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人,时代变了!(第五更)
随着方别的长啸带着内力几乎穿透整个洛城,而在前方的宁欢当然不会停下。
他原本或许还单纯是出于谨慎的想法,毕竟自己刚刚展露重要底牌想要杀了商九歌,有句话怎么说呢?
见过我这一招的人都已经死了。
可是随即方别的出现,那诡异莫测的苇名剑法,真的宁欢所见过的最可怕的武功之一了,速度极快的铁丸带着极大的力道,自己手中有蚀骨剑还好,如果是赤手空拳,宁欢真的没有信心可以从方别的苇名剑法中毫发无伤地自保。
而这个自称华山令狐冲的少年,无论是速度,还是之前和自己那一交手所展示出来的内力和技巧,都几乎是在宁欢所见识过的人中位于最顶级的那一层次。
就算说宁欢有自信和对方一战,但是现在是自己底牌几乎尽出,自己对于对方完全无从了解的情况下,几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宁欢就做出了决定——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宁欢选择修习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不就是为了延缓自己的寿命让自己不那么快死去。
哪里有没有老死却反而被人杀死的道理。
而在出逃之后,方别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紧跟了上来,并且显示出来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轻功,不得不说,宁欢对于方别的忌惮更加深重了。
此时的洛城,已经是四面皆敌,原本宁欢自己一人便成军,可是眼下这一人之军被方别同样一人击溃,那么宁欢就没有勇气继续在洛城呆下去了。
而听到身后方别的长啸,宁欢长笑一声,自己站在洛城城墙之上:“令狐小贼。”
“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就尽管追上来吧。”
这样说着,宁欢毫不犹豫地向着城墙之外跃下,如同红色的大鸟一般在夜空中滑行。
方别叹了口气。
该做的他几乎都已经做了,宁欢想跑是真的拦不住,毕竟他的苇名剑法近距离攻击还行,想当狙击枪来用,还是有点不够格。
但是宁欢是绝对不能跟丢的,宁欢是绝对要杀的,如果没有杀掉,那么这次出手不仅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说会贻害无穷。
最关键的是——宁欢根本没有受什么伤就跑了,这是方别唯独不能接受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宁欢受伤了,那么他能跑掉吗?
答案当然又是否定的。
所以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结合体。
方别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也已经紧跟着跳上了城墙,两个人事实上的时间差距只有三到五秒,但是距离差距却足足有数十米之远,只能说真气涌动之间所做出的速度爆发,甚至要比百米冲刺的运动员更加恐怖。
不管怎么说,运动员不会飞也不会武功不是吗?
看着远方的红色大鸟,方别从背后再次抽出一根铁管,架在身前瞄准。
至少这一次,宁欢没有办法再用蚀骨剑来格挡了。
少年战斗的时候,从来都是全副武装而来。
以这个时代的科技和冶金技术,并没有办法制作出来足够精良的现代步枪,不过火铳这样的初级火器确实已经发明出来了,前置装药,单发,没有膛线,弹道飘忽,可以说实用性极差,同时代的西方的阵列步兵,正在进行着排队枪毙的行为艺术性质的表演,就是因为子弹出膛之后基本都是布朗运动弹,能打到哪里皆凭天意。
方别身为有现代灵魂的男孩子,对于火器的热爱基本上是贯穿灵魂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虽然说在萍姐身边时间长了,方别逐渐发现,对于这个世界上的顶级高手,火枪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火枪有致命的弱点,第一就是不好瞄准,第二就是太慢了。
不好瞄准很容易理解,毕竟习武之人来去如风,战成一团辗转腾挪的时候,火枪和弓箭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当然,火枪可能比弓箭更快一点,但是真正的武林高手所使用的强弓硬弩,事实上和这个时代的火器相比,并差不了太多。
瞄准才能发射这是火器的基本要点,但事实上,对付快速移动的物体,瞄准基本上是无用的。
就好比如果一只猛虎在三十米的距离下向着你快速冲刺,对于老虎的速度来说,三十米差不多就是两秒钟的时间,两秒钟你想完成拔枪瞄准发射的动作,差不多老虎的嘴巴已经把你的头给含住了。
而对于武林高手而言,他们的速度比老虎更快。
第二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火枪太慢了。
不是火枪的子弹速度太慢了,而是在真正战斗中,方别和宁欢战成一团,哪里还有机会拔枪给对方来上一枪,这又不是两边拼刺刀,我一拉枪栓一枪就把你给轰了。
你有掏枪的功夫,那边宁欢就有功夫把你的脖子给斩断。
所以真正用火枪的时机,要么就是当初在龙门集市之后的小树林中,方别假意不敌红狐,出其不意抬手一枪,正中对方门面结束战斗,因为那个时候方别尚且不想在薛铃面前展示自己的真实实力,使用火器可以说是解决危机的最好办法。
要么就是方才,方别躲在暗处可以平静瞄准,看到商九歌遇险,就能够直接扣动扳机解围。
毕竟人再快也没有子弹快。
这也是尝试。
至于现在,宁欢选择从数十米高的城墙上一跃而下,所倚仗的就是自己轻功冯虚御风足够高明,可以直接如同滑翔一般向着前方飘去,方别下城墙还要一步一回首来减速,当然是比不过宁欢的。
“你以为你在玩翼装飞行啊。”方别静静吐槽,然后静静在星夜下举枪瞄准空中的宁欢。
老实说,我也很擅长打飞碟的。
扳机扣动,击打燧石发出火花,随即引燃封装子弹中的火药,火药燃烧,在狭小的枪膛中膨胀出海量的废气,然后推动子弹沿着膛线旋转着前进。
向着空中的宁欢而去。
一声轰然枪响。
在空中的宁欢身形瞬间一滞。
“大人,时代变了。”方别静静吐槽。
然后拉动枪栓,将枪膛中的碎纸残渣退出,熟练地往里面再塞了一枚子弹。
“砰!”
ps:明天,本卷结束。
送宁大人上路!
嗯,不管明天多少章,肯定明天结束。
当然——应该也不会太多章。
过了十二点会再更新一章。
以上。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逐鹿 (第一更)
枪管在黑夜中绽放出巨大的火光。
那是火药燃烧时候所倾吐出来的火苗。
其实宁欢一切都好,只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那就是目标太大了。
你想啊,在空中飘着,如同翼装飞行一般的姿势,怎么可能体积不大?
而体积大了的结果,便是无可挽回的活靶子。
方别手中的火枪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可以藏在袖子里面的短枪,当时轰掉红狐的那一枪就是这一种,其优点就是隐蔽快捷,能够有效解决不够快的问题,抬手就可以轰上那么一枪,但是缺点就是不好瞄准,或者说完全没有办法瞄准,全靠手感。
所以即使当时面对红狐,方别也是引诱对方走到面前才抬手轰出来那一枪。
可以说是非常适合做那种我给你看个宝贝的惊喜。
不过这种短枪威力就很捉急,连薛铃的金刚不坏都打不破,面对高手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用处。
而和短枪相对应的,就是现在方别手中用来狙击宁欢所用的长枪。
严格来说,这是方别改良出来的燧发来复枪,命名的话,方别暂时还没有想好对这种枪进行命名,真不行就叫苇名剑法就很贴切。
开枪的时候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喊大人时代变了,想想就感觉带感。
苇名剑法相对于这个时代的火铳来说,就是几乎颠覆性地改变,虽然说火药方面,方别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搞出来无烟火药,但是通过更加准确配比的黑火药经过颗粒化处理,还是可以有效担当发射药的重任,使用纸包做定装弹药,后膛装药,燧石击发,以及枪管中自己一条一条拉出来的膛线,方别虽然说是纯手工作业,但是却依旧搞出来了超越时代的武器。
哪怕说即使和近代的步枪相比,方别的苇名剑法都有很大的缺陷,毕竟彼此之间的工艺和科技差的太多,但是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在这个时代,如果方别愿意将这种苇名剑法的制作工艺献给朝廷,并且朝廷愿意使用的话,可以说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拉出来一支近现代军队,那个时代才真的是武功的末世。
毕竟,宁欢已经够强了吧,连苇名剑法都可以用剑挡下来,但是如果有三个人手持苇名剑法向他射击,宁欢就只有夺路而逃这一条路可以选。
或者横死当场。
方别暂时还没有让这个时代跑步进入现代化的想法,如果有这种想法,他也应该献上蒸汽机,而不是苇名剑法这样杀人的利器。
苇名剑法经过测试,通过机械瞄准的三点一线,足够保证一百米以内的精确度和杀伤性,不过三百米以外就望尘莫及了,这需要提高发射药的冲比以及更优秀的定装子弹,这就是方别所无能为力的地方了。
并且可以预想的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穿越者成建制大规模地穿越的话,方别对于火器的改良也到此为止。
因为这种武器在对抗普通武者上有奇效,但是对付顶尖强者,除非方别真能够研究出来巴雷特级别的大狙,那么基本上没有什么帮助。
宁欢就以身试法证明了这一点。
一枪射出,宁欢的身形就在空中一顿,此时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方别也不会产生好可怜啊,要不我就住手的想法,少年双手沉稳地瞄准,发射,拉动枪栓退掉枪膛中的残骸,然后重新装药瞄准。
就这样,虽然射速不高,大概三秒才能够发射出来一枪,可是真的很疼啊。
在方别的视野中,宁欢接连中弹,随即放弃了继续当大鸟做枪靶的想法,瞬间向着地面急坠而去。
方别叹了口气,这样就彻底没有办法瞄准了,他收起苇名剑法,重新挂在背上,同时在城墙边缘纵身一跃,向着洛城之外而去。
之前不是说过,如果宁欢在不受伤的情况,想追上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现在。
宁欢已经受伤了。
……
……
宁欢确实受伤了。
他知道方别有那些威力巨大的暗器,这完全不是火铳这样粗劣的火药武器可以相提并论的。
但是宁欢当时自认为已经拉开距离,寻常暗器,有效射程不过三五丈,火铳的话,超过五丈同样完全没有准头可言,就算是内息外放的剑气,十丈也已经是极限。
而他和方别的距离,足足拉开了接近十五丈之远,这个距离只有强弓硬弩可以触到,而以弓箭的射速,方别顶多能放两箭已经是极限,况且弓箭箭身重阻力大,就算能够摸到宁欢,想对宁欢造成伤害几乎是痴人说梦。
这是宁欢根据自己的经验所做出来的判断。
而有时候,经验主义确实会害死人。
第一声枪响,即使是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子弹,在定装弹药的加持下初速依然超过了音速。
十五丈接近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子弹来说,真的是就只是一瞬间,根本就不存在让子弹飞的情况。
换句话说,当你听到枪声的那一瞬间,你就已经中弹了。
方别也没有什么瞄准头之类的操作,他就是直接瞄准宁欢的身子打的,反正只要宁欢手上,那么这场追逐游戏就结束了。
于是他做到了。
第一发子弹从宁欢肩膀处钻了进去,然后卡在了骨骼的缝隙,第二发子弹击中了宁欢的右臂,擦伤,第三发子弹最为致命,几乎击中了宁欢的肺叶,鲜血顺着肺部的毛细血管涌出,让宁欢的口腔中充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他只能被迫在空中截停,然后落地,落地之后向着远方奔跑。
成名江湖数十载,宁欢从来没有一刻如同此时这样狼狈过。
而没有跑出一百丈,方别的声音就从身后悠悠传来。
“宁欢老师。”
“您再跑下去,可能要活活跑死了。”
“千万三思而后行啊。”
声音还是要比宁欢跑路的速度要快的。
正如同之前宁欢对于方别的嘲讽,现在方别的嘲讽更加有力。
宁欢最终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在星夜之下向着自己而来的方别。
“你是第一个把老夫逼到如此境地的人。”
“好。”
“很好。”
他这样说着,右手上,那把惨绿色的蚀骨剑重新旋转着从他的手臂中向下延伸。
“今日不杀你的话。”
“老夫誓不为人。”
第二百九十五章 一剑一剑一剑剑(第二更)
看着眼前抽出蚀骨剑的宁欢。
以及他嘴里吐出的粉红色的泡泡。
没办法,你要是肺叶被打伤,你嘴里也吐粉红泡泡。
头上星光灿烂。
但是没有月亮。
“老实说。”方别叹了一口气对他开口道:“如果你第一时间没有跑的话,我想你现在胜算还大一点。”
“现在你中了几枪?三枪?还是四枪?”
“如果我最初只有六成胜算的话,现在最少已经有了八成。”
“你确定还要和我打吗?”
方别的话语慵懒而清晰,带着真实的逻辑。
先前状态全盛都不打,现在你受了伤,跑不掉才打,你以为自己还能够打过吗?
所谓征战之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宁欢之所以强大,很大程度上就是他认为自己几乎无敌于天下的心态。
如果能够破掉他的这个心态,那么这场战斗方别的胜算就会大增。
宁欢右手在嘴角上抹了一把,将嘴角的鲜血尽数抹掉。
“令狐小贼,难道你就没有听说过困兽之斗的想法?”宁欢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开始全身运转大悲赋功法,一时间,骨骼颤抖,肌肉移位。
他全身上下慢慢流淌出淡红色的汗珠,而与此同时,宁欢的表情也开始显得狰狞痛苦起来。
那三颗藏在宁欢体内的子弹,随着大悲赋的运转,一点点被他的肌肉骨骼给“挤出”身体之外,重新哐当哐当三声落在地上。
宁欢站在星夜之下,看着方别:“我宁欢一生纵横江湖而不败,你真的以为,你能够在这里将我杀死?”
方别看着眼前的红衣男人——在宁欢运功逼出体内的三颗子弹的同时,他的相貌也发生了改变。
原本宁欢是面如冠玉英俊潇洒的少年容貌,但是随着大悲赋的运转,他现在已经成了面容刚毅的中年人,看起来比之前的红衣少年更加稳重,少了一份妖异,而多了一份威严。
“我不知道啊。”方别笑了笑:“但是既然动了这样的念头,总要试一试不是吗?”
“宁欢老师。”
方别一口一个老师叫着,同时再次迈步上前,方别的速度极快,一动便几乎能够在原地拖出残影。
他原本在宁欢的二十步之外,但是一动起来,几乎转瞬就来到宁欢的面前,手中黑漆漆的长剑舞动,一剑向着宁欢斩去。
“宁欢老师,你看这一剑如何?”
如果可以的话,宁欢是绝对不想听方别这句老师的。
但是现在,方别的剑已经在了自己面前。
那么唯有一战。
方别剑至,宁欢只能挥剑格挡,同时左手伸出,大悲赋开始运转,左手掌心瞬间形成一个真气黑洞,向着四方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宝贵的真气。
但是方别的剑比宁欢想象中的还要快。
就这样毫无花销地斩落下来。
宁欢被一剑劈砍地倒退三步,还没有等宁欢缓过气来,却发现方别又是一剑砍了过来。
是的,没有任何花销,就是一剑一剑又一剑!
无论是力道,还是发力姿势,还是所挑选的角度或者说挥剑的时机,都无懈可击的一剑。
方别从十年前开始挥剑,每天挥剑一千次,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所以方别十年间就是挥剑三百六十五万次。
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
方别十年只练了这一剑,什么都不干,只为杀人。
宁欢再被一剑劈飞。
方别就不给宁欢任何花活儿,不像商九歌那样剑术精妙如斯,可以瞅中破绽轻松伤敌。
老实说,就算方别的对面是商九歌,那商九歌也得老老实实被方别一剑一剑劈飞。
因为快,因为准,因为狠。
更是因为没有破绽。
天下任何的剑几乎都有破绽,只有最简单的剑才没有。
方别将最简单的剑练了十年,这就是他独一无二的剑法。
“你这是什么剑法?”宁欢不可思议地开口说道。
在方别那如同狂风骤雨一般的进攻下,宁欢根本就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至少说宁欢还有格挡的能力。
当然,也仅仅是格挡的能力吧。
“我把它称为少年宫剑法。”方别一边劈砍一边认真说道。
“总之,就是砍砍砍就够了不是吗?”
方别这样说着,又是一剑毫不客气地向着宁欢的头颅上斩落。
基本上每一剑都是巅峰的速度,巅峰的力量,巅峰的准确程度。
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剑招。
方别的一剑,那就真的只是一剑罢了。
一剑一剑一剑剑。
一剑剑把你劈到崩溃。
宁欢已经忘记自己究竟接了方别多少剑,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剑法。
就是无与伦比的力量和速度,就是每一剑都斩在恰到好处的位置,一旦出剑,就让你没有丝毫的喘息机会。
就是一剑一剑一剑一剑。
直到把你劈死为止。
因为武道,原本就至简。
老实说,宁欢能够接下方别的一剑,原本就是极强了。
但是方别的一剑是一剑一剑一剑又一剑。
漆黑的夜空中方别挥动手中漆黑的长剑向着宁欢一剑一剑砍下去,既像是伐木,又像是拜年,但是这一剑一剑连环在一起,宁欢只能节节败退。
什么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
什么天下武学无一不精世间无双。
方别真抡起剑来,只有一剑一剑,便能够把你砸趴下来。
而有那么一瞬间,空气中除了黑剑与骨剑单调并且连成一片的撞击声中,突然传出来一声有些不合时宜的脆响。
这声脆响原本轻微至极,但是随着方别的下一剑落下,响声居然连了起来。
宁欢本能地感觉到不妙,但是方别的剑实在太快了。
他能够完全把宁欢压制住让他喘不过气来,管你是大悲赋还是大喜赋,我有一剑足矣。
下一剑落下,宁欢手中的蚀骨剑突然在那一瞬间崩裂开来,无数的碎骨片向着四周爆炸开来,每一片都是最锋利的暗器。
宁欢早就知道自己手中的蚀骨剑即将在方别的连续打击下崩溃,所以干脆先下手为强,强行往蚀骨剑中注入内力,让它主动炸裂,而为自己取得一线生机。
在蚀骨剑炸开的同时,宁欢欺身上前,趁方别那一瞬间的停滞和面对蚀骨剑碎片打击的风险,一掌拍向方别的胸口。
“小贼去死!”
宁欢恨声出口。
第二百九十六章 终局(第三更)
方别对阵宁欢,从第一剑开始,他一共劈出来二十九剑。
宁欢连一剑都还不出手。
这还是因为宁欢实在够强,才能够连挡二十九剑。
可是,方别这二十九剑,都砍在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上。
这蚀骨剑虽然蕴含剧毒,可以吸取他人血液温养自身,沾之即死,触之即亡的一柄魔剑。
但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它是骨头做成的。
就算骨头再硬。
依旧只是骨头。
就像钻石是这个世界上最硬的物质,但是它却抵挡不住一柄大锤的敲击。
方别握剑向着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连砍二十九剑,可以说已经将蚀骨剑的内部震出无数的裂纹,可能下一剑砍下,蚀骨剑就会分崩离析。
要么说宁欢当即罢战,重新将蚀骨剑置于合适的血池中让其缓慢温养,要么就只能选择铤而走险,主动震裂蚀骨剑,让它那漫天的骨头碎片来为自己赢得那唯一的获胜机会。
宁欢选择了后者。
他在漫天骨片中欺身而来一掌向着方别拍去。
他相信自己势在必得,并且,也相信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而就在此时,那个少年的声音才静静响起。
“宁欢老师。”
“别忘了。”
“是剑比较长。”
方别收剑,然后刺出。
方别的每一剑都没有任何的花哨,只走直线,只走最强最快的路线。
这就是他修炼了十年的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骨片散去,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方别右手持剑,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
遮住脸颊。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当然也是寻常。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则平静向前一刺,正中宁欢的小腹。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方别就伸手刺去。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
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
“怎么可能!”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喃喃说道:“怎么可能?”
“难道你真的不怕吗?”
那一瞬间,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
但是他没有想到,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然后予以还击。
难道真的不怕吗?
“怕,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所以我赢了。”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
“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
“我不介意。”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说着,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指向宁欢的额头,扳机轰然扣动。
“砰!”
这柄短枪,没有办法瞄准,即使近距离,伤害也不够。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
那就是足够地快。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
那一瞬间,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踉跄后退了两步。
毒随血入。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宁欢近身,就是方别的死期。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
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少年呲着牙开始在从刺猬一样的右手上拔骨片,直到将最后一片深入自己血肉的骨片都给拔干净之后,他才有些踉踉跄跄上前。
补刀是个好习惯,今生今世永不忘。
而在方别向前迈出那一步的时候,在漆黑的夜空中,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悄然响起:“令狐少侠武功之高。”
“让吕某敬佩至极。”
“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后浪,当今武林有幸矣。”
方别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却看到吕渊一袭黑衣站在那里,表情平静地一步步走来,没有渔翁得利黄雀在后的窃喜。
只有赞叹和平静。
“薛铃这半年来,多亏你照顾了。”
方别叹了口气,然后笑了起来:“你以为现在的我就没有办法杀你了吗?”
吕渊摇头笑了笑:“老实说,现在的我,更想不顾一切先把令狐少侠给杀了。”
“但是少侠照顾了我家侄女那么久,恩将仇报,并非我之本愿。”
说出这些话的男人,目光清明冷静,哪里像平常那个只会大喊大叫昏庸无能的锦衣卫镇抚使。
这个世界上最深的隐藏,大概就是这样将真正的自己隐藏与庸碌不堪的无能外表之下。
“所以你想做什么呢?”方别看着吕渊,平静说道。
“我想带宁欢走。”吕渊毫不掩饰地说道。
他看了看宁欢地上的尸体。
“他可能还没有死。”方别看着吕渊说道:“如果你想带走的话,我们将这具尸体裁成两半,你一半,我一半,如何?”
吕渊哈哈笑了起来,但是只笑了一声:“令狐少侠,你不会真的以为你有和我讨价还价的资格吧?”
“我承认,今天你在和宁欢这一战中所展示的实力,不说当世前五,当世前十肯定是有的,在下自叹弗如。”
“不过,现在的令狐少侠,精疲力竭,身中剧毒,在下不愿趁人之危将令狐少侠杀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难道令狐少侠非要逼在下动手,来试试令狐少侠究竟还隐藏着多少底牌吗?”
吕渊的声音在夜空中缓缓回响。
方别看着对方。
看了一眼又一眼。
“你和薛铃是什么关系?”方别问道。
吕渊淡淡道:“我们都是薛大人的部下。”
方别点头。
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送给你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 没得商量(第四更)
方别走路都走得摇摇晃晃。
在黑暗中的视野也有些模糊。
当然,至少说方别的大脑还是在清醒地运转。
宁欢蚀骨剑中的毒非常可怕。
其实对于现在的方别而言,已经很少有能够威胁他的剧毒。
但是这柄蚀骨剑不一样。
毕竟它是宁欢最得意的武器,其中也蕴含着这个世界最可怕的毒。
那些毒潜藏在蚀骨剑的碎片之中,然后随着血液进入身体,带着极强的麻痹性,让人行动迟缓,呼吸困难。
即使说方别在极力运转功力,来尝试不让气血攻心,但是在体内此消彼长地拉锯战中,方别已经没有办法再承担一场战斗。
哪怕说吕渊可能远远比不上宁欢的强大,但是能够无声无息地跟在两个人之后,并且旁观这场战斗做那最后的渔翁和黄雀,这个男人的隐忍和冷静,已经足够让方别尊敬。
他已经给方别了台阶,如果再不下的话,那么就只能是刀兵相见了。
方别并没有直接回到洛城,现在他的状态,也已经不足以攀登上洛城的城墙。
不过一切依然有预案。
方别来到洛城城墙的偏僻处,同样抬手吹出一声婉转的口哨声,随即霍萤就从城墙之上飘悠悠地落下地来。
她看着方别的神色,一言不发上前,方别也识趣地抬起右手,让对方看到自己那千疮百孔的右手。
霍萤那一瞬间确实是非常的心疼。
她抿住嘴唇,抓住方别的手查看:“好厉害的毒。”
这样说着,她思索片刻,然后从腰间拿出来一个小瓷瓶拔开瓶塞之后看向方别:“张嘴。”
方别张嘴,霍萤也就将那个小瓷瓶中的液体尽数倒入方别的口中,入口只觉地冰凉甘甜,流入胃中更是一条冰线。
不知道这瓷瓶中的液体究竟是什么成分,不过喝下之后,方别手臂和全身的麻痹感瞬间减轻了很多。
“这是什么毒?”方别问道。
“宁欢自己的毒吧。”霍萤摇头说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毒,但是这种毒是从多种毒花毒草毒虫中提炼出来的,曼陀罗,曼珠沙华,眼镜王蛇,金线蛇,千足赤金蜈蚣,魔鬼蝎,还有一些毒物连我都分辨不出来。”
“所以没有办法对症下药,只能够依靠你自己的内功抵御,我只能施加一些帮助和影响。”
方别点了点头——霍萤虽然实话实说,但是有时候还是过于谦虚了,这种毒,如果霍萤没有办法的话,那么普天之下大概就没有人有办法了。
“对了。”霍萤在方别的右手上撒下白色的药粉,然后用纱布一圈一圈包了起来。
“宁欢怎么样了?”
“或许死了。”方别摇头笑了笑:“或许没有。”
“或许?”霍萤感到不可想象。
方别也会说出或许这两个字?
“有人救了他。”方别继续说道。
方别并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姓名,因为没有必要。
“打不过吗?”霍萤继续问道。
“不知道,主要是不想打。”方别看着天空,笑了笑。
“对了,盛君千那边怎么样了?”方别第一次提到了盛君千。
自从方别回到洛城之后,盛君千就如同消失了一般。
斗兽棋中象狮虎豹狼猫猫都各得其所。
只有盛君千这条犬悄无声息。
虽然听起来有点像骂人一样。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
“还好,已经截下了好几波报信的人,但是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霍萤轻声说道。
“纸是包不住火的。”方别叹了口气:“朝廷那边,最终还是会知道,毕竟无论是青衣道人,还是说酒和尚,他们奉命守护天不老,寻找清净琉璃方的事情,是不会被人遗忘的。”
“那位圣人,谁知道他现在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方别并没有提及,那个中途出手抢下宁欢未死尸身的人就是锦衣卫的吕渊。
因为现在多说无益。
以及吕渊的态度,也让人感到模糊和暧昧。
他最后那句话,暗示他依然忠诚于那位死去的薛大人,而同样,证明自己对皇帝忠诚的最好方式,同样是百般刁难薛大人留下的那位孤女。
不过,如果唯结果论的话,在薛铃唯一的大树倒下之后,她不仅在锦衣卫中活了下去,并且还名正言顺地送出了燕京这个是非之地,虽说是自生自灭,但是何尝又不是唯一那一线生机?
霍萤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微微一欠身,将方别的一条手臂搭在自己的肩膀上。
两个人在黑夜中渐行渐远。
……
……
不同于霍萤用半个肩膀撑起中毒的方别离开,吕渊这边,他站在原地望着似乎已经失去了全部气息的宁欢。
宁欢随着先是腹部中了方别的一剑,随即脑门上再中近距离的一枪,如同山岳一般向后倒下。
他的容貌也已经不再是最初那个风度翩翩面如冠玉的少年,当然也不再是最后和方别对战的那个冷峻威严的可怕中年人。
现在的宁欢,那一袭红衣中倒下的是一具衰老朽败的身躯,所有的力量都似乎从这具躯体中流失,只剩下干枯的躯壳本身。
“这就是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吗?”吕渊看着宁欢的尸身这样感慨着。
随即他弯下腰,就如同托起一座宝塔一般,就宁欢的尸体从中端托起来在右手上。
然后转身背对洛城离开。
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哪里,总之当然不会是回洛城。
星夜寂寥,眼看着吕渊也即将消失在黑暗中的时候。
他的面前,也突然响起来冷清的声音。
“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你可以走了。”
吕渊看向声音起处,只见面前大树的树梢上,正站着一个有些影影绰绰的人影,她穿着翠绿色的纱衣,漆黑的夜色中看不清表情。
她的身躯伴随着树梢微微起伏,不过却没有一丝动摇。
只有一截雪亮的长剑在她的手中,光暗闪动。
吕渊站住,看向对方:“有的商量吗?”
面对眼前这个人,当意识到对方是谁的时候,就真的一点反抗的尝试都不曾生出。
何萍在树上露出一丝微笑。
“很抱歉。”
“没得商量。”
(第二卷完)
第二卷总结
当时年少青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事实上,这个刺客有毛病,其实写的就是有些随心所欲的武侠故事,写的好看的前提下,可以玩一些我喜欢的武侠梗。
比如说苇名剑法天下第一这个梗,我就真的很喜欢。
严格来说,第一卷和第二卷合起来,才是这本小说的第一个故事。
从最初霄魂客栈的小猫小狗两三只,到后面遇到越来越多的人,队伍也开始越来越壮大。
这个故事从宁怀远这个华山派的叛教弟子开始,到宁欢这个罗教太上长老结束。
方别和薛铃的蜂巢等级也会从木蜂一路升级到银蜂。
虽然现在还没有升到,但是下一卷也就升到了。
自始至终,这一卷我写的还是蛮开心的,就像我最初所想的那样,就是单纯写一下每一个人的江湖故事,等到这一卷的最后,在宁欢这个角色上收尾,仅此而已。
接下来说几个点,虽然不想说的,但是还是说一下吧。
首先就是约定那一章,瞬间读者反馈炸了,也就是方别和宁夏约定如果宁欢过早到来,那么宁夏就出面让宁欢把她带走。
这其实是一个预防性的约定,从小说的写法上来说,这个时候不让宁夏把宁欢带走,接下来就没有办法收场了。
方别首先是不会愿意在这样大庭广众下出手,其次,从最后的决斗上你们也看出来了,其实方别使劲浑身解数,和宁欢打起来也不过是七三开。
这还是宁欢对于方别的招式完全不了解,而方别已经用黑无,端午和商九歌把宁欢的底裤都几乎看完的情况。
主角拿出来一把枪你们纷纷说不合理,但是主角修炼十年就能够秒宁欢这个修炼了七十年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弱点的大魔头就很爽?
我不是很懂的说。
稳健文不是无敌文的说,以及这本书写到现在,也已经不是严格的稳健文了。
因为方别的性格已经差不多写出来了,他喜欢谋定而后动,有把握之后再出手,更喜欢隐藏底牌,不喜欢人前显圣,以及什么时候你们有方别的剑法比商九歌更高超的错觉了,商九歌是方别亲自盖章的剑法第一,绝对不会和她交手的人。
方别的剑是真正杀人的剑,追求的就是无懈可击最快最准的剑法,这种剑法可以克制世界上的任何一种武功,就算是宁欢也被连砍了二十九剑没有还一次手。
这些都有暗示和设定。
至于枪,我只说两点,第一点就是在龙王集会之后杀死红狐的时候,方别就开了一枪,随后在洛城商九歌事件中,方别抢先杀云中雷云娘,云娘也是一个手榴弹专业户,况且这个小说的背景朝代那么明显,这个年代佛朗机炮都满大海跑了好吧。
第二,方别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在武功没有办法速成的前提下,他尝试通过蜂巢的资源来造枪是很正常的事情,燧发装置,膛线加纸包定装弹药,颗粒化黑火药,大范围制作有难度,小作坊式手工做一点很难吗?
如果你们感觉很难的话,你们先考虑一下,方别十年间看了多少武功秘籍,这个应该更难吧。
方别不是什么一穷二白的人,他是玉蜂何萍的唯一弟子,能够享受整个蜂巢最好的资源。
一方面是作者从设定上的思考,另一方面,则是从剧情展开上的进程。
从剧情上,宁夏必须要被带走,就和天龙八部里面虚竹必须要解开珍珑棋局,木婉清必须要突然降智出走被段延庆抓住关进石屋喂阴阳和合散一样,这些是作者写作的时候的情节需要,我只能做到尽量不喂屎,做到逻辑合理,因为那个时候方别出手,直接底牌在洛城几万人前曝光,方别隐藏了那么久的实力铁憨憨一般全部曝光,大家一起看方别砍砍砍砍宁欢?最后还有可能打不过?
况且宁夏身上确实还有这后面这部分的剧情,就是宁欢要亲口对她说那番为何选择她当炉鼎的那般设定,否则宁欢傻了,培养一个宁夏就算了,还故意把宁夏逼反,之前说过那么多次,如果宁欢真拿宁夏当炉鼎,那么宁夏是愿意的啊,毕竟养育之恩,授业之恩摆在那里。
另外需要借助宁欢的危机,来写锦衣卫及蜂巢这边的反应,蜂巢被迫拉下脸诏安方别和何萍,让他们出手做掉宁欢,解决洛城此时的危局。
这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
作者写作看的是一个整体,为了整体是必须要牺牲局部的部分合理性。
我知道大家绝大多数都不会走向写作的道路,但是事实上,写作真的是一个很困难需要不断学习的事情。
我也可以简单这样说,我现在依旧在不断学习不断摸索,并写不出尽善尽美的故事,但是我愿意将自己能过写出来的最好的故事呈现给你们看。
并且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确实就是我最好的水平,我未来可能会提高。
但是现在这就是我的水平。
以上,至于接下来的故事,可能会暂时离开洛城这个舞台,前往其他的地方,这也是我其实很想写的一段故事。
原型就是东南抗倭喵!
对于那些对我剧情真的恨铁不成钢,感觉像是筛子一样乱七八糟,崩得一塌糊涂,人物逼格都没有的读者。
欢迎来我书友群私聊我当面指正。
如果发在评论或者发在本章说里,大多数我最后还是会删掉的。
因为我想大多数读者还是安安静静看书的。
对了,书友群号。
普群:232940815
v群:904562558(v群人丁稀薄,其实不来也罢,需要粉丝值的。)
让我们下卷再见吧。
第一章 大雨落幽燕
大雨滂沱。
豆大的雨珠在窗外连成一片,如同雨幕一般,溅落在街道上的积水中,只看得泛黄的水花四溅。
屋檐下,盛君千独自端着一碗黄酒在慢慢啜饮着。
手边摆着一盘茴香豆。
一口酒,一颗茴香豆,除了没有排出来九文大钱之外,盛君千像极了那个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
这里不是洛城。
这里是嵩县县城。
盛君千所在的地方,也是嵩县县城中最大的一处客栈。
名曰如意客栈。
“盛公子。”盛君千身后传来有些怯生生的声音。
盛君千回头,正看到客栈老板的女儿正在屋里看着他:“你又在喝酒了。”
“下雨天不喝酒还能干啥?”盛君千笑了笑。
他来到这里已经十天了。
这十天来,除了喝酒,就只剩下杀人了。
洛城的事情,方别说得很清楚,没有他掺和的余地。
“就凭你江湖榜乙榜的实力。”这是方别说的原话。
盛君千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就很气。
不过方别还是给了他另外的任务,另外重要的任务。
那就是来到嵩县,然后杀死某些想离开嵩县的人。
然后再杀死某些想来到嵩县的人。
天不老的传说当然还在嵩县流传,不过已经没有太过狂热者,因为已经太久没有人听说过天不老的消息了。
但是瓦罐寺还在那里。
瓦罐寺里面死了一个和尚和一个道士。
这原本是瞒不住的事情。
而方别要的,就是让这件事情尽可能久地瞒下去。
于是就用到了盛君千。
“要不要我陪你喝?”这位客栈老板的女儿站在那里怯生生地看着他。
眼睛有些慌乱地眨动,黑漆漆的眼眸有着几分灵动。
这位小姑娘才不过十七岁,生的也算是窈窕动人。
以及。
盛君千知道。
她喜欢自己。
盛君千摇了摇头,端起酒碗,遥遥向着这个小姑娘敬了一下。
“我一个人喝就可以了。”
这样说着,盛君千将满满一碗酒一饮而尽。
当然——是黄酒的话,并不醉人。
盛君千一口气能喝一坛。
这一碗当然也不在话下。
该死的方别!
盛君千在心中骂道。
老子我怎么说也是曾经的甲榜第一百名,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吊车尾了?
被发配到这里,还要被小姑娘喜欢。
老子就不喜欢小姑娘你懂不懂。
这个小姑娘轻轻咬住下唇:“我爹说,一个人喝酒对身体不好。”
这位小姑娘的名字叫做谢如。
没有叫如花也不叫宛如。
她就是谢如。
其实是挺好的名字。
但是盛君千不是那种喜欢小姑娘的人。
他宁愿去青楼里一掷千金,和那些青楼姐儿纸醉金迷昏天黑地,也不想和这些清清白白的小姑娘有半点瓜葛。
因为真的很麻烦。
也因为。
可能今晚之后他就不在这里了。
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盛君千往嘴里塞了一颗茴香豆。
咬碎。
豆子的香味在嘴中一点点漾开。
“你喜欢我哪一点我改行不?”盛君千认真说道。
谢如吓了一跳,然后跳起来躲进了里屋,就好像受惊的兔子。
嗯,对她来说,盛君千挑破这层窗户纸,就让她很是又羞又气了。
盛君千叹了口气。
端起酒碗。
空了。
拿起酒坛。
也空了。
盛君千想要招呼店小二再送一坛酒过来,然后想起来,这两天基本上都是谢如招待的他。
只能怏怏地放下酒碗。
窗外大雨滂沱。
……
……
没有酒喝,就只能看窗外的大雨,洛城之中应对宁欢的战斗,并没有盛君千插手的余地,而这里刚好适合他,所以盛君千也就来了。
其实盛公子也没有那么挑剔,这些天他杀了不少的人,可能还要杀更多的人,偏偏嵩县真的是一个小地方,县城小小的也破破烂烂,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就带着十两金子出门去寻花问柳,但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因为这里的烟花柳巷真的让盛公子提不起兴趣。
所以闲下来的时候,就真的只能喝酒。
而正在这个时候,大雨中的窗外走过来一个穿着蓑衣斗笠的人,雨珠从他的蓑衣上向下滚落,他在雨幕中抬起眼,和客栈窗台的盛君千对望了一眼。
然后抬手向上静静抛出一个蜡丸。
白色的蜡丸划出一个弧线,然后落入窗户里,在地板上滴溜溜打着旋然后停下。
盛君千叹了口气,弯下腰建起那颗蜡丸。
捏碎,里面是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个地点,写着两个名字,以及大致的容貌衣着描述。
盛君千将纸条看了三遍,确定将内容牢记在心中,然后站起身来,将纸条放在桌台上的油灯上点燃,看着它在指尖一点点化为灰烬。
盛君千房间里面的油灯一直都是亮着的,一来是他不缺油钱。
二来是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在等这封信的到来。
盛君千烧完纸条,然后站起身来,从床头提起百断刀挂在腰间,然后推门下楼。
大雨落幽燕。
所以客栈空空如也,没有什么人。
“店家,有蓑衣吗?”盛君千问向在柜台后有点打盹的老板。
老板一个激灵,然后点了点头:“这么大雨,客官要出去?”
盛君千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露出来腰间的黑刀。
“嗯。”
其实自始至终,盛君千都没有隐瞒自己江湖人的身份,这柄黑刀就好像是一个符号,警告着所有人离他远点。
但是偏偏,有不长眼的小姑娘,偏偏要往自己身边凑。
大概,对于那些小姑娘来说,这样的自己,是真的很迷人和帅气吧。
你喜欢我哪一点我改行不?
如果人家就喜欢浪子的感觉,就喜欢这种饱经风霜的成熟和不羁。
那盛君千真的改不了。
他只能选择不招惹。
老板也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柄黑刀,不过雨天出门,带刀不带伞,那么必定就是为了杀人。
老板从柜台下面翻找了一下,然后翻出来一件有些陈旧的蓑衣斗笠,放在柜台之上。
盛君千接过,然后在大堂中自己穿上,转身出门。
门外大雨。
盛君千站在门外。
“我去去就回。”
老板不置可否。
盛君千出门,而在这个时候,谢如一路小跑从自己的房间冲了出来,看着那个在雨中的男人。
“不用改!”
“你回来就成!”
盛君千叹了口气。
没有回答。
径直走入雨幕之中。
雨水沿着斗笠和蓑衣落下。
第二章 王谢堂前燕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
盛君千行走在雨中。
雨水打在斗笠上有着明显的滴答声。
口鼻间是潮湿的泥土的气息,带着一点点的青草和牛粪的味道。
脚下是污水横流,盛君千穿着草鞋,踩在积水中,路面的水足够能够淹没脚背。
虽然说雨天杀人真的很江湖,但是如果盛君千可以选择的话,他一定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毕竟很多时候,风度和温度并不是可以两全的事情。
他提刀在空旷而狭窄的嵩县的街道中穿行。
空旷是因为这样的暴雨,街道上没有一个一个摊位,更没有行人,虽然是正午,但是天空却阴暗地佷。
而狭窄,则是因为嵩县县城本来就是一个很小的县城,街道原本就很窄,再加上很多人家在自己门前修建堆积的各种违章建筑,就当然显得很是狭窄。
谢如说他一定要回来。
盛君千用鼻子轻轻笑出声来。
他当然会回来的,不然的话,还能死在路上?
这样想着的时候,盛君千来到那张纸条所写的位置,这里是嵩县偏僻处的一条小巷,沿着小巷走到尽头,盛君千屏住呼吸,然后伸手敲门。
当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来的时候,屋内的人被惊醒。
“谁?”里面的人警觉说道。
“是燕子吗?”盛君千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对方听到这句话显然放了心。
“我是王家的燕子。”
“你呢?”
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盛君千点了点头:“巧了,我是谢家的燕子。”
话音未落,门向内打开,在开门的那一瞬间,盛君千已然出刀。
百断刀划出冰冷的弧线向前而去,开门的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整个头颅就咕噜噜滚落在地,然后整个人才无力软倒。
鲜血如同喷泉一样向上涌起,然后缓缓落下,盛君千摘下蓑帽,轻轻前举,挡住喷来的血水。
随后盛君千没有丝毫迟疑,扔下染血的斗笠,迅速向着屋内提刀而去。
这次来的是东厂的探子,他们是奉命来调查关于瓦罐寺突然失去联系的原因,盛君千之所以住在嵩县县城,就是未来了让薛崇方便给他提供情报,毕竟无论是从白云山瓦罐寺出来,还是从洛城乃至燕京去白云山,嵩县县城都是必经之路,可以略作修整,重新出发。
而薛崇则毫无疑问就是这嵩县县城的土霸王,有他帮忙,基本上任何一个来到嵩县的陌生面孔,都会被准确辨别出来,而薛崇是锦衣卫的底子,对于辨别这些东厂的探子更是一来一个准。
盛君千来到这里之后,已经按照薛崇的提示杀了很多人。
但即使是这样,纸永远是不会包住火的。
盛君千知道自己大概快要走了。
但是并不确定是什么时候。
这个房子很小,房间也不大,盛君千提刀冲入里屋,却惊讶发现空无一人——东厂探子也从来都是两人一组行动,这样能够提高任务的成功率,眼下门口杀了一个,按照情报,剩下的一个应该也会在这里才对。
但是眼前却空无一人,房间里都是很平常的摆设,而正在这个时候,头顶有风声响动,盛君千抬头,却看到一个白衣男子正居高临下一刀刺来。
盛君千叹了口气,让了一步,百断刀提起,和对方平静对了一刀。
那人瞬间经受不住盛君千百断刀中传出来的大力,整个人向着墙角飞了出去,撞击,翻滚,盛君千平静望着他,然后提刀上前走去。
“等等!”那人亲眼看到盛君千一刀便杀了自己的同伴,此时连忙在地上摆手:“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你知道我们是什么……”
他的话只说到一半,盛君千的刀已经到了。
“抱歉,我什么都不想要。”盛君千这样说着的时候,对方的脑袋也缓缓滚落在地。
事实上并不是盛君千很热衷于砍脑袋,而是因为他的刀确实很快。
砍脑袋基本上可以确定一个人绝对死了,不会再出什么幺蛾子。
盛君千也很喜欢。
他伸手探入尸体的怀中,因为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所以很熟练地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厂腰牌。
其实盛君千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可是杀东厂的探子杀的这么熟练,这大概就是跟对了队伍的好处吧,当然自从在瓦罐寺后山参与杀了那两位东厂大官之后,真的就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再也没有什么好怕了。
然后就地将两具尸体身上的物品如同银两暗器秘籍功法之类的搜刮完毕之后,盛君千又大致在屋里转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之后,才从怀里拿出来了那个已经很熟悉的墨绿色小瓷瓶。
不得不说,化尸粉这个东西,用多了是真的会上瘾的,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之必备良药。
当最后的流程也处理完了之后,盛君千出门,顺手捞起来那个被血溅了的斗笠,关上门,在大雨中的屋檐下坐下,在雨水里慢慢清洗那个沾了血的斗笠。
血水染红雨水,然后在无人的街道蜿蜒成红色的蛇,最终慢慢变淡为无色。
……
……
谢如望着门外的雨水,轻轻咬住嘴唇。
黑色的长发编成一个秀气的麻花辫。
她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叹息。
谢如回头,身后叹息的是她的老爹,也是这间如意客栈的老板。
如意客栈,如便是谢如的如。
“怎么了?”谢如歪头:“难道盛公子不好吗?”
谢如是真的很喜欢这个盛公子,强大,富裕,孤独,又忧伤。
他就像是游弋在天空的雄鹰,偶尔落足在嵩县这个小小的树上。
所以一眼望去,就彻底移不开目光。
“盛公子当然很好啊。”老爹摇头苦笑道:“但是他不会永远在这里住下去的。”
“或许他明天就会走,或许是后天。”
“你总不能强行让他带你走吧。”
“他是鹰啊。”谢如抿着嘴唇点了点头说道:“我又飞不了那么高。”
“但是,我真的就连被喜欢的价值都没有吗?”
老爹看着眼前的女儿,确实不知道该如何说才好,和盛君千比起来,确实整个嵩县的小伙子都显得那么不值一提,那个少女不怀春,喜欢强大的人原本就是少女的本能。
但是喜欢不可能的人,又何尝不是一种煎熬。
而正在这个时候,盛君千穿着蓑衣**地踏入客栈之内。
他摘下斗笠,放在桌子上。
**的雨水中已经看不到血的踪迹,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斗笠没有沾过血。
他有些疲惫地看着谢如。
“帮我拿坛酒可以吗?”
“谢谢。”
第三章 酒入愁肠
谢如愣了一下,然后连连点头,转身蹬蹬蹬地跑开。
而盛君千则走到客栈老板的面前,脱下蓑衣,看着对方的眼睛;“自家闺女,真的不管管吗?”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老板看着盛君千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我就这一个闺女,怎么管?”
“反正你过两天就要走了,只要不给她留念想,转眼也就过去了。”
“谁年轻的时候没喜欢过几个望而不得的人。”
“但谁能够永远年轻下去。”
盛君千看着如此旷达的老板,一时间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才好。
只能说老板大概看得准?自己不是什么拈花惹草处处留情的浪子渣男?
可是就这样伤小姑娘的心,盛君千是真的有点苦恼。
“我真的快走了。”盛君千看着老板说道。
他已经在这里杀了很多人,虽然还可以继续杀下去。
但总之,真的杀不了太久了。
“能带走吗?”老板问道。
盛君千惊呆了。
这是亲爹?
还是说看自己这么靠谱?
自己靠谱还会天天带着刀出门,回来板着一张脸?
“不能。”盛君千认真说道。
是真的不能,盛君千如果要回山西的话是可以把谢如带回去的,虽然说谢如无论是家世还是容貌都没有办法当盛君千的正妻,但是盛君千真的是很传统的男人,传统到非常乐于接受三妻四妾。
当然——三妻是没有的,正妻只有一个,没有平妻的说法,但是纳妾以盛家的财力地位,盛君千的武功身份,七八十来个妾还是没有问题的。
谢如当个妾还是绰绰有余,并且如果盛君千真的亮出来山西盛家的名号,这个真的一点都不过分。
况且盛君千还千真万确是个好人。
但是不能。
盛君千不回山西,至少暂时不会回山西。
他也不想把自己太早绑在那一座座庄园宅邸之中,抱着娇妻美妾生一大堆的孩子。
况且——盛君千见多了那些被锁在深闺之中的女子,现在的谢如灵动活泼,如果自己真的将她带回山西,那么最终她就会从一颗珍珠变成死掉的鱼眼睛。
他不想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以及最重要的就是——谢如喜欢他,是因为他是飞在天空上的雄鹰,偶然落地当然可以吸引无数的目光。
但是谢如却不足够吸引盛君千的目光,如果只是逢场作戏春风一度的话,像是谢如这样的小家碧玉,当然很多时候要比那些青楼花魁更有吸引力。
可这真的不符合盛君千的审美。
老板看着盛君千叹了口气:“公子真是个好人啊。”
盛君千这才反应过来——这位老板是在试探他。
因为现在谢如这些天对于盛君千实在是过于痴迷,所以说老板虽然没有明加劝阻,但是心里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这样说过之后,老板回头开口道:“如儿,出来吧。”
话音方落,就看到谢如抱着一坛酒从里屋走了出来,先是将那坛酒放在客栈的柜台上,然后抿住嘴唇看向盛君千:“盛公子,刚才的话我都听到了。”
盛君千叹了口气。
当然,盛君千也不怕被对方听到。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盛君千看着谢如静静说道:“喜欢我只会伤害你自己的。”
谢如点了点头,但是依然坚定看着盛君千:“但是如果我就是喜欢呢?”
如果我就是喜欢呢?
这句话真的让人没法接。
因为喜欢这种事情,本质上是一个人的事情。
你没有办法阻止别人喜欢你。
你只能让自己不喜欢那个喜欢你的人。
但是这同样非常的残忍。
“那么我没有办法回应。”盛君千伸手拍开那坛酒的封泥,这家如意客栈,别的不说,酒水还是不错的,虽然卖的贵了点,但是盛公子别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
就算这酒再贵,和红袖招的花魁小姐比起来,还是便宜得不像话。
他给自己倒满一碗酒,然后递给谢如。
谢如懵懵懂懂地接过酒。
然后看着盛君千说道:“我不会喝酒。”
“如果你能够喝完这一碗酒并且不吐出来。”盛君千看着谢如说道:“那么我就带你走。”
“虽然,我即使能带你走,但是对你来说,未必是好事。”
盛君千今年已经二十八了,谢如才只有十七岁。
当然,在这个年代,男的比女的大十一岁根本就不叫大。
这叫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就像无论是谢如还是谢家掌柜,都没有介意过这一点。
谢如那一瞬间眼眸中露出惊喜的神色,然后她不由偷眼看了一下自己的父亲。
谢家掌柜看着自己的女儿,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这确实是盛君千给谢如的一次机会。
男儿一诺当千金。
如果谢如真的能够做到,那么盛君千就会真的破例将谢如带走。
当然,就像盛君千所说的,即使盛君千能够把谢如带走,这对她来说,真的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谢如轻轻嗯了一声,然后双手捧起酒碗,这是足有一捧大小的海碗,倒满一碗里面的酒足有六七两之多,况且这次谢如抱来的酒并非之前盛君千所喝的黄酒,而是烧酒。
烧酒便是经过蒸馏过滤的酒,酒精度数更高,也更烈。
谢如双手捧着酒碗,然后小小地抿了一口,脸便皱作一团,就像一个核桃。
因为她确实不会饮酒,更别说这样的烈酒。
但是她偷眼看向盛君千的时候,却看到盛君千的神色如水一般平静。
那一瞬间谢如心中一横,一大口烧酒便灌入腹中,然后她继续强忍着喉咙灼烧的感觉,大口大口吞咽着海碗中如水一般的烧酒,哪怕几欲呕吐,但是她还是强忍着继续喝了下去。
最终碗中酒尽,谢如也拿不住酒碗,酒碗从她手中跌落,然后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盛君千就站在谢如的面前,但是他并没有伸手接住酒碗。
“我。”谢如站在盛君千面前,少女面如桃花,满脸通红,表情介于痛苦和得意之间。
“我全喝完了。”
“接下来,该你履行……”
话音未落,谢如猛然跪倒在地上,胃中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她虽然强忍着呕吐的**,但是那如何能够忍住。
她就这样跪在盛君千面前,大吐特吐起来。
屋外依然大雨滂沱,客栈中没有半个外人。
谢如几乎将自己整个胃都吐干净了,而这个时候,盛君千才蹲下身来,从口袋里拿出一条雪白的手绢。
“擦一下吧。”
客栈中,瞬间响起女子幽咽的哭声。
ps:这个故事本来没打算写这么长的,但是写起来感觉挺有味道的,于是就写了。
是啊,哪怕喜欢,但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太多注定不适合的感情。
第四章 新的江湖榜
盛君千看着眼前痛苦哭泣的女子。
他能够理解对方的感受。
哪怕鼓起勇气,哪怕说忍受痛苦。
哪怕说吞下一整碗的烧酒来证明自己。
但是,生理反应是无论如何都压制不住的。
按照之前和盛君千的约定,把酒吐出来当然就算是谢如输了,但是谢如所伤心的并不是输了。
而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这样地失态,难看地呕吐,把自己最不堪的那一面,最逞强的那一面都展现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
所以这才是最伤心的地方。
盛君千拿手中的手帕一点点擦干了谢如脸颊的泪水,然后再拭去她嘴角的秽物。
他叹了口气说道:“你看,我就像这碗烧酒,就算你勉强吞下去,但是并不会带给你快乐,只会给你无尽的痛苦。”
“因为你本来就不适合喝这么烈的酒。”
谢如有些无言以对。
她跪在地上痛苦地捂住脸,然后开口问道:“那我从现在开始学着喝,可以吗?”
“可以。”盛君千看着谢如,淡淡道:“但是我并不会等你。”
谢如嗯了一声。
然后强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她的酒原本就只到了胃,然后就一口气全吐了出来,所以说事实上并没有喝太多,醉意也是吐完之后就几乎一扫而空。
她站了起来,看着盛君千:“盛公子,为什么你是这么温柔的人?”
原本谢如还不信,但是今天盛君千真正让她明白,自己确实不是适合对方的人。
这并不是单纯的喜欢就能弥补的。
但是越这样,谢如越能够感觉到盛君千的温柔和孤独。
盛君千笑了笑:“因为,我见过太多不开心的人,所以我只希望自己可以过得开心一点。”
“以及,尽量不要让别人伤心。”
就像盛君千去红袖招一样,他去那里,自己开心,别人也开心,大家都开心,没有人不开心。
这个世上哪里有那么好的地方呢?
而毫无疑问,如果谢如真的跟他走了,那么谢如终将后悔自己的选择,但是那个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而正在这个时候,雨幕中,一只全身满是雨水的白鸽,跌跌撞撞地摔进了客栈之内。
盛君千神色一变,连忙上前拾起小白鸽——其实正常情况下,蜂巢是不会给他直接联系的。
如果给的话,只有一种情况。
那就是江湖榜有变。
盛君千从白鸽的脚上取下铜管,然后摸了摸腰包,取出一小把稻谷出来,扔在地上。
因为这是训练信鸽所必要的一环,那就是在信鸽最终将信正确送到的时候,必须要给予食物奖励。
当然,这一条对于商九歌不适用。
对于商九歌来说,那是蜂巢给予她食物奖励。
在白鸽在地上啄食稻谷的时候,盛君千也打开铜管,果然,这次送来的是江湖榜的更新名单。
按照盛君千长久的习惯,他还是从后往前看,不过这一看,盛君千的目光就凝固住了。
江湖榜甲榜第一百名,抽刀断水盛君千。
……
……
看过那张江湖榜甲榜榜单之后,一直没有收到新消息的盛君千就知道自己没有继续留在嵩县的必要了。
就像之前一直都清楚的,盛君千不可能一直留在嵩县杀人杀人再杀人,一直杀到人头滚滚,一直杀到海枯石烂。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无论是青云道人还是酒和尚,他们两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强二品高手,并且在东厂身居高位,是奉了圣人的直接命令,才留在瓦罐寺,一方面是为了看守天不老,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找到清净琉璃方的全方,以献给圣人。
而如今这两个人都在瓦罐寺被杀,天不老被窃取,可以说之前的谋划安排就真的全部落空,这种事情真的传出去,可是要比单纯的当初洛城出现蜂巢活动要严重地多。
二者当然都是打朝廷的脸,打圣人的脸,但是哪一个打得更狠,哪一个打得更痛,这不言而喻。
洛城原本就已经够乱了,如果说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死讯在上达天听,连同天不老失窃和清净琉璃方的下落彻底失去这两个消息,那么圣人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那么就很难猜测了。
总之,圣人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这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眼下江湖榜已经更换,尤其是盛君千重新回到了江湖榜前一百的位置,那么就说明江湖榜上变动,可能要比很多人想象中的还要大。
也就说明,洛城的事情,已经初步告一段落。
盛君千也就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
他并没有耽搁,在喝光了那一坛烧酒之后,他收拾行装,结清房钱之后就冒雨离开。
并没有给谢如留下任何的念想。
因为给她留任何的念想都是在害她。
盛君千踏上了归途。
……
……
在盛君千离开嵩县不久,就又有一对报信的僧人,从瓦罐寺中出发,来到嵩县县城。
因为这之中有一个很微妙的时间差。
那就是无论是瓦罐寺往外面送信,还是说洛城乃至于汴梁这边向着嵩县派人调查,都需要一个等待的时间。
等人到目的地,再等人回来。
没有道理一天没消息就再派新的报信人出去。
而之所以纸是包不住火的,那是因为如果派出一对又一对信使都没有回音,傻瓜都知道出了问题。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电话电报,可以实现信息的即时连通,蜂巢之所以可怕,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蜂巢几乎掌握了这个世界最快的信鸽联络方式,通过大量经过专业训练的信鸽,可以让信息通过蜂巢的网络几乎很快就传遍整个世界。
但是朝廷没有那么快。
东厂出于秘密行动的性质,其实要比正常的朝廷驿站传递地更慢。
他们更相信用人信来传递,而盛君千则是坐镇洛城斩断这条人信的通路。
而现在,盛君千离开,从瓦罐寺走出来的僧人,也就顺理通过了嵩县。
然后抵达了洛城。
再到汴梁。
很快。
就有一匹快马载着六百里加急的信件,直抵燕京。
然后将这封信,送到了那位圣人的案几之上。
第五章 差点疯了的吕大人(盟主加更)
六月十九日,一封密信快马加鞭送进了紫禁城中。
随后,没有人知道那一天在皇城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打扫宫殿的宫女,从圣人的寝宫中扫出来三个被打碎的青花瓷盏。
只知道第二天东厂太监袁崇,破天荒地没有出门,第三天出来的时候,走起路来尚且一瘸一拐。
当今圣上天禄帝已经近十年不上朝,只一意崇道玄修,自号万寿帝君,只有最亲近的宦官和内阁大臣才有机会一睹天颜。
但是整个偌大的朝廷,并没有因为圣人的怠惰而失去运转的能力,或者说这位万寿帝君对于整个朝政依然有着难以想象的掌控能力,所以即使不曾上朝,但是人人都知道这位圣人深居幕后,暗操独治,掌控着整个大周朝的命脉。
六月二十二日。
东厂掌印太监袁崇出宫,出燕京。
直向洛城而去。
却无人知晓。
……
……
洛城,燥热,蝉鸣在柳树中阵阵起伏,经久不落。
在这些蝉鸣声中,赵敬穿过柳荫,快步来到锦衣卫吕大人所居住的庭院之中。
原本宁欢授首,洛城危机迎刃而解,这原本是天大的好事,这几天无论是吕渊还是赵敬,睡觉也都舒坦了很多,空蝉大师只来到洛城两日,听闻宁欢身死,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就带着武僧们踏上了归途。
没有了罗教的威胁和掣肘,接下来,只要安心对付洛城的蜂巢势力就足够了。
或者说,有了杀死宁欢的功劳,外加接下来只要蜂巢愿意合作,那么这一次洛城之行,就可以心满意足地满意而归。
但是,吕渊现在看不到一点欢欣喜悦。
相反。
他在自己的屋里砸东西。
即使远在二十步之外,都能够听到远处房屋中传来的巨大闷响。
“你们都不劝劝吕大人?”赵敬看着那些离屋子远远的佣人婢女,皱眉说道。
佣人们面面相觑,最后看起来像是管事的人站了出来,给赵敬指了指脸上的巴掌印:“请赵大人明鉴啊。”
“如果能劝的话,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怎么会不劝呢。”
“吕大人像是得了失心疯一般,谁敢劝阻,就是一巴掌一脚招呼过来,我们可是全被打出来了。”
赵敬闻言叹了口气:“好吧,那么且容我过去看看。”
这样说着,赵敬向前走去,走到紧掩的大门处,刚刚推开,就看到眼前一个花瓶向着自己的脸上招呼了过来。
赵敬摇头抬手将花瓶从空中不动声色地摘了下来,放在手中看了看:“这可是上好的汝窑官窑的瓶儿,吕大人还真舍得?”
在赵敬的面前,整个客房已经被吕渊砸了个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地上满是瓷片和木屑,好几个桌椅板凳被举起来砸了个粉碎。
吕渊回头,才看到站在门口的赵敬,一时间理智才战胜了愤怒:“赵大人,你怎么来了?”
“整个洛城府衙里都说吕大人得了失心疯,我这不是着急吗?”赵敬看着吕渊慢条斯理说道:“本来周大人想亲自过来的,我不是看周大人不会武功,所以才劝住周大人,自己过来看看?”
吕渊看着慢条斯理说话的赵敬,不由停下手,叹了口气:“赵大人看吕某像是失心疯吗?”
赵敬点了点头:“像。”
这个像字差点没把吕渊的失心疯给气出来。
吕渊顺手抓起手边一个刚巧没有摔碎的茶杯,向着赵敬扔了过去,而赵敬则不慌不忙,轻巧地将那个茶杯从空中摘了下来:“现在更像了。”
赵敬始终游刃有余,举重若轻,吕渊虽然气不打一处来,但是被赵敬这种插科打诨的劲头慢慢给安抚住了。
“关门。”吕渊看着赵敬静静说道。
赵敬点了点头,回身关了门。
看着赵敬身后的门关上了,吕渊才看着对方静静说道:“青云道人和酒和尚死了。”
赵敬表情不变。
他没有听说过这两个人。
“他们两个都是东厂的千户,五品千户,同样是御前带刀侍卫,奉圣人之命,在洛城嵩县白云山瓦罐寺看守。”吕渊看着赵敬,继续解释道。
赵敬这才明白情形的严重程度。
“他们死了?”
“什么时候?”
“谁杀了他们?”
赵敬接连问道。
“差不多在二十天之前。”吕渊看着赵敬有些疲惫地说道:“有人在从中作梗,杀了从瓦罐寺来洛城报信的人,又杀了从汴梁到洛城再到瓦罐寺问询的人。”
“所以,生生拖延了时间,将原本三天就能够得到的消息,推迟到了二十天。”
赵敬终于明白了为何吕渊如此狂怒的原因。
原本刚刚处理好宁欢的事情,已经算是焦头烂额,眼下终于有点好转,只要看好了蜂巢,让蜂巢不再兴风作浪,那么自己就能够安然回燕京论功行赏。
只是这样一来,别说论功行赏,恐怕连免职杀头的罪过都少不了。
毕竟——如今吕渊在洛城。
这件事情就是他的事情。
“如果知道是谁杀的,那么我还会如此狂躁吗?”吕渊冷着脸说道:“青云道人和酒和尚尸骨无存,他们两个人都是五品千户,修为高深莫测,按照你们江湖上的说法,都是二品中的好手,如今却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人杀死,连尸首都没有找到,听说瓦罐寺里也丢了重要的事物,不过就算是我,也没有资格知道那件事物是什么。”
“我只能够连夜将这个消息送往燕京。”
“我不知道圣人会如何震怒?”
“我只想知道,我现在究竟该怎么办?”
“虽然说这是东厂的事情,但是现在自从薛平大人死后,东厂已经完全凌驾于锦衣卫之上,就算是锦衣卫指挥使,在东厂厂公面前也要唯唯诺诺,不敢出一言以对。”
吕渊一口气说出了这些话,赵敬看了看满地的残骸,心想,如果自己是吕大人的话,可能要失心疯砸的东西更多一点。
“我有一个主意,吕大人不知道要不要听?”赵敬看着吕渊说道。
“你有什么主意?”吕渊看向赵敬。
之前赵敬是真的给吕渊出了不少主意,否则的话,洛城的事情就不会这么快的解决。
“很简单。”赵敬看着吕渊:“是非之地,尽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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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章:当时只道是寻常
又是一年高考。
话到嘴边,其实想想不外乎是那些鼓励的话。
今年的考生真的是多灾多难,命途多舛,我妹是去年高考的,算是刚好避过去,不过今年也算是在家里无缝从寒假衔接到了暑假,真的是几乎一步到位到家里蹲大学。
去年妹妹高考之前,我曾经将之前看到过的那段话送给了她,今天,似乎可以送给每一位即将踏上高考的朋友。
或者说,每一位读者。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的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高考也是这样,它是人生中几乎最重要的抉择之一,但是却远远不是唯一一次。
不需要将这次抉择看得过分沉重,因为人的一生中有太多的抉择,每一次都会给你的命运带来巨大的改变,让我们接受并且拥抱这些改变,然后活出自己精彩的一生。
就好像我当初,并不会知道,我提笔写下来的第一个故事,会对我的人生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一样。
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在今天的高考中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拿录取通知书来我这里催更。
清华北大一张通知书十更。
985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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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第六章 半只手丢人吗?
是非之地,尽快离开。
这个道理吕渊当然懂啊。
但是怎么离开这就是问题了。
“怎么离开?”吕渊看着赵敬反问道:“圣上派我来此,职责所在,我怎么能够擅离?”
这就是吕渊苦恼所在了。
原本头疼宁欢,现在宁欢被解决了,原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地履行职责走人,谁能想到自己身边突然又扔了炸弹,怎能不让吕渊心慌愤怒。
他也知道这里是是非之地,应该尽快离开。
可是怎么离开?是圣人派他过来的,职责未履行,如何能够离开?
“这个当然很麻烦。”赵敬看着吕渊笑了笑:“但是呢,也没有那么麻烦。”
“吕大人为蜂巢,为罗教而来,如今罗教太上长老宁欢授首,这已经是天大的功劳了,至于蜂巢那边,只要谈好合作的条件,蜂巢做出让步,大人做出功勋,自然可以凯旋而归,只等论功行赏就行。”
“而不要等到朝廷再派人下来处理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事情,那个时候才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吕渊沉默不语。
这就是他最怕的事情了。
因为这次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死讯被人为拖延了二十天才发酵扩散出来,该跑的犯人肯定早跑了,该抹除的证据肯定也被抹除地差不多,如果能够找到凶手还好,如果找不到,那就要找替罪羊了。
自己就在洛城,并且那两位东厂千户死的时候自己差不多就在这里,肯定算得上是自己的责任,况且这是东厂的人,肯定会拿身为锦衣卫的自己来撒火气。
并且真的,很有可能会是东厂掌印太监袁崇亲自抵达洛城,那个时候,可能真要在洛城掀起腥风血雨。
所以他沉默片刻,终于看着赵敬开口。
“求先生救我。”
……
……
赵敬又没有救吕渊不知道,总之霄魂客栈之中,方别的右手依然被包的像是粽子一样。
虽然得到了最及时的治疗,但是少年暂时还是没有办法恢复如初。
右手的余毒未清,只是暂时克制住了蔓延,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水磨工夫,拔毒换药,以及运功调息逼毒。
只能说三五神功确实精妙,否则方别根本撑不了那么久,更别提在那复合的剧毒中保下一条命来。
而在方别面前,一只雪白的鸽子正在落下,然后被何萍拿在手里。
“萍姐你有点浪费了。”方别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翠衣的女子把鸽子上的铜管取下来,然后熟练地撒下一把谷子。
“怎么浪费了?”何萍回头看向方别:“如果你从开始就让我出手的话,也伤不成这个样子。”
“切。”方别切了一声:“那可是宁欢好吧,我废半只手杀一个宁欢,丢人吗?”
“倒是萍姐,你出手了。”方别说到这里,声音顿了顿:“我相信你能杀宁欢,然后呢?”
方别说着摇了摇自己包成粽子的右手:“你只付出这个?”
“宁欢没有死。”何萍平静说道。
方别切了一声:“我也知道啊。”
“但是宁欢的尸体还是值钱的好吧。”方别看着何萍,敲了敲床头的那个木匣子,发出有些沉闷的声响:“结果就这?”
盒子里是一颗头颅。
宁欢的头颅。
这个世界,只有方别和薛铃知道,宁欢的头在这里。
但是现在只剩下了一颗头。
“我不确定他什么情况下才会死。”何萍淡淡说道:“但是我知道,只剩下一颗头,肯定活不了。”
“所以剩下的就都化了?”方别叹了口气:“拜托,那可是宁欢啊。”
“宁欢老师啊。”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宁欢啊。”
“是的,宁欢。”何萍点了点头:“但是你敢让他活着?”
何萍反问方别道。
“所以我准备把他裁成两截啊。”方别理直气壮说道。
这就是方别最初的计划。
把宁欢裁成两半,一方面可以确定宁欢不会秽土转生,另一方面宁欢的尸体,真的是大有价值。
就像方别说过很多次的那样,这可是修炼了天地交镇阴阳大悲赋的宁欢,可以用他的尸体做很多文章,进行很多研究。
当然,活着的宁欢更值钱,这就是那天晚上,吕渊冒险出手,虎口夺食一定要带走宁欢尸体的原因。
何萍也已经鉴定过了——那个时候宁欢还没有死,如果带走的话,真的可以救活。
现在宁欢只剩下一个脑袋了,那就真的翻不起什么浪花出来。
“价值不大。”何萍摇头说道:“大悲赋秘籍不在他的身上。”
“他已经练到这个程度了,当然不需要随身携带秘籍。”方别摇头道:“或者说大悲赋的秘籍原本也不在他的手里,他顶多最终借出来了一份抄件,并且全篇背会之后肯定也已经毁了。”
“所以你想练吗?”何萍看着方别问道。
“想啊,当然想。”方别点头,然后看着何萍,纠正自己的说法:“想练未必,因为可能没法练,但是很想看,宁欢在战斗中,确实有很多看起来很厉害的手段。”
如果说不是被自己那连续的二十九剑砍得宁欢晕头转向,他可能还有更厉害的手段。
“你当时就真的有把握杀他吗?”何萍反问道。
“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方别静静说道,少年的右手包成粽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时已经是杀他的最好前提。”
“他和商九歌战过一场,为了杀死商九歌免除后患,几乎已经用了最后的底牌。”
“随后又被我用苇名剑法连打了七枪,虽然说他能用蚀骨剑将那七枪全部挡下,用剑削子弹我愿称他宁欢为世间最强。”
“但是他确实心生畏惧,转身就逃,乃至于丢下了自己的大弟子宁天。”
“接下来在洛城城楼上,我长啸通知了萍姐在外接应拦截,同时再次趁他在空中滑翔之时开枪,让他没有办法继续逃跑,只能正面和我对战。”
“那个时候的宁欢至多只有巅峰状态下的八成实力。”
“如果这种情况下我还打不过,或者说不敢打,那才叫真的不会抓住机会。”
这样说着,方别叹了口气:“不过,他居然接了我二十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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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李惟,有钱、有颜、有家世、有青梅竹马、有女朋友,我要啥有啥。
第七章 江湖第七
他居然接了自己二十九剑。
方别回想起来还是有点心有余悸。
是的,能接自己二十九剑的人,实在是强的有点怪物了。
“但是换一种说法。”何萍打开铜管,静静看着其中的内容,然后说道:“你能够砍宁欢二十九剑让他还不出手,甚至最后还杀了他。”
何萍看了方别的右手一眼:“代价只是半只手,你也很强了。”
“因为如果他能还手就是我死了。”方别摇头道。
“毕竟我练的本来就是杀人剑,你也知道,这世间上能够挡得住我一剑的人都不多了,更何况是二十九剑。”
“还好长夜足够重也足够厚,才能够让我一直把蚀骨剑砍断。”
“否则,我真不知道要砍多少剑才是结束。”
“所以害怕吗?”何萍静静笑了笑:“十年来,那是你离死亡最近的时刻了。”
“怕啊。”方别看着点头:“但是越害怕,我就知道自己越应该把他砍死。”
然后方别微笑:“所以我做到了。”
“嗯。”何萍点了点头:“你做到了。”
“江湖榜甲榜第七。”
“华山令狐冲你好。”
……
……
方别轻轻啊了一声。
他没有想到,这次自己真的上了江湖榜甲榜。
并且,一上就是第七。
虽然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真的上了的时候,少年的心中还是复杂的。
说完全的不开心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方别还是一个正常人,上次苟杂中上江湖榜乙榜只是牛刀小试,毕竟那次方别真的没有怎么出手。
基本只是戏耍。
而这次,方别接近底牌尽出,正面硬撼罗教太上长老悲苦老人宁欢,并且成功将对方击败乃至于击杀。
虽然说何萍盖棺定论说那个时候宁欢没有死。
但是真的是只剩下补刀罢了。
小腹中一剑,额头中一枪,这样的伤势,真的是只有宁欢这样的人才有机会活下来。
“没有想到。”方别开口说道。
“真的?”何萍很明显不信。
“真的。”方别点了点头:“其实比我想象中要高。”
宁欢在死之前的官方排名是第十九,当然,这样老黄历性质的排名并不能体现宁欢的真实水准。
随着宁欢这次出山,先战平逼退江湖榜第七的华山掌门商离,随后在洛城长街上,先破少林小金刚伏魔阵,随后再擒少林空字辈高僧大德空蝉,随后和不知来历的少女高手端午正面以少林绝学交手,随后再与江湖榜甲榜第四十一的黑天魔神黑无对上,轻松击败两人联手,最终携带其徒宁天宁夏离开。
整个洛城面对这位魔道巨擘表现得噤若寒蝉,竟然无一人敢阻拦,任由其带着两位徒弟进入洛城红袖招,强行霸占这处洛城最负盛名的秦楼楚馆作为临时下榻的行在。
在这个时候,很多人都相信,如果江湖榜重排的话,如此战绩的宁欢,新的江湖榜排名绝对不会低于前十,更有很多人相信,他可能会在江湖榜前五之列。
但是随后,宁欢就死了。
只在当天夜里。
当天入夜,江湖榜甲榜排名第一百的白衣剑仙商九歌仗剑前往红袖招挑战宁欢,并且在红袖招外,一招击败了宁欢大弟子,江湖榜排名第七十一的羽扇狂生宁天,斩断对方一臂,展现出来惊人的战力,随后入内挑战宁欢,不知经过,但是宁欢最终破墙而逃,宁夏不知所踪,而断臂的宁天被人斩杀。
至此,宁欢之危已经算是几乎解决。
随后,又有一人追逐宁欢而去,几乎半座洛城的人都看到他将宁欢追出城外,随后大战数十回合将其斩杀,而商九歌则亲自作证,斩杀宁欢之人,正是华山弟子,复姓令狐,单名一个冲字。
有华山小师姑商九歌的亲自背书,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华山令狐冲的存在。
所以说,在宁欢死后,华山令狐冲理所应当取代宁欢原本应有的位置,甚至超过了之前和宁欢战成平手的华山掌门商离,成为江湖榜甲榜第七。
要说高的话,那是真的很高。
但是江湖榜就是以战绩说话的地方,令狐冲能够击杀宁欢,那么江湖榜甲榜第七,一点都不显得意外。
“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何萍静静说道:“原本如果宁欢不死,那么即使宁欢没有新的战绩,他也会名正言顺地排在江湖榜甲榜第五,但是你杀了他,却只能排第七,你知道为什么吗?”
方别笑了笑:“因为令狐冲是凭空冒出来的角色,并没有之前的战绩积累,只能说这一次,令狐冲斩杀宁欢是在众多江湖人士的见证之下,并且有商九歌作为担保该人物的真实性,所以才会破格进入前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才感觉第七有点高了。”
“况且。”方别顿了顿:“别人不清楚华山令狐冲是谁,蜂巢还不清楚?”
“他们这样排,便是对你我示好。”
何萍不置可否。
是的,一个何萍自己就够蜂巢头疼了,而何萍自己捡来的野孩子仅仅十七岁,就能够杀死成名已久的宁欢,这让蜂巢如何不忌惮,如何不示好?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绝对的实力才是让人尊敬的基础,在江湖上,武功就是最大的本钱。
那样说的话,何萍和方别的本钱都大得让人羡慕。
“总之,最大的赢家是华山。”何萍淡淡道:“方别这个名字可以说永远不会登上江湖榜,而华山经此一役,虽然说商离因为和宁欢打平,又被你挤下第七,如今变成了江湖榜第八的高手,但是华山派却同时在江湖榜上拥有了两位前十的高手,可以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另外,华山商九歌,因为一招便击败了之前纵横江湖的羽扇狂生宁天,更在洛城摆下少年英雄会连战数日而未尝一败,综合排名大幅度提升,如今已经到了江湖榜第四十九位,进入了前五十之列,并且一次跨越了五十个排名,可以说是江湖榜自从创立以来,排名增进速度最快的人。”
这样说着,何萍看了方别一眼:“除了你。”
“那盛君千上来了吗?”方别不由开口问道。
何萍看着方别,点了点头:“盛公子回到了老位置。”
“第一百。”
第八章 一剑通神(盟主加更)
听到这个消息,方别并不显得意外,他看着何萍:“让我猜一下现在江湖榜上的排名吧。”
新排列的江湖榜就在何萍的手中,经过宁欢这次出山并且最终死去,江湖榜上那原本已经许久不变动的排名,如今终于又有了大幅度的变化。
不过要想猜出准确的江湖榜排名,依旧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可以。”何萍点了点头。
“现任江湖榜第一的,肯定还是少林空明神僧对吧?”方别成竹在胸地说道。
少林空明神僧乃是武林正派的招牌,只要空明神僧自己不圆寂,或者不被人正面打败,或者说少林的招牌还在,那么他武林第一的名号就很难被人取下。
而事实上,这三个条件都很难达成。
空明神僧已经几十年不曾出手,虽然年事已高,但是内力依旧高深莫测,养生之下再有十来年阳寿不成问题,圆寂自然不可能,而空明神僧就在少林寺之内,想要击败空明神僧,那么就要破掉少林的金刚伏魔阵,小金刚伏魔阵就非常难缠,更何况大的,可以说普天之下,就没有能够从金刚伏魔阵中走下来一圈的高手。
至于少林寺的招牌,少林寺屹立武林中传承千年之久,武道渊源深厚,可以说是江湖名门中历史最为悠久的门派,就算衰落,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所以不出天大的变故,这江湖榜第一的位置几乎不会变动。
何萍手里就拿着新排名好的江湖榜,自然点了点头。
“至于第二还是那个人吧。”方别笑着说道:“第三则是当今罗教教主丁苦雨。”
“第四则是白鹭书院院长白浅。”
“第五是阳心学派苏鸷。”
“第六为六扇门总捕头郭聚峡。”
“第七你说过了,华山令狐冲。”方别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真的可以做到面不改色,不得不令人佩服。
“第八是被挤到这里的华山掌门商离。”
“接下来依次顺延,第九是昆仑派掌门何书。”
“第十是罗教法王不灭金刚舒庆。”
“第十一则是蓬莱阁掌门怀灭。”
“……”
“第十三位峨眉派掌门真如师太。”
“……”
“第十六位武当掌门张不平。”
方别几乎如数家珍地将这耳熟能详的江湖榜甲榜前列的高手一一列数。
就像之前说过的,如果说宁欢没有死的话,宁欢可能会直接排到前五,将那位阳心学派的大圣人给挤到第六,而现在,宁欢身死,一个画风明显和别人不一样的华山令狐冲,则同样插在一堆掌门教主之间,成了那不一样的烟火。
“不对。”方别排到后面,突然皱眉摇头开口道。
“这次江湖榜甲榜,明确陨落的是宁天和宁欢,一个江湖榜第十九,一个江湖榜第七十一。”
“商九歌击败宁天,所以说能够升到第四十九的位置,那么黑无又在哪里?”
黑无这次出手,实则战绩不佳,和端午联手也最终败在宁欢手下。
但是因为宁欢之前的评价极高,所以说只要在宁欢手下不至于脆败,那么即使输了,也会有相应的排名积分。
更何况之前黑无和端午和宁欢真的打了一个有来有回,最终虽然落败,但是也算是输人不输阵,其中黑天魔功的强悍,以及端午的横空出世,给每个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黑无的排名略有提升。”何萍淡淡说道:“从最初的第四十一提升到了三十九。”
“那么端午呢?”方别反问道:“不会真的是双马尾菩萨吧?”
当初贫僧双马尾菩萨本来只是说着玩的,但是这次端午真的女装出场,并且用少林神功与宁欢大战之后,方别总感觉端午可能逃脱不了双马尾菩萨这个宿命了。
“当然不是。”何萍看着方别:“端午获得绰号为般若童子,排名第三十八,略胜黑无一筹。”
方别不由在心中叹息,这还真是个好绰号。
毕竟端午一介女子打扮用佛门武功,双马尾菩萨传神是传神,不过真的太过于羞耻。
而般若在佛教中意为无上智慧,而童子则同时包括男童女童,般若童子的意思即为无上智慧之童子,其实对于端午来说,也是非常的贴切。
“那我是什么绰号?”方别问道。
“你猜?”何萍淡淡道。
是的,上了江湖榜之后,大多数都会有自己的绰号,比如说商九歌的白衣剑仙,黑无的黑天魔神,这些绰号并不是自己取的,而是别人取的,都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绰号,就是因为名字是在婴儿时期就起了,谁能够知道一个小小婴儿未来的发展?
而绰号不一样,绰号则是针对一个人的特点起的,所以一般紧扣主题,力求贴切。
方别倒是有些好奇自己的绰号是什么。
当然,像是江湖榜前列的这些掌门教主,事实上他们行走江湖的时候也有自己的绰号,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参商剑商离了,他以自己手中之剑为绰号,剑便是人,人便是剑,自有一般风韵。
而像是空明神僧,罗教教主这些,则是他们的位置就取代了他们的绰号,并且更加地贴切。
而令狐冲当然可以简单地用华山令狐冲来称呼,但是就像宁欢作为罗教太上长老,在上江湖榜上的时候依旧是自己的绰号悲苦老人当头,令狐冲也不能免俗。
“独孤九剑?”方别开始仔细思考:“不对,笑傲江湖?或者说乘龙快婿?那盈盈在哪里发啊,我去领一下。”
一时间方别想的绰号基本上都围绕着令狐冲本人来想的,因为一时间,方别还是不太习惯把令狐冲和自己当做完全的等价。
“都不对。”何萍静静摇头,然后说出来了方别的绰号。
“通神一剑令狐冲。”
方别脸色瞬间有些变了。
这个绰号,当然很贴切,自己就是一剑一剑一剑剑把宁欢给砍死的。
但是当时,这场战斗应该说除了吕渊之外,并没有旁观者,那么这个外号又是怎么流传出去的?
吕渊当然不会说自己在旁观这场决斗然后又被何萍给截糊了。
何萍叹了口气:“你们决斗的地点,离洛城并不远。”
“当然,这个不是关键。”
“关键是战斗过程是我提交的。”
“绰号也是我命名的。”
方别点了点头。
这是必须要进行的事情,毕竟自己与萍姐并没有真的叛离蜂巢,或者说,依然在享受着蜂巢的便利。
“那样的话。”方别看着何萍:“宁欢和宁天退出榜单,令狐冲和端午上榜。”
“那么盛君千又是怎么蹭上来的?”
ps:盛君千:你才是蹭的!你全家都是蹭的!
口吐芬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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