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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清峰     诸天单机大玩家txt下载     诸天单机大玩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九十五章 初遇水鬼,拜年剑法

    河水流淌的声音,如同一曲清泉流转,格外悦耳。

    刺眼的阳光,时刻照射在身上,有些发烫,让陆齐不禁想要找一处繁茂的树荫坐下来,享受片刻的阴凉。

    就在陆齐如此想到之际,异变陡生!

    “嘭”的一声,水花四溅,一道青蓝色的身影,猛地窜出水面,扑向了在河边取水的人类!

    电光火石之间,灵敏的感知,让陆齐下意识便做出了反应,一个侧身翻滚,便轻而易举地躲过了水中怪物的攻击。

    “嘶嘶”的声响,从身后传来。

    循声望去,看清袭击者的外貌的那一刻,陆齐知道,自己终于还是遇到了这个世界独有的敌人...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只有着四肢与脑袋的人形生物。

    玩过游戏的陆齐,一眼便认出了,来者正是《巫师》世界之中,最为常见的魔物之一:水鬼!

    乍一看,这只水鬼就好似水底烂泥里捞上来的尸体,皮肤发青,浑身毛孔渗出污泥,浑身散发着腐烂的酸臭味

    但是,仔细观察之后,陆齐才发现,对方身上却有着与人类不同的鳞片、鳃与背鳍。

    也就是说,水鬼并不是传言之中,是由溺水而亡的人类尸体而演变,根本就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生物!

    就在陆齐仔细打量这只突然冒出来的水鬼时,水面再次“噗噗”两声,接连跳出了两只水鬼。

    三只水鬼呈扇形站位,隐约将落单的陆齐,包围了起来。

    见状,陆齐不由收起审视的目光,低声呢喃着:

    “三只吗?还可以接受...”

    从酒馆旅客口中得到的忠告,以及玩游戏的经验来看,单只水鬼并不可怕,但成群的水鬼,就非常棘手了。

    虽然三只水鬼,数量还称不上成群。但是,也足够让陆齐打起精神来。

    “就让我来陪你们玩玩吧...”

    说话间,陆齐站起身来,右手深入斗篷间,握住剑柄,“锵”的一声? 拔出了腰间的“黑鹰”

    在阳光的映射下? 锋利的剑刃? 泛着淡淡的光芒,寒气逼人。

    双手紧握长剑,毫无剑术经验的人类,与三只有着肿眼泡的水鬼之战? 一触即发!

    首次对战魔物? 陆齐并没有贸然行动? 而是选择以静制动。

    果然? 得到同伴支援的水鬼? 胆子也大了起来,率先向陆齐冲了过来!

    冲在最前面的,正是从水里跳出来? 率先袭击陆齐的第一只水鬼。

    一边发出刺耳的低沉吼叫声,水鬼一边挥舞锋利的双爪? 向陆齐扑过来。

    腥风袭来,陆齐却只用了一个侧身? 在躲过了水鬼的利爪之余,顺势一脚踢在其腰部,将其踹飞出去。

    刚完成这一举动,剩下的两只水鬼,联袂而来。

    对此,陆齐表情不变,脚下陡然一个后撤步,便恰恰闪出了两只水鬼的攻击范围。

    在来回几个回合之后,只是躲避,没有还击的陆齐,很快就摸清了水鬼的攻击模式。

    水鬼的攻击速度,比人类要快上一丢丢。

    单只水鬼,只要身体强壮者,就可以单杀。

    一旦成群,水鬼的配合攻击,就会非常熟练,足以让单个敌人疲于应付,无法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

    要想迅速打开局面,就必须尽快干掉其中一只水鬼,突破包围圈,然后再选择游斗的方式,将其逐一斩杀。

    而这就是陆齐即将采取的办法!

    或许是迟迟没有将陆齐这个人类开膛破肚,激怒了水鬼们,让它们本就低下的智商,顿时骤降。

    它们竟然直接放弃了联合攻击,直接一窝蜂地冲了上来,想要以人数优势,将陆齐撕成碎片。

    然而,这正正给了陆齐逐一击破的机会!

    脚下一蹬,倏地化作一道黑色闪电,向着右侧的一只水鬼,迎了上去。

    双手紧握剑柄,陆齐将长剑高举头顶,抢先在对方攻击之前,猛地劈下!

    拜年剑法!!!

    只听见“撕拉”一声,锋利的剑刃,直接从水鬼的右肩劈下,一路切开,直达腹部。

    初次使用“黑鹰”的陆齐,也被手中长剑的锐利度,稍稍吓了一跳。

    只是稍稍一顿,他便迅速闪身而过,躲过了四处飞溅的绿血,迅速拉开距离。

    差点被一分为二的水鬼,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两只耳朵缓缓流出了泛着青光的粘液。

    见状,陆齐明白,这就意味着这只水鬼彻底死透了。

    陆齐一击斩杀自己的同伴,并没有让剩余两只水鬼感到恐惧,反而进一步激发了它们的凶性。

    踩着河边的碎石,两只水鬼连声低吼,再次张牙舞爪地向陆齐扑了过来。

    充分认识到手中长剑的威力,陆齐也没有再,主动迎了上去。

    对准稍稍靠前的一只水鬼,双手握剑,猛地一刺,剑刃毫无阻碍地刺进了其胸口。

    紧接着,抬腿一脚,将水鬼踢飞之际,陆齐顺势拔出长剑,转身横扫。

    “铮”的一声,剑刃在另一只水鬼的脖颈间一划而过,丑陋的头颅,倏地飞起!

    断颈处,散发着恶臭味的绿血,“噗嗤”一声,顿时宛如喷泉一般,喷溅而出。

    这还没完!

    脚下轻移,在最后一只水鬼刚要起身之际,双手握剑,一跃而起,直接将锐利的剑刃,径直插进了水鬼的脑袋之中!

    身体陡然一抖,双腿一蹬,仅剩的一只水鬼,直接当场去世。

    脚踩水鬼那苍白的肚皮上,“噗”的一下拔出长剑,随手一甩,陆齐不由低头看了看地上得水鬼头,不由自主地低喃着:

    “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或许是在《生化危机》世界呆久了,他在攻击时,下意识就瞄着水鬼的头部,以至于这场战斗,看上去极其残忍、血腥。

    看着被绿血染成一片的河边,陆齐刚把长剑插回腰间,就看到在下游喝水的马儿,向这边奔腾而来。

    在即将来到战斗现场之计,马儿骤然一停。

    只见它昂起鼻子嗅了一会儿,确认水鬼已经死透之后,才缓缓来到陆齐的身边,用马头蹭了蹭陆齐,似乎在讨好着自己的主人。

    见状,陆齐嘴角一扯,轻轻拍了拍马头,吐槽道:

    “你还真精明,知道危险消失之后,才过来...”

第四百九十六章 炼金材料,维吉玛

    “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

    就在陆齐抓住缰绳,想要尽快离开这片散发着浓郁酸臭味的地区之际,看到水鬼的头颅,不由脚下一顿。

    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巫师世界,可是有魔法的存在。

    而能够感知混沌能量,经过系统训练之后,可以操纵魔法的人类,被称之为术士。

    术士们除了可以操纵各种魔法力量,进行攻击、传送、治疗之外,还会一种调配各种魔法物质的艺术,那便是炼金术。

    但炼金术并不是凭空创造,而是需要炼金设备、材料、配方等,才能够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魔法物品。

    而刚刚被他杀掉的水鬼,是另一个世界遗留下来的魔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魔法的造物。

    也就是说,它身上的器官或内脏,是可以作为炼金材料的。

    “我记得,好像是水鬼的大脑...”

    努力回想起水鬼身上可以作为炼金材料的器官,陆齐一边掏出一把战术匕首,一边走向一颗被他亲手砍下来的水鬼头颅。

    虽然经历这么多世界,杀的人或丧尸、怪物,也不在少数。但是,陆齐还是第一次像一个法医一般,解剖一只怪物的身体。

    将水鬼当做怪物来看待,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陆齐便手起刀落,劈开了水鬼头颅,将三颗依旧完好的水鬼脑,统统放进一个准备好的麻袋里。

    完了,他还不忘将水鬼的尸体,堆在一起,一把火将其烧了。

    目睹焰火将三具水鬼尸体烧得啪啪作响,陆齐这才骑上马儿,继续上路...

    。。。

    之所以收集臭气熏天的水鬼脑,陆齐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卖给需要它的人。

    炼金材料一般都是一些难以获取或罕见的物品,这就注定了其价值。

    需要炼金材料来进行炼金术的人,基本都是术士。

    而大部分的术士,都非常有钱。

    根据来往的旅客与行商透露,他们为了订购某样炼金材料,往往愿意提出高价。

    钱,不是万能。但是,没有钱? 却万万不能。

    于是乎? 又发现一条发财致富道路的陆齐? 开始期盼着,一路上还可以遇到更多的魔物。

    嗯,最好是那种不是那么厉害的魔物...

    然而,残酷的现实? 让他失望了。

    马里波与维吉玛联通的主干道? 位于泰莫利亚王国中部,是许久没有遭遇过战事的和平地区? 而且商队来往频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的魔物。

    直到两天之后,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他? 抵达泰莫利亚王国首都维吉玛时? 也没有遇到第二波魔物。

    怀抱着一波金币就此飞走的郁闷心情,他手握缰绳,牵引着马儿,在守卫充满警惕的眼神下? 穿过护城河与城门? 缓缓走进维吉玛...

    维吉玛城,宛如一副美丽的图画般,坐落于庞塔尔支流伊斯米纳河谷的维吉玛湖畔。

    这座在古代精灵城市遗址建立起来的城市? 是整片大陆数一数二的伟大城市。

    一进城,他的注意力便被维吉玛的繁华景象所吸引,不由自主地低声感叹道:

    “不愧是一国之都...”

    只见狭长街道的两侧,密集排列着一栋栋砖房建筑。其中,房屋窗户所摆放着的花卉,无不衬托出居民们的生活水平。

    石砖铺设的宽阔道路,极为整洁,往城市深处延伸而去,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把“黄昏”暂时寄存于城市的马厩内,叮嘱马厩人员好生对待之后,陆齐这才开始了

    比起马里波,维吉玛还要更加大。

    维吉玛城被分为三个主要区域,除了闲人免进,占据一半面积的维吉玛内城之外,就是神殿区与贸易区。

    神殿区位于城市西南翼,是最贫穷的区域,也是藏污纳垢,向社会底层提供各种娱乐的阴暗之处。

    而贸易区,也就是陆齐一开始便踏入的这片繁华区域,则是代表着城市光明一面。

    贵族、术士、富商、以及市政行政长官维雷拉德都安家于此。

    而在贸易大广场的地面上,铺设着洁净的鹅卵石,商人们正在向顾客们,展示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

    在贸易区粗略逛了一圈,陆齐很快便找到了自己的目标——炼金商店。

    这家名为“洞悉之眼”的店面,位于巷道的一侧,并不算太大。

    刚一走进店里,陆齐便被两侧立着的架子上,那一瓶瓶罐罐内装着的各种炼金材料,吸引了注意力。

    店内并不止有陆齐一个顾客,还有一个身着艳红花纹长裙,同时把面容隐藏于兜帽下的女性顾客,在架子前挑挑拣拣着。

    店主是一个身穿黑色长袍,身材瘦高,把一头中长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男人。

    在陆齐那张年轻且与众不同的脸庞上稍作停留,站在柜台后的店主,礼节性地微微一笑,摊开双手,说道:

    “欢迎光临,请问你需要点什么?”

    站在架子前,审视着透明罐子里装着的各种魔物内脏与器官,陆齐随即说道:

    “你这里有水鬼脑吗?”

    “当然!一磅两个奥伦,你需要多少?”

    闻言,陆齐这才转过身来,迎上店主的棕色双眸,问道:

    “如果是收购的话,你愿意出多少?”

    此话一出,店主不由稍稍一顿,瞥向了陆齐挂在腰间的长剑,顿时了然。

    热情的态度,顿时减弱了几分,就连语气也稍稍生硬了一些:

    “一磅一奥伦,只收新鲜的。”

    没有在意店主的态度变化,陆齐把手伸入黑斗篷内,从【物品空间】内,拿出了装有三颗水鬼脑的麻袋,放在了柜台上。

    经过陆齐的细心观察,系统赋予他得【物品空间】,除了可以储存物品之后,还有一条隐藏的特性,那就是保存。

    【物品空间】宛如一个冻结了时间的异空间,存放在【物品空间】内的任何物品,无论是活物,还是死物,在拿出来的时候,跟放进去时的状态,不会有任何变化。

    因此,即便外界时间流逝了两天,但存放在【物品空间】内的水鬼脑,还是非常新鲜...

第一百九十九章 谢谢暴徒帮老铁送的硬币

    不得不说,暴徒帮之所以能够成为全伦敦最大的帮派,是有他的道理的。

    就这反应速度,比起洛圣都的警察,还要快...

    正当陆齐走神之际,一个鼻子贴着纱布的瘦子,指着陆齐,对身旁的一个膀大腰圆的寸头男,说道:

    “老大,就是这个小子,把我们刚收上来的保护费抢走了!”

    闻言,一脸凶狠的寸头男,没有多逼逼,直接举起手,猛地向下一挥!

    “干他!”

    随着头目的一声令下,所有小弟,如同吃了兴奋剂一般,一起冲向了陆齐!

    其中,刚刚从陆齐拳头上吃过亏的瘦子,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小刀,冲在最前头,嘴上还不忘叫嚣着:

    “你小子死定了!”

    见状,陆齐双眼淡定一扫,脚步轻移,不退反进,大步迎上了最前头的瘦子。

    看着迎上来的陆齐,瘦子表情更加狰狞,嘴角一咧,仿佛已经看到了手中小刀,插入对方身体内的血腥画面。

    然而,事实却是...

    “给爷死!”

    伴随着一声大喝,陆齐身体向左一侧,躲过瘦子一记直刺的同时,双手猛地抓住其手臂,用力往下一压!

    伴随着“啊!”的一声惨叫,调转方向的小刀,径直插入了瘦子的大腿上。紧接着,一记上勾拳,狠狠击打在瘦子的下巴,将其直接揍得身体向后一仰。

    身形陡然一转,以一记回旋踢,将瘦子踢飞出去!

    嘭!

    整个人侧着飞出去,已经失去意识的瘦子,撞向了迎面而来的几名暴徒帮众,将其阵型,顿时打散。

    此时不追击,更待何时?!

    趁着几名暴徒帮众身形歪扭,立足未稳之际,陆齐脚下一踩,整个人如同捕食的猎豹般,猛地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嘭嘭嘭!

    仅仅几个回合,陆齐便轻松干掉了全部的暴徒帮众。

    站在不远处,目睹全部小弟被陆齐干趴下的寸头男,不由脸色一变,当机立断,立马转身逃跑。

    在面对自己无法战胜的对手时,“逃跑”这个选择,是非常明智的。

    只是,有些太晚罢了...

    还没等他跑出几米,寸头男便感受到背后传来一股大力,将自己猛地向前推!

    “啊”的一声惨叫,寸头男被陆齐一脚踢在后背上,整个人栽向了地面。

    落地时,面部还与泥泞的地面,来了一个亲密的摩擦...

    打完恶棍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摸...不,收取战利品啦。

    当陆齐优哉游哉地将所有暴徒帮众身上的硬币,全都摸个干净,他才发现,寸头男居然是一个有钱人!

    其他五名小弟加起来,才不过几枚银币加一堆铜币,而寸头男的兜里,竟然有两枚金币的存在!

    陆齐对英伦的货币大概有所了解,金币是英镑,银币是先令,铜币则是便士。

    至于三种不同面值的货币汇率,陆齐就不太清楚了。

    反正他只需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英镑挺值钱就行了...

    显然,寸头男身上这笔钱,应该就是暴徒帮刚刚从附近街区收取的保护费。

    没有仔细数,陆齐直接将所有硬币,都放进一个可以栓上口子的钱袋里,随手丢进裤兜里。

    抢恶棍的钱,当做启动资金,他一向很可以的...

    。。。

    解决掉麻烦之后,陆齐这才回到棚屋内。

    看到进来的是陆齐,护在爱丽丝身前的康纳,不由松了一口气,随即好奇地问道:

    “暴徒帮的人呢?”

    “搞定了,我们走吧!”

    说罢,陆齐便上前,将裹着一张薄毯子的爱丽丝,抱了起来。

    等走出棚屋,看到七歪八扭躺在地上的暴徒帮众们,康纳这才明白陆齐口中所谓的“搞定”,到底是什么意思。

    路过大腿插着小刀,已然晕厥过去的瘦子,康纳双眼一眨,随手将小刀拔了出来,藏进自己的衣服里。

    被拔出小刀的瘦子,身体微微一颤,大腿伤口的血,仿佛流得更欢了...

    走出小巷,来到街头,陆齐左顾右盼,最后还是转头看向身旁的康纳,问道:

    “医院在哪一边?多远?”

    指着左侧的道路,康纳随即应道:“那边!大概走十分钟就可以到了。”

    闻言,陆齐没有立马迈开脚步,而是向不远处的一辆马车,招了招手。

    看到陆齐招手,坐在马车驾驶座上的马车夫,双眼一亮。

    随手一鞭,吃痛的黑色驽马,拉着身后的车厢,来到了陆齐的面前。

    身穿一袭黑色披风与西服,头戴礼帽的中年男子,有些狐疑地打量了一下陆齐的装束,以及一身污渍的康纳,随即问道:

    “先生,需要载你一程吗?”

    “是的,去前面的医院。”

    “噢,圣·托马斯医院吗?我知道那里。如果可以的话,能否提前支付车费?”

    看样子,马车夫有些不太确定,眼前这个肤色暗黄的亚洲人,会富裕到靠马车出行。

    闻言,陆齐也没有在意对方的小小怀疑,直接问道:

    “当然,需要多少钱?”

    “将会是五便士。”

    闻言,陆齐一边手抱着昏睡中的爱丽丝,一边从兜里掏出了钱袋,递给一旁的康纳,吩咐道:

    “康纳,数五便士给这位先生。”

    接过沉甸甸的钱袋,康纳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将五枚铜币递给马车夫。

    收到钱,马车夫不由摘下礼帽,向陆齐笑着敬礼道:

    “阁下,很荣幸为你服务。”

    在马车夫的鞭打下,马车缓缓向医院的方向,行驶而去...

    坐在柔软的座椅上,第一次坐马车的康纳,满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着:

    他为什么这么能打?

    他哪来的那么多钱?

    为什么医院这么近,他还要搭乘马车?

    为什么他要帮我们?

    ...

    太多太多的疑惑与不解,占据着康纳的脑海。

    不过,即便如此,少年也没有出声询问,而是静静地坐在陆齐身旁,关切地看着自己的妹妹,时不时瞥一下陆齐。

    康纳只知道,陆齐这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不惜得罪暴徒帮的人,出手救下了自己,还愿意出钱给爱丽丝看病,是自己兄妹俩的大恩人!

    看着陆齐的侧脸,少年湛蓝的双眸,逐渐变得坚毅,不由暗下决心...

第两百章 租房,先来三个月的【求订阅!求票票呀!!】

    一路无言。

    十分钟的路程,马车仅用了三分钟,就抵达了泰晤士河畔的一所大型医院前。

    圣·托马斯医院,1106年建立,历史悠久,是整个伦敦最大最负盛名的公立医院。

    除了医疗设施与医护水准都处于英伦最顶尖水平之外,该院与其他医院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从来不受宗教的控制。

    从建立之初,一直到现今为止。

    走进医院大厅,陆齐刚想找个人询问一下看病的流程,一位身穿纯白吊裙,头顶白色护理帽的护士,非常适时地迎了上来:

    “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噢,不是我,是她!”

    说话间,陆齐便身形一侧,让怀中小女孩那张红彤彤的小脸,显露出来。

    “噢,可怜的小家伙...”

    伸手摸了摸爱丽丝的额头与脸颊,确认了温度之后,女护士这才看向陆齐,说道:

    “这应该是感冒导致的高烧,不过还是要经过医生诊断才行。请跟我来,我带你们去见医生。”

    “好的。”

    跟在女护士的身后,穿过大厅左侧的走廊,来到了一个外面挂着“呼吸内科”的科室外。

    来得好不如来得巧。

    科室内,坐在一张桌子后的男医生,刚刚看完最后一名病人。

    看到女护士领着陆齐与康纳走进来,男医生不由微微一笑,向女护士打招呼道:

    “噢,格林女士,你又为我带来了一位病人吗?”

    一头梳得整齐的棕发,一尘不染的白大褂,以及桌面上叠得整齐的病历,从细节处,便可以看得出,这位医生应该是受过良好教育,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专业人士。

    “是的,莫伦斯医生。”

    向医生回以微笑,女护士随即转过头来,向陆齐说道:“莫伦斯是最好的呼吸内科医生,你可以放心。”

    “谢谢你,格林女士。”

    “不用客气。”

    女护士离开之后,陆齐便抱着爱丽丝,坐到医生面前的座椅上。

    而康纳,则是非常乖巧地坐到一旁的椅子上,眨着大眼睛,观察着整个诊断的过程。

    一边给爱丽丝诊断,莫伦斯医生一边随口问道:“这位小天使的名字叫什么?”

    “爱丽丝。”

    “那你是她的...”

    “表哥,远房表哥。”

    闻言,莫伦斯医生手上一顿,瞥了瞥陆齐那张明显与爱丽丝不同血统的面容,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什么。

    经过莫伦斯医生的诊断,得出的结论,令陆齐与康纳都松了一口气。

    爱丽丝的病情并无大碍,只是身体虚弱,着凉感冒所引发的高烧。

    幸亏来得及时,如果再拖久一些,可能就不单单只是发高烧那么简单了...

    吃了退烧药,再通过毛巾冷敷、擦拭身体之后,爱丽丝的发热症状,明显消退。

    看着病床上,沉沉睡去的爱丽丝,站在病床旁的康纳,俯下身子,在妹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把妹妹的手小心放进被子里,康纳这才转过身来,一脸认真地向陆齐说道:

    “谢谢你,艾利克斯,如果不是你,爱丽丝可能...”

    没让康纳说完,陆齐便伸手“啪”的一声,按在了少年的脑袋上,打断了少年的话语:

    “说什么呢,我可是你们的远房表哥,照顾你们是应该的嘛...再说了,看病的钱是你自己赚回来的,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说罢,陆齐用手弄乱了少年的一头金色碎发,故意板起脸来,嘱咐道:“以后不用再向我道谢了,知道了吗?”

    被弄乱头发的少年,刚想说话,肚子却突然传来了“呜~~~”的一阵叫声。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康纳有些不好意思地撇过头去,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少年肚子这么一叫,倒是提醒了陆齐。

    “饿了吧?我出去买点吃的。”

    “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你留在这里陪着爱丽丝吧,我能搞定的。”

    “可是你不认识路,而且外面到处都是暴徒帮的人...”

    看着康纳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陆齐回以微笑,出言安慰道:

    “放心吧,我虽然不认识路,但是我会问路的。至于暴徒帮的人,我会小心避开他们的。”

    “那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好的。”

    摸了摸少年的头,陆齐这才走出了大病房,顺着走廊,向医院门口走去。

    来到医院门口,随便上了一辆马车,屁股刚粘上座椅,陆齐便开口向马车夫说道:

    “附近最好的旅馆,带我去那里。”

    “好的,先生。”

    搭乘马车,沿着道路左侧,一路向北。

    大约五分钟后,马车停在了一栋外表古朴,但不失典雅的旅馆面前。

    把一枚银币丢给马车夫,陆齐对其嘱咐道:

    “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好的,先生。”

    走出旅馆,来到前台,一位身着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随即微笑相迎:

    “欢迎来到钟鸣之家旅馆,先生,请问是入住还是用餐呢?”

    “我想在你们这里租一间双人房,还有房间吗?”

    “让我看看...”

    说话间,前台经理便低头查阅了一下入住记录,很快抬起头来,向陆齐说道:

    “有的,请问你打算租多久呢?”

    “三个月!”

    衣食住行,是人的最基本需求。

    而四大需求当中,陆齐已经满足了其中的三项。

    衣服已经有了,虽然不太干净;食物只要有钱,随时可以获得;至于出行,出门叫辆马车,既方便又有格调!

    只剩下“今晚在哪里过夜”的问题,尚未解决。

    显然,棚屋是回不去了。

    虽然陆齐也没打算让康纳和爱丽丝回去...

    暴徒帮的人认识康纳,也记住了他的这张极具辨识度的面孔,现在肯定在街上到处找他们。

    为了兄妹俩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安全,尽快找到一个临时住处,才是当务之急...

    陆齐的租房要求,倒是让旅馆经理有些惊讶。

    打量了一下陆齐的样貌与衣着,中年男人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如果是一下子租三个月的话,价格上,我们会优惠一些的。先生,你确定要租吗?”

    “是的,一共多少钱?”

    “那将会是六先令,需要提前支付三分之一的定金...”

    没等对方说完,陆齐便将六枚银币拍在台面上,霸气地说道:

    “不用了,我一次性付清。”

    “非常感谢你的信任...”

    一边把银币收起来,旅馆经理稍稍一顿,随即问道:“我该如何称呼你呢,阁下?”

    “叫我马尔斯就行。”

    “好的,马尔斯阁下。”

    “对了,我希望你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是我租的这个房间,可以吗?”

    看着陆齐一脸认真的模样,旅馆经理也是收起了微笑,一脸肃然地保证道:

    “先生,你要知道,我们钟鸣之家旅馆已经经营了数百年,从来不会泄露住客的任何信息!”

    闻言,陆齐满意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带我去看房间吧!”

第两百零一章 找工作,一下子赚很多钱的那种

    房间所在的楼层,位于旅馆的三楼。

    空间不大也不小,大约有六十平方米。

    木梁、枝形吊灯、木地板、壁炉加上考究的装饰,让陆齐一走进房间,就会感到一股浓浓的维多利亚风情,扑面而来。

    客厅、卧室、盥洗室,生活所需的家具,也应有尽有。

    来到窗口,往外望去,陆齐正好可以看到街道上的风景。

    “马尔斯阁下,这间房间,你还满意吗?”

    “是的,我很喜欢这间房。”

    转过身来,陆齐望向门口边的旅馆经理,随即说道:

    “是这样的,迪金森先生,我需要洗漱一下。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让旅馆的伙计,帮我出去置办一些干净的衣服,顺便准备一些食物,可以吗?”

    “当然!非常乐意为你效劳。”

    将陆齐所需要的东西默默记下,然后又大致确认了一下陆齐的身材尺码之后,旅馆经理随即说道:

    “请你稍等,我会立马派人去办的。”

    “谢谢,你非常的友好。”

    “这是我的荣幸,也是本旅馆的待客之道。马尔斯阁下,希望你能在这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间...”

    “我会的。”

    伸出手来,与陆齐礼貌一握,旅馆经理便识趣地退出了房间,随手带上房门,只留下陆齐一个人。

    不一会儿,旅馆的伙计,就将两桶滚烫的热水,送进房间来。

    来到盥洗室,脱掉衣服,用热水擦洗了一下全身,算是亲身体验了一下维多利亚时代的特色洗澡方式。

    等他洗漱完毕,下半身只围着一件浴巾,走出盥洗室时,他才发现自己所要求的东西,已经放到了客厅的茶几上。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和一双皮靴,在外面套上一件英伦风格的黑色风衣,焕然一新的陆齐,这才拎起装有面包、干酪以及熏肉、牛奶的油纸袋,离开房间。

    来到旅馆门口,那名提前收了车费的马车夫,早已不见踪影。

    对此,陆齐倒没有在意,只是随手又招了一辆马车,向医院行驶而去...

    回到医院,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

    这个时代的医院,到处都是细菌,为了不把这些病菌都吃进肚子里,陆齐把康纳叫到医院的庭院里,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才开始享用食物。

    “诺,想吃什么自己挑吧。”

    接过油纸袋,打开一看,康纳不由一愣,他没想到陆齐一下子买了这么多吃的。

    犹豫了一下,他才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块小麦面包,和一小块干酪。

    看着把干酪夹在面包里,大口大口吃的样子,陆齐随手伸进袋子里,掏出一罐玻璃瓶装的牛奶。

    掀开盖子,把牛奶递给少年,陆齐如同一位亲切的长辈,说道:

    “你还在长身体,要多喝点牛奶。”

    闻言,嘴里鼓囊囊,如同一个小松鼠的康纳,稍稍抬头看了看陆齐,便乖乖地接过牛奶,小口地喝了起来。

    见状,陆齐欣慰地点了点头,这才开始享用自己的那一份午餐。

    一边吃着一百多年前的小麦面包和熏肉,陆齐一边还不忘问起康纳两兄妹的家庭情况,譬如父母去哪了、家乡在哪里、还要没有亲戚等等...

    对于陆齐的问题,康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康纳的全名,叫做康纳·伍德伯恩,而爱丽丝则是叫**丽丝·伍德伯恩。

    伍德伯恩兄妹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岁,家乡是距离伦敦大约几十公里外的南安普顿。

    他们的母亲早在生爱丽丝的时候,就因为难产去世。

    而他们的父亲,是一位行商。

    一年前,在带着两兄妹来伦敦经商时,遭遇了帮派份子的抢劫。

    为了保护孩子以及货物,他们的父亲被不慎杀害,失去依靠的两个孩子,从此流落街头。

    为了养活自己,也为了照顾妹妹,康纳开始在街头混迹,成为了一名小扒手...

    即便每个月都要向暴徒帮上交保护费,靠着偷偷摸摸,他还是可以勉强让自己和妹妹,在这座城市生存下去。

    但是,妹妹的生病,让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绝境之中。

    “...如果不是马尔斯阁下您出手相助,爱丽丝可能就已经...”

    说到这里,低着头的少年,不由猛地一抬头,用那双坚定的双眸,紧紧盯住陆齐,极其认真地说道:

    “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我就是您的仆人,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会永远效忠于您的!”

    看着康纳一副完全不像开玩笑的样子,陆齐反而觉得更加好笑。

    伸手摸了摸头,将少年的一头金发再次弄乱,陆齐一边微笑着,一边说道:

    “康纳,我不需要仆人,也不用你永远效忠于我。你已经在为我工作了,忘记了吗?”

    闻言,少年表情不由一愣,小脸满是疑惑:

    “呃?”

    “你是我的向导呀!你的主要工作,就是带我熟悉这座城市,知道了吗?”

    “明白了,马尔斯阁下!”

    “不用这样叫我,叫我艾利克斯就行了。”

    “好的,艾利克斯阁下!”

    闻言,陆齐嘴角一抽,看着少年一副认真严肃的样子,张了张嘴,还是没有纠正他的叫法。

    “对了,暴徒帮的人已经知道你们住在哪里了,所以,我给我们在附近的旅馆,租了一个房间。以后你和爱丽丝,就跟我一起生活吧!”

    已经代入小跟班角色的康纳,没有任何意见,直接点头道:

    “是,艾利克斯阁下。”

    已经领教到康纳的小小倔强,陆齐无奈扶额,为了转移话题,只好问道:

    “对了,如果我想找一份工作的话,你觉得我可以去做什么?最好是那种可以一下子赚很多钱的...”

    虽然暴打暴徒帮,劫富济贫这份高收益的工作,非常适合他。但是,在还没有了解敌人势力与能量之前,往死里得罪一个号称全伦敦最大的帮派,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为了适应这个陌生的时代、陌生的城市,好好生活下去,并且照顾好两兄妹,他需要钱。

    一大笔可以让他和兄妹俩都衣食无忧的钱!

    听到陆齐的问题,康纳低头思索了一会儿,仿佛想到了什么似的,双眼一亮,开口道:

    “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去参加搏击赛!”

第两百零二章 一石二鸟,干就完事

    搏击赛?

    这个名词,让陆齐瞬间想到了自己在洛圣都时,曾经参加过的地下黑拳。

    “搏击赛,你指的是那种两个男人,赤手空拳,在擂台上进行不合法的搏击,然后观众对胜负进行下注的那种比赛吗?”

    “是的,艾利克斯阁下。”

    点了点头,康纳一脸肯定地说道:

    “以你的身手,我觉得,就算那些有名的职业拳击手,也不会是你的对手!”

    见识过陆齐的搏斗水平,康纳对他称霸地下搏击界,充满了信心。

    “打架赚钱吗?挺好...”

    陆齐倒是没想到,穿越回一百多年前的伦敦,自己还是要走上曾经的老路。

    不过,老话说得好,不管黑猫白猫,抓得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只要能短时间赚大钱,管他是什么

    更何况,除了能够在短时间内赚一笔快钱之外,参加搏击赛,他还可以顺便锻炼自己的近战技能,争取早日将【咏春拳】升到lv5。

    正所谓,一石二鸟,干就完事!

    “很好,等爱丽丝出院之后,我们晚上去搏击俱乐部看看。”

    “是,艾利克斯阁下!”

    。。。

    在医院休息了半天,爱丽丝终于退烧了。

    幽幽醒来的爱丽丝,睁开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一个陌生男人站在一起,有些摸不清头脑。

    “哥哥,这个一脸坏笑的人是谁?”

    “呃!”

    这一句“一脸坏笑的人”,如同一把利刃,径直插入了陆齐的心中,让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起来。

    一脸坏笑?

    我那是和蔼可亲、善解人意的笑容好吗?!.

    留下康纳跟爱丽丝解释,黯然神伤的陆齐,则是去找莫伦斯医生,询问爱丽丝能否出院。

    过来查看了一下爱丽丝的情况之后,确认已无大碍,莫伦斯这才同意了出院的请求。

    办理完手续,回到病房的陆齐,看到已经下床的爱丽丝,不由问道:

    “怎么这么快就下床了,不再休息一会儿...”

    爱丽丝穿着一件淡灰色女佣裙,一头金发披于两肩,小脸依旧残留着淡淡的晕红,显得格外可爱。

    但是,如此小可爱,突然向陆齐弯腰鞠了一个躬,正色道:

    “谢谢你的关心,艾利克斯阁下。我都听哥哥说了,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非常感谢你救了我的哥哥,还有出钱给我看病。”

    即使生活拮据,也没有让爱丽丝忘记父母交给自己的礼仪。

    对于有礼貌的孩子,陆齐一向都是非常喜欢的。

    “不用在意,你没事就好。爱丽丝...”

    顿了顿,陆齐不由弯下腰来,平视着女孩的大眼睛,笑着问道:“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

    “康纳已经跟你说了,我们以后会一起生活的事吗?”

    “是的,他说了。”

    “那你觉得怎么样?”

    闻言,爱丽丝歪着头,思考了一下,才回答道:“哥哥去哪我去哪,我都可以的。”

    看着乖巧懂事的爱丽丝,陆齐还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女孩的头,随即说道:

    “那走吧,我带你们回家!”

    伸手拉住兄妹俩的手,化身年轻老爸的陆齐,带着两人,向医院门口走去。

    看到这温馨的一幕,刚从另一个病房走出来的格林女士,不由发出了感叹:

    “噢,多么美好的画面呀...”

    。。。

    乘坐马车,回到旅馆时,已经是晚上的八点。

    伦敦的街头,一盏盏路灯映射而出的光明,为每一位行人点亮了前行的方向。

    虽然在现实当中,世界上第一盏电灯,是1879年才由爱迪生所发明。

    但是,在这个不同的游戏世界中,伦敦早已提前实现了电灯的实用化...

    回到房间,兄妹俩对于自己的居住环境,感到非常震惊。

    尤其是爱丽丝,生怕陆齐破费,还出言劝他,不用住如此豪华的房间。

    最后,陆齐好说歹说,才说服了两个为自己钱包着想的小家伙。

    在旅馆用过晚餐,嘱咐爱丽丝不要离开房间之后,陆齐便与康纳离开了旅馆,准备去传说中的搏击俱乐部看看。

    整个伦敦,是由伦敦市外加六个自治区所组成。以伦敦市为中心,六区分布在泰晤士河的两岸。

    旅馆所在的白教堂区,位于伦敦最北部,而他们即将要去的搏击俱乐部,位于伦敦市南边的萨瑟克区。

    穿梭于昏黄的马路上,马车很快便来到了高架铁路旁的一所铸造厂。

    即便接近晚上九点,街头的商店都关了门,街头路人稀少。但在铸造厂内,依旧热闹非凡。

    工厂中央的空地上,被主办方用木板围成了一个简陋的圆形搏击场。

    此时此刻,搏击场内,两名赤果着上半身的壮汉,正在进行着今天最后一场职业搏斗。

    而搏击场的周围,已然站满了热情如火的观众。

    这些观众来自各行各业,但有着许多的相同之处:

    手中都捏着一张赌票,表情狰狞,脸色通红,正在忘情地嘶吼着,为自己下注的拳击手,加油鼓劲:

    “干死他!”

    “对!上勾拳,右勾拳,就是这样,狠狠揍他!”

    “不要怂,上啊!”

    ...

    各种嘶吼与呼喊声,回荡在耳边,让人也不由觉得血气上涌,想要加入他们。

    眼前的场景,倒是让陆齐回想起了自己在洛圣都打黑拳的点滴。

    今天来搏击俱乐部的目的,是踩点,了解对手以及相关规则。

    因此,陆齐在康纳的陪同下,先是绕着搏击场逛了一圈,确认了整个铸造厂的地形环境,出入口、守卫等信息。

    然后,他才来到一旁俱乐部主办方的桌子前,开始向负责开盘的一个中年胖子,套取信息。

    “晚上好,先生。”

    闻言,坐在桌子上,正数着一枚枚硬币,算着账的中年胖子,头也不抬地说道:

    “什么事?”

    没有在意对方的态度,陆齐瞥了瞥胖子身后的两名小弟,随即问道:

    “请问还可以下注吗?”

    这句明显是外行人才会问的问题,并没有让胖子抬起头来,只是随口应道:

    “比赛开始之后,就不可以下注了。这是俱乐部的规矩。”

    “那如果我想报名参加搏击赛,要怎么做呢?”

第两百零三章 我押我会赢

    这个问题,终于吸引了胖子的注意力。

    当他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此前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面孔。

    昏黄的灯光下,胖子的视线,在陆齐那张年轻的面容上,停留了数秒,才开口问道:

    “是你要参加搏击赛?”

    “是的。”

    得到确定的回答,胖子突然起了兴致,一边肆无忌惮地打量着陆齐的身材,一边说道:

    “你要明白,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这小身板,我不确定能否找到跟你相同水平的对手。”

    耸了耸肩,陆齐摊了摊手,一脸无所谓地说道:

    “我来者不拒。”

    “我可不愿意看一场,还没开始就知道胜负的搏击赛...你以前有参加过搏击赛的经验吗?”

    “有。”

    是的,陆齐有参加过类似搏击赛的经验,虽然那是在另一个世界...

    “那好,起码你不是菜鸟...”

    有些狐疑地看了陆齐一眼,胖子拿起桌面上的一支羽毛笔,一边把笔尖放进墨水瓶中,一边说道:

    “我是俱乐部的负责人,巴尔茨。今天和明天的比赛,都已经安排好,如果你要参加的话,我可以给你安排到后天。”

    “没问题。”

    “名字。”

    “泰森。”

    反正这个时代,没有身份证之类的东西,陆齐毫不害臊地报上了拳王的名字。

    “身高体重”

    “6英尺,155磅。”

    “年龄。”

    “25。”

    随着陆齐的一一回答,胖子低下头,在一本参赛者名录上,写下了陆齐的个人信息。

    “很好,泰森,这是你的参赛单。明天你再来这里一趟,到时你就会知道你的对手,到底是谁。”

    接过胖子递来的一张票,陆齐一扫而过,发现上面除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之外,还有一个红色的圆形印章。

    印章上是一串字母间隔开来的英文——blighters,翻译过来,就是暴徒帮!

    看来,暴徒帮的势力,还真的遍布伦敦各处...

    随手把票放进裤兜,陆齐便听到了胖子的逐客令:

    “你可以走了。”

    闻言,陆齐脚步伫立不动,竖起一根手指,开口问道:“我还有一个问题,参赛者可以给自己下注吗?”

    对于陆齐没有听话乖乖离开,胖子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不爽。

    不过,与各种人士都打过交道的巴尔茨,并没有动怒,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

    “可以。实际上,很多自以为是的家伙,在上台之前,都会这样做。”

    “他们以为自己很能打,但是,直到他们的手臂骨折,或者腿被打断,才发现自己的自大,原来是那么的愚蠢。”

    “我看你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对吗?”

    面对巴尔茨的讥讽眼神,陆齐没有回答,只是稍稍躬身,向对方告别道:

    “晚安,巴尔茨阁下。”

    完成踩点兼报名任务,陆齐也没有心思继续看擂台上两名壮汉的互殴,与依依不舍的康纳汇合之后,两人乘坐马车,返回了旅馆...

    。。。。。。

    翌日,陆齐独自一人来到俱乐部,见到了俱乐部给自己安排的对手。

    光头、隆起的肱二头肌、凶狠的面相...

    那是一个不通过测试,就可以直接加入暴徒帮的壮汉。身高比陆齐要矮一些,但粗壮的身材,足以吓住很多人。

    对于俱乐部给自己安排的对手,光头有些意外,但是很快就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大便宜。

    在临走之前,以为自己吃定陆齐的光头壮汉,还用大拇指在脖子上一划,向陆齐挑衅着:

    “小子,你死定了...”

    对于光头对自己的死亡挑衅,陆齐直接选择了无视。

    确认了比赛的时间以及搏斗赛的一些细节之后,陆齐便离开了建造厂。

    。。。

    隔天,中午。

    一直阴沉沉的伦敦,难得阳光明媚。

    刚马车下来的陆齐,感受着身上的暖意,不由感叹道:

    “嗯...今天是个揍人的好天气...”

    走进建造厂,来到巴尔茨的面前,陆齐一边拿出了自己的参赛票,一边跟胖子负责人说道:

    “今天天气真好,你觉得呢,巴尔茨阁下。”

    接过参赛票,看着依旧一脸淡然的陆齐,巴尔茨眉头一挑,随即说道:

    “泰森先生,今天你的赔率可是1:5,不打算给自己下注吗?”

    “我正有此意。”

    话音刚落,陆齐便从裤兜掏出两枚金币,丢到桌面上,微微一笑,“两英镑,我押我会赢。”

    对于陆齐如此充满自信的举动,巴尔茨完全摸不着头脑。

    他没有想到,在见过自己的对手之后,陆齐居然还敢下重金押自己赢。

    眼前这个亚洲人,要不是愚蠢,那就是对自己的实力,拥有绝对的信心!

    那就让我看看,你到底是傻瓜,还是隐藏实力的强者吧!

    想到这里,巴尔茨将一张赌票递给陆齐,嘴上不忘送上一句祝福:

    “希望你好运...”

    下完注,陆齐便脱掉上半身的全部衣服,露出流线型且充满爆发的身材,把双手绑上布条,在观众的鄙夷与好奇眼神下,跳进了搏斗场内。

    而他的对手,已经等候多时...

    站在搏击场外的木箱上,一名身穿燕尾服的礼帽男,拿着一个用铁片自制的大喇叭,为接下来的搏击,炒热了气氛:

    “先生女士们,欢迎来到搏击俱乐部,精彩的搏击赛,继续上演!这一次,我们将会迎来一场相对特别的比赛。”

    “在我的左手边,是15胜4负的约翰,而在我右手边的,是初次参赛的泰森...”

    在介绍陆齐时,许多观众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嘘声。

    有的直接口吐芬芳,脏话与飞溅的口水,向陆齐这个搏击菜鸟,不断袭来。

    按照惯例,介绍了一番对战双方的战绩之后,主持人没有再多废话,直接进入下注环节:

    “现在,先生女士们,你们可以开始下注了!”

    闻言,观众们一窝蜂地冲向了下注的地方。

    显然,百分之九十九的观众,都把自己的钱,押在了陆齐的对手身上。

    没办法,单单从纸面实力来看,陆齐并不占优势。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

    等到下注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名身穿蓝青格子燕尾服,头戴礼帽的年轻男人,才将十枚银币,押在了陆齐的身上。

    压了压帽檐,年轻人露出了一双狡黠的眼眸:

    “希望我的直觉不会出错...”

第两百零四章 此子,恐怖如斯!

    “开打!”

    伴随着主持人的一声令下,陆齐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第一场搏击赛,正式开始!

    话音刚落,陆齐整个人就猛地冲了出去!

    在观众们惊讶的眼神下,陆齐如同一道闪电般,眨眼间,便来到了光头壮汉的面前。

    光头壮汉完全想不到,陆齐会如此之快。

    正当对手满脸错愕之际,陆齐身形陡然一转,腰腹力量全面爆发,右腿猛地侧扫,带着猛烈的破风声,狠狠劈在对手的右脸上!

    下一秒,根本反应不过来的光头壮汉,双眼一翻,将近两百磅的身体,整个飞出!

    只听见“嘭”的一声,在半空进行了360度转体的光头壮汉,轰然落地,溅起阵阵尘埃...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光头壮汉,本来兴奋异常,嘶吼叫喊着的在场观众,顿时就像被死神扼住咽喉般,瞳孔放大,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他们根本无法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那个看起来不算强壮的亚洲人,仅仅用了一脚,就一脚,便干掉了对手!

    这时,一副平静的嗓音,打破了这一刻尴尬的寂静:

    “就这?”

    出声的,是对此完全不意外的始作俑者——陆齐。

    只见他转过身来,看向了木箱上的主持人,问道:

    “这是不是代表我赢了?”

    “呃...”

    被陆齐看着的主持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下意识咽了咽口水,他立马拿起手中的大喇叭,大声宣布道:

    “胜负已分!我们的胜者,是初次参赛的泰森!”

    这一刻,观众们才回过神来。

    所有押了光头壮汉的下注者,意识到自己手中的赌票已然一张废纸,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叹息与咒骂。

    而少数几个押陆齐的下注者,则是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跨过木板围栏,陆齐来到下注的地方,一袭暗红礼服的巴尔茨,早已从那张座椅上,站起身来,恭候多时。

    啪啪啪...

    为陆齐鼓了鼓掌,胖子这才开口赞道:

    “完美的表演!自信的来源,往往是强大的力量。泰森先生,你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闻言,陆齐耸了耸肩,摊了摊手,随口应道:“我只是好运而已,我的对手好像没有太集中...”

    对于陆齐

    “噢,对于每一个赌徒来说,运气永远都是”

    “泰森先生,不知道你是选择就这样离开,还是继续在你的幸运日,赌一局大的呢?”

    “你有什么主意?”

    “我们俱乐部,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规则,我想你应该会非常感兴趣的...”

    “噢,洗耳恭听。”

    “规则是这样的...”

    接下来,经过巴尔茨的解释,陆齐才知道搏击俱乐部的另一条规则。

    如果赢下一场搏击赛,胜者可以选择拿上自己的报酬离开,或选择继续挑战。

    如果选择继续挑战的话,俱乐部就会从俱乐部的选手名录中,挑选四名职业拳击手,来与胜者进行车轮战。

    只要连胜五场,胜者就可以获得当天的巨额奖金——100英镑!

    一旦挑战途中落败,此前获得的报酬,也可以保留。

    显然,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宣传手段。

    要知道,100英镑,可是一笔巨款。足以让一个工人阶级家庭,舒舒服服地过上五年好日子!

    这样的巨大诱惑,吸引了大批参赛者之外,也为比赛增添了新的看点,得到了大批观众的支持。

    独创这条规则的巴尔茨,也是靠着这一手宣传,得到了暴徒帮首领的赏识,成为了暴徒帮萨瑟克区的老大。

    然而,这些事情,陆齐一点也不知道,也不在乎。

    他更加在乎的,自然是唾手可得的100英镑...

    “巴尔茨阁下,你说得对,我的确非常感兴趣。”

    听到意料之中的回答,巴尔茨那张堆满肥肉的脸庞,不由露出了微笑:

    “我就知道!不过,泰森先生,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这个规则已经有两年了。”

    “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人可以连胜五场,从来都没有!”

    说到这个记录的时候,巴尔茨脸上洋溢着满满的自豪,似乎对这个规则从来没有被打破过,非常的满意。

    看过无数场搏击赛的巴尔茨,怎么会看不出来,陆齐的格斗水平,起码能够与自己手下的职业拳击手,打得有来有回。

    他并不在乎那100英镑。

    他在乎的是,能够让俱乐部得到更多的关注,吸引到更加多的客人,赚到更多的钱。

    因为只有那样,巴尔茨才能继续坐稳自己的位子,继续在萨瑟克区当他的老大...

    “所以,泰森先生,你的选择是?”

    闻言,陆齐毫不犹豫地摊开双手,淡然一笑:

    “规则是用来打破的,我很愿意挑战一下。”

    “很好!我立马为你安排对手!”

    说罢,巴尔茨随手一招,一名站在身后的小弟,立马凑到巴尔茨身旁。

    附耳对小弟低语了一番,小弟便点了点头,领命而去。

    或许是每天都有人想要挑战100英镑的连胜纪录,俱乐部的效率,非常之高,很快便安排好了陆齐的对手。

    四名英伦大汉,体型样貌各有不同,唯一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那充满杀气的眼神。

    单单从对方散发出来的彪悍气息,陆齐就可以知道,这四名对手,都是身经百战的搏斗好手。

    然而,这种只有力量,没有速度的人形沙包,正好是陆齐的最爱...

    事实证明,打不到敌人的情况下,就算力量再大,也是徒劳。

    在游斗的战术下,陆齐特地针对肋部、腹部等身体弱点进行攻击,如同摧枯拉朽般,击溃了一名又一名对手。

    而每一次干掉一名对手,他的赔率,就会下降一些。

    从一开始的1:5、到最后的1:0.9,足以说明了,俱乐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他的可怕实力。

    而随着陆齐干掉最后一名对手,毫不意外地打破连胜纪录时,巴尔茨那张自信满满的胖脸上,再也没有了一开始的从容,有的,只是浓浓的难以置信。

    看着一如往常般,淡定无比的陆齐,胖子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此子,恐怖如斯!

第两百零五章 强者才能获得尊重

    巴尔茨对陆齐的观感,与众多目睹了整个过程的观众,如出一辙。

    一招解决对手,已经是出乎意料之外,更不用说连胜五场,最终打破俱乐部的规则,成为了第一位挑战成功的参赛者。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身材不算粗壮的亚洲人,竟然如此的厉害!

    许多喜欢押冷门的赌徒,都不由捶胸顿足,后悔自己没有押陆齐这匹黑马...

    当陆齐穿上衣服,前来领取属于自己的奖金与赌注时,巴尔茨把一袋装有一百多枚金币的精致钱袋,递给陆齐之余,还不忘出言吹捧着:

    “泰森阁下,你的搏击水平,简直令人叹为观止!我想,整个伦敦,几乎没有人是你的对手!”

    接过钱袋,随手放进裤兜,将其转移到更加安全的【物品空间】后,陆齐才淡然一笑,随口说道:

    “你过奖了,巴尔茨阁下。我只是尽我所能罢了...”

    巴尔茨的热情态度,并没有出乎陆齐的意料。

    强者,往往会得到更多的尊重,这条法则,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适用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选择以最快速度解决对手的原因。

    一个肤色格格不入的外来者,想要快速得到这些所谓绅士的畏惧,拳头是最好的办法!

    不过,他的表演太过惊人,以至于引起了巴尔茨的强烈兴趣。

    “泰森阁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刚来伦敦没多久吧?”

    闻言,陆齐不由眉头一挑,随即点头道:“你猜的没错。我刚从遥远的东方,来到这片土地。”

    得到答案的巴尔茨,非常善解人意,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话锋一转,“那你应该听说过,暴徒帮的名字吧?”

    当然,我还揍了几个收保护费的暴徒帮众,从他们身上拿到了启动资金呢...

    这些话,陆齐只是在心里念叨着,嘴上却是如此应道:

    “当然,暴徒帮的名头,伦敦有谁不知道...”

    “不瞒你说,在下除了是这个搏击俱乐部的负责人之外,还是暴徒帮在萨瑟克区的负责人!”

    说完,巴尔茨还特地挺了挺胸膛。但是,陆齐只看到他那昂贵西服也包不住的大肚子...

    装作略显惊讶的样子,陆齐微微躬身,说道:

    “噢,那能够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对于陆齐的态度,非常满意,巴尔茨不由跳过中间的客套话,单刀直入地说道:

    “泰森阁下,我有一个提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你说。”

    “只要你到我手下,为我工作,你就是萨瑟克区的二把手,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显然,这是赤果果的招揽!

    而且巴尔茨的诚意,非常足!

    作为一个区的老大,巴尔茨能够这么礼贤下士,倒是让陆齐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暴徒帮可是全伦敦最大的帮派,如果看中了哪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完完全全可以用更加强硬的态度,来进行招揽。

    手段也更加简单粗暴一些,譬如先带一群小弟,把人包围起来,然后用威胁的语气来说“你要不要加入?不加入的话,就干掉你!”,而不是巴尔茨这样友好的态度。

    如此看来,眼前这个胖子能够坐上萨瑟克区老大的位子,也不是泛泛之辈...

    对于巴尔茨的提案,陆齐没有第一时间作出选择,而是使出了缓兵之计,“巴尔茨阁下,你的提案非常诱人。不过,我需要一点时间考虑,再给你答复,可以吗?”

    “没问题,你尽管考虑,你知道在哪可以找到我...”

    目送陆齐离开,巴尔茨那张堆满笑容的胖脸,一下子变了脸,向身后的一名小弟,招了招手,低声吩咐道:

    “跟着他,看他住在哪里。”

    “是,老大。”

    不远处,躲在人群中的蓝青格子燕尾服男子,目睹了一切,不由眉头一挑,自言自语道:

    “看来有人惹上麻烦咯...”

    。。。。。。

    实际上,陆齐并没有想过加入暴徒帮。

    不要说为巴尔茨工作了,就算让他当暴徒帮的老大,陆齐还不一定接受呢。

    目前,他只想赶紧搞钱,熟悉伦敦,然后再尽可能地触发【支线任务】

    再说了,作为伦敦最大的帮派,陆齐敢百分之百肯定,暴徒帮是触发某个【支线任务】的钥匙。

    而任务的要求,很有可能是让他消灭暴徒帮或成为暴徒帮的首领。

    两个选项之中,他还是喜欢前者。

    毕竟,暴徒帮这个名字,太low,一听就知道是注定被正义人士搞定的辣鸡名字。

    他可不想成为被勇者干趴的大魔王...

    两天后,换了一身装扮的陆齐,把脸部隐藏于前进帽下,从旅馆的后门走出来。

    前两天他刚刚摆脱了一伙“尾巴”,他今天可不想再兜圈子。

    走出小巷,陆齐直接坐上一辆马车,从白教堂区出发,一路向南,来到了伦敦最南边的朗伯斯区。

    之所以来这里,原因很简单,这里也有一个搏击俱乐部!

    与萨瑟克区不同的是,朗伯斯区的搏击俱乐部,讲究一个混战玩法。

    不需要安排对手,只要当场报名人数达到五人,就可以开始混战。

    谁在场上撑到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当然,根据参赛者的不同,赔率也不同。

    而陆齐的赔率,是1:4。

    把150英镑全押到自己身上之后,陆齐就脱掉上衣,进入搏击场。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四名对手,觉得陆齐看起来最好欺负,所以一上来就打算联手先干掉陆齐。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个看起来不太壮硕的亚洲人,才是场上最能打的!

    陆齐也没有浪费时间,直接全力施展,一个人将四名对手,全部干倒。

    拿上自己赢的六百英镑赌金,陆齐便匆匆离开了俱乐部。

    因为,已经有人认出了他,就是那个打破萨瑟克区搏击俱乐部连胜纪录的亚洲人。

    再不走,暴徒帮的人可不会就这样轻易放他离开...

    然而,消息还是如同风儿一般,传得很快。

    两次搏击赛,让“泰森”这个名头,响彻地下搏击界,还被一些好事的观众,称之为“黄色闪电”。

    意指出手很快,在几个回合内,就会将对手击败。

    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两场搏击赛,也引起了暴徒帮的关注...

第两百零六章 确定过眼神,都是被坑的人

    伦敦,斯特兰德区。

    某个私人剧院内,暴徒帮七个区的老大,统统围坐在一张长桌前,一言不发,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这时,一道略显沙哑的嗓音,打断了此刻的沉默:

    “噢!看来是我迟到了...”

    话音刚落,一位留着精致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到长桌的主位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的名字,叫做马克斯韦尔·罗斯。

    如同他右脸颊上的一道凶恶疤痕般,他的名头,也是充满了震慑力。

    伦敦的地下统治者、暴徒帮的首领,这些都是他的身份。

    暴徒帮的高层,之所以聚集于此,只因今天是暴徒帮一月一度的例行会议。

    “好了,上菜吧!”

    伴随着罗斯的一声令下,早已等候多时的仆人们,将一盘盘精致的菜式,陆续呈上长桌。

    酒足饭饱后,罗斯端起一个纯银雕刻的酒杯,抿了一口杯中美酒,闭眼享受了舌尖传来的甜与涩,才缓缓开口问道:

    “最近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新闻,说来听听。”

    在罗斯的开口下,其他分区的老大,这才开始了一月一度的工作汇报。

    听着手下的汇报,罗斯看上去不太在乎的样子,只是不断给自己的空杯子倒酒,时不时点一下头,表示自己在听。

    实际上,他的脑子里,到底在想着什么,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听完几名手下的日常汇报,罗斯正好喝完了瓶子中的红酒,挥手让仆人去拿酒之余,他一边用手指有节奏敲击着桌面,一边问道:

    “巴尔茨、史特恩、格雷夫斯,俱乐部的经营情况如何?”

    被点名的三人,分别是萨瑟克区、朗伯斯区以及威斯敏斯特区的老大,也是伦敦三个地下搏击俱乐部的负责人。

    作为暴徒帮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俱乐部的经营情况,罗斯还是比较在意的。

    首先回答的,是巴尔茨。

    挺了挺胸,一袭黑色燕尾服的胖子,努力让自己的嗓音,听起来清楚但不失礼节:

    “非常好!客人增长速度良好,每天的收入,已经快突破一百英镑!”

    见到巴尔茨邀功,其余两人,也不甘示弱。

    一边听着手下的汇报,罗斯一边随手接过仆人递来的酒瓶,给自己的杯子倒酒。

    目送血红的液体倒入银杯,罗斯端起银杯,轻轻摇晃着,嘴上不忘问道:

    “嗯...没有人来捣乱吧?”

    这个问题,倒是让巴尔茨眉头倏地一抖。

    捣乱倒没有,只是有一个家伙,打破了俱乐部的连胜纪录,

    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说起那件事时,他眼神一凝,正好看到了坐在自己对面的朗伯斯区老大史特恩,欲言又止的模样。

    两人确定过眼神,都是被坑的人。

    最后,先出声的,是史特恩!

    “捣乱倒是没有,只是有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亚洲人,来俱乐部打了一场,赢了很多钱...”

    “亚洲人”这个关键信息,让竖起耳朵的巴尔茨,不由心头一跳。

    不会吧,他不会说的是那个家伙吧?!

    然而,当史特恩说出“泰森”这个名字时,巴尔茨顿时明白了一切。

    陆齐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提案!

    从一开始,对方的目的就是利用自己的高超搏击能力,从搏击俱乐部赢钱!

    让巴尔茨更加没想到的是,白教堂区的老大凯拉克,也突然插话道:

    “那个亚洲人,是不是大概六英尺高,一头黑色短发?”

    “你怎么知道?!”

    “废话,他前不久还揍了我手下,抢走了一笔刚刚收上来的保护费...”

    两人的对话,坐在一旁的巴尔茨,越听越心惊。

    他没想到,自己想要招揽的家伙,竟然是这么一个不安分的人!

    不过,细想一下,如果拥有那样的搏击能力,任谁也不会安安分分地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

    于是,巴尔茨也没想着隐瞒,便顺势将陆齐打破俱乐部连胜纪录的事情,娓娓道来。

    默默听着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罗斯一边摸着手中的银杯,一边意有所指地说道:

    “看来这是一个不甘寂寞的有趣家伙...那么,你们打算怎么处理他?”

    朗伯斯区和白教堂区的老大,意见非常统一,觉得直接干掉这个敢把主意打到暴徒帮头上的家伙,更加符合暴徒帮的做法;而萨瑟克区的老大,也就是巴尔茨,却提出了招揽陆齐到手下的不同意见。

    听完手下的意见,罗斯沉吟了片刻,才随手一挥,说道:

    “先把人抓起来,如果不愿意加入暴徒帮,那就把他埋葬吧!”

    “是!”

    得到罗斯的命令,暴徒帮的几位老大,不敢怠慢。

    由于陆齐出行非常谨慎,常常使用马车进行移动,轻易不会露面。导致暴徒帮至今还不知道陆齐的住处,到底在哪里。

    再加上陆齐使用的“泰森”是假名,也无法利用名字去打听。

    因此,他们只能通过分析陆齐的目的与动向,来推测他的下一个目标。

    本以为陆齐的下一个目标,会是威斯敏斯特区的最后一个搏击俱乐部,三个分区的老大都集结了兵力,想要埋伏陆齐一手。

    却没想到,愣是等了好几天,都没有看到陆齐的任何踪影...

    。。。

    距离罗斯下令的第四天。

    威斯敏斯特区,搏击俱乐部。

    前来观看搏击赛的客人们,沉浸在搏击场上的激情对碰,并没有留意到俱乐部内外,比平常多了不少红色马甲的守卫。

    不过,有人注意到了。

    “让一下...让一下...”

    穿梭于观众之间,戴着一顶前进帽的康纳,在俱乐部逛了一圈,才大摇大摆地走出了俱乐部,来到了距离俱乐部两百米外,钻进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马车上。

    马车上,除了陆齐之外,还有一名蓝青格子燕尾服,黄红相间紧身裤的年轻男人。

    听着康纳的汇报,陆齐表情依旧,但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人,则是一副得意的模样:

    “看,我告诉过你了,他们已经盯上你了...”

    闻言,陆齐微微一笑,脱下头上的礼帽,致意道:

    “非常谢谢你的提醒,托平阁下!”

第两百零七章 最强赌徒托平酱【求订阅!求票票!】

    时间追溯到半天以前...

    时值中午时分,陆齐带着康纳与爱丽丝一同乘坐马车,来到距离旅馆几个街区外的商业街。

    两次搏击赛,奖金加上赢的钱,超过了六百英镑。有了钱,总得花出去,才能体现价值。

    躲过街头的暴徒帮众,三人进到一家服装店,打算给兄妹俩置办几套衣服。

    任由裁缝给两兄妹量尺码,陆齐则是拿起一件兜帽风衣,打算试穿一下。

    然而,在试穿时,他却利用服装店内的全身镜,瞥到了门外闪过一道身影。

    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放回风衣,向有些拘谨的兄妹俩,吩咐道:

    “你们留在这里,我暂时离开一会儿,马上回来...”

    说罢,陆齐则是离开服装店,左右环顾,压了压礼帽的帽檐,缓步走进了一旁的小巷里。

    离开街道大概十多米,确定外面的人不会注意到小巷内发生的一切,陆齐这才脚步一顿,突然开口说道: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跟踪我...”

    嗓音回荡在小巷内,却没有任何回答。

    “行吧,如果你不出来,等下我把你揪出来的时候,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客气了...”

    此话一出,拐角处突然冒出了一道身影。

    一个头戴礼帽,身着蓝青格子燕尾服,黄红相间紧身裤的年轻男子,出现在陆齐的面前。

    陆齐敢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对方。

    “你是谁?”

    闻言,年轻人脱下头顶礼帽,向陆齐微微躬身,自我介绍道:

    “罗伯特·托平,伦敦最强的赌徒,在此为你效劳!”

    托平?脱贫?!

    真是个好名字...

    吐槽的想法一闪而过,陆齐表情平静,继续问道:

    “为什么跟踪我?”

    “泰森阁下,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了,萨瑟克区的搏击场上,你的英姿,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托你的福,我赚了不少。所以,作为回礼,我打算赠送你一些情报。”

    眉头微微一挑,看着托平那张散发着善意的面孔,陆齐按下了将其干趴进行审问的想法,随即说道:

    “我在听。”

    接下来,罗伯特·托平将暴徒帮已经盯上了陆齐,打算在威斯敏斯特区的搏击俱乐部,对他进行埋伏的情报,全盘托出。

    不仅如此,由于陆齐最早出现在白教堂区,所以白教堂区的暴徒帮老大凯拉克,也派出了大批小弟,满大街在找他。

    简而言之,就是刚来伦敦没多久,陆齐就惹上了全伦敦最大的帮派!

    对此,陆齐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

    原因很简单,他根本不怕暴徒帮的报复。

    行事谨慎,更多是为了康纳兄妹俩的安全着想罢了...

    倒是眼前这个来给自己通风报信的家伙,让陆齐有些好奇:

    “你跟我说这些,对你有什么好处?”

    耸了耸肩,摊开双手,托平露出一副真诚的笑容,说道:

    “没有任何好处,我只是想和你这样英勇的人,交个朋友,仅此而已...”

    。。。。。。

    时间回到现在。

    马车上,谈话仍在继续。

    “现在你知道暴徒帮盯上你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自有办法。”

    “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这是我的地址...”

    说完,托平将一张纸条,递给陆齐。

    接过纸条,陆齐并没有第一时间放进口袋,而是看着托平,问道:

    “你不怕跟我牵扯上,被暴徒帮当做我的同伙吗?”

    闻言,托平哂然一笑,摊了摊手,说道:

    “泰森阁下,我是一个赌徒,在我的赌局中,你的胜率,要比暴徒帮更加高。至于同伙...我更喜欢朋友这个称呼。”

    “既然如此,我现在正好有一个忙,想让你帮我一下。”

    “噢,乐意效劳!”

    “关于暴徒帮,你知道多少?”

    陆齐的想法很简单,暴徒帮你敢惹我,我就干你!

    但是,直接莽上去,等同于送死。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已经有枪械的存在。就算他有【呼吸回血lv3】这个逆天技能,一枪打在要害上,也足够他喝一壶的。

    所以,避免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才是明智的选择...

    “谢谢你的情报,托平阁下。”

    “没问题。如果有需要,你知道在哪可以找到我...晚安,泰森阁下还有小家伙。”

    说罢,托平便打开车门,走下马车,消失于漆黑的小巷中。

    “马尔斯阁下,现在我们怎么办?”

    “我们回家!”

    。。。

    乘坐马车,返回旅馆,换了一身便于活动的衣服,套上一件兜帽风衣之后,陆齐便再次离开旅馆。

    要想击败敌人,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了解敌人!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而暴徒帮作为全伦敦最大的帮派,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扳倒的。

    饭要一口一口吃,因此,陆齐决定先收集情报,然后对暴徒帮进行逐个击破。

    根据托平的情报,暴徒帮是由一个叫做“罗斯”的人所组建,手下七名帮派老大,分别是伦敦七个行政区的实际管理者。

    为了以后出行不用躲躲闪闪,再加上他的第一个目标,选定为白教堂区的老大——凯拉克。

    把面容隐藏于兜帽下,在昏暗的大街小巷中穿行,陆齐很快便抵达了白教堂区的火车站附近。

    凯拉克,就在火车站内的某个地方。

    先是绕着火车站转了一圈,确认火车站的守备情况之后,陆齐便找了一个巡逻的空档,双手抓住墙面的突出处,翻越过火车站的外围高墙。

    借着夜色,如同黑夜幽灵的陆齐,躲过举着火把,到处巡逻的守卫,潜入到火车站的卸货区。

    蹲在货物木箱后,微微探头,陆齐很快便发现了一名疑似凯拉克的人物。

    那是一个身穿黑色马甲,胸前佩戴着一枚银质十字架的秃头壮汉。

    嗯,在发际线上,这位老哥肯定是纯正的英伦人...

    吐槽了一下对方的发际线,陆齐刚想再拉近一些距离,听听凯拉克到底在跟手下说着什么时,异变陡生!

    只见陆齐双眼一厉,猛地转过身来,从风衣下掏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左轮手枪,指着不知何时来到自己身后的一道黑影,低喝道:

    “不想死的话,就说出你的来意!”

第两百零八章 半个刺客

    借着微弱的月光,陆齐大致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站在陆齐面前的,是一名肤色暗黄,身穿一袭白黄相间劲装的亚洲男子。

    从对方的五官特征来推断,这是一个印度人。

    此时的英伦,正值日不落帝国的巅峰时期,印度早已沦为殖民地之一。

    整个伦敦,印度人也不少。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看到陆齐这张亚洲面孔,并不会太惊讶的原因。

    或许他们都把陆齐当做了随处可见的印度人...

    面对枪口,对方并没有轻举妄动,只是举着双手,沉声道:

    “泰森阁下,我不是你的敌人,相反,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见对方直接叫破自己的假名,陆齐不由眉头一挑,随即说道:

    “哦,是吗?但是你偷偷摸摸的行为,不是这样说的...看来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但是,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闻言,男子微微躬身,摊开双手,自我介绍道:

    “亨利·格林,在此为你效劳!”

    听到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再加上“暴徒帮”“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等多个信息,此时的陆齐,终于确定自己身处于《刺客信条·枭雄》的游戏世界中!

    而眼前这个老哥,正是该游戏的主要配角之一,被印度刺客兄弟会放逐到伦敦的刺客——“幽灵”亨利·格林!

    关于《刺客信条·枭雄》这款游戏,陆齐通关过一次。但是,对于游戏剧情的了解,就仅限于游戏的背景、主要角色,以及在潜行暗杀与开启无双的两种战斗模式中,摇摆不定。

    对他而言,《刺客信条》系列的每一部游戏,剧情的主旋律,都是围绕着刺客兄弟会与圣殿骑士团长达千年的对抗来展开。

    只是换了不同的主角,不同的时代背景罢了...

    想到这里,陆齐已经确定了眼前的印度老哥,并不是自己的敌人。

    按下飘絮的思绪,陆齐随手收回手中的左轮手枪,低声说道:

    “所以,格林阁下,你这么晚来这里,不是特地为了跟我打声招呼吧?”

    格林并没有回答,而是左右环顾四周,随即说道:

    “这里不安全,我们换一个地方说话,如何?”

    “带路吧!”

    跟在格林的身后,左转右拐,翻越高墙,两人离开了火车站,来到了附近的一条小巷内。

    “好了,这里应该安全了,我们...”

    没等格林说完,陆齐便出言打断了他:

    “你是一名刺客,我说得对吗?”

    此话一出,格林猛地一转身,用惊讶的眼神,紧紧盯着陆齐,仿佛想要从他的表情中,读出对方的心思。

    然而,陆齐的脸上,只有淡淡的微笑。

    “不用这么惊讶,你的护臂,还有你的敏捷身手,都出卖了你。”

    “你到底是谁?!”

    耸了耸肩,陆齐摊开双手,淡然一笑,说道:

    “重新认识一下,我的名字,叫做艾利克斯·马尔斯,算是半个刺客!”

    是的,在得知对方身份的一刹那,陆齐就打算冒充一名刺客,与对方搭上关系。

    接下来,为了取信格林,陆齐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充满坎坷的故事:

    他来自遥远东方的清国,父亲曾经是一名刺客兄弟会的刺客,在与圣殿骑士的战斗中,被残忍杀害。母亲为了让他躲避圣殿骑士的追杀,将他送上了一艘前往伦敦的货船。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听完陆齐的故事,格林倒是没有产生太大的怀疑。

    一般来说,知道刺客兄弟会的人,不是圣殿骑士,就是与刺客组织相关的人。

    而从刚才陆齐的潜行水平,以及暴徒帮对他的态度来看,陆齐不像是圣殿骑士,反而更像一名刺客。

    直到此刻,格林已经对陆齐的故事与身份,信了大半。

    “关于你父母的事情,我感到十分遗憾。”

    “谢谢,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这时,格林稍加思忖,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只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说自己是半个刺客?”

    闻言,陆齐面不改色,随口应道:

    “噢,我虽然知道刺客兄弟会的存在,但是,我的父亲并没有让我加入兄弟会,说那样太危险了,只是教了我一些关于刺客的武术与潜行技巧。这也是为什么我没有得到袖剑的原因...”

    “原来如此...”格林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看着低头思考中的格林,陆齐双眼一眨,随即转移话题道:

    “对了,格林阁下,我还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你该不会跟暴徒帮也有过节吧?”

    “可以这么说,不过没有那么简单。”

    顿了顿,格林仿佛想到了什么似的,拍了拍陆齐的肩膀,大手一挥,“我们先回店里,我再跟你慢慢说...”

    “店里?”

    跟在格林身后,陆齐来到了白教堂区最东边的一间古董店。

    “欢迎来到伦敦刺客的最后一处净土。”

    借着煤油灯的光亮,陆齐左顾右盼,打量着古董店的内部装饰,随口问道:

    “还不错,这是你们的联络点?”

    “算是吧。”

    把一杯热茶递给陆齐,格林没有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

    “马尔斯阁下,你听过史塔瑞这个名字吗?”

    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任由温暖的茶水,温润喉间,陆齐这才开口说道:

    “你也知道,我刚刚来到伦敦不过两周,哪里知道这里的情况,他是谁?”

    “克劳福德·史塔瑞,是圣殿骑士不列颠分册的新任大团长,也是一名冷血、无情,任何都做得出来的野心家!在他的领导下,圣殿骑士几乎控制了整个伦敦的方方面面,没有一个领域能够逃脱他的魔掌。”

    “事实上,伦敦已经沦陷了!”

    说罢,发现自己的语气有些过激,格林向陆齐歉意一笑,放缓语气,略显低落地补充道:

    “而且,不瞒你说,整个伦敦,就只剩下我这最后一名刺客了...”

    听着格林为自己普及着伦敦此刻的险峻形势,陆齐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了系统冰冷的提示音:

    【触发条件,支线任务开启!】

第两百零九章 解放伦敦与袖剑

    【支线任务】的名字,叫做“解放伦敦”,任务的要求只有一个:

    “从圣殿骑士手中,解放伦敦!”

    至于用什么手段来完成这个任务,系统都不会在乎。

    因为,它只在乎结果,不在乎过程...

    从格林讲述的险峻形势来推测,要想完成这个任务,无非就是干掉圣殿骑士大团长史塔瑞,以及他手下的党羽,将伦敦七个区重新纳入人(刺)民(客)的控制之中。

    单单听起来,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项耗时颇久的大工程...

    没有注意到陆齐的短暂走神,格林的嗓音,继续回荡在书房内: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已经向克劳利的刺客议会,写了三封信,让他们派人来伦敦,进行援助。然而,三次求助,统统都是以沉默作为回应。”

    “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怎么想,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我需要帮助,伦敦的人民也需要帮助。”

    “显然,我一个人,根本无法阻止史塔瑞日渐膨胀的野心。正因为如此,马尔斯阁下,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与我一起,为了伦敦的解放,并肩作战吗?”

    说罢,格林用充满渴求的眼神,紧紧盯着陆齐,想要得到他的同意。

    对于格林的请求,已经在心里作出选择的陆齐,并没有立马同意,而是低下头来,摆出一副沉思状。

    见状,格林以为他有些犹豫,连忙开口劝说道:

    “马尔斯阁下,我明白的,在你家乡发生的一切,实在让人惋惜。但是,如果你袖手旁观的话,伦敦将会沦为相同的境地!”

    “你的力量,正是伦敦人民急迫需要的反抗之刃!”

    看着越说越激动的印度老哥,陆齐也不好继续装深沉,出声打断道:

    “我可以帮你!”

    “但是,我先得搞定暴徒帮,才能帮你去对付圣殿骑士。”

    听到陆齐同意,格林不由面露喜色,摊开双手,说道:

    “当然,这并不冲突。暴徒帮是圣殿骑士的爪牙,我们不仅要解决圣殿骑士,还要将暴徒帮这颗吸附在底层人民身上的毒瘤,彻底清理掉!只有那样,才能真正地解放伦敦!”

    说罢,格林从座椅站起身来,向陆齐招了招手,便向书桌走去。

    “来,我给你看点东西。”

    从书架上搬下一箱资料,从里面拿出了一卷伦敦地图,打开并铺设在宽阔的书桌上。

    作为伦敦仅剩的最后一名刺客,格林的隐匿能力,非比寻常。

    从摆满整个书架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做满各种标记的地图来看,他的情报能力,也同样出色。

    “数年前,我就开始在伦敦组建情报网,虽然我的格斗水平,不及你。但是,我会尽我所能地给与你援助。”

    “哦,说来说去,就是想让我做工具人呗...”

    虽然心里是这样想,但是,有任务在身的陆齐,也没有在意。

    反正他与刺客组织拥有共同的目标,帮他们就等于帮自己...

    手指在羊皮绘制的伦敦地图上,轻轻摸了一下,陆齐随口说道:

    “给我介绍一下,我们应该从何着手。”

    “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影响广泛,触手遍布每一个特阶级、行政区、帮派、工业的庞大势力。”

    “就拿我们所在的白教堂区来说,这里到处都是犯罪活动、无视规章雇用的童工、横行街头的暴徒帮众,这一切,都有圣殿骑士在背后操控,而且其他行政区也是如此。”

    “我们得把这座城市还给一手打造它的人民。”

    闻言,陆齐把目光放到地图上,伸手点了点白教堂区,说道:

    “那我们先从这里开始,如何?”

    “如你所愿!”

    说罢,格林便开始在一个箱子里,翻找起来。

    “在收集情报期间,我建立了一些关系,也认识了一些不愿意屈服于圣殿骑士和暴徒帮的盟友...”

    “暴徒帮在散布恐惧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城里的有些帮派,试图反抗他们,但都被他们的势力狠狠揍了一顿。现在,只剩下白教堂区的煤渣帮还在坚持反抗,不过,再这样下去,他们可坚持不了多久...”

    说话间,格林将一张写有地址的小纸条,递给陆齐,说道:

    “这是煤渣帮的据点位置,如果你可以给与他们一些帮助的话,或许可以将他们拉进我们的阵营。”

    低头看了看纸条上的地址,随手将其揣进口袋里,陆齐不由开头调侃道:

    “这么多的坏消息,总算有一个听起来好一点的了。起码让我知道,我们不是单打独斗...”

    “除了得到当地帮派的支持之外,我们还得让警备队对我们的举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有一位盟友,在警备队里,叫做弗雷德里克·艾柏林。”

    “我明天带你去跟他见个面...”

    这时,印度老哥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一顿,随即说道:

    “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稍等一下...”

    说罢,他便来到书架前,从最上方的格子中,拿下来一个外表精致的木盒,放到桌面上,缓缓打开。

    当陆齐看清盒子内的物品时,不由双眼一亮,

    “这是?!”

    只见木盒内,静静摆放着一具黑色皮革护手,外表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般,令人着迷。

    没错,即便是第一次看到实物的陆齐,也第一时间认出了眼前的这个护手,正是每一位刺客都拥有的特殊武器——袖剑!

    “虽然你不是一名正式入会的刺客,但是,你具备成为一名刺客的一切能力。再说了,在如今的险峻形势之下,你或许比这具袖剑的前任主人,更加需要它。”

    “在下次给刺客议会写信的时候,我会将你的事情汇报上去,让议会同意你加入兄弟会的。”

    “至于这把袖剑,你就先用着吧!”

    玩过《刺客信条》系列游戏的每一位玩家,内心都有一个刺客梦,陆齐也不例外。

    强忍心中的激动与兴奋,陆齐捧起袖剑,想要套到左手上去,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尴尬的事实:

    “呃...这袖剑,好像有点窄呀?”

第两百一十章 伪刺客与女装大佬

    经过印度老哥的提醒,陆齐才知道,护手可以通过两侧的绑带,进行宽窄的调整。

    闹了个笑话之后,半激动半兴奋的陆齐,这才戴上了这具看上去低调且不凡的袖剑。

    袖剑,其实是整个刺客武器的统称。

    整个袖剑,由一段铁纸刀片与至少两个线圈、三枚齿轮、两枚链齿、一条链条与三枚螺丝钉,以及用于隐藏袖剑的一块皮革护手组成。

    “你的手腕只要微微往下压,触碰护手内侧的压力开关,就会触发剑刃弹出...”

    话音未落,陆齐左手手腕微微一弯,“铮”的一声,一截充满寒意的锋利剑刃,倏地从手腕下弹出!

    “就像这样!”

    近千年以来,经过刺客们不断改良,袖剑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需要切除无名指才能使用,只要简单熟悉一下袖剑的构造,就可以轻易上手。

    袖剑在身,陆齐才感觉自己顿时变成了一名“耕耘于黑暗,服务于光明”的刺客!

    如果再把兜帽戴上,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装作看风景的话,那就更加有感觉了。

    虽然,他只是一个不会信仰之跃、鹰眼视觉的伪刺客...

    操控着袖剑,不断弹出收回,刚刚装备上袖剑的陆齐,就像得到新玩具的婴儿,充满了好奇与欣喜。

    看着陆齐的模样,格林不由想起了自己初次通过刺客试验,获得袖剑时的样子。

    回忆着过去,印度老哥不由微微一笑,随即说道:“袖剑的使用方式,你已经学会了。至于刺杀的技巧,那就需要长时间的磨炼了,不过我相信你很快就会上手的。”

    说罢,伸手拍了拍陆齐的肩膀,语重深长地补上一句:“毕竟,你跟我一样,身上流淌着刺客的血液...”

    听到这话,陆齐只能露出尴尬但不失礼貌的笑容,附和道:

    “是呀,我会努力成为一名出色的刺客...”

    在格林的古董店里,呆了大概两个小时,跟格林约定好明天碰面的时间之后,陆齐才乘着夜色,返回旅馆。

    当他回到房间时,康纳与爱丽丝,早已经进入了梦乡。

    如果不是陆齐出来之前,嘱咐两人不要等他,兄妹俩肯定会强忍着睡意,等到他回来为止。

    看着昏黄的灯光下,侧身睡在同一张床上的兄妹俩,陆齐不由来到床边,给两人拉上被子,自顾自地轻声道:

    “做个好梦....”

    话落,灯灭,房间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

    翌日,中午。

    戴上礼帽,换上一身藏青色格子风衣的陆齐,迎着灰蒙一片的天空,来到了格林的古董店。

    与格林汇合之后,两人便出发前往白教堂区的某条小巷,与艾柏林警官进行接头。

    在格林的介绍中,这位艾柏林警官,是一名伪装大师。

    但是,当对方穿着一身女性服装来接头时,陆齐才真正领略到了什么叫做伪装大师。

    真就女装大佬咯?!

    然而,让陆齐更加震惊的是,当艾柏林摘下头顶上的女式软帽时,陆齐差点就脱口而出,叫出了“普莱斯”的名字。

    没办法,要怪就怪艾柏林。

    这位老哥,长得跟普莱斯这个老不死,简直是一毛一样!

    英式大胡子、蓝色眼睛、鹰钩鼻、英伦腔...

    要不是确定对方不认识自己,陆齐还以为是普莱斯,也跟着自己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脑补出普莱斯穿女装的样子,陆齐全程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以至于艾柏林都不由发问道:

    “有什么好笑的吗?”

    为了不得罪对方,陆齐只能微笑着,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在想,有了艾柏林警官你的协助,我们肯定如虎添翼!”

    闻言,艾柏林脸上闪过一抹喜色,随即故作严肃道:“别高兴太早,我需要你们帮我做一些事,才能保证那些警察,不去打扰你们。”

    “当然,等价交换,非常公平。”

    向一旁的格林点了点头,艾柏林才掏出一张纸条,递给陆齐,嘴上不忘解释着:

    “事情是这样的,这上面有一些犯罪帮派分子的名字,然后你得安静地把他们带给我。”

    “但是,不管你打算怎么做,试着保持一切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好不要杀人,局里的尸体已经够多了...”

    “从背后靠近目标,,然后把他们带到我的马车上,可以做到吗?”

    接过纸条,在上面一扫而过,陆齐看到了三个不同的名字。

    随手把纸条收好,陆齐嘴角一扬,露出了自信的微笑:

    “放心,这种事情,我恰好很擅长。我会让他乖乖的...”

    。。。

    在格林的情报支持下,陆齐很快便在白教堂区的西边暴徒帮地盘中,找到了第一个目标。

    让艾柏林把马车停在附近,陆齐便随便在街上找了一个流浪汉,给了他几便士,让他去跟目标说话,把目标引到小巷来。

    一脸讨好的流浪汉把铜币揣进兜里,有些好奇地问道:

    “阁下,我应该怎么跟他说?”

    “你就说,你有关于某个亚洲人的消息,他肯定会跟着你出来的。”

    手里变出一枚银币,弹起来,再次落在手心之中,陆齐微微一笑,向流浪汉扬了了扬,诱惑道:

    “只要你把他带到小巷里,这枚银币,就是你的。”

    看着陆齐手中的银币,流浪汉眼都直了,不由拍着胸口,保证道:

    “没问题,阁下,交给我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尤其是在资本统治一切的世界中,金钱的力量,有时候比单纯的武力,更加有效。

    这也是为什么,陆齐一来到维多利亚时代,第一时间要搞钱的原因...

    如陆齐所预料的一样,目标听到这个消息,为了独享找到“泰森”的功劳,乖乖地跟着流浪汉来到小巷。

    当他,陆齐如同幽灵一般,倏地出现在他的身后,一记手刀,直接将其劈晕,丢进马车。

    完成这一系列举动之后,陆齐把一枚银币丢给流浪汉,随即向其露出了恶魔般的微笑:

    “嘿!还想赚更多的先令吗?”

第两百一十一章 夜鹰帮

    套路,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有效。

    利用同样的套路,陆齐轻松将名单上的三名犯罪分子,全部送到艾柏林的手上。

    等待他们的,自然是苏格兰场那阴暗潮湿的地下监牢...

    对于陆齐如此快便搞定自己的任务,艾柏林在惊讶之余,还不忘信守承诺,拍着胸口保证。

    确保警察不会插手自己与暴徒帮之间的恩怨,陆齐便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然而,当他根据格林给的地址,抵达煤渣帮的帮派据点附近时,才发现,暴徒帮的红马甲们,正在对煤渣帮进行攻击!

    “为了煤渣帮,杀呀!”

    “干死你们这些臭婊子!”

    “我们煤渣帮,永远不会屈服!”

    ...

    只见建筑间的一片空地上,身穿红衣与身穿灰衣的两伙人,正激烈地厮杀着。

    红衣是暴徒帮,灰衣便是煤渣帮。

    两方都非常默契地恪守帮派规矩,没有使用威力更大的枪械,而是使用小刀、木棍、指虎等斗殴武器,进行硬碰硬的干架。

    即便如此,地上已经躺着六七个不知生死的煤渣帮众...

    从战况来看,人多势众的暴徒帮,显然占据了上风。

    二十多名暴徒帮众,正围着七八名煤渣帮众,不断攻击,一步步地挤压煤渣帮的生存空间。

    而一名身穿红马甲的光头壮汉,则是站在稍后的地方,一边指挥着手下,一边打击着煤渣帮的抵抗决心:

    “不要负隅顽抗了,你们煤渣帮今天注定要从伦敦消失!”

    站在附近公寓楼顶天台上,目睹一切的陆齐,不由心中泛起一丝涟漪。

    本来,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与煤渣帮谈合作,共同对付暴徒帮。

    却没想到,暴徒帮先动手了。

    还有什么能比雪中送炭,要更好的提升好感的办法吗?!

    或许,这正是他介入的好机会...

    想到这里,陆齐不由上前半步,站在天台边沿,看着底下的一个稻草堆,双眼倏地一凝。

    正当他表情严肃,想要迈步向前,从楼顶纵身一跃时,却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猛地转身,向楼梯口走去:

    “还是乖乖走楼梯吧...”

    信仰之跃,尝试失败!

    来到地上,陆齐不忘将兜帽戴上,遮掩住自己那张英俊帅气且充满辨析度的脸庞,快步向战场靠近。

    看着兜帽男快速靠近,守在据点外的一名暴徒帮众,不由出声警告:

    “喂!暴徒帮在办事,闲杂人等赶紧离开!”

    然而,兜帽男没有被暴徒帮的名头所吓退,反而加快步伐,向其冲了过去。

    没等对方反应过来,“铮”的一声,一抹光亮,转瞬即逝!

    伴随着一声闷哼,暴徒帮众眼神充满惊恐,双手胡乱捂住喉咙,满腔话语,戛然而止。

    一弹一收,陆齐初次使用袖剑,便轻而易举地带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无视身后倒地的尸体,陆齐脚下不慢,快步突入空地,来到那名暴徒帮小头目的身后,一脚踹在对方的腰子上。

    “啊”的一声,措不及防的光头壮汉,被狠狠踢飞,在地上滚了两圈,才止住了去势。

    这突然的一出,倒是让正在厮杀的双方,不由一顿,纷纷看向了第三方势力。

    扶着后腰,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光头壮汉龇牙咧嘴地大声吼道:

    “妈的,是谁偷袭我?!”

    闻言,陆齐主动褪下兜帽,向双方势力,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

    “你们好,我是来劝架的。”

    话音未落,陆齐便倏地一动,脚下连踩数步,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如同,一跃而起!

    下一秒,一记势大力沉的鞭腿,倏地劈在光头壮汉的脸上,将其再次击飞。

    只听见“嘭”的一声,光头壮汉整个身体狠狠砸在地面上,随即一动不动。

    看着被瞬间秒杀的光头壮汉,无论是暴徒帮的人,还是煤渣帮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咽了咽口水,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这个怪物,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

    煤渣帮很开心,暴徒帮很难受。

    因为,他们发现,这个突然加入战斗的亚洲人,是煤渣帮这一边的!

    陆齐的加入,瞬间扭转了整个局势。

    本来处于下风的煤渣帮,顿时士气大涨,对暴徒帮发起了反攻。

    在与暴徒帮的战斗中,陆齐并没有再使用袖剑杀人,而是利用自己强大的格斗能力,体验了一把叶师傅“我要打十个”的酣畅淋漓。

    事实证明,开启无双,还是比潜行暗杀要爽快得多!

    拳拳到肉的感觉,让陆齐找回了自己当初在hk混帮派时,那个桀骜不羁的自己。

    在人群中,见人就揍,已经杀疯的陆齐,突然眼前一空。

    回头一看,才发现,地上都是捂着身体各个部位,哀嚎中的暴徒帮众。

    而煤渣帮的帮众们,则是用略显惊惧但不失感激的眼神,看着陆齐。

    伸手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陆齐看着煤渣帮的众人,出声问道:

    “你们的老大在哪?”

    闻言,煤渣帮众人不由侧目,纷纷望向站在人群最前面,一名身穿灰色马甲的健壮男子。

    “你是煤渣帮的老大?”

    “是的,阁下。我代表煤渣帮,非常感谢你伸出的援手,要不是你,我们或许就...”

    没等男子将感激之言说完,陆齐便伸手打断了他:

    “不用客气,我的名字叫马尔斯,是格林阁下的朋友。我这次过来,是想让你们和我合作,一起从暴徒帮那些恶棍手中,解放白教堂区的。”

    听到陆齐的话语,健壮男子不由双眼一亮,随即说道:

    “马尔斯阁下,您说的话,是真的吗?!您真的愿意带领我们,将暴徒帮那些混蛋赶出白教堂区吗?”

    “我保证!”

    得到陆齐的点头承诺,男子不由摘下帽子,向陆齐鞠躬致意道:

    “如果是那样的话,煤渣帮非常愿意为您效劳!”

    见状,煤渣帮的其他帮众,也不由弯腰鞠躬,向陆齐表达效忠之情。

    见状,陆齐也没有推辞,大方地接过煤渣帮的领导权,随即说道:

    “很好,既然如此,为了扩大影响力,也为了招募其他行业的人,煤渣帮这个名字不能再用,以后你们就叫夜鹰帮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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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A5》中,我是洛城F4中的一员,也是好麦坞趋之如骛的麻烦解决师!《使命召唤》中,我是141特勤队的创始成员,也是老不死普莱斯一如既往,值得信赖的最强队友!《古墓丽影》《杀手》《生化危机》...我是陆齐。当一个能够穿越单机游戏世界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时,我手贱地点下了同意键。就这样,我踏上了只属于我自己的单机之旅...【已有两本百万字老书,更新稳定,永不太监。】诸天单机大玩家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诸天单机大玩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诸天单机大玩家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