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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我成了龙妈txt下载     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6章 丹妮与丹妮思

    为几万人解开镣铐,丹妮忙碌了三四个小时,眼见夕阳西坠,天幕变得靛青,广场升起几百只火把,她无奈找来100名无垢者帮忙解奴隶项圈。

    即便如此,听说龙之母在惩罚广场解放奴隶的奴隶络绎不绝涌来,丹妮只能宣布,今日天色已晚,你们看不清我的脸,我也看不清你们的真诚而激动的表情,咱们明天一早再来继续吧!

    奴隶们一想,也对,难道一次得见天颜的机会,咱不能浪费了,先自己解开手链脚镣,明天再过来“蹭解”奴隶项圈。

    丹妮没有弄清城内吉斯人的详细情况,故而并没立即“打土豪分田地”,新解放的自由民,或者在广场、街道上搭帐篷应付一宿,或者回原主人家,但不允许伤害房屋主人。

    期间乔拉派人多次过来向她禀告,他与碎镣爵士打破一座又一座金字塔。

    乔拉带领无垢者守在金字塔外部,既给敌人威慑,又防止敌人逃跑,而碎镣爵士则负责喊话,让金字塔内的奴隶造反,必要时亲自上阵。

    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打下五座金字塔,全都是内部奴隶发生暴动,然后克莱昂与他们里应外合。

    那些金字塔好似长在阿斯塔波身上的脓疱,被一个个挤爆时,丹妮莫名有一种轻松与舒畅的感觉。

    当晚最后一件事便是为死亡的起义奴隶举行大型葬礼,两千人集中在一起,覆盖木柴与火油,以广场中心的木头台子为中心,尸体堆得密密麻麻。

    火光照耀下,丹妮举着铁皮喇叭为死者做悼唁。

    “他们中有人死于战斗,有人死在无垢者手中,因为他们从受害者一跃成为施害者,我帮你们获得自由,但自由也有限度,个人的自由不能伤害他人——哪怕她们曾是奴隶主的妻子女儿。”

    丹妮折腾了一整天,身体极度疲惫,但精神却异常亢奋,她做了在现代社会永远也办不到的事,还特别有意义——为了人类的自由耶!

    终于,她第一次不再怀念现世生活,没父没母的孤家寡人,还不如在异世界放开手脚,畅快大干一场。

    “可是,他们即便有罪,也有大功,他们为解放奴隶的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所以,我将亲自为他们送行,以自由人的身份送他们回归诸神国度,并承诺,他们与无数还活着的义军一起,永远被世人铭记。”

    后退一步,在附近几万人的注视下,丹妮向天空招招手。

    “嘶嘎——”

    “嘶嘎——”

    “嘶嘎——”

    “轰、轰、轰!”

    三条真龙从天而降,口中喷射的龙炎点燃了巨大的火葬台。

    “轰!”

    鲜红的火浪冲天而起,燥热的火舌舔舐众人的肌肤,灼热的气浪形成一股强大的斥力,让所有人不自觉后退,除了丹妮。

    高温风暴带着点点暗红的星火吹拂她鬓角的秀发,火光映照她的俏脸红彤彤,犹如烧红的烙铁,但她站在火焰最前方,岿然不动。

    似乎还很享受?

    唔,如果没有“香气四溢”的烤人肉味飘来,她还真挺享受的。

    “咔哒——轰!”

    曾经悬挂过无数奴隶尸体的木头高台在烈火中呻吟一声,便不甘地死去,就好像它那个在大黑龙炎中挣扎的主人,就好像古城腐朽的制度——奴隶制。

    “血与火中,新的世界将诞生!”丹妮喃喃道。

    “小......女王陛下,有状况!”壮汉贝沃斯小跑过来在她耳边说道。

    原本这个太监角斗士一直“小女王,小女王”地叫她,神态语气也似一直将丹妮当成未成年的小姑娘......虽然她的确才15岁,距离这个世界的成年人也还差一岁(ps)。

    经历过这几日的风云突变后,贝沃斯对待丹妮的态度慎重了很多。

    “什么情况?”丹妮问。

    今晚她与她的无垢者军团肯定要入驻格拉兹旦大金字塔的,进去之前,她先派遣太监角斗士带领无垢者与学者伊桑,将金字塔每一间房间检查一遍,并将格拉兹旦的家人带出来。

    如果里面有几个刺客留了下来,半夜摸到丹妮卧室,那她才死的冤呢!

    “奴隶主的家人全被人杀了,连孩子也没留下。”贝沃斯严肃道。

    “什么?”丹妮勃然变色,咬牙切齿道:“克莱昂该杀!”

    其实她的内心深处冰冷一片,此时的暴怒更多是表演。

    早在伊桑说出他代表奴隶与她谈判时,丹妮已经猜到格拉兹旦一家的结局。

    一个敢与龙之母谈判的狠角色,会放过欺压自己几十年的奴隶主吗?

    但丹妮并不打算追究克莱昂的责任,故意不立即派人清理大金字塔。

    并非她真内心阴毒到希望奴隶主全家火葬场,而是现实逼她不能开这个头,后面还有十几个金字塔等着她呢。

    很显然,每个金字塔里都可能有一个或者几个“克莱昂”,他们不一定有克莱昂的野心,但报复奴隶主、发泄心中厌恨之气的情况肯定会发生。

    杀了克莱昂,每座金字塔都当成堡垒攻打?

    杀街区中的作恶起义奴隶与杀金字塔中的土匪奴隶,代价是不一样的。

    在街头巷尾,无垢者以零死亡的绝对优势,杀掉差不多700个强健犯与灭奴隶主满门的凶顽之徒,但金字塔不一样。

    且不说塔内的物资与财物会毁掉多少,她的无垢者会在塔内复杂的环境中死多少?

    太监战士的性命就这么不值钱?

    抱歉,丹妮心中的天平,十位奴隶主婴儿也抵不上一名成年的无垢者。

    “并非克莱昂所杀。”太监却这样说道。

    “呃......”丹妮此刻的表情一定有些扭曲。

    我都这样深入灵魂的展露演技了,你却跟我说闹了个乌龙?

    好半天,她恢复平静,好奇道:“难道自杀?”

    王朝更迭时,杀掉妻子儿女的枭雄也不少。

    “不,三十多个15岁以下的孩子,全部被一人割破喉咙杀死。”

    “嘶——”丹妮倒抽一口凉气,“还有比克莱昂更狠的角色?我都没留意到。”

    “她没出来,克莱昂和我都不敢招惹她。”

    “她?”

    “前天斗兽场那个杀熊的小女孩,贱表子。”贝沃斯语气复杂道。

    格拉兹旦并没有三十个孩子,那些人大半是他的亲戚,在金字塔过着优渥的生活,接受最好的教育。

    因为克莱昂从学者那了解到丹妮传单上的内容,他虽虐杀了奴隶贩子十几个亲人,但只将孩子们关在宽敞的书房内。

    此时,丹妮爬上100米高的金字塔,在顶层宫殿入口的平台上,再次见到贱表子。

    小姑娘坐在石阶上,右手打着绷带,左手灵活地玩弄一柄短匕,神态轻松,自得其乐。

    而就在她身后,通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宽敞的石头地面上乱七八糟躺了数十具尸体,乌黑的血液甚至溢出房间,在几百级阶梯上留下暗红湿迹。

    时间过去十来个小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下,整个宫殿满是**的尸臭。

    贱表子瞥了一脸严肃挡在丹妮身前的白胡子,脆生生说道:“我不会伤害龙之母。”

    丹妮觉得她没说谎,便推开白胡子,上前几步,问道:“你为何要杀那些孩子?他们很多还没你大。”

    小女孩盯着丹妮好奇打量了一会儿,说道:“我比很多人都小,可还得进斗兽场与熊搏斗,你当时不也在场吗?”

    丹妮苦笑道:“你的话我无法反驳。如果你是成年人,我会杀掉你以维护人类最后一道底线——不伤害无辜的孩子,但对你,我找不到惩罚你的理由。”

    “他们不是人。”小姑娘板起脸,正色道:“猪生猪,狗生狗,奴隶主都是恶魔,恶魔只会生下小恶魔。”

    丹妮与白胡子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惊奇与诧异。

    “奴隶主的确是魔鬼,但他曾经也是人,后来才慢慢从人堕落为食人恶魔。即便他的孩子是小恶魔,可只要按照好人的方式培养,也会重新变成人。”

    丹妮说着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光鲜话儿,小女孩却露出将信将疑的神色。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她心里感叹。

    “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父母与家乡吗?我可以送你回家。”

    “我叫贱表子,不记得家在哪儿,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父母。”小姑娘语气平淡道。

    丹妮脱口而出:“你不叫贱表子。”

    “那我叫什么?”小女孩抬头看着她问,眼神中隐隐带着渴望。

    “唔......”丹妮摸摸光洁的小下巴,思索着道:“在落日之海,有个传奇女英雄叫‘娜梅莉亚’,我希望你今后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大英雄。”

    “我不要叫娜梅莉亚,”她倔强地摇摇头,眨巴眨巴不漂亮也不炯炯有神眼睛,“从现在开始,我叫丹妮莉丝。”

    “呃......”丹妮愕然。

    白胡子与贝沃斯却噗嗤笑出声。

    “咱们不能叫一样的名字,”丹妮又尴尬又得意,小姑娘选择她的名字,是不是说明在她心中,自己比传奇英雄娜梅莉亚更传奇?

    “‘丹妮莉丝’是从‘丹妮思’演变而来,400年前坦格利安家族的童贞少女丹妮思几乎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至少改变了维斯特洛的命运。

    唔,如今也开始改变奴隶湾的命运。

    “不如你就叫‘丹妮思’吧!”

第107章 阿斯塔波的圣女

    “女王陛下,这位便是格拉茨旦绿圣女!”

    第二日清晨,在顶层花园休息一夜的丹妮正准备去惩罚广场继续解放奴隶,克莱昂却带着一名身披绿袍,头上与脸上也戴着绿色薄纱的中年女人过来。

    “请先入座,碎镣爵士,还有绿圣女阁下。”丹妮伸手向两人发出邀请。

    她正在吃早餐,柿子凉汤,白面包,水煮鹅蛋,炙烤培根,葱花牛排。

    今天有大量繁重的工作等着她,中午也未必有时间吃午饭,丹妮这顿早餐吃得很丰盛。

    与善主们的高高在上不同,丹妮让人在草地上摆放一个长条形木桌,七八米长,南北方向摆放。

    丹妮坐在北端,白胡子与乔拉坐在她左手边,各有一份与她同款加量套餐。

    多莉亚、姬琪、伊丽在她之前已经吃过,作为侍女,她们三个也不够资格与乔拉、白胡子同席。

    嗯,在维斯特洛,国王可以与小贵族同桌,却不会与仆人坐在一起吃饭,丹妮也不是圣母白莲花,没想过要改变这点。

    ——以其改变别人流传千万年的礼仪习俗,不如将来找机会给三个侍女弄个爵士身份更实在。

    碎镣爵士与绿圣女依次在丹妮右手边坐下,绿圣女坦坦荡荡,动作优雅娴熟,屠夫有些不自然,但更多的是兴奋,这种最直观上的身份改变让他非常陶醉。

    多莉亚过来为两人端来食物,丹妮问道:“绿圣女阁下,无垢者没有惊扰到圣恩神殿吧?”

    丹妮之前就一新手外科医生,对政治一窍不通,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有一万多无垢者与三条龙,兵权一直牢牢在她手中。

    而祀,即祭祀,更多是指信仰与礼仪传统。

    在攻打阿斯塔波前,丹妮就安排好负责保护与监视圣恩神殿的无垢者。

    既不能让神庙的圣女被迫害,以免引发宗教动乱——这个最麻烦,也不能让她们出来给她添乱。

    圣恩神庙本身也是一座造型奇特的金字塔,神职人员全是女性,统称为“圣女”。

    而绿圣女则是圣女中的最高祭司,类似于教廷大主教,每座城一般只有一座圣恩神庙,而一座神庙通常只有一个绿圣女。

    也即是说,眼前这位格拉兹旦是阿斯塔波的宗教领袖。

    唔,没错,这位圣女阁下也叫格拉茨旦——‘格拉兹旦’的女性化变种。

    第一代格拉兹旦曾是古吉斯帝国一位伟人,有点身份的吉斯人恨不得都叫做格拉兹旦。

    “女王陛下,无垢者是最顺服的战士,他们并没骚扰神庙。”绿圣女优雅地喝了一口柿子汤,轻声说道。

    “那就好,等城中动乱平息,我便让他们撤回来。”丹妮做出承诺。

    “陛下,不知你如何平息阿斯塔波的动乱呢?我是说,凯渊、弥林、新吉斯等城邦不会对您的行为坐视不理。”绿圣女紧张问道。

    “唉,我哪有想那么远?”丹妮一摆手,豪迈地说:“我就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哼,三千无垢者便能守卫科霍尔,我这儿有几个三千?

    而且除了新吉斯有铁军团,凯渊与弥林全靠奴隶兵维持城市统治,有种让他们过来,看看我丹妮女王的大炮犀利不犀利!

    唔,嘴炮!

    来多少奴隶兵,就等于给我送多少为自由而战的战士。

    我的兵会越打越多,说不得最后弄出来个骇人听闻的百万大军。

    吓都能吓死那群奴隶商人!

    即便最坏的情况发生,被所有人一起围攻,可她现有的这些小弟总能熬上两三年吧?

    两三年后,我带着三条龙还不照样横扫世界?

    绿圣女叹口气,问道:“陛下,您的目的呢?难道不回维斯特洛了?”

    丹妮眸中精光一闪,反问:“绿圣女阁下,请问您的神庙信奉什么神灵?鹰身女妖?”

    “不,我们并不信奉鹰身女妖,事实上,古老的教义已经失传,如今的吉斯人与吉斯帝国没多大关系。圣恩神庙并不承担传播信仰的功能,我们为人民而存在。”

    冰与火世界的奴隶湾=现实地球的埃及。

    很多人以为埃及人便一直是埃及人,还有人怀疑埃及历史与金字塔都造假——没有5000年的历史,并认为法老压根没用金字塔做陵墓的传统。

    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如果每位法老一座金字塔,5000年历史多少位法老?怎么会只有几十座金字塔?很多法老王的棺材也并非在金字塔中发掘的。

    其实埃及人分好几个时期,每个时期统治者的民族甚至都不一样,古法老王那一系早就灭亡。

    王朝与民族不一样,习俗与传统,甚至信仰都不一样。

    而且,很多时候法老并没建立统一的大帝国,其国力压根不足以建造金字塔,就像大天朝并非所有朝代都是汉唐一样。

    所以,法老虽多,却并非人人有资格拥有金字塔,或者,当时法老的种族不流行埋葬在金字塔中——他们信仰的神灵没从死亡中复活的教义。

    奴隶湾的吉斯人与埃及人类似,虽被称作吉斯人,其实与5000年前的吉斯人算不上同一个种族,文化与信仰也发生了根本上的改变——瓦雷利亚也不会允许他们拥有强势和团结力强大的信仰。

    “圣恩神庙有七色圣女,绿圣女为最高大祭司;蓝衣圣女为医者,白圣女为出身高贵的女孩,在神庙学习作为女人的技能,她们可以选择转职成其它颜色的圣女。

    粉圣女为侍奉者,可以为高贵之人的侍女;金圣女为学者,可以为大户人家教育孩子;紫圣女则能成为大户人家的管家。”

    说到这儿,绿圣女叹了口气,无奈道:“粉圣女、金圣女、紫圣女都属于瓦雷利亚时代的产物,可现在几乎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每一代绿圣女还需要粉圣女服侍,金、紫圣女几乎被淘汰,现如今最多的还是红圣女。”

    “何为红圣女?”丹妮问道。

    “咳咳......”乔拉神色不自然地咳嗽几声,表情有些尴尬。

    绿圣女面色不变,淡然道:“红圣女即是圣妓,我们并不避讳对身体**的追求。寺庙最精美的寓所便是**园,红圣女们每晚都在**园中等待,等待被男人挑走,没人挑的会等到天亮。”

    丹妮也没假装害羞与脸红啥的,她已经发现,从奴隶湾到魁尔斯,社会的风气异常开放。

    露出半个咪咪的服饰,在城墙上画春宫图,这些在天朝古代简直难以想象。

    “以圣恩神庙的作为,似乎并不太支持奴隶制。”丹妮道。

    “但也不反对。”绿圣女道。

    “可我的良心反对,人世间的正义反对,人类的底线反对,稍微有点仁慈之心的神灵都反对。”丹妮朗声道。

    “我不会反对您,陛下,圣恩神庙也不会反对您。我这次过来,只是想了解您对阿斯塔波的安排。”绿圣女叹息道。

    连明确的教义纲领都没有,这样的教会战斗力真低到让丹妮心生同情。

    “我承诺,我只针对奴隶制。一位女王如果不能为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那她不如退位让贤。绿圣女阁下,我只会让阿斯塔波便得更好,当然,这是对大多数人而言。”丹妮神色郑重道。

    “我明白了,也该向您告辞了。”绿圣女站起身,准备离开。

    “等一等。”丹妮叫住她,劝道:“我希望圣恩神庙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更深入地参与城市建设。”

    “您的意思是?”绿圣女疑惑不已。

    “再贤明的君王也不可能一个人统治王国,当一位国王只凭自己的心意统治国家时,那他的王国也离毁灭也不远了。”

    绿圣女若有所思,乔拉则震惊看向丹妮,想不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白胡子神情激动,双眼有些水润。

    “我将组织议政会议,专门负责管理这座城市,绿圣女阁下有资格获得一个议政大臣的席位。”

    丹妮看到仪态雍容的大祭司,问:“您愿意吗?”

    “多谢陛下给我这个机会,我十分感激。”绿圣女有些激动地应道。

    “很好,现在你就可以履行自己的职权了。”丹妮笑道。

    等绿圣女又坐回餐桌边,碎镣爵士舔着脸问:“陛下,请问,我有资格成为议政大臣吗?”

    “当然,你可是我麾下第一位阿斯塔波贵族。”

    随后,丹妮让绿圣女、屠夫克莱昂、乔拉继续去攻略剩下的金字塔,她则带着白胡子去骄傲广场解放奴隶。

    今天来的人更多了。

    除去无垢者,阿波斯塔城内有接近10万居民,奴隶与吉斯人的比例高达7:1,奴隶超过八万!

    呃,没错,吉斯人反而成了少数民族。

    昨天被无垢者与失控的奴隶灭掉6000人,吉斯只剩一半人口了。

    别说奴隶湾了,就连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瓦兰提斯,奴隶与自由民的比例也有5:1,由此可见丹妮的“解放世界”的事业是多么有前途。

    只要稳住别浪,她赢定了。

    “这是两千为自由而战死奴隶的骨灰。”烈日下,金字塔第一层阶梯上,在几万奴隶的注视下,丹妮指着身边两米高的巨大木箱,对着铁皮喇叭大声道:“我承诺过,他们的荣耀将会不朽。

    在我为大家解开奴隶项圈之前,我要宣布两件事,第一,再也没有奴隶主能惩罚你们,这座广场在此刻改名为‘人民广场’,人民是谁?

    人民就是你,我,我们大家,人民是阿斯塔波真正的主人。”

    “人民广场万岁,龙之母万岁!”

    “米莎,米莎!”

    ......

    数万人高举白色、黑色、棕色、琥珀色的手臂,声嘶力竭地高呼,汹涌的声浪几乎冲开天上的白云——其实后面的人压根什么也没听到,可丹妮头顶有三条色彩鲜明的真龙在盘旋嘶鸣,他们都激动啊!

    丹妮右手下压,等现场再次安静,对着铁皮喇叭继续道:“第二件事,在人民广场中心,原本惩罚奴隶的木台处,我将用这2000名自由卫士的骨灰修建一座石碑——自由卫士纪念碑。

    它代表过去、现在、将来所有为自由牺牲的斗士,代表他们的意志,代表他们的荣耀。”

第108章 七品县令与国王

    人民广场与自由卫士纪念碑并非单纯的噱头,所谓解放奴隶,也不是解开镣铐锁链便完了。

    原剧情中丹妮莉丝就这么想的,也这么做的,然后她完蛋了。

    破坏旧有的制度后,必须建立全新的制度来让社会稳定运转,否则没有制度的世界比旧世界更糟糕。

    广场与纪念碑主要为了不停提醒新生的自由民:你们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建设与保卫自己的家园理所应当。

    唔,丹妮昨天攻下奴隶城市,今日便准备给自由民戴上新的“镣铐”。

    她需要他们工作,需要他们服役,需要他们种地。

    一上午的时间,丹妮在无垢者的帮助下,解开所有奴隶的项圈。

    下午开始,艳艳烈日之下,新的自由民在红砖广场排成长长的队列,等着在金字塔前方的文书台登记姓名、职业、家庭状况、对未来的期望。

    昨天下午,解放完奴隶战士之后,丹妮下一个解放目标便放在从金字塔出来的那批奴仆身上。

    如厨师、厨娘、纺织女工等体力劳动者,皆欢喜感激龙之母,但轮到学者、园丁、医者等高技术工种时,他们却死活不愿成为自由民。

    当丹妮询问缘由,伊桑学者说道:“善主大人待我很好,吃、住、穿方面都是上等用品,工作也算轻松,还有两个侍女服侍,如果让我自己出去讨生活,我反而可能活不下去。

    如果陛下真想对我们好,不如将我们卖到凯渊,或者弥林,我们很受欢迎的,可以卖不少钱。”

    这也不难理解,清朝有包衣制度,包衣其实就是奴才。

    可为何还有很多人抢着要给满清贵族当包衣?甚至女主角的清穿文,多数“大”女主的身份便是包衣?

    包衣可是奴才,生命、尊严都不是自己的,女儿、老婆也随便主子高兴着操。

    连新社会的现代女性都想穿越回去给满洲人当奴才,这......真特么活见鬼!

    问题在于,满清阶级是“皇族——贵族——包衣——汉人官员——汉人老百姓”,如果是皇家的包衣奴才,那地位真不比普通满人差。

    首先他们不愁吃穿,皇帝有的他们都有,皇帝没的他们多半也有;其次,权利,俗话说打狗也得看主人,皇帝的狗,一般情况下谁敢打?

    最后,前途,给皇帝当奴才会没前途?

    呵呵,多少皇子皇孙是包衣生的?就连嘉庆帝的母亲也是包衣——这才是穿清女的核心动力。

    还有大名鼎鼎的曹雪芹,他家祖传三代统领江宁织造,其在江南的地位仅次于两江总督,可他们的身份依然是内务府的包衣世家。

    伊桑学者等人便是类似情况。

    丹妮处理他们的方法也简单,既然你们这么贱,那便给我当奴隶吧,正好可以帮我节省不少钱呢!

    就像现在,几十位学者一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头上就一顶遮阳伞,整齐排列在大金字塔台阶下方。

    烈日炎炎中,帮自由民登记身份,发放身份证件,个个忙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丹妮却不用支付他们一个铜板,奴隶为主人工作是没有工钱的。

    不过她也没自个躲在金字塔内纳凉,反而搬了个椅子坐在文书办公台中间,亲自为自由民解答疑难问题。

    在这个世界,特别是维斯特洛,国王有定时接见申诉者的责任。

    用个容易理解点的说法,国王=居委会大妈+县令。

    有冤屈的,有遇到困难的,想和国王谈谈心的,都可以在固定时刻,排着队到王宫等待国王召见。

    如果国王比较懒,会让国王之手代为处理。

    比如艾德·史塔克就坐在铁王座上,接受河间地百姓控诉克里冈爵士的暴行,从而引发后续的“无旗兄弟会”和“石心夫人”等一系列事件。

    唔,这点又与天朝古代不一样了,天朝历朝历代,哪个首相敢坐上金銮殿皇帝的宝座?

    可在这里,国王之手却可以代表国王,坐皇帝的位子,掌控国家全部军队与财政,任免官员的大权也在手中。

    除了不能睡国王老婆,国王能干的事儿,他们都可以干,相权之重,足以让中华各朝代权臣羡慕嫉妒恨。

    但坦格利安王朝三百年基业,包括此后的劳勃、兰尼斯特王朝,恁没一个国王之手造反,个个老实的不得了,国王要杀,让他杀;要流放,一声不吭打包行李离开维斯特洛。

    主要因为,在分封制的国家,国王之手便只是国王之手。

    他们仅代表国王,国王的威信离开王领也会大打折扣,更何况国王之手?

    哪个国王之手敢造反,立马有无数大小贵族起兵教他做人。

    丹妮除了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想在接见新自由人的过程中,更深入地了解平民的生活情况与诉求,然后试着选拔几个可用之才。

    老实巴交还没啥才能的人一般都会随大流,龙之母如何安排,他们便怎么做。

    真正来找丹妮的人,要么因为自身才能有些“超前”的点子,要么也和克莱昂一样,不甘寂寞,有一颗向上爬的心。

    对于后者,丹妮当然会警惕,但棋盘之上无废棋,作为棋手,要善于利用每一颗棋子。

    她可牢牢记得赞轧的事例呢!

    明明是鸠格斯奈人第一民族女英雄,却只为后人留下斑马脸、不孕的、残忍的等等一连串难听的名号。

    坏事、恶事她不能插手,可又不能不做,如此,克莱昂等人便有了用武之地。

    绿圣女坐着小轿过来时,便看到遮阳伞下,丹妮伏案在雪白羊皮卷上写写画画,嘴里还和对面的盛夏群岛人说着什么。

    “......你放心大胆地去做,我会无息借贷你一笔钱,10年内归还就行,如果货物卖不出去,每一季度......唔,每三个月一次,我会按照市价收购全部存货。”

    “谢谢您,女王陛下。”年轻的黑妹抹着眼泪,不停弯腰鞠躬,直到她注意到绿圣女的身影,才告辞离开。

    后面排队的人也识趣退后几步,为丹妮与绿圣女留出谈话的空间。

    “她要做什么?”绿圣女奇怪问。

    “她叫丽莎,一位纺织女工,刺绣技巧不输夷地宫廷织工。”丹妮递过去一副绣着精美牡丹花图案的手帕,笑着道:“她想开一家服饰店,但没有本钱,又担心店里的商品没人购买。我提供10年无息贷款帮她开店,如果货物卖不出去,我全部吃下。”

    “这......”绿圣女的智慧告诉她,丹妮此举大有深意,可经验与见识的浅薄又阻挡她进一步窥视真理。

    “你过来找我什么事?”一边问,丹妮一边让姬琪从瓦罐里为圣女倒了一杯清凉的甜味柠檬水。

    丹妮没学其他国王、女王那样,自己高居王座之上,面见者站在下方,以展示威严。

    ——那种情况下,哪还能听到什么真心话?

    她的木头椅子来自善主,固然宽大华丽,对面的面圣者却也有一把椅子,可以与丹妮女王面对面交谈。

    绿圣女坐下打量周围明晃晃的耀眼日光,直觉自己坐在燃烧着的火坑上,抹着额头叹道:“陛下,您应该在金字塔内接见来访者。”

    “金字塔太高,普通人够不着,也看不见。”丹妮笑着说道。

    金字塔底层很低,但多是监狱、仓库、仆人的居所,要接见访客也会在顶层,100米高,爬上去时哼哧哼哧,爬下去时呼哧呼哧......如果是她自己,便会犹豫要不要去见那个便宜女王。

    而且没有群众围观的审判过程,可算不上“明镜高悬”。

    绿圣女迟疑着说:“可女王在广场上见客也太......”

    “过几天我会在金字塔底层改造出一个宽敞的大厅,专门用来接待普通民众。”丹妮说。

    “这......”绿圣女绿色丝沙后面的面色有了变化,“陛下,吉斯贵族习惯将先祖的尸体制成干尸放在金字塔底部,您......”

    “圣女阁下不用担心,”丹妮摆摆手,拿起桌上瓷碗咕咚咕咚喝了半碗柠檬水,舒服地吐出一口气,“就算他们都是罪大恶极的奴隶主,可既然死了,我也不会伤害他们的遗骨。前几天战死的吉斯人的尸体不都放在骄傲广场,等他们的家人认领?”

    想到那腐臭熏天的广场,绿圣女不由面色发白。

    多少人都绝户了,谁会来认领他们的尸体?

    炎炎夏日,过去几天,尸体都化水了。

    “陛下,剩下的就烧了吧,免得引发瘟疫。”她劝道。

    “嗯,今晚就烧。”丹妮应道。

    不由绿圣女提醒,她也会烧掉。

    之前她便明言,认领家人尸体的时间只有三天,三天时间过后剩下的立即焚毁。

    骄傲广场还贴着告示呢!

    “我会将金字塔内的棺椁统一移到一座金字塔,如此,既不违背吉斯贵族的传统,也留出大量空间做其它用途。“

    “陛下英明!”绿圣女对丹妮的用心很是欣慰,便顺势说道:“我过来找陛下有两件事,第一,现今依然有三座金字塔被贵族占据,如果他们愿意投降,您会如何处置他们?

    第二件事,便是碎镣爵士的作风问题......

    在收复15座金字塔的过程中,有12户人家被杀光男女老少,只有少数几家留下5岁以下孩子。另外3座金字塔中的贵族投降了,却还是被爵士杀光14岁以上的成年人。”

    见丹妮面色严肃起来,绿圣女劝道:“如果您只打算统治阿斯塔波,那样做也没什么,可您有改变整个奴隶湾的宏伟大志.......要知道,阿斯塔波在奴隶湾只算边缘城市,凯渊、弥林拥有数量更多、规模也更庞大的金字塔,金字塔外还有坚固的城墙。”

    “我曾有过严令,只杀罪大恶极的奴隶主,绝不加害他们的孩子。撒在金字塔上的传单、贴在街头巷尾的告示,都有明示。

    起义的自由卫士死了2000人,其中差不多一半死在无垢者手中,因为他们违反我定下的底线。”丹妮缓缓说道。

    “可您身后的大金字塔被灭门,却无凶手出来承担责任,碎镣爵士便没了顾忌,其它金字塔中似乎找到了榜样,在开门投降前,便顺手杀了大商人全家。”

第109章 不成气候的士大夫

    攻破城门后的第三天,金字塔全部落入丹妮手中,除去圣恩神庙那种带圆形穹顶的怪异金字塔,一共18座。

    最高的属于大奴隶主格拉兹旦,100米,最矮的不足50多米。

    其中八家被灭门,另外四家仅剩几个五岁一下的幼童,又有三家死了全部成年人,只有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活了下来,最后三家因为绿圣女出面,丹妮没有处死一人。

    又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整个城市被无垢者清理一遍,无论是新自由民还是原本的吉斯平民,一共十二万三千多人。

    嗯,18座金字塔与附带的斗兽场又贡献了几万奴隶。

    由奴隶转变的自由民与吉斯平民的比例接近20:1,阿斯塔波完全落入丹妮掌握中。

    文书在为自由民登记造册时,由“兵、士、农、工、商”把他们划分了划分了五个阶级。

    简单来说,有技术的工匠即是工,也可以像纺织女工丽莎那样选择自主创业,当个小商人。

    没技术又不识字的老实人,或者有家庭羁绊的人,丹妮会为他们分配几十亩良田,去城外蠕虫河平原当农夫。

    没技术却不老实,比如原本的奴隶士兵、角斗士,则被丹妮编入民兵队伍,乔拉骑士负责将他们训练成正规军。

    唔,这也将是一个淘汰过程,精锐民兵会被抽调出来另外编入一支队伍,不合格的则成为类似警察和捕快那样的地方守卫部队。

    目前依旧由无垢者担当维持城市秩序的警察职位,但他们最佳用处在于野外军团战争,放在城里当守卫太浪费。

    读过书识字的人算作“士”,但丹妮麾下的士与士大夫完全是两个概念。

    真正的权利掌握在手握刀把、能砍人能杀人的贵族手里,这个世界,永远不可能出现士大夫。

    因为这个世界的社会构架是开放性的,没法如华夏天朝那样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毫无疑问,士大夫有利于维护王权统治。

    如果想要中央集权,成为真正一言九鼎的大帝,士大夫是帝王最好的帮手。

    可同样的,无论哪个朝代,当士大夫掌权后,国力都难免衰落。

    武夫掌国容易引起动乱,但军力那是真的强悍。

    天朝那样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大一统的王朝再衰落也比附近的蛮夷之国更强,只要吏治清明,大部分时间依旧可以当舒舒服服当个老大哥。

    但这个世界是开放的,你军力弱,你根本生存不下去。

    所以维斯特洛学城出现几千年了,几乎每家贵族都有一位学士辅导,学士的学识与见识更是超越天朝文人几倍、几十倍,但学士依旧没能成为强势的士大夫阶层。

    唔,这里真没贬低天朝古代文人,或者抬高学士地位的意思。

    《冰与火之歌》中的学士超级牛掰,艺术、文学、算数、农业只是基本功,哲学、考古学、星象学、医学、解剖学、魔法、神秘学等等都必须有所涉猎。

    而且学士压根不是死读书,每一名学士的诞生都极其严格,他们的行动力更是强到极点。

    可以当医生用,可以当孩子的老师,可以当贵族老爷的幕僚、书记、管家,如果打仗,还可以拿来当军师,只要你能想到的职业,他们几乎都能干。

    学士们还特不怕死,经常跑到世界各地探索新的知识,比如弥丽巫魔女的老师——马尔温学士。

    一个维斯特洛人,竟跑到几万里之外的阴影之地“留学”。

    凡是识字和懂得算数的人都被丹妮归为“士”的那一行列。

    嗯,学士的“士”,专门为其他人服务。

    她自己便建立了一个200人次的幕僚班子,都是不愿成为自由人的奴隶学者。

    丹妮也没太过亏待他们,依旧让他们住大金字塔,有两个侍女服侍,一日三餐只比丹妮低一两个等次。

    唔,侍女不是奴隶了,她们签订劳工契约,有工资,有养老金,有医疗保险——全免的那种真·医保。

    即便如此,也比雇佣学者当文书便宜。

    如果那些学者摆脱奴隶身份,再来与丹妮签订劳工合同,获得的薪酬要远远高于丹妮养他们的代价。

    “真不知他们咋想的。”丹妮向白胡子抱怨。

    白胡子却告诉她,这很正常,在维斯特洛,学士们也几乎与这些学者一样,不拿工资,免费为自己的领主服务一辈子,而贵族也负责赡养他们一辈子......嗯,还必须量力让学士过上体面的生活。

    如果贵族敢侮辱、虐待、欺压,或者无故辞退他家的学士,学城也会为那些学士出头,除了威胁不再向贵族家庭提供学士,还能通过君临的大学士向国王进言惩罚对方。

    没了学士,便没人管理信鸦,贵族连对外交流都做不到。

    而大学士作为议政大臣之一,有资格参加御前会议。

    丹妮虽人为划定了五大阶层,但这些新社会阶层非常不平衡。

    算上服务行业,工人占去一大半,有五万多人,多是妇女;士兵有三万,年纪大的有五六十岁,年纪小的只有**岁;仅剩几千吉斯人全选择‘商人’,虽然他们几乎没啥营业与门店。

    选择务农的人太少,几乎全是拉札与纳斯等“懦弱”的农耕民族。

    这些天,除了有家有业的吉斯人,全城新自由民全靠丹妮养活,虽然金字塔内物资充足,但这种吃大锅饭的日子没法长久。

    所以,她必须尽快恢复正常的城市秩序。

    新制度下的新社会,第一要务便是明确法规。

    打下阿斯塔波后第十天。

    清晨的迷蒙雾气如幻影般消散,红艳艳的大阳好似鸡蛋黄,还没升到大金字塔塔尖的位置,红色砖石的广场已经开始微微发热。

    “呜呜——”

    大金字塔顶部响起悠长低沉的号角声,整个城市在奇异的力量下快速苏醒,龙之母统治阿斯塔波的这十天,出现过几次类似的情况,市民都知道她在召集城市居民到人民广场集合。

    “听说这是龙之号角的声音?龙之号角可以控制巨龙。”有新自由民一边走一边小声对身边同伴道。

    他是个瘦猴一般的中年黑人,来自盛夏群岛,1.5米不到,身体干瘦,手脚灵活,之前是善主家养的杂技师,如今算技工一类。

    “也许吧。”杂技师的同伴却是一名获得自由的学者,四十多岁的白人,中等身材,学问不高,文墨不精,并非那种生活优渥的高等奴隶。

    不过他总比杂技师同伴更有见识,忧心道:“希望不是凯渊城的奴隶主打过来了。”

    “怕什么,新组建的三万卫队不算,女王陛下可还有一万多无垢者呢!我倒是想加入女王卫队,那样就有机会向奴隶贩子狠狠复仇啦!即便成为女王陛下的号角手也行。”瘦猴说道。

    “你不懂,凯渊奴隶主不需要打败无垢者,如果他们抢先焚烧城外的庄园,城里十多万人的生计恐怕会成为一个大问题。”自由学者说道。

    任何一座城市都无法完全自给自足,必须有郊外的农牧业维持日常所需物资,阿斯塔波也不例外,除了城内十多万人,城外蠕虫河流域的平原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奴隶主庄园,至少有20万人。

    那二十多万人中,大概有3万吉斯人,在腾出手来收拾那些庄园主之前,丹妮也派马人骑兵队去村头张贴了《四大禁令》的告示:敢大规模杀死自家奴隶,灭满门;敢焚烧粮库、麦田和橄榄树,或者大规模杀死牛羊群,任由它们腐烂生蛆,灭满门;敢在水井里下毒,或者直接堵塞水井,乃至破坏水渠与农田基础设施,灭满门;敢相互串联,聚众组成军队杀害巡逻村镇的马人骑兵,灭满门。

    当然,丹妮并非一味强横,四条禁令后面还有安抚民心的《告吉斯人书》:女王丹妮莉丝郑重承诺,凡是没有违背以上四条禁令的庄园主,其家人子女皆可得保安全,并有限度保证各自的财产不受侵害,包括田地与仓库粮食。

    自由学者与瘦猴杂技师都不知这些,更不知道这十天已经有二十多家庄园奴隶主被灭门。

    如果奴隶主能被几张告示吓到,他们也算不得邪恶的奴隶主了。

    有些精明的家伙故意点燃粮仓与橄榄树林,期望吸引来马人巡逻队,然后他们来个守株待兔,一网打尽。

    可惜,理想很生动丰满,现实却残酷异常。

    为新自由民办理“户口”的工作的确繁杂,但都是文书团队在忙,丹妮本人还是蛮清闲的,一边跟着白胡子练剑,一边接待几位市民访客,小日子不知多轻松惬意。

    所以,她有时间来为马人骑兵当侦查员。

    每次行动前,大黑都会去闹事庄园上空飞一圈,吉斯人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黑龙甚至会降落在地面,用爪子画出庄园内的布防图。

    接下来便简单了,一千无垢者涌上去,两百马人骑兵在外骑射,几乎所有造反的庄园都是一波流。

    然后一家家闹事的奴隶主全家人头被马人挑在长矛上,在村头村尾跑一圈,剩下的人便老实了。

    唔,丹妮所谓的灭门并非全家整整齐齐,依旧只诛杀成年人,14岁以下的孩子暂时先关起来,等她忙完这一阵再处理。

    之所以不直接派无垢者推平庄园,原因有两点:第一,害怕庄园主狗急跳墙,疯狂破坏粮食与生产资料;第二,伤亡太大。

    在有大黑帮助的情况下,平息那二十多家庄园的动乱,也死了18名无垢者,22名马人战士,而对方只付出一千多吉斯农民的伤亡。

    主意,不是‘1000无垢者+200马人’vs‘一千多吉斯普通人’,那一千七百多吉斯人只有一半是男人,还分布在二十多个庄园。

    每次与一千无垢者交战的只有不到百人的吉斯人与三四百摇摆不定的奴隶农民。

    主要还是庄园复杂的环境不适合攻坚战,每座庄园几乎算一个小城堡,易守难攻。

第110章 《丹妮莉丝法典》

    丹妮颁布的《告吉斯人书》并非虚言相骗,她真心打算用赎买的方式获得庄园内的房产与存粮。

    “咦,汤姆你看,无垢者又在贴布告,咱们过去瞧瞧,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自由卫士纪念碑竖立起来之前,丹妮向命匠人在人民广场外围砌了一道矮墙,充当阿斯塔波的bbs公告牌。

    如果丹妮有什么政令发布,除了在公告牌与街头巷尾贴布告,还会让无垢者提这个铜锣,分散城市各个角落,一边敲锣吸引市民注意力,一边大声背诵丹妮的指令。

    并非只背诵一遍,而是像复读机一般,不停重复背诵,如果遇到市民上前询问,他们还会对某一条政令详细解释。

    唔,其实九成九的无垢者也不识字,或者说,奴隶主没教过他们识字,他们能大声背诵还能为市民讲解,全是因为前一晚学者给他们“上课”的缘故。

    丹妮指挥学者,学者将“圣意”传达给无垢者,无垢者去大街上让全城市民明白丹妮女王的指示。

    刚开始,丹妮还有过让学者站在布告下当解说员的想法。

    就像古装剧里的剧情,每一个城门口都有通缉令,而通缉令下方一定有一个落榜老秀才得意洋洋卖弄文字。

    等老秀才一边解说榜文,周围不识字的群众一边跟着“喔,啊,呀”地附和。

    可惜那些学者自命不凡,不愿意干。

    “陛下,并非小人要违背您的意志,可国王也不会把夷都瓷器当夜壶用,善主大人购买小人时,花了足足1888个金辉币呢!

    小人精通历史、文学、诗歌、乐器表演等知识,25岁时还在瓦兰提斯大图书馆获得过高级学者的证书,可不能与街头艺人混为一谈啊!”

    当时伊桑这样对丹妮哭诉道。

    然后丹妮问乔拉:维斯特洛爵士的赎金一般也就100金龙?

    (大概300个金辉币)

    乔拉面色难看地点点头。

    ......

    “《丹妮莉丝法典上册》,序言......吾乃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立此法典,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自由学者汤姆一字一字大声念道。

    “原来是法典。”瘦猴杂技师失望说道。

    “杰瑞,你不懂,法典乃统治之基础,国家之柱石,这下我就放心了。”学者汤姆大笑着说。

    “放心什么?”瘦猴疑惑道。

    “之前我一直担心,女王陛下在解放阿斯塔波后会带着无垢者离开,毕竟,她要回维斯特洛复辟坦格利安王朝,那样的话,咱们可就惨了。”

    “法典与她离不离开有什么关系?”杂技师还是不太懂。

    自由学者摇摇头,神情激动指着大金字塔方向,感慨道:“丹妮莉丝女王比我想象的更英明神武、勇敢无畏。

    她真的想要改变世界,也有能力改变腐朽的旧世界。

    并非我之前担心的那样,解放奴隶只是一时间的小女孩儿同情心发作。”

    “喂,学者先生,别在那感叹了,快点告诉我们布告上都写了什么。”旁边不识字的市民急不可耐跺脚道。

    “喔,我看看......”自由学者再次将目光移向布告墙,朗声念道:“1.诸神之下,世人身份有别,但皆生而自由,奴役他人为第一原罪,必受神灵与真龙的诅咒。”

    “好!说得好,我们生而自由,奴隶主该下地狱”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

    “米莎,米莎!”

    ......

    法典第一条念完,周围新自由民皆大声叫好。

    学者却微微皱起眉头,他发现这条法律并没详细说明对贩卖奴隶之人的惩罚。

    诸神的诅咒如果有用,阿斯塔波还能存在六千年?

    还不如说“必受巨龙龙息一口做惩罚”来得实在。

    他却不知,丹妮也是用心良苦。

    《法典上册》只是告诉世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写的相对简略与通俗,以增加法典的流通性与被接受度。

    第一条便写得太详细,不识字的市民看着累,八成还记不住,同时还会忽视下方同样重要的法典条款。

    不如将《丹妮莉丝法典上册》变为“大家都知道”的习俗与传统,真正判刑的时候,有《丹妮法典下册》做详细解说。

    嗯,将来肯定会有《丹妮莉丝法典下册》,那是为专业人士准备的,比如法官与律师。

    唔,连文明程度最高的维斯特洛也没有法官与律师,丹妮这次可是将这个世界的文明高度提高一大截呢!

    “2.伤害无辜者性命为大罪,必受同等惩罚,其中尤以杀害幼童与婴儿者为最;3.公民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也不能索取臣民赋税之外的财富;4.无信之人必受诸神唾弃,书面契约与有证人的口头约定受国王与巨龙保护;5.偷窃......”

    前面四条都比较“划时代”,也许各个民族都有类似传统,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文字。

    从第五条开始,《丹妮法典》的内容变得古今中外通行,当然它更契合这个时代,这个世界。

    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赋役、户口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对了,户口也算新鲜玩意儿。

    丹妮虽一直在说学习满洲人的制度,还把月亮门发型与八旗军制搞了出来,其实通过她制定的律法可以看出,她打造的阿斯塔波“王国”,其内核更像汉家王朝——清朝也多随明制。

    特别是从户籍与赋役制,可以延伸出另类的郡县制概念。

    当然,她也不会真把汉朝弄出来的。

    中国的任何朝代,无论强弱,都天生在向加强中央集权方面靠拢。

    中央集权度高的王朝注定无法长寿。

    很简单的原因,国家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而出现昏君、庸君的概率远高于圣明君主。

    特别是坦格利安家族有“疯王”基因,如果历代坦格利安疯王生在天朝,按照他们花样作死的习惯,估计连50年的国祚都维系不了。

    “咚咚咚......”人民广场方向突然传来阵阵擂鼓声,好似闷雷落在众人心头。

    “女王在召唤我们。”自由学者高叫一声,便快速向大金字塔挤过去。

    多次亲身经历告诉他,距离女王太远,除了随大流大声吆喝喊“女王万岁”,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见。

    瘦猴也很精明,动作比他还快,两人几乎连滚带爬地挤到距离金字塔十米的位置。

    嗯,再靠近便看不见石阶上的丹妮女王了。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学者汤姆第一次如此清晰看到女王,竟激动得热泪盈眶。

    丹妮站在第二级大台阶之上,距离广场地面大概7米,她左侧站着绿圣女与碎镣爵士,右侧站在白胡子、阿戈。

    “奴隶主!”瘦猴指着第三级台阶惊呼。

    自由学者一愣,抬头一看,果然在女王上方的台阶站着近百身穿托卡长袍的吉斯人,有少年少女,有面戴丝巾的妇人,还有几岁大的孩子被妇人抱在怀里。

    “难道要审判善主子女?”自由学者刚说完,便失笑道:“如果是罪人,怎能站在女王上方?”

    “呜——”就见女王上前一步,在一个固定在木架上的黑亮号角口吹了一声,苍凉低沉的声音,让广场上所有人内心猛地下沉一瞬。

    忽然间,数万人的广场静的只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

    “你们看过《法典》了,第二条,伤害无辜者生命为大罪,杀害幼童与婴儿者其罪为最。

    何为无辜者?

    未经过公开公正的审判,只有神灵知道他是否有罪,但无知幼子、襁褓孩童必然无罪。

    伤害无罪之人的性命为大罪,罪不可赦!”

    自由学者一边在内心赞叹“女王英明,女王仁慈”,一边又疑惑:女王到底想说什么?

    直到她猛地一指上方第三级台阶上的大奴隶主族亲,“他们的父兄贩卖奴隶,视奴隶的生命为无物,满手血腥,该当死罪。”

    “死罪,死罪!”下方民众群情激愤,大声呐喊。

    上方的吉斯贵族第一次经历这种来自人民群众的“批斗”,个个面色惨白,泫然欲泣。

    有没有悔悟曾经罪恶的奴隶主生活,没人知道,但他们在此刻一定深深明白一件事:他们生活的这个小世界,变了。

    眼见女王右手下压,自由学者与其他人一样,立即停下呼喊,瞪圆看着她继续说。

    “一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未来,也可以在此刻做出改变,但他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是的,他们多是罪恶奴隶主的后代,但他们没得选择,他们还年轻,他们的双手还没沾染鲜血。”

    “他们是无辜的,他们不该死,可现在死了好多无辜者,死在起义的自由卫士手中。”

    “哎呦,不会要卸磨杀驴吧?”自由学者猛地一惊,有了很不好的猜想。

    “什么?”瘦猴迷迷糊糊,叹息道:“我觉得女王陛下说得很有道理呀,之前我还没想到,经过陛下的点拨,才发现人真的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我也不想当奴隶啊!”

    自由学者木然:如果能选择,你是不是就去投胎当罪恶的奴隶主了?

    好吧,这不是重点,女王这些话似乎在为下面的行为做铺垫呢!

第111章 罗柏,学着点

    接下来发生的事逐渐应和了自由学者的不详预感,女王下方第一层石阶上依次走出来一个个手脚戴着镣铐的麻衣男子。

    他们由无垢者押着,白色亚麻短袖上衣前后有黑色漆料写着大大的“罪”字(瓦雷利亚语,非汉语),额上戴着个高高的白色三角帽,上面也有字,“自由卫士”。

    看得自由学者汤姆面色有些扭曲:这是什么意思?既承认他们对奴隶解放运动的贡献,又因为他们杀了奴隶主幼子而有罪......让他们光荣地去死?

    囚犯们衣衫与仪容倒还整洁,脸上颇有不忿与怨愤之色,显然他们宁愿“活得窝囊”,也不想“死得伟大”。

    “这......是不是太过了?”瘦猴也反应过来,突然觉得女王有些刻薄了,第一层四面台阶几乎挤满了“自由卫士”。

    粗略估算一下,超过500人。

    “毫无疑问,他们都是自由卫士,在奴隶起义中功勋卓著,但他们也罪大恶极,杀害数百名未成年的无辜孩子,其中还有很多婴儿。”

    广场数万新自由民默然,心中既认同女王的话,又觉得奴隶主即便全家火葬场也罪有应得,至少不能砍了起义奴隶的脑壳。

    ——兔死狐悲啊!

    女王的发言还在继续,她对着喇叭朗声喊道:“进城之前,我向金字塔发放了几百份传单,明确声明不能伤害14岁以下的孩子,他们违反了我制定的法规,越过成为人的底线。

    城中奴隶起义时,因为强健、伤害普通人、杀害奴隶商人家的幼儿,无垢者处决了数以百计的自由卫士。”

    “贩卖奴隶为罪,强健妇人和杀害幼童亦为罪,三者没有区别。今天,我颁布了《法典》,明确罪恶必须得到清洗,正义必须得到宣扬。”

    “我宣布,他们有罪!”女王指着下方被无垢者押着跪在石阶上的“自由卫士”做出判决。

    广场下响起嘈杂的议论声,气氛并不友好,学者汤姆左右看看,见大家都面色凝重,眼神似有不悦,不由叹息道:“完蛋了,女王陛下还是太过刚直,今日之后肯定有新自由民对她心生怨怼。”

    “唉,女王陛下公正无私,可我心里总觉得不太高兴。”瘦猴杂技师皱眉道。

    “人心似水,民动如烟啊!人皆盼望圣君,可真正的圣君降临后,又有几人能接受得了她的绝对公正?!”自由学者苦涩道。

    “低调杀掉,然后张贴榜文,也比这样更好。”旁边有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由插话道。

    “是呀。”学者惊疑看了说话的胖子一眼,对方高高胖胖,长得比自己还白净,似乎遇到了同行,也是一名学者?

    “我叫汤姆,一名自由学者。”

    “喔,你好汤姆,我叫莫罗诺,龙之母卫队步兵军团的一名战士。”白胖子说道。

    战士?

    学者汤姆嘴角抽动,正想再问,就听上方女王大声说道:“他们有罪,必须接受审判。但同样的,他们在解放金字塔过程中有大功劳。

    故而我在此向绿圣女阁下请求一件事,能否向神灵请示,将众人之罪加诸我身?我愿代替他们接受惩罚。”

    丹妮这话不仅震惊了下方心中暗自诅咒她的“自由卫士”,与广场上的无数自由民,连旁边的绿圣女都有些措手不及,绿色丝巾后面的脸上有这明显的错愕和不敢置信。

    丹妮见她张大嘴巴不答话,便继续道:“绿圣女为圣恩神庙大祭司,有资格沟通诸神并帮祂们传达决定,我能否代替背负罪孽的自由卫士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还能怎么说呢?

    绿圣女脑子里一片混乱思绪,对丹妮的行为完全摸不着头脑,嘴上只能机械应答道:“陛下仁慈和公正感天动地,所行之事,诸神亦为之动容。”

    “绿圣女阁下对我说,”丹妮好似得到神谕,兴奋对着喇叭高声大喊,“神灵允许我代替自由卫士接受惩罚......本该死刑,然我为女王,不可自戮,故每十人的罪责换我身受鞭刑一次。”

    “不可,公主......女王陛下,下面有500人啊!”白胡子本来神色复杂,既为公主殿下的公正善良感动,又对她的“耿直”与“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性格担忧。

    此时听到自己的女王竟要代替奴隶受刑,还那么重的刑罚,他都快激动得老泪纵横了。

    公主殿下,您真是有文明以来最善良、仁慈、公正、正义的女王啊!

    别说白胡子了,就连“被说”的绿圣女也震骇当场,她怎么也想不到丹妮有如此魄力。

    下方的自由卫士与广场上听清楚女王话的自由民都泪眼汪汪地高呼起“米莎、米莎”。

    上方的吉斯贵族后裔,也在无比震撼中渐渐对“善良、公正的”丹妮女王心折不已。

    嗯,可怜的冰与火世界的民众,第一次经历这种大天朝奸雄风格的套路,只一波就沦陷了。

    也不怪这些人单纯,丹妮的这番操作在现代人眼里固然全是戏,但想想曹老板......

    三国精英可是经历过各种套路的洗礼,面对割发代首的曹操,依旧内心震撼,进而对他敬畏非常。

    与曹老板相比,丹妮这回可真下了血本,付出的代价比他大太多。

    别说在阶级更森严的异世界,即便在华夏古代,她也能轻松超越曹刘。(刘备摔阿斗也是戏)

    根本原因在于,这个贵族拥有最高特权的时代,人与人从来不平等。

    三国世界不提,就说文明程度最高的维斯特洛,最低等的爵士杀掉自己领地的自由民,肆意抢夺农夫的老婆、女儿,压根不算罪。

    有心的赔偿几个银币,狠一点的,干完后,提上裤子,然后直接杀掉对方全家。

    猎人在贵族领地内的树林中打猎,便算偷窃贵族财物,或者剁手(真的剁手),或者发配长城喂异鬼。

    而在奴隶湾,贵族的特权更是肆无忌惮地彰显着,吉斯人为了一处舞台剧,为了模拟古吉斯军团的战斗,便让两百奴隶付出生命的代价。

    显然,在善主眼中,200个奴隶的死,能让他开怀大笑一场,便值了。

    丹妮她是谁?

    龙之母,高贵的王族后裔,阿斯塔波真正的女王,为了10个奴隶便挨一鞭子......

    她即便让自由卫士功过相抵,然后每人抽几鞭子,绿圣女、善主后裔和广场上的新自由民都会称赞她的公正。

    偏偏......

    好吧,丹妮也想吐槽,这个世界不流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然她就剪头发了。

    很快的,无垢者在金字塔二层入口处搭建一个木头十字架,丹妮就穿着轻柔的杏黄色亚麻布旗袍,自觉把两只手放进“十”字横杠上的锁环内,身子贴着碗口粗的立柱。

    然后从金字塔内走出一个满脸横肉,精赤着上身的肌肉猛男,2米高,小腹处的肌肉疙瘩比丹妮胸都大,手臂比丹妮的腰还粗,体重超过350斤。

    “恶魔之尾哈塔尔?!”广场响起一阵惊悚的抽气声。

    就像克莱昂的杀猪技全城第一,哈塔尔的鞭子也被大家评为最毒辣,好似恶魔的尾巴。

    听说他曾将咬了克拉兹尼一口的女奴抽成两截,整个过程只用了12鞭子。

    “呜呜,竟然让哈塔尔来行刑,太......”广场上有人哭了起来。

    丹妮解释道:“只有哈塔尔的鞭子才能抵得上10名自由卫士的罪孽。”

    “米莎,米莎,米莎......”

    所以人都情不自禁具有右拳,高声呼喊。

    “卡丽熙,我是你的吾血之血,让我替你受刑吧。”卡拉洛面色难看道。

    “吾血之血,我不会有事,而且,我此时的身份不仅是卡丽熙,更是阿斯塔波的女王。”

    “哈塔尔,如果卡丽熙出了事,我把你片成9000份。”乔戈压低声音,用生涩的瓦雷利亚语说道。

    阿戈什么也没说,只是拔出腰间的弯刀,盯着胖子不停用腰间皮带磨刀。

    不用你们威胁,昨天晚上女王陛下便把我叫到斗兽场,观看那三条龙如何将一头健硕的野牛撕咬成一地焦黑碎骨。

    末了,还问我:是那头红色荒原的蛮牛壮硕,还是你更强壮?

    mmp,之后我都没法入眠啊,一闭眼便梦见三条龙对着我喷火。

    “啪——”恶魔之尾哈塔尔木着脸向女王后背抽了一鞭子。

    只一下,衣衫破裂,露出雪白柔肌,与一道30cm长的猩红疤痕,鲜血已经汩汩渗出,丹妮却要紧嘴巴里的软木,脸色发白,闷哼一声。

    “女王陛下,呜呜呜......”

    一个鞭子抵十人之罪责,丹妮挨了一鞭子,立马有无垢者从下层押送十名戴高帽的囚犯上来。

    当着所有人的面,无垢者解开犯人手脚上的锁链,并脱去上身的“罪”衣。

    十个光着膀子的昂藏大汉没有重获自由的欢喜,在看到丹妮后背的鞭痕后,恁是忍不住,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广场下面的自由民也梗咽着,一**呼唤“米莎”。

    “啪——”哈塔尔木着脸又抽出一鞭子,心中却再想一件事:前面几鞭子一定要够狠,狠而不辣,看着鞭痕颇深,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只是皮外伤,丝毫不伤筋骨。

    几鞭之后,女王陛下后背必然一片狼藉,形如烂肉。

    如此,后面剩下的几十鞭子便只需够响、够靓,看着抽得劈啪作响,鞭影纷飞,其实连皮外伤都没有。

    以他哈塔尔恶魔之尾的绝世鞭法,甚至能做残影飞飞,响如霹雳,却是轻如羽毛的触感。

    这种鞭法才是保证自己不被龙吃掉的资本啊!

第112章 无畏的巴利斯坦

    白胡子终于理解丹妮为何叫“不焚者”了,因为她真的不焚。

    昨天上午她的“鞭刑抵罪”赚足了民众的眼泪与崇敬,丹妮女王都快进阶为“受神祝福的”圣丹妮——很遗憾,这里没有七神教会的修士。

    全城之人,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普通人和吉斯贵族,都对她敬畏崇拜到极点。

    消息传到城外,当即就有离城最近的十几个大庄园主宣布归顺。

    因为在丹妮女王个人神化的过程中,她制定的《女王法典》也变得重若泰山、神圣不可侵犯。

    女王陛下用鲜血让它铸就了无限神圣与巨大的权威性。

    可以说,在这个异世界的一万多年的历史中,从未有一部法典能在诞生之日便如此让民众全心全意、深入人心地接受,并对它充满敬畏。

    也才是丹妮的主要目的。

    有着天朝历史底蕴的她,有太多手段与套路可以获得民众的敬爱与崇拜,抽自己鞭子显得太蠢,代价太高。

    昨日那50鞭子更核心的目的是推广《法典》,只要她的法典快速被民众知晓并接受,阿波斯塔便能在最短时间内安定下来,由她的负担成为支撑她的基石。

    丹妮可没忘记北面还有凯渊与弥林,南边有新吉斯,东边有魁尔斯,西边有瓦蓝提斯。

    那些城邦都靠奴隶贸易维系畸形的繁荣,不会轻易放过丹妮这个“异类”。

    与这些相比,50鞭子的代价又太低太低。

    这不,昨晚在火炭中烧烤了一夜,今早起来伤痕便全部结痂,再过几天不仅会伤势痊愈,连一丝疤痕都不会留下。

    第一次见识火烤女王肉的白胡子惊骇莫名,嘴里不停喃喃:真龙,真龙,历史上那些疯王并不全是疯子,原来真的有在烈火中重生的真龙!

    他思考了一夜,然后今天上午,来到丹妮身前,单膝跪地道:“丹妮莉丝女王陛下,我有事要告诉您。”

    金字塔顶层花园,苹果树阴影下,一张软榻支在那,丹妮趴在上面悠闲地翻着本厚厚的书籍。

    远方海面吹来的腥咸海风,混合着头顶清甜的苹果香,旁边三色堇和波斯菊的迷离淡雅气味,在丹妮身周演绎一片醉人的勃勃生机。

    “什么事?”丹妮的视线没有从书籍上移开。

    完全掌控18座金字塔与圣恩神庙之后,她将其中所有书籍——只要是不重复的,无论什么文字,什么内容,全部搬到她身下的大金字塔内。

    如此,在这个还没有印刷术的时代,丹妮拥有了一座庞大而奢侈的图书馆。

    呃,有三百多本书......

    她现在看的便是一本历史书,作者站着吉斯人的角度描述了导致吉斯帝国覆灭的五次大战,与瓦雷利亚人的国战。

    通过这本比较客观公正的历史书,丹妮确定了一件事,五千年以前的吉斯帝国并非埃及,反而更像古罗马帝国。

    其鹰身女妖标志中,女妖爪子抓住的压根不是奴隶锁链,而是金色闪电,两者代表的含义千差万别。

    曾经的吉斯帝国完全算得上一个伟大而光辉灿烂的文明,可被瓦雷利亚人毁灭吉斯国都(旧吉斯)之后,吉斯人彻底堕落——也不怪他们,奴隶湾存在的最初目的是为瓦雷利亚人培养优质奴隶,床奴、学者、管家、园丁、仆人、仆从军等等。

    吉斯人并没自主选择发展模式的权利。

    “陛下......”见丹妮还沉迷在书中,白胡子不由又呼唤一声。

    “我听着呢,你说。”

    “唉,我骗了您。”他垂头叹息道。

    这下子丹妮来了兴趣,放上书签把书合上,回过头看着跪在地上的老人,问:“你骗了我什么?”

    “我不叫阿斯坦,”老人踟蹰的眼神中带着一丝隐藏不深的骄傲,“我的真名为巴利斯坦·赛尔弥。”

    丹妮眼神怪异看着他,想不通为何在这个时候展露身份,点点头,轻声说道:“我早猜到你有隐瞒身份,却想不到竟是无畏的巴利斯坦。

    韦赛里斯对我讲过很多维斯特洛传奇故事,其中你的事迹占据了很大一部分,都超过了白牛,仅次于佛晓神剑亚瑟戴恩。”

    丹妮的反应让老人既失望,又莫名松了一口气。

    虽然陛下没露出见到传奇人物时该有的欣喜若狂、震骇不已的表情,可也没因为他“三姓家奴”、投降篡夺者的行为怒火冲天。

    老人舒了一口气,缓声说道:“王子殿下过誉了,当年便是杰洛·海塔尔(白牛)爵士为我披上白袍,他是我一辈子的传奇队长,而戴恩爵士的剑技,我更望尘莫及。”

    “呵呵......”丹妮轻笑起来,古怪看着他说,“如果换成韦赛里斯在这,他可不会这么心平气和地与你对话,第一时间便让侍卫把你拖下去砍死了。

    之前十多年,他从没说过你一句好话,每次提到白牛、佛晓神剑那些传奇御林铁卫,都要顺便骂你一番。”

    “陛下,我......我很羞愧!我玷污了自己的荣耀,暗淡了御林铁卫的光辉。”老人立时涨红了脸,当真羞窘得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塞尔弥爵士,请站起来。”丹妮敛去脸上的笑意,正色道:“眼前的事实远胜过流言——哪怕千万人都在传播的流言。相处多日,我清晰见证了你的高尚品德与过人武技。”

    老人并没起身,反而低下头,哽咽道:“陛下,您的大度越发让我羞愧。”

    就是要大度到让你羞愧,不然忠诚度怎么提高?

    丹妮认真道:“我并非大度,你之前的所作所为,足以让你挺直腰杆向我解释自己的目的......

    巴利斯坦爵士,你怎么跑我这儿了?总不会帮篡夺者来刺杀我的吧?”

    “不,我从没想过要伤害您。”白胡子立刻激动摆手,快速道:“我的白袍已经被乔佛里剥夺,再也不会为君临那些人服务了。”

    “劳勃的继承人乔佛里摘下你的披风?御林铁卫不是终生职业吗,他干嘛那样做?难道你在权游的游戏中站错了队?”丹妮好奇问道。

    《权游》中巴利斯坦戏份不多,角色也不够鲜明,关于他的记忆她早已模糊。

    “御林铁卫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国王,如何存在站错队的情况?”巴利斯坦摇头苦笑。

    无论君王英明或者庸碌,仁慈或者残暴,智慧或者疯狂,御林铁卫都会向他们献上全部忠诚。

    “克雷冈家族是兰尼斯特手下最好用、也最凶猛的猎犬,格雷果克里冈人称‘魔山’,为泰温公爵麾下第一猛犬,他的弟弟桑铎克雷冈被叫做‘猎狗’,是乔佛里手下最听话的打手。

    那个邪恶的男孩登上铁王座后,希望让自己的狗披上白袍。

    而瑟曦王后希望他的同胞弟弟,‘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成为御林铁卫的队长。

    赶走我,他们母子的愿望便可轻易达成。”白胡子语气悲愤说道。

    “唔,这么说来,如果他们让你继续担任御林铁卫队长,你便会一直干下去,并对他们报以全部忠诚?”丹妮皱眉问道。

    “我不想欺瞒您,若铁王座上的乔佛里不剥夺我的职务,现在我有很大可能继续留在君临为君王效力,承认这点让我羞愧万分,确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说到这,他抬起头用悲伤的眼神注视着丹妮,“陛下,请您务必明白,御林铁卫随伊耿一世而生,根本职责便是向铁王座上的君王献出全部忠诚。

    改朝换代的事,才第一次出现在维斯特洛,而劳勃·拜拉席恩也有真龙血脉,他的祖母为雷蕾公主,雷蕾公主是您亲姑祖,说起来您与劳勃还算表亲。”

    这还真有点坑......

    “好吧,我明白了,爵士你是一位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而向铁王座效忠便是御林铁卫最大的荣耀。”丹妮点点头,算放过了他“三姓家奴”的过失,问:“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陛下,我觉悟了!”老人郑重道。

    丹妮嘴角抽搐,牙酸道:“觉悟什么?”

    “当乔佛里取下白牛系于我肩头的白披风,并在同一天派人来杀我时,我的眼前好似蒙上一层迷障——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的,又为了什么?”

    高壮的老人面露追忆之色,怅然道:“我蓄起胡子,伪装身份,进入圣贝勒大教堂,向七神寻求答案......

    从您父亲开始,到篡夺者劳勃、邪恶残忍的乔佛里,我一点点思索,我陪着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最终我明悟了,一旦披上白袍,我终生便是御林铁卫,但这一次必须寻找一位真正的国王,我将为真王而死。”

    “我是你的第一个考察对象?”丹妮侧头看他道。

    “也不算考察,在伊利里欧告诉我您孵出三条龙时,我便决定为您奉献一生了。”

    这就是你的觉悟?

    因为我有龙,而巨龙无敌,最有希望终结乱世,再次统一七国?

    亏得你还去圣贝勒大教堂祈祷了那么长时间。

    “你为何隐瞒身份呢?”她又问。

    巴利斯坦眼神一厉,四处打量一下,严肃道:“因为您身边有君临方面的间谍,事实上您和您哥哥一直被人监视着。

    作为御林铁卫队长,我也算议政大臣中的一员,有资格参与所有或公开,或隐秘的御前会议。

    14年来,我数百次听到瓦里斯向劳勃汇报你们兄妹的情况。

    哪一位大君接待了你们,您哥哥与哪一位佣兵团有过接触,为了复国,韦赛里斯王子对贸易城邦大商人的每一次许诺......

    甚至与王子发生关系的每个女人,甚至您来初潮的日子,全被详细报告给劳勃国王与他的议政大臣。”

第113章 对不起,我是警察

    “劳勃国王陛下必须确保韦赛里斯王子和您没有私生子。”

    丹妮面上青红交加,当真是又震惊,又羞愤,同时还万分疑惑:这两兄妹如何活下来的?

    这样想着,她也这样问了出来。

    “我那老表没派人杀我们?我可记得十多年来,为了躲避刺客,韦赛里斯常常半夜三更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或者连夜出城,或者一连好几天躲在贫民区下水道里......难道他神经过敏?”

    “唉,我早该看穿劳勃假英雄真小人的本质的。”老人痛苦叹息一声,自责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潜意识里否认一个流传甚广的消息——当泰温兰尼斯特将雷加王子的两个孩子带到劳勃身前时,他欢快地笑了。”

    这个老头脑子激动坏了?

    明明在讨论刺客的事,怎么又扯到雷加孩子?

    “作为篡位者,还以坦格利安旁系身份篡位的人,见到有人帮自己除掉后患,他开心有什么问题?”丹妮木着脸道。

    “在维斯特洛,杀害幼童是极其不名誉的事,而劳勃·拜拉席恩之所以有那么多簇拥者,全靠豪爽正直、英勇无畏、骄傲深情的个人魅力。

    篡夺者之战中,常有被俘的王党贵族被他的豪爽折服......怎么说呢,没当国王之前的劳勃有一种光环,能让人崇拜他,佩服他,愿意为他而战。

    但如果能证明他害死了那两个幼儿,他的光环会破碎,无数人会唾弃他,会离开他,会反对他。

    泰温·兰尼斯特帮他做了想做又不能做的事,然后他获得巨大回报——最后加入劳勃阵营的泰温,成了国王的岳父。”

    喘息一会儿,老人继续道:“在最初的时候,我一直没弄明白这点,只将满腔怨愤都放在泰温公爵身上,如果......如果我看到他对雷加孩子的残躯发笑,这世上无人能阻止我杀了他。

    可我当时受伤太重,人都不在君临。

    等我宣誓向他效忠后,才隐约听到那样的传言,起初我并不相信他是那样的人——劳勃可能会心怀愧疚地暗自松一口气,他的骑士教养却绝对不会让他对着婴儿破碎的尸体大笑出声。”

    “任何人踏上王座的那一刻,便会变得与之前不一样。”丹妮淡淡道。

    “有人却变得更好了。”老人看着她,目光灼灼道。

    “因为相对无上荣耀,我看到的更多是责任,沉重的责任。”她说。

    “所以,您才是真正的王,而他不是。”老人笑了,笑容苦涩又欣慰,“相比我这个倔老头子,劳勃更喜欢让詹姆随身侍候。

    也许面对弑君者,他那个篡位者能更坦然一些。

    不过我也遇到过好几次他暗中下令,让瓦里斯安排刺客处决您与韦赛里斯王子的情况。

    从那时开始,我逐渐明白他远没在外人处表现的那样正直,那个流言,我......唉!”

    都谋朝篡位了,还正直?

    丹妮都无心吐槽了。

    “你说暗中?”

    “当时的国王之手琼恩·艾林是一位正直的人,他并不赞同对孩子斩尽杀绝,劳勃不愿正面反对他,毕竟,艾林公爵除了国王之手的身份,还是他的养父。”

    在坦格利安王朝覆灭的篡夺者之战中,琼恩·艾林第一竖起叛旗,不过他并非为了自己。

    因为雷加王子“诱拐”莱安娜的事,“疯王”伊里斯要琼恩·艾林交出艾德·史塔克与劳勃——在此之前,疯王已经火烤了莱安娜的父亲与长兄(真特么疯狂)。

    艾德与劳勃皆为琼恩艾林的养子,因为他自己一大把年纪没个亲儿子,一直将那两个孩子当亲生儿子养。

    见疯王想要两个养子的小命,他立马便反派了,堪称冰与火世界最佳义父。

    “既然劳勃的确多次派人来暗杀我和韦赛里斯,为何屡次失手?韦赛里斯绝对没那种反刺杀能力。”

    事实上在多年的被迫害生涯中,原本还算正常人的韦赛里斯硬是被逼疯了。

    “也许......有其他人在暗中保护你们。”巴利斯坦思索着道。

    “谁?”

    “伊利里欧?我不知道。”老人苦笑摇头。

    丹妮神色一动,问:“你刚才说,每次向劳勃报告我和韦赛里斯信息的人是瓦里斯?”

    “瓦里斯外号‘八爪蜘蛛’,在御前会议中担任情报总管的职位。他手段惊人,七国与狭海对岸大小信息都躲不开他的耳目,劳勃极为倚重他。

    对了,瓦里斯还为您父亲服务过好几年。

    他出生在里斯,作为情报贩子在潘托斯发迹,因擅长情报工作的名声而被伊里斯陛下知晓。”

    丹妮点点头,又问:“我身边的人中,谁是间谍?”

    愣了愣,巴利斯坦说道:“乔拉·莫尔蒙,在您还未嫁给卓戈卡奥之前,瓦里斯便向劳勃发出警告——韦赛里斯王子将用您向马王换取一万咆哮武士,或者马王亲自出手帮他复国。

    在您成婚那日,接受了君临间谍任务的乔拉·莫尔蒙,主动与韦赛里斯王子套近乎,并向他宣誓效忠——那是个没有荣誉的无耻间谍,贩卖奴隶,随便发誓,完全不值得信任。”

    “卡丽熙,让我去杀了他。”身边的阿戈愤怒大叫道。

    丹妮叹口气,对血盟卫道:“阿戈,你......让灰虫子把乔拉爵士叫来,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清楚比较好。”

    血盟卫与女王铁卫都属于她的心腹臂膀,三个血盟卫轮流随身护卫,另外两个却在帮他训练咆哮武士。

    打下阿斯塔波后,除了无垢者,几乎全部多斯拉克奴隶都吸收进丹妮的卡拉萨。

    她之前在红色荒原便学习满清,弄出个四不像的八旗制度——不一定与满清八旗一摸一样,因为丹妮实质上并不懂清朝军事制度,只大概将“军师旅团营”换了个名字。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军士长体系后,新加入的马人只需老老实实填补进去就可以了。

    原本的奴隶,桀骜之气都消磨掉光了,能不老实嘛?

    她的小卡拉萨如今有一千五百多人,去掉老人,差不多800名成年男子——起义的奴隶战士中又加入了几百人。

    血盟卫在城外划定了草场,还建了一片营帐,除了日常训练,还要去奴隶主的庄园门口巡逻。

    至于乔拉,他在帮丹妮训练民兵。

    理论上,乔拉·莫尔蒙担任了丹妮的“兵马大元帅”职位,无垢者统领灰虫子也是他的部下。

    白胡子劝说道:“陛下,最好先让无垢者把他绑起来,脱掉铠甲,然后再带来见您。”

    “不用,他如果要杀我,过去多少次机会没有?”丹妮摆摆手道。

    上位者固然对谁都该保持怀疑,可作为人类,如果连一份信任都没付出过,那活得不是太过悲哀了吗?

    大概40分钟后,一身戎装的乔拉在灰虫子的带领下,来到大金字塔顶层。

    刚从阶梯通道走出来,骑士便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那个一直看不惯自己的冒牌侍从今日的精气神完全不一样,现在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有些太过正义了。

    唔,就像天台上的陈永仁看刘建明。

    乔拉其实早已发现白胡子的真实身份,但他不敢向丹妮揭露,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知道自己的身份,卧底的身份。

    “乔拉爵士,这位是巴利斯坦·塞尔弥爵士,无畏的巴利斯坦,你认识吗?”丹妮直接说道。

    乔拉心中咯噔一下,暗叫老贼奸诈,咱两的默契呢?

    似乎看穿他的心思,巴利斯坦冷冷道:“我不允许有人在暗中威胁女王陛下的安全。”

    丹妮眼前似乎出现了幻觉,巴利斯坦冷冷对满脸苦涩的乔拉说:对不起,我是警察。

    “我......”壮熊一样的骑士好似身体与精神突然间坍塌了下去,苦涩看着丹妮道:“陛下,很抱歉,我一直想跟您坦白来着。”

    “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说坦白?”巴利斯坦冷笑道。

    “你个叛徒,有什么资格说我?”乔拉瞪了白胡子一眼,向丹妮劝说道:“陛下,您可不能相信这个家伙,他背叛自己效忠的国王与王子,投靠了篡夺者。

    伊里斯国王七名御林铁卫,除了他和詹姆·兰尼斯特,白牛、佛晓神剑、马泰尔亲王等都为君主战死沙场。显然,白胡子与詹姆才是一路人。”

    这话便太侮辱人了,詹姆·兰尼斯特几乎是七国公认的“最堕落的”和最没骑士精神的骑士。

    而巴利斯坦又最重视荣誉,特别是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耀。

    “你血口喷人,三叉戟河那一战,我与马泰尔亲王、戴瑞爵士一起陪在雷加王子身边,他们三人英勇战死,我也身受重创,昏迷当场,事后休养了大半年才能再次握剑。

    你呢?

    我为雷加王子流血时,你却站在叛逆那一边。”巴利斯坦老脸涨红,指着乔拉大声咆哮。

    “陛下,乔拉莫尔蒙一直在出卖您的秘密,您随卓戈回马王城,您怀孕了,您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被这个无耻间谍出卖给八爪蜘蛛。

    每一条消息都能换取大量金龙,等您和您的哥哥死亡后,劳勃还会清洗掉他身上所有污点,光荣返回七国。”

    丹妮想了想,缓缓说道:“乔拉爵士,你加入艾德·史塔克推翻坦格利安王朝,与巴利斯坦战后投靠劳勃,都有各自的理由,我能理解,也不会追究。我们只说现在。”

    白胡子瞥了面色惨然的乔拉一眼,感慨道:“陛下,您胸襟之广,智慧之深,心地之仁,超越史上任何君王,只可惜有些人不够格获得您的仁慈。”

    乔拉也知道,以御林铁卫队长的身份,他递交给君临方面的所有信息白胡子都一清二楚。

    没的说,坦白从宽吧!

    希望能留下来过年......

    “是的,我为君临服务。前年,在密尔当雇佣兵时,瓦里斯的小小鸟儿找到我......”

第114章 无间地狱

    “瓦里斯承诺,只要完成任务,会由劳勃国王出具一份‘赦免状’,免除我贩卖奴隶与逃脱审判的罪责。

    在陛下您与卡奥的婚礼上,韦赛里斯王子很容易便接受一位放逐骑士的效忠。

    陛下,您得明白,当时我心里对坦格利安并没多少忠诚。

    不说我参与了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作为熊岛伯爵,我的效忠对象也是临冬城之主。

    而且任何一位北境人,憎恨坦格利安再正常不过——伊里斯国王以残忍且极具侮辱性的方式,杀害了一位北境之王与他的继承人。

    当然,我对您和韦赛里斯王子并没偏见,问题在于韦赛里斯王子与伊利里欧合谋之事。

    得到瓦里斯的任务时,我甚至产生了一种使命感......唉,我想,任何一位七国贵族都不希望看到多斯拉克人肆虐维斯特洛。

    就像我曾经对您的劝谏那样,在外族入侵者的刺激下,战乱不休的各大领主甚至会放下成见,团结在一起共同对付外来者。

    ——哪怕带领异族进入维斯特洛的人是曾经的王族,哪怕那些贵族之前矛盾重重,甚至兵戎相见。”

    “咚咚咚......”

    顶层花园安静异常,只能听到丹妮手指轻轻叩击书皮的声音。

    她没有暴怒,只是神色有些严肃。

    因为明白丹妮的性格,乔拉的话很直接,完全将他当时的心里状态说了出来。

    如果是曾经的丹妮莉丝,他只会苦苦哀求,求她原谅,却绝对不会说出如此直白而诚挚的话。

    说了只会适得其反,让纤细敏感,又有强烈复国执念的丹妮莉丝对他更加憎恨。

    这个丹妮比较讲道理,还有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的“宽大”胸襟,只要理由正当,一般情况下她都能接受。

    良久之后,一阵海风从北面大海吹来,带动柿子树枝哗啦啦作响,“噗通”,一个金灿灿的大柿子落在水池中。

    丹妮似乎从沉思中惊醒,看向白胡子,问:“巴利斯坦爵士,你以为乔拉爵士的选择有问题吗?”

    “这......”老人的脸皱成一团,脑海中一片乱麻。

    ——他竟然有点赞同乔拉的话,这......

    “唉,我明白了。”丹妮叹口气,对一脸忐忑之色的卧底骑士道:“站在你的立场,也不算大错。

    现在的问题在于,你对我的誓言,宣誓成为女王铁卫的誓言,算不算你的卧底工作的一部分,我还能不能信任你?“

    “我——”

    丹妮抬起手,打断他道:“不用勉强,请完全顺应本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伤害你的性命。

    思念家乡乃人之常情,你离开时,我会送你一大笔钱,足够回到维斯特洛享受一生富贵,甚至你身上的瓦雷利亚钢铠甲也可以带走......”

    “陛下,据我所知,维斯特洛连一套瓦雷利亚龙王铠也没有。“巴利斯坦焦急上前一步,插话道:“您多送他一点金银就够了,这套铠甲反而可能给他招灾。说不得泰温公爵就会因为贪欲而对他下手,他连伯爵的爵位都丢了,能抗拒公爵?”

    “我看是你太过嫉妒吧!”乔拉愤怒瞪了老人一眼,回过头红着眼眶,激动道:“陛下,我不走,在红色荒原我对您的誓言完全出自真心。

    您忘记了?

    我多次劝您离开厄索斯,去玉海城邦躲避篡夺者对您的加害,因为我知道您的处境有多危险。”

    “你离开吧,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卡丽熙有我们保护。”阿戈冷冷道。

    “我是御林铁卫,与你一样,也是公主殿下的‘吾血之血’。”乔拉争辩道。

    “你不是‘吾血之血’,你是看不起马人的安达尔人,你害怕卡丽熙带着马人横扫七国,夺回属于她的铁王座,这是你刚才自己说的话。”阿戈言辞犀利道。

    “我......”乔拉语塞,激动一跺脚,叫道:“那是我一年多前的想法,现在我特么不管维斯特洛了,如果公主殿下是卡丽熙,那我愿意以卡拉萨武士的身份为她而战。”

    乔拉这话让白胡子为之侧目,马人阿戈也张大嘴巴,呆呆说不出话来。

    顿了顿,乔拉散去脸上的激动之色,缓慢而郑重地看着丹妮说:“我是女王铁卫,余生只为女王陛下服务,其它事情都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

    丹妮与他对视,神情也极其郑重,道:“希望你记得今天说的话。”

    《权游》的剧情对丹妮预测未来作用不太明显,现实经历反而与电视剧情差别极大,但《权游》中人物性格却很少出现偏差。

    乔拉·莫尔蒙从来算不上狡诈,原剧情中更是丹妮莉丝最忠诚的部下。

    乔拉听出她再次接纳自己的意思,欣喜若狂跪地发誓道:“以我父亲杰奥·莫尔蒙的生命起誓,我乔拉·莫尔蒙向丹妮莉丝献出全部忠诚,誓死履行女王铁卫的职责。”

    丹妮嘴角抽搐,大熊的老爹‘熊老’怕是没几天好活的了。

    “陛下,请接收我的效忠,我愿成为您的女王铁卫。”白胡子瞥了大熊一眼,单膝跪地郑重说道。

    “我接受你们两个的效忠......嗯,等我伤好之后,再举办一个比较正式的仪式。”丹妮点点头,认真道。

    “女王,我呢?”

    在一边看了半天好戏的高壮太监贝沃斯丢掉手里的猪大腿骨,油腻的双手随便在丝裤上擦了几下,笑嘻嘻凑过来道:“我的侍从都成了女王铁卫,我的身份可不能比他低。”

    丹妮眉梢一挑,好笑道:“你知道女王铁卫代表什么吗?除了最强大骑士的身份,只要一宣誓,就得为我服务一辈子,你不回潘托斯了?”

    “最强骑士?”胖太监上下打量乔拉一番,摇头道:“他肯定不如我。至于潘托斯......哎,我压根不是那胖香料商人的属下。

    这么说吧,我原本是弥林的角斗士,一个奴隶,几番转手后成为你保镖,也算你的奴隶。如果你能养我一辈子,不愁吃不愁喝,那简直再好不过。”

    原来你是想在我这儿蹭吃蹭喝一辈子,那......我能不能现在就让你离开?

    “你算个预备役女王铁卫吧。”丹妮捏着鼻子将他收留了。

    武力如何丹妮不清楚,但胖太监的个性她还蛮喜欢的。

    至于他会不会是伊利里欧的间谍?

    可能性不大,因为胖太监一年前还在弥林当角斗士。一个奴隶没道理为奴隶主背叛“米莎”,而且,伊利里欧的财富还真比不上此时的丹妮。

    前途、财富、信仰、理想、未来,无论哪一样,跟随丹妮都获得更多。

    “卡丽熙,那我......要不要成为你的女王铁卫?”阿戈迟疑着道。

    “你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丹妮好奇道。

    毫无疑问,吾血之血与卡丽熙的关系远比女王铁卫与女王更亲近。

    御林铁卫是下属,吾血之血却是血亲兄弟。

    唔,做个类比的话,赵云算刘备的御林铁卫,张飞与关羽却是刘皇叔的吾血之血。

    自多斯拉克这个民族出现以来,从未出现过一例血盟卫背叛卡奥的事。

    丹妮对自己的血盟卫也一直非常好,待遇什么的就不提了,她有的他们都可以有,每次谈论大事,他们也必定参与其中。

    她甚至想过把自己的侍女嫁给三个血盟卫......免得她们天天晚上磨豆腐,还想拉她入伙。

    之所以没让他们立刻成婚,也是因为卡拉萨的风气还没完全改过来,婚姻制刚开始实施。

    要是他们六个习惯性地乱搞起来,那......

    阿戈认真道:“成为女王铁卫,也许安达尔人便不会再反对您了。”

    “不用,你们就是血盟卫,不用在意维斯特洛人的看法。”丹妮感动道。

    她怎么也想不到粗线条的马人还有这么感性的时候。

    说完,她扫视乔拉与巴利斯坦一眼,认真道:“就像我不会把无垢者投入争夺铁椅子的游戏一样,多斯拉克人是我的部民,他们理应在厄索斯大陆自由生活,而不该被人憎恨着惨死异乡。”

    “陛下......”两个维斯特洛人看着丹妮,神色复杂,欲言又止,最终满是感慨地叹口气,不再劝说。

    ——虽然羞于承认,他们的确松了一口气。

    呃,这口气松得有点早。

    等几年后,史上第二次长夜降临,维斯特洛异鬼横行,骄傲的七国贵族八成会跪地哀嚎:“丹妮女王,无垢者爸爸,马人爷爷,速来救命啊!”

    想到全世界都会被寒冬笼罩的长夜,丹妮不由生出紧迫之感,厄索斯大陆也不知会不会出现异鬼,但冰雪下农作物肯定会全部停产。

    至少会持续五年的寒冬,那她要提前为自己的子民准备五年以上的口粮。

    还要把多斯拉克海马人考虑进去,从来没有储备粮食习惯的他们,不见得能比维斯特洛人过得更好。

    必须尽快恢复生产。

    必须尽快解决这次的“无间道”事件,如此,她的部下才能团结一心,一起搞大生产。

    想到这,丹妮看向乔拉,道:“爵士,既然话已经说开,你来告诉我,如何与君临联系的,你又参与了那些事。”

    乔拉躲开她的视线,别扭说道:“与我联系的人都是瓦里斯的部下,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他们都认识我。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需要与您有关的情报,或者传达君临方面的指令,会在我独处时,给我发送联系暗号。”

    幸好老娘够醒目,来到这个世界后经历的重大秘辛,除了自己没一个人知道。

    连在不朽之殿与瓦雷利亚、与神灵有关的事,她都没对他们说实话。

    “你在什么时候、哪些地方,遇到过八爪蜘蛛的暗号?又向君临传递了什么信息?”丹妮又问。

    “几乎所有城邦都有八爪蜘蛛的人,潘托斯,科霍尔,马王城,拉札人的小镇,魁尔斯......”

    见丹妮脸色越来越黑,阿戈又开始握紧刀柄,乔拉急忙说:“到了魁尔斯,我便犹豫了,然后——”

    “七层地狱啊!”丹妮“嘭嘭嘭”地捶打身下皮毛垫子,恨铁不成钢道:“你到底有什么毛病?在马王城,在红色荒原,你救过我多少次性命?一边救我,一边向我效忠,又一边背叛我,一边向君临效忠,你累不累呀?!”

    “累,太累了!”乔拉有种终于被人理解后,想要嚎啕大哭的冲动。

第115章 国王、县令、居委会大妈

    转眼间便过去半年,按照维斯特洛人的算法,鬼夏刚刚结束,七国差不多进入十年难遇的秋季......喔,应该是‘秋年’,明年正式进入‘凛冽的寒冬’。不过奴隶湾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没有太过显著的四季变换。

    丹妮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可她一直在温热带地区打转,对寒冬,对这个世界的季节变幻没有直观感受。

    很多次,她带着女王铁卫巡视庄园田地的时候,都会对两个维斯特洛人调侃:你们觉得奴隶湾算不算传说中的“长夏”?

    本着预敌从宽的思路,在这段相对和平的日子里,丹妮开足马力搞大生产,半年时间,水稻收割了两茬,小麦与芜菁收获了一次,距离第二次也不远了。

    除了奴隶贸易,吉斯人开了两个挂:烧砖,冶炼青铜。

    丹妮从之前的记忆中发现,自由贸易城邦多是石头屋,询问乔拉与巴利斯坦,他们也说在维斯特洛,贵族住石头城堡,平民住木头屋子。

    吉斯人的烧砖技巧多牛逼?

    阿斯塔波、凯渊、弥林三座城,包括城内的金字塔、街道、广场、平民住宅、城墙,全部由砖头砌成。

    唔,必须说明下,金字塔主体建筑材料依旧是巨石。

    这里便体现出吉斯建筑大师的高明之处,他们已经考虑到风化问题,如果岩石裸露在外部,金字塔一定会“快速”风化、坍塌,故而石头金字塔的外部铺垫了多层红砖。

    呃,吉斯建筑师的时间观念与现代人不一样,人家是真心想要打造“万世基业”。

    就丹妮居住的这个被命名为“朝阳宫”大金字塔,便有五千多年的历史。

    那时候,吉斯帝国毁灭在瓦雷利亚手里,吉斯人离开被焚烧、被泼洒盐碱的旧吉斯(吉斯帝国的首都,位于‘新吉斯’海峡对岸),进入奴隶湾建造了阿斯塔波、凯渊、弥林三座城市。

    地球上有没有3000年以上的建筑?

    丹妮不知道。

    但这个奇幻世界别说三千年、五千年了,维斯特洛的很多建筑都有八千年的历史,比如北境长城下19座守夜人堡垒,比如临冬城、凯岩城、风暴城。

    好吧,扯远了。

    吉斯人烧砖与冶炼青铜的技术很强,在阿斯塔波城南边靠近山脉的地方还有连绵砖瓦厂与冶金厂,不过丹妮并没大肆开工生产红色砖头。

    她将烧工奴隶全部解放后,又让他们签订劳工契约重新就业,不过重新上岗的地方并非砖瓦厂,而是冶金厂,全力生产农具与刀剑。

    阿斯塔波铁矿比较稀缺,超过九成都是铜矿,珍贵的钢铁优先用来打造农具,锄头、镰刀、铁锹......

    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的效率,丹妮还口头发明了三种犁刀,骡马用的“小”型犁刀,野牛用的中型犁刀,大象用的巨型犁刀。

    所谓“口头发明”......她只说用途,一大群铁匠与学者苦思冥想,将它们变成现实。

    青铜武器肯定不适合这个已经步入铁器时代几千年的世界,但青铜长矛总比木棍更具威胁力。

    别说女王旗下的龙之母卫队了,连农村里兼职民兵的壮年农民,也人手一只青铜长矛,一把青铜弯刀。

    丹妮统治阿斯塔波的思路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树立法规法典,稳定人心,规范制度;第二,发展农业与军事,即填饱肚子,强大武力。

    长夜就要到来,她没时间弄个“五年计划”,只能“半年计划”。

    丹妮统治下第一个半年计划的目标,便是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城市物价,保证家家户户有余粮。

    《丹妮莉丝法典》颁布之后三天,城外便有四成庄园奴隶主开门投降。

    之后在丹妮亲自带领下,无垢者+马人骑射+民兵辎重队+黑龙侦查+白龙绿龙喷火枪,犹如摧枯拉朽一般,几乎用奔跑的速度,粉碎所有奴隶主的顽固抵抗。

    丹妮大致统计了下,她一共获得400万亩熟地和同样数量的可开垦半熟地——为了维持地力,吉斯人轮换着种地。

    不要怀疑20万人如何耕种400万亩地,他们压根不像大天朝农民那样精耕细作,而且其中一部分土地还栽种的是牧草,用来放牧的。

    剩下的田地中又有一半种植的是橄榄与葡萄。

    向她主动投降的奴隶主,丹妮会根据其庄园中的奴隶人口没收土地。

    一名奴隶没收10亩地,剩下的土地丹妮依然会收归“国有”......唔,丹妮女王即是国。

    不过她也信守承诺,会给予金钱上的补偿,完全原价购买。

    同时庄园主还能带走除粮食与牲畜之外的财物,很大一笔钱。

    别看他们损失了一大半土地也大量粮食,与那些没有投降的庄园主相比,他们太幸运了。

    只集兵造反的庄园奴隶主,除了战死者,丹妮攻下庄园也不会再次杀人,只会让那户人家成年男女服徭役,根据抵抗顽强程度,3年到10年不等......长夜就要来了,那些高呼“女王慈悲”的家伙九成坚持不到10年。

    如果奴隶主不仅反抗天兵,还敢行“玉石俱碎”之恶行,那便要杀头了。

    以上两种情况,无论那种都会罚没全部家产。

    丈量土地完成后,所有农田都被丹妮又重新分配出去,全城所有人,吉斯人、新自由民、城里人、城外奴隶农工、马人、无垢者,每人15亩土地。

    嗯,只有农田被分配,牧场与果林、橄榄林暂时还掌握在丹妮手中。

    似乎有些不够分?

    很多人并不需要土地,比如那些技术工人、城市商贩、吉斯普通百姓等等,丹妮只不过用分配土地的方式,对集中起来的社会财富进行一次完全公平的再分配。

    不需要土地的人可以凭借户口簿到朝阳宫,找女王的文书,把土地兑换成金银。

    没有压价,与丹妮打破阿斯塔波城之前的市场价格一样。

    嗯,丹妮的大金字塔改名为“朝阳宫”,第一层入口处还挂了个汉子书与瓦雷利亚语两种文字书写的牌匾。

    她告诉其他人,那些漂亮的方块字是龙语,她和巨龙学习的,具有神奇的魔法力量。

    金字塔第一层与第二层已经被丹妮重新装修过一遍,第一层是丹妮接见访客与审判重大犯罪事件的地方,市民可以自由进出观看,相当于古代的府衙。

    非常宽敞,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

    第二层为“政府”官员办公的地方,比如办理户籍,帮百姓签订契约,房产与田地买卖......

    原本属于吉斯人的房子也全部属于丹妮,或者被原价收购,或者因罪罚没,或者户主绝户归公。

    除她本人外,城里所有金字塔再无一户普通人家。

    除了埋葬吉斯人先祖尸骨的那一座较小的金字塔,其余金字塔都被丹妮当成粮仓与物资储备仓库。

    城里人可以向丹妮购买原本属于吉斯人的砖瓦房,也可以购买地皮自己出钱建造——多是大奴隶主亲人,丹妮先罚没他们全部家产,然后补贴一万金龙到10万金龙的“赡养费”,名义上属于婴幼儿。

    丹妮可不像现代的黑心房产商人,无论是现成的房子,还是可以建房子的地皮,几乎“真·房价贱如葱”。

    一亩土地可以换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你说够不够贱?

    阿斯塔波30多万人,每人都分配有15亩土地,理论上他们可以在城里换15套房子。

    当然,解放奴隶过程中,城里虽死了不少人,却依旧不能给30多万人每人一套房子,更不可能敞开了让他们兑换。

    只有拿到城市户口的人可以兑换城里的房子,而拿到农村户口的农民只能兑换原本属于奴隶主的大庄园。

    无论城里人还是农民,每户人家只能兑换一套房子,剩下的土地......农民的土地不可买卖,城里人则可以换成金银,作为创业的启动资金。

    这个.......

    还真说不好谁赚了,谁亏了。

    城区固然地段好,可阿斯塔波除了金字塔,普通街区都各种脏、乱、差、老、破、旧,连出门都必须戴上面纱,以免海风带起的一片红色砖石粉尘迷了眼睛。

    而奴隶主的大庄园个个都豪华异常,有砖头城堡,有花园,有干净清澈的水井,有泳池,有水果丰盛的果树,有宽敞的庭院与马场,有华丽的大厅......

    除了距离伟大的女王陛下有些远,简直不要太完美。

    城市由无垢者维持秩序,管理农村的则是乡老。

    丹妮为每个庄园安排一位乡老,根据庄园大小,一位乡老管理10户到50户人家,他们不分身份高低,共同居住在红砖城堡内。

    然后,十名乡老组成村委会,负责税收与组织徭役,乡老轮流担任村长的职位,村长有面见女王的权利。

    丹妮卡拉萨的八百马民骑兵依旧担任村庄巡逻队的职务,他们只在大道上巡逻,可以靠近村口与村尾。但未经村长允许,不可进入庄园内部。

    马民骑兵主要职责有两点,第一,充当快递员与邮差,或者帮丹妮向村民传达政令,或者护送村长进城,或者为不同村庄的村民传递信件;第二,辅助村庄里的民兵缉捕盗贼。

    卡拉萨中的妇女与老人则接管所有从庄园主那得到的牧场,帮女王放牧便是他们的工作。

    可以说“小小的”阿斯塔波城完全被丹妮掌控。

    从中心城区到边缘的村落,丹妮的统治好似八爪蜘蛛,将30多万人全部网络其中。

    她自己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乔拉、白胡子,甚至绿圣女,都对如此秩序井然的治“国”方式震撼莫名。

    他们叫她“女王”,也一直将阿斯塔波当成一个国家,可对丹妮来说,阿斯塔波连个县城都不如。

    中国古代的县令叫“百里侯”,很多富裕县城的县令都统御着百万百姓。

    丹妮最多也就一个中等县城的县令而已,连知府都算不上。

    要是放在现代社会,一线城市里的一个大型社区,便不止30万人,丹妮这个女王立马降格为“居委会大妈”。

第116章 八爪蜘蛛

    “泰温公爵回君临了,你知道吗?”

    “那是一场决定铁王座归属的战争,沿海几个贸易城邦都被惊动,我难道会不知道?”

    深夜。

    维斯特洛,七国首都君临城,伊耿高丘上的宫殿,红堡。

    红堡地下某处昏暗的石道之中,声音渐渐传来,火把的光亮在墙上投射出两个扭曲的影子。

    随着两人走进,可以看到牛油火把举在一个头戴铁盔的粗壮汉子手上。

    他同伴的身材比他更加臃肿,十根胡萝卜粗的手指上各戴着一两个镶宝石戒指,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大颗钻石、黄纹的老虎眼......

    活像个爱炫耀的暴发户土财主。

    两人虽胖,却都步履轻盈,头盔男的脚步好似在冰面滑行一般,没带起一丝声响,有黄色分叉胡须的“土财主”更奇特,他全身重心放在脚跟,竟走路的过程时刻保持水舞者潜行的状态。

    人不可貌相,这两个胖子竟都是高明的水舞者!

    “既然知道,为何还选择这种要命的时候来找我?提利昂也许有泰温公爵的智慧,但泰温公爵远比他更警惕,也更老辣狠毒。

    面对他时,我这个情报总管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须小心警惕,每一句话、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能出错。”头盔男有些埋怨地声音道。

    钢盔男穿着带着褐色污秽的老旧硬皮衣,外罩锈迹斑斑的铁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

    他有一种张带伤疤的圆脸,上唇光滑,下唇有一撮黑色短须,如果没有那对时不时反射灿灿精光的眸子,任谁也会把他看成跳蚤街随处可见的落魄武士。

    土财主叹气道:“我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来君临,史坦尼斯的舰队虽在之前一战中损失惨重,可他雇佣了萨拉多·桑恩的船队。

    那个臭名昭著的海盗自封黑水湾伯爵,几乎封死了从狭海前往君临的海路。

    而且,君临附近海域一艘船都没剩下,光秃秃一片,我的船压根不敢靠岸。只能等到半夜,走私贩子借着夜色掩护,用小舟将我送到红堡底部的险滩。”

    “那你还过来?”钢盔男疑惑道。

    “奴隶湾那个不听话的小女王给我传讯了。”土财主叹气道。

    今晚他叹气的次数特别多。

    钢盔男闻言肃然,问:“她给你信息,还是你的人报告与她有关的信息?”

    “她专门让商船给我带来一封信。”

    “写了什么?”

    土财主很不想再叹气了,可听到这个问题,他还是重重叹了口气,道:“她先是对我派船队去接她表示感谢,然后又因为把我的货物拿去换无垢者感到抱歉。

    一番客套后,她向我承诺,扣留我的货物和船队造成的财富损失,将来都会加倍补偿。

    因为阿斯塔波势单力孤,海面常有弥林与新吉斯的海船巡视,她需要黑胡子格罗莱掌控海军......

    嗯,没错,她建立了一支小小的海军,十来条货船,两条长船。格罗莱成了小女王的海军大臣,那些船员也摇身一变,成为龙之母的海骑士。

    唉,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

    沉默良久,钢盔男道:“你说的我都知道,这半年来,新吉斯、凯渊、弥林皆蠢蠢欲动,他们还组成‘反魔龙之母联军’,但顾忌女王那一万多无垢者,只敢派遣船队骚扰阿斯塔波海岸。

    可她有龙,即便是幼龙,也能在黑夜中悄悄烧掉船帆与绳索。

    陆陆续续损失了四条船后,联军改变策略,不再骚扰码头与沿海居民点,而是完全封锁阿斯塔波的商贸活动。

    可除了奴隶贸易,阿斯塔波还有什么吸引人的货物?封锁海路对她毫无影响。”

    如果丹妮在这里,通过两人的对话,便可以轻易猜到他们的身份,一个是潘托斯贸易总督,坦格利安家族的“老朋友”,伊利里欧。

    另一人是维斯特洛情报总管、人称八爪蜘蛛的瓦里斯。

    在乔拉坦白从宽后,丹妮猜测伊利里欧与瓦里斯有联系。

    而听到她的猜想,巴利斯坦却直接告诉她,在二十年多前,瓦里斯与伊利里欧便是最要好的朋友与合作伙伴。

    瓦里斯作为情报贩子,隐在暗中,负责搜集消息。

    伊利里欧则出面帮他寻找需要情报的顾客,同时也通过帮助那些客人,建立自己生意上的人脉网络。

    两人珠联璧合,在潘托斯闹出好大的名声,连狭海对岸的伊里斯国王都知道了。

    此时,两个老朋友一边说话,一边前行,没多久便来到通道尽头。

    沿着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走了大约两层楼的高度,前方视野突然变得开阔,而随着火光射来,黑暗中的朦胧怪兽头颅显露真容:巨大洞窟内,左右两边立着的石柱间各摆放了一排面貌狰狞的巨大龙骨。

    “也不知龙女王的那三条龙何时才能长到那么大。”

    伊利里欧看着前方楼房那么高大的头骨——传说中的贝勒里恩,感慨不已,“她给我的信上详细解释了没能来潘托斯的理由。

    第一,心太软,原本只打算购买无垢者保护自己,后来见到奴隶们的凄惨模样,她决定做一件女王该干的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瓦里斯嘴角抽动,无语道:“我记得她没接受一丁点儿王族教育,身边又都是残忍的马人,哪来的这种想法?”

    “也许是那位正直过了头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可算传说中走出来的人物,对她的影响肯定比莫尔蒙更大。”

    “我有点后悔安排那个老家伙去找小女王了。”瓦里斯叹道。

    “我们原本想着巴利斯坦会帮她增加声势,他在维斯特洛声名卓著,可以影响某些骑士们的选择。”伊利里欧耸耸肩,继续道:“第二,她想等龙长大。”

    “很聪明。”瓦里斯点头赞赏一句,又摇头道:“但我们不需要一位长着**的伊耿,她可以是蕾妮丝,也可以成为维桑尼亚,却不能是伊耿!

    如果龙都被她控制,我们的计划......“

    瓦里斯的声音低了下去,眼神闪烁莫名光芒,面色渐渐变得阴沉。

    “呵呵,别担心,我的兄弟。”伊利里欧拍拍胖太监的肩膀,笑嘻嘻道:“龙有三个头,一位骑士只能掌控一只龙,那位龙女王还在向我询问坦格利安私生子的事呢!”

    “她想......”瓦里斯的神情变得缓和,若有所思道:“这个消息我并没收到,看来阿斯塔波的小小鸟儿有些懈怠啊!”

    “也许她压根没对其他人提过,你的小小鸟儿不可能什么机密都能听到。她告诉我,她在不朽之殿看到预言,龙有三个头,她的龙需要三位龙骑士。如果没有私生子,也可以联系一下潮头岛的瓦列利安家族。”

    说到这,伊利里欧戏谑问胖太监,“我们要不要便宜那个六岁的小子?”

    瓦列利安之于坦格利安,犹如莫尔蒙之于史塔克,都是千年死忠。

    还在瓦雷利亚统治世界的时期,瓦列利安便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家臣。

    后来坦格利安离开瓦雷利亚去龙石岛,瓦列利安也跟着离开,在龙石岛隔壁的潮头岛安家。

    王朝初期,两家联姻之频繁,几乎可以算一家人。

    血龙狂舞时期,除了坦格利安血裔,瓦列利安也获得驭龙的资格。

    如果此时瓦列利安家族知道丹妮孵出了龙,他们估计会抛家弃业,直接离开维斯特洛,重投丹妮麾下,而丹妮也一定会接纳并重用之。

    可惜他们不知道,知道也没用,有心无力!

    近些年瓦列利安家族凋零得厉害,上一代瓦列利安伯爵刚死在提利昂弄出的“赤壁之战”中,只留下一个六岁的儿子和一个成年的私生子兄弟。

    瓦里斯心中一动,突然猜到伊利里欧这次来找自己的目的,沉吟着道:“你想让小格里芬提前去阿斯塔波?”

    伊利里欧肥大的猪泡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笑盈盈点头道:“我正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才过来找你,这种事只有当面说才安全。你以为如何?”

    瓦里斯紧紧皱起眉头,将火把插在一个龙头骨的利齿间,有些烦躁地在空旷的石厅来回走动。

    厚实的鞋底在地面上带起烦躁的摩擦声,显然,他失去了之前一直保持的镇静心态,从水舞者状态脱离出来。

    “马王意外死亡,而她又奇迹般用你送的那三颗破石头孵出了龙......我们的计划一变再变,第三次修正的计划是让小格里芬慢慢与她接触,与龙接触,等获得龙的好感后再表明身份,现在......虽然不愿意,但似乎又到了第四次修改计划的时候。”

    伊利里欧叹口气,无奈道:“阿斯塔波不是潘托斯,有些事我也不好安排了。”

    “你继续。”八爪蜘蛛道。

    “继续什么?”

    “第三个理由。”

    “喔......”伊利里欧点头,道:“她认为凛冬将至,再发动征服战争会造成大量平民死亡。这个理由倒与我们之前的计划一样,不过并非顾忌平民,而是凛冬里发动战争的代价太大,不确定因素也太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便可能葬送十万大军。”

    “唉,时局变化太快,节奏早已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瓦里斯神色无奈至极,狮子与狼的战争是他早已预定好的剧情,奈何发生的时间太早。

    早了好几年,早到他不得不拉韦赛里斯和马王来填坑,可那两个坑货不仅没能把坑填上,还弄出个更深的巨坑......

    “我有种感觉,除了我,还有一位、甚至多位棋手躲在暗处。”太监叹息道。

    “龙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决定时局的力量,无论多大的变故在巨龙面前都是那么渺小。”伊利里欧坚定道。

    瓦里斯点点头,认同了他的说法。

    权力的游戏中,巨龙足以抵消一切不利因素,甚至能够掀翻棋盘。

    “可以让小格里芬过去,但不是现在。”瓦里斯咬咬牙,有些埋怨地说道:“她既然有一万多无垢者,为何不第一时间横扫奴隶湾?

    如今反魔龙之母联军正在大肆搜罗佣兵团。这半年来,次子团、玫瑰团、暴鸦团已经陆续进入凯渊。

    要不是血戏班早一步被泰温公爵雇佣,那群血戏子也会出现在龙女王的对立面。”

第117章 那些年维斯特洛的破烂事儿

    过去的一年里,维斯特洛的局势也是风云突变。

    丹妮还在魁尔斯做客的时候,篡夺者劳勃的好基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便步了老爹与老哥的后尘,以最屈辱的方式被“疯王二世”乔佛里砍掉脑袋。

    毫无疑问,北境的史塔克一家是《权游》中的绝对主角,他们一家的凄惨遭遇也一直被观众深深同情——丹妮看剧时,便常常带入他们的角色。

    但站在客观角度来看,他们一家有此遭遇也不算太冤屈。

    首先说说艾德之死。

    与其说艾德因劳勃而死于乔佛里的手中,不如说他的老婆与女儿合伙坑死了他。

    都说艾德·史塔克情商低,没政治头脑,其实人家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君临,劳勃亲自到北境找他当自己的首相时,他本打算拒绝的。

    “劳勃是我好哥们,拒绝了他,他一定会暴跳如雷,大骂我一通,可几天后,我们又会和好如初。”

    当时,与老婆畅快牵过一次手之后,艾德这样对她说。

    艾德与劳勃从小在艾林谷长大,他们同是艾林公爵的养子,又有一起造反的经历,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好基友。

    艾德的判断其实没有错。

    可他老婆是一名最正统的大贵族妇人,考虑问题非常现实。

    年轻时,凯特琳徒利能以最理智的情感面对青梅竹马——小指头的爱慕,现在成了五个孩子的母亲,也能以最理智的态度处理国王劳勃的邀请。

    她力劝丈夫答应国王的任命,理由有两点:第一,往日你们是好基友,现在他成了君,你是臣,天威难测;第二,孩子大了,该谈婚论嫁了,君临乃七国首都,权贵云集之地,比荒芜的北境有更多机会。

    大儿子罗柏作为继承人,老爹不在时,他必须留下守家,三儿子瑞肯太小,只三岁,不能离开母亲——凯特琳本人并不会去君临。

    当时计划随艾德去君临的孩子有三个,大女儿珊莎,二女儿艾莉亚,二儿子布兰。

    两个女儿要找婆家(凯特琳两口子看不上席恩,从没想过让他娶珊莎),而布兰作为次子没有继承权,未来堪忧——这并非杞人忧天,艾德的亲弟弟班扬,因为没继承权,最终沦落到去长城当守夜人。

    如果去君临,凭借首相老爹与国王伯父的庇佑,布兰最低可以混个正牌子骑士,运气好点,说不得能成为御林铁卫。

    毫无疑问,凯特琳·徒利做了一位贤妻良母该做的选择。

    可惜,她太过没有政治头脑,忽略了君临正面临大风暴的现实,而她老公压根没躲避风暴的能力。

    怂恿老公去君临,勉强还能洗白,但绑架提利昂便太过脑残。

    唔,也有小指头太聪明的原因,他让她产生一种“深爱我的男人不会伤害我,即便我嫁人了,也一定会继续给我当舔狗”(ps)的超级玛丽苏心理,轻而易举骗过凯特琳,让她坚信琳谋杀布兰的人是提利昂。

    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句,小指头真乃舔狗界的榜样,舔得当年那对狗男女家破人亡......

    言归正传,提利昂虽是侏儒,不受父亲待见,但他毕竟是一名兰尼斯特,凯特琳绑了他,便代表“史塔克+徒利”正式向兰尼斯特宣战。

    这让君临的艾德与王后一系立刻形成你死我活的不利局面,他的好基友虽是国王,但兰尼斯特权势太盛——劳勃借了泰温公爵300万金龙,朝廷的维系几乎大半靠兰尼斯特。

    说完老婆如何坑老公的,再来讲讲珊莎·史塔克如何坑老爹的......

    艾德在发现劳勃与王后的三个孩子全非国王亲生子后,并没立即向劳勃揭发此事。

    他有一颗正直得有些迂腐的心,担心劳勃像泰温杀害雷加王子的幼儿一样杀死瑟曦的三个孩子。

    故而他偷偷找到瑟曦,告诉她:我知道你干的那些破烂事儿了,现在还没告诉我那可怜却残暴的好基友,给你三天时间,快带孩子们离开,然后我们两家再在战场上一决雌雄吧!

    瑟曦知道他知道后,便提前弄死了劳勃。

    因为在君临,艾德的权利全部来自国王。

    按说弄死劳勃后,瑟曦接下来应该马上把艾德一家拿下,至少要把他控制起来。

    可瑟曦没有。

    《权游》第一阶段粉墨登场的权斗大戏——“艾德vs瑟曦”,两位主角都是权斗小白,与泰温、瓦里斯、小指头、马泰尔亲王、高庭老玫瑰他们相比,这两人堪称菜鸡互啄。

    瑟曦宫斗技能点满了,朝斗技巧却非常潮。

    艾德毕竟经历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有些见识,也有一定的政治嗅觉。

    见好基友惨死在自己给瑟曦下最后通知的第二天,马上明白自己害死了基友。

    悲痛悔恨之下,他决定用生命来维护基友的“拜拉席恩王朝”。

    艾德那时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但他不想两个女儿跟着丧命。

    于是他隐忍不发,打算将两个女儿偷送到早就准备好的快船上,等她们离开君临,他便孤身与兰尼斯特拼个鱼死网破。

    还别说,国王遇害的初期,艾德还真有拼命的资本。

    因为蓝礼、瓦里斯等人打算支持他,就连暗中坑了他一脸血的小指头,也不想他马上倒下。

    那些人并非支持艾德的正义,而是出于政治平衡的考量,一旦艾德倒下,下一任国王之手必然是军事、财政、权斗、宫斗等技能全部满点的泰温公爵。

    可惜艾德竟义正言辞拒绝了所有靠向自己之人的建议,国王的三弟蓝礼公爵只能跑路,瓦里斯再也不敢再去见他,小指头干脆利落地投靠了瑟曦。

    这个时候,艾德依然是必输的结局,不过他已经有了觉悟:基友都下地狱了,我还怕死吗?

    不得不说,如果艾德愿意,他隐藏秘密的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就像他将琼恩·雪诺的身世瞒过了所有人,包括老奸巨猾的瓦里斯和小指头,他打算将两个女儿偷偷送走的事也几乎瞒过了君临所有人。

    然后他的大女儿珊莎出来坑爹了,在离开的前一晚,她偷偷跑去见瑟曦,将自己要离开的事全部告诉了她——初期的珊莎是典型的贵族花痴少女,她爱俊俏小哥,而乔佛里很帅,她舍不得离开......

    瑟曦猛然惊醒,第二天便拿下艾德,将他关入地牢。

    艾德的手下全部被杀,首相塔被血洗,只有珊莎与侍女珍妮活了下来,艾莉亚流落街头。

    艾德早已死志,被关入地牢也不害怕,可两个女儿落在瑟曦手里,他不得不人生第二次放弃荣誉。

    为了女儿,在圣贝勒大教堂向君临百姓承认:自己犯了叛国罪,乔佛里是合法国王。

    ——按照与瑟曦的约定,当他投降认输后,乔佛里会让他披上黑袍,去长城当守夜人,但乔佛里太疯,临时反悔,当着珊莎的面砍了她父亲的头。

    珊莎不仅坑了父亲,后来狼家一系列惨剧,她也必须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为了救她,凯特琳干了多少蠢事儿?

    好吧,说完了艾德之死,再来说说其它大事。

    艾德入狱后,当时一下子崛起四位国王:

    要为父报仇的北境之王罗柏,拥有北境与河间,狼和鳟鱼;

    劳勃国王的便宜儿子乔佛里,王领与西境,狮子;

    劳勃的二弟,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龙石岛及附近海岛,光之王的烈焰红心+雄鹿;

    劳勃的三弟蓝礼,风息堡公爵,风暴领和河湾地,金玫瑰与宝冠雄鹿;

    七大王国只剩多恩领与艾林谷地没参与,不过多恩马泰尔家族与兰尼斯特有血仇,雷加的老婆伊莉亚是多恩公主,她与她的两个孩子惨死泰温手中。

    艾林谷虽然被凯特琳的亲妹妹莱莎掌控,理论上属于罗柏那一边,但莱莎只听小指头的话。

    四方势力中,罗柏的纸面势力最强,篡夺者之战时建立的“‘狼+鱼+鹰(谷地)’+鹿”庞大关系网并没完全破裂——在幼稚的罗柏与凯特琳看来是这样。

    但这场动乱本身就是莱莎发疯造成的——莱莎杀了自己的老公,却对姐姐说兰尼斯特害死了他——“鹰”已经先一步脱离联盟。

    提到莱莎,不得不吐槽一句,艾德·史塔克婚姻是这样的:我娶了我大嫂,我的义父娶了我的小姨子,我与我最尊敬的义父成了连襟,亲上加亲我很欢喜,可我的小姨子却是我老婆舔狗的舔狗。

    “三鹿”蓝礼倒很乐意继续之前的联盟,但“二鹿”史坦尼斯却是个孤拐性子,脑子里想的什么,谁也猜不透。

    二鹿一边咬牙切齿地说着“我不想当王,我不想当预言之子,为什么要逼我”,又一边悄悄安排红袍女祭司用“鬼娃”弄死了自己亲弟弟。

    唔,之前说过,光之王拉赫洛一体两面,既是火神,又是操控阴影的魔鬼,祂的祭祀拥有控制影子杀人的血巫术。

    红袍女的影子魔鬼,似乎比鹿丸家的影子秘术更变态——影子割破蓝礼喉咙时,他可是配备着全套喉甲,斧头都砍不动的精钢喉甲,影子如划开薄纸一般撕裂厚厚的钢板。

    三鹿出师未捷身先死,最先领了盒饭。

    他麾下的“宝冠雄鹿+金玫瑰”联盟解散,“雄鹿”归了二鹿,金玫瑰成了在野状态。

    二鹿成为“雄鹿”领头人后,不仅拒绝了罗柏的大联盟,还命令红袍女用血巫术咒杀罗柏——不确定罗柏之死是否与之有关,但被红袍女下咒的乔佛里、罗柏、巴隆,全部死于非命。

第118章 霍去病、曹操、周瑜加关二爷

    再来说说兰尼斯特。

    西境+王领(部分),几乎敌对其余全部六个王国。

    即便抛开态度暧昧的艾林谷,也是“狼+鱼+鹿+玫瑰”vs“雄狮”的局面。

    多恩也对狮子虎视眈眈。

    如果二鹿与罗柏两人之间有一人智商在线,狮家便完蛋了。

    二鹿雁都没打下来,便开始大喊“烤大雁我一个人吃,你们没份”,有点脑残。

    罗柏因为父亲与祖父连续死在君临,产生一种“不怪我们北方人太没政治智商,而是南方佬太奸猾”的想法。

    他要打破七国统一状态,宣布北境与河间地独立,他自认北方之王——俺们北方人笨怎么了?老子不跟你们玩了!

    如果他只宣布北境独立,估计都不会有人理睬他。

    北境苦寒,明面上对七国不仅没有半点贡献,反而是个巨大的累赘——凛冬来临,北方人活不下去,会南下讨粮。

    关键在于河间地,三叉戟河流域的广袤平原可是维斯特洛中心地段,与隔壁的河湾地并称“七国粮仓”,任何一位国王夺得铁王座都不会允许河间独立。

    三鹿蓝礼还算有点理智,面对这样的要求,只说“咱们先把君临打下来,底线允许北境独立,河间的问题暂缓讨论”。

    二鹿却直接宣布罗柏为叛逆,顺便送了他一招“大咒杀术”。

    即便罗柏与二鹿脑子有坑,敌人还没消灭便开始内讧,但狮家的局面依旧不算好。

    二鹿久经沙场,罗柏天生将才——《冰与火之歌》的作者把他霍去病在写。

    霍去病还有个牛掰的大将军舅舅教导,罗柏完全是天生“战神光环”——他老爹艾德·史塔克并非名将,亦非猛将,没人教他。

    霍去病在军中实习了好几年,等到17岁时才一飞冲天;罗柏之前13年还在跟武术教头练习剑术,都没出师,14岁便光芒万丈,连一代名帅泰温,一代猛将詹姆都惨败在他剑下。

    罗柏如何开挂的呢?

    因为泰温先发制人,在儿子提利昂被凯特琳绑架的第一时间,便兵分两路:一路由詹姆带领,1.2万步兵,3000骑兵,兵出金牙城,走河间大道,直击河间首府“奔流城”(罗柏外公为奔流城公爵);一路泰温公爵本人带领,大约两万人,走黄金大道,借路王领,绕了一大圈冲击河间地“后背”。

    战争初期,由于前后夹击,河间地几乎被打残,“鱼”被“狮”拿下,不仅奔流城被詹姆围困,连罗柏的舅舅、“鱼”的唯一继承人艾德慕也不俘虏。

    泰温大军就食河间地,彻底摧毁河间的贵族统治与工农业生产。

    ——泰温从厄索斯大陆雇佣了一支佣兵团,血戏班,专门用来干脏活。

    血戏班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臭名昭著的佣兵团队,河间地几乎沦为炼狱。

    然后初上战场的罗柏带领1.3万步兵,5000骑兵南下了。

    当时泰温已经以逸待劳,陈兵绿叉河东岸的国王大道——算南下君临的“唯一”道路。

    如果罗柏直接南下,便会遇到占据有利地形的泰温大军。

    而泰温也的确为少狼主准备了杀手锏:让提利昂的高山氏族部队+魔山率领的老弱病残顶在绿叉河边。

    因为魔山与提利昂带队,罗柏一方一定会以为他们是主力。

    等罗柏将主力投入进去,泰温的真正主力将从东面杀出,将在河边混战的队伍一起撵入河中——包括他自己人。

    可罗柏从小听泰温公爵的传奇故事长大,内心深处其实惧怕与他正面交战,同时罗柏的战神外挂“灵觉”也提醒他:此战凶险。

    然后他便真开挂了。

    也来了个兵分两路,让最谨慎的卢斯·波顿带领1.3万步兵与泰温公爵对峙,他自己统领5000骑兵西进,援驰奔流城。

    可除了走国王大道,要穿过绿叉河只剩下挛河城一条路。

    ——只有600年“浅薄”家族底蕴的弗雷侯爵,在绿叉河上建了一座桥。

    为了过河,罗柏与瓦德弗雷签订神圣契约:弗雷向北境之王称臣,不仅允许罗柏大军过河,弗雷家族还派遣数千将士加入罗柏的队伍。

    作为回报,1.罗柏将娶一名弗雷家的女子为妻;2.“二丫”艾莉亚嫁入弗雷家;3.凯特琳收养两名弗雷家的嫡子为养子。

    说实话,弗雷侯爵并没趁火打劫,双方的付出与回报差不多持平。

    毕竟罗柏在造反,允许过河只是其次,人家弗雷还了提供大量兵力和物资——在罗柏的封臣中,除了他亲舅舅,弗雷家族属于出力最多的那一批人,大概有四五千的士兵。

    罗柏自己的5000骑兵加上弗雷的几千人,在地头蛇“黑鱼”的带领下,于呓语森林偷袭并俘虏了詹姆·兰尼斯特。

    黑鱼,布林登·徒利,罗柏的二姥爷,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一战成名,参加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名将。

    罗柏的天赋+黑鱼的经验=百战不殆

    拿下詹姆,并横扫围困奔流城的1.5万“狮家军”后,河间战场形势立即逆转。

    泰温正面战场被卢斯波顿的北境步兵牵制,在侧翼,罗柏整合河间地诸侯大军,形成庞大军事压力。

    而在后方,君临不仅无法给予支援,还面临“鹿”家大军围困。

    可以说,那时候兰尼斯特的存亡就在罗柏的一个念头之间——只要罗柏不要那么聪明,拼死莽一波,泰温即便能逃跑,也只能孤家寡人逃入君临。

    可惜,罗柏太精明。

    不是贬义,他已经考虑到战后局势:二鹿不允许他独立,也是自己的敌人,如果“狼”与“狮子”猛肛一波,就算他能赢,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让二鹿打扫残局。

    当然,兰尼斯特终究与二鹿不一样,二鹿只反对北境独立,兰尼斯特却砍了他爸爸的脑阔。

    所以,罗柏不会放过泰温老贼。

    既然不能硬肛,那便智取吧。

    ——反正我天生战神!

    于是,罗柏不仅没有向东围剿泰温,反而向西,将战火引入兰尼斯特的领地。

    他的弄了个异界版的“拖刀计”,如果泰温跟着追击,那他就寻找有利地点打他一个埋伏——黑鱼与罗柏连埋伏地点都找好了。

    如果泰温不追击,西境便任由狼家蹂躏——兰尼斯特家有很多金银矿,罗柏他们抢了个盆满钵满,等打下凯岩城,兰尼斯特家便完蛋了。

    不得不说,罗柏计划的很周详,为了不泄露己方战略,连他的亲舅舅艾德慕和统领北境步兵的卢斯·波顿都不知道他的“拖刀计”。

    甚至,罗柏为了更真实,故意将艾德慕留在奔流城“抵挡”泰温西回。

    ——罗柏知道舅舅打仗手艺潮,一定无法阻止泰温西回之行,艾德慕这个诱饵败了,泰温便不会怀疑是计谋。

    整个过程,罗柏可谓算人又算己,战术技巧运用到极点。

    按照他的设想,即便二鹿轻松打下君临——君临只有3000杂兵,而“狼”家在与“狮”家战斗中损失颇大,他也可以西境获得补益——詹姆已被他俘虏,再拿下泰温公爵,凯岩城八成会投降。

    可以说,战场上能做的事罗柏已经做完。

    可惜泰温并没被他牵着鼻子走。

    从一开始,不仅罗柏想“无损”战胜泰温,泰温也想以最低损失送那个毛头小子去见他死鬼老爸。

    当发现罗柏并非他之前所想的那样菜鸡后,泰温便彻底放弃战场获胜的打算——兰尼斯特敌人多着呢,没精力浪费在“硬脑壳方脑袋”的北方人身上。

    战争也不过是为政治服务,泰温不仅会打仗,他还精通“权利的游戏”。

    当罗柏还趴在地图上,苦思冥想“拖刀计”的时候,泰温已经开始写信了。

    泰温的经典语录: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他每天要送出去和收到100只以上的信鸦,罗柏的战场在河间与西境,他的战场遍布整个维斯特洛。

    未来背叛罗柏的弗雷与波顿有没有收到他的信鸦?

    一定收到了。

    被北境人公认为“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卢斯·波顿,在驻守赫仑堡期间竟干了一件大“蠢事”,本就兵力紧张的步兵又分兵了。

    原本1.3万步兵被泰温在绿叉河消灭四五千,只剩八千左右,然后卢斯波顿又分出一半南下君临......

    当时罗柏在峭岩城,而北境大约三分之一的步兵却在攻打暮谷城。

    峭岩城距离暮谷城有2000公里以上的路程......

    就算卢斯·波顿的驻地赫仑堡,也距离暮谷城有600公里以上的路程。

    这可全是泥巴路,靠两条腿行军的中世纪。

    毫无疑问,那批攻打暮谷城的军队全军覆没。

    嗯,这里必须说明一下,罗柏的军队由很多家封臣组成,卢斯波顿也从自己领地带来一批士兵。

    而他派去暮谷城送死的,全属于史塔克家的铁杆,他自己的人一直好好待在赫仑堡。

    经历绿叉河与暮谷城两次战斗后,北方人的步兵只剩三分一,或者说只剩波顿家的人了。

    这便是泰温的手段之一。

    除了从内部瓦解敌人,泰温还在暗中发展新的盟友——因为三鹿死亡而变成在野状态的“金玫瑰”。

    ——泰温促成乔佛里与小玫瑰玛格丽的婚事......狮子为王,玫瑰为后。

    单论一国实力,高庭“玫瑰”才是七国中最强存在,不仅拥有维斯特洛三分之一的海军,还有数量最多的骑兵。

    比如,北境之王罗柏才5000骑兵,西境多一点,泰温与詹姆麾下的骑兵加起来,估计有7000。

    但河湾地为三鹿准备的骑兵便超过20000,算上步兵超过50000......即便卓戈卡奥没死,他的卡拉萨也不是高庭一家的对手。

    只要七国团结一致,除非瓦雷利亚帝国重生,否则谁也别想用武力征服维斯特洛——有三条龙的丹妮也做不到,一万无垢者只能掀起一片水花。

    言归正传。

    暗中与玫瑰结盟的老狮子并没暴露这张底牌,他故意顺着罗柏的心意“急吼吼”西回,却故意不是艾德慕的对手,突然往南,与东进的“玫瑰”合兵一处,直奔君临。

    嗯,他不理睬罗柏了。

    因为罗柏这时候已经作了个大死,再也算不上威胁。

    还记得第一代退婚男“龙芙莱王子”吗?

    因为荒石城的简妮,他背弃了与拜拉席恩公主的神圣婚约;因为峭岩城的简妮,第三代退婚男罗柏背弃了与弗雷家的誓约。

    嗯,历史在这一刻重演,又一位温柔漂亮的简妮,又一位多情英俊的少年国王。

    攻打峭岩城时,罗柏被流矢所伤,之后他受到了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之女简妮·维斯特林的悉心照料——为何伯爵家嫡长女亲自照顾他?

    奴仆和侍女呢?

    很可能是简妮母亲希蓓儿故意安排的,当时她的处境非常糟糕,老公被罗柏俘虏,自家城池也被北境人占领。

    不确定泰温公爵在其中发挥多大作用,总之,没多久罗柏与简妮滚了床单。

    罗柏为了保护简妮的荣誉,也因为是个初哥,比较冲动,没将简妮收为情人,反而在牵手第二天便当众宣布与之成婚。

    而简妮的母亲希蓓儿一直与泰温有联系,还偷偷喂自己女儿月茶——冰与火世界的避孕药。

    罗柏死于血色婚礼之后,希蓓儿从兰尼斯特那儿得到大量好处:她哥哥被擢升为卡斯特梅伯爵(有金矿的富有领地,“卡斯特梅的雨”),儿子娶了一位兰尼斯特,两个女儿也都安排了婚约——包括罗柏的老婆简妮。

    退婚男罗柏莫名其妙便从权游大玩家变成被淘汰者,接下来便是二鹿兰尼斯特。

    二鹿派遣红袍女用血魔法杀了三鹿,并用类似手段夺取弟弟的凤息堡之后,海路并进,想要一举拿下君临。

    君临当时只有六千金袍子,其中四千人还是新招募的街头小混混,连当炮灰都不合格。

    海上力量也远不是龙石岛海军的对手,制海权牢牢被二鹿掌控。

    如果不出意外,二鹿能轻松拿下君临。

    但小恶魔提利昂爆种了,作为主角之一,他也是个挂逼。

    说实话,丹妮莉丝孵龙、收服无垢者的经历已算开挂,可与提利昂相比还差一大截。

    面对拥有绝对兵力优势的二鹿,提利昂“周瑜+关羽”附体,一下子把二鹿打成赤壁之战中的曹老板。

    当时那一战是这样的......

    君临位于黑水河北岸,君临的东边是黑水湾,而二鹿的陆军从南方的风暴领地过来。

    提利昂提前焚烧黑水河沿岸码头、船坞等任何有利于登陆的建筑,君临城墙外被完全清空。

    如果要进攻君临,二鹿必须在黑水河上搭建一座浮桥。

    所以,二鹿的舰队必须由海入河,进入黑水河中,或者用船运输部队,或者船与船相互连接,再搭上跳板,组装成粗劣的“木桥”。

    提利昂在黑水河入海口建造了两座绞盘塔,石塔间连着一根铁链子,二鹿的舰队进入河道时,铁链子沉在河底,等敌军舰队大部分进入黑水河,便绞动锁盘把铁链拉直,如此河道便被一条铁链封锁。

    这本也没什么,如果在正常世界的古代海战中,即便后路被封堵,可我兵力强盛,用不着后退。

    而且我的船并非像曹操那样锁在一起,你从上游放火船下来,我可以躲,也可以用杆子把火船推开。

    问题在于,这是个奇幻的异世界,学士发展了几千年也没能弄出名为“科学”的东西,火术士却老早便可以流水线生产奇异的野火。

    提利昂的确周瑜附体,从上游放火船下来,不过船舱装的不是火油而是野火。

    野火=(燃烧弹+天照)/2

    绿色的火焰将黑水河下半段烧成了地狱。

    火烧战舰之后,提利昂又化身关二爷,以一米出头的侏儒身材,硬是在一众牛高马大的敌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

    要不是瑟曦(?)派人打他黑枪,小恶魔几乎能无损通过“二鹿兵围君临”这一地狱级难度的关卡。

    嗯,泰温公爵也够狠,一直躲在一边隐忍不发,只等二鹿的军队在君临城下气势全消,才出来摘了儿子的胜利果实。

    如此,四王争霸中,三鹿、二鹿、罗柏依次退场,乔佛里笑到最后......呃,至少此时他还没死。

    维斯特洛的第一波王者争霸落下帷幕。

第119章 反龙母联盟打过来了

    “扑啦扑啦......”

    如果龙能流汗,大黑此时一定汗流浃背,他的翅膀在半空折起巨大的弧度,因为只有用尽全力才能保证自己不往下沉。

    丹妮则双臂紧紧勒住他的细长脖子,两条腿在起伏不定的龙背上打飘,无处借力的恐惧感只能让她在双手用力,更加用力勒紧大黑的脖子。

    “嘶嘎——”

    大黑鼻子喷出两条粗长白气,似乎在大声向丹妮咆哮:我快无法呼吸了!

    “哎,你说你,长得比小银马还大,体重也比她更重,怎么就不能像她那样,轻松驮着我飞呢?”丹妮侧头瞥了眼下方的地面,金字塔只有碗口大了,她们肯定在1000米以上的高空。

    唔,丹妮可以骑龙了。

    也不算骑,她必须趴在龙背上,把身体的重量分配均匀,如果重量集中在后颈处,他会承受不住。

    而且只有黑龙可以趴,小白与小绿并非拒绝她骑乘,关键在于她们没大黑那么大块头,没位置给她趴。

    半年过去,大黑吞噬不朽者信仰灵的效果越发明显,从头到尾部有10米长,除去长长的脖子与尾部,他的后背也有两米多长,可以让丹妮趴在上面。

    白龙与绿龙只有大黑三分之二的个头,明显看得出体型差异。

    其实在两个月前,丹妮通过三条龙的负重,便知道自己可以骑龙了。

    这半年来,弥林、凯渊、新吉斯三座吉斯城邦组成“反魔龙之母联盟”,丹妮称之为吉斯联盟。

    吉斯人不但宣扬丹妮为“每天早晨吃10个婴儿,晚上睡10个壮男”的淫邪魔龙之母,还经常派快船来码头区和沿海据点投射燃烧弹——装满火油的陶罐,或者浸透沥青的棉布缠绕成易燃物。

    刚开始丹妮还让大黑夜袭敌人的船帆,可后来对方学精明了,悄悄安排几百个水手拿着强弩躲在甲板下,只要大黑喷火,打开甲板上的小窗口,弩箭便如雨般抛洒过去。

    当时大黑便被射成了马蜂窝,并非夸张,事后丹妮数了下,大黑至少中了70支箭矢。

    一头从半空栽了下去,龙灵状态下的丹妮都吓坏了。

    幸好距离海岸线毕竟近,大黑勉强滑翔着落在友军阵营,两只薄薄的肉翼成了两块破抹布,小腹处鳞甲也被洞穿,冒着白烟的鲜血汩汩往外流。

    唯有一点,箭矢的铁箭头比较短,只有四厘米,而龙血具有非常高的温度,铁箭头后方的木杆箭尾直接被龙血烧断,铁箭头也在慢慢软化。

    铁箭头太短,无法穿透大黑腹部肌肉层,便没有伤到脏腑,看着可怕,却只算皮外伤。

    也亏得这里是奴隶湾而非维斯特洛,七国人民见识过太多次巨龙,已经研究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屠龙技巧,而新·吉斯人从来没与巨龙战斗过——古吉斯帝国屠过龙。

    如果向大黑射击的弓弩为专门定制的“射龙弩”,那他三成可能会毫发无损,五成会重创,两成可能会当场死亡——射龙弩为巨型弩,体型大,操作麻烦,无法人手一支,一艘船安装的数量有限,箭矢数量少,天太黑,可能射不中,可只要射中,最低程度便是重伤。

    那次受伤之后,丹妮便改变了策略,不能俯冲攻击,那便高空轰炸吧!

    巴利斯坦告诉丹妮,射龙弩箭矢全精钢打造,比无垢者的长矛还重,能飞上天空200米便是极限。

    如此,大黑只需保持在500米的高空,便可以毫发无损地向海面投放燃烧弹。

    大黑最先学会“轰炸机”技能,白龙与绿龙一直学不会,训练的时候,他们飞着飞着便直接一头扎下去用嘴巴喷火。

    自从龙之号角那次之后,白龙与绿龙对丹妮驯服了很多,她说什么他们一般都能听,用鞭子抽他们,两龙也很少还嘴(向她喷火)。

    可不进入龙灵状态,丹妮很难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想法。

    后来乔拉提议,训练的时候用剪掉箭头弓箭射他们,即可锻炼躲避箭矢的能力,又能让两条龙明白该怎么干。

    不得不说,这主意乍听起来还不错,可真试过后却发现糟糕透顶,当时便有一名无垢者被烧伤。

    对丹妮妈妈,龙孩子还能忍,其他人敢伤害他们,直接暴怒,一口龙炎喷了过去。

    要不是丹妮一直站在一边,及时将龙拦住,那么战士便光荣了.....呃,算不得光荣,有些憋屈。

    后来丹妮将弓弩并排放置,扳机有一根丝线绑着,拉动一下可以射出几十只箭矢,她自己来驯龙。

    还别说,两条龙变聪明了不少,渐渐懂得高空抛投技巧了。

    龙的眼神特别好,命中率便非常高,三条龙轮番轰炸,一次至少能投放几十斤泡过燃油的布包,只要命中,基本能毁掉一艘船。

    嗯,他们先投放燃料包,然后快速俯冲而下,追上去用龙炎点燃包裹。

    通过三龙抓包裹的重量,与丹妮自身重量对比,她才确定何时可以骑龙。

    不穿铠甲,丹妮有90斤,而大黑可以抓起200斤的大包裹在高空飞行,如此,她才敢尝试着骑龙。

    唔,小白与小绿只能提起130斤的货物。

    “嘶嘎——”绕着城外的庄田飞了一圈,大概150公里的样子,大黑便有种“燃油耗尽”的无力感,丹妮只得让他带自己回金字塔。

    “扑啦扑啦——咚!”

    大黑重重落在草地上,附近的果树枝叶被他翅膀扇得哗啦作响。

    丹妮轻巧一跃,直接从两米多高的龙背上跳了下去。

    这半年来她一直随巴利斯坦练习剑术,力气与敏捷都增长一大截,老人还夸赞她有不输与雷加的天赋。

    对此丹妮没有半点受宠若惊,雷加名气与实力相差太远。

    传说中,他的武艺只有佛晓神剑亚瑟·戴恩能够匹敌,结果人生第一场实战便被劳勃碾压。

    大铁锤捶小胸口,死的凄惨无比。

    “陛下,凯渊方面有紧急情报传来。”她刚跳下龙背,乔拉便一脸严肃迎了过来。

    此时乔拉的装扮又发生了改变,原本烟黑色的瓦雷利亚钢铠甲,在胸口位置镶嵌了一层精美绝伦的白釉,双肩还垂系着厚重的纯白披风,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整个人气质似乎升华了一般。

    如果有任何一位维斯特洛贵族来到这,一看见他便会惊呼“御林铁卫”。

    巴利斯坦表面身份后,便被丹妮任命为御林铁卫队长,对此乔拉一点反对的想法都没有,实在是对方资格太老,名声太过传奇。

    随后丹妮还专门为老人举办了一场简朴却隆重的宣誓仪式,在金字塔第三层阶梯上,当着几万军民的面宣誓。

    事后还发布了公告通知所有人知道。

    巴利斯坦成为队长后,便按照传统,为乔拉·莫尔蒙披上白袍。

    如此,大熊成为正式的、可以记录在《白典》上的白骑士。

    除了白袍,还有白鳞甲,乔拉当然不想换铠甲,便专门请城中铁匠在胸口镶嵌了一层冰雪花纹的白釉。

    “壮汉”贝沃斯想要御林铁卫的身份,却拒绝穿白鳞甲、白袍,更不愿披繁复的白披风,他认为那样会影响挥刀的速度。

    胖太监也走马人那种灵巧迅捷的路子。

    巴利斯坦加入丹妮的核心圈子后,军事统领的位置便被他占了去。

    并非不信任乔拉,而是他的经验与军事技巧远不如白胡子。

    乔拉最多统领过千人部队,巴利斯坦却统帅过大军团,有过集团军作战的经验。

    35年前的九铜板王之战,他便是全军统帅,麾下十多万人马,有陆军还有海军,有骑兵团,有步兵,有长弓团。

    乔拉则是副统领,兼职情报总管。

    嗯,他毕竟干过间谍的活儿,业务熟悉。

    八爪蜘蛛的情报网络都延伸到马王城、拉札、魁尔斯,丹妮不可能还不如一个“古人”重视情报战。

    当初有一批商人因为船帆被龙烧掉,在阿斯塔波滞留了一个多月,等他们拿着丹妮的赔偿金离开的时候,一批新培养的暗子也随之撒了出去。

    也不指望他们能成为007,或者伊森·亨特,只需在凯渊、弥林两个地方搜集路人皆道的消息即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的信鸦也算一种奇幻生物。

    凯渊距离阿斯塔波的直线距离有500公里,信鸦差不多两个白天和一个夜晚便能往返一趟。

    丹妮接过伊丽递过来的湿毛巾,擦拭脸上、手臂上的汗水与灰尘,乔拉沉声道:“凯渊聚集了3万奴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无法计数的随军商贩,今天早晨出发,向阿斯塔波行来。

    十名贤主、伟主自认盟军大元帅,其中一位名叫‘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贤主号称渊凯战神,为军队实际指挥官。”

    奴隶湾城邦的吉斯人卫士习惯披黄色丝质披风,披风上镶嵌密集巴掌大的反光铜片,故而常被人称作“黄丝披风”,或者“铜片卫士”。

    “呵呵,又一个格拉兹旦.......还带来三万奴隶兵,他们这是给我送人来了?”正在擦头发丹妮不由笑出声来。

    乔拉神色古怪,道:“陛下,您恐怕有些误会,您的名声在凯渊并不好,您解放奴隶、为奴隶分发田地、建设全自由民国度的事迹并不被人知晓。

    在其他奴隶眼中,您不过是个背信弃义、侥幸占领阿斯塔波的疯狂女人。”

    “那些人太过分了,您可是为了那些奴隶才得罪奴隶主的。”马人侍女气愤道。

    “舆论管制之下,小民能怎么办?”丹妮摇摇头。

    看她神色并不生气,反而有些失望。

    她问道:“奴隶兵比例太高,剩下也是佣兵占大头,真正的吉斯人没几个。

    这就是古吉斯卡利帝国后裔们的觉悟?

    到现在这地步,我的一些制度,底层奴隶被瞒住,可上层的奴隶主还能不晓得?他们中难道一个聪明人都没有,不知道我的出现对奴隶制的冲击?”

    乔拉苦笑。

    “如果他们不把您看做威胁,便不会派军队过来攻打阿斯塔波。可弥林、凯渊毕竟是奴隶城邦,除了奴隶兵,两个城市自由民卫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5000人。”

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

    “乒乒乓乓......”

    名为朝阳宫的大金字塔顶部花园,两柄三指宽的雪白剑刃在半空快速交击。

    一身重达65斤的亮银铠丝毫不影响巴利斯坦的敏捷的步伐,重心不变,身体前后左右来回滑动,他右手叉腰,只用不熟练的左手与丹妮对打。

    丹妮穿着褐色熟牛皮甲,双手握剑,几乎用与巴利斯坦一摸一样的步伐前移、后退、左右闪避。

    不过与巴利斯坦闲庭散步、姿态悠闲不同,她满头大汗,双手大剑每次击刺都几乎用尽她的全部力量。

    老队长只格挡,并不向她进攻,丹妮却尽量向对方的要害砍去。

    正式学剑的第一天,传奇骑士就严肃告诫她:“作为一名战士,特别是女战士,第一条需要明白的规则便是——出剑要狠辣,面对敌人时要直击要害。

    因为在真正的战场上,往往刹那间便等于一生。

    我见过太多少年有为的骑士,比武大会上获得满堂喝彩,却在战场上死在力量、速度、勇气、技巧、铠甲等都不如自己的敌人手中,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有了一刹那畏缩。”

    “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四尺长剑送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却又是另一回事。

    在你成为我这样收发自如的战场老手前,最好养成见敌必灭的身体记忆,心中的恐惧只会催动你按照身体本能行事......这对敌人很残忍,可总比自己憋屈死掉要好。”他郑重教导她。

    老头子虽视骑士荣耀为生命,却一点儿也不迂腐,迂腐的人也活不到他这个年纪。

    完成挥剑训练后,便是两人对打练习,没有武侠小说中的武术套路。

    用老骑士的话说:只需用你最熟悉、也最舒服的动作,将剑锋送入对方要害即可,复杂的战场形势下,谁也无法保持训练场上的优雅姿势。

    然后老人画了一张人体结构图,教她那些地方是要害,攻击何处会一击毙命,何处会让敌人失去战斗力却不会死亡......

    很牛掰,在这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人体解剖图竟一点儿错漏也没有。

    老人说:学士们用人类尸体做实验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这套‘要害攻击图’也并非我发明的。皇家图书馆收藏不少堕落学者的研究报告,历代御林铁卫观看后,用数百年时间总结出一套最高效的杀人剑技。

    嗯,堕落学者便是偷偷用活人做实验的学士。

    这种行为被人发现后,学城会剥夺他们的学士身份。

    丹妮可是外科医生来着,她学的特别快,往往还能举一反三,惊得老骑士直呼:简直如同雷加王子在世!

    不得不说,末代公主的这个身份还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她穿越成普通人,估计一辈子也接触不到最正统的骑士训练法。

    与巴利斯坦相比,连乔拉·莫尔蒙也成了从乡下出来的野骑士。

    “白骑士杀人技”分两步走,在丹妮快速掌握要害攻击点后,老人又开始教导她攻击铠甲的薄弱点。

    与莫尔蒙从熊岛教头那儿学的技巧有些不同,莫尔蒙通过对铠甲的了解,寻找可以被剑锋刺透的缝隙。

    当着莫尔蒙的面,老人似乎在教导丹妮,又似乎在向后辈传承白骑士的技巧,说:“铁甲并非不能刺穿,上一次9岁丹妮思不也凭借过人眼里与技巧,用巨熊自己的力量捅穿它的眉心?

    而每一位御林铁卫皆为当代最优秀的骑士,如果没有过人天赋,如何能称为‘最优秀’?

    对普通人堪称完美的铠甲,在力量、速度、技巧超凡的白骑士眼中,很可能到处都是破绽。

    嗯,即便某些人天资不足,也能靠装备变得超人一等。

    所以,对我们来说,寻找薄弱点的技巧与其他人不同。

    我们会结合对方铠甲厚度、要害攻击图、骑士自己的力量、当时的环境等等要素,在极短时间内判断出真正的破绽。”

    白骑士寻找敌人破绽的方法无比繁杂,而且无法用语言与文字尽数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这个大高手的带领下慢慢练级。

    “嘭——”

    又一次,丹妮的剑被磕飞,向老骑士摆摆手,示意今天就到这,她热的满脸通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

    白骑士弯腰捡起丹妮的剑,将两柄训练用的钝剑放回武器架,笑着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进展神速。半年前连剑都无法挥动,现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许都用不了两年,您便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咕咚咕咚......”接过侍女多莉亚递过来的瓷瓶,丹妮一口气几乎喝下一公升带着点点腥气的纯牛奶。

    舒服地打了个嗝,丹妮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半年来高强度的训练加高能量的进补,她个头又向上窜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体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尔斯时,15岁的丹妮1.65的个头,体重才75斤,稍微偏轻,现在才算正常状态。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体态匀称,双臂有力,下盘稳定,步伐轻盈,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剑术还有境界?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

    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一边说道:“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能上战场,能砍死敌人,他们便满足了。

    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如臂使指,举重若轻,举轻若重,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

    “怎么个说法?”丹妮来了兴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剑之所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

    丹妮点点头,认可了他的说法。

    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觉: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学时打篮球,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然后篮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网。

    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不像现在,她几乎时刻有种“心之所想,剑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丹妮问。

    “不多,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老头叹口气,语气复杂说,“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

    丹妮有些小窃喜,又有些震惊:“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

    “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短时间内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时间一长......”

    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虚弱无力的状态。

    “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但对在我手中,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举重若轻,又举轻若重。”

    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道:“简单来说,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便算举重若轻,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

    “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这不合理。”丹妮摇头道。

    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叹道:“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

    “谁?”

    “詹姆·兰尼斯特!”白骑士神色复杂,“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有很好的资质,剑技却并不成熟,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亚瑟·戴恩爵士。”

    “佛晓神剑?”丹妮兴致勃勃问:“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

    “他说,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并非剑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体、铠甲、手臂、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

    战斗过程中,剑锋在变,剑尖的方向也在变,但整体的重心几乎维持在一点。

    重心不变,就像站着不动,几乎没有用力,人自然便轻松了。

    举轻若重则相反,通过调整整体的重心,似乎......重力转化为速度?

    哎呦,记不得了。

    总之,调整重心可以增加剑锋处的力量,明明一柄细薄刺客剑,也能达到双手重剑猛击的效果。”

    说到这,老人皱起眉头,神色间有些茫然,后面的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

    因为他不懂,虽然已经达到举轻若重的境界,但老骑士完全凭本能练成功的。

    “抱歉,陛下,戴恩爵士的话我不懂.....唉,《白骑士之书》也不在这儿。

    因为詹姆的提问,戴恩爵士觉得应该将详细理论记录下来,与‘白骑士杀人技’一样,留给后人观摩。”

    牛,牛掰!

    超级牛掰!

    丹妮算服了,维斯特洛的骑士文明6000年也没从铁器时代过渡到科技时代,但人家几千年训练出的砍人技巧,几乎达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

    白胡子虽说得坑坑绊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丹妮却弄明白拂晓神剑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关键点有两个:重心和借力!

    “不愧是拂晓神剑!”她感慨道。

    “呃,您听懂了?”老人惊奇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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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权游》大结局后感到暴躁,感到憋屈,可以看看这篇龙妈的同人文。
龙是我的孩子,谁也别想夺走;龙是我孩子,一条也不能死;龙是我的孩子,一定要帮他们成长为龙神——换了芯子的龙妈
我成了龙妈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成了龙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成了龙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