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历史的重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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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年前,昆仑绝顶,通向这里的是一道大门,被世人称作“地狱之门”。【百度搜索 会员登入】╠书河文字首发
昆仑绝顶四季如春,仙草神兽随处可见,怎得会有这么一个称呼呢?
这一切还要从那位神开始说起。
传说西王母是西华至妙之气所化生,生而飞翔,以主毓神元奥于渺葬之中,分大道醇精之气,结气成形。她是天地间最纯正的精华之气幻化而成,是昆仑的第一位神,以此拉开了中华大地数千年的神话时代。
西王母诞生之后,凭借其无边的发力开启了天地人三界之门,通过这里,人们可以自由来回天界、阴司和人间。
因为有了这道门的存在,所以一时间追求长生和修仙的人们数不甚数,其中就不乏那些成功者们,但是更多的人是死在了登山的路上,因为这里除了神兽之外,还有两种极为歹毒的生物:尸蚕和雪域狼蛛。
有人说尸蚕和狼蛛是昆仑的守护神,也有人说它们是恶魔的化身,但是更多的人视它们为通向仙道的考验着,所以一年又一年,人们不惜长途跋涉以生命的代价去博这样一条升仙之路。所以踏上这条路,往往是没有回头的,不是死在了雪山中,就是死于这些毒虫之口,这里也就慢慢被称为了“地狱之门”,意思是通向死亡的道路。
可是这个可怕的存在并没有阻止世人成仙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他们开始涌向这座神山。
据说天地之间的通道只有在日月同辉合并成一点的时候才会出现,出现的时间是三千年,为此世人都要去追求一个长生之法,以延续自己能够活到下一个三千年。
无奈,**凡胎者都有一死,纵使彭祖那样的高人也不过八百载的寿命,又如何能过的了三千年这一关。
西王母见求仙者心诚,于心不忍,便有了仙桃这一说。她的仙桃,共开三千朵花,其中当年会有一朵结成果,果子被摘下后,要再过三千年结下一次果。
也就是说,这株仙桃每年会结一枚果实,食用之人可延续三千年寿命,以等待那一次的大门开启之时。
世人为得到这枚仙果,都拜西王母为九天真皇。天上天下,三界十方,但凡世人登仙得道者,咸所隶属。凡仙有九品,一曰九天真皇,二曰三天真皇,三曰太上真人,四曰飞天真人,五曰灵仙,六曰真人,七曰灵人,八曰飞仙,九曰仙人。凡此品次,初次升仙得道之时,都要“先见金母,后谒木公”,此后才得升入九天,入参三清祖师殿,就是拜太上而观元始。
从此西王母便变成了群道之首,故汉初有小儿歌谣曰:“著青裙,入天门,揖金母,拜木公”。
这位木公即东王公,据说住在东极大荒中。这位东王公冠三维之冠,服九色云霞之服,亦号玉皇君,他就是后来世人神话中的那位玉皇大帝,但是从那句儿歌的歌谣中可以发现,要先拜西王母,再拜东王公,以此就说明了西王母是凌驾于玉皇之上的第一神。其实这不过是因为她手中掌握着天地间成仙的通道和那株能够续命三千年的桃树而已。
有了神,就会有她的守护者,于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诞生了,它就是羌族,每一任的羌族族长,也就是他们的王身上都会有一个特殊的印记,那是昆仑主峰的另外一个守护神应龙的图腾,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这位族长就是应龙的化身,他的血液里流淌着高贵的龙族血脉。
羌族世世代代都遵守着一个契约,守护这座神山,直到外面的世界开始崛起了另外一个民族:汉族!
大约在五千年前,于是乎就有了这么一个汉人,为了追求神话,他来到了昆仑之巅,他发现所为的西王母只是一个传说罢了,并没有真正的这样一位神仙,而倒是山上住着一群比羌族还要古老的人,他们的首领是女性。他们占据这块天地间龙脉之祖,在此处生息繁衍,他还发现了一个古怪的现象,来到这里的时候时间似乎停止了,这里的人于是便不会老,这里的花开到花落几乎需要用掉一千年的时间,再结果又需要一千年,再成熟还要一千年。
这是一个完全和外界隔绝的世界,他称这里为“遗失的世界”,但是他发现了神话起源的秘密。
在这里有一片湖,湖的中央有一座巨大的女神像,这位女神被雕刻的栩栩如生,这里的人们每天早上都要朝着这座神像进行膜拜,更加让他惊奇的是这位女神的手向上托举,一手拿着一个太阳模样的东西,另外一只手则拿着一个月亮模样的东西。
这里的人们非常好客,他们欢迎这位来自中原的汉人,他们以为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虔诚的修仙者。
原来是来此处修仙的人太多了,久而久之就聚集了很多人,人一多,一个社会体系便诞生了。他们是追随西王母的神话而来,于是这个部族的人们便尊奉女性为他们的首领,并称呼她为西王母的化身。
他们告诉他这里很好,这片湖中有一只金色的三条腿蛤蟆,它以那些尸蚕和狼蛛为食,他们说这里能够通向另外两个世界。
如果你想见生前的亲人们,就可以在夜晚月圆之夜从跳入这座湖里,那你便到了阴间,如果你想去另外一个神界,那便是在正午时分跳入这湖中,便到了天界。
这湖他们称作瑶池,这里的人们发现另外两界远远没有这儿舒服,便越来越少有人愿意走了,而且要跳入这湖中还需要应龙的血来祭湖,他们说那条龙在逐鹿之战有了功劳便骄傲自大起来以至于犯了弥天大错,为了惩罚它,女神便把它给关进了一口井里,并用链子锁住了。
据说那个错误是因为应龙化成了人,与山下一位女子成了婚,这是不允许的,它马上受到了惩罚,可是那位女子已经了有了身孕,后来生下来的这个孩子就成了他们的族长。
后来不知何故,可能是害怕有人来取他的龙血,这位年幼的族长便被带离了昆仑,去了很远的地方,如今要想进出三界,唯一的办法便是去那井下取应龙龙血。
也有少数人成功的拿到了龙血,也有更多人入井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这位汉人,终究是背弃了他们对他的信任,他知道除了龙血之外,这日月双轮才是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于是他打算带着日月双轮出去寻找那在人间唯一的龙族血脉,他想创立一个属于他的神话。
于是他在等待,等待那一年仙桃的成熟。
终于让他等到了,他没有按照此处的规矩,仙桃的分配原本是由西王母决定,他采取了一个更加直接的办法:偷。
他做到了,他不仅偷到了仙桃还偷到了日月双轮,在临行前他还在湖里发现了一只小蝌蚪,于是他也一并带走了。
没有日月双轮的照耀,仙桃便不会继续结果,于是时间停滞了,仙桃的花儿从此绽放单无法结果,停在空中的日月不再东升西落,只会原地交替。
日月双轮到底是谁创建的,人们无从而知,总之在那个时代,还没有人能开创出如此精妙绝伦的器物,它似青铜却又非青铜,它的材料一直到现在都是一个谜。
慢慢的,此人发现了羌族的巫术里蕴含着无穷的神鬼之术,仅仅依靠这种能力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调动自然的力量,他从这本羌族古老巫术和日月双轮中悟出了道的雏形,这里面蕴含的力量实在太大了,慢慢的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控制自己的三魂,但是似乎又缺少了一点什么,因为那一代的大祭司说这本巫术的有一部分已经被另外一批人带走,因此是不全的。
此人是个天才,慢慢的,他发现似乎有两种修炼的方式,因为人的三魂分别是在天、地和本身,他在想如果一人习三法和三魂分别独立习三法会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
于是他打算要找到另外一个人,可是找谁他都不放心,他又有了一个决定:要重新创造出一个自己来!
他并没有这个能力,但是有人有,此时已经过去了两千年,他还有一千年的寿命了,那时候另外一个神话开始崛起: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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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历史的重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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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世人流传一个后裔射日的传说,并且这位后裔还得到了西王母赏赐的仙丹,最后这枚仙丹被嫦娥所食用,最终成了冷冷广寒宫的主人,陪伴她的只有一只玉兔。【 高品质更新 】╠书河文字首发据说那广寒宫是一只具有宇宙灵性的蟾蜍所化,因此广寒宫又被称为了“蟾宫”!
据说后羿站在扶桑神树上射掉了九个太阳也因此踩断了一根树枝导致神界,人间,冥界的连通大门再次被关闭。
这是一段神话传说,从中这段传说中可以发现几个有趣的信息:扶桑树断了,蜀山神话就此终结,蟾蜍化作了广寒宫,后羿从西王母那儿得到的仙药被妻子偷吃了。
有神话的地方就是他感兴趣的地方,他一生都妄图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神话,于是他去了那个被称做蜀山的地方。
他找到了那座有蕲蛇守护的神山,他认为那是龙的另一种存在,那时候的蜀山的已经完全被一个全新的部族统率,便是蜀国。
此时的蜀国有着一位“神”的存在。“周失其政,蜀始称王”,周幽王为了博取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诸侯被捉弄后,愤愤不平,此时正是“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
当年,另外一支迁徙出来的古羌族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他们的王,一代又一代的在巴蜀之地生意繁衍,他们和当地的一些土著们在一起生活,以至于最后开始融入了华夏文明,这些人也被称为蜀山氏!
后来蜀山氏有一位女子嫁给了黄帝为妃,这位妃子为黄帝生了一个儿子,黄帝十分高兴,他发现了这儿还有一种能吃人的蚕可以吐丝,便将它驯化成为现在的家蚕,并将它的丝纺织成了衣服。他把这项技艺传授给了这位妃子,这位妃子又将这门技艺传授给了儿子,这位黄帝的儿子被取名为蚕丛。
这位蜀王蚕丛着青衣,教民种桑养蚕,使蜀地经济勃兴,百姓们则称他为“青衣神”。
于是蚕丛这个羌族和华夏文明孕育的结晶开始创造了一个王朝的时代,作为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见此很高兴,便差人去了东海,将那汉族神话中的灵地之一,位于东方大海上那两棵相互扶持的大桑树的其中一棵送给了这个全新的王朝,剩下的那一棵则由太阳女神羲掌故,为她的儿子太阳之灵金乌用来维持日升日落。
这两棵扶桑神树的材质竟然和日月双轮是一样的,没有谁知道是谁创造了它们,据说它可以开启三界之门。
蚕丛掌管了这棵神树,于是乎他成为了这个部落全新的首领,也成了蜀国的第一代国君,而那个古老羌族留下的王族血脉竟然就这样沦为了他的守护者。
蜀王蚕丛最想做的事情莫过于不死,他发现没有了太阳神之子金乌的太阳之灵,三界大门是无法被打开的,但是他却从中领悟出来了另外一项神力:复制!
很快他的到来,就改变了整个蜀国,因为他用了一种的全新的理念迅速改变了这个国家的祭司活动,因为他手里有更加完备的一整套体系。首先他懂得这里文化的起源,因为他发现这就是那支出走的羌族部落,在这里,他得到了剩下那部分巫术,终于他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一代蜀国的大祭司,因为他有着更加厉害的占卜之术。
一时间,整个蜀地都开始以以《易经》为生活准则,卜筮之风开始大盛,他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来到此地,有三个目的:一是他要通过神树的力量创造出另外一个自己,继续他的修道之路,二则是毁掉扶桑神树,他不允许这种凌驾于自己之上的神话存在,三便是他要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很快他便取得了蜀王蚕丛的信任,并且从蜀王身上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苦苦寻觅了多年的东西:这位蜀王蚕丛是创世神的后裔,他的身上有其它人不具备的能力:复制!
作为交换的条件是自己能够让蚕丛拥有永生的办法,自古任何一个帝王都无法拒绝永生的诱惑。
就和女娲造人那般,蜀王蚕丛帮助这位大祭司重塑了两个人,第一被复制出来的人因为不成功则只被创造了拥有一个地魂。这个只有地魂的人在创造出来之时便死去了,但是因为他有地魂便能轮回,到了下一世就成了完整的人,只是这个人已经流落到了民间,他再也无法找到了。
第二次,蜀王蚕丛借助神树之力,终于帮助他复制出来一个成功的自己,拥有完整的三魂七魄,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一半了。
之后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阵被他布在了蕲封山下,如此之玄妙复杂的大阵便是以太阳轮作为阵眼。蜀王蚕丛很快便躺进了他为他准备的棺材里,而蚕丛却为了防止有人打扰,便在自己的陵墓之内布下了那些从昆仑绝顶带下来的尸蚕。
由此开始了自己三千年活死人的生活,而这这位大祭司开始带上了黄金面具。
于是那个被复制出来的自己就成了最佳的人选,于是那个复制人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鱼凫!
在他的安排下,鱼凫很快成为了新一代的蜀王,有了王和大祭司的双重身份,他很快便通过手上的王权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扶桑神树!
他顺利的毁掉了这棵扶桑神树,他折断了其中一根树枝,让人带着丢到东边的大海里,这是一对神树,其中一棵被毁,另外一棵则受到相同的影响,至此唯一的一个三界大门再次被他关闭。
那个叫鱼凫的人被他开始传授道业,他自己修天、地、人三道于一体,而另外一个自己鱼凫王则三魂分立,分修三道。
因为修炼的办法不同,两个自己开始渐渐的开始产生了不同的意见,他们的意识开始不同,他发现另外一个自己不再那么受自己的控制,他有些害怕了,他怕这个人会毁掉自己的心血,他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杀掉这个由自己创造出来的自己。
这时,有一位来自中原的人进来求道,此人的天资和当年他不分上下,于是他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怕自己的东西会毁于这里,便将那人收为自己的关门弟子,悉心相授平生所学。
学成之后,大祭司让自己的徒弟立刻出山,他想要把自己的时代通过这个徒弟发扬光大,后来这位徒弟以其过人的天资从大祭司的身上领悟出了现代道教,这位徒弟把这种三道合一用了一个更为巧妙的方式,引世人从追求长生的道升华为了做人的德,这恐怕也是当初他没有想到的。
鱼凫王从另外一门修习之法成功的将自己一分为三,这是完全独立的三个自己,恐怕大祭司自己也没想到集全了巫术之后的他,已经可以自我复制。
一气化三清终于完全实现,鱼凫王化为了三个人,分别是天魂、地魂和命魂所化,三魂修习三法,三法又非常对立和矛盾,终于三魂在某一天受不了这种矛盾,开始了四下分裂。
天魂认为地魂和命魂分别以凡人性命修道过于残暴,于是便去了忘川河里做了摆渡人,他想以此减轻其它二魂的罪孽,而地魂干脆去了更为极端的封渊之地修炼他那霸道至极的鬼道,命魂鱼凫一直留在本体。
事态已经超过了大祭司的控制,他没有想到鱼凫的三魂会分别独立,而此时留在这里的鱼凫王却在做另外一件事情。
鱼凫王发现了神树的秘密,他发现这棵神树仅仅是缺少了一个力量,来自太阳的力量!没有太阳神之子金乌的力量,三界之门是无法被打开的,但是他发现了那个用作阵眼的太阳轮是开启整个扶桑神树的关键,太阳轮同样是日之精华,只要将它放上去再将断裂的树枝重新接上,三界之门便可重启!
他有了这个想法,但是身为大祭司的那个他却要阻止,他不允许这个神话的存在,于是他把通向神树的通道给封闭了,而唯一的钥匙就是他的手中的权杖。
最终他们之间还是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大祭司将只有命魂在身的鱼凫永久的镇压在了蕲封山下,而自己则带着那个唯一的钥匙横在了通向这里的必经之路!
可是他没想到,那个被复制出来之后命魂却马上死掉的第三个自己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转世,最终却学到了他开创的道,在这一世,那个当初被当做次品处理的垃圾有一个名字叫做:查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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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历史的重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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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将近一千年,大祭司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他为自己准备了一口棺材,留了一丝气息守在这蕲封山下,他的魂魄开始到处飘荡,而当初那个轮回的次品却不得不因为他和那个复制出来的自己一直在承受着天罚,每一世的查文斌都是天煞孤星!
其实他们五人原本为同一根生:大祭司就是那颗种子,他分裂出了鱼凫王以及那个不停在轮回的**凡胎查文斌,鱼凫又分裂出了渡河道人和封渊之主。【 高品质更新 】╠书河文字首发
他们五人有着同样的样貌,有着同样的血液和肌肤,却有着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追求。
他所想要创立的那个神话最终演变成为了现在的道教,三界之门被关闭过后,他创立的这一套体系开始全面影响了以后的修道者,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人们发现原来还有一样东西比道更要高深,那便是德!
于是人们开始放弃追求那已经不可能的长生,开始进行精神层次的修炼,以积德行善,驱鬼免灾,占卜风水换取下一世轮回的安宁。
他的梦想就这样被实现了,只是他发现没有了躯壳的自己是那样的无助,他开始见不了光,他只是一团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不消不灭的思想,他有时候甚至开始怀念凡人的生活,哪怕只有短短几十载。
活得久了,便会腻了,他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连行尸走肉都没了,只剩下一个空洞的灵魂。
他有些怕了,他想重新开始,想让一切都回归到原点,回去做一个普通人。
于是他便计划着要去重启三界之门,可那一路的禁忌都是当年他布下的,凡人又怎能破得了?
他开始寻找,寻找当年那个被他抛弃的人,因为他们身上有着相同的血脉,相同的灵魂。漫漫人海要寻一人,谈何容易?于是他便寄宿在一个空洞的躯壳里用他最擅长的那一招:告诉当权者自己能够让他永生!
三千年前的蚕丛没有经受住这样的诱惑,后人自然也不能,每一世轮回的查文斌都是他要寻找的目标,也不知寻了多少世,终于他找到了!
但是只有查文斌还不行,他还要找到那断裂的树枝和散落的日月双轮,于是一场又一场的大型考古活动开始进行,直至锁定了全部的目标。
他用精心安排好的计谋让卓雄这一脉龙族消失殆尽,他要带着这个唯一的钥匙去重开三界,事实上上一次他差点就成功了。
但是鱼凫用了最后一丝神力毁掉了已经被开启三界的神树,蕲封山塌了,他的路就只剩下昆仑了。
他只想着自己能够成为一个普通人,却没想过那个成为普通人的查文斌却世世都在受着他创造出来的痛苦。
当年那只被他从昆仑之巅带出来的小蝌蚪也长成了三足蟾,守在那蕲封山下一年又一年,一直到查文斌的出现,这个人它很熟悉,它把查文斌当做了自己的主人。但是它又痛恨那个睡在雪柏船里的黄金面具,因为这个面具,它已经不认识他了。
如今三足蟾的精魄已随太阳轮重回昆仑之巅,在这片出生地的水里,它将成为下一任的守护神。
“当年这把七星剑是我赠给你的徒弟的,没想到最后却又传到了他的手上,现在这个站在你面前的人,不就是当年的你自己吗?他只是一个苦命的连老天爷都抛弃的人,他的命运是你造成的,何止是一个查文斌,天下有多少个查文斌都是因为你的一己之私造成的!”
“是啊,是我造成的。”卓雄说道,“所以我要把一切都还原,我有错吗?”
查文斌剑指卓雄:“那你有没有想过,世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轮回几千年了,你要改变就改变,你说还原就还原,这世人的命运岂不是成了你手中的儿戏?既然老天让你亲手关了这大门,就不会再让你再开,我们错的已经太多了,不能一错再错了!”
卓雄怒道:“不要忘了,是我把你们创出来的,我才是你们的主宰!”
“是啊,你看看它,当年也是你把它带出来的,你看看它现在还认得你骂?”查文斌轻轻拍了拍三足蟾的额头,这个老伙计顺势甩出大舌头在他脸上扫过,以表示亲昵,但是对于卓雄他连瞧都不瞧一眼。
查文斌接着说道:“看看吧,它愿意为了你创造出来的这个残次品牺牲自己的性命,你呢?你做过什么了,你除了眼中有自己之外,还有什么?道?你真的不配,我也不配,倒是这个当年被你抛弃的人配得上。你的命运不光属于你自己,我们本来就是同体,他也是你的一部分,这个叫做查文斌的小道士就是当年那个登山昆仑绝顶的你自己!你不是想让一切回归到原点吗?那就开始吧,你问问这个当年的你自己愿意不愿意以杀掉他最亲密的兄弟来血祭这片湖泊!”
忽然湖面上的查文斌身子一抖,一阵清风拂过,他的双眼不自觉的闭上然后又慢慢睁开,他发现自己的兄弟手上拿着日月双轮,煞气冲天的站在眼前,而脚下竟然是三足蟾!
“你不是卓雄兄弟,你是谁?”查文斌举起七星剑毫不客气的说道。
卓雄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的看着他,虽然这个叫做查文斌的人已经几次出现在他的基地里,但是他却不敢亲眼去看,因为他怕,他怕面对一个真实的自己。
“妖孽!”查文斌大喝一声,右手从八卦袋里翻出两道符纸,脚踏天罡五行步,指捏藏鬼兰花形,三足蟾心有灵犀一般猛的一拍水花,载着查文斌便冲向了卓雄那方。
蟾行至人像边,查文斌将手中的符纸往上一扔,七星剑冲天一刺,连穿二纸,双脚一蹬,三足蟾再一发力,查文斌的身子顿时腾起有两米多高,径直飞向了卓雄。
但这卓雄不闪也不避,只是双眼盯着这冲自己刺过的来剑,只是待到剑至胸口之时,他的突然伸出两根手指“啪”得一声就夹住了剑尖,刚刚烧起有些冒烟的两张符纸也立马熄灭。
卓雄的手指开始夹着剑身慢慢弯曲,将剑尖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突然他咧嘴一笑,双指一松,查文斌只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朝自己扑来,一个趔趄直接跌到了湖里,还好三足蟾及时接住,才让他没有跌入水中。
“呯”得一声枪响,有人大喊道:“瞎子,文斌哥待你不薄,你若认个错,我们还是兄弟!”
是超子,不光有超子,还有老王和哲罗,他们都来了,站在岸边,刚才那一枪是超子放的。他们走后不久,没过一会儿,便都醒了过来,看见满嘴鲜血的横肉脸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又不见了卓雄和查文斌,便立刻追上了山。
老王带着哭腔说道:“大山怕是要不行了。”
“大山怎么了?”查文斌满脸惊讶的问道,事实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在这儿了,还跟眼前这个被什么鬼东西俯了身的卓雄干上了。
“不知道,满脸是血,都是血。”老王抓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几根头发无助的表达着。
查文斌看着一脸平静的卓雄问道:“你干的?”
卓雄微笑着点点头。
查文斌火从胸出,准备起身再战,却不想卓雄却猛的把自己胸口的衣服撕开,露出那只大大的应龙,然后低着头拿手做了一个朝这里切的动作,他就那样挑衅的看着查文斌,他想看看他的道真的已经上升到了德吗?
“妈的,我一枪崩了你!”超子举起八一杠,就准备射击,查文斌赶紧阻止喊道:“不能开枪,他只是被附体了,你一枪打过去就什么都没了。”
眼前这个东西的道行似乎出奇的高,高到查文斌甚至无法看得见他的原始模样,若不是这一丝狂热的眼神,他真的分不出此人不是原本的卓雄,藏的太深了。刚才那两张天师符居然就被他用两指硬生生的给熄灭了,光是这份厉害就远在自己之上了。
一时间,查文斌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卓雄又看了查文斌一眼,示意他刺向自己的胸口,可是查文斌的脑海里却有一个声音不停的再提醒他:这是自己的兄弟!
接下来,查文斌马上就又陷入了一个更加两难的境地,卓雄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凌空一抓,然后缓缓的向上提去,这个动作,他好像见过,没错,当初他在封渊之地就是被那人这样提起来的!
可是这一次提的并不是他,而是远在湖边的那个老王!
老王只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掐住了,然后身子便开始往上提,现在就只剩下一个脚尖了,他的双手无助的在胸前乱抓着,但是却什么都没有抓到。
一般的超子和哲罗想抱着他的身子往下拉,却发现这股力量实在太大了。
卓雄笑着看着查文斌,他胸口的皮肤露出的更多了,右手成掌再次在自己的胸口比划了一下,意思就是,上来切。
见查文斌没有动,他的手便微微向上一抬,老王整个身子便凌空了,脸已经成了猪肝色,全凭一口气还在,泄了这口气估计便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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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决战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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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两难的境地,这剑要是刺上去,卓雄必定命丧当场,这剑要是不刺,老王怕是坚持不到下一口气了。【 高品质更新 】┌书河文字首发
若说交情,那二人其实又有多大区别?两边谁不是跟自己出生入死过来的,这是一场只有输没有赢的赌局。
豁然查文斌仰天长啸,“吼”得一生震动了整个昆仑之巅,他的剑拿起了慢慢的驾到自己的脖子之上,双手横握着剑柄。
“放过他们!”查文斌的膝慢慢的弯了下去,他的剑已经开始缓缓拉动,上下眼皮也开始慢慢合拢,两滴泪水轻轻滑落。
“轰”一个炸雷豁然在昆仑之巅炸醒,无边的狂风让人无法站立,一时间风沙迷住了眼睛。“咔嚓”一声,老王的嘴角划过了一丝鲜血,风带着他的血迹在圆圆的脸上画下了一个诡异的圈圈。
等到查文斌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除了怒火,别无其他。
“这才是五千年前的你,你还不觉悟吗?”
卓雄有些不屑的轻哼一声:“废物永远是废物,当年是个废物,现在还是个废物!你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没有人可以阻止我!”说完,无边的湖水开始向他的脚下聚集,一个锥形的水柱托着他的身子开始慢慢向上攀升。
他就像一个远古的魔王,他要复活三界之门,唯有这样方可获得肉身,他孤独的太久了,他不要再走一个漂泊的亡魂,要么上天为仙,要么入地为魔,在这人间已经过够了几千年,他的道早已被心魔占据,成了一个孤魂野鬼罢了。
怨念太深,他终究还是没能放下最初的愿望,他的道在他的心中永远不会超越永生,只是他不曾想过,有人已经做到了,那个轮回的几世的废物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一切,何为道?道可道,非常道!
道,绝不是永生,绝不是成仙,也绝不是无情。人本就该有七情六欲,人本该就有人老病死,这是自然,这是天法,非要逆天而为,则天必将毁之!
或许他的心中更本没有那个废物的自己在红尘世事中经历的那些生离死别,那些酸甜苦辣,那些情义孝德!
他错了,道不在天,道不在地,道自在人心!有礼义廉耻便是道,有孝悌忠信便是道!
没有人可以改变历史,也没有人可以重新抒写神话,神话之所以成为神话,不是因为三界之门已经关闭,而是因为神话已经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再也无法被复制!
七星剑寒光熠熠,招魂幡三面矗立,天师道宝大印当立中间,天、地、命三魂重现,借查文斌肉身再战人间!:
七星剑凌空画圆,脚踏天罡,剑指北斗,一张黄符冲天而起,以剑为笔,剑花骤现,那符纸之上鸟、虫、箭头三个镂空字符依次排开,剑身一挑,符纸再次腾空,一股天地间最为厚重的真龙之气从口中缓缓而出,喊道:
“天地玄宗万气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金光覆映吾身!”
招魂幡迎风而起,一时间天地鬼哭狼嚎,似有万千阴兵过境,黑云压顶。招魂幡三面环绕,护主而立,双手探而成爪,如鹰钩,如枯木,血色鬼文跃然于幡上,忽见一枚黑色符纸之上隐约画了一株小小的摄魂之草从幡中之人手上急射而出,幽然鬼气,森森而出,喊道: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包罗天地养育群魂,天地之尺三界侍卫十殿阎罗凝血封渊!”
天师道宝大印翻转在手,端腕齐胸,节目缠绕,环环紧扣,诀运心到,一股纯正的道家之气环绕在那三番之外,不时之间竟有若干八卦现于幡上,又有似青牛怒吼之声从那幡中传来,又有四象之影在从中翻腾,天空中形成了一朵巨大的八卦云图开始慢慢向下逼近,直压那缓缓升起的卓雄脑门,一字一节,吐纳乾坤,一个苍老的声音喊道:
“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亡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气腾腾!”
卓雄不禁也面色凝重,只见他的双手开始不停做着手诀变换,左右手各持双轮,那水柱之上应约有一条青色小龙开始绕着他的身体不停的转着圈圈,他的道行已经到了可以化无形为有形的境界了,脚下踏得便是这昆仑瑶池天水凝结而成的龙,蕴含着普天之下,龙之精华所在。
突然查文斌的口中出现了三种声音一齐喝道:“金光速现覆护真人,天园地方,律令九章,吾今下笔,万鬼伏藏,急急如律令!”
“轰”他的身子笔直冲向了那座水柱之上,外面的人们哪里看得清,之觉里面一声惊天炸雷,彷佛击穿了十八层地狱,掀翻了众人的五脏六腑,查文斌向一只倒飞的风筝重重的砸回了岸边,哪里还有刚才那般的天神下凡,身子就像是被万千道鞭子狠抽过后,衣服也早已碎成了无数片。
再看那卓雄,他也好不到哪里去,真龙水柱早已化成了浪花朵朵重归瑶池,**的上身红色应龙都没了生气,似被无数针眼戳过一般,已经没有一块好的皮肉了。
只是查文斌的呼吸已经开始由强转弱,还剩一丝尚在游走之中,而他,除了大口的喷着鲜血,竟然嘴角还微微翘起,露出一张狰狞的面孔!
他慢慢撑起自己那摇摆的身子,还打了几个趔趄,哈哈大笑道:“一气化三清,不过如此,神话?我就是神话!”
查文斌的嘴角微微抖动着,刚想说话,一口鲜血夹杂着泡沫便一涌而出,超子颤抖着把查文斌的脸扶起,尝试着擦着他嘴角溢出来的鲜血,却发现自己擦的远远没有他流出来的快。
超子哭泣着说道:“文斌哥,你不能死。”
是的,他在短短一天之内,已经见证了查文斌的两次“死亡”,哪一次他是能够舍得放下的,他知道他的文斌哥想跟他交代什么,可他伤的太重了,归一的三魂早已被刚才那天地间修了五千年的三道之力生生拍散。
虽然大部分的道力都让三魂承受了,可是即使他们是拧成了一股绳,也终究不是他的对手,三魂如今也和查文斌一样,只剩下了最后一丝执念还在保证着他们没有立刻散去,相信等到日出之时,也就是他们各自散尽之日。
查文斌的手指努力的抬了抬,他只想告诉超子,那个人需要被阻止,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阻止,但是内心告诉他必须得阻止!
老王的身体已经冷了,开始变的有些僵硬,哲罗呆呆的看着这一切,或许他也是有生以来第一看见有人会以如此的方式结束生命吧,恐怕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卓雄现在也只能靠着自己的手脚艰难的往上爬着,他只需要将日月双轮重新归位,然后,然后再带把自己的身体撕成碎片,以血染瑶池,一切便回归到原点了,就如同五千年前,他手脚并用偷偷爬上去一样,只是那时的他把这对东西拿了下来,那是因为他想创造一个属于他的神话,如今他又爬了上去把一切还原,为的还是创造一个属于他的神话!
只是他不曾想过,他已经有了神话,他所创立的那套东西已经被世人称为了道,已经被世人所顶礼膜拜,即使现在的道已经凋零成了秋天的落叶,但依然没有任何其它派别能够撼动它在中国历史上的国教地位!
所以,有了一段神话,注定上天不会再让他继续抒写另外一段神话。
天裂了,漫天厚厚的云层不知何时已经悄然散去,一轮月牙悄然升在当空,这是新的一天,虽然这轮月牙还很小很小,小到那么的微不足道,但是漫天的繁星出来了,给予了人们最大的光芒。
“吼”一声怒吼,似乎带着无边的煞气,一个血淋淋的人站在了昆仑绝顶之巅,他是谁?查文斌曾经说过他是张飞在世,有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他有着天地间最为纯正的那颗心,可是谁又关注过这个只会蛮力的男人?
是的,超子叫他人肉推土机,卓雄把他当做一个相依为命的兄弟,人们都叫他横肉脸,他似乎力大无穷,又似乎永远吃不饱,他留给大家的只有那傻乎乎的清澈眼神。
没有人曾真正的关注过他,他的胸口有原来也有一条龙,而且是巨大的龙,是真正的用鲜血染成的龙!此人胸口竟然有着一条用鲜血染红形成的龙,两对恶魔之翼般的翅膀,衍生到肩头两边,一张血盆大口似要吞下山河,舞动的身躯跃然于肌肤之上,这才是真正的龙,真正的华夏图腾,万龙之祖:应龙!
花白胡子是何等的聪明,只为保护一族血脉,又怎会轻易让这个传承了千百年的王落为人间弃儿?他不惜将自己的亲孙子胸口用万针扎过,只为那个真正的王安排一个替身,他为的就是这一天,他的族人可以牺牲一切,就更加别提他的孙子卓雄了。
他却又如同一座杀神,超子看得呆了,查文斌的手指不停的指向那个攀登的卓雄,他的月轮已经归位了,或许别人没有看见,但是大山看见了查文斌的手,这是他文斌哥给予自己的信号,因为他看见了查文斌的眼神中那对自己的期待!
“吼!”,他像风一般的冲向了瑶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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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应龙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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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边缘,千年古井,水开始沸腾了,一如当年应龙被关入之时,他闹的是那般天翻地覆,他不服,但却不得不服,西王母给予他的是天罚,永世不得出井,神怎可以和人相恋。【 高品质更新 】书河'
玄铁铸造的铁链何等的坚固,仍是被他拉扯的再厉害,依旧纹丝不动,因为链子的这一头是拴在昆仑山上。
若想出井,除非,昆仑山塌。
这是神山,这是一座万山之祖,龙脉之祖,曾经他心爱的女子死在自己的手中,可是他无能为力,从此他便颓废,一直颓废,他已经失去了和天斗的勇气,认命吧。
可是他感受到了血缘的召唤,他明白了,原来她已经为自己诞生了子嗣。
血肉之情,真的能撼天动地吗?
据说古老的羌族最早一代是有一位圣女的,这位圣女便是他们之中最为纯洁的姑娘,她将负责带着羌族对西王母最崇高的敬意,缓缓登山昆仑之巅进行朝拜。她是唯一一个有资格进山的羌族人,她来自部落的民女,由上一任的圣女亲自选拔,她只对西王母负责。
古老的羌族受西王母的庇护,因为也知感恩,西王母赐予他们古老的巫术同时,还赐予每一任的圣女一个伟大的技能:火!
火是改变人类从原始走向文明的标志,有了火,他们开始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他们可以抵御野兽的侵袭,可以抵御严寒的残酷,更可以制作可口的食物。
火自古就是神圣的,它是光明和能量的象征,因此在古羌族的社会,圣女的地位甚至可以凌驾于族长之上。
应龙与圣女,一个天生神性为水,一个后天神性为火。原本就拥有相斥相刻,无法相互靠近的命运,怎奈命运的捉弄,火之圣女却爱上了水之应龙。
每每进山朝拜西王母之时,她经过那口井,总是能听到井下有位男子的哭泣,因为应龙偷吃了蟠桃,他被惩罚关在井下思过。
真是一位伤心的男子啊,圣女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这口井,有一次她坐在井边开始唱起了古老的羌族歌谣,应龙听闻立马止住了哭泣,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声音。
在无法面对面互相见面的情况下,圣女只能每日来到囚锁应龙的那座井下,以天界最美的歌声,来抚慰被锁在深井里的应龙。
应龙逐渐爱上了拥有美丽歌喉的女子,但是,却始终无法见到女子的面容。
在那一次的圣战中,应龙被西王母自深井之中释放出来,以助黄帝。黄帝与蚩尤大战涿鹿。当时,蚩尤得风伯雨师、魍魉魑魅、山精鬼怪之助;然而,黄帝则有风后力牧、羌族圣女、应龙等众神的帮助,使得最后让黄帝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从此一举定华夏。
在圣战胜利打败蚩尤的同时,众神等莫不举声欢呼。然而,在消灭蚩尤势力的同时,黄帝也失去了忠臣风后,与其至爱凤曦。而大将应龙却也因感染了人间的污秽浊气,无法在回到天界……
好不容易有此机会能够见上应龙一面的圣女,在战后,曾经躲至一旁,在远处偷偷的看望,才知,原来她偷偷爱慕的人,竟生得如此俊逸,但眉宇间却带着一股化不开的忧郁,愁的让她心疼,对应龙的爱慕更因此加深。
这是一次天与地的爱情,一个风流倜傥,盖世无双;一个国色天香,倾城倾国。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顺其自然,也是那样的坎坷不平。
终于他们走到了一起。
伟大的爱情从来都不会是以完美收场的,没有残缺的爱情似乎就没法载入世人的传颂。
但在得知应龙也于自己一样因染了人间浊气而无法回到天界时,便暗自设法将应龙身上的浊气全数转移至自己身上。为此,圣女却也付出了代价。自己因为圣气尽失,从而受到邪气的支配开始祸乱人间,春夏秋冬、四季失调,人间所到之处尽皆大旱,世人因此苦不堪言。
一个夜里,再也无法控制自己邪气的圣女逃出了他们的家。
不就她就诞生了一个婴儿,为了纪念应龙的爱,她便用自己的血在这出生的婴儿胸口画下了应龙的真身,血入肌肤即消失,只有在及其特殊的时候,它才会重现出来。
后来每一任的龙族他的母亲都会用自己的血,中指的血在儿子的胸口画下应龙的图腾,便随着古老的咒语,这血便没入了。
应龙以为她抛弃了他,但是天界却开始对他进行了重新的召唤。
回到天界,对圣女的心意于牺牲毫不知情的应龙,还以为是众神大获特赦,他才能再度返回天界;也以为自己所深爱的那名女子已经彻底抛弃了他。是在圣战时,有一不断协助他的女仙,因而将爱意转至那名女仙身上,对她疼爱有加。之后,因为人民的怨怪、指责于诸神相继劝柬,不得已,黄帝只好下旨,要应龙前往讨伐圣女,因只有应龙之水才能收伏圣女之火。
两人相战于封渊血海之上。战到最后,圣女恢复了神智,抬眼一见,站在眼前与她对战的人,竟是她日思夜念、最最深爱的男子-应龙。想起自己因为邪气与为了吸收应龙身上浊气的关系,必须不断的接近应龙,而导致自己的面目丑恶,圣女低下头,不愿应龙见到自己这副丑陋的模样。
看到脚下那片荒凉无青的大地,这时圣女才知为何应龙会站在这里。也明白自己丧失理智后所做出的,竟是一件这么不可原谅的过错。圣女笑了笑,面对眼前的他,她已无心再恋战,放下了手中的武器,张开双臂,等待应龙给予她最后致命的一击。
不明圣女为何有如此转变的应龙,为了完成众神所托付给他的任务,高高举起手中的刀,笔直的朝女魃的胸口射去……
“来吧!能死在你的手中,对我来说,也算是幸福的……”圣女坦然的一笑。温柔的眼神和柔美的嗓音让应龙赫然悟醒。原来,面目丑恶的女魃竟然是他一直在找寻、一直深深爱着的那名女子,那美丽歌声的主人,那个被自己称为妻子的女人……
只可惜,为时已晚,大刀直直的插入圣女的胸口,朵朵的血花自圣女的身躯流出。中刀的圣女,已无力气再继续支撑,身体直直的朝着封渊血海沉落。望着悲伤悔恨不已的应龙,临死的圣女,希望能化解应龙心中的悲伤与自责,再度唱起了当初他俩相遇的那首歌……
回去之后的应龙和西王母坦诚了一切,西王母在为圣女感动的同时,也对应龙动了凡心砰然大怒,于是应龙被永远的锁在了。
西王母为这位圣女在瑶池中央竖了一个巨大的石像,又放上了日月双轮,让她再次永远和应龙能够呆在一起,但是两人都犯下了太多的过错,西王母希望世人的朝拜能够减轻他们的罪孽。
今天应龙却感受到了自己的血脉激荡在昆仑之巅,他感受到了那种源自母爱刻下的图腾对他的召唤。
大山胸口的血液在燃烧着,远古而高贵的龙族血脉在这一刻彻底燃烧,带着无边的爆发力,他径直冲向了目瞪口呆的卓雄,这才是真正的龙血。
要血吗?他身上的血早已染红了昆仑的湖,每一滴都化成了血花在水中淡淡散开,山开始抖动了,水开始泛起了无边的涟漪,漫山的龙吟响彻大地。
“哈哈,羌族真正的龙!”卓雄笑的有些扭曲了,他已经不再需要这具皮囊了,他只需把日月送上神像之巅,一切便可以重来了。
可是他应该是失算了,等到卓雄双眼一闭坐在地上的时候,却见日月双轮凌空飞起,中间隐约有一团人形气体。
“厚”,大山顾不得那么多了,他的头径直的撞向了石像,或许他不知道这位女性是他的谁吧。
当龙的血染上了石像,一切都结束了,无数的裂纹开始由脚向上崩裂,“咯咯”的龟裂之声不绝于耳。
日月双轮终究是在立马要到达手掌之际,石像塌了,“轰”得一声,无数的巨石开始向下倾泻。
大山一把抱起地上昏迷的卓雄,使出全身的气力喊道:“照顾好他!”
“咚”得一声,卓雄落入了远方的湖中,三足蟾大舌一卷便轻轻上了背,托着卓雄向岸边游去,可是身后巨大的石像瞬间淹没了所有。
“呯”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传来,“哗啦啦”的一阵乱响过后,玄铁之链再也不动了。
不多时,瑶池之内闪起了一个巨大的漩涡,石像、日月双轮、连同那团雾气齐刷刷的瞬间便卷入其中,人的修为即使再高,你又怎能斗得过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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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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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秒之后,湖面开始恢复平静,偶尔闪过一丝涟漪,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书河文字首发
只有哲罗能够感觉到脚下的大地开始了轻微的摇晃,而且他能感受到脚底板地表的温度在不断上升中。
卓雄的伤都是外伤,三足蟾给他舔了几个来回之后,不久便醒了。
卓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看见的是痛哭的超子,是还剩一丝气息被三足蟾的大舌头包裹的查文斌,是嘴角的血迹已经干涸,身体冰冷的老王,还有惊恐万分的向导哲罗。
一切来的太突然了,苏醒过来的卓雄举手无措,他不知该怎样面对这一切,他茫然,他伤心,他颤抖的手摸到的是老王僵硬的身体。
轻轻抚过老王睁的老大的眼球,可是老王的眼睛怎样都闭不上,他死不瞑目啊!卓雄低下头小声的啜泣。。。。。。
查文斌伤的太重了,三足蟾纵使是疗伤神兽,又怎能修复他已经破损的命魂,他是一个苦命人,从来就没有受到过上天的眷恋,从一开始出世便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孤儿。
可能与道有缘的都是这般。
不远处,三个人形影子聚集到了一起,这是三个飘荡了几千年的魂,如今他们又在一起了。
三千年前分修三道的他们何尝想过会三魂重聚,即使碰面了恐怕也无止尽的争斗吧。
“罢了,他走了,我们也该走了,几千年的道行终究是没了,也该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负责了,你们的意思呢?”这是那个忘川河上的的渡人。
“人道渺渺,仙道莽莽,鬼道乐兮,当人生门。我早就看透了,做个凡人又何尝不好?”这是那位的玉棺主人。
“以生者,合于纯阳,升天而为仙;得其死者,沦于至阴,在地而为鬼。我即为你们而生,又何必执着孤零零的苟活,随你们去吧。”这是那位封渊墓主。
三人相视一笑,解了三千年的恩怨情仇。
“他还剩十年阳寿,就让我们也跟着他一块儿去好好体验一次凡人吧。天煞孤星,不过因为当年一地魂转世少二魂才遭此劫,我们替他补上便是了,走吧。”
三个人影悄无声息的走向了查文斌,就如同魂归本体一般和查文斌重新叠合在了一起。
以魂补魂,那三位怕是再也不会出来了,他们用自己残缺的最后一丝力气再这位当年被复制出来的同胞兄弟身上获得了重生,这种重生的代价便是永远消失,接下来查文斌将代替他们走完之后的日子。
从此,忘川河上再无道人摆渡,从此封渊墓地不再引人归魂,从此一个被神话传颂了几千年的一代君主正式回归了历史。
但是查文斌重生了,不多时,他可以睁开了眼睛,不多时他的眼角有泪滑过,痛,来自心底的痛!
哲罗紧盯着湖面,湖水此刻已经像是烧开了一般,开始咕噜噜的沸腾了,湖面之上倒映出了一片红色。
查文斌挣扎着爬了起来说道:“火山要爆发了,这里是火山口,我们得走!”
走?去哪儿?下山吗?
不知道,该去哪儿,坐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查文斌所明白的,为今之计只能是能跑多远跑多远了,多留在这里一分钟就多添一份危险罢了。
“起来!”查文斌用脚踹着泣不成声的卓雄,“快起来,如果你不想还死人的话!”
这不是卓雄的错,但确是间接的死于他手上,这是不争的事实。
或许是老天垂怜他们吧,大地暂停了摇晃,这种火山活动最让人捉摸不透的就是何时会喷发,即使它在动,也许是这一秒,也许便是几百上千年后。
终于,他们开始了下山,卓雄背着老王的尸体。
“你不走?”查文斌看着眼前这个庞然大物三足蟾。
它铜铃般大小的眼睛滴溜溜的一转,甩出大大的舌头在查文斌的脸上扫过,然后转过身去,慢慢的走到了湖边。
“终究,你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再见了。”查文斌欲转身离去。
“咕呱!”这是一声久违的叫声,是在道别吗?查文斌的眼睛再次湿润了。
三足蟾用力一蹬,跃到了查文斌的身后,它的舌头缠住了查文斌的脖子,或许这相当于人类的拥抱吧,它比一般的人不知道要聪明的多了。
它的舌头是那样的用力,让查文斌也觉得是那样的温暖。查文斌缓缓转过身来,他抚摸着那熟悉的鼻尖,这一刻他真的不想走了,就这样吧,和它死在一块儿。
缓缓,三足蟾的舌头松开,它的舌头轻轻的探到查文斌的手掌心,舌尖卷成的一团慢慢打开,一只蝌蚪在舌尖活泼的游来游去。
“给我的?”查文斌问道。
三足蟾眨了几下眼睛,查文斌喜出望外的把蝌蚪小心翼翼的装进了水壶,三足蟾转身一跃,“扑通”一声入水,那最后一声“咕呱”在天边久久回荡。
上山容易下山难,这是真难,仅仅是一个下山,他们走了一整夜,等到第二日日出的金光洒到山顶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木都开始枯萎,叶子就像是被大火烘烤过一般,那种热,让查文斌都只剩下一条背心。
他们顾不上休息了,身后那炸弹随时随地都可能爆炸。
只要再翻过这座山,便可以了。
到了中午时分,他们终于摸到了山顶,超子一眼便看见了有个人正躺在那口井边。
“横肉脸?”超子有些不敢相信,横肉脸面朝天空的躺在地上,他的手一只紧紧抓着那截选铁链,还有一只则握成一个拳头。
查文斌赶紧的上前去查看,“还活着!”
抬头看看对面那座主峰,查文斌明白了,这口井和瑶池是相通的。
不知为何,那只拳头他攒的很紧,超子怎么掰都掰不开,而且横肉脸的胸口一片血迹模糊。
超子小心的用匕首挑开他的衣服,顿时所有人都惊呆了,他的胸口的那层皮没有了!
若不是他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确实要好,不说被淹死,就是躺在这儿失血过多,也早就没命了。
超子和卓雄一连串的动作,把他的胸口的伤给包扎起来,这种伤势,得必须出山。
横肉脸太沉了,超子和卓雄两人勉强可以抬,查文斌也有伤在身,那老王就。。。
哲罗这几天已经受够了,他一刻也不想再呆了,更加别提让他背尸体。
查文斌看着躺在地上的老王说道:“对不住了老王,我没有办法把你带走了,我想把你葬在这中国风水最好的地方,你若愿意就答应一声,若不愿意,我再想别的办法。”
说完,查文斌手中一枚纸钱向天一扔,然后便开始缓缓飘下,最终不偏不倚的落在了老王的嘴唇之上。查文斌再伸出手来轻轻从老王的脸上拂过,再看,老王的眼睛终于闭上了。。。。。。
“就在这儿吧,我也不挑了,你在这儿睡,这风水普天下之都寻不着,下辈子肯定享尽荣华富贵。”几个人用最快的速度在地上挖了个浅坑,把老王抬进睡袋里便埋了下去。
没有墓碑,没有香烛,没有贡品,只有一个小小的土包,这便是老王最后的归宿了,恐怕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是死在了那个一直在给他卖命的神秘人手上。
没想到山下也变化了,连连的雾气造成的厚厚云层也一扫而尽,他们可以看见山下的河流,可以听到“哗啦啦”的水声,不远处眺望甚至还有那个羌族的寨子。
横肉脸伤的极重,他们不敢耽搁,几个人用简易担架轮流抬着他,夜里也不做停歇,只是赶路,终于在天亮边,下山了。
途径的那些地上的咕隆还散落着血迹,超子说这是雪域狼蛛的窝,那些血迹便是失踪的那些人留下的。
再次穿过那道石门,查文斌看着担架上的横肉脸说道:“卓雄你看见的是四个人,我看见的也是四个人,那是因为站着的只有我们四个。我们只看见了站着的,却没有留意躺着的,就像我们平时都不曾在意过这位兄弟,我们以前太不在乎他了。”
出了山门,已经有人在等着了,那是云大祭司,他带着长长的队伍恭敬的跪在路边,族里能动的几乎全部来了。
因为他第一次看见了云雾散尽,也第一次看清了那座大山的真面目,真龙之光荡气回肠,只有真神降临才会如此吧。
东倒西歪的人们很快被抬上了用柔软而温暖的兽皮做成的担架,族人们恭敬的把这群从圣山活着的回来的人迎进了寨子。
查文斌拜托他们赶紧救治奄奄一息的横肉脸,他的呼吸几乎就要马上消失了,云大祭司第一时间就把大山送进了自己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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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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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羌族大祭司不但精通巫术,用巫术救人更是他的专长,这种失传已久的神奇妙法搭配雪域之巅的仙草名药,保住了横肉脸的一条性命。//百度搜索 看最新章节//┝书河,
他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来客,更加重要的是这位仁兄乃应龙的后裔,他胸口被剥落的皮肤露出的伤口恰好是一条应龙的模样,云大祭司几乎是全程用跪着的方法来救治已经失踪了几千年的龙族传人。
那些没有了皮肤呵护暴露在外的伤口是非常容易感染的,在云大祭司精心的呵护之下,横肉脸开始一天天的好转起来。现在他已经成了这里的神,连同卓雄,他也被视为了是神的化身,其它人则都被当做了至高的贵宾。
当初那位被横肉脸一巴掌扇落马下的汉子为此十分得意,不厌其烦的跟族人炫耀着他和王的交手。
什么叫顶礼膜拜,大约也就是这样了吧。
一个星期后,昆仑之巅开始了第一次的喷发,查文斌建议村民们搬到外面去生活,可却被云大祭司拒绝了,他说守护圣山是他们的职责,如今王也回来了,他们更加不能放弃家园,查文斌埋头在那些古书典籍之中,这一次的经历让他无法释怀。
“如果可以,我想忘记这里的一切。”这是查文斌告诉云大祭司的一句话,老人家只是抬头看看那浓烟滚滚的山头,重新钻了帐篷。
大约过了二十天,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卓雄的颓废,超子的迷茫,查文斌的失落,还有那个急迫想回家的哲罗和已经康复的大山谁都不愿意再提起那山顶的一幕,他们宁愿没有到过这里。
查文斌开始和云大祭司谈他的过去,他的任务和这次进山的原因,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和命运纠缠不休,如果可以,他真的愿意只做一个普通的乡村小道士。
临行前的那一晚,云大祭司和大山还有查文斌谈了很久,大祭司想让这位好不容易回来的王能够留下继续带领他们的族人,可是大山已经习惯了外面的世界,习惯了跟随在卓雄和查文斌的身边,他已经无法适应祖辈们的生活了。
虽然他身上留的是羌族的血,可是他离这种生活实在太远太远了。云大祭司说,他身上的血滴纹身已经被整个扯下,他说这或许是唤醒应龙唯一的办法,总之他已经失去了那个伟大的图腾。
如果就这样出去,或许查文斌会这样失落一辈子,卓雄也将永远生活在深深的内疚之中,所有人都会失去一切的快乐。
云大祭司读懂了他们的意思,他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是一个不属于你们的世界,包括尊敬的王,先人们走出山谷的那一刻起,我们便已经失去了真正的王。”
第二日是说好的离开的日子,热情的族人们为他们准备热茶和干粮以及丰盛的大餐,吃完他们便要上路了。
族里的人基本都到齐了,却惟独缺少了云大祭司,或许他是不舍吧,查文斌是这样想的。
一一道别之后,随着云大祭司一声喊:“请留步,喝了这碗壮行酒再走吧。”
原来是去拿酒了,地上的土制碗一字排开,云大祭司给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大碗,这羌族人的酒风就和他们的性格一样:豪爽!饶是不怎么喝酒的人这也盛情难却了。
“干!”一仰脖子,五个人仰头便喝了底朝天,横肉脸还不忘大喊了一声:“好酒!”话音才落,就觉得眼前的云大祭司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接着就是天旋地转起来。酒量向来颇好的大山居然感觉自己要醉了,这才一碗酒而已啊,要知道平时他可是拿着酒坛子直接喝的人。
其实他不知道,他已经最后一个倒下的人,其余四个早就已经不省人事了,在他临闭眼前,他看见云大祭司带着全族的人一起朝着自己下跪。
良久,查文斌听到耳边有呼啦啦的呼噜声,他只感觉自己的头有点痛,不,是很痛,有裂开的感觉。
睁开眼睛,有零星的雪花在天空中飞舞,身边还有四人睡的很是香甜。
查文斌推了推身边的人,超子有些不满的嘟着嘴,卓雄的脸上还有干涩的泪痕。
“起来了你们!老刀他们都走了!”查文斌大声吼道,这是那个野牛沟的入口处,他只记得那天哲罗把他们带到这儿来躲避风雪,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难道睡过头了,他们先进去了?
“文斌哥,让我再睡会儿吧。”超子伸着懒腰说道,他觉得自己好累好困,或许是这几天赶路太累了吧。
查文斌没好气的踹了他一脚说道:“别睡了,他们应该走不远,就在前边。”
“轰!”远处开始传来剧烈的声音,大家立刻就被惊醒了,透过昏暗的天空,查文斌可以看见很远的地方天空是一片红色,夹杂着巨大的轰鸣声从远处不断传来,脚下的大地都在轻微的摇晃。
“天,地震了?”超子不可思议的叫道。
“不,是火山爆发,你们看!”卓雄摊开手掌,他的掌心里接到了一片灰色的“雪花”,“这是火山灰!这里有火山再爆发!”
“那他们人呢,老王也不见了,去哪里了?”查文斌有些急了,老王才是这次任务的带头人,他不见了,那该怎么办?
超子马上说道:“该不是这老小子看见火山爆发带着他们的人先跑了吧,把我们丢在这儿。”
“糟糕!”查文斌浑身摸索了一下,发现自己的东西丢了!“日月双轮不见了!赶紧的帮我找找!”接着他们发现,不仅日月双轮丢了,而且他们的很多装备都不见了。
帐篷没了,睡袋没了,枪支弹药也没了,倒是身边多了一些干粮出来,上好的牛肉干。
超子恶狠狠的塞了一口牛肉干骂道:“把我丢在这儿喂火山,太不仗义了,等我出去找到他一定得剥了他的皮!”
“咦?”横肉脸大山在怀里找到了一个羊皮纸,上面写着一些歪歪扭扭的字,他不识字便拿给了查文斌说道:“我怀里有这个,文斌哥你看看是啥?”
查文斌赶忙拿过那羊皮纸一看,上面用朱砂写了一行小字,字迹非常有劲道,查文斌念道:“任务结束,你们请回去,东西我和老王拿走了,恩怨一笔勾销,不要找我们。”他抬头看了一眼大家缓缓说道:“落款人是老刀!”
超子马上就火了,恼怒道:“靠,这算怎么回事,把我们弄到这里来,拿了你的东西就再偷偷溜了,不行,我得进去找他们,他们肯定发现了什么,把我们撂在这儿,想独占好事。”
查文斌瞪了一眼道:“你进去干嘛,找死吗?没看见里面火山在喷发?”
超子无奈的看了一眼手表,指针显示现在是上午7点12分。
“离天亮没一会儿,他们走不远的,要不我们去追追看?”他依旧不死心。
查文斌考虑了一会儿,说道:“行,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们也不知道,哲罗不是说从来没有人能活着出来吗,我怕他们有危险。”
“等等,不对劲了,文斌哥,这事不对劲了!”超子跟见了鬼似地抓着查文斌的肩膀说道,“我们进来的时候是3号,但是你们看,我的手表居然显示今天是28号!”说着他把自己那块腕表露出来给大家看。
卓雄笑道:“你那玩意出错了吧。”
“不可能!”超子立马跳了起来,“这块表是当年冷所长去国外带给我爹的,花了我爹整整一年的工资,即使过了一百年的时间,这块表的误差都不会超过五秒。进藏当兵那年,老爷子送给我的,我用了这么多年,就没走错过一个字!”
“你是说我们睡了整整二十五天?”查文斌歪着脑袋看着超子问道。
“这。。。。。。”超子一时语塞,是啊,怎么可能所有人都睡了二十五天呢。
不过,接下来随着横肉脸的一身大嚎,所有人都傻眼了。
大山觉得自己的胸口有点痒,便伸进去挠,一挠发现胸口似乎没有过去平整了,有些凹凸的感觉,便扒开衣服瞧了瞧,这一瞧不要紧,一大片伤疤布满了整个胸膛!
“应龙?”查文斌一眼便看出了这块伤口的模样,卓雄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自己。
超子摸着大山的胸口说道:“你们过来看,这些伤口明显愈合不久,这肉还是新长出来的嫩肉,颜色都和周围的皮肤组织不一样,按照我的经验,差不多得是二十天之前受的伤才能长成这样子。”
不光是如此,他们开始发现自己的头发明显比之前要长了,胡茬都能扎破塑料袋了。
“封渊?”这是查文斌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在那里时间会过的特别快,难道这里和封渊一样?
“妈的,谁这么缺德在你身上弄这么个口子,还画的有木有样勒,比起瞎子身上那个还要气派一点。”超子笑嘻嘻的摸着横肉脸的胸口,这让横肉脸觉得浑身不自在。
查文斌一时间完全失去了头绪,他不知道怎么办,但是他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卜卦!”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一把铜钱顺势一撒,查文斌只瞧了一眼当即瘫坐在了地上,喃喃道:“他们都已经不在了。”
“撤,赶紧收拾收拾,这地不能呆了。”查文斌赶紧缓过神来,虽然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这一定不是啥好事,就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他在八卦里发现了另外一张羊皮纸,上面是一串汉字,密密麻麻的写了好多,开头的三个字格外扎眼:如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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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再见查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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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们忘却了一段时间,这段记忆犹如电影剪辑那般消失的无影无踪,留给他们的只有无尽的猜测和没有头绪的整理。┃书河文字首发
远处的滚滚浓烟告示着他们想要去的地方现在已经是一片火海,查文斌发现两段字迹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但是他却也明白留下字条的人绝不是老刀。
中国有句话叫做以字观人,老刀那样孤傲的性格写出的字中是会带着一丝狂气的,可这两封羊皮纸之上的字迹却透露出一股不愿被世俗所素服的洒脱,笔锋所过之处充满了真性情,还带着一丝期盼,单凭这份修为,就绝非一般人能够做到。
“这是有高人给我们指点了生路,或许曾经真的发生过什么,但是我们却忘记了,既然选择了遗忘,那就遗忘吧。我们的生活中本来就不该扯上这些是非,老王应该是不在了,那我们就好好的继续活着吧。哲罗,你带我们下山吧。”说着查文斌便背起行囊,再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弥漫在大火和浓烟之中的远方,他的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曾经去过!
东西很简单,不多,除了那些师傅传下来的家伙事,其它的丢了他也无所谓,倒是地上还有个水壶,盖子是开着的,查文斌随手拿起来准备灌一口然后丢掉,却惊奇的发现里面居然有一只金黄色的蝌蚪游来游去。
“这是谁放的,超子,是不是你干的恶作剧?”查文斌冲着众人喊道。
大家围过来一看,哟,真新鲜了,这四周连条河都没有,谁会逮条蝌蚪放里面?
“我上哪弄这玩意去,哎,你说这儿这么冷,你这水壶里的水咋不结冰呢?”超子反应就是快,他想到的永远是别人想不到的。
被他这么一问,倒还真是这么回事,此处拔海极高,终年积雪,一壶死水在冰天雪地的室外放着,不说水结冰,就是只蛤蟆也冻死了啊,更加别说蝌蚪了。
查文斌再仔细看,这蝌蚪的大脑袋上应约有一丝丝白色,背部金黄闪亮,但却又有一点小瑕疵,显得不是那么光滑,他的心中第一个想法是:这该不是一只小三足蟾吧。
查文斌有些兴奋道:“超子来来来,你弄点干粮,别太大了,就弄点粉末撒进去给它试试。”
超子翻了翻,从背包的最里面找到一包饼干,弄了一丁点扔到那壶里,这小蝌蚪还真就一口给吃了!
“有点意思哈,这么好养活,要不干脆拿回去当宠物?”
就这样,这只从小能吃干粮的蝌蚪就被带了回去。
我的确不知道这只蝌蚪的来历,但是听超子叔说,这玩意是他们从很远的地方弄回来的,所以文斌叔很是宝贝。小时候我比较淘气,经常把文斌叔的房间弄的乱七八糟,可是他从来不骂我,唯独我去惹这小蝌蚪的时候,他会立刻翻脸揍我。
这件事过了好一阵子,上头也来人来找过查文斌调查,当年那次行动活着的人们都被录了档案,他们带走了那封“老刀”留下的羊皮纸,剩下的如意册则被查文斌藏了起来。
那只小蝌蚪长的很缓慢,几乎什么都吃,苔藓、米饭或者往水里滴一滴牛奶,很好养活,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它依旧是一只蝌蚪,丝毫没有长大的意思。那小家伙就被留在了查文斌的家中,超子那只花瓶的事情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总之他们都回到了老家重新过起了日子。
那时候的我还很小,但是自从将军庙过后,身体就一直不好,三天两头得往医院跑,但也老不见效。那天的冬天,就得了百日咳,老人们都说这孩子再这么咳下去,将来得废了。点滴也挂了,针也打了,怎么样都是不见好转。
后来我阿妈就用土法子,什么枇杷叶炖水,鱼腥草炖水,我都喝过,反正别人说什么有用,我阿妈就给我想办法弄。
那时候我爷爷还在,不知道在那儿弄了个土方子,说是得吃麻雀的胆。有句话,大家都知道,叫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麻雀可真的只有一丁点大,那时候阿爸就去抓麻雀,然后再弄里面的胆给我吃。诸如此类的稀奇古怪的东西我真的吃了不少。各大医院也都是常年去的病号子,医生也拿我没办法,吃药打针我样样配合,反正就没有一个能瞧好的,不是咳嗽就是发烧。
那时候,我妈也急了,就想是不是该去找个人来瞧瞧。当时,查文斌他们已经从昆仑回来了,那半年,他几乎是大门紧闭,整天把自己留在屋子里也不知道干点什么,除了偶尔有一些特殊的人能够进去,其它人谁都找不着,因为他家门口有一个跟门神一样凶悍的大块头拦着,听他们村里的人说,这个杀神胸口有老大一块龙形伤疤,惹不起的。
我阿爸亲自去也吃了两回闭门羹,后来急了,我阿妈带着我亲自找上他家门了。
我妈就是一农村妇女,嗓门特大,喊起来半个村里的人都听得见。她站在查文斌的门口扯着嗓子就喊查文斌的名字,查文斌这才听见,出来一看是我们,赶紧让人给接到了屋里。
我妈把我的情况跟他一说,他先是把大山给狠狠批了一顿,然后赶紧把我带进了里面一个屋子里。
这个屋子里点着檀香,里面那墙上挂着三清的画像,前面放着一神龛,神龛上是一些贡品和香烛,地上放着两个蒲团。中间的位置放着一张小八仙桌和一张凳子,桌上放着乱七八糟的线装书还有笔墨纸砚什么的,墙壁上挂着的是我最馋的七星剑,男孩子小时候都爱舞刀弄剑的。
更加让我觉得好玩的是,桌上的右上角还放在一小金鱼缸,这玩意在当时可是个稀罕物件,玉做的,据说是超子回省城倒腾古玩的时候给查文斌带回来的。
我那会儿还很小,不够高,乘着查文斌去给三清上香的时候,便三两下的爬到他那凳子上,一看这鱼缸里养着的可不是什么名贵的鱼,而是一只金黄色的蝌蚪,我觉得好玩,就拿手指去戳它,那家伙贼灵光,怎么都戳不中,我便索性拿手去捏。
“小忆,你在干嘛!赶紧把手拿出来!”背后传来查文斌严厉的声音,我吓得一个哆嗦,慌乱中差点把那个明代玉制鱼缸给一巴掌扇到了地上。
可能在我的印象中,查文斌发火的概率非常少,尤其是对我,但那一次,我看到了他很严厉的目光,我只好低着头,等待着批评。
出乎意料的是查文斌在看了缸中的蝌蚪后,并没有太多的责怪我,而是让我先去那蒲团上跪着给墙壁上的三清上香。
那个时候,我管这类画像统称为“菩萨佬”,便问道:“这菩萨佬是谁啊?”
查文斌摸着我的头笑着说:“这不是菩萨,这是天上的三清祖师爷,你赶紧拜拜。”
我便依了查文斌的意思,磕头拜过之后,查文斌把我手中的香给插了上去,然后把我抱到那小凳子上问我:“最近,有没有去哪里瞎玩过?”
我摇摇头,其实我从小就很调皮,大人越是不让去的地方,我越是喜欢去,什么坟山上面躲猫猫,柳树林里掏鸟窝,下雨天拿着塑料袋套着脑袋等等。我知道,这其中任何一件事说出来回去就得挨揍,所以死活不肯说。
查文斌依旧看着我笑道:“说吧,我保证不跟你妈说。”
如果说去哪里瞎玩,唯独就是村口那老祠堂了。这座祠堂解放前是我们那儿的大地主家的,解放后成了村里的集体财产,曾经也有一些落魄户去那儿凑合过一阵子的临时日子,但无一例外的住了几个晚上之后宁可睡马路也不愿意去那儿避风雨,都说那里面闹鬼。
那祠堂离我读书的小学不远,也就五百米路,那会儿我还没念书,但是我的几个堂哥们经常领我去学校那一带玩儿,其中就有那个老祠堂。
孩子们的好奇心是天生的,也不知是从哪儿听来的那里闹鬼,便成了他们那群家伙眼里的探险圣地,我自然也就跟着去了。
礼拜天的时候,我们经常去那里玩,其实就是去一群孩子在祠堂里头自己吓自己。比如大点的孩子把我们领进某个开着的房间,然后贼头贼脑的表现出小心翼翼的样子,再突然大吼一声:“妈呀,有鬼,快跑啊!”,那些大点的孩子往往一哄而散,嘴里各个都叫着嚷着,跟真见鬼的似地,而我因为最小,往往是最后一个才跑出去的。
其实就是这么一个看似无聊的游戏,在那个年代,我们玩的乐此不彼。
但也有其中几扇门上锁着那种古老的插销铜锁,门也是紧闭,窗户上通通糊着很多年前的已经严重泛黄的老报纸,一层又一层。
偌大一个祠堂,能进去的,我们都进去玩过,散落一地的稻草证明这里曾经是农民的仓库,现在是老鼠的乐园和我们的天堂。
祠堂里的建筑有那种明显的清朝色彩,门窗都是十分考究的雕花,黑色的小瓦片很多都被我们这样的捣蛋鬼用石头砸碎,透过这丝荒凉还是能看出当年这座祠堂的主人是何等的风光。
而我,在那座祠堂里也确实见过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于是我便把这件事跟查文斌交代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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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丢失的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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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野孩子们没啥娱乐场所,河流、稻田、山坡和那些废弃的屋子就是我们最能撒欢的地儿。//百度搜索 看最新章节//└书河文字首发
有人也许会说,为什么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总是出现在农村里,那是因为城市里人口众多,阳气旺盛的缘故。城市里晚上灯火通明,照的如同白昼一般,那些脏东西除了在一些特殊的场所能够呆得住,诸如医院、公墓、火葬场之类的,其它地方根本呆不了。
农村里就是截然相反了,东边几户人家,西边几户人家,人口分布的散,这人气不能聚,也就容易让那些个东西在这里生存。晚上多半天一黑看两集电视剧立马上床睡觉,因为第二天天明还得上山下地的干农活,所以夜里多半大人是不让孩子出门的,一些胆子小的妇女们也都老老实实的早早关上院子门。
我阿爸那时候有杆猎枪,说是猎枪其实就是土铳,装黑火药发射钢珠那东西,除了精度不是很高,小到野兔大到山猪都能干翻,所以小时候这些野味我着实是吃了不少的。
阿爸最喜欢狩猎的对象是黄麂,这是一种体型比较小的鹿,公的头上带一对角,体重大的也就是二十斤上下,味道很是鲜美。但这东西有个特性,就是胆子小,也很精,凡是有人活动的地方它一概不会出现,嗅觉非常灵敏,因此很难打的到。
那会儿村里的猎人很多,山里人,十家里头八家都有杆土铳,大家都知道有个地方有只黄麂但是却从来没人下手去打,那地儿就在那祠堂后面的小山坡上。
为啥不去打?因为大家都说这是条黄麂精啊,黄麂很少叫,因为一叫就把自己位置给暴露了,很容易让带着土狗的猎人们追踪上。同样的是这条黄麂也很少叫,但是它一叫村里准出事儿。
出啥事呢?死人!
真是灵验的很啊,只要那个山坡一有黄麂叫,要不了几天村里准得谁家办个丧事,所以往往那个小山头的黄麂一叫,村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是绝对不出门的,生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虽然有人也想去打掉它,但真敢动手的还真没有,哪家婆娘愿意自己男人为了一顿黄麂肉去惹这么邪乎的东西。
我啊爸那一年因为欠了别人人情,那人就爱吃黄麂,阿爸寻思着要不弄条送给人家去,但是找了好久都没弄到,偏巧那小山坡的黄麂又在叫了。
他把心一横,往枪里多塞了一支火药。我们那放火药以支来计算,就是用一小竹筒子,计量火药的量,一支就是一筒子,基本可以拿来打野鸡野兔的,两支就可以打黄麂,三支那后坐力已经非常大了,通常用来打野猪。
阿爸那天就用了三支火药的量,用布条子压结实了,便去了那地。
上山后不久,他还真就看见了,这野兽晚上在头灯的照射下眼睛会反光,猎人们通常能看见两个红色的眼球,他们管这个叫做“火”。阿爸老远就看见两个火在那祠堂后面的灌木丛中,他有些兴奋的悄悄摸了过去。
土铳要想打得准,必须靠的近,这玩意的准度实在没法恭维,基本有效射程最好是控制在三十米以内。
说来也怪,这向来以精明胆小著称的黄麂,今天就跟个木桩似地站在那儿吃草,丝毫没有注意到阿爸的到来。等到阿爸距那条麂子也就二十米左右的距离时,阿爸举枪,瞄准,扣动扳机,“啪”一声轻微的响声过后,阿爸知道这是哑火了。
这土铳跟现代枪支击发的原理有些不一样一样,它靠的是最原始的用撞针击发一个引线,然后这个引线再去引发枪膛里的黑火药,再靠黑火药的力量抛射出弹丸。
这出问题就是这个引线,这玩意基本都是手工做的,用的是硫磺和硝的混合物放在一个小铁皮里压结实晒干,撞针猛的砸向这个铁皮就会发出火花从而引爆枪膛里的火药。这玩意没引爆,那就会出现哑火。
阿爸见那黄麂还在,便又换了一枚新的引线。
瞄准,击发,“啪”,又哑火了。啊爸有些急了,赶紧再换,结果一直到身上的那带着的十来个引线全部打完,也没一个着的。
反观那黄麂就是不走,就在你跟前晃悠,他赶紧的又悄悄下山,准备回家拿新引线,恰好下来的时候在路边上遇到了我家一邻居。
“干啥呢?”那邻居问我爸。
我爸如实说道:“山上有条麂子,打了十来枪了一枪都没响,这不会去拿引线去。”
那人听了张大个嘴,心想我爸是不是疯了,这地方的麂子谁都知道是打不得的,便说道:“不是说这是条成了精的麂子,打不得吗?”
我阿爸那人好面子,人家这么一说,他还就不走了,怕人家笑话他胆儿小,便说道:“笑话,我打的麂子没有十条也有八条了,什么时候这玩意也能成精,等明天上我家吃肉去。”
这邻居那是个嘴馋的家伙,一听有野味吃,立马说道:“这样,你在山上等着,别让它跑咯,我回去叫小忆他妈给你送引线来。”
我爸一想也是个理,便又重新上去守着那麂子了,一看,这家伙压根还在原地就没走过。
很快,我妈就接到消息了,大晚上的,她也不放心把我一人丢在家里,便找了盒引线抱着我打着手电一块儿去了。
那祠堂后面的小山坡,路不怎么好走,满是荆棘的,带着我是越发不方便。我妈便跟我交代了,让我就在马路边等她,她上去送点东西就下来。
那时候马路两边还没有路灯,这地方方圆四百米内都没人家,我也乖,就蹲在那地上看着我妈上去了。
我就站在那祠堂的门口,院子的大门早就不知哪一年被人弄回家当柴给烧了,这一带我还算熟,那晚的月光也亮,照的大地雪白雪白的,跟白天差不多。
我妈上去有一会儿了,单没下来,事实上后来听说那一晚连我妈身上都吓出汗来了,因为这重新带来的引线也一个都没打着,就跟见了鬼似地,那黄麂就戳在那儿不动,我阿爸后来几乎就是用枪顶在它脑门子打,可枪就是打不响。
这老祠堂对我而说就是个游乐场,见我妈没下来,我便进去了,为啥?因为前阵子我们在这儿玩弹珠的时候,丢了好几颗都没找着,我寻思着要不进去找找看,那时候一毛钱才能买三颗弹珠,宝贝着呢。
找了一圈下来,还没是没什么眉目,我妈也没下来,我索性就自己跟自己玩儿。从兜里摸出两个弹珠来,就在偌大的院子里打着玩儿,一边打还一边自己跟自己说话,小孩儿都那样喜欢自娱自乐。
其中一颗弹珠被我用力一扔,咕噜噜的就从其中一扇闭着的门下头钻了进去。
这可是我的宝贝,我怎么舍得?
这门是在西边的厢房,门是紧闭着的,上头上了锁,下面有约莫两指宽的缝隙,弹珠就是从这里滚进去的。
用力推了几把,门纹丝不动,我便用脚踹。小孩子的力气太有限,除了能震下来一些灰尘之外,一点用处也没有,我有些气急败坏了,便在院子里找了几个拳头大的石头去砸那窗户。
这窗户也是用木头做的,虽然木料也是上好的,但毕竟也年久失修,三个石头过后,还真就让我砸出了一个皮球大小的窟窿眼儿。
我十分想知道自己这弹珠到底在哪儿,便在院子里找到了一些破木板在下面垫高,然后爬上去垫着脚从那窟窿眼里往里边瞧。
里面黑漆漆的一片,啥都看不见,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听见里头有小孩的笑声。
我心想准是有人在里头拿了我的弹珠,不但不还给我,居然还把门锁着,便用稚嫩的声音说道:“谁把我的弹珠偷走了?”
很显然,这里头根本不会有人,因为这锁是缩在外面的,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来回答我的问题。
可是我的耳朵却分明听见里头有个孩子笑的很开心,其中还有一两声女人的嗤笑声,更加重要的是我听见了我的玻璃弹珠在地上的滚动声。
我认为自己受了欺负,自己的宝贝弹珠被人拿了去,当场便哭骂道:“你们这些小偷,不要脸,你们偷我的东西,我要告诉我爸去!”
我一边哭,一边就往祠堂外头走。
还没走到外边,却听见上头的小山坡上“呯”得一声枪响,我立马心里得瑟道:让你们抢我东西,我阿爸手里有枪!
过了没一会儿,他们两个下山了,手里并没有提着猎物,倒是阿爸一脸的郁闷,不停重复的跟我妈说道:“今晚真是活见鬼了,真是活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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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跳舞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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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爸的枪法谈不上很好,但三十米的距离几乎很少会空手,而这一次他在打完了我妈带来的引线之后依旧打不着。【 高品质更新 】【文字首发书河
人在这种情况下是会很着急的,他也不例外,情急之下,他的枪口几乎都要贴到那猎物的头顶上了,就是这种距离上,他划亮了一枚火柴。
用火柴当做引线点燃了枪膛里的黑火药,“呯”得一声,随着巨大的冲击力,一只手拿枪的阿爸马上被震的虎口发麻,一个没握住,枪便落到了地上,人也没站稳。
即使这样,他也觉得他的子弹是打到了猎物的,但是现实很残酷,在这种距离上,他放了一个空枪。
黑火药弥漫出刺鼻的硝火味和茫茫的烟雾,待烟雾散尽,地上连根毛都没有瞅见,阿爸的背脊都湿透了。
下了小山坡见我在哭,我妈赶紧抱起我,她以为我是被这黑暗的环境给吓哭了,其实我从小就不害怕黑暗,她把我抱的很紧,用大衣裹住我因为哭泣而不断抽搐的身子。小时候我有着比较厉害的哮喘,一哭便喘不上气来,得使劲的拍着我的背。
我有话想说,却被堵在了喉咙里,只能艰难的发出两个字:“弹珠。”
他们当然不会认为一个小孩子的玩物丢了会怎样,大不了只是属于小孩子特有的伤心和难过罢了,当时他们的心里可比我要不好受多了。我妈只是拍打着我的背,一句话也不说的往回走。
回到家中,或许是我累了,总之我就那样在我妈的肩头上睡着了。
“小哥哥,我和你一起玩弹珠好不好?”我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发现自己在那座祠堂里,那座平常一直是紧锁的大门此刻开启着。有一个穿着红色肚兜扎着那种用褶皱纸做的蝴蝶结,她的手里拿着两枚弹珠,我一眼便认出了那是我的弹珠。
曾经我的小姨送过我一个玻璃挂件,里面有一条蛇,后来穿在里面的线断了,这个和弹珠无二样的有空玻璃球就成了我最爱的一颗弹珠,因为别的小伙伴都没有这种类似的东西,所以我很是宝贝。
我有些气愤,看着自己的东西在她手上,便喊道:“你这个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我、我不是小偷,这是我捡来的。”小女孩有些不安的辩解道,原本雪白的脸上也开始多了一抹红色。
我听她不承认,便要上去抢,嘴里依旧说道:“你就是个小偷,这颗里面有蛇的弹珠只有我有,你是从哪里来的,不要脸,偷我的东西还不承认!”
那小女孩涨红着个脸看着我的到来,我毫不客气的一把从她稚嫩的小手里抓过那两颗属于我的弹珠,然后快步走下台阶,我需要空的地方继续玩我的弹珠。
弹珠的乐趣让我忘记了那个在门口哭泣的小姑娘,她就像一个被人遗失在这个世上的人,我的眼里只有弹珠和自娱自乐。
没一会儿,一个穿着深蓝色旗袍的女子走到我跟前,我抬头一看是一位漂亮的阿姨。如果说我为什么会一眼就能记住她的模样,恐怕除了她那精致的脸庞之外更加重要的是她细白的脖子上一有一圈淡淡的紫色痕迹。
“雨儿说想和你一起玩,你能带她玩一会儿吗?”一种幽幽的声音从她的口中吐出。
“雨儿是谁?”我收起弹珠反问道。
她指了指那个哭泣的小女孩说道:“雨儿过来,跟这位小哥哥一起玩。”
那个只穿着红肚兜的小女孩一步步的走了过来,好像生怕我不答应,还不停的扯着自己的衣服角。
小时候,我是不怎么喜欢带着小妹妹这种角色的,但是那位漂亮的阿姨把手掌一摊:“这个送给你。”只见她手中多了一个新奇的玩意儿,一个用纸做的小玩偶,这玩意有点像现在扎的那种纸人,用红色和蓝色白纸糊起来的,惨白的脸上用胭脂染成了红扑扑的颜色。
这种东西,我见过,在村里一些老人的葬礼上,对于那个岁数的我来说,什么都是好奇的,而且这类东西只能知道隐约是大人不让我玩的,越是不让玩的东西,就会觉得越发好奇。
就这样,我接了那个纸糊的娃娃,也跟那个叫雨儿的小女孩成了伙伴。
玩着玩着,都会累,孩子总是这样。每当我玩累了的时候,便会昏昏欲睡,然后再次醒来就会发现在自己家里的床上,那时候我对于梦的认识完全没有概念。
越来越多的入睡后,我就进入了那座祠堂,雨儿成为了童年里缺少玩伴的我的一个很好的小伙伴。
雨儿很漂亮,很像她的妈妈,但是每次我们都是在院子里玩,对于那座开了锁门里的世界,我依旧不所知。
那位漂亮的阿姨是雨儿的妈妈,有时候我也能听到她从那屋内传来小声的啜泣,有时候也能看见她依坐在那门槛之上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一副哀愁的样子。只有在雨儿玩的很开心的时候,她才会淡淡的露出一抹笑。
那身具有典型民国时代气息的旗袍把她的身材完美的衬托出来,最上方的蝴蝶扣总是系的紧紧的,偶尔不经意间,脖子上还是会露出那一圈紫色。
有一次,雨儿很开心,她说要跳舞给我看,也是那一次,唯一的一次我进入了那道门。
那是雨儿的“家”,那个“家”里的房梁上挂着一根麻绳,麻绳的下方便是一口没有上漆的大棺材,棺材是盖着的。
对于这玩意,我可一点不陌生,甚至不害怕,因为在那个农村里还没有普及火花的年代,家里有个老人的,最重要的就是为自己准备一口棺材。以木材和木头的厚度最为讲究,通常在人还活着的时候,这棺材是不上油漆的,只有在病危之时才会召集工匠刷上油漆。
所以这种不上油漆的白皮棺材几乎农村家家户户都有,没什么好惊讶的,在我的眼里就和一件普通的家具是一样的。这东西经常会成为我们小时候捉迷藏的藏身之所,甚至会在玩累了的时候,趟进去睡一觉。
雨儿就那么麻利的爬上了这口白皮棺材,然后便在这棺材之上开始了她的舞蹈表演。我依稀记得她的动作很古怪,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舞蹈,她不停地重复着一个动作,那就是双手握空心拳,接着便像是拿了个东西一般往自己的脖子一套,然后就双眼朝上翻着,舌头朝外一吐。
我被她这滑稽的舞蹈逗的捧腹大笑,没想到雨儿的妈妈却不知道已经出现在了房间的西南角落里,她很严厉的骂着雨儿,雨儿很委屈的嘟着小嘴说道:“我只是在学妈妈。”
我见势不妙,便带着赶紧带着雨儿出去了,雨儿偷偷告诉我她妈妈让她不要再带我进那个房间。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起,我便开始一直发着低烧,咳嗽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我妈也很奇怪,无论白天我咳的有厉害,可是一到夜里睡着了我就怎么都不会咳嗽了,连烧都会退掉,一醒来又继续咳。
日复一日的白天求医,晚上正常终于让我妈都要崩溃了,医生检查只能开些常规药,可是一直都不见效。
查文斌问我:“小忆,那你现在还会和那个叫雨儿的小女孩玩吗?”
我摇摇头道:“不会了,从那天雨儿被她妈妈骂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
我只顾着看那只金黄色的小蝌蚪,它的模样很是可爱。
“小忆,你过来。”查文斌不知何时手上多了一个东西:一个用纸扎的小人,跟雨儿她妈妈送给我的差不多,只是这个要难看一些。
说实话,查文斌干这个扎纸人的活儿,明显不在行,他手上那东西我没有半点兴趣,但是他却让我拿去藏在身上藏好。
当晚,查文斌便和我们一起回了我家,然后一直到我入睡,我又再次见到了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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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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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儿的衣服似乎万年不换,依旧是那一套,她也似乎永远不知道冷,两只莲藕一般的小手臂露在外头,对于我的到来,雨儿很高兴,她扯着我的衣服一个劲的喊“哥哥”。【百度搜索 会员登入】【文字首发书河
倒是雨儿的妈妈有些诧异我的到来,她只在那门前匆匆我了我一眼,便又重新回到那屋子里了。
院子里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那是布鞋和稻草之间摩擦产生的声音,轻而稳。
我回头一看,是查文斌来了,他只是在不远处盯着我们笑,不,确切的说是他在盯着雨儿笑。
雨儿对于这个陌生人的造访,显得有些拘谨,她不知所措的躲到了我的背后,还时不时的把小脸露出来瞄一眼查文斌。
“你就是雨儿吗?”查文斌双手背在身后,笑眯眯的问道。
雨儿的胆子比我想象中的要小,她没有回答,但是我替她回答了:“是的,文斌叔,她就是我跟你说的雨儿。”
此时的查文斌,穿着一身普通的衣服而来,他没有带平时里最让我眼馋的那柄七星剑,也没有背着那个破烂不堪的乾坤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扮相。
查文斌走了过来,他伸手想去摸摸雨儿的脑袋,可是雨儿却始终躲着他。最终他的另一只有些弯曲的手从背后拿出一样东西递给了雨儿,那是一个用纸糊的女娃娃,比我的那个要好看些。
“拿着玩去”,查文斌把那个纸娃娃塞到雨儿的小手里,借着这个机会他终于摸到了雨儿的小脑袋,然后笑着跟我说道:“小忆,你带她去那边玩去。”他所说的那边是祠堂的东边。
雨儿对于这个礼物似乎很喜欢,曾经她的妈妈给过我一个男娃娃,可是后来我却怎样都找不到了。我拿出查文斌给我的那个纸娃娃和雨儿的这个凑成了一对,两人很快便进入了那个童年里都会玩的游戏:过家家。
查文斌背着手漫步在这个祠堂里,很快他的视线就停留在了那敞开的门里,他就站在门外,不进去也不动,只是静静的看着。
一个曼妙的女人带着一丝哀愁站在了门前,她上下打量着这个陌生人,也是,这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人来过了,若不是因为雨儿吵着要个玩伴,又怎么会。。。。。。
她叹了一口气,原本她已经打算让那个和雨儿在一起玩耍的小男孩走了的,怎晓得今天又来了,她知道再这样下去,这个小男孩也将命不久矣。
“为什么不走?”查文斌冷冷的问道,已经完全没有刚才那种对雨儿的笑容。
那女人岂不会明白他在说什么,只是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只需要动一动手,自己便魂飞魄散了。
“等一个人。”她哀声说道。
查文斌此时已不同往日,虽然那本《如意册》距离参透还差得远,但他的道术已经远比过去要高明的多了。手指一拨,一枚符纸已跃然于指尖,随时都会飞向那屋内的棺材之上:“要不是看在你收起了那个娃娃,恐怕你们娘俩儿现在已经没有机会站在这里了,既然知道人鬼殊途,又何必执念?”
“我。。。。。。”那女子知道自己犯了错,她不敢再狡辩,她用了那个纸娃娃给了我,让我得以成为雨儿的玩伴,但是阴间的东西,阳间的人岂能拿?日子久了,阴气侵入人身,即使不得病,恐怕也会遭难。
“我是看雨儿太可怜了,她想有玩伴,每次看见别的孩子在这大院里玩着,她都只能躲在这窗户后头偷偷的看。她是无辜的,请先生高抬贵手。”那女子说完已经给查文斌跪下了。
查文斌倒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他虽是道士,就免不了跟这些东西打交道,但是有一条也是学道之人最为忌讳的,那便是阴间的鬼不得和阳间的人有丝毫瓜葛。
古往今来,多少人鬼情缘都不得善终,就是因为一个相隔:阴与阳!
查文斌叹了口气道:“明日傍晚,我送你们母女上路,来世找个好人家。”说罢,查文斌便要回头,准备带着我离去。
不想,那女子竟然啜泣道:“求先生让我自生自灭,若他不来,我便不走,我已经等了他六十年了,他说过会来带我走的。”
有痴情的人,自然也有痴情的鬼,鬼魂的存在本就是因为一种执念,不放下,则不轮回,他们靠的便是这心中的不放心,怨由心生,爱亦是如此。
查文斌的身子背对着那女子,他看到的是那个叫雨儿的小丫头和我在一起疯玩的模样,说道:“你难道不想让这个可怜的孩子能够堂堂正正的走在这世上吗?”
月光下,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在地上玩着过家家,其中那个男孩的影子被拉的老长,而那个女孩的的身后只有被月光照的雪白的大地。
查文斌起身抱起我,然后把我手中的那个纸娃娃一并送给了雨儿,摸摸她的小脑袋说道:“明天,你就会有更多的朋友一起玩了,小忆,我们走了。”
查文斌在迈出祠堂的时候,顿了顿身子,问道:“他是谁?”
“他叫陈放,是我家的一个下人。”那女子的声音还带着一丝梗咽。
第二日,我醒来的时候,查文斌已经和阿爸出去了,床头那个我藏着的纸人也不知去向,阿妈摸着我的额头,我还在继续低烧着,似乎情况比之前更加糟糕了一点。
阿爸带着查文斌来到村头一个破落户家里,这座房子真的很破,土坯房,上面用石板做瓦,通常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这座房子里,住着一个老人,很少出门,我也只见过几次,在我们这些孩子的眼里,这个老人似乎是个疯子。他很脏,身上有很多虱子,即使偶尔他出来买点东西让我们孩子遇到了,也都是避之不及,生怕他身上那些传说中的虱子会蹦跶到我们身上来。
阿爸告诉查文斌,这位老人已经有八十五岁了,是村里的五保户,无儿无女,家里的田地都被租了出去,靠点租金和国家的救济金生活。据说,他是这村子里为数不多见过大世面的老人,在我阿爸小的时候,他还会来找爷爷聊天。
据说这位老人在年轻时在外地被国民党抓去做了壮丁,后来又成了**,解放后,靠沿路要饭重新回了村子,就一直住在那屋子里。
闹文革的时候,他被定了两条大罪:国民党反动派留下的奸细和勾引大地主的女儿。总之在那个年代,这两条罪名几乎要了他的命,后来,运动结束后,他就很少出门了,即使出门也不会和人说话,村里头也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会派人去看看情况。
小院里果真有些破败,甚至是萧条,要不是阿爸陪着,他一准会觉得这是座荒废已久的宅子了。
推开虚掩着的大门,一股难闻的霉味扑鼻而来,查文斌皱着眉头,想去摸索电灯的开关,阿爸却说道:“别找了,这屋子几乎就没人见过有亮的时候。”说着,他打亮了手电筒,这才多少能让人看清楚这屋子的全貌。
地上满是坑坑洼洼的的凹陷,一个接着一个,屋顶上的房梁布满了蜘蛛网。堂屋里很空,没有任何摆设,只有一张破旧的太师椅,但也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堂屋的最里面墙壁上挂着一对老式的相框,相框里各有一男一女,用的是铅笔画的素描,这个不用说,就是遗像了。
在过去那个照相馆还是奢侈品的时代里,遗像多半是请会素描的人用铅笔画的,父母死后,就挂在自家屋子的堂屋里,这也算是一种对逝者的尊重吧。
这户人家真的很落魄,因为查文斌没有看见能够上香的神龛,只是在地上放着两只小破碗,碗上也竟是些蜡烛残留的痕迹,就那蜘蛛网弥补的痕迹,想来也很久没有人来上过香了。
此时,屋内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阿爸小声说道:“那个应该就是你要找的人。”
查文斌推开门,屋内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一张门板搭在两条长板凳上便是床,床上那已经发黑的破棉絮里蜷缩着一个人,那人还在不停的咳嗽和颤抖着,这个人便是陈放!
查文斌环顾了四周,发现了这屋子里原来是有电灯的,他顺利的找到那种用细绳控制的开关,“啪嗒”一声,灯亮了。
“呜。。。”床上的老人喉咙里似乎在发出惊恐的声音。
他们两人赶紧过去一看,这破棉絮之上,到处都是斑斑血迹,老人的嘴角还残留着尚未凝固的鲜血。
虽然已是风烛残年,但查文斌依旧可以辨认出这位老人年轻时的风采,他抓起老人颤抖的双手,搭了下脉,过了一会儿便对我阿爸摇摇头道:“已经不行了。”
床上的老人挣扎着爬起来,查文斌帮着扶着一把问道:“您是陈放吗?”
老人有些艰难的点点头。
“可还记得村口的祠堂里有个人在等你。”
老人的眼睛顿时瞪的老大,一行浊泪划过苍老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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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很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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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放老人当时的情况已经不允许他说很多的话了,总之他还是说出了那个压在心头好久的秘密。【百度搜索 会员登入】书河'
这是一个很俗却又很感人的故事:
他十六岁的时候,便去了我们村当时的地主老爷家里做了长工,陈放年轻的时候长的俊,为人又踏实,还是深得东家欢喜的。
这位地主老爷家里有一个千金,名叫做小蝶,比陈放也就小了两岁而已。
这长工和小姐在当时完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两个角色,何况这小蝶不仅是老爷的掌上明珠,更是生的一副美人胚子。小蝶自幼饱读诗书,在乡间百里之内,那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家闺秀。
总之这两对相隔甚远,却又在同一座院子里生活的年轻人相爱了。
从一开始,这也便是一段悲剧,在那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年代,陈放是没有任何资格可以高攀这位金枝的。
于是,在中国的爱情里出现最多,也是最悲剧的那个词汇同样在他们身上出现了:私奔!
私奔是一件成功率极低的事情,特别在我们那个交通不便的地方,到处都是大山,能够走出的只有一条道,带着一位娇生惯养的小姐,陈放哪里能够跑的快。
大批的家丁抓住哭的撕心裂肺的小蝶和瑟瑟发抖的陈放回了村子,为了颜面,老爷下令择日处死陈放。
说到底,这位小姐真当是个有情人,她用自己的首饰买通了看守的家丁,临行前遍体鳞伤的陈放答应这位哭成泪人的小姐,他日一定会将她明媒正娶!
后来,陈放趁着夜色,逃到了外面的大世界,又阴差阳错的成了壮丁。这一隔便是多年之后再回村了,他看到的是被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推倒的地主阶级,人们告诉他,那位小姐早在几年前便过世了,从此陈放便心灰意冷的回到父母留给他的那个半边土坯房里独自苟活。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那位小姐是为何而死。
陈放走后不久,小蝶便发现自己怀了孕,这在那个年代是无法想象的事情。生病可以扛着,但是怀孕确是无法隐瞒的,肚子会一天比一天的大。
出了这岔事后,这位地主老爷还曾经想把小蝶嫁给村中的一富户,但小蝶誓死不从,老爷也只能软磨硬泡,可最终还是知道了原来自己女儿的肚中已有了那陈放的骨肉。
这对于老爷来说绝对是一个奇耻大辱,小蝶又不肯拿掉孩子,老爷为了掩人耳目,便寻了村中一光棍,准备将小蝶许配给他,以遮家中之丑。
小蝶哪里肯嫁人,老爷准备强行送人,却不料那小蝶生性急为刚烈,索性一根绳索吊死了在了西边厢房里,最终落了个一尸两命。
为了不让这段丑闻泄露,老爷连夜把自己闺女放进了那口为自己准备的白皮棺材里,准备找个时间偷偷的葬了,过些日子再对外随便寻个理由,就说女儿远嫁他方。
可不巧的是,第二天,就有游击队打了过来,我们村顺利的被解放了。在家里的一干家丁被游击队打完之后,地主老爷带着剩余的家眷也不知最后去向了哪里,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活着才是最根本的。
后来,这座经过战火洗礼的老宅子,就成了人民的共同财产。刚开始的时候,村里也分配了几户人家进去住,所有的门都是打开的,唯独西边那厢房上挂着一把大铜锁。
有好事的人,砸了那锁,却见里头放了一口白皮大棺材和难闻的尸臭,但是棺材板板却已经被钉的死死的。
大伙儿也不知道这里头躺的到底是谁,便寻思着要不找个时间给埋了。
这人要铁了心不想走,就是死了,你也动不得。
棺材被抬起来的第一次,绳子就崩断了,压下来的棺材把村里一人的脚背给砸成了重伤。
棺材第二次要被抬起来的时候,那房间里突然冲进了一大群蝴蝶,翅膀上蒲扇的粉末一时间让所有人都迷住了眼睛,有几个差点因此永远失明。
再加上,住在里头的那几户人家夜夜都能听见西边那厢房里传来女子的啼哭声和孩子哇哇声,于是也就没人敢在这儿继续住下去了。
搬离了这老宅子之后,村里倒也动过这块风水宝地的主意,想把他改造成办公地点,一来这宅子当年确实修的阔气,二来这地段那也是一等一的好啊。
但那一辈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见过这宅子有闹鬼的事,特别是那口白皮大棺材,于是村里的人也请了会做法事的人来了这儿。
那位做法事的人,陈放老人说出他的名字倒也让查文斌着实吓了一跳,叫做马肃风,也就是查文斌的师傅。
这位清风道人当年可不是整日醉醺醺的,据说跟现在的查文斌有几分相似,那是一派风仙道骨的模样。
那道士来了之后,点香查看,然后便告诉村里的人,这宅子最好这几年不能住人,里面还有没走的客,若硬要撵人走不是不行,只是怕住进去以后也不会太平。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重新锁上那西厢房,等到哪一天门锁自动脱落之时,就是这宅子彻底干净之时。
查文斌听到这儿,倒是明白了七八分了,师傅这么做并非是收拾不干净,而是做道士有时候也得讲点情面。人有情,鬼又何尝不是,如此痴情之人,他又哪里下的去手?
后来这宅子便一再荒废,最多的也就是堆些稻草之类的无用物,时间久了,知道这宅子故事的人也就越来越少了。
陈放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也从村里的传闻里听到过那个以前东家的宅子里闹鬼的事儿,只是他何曾想过那个鬼就是一直在苦等自己的小蝶?
并不是他忘记了当初的约定,只是等他回来的时候,那座宅子里已经空无一人。得到的消息也是东家早已带着家眷远走他方,他知道老爷最疼的便是小蝶,心想着肯定也一起带走了,为此他还专门出去寻过,只是所有的消息都石沉大海了。
于是,回到村里的陈放,一心一意守着那座破房子,他想小蝶是不是会再寻回来,所以为了不让她寻错,他一辈子都没有再敢离开这个村子半步。
小蝶呢?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她并不是存心阻挠,而是她怕别人占了这屋子,陈放便再也找不回来了。于是她就守着这厢房,一守便是几十年,连同那当初那还未出世的女儿一起等着那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她的鬼魂又何曾迈出过这间大宅半步,若不是为了雨儿,她只怕是连那厢房都不会走出。
可惜啊,两个相互等待了一辈子的人,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见。最近的距离,有的时候却也是最远的距离,天意就是如此,陈放曾经无数次路过那个村口的祠堂,但是他都收住了踏进去的脚步,小蝶又有多少个夜晚倚在门框上独自哭泣。
一条忘川河,阴阳两相隔,一等便是大半辈子。
等到查文斌说出那口白皮棺材里躺着的正是小蝶之时,陈放再也忍不住的嚎啕大哭出来,他的哭声是那样的让人心碎。
她给他们的女儿取名叫做雨儿,那是因为陈放逃出去的那一晚,下起了漂泊大雨,这是小蝶对陈放的思念。
陈放一直到死都抓着查文斌的手,他恳求这位后生能够带自己再次踏进那座大门。
当阿爸找了村里的人们用门板抬着这位奄奄一息的老人到达那祠堂的大门口之时,他的手终于松开了,他终究是在临死前也没能活着再回去找小蝶。
按照农村的习俗,无论是死在哪儿的,出殡必须是在自家的堂屋里,可这一次,陈放的丧礼被放在了这座荒废了几十年的老宅子里。
老宅里已经搭起了简易的帐篷,一口白皮棺材前面工人们正忙着给它刷上朱红色的大漆,而跟它并排的是一口村里人凑钱给买的新棺材。
因为陈放是一个五保户,家徒四壁,但是村里上了年纪的人也都隐约听说过他和这里那位小姐的故事。
虽然陈放无儿无女,但是他的葬礼却格外的隆重,一来查文斌当时在我们那的名气是极为响亮的,二来这段人鬼情未了让农村里那帮子妇女们都掉尽了眼泪。
所有的事情,村里出人出力出钱财一把包办,大家都希望这对阴阳相隔了几十年的人能够体面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里程,这或许也是我们村里办事最为团结的一次。
查文斌答应过小蝶,今晚会让他们再见面,不仅是相见,而且他还要为这对苦命鸳鸯补上一次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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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冥婚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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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河最后一个道士第二百三十七章:冥婚序曲
冥婚是一个古老的习俗,以前多半是给有婚约但是其中一方又在结婚前突然过世,为了让这过世的一方能够安心的离去,通常会请懂的人为他们办一场冥婚,即活人和死人成亲。书河'
这种习俗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非常鄙陋的,是落后的思想在作祟,人们认为那个人会因为没有结婚而转而成怨念,也就是恶鬼,会让那盏孤独的坟茔破坏他们几辈子经营下来的风水。当然也有伟大的爱情信仰者为了遵守婚前的承诺,嫁或者娶已经天各一方的另一半,然后就这样伴随在青灯古佛边终老一生。
爱情是伟大的,也就是自私的。就算已经人去楼空,也把你的钥匙留给我;就算已经人走茶凉,也把那两个座位留给我;就算你的世界被他全部占据,也把界碑的位置告诉我;就算你们约定了永远,也把永远之后留给我……
但是很少会有人为死人配冥婚,一者,这不是一个好差事,弄不好是真的会引出凶煞来。二者,人死之后已经足够悲伤,谁又愿意用这样一种**裸的方式去回忆,去徒添上那几分凉。
这已经不能算是冥婚了,而是阴婚,是完全死人配给死人,但是查文斌却要实实在在的把一具刚死去不久的尸体和一具早已腐烂的尸骨重新走上一遍大婚的流程。
白色是这场特殊的“婚礼”主色调,透过那吊着的随处可见的白色纸碎花和剪成了柳絮一般飘荡的幡,孩子们的嬉闹声丝毫不能赶走那些妇女们眼中的泪水。男人们放弃了手中最为钟爱的麻将和扑克,抽着闷烟,眼睛空洞而无光。
或许他们和陈放根本不熟,甚至有的人没有和他讲过话,像我们这般的孩子就更加只觉得那是一个疯子差不多的老人。他和她的故事,已经是几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就该画上句号了,造化弄人,他终究是没能娶到她,她也终究是没能等到他。
上了年纪的老人们和小媳妇说着他们从上一辈口中听到的故事,经过多少的改变之后,小蝶成了祝英台,陈放就是那梁山伯。
或许,在我们那个农村里,一个连汽车导航都找不到的地方,人们对于爱情的理解就是油盐酱醋,平淡而真实,这种轰轰烈烈,颇有小说传奇味道的爱情,让他们忘却了这场阴婚本身并不是那么一件简单的事情。
虽然,那一年的查文斌已经颇具火候,《如意册》说到底不过是一本书,寥寥七十二个字,记载了洞悉天与地的一切,又岂是他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能参透的。
一个人懂道,并不代表他对于另外一个世界是无敌的。这就好比满腹经纶的王语嫣并没有实际的武功套路是一样的。
道,是对于自然的理解,是精神层次的追求,并不是一张符,一句咒,那一柄剑不会因此更加锋利。
得道者之所以能够得道,不是因为他会抓鬼,能够下地府上天庭,而是因为他的内心世界看得远,看得清,看得淡。
饶是你有十本《如意册》,又如何?它记载的并不是教你画符,教你摆阵,它想说的不过是让大部分人觉得空泛而无趣的世界观。至于这些符符咒咒,不过是这些求道者在这些求道的路途中,领悟出来的一些东西。
道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符咒,道士的存在,更加不是为了抓鬼!
白天的杀猪宰羊,不过是为夜晚这场不属于人间的婚礼进行的铺垫。
清场,这是查文斌做的第一件事,像我们这样的孩子,早就被大人揪着衣服回了家,天未黑,家家户户大门都已紧闭。婆娘们搂着自己怀里不停往外探头的孩子们,就像那个好玩的打地鼠游戏,脖子伸出来,又被叹着气,流着泪的老妈子们给重新塞回了被窝。
这是一种国人在解读逃避恐惧之时最常用的办法,被窝里永远都是最安全的,只要我看不见,那么就什么都没发生。
一番核算,哪些人可以留,哪些人必须得走,早就清清楚楚写了告示贴在那大门之外。也有好事的,想看热闹的人们爬上了后山,那个阿爸打了无数枪都没响的地方。
但凡婚嫁,中国的习俗里,最为讲究的还有一个重要人物,便是媒人。
中国历来的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结婚不经媒人从中牵线,就会于礼不合,虽然有两情相悦的,也会假以媒人之口登门说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会行结婚大礼。媒人会自提亲起,到订婚、促成结婚都会起着中间人的作用。
因小蝶逝去确实有些久远了,那个年代散落下来的亲人们如今也都不知道在哪里,陈放就更加不必多说了,终老一身,膝下无子。若硬要找个媒人,恐怕村里那些平时最爱磨嘴皮子的婆娘们是不敢上的,谁敢给死人做媒啊?万一要是这小两口以后处不好,要来找媒人调解下矛盾,那还不得三魂吓掉两魂半?
这个媒人,最后还是查文斌想法子给解决了,他让村里的篾匠给扎了个真人大小的壳,外面糊上纸头,贴上些纸衣服,花褂子,还托人给弄了个假发髻,戳在在灵堂中间,又特意画上了红透透的腮红和咧着大笑的嘴脸。
乍一看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那是个老太太站在那儿呢。
这里没有通常丧礼上常见的那个“奠”字,倒是随处可见用白纸剪得“囍”字儿。
因为家里也没个长辈了,这传统的“龙凤贴”就查文斌自己写了,以陈放的名义写完就搁在祠堂里原先小蝶家供奉祖先的地方,这就算是来替陈放下求婚帖了。
当然,查文斌可不管小蝶家的那些祖宗们答应不答应,他只权当是答应了。然后又差人抬进来两个个纸糊的箱子,箱子里头是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也就是聘礼。
这些个聘礼里头,第一个箱子里装的一半是真的绸缎和一些常见的五谷种子,另外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
第二个箱子里装着,锦匣两对,里头有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虽然也都是些便宜货,但是村里的人也都不想他们两人的大婚太寒碜,已经委屈了一辈子的小蝶,说什么他们也会凑出这么一套行头来。
还有一些,则是用烫金的锡纸做的金银元宝,下面垫着厚厚一层的冥币,这些就是陈放给小蝶家下的聘礼。
同样,查文斌也为小蝶准备了陪嫁的东西,内容跟这个也相差不大,都是些纸糊糊的玩意,让一群火焰高,又不反冲的年轻人把这些个家伙事抬着绕着他俩的棺材转了几圈,算是告慰了双方。
除了那套首饰,其它的则都被马上抬到了祠堂中间的空旷处,一把火点燃,两口棺材倒映出不停颤抖的火苗,灰烬洒落在了这个祠堂的每一个角落。
这时,查文斌亲手把两个白色的大花球,也是纸的分别帖子了两口棺材下,下面缀着一张小符纸,纸上分别写着“新郎”和“新娘”,另外还有二人的生辰八字。
这两口棺材前面又放着一张贡桌,桌子上除了两碗倒头饭和生鸡蛋之外,还多了一些龙凤喜饼之类的果盘。
院子里的四个角落里都放着贡品,有猪头,也有水果,香烛不可断,查文斌专门差人管好这些东西。每个角落里又有一张桌子和两张凳子,桌子上放着两只有清茶的碗,这桌子凳子可不是给忙累的活人们坐的,这是给来参加婚礼的小鬼们准备的。
普通的婚礼,请吃请喝的对象是亲戚朋友,而冥婚,这邀请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世界的人,“酒席”办得也得符合那个世界的口味才行。
每张凳子前头,又会撒些石灰,桌子上也一样,有胆子小的人早就不敢动了,为啥?凳子前面凌乱的脚步和桌子上泼洒流淌着的茶水,真不是他们干的,而是“它们”!
这种分寸,查文斌自然会把握,他是客气,替陈放大开宴席,宴请八方,若真有个别孤魂野鬼想闹事,八成是走不出这个祠堂的。
这冥婚最为讲究的不过是拜天地,这就是看真本事了,只有拜过天地的夫妻,那才是真夫妻,怎么拜?得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拜!这就是查文斌请这群孤魂野鬼们来吃席的原因,结婚总得有人见证,这群家伙便是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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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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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的**部分即将来临,这时候祠堂里无论是帮忙的还是凑热闹的都被通通赶了出去,留下有活人在,这事可还真办不成。【、ka$nzw.书河
清场完毕,有人守在祠堂的出口处,大门上贴着雪白的“”字,就和站岗的士兵一般在那矗立着,这些人是为了防止有生人进来,最关键的是这里面的几个人中有一个个头特别高大的,满脸的横肉,眼神里头就透着一股子狠劲儿,这人便是大山。还有一个吊儿郎当的青年,玩世不恭中闪现出的那种精明显然也不是我们那个小山村里能出的来的人物,此人便是超子。还有一个稳重中带着沧桑和成熟的青年,从他来的那天起,话便不多,狠角儿从来不需要用语言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单是这三位哥们戳在那儿,围着看热闹的人见捞不着便宜,也都四下散去,也就那些在山坡上偷瞄着的人实在没法管,中国人从来不嫌热闹不够多,只嫌不够看。
仪式正式开始,查文斌用一根红线捆在两口棺材前面的小纸条上,这叫有缘千里一线牵,月老的红绳大约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没有红盖头,也没有凤冠霞帔,没有高头大马,更加没有锣鼓喧天。有的,只是查文斌随手扬起的一把把纸钱。
两只小酒杯被放在了棺材前面的桌子上,里面倒的是各一盅酒,不多,却也恰好。
这时,查文斌顺手从旁边的早已准备好的笼子里掏出两只鸡来,一只是红毛大公鸡,一只则是还未生过蛋的母鸡。
他迅速的把手中的线分别系在两只鸡的脖子上,另外一头则又分别系在两口棺材上的中间那根红绳上。
这鸡可是活物,它会到处乱跑,人可没办法控制畜生,这查文斌就想了个办法,事先把这两只鸡给饿了一整天,这会儿在各自的脚下放着一个盘,盘里装着米,这鸡立马就老老实实的在原地啄米了。
查文斌在取出长香两枚,分别插在两口棺材前头点燃,这香倒也烧的正常,不过随着查文斌口中咒语渐念,这香竟然开始往那棺才头上飘去。
在微微睁开眼一看,大致都已经准备好了,然后对着空荡荡的祠堂说道:“今天请列为过来,是想让各位给这对新人做个见证,大家吃好喝好啊!”然后又朝着空荡荡的祠堂里作了个揖,若是细心的人便会发现此时某些桌子上会出现了凌乱的指纹,凳子前面的地上又有脚步挪动过的痕迹,更有的还是茶碗的碰撞之声。
接着,查文斌举着一根小棍,棍上捆着一只蚯蚓,他走到那两只鸡面前,突然喊道:“一拜天地!”,然后手上的小棍往天上一抖,那两只鸡哪里肯舍得放过如此鲜美的食物,脖子当即往上一探,接着查文斌又迅速把那蚯蚓往地上一扔,两只鸡同时把头一低。
这一探一低之间,便是完成了一个拜天地的磕头动作,这种招数,也恐怕真的只有懂行的人才想的出来。
接着便是对着那祠堂里一堆早已被蛛网密布并且腐烂不堪的灵牌了,这些“人”怎么说也都是小蝶的祖辈们,今儿这个高堂也只能是他们做了。
同样的招数,在完成了夫妻交拜之后,查文斌迅速抓起那两只还在争夺蚯蚓的鸡,各在它们的脖子上狠拉一刀,鸡血当即喷涌而出。
这鸡到这会儿,已经完成了它们的使命,现在正在院子里做着最后的挣扎。
热乎乎刚出炉的公鸡血向来都是辟邪的良方,可今天却是拿来做别的用处。
怎么用?却见查文斌用手指蘸了一滴公鸡血,滴在那陈放的棺材头上,这血便慢慢往下掉。与此同时,母鸡的血也同样被放到了小蝶的棺木上。
待这血到了红绳的位置,便开始停住了,慢慢凝结成了两颗血珠子,让人觉得揪心是这血珠子不知何时就会把持不住落了地啊。
再看那长香,也烧了半柱有余,查文斌不慌不忙的右手夹符纸一枚,左手持辟邪铃,“铛”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两颗血珠开始了第一次晃动。
“铛”,这是查文斌第二次摇动手中的辟邪铃,此刻血珠开始各自缓缓沿着红绳向中间滚动。
待血珠在朝着中间行走的时候,这香飘的方向也是逐渐向中间靠拢,院子里扎的那些纸人纸马像是瞬间都活过来了一般,嬉笑的脸庞和伸长的脖子,彷佛都在等着这最后圣神的一刻。
也不知是怎得,小蝶那边的血珠在要和陈放的血珠汇合时,却突然停了下来,查文斌恐情况有变,正欲催法,这才看到原来小蝶那方后头还跟着一滴非常细小的血珠子,正在缓缓而来,不用说,这也便是雨儿了。
也不知陈放在得知自己原来还曾经有这么一个女儿时到底是作何感想,一个默默等候了他几十年的女人和这个自己的亲骨肉在这个寒风四起、蛇鼠乱窜的祠堂里,就那样一直等着他,而他却不曾有迈进来过半步。
后悔吗?诚然不知,但若他早得知小蝶已死,陈放未必能活到八十几岁,小蝶一直是他心中那个希望,抓着这个希望,他才可以在那个破破烂烂的祖屋里一直苟延喘残,有了这个希望他才能在那样动荡的岁月里身背两大罪名还硬生生的挺了过来。
查文斌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开灯的时候,陈放会发出惊恐的声音,他是怕啊。他怕有人走进了他的生活,他怕别人告诉他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没有希望了。
于是他开始逃避人群,甚至发展到逃避光线,只有在那个黑暗和孤独的小屋子里,他才能成为几十年前的那个陈放,他才会继续守着自己的梦,守着那个女人,守着他们的约定。
这一刻,来的太迟了吗?
不,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何时都不晚。
“铛!”查文斌手中的辟邪铃第三次响起时,这两滴半血珠迅速溶为了一体,两种不同的血液开始在一起进行了互相的追逐,并最终“滴答”一声,落入了下面那只早已盛放好无根水的碗里。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两股香此时正好熄灭,随着灰烬的弯曲,最后一缕烟在空中完美的拧成了一股,朝着祠堂的上方,静静的散去。。。。。。
至此,冥婚的部分算是能够告一段落了,可是查文斌的事儿却没结束,小蝶尸骨早已腐烂干净,他明日里还得给他们建夫妻冢,这种合葬墓跟平时见的那种又不同,总之这里头的讲究大的很,要想让两人死后彻底走到一起,就必须走上那道程序。
查文斌快步推开大门,然后在兜里掏出一把混着茶叶的米往门口一撒喊道:“送客!”
这是在让那些来参加婚礼的“朋友”们赶紧退场的意思,过了好一会儿,他又在三人的肩膀上各自拍了几下,算是给这几位站岗的兄弟们去了晦气,其实他们哥仨是真无所谓,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本来忙到这儿,就可以先回去休息了,第二日,挑个时辰给这对夫妻下葬便是了。可终究还是出了一点事儿,出事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村里一光棍儿,小名叫做刺头。
这人呢,人如其名,就是个刺儿头,专门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一整年都是一个大光头,谁家办事他都去蹭吃蹭喝,但是绝对不随礼,要是嫌酒菜不好,还会给主人家找茬,总之在我们村的名声那是真差劲。
这人那天是很早就被赶了出去的,纯粹就一看热闹的,他骨子里头是不信不这玩意的,用他的话说,乱葬岗子上都睡着觉,也没见过有鬼来找他麻烦。这话不知是不是吹牛,但这小子的确干过一些盗挖古墓的勾当,但是我们那个地,自古贫的很,也没让他掏出几个值钱的玩意来。
这刺头反正没事干,拉了几个村里的小痞子们一起蹲在后头山上看热闹,面前放着的是刚从厨房里顺出来的大鱼大肉和东倒西歪的酒瓶子,这种白丧事,让他来出力那是不可能的,他倒是盯上了那套用来陪葬的首饰,用他们话说,这叫明器。虽然小蝶这套东西算不上有多值钱,但换个几顿酒那还是没问题的,加上这又是两个无后的孤坟,自己不下手,那不是便宜了别人?
所以,他就在这山上盯着祠堂里头,生怕那点东西没了去向。要说这人该碰上吧,那就真的能碰上什么。
查文斌忙好之际,这刺头的身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只黄麂来,就是那天我阿爸打了无数枪都没响的那头。
这刺头一伙儿也知道这东西可是个好东西,皮子值钱,肉又好吃,可是手里没有刀子也没有枪的,就靠空手抓?
刺头也不知是怎样想的,顺手就从地上拾起一块板砖大小的石头朝那麂子丢过去了,这真是巧了,一石头不偏不倚的刚好砸到那比鬼还精的麂子头上,当即脑浆崩裂,一命呜呼。
这可把刺头给乐坏了,马上招呼那几个小痞子扛着那只麂子哼哧哧的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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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索命还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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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河最后一个道士第二百三十九章:索命还是自杀?
且不说有多少人知道这只麂子是挺邪门的,但凡刺头那种人他也的确是什么都不怕的,可是胆子大并不能意味着什么,该找上门的还是会找上门。//百度搜索 看最新章节//书河'
果不其然的是当晚这群痞子们就把这只肥壮的猎物扒皮煮肉了,一番胡吹海饮之后,大哥都认不得二哥了。
第二天村子里就到处流传着刺头死了的消息。
次日早晨,本是查文斌去替陈放入土做准备的时间,可是还未等查文斌到,就看见祠堂前面早就围了里外几层人啊,乍一眼看下去,好家伙,半拉个村子的人都在这儿了。
大山和超子推开拥挤的人群,大家见是查文斌来了,也都自觉的让出一条路来,才踏进大门,就觉得这是真心不妙。
原本昨晚上,这祠堂里走的最后一位可是查文斌,他是记得把大门紧闭着的。再说了,就这么个地方又在办这种事,他还真没想过有人会半夜里闯进来。
谁呢?那位刺头呗,刺头的老娘现在正趴在地上哭爹喊娘的,那股子劲,恨不得是要冲上去掀掉棺材板,嘴里一直不停的喊着让陈放和小蝶还她儿子的命来。
这是怎么回事呢?
几个吓白了脸的小痞子此时正在一旁的草垛子边打着哆嗦,双手也捂住脸,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在旁人的提醒下,超子率先进了西厢那屋子,之间房梁之上有一根绳套,套上还悬着一人,这人便是刺头。
超子默默退了出来,把里面的情况汇报给了查文斌,查文斌也是眉头大皱啊。这小蝶含冤而死成鬼不假,但是昨天冥婚已配,就是有天大的煞气那也早该随着昨晚那柱香远去了啊。再者,小蝶本就是个弱女子,气势并不是致人死地之辈,他觉得此事定有蹊跷。
先是让村里人把那刺头已经僵硬的尸体般了下来,刺头他老娘说什么都不肯把死尸拉回家,说是命丢在这儿的,一定得让这里的人给个说法。
这你得找谁说理去?找小蝶?只怕是小蝶愿意跟你谈,老太太你不敢跟她谈啊!
很快有人就发现了异样,有人在刺头的手里找到了一对耳环,这对耳环,全村人都认得,那是昨儿个查文斌替陈放给小蝶下的聘礼,这东西是搁在小蝶棺材前头一个红布包里的,本打算着今天给小蝶开棺之时一并放进去。
这刺头来偷死人用的东西,然后被索命的事儿,很快便在这小小的祠堂里传开了。加上平日里刺头干的事也确实不得人心,跟过街老鼠似地,有不少人心里暗自还在叫好。
这刺头的老娘一听别人这么说他儿子,那老脸越发挂不住了,这是又气又恨又恼又悲伤,挣扎着就要去撞小蝶的棺材,几个婆娘在边上都拉不住。
这查文斌虽不是我们村的人,但的确是这桩事情的主事人,见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不出面干涉怕也是不行了,只使了个眼神,大山便一把夹住刺头的老娘,就跟拎小鸡那般的从祠堂里头提了出去,然后说道:“哪家跟她是门亲戚的,先带回去照顾着。”
刺头的老娘哪里肯走啊,一会儿骂查文斌是帮凶,一会儿又求查文斌帮他儿子伸冤,闹到最后,还是村长实在看不下去了,发了话让人把她强行拉了回去。
这刺头死的时候,嘴角上挂着惊恐的表情,眼珠子瞪的那叫一个大,但凡这样死的,那都是生前遇到了什么极为不可想象的事。身上没有太多的伤痕,除了脖子上那一圈淡淡的因为勒痕造成的紫色之外,更多的便是他的脸上有很多的蜡烛油和手上的烧伤。
查文斌立即抓起那几个在地上的痞子,他们的嘴里能说出的话也都是“见鬼了、见鬼了”之类的云云。
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是会陷入短暂的神经崩溃状态,这几位痞子小哥现在就是这样。平时流里流气的他们,现在却是一副尿裤子了的怂样。
院子里围观的人还是很多,查文斌也叫了这几个痞子的家里人一起,大家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偏房里,生了个火堆,查文斌又从怀里拿出一个紫檀香炉来,往里面放了点东西,这点完没一会儿,整个屋子香气扑鼻,那几个痞子这才稍稍有些缓过劲来,开始结结巴巴还原昨晚的事情。
话说这刺头回去吃了肉,又多喝了些酒,就当即拍板道:“现在就直接去拿明器,免得以后还得挖人棺木,再怎么,陈放那疯子也是一个村的人!”
“刺头哥,这怕,怕是不好吧?”一个痞子说道。
刺头也不知真是酒喝多了,还是心里横到位了,一巴掌扇在那小痞子的头上骂道:“刨人家祖坟我都不怕,拿这点零花钱算是替他们以后消灾了,免得再遭罪!”
就这样,这伙人乘着夜色就摸到了祠堂外头。
这地方平日里就渗人的很,更加别说在今天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人走到这儿,看着那大门上贴着的那对白“囍”字儿,酒都纷纷醒了一大半,大家都纷纷拉住刺头,劝他这事真干不得,太丧阴德了。
可那刺头唯独偏偏就是不听,“哐当”一声,大门就被他给踹开了。
阴风四起,满屋子的白色满屋子的幡,吹动着,搅动着,窝在门口的那群人不敢过去,可是刺头就跟没事人一样,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
他知道那些明器是放在哪里的,所以,他的方向是没有错的,外面的人只看到刺头站在那小蝶的棺前好久不动。
接着他开始不断的抚摸着自己的头发,就像女人给自己梳头的那个动作一般,身子也跟之前不同了,有婀娜的女性味道,变得有曲线了。
接着,他们就看见刺头不停的在重复做着一个类似于洗脸的动作,一直过了好久,这个动作都还在继续。
外面的痞子们开始觉得不对劲了,便准备进去把他拉回家。
进门之后,他们便听到这里头有女人在痴痴地笑,这笑声有点让人毛骨悚然。几个痞子的脚立马僵住了,他们不知是该继续走,还是立马逃出去,好像小腿以下的部位都不听自己使唤了。
可是现实,已经不会再给时间让他们继续考虑自己的去留问题了。
刺头动了,一个极其妩媚的转身动作,手指翘成兰花状搭在自己的耳根子上,那腰线恨不得都要扭断了才肯罢休。
这是怎样一个让人才能接受度的表情,恐怕没人可以接受,这还是刺头吗?
显然已经认不出来了,因为这人的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白蜡烛油,合着刚才他就是在不停的去抓那刚刚融化的蜡烛油然后再不停的涂在自己的脸上,更为奇葩的是,他还没忘记点燃了一根做样子的红色龙凤蜡烛,将那烧化了的红蜡当做胭脂使。
这家伙用白蜡烛做粉底,红蜡烛做胭脂,当几个痞子看着他用手被滚烫的蜡烛油烧的“兹兹”作响的时候还依然妩媚的笑着,当即所有人都崩溃了。
可是当他们回头再想跑的时候,却发现那扇被刺头踹开的大门已经关上了。
人越在这时候,越是容易手忙脚乱,几个大男人合力居然就打不开这扇门了。
绝望和无限的恐惧弥漫在所有人的心头,他们看着刺头在那妖娆的打扮着,终于他拿起了那对耳环,但是刺头却没有穿过耳洞,这玩意他又哪里带的上?
就这样,他们看见刺头慢慢走向了那间西边的厢房,那里曾经有一位女子悬梁自尽。
没有人敢去阻止,也没有人敢去看,害怕到了一定的程度,只会让人本能的保护自己,这就是活生生的能吓死人!
查文斌听完这些叙述,心头也是一惊,莫不是真是小蝶干的?虽然他一万个不愿意相信小蝶会谋人性命,但现在看来,这多半是个女鬼索命的状态。
超子看着这群鼠辈,半点同情也没有,问道:“你们之前还干过什么?”
“没干什么,就是躲在后山看法事。”一个痞子结结巴巴的说道。
超子一把提起他的领子狠狠问道:“好看吗?”
“好看,不,不好看。”
查文斌坚信小蝶是不会干这事的,于是说道:“行了,这事有点蹊跷,我得算一算。”
这帮子人于是陆续开始被家里人接走了,其中有一个痞子说道:“对了,我们还在后山逮了一只麂子,是刺头哥用石头砸死的。”
就是这句话,让在场的不少老人都为之一颤,心想道:这玩意你们也能碰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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