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抢
readx;那个人背对着坐在一个小摊子前吃东西,是个卖新疆烤羊肉串的,新疆同胞真是做生意的好料子啊,卖羊肉串都卖到西藏来了,不过看那规模,铁定是无证经营。
此刻,他显然没有发现我们,吃的正香呢,马胖子和estelle一见那人,顿时跟见了仇人一样,那人不是别人,赫然就是杨名。马胖子大喊:“姓杨的,今儿我看你能逞什么能!”杨名转头一看见我们,从兜里掏出一百块往折叠桌上一拍,整个人就跟兔子似的跑了。
马胖子和estelle立刻追了上去,这二人原本是早就能离开雪山的,要不是杨名从中作梗,也不会让这二人平白无故吃了那么多苦,好几次差点儿丧命,所以现在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立马就上演了一场追逐战。
这地方人多,事情闹不大,那姓杨的再牛,肯定也不敢再像在雪山中一样为所欲为了,我连忙跟着包抄上去,杨名估计吃多了,跑不动,一下子就被我们三个包围了。周围的人顿时跟着过来看热闹。
杨名一见这情况,就想朝estelle下手,大概觉得女人比较好突破吧,但estelle不是一般的女人,是个励志要走遍全球的女探险家,衣服一撩起来,肚腹上是有肌肉的,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叫做马甲线。
杨名小瞧了estelle,再加上人多,他有些邪门歪道的东西,也不好光明正大的使出来,想撂倒estelle。结果反而被estelle给撂倒了。
estelle压着他,比着大拇指,随后朝下一倒,柳眉倒竖,鄙视的说:“你、和很多中国人不一样,你仗势欺人,还用,蛮力欺负女士,你给中国人民丢脸。”
我夸道:“estelle,不错,你还学会用成语了。”
estelle颇为得意,道:“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我很喜欢。你们中国人都很友善,但他是败类,他拿我们去喂雪鬼。”杨名被她压制的死死的,再加上马胖子也过去把他给压住了,杨名就更挣脱不开了。
周围的大部分都是各地区来的游客,一见这儿有会说成语说的贼溜的外国美女,而且美女还对我国文化十分喜爱和尊重,顿时激起了一帮人的爱国情怀和自豪感。后来再一听estelle口口声声说杨名仗势欺人,给中国人民丢脸,周围的人不乐意了,怎么能把脸丢到国外去呢?
你欺负人也就算了,你还欺负外国的女同胞,回头外国人得怎么看我们中国的老爷们儿?
因此,我们虽然把杨名压制的死死的,马胖子还狠狠踢了他两脚,也没人站出来帮他,反而还劝estelle不要生气,说我们中国人都很文明,像地上趴着的这种,绝对只是少数人。
estelle对热情的围观者们道谢,彬彬有礼,拽文嚼字,更赢得了众人的好感,使得我们极其顺利的将杨名压回了下榻的旅店。
一到地方,杨名道:“我说,先放开我,这、这手都快断了。”
我道:“放不放了你可不是我说了算,我跟你之间不算有太大的仇怨,和你结仇的是他们两个,谁让你当初那么狠的。”
马胖子呸了一声,道:“小子,今儿个你落在我手里,算你倒了大霉了。看到没有……”他指了指不远处围坐着喝茶的周玄业、谭刃和天然呆三人,狐假虎威的说:“我那仨兄弟,随便哪一个都能收拾你,你小子给我老实点儿,让马爷我打断你两条腿,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这会儿我们已经将杨名给松开了,但门关上了,他根本没地儿跑。这小子是吃过亏的,特别是天然呆,也不知道当时在那种火莲的冰洞,他是怎么收拾杨名的,反正后来这小子就没出现过了。
我们在雪山里待了差不多十多天,连出无人区,差不多也用了二十多天,这小子竟然还没走,还在拉萨游荡?
周玄业挺惊讶的,放下喝茶的杯子,起身走了过来,打量着杨名,道:“他怎么还在这儿?”
杨名立刻赔笑:“巧合巧合,周先生,之前我虽然做了对不起你们的事儿,但也献宝赔罪了,您就别跟我计较了。”
马胖子踹了他一脚,说:“他不计较我计较。”
杨名捂着屁股,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我估计他现在是极为不甘心的,因为以他的能力,绝对不会被马胖子两人制服,怪只怪出现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所以他现在显得很被动。
这小子之前一心想进山寻找传说中的圣湖宝藏,要是知道所谓的圣湖宝藏究竟位于一个什么样的地方,看见那满池得浮尸,估计得吓死。
就在这时,杨名突然小心翼翼得问我们:“几位,找到圣湖宝藏了?”
这小子,竟然还贼心不死,我道:“找没找到,关你什么事儿?”
杨名搓了搓手,压根儿不理马胖子的威胁,事实上,看他现在的模样,估计也没真把马胖子放在眼里,只不过不想跟我们翻脸而已:“既然找到了,我的东西,能不能还我?”
我知道,他指的是那面宝光石镜,这镜子其实真的挺灵的,小扶桑的宝贝太多了,又是扶桑木的遗迹所在,因此我们进入小扶桑后,几乎都没有将那石镜拿出来过,因为那石镜表面荧荧的宝光几乎没有断过,当时跟阿呆还不是很熟,拿出来太过显眼,所以一直藏着。
后来装备掉进水里,打捞出来翻东西时才把那宝光石镜给拿了出来。
杨名之前对我们说的话果然没有撒谎,这宝光石镜不仅能感应天材地宝,偶尔镜面还能幻化出宝贝的影响。当时从水里掏出宝光石镜的瞬间,我曾经隐约看到石镜表面有一条蓝色的鱼游过,当时还以为是眼花了,后来才反应过来,那没准儿就是度若母。
这东西十分神奇,而且我这身金肌玉骨一碰,它就会发光;当初正是因为担心泄露我的体质,周玄业和谭刃才将这东西强行给抢夺了,这会儿,我估计还给他的可能性很小。
果然,不等周玄业开口,一边的谭刃不咸不淡的说了句不要脸的话:“宝光石镜?那是什么东西?”俨然一副我不知道,我也没拿的模样,那种不屑种微微带着点好奇、好奇中透着一丝不耐烦的模样,绝对是影帝级别的,他没有进军影视圈,而是当了个算命的,我都替他叫屈。
世间人有千千万,谭刃绝对属于那种气死人不偿命的。
杨名一听这话就跳脚了,手指着谭刃直哆嗦;“你他妈……”他想爆粗口,但估计看实力悬殊,又忍住了,最后道:“这是我祖传的,我要是弄丢了,我祖宗会诈尸起来掐死我的。我说这位大哥,你行行好,你又不是憋宝的,不像我们满世界走,你带着这东西也没用啊。”
谭刃面不改色,不咸不淡的说道:“我客厅还缺个摆件。”
“……”杨名彻底说不出话了,人无耻到了一定的境界,你真的很难去反驳他。
最后谭刃对马胖子道:“揍完了赶紧让他滚,别耽误我们睡觉的时间。”紧接着,他就被马胖子和estelle一通乱揍,看的我肌肉都跟着一阵疼。
须臾,这人便被丢出去了,我在窗户口看见他一瘸一拐的背影,和狠狠回头盯着我们窗户吐口水的模样,我意识到这人恐怕不会善罢甘休,我道:“老板,咱们真的这么抢人家东西?”
谭刃道:“不抢,难道等那宝镜上出现你的模样,然后惹来更大的麻烦?”
我闭嘴了。
强盗就强盗吧,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只能强盗一把了,再说这种憋宝人,到处挖掘天灵地宝,地宝也就算了,都是些死物,但天灵一类的,都是活物,人家生活的好好的,为了一己私欲,就去扼杀抢夺这些天灵,其实和那些偷猎捕杀濒危动物的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抢了他的宝镜,也算是保全那些天灵了。
这么一想,我心里也没什么内疚了,众人围坐在一道喝茶,我拿着遥控器教天然呆放电视,刚好一打开就是动物世界,屏幕上正有一只饥饿的雄狮,流着口水,朝着镜头的位置走来。天然呆眼神一缩,猛地抽出腰间的镰刀,朝着电视里的雄狮扔了过去。
“砰!”火花炸裂,我们端着酥油茶的手集体僵住了。
最后的结果……
我赔了半个月工资。
一台电视当然要不了这么多钱,问题是,那镰刀直接把墙都给割出一道口子!我试图找谭刃报销一部分,但他只回了我一句话:“人是托付给你的,你自己负责。”看样子天然呆母亲的事儿,周玄业应该告诉谭刃了,这俩师兄弟,真是穿同一条裤子的,鄙视!
第九十四章 离开
readx;第二天,我们几人便各奔东西,马胖子和estelle各自坐飞机走了,由于天然呆没有证件,所以我们折腾了很久,倒了黄牛票,才坐上了火车。
经过砍电视事件后,我给天然呆定下了一个规矩,如非必要,不准再用那把镰刀,说真的,这玩意儿在雪山里砍玄冰还行,这样平时用它,早晚得出人命,就这材质,要是在火车上割一刀,我可赔不起;
天然呆也不是傻子,后来老板娘一上来,一番讨价还价他都看的分明,知道是自己添了麻烦,因此对于我的这个规矩,立刻表示听从,最后用雪鬼皮将镰刀收了起来,放在了包里,没再拿出来过。
我们一路坐火车,走耗时比较长,沿途经过不同的地域,可以浏览到各地独特的地理山形,天然呆几乎一整天都坐在窗户边上。
终于下火车回到深圳市,人来人往的大都市显然给了他不小的刺激,他整个儿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缓缓移动着,盯着附近来来往往的人。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是不是不习惯?”
天然呆突然问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
我道:“全球大概有70多亿吧。”
“亿……”他慢吞吞的咀嚼着这个字。
我道:“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70亿,我们生活的地方是个球体,地球,就和天上的星辰一样,地球就是行星的一种,我们人类、动物、植物和我们所看到的世界,都在地球上。它非常大,有不同的国家,隔着海洋还有不同肤色的人……”我最近教他正教上瘾,谁知还没说完,天然呆就来了一句:“我知道,他们跟我讲过。”
一开始我没反应过来他们是谁,后来才意识到,天然呆所说的他们,应该是指曾队那批人。要知道,那批人曾经在小扶桑做了为期一年的研究,估计给天然呆科普了不少现代知识。
再次回到事务所时,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十分的轻松,那该死的狐仙,我一生的命运都因它而变,如今总算可以摆脱了。
当然,后面还有羽门虎视眈眈,还有傅家两父子的算计,但和目前疲惫了两个月回到‘家’的舒畅相比,那些都暂时抛诸脑后了。
才刚进门,唐琳琳就扑了过来,双手抱着我的腰上下揩油,脑袋在我胸口磨来蹭去,假模假样的说道:“天天,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想的人都瘦一圈了。”
我道:“别扯淡了,你明明胖了,你怎么只胖脸不胖胸呢?”
唐琳琳脸一黑,不装了,推开我,道:“礼物呢?”
我就知道,这才是她真正的目地,便摸出在西藏买的些特产扔给她,一拿到礼物,她总算满意了,这时才注意到了门口的天然呆,顿时双眼放光,嗲声嗲气,娇滴滴的冲天然呆喊道:“小哥哥好,我叫琳琳。”
我将她推开,道:“什么小哥哥,别占人家便宜,这是我朋友,叫……”我之前叫阿呆是顺口叫的,现在出入社会,总不能还这么叫他,正当我琢磨着该给他起个什么名好,天然呆已经自顾自的接话:“小妹妹好,我叫阿呆。”
唐琳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立刻挽着天然呆的手,叽叽喳喳的问东问西,当然,她丝毫不好奇我们怎么会突然带回来一个陌生人,也丝毫不关注天然呆的身份,所有的问题全都按照身高、体重、以及有没有女朋友一类的问题展开。
天然呆估计第一次被女人这么对待,他任由唐琳琳挽着揩油,脸上依旧面无表情,但一双眼睛却看着我,明显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有一种求救的意味。
我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这么一纯洁的哥们儿,就快要被唐琳琳玷污了,当即拍掉唐琳琳的狼爪,怒道:“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上半年你不还说怀了我的孩子吗!孩子呢?”
唐琳琳摸了摸肚子,恋恋不舍的盯着天然呆,砸吧下嘴,道:“不久前便秘,开塞露用多了,孩子一起跟着拉马桶里了。”
“合着你怀孩子不是怀在子宫里,而是怀在直肠里?”
唐琳琳闻言,一脸震惊的看着我:“天天,你变了。你以前刚来的时候多么文静而腼腆,勤劳而朴实,善良而真诚,可为什么短短的一年,你的用词竟然变得如此粗俗!少年啊,你的精致被岁月无情的打磨,是什么让你年轻的脸沾染了风霜和暴戾,啊!少年啊,为何你变得如此暴躁?啊,少年啊,曾经温柔的你去了哪里……”
我忍不住了,一把捂住她的嘴,道:“你再敢念这种歪诗,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暴躁!”
温柔……对着这女人,我能温柔的起来就奇怪了。
她被我捂着嘴,没法说话,只盯着我,我见她消停了,正打算放手,结果她反而将我的手重新压了回去,羞涩的说道:”这样的你好有魅力,其实你可以再粗暴一点。”说着,把我往墙壁处拽,说:“就这样压着我,把我困在你的怀里,要让我有压迫感。嗯,好极了……笨蛋,手往下一点,天天你能不能机灵点,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的,你怎么情商这么低!”
这年头,做男人真累。
我只觉得欲哭无泪,一个洁癖,一个人格分裂,一个交流障碍,一个女色狼,我还能有一个正常点的搭档吗?
谭刃终于发飙了,黑着脸道:“都给我闭嘴,谁再吵就给我滚出去!”老板一发飙,所有人都安静了。我松了口气,赶紧逃脱唐琳琳的狼爪,带着天然呆回了屋子。
之前傅楠的床还在我对面,我收拾了一下,让天然呆暂时睡。金窝银窝,不如狗窝,其实小扶桑内部的环境真的算得上是金银窟了,但这会儿,还是觉得自己的床最舒服,当晚舒舒服服的,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算是这两个月以来睡的最舒服的了。
第二天一早起床,我照例去买包子,和林回雪闲聊两句,两个月不见,她依旧是那么温柔美丽,亲切迷人,同样是女人,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我想到了唐琳琳,她太活波了,活波过头,让我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
当然,买包子不是我一个人出来的,我还戴上了天然呆,算是贴身保镖,虽说过了两个多月了,但我不确定羽门的人是不是还在打我的主意。
但根据金肌玉骨的诱惑力来说,两个月绝对不足以让他们放弃,所以戴个保镖是很有必要的。
回程途中,我还在思考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周玄业和周老二的事情。
周玄业的主人格疯病有好转的迹象,这个迹象,使得周玄业和周老二变得不稳定起来,原本周玄业是将周老二压制的死死的,但现在,周老二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来。
事实上在雪山回程的途中,周老二又出现过两次,只不过当时众人都在一起,他没有机会乱来而已,但我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好运。周老二不怀好意的阴郁眼神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那次我和天然呆差点儿死在后山森林的经历,让我不得不严肃的正视这个问题。
思来想去,似乎还是只有那个办法,我不能再留在事务所了。
留下来,随着不稳定因素的增强,危险会越来越大;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要想留下来,除非周玄业的情况稳定下来。如果是之前,我肯定会劝他去治病,但现在,显然不可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聘用我,甚至可以说改变我人生轨迹的人,竟然只是一个不完整的副人格。
治疗等于杀死这个人格,我能让周玄业去送死吗?当然不能,我没办法这样做,也没资格这样做。我能感觉到,这件事情,本身对于周玄业来说,应该也是一种痛苦。
假如我突然知道,自己其实是不存在的,其实只是一个人病态的不完整分裂,我肯定会痛苦不堪,这比死亡更难受。
吃早饭时,我将这事儿提了出来,周玄业和谭刃没吭声,唐琳琳的反应却是极大,吃惊道:“天天,你为什么要走?是不是我昨晚惹你生气了?那、那大不了,我以后不占你便宜了还不行吗?”
我摸了摸她的头,道:“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的原因。”唐琳琳张嘴欲言,但她平时虽然看着不靠谱,其实人很机敏,一见谭刃和周玄业沉默不语的模样,便知道其中有问题,最后就干脆没说话了
须臾,吃的差不多时,谭刃才道:“羽门的人还没有放弃,你现在离开,不能自保。”
我道:“阿呆会跟着我的,而且我想了想,趁机换个环境,或许能摆脱羽门的纠缠。”
谭刃低头想了想,道:“也好。”
事情便这么定了下来,这次我打算走远一点,离开深圳,思来想去,我决定去北京待一段时间,趁着傅家的人还没找来,这事儿越快越好,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花钱给天然呆弄了些假证件,便坐着火车北上,静悄悄的找了片居民区,不算高端,条件也不算太简陋,便这么住了下来。
第一章 病毒
这一个月里,我带着天然呆在北京城里四处闲逛,游览了不少景点,天然呆一直身处雪山,不知道时代的发展轨迹,所以对历史很感兴趣,我便去书店买了很多历史类的书籍,很快我就发现,这小子简直学习能力惊人,几乎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完全的融入了现代化的生活中。
最主要的是,他看历史书,不像我们普通人一样当闲书看,但凡这小子要学习什么东西,简直就是追根溯源的。我教他用电脑,他觉得很神奇,就去研究电脑的发展史,从历史到更新换代,再到程序研发,最后,他甚至拿了本书试着去学习程序研发。
我教他用天然气,他很好奇火是怎么来的,于是又去查天然气的发展和结构,最后追溯到了早期沼气上去。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小子用一晚的时间,翻完了整本新华字典。
如果只是翻,当然很简单,但他全部记下来了,我之前还以为他会有识字方面的障碍,后来才发现,完全是自己多虑了。
他的学习能力简直让人震惊,不,这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我感觉他的脑袋不正常,即便是天才,也不可能做到如此地步,这个一直被我们认为很呆的人,其实只是情商低而已,智商其实是非常恐怖的。
我突然想起了天然呆所说的小扶桑人的特长,我试着问了一下,果然,结果我和我猜测的一样,天然呆的特长其实就是他的大脑。
现代人的大脑开发率为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终身都在沉睡,并没有发挥出它的功能。科学家做过预测,如果人类的大脑能全部开发出来,人类将会获得很多奇特的能力,比如强大的精神力。
精神力其实就是一种脑电波,当脑电波强到一定程度时,就像电一样,从无形无质,到最后能影响有型有质的东西,简单点来讲,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特意功能。
天然呆之所以能学什么会什么,甚至能融会贯通,追根溯源,其实就是得益于他比常人开发的更多的大脑。只不过这个功能在雪山里实在没什么用,犹如鸡肋般,因此我们之前一直没发现,反而被他极低的人际交流情商而认为他很呆,这实在是冤枉他了。
以前周玄业跟我提过,他年轻时遇到过一个叫龙组的国家级神秘组织,那个组织里的人,就是一群大脑开发过度,所以一生下来就有一些奇特能力的人。
当然,这种人非常非常稀少,但他们所拥有的大脑开发力,据说就是未来人类发展的目标。
我见天然呆这么会学东西,心里琢磨着,在这世间行走,还是得有个比较靠谱的身份才好办事。他目前就一张身份证,这是我塞钱搞来的,说是我被拐走的弟弟,现在刚找回来,一直没上户口。
户口名我思来想去,还是填了天然呆的本名塑舒,他这个人对这些事没什么好奇心,所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填这个名字,这到也好,免得我去想怎么说谎。
但除了这身份证以外,他还真是啥都没有,就在我琢磨着要不要让他去学个什么东西,搞个某方面的专家挂挂名以后也好有个说头时,天然呆竟然带回来一个人。
刚到北京时,我还挺小心的,担心羽门的人会搞袭击,但过了一段时间,一直很安稳,估计是羽门的人还没找着我的下落,我也就不让天然呆当贴身保镖了。他自己对这个社会越来越了解,便也经常出门,有时候能消失一整天,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这让我有种儿子长大不要爹的感觉。
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才出山一个月,他竟然带了朋友回来,而且还是个女朋友。
我震惊了,悄悄对他说:“阿呆,你牛啊,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你怎么追姑娘的,好兄弟,快教教我。”阿呆看了我一眼,看了看沙发边上坐着的小美女。
我们由于是租的房子,家具都二手的,所以家里看起来还是很寒碜的,那小美女年纪也不大,约莫二十岁出头,穿着得体,坐在那儿也显得特别有气质和修养。
这么好的姑娘,为什么我碰不上。
我又想到了唐琳琳,顿时觉得有些心塞。
我觉得把人姑娘晾在那儿,我们俩老爷们儿躲在后面窃窃私语的也不好,便拽着天然呆过去陪坐,这一聊我才知道,原来还不是女朋友,是英雄救美,人家上门感谢来了。说是感谢,但看这姑娘的小眼神儿我就知道她对天然呆有意思,这是借故增进感情来了。
我看了看天然呆平静的脸,想到他那低到地底的情商,不由得同情起这姑娘来,看上什么人不好,你怎么看上他了?姑娘,其实你用心的看一下,会发现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很多的,比如我……
将人送走后,打算教育一下天然呆,面对姑娘要如同春风般的温暖,刚才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太没礼貌了。但我一转身,突然发现这小子正在浏览炒股软件。
我震惊了,道:“你看这个干什么?”
他道:“你不是在买吗?”
我、我是在买,但我买的小,而且主要是为了刺激谭刃,最近每次股票一涨,我都要截图发个qq图片过去,据唐琳琳说,每次都能气的那龟毛咬牙切齿。
其实我现在掌握了一个炒股规律,那就是谭刃说好的股票一定不要买,他说不好的,最后十有八九都会涨。
我仔细一看,突然发现天然呆不仅买股票了,而且还是股票的价格还很高,简直是一路飘红。我吃惊的问他买了多久,他说不久,风投。
我简直要哭了,说你丫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还风投……等等!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买这么多,你的本金哪里来的?”
“编程。”
我道:“编什么程序?人家为什么买你的?”虽说这丫厉害,但那么多牛逼的程序员在,人家会买一个连证都没有,一文不名的人编的程序?
他歪着头想了想,说:“盗刷、病毒。”
盗刷,病毒。
盗刷,病毒。
病毒。
病毒。
病毒。
一时间,我满脑子就这四个字,说白了,这小子就是搞了个病毒,而且属于一中毒,网银就会被盗刷的那种,这压根就是在犯罪!
我倒抽一口凉气,道:“什么时候卖出去的,多久了,什么人买的,对方给了你多少钱?你的个人信息没泄露吧?我操,老子一天不看着你,你他妈的就去犯罪了!你知不知道,这逮住了是要坐牢的!你这是在犯罪行骗,你考虑过被害人的感受吗!”
天然呆闻言有些诧异,道:“盗刷只是附加功能,这个病毒是一款监控病毒。”
“监控病毒?”我一时有些不理解。
天然呆于是给我做示范,在电脑上捣鼓了一通后,上面突然出现了很多信息,还有视频,我看了一下,顿时觉得整个人如遭雷击。
上面竟然有我的浏览记录,当然,这也不算什么高端的技术,连我进小黄网的网址记录都在。最让我震惊的是视频,我可压根没开过视频,为什么会被记录下来?
天然呆道:“可以让电脑伪关机,后台运行视频程序。”
我道:“也就是说,我感觉自己把电脑关了,事实上根本没关,视屏还在运行,全程监控?”天然呆点了点头,道:“还可以同时连同一子网络的监控器,可以监控在网络开启状态下的电话和短信以及照片,并且……”
“别说了。”我顺手抄起旁边的一本书拍在他脸上,只觉得大脑轰鸣。刚才我以为,只是余款盗刷程序而已,事实上,现在类似的这种程序很多。但根据天然呆后面的话,我意识到不对劲,这款软件的监控性质太强,它不像是对付普通人的,事实上,普通人的生活有什么好监控的?
监控别人上小黄网?这年头谁不上?监控这有意义吗?
或者监控别人吃饭睡觉?
这些完全没意义啊。
除非,有人想专门针对某人某事进行监控,这个程序才能发挥出它的真正作用。
我抹了把脸,天然呆智商是高,但情商太低了,他肯定还没有意识到这背后的不对劲。
我道:“买你程序的是谁?”
他将脸从书后移出来,淡淡道:“黄天,黄老板。”
我道:“多少钱买的?”
“二十万。”二十万?看样子这个叫黄天的很有钱,也不知是干什么的,买这种程序又是打算对付什么人。
我接着道:“你们怎么联系上的?”
他道:“有专门的网站。”
我被气乐了,合着你们这些搞程序、造病毒、干黑客的,还有专门的聚会地呢,好啊你,这才一个月翅膀就长硬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我揪着这小子一通乱揍,道:“说,还敢不敢搞这些鬼东西!”
“不敢了。”
过了一会儿,他淡淡道:“你为什么还揍我?”
我操,老子对着墙角打飞机的事儿都被视频录下来了,要不是看在你妈那个大美女的面子上,我现在就掐死你!我道:“谁他妈让你监控我的!”
他平静道:“程序测验。”
合着我是当小白鼠了?
第二章 纠缠不休
将天然呆揍的鼻青脸肿后,我让他把所有的资料给删了,把股票变现。
之前我还担心他太蠢,所以从雪山里带出来的东西也没还给他,现在一看,蠢的是我才对,我便把那些东西也给他,说:“看样子,你也不用我照料了,行了行了,想干嘛干嘛去吧,别违法犯罪就成。”我说这话时,其实是很伤感的。
但天然呆拿着东西,只哦了一声,就走了。
走了。
走了。
挥一挥衣袖,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我操,白眼狼啊!
天然呆这一走,就跟翅膀长硬了的娃一样,海空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哪里记得给家里的父母打电话。我觉得挺郁闷的,脑海里时不时的就闪过那张美艳明媚的脸,想起她的入水前最后那一眼的眼神,心里就跟堵住了似的,这让我不得不像个老大爷一样,偶尔打个电话询问天然呆的情况,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有当爹的潜质。
过了十多天深入简出的日子,十分平静,也没觉着有什么危险,我闹起了金融危机,便决定找份儿工作。
之前卖古董,除去捐出去积德的钱,还剩了二十来万,上次去西藏买装备什么的,花的七七八八,如今身上也没剩多少了。
我现在所租住的地方在北三环,位置不算偏,但也好不到哪儿去,周围大型的公司还是有的,不过我这一没经验二没学历三没人脉,想找个好点儿的工作肯定是不行的。有句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以前在公司打杂、搬货干的挺麻溜的,没想到跟着去找了份差不多的工作后,我发现自己竟然适应不了!
第一:时间太长;
第二:太单调;
第三:工资太少了;
我这一年多虽然经历了好几次折腾,但在事务所每天闲的拍苍蝇,没事儿逗猫养蜥蜴的,时不时出去大吃大喝,日子过得甭提有多滋润了,如今一朝回到解放前,便如同那财主下地一样,浑身都叫苦。
我唾弃了自己两口,在心里自己教育自己,不应该手高眼低,一没有先天条件,比如天然呆那种的;二没有后天条件,比如傅楠那小王八蛋那种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再偷懒,恐怕就要去睡大街了。
不过人就是这么矫情的东西,我在心里训了自己很多次,最终还是干不下去,一年的时间,心都野了,于是我决定拿着手上剩下的钱去做点小生意,好歹比较自由。没错,我就是去天桥上摆地摊,遇到城管赶紧跑的那种。
干了几天后,收益其实还不错,也不累,旁边卖烤羊肉串的哥们儿特别逗,招呼客人的时候是:“羊肉串儿~~羊肉串儿~~~正宗的新疆羊肉串~~~”客人一走,周围没人了,就恢复一口的四川腔教育我:“兄弟,你这个样子搞不得行,你要喊,要吆喝嘛,我教你啊。走一走看一看,正宗的耳机线,美国原装进口,只要三十五块。哎,这位大姐,瞧瞧你穿的多时尚,买一个这个最新款的,雷迪嘎嘎开演唱会就用的这一款。”那个被他叫大姐的呸了一口,笑骂:“我都七十多了你还大姐。”
本来我是卖到十二点就收摊的,但这哥们是做到一点,他也是小本生意,做的不多,还挺讲良心的,不卖烂货,所以晚上剩下什么没卖完的,一般就当场烤了我俩分着吃,为了吃他的羊肉串,我就每天挨到一点收档,有时候也意思意思给点夜宵费,一来二去挺聊得来,也就熟了。
恰好我们顺路,所以晚上也一道儿走,谁知走半道上时,路过一家装潢的很高档的酒吧时,里面突然慢吞吞走出来一个,我眯着眼一看,这不是天然呆吗?我操,这小子还学会泡吧了?
四川的哥们儿拍了我一把,道:“看啥子,你想进去耍啊,贵的很,等过两天哥哥中五百万彩票啦,就请你进去耍。”
我这段日子跟他混熟了,一学会了几句四川腔,便道:“莫扯皮了,等你中彩票,黄花菜都凉了。你帮我把东西看着,我过去有点事。”卸下身上的大包,我走过去在天然呆肩膀上拍了一把,他一看见是我,有些惊讶,道:“你怎么在这儿。”
我道:“这话该我问你,小呆啊,虽说你脑袋聪明,又会赚钱,但你还是要节制啊,酒色财气伤身。”其实我就是嫉妒……
天然呆微微摇头,道:“我是来找人的。”
我道:“认识新朋友了?”
他继续摇头,似乎有些迟疑,最后道:“我答应过你,不跟黄老板联系,但是他派人找我来这儿,他想见我。”
我不由皱了皱眉,道:“他想见你你就来,他是你领导吗?”根据我的社会经验来看,这个黄老板找天然呆,应该是出于‘好意’,否则就不是约在这种地方了,我估计有拉拢的意味。
天然呆闻言,道:“我必须要来。”
我问他为什么,天然呆朝里张望了一会儿,对我道出了实情,我没想到,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
那黄老板,通过天然呆掌握的情况来看,是走私军火的,而且家里好几代人都干这个营生,树大根深,相比之下,傅楠那种程度,真可谓是小打小闹了。同样都是这一行的翘楚,两人自然在生意上有些往来,也就是说,这个黄老板,跟傅楠是认识的。
天然呆那次被我教育后,就果断和姓黄的断了联系,他自己本身没有太多的欲望,所以分别的这半个月,他基本上是把四九城走遍了,但不久前,姓黄的主动找上过他一次,说是看中了他的本事,希望能招募他,也就是给黄家办事儿
天然呆自然是不愿意的,直接就拒绝了,情商极低的回道:“我的朋友说你不是好人,我不能答应你。”
“哦?你的朋友?莫非他见过我,跟我打过交道?他怎么就知道我不是好人?再说了,你的朋友,能替你做主吗?”
天然呆默然不语,直接就不搭理人家了。
姓黄的见此,也不勉强,三五天就会差人请天然呆喝茶,看样子是真的挺看重他的。天然呆被烦的不行了,便应了约,打算跟他说清楚,因此就去了一趟黄家。到地方时,那姓黄的正在接客,天然呆独来独往,我行我素惯了,哪里会避讳,直接闯了进去,谁知他一眼就认出,黄天接待的客人竟然是傅楠。
唐琳琳没少拉着天然呆扯淡,更是将傅楠的照片翻出来,例数傅家的刻薄,所以我和傅家那点破事,天然呆是清楚的。
听那二人的对话,原来是姓傅的在和黄天谈生意,两个军火贩子谈得挺高兴,临到最后,傅楠拜托了黄天一件事,让他帮忙找个人:“这个四九城里要想找人,谁不知道你黄大帅最拿手,您帮我这个忙,刚才说的事,傅某也不会不是抬举的。”他要找的人,赫然便是我。
我听说傅家最近挺狼狈,似乎捅了个大篓子,不知道是不是跟我把狐仙送走了有关,没有狐仙的庇护,这傅家终于开始走下坡路了。傅楠这时候找我,打的什么算盘,我也能想到一些。之前他就跟我打过电话,我只接了一次,直接告诉他狐仙被我给弄死了,那头当时没了声音,最后问我人在哪儿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便再也没联系过。
这小子要想查出我到北京,其实挺容易的,他一直有打点上面那些人,查点儿私人信息不是什么难事,但他再牛逼,北京城这么大,再加上我没在正规公司上班,而是摆起了地摊,他就更难查到了。
那黄大帅几代人都在北京城,关系网根蟠节错,像他们这种人,只要想找人,有名有姓有证件,就没有找不到的。拿我来说,你坐火车得用身份证吧?你找工作得用身份证吧?只要根据线索,再和上面那些管资料的人稍稍勾结,保管连你哪天去医院生了什么病开了什么药都能给你查出来。
天然呆已经不是两月前的天然呆了,他意识到了其中的厉害,所以当时没吭声。
直到傅楠走了,黄天,绰号黄大帅的那人扬了扬手中的资料,道:“苏天顾,就是你的那个朋友,没错吧?”
天然呆微微错愕,但他很快又默然了,他到底还是嫩了些,不知道姓黄的这些人,干的那些个勾当最是谨慎,他们要找谁合作,绝对不会找来历不明的人,只怕在天然呆和他第一次做交易的时候,他就已经把天然呆以及他身边的人给查清楚了。
但黄天应下了傅楠的请求,却没将这个消息告诉傅楠,很显然是另有打算的。
接着,黄天又道:“出了北京,我不管,但我告诉,在这北京城内,我想找一个人,就是藏在地缝里我也能找出来。你这个朋友不简单啊,跟我连面都没见过,就说我不是好人,现在还招惹了深圳数一数二的军火头子,我都开始有些好奇,你说,我要不要把你这朋友请过来聊聊天?”
天然呆不傻,便道:“你想要我做什么?”
第三章 回程
readx;很显然,那个叫黄天的,利用这事儿,想让天然呆给他效力。
我顿时觉得血液直往脑门上涌,原以为离开深圳,换个地方,也该消停了,没想到,这姓傅的,竟然跟你咬人不松口的狗一样,追到北京来了。
我道:“他让你干什么?”
天然呆道:“上面有监控网,他让我在他手下做事,给他收集资料,洗刷证据。”
我道:“你答应了?”
天然呆微微摇头:“我说要考虑下,今天给他答案。”他指了指酒吧内部,淡淡道:“我要进去了。”
我气的一把将人拽回来:“你进去干嘛?你要答应他?”
天然呆微微点头。
我被他这直白又简单的情商给泼了一盆泠水,心里头又是感动,又是觉得操蛋。思来想去,我意识到有些事情不是你退别人就会退的,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可以,但是伤害我身边的人,就太他妈让人恼火了。
我心里做下了决定,对天然呆说:“别管这姓黄的了,我的行踪,他爱告诉谁就告诉谁,明天咱们就回深圳,他妈的王八蛋,姓傅的那条小狗,老子回去跟他拼了。”
说着,我俩准备离开,谁知这时,从酒吧里走出来一个人,年约四十来岁,穿的人模人样的,脸上挂着一种让人觉得不太舒服的笑容,拦住我们二人说:“两位既然来都来了,何必这么急着走,我们老板请二位进去喝两杯。”
老板?
我道:“你老板是哪一位?”
他笑了笑,说:“朔先生认识。”
我立刻明白了,这人应该是那个黄天的手下,反正我也不打算在北京待了,所以说话便也不怎么客气:“这么晚,我要带我兄弟回家休息了,黄老板的酒我们就不喝了。麻烦你转告黄老板,我的行踪,他爱通知谁,就通知谁,别来招惹我兄弟。”
那中年人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一口道出了我的姓:“苏先生,我也是替老板办事的,有句话我可得忠告你,这世界上有些人,可是咱们这些人不能惹的。”
我道:“黄家在北京城的威名,我已经知道了,用不着拿这个来吓唬我。这么跟你说了,我苏天顾无亲无故,孑然一身,有句话你听说过没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真惹急了我,吃不了你黄家的肉,扒你们一层皮还是没问题的。”
对方的脸色冷了下来:“自信是件好事,自不量力就很愚蠢了。”
我道:“黄家确实牛,我也知道你们上下勾结,但我可不相信,他黄天,还能真把所有人都收买了?忘记前不久那几个大官儿是怎么落马的了?”官商勾结,古来有之,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那是乱世,现在可不是乱世。前不久那帮落马的人,可不就是被人抖落曝光出来,一但引起了关注,就算再有关系网,相瞒也瞒不住了。
跟傅家打交道,别的没学会,但我学会了一样,越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越是注重名声,牵一发而动全身,除非有完全能制住你的把握,否则他们都是左右逢源,根本不会轻易结仇的。
很遗憾的是,我就是那个黄天制不住的。我不担心天然呆,他不蠢,以他的能力,自保绝对没问题,这次要不是受了我的连累,被姓黄的要挟,只怕早已经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至于情商这玩意儿,和智商不一样,多吃点苦头,迟早能锻炼出来的。
我这么一说,对方果然有些忌讳了,像我这种无牵无挂,抓不到把柄,敢豁出命去闹事儿的人,这些人是最忌讳的。
这人打量了我俩一眼,便转身离开了,估计是请示去了。我也无心和这些人打交道,便跟天然呆还有那四川的兄弟往回走。回程的路上,四川这兄弟说:“刚才那啥子人,我看到好像不好惹。”
我道:“反正不是什么好人,兄弟,我得走了,明天晚上就不跟你一起摆摊了。”
他道:“走?走哪里去?”
我道:“深圳。”
他挺惋惜的,八成觉得以后晚上没人陪他吹牛了,分别时他还想要我电话,但我想到了姓黄的,别决定和这四川的哥们儿撇开关系,否则也不知会不会连累他,于是没给,惹得他大骂我没良心。
回去之后,我觉得挺郁闷的,当晚便订了票,第二天下午的飞机,随后洗漱一番,蒙头大睡。
人生不如意的事情太多了,以前我会烦的整宿整宿睡不着,脑子里想很多,想糟糕的过去,想糟糕的现在、想那注定也会继续糟糕的未来;但人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生物,有些事情,当你想明白了,也就放下了。
有时候,焦躁烦恼是没有用的,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傅家的事,也该来个了断了,想再多也没用。
第二天一早,我们退了房,收拾了下东西,便在下午赶去了飞机场,晚上八点多左右,我将天然呆送回了事务所,让周玄业他们帮我照看着,免得这小子再被人拐去违法犯罪,那我可真对不起他死去的娘。
一见我这么风风火火的回来,周玄业三人都挺惊讶的,但很快,周玄业就道:”是不是在外面出什么事了?”
谭刃不冷不热的来了一句:“还能出什么事,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吧。”
唐琳琳一听,立刻满眼心疼,道:“瞧瞧,都瘦了,天天,在外面受了不少苦吧,有没有人给你做饭吃?”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这话说的,好像我留在事务所就有人给我做饭吃一样,每次轮流值日,哪次不是一到这丫头做饭,她就脚痛、手痛、胃痛、头疼,满地打滚让我帮忙的。
我让她别说废话,便将傅楠的事儿大致一说,周玄业闻言,若有所思,道:“听说云南那边最近查毒查的很厉害,傅家这次似乎是得罪了什么人,再走下坡路了,他这会儿找你,只怕没安好心。”
看到仇人落魄是最开心的事情了,我心里觉得挺舒坦,道:“傅家本来就没有那个发财的命,不过是仗着供养了一只狐仙而已,现在狐仙没了,我看他们能嘚瑟到哪儿去。”
唐琳琳嘴里啧啧有声,说:“天天,你变坏了哦,开始幸灾乐祸了哦,不过我喜欢。”
我道:“是吗,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为什么?我这样美艳动人,娇俏可爱,婀娜多姿,善解人意的女人你都不喜欢,除非你喜欢男的,嘶……老板,你离他远点,他这次回来,肯定是觊觎你的美色。”
这女人最大的技能就是无故挑火,随时随地将人给引爆:“就算全天下的女人死光了,我就算天天对着墙角打飞机,我也不会喜欢你。”
“哦……”她拉长了音,哦了一声,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情,道:“原来你打飞机都是对着墙角啊,心理学上说这样的男人属于内向形,外向一点的都是坐着的,天天,你真特别。”
天然呆淡淡的问道:“什么是打飞机。”
“……”你这种早就没有生育能力的老人家就不要问这种问题了好吗!这是我们年轻人玩的游戏!本来挺愤怒的心情,被唐琳琳这二货一带就扯偏了,到最后弄得我哭笑不得,心中的那股火气也泄的一干二净,最后我给傅楠打了个电话,约他第二天到附近的一家茶楼,我们好好谈一谈。
茶楼离事务所并不远,这里不比北京未知因素太多,所以我也没之前那么潇洒了。
下午三点多左右,傅楠如约而至。
这间茶楼是陈旧的粤式装潢,看着不起眼,实际上却是一家老茶楼,来这儿喝茶的,多半是地地道道的广东人。我不好这一口,但傅楠算是地道的广东人了,既然这次是诚心谈,我决定照顾一下他的习惯。
两方落座,姓傅的小子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憔悴了许多,一坐下就点了根烟猛抽,也不说话。
这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以为我送走了狐仙,害的傅家走下坡路,他一见了我,肯定会极其暴躁,恨不得掐死我的。但这种安静而颓废的场面,却是我没有预想到的。
但我没开口。
若是以前,我肯定早已经因为好奇而询问了,但人经历的事情越多,也就越沉得住气,用一句话来形容:哥也算是练出来了一些气度了。
所以我让服务员上了茶果点心,慢慢喝茶,也不吭声。
片刻后,傅楠看了我一眼,说出了一句话:“我爸走了。”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傅楠说的走了是什么意思。
这一瞬间,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心中的感觉,有道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那老家伙,怎么就……
为什么会突然死了?
难道也跟我送走狐仙有关?
说真的,我对傅家的人没有一丁点儿感情,甚至相当厌恶,但也没想过要让那老头子死啊。
第四章 遗嘱
readx;我愣了一下,才道:“怎么死的。”
傅楠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道:“拜你所赐,他死的有多惨,你肯定不会想知道。”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说果然跟我送走狐仙有关。
“狐仙是老爷子请来的,神鬼不可欺,我实在小看了你,你居然能将狐仙送走。天理昭彰,老爷子没有履行合约,遭了报应。我发现他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是血,浑身被砍了七十多刀,他自己砍的……自杀。”
自杀,砍自己七十多刀。
我似乎可以想象那个场面。
傅楠继续吞云吐雾,道:“我知道,对于你来说,老爷子是个混蛋;但对于我来说,他是个好父亲。”
我深深吸了口气,将心中那股不舒服排遣出去,道:“你现在找我,莫非是来追忆老爷子生前和你父慈子孝的场景?又或者,我送走了狐仙,害了老爷子的性命,让你们傅家走了下坡路,你打算报仇来了?”
傅楠盯着我,嗤笑一声,道:“老爷子发家,确实要靠狐仙,但我即便没有那气运,就凭我自己,想让我傅家倒台,没那么容易,我你我这些年黑白两道是白混的?”
他这么一说,我觉得还挺有道理,人生在世,运气固然重要,但也离不开自己的努力。即便没有了狐仙的加持,以傅楠的能力、见识、人脉,傅家不至于就垮台,只不过大约不会像以前那样什么事儿都顺风顺水而已。
“既然如此,那我也只能说恭喜了。如今你也没办法利用我了,那不知,你去北京找我,又是为了什么?”
傅楠盯着我,慢吞吞的抽烟,直言不讳:“老头子自杀前,给你留了一大笔遗产。”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道:“他都要死了,我也帮不上你们了,他还想着给我留遗产?”
傅楠突然话题一转,道:“你说,这世界上真的有阎王殿,有阴司轮回,有十八层地狱吗?”
我道:“我不知道。”
傅楠道:“去过阎王殿的都是死人,也不可能回来告诉我们这些活人。这个世界上有鬼、有精怪、有狐妖、有炼尸术,有太多难以理解的东西,既然它们都存在,为什么阎王殿不可能存在?”
我忍不住皱了皱眉,让他别拐弯抹角,有什么事直说。
他笑了一下,道:“老爷子对我来说是个好父亲,但对别人来说,未必是个好人。他对不起你,听说在你之前,我还有个大哥,他也对不起那个人,当然,还有很多人,被老爷子逼的家破人亡的人不少。我不知道他临死前遇到过什么,但根据遗书所言,他是怕死了遭报应,所以,他留了一笔钱给你,还拿出了一笔钱做慈善。”
我一听他这话,立刻就明白过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信仰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有时候,信仰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约束力。
对于那些不相信鬼神之说的人来讲,他们自然也不相信什么因果报应,不相信什么十八层地狱,不相信投胎转世这些东西,做起恶事来,更是少了很多心理负担。
傅老头一辈子,被财富权势迷了眼,可谓坏事做绝;但他这一辈子,见过鬼怪,见过狐仙,解除了很多能人异士,所以他内心深处的潜意识里,其实是相信因果轮回、鬼神之说的,只是离死亡还远的时候,这些被他压在了心底,而真正狐仙的反噬来了,离死亡很近的时候,活人的财富和权势就不再重要了。
人对于死亡的恐惧往往源于三点,一是对生的留恋;二是死亡过程中的痛苦;三是对死后的未知。
傅老头子,大概是死到临头才知道怕了,知道以他一生的所作所为,如果世上真有阎王殿,只怕是要下地狱的,这才有了这么一出。
我听到此处,不由得感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很多人,往往死到临头才后悔,才害怕,可那时又有什么用?人这一生,无法有两件大事,一是来到这个世上,二是离开这个世上,如果离开之时,都提心吊胆,惴惴不安,那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人死万事消,我心中那股鄙夷痛恨之情,此刻便也觉烟消云散了。
我问道:“给我留了多少?”
傅楠嗤笑一声:“之前你不是很不屑吗,怎么,现在就迫不及待了?”
我没搭理他,心说我这条命就是用禁术捡回来的,老天爷时刻想着收我呢,这辈子我也不指望发什么大财了,但积德行善还是得继续的,否则没准儿哪天又像之前一样,出门就被花盆砸。
“钱谁不喜欢?不过,傅老爷子已经死了,人死无对症,你要不愿意给也无所谓,我没那点儿所谓的遗产,还能饿死不成?”
傅楠笑了笑,道:“老子的遗嘱,我还是会遵守的,他连股票带基金以及不动产和现金,价值大约三千万。”说着,他拍了拍手,从茶楼外走进来一个西装革履,神情严肃的中年人,手里夹着文件。
“这是秦律师,看一下合同,没问题就签字吧。”
我心想这小子是不是爽快过头了?这三千万对傅家来说也算不上巨款,我相信傅楠不会在乎这个,但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小子铁定是要借此机会对我进行嘲笑讽刺或者其它的小动作,这次能心平气和的跟我谈这个,还真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要么是这小子背后还有什么诡计,要么就真的只能说他是个孝子,看他这憔悴的模样,八成这事儿给他的打击挺大的。
乙之砒霜,甲之蜜糖,傅老头对我来说是仇人,对傅楠来说却是亲人,或许,这事儿真的是我太过小心翼翼了。
为了防止这小子使诈,我还是仔仔细细将合同看了一遍。合同这东西,越是厚越是密,其实中招的几率就越大,相反,合同越短,往往漏洞就越少。
我这份合同只有四页,内容也写的很清楚,我看了半天,还真看不出什么漏洞,便刷刷刷的签字了。
做完这一切,傅楠深深看了我一眼,道:“一直以来,我挺看不上你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都打算走人了,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我有些不解,道:“难道不是因为你觉得有我这种二哥给你丢脸?”
傅楠坐在椅子上,笑了笑,道:“有这个意思,但更多的,是恼羞成怒吧。”
恼羞成怒?
我很诧异,无法想象这个词竟然会出自傅楠这种天之骄子嘴里。
“一开始,我看不上你,是因为你三番四次坏我的好事。”我点了点头,的确,当时他打周玄业的主意,我确实从中作梗了。
“后来,当我得知事情的真相后,你知道我是什么感觉吗?”
我道:“难道不是想利用我?”
傅楠苦笑,道:“那是后来的事。我知道真相的那天晚上,喝了一整晚酒,喝的胃出血。我,傅楠,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打我有记忆开始,周围的人都不如我;我生下来,就比那些人高贵,不管是我的家世,还是我所接受的教育,以及我后来锻炼出的能力,在同辈人中,我是佼佼者。”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应得的,但是,我当知道,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牺牲了前面两个兄弟换来的;我所有认为存在的荣耀、高贵,其实都是靠着你们的牺牲才换来的,那种滋味你知道吗?”
“就好像一个人满心抱负,日夜苦干,终于坐上了高位的人,他以为自己的一切成就,都是靠自己的天分和努力得来的,结果后来才知道,自己的努力其实一文不值,只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家人求爷爷告奶奶,甚至牺牲很多东西,才给自己换来的。那一晚,我甚至怀疑,如果没有你还有那个没有见过面的大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我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因为我没有想到,傅楠的内心竟然还有这么多挣扎,我还以为他知道真相后,接立马黑心的要利用我呢。
我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发现他这话中的感受,我还是能体会一二的。
傅楠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家境好,一切都比别人优秀,而这种优秀,有些是金钱堆积出来的,有些却不是你有钱就能弄到的。这小子虽然仗势欺人,但不得不说,他自身绝对不是那种斗鸡走狗的二世祖,相反,他比大多数人都努力。
这样的人,习惯了高高在上,习惯了承认自己很优秀,突然有一天,发现一切都是假象,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东西,其实都是仰仗另外一个人,甚至是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所得来的,那种落差,对傅楠这种人来说想必极为痛苦。
他接着道:“所以,我后来一直跟你作对,其实就是恼羞成怒,我不能真的弄死你,但又想时刻提醒你,我比你优秀,现在想一想,我一直以来也算成熟稳重了,怎么当时的做法,现在想起来这么幼稚。”
我道:“确实挺幼稚的。”
第五章 柯仙姑
傅楠抽了口烟,望着天花板:“当我知道你把狐仙弄走时,我的第一感觉竟然是兴奋。”
我不傻,脑袋一转就明白过来,道:“以后你想要的一切东西,都是靠你自己得来的。”
他道:“没错。之前我一直难以取舍,一方面必须利用你维持现状,一方面我又不甘心这么窝囊。但现在,你把狐仙弄走了,一切重新开始。”他猛地起身,走到我跟前,用一个轻蔑的眼神看着我,道:“苏天顾,没有你的牺牲,我傅楠,一样可以撑起傅家,一样可以将那些垃圾踩在脚下!”
我愣了一下,心想境界不同,果然想法不同,我可不想把所有人踩在脚下,人生短短数十年,只要能活的自在快乐,有些东西,何必强求。
但我还是说道:“我相信你的能力是优秀的,但如果可以,我喜欢你能做一些正经的事。贩卖军火就算了,反正买军火的人,大多也不是什么好人,但贩毒真的太缺德了。”
傅楠道:“不久前栽了个大跟头,已经停了,以后不沾这一块了。”说完,他静静的盯着我,我觉得有些发毛,道:“要没事儿,我就走了。”
傅楠突然道:“以后有人敢招惹你,你就来找我,我给你出头。”
我震惊了,道:“你小子没吃错药吧?”
傅小王八蛋冷笑一声,道:“打狗也要看主人,我傅家的人,轮不到外人动手。”他这似乎话里有话,我不禁心头一动,问他是什么意思,什么人要对付我。
他却闭口不言,只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我探听到一个大秘密,人心难测,提防你周围的人。”说完,便跟着那个秦律师走了,我站在门口,反复咀嚼这他最后这两句话。
提防身边的人?
他指的是谁?
我没什么亲朋好友,若说身边的人,无非是谭刃等人,难道是提防他们?猛地,我又想起了江玺临死前所说的话,想起小鬼傅安所说的那种味道,不由得心烦意乱。
除此之外,我身边还有别的什么?
天然呆是不可能的,他呆归呆,但我很确信,他不会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除此之外,便是我福利院的那帮弟妹们,但他们离开福利院和,也大多各奔东西,平日里也难得有见面的时候。
傅楠所说的那个大秘密,究竟是什么?
那小子该不会是故意诓我的吧?否则为什么不直言呢?
回到事务所时,已经是下午接近饭点儿了,我照例给傅安上了一炷香,它上一次伤的太重,现在也没缓过来,也不知要养多久。
事务所也是不能长待着的,否则周老二不知会弄出什么事来,我决定暂住两天,先找个地方搬出去再说,傅老头子给我留了不动产,但我还没去看过,也不知是个什么样子。
结果,当天晚上,我正在睡觉时,外间突然传来了砰砰两声响,天然呆是个很机警的人,他说了句有人敲门,便起身立刻去开门,我跟着过去一看,发现大门打开,夏季雨水多,外间此刻正下着暴雨,门外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女人,穿着破旧的衣服,哆哆嗦嗦的站着。
天然呆淡淡道:“你找谁。”
那女人还在外头淋着,嘴唇都被雨水浇的发白,我立刻将天然呆推到一边,说先别问这么多,让人进来擦擦水再说。
我递给她一条浴巾,搬了个凳子给她,道:“大姐,大晚上的,怎么在外面淋雨,敲我们门干什么?”
这女人约摸三十来岁,神情有些呆滞,似乎受了什么刺激似的,整个人感觉很不对劲,她道:“赶尸。”
我惊了一下,事务所挂出去的招牌是寻人寻物,找尸体这些活儿接的比较少,但也不是没有,不过一上门就直接说赶尸的,我来这儿一年,还真是头一遭遇到,于是我道:“赶什么尸?你是怎么找到我们这儿的。”
她张嘴欲言,便在此时,周玄业和谭刃等人听见动静都到了会客厅来,一见着这女人,周玄业大惊,忙迎了过来,看样子是认识的。这女人也立刻起身,两人就跟红军会师一样,互相扶着手臂,看的我一愣一愣的。
周玄业道:“仙姑,你怎么来了?”仙姑,也就是民间称的神婆,只不过圈内的人多以仙姑、仙士相称。
我这才明白,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不是个普通人。
她叹了口气,道:“别提了,我出了一些事,知道你在此处,就近找你帮忙来了。”
周玄业见她一身湿漉漉,便道:“先换身干衣服再说。”这女人有些发福,唐琳琳的衣服她肯定是穿不了的,我便找了我的男装来,她洗漱之际,我问周玄业那是什么人。周玄业道:“是粤地所剩不多的走尸人之一,我到广东这一带都拜访过,所以认识,我也不知道柯仙姑找我是为了何事。”
我道:“她也会走尸术?不对,她刚才一进门就说要找你帮忙赶尸。”周玄业道:“一会儿再问。”须臾,柯仙姑换着我的衣服,倒也合身,她冲我和天然呆道谢,便跟周玄业说起了此次的由来。
原来,这柯仙姑是禾洞镇人,这个镇子,位于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县城的西北部。广东这边的整体海拔本来就低,而它可以说是广东省海拔最高、冬季气温最低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它地处粤、湘、桂三省交界处,镇中心位于芙蓉山、大龙山、王侯山的“三山怀抱”中。这种三山环抱的格局,在风水上也是极佳的所在。
但由于山势阻隔,因此虽然地理位置看似很好,实际上却有些偏远,山清水秀的素雅小镇,保留着很多传统特色,也因如此,走尸一类如今早已经很少见到也很难有实用性的技能被保留了下来。
柯仙姑经常往来粤、桂间走尸,两地相连处大多群山绵延,思想愚昧落后,民间怪谈诸多,也有许多不为人道的秘术。周玄业拜访柯仙姑的时候是去过那个小镇的,可以说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姑娘都特别漂亮。
由于广东一带独特的地理环境,强烈的紫外线照射,所以广东不算是个出俊男美女的地方,而禾洞镇虽然位于广东地界,但富有灵气的山水,养出来的人,也格外机灵动人,俊男美女很多。
柯仙姑走尸,主要不是走那些客死异乡的人,而是当地人迷信一种叫转山的习俗,这个习俗和藏传佛教的转山转水有些相似。因着那片群山风水极佳,相传里面有一处龙楼宝穴,埋藏着许多王侯将相,地气逼人,死者死后,如果能有赶尸人,赶着去转山,沾一沾那绝佳的地气,死后才能安生。
那群山中没有正经路,跋山涉水,转一趟山下来,得十天半个月,好在走尸之人都懂得保存尸体的法门,所以倒也不算难。柯仙姑是那一带代代相传的走尸人,现在年轻一辈不信这些了,但老一辈还是相信的,转山在当地依旧盛行,但这次转山,她却出了事儿。
走尸的忌讳很多,其中一样忌讳,就是撞见盗墓的要赶紧撤,而盗墓的遇到赶尸的,也不会近前,两帮人如果狭路相逢,都会不约而同的错开。
据说这是因为盗墓的人经常在坟地里行走,沾了一生尸气和晦气,而且盗墓是损阴德的行当,干了这个,身上的正气就会减弱。一但和赶尸的人遇上,就会冲撞赶尸人所赶的尸体,冲撞的厉害了,赶尸人自己最后都会控制不住。
当然,这些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了,现在一些不入流的散盗太多,柯仙姑倒霉,就遇到了几个完全不懂规矩,跑到深山里盗墓的盗墓贼。
那几个盗墓贼应该是冲着群山中那处埋了无数王侯将相的宝穴而来的,但一个神情狼狈,浑身是泥,跟见了鬼似的慌慌张张,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似乎装备都丢了。
那帮不入流的盗墓贼,听见了尸锣和尸铃的声音,竟然完全不知道避闪,直接就冲了出来。两拨人这一个照面,盗墓贼身上的邪气、尸气、煞气这么一冲,柯仙姑赶的尸顿时乱套了,满山遍走,怪叫连连,瞬间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也不知去了何处。
任凭柯仙姑在山里找乐一晚外加整个白昼,也没把尸体给找回来。
无奈,便只能找到周玄业这儿,她知道周玄业的炼尸术,那是名门正统传下来的,想让周玄业去收尸转山。
第六章 灵堂
尸体被盗墓贼冲撞以至于走失这件事儿,柯仙姑瞒了下来,她们那小村子位于禾洞镇,人口少,大家伙儿都认识,她担心被人问起,下山后连夜出了村镇,赶到我们这儿,已经是一天一夜没闭眼了,再加上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所以才搞的如此狼狈。
若是让人知道柯仙姑将尸体走丢了,几代的名声恐怕就要坏了。最主要,也是最担心的,尸体在没有走尸人操控的情况下,一到白天就会静止,也没有什么攻击力,那地方群山绵延,人迹罕至,多的是山间猛兽,万一把尸体啃了或者咬了,那可就遭了。
我们之前在滇缅丛林,给王泽海找远征军尸体的时候,也走丢过一次尸,当时都急坏了,因此知道这件事儿不能拖。
这会儿是晚间的12点左右,从深圳开到禾洞镇,顺畅的话,大约要五个多小时,到达柯仙姑所在的村子,又大概要一个多小时,如果现在启程,沿途不耽误的话,明天六点左右,肯定能到。
周玄业是个极其仗义的人,闻言对柯仙姑说这个忙帮定了,让她不要着急,立刻就起程。
当下,周玄业就收拾东西去了,这次去的只有他一个人,谭刃于走尸一道不通,便也没跟着去帮忙。临别时,周玄业对我说了一番话:“天顾啊,我这次一走,大概要半个多月,你要愿意就还是留在事务所,周老二那边,我跟他已经谈妥了。”
“你跟周老二谈?”我脑海里冒出了周玄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言自语的画面。
周玄业道:“他这个人格,阴狠而自私自利,一直针对你,也主要是之前……”我立刻道:“我知道,之前我确实给你添了太多麻烦。”
周玄业道:“别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相逢相聚,同生共死,是几世才能修来的缘分。虽然人各有志,我不该勉强你,但羽门还没有放弃,你如今回了深圳,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卷土重来,所以,还是留下来吧。”
我心里自然是感动的,道:“周哥,我也不想走的,可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了。”
或许在这件事情上,我该学学傅楠,做人,想要什么,想保住什么,还是得靠自己,我总不能一辈子让谭刃他们罩着。现在我孤身一人,羽门实力太强,我能躲也就躲了,但未来呢?若将来有一天娶了媳妇儿,难不成也带着媳妇儿躲起来?这绝对不可能!
我道:将自己的想法一说,周玄业沉吟片刻,道:“你说的对,是我没想周到,但这件事情,等我回来再说吧,人多力量大。”话说到这份儿上,再推辞他的好意,我未免就太不识抬举了,于是我点头应了下来,周玄业便急匆匆,驾着车,带着柯仙姑冒雨走了。
雷雨交加,忽然一个炸雷,闪电撕裂了远处的天穹,暴雨疾风,雨幕将天地间一切都洗刷的格外模糊,那辆车也很快就在我们视线里消失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留在事务所继续干活,顺便教导天然呆要走上正途,那个瞌睡虫,一看出山后肯定就不是个干好事的,我可不能让天然呆也长歪了。
好在他智商高,稍稍点拨就扶正了,接着,我去接手了傅老爷子留给我的那笔遗产,除了基金股票以外,现金到是不多,剩下的是一栋崭新的别墅,八成是特意给我买的,里面都很新。
我带着唐琳琳和天然呆去看的时候,忍不住直挠头,唐琳琳捂着胸口道:“天呐,自从我为了自由,放弃财产后,我已经好久没体会过什么叫豪宅了。想当初,我可是一个拥有私人园林和游艇的女人,唉……往事不可追啊。”感叹两句又兴奋道:“天天,你现在是有钱人了,快,包养我,床上一百零八种姿势我都会。”
我一边打量着房子,一边道:“包养你?除非我想死在床上,你这个欲求不满的女人,走吧,回去了。”
唐琳琳爬了起来,道:“哎哎,咱不住吗?”
我道:“这么大的房子,就一个人住个屁啊,你不嫌瘆的慌?”
唐琳琳摸了摸下巴,道:“也是,这傅老头对你还真不赖,这房子怎么着也得配三个保姆,一个厨师,外面还得配个园艺,啧,就咱们几个住进来……我的妈呀,要不请人,谁打扫卫生,要死人的。”
我道:“所以,走吧。”
唐琳琳哀怨的看了我一眼,道:“真不住豪宅啊。”
我道:“等娶媳妇儿了我就住进来。”
她眼巴巴的看着我,就差没摇尾巴了:“我就是你媳妇儿啊,你忘记我们还有宝宝了吗。”
“宝宝不是被你拉屎冲马桶里去了吗?”
唐琳琳叹了口气,最后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有福都不会享,你啊,真是天生的劳碌命。我看你这辈子,也就只能在事务所打杂了。”说着,伸了个懒腰,道:“还早呢,接下来咱们去哪儿。”
我们三人一路晃荡回去,周玄业以前就提醒过我,我这八字是早死的命,活下来都是找老天爷借的,这辈子要是日子过的太好,反而死的快,所以我心里已经有了计较,决定将基金和股票的钱拿去给人治治病,给荒山种种树,再搞搞动物救助,当然,除此之外,我得给自己办一件私事,我决定给傅安修一座灵堂。
这东西不可能修在事务所,以前没地方,现在我决定修到那傅老头留下的宅子里。灵堂,可以最大程度的让受供奉者得到好处,古往今来,大型的灵堂宗祠那是富贵人士的专利。
我以前没想到这一层,这次傅安在西藏被杨名给打伤,一直到现在都一蹶不振,冒不出头来,谭刃才给我出了这么个主意,这是一个大工程,不只是花钱占地方那么简单,还得话费很大的精力,要想做到最好,按照古制来,实在不是人人都能消耗的起的感谢傅老头,算是给他那可怜的大儿子干了件实事了。
这事儿我对谭刃提过,他也算这方面的行家了,虽然嘴上毒的厉害,但真到了办事儿的时候,没有推辞的,第二天我们便开始准备,这一忙活,从动工到刻扁、塑身、请灵、镇堂、压宝,再到善众、供香、仪仗、天听,足足忙活了大半个月。
最后正式开光那天,那些事先被我以傅安的名义行善救助的人,便在当天前来善众、贡香,做善事是有讲究的,为恶以善,反而有害,善众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古时候善众时,富贵人家都要大开米粮之仓。咱现代人不发米油酱醋了,唐琳琳帮着跑上跑下,收集到了一帮身家清白却遭遇横祸的人,我在此时再为傅安送上善举,这些人来善众贡香,也是真心实意,功效非常见效,几乎就在朝拜之时,我就听到傅安的欢呼声:好舒服,这个地方好舒服。
我心里默默的吼道:能不舒服吗!能不舒服吗!我平时吃包子都只敢吃白菜馅儿的!老子好不容易发一笔财,捐出一大半不说,剩下的全花你身上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规格吗!
有谭刃这严苛的龟毛监工,这样的灵堂供殿深圳找不出第二家了!
绝无仅有啊!
有我这样的二弟,你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
哎,这年头,养大哥难,养一只当鬼的大哥更难。
好在这确实有用,虽然是大白天,但在自己的灵堂里,傅安却是可以显行的,下面一帮烧香的善众,灵堂之上,则隐隐约约露出一个盘腿而坐的灰影,影子原本是非常淡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越来越凝练。
其余人都没有什么反应,所以我知道,只有我看的见它。
看着迅速凝实起来的鬼体,我感觉这半个月付出的心血总算是有回报了,以后有了这么个地方,傅安的力量逐渐变强,就不会再三番五次受伤了。
须臾,鬼体凝实后,我看到他的身影隐约和灵位塑身融为一体,神情陶醉,周围袅袅的贡香烟雾围绕着鬼魂,那副享受的表情,真是让我嫉妒的牙痒痒。
这年头,真是人不如鬼啊!
一番仪式举行完毕,和道谢的善众们一一道别,关门之后,傅安整个儿显露出身形,他死死的盯着我,感动道:“没想到你会送我这么一份大礼。”
我叹了口气,心说还是刚认识那会儿好,又蠢又好骗,现在心理扭曲的都不会好好说话了,明明是想感谢我,怎么说出来听着就这么别扭?
“以后你就在这儿养着,我请了个老人家,以后他每天会给你贡香的。”这地方离事务所有些远,再加上还有羽门的事儿,我很难驾那么远的车每天早中晚的跑来贡香。我请的是个孤寡老人,年岁大了,住在不到五平米的老阁楼里,一听说是帮我看房子,每天要做的事儿就是照看灵堂上上香,偶尔有比较重情义的善众来上香,就打点照看一下,有钱又有地方住,老人家千恩万谢的答应了。虽然我给不起太多工钱,但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傅安听我这么一说,脸都扭曲了:“让我天天对着一个老头?”
我忍不住挑眉:“或者,我让谭刃招一只女鬼来给你做伴?”
第七章 出发
对着这么一个块肉大,心智实际上只有几岁的小鬼,你跟他讨论女鬼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好在这小子有了灵堂供殿,高兴的昏头,便也没再纠结,很快就表示要留下来当一只看家的鬼。
临别时我想了想,嘱咐它道:“来照顾你的是一位老人家,你给我规矩点,别让他察觉到你的存在,不可以出来吓人知道吗?”
傅安想了想,道:“我晚上给他讲故事可以吗?”
这么一个大块头,露出这种天真无邪外加期待的表情,我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疼:“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不能再他面前显形,不能让他听见你的声音,你给我安安静静当一只鬼,要是敢惹事,我回来就把这灵堂给拆了。”
一听我这么威胁,傅安立刻规矩了,挥着手狗尾巴似的送我们出了灵堂,我再转身一看时,只有那大香炉里的香还在袅袅燃烧,而傅安的鬼体,已经看不见了。
这半个月里,众人着实忙的够呛,唐琳琳负责到处找善众,其余的事情都是谭刃忙活,天然呆负责发呆,算了,他不惹事只发呆已经是帮我大忙了。
为了酬谢众人,我请大伙儿去七星楼里吃饭,酒足饭饱,回事务所时,已经是夜间了。
谭刃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便给周玄业去电话,但那边儿接不通,应该是没信号,谭刃不由皱眉,说找尸转山对周玄业来讲不是什么难事,怎么耽搁了这么久。手机没信号,难不成他还在深山里?
唐琳琳道:“别瞎操心了,大概是出什么事耽误了,周狐狸那么厉害,不会有什么意外的。”说完撑了个懒腰,穿着拖鞋啪嗒啪嗒睡觉去了。也救周玄业不在的时候她才敢这么叫,平时一口一个周老板、周哥的,比我狗腿多了,女人一个个真是演技派的,变脸的速度也太快了。
此刻夜已经深了,众人忙活半个多月没睡好,这会儿也困的不行,便没再纠结周玄业的事,决定第二天再打电话问问情况。结果第二天早晨一起来,电话一打,还是连接不通,谭刃侧头想了想,转而拨了另一个没有存在通讯录中的号码,这一拨,也接不通,我估摸着,他打的应该是柯仙姑的电话。
周玄业临走时说过,会耽搁十天半个月,最多也就半个月时间,这都十六天过去了,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这样一来,我们都有些急了,谭刃皱着眉,片刻后,手指突然动了起来,显然是在掐算些什么,几分钟后,他掐动着的手突然一顿,眼睛睁开,整个人突然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就走进了东南家那间供奉祖师爷的暗室。
那房间我和唐琳琳一般是不能随便进的,因此一时间,我俩也不知道谭刃究竟算出什么来了,但看他这阵仗,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约摸过了半个小时,谭刃这才走了出来,他道:“我要去一趟禾洞,你们好好看店,别惹事。”要不怎么说风水轮流转呢,这话跟我昨天我还拿着教训傅安,今天就变成谭刃教训我们了。
一见他这么急,傻子也知道是出事了,唐琳琳立刻道:“周狐狸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了?你一个人去成吗?带上我啊,我也可以帮忙的。”
我道:“老板,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啊,你一个人去,会不会……”周玄业和谭刃,论起武力值来,自然是周玄业厉害些,他都出事儿了,谭刃一个人去能成吗?
我这么一说,谭龟毛很不客气,指了指一边的天然呆,道:“他帮忙还行,你们两个,好好待着吧。”
天然呆闻言,道:“我跟你去。”最初的时候,他对谭刃和周玄业是没什么感觉的,后来周玄业两人下水帮他夺去遗迹碎片,三人的关系才进了一步,天然呆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会儿虽然短短四个字,但绝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谭刃也不推辞,点头道:“好。”
说着,便打算去收拾东西。
唐琳琳急了,道:“出了什么事,你好歹告诉我们啊,你算出什么来了?”
谭刃只说了两字:“人祸。”
人祸?难道周玄业惹上了什么人?
我有些着急,道:“老板,我跟你一道儿去。”
谭刃毫不客气的打击我,指了指天然呆:“他身手好,脑子也好,我需要他帮忙,告诉我,你哪点儿好?”
我被问的一噎,唐琳琳赶紧帮我说话:“天天长得好,身材好!脾气好,温柔体贴,现在还很有钱呢。”我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真是个猪一样的队友,说这些有个毛用啊!我是想去救人,不是去相亲啊!
果然,说完我就被谭刃给鄙视了,他摇了摇头,示意天然呆收拾东西。
天然呆看了我一眼,说:“你也想去?”
我道:“兄弟有难,什么都不做,心里不好受。不过老板说的对,就我这身手……还是算了。”
天然呆混了一段日子,情商稍微高一些了,难得安慰我:“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不一样。”顿了顿,他道:“就好像我一眼样,如果下山没有你教我这些,我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没有绝对厉害的人,只看用在什么地方。”
我震惊了,天然呆居然还能说出这么一番大道理,而且似乎还说的挺戳心窝的,我顿时觉得这三个月没白带他。这时,便听天然呆道:“朋友不去,我也不去。”
谭刃冷笑一声,挑眉道:“当我没了你不行?”他很快就自己收拾东西走了,我示意天然呆去帮忙,但这小子挺倔的,道:“你不去,我不去。”
我为他为什么,他想了想,道:“他有问题,在水下的时候,他……”天然呆突然住了口,闭口不言。我愣了一下,其实我以为天然呆不给谭刃面子,是因为这小子是我一手带的,所以跟我穿一条裤子,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却原来另有原因。
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我想起了死去的江玺,想起了傅安所说的味道,想起傅楠之前说的发现了一个大秘密,要小心周围的人,我顿时觉得有些抓狂,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却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江玺没有告诉我真相,是因为他没时间,死了;傅安没有告诉我真相,是因为它只能分辨气息,自己也弄不清楚;傅楠那小子为什么不告诉我,那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天然呆是不会骗我的。别人我不敢夸口,但我知道,自己绝对是天然呆最信任的人。
于是我道:“在水下,出了什么问题?”
天然呆显然也有些忌讳,但他却并没有隐瞒,说道:“在水下的时候,我们被若度母困住,所有人都被困住。然后他消失了一段时间,等他再出现的时候,若度母突然就放过我们了。”
消失?
我道:“怎么消失的?”
天然呆微微摇头,淡淡道:“我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
居然还有这么一段内幕,这小子之前怎么不告诉我?
天然呆最近情商高了一些,估摸着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便缓缓道:“他是你的朋友,比我更早的朋友,你不会相信我。”听到这话时,我突然意识到,天然呆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呆,智商高的好处就是,即便情商低,也能很快补上去。如果不是一开始,就有很多人暗自周玄业和谭刃有问题,天然呆假如突然对我说这些,我还真不会相信。
人与人之间相交,最要紧的就是信任,一但认定了,我很难去怀疑一个人。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天然呆虽然不常与人打交道,但他心思非常敏锐,对人心的洞察力其实是很强的,这大约也与他那颗超强大脑有关。
就在我想继续追问时,谭刃突然又回来了,黑着脸道:“收拾东西,走吧。”
唐琳琳翻了个白眼,压低声音道:“明明是他自己一个人搞不定,回来搬救兵还这么牛气轰轰的。”我心知唐琳琳这回没说错,谭刃是真需要天然呆帮忙,但他这人牛皮哄哄惯了,刚才一怒之下自己走了,估计是纠结了很久,才回来叫人的。
我和天然呆对视一眼,二话不说,立马去收拾东西,唐琳琳坐在一边嗑瓜子:“你们真是有福都不会享,深山老林的,去了有个什么劲儿。”
我道:“我们男人,天生就不是享福的,所以你就在家里好好享福吧,老板的那只猫就拜托你了。”
唐琳琳一愣,忙道:“它会挠我的!喂、喂,我不享福了,我要跟你们同甘共苦,带上我,我也去啊!!!”那灵宠别看小小一只猫,凶的跟老虎一样,唐琳琳没有进祖师爷的门,所以灵宠也不给她面子,所以喂灵宠绝对是一件苦差事。
但我没理她,跳上车就走了。
第八章 小骨墩
由于临时走,不好订票,因此我们坐的是长途汽车,大约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可以到达目的地。由于谭刃在场,因此天然呆之前没说完的话,我一时也不好问了,便暂时压了下来,打算等私下里再问个明白。
下午六点多左右,汽车就到了禾洞镇,但我们要去的是镇下的一个村,也就是柯仙姑所在的村子,叫小骨墩,这名字有些奇怪,但一代代都是这么叫的,至于小骨墩这三个字有什么意义,说法则有很多,在当地老人家嘴里流传最广的,是说这村子靠着的大山深处,有一片埋骨带,据说是葬了一位侯爷,也不知是哪个朝代的。
那侯爷下葬时,弄了很多活人陪葬,所以那墓周有很多人骨,古时候,这一带居住着的人经常进山打猎,偶尔看见那些骨头,也不敢说是人骨,怕冲撞了什么东西,便称之为小骨,久而久之,时代更迭,这个村子,便被称为小骨墩。
我们到达小古墩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周围有大片的农田,虽然是在富庶的粤地,但这里地处偏远,没有高楼大厦,有的只是青瓦白墙的建筑物,家家户户开着灯,远近狗吠猫叫,夜里虫鸣蛙噪,显示出一片乡村氛围。
此刻时间已晚,出了小骨墩,周围三面都是群山,黑麻麻的,我们自然不可能现在进山。
谭刃带着我们,摸索着去找柯仙姑的住处,他只是听周玄业说过,并没有真正来过这地方,我们一路进去,村中在原资料纳凉的老人们纷纷询问客从何处来,分外热情。
我们打听了一下柯仙姑的住处,便有个身形佝偻的老大爷给我们指路:“往西边走,最远的那户就是,过去要走一阵子。”
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黑麻麻的,根本瞧不见,这村里的光源,都是靠各家各户透出的灯光,没成想柯仙姑的住处那么远,看样子我们还得走一阵夜路。
好在我们手里头装备足,手电筒什么的都不缺,便一路朝村西边而去,穿过大片稻田和乡间小道,约走了二十多分钟,便见前方的黑暗中,透出了一丝昏黄的灯光,音乐还闻到饭菜香,应该就是那儿没错了。
走近了一看,是个四间相连的大瓦房,格局还不错,就是位置过于偏僻了,和村中的人隔的很远。我们走到院子里,只看得见昏黄的灯光从灶房里透出来。
柯仙姑家没养狗,所以我们来的静悄悄的,没有引起什么动静。
“有人吗?”为了引起主人的主意,我喊了一声。
片刻后,从灶房里钻出了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皮肤黑黄的中年汉子,汗淋淋的出来,看样子应该是在生火做饭。他一看见我们不禁愣了,用有些变腔的粤语,问我们是谁。
即便是同一种语言,不同地段的口音也有差异,我听的些微有些吃力,但还是能听明白,如果没猜错,这男人应该是柯仙姑的家里人,于是我们便问明了主家,说明了来意。
一听我们是来找人的,这汉子忙用有些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将我们请进屋,这房子里里外外都收拾的挺干净的,唯有靠西边的一间屋,内部的门还上了把大锁,见我在看那扇门,这男人便道:“放仙者的屋。”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那房子是放尸体的,赶尸转山前是要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的,应该就是在那间屋子里完成的。
紧接着,这人给我们倒了茶水就开始絮叨开口:“哎呀,我就叫她不要干这些事啦,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可她就是不听啊,说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能断了。你说好好的屋子,经常弄些死人,晦气,转个山吧,也没多少钱,还耽误活计。哎,不说这个了,我都急死了。”
他说半个月前,柯仙姑悄悄从山里下来,回家跟他说出了意外,尸体走丢了,要去外面请一位大能来帮忙,第二天清晨带着那位大能,也就是周玄业露了一次面,两人便进山去了。
往日里转山,来回一般也就十天左右,偶尔出个什么意外,下雨挺脚,滑坡绕路之类的,十二三天也就回来了,但这次足足半个多月都没出来,他都要急死了,不仅如此,转山的人家也时不时来问,人和尸怎么还没有回来,他只能编谎先压下去。
他原本想着,要人再不回来,那就要跟村里人实话实说,组织人手去找,再不行就报警了。
这会儿一听说我们也是来找人的,立刻便问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谭刃道:“他们在山里确实出了一些事,但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这件事情你先瞒下来,不要报警,我们进去找人。”
当晚,我们就在柯仙姑家住了下来。
两间客房,谭龟毛自然是独占一间的,我和天然呆挤一间。这房子隔音非常不好,由于两间客房是相连的,只隔着一堵墙,因此我可以清晰的听到谭龟毛翻来覆去的声音。
对于他这种人体接触性洁癖患者来说,就算睡在泥巴坑里也无所谓,但绝对很难忍受睡别人盖过的被子。
这些棉被也不知洗没洗,反正有股说不上来的味道,不怎么好闻。
我和天然呆没有人体接触洁癖,所以忍忍也就过去了,谭刃那边却忍不了,最后我听见他窸窸窣窣的爬了起来,一会儿就没动静了。刚好我尿急,起来一看,发现这丫干脆趴在桌子上睡了,看着他那庞大的身躯,靠在一张不知多少年的小方桌上,我顿时觉得相当同情,不得不从装备包里翻出了睡袋扔给他:“老板,其实你可以钻进睡袋里。”
谭刃眼中一亮,露出一个你还有点儿用的眼神,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整个人都罩在了里面,乍一看,袋子里直挺挺的,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医院里装尸体的那种袋子,顿时觉得相当瘆人,于是放完水后,就赶紧上床睡了。
不知是不是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这会儿明明是大夏天,但这山里却让我感觉特别冷,半夜时更是冷的不行,原本被我们踢到另一头的被子,又被我盖了回来。
天然呆一直生活在雪山里,身体挺能抗寒的,根本不盖被子,直挺挺的睡着,只占据了很小的一片位置,我以为他是怕挤到我,后来才发现,他睡觉就是这么睡的,这种直挺挺的姿势,真是看着都让人难受。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我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打喷嚏,柯仙姑的男人听了,便道:“是不是受凉了,我们这里晚上冷,夏天都要盖被子的。”
我道:“有点儿,不过不要紧。这地方气温怎么这么低。”
他道:“冬天更低。”他起的很早,给我们做了面条,说让我们吃饱了再上路。这句话有些像古装电视剧里对死刑犯说的话,因此我觉得挺无语的。
一边吃饭,他一边道:“不瞒你们说,我是个上门女婿,我爹妈生了六个兄弟,我是最小的,实在张罗不了我。这屋子是我媳妇儿的祖宅,她们家世代干这个,因为要经常收尸,所以选了个特殊的位置,听说叫什么纳阴地,我也不懂……反正就是阴气很重,晚上阴冷阴冷,正常人住久了,就会得阴病,会折寿的。刚结婚那会儿,我还真不敢住。”
我听到这儿,差点儿没把嘴里的面条喷出来,又折寿,我这寿已经折的够厉害了,就不能给我留几年吗。
我道;“那你们常年住在这儿岂不是……”
他道:“总有办法对付的嘛,每隔一段时间,炖一锅阳汤,也就没事了。”
阳汤我知道,周玄业跟我讲过,甚至他自己就喝过,我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这其实是一种古方的药汤,走尸的人经常和尸体打交道,待在阴气和尸气很重的地方,体内很容易受到阴气的侵蚀,喝阳汤可以逼出阴气和尸气,是修习炼尸术的人必喝的一种常用汤药。
当然,正常人是不能喝这玩意儿的,它里面有很多的矿物,比如朱砂一类的东西,和古时候那些道士炼丹加入了些稀奇古怪的铅汞类似,正常人喝了,反而会中毒。
我们就睡一晚,自然没什么打紧的,吃了面条,填饱了肚子,我们三人便决定进山。
由于起的早,才五点半,站在柯仙姑家眺望过去,只见山间晨雾缭绕,山的形状并不突兀,线条大而柔美,这种山形,至少可以确定不是凶山。
在事务所待了这么久,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了,这些最基本的东西,我还是懂的。此地三山合抱,地势平缓,山形大而秀,活人住着,绝对是个长寿乡。
由于柯仙姑家正好在山脚,靠的很近,越近越难观察到整体,因此多的我也不敢下定论。
这地方还是用柴禾,因此山脚下可以看到打柴的痕迹和一些人踩出来的野径,柯仙姑的男人给我们画了一张转山图,将这山后的群山分布画了出来,并且标准了转山的位置,不过那画功实在不敢恭维,我还真有些看不懂。
但找人这事儿,对谭刃来说还真不是难事,因此看不懂也就看不懂了,别过他以后,我们三人开始顺着这些野径往山里走。
第九章 入山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清晨的山野之中,一夜的雾气,使得山路有些湿滑,我们一路顺着山沟往里走,初时还能眺望到小骨墩,待走到深处后,入目便葱葱郁郁的林木,夏季本就草木旺盛,身处其中,浓郁的树荫遮挡了阳光,山间的溪流涓涓流淌,走的累了,便捧一把溪水洗洗脸,也算惬意。
一路上皆是谭刃在带路,他手里拿着那张鬼画符一般的山形图,虽然谭刃能算出周玄业的大体位置,但如果对山形不熟的话,我们则很容易绕路。
这山形图上划了十多座青山,但需要转山的只有五坐,起于不同的山脉,穿插交汇,使得山中央的位置,形成了一片低谷。谭刃是懂风水的,他说这种格局,叫‘五行宝穴’,由条山脉交汇而成,低谷处便是龙脉地气所在,按照阴宅的点穴法来讲,这地方适合群葬,古人修陵建墓是十分讲究风水地脉的,此刻地脉绝佳,那低谷处必定有相当多的古墓,也难怪柯仙姑不走运,会碰上盗墓贼了。
柯仙姑平时转山,便是围着那五座大山的山腰转,那低谷处却没有进去过。听他丈夫将,那地儿当地人叫万陵坑,正所谓上陵下墓。
一般王侯级别的人才有陵,陵是建在墓之上的地表建筑,古人讲究事死如事生,王侯的陵墓,地下是地宫,放置着尸身、陪葬品,是死人晚间活动的地方,而墓上的陵则供奉者死者的灵堂,有宫女侍者住在陵内,每日如同生前般一日三餐、瓜果点心按时供奉。
那万陵坑现在是一片低谷荒林,但据说在古时候,那地方是有陵寝的,专门守陵的人就是百来人,与外界来往,还有一条修葺的山道,只是年深日久,那地面的侯陵已经消失无踪,就连那条山道也早就不知所踪了。
而谭刃所算出来的结果和奇怪,根据推演的卦象显示,周玄业和柯仙姑两人是安全的,但二人有人祸之险,也就是说,这群山之中,还有一批非常凶悍的人,周玄业两人在遇到这帮人之后,很可能会遭横祸。
这就是谭刃当时变色的原因。
根据卦象显示,再结合我们手里头这张鬼画符般的地图推断,周玄业两人,不知为什么,竟然进了那万陵坑。所幸进万陵坑不需要翻山越岭,只需要沿着群山间的低谷山道前进,倒也不会耗费多少时间,我们现在除发,不耽搁的话,明天中午已经就能进万陵坑。
这般走走停停,转眼到了日落时分,我们便找了出平整地扎营,这一年多,野外露宿的经验我也足了,很快便扎起了帐篷,升起了篝火,本来还想去旁边不远处的溪流中抓条鱼来烤的,后来想想这深山里野兽多,别烤着烤着引来什么猛兽就不好了,当下,三人便烧了些热水,就着蔬菜饼和牛肉干吃了晚饭。
出于谨慎,虽然整个白天都没遇到什么毒蛇猛兽,但晚间我们三人还是分配了一下轮流守夜,天然呆守上半夜,我守中间,谭刃守下半夜。
由于白天走了一天的山路,众人也累的够呛,因此吃饱喝足后,我和谭刃便钻进帐篷里,没一会儿我就睡了。
这一年来的锻炼,着实让我机警了不少,因此一到野外,我睡的也没有平时那么死了,一有点儿风吹草动就会醒,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天然呆怎么还没来叫我换班?
莫非是时间没到?人睡意朦胧的时候,想东西也不清楚,我这么一琢磨,便继续睡了,又睡了一阵子,实在觉得不对劲,我才勉强睁开眼,抬腕看了看手表,这一看吓了我一跳,都凌晨三点多了,按理说我十二点就要起来接班的,天然呆那小子怎么也不叫我?
我以为出了什么事儿,不由得赶紧爬出帐篷,这一看才发现天然呆好好的坐在那儿,手里拿了个平板在看东西。我凑过去一看,发现是本宇宙天体方面的专业书籍,里面一大堆符号,我只觉得跟看天书一样,但这小子却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的还要盯着某句话思考半天。
天才的大脑果然不是我们普通人能理解的,摇了摇头,我道;“怎么不叫我。”
“不困。”这话我绝对相信,天然呆和那个变态的瞌睡虫不一样,他似乎不怎么睡觉,属于睡得最晚,气的最早,但精神头十足那一类人,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让人一宿不睡,我道:“休息去吧,下半夜我来守。”至于谭刃,就让他睡哥完整觉好了。
天然呆没有推辞,点了点头就钻进了帐篷里,我觉得无聊,便扣下了他的平板,打开里面的单机小游戏玩起来,这小子智力超群,从最开始的汽车都不认识,到现在各种高科技都玩透了。
我足足打了一个多小时的游戏,低着头半天,便觉得脖子有些酸痛,关了平板打算起身活动活动之际,一抬头,便猛地看远处隐约传来一点儿灯光,灯光是突然出现的,像是手电筒的光芒,并且还在朝着我们靠近。
大半夜的,还有谁会在山间活动?
我眯着眼看了半晌,只见那灯光越来越近,须臾,黑暗中走出一队人马来,四男一女,背着黑色的装备包,为首的似乎是那个女人,扎着马尾,神情冷峻,隔着火光,打着手电筒和我遥遥对视。
这帮人一看就不是山下的村名,再看来厚厚的装备包以及那种略有些凶悍的神情,我心说只怕来者不善。他们显然没有要跟我们打交道的打算,很快,又转移方向走了,看样子是要连夜赶路,也不知去什么地方。
这伙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正当我满头雾水,思索着这些人是干嘛的时,一转身却发现天然呆和谭刃都醒了,悄无声息的站在我身后,一起眺望着那帮走远的人。
我吓了一跳:“老板,你们出来能不能有点儿动静,人吓人,吓死人啊。”
谭刃理都没理我,盯着那帮人消失的位置,说道:“是干什么的。”
我道:“不知道,也没说话,不过挺凶悍的,领头的是个女人,看起来很不简单。”
谭刃抿了抿唇,道:“这么多人,应该不是偷猎的,难道……”他皱了皱眉,最终没说什么,便又钻进帐篷睡了,自此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我们早早起床赶路,由于夜间雾气大,所以昨晚那帮人的脚印很清晰的留了下来,走了一阵子我惊愕的发现,他们的行进路线,似乎跟我们是相同的,也是往万陵坑的位置而去。
我大惊,结合这周围的环境情况一琢磨,顿时对那帮人的身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老板,他们会不会是盗墓的。“
谭刃微微点头,表示这个可能性非常大,这深山老林里,一般只会有四种人来,一户外探险的,但之前那帮人的气势和神态明显和户外扯不上关系;二是偷猎的,但偷猎的一般人不会这么多;三是一些采山珍的,山里很多野生的美味,无法人工培育,一些采山珍的人进山忙活大半个月,再运到城里的高档酒楼售卖。四就是盗墓或盗宝的人了,这地方有没有宝贝我不知道,但那万陵坑却有的是古墓,如此一来,那帮人的身份便几乎可以确定了。
“怎么这么多盗墓的?”柯仙姑之前提过,以前她们那边没有盗墓的,就最近半年时间,经常有些背着装备的外人进山,还总是打听万陵坑的事情,一看就是盗墓的。
但村里都是老人,不轻易招惹是非,再加上那帮人似乎也没惹出过什么事,所以也就没人报警。
我想起那帮人凶悍的神情和一声的戾气,不由道:“你算出周哥会有人祸,不会就被应在这帮人身上吧?”
谭刃微微摇头表示不确定,但还是催促我们加快速度。
中午时分,我们走进了一片深谷之中,根据那张鬼画符的地图描绘,这条深谷是两山间的山沟,只是由于两边的山形落差很大,因此看起来更像是裂开的峡谷,穿过这条峡谷,就可以进入万陵坑。
这峡谷两侧全是陡峭的石壁,其上生长着各种灌木,皆是从石缝里谋生的。夏季正是蛇的活动期,时不时就能看到灌木上盘褐色的大蛇,懒懒的在树上晒太阳。
一路前去,没多久,我们便在地上发现了一些食物的包装袋,还有些蚂蚁在搬运包装袋里的碎渣,看样子,应该是昨天那帮人留下的。
想起那帮人一身难以遮掩的戾气,我们都有些急,也不敢耽误,吃东西都是边走边吃,一路往前赶。
下午时分,山谷到了尽头,尽头处是一片一人多高的蒿草地,明显有人走过的痕迹,已经被压出了一条路,蒿草将前方的路遮挡的严严实实的,草间蚊蝇飞舞,昆虫密布,一走进去,浑身都毛森森的。
第十章 泥地(为联赛票满五百加更)
这一扒拉,我立即发现触感不对,这玩意儿外表虽然裹了一层泥,但实际上却是毛茸茸的,刷干净表面的泥一看,赫然是一只长满了长毛的人手,只是看不清是什么毛色而已。
谭刃一见这手,顿时露出吃惊之色,道:“这下面有毛尸。”他用的是肯定句,紧接着,便迅速示意我们上岸,如果这烂泥下真的躲着毛尸,它可不会因为断了一只手就失去攻击能力。
由于这只手将我的小腿抓的很紧,因此一时间我也没能将它给弄下来,便任由它吊在腿上,整个人跟着谭刃跑,决定先出了着烂泥坑上岸再说。
果然,那泥里的东西没有善罢甘休,只不过它这次没有来偷袭我,而是去偷袭天然呆,它这简直是送死。毛尸这东西,遇上了,你手里就算有枪都没有,它本来就力大无穷,又不是活人,枪子打上去一个洞而已,只要没有打中喉咙气管,就根本没用。
但天然呆手里的镰刀,却对可以说是毛尸的可行之一了,我甚至在想,假若遇到金刚不坏的紫毛,这镰刀能不能把紫毛的脑袋削下来。
此刻,我只觉得脚下的烂泥微微有些翻滚,下一刻,前方就隔了两三步左右的天然呆,腿便突然往下陷了一下,紧接着,他整个人反应很快,顺手就一镰刀削了下去,镰刀出土时带出了一连串泥浆,除此外就别无异动。
紧接着,天然呆便伸手去泥里打捞,捞上来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定眼一瞧,赫然是颗毛茸茸的人头。那人头砍的有些弯,从左脖子一直划拉到右边,因此带出来右边的大半个肩膀,毛茸茸的,滴滴答答往下淌泥水,看着别提有多渗人了。
我们三两步上了岸,天然呆在满是死人的地方待了不知多少年,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将这人头往旁边一放,便自顾收拾身上的烂泥了。
“这洼地下面,怎么会有具毛尸?”我觉得奇怪,虽然我知道老尸打洞的说法,但毛尸也知道应该钻干洞,没听说有老尸喜欢往烂泥里钻的啊。
谭刃看了看天色,说现在日头还没有完全落下,所以那毛尸才躲在泥中不敢出来,我们要是晚上日落时过这水洼,恐怕就没现在这么简单了。至于这毛尸为什么会在水洼烂泥中,谭刃也是不得而知。不过为了确认这毛尸的等级,他戴着手套,拧着那颗头到浅水坑边洗,不一会儿就洗出来了,竟然是个绿毛!
毛尸一般分为白毛、黑毛、绿毛、紫毛、红毛、旱魃、魁拔,白毛黑毛是最常见的,绿毛以上就很少见了,不过自从我加入事务所后,我发现自己见过的毛尸还是挺多的,绿毛和紫毛在滇缅都见过,甚至非常非常罕见和恐怖的红毛也因为那沈兰和黄耀祖的关系见过一次。
但事实上,遇到这些东西的几率其实是非常小的,如果是白毛或黑毛,我完全不会意外,但我没想到竟然是个有毒的绿毛。
绿毛身上都是有剧毒的,便是被它碰上肉,也会中毒,如果被它划拉出伤口,或者是咬上一口,那就更不用说了。
我吓了一跳,忙去看那只还扣在我腿上的手,按理说毛尸有尖锐的指甲,它这么一扣,怎么着也得给我扎出血来,但这会儿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绿毛的手,竟然是断的。
不是被天然呆砍断的,而是它的手指部位,似乎原本就受过伤,像是被什么炸过一样,毛尸标准的长指甲没有了,只有几个烂兮兮的手指头死死的扣着我,也因为如此,所以隔着户外裤,我的皮肤和它并没有直接接触。
谭刃清晰人头时,是戴着手套的,因此也没事,而天然呆却是什么防护也没有做,这会儿得知它是个绿毛,我赶紧去查看天然呆的情况。
这小子还兀自不明,站在原地显得很沉稳,然而我扒开他刚才提尸头的手一看,才发现他整个手掌都青了,并且青的非常显眼,青色一路向上,走到了他的手臂上。
天然呆眼中有些讶异,盯着自己的手,显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
与此同时,我听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嘴唇也有些发紫,我惊了,道:“老板,他中绿毛的尸毒了,怎么办!”这小子在雪山里活了不知多少年,一直都好好的,这要下山三个月就被毒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他妈临死前的嘱托。
那么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儿,为了天然呆慨然赴死,就是为了给儿子一个新的人生,如果这新的人生就这么短短的结束,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那颗被称为良心的东西,所以这下子我是真的急红眼了。
周玄业说过,但凡是毛尸,都携带尸毒,被一般的毛尸所伤,只要及时救治,拔出尸毒很简单,方法也很多,家喻户晓的就是泡糯米浴。
但绿尸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它所携带的尸毒非常邪门,被咬一口或者被划拉一下,几乎是必死,毒发很快;如果只是接触的话,毒性虽然发作的不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会致命,而且会很痛苦,据说跟体质不同,反应也会不同,有些人会全身溃烂,有些人会得鬼抓皮,浑身一层层得掉皮,最后血肉模糊,有些血管会爆裂,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天然呆没有被绿毛伤到,但他赤手拎着尸头,显然已经中招了,只这片刻后,整个人浑身的皮肤几乎都透着一种诡异的青色。
他一直笔挺的身形,也在这一刻开始摇摇摆摆起来,根本站不稳,我连忙扶着人坐下。
谭刃将那头往烂泥中一扔,喝道:“快,放你的血给他。”
我猛地一拍额头,我操,真是一急就乱,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还有血啊,老子现在可是金肌玉骨,吃我一口肉返老还童,堪比唐僧啊!
当下,我立刻拔出匕首,最近放血已经放出经验来了,要诀就是快准狠,磨磨蹭蹭反而增加痛苦。我拿着匕首在手背上一划拉,立刻便有血冒了出来,我二话不说将手背贴了上去,天然呆之前喝过一次,知道这玩意儿的好处,立刻吸了起来。
按照我的估计,吸两口应该就差不多了,但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小子吸着吸着就不松口了,最后是被我当胸一脚给踹开的。
妈的,看样子回去之后,我真的得搞点儿阿胶补补血了。
这么一折腾,太阳也完全落山了,天然呆盘腿坐了一会儿,似乎彻底缓过劲来,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点了点头,表示不客气,心里琢磨着最近放血的次数太多,每回都拿匕首割自己一刀,我又不是受虐狂,这样实在太痛苦了,或许,我可以将血存一点儿起来?
比如用玻璃瓶装一点起来?
或者用来兑在面粉里蒸馒头?
金肌玉骨,既然我的血、肉、骨头都这么牛逼,那我的头发有没有用?汗毛呢?指甲呢?大便呢?这么一想,我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我决定下次有机会就试试,谁再需要我救命的时候,我就不放血了,直接头发给他吃,当然,如果对方口味比较重,愿意勇敢的尝试新口味,尿液大便啥的,我也愿意贡献一点儿。
一边瞎想,我一边处理手上的伤口,用纱布包扎了起来。
这会儿周围依旧渐渐的黑了下来,这里又刚刚出现了一个绿毛,我们担心不安全,便决定走到离这烂泥坑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扎营。
对于那具藏在烂泥坑里的绿毛,谭刃有他的想法,首先,烂泥坑的环境并不适合毛尸,毛尸虽然没有思想,但却有本能,在本能的驱使下,它不可能住在烂泥坑里,所以可以肯定,那毛尸绝对不是自愿去那儿的,结合它那酷似被炸烂的手来看,它很有可能是被人引到烂泥坑,然后用炸药一类的东西攻击过。
而且这事儿发生的时间肯定不长,八成就是今天凌晨的事,因为如果事之前的是,绿毛早就在入夜的时候从烂泥坑爬出来了。
除非,它是在天快亮时被人引到烂泥坑攻击,最后太阳出来,它没办法逃走,才躲到了烂泥底下,直到遇见了我们。
如果没有我们,它这时候,应该已经从烂泥坑里爬出来了。
谭刃的分析非常的靠谱,我不由得揣测,什么人,身上居然还带着炸药?
第十二章 仙侯墓
我摸过的最牛逼的热武器就是枪了,炸药还真只在电视里见过,这东西离普通人的生活还是很遥远的,当然,炮仗烟花这类东西除外。
谭刃说道:“应该是盗墓贼干的。”民间有句俗语,说三十六行,盗墓为王,盗墓之风古来有之,其中的门道讲究也很大,各种技法、规矩相当繁琐。当然,如今盗墓这行当,便如同周玄业的炼尸术一样,同样在那战火岁月以及十年浩劫中断了传承,那些神奇的技法和讲究,真正懂得的已经很少了。现在那些盗墓贼,用古时候的话来说,就是不入流的,没有技法,全靠蛮力。
自打孙殿英炸慈禧陵,开创出了这么一套炸墓的手法,现在很多盗墓贼,都开始去深山里炸墓,将古墓的结构破坏的一干二净,实在可恨。
当然,我是不懂盗墓的,这些都是谭刃跟我说的,他还根据眼前的情况,做了相当精密的推测。首先,绿毛不是平白无故来的,肯定是受了冲撞,或者是墓葬有问题,才会产生尸变。
他估计,应该是有盗墓贼,进了墓室后,冲撞了这具毛尸,被这绿毛追杀,情急之下用了炸药。估计那盗墓贼挺聪明,见绿毛炸不死,就把它引到泥坑里去了。
周玄业和柯仙姑进来寻尸转山,也不知为什么,跑到了这万陵坑来。干盗墓这行的,本就见不得人,又都是鬼神不怕,连死人都不放过的穷凶极恶之徒,倘若他们发现了周玄业两人,难保不会起什么歹心,杀人灭口之类的,这不就是活脱脱的人祸吗?
饶是周玄业再厉害,他又不是紫毛那样的金刚之体,在炸药下,和我们普通人又有什么两样。
谭刃一边跟我和天然呆说这些盗墓贼的事,一边看了看腕上的手表,他原计划是要扎营的,但估计看到那绿毛的情况心里急了,便说今晚连夜赶路,好早点儿找到周玄业他们。
我们
三人匆匆收拾了一下肮脏的身体,吃了些东西,便也不敢多耽误,照例谭刃在前面带路,我们跟在他身后走。根据谭刃掐算出来的方位,他说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凌晨两点左右,应该可以赶到目的地。
水洼地旁边是长满苔类植物的软泥,上了岸往前走不远,便又是一人多高的蒿草,蚊蝇乱飞,四下里黑漆漆一片,唯一的光源,便是我们手里的手电筒。
这好草地也不知还有多深,只觉得越往前走,蚊蝇越多,漫天飞舞,嗡嗡作响,让人十分烦躁。
便在这种嗡嗡声中,我隐隐约约,似乎听到了一声细微的呻吟声。
我这人听力不错,所以那声音虽然细微,却没有逃过我的耳朵。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支着耳朵,在那嗡嗡的蚊蝇声中细细分辨。
“唔唔……嗯。”那声音,像是有人被捂住了嘴一样。
我前方的天然呆见我没走,停下了脚步,侧头看着我。
我指了指耳朵,示意他听。
那声音断断续续的,呻吟两声,停顿了一阵,紧接着,仿佛是为了吸引我们的注意力一样,猛然变得急促起来,声音也微微大了一些,这下子,我和天然呆立刻就确定了那人所在的方位,谭刃二话不说,跟着朝那个位置走去。
这地方蒿草极深,我们打着手电筒,可视范围也很有限,循着那声音往前走了三十来步,谭刃的脚步便猛顿了一下,紧接着,他说道:“在这里。”说话间,就用匕首去砍周围的蒿草。
随着他的动作,周围的蒿草纷纷倒下,与此同时,地面上隐隐约约露出了一个倒着的人,嘴里还不停发出唔唔的声音。
此刻,我们离这个人还是很近的,灯光近距离打上去,看清他情况的一瞬间,我只觉得浑身都麻了,鸡皮疙瘩直冒。
只见这人被人俑胶布缠着嘴,身上的外套似乎被人扒拉,只穿着一条内裤和一件几乎不能避体的破烂外衣,还有就是脚上的一双鞋,除此之外,他身上就剩下各种各样的虫子里。
这地方泥土本就湿软,再加上又是夏季,各种各样的昆虫数不胜数。他裸露的腿上,不知爬了多少条蚂蝗,还有蜗牛、蚂蚁以及一条肥硕的大青虫,其余的蚊子、苍蝇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
这人被反剪着双手捆着,脚也被绳索绑着,倒在地上只能打滚,动弹不得。他显然之前已经打过滚了,因此旁边有被他压倒的蒿草,裸露的皮肤上不是泥就是擦痕,这模样,简直太恶心了。
谭刃皱了皱眉,伸手撕了这人嘴上的封口胶,霎时间,这人便大叫:“救我、我告诉你们地宫在哪儿。”
地宫?我下意识的道:“什么地宫?”
这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眼神中透露着惊恐,闻言神色一变,道:“你们不是来倒斗的?”倒斗这个词儿我听懂了,周玄业跟我说过,这是盗墓圈里最基本的黑话,也就是盗墓的意思,也有称为挖蘑菇或者捞咸鱼的。
我顿时明白了,这人是个盗墓贼,并且以为我们也是盗墓贼,想用他嘴里所说的地宫信息,让我们救他。
刚才我一看他的情况还挺同情的,现在一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我顿时觉得这还真是报应,来挖别人的墓,结果现在竟然被人捆在这儿,浑身都是虫子爬,也算是活该了。但很快我就反应过来,如果这人是盗墓贼,那么把他绑起来的是谁?
这人见我们不答话,在地上挣扎了一下,慌忙又道:“三位大哥仗义搭把手,我李全山一定不会忘了三位的大恩大德,以后三位有什么事,必定鞍前马后……”他话没说完,谭刃不赖烦的说了一句:“啰嗦。”
紧接着,谭刃抬起腿,也不理会这人身上的虫蚁,一脚踩在他胸口,半弯着腰,不咸不淡的说道:“救你,简单,但要先回答我几个问题,若有隐瞒,我就送你早点儿投胎。”他这副架势,不了解他的人,绝对会被忽悠住,看着就一股冷漠凶残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黑道头子。
这人约莫三十来岁,也是个人精儿,知道这大半夜还在深山里赶路的,就算不是同行,那也绝对不是一般人,因此,被谭刃这么一吓唬,顿时点头如捣蒜:“我说、我说,只要我知道的,我全都说。能不能先把我解开。”
谭刃皮笑肉不笑的看了他一眼:“你说呢?”
那人咽了咽口水,退而求其次:“那能不能把我身上这些东西清理一下,太他妈难受了。”
谭刃闻言,朝我递了个眼色,我会意,立刻去给这人清理身上的虫子,一边清理,谭刃一边不急不缓的问道:“谁把你绑在这儿的。”
李全山道:“四男一女,倒斗的同行,不认识,刚好撞上,就被他们给捆了,装备什么的,都给我抢了。”
四男一女?
我立刻想到了昨晚那五个人,看来我们猜的果然没错,那帮人也是盗墓贼,不过看他们的装备和气势,只怕不是那些不入流,拿着铲子挖洞的散盗。不过,这五人未免也太心狠手辣了,再这样的地方,将人的衣服扒了,捆起来,扔在这蒿草地里,这人如果不是遇上我们,那过个一天一夜,绝对是要被这地方的蚂蝗、草蜱子一类的给吸成人干的,这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也和动手杀人差不了多少了。
我记得那领头的还是个女人,这女人手段也太毒辣了。
谭刃又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对你?”
李全山哎哟一声,道:“同行是冤家他们问我地宫里的情况,我就知道一点儿,说了他们不信,就这么整我了。”
谭刃闻言若有所思:“你们都是冲着那地宫来的?那地宫里有什么宝贝?就你一个人来盗墓?”
李全山闻言叹了一口气,说当然不是,盗墓至少也得两个人才成,只有那实在走投无路,铤而走险的,才敢一个人下墓,没人放风,没人接应加固,只要出一点儿意外,人就得被活埋了。
李全山一共是三个人来的,这万陵坑里古墓众多,但其实大多都已经被古往今来的盗墓贼给挖尽了。但唯独有一座墓,却一直没动过,那座墓叫仙候宫,据说是一个汉墓,开面葬着一个外姓的侯爷。
这侯爷生前喜欢修仙练道,而他所葬身的地宫,则是有许多当时的大能布置的,规格虽然不大,但里面十分诡异,进去了就出不来,以前很多人想打这座地宫的主意,最后都失败了。
但近期,这一带发生过一次小型的地质活动,其它地方没事儿,但那座仙候墓的结构却遭到了破坏,使得里面的防护大减,这才有许多听闻过仙候墓大名的盗墓贼来这儿凑运气。
但那地宫虽然遭到了破坏,但里头的东西着实古怪,三人根本都没机会深入,另外两个同伴就惨死了,李全山拼进全力才跑出来,却不想一出来就遇到那那帮人,被捆在了这里等死。
第十三章 自杀
我听李全山说到这儿,不由得吃惊:“你的两个同伴都死在仙候墓里了?那里面有机关?”
有道是术业有专攻,我这么一说,李全山便道:“汉代墓的结构,大是大,但常用的机关就那么几种,这个仙候墓的格局又小,所以机关到不碍事,关键是……关键是……”他说着咽了咽口水,道:“关键是那里面太邪门了。”
邪门?
我揣测道:“里面的尸体诈尸了?还是里面闹鬼了?”
李全山茶诧异的看了我一眼,说:“看样子三位大哥也不是一窍不通的,诈尸还是小事,闹鬼嘛……也没看见鬼影,但就是很邪门儿。这么跟你说吧,我和我那两个死去的同伴,我们进去的并不深,没多久就看到了一滩血迹和人的毛发,但就是卡看不见尸体。”
那血迹和毛发,是李全山之前的那批盗墓贼的,他们盗墓的,有自己的圈子,自打仙候墓的消息传出去后,前前后后,已经不知道来了多少人了。这些人里,有像那四男一女一样比价牛掰的,也有比李全山等人还不如的散盗,所以在墓室里碰上死人并不稀奇。
盗墓这一行,损阴德还只是其中一样,最主要的是这些人没忌讳。国人对于死者天生就有畏惧感,而这些为了利益,连死人面子都不给的盗墓贼,更是穷凶极恶,盗墓过程中,黑吃黑或者杀人灭口,还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这行当,就是拿脑袋和良心换来的暴富勾当。
所以李全山三人,当时在墓里看到血迹和毛发时,虽然骇然,但并没有往别的方向想,他们琢磨着是不是狭路相逢,一拨人被另一拨人给收拾了?
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尸体怎么不见了?
李全山和他的两个伙伴,是临时搭伙来干一票的,三人都不属于有大能耐的人,但又比那些看到坟墓就乱挖坑的散盗强多了。
三人一番商议,觉得此次进墓,先不说墓中有什么危险,只怕盯着这块肥肉的人太多,外面篝火堆都发现了好几个,梅花探洞也被打的到处都是,显然来踩过盘子的人已经不少了。
万一遇上了,只要要落得先前那帮人的下场。
李全山在三人中属于比较稳重的,说白了,比起另外两个,他的胆子算比较小的。他另外的两个伙伴,手上可都是沾过人命的,要不是这个墓比较棘手,李全山也不会跟他们搭伙。
当时的情况和满墓道的血迹,让李全山打起了退堂鼓,心说钱这东西,有命赚也得有命花才行,看眼下这形势,这墓里比预计的要危险太多了,而且,也不知道先前一批人是被谁给杀的,手段未免也不太凶残了吧?
但他刚打退堂鼓,其余两个人不乐意了,那种时候,李全山没办法一个人中途退出,否则另外两个肯定要收拾他。那种收拾,可不是朋友间的小打小闹,绝对是要见血的。
无奈,李全山便只能硬着头皮上,但他磨磨蹭蹭的走在最后面,果然,没多久,意外就发生了,只见那墓道的尽头处的墙壁两侧,赫然有很多黑影闪来闪去,乍一看就像是人的影子。
可有影子你就得有相应的物体吧?诡异的是,那墓道两边飘忽游荡的人影虽然多,但四下里却是空空荡荡的,那些影子,便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说是鬼影也不为过。
就在三人接近这鬼影墙时,那墙上的影子却消失了。
这时,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惊叫:“妈的,忒邪门,咱们的影子怎么没了!”
影子?
李全山一看,果然,前面两人站在原地,但他们的影子却没了,而李全开自己,由于磨磨蹭蹭走在最后,所以他的影子还在地上。
一瞬间,他就明白前面有问题,虽然具体不知道会出现些什么,但有影子,总比没影子好吧?
老话说,有影子的是人,没影子的是鬼,前面那鬼影墙,莫非把那二人的影子给抢走了?
那二人也发现不对劲,见李全山有影子,自己二人却没有,便欲要往后退。李全山看的真真切切,眼见着那二人明显是后退的动作,但不知为何,下一秒居然变成了往前冲,前面是石门,这两人竟然朝着石门直直的撞了上去,那个血溅的场面就别提了。
便听砰的两声闷响,二人头直直撞了上去,旋即身体往后一倒,砸在了地上,那石门上,便只透出一股暗红。这时,李全山才发现,墓道都是青色的墓砖,但唯独那石门,却是一种黑红色,之前没留意,现在一看,李全山不由得冒出个想法:莫非这石门,是被血染成这个样子的?
诡异的情形让李全山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压根不敢往前走,两腿吓的都有些发软,隔着一段距离喊那两人的吗名字,只见撞的非常狠,额骨都开裂了,隐约还流出了一些浆子一样的东西。
李全山知道这两人是铁定死了,他之前就有退意,这会儿就更不用说了,拔腿就跑,按原路返回,结果就遇到了那四男一女。那几人逮住了李全山,压根不用确认身份,就直接搜身搜装备,最后直接开始审问,问他在那墓中的经历。
李全山看那帮人的气势,就知道是黑吃黑不眨眼的,只得老实交代,谁知那女的根本不信他只进了个开头,让人将他好一顿痛打,说:“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说也罢,你就在这儿好好待着吧。”说完,就让人把他扒了个精光,扔在蒿草地里。
这蒿草地一带虽然没有猛兽,但却是毒虫蛇蚁出没之处,再加上随处可见的大蚂蝗、草蜱子一类的吸血虫,那女人的用意就可见一斑了,真是比直接将人杀了还歹毒。
听到此处,我不由吃惊,会抢走人影子的墓道?会让人自杀的墓道?
难怪李全山会用邪门儿来形容它了。
天然呆默默的听着,神情不变,也没有开口,八成是他自己的一生就够邪门儿了,所以李全山说的这些,显然对他没有杀伤力。
谭刃沉吟道:“也就是说,在你们之前,还有一批盗墓贼?”李全山点头,道:“而且那血迹还没黑,所以应该隔的很近。三位大哥,该说的我都说了,能不能给我松松绑?”
谭刃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踩在他胸口的脚放下了去,不疾不徐的道:“什么时候松绑,我心里有数,用不找你提醒。”这李全山内心明显已经气爆了,接二连三倒霉,任谁都憋着一肚子火,但他不敢表露出来,只是一个劲儿赔笑,只不过演技太差,连我都能看的出来他那想杀人的表情。
好在这人是无论如何也干不过我们三个的,所以他也只能表情上凶狠了。
谭刃说完,便继续道:“除了这四男一女外,有没有遇到别的人,我是说活人,不是什么血迹毛发之类的。”
李全山愣了一下,试探道:“你们是要找人?”
我道:“没错。”
李全山迟疑了一下,说人到没看见,但各处人留下的痕迹却是挺多的,我们要想找人,他可以画个大致路线图给我们。有谭刃在,哪里还需要他的路线图,当即我们便松了他的绳索。
这人身上没有装备了,又饿了一整天,身上的血也被那些虫子吸的挺多,因此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整个人几乎是站不稳的。
我们没有问到什么有用的信息,那仙候墓与我们也无关,毕竟我们又不是盗墓的,于是便打算走人,找个地方扎营。
便在此次,李全山连忙拦住了我,说:”三位的大恩大德,我李全山没齿难忘啊,不知三位怎么称呼,我总得记着恩人的名字才好。”这人长得一副大老粗,说话硬是憋出一副文绉绉的模样,听着让人觉得很好笑。
我刚要开口,谭刃便不咸不淡的说道:“滚。别打我们的主意,我数三声,立刻从我面前消失,否则……”他冷冷的盯着李全山。
这一下我才反应过来,这姓李的嘴里说的冠冕堂皇,实际上是身上没有装备,连衣服都没有,这会儿俨然是想跟我们套近乎,打感情牌,记恩是假,想从我们这儿弄点儿装备才是真的。”
第十五章 小龙虾
我这一愣,谭龟毛不满意了,低喝道:“磨磨蹭蹭的干什么?”
“老板,这好像是个女人。”
谭刃直接用戴着手套的手,在我后脑勺拍了一巴掌,道:“你想女人想疯了。”连一边的天然呆都多看了我一眼。我觉得老脸发热,感觉自己似乎是想多了,哪有女人长成这样的,看样子,八成是他胸前怀揣了什么东西。想到此处,我便去扒拉他的衣服,期间,那种柔软的触感越来越明显,由于是夏天,所以这人穿的衣服也并不多,除了最外面的长款户外服,里面就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背心。
那背心很薄,贴在皮肤上,如果下面真的揣着什么东西,那么肯定会挤压出形状来,可这件背心,却是非常服帖的穿在他身上,明显下面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心里头不禁冒出一个有些诡异的猜测:莫非我摸到的,是他的肉?可这肉怎么这么软,就跟摸到了水袋一样?为了确认真实情况,我动手直接将背心给往下拉,便听墓室里,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撕拉’声,这一瞬间,我以为是自己力气太大,把背心给撕烂了。
这盗墓贼未免也太穷了,这背心花几块钱买的?
但事实上,下一秒,我瞟了眼手里的背心,就意识到这不是劣质货,而且柔韧度很强,根本没被拉烂。但那种呲拉声还在一阵阵响起明显是从这个男人的身上传来的。
下一刻,他的胸口中,突然冒出了一小截黑色的东西,这东西只冒出大拇指粗细的一截,紧接着猛地往旁边一拉,伴随着呲拉声,这人的胸口,从里到外,被拉出了一条口子。
我吓了一跳,心说什么东西,这尸体胸腔里,怎么会有东西爬出来,难不成跟美国电影演的一样,这是人体变异了?伴随着伤口的出现,一个黑色的东西从里面钻了出来,如果非要形容这个东西的话,我觉得它有点儿像我在街边二十块一碗买的麻辣小龙虾,但它不是红色的,而是漆黑漆黑的,身上裹着一种粘液,黏糊糊的从伤口中爬出来。随着这黑龙虾的爬出,那足足手指长的伤口处,猛然涌出了无数黑红色的液体,就跟开了闸的水龙头一样。
这些液体,散发着强烈的恶臭味儿,非常像死尸高度腐烂时发出的味道,由于没有防备,因此那股味道直接从鼻腔和嘴里钻了进来。这味道通过嗅觉器官,直接刺激到了肠胃,我根本忍不住,头一歪就吐了起来。
谭刃反应最快,迅速捂着嘴往后退,便在这时,那尸体随着黑红色液体的排出,整个儿都迅速的扁了下去,就跟放了气的气球似的,片刻间,便只剩下了一地黑红色的粘液和毛发。
我立刻想起了李全山说的话,看样子他们当时只看到血迹和毛发,不是因为尸体不见了,而是完全融化成血水了。
怎么会这样?
恶臭间,我看见那血水里还有还几只黑色大龙虾一样东西,它们很明显,之前是钻进尸体内部的,想起它们刚才划破尸体而出的场景,我立刻意识到,这具尸体会变成现在这样,肯定跟这些小龙虾有关。
他妈的,看了这么恶心的场面,我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不能再愉快的吃小龙虾了。
天然呆一见这情况,里了闪身后退,由于他之前一直粘我旁边,跟保镖似的,所以这会儿我跑墙角来吐了,他却还站在血水边上,似乎那恶臭对他的影响不大。
此刻,他往后退,防止那些小龙虾会顺着他脚爬上去,但这些龙虾不走寻常路,它们长了小龙虾的外表,却不尊重小龙虾的习性,竟然学蛤蟆,猛地从地上弹跳了起来。
那速度非常快,让人猝不及防,一瞬间,里头最大的那一只,就带着满身的粘液,猛地跳到了天然呆的脸上!
天然呆反应也不慢,猛地伸手去抓,谁知那小龙虾腹下的脚却十分有利,竟然勾住了天然呆的面皮。
天然呆直接用蛮力将之扯下来,瞬间,左右脸各划拉出四道深深的伤口。
我一看,顿时血往脑袋上冲,这他妈是毁容了!别说什么男人的脸不重要的话,我在福利院长大,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有个比我早进福利院的大哥,八成是小时候被开水烫过脸毁了,所以被扔了,后来他长大离开福利院,去外面也找不到一份正经工作,年纪轻轻的,无依无靠,只能找那种不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最初还会回来看我们,再到后来,就彻底没消息了。
所以,我一看到这个情形,顿时就觉得眼热,愤怒之下,便抄起背包,冲那些还没有跳起来的小龙虾砸了过去。我这装备包也有一定的分量,这么几砸之下,地上的那些,直接就被拍扁了。
而天然呆将那玩意儿拔下来之后,二话不说,双手一拧,便拧成了两截,随手扔在了地上。紧接着,他才去擦自己脸上的血。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天然呆虽然智商高,但他的智商都用在高科技方面了,对于社会上的一些常识,其实是想当匮乏的,我估计他压根不明白脸上这八道伤痕的意义,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伤简直可以要了半条命,因为它意味着你未来的工作、婚姻以及人际关系。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三样就足以构成大部分人生了。
谭刃也呆了,沉默的盯着天然呆脸上的伤疤。
那疤痕非常深,皮肉外翻着,再加上留着血,所以天然呆那张原本遗传了他妈,挺招人待见的脸,此刻瞬间变得十分狰狞和恐怖。
他皱着眉擦着脸上的伤,八成感觉挺痛的,很快,他察觉到我和谭刃的目光,淡淡道:“怎么了?”
谭刃皱了皱眉,对我说:“我错了,我不应该叫他来。”此刻,他眼里是真真切切的愧疚。
我不知该如何回应谭刃,这事儿能怪他吗?当然不能,谁也没料到会遇上这种事儿,我们都知道天然呆是很强的,但没想到他会栽在这些小东西手里。
“没事,你脸上的伤先处理一下。”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紧接着毫不迟疑的放血,既然这些血能解毒,能让人恢复青春,那么,治疗这些伤口,应该不算难事吧?
我的血,我只知道内服的效果,至于外敷,还从来没有过,此刻,我也只能期待它能发挥效果了,否则,我相信,以天然呆的智商,等他出去之后,看见周围人有色的目光,就会明白这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情。
天然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呆,他见我把血往他脸上滴,八成是明白了什么,于是一动不动,滴完之后,我观察了半晌,有些失望,没有我想象中那种迅速复原的效果,似乎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谭刃见此,或许外敷的效果没那么快,先包扎起来再说。”
事到如今也只有如此了,这伤虽然毁容,但从肉体上来说算不得什么大伤,因此天然呆到不觉得痛苦,都不用我动手,自己就麻溜的包扎了,最后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嘴巴鼻孔,跟个木乃伊似的。
我左手臂又多了一道伤口,挺恼火的,为了防止再出什么意外放血,我干脆趁着伤口还在冒血,挤了一些出来,用医药箱里的针管,去了针头吸了两管子保存起来。
谭刃见此,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说道:“回去给你加工资。”
我心情正沉重着,听到这话不由大惊:“老板你吃错药了?你居然要给我涨工资?”
谭刃冷哼道:“多买点阿胶补血。”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以后受伤就全靠你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想多了,不是谭刃良心发现,而是这龟毛更黑心了,居然打算把我当长期万能药了。
“算了,你有那钱给我加工资,不如重新选两支股票吧。”拿出杀手锏打击了他一句,我见天然呆裹着脸,一时也看不清他的情况,便道:“老板,咱们现在去哪儿?你不会打算往墓里面走吧?刚下来阿呆就……咱们不是盗墓的,是来找人的,我看,不如撤吧。”
谭刃闻言,目光盯着那个被炸开的石门,道:“刚才在上面,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但没有发现人,我怀疑……他们在地下。”
我立刻扑腾一跳,不由咂舌:“你是说,周哥他们进了古墓?”
谭刃点头,说这个可能性非常大,所以他决定在这个墓里查看一下。
这附近只有这一个盗洞,如果周玄业和柯仙姑真的下了墓,那他们肯定就是在这个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