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喜欢便意味着弱点
当薛铃满脸通红地走出厨房,看着外面的清澈月光和满天星斗,以及那个正在屋脊上喝酒的绿衣女子,不由跺了跺脚:“萍姐!”
她只喊了萍姐两个字,但是所有的愤懑和羞愧都在这两个字中包含。
月光下,何萍举杯向着薛铃遥遥敬酒,同时开口笑道:“怎么样,好看不好看?”
这位二十九岁的女子在月光下这样对着十七岁的薛铃问道。
月光下她脸庞是光影下优美模糊的侧脸,手中的酒液杯中荡漾。
神使鬼差的,薛铃点了点头:“好看。”
好看两个字说出口来,薛铃才感觉不对,双手捂住嘴巴,一瞬间不知道自己为啥会理所当然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
那一瞬间脸才是真红成了苹果。
毕竟,如此不知廉耻的话语怎么会从自己的口中说出来了,薛铃恨不得撕烂自己的嘴。
不过何萍只是看着月光下捂脸的薛铃平静笑道:“好看就够了呢。”
“好了,你该去睡觉了吧。”
“虽然一时间可能会睡不着。”
薛铃一路小跑离开了何萍的视线,何萍看着眼中少女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满饮此杯。
继续坐下,望月独酌。
……
……
客栈外的打更声打过四更的时候,方别才在已经西斜的月色下走出厨房,看到依然在屋脊上喝酒的何萍。
何萍只带了一壶酒,没有什么下酒菜,但是她却能够用这一小壶酒一直从未时喝到了丑时。
一直喝到了方别出来。
如果这也是一种本事的话,那么何萍这份本事也算得上登峰造极。
“萍姐你少喝点酒不行吗?”方别看着屋顶,抬头无奈说道。
“我又没吃你家大米。”何萍淡淡说道,同时摇了摇手中已经所剩不多的酒瓶。
这酒瓶充其量也不过只能装一斤酒,并且何萍喝的并不是最烈的白酒,而是蒸馏过滤后的米酒,入口要柔许多。
“我喝不坏的,放心。”
“毕竟相比于在月亮下发呆思春的傻瓜,我更喜欢做一个在月亮下喝闷酒的傻瓜。”
方别叹了口气。
“林雪是你叫进来的?”
何萍自然地摇了摇头:“我大概只是指了指路?”
何萍说的非常无辜。
“林雪是个好女孩。”方别说道。
何萍点了点头:“我也知道林雪是个好女孩。”
“但并不是每个好女孩都应该往我身边推?”方别反问道。
何萍看着方别,一副老母亲看儿子的感觉:“你都十七了?”
“林雪是我的搭档,并且组织有规定搭档不能相恋。”方别说道。
“规定是组织的规定。”何萍说道:“但是所有的规定都有例外。”
方别点了点头:“但是我暂时不打算喜欢任何人。”
“为什么呢?”何萍问。
“喜欢便意味着弱点。”方别笑着说道:“我暂时不想给这个世界留下太多的弱点。”
“我保护林雪只是因为她或者对我更有用,但我永远不会为了让她活下去而让我自己去死。”
“而所谓的感情则是会让人做傻事的东西。”
“等到我足够强大的那一天,我或许才会尝试喜欢一个人。”
“但并不是现在。”
何萍听着方别的话语,反问道:“你现在还不够强大吗?”
方别理所应当地点了点头:“当然不够强大,这个世界上能够杀死我的人还有很多。”
何萍笑了笑:“已经不多了。”
方别摇头:“很多。”
“对你来说,恐怕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杀你,你也会感觉多对吧。”何萍问道。
方别点头:“是的,一个都已经够多了,况且现在要比一个还要多很多很多。”
“那你的剑怎么样了?”何萍问道。
方别沉默了片刻:“还在练。”
“那么我很期待你练成的那一天。”何萍说道。
“你练的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剑。”
“我可不知道够不够强。”方别笑了笑:“但是真的要练很久很久。”
“时间不早了,我要去睡觉了。”方别这样说道。
他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走到自己的耳房门口的时候,才回头,抬头看着屋脊上的女子:“谢谢。”
“救命之恩不是应该放在心里,而不是挂在嘴上吗?”何萍侧头,微笑说道。
笑容温柔而甜美。
“我是感谢萍姐给我守夜到了现在。”方别静静说道,微微一笑,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同时关上了门。
何萍无奈地摇了摇头,抬手打了个哈欠,然后将手中的残酒倒进口中,随后纵身一跃,从屋脊跳到院子里。
月光照下她的影子。
笔直而修长。
何萍沿着自己的影子走向自己的房间。
同样步履平静而笔直,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影子上,影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移。
丝毫看不出来,她在月下的屋脊上喝了一夜的酒。
只留孤月照空庭。
……
……
当第二天薛铃起来的时候,似乎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少女作为霄魂客栈的厨娘,每天要起个大早来处理食材,然后等待方别打扫店面开张,何萍负责算账。
这就是这个小小客栈的一天。
当无事发生的时候,霄魂客栈就是一间平静,小巧,干净的客栈,提供十个客房的住宿,提供早中晚的三餐,也提供一些简单的外卖服务。
这就是霄魂客栈平常的样貌,周围人也渐渐熟悉了这间刚开不到半年的客栈,开始接受里面的菜色和口味,也会夸奖那个稚嫩水灵的厨娘做菜越来越好吃。
虽然说就霄魂客栈背地里做的生意来说,光招待客人以及住店的收入,一个月不知道有十两银子的利润没有。
但是薛铃真的感觉何萍很看重这份收入,很看重很看重。
就连方别每天的跑堂打扫都非常的认真,非常勤快,并且一丝不苟。
有时候薛铃会感觉方别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用鞭子鞭打着自己前进,自律,冷淡,并且非常的认真,与谨慎。
就这样,当第九天过去的时候,这天早上薛铃苏醒,发现自己的枕头边放着一双薄如蝉翼通体雪白的金丝手套。
第三十二章 测试金丝手套
薛铃抬手拿起那张手套,只觉触手冰凉柔软,但是拿起来却颇有点沉重,应该是因为这双手套是蚕丝混合玄铁丝制成,她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然后将手套进手套里面试了试,只感觉丝丝入扣,似乎是方别比着自己手型制作的。
这些天似乎方别真的天天晚上都在那个锻炉中劳作,只是薛铃却再也没有进去过一次,毕竟在里面方别真的只穿了一个大裤衩,怎么都感觉各种不方便的样子。
所以说他是比着自己的手做的吗?
薛铃翻转了一下手掌,感觉活动非常顺畅,除了稍微有些沉重之外,完全没有戴着铁手套那种束手束脚的凝滞味道。
薛铃随即抽出了床头一把小匕首,这把小匕首是普通的镔铁匕首,还算锋利,但只算是凡兵。
少女咬牙,用匕首在自己的手背上轻轻一划。
她只感觉似乎金丝手套环环相扣,轻松就将匕首所赋予的力量分散到整个手背,所以没有任何感觉。
薛铃随即加大了力度,但是依然没有在手套上形成一点划痕。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薛铃感慨道。
她看了看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看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看了看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看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看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薛铃和方别相处许久,之间早已经有了基本的默契,方别开口之后,薛铃就老老实实将劳力士和金丝手套取下,交给了方别。
方别端详了片刻,然后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然后少年手腕一甩,就看到一截银芒从手腕处吞吐,恰若无形剑气,方别回头,手腕轻轻一甩,薛铃只看到一片雪白匹练如同长虹而出,足有一丈之远,正中院子中一块乱世,将其捅了一个通透窟窿。
随即方别再抖动手腕,劳力士的锋芒如银蛇舞动,瞬间将整个乱石切得四分五裂,少年随即收剑,劳力士妥帖地收回腕中,乖巧团成一小团。
薛铃这下看得目瞪口呆。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其貌不扬的劳力士竟然可以吞吐出来一丈的剑身,虽然攻击只有那么一瞬,但是随即方别的一抖一舞再收剑,不仅动作行云流水,切换更是让人完全没有防备。
这劳力士在方别手中的表现,不仅是自己完全无法比拟,就连原主宁怀远手中,也全然没有如此犀利。
薛铃和方别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见过方别真正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之前杀宁怀远用的是钢丝阵,杀红狐用的是不知名的雷霆暗器,这个少年从来不用自己的真实武功,不知道是不敢用,还是不想用。
但是此刻只是吉光片羽地惊鸿一现,就让薛铃感到望洋兴叹,自叹弗如。
“你这么厉害的吗?”薛铃讷讷说道。
方别笑了笑:“原来我在你心中一直都是很不厉害的啊。”
这样说着,方别手腕再一抖。
这次劳力士出剑的时候,却没有像上次那样如同银蛇出动,而是盘成一团涌出,薛铃知道,那是因为动作没有做好,并且内力没有灌注的缘故,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伤及自身,尤其是切手指,真的是一切一个准。
这也是目前制约薛铃练习劳力士的最大阻碍。
因为这个劳力士实在太过于危险了。
而在薛铃面前,劳力士锋芒所团成的银蛇随即绞上了方别手上的金丝手套,只听到一阵金属交击的声音,火光同时四溅而起,但是薛铃看着方别的手,竟然毫发无伤。
方别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抖手,银蛇随即收入劳力士的铁盒之中。
随后方别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都脱下来递给薛铃:“普通级别的劳力士斩击,金丝手套尽可拦下来,不过如果你灌注内力想要自残,我就不做这个测试了。”
薛铃微红了脸颊,然后看着方别:“明明你用起来更强,为什么要给我用?”
少女认真问道。
方别笑了笑:“因为我不需要。”
这样说着,方别转身:“你赶紧收拾收拾,带好东西。”
“今天有任务。”
“什么任务?”薛铃在方别身后开口问道。
方别没有回头。
“空悟高僧。”
“进洛城了。”
第三十三章 五色新丝缠角粽
洛城,端午时节。
洛水边聚满了人,挤挤攘攘就好像一团攒动的蚂蚁,甚至不时有人被挤落水中,于是便响起一连串的哄笑。
有人将缠好的角粽扔进河水中,以便喂养河中的鱼虾,以免它们啃噬忠臣义士的尸体。
当然——屈原并不是在这条河水中死去的,但是人们并不管这些。
就好像那些在河水中装饰华丽左右竞速的龙舟一样,号子声和呐喊声响成一片,还有人打赌究竟是哪条龙舟可以最先抵达终点,获得丰厚的赏格。
端午便是五月初五,初夏已至,但是洛城尚且不至于太过炎热。
只是洛水边这么热闹,薛铃却并没有在河边。
她正跟着方别,假装在一个粽子摊上吃粽子。
缠着粽叶的糯米剥开之后透着一股好闻的清香,洛城地处北方,薛铃更是地地道道的燕京人,也是被北方人中的北方人,所以说方别和薛铃并不会因为粽子的甜咸而大动肝火,室内操戈。
薛铃吃到了一个蜜枣,甜丝丝的,虽然说少女已经过了吃甜食的年纪,但是能够吃到甜的,还是很开心的。
以前在燕京的时候,每次端午吃粽子,都会拿蜂蜜来配,甜甜的蜂蜜混合了粽子的清香,真的非常好吃。
只是现在,只能够吃一点这些包着蜜枣的甜粽了。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方别给薛铃递过来一个小碟子,薛铃一看,碟子里面竟然是细白绵软的白砂糖,她吃了一惊:“你从哪里弄的。”
方别笑了笑:“你不用管。”
薛铃抿了抿嘴唇,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粽子,蘸了蘸小碟里的白砂糖,然后将粽子放入口中。
白砂糖的甜味比蜂蜜更甜,并且也更加绵软好入口,少女吃到甜食感觉心都要化了,尤其是这样珍贵的白砂糖。
“我听说这些白砂糖只有最南方那些盛产甘蔗的地方才有的生产,只作为贡品供应皇上。”薛铃看着方别,好奇说道,对面的男孩正坐在她面前,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行人,并没有点粽子来吃。
薛铃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方别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谨慎与慎重,比如说他吃喝东西必须要用自己的容器,出门自带干粮,不碰外面的东西,比如现在薛铃在街边吃粽子,方别就依旧坐在凳子上,就好像一个陪着小情人出来吃饭逛街的少年。
哪怕他一直都在观察着街上的动静,毕竟方别说了,空悟高僧今天可能经过洛城,这是一位一品的当世高手,需要尽量谨慎的对待。
“不要管,好吃就对了。”方别淡淡说道。
白砂糖的制法并不困难,更何况方别又不是大量制糖,只需要利用自己手头的设备制作几斤来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况且这个时代,在南方已经有了黄泥水淋糖法,虽然还没有彻底普及,但是已经作为贡品呈送的给京师,如果产量再大一点——估计也大不了多少,小农经济的生产力终究有限,质量也不高。
终究是这个时代已经有的东西。
所以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薛铃点了点头,然后再吃了一口问道:“会不会高僧去看龙舟去了?”
其实薛铃自己还是很想去看看龙舟的,毕竟她之前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热闹活动,不过方别已经笃定空悟高僧会从这条街经过,所以说薛铃就只能跟了过了。
对此薛铃真的很想说,究竟是我是蜂翅还是你是蜂翅。
这个少年最近很是习惯把蜂针蜂翅一把抓让薛铃很是不满,尽管她自己心里明白,暂时的自己还不是能够配上方别的蜂翅。
但是——但是这主要是因为方别的级别真的有点高好不好。
方别静静摇了摇头:“你看我都不看龙舟,你感觉高僧会去看龙舟吗?”
薛铃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半天只能说出一句;“你肯定没有童年。”
方别看起来就是一副没有童年的样子,待人接物永远是那种温润平和宠辱不惊的样子,但是真动起手来却雷厉风行,就好像当初方别在那间小小的耳房用短刀抵住自己的时候,薛铃完全不怀疑方别会随时把自己的喉咙割破。
而与方别接触更多,她就越坚定当时的看法。
毕竟宁怀远强不强?红狐强不强?
在方别面前,真的就是像玩偶一样任他摆布,说什么时候让你死,你就真的什么时候死。
并且到最后都不知道方别究竟是什么实力。
但是方别究竟是什么实力呢?
薛铃真的搞不懂。
“你还有资格嘲笑我没有童年?”方别笑了笑,刚想反驳两句,让她了解自己童年的博大精深,以及关于三年高考五年模拟是多么痛的领悟,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悠扬的佛号。
“阿弥陀佛。”
“来了。”方别轻声说道,然后将五个铜板压在了桌上,叫起来薛铃,向着佛号宣来的地方走去。
两个人穿过端午节有些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到一个高大的白须和尚正披着一件有些破烂的土黄色袈裟,头上九个戒疤,手里拿着一条黄铜的锡杖,正对着一个女子单手合十道歉。
他身后是一个白生生的小和尚,穿着白麻布的僧衣,虽然有些破旧但是却洗地很干净,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左右,背上背着一个竹编的篾笼,里面是一些衣物行礼之类的东西。
这对僧侣一老一少,走到路上,此时却被人团团围住,只因为这个女子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如果只是一个女子挡路倒没有什么稀奇。
稀奇的是这个女子长得出奇的美,又穿得出奇的少。
她生得深鼻高目,五官立体而精致,一头浅栗色的略带卷曲的柔顺长发,肌肤是接近于蜜色的诱人肤色,此时正看着面前对着自己宣佛号的僧人,静静开口说道。
“大和尚,你家小和尚多看了我一眼,六根不净,是不是应该把眼睛剜掉赔我?”
她的声音倒是正经的中原官话,咬字清晰响亮,又柔美动听。
第三十四章 妖女宁夏
周围路人都听得大皱眉头。
毕竟如果只多看了你一眼就要剜目谢罪,那么在场的人是不是都要自挖双目?
但是由于这个女子真的生的出奇的美,不仅外貌不是中原人的模样,其穿着也并不是中原人襦裙厚裳的打扮,此时初夏并不是很热,她就堂而皇之地裸露着两条如丝绸般光滑的手臂,上身只裹着一个深蓝色的抹胸,下半身是飘逸的如纱长裙,修长如筷子一般的大腿若隐若现。
让那些愚昧古板的卫道士看了不由得大呼伤风败俗,但是又总是忍不住会多看上那么两眼。
毕竟那么好看谁不想看啊。
看到想要自挖双目的地步。
而高大的年老和尚静静伸出右手捂住了身后小和尚的双目,左手握着锡杖,又宣了一声佛号,苍老说道:“佛经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女施主容貌再美,也不过是红粉骷髅,过眼云烟,与六根不净又有什么关系。”
身后的小和尚倒是机灵可爱,他是真的对眼前这个异域女子挺感兴趣,想要绕开和尚的手去看眼前女施主的样子,但是老和尚的手始终停在小和尚眼前一寸之处,任由小和尚如何辗转腾挪,就好像孙猴子无法脱离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
那西域女子咯咯笑道:“大和尚你好生没趣,你家小和尚想看,就让人家多看一眼就是呢。”
这样说着,她上前一步,就要抓老和尚挡住小和尚眼睛的手腕。
她赤着白生生的臂膀,一手抓出,但是下一刻却如同抓到烧红的炭火一般瞬间撤手,花容失色:“金刚不坏神功?”
老和尚长叹一声,挽开袖子,只见土黄色袈裟袖子上有着七八根银光闪闪的细针。
不过如果是细针倒也罢了,最让周围人大跌眼镜的是,明明那针看起来又尖又硬,但是刺在这和尚手腕上,却连一点油皮都没有刺破,全数被顶得七扭八歪,就好像只是一些稻草松针一般。
“西域魔门的寒魄银针。”老和尚袖子一抖,那些银针都落在了地上:“姑娘真的是好跟脚。”
“敢问女施主姓名?”
一招落败,西域女子表情惊惧,毕竟对方武功之高,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但是她反而哈哈大笑一声:“小女子宁夏,敢问大和尚问我名字,是不是想要给本姑娘提亲?”
“非也非也。”老和尚平静说道:“只不过女施主杀性太重,打算送女施主回少林寺静修十年,以磨心性。”
此言一出,宁夏颜色终于变了。
如果真进少林寺被关上那个十年,等到出来的时候,岂不是青春蹉跎。
“老和尚好大的口气。”宁夏笑道:“你能拿的住我吗?”
“那当然是要试试了。”老和尚如是说道,同时抄起身边的小和尚,把他放在自己的后背上,小和尚顿时如同八爪鱼一样把老和尚紧紧抱住,而同时,老和尚上前一步,就向着宁夏的肩膀抓去。
宁夏嘻嘻一笑,上前一步,正将自己的胸脯送到老和尚手中,老和尚一愣,原本已经在空中的身形骤然下沉,稳稳落在地上:“你这女施主,好生不要面皮。”
宁夏则扯脸羞了羞对方:“你拿人就拿人,偏偏往女子要害部位下手,真真是个假高僧,花和尚。”
这样说着,宁夏将手往怀里一套,抓出满把银针在老和尚面前亮了亮:“你不是说我杀性太重吗?”
她环视四周,之前因为是罕见的西域美女当街刁难一对和尚,这里又是洛城闹市,所以说有不少人围住看热闹。
“我这寒魄银针,大和尚你是知道的,如果你敢上来的话,我就朝人群一洒。”
“你武功再高,能挡得住我身后的路人?”
“那个时候你抓了我,他们却中毒不治而死,敢问大和尚,这算是您造的杀孽?”
“还是本姑娘我造的杀孽?”
宁夏用的是中原官话,说的是又脆又响,原本这些路人看客只是看个热闹,没有想到转眼之间自己这边就被宁夏绑上了战车,顿时坐不住了,大家并没有后退,反而仗着人多开始数落和尚。
“你这和尚,偷瞧人家女孩子就罢了,还想送进少林寺供你们这些淫僧取乐?佛祖见了,岂不羞煞自杀?”
“你抓西域妖女是你的事情,但是如果西域妖女因此伤了我们,那不是大和尚你大大的罪过。”
“除魔卫道是你们的事情,但是不要殃及我们这些池鱼。”
“……”
一时间所有人说话乱成一团,宁夏在其中笑得洋洋得意,就好像偷吃到了母鸡的狐狸。
“大和尚,我武功不如你,只是来会会你的功夫,你功夫太俊,我就不奉陪了。”
这样说着,她扬了扬满手的银针,转身就扭着腰向着人群那边走去。
不过因为她长得太美,声音又好听,所以说人群并没有给她分开道路。
毕竟这么娇滴滴的美人,说走就走,谁乐意啊。
宁夏不由叹了口气:“大和尚,他们不让我走,我就得罪一下了。”
这样说着,她手腕轻轻一扬,一团粉末向前方撒去,化作一团浅绿色的雾气,面前挡着的人躲闪不及,被撒个正着,一个个顿时涕泗横流,一边打着喷嚏一边抱头鼠窜。
大和尚站在原地,小和尚抱着他的肩膀,两个人一动不动。
“放心了,大和尚,我杀性没那么重,这些只是让人打打喷嚏流流眼泪的东西,感谢大和尚慈悲为怀,放我这个妖女一条生路。”
大和尚单手放于身前,唱了声佛号:“希望姑娘下次不要让我在清净地方遇到。”
“那可不一定哦。”远远传来宁夏的声音,但是这个艳丽的西域少女已经消失在了人海之中。
明明是那么显眼的打扮。
老和尚叹了口气,将小和尚放了下来,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
小和尚好奇问道:“师父师父,这就是您说的那种罗刹妖女吗?”
罗刹,佛门恶鬼,皆食人肉,其中男者丑恶,女者姝美。
老和尚摇了摇头:“此为人间之鬼,非佛门罗刹。”
这样说着,拉着小和尚,分开人群,一步一步向着前方走去。
第三十五章 我这可是沾满毒药的匕首
随着主角相继离开,人群渐散,方别和薛铃也没有在这个地方久留,而是选择默默远远跟上了这对和尚。
之前宁夏和这位基本已经确定是空悟高僧的老和尚之间发生的冲突基本上尽收薛铃和方别的眼底,不过两个人单纯只是看热闹的角色,并没有过分干涉,但是尽管如此,宁夏就罢了,这个空悟高僧武功之高,真的让薛铃有些胆战心惊。
毕竟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大多数人只是将两个人热闹来看,但是薛铃却清楚知道,当宁夏假意去握空悟高僧手腕的时候,其指缝间已经夹了银针要去刺空悟高僧。
这样的力道可要远远比隔空发针的力度要大,但是结果却被空悟高僧的皮肤给活生生把针尖顶弯,连一点油皮都没有刺破,这就让人真的不寒而栗了。
毕竟再推想一下,这种手把手的扎针都扎不进去,那么寻常暗器刺上去,那真的就如同以卵击石一般。
甚至薛铃怀疑就算是之前方别曾经用来杀死红狐的那雷霆暗器,也未必能够破这老和尚的防。
这种级别的修为,何止骇人听闻,简直就到匪夷所思了。
难怪说父亲当初还活着的时候就对自己说,武道修到极致,那就有些近乎仙人手段。
眼下空悟算不算仙人手段薛铃不知道,但是让薛铃深刻知道了,传说中的一品武者,究竟有怎么样的手段。
怪不得是只有金蜂银蜂级别的蜂巢刺客,才有资格刺杀的对象。
“对了,把手伸出来。”
两个人正在走着的时候,方别突然回头对薛铃说道。
薛铃愣了一下,还是乖乖把手伸了出来。
方别拿出一根银针就往薛铃手心扎了下去,少女吓了一跳,赶紧缩手:“方别你做什么!”
定睛一看,才发现方别手中赫然是那传说中的寒魄银针。
“测试一下我金丝手套的强度。”方别认真说道。
“你扎透了我就中毒了好吧。”薛铃当然不依。
“放心,不会中毒的,也不会扎透,不信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我的这把匕首上可是沾满了剧毒的匕首。”方别笑着说道,然后不由分说拉出来薛铃的手,用力在上面扎了一下。
薛铃没有感受到手心的刺痛。
不过这种男孩子绝对不会有人会喜欢的好吧。
薛铃用力抽出了在方别手中的手:“你不要随随便便不经过我的允许好吧。”
少女是有点生气,毕竟搁你被人随随便便扎一下也会不开心?
“没事没事,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消消气。”
这样说着,方别就认真讲了那个关于被选中的勇者前去打倒魔王营救公主,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擅长使用毒药的盗贼。
“盗贼?”在说到这个职业的时候薛铃发出了好奇宝宝的疑问。
“就是刺客。”方别简明扼要地说道。
然后继续绘声绘色地描绘盗贼夸耀他的毒药是多么见血封喉,沾之即死,并且他还将这种毒药涂在了他最心爱最锋利的匕首。
“听起来像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薛铃评价道。
“你还两条毛腿肩上抗呢。”方别嫌弃说道:“听故事就别打岔。”
于是薛铃就认认真真继续听故事。
嗯——有点气消了。
不知道为啥,薛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好哄。
因为方别长得好看的缘故?
还是自己真的是易哄体质的缘故?
以及薛铃挺想知道故事的后续的。
也就是将要去打倒魔王的勇者,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擅长使用毒药的刺客,会有怎样的结局。
“那是一位特别风骚的刺客。”方别向薛铃描绘道:“嗯,风骚,不是今天我们见的那位西域妹子的风骚,人家那叫性感,性感是什么意思?不要问那么多好不好,总之,勇者们很快就被这位刺客吓到了。”
“于是,刺客非常得意。”
这样说着,方别抽出自己从红狐那里毛过来的斩鱼匕首,看着薛铃,伸出舌头,一边妖娆地说:“我这可是沾满毒药的匕首。”
另外一边,方别伸出挺翘的舌头在匕首上呲溜舔了一下。
薛铃这下真没忍住,顾不得形象捧腹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哪里有这么蠢的刺客啊。”
方别收起匕首,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少女,嗯,真的很好看。
也很可爱的家伙。
方别的匕首上当然是没有毒的。
“这个世界上偶尔还是会有这么蠢的刺客呢。”方别这样说道,然后看着薛铃:“现在,不生气了对吧。”
薛铃咬着嘴唇止住笑声。
生气是当然不生气了,被别人逗得哈哈大笑,还怎么生得起来气啊。
“方别。”薛铃抿着嘴说道:“我没有想到你居然还会这么逗女孩开心。”
“我其实并不会逗?”方别认真说道:“否则我也不会二十多岁还是母胎单身的见习魔法师?”
薛铃已经有点习惯方别偶尔会说出一些半懂不懂的话。
不过越是熟悉,就越感觉方别给自己更多不一样的感觉。
嗯,单单说这种感觉就很好。
尤其是——方别这个人,别的不说,安全感真的是爆棚。
“我们现在去哪里?”
这个时候,薛铃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出了城。
他们原本是一路跟着空悟和尚出来的,谁知道方别一开始讲故事,自己就忘记了东西南北,等回过神来,发现他们已经到了城外。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方别说道。
“什么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薛铃彻底被搞糊涂了。
“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方别问道。
“追踪空悟高僧,并且掌握空悟高僧的动向。”薛铃点头说道。
这点基础素养都没有,她还当什么蜂翅。
虽然最近有点被方别这个蜂针包养,基本上快忘掉了蜂翅的使命。
但是薛铃还是有自己的尊严的。
“我们已经等到了空悟高僧对吧?”方别继续问道。
薛铃只能点头:“等到了,然后不是应该追踪吗?”
“但是我们现在跟丢了?”方别问。
薛铃大怒:“那不都是你讲故事的锅!”
第三十六章 上树与鸡腿
但事实上,方别并没有因为跟丢空悟高僧很感到沮丧,相反他带着薛铃继续往洛城城外的旷野走去,并没有走大路和田野,而是向着草深林密的地方走去,带着薛铃一直走了约莫五六十里,才停了下来。
此处已经是人迹罕至,比起当初薛铃洗澡的那个树林有过而无不及,这可是距离洛城五六十里的山路,穷乡僻壤,深沟密林的。
如果不是薛铃如今已经接近完全信任方别,否则的话,鬼才会跟方别跑到这种地方。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这里真是杀人越货的风水宝地。
如果方别在这里对薛铃图谋不轨,那么薛铃真的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某种意义上,现在的薛铃已经有点认命,那就是她的段位要比方别不知道差多少,如果方别真的对她图谋不轨想做什么苟且之事的话,那么薛铃还真的没有办法反抗。
至少目前没有办法反抗。
只是薛铃相信方别并不是这样的人?
“你看这里怎么样?”方别回头看着薛铃问道。
薛铃环顾四周,这里正是一处深林,初夏时节草木还算繁盛,但是并没有到完全不可穿行的地步,其实一路走来,方别走的都是一条类似于砍柴人小路的道路,虽然崎岖,但是对于方别和薛铃这两个习武之人也不算什么。
前方是一片有些空旷的碎石地,到处都是合抱粗细的接天古木,松柏杨槐之类的,夕阳的日光几乎透不过那些树冠将阳光洒落。
是的——到现在方别已经带着薛铃奔波一天了,现在薛铃才知道方别好心带她吃粽子的用意。
那就是吃了粽子才好跑这么远的路。
以及这一路上薛铃也没有看到方别吃东西,他真的撑得住吗?
这样想着,薛铃回答道:“我感觉不怎么样。”
出于对方别的信任薛铃才跟着这个家伙走了这么远,到了这里他居然有脸问自己这里怎么样?
“我倒感觉这里很好。”方别笑了笑说道,然后看向薛铃:“对了,你会上树吗?”
啥?
薛铃崩溃了,她没有想到方别会问这个问题。
“我会不会上树和现在的情况有关系吗?”薛铃认真问道。
“当然有关系,并且有很大的关系。”方别一边回答,一边看着四周那些几乎仰头都看不清的树冠顶端。
“因为我打算上树。”
“上树干嘛?”薛铃就又迷糊了。
“等人。”方别回答的言简意赅。
这样说着,方别小跑两步,蹭蹭蹭就跑上一株杨树上,然后只见这个黑衣少年如同猿猴一般在这合抱粗细的杨木上攀援,转瞬就不见踪影,过了片刻,才听到顶端有方别的声音:“接下来该你了。”
薛铃???????
少女抬头,大声喊道:“我刚才说过我会上树吗?”
少女的声音在这空旷的林谷中无力地回荡着。
方别在树梢上笑了笑:“我感觉你会。”
薛铃轻轻咬了咬嘴唇:“你信不信我现在扔下你回洛城。”
虽然现在回去天也就黑了,但是薛铃又不是普通柔弱少女,也不害怕什么剪径的强盗和什么豺狼虎豹。
“我不信。”方别淡淡说道。
“上来吧。”
薛铃冲到那颗杨树前愤怒地拳打脚踢来发泄,一番操作,这棵杨树纹丝不动,充分显示了蚍蜉撼树谈何易的含义。
然后发泄之后的薛铃,老老实实的,像是壁虎一样双臂抱住杨树的外皮,一点点攀爬了上去。
是的,薛铃是会爬树的,因为她原本在家也并不是什么娇滴滴的的大小姐,否则也不会跟父亲学了那一身武功,也不会求父亲要了一套飞鱼服来当锦衣卫。
爬树这件事情,她是真的会的。
但是——让一个女孩子去爬树的人,这种人千刀万剐支不支持?
尽管心中恨不得咬下方别两口肉来解气,但是最终薛铃还是老老实实地向上爬了快有十丈,还好少女没有恐高,自己的气息也算悠长,没有半途力竭或者像是猫咪那样,上到一半才害怕,被上不去又下不来的恐怖支配。
方别正笑吟吟地站在树杈上等着薛铃,薛铃上来之后二话不说伸手就想打方别一个耳光。
这次!
太过分了!
方别后退一步躲了过去,然后拿出一个油纸包:“我拿这个向你赔罪好不好?”
方别这样说道。
“这是什么?”薛铃好奇问道。
“你猜?”方别说道。
薛铃咬住嘴唇:“你信不信我现在还能跳下去。”
“我信,我信,我的傲娇大小姐。”方别这样说着,拆开了油纸包,薛铃瞬间在这草木清香的气息中问到了诱人的肉香味,再一看,油纸包中是一个炸的金黄酥脆的鸡腿。
薛铃默默咽了一口口水。
饿了。
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又爬了这么高的树,连口水都没喝过。
现在方别拿出来一个炸鸡腿放在自己面前,如果是平常时候,薛铃几乎就要给方别跪下来了。
嗯,几乎,跪还并不会真的跪的。
但是肚子好饿,甚至都感觉咕咕叫了起来。
“你以为我林雪是你能拿吃的就能摆平的人?”薛铃冷冷说道。
努力把自己的不懈写在脸上。
“哦。”方别点了点头,然后,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重要的事情要重复三遍。
薛铃抓狂了:“你不能哄哄我?”
真的超想吃,但是和方别吃一个鸡腿这样的事情。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能接受?
薛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丢人。
方别抬头看着薛铃,薛铃可以看到炸鸡腿上那丝丝分明饱满多汁的肉纤维。
“还生气吗?”方别问。
薛铃气鼓鼓地点了点头。
“想吃吗?”方别再问了一句。
薛铃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
方别哈哈一笑。
然后伸手从身后的树洞里面再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了薛铃:“吃吧。”
薛铃接过油纸包,感觉居然还有一点温热,她三下五除二地打开油纸,里面果然也躺着一只炸好的金黄大鸡腿。
薛铃抽了抽鼻子。
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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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我可以是你的家人
洛阳城外柏森森。
当暮色四合,少女站在树梢上,看着远处落下的夕阳如血,手里拿着尚且温热的炸鸡腿,没来由的,自己泣不成声。
薛铃已经快忘记自己上次哭是什么时候了。
父亲死去的时候自己哭没哭已经似乎记不清了,好像是哭了,又好像没有哭。
但是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分明是哭过的。
再往后,那一夜离开燕京的时候,她在家中庭院那颗大杨树上坐了一夜,看了一夜的星星,想了一夜的爹娘。
但是她还是没有哭。
最接近哭的那一次,是她被方别明确拒绝成为自己的蜂翅,无处可去无家可归的时候,泪水几乎夺眶而出,但是最后薛铃依然忍住不哭。
可是这一次,薛铃真的哭的很委屈。
她哭自己会为这样一个炸鸡腿都感到这样开心。
也哭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眼泪滴滴答答地流下来,然后落在鸡腿上。
方别静静看着少女的哭泣,一动也不动。
等到薛铃哭声止住一点,他才走上去,用手轻轻摸了摸薛铃的脑袋。
少女的头发柔软而纤细,触手微凉。
何萍经常会为了表示亲昵而揉薛铃的脑袋,但是方别是几乎没有揉过的。
薛铃委屈地不想说话。
她不知道自己为啥会哭。
不就是被方别给逗了逗,最后不还是给她鸡腿吃了吗?
方别让薛铃上树的时候没有哭,拿鸡腿逗薛铃的时候薛铃也没有哭。
可是现在鸡腿已经在手里了,薛铃却感觉非常的委屈,非常的想哭。
这是为什么呢?
方别继续揉着薛铃的脑袋。
“想家了吗?”方别说道。
薛铃愣住了。
那一瞬间她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想家了。
如果父母还活着的话,她所有的委屈都有撒娇的地方,所有想要诉说的话,都有可以倾诉的人。
天下之大,就算再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父母也会给自己遮风挡雨的地方。
当方别刚把鸡腿塞到薛铃的手里面的时候,少女真的是开心的,很开心很开心的那种开心。
因为你饿的时候别人给你东西吃,本来就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但是随即,薛铃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会这样给自己鸡腿的人,数来数去可能只剩下方别一个人的时候,那巨大的委屈和孤独感,让薛铃再也忍不住了。
少女咬住嘴唇,然后拿起手中的鸡腿,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想。”薛铃轻声说道。
“那冒犯一下了。”方别说道。
薛铃侧头,嗯?了一声。
在同时,方别张开手将薛铃紧紧抱住。
薛铃手上还拿着鸡腿,但是方别的这一抱,明明很慢,她却没有躲开。
少年的怀抱坚实而温暖,薛铃看过方别的“**”,知道对方看似单薄,其实身上全是肌肉。
她呆呆站在原地,被方别张开手拥抱在怀里,原本已经止住的泪水又簌簌落了下来。
打在方别的肩膀上。
打湿一片。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暂时充当你的家人。”
方别静静说道。
话语干净而温暖。
薛铃紧紧咬住嘴唇,感受着方别身体的温度。
没有回答。
……
……
“所以说你是不会喜欢我的对吧?”
当一切平静下来之后,两个人并肩坐在高高的树枝上,此时薛铃已经平复了情绪。
她也不知道,在那个瞬间为什么情绪就突然垮了下来,让她无所适从,寂寞如沙洲冷。
方别的那个拥抱,不带任何情绪,但是对于薛铃来说很重要。
方别摇摇头:“不会,蜂巢不允许搭档之间有感情。”
“只是这个原因?”薛铃反问道。
其实薛铃也并没有非喜欢方别不可的原因。
只是当这个少年又好看又强大,又这么有安全感的时候,她不自觉就有点喜欢上了。
“我暂时不想喜欢别人。”方别说道。
薛铃抿了抿嘴:“那么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少女直接开口这样问道。
“我并没有对你多么好?”方别反问。
薛铃看了看天空,不想开口说话。
“大概是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是什么理想的人吧。”方别说道。
“还有,你是我的搭档,我的同伴。”方别继续说道。
“既然我选择了你,那么我们只能够一起前行,虽然你现在还不够强大,但是我相信并且认可你的潜力。”
“并且愿意看着你慢慢成长。”
少年的话语在森林中静静湮灭,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十丈高的树杈上。
薛铃突然感觉有点冷。
毕竟夜深了,原本初夏穿的就不多,现在入了夜,瞬间就感到了寒冷。
“现在可以告诉我,我们来这里要做什么了吧。”薛铃说道。
方别的鸡腿并不是带过来的,而是提前就准备好的。
这说明方别来到这里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方别并不习惯将自己的计划全盘告诉薛铃,一方面是方别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是薛铃自己也感觉自己现在的能力,对于方别的帮助真的有限。
即使这样,方别每次行动也坚持把自己带在身边,老实说,薛铃的情绪有点复杂。
就是那种明明想着我来带你飞,结果大佬把把超神暴走,你在一旁说666就可以的感觉。
“等人。”方别静静说道。
“等谁?”虽然薛铃已经差不多猜到了,但还是这样问了一句。
“等该等的人。”方别笑了笑说道。
这样说着,他站了起来,在树枝上吹亮了火折子。
薛铃看着火折子光亮下的方别,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方别。”薛铃说道。
这次轮到方别不明就里了。
薛铃静静指了指方别的胸前,方别低头一看,哑然失笑起来。
那里是一块大大的油渍,是因为刚才抱薛铃的时候,薛铃还拿着鸡腿所以蹭上去的。
嗯,因为气氛比较好,也因为天比较黑的缘故,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方别摇头笑了笑,然后拉住了薛铃的手,在树枝上走了两步,转过一个方向。
柳暗花明又一村。
薛铃惊讶发现,在这颗树上竟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树屋,两个床铺,包裹换洗的衣物和行李。
“我打算在这里等一天一夜。”方别说道:“不出意外的话,一天一夜之后,空悟高僧就会经过这里。”
少年说出了这样的判断。
第三十八章 佛祖舍利
日升月落,明亮的月亮透过浓密的树冠,只留下点点光斑。
树林中黑暗异常。
方别和薛铃两个人相对坐在树屋的小床上,其实并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但却能够听到彼此的呼吸。
薛铃不知道方别竟然能够准备到这样一个地步,不知什么时候就在这荒郊野岭的树冠上方,建造出来一个看起来还算整洁干净的小小树屋出来,并且还准备两套干净的被褥和窗,更有相当数量的干粮和水,供两个人长期驻扎。
如果说别人的蹲守潜伏就是忍受风吹日晒虫欺蛇咬,那么方别的守株待兔,就有点度假的味道。
哪怕说方别准备这么多,反而需要更多的提前准备。
这原本是自己作为蜂翅的工作?
薛铃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次有至少十天的提前量,也就是说,方别可能之前十天每天都来这里暗自准备这些,不过这不就是能够让自己更舒适一点吗?至于吗?
薛铃忍不住这样想到。
这里有可以遮风挡雨的小木屋,有被褥,有储备好的食物和饮水。
但是至于吗?
薛铃舔了舔嘴唇:“我们今晚就睡在这里?”
少女问道。
这可真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
虽然说江湖儿女不应当如此斤斤计较,但是薛铃还真的是有那么一丁点在意。
以及现在就算是开始追踪任务了吗?
如果开始了的话,他们的任务不是追踪空悟高僧吗?
之前人看到是看到了。
但是明明转眼跟丢了,然后就在这里住树屋?
薛铃其实真的很难相信方别的判断。
但是事实上,这个少年的判断又很少错误。
“对啊,你不放心我?”方别问道。
不放心当然不至于不放心,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的故事,虽然屡见不鲜,但是薛铃也没有馋方别身子馋到那个地步。
“萍姐不会担心吗?”薛铃问道。
“担心当然会担心的。”方别静静说道:“我想她已经在窗口点好了蜡烛等我们回去,但是这次的任务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完成的。”
“所以着急也没有办法。”
薛铃沉默。
面前是少年的黑影。
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只是耳边还是有一些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
或许有狼。
还好——狼应该不会爬树。
“你提前做这么多准备,如果空悟高僧不从这边走,那不就是全白费了?”薛铃说道。
她没有直接说方别这样的准备是浪费。
“如果空悟高僧不从这边过,那不是浪费,那是任务失败。”方别静静说道,少年的声音冷静而锋利。
薛铃看着对方:“那么你有信心吗?”
“你猜?”方别轻笑着说道。
而薛铃真的有点讨厌这个你究竟猜不猜的游戏。
看到薛铃沉默,方别才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你知道上面为什么要让我们追踪空悟高僧的下落吗?”
薛铃摇摇头,说自己不知道。
“空悟高僧是少林寺得道高僧,地位尊崇,武功可以稳稳排在整个江湖前三十之列的一品高手,但是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人的觊觎?”方别静静继续说道,话语在这个小小的树屋中回响:“就比如说今天的那位宁夏,她即使远远不是空悟高僧的对手,也想要在大街上挑衅对方,顺便试探一下空悟高僧的实力和底线。”
“你知道为什么吗?”
薛铃看着面前黑暗中的方别,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舍利子吗?”
“是的,舍利子。”方别点头说道:“佛祖是西方佛教的创始人,据说其出生之时向东南西北各走七步,回到原点时右手指天,曰。”
“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今兹而往生分已尽。”
“后来他创立佛教,成为佛教开山佛祖,一直传说,这位佛祖是有史以来武功最高的人之一,已非今日之人可以想象。”
“而所谓的佛祖舍利子,就是佛祖圆寂之后火化所得的骸骨结晶,有人相信,这骸骨结晶其中蕴含着无穷之力,每一颗舍利子都能再造一位至少一品境的绝世高手。”
薛铃听得发呆。
她舍利子还是听说过的,但是关于舍利子的功效,她却完全不知道。
“但是说到天边,舍利子也是佛祖的残骨,要如何利用?难不成要自己张口吃掉?”薛铃问道。
“佛祖出生于西域之南的天竺国,所以绝大多数舍利子都由天竺国保管,中原只曾得到佛祖的宗教传承,但是却没有承蒙其舍利子莅临。”方别摇头说道:“舍利子究竟该如何使用,这个世间没有人知道,但是既然有这样一个传说,而如今空悟高僧亲自穿越西域到达天竺,与那些西域佛国高僧讲经演佛,佛法高深,大获全胜,才能够从天竺国得来一颗舍利子。”
“他原本想要将这颗舍利子带回少林寺作为无上佛宝供奉。”
“只是这一路上的凶险,他却未曾想到。”
薛铃猛然说道:“那么为什么少林寺不出手?我们这边距离少林寺已经很近了。”
“这又有另一番缘由了。”方别摇头说道:“空悟高僧出少林的时候,并不被看好,多番劝阻,他最终立下宏愿,要独自将佛祖佛宝带回少林,以弘扬佛法,震慑诸魔。”
“如今已经为山九仞,如果少林寺这个时候派高手来援助护送,那么就有违空悟高僧的初衷。”
“因此,这最后的路,必须他一人走完。”
薛铃叹了口气:“那么我们的任务是什么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别人之后,收取渔翁之利吗?”
老实说,杀宁怀远这种背叛门派,杀害同门的败类,薛铃真的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但是如果要对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出手,薛铃真的有些心有不忍,心有不甘。
“你在想碧池呢。”方别笑了笑:“这种任务,怎么可能交给我们这种铁蜂来干呢。”
“蜂巢当然想要这颗舍利子,但是整个武林想要这颗舍利子的大有人在,毕竟如果普通人或者这颗舍利子就有机会成就一品高手,那么如果是一品高手获得,又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达到传说中的非人之境。”
“有谁知道呢?”
“但是只要有万一的机会,就有人愿意不择手段。”
薛铃明白了。
“那我们……”
方别微笑:“我们see就可以了。”
第三十九章 一生之耻
薛铃并不知道see是什么意思。
她只有点以为是别的什么地方的方言。
毕竟方别并不是洛城人,或者说,他原本就没有自己的故乡。
自从方别隐约透露了自己的身世之后,薛铃就意识到,这个少年可能很小的时候就被何萍带着养大,既然以四海为家,那么就没有故乡。
这个树屋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寂静,但依然能够听到方别匀称悠长的呼吸声。
如果自己趁方别睡着偷袭他,那么能不能够将方别成功杀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树屋并不大,却有两张床,被褥虽然简单,但是很干净,气味非常清新,有着太阳的味道和淡淡的柠檬香气。
方别在那张床上睡觉,自己在这张床上睡觉,两个人的距离只有区区五尺。
因为睡不着,所以薛铃就有点胡思乱想。
至于杀方别的理由,其实很简单,自己是锦衣卫,方别是刺客。
仅仅这一条理由,就足够杀死方别无数次了。
毕竟正邪不两立,根据大周律,杀人者当偿命,方别在自己面前已经亲手杀了两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杀的人应该更多。
这样已经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了。
但是薛铃依然在装睡。
有时候,越睡不着就越想睡。
为啥想杀方别的原因。
大概——是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他了。
……
……
薛铃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去,不过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空还是黑漆漆的。
可以看到那些朦胧的树影,已经寥落的星辰,空气微凉,带着一点森林中特有的甜丝丝的草木香气。
昨晚睡得还好,没有蚊虫叮咬,看来方别有做过驱虫的工作。
在排除自己睡了一天一夜这个可能之后,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现在天还没亮。
以及薛铃,有些内急。
她蹑手蹑脚地起身,两个人都是和衣而眠,没有需要穿衣服的功夫,但是即使薛铃已经感觉自己动作轻到了极致,但是刚刚站起来走到树屋的门口,就听到方别在自己身后静静开口:“你要去哪里?”
少年的声音一如他之前的冷淡慵懒。
这一瞬间薛铃回想起自己能不能趁方别睡觉的机会把他杀了。
越想就越感觉自己愚蠢。
“我……”薛铃一时间有点说不出口。
是啊,你能当着男孩子的面坦然说出自己想去小解吗?
还是心生好感的男孩子。
方别轻轻笑了起来。
薛铃只能够看到男孩笑容的轮廓。
就感觉好生气恼。
“去吧。”方别说道:“但是——不要下树。”
“也不要发出什么声响。”
薛铃点了点头。
虽然——不要下树是什么鬼啊。
薛铃当然可以尽量远离方别,让他听不到什么过分的声音,但是不让下树的话,飞流直下三千尺什么的,要不要这么害羞啊。
薛铃真的还没有做好成为树栖生物的准备。
“你呢?”薛铃忍不住问道。
就算方别武功再高,但有吃就有拉。
薛铃可以证明,方别真的还是很能吃的。
“你可以不用在意我。”方别说道。
那一瞬间,薛铃真的以为方别成仙了。
……
……
离开了方别,薛铃就要真的给自己寻找一个方便的风水宝地,
以及既然方别说了不能下树,那么薛铃就真的没有下树。
不过飞流直下三千尺什么的画面,只要想想就感觉这辈子没脸见人了。
少女打算找一个树杈来解决自己的私人问题,所以就在树梢上多盘旋了一下,顺便对于方别找的这个盖树屋的风水宝地有了更多的了解。
方别这个树屋的位置真的不是随便选的,这个树屋处于这边森林几乎正中央的位置,被大量的树枝树叶所掩盖,在上方可以从容观察整个森林的动向,但是在下面,就算你真的抬头搜索,也很难发现这个几乎和整个森林融为一体的树屋,是天然的隐藏宝地。
毕竟天空是人类本能地视野盲区,毕竟就算是轻功再高能够高来高去的人,也没有办法一直停留在空中。
薛铃树梢上轻盈地左右腾挪横跳,虽然说只是寻找一个方便的地方,但是也差不多将附近的地形地貌看了个清楚。
这是昨天其实没怎么留神看的地方。
毕竟昨天薛铃大多数时候还是在被方别牵着鼻子走的阶段,一直被那个家伙所调戏,并且没有把这里当做什么正经的战场,所以说也不可能留心观察。
最终,薛铃如愿以偿,找到了一个树叶浓密,树杈也很稳定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这里距离树屋很远,就算方别有顺风耳,也很难听到这里的声音。
当然——如果方别存心偷窥的话,那就只能另当别论了。
希望方别不是这个耻度的变态。
薛铃这样想着,然后伸手解开自己腰间的裤带,然后蹲下来,目视前方,正准备放松肌肉。
正在这个时候,薛铃突然听到下方传出来男人的声音。
“你说,那秃驴会走这条路吗?”
薛铃在那一瞬间绷紧肌肉。
然后,听到了一声滴答。
少女那一瞬间羞得恨不得下去杀了那一个两个臭男人,但事实上,薛铃只能呆呆停在原地,除了思考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这样的哲学问题的同时,忘记了自己是不是应该把裤带给重新系上。
薛铃宁愿永远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而下方的男人很明显没有发觉自己头上这个盲区。
甚至薛铃有点怀疑,如果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掉他脸上,他也只会咒骂一句乱飞的鸟,而不是上来探查一下上面有什么捷足先登者。
“那秃驴好生了得,就是读经书读坏了脑子,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碗水中有四万八千虫,不杀人不伤人。”
“他如今已经知道正路上有我们大部队堵截,定然只抄小路赶路。”
“而这条小路,则是通往少林寺的最短捷径。”
“他归心似箭,前途又叵测,肯定是奔着这条路来的。”
另一个男人冷静解释道。
薛铃恨不得死在当场。
第四十章 杞人忧天与未雨绸缪
薛铃在树上仔细听着对方的谈话,这真的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不过主要是因为太过于尴尬,少女又听了些许,确认对方是前来提前狙击空悟高僧的江湖势力。
以及再回想起来方别提前一天就来到这里,甚至说可供长期潜伏的树屋都搭建完毕,这个时候少女不得不佩服起来了方别。
不过佩服归佩服,目前的情况是再佩服少女的生理需要都无法缓解,她只能再蹑手蹑脚地提起裤子离开,然后攀爬到树的更高处,小心地解决了个人问题,回来的时候发现那些江湖人士已经非常小心地在灌木丛中埋伏了起来。
薛铃事不宜迟,赶紧回到树屋:“有第二批人来这里了。”
方别依然躺在床上睡觉,此时天只是刚刚露出了鱼肚白。
“耐心等待,这只是一个开始。”方别这样说道。
“你就不怕他们发现这里?”薛铃忍不住问道。
“不怕。”方别几乎没有迟疑。
“为什么?”薛铃这样问道,以及有点害怕方别再开口说出来一句你猜。
不过这一次方别并没有说出你猜。
他抬起头来,看着门口的薛铃:“我可以和你打个赌。”
“不会有任何人发现我们。”
……
……
事实上,薛铃并没有和方别打这个赌。
毕竟方别积威犹在,让人感觉和他打赌根本赢不了是一方面。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打这样的赌对薛铃有什么好处?
万一两个人真的被其他江湖人士发现,知道在自己的头顶上有这样一对蜂巢刺客在始终监视,那么除非方别真能够展示出来自己的超人实力,技压群雄。
那么被发现之日就是薛铃的死期。
又何必计较思考这些。
而方别则一直睡到了接近巳时才起来,薛铃已经在这里气闷地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毕竟现在,这个树屋才是这片树林中最隐蔽的地方,薛玲出去反而有被发现的危险。
方别醒来之后,先是用杨树枝刷了刷牙,然后取出食物饮水给薛铃,一点都没有惊慌的样子。
不过薛铃并没有第一时间接受这个少年的好意:“空悟高僧大概什么时候会来?”
方别笑了笑:“我不是神仙呢。”
“我能够判断空悟高僧会经过这里,并且他的敌人很有可能在这里截击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在这里可没有信息网对我通报及时的情报,我也不是空悟高僧肚子里的蛔虫。”少年冷清说道,同时目视着薛铃:“当然,可以说的是,既然现在,已经有其他的截击力量到了这里,那么,空悟高僧应该也在路上了。”
“那么这个树屋是什么时候搭建的?”薛铃继续问道。
方别侧头:“不可说,不可说。”
“那么你为什么会想费心费力在这里搭建这个东西?”薛铃转换角度问道:“只是为了这次任务吗?”
“不是。”方别笑着说道:“但却是很有用的东西。”
薛铃想起了方别之前带自己去的那个可以清洗身体的野潭,一瞬间想到了某种可能:“你不是洛城本地人?”
方别点了点头:“我也记不清我到底是哪里来的了。”
“你什么时候来洛城的?”薛铃再问道。
“去年腊月。”方别没有想过隐瞒,因为霄魂客栈就是那段时间建立起来的。
“你不是洛城本地人,又来洛城不过区区几个月功夫,就能把洛城的方言学个**不离十?又能够构建这么多用来避难逃脱的狡兔三窟。”薛铃看着方别:“有必要吗?”
薛铃一直在听方别说一些生活不易珍惜生命的鸡汤,也知道这个少年行事谨慎低调到了极点。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方别才来洛城几个月的功夫,就把洛城周边的地形地貌勘探了个遍,并且在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搭建了那么多隐蔽的小基地。
“北方的方言**不离十,听两句就学会了。”方别慢条斯理说道:“南方有些地方的鸟语才难学。”
“你去过很多地方?”薛铃问道。
“不是很多。”方别摇头说道:“只是比普通人多而已。”
他从小拜何萍为师,居无定所,游荡四方,所看所知的东西,当然要比薛铃这个深闺大小姐要多得多,这一点薛铃没有一丝怀疑。
薛铃只能够长长叹了口气:“所以你的人生目标就是不去死吗?”
薛铃没有想到,方别这么怕死。
别人怕死顶多是杞人忧天,但是方别这叫什么呢?
未雨绸缪他恨不得把满世界都变成自己的狡兔三窟?
“不,我的人生目标是在我想死之前,永远不会提前结束生命。”方别摇头说道。
“接下来,我们等待就是了。”
……
……
树屋的下方,有挖好的侦查孔,制作非常的精巧,不过应该是方别确定任务之后,探查并且重新加装的。
毕竟普通的避难安全屋并不需要这样的侦查功能。
两个人接下来的时间里,就真的在木屋里面呆了整整四个时辰。
这四个时辰里面,他们看到了有更多人来到这片小森林然后埋伏起来,也看到有人在安排制作各种各样的陷阱,总之,所有人正在尝试将这里变成一个危险的死地,但是没有人想到,在他们的头顶,在浓密的树冠中,有这样一个树屋正在冷冷监视他们。
当然,多亏现在已经是端午,初夏时节,万物不仅萌发,并且还已经繁茂。
而在申时的时候,方别突然开口,轻声说道:“来了。”
薛铃立刻向着洛城的方向看去,只看到那个穿着土黄色袈裟的老和尚,正牵着身后小和尚的手,一步一步走在森林中陈腐的落叶上。
因为这里到处都是落叶,所以说很难留下脚印,因此,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隐藏地点。
“放!”薛铃听到了这样一声喊,随即看到一根削尖了的合抱原木,在空中打着旋,向着走来的空悟高僧胸口直击而去。
而这位白眉白须的老僧看着那株原木,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然后迎着原木,平平一掌拍出。
第四十一章 听我怒吼
薛铃在树上看得分明,只见空悟高僧一动不动,毫不躲闪,就伸手向着原木一掌拍了出去。
只见力道尽处,两相交击,这截原木顿时如同四分五裂开来。
这一击何止几千斤的力道,但是空悟高僧依然面色淡金立在原处,朗声说道:“何方宵小在此问候老僧,何妨出面一见?”
话音未落,又看到暗器箭矢从四面八方向着激射而来,空悟抓起小和尚塞到自己宽大的袈裟之下,同时袈裟如同充气一般胀了起来,如同一个气球一般,暗器箭矢打在上面浑然不着力,簌簌落下如同落叶一般。
至于露在外面的头颅,空悟只是闭上了眼睛,那些飞蝗石丧门钉之类的暗器打在上面如同以卵击石,纷纷远远弹开,有些打在空悟闭上的眼睛上,也丝毫不能入。
薛铃在上面看的浑身发抖。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般如同神佛一般的护体神功,真的是如丈二金身一样刀枪不入。
空悟这边听得风声小了,才睁开眼睛,袈裟重新泄气一般落下,他一手护住身后的小和尚,另一只手依旧单手合十,方才那疾风骤雨的攻击,对他来说真的是闲庭信步于轻风细雨之中一般。
“哪位当家的,可否出来一见?”
他的声音沉稳,毫不惊慌,似乎也真没有把这番截击看在眼里。
而周围的大批江湖人士,也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惊世骇俗的武功,纷纷战栗的同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空悟叹了口气:“既然你们不愿出来,那么就只好得罪了。”
此言一出,方别微微色变。
他原本也在木屋上监视下方的动静,而此时听到空悟这句话,他在树屋上滚到薛铃身边,张开双手分别不由分说地捂住了薛铃的耳朵。
薛铃不明就里,但是同时,却看到空悟单脚踏步向前,呈狮形,双手张作喇叭状,同时气运丹田,在那一瞬间随着真气徐徐吐出。
“吼!”
“吼!”
“吼!”
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流从他口中发出,这声音极高又极低,极大又极小,音波沿着空悟高僧的双手向前激荡而出,又随着他头部的转动,在一个呼吸之内,转了一圈。
那狮吼龙啸一般的声音,瞬间席卷了整个森林。
整个森林中,无数树叶簌簌落下,如同秋风席卷。
随着树叶落下的同时,更有无数江湖人士纷纷状如疯癫地奔逃而出,在树林中奔跑,或撞在树上晕倒,或力竭不支,口吐白沫地倒下。
薛铃只感觉听到这声音,瞬间血气翻涌,手脚想要不听使唤地手舞足蹈,同时头痛欲裂,恨不得把脑子挖出来才能够缓解。
还好方别已经及时翻身到薛铃身边,用双手掩住她的耳朵。
原本塞住耳朵是没有用的,但是方别却能够用真气护住薛铃的耳朵,让她不至于像下面那些倒霉鬼一样,失态而出,陷入无序昏迷的状态。
而薛铃感激地回过头来,却看到方别自己双耳上戴着两个奇怪的耳套,表情上看起来一点异样都没有,那感激的神情瞬间就淡了一分。
感情方别自己知道空悟高僧有这等狮吼功的神技,自己准备了耳套,但是却没有给薛铃准备。
还没有等薛铃开口,方别就已经静静道:“接着看,这只是刚刚开始。”
这样说着,方别松开了薛铃的双耳,自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观察孔处。
薛铃感觉耳朵有点发烫。
她不知道该责怪方别故意占她便宜,还是说该感谢方别及时相救。
这狮吼功实在太过于霸道,根本就是以内力强行碾压的手法,攻击范围极广,又是无差别攻击,薛铃虽然不是什么内力高强的高手,但是自忖也是从小修炼家传武学的,就算父亲在世的时候,锦衣卫中人人都让她,但是也是见过真本事的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但是像空悟这样的高手,薛铃真的从来没有见到过。
当然,也可能是即使薛铃见过这样的高手,也没有见过他出手过。
就像之前在洛城闹市中,那么多围观群众打趣奚落空悟,却没有看到他有丝毫恼怒。
如果那个时候空悟在洛城集市中使用这样霸道的狮吼功,恐怕能够一口气震晕上万市民。
薛铃第一次感到,原来武者有这么恐怖的实力与破坏力。
而在树林之中,空悟使用完狮吼功,面色终于有些稍微发白。
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闲杂人等,所以他可以不顾及后果地使用狮吼功来逼出那些在这里阻拦暗算他的鼠辈,而此时看着那些各种服色横七竖八地躺在周围的江湖人士,空悟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背着小和尚,一步一步又一步,在满是昏迷的人群中走过,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神色。
没有怜悯,没有恐惧,只有万象皆空的淡然。
薛铃还真的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帅气的老和尚。
而正在这个时候,四面八方突然传来了阴恻恻的声音:“老和尚的狮吼功这么俊,怎么从来没有在江湖上见过呢?”
娇滴滴的柔美声音接了过来:“都说空悟高僧金刚不坏神功号称少林寺第一,既然没人能破高僧的金刚不坏,那么又有谁能够有幸听高僧的佛门怒吼呢?”
第三个声音则显得庄重文质:“我听说佛祖当初出生的时候指天指地作狮吼状曰唯我独尊,我当时看佛经的时候不信,今天见了高僧,不由信了几分。”
声音响起的同时,在空悟高僧的十步之外,三个人影静静走了过来。
两男一女,第一个生的高瘦刻薄,穿一身墨绿色的长袍,高冠长眉,面色不虞。
第二个则是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的女子,青丝云髯,桃目柳眉,生的万分婀娜,顾盼之间风情万种。
第三人却是一个白衣书生,看起来文质彬彬,仪表堂堂,手拿一条折扇,看着十步外的黄衣僧人。
“我等知道高僧佛法高深,这等鼠辈根本近不了您的身。”
“但是舍利子事关重大,希望您可以割爱赠予。”
“高僧您意下如何?”
白衣书生笑着说道。
折扇轻摇,衣袂飘飘。
第四十二章 回头是岸
这三个人呈品字形,封住了空悟前左右三个方位,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全神贯注。
空悟看着前方三人,摇摇头:“三位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又何必和我这个老和尚为难呢?”
“空悟高僧此言差矣。”那白衣书生站在正中间:“佛祖舍利子乃武林重宝,与其供奉于少林受那香火侵扰,倒不如拿出来造福一方,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空悟高僧若执意不听劝,那么造下偌大杀孽,岂不是皆不欢喜?”
空悟双手合十,长叹一口气:“佛家有你慈眉善目,广度世人,但也有金刚怒目,除魔卫道。”
“既然施主已经知道这佛祖舍利乃是我佛门重宝,又何必插手抢夺?”
在上方,薛铃感觉这三个人不再是之前那些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滥竽充数者,但是真要说的话,却又都一个人都不认识,不由侧头看向方别,低声问道:“这三个人是什么来历?”
方别原本也在看下面的变化,闻言笑了笑:“那个绿衣的男人,外号叫做绿蝎子,虽然武功只有三品,只算得上是一流高手中的末流,但是却非常擅长用毒,是四川地界的人,师承来历不明,只知道一手五毒用的出神入化。”
“不过老和尚金刚不坏已成,百毒不侵,但是那个小和尚或许就要遭殃了。”
“至于那个穿着粉衣服的女子,外号叫做蝶娘子,真名同样不为人知,武功倒是很不错,位列江湖榜甲榜末流,算得上一号人物,算是公认的二品高手。”
“而那个白衣书生倒是相当的了不起,他名字叫做刘平夜,曾经在白鹭书院门下当过教习,五年前因为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叛离书院,从此浪迹江湖,你或许没有听说过,但是他的外号你肯定听过。”
“他外号什么?”薛铃不由问道。
“无形剑。”方别轻轻说道。
薛铃到抽一口冷气:“他就是无形剑?”
薛铃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形剑,因为薛铃是真的没有听说过刘平夜这个人,但是无形剑的名号却在江湖上大名鼎鼎,只因为那位高手以无形剑气杀人于无形,死者往往体内的筋脉血管都被剑气割断,但是皮肤却没有任何损伤,可以说是江湖传说这个级别的人物。
“他难道不是一品高手?”薛铃问道。
在薛铃看来,如果这个刘平夜真的就是无形剑的话,又何必联合绿蝎子和蝶娘子三人合力来战这位空悟高僧?
方别笑了笑:“他曾经是。”
“曾经是?”薛铃有点没法理解这个曾经是什么含义。
难不成武功这东西,还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吗?
但是这个刘平夜看起来不超四十岁的样子,根本不到气血已衰的程度,基本上算是一个武者一生中最强的时刻了。
以及白鹭书院是能通朝堂与江湖的庞然大物,其中以修浩然气为主流,其中的学生既可以通过科举入仕途,在朝堂之上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也可以退居江湖之远,逍遥快活游戏人生。
对于出身锦衣卫的薛铃而言,对于白鹭书院出身的江湖人士更有着天生的好感,因为这些书生自幼熟读圣贤书,以儒入武,修浩然正气,不像寻常江湖武人那样粗鲁,好以武犯禁,对朝廷有着天然的敬畏之心。
不过来刘平夜既然是白鹭书院出身,并且曾经是一品高手,又为何最终叛出书院,又如何功力下滑,要知道一品武者和二品武者的差距,其实是相当大的。
如今更是伙同两个看起来就不是善茬的妖人试图抢夺空悟高僧手中的舍利子,这又和书院的吾善养浩然之气的宗旨背道而驰。
“曾经是。”方别点头说道。
“这位无形剑刘平夜的妻子,是罗教护法,正邪不两立,他无法大义灭亲,就只能叛门而出,受到了门内围攻,妻子更受了重伤,他不顾伤势输送内力给妻子,导致伤了真元,境界也随之下滑。”方别静静说道,而薛铃则睁大了眼睛。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听到狗血八卦。
以及要不要这么狗血啊。
“你怎么知道的?”薛铃问道。
她没有说下一句——我怎么没听说过?
薛铃的江湖消息当然没有方别灵通,但是也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小白。
她听说过无形剑的名号,知道是江湖中的一位一品绝顶高手,但是没有想到,一品高手也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这是白鹭书院近百年来的最大家丑,家丑那里有外扬的道理。”方别摇头说道:“而刘平夜也没有洋洋自得到把这件事当做什么荣耀大肆宣传,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用无形剑这个名头了。”
原本薛铃对于空悟高僧的获胜基本上没有任何怀疑,毕竟金刚不坏神功加狮子吼,空悟高僧号称江湖榜甲榜前三十,那是因为他虽然算是少林寺行走江湖比较多的长老级别人物,但是却生性不喜争斗,就好像之前被众多宵小用各种暗器陷阱围攻,他的选择也不过是用狮子吼震翻了事。
因为江湖打斗不多,对于以实战战绩为第一评判标准的江湖榜来说肯定吃了大亏。
薛铃自己感觉,这位空悟高僧起码是江湖排名前二十的高手,就算是无形剑名头最响的时候,也远远到不了这个级别。
当然,怕就怕无形剑他的剑气能够绕过皮肤直接伤及内脏,从内到外瓦解敌人,这恐怕是金刚不坏神功的罩门弱点。
而在下方,刘平夜长笑一声:“我也知道高僧不愿就这样放弃佛祖舍利,总免不了一番争斗,但总想当初苏秦张仪那样以三寸不烂之舌建功,书生意气,总免不了酸腐。”
这样说着,他铮一声抽出一把秋水般明亮的长剑,望向空悟:“请空悟高僧赐教。”
空悟长叹一声:“放下屠刀,回头是岸。”
刘平夜上前一步,一剑挥出。
“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雪亮的剑光,那一瞬间映入所有人的眼眸。
第四十三章 黯然**掌
刘平夜挥剑而出,便有一道无形斩击切过两个人之间的空气,数片落叶被凭空切成两片。
空悟立在原地不动,继续念一声阿弥陀佛,只见他的袈裟上瞬间出现了数道破口,但是底下的皮肤依旧毫发无伤。
绿蝎子和蝶娘子看着表情都愣了一下,毕竟他们与刘平夜同行,深知刘平夜这无形剑气的厉害。
可是而今剑气纵横,但是竟然只能划破这和尚的袈裟,这金刚不坏神功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刘平夜看着自己手中的剑:“高僧您的神功确实厉害,也是我退步太多了。”
他话语中带着忧伤。
“人生如月,自有阴晴圆缺。”空悟轻声说道:“众生皆苦,刘施主若是看破,那么便不妨随我遁入空门,便可消解世间愁苦。”
刘平夜摇头,哈哈大笑起来:“好一句众生皆苦,你们佛门看众生受苦却不去度,只会假惺惺说一句入我佛门。”
“难道不入你佛门,便没有脱离苦海的价值吗?”
这样说着,刘平夜整个人腾空而起,握剑向着空悟高僧身上刺去,空悟这次不再叹息,上前一步,赤掌迎上,刘平夜剑法如神,知道眼前的大和尚修成佛门金刚不坏,寻常刀斧加诸其身,如同落叶飘金佛,对他造不成丝毫伤害。
之前刘平夜用自己的无形剑气尝试了一下,但因为这大和尚内外气息浑然如一,几乎找不到任何破绽,自己又真的实力下滑不再有一品境的实力,所以未能伤他。
但是剑气不能伤敌,和真剑不能伤敌,又是两回事了。
刘平夜一剑先是刺在了空悟的手上,只见长剑入身,即使灌注内力也丝毫刺不进去,只能在空中徒劳地弯曲,但是刘平夜趁机收剑,欺身贴入空悟的近侧,右手运上内力,一掌就向着空悟小腹拍去,只听得一声如同黄钟大吕般的巨大声响,整个树林又是落叶纷飞,在落叶中,原本如同不动明王的空悟高僧整个人被一掌拍飞,飞出十丈之外,最终张开手拦住一颗大树才止住去势。
薛铃在树屋中看的不可思议。
方别却长叹一口气:“黯然**掌。”
“黯然**掌?”薛铃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掌法的名字,不过威力竟然大到这个地步,一掌就能够将修炼有金刚不坏神功的空悟高僧打飞,这简直也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是的,黯然**掌。”方别说道:“白鹭书院以浩然气为主要内功心法,而所有的武功都从历代经典中感悟创出,比如说当代白鹭书院院长的春光秋月剑,号称是当今世上最瑰丽精妙的剑法,白鹭书院的武功太靠悟性,绝学基本上都是靠自己自创的,比如说刘平夜的无形剑气,就传说是从二月秋风似剪刀这一句中得到灵感闯出来的,只是他没有按照惯例将其命名为二月秋风剑而已。”
“那么黯然**……”薛铃想到了什么。
“是的,黯然**掌,是出自于江淹的离别赋,虽然说有江郎才尽的感慨,却是因为江淹之前真有一只生花妙笔。”
“但是白鹭书院历经多代,想要从这篇《别赋》中悟出武学真道的才子当真不少,最终也只有刘平夜能够从中悟得愁苦与迷茫,感悟了悲伤……”
“感悟了悲伤?”薛铃感觉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
“总之你就认为这一掌很厉害就对了。”方别摇头说道:“没有想到刘平夜虽然跌落一品,无形剑气也大不如前,却因祸得福领悟了黯然**掌。”
“如果他再入一品之境,那么恐怕有可能稳定江湖前十了。”
“不过堕境再破境,何其之难啊。”
就在方别和薛铃讨论的时候,身下的空悟高僧低头,缓缓吐出一口金红色的血液。
“这一掌叫做什么名字?”空悟抬头问道:“这掌法的精妙,老衲平生仅见。”
“可以叫它黯然**掌。”刘平夜站在原地,寂寥说道,说完之后,自己也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将白衣染得血红。
显然拍出这一掌,对他的负担是相当之大。
但是刘平夜和空悟两个人站住,之前在旁边观战的绿蝎子和蝶娘子可就不干了。
他俩一左一右运起轻身功法,向着空悟高僧逼近,想要从两侧夹击这个已经重伤了的得道高僧。
刘平夜见此,开口说道:“不可!”
那两个人不以为然,蝶娘子更是回头笑道:“刘大侠总不会是怕我们捷足先登吧,放心吧,这次任务我们三个一切的,有功劳肯定是一起分了,刘大侠这次打伤这个大和尚,功劳肯定是最大的,担心什么。”
这样一边娇滴滴笑着,另外一边,蝶娘子已经来到了空悟十步之内,左手一扬,身上一截粉色缎带便如同灵蛇一样滑了出去,向着空悟游去。
只因为这次针对空悟高僧,所排出来的三个人,刘平夜有一手无形剑气,最擅长十步杀一人,能够避开空悟高僧的铜墙铁壁,更有这等之前从来没有人听说过的黯然**掌作为压箱底的绝招,算得上是此行的主力。
但是除了刘平夜,蝶娘子自己的武器是非常少见的红色缎带,其中又杂糅了天蚕丝与紫金丝,柔韧异常,可攻可守,有所谓百炼钢有惧绕指柔,纵然空悟高僧的金刚不坏神功再强,也难敌这样至阴至柔之物。
至于绿蝎子,则是另辟蹊径,以毒制敌,三者联手,可见幕后指挥之人对于空悟高僧有多么势在必得。
空悟不闪不避,任由那红色缎带团团将他缠住,蝶娘子喜不自胜,伸手就是一拽,想着将空悟高僧拽倒之后再随便处置。
没有想到,一声阿弥陀佛的佛号再从那缎带蚕茧中响起。
蝶娘子用尽全力也丝毫拽不动空悟高僧,便如同立地生根一般,她银牙轻咬,从腰间拔出一柄分水峨嵋刺出来,就要向着空悟高僧的腰间扎去,却正看到一只手从那粉丝蚕茧中伸了出来,拇指与中指相合,状如拈花。
蝶娘子瞬间惊得魂飞魄散:“拈花指!”
第四十四章 这就是江湖
众所周知,少林有七十二绝技。
这七十二绝技中有强有弱,有名扬天下,也有默默无闻,平常若非真的是武痴级别的人物,想要将这七十二绝技倒背如流,几乎是痴人说梦。
但是毫无疑问,如同金刚不坏神功一样,拈花指在少林绝技中,也绝对算得上是最有名的武学之一。
蝶娘子原本势在必得,却看到空悟拈花指出,那一瞬间魂飞魄散,急忙在空中使千斤坠下沉,便要逃跑。
只是没有想到空悟竟然可以快到这个地步,他拈花指出,阴柔的内劲瞬间遍布全身,在下一瞬间,原本将他包裹的粉丝绸缎偏偏断裂,空悟依旧面色淡金,神色如常,看着面前急坠的蝶娘子,叹了声阿弥陀佛,左手拈花指劲平平点出。
拈花指的典故出自于佛经拈花一笑,所谓当初佛祖手持金色婆罗华,瞬目扬眉,示诸大众,默然毋措,有迦叶破颜微笑。佛祖因此曰:汝得法矣。
与大多数少林寺武功的刚劲雄浑不同,拈花指属于刚柔并济的外功,江湖上曾经有传说,拈花指这门武功与寻常绝技不同,能够学会的,要么就是特别傻,要么就是特别笨,也就是俗称的你与我佛有缘,并且据说学了拈花指,其他的七十一门绝技都不能再学,否则便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当然,空悟高僧第一不是特别傻,第二不是特别笨,最重要的是,他之前所展示的无论是金刚不坏神功,还是说接下来的佛门狮子吼,都是正经的七十二绝技之列,再加上这门拈花指,那就是熟练掌握了三门七十二绝技,并且造诣皆颇为高深。
空悟脱困的下一瞬间,拈花指便向蝶娘子点出,蝶娘子深深知道这门指法的厉害,瞬间解下身上外层衣衫,展开如同盾牌一样蒙在身前,她原本穿的就像花蝴蝶一样,身上衣服一件又一件,皆名贵华丽异常,如今一看,她非但将自己的缎带作为武器,连满身的衣衫都算是她的护体法宝,只见那些衣服都有着各种华丽刺绣,可能一件十两银子都不止,若是再有什么异种精金或者天蚕丝之类的名贵材料,一件可能上百两都打不住,此时她脱下一件,浑身瞬间清凉许多,露出一双如玉般的手臂。
但是说时迟那时快,蝶娘子脱衣服虽快,但是空悟的拈花指劲更快,只看蝶娘子挡在面前的衣衫瞬间颤抖粉碎,化作千万布条的同时,蝶娘子本人也向后退出一丈捂着胸口吐血倒地,娇俏容颜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阿弥陀佛。”空悟看着倒地的娇娘子:“女施主若非心生歹意,又如何会落得如此下场。”
“你这贼和尚。”蝶娘子倒在地上试着运行真气,却感觉全身经脉几乎节节寸断,自己只是隔空受了这和尚一记拈花指,就感觉几乎被废了几十年的功力,她不由破口大骂起来:“假惺惺说不杀生,但却对女子动用如此重手。”
“生死之间,搏杀一线。”空悟单手合一,静静说道:“骷髅红粉,一念之间。”
“大和尚慈悲为怀,但也不做引颈就戮之事。”
而在他的背上,之前小和尚自从战斗起就乖乖抱住了他的后背,此时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上气不接下气。
“空悟师父……”他在空悟背后痛苦叫道。
空悟眉头一皱,却听到了绿蝎子阴恻恻的笑声:“大和尚你金刚不坏神功大成,百毒不侵,但是你背上的小和尚可是**凡胎。”
他有蝶娘子的前车之鉴,一直都站在五十步之外,此时看小和尚体内毒性发作,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和尚去西域天竺都带着你这个宝贝徒弟,可见他身世地位大不一般。”绿蝎子缓步走近空悟,一身绿袍在空中飘扬:“大和尚,用舍利子换解药,你看如何?”
“邪魔外道。”空悟低头,冷冷说道。
他之前一直都温声细气,只有此刻,才算是动了真怒。
“大和尚我好害怕呢。”绿蝎子站得远远的,笑道:“我知道你武功高,我万万不是你的敌手,但我本来也就不是靠武功行走江湖的。”
“还能抱得住吗?”空悟低声对身上的小和尚说。
小和尚勉强点了点头:“师父,我不妨事。”
“好的,那么忍耐一下。”空悟开口说道,然后自己顿足向着绿蝎子狂奔而来,袈裟在身后高高飘起。
他从来都是不动如山,但是这一动起来,却如同猛虎下山,疾风雷电一般,薛铃在上方看得啧啧称奇。
“我们真的不下去帮忙吗?”薛铃开口说道。
虽然她知道自己连如今下面最弱的绿蝎子都打不过,况且绿蝎子是以毒伤敌,杀人于无形之中,对付起来更是难缠。
但是自己这边有方别在,薛铃就不由自主感到非常的安心。
但是薛铃将这场截杀从头看到尾,哪里看到了什么江湖道义,什么侠骨柔情,全玩的是脏活。
这让她不由有点义愤填膺起来。
“不。”方别摇头轻轻道:“这就是江湖。”
他说的平静。
“以及,这场截杀,其实才刚刚到最精彩的时候。”
薛铃嗯了一声,然后乖乖低头继续观看。
看到空悟要追上来杀他,绿蝎子才终于露出惊慌的神色,他转身一跃,就跃出数丈之远,显然轻功非常了得,但是空悟的速度更快,便如同贴在大地上飞行的利箭,几个呼吸,便追到了十步之内的距离。
却没有想到绿蝎子突然回头,尖瘦干瘪的脸上露出了开心到极点的笑容。
“大和尚,你上当了。”
话音未落,便见一人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一拳向着空悟打去。
空悟在空中来不及调整气息,也无法闪避,只能匆忙握拳,与对方正对了一拳。
在薛铃的眼中,他看到之前不动如山的金佛,此时被人一拳直接打飞了出去,来得有多快,那么去的就有多快。
连一瞬间都没有支撑下来。
出手之人是一个干瘦的赤膊少年,他活动着手腕,轻蔑说道:“少林金刚不坏。”
“我看也不过如此。”
第四十五章 黑天魔功
恐怕连空悟高僧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干瘦少年给正面一拳打飞,此时在空中无处借力,眼看就要后背撞在大叔上,空悟才突然想起来小和尚还在自己背上,自己金刚不坏,一身硬功天下无双,但是小和尚却磕着碰着,都是骨肉为泥的灭顶之灾。
所以他在空中伸手把背上的小和尚捞下来抱在怀里,几乎在同时,他后背就撞在了一颗合抱的古木上,只听得咔嚓一声巨响,古木被从根部拦腰撞断,带着宽大的树冠,向着森林深处倒去,惊起一圈鸟雀。
空悟把小和尚放在地上,自己捂住胸口,哇地一声吐出一大口紫黑色的淤血。
这一次,这位高僧是真的身受重伤。
不过是和那个无名少年对上了一拳。
薛铃在上面看的惊心动魄。
她无法理解空悟明明盛怒出手,却如何会被那个少年给正面一拳给打回去了。
不过此时看来,胜负已分。
截杀方,只有蝶娘子正面被拈花指重伤,刘平夜原本修为最深,虽然用黯然**掌打伤了空悟,但是自己一方面是反震,另一方面是催动这门章法的反噬,也同样受了不轻的伤,绿蝎子看起来修为最弱,但是没有想到却是最关键的人选,他不动声色下毒激怒空悟,然后再跳动对方追击,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程咬金,一拳就能够将空悟打飞。
仅仅就这一拳之威而言,这就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一品境高手。
只是谁能够想到,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竟然能够有一品境的修为?
“好厉害的黑天魔功。”方别同样一直在观察着下面的动静,最终才叹息着说出了这样一句。
“黑天魔功?”薛铃感觉自己和方别比起来就真的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铁憨憨,只能不懂就问。
“是的,黑天魔功,魔门一门精妙强大的炼体功法,与少林金刚不坏相比,体现在更加速成,不过反噬也极其可怕,算得上是魔门至高神功之一,没有想到,这一代的传人竟然是这样一个孩子。”方别轻轻说道。
“孩子?”薛铃认真看着方别,怎么看方别都不比这个黑痩的赤膊少年大的样子,有什么资格叫对方孩子的。
“是的,孩子。”方别看着薛铃,轻轻解释道:“黑天魔功的一个很典型的副作用,就是有损心智,如果你十二岁开始修炼,那么将会永远保持十二岁时候的心智。”
薛铃吓了一跳:“那我等到十八岁再练不行吗?”
“你见过什么绝世武功是十八岁才开始练的?你以为你是郭靖啊,好了好了,不要问我郭靖是谁了,总之,但凡高深武学,都要从小打下基础,或者修炼其前置武功,比如说眼前这位,我怀疑他十岁就开始修炼黑天魔功了,因此才有这份成就。”方别静静解释道。
十岁开始修炼,修炼不到十年,就能够力克空悟这种顶级高手。
薛铃感觉自己真的是有点小瞧魔门三派的武功了。
当然,副作用也真是大。
尤其是如果练了之后整个人就傻了的话。
“那么空悟高僧死定了吧。”薛铃惊魂未定地说道。
当然也有点惋惜。
事已至此,她已经知道自己就算帮忙也是杯水车薪,乃至于抱薪救火,当然或许方别愿意出手还保留有一丝的可能?
但是看方别之前的风格,他要是肯现身那就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况且就算是方别,能够挡得住这个会黑天魔功的小鬼几成功力?
要知道他可是刚刚一拳打飞了空悟。
就在方别和薛铃交谈的时候,那个干瘦的小鬼自己一路小跑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大和尚,你也太不经打了吧,别人告诉我你是这个江湖拳头最硬的人,今天见了,也不过如此而已。”
他站在空悟十步之外,看着眼前正焦急给小和尚输送真气抗毒的空悟,冷冷说道:“这个小和尚死定了,大和尚你也死定了,就别管了,我们痛痛快快打上一场,然后我送你上路。”
他表情天真烂漫,但是所说的话却冰冷残忍至极,那是一种孩童天真的恶,更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寒而栗。
空悟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个黑痩少年一眼,他全身精瘦,皮肤黝黑更不用说,只穿着一条兽皮的短裙,头发短短地剃成板寸,可以看到有些泛青的头皮,他生的倒是不丑,五官协调明朗,特别是双眸漆黑如墨,明亮有神,只是一开口,就让人生出来终极熊孩子的错觉。
“让这么小的孩子练习黑天魔功,尔等魔教,当真是丧尽天良。”空悟按住胸口,看着眼前这个黑痩的少年,冷冷说道。
“你这大和尚,当初和我一起练功的人有好几百个,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有机缘得授神功,你打不过我就打不过我,嫉妒我干什么!”这个黑痩少年开口的回答和空悟完全驴唇不搭马嘴,空悟叹息一声,真气在叹息声中流转全身,原本就有些淡金的肤色此时瞬间留着着金色的佛光,看起来宝相庄严。
“既然如此,老衲只好降妖除魔,留你在这世上,不知要增添多少杀孽。”
这黑痩少年可听不懂空悟的满口佛号,他只知道空悟这是要拿出来真本事和自己打,不由高兴地手舞足蹈。
“好呀好呀,让我们痛快打上一场,对了,记住我的名字。”黑痩少年呸呸往左右手各吐了一口唾沫,抹匀握拳,真的显得是兴高采烈:“我名字叫做黑无,若是下了地狱,见了黄泉,一定冤有头债有主,给阎王爷说是我杀的你。”
这样说完之后,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低肩收拳,运足力气,一拳向着空悟的胸口挥出。
空悟看着对方,扎开马步,一招平平无奇的黑虎掏心,以罗汉拳应敌。
两拳交击,只听得气浪在中央炸响,随即黑无自己倒飞出去,打着旋一头扎进了远方的大树树身,头颅深陷其中,如同埋入沙中的鸵鸟一般。
空悟唱了声佛号。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