄靡可不想乌孙的勇士。都填到大宛的城墙下面。

    而没有了军队,再美丽的诺言,也跟泡沫一样脆弱——即使匈奴人守约,在事后给予乌孙承诺的奴隶,乌孙能保护得住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跟小儿持金于闹市一样可笑!

    到时候,匈奴人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拿走。

    甚至将乌孙人也变成他们的奴隶!

    以匈奴人的节操,这样的事情,他们绝对干的出来!

    众人都陷入了沉默。

    终于,大禄泥莫看向猎骄靡,问道:“父亲,那我们该怎么办?”

    “回国后,让开道路,我们南迁到白山以南,避开匈奴与大宛的战争,守住关卡!”猎骄靡站起身来对着众人道。

    想了想,猎骄靡补充道:“假如匈奴挑衅,那我们就坚决反击!”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

    与此同时,匈奴的王帐之中,军臣则与他的大臣们在庆祝。

    一条条肥美的羊腿,被送到众人的面前,大家撕扯着羊腿上肥厚的羊肉,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在军臣等人看来,这乌孙人,已经被绑上了自己的战车。

    这样,攻打大宛,就已经有十足的把握了。

    顺便还能消耗乌孙人的力量。

    真是一举双得!

    至于乌孙人毁约或者临阵逃脱,这样的事情,在匈奴君臣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乌孙人应该也没那个胆子!

    这个时候,一个匈奴贵族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忽然起身,问道:“大单于,我接到了来自昆邪王的报告,说是东边的汉朝,又来抗议了!”

    “嗯?”军臣放下手里的肉,吐出一根骨头,问道:“怎么了?”

    “是这样的,好像是大单于的奴隶,那些卑贱的鲜卑人,攻击了汉人的奴隶——濊人,汉朝的皇帝,为此很生气!”这位贵族笑着报告说。

    鲜卑人,在匈奴人眼中,大抵就跟两条腿走路的工具一样,地位无比底下。

    哪怕就是全死光了,匈奴也不会为他们掉一滴眼泪。

    甚至可能还会高兴!

    “这些卑贱的鲜卑奴!”军臣闻言骂骂咧咧的说道:“就跟丁零人一样肮脏、下贱他们早就该去死了!”

    “但是……”军臣话锋一转:“哪怕这些卑贱的奴隶,本单于根本不在乎,但他们也是本单于的奴隶、财产,让昆邪王告诉汉朝的皇帝,两国盟约既定,长城外面的事情,汉朝就不要管了!本单于不希望,任何一个汉朝人,出现在长城外,另外告诉右谷蠡王,让鲜卑人送一千奴隶来赎罪,擅起边畔,挑衅汉朝,这不是奴隶该做的事情,奴隶就应该给本单于牧马,多多贡献战马、牛羊还有黄金!”

    “伟大的撑犁孤涂,您的意志,就是神的命令!”这位贵族以头触地,拜道。

    想了想,军臣似乎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再让昆邪王告诉汉朝皇帝,他们的铁锅,本单于非常喜欢,让汉朝人送三千个来,当做今年的和亲礼物,还有一千匹丝绸,大黄、花椒各一百石,粟米一万石!”

    “遵命!”这贵族欢天喜地的道。

    汉朝的铁锅和大黄、花椒,都是匈奴现在最时髦的物产。

    跟奴隶一样,硬得不能再硬的硬通货。

    特别是那个铁锅,如今,经过实验后,匈奴人发现,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匈奴骑兵有了它,再也不需要吃肉干,喝马奶了,完全能够就地生火,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羊肉,还能烧水,喝上干净的开水。

    甚至可以用来当盾牌。

    可以说是多功能,全天候的利器。

    早就有匈奴贵族提议,要求汉朝干脆全部以铁锅、大黄、花椒作为和亲的礼物了。

    那些丝绸、食物、粮食、黄金、布帛的地位,已经被这三者完全取代了。(未完待续。)

    PS: 最近晚上不知道是药还是颈椎的问题,老是头晕恶心想吐

第五百九十七节 尔虞我诈

    “哈哈……”军臣发出一声大笑,以手抚胸,对猎骄靡一行做出邀请,道:“哥哥还是先请入帐罢!”

    “遵从您的意志!”猎骄靡深深的低头。

    而随行的乌孙贵族,则纷纷以头触地,表达臣服。

    这让军臣身后的匈奴贵族,稍微舒服了一些。

    军臣于是上前,拉着猎骄靡的手,肩并肩,朝着王帐走去。

    仿佛过去老上单于在位时,猎骄靡来到匈奴王庭的情况一般。

    进了王帐,主宾分坐。

    “哥哥,这次请您来,是想向您通报一件事情:大匈奴已经决意灭亡大宛……”刚刚落座,军臣就亟不可待的对着猎骄靡道:“根据左贤王的报告,大宛,有着三十万以上的人口,还有至少二十万的奴隶,这些,都是财富,大匈奴愿与乌孙分享这些财富!”

    伴着军臣的话语,乌孙贵族也都是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可能是因为历史和传统还有习俗的缘故,乌孙的政治体制非常松散。

    其政体结构,比之匈奴,还要分散。

    在匈奴,单于发令,哪怕是附庸的乌恒、鲜卑,也必须百分百服从,不然,只有灭亡。

    冒顿和老上两代单于,用铁和血,树立了单于的绝对威权。

    但在乌孙,却不是如此。

    因为传统和历史的缘故,乌孙实行的是原始的氏族制。

    这是比部落制度还要落后和低效的原始制度。

    乌孙内部,分为三瓮候。

    每一位瓮候,都是一个氏族的首领,控制着各自的部落和军队。

    因为历史的缘故,在实际上,这三位瓮候,甚至都不是一个民族的。

    左候昆盾是乌孙本族人,昆盾这个名字,在乌孙语中,就是王之盾的意思。因为。在乌孙语言中,昆与靡、弥相通,而靡是天神之子的意思,所以。所有乌孙的国王,在即位后,都会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靡字。

    列如猎骄靡,翁归靡、军须靡等等。

    而这位左候昆盾是猎骄靡的长子。在实际上,地位就跟匈奴的左贤王一样。

    假如,一切顺利,那他未来,即位为昆莫后,就会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一个靡字,称为昆盾靡。

    只是这位昆盾身体并不好。

    但昆盾的儿子军须却被许多人看好——尽管他还在襁褓之中,但,已经有乌孙萨满预言,他将带领乌孙走向强盛。

    此刻。昆盾就站在猎骄靡身后,忠实的执行自己王之盾的职责。

    在昆盾旁边,是他的弟弟,乌孙大禄泥莫。

    大禄,是乌孙的官职名,大概跟中国的丞相差不多,负责协助国王,统管全国。

    只是,这位大禄眼神冷峻,看着匈奴人的眼神。颇为不善。

    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大禄,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伙,更重要的是。最近他的实力迅速膨胀,靠着庞大的财力,笼络了乌孙国内的两位瓮候,使之倾向于大禄。

    而在猎骄靡的左右两侧,则分别坐着那两位立场已经倾向大禄的瓮候。

    右候遮休和中候撒斯。

    遮休是一个皮肤略微有些深的黑发褐眼男子。

    遮休的祖先,是从前月氏国内的一个强大部族的首领。三十年前,乌孙与匈奴组成联军,对月氏发动最终战役,正是遮休的祖先倒戈一击,造成月氏全面溃败。

    甚至,月氏王庭,都是被遮休的父亲亲自放火焚毁。

    因此,在本质上来说,遮休其实是月氏人。

    这一点,遮休本人从不隐瞒。

    乌孙与匈奴,也都清清楚楚。

    这次,匈奴号召西进,对月氏人斩草除根,遮休是乌孙国内最积极的支持者,原因很简单:不灭了那些月氏人,万一他们回来复仇,遮休与他的部落,绝对是第一个躺枪的。

    对叛徒,遮休很清楚,月氏人是绝对不会轻饶的。

    所以遮休听完军臣的话后,就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另一边的撒斯却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撒斯身上挂着许多黄金饰品,头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尖状毡帽,脸上跟匈奴贵族一样,留着几条被小刀划开的刀疤,看上去,这位乌孙的中候,有些狰狞。

    作为乌孙国内塞人的首领,撒斯才懒得去管匈奴人想要干嘛。

    要不是大禄给了他黄金贿赂的话……

    他甚至都懒得管昆莫的两个儿子之间的撕逼。

    猎骄靡用自己浑浊的眼神,扫过他的儿子和大臣们,乌孙的现状,猎骄靡很清楚。

    除了右候遮休,其他所有人都不怎么赞同跟着匈奴去西方打月氏。

    但作为国家的主宰和最高统治者,猎骄靡的经验告诉他,假如他当面拒绝军臣的要求,那么,乌孙,就会被匈奴视为敌人。

    对待敌人,匈奴人从不手软。

    因此在思索片刻后,猎骄靡站起身来,对着军臣恭身问道:“尊贵的大单于,打下大宛,乌孙能得到多少奴隶?”

    在大草原上,奴隶,就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支柱的财富。

    匈奴的强大,就是建立在奴隶的尸骨之上。

    没有奴隶的供养,以匈奴不过百万的人口基数,怎么可能号称控铉数十万?

    没有奴隶,乌孙就更不可能以不过三十万的总人口,却能养着数万的骑兵!

    自有人类以来,这大草原上的主旋律,就是奴役他人和被他人奴役。

    因此,猎骄靡的问题,直指关键核心。

    军臣的呼吸,也开始浓重起来。

    对于乌孙,匈奴是警惕的。

    至少军臣即位后,就对这个自己的义叔的国家,万分警觉。

    现在的乌孙,可不是三十年前那个需要匈奴羽翼和保护的小弟。

    人口接近三十万,控铉至少四五万。

    这样一股力量,就在匈奴的西方,毗邻西域那些小国。

    军臣真是有些担心,万一。要是将来乌孙人继续强盛下去,而匈奴却陷入衰弱,那该怎么办?

    在这草原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所谓的情怀、道义与忠诚了。

    因此,军臣才要不惜一切,将乌孙绑上匈奴的战车,借助对西方的战争,打着消灭月氏的旗号。消耗乌孙的力量。

    既然是打着这样的算盘,军臣当然不会给乌孙留下借机壮大自己的机会。

    因此,军臣将脸一板,问道:“昆莫是信不过我?”

    连哥哥的这个称呼都抛到一边了。

    帐中的匈奴贵族们更是纷纷怒目而视,大有一言不合,就拿猎骄靡开刀的架势。

    而匈奴人,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情。

    在历史上,他们连亲爹都能杀,何况一个已经有些不安分的‘叔叔’?

    猎骄靡环顾那些怒目圆睁的匈奴贵族,毫不畏惧的迎上这些人挑衅的眼神。

    作为在匈奴长大的乌孙人。猎骄靡太清楚匈奴人的个性了。

    软弱在匈奴就是罪名。

    面对匈奴人的威胁恐吓,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强硬的回敬。

    “不是我信不过大单于……”猎骄靡冷静的看着军臣道:“而是,兹事体大,我需要单于给我一个承诺,一个对着日月天地,以白马牺牲,用鲜血盟誓的承诺!”

    用白马祭天,这是乌孙人最庄重的仪式,以鲜血盟誓。则是匈奴最严肃的承诺。

    违背者,会被天神所抛弃。

    虽然,即使如此,就算订立下这样的约定。在未来,违背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

    但至少,假如没有触及一定的底线,这样的誓言,就不太可能被背弃。

    军臣看着猎骄靡,哈哈大笑起来。

    他挥了挥手。让自己激动的大臣们坐下来,伸出手,对猎骄靡道:“既然哥哥一定要,那么本单于就给哥哥这样一个承诺!”

    “大当户,去请大祭司准备祭天仪式,明天,本大单于将与乌孙昆莫,对着白山,向日月天地和天神盟誓!”

    “如您所愿,尊贵的撑犁孤涂!”一位匈奴贵族站起来,以头触地。

    猎骄靡闻言,也伸出手来,与军臣击掌,道:“承蒙大单于厚爱,乌孙永远是大单于的乌孙,单于鸣镝之处,即乌孙之敌!”

    这一刻的猎骄靡,仿佛回到了他的盛年之时。

    眼神坚毅,双手有力,胸膛高挺。

    乌孙的贵族们见了,纷纷站起身来,道:“大单于鸣镝之处,即乌孙之敌!”

    …………………………………………

    出了王帐,昆盾和泥莫扶着自己的父亲,走向他们的休息之地。

    那是一个由乌孙骑兵保护的营地。

    这也是过去乌孙与匈奴关系特殊时期,传下来的传统,也是老上单于给予猎骄靡的诺言:乌孙与匈奴,世代兄弟,只要乌孙昆莫还是猎骄靡的子孙,那么,匈奴就允许,乌孙昆莫在匈奴王庭拥有他的营帐和军队。

    一路上,许多年迈的匈奴贵族,都纷纷赶来,向猎骄靡行礼。

    这些人,都是老上和冒顿大单于的臣子。

    作为冒顿大单于的义子,老上大单于亲手养大的义弟,猎骄靡在匈奴,也有着广泛的支持者和维护者。

    在草原上,幼子和幼弟,在传统上,都有权力继承一部分来自父亲和兄长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部众、奴隶、军队、女人、牧场。

    这些冒顿与老上的遗老,对猎骄靡的态度,自然可以想象。

    甚至有些人,将猎骄靡视为主君一样对待,见面就以头触底,高呼:某部小王,拜见昆邪!

    这让猎骄靡感动非常。

    在久远的过去,昆莫并不是乌孙国王的称号。

    昆邪才是!

    乌孙的故乡在昆邪地。

    那是一个有着美丽的湖泊,潺潺的河流,丰盛的草原,肥美的牛羊的地方。

    猎骄靡永远都忘不了那里。

    可惜,永远也回不去了!

    猎骄靡心中感慨着。

    过去的家园,现在是匈奴人的牧场。

    现在的昆邪,是匈奴的臣子。

    而且,现在的乌孙国民和贵族,也都习惯了在白山脚下的生活。

    甚至就是他的两个儿子。也都忘记了,乌孙曾经是昆邪,昆人才是乌孙人的正确称呼。

    回到属于自己的帐篷中,看了看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匈奴人,全部都是忠诚于自己的乌孙骑兵。

    猎骄靡长出一口气,看了看手心,愕然发觉,已经湿透了。

    “昆莫。我们真要跟匈奴人去远征西方吗?”右候遮休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打月氏人,遮休是最积极的。

    更别提,还有奴隶可以分。

    “不!”猎骄靡摇摇头,道:“乌孙不会出兵,我们今天晚上,连夜走,通知部众,做好夜奔的准备!”

    “为什么?”遮休疑惑的问道。

    昆盾也道:“父亲,大单于不是许诺,给我们分享奴隶吗?”

    “你信吗?”猎骄靡看着自己的儿子和大臣。问道:“反正我不信!”

    “军臣连乌孙到底分润多少奴隶都不提,可见,他只是想利用和胁迫我们!”猎骄靡坐下来道:“更何况,即使军臣给我许诺,分润足够的奴隶,我也不会答应!”

    “大宛,可不是莎车那样的小国!”猎骄靡悠悠的道。

    众人闻言,也纷纷清醒了过来。

    大宛,大家都有一定的认知,也有过一定的交往。

    那可不是什么软柿子。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大国,足够武装几万人的军队了,依托坚城,起码需要十万大军才咬得动。

    而整个乌孙才多少人?

    更让猎骄靡警惕的是:万一匈奴人将乌孙人当炮灰用呢?

    猎骄靡可不想乌孙的勇士。都填到大宛的城墙下面。

    而没有了军队,再美丽的诺言,也跟泡沫一样脆弱——即使匈奴人守约,在事后给予乌孙承诺的奴隶,乌孙能保护得住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跟小儿持金于闹市一样可笑!

    到时候,匈奴人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拿走。

    甚至将乌孙人也变成他们的奴隶!

    以匈奴人的节操,这样的事情,他们绝对干的出来!

    众人都陷入了沉默。

    终于,大禄泥莫看向猎骄靡,问道:“父亲,那我们该怎么办?”

    “回国后,让开道路,我们南迁到白山以南,避开匈奴与大宛的战争,守住关卡!”猎骄靡站起身来对着众人道。

    想了想,猎骄靡补充道:“假如匈奴挑衅,那我们就坚决反击!”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

    与此同时,匈奴的王帐之中,军臣则与他的大臣们在庆祝。

    一条条肥美的羊腿,被送到众人的面前,大家撕扯着羊腿上肥厚的羊肉,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在军臣等人看来,这乌孙人,已经被绑上了自己的战车。

    这样,攻打大宛,就已经有十足的把握了。

    顺便还能消耗乌孙人的力量。

    真是一举双得!

    至于乌孙人毁约或者临阵逃脱,这样的事情,在匈奴君臣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乌孙人应该也没那个胆子!

    这个时候,一个匈奴贵族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忽然起身,问道:“大单于,我接到了来自昆邪王的报告,说是东边的汉朝,又来抗议了!”

    “嗯?”军臣放下手里的肉,吐出一根骨头,问道:“怎么了?”

    “是这样的,好像是大单于的奴隶,那些卑贱的鲜卑人,攻击了汉人的奴隶——濊人,汉朝的皇帝,为此很生气!”这位贵族笑着报告说。

    鲜卑人,在匈奴人眼中,大抵就跟两条腿走路的工具一样,地位无比底下。

    哪怕就是全死光了,匈奴也不会为他们掉一滴眼泪。

    甚至可能还会高兴!

    “这些卑贱的鲜卑奴!”军臣闻言骂骂咧咧的说道:“就跟丁零人一样肮脏、下贱他们早就该去死了!”

    “但是……”军臣话锋一转:“哪怕这些卑贱的奴隶,本单于根本不在乎,但他们也是本单于的奴隶、财产,让昆邪王告诉汉朝的皇帝,两国盟约既定,长城外面的事情,汉朝就不要管了!本单于不希望,任何一个汉朝人,出现在长城外,另外告诉右谷蠡王,让鲜卑人送一千奴隶来赎罪,擅起边畔,挑衅汉朝,这不是奴隶该做的事情,奴隶就应该给本单于牧马,多多贡献战马、牛羊还有黄金!”

    “伟大的撑犁孤涂,您的意志,就是神的命令!”这位贵族以头触地,拜道。

    想了想,军臣似乎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再让昆邪王告诉汉朝皇帝,他们的铁锅,本单于非常喜欢,让汉朝人送三千个来,当做今年的和亲礼物,还有一千匹丝绸,大黄、花椒各一百石,粟米一万石!”

    “遵命!”这贵族欢天喜地的道。

    汉朝的铁锅和大黄、花椒,都是匈奴现在最时髦的物产。

    跟奴隶一样,硬得不能再硬的硬通货。

    特别是那个铁锅,如今,经过实验后,匈奴人发现,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匈奴骑兵有了它,再也不需要吃肉干,喝马奶了,完全能够就地生火,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羊肉,还能烧水,喝上干净的开水。

    甚至可以用来当盾牌。

    可以说是多功能,全天候的利器。

    早就有匈奴贵族提议,要求汉朝干脆全部以铁锅、大黄、花椒作为和亲的礼物了。

    那些丝绸、食物、粮食、黄金、布帛的地位,已经被这三者完全取代了。(未完待续。)

    PS: 最近晚上不知道是药还是颈椎的问题,老是头晕恶心想吐

第五百九十八节 军臣的决断

    第二天凌晨,军臣还在睡梦中,忽然,外面传来了喧哗声。

    军臣立刻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同时摸上自己放在枕头边的短刀。

    作为匈奴单于,军臣的第一反应,首先就是:又有哪个二愣子想不开造反了!

    内部政变,是匈奴永恒不变的故事。

    几乎每一代单于,都要碰上至少七八回。

    这些政变,有些是王庭的内部贵族发动的,蓄谋已久的政变,但大部分却是一些不堪忍受匈奴压迫和剥削的部族发动的绝望攻击。

    这是由匈奴的传统所导致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众所周知,匈奴王庭,随着季节的变化,逐水草而迁徙。

    整个王庭,有着数以万计的骑兵,数以十万计,甚至百万计的牲畜群。

    这个可怕的迁徙群,在草原上追逐着青草。

    他们所过之处,吃光一切沿途的植物,喝干湖泊的淡水,留下一片狼藉给当地的部族。

    哪里有压迫,哪里便有反抗。

    过去数十年,不知多少被匈奴压迫和剥削,逼至绝境的部族,在绝望中发动了各种各样的攻击。

    而对这一切,匈奴人,乐观其成。

    匈奴帝国,就是用着这样的办法,来消灭和剪除那些对他们有威胁和不恭顺的部族。

    所以,匈奴的王庭,面对类似的动乱和政变,早就习以为常了。

    军臣刚刚起身,数十位他的心腹亲卫,就纷纷掀开帐门,入帐保护军臣。

    “怎么回事?”军臣对着自己的亲卫队长问道。

    “回禀大单于,好像是乌孙人那边出了问题……”有负责在帐外巡视的武士跪地答道。

    “撑犁孤涂,乌孙人跑了!”

    军臣还没来及说话,一个贵族就急匆匆的入帐禀报。

    “乌孙人跑了?”军臣握着刀柄,怒不可谒:“叫左贤王来见我!”只是瞬间,军臣就有了决断。

    乌孙人居然跑了!

    这就意味着乌孙昆莫猎骄靡拒绝了他的提议。不愿意为匈奴帝国的强盛添砖加瓦。

    乌孙人的不臣,已是昭然若揭。

    对此,匈奴人只有一个选择:战争!

    草原上的霸主,绝对不会容忍类似的事情发生!

    不然。霸权就会如同多米洛骨牌一样,迅速崩塌。

    军臣已经知道,此刻,他已面临一个自从消灭了右贤王集团后的最大挑战。

    假如处置不好的话,不仅仅匈奴帝国霸权将遇到挑战。就是他自己的脑袋,也保不住!

    国内那些有野心的贵族和右贤王的残余势力,绝对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

    所以,军臣几乎是立刻就道:“派人去告诉昆邪、白羊去将鲜卑王的头取来,制成酒器,送去长安,告诉汉朝皇帝,本单于重视汉匈盟约,对于破坏汉匈盟约者,有如鲜卑。杀无赦!”

    乌孙已经是一个准敌人了。

    那么,南边的汉朝,就必须安抚住。

    当年不可一世的东胡帝国是怎么灭亡的?

    军臣不会忘记!

    正是匈奴与月氏夹击,使之陷入两面作战,头尾不能兼顾,力量分散造成的。

    不然,以当时的匈奴力量,哪怕是冒顿单于是天神下凡,能移山倒海,也无法逆转局势!

    月氏的败亡。也同样如此。

    乌孙与匈奴夹击,使其腹背受敌。

    有这两个例子在,军臣再笨,也懂的要先安抚汉朝。

    要知道。现在,与匈奴为敌的,可不是那个大宛或者什么丁零人、扶余人!

    那可是乌孙!

    乌孙昆莫猎骄靡,是冒顿大单于收养的义子,老上大单于亲手养大的义弟,这个人对匈奴的组织结构。军事部署和作战方式了如指掌。

    更可怕的是,猎骄靡身上还笼罩着一层的神秘的光环——当初,月氏攻破乌孙在昆邪地的故地,杀死了几乎所有乌孙贵族,前代乌孙昆莫难兜靡身死,只有一个臣子带着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逃出重围。

    逃亡路上,那位臣子,形单影孤,独立难支,没有办法,只能将猎骄靡藏在草丛中,自己出去寻找食物。

    待其回来时,这位臣子惊讶的发现,他的少主,卧在草丛中,有一只母狼,为其哺乳,还有一只乌鸦,叼来鲜肉,喂其食用。

    于是以为有神明庇佑,带其辗转千里,投奔匈奴。

    冒顿大单于听说了这个故事,也认为猎骄靡有天神保佑,于是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更将猎骄靡交托给当时的左贤王,老上稽粥单于教育。

    所以,乌孙独立后,其国内崇拜和信奉狼神之风由此而起。

    狼与乌鸦,成为乌孙的信仰图腾和圣物,备受尊崇,不许伤害。

    乌孙的王族,都有在其胸膛纹刻一只狼头的习惯,以视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征。

    甚至,许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认可了这样的设定——以为猎骄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这样的情况下,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

    军臣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

    为了安抚汉朝,在南边不要闹事,一个鲜卑奴的脑袋,自然就无足轻重了。

    而在同时,将鲜卑王的脑袋,制成酒器,送到汉朝,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当初,老上单于击败月氏,将其王的头颅制成酒器,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在夸耀了匈奴的强大的同时,也打消了汉人挑战匈奴的意愿。

    第二年,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汉匈关系,进入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

    只是,那位可怜的鲜卑王,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

    不过,除了鲜卑人,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

    在这个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过,被人奴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这个决定后,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情了。

    杀一个奴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灭族,鲜卑人就该跪下来给他磕头了。

    此刻,军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是的,是击败,而不是灭亡。

    军臣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顺服的,为他卖命的乌孙。

    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

    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情结之类的问题。

    而是,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

    击败他,让他臣服,匈奴所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肉。

    但要灭亡乌孙,起码要死一万匈奴骑兵。

    而整个匈奴人口才多少?(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九节 无题

    鲜卑王的头颅,在七月中旬,被送到了刘彻的面前。

    不得不说,在用头颅制酒器这方面,匈奴人的技术非常高超。

    甚至已经达致艺术的水准。

    摆在刘彻面前的那个‘器皿’,已经完全看不到人类的痕迹和模样,变得金光闪闪,美轮美奂。

    “果真是率兽食人啊……”旁边的颜异感慨着嘀咕。

    汲黯也是心有戚戚然的点头。

    匈奴人的残忍和野蛮,过去,他们也只是听说而已,如今,事实摆在眼前,给这两个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家伙,带来了无比震撼的冲击。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袵!’这句过去的口号,在此刻,变成了警示名言。

    眼前的这件‘艺术品’,用着最基本的事实和道理,告诉所有看到它的汉臣:夷狄的世界,是多么的可怕、残酷和暴虐。若是华夏倾覆,夷狄入主,诸夏将要蒙受的灾难,已经不是文明毁灭,神州陆沉了,而是国破家亡,生民如草!

    兰台藏书中,有关匈奴的记载和文档,一一浮现于这两人的脑海:

    奴死,献其头与贵人,以制酒器。

    单于击月氏,得月氏王头,以制酒器……

    两贵£人单于前相争,胜者取败者头,硝制酒器……

    以前,这些记载只是些空洞的文字。

    但如今,颜异与汲黯脑海中,都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副副匈奴部族日常生活画卷。

    某奴将死,其主人亲至其身前,以刀割下其头颅,硝制成酒器,这主人死后。上百个大小不一的人头酒器,随其下葬。

    两部争执,发生冲突,导致一场战争。

    双方在草原上你来我往,从早晨打到日落。

    战斗结束后,失败者取下战败者的头颅。将之制成酒器。

    甚至有暴虐之人,可能还会别出心裁的,想要些新奇的‘艺术品’。

    譬如说,小孩子的、孕妇的、甚至胎儿的。

    这样的脑补,让颜异与汲黯,都是不寒而栗,无法接受!

    中国自春秋后,就已经没有了人殉,改用陶俑。

    白起长平一战坑杀赵俘。至今为人唾弃,染上千秋骂名。

    如今的中国,虽然还有奴隶制时代留下的一些残留。

    但即使是奴婢,主人也不能随便决定其生死。

    像匈奴人那样,动辄以人做祭品,做器皿,做猪狗牲畜的行为,简直超出了颜异和汲黯的接受能力之外。

    刘彻倒没有这些小清新的思想。

    反正。这个事情又不是他干的,他心里一点压力也没有。反而在琢磨着怎么最大化利用这个‘艺术品’给自己得利。

    把人头制酒器而已……

    小kiss啦!

    人家活佛老爷很长一段时间中不用人做的法器,就做不得法,念不得经,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相对而言,匈奴人这样的习惯和传统,只是小儿科。

    沉吟片刻后。刘彻对王道吩咐:“去将这玩意,送去新化城,给沧海君,随沧海君怎么处置!”

    同时,刘彻心里也是暗叹一声。

    早知道是这个样子。刘彻真不会去跟匈奴人抗议。

    道理很简单。

    如今,匈奴人杀了鲜卑王,取其头制成酒器来给刘彻赔礼道歉。

    好嘛,这下子,鲜卑人肯定是恨透了匈奴人。

    这草原上的新一轮恩怨情仇,已然拉开了帷幕。

    然,汉室很不幸,估计也要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

    鲜卑人肯定也顺便恨上了汉室跟濊人。

    当然了,没有力量的仇恨,毫无意义,就以鲜卑人目前的力量来看,无论对匈奴还是汉室,它都只是一个蝼蚁,伸出手指,轻轻一捏,就捏死了。

    只是,可惜了啊……

    刘彻很清楚,以后,哪怕是,鲜卑人跪在刘彻面前,哭着喊着要给刘彻当女儿,喊爸爸。

    刘彻也不敢收容和接受鲜卑人的忠诚。

    道理很简单。

    万一哪天鲜卑人喊什么七大恨,六大耻什么的,岂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鲜卑这个选项,已经在刘彻心里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叉。

    将这个事情丢到屁股后面。

    刘彻对汲黯吩咐道:“爱卿,你去告诉大鸿胪那边,今年和亲的礼单,仿太宗皇帝故例!”

    嗯,匈奴人这次将这个鲜卑王的脑袋送来了,同时还来了一个长长的清单,向汉室索要和亲的礼物。

    这张礼单,在刘彻看来,简直就是狮子大张口。

    一个千个铁锅,军臣确定自己没发烧吗?

    铁锅这玩意,现在,也就只在宫廷和军队中使用。

    汉室自己用的都不够。

    匈奴想要,就拿奴隶或者战马来换。

    除了奴隶与战马,刘彻不认其他一切货币。

    更别说免费送给匈奴人了。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汉室不是两宋,对外还没那么软!

    和亲条约,虽然规定了汉朝要给予匈奴人一部分物资和物产,以换取匈奴人不再侵略汉地。

    但这笔物资究竟有多少呢?

    在刘彻的祖父,太宗孝文皇帝与匈奴老上单于订立和亲盟约后,回复老上单于的国书中,就很清楚的记载了当时汉室给予匈奴和亲的物资清单。

    服绣袷绮衣、绣袷长孺、锦袷袍,各x2。

    黄金饰品、黄金腰带x1,绣十匹,锦三十匹,赤色和绿色的厚布,各四十匹。

    当然,肯定还有一些其他的物资。

    但量都不大。

    史记里记载,中行说,甚至能一边检查汉室送来的礼物,一边跟汉使嘴炮。

    可见,汉室其实给予匈奴的东西,在多数时候,数量并不多。

    这也正常!

    汉朝又没有战败,汉匈双方,顶多算打个平手。

    以汉室历代君王的心气和为人,想要他们跟两宋那样,送上几百万几千万的丝绢去收买敌人。

    那还不如杀了他们!

    真要如两宋一样,以大量岁币去喂匈奴,匈奴人傻了还是怎么了,还要南下抢劫?

    也就是去年,匈奴人嫁了夏胭脂过来,出于脸面的考虑,汉朝拿了不菲的嫁妆出来。

    而且那笔买卖,汉室也没赔!

    夏胭脂陪嫁来的奴隶、骑兵、民众和牲畜,基本上就将本给赚回来了。

    更别说,还捞了块飞地在西伯利亚那边!

    如今,军臣傻了吧唧,狮子大开口,刘彻可不傻。

    有本事,军臣再拿个女儿,送几千奴隶过来,再说这个事情!

    而且,刘彻还有直觉。

    他感觉,匈奴人这次这么爽快的把鲜卑王的脑袋砍下来了。

    十之**,匈奴人恐怕已经后院起火了。

    起火的对象,很可能是小弟乌孙不服气了。

    这在前世,是确曾发生过的事情。

    后来张骞凿空西域,也证实了,就在这几年,匈奴与乌孙关系急转直下,甚至发生多次战争和冲突的事情。

    而乌孙人的蠢蠢欲动,造成匈奴西方不稳,也是汉匈在历史上,保持了长达十余年和平景象的原因之一。

    以刘彻所知,后来,马邑之谋后,匈奴人因为面临汉军的强势挑战,于是与乌孙媾和,调头与汉室相争。

    于是让乌孙人迅速壮大起来,至宣帝时,汉军与乌孙联合夹击匈奴,通过两次大规模的联合作战,终于打垮匈奴,为最终肢解匈奴帝国,底定坚实的基础。

    “看来,朕拱火拱的还可以嘛……”刘彻洋洋得意起来。

    即位后,他无论是偷偷的跟伊稚斜还有乌孙,进行走私贸易,还是故意放出月氏人和印度的情报,都是为了让匈奴人去乌孙狗咬狗。

    让他们彼此消耗。

    匈奴很强,而乌孙有潜力。

    未来汉室要西进,击败匈奴,征服西域,殖民印度。

    匈奴跟乌孙,都是这条道路上的敌人。(未完待续……)

第六百节 民族融合

    来自鲜卑的艺术品,在几天后抵达了新化城。

    数以千记的围观群众,从这个艺术品进入濊人的地界开始,就一路围观。

    甚至,不少从前根本不管外面世界,一心宅在深山老林的许多的野濊部落的酋长,也裹着条兽皮裙,带着族人出来看热闹了。

    没办法。

    过去几十年,鲜卑人,就是压在所有远东民族脑袋上的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那些骑马的游牧民族,不管是战斗力还是组织度,都远远超越了包括濊人在内的其他民族。

    每年的夏秋两季,鲜卑人都会照例走出鲜卑山,到濊人啊扶余人啊丁零上的地盘上打秋风。

    虽然,濊人、扶余人、丁零人,都是苦哈哈,基本上都穷得可怜。

    但鲜卑人跟他们的亲戚乌恒人,胃口超级好,从不挑三拣四,能抢到东西,就算赚到了,就算没抢到,能抓人回去做生育工具或者是奴隶也不亏!

    过去三十年来,濊人各部落都是吃足了鲜卑人的苦。

    对濊人来说,骑马的鲜卑人,就是他们的天敌!

    可如今,鲜卑王的头颅,摆到了濊人面前。

    包括南宫信在内的所有濊人内心深处,真是百感交集,泪眼婆娑。

    “还是圣天子好啊!”大家纷纷在心里给南宫信臣服汉朝天子的行为点了个赞。

    过去,濊人给卫家看大门的时候,哪里敢想有今天?

    倒是来自中国的移民,对濊人这样的乡巴佬举动,很是不屑。

    人群中,张未央拉着自己刚刚娶过门没多久的细君,一副高冷的模样:“切,不就是一个夷狄之君的脑袋吗?”

    但他的脖子却还是忍不住的朝前伸。

    看热闹,围观,这可是中国人的天赋与本能。

    他的细君霍平君。则是满眼星星,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丈夫,一双小手紧紧握在一起。

    这让张未央产生了极大的满足与自豪感。

    霍平君的汉话还不是很流利,仅能勉强听懂丈夫的话。但要说,却只能靠眼神与手势了。

    霍平君,原本只是濊人在东边一个小部落的酋长之女。

    说是部落,其实全族上下,人口加起来。也没过百。

    连汉室的里正都不如。

    但,多多少少,也算濊人里的体面人士了。

    毕竟,也属于统治阶级的一员嘛。

    上个月的时候,有一批新移民,从中国迁徙到新化城以南屯垦。

    担任该屯垦团的司马,貌似是一个来自齐国的狗大户。

    这狗大户,据说姓刀名间。

    不止是出手阔绰,一到当地,立刻就让人在黑水河畔。架起了十五具水车——真是闪瞎了新化的军眷们的眼睛!

    要知道,朝廷给屯垦团配置水车,是按照户数来配给的。

    平均一百户移民,才给一架水车的配额。

    而这位刀司马的句注军屯垦团,撑死了也就三四百户的样子。

    换句话说,此人,至少自掏腰包,购置了十来台水车!

    仅次一项,恐怕就花了几十万的钱财了。

    这也就算了!

    关键是,这位刀司马。知识渊博,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他来新化落脚后,就跟新化城里的护濊军都尉兼新化令搭上了关系,然后。又借着这个关系,认识了沧海君南宫信。

    据说,这位刀司马在结识了沧海君后,发觉这位朝廷的沧海君,颇有苦衷。

    于是便关心起来。

    在得知沧海君是在为濊人未来发愁后。

    这位刀司马,不知道从哪个故纸堆里。翻出来了几百年前的濊人历史。

    经过刀司马考证,濊人,在最初,是生活在齐鲁一代的东夷诸族中的一部。

    在西周初年,从齐鲁一带,渡海东迁到的新化。

    鉴于,姜太公治齐后,齐国境内东夷诸族,包括濊人的亲戚们,都已经成为了诸夏的一部分。而如今,濊人诸部,回归汉天子的温暖怀抱,按照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的普世价值。

    所以,濊人自动获得了诸夏的身份证。

    然后,因为刀司马是齐人。

    所以,他与沧海君是同乡……

    好吧,张未央也不知道,那位刀司马的逻辑为何如此神奇。

    反正,濊人上上下下,现在都是信了那位刀司马的说辞。

    一场轰轰烈烈的‘认祖归宗’运动拉开了帷幕。

    譬如,沧海君南宫信,就在新化令的‘提醒’下,忽然发现,原来自己的祖先是少昊,他是正宗的青阳氏!

    为了正本归原,沧海君决定上书朝廷,请求该宗,回复本来姓氏。

    沧海君深深的觉得,自己的祖先少昊,功绩伟大,神圣无比,作为子孙,他渺小的就跟蝼蚁一样,所以青阳氏的本宗,他惭愧难当,不敢用之,但为了避免死后,没有颜面去见地下的祖先。

    所以他恳求天子准许他改姓为金姓。

    少昊是皇娥,遇启明星而诞的神帝嘛,而启明星,又称为金星,改金姓,也算认祖归宗。

    然后,这货还请求,明年入朝之时,天子准许他前往少昊帝之陵,鲁地曲阜的云阳山祭拜先祖之灵,奉上三牲血食。

    甚至,沧海君的府邸大门口,据说都特意摆上了两只石刻凤鸟,作为镇宅神兽。

    其主厅客室,也俱都以凤鸟为尊。

    原先的老虎皮和豹皮什么的,都清理卖给了汉室的商人……

    现在,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认祖归宗运动中。

    濊人,从上到下,都瞬间完成了给自己取个汉姓汉名的任务(当然,仅限贵族,最起码也是酋长一级)。

    一时间,什么张氏、费氏、赵氏什么的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霍平君的父亲和其他濊人小部落的酋长们,因为太穷,地位太低,请不起中国来的知识分子给自己考据一个威名显赫的祖先。

    于是。只好以濊人的部族名为姓氏,称为霍姓。

    于是,一夜之间,张未央的妻子。就有了一个标准的汉地小娘的闺名:平君。

    对于这些变化,张未央其实也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触。

    只是感觉,自己的丈人,最近常常往自己家里,两个小舅子成天缠着他学汉话。甚至想让他教他们写汉字。

    这让张未央有些措手不及。

    但看着一脸崇拜着自己,深信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是个大英雄的细君。

    张未央一咬牙,将自己兄长送给自己的两匹布帛拿了出来,作为拜师礼,送给了一位据说识字的长者,拜在人家门下开蒙。

    开始一笔一画的从头读书。

    好在如今,地里的活不多,主要是开荒和整地。他每天都能空出半天时间去学习。

    学完了之后,再回家教小舅子们。

    虽然,张未央学到的东西,少的可怜。

    但小舅子跟细君纷纷表示:姐夫(夫君)太厉害了!居然会写字!

    这让张未央内心深处悄悄的膨胀起来。

    妻子的崇拜,成为了他学习的动力和工作的热情。

    而在霍平君眼中,自己的丈夫,确是无所不能的。

    犹记得当初在村子里,她第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汉人男子,一颗芳心瞬间被其占据。于是,她大胆的,毫无顾忌的将自己头上的鲜花取下来,戴在他的头上。

    而成亲后。丈夫的优点,越来越多,展现在她面前的能力,也越来越多。

    他会做木工,几块部落里只能拿来垫墙脚的木头,到了他手里。立刻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变成各种各样的实用工具。

    他还非常勇敢,无论是去渔海捕鱼,还是去山中打猎,总能带回丰盛的猎物。

    家中的墙壁上,挂满他猎获的战利品的皮毛。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体贴,非常温柔,不似部族中的那些男子,粗鲁不堪,对自己呢,几乎是宠爱无比。

    另外,他还有一个在新化城里服役的大兄。

    每月都能从其大兄那里,拿回各种各样,让霍平君全家都瞠目结舌的新奇物品。

    譬如说,轻便温暖的布料、精美耐用的器皿,以及坚固耐用的农具和强劲的弓箭。

    对霍平君这样的濊人小娘来说,真是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自然是满眼都是崇拜和敬仰。

    甚至就连霍平君的两个妹妹,也都是一脸爱慕和崇拜的看着自己的姐夫。(虽然她们一个才十三岁,另外更是只有十一岁……)。

    而霍平君对此,乐见其成。

    濊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一个强大的男子,在濊人部族里,本来就是可以无条件的占有最多女子的。

    与其让妹妹们嫁给那些浑身臭气,粗鄙狂躁、愚昧无知、目光短浅的本族男人,还不如跟着自己一起享福!

    看着自家细君直勾勾的毫不顾忌的崇拜眼神。

    张未央的胸膛,不由自主的更加挺高一些。

    他看着自己的细君,豪气干云的道:“等以后咱们日子好起来了,我带你回中国看看,你就知道,中国之富强,究竟是如何了!”

    当然,在他心里,更多的却是要衣锦还乡,在家乡父老面前显摆显摆。

    如今的张未央,已经确信,自己的将来生活,将越来越好。

    等明年开春,播下种子,只要用心耕作,用不了几年,他就能过上小康生活。

    加上这新化附近,物产富饶,外快也多。

    他觉得四五年后,他应该就能有个七八万钱的积蓄。

    而哪怕是在邯郸,赀产五万以上,也属于大户之家了。

    到时候,带着老婆孩子,穿着绫罗绸缎,在家乡父老,尤其是姨夫一家面前,定要好好抖一抖自己的威风!

    带着这样的愿景,张未央一家,跟着人潮。到了新化城城外。

    沧海君南宫信,哦,不,现在应该叫金信。在新化城外,起了一个高台。

    数百名濊人武士,带着长矛,矗立在高楼两侧。

    对于这个场景,张未央并不陌生。

    在两个月前。他去濊人村庄相亲时,就见过类似的场景。

    他知道,这是濊人准备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神明。

    只是……

    跟那次不同。

    这次,濊人将他们原先崇拜的虎图腾,丢进了垃圾堆,在高台之上的祭台上,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张开了羽翼,仿佛要振翅飞翔的神鸟——凤!

    至于原先濊人信奉的萨满教神明,似乎也被抛弃了。

    在祭祀台之前,一块鎏金的神主牌。高高矗立。

    其上用着小纂,铭刻着一行大字:二郎真君神位。

    好吧,张未央对于濊人选择信奉的神明,有些无力吐槽了。

    虽然在中国,也有许多灌口二郎的祭祀,信奉灌口二郎的教派也有不少。

    但,那些基本都是蜀郡的啊!

    张未央有些不太明白,为何,在这距离蜀郡数千里外的东方,白山黑水之间的濊人。会选择蜀郡的神明来信仰。

    他只是隐约听说,好像是,前不久有一位从长安来的方士,住进了沧海君的府邸。然后,过了几天,沧海君决定改奉灌口二郎为信仰。

    反正,沧海君觉得灌口二郎就是好,就是强。

    信仰了他,即能保佑没洪灾。更能带来渔获丰收……

    不过,张未央对此也只是在心里吐槽了几下。

    对中国人来说,宗教信仰什么的,与己无关,高高挂起。

    而且,多数中国人,并不介意,多拜几位神明。

    这位濊人信奉的二郎真君,是前朝秦代名臣,蜀郡太守李冰的次子,因排行老二,因此被人称为灌口二郎。

    这是一个典型的生为名臣,死为神明的代表。

    虽然张未央是赵人,但这一点都妨碍,他也跟着人群,对着那灌口二郎的神主牌叩拜。

    毕竟,传说,灌口二郎,天生三瞳,能镇压一切魑魅魍魉,妖魔鬼怪,更能保佑人民,免遭洪水危害,同时还能带来渔获丰收。

    而在这新化之地,渔获,同样也是汉地移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据说朝廷派来了上千位来自少府和墨苑的能吏与贤者、工匠,在新化城外的黑水上游,正在计划以大网捕鱼,听说能一网获渔,数万石之多……”看着灌口二郎的神主牌,张未央不禁自己大兄曾与他说过的事情。

    数万石的鱼!

    张未央甚至都无法想象,那得要多大的一张网!

    不过,此事与张未央无关。

    他更关心,自己接下来两个月,能捕获多少大鱼!

    随着濊人嘴里的渔海渔汛临近,黑水河里的鱼群踪迹,最近已经越来越多。

    无论濊人,还是汉人,都欢天喜地的,全民投入到了捕鱼竞争中。

    相较濊人用原始的长矛,甚至以手捕鱼。

    张未央这样的汉人移民,就聪明多了。

    通常几户移民合伙,造了条小船,用麻绳织了几张网,然后,就划着小船,去江中捕鱼。

    一天下来,起码是数十石的收获,看得濊人目瞪口呆。

    然后,丈母娘跟小舅子小姨子什么的纷纷上门,请求传授。

    对张未央这样的中国移民来说。

    这远离故乡的新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新世界,也是一个前所未见的充满了希望和未来的热土。(未完待续。)

    PS: 濊人信奉二郎神……

    这不是脑补的,历史上东汉时期的濊人确实信奉灌口二郎~而且是全民信仰……我也不懂这到底是肿么回事……

    另外说一下,乌孙人有个后裔,叫突厥。

    突厥人的许多习惯跟传统、信仰,生活方式,都能跟乌孙人对上号~

第六百零一节 鱼海!鱼海!(1)

    去新化城以东百里,黑水河下游的一处河湾。

    两艘楼船巨舰,沿江而上。

    古老的河流,第一次出现了人类制造的战争巨舰。

    庞大的楼船,降下了它庞大的风帆,依靠着人力划桨,劈波斩浪。

    几只在河岸等着鱼群的狗熊,被这两艘庞然大物吓得屁股尿流的跑进了树林中。

    雀室(指挥舱)之中,一位年轻的军官,坐镇于其中。

    他有些无聊的活动了一下自己的筋骨。

    “少将军,距离新化城,只有一百里了!”一位明显是副手的军官报告着距离。

    徐偃闻言,点了点头。

    作为汉室楼船将军松滋候徐悍的世子。

    徐偃虽然现在只在楼船将军衙门里挂了个所谓的‘楼船司马’的虚衔。

    但实际上,以辽西郡的秦皇岛为母港的汉室朝鲜舰队,目前就归他统帅和管理。

    去年,汉室成立了楼船将军衙门,统管天下楼船、艨艟各式战舰。

    然后,按照天子的命令,楼船将军衙门,在天下沿海郡国中,遴选了四个深水良港,分别设置了驻扎了四支近海舰队,负责统管海上事务。

    因为,到现在为止,汉室也没发现有什么来自海上的敌人,也没有什么海洋利益需要维护。

    所以,这四支舰队的规模都很小。

    以徐偃的朝鲜舰队为例,统管就只有四艘楼船,外带十来艘艨艟一类的辅助舰只,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沿着秦皇岛到朝鲜的海岸线,巡逻巡逻,钓钓鱼。

    清闲得很。

    也就只有两月前,朝廷开始向朝鲜和辽东、新化方向移民后,秦皇岛才热闹起来。

    一时间,竟然云集了数十艘上次远征过朝鲜的楼船。以及其他大小辅助舰只百余艘。

    这些新来的船,全部被拆除了作战设施和武器,改装成了运输船。

    不停的从秦皇岛向朝鲜运送物资和人员。

    而这些船,尤其是楼船的运输量非常惊人。

    一艘楼船。一个月就能往返朝鲜三次,将数百名移民以及他们的全部家当和国家下拨给他们的粮食、物资全部运到朝鲜的始善港——也就是当初,汉军舰队登陆的那个港口。

    因为汉军是自那里登陆,然后消灭了残暴的卫氏政权,将爱与正义带到朝鲜大地的。

    所以。取名‘始善’。

    徐偃是移民行动开始,才被其父亲,急匆匆的派驻到秦皇岛的。

    一方面是代表楼船将军衙门监督和督促秦皇岛的舰队。

    另外一方面嘛,就是刷政绩和刷声望,好方便,将来子承父业,继承楼船将军的职位。

    “我们的货物怎么样了?”徐偃转头问道。

    “少将军,所有货物一切正常!”副官恭身回答。

    徐偃闻言点点头,将心放到肚子里。

    这次运输到新化城的物资,非常重要。

    长安城里。就有着不止一双眼睛在时刻关注这次运输任务。

    不然,徐偃怎么会冒险随着舰队出海?

    “听说新化那边很不错啊……”徐偃走出雀室,站在楼船的顶层甲板上,望着两岸的风光,自言自语的想着:“应该能赚上一笔吧……”

    随着对朝廷开始推动屯垦,大量的人口和物资,向着东北方向调集。

    这制造了一个庞大的新兴市场和一条目前已然欣欣向荣的商路。

    来自朝鲜、新化、真番的人参、鹿皮、鹿茸、皮毛,中国的需求量都很大。

    一张品相完整的熊皮,在长安作价常常超过数万钱,甚至数十万钱。

    而更加名贵的貂皮、狐皮以及水獭皮。更是有价无市。

    而中国产的布帛、香料、丝绸与陶器、青铜制品、铁器,同样在这些地区,大受欢迎。

    一件盐铁衙门生产的铁器,在长安售价不过千钱。

    但在这些地方。却很容易的就能以此换来一张品相完美的皮毛,甚至,经常出现,某个商人走了狗屎运,拿了快粗麻布,就换了人家一大块狗头金的传奇故事。

    贸易如此兴盛。利润如此高。

    自然引动了天下各方势力的觊觎。

    譬如,楼船将军衙门派驻在胶东国的东海都尉最近就一直在给长安打小报告:胶东王雄渠,目无王法,私造船只,似有不轨。

    而胶东王刘雄渠也不是吃草长大的,立刻就反咬一口:东海都尉臣胜之,私带、夹带货物,勒诈生民,与民争利。

    这场撕逼大战,甚至直接打到了天子面前。

    徐偃对这些内幕,倒是很清楚。

    说到底,还是财帛动人心!

    胶东国的琅琊港,是楼船将军衙门选定的东海舰队母港。

    该港是胶东国最好的深水良港,一次能停泊超过百艘楼船。

    随着东北地区开发和屯垦,齐鲁等地的商旅和移民,基本都是通过琅琊港,沿着上次汉室舰队远征朝鲜的航道,直航朝鲜。

    换句话说,谁控制了琅琊港,就可能控制住一个日交易额超过千万的大型商港。

    刘雄渠本来都穷的快疯掉了。

    现在,天上掉下这么大块馅饼,他要不想捞,恐怕就是傻子了。

    而楼船将军衙门,当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地方上的手,伸进自己的地盘了。

    所以,这次的撕逼,其实是胶东王刘雄渠与徐偃的父亲徐悍在刚正面。

    而徐偃对自己父亲取得最终胜利的结果,毫不怀疑!

    道理很简单:天子是站在楼船将军衙门这边的!

    要不是刘雄渠是宗室,这会,楼船将军衙门应该已经在庆祝胜利了。

    想着这个事情,徐偃就走到甲板的一侧,眺望远处的平原。

    在远处的平原上,隐隐出现着袅袅炊烟。

    看着这片土地,徐偃也是满怀期待。

    因为据说,天子将在这片全新的国土上,给列侯功臣,进行再次分封。

    换句话说。在这片土地上的某个角落,可能有一块,以后将要姓徐。

    松滋候徐家,从徐悍的祖父开始。就是出名的种田高手。

    三十年时间,松滋候国,就从一片蛮荒,变成了鱼米之乡。

    虽然,从去年开始。徐家就打算重新洗天赋,转职成海洋学家了,但这种田的本能,是深深铭刻于每一个徐家子孙的骨髓深处的。

    以至于徐偃想起自己家可能要再拿一块等于松滋候国面积的封地的时候,就忍不住的想着在将来,在那个地方复制一遍松滋候国的发展经历。

    修地球这技术,老徐家目前是汉室列侯中的NO1。

    …………………………

    楼船经过三个时辰的航行后,顺利抵达了新化城城外的港口。

    因为港口实在太小,只能勉强停下一艘楼船。

    所以,徐偃让另外一艘楼船先停在河中。自己的这艘船先靠岸。

    到了码头上,楼船放下一块巨大的木板,然后,徐偃就带着几位军官走下船。

    码头上面,也立刻迎出几个穿着官服的官员。

    其中,就有着徐偃的熟人。

    徐偃一见对方,立刻拱手上前行礼拜道:“子仁兄好久不见……”

    而薄世也微微笑着拱手回礼:“贤弟久违了!”

    薄世,表字子仁,所谓‘必世而后仁也’,汉代的表字。是要跟自己的名讳能呼应,能相互佐证的。

    譬如,大家都很熟悉的赵云,表字子龙。就是云从龙延伸而来。

    张飞表字翼德,飞行没有翅膀怎么行?

    随便乱取表字,那是没文化的表现,出门要被笑话的!

    两位世家公子,寒暄了一阵,聊了些长安的风物。

    然后。徐偃就道:“子仁兄,吾奉命向兄长运送,拖网网具三具,还请子仁兄点验、签字签收,另外,奉陛下之命,愚弟所率的两艘楼船,将在接下来三个月,听命于兄长,两日一捕黑水之鱼!”

    说着徐偃就将一张写在白纸上的公函递给薄世。

    薄世接过来,笑着道:“有劳贤弟了!”

    ………………………………

    一刻钟后,当薄世看着,数十位汉军士卒,抬着一个巨大的被整齐的折叠在一起的巨网,顿时就有些目瞪口呆了。

    “竟然如此巨大!”薄世砸吧了一下舌头,他总算明白了,天子为何要下令调派两艘宝贵的楼船来新化城配合了。

    这样的巨网,根本就不是人力能拉得动的!

    而跟随巨网一同下船的,还有几位少府的工匠以及一位打扮明显是墨者的官员——天下除了墨者,谁会光着脚丫子?

    “这三具拖网,乃是由少府东园工匠织造,仅仅是麻,就耗费了数万斤!每一具拖网,长百三十丈,宽十二丈,以粗麻为绳,木筒加固,重逾千斤!”那位墨者下船后,就洋洋得意的骄傲的介绍着这个由墨苑与少府的智慧,共同缔造出来的,前所未有的捕鱼利器。

    这种大型网具的出现,预示着,人类从此就可以,大规模的捕捞江河海洋之中数之不尽的鱼群。

    这个拖网制造成功后,曾经在渭河中,进行过一次试验。

    试验表明,在两艘中型楼船拉动下的拖网,能将河中的大小鱼群,一网打尽,做到寸草不留。

    因为实在是太bug,所以,丞相府下令,不许在渭河使用拖网——要是在渭河中以拖网捕鱼,关中渔民就要被逼到绝境了。

    而哪怕是来到这新化城,天子也特别下令,拖网不得连续使用超过两日。

    这也是中国自古以来,统治者就贯彻在自己统治理念中的精神:不能赶尽杀绝。

    从西周开始,怀孕的和哺乳期的野兽,都不在猎杀名单之中。

    这就是仁。

    当然了,作为这拖网的制造者之一,这位墨者也很清楚,实际上,这种拖网,受限于材料和技术,也根本无法做到不间断的工作。

    每过两天,就有一张拖网,必须进行大修和检查以及晾晒。

    不然,用不了几天,这拖网就会腐烂。

    而徐偃和薄世,却都被‘东园’这两个字给震撼住了。

    众所周知,少府六寺,各司其职。

    其中,东园令衙门,是汉室最高水平的工匠和技工的集中处。

    这个机构,在平时,只会做一件事情——给历代天子制造冥器。

    天下所有诸侯王的墓葬中的黄肠题凑与金缕玉衣,都是出自东园。

    因此,东园又号为‘冥园’。

    东园的工匠,甚至能将丝绸织成薄如蝉翼的**,也能铸造出栩栩如生的青铜人像。

    甚至有传说,霸陵中有一面能清晰的照见人像的铜镜,就是东园的匠人,用了十年时间,一点一滴的磨出来的。

    换句话说,这个机构,是能用双手在鸡蛋画画的顶级工匠集中营。

    而这拖网,居然要用东园的工匠来织造。

    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这拖网的技术难度,已经超越了普通和优秀,达至了人类手工所能织造的极限。

    这让薄世心中立刻就深起了无穷的信心。

    薄世看了看眼前的黑水河,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

    有了三具这样的巨网,这黑水河中的鱼群,就别想跑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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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介绍:
前世,穿越之后,刘德忙着给哥哥擦屁股,给舅舅们擦屁股,给老妈擦屁股,可惜最后依然功败垂成。
今生,重回穿越之初,刘德发誓,再也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了。
今生……
“我要做皇帝!”
朕即国家!
我要做皇帝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要做皇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要做皇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