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永生的灵魂
路易斯猛的看向他,“你说什么?”
埃德加微笑着说道,“说起来,我对暗夜森林的了解程度,应该远远胜过绝大多数人了。”
路易斯有些着急,“亡者之河,死去的是谁?”
捣蛋鬼们说道,“是黑暗一族的臣民。”
埃德加说道,“具体的经过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这里有许多黑暗一族的亡魂。”
捣蛋鬼咬牙切齿地说道,“那些蜘蛛不敢到这里来,就是因为这条河。”
“它们背叛了黑暗一族,如果跨进这条河,就会被亡灵吞噬。”
“只有王族的黑魔气可以让河底的灵魂解脱。”
路易斯想起之前看到的景象,忍不住看向了自己的手。
“可是,如果解脱了,它们会去哪里?”
“它们会回归黑暗界碑,等待转生。黑暗一族的灵魂永不灭亡,是有人把它们拘束在了河底,做孤魂野鬼。”
路易斯看向埃德加。
埃德加耸耸肩,“别这样看着我,这条河出现的时候,我可还没出生呢!”
科林冷哼一声,“肯定和光明教会脱不开干系。”
路易斯就要从斯托内身上跳下来,埃德加拦住了他,“别冲动,小家伙,以你现在的能力,是无法把黑水河的亡灵释放出来的。”
“你刚才已经看到了河底的亡灵了吧?是不是觉得神情恍惚,难以自控?”
埃德加摸了一把自己的白胡子,“虽然我是个光明法师,但是作为一个朋友,我想我还是有资格规劝你的。这些亡灵被镇压这么久,心性多少会有些变化,没有十足把握,最好不要冒这个险。”
路易斯犹豫了一会,气愤地锤了一下屁股底下的石头斯托内的手掌。
“啊,抱歉,斯托内先生。”
斯托内不明所以。
埃德加打趣道,“我想它不会介意你给他挠痒痒的。”
路易斯咬着嘴唇,非常不甘心就这么走了。
路易斯看着手上的镯子,眼睛一亮。
托比魔盒里也有从他身上吸收的黑魔气,也许可以试试?
他跳下来,把镯子拿下来,一手抓着一边,另一边靠近水面。
水面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路易斯感觉到一阵巨大的吸力,整个人不受控制的跌了进去。
“路易斯!”
众人惊呼的声音透过水面传过来,路易斯在水底,看着他们的影像随着水波变得扭曲起来,声音也变得不真切。
他感觉到四周巨大的压力,随后,就陷入了深深的黑暗之中。
“快,快把他捞上来!”
埃德加的法杖射出巨大的光芒,净化了周围一小片河水。
矮人们七手八脚地把路易斯往外抬。
“现在可怎么办呐!”科林浑身都湿透了,打着哆嗦坐在地上。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状态,这点挫折还难不倒他,让他为难的是昏迷不醒的路易斯。
泰兰德念着咒语,过了一会儿,说道,“不对劲啊,他并没有呛水,也没受伤,为什么醒不过来?”
埃德加叹了口气,“他的灵魂被拖到了水底,等等看吧,就看他有没有本事回来了。”
科林跳了起来,“要是没回来,岂不是就变成了活死人?!”
捣蛋鬼们围在路易斯的旁边,显得有些担心。
这边众人忧心忡忡,而坠入水底的路易斯,则满脸好奇。
他感觉自己变得非常轻盈,而且在水底下,居然可以不用呼吸!
水下是一座庞大的宫殿,里面全是穿着重甲的士兵。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商贩和农民。
路易斯沿着通道往里走,沿途的人见到他,纷纷跪拜。
这条路非常漫长,但随着路易斯向前走,他发现,其实越往前的人,身份越高贵。
就这样不断地向前移动,路易斯终于看到了通道的尽头一个漆黑的王座。
“恭迎吾王!恭迎吾王……”
周围的人都叫了起来,在路易斯耳边形成振聋发聩的呐喊声。
这时,路易斯感觉胸口处有一只手按压下来。
“这能行吗?我都说了,他没溺水。”
诺玛说道,“试试看吧,万一真的呛水了呢?”
说着,她一边按压着路易斯的胸口,一边喊着他的名字,“路易斯,路易斯,快醒醒!”
“恭迎吾王!”
“路易斯……”
路易斯捂着脑袋,“谁,谁在叫我?”
路易斯看着周围的人,他们的身躯忽隐忽现,在某个瞬间,变成了一群可怕的亡灵!
“埃德加!快过来看看,他的眼珠儿在转!”
诺玛喊道。
埃德加走过来,惊喜的说道,“看来有效果,继续。”
路易斯感觉周围的脸变得可怖起来,“你们是谁?”
“我们是您忠诚的奴仆,王啊,留下来,在水下王国做我们永远的君主吧!”
路易斯往后退了一步,“不,我不是你们的王。”
在这一瞬间,亡灵们的表情变了,他们的眼里流下血泪。
“您怎可抛弃您的子民,我们在水底三千年了!”
“我们在此游荡,不得安息!”
“路易斯,你能听见我说话吗?快醒醒!”
路易斯感觉耳边的声音清晰起来,“是诺玛!”
他看着这些亡灵,郑重的说道,“我一定会救你们出去,请相信我,你们的苦难不会太长久了。”
亡灵们似乎陷入了挣扎,最后,最前头的一个亡灵对着路易斯跪拜下来,“吾王,请务必记得回来解救吾等。”
路易斯抬起手,“我以尼卡斯之名起誓,一定会于苦难中解救你们。”
那亡灵走近了,路易斯看着他漆黑一片的眼眶,却感觉有两道温和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您的眼睛很像她。”
路易斯看着他,说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亡灵行了一礼,“吾名米诺斯,曾是尼卡斯的侍卫长。”
路易斯拍了拍他的肩膀,“米诺斯,我一定会找到办法解救你们,但我现在需要回去,你愿意相信我吗?”
米诺斯跪倒在地,“米诺斯永远是您的奴仆。”
他低着头,抬起双手,托举着一块紫色的宝石,“这是黑暗一族的至宝,爱丽舍宝钻,请您妥善保管。”
路易斯摇摇头,“我不能拿走你的宝物。”
“爱丽舍只有在尼卡斯的后代手里,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米诺斯跪在地上没有起来,路易斯只好拿起这颗鸟蛋大小的钻石,攥在手心里。
下一瞬间,他就离开了这里。
诺玛松了口气,“你可算是醒了。”
第六十章 极乐之眼
诺玛关切的看着他,随后一声惊呼,“你的眼睛!”
路易斯不明所以,拿起阔剑,根据剑身上的反光看了个大概他的左眼变成了紫色!
路易斯忽然想起,米诺斯赠与的宝钻,他张开手,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路易斯一时有些着急,那东西一看就是珍贵之物,米诺斯把它托付给自己,自己却把它弄丢了!
“你在找什么?”诺玛问道。
“一块宝石。”
“你……应该是产生幻觉了吧。我是说,刚才你在水下,也许是做了一场梦。”
路易斯摇摇头,“那不是幻觉,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
科林说道,“他们偷袭了你。”
路易斯辩解道,“他们只是有些心急。你们不知道,他们在水下有多痛苦。”
科林嗤笑一声,“水底下能有多痛苦?”
“他们的身上都是灼烧后的痕迹,那些水对他们来说,如岩浆一样滚烫。他们死后,身体被黑水河吸收殆尽,灵魂被拘禁在河底。”
路易斯眼神中带着怜悯,“他们已经在水下承受了几千年的折磨了。”
科林梗着脖子,“你大可以一直这样想,可怜人做了错事就应该被原谅?路易斯,你刚才差点就死了!”
他指着诺玛,“想想诺玛小姐吧,她一直守着你。”
诺玛嘀咕到,“忽然说我干嘛?”
路易斯回头,对着她笑了一下。
埃德加这时说道,“我们向前走吧,沿着这条河,还有好长一段路呢。”
科林骑上小马,感觉到浑身发冷。
这时候他才想起自己浑身湿透了,“臭小子!”他骂了一句,才愤愤地催着小马往前走。
路易斯还在想着宝钻的事,还是斯托内自己把他托举起来的。
“斯托内,你对矿石最了解,你有看到一颗紫色的宝石吗?”
斯托内看着他,说道,“眼睛。”
眼睛?
路易斯看着剑身反光下,变成紫色的左眼。
这颜色十分瑰丽,还带着一股莫名的魔力。
路易斯注意到,周围的景色变了。
在左眼中,暗夜森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
而他的右眼中,这里依旧是一片黑暗,只有埃德加的法杖,发着微光。
原来米诺斯所说的,爱丽舍宝钻只有在王族的手上,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实力,是这个意思。
爱丽舍在黑暗一族中,是极乐的意思,因此路易斯把自己的左眼,叫做极乐之眼。
沿着河岸,几乎没有其他生物的踪迹。
在这种幽静的环境下,时间显得格外的漫长。
路易斯注意到,矮人们的衣服都湿漉漉的,皱巴巴的贴在身上,他忽然愧疚起来。
难怪科林要不高兴,大家冒着风险救他,结果他一醒过来,就开始为“行凶者”说话。
“科林……”
“叫我干嘛!啊!我要气死了!你这个臭小鬼!我应该把你重新丢到黑水河里去!”
路易斯捂住了耳朵,科林的喊声简直震耳欲聋。
邦比震惊道,“你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儿?”
科林自己没有孩子,这一路上,他都把路易斯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
直到现在,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路易斯的父亲,不应该太过僭越。
科林悻悻的闭了嘴。
“科林,我很抱歉,我不该那么莽撞,让你担心。”路易斯满含歉意的说道。
科林偷偷往他的方向瞄了一眼,咳嗽了一声,没再说话。
但路易斯能明显感觉到,他已经不生气了。
这时候,一群蝙蝠呼呼啦啦地飞过来。
“该死!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路易斯说道,“是蝙蝠。”
他话音刚落,埃德加就回过头,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说实话,连埃德加都是通过经验判断的,这里的环境昏暗,大家都看不清。
但路易斯这个样子,明显是能看清的。
其实这个时候,基本已经不需要埃德加领路了,但路易斯却没想挑明。
捣蛋鬼们悄悄地告诉他,是埃德加净化了一部分河水,其他人才能下去救他。
这至少说明,埃德加确实没有站在他的对立面。
如果这个法术高强的老人想要害他,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何必在这里演戏呢?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身上东张西望,毕竟他的眼睛出现了变化,而他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心性自然还是很跳脱的。
诺玛奇怪的说道,“你干嘛扭来扭去的?”
黑暗中,诺玛只能大概看清路易斯的轮廓,根本看不出他在四处张望。
更何况这么黑的环境,谁能想到他能看清东西呢?
路易斯抿着嘴,看着蝙蝠们飞过了黑水河,向着外圈的蜘蛛们发动了攻击。
之前追着他们不放的大蜘蛛们,居然是这些小蝙蝠的食物。
当然啦,这些蝙蝠只是比蜘蛛小,实际上它们的翼展怎么也有一人的身高那么长了。
“那些蝙蝠在吃蜘蛛。”
坐在他旁边的诺玛有些惊讶,小声的问道,“你能看见?”
路易斯低声回到,“从河底回来之后,就能看见了。”
两个人在高处说着悄悄话,其他人只能听见两个人在嘀咕什么,却听不清具体内容。
泰兰德促狭的说道,“路易斯,你在说什么呀,泰兰德姐姐也想听听!”
科林笑话她,“你都能做路易斯的妈了,还姐姐,不害臊!”
泰兰德生气的说道,“你之所以单身,都是有原因的,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科林满不在乎,“我最起码结过婚,你呢?”
“哼,注定孤独一生的老混蛋!”
路易斯笑着对诺玛说道,“他们又吵起来了,我想我不用解释什么了。”
科林这时候抱怨道,“这衣服什么时候能干透啊,我现在感觉像是掉进了沼泽里,浑身黏答答的,喘不过气来。”
卢比说道,“如果一会我们能休息一会的话,也许可以点个火堆烤一烤。”
听了这话,埃德加无奈的说道,“如果这里能点燃火焰的话,我就不会用法杖来照明了。虽然我的法杖并不名贵,但它最起码不是个烧火棍。”
科林泄气道,“那可怎么办,等它自然风干?不知道要多久!”
埃德加伸出手,“让我来吧,虽然这里对我的压制很大,但我至少能帮你烘干衣服。”
第六十一章 地图毁坏
如果让光明教会的人知道,埃德加用光明法术烘衣服,恐怕要惊掉下巴了。
毕竟光明法师在外界颇受爱戴,没有谁会让他们做这种杂事。
然而矮人们是不太分高低贵贱的所在,因此一听埃德加的话,他们就立刻下了马,在埃德加面前排起了队。
“那么我要开始了,科林、都林、邦比、卢比、班多、邦多、奇力!好了!”
矮人们感觉自己在一个小太阳中间,然后衣服上的水分嗖得一下就干了。
干爽的衣服让人舒服多了,科林真心实意的道了谢,才爬上了自己的小马。
路易斯悄悄和诺玛说道,“我发誓,这是科林最讲礼节的一次。”
“嘿!臭小子!你在说我坏话,我都听见了!”
路易斯和诺玛对视一眼,捂住嘴巴。
就这样,他们又走了几天,直到黑水河也离他们很远了,直到路上再也看不到那些闹哄哄的蝙蝠。
在此之前,路易斯帮助大家,装满了水囊。
终于有一天,埃德加说道,“再往前走就能出了这片森林了,祝你们好运!”
科林这次不在意人多不多了,他带着不舍,说道,“埃德加,你一定要留在这里吗,这里黑漆漆的,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走,我愿意分你一份……”
埃德加打断他,“抱歉科林,我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所以不能和你们同行。不过我之后的方向和你们大致相同,也许某一天,我们还会再见的。”
路易斯觉得,茫茫人海,靠这种几乎不存在的缘分再见面什么的,几乎是不可能。
但他们之前已经说好了,出了森林就分开,总不好破坏诺言。
好吧,科林可能已经破坏一半了。
不过埃德加意志坚定,决意留在这里,众人只能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去往下一个地标。
等大家沮丧的走出暗夜森林,外面正值白天。
科林从怀里拿出羊皮卷地图,感叹道,“幸亏这东西不是竹纸做的,不然落了一次水,我们的行程可就泡汤了。”
不过还是有些小麻烦发生的,科林表情凝重的说道,“中间有一段地图已经模糊了,不过地标还在,我们下一个要去的地方,是熔岩山脉。”
他耸耸肩,补充道,“但是怎么去熔岩山脉,我也不知道,这段路的地图已经模糊不清,我们只能通过大概方向往前走。”
泰兰德看着自己快要干瘪的水囊,抱怨道,“这让我感觉挫败,好像没了埃德加,我们就一无是处了。”
路易斯举起双手,“别这样,女士,我们还需要士气走完接下来的路程。”
“虽说地图毁坏了,但是大多数要去的地方和终点的所在,我们都是知道的。”
路易斯安慰大家,“虽然接下来的路可能会有点绕远,但是我们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向走,一定能到达终点。”
矮人们兴致缺缺,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更何况这群人里,最渴望宝藏的可不是路易斯,毕竟他还不知道自己要一堆金子干嘛呢。
而矮人们则不同,在他们眼里,金子不仅是金子,还是新的工坊、熔炉、美酒、漂亮的女矮人的青睐,等等等等,这样具体又美好的愿望,才使人更加有干劲儿。
奇力说道,“我们在这儿唉声叹气有什么用,快点,都加把劲儿,没准我们穿过这片石子路,就能到熔岩山脉呢?”
泰兰德蔫巴巴的,“这对我来说可不算鼓励,那种地方肯定不适合骑马,然后我就要自己长途跋涉,爬上满是滚烫岩浆的山脊。”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泰兰德就觉得自己要融化了。
她打了个哆嗦,“没准我会不小心从灼热的石头上踩空,然后掉到岩浆组成的河流里!天哪!我为什么要去那儿!”
科林没好气的说道,“因为不去那儿,你就要回到圣杯谷,继续当个穷光蛋!”
泰兰德收起思绪,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说得对,众所周知,被烧死比当穷光蛋要好多了。”
她拍拍身上的灰尘,说道,“好了,我准备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
诺玛转头对路易斯说,“我几乎可以肯定,等寻宝结束了,泰兰德一定会和科林绝交。”
路易斯摇摇头,“不会的,我想等不到那一天,到了熔岩山脉,科林就会被推到岩浆河里。”
捣蛋鬼们在他的斗篷里嘻嘻笑。
不论大家怎么不情愿,为了金子,大家还是重新出发了。
当然,科林免不了咒骂,“希望过了熔岩山脉,那条该死的龙已经是一具白骨了!”
邦比搭腔道,“不,你应该祈祷,那里真的有金币,不然我们只碰到巨龙有什么用呢?”
“你是笨蛋吗?巨龙喜欢黄金!没有黄金的地方,是不可能有巨龙的!”
“可是这样说起来,我们想要黄金,就必须要面对巨龙。”
泰兰德翻了个白眼,“求求你们别说了,我好不容易积攒了一点勇气,你们非要把它吹散吗?”
卢比指着斯托内说道,“斯托内一定能打得过巨龙,它们体型可差不太多。”
路易斯打击他道,“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高枕无忧,巨龙可是会喷火的,一口龙炎过去,能烧毁一条小巷。即使斯托内没事,我们如果躲不开龙炎的话,也会变成一团灰烬。”
卢比悻悻的,嘟囔道,“矮人可不擅长躲藏,我们都是光明正大的。”
路易斯说道,“你可以光明正大的逃跑,前提是速度要够快。”
“那没问题,我们矮人一族都是短跑冠军!”
诺玛耸耸肩,“反正我不担心,我最擅长躲避攻击了。”
泰兰德哭丧着脸,“那我可怎么办,我跑的可不快,体型也不够纤细,藏不住的。”
路易斯叹了口气,“算了算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我们就要原路返回了!”
科林哼了一声,“都赶紧往前走吧,有时间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往前走走,说不定有人家可以歇歇脚。”
泰兰德立刻赶着她的白鹿往前飞奔,科林在后面吃了一嘴的灰,“呵,女人!”
第六十二章 沙蝎
可惜的是,直到他们走到小路尽头,也没看到所谓的人家。
泰兰德又恢复了懒散又委顿的状态,科林说这是“间歇性癫狂”的后遗症。
毕竟刚才泰兰德赶着她的白鹿,跑的比谁都快。
出了这段路,土地修炼没有那么肥沃了,原本还有些黑土,现在逐渐变成了红色或是黄色的土地。
走了三天之后,他们才找到一条小河,这里的水流很细,仿佛随时会干涸似的。
几个人赶紧把自己的水囊补满。
泰兰德说道,“食物暂时不用着急,我们还有一些不占地方的面包干和肉干,这些东西挺管饱的。”
泰兰德拿出面包干分给大家,“我们最好就在河边吃饭,喝够了水再走,这里似乎不太好找水源。”
科林一边吃着面包干,一边念叨,“我们居然要像牛一样,在这里使劲儿喝水。算了吧,反正这一路上,丢人的事儿还少吗?”
虽然嘴上抱怨,矮人们还是在这解决了一餐,又把水囊再次灌满,才出发。
一天之后,他们开始庆幸自己听了泰兰德的建议。
精打细算这件事,谁能比得过女人呢?
此时他们眼前是一片黄沙,这里是一片戈壁滩。
这里除了黄色的沙石,就是呼啸的狂风,谁也别想在这找到什么解渴的东西。
大家都尽量闭着嘴不说话,有斗篷的干脆就遮住了脸。
而且有了上次沙漠里的教训,大家都把水囊看得紧紧的。
科林打心底认为,要是他有个儿子,可能他都不会看得这么紧。
沙地上有一些曲线痕迹,似乎是蛇留下来的。
路易斯把捣蛋鬼们抱在怀里,又把斗篷围在身上,值得一提的是,前两天,登博儿治好了猎人的腿,回到了路易斯身边。
这次大家都觉得这里比沙漠好多了,毕竟沙漠里白天炙烤的让人难受,戈壁就没那么热了。
这是路易斯听见沙沙的响声,“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科林低头看了一眼,“不碍事,就是一群小蝎子。”
实际上这蝎子不算小,但是大家经过了熬夜森林的洗礼,都觉得,这些蝎子小的可爱。
而且这东西的尾巴上根本没有毒针,科林甚至怀疑,它们可能是一种戈壁滩特有的小生物。
毕竟大家见过的蝎子,都是用尾针袭击敌人的。
但是很快,科林就没空对这些蝎子评头论足了。
一只蝎子猛的冲了过来,顶起了小马的一只马蹄。
小马受到惊吓,胡乱踢蹦了起来。
科林没防备,一下子被掀翻在地。
多亏地上都是些沙子,科林爬了起来,拍拍衣服,“该死的,这些小东西怎么这么有劲儿!”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被冲过来的蝎子再次掀翻。
路易斯注意到,这些小东西会忽然加速,然后冲到别人的脚底下。
由于大家的脚底都是沙子,它们很容易就能钻过去,而且这些蝎子比矮人们的鞋子小不了多少,几乎一钻过去,矮人们就会脚下打滑,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泰兰德的白鹿比较温驯,虽然有些害怕,但到底没有把泰兰德甩下来。
于是地上只剩下可怜的矮人们,像不倒翁一样,爬起来又摔下去,摔下去再爬起来。
科林大叫道,“马!快把小马拴住!”
路易斯和诺玛赶紧从斯托内的身上溜下来,一蹦一跳地躲避着沙蝎的进攻,往小马狂奔的方向追过去。
最后,当这群暴躁的沙蝎终于累了,各自散开跑走了之后,矮人们才松了口气。
诺玛和路易斯一人牵着一匹马回来。
科林说道,“别告诉其他的小马都跑了!”
诺玛耸耸肩,“这两只因为拖着食物和水,所以才跑得慢,其他的几只,早就跑的没影儿了。”
科林不客气的骑上其中一匹,邦比速度快,骑上了另外一匹,剩下四个矮人,站在原地。
他们摔得灰头土脸的,此刻非常狼狈。
路易斯走过去,说道,“幸亏我们还有斯托内先生,它的肩膀上还有很大的空位。”
于是其他四个矮人,两两坐在了斯托内的肩膀上。
科林说道,“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会小看这些小家伙了,谁说小个子不厉害,矮人和沙地里的小蝎子们都很厉害。”
泰兰德挖苦他,“我只看到蝎子厉害了。”
她拍拍胸口,“谢天谢地我们还有食物和水,不然非饿死在这儿不可。”
为了避免这些沙蝎卷土重来,大家伙儿赶紧离开了这里。
实际上所有人都饥肠辘辘了,但是总不能在风里就着沙子吃饭吧?
于是一直等到月上中天,众人才躲在斯托内背后,分起了食物。
此刻有斯托内挡着,大家几乎吹不到风,但到了夜晚,天气会非常冷。
这里连用来取暖的树枝都找不到,更别提点什么篝火了。
大家紧紧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
科林说道,“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和那个猎人买些毛皮。”
泰兰德哼了一声,“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我宁可这里有个火堆。”
“嗨呀!你怎么总是和我唱反调!”
“彼此彼此!”
邦比吃着没滋没味的面包干,嘟囔着,“要是有烤肉该多好,哪怕只放盐巴!要是还有酒,就更好了。”
路易斯叹了口气,“你们觉不觉得,寻宝就是个骗局?”
科林立刻坐直身体,“藏宝图是真的!”
路易斯摆摆手,“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是说,我们之所以寻宝,是为了以后过上好生活,不吃苦。”
路易斯咬了一口肉干,接着说道,“可是我们找到宝物之前,就已经把该吃的苦都吃了呀!”
科林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是这么个理儿,但是我们都快到目的地了,总不能放弃吧?”
路易斯说道,“是不应该放弃,不过再有下次,我可不愿意去了。”
诺玛笑道,“藏宝图这种东西,一辈子能拿到一个,都要谢天谢地了,就算我们想去第二次,恐怕也没机会呢!”
诺玛看着路易斯的手腕,说道,“不过呢,路易斯,你应该已经是第二次寻宝了。”
路易斯挠挠头,“诶?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诺玛说道,“在我还是哈维的时候,我现在想通了,那些兽人追杀我,有一部分要归罪给你。”
第六十三章 熔岩火山
诺玛看着他,满含深意的笑了。
路易斯想到自己在地精洞穴里得到的东西,就忍不住眼珠儿乱转。
“哦?是吗?”路易斯下意识的把袖子往下拽了拽。
诺玛忽然眼睛一亮,“原本我还不确定,现在,我基本可以确定了。”
路易斯刚才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这会儿想收回手,已经来不及了。
诺玛这么多年的盗贼不是白当的,若论奸诈,路易斯就是个弟弟。
好在诺玛只是想确认一下,并没有别的意思。
毕竟当初自己算计人家,最后遭了报应,要说查旧账,也是路易斯先查。
更何况后来自己走投无路,也是路易斯他们帮的忙,自然功过相抵了。
泰兰德冻得牙齿发颤,哆哆嗦嗦的说道,“热就要热死,冻就要冻死,这地图上的鬼地方,没有一个是人待的地儿!”
科林说道,“你还真没说错,不过啊,在沙漠的那点热,可不算什么,要真论起来,熔岩山脉那才是真的热。”
“不过熔岩山脉的地界儿可比沙漠小多了,我们应该两三天就能通过。前提是,我们在此之前没有被烤熟。”
泰兰德瞪了他一眼,“如果你不是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吓唬我一顿的话,我想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她往斗篷里缩了缩,补充道,“但是你现在这幅德行,等我们找到宝藏之后,我三年之内都不会想起你,哦不,五年!”
科林嗤笑一声,“彼此彼此啊!”
奇力问旁边的卢比,“他们两个为什么总是吵架?”
卢比笑道,“你还是太年轻。”
“这和我年不年轻有什么关系?”
卢比笑而不语。
他没有说的是,科林年轻的时候,就天天和他的未婚妻拌嘴。
可惜他的妻子年纪轻轻就死了,连个小矮人都没给他留下。
他们郡里的其他矮人闲聊的时候说起来,有的矮人还认为,科林的妻子是让他气死的,当然,这都是假的,但这也足以证明,科林对喜欢的女人说话有多过分。
不过按照卢比的想法,科林这人非常幼稚,这些未成年矮人的把戏,他现在还在玩。
幸亏他出身好,不然可能连老婆都娶不到。
大家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射大地,他们才悠悠醒转过来。
又走了两天,他们才在这片戈壁滩的末尾,看到了熔岩火山的边界。
说实话,人们对火山这种地方,都是有天然的畏惧的。
尤其泰兰德对木系元素极其亲和,自然也极其惧怕这到处乱窜,暴虐不已的火元素。
火山口还冒着黑灰色的烟,这东西的毒性很大,温度也高,因此山下都是无人居住的地带。
“天哪,我现在就感觉浑身滚烫了,我的皮肤要被灼伤了!”泰兰德夸张的喊道。
科林说道,“看开点吧,你想想,翻过这座山,对面就是成堆成堆的,金光闪闪的金币。怎么样,感觉是不是好多了?”
泰兰德嘟囔道,“这些东西只能让我多坚持一段时间,但不能减弱我的痛苦。”
斯托内带着几个矮人往前走,诺玛叫住了它,“我想我们该多喝点水,到了里面,我想,这些水囊应该就没用了。”
其他人都觉得在理,扬起头顿顿顿的喝了起来。
路易斯看着奇力鼓起来的肚皮,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好了,我想我们应该走了,这一路上,浪费的时间太多了。现在就走吧,大家加把劲儿。”
“沼泽之神保佑,可千万别遇见什么奇怪的东西了。”泰兰德把手放在头顶祈祷着。
一行人没再废话,鼓起勇气,向火山走了过去。
“为什么我们不能绕路呢?”
大家一下子泄了气。
科林瞪着泰兰德,说道,“你自己看看,身后是戈壁滩,两侧都是水,我们怎么绕路?从开水里游过去吗?啊?”
泰兰德撇撇嘴,“有船也行啊……”
“醒醒吧,女士,戈壁上但凡有几棵树,我们晚上也不会冻得像傻子一样。别再说丧气话了,赶紧走。”
“好吧。”
众人再次向前走。
路易斯感觉到,周围有一股焦糊味。
仅有的两匹小马被放走了,这样的地形,实在不适合骑马。
白鹿也被泰兰德放回去了。
“哦,天哪,我的鞋子烤糊了!”
泰兰德立刻跳了起来,整个人挂在斯托内的腿上。
科林和邦比也顺着斯托内身上的岩石纹路,一点一点往上爬。
他们都很庆幸,随行的人里,有一个石头人。
否则就这样走过去,大家非得熟了不可。
虽然现在也不太乐观。
仅仅是走了十几分钟,大家就感觉身体里的水分被蒸干了。
他们的皮肤变得干燥,连鼻孔里都干燥的要命。
为了保持水分,大家都很安静。
毕竟张开嘴巴,可能嘴巴里的口水都会被蒸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家的皮肤逐渐变得红彤彤的。
路易斯撸了一下自己的一头卷毛,发现发梢有的地方都被烤焦了。
“埃德加没来是对的。”路易斯说道。
科林没忍住,开口说道,“他来了可能情况就没这么糟糕了。”
“算了吧,光明法师又不是雨神。”
路易斯摇摇头,“除非现在下一场大雨,否则温度不会下降的。”
诺玛看着他,像看傻子似的,“相信我,你不会希望这里下雨的。”
“为什么?”
“这里地面这么热,你低头看,斯托内的双脚都变成红色了。”
众人低头看去,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
路易斯忙不迭问道,“斯托内,你疼吗?”
斯托内摇摇头,它的身体由石头组成,基本没有痛感。
这时诺玛分析道,“这么热的地面,水一落下去,就会变成滚烫的热气,蒸腾而上。”
“想想那个画面,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算了,快别说了,越说越口渴。”科林摆摆手,示意大家不要再讨论这种没必要的事。
泰兰德的情况最不好,她这次是真的受到了压制,现在整个人的状态,简直比普通人还要差。
科林终于不说一些气人的话了,反而把自己的斗篷摘下来,铺在斯托内身上,让她躺了上去。
第六十四章 火山断崖
然而泰兰德的情况却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
科林除了唉声叹气,也没有别的办法。
然而更不幸的事发生了。
斯托内忽然停了下来,因为动作太急,还差点打滑。
其他人在它身上东摇西晃,泰兰德更是差点飞出去,被科林眼疾手快地拽住了。
“该死的!”科林现在非常暴躁,忍不住咒骂起来。
路易斯往下看过去,语气带着些绝望,说道,“前面是悬崖。”
科林费力地把泰兰德拽上来,安顿在相对平整的地方。
做完这些,他才屁股往下一坐,说道,“这下可好了,路都没了,我们来这里有什么意义?”
诺玛往周围看了看,眼尖的看到一个地方,抬起手指过去,喊道,“你们看那边!”
众人寻着方向看过去,只看见一处高地上有一个突出的悬崖,正对着对面的一块凸出来的石头。
科林立刻有了勇气,“天无绝人之路!瞧瞧,那处悬崖,我们一定可以跳过去,就是落地的时候要小心点,别被岩浆溅到!”
最胖的卢比都快哭了,“不,我不行,我会摔下去的,然后在岩浆池子里滚一圈,变成一块焦炭!”
科林没好气地数落他,“你要是能听我的劝告,少吃一点,也不会有今天。”
路易斯担心的则是另一个问题,“泰兰德女士怎么办?她现在可没有体力跳那么远。”
“而且斯托内必须最后一个过去,那片悬崖可不结实,它上去,没准就塌了。”
科林皱了皱眉头,“我可以背着泰兰德。”
邦比说道,“得了吧,你会把她的腿拖在地上,落地的时候非折了不可!”
“就你话多!”科林不高兴的吼道。
诺玛说道,“我来吧,我跳的远,也比较灵巧,应该可以带着她安全跳到对面。”
路易斯点点头,斯托内带着大家往悬崖那边走。
快到的时候,它才停下来。
路易斯滑下来,说道,“好吧,我们要一鼓作气跳过去了,我先来!”
路易斯一落地,就是一个助跑,在悬崖边上猛的一蹬,全力跳了出去。
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只听砰的一声,路易斯稳稳落地。
矮人们发出欢呼,“好样的!路易斯!”
如果不是在石头人斯托内的肩膀上不太方便,大家恐怕都要跳击掌舞了。
路易斯喊道,“都快点,这里的石头很烫,再过一会,我的鞋子就要废掉了!”
于是其他人不再废话,一个有一个地跳了过来,除了卢比落地的时候跌了一跤,烧坏了一件外套之外,其他矮人的跳跃都完美的不可思议虽然看起来像一群在空中弹跳的肉球。
最后,只剩下诺玛和泰兰德,以及殿后的斯托内了。
诺玛深吸一口气,背起泰兰德纵身一跃,在那块凸起岩石的最边界落了地。
路易斯及时拽住了她,她和泰兰德才幸免于难。
路易斯惊魂未定,“天哪,我以后再也不会信你说的那些话,你这个人真的是一到关键时刻就撒谎!”
毕竟差点就掉到岩浆河流里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吓人,诺玛努了努嘴,没反驳他。
路易斯抬头,对着斯托内喊道,“斯托内,跳过来!速度要快!”
斯托内跑了起来。
科林和卢比他们四散奔跑,“路易斯,你应该提醒的是我们,这大块头下来,溅起的岩浆都能变成大瀑布!”
路易斯如梦方醒,大家都赶紧跑了起来。
路易斯还把泰兰德背了起来,毕竟诺玛力气不算大,背着人跑不快。
斯托内一踩上悬崖,上面就出现了裂痕,它跳过来的同时,悬崖彻底断裂,掉在岩浆河流里,溅起无数滚烫的岩浆。
路易斯看着斯托内身上多出的一堆岩浆冷却下来的火成岩,抽了抽嘴角。
“幸亏科林提醒了一句,不然我们现在都会变成烤小猪。”
诺玛皱了皱鼻子,“我才没有那么胖。”
路易斯:“???你的注意力在哪里?”
“我确实没那么胖啊?”
路易斯觉得大家不在一个思路上,赶紧摆手说道,“我们快过去看看吧,斯托内也许受了伤。”
事实证明,担心石头人受伤什么的,纯属多余。
石头人只有两种死法,一种是彻底的碎裂,另一种就是长久泡在岩浆最中心,然后融化成它们的一部分。
显然斯托内两个都不符合。
不过这些岩浆打在它身上,和它的表皮融合在一起,给它穿了一身“荆棘甲”。
路易斯竖起大拇指,“斯托内,你现在看起来比之前还要勇猛。”
矮人们也赞同这句话,只不过现在大家都在滚烫的岩石上跳脚,可没办法对着斯托内大加称赞。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爬上了斯托内的肩膀和手臂。
有了这些突出的火成岩,大家攀爬起来更加快了,缺点是,还没完全冷却的火成岩,有点烫手。
“呼!终于能松口气了,我现在觉得,在上面没那么热了,天知道下面有多热,我感觉脚掌已经熟了一半了。”
路易斯问诺玛,“你呢,脚没事吧?”
诺玛耸耸肩,“我会用脚尖走路。”
路易斯挑了挑眉毛,“这可真是个特技。”
不过听老爹说,极东之地有的女人,几乎个个都会用脚尖走路,她们喜欢一种叫做高跟鞋的鞋子,老爹描述过那个东西,在路易斯看来,就算是马戏团的演员,也不可能天天穿着那种鞋子。
他猜测,极东之地的女人,都是一群灵巧的女盗贼。
不然她们怎么可能穿着那样的鞋子,还能健步如飞呢?
科林这时候说道,“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应该明天就能走出这里。”
卢比揉着肚子,说道,“虽然我现在饿的不行,但我更想有口水喝。”
科林叹了口气,“谁不是呢,可快一点到地方吧,不然还没遇到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巨龙,我们就要在这里渴死饿死了。”
他看了一眼泰兰德,说道,“泰兰德今年才三十三岁,可不能死在这。”
没想到,这时候泰兰德睁开眼睛,气若游丝的说道,“我今年三十一……”
“……”
路易斯有些崩溃,“你们女人都在想什么?!”
第六十五章 炎魔
不管路易斯和矮人们怎么怀疑人生,泰兰德总算是醒过来了。
这是好事,毕竟大家不用总是要分心照顾她,天知道当时她和诺玛两个人差点掉进岩浆里的一幕有多吓人,路易斯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快看,前面有个通道!”
诺玛眼神最好,一眼就看见了前方狭长的阶梯。
这些阶梯做的又高又大,只不过道路太长,所以看起来十分狭长。
基本上一级阶梯就有一人高,如果没有斯托内,路易斯很怀疑,矮人们要怎么通过这里除非他们都是跳高高手。
然而到了斯托内这里,这些阶梯就刚刚好了,斯托内只要注意,别被一些狭窄的地方卡住就行了。
阶梯两边都是巨大的,比斯托内还要高的岩石。
由于道路太长,路易斯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景象,至于再往前什么样儿,他们可不知道。
众人松了口气,这里可比岩浆河那边凉快多了,虽说其实这个温度算不上凉快。
但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从烤肉架温度到烟囱的温度,显然烟囱能稍微好一些。
“谁会在这里弄这么长的阶梯呢?”路易斯疑惑道。
科林想了想,说道,“这么高的阶梯,肯定是为某个大家伙准备的。”
路易斯感觉不太好,“说实话,如果对方有斯托内这个块头,它温顺些还好说……”
诺玛皱着眉头,“长期待在这么暴虐的能量里,怎么可能是温顺的东西。”
卢比说道,“我赞成这个说法,连我这么温和的人,在这里待一天都忍不住想发脾气,更别提天天待在这了。”
“万一它喜欢火呢?”路易斯摸着下巴问道。
他的下巴最近有些发痒,似乎是快要长毛茸茸的小胡子了。
科林冷笑一声,“喜欢火的物种就没有温和的,火本身就不可能温和。”
路易斯想到,矮人们似乎也很喜欢火图腾,毕竟火和冶金、锻造都是分不开的。
再看看科林的臭脾气,路易斯被说服了,“好吧,看来我们要祈祷不要碰见……”
“砰!砰!砰……”
路易斯还没说完,前面不远处就传来了脚步声。
这声音还伴随着大地的震颤和碎石,越来越近。
在斯托内还没来得及转身的时候,一个比它还高一头的东西出现了。
泰兰德吓得尖叫起来,“啊啊啊啊!!!这是什么东西!”
科林捂着脑门儿,“你还嫌它不够注意我们吗?”
泰兰德赶紧捂住了嘴。
实际上她太害怕了,连怎么闭嘴都忘了,为了防止声音溢出来,她只能捂住自己的嘴巴。
眼前的怪物长着两只巨大的角,浑身没有血肉,看起来像一只巨大的,燃烧的牛骨架。
它空洞的眼眶里没有眼球,而是两团白色的火焰。
泰兰德感觉它在看着自己。
斯托内这次感觉到了危机,它把身上的小人儿们放下,对着眼前的东西就是一拳。
科林说道,“这是炎魔。”
“炎魔?”
路易斯反问道。
这时候他才仔细看起眼前和斯托内打的如火如荼的怪物。
他发现,在左右两个眼睛里,炎魔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爱丽舍能够看出黑暗能量。
炎魔身上的能量并不纯粹,它的身上不仅有杂驳的黑暗能量,还有火焰和岩浆特有的毒气。
斯托内正在和它肉搏,两个大块头不相上下。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路易斯走到泰兰德面前,说道,“泰兰德,能用你的手杖制造点强光吗?”
“没问题,不过你要干嘛?”
“我能找到它的能量核心。”
泰兰德二话不说的就念了咒语。
“有镜子吗?”路易斯问诺玛。
诺玛懂了他的意图,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拿出了一个小水银镜。
这东西非常昂贵,是诺玛在一处墓穴的陪葬品里发现的。
诺玛并不怎么照镜子,不过,这东西对她来说,是贵重的宝物。
毕竟女王想要一面梳妆的水银镜,也要花上几万金龙呢。
路易斯接过镜子,稀奇的看了一眼,“我以为会是铜镜。”
他拿着镜子,对着泰兰德的手杖,调整着光。
“斯托内!打有光的地方!”
斯托内闻言一拳轰了过去,炎魔踉跄了几步。
路易斯调整镜子,“接着打!”
就这样,斯托内和路易斯他们互相配合,炎魔节节败退。
几个人松了口气。
这时候,炎魔的身后出现了一只更大的炎魔!
这居然是还没长成的炎魔!
“斯托内,快跑!”路易斯惊恐的喊道。
如果斯托内被后面的炎魔攻击,很有可能会融化。
斯托内向着路易斯伸出手。
路易斯鬼使神差地把手镯拿下来,丢了出去。
托比魔盒在空中越来越大,最后化成了紫金色的铠甲,包裹住了斯托内的身体。
路易斯重新用镜子调整反光,为斯托内提供帮助。
斯托内和后面的大炎魔打了起来,小炎魔却趁机越过它,向路易斯走来。
它隐隐明白,就是这些卑微的小蚂蚁,让它吃了亏。
泰兰德忍不住腿软,手杖上的光忽明忽暗。
路易斯索性把镜子还给诺玛,提着剑冲了过去。
火舌舔舐着他,由于其中包含黑暗能量,能被路易斯吸收,因此他的灼伤并不严重。
即便如此,他也感觉皮肤一阵剧痛。
左手的护腕嗡嗡作响,路易斯一跃而起,对着左眼看到的能量核心,狠狠砍了下去!
小炎魔发出一声类似哭泣的叫声,大炎魔的怒火更胜,对着斯托内喷出火焰。
然而此时斯托内有了山巨人托比的帮助,强大了数倍。
它的拳头带着劲风,轰开了炎魔喷过来的火焰。
火焰在空中炸开,像烟花一样,转瞬即逝。
那边路易斯的身体已经被灼烧的全是水泡。
小炎魔也不好过,它的核心被路易斯攻击了几次,已经濒临破碎。
路易斯咬着牙,再次跳了起来。
“轰!”小炎魔倒地,身体化作岩浆四处流淌,只剩下一颗裂开的能量核心。
路易斯拿过核心,能量顺着手心涌了进来,治愈了他的烧伤。
其他人在原地跳来跳去,躲避岩浆。
前方斯托内也结束了战斗。
第六十六章 地下宫殿
科林赶紧跑过去,“我们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万一更多的炎魔冒出来,可就麻烦了。”
泰兰德说道,“你是说……原路返回?”
科林一翻白眼,“向前跑啊,都到这了,为什么要退缩?”
斯托内穿着铠甲,一时半会儿并不知道怎么才能脱掉。
其他人加快动作,很快就爬了上去。
终于在下午时分,他们脱离了火山的范围。
火山下面也有一段乱糟糟的地方,但过了这片地方,就是美丽的绿谷。
然而此时的地形和藏宝图上的图示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
众人看着一览无余的草地,谁也没发现这哪里有像是最终的目的地。
这事儿看来是急不得。
他们首要的任务,是找水源。
再不喝水,大家都要渴死了。
绿谷上有乖巧的绵羊在安静的吃草,成群的羊在这里,说明这里有人生活。
众人跟着小羊往前走,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河。
也不管是不是和羊同饮了,大家都忍不住捧起水来喝。
等喝够了,他们才开始把水往脸上扑。
要不是男女有别,恐怕大家还想在河里洗个澡。
科林甩了甩大胡子上的水,说道,“要是这里有雄性盘羊就好了,我可以骑着它攻击,赶路。”
泰兰德此时倍感快活,四处都是绿植,和之前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德鲁伊的天堂。
她挥舞着手杖,“这有什么难的,我现在就能给你召唤出一头。”
诺玛迟疑道,“这里的羊看起来都是有主的。”
科林摇摇头,“我又不要这些小绵羊,它们对我没什么用,除非我想吃烤小羊。”
泰兰德念着咒语,不一会儿,就跑过来七只强壮的盘羊,这是给矮人们的。
随后,她又召唤出三只野马,自己和诺玛以及路易斯来骑。
“好了!虽然不能给斯托内先生找个坐骑,但是我至少能给它减轻点负担!”
大家按照地图上表示的方向,骑上自己的坐骑,向着目的地狂奔。
几个小时后,科林挠着脑袋,“应该就是这儿没错了,可是入口在哪里?”
卢比也很懊恼,“就是小地精的洞穴,也得有个爬进去的洞口。偌大的一个宫殿,怎么会入口都没有?”
其实大家只是在抱怨,毕竟他们都知道,时间过去那么久,地形有变化很正常,没准儿入口恰好坍塌了呢?
毕竟他们过来的路上,碰到的牧羊人都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地下城地下宫的。
这些人在草原上生活,冬季经常缺衣少食,眼下正是盛夏,是他们屯粮的好时机,才不会有人在意什么宫殿呢?
他们觉得,这群矮人和旁边两个女人一个男孩,以及那个吓死人的大家伙,都是活在梦里。
什么巨龙的宝藏,地下的宫殿,这难道不是吟游诗人拿来忽悠人的?
好在矮人们没在他们生活的区域跑来跑去,而是去了远处,不然他们才苦恼呢!
这边大家各自骑着马或者盘羊四处奔跑观察,很久也没找到所谓的宫殿入口。
正当大家气馁的时候,斯托内踩到一块地方,然后噗通一声掉了下去。
众人齐齐看过去,眼睛发亮,“一定是宫殿!”
路易斯说道,“我们快去看看,斯托内可别把几层宫殿都砸穿了,那我们跳下去,非摔死不可。”
十个圆脑袋伸向洞口,围成一圈。
“斯托内,你还好吗?”路易斯喊道。
地下传来回音,显然这里巨大,且空荡荡的。
斯托内站起身,向上伸出手,它的手刚好可以伸到洞口。
路易斯跳上去,就被稳稳地托着放到了宫殿的地面上。
刚到地面,路易斯就傻住了。
虽说这里有些年久失修,有的地方已经坏掉了。
但这并不妨碍路易斯看出这里原本的恢宏。
光是宫殿的高度,就足以说明一切。
这应该是巨人帮忙盖起来的宫殿,地上的每一块石板,都是几十长,这也是为什么,斯托内没有砸坏这里的地面它们太结实了。
四周的立柱上,都是精美的石雕,似乎在歌颂着这个地下王国的历史。
然而这些历史早已过去,这里人去楼空,兴许只剩下了路易斯他们,以及地底某一层,可能出现也可能已经死去的巨龙。
其他人也落了地。
“这儿可真不赖,据说这曾是人族的一脉。”
“人族曾经和巨人交好,这是他们帮助人族,搭建起来的宫殿。”,科林说道。
泰兰德接着破洞透过来的光,仰头看着四周的景物,“可真是大手笔呀!”
大殿里有不少地方,还有巨大的蜡烛,据说这东西是由鱼人身上的膏脂做成的,可以持续燃烧千年。
只不过这里被封闭了,再也没有贴心的侍女随时根据国王的需求点燃它们。
诺玛从腰上的小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火石匣子,撞击出火花,点燃了一根蜡烛。
她拿起这根蜡烛,将四处的蜡烛都点燃。
大殿亮了起来,众人也可以端着蜡烛往前走了。
“你们所说的巨龙,应该经常骚扰这里。”诺玛指着其中一幅壁刻说道。
这里用颜料绘出的色彩基本褪色了,但雕刻出的轮廓和花纹并未消失。
墙上所雕刻的,是勇士屠龙的场景,身穿铠甲的勇士,手持巨大的铁矛,对准天空中飞翔的巨龙。
巨龙喷出火焰,表情凶恶,而勇士的脸上没有一丝恐惧。
他的周围是面带恐惧的平民,将勇士衬托的英勇无比。
壁刻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雕刻里的人和巨龙就会跑出来似的。
科林耸耸肩膀,“我想宝藏不在这一层,不会有人把宝藏放在第一层的。所以即使有巨龙,也不会在第一层。”
“我只是不明白,巨龙要黄金和宝石做什么,它们又不会买东西,也不会佩戴首饰。”泰兰德说道。
诺玛则觉得很正常,“其实所有种族,都免不了贪婪。只要是喜欢的东西,都想全部攥在手里。”
“虽然巨龙不会花钱,但是亮晶晶的东西,本身就很吸引人啊?”
卢比说道,“不,巨龙不是一般的贪心,只要它们活着,就绝对不会分给别人一枚硬币。”
第六十七章 龙蛋
卢比想了想,又说到,“但是我们找到了,会平分。”
路易斯有点想笑,贪财还要分个高低贵贱。
“走吧,下楼瞧瞧,都谨慎点。”科林拔出武器,说道。
大殿再好看,也不能把墙皮掰下来带走,还是楼下的黄金比较吸引人。
不过大家都非常紧张,毕竟下面如果有巨龙,他们能不能打得过还很难说呢。
一行人颇有些鬼鬼祟祟地往楼梯口走去,连斯托内都蹑手蹑脚的虽说一点也没起到隐蔽作用。
这些阶梯都是用巨石打磨而成,非常结实,连斯托内踩在上面,都没有一丁点儿碎石掉下来。
蜡烛的火光,将众人的影子放大,矮人们的兜帽投射下来的影子,像一群黑巫师。
“怎么这么安静?”邦比小声咕哝道。
这里的确太安静了,如果巨龙在这里打盹,想必呼噜声一定是很大的。
那么最有可能的状况,就是巨龙并不在这里。
一群人松了口气,看来这层没什么问题。
这一层似乎是居住区,这座宫殿因为在地下,因此也有平民的住处。
毕竟总不能国王和王子王孙住在地下,子民们都住在地上吧?那也太奇怪了。
这里的房间多到数不尽,一群人霹雳乓啷的四处奔跑,最后也没发现哪里有大宗的黄金珠宝,只有某些房屋还有些柜子箱笼。
大家是来寻宝的,自然不会为这些东西浪费时间。
只有路易斯看到一本半厚的黑皮手记,好奇地拿了起来。
这个房间到处都是火焰灼烧过的痕迹,这本手记却完好无损。
要么就是这东西防火,路易斯用手搓了搓纸张,纸张都已经泛黄,显然这不是什么特殊处理过的纸张。
排除这个可能,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里被焚毁之后,有人来到过这里。
路易斯拍拍手记上面的灰,准备翻来看一看。
这时科林不耐烦的喊道,“路易斯,快点跟上来!”
路易斯赶紧夹起这本手记,向着其他人的方向跑了过去。
“你怎么满脸都是灰!”诺玛把食指伸到他的鼻尖上,刮下来一层灰尘。
路易斯不好意思地拿手蹭了蹭自己的脸,结果越摸越脏,最后成了一个大花脸。
诺玛在旁边忍不住笑起来,“给你,擦擦吧。”
她拿出一块小手帕,递给路易斯。
这是一块白色的手帕,上面没有什么花纹,只有几条直来直去的蓝色线条作为边缘修饰。
路易斯拿过去擦干净了脸上的灰,等到要递还给诺玛的时候,诺玛却已经走远了。
路易斯想了想,还是洗干净以后再还吧!
这样想着,他就把手帕叠好,珍重地放进口袋里。
“这一层看来是没有黄金了。”科林说道。
他指着下楼的路,“这是最后一层,我们下去看看。”
大家一起跑了下去。
“快看呐!那里有龙的巢穴!”
科林忍不住打了卢比一下,“你嚷嚷什么!万一龙醒了怎么办!”
路易斯抽抽嘴角,您老声音也不低啊?
只不过这里可没什么巨龙,在满是热烫岩石的圈子里,赫然摆着一颗蛋。
说它是蛋,它的外壳看起来却很像岩石,表面还凹凸不平的。
然而这岩石上,有着无数不规则的红色条纹,仿佛是内部有火光似的。
“这是……龙蛋?”
科林并非是看着这颗蛋认出来的,而是通过这颗蛋旁边的尸骨看出来的。
龙蛋旁边有一具烧焦的骨头,骨架非常纤细,看起来应该是个女人。
关于巨龙,有一个传说。
相传光明神曾试图收服龙族,但巨龙一向高傲,它们不愿认光明神为主。
光明神一怒之下,杀光了所有可以繁殖的雌龙。
从此以后,龙没有了繁育后代的办法,数量骤减。
为了避免灭族,它们想尽了各种办法,但都无济于事。
直到有一天,一位女巫师来到龙族的领地,说出了一个办法。
根据女巫所说,龙族虽然不能繁殖,但可以通过献祭别人的**,达到转生的目的。
而最好的祭品,就是十六岁的处子。
眼前这具骨架看起来和诺玛身高差不多,想必就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女。
而眼前的这颗龙蛋,想必就是寿数将尽,选择转生的巨龙了。
龙蛋自火焰中诞生,也要靠长达十年不间断的孵化,才能破壳而出。
这座龙巢里,摆放的是火山中心产出的暖石,可以几十年都维持着高热。
眼前的龙蛋不足以构成什么威胁,众人心里放松,各自分散开,寻找宝藏的所在。
结果令他们大失所望。
这里没有黄金,确切的说,没有堆成山的黄金。
众人只找到了几小箱的古国金铸币,以及一盒紫色的硬币。
泰兰德扑了过去,“天哪!这是紫晶币!”
科林问道,“那是什么?”
“里面都是纯粹的魔法能量!这是古代巫族的货币,这种铸币方法现在早就失传了,这小小一枚就能抵过一大箱金龙!”
众人原本都垂头丧气的,感觉辛苦一趟,都没回本儿,没想到峰回路转,这不起眼的硬币,居然这么值钱!
“快,数数有多少,我们分了!”
矮人们兴奋地把紫晶币倒在地上,数了起来。
“一、二、三……五百九十九、六百!”
科林说道,“来吧,我们说好的,一人一份,六十枚!”
六十枚指甲盖大小的紫晶币一点都不占地方,众人分光了紫晶币,也只不过是钱袋变得鼓了一点。于是大家又把几箱金龙分成十份,用宫殿里的旧门帘打包起来。
矮人们信守诺言,绝不会因为宝贝值钱而贪得无厌。
眼下钱财都分光了,大家就要开始考虑龙蛋的问题了。
这东西是毁了,还是留下?
矮人们支持毁掉,但大家思来想去,谁也不知道怎么毁掉龙蛋。
毕竟这东西用火烤,只能加速孵化,用锤子砸也砸不坏。
“要不咱们把它搬走吧,搬离暖石,它就没办法孵化了。”
大家手一拍,“就这么决定了!”
斯托内不怕烫,它大手一抓,就把龙蛋捧了起来。
这龙蛋捧在它手里,都能占满整只手,可见有多大。
“这里有个地窖!”卢比眼睛一亮,说道。
“走走走,我们下去看看!”
第六十八章 意外发现
矮人们霹雳普隆地就下去了,活像一堆小皮球。
地窖里落满了灰,还有一股腐臭气味和霉味混杂在一起的怪味儿。
等这些灰尘逐渐平静下来,大家才看清眼前的景象。
这并不是卢比和邦比想象中的酒窖,而是一个私人的地牢。
地上都是四处散落的白骨,上面还带着铁链和脚镣。
只有一个人是没带这些的,只不过,他也死在了这里。
邦比骂到,“该死的,宫殿的地窖为什么是这样的,难道不应该是满地窖的陈年好酒吗?”
路易斯走过去,看到那人的手骨下面,散落了几张皱巴巴的纸条。
上面的字是用血写出来的,显然地牢里,不会有人给他配备笔墨。
说这些是文字,也不太准确,在路易斯看来,这是一些神秘的符号。
他把纸条随手夹在手记里。
科林催促道,“快上去吧,一堆骨头架子,有什么好看的。”
路易斯跟着其他人,一起回到了宫殿里。
斯托内还在看着面前的龙蛋,泰兰德和诺玛对酒不太感兴趣,因此也没跟下去。
矮人们和路易斯带着满身的灰尘爬了上来,还得到了泰兰德的嘲笑。
可见泰兰德女士离开了火山,就活蹦乱跳了。
“我们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想想怎么出去。”
众人把剩下的食物分了分,简单的吃了晚饭。
等矮人们都呼呼大睡了,路易斯则端着蜡烛,在宫殿里四处查看起来。
这本手记的撰写人,似乎对这座宫殿很了解。
根据手记里的叙述,路易斯基本可以根据壁画,还原出这座宫殿原来的主人、一位伟大的地下君主的一生。
龙族并未占领这里,是遗传病毁灭了这座宫殿。
这里的人,从不与外族通婚。
随着时间流逝,一代又一代的人里,畸形的胎儿逐渐增多,英勇健壮的勇士越来越少。
这座宫殿最终走向衰败,无人再提起他们的辉煌。
当最后一人死于衰弱以后,这里就变成了巨龙福莱的巢穴。
眼见已经看完了这座宫殿从辉煌走向衰败的历史,这本手记也不过才读了十分之一。
路易斯感觉更好奇了。
之后所讲述的,是巨龙福莱的事迹。
福莱以火焰为名,它所擅长的就是火焰攻击。
这片大陆上,不仅有火龙,还有各种其他的龙,当然,火龙往往最具攻击性。
人们常说的恶龙,通常都是指火龙。
毕竟其他的龙不常来人类的地盘作恶,自然也籍籍无名。
据手记中所说,福莱是从火神伏尔甘所属的洲飞来的。
它借助这里的火山,才能实力更进一步。
伏尔甘洲的火山极少有一条龙可以单独霸占的。
福莱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独享这里的火焰能量。
这里纯粹的能量,由它独享之后,它的能力,节节攀升。
最后,它在山下,发现了这座宫殿。
于是这里,就成了福莱休息的老巢。
读到这里,路易斯已经感觉眼皮在打架了。他合上手记,倚在石柱上,睡着了。
“醒醒、醒醒,路易斯,我们该走了。”诺玛推了推路易斯,说道。
路易斯揉了揉眼睛,这才想起,他们已经找到了宝藏,今天就要回家了。
最后,斯托内把宫殿的顶棚毁了个一塌糊涂,才勉强爬了上去。
许久没看见阳光,众人的眼睛都忍不住眯起来。
这边这么大的动静,终于惊动了牧民。
路易斯指着宫殿说道,“里面还有很多东西,你们可以下去找找。”
此时他们身上没看到多带什么东西,牧民们将信将疑,最后都忍不住,回家找梯子绳子一类的东西去了。
众人骑着盘羊往前走,泰兰德说道,“我们不是回去吗?”
科林看着她,“怎么,你还想再去一次火山和沙漠?”
“我们之前是因为不按地图,找不到地方,既然现在找到了地方,回去当然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科林掰着手指头说道,“不妨绕绕远,先找个小镇,坐马车去附近的港口,然后坐船回去。”
泰兰德自然没有不答应的,更何况她也不想回圣杯谷。
她还想找个富饶的沼泽,做大德鲁伊呢!
于是接下来的路变得欢乐多了。
“路易斯,你为什么一直看那本破书?”科林第三次和路易斯说话被忽略后,忍不住问出声。
路易斯回过神来,说道,“这本手记里写了很多东西。”
他翻到其中一页,递给科林看,“这里有一张详细的地图,记载了浅海上的一些地点。”
“这些地点,都是一些遗迹,如果有时间,我想去看看。”
科林问道,“有宝藏吗?”
“嘿!是谁说的,再也不去寻宝了?”泰兰德学着科林当初的语气调侃道。
路易斯则摇了摇头,“这个他倒没有说,只不过,这些地方,写这本手记的人,似乎都去过。”
“而且……他就死在了地牢里,这些符号,手记里也有。”
科林摆摆手,“算了,我们还是休息一段时间再说吧,至少让我把钱送回去,给族人开个新工坊。”
科林虽然脾气不好,说话又难听,但他对族人非常好,这也是矮人们总是忍受他的坏脾气,却从来没有真正生过他的气的原因。
毕竟人无完人,谁还不能有点小缺点了呢?
路易斯也不着急,毕竟这本手记还有大半没读完呢。有什么计划,等这本手记读完了再说,也不迟。
路易斯合上手记,看着自己的钱袋,把这个带回去给老爹,老爹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猎了。
与此同时,路易斯想念的老爹,正在自己的猎人小屋里处理食材呢。
“你可总算是醒了,再不醒,你儿子都让我养大了!”楚南星对着空气,自言自语道。
只不过这可不是她在发神经,此时她床上的猞猁睁开了眼睛,“看你干的好事,你就给我找了这么个身体,就没有人的身体可以用吗?”
楚南星想挠头,看着自己一手血,又悻悻地收了回去。
“没办法,这地方鸟不拉屎的,除了我和你儿子,只有一个丑不拉几的中年皮货商,那人一走过来,满身狐臭味,你难道想附身在他身上?”
猞猁嫌弃的翻了个身,“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不过你可不能给我那些猫吃的东西,我要吃人吃的饭。”
楚南星扬了扬刚解下来的肉块,说道,“没问题,庆祝你重新获得实体,这次我给你做红烧肉!”
第六十九章 尼卡斯
猞猁叹了口气,“行了,这又不怪你,我就是不太习惯。”
尼卡斯自己也明白,自己现在需要隐藏身份,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伪装成宠物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加隐蔽。
当然,她不能一直留在这里。
等到她实力回复一些了,就需要到避开苏尔特的视线,到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去。
赫拉大陆唯一没有被苏尔特控制的地方,就是极东之地。
楚南星之前之所以屡屡冒险,就是为了凑够启动跨大陆传送阵的魔晶。
她要把尼卡斯送到极东之地去,至于路易斯,则继续由她来照顾。
尼卡斯的实力,现在万不存一,为了保护她,楚南星只能在她灵魂稳定之后,把她送走。
尼卡斯即使复仇心切,也要先保住自己再说。
“不过,路易斯已经觉醒了血脉……”楚南星说道。
尼卡斯皱了皱她的猫脸,说道,“怎么会这样?”
“影魔找到了我,把事情经过跟我说了。”
楚南星顿了顿,“他以为你已经死了,所以才会急于找到路易斯。”
尼卡斯叹了口气,“说到底,还是我无能,当初没能保护他们。”
“这不怪你,谁能想到,被万民称颂的神,也会有无尽的贪婪呢?”
尼卡斯忽然说道,“老狼呢?它……”
楚南星垂下眼睛,低声说道,“我刚来没多久,老狼就不行了。它毕竟只是普通野兽,资质不好,能活着把路易斯交给我,已经算是长寿了。”
“它是个忠诚的伙伴。”
油锅里的肉块被炒的滋滋作响,楚南星把糖和酱油放进去,加了些水,这才盖上锅盖。
“等你好一些了,可以去看看,我把老狼的尸骨,埋在了后山的小树林里,那儿风景相当不错,老狼会喜欢的。”
这时候,一只大山雀飞了进来。
楚南星走到床边,把它腿上的纸条拆了下来。
“路易斯和一群矮人寻宝去了,这会儿正往回来呢!”楚南星扬了扬手里的纸条,笑着说道。
尼卡斯跳上窗台,看着楚南星手里的纸条,问道,“你来这里也就十年多,这里的文字你都认全了?”
楚南星耸耸肩,“其实我语言方面挺没天赋的,但我想着,黑暗一族的神,总不能是个文盲吧?”
她抱着胳膊,倚在窗边,“所以我就四处找人学,然后教给路易斯。怎么样?没把你的儿子教坏吧?”
尼卡斯欣慰地说道,“能遇见你,真是件幸运的事。”
楚南星跑去厨房看了看,锅里的肉已经完全吸饱了汁水,看起来非常诱人。
她把肉盛出来,配上两碗米饭,端上了桌。
“你们这边的人都不吃大米,这些还是我找东瀛人买的。”
尼卡斯愣了一下,“可是,我也没吃过大米啊?”
楚南星这才想起来,之前相处,尼卡斯都是灵魂状态。
楚南星已经把她当成半个华国人了,但问题是,灵魂又不用吃饭……
楚南星干笑了两声,“尴尬了……”
尼卡斯试探着吃了口米饭,脸上粘的到处都是,“还行,就是没什么味道……”
楚南星看她用猞猁的身体,吃的毛脸上都是米饭粒,忍不住笑出声来。
……
此时路易斯他们,已经到了附近的小镇。
和所有偏远地带一样,这里民风淳朴,物价便宜的就像白捡。
他们暂住在一个农场主家。
农场主姓哈里斯,家里一共十口人,分别是哈里斯夫妇、老哈里斯夫妇、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以及大女儿的丈夫贝克先生。
当然,作为农场主,他的家里还有一些长工,比如负责挤牛奶的年轻姑娘伊芳、负责维护马圈和马蹄铁的中年男人艾登,以及和哈里斯一家一起打理土地的多宾。
哈里斯家没有仆人,他认为自己并不是贵族老爷,因此不需要仆人。
路易斯来的时候,受到了热情接待。
哈里斯先生为人热情好客,喜欢接待远方来的客人。
听说路易斯等人没地方住,他立刻让妻子和女儿们去收拾客房。
“就在这里安心住下,我们农场里全是新鲜的蔬果,你们要尝尝才能走。”
“亨利,去抓一只火鸡,今天晚上要吃顿大餐。”哈里斯先生招手,把自己的女婿亨利贝克叫了过来。
亨利是个勤快的小伙子,这也是哈里斯看好他,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原因。
听见哈里斯的话,亨利立刻跑了出去。
牛奶工伊芳此刻正盯着牛奶桶从窗前路过。
哈里斯说道,“对了,最近新做好的奶酪,味道棒极了,晚饭的时候你们要试试。”
路易斯他们除了上次遇到一群霍比特人之外,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热情好客的人了。
说实话,之前遇到的人,很多连“友好”都谈不上,毕竟很多人没见过世面,看见矮人就觉得害怕,更别提旁边还有个斯托内。
不过斯托内确实是个问题,毕竟如果要坐船回去,应该不会有人愿意让它上船的。
毕竟这么大的块头,为了不沉船,一定会少拉很多客人。
哈里斯听了他们的苦难,提议道,“为什么不租几只巨鹰呢?”
“巨鹰?”
哈里斯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你们刚来,肯定不知道。最近车马行的老板卢达勒从南边的大城邦花了大价钱,买回来了五只巨鹰。”
哈里斯太太这时候伸头出来,“不要说那个残忍的守财奴了,好吗亲爱的?”
哈里斯哈哈大笑道,“我妻子不常说别人坏话的,不过这事儿不吐不快,就让我说这一次,下次就不再说了。”
哈里斯接着说道,“那些大鹰非常有力气,也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大本事,居然能让它们戴上奴环。”
科林解释道,“奴环是用来控制魔兽和凶猛的野兽的,只要戴上这个,就无法反抗手持对应笛子的主人。”
“确实是这样,这群巨鹰在卢达勒那个吝啬鬼手里,可是吃了不少苦头,为了赚钱,什么都让它们干。我是个动不动就宰杀动物的农场主,连我都有点看不下去。”
路易斯说道,“他的巨鹰卖不卖?”
哈里斯有些震惊,“卖是肯定能卖的,问题是价钱一定是天价。”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明天能否请您当个中间人,我想把巨鹰买下来。”
第七十章 巨鹰
哈里斯打量了一下路易斯,说道,“我无意冒犯,但是那些巨鹰真的非常昂贵。”
路易斯点点头,“我知道您的意思,我和我的朋友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哈里斯只好答应下来,“既然是这样,我可以去问问,不过卢达勒那个人,他一定会狠狠宰你一顿的。”
他站起身,敲了敲烟斗,“不说这个了,你们先在这里吃些点心,喝点红茶。”
此时亨利已经抓住了一只火鸡,哈里斯则走过去帮忙。
泰兰德捂住脸,科林讥讽她,“行了行了,别装了,路上不知道吃了多少兔子,怎么这会连杀野鸡都看不了了?”
泰兰德一本正经的说道,“那怎么能一样,我现在可是回到和平地带了,看看这儿的人,多么热情好客,和蔼可亲呀!我才不要继续打打杀杀的。”
她说完,哈里斯就拎着彻底歇菜的火鸡进了厨房。
当晚,他们吃了一顿真正的大餐。
哈里斯太太给他们安排了舒适的卧室,以供休息。
这是他们这几个月来,睡得最好的一觉。
当老座钟响了七下以后,路易斯才伸着懒腰坐起了身。
“你终于醒了,再不醒,你的那份早餐都要被我吃没了。”卢比打着饱隔,和路易斯说道。
好在哈里斯一家,比较喜欢矮人的直率,并没有计较他们的失礼。
从某些方面讲,矮人和巨人一族有很多相似之处,比方说不拘小节。
只不过巨人的话更少一些。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矮人和巨人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原始巨人伊米尔。
只不过这已经是久远到大家都不记得年代的事了。
路易斯匆匆吃过早饭,哈里斯就带着他们去了卢达勒的车马行。
有许多贫穷的车夫没有马匹,都是在他这里租借马匹的。
虽然他们都知道卢达勒是个地地道道的吸血鬼,但是没有马匹,他们只会饿死。
这些人显然都过得很困顿,从路易斯等人身边路过的时候,一点精神都没有。
卢达勒此时很不耐烦,有个马夫这个月交不起租金,赖在这里苦苦哀求。
他卢达勒又不是光明教会的善人,怎么可能拿自己的铜狗四处布施?
这时他眼睛一亮,“瞧瞧是谁来了,哈里斯老爷!”
哈里斯和他进行了几分钟的商业互吹,这才进入正题。
“我有几位朋友,对你的巨鹰很感兴趣。”
卢达勒狐疑地看着路易斯几人,“你们打算租几天?”
路易斯说道,“我们不租,我们要买。”
“这可是我花了血本买下来的!”卢达勒做出一副不舍的样子。
“这样吧,看在哈里斯老爷的面上,五千金龙一只!”
哈里斯差点仰面倒下,“卢达勒,我的面子可不是这么用的。”
诺玛说道,“如果用魔晶币买呢?”
卢达勒眼睛一眯,“你们有魔晶币?”
诺玛点点头,“出门前,父亲给了我三枚魔晶币,以免出了意外,我没有钱用。”
“再多的,我们可就没有了,如果你不卖,我们也只能回去了。”
路易斯唉声叹气,“这是我们所有的钱了,诺玛,我们走吧!”
卢达勒立刻拦住他们,“卖!我卖!我这就带你们去验货!”
说完,他急慌慌地就带着众人往后院走。
车马行的后院很大,在其中一片空地上,有五只巨鹰。
它们被拴在巨石上,恹恹的站在地上。
卢达勒一走过去,巨鹰们就扇着翅膀扑腾起来。
“瞧瞧这些巨鹰多有活力!”卢达勒自卖自夸。
他把一个金属哨子和五枚钥匙拿出来,说道,“怎么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路易斯拿出三枚魔晶币,递给他,“成交。”
卢达勒把钥匙和哨子给了他。
路易斯走过去,安抚了几只巨鹰,然后才在卢达勒派人解开脚镣之后,带着巨鹰回到了哈里斯家。
哈里斯从巨鹰身上跳下来,说道,“我还是第一次乘坐巨鹰。”
路易斯和他道别,“哈里斯,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们也该离开了。”
哈里斯遗憾的说道,“真可惜,原本我还以为你们能多住几天。”
路易斯再三道谢,“哈里斯,你是个相当可靠的朋友,但是我们得早点赶回去。”
哈里斯拍拍手,“祝你一路顺风,我的朋友,我想你们会需要这个。”
哈里斯太太和她的女儿们抬出一个用多层棉布做成的“大秋千”。
路易斯眼睛一亮,“太感谢你们了,哈里斯,你真是我的救星!”
这东西是做给斯托内的,它坐上这个大秋千,被四只巨鹰抓起,飞上了天。
路易斯和其他人也坐上另一只巨鹰,向着回家的方向飞了起来。
“再见!”路易斯冲着哈里斯一家人招手。
巨鹰速度奇快,路易斯感觉强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
没过几天,他们就各自回到了家。
其中泰兰德和矮人们一起走了,而诺玛,则和路易斯,一起回到了艾莎小镇。
路易斯用钥匙打开了巨鹰腿上的奴环,在它们不敢置信的目光下,说道,“走吧,去你想去的地方吧!”
艾莎小镇的人,看着比房屋还大的五只巨鹰,缓缓飞上了天空,最终远去。
奴环一旦打开,就会作废,路易斯把这些已经失去光泽的金属环和钥匙一起扔进了水沟里,将钥匙留作纪念,这才往杰克酒馆走去。
阿德拉兴冲冲地冲进酒馆,说道,“帕梅拉,看看是谁来了?”
他身后,路易斯和诺玛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小路易!你可算是回来了,詹森护卫长回来的时候,还来酒馆喝过酒,说你出去探险去了。怎么样?”
说着,她挤了挤眼睛,“女朋友?”
路易斯和诺玛齐齐举起双手,“不不不,还没到那一步!”
“不不不,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两个人几乎同时说道。
帕梅拉递给他们一人一杯葡萄酒,“我想你算是半个大人了,可以喝点度数低的酒。”
诺玛和路易斯对视一眼,看来帕梅拉完全没认出来,诺玛就是哈维。
第七十一章 情痴帕特里奇
“对了,麦莉大婶怎么样?我一会儿要去看看他。”路易斯喝了一口葡萄酒,说道。
帕梅拉脸色有些一言难尽,“麦莉大婶最近简直焦头烂额,不过她一向喜欢你,如果你去看看她,我想她能高兴一会儿。”
她抬起手,“我是说,至少能高兴到帕特里奇回家之前。”
路易斯顿了一下,问道,“帕特里奇怎么了?”
帕梅拉叹了口气,“说来话长。”
“前阵子,他回家的时候,宣布自己要和一个吉卜赛女郎结婚。”
帕梅拉解释道,“这其实没什么,我们不歧视吉卜赛人,毕竟他们有时候还挺热情的。”
路易斯此刻有些心虚地用杯子挡住半边脸。
这时候帕梅拉接着说道,“但是麦莉大婶一问,才知道,那个吉卜赛女郎,居然是红枫叶妓馆的妓女!”
路易斯干笑道,“其实妓女也没……”
帕梅拉打断他,“看吧,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你们男人喜欢女人只管她们漂不漂亮!”
路易斯说道,“虽然这个职业不光彩,但这个也不是完全自愿的,毕竟她们都是穷苦出身,有的还是被亲人卖到那里的。”
帕梅拉摆摆手,“她有多命苦我是不知道,但麦莉大婶才是真的命苦。有谁为她考虑过?她的儿子儿媳死了,留了一群孩子给她,结果最大的孩子好不容易学成了木匠,能为家里赚钱了,最后居然迷上了一个妓女!”
诺玛看着路易斯的脸色,很清楚他去过那家妓院,不然帕梅拉和他说这些的时候,他不应该是这样的表情。
路易斯站起身,“我还是先过去看看吧,以免我一身酒气再过去,麦莉大婶会更生气。”
帕梅拉送他们到门口,“你是个贴心的孩子,好好劝劝她。”
路易斯答应了一声,就向对面走去。
“小路易!”麦莉大婶一眼就看到了他。
“你长高了不少,是个大小伙子了!”
麦莉大婶看着诺玛,笑的慈祥,“这是你的朋友?”
路易斯摸摸鼻子,点点头。
麦莉大婶牵着两个人的手带他们进屋,随后上下打量着诺玛,“瞧瞧,多好的孩子。路易斯,要是帕特里奇能像你这样省心就好了。”
麦莉大婶坐在椅子上,面容愁苦,“我都不指望他为家里做些什么了,只要他和那个……那个吉卜赛女郎断了联系。”
路易斯感觉自己简直要羞愧而死了,虽然他连那个妓女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但他敢肯定,帕梅拉所说的,就是他带帕特里奇见的那名妓女。
“麦莉大婶,您是单纯不喜欢那个吉卜赛姑娘,还是有其他原因呢?”诺玛问道。
麦莉大婶叹了口气,“帕特里奇自己还是个孩子呢,他做事完全不顾后果。那个女人……是个妓女。”
麦莉大婶此刻只感觉老脸都丢净了,她甚至这几天都没有开张卖鱼排。
和这里的老邻居相处了几十年,她现在都不知道,别人知道了这些事,要怎么想。
“可是……帕特里奇不会轻易放弃吧?”
“我就不可能放弃!”
帕特里奇猛的推开了门。
路易斯站起身,此时他已经和很多成年男人一样高了,帕特里奇还比他矮一些。
他表情严肃,语气认真,“帕特里奇,无论你多想得到那个吉卜赛女郎,你都不应该用这样的语气,和养大你的奶奶说话。”
帕特里奇也有些愧疚,不过他嘴上可不承认,只说道,“我以为你回来了,会支持我的。”
“支持你什么?支持你把麦莉大婶气的浑身发抖?”路易斯不客气的说道。
帕特里奇则对麦莉大婶说道,“奶奶,我已经可以自己赚钱了,我会用自己赚来的钱,为安努舒卡赎身。”
麦莉大婶气得要命,“就算把你卖了,也不值三百金龙!贵族姥爷家,二十金龙就能买一个强壮的奴隶。连那些有钱的少爷,都不会花三百金龙买那个妓女!”
路易斯无语的看着帕特里奇,一个平民能不能赚到三百金龙,路易斯还是知道的,毕竟他和老爹以前也是穷人。
帕特里奇这种想法,实在是非常的自不量力。
路易斯抱着胳膊,“所以说,帕特里奇,你打算怎么凑钱?”
帕特里奇努努嘴,“我最近在接私活儿,每天忙到很晚。”
路易斯说道,“木匠学徒应该不能接私活儿吧,你的老师如果知道了,恐怕就不会教你本领了。”
帕特里奇倔强道,“不教就不教,反正我都快学完了。”
路易斯提醒他,“如果你没学完本事,恐怕很多家具你都做不出来,这样下去,你可就更没有机会赚三百金龙了。”
路易斯来回踱步,说道,“你自己算算,就算你不吃不喝,一年赚三十金龙,也要十年,那个时候,安努舒卡都三十岁了吧?”
帕特里奇听不进去这些,只一直嘟囔着,“你们别想让我放弃……”
这时麦莉大婶退步了,她说道,“你可以和那个妓女结婚,只不过,三百金龙,我是一个铜狗都不会给你出的。”
帕特里奇两眼放光的看着她,“奶奶,你真的同意了?”
麦莉大婶哼了一声,就去了厨房,“我去做饭,眼不见心不烦!”
这时候帕特里奇才看到同在屋子里的诺玛,他冲路易斯挤了挤眼睛。
路易斯岔开话题,问他,“虽然麦莉大婶同意了,但你也没有三百金龙吧?”
帕特里奇泄气的坐在椅子上,说道,“是啊,赚钱真难!”
路易斯沉吟了一会,说道,“我可以把钱借给你,不过,我有条件。”
帕特里奇坐直了身体,“天哪,你去冒险之后发财啦?什么条件,你说吧!”
路易斯说道,“我把三百金龙借给你,如果安努舒卡和你在一起,你们就要每年还给我十个金龙,如果安努舒卡离开了你,那么金龙就不用还了。”
帕特里奇觉得这条件真是奇怪,“为什么提出这样的条件?”
路易斯笑了笑,“你以后会明白的,帕特里奇,祝你好运。”
路易斯从行囊里拿出当初分到的金龙,数出刚好三百枚,给了帕特里奇。
第七十二章 神女无梦
“你为什么要提那个条件?”诺玛问道。
路易斯苦笑了一下,“我觉得,帕特里奇不会有机会还钱给我。”
“你就这么笃定?”
路易斯摇摇头,“也不是笃定,只不过,这确实是常见的结果。”
他解释道,“我并没有瞧不起妓女的意思,但是她们多数生活贫苦,这是事实。”
诺玛嗯了一声,“也许那个吉卜赛女郎是个例外呢?”
路易斯和她回到酒馆,坐回原来的座位,“帕梅拉,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今天我烤了小茴香蛋糕,还有一些烤猪肉。”
“都给我来一份吧,对了,诺玛,你要吃什么?”
“烤猪肉,鹰嘴豆。”
帕梅拉愣了一下,“很久没人要鹰嘴豆了,你等一下,我去现做一份。”
帕梅拉走向后厨,路易斯和诺玛则继续刚才的话题。
“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帕特里奇能把安努舒卡带回来结婚,我就答应你一件事,反之,你就答应我一件事。”
诺玛点点头,“没问题。”
诺玛不清楚,路易斯为什么这样笃定,在她看来,一个妓女能被人赎身,简直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然而第二天,一切都出乎她的意料帕特里奇是一个人回来的。
相比于帕特里奇,麦莉大婶倒是透出一丝喜色,但更多的,还是对帕特里奇的担心。
一切正如路易斯所说的一样,安努舒卡拒绝了帕特里奇为她赎身。
“为什么会这样?”诺玛相当不解。
路易斯耸耸肩,“安努舒卡虽然是个妓女,但是她在妓院有不少客人。”
“你干嘛突然说这个?”诺玛不太高兴。
路易斯解释道,“我是说,她在妓院里生活,应该是比较富裕的。鸨母会给她提供照顾她的雏妓,以及做粗活的龟公。除了需要接客之外,其他时间,她的生活应当不错。”
“可那也是妓女呀?”诺玛不能理解。
路易斯不赞同的说道,“不是每个人,都把尊严看的高于一切的。安努舒卡更怕的,恐怕是赎身之后,做一个被人指指点点的贫穷妇人。”
“帕特里奇只是个木匠,在她看来,他肯定无法给她富裕的生活。更何况,帕特里奇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诺玛笑道,“好像你就是大人了似的。”
路易斯用手比划了一个很小的距离,冲着诺玛眨眼睛,“我比他成熟那么一点点。”
他指着麦莉大婶家的方向,说道,“我们去看看吧,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帕特里奇一定很伤心。”
过了一会儿,他和诺玛坐在了麦莉大婶家的客厅里。
“唉,路易斯,你帮我劝劝帕特里奇那孩子吧。”
此时帕特里奇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诺玛则和麦莉大婶的孙女在一块玩。
爱丽丝突然说道,“姐姐,我们见过吗?”
诺玛笑而不语。
路易斯站起身,去帕特里奇房门口敲了敲门。
“让我安静一会儿吧,奶奶。”
“是我。”
过了一会儿,帕特里奇打开了房门,“进来吧。”
他把装着金龙的钱袋递给路易斯,“我用不上了,不过还是谢谢你。”
路易斯把钱袋推了回去。
“你留着吧,开个木匠工坊,麦莉大婶年纪大了,你应该学会养家。”
帕特里奇颓丧的坐在床上,床板发出吱呀一声。
“路易斯,为什么她会变卦呢?”
路易斯挑了一下眉毛,“我觉得她不算变卦,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们两个肯定是在你侬我侬的时候说到这些事。”
“这样说虽然不太好,但我想,安努舒卡肯定对很多人说过类似的话。”
帕特里奇震惊的看着他,“你怎么会这么想,安努舒卡不是这样的人。”
路易斯抱着胳膊,“帕特里奇,你现在心里,还一直坚定的认为,安努舒卡真的爱你吗?”
帕特里奇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只是失落的低下了头。
路易斯拍拍他的肩膀,“为什么不努力工作几年再看呢?有了本金,只要好好经营,你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富裕的木匠铺老板。如果那时候,你还是喜欢安努舒卡,再去看看也不迟。”
“帕特里奇,当你的家人不用为钱而担忧的时候,你想做什么,都是你的自由。”
帕特里奇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路易斯。”
路易斯走出房门,对着麦莉大婶做了一个搞定的手势。
之后,就是麦莉大婶和帕特里奇互相理解、互相原谅的时间了,路易斯带着诺玛离开了这里。
一个小时后,两个人坐着牛车,走在通往无名森林的路上。
“我还以为你会为帕特里奇打抱不平呢。”诺玛说道。
路易斯面带疑问,“打抱不平?安努舒卡只是不喜欢他,这又不是罪过。”
“难得你会这样想。”
“你似乎对男人有很多偏见。”路易斯看着她。
“谁让我父亲就是全大陆最令人作呕的男人之一呢?”
“从来没听你说过这些。”
诺玛耸耸肩,“因为没什么好说的,你只要知道他是个人渣就够了。”
路易斯说道,“那你更应该见见老爹,他可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爹。”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预料到今天的结局,也是因为老爹的话。”
诺玛调侃他,“你老爹又说了什么?”
“嘿嘿……”路易斯挠着头傻笑。
“老爹说,所有人都是好坏参半的,而且多数人,都是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坏的人。只不过穷人的生活更痛苦,因此,他们更容易暴露本性。”
“安努舒卡曾经一定有过非常贫苦的一段时间,这几乎是所有妓女的经历。”
路易斯看向车窗外,说道,“没有受过那种苦的人,是没权利指责别人爱财的。”
“我虽然以前也没钱,但我和帕特里奇一样,有一个爱护我的长辈。所以我虽然理解安努舒卡的苦衷,但我无法感同身受,自然也不该指责她。”
诺玛听他说了这些,忍不住感叹道,“你的老爹,一定是个很特别的男人。”
路易斯一下子回过神来,“老爹都不知道多大岁数了!”
他惊恐的看着诺玛,“你看看我,我比老爹年轻多了!”
诺玛翻了个白眼,“你都在想些什么。”
路易斯尴尬的说道,“我在想,万一我真的是老爹和魔族女人的私生子,老爹这个人一定很风流。”
正在猎人小屋里打盹的楚南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第七十三章 回家看老爹
“你这样说你老爹,就不怕我去了告状?”诺玛促狭的说道。
路易斯不在意的摆摆手,“老爹才不会因为这些生气。”
两个人坐在马车上,一路走走停停,半个月才到了楚南星所在的猎人小屋。
“老爹!我回来啦!”
楚南星此时不在家,只有尼卡斯附身的猞猁,在屋子里悠闲地甩着尾巴。
她慢悠悠地撑起身子,一步一步踱了过去。
路易斯一把把她抱了起来,“毛球儿,老爹呢?”
路易斯没指望一只猞猁会回答,他只不过是很久没回家了,所以看到家里的一切,都忍不住想要亲近。
“臭小子,连你妈都敢抱起来玩,反了天了!”
不管尼卡斯心里咆哮的多大声,现实里,她还是必须装成一只宠物,乖乖的任由路易斯和诺玛对着她揉来揉去。
楚南星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路易斯带着一个小姑娘,正在和尼卡斯“玩耍”。
尼卡斯的眼神里已经相当不耐烦了,楚南星赶紧走过去,把她解救出来,放回了地上。
尼卡斯抖了抖毛,就赶紧跑回了屋。
“什么时候回来的?”
路易斯笑眯眯的说道,“今天刚到,老爹,我想死你了!”
楚南星揉了揉他的脑袋。
路易斯现在已经和楚南星一样高了,楚南星看着他,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楚南星把门打开,说道,“快进来吧,你也太冒失了,带着女孩子来,也不提前给我写个信。”
她说着,顺势把今天打来的猎物挂在门口的墙上,准备一会儿过来处理。
诺玛看着她的身形,莫名觉得眼熟,但她很确定,自己之前没有见过路易斯的老爹。
“你们先坐一会儿,我把猎物处理一下,晚上给你们做土豆炖肉,配面包很好吃。”
路易斯则说道,“老爹,你先别忙了,我有好东西给你。”
楚南星来了兴趣,走到他面前,“什么好东西?”
路易斯把钱袋拿下来,说道,“看!魔晶币!”
楚南星瞳孔缩了一下,“你们怎么会发现这个?”
路易斯看她表情凝重,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楚南星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魔晶币早都绝产了,你们居然可以找到这么多。”
她看了尼卡斯一眼,果然对方双眼发光的看着这边。
“老爹,这些都给你,我还分到了好多金龙。”
楚南星拦住他,“不用给我了,你们两个歇一会儿,我去做饭。”
到了夜晚,楚南星有点犯难,就两个房间,怎么睡?
路易斯毫不在意的说道,“老爹,我去你的房间睡,把我的房间留给诺玛。”
楚南星有苦说不出,还要面对尼卡斯怀疑的目光。
她腹诽道,“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又不会老牛吃嫩草。”
不过她还是觉得有些尴尬,最后只好推脱说,自己要去陷阱看看有没有猎物,大半夜跑了出去,第二天清早才回来。
诺玛不好一直住在这里,她之所以过来,也不过是好奇老爹这个人罢了。
终于见到了本人,诺玛第二天一早就辞别了两人,离开了这里。
他们一起冒险的人里,一起买了一套通讯石,互相之间,随时可以联络。
等她走了,楚南星才关好门,准备和路易斯摊牌。
“路易斯,过来,我要和你谈谈。”她冲着路易斯招了招手。
路易斯有些不明所以。
楚南星指着猞猁毛球儿说道,“给你介绍一个人,尼卡斯,你的母亲。”
路易斯震惊的看着她,说道,“我妈是只猞猁?!”
尼卡斯忍不住扑过来就给了他一爪子,“臭小子,说什么呢!”
“老爹,它……它说话了!”路易斯指着尼卡斯说道。
楚南星捂着头,解释道,“她还没完全恢复,只能附身在其他生命身上。”
路易斯冷静下来,“你真的是尼卡斯?”
尼卡斯慢条斯理的说道,“当然,你背后的小家伙们,已经蠢蠢欲动了。”
她话音刚落,捣蛋鬼们就集体冲出来,把她围在了中间。
之前诺玛在场,捣蛋鬼们被尼卡斯制止了,因此才忍住没有扑上去。
路易斯坐在椅子上,问道,“所以我是你们两个的私生子?”
尼卡斯忽然笑出声来,“哈哈哈……楚南星,你真是在哪儿都不像个女人!”
楚南星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因为谁啊?”
她用药水把胡子卸了下来,清洗干净后,露出一张光滑白皙的脸。
虽然实际年龄已经有五十多岁了,但楚南星看起来,还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路易斯感觉今天“惊喜”一个接着一个,“老爹……不、老妈?”
楚南星拍了他的脑袋一下,“瞎叫什么,叫阿姨。”
尼卡斯立刻说道,“你居然和我一个辈分了。”
楚南星嘿嘿笑道,“谁让你沉睡了那么久,我这辈分不就长了嘛!”
几个人在房间里谈了很久,直到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才终于停止。
“所以说,是苏尔特杀死了您?”路易斯面含怒色,问道。
尼卡斯点点头,“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已经屠杀了其他的伙伴。我们分居在世界不同的角落,只有人类和其他种族发生大战的时候,我们才会聚集在一起。”
“几百年的时间对我来说,不过是很短的时间。我从没有想过,只是这么短的时间没有联络,我曾经的朋友就一一离我而去,最后,连我自己也死于非命。”
路易斯有些不解,“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有十三岁,我们两个相隔的年代也太久远了。”
尼卡斯笑着解释道,“我的孩子,神族并不一定非要像人一样分娩。事实上,我们大多数的后代,都不是从肚子里生出来的。”
“说起来,我和你的父亲并无男女之间的感情,你虽然身上留着我们两个的血,但我们确实只是朋友。”
楚南星在一边吐槽,“这话听起来,就像个渣女。”
尼卡斯拍了她一下,“别打岔!路易斯,你要记住你父亲的名字,艾特拉斯。他用自己的身躯,保护了你。”
“当时,我和他各自取出心头血,融入到土神盖亚的一根断指上,才有了你。”
路易斯听了她的话,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