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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龙擎空     三界灵通txt下载     三界灵通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二十二章:元婴树妖

    当天,林子枫并没有在宿舍里闲着,也没有去百年槐树那里查看,而是骑着九州啸上了天庭,去寻找张天师。

    因为天庭的时间过的很快,稍不留神,人界就过去了大半个月,所以,林子枫还是打算快些行动,以免时间过太久,下面的人着急。

    从南天门走进去,林子枫见到了久违的魔礼青,可懒得与他讲说,便径直走进了南天门。

    而正当林子枫走到天庭长廊上之后,太白金星正好从长廊的对面走了过来。

    “我敲?又是他?得了,我一遇上他就得来事儿!”

    林子枫一边嘀咕着,一边顺着长廊走过去,毕竟这里没有其他地方可躲了,就算有地方,太白金星也早就看见他了。

    “林大帅,去哪里啊?”太白金星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林子枫走了过来。

    “林大帅,自打你剿灭了霸夜部,夺回了云雾森林,现在可是在人界悠闲自在啊,怎么?有空来天庭玩耍啊?”太白金星接着道。

    既然太白金星都主动说话了,林子枫再不说话就显得有些不太合适了。

    “哎呀,哪儿有空玩耍啊,皇帝有心事,百姓亦有心事,我成天在人界忙活的不可开交啊,先不说了,我还得去找张天师呢。”

    林子枫说着,迈步就要离开,可是却被太白金星给一把抓住了。

    “哎,林大帅,既然你有事,又遇到了老朽,那干脆把你的难事和老朽说一说,我也好给你支支招啊。”

    其实,林子枫是懒得在这里浪费时间的,毕竟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呢。

    可是,看现在的样子,林子枫也不想是能挣脱开的,太白金星虽然不是倔脾气,可也是很厉害的一名角色。

    没办法,林子枫只好将百年槐树千年妖的事情和太白金星说了,弄得太白金星哈哈大笑。

    太白金星这一小,可是把林子枫给弄得又气又懵,也不知道太白金星在笑什么。

    “金星,你笑什么呢?你是不是不相信我说的话?我说的可都是真的,那树妖的根部确实被我给踹断了,也确实一晚上就接上了……”

    林子枫一直在解释,

    太白金星却是一直在笑,好久,他才停止了笑,看着林子枫。

    林子枫此刻也懒得解释了,迈步就要走,打算去找张天师要一张五雷八卦天师符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太白金星突然说了一句话,让林子枫不得不止住了脚步。

    “原来是元婴树妖啊!”

    “什么?”林子枫吃了一惊,“什么是元婴树妖?”

    太白金星微微一笑,然后找了一个石墩子坐下,慢慢地对林子枫说了一段元婴树妖的故事。

    原来,这元婴树妖的“元婴”二字并不是指修行者的“元婴”,而是一个种族的名称。

    这个种族,因为所有的妖都是比较小的样子,即使几千岁或者几万岁也像是婴儿一样,而且每一年都会进行一次元婴重塑,所有被称为元婴族,是妖界的一个种族。

    这个种族与其它的种族不一样,现在妖界所有的种族建制都很完整,唯独元婴族,在六界之内悠悠散散。

    具体多少人?没人知道;现在具体都在那儿?没人知道;最厉害的是谁?没人知道;最弱的是谁?也没人知道;栖息地在什么地方?更没人知道。

    而现在露面的元婴族族人也是所剩无几了,太白金星最熟悉的,就是那元婴树妖了。

    这棵元婴树妖的年龄已经有一千一百多岁了,在人界的云海市已经屹立了三百多年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大家对他熟知的才是百年槐树。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林子枫口中的“百年槐树千年妖”一说。

    这元婴树妖脾气不是很差,但也不是很好。

    脾气不是很差,别人不惹他,他是不会去惹别人的,更不会随便发火。

    脾气不是很好,别人但凡惹了他,不知是因为如何,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他就会发很大的脾气,但凡有不周之处,他就会置人于死地。

    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那元婴树妖才将那些伐木工人和警卫处干事给杀死的原因。

    而之所以这元婴树妖可以用让人猝死的方式干掉敌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种族还有一个特殊的能力,那就是介于鬼和妖之间的本事。

    为了避免其他人恐慌,元婴树妖才选择了这种方法解气,毕竟别人是无辜的啊。

    而他还有这么一个想法,那就是:我比你们来得早,我在这儿已经待了三百多年了,应该走的是你们,凭什么是我?

    也正是因为这个想法,他才打算永远地待在这里,永远不离开。

    当然,元婴族的妖都是非常惜命的,如果有一个比他厉害的人用武力威胁他,他十有**会妥协,从而离开云海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林子枫听到这儿,有些喜笑颜开。

    因为他知道,那元婴树妖虽然修炼了一千多年,可却仍然不是自己的对手,这一点从自己踹断根部,而他并没有还手可以得出结论。

    “那好!”林子枫右手拳头一大左手的手心,“既然他碰上了我,那么算他倒霉,这回,他是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说罢,林子枫一转身,便打算走出南天门,乘坐九州啸回到人界,可是却又被太白金星给拦住了。

    “林大帅,你那里去?”

    “我去让那元婴树妖搬家啊。”林子枫大着眼睛回答道。

    “那你打算让他搬到哪里去呢?”太白金星追问道。

    林子枫想也没想,便回答道:“当然是云雾森林啊,那里是妖界,又是树木丛生的地方,他呆在那里肯定合适啊。”

    “那他要是喜欢清静,不愿意与人待在一起呢?”

    “那就让他去撒哈拉大沙漠,我给他从袋鼠国搬运一片土地来总行吧?”

    太白金星笑了笑,他现在不得不佩服林子枫的脑洞了。

    “那好,即使如此,你就真的能打得过他吗?”

    “那当然,我一脚踹断他根部的时候,他都没敢还手。”

    “那是因为你周围无辜的人太多了。”太白金星一挥手中的拂尘,“林大帅,你要是想降服这元婴树妖的话,需要提防他身上的意见宝贝。”

    “宝贝?什么宝贝?”

    太白金星在林子枫的耳边密语了一番,弄得林子枫频频点头,随后,林子枫一转身,便离开了天庭,回到了人界。

第四百二十三章:葫芦对葫芦

    回到了人界,此时已经是晚上了,看来在天界耽误的时间并不长。

    回到了宿舍楼,现在除了几个刚刚洗完澡在吹头发的女生也没别人了。

    进入了自己那屋,林子枫看见刘阳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可能他久等自己不回来有些腻歪了,干脆睡觉打发时间吧。

    “喂喂喂,醒醒啦,醒醒啦……”

    林子枫不断地拍打着刘阳,想喊他起床,终于,刘阳起床了。

    “咋了啊?哎,枫子,你可算回来了,我都睡着了……”

    “行了行了。”林子枫摆了摆手,“我手机没电了,现在几点了?”

    刘阳迷迷糊糊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看了下时间,道:“十点半了,怎么了?”

    “十二点半的时候跟我去操场,我去会会那棵元婴树妖!”

    “元婴树妖?”刘阳大吃一惊。、

    虽然他不知道这元婴树妖到底是何许人也,但是,他针对陌生的东西都会稍微有些畏惧,可能这是他的天性吧。

    看着刘阳的表情,林子枫便知道,刘阳肯定不知道什么是元婴树妖,就连自己也是刚刚才听太白金星说过的。

    于是,林子枫和刘阳将太白金星与他讲说的又讲说了一边,弄得刘阳热血沸腾。

    其实,刘阳以前也听过不少有关于树妖的传说,但是这种元婴树妖他可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所以啊。”林子枫点了一根烟,接着道,“今天半夜十二点半的时候,我们去操场看看,跟那元婴树妖商量商量,看看他能不能搬走,省的在这儿碍事儿。”

    “那你打算给他搬到哪儿去呢?”刘阳笑着问道。

    林子枫此刻一脸的黑线,心道:怎么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呢?

    他大手一摆,道:“撒哈拉,兴安岭,爱哪儿哪儿去!”

    听到林子枫选的这两个地方,刘阳也是哭笑不得,总之不在云轻就行了呗。

    笑过之后,刘阳又恢复了一脸严肃的表情,问林子枫道:“枫子,那么那件宝贝你打算怎么办?”

    林子枫微微一笑,道:“这个不用怕,我早就有安排。”

    说着,他从蓝田子中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葫芦来,没错,正是林子枫一界降三界的时候太上老君送他的那个。

    “这是什么东西?”刘阳不解地问道,“难道我们要先喝口酒壮壮胆再去嘛?”

    刘阳竟然把这宝贝当成酒葫芦了!

    林子枫无奈地看着刘阳,但是也没办法,谁让刘阳一直待在人界见识比较少呢。

    没办法,林子枫只好与刘阳解释了这葫芦的妙用,并且告诉他:“待会儿你去引那元婴树妖把宝贝拿出来,我在后面用这葫芦偷袭他,准保把他的宝贝给吸过来!”

    原来这葫芦还有这妙用!

    刘阳听了之后很是高兴,道:“这不就跟《西游记》里的紫金红葫芦差不多嘛。”

    二人没有多耽误,很快,便来到了操场,那棵元婴树妖面前。

    林子枫从蓝田子中拿出了一根笛子。

    这根笛子看上去应该是藤木(天界的藤木,硬度不是很好,但是柔韧度很大)做的,上面有十三个孔,分别代表十三太保,具有招魂摄魄的本事,更可以将任何东西从睡梦中唤醒,元婴树妖也是如此。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一阵长短不齐的笛声想起,整个学校所有的人都立刻进入了睡梦中,睡得死死地,唯独那元婴树妖突然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什么人?”那元婴树妖摇了三摇,晃了三晃。

    林子枫停止了吹笛子,抬起头来,刚要说话,却突然止住了。

    他心道:那太白金星曾说过,这树妖就是惜命,如果自己软弱的话势必不会成功,干脆,自己直接就来硬的吧!

    想到这儿,他改口说道:“我是你大爷!”

    刘阳听了之后都吓傻了,心道:我说枫子啊,你可真是不嫌命硬啊,怎么不来先礼后兵,反而直接骂他呢?这不是找倒霉嘛!

    可是,元婴树妖接下来说的话,让他们两个都不由得“噗嗤”一笑。

    “噢,你叫你大爷啊,你大爷,你大半夜的不睡觉吹笛子干嘛?”

    林子枫此刻满脸的黑线,但是他也懒得跟那元婴树妖理论这“你大爷”

    到底是何物了。

    干脆,他拔出自己的月光剑,照着元婴树妖的树枝就是一剑。

    只听见“咔嚓”一声,元婴树妖的树枝被斩落在地,鲜血顺着伤口便淌了下来,疼的那元婴树妖嗷嗷直叫。

    “啊……啊!”元婴树妖拼命地晃动着自己的身躯,想要动弹动弹。

    可是,林子枫早就在这附近布下了阵法,可以让元婴树妖的根部不能离地,使其根部动弹不得。

    “你……你大爷……”

    元婴树妖本想喊林子枫,但是却被林子枫误以为是在骂他,毕竟“你大爷”这个称呼让谁听了都不习惯,也不太爽。

    结果,那元婴树妖被林子枫硬生生地踹了一脚,要不是有阵法支持,那元婴树妖就被踹倒了。

    元婴树妖又摇晃了好半天,这才停止了摇晃,从空间法宝内拿出了一只和林子枫一模一样的葫芦,将盖子拔下来,葫芦口对着林子枫。

    林子枫微微一笑,假装问道:“你这是什么兵器?”

    那元婴树妖也是微微一笑,道:“我这叫紫金玉面黄葫芦。”

    林子枫也拿出了他的葫芦,道:“你看看我这个,我这也叫紫金玉面黄葫芦。”(实际上林子枫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葫芦)

    “嗯?”元婴树妖看看自己手中的葫芦,再看看林子枫手中的葫芦,“你那葫芦是哪儿来的?”

    “你拿葫芦是哪儿来的?”林子枫反问道。

    “我这葫芦,是混沌开辟之时,那盘古兵刃上的斧头把所种下,之后又在夸父山上摘下来的。”

    因为元婴树妖说话的语速太快,林子枫也没听明白,只好说了一句:“我这葫芦也是这么来的,只不过我这是雄的,你那是雌的,你拿雌的遇上我这雄的就得听话!”

    刘阳听了之后有些好笑,心道:这不是《西游记》里面的剧情嘛,怎么给搬到这儿来了?

    那元婴树妖瞪了林子枫一眼,道:“我不信!”

    “你不信?那好,我让你先使宝贝!”

    元婴树妖也没有客气,将葫芦口对准了林子枫,念动咒语,就要置林子枫于死地。

第四百二十四章:收下树妖

    刘阳见势,心道:得,该轮到我上场了。

    于是,刘阳朝着那元婴树妖大喝一声,将它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往元婴树妖的身后跑了过去。

    那元婴树妖看见刘阳冲了过来,便知道一定是来攻击自己的,总不是来给自己送礼的吧?

    于是,那元婴树妖又将葫芦口对准了刘阳,口中念动咒语。

    “&!”

    也不知道元婴树妖喊了一句什么,那葫芦口中便吹出了一道狂风,差点把刘阳给吹走。

    那阵风只不过维持了大约三秒钟,又开始由吹风变为了吸风,好像要将刘阳给吸进葫芦里。

    而这次的狂风,算起来的话已经可以达到三十级了,林子枫还可以撑住,但是刘阳肯定是撑不住的,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向葫芦方向移动了。

    根据太白金星所说,这元婴树妖手中的葫芦可是了不得,不管是谁,只要被吸进去,就会立刻化为脓水,有些功力深厚的也只是可以撑一个小时左右而已。

    如果是刘阳被吸金葫芦里的话,别说一个小时了,能撑一分钟的话就算他的功力有进步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子枫才不敢怠慢,将自己葫芦上的盖子拔下来,将葫芦口对准了元婴树妖。

    元婴树妖也不是吃素的,他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厉害角色,看见林子枫将葫芦盖子拔下来了,就知道林子枫要出手了,又懒得管刘阳了,反而将葫芦口对准了林子枫。

    那锋利虽然很大,可林子枫还是可以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好像是得到了文殊菩萨的定风珠一样,那么地从容自然。

    见到此景,那元婴树妖又将口中的咒语念得快了许多,而吸风的速度也快了很多,足以达到五十多级的风力了。

    林子枫此刻也有些摇摇欲动的样子,只是因为自己的实力强劲,还是可以顶住。

    林子枫是顶住了,可是他身后的树叶、垃圾桶里的各种垃圾、晾衣架上的各种衣服全部都被吸了进去,周围顿时空了许多。

    而此刻,林子枫也是口中快速地念着和元婴树妖不同的咒语,将葫芦口对准了元婴树妖。

    林子枫的葫芦和元婴树妖的葫芦完全

    不一样,他的葫芦可不是依靠风把人给吸进去的。

    周围虽然没有一点风,可是那元婴树妖的魂魄形状却又要从槐树中跑出来的样子。

    即便如此,那元婴树妖还是依靠着自己那深厚的功力,让自己的魂魄没有被吸进去。

    虽然他保住了他自己的魂魄,可是并没有保住自己手中的葫芦,只听见“嗖”的一声,那元婴树妖的葫芦便吸进了林子枫的葫芦中。

    “啊!”

    元婴树妖大叫一声,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只有四十来岁的男人,竟然可以打得过自己这几千年修为的树妖!

    难道自己的这一千多年都白修炼了?

    “哎?”元婴树妖有些疑惑,因为过了好想时间,他的魂魄并没有被吸走,“我还活着?”

    元婴树妖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身体,又看了看林子枫,发现他早就将葫芦的盖子给盖上了,好像并没有要置自己于死地的意思。

    “你……你不杀了我吗?”元婴树妖瞪大了一眼睛问着。

    林子枫将葫芦收好,又点了一根烟,吐着烟圈说道:“我为什么杀你?”

    “你……啊,我……”元婴树妖也想不出来林子枫要杀他的理由。

    林子枫很快地将他手中的烟抽完,在地上熄灭了之后,微微一笑,对元婴树妖说道:“光是我知道你杀的人就有五位了,但是我知道,是因为他们想杀你你才杀掉他们的,这我不怪你。”

    元婴树妖点了点头,道:“我在这儿待了三百多年了,一直没换过地方,可是,今天这个成立不足一百年的学校居然要找人把我赶走,你说,我怎么能不气呢?”

    林子枫点了点头,道:“人类要发展,有的时候确实是要付出一些牺牲的,有时候牺牲的是人,也有时候牺牲的是树。”

    “所以说你也想让我离开这里?”元婴树妖眨了眨眼就,“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特别厉害的一个人,所以你踹断我根部的时候我只能忍着。”

    “这都不重要。”林子枫找了个地方坐下,“人类需要发展啊,人界可以容纳树的地方也有很多啊,比如兴安岭,那里全是树。”

    “我不喜欢待在那里,那里全是人、全是

    妖、全是仙,太多了。”

    “清净的地方也有啊,撒哈拉,回头我从兴安岭给你移一片地皮不就行了嘛!”

    二人的语气此刻却有些像吵架了。

    元婴树妖没办法,只好将他那痛苦的经历用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概述了一边。

    原来,当年元婴族内战,元婴树妖刚一出生,他的父母就全都战死了。

    他一个人四处奔逃,先后去了很多地方,可是都没有躲过敌人的围捕,有好几次都被抓住了,有好几次都死里逃生了。

    他一直逃了七百多年,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安置自己,终于,他在人界找到了一个不会被抓到的地方,也就是现在待的地方。

    通过经过的一些动物说,元婴族的内战仍然没有结束,一百二十二个国家打的不可开交,具体哪个是元婴树妖的队伍,谁也不知道。

    没办法,元婴树妖只好在这里待着,这一待,就是三百多年。

    事到如今,林子枫却让他离开,可是他离开之后又能跑到哪里去呢?不管跑到哪里,都会被人抓到,到时候是死是活还说不定呢。

    听了元婴树妖这听上去简单的故事,林子枫也不由得为之一动,他此刻陷入了两难的情况。

    “到底该为谁办事呢?”

    没办法,林子枫之后决定,让元婴树妖到自己家去住,也就是那菜园子里,正好鱼缸被砸了,那块地方空着也是空着。

    “喂,你俩别净顾着说话啊,赶快把我放下去啊!”一个声音从树上传了过来。

    林子枫抬头一看:原来是刘阳在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吹到树上去了。

    当天晚上,林子枫便带着元婴树妖来到了自己家的菜园子里,让他在那里扎根。

    元婴树妖感激不尽,说了一车的话,总结一句话:以后有什么马高镫短的地方喊上自己,自己一定赴汤蹈火万所不辞。

    而步海那边也十分地感激林子枫,硬是给了他两万块钱的辛苦费,然后命人将那大坑给填平了。

    至于学校里丢的那些东西,也没有人去查证了,毕竟都不是特别重要的东西,而且比起百年槐树杀人事件来讲,又孰重孰轻呢?

第四百二十五章:金三角

    元婴树妖的事情办完了,下面最重要的就是三人贩毒事件。

    回忆起那天晚上他们三个人的谈话,林子枫不得不对这件事情重视,二十公斤的白面,足以在华夏国引起一场大动荡啊。

    因为步海那天说过,下一次行动会在以后的不定时间进行,所以,林子枫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连续半个多月,林子枫一直在步海的身边进行旁敲侧击地打听,想要问出一些有关于那个阿诺卡和金三角国的事情。

    可是,那步海每日似乎都忙于处理文件,很少有时间跟林子枫聊天,也正是因为如此,林子枫什么都没问出来。

    眼看着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林子枫觉得不能再耽搁了,于是,他打算自己行动,先到金三角,等待他们的出现。

    向百川的官做得很大,人脉也十分地广,再加上唐正风、宋晨阳、陈立荣、程嗣龙和萧敬山这些官人的帮忙,林子枫马上就可以锁定了那个叫阿诺卡的到底是何许人也。

    当然,林子枫肯定不会现在就和他们说步海三人贩毒的事情,他害怕打草惊蛇,只是以学习的名义向他们请教罢了。

    阿诺卡,金三角国最大的毒枭,坐拥金三角国最大的贩毒、制毒、种毒组织,手下的员工不下数万人。

    象国、塔銮国和玉石国曾经联手抗击金三角,可非但没把他给打下来,反而让对方更加的猖狂,最终成立了一个并不被联合国成立的国家——金三角国。

    此去金三角的一行人,林子枫只选了两个,也就是刘阳和那元婴树妖。

    因为元婴树妖一向是可以化作人身的,想要跟着去也不是什么难题。

    起名字也很简单,林子枫将“槐”字拆开,给元婴树妖起了个人名,叫做“穆桂”。

    刘阳听了这个名字之后,觉得有些好笑,因为穆桂这个名字谐音就是“木柜”啊。

    可难题就在于,就在他们准备动身的前一天晚上,一个不速之客来到了林子枫的家中。

    这个不速之客就是罗凤,也就是林子枫的二婶,他此次来的目的并没有别的,而是来炫耀自己的一张飞机票。

    这是一张可以跨国的飞机票,显示在罗凤新买的手机里,.asxs.是云海市国际机场,而终点则是象国。

    “哎呦,明天啊,我就要坐飞机去象国旅游了,看看国外的风景名胜,再看看那里的大王宫,听说那儿地板都是用金子铺的……”

    罗凤坐在沙发上滔滔不绝地讲着,而林逸轩和宋慧荣压根就懒得看他一眼,只是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假装听他说话。

    “那里不光地板是金子,房顶也是金子,就连马桶都是金子,可奢侈了,那里才是贵族该去的地方……”

    刚好进入家门的林子枫听到了这一句话,差点笑出声来,心道:什么?马桶都是金子做的?那您快扣下来几块带回家吧,现在信息都这么发达了,也不知道他怎么什么都信。

    而罗凤,也正好看见了林子枫,便拿着自己的手机在林子枫面前左晃晃、右晃晃,弄得林子枫很是不耐烦。

    “你拿个手机乱晃悠什么呢?别看现在是夏天,可没有苍蝇啊。”

    罗凤瞥了林子枫一眼,道:“看见这飞机票了吗?出国的!”

    林子枫瞥了那机票一眼,小声道:“出国的就出国的呗,咱又不是没出过国。”

    林子枫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被罗凤给听到了,他嘲讽道:“哈哈哈……我说大侄子啊,你快别吹了,不说你,就说你爹,他要是肯出国一趟的话,那母猪都会上树了!”

    林逸轩一听这话,有些生气,把手中的瓜子全部都扔到了地上,喊道:“扯淡!老子能没出过国吗?啊?老子……”

    林逸轩仔细想了想,他还真的没有出过国。

    “怎么样?没出过吧?”罗凤继续嘲讽道。

    “出,出国,现在就出,枫儿,订机票,咱们也去象国,全家都去,全家一块去!以后咱出国……”林逸轩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林子枫听了之后表示一脸的无奈,他知道,老爸的倔脾气又顶上来了。

    没办法,林子枫只好让初寒准备了十三张去象国的机票。

    定十张机票的原因就是,除了他们一家七口,还有刘阳和穆桂,因为他

    觉得直接坐飞机去象国再转到金三角国也不是不可。

    再加上杨悦的父母——杨向远和张佩霞。

    而最后多余出来的那一张机票,也就是林子晴的老公——杨曦晨,和他们的儿子——杨均。

    第二天一大早,众人便来到了云海市国际机场,而罗凤,还是在滔滔不绝地讲着。

    上车的时候,罗凤还嫌弃林子枫那辆车噪音太大,比不上自己的凯美瑞,可他怎么会知道,林子枫的车是一辆suv版本的兰博基尼,与凯美瑞比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看到对方机票的时候,众人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与罗凤所乘坐的是同一班飞机。

    而当登机的时候,众人与罗凤可不是在同一个登机口上的飞机。

    “喂,你们到底有没有坐过飞机啊,我们在这边上飞机。”罗凤喊道,实际上他也是第一次坐飞机。

    林子枫晃了晃他手中购得登机牌,道:“二婶,您看好了,我们做的是头等舱,您的是经济舱,不一样的。”

    罗凤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登机牌,又看了看林子枫的,果然,他们一个是头等舱一个是经济舱。

    提前做过许多科普的林逸轩此刻也用着罗凤昨天的语气说道:“行了,你就去排你的大长队吧,我们要走我们的vip通道了,拜拜了您嘞!”

    说罢,林逸轩便领着众人走过了vip通道,上了飞机的头等舱。

    而罗凤,则是红这个脸,排了很长时间的队伍,才做到了经济舱。

    二十一世纪三十年代的飞机速度很快,也就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众人便降落在了象国的国际机场。

    林子枫等人来到了预定好的酒店入住,并叫了一些食物和酒水,毕竟头等舱的食物再好吃,也比不上地面的食物。

    而罗凤,下了飞机之后不由得显现出一副很累的表情,也是来到了和林子枫同样的酒店,只不过林子枫比他们先而已。

    正当众人打算在酒店大厅吃饭的时候,突然,一阵刺耳的吵闹声传入了众人的耳朵。

    众人回头一看:不由得哈哈大笑。

第二百二十六章:新的计划

    原来,是罗凤正好来到这里,但是因为酒店住宿问题与这里的工作人员吵闹了起来。

    罗凤认为,他们酒店的住宿费简直是太贵了,折合人民币的话一天就要一千五百元,按照他的理解,这就是抢劫。

    而那里的工作人员则认为,这是在机场附近的黄金地段,别的酒店一天基本上要两千元,一千五百已经是很便宜的了。

    林子枫看了之后哭笑不得,笑着道:“得,得亏只是因为住宿问题,要是这儿的服务员不会中文的话,还得因为语言问题再吵一架。”

    听到林子枫这么说,众人便更是不由得哈哈大笑了。

    一个人说话的声音很小,可是十三个人的小声就很大了,这阵笑声,也传入了罗凤的耳朵里。

    罗凤转头一看,看到了林子枫一行人正分坐在两张桌子周围看着自己。

    罗凤本来是个脸皮挺厚的人,但是当他看到了林逸轩那眼神的时候,却有些脸上挂不住了。

    自己的本意明明是嘲讽别人,可是现在却让应该嘲讽的人嘲讽了。

    没办法,罗凤只好假装咳嗽了一声,大手一挥,道:“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地住下了,给我弄一间好点的房哈。”

    林子枫看到罗凤这个样子,还有意得要逗他一下,便对着柜台喊道:“对了,我们那几间房开的都是十天的对吧?”

    前台的工作人员查了一下电脑上的住房记录,回答道:“是的,你们几位都是十天没有问题。”

    而罗凤,此时再看向林逸轩的时候,脸上又挂不住了,咬着牙说道:“也给我来十天!”

    “好的。”

    众人见到罗凤那个样子的时候,都不由得笑了笑,但是觉得自己也做的差不多了,便将笑给憋住了,并没有让罗凤看到。

    而罗凤,也不敢看他们了,万一等会又来个豪华套餐什么的,自己岂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干脆,他拎着自己的行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毕竟眼不见心不烦嘛。

    而林子枫众人,已经在飞机上吃过了,现在吃只不过是解解馋而已,也没点什么豪华套餐,只是随便吃了一些,

    便各自回屋去了。

    回到屋里,林子枫可没闲着,他立刻召集了刘阳和穆桂,商讨应该如何才能巧妙地抓住步海等人的犯罪经过。

    林子枫属于那种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人,而刘阳,现在是糊涂一世聪明一时的,他马上,便否定了林子枫抓步海的决定。

    他认为,众人只有十天的时间,而步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这里。

    按照刘阳的新计划,不要将目标放在步海的身上,将目标放在阿诺卡的身上可能更合适一些。

    听了刘阳的一番宏论之后,林子枫也觉得十分有理,于是,他们开始制定了新的计划。

    这个新的计划就是:三人四处扫听阿诺卡和金三角国,然后打进敌人内部,找他们问清步海和他们的具体交易时间,然后等待那个时间,将步海等贩毒团伙一网打尽。

    这个想法是好的,可现在面临着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到底如何才能找到阿诺卡或者他身边的人,来打进金三角国内部呢?

    他们正讨论着,忽然听到门外的楼道里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最初,他们还以为又是罗凤有什么事儿呢。

    但是听了一会儿他们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楼道里的声音只是三个男人的声音和一个服务员的抱歉声,并没有什么罗凤的声音。

    于是,三人便走出房间观瞧,却发现三个浑身都是纹身的彪形大汉和一个女服务员吵吵嚷嚷地说些什么。

    他们说的是象国话,林子枫听的并不是很明白,但是,就凭他们的表情也知道,这里一定有人遇上了麻烦。

    于是,林子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那四人面前,问明情况。

    果然,那四个人都会中文,林子枫没有白问。

    原来,他们也是在住宿经费上遇到了一些问题。

    他们在这家酒店进行了一番特殊服务之后,突然发现没带钱,想要先欠着。

    可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同意赊账,他们认为,别的都可以赊账,唯独特殊服务不可以赊账。

    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双方便吵了起来,而服务员一直处于抱歉的语

    气和他们说话。

    林子枫听了之后,嘿嘿一笑,道:“几位几位,别动肝火,不就是钱嘛,他们欠你们多少?”

    服务员看了一眼账目表,道:“七千铢。”

    林子枫也觉得,这无非就是七千铢的问题,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林子枫便将那三位特殊服务的前给付了。

    其实,林子枫并不是因为要做好事才给他们付钱的,是因为林子枫在他们吵架的时候总是听到与“阿诺卡”很相似的声音,便觉得他们是阿诺卡手下的人。

    果然,那其中一个大汉走过来,跟林子枫说道:“这位老大,哪儿来的啊?”

    林子枫一皱眉头,回答道:“华夏国。”

    那三位大汉眉开眼笑,就跟没见过华夏国人一样,接着说道:“你知道我们这边分出了一个金三角国吗?”

    林子枫听了之后眼前一亮,便觉得有门,道:“听说过啊,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三国联军都不是金三角国的对手,厉害!”

    林子枫一边说着,一边还竖起了大拇指,就像是真的如雷贯耳一样。

    那三人听了之后更是高兴地找不着北了。

    “大兄弟啊,实话告诉你,我们三位就是大名鼎鼎金三角国,阿诺卡的手下!”

    林子枫听了之后比那三人还高兴,心道: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大兄弟啊,你来这儿干什么啊?”

    林子枫本来想说“只是来旅游的”,可是看这仨人的气势有意思要把自己当朋友,于是便改口道:“我们是奔着金三角国威望而来的,就是打算投奔金三角国啊!”

    这话一出口,那三人更是笑个不停,便道:“那好,我这就带你们三个去我们的金三角国,见了我们的阿诺卡,给你们个一官半职的干干,以后也好光宗耀祖,走!”

    林子枫听了之后,心道:什么?跟着你们干还光宗耀祖?别让人把祖坟刨了就是好事。

    但这可是个打入金三角的绝对的好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于是,林子枫三人便跟着那三名大汉离开了酒店,上了一辆汽车。

第二百二十七章:金三角的人种分划

    那辆车是一辆中巴,看上去已经很破旧了,有些地方还漏风。

    但是,那三位纹身大汉总是保持着一种乐观的态度。

    他们和林子枫说:“破旧的中巴倒也两块,毕竟现在是夏天嘛。”

    而对于这辆中巴车的速度,林子枫可是吃了一惊,现在,他们已经以每小时一百公里的速度行驶了,已经超出了限速。

    根据纹身大汉所说,这辆中巴的发动机和变速箱是经过特殊改装的,速度最快可以达到每小时二百五十公里。

    林子枫对此也是吃了一惊,这速度都快赶上他那祁洲拉力赛的赛车了。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这辆中巴的车头特意地加装了一个防撞护栏的原因吧。

    中巴的速度一直行驶地非常快,不一会儿,他们便进入了茂密的森林,车子的速度开始渐渐的慢了下来。

    这是一条很长的公路,公路很窄,要是对面来了一辆车的话必须要很小心地错过才可以,要不然就会撞上。

    公路很长很长,而且十分蜿蜒,即使是林子枫,在不用天眼的情况下也是看不到尽头的。

    走了一会儿,众人看到道路的两旁行走着一队人。

    这一队人与其它的人并不一样,他们基本上都是黑种人,只有极少数的黄种人和混血。

    那些人基本上都有残疾,有的缺个胳膊,有的少条腿,还有的虽然表面上看上去什么都没少,可实际上却是智力有问题。

    从面相看上去,这些人脸上写满了故事,不,确切地来说,这些人脸上写满了事故。

    因为他们的脸,并不像是经常洗的样子,倒像是很久没有洗过脸了,十分地脏,很像是刚从泥坑你爬出来一样。

    “快点,快点!你们这群笨蛋!!”一阵呵斥声传了过来。

    当然,是用象国话说的,林子枫听得并不是太明白,只知道是在呵斥。

    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身高大约两米左右的白种人手中持着皮鞭,不停地对那一队黑人恐吓着。

    林子枫对目前的这一幕很

    是不解,不知道这到底是干什么的队伍。

    没办法,他只好向那三位纹身大汉询问。

    原来,林子枫很少出国,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种族差距和华夏相比实在是太大了。

    在华夏,尊重人人平等和种族平等,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待遇只有犯法者才有。

    而在金三角国实行种族等级制,即为:头等人种为白人,二等人种为白黄混血,三等人种为黄种人,四等人种为白黑混血,五等人种为黄黑混血,六等人种为黑人。

    而他们所看到的是这里的黑奴,因为金三角国的全名是:金三角毒品天堂帝国,阿诺卡算是国王了。

    而这里的黑奴,都是在非洲撒毒(也就是让那里的人犯上毒瘾,再买自己的毒品)的时候,那些吸毒的没钱买毒品了,只好将自己的媳妇、儿子或者女儿给卖掉,来换取毒品。

    阿诺卡并不担心自己手下的黑奴变多而吃不起饭,毕竟他们每天只有两顿饭,而每顿饭只有一碗加了树叶和泥土的米饭或者面包。

    相比黑人来讲,黄人就十分地幸运了,他们被阿诺卡任命为这些黑人的小队长。

    伙食上来看,黄人也是每天两顿饭,不过他们的食物基本上都是比较好吃了,每隔三天还有肉可以吃,在金三角这地面上,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比较他们是第三等人种。

    如果人口太多了,阿诺卡就会采取一些有必要的措施来控制自己的人口。

    比如说让黑人身上绑着炸弹去某些国家进行恐怖袭击之类的,那样的话黑人必死无疑,还可以在制毒、种毒和贩毒界提升自己的威望。

    那个白人是一名鹰国人,手段十分地残忍,脾气很暴躁,经常靠鞭挞黑人来解决自己烦闷的心情。

    而那些黑人基本上都是被阿诺卡给做成了残疾人,就是真的想发动政变的话,也是无能为力的了。

    队伍很长,林子枫数了数,所有的黑人和黄人加在一起总共有三十人,很多人手里都拿着工具,看上去是种毒或者采毒的。

    林子枫看着这可可怜的黑人和黄人,眼泪差点落下来。

    但是因为那三名纹身大汉在旁边看着,林子枫只好将差点流出来的眼泪又收了回去。

    穆桂是妖,他们元婴族一直是有等级分化的,所以对此并没有太大了反应。

    倒是刘阳,他虽然在监狱中待了十几年,已经见识过了各种人情冷暖,但还是有些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刘阳知道事情可能有些败露了,连忙擦掉眼泪。

    可这一幕,却还是恰巧被那三名纹身大汉给看到了。

    但是他们并没有怀疑刘阳的身份,而是笑着拍了拍刘阳的肩膀,说道:“不用怕,虽然你们是黄种人,但因为你曾经帮助过我们,我们还是会在阿诺卡面前给你们美言几句,将你们的等级往上提一提的。”

    刘阳虽然并不是因为如此才掉眼泪的,可因为要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真实目的,也只好就坡下驴了。

    “啊,好,多谢大哥。”

    这一路上,中巴都开的很慢,而林子枫等众人也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不平等待遇。

    比如:白人鞭挞黑人、白人骑乘黑人、白人将黑人的饭给踢翻。

    甚至,在他们中途上厕所的时候,在公共厕所的男厕看到了被手铐靠在小便池边的赤身**的女性黑人;而穆桂,也在女厕看到了被拷在小便池边上的赤身**的男性黑人。

    这一幕,恐怕只有在岛国某片里才能看到吧。

    中巴又走了好久,林子枫等人看到了一座又一座非常大的工厂,其规模程度不亚于千万厂房。

    根据那三名纹身大汉所说,这里是金三角制毒的地方,里面大多数都是黄种人在工作,因为只有黄种人才有学化学的大学生,他们会制毒。

    而这里的黑种人,也就是端个茶倒个水什么的了,有的时候会兼职通厕所。

    最后,那中巴的司机还补充道:“这里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华夏人,因为华夏人口特别地多,所以懂化学会制毒的也不少。”

    林子枫想着工厂里那些一天两顿饭的华夏人,再想想步海那天在仓库所说的话,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第二百二十八章:金三角的仇视故事

    看着林子枫的表情,刘阳有些心不在焉了。

    现在,他已经不再想工厂内的华夏人了,而是在想:这个林子枫可真是厉害啊,明知道里面都是华夏人,但还是心有怒而色不变。

    可是,刘阳刚才脸上的表情已经被三位纹身大汉给看到了。

    但是那三位纹身大汉还是没有往别处想,而是拍了拍刘阳的肩膀,道:“不用怕,有我们在你们是绝对不会到这里制毒的,就算阿诺卡今天心情不好,见到你们生气的话,我们也可以把你们三位安全地送出金三角,不会让你们受到半点伤害的。”

    三人听了之后,都频频点头。

    过了一会儿,林子枫才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我们是华夏人阿诺卡就会生气啊?”

    那三位大汉没有任何隐瞒,将事情全部都和林子枫叙说了一边。

    原来,在他们有一次向华夏出售白面的时候,曾经被警察给察觉了。

    当时,金三角去的有十六个人,其中还包括阿诺卡的弟弟。

    原因就是因为,华夏是一个禁毒的国家,平常偷渡都有十分的风险,就更别提光明正大地进入了。

    当时是有个人定了五公斤的白面,已经是个非常大的数字了。

    警察察觉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察觉到警察已经察觉到他们了,当他们察觉到警察察觉到自己了,为时已晚。

    交易当天晚上,警察进行了一次大围剿,将阿诺卡的弟弟以及那十五名小弟、三名华夏买毒的,全都给抓了起来。

    而最后的结果很简单,那就是阿诺卡的弟弟以及那十五名小弟全都被判了死刑,原因就是他们在华夏贩的毒太多了。

    而那三名华夏人,也因为购买毒品太多,吸毒太多,危害社会被判处了终身监禁一名、无期徒刑两名,并强行戒毒。

    阿诺卡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十分地气愤。

    他气愤华夏政府不应该给那十六日判处死刑,而是要和原籍政府商议一下,再送到原籍政府解决。

    因为那样的话,阿诺卡就可以将他的弟弟给

    保释出来了,阿诺卡的本事还是不小的。

    可是,他不知道,华夏政府已经和他们的原籍政府商议了,而原籍政府的态度就是:你们说了算,按照你们的法律办!

    而针对于那三名华夏人没有判处死刑的事情,阿诺卡还是怀恨于心。

    因为他觉得,不管是买毒的还是卖毒的,对社会的危害都是一样的,既然自己的人判了死刑,那么那三人一定也要判死刑。

    可是他不知道,那三人的吸毒时间压根还不到判死刑的地步,这样判已经是因为买毒量过多和袭警罪而重判了。

    而阿诺卡,就是觉得华夏政府排除异己,故意给自己人放水。

    就以上三点,现在的阿诺卡特别痛恨华夏人,尤其是因为他的弟弟。

    不过,即使如此,阿诺卡还是会善待制度工厂的那些华夏黄种人,因为他们不但不能没有四肢,就连营养也要跟上,要不然制毒出错问题就大了。

    还有一点就是,华夏人都十分地团结,如果他们凑在一起发动政变的话,伤害到自己人是小事,如果武力镇压的话,势必会引起更多的华夏人死亡。

    那样一来,工厂会制毒的员工就会大大减少,对自己是十分无力的。

    现在的阿诺卡,可以说是表面上对华夏人笑脸相迎,实际上他的心里恨不得把他们全都杀了解气为自己的弟弟报仇。

    一直到了傍晚,他们的中巴才在金三角的一座房子前停下。

    相比于其他的房子,这座可以说是十分奢华的了,虽然都是木片和竹片撘成的,但还是掩盖不住那华丽的外观。

    按照林子枫的说法,如果给这房子图上油漆的话,可以以假乱真任何一家二层别墅。

    来到了房子里面,那三名大汉让林子枫先坐,而自己进去通报一声。

    那三名大汉去得快回来的也快,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阿诺卡今天的心情特别好,他们可以进去。

    进入了大厅,阿诺卡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

    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坐在正座上的阿诺卡并不是

    一名白种人,而是一名黄种人或者白黄混血。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不是白种人是一等人种吗?金三角国为什么要让一位二等人种或者三等人种的人做金三角国的国王呢?难不成他是个傀儡皇帝?

    可是,林子枫再仔细想的时候却觉得不会了,因为他知道,现在阿诺卡还是可以执政的,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傀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林子枫不由得便嘀咕了出来。

    他的声音虽然很小声,阿诺卡并没有听到,但是那三名纹身大汉却听到了。

    他们解释道:“现在坐在这里的并不是真正的阿诺卡,而是一位叫斯兰达塔国人,是阿诺卡的替身,阿诺卡一般不露面,除非出了天塌地陷的大事。”

    如此的话,所有的事情都解释的通了,那个阿诺卡一定是个白种人,而因为黄种人的智慧,所有他会让斯兰达做自己的替身。

    不过即使如此,斯兰达现在就是阿诺卡,阿诺卡就是斯兰达,所有,斯兰达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林子枫假门假事地给斯兰达用华夏江湖上最高的礼节给斯兰达深施一礼。

    斯兰达似乎已经将阿诺卡这个国王给演活了,只是对着林子枫一点头,然后示意他坐下,一句话也没说,也什么都没有做。

    斯兰达不说话,林子枫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林子枫不说话,刘阳和穆桂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刘阳个穆桂不说话,那三名大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也正是因为如此,整个大厅呢显得十分尴尬,一片死气沉沉的,就好像是进入了停尸房一般。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一个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

    但是,这句话林子枫等人都听不太懂,那三名纹身大汉倒是听懂了,站起身来便朝着里屋走了过去。

    时间不大,那三名纹身大汉又走了出来,并且用一口流利的中文对林子枫说道:“阿诺卡让你们进去说话,来吧。”

    三人互相对视一番,然后站起身形,跟着那三名纹身大汉走了进去。

第二百二十九章:幕后黑手

    进入了那黑洞洞的小屋,又七拐八拐地,林子枫终于可以看到一丝亮光了。

    来到了有亮光的那间屋子里,林子枫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在那屋子的正中间,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才是真正的阿诺卡。

    这个阿诺卡果然是白人,高高的个子大约有两米左右,银白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瞪得老大,表面上看上去与其他的白人没有什么不同。

    可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正常人的手指甲都会经常剪,唯独阿诺卡的手指甲十分地长,长的都打弯,而且锋利的就好像是鹰爪一样,看上去可以将人给撕成两半的样子。

    可是,林子枫压根就不惧怕这乱七八糟的,他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啊,这些也正常。

    不过,当它他们三人稍微地靠近阿诺卡一些的时候,他们却发现了惊人的一幕。

    原来,在阿诺卡身后摆放着的是一道帘子,帘子后面可能有一盏黄色光的大灯泡,大灯泡照下来,帘子上映照出了一个人影!

    难道这是幕后黑手?

    林子枫有些不解,刘阳和穆桂更是不解,他们不知道这个黑影到底是谁,也不知道那是用来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用帘子给遮挡起来。

    或许,这个黑影就真的如同某些电视剧一样,那是黑组织的幕后黑手,不露连只是为了防止别人认出来自己而言。

    仔细看看周围:所有的地方都没有点灯,只有那帘子后面发出了两光。

    也就是说,刚才的两光全都是从这里映照出来的。

    此刻,林子枫有些纳闷,心道:外面的大厅明明都是用的白灯,为什么到了这儿却要用黄灯呢?

    所有人都实在想不通,正要问的时候,阿诺卡突然说话了。

    他是对着那三名纹身大汉其中的一人说的,说的都是让林子枫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纹身大汉点了点头,对着林子枫道:“快点,阿诺卡问你们名字呢。”

    林子枫当然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万一以后他们有余党找自己报仇怎么办啊?

    于是,林子枫便给自己起了个化名,是将自己的姓氏给拆开了,道:“我

    叫穆牧。”

    “穆牧?”阿诺卡用比较沙哑的声音说道,“这可真不是个好名字。”

    林子枫一惊,心道:原来这个阿诺卡会说中文啊,那他刚才装什么大瓣蒜?

    看见林子枫使用化名,刘阳也用了化名,说道:“我叫桑尼,是鹰国人。”

    “嗯?”阿诺卡为之一动,看了看刘阳,“你真的是鹰国人吗?”

    刘阳点了点头,道:“我确实是鹰国人。”

    阿诺卡又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道:“嗯,不像,不像我们鹰国人。”

    刘阳这才想起来,阿诺卡也是鹰国人啊,现在自己说自己是鹰国人,不是往枪口撞嘛,万一阿诺卡那边一不小心走火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但是,话都说到这儿了,阿诺卡也听到很清楚,现在要是想改的话却是有些不太可能了。

    没办法,刘阳只好就坡下驴了。

    “啊,对,我确实是鹰国人,只不过我的母亲是华夏人,我的父亲是英国人,我是华鹰混血,而我又遗传我母亲比较多一些,所以我看上去可能不太像鹰国人。”刘阳胡诌道。

    别说,刘阳的这一番话还真的让阿诺卡相信了,阿诺卡并没有做出任何的怀疑。

    “那……你姓什么啊?”阿诺卡问道。

    “啊……我……我这个……这个……”刘阳确实没想好自己到底姓什么。

    “我是问你,你到底姓什么,没听清楚吗?”阿诺卡追问道。

    “啊……我姓……姓……”

    “什么?”阿诺卡一瞪眼,“你姓姓?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姓氏?”

    “emmm。”刘阳此刻一脸地黑线,想不到自己的失误导致了阿诺卡的失误。

    于是,刘阳便顺着阿诺卡的思路说了下去。

    “啊,对……对啊,我确实是姓姓啊,你不知道,在华夏少数性也很多的,姓也是个少数性。”

    阿诺卡听了之后,一拍桌子,怒视着刘阳,把刘阳给吓了一大跳。

    刘阳心道:完了,这件事是不是要败露了?得,枫子,咱们来世再见

    吧!

    所有人都以为,阿诺卡生气了,刘阳要完蛋了。

    可谁先到,阿诺卡接下来说的话可让大家提着的心又放了下去。

    “我是问你鹰国的姓氏,谁问你华夏姓氏了?”

    刘阳愣了一会儿,道:“啊,我姓史密斯,我的全名叫桑尼·史密斯。”

    其实,史密斯这个姓氏也是他瞎编的,毕竟鹰国最多的姓也就是史密斯了,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姓氏。

    可谁想到,阿诺卡听到了这个姓氏之后却是眼前一亮,三秒后,他又恢复了常态。

    这个细微的小小举动,却被林子枫看到一清二楚,他知道,史密斯这个姓氏和阿诺卡只见一定有什么故事,自己一定要旁敲侧击地问清楚喽,方便以后办事。

    除了阿诺卡这细微的举动,林子枫最关注的还是阿诺卡身后的那个黑影。

    那个黑影貌似是坐着的,一动不动,就好像是雕塑一般。

    难道那东西真的是雕塑吗?

    谁也不知道,没人敢百分百保证那是一座雕塑,也没人敢百分百保证那是真人。

    林子枫有心将那黑影的事情和纹身大汉问个明白,可奈于阿诺卡现在在他们的面前跟刘阳谈话,自己也不好出声音。

    所以,林子枫只能一直盯着拿黑影,看看那东西会不会动。

    倘若那黑影动了一下,就足以证明那里面的东西是个人,而不是雕塑了。

    可反之,也不会证明那里面百分百是个雕塑,也有可能是因为里面的人定力比较好,可以一直保持一个姿势不动。

    时间过的非常慢,阿诺卡好像和刘阳有说不完的话一样,二人比三十年没见的老朋友聊的还欢呢。

    不过,他们聊的并没有半点对林子枫有用的,基本上都是类似于:晚上吃点什么或者打算什么时候离开金三角之类的家常话,这些林子枫是不感兴趣的。

    过了大约三个小时左右,阿诺卡和刘阳还是没说完话,不仅林子枫有些忍不住了,就连某些十分重要的人也忍不住了。

    而这个人一旦忍不住说了话,就代表林子枫的判断对了。

第二百三十章:王中王

    “差不多了,该讨论下一批货物如何买卖了。”

    没错,这个浑厚的声音并不是来自这屋子中的任何一个人,而是帘子后面的那个黑影发出来的。

    本来,林子枫只是觉得他帘子后面的黑影只是阿诺卡的一个秘书什么的,毕竟帘子后面的幕后黑手也只是在某些电影或者电视剧中才可以出现的。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林子枫不得不改变了想法。

    只见那阿诺卡,从椅子上站起来,面对那黑影,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大躬,说道:“明白。”

    象国语林子枫虽然听不太明白,但是这么简单的话还是懂的。

    林子枫现在心中乱作一团,他已经十分地不清楚那个黑影到底是何许人也了。

    难道他真的如同电视里演的一样,他就是金三角的幕后黑手?难道金三角政权都掌握在他的手里?

    不会吧,阿诺卡不是金三角国的国王,黑影才是?

    林子枫正想着,只听见安康用中文和大家说了一句:“你们都先回去吧,我这边还有事情要说。”

    林子枫为了故意拖延时间,故意不离开,张开嘴巴,仿佛还要说些什么。

    可是,阿诺卡似乎并不给林子枫说话的机会。

    只见他大手一摆,道:“蓝雅,给他们三个找三个单间住下,并安排点人伺候他们。”

    话音刚落,只见阿诺卡身旁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碧眼金发的白人女子,身材十分地好,迈着猫步,朝着林子枫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白人女子。

    蓝雅的中文还不是很熟练,但是起码会说,便将林子枫等人给强行“请”了出去。

    没办法,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就得听人家的话,要不然对自己行动是十分不利的。

    于是,林子枫只好跟着蓝雅离开了屋子。

    蓝雅身上的穿着并不是和阿诺卡一样整齐,而是穿着十分短的吊带连身包臀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身上的纹身。

    纹身很有意思,身体的右边应该是一躲玫瑰花,从腋下一直纹到小腿肚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

    忍住疼的,可能这里的人都天生不怕疼吧。

    而她的左手手腕上,纹着一只猫,不过只有脑袋,而且是血淋淋的脑袋,张着大嘴,看上去是刚和对手打斗过。

    她的左脚脚腕上,闻着一条蛇,蛇张着血盆大口,咬像自己的尾巴,难道那条蛇是太饿了想吃自己?

    除此之外,林子枫再也看不到其它的纹身了,应该是被衣服给遮挡住了吧。

    林子枫怎么也搞不明白,玫瑰花和蛇和猫到底有什么关联,或者是要和他身上其它的纹身连在一起解读?

    林子枫会这么想,可能是因为他有关于这类的小说或电影看多了,总觉得某些黑老大身边女人身上的纹身都代表着什么特殊的意义。

    当他们来到外面之后,鼻子很灵的林子枫突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那些臭味已经全部都消失不见了。

    什么臭味?在刚才的房间里,林子枫似乎闻到了一些米饭馊了和檀香的混合味道,实在是闻不惯。

    那么这些味道是从何而来?林子枫就不清楚了,可能是因为阿诺卡不太喜欢干净吧。

    三个白人女子将林子枫等人分开,每个人带着一人走进了一间屋子里,而带着林子枫的,就是那个叫蓝雅的人。

    林子枫知道,阿诺卡虽然表面上是让蓝雅照顾自己,实际上却是让她看着自己,毕竟金三角新来的人,任谁都会信不过的。

    林子枫也没有客气,直接就找了把椅子坐下了,而蓝雅就坐在林子枫的对面,正对着林子枫。

    就在这个时候,那三名纹身大汉其中的一名突然走了进来,向林子枫问好。

    通过互相介绍,林子枫得知,那名纹身大汉名字叫格力斯,是一名米国人,虽然看上去是黄皮肤,实际上是白种人,只是经常在这里工作晒黑的而已。

    而他,是和阿诺卡一起创业成长的,也算是金三角国的元老级人物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有了这一项特权:别人见到阿诺卡必须要叫国王或者阿诺卡国王,而他们只需要叫阿诺卡就可以了。

    当林子枫问道那帘子后面的黑影的时候,格力斯也没有隐瞒,

    而是将事情告诉了林子枫。

    实际上,那道黑影并不是什么雕塑,而是王中王。

    “王中王你知道嘛。”格力斯问道。

    林子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迷迷糊糊地道:“王中王,火腿肠,一根更比六根强。”

    格力斯听到了这话之后,差点笑喷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和林子枫讲述了那黑影的来历。

    其实,他也不知道那黑影叫什么名字,只知道那黑影经常说中文,但却是白种人,是阿诺卡的哥哥,因为经常穿着一身黑,大家都叫他黑哥。

    他是在五年前来到金三角的,那时候金三角还没有完全建立政权,也没有和三国联军打仗,正处于最巅峰时期。

    黑哥并没有对金三角国做出任何贡献,但是他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就以哥哥的名义命令阿诺卡。

    有碍于他们已经逝世多年父亲的面子,阿诺卡也只好听从黑哥的。

    虽然黑哥的态度大多时候十分恶劣,阿诺卡还是听他的。

    黑哥成天到晚什么都不干,但总是要吃最好的,有的时候金三角的销售不太好,黑哥还是要吃很多好东西,这无疑是金三角的一大祸害。

    直到有一次,贪婪的黑哥十分不满足他现在的地位,一定要让阿诺卡把金三角老大的位置让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阿诺卡和黑哥在刚才他们出来的那间屋子里打了一架。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屋里的声音才停下,众人才敢进去。

    而进去了之后,众人只能见到坐在椅子上的阿诺卡了,而黑哥,却跑到了阿诺卡身后的帘子后面。

    众人有时候想和黑哥说话,但是却被阿诺卡给拦住了。

    “我哥哥现在要指导整个金三角地区的大事,鸡毛蒜皮的小事告诉我就行,至于聊天,就更别想了。”

    众人害怕阿诺卡,害怕他不给自己毒品用,只好依从于他。

    从那天开始,连续四年半,众人再也没有见过这位“王中王”了,看到的只是那个帘子后一动不动的影子,和坐在帘子前的阿诺卡。

第四百三十一章:程嗣龙来了

    因为黑哥不会武功,而阿诺卡懂得泰拳和空手道,更在鹰国某拳击赛上拿过第一名,战斗力不容小觑。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好多人认为黑哥可能已经被阿诺卡给打死了,现在摆在帘子后面的只不过是一具空壳子而已。

    但是,每次他们去见阿诺卡的时候,黑哥都会多多少少地说上一两句话。

    就在三国联军进攻金三角的时候,黑哥还直接向众人下达作战方案,抗击三国联军百分之五十的功绩都得给黑哥。

    也正是因为如此,便没有人觉得他已经死了,死人怎么会说话,死人怎么会指挥作战呢?除非是见鬼了。

    现在,林子枫已经十分地确信金三角国确实有幕后黑手在指挥了,而这个指挥的人,就是在那道帘子后面的黑哥。

    不过,现在林子枫不由得要赞叹一声阿诺卡的定力和脾气比较好了,黑哥上来就抢财产,他也没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还同意了黑哥的这个说法。

    蓝雅并没有阻止格力斯跟林子枫说这些,因为他觉得这种事并没有什么秘密可以隐瞒。

    因为黑哥的事情在整个金三角都传遍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算格力斯不说,别人也会说出去的。

    蓝雅此时似乎已经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这种无聊的气氛似乎并不适合她,她喜欢的,是类似酒吧、迪厅或者夜店的热闹场景。

    再加上她现在毒瘾犯了,弄的她浑身不自在,竟然开始一点一点地脱衣服,口中也开始了胡言乱语。

    格力斯看了一看正在脱衣服的蓝雅,然后对着林子枫使了个眼色,意思是问他要不要上。

    林子枫看了一眼蓝雅,又看了一眼格力斯,然后重重的摇了摇头。

    林子枫心道:“我管他个毛线啊!我家里还有悦儿等着我呢,这东西还不是个可有可无的吗?”

    看到林子枫不太愿意,格力斯也不好,自己一个人上。

    但是,两个大男人闷在屋子里面旁边有有这么一个人感觉不太对劲儿,于是,格力斯便打算带着林子枫出去走走。

    格力斯从口袋里随便抓出了一包白面,扔在了蓝雅旁边的桌子上,然后便带着林子枫离开了。

    蓝雅这么

    做只是毒瘾发作了而已,只要有毒品的可以吸食的话,他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住自己的。

    放下蓝雅吸食毒品不提,先说格力斯带着林子枫来到了外面转悠。

    他们的大本营几乎都是在原始森林里面隐藏着的,就连屋顶也盖满了树叶,即使是飞机从天上侦查的话也什么都看不到。

    从表面上看上去,这里几乎有上百条路可以通往大本营,而且几乎每一条路都可以走。

    可是格力斯却告诫林子枫,别看这里有这么多条路,但是真正能走的下去的只有一条,而这一条路也只能跟着格力斯的脚步才可以。

    于是,格力斯在前面走着,林子枫在后面跟着,格力斯带着林子枫观赏了这里的大好河山。

    来到了一座悬崖附近,正对着二人的是一处瀑布,瀑布十分的壮观,虽然不及雅鲁藏大瀑布,但是在金三角这个地面上还是可圈可点的。

    格力斯认为,这一处瀑布已经是金三角最漂亮的瀑布了,所以,他才会在林子枫来这里观赏。

    “怎么样啊?林,这里是不是非常的美丽呀?”格力斯问道。

    林子枫有些不屑的看着这处瀑布,说道:“与我家的水龙头比起来,只有过而无不及。”

    格力斯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起来,这么大的一座瀑布怎么只能和水龙头相比呢?

    格力斯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又带着林子枫寻访了大江大河,乘坐着一辆越野吉普,几乎把整个金三角所有可圈可点的地方全都看了个遍。

    最后,格力斯扬着头问林子枫,道:“怎么样,林,这些地方还都很好吗?”

    林子枫看着格力斯,也没有办法不给他面子了。

    于是,他便低着头说道:“世界上固有各种大好河川,但是没有长江和长城,也没有黄山和黄河,对于我来讲,它们再美丽也是不美丽的。”

    面对林子枫的这个回答,格力斯的脸上总算挂的住了。

    世界上的大好河川,那么得有多少才可以相比呀?

    而林子枫说他们都不如长江、长城、黄山、黄河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林子枫是华夏人,“护犊子”的心理是人人都有的。

    如果说林子枫夸赞

    那些只是为了“护犊子”的话,那么,自己进三角地区的这些大好河川正是最好的了。

    就在这个时候,两个人忽然看到正前方的小路上,走过来一个人影。

    这个人影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身材十分的魁梧,看上去是经常练的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五四式手枪,也不知道是来干什么的。

    因为人离着太远,格里斯并看不出来这到底是谁,可是林子枫却能看清楚。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程嗣龙。

    程嗣龙,就是那个云海市的特警队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个人拎着一把手枪跑到这儿来了,难道他要学赵云杀个七进七出吗?这未免也太大胆了。

    可是,程嗣龙这次并没有穿着任何警服,也没有携带任何护具,只是穿着一件黑色的体恤,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红黑色的篮球鞋,显得十分不搭。

    等程嗣龙离着二人进了一些,格力斯这才发现他并不是金三角的人,这个人他并不认识。

    “站住,干什么的?”格力斯用中文喊道。

    因为他知道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是个黄种人,而黄种人大多数都是华夏人,尤其是这一位,身上充满了浓密的华夏气息。

    格力斯确实猜对了,程嗣龙不是华夏人,难不成是岛国人吗?

    程嗣龙立刻就停了下来,然后将自己手里的五四式手枪放到了地上,双手举过头顶,做出了一副投降的姿势。

    本来,格力斯这次出来只是带着林子枫游玩的,身上并没有带任何的武器,身边也没有跟着任何的保镖,看着程嗣龙手里的五四式手枪,确实有些发怵。

    可如今,程嗣龙将自己手里的手枪放到了地上,格力斯本来提着的心就立刻放了下来,然后命令程嗣龙往后退。

    程嗣龙很是听话,而格力斯也步步紧逼,来到了那把五四式手枪旁边,弯腰把手枪捡了起来,查看里面的子弹:还有五颗。

    可是,虽然程嗣龙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但还是给格力斯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俗话说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嘛,谁知道这个突如其来的华夏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于是,格力斯将自己手中的五四式手枪抬起,枪口对准了程嗣龙。

第四百三十二章:原来是卧底

    面对如此的程嗣龙,林子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他就连程嗣龙为什么单枪匹马地来到这里都不知道呢。

    程嗣龙见了,也是被吓了一大跳,他不知道为什么格力斯要这么对他。

    “砰砰砰砰砰!”

    只听见连续五声枪响,子弹飞快的从手枪中飞了出去,但是却没有打中程嗣龙,而是从程嗣龙的身边飞了过去。

    这样一来,程嗣龙可放心了。

    因为他知道,这应该是黑道上的一种规矩,格力斯是不会使用自己的枪的。

    而格力斯这样,是为了将敌人手枪中的子弹全部都退出去,顺便考察一下自己的耐力,看看自己到底是只老鼠还是只老虎。

    很显然,经过格力斯的一方考察,程嗣龙被他认定为了老虎。

    “你到底是什么人?”格力斯问道。

    程嗣龙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我要建阿诺卡。”

    格力斯扭过头来看看林子枫,又看看程嗣龙,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一阵狂笑可并不是为了营造气氛,而是他真的觉得好笑。

    阿诺卡是谁?金三角国的国王,就相当于华夏古代的皇帝万岁,那是人想见就能见的吗?

    如果真的想见就能见到的话,那就不是国王了,那就是动物园里的猴子。

    而林子枫,也并不知道程嗣龙来到这里,为什么一定要见阿诺卡。

    难道他是来贩卖毒品的?

    林子枫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前他和宋晨阳交谈过,程嗣龙可是他手下特警中最好的警察,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难道他是来捣毁毒枭的?

    林子枫又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是程嗣龙真的来单枪匹马的杀金三角国,那么他也不会傻到把自己手中的五四式手枪扔到地上,而自己还乖乖地投降了,这样看来似乎有是一名警察的风度。

    那么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

    突然一个奇怪的念头从

    林子枫的头脑中冒了出来。

    程嗣龙该不会是过来卧底的吧?

    也难怪,林子枫经常在小说、电影和电视剧中看到类似的场景,为了捣毁敌方黑帮头目,警方不得不派一名警员化妆成黑帮,打入敌方内部了解更多的信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格力斯将那把五四式手枪给拆了个粉碎,然后扔到道路两旁的草丛里,用手点指程嗣龙。

    “你,跟我走!”

    格力斯说罢,一转身,便朝着大本营的方向走了过去。

    程嗣龙也只好跟在格力斯的身后。

    而林子枫似乎是故意和格里斯拉远了距离,倒是和程嗣龙走的越来越近。

    “是程嗣龙程警官吗?”林子枫用蚊子一般的声音在程嗣龙的耳朵旁边问道。

    虽然他的声音很小,但奈何不了,他是贴着程嗣龙的耳朵问的,程嗣龙又经过训练,可以听清楚很细微的声音。

    程嗣龙也认识林子枫,他知道林子枫因为帮助警方破获凤凰阁大酒楼枪击案事件,被云海市认定为云海十大杰出青年之首。

    虽然那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但是这件事情程嗣龙一直放在心里,也从宋晨阳的口中得知了林子枫的事迹,便知道他一定不会是为金三角卖命的。

    所以程嗣龙才微微的点了点头。

    很快,三个人便来到了一间屋子前,但是有碍于规矩的阻拦,林子枫并不能进入那间屋子,可以进入的只有元老级别的格里斯和出道闯山门的程嗣龙。

    没有办法,像林子枫这种新人只能待在外面等着了,或者就是回去。

    但是,想到了程嗣龙不知道是来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出来,是凶是吉;又想到了他屋子里面那个妖娆的蓝雅,他就算是真的累了,想回去此时也不想回去了。

    等了好长一段儿时间,林子枫这才等到了格力斯带着程嗣龙从屋里走了出来。

    “那好吧,程,就先让他带你去你的房间。”格力斯说的道。

    紧接着,格力斯又转过身来对林子枫说道:“穆,恭喜

    你又有了新的邻居,他的名字叫程咬金,他的房间就在你的隔壁,但是我要走了,因为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你知道元老级别的人物一向很忙。”

    林子枫没有挽留格力斯,他现在巴不得格里斯离他远一点儿,然后自己和程嗣龙多说几句话呢。

    格力斯走了之后,林子枫并没有和程嗣龙说一句话,而是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

    程嗣龙很是纳闷,他皱着眉头问道:“林子枫,你搞什么鬼?你闲着没事儿笑什么?”

    “程咬金……哈哈哈哈……我说程嗣龙啊,你可真想的出来,居然用这个当自己的化名,哈哈哈……”林子枫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程嗣龙撇了林子枫一眼,道:“废话,你来到这里不用化名难道用真名啊?快说说,你的化名到底是什么?省的待会儿露馅儿。”

    “穆牧。”林子枫恢复了严肃的神态说道。

    “穆牧?”程嗣龙眨了眨眼睛,“这怎么这么像是女名呢?还叠字。”

    程嗣龙可算是把刚才的面子给找回来了,他也嘲讽了林子枫一波。

    可谁想到,他的这波嘲讽压根儿就对林子枫无效。

    “你懂什么。”林子枫瞥了程嗣龙一眼,“我这个名字是将我的姓氏拆开念的,跟你可不一样,就会借鉴别人的名字。”

    程嗣龙的脸马上就红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林子枫在云海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没有忘记他所学的东西。

    这个时候,从屋里面又走出来了一个女人,和蓝雅一样,也是穿着吊带的包臀连衣裙,只不过蓝牙的是红色,而他身上穿的则是蓝色,身上所纹的纹身也不一样。

    那个女人将程嗣龙带到了林子枫旁边的屋子里面,安顿好了之后,他便在那里坐下了。

    二人知道,这个女人就是阿诺卡派来监视自己的,如果自己想出去的话,这个女人一定会跟着自己。

    所以二人也没有再继续聊下去的必要了,如果聊到敏感的词汇,很容易就会被他听到。

    于是,林子枫只好回到了自己的屋里,来想下一个对策。

第四百三十三章:DHS

    这几个月,华夏国总是莫名其妙的流入了大量的毒品。

    而这批毒品主要流入的城市就是云海市。

    云海市公安局局长宋晨阳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他立即命令手下所有的警员展开全面搜查,这才查到了毒品的来源。

    这批毒品是由一艘运输船带来的,他们将毒品密封好,然后放在排水仓里面,在安上一种可以屏蔽x光的装置,很巧妙的避过了海关的检查。

    而云海市的地面上也有他们的面包车接应。

    他们每辆面包车都装有四个备胎,而这四个备胎都是坏掉的。

    正是因为这四个坏掉的备胎,让他们运输毒品得到了安全保障。

    原因就是当他们抵达祸港的时候,将本来完好无损的面包车开进运输船里面,然后把四个坏掉的备胎拿下来,将所有毒品都装进备胎里面,再安装到车子上。

    又有谁会去检查轮胎呢?

    如果当巡逻的警察问到为什么有四个备胎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回答:担心车胎爆炸,多一个备胎,多一份安全,犯法吗?

    当然,这样做是绝对不犯法的。

    一直到最后的警方大排查,这才查到了那几辆有问题的面包车。

    面包车上的人,加在一起一共十几名,再加上面包车上边儿的毒品,加在一起一共大约五公斤左右,就连和他们接头的华夏人也一并抓了起来。

    在经过警方的严格审讯之后,大群倔强的金三角人终于有那么一两个说出了真相。

    知道那个时候警方才知道,原来他们的毒品都是通过一艘运输船运过来的。

    而这艘运输船的船号就是:dhs号。

    dhs号的两舷都是蓝色的,上面指挥塔是白色的,有一个直升机的停机坪,红色的油漆在船头上面刷着三个大写的英文字母——dhs。

    这艘船的个头十分的大,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海关才不容易查到上面的毒品,这并不能说明华夏警察就是废物。

    当警方抓到那群人的时候,船上的人早就得知了他们被抓的消息,于是,当天夜里

    他们就开着那艘船逃离了华夏。

    虽然在警方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们还并没有出国,但是由于警方知道的慢,出警速度也就慢,经过了一番追逐之后,还是让他们进入了公海。

    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在公海上面不收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约束,当然除了这条船注册的国家。

    而这条船注册的地方正是金三角国,整个金三角国都是一个贩毒集团,又怎么会因为这件事而对dhs号下狠手呢?

    而且,当时金三角国申请成立的时候,华夏国是第一个站出来不同意的国家,他们又怎么会接受华夏国的谈判呢?

    可能是因为要报复的原因吧,那搜dhs号每次都在着100多名船员,每名船员的手里都拿着各式各样的步枪,大船的深厚还带着许多小船,也都是从鞋底武装到头皮的战斗船。

    而他们的目的,则是为了在华夏国南海附近打劫过往的商船。

    最开始华夏国的政府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他们觉得只是一般的海盗捣乱而已,只要加强巡逻,给他们一些教训就好了。

    于是华夏政府采取了军警联合式巡逻,势必要将这活儿海盗给一网打尽。

    dhs号打劫的地方是在华夏国的国家线以外,所以华夏国的军舰并不能到那儿去巡逻,只能在南海部分巡逻,然后看向远方。

    果然,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巡逻,华夏的军舰终于看到了那群海盗,传导警政厅那里去之后,警政厅的差点没把桌子给掀了。

    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云海市市长唐正风立即派遣宋晨阳去解决这件事情。

    而宋晨阳,他并不是懒得管这件事情,而是因为他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云海市所有的缉毒警基本上全都被调出去了,原因宋晨阳都不知道,只是上边儿要人,说是有重大案件要帮忙解决。

    所以,一来二去的,所有的缉毒警全都被调没了,就连抓那几辆面包车的时候用的也是特警和刑警联合。

    没办法,宋晨阳只好将程嗣龙这个特警改成缉毒警,让他打入金三角国的内部查探实情,帮那些遇害的商人们报

    仇。

    也正是因为这样,程嗣龙才来到了这里,林子枫才能看到他。

    以上的叙述,全都是程嗣龙刚才的时候和自己说的,而林子枫现在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找到那搜dhs号。

    于是,林子枫喊来了刘阳和穆桂,打算去寻找那搜dhs号。

    可是,当他们三个人全部都走出房屋的时候,那三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也跟着走了出来。

    林子枫这才想起来,这三个女人完全就是为了盯着他们而设计的,自己怎么会有时间去找那搜dhs号呢?

    没办法,林子枫只好再次找到了格力斯,让他带自己去找dhs号。

    当然林子峰肯定不会跟格力斯说自己是为了找船去的,只是说他刚才还没有完全的了解金三角国的大好河川,打算让格里斯再给自己讲解一下。

    而最主要的一点是自己都大饱眼福了,刘阳和穆桂还没有看到呢。

    基于以上两点,格力斯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好带着他们三个再次游览了一番。

    当然,他们游览的地方还是各种山川河流,也都是林子芳刚才看过的那几个地方,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没有看到程嗣龙口中所说的dhs号。

    在游览过近三角所有可以看得上眼的地方,林子枫却又提出了一个让格力斯感到奇怪的要求。

    “格力斯,不知道我们一般情况下是靠什么运输毒品的呢?你能带我们三个去观摩一下吗?”

    格里斯先是愣了一下,因为他并不知道林子枫为什么会这么问。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到:“运输的方式有很多种啊,不知道你们想观摩哪一种?”

    “但我们去观摩一些可以跨海的吧,因为我觉得光在亚洲本土贩毒永远也成长不起来,如果能把这些毒品运到外国的话,那么金三角就会日益健壮。”

    本来还迷茫的格力斯听到了林子枫这么说话,便觉得林子枫是打算帮着金三角一起干活,来创立更强大的金三角帝国。

    格力斯十分高兴,他马上就带着林子枫等人来到了金三角国最大的码头——dhs码头。

第四百三十四章:巨大的武装贩毒船

    这座码头的名字叫dhs,那艘运输船的名字也叫dhs,林子枫此刻不得不将这两个相同的名字联系到一起想。

    到了码头之后,林子枫看到了有很多正在工作的黑人和黄人。

    虽然都是在工作而为之不同的血是黑人正在卖力的用手脚进行工作,而黄人则是坐在叉车或者运输车上面,正义箱一箱的往上搬货。

    格力斯介绍他们所办的这些木箱子打开了之后全都是各种毒品,而这些毒品打算销往世界各地,让全世界的人民都吸食它。

    林子枫心道:扯淡,全球八十多亿人口怎么就会出现傻子?闲着没事儿去鼓捣这些玩意儿?麻痹人的心智不说,还会让人倾家荡产。

    不过通过格力斯的这些话语,林子枫可以听得出来,金三角目前他们的野心十分的大,打算把毒品销往世界各地,然后垄断毒品市场。

    不过,林子枫认为,毒品市场他们是无法垄断的,毕竟毒品这个东西压根儿就不可能在世界上形成市场,当然金三角国除外。

    看着林子枫那貌似有些不太相信的眼神儿,格里斯也没有说什么。

    因为他接下来要带林子枫参观这里所有的船只,想必等林子枫参观完这些,他就会对毒品市场为之一动了。

    从dhs港的东边逛到西边,又从西边逛了回去,林子枫粗略的数了一下,这里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一共有50多艘。

    这50艘船内,其中有三艘是属于大号的货轮,而林子枫就是没有看到有编号为dhs的运输船。

    所以,林子枫现在必须得旁敲侧击的问一下,那搜dhs号到底跑到哪儿去了。

    于是林子枫故意地摇了摇头,道:“不行啊,这些船还是太小了,要是打算垄断整个世界的毒品市场还是有一定困难的。”

    本来,dhs号已经在公海内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格力斯是不能把dhs号的下落给说出来的。

    可是,格力斯完全就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面对林子枫的嘲讽,他实在忍不住了,直接说到:“大船肯定有啊!”

    林子枫一听有门儿,便带着一些嘲讽的语气说道:“大船?你该不会是说那三艘吧?就那也能属于大船?我看啊,当一艘救生艇还差不多。”

    面对林子枫这带有夸

    张的嘲讽,格力斯终于忍不住了。

    “当然不是那三搜小虾米了,我们有权金三角最大的货轮——dhs号!”

    林子枫听了格力斯的话之后,眼前一亮,道:“dns号?那是什么?能带我去看看吗?”

    面对林子枫的三连问,格力斯也不好意思不让他去看了,于是,他便带着林子枫来到了一个厂房外。

    从外表上来看,这座厂房的高度大概在50多米左右,面积也应该很大,如果是航母停进去的话,应该也可以装得下了。

    出事了专属的通行证,那看门的人马上就把格力斯和林子枫等人放了进去。

    进入了厂房之后,映入我眼帘的就是一艘尼米兹级别的巨轮。

    巨轮的高度,眼看着就要顶到厂房的天花板了,在水上浮着,上面还有很多人在工作,看样子应该是在修船。

    根据格力斯说,这艘dhs号已经在这里停了大概一个多星期了,而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在海上航行的时候,被象国的军队给发现了。

    双方经过三个小时的激烈交战,全部都伤亡惨重。

    象国的军队也撤了回去,他们撤回去的时候只剩下了三艘军舰。

    而金三角国的战船也只剩下了dhs号这一艘,而且已经被打到破损不堪,眼看着就要沉了。

    回来的时候,这艘dhs号整艘船都冒着浓浓的黑烟,开进传入的时候差点儿没把整个全部的人都给呛晕了。

    象**队用了最新的石墨烯炮弹,这种炮弹不但可以伤害到电路板,还可以伤害到各种精密零件,也包括通讯系统和卫星系统。

    而对于金三角国这个没有卫星的国家就更不值得一提了,他们马上就和大本营失去了联系。

    也正是因为如此,大本营才没有及时的派出战船去营救,dhs号才会败的这么惨。

    “那这艘船什么时候才可以开走?”林子枫问道。

    格力斯仔细想了一会儿,道:“大概三天左右吧,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开着这艘船,把金三角的毒品卖向世界各地了。”

    “我能去船上看一下吗?”林子枫继续问道。

    他想去这艘船上面看一下的,目的就是想要知道毒品到底藏在什么地方,居然可以瞒的过华夏

    海关。

    因为把毒品藏在排水仓的这一说法,林子枫却有点不太相信,那样的话毒品不就进水了吗?到时候还怎么用啊?

    格力斯也没有阻拦,而是将林子枫给带到了船上。

    这艘船的修理工基本上都是白人了,可能是黑人修理的话,他们有些不太相信吧。

    而黄人,也只是当当小工打打下手而已,并没有参与修船的主要工作。

    所有人全部都登上了甲板之后,林子枫环视四周,道:“这艘船看上去怎么这么像是航空母舰改的呢?”

    格力斯点了点头,道:“没错,这艘船是原本一个国家退役的航空母舰,本来是要卖给其他国家的,可是却在运输的途中被我们给打劫来了,就拿他当了货船。”

    这艘航空母舰早就没有了当年的气魄,甲板上堆放的也不是各式各样的战斗机了,而是一层层的空集装箱,毕竟装有东西的集装箱早就在修船的时候被卸下去了。

    “咱们以后把毒品藏在哪里?”

    林子枫在说话的时候,特意用了“咱”这个字,目的就是跟格力斯套近乎,想要进一步获取他的信任。

    格力斯听到了这句话之后十分高兴,立即带他来到了藏毒品的地方。

    打开厚重的舱门之后,格力斯便说道:“我们通常是把毒品藏在这里的,因为只有这里才不会让海关给搜到。”

    林子枫借助着手电筒的光亮往里面使劲儿看,觉得这里就是排水仓,于是问道:“这不科学啊,难道巨轮在排水的时候不会把毒品给冲走吗?”

    格力斯听了之后忍不住哈哈大笑,道:“穆,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原理吧,我们将很多小包的毒品装在一个大的密封袋里面,然后把它扔到排水仓,等船启动的时候毒品就会被冲到排水仓的排水口,到时候怎么样都冲不出去。”

    “那岂不是无法排水了?”

    “无法排水的情况肯定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像这种巨轮基本上都会设置第二个排水口,以便不急之需,等他行情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我们的备用排水口永远都是打开的。”

    林子枫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能那么轻易的就逃过海关的检查,原来就连毒品都放在排水口的末端,这样的话,就算是真的有人检查排水仓的话也不会被发现。

第四百三十五章:喀秋莎和达瓦里氏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一首老毛国的《喀秋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想起,传入了众人的耳朵中。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岁左右的人抱着一个大音响走上了dhs号武装运输船。

    林子枫十分不解,心道:难道这儿还有红色革命主义者?不会吧,这可是金三角贩毒集团啊。

    于是,林子枫对着格力斯问道:“格力斯,那个人是谁呀?为什么听喀秋莎?”

    格力斯微微一笑,道:“那个人的名字很长,是大毛国人,具体叫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我们一般就管他叫达瓦里氏。”

    “噢——”

    林子枫这才明白,这位达瓦里氏的父亲或者爷爷很有可能是当时的老毛国红军,受家族的影响,他才喜欢这首《喀秋莎》歌曲的。

    当然,也不排除他也是老毛国红军的可能性。

    根据格里斯所说,达瓦里氏前年就来到了金三角国。

    他懂得很多,只要给他材料,他可以造出任何一艘战舰来。

    而今天他来到这里,十有**是为了阿诺卡的命令,也就是给这艘dhs号增加防御系统。

    而这个防御系统并不是什么多好的东西,是上个世纪老毛国所生产的喀秋莎火箭炮。

    所做的,只是将口径加大了一些,射速加快了一些,精准度增高了一些,威力增强了一些,然后放在了dhs号上,其他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动。

    达瓦里氏目前是金三角国里面最好的技工了,除了他没有人能将喀秋莎火箭炮放到dhs号上面并发挥最大的作用。

    过了一会儿,有六个黑人抬着一口大木箱子上了dhs号,很显然,那口大木箱子里面装的正是喀秋莎火箭炮。

    将大木箱子打开一看,林子枫可惊呆了!

    这哪儿是什么喀秋莎火箭炮啊?明明就是一种经过改装的本世纪二十年代或者一

    十年代的武器。

    这个喀秋莎火箭炮的炮筒约么有三十多个,而且口径也都十分的大,如果集火打下去的话,应该可以将任何一艘小型的驱逐舰给打沉。

    本来林子枫以为dhc号上面放这么一个喀秋莎火箭炮就已经够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却又不这么想了。

    因为他看到后面又有六个黑人搬着一个大木箱子走了上来,把大木箱子打开之后,仍然是和刚才一样的喀秋莎火箭炮。

    没错,此次的火力加强是要由达瓦里氏进行,在dhs号上面加装两架喀秋莎火箭炮,目的就是为了可以和象国的军队进行抗衡。

    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都不是所向披靡的,当然金三角国的海军舰队也不是如此,尤其是在他们所有的舰船都是武装货轮的情况下。

    根据格力斯的介绍,上个世纪老毛国的喀秋莎目前在金三角还有着很多,基本上都是老毛国解体前后用吃的和穿的从他们那儿换来的。

    要不是因为经常不用导致坏掉,林子枫现在还可以看到各种上个世纪的重型装甲装备,火力绝对不比现在的一个小国差。

    可现在,金三角国虽然不缺少雄厚的火力,但是缺少会操控这些武器的人。

    林子枫在想:这可能是因为种族歧视的关系,阿诺卡不想让黑人拥有这些武器,所以他不把这些武器使用的技巧交给黑人,可偏偏黑人是最多的,所以他们的武装力量会越来越弱。

    从这一点上来看,搞好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关系,寻求种族平等是多么的重要。

    根据林子枫和达瓦里氏之间的谈话可以得出,达瓦里氏之前是老毛国的红军,他的父亲也是,他的爷爷也是,他的太爷爷也是,他们家族可以算是老红军了。

    不同的是,他的太爷爷见证了老毛国的崛起;他的爷爷见证了老毛国最辉煌的时刻;他的父亲见证了1969年的那一场老毛国与华夏国的战役;而他,则亲眼见证了老毛国的衰败。

    而现在,他由一名老毛国人变成了一名大毛国人,可能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耻辱吧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愿意待在他自己的祖国,而来到了这个叫金三角国的地方。

    “达瓦里氏,其实,金三角果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对吧?毕竟这里有吃不完的食物,最重要的你还是个白人。”林子枫对达瓦里氏说道。

    而达瓦里氏,就好像是没听见林子枫的话一样,头也不回,继续忙着他手中的工作。

    手中的扳手和锤子“叮叮当当”地响着,身旁还有不少黄人和黑人打下手。

    达瓦里氏好像很熟练的样子,也就过了大约两个多小时,他便将第一门喀秋莎火箭炮给安装好了。

    而安装的人一直都是他一个,其他的人只不过是在打下手而已。

    林子枫不由得被达瓦里氏这熟练的操作给惊呆了,竟然不由自主的鼓起掌来。

    达瓦里氏看了林子枫一眼,道:“我的爷爷曾是一名喀秋莎的车长,他不但会开车还会打火箭炮,他曾经教过我这东西要怎么用,该怎么修理。”

    林子枫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却又听到达瓦里氏说道:“穆,或许你认为我这样做很疯狂,但是,我有的时候也是逼不得已的。”

    达瓦里氏中文不是很熟练,但是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刻进了林子枫的心里。

    第二个喀秋莎火箭炮很快就装好了,老师傅就是老师傅,干事情从来只是讲一个嘎嘣脆,从不拖泥带水。

    这么大的工程,他居然只用了四个小时就弄好了,而且还是一个人,林子枫不由得又鼓起了掌来。

    达瓦里氏又看了林子枫一眼,道:“我知道我这样做有些不太妥,但我这是逼不得已的,我要为了他们而生存。”

    出了那做大号的厂房,林子枫心里总是围绕着一句话。

    “我这样做都是逼不得已的。”

    达瓦里氏每装好一门喀秋莎就会和林子枫说这样的一句话,林子枫现在已经彻底的将去给记住了。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林子枫不由得嘀咕了出来。

第四百三十六章:红心永远是红心

    此刻,因为达瓦里氏的安装工作有些无聊,导致很多人都回去了,留下的只有达瓦里氏和林子枫。

    因为两个人是第一次见面,达瓦里氏又是那种寡言少语的人,所以两个人并没有什么话可以聊,只是一前一后地走着。

    “达瓦里氏。”达瓦里氏突然说道。

    林子枫知道,所谓的“达瓦里氏”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名,而是俄语的音译,意思就是——同志。

    林子枫先是一惊,因为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太阳已经落下了山,天空中那亮堂堂的是月亮。

    而且据他所知,这附近除了守卫一旦没有任何人,而那几名守卫也都躺在岗哨亭里面呼呼睡大觉。

    难道是在叫我吗?林子枫想到。

    于是,他猛地一回,头看向达瓦里氏。

    只见达瓦里氏将他身上穿的外套敞开,露出了里面的体恤。

    那是一件黑色的体恤,而体恤的正中央画着的图案则是一张红桃a的扑克牌。

    这张扑克牌上面发的红桃相比其他的扑克牌来讲十分的大,大道差点儿出了号。

    而上面写的a则是十分的小,小到不仔细看的话看不见他。

    林子枫不明白达瓦里氏这是什么意思,也没有问他,只是象征性地朝着他点了点头,仿佛再说:我知道了。

    其实,他什么也不知道。

    可达瓦里氏偏偏将林子放在点头误认为了他知道了,也点了点头。

    林子枫回过头,刚打算朝着自己木屋的方向走,忽然觉得身后好像有些什么,变猛的一回头看。

    这一看,可是吓住了林子枫。

    原来,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其他的异常,而是看到了达瓦里氏流出的泪水。

    可能林子枫是达瓦里氏在金三角帝国所见到的第一个“同类”吧。

    自打达瓦里氏来到了金三角国,这么长时间以来还从来没有人能够真正的理解达瓦里氏所说的话,也没有人知道达瓦里氏到底是什么身份、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

    他似乎已经将林子枫当成了自己的知音,心道:如果这个华夏人能够带我出去的话,那么我宁愿将我珍藏多年的喀秋莎送给他。

    看着达瓦里氏所留下来的泪水,林子枫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

    可是,他怎么就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明白了些什么呢?

    既然一时想不通,那总不能时时刻刻都想不通吧?干脆,自己回到小木屋慢慢的想,总会想出来的。

    蓝雅已经在小木屋等候多时了,他正在和格力斯正吵着。

    从吵架的内容来推理,格力斯貌似并没有将他把林子枫斗人带到dhs号上的事情告诉给蓝雅。

    蓝雅此刻正在大发雷霆,认为是格力斯把林子枫给弄丢了。

    可很巧,就在蓝雅打算把这件事报告给阿诺卡的时候,林子枫从外面走了进来,正好和刚要出去的蓝雅撞在了一起。

    看到林子枫回来了,蓝雅不由自主的问道:“你跑到哪儿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林子枫挠了挠头,道:“我刚才去四处转了一圈儿,但是因为对这里比较陌生,所以迷路了,直到刚刚我才找到了一个巡逻的人,向他问清楚了路线才可以回来的。”

    林子枫不但胡诌技术十分地强,就连说瞎话眼睛也不眨一下,让蓝雅看了就跟真事儿似的。

    蓝雅也并没有对林子枫说的话产生怀疑,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句“下次再出去的话喊上我”,然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睡觉。

    蓝雅的房间就在林子枫房间的门口,所以,林子枫趁着蓝雅晚上睡觉出去的话还是不太可能的。

    林子枫一整晚都没有睡着,只是平躺在床上,对着房顶上面那个不大不小的窟窿发愣。

    就在这个时候,本来漆黑一片的天空中竟然下起了流星雨,十分的漂亮。

    可是,林子枫在看到这些流星雨的时候可不是想到许愿,而是想到了达瓦里氏所留下来的泪水。

    那是一种并不带有压迫感悲伤的泪水,只是一种离家太久而想家的泪水。

    难倒他不是因为老毛国解体才离开大

    毛国的吗?

    可能,林子枫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这个曾经为老毛国士兵的人,现在依然是大毛国的士兵。

    而他来到金三角国,也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家乡不好,也不是因为金三角国有多好。

    他来到这里,与其他人大不相同,但是何林子枫还有程嗣龙是相同的,其目的就是打入金三角国的内部,来调查里面的情况。

    因为他是白人,又懂得各种重火器的维修和保养,所以,阿诺卡对她十分的器重。

    就比如说今天给dhs号增加那两门喀秋莎,达瓦里氏就挣下了不小的功劳。

    知道了dhs号的下落,林子枫打算将这一重大的事件马上告诉程嗣龙,询问他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外面睡觉的蓝雅就是个凡人,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林子枫到底是用什么方法跑到程嗣龙那屋去的。

    看着程嗣龙的那个女人似乎并不太灵敏。

    林子枫偷偷的潜入,又偷偷的把程嗣龙给带了出来,她还是在那里呼呼大睡,并没有察觉到任何的异样。

    两个人谈话的地方当然要找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也就是一片树林里面。

    程嗣龙在听到dhs号的下落的时候显得十分高兴,他表示要把这一个重大的发现马上报告给总部。

    报告给总部的方式的确是有的,只不过现在不方便而已,因为程子龙目前还没有完全获取阿诺卡和中贩毒团伙的信任。

    林子枫表示对程嗣龙的这一顾虑十分的无奈,毕竟他只是一个凡人,即使再厉害也厉害不过自己。

    紧接着林子枫又和程嗣龙讲了达瓦里氏的事情,到底要问问这个达瓦里氏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落泪,又为什么会说出那两句奇怪的话。

    本来,他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问程嗣龙的,并没有百分百肯定程嗣龙就知道这件事,也没有抱有太大的心理。

    而程嗣龙,似乎的确知道这件事的源头,也知道这个达瓦里氏到底是何许人也。

    “原来是红心啊,想不到他还活着,看来这红心永远是红心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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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灵通介绍:
林子枫,一个农村来的学生,到城市里上大学,每天都过着被那些有钱人瞧不起的生活,还经常被各种人欺负,直到有一天,他在无意中捡到了一个可以连通三界的手机,并且接着他高超的沟通能力,打通了三界的关系,从此,他的人生走上了巅峰三界灵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三界灵通,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三界灵通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