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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搞学生     灵车txt下载     灵车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60章 全面扑杀

    ();    我去,那这就是大事了!

    我把第一武神遇见我之后的事情给鬼王简单讲述了一遍,说起那些高手正在被屠杀的时候,鬼王皱起了眉头,显然也觉得这是一件大事。

    思索许久之后。鬼王说:我有一个办法,不知可行不可行。

    我连忙问:什么办法?

    鬼王说:我先去联络那些高手,让他们尽量都安排在我这里,我有的是住所,有的是活动空间,现在我们必须聚集起来。对对抗这个家伙。

    我问:文刀凌云究竟有哪些厉害之处?

    此人至少也活了几百年以上了,当年我们二人曾经有过交手,他败给了我,所以我族之人有很多被他杀掉了。

    我说:啥时候的事?

    明成祖在位时期。

    我倒,我眼珠子都差点掉在地上。明朝第三任皇帝的时候,两人就结梁子了?这是六七百年前的事了吧。

    暂时先不要做别的事,这几天我开始联络江湖高手。让他们都聚集起来,以免更多的人无辜的死去。

    我嗯了一声,又跟鬼王聊了点别的。这就离开了。

    午,我回了一趟房子店。久违的客运站,久违的办公室,久违的感觉。黑しし阁

    坐在客运站的办公室里,我将双脚学着以前陈伟的样子,放到了桌子上,彻底的伸展自己的身躯,老梁不见了,或许他已经死了,或许他还活着,但李启涛,也就是金丝眼镜男一定会想办法安置好老梁的家人。

    至于别的事情,我也懒得再理会了,我现在很累,很累很累。

    皇极术我也烧掉了,如何修炼帝王之气的本事,我也都记住了,但我觉得这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老祖修炼帝王之气,所以身体刀枪不入,能和魔婴裟决战天山之巅,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最震撼的场景,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不会相信的。

    让我自己修炼帝王之气,我是决然不行的。

    坐在办公室里发着呆,不知不觉到了晚上,我填好了发车表,跟客运站里的人一阵寒暄,大家都问我这段时间去哪了,怎么也联系不上。

    我说公司安排出差了,今天刚回来。

    我能看到大家羡慕的眼光,几个售票员妇女还打趣道:看样子,阿布这是又准备升职了啊,以后当老总了,可别忘了我们啊。

    我笑着说:哪里啊,就是出差开会,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了。

    同事关系还是要搞好的,不然工作就很难做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按门铃的时候,也不见葛钰过来给我开门,最后我自己拿钥匙打开,发现葛钰没在家。

    看了一会电视,等了两个多小时,仍然不见葛钰回来,我心中疑惑,就拨打了葛钰的手机,谁知,手机是打通了,但葛钰仍然是没接听。

    事情的发展再次超出了我的想象,我赶紧给西装大叔和二爷拨了一个电话,接通后,他俩问我干什么,我笑着说没事,就是好久没跟他们联系了,想跟他们聊聊。

    在电话里,我跟二爷聊了很久,二爷说:阿布,我前几天回家了。

    我问:家里都还好吧,一切都如你想象中那样吧。

    二爷笑了笑,说:你奶奶身体还好,家里也确实挺兴旺的,我也就放心了。

    聊了大概半个小时,挂了电话的时候,葛钰还是没回来,我给她打电话,仍然可以打通,但就是没人接。

    我又给霸刀打过去,电话打通了,我问他干什么,他说江湖上的鬼王派人去接他,说要成立一个联盟。

    这应该就是鬼王我俩白天商量的事情了。

    瞎子,聋子跟霸刀是在一起的,霸刀都去了,他俩应该也去了。我又给铁塔打过去,接通之后,我问他:你在干什么?

    铁塔说:啥也没干啊,看电视,吃东西。

    我给铁塔租的有房子,给他留了不少钱,让他足够花上一段时间了。

    你现在来我家找我,今晚可能有大动作。我跟铁塔吩咐道。

    等铁塔刚到我家,屁股还没坐到沙发上,我的手机就响了。

    阿布!快点离开你家,要多快就有多快,快走!快!晚一点你就没命了,这一次是大事!电话是鬼王亲自打来的,声音很是急促。

    我吓了一跳,拽住铁塔的胳膊就跑,我住十一楼的,但此刻已经来不及多想了,我说:铁塔你咬牙忍着,实在不行我背着你!

    我直接拽着铁塔,打开阳台的窗户,嗖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十一楼,我不是没试过,在中心医院的时候,我就从十一楼跳来过,不过我有无主神骨这种神品,倒也死不了。

    等我和铁塔人在空中之时,铁塔不但没惊,反而哈哈大笑,我以为这家伙是吓傻了,想说什么也说不出口,几秒钟之后,我俩扑通扑通两声,落在了地上。

    我落地的时候,强大的缓冲力让我直接跪在了地上,地砖被砸碎了一圈,以我脚掌为圆心,周围直径两米的地砖都全部龟裂。

    但令我意外的是,铁塔落地的时候,竟然丝毫没事,除了他脚的地砖有些裂痕之外,他没有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在地停车场,我骑上我的大哈雷摩托车,戴上铁塔逃跑的时候,我问他:你怎么没事?

    铁塔哈哈大笑道:这种高度我为什么会有事啊?我家乡里的每一棵树都比你住的地方高,小时候我们一群小伙伴经常在树上跳来跳去,有时候就直接从树上跳去,早就习惯了啊。

    我的天,这几十米的高度,在他们眼里就是随便跳来跳去玩的,跳累了就直接跳到地上回家睡大觉,铁塔的家乡到底是哪里?他到底是哪个种族的?

    我隐隐觉得铁塔的家乡一定非同寻常,或许又是哪个异域,又是一个世人所不知的神秘国度。

    刚骑上摩托车离开小区,身后就有两辆奔驰MPV追逐在我们的身后,还别说,同样都是豪车,这就在公路上追逐了起来。

    铁塔扭头看了一眼后边的车辆,问我:老大,他们干什么啊?你欠他们钱吗?

    我差点从摩托车掉去,我说:你看我像是欠他们钱的样子吗?

    铁塔问:那他们干嘛一直追啊?还追的这么凶。

    我说:我哪知道啊,现在我也是一头雾水。

    在市区里很快跑到郊区,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就已经跑到了人迹罕至的郊外,而就在我到达一个十字路口,准备加速通过直接闯红灯的时候,忽然在这个十字路口的另外三个方向,都涌出了四五辆SUV,将道路彻底堵死。

    无奈,我只能停来。

    哈雷摩托车嗡嗡响的发动机熄灭了,我和铁塔走来,朝着十字路口走去,那边的SUV车门打开,来一批又一批的黑衣人,最后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轮椅。

    然后两个黑衣人,驮着一个老者了车,将他放在了轮椅上。

    我定睛一看,那老者竟然正是文刀凌云!

    不对,这家伙不是在杀了一百多个武神之后,返老还童了吗?此刻怎么又重新变老了?难道所谓的返老还童,只不过他的障眼法,是故意给天武神看的?就是想给大家造成一个假印象,说明他很厉害?

    一个黑衣人推着轮椅走到了我的面前,文刀凌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如果不是先前见过他太多次,我根本就看不出他是谁了。

    刘明布,枉我在你身上留如此之多的玄机,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今夜,我定不饶你!杀了他!文刀凌云刚一发话,从车上来两个人,让我彻底震惊

第461章 千年仇恨

    ();    这两人,一人是戴着黑色斗篷那个家伙,我知道这是触须人头的身体。

    另外一人,真是打死我,我也不敢相信。此人一身黑色,仿佛融入夜色之中,他正是第一武神!

    我惊讶的盯着两个人,振声道: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骗局?都是你们在骗我?你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仅仅只是为了杀死我吗?

    如果单纯的只是为了杀死我,他们可以有一百种方法。为什么要做这么多事,到了这一刻才动手呢?

    第一武神和触须人头没吭声,他俩站在文刀凌云的身后,一言不发。

    文刀凌云能够驾驭他俩,可见这家伙究竟有多厉害。

    七百多年前。你们家族之中有高手对我们文家屠戮殆尽,将我们族人几乎斩尽杀绝,你知道哪个人是谁吗?文刀凌云坐在轮椅上。眯眼盯着我,此刻他的眼中都是愤怒,都是仇恨。

    我没吭声。文刀凌云继续道:那人长相与你相同,这也是我在刚见到你的时候。有些惧怕你的原因,但这种惧怕我并没有表现在脸上,因为你不是他!

    说到了这里,我还没吭声,文刀凌云振声喝道:带出来!

    话音刚落,忽然路边一辆SUV车门打开,只见葛钰双手被反绑,被两个黑衣人带了出来,我大叫一声:葛钰!,谢谢!

    文刀凌云呵斥道:杀了!

    身后一个黑衣人,手持绿幽幽的一把光刀,刹那间刺进葛钰的心脏之中,我的心脏猛然一疼,那感觉真的像是被刀刺了。葛钰也是痛的惊呼一声,跪在了地上,她的身影变的越来越模糊,直至最后,双目噙泪盯着我逐渐消散。

    我瞪大了眼睛,甚至还未来得及悲伤,文刀凌云就喊道:一个!

    女警双手反绑,也从车中被推了来。

    文刀凌云眯眼,淡然的说:杀了!

    这一次还是那一把绿幽幽的小刀,直接从背后插进女警的心脏中,这把绿幽幽的小刀不知为何利器,竟然可以瞬间杀掉这些高手。

    女警瞪着眼睛,扑通一声瘫软在地上,嘴角流血,但整个人的脸上还是挂着微笑,她说:阿布,跟着你我我不后悔

    仅仅是咬着牙说出了这最后一句话,女警就断气了。

    那个黑衣人手中绿幽幽的光刀,仍然在吞吐着光芒。

    文刀凌云说:一个!

    西装大叔,二爷,还有胖子,全部都被抓了过来,当着我的面,杀掉了他们,我的心脏遭受着一击又一击的重锤,我似乎觉得这是一场梦,一场噩梦而已,梦醒了,一切就都没了。

    我跪在地上,看着自己亲人的这些尸体,眼睛无神了。

    我不知道发生在我眼前的事,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直至我的后脖颈一凉,那把绿幽幽的光刀架在我脖子上之时,我才醒悟过来。

    这,不是梦!

    当年,那个长相和你一模一样的高手,也是这样一个一个杀掉我全家的,我今日让你困于此地,就是想让你品尝当年和我一样的恐惧和痛苦,明白吗?

    我的心在滴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顺着眼眶往落,葛钰,女警,西装大叔,二爷,胖子,这些在我生命中与我有过交集的人,此刻都做了刀亡魂,都因我的牵连而死去。

    我咽了一口吐沫,双眼无神的盯着文刀凌云,嘴角喃喃道:动手吧。

    文刀凌云哈哈大笑道:我怎么会轻易杀掉你呢?我要你还有大用处呢!给我带走!

    话毕,两个黑衣人驾着我的身体就往车厢里边走,看样子是想把我带走,慢慢的收拾,我浑身瘫软,用不上一丝力气,就像一个死人一样。

    他们几个被杀的画面,犹如老旧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在我脑海中播放着。我已经没有了继续活去的念头。

    而就在这个时候,忽听车外传来一声大吼:把刘明布留!谁敢带他走!

    这声音是鬼王的,我朝着车窗外看了一眼,忽然十几辆汽车开了过来,车门一打开,几十个手持冲锋枪的西装大汉,对着这边就是一顿疯狂的扫射。

    几十条火舌在黑夜里显得那么刺眼,犹如死神沾满鲜血的尖牙,仅仅是十几秒钟之后,文刀凌云手的小弟,除了触须人头的身体以及第一武神之外,其余的人全部都被杀死。

    我发现鬼王的手当中,有些人的弹夹里使用的竟然是穿甲弹,这种子弹专打那些穿防弹衣的,或者躲进墙体里,汽车里的目标,这一招可真够狠的。

    这一刻,我才彻底相信,鬼王跟文刀凌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虽然都大力发展科技,那是因为他们都从古代走过来,见识过工业革命的强大力量,所以他们都很重视科技。

    鬼王带领着手,将这些人包围了起来,他振声说道:文刀凌云,我们又见面了。

    我们有多少年没见过面了?文刀凌云轻轻的呢喃了一句。

    鬼王说:岁月过于久远,已无人记得。

    第一武神往前一步走,冷声喝道:手败将,你有何嚣张之处?

    鬼王指着第一武神,哈哈大笑道:我败给你,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你真以为你是这天第一武神?

    那家伙一愣,不明所以,鬼王挥手,振声道:73号,看你的了!

    73号挺身而出,与第一武神打在一起,而且我很快发现,73号将这所谓的第一武神打的连番后退,根本就扛不住了。第一武神身上的雷电打在73号的身上,根本就没一丁点的伤害。

    你能发明出身具雷电的高手,我也有克制雷电的机械高手,这种人造货物,是永远不会成为昆仑神殿武神榜第一名的,真正的第一,永远在将来!

    鬼王一语点醒梦中人,我忽然明白了昆仑神殿武神灵位为什么在第一名之上还会多出一个无字灵位,那个无字灵位并不是象征着某一个人,而是象征着以后每一个时代的第一高手,因为,谁也无法永远立于巅峰,谁也无法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所以,不管他们年轻时候多猛,终究会被历史潮流埋没。

    所以,真正的第一武神,不是现在的,而是未来的,这个世界上永远会源源不断的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高手,老高手死去,新高手出世。新高手年迈之际,再出现更新的高手,一代又一代。

    可我们真要是死拼的话,你是得不到任何好处的!文刀凌云眯眼说道。

    鬼王倒也大气,直接挥手说道:今日你可以走,我们还未到决战之时,但阿布你必须留。

    文刀凌云一听,直接甩头,第一武神拽着我的胳膊,将我扔了车,随后两人将文刀凌云驾到车上,这就快速离开了。

    我趴伏在女警的尸体上,抱起女警,让她的脑袋塞进我的怀里,眼泪止不住的顺着脸颊往滑,而葛钰原本就是个鬼,她拥有我的心脏,所以才看起来像是活人。

    现在我的心脏被一刀捅死,葛钰连**都没有了。

    女警已经死透了,但身上还有余温,我抱着她,嘴角喃喃道:你冷吗?你冷的话我抱的紧一点

    一群人围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鬼王叹了口气,蹲了来对我说:阿布

    我没理他,鬼王又拍了拍我,我说:别理我,让我和红儿多待一会

    我抱着女警的尸体,说什么都不松手,一直到最后尸体都慢慢失去温度了,我仍然是不肯松手,我擦掉女警嘴角干枯的血迹,将她拦腰抱起,漫无目的的走在夜晚漆黑的道路上。

    阿布!你这样是不行的,你不要自暴自弃,我有办法让他们全部复活!!!鬼王一声怒喝,将我震在原地。

第462章 锦衣卫指挥使司

    ();    我抱着女警尚有最有一丝余温的身体,侧头问:什么办法?

    鬼王说:你跟我回去,我慢慢告诉你,如何?

    我停顿了许久,说:我想先安葬好她们。

    鬼王派了一些小弟。把西装大叔胖子的尸体扛起来,连夜运送到了乡,埋在了河堤旁边。

    小河为他们作伴,小花为他们的坟墓添加色彩,我知道,来年这里一定是一派繁华的景象。

    回到鬼王住所的时候。我双目无神,房间里只剩了鬼王我们两个人,我不想追求以前的事了,我不想追究以前的任何事情。

    真的,没意义了。

    我不知道我刘明布还活着有什么意思。我最心爱的两个女人,就这样全部死去了。

    鬼王坐在我的对面,问我:阿布。你还能记起焚心魔书吗?

    焚心魔书又叫七星魔书,总共有七卷,这七卷其实全部都被张小雨的未婚夫。也就是那最后一个冒牌刘明布抢走了,而且纹到了他的浑身上。

    这七卷。我是全部都记来的,而且都铭记于心,随时能写出来,画出来。

    我喃喃的说:你还是想从我这里获取七星魔书吗?

    鬼王这一次丝毫不避讳,他说:对!你把七星魔书给我,第一卷上就有记载如何运用鬼眼力量的篇章,我钻研上几天,定能让你利用鬼眼,扭转乾坤。黑しし阁

    我没吭声。鬼王怕我不懂,又详细说道:我可以让你利用鬼眼,扭转时空,穿越回六百多年前,杀掉当时还不是高手的文刀凌云,这样一来,如今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我一惊,立马缓过来神,问鬼王:这方法可行吗?

    鬼王点头,振声说:可行!

    那我回到六百多年前杀掉文刀凌云,如果再回来的时候,当今世界还会有什么变化吗?这是我目前最大的疑惑。

    鬼王说:你杀掉六百多年前的文刀凌云之后,再回到现在,可能就不会有今天这一切事情了,你不会被囚禁山庄之内,也不会有第一武神,你的所有朋友也不会被杀,简单来说,等你再穿越回来的时候,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文刀凌云这个人了,因为他已经被你杀了。

    我立马盯着鬼王说:别的都不重要,我只想杀掉文刀凌云,同时让葛钰,林红儿,西装大叔,二爷,胖子,他们全部复活!

    鬼王说:只要你杀掉六百多年前的文刀凌云,这是完全可以的,问题是关键,就是你必须告诉我七星魔书的第一卷,我会有办法让你穿越回去的。

    我生怕鬼王是故意骗我七星魔书的,当就说:为什么非得穿越回六百多年前,一百多年前,两百多年前,或者三百多年前都不行吗?

    鬼王说:六百多年前的文刀凌云还不是高手,但他当上了锦衣卫指挥使司之后,获得了一本秘籍,仗着这本秘籍成为了高手,从此练习吐纳之术,成就几百年的生命光阴。

    鬼王活了上千年,他是文刀凌云的前辈,所以鬼王肯定对他的经历比较清楚。

    我说:我给你第一卷七星魔书,你一定能让我穿越回明朝,杀掉文刀凌云吗?

    鬼王振声道: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

    行!拿纸笔来!我他妈的不想那么多,我不管鬼王是不是骗我,我刘明布此刻只想两件事。

    第一,必须杀掉文刀凌云!

    第二,必须复活葛钰,林红儿他们几个!

    只要能达成这两件事,就是刀山火海我也要上!更何况仅仅是把第一卷七星魔书给鬼王而已,后边还有六卷,鬼王是不可能修行成功的。他再天才,也不可能自己编造出后边六卷的。

    我拿毛笔,蘸着墨水,将第一卷七星魔书上的内容全部写了来,包括一些奇形怪状的符号也都画了来,整整画了三十多页。

    鬼王盯着第一卷七星魔书的所有内容,双眼都冒光了。

    以前所见的魔书内容,其实都是假的,唯有最后一个冒牌刘明布身上纹的,才是真正的七星魔书,此刻见我书写出来,鬼王的双手都有些颤抖了。

    我说:七星魔书第一卷,我已经全部给你写出来了,我希望你能尽快学习,尽快帮我。

    鬼王一会袖袍,振声道:三日之后,我必让你送回明朝永乐年间!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年号洪武,而永乐这个年号,应该是朱元璋的四儿子,朱棣。

    朱棣通过靖难之变当上皇帝,后派郑和七西洋,有人说郑和西洋的时候,曾执行一条密令,就是与各国使臣来往的同时,彻查建文帝朱允炆的落。

    朱允炆不死,朱棣始终是块心病。

    而这朱棣,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其在位时期命人编撰的永乐大典,堪称中国最早的百科全书,彰显出了古代汉族文化的光辉成就。

    我早些年在北京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候去北京大钟寺旅游过,大钟寺里边有一口钟,叫做永乐大钟。据说是明成祖朱棣攻南京后,改号永乐,迁都北京,按照《太祖实录》里唯功大者钟大的规格来铸造的这举世无双的大钟。

    明朝的历史,我多少也懂一点,但不是特别了解,也只是知道皮毛,听鬼王的意思,应该是想让我回到明朝永乐年间,杀掉当时的锦衣卫指挥使司,文刀凌云。

    锦衣卫指挥使司,说白了,就是锦衣卫的老大,头领。

    那个时候的文刀凌云已经成为锦衣卫头领了,功夫得有多高?我能打得过吗?而且皇宫大院的,我一个凡人能进的吗?进去了,杀人了,还能出得来吗?

    我觉得鬼王不会这么糊涂的,他一定会让我回到文刀凌云还是一介凡人的时候,让我在那个时候杀掉他,直接在襁褓里扼杀他,不让他拥有一丝成长的机会。

    晚上,我留在鬼王这里休息,73号敲门跟我说:苏桢来找你了。

    我呆呆的看着窗外,说:让她进来吧。

    苏桢进来之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停顿了片刻后,她给我倒了一杯热水端了过来,我说:坐吧,这几天,我准备做一件大事。

    苏桢问我什么事,我把鬼王对我说的话,都跟她说了一遍,谁知苏桢立马来了一句:可以带我一起去吗?

    我说:明朝永乐年间,虽然国富民强,但毕竟比不上现在,没有汽车,没有手机,一定很无聊的,你还是不要去了。

    苏桢摇头,说:不,我之所以想去,是想带你去做另外一件事。

    我问:什么事?

    苏桢眯着眼,振声说道:找到当年的老祖!

    我一惊,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祖应该也是明朝年间的人吧?只不过我记不清他是明朝哪个年号的人了。

    苏桢点头,说:其实,我也一直不知道老祖究竟是什么朝代的人,但在明朝时期,老祖是一定存在的,因为我听他讲述过很多当年的故事,我要遵循着这些故事的痕迹,找到当年的老祖。

    我问:明朝时期的老祖,年纪会有多大?

    苏桢摇头,用着不太确定的口气说:不清楚,大概会和你年纪相仿。

    二十岁出头的老祖,我还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如果这一次成功回到明朝永乐年间,我还真想找到老祖,看看我的师傅跟我年纪相同的时候,究竟有多帅。

    如果找到老祖的话,他没功夫也就不说了,如果有功夫的话,或许他就能帮助我一起斩杀文刀凌云了。

    成为锦衣卫指挥使司,这需要一个漫长且血腥的过程,我要在文刀凌云成为锦衣卫之前,干掉他!

第463章 永乐十一年

    ();    三天之后,不但苏桢要求跟我一起去,就连铁塔也要求跟我一起回到明朝。

    用铁塔的话来说,回到一个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汽车的年代,那不就正是他自己的家乡吗?

    我觉得带着铁塔能有大用处。

    我来到鬼王所在的大厦,询问鬼王:我想带上苏桢和铁塔,你看行吗?

    鬼王一怔,完全没想到我还要带上两个人,思索许久之后。说:你自己的话,肯定没问题,如果带上苏桢,问题也不大,但要是再带上铁塔这个大块头。我估计有点悬。

    我说:你尽量安排吧,我们三个一起去,出了什么事。相互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鬼王说:你在这里休息,中午吃个饭,午我就能让七星阵弄好。

    所谓的七星阵。或许就是带我穿越的机器了。

    午,73号带我进入密室之前。问我:曾经给你注射的变色龙药剂,你吸收了多少?

    我说:没怎么用过,不过在黑夜中隐身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一听我这句话,73号放心了,毕竟在古代,除了灯笼火把之外,好像没多少照明工具了,夜明珠这种东西,那是只有达官贵人才有的。

    进入密室的时候,我看到地面上刻画着一个大型阵法,阵法里边刻画了许多奇怪的符号,我看不懂,也不知道什么意思。跪求百独壹黑!岩!閣

    不一会房门打开,阿龙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托盘里边放着一叠银票,以及十几公斤的金锭。

    不管任何朝代,钱,永远是不可缺少的。

    看来鬼王给我准备的很恰当,至少不会让我们在回到明朝的时候饿肚子。我们三人将那十几公斤金锭平分了,苏桢就拿了特别小的一块,反正钱对她来说根本不重要,她在哪都不会被饿死的。

    我也只拿了一小块,其余的十几公斤,都让铁塔装进兜里了,反正这点重量对他来说,那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然后73号一人给我们配备了一把手枪,一个弹夹,五十发子弹,同时对我们说:必要的时候,还是用这个玩意好,不要显露你们的功夫。

    我觉得如果用子弹打死别人,在古人的认知范围内,一定会把这东西当成当今武林的顶尖暗器。

    末了,还有一个小铁皮箱子,73号对我说:这是一把SVD狙击枪,还未组装的,所有零件上都涂抹的有机油,你们回到过去之后,可以找个地方,挖个坑,把这把枪埋进去,十年八年之后再取出来都没问题,照样能用。

    我打开箱子粗略的看了一眼,子弹有二十多发,如果用来刺杀的话,那肯定是足够了。

    不过这种庞然大物整天扛在身上也不科学,还确实需要挖个坑藏起来,遇到合适的刺杀机会,再取出来。

    最后,又一人给我们发了一个小药盒,非常小,是纯钢的,而且这药盒拆开之后就是一个钳子,可以说这种设计真的是太厉害了,鬼王已经为我们想周到了。

    我问:这红药丸是什么?

    73号说:顶级配方,里边很多成分,可以提高免疫能力,抵抗各种疾病,当然,如果遇上断胳膊少大腿的重病,那这种药丸就没用了。

    我看了一眼,药丸就三个,我们三个人加起来也就九个,这一去还不知道多久,到那边要是有个头疼要热的,就不要吃药了,去找大夫看中医,喝草药就行了。

    忙活完了一切,鬼王进来对我们说:七星魔书上如果运用鬼眼的力量,我已经研究透彻了,你们还有什么事没忙完吗?

    我说:我没有任何事了,我唯一想做的两件事,大家都知道。

    人人都知道我只想杀掉文刀凌云,以及复活我的朋友,还有我最爱的人。

    至于苏桢,她本就是一直云游天的猫,她更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事情,而铁塔,他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可留恋的。

    我们三人确定之后,鬼王说:站在七星阵的正中间,我要启动七星魔书上的巫术,带你们回到过去。

    这屋子里显然是鬼王特殊改造过,窗帘全部都拉上了,而且屋中隐隐一股血腥味,地面上的七星阵,我怀疑都是用鲜血画的。

    不多时,鬼王双手掐法决,嘴角喃喃念动咒语,周围那些用鲜血画出的阵法图腾开始闪烁出微光,而我们三人的大脑,同时像是被一双莫名的大手给挤压在了一起,很疼。

    我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脑袋,但仍然眯着眼朝着鬼王看去,他刚开始运筹帷幄的表情,慢慢变得有些控制不住,直至最后,我们三人脑袋越来越疼,屋中也起了一阵莫名的旋风之后,鬼王大叫一声:不好!

    屋子里的那一股旋风迅速的将我们三人卷在了一起,周围的环境立马发生了变化,我像是跌入海底漩涡之中,身体旋转的同时,我的肌肉,血液,韧带,全部被这漩涡给剿了个粉碎,我甚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变成了一具尸骨。

    而这尸骨,正是如水晶般的无主神骨,当漩涡的速度越来越慢,我看到漩涡当中的无数血滴以及碎肉慢慢的重新又聚集在了我的身上,当漩涡中传来耀眼的一阵光芒之后,我头脑眩晕,扑通一声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烈日当头,而我就躺在一片白菜地里,我怀里揣着那一块金子,后腰插着一把手枪,两个弹夹。而那个装有SVD狙击枪的铁箱子,就在我的旁边。

    至于铁塔和苏桢,竟然竟然消失不见了!

    少侠,你身体可有好转?一个六七十岁的老翁,正弯着腰问我,在他手里,还有一把锄头。

    我挠挠头,问:大爷,你见过我的两个朋友吗?

    老翁摇摇头,看着我身上这一身黑色风衣,皱着眉头说:少侠从何而来?为何从天而降?

    我刚开始没理他,转头朝着四周看,这四面八方全是荒山野岭,在我的正前方,有一座茅草屋,茅草屋的西边是一处用树枝搭建的简陋茅房,在这两座原始建筑的南面,就是我所在的这块菜地了。

    我问:大爷,如今是何年号?

    老翁都愣了,以为遇上了傻蛋,他盯着我,看了许久之后,说:如今乃永乐十一年。

    永乐十一年?

    我一听这句话,心里一盘算,这永乐十一年就是公元1413年,也就是朱棣登基的那一年啊,而且这老翁已经说如今的年号是永乐,也就是说,我穿越而来的时间,正好是朱棣刚刚登基?

    对!一定是这样。

    既然是朱棣刚刚登基的话,那他手的锦衣卫一定还没来得及建立,又或者没来得及巩固,至少文刀凌云现在肯定不是锦衣卫指挥使司!

    如果是这样,那可就太好办了。

    我起身,正准备离去,老翁的老伴,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妪从茅草屋里出来,端着一个土坯烧制出来的黑色陶碗,碗中还有半碗说清不清,说浑不浑的水。

    我确实有点渴,也不追求什么自来水了,在这年代能喝上水就足够了。

    一口气干了这碗水,我对两位老人说道:我叫刘明布,字小明,今日多谢二位高堂的款待,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日有机会一定会回来报答二位。

    我身上有一块金子,但我不能冒昧的给他们,给了他们,就代表着我要饿肚子。

    如今是永乐年号,朱棣已经迁都北京,我要前往都城,寻找文刀凌云,就恭敬的问道:二位高堂,此处前去都城,该如何走?

第464章 我就是财神爷

    ();    两位老人一愣,听说我要去都城,就说:此去都城上千里,少侠可以先赶到山外小镇的驿站之中,从驿站里骑马赶往都城。这样是最省时间的。

    我知道古人进京赶考,没钱的走路去的,这一去就是几个月,所以在考试前的几个月就开始赶路了。

    我不同啊,我有金锭,我一定能租好马。

    谢谢二位高堂了。有机会,一定拜访,对了,冒昧的问,此处是什么地界?

    老妪说:伏牛山。

    伏牛山应该是河南境内的。我勒个去啊,怪不得此去都城上千里,从河南到北京。这要是走路,乖乖,能走死人啊。

    离开了两位老者的时候。我给他们留了一颗红色的药丸,并且嘱咐说:如果二位他日身体不适。实在抗不过去之时,可服这颗药丸,若是运气好的话,当有续命之奇效。

    生活在这种贫苦的地方,我想他们生病了也就是自己弄点药草,熬点汤喝。有时候一个头疼脑热都能要他们的命,所以留一颗红色的药丸,也算是我对他们的感恩回馈吧。

    不过我走了十几分钟之时,才想起自己身上可是带有一叠银票的啊,那银票最小面额的都是几千两,最大面额的好像都一百万两,虽然不知道是真的假的,但送给他们一张小面额的又何妨?最新章节已上传

    回去的时候,趁着他俩都在田里除草的功夫,我把银票从他们窗户塞了进去,希望银票能用吧,五千两银票应该够他们买一套好房子,安享余生了。

    快离开伏牛山的时候,我找了个干燥的山洞,将这把SVD狙击枪存放了进去,我总不能拎着一把狙击枪进都城吧,那像什么样子。

    存放好了狙击步枪,我心里一直在想:铁塔和苏桢究竟被弄到什么地方了?为什么我们三人落的地点还不是同一处?

    现在最关键的是找到他们两个。

    步行赶到山外小镇的时候,说真心话,我的两条腿都直打颤,真心没走过这么远的道路啊,有点扛不住。

    进了繁华的小镇,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卖包子的,糖葫芦的,面人的,一打听才知道小镇今天有庙会。

    哎哟,来的还挺是时候。

    我走在小镇上之时,回头率百分之两百,因为我的服饰跟他们的是完全不同的,明朝服饰跟唐朝服饰是差不多的,可我呢?

    身黑色牛仔裤,外加一双黑色军靴,上身穿着一袭黑色风衣,穿风衣的原因并非是想耍酷,而是风衣里边可以藏很多武器,例如弹夹,飞刀。

    几乎所有人都会朝着我的身上看一眼,这给我看的挺尴尬的,进了一家酒馆之时,我刚一坐来,那小二就盯着我,傻了。

    过了好一会,才让手中的白色抹布甩到肩膀上,对我笑着说:这位爷,您吃点什么?

    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该吃点什么,我看向了邻桌,指着他们说:他们那桌子上的,都给我来一份。

    好嘞,一碗阳春面,半斤酱牛肉,一壶女儿红。店小二吆喝着离开了。

    吃饭的时候,仍然是一群人围着我看,甚至刚才大街上一群小孩子,此刻都聚拢到了酒馆的门前,排着队,堵着门,一个个瞪大了双眼,呆呆的看着我。

    他们是真没见过这种衣服。

    我招手喊来了老板,老板一边往我这走,一边说:这位客官,您有什么吩咐?

    明朝的普通百姓,穿着打扮还是很随意的,这老板都上带着一个头巾,很是和蔼,我说:这附近哪里有驿站?我想赶往京城。

    没等老板说话,我又从怀里抽出银票,说:能帮我换一张零钱吗?

    我递给老板一张最小面额的,一千两银票。

    酒馆老板刚看了一眼,立马瞪大了眼珠子说:客官,您您这是从哪弄的银票?

    酒馆老板的脸色都变铁青了,我内心中吓了一跳,心想鬼王可别是从哪些特殊渠道弄来的,到最后把我定义成小偷,还没干掉文刀凌云,我就先被官府砍头,那可就太蛋疼了。

    我沉吟了片刻,说:我爹给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明显看到酒馆老板一哆嗦,这就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同时跟我说道:这位爷,您稍等,我这就给您换零钱去。

    从称呼上,我觉得不对劲了。

    老板刚开始称呼我这位客官,但听说这些银票是我爹给我的时候,他立马喊我这位爷,我此刻掏出银票,一张又一张的看,看着看着,我终于恍然大悟,知道了问题的所在。

    这银票的票号,就是永乐年间的钱庄票号,而朱棣在今年刚刚登基,也估计就刚刚更改了年号,我就直接拥有这么多银票,老板不知道我是从何渠道弄来的。

    现在一听是我爹给的,可能他觉得我是一个京城来的大公子,或许他觉得我爹是一个大官,更或者是什么皇亲国戚。不然不可能在年号刚更改之后,我手里就能拥有这么大一叠崭新的银票。

    我暗自高兴,心想鬼王这家伙真给力,办事就是细心,他肯定不会给我一些过期的银票,又或者根本还没发行的银票。

    给我换回来整整两托盘银子之后,老板的脸上都是汗,还好心的问我了一句:这位小爷,您怎么携带这么多银子啊?

    我一看,卧槽,银票果然是真的,还真能兑换出来这么多银子。

    我抓起一把,朝着外门扔了出去,同时喊道:小伙子们,都拿去买糖葫芦吧,别围着看了。

    一把银子撒出去,就是上百两,结果那帮小孩子哄抢的时候竟然传开了,说有人在明月酒楼撒银子。

    这可是千百年来的罕见之事,结果人越围越多,我正想让老板给我找个包间,独自一人静静吃饭的时候,忽然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个寻找苏桢和铁塔的好主意。

    当即我抓起一个五两的银子,扔给了店小二,这家伙激动的手都开始哆嗦了,连声说:谢谢爷的赏赐,谢谢爷的赏赐。

    我让店小二端着那两托盘银子,走到明月酒楼的门前,振声说道:我有两个朋友,失散走丢了。谁若能打探到他们的消息,奖励千两白银!

    消息一经传出,立马就炸锅了,整个小镇上的人都围绕了过来,我找到小镇上的画师,让苏桢和铁塔的长相,身高,特点,都说了出来,还别说,画师画的挺像。

    画像贴在小镇城门楼前,来来往往,进城出城的人都能看到,只要有人知道这两个人的落和消息,就可以来明月酒楼联系我,只要消息属实,让我找到了自己的朋友,我当真奖励白银千两。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住在明月酒楼,店老板让我当财神爷供着,而我也真心感叹。

    曾有人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我会说:有人的地方,就有金钱。有金钱的地方,就有交易。

    凡事,只要能交易,只要标榜上了价格,那就一定能解决!鬼王的细心安排,让我回到明朝之后,没有吃上任何苦头,反而过上了真正的高富帅生活。

    遥想在二十一世纪,上学的时候,参加工作的时候,我都是个极品穷**,如今穿着一身白色长袍,手摇折扇,整天也是一副潇洒不羁的样子。

    而在这里休息了半个月之后,才有人传递给我了信息,说是听远亲讲述,他们那倒是有一个身高七尺之人,而且身上没钱,穿着打扮很古怪。

    我一听,这不正是铁塔吗?

    我连忙问道:他在哪?现在怎么样?

    这人说道:听说那个身高七尺之人,因没钱吃饭而强行吃霸王餐,据说被抓起来,准备割掉他的舌头呢。

    靠!谁敢割了我兄弟的舌头,我灭他满门!赶紧带我去!现在就去!

第465章 蝎子刺青

    ();    说是远房亲戚,其实也不算很远,因为古代与现代不同,现在飞机,高铁。城际公交,要什么有什么,可这些古代是什么都没有的,唯一稍微快点的交通工具,可能就是骑马坐船了。

    我带着这家伙连忙赶往驿站,租了上等的好马。这就赶往他亲戚所在的家里,我希望铁塔还能好好的,还能等着我过去,等我们汇合之后,就立马赶往京城。一定要在文刀凌云当上锦衣卫之前干掉他。

    在路上,我俩都是快马加鞭,但仍然跑了五六个小时。一直到晚上才赶到他所谓的远房亲戚家里,说实话,道路确实不近。

    到了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不免感叹,这里可真是一个小村庄。要多偏僻就有多偏僻,要多落后就有多落后。

    我看了手腕上的机械表,现在才晚上九点多,整个村庄里就没有一丁点光亮了,骑着高头大马进了村庄的时候,这个带路的很熟悉的带着我来到一家饭馆前。

    这小村庄里,唯一的一间砖瓦房,也就是这个小饭馆了,其余的几十户人家都是茅草屋,可以说非常偏僻。

    我问:那个身高七尺的人,就是在这吃的霸王餐吗?

    带路的人点点头,说:对,我那亲戚串门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了马,我敲了敲门,但是无人应答,我又用力的敲了敲,过了好几分钟,里边才亮出一丝烛光,而且还传来了一句:谁啊?打烊了!

    我高声喊道:有大生意!

    别的不多说,就这一句。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这么个道理,如果这大半夜的,我说来打听个人,那店老板一定不会搭理我,但我说有大生意,那他就高兴了,一定屁颠屁颠的开门。

    果不其然,在三四分钟之后,一阵略微急促的脚步声从里边传来,当门板拿开之后,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留着山羊须的中年人,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灯笼。

    他举起灯笼,照在我的脸上,问:是你有大生意啊?

    我也懒得废话,直接从兜里掏出五两银子甩给了他,有钱好办事啊。这一甩银子,他直接笑口颜开,说:咋这么晚来了?来来来,里边请,先喝口热茶。

    我说:不了,我就是像你打听个事,这段时间,有个在你这吃霸王餐的人,他现在在哪?

    店老板伸手捋了自己右边的胡须,说:死了啊。

    什么?我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这特娘的才多久的时间,就死了?

    我一把揪住店老板的脖领,吼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店老板猛的被我揪了过来,整个人都傻了,此刻哆哆嗦嗦的说:哎哟哟,少侠息怒,少侠息怒啊,你跟那家伙什么关系?

    快跟我说怎么回事!!!我已经怒到了极限,此刻忍不住想杀人。

    店老板咽了口吐沫,忙不迭的说:是这样的,是这样的,那个家伙呢,身高七尺,但却拿不出一个铜板,在我这白吃白喝之后,说有钱了以后还,暂时先欠着。

    我没吭声,没打扰老板,让他继续说。

    他又说:少侠,你也看得出来了,我这是小本生意啊,哪能赊账呢,这肯定不行,我就问他要钱,但他死活不给,就说没有,我就招呼村民把那家伙给绑了,扭送到官府去了,结果你猜怎么回事?

    我真想一巴掌拍死这个店老板,一句话能分好几次告诉我,真他妈会卖关子。

    快说!我吼了一句。

    店老板说:诶诶,那家伙被扭送到官府之后,一直大闹朝堂,还要拔捕快的腰刀,企图对县大人杀手,最后被捕快们击毙了。

    我愣住了,我想不明白铁塔怎么会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死了?

    但如今的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了吧唧的刘明布了,我告诉自己,越是关键时刻,我越要沉稳住,一定不要自乱阵脚。

    我自己身上携带了富可敌国的银票,而铁塔身上也带有十几斤黄金啊,那金锭足够他吃喝不愁,挥霍半辈子都用不完了,他不可能吃霸王餐吧?

    而且最关键的是,铁塔没傻到大闹公堂吧?

    想到这里,我心想还是确认比较好,当即我就问他:那个身高七尺之人的尸体埋在哪了?带我去看看。

    店老板说:哎哟,扔到后山乱葬岗了,那地方邪乎的很啊,谁也不敢去。

    我直接走出店门,走到了我的马匹前,从挂在马身上的包裹里取出了二十两银子,沉甸甸的两个,直接甩给了他,然后就俩字:带路!

    店老板眼珠子都直了,此刻抱着这两个银子,塞进嘴里用力的咬了,随后捂住了嘴,哎哟了一声。

    旁边带路的人,眼都直了,我说:少不了你的,跟我一起去吧。

    当即,店老板收拾了行装,从后院里拉出了一匹骡子,跟在我俩的背后,速度很慢。

    我真是急不可耐,回头看了一眼骑在小骡子身上的店老板,看他那提着灯笼,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样子,我就来气。

    你能不能快点?我语气有些不悦。

    店老板腼着肚子,笑着说:少侠啊,我骑着小骡子,他跑不快啊,你那是驿站里精心饲养的骏马,我这小骡子哪能比得了,你别急,后山乱葬岗离这不远,两个时辰能赶到。

    我去,两个时辰?

    这特么不就是四个小时吗?

    等赶到了就是午夜十二点了,午夜十二点去乱葬岗,这是什么节奏?我倒不怕所谓的牛鬼蛇神,只不过时间太久,我有些等不及。

    我说:把你的骡子给扔了,过来骑我的马!

    他不愿意,我又扔给他二十两,这他终于舍得骡子,上了我的高头大马,我快马加鞭,直接朝着后山奔去。

    这里的山势不陡峭,在路上,店老板告诉我,官府执行死刑的人,砍了头之后,如果没有家属收尸的,都直接扔到乱葬岗,这里常年飘着鬼火,大晚上经常有一些野狗来这里吃尸体。还有一些人路过乱葬岗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迷路

    我不知道这家伙跟我说这些话究竟有什么用意,但我还是嗯了一声,没有说别的。

    等我们赶到乱葬岗的时候,离的大老远我就闻到了一股腥臭之味,这种味道我以前闻到过,这就是死尸腐烂的气味。

    我不由得掩住了?子,了马,看着远处一个个的荒土丘,荒土丘上大多数插着木牌,但还有数不尽的森然白骨,就扔到了坟丘的上边。

    我问:这么多尸骨,都是从哪来的?

    店老板小声在我耳边说:哎呀,打仗呢,你都不知道,这官兵一来啊,就是大清洗啊,地方官的全家老小,基本上都跑不了。

    我还想问点什么,但店老板已经闭口不说话了,我提着灯笼,朝着四周照射,他站在我身边,伸着手指着远处还未彻底腐烂的尸体,说:你看那些,就是前几个月官兵过来的时候,让那些身世说不清,来源不干净的人全部都屠杀在了这。

    我疑惑道:这年代如此草菅人命?对了,那个身高七尺的家伙在哪?

    说话时,我注意到了他胳膊上的纹身,严格来讲,这个年代应该叫做刺青,那是一只蝎子的刺青,很普遍,但看起来很阴森。

    见我一只盯着他胳膊上的蝎子刺青看,他急忙把袖子撸了去,还对我笑着说:呵呵,少侠啊,你是不知道当时有多惨。

    我没吭声,他继续说:当时老王家因为与官府有牵连,直接被灭了九族啊,全家男女老少全部都押到了这,砍头呢!

    店老板喋喋不休说个没完没了,我问他:别说那些没用的了,告诉我,那个身高七尺的家伙,尸体在哪?

第466章 我叫爸爸

    ();    对于铁塔和苏桢,我是一定要找到他们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店老板说:这个啊,还真不好找呢。你看啊,这乱葬岗里到处都是尸体,有腐烂的,没腐烂的,只要是一个一个找,很麻烦的。

    我懒得废话。直接说:多少钱?

    店老板腼着脸笑了几,伸出了五根手指,说:五十两,我再给你找几个人,咱一起找。速度快,怎么样?

    我直接说:给你一百两,能喊来多少人。就喊来多少人,现在就给我找!

    店老板高兴坏了,赶紧对那个带路的说:老三。赶紧回去喊人。

    我心中一愣,心里顿时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老三?

    这称呼怎么好像他们认识似的?但给我带路的这个人。是伏牛山附近那个镇子上的居民,距离如今这个镇子,也有几十里地的路程。而且一个是原着居民,一个是店老板,两个人应该没什么交际吧?

    我直接从包裹里取出一百两银子,但没给他,而是放在了马背上,说:找到那家伙的尸体,这些钱都是你的。

    毕竟一百两,那可不轻,带在身上沉甸甸的,很不方便。

    慢慢的,我发现越来越不对劲了,因为这家伙带着我寻找尸体的时候,总是走一些弯路,找一些彻底腐烂的尸体,然后装模作样的检查,最后摇摇头说不是。注:字符防过滤 неìУаПge 即可观看最新章節

    这个也不是。

    这个体格小了点。

    这个腐烂的太严重了。

    这个怎么连胳膊都没有。

    我跟着他走了一路,大概寻找了二十多分钟,始终没找到正主,我冷笑道:等,先别找了。

    他一愣,装的挺像那么一回事,回头问我:少侠,为何不找了?

    我问他:你先告诉我,这乱葬岗有多大?

    他挠挠头,双手指着周围的山势,说:挺大的,不太好说,反正走完整个乱葬岗,得两个时辰。

    我说:你先告诉我,那个身高七尺的人叫什么名字。

    他支吾了片刻,说:韩旭。

    我嗯了一声,又说:他在你店里吃的什么饭?

    一碗阳春面,两斤酱牛肉,还有一壶十里香。

    我又问:十里香是什么。

    他一愣,说:十里香啊,这是我们店里最好的酒,这酒瓶盖一打开啊,隔着十里地你就能闻到香味。

    我又点了点头,最后问:他坐在你店里的哪个位置吃饭的?

    他说:就东南角啊,那有一张大桌子,他自己一个人坐在那吃饭,还让脚翘在另外一条凳子上。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我说:不用找了,我知道那个身高七尺的人在哪了。

    话音刚落,店老板猛的一愣,随后说:不可能!

    等到他刚说完这句话,我忽然眯着眼,转过身来,饶有深意的笑着问:为什么不可能?你的语气为什么如此肯定?

    店老板噎了,随后笑着说:我的意思是你不可能单从他坐在什么位置吃饭,就能判断他的尸体在哪吧?

    我没说话,而是挑起嘴角笑了笑,说:走吧,跟我来。

    我带着他,径直回到了我们的马匹旁边,刚站在这里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吹来了一阵冷风,让店老板吹的有些发抖。

    我直接取马匹上的包裹,摊开之后,说:这里边有五百两银子,喜欢吗?

    店老板懵了,但片刻后还是点头,咽了一大口吐沫。

    我说:这银子都归你,我只想知道那个身高七尺的人在哪,如何?

    诶,你不是知道他的尸体在哪吗?店老板直到这一刻,还在跟我打哈哈。

    我叹了口气,说:你知不知道,人,这一辈子很多时候都只有一次机会,你抓住了,也就抓住了,抓不住了,这财,就不是你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店老板木讷的摇头,表示完全听不懂。

    听着远处马匹震荡的声音,我抬头朝着山的路看了一眼,此刻我眼中泛着红光,加上冯婆当初给我开了夜眼,我在夜间也能看的很清楚。

    山一大队马贼,正骑着高头大马,提着大板斧,朝着山上袭来。

    我对店老板说道:其实那个身高七尺,吃霸王餐的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对吗?

    店老板听到我这句话,整个人都是一哆嗦,立马笑着说:怎怎么会呢?他在我这吃霸王餐呢,我怎么会忘掉他的样子?

    我摇了摇手指,说:你不诚实,第一,我问过那个带路的,他说那个身高七尺的大汉,在你们店里吃了好几碗面。但压根没提酱牛肉的事,而且我在进入你店铺的时候,也没在你的柜台后边的菜谱上看到酱牛肉三个字,也就是说,你这村庄小店里,根本就没有酱牛肉,对吗?

    店老板不吭声。

    我又说:在我进你店铺的第一眼,我就让你店铺里边所有的摆设以及餐桌位置都看了个一清二楚。东南角,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贴紧小二上菜的厨房出口,那个地方北边坐不了人,因为是柜台,而南边只能做一个人,如果要翘腿的话,试问,往哪个位置翘?

    我这一段话,说的店老板止不住的往后退,他一步一步,身子开始缓缓的发抖,往后退的同时,口中振声说道:你是谁!你绝非来自京城的浪荡子弟。

    我冷声说:我是谁不重要,我只想告诉你,钱我可以给你,但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宝贵,你欺骗了我的钱,我不生气,但你欺骗我来到这荒郊野外的山上,让我损失了大半夜的时间,我很生气。

    他不说话了,因为山那一大队马贼,已经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砍刀,大板斧冲了上来,看到店老板的时候,振声喝道:老葫芦,干得好!大当家的一定会好好赏你。

    那个马贼头领,脑袋油光锃亮,在他脑袋的正中间,有一小撮头发,而且那一小撮头发还辫成了一个小辫子,就甩在脑后,他手持两把大板斧,很是嚣张。

    马前何人?报上名来,洒家不杀无名之辈!

    我说:我姓爸,名爸,你们可以叫我爸爸。

    我不知道在如今这个时代,有没有爸爸这个词语,但是爹这个词组,肯定是有的,我要说我姓爹,名爹,叫爹爹,那他们肯定就听懂了。

    果不其然,明朝还没有爸爸这个词语的问世。

    一群马贼挠着头,疑惑的说:爸爸?你这名字可真够怪的。

    我嗯了一声,说:确实有点怪,不过不妨碍我们沟通交流,就没问题了,对吗?

    马贼头领点头,说:对,爸爸,我告诉你,银子,你今天全部留,我留你一命,如何?

    我差点笑出声,但还是忍住了。

    我说:银子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得给我个理由,为啥给你们?嗯?

    爸爸!别不识好歹,洒家想给你讲道理,但洒家手中的板斧,哼哼,可是个不讲理的主。

    我哈哈大笑道:也就是说,从头到尾,这都是你们的一个骗局,对吗?

    我盯着那个带路的人,朗声问道。

    可以说,那个身高七尺的大汉,吃霸王餐的大汉,压根就是没有的,他就是听说我这位公子哥太有钱了,所以,就想搞点事情,正好利用我最近找人的想法,把我骗到这里,杀人劫财。

    我虽未生在古代,但也知道古代经常出现这种事,看眼前这个马贼还算善良,说银子留,就饶我一命。

    马贼用板斧指着我,大声喝道:爸爸!别不识趣,洒家问你,到底要钱,还是要命!

    我哈哈大笑道:我的乖儿子,我两样都想要,怎样?

第467章 卖身葬父

    ();    爸爸这两个字,马贼是听不懂的,但儿子这两个字,那他们就能听得懂了。

    马贼头领一听我这么骂他,顿时就气的恼羞成怒。此刻一操板斧,双脚驱动胯下黑马,朝着我就冲了过来,到了我面前的时候,高举板斧,对着我的脑袋就砍。

    这个年代,果真草菅人命,这跟二十一世纪,是永远比不了的。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程度,是这个世界上最文明的时期,或许将来还会更文明。

    我侧身躲开。同时朝着人群里看了一眼,那个店老板已经躲到了人后,而那个带路的,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如果不是我刘明布拥有一身神器,或许今晚我真的要命丧于此,我只能感叹一句,做人,一定要有实力。

    同时,今晚的事情,让我感悟到了另外一个经验,那就是做人一定要低调。

    我就是太高调了。从来没尝试过这种高富帅,一掷千金的感觉,所以住在酒馆的时候。放出消息让大家帮我找人,只要找到就奖励白银千两,试想一下,能够买好几套房子的金钱,能不让人动心吗

    太让人动心,而又得不到的情况下,邪念,就会从这里滋生,就会从这里出发。低宏来亡。

    说真心话,这一次也确实是怪我了。

    我躲开马贼攻击的同时,心想在这个朝代,如果不显露两招。是不会让这些人心甘情愿服气我的。这个时代,讲的是实力,而是不是道义。

    当即我将龙蛇图腾的力量涌入全身,就在我即将动手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后腰上别着的手枪。有这玩意在,我还打个毛啊,那多费劲。

    等到马贼冲了一个来回,调转马头重新杀过来的时候,我直接从后腰中拔出手枪,对着马贼的兵器,砰砰两枪。

    两发子弹,喷射出两条火舌,黑夜中,那两发弹头飞出去的瞬间,就将马贼头领的板斧打断,因为我用的是穿甲弹,而且古代的冶铁技术,跟现代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并且也不会太结实,加上我的穿甲弹威力,自然就能解释为什么板斧一下子被打碎。

    那应该都是生铁,比较脆。

    马贼头领直接傻了,骑在马上,举着一根木棍,整个人就像雕塑一样,愣在原地不知该干什么。

    我转身,朝着其余的马贼看去,他们骑在高头大马上,举着火把,见我眼光扫来,同时后退一步,有些骏马甚至都惊了。

    我淡然说道:我跟你们不是一个朝代的人,我不想与你们为敌,你们想要钱,简单,我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得帮我做事,如何

    话音刚落,忽见马贼人群里冲出一个人,对我大声呼喊:我飞针李不服,要与你比试一番暗器

    话音刚落,这家伙就甩动袖子,看样子是准备发射暗器,对于这种人,他自己找死,我也就顺手帮他一把算了。

    抬起手枪,砰。

    扑通一声,马还在跑,但人已经躺在了地上,额头上一个猩红的弹孔,正泊泊的往外冒血。

    我吹了一下枪口上的烟,其实枪口上是没烟的,但我吹枪口的动作,终于震撼到了这帮马贼。

    “他用的火枪”不知道谁喊了一句,顿时这十几个马贼,立马翻身下马,跪在地上,整个人都瑟瑟发抖,口中连说:小的有眼无珠,不识泰山,还望赎罪。

    我都愣住了,我知道明朝时期已经有火枪的问世了,但只能打一发子弹,但没必要看到我拿火枪,立马就吓成这样吧一把火枪不足以有如此威慑力吧

    脑海里加速运转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原因所在。

    明朝时期,火药都是官方控制,老百姓是不可能触碰到的,至于火枪这种东西,那更是皇家玩物,平头老百姓,谁有机会去接触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见我手持火枪,这帮人可能知道我就是皇亲国戚,或者是什么亲王,又或者跟当今圣上有什么直接或者间接,更或者拐弯关系,不然是弄不到火枪的。

    这倒好,还没开战,我就直接征服了他们,看来带一把枪,还真是好。

    伟人说的对啊,有枪即是草头王。

    我对他们说:不知者不罪,平身。

    还别说,这个逼装的,我真心给自己一百分,还平身,语气颇有一种皇室风范,他们一听我这么说话,外加我身上穿着一身潇洒的蚕丝服装,更加确信我就是京城来的人。

    他们起身后,仍然是不敢抬头看我,一个个都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你们也不用害怕,我现在只想寻找两个人,那两个人的样子,诺,这个家伙是知道的。

    我指着那个带路的人说道。不过现在而言,所谓的带路,就是一场骗局,就是想把我骗到这个乱葬岗,干掉我。

    但他俩又不敢私自动手,因为他俩若是提前杀了我,等马贼老大来的时候,银子到底抢了多少,那谁也不知道,有可能他俩会私吞一些。

    所以,还是支开一个人,先通报老大。

    见我这么吩咐,马贼老大忙不迭的点头说:是是是,我们山寨的兄弟,一定会全心全力的为少侠去寻找的。

    我将包裹里的银子全部取了出来,往地上一扔,说:这里有几百两银子,你们解散了吧,以后别打家劫舍,拿着这点钱,做笔买卖,娶个媳妇,生个娃,赚个小钱,日子悠闲,多好比你们整天你打打杀杀要强很多吧

    场面很寂静,没人敢吭声,唯有山风掠过,呜呜的叫。

    他们没人敢碰银子,我指着那个带路的,说:你把银子平均分一下,这银子足够你们做一笔小买卖了,如果拿了这笔钱,以后还要打家劫舍,小心我指挥大军灭了你们。

    一听我最后一句话,扑通扑通,众人又是跪倒一片,能够指挥大军的人,岂是平头老百姓

    不过,说实话,我是故意装逼的

    现在想想,怪不得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中,这么多人爱装逼,爱攀比,装逼的感觉真心爽啊,这玩意装多了会上瘾,我一定要克制住。

    他们拿了钱之后,我说:如果找到这两个人,告诉他们,我去京城等他们了。

    “爸爸,需不需要小的们送你一程这一趟山路,到处都是山匪,不过你要是报我的名号,他们没人敢动你。”

    我哈哈大笑道:别喊我爸爸了,我叫刘明布,山匪算什么,他们若敢碰我一根毫毛,我让他们九族尽灭。

    这一句气势非凡的话说出来,其实我又不小心装了一逼

    骑上我的高头大马,我说:听我的没错,拿着这笔银子,去做个小买卖吧,比你们打家劫舍,天天把过刀口舔血的日子要好的多。

    话毕,我策马扬鞭下了山。

    我不缺那点钱,因为我身上还有一大叠银票,最大面额的有一百万两,这特娘的,我现在可真是富可敌国的人物了,我得低调

    这荒郊野岭的,找个地方住宿真不容易,我快马加鞭,终于在凌晨赶回了我所在的客栈,美美的睡了一家,一直睡到下午,夕阳西下,我推开二楼的窗户,看着红遍天的夕阳,心里感叹一句:真美啊。

    下了楼,正要赶路的时候,却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还有很多人不停的吆喝,我心想这是谁,干什么呢

    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我仍然是手摇折扇,一副公子哥的造型,走出了酒馆,到了外边一看,我去,卖身葬父啊。

    古代卖身葬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在自己的头顶上插上一根稻草,这就表明自己是货物了,可以卖了。

    我走过去,看着那小女孩低着头不停的哭,我说:小妹妹,你抬头让我看看。

    她抬起头的一刹那,我顿时就愣住了

    ...

第468章 替天行道

    ();    这长相绝美清秀,而且看她年纪,顶多也就是十二三岁,这么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双亲。无奈卖身葬父。

    以前只是听说过的事情,没想到我亲眼见证了一次,看来历史上很多事情还都是真事。

    我问她:你卖身葬父要多少银子?

    她双眼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眼中噙着泪水,说:二十两银子。

    旁边的人立马起哄,说:就你这小身板值二十两银子啊?

    太贵了。

    谁家丫头也卖不到你这价格啊。

    众人议论纷纷。这小姑娘低了头,始终默不作声,但我看到了他膝盖前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晶莹的泪珠落在地上沾染上土尘那一刻。

    我从兜里掏出那一小块金子,说:这个给你,安葬你爹爹吧。

    她惊讶的看着我。都有点不敢接了,我又往前伸了伸手,说:拿着吧。先把你爹爹安葬了吧。

    因为我看她爹的尸体,已经隐隐有些味道了。或许是这一会聚集的人太多,汗味太重。

    她这才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接了过去,随后就藏在了怀里,这就起身,用席卷让她父亲的尸体裹了起来,然后用绳子绑上,艰难的拖行着。

    等我回到酒馆,收拾好东西,准备赶路的时候,忽听外边传来一阵哇哇的哭声,而且一边哭,一边有人大喊:恩公,有人抢了我的金子,恩公,恩公

    这声音我很熟悉,仔细一想,好像是刚才那个卖身葬父的小姑娘啊。

    等我了酒楼一看,她哭的稀里哗啦,衣服也被扯破了,原本还算整?的头发,现在像是被人抓过一样,而且一个?孔还流血了。

    她见我出来,立马冲过来,但碍于她身上有些脏,她不好意思碰到我,就站在我身边哭着说:恩公,我的金子被人抢走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哗哗的往掉。

    我第一反应是遇到骗子了,因为被那一帮马贼骗到乱葬岗之后,我现在长了很多心眼,不过看这小姑娘刚才肯定是跟强盗厮打了一阵。

    应该是她想保护自己的金子,但她一个小姑娘,肯定打不过成年男子,所以被狠狠的打了一顿,扯破了衣服,还被抢走了金子。

    我一咬牙,说:妈的,带路!

    我这个人,不爱管闲事,但是这事,我真忍不住,天不行道,我就替天行道!

    店老板屁颠屁颠的给我牵出一匹好马,我上了马,朝着小姑娘伸手,她思量再三,最后还是伸出了脏兮兮的手掌,我一把将她拽到了马上,双手抓住缰绳之时,正好让她护在我的胸前。

    驾!

    我问明小姑娘那强盗离去的方向,她指名道姓的说:是镇上的恶霸,洪大和洪二。

    洪大,洪二。

    我嘴角喃喃了一句,随后嗯了一声,说:你给我指路,咱们直接去他家。

    顺着镇子上的大路,仅仅是奔跑了两分钟,快要出镇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处深宅大院,说:就是这!

    我停马一看,果不其然啊,还真有恶霸的范。

    这深宅大院,深红色大门,门前瓦檐两端,高挂两个大红灯笼,灯笼上写着一个洪字,这种房屋搁在这个年代,绝对的豪宅。

    走到门前之时,我将龙蛇图腾灌入右腿之上,对准洪宅的大门,狠狠的踹上去了一脚。

    这一脚踹去,只听门后咔嚓一声,随后大门应声而来,顶门闩都被我直接踹断了。

    进了大院之后,一个看似像是管家的人,急急忙忙的冲过来,问我干什么,我没说别的,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振声问道:洪大和洪二在哪?

    大老爷和二老爷在外边喝茶呢,没没回来啊。他说话哆哆嗦嗦。

    我懒得废话,直接一脚将他踹翻,振声道:去找他们,告诉他们,赶紧滚回来!

    这管家吓的屁颠屁颠的,可能从来没人敢在洪宅里如此嚣张,我这一顿揍,虽然不够狠,但却在气势上吓到了他。

    尤其是我现在这一身装束,那就是典型的公子哥。

    我站在洪宅的院子里,问这小女孩:洪大和洪二是什么时候抢你金子的?

    小姑娘还在啜泣,她说:你给我金子之后,人群就传开了,整个小镇上都知道有人给我了一块金子,然后洪大和洪二就找上我了,说让我把金子给他们,他们替我安葬爹爹。

    我一愣,说:那也行啊。

    小女孩又哭了,她说:那一锭金子肯定用不完的,我是想剩多少,准备还给你的。如果落到洪大的手里,那肯定全部要被他独吞了。再说了,他也不会帮我安葬爹爹的。

    听了这句话,我颇觉感动,伸手摸了小姑娘的脑袋,说:行,我给你出头!

    其实我不缺这一锭金子,但是,洪大这种人,你不给他一顿教训,他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他永远会在这个小镇子上欺男霸女。

    看别人家只剩个小姑娘,就直接欺负到人家头顶上,这种人,我看不起。

    我看了表,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之后,一个身材彪悍的人,带着刚才那个管家回来了,一进大院,指着我问:你就是那个找事的?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立马冲了上去,哭着喊:快把金子还给我,还给我!

    幸好我拉住了小姑娘,她冲上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说:听说你叫洪大。

    老子就是洪大,怎么了?他仰着头,用?孔看着我,双手环抱于胸,很是嚣张。

    我说: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你可以称王称霸。但你这么做,是不对的,我给你一次机会,你把金子还给这位小姑娘。

    镇子上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我的名气,毕竟我刚来镇子上,朝着明月酒楼外边撒银子的事,已经传开了,镇子上的人都知道我有名气。

    这个洪大此刻嘿嘿笑着说:在我洪大的院子里,跟我说这种话?你以为你是谁?来人啊,给我围住!

    洪大一声吼,忽地从洪宅的后院中涌出二十多个家丁,此刻手持长棍,将我彻底围绕了起来,可以说是水泄不通。

    有点意思。

    这人要是横习惯了,你跟他说好话都没用,必须得供着他,稍有不对劲的话,他就有可能翻脸。

    我原本想掏出手枪,但转念一想,用手枪的话,第一肯定会打死或者打伤人,这一点是不好的。第二,我的子弹也没多少,还要留着去做更重要的事。

    想罢,我抽出了藏在后腰上的匕首,寒芒一处,在我手心中绽放。

    当家丁冲上来的时候,我左手推了小姑娘,让她靠后,随即我与家丁战至一起,这些家丁就是身强力壮而已,根本就不会功夫。

    我刘明布虽说打不过鬼王他们,但我现在体内已经拥有了业火金蛟,也可以使用出来了,这玩意我是暂时不会用的,一旦使用出业火金蛟,我觉得瞬间灭掉他们二十多条性命,肯定不在话,那就玩出大事了。

    我用匕首,游走在人群之中,将他们每个人的手腕都划了一刀,让他们手中的长棍全部落在了地上,个个捂着手腕歇斯底里的痛叫。

    洪大不服气,咬着牙冲上来,我收起匕首,当洪大出拳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洪大的拳头,随后狠狠的反方向折去。

    只听咔嚓一声,洪大的手肘立马脱臼,随后我一脚踹在洪大的腿弯上,让他踹的跪在了地上,振声喝道:金子呢?是自己拿出来,还是让我动手?

第469章 我要干一票大的!

    ();    cpa300_4();    洪大这个人,一看就是个老油条,被我这么一压制,立马求饶道:哎哟哟,轻点轻点。(看最新章节┲﹊請丄﹏☆~ωǒ看書閣?WWw.КAΝsΗUge.℃Oм)金子我让洪二拿着了,我现在找洪二要过来,你看行吗?

    我松开了手,末了又踹了他一脚,说:我在明月酒楼等着你,一个时辰之内,给我送过去!

    随后,我骑上马,带着小姑娘离开了,这一次我直接带着小姑娘买了一口好棺材,好好的安葬了她的父亲。随后我说:等洪大把金子给你了,你就带着金子好好生活吧。

    小姑娘站在我的旁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看着马蹄子,喃喃的说:洪大不会放过我的。

    我一愣,随后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我在这的时候,洪大可能会归还金子。等我走了,洪大可能就不止是单单要金子那么简单了。

    看着远方的夕阳,我叹了口气,说:那你跟我去京城吧,愿意吗?

    她呆呆的望着我,可能从来不知道京城是什么地方,但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点头。说:我跟着你走。

    在她的认知里,她已经卖身给我了,她觉得她就是我的货物,一切都得听我的。

    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的国家里,我不觉得我买了她这个人,我只知道我帮助了她,就这么简单。

    戴着这个小姑娘回了明月酒楼,我让店小二打了两盆热水。随后给店小二了五两银子,让他出门帮我买一套奢华点的女装,同时又吩咐了一句: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这会不忙,店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我站在门口,静静的等候着那小姑娘洗漱,等小二买回来了衣服,我让老板娘送了进去。

    有句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一点都不错的,此刻的小姑娘,洗漱之后穿上一身华贵的衣服,看起来就完全是个大家闺秀了。

    我笑着说:你还是很有气质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可能第一次穿这么华贵的衣服,有些不太适应,此刻小声说:我叫梅花,爹爹叫我梅儿。

    我嗯了一声,说:走吧,我们需要连夜赶往京城了。

    这个事情不能耽误。我一定不能让文刀凌云赶在我前边进宫当了锦衣卫,那样的话,我的任务就危险了。

    等我带着梅儿下了楼之后,还没来得及出明月酒楼,忽见外边一大队人马快速的飞奔过来,到了酒楼门口,那一群装束看起来像是官差一样人,手持腰刀,振声喝道:刘明布何在!?

    店老板哪见过这架势啊,立马吓的哆哆嗦嗦,唯唯诺诺的说:官……官老爷,这……怎么回事啊?

    “滚一边去!”带头的官差,直接一脚将店老板踹翻,正准备上楼的时候,我挡在了他的面前,说:我就是刘明布!

    那家伙盯着我上下打量一番,冷哼一声:给我带走!还有这小丫头,一并给我押走!

    我很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和梅儿一起被押回官府的时候,县令一拍惊堂木,让我跪下的时候,我才知道终于发生了什么事。

    别的不说,我看到了一脸恶毒的洪大,站在县令旁边的样子,我就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官匪勾结,把持整个地方的势力,可以说是黑白通吃!

    那县令的下巴上,长了一个大瘊子,瘊子上还有一撮黑毛,看长相就像那种天生的贪官。

    我咬着牙,说:凭什么给你跪下!

    这话说的,整个堂上的人都愣住了,自古以来,跪拜官老爷,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我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我是不会给任何人下跪的。

    最为关键的是,我做错事了吗?我根本没错,这是洪大跟本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准备收拾我。

    而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洪大为什么在这个镇子上可以横着走的原因了,能跟县令混成这种关系,那可真是一方恶霸了。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的*已经不是一般的严重了。

    “藐视公堂,来人啊!先给我打五十大板!”县令一拍惊堂木,两旁的衙役这就过来把我按到地上,我岂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来的时候,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窜到了县令的旁边,振声喝道:贪官!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强抢别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动手的!

    我窜的很快,等大家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县令已经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饶道:诶诶诶,好汉饶命,好汉莫慌,这事,容我细细调查一下。

    随后,县令伸手抚了抚官帽,象征性的问洪大:你是否抢夺那民女的财物啊?

    一听这语气,不等洪大回复,我就直接掐住了县令的脖子,怒声说道:别他妈给我装腔作势了,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今天老子把话放这了。让我走,大家都没事,不让我走,今天谁都别想有好下场。

    外边救驾的人已经将整个公堂围了起来,看热闹的老百姓早就吓傻了,可能这千百年来,我是第一个敢冲上公堂去掐县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权就是一切。

    我这种做法是藐视王权,是要诛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九族都不在,爱咋咋地。

    县令好声好气的说:哎呀,好汉啊,你听我说,这事吧,可大可小,你说是不?这样吧,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如何?

    我嗯了一声,松开了手,说:这样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着梅儿的手离开之时,刚走到门外,忽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吼道:来人啊!弓箭手,刀斧手准备!

    “哗哗哗!”整个院子里的弓箭手,整齐一致的将手中的弓箭拉成满月,一旦松手,立马就能让我射成刺猬。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还有一对刀斧手,正在外围准备进攻,不过看这架势,已经不用他们了,光这几十个弓箭手就足以让我射穿了。

    县令咬着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声骂道:何处而来的刁民,竟然威胁本官,杀无赦,放箭!低边有技。

    县令说话之时,扔出一只令牌,当令牌落地的一刹那,我立马搂住了梅儿,用自己的身躯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瞬间,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进我的身体里,插在我的肾脏中,但大多数都被无主神骨给抵挡了下来。

    我咬着牙,只觉得身上痛的快要没知觉了。

    仅仅攻击了这一波,我身上就插满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着血,冷声笑道:天下间若都是你这样的县令,百姓又何来幸福之说,何来安居乐业之说,你这种县令,只会鱼肉百姓!

    县衙里所有的人,包括外边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吓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但仍然站得笔直,说话声底气十足,这让县令都难以相信。

    如果按照常人来说,受这样的伤,那没得讲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着县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会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县令大惊失色道:拦住他!拦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决定了,我刘明布,今日必杀这个县令!哪怕以后遭受天下的追杀,我也要杀掉他,这种人,活他一条命,就有数不尽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须得死!

    刀斧手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大喝一声:这县令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们比我清楚,你们护着这样的狗官,还有良心吗?-

第470章 风风火火闯九州

    ();    cpa300_4();    刀斧手们一愣,并没有立即举着板斧砍我,县令暴跳如雷,吼道:你们这帮饭桶,我平时给你们吃。(一秒记住本站 看书阁 最新章节免费阅读)供你们住,还给你们发粮饷,现在怎么不听我的命令了!

    我怒吼一声:你们上不上,这狗官我今天都一定要杀了他的。他是必须要死的,所以,你们应该很清楚。有没有必要继续为他卖命!

    说话的间隙,我体内的活太岁快速的修复着我的身躯和内脏,仅仅十几秒的功夫,我身上插着的几十支弓箭就慢慢的脱离了我的*,掉在了地上。

    不一会。我的脚下掉了几十支弓箭,箭头还都带着血,所有人都瞪着眼珠子。人人都传开了,说我不是人,要不就是天神下凡。要不就是个山里的怪物。

    刀斧手们原本还不知道要不要上来跟我拼命,但见我身上的弓箭可以自己从*里退出来。这一下子甩手扔掉双斧,转头就跑。

    县令也想跑,不过他那一身肥膘,根本就跑不动,我冲上去,取出匕首,一把从他背后刺进他的心脏之中,当场要了他的命!

    老百姓们吓了一跳,慌忙逃窜,整个县衙里大乱一团,此刻我真想抬头仰天,高唱一曲好汉歌!

    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我真理解了梁山好汉的心情,真心的,以前看电视,虽然懂他们为什么造反,聚义梁山泊。但是我不理解他们的心情,没有那种感同身受的经历。:.

    今日,我实在看不下这县令一副鱼肉百姓,利用权力来压榨百姓的,所以动了杀念。

    我知道,杀掉地方父母官,这不是小事,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或许更会直接派锦衣卫来这里,我需要躲一躲了。

    我牵着梅花的手,离开了县衙,一路上,百姓们对我投来了赞许,肯定,但却带有一丝悲叹的目光。

    他们当然也知道,从此我就要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了,官府一定会通缉我的。

    我骑上马,带着梅花,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年代的道路都非常窄,而且没有公路那一说,都是土路,土路的两边还长满了野花。

    顺着夕阳一路狂奔,梅花坐在我的前边,仰着头看着我,问我:恩公,你是天神吗?

    我一愣,正在抓着缰绳,缓缓往前走的动作为之一顿,我笑着说:我怎么会是天神呢?

    梅花说:你抱着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散发出了红光,爹爹曾经说过,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让自己的身体发光。

    我想了想,可能是弓箭射入我体内的时候,业火金蛟的力量被催发了,不然单凭我自己,是不可能扛得住这么多弓箭的。

    毕竟无主神骨正是业火金蛟的剑柄,剑柄受到攻击,剑刃自动反击,或者有了什么反应,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笑着说:我不是天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发现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傻蛋的我,来到了这个古代,立马就变的高人一等,立马就变的非常聪明,仔细想想,毕竟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比如今这个年代不知先进了多少倍。

    尤其是我身上还有这么多的天材地宝。

    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我才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带着梅花在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吩咐店老板好好喂养我的马,坐在屋子里,我心想:如今这个朝代,信息不发达,朝廷在得知县令被杀死之后,派人通缉我,这个过程估计至少得一星期。

    一星期的事件,如果我能赶到京城,那倒也行,可赶到了京城呢?我还是会被认出来,那个时候就更危险了。

    哎,忽然间很是悲叹,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但在再转念一想,我杀的是贪官,我是替天行道,我是替百姓萌福。我做的对,我不应该有负罪感。

    劝了一下自己,翌日,我带着梅花继续赶路,说真心话,在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飞机的年代,出一趟远门,真心不容易。

    不过我也见识了这一路上的绝美景色,尤其是在通过河北张家界天门山附近的时候,那景色,真叫一个绝美,有山有水。

    其实我不太确定那是不是张家界天门山,但根据我所走的路线,以及路程的距离,还有四周的风景,我觉得那应该是张家界。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继续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

    我生怕官府的人会张贴通缉令,到时候再抓住我,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仍然是牵着马,带着梅花走那些深山老林,而且我发现深山老林里的景色,真心棒,空气真心好,完全没有什么p.5。

    这天晚上,天上下起大雨,我们无处避雨,只能在雨中赶路,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

    在山洞里,我又找到了一些干柴,身上带的有打火机,我点燃了干柴,跟梅花一起,围坐在火堆前,渐渐的烤干自己身上的衣服。

    山洞里静悄悄的,唯有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噼啪的声响。

    梅花有些出声了,我问:梅花,你想什么呢?

    梅花一愣,抬头看向了我,随后微微咧开嘴角笑了笑,然后平淡的说:我想娘亲了。

    “那你娘亲呢?”我掰开一块大饼,给梅花了一半。

    梅花摇头,表示自己不饿,她说:娘亲在我小时候就死了。

    我单手抚摸了一下额头,说:呃……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想这么问的。

    梅花摇头,笑着说:恩公,你真的很怪,你为什么对待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态度非常凶恶,而对待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态度很好?

    我笑着说:因为我也是平民百姓。

    “恩公,我听镇子上的人说,你来自京城,真的吗?”

    我说:别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那我叫你什么呢?”~好搜搜篮色*书*吧,即可最快阅读后面章节

第471章 七年光阴

    ();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继续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跪求百独黑*岩*閣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让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不在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快速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任何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当锦衣卫的话,该如何做事,又该找哪些熟人,我只能想办法进宫。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现在是杀人犯啊,虽然时间过去了7年,估计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也估计没人记得那件杀县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个记忆力变态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闲逛,由于如今的梅花,早已发育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为我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这个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所有的人也都认识了,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这个人,更知道我的脾气性格,但他们都很清楚,我这个人性格温和,从来不与人计较,不与人争吵。

    而那些伴随着梅花一起长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勾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的恶势力,经常是十几个人一起上街,一脸嚣张的样子。

    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明目张胆的堵截梅花,调戏梅花,这就让我不能忍了。嘴上调戏两句,我就不说了,但他们竟然敢手去摸梅花的脸蛋,这个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可是一件丢人的事。

    我揪住那几个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顿,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从小是孤儿,从小就野,没人管。现在更是不知道在哪里认识了一帮恶棍,竟然带着这帮恶棍来找我报仇了。

    这恶棍我见过,在我住的这块区域里,是出了名的恶棍,虽然还没犯过什么太大的罪状,但十里八乡,他基本上是横着走的,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谁。

    如今的北京城,那已是天子脚,谁也不敢轻易犯事的,尤其是我7年前还杀过一个县令,虽然这两年的通缉令已经不像前几年贴的满大街都是了,但我还是怕被别人认出来。

    等那恶霸找到我家里的时候,梅花正坐在院子里帮我缝补衣服,她赶紧喊我:公子,公子,你快出来。

    我正在屋子里边研究帝王之气,这是皇极术这本书燃烧之后所遗留来的一篇金纸,上边记载有帝王之气的修炼方法。

    而我这7年来,苦心钻研帝王之气,如今已有小成,在与平凡人过招的时候,我是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虽然我还比不上老祖那种眼皮夹子弹的功夫,但至少比普通人强百倍了。

    收好了帝王之气,我走出房门,笑着说:狗哥,找我有什么事?

    我发现古代这些恶霸,好像都喜欢叫个狗字,真不知道这个字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这恶霸叫土狗,长相和气势也确实很土,但这个人够狠,打人舍得手。

    土狗盯着我,轻蔑的说:就是你打了我的兄弟?

    我一愣,还没来得及说话,身后那几个?青脸肿的小痞子,就指着我说:狗哥,就是他!哎哟

    话还没说完,那个叫嚣的小痞子就捂住了发青的嘴角。

    土狗大拇指朝后指了,说:打了我的兄弟,这事你说怎么办?

    我正不知道想说什么,却忽然看到土狗腰上挂着一件东西,而这东西,极大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第472章 锦衣卫腰牌

    ();    那是一块腰牌,金光闪闪的腰牌,但我知道那肯定不是纯金的,吸引我的并非是腰牌的质量,而是上边烙印的四个繁体大字。

    锦衣卫印。

    我皱着眉头。难以置信的盯着土狗,就这家伙也能算是锦衣卫?

    在我的想象中,锦衣卫都是身着飞鱼服,腰挂绣春刀,非常潇洒拉风,怎么可能是土狗这一身邋遢的装扮?

    我没有回答土狗的问题。而是笑着说:狗哥,冒昧的问一句,你腰上的腰牌,是从何而来?

    土狗一拍腰牌,振声说:这是我爹给的!你管的着吗?

    我心中一惊。心想土狗他爹莫非在朝廷里有什么大关系,又或者做了什么大官?竟能弄到锦衣卫的腰牌?

    不过再转念一想,不对啊。土狗他爹我是见过的,就是一个老百姓,走路都驼背。他从小就管不住土狗,而土狗这小子。年纪可能比我还小点。

    我刘明布这7年来,长相真心是没一点变化,不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而土狗看起来只有二十七八岁。所以严格来讲,我是比土狗要大的。

    不过为了解决事情,我还是笑着喊他狗哥。

    我说:狗哥,这事就这么算了,顶多我带这几位小兄弟去看个病,抓个药,你看行不?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谢谢!

    土狗得理不饶人,说:看病抓药,那是必须的,不能少的,你打了他们,他们受了疼,这一点该怎么解决?

    我去,这理论还真聪明,还知道要损失费。

    其实这些年我藏了很多钱,我让自己的银票,慢慢的都兑换成了银子,而且就藏在河北张家口的山中,等我以后有急事的话,可以随时骑上快马,一天时间就能赶到。

    毕竟银票这玩意,虽说携带方便,但也容易折损。

    我说:给你们拿点医药费,已经是够给面子,把你们当人看了,除此之外你们还想怎样?

    我隐忍了7年,如今天子守国门,迁都北京,我也该出世,大展身手了。

    而我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成为锦衣卫!

    只要我成为了锦衣卫,把持住了锦衣卫里边所有的事物,那将来我遇上文刀凌云之时,就能直接让他干掉了。

    我的这番话,直接说的土狗他们发怒了,个个都抄起木槌朝着我袭来,所谓的木槌,就是很多妇女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用来敲打衣服的棒槌,这玩意打人是很痛的,也很有杀伤力。

    土狗这帮人,当然不敢拿着兵器大摇大摆的来我家里收拾,所以,木槌就是最好的选择。

    等他们冲过来的时候,我将?蛇图腾运用到双臂之上,游走在人群之中,并且用上帝王之气护体,硬是在十秒钟之内,打翻他们十几人。

    可以说,现在的我根本就不再是一个普通人。

    这7年时间里,我钻研了很久变色?药剂,现在除了在正午太阳正毒辣的时候做不到完全隐形,只要在光线稍微暗点的地方,我都能快速的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但绝对不能快速移动,不然就会露馅。

    我承认,这一点,我还是比不了鬼王,他能把变色?药剂使用的炉火纯青。

    还有就是业火金蛟,这些年我也一直研究,但怕吓到这些普通老百姓,我曾经好几次跑到河北张家口的深山老林去中释放业火金蛟,慢慢的,我也掌握住了敲门,只要心念意动,配合完美,就能使出业火金蛟。

    而业火金蛟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一般情况,还是不要用的好。

    至于七星魔书,我不打算修炼,因为这些年我钻研了,里边记载的东西,当真不能用正道之术来记载。

    太狠了,里边的招数随便弄出来几种,都是杀意四起的那种,灭肉身,毁灵魂,屠戮殆尽。

    土狗身后的小弟,完全就是墙头草,被我这一顿揍之后,才惊恐的发现,我可不是个普通人,这个时候更像是一个超脱世外的侠客。

    他们吓坏了,屁滚尿流的跑出了我家的院子,剩土狗的时候,我走过去,蹲在土狗面前,一把拽掉了他的锦衣卫腰牌,同时问道:这腰牌,你究竟是从哪弄的?

    土狗咬着牙,仍然颇为不服气的说:都说是我爹给的了,你还想问什么。

    这绝对不是他爹给的,这锦衣卫腰牌,不是他一个驼背的老爹能弄到的东西,我笑着说:很好,我喜欢嘴硬的人。

    当即我从后腰中拔出明晃晃的匕首,顶在了土狗的巴前,说:告诉我这腰牌上写的什么字,我饶你一命,要是说错了,我直接给你来个双巴,听得懂吗?

    土狗一愣,盯着腰牌看了许久之后,说了一句:家传宝物。

    我也一愣,把腰牌收回来,再仔细的看了一眼,确定这上边的四个繁体字就是锦衣卫印,我问:嗯,说对了,但这四个字是谁告诉你的?

    土狗说:我都说了这是我爹给我的,家传宝物,你快点还给我。

    此刻我摸到这块腰牌的时候,我才相信,这腰牌真不是铜的,而是纯金的,这玩意绝对是真正的锦衣卫腰牌,但这腰牌,我确实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落到土狗的手里。

    其实你没跟我说实话,所以,你一定要有惩罚!话毕,我猛的将匕首插进土狗的胳膊之中,其实插的不深,也就一两公分,我本意上是不想杀土狗的。

    啊!土狗仰天长啸,痛的他眼泪都快挤出来了。

    我说:你除了说实话之外,别无他选。

    土狗这才泪眼汪汪的说:我说,我说,这腰牌,是我在城外一个尸体身上捡到的。

    我赶紧又问:城外?哪个方向,什么位置,那个尸体又在何处?

    土狗说:就在城西,出了城一直走,走到白桦林就进去,白桦林的北边有个大坑,那尸体就在坑里躺着呢。

    我拔出匕首,又狠狠的插了土狗一刀,说:你好像没跟我说实话。

    土狗疼的牙根直哆嗦,他说:我真没骗你啊,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我拔出了匕首,同时从兜里掏出了二两碎银子,说:自己去中药铺里抓点药吧,以后别来烦我,这一次不杀你,不代表一次你仍然有这么好的机会。

    土狗站了起来,用另外一只没受伤的手捡起碎银子,转身就要跑。

    我喊道:慢着!

    土狗一个哆嗦,停身躯的时候,直接让银子扔到地上,说:我我不要银子了还不行吗?

    我举起锦衣卫腰牌,说:你记住,这铜牌的事,不能对外说起,不能跟任何人说起,所有知道这铜牌的人,你都要告诫一番,谁说出去,谁就得死!

    我觉得土狗肯定不知道这是金牌,或许他一个从小就穷习惯的人来说,他也不相信巴掌大的一块牌子竟然会是纯金的,他宁愿相信这是纯铜的。

    而且这腰牌带的时间久了,已经没有了金子那种非常耀眼的光芒,从外边上来看,确实很像是铜牌。

    土狗这才重新捡起银子,转头就跑。

    等我转过身来的时候,梅花已经走到了我的身旁,小声问我:公子,你夺他腰牌干什么?

    我笑着举起腰牌给梅花看,同时问:你看这腰牌上写的什么?

    啊?!梅花大吃一惊,怀中帮我缝补了一半的衣服直接掉在了地上。

    这七年时间,我给梅花找了一个私塾老师,给了他足够的银两,让他教梅花读书识字,所以,梅花当然看得懂。

    公子,这腰牌要不得,这可是烫手的山芋,赶紧扔了吧!梅花微蹙秀眉,很是急促的对我说。

第473章 千户大人

    ();    我说:为何要不得?我不但要,还要去寻找那一具尸体,这正是我想要做的事情。

    梅花小声问我:公子,这七年来,你总是闷闷不乐。时而抬头望向窗外,时而在雨夜坐起观景,难道这就是你七年来隐藏在心中的事情吗?

    我点头,说:没错,我等了七年,终于等到了现在的时机。我必须要去做一件事。

    锦衣卫的名头,如今早已传遍大江南北,这是一个恐怖的组织,直接受命于皇帝,可以随意抓人。反正随便安个罪名就好了,一旦抓到监狱里,那就是各种大刑伺候。所以,锦衣卫走在街上是没人敢得罪的。

    现在我却看到了一个锦衣卫腰牌,这正好为我打入锦衣卫内部。提供了天赐之机。

    我说:梅花,不如我给你一些盘缠。你回到家乡吧?

    一听我的话,梅花忽然眼中噙泪,直接扑进了我的怀里,死死的抱着我,说:公子,你不要赶我走,好吗?

    我一愣,心想这怎么能算是赶她走呢?我是为了她的安全,我一旦跟锦衣卫挂上了钩,那差不多就是一条不归路了。

    天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高手?鬼王在这个时代肯定是他人生当中最巅峰的时期,如果多出几个类似于鬼王这样的人物,能为皇帝所用,那满世界的追杀我,还不是小意思?亲小說書名+黑*岩*閣就可免費無彈窗觀看最快章節

    古代女子,哪能跟这个时代相比?古代女子都比较忠的,也比较脸皮薄,我和梅花共同生活在一个宅院里七年,已经被左邻右舍不停的嚼舌根了,这一点让我始终觉得有点对不住梅花,对此,我也经常跟梅花说,要找媒婆跟她说一门亲事。

    当年,我真的没有多想,我就是想着,既然我不缺钱,那我就帮帮她吧,反正对我来说也是举手之劳。

    没想到,我把金子给了她,反而是害了她。

    有句话说的很对,没有实力守护的财富,就是灾难。

    打恶霸,杀县官,我一路走来,也与梅花无法割舍了,当年她还小,我不可能让她随意扔个地方,现在长大了,是该谈婚论嫁了,但她却不想跟我分开。

    生怕梅花会衍生出别的想法,我直接说:梅花,你听我说,不管你能不能听懂,我都要告诉你这样的话。我跟你不同于一个时代,我来自另外一个时代,我吃在还会走的。在那个时代里,我也有最爱的女人,我来到明朝就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

    梅花松开了手,仍然啜泣的说:梅花不敢奢求别的,只求能够留在公子身边,照顾公子一辈子,哪怕公子把我当奴隶使唤,梅花也心甘情愿。

    古代确实不怎么看重人权,跟二十一世纪没得比。

    我叹了口气,这事不好办,就说:你先留在家里吧,我得出门一趟。

    梅花嗯了一声,我这就离开了家门,朝着城西赶去。

    出了城,我顺着城外小路一直走,走了大概五六分钟之后,远远的看到了一处白桦林,而在白桦林的北边,确实有一个大坑。

    这个坑还是东西走向的,顺着坑底往西看,这坑边紧邻一条小河,看样子应该是附近的村民为了在农忙时节灌溉田地,所刻意开挖的。

    坑其实不深,也就只有三四米的样子,我跳了进去,将整个坑底走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所谓的尸体。

    我心想:难不成土狗这家伙说了谎话,欺骗了我?

    顺着坑底,我仔细的寻找了一通,最后终于发现了一处血迹,这血迹被土掩盖着,像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

    我轻轻的拨开血迹上的尘土,慢慢的顺着血迹往找,却发现边什么都没有,尸体不见了,血迹也被故意遮盖住了。

    但这血,却是黑血,说明这人应该是中毒而死。

    我重新返回,在中医铺里找到土狗,小声询问了一番,土狗说是前天午发现的尸体。

    我一算,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两天了,可能有人找到了这里,把尸体带走了。那这死者会是谁?又是什么人把他带走了?

    这问题我正想不明白的时候,忽然几个官差打扮的人,手持腰刀就走进了中医铺里,进来后,二话不说,直接一把抓住老掌柜的脖领,振声喝问道:最近都有哪些人在你这买过刀伤药?

    老掌柜哪里见过这阵仗,吓的一缩脖子,急忙掏出账本,说:官官爷,您自己看,记录都在这呢。

    我和土狗同时都不敢说话了,因为土狗的身上就有刀伤,而这刀伤,正是我给他弄出来的。

    旁边几个官差,颇有点狗仗人势的样子,指着我喝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和土狗赶紧转过去了头,不敢再多说一句话,查了一番账簿之后,官差扔账簿,问土狗:你怎么了?来抓什么药?

    土狗一急,不知道该说什么,直接举起了自己的胳膊,胳膊上的刀口子,还历历在目,我心中咯噔,心说完蛋了。

    但这些官差走过来,靠近一看这刀伤,倒也没说什么,转头就走出去了。

    临出门时,领头的官差呵斥道:刚才账簿上,三天之内的,只要是刀疤超过两寸的,全部给我抓起来!

    土狗这才朝着自己的胳膊看了一眼,长出了一口气,他的伤口,连一寸都不到,因为我是用匕首尖去刺的。

    离开了中药铺,我这才回想起来,这帮官差追查的是三天之内的人,时间上跟那个死去的锦衣卫比较吻合,或许是谁刺杀了这个锦衣卫,但那个人也受了伤。

    所以官差才会调查所有药铺。

    想明白了这个问题,我暗自说道:果然是发生了大事,直接听命于皇帝的锦衣卫,被人杀死在城外,这对于他们内部而言,绝对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

    敢杀象征着皇帝的人,这种人的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我曾经看过龙门客栈,龙门飞甲,里边有一帮武侠高手就是专门与朝廷作对,专杀这些东厂西厂的太监。

    我心想:难道这也是某个江湖高手,暗中干掉这些锦衣卫?

    这个事情我想不明白,原本我想顺着这个事情,慢慢的摸索去,看看有什么办法能顺藤摸瓜,最终找到锦衣卫的时候,却突然在大街上看到一队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飞鱼服,腰挂绣春刀的锦衣卫,大摇大摆的进了城,住在了城中王府别院。

    那王府也是以前的王府,严格来讲算是前朝王府,现在是一个大户人家,建筑风格有点像现在北京的四合院,不过人家那院子大的很,毕竟是曾经的王府。

    这是个好机会,我觉得我可以潜入王府里查探一番。

    夜晚,我收拾好了东西,穿上夜行衣,同时也带上了手枪,这些年,我把手枪涂上黄油,子弹也涂抹上了黄油,藏在了抽屉里,一藏就是7年,好在这玩意没有保质期,只要储存的好,不生锈,随时还能再用。

    等我踩着城中房屋的瓦檐,快速的飞奔到王府附近之时,我居高朝着王府里看去,府中只有一个屋子还亮着烛光。

    我单脚连跳,跃进府内,谁知刚一落地,黑暗中立马冲出来一个人,此刻攻势凌厉,身手敏捷,打的我连连后退,而且他力量十足,我就是用上龙蛇图腾,也勉强跟他打个平手。

    就在我暗自感叹古代功夫高手多的时候,他冷不丁一个龙爪手,就扯掉了我脸上的黑布,我正要逃窜之时,他却瞪大了眼睛,立马单膝跪地喊了一句:千户大人,您怎么来了?

    千户?这是锦衣卫里的一个等级,官职正五品!我当场就愣住了

第474章 叶之燃

    ();    不过片刻后我就释然,这家伙一定是认错人了。

    或许是我的长相,跟锦衣卫当中某个千户非常像,而在这黑夜之中,又难以仔细辨别。所以他就把我当成锦衣卫了。

    此时此刻,他更是看到了我刻意悬挂在腰间的锦衣卫腰牌,更是小声说:千户大人,莫非行动有变?

    问题来了!

    我该怎么回答?

    说真的,我有些紧张,我不知道他们锦衣卫有什么计划。更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这么沉默了许久之后,那个一直跪在地上的锦衣卫说道:千户大人的意思,应该是按照原计划进行了是吧?

    我想了想,忽地双手背在身后。说:原计划除外,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最新的计划?

    还别说,这句话倒是让这个锦衣卫给问住了。他支吾了半天,最后才说:小的愚昧,想不出别的计划。

    我说:行。没事了,那就按照原计划行事。

    话毕。我就直接跃上高墙,还未离去之时,刚才打败我的锦衣卫赶忙恭送,单膝跪地,低声喝道:恭送千户大人。

    一听这话,我索性也不往跳了,直接蹲在墙头,问:你叫何名?

    属叶之燃。

    我嗯了一声,说:我记住你了。亲手动輸入字母網址:неìУаПge。Сом即可觀看新章

    这位名叫叶之燃的锦衣卫,顿时一脸狂喜的样子,直接双膝跪地,说:必将誓死追随千户大人,肝脑涂地!

    明晚我还会来找你,届时在此处等我。说完这句话,我直接跳墙头转身回家。

    回去的路上,我没走房檐屋顶,而是走的羊肠小道,为了防止跟踪,我七拐八拐,绕了好几圈,这才绕回家里。

    梅花房间的烛光还未熄灭,尽管我已经放慢了脚步,让自己的声音尽量调整到最低,但在我推门的时候,随着嘎吱一声响,还是惊动了梅花。

    梅花从她房间里一出来,刚看到我,就立马小跑了过来,问我去哪了。

    我问:你怎么还没睡?这都几点了?

    跟我相处7年,梅花能听懂我所说的所有话,她说:我起床上上茅房,看到你的房门从外边锁着,知道你悄悄的出去了,所以就一直在等你。

    我感叹了一句,说:赶紧进来吧。

    进到我的屋子里之后,我点燃了油灯,刚坐在床边,便疼的我倒吸一口凉气,那个叫做叶之燃的锦衣卫,真他妈是个高手。

    我用上龙蛇图腾的力量,看似和他战至平手,其实,他已经完虐我了。

    如果没有龙蛇图腾加持的力量,我觉得这个叶之燃能够秒杀我,光他掐在我身上的龙爪手,都留了十几处淤青的肌肉。

    脱上衣的时候,梅花吓了一跳,因为我已经有七年没受过伤了。

    见我身上红一块,紫一块,好像还有一根肋骨错位,她吓的脸色苍白,手足无措。

    我笑着说:你不用担心,一个时辰之后,我这些伤势都会自愈的。

    好说歹说,梅花就是不愿意离去,最后我取出药酒,光着脊背,坐在油灯,让梅花帮我擦拭药酒,让那些有淤血的地方全部都擦了一遍。

    这样一来,梅花才放心的离开我的房间,而我独自坐在房间之中,不由自主的点了一根烟。

    妈的,这锦衣卫究竟是叶之燃自己太变态,还是所有锦衣卫都这么变态?

    功夫也太高了吧?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是我这七年过习惯了太平日子,见惯了普通人物,猛的遇见这种大内高手,确实有点扛不住。

    如果每一个锦衣卫的功夫都像叶之燃这样,那洒家还玩个屁啊,敢潜入皇宫,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我得想办法,如何从这个叶之燃开始,打入锦衣卫内部,尤其是他口中所说的千户大人,如果有机会杀掉这个千户大人,我冒名顶替他,那就是再完美不过的一件事了。

    问题是,那个所谓的千户大人,此刻究竟在哪?

    我记得叶之燃说过一句:千户大人,你怎么来了?

    语气很惊讶,也就是说,这个千户大人,目前肯定是没在这一块的,那就有可能在京城之内的,此处距京城只有半天路程,要赶回来的话也很简单。

    权衡利弊,思索良久之后,我还是决定,明晚再继续去一趟,一定要想办法,打入锦衣卫的内部。

    我掏出那一枚锦衣卫腰牌,在油灯仔细的看,我想看看这腰牌上有没有什么编号,又或者有没有烙印名字,如果有名字有编号,有等级,那我可真不敢乱用。

    但仔细看了一遍之后发现,所谓的腰牌,应该是人人都有,人人的都一样,所以那个叶之燃才会把我当成千户。

    既然这样,那我就明目张胆的使用锦衣卫腰牌了!

    翌日,我在家里休息了一整天,一番养精蓄锐,我的身体恢复的也都差不多了,晚上,仍然是一袭夜行衣,离开了宅院之后,我深吸一口气直接跃上屋檐,踩踏着一座座青瓦房,朝着王府大院的方向飞奔而去。

    我的速度很快,踩踏在瓦片上几乎就不会发出声音。

    虽说昨夜受伤很重,但这一天时间,经过活太岁的洗礼,以及原本我就拥有的无主神骨来说,伤势并不算很重,此刻奔跑起来,身上已无疼痛感。

    跑到昨夜所在的地方之时,我正朝着墙头观看,忽听我上方传来一句低喝:千户大人,我在这!

    我一个激灵,差点从墙头掉去,我心想这声音怎么从我头上传来了?

    侧头一看,叶之燃正蹲在屋顶二层的瓦檐上,这一幕让我不由得感叹这家伙的轻功好啊,那瓦檐究竟有多窄,多薄,只有亲眼看过的人才知道。叶之燃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就这么直接蹲上去,那瓦檐竟然没有掉来任何一片瓦,不得不说,这一身轻功真不是白给。

    我对叶之燃挥了挥手,他立马跳了来,到了我身边之时,抓住绣春刀就准备拔出来。

    我说:不急。

    叶之燃问我:大人,不是说今晚动手吗?

    说话之时,叶之燃一直盯着王府里边,正中间的大厅,虽说这厅堂的门窗都严丝合缝的紧闭着,但窗户上却映照出了通红的烛光。

    我隐隐猜测,应该这些锦衣卫要杀谁,可如今这王府里,好像没住什么太厉害的大人物吧?顶多就是一家有钱人而已。

    难道是锦衣卫内部,贪图这家人的钱财?

    再等等。我低声说了一句,压住了叶之燃的进攻手段。

    可叶之燃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说:千户大人,再有一炷香的时间,马上就要发起围攻了,这奸商骗了指挥使,他必须得死啊。

    我不在意这些恩怨,正有些拿捏不定,不知道该什么命令的时候,忽听大院厅堂中传来啊的一声惨叫,随后就是一记长刀砍在血肉之躯上的扑哧声,再随后,白色的窗户纸上瞬间溅上了一道通红的鲜血!

    杀戮开始了。

    大厅里边,那些锦衣卫杀手穿着飞鱼服,手持绣春刀,他们的身影被映照在门窗之上,他们皎洁的身手很快杀死了屋里的所有护卫,就在我准备跳墙头的时候,忽听哗啦一声巨响,两个人影被踹了出来,这两个人直接把门窗都给撞破了。

    正好,我看到了里边的情景,一看中年男子,拉着一个小孩的手,紧张的浑身颤抖,而五名锦衣卫,朝着那中年男子慢慢的围了过去,中年男子的保镖已经死干净了。

    就在那五名锦衣卫准备动手彻底斩草除根之时,中年男子喊了一句话,让我惊的瞪大了双眼。

    凌云,别管我,快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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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运载灵柩或骨灰盒的车辆,你也可以理解为死人专用车。)我做了四年公交司机,心中的秘密也整整压抑了四年,我来亲身讲述你所不知道的列车惊悚事件。灵车改装成公交车之事,或许你没经历过,但你所坐过的公交车,不一定只载活人...【黑岩超强悬疑力作,颠覆你的想象。】打赏玉佩加一更,皇冠加15更,金钻三百加一更,推荐票两千加一更,粉丝交流群:【73278773】各种妹子帅哥等你来~部落来的亲们,可以直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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