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震怒
路易斯彻底放了心,原本他还担心,自己以后技能越来越多,耐力值不够用,现在看来,系统想的很周到嘛!
只不过奥克兰特山脉上的人,可就没这么开心了。
温伽看着空空如也的宝箱,心头的火焰熊熊燃烧。
他的姬妾芙拉走过来,纤细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用不用我去把萨米尔抓过来?”
芙拉的猫眼一眯,闪过冷冽的光。
温伽的手抓着椅子把手,石头制成的椅子,被他生生掰下来一大块。
“把他,带到我面前。”
芙拉应了一声,整个人如同一只灵巧的猫,几个跳跃就消失在了宫殿里。
瓦斯科森林里。
“芙拉,我刚为温伽大人办完了大事,你就过来准备赶尽杀绝了?”
萨米尔嘴角流着血,手杖上的魔晶已经碎裂,显然是受到了不能承受的攻击,已经失灵了。
芙拉扭动着身体,慢慢地走近。
“萨米尔,温伽大人要见你,我劝你乖乖跟我走,不然,恐怕还要吃更多苦头。”
旁边的哥布林一个个噤若寒蝉,就连平时和萨米尔关系不错的凯恩斯也一言不发,生怕芙拉,或者说温伽大人的怒火,燃烧到自己的身上。
萨米尔扫视了一圈,看着周围这些胆小怕事的哥布林,忍不住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你们真是好样的!”
芙拉一脸不耐,一闪身到了萨米尔身后,打晕了他。
一把扛起萨米尔,芙拉跳跃着消失在森林里。
别看芙拉在温伽面前显得娇小,实际上她比人族里的成年男人还要高一些。
作为人族俘虏和豹族兽人生下的半兽人,她的体力自然比人强的多。
温伽没有等太久,就看到芙拉扛着昏迷的萨米尔回到了他面前。
冰冷的水撒在脸上,萨米尔在地牢里醒来,他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被捆绑在石柱上。
“温伽大人,不知道萨米尔犯了什么错?”
温伽的兽瞳轻轻一缩,“什么错?”
他抬起手,示意手下的兽人把宝箱打开,“你自己看吧!”
萨米尔的表情很无措,“东西呢,怎么会是空的?”
芙拉给了他一耳光,“别装傻,说,嗜血护腕在哪里?”
萨米尔低着头,脸上闪过怨毒的表情。
“我没有拿,宝箱交到我手上,我就立刻献给了温伽大人。”
他忽然抬起头,“哈维!是他把宝箱拿过来的,宝物一定是被他拿走的!”
萨米尔看着温伽眼中的冷意,知道自己如果不能摆脱嫌疑,这次真的会死在这里。
萨米尔直直地看着温伽,“温伽大人,我现在是一名哥布林,只有靠着兽人的庇佑才能活下去。我绝对不会背叛您。”
温伽抬起一只手,一个兽人走过来,“去问问其他哥布林。”
“是!”
兽人粗犷的声音在空旷的地牢里震荡出回声。
这时萨米尔又说,“哈维洗劫了整个地精洞穴,也许是地精女王说了什么。”
温伽沉吟了一会,摇头说道,“赫拉迪姆宝匣几十年才会流出一个,知道的人非常少,区区一个四级的地精女王,不可能会知道这样的传奇宝匣。”
过了一会,那个外出的兽人回来了,“温伽大人,那些哥布林都说,萨米尔拿了宝箱就交给了您。”
萨米尔松了口气,还好这些哥布林不敢对温伽撒谎。
温伽听了这话,命令手下的兽人给萨米尔松绑。
“虽然你没有背叛我,但是这次的任务,你失败了。”
温伽低沉的声音传来,“我要你把哈维从人族的地盘抓过来,带给我。”
他伸出手,递给萨米尔一颗带走花纹的石头。
这种石头被称为炉石,只要催动身体里的能量,搓动炉石,就可以来到标记的地点。
之前芙拉就是通过炉石,在瓦斯科森林与奥克兰特山脉之间穿梭,把萨米尔带回来的。
萨米尔单膝跪在地上,接过了炉石。
他知道,如果再失败一次,自己就只能做一个流浪的哥布林了,瓦斯科森林和兽人的领地,容不下他。
萨米尔回想起哈维把宝箱交给自己的那一天,脸上得意的表情。
“哈维,敢让我萨米尔背黑锅……”
萨米尔的声音很轻,让人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下一瞬间,萨米尔手握着炉石,出现在瓦斯科森林。
其他哥布林都吓了一跳,尤其凯恩斯,低着头,看都不敢看萨米尔一眼。
“废物!”
萨米尔声音冰冷,越过了一众哥布林,回到了自己在洞穴里的卧室。
外面的哥布林在窃窃私语。
“他刚才拿的好像是炉石。”
“对,我也看到了。”
“那可是兽人们才有资格用的。”
“看来萨米尔大难不死,还得到了温伽大人的重用。”
这些哥布林围在一起,羡慕又嫉妒地讨论着萨米尔如何如何,完全不见了刚才幸灾乐祸的模样。
只有凯恩斯静静地坐在一边,一言不发,他知道,自己彻底得罪了萨米尔。
月亮散发出柔和的光,照在森林里,也飘洒在人们的窗台上。
路易斯盘坐在床上,睁开了眼睛,比起之前的状态,这次修炼秘典的效率降低了很多。
一整天的忙碌让他感到疲惫,于是他打算睡个好觉,修炼的事,明天再说。
知道明亮的阳光照进屋子,路易斯才不得不睁开了眼睛。
“唔……”
嗜血护腕因为阳光的照射,闪动着光芒。
路易斯看着手上的护腕,总觉得哈维上次想要的东西,不是黄金。
那个宝箱的大小,看起来只能装几十枚金龙,况且光是宝箱上镶嵌的宝石,就远比黄金值钱了。
那么贵重的宝箱,里面装的怎么可能是黄金?
路易斯回想起这件事,怎么想怎么觉得蹊跷。
忽然他灵机一动,笑了起来。
“要真是这样,哈维可算是倒了大霉了。不过,他要是把我说出来可怎么办?”
路易斯点开商城,浏览了一下里面的商品。
其中一个叫做隐藏护符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隐藏卷轴:可以隐藏一件身上穿戴的装备。
特效:无
售价:300金币
第三十二章 迷惑的哈维
路易斯一阵咂舌,他大概估算出系统里的金币和现实货币的兑换,金币和金龙基本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这么一个只有隐藏作用的东西,要三百金龙。
路易斯看了看自己的金币数量,很好,八位数,财大气粗,买!
点击使用后,手腕上的护腕就消失不见了,路易斯能感觉到护腕还在,但另一只手在手腕上摸索的时候,却感觉什么都没有。
“真神奇。”
路易斯感叹了一句。
他脸上出现一抹坏笑,“这下就死无对证了!”
此时在杰克酒馆吃着鹰嘴豆的哈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你可有一阵子没来了,前几天路易斯还问我你去了哪里。”
帕梅拉端上来一大杯麦酒,放在哈维面前。
哈维一愣,“那是谁?”
帕梅拉回到柜台前坐着,“就是上次和你一起去救爱丽丝的小伙子。”
哈维翻了翻自己的记忆,实在想不起那是谁了,毕竟在他看来,死人是不配拥有面孔的,当时救下爱丽丝的时候,他根本没想着路易斯能活着回来。
“每天见到的人太多了,我可记不清了。”
帕梅拉听见这话也不在意,“看你今天来了也不接任务,难不成是发财了?”
哈维没否认,笑着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赚够了钱,准备回老家了。”
帕梅拉愣了一下,怔忡地说道,“我还不知道你从哪里来呢,也没见过你的脸。”
哈维的声音低了下去,“没什么好说的,见过我的脸可不算什么好事。”
哈维端起麦酒,咕咚咕咚喝下去,麦酒顺着脖子,打湿了衣服,他不在意地擦了擦,把五枚金龙拍在桌上,就离开了酒馆。
帕梅拉追出来,喊道,“哈维,你的钱!”
哈维摆摆手,“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帕梅拉,你是个好女人。”
当天,哈维坐上了去往克里西娅洲的大船。
他背包里的月光石闪烁个不停,这是萨米尔给他的通讯石,用于联络两人见面的。
只不过现在他要回到克里西娅洲的老家,恐怕很长时间不能和他见面了。
月光石静静地躺在背包里,任凭它怎么闪烁,哈维也没拿出来再看上一眼。
瓦斯科森林里,萨米尔气急败坏地摔碎了一颗月光石,“比蒙在上,我一定要把他抓住喂给野狗!”
萨米尔从木箱里拿出一个金属盘,上面是尤坦王国的地图。
地图上有两个光点,一个是萨米尔所在的瓦斯科森林,一个则到了尤坦王国的边界的大海上。
萨米尔眯着眼睛,这个方向,明显是要往克里西娅洲去。
这更证实了萨米尔的怀疑,哈维这小子偷走了嗜血护腕,然后逃跑了!
萨米尔催动炉石,到了温伽面前,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萨尔,你带着人跟着他,克里西娅有耐克鲁斯的人,不要让他们抢了先。”
名叫萨尔的兽人看起来只比温伽弱了一点点,显然,他是温伽的得力干将。
温伽俯视着萨米尔,“你明天就和萨尔一起去克里西娅,记住,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沉重的威压弥散开来,萨米尔趴在地上,冷汗直冒。
“是!”
温伽满意于他的回答,于是收回了气势。
“去吧,我等着你,带着宝物和罪人一起回来。”
萨米尔委顿在地上,好半天才爬起来,他原本是个法师,体质自然没有多好,面对这样的威压,难免觉得不能承受。
其他兽人嘴上不说,实际上心里是看不上这种软脚虾的,要不是温伽的命令,恐怕外出追捕哈维的任务,他们根本不会愿意带上萨米尔。
而真正拿走护腕的人,此时正在法迪尔森林外围,准备独自狩猎呢。
路易斯在酒馆里打听了不少消息,虽然现在他的等级升上去了,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捕杀四级魔兽的。
魔兽虽然没有人的智慧,却有着超乎人类数倍的强健体魄。
正常来讲,一个二级战士可以独自面对三只同等级魔兽而不落下风,但要想越级击杀,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路易斯单从系统的经验值判定就能看出来。
每高一级的魔兽,经验值大多会十倍增长,这至少说明,杀一只三级魔兽,要比二级难上十倍。而类人生物的经验,则比魔兽高两三倍。上次的地精女王,带给他的经验值,是2500。
除此之外,等级越高的猎物,击杀时爆出额外奖励的几率就越高。
路易斯的背包里现在还有一些乱七八糟不知道什么用处的东西,这些日子一只忙着增强体质,完全没时间细看。
路易斯这次的目标,是四级魔兽里,最弱的一种,被大家称为蜘蛛蟹的一种四级魔兽。
蜘蛛蟹喜欢在阴冷潮湿的地方生活,它们各自有自己的巢穴,互相不会打扰。
蜘蛛蟹和它的名字一样,是一种螃蟹,但是肚腹非常大,累赘在身体后方,看起来像一只有甲壳的大蜘蛛。
魔兽中并不都是以**作战,有一部分,还会简单的魔法,蜘蛛蟹就在此列。
路易斯远远地看着一只蜘蛛蟹爬出巢穴,在路易斯的眼中,它的头顶悬浮着一个血条,上面的数值是2300。
它的防御力比其他同等级魔兽要好,但攻击力低的出奇,甚至连一些三级魔兽都不如。
路易斯想起自己在图书馆找到的图鉴,还忍不住要抽嘴角。
谁能想到四级魔兽蜘蛛蟹的魔法,居然是从它抬起来的小爪子上不断的喷出骨刺呢?
这也叫法术?
路易斯想着,这可能就是没有脑子的后果吧。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面板数值,心里还是非常满意的。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4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63(+28)
防御力:67(+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3
体质:15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612
耐力值:300
经验值:2169/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第三十三章 默塞德
这样的数据,只要一个反伤,就可以轻松带走。
当然,靠反伤是永远不可能进步的,路易斯也没有打算用这种侥幸心理来获胜。
路易斯这样想着,人就冲了出去,身上挂着气盾的状态,就是一记重击。
他现在对于系统的使用熟练多了,技能基本可以随着意念发动。
蜘蛛蟹根本没有防备,就被迎头打中要害,立刻就是一个暴击。
路易斯眼看着一个重击叠加暴击,就是八百多的伤害。
蜘蛛蟹受了这样的重伤,陷入了愤怒,果断地抬起两只前爪,喷出了一串小骨刺。
路易斯:有点可爱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当发现这骨刺打在护盾上有两百多伤害的时候,路易斯就不觉得可爱了。
为了避免护盾立刻破碎,他只好左右躲闪,非常狼狈。
此时重击已经快要再次可以使用了,路易斯不再躲避,而是迎着蜘蛛蟹冲了过去。
这时护盾破碎,蜘蛛蟹的速度慢了下来。
就是此刻!路易斯一个冲撞,蜘蛛蟹立刻被眩晕,趁着这个眩晕,路易斯发动重击,又连续挥砍了几剑,蜘蛛蟹的生命值只剩下了区区四百多点。
接下来的战斗毫无悬念,又是两次劈砍,蜘蛛蟹彻底死在路易斯的阔剑之下。
路易斯走过去,系统就把蜘蛛蟹和它掉落的材料一起收进了背包里。
这是路易斯昨晚的发现,系统背包,多了一个自动拾取的开关。
蜘蛛蟹到了背包里,自动分解成了材料和肉块,看分量,已经够今天的伙食了。
路易斯一路哼着歌往回走,这时路上出现了一群骑着小马的矮人,他们分别戴着颜色不同的兜帽,腰带的材质也不尽相同。
路易斯猜测,这应该是矮人区分阶级的标志。
因为他注意到,其中一个矮人戴着蓝色的兜帽,腰带是黄金制成,花纹非常精美,这个矮人一马当先,其他矮人都恭敬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路过路易斯的时候,还忍不住嘲讽了几句。
其中一个矮人说道,“这么小的人类小崽子居然出现在这里。”
另一个矮人则说,“最奇怪的是,他居然还活着。”
地位最高的矮人眯了眯眼睛,“这小子的武器还不错。”
其他矮人高呼,“那一定是我们矮人族的杰作!”
路易斯没听他们接下来的话,这群人实在是太吵了。
不过按照矮人的习惯,他们是很少出远门的,路易斯看得清楚,他们的小马上,有许多食物。
这些矮人很有可能横穿森林,想要去某个地方。
路易斯没时间多想,而是赶回去,准备再一次的药浴。
时间一晃而过,路易斯用完了梅丽莎为他调制的十瓶药剂。
这几天他一直在循环着炼体、修炼、炼体、修炼的模式,几天下来,成果颇丰。
值得一提的是,路易斯发现,“浅海的秘密”那一个支线任务,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显示完成了5%。
而任务提示下面也多了一行文字:
去法迪尔森林的另一头看看。
路易斯猜测,这一切应该和之前遇到的矮人有关。
可惜那时候他一心想着回去修炼,居然什么也没注意。
与此同时,哈维已经到达了他的故乡--默赛德。
默赛德是一个人口很少的小公国,每年都要向邻近的萨尔玛提王国进贡。
哈维的故乡,是默赛德公国里,一个叫做班西的小镇。
哈维坐在牛车上,准备往家乡的小镇里赶。
这里相比于尤坦王国,不知道落后了多少倍,但也不是没有胜过那里的地方。
比如说这里的自然风光。
这里的树木没有经过人工的修剪,和森林里没什么两样。路两旁还有不少果树,结着诱人的果实。
哈维随手摘了一个,一边吃,一边心里还在想,这甜蜜的果实,就像他如同箭羽一样、急切归家的心。
他离家已经有五年了,原本应该更久,好在他接了一票大的,才能提前回家。
赶车的车夫从没见过像哈维这样,走在大路上都要藏头露尾的人,刚开始还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遇见了强盗。
好在哈维不在自己的家乡做坏事,马车夫看他确实只是坐车,这才松了口气。
“年轻人,你去班西做什么,探亲吗?”
哈维抿了抿嘴,说道,“是去看望一个朋友。”
这时一个蒙着头巾的女孩正急匆匆地走过去,神色十分惊惶。
老车夫看了一眼,瞬间暴跳如雷,他挥舞着鞭子,在空中劈啪作响。
“你是谁家的女人,快回去!”
那女孩吓得一声尖叫,原路跑了回去。
哈维看见,一个男人冲上去,给了她一耳光,然后骂骂咧咧的把她拎了回去。
那男人看起来三十几岁,不像是女孩的父亲。
老车夫表情里带着嫌弃,“不安分的女人,嫁了男人还想往外跑!”
路易斯没有说话,但是如果细心观察,能发现他的眼球上,多了许多红血丝。
刚才那女孩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说是女人,实在是有些夸张了。
不过这事在默赛德,一点也不夸张。
这里推崇童婚,男人们通常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为妻。
这里的女孩嫁出去以后,就要完全听从夫家的摆布--她们是被用真金白银换回去的。
哈维其实没有说实话,他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走自己的母亲。
他的母亲十四岁就生下了他,在那以后,身体就非常虚弱。
而他的父亲,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因为在班西颇有资产,于是在四十多岁时,买下了他的母亲。
“大叔,你认识乔伊斯老爷吗?”
老车夫停下了骂骂咧咧的唠叨,“认识,乔伊斯老爷在这一带颇有名望!你要探望的是他吗?”
哈维说道,“那倒不是,只是我的朋友说起过他。”
老车夫笑了一声,“这可不稀奇,班西的人,有几个不认识乔伊斯老爷呢?”
说罢他又皱紧眉头,“可怜的乔伊斯老爷,家里出了丧事,他那才三十岁的妻子,前几天病死了。”
“你说什么?”
第三十四章 葬礼
哈维紧紧攥着老车夫的衣领。
“乔伊斯老爷的夫人塔玛拉死了。”
哈维的手松开了,他现在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塔玛拉死了”。
哈维把钱丢给车夫,瞬间就消失在了林间小路里。
老车夫惊魂未定,抚了抚胸口说道,“哎呦,可吓死我这把老骨头了。”
哈维以前所未有速度向家里赶去,连障碍物都不躲开,等他到了家门口,衣服破的已经像个乞丐了。
他抓住一名女仆,问道,“塔玛拉夫人在哪?”
女仆惊慌失措的说道,“夫人、夫人前两天过世了。”
哈维冲进院子,发现灵堂外面,乔伊斯居然正在和其他乡绅喝酒!
其中一个乡绅说道,“乔伊斯,你那病恹恹的婆娘终于死了,等过了丧期,你就可以再买一个年轻姑娘了!”
乔伊斯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塔玛拉年轻的时候可是镇里最好看的姑娘,可惜头一胎难产,还生了个女孩,要不是后来生了儿子,就她那个病恹恹的样子,我早就把她赶走了。”
说完他感叹了一声,又说,“最近班西有哪些漂亮姑娘到了出嫁的年龄了?”
哈维再也听不下去了,“你就是这样给我妈办葬礼?”
乔伊斯看了他许久,才看着他露在外面的眼睛认出了他。
“诺玛,居然是你这个小贱人回来了,你这个令家族蒙羞的母猪!”
哈维,或者说是诺玛的脸色冷若冰霜,“塔玛拉的骨灰在哪里?”
乔伊斯吼道,“你休想带走她,她是乔伊斯家族的女人,她永远也不能踏出这里。”
诺玛的眼睛腥红一片,“你说得对,但是,如果乔伊斯家族不存在了,这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话音刚落,诺玛的匕首就挥了出去。
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配着旁边乡绅们的尖叫声,显得恐怖异常。
乔伊斯的头颅滚落在地上,周围的仆人尖叫着往外跑。
诺玛没有为难其他人,她一步步走进灵堂,灵堂里供奉着一个灰扑扑的陶罐--默赛德的女人卑贱到连一副棺材也没有。
诺玛抱着陶罐,平稳地往外走,她的弟弟在外面哆哆嗦嗦地,不敢多说一句话。
诺玛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男孩吐着血晕了过去。
“废物!”
诺玛抱着陶罐一路离开了这里。
“快追上她,这个卑贱肮脏的女人,居然胆敢杀害自己的父亲!”
刚才逃跑的乡绅领着一群男人追了过来。
诺玛小心的把陶罐放在地上,走了过去。
身影四处闪动,断肢残臂在半空中飞舞。
没一会,地上只剩下一堆尸体。
“本想放过你们的,何必呢?”
诺玛沙哑的声音响起,她弯腰捡起了陶罐,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三天后,诺玛又一次来到了海边。
她的一身行头都换掉了,此时打扮的像一个普通女孩一样。
萨米尔的月光石被她扔掉了,母亲死了,她不打算再和哥布林这种邪恶生物为伍了,毕竟现在,钱没有那么重要了。
她不知道,这个举动,帮她逃过了一劫。
此时的诺玛满脸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母亲的骨灰被她洒在了大海里,这是天竺的传统,她学了过来。
在天竺,去世的人先被火送走,然后再被水带走。
诺玛相信,她的母亲,一定去了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
此时港口的船来了,诺玛收回思绪,走上了大船。
其实诺玛并没有多伤心,她的情绪里,更多的是失落和解脱。
她坐在甲板下面的一等舱里,解开了绕在脖子上的头巾,她的皮肤算不上细腻,泛着一股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
但是,如果此刻有人在她对面的话,一定会为她的美貌惊叹。
诺玛的容貌继承了来自父母双方的优点,她有着狭长的丹凤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几乎以为她那对睫羽下一刻就会振翅高飞。
笔直高挺的鼻梁,配着小巧精致的鼻翼,看起来高贵不可侵犯。
然而视线下移,你就会发现,她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多情的嘴唇。
她的嘴唇不大不小,上薄下厚,嘴角的走势向上,原本应该是一条弧线的唇缝,因为一颗饱满的唇珠峰回路转,变成了两座绵延起伏的山坡。
而这清冷与热情杂糅的五官,长在一张线条流畅的鹅蛋脸上,唯一有些违和的,大概就是她半长不短的头发了。
诺玛放好行李,躺在了一等舱的床上。
三十金龙的花费自然有它应得的待遇,诺玛闻着被子上的玉兰花香气,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
“诺玛,逃出去,再也不要回来。”
一个看起来满脸病容的美貌女人俯低身子。
她是诺玛的母亲,塔玛拉。
月亮隐蔽在乌云下面,塔玛拉趁着夜色,把诺玛从一个狗洞里推了出去。
和她一同被推出去的,还有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一些吃的,几件男人的衣服以及不多的几个金龙。
塔玛拉的体力非常不好,她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又因为怕吵醒其他人,赶紧停了下来。
“诺玛,走小路,按妈妈说的,找到去其他大陆的船,包裹里的金龙应该够你买船票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鼻音,似乎开始流眼泪了。
“诺玛,我的孩子,永远不要回来。”
在之后,诺玛就听不到她的话了,只能听见压抑又隐忍的抽泣声。
诺玛永远也忘不了,那是她的母亲,人生中最勇敢的一天。
在此之前,乔伊斯决定把她送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蒂莫西,换取合作的机会。
那时她只有十一岁,当然,在班西,只要足够有钱,连九岁的新娘也是有的,只不过这样的女孩,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她们就像被炭火催发的花朵,过早的凋零。
乔伊斯和这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不把女人当人看,在他眼里,女人不过是工具,是可以肆意交换的商品。
有一天诺玛和塔玛拉躲在帐子后面,听蒂莫西的下人讨论着自己。
“他已经死了三任妻子了。”
“也许很快就会是第四任。”
之前说话的人沉默了一会,又说,“即使我对女人不好,也不会在床上虐待她,蒂莫西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嘘,小心被人听见。”
诺玛记得塔玛拉的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双眼直直地瞪视着前方,好像和空气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那之后,诺玛就被塔玛拉趁着夜色送了出来。
诺玛没想到,这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第三十五章 一群小矮人
“诺玛小姐,您该吃午饭了!”
船上负责饮食的船员敲响了房间的门。
诺玛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是中午了。
她推开门走了出去。
船员是个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五官看起来很硬朗。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诺玛小姐,中间的餐厅里有午餐,拿着您的房间钥匙,就可以进去吃午餐了。”
船员说完了,又跑到下一个房间。
诺玛回去拿起钥匙,走了出去。
......
与此同时,路易斯经过几天的跋涉,走到了法迪尔森林的深处。
此时他满身狼狈,浑身的衣物都破破烂烂的不成样子。
只不过他的眼神却是充满光亮的。
他的脚下倒着一只荒土巨熊。
荒土巨熊是六级魔兽,路易斯被它追了整整一天,耐力不断蓄满又消耗一空,血量回满又不断落回濒死线,护甲和衣物也逐个破碎,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路易斯不断地攻击和反伤之下,荒土巨熊终于倒在了地上。
路易斯感觉面前一阵柔和的白光,荒土巨熊爆出一大堆物品,还有200000经验。
系统闪个不停。
滴!
越阶击杀荒土巨熊,经验x2!
越阶?
路易斯忍不住问了海蒂。
海蒂解释道,“哨兵系统每五级为一阶,荒土巨熊为二阶怪物。”
路易斯听罢,迫不及待地点开面板,把属性点加了上去。
宿主:路易斯安德森
种族:人族
年龄:12
等级:8
技能:
重击:挥动阔剑,发出两倍攻击力的打击,消耗耐力5,冷却15s。
冲锋:向前方发起冲锋,对途经的敌人造成(武器攻击力150%+2)伤害,对受到伤害的敌人减速30%,持续三秒,对已减速的敌人造成1秒眩晕,冷却30s。
气盾:消耗35耐力,在身体周围形成护盾,可抵挡300%防御力伤害,护盾破碎后,对敌人造成10%减速效果,持续1.5s,冷却150s。
被动:被击中时,有35%几率对附近敌人造成1000%攻击力的荆棘伤害。
攻击力:196
防御力:150
攻击速度:2.25
暴击几率:39%
力量:38
体质:30
敏捷:28
智力:28
魔法值:0
生命值:9792
耐力值:4800
经验值:74405/128000
成就:无
称号:赫拉迪姆的青睐(生命+30)
人物评价:你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战士。
路易斯扫了一眼材料,就没再细看,他现在最急的事,是要在商城买适用的装备。
之前打荒土巨熊的时候,就换了七八身装备,最后都碎成了垃圾。
这一次,他跳上一棵大树,准备仔细挑选一下。
这些装备对应的六件套似乎都有不同的加成效果。
路易斯直接跳过了白板和绿色装备,往后面翻去。
他发现,越是稀有的装备,可使用的等级越是宽泛,像和嗜血护腕同等品质的传奇装备,几乎都可以用到一百级左右。
路易斯看了看价格--八位数。
他立刻退出了装备简介,八位数,确定不是抢钱?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金币数,发现只能买的起半件......
他深吸一口气,决定退而求其次,看一下紫色的史诗装备。
很好!七位数一件,六件套依旧买不起。
路易斯怀疑人生,我以为我是个富豪,结果打开商店,发现我是个贫农......
于是路易斯再一次退而求其次,看了一下青色的无暇装备。
其中有一套装备非常吸引他的注意力。
神威套装:
山巨人打造出的无暇装备,融合了山的特质。
六件套特效:防御力+30%
说实话,相比于防御力,路易斯更喜欢攻击力高的武器。
但主手武器是阔剑的套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可供挑选的套装里,这套神威套装是加成最高的了。
路易斯看到了它的总价:2400000金币。
他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套装备。
依旧是阔剑、短剑、兜帽、上衣、裤子、靴子的搭配。
将装备穿戴好,路易斯满意的看着自己几乎翻了一翻的属性,满意的点了点头。
路易斯发现,自己的头上多了一个初级战士的头衔。
技能树上也多了一个技能:
撕裂:发动技能后,普攻自带流血效果,持续60s,冷却150s。
技能树上的技能和职业称号有关,因此不在个人面板上,反而是在下方的技能栏里。
路易斯捏着下巴嘿嘿笑了两声,这才打开背包。
“那个人类小傻子在笑什么?”
班多问旁边的矮人卢比。
“我怎么知道,还有,他身上怎么突然冒出了几件衣服?”
“可能是你眼花了,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穿着衣服。”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些天路易斯碰到的矮人。
好在矮人从来不会做偷偷摸摸的事,他们刚一出声,路易斯就发现了他们。
路易斯从系统里退了出来,看着树下的几个矮人。
其中领头的矮人有些不悦,“快下来,矮人不喜欢仰着脖子。”
路易斯腹诽,我就算跳下去,你也要仰着脖子,骑着小马都比我矮的家伙!
不过这话也就心里说说,表面上,路易斯痛快的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几个矮人中间的空地上。
“嗨,矮人先生,向您致敬!”
矮人们回了一礼,“愿意为您效劳!”
当然,这都是客气话,不付报酬,矮人是不会真的“为您效劳”的。
“小家伙,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易斯挠挠头,“我听说穿过森林,有蓝色的大海,我还没见过海嘞!”
那矮人围着他转了一圈,“你这身行头可不像没见过大海的人穿的。”
矮人指着他的腰,“这把短剑给我看看。”
路易斯拔出短剑递给他。
矮人集体发出一声惊呼。
“这难道是黑铁部族的杰作?”
蓝帽子的矮人摸着长长的胡须,“也不完全像。”
“没准是兽人打造的武器。”
“闭嘴!不许提那个肮脏的种族。”
矮人们你一言我一语,自顾自讨论起了宝贝的来源,谁也没有打算问一下宝物的主人--路易斯。
路易斯此刻饥肠辘辘,假装从包袱,实际上是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块熊肉。
他捡了一些树枝,升起火来。
科林吸了吸鼻子,“什么东西,这么香?”
路易斯赶紧护住自己的烤肉,六级魔兽,怎么能分给别人吃?
“小子,这是什么肉?”
路易斯捂着烤肉没吱声。
科林拿出一张地图,“我们在寻找巨龙的宝藏,你要不要一起去,财宝分你一份。”
路易斯半信半疑,“这里哪有巨龙啊?”
科林解释道,“地图是很多年前画的,巨龙已经死了,现在地貌都不一样了,所以不太好找。”
路易斯深知矮人是不屑说谎的,于是把肉分了,“一起吃吧。”
其他几个矮人大口吃了起来。
“太香了,这是什么肉?”
路易斯说道,“四十一斤的羊排。”
“那是什么羊排?”
路易斯耸耸肩,“不知道,反正在老爹嘴里,四十一斤的羊排都很香。”
第三十五章 约克夏郡
路易斯一路寻着踪迹追过来,看到了一片田地。
这里的人长得非常矮小,但和矮人又不太一样。
矮人们虽然个头不高,但身体强壮,四肢看起来比普通人还要粗,而这里的人,他们的四肢纤细,看起来就像是缩小版的人,当然,要排除掉他们尖尖的小耳朵。
路易斯骑着马,这些人好奇地看着他。
“又来了一个大个子。”
“嘿!你是从哪来的,要找谁?”
一个看起来很活泼的男孩问道。
路易斯下了马,这才回答他。
“我的朋友应该在这里,我是来找他们的。”
“和你一样的朋友?”
路易斯点点头,“是的,你们有见过吗?”
男孩说道,“跟我来吧,我知道他们在哪里。”
路易斯牵着马跟着男孩往前走,路上的人有的用头顶着牛奶桶,有的挎着装满蔬菜和水果的篮子,还有牵着黑色小猪到处跑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路易斯安德森。”
“我叫佩佩。”
路易斯听他的读音,像是佩佩,又像是皮皮,果然这里人的名字,和他们可爱的身材一样俏皮。
佩佩一蹦一跳地往前走,一边嘴巴也不闲着,“你们从哪里过来的,这里不常有人来。”
路易斯如实说道,“我们从另一个洲过来。”
“哇,那你们是不是遇到过很多怪物,就像故事书里的冒险家一样?”
路易斯点点头,“确实是这样,不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失去了很多同伴。”
“哦,那太可怕了。”
佩佩接着说道,“你们是去寻找宝藏吗?”
“并不是,不过我们确实巧合之下,找到了一些宝贝。”
佩佩搓搓手,“我能看看吗?”
路易斯摊开手,“宝藏都在我的家乡,不过,我给你带了纪念品。”
佩佩把路易斯手里的金纽扣拿起来,纽扣上是树叶花纹,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
“给我的?”
“对,感谢你给我带路,小家伙。”
“小家伙?”
佩佩跳起来,“我今年都十七岁了,你才多大?”
“什么?十七岁?”
路易斯瞪大眼睛,“我十二岁。”
佩佩叉起腰,“哈!你才是小家伙。”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好吧,你这小个子的老家伙。”
这时候佩佩领他到了家门口。
这是一个地底洞穴,只不过比起地精的洞穴,他们的洞穴可要体面多了。
至少从外面看,洞穴周围有着爬山虎做装饰,门和窗户也都具备,而且还是可爱的圆形。
佩佩跑去敲门,“吉米叔叔,是我。”
绿色的小门被从里面拉开,一个稍微高一点的人站在门口,“哦,又一个大个子,你和他们是一起的?”
路易斯向里面看去,他的朋友们都拘谨地坐在小了一号的椅子上。
“额,是的。”
“那么,快请进吧。”
“欢迎来到吉米皮尔逊的家。”
路易斯弯腰走进去,吉米给他搬来了一把椅子,刚才还有些幸灾乐祸的他,这回也小心翼翼地坐在了椅子上。
“你想喝点什么,现在可是下午茶时间,我这里有红茶、牛奶、麦酒、葡萄酒,当然,你也可以来点小茴香蛋糕,那可是今天新鲜出炉的。”
“额,红茶和蛋糕,谢谢。”
吉米听见,转身去了食物储藏室。
路易斯趁机问道,“你们怎么会来这里,这些是什么人,他们看起来比我们小多了。”
詹森坐在椅子上大气都不敢喘,用平生最温柔的语调说道,“这里是约克夏郡,霍比特人的领地,当然,你也可以叫他们半身人,不过,我觉得霍比特人更尊重一些。”
“他们是矮人族吗?”
“不、不!我们是人族的一员。”
吉米从储藏室出来,辩解道,“我们一直与世无争,这里是一片净土,虽然周围的人族很少来打扰我们,但我们还是人族的一员。”
他把碟子递过来,“给,香喷喷的小茴香蛋糕,还有,一杯红茶。”
路易斯赶忙接过来,“谢谢。”
他端起茶喝了一口,又问詹森,“我们今天住哪,看起来皮尔逊先生的家可睡不下这么多人。”
吉米又说道,“住的下住的下,后面还有好多房间,就是……”
吉米挠挠头,“你们需要把两张床拼起来,不然可睡不下。”
“佩佩,把齐齐也叫过来,我们去储藏室把被子和毯子都拿出来。”
路易斯歪着头问道,“还有一个齐齐,那有没有佩奇?”
吉米停顿了一下,“你提醒了我,我大哥伊恩的第三个孩子就快出生了,我要告诉他们,就叫佩奇,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路易斯诡异地看着他,“你确定,这样的话,第四个孩子就要叫乔治了。”
“为什么?”
“老爹和我说,佩奇的弟弟叫乔治。”
“既然这样,第四个叫乔治也没什么不好。”
路易斯捂着眼睛,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该怎么委婉的和吉米解释一下,佩奇和乔治是两只猪呢,虽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猪起名字。
这时詹森等人站起身,佝偻着身子往前走,“皮尔逊先生,让我们来吧,让您忙前忙后,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吉米乐得如此,毕竟他和佩佩搬动几十床被子,实在是个大工程。
有了护卫们帮忙,很快床铺就被铺好了。
“哈,终于完成了。哎呦!”
路易斯得意忘形,站直了身体,一头磕在屋顶上。
吉米原地转了一圈,“很好,接下来我可以准备晚餐和夜宵了,这可是我七顿饭里最丰盛的两顿。”
说完,他就跑去了厨房,路易斯这才注意到,他们都没有穿鞋。
他看着佩佩脚上的毛,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我以为那是皮毛做的鞋……”
“不过,七顿饭是怎么回事?”
由于詹森等人是早上到的,因此知道的很清楚,“七顿饭,就是早餐、第二顿早餐、早午餐、午餐、下午茶、晚餐以及宵夜。”
路易斯呆滞地看着佩佩纤细的身材,“额,你们吃这么多,居然没有胖成球……”
佩佩说道,“原本还有第二顿午餐的,但是大家嫌麻烦,于是就取消了。”
路易斯抽抽嘴角,另外四顿你们就不觉得麻烦?
第三十六章 博德洛施
第二天,路易斯感觉腰酸背痛,一坐起来,听见木床吱呀一声响了起来,吓得他赶紧放慢动作。
霍比特人的床,两张拼在一起,比常人的单人床还要拥挤。
路易斯感觉这一宿睡得比不睡还要累,胳膊腿都伸不开,更不能乱动。
吃过早餐,拒绝了吉米热情的挽留,一群人骑着马再次上路,准备往都城博德洛施前进。
“吉米叔叔,那是什么?”
佩佩指着桌布下露出一角的东西。
吉米走过去,把它从桌布下拽出来。
“哦,是一个金子制作的雕刻画。这真是个精致的艺术品,我要把它放到我的陈列室里去。”
吉米一边往陈列室走,一边说,“这群人真是慷慨,比起没礼貌的矮人可强多了。”
吉米回头看了佩佩一眼,又说,“不过矮人虽然粗鲁,但本性不坏。”
他把雕刻画摆在陈列柜的顶层,左右观察了一下,觉得不好,又换了个位置。
“成了!”
他把雕刻画摆在满意的位置,拍拍自己的背带裤,往厨房走去,再过一会,他就可以吃第二顿早餐了。
另一边儿,路易斯和詹森等人在一群小霍比特人的围观下,离开了约克夏郡。
再经过一段山间小路,他们就能到达博德洛施。
到了中午的时候,博西把通行文件交给了城门口的守卫。
过了一会,城门大开,亚伯布莱克带着亲卫队前来迎接。
“美丽的丽塔小姐,欢迎来到尤卡吉尔。”
亚伯亲自掀开马车的帘子,伸出手要扶着丽塔下来。
丽塔把手伸给了他,提着裙角走下了马车。
詹森等人也受到了热情的欢迎,被拥簇着走进了城里。
当晚博德洛施就举行了盛大的宴会,来款待远道而来的丽塔等人。
作为未来的大公夫人,丽塔受到了最高规格的待遇。
连带着詹森等人,都被安排在了舒适又奢侈的房间里。
丽塔的房间里,则安排了新的女仆。
在亚伯看来,只有一名女仆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就为丽塔增加了七名新的女仆。
路易斯走在路上,大公府邸的仆人们都会向他行礼,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
他和詹森说道,“还不如让我回森林里待着。”
詹森笑道,“这样你就不习惯了,丽塔在伯爵府虽然不受宠,仆人们却也不敢怠慢她的,进出见到,都要行礼。”
路易斯扯扯脖子上的领结,“当贵族可真累,还有这身紧巴巴的衣服,穿着它可真难受。”
詹森叹了口气,“路易斯,你该喜欢和你一样,四处冒险的姑娘,贵族家的小姐可不适合你。”
路易斯摸摸鼻子,“我还小呢,怎么也要十年后再说,不着急。”
他基本想开了,原本他对丽塔只是有好感,现在看了她在这里的生活,路易斯就知道,他们两个人以后是注定不会有什么交集的。
抛着一枚金龙,路易斯喃喃道,“热爱冒险的姑娘……”
过了几天,大公府上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全城的人都在街道上欢庆。
路易斯抬头看着坐在大象驮着的花车上的少女丽塔。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亚伯的妻子了,今天的她格外美丽,路易斯在心里赞叹道。
两边的侍女挎着花篮,一路抛洒着花瓣,期间还有一些金银珠子被抛洒出去,被围观的平民捡走。
亚伯和丽塔坐在一起,他拉着丽塔的手,鼓励着她,“别紧张,他们未来,都是你的子民。”
“亚伯,我真的可以吗?”
亚伯笑道,“谁都不是天生就是公爵夫人,以后的日子里,你有很多时间慢慢学。”
经过几天的相处,丽塔发现亚伯并非她想象中那样高傲自大,相反的,他是一个非常温柔体贴的恋人。
想起自己被扔垃圾一样,被父亲赶出了伯爵府,丽塔脸上忍不住浮上一抹冷笑。
她决定要做好公爵夫人,和亚伯恩爱到老,等以后回到尤坦王国觐见的时候,看看自己的父亲要向自己行礼的时候,是什么脸色,她可是很期待呢。
经过一路上的艰难险阻,丽塔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无知又天真的小女孩了。
她冲着在下面围观的路易斯挥了挥手,对着曾经天真无邪的自己,做出了告别。
当晚,詹森等人开始收拾行李,丽塔小姐已经顺利得到了这里,并且办完了婚礼,他们也该回去了。
“詹森,我不能和你们同行了。”
詹森收拾行李的手停了下来,“你留在这里做什么?人生地不熟的。”
路易斯挠挠头,“我在森林里认识了一群矮人朋友,我和他们说好了,等丽塔办完婚礼,我就和他们结伴,出去冒险。”
詹森遗憾的摊摊手,“我还以为能和你一起回尤坦王国呢,放心吧,你的金子和宝石会保存在我家里,这是我的地址,等你回来了,来找我取走他们。”
路易斯拿过纸条,背起自己的行囊,离开了这里。
他没有带走马匹,那是伯爵府的财产。
路易斯在山间小路里,放出了矮人留给他的信号烟花。
据说这玩意儿是法师们打发时间时研究出来的,如果价钱够高,还能买到更好看的烟花。
过了一会,矮人们骑着小马赶了过来。
“小子,你的马呢?”
“那是别人的,所以我没有带过来。”
科林点点头,“好吧好吧,班多,给他一匹小马。”
一个小时后,路易斯骑在小马上,感觉双脚随时会接触地面,他有些后悔,自己哪怕买一匹马也好啊,现在这个矮个子小东西,让他浑身难受,就好像一个成年人骑着小马驹一样。
“我们多久能到下一个城镇?”
科林回过头,“小家伙,才刚出发,你就想着休息了?”
路易斯解释道,“不,是这匹马太小了,我感觉双腿都要拖在地上了。”
科林看他可怜又滑稽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其他矮人唱起来:
蠢笨高大的路易斯
骑在小马上
修长笔直的双腿
拖在土地上
矮人矫健的小马啊
你要快快跑
把惶惶无措的小男孩
甩在泥浆上
第三十七章 圣杯谷地
路易斯听着矮人们随口乱编的歌曲,居然很有节奏感,配上他们粗犷的声音,意外地好听。
虽说这些人是在调侃自己,路易斯听了,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想起老爹讲过的一个故事,一个法师、十三个矮人和一个霍比特人,去挑战巨龙,找回王国的宝藏。
只不过到了自己这里,变成了七个小矮人和一个战士,七个小矮人,好像还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
路易斯抖了抖,不,他可不是公主。
他把刚才的想的和矮人们说了一下。
科林说道,“史矛革,听起来是个很威风的名字。”
路易斯善意的提醒了他,“他就是屠杀了矮人王国的巨龙,额,我是说在故事里。”
科林的胡子抖动起来,“诅咒他!巨龙不应该有名字,它们是一群只知道吐水喷火砸岩石的傻大个!”
科林又补充道,“强大的矮人是不会亡国的!”
路易斯看他这么激动,于是转移话题,“我们第一个地标在那里。”
科林这才停下嘟嘟囔囔的抱怨声,从口袋里拿出羊皮纸,“我看看……第一个地标,是四百哩外的圣杯谷。”
一个叫邦比的矮人说道,“那可是个好地方,有不少木精灵生活在那里。虽然他们有些假正经,但是我很喜欢他们。”
想到了什么,他又皱着眉说道,“不过,那里也有可恶的鱼人,他们生活在湖水和沼泽里,那是一群强盗,不仅抢你的财物,还要吃你的肉哩!”
科林说道,“这些不去靠近就可以了,最烦人的是沼泽边的德鲁伊,他们召唤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出来,非常难缠。”
路易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由于实在是伸不开腿,路易斯最后决定,盘腿坐在小马上。
这可是一项技术活,摔下马好几次之后,路易斯才掌握了保持平衡的方法。
四百哩可是不小的距离,就算有一群矫健的小马,也足足花了路易斯和矮人们五天的时间。
“圣盾部族的矮人,你们为什么来到我王的领土。”
密林中,一个尖耳朵,穿着黑色劲装的精灵弓箭手说道。
他的周围有十几个绿色劲装的弓箭手,他们有男有女,个个都俊美异常。
“圣杯谷的王子,阿拉米尔阁下,我知道你。”科林说道。
“我们只是路过这里,想要借着西摩王的地盘休息一天。”
阿拉米尔收起了弓箭。
路易斯抽抽嘴角,这欢迎方式可真是别具一格。
好在精灵们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之后,就很有礼貌地带着他们去了王宫。
精灵的王宫里有许多洁白的晶石和绿色植物作为装饰,唯一不好的就是,提供的食物里,没有肉,只有蔬菜和水果。
路易斯看着路过的女精灵,心想着,难怪一个个都这么瘦,原来是没有肉吃。
“哦,这是什么?”
路易斯捡起一个小巧的盒子。
邦比正在和其他矮人喝酒,他们行为豪放,动作间难免碰到一起,这个盒子就是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
“那是我的。”邦比嚷了起来。
路易斯看到里面有一个画像,上面是一个矮人,脸上长满了胡子,路易斯忽然有了猜想。
“漂亮吧,这是我妻子,她可是圣盾部族出了名的美人儿。”
路易斯的脸皱在了一起。
邦比不乐意了,路易斯的表情让他有了危机感,“你不许一直盯着她看!”
说罢,他嗖的一声抢回了盒子。
路易斯心里直嘀咕,难道变矮会让人丧失审美?
路易斯看着来来往往的纤细高挑的精灵,决定尊崇高个子的审美。
唯一让路易斯觉得有点不习惯的就是,这里的精灵们太高雅了,搞得他都不敢大口吃饭了。
这里摆着精美的装饰,连椅子扶手上的雕花都精美异常,餐厅里还有美丽的女精灵弹奏着竖琴,优雅的音乐声环绕着这里,让人不自觉放慢动作。
“这里为什么叫圣杯谷?”
一个精灵听到路易斯的疑问,向他解释道。
“这里曾经是一片平原。”
“直到有一天,兽人和精灵族发生了战争,我们的祖先,已经魂归生命之树的第一代精灵王恩尼亚里斯,在和强兽人对战的时候,引动了土系圣域法术,导致这片土地变成了一片谷地,在长年累月之下,雨水在谷底形成了湖泊。”
“从此我们居住在这里,精灵们认为这片谷地是一个巨大的圣杯,为精灵王提供源源不断的法力,所以才叫它圣杯谷。”
路易斯头一次听说精灵的故事,眼睛都睁大了。
给他讲故事的,是一个温柔的女精灵,她看着路易斯可爱的样子,揉了揉他的一头卷毛。
等女精灵走远了,路易斯感叹道,“这些精灵可真好看。”
科林嗤笑了一声,“她们脸上的毛太少了,人长得又细长细长的,哪里好看了。”
路易斯沉默了。
女人脸上毛少不是很正常吗?
毛多才不正常吧!
这时邦比说道,“他们的寿命是无限的,也许和你说话的女精灵,已经几千岁了。”
路易斯:“……”
我谢谢你们啊,打断了我所有浪漫的幻想,矮人都是这么不解风情的吗?
路易斯愤愤地叉起一块生菜叶子,塞进了嘴里。
算了,还是啃面包吧,路易斯最终被满眼的绿叶蔬菜打败了。
“晚上好啊各位,不知道晚餐是否习惯?”
“习惯!”
“不习惯!”
路易斯和矮人们几乎同时回答道。
路易斯难以置信地看着矮人们,这是什么餐桌礼仪,居然直接让主人下不来台。
邦比看着路易斯说道,“我看见你一直啃面包了,虚伪!”
这时站在一边的精灵王冲着路易斯眨了眨眼睛,“看来矮人们还是老样子,不懂得什么叫善意的谎言。”
他摊摊手,“不过确实没办法,我们虽然喝酒,但几乎从不吃肉,吃肉会影响我们对木元素的感知,那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路易斯倒是有些诧异,据老爹说,精灵王都是高贵冷艳的(别听她瞎说,绝对是颜王看多了。),没想到这位精灵王如此平易近人。
等吃完了饭,路易斯几人被引到了精心布置的卧室里。
路易斯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没一会就打起了小呼噜。
第三十八章 会打拳击的小鱼人
“你醒了?”
路易斯一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天花板,而是七个站在他床边的小矮人。
这些矮人为什么围观他睡觉?
路易斯赶紧从床上爬起来。
“精灵们为你准备了新衣服。”
矮人耸耸肩,“毕竟他们的衣服我们穿不上,但你……”
“勉强可以。”
路易斯接道。
他看着摆在床边的一套绿色劲装,拿起来穿了起来,心里想,要是有板甲就更好了。
守卫在王庭的精灵战士穿的是全甲,看起来就价值不菲。
精灵族有无限的寿命,因此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修习战技、法术,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发现自己的天赋,对职业做出选择,这可比有限寿命的人种好太多了。
“我们该走了。”
科林催促道,“我可不想再吃一顿绿叶菜,我们可以去森林里抓点东西烤着吃。”
“等等,我要去问问有没有马。”
最终,路易斯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匹马,一匹正常的马,不是小马,也不是矮足马,而是精灵骑兵用的高壮的战马。
精灵王对路易斯还是蛮慷慨的,除了看他时候的眼神有些奇怪。
“为什么西摩的眼神……”
路易斯还没说完,矮人科林就打断了他,“他的眼睛是生命之树赐下的命运之眼。”
科林说道,“他看着你的时候,看到的不仅仅是现在的你,还有未来的你。”
科林笑着说道,“你未来肯定是个非常讨他喜欢的人,我极少见他对一个人类如此和颜悦色。”
路易斯听了这话,心想着,要是个精灵女王就好了……
骑着马一路往更低的谷底去,那里有茂密的森林,又时还有一两个沼泽。
路过沼泽的时候,为了避免马匹陷进去,他们只好下来,牵着马走。
这时候沼泽里咕噜咕噜地冒起泡来,一个丑陋的绿色小鱼人冒出头来。
它的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怪声,像是一堆消化不良的屁。
众人往后退了一步,把马匹往后赶了赶,毕竟这些可爱的小马容易受到惊吓。
鱼人彻底钻了出来,路易斯和矮人们看到了它的全貌。
它向着宽大的脚蹼,身上光溜溜的,皮肤像青蛙又像是鱼类,只有要害部位才有一些鳞片。
再往上,是它和头一样粗的脖子,之所以说是脖子,是因为那里没有长着胳膊。
它的嘴里都是尖牙,看起来能把一切吃到嘴里的东西咬的稀碎。
“咕噜噜噜!”
它叫了起来。
“它在说什么?”
“我怎么知道!”
路易斯和矮人们面面相觑。
鱼人跳了起来,手握成拳,带着破空声,噗得一声打了过来。
不怕鱼人会外语,就怕鱼人打拳击。
路易斯矮了一拳之后,觉得五脏六腑都要搅成一团了。
路易斯非常气愤,我以为你在和我说话,结果你只是发出了战吼,真是岂有此理!
他拔出阔剑,一剑抡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遇到比自己强大的敌人,路易斯总能很快做出反应,而且战斗力也会倍增。
班多看着他和鱼人打的不分上下,疑惑地和旁边的卢比说道,“你确定他只是个见习战士?”
“也许是山巨人的剑起了作用。”
说完,他立刻捂上了嘴。
不过这话还是让路易斯听见了。
只是此时不是聊天的时候,他可还在专心对战小鱼人呢。
人家赤手空拳都能打得过他,也太丢脸了。
鱼人发出难听的咆哮声,显然被路易斯激怒了。
它的攻击越来越强力,路易斯感觉都要撑不住了。
又一次,鱼人的拳头打了过来,这次路易斯转了一下阔剑,鱼人的拳头刚好打在剑锋上,被劈成了两半。
鱼人的智力很低,这是有目共睹的。
路易斯之前一直在用阔剑横着阻挡那些随意地攻击,终于等到鱼人不耐烦了,出了重拳。
它的拳头被劈开之后,力气收不住,一直劈到了半截手臂。
“嘶!”
鱼人发出尖叫声。
路易斯趁着它疼痛又茫然的时候,一剑砍掉了它的头。
这时森林里传来一阵阵地尖叫,各个沼泽的鱼人陆续冒了出来。
“遭了,快跑!”
科林骑上小马,领着其他矮人就跑了,路易斯也赶紧上马,夺路狂奔。
科林马后炮地喊了一声,“我就知道,这些鱼人和德鲁伊勾结在一起!”
他们逃了几个小时,才甩开那些疯狂的鱼人。
这时已经快到谷底了。
谷底是一片湖水,湖边居住着一些渔民。
这里有几座不大的排屋,都是就地取材,用木头搭建的。
这里的人看到几个矮人,都有些害怕。
他们常年居住在这里,连外围的密林都很少去。
除了有几个偶尔见过几只精灵,其他的种族,他们是一概没见过的。
小孩子们原本还在嬉闹,这时候也安静地窝在妈妈的怀里,好奇又害怕地看着这些矮人。
骑着大马的路易斯被下意识地忽略了,毕竟人类可没什么稀奇的。
科林嘟囔了一句,“感觉变成了街头艺人的猴子。”
他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震荡出来的,洪亮又带着一些粗哑的颤音。
孩子们惊呼一声,“哦,他说话了!”
女人们搂紧孩子,往后退了退。
路易斯往前走去,“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想买些吃的。”
他慢慢地把手伸出去,生怕吓坏了这些人。
女人看到他手里的金龙,眼睛亮了。
这时候她也顾不上害怕了,谷底的居民很少去外面的世界,他们多数时候自给自足,只偶尔去外面买一些必需品,因此花销也低。
这一枚金龙,很有可能够他们一个家庭花上两三年。
此时女人也顾不上害怕了,试探着问道,“你们要吃什么?”
科林不满于这些人的态度,好像他是林子里的吃人怪兽似的,他哼了一声,看到女人的背脊一僵,才说道,“肉!我们需要肉和面包,最好有能长久保存的肉干和火腿。”
女人忙不迭点头,“有!都有!”
她跑回家把储藏室里的食物都搬了出来。
离入冬还早,孩子爸爸可以重新猎取食物。
小马的背上多出了许多食物,路易斯一行人又重新上了路。
第三十九章 德鲁伊
这时候科林说道,“要小心这里的德鲁伊,别看这片沼泽地不太大,实际上分了十几个小国,每个国都有一个德鲁伊,他们会利用咒术和召唤术做很多疯狂的事。”
路易斯看着这里的土地面积,沉默了。
确定不是分了十几个村吗?
现在连村长都敢自称国王了……
也对,老爹说过,极东之地有一个伯爵,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国王,听说现在当任的,还是个女伯爵呢!
路易斯问科林,“德鲁伊会召唤出什么呢?”
科林摸摸自己的大胡子,回忆着说道,“这都说不准,不过大多数都是森林里的东西,像是鱼人、树人、野兽什么的。”
他竖起食指,“当然,这些东西被德鲁伊召唤之后,实力会更强,代价是,被召唤几次,它们就会死。”
“就像今天那个鱼人,实际上鱼人的实力多数都很低,我早该看出不对劲的,哎呀。”
路易斯倒没有放在心上,毕竟科林是个矮人,他们天生力大无穷,也天生粗心暴躁,除了在锻造武器这一项上细心又有耐心,其他时候,矮人都是不太把周围的东西放在心上的。
正因如此,即使很多人觉得矮人粗鲁,也还是愿意和他们打交道,毕竟一个憨头憨脑、不会偷袭的种族,简直是太适合做朋友了。
当然这话都是腹诽,要是直接说矮人头脑简单,路易斯觉得,自己可能会收获六个拳头。
接下来的路程,大家谨慎了一些,这种谨慎包括:矮人们不能大声唱歌、邦比喝酒的时候不要打出震天响的嗝儿,不要抓咆哮起来像是战吼的小野猪,等等等等。
虽然这些已经是路易斯让步后的结果了,路易斯自己都觉得这不算是什么要求,但是对于矮人来说,喝了酒却不能畅快地打一个响亮的嗝儿,这实在是太为难矮人了。
矮人们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叫了起来,“我宁愿碰到德鲁伊!”
这一声大叫实在是太响亮了,路易斯捂住了额头,觉得他是把所有的嗝儿攒在了一起,就像烟花要在引线都烧完了,才会砰地一声爆炸。
科林暴躁地给了那个矮人一拳,“闭上你的嘴,瑞克!”
下一秒,沼泽里的动物躁动起来,路易斯看到身旁的一颗大树睁开了眼睛。
他吓得弹了起来,听说树人是一回事,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个老树人声音缓慢又苍老,“小……娃……娃……快……走……要……钱……”
虽然它是好心,但路易斯为了听完它的话,反而耽误了更多时间。
沼泽里的鱼人噗噗噗地冒了出来,一个头上带着鹿角帽子、手拿橡木手杖的怪女人走了出来。
“让我们瞧瞧,是谁来了,嗯……圣盾部族的矮人和一个……小崽子。”
路易斯有些不耐烦,这些人为什么都喜欢叫他小崽子?
他握了握手里的剑柄,想把她的脸拍到沼泽地里,让她知道知道,叫一个战士小崽子是什么下场。
这时德鲁伊又说,“你们居然胆敢杀了我最喜欢的鱼人。”
她假模假样的捂住脸,“哦,你们根本不知道,它在鱼人里是最英俊的,它那大大的脚蹼,尖锐的牙齿,还有圆滚滚的死鱼眼……”
德鲁伊把手拿开,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总之,那是我最喜欢的鱼人,你们闯入我王的领地,还敢杀害德鲁伊最喜欢的召唤兽,真是不可饶恕!”
路易斯掏了掏耳朵,显得有些无聊,“所以,你想要多少钱?”
德鲁伊脸色一遍,说道,“三枚金龙,不,五枚!”
路易斯把金龙抛过去,“赶紧走吧,不许再叫我小崽子,不然我揍你!”
德鲁伊连忙跟过去,“等等!”
“你又要干嘛?大不了大家打一架!”科林不耐烦地说道。
德鲁伊搓搓手,说道,“你们是去寻宝的吧!”
科林扛起了大剑。
德鲁伊吓得后退了一步,“我是说,也许你们需要一个可以疗伤,又可以召唤战宠的德鲁伊。”
科林没想到是这么个展开。
“你想加入我们?”
德鲁伊用力点点头,“我受够这里了,每天都要带着一群无知的蠢货四处打群架,甚至他们自己选出来的王,打群架输了,还要被处死,献祭给沼泽。”
科林疑惑道,“这不是一直是你们的传统吗?”
德鲁伊摇摇头,“那可不成,我要当的是大德鲁伊,这里的领地太小了,都不够我的战宠们撒欢跑步的!”
科林上下扫视了她一遍,“你有什么能力,总得让我们看看,那可是无数的黄金,怎么可能轻易分你一份。”
德鲁伊听到黄金,明显眼睛亮了一下,她抬起手杖,念了一段咒语,一个老树人从森林里走过来,搬起一块巨石,冲着沼泽砸了过去。
“天哪,快躲开!”
路易斯喊了一句,立马夹起马腹,跑远了。
矮人们没有反应过来,被溅了一身的青苔和泥浆。
德鲁伊发现自己好像弄巧成拙了,她捂着嘴,“哦,对不起对不起!但是你们要知道,我是个很厉害的德鲁伊!”
科林气的发抖,声音从嗓子眼里一个一个挤出来,“自!己!跟!上!”
德鲁伊得知自己可以分一杯羹,欢快地念了个咒,一只长着两只大角的白鹿跑了过来,德鲁伊骑在它的身上,跟着矮人们一起往前走。
“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泰兰德绿藤,我的祖上以召唤植物出名,我最强大的召唤物就是树人。”
路易斯回头,好奇的问道,“你都能召唤什么?”
泰兰德得意的说道,“那可实在太多了,森林里的动物、植物,都是我的耳目,连独角仙都可以帮我传递消息!”
路易斯点点头,觉得这是个非常不错的技能。
“如果出了森林呢?”
泰兰德叹了口气,“出了森林德鲁伊的实力会大减的,你们的藏宝图呢,给我看看,我可不希望前进的路上会遇到沙漠和火山,那对德鲁伊来说,实在是太难受!”
科林这时不怀好意地说了一句,“那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火山和沙漠是必经之路。”
泰兰德夸张地叫了一声,“不!”
“好吧,我需要黄金,我要换一身好行头,这样才可以去更大的沼泽当德鲁伊。”
第四十章 民众
身后突然传来乱糟糟的脚步声。
几个人回头一看,一群村民正没命地往他们这边跑,确切的说,是往泰兰德的方向飞奔。
泰兰德惊叫了一声,“我们最好快点走,我再也不想看见这群愚昧的村民了。”
“泰兰德大人,您不能抛下我们!”
有村民喊道。
泰兰德只好回过头,反身坐在白鹿上,说道,“老迈克,我想你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你积攒经历,增长见识。”
她抬起手,“瞧瞧你身后还有多少人,以前这里可是还有一千多人呐,到了现在,只剩下不到一半了。”
“人类的贪婪永无止境,不要让它吞没了你们。”
泰兰德受够了这一切,转回身,拍拍白鹿的头顶,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些人没有再追过去。
其他人质疑道,“为什么不追了?”
老迈克瞪了他一眼,“追过去做什么,泰兰德都决定要走了,难道我们要追过去打一架?”
他哼了一声,“饶了我这把老骨头吧,我连她手下最弱的鱼人都打不过。”
“可是没了德鲁伊,其他国家的人很快就会过来掠夺我们的财产和土地。”
老迈克叹了口气,“都收拾收拾,我们离开这里。”
“可是我们能去哪?”
“去大陆的中央,那里有很多大国家,人们安居乐业,我们带上财产,去那里定居。”
他又补充道,“动作要快!在泰兰德彻底离开这片沼泽之前,我们就要赶紧离开。不然被其他人发现了我们没有德鲁伊的庇护,大家就全完了!”
一群人这才如梦方醒,赶紧往家里跑。
能带的东西都带着,由于买不到马,这里的人都是用的水牛。
一群人赶着水牛,浩浩荡荡地往山谷外面跑。
等其他人反应过来的时候,这群人已经到了精灵的地盘。
这些人可不敢在精灵的地盘里打架,不过他们这些人都是平民,武器也不过都是些粗糙的搞头镰刀之类的,精灵们也不屑于对这些“乌合之众”的目的产生怀疑。
看这丧家之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在逃命。
与此同时,路易斯和矮人们,以及新加入的德鲁伊泰兰德女士,已经离开了圣杯谷。
他们骑着马走在平坦的林间小路上,一路上泰兰德一直在不停地表演着自己的召唤术,期望得到矮人们的重视。
一只蝴蝶停在泰兰德的手上,路易斯听见泰兰德念了一串晦涩的咒语,蝴蝶就飞了出去。
“我叫它在三哩路外等我们。”
科林嗤笑了一声,“这有什么用,就算蝴蝶在等着我们,它又不能打架。”
泰兰德说道,“蝴蝶和其他昆虫主要是用来传递消息的,怎么可以让这些可爱的小虫子们去打架呢!”
科林说道,“如果我们遇到了巨龙,它可不会给我们时间搬救兵。”
泰兰德耸耸肩,“好吧好吧,看来这些小虫子暂时派不上用场。”
过了一会,她反应了过来,抓着白鹿的大角,连人带鹿往上窜了一截,“你刚才说什么?我们居然要面对巨龙?”
路易斯安慰她,“巨龙已经死了,对吧,科林?”
科林没说话,他看起来神色不太自然,毕竟这是这位地位颇高的矮人头一次骗人。
他的脸都憋红了,也没能出口解释。
路易斯僵了一下,“不会吧……”
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像巨龙这样有智慧又懂魔法的生物,只需要喷一口火焰,我们就会化成灰的。”
泰兰德抱着肩膀,嘴唇哆嗦着,“何止是如此啊,像我这种擅长木系咒术的德鲁伊,会比你们所有人死的都要快,我的植物和我自己,都怕龙炎!”
科林摸摸鼻子,“我并没有骗你们,只不过传闻它死了,毕竟它已经几百年没出现了,大家都觉得它死了。”
路易斯此时也不想半途而废,于是叹了口气,“唉,但愿是这样吧!”
泰兰德也不想走,虽然她怕的要命,但是她想起让人头疼的圣杯谷下的沼泽,就觉得,也许面对巨龙还好一些。
她有着绿藤家族热爱冒险的特质,对于一成不变的生活非常排斥,虽然以前的生活称得上是鸡飞狗跳,但那种普通人的争斗不会让人热舞沸腾,只会让人烦躁。
就像大家喜欢买票看角斗士打架,但没人喜欢看乞丐斗殴。
科林由于心虚,后来的路上对泰兰德客气了不少。
说到底,之前他是因为自己被溅了一身泥生气,但这又不是深仇大恨,矮人们的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即使没有刚才的插曲,科林也会自己消气的。
“接下来要去哪儿?”
泰兰德问道。
她让树人用藤蔓结成了几个小吊床,她和路易斯以及矮人们一人一个。
今天他们需要在森林里过夜,不过不需要担心,因为周围的花草树木、虫鸟鱼蛇、羚羊小鹿,都是她的耳目。
森林里的动物不会轻易攻击有德鲁伊的队伍,除非它们有十足的把握。
这片森林里有十几个树人,都被泰兰德召唤到身边,充当守夜人。
科林觉得这样在野外过夜也不错,他转了一圈,说道,“穿过这片森林,有一片巨石峡谷,那是地图上第二个地标。”
“这种荒郊野外,显眼的地方实在太少了,我们要很谨慎,才能不迷路。”
这时泰兰德跳了起来,“路易斯,别离树人那么近点篝火,那些小树枝虽然是树上掉下来的,烧掉它们树人们也会伤心的。”
路易斯说道,“我只是煮一点肉汤,就着面包吃,煮完我立刻就把火熄灭。”
泰兰德点点头,“小路易,你可真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路易斯这时候沉默了,他拿起旁边的兔子,看了半天,这兔子好像是泰兰德抓的,难道兔子不会伤心?
泰兰德转回身,躺在吊床上,路易斯看着她,觉得女人的善良真是个不可预测的东西。
明明是可以拿小鱼人换钱的人,居然会在意树人伤不伤心。
就像老爹说过,有一些女人,喜欢说“兔兔那么可爱,不可以吃兔兔。”,然后她们吃猪肉的时候,吃的喷喷香。
路易斯打了个哆嗦,老爹说的对,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第四十一章 石头人
安稳度过了几天,路易斯和矮人们终于到了巨石峡谷的入口。
矮人科林叮嘱大家,“不要去碰周围的石头,它们很可能是沉睡的石头人。”
“石头人?”
“石头人是在山石中诞生的,它们通过沉睡就能吸收土地的能量。”
科林扫了一眼路易斯的剑,说道,“实力最高的石头人通常被称为山巨人,它们自己的身躯,就是一座山。”
“不同于其他石头人憨头憨脑的,山巨人很聪明,它们擅长锻造,也喜欢守护居住在山上的人,因此人们都称他们为山神。”
科林又说,“不过它们偶尔也会打架,就是那种……那种巨石乱飞的场面,像我们这样的小个子尽量不要路过那里。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变成肉饼的。”
他们一边听科林说着,一边骑着马走在峡谷里,这里路面还算平整,路两边有很多巨石。
路易斯暗戳戳的猜测,这其中可能有几个是正在呼呼大睡的石头人。
这时泰兰德说道,“德鲁伊不擅长利用这些,虽然有少部分的异类可以召唤石人,但是被召唤出来的通常实力很低。毕竟我们对水和木元素的感应很强,对土元素却非常一般。”
泰兰德神色中带着一些回忆的迷离,“不过这些石人有一个优点是有目共睹的,它们比树人还要抗揍。”
路易斯怀疑地问道,“这也算是优点?”
“当然!没有哪个人会闲着没事做去杀死石头人,那可太费劲了,必须要把它们打成一堆小石子儿才行。”
“更何况石头人本身又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图谋的东西。”
路易斯感觉不远处的石头动了一下,他有些胆寒的说道,“泰兰德,我们还是不要说了,总感觉周围就有石头人在偷听。”
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这声音就像是从肚子里直接冒出来的,完全没有经过嗓子眼儿的尖细感。
“石头人没有偷听,石头人在光明正大的听。”
路易斯看到刚才动了一下的石头分裂成了几块,确切的说,是它伸出了四肢和脑袋。
这个石头人有五人多高,路易斯感觉它走过来的时候,土地都跟着震颤。
路易斯正在考虑,要不要骑着马飞奔过去,在它反应过来之前越过它逃跑。
不过作为整个寻宝团队里最高大的人,路易斯觉得这样做实在太不符合他的勇士身份了。
就在犹豫之间,石头人走了过来。
路易斯只好干巴巴地说了一声“您好!”
石头人语速缓慢地回他,“你好,小家伙。”
路易斯觉得自己应该道歉,于是说道,“石头人先生,我和朋友们路过这里,不知道您在这里沉睡。打扰到您睡觉,我非常抱歉。”
石头人似乎想摆出一个和善的表情,不过它努力之后,只是稍微提了一下嘴角。
“少睡一会也无妨,小家伙。”
它在路易斯身上感觉到一股亲切感。
石头人伸出大手,托着路易斯坐在它的肩膀上,“石头人,不会疲劳,可以帮忙赶路。”
路易斯被举起来还有些惊魂未定,他回过头去,“那是精灵王送给我的马,不能丢。”
科林说道,“放心吧,它自己可以找到回去的路。”
马儿像听懂了似的,叫了一声,往回去的方向飞奔而去。
科林笑道,“路易斯,你可真是个宝藏,连石头人都喜欢你。”
路易斯拍拍屁股下面、石头人的肩膀,“石头人先生,你有名字吗?”
“斯托内。”
路易斯听它这样说,于是点点头,虽然斯托内本身就是石头的意思,但是有名字总比没有要强。
“斯托内,我们要去很远的地方,你确定要一起去吗?”
斯托内的手搭在路易斯的手腕上,路易斯不确定它是在指着阔剑,还是指着手镯,或者是两个都指着。
“山巨人的气息。”
路易斯想起托比魔盒化成的手镯,根据上面的文字来说,托比极有可能是个巨人。
毕竟其他种族的人,应当不会费劲地在羊皮纸上写泰坦文。
巨人的数量不多,懂得泰坦文的人自然也少,路易斯还是托了老爹的福,才认识了这么多文字。
如果山巨人擅长锻造武器,那么当初给阔剑开刃的,会不会就是托比的魂魄呢?
这样说来,托比很有可能是一个山巨人。
只不过这魔盒里既然有托比的魂魄,就说明,托比已经死了。
路易斯觉得,还是不告诉斯托内这些了,它肯定非常崇拜本族的山巨人,如果得知自己的宝贝,来自于一个死去的山巨人,它指不定要多伤心呢。
于是,前进的队伍里,又多了一名石头人,只不过斯托内作为石头人,对于黄金是不怎么感兴趣的。
反而是对黄金这东西感兴趣的路易斯等人,在它眼里有些奇怪。
那些石头有什么好的,软绵绵的,斯托内一拳就可以打扁!
不过既然路易斯喜欢,斯托内还是决定帮助他。
科林倒是高兴,多了一个帮手,还不用分宝藏,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美事儿了。
由于斯托内要离开,峡谷里的石头人都醒了过来,为它送行。
这些石头人没有斯托内存在的时间长,还像孩子一样,不懂什么道理,也不明白斯托内为什么要追随路易斯而去。
不过好在它们头脑简单,也不会纠结这些事,它们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因此,少了一个同伴,对它们影响不大。
路易斯一路看去,这些石头人都比斯托内要小了不少,看起来也没有它聪明。
科林在一边说道,“小路易,你可抢到宝了,这一路走过来,斯托内可是峡谷里最厉害的石头人。”
他看着斯托内高大的身躯,猜测再过个几百年,斯托内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山巨人。
虽然刚成型的山巨人应该没有太高的实力,它们的身躯还不够高大,不能成为一方山神,但即便如此,也是他们要仰望的存在了。
路易斯坐在斯托内的肩膀上,视线几乎可以和许多小鸟平齐。
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好像他自己也长了翅膀似的。
第四十二章 食人怪
斯托内肩上扛着路易斯,和矮人们一起前行。
说实话,路易斯一直非常担心,自己下一次低头,就会发现某个矮人朋友变成了肉饼。
不过好在斯托内走路的时候很谨慎,矮人们安然无恙。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斯托内走路声音太大了,跟着它一起,他们是完全没办法潜行的。
他们走了一天,才走出了这片狭长的巨石峡谷。
此时月光柔和的照在地面上,路易斯认为这样的光线不适合赶路,毕竟石头人的视力可不怎么好。
矮人们也为自己的安全担忧,于是一群人在峡谷出口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歇了下来。
斯托内对他们的食物不感兴趣,这种对食物的漠视,一直持续到邦比拧开他的小酒壶。
“这是什么?”
斯托内问道。
邦比骄傲地说道,“这可是矮人族精酿的烈酒,在地窖里珍藏了很多年,要不是这次要寻找宝藏,我都不舍得拿出来。”
他有些不舍地递给斯托内,“给你喝一口,别喝光了啊。”
斯托内小心的托起酒壶,结果刚到嘴角,酒壶连着酒水就一起掉进了它的大嘴里。
“我的烈酒!”邦比惨叫了一声,要不是路易斯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他失去了挚爱。
斯托内有些不好意思。
好在邦比也知道这个大个子不太灵活,他摆了摆手,“算了算了,只要能找到宝藏,我能买到一辈子都喝不完的好酒。”
路易斯嫌弃地看着他,“你找宝藏就为了买酒?”
邦比点点头,“这有什么不对,矮人能活两三百岁,不知道要喝多少美酒呢!”
路易斯问科林,“你呢?找到宝藏打算怎么花?”
科林说道,“我想为圣盾部族新建一个工坊,那需要很多钱。”
“一个工坊能有多少钱?”
科林解释道,“圣盾部族的矮人是协同铸造武器的,一个工坊里要有几十个熔炉,还要有各种机关,矿车。一个功能齐全的武器工坊,怎么也要几十万金龙了。”
路易斯咂舌,“难怪矮人的武器卖的那么贵。”
科林反驳道,“那是因为矮人的武器做工精良!”
接着他问道,“那你呢,你当初想也不想就跟过来了。”
路易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也许可以把金子留给老爹?他养了我那么多年,也该享享清福了。”
“可是年轻人更需要钱吧?”
路易斯皱了一下眉头,“话是这么说,但是我还年轻。”
说完他又笑了,“老爹会不会要我的钱还难说呢,更何况,我们还没找到宝藏,就开始做美梦了!”
其他人也笑起来,“总该幻想一下找到宝藏后的美好日子,才有动力长途跋涉吧!”
这时候树林里响起脚步声,听起来像是什么庞大的野兽的脚,不断地踏在地上。
仔细听的时候,还能听见它们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
泰兰德的耳朵动了动,眼睛又闪了闪,说道,“是食人怪,它们正扛着几个村民往这边跑。”
路易斯听见了,拔剑就站了起来。
居然是食人怪,绝对不能让它们得逞。
一群人往食人怪的方向跑去。
路易斯很快就看见这些比他高了两个头的大家伙。
他们正在点火,准备把抓来的人烤着吃。
“山葵,山葵!蘸着那个最好吃!”
一个食人怪嚷嚷道。
另一个食人怪不耐烦地打断它,“闭上你的嘴,懒鬼,从来都不做饭,你没资格提要求!”
这时大地震颤起来,一个食人怪说道,“难不成峡谷里的石头人打架了,它们可是难得清醒呢!”
话音刚落,路易斯和矮人们跑了过来,紧随其后的还有一个德鲁伊和一个高大的石头人。
食人怪没想到斯托内和他们是一起的,按理来说,石头人是不会和人类在一起的,确切的说,它们通常都和同族的伙伴在一块。
食人怪哈哈大笑,“快来看呐,一堆小点心送上门了。”
矮人们恼怒于自己被说成是小点心,挥舞着武器就冲了上去。
食人怪的身体非常强壮,一只胳膊都比矮人的身躯要粗。
实际上矮人虽然矮,但他们的躯干很粗壮,比普通的人类还要强壮很多。
矮人们的武器打上去,只能在这些皮糙肉厚的食人怪身上,产生一个不影响行动的小伤口。
好在矮人们力气很大,没防备之下,这些食人怪被打的一个趔趄,倒在地上。
“哈哈,尝尝大剑科林的厉害!”
食人怪很快就爬了起来,但他们虽然强壮,却没有矮人灵活。
矮人们都是天生的短跑健将,他们灵活地躲过食人怪的攻击,还时不时地在它们的身上加一些伤口。
路易斯翻滚了一圈,躲过了一只食人怪的大拳头,反身一剑砍在它的腿上。
食人怪的伤口上冒起了烟,伤口上散发着刺鼻的味道。
“嗷!”
它惨叫起来。
“那是什么武器!”
食人怪倒在地上,抱着腿不停地打滚。
“是地底岩浆锻造出的武器,快跑啊!”
一群食人怪哀嚎着跑了,他们的同伴受了伤,正在被腐蚀着,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块灰色的岩石。
这把阔剑居然可以让食人怪石化!
矮人们惊奇地看着路易斯的阔剑。
路易斯走到被捆着的人面前,把绳子一一砍断。
这些人还在昏迷当中,浑然不知自己都快成了食人怪的腹中餐了。
食人怪虽然长得凶残丑陋,实际上却以偷袭为主,他们半夜守在村庄的周围,偷袭落单的村民。
路易斯和矮人们把昏迷的人带到了他们自己的篝火旁,等到后半夜的时候,那些人才醒了过来。
他们睁开眼睛,就立刻戒备起来,其中一个人捂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质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偷袭我?”
科林瞪了他一眼,“你有什么值得我偷袭的,你这样的,我正面就可以打十个!”
路易斯解释道,“你们是被食人怪偷袭的,如果不信,可以去不远处看看,那还有食人怪的尸体。不过现在不太安全,建议你白天再去看。”
那人听他的解释,知道自己误会了,他挠了挠头,“对不起。”
科林哼了一声。
这时泰兰德说道,“找到它们的巢穴了,里面有十几个食人怪。”
第四十三章 夜魇
科林说道,“十几个还不成气候,只是不能再放任他们了,时间长了,这附近的村子,都会进他们的肚子。”
坐在旁边的几个村民这才开始害怕,他们是没有见过食人怪的,只是听说过,但这都是小时候大人讲的恐怖故事,有很多虚构成分,因此谁也不信真的有食人怪。
直到天空泛起鱼肚白,那几个人才好奇地跑过去看食人怪的尸体。
倒地的尸体还维持着抱腿痛呼的动作,在利剑的腐蚀下,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
眼看着这丑陋又庞大的怪物,几个村民才相信,这里真的有食人怪。
这事儿可耽误不得,几个村民对视一眼,都赶紧往村子里跑。
然而村子里那几个民兵,怎么可能是十几个食人怪的对手,几个人回去报信,也只得到一个“夜晚宵禁,村民不得外出”的新规定。
他们不管,路易斯几人却决定惩奸除恶,代替正义把那几个食人怪消灭掉。
毕竟有了地底岩浆锻造出的阔剑,路易斯有信心,自己一定可以把它们打的七零八落。
更何况旁边还有斯托内呢,夜晚的时候,它根本没出手。
路易斯有理由相信,斯托内可以轻松地把这些食人怪踩成青绿色怪物肉饼。
于是大家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按照泰兰德得到的消息,顺着植物和小动物们的指引,找到了食人怪脏兮兮的洞穴。
科林捂着鼻子,“这群傻大个难道连个厕所都没有?我敢说,它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洗过澡!”
“小声一点。”
路易斯叮嘱着他。
“这里怎么没人,哦不,怎么没食人怪?”
泰兰德说道,“有可能是它们藏了起来,毕竟门口有可能晒到阳光,那对他们来说,可是会导致死亡的东西。”
“那我们往里走走吧,不过,斯托内先生就要留在外面了。”
路易斯回头说道,“斯托内,我们先进去,你在这里守着,如果有食人怪跑出来,就把它踩成肉饼。”
斯托内把胸口拍的啪啪响,“没问题。”
路易斯弯下腰,“我们先进去吧。”
邦比抱怨道,“那些大块头为什么要挖这么矮的洞穴,连邦比都要低着头前进。”
泰兰德说道,“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食人怪可以四脚着地行走,这高度对它们来说刚刚好。”
这时洞穴深处一个正在呼呼大睡的食人怪吸了吸鼻子,醒了过来。
“我闻到了人的味道。”
另一个食人怪挠了挠它脏兮兮的后背,说道,“你饿疯了吧,这里怎么会有人敢闯进来。”
之前的食人怪不信是自己的幻觉,于是爬起来,往外走,没多远就看见了路易斯、泰兰德以及矮人们。
“真的有点心送上门了,都过来,把他们抓住,今天晚上我们就不用出门了!”
路易斯从狭窄的通道走出来,到了开阔的洞**部。
一群食人怪冲过来,其中就有昨晚碰到的那两个。
它们两个几乎同时尖叫起来,“是岩浆之剑!”
食人怪阵脚大乱,它们一个绊倒另一个,一个摔倒压住另一个,有的爬起来往回跑,又想起出口在入侵者那一边。
整个场面乱糟糟的,路易斯忍不住皱了皱眉,“我还没开打呢!”
科林嗤笑,“这群废物看见你那把剑就怕的要死,要我说,现在就冲上去,一人一剑,送他们去见别西卜。”
其中一个食人怪喊道,“你们不能在这里,夜魇就快来了,我们都不是对手!”
路易斯刚准备冲过去,听见它的话,停了下来,“夜魇?”
食人怪哆嗦着说道,“我们夜晚夜也要躲避它们。”
“它们会悄无声息地走近,然后狠狠勒住你,再用它充满黑暗能量的尾针,无孔不入地探入你的衣服,狠狠地刺穿你的身体,让你动弹不得,最后成为它们的猎物。”
路易斯把剑架在食人怪的脖子上,它吓得一动不敢动,“不不不,划破了皮肤我就死定了,我说的都是真的!”
路易斯问它,“这附近有多少夜魇?”
食人怪说道,“它们数量众多,原本我们是生活在更大的森林里的,那里有很多村庄,我们吃穿不愁。”
食人怪似乎回想起什么可怕的场景,它的声音颤抖着,“后来,那里忽然多了一大群夜魇。它们有一位强大的首领,名叫影魔,它不仅可以在夜晚抓人,还能进入别人的梦境,在梦里吞噬他的灵魂。等着个人再醒过来,就会变成两眼呆滞,只会流口水的傻子。”
路易斯又问,“它们入侵的是哪个森林?”
“就在村庄对面,穿过那片森林,还有更多的村庄和城镇,他们都是被夜魇圈养的食物,只不过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食人怪抱起脑袋,“我们的同伴死了一大半,我们都已经逃到这里了,夜魇也没有放过我们,时不时就来掳走一个同伴,现在我们只剩下十几个同伴了。”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似乎比起这几个食人怪,夜魇的危害更大一些。
只不过自己这么几个人,可没办法剿灭他们。
食人怪哀求道,“我们再也不吃人了,我们可以去小树林里抓动物吃,别杀我们。”
路易斯说道,“我可不相信你们的鬼话,如果我没有这把剑,你会毫不犹豫的吃掉我,对吧?”
食人怪的小眼睛转了转,不敢看路易斯,显然它不是很擅长说谎。
这时泰兰德说道,“我有办法,只要你们让我在你们的头上画上奴印,我就让你们活着。”
食人怪们很不情愿,但相比于死,被奴役反而好一些。
泰兰德口中振振有词,念着晦涩复杂的咒语,她从随身的小袋子里拿出一个小药瓶,用一支黄金笔尖的羽毛笔沾上药水,在食人怪的脑门上画下了一个印记。
印记闪了一道绿光,之后就消失不见。
泰兰德如法炮制,很快就得到了一群食人怪宠物。
她心想着,她可能是这一代最厉害的德鲁伊了,有几个德鲁伊可以随时召唤几个食人怪出来作战呢?
第四十四章 蠢蠢欲动
既然食人怪已经不能违背泰兰德的意思,那么他们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路易斯和矮人们出了洞口,和斯托内汇合。
他想起自己从艾莎小镇一路走来,发生的不寻常的事。
“你们有没有觉得,最近很多种族,都有不太寻常的事发生。”
科林说道,“夜魇虽然不常见,但是这种低级魔族生物,偶尔转移地点,还是常有的。”
路易斯摇头,“不仅仅是夜魇,前一段时间,我和护卫队经过尤坦王国的边境,还被大批的兽人埋伏。”
科林震惊道,“居然有兽人侵扰人族的边境?这事儿汇报给国王,他肯定会出面的。”
“巡林队已经汇报了,可惜国王没重视,后来兽人还袭击了一次边境塔楼。”
邦比摸着他的灰白胡子,“这回他总该重视了。不是我说,你们人族的掌权者们,实在太贪图享乐了,不打到城墙边上,他们就不着急。”
路易斯辩解道,“毕竟尤坦王国这样的大国,谁会想到兽人胆敢过来侵扰呢?”
科林嗤笑,“兽人族虽然有几个有脑子的萨满,但其他的,多数都是只知道打架的蛮子。在他们眼里,只要哪里有酒有肉有女人,他们就会一直虎视眈眈,想要占领那里。”
科林满脸嫌弃,“兽人根本不热爱他们自己的种族,总是从人族抢女人,生了一群半兽人,不伦不类的,我们矮人可是只和同族通婚。”
路易斯想起女矮人那一脸的毛胡子就浑身鸡皮疙瘩,“可是我听说,矮人族有一任国王曾经娶过精灵为妻。”
科林没想到他还知道这些,叹息道,“确实有这件事,那位王后放弃了永生的能力,和蛮锤部族第十任国王杜瓦林成婚,度过了一生。”
泰兰德在一边憧憬的说道,“多么唯美的爱情啊!”
果然女人只要提起浪漫的事,就是一样的充满少女心,虽然泰兰德看起来已经是个中年人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向往美好的爱情。
路易斯看他们这样,觉得自己之前对丽塔那点微末的喜欢,简直不值一提。
不过,精灵一族居然要放弃永生才能和外族通婚吗?
路易斯这样想着,也这样问了出来。
科林奇怪道,“你怎么会这么想,是王后主动放弃的。试想,如果你自己可以永生,你的爱人却只能活两三百年,等你两三百岁以后,就要孤独的度过无尽的漫长岁月……”
路易斯点点头,“如果是那样,确实会比较痛苦,虽然我还没有那么喜欢过一个人。”
科林拍拍他的肩膀,“等你遇见了,就会明白,什么无上的实力,花不完的财宝,或是无尽的寿命,都不如那个人重要。”
科林看起来很落寞,路易斯忽然发觉,这一路上,其他矮人或多或少提起自己的家庭,只有科林只字未提。
他又把话题绕了回去,“扯远了,我刚才明明在说最近很多地方动荡不安。”
科林也皱起眉头,“这确实不太寻常,我要把消息传给我的族人。”
泰兰德召唤了一只小隼,“别看它个头小,实际上它非得很快,战斗力也不错,用它传信准没错儿!”
“可是矮人族可听不懂兽语。”
泰兰德说道,“也许你可以写一张纸条,绑在它的腿上。哦不,最好是羊皮纸,万一下雨了,竹纸肯定会变成一坨浆糊。”
科林用矮人语写了满满一页纸,写完,他把笔一扔,“终于写完了,我最讨厌写字了。人们为什么不能把文字发明的简洁一点,比如一个字代表一句话。”
路易斯看向他,“还真有,极东之地那边就是,不过这样的结果就是,识字的人很少。老爹曾经教过我一些那里的诗歌,虽然听起来很押韵,但是头一次听的时候,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摊摊手,“实际上,那时候我已经学习极东之地的文字,有半年之久了。”
泰兰德好奇道,“比法师的文字还要难吗?”
路易斯答道,“至少是不相上下。”
科林想起法师写的那些复杂的符号,赶紧摇了摇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文字这东西,还是要笔画简单才好。”
路易斯嘲笑他,“科林,你是我见过立场最不坚定的矮人。”
“我这是随机应变!”
科林说着,把纸条卷成一个小筒,绑在小隼的脚上。
泰兰德看着他。
科林不明所以,“你盯着我干嘛,送信啊!”
泰兰德无奈地说道,“尊敬的科林先生,我是一名德鲁伊,不是一名巫师,你不告诉我你要把信送到哪里,我怎么让小隼知道送信地点呢?”
科林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这信要送到圣盾部族的铁须郡城。”
咒语声响起,小隼飞了起来。
泰兰德拍了拍手,“好了,三天之内,这只小可爱就能把信送到。”
路易斯问科林,“我们要不要告诉附近的城主,这里有夜魇侵袭。”
科林皱眉说道,“这边的城主可没能力管这事,不过,如果附近有光明教会的人,听说了这事,他们肯定会过来管管的。”
“要知道,光明法师对魔族有着天生的克制。”
“那不如我们去城里看看,找一找附近有没有光明教会的庙宇。”
科林不情愿道,“我最讨厌光明教会的法师了,每天把光明神挂在嘴边,却不告诉我光明神是谁。”
“为什么?”
“他们说,光明神的名讳是不能随便说出口的。”
科林嗤笑道,“好像力量之神、战神、风之女神……几十位神明都没有他高贵似的。”
“这群人四处筹集善款,实际上都花在了自己身上,借着教会的名义大肆敛财,还不用向国家交税。”
“要我说,这群人迟早会觊觎国王的宝座!”
路易斯耸耸肩,“谁当国王可不是我们该管的事,只要他们能够打败夜魇,在我眼里,就算是好事。”
科林只好点头,“好吧好吧,你这固执的小子。我们就去附近的城镇看看,但是有一点,找到光明教会,你要自己去报信,我可不想和他们有任何交集!”
“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