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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玄机梦境     光之隐曜txt下载     光之隐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第一次身处绝境

    “小心点,别有太大动静!”

    成熟的佣兵,不会因为麻烦就把自己的铁锅挂在背包上,因为铁器发出的铛然声响有时会要了他们的命。

    星则渊从有着“佣兵之王”的曦和那里学到了很多,这些都只是常识问题。星则渊和蒂夫配合得很好。蒂夫感觉星则渊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反而有些神秘。自己不懂的东西,都神秘!

    “嗯!”

    “好像是两头黄豹,两阶野兽。”

    三阶内是野兽,三上六下者为灵兽,其上者,有着神兽之称。

    据说,神兽种族可以幻化人形,潜入人类的世界,想起来,还真有些恐怖。

    “稍微走快点,果真有野兽在。”

    走了几公里不闻水声,一见到水,就碰到野兽,这运气真是没谁了。

    “好,小心脚下!”

    互相低身提醒着,两人很快踱步前行,在阔叶林中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声音。野兽和人的星团一样,一颗大星团对应一阶野兽,像现在星则渊这样的只有一颗小星团的,连一阶野兽都打不过。至于蒂夫,也不过才一颗大星团。

    星则渊和蒂夫都穿着温带军靴,这种靴子消音防滑,外面一层真皮可防蚊虫。当他们小心翼翼的在丛林中穿过,温带军靴没发出什么声音。

    “啊!”

    脚下突然出现一个原始的狩猎机关,一根钉子扎进了蒂夫的鞋底,虽说只是刺了一下,但是突如其来的刺痛还是让这个一米八壮硕的男人叫出了声。

    一低头将靴子下面的细长铁锥拔了出来。

    “幸亏捕兽夹坏了,不然今天就要死在这儿了。”

    “已经快死了!”

    说完,背着背包的星则渊开始疾跑,因为正在喝水的黄豹听到这边的声音,像是临时休息的战士猛地抬起可以决定人生死的头颅,野兽都有占领欲,对闯入他们领地的动物,他们要给予打击或者将其直接撕杀。

    他们的生命,这一刻被两头野兽掌握在手里。

    “快跑!”

    蒂夫和星则渊像是政府军里考核的尉官,背着特战背包负重逃跑。

    “把包扔了!”

    黄豹不及黑豹,但是速度在丛林里就像两道闪电,星则渊着急的摸了摸自己软甲内袋里的身份卡和装着钱的皮夹,然后毫不犹豫的脱掉背包加速。体力不错的星则渊可以跟上有着一颗大星团的蒂夫,两人并肩跑,表情严肃,像是在参加城里的百米大赛。

    一滴汗,在理着平头的星则渊额头上盘旋,像是一条小虫子,带来些痒意。

    “没想到这么快就碰到野兽了!”

    在快速奔跑下,他的潜质被慢慢激发,因为跑得慢的,就要被身后的野兽吃掉。

    “少废话,省点力气吧!”

    蒂夫吼着,在星则渊稍微偏头时,身后的黄豹已经扑了上来。第一反应的星则渊先是闭上了眼,立马停了下来。

    星则渊的心跳在黄豹跃过他头顶的时候加速跳动,一股心悸连着害怕遍布全身。恐惧是人生来就有,不必练习就能学会的东西。

    “吼!”

    低沉的声音不像是一头黄豹,而是一头狮子,肩高一米的两阶野兽转了个身,迅捷的站在星则渊面前。

    鼻息中狂躁的呼吸令星则渊舔了舔嘴唇,一边的蒂夫被扑倒了,只有他担心的站在原地。这次,他身边的禾乃也不在了,除了自己,别人帮不了他。

    抽出禾乃送给自己的二十厘米长的黑棱匕首,虽说没有铭符,但是也足够锋利。

    黄豹和星则渊对峙。

    “我会不会死啊?”

    “不会的不会的!我还没开始组建佣兵团呢!”

    “小心小心,冷静一点,会有办法的,想想自己所学过的。”

    对峙的一秒钟,很多念头在有些乱的星则渊心中响起。黄豹起跳,一对钢爪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光,黄色的眼睛像是闪电。

    “啊!”

    身体一侧,紧张的汗水在高速的旋转下被甩出,星则渊脚下一个踉跄,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来啊!”

    “来!”

    平时从来不说脏话的他嘟囔了两句,他认为此时可以通过骂脏话来给自己壮胆,小腿被咬住,他被狠狠的扔了出去。紧握着匕首,在身体撞到灌木丛里时,星则渊右手挡在前面。

    三声闷响发出,墨星变得璀璨起来,一点光芒替他挡住了黄豹的一爪。在高度紧张下,人即便受伤都不会感觉到,因为他的注意力,都在对手身上。

    黄豹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因为他的爪子被那个拳头挡住后,既然下沉不了。用力的星则渊额头两边的血管变粗,全身的血液加速运动,星则渊上前一步,地面的青草在他脚掌下被踏碎,右手的匕首在手掌中挽过一个弧度,朝着黄豹的喉咙刺出。

    划开皮毛,露出几滴血。黑豹在地上滚了一圈,又慢慢逼近星则渊。

    星则渊一步步往后退,衣襟因紧张而湿透,像是平时他围着乔木城跑了一圈似的。

    “蒂夫?”

    小心的喊了一声,身边的蒂夫还没有被黄豹撕成碎片。等级差距既然被设置出来,就一定是有用的,只不过人的生命,还没有那么简单。要是普通的修成一颗大星团的人在这里或许已经死了,但是蒂夫还算有经验的。而星则渊,他生来注定不凡。

    “在!”

    手中的刀在空气中发出沉闷的声音,两人慢慢靠在一起。

    “我们退出他们的领地就没事了,看起来他们不饿。”

    星则渊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看着眼前的两头黄豹,它们警惕的豹瞳在夜晚会变成幽灵般的绿色。但就算是现在这个样子,也足够人的。

    一步一步后撤,星则渊感觉自己的嗓子快冒烟了。

    “走不了了!”

    背后是一个小陡崖,五十米的斜坡下面是一片竹林。

    “快,收刀抱头!”

    蒂夫一把把刀扔到身后的滑坡下。

    黄豹向前扑,他们躲不过去,收起匕首的星则渊蜷缩了一下身子,但是被抛飞后,身体是不停使唤的,因为你全身都在适应那股让人想吐的力。

    身体在空中转动,星则渊看到了下面的滑坡上全是干硬的土壤。

    “不会死吧?”

    说着,星则渊在飞出的身体快要落地时蜷缩起来,并且双手抱头。

    紧咬牙关,在滑坡上一路滑行下来让他嘴里有血流出来。足足滚动了半分钟,三十秒的时间,让他眼冒金星。

    “啊!”

    背后的竹子挡住了他继续滚动的身体,但是也给星则渊带来了硌骨的疼痛。

    “幸亏是背。”

    星则渊在地面疼的打滚,一直睁不开眼睛,一直休息了十分钟,他才慢慢站起来。现在星则渊知道这些护具有多重要了,软甲让他背后有一块红印,但是尖锐的石头没有刺开他的皮肤。

    星则渊右臂上的护具不见了,衣服在摩擦下变成丝缕破碎状。胳膊上还有不少擦痕,看起来有些恐怖,不过手肘没脱臼就好。

    全身都是擦痕的星则渊双眼中全是血丝,勉强扶着竹子,缓了几口气,还不忘摸了摸自己的身份卡和皮夹。背包没了没事,但要是自己的皮夹没了,那就完了。里面可是有着自己的身份卡和世界币。这才是最重要的。

    “蒂夫?”

    视觉的差错让星则渊感觉有一把刀刺穿了蒂夫腹部,一瞬间心酸带着焦急快要化为泪水。但是叫唤几声后,蒂夫扶着头站了起来,他的短衣已经没了,穿在短衣里的极薄软甲露了出来。

    蒂夫没出什么大问题,只是双臂上全是血。

    松了一口气,没死的话就可以活下去。

    “没事吧?”

    “被尖头石块穿了几个洞,没事!”

    眯着眼睛,蒂夫看了看之前自己摔下来的五十米高的高地,又看了看四周。

    “看来它们没追来,我们走吧!看附近有没有村子!”

    地图上面东西都丢了,但是山边一定有村子,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竹林前面一千米处就是一条河,这里有山有水,定有聚落。

    果真,在他们走了将近两百米后,真的有一个小村子。

    “大妈!”

    村边的妇人看着这两个衣衫褴褛的人,招呼过几个正在干农活的男人。

    “快抬回去!乖乖嘞,这孩子还没成年吧!”

    从看到人的那一刻,星则渊和蒂夫自然而然的解除了高度紧张的心理暗示。没有晕的两人被别人驾到了房间。

    “就这么收留他们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把伤给他们包扎好,好吃好喝的供着,然后收钱。”

    “你看那两个人哪来的钱啊?”

    “哎!这些年我都白教你了是不是,远边有野兽,这一看就是被野兽给伤到了,小的那个软甲里有皮夹,大的那个裤兜里有皮夹。这你都看不出来?”

    “谁利亚斯,还是你有办法。”

    “那是,我们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多收一点钱那是应该的。赚他个一两百就行!不算过分。再说这次爱玛出事,我们得攒点钱尽点心意,甘索平时对我们不错!”

    “是啊是啊!”

    谁利亚斯是个一米六的胖女人,脸上全是雀斑。她是这山村庄园里点子最多的人,最会掂量得失。就连庄园里最强的男人,有时候都得来找他讨个注意。

    “躺着别动,会有人帮你包扎好的。”

    蒂夫看了一眼想要起身的星则渊,撇了撇嘴角。

第十七章 着火的村子

    “为什么?”

    蒂夫没有立即回答,因为有两个男人和几个女人走了进来,两个***在旁边打下手,几个女人很快给星则渊和甘索的伤口消毒,然后进行伤口包扎。

    就连星则渊胳膊上没有大碍的擦伤都绑上了绷带。他们绑绷带的手法不算特别娴熟。

    “需要吃东西吗?”

    “晚上再吃吧,先休息一会!”

    男人问完,说了一声好,便离开了房子。

    “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嗯!”

    “这里是‘客栈’。”

    “客栈?”

    星则渊笑了一下,一直看着自己软甲上的皮夹的目光转了过来。

    “怎么,你知道?”

    “以前我一直以为东域界的客栈相当于我们的旅馆,结果在佣兵界,客栈一词代表的就是那些赚钱的中转站对吧?”

    “对!他们在这里帮我们,除了正常的费用外,会再多收几百块钱,不过也值得。要是他们不帮我们,我们也没办法。”

    “嗯!”

    人世间所有的交往,都是建立在“利益”上的,也许很多人听到这句话会有所反驳。但是这个利益,又可以化解成无数个意思。这句话,追究到底还没错的!

    “好好休息吧,睡一觉起来吃些东西,明天我们就走,这种地方救急一下就行了,住太久是要被榨干的。”

    苦笑了两声。

    “穷啊!”

    叫了一声穷,星则渊也暗自心疼,自己出门就带了两千块世界币,一千是取的一郎叔叔和美晶阿姨的,还有一千是他平时攒的。

    在这接受了这么好的待遇,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星则渊的心已经开始滴血了,还不如让自己在外面住一晚上算了。心疼啊……

    一觉起来就有香喷喷的面包和鸡肉,两人关上门不顾形象的大吃特吃,一只鸡很快就只剩下骨头了。平时对自己很抠的星则渊从来不会卖肉吃,要不是有花昔家照顾,他早就骨瘦如柴了。星则渊摇了摇头,想将脑海中的他们挥之而去,他不敢想他们,因为害怕自己想家!

    身体本来就没有大碍,傍晚吃过饭,他们买了一些出门必备的东西,星则渊怕钱不够,连穹庐都没买。这样一来背包倒是轻了不少。

    坐在房顶上,又在看星星,这个不足三百人家的山村庄园到了夜晚挂着很多灯笼,像是再给那些找不到家的人给予一个方向。那番场景,在夜晚也算不错。

    “星则渊,下来!”

    蒂夫在叫他。

    “怎么了?”

    “我和他们商量过了,明天我们一早走,在这里再吃一顿饭,一共一千块钱。”

    “一共一千?”

    松了一口气,也不算特别贵嘛。

    “一人一千!”

    “一人一千?”

    星则渊吞了口气。

    “这么坑啊?一只鸡最多一百吧?我们又没骨折什么的,全身上下的绷带值那么多钱?”

    星则渊是个穷小子,骂了几句,拿出了一千块钱。

    “没办法,我也一样,明早一定把早饭吃饱,我让他们准备了五十块面包,吃不完就带走。”

    “嗯!”

    “你去哪?”

    “便所!”

    心头有些气,一千块世界币啊……

    “现在我们有一张地图,可以回到之前的路上继续往前走。”

    “胳膊没事吧?”

    “还好,但是短时间是不能剧烈涌动了。我们稍微绕开这座山,进入罗兰罗那州的平原,那片平原有野兽,还有沼泽。但是地势平坦,比山地好走一些。”

    “处处艰辛啊!”

    他才出来不过一个月,却有离开乔木城很多年的感觉。现在已是上午,他们将没吃完的面包都打包装在背包里。

    “走吧!”

    不知道为什么,星则渊回头了。

    “喂!蒂夫大哥,山村庄园着火了!”

    “着火了?”

    “对啊!着火了!”

    星则渊说完,本能的往回走,他现在才离开山村庄园不过三百米的距离,不算远。

    “你干嘛?”

    “回去救火啊!”

    蒂夫一脸的惊讶。

    “救什么火,走就好了,那地方又不是没人。”

    星则渊第一次感觉蒂夫这么陌生,他回头看了他一眼,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好了,走吧!小火而已。”

    “我回去看看,你先走吧!”

    “喂!”

    蒂夫冲着星则渊大喊:

    “你小子怎么想的,这么喜欢多管闲事?”

    星则渊没回头,在乔木城生长的他学会了善良,虽然这里的人把他的钱坑了,但是和生命无关。

    蒂夫看着星则渊回到了着火的村子,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

    “小子,这么爱多管闲事,总有一天你会因此而死的。”

    蒂夫转身走了,朝着着火的村子的反方向走去。有的人离开,就是一辈子了,从今以后,芸芸人海,两人再无干系。

    其实星则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激动,他只是心里扑腾了一下。他感觉自己心脏每一次剧烈跳动时,都会有一场巨大的机遇等待着他。

    背包里没有穹庐,让星则渊跑得很快。回到山村庄园,这里的状况比他想象的还差,因为这些火,是因远处射来的火箭而起的。要是普通的火灾,直接扑灭即可,但是现在不同,现在从几百米开完射来的火箭预示着一场灾难。

    “射手?”

    这些火箭都精准了射在了易燃点。

    顺着射来的火箭望去,火箭的射出点是一个双眼突出的龅牙男人。

    “老大,你看我射的准吧?”

    “准!不错!回去重重有赏。”

    “谢谢老大。”

    被他叫成老大的男人理着光头,脖子和脸上纹着红色的花纹纹身。

    “没想到我花鬼帮既然沦落到打劫这种小村子,哎!”

    “老大,咱们花鬼帮就只剩咱们五个人了,但是还可以东山再起,这个村子就是我们的新起点。那些政府军人一定猜不到我们从那个偏僻的山洞里钻了回来,我们准备好,到时候再冲回去把哪儿的政府军杀个片甲不留。”

    身边的一个女人扣着鼻环,衣着暴露,主动靠近身边这个男人,还有两个大汉天生恶相,手持大刀的样子像是一个屠夫。

    五个人站在一起,像是一群不良人,但是他们的实力还算可以,花鬼可以感悟两颗大星团,其他人都能感受到一颗大星团。

    “好!冲下去!男人,女人都抓起来,都明白了吗?别弄得跟三山村一样啥都没捞到手。”

    “明白!”

    四个人起身说完,花鬼跑在了最前面。

    “谁利亚斯,发生什么了?”

    大家都在灭火,但是在村后位置,五个人已经进村,站在宽广的大路上。

    “不知道啊!”

    这个被吓破胆的老女人像是一只肥胖的母鸡扑腾着翅膀,仓惶的往没火的房子里躲。

    “坑钱的时候倒是有一手,现在害怕成这样?”

    “啊”

    发出的女人尖叫,像是可以刺穿云层。

    星则渊顺着声音跑了过去,五个人在山村庄园里就像是一帮土匪,踢门而去不夺不抢,只是将所有人都赶到一块儿。地里干活的男人们都赶了回来,却遭受了同样的待遇。

    很快,在星则渊跑到山村庄园中心,在那个有着喷泉的小广场处,五个人站在一起,村里一半的人都被他们赶到了这里。

    “还想反坑!”

    在星则渊的眼中,一个男人被一柄刺刀刺穿了喉咙。

    “就你们这实力,还想反抗我们?我们老大可是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人。”

    五个人站在一起,活脱脱的是一群恶劣的不良男女。

    “住手!”

    星则渊很少看到死人,他本来该在几秒前说的话却说晚了。

    “哪来的毛头小子?”

    “能感受到两颗大星团就可以为非作歹吗?你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

    龅牙男人猥琐的站在花鬼身后,手中的弩箭射出了一道寒光。

    “叮!”

    星则渊有些慌张,以他的反应速度抓不住弩箭,但是在催动三带铭文的墨星下,他一把扫开射来的弩箭。

    “铭文器?”

    花鬼嘴角一咧。

    “小娃娃,把你的铭文器留下,我就让你走!”

    星则渊是个有正义心的人,之前山村庄园中的人被杀,很多女人害怕的哭出了声,男人们也不敢多动弹,已经有三个人死了,他们都不想成为第四个。

    但是在星则渊来后,他们的怒火又像是被激起,蹲在地上抱头的男人们很快站了起来,扭紧拳头或者手持木棍锄头,就要上前。

    左手在滴血,之前弩箭的力量太大,虽说没有刺穿他的手掌,但是却将之前擦伤的小伤口震开。绷带下血液汇聚,最后化为一滴小小的血液在指尖落下。

    “不可能!”

    星则渊说着,拔出了自己的匕首。

    “你们是花鬼帮吧?”

    星则渊没有见过人群中的这个老人,他白发白须,杵着拐杖站了起来,花鬼帮正要朝着星则渊冲过来,但是在看到老头后,暂时停下了脚步。

    “看来我们的名气还挺大。”

    “一开始你们有四十多个人,现在就这么几个了,是被政府军围剿了吧?我们村子里就有一个政府军军人,你们今天来了,就别想走。政府军会把你们这些败类清除干净的!”

    人群中的气场一瞬间高涨,所有人都热血沸腾。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人死,他们的怒火就不会被激起,人始终是一种没有牺牲就无法讴歌生命的动物。

    或许,他们一开始反抗,会更早得到胜利。

    “替天行道?”

    花鬼笑了,笑的像是故事里会吃小孩的鬼。

    “你把你们庄园里的政府军叫出来啊,我倒要看看,他能有多强。难不成是罗神,笑死我了!哈哈哈~”

    老人气的脸涨红,要不是他不在,眼前这些人肯定嚣张不了。

    “你……”

    “你什么你!”

    一刀刺穿一个男人的胸膛,身边的男人一哄而上,但是在五人的攻势下又不得不撤回。

    “滚!”

    那个猥琐的龅牙男人还想取箭,星则渊脱下背包上前两步,将手中的匕首掷出。笔直的匕首在空气中划过一个弧度,黑色刃上闪出白光,光影转动,刺中龅牙男人的大腿。

    “臭小子,你找死!”

    龅牙男人连连后退,身边四个人没管他。

    “老头,你也别吓唬我,我还想着不杀人,来招些人加入我们花鬼帮。但是你的人伤了我的人,你们就得死!”

    “你这人心里扭曲吧!”

    星则渊骂了一句,这有一句没一句的对话让他有些混乱。不过这个男人显然没把他放在眼里。

    “刚才你这小子一直说说说的,把你的铭文器交出来!

第十八章 一把砍刀

    花鬼提着一把大刀,抡动起来令空气瑟瑟发响,沉闷的声音中蕴含着大刀刀刃的锋利。

    星则渊紧张的抓起一根实木,连匕首都掷出去了,他已没有武器。禾乃说的对,他是要备一把剑,不然在生死关头,连用来挡剑的武器都没有。

    “还想要铭文器,做梦吧!要是我把他的来历说出来,怕把你吓破胆。”

    星则渊头脑有些发热,他相信邪不胜正,政府军那么强大,让眼前的杀人犯逃亡只是偶然。

    “杀人偿命,你违背了政府法规,等死吧!”

    手中的实木在大刀下变成两截,花鬼纹着纹身的脸上肌肉抖动,起身一脚踹在了星则渊的胸膛上。

    “咳!”

    一口气没有喘上来,星则渊的身体飞出五十米,嘴中喷出的血溅的到处都是。胸膛上的剧烈疼痛让星则渊睁不开眼,这一刻,即便身边有很多人,但是星则渊感觉自己好孤独。真正的孤独,或许不是单独矗立,而是身边有很多人,却还是那么孤独。

    “小子,就你那瘦排骨样儿,还学别人出头?你不知道棒打出头鸟吗?老子可是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人。”

    锃亮的光头像是利刃反射出的寒光,花鬼身后的三人和身边的村民厮杀成片,花鬼上前,手中提着刀,却在一把转动着的砍刀前停了下来。

    砍刀精准的插在花鬼的脚边,砍刀又称长刀、背刀,三十五厘米长的泛着白光的砍刀比普通的砍刀长一点,但是宽度适宜。要是力气大的人用这种齐头的砍刀,可以把人的骨头砍裂。

    “喂!”

    一声带着沧桑的声音响起,这道声音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人的嗓音是有不同特性的,这道声音恰好格外冷峻,冰冷的像是可以把人冰冻住。村民们一边后退一边朝着声音所在地望去,老村长激动的抖动起干枯树枝般的手臂。

    “甘索回来了,甘索回来了!”

    “甘索?”

    星则渊还站不起来,他捂着胸口咬牙慢慢抬起沉重的眼皮,在模糊的视野中,他看到了一个男人。男人三十岁左右,脸上已有一些皱纹,理着寸头很精神,穿着普通的黑色衣服,一个护具都没有。

    “甘索!”

    “甘索!”

    村子里的人像是见到了希望,所有人都呼喊着他的名字,那些和花鬼帮厮杀的汉子们带着大家后退到一个安全位置。要是他们再出手,可能会打扰到这位强者。

    心脏扑腾了一下,甘索朝着星则渊这边望了过来,星则渊背后的篱笆断了,他靠着一根竹竿才没有倒下。

    “嗯?”

    星则渊和他对视,别人眼中的甘索,是个有些瘦的男人,他脸上有几个红色的痘痘,面相不算特别英俊,但就是瘦,瘦的脸边的肌肉块块可分。而在星则渊眼中,甘索的目光充满仇恨和绝望,那种死亡冰冷的目光,如同经历过残酷的地狱。

    “又是哪来的瘦猴子?”

    愤怒的花鬼右手拔起地上的砍刀,朝着甘索扔出,在大家都害怕血溅出的时候,甘索接住高速转动的砍刀。绑着红绳的刀柄被甘索紧紧握在手中。

    “你就是花鬼帮的花鬼?”

    说到最后两个字,他的声音格外的强硬,这个平时不善言谈的人,在同村人面前再一次露出凶光。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身后四个人不敢发声,龅牙男人被压抑的气氛吓的不敢说话。在甘索的冷声中,他头皮发麻。

    “我问你,你是不是去过三山村?”

    甘索说着,双眼怒瞪,所谓的眼中有火,就是你望向他的时候,会感觉到冰凉彻骨的死亡。

    “你是不是在哪杀过人?一个老人,一个女人,一个女孩。”

    在花鬼还没有回答时,甘索颤抖着怒吼,村中所有人都不敢说话。女人们捂着嘴,泪不成声,男人们眼眶发红,恨不得冲上前去。

    “你说那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

    “畜生!”

    老村长激动的身体抖动,甘索再也没有犹豫,只是在脚步闪出后冲上前,手持砍刀的他双手握柄,当头砍下。一米七九的甘索和花鬼差不多高,花鬼有些慌张,虽说挡下了这一招,但是手掌发麻。

    “怎么可能?老子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怎么这个男人的力量比我还强?甘索……甘索,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老大小心,他是政府军中尉加尔多多甘索,是你在三山村杀的那个女人的丈夫。”

    甘索的目光怒瞪花鬼,身边的龅牙男人贼头贼脑的提醒了花鬼一句,但是却不敢向前,也不敢走。

    “看来真的是你!”

    甘索说着,扭了一下脖子,然后怒喝出声,已是中尉的他手下有几个人,这种威严平时早已练就出来。

    “怎么说怎么眼熟呢,原来是‘砍刀’加尔多多甘索,怎么?老婆孩子都埋葬好了?”

    花鬼和甘索对峙,花鬼舔了舔嘴唇,手中的刀比甘索的齐头砍刀宽了一倍。

    “哦!对了,还有一个老头。”

    “去死吧!”

    甘索手中的砍刀从左侧砍出,然后是右侧,下方,横砍,侧劈。这些招式看起来有些杂乱,但是却含着极大的力气。半透明的胸膛中有着两颗模糊的大橙色星团,星团可以随机变换颜色,但是甘索的心情不会。

    下定死心的甘索已经没有任何的战斗技巧,每一刀都是平时战斗的总结,每一刀都是依靠战斗本能砍出的。花鬼啐了一口,没想到这个男人既然这么强,也是两颗大星团吗?

    “咳!”

    暗咳了一声,花鬼抡动大刀,与其激烈的对碰在一起。

    “锵!”

    “锵!”

    “铛!”

    因为每一次刀对碰的地方和位置不同,所以发出的响声也不同。

    “呼!蛮力三刀!”

    生与死的战斗已经没有平时任何的留情,他们现在只有对方死,自己才可以活,生命有时候就是这么的脆弱,一把刀就可以令人丧失宝贵人间的一切。胸膛中的两颗大星团的力量不断输出,刀上的气息强横像是一道道火星在上面布满。

    这是星则渊第一次近距离观看这么激烈的战斗,两颗大星团的赋予的“气”令大刀锃亮,亮起的刀,像是噬血的魔,只有血才能满足它。

    脚步站稳,力从地起,身体四周的风令甘索的头发微微向上吹,衣服下像是有着道道小风,掀起的衣服下,是八块整齐的腹肌。

    “死吧!”

    脚掌猛点地面,两人同时向前,在山村庄园人都在祈祷时,甘索左脚掌猛地踏在地面,扬起的尘土高度超过了他的鞋面,同时右脚着地。手中的砍刀在双手握住时从右侧肩上靠到了左侧肩胛骨处,随后,手臂发力。

    爆发的力量连同两颗大星团的力量令其手中的刀和花鬼手中的宽厚大刀锵然冲撞在一起。

    砍刀就是要挥动幅度大,只要承受住其的后震力,脚步稳当,便可以发挥出巨大的力量。上好的砍刀,可以和和刀对碰,花鬼这种刻意加大宽度的大铁刀看着气派,但却不能和其相提并论。

    咔擦

    “什么,不可能!”

    这大刀是花鬼刻意找人做出来的,铁匠说这样的刀没什么实用,他非不信,就要打造一把长一米,宽三十厘米的大刀,结果此时在不过三十五厘米的砍刀下,已经裂开豁口。

    脚步一转,花鬼惊慌后退,在危险面前,谁都想活下去,这是人的本能。但是甘索是不会留情的。他不说话,不是不想骂花鬼,而是说不出来话。他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只是从山村庄园回三山村父亲家一趟,就被无情的杀害,当心爱的人死去,甘索见到的只是她绝望惊恐的表情和女儿冰冷的蜷缩在一起的身体,那一刻,他发誓要将凶手千刀万剐。

    脚步一转,砍刀抡过一百八十度,致命的一刀砍向花鬼的腹部。腹部侧面被砍中,砍刀的力量太强,一口鲜血,从花鬼口中喷到了甘索脸上。甘索看着花鬼惊恐难以相信的眼睛,冰冷的语气像是提前来索命的死神。

    “这种感觉好受吧?”

    在黑夜,他一个人挖坑,在老父亲后院挖了四个大坑,整整一夜他没有合眼。在政府军里的弟兄们将棺木买来时,他深情的像失了魂似得将自己的妻子抱了起来,在黑夜里,妻子的长发拖到地面,白洁的下巴朝着天空。

    黑夜太冷,天堂应该会暖和一点。他挖了四个坑,还有一个留给自己。

    失去妻子亲人的他,已经是个死人。

    手臂不断挥动,砍刀不断落下,花鬼被鲜血浸湿,遗言都来不及说,就被乱刀夺去了猪狗不如的生命。

    挥了十几刀的甘索抬起了头。

    “围住他们。”

    山村庄园的人双眼泛泪,甘索是个好尉官,秉公执法,是不远处的巴中城政府军的一员。他的妻子爱玛是山村庄园中最温柔贤惠的女人,乐于助人,还长得漂亮。他们有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儿,叫做安妮。

    一家人一个月才能见一次,那两天,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甘索会抱着女儿一起读书看风景,爱玛就在一边做饭,最亲切的时刻,莫过于呼唤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吃饭。当他们夸赞自己的手艺变好时,爱玛开心的像豆蔻初年的无忧女孩。

    山村庄园的人都喜欢他们一家,但是在几天前听说爱玛遭遇不幸后,所有人都悻悻的,现在歹徒找到了,他们拼死都不会放过他们。

    不良女人和身边的男子靠在一起,那个大腿受伤的龅牙男人已经靠不住了,龅牙男人四下钻孔子,他们已经彻底乱了,以前花鬼在的时候,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但是现在花鬼已经躺在血泊中变成了一具尸体。

    “甘索大人,甘索大人,我可没动你的妻子啊!都是花鬼和他们干的,我可什么都没干啊!”

    不良女人刚想跑,但是慌了阵脚的他们已经没有战斗力了。

    甘索扭过头,看着不良女人,生硬的像是一个木头人。

    “龅牙,你个没种的。”

    龅牙男人以为自己没事了,骂道:

    “臭女人,就数你杀的人最……”

    还没骂完,一刀已经封喉。

    砍刀上滴着血,不良女人看着那把砍刀,吓尿了裤子,身边两个男人冲了上去,没挺过一分钟都倒在了地上。

    “早知道自己会死,何必作践自己!”

    戴着鼻环的不良女人慌张的用双手挡在暴露的胸前,但是却挡不住带着杀气的血红白刃。

第十九章 悲惨的故事

    喷泉的石桩雕塑在加宽的大刀和砍刀的火星中变成了三块,喷泉的水带着鲜血扩散开五十多米。越来越冷的血液,带着死亡,令大地的幻想花朵永远新鲜。

    有的人不是不知道恶,而是知道了还做恶,那种人,可能可以做到眼前的苟活,但终究逃不过命运的追逐。

    加尔多多甘索,整个山村庄园中最强的男人,他手中的刀落在地上,肩膀上的伤口流出鲜红的血。他再也哭不出来了,他是从地狱回来的,三山村老家后院的第四个坑,是他给自己挖的。

    “甘索,你没事吧?”

    老头儿看着这个三十六岁的男人,像是在看年老的同龄人。甘索受伤了,脸上全是血,但是身边的人都过来安慰他。真正刻苦铭心的悲痛,是别人安抚不好的。正如你装睡,别人是叫不醒的。

    “村长,政府已经对这五个人下了死刑通缉令,杀了他们不会给大家带来麻烦。把他们都放好,先不要埋,等明天政府军的人来了,他们会处理的。村里的损失也会补偿的!”

    杀了杀害自己亲人的杀人犯,甘索还没有得到释然,因为自己慈祥的父亲,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再也不会回来。

    “好!好!”

    村长连连答应。

    甘索不再捡刀,只是照着自己过来的路走。

    “甘索,你去哪?”

    “回家!”

    心酸的回答,是他曾经两天月假时最爱对同事说的,他是中尉,性子好,别人都和他和得来。但是一到月假,他会不顾别人的邀请匆匆的背着隔天准备好的包往城外跑。别人会问:

    “甘索,你去哪啊,跑这么快?”

    “回家!”

    他高兴的喊了一声,穿着一身干净的带双袖披风的帅气军装回家。他跑的很快,三个小时到三山村,五个小时后到这里。

    以前很多人问他为什么不换身衣服,哪有穿军装跑来跑去的?他说是为了给女儿看!女人说自己穿军装帅,像是一个大英雄。

    但是大英雄,没有在黑夜里扶起她倒下的身体,没有温暖她逐渐冰冷的体温。

    他当兵十六年了,是个真正的老兵,有一年别人都说买见过他的老婆孩子,非要把他们拉到巴中城来,甘索不乐意,觉得这样让老婆孩子跑不好。兄弟几个私底下换了班,专门给钱让他回家把老婆孩子接到了巴中城。

    当他们看到俏美的爱玛和可爱的安妮时,一个劲儿的羡慕,把甘肃笑的合不拢嘴。两天月假,他带着爱玛安妮四处玩,看到巡逻的手下和兄弟都不忘搂住爱玛,引得大家一阵笑骂。

    今年,他可以感受到第二颗大星团了,由此升职为中尉。他攒够了钱,在城里买了个大房子,准备将爱玛安妮和父亲都接过来。结果房子卖了,人却没了……

    那时候的家,有爱玛和安妮,还有自己年老的父亲。但是现在他们都去了,他们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看着甘索离去的身影,大家都伤心的不行,但是都没有跟过去。

    “都搭把手,把这个几个畜生抬到村子外面去。”

    “好!”

    还有人在哭,这次村里子死了五个人,受伤的人更多。

    “都搭把手,房子先不管,先来救人。”

    把所有人都包扎好,星则渊被谁利亚斯带到了之前星则渊住的房子里。他之前昏迷了,一觉起来,已经是晚上了。

    看到身边有粥,他不敢喝。

    “喝吧!这次不收你钱!”

    谁利亚斯说着,星则渊艰难的爬起身,手臂上的擦伤好得很快,只是他胸膛有些闷疼,之前那一脚还是让他受伤了。

    “你小子挺有种的,佩服!看你为我们出头的面子上,这几天的伙食费给你免了。”

    “花鬼帮的人……”

    “都死完了。”

    谁利亚斯在一边数钱,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他们不是已经死了吗?”

    “他们死了倒是没什么,但是甘索也要死咯!”

    “甘索?那个扔砍刀的男人吗?”

    “对!”

    星则渊隐约看了他一眼,还有些印象,当时,他的心脏扑腾跳了一下。

    “他受重伤了?”

    “没有!”

    “那怎么会死?”

    谁利亚斯属于那种话多类型的,她打的算盘得多,是个很精明的胖女人,但是说起加尔多多甘索,她就严肃多了,一点也不油腔滑调。

    “想听故事吗?”

    “想!”

    看了看四周,之前被他扔出去刺中龅牙男人的匕首和他的背包一起摆在了一边的椅子上,那是禾乃送给他的,可不能弄丢。

    “我认识加尔多多甘索,是十三年前,那时候他还是个大头兵,来我们山村庄园普查人口,结果看中了爱玛。你说人也真奇怪,就那么一眼,他就记住爱玛了,因为是普查人口,他知道了爱玛的年龄,身份卡号,还有很多很多东西……”

    谁利亚斯将其这段故事的时候双眼有神,像是在说着自己的故事。

    从故事中,星则渊觉得加尔多多甘索肯定是个不错的人,因为他可以爱一个人这么久,足以证明他的人品。十几年的故事在一个小时的对话里都讲完了,星则渊感觉自己似乎和加尔多多甘索认识了很久很久。

    “走吧!走!”

    两个站在篱笆外的男人身穿着政府军的军装,此时看到一个黑影过来了,其中一个男人拉着身边的人往篱笆外走。

    “布鲁,你不劝他了?”

    “不劝了,走吧!不然他会更伤心的。”

    “他妈的花鬼帮,老子兄弟都他妈被他们害惨了。”

    “明天我们再来,先给城里汇报,说花鬼帮完了。让他好好地思考一晚上,他会想通的。嫂子会说服他!”

    这两个人是甘索在政府军里最好的兄弟,都是少尉。在他们急匆匆的走去时,黑影在后院守灵的摇曳灯光前伫立,那是一张全是血的脸,左臂上还有伤,但是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只是那些粘着衣服的黑红黑红的血伽有些吓人。

    甘索一路走得很慢,现在天都快黑了,平时跑起来不过两个小时的路,他活活从中午十一点半走到了六点才到。

    “我回来了。”

    平时他都会先回到三山村,把自己带的一些适合老年人养生的东西送给父亲,然后和父亲好好聊聊天,在两年前母亲还在的时候,他会更快回到山村庄园。但是母亲走后,他都会在这里呆一晚上。

    傍晚放假,在这里呆一晚,然后再回家,他一直都这样。

    父亲老了,不能把他放在自己的肩膀上了,甘索和父亲喝喝酒,下下棋。他还给父亲按摩,半夜去干父亲未来几天要干的农活。虽然只有一小片地,只够他们自己吃,但也够了!老农民总不放心自己的土地,要亲手抚摸泥土才行。

    甘索放完月假回巴中城的那个下午,会带着爱玛和安妮到这间老屋来,每个月如此,从不间断。过节了,就全家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安妮会调皮的揪爷爷的胡子,让爷爷含着泪还疼爱的不行。

    一想到这些事情,他就想哭,满脸的泪水在雪伽上变成红色。

    坐在守灵台前,拿着兄弟给他准备的酒壶开始喝酒,爱玛喜欢在他喝酒的时候尝一口,常常一边吐舌头一边说辣。这些温馨的场面,这些曾经让他干劲十足,热爱生活的场面,此时让他不停的往自己的嘴巴里灌酒,直到他喝醉了,还目视着眼前的墓碑。

    摇曳的灵灯,在甘索模糊的眼中像是闪动的太阳。

    还有一个酒壶,他已经醉了,喝不下了,但就是想喝。不是说喝醉酒就什么都感觉不到,就不会难受了吗?为什么我心里还像是噎着什么东西?

    爱玛的墓前摆着自己的军衔,在爱玛死去的那一天,他就把自己的军装脱了。

    他努力变强,努力守护别人,到头来,却没有守护好自己想要守护的她。到头来,和爱玛相识的十三年,他唯一感觉到无悔的,就是自己从来没有凶过爱玛。但是……这又好悲哀,还没认真的一起经历年轻,她就离开了。

    “好了!下一个,你是爱玛?”

    “嗯嗯!”

    “生辰隐曜1983年4月25号,今年二十岁?身份卡拿出来看了一下?”

    ……

    还记得第一次,他站在山村庄园的喷泉边,喊出了这个名字。

    最后,他困了,甘索躺进黑色的棺木,神志模糊的拉上了木盖。

    天空的星辰闪耀的不像话,似乎并没有为甘索一家人的离去而悲伤。四周的树龄黑压压的有些诡异,土壤中的微腥味在喝醉的甘索的鼻中徘徊,脑中酒精带来的晕意,是可以让他唯一安眠的东西。

    “然后呢?”

    “然后他成为了中尉,结果没过几天,爱玛就遇难了。花鬼帮被围剿过一次,是在最近的十鬼山上被围剿的,他们一帮子人最后只剩下五个。他们本来是往外地跑的,结果谁知又回来了,还袭击了撤走政府军小队的三山村。这些牲口,死到临头都还害人。”

    “我想出去一趟!”

    刚准备起身的星则渊感觉自己的胸口生疼,比之前自己摔下陡坡还疼。

    “先养好伤,我给你涂了药,安分几天就好。”

    “嗯!”

    又坐到床上。

    “明早一定要出去一趟。”

    星则渊自己对自己说着,然后吃了一些东西,倒头就睡。

    “这小屁孩,吃了东西就睡。”

    收拾完东西,看着村里的人都睡了,不由的叹了一口气,这是山村庄园的劫难啊!在爱玛一家人走后,一口气又少了五个人。

第二十章 路

    不管你昨夜经历了怎样的泣不成声,明日一早起来,这个世界的人依旧来来往往。你只有选择去铭记,或者将悲伤的事情遗忘!

    “布鲁!那是谁?”

    瑞德拍了拍身边打着哈切的男人,他们背后跟着几个士兵,停在三山村甘索家后院外。布鲁和瑞德是甘索最好的兄弟,他们是一起当上尉官的,昨晚甘索一个人回到这里,

    他们没有来劝他,而是给他准备了几壶烈酒。经历了这样的事情,换做是他们,一样受不了,更别说是疼爱家人的甘索。但是,他们也不能让甘索死。

    一晚上时间过去了,现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他们出面山村庄园的事,然后连忙赶了

    过来。但是现在在甘索后院里,有一个看起来还没成年的男孩和一个胖女人,他们站在一个没有盖上土的棺木边。

    漆黑的棺木即便在白日都显得阴森,棺木一边的女人和男孩望着对方,没意识到一百米外有人在看自己。

    布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看了一眼。

    “那个胖女人是山村庄园的人,或许也是想救甘索的吧!不用大惊小怪的。”

    “能不大惊小怪吗?为了甘索我可一夜都没眨眼了,要是他出个意外,看我不把这些

    人都宰咯!”

    “等一下!”

    男孩和胖女人准备拉开棺木,但是男孩的胸膛一直发痛,稍微用力就会让他昨天的伤痛暗发。左手抚在棺木上,男孩额头上冒出几滴冷汗。

    “都说了不要来,你的伤势还没好,一大早天没亮的就赶过来,饭都不吃,能有力气就怪了。”

    谁利亚斯胖墩墩的身体围着棺木转了两圈,咂了一下舌。

    “这棺木连个气口儿都没有,一晚上别憋死了。”

    这个黑头发的男孩自然就是星则渊了,星则渊一觉睡醒就要来这,但是找不到路,所以叫上了谁利亚斯一块。没想到一走就是四个小时,让他现在浑身无力,至于谁利亚斯,她看起来挺胖的,但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两人困窘的坐在一起,眼帘里慢慢出现两个高大英俊的男人。

    从上士开始,士兵们就会获得一身带袖的披风,蓝白色的军装配上白色的披风,十分帅气。棕色的军靴上有一个世界政府的标志,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你们是山村庄园里的人吧?”

    “对,对!长官大人,我们来这里不是干坏事,只是想来救甘索。”

    “我认得你,你叫谁利亚斯!”

    布鲁曾经去过山村庄园,知道那里有个叫谁利亚斯的圆滑女人。

    “哎哟!是,是!布鲁大人,我还以为你不认识我呢!我可都知道你们的名字。”

    星则渊捂着胸口,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谁利亚斯在这两个身材高大的军官身边来回吹嘘。

    “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会帮甘索的。”

    布鲁看了一眼低着头的星则渊,他们给村子里发补恤金的时候,那个见义勇为的名为“星则渊”的男孩不在,应该就是他了。从外表看来,这个身高一米七的短发男孩怎么都不像一个见到歹徒见义勇为的人,但是一个村子的人都能作证,他们就算默认了。

    人确实是不可貌相的。

    “好啊好啊,我都是看着他长大的,哎!可惜啊!都是那些千刀万剐的牲口,连好人都不放过。”

    “好了,别说了。”

    布鲁和瑞德走到棺木边,谁利亚斯立马闭嘴,双眼期待的看着这边。

    两只有力的手掌捏在了棺木两侧,然后轻轻一拉,木质很好地棺木盖便被拉开。在漆黑的棺木里,一个男人并没有因为空气稀缺而死,他安详的将两手摆在腹部,像睡着的人,只有鼻间有序的呼吸,证明他还活着。

    手指放在甘索脖子的动脉处。

    “没事!”

    布鲁和瑞德暗自松了一口气,只有让甘索在鬼门关走一趟,他们才能安心。

    “我们会带他回巴中城养伤,你们回去吧!”

    “是!”

    谁利亚斯答应后,星则渊慢慢站了起来,有序跳动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又是那股熟悉的感觉,和那天星则渊见到甘索时的剧烈心跳一样。

    布鲁和瑞德扶起甘索的身体,本来像一滩没有支撑的烂泥的甘索鼻中呼出一口重气。在他心脏猛烈抽动了一下时,他抬起眼皮,和抬起头的星则渊对视。

    “你是谁?”

    这一刻,布鲁和瑞德都呆了,他们扶着甘索,短发的甘索的眼睛变得锃亮,像是大星团催动时一样。

    “星则渊!我的名字,叫星则渊!”

    甘索慢慢摆脱布鲁和瑞德,一个人站在星则渊面前。这一刻,四周的布鲁、瑞德、谁利亚斯都像是褪去了颜色,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在星则渊和甘索身上。

    一米七的星则渊和甘索的发型一样,都是九毫的寸头,看起来像是那种两边剪短的平头发型。他们彼此对视,双眼中是一种玄妙的相知。星则渊和他对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他的目光产生这种感觉,他的家人去了,而星则渊呢,他连自己的家人是谁都不知道……

    “你不是山村庄园的人!”

    “嗯!我路过这里,要去黑水州当一名佣兵。”

    星则渊幽幽的说着,甘索笑了笑。

    “带上我吧,我想离开这个地方。”

    布鲁眉头一皱,失去颜色的他慢慢扶起向前倾的甘索。

    “别说胡话了,你是不是没睡醒?我带你回巴中城,你手臂上的伤再不治疗就完了。”

    肩膀上狰狞的伤痕像是一条蜈蚣,粘在他的手上吸取着生命。

    “不!布鲁,爱玛要我离开!”

    甘索双手抓着他的肩膀,满是血丝的眼睛和一张还有着雪伽的颓废的脸摆在他眼前。甘索曾经那么阳光,像是一颗太阳,但是现在却……

    无力的甘索在星则渊的眼前瘫在布鲁的身上。

    “快!让开!”

    布鲁背起甘索,白色的披风纯洁的像是天空中的白云,现在却染上鲜红的血液和污渍。

    “去哪?”

    瑞德站在布鲁前面,跑到篱笆外把路上的残木踢开。

    布鲁也很纠结,他应该把甘索带回巴中城的,但是现在他却犹豫了。甘索之前的样子,颓然的像是在说,快取走我的生命吧?我在乎的一切已经被掠夺了。但是布鲁不可能那么做,所以一咬牙,就跑向山村庄园。

    他感觉,自己的好兄弟就要离自己远去了。

    “滚蛋!”

    眼中含着泪,布鲁一阵疯跑,甘索现在需要治疗。

    谁利亚斯扶着站起来的星则渊,看着离去的布鲁和德瑞,还有后面跟着的两名士兵,星则渊捂着胸口。这是什么感觉?他无从得知。

    他之前说要我带着他走?是认真的吗?星则渊一直想寻找到自己的伙伴,在见证甘索的强大,和那奇怪的心跳后,他似乎明白了,自己一起想要找寻的人,就是甘索!他昨天还在因蒂夫的离去而暗自伤心,但是现在又似乎很开心,因为离开你的人终究会离去,真正陪你朝着人生这条路走下去的人,或许会与你不期而遇!

    每一次砰然心跳所带来的,都会是一场巨大的机遇。

    “这都咋回事啊?”

    谁利亚斯暗地里说着,看着星则渊的眼神有些变了。

    “我们回山村庄园。”

    “好……好吧!”

    “来人,准备医疗箱!”

    布鲁和瑞德跑的很快,两个小时刚过就到了山村庄园。

    “甘索长官!”

    之前送抚恤金的士兵还在这里,看到布鲁和瑞德回来,眼尖的士兵认出了布鲁背上的甘索。

    义务兵提着急救箱子急匆匆跑过来,甘索身上有三处伤口,再不消炎缝针就有危险了。

    “呼!”

    “不用打麻醉药了,他已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这……”

    “抓紧时间,清理伤口,消毒缝针!”

    门一关,四个医务兵在临时的救护室里为甘索擦掉雪伽,露出下面被锋利刀刃划开的肉。

    等星则渊回来的时候,甘索的缝针工作已经结束了,一切都很顺利,他喝的酒经过布鲁和瑞德处理过,不会太大程度加坏病情。

    “甘索怎么样了?”

    “没什么问题,你是星则渊吧?”

    尽管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是布鲁还是问了一句。

    “对!”

    “你什么时候认识的甘索?”

    “刚认识!”

    “刚认识?”

    瑞德的脾气一看就比布鲁要狂躁一点,他皱着眉头,不知道该如何释放自己身体中的怒火。

    “刚认识甘索会说想和你走?你该不是对他施了什么巫术吧?”

    瑞德有些生气,说起话来都不着调了。

    “好了,你以为是东域界的那些巫女吗?”

    布鲁一把拉过他,客气的说道:

    “星则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甘索一见到你就说要跟着你走,我们本来想把甘索留下,他在巴中城里买了房子,就算他把自己的中尉官衔辞去,从政府军里面退休了,但是他实力还在,他可以随时在巴中城里找到一个很不错的差事。如果他非要走,我们也拦不住他,到时候,希望你照顾好他,他的感情很脆弱”

    “我一定会的!”

    德瑞不太看好星则渊,因为星则渊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但是布鲁和他有不同的看法。这么小的年龄就出来闯荡,或许会有所不凡呢?不是所有智者起初就明白一切,也不是所有勇士一握剑就能成为战神。

    “你就这么把甘索拱手让出去了?”

    瑞德显然有些不情愿。

    “瑞德,你还记得甘索第一次和我们见面的时候吗?”

    “记得,那时候是下士升中士的比赛,当时我们三个聚在一起,却遇到了七个人,我们都想走,但是甘索硬要上。最后,我们三个成为新兵队伍里第一波成为中士的人。甘索还为我们包扎,一直笑嘻嘻的,是个真正的暖男。”

    “现在的甘索已经不是以前的甘索了!”

    挠了挠自己的头,瑞德叹了一口气。

    “舍不得啊!”

    “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现在不是讲我们舍得还是不舍得的时候,甘索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要他愿意继续活下去,继续热爱生活,像以前一样,不管他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

第二十一章 埋葬悲伤

    从甘索杀死花鬼帮五人到今日,已经足足六天了。

    山村庄园归巴中城管,巴中城派了一支二十人的士兵队伍帮忙修建之前花鬼摧毁的房屋。这些钱,全由政府出。

    甘索已经不是政府军中尉,他和星则渊坐在之前星则渊住的那间客房里,两人一边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一边聊天。

    “恢复的怎么样了?”

    “快好了,明天就可以拆线了,大约四五天后,就彻底没事了!”

    可以召唤两颗大星团的甘索恢复力比星则渊要强,但是星则渊没什么外伤,所以他已经恢复好了。

    “好,甘索大哥,我想问你个事儿。”

    甘索先昏睡了几天,然后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休息,这才刚醒,星则渊就来找他了。星则渊从谁利亚斯那里听了很多关于甘索过去的事情,星则渊大约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所以和甘索还算聊得来。

    “说吧!”

    “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去黑水州?”

    “去黑水州?你不是要做一个佣兵吗?”

    “嗯!我的目的地是黑水州,我想战胜一个人,只有我四年后在黑水州的大佣兵城里占据一个‘巨星’以上的名额,才可以站在佣兵的角度上和她对战。”

    “谁?”

    “禾乃,我……喜欢的人!她在我们州的蓝盾武学馆。”

    星则渊往往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就会充满向往。那个在风中奔跑,在花下挥刀的女孩,在黑暗中对他伸出过手。那一抹温暖,现在都在他的掌心中存留。

    “武学馆……她的年龄比你大吧?”

    擦净雪伽的面孔上,一对眼睛炯炯有神,即便亲人的死给他带来了打击,但是梦里的爱玛又给他活下去的力量。他站在窗前,腰背挺得笔直,标准军人的气质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

    “比我大两岁,但是我挺喜欢她的。”

    “她知道吗?”

    “知道,她说等我打败她后再说这件事。她很要强,已经拥有两颗大星团了,和甘索大哥你一样!”

    “看来你喜欢的人还是一个天才啊!进了蓝盾武学馆不说,还有这么强的实力。”

    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星则渊,星则渊也就是十六岁的样子,她喜欢的人大概在十八岁左右。十八岁,两颗大星团?这种实力,绝对是一种奇迹。

    “对啊!所以我只有组建一支佣兵团才可以战胜她。不然我连和他对战的机会都没有,我想在她毕业那一天战胜她,然后让她在的队伍夺冠!”

    “你不要冠军吗?”

    甘索说话的语气冷冷的,但还是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只是让甘索心中难受的事情将空气渲染的有些悲伤。

    “当然不要,不然他就不是冠军了,她很要强。”

    星则渊每一句话都是对禾乃的一份了解,令甘索心里有些刺痛。但是星则渊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甘索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沉默了许久,星则渊感觉甘索和谁利亚斯说的故事中的甘索有些不一样,或许,是因为这场灾难,让这个男人变了样吧。

    “甘索大哥,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我会和你一起去的。”

    甘索平淡的说着,他毫不畏惧前方的东西,自己心爱的人已经死了,当然不必再胆怯什么。

    “好!等你伤势恢复好了,我们就出发吧?”

    “不用了,明天我们就出发!我要去一趟三山村,再去一趟巴中城,估计要耽误个两三天。”

    “没事,多待几天也好!”

    甘索没有说话,又是死一样的沉寂。

    “甘索大哥,别伤心了!”

    手掌触碰在甘索的肩膀上,星则渊感觉有些奇怪,因为身体的触碰本身就是一种语言。甘索还是没有说话,平静的眼眸像是一块顽强的石头。

    “我的父母把我丢弃了,我生来就没有见过他们,是禾乃的父母把我带大的。”

    星则渊望着沧海般的星空,想象着曾经美好的生活。一出门,离开乔木城后,他感觉自己在快速成长,每一天的所见所闻都可以让他变得更强。今天是五月三十一号,是五月的最后一天,也是他的生日,过了今晚,他就十七岁了。

    在六年前,是禾乃把他带回了家。六年后,他离开了温馨的樱花。

    “都是可怜的人!”

    叹了一口气,以前星则渊从来不信一夜老去,但是现在他信了。从棺木中走出的甘索脑后很多黑发都白了,以前罕见的一根白发会被她可爱的安妮拔掉。但是现在,他的白发太多了,安妮拔不完,她也不见了。

    “但是我们还要面向明天,谁会知道我们今后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呢?只要活着,就可以创造自己活着的价值。”

    捏着自己的拳头,星则渊有些热血沸腾,但是甘索却丝毫没有激动,反而冷静的像是北极洋上被冻成冰块的海面。

    甘索这个年纪,已经不适合再说这种令人热血沸腾的话了,但是他已下定决定,他要离开这个地方。

    尽管人还没走,但是他的心已经彻底脱下军装,披上软甲,在山坡上披着黄昏的光离去。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头了,因为爱玛在梦里对他说过,让他去远方。

    “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走!”

    星则渊在客房里休息,甘索回了自己家。

    “明天就要走了?”

    老胖女人提着一个一米高的背包进来,星则渊连忙去接,她给星则渊准备了很多用具,吃的东西却很少。再好的食物都会过质,但是刀和锅不一样。

    “穹庐呢?”

    背包轻了很多,可以用来遮风挡雨的穹庐却不见了。

    “你这包装不下那么多东西,穹庐就放在甘索的背包里好了,你的背包里放锅碗瓢盆,他的背包里放衣物穹庐不好吗?”

    “当然好啊!”

    有着亲身经历的甘索知道一个人背那种大包是怎样的一种绝望,现在有人帮他分担,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两个人各背一点东西不会特别累,东西还可以准备的很齐全。

    在星则渊安稳的睡觉时,甘索回到自己家中,与其说这是他家,不如说是爱玛从小长大的家。这是一个二楼的小别墅,虽说不算特别豪华,但是里面该有的东西都有。花鬼帮的到来没有摧毁它,触碰着里面的一切,甘索的面孔上带着许久不见的痴迷的笑。

    家里所有的一切,每一个角落都留有她们的影子。

    “布鲁,瑞德,帮我把这个房子看好,城里的那间房子我会去解决的。”

    “好!”

    藏在房子角落里的两人站了出来,他们逃不过甘索的目光。

    “你真的要去吗?”

    “对!我要离开这里了。”

    “为什么?你在这里待了三十六年了,在你一筹莫展的时候,是城主给了你机会让你成为了政府军的士兵。”

    布鲁拍了一下瑞德的头,后者眼泪都快落下来了,他真的不希望甘索走,但是没办法。

    “我会亲自去找老城主告别,城里的房子我会卖掉,钱由你们接手。”

    “我不要狗屁的钱,你若执意要走,就拿着钱滚,没钱喝西北风吗?”

    “兄弟们,晚安!”

    甘索没有回答,他回到那张可以躺三个人的大床上安然入睡。最令人心酸的感觉,或许就是被子上,还有她的味道。

    第二日,在所有人都走到山村庄园村口送别时,星则渊和甘索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老头子,你别激动!手都抖了!”

    看着甘索离去的背影,上了年龄的村长叹了一口气,招呼大家聚集到一起。

    “大家都别担心,甘索虽说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但是他还是会好好活下去的。倒是我们,这么忧愁像什么样子?走,回家!”

    “是啊!都回家吧!”

    “日子要过,地还要种。”

    村民们假装开心,但是眼眸深处,却流露出许多不舍和怜惜。好人命不长,恶人活百年!不知道是好人命苦,还是神想早点见到他们,让他们得到应有的百倍幸福。

    一直走到三山村,甘索温热的手指触碰在三个墓碑上。从左到右,他把已去世多年的母亲的骨灰盒放在父亲墓碑,然后跪下磕很响的头。他在爱玛的墓碑前双手祈祷,轻轻拥抱墓碑,又走到安妮墓前,轻轻抚摸碑顶。

    走到最后的自己的棺木前,他立起有着他名字的黑色墓碑,和星则渊一起将其用土壤掩盖。

    “我埋葬这段痛苦,今后,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星则渊停下捧土的手,看着甘索,不知道,他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说给逝去的四位亲人说的。

    将自己的空棺木埋葬,甘索看了一眼四周,然后说道:

    “我们走吧!”

    “就这么走了?”

    “嗯!”

    甘索说着,背起灰色的背包,跨起自己的砍刀,朝着巴中城走去。星则渊跟在后面,和他并肩。

    微风吹动青草,拂动短发,两人在旭日下迈出步伐,像是要乘风而行。

    “甘索,你要保重哦!”

    背后的小房子,背后的青山都像是在对甘索说话。他的太多童年,和太多记忆都在这里,天空中的白云化成爱玛的样子,它看着甘索离去,温柔的化成风,陪他远行……

    “我要去巴中城政府拿自己的身份卡,还要把那套房子卖了,你等我一会。”

    “没事,不着急!需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你看着背包,我很快回来。”

第二十二章 挂玉佩的男人

    星则渊很快就感受到了甘索在城里的强烈声望,他和甘索在大街上走,巡逻的政府士兵们见他过来,带队的中士或者上士以及全队人都在原地肃立,对他鞠躬。

    但是甘索并不理会,因为他已经不是政府军的人。他守护城市这么久,却没有守护好自己的家人,他再也不会回头。

    此次山村庄园给了他们很多钱,算是盘缠,他们只拿了五千,所有钱都在星则渊胸前软甲的皮夹里。五千不算多,但也不少,星则渊本可以随意花费,但为了省钱,他坐在巴中城西门的公共石亭里等甘索。

    甘索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回来了,回来的他和走的时候一样什么都没带。

    “身份卡取回来了。”

    “房子呢?”

    “卖了!”

    “好快!”

    要是一般人肯定不会这么迅速,但是在他取身份证的时候,作为文官的中校城主亲自为他送行。城里的人被此事震惊,他办事自然就快了。把钱留给了布鲁和瑞德,在甘索重新背起包,将砍刀的绑绳系在腰间皮带上,他们走出石亭。

    “巴中城及所有管辖地域,期待甘索中尉回家!”

    布鲁和瑞德站在街道正中心,身后跟了三百多名身穿军装的战士,他们已经排练好了。今天还有很多很多百姓支持,他们都站在政府军四周,像是环绕强健鲨鱼游动的小鱼。

    整齐一致的起步,整齐划一的落脚踏地,石亭边,三百名战士整齐转身面向甘索,身上的佩剑发出锵然的清脆声。

    “鞠躬!”

    布鲁和瑞德是少尉,此时率先鞠躬,令政府军行若整齐的闪电,齐刷刷的弯腰。军人之所以被称为“军人”,是因为他们有铁的纪律和风的执行力。

    整齐的军装,让星则渊看的热血沸腾。

    “加尔多多甘索!愿你在远方美好的生活。”

    瑞德大声吼着,让星则渊偏过头看身边的甘索。甘索是人,会因亲人的离去悲伤,也会为兄弟的告别而感动。只是他的心,始终不能剧烈跳动,所有的热血,都只属于以前。

    他逐渐变得强大的脆弱感情让他开口。

    “谢谢兄弟们!”

    甘索迈出步子了,“砍刀”加尔多多甘索离开了这座城市,受过他恩惠的人,被他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人,都跟在他的身后,陪他走了三公里的路。

    真正的离别没有仪式,他们摆出阵型,只是为了告诉甘索,他们在乎他。无论今后甘索如何归来,他们都会投以最温暖的怀抱。

    “甘索真走了!”

    布鲁叹了一口气,瑞德把头偏向一边。

    “人找好了吗?”

    “找好了,甘索一走就会去把三山村的房子修好,还有山村庄园的那间房子。”

    “嗯!”

    瑞德有些激动,点了点头说道:

    “就算他走了,我们都要替他看好这两间房子。”

    ……

    当你熟悉一个城市,记得那里一砖一瓦的模样,你是否会遗忘它?在时间的潮流里,在这个会贯穿人生全文的词汇中,你终究会忘记曾经你熟悉的地方,也终究会忘记曾经和你拼命的兄弟。不是人无情,而是时间无情,它冲刷一切,从不在乎你的感受。就像现在,在你的记忆里,是不是还记得某个人,却忘了那个人的名字?

    星则渊和甘索默默的走了很久,沉默是最好的抵抗。当彻底离开这里,甘索像是恍然大悟的思考问题的学者。心结打开,他虽然再也回不到以前那种笑口常开的样子,但是比以前已经好过太多。

    这几天时间,星则渊将自己的计划和所有事都给甘索说了一遍。甘索不是蒂夫,不仅仅是暂时同行的人。虽然星则渊也曾经想和蒂夫一起组建佣兵团,但是那种心思只是一闪而过,而现在,他和身边的甘索,已是同伴。

    “歇一会吧!”

    “好!”

    “喝水吗?”

    “喝!嗓子都快冒烟了。”

    现在才是六月初,但是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不过有彼此的存在,他们才算好受一些。

    已经走了三天,还有两天左右就要出卡兰罗拉州了,他们会随之进入罗兰罗那州,那里是平原,他们会前进的很快。

    “呼”

    一阵微风引起树梢颤动,星则渊和甘索在一起练就了他的警惕性。甘索是政府军中尉,实力为两颗大星团,只要他眼神一撇,星则渊就知道四周有自己感觉不到的动静了。

    大约一百米外,白色人影带着一道令树枝颤动的劲风从他们身边五米处经过。头发飘动,星则渊和甘索都望向那道影子,那是一个男子,身高大约一米八左右,他身材匀称,体型偏瘦,穿着一身白色短袖和黑色长裤。

    男子像是一个人形衣架,朴素的短袖穿在他身上显得很耀眼,像是万里无一的美男子。男子发色和星则渊两人的头发不同,他留着一头斜刘海发型,一头纯黑色的头发配上白净的面孔,像是一个毫不张扬的恶魔。

    那个男子一闪消失。

    “这人跑这么快干嘛?”

    “赶路吧?”

    甘索朝着男子消失的地方多看了几眼,有看了看后面。

    “这人的速度既然这么快,一百米只有了十秒不到的时间,我冲刺都才这速度,他却持续这么跑?”

    甘索有些惊讶,又有些无奈,世界上的强者,永远不止自己。何况,他还从来没有将自己当成强者。

    “不管,或者在逃避什么吧?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奇怪!我看到他的裤腰上挂了一块玉佩。”

    “玉佩?东域界人的配饰吗?”

    “对,那块玉佩很奇怪,上面的图案很突出。”

    “甘索大哥,我不得不说,你的眼力实在是太好了!”

    星则渊背起地上的背包,刚才那一瞬间,他只注意看那个人的脸。这是很多人的共性,一般看人,不都是先看脸吗?尽管所有心事都不是写在脸上的。

    “要是你当了十三年兵也会这样的,你才十六岁,不用着急。”

    “十七岁了,五月三十一号是我生日。”

    “为什么不说?”

    “那几天你很伤心,而且在外面,过什么生日啊?”

    他的生日和常人不同,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几天出生的。禾乃带他回家的那一天,就是他的生日。

    再一次上路,一直到下午天快黑了才停下来煮了一些东西吃。

    他们计划好了,他们现在吃好东西,还有一个小时才天黑,这段时间他们可以做自己的事情。这荒郊野外的,他们找的地方都是最安全的场所,夜晚也不用人彻夜不睡的站岗。他们现在的意识,已经可以达到有一点动静都醒来的程度。

    又望向天空的星辰,在这个世界,除了时间亘古不变,所有想要修行为“师”的人,都要进行这个必要的过程。也许今后你的实力变强了,可以将每天一次的观星频率降低。但是现在,这还是星则渊每天的必修路。

    胸膛慢慢透明,其中浮现的一颗橘色的小星团是满天星辰中的一点,小星团的力量很弱,但是可以融合大星团,帮助星则渊得到可以召唤星神的力量。

    此时,在那些橘色的小星团边,又慢慢出现了一颗新的小星团,小星团像是想冲出地表的封印巨龙,不断挣扎,又显得无力。最终黯淡下去的星团消失,孤零零的小星团在星则渊的胸膛中显得很孤单。

    “还差一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修行方式,战师的方式差不多都相同,就是锻炼身体,并且观星。

    黑夜中,他们的面孔慢慢变得模糊。

    下一幕四周开始明亮,在曙光中,星则渊和甘索停下脚步,看着坐在一群鬣狗身上的男人。

    这里已是平原,走过州边境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有合法的身份卡。

    但是在他们翻过一个小山坡,即将来到平原时,其上出现的一幕却令两人震惊。

    “怎么又是他?”

    甘索说着,星则渊喃喃自语。

    “那个挂玉佩的人?”

    星则渊看着皮肤比自己和甘索都要白的男人坐在由一眼数不清的鬣狗的身体上,身上没有一滴血迹。

    这些颌骨发达的动物常常群居,但是没想到,却死在一个人的手中。天清云淡,死去的鬣狗身体没有抽搐,因为它们的身体已经开始浮肿冰冷。因为自己的软喙撕不碎食物,所以吃腐肉的秃鹫盘旋在高空,久久不愿离去。

    但是坐在鬣狗堆上的男人身体中的血脉,让它们这些二阶野兽本能的升上平时不敢去的高空,不敢下降。

    “哟!是你们啊!”

    男人看到了几十米开外的星则渊和甘索,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看来他记得我们?”

    “您是?”

    “我叫穷凌。你们要去哪?”

    “去哪?”

    来不及自我介绍的星则渊说道:

    “去前面的城市。”

    “可以带我一起去吗?我是说,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走吗?”

    “四十一!”

    甘索扫过一眼那些额心有红色晶石的鬣狗堆,对星则渊低喃了一句。四十只两阶鬣狗,一只四阶灵鬣狗,它们已经是这片草原上的王了,但尽管如此,眼前这个男人还是轻松地击杀了它们,还用它的尸骨堆成了一个宝座。

    他就坐在那样一个宝座上,像是野兽中的王。

    星则渊有些犹豫,但穷凌已自然的从六米高的鬣狗尸堆上跳了下来。

    “我们觉得……”

    “走吧!一起去下个城市。”

    曦和因为自己的星神自带霸气,让别人难以驳回他说的话。而眼前这个叫做穷凌的人,说起话来有些傲娇,像是在说一件结局已定的事。他跟在星则渊和甘索后面,很自然的往前走。

    星则渊和甘索对视一眼,都看懂了彼此眼中的烦闷。

    “果真有用!”

    和星则渊、甘索走在一起,穷凌看了看自己的玉佩,上面浅淡的白色和红色慢慢消失,直至化为普通的圆环玉佩。

第二十三章 组建佣兵团

    有伴君如伴虎这一说是因为君王会因一些错误狠杀臣子,现在甘索和星则渊所处的处境和这个词语差不多,他们就像跟着一把对准自己心脏的剑前行,只要他们的步伐加快或减慢,锋利的剑就会刺穿他们的心脏。

    穷凌总是自称“小爷”,他实力超强,速度和实力都在星则渊和甘索之上,而他究竟是谁?这还是个迷!

    一直走了两天,出了巴中城后,这是他们唯一来到的城市。星则渊和甘索很快去购买所需要的东西,穷凌没有理由的一直跟着他们。

    “我去趟便所!”

    “我也去!”

    穷凌看着四周这么多人,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刚褪去稚气的面孔望了望四周,哪儿人最多,他就去哪。

    “这个人跟着我们不散了?”

    星则渊有些纠结,两天的时间穷凌除了吃东西之外,平时话很多,几乎什么都问,就像是一个好奇的孩子。但是这和他的长相和年龄,实在不符。但是当星则渊想起白皙的刚成年的男子坐在尸堆上,高空中还盘旋吃腐尸的秃鹫时,他就一阵心悸。

    “不知道啊!这儿人多,我们把他甩掉!”

    “要不我们现在就走?反正我们东西都买齐了,直接走吧?”

    “好!”

    出了便所,星则渊和甘索背起背包,挤到人最多的中心大道,想穿过城市从北门离开。

    “小心一点,不要说话,低着头!”

    “好!”

    星则渊和甘索心里有些忐忑,因为那一幕实在太吓人了,就像是在乌鸦的叫声中前来索命的死神。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

    甘索一边拨开前方的人群,一边对身后的星则渊说道:

    “走快一点!”

    “好!”

    星则渊有些害怕,他怕自己和甘索死在穷凌足下,他还有自己要做的事,可不能这么就死了。

    “你们去哪啊?”

    在人群中穿行的星则渊和甘索像是两条在河流中横冲直撞的鱼,在他们快速的移动时,前方一侧突然迈出一双藏青色的帆布鞋,鞋上是一条黑长裤,还有一件从来不会脏的白短袖。

    因为怕被发现,所以星则渊和甘索一直半低着头走,比星则渊两人都要高的一米九的穷凌站在甘索面前,一股无形的压力遍布甘索全身。

    甘索从未如此胆怯,他感觉自己在穷凌身前,就是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见到了一只可以隐天蔽日的神鸟。不止他,还有星则渊也这样,他们看着穷凌,又想起那个场景。四周都像是凝固,星则渊和甘索的呼吸变得沉重,心跳开始加速时,穷凌问道:

    “我们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嗯!”

    “那走吧!”

    走到大街边,这里人很多,但是还是有他们三人站脚的地方的。

    “穷凌,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星则渊看着甘索,甘索的生活经验比星则渊丰富,所以对这种事情没有一直胆怯下去。星则渊内心真的害怕,但甘索不同,甘索反而有些幸运,他以为爱玛走后,他再也不会有这种胆怯的感觉了。但是他还是心生畏惧,这种近乎本能的反应,让他感觉自己还是珍惜生命的。

    “什么?”

    甘索直接问道:

    “你为什么跟着我们?”

    甘索觉得,可以一口气战胜四十条二阶鬣狗和一头四阶灵鬣狗的人,一定可以发现他们的心思。

    “我需要不断移动,不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至于为什么跟着你们嘛……”

    星则渊觉得下一刻他移动过眼神,就会射出强横的激光击杀他和甘索,但是穷凌没有,他只是淡淡的说道:

    “我只有和人一直站在一起,才不会有事,你们是不错的人选。”

    “你的话是什么意思?有很多佣兵都和我们一样四处奔波,你可以去找他们!我们实力太弱,还没有组建真正的佣兵团。”

    “好吧!那我另选他人。”

    穷凌双手插兜,神色淡然的走开,傲娇的样子像抛弃了星则渊和甘索,而不是被他们赶开的。

    “穷凌!”

    星则渊叫住了他。隔了大约五米,也就五步路的距离,却近乎相隔了数百米,甚至更远。人与人的距离,是不能用长度可以衡量的,有的人远在天边,却近在眼前,就像禾乃可以一直给星则渊带来力量。而有的人离的很近,彼此靠肩,但却没有温度。

    甘索不知道星则渊为什么叫住穷凌,也许星则渊自己都不知道,他只是突然想问。

    “穷凌,你想当一名佣兵吗?”

    “星则渊,你疯了?”

    甘索看着星则渊,不可思议的皱起了眉头。当人的眉头皱起的时候,无论多么精致的面孔,都会伴着一丝凝重。穷凌的实力他见识过,那样强横的实力不是说说而已的。甘索自认为自己没有见到过这么强的人,能战胜四阶的灵鬣狗,就说明有一颗星神,并且还能感受一颗大星团的力量。

    要是在他之前待过的政府军里,只要觉悟高,这样的实力就可以坐到上校的位置。

    “没疯!”

    星则渊是有些害怕。

    “不管做什么事,都是有危险的,他那么强,我们真的需要。”

    星则渊真挚的说出这句话,同时说道:

    “穷凌,如果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做一个佣兵,并且和我们一起创建一支佣兵团,我们可以一起走。当然,我尊重你的意见,若是你不想当佣兵,我也不强求。”

    “佣兵?”

    他似乎听过这个名词。

    “佣兵可以猎杀灵兽吗?”

    “如果实力强,当然可以。”

    穷凌直接将三阶之内为野兽的这个范围取消了,不过也是,像现在穷凌这个境界的人,已经不需要考虑那些。

    “那就加入吧!”

    星则渊没想到穷凌会答应的这么干脆,甘索也没想到。

    穷凌走回来,面孔上没有一点期待,只有说闲话的时候,他才会露出少见的笑容。

    “怎么加入?”

    一转身,便是映入眼帘的四个字佣兵之家!

    “看来这是注定的!”

    星则渊笑了一下,没想到这座城里就有佣兵之家。只有一个地方的佣兵多,才会建造佣兵之家。这个两层建筑外表用白色的瓷砖镶砌,门口九根柱子打破了传统的对称美,呈现出一个弧度,这个弧度上的任何一点,都格外稳定。

    “我们去试试?”

    “你操之过急了!”

    甘索叹气,并没有阻止。对这方面的事情,他已无所谓,况且他还未老,还知道什么是热血,只是不能燃烧自己!

    “先去看看嘛!”

    星则渊有些心急,心急早些创建自己已经想好名字的佣兵团、创建属于自己的佣兵团。年轻人沉不住气,总想着早些去做就会成功。甘索跟着星则渊,走进安静的佣兵大殿。

    大殿里人很多,白砖黄灯分外明亮,通向四周的五个门后也有很多人,但是没有市场上的喧哗声。没有人敢在佣兵大殿里放肆,虽说这里不归法律制裁,但要是有人在这里喧嚣打闹,等待他们的,只有严格的佣兵条文。

    “您好三位,我能帮您们什么吗?”

    他们一走进来,就有一位侍女直步走来。

    经过训练的侍女步伐轻盈,高挑的身材配上一步裙和正装非常有气质,看起来秀色可餐。

    就算有邪念,他们都得压住,对于佣兵来说,这里就是信徒们的圣殿。

    “我们想要组建一支佣兵团!”

    “请跟我来!”

    大殿上有九个人的雕像,星则渊看了一眼,嘴角一撇。那不正是“王者佣兵团”的九人吗?

    要是他向别人说起自己见过九人中的五位,肯定会让佣兵们抓狂。在注视斜上方的曦和雕像边,星则渊走进大殿右侧第二个门,里面是一个走廊,走廊两侧有相同的二十扇门,有的门上闪着红灯,几间门上闪着绿光。

    “绿色光的可以进!”

    “好!麻烦了。”

    “祝你好运。”

    “谢谢!”

    三人一起走了进去,坐在两张大沙发上。

    “这是什么?”

    摸了摸松软的“座椅”,穷凌问星则渊。

    “沙发,坐吧!”

    星则渊和身边的两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带着职业微笑的工作人员递来三张报名名单。

    “抱歉,组建佣兵团并且要三人以上,请问你们就只有三人吗?”

    “对!”

    请出示你们的身份卡,并且将名单填好。

    星则渊和甘索拿出自己的身份卡,因为太仓促,所以星则渊从软甲里拿东西的样子有些窘,不过他们填写的很快。

    甘索很尊重工作人员,填写太慢只会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而星则渊很快填写是因为他有些心急。

    星则渊这次叫住穷凌,就像是相亲大会上的男女互碰高脚杯,为了相亲的目的,他们可以在不算很了解的情况下快速配对。这个道理和此时一样。星则渊也有自己的目的,他要组建自己的佣兵团,只要看上顺眼的,就要捞过来。

    “不好意思,请问您为什么不写呢?还有您的身份卡,请出示一下。”

    男人身穿正装,双手交叉在前,看起来有些懦弱。

    穷凌没有说话,一身不脏的白短袖不算特别长,但是却从一个特别的角度盖住了玉佩。撩起衣服,指了一下自己的玉佩,穷凌说道:

    “我没有身份卡,它可以吗?”

    工作人员愣了一下,圆代日月环代神!这是最高级的神兽才会有的陨星玉佩。

    “可以!当然可以!殿下,我代表桓玛城佣兵之家向您道歉,但是希望您填写你的种族和姓名等必须填写的信息。”

    “好!”

    在星则渊和甘索的眼中,穷凌似乎没有那么不可理喻,但是却变得更加神秘。

    这种玉佩,难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瞬间,甘索和星则渊像是想到了什么。

    穷凌填写好了信息,就是不知道应该在种族上写什么,无论是太阴幽荧还是太阳烛照,他都不喜欢。

    最后,他还是下定决心写下了太阳烛照四个字。

    在男性工作人员收起单子含着笑意拉开门时,比之前更客气的说道:

    “三位需要等待三日,三日后信息单会录入总信息,你们的编号暂时是星耀2016批六百二十五号。”

    “好!”

    佣兵界也没那么好混,从起初的编号佣兵团,到后来的获称佣兵团,再到“四星佣兵团”,他们终究会经历很多。

    虽说他们现在还不能命名佣兵团,并且将其录入总数据中。但是星则渊早已想好名字,那就是红盾佣兵团!禾乃所在的地方叫做蓝盾武学馆,那他的佣兵团,就要叫做红盾。

    听说红色和蓝色是对立色,但它们也是交融色!

第二十四章 陨星玉佩

    三天的时间,让甘索拆了伤口上的线,他的伤势已经完全好了。但是耗费心神的等待,像是慢性的毒药让人越来越兴奋。

    三人走出佣兵之家,回到人头攒动的大街上。

    “找家旅馆吧!”

    也算是为了省钱吧,三人住在一个小旅馆的三人间里,房间很整洁,他们收拾完东西各自坐在床上。

    甘索对星则渊挑了一下眉毛,人越长大顾忌越多,但是星则渊不一样,他虽说已经开始游历,但还没有长大。甘索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星则渊,星则渊没推辞,毕竟最后是他叫住穷凌的。

    “穷凌,嗯……你的玉佩是什么?你不是人类?”

    穷凌的佣兵报名单上很多都没填,除了身高体重等一些基本信息外,只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和“太阳烛照”四个字。

    “这种碧玉佩是所有神兽进入人类世界都需要佩戴的,它可以帮助我隐藏自己的神兽气息。至于是不是人类,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太阳烛照?”

    星则渊和甘索都有些发愣,他们有些没反应过来,没想到穷凌这么直言不讳。

    这个世界上,直言不讳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傻子。还有一种,就是有实力强的可以让自己随意说话的人。现在,眼前这个披着神秘色彩的穷凌,属于第二种。

    而太阳烛照,他们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天一坎数,由一生二,阴阳合德,故约“一阴一阳之谓道”。自一丑二,以混沌为初始,于天象为日月,混沌生阴阳,一曰太阳烛照,二曰太阴幽荧。

    这是星耀世界远古时期东域界的学者们写下的神著,而穷凌所说的太阳烛照,就是远古时期诞生于混沌的两大神兽,在神兽中排行九阶!虽说有争议,但根据传说,太阳烛照就是太阳,这是龙泉山涧里最神秘之地神兽之园的其中一族。

    但是,这种神兽本应该出现在神话和古老的壁画中,难道,真的存在?

    没人去过龙泉山涧深处,所以没人知道。

    “听……听说过!”

    “我是太阳烛照的族人,这次是游历来的,你们可不要把我的身份说出来,不然会很麻烦的,你们都知道吧?神兽的出现会引来很多轰动,我喜欢低调,所以不要在别人面前提起我的身份。”

    穷凌躺在床上,自己给自己捏了捏肩。

    “好,但要是别人问起你是哪儿的人呢?”

    星则渊说话的语气就像是两个坐在地上玩泥巴的孩子,其中一个孩子说,要是别人问你的时候怎么办啊。而另一个孩子看着天,想了想,奶声奶气的说道:

    “就说我是南德州的。”

    “好吧!”

    “你一个人来人类世界游历?”

    “对啊!现在像我这样的少爷可不少见,我可不想一直待在象牙塔里,所以就出来咯!神兽之园又没什么好玩的,人类世界多有意思啊!小爷我最喜欢这里了。”

    白净的面孔上出现一丝向往,但是在他的眼眸深处,隐藏着一丝孤独和落魄。

    “问这些也没其他意思,要是你不愿意,我们就取消这个佣兵团。”

    神兽之名,没人敢乱称,因为那是一种信仰。星则渊尊重眼前的这个看起来年龄和自己差不多,但是话很多的男孩。

    “不必了!就这样吧,无所谓。”

    穷凌终止了对话,随意的躺在很不舒服的床上,熟悉了以石为枕的生活后,就很不习惯这种松软的床。穷凌闭着眼睛哼起小曲儿,脑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画面。

    “不!烛龙!”

    身段优美的女子伸出手,想拉住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但是他已做好反抗的准备。从他上前的那一步开始,他就注定和两个种族为敌,他们已跑不掉了。

    男人留着两撇胡子,显得无比成熟与坚强。他站在释放着至阳之,闪耀着太阳之精的亮弧前。在那些光弧边,还有截然不同的释放着至阴之,太阴之精的暗弧。

    无数轮廓带着一丝弧度闪出两种不同颜色的光,一种闪耀如日,一种隐曜于形。

    两者中有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像他们彼此都只能做自己,不能跨过这死规。

    “子幽,既然两族族长们心意已决,我就用自己的全部保你和孩子遁去!”

    烛龙是太阳烛照中的天骄,所有天才之所以能成为人上人,是因为他们与众不同。而他们的与众不同,又在于实力和不一样的思想。那种思想,让他们获得头衔,也容易使他们走上歧途。别人不敢走的路,只有天才敢走,天才和疯子,仅有一线之隔。

    “烛龙,你若是再执迷不悟,可别怪族长我手下不留情,我已说过,只要你将那孽子处死,我可保你无忧。”

    烛龙大吼,在他身上,一层光膜像是太阳的光晕。

    “子幽,你也是我太阴幽荧一族中的才女,不要因为一次偶然就葬送自己的前途。”

    高亢的声音像神像开口说话,气势如虹。

    “两位族长,烛龙深知,为保护至阴至阳之气不外泄,两族一直未通婚,但是我和子幽从来没有后悔在一起过,这孩子是我们爱的结晶,若是真的要毁他,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子幽在烛龙身后准备着魔法阵,她和烛龙一样,都有着九阶神兽的血脉,现在可以发挥出八阶神兽的力量。烛龙牺牲自己换来他们母子的平安,她就一定要带着孩子离开这里。

    “烛龙,你过分了!你真的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男人身体中释放出的光柱引起太阳嗡鸣颤动,空气像是流动着无数蒸腾的热气。

    要是神兽之园的事情可以传到外界,这场激烈的的战斗一定可以称得上是历史中最悲壮的战斗之一,虽说结局已经注定,但它还是非常吸引人的目光。

    “子幽,保护好孩子!”

    “呼!”

    脑中高亢悲壮的声音令穷凌呼了一口气,一道电流通过穷凌背脊直冲上他的后脑,浑身的鸡皮疙瘩让穷凌用被子蒙上头。这些都是母亲在他十岁前给他讲过的故事,每当温柔的母亲提起自己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叫做“烛龙”的人时,总会面带笑容,面向远方。

    他体内流淌着至阴至阳的九阶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的血脉,他就像一个从神话中走出的人,所以常人要做的事情,他不一定要做。

    星则渊和甘索走了出去,他没有问他们要去哪。

    他一路从元初界边的弹丸小岛走到这里,见到了无数人,如果可以用最简单的好坏来概括人,那他见过的坏人一定比好人多。星则渊和甘索便是其中的好人,他知道他们因为自己的存在所有有些害怕,但又不强求。

    谁不会介意和好人做朋友,何况他现在需要和人类待在一起。

    摸着光滑的圆环玉佩,上面什么都没雕刻的玉佩没有一点多余的光芒,这是穷凌最想看到的。

    “叮叮当,桂花香。海边殃,做和尚……”

    哼着之前哼过的儿歌,穷凌走到阳台上,看着孤月发呆。

    “一看到月亮,我就想你了,妈妈!”

    走廊中,甘索关上门,神色严峻的看着星则渊。

    “真的要和他一起组建佣兵团?我也知道你有些着急,但是他的来历你也听说了,神兽之园的神兽,那可是故事书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你是说……他是骗子?”

    “不!他应该不是骗子。他的玉佩可以一眼被桓玛城佣兵之家的人认出来,而且他自己也说过,每个进入人类世界的神兽都会佩戴这种玉佩,不知道你听说过没,凡是六阶以上的神兽进入人类世界,都需要用一块陨星玉佩来掩盖自己的气息。”

    “嗯!那你的意思是?”

    “你不觉得这太危险了吗?”

    说起神兽,他一边与神秘和神圣挂边,又必然和危险关联。

    “危险?这有什么危险的?”

    也许这就是年轻人和中年人的差距,两人的思想有些不同。

    “他是神兽,有和我们一样的灵智,而且你看穷凌一看就不是那种干坏事的!”

    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星则渊也可以,他想说自己的眼光一定没错。

    “随便!我只想告诉你,你做什么事情关乎到的都不止是你自己,你要组建佣兵团,今后就要对佣兵团里的人负责。你不反对你,我既然选择和你出来,就是为了远方的风景,和谁在一起我无所谓!”

    “我记住了,甘索大哥!”

    星则渊知道甘索是为自己好,所以点了点头。甘索说得对,星则渊虽说年轻气盛,但是他很聪明,他可是学府里的第一名,知道历史上的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目光高远!

    “记住就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知道什么意思吗?”

    “懂!”

    星则渊笑了笑,从甘索后面伸出自己的双手给他按捏肩膀。

    这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其实内心深处,是很温暖的。

    “在我面前这样就行了,在外面不要急,你看今天你在佣兵之家的时候就很着急。就算你心里再急,都要装出一副淡然的面孔,不要让你的心思被太多的人猜到。”

    “又没人注意我,为什么要那样呢?”

    “因为你要成长。”

    甘索轻笑的拍了一下星则渊的肩膀,然后回到房间中。

    “成长?”

    要是仔细揣摩,每个人都有成为哲学家的机会,因为每个人说的话里总有一句附有深意。

第二十五章 初始任务

    长方形的旗帜里画上属于自己的图案,就是佣兵团的象征。在一面白底写着“桓玛城”的旗帜下,两人对立一人而坐。

    “你们的申请已经过了,从今以后,编号为‘六二五’的佣兵团正式成立。等你们的积分满一千,人数达到五位以上,就可以成为或称佣兵团,正式给佣兵团起名了,也就是第二阶段的佣兵团。现在你们还在第一阶段,知道是什么意思吧?”

    穿着职业公装的男人嘴角带着习以为常的笑容。

    “知道!”

    这次星则渊记住了甘索说给自己的话,确实不能急,要显得轻松淡然才行。别人看你面色和善,总是笑嘻嘻的,就会不由自主的想欺负你。

    “希望你们可以在一个月内完成初始任务。”

    一张写着任务的硬纸,一个木盒,连同三个写着“六二五”的铜质胸针送到星则渊手上。

    “谢谢!”

    起身和甘索对视一眼,彼此眼中都有了笑意。三天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们已经等得很着急了。这段时间甘索对穷凌转变了看法,起码他没有那么危险,他自己也说了,那天猎杀那些鬣狗是因为那些鬣狗自己先袭击他的,为了自保,他总不能白站着。

    像他这种神兽,气息就算掩盖,就算变成人,还是一只极强的神兽,绝不是那些灵兽所能比的。

    “我们回来了!”

    星则渊和甘索带着晚饭回来,三人一边吃饭,一边将所要完成的三个任务全部了解了一下。

    “第一:需要斩杀一头二阶以上的野兽。”

    “第二:前往桓玛城西门外一百公里进行实力测试,并得到当地修士的公章。”

    “第三:将木盒送到桓玛城北部一百五十公里外的村长手中,简单啊!”

    “三个任务倒不难,但是所要去的地方是三个方向啊!要猎杀野兽就得去我们所来的南部,那里有草原。三个任务执行起来就必须要往北、西、南三个方向都跑一遍。为时一个月,这就有些难了。”

    三个人轮流读过一个任务后,甘索分析了一下当前的情况,不算特别乐观。

    “麻烦的是我们到西部一百公里外还需要进行集体的实力检测,不然我们可以分开行动。”

    “先猎杀野兽的话,总不能一路都带着它。”

    星则渊打开地图。

    “穷凌说的对,我们最后再猎杀野兽,我们先去西部,然后折到北部,其中要经过沼泽,但是这难不倒我们,到时候说不定还能遇到野兽。”

    “有道理!”

    穷凌看着认真的看着地图规划的甘索和星则渊,嘴角笑了笑,人类还真好玩。

    “那我们就这样,明早一早出发,一百公里考虑到我们要背东西,要三天多能到,到哪儿后应该要耽误两天,也当休息。然后就到北部去,其中路不出意外地要走七天左右,毕竟避开山崖要走两百公里,再回来又是四五天多的时间。这是正常的情况,最多需要二十天,然后还要猎杀野兽。”

    星则渊第一次计算这种问题,但是计算的挺好,学府第一的优势一展无遗。

    “可以啊!你计算的真好。”

    穷凌拍了拍星则渊的肩膀,后者轻笑。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早点出发。我们现在是编号佣兵团,但是从现在执行任务开始,就能积攒积分了,这些积分可以让我们快些拥有成为或称佣兵团的资格。”

    “好!”

    三人手掌叠在一起,虽然现在甘索心中还因为穷凌的身份而感觉到奇怪,但是总不会因此而歧视。

    手掌叠在一起,然后举高。

    “加油!”

    一早他们就出发了,三个人都背了些东西,穷凌也不例外,这样星则渊和甘索的负担又少了许多。三人一同前行,从西部城门出发。

    “今天是六月四号,明年这个时候,我们都要庆祝佣兵团成功组建一周年了。”

    “你想的还真是远。”

    穷凌有些好奇,他话一直不少。

    “你准备怎么找接下来的人?”

    他抱着一种玩的态度,但是星则渊不同,他很认真,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随缘吧,不能随便找人来我们这儿,像现在你和甘索大哥,可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话我爱听!”

    穷凌笑了两声。

    “不介意把我一个普通人和你相提并论啊?”

    “那有什么介意的,你不嫌弃我就行了。”

    穷凌带着一丝打趣的味道说话,听起来很有趣。

    “我可不会嫌弃你!你可是神兽。”

    “等以后小爷有本事了,就带你们回神兽之园看看。”

    人们总喜欢和自己的同类人交朋友,因为那就像照镜子一样。而同类人,就是有一点相像的地方,慧雪子喜欢这么简单的解释。

    “要是有生之年去一趟神兽之园也好!”

    甘索罕有的笑了笑,神兽之园,世界上所有神兽居住的地方,已经算是远方了吧!那里一定会有绝美的风景。

    “神兽之园吗?”

    星则渊满脸都是憧憬,听说那里有像长尾大白猫一样的,它擅长排忧解难。有求必应,穿羽为鸟,脱羽为女的白槎。还有代表吉祥长寿的背有两角,马身龙翼的乘黄。以及像一头有小尖牙,类小猪的代表丰收的当康。

    这些都是故事书上的神兽,但是星则渊觉得,连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都是真实存在的,那这些神兽肯定都是真的。

    “哐当!”

    铁制水瓶落在了地上,瓶盖偏开,流出里面的水,和泥巴混在一起。

    “喂!小子,你没长眼睛啊!”

    相比这道喊声,水瓶落在地上倒没什么声音。几个大汉一身佣兵打扮,却都阴沉个脸,估计是接的任务没完成。

    “这不是我弄掉的!”

    这么宽的路,星则渊可不是惹事的人。

    “什么不是你弄掉的,快捡起来!亲手放到我的背包里。”

    呼出一口,精瘦精瘦的甘索皱起眉头,习惯性的冰冷气息不由自主的弥漫而出。穷凌更直接,他扭了扭脚踝,但是却被一只绑着墨星的拳头挡住。

    “别出手。”

    走上前将水瓶拿起来,星则渊面无表情的将其塞到背包里。

    大汉哼了一声,调侃道:

    “一看就是新人,看你们能不能完成这一个月任务,长得跟个生瓜蛋儿一样。”

    这语气让甘索想起了花鬼,手中的砍刀慢慢拔出,但是星则渊却回来拍了拍两人的肩膀。

    “为什么不让我出手?”

    要是以前,穷凌是不会听别人的话的,要是看谁不瞬眼,直接就上去踢了。但是眼前这个一直观星到深夜,还给自己盖好被子的人的话,他却听了。也许,这是对今后的一切最好的铺垫!

    “不要为不必要的事情耽误太多的时间,不然哪有时间干正事啊!”

    “耽误不了时间,下次别怂,四个人,也就小爷几脚的事情。”

    “有我们在,你不用吃哑巴亏。”

    甘索说话的语气依旧有些冰冷,但实际上,他一直是个暖男。

    “下次不管谁打你,你上去打回来就好了,我就不行了,有小爷在,谁还能动你不成?”

    穷凌有些狂妄,但是他有狂妄的资本。

    “胸前的小包有硬纸纸角露出来,面色阴沉憔悴,一看就是长途跋涉过的。他们应该是没有完成初始任务的佣兵。”

    甘索观察的很仔细,其实穷凌看到的,比他还多,但是他不说。

    “嗯!应该是犯人想要通过佣兵团逃责,虽说佣兵团也有专门法律制裁他们,但是总比政府的囚禁要好。”

    “就只是群欺软怕硬的人而已,对付这种人,你只有把他打服了,他才不会多嘴。要么就让他永远闭上嘴。”

    “穷凌,我们不裁判生命!”

    星则渊说话有声有调,让穷凌耸了耸肩膀。

    现在是夏天了,六月四号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是最热的,这段时间他们没有赶路,而是找了个凉快地歇了一会儿。他们走的不是正路,星则渊从乔木城出来后鞋子都磨坏两双了,但是他还是喜欢这样锻炼身体。

    在他们一同赶路的时候,彼此的帮助是最应该的,穷凌最轻松,背着五公斤的包跑在最前面,星则渊和甘索似乎一直都在追他,但没有一次追上过。

    等到月星隐留彻底代替日星居曜,星则渊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每一次都带着砰动,在穷凌和甘索的眼中,星则渊半透明的胸膛中,隐约星云化为一颗橘色的小星团。第二颗手心大小的小星团,在星则渊不断锻炼和观星中终于感受到了。

    “真是时候,恰好几天后要测试实力。”

    “不错!”

    “两颗小星团,再过段时间就是一颗大星团了。”

    挠了挠头,这个被人见证的时刻让他很开心。

    “快休息吧,明天继续赶路”

    “好。”

    星则渊和甘索睡在铺了一层布的石头上,旁边点着发出持续荧光的驱蚊香。穷凌看着天空,人类修行,修体修音修感修着手,而他,只修日月。同体阳阴,是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不承认的存在,但是却真实出现在了穷凌身上。

    孤独的身影躺在树枝上,在月星隐留的光膜中,月光下的影子和黑夜融合在一起,像混入人间的妖魔。他背着“罪子”之名,苟且在人间。

第二十六章 秒杀

    测试掌握星团力量的东西是一块凹凸不平的黑石壁,石壁像一块竖起来的平原地图。上面不同颜色的丝丝缕缕的光,连在一起像纵横交错的河流。

    “我们的实力还可以!”

    星则渊还算满意,因为他的目光还没有扩展到全世界。不然他会为自己这个所谓的三个人的佣兵团的实力而感觉到悲哀。这样的实力,在西域界都混不出名堂,更别说走向其他地方。西域界,是新世界、东域界、西域界里最弱的。

    “穷凌,你的实力现在在五阶灵兽的等级,没想到那块石壁还可以测验你的力量。”

    “那东西确实挺神奇的,连小爷的力量都探测的那么准确。”

    “五阶灵兽就相当于可以召唤一颗星神,并且还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实力。”

    这种实力星则渊光是说起,就有些崇拜,他距离那种地步,还差的远。

    “甘索大哥的实力在两颗大星团,快可以感受到星神了。至于我嘛!才两颗小星团,我会努力的。”

    “没那么简单!”

    甘索知道自己修行的速度,召唤星神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将其说出来。因为在他三十六岁,在他亲人死去的时候,他也跟着死去。

    “你还年轻,以后实力提升的肯定比我快,一点一点修行,不要乱了脚步,今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强者。”

    老气横秋的声音中蕴含着让人不得不接受的成熟老练,星则渊点了点头,和两人一起朝着东北方向走去。

    “穷凌,你的实力为什么提升的这么快?”

    “神兽和人不同。”

    从十岁那年起,从十岁那年,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的人在元初界的弹丸岛屿上找到了他们,母亲和曾经的父亲一样用尽全力保护他从重重包围中逃了出来。他带着由两族融合在一起的玉佩坐着急速的小船在大海上漂流,最终被人类的商船救了下来。后来他的手还想以前那样伸向前方,但是再也不会有人拉住他的手了。他的母亲,在他父亲先走十年后,也走了……像是去履行一场约定。

    “我有九阶神兽血脉,一出生就有三阶野兽的实力。”

    “这么强?”

    关于神兽,人类知道的还没那么多。

    “都说了是神兽,起码有个‘神’字,神兽比人类更早来到世界上,身上有神留下的烙印。”

    “挺帅的!”

    “帅?我也觉得我挺帅的。”

    还是那件从来不会脏的白短袖,穷凌身上只多了一个灰色背包。

    “到沼泽了!”

    甘索把手放在砍刀的硬皮囊上,这是所有佩剑佩刀的人的习惯动作。

    “等一下!”

    星则渊和甘索是有备而来的,他们带了三根长竹竿和结实的绳子,也要靠着这三根竹竿和绳子走过这片沼泽。

    “等一下!”

    穷凌又说了一遍,站在星则渊和甘索的面前看着这片沼泽。

    “在两百米外有一头四阶灵兽,它是这里唯一的灵兽!”

    穷凌每次见到野兽或者灵兽的时候,都会心生厌恶,恨不得冲上去将其灭杀。甘索和星则渊一直认为他有着九阶神兽的血脉,所以不在乎别的野兽的生命,灵兽也一样。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因为他最想杀的,不是这些野兽或者灵兽,而是那些住在长着高大及天的扶桑树上的太阳烛照,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力量把他们赖以生存的谷变成坟墓。还有那座永夜城,也将会死寂。

    这些野兽和灵兽,只是可怜的陪练品。

    穷凌现在只有五阶灵兽的实力,在他并不擅长的沼泽,他没有立即行动。当然,他也不是在等星则渊的命令,他们间还没有那么强烈的羁绊。

    “根据任务来说,我们完成的越快,猎杀的野兽或者灵兽的实力越强,我们获得的积分就会越多。从编号佣兵团到获称佣兵团需要一千积分。”

    “动手吗?”

    快速思考的大脑像是高速奔驰的黑豹,星则渊摇了摇头。

    “灵兽也有灵智,在沼泽中我们行动不便,还是先过去吧,保证它不招惹我们就行。”

    穷凌从地面捡起两块小圆石揣进兜里。

    “据说灵兽有灵智,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说灵兽,野兽都有灵智,而灵兽比野兽强那么一点,就像你们口中的聪明人和普通人,它们的目光和见识是有很大差距的。野兽完全靠本能,灵兽则会更细腻的观察,这就是他们的差距。当然,他们的力量也会不同。神说,人类是世界上最强的造物主,确实是这样!但是兽和人一样,都是单一的个体,人类唯一比他们强的,就是会制造工具。就连法规,在野兽的群体中也照样存在,只是和人类的不同。”

    这条路可以减少两天的路程,他们为了积分也是拼了。但是这三个人!额……应该说是两个人,穷凌还不算。他们最不怕的,就是拼命!

    “所以说,我们不用担心,那头灵兽是不会来招惹我们的。小爷身上的气息就能让它不敢靠近!”

    “还是小心点吧!”

    甘索看了一眼不远处,平静的水面没有一点涟漪,上面露出半颗眼球,一层肉膜保护着后面的黄色眼珠。水面暴露出只有巴掌大小的坚硬甲胄,但是在水下,才是一只巨兽真正的样子。

    “稍微快一点!”

    在水中像是直立起来的鳄鱼轻轻摆动强劲的尾巴,帮助他更轻松的在水中转动身体,黑色竖瞳像是一把锋利的无柄匕首,看着入侵沼泽水潭的敌人离去,它才慢慢上岸。爬行的巨大生物,像是远古退化而来的龙。

    去往北部村落送木盒,里面是什么他们不知道,三人只是很快赶路。

    回到桓玛城,一个月才过了十九天,他们的计算和现实差距不大。

    但是很多人都是停在这最后一步的,为了拿到积分,他们需要猎杀一头强大的野兽或灵兽。野兽好找,山林既有,但是灵兽难寻。

    “只要能找到一头四阶灵兽,我们就可以获得四百积分,加上之前的两道,我们直接就有六百积分了。还有四百积分就可以达到成为获称佣兵团的资格了。”

    “前提是得找到灵兽。”

    星则渊有些仓促,他有些心急,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每个人都想站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可惜舞台太小,能站的人太少。

    “桓玛城四周几十公里都没有山林荒野,想猎杀灵兽还真的不好办。”

    桓玛城里很热闹,甘索的声音像夏日里清凉的水,让人很舒服。

    “好办好办!”

    穷凌走在前面,星则渊和甘索跟着他。

    “你有办法?”

    “南边不是有野兽或灵兽嘛!去看看就好了。只要不犹豫,什么事情都可以干的很快,别害怕!”

    穷凌回头对星则渊和甘索弹舌笑了一下,要是他犹豫,或许这八年他早就死了。母亲死后的八年,他越来越高,越来越孤独,也学会了很多。

    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低调,要果断。果断不是武断,找准方向后就要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前进,不然你只会失败。要敢于抓住时机!

    等到他们在旅馆放下背包,吃饱后睡了一觉,半夜再次上路,这次是短期,没有背包他们的速度提升了一点。一天下来,走了十个小时,共七十公里。

    要是换做以前的星则渊都想不到自己一天可以走这么远,在到达桓玛城南部不知道叫什么地方的时候,穷凌出手秒杀了一头四阶野兽。

    圆石在他飞速踹出的脚下时速高达八十米每秒,东域界的强弓射出的箭矢速度都才一秒五十到九十米,可见其的伤害。

    紧跟着两颗圆石掠出的,是穷凌的飞速前往的身体,就算是头狮子,在他手中也只不过是个玩物。星则渊之前见过两阶的黄豹,对待那种野兽,都够他受得了,但是现在穷凌却将其秒杀,不说是他,就连甘索,都心生惊讶。

    “我们来交任务!”

    “这么快?”

    “嗯!我们已经完成了!”

    拿出三样东西,一张写有实力盖有公章的黄纸,一张证明,还有一颗水晶。据说,灵兽的头中会有一颗叫做“灵晶”的东西,它是灵兽身上最神秘的存在。这颗不过指头长短的红色“灵晶”,就是穷凌击杀的那头红毛雄狮的灵晶。

    “很好,你们获得了六百积分,积分到一千后可以获称,然后就有机会申请进入‘四星’佣兵团。祝你好运!”

    四星是代表佣兵团实力的一种象征,和政府军中的官衔一样。官衔分别是士官、尉官、校官、将官。佣兵团的四星和其一样,从下到上依次为群星、巨星、超新星、中子星。这是一种身份代表,而四年后,他要以四年内进入“巨星”以上的新起之秀的身份参加那场比试。

    “谢谢!”

    星则渊推开门,像是看到了未来。

第二十七章 雏形

    有志向的人,一生都是有目的的。他们不可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当人们的思想朝向远方,脚步也会不由自主的前进。

    “走吧!我们距离黑水州还远着呢。”

    “先不说黑水州,起码得先出罗兰罗那州。”

    穷凌背着一个淡黄色的包,结实的背带在穷凌跑来跑去时不断摇晃,像是成熟的欲要坠落的芒果。

    “早着呢!”

    甘索说着,看着即将进入的起伏稍小的平原。平原一望无际,像长草的沙漠,风无所阻拦的吹过来,显得有些冷清。

    “一步一步走,我们还有足足四年的时间,不急!”

    星则渊咧开嘴,他们现在有六百积分,一般的佣兵任务分为五级,一级最次,五级最高。一级任务五十积分,二级一百五,三级三百,四级五百,五级一千。他们现在有六百积分,只差四百就有获称佣兵的积分条件,他当然开心。

    “一个佣兵团还得需要巫医师、仙乐师、祭星师、狙击手。我们现在只有三个战师,确实不急,我们缺少的东西还不少!”

    甘索说的话一阵见血,王者佣兵团就是星则渊想要的规模,他知道还有很多位置空缺,但是这些位置不是说填补就能填补的。

    “看到下一个城市能不能找到有缘的人吧!如果没有我们就召一些人来。”

    “召人是必须的,但是你不怕招来坏人?”

    “当然要仔细看看,那种心术不正的人我可不要,不然就是养虎为患。”

    “坏人可不是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穷凌摇了摇头,星则渊在他眼中还具备着种种不是。

    “那就仔细看!”

    星则渊有一种莫名的自信,那种自信和曦和的霸气,和穷凌的傲娇一样。他相信自己可以,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

    把手搭在身边的甘索和穷凌的肩膀上,甘索有些冷艳,不动声色的始终往前走,而穷凌则和星则渊有说有笑的,像是出来郊游的。

    甘索摇了摇头,他开始有点怀疑,和身边的这个还没有变成男人的男孩出来,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吗?

    “喂!”

    后方发出稍软的呼喊声,三人一起回头,在稍平的草原上,一位背着墨绿色背包的男人跑了过来。

    喘了几口气,星则渊微皱眉头,看着这个脸上已没有稚气,特别坚定的人。

    “你是?”

    男人头发稍长,梳着一头文艺的三七分,显得有些柔弱。

    男人有些累,伸手像拉住身边的甘索,但是甘索身体一侧,将其手掌闪开。

    “我叫盗颜沫,想参加625编号佣兵团,您是团长吗?”

    一般人或许想不到星则渊是这个小团的团长,因为他脸上还有稚气。成熟会像一种气息常伴人身,但是现在他还没有。

    “是!”

    星则渊左手边站着双手抱胸的甘索,右侧的穷凌双手插兜。星则渊看着盗颜沫,有些疑惑的说:

    “你想参加我们?”

    “对!我想成为一个佣兵。”

    “为什么?”

    甘索警惕性很高,穷凌也不差。在甘索问过一句话时,他也问道:

    “那么多佣兵团不选,你为什么看上我们?虽然我们很高兴,但还是要问一句为什么。”

    甘索像是冰,目光充满警惕,上前一步仔细打量盗颜沫一番,他才算放心。

    盗颜沫笔直的站在原地,面对他们的问题,他很正经的回答道: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佣兵,你们的初始任务完成的非常好,所以我想要参加你们。”

    盗颜沫的眼中含着一股热火,他的腰间配着两把古朴的西洋剑。

    西洋剑因重量和作用分为三种,第一种不能用于劈砍,只能刺击的剑被称为“花剑”。它速度最快,重量最轻。然后是重量最重,也是最短的剑是“重剑”,它比花剑短,也不能劈砍。第三种剑被称为“佩剑”,介于二者之间,是唯一可劈砍的西洋剑。

    而盗颜沫配备的,是佩剑和花剑,左花右配,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用剑的好手。背包和服饰的装扮证明他很有钱,这是甘肃打量他得出的结论。

    “我们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我们也不是因为佣兵团可以通过接任务得到高额价钱而成为佣兵的,我有自己要做的事。我们可能不适合你!”

    星则渊说话很委婉,但是盗颜沫看起来很坚定。

    “给我一个机会,星则渊团长!我从小就想做一名佣兵,不是因为他可以赚钱,而是因为这是我想做的事情。我想在各州游历,想在林间挥剑,我不会打扰到你要做什么,我只会帮你。希望你相信我,或者我们可以一起上路,如果你觉得我可以做你的同伴,你们再决定是否将我留下来。”

    拿出自己的身份卡,看过信息,星则渊问:

    “你二十二岁,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但是我得事先对你讲明,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四年后的一场比试,我要战胜自己喜欢的人,又要让她获得冠军。之后这个佣兵团或许会不存在,当然这也是或许!我想告诉你,我们今后不能靠佣兵吃一辈子饭,我怕你现在加入,今后会后悔,我也怕欠你人情。”

    星则渊有些没说清楚,他可没有排练过应该怎么将这段话说的最简洁帅气。他当然希望有人加入自己的佣兵团,盗颜沫叫自己团长,他是第一个叫他团长的人。但是星则渊也不希望因为自己没说清楚就让别人稀里糊涂的和自己长途跋涉。

    黑水州在西域界东部居中位置,离罗兰罗那州有四千多公里,这是他们日后要走的路。

    “不会,四年时间差不多!去黑水州更好,我还想多转转。”

    盗颜沫态度坚决,三七发的头发有几根落到额前,他天中塌陷,印堂眉心隐约相连,双眼迎风落泪。

    “我可以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一颗小星团,一定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确定吗?”

    很少有人可以对一件事情执着到忘我,盗颜沫现在就扮演着这样的一个角色,像是一个追梦人。灯光下一个人,焰火中的孤独都是他的必经之处,他始终朝着前方而去,从没有回头的念头。

    “加入我们可得做好准备,我们可都是怪物!”

    星则渊和穷凌一唱一和的,这些天来,甘索也慢慢习惯了,他也慢慢沉默了。以前刚离开家乡,甘索说话还算多,因为星则渊身边就他一个人,现在星则渊身边有人可以陪他说话了,他也就很少开口。

    他怕自己说话,却得不到爱玛的回答。

    “做好准备,我带了穹庐,粮食和衣物。”

    “我等你三分钟,你好好考虑一下。”

    星则渊三人将背包放在脚边,看着表。

    “不用考虑了,我从家门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好!那走吧!”

    佣兵欢迎新人的仪式是用可以装下一个拳头的大杯子喝酒,然后一起唱歌吃肉。但是他们的仪式不同,他们不是那种狂躁视利的人,也不是从小课文里刻画的那种五大三粗的只会打打杀杀的粗犷汉子。

    他们只是普通人,正如你我一样!

    一路说了很多话,星则渊和穷凌依旧你一句我一句的,像极了“夫唱妇随”。盗颜沫在团里很积极,做饭的时候主动找水,吃饱后又主动收拾东西,他干什么都跑在第一个,很受大家喜欢。

    陌生人和熟人往往只需要几个步骤就可以完成,一是知道彼此的过去,盗颜沫是罗兰罗那州桓玛城本地人,世代从政。

    “我们佣兵团现在需要召人吗?”

    盗颜沫知道一个优秀的佣兵团需要百里挑一的精英,但是现在编号“625”的佣兵团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四个人,已经足够一个佣兵团的雏形,却不够一个佣兵团在外厮杀。

    “我开始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你加入了,就先不着急,等我们到获称佣兵团的时候,再召人。”

    “好!”

    星则渊站在平原之巅,本来只是一个不过十米的小坡,但是在平原上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他是团长,在佣兵团团长那一栏将他的名字写上后,他已是这支队伍的核心。站在坡上,看向远方的路,太阳掩盖人的光芒,令人有些发慌,但是人类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有愚公移山的执着。

    东域界传说:精卫可填海!女娲炼补天!

    多年以后,他们再也没有仰望眼前风景的闲情逸致,因为他们将失去身边的人,也要救回那些沦陷于凡尘的人。最终留下的八人,会带着逝去的两人的心,震撼整个世界。那时候,就算世界政府都要为他们让道。

    谁生谁死,从来都是一件让人好奇的事。但是死亡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因为它是一个必定会将领的节日。

    星辰之下,草原之上,温带气候罕见的龙血树底端,他们走过很多地方,我们暂时将其带过。因为精彩的地方,从来不在散步闲谈的时候,而是在每一次停下脚步的瞬间。

第二十八章 群狼

    人类借助的是绚丽的星神之力,而野兽或者灵兽,还有神兽都只使用日星居曜、月星隐留的力量。当夜晚格外强大的兽从新回到自己熟悉的巢穴,无边无沿的红色太阳带着红色的光和温暖来到人间。

    “起来了!”

    穷凌拍了拍星则渊肩膀,又叫了一声甘索和盗颜沫,再一次上路。六月的天气很热,他们出发的很早,在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的时候,他们就出发了,在野外行动确实有些好处,他们猎杀了两头四阶灵兽,拿到了两块“灵晶”,这些都是不会变质的好东西。

    时间的磨合让四个人有了一点初级默契,在穷凌停下脚步,收敛面色时,他们立马停了下来。

    “停!四周有狼。”

    除了穷凌的灰色背包外,其他三个背包一起落地,发出闷响。背包压倒脆弱的小草,压碎干脆的土皮。

    “狼?”

    星则渊右手快速拔出匕首,和身边的甘索、沫背贴背的靠在一起。目光如扫视战场的虎,甘索双手紧握砍刀。沫双手交叉,右手去拔左腰上的花剑,左手抓住左腰上的佩剑。双臂发力,同时拔出雪白的剑。

    刺啦的声音在刀摩擦刀鞘时清脆发出,令安静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嗯!而且还是二十匹。”

    “这里怎么会有狼?”

    盗颜沫没想到这么快就发生了让人心惊胆战的事,有些紧张的握紧手中的花剑和佩剑。

    “没感应错吧?”

    沫很自然的问了一句,平时他说话都是很小心的,但是现在情急之下,他犯了自己的第一个错误。

    “我是太阳烛照家族的少主,你觉得我会感知错吗?”

    “抱歉!我只是有些紧张。”

    看着四周。

    “能在丛林中不发出一点声音的狼,应该是郊狼,郊狼又称丛林狼。它们一般都单独生活,这里有二十匹丛林狼,应该是人为饲养的。”

    “饲养的?”

    “对!看来我们被埋伏了。”

    沫没想到,星则渊才十七岁,既然知道这么多东西。

    “会饲养郊狼这种动物的,一般都是……”

    星则渊毛孔张开,感觉背后有些凉气。

    “山贼!”

    经验丰富的甘索代替星则渊冷冷的说出这两个字,令沫咽下一口唾液。

    “山贼算什么,有小爷在,你们不会有事的。”

    “山贼就像群居的鬣狗!为了应对越来越强的世界政府军,山贼每次出动的人数都会达到十人以上。这次既然来了二十头郊狼,说明最少有十个人。”

    对于这些,在场绝对不会有人比当过政府军中尉的甘索了解。

    在丛林中,果真有十几人蠢蠢欲动,他们的眼睛像郊狼的冷血竖瞳,让人的汗毛不由自主的竖了起来。

    沙沙沙!

    树叶在颤抖,风在轻微移动,除了穷凌之外,其余人都已经准备好防御。

    “都小心了,应该是山贼想要谋财害命。”

    沫骂出了声,显然有些紧张。

    “这些山贼脑子出问题了?我们像是有钱人吗?”

    星则渊的实力是这里实力最弱的,但是却很冷静。他冷静的像是一位处变不惊的强者,仿佛弹指便可令大地破碎。其实他头脑也在发热,但是他是团长,这个位置的责任让他必须肩负起这个责任。

    “嗷呕!”

    灌木丛的枝枝叶叶在黑黄色的皮毛上刮过,却无法伤到郊狼,较窄的嘴后有着一对比例较长的耳朵,修长的身体在灌木丛中蹿出,像是一道黑黄色的闪电。

    灌木丛的细小树叶在空气中被带动,然后像残花一样尽数落在地面。匹匹肩高半米的凶猛郊狼前掌五趾抓在地上,把泥土勾起向后上处甩,冲出丛林的模样像是开辟新世界的神。

    发达的犬齿和裂齿是擅长快速进攻的郊狼的最好的武器,一下子被二十匹郊狼围住的四个人呈现出一个椭圆形。

    星则渊三个人是背靠背站在一起的,穷凌站在一边,他的实力可以和星则渊他们脱节。

    “好多!”

    尽管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但是眼前围着他们跑的郊狼发出急促的喘气声,慢慢的将沫原有的冷静打乱。

    “小心!”

    快速奔跑是因为要将敌人的目光分散,而出其不意,才是这些被训练的郊狼的本心。

    跃上前的郊狼从一个刁钻的位置扑向星则渊。

    腹部的黄黄色毛皮一下子变的浑黑起来,寒冷的利爪像是要撕开白日。黑夜般的影子带着腥臭的血腥气味前跃,脑中的加速场面一闪而过。

    星则渊想起那个让自己一夜长大的夜晚,快速的反应让他挥出自己右手上的匕首。

    普通的郊狼只是一阶野兽,但是现在扑向星则渊的这只黑黄色郊狼却是二阶的。一颗大星团对应一阶,但是……人类往往因自己造出的武器而略胜一筹。

    手中的锋利匕首切开了毛皮,顺出一条红线,星则渊将郊狼的身体甩向一边,郊狼的爪子顺势在他的手臂上划出一道狰狞的五厘米伤口。利爪像是怼进大地的木桩,猛地移动时,拱出许多黄土。

    “这畜生真是强!”

    星则渊肩膀上的伤口令他冒着冷汗,身边的沫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既然懂专门挑弱的攻击,准备将我们逐个击破吗?”

    来不及拿绷带来绑,星则渊已再次靠近身边的甘索和沫。

    “有小爷在,你们安心的包扎伤口就好。”

    一脚踹开两头郊狼,身长一米的郊狼算是体型大的,但是在穷凌的脚上,只能算是两块被狂风卷过的树叶。用脚踹和侧踢的力道是直拳冲击力的三倍,但是力从地起,一般用腿的人都要有重心稳,身体轻的特点。

    而这两个特点,穷凌都很完美的具备。

    刺啦!

    脚上闪出一道光弧,像是无边无沿的太阳边,极高的温度带着空气炽烧的声音在空气中流下一道道肉眼可见的空气气流。

    脚掌不断甩出,一脚侧踢,身体浮在半空中,凝滞了足足两秒。右脚出,左脚又踢出一脚。

    四头郊狼的毛皮黏在了一块,像是被火燎过。穷凌没有停手,这次,是它们的队伍被打散了。

    “包扎你们的,这些有我就行!”

    穷凌站在三人四周,不断出腿,踢向四周的郊狼,甩的瑟瑟作响的长腿很细,像东域界神秘的武器骷髅棒!

    痛叫几声,郊狼身体摆出一个神奇的弧度,像弯弓一样飞出五十米,撞在一棵树上,它用生命只换来被震落的树叶。

    “火焰之!”

    左脚踏在地面,以左脚为原点,四周十米土地都裂开裂痕,像是干涸的龟裂土地。穷凌提起右脚,从右伸到身后,转而猛地出腿。脚掌的火光在接触到郊狼的那一刻,浑身的毛皮迅速开始燃烧。熊熊燃烧的大火“嗤”的一声爆发,穷凌大腿发力,带动小腿。

    火焰是强悍爆发力的代言词,燃烧着的郊狼带着火焰和嗤嗤声飞出百米,令其他三只郊狼全身着火。长腿旋转,笔直的一字马展开,一般男人都很难做到这个动作,因为会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但是穷凌很轻易的做到了,脚掌猛地下坠,令脚下的一头郊狼身体化为粉碎。

    冲出的身体又是两脚,四只爪子在土壤里刨了两下便不再动弹。而轻盈的身姿做完一整套动作才用了不过五秒的时间。

    五秒,一大半郊狼已经没了,剩下的孤零零的郊狼胆怯的不敢向前。然而,穷凌脚上的光弧还没有消失,脚掌一出,一道火焰在空气中摩擦,燃烧的火苗在空气中舞动,像是艺人手持火把在舞台上起舞,用口中的液体燃料掠过火苗形成散开的火焰。

    强盛的火光即便在白天也一样扎眼,在火光中,四头郊狼倒在地上,头顶的火焰像是剑刃一样刺穿他们的身体。最后一只郊狼胆怯的看着穷凌,舔了一下鼻子,仓惶的往丛林里跑。

    脚掌一转,脚下的火狐带动一道燃烧的火星在空气中扫出一道一米长的焰火。随之,挡住了前来的三道箭矢。

    砍刀一刀砍断箭身,甘索看向四周,他听到了从箭囊中取箭的声音。

    箭矢在空气中划过一个弧度,搭在弓上,和良木做的弯弓发出一道不算大的声音。

    “有射手,都小心!”

    甘索吼了一声,虽然知道人在那个方向,但是却不知道如何进攻。箭的普通攻击距离是两百米,甘索看了一下四周,扶起简单包扎住伤口的星则渊。

    “四爷,这些人既然把咱们的狼都杀了,咱们就把他们杀了喂狼崽。”

    “放箭!”

    手掌一倒,四周的箭矢对准四个人的额头,拉开弦的手猛地松开。

    “锵!”

    砍刀抡动,一道道箭矢不断被甘索手中的砍刀从中斩断。沫右手上的花剑不断挑动,灵活的像是飞行游动的螭龙。花剑自由伸缩时,带着呼呼的破风声在耳边响出。

    “看老子一枪爆了你们的头,敢杀四爷的狼?”

    拉了一下手中铁制武器的火绳,没穿上衣的男人在隐秘处升起火焰将其点燃。在火绳兹兹燃烧时,男人连忙用手中的火绳枪对准眼前一百二十米外的四个人。在选择目标时,他犯了一个错误,选了一个自己不该选的人。

第二十九章 狙击手

    漆黑的**枪是致命的直刺心脏的刀,在瞄准对象的那一刻,火绳已经燃烧到一半了。

    “叫你杀狼!”

    眼中的怒火让这个说话含糊不清的流着憨口水的男人紧抓手中的**枪,对准四人中最高的男人。

    一百二十米外,白净的穷凌转身晃动黑色的头发,当风穿过发梢,男人的目光看向这边。他凶狠的黑色眼睛和头发一样玄黑,一道和脚上相差无几的光弧闪出,炽热的温度令四周开始升温。

    冰冷的怒目慢慢燃烧,斑斑点点的眼珠像是有着耀斑的太阳。

    汗水不断落下,夸张的像有一桶水在说话含糊不清的男人头顶灌下。紧张的双齿打颤,穷凌释放出来的力量令草尖燃烧,火绳在他慌张时燃烧到头,令黑**开始释放爆炸性的力量。男人傻乎乎的站起来举枪,枪膛里的**已经推动弹丸。

    “叫你杀狼!”

    吼了一声,穷凌脚背踢出一块石头,快速前进的石头像箭矢一样穿过憨子的胸膛,令其砰的倒在了地上。

    “砰!”

    黑**炸开,推动弹丸的声音比两块光滑的大石头对撞要清脆的多。猛地冲出去的弹丸因为男人的倒下改变了方向,枪声刚过,引起穷凌注意时,星则渊的胸膛受伤。

    之前包扎好的右臂捶了下去,星则渊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胸膛,上面的鲜血在飞速涌出。然后出现在星则渊脑中的,是一阵紧接一阵的剧痛。那种感觉像几十条毒蛇同时咬向他的胸膛,令其身体倒退两步。不管甘索如何扶他,他的身体就是站不起来。

    “喂!星则渊!”

    “团长!”

    四周的动作变得模糊,甘索扶着他,四周想起山夫的喧嚣声,但是在星则渊的眼中,盗颜沫捂住他的胸口,他看不清盗颜沫分成三四个的面孔,只感觉自己的呼吸沉重,大脑的反应速度和思考都变得缓慢,眼前也铺上一层红布。

    “我……在哪?”

    “别说话!”

    盗颜沫快速做着紧急治疗的方法,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没事吧?”

    一脚将冲下来的人的胸膛踹扁,穷凌问道。

    “暂时没事!他的软甲被破开了,软甲的铁片刺进了胸膛,我们得抓紧时间,要是失血过多会有危险。”

    盗颜沫按下几块布,背后被山贼拉了一刀。

    “啊!”

    火辣辣的疼让他抄起花剑,挑向敌人的喉咙。

    “四爷,憨子死了!”

    “我就说不要用从政府军哪儿抢来的火绳枪,那是他们研发到一半的半成品,算了!死都死了,上去把这些人都杀了,平时几个佣兵几头狼就可以解决,结果今天碰到个硬茬儿。把他们都杀了,用来养狼崽,该死的。”

    啐了一口,脸上满是红疮的四爷让身边十个大汉一起上。

    “维克,老子来帮你!”

    维克的身体向一边倒去,胸膛上还发出些焦臭味儿,在维克倒下的那一刻,这个光膀子的胖子眼神呆了。因为维克身前的那个瘦弱的男人,脚掌上的光弧已经带起火星。

    “喝啊!”

    左腿膝盖弯曲,小腿发力,伸直的右腿径直的冲向扑来的胖子的脸。

    “兹”

    像是一块肥肉丢进滚烫的铁锅上,穷凌速度加快,左右转动身体,十几个人瞬间躺倒一半。穷凌从来不会留情,要么动手拿命,要么安静。

    “穷凌,把星则渊带到近处的城镇,我们稍后就到。”

    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甘索手中的砍刀面向亡命之徒从来不会留情。这是一个表面和平的年代,所有上山做山贼的人,手中都有几条人命,所以甘索杀起人来不再犹豫,因为不足为惜!

    “快!团长出血太多了。”

    沫吼着,发型散开,结合着汗水拖在额头上。

    “好!你们小心。”

    穷凌身体一转,右脚搭在一块大石头上,当他的身体转动时,带动其旋转,随之快速飞了出去。

    两百米外的所谓的四爷,死在其下。

    脱下背包,背起星则渊,穷凌身体依旧很轻,起身将两个挡路的山贼头颅踏进土中。这是甘索第一次感觉穷凌的暴力原来这么好,要是没有他,他们必死无疑。穷凌离去的速度很快,一眨眼就消失了身影。

    身边有五个人围了过来,他们看着穷凌那个煞神离去,心里宽松了很多。他们斗不过他,活下来都是一种幸运,但是对甘索和沫,他们可不害怕。

    “甘索大哥,小心了!”

    “放心,这几个小杂毛还是可以对付的。”

    半透明的胸膛中浮现出一颗橘色的星团,所有的星团都是这种颜色,橘色是介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的混合色,代表骄傲、繁荣、智慧、阳光、活力、朝气。它是最欢快的光辉色彩,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颜色,同时,也代表着星辰光辉的力量。

    星团开始闪耀,眼瞳微微变色。

    “一颗大星团?还有一个小的?”

    围过来的五个彪悍的山贼看到甘索感受的两颗星团,顿时吃惊,等他们退后一步还来不及离去时,甘索的胸膛内,已经出现了两颗大星团。惊愕的五位山贼实力最强的只能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两颗小星团,相比之下,根本不是甘索和沫的对手。

    但是……他们已经跑不掉了。

    先不说甘索对山贼恨之入骨,沫刚加入这个佣兵团,团长就受伤,他岂会放过这些人。

    “你们伤了我们团长,今天必死无疑!”

    额前的头发开始浮动,星团的力量所产生的气让他身体表面像是有一道道小风。

    “我们老大可以召唤一颗星神,你们最好小心点。”

    狐假虎威的大汉准备往回走,但是挡在他面前的,是快步走过来的甘索。

    “哦!有本事叫他来找我们啊!”

    “你可想好,我大哥就在狼山上,杀了我们,你们会死的很惨。”

    下山收集粮食的他们离大本营还有两座山的距离,怎么可能叫来他们口中的可以召唤一颗星神的老大。五个人顿时怂了,但是当山贼的人都是不怕死的,现在一个劲儿的怒瞪甘索和沫。

    沫心里稍微有些动摇,但是甘索的一句话,让他刺出手中轻巧的花剑。

    “我们是红盾佣兵团,提前告诉你名字,你伤了我们团长,再怎么瞪都没用。”

    沫是有实力的,但是却下定不了杀人的心,但是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当你拿起武器冲向对手时,下意识就要令对方置于死地,在比试闹出人命的不是少数,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而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倒下。

    左手反手拿佩剑,稍重的剑可以别开并且挡住敌人手中的刀剑,而他惯用的右手的花剑,则可以用来刺穿敌人的心脏。

    花剑的技巧在于快,每一次刺击都能刺开软甲,软甲可以防护大刀的砍,却挡不住这种剑头小的花剑。因为它会携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每个小孔侵入。

    福伊尔和赛博尔分别是花剑和佩剑的名字,光滑如镜的上好的佩刀换为正手,挡在左肩上,右手的花剑随着手腕灵活一挽并在胸边,在剑尖上的寒光闪烁时,花剑像杀人蜂的蜂刺径直刺出。

    血将软甲染成暗红色,大汉忍着痛,又要劈出手中的刀。

    “两颗小星团,力量还可以!”

    花剑卡在软甲上,沫的手掌带动佩剑挡住大刀,然后冲上右侧砍向朝着自己而来的陌刀。

    “既然用陌刀,真是侮辱这种好刀了!”

    “老子温家的陌刀,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沫劈出手中的剑,一开始还不敢下手,但是他手臂上的血流动,背上的疼痛还在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佩剑刺进了大汉的胸膛。双手猛地一拉,刺进胸膛的佩剑带起暗红色的血。回头看那个拔出自己软甲上的花剑的汉子,沫摆出一个弧度,扔出了手中的佩剑。

    所谓的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能从外貌看出一个人的内心,而是一个人的外貌,不能完全体现他的心。沫看起来是那种很和善的人,但是现在动起手来也毫不留情。掷出去的佩剑没有像戏剧里那样插进敌人的眉心,而是刀柄着甲,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丝毫没受伤,只是咬了咬牙,就冲了上来。

    “你们杀了他,肯定不得好死。”

    那个汉子看了一眼手持陌刀的死去青年,大吼着。

    在没有获得星神之前,所有拥有星团的人的差距都很小,所以沫没想着上去空手接白刃,而是转身捡起地上的大刀,然后脚步扎紧,站在原地。脚掌摩擦,大刀抡动,猛地一刀斜着砍出,双刀对碰,汉子胸膛刺痛。沫紧咬牙关,跳起来令大刀旋转一周,抹过汉子的喉咙。

    “你有些慢!”

    上去补了一刀,一边的甘索已经把四个背包都拿过来了。

    “抱歉!”

    看着四周全是鲜血,鲜花被尸体压倒,黄土变成了红土的样子,沫有些受不了,但是为了不让自己丢人,他勉强的收起自己的剑,然后背起甘索给他准备的稍轻的两个包。

    “你是第一次杀人吧?”

    刚战斗完,他们就必须要走了,在这里二十公里左右地方有一小镇,穷凌和星则渊应该去那儿了。

    “嗯!”

    “看得出来,你有些犹豫。”

    “我以后一定不会犹豫,对这种人更不会手下留情。”

    沫平时很少和甘索说话,因为穷凌话已经够多了,以前他感觉甘索挺冷的,但现在却感觉他很暖心。

    “嗯!手上和背上的伤都没事吧?”

    “没事!”

    “你先简单包扎一下,我们先去找星则渊和穷凌,稍微加速应该两个小时就能到。”

    沫挺了挺背,甘索是久经战场的老手,这次战斗没给他身上带来半点伤,但是沫不同,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之局。

    当躺在地上的山贼的身体开始变得冰凉,一只鹰隼在天空盘旋,鹰隼落在地面,用血把自己的鹰喙染红,然后飞回一个山洞。

    大约两个小时后,甘索和沫站在一家旅馆前,一脸的懵!

    “他们不在这?”

第三十章 重伤

    甘索和沫用了两个小时到达小镇,找遍了小镇里的三个旅馆,却没找到星则渊和穷凌。这是他们找的最后一家。眼前的老太太满脸皱纹,已到米寿之年。

    “你说你的同伴受伤了是吧?”

    “对!还受了重伤。”

    “尼米兹镇的医馆都比较小,一般都会在旅馆里进行大型医治,我看你挺懂行的,怎么没想到他们去大地方了呢!比如说五十公里外的桑塔城。”

    “五十公里?”

    甘索皱了一下眉头,然后鞠躬说道:

    “谢谢大妈,麻烦给我们开间房。”

    “好嘞!今晚养伤,明早再走。”

    点了点头,提着背包一边上楼,沫一边问。

    “这个开旅店的老太太怎么什么都知道?”

    “年龄大了,阅历自然就多了,或许她年轻时也和我们一样在外跑过呢?”

    “有道理!甘索大哥,你真聪明。”

    沫学星则渊,也这样叫甘索。

    “我比你大!”

    “团长不会有事吧?”

    “应该不会,这些天我看穷凌对我们还是很友善的,不然他就不会带星则渊走了。”

    “我感觉他这个人挺骄傲的,但是又像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点了点头,沫不是那种喜欢背后说别人闲话的人,特别是在这个佣兵团中,他是一个后来者,所以每方面都做的很到位,甚至无可挑剔,为的就是融入进去。

    “把衣服脱了!”

    甘索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药膏,没有涟漪的眼睛看着沫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后背,和背后二十厘米长的伤痕。

    “我可以自己来,要是甘索大哥你累了的话……”

    “别动!”

    平时甘索的话不多,但是他给自己抹药的样子,让沫感觉很温馨。他就像大哥一样为自己的弟弟抹药,脸上还带着一点紧张,怕自己下手重了,弄疼沫。沫感觉到非常温馨,这种温馨和在家中感觉到的温馨不同,他那带着官腔的父母从来都没有给他带来过这种感觉。

    “甘索大哥,我还是不放心团长!他年纪有点小,你为什么要跟着他出来做佣兵呢?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单纯的想问问。”

    沫说话很简单,但是又带着一丝繁琐,因为他怕自己说错话。

    “他年纪确实不大,但是态度坚决,我感觉跟他出来不会有错。”

    他们彼此不算特别了解,只知道彼此是哪里人,知道今后统一的目标,却不知道彼此的过去。

    “我也觉得团长有一种很强的毅力,前几天我看他在河里洗脚的时候脚上全是水泡,但从来没落下过队。”

    这件事甘索不知道,听沫说了,他感觉自己不会后悔这次远行。

    “嗯!”

    拍了拍精壮的肩膀,甘索简单的吃完饭后就开始洗漱,期间没有一句话。

    “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早出发。”

    “好!”

    也吃了些东西,在旅店的人将残羹收走后,他洗了个脚,然后倒头就睡。在双人间中,两人睡得很死,但是他们已习惯性的穿着衣服睡,他们的武器摆在隐蔽的一伸手就可以抓住的位置。

    在桑塔城的一间大医馆中,白色的水晶灯令气氛有些压抑,在同样白色的走廊里,一个黑发男子坐在铁椅上,时不时看一眼身边亮着温馨光芒的房间。

    一个穿着白衣的胖男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身上有点血迹,显得有些惊悚,这种神圣的衣服是不能玷污的。

    “没事吧?”

    “没事,幸亏你送过来的及时,不然就要失血过多了。我们会将他安置在病房里,明天你才能看望,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好!钱会过两天交给你们,你们要代小爷照顾好他。”

    “为医者救人为先,除了必要的费用,我们桑塔城第一医馆从来不乱收费。”

    “谢谢。”

    穷凌说完,离去的身影在白色的灯光下拖得很长,又有些孤独,他的影子是唯一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伙伴。

    “又要来了吗?”

    抓着掌心大的玉佩,上面的光芒释放出来,点点的红色和白色像是高温的烈日和惨淡的月光。其上偏浮夸的图案代表着神兽太阳烛照和太阴幽荧,这是母亲用她和父亲的陨星玉佩融合在一起送给他的,但是已经慢慢掩盖不住他的气息。

    走进人最多的赌场,穷凌坐在一个角落喝免费的茶水,他身无分文,只坐在原地发呆。谁都不管他,在喧杂的赌场,他是最可怜的一个,像是孤独游走的鬼魂无人理睬。看着赢的人张开嘴大笑,看着输钱的人垂头丧气,骂天骂地……

    一些人不顾家里的孩提妻子,红着眼睛想要加入赌局,以为自己可以将昨日输的钱赢回来,却浑然不知铺着红布的桌子下的玄机。

    形形**的人像是彩坊,穷凌平淡的看着一切,即便看透也不说透。口中的茶水有些涩,但是廉价的茶水并没有被穷凌唾弃,在他最艰苦的时候,他险些饿死。

    “孩子,走!别回头,走!别让这些人找到你!”

    温柔的母亲把他放到摇曳的像是一片树叶的小船上,用自己的力量牵动月光,令小船经过的海面布满白霜。

    “妈妈!”

    “妈妈!”

    撕心裂肺的吼叫,穷凌飘到大海上,孤独的只有水天相接的月光为伴。穷凌蜷缩在小船上,饿了很多天,被一个商船的船长救了起来。

    “孩子,你怎么了?你的妈妈呢?”

    “妈妈被杀了!”

    穷凌可怜的哭了,崩溃到边缘的男孩终于哭了。

    “你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没有!”

    “老板?”

    大副看了长着大胡子的船长一眼。

    “把他带上,这大海茫茫的,不救他就得饿死。”

    “谢谢!”

    穷凌对长着大胡子的老板说,他从小就被妈妈教要有礼貌。他站在船舱前,不知道怎么开这种铁门。

    “孩子,别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后只要你有什么不懂,都要问我,好吗?只要你问,我就会教你,然后你就可以学会怎么做了。”

    老板帮他开门,带他去吃美味的金枪鱼。

    “如果你哪天找不到亲人,就回来吧,我还缺个儿子呢!”

    带着三个穿着公主裙的年龄大小不一的女儿站在码头,大胡子老板比尔德为他送行。

    “大副,你可得把他安全的带到卡兰罗拉州。”

    “放心吧!”

    穷凌站在后甲板上对着大胡子比尔德挥手,其实他在骗他,他早就没有亲人了,他之所以离开,是为了让比尔德一家人可以活下来。这个有着美满家庭的大胡子有些钱,和自己的妻子生了三个可爱的女儿,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就让他们一家人受难。

    已经在他身边呆了三年,早已足够了!穷凌从南德州到了卡兰罗拉州,开始了自己的“寻亲之旅”,他在市场中流浪,灯光下孤独的背影,最热闹的人群中最孤独无伴的那个人就是他,他走过太多地方,就是为了躲避那些无处不在的人的追杀。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及时逃到元初界边界的妈妈,不还是被追到了吗?所以他靠着龙泉山涧前进,一边变强,一边流浪。无数个日子都支身一人……

    苦笑一声,想什么呢?

    和星则渊他们在一起,让他感觉有了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他拿着星则渊之前给自己的钱,出门买了一些吃的,天已经亮了,在红灯绿酒中,时间会过的很快。而对于穷凌来说,赌徒醉生梦死的地方也不过如此,只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罢了!

    “好些了吗?”

    医馆不让星则渊吃肉包,穷凌就一个人吃完了,他食量很大,一个人吃了足足十个。

    “好多了,就是胸口还有些疼。”

    星则渊自己喝带着金瓜的稠粥,胸膛上的伤口不深,他感觉自己恢复还挺快的。

    “当然疼了,你躺几天吧!两天后就差不多可以出去了。”

    “甘索和沫呢?”

    “他们马上就来!这段时间没事,我们聚集后等你恢复再走。”

    “好!刚好让沫和甘索大哥也休息休息,他们应该也受伤了,特别是甘索大哥,他之前受的伤才刚好没多久。”

    “你想的倒是多啊!”

    “我可是团长!”

    气色不好的偏白色脸上露出些笑容,星则渊笑了笑。

    “是是!”

    穷凌打了个哈切。

    “等他们来了,我也得去睡一觉。”

    “辛苦你了!带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

    “辛苦倒是不辛苦,但是我可能要离开你们了。”

    穷凌的目光有些惆怅,但这并不意外。星则渊倒有些激动。

    “为什么?”

    “因为要是我留下的话,你们会遇到危险。”

    “那就让危险来好了,我从来就不知道危险是什么?”

    “口气不小啊!小爷都害怕的东西,你不怕?”

    “我们可是佣兵团,是一个团队!”

    穷凌没在意的笑了一下,和星则渊开始没东没西的聊起天来,星则渊也很快忘了穷凌说的话。

    等待甘索和沫来后,和星则渊见了一面,然后四个都有些疲倦的人在白天就开始大睡。换了一次药,沫的伤痕也好了许多。至于甘索,一直都没什么大问题。

    一觉睡的天昏地暗,他们睡了将近十八个小时,从上午睡到第二天一早。之前一战,让他们知道了什么叫人多势众,所以甘索也去招了人。只不过在佣兵之家挂了帖子的他们,还不知道有谁愿意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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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隐曜介绍:
据说,世界上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不是偶然!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两点画线,一线化星轴,一点成乾坤。还有一点,暂化遍天星辰,缓视菩提天下。光之隐曜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光之隐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光之隐曜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