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 达达妮的生日
这种弩车射出去的弩箭,根本都不需要魔法,强大的威力让它碰着谁谁死!而且跟手.弩不同,这里用的弩箭都是金属所制,不方便用魔法,所以魔法弩车都把魔法用在车身上,使其更加坚固,耐久,射出去的箭,在相同规格下,比利爪城的距离足足多了一成多。
一月,到科克尔和乔纳森原先部落的位置,信号中转牌全部建好,至此,西北至狼族的利爪城,南到草原城,东北到乔纳森的部落,一个大的三角形地带全部通网,手机通讯无碍,当然中间的好多位置信号还是极差或者没有的,不过也无所谓,本来主要就是满足军事需要。
同时,在这个月也把去年跟狼族借的粮全部还上,并且按照当初说好了的,多付了两成,这事让妮娜在大臣面前也颇有面子。
另外,一月何剑给达达妮办了场生日宴。
妮娜在去年八月粮食大丰收的时候就辞去了其他所有的事务,只负责草原城的财务,不过草原城现在没有税,主要就是几个自主经营的产业收入支出,和小家魔、手机等销售状况,以及城内各种需要花钱的地方,都需要经她的手。
这些事务原本也要经她的手,只是那时候她事情太多太杂,管了也跟没管差不多,在何剑跟她谈过之后,索性把其他事务都放开,专心理财。以后要管理的不仅是财政的收入与支出,规划这一块也要慢慢抓起来,从她接手的时候,何剑就用前世的方法跟她说过,她本是一张白纸,接受的比专业人员还快。
尽管放开了其他事务,只专心扑在财务上,达达妮还是每天都忙的脚不点地,几乎让人忘记了她的年纪,其实她到一月,正好满十七岁。
早在两个月之前,何剑就想给达达妮过个生日,他从下黄金神殿起,自认为没有对不起任何人,除了达达妮。他现在的一切所有的基础都是达达妮放弃掉的,如果当初她不愿意,
何剑应该还是人家的下属,后面所有的事情无从说起。
石头城城主巴特莱在临死之际让达达妮投奔何剑,在之前的日子也隐晦地跟何剑提过关照好达达妮,但现在呢,达达妮每天忙得跟陀螺似的,把一切都奉献给了草原城,这算哪门子照顾?
尽管达达妮她自己倒是挺满意这种生活,对于何剑来说,多少总有些愧疚。
是夜,暂时分管宣传的培根找到达达妮,请她出席今天的草原城大剧院的落成典礼,达达妮也没多想就跟着去了。
城市的中心地带都被占据,大剧场放了在城市的西侧,周围也开发出一片商业区,目前人还不多,可以预见的将来这里必然繁华,大剧院坐落在两条主要街道的交界处,占地跟城主府相仿,其中最主要的建筑是剧场的主楼,高三层,俯瞰呈u型,中间由魔法学院木系的学员帮忙做成了繁茂的森林模样,外围则有些低矮的建筑,跟主楼相连,主要售卖些食物和与剧场相关的商品。
这个大剧场早在刚来草原城的时候就打算建了,钱还是达达妮亲自拨出去的,直至今日才建成。坐着有轮胎、有软垫的马车,一行人来到剧场门口,培根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伸手请达达妮下车,达达妮也是第一次来这,下车后发现芭芭贝和艾米丽已经在门口等候,芭芭贝名义是是她的贴身侍卫,在此等候也属正常,但艾米丽是何剑的侍卫,等她就有点奇怪了。
身为女人,哪怕是女孩,对某些事情还是较为敏感的,哪怕她哥都没看出来,达达妮也能轻易地感觉出艾米丽对何剑有着比较特殊的情感,又因为自己和何剑走的比较近,所以对自己有着若有若无的敌意谈不上,或许是有些戒备。
但自己对何剑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恐怕这个问题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何剑相貌不难看,属于清秀的一类,身份是城主,同时魔武双修,绝对是人中龙凤
,但何剑越出色她就越觉得离她越远,远远不如当初他还是一个小小的镇长时来的那么自然。
达达妮还清楚的记得兽潮之后,他们几人在地洞中去刺探维耶里,那时候何剑握着她的手,仅仅是握着手而已,但充满幻想的大小姐就对何剑怦然心动了。
不过感情这种事是需要维系的,地洞事件后何剑并没有对达达妮表示过什么,而且后面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自己的父亲被杀害,被几座城的人逼着跑到了流放之地,根本没时间顾及男女私事,这一晃都两年了,她自己都说不清到底对何剑是什么样的感觉。
冲着艾米丽笑了一下,达达妮快走两步,握住了芭芭贝的手,问艾米丽:“不是说落成典礼吗?没有其他人吗?何剑呢?”
艾米丽笑了一下,回道:“在里面呢,不过今天的观众不多。”
达达妮不明所以,艾米丽也不多解释,伸手在剧院大门上敲了两下。剧院的大门足有十米左右,在艾米丽的敲击下,有工作人员自两边拉开,慢慢露出大厅的全貌。
大厅极为广阔且极高,乍一看跟到了户外似的,头顶上镶嵌了百颗低级的火系魔晶,散发出幽幽的黄光,好像夜空一般,大厅的四周立着八根柱子,柱子上刻着繁复的图案,每根柱子的旁边都从顶部垂下来四只华贵的吊灯,每只吊灯上都插着数十根点燃的蜡烛,印着大厅金碧辉煌。
不过达达妮的目光并没有关注这些,而是被每根柱子边上的四个人偶所吸引,一共三十二个人偶,每个人偶大概一米左右,到人的腰际,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但无一例外的全是戴着王冠,做着公主的打扮,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或童真,或典雅,或热情似火,虽说经过一些艺术加工,看上去更卡通一点,但只要是熟悉的人,都能一眼就能看出来,所有的人偶都是一个人,那就是达达妮!
436 心差点化了
达达妮一下子惊呆了,大概任何一位十七岁的女生都不能抗拒这种诱惑,她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捏住芭芭贝的手,兴奋地大叫,只有此刻的她,才像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
兴奋好一会,达达妮才安静下来,连声问艾米丽到底是怎么回事,艾米丽笑而不答,见她看得差不多了,引她朝前走。
剧院分六个小剧场和一个大剧场,达达妮在艾米丽的引路下来到第一个小剧场,拉开门帘,舞台上的演员已经准备好,在门帘拉开的那一刻,音乐响起,一出舞台剧开始上演。
演的剧目是何剑前世的白雪公主,只是公主的名字改成了达达妮,矮人都是现成的,跟地火借了七个,为了演出效果特地要求最矮的,一场剧大概二十分钟左右,看完了这场之后,艾米丽带着她去了下一个剧场,和前一个一样,演员也准备好了,她一出现就开演,剧目是睡美人,同样,女主角的名字也叫达达妮,第三个叫花木兰,第四个美人鱼……
达达妮没有看完,看到第三个的时候就已经泪流满面,她太久太久没有体验过一个女孩子该体验的生活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草草地看过了后面几个节目,来到了最后一个大厅。
大厅同样用帘子遮住,艾米丽笑道:“闭上眼睛。”随后又补上一句,“不要用精神力哦!”
达达妮依言闭上眼睛,艾米丽把帘子掀开,拉着她向前几步,笑道:“睁开眼睛吧。”
达达妮睁开眼睛,眼前是一个巨大的饼,这个大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偏差,并没有蛋糕出现,何剑会做饼,但不会做蛋糕,所以有了眼前的一幕,巨大的饼上插着十七只蜡烛,何剑以及所有她所熟悉的人全部站在四周,笑盈盈地看着她,而何剑身后的背景墙上画着她巨幅的画像,是她拿着一朵花在嗅的样子,画像边上一行字:达达妮大小姐青春永驻。
达达妮还没来得及再仔细看,何剑就叫道:“一二三,准备,唱!”
音乐响起,所有
的人围在她的周围唱生日快乐,这首歌旋律简单,何剑只教了两遍几乎大家就都会了,实在有对音乐杀伤力比较强的选手,比如地火这样的,都被要求只能做出表情,不能开口。
歌声过后,何剑示意众人安静,问达达妮:“怎么样,大小姐,今天是你的生日,这个公主之夜还满意吗?”
达达妮觉得自己冰冷的心似乎又有融化的迹象,还没开口回答,何剑看看左右,感慨道:“我也觉得挺不错的,大家下次都有机会!我是第二个,就叫王子之日。”
达达妮觉得还是暂时不理这个家伙了,每天算算账也挺不错的……
二月,护城河全部挖好,连同城外的河水形成活水,说是城外不远,这条运河也足足挖了一公里多,土系魔法师不是种地就是制砖, 要不就是挖河道,苦逼坏了。
四月,整整过了十四个月,城墙全部修葺完成,凡是看过草原城城墙的人,无不夸赞它的坚不可摧,如果没有十倍以上的人马,根本不要想破城。
六月,由各处收到零碎的消息,狮王要打草原城,目前只是放出风来,具体什么日子成形尚未定论,仅从风声来看,规模估计不小。因为这个消息来源,也太特么广泛了,何剑的密探撒出去,几乎遍布的流放之地,现在居然从各地传来消息,狮王要打草原城!
何剑除了督促战争小组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也只能收拢消息,尽量不让消息扩大化,影响人心浮动。
不过现在草原城已经建好,现在无论战士的气势还是军备、粮草都准备充足,完全可以把草原城的全部势力爆发出来,也不是完全没有一拼,就看到时候他来多少人了。
八月,消息确实了一些,不少密探传来较为准确的消息,他们所知道的狮族部落确定会出兵,何剑托姆几人碰头大致算了一下,已知的就不下五万,还有不少他们未知的,对方到底打算出多少人,何剑想着都有些头皮发炸。
原本照他的猜想,狮王极
有可能带五万人左右,因为对方应该了解科克尔是实力,这么长时间也了解到了那场战斗的始末,科克尔的两万人就已经把草原城逼得弹尽粮绝了,连城墙都打出了w型,完全没必要多带人。
九月,消息更加详细,不少部落把时间都透露了出来,就是秋收以后!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参加的狮族部落越来越多,已经远远超过八月估计的五万!
何剑现在是有些明白了,狮王从开头就想来把大的,一直迟迟未动,不是矜持,而是在屯粮!流放之地粮食紧缺,而且采用的兵制是征兵制,平日里都需要耕作,需要时才征作兵用,这种制度的好处就是不占用劳力,缺点很明显,打仗死人太多,连耕作的人都没了,而且非常有时限,必须得把粮收了才行,这也是流放之地冬日战争较多的原因。
十一月,距离上次战争近两年,当狮王的大部队由天南海北全部聚集之后,何剑终于搞清楚了对方的人数,在距离乔纳森的部落约有五日行程的东北方,对方一共聚集了十五万人!
狮族一共约三百万人口,他带了十五万过来,简直疯了!
“真特么不按常理出牌啊!”何剑喃喃念道,“都那么示敌以弱了,不是被那没酒量的使者摆了一道吧?”
何剑左思右想觉得不可能,虽说这个世界.通讯不易,情报大多通过口口相传或者书信来往,但一位使者面对狮王绝不可能胡说八道,总不能把自己说的跟狼族差不多,到时候狮王一来就能发现,这使者脑袋还要不要了?
那如果使者没说假话,狮王又真的带了这么多人,就一定有其他原因了,而附近最大的势力就是科克尔和乔纳森,现在都归何剑所有,除非,是去对付狼族,但十五万兵力对付利爪城又显得单薄了些,毕竟利爪城不比一年多前,局势已经稳定许多,而且狼族聚在一起,十五万人还没走到利爪城狼族怕是已经聚集好兵力了。
所以,这莱因哈特真是吃饱了撑的?
437 草原城的实力
何剑搞不清状况,找了众人过来商议,大家对于莱因哈特要来攻打早就听说了,攻打的人数都听到好多个版本,从开始的五万到后面的八万,这回听说莱因哈特带了十五万人来,都吃了一惊,面带忧色,战争小组的头儿毕尔顿倒显得比较沉稳,问了对方现在所在地方后就一声不吭。
最后还是老谋深算的托姆猜想对方很可能是知道了棒棒堂的事,带这么多人来不是为了打败草原城,而是为了万无一失,确保把神器拿在手中,不过出于安全,还是把消息通知狼族,双方毕竟是战略同盟关系,对狼族来说,对方出动这么多兵马也是个极大的隐患,如果在家园之外最大限度的打击这部分人马,对狼族极为有利,要是不小心灭了或者收服十五万狮族,狼族大概二十年之内都没有外敌了。
何剑和众人算了下距离,对方大概还有五天左右可以到达乔纳森部落周围,乔纳森部落现在和草原城绑在一起,不确定莱因哈特知道不知道,不过不敢赌对方的好心,何剑命令两天之内,必须把部落里所有人全部撤出来。
现在还留在乔纳森部落中的,很多都是老人,还有一些是帮年轻人带孩子,这些老人住了一辈子也不愿意挪动,虽说部落距离草原城不是太远,但步行终究要个好几天,更麻烦的是有些人年纪大了,根本走不了这么多路。
何剑听了乔纳森的介绍,狠了狠心交代道,人必须要走,要不往草原城走,实在觉得跑不动的,就往西北方向跑,走个一两日的距离,莱因哈特自东北方来,总不至于拐个弯去杀不相干的人。
乔纳森点了点头,表示会后就去安排,何剑看了看特纳,就是当初捶草原城城门的那个大个子,他现在隶属第四团,率领着原先科克尔的部队,科克尔部落的事自然也落在他的头上。何剑还没开口,特纳就说道:“城主大人,我那里就不用动了吧?”
何剑没接茬,看向希尔博得,希尔博得想了下说道:“我也觉得不用动,他那
里也不是所有人都跟咱们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是少数,强行让他们撤离反而多生事端,最主要的是,莱因哈特这一路过来并不直接经过那里,甚至连我的老家也不经过。”
何剑点点头:“那就不搬,我们的通讯比狮王强了太多,只要掌握他的动向,到时候再往狼族跑都来得及,反正他那里离狼族近。”
因为草原城把这几大片连成了一片,所以现在这片区域中间出现了原来没有的一些很小的村落,是从一个茶水摊子、一个简陋的住所开始,发展成几户、十几户人家,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这些地方也会渐渐发展起来,何剑让人去通知这些村落的撤离,随后开始统计草原城现在全部的力量。
不说草原城外围,目前就草原城内部,固定人口就有十八万,两年时间就几乎达到了当初建城时设计的最大人口含量,现在城内仅保留了一些优质的农田,大部分农田因为土地的不够而迁到了城外,在城外也形成了规模较大的群落。
这十八万人不管是在城外还是城内,都是在草原城城主府登记在册享受福利的,虎族最多,约七万,狮族约四万,人类约六万,还有其他的一些狼族和诸如猫族、矮人之类的少数民族。
而拿的出手的兵力有第一团1760人,含骑兵连501人,其中骑兵连的要求整体提升,基本要求是达到骑士三级以上,其实在跟狼族有了亲密的关系之后,马匹已经可以搞到不少,限制骑兵连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已经不存在了,但何剑和法尔廷斯的意思都是骑兵连贵精而不贵多,宁缺毋滥。
所以以前进来的就算了,后面再招人就提高了门槛,不仅要达到骑士三级,还要有“狙击手”和“马背上的跳蚤”两条称号,狙击手和骑士三级在草原城一二团中都不算稀奇,“马背上的跳蚤”比较难搞,需要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在马匹上待足七十二小时,无论吃饭拉屎睡觉都不能下马,这501根本就没有多少新人加入,看上去人数多了是有不
少第二团的人报了名转过去的。
第二团目前共有1201人,当时调了一批人去第一团加入骑兵连,同样也从第一团调了批有“狙击手”称号的人过来,第二团没有狙击手称号的反而是少数人,狙击手扎堆在一起,搞起团建来也方便一些。
另有一个预备役,因为能力不够,还搭不上这两团,但都由人类组成,一共有1500余人,暂由刚刚升为五级骑士的埃文斯代为训练。
这就是草原城所有人类的力量了,尽管招兵一直没停下,但素质好的兵源太难找,最后还是托姆看着瘦骨嶙峋的难民想的招,把人先收拢进预备役,吃饱穿暖先伺候着,慢慢开始训练,也集体安排极少量的棒棒堂时间,看看这些人有没有能脱颖而出的,如果三四个月有成效,那么就编进正式的队伍,如果半年都出不来,那只能遣散掉。
这个政策,刚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在难民队伍中引起了强烈的报名热潮,毕竟进了草原城的兵营,可不仅仅是吃饱饭,甚至比他们老家那些有钱人吃的都要好些,就算以后没被选中,享半年福也不错了。
而第一第二团共计约三千人中,埃文斯和蒙哥突破了五级,和他们一起的培根因为年纪大些,负责的事务也多些,比如宣传部就是他挂职,所以一直在四级巅峰徘徊。
而四级骑士就比较多了,何剑熟悉的就有大蛋、飞龙、暴熊、法尔廷斯和汉特等等足足有21人。
在大陆公国内部,四级骑士也不是大白菜,足以引起一方势力的重视,经过两年稳定的时间,棒棒堂的威力逐渐显露了出来,而这个时间越长,威力则更加厉害,狮王莱因哈特也就是这个时间来,晚个几年来,草原城的高阶力量分分钟把他灭了。
另外,二级以下的就不提了,基本都是刚刚进来的新人,现在草原城的第一第二团的中坚力量有三级骑士构成,两团加起来有近千人是三级骑士,达到了总数的约三分之一。
438 他来了他来了
值得一提的事,草原城的六级骑士总算不是毕尔顿一支独苗了,艾米丽在达达妮生日后没两天突然窜至六级,这妹子身体被神晶改造过,以后都不会有晋级的瓶颈,更不会有进阶时的危险。
艾米丽进阶后,众人都来祝贺,其中最酸的有三位,一位是她哥,原来保护者的角色,现在保护对象比他强了太多,他还处在魔法师的级别没有动弹,他作为魔法学院副院长是没有棒棒堂时间限制的,他最近就差睡在里面了,可眼看着到了瓶颈就是不升级,着急也没用。
另一位就是堂堂草原城城主何剑大人,这家伙学的天醒法,在这段时间好不容易把每一门功课都升到了四级,就是全系魔法师标准加四级骑士,奈何任何一科都没看见升级的迹象,想当初跟艾米丽一起掉进的山洞,眼瞅着人都上六级了,而他还在四级徘徊,每在夜深人静想到此处都不免泫然欲泣。
最后一位是地火,地火是矮人,不能用人类的骑士级别去判断,但上次顿悟后就有了六级的实力,终于压过了从当初见面就不对付的艾米丽一头,事后地火主动邀请艾米丽来切磋了几次,他都占据了上风,不免洋洋得意,没想到达达妮生日后没多久,艾米丽居然主动找他切磋,并且再度拿他开了刀!
一团二团在这两年中实力有了巨大的提升,三团在上次科克尔攻城战后,由于地火的顿悟,导致一百多人集体升级,所以现在人数虽然没增加,但整体实力并不低,不过三团由于人数过少,而且全是近战,何剑也很头疼,不知道如何使用,回头等科多兽成长起来,看看能不能弄支重骑兵队伍,现在这两百多人大部分用途都在制造业上,矮人的工艺真没的说。
四团是希尔博得的部队,当初接纳了科克尔的部队后曾经一度到了一万两千多人,后来跑掉了一些,再后来响应何剑的号召,裁撤了一部分部队,而在科克尔的老家,又找
到一点需要入伍的,最后定格在了七千人,他自己本部的部队也仅余一千人左右,不过现在都全部混在了一起,都是他的部下,也无所谓了。
五团是虎族,全部由乔纳森原有的部队组成,和四团一样,也经过了裁军,从原来的三万多人,减到了现在的一万二千人,砍掉了一大半,但也还是草原城人数最多的部队。不过论个体的实力,无论是四团还是五团,都比一二团要差了不少,相比之下单兵素质比四团还差了一点。
草原城所有的兵力,去掉没用的预备役,一共加起来共两万两千余人,对方派了十五万人过来,哪怕能从妮娜那里调一点兵过来,这个仗也十分难打,何剑让乔纳森等人手上有具体事务的先去忙,把战争小组的人都留下来,开始细细商量。
三天后,距离乔纳森部落以东约一百二十里处,一支大军正缓缓西行,偌大的狮王旗下,众将军簇拥着一人,此人年约五十,在狮族中五十岁不算年轻了,但此人一点老态都没有,精神矍铄,双目有神,顾盼之间尽是王者之气,这种人跟何剑那种看上去就是市井中出来的不一样,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他永远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此时正有一人飞马来报:“陛下!前锋营已经看见乔纳森部落,准备杀入对方部落内部!”
在狮王行军途中,传递消息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旗语,通过旗帜的颜色和简单的动作表达一些相对简单并约定好的内容,一般用在侦查上。
另一种则是口口相传,而这种传递消息的方式也分两种,其一是先锋传递给狮王的,或者狮王直接传达给某位将领的,必须直接转达到狮王或当事人耳中,中途不得有任何人拦截,违令者斩,还有一种是狮王或将领传达给士兵的,俗话说,兵一过千,漫山遍野,兵一过万,扯天连地,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前往后表达清楚意思非常困难,所以规定,传递的语言
不得超过三句,并且要对方确认复述无误后才能往下面传达。
传令兵说话之人正是流放之地最出名的王者,狮王莱因哈特,他的名声全是实实在在打出来的,和老狼王贝尔不同,贝尔选择了守,而莱因哈特则选择了攻,不过就结果来看,狮王成就了个人的名声,而狼王则增长了狼族的整体实力,孰优孰劣,就要看历史的评价了。
莱因哈特听了之后,马鞭朝着前方连连虚指,冲边上众将领笑道:“史蒂文这家伙可算是盼到了,还杀入对方内部,我看是抢入对方家中吧?咱们声势这么浩大,对方要不傻肯定退进了城中,他带着一万多人,对方还能跟他摆开阵势不成?”
众将领都跟着笑,一年纪比狮王更大的老者迎着风不停地理着自己的胡子,一边笑道:“陛下,史蒂文那家伙精的很,对方要是有人,他早就传令回来了,哪会杀入对方部落内部?”
狮王略微收起点笑容,问传令官:“是不是对方留了个空的部落?”
传令官神色也有点尴尬,回道:“是的陛下,咱们大军所至,对方闻风丧胆,乔纳森将军担心对方部落中藏兵,所以杀进去看看。”
狮王冲着身边将领洒然一笑:“那家伙好不容易抢来的先锋官,可不会错过了机会。”
边上那老者把理好了的一撮胡子塞进衣领,哈哈大笑:“陛下,史蒂文那家伙为了抢个先锋,差点没哭了,那家伙的部落现在到底有多穷啊?”
凡是大规模作战,相对来说,先锋的战损比是最高的,但先锋还是有人抢着报,其中有很多原因,一部分当然是因为军人的武勇,另一部分则是为了钱财了,无论是战后的论功行赏,还是战时的抢夺,先锋都可以比大部队多捞一笔。
狮王跟左右随意应着,对传令官说道:“他要抢随便他,但要他因此延误了战机,军法处置!”
439 召唤魔鬼的书
于此同时,狮王口中的史蒂文正站在遍地狼藉的乔纳森部落的中心,经过两年的时光,虽说大部分人都已经迁到了草原城,但作为他们的老家,这里比两年前也有了极大的不同,但所有的一切,将在今晚过后,全部恢复原状,甚至比以前还远远不如。
史蒂文的面前是个十字路口,现在已经被几堆货物堆满,一堆是金属制品,各种农用具、灯具、还有各式的锅,中间还夹杂着少量的武器,另一堆是家中搜出来的粮食,都是一小袋一小袋藏在家中各个角落,都被翻了出来堆做一处,粮食这堆并不算大,想来流放之地的人都穷怕了,一般粮食都随身携带。
粮食的边上一堆推的老高,都是些纺织品,好的坏的新的旧的都有,码成了小山状,这些都是从各家各户搜刮而来,一会还要统一分拣一次,需要的全部带走,不要的留给后来人或者一把火烧掉。
这三堆东西看上去都还算整齐,另一堆则堆得乱七八糟,都是些有点价值,又不知道如何分类,或者根本看不懂的东西,史蒂文现在就在这一堆旁边,捡起刚刚有个士兵丢进来的物件。
这是一本书,书在流放之地绝对是稀罕之物,就算是富裕人家拥有的也极少,因为整个大陆的识字普及率都很低,流放之地相比人类社会就更低,毕竟吃不饱的地方,谁去关注文化?
只有在一些达官显贵,王公贵族圈里,他们看得更加长远,要求家族底蕴,才会在家中备有藏书,或者一些暂时不愁吃喝的家族,为了下一代、以及家族的崛起,会给孩子专门去读书,并收集一些藏书。
但这些事情显然跟一个虎族的普通部落无关,史蒂文看看手中的这一本,再看看地上码得整整齐齐,从其他家中搜出来的几本,陷入了沉思,随便抄个部落,还能抄到虎族的王族不成?来之前都仔细打听过,只听说虎族的王族对狮族这次西征漠不
关心,没听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啊。
作为狮王阵前大将,史蒂文多少还是识点字的,他慎重地打量手中的这本,上面写着两个大字:几何,底下有一排小字:草原城基础教育暂行本,再翻到最后的封底,底部同样印着几个小字:草原城印刷局第一次印刷。
史蒂文把眉头皱成川字,他不是没有接触过书籍,他接触过的所有书籍全部都是从人类那里流传而来,怎么这本书看上去是草原城做出来的?草原城的人这么高端的吗?史蒂文迫不及待地打开,定睛一瞧,“啪”他又把书合上了,醒醒神又把书打开,仔细一看,原来不是自己看花眼了,这书的确与众不同!
正常书中都是文字,这本不同,这本里全是图案!不是圈圈就是三角,要不就是把方块切成几个三角,上面还有若干符号,除了这些符号,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是公式的东西,极像是召唤魔鬼的东西!看久了就想吐!
史蒂文做了判断:这是本召唤魔鬼的书!看来草原城不好惹啊……
正思量间,不远处传来喧哗,史蒂文绕过一间院子,院子打开了一处缺口,士兵们陆陆续续把附近捉到的牲口,都赶进院中,不算小的院子都快挤满了,只有几只大鹅边上还有些空间,它们不分青红皂白扑闪着翅膀,对着周围的动物,无差别一顿狂啄!
绕过了这间院子,史蒂文看见了吵闹的源头,几个士兵压着一个虎族的老头从房中推推搡搡出来,老头的怀中还抱着一只鸡,奋力跟士兵撕扯着,叫骂着。
在屋子外面还站着一批虎族的居民,看上去都年纪不小,想来大部分人都知道狮族来了而跑到其他地方,这些人年纪大了,不愿意跑了。
老头被几个士兵推搡着赶到和其他虎族老人待在一起,不过他力气不小,显然年轻的时候习过武,几个士兵都没能从他怀中抢下那只鸡,眼看着将军来了
,脸色都有些不好看。
史蒂文皱着眉头走到近处,问那两个士兵:“怎么回事?”
被赶出来的老者名叫阿诺德,年纪大了部落里的人都管他叫阿诺德老爹,一辈子无儿无女,一个人生活,他今年七十二岁,如果狼王贝尔还活着的话,跟他同岁,阿诺德在虎族的方言中有勇者或者百里无一的意思,这老头也和这名字一样,从来就是个无惧的人。
在他年少之时,所有同龄的孩子都因为贫穷而面黄肌瘦,但阿诺德不一样,那时候的他就结实非凡,不是他家粮食多,那时候乔纳森尚未出生,谁家粮都不多,但他虎,够胆,说白了就是部落中的流氓恶霸、混不吝,饿了就去邻居家抢,被抢的邻居自然也不干,就去他家告状,他父亲在他不记事的时候就打仗故去,家中只有妈妈一人也管教不住,每次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回头就跟人家争斗不休,而且谁告状就斗得更凶。
邻居们也不能真的把他打死,再加上多少有点可怜这个孩子,结果把这孩子痞赖的性格越养越劣,他还没到成年就把母亲熬死了,周围的人都说他的母亲是心力交瘁而死,失去了母亲管教的阿诺德更加的无拘无束,行事也更加放肆,被人打个半死也是家常便饭,就这么混了三四年,他自己也觉得再这么下去估计要把自己玩死,于是报名去参了军。
当时的部落和草原城不一样,属于征兵制,大部分的兵都是战争需要的时候才征,征上了才发钱,平时是不管的,而真正全职当兵的极少,因为部落养不起兵,发的那点钱粮连吃饱肚子都成问题,除非你打仗的时候能抢到东西,这倒非常符合阿诺德的胃口。
所以说什么人适合做什么事情,一直痞赖不堪的阿诺德一旦当上了兵,就好像换了个人,尤其是发现当他为部落挣得了粮食、物品、甚至是土地时,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440
由于阿诺德作战勇猛,从不畏死,挣的也比别人多,被人崇拜之后也不好意思再走以前的老路,这样一来,一当就是一辈子的兵, 而且他的后半辈子还和乔纳森有着极深的关系。
阿诺德接近二十岁入伍,到将近四十岁时战时手下可以到达三百人,在当时部落中算是数一数二的将领了,乔纳森出身老族长之后,刚开始时就划在他的手下,没两年就坐到了他的上司,不过人家是族长之后,他也没什么好埋怨的,在乔纳森的身前率军冲杀,乔纳森这辈子的成就非凡,固然和他的才智判断分不开关系,和他手下有一批像阿诺德一样优秀的将领也有关。
阿诺德老爹为这个部落几乎征战了一辈子,打到后面实在是打不动了,乔纳森对自己的这位老上司还是比较尊敬的,每月的饷钱不曾断掉,逢年过节还要探望一番,不过这老头年纪越大越倔,乔纳森当时决定入住草原城的时候没带着他,自然没同他商量,老头始终觉得自己的部落好不容易壮大到今天这般规模却去依附人家,心里膈应的慌,说什么也不愿意搬去草原城住。
这次狮王来袭,乔纳森嘱咐还在部落中的人员务必把老爷子带回来,哪知这老头又犯了倔,差点把来劝说的人打了一顿,说他们无耻,想当年都是他往别的部落杀,还从来没有被别的部落杀到家里来,而且敌人来了不说拼死抵抗,而去逃到别人的城中,简直丢尽了部落的脸!
一番话把劝说的人说的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老头不仅没劝走,边上又有几个老头也要留下来,阿诺德老爹得意洋洋,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战场之上,冲着其他老头说,草原城杀死科克尔在先,乔纳森那个没出息的家伙投靠在后,狮王要来报仇也是找草原城,绝不会找到咱们这里,乔纳森从头到尾都错了,我们要证明给他看!
劝说人员灰溜溜地走了,而现在证明的时候到了。
史蒂文皱着眉头走到近前,问跟阿诺德争夺不休的两个士兵:“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士兵涨红了脸,说道:“这老东西抱着这只鸡不肯撒手!”
史蒂文扫了阿诺德一眼,阿诺德犹自抱着鸡,看着两士兵满脸的不屑,斜着脑袋说道:“我……”
话音刚起,史蒂文手起刀落,刀锋在鸡脖子旁穿过,在阿诺德胸口一点,等他反应过来,刀已落鞘,阿诺德明明看见了对方出刀,要是年轻个十岁必然可以躲掉,哪怕年轻个五岁,也能避开一些,但现在
老头低头看了看胸口一点殷红不断扩大,耳边只听见对方那个将军模样的人在训斥:“现在是在打仗,你们在搞什么?抓紧时间……”
后面的话阿诺德听不太清了,他捂着胸口仰天倒下,后背砸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偏偏都感觉不到疼痛,鸡在他倒下的一瞬间就挣扎着跑了,耳边还有些同样留下来的老人的惊呼,也渐渐淡去,天色越来越暗,眼前阵阵发花,这辈子的一幕幕在眼前划过。
妈妈的苦口婆心、邻居唉声叹气、被抢的各户人家暴跳如雷,战场上的杀人与被杀、乔纳森的成长,那个来劝说的小鬼一脸无奈, 还有眼前这个威风凛凛的将军,话都不说上来就捅啊,我可是老人家,真是世风日下,我们那会可不是这样的,我诅咒你啊,活不过三天!
好累啊!天愈发的暗,声音渐渐远去,算了,不想了……
老人失去了呼吸,他不知道在部落的很多角落还有无数双眼睛在注视着这里,在不远处,两个屋子之间的阴影处,摆放了一个破损的石磨,石磨足有车**小,有一半陷在地上,走过的士兵极多,没有一人往上仔细瞅过一眼,现在石磨极细微的动了一下,里面的人轻声说道:“阿诺德老爹死了。”
草原城,城主府中,一间房间的门牌上挂着临时作战室的牌子,房间进去,比别的屋子都大很多,原来可能是个会议室,不过现在里面的桌椅都被挪到一边,一张巨大的沙盘放在房间中央,占据了大半的位置。
沙盘的边上现在空无一人,
大概有十几二十人都挤在房间的一角。
屋子的一角坐着一排人,手中握着手机,都在偷偷摸摸地说话,时不时拿着纸笔记录下来,埃文斯独自坐在张桌子上,面前的纸张一摞摞摆放整齐,还不停地有士兵把记好的纸交到他手上,轻轻说上一声,又回去接收消息。
一位士兵跟埃文斯耳语完,埃文斯没有直接做记录,而是起身到一桌子大佬面前,何剑、毕尔顿似乎正在劝说说西塞尔什么,西塞尔皱着眉头不吭声。埃文斯一过来,毕尔顿问道:“怎么?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埃文斯微微摇头,冲脸色非常不好的乔纳森低声说道:“刚才那位士兵让我转告你,说是阿诺德老爹战死。他说这人对你挺重要。”
乔纳森本来就面沉如水,听到埃文斯的话后,眉头一皱,冲埃文斯点点头示意知道了,他想做出比较随意一点的姿态,伸手拉了把椅子,“啪”一声,椅子把手被扯下来一截,大伙听到声音,同时看向他手中的一截木头,何剑开口问道:“什么人?”
乔纳森把那截木头放在桌上,压着火气道:“一个老兵。”
“在莱因哈特来之前,我再三让人去把他还有几个老家伙叫来草原城,这个家伙就是不走!倔的像头驴!你知道,部落里有些老人不愿意来草原城,”说着话他抬头看了何剑一眼,何剑耸耸肩示意无所谓,乔纳森继续说道,“我就是怕他们不肯来,还说要不往西北跑两天,只要两天路程,避开他们的锋芒就好,这老家伙两天都不肯跑!”
乔纳森越说越气,拿起那截木头在桌上狠狠一拍,叫道:“这老东西怎么这么倔!非要说没事没事,没事的被人杀了!”
边上的人知道大概这二人关系不浅,这种事也不好劝,正不知道如何开口,传递这条消息过来的那名士兵站起来说道:“那边传来消息,动手的是先锋官。”
乔纳森呼一下站起身,冲何剑叫道:“城主!这个先锋官交给我!”
441 为什么不来偷袭我
三日后,狮王的大军仍在按照既定的速度前进,队伍的四周游弋着巡逻的骑兵,最前面面的是狮心城的王者之师,足有五万人之众,狮王莱因哈特被众将领簇拥着跟在其后,在他身后就是令整个流放之地闻名丧胆的科多兽重骑兵大队,虽然狮王的重骑兵也叫大队,但跟科克尔的不可同日而语,科克尔的科多兽一共四十只,而莱因哈特身后密密麻麻,时不时发出“哞”一声憨叫,何止四百只!流放之地没有一个部落敢想象,四百只庞然大物冲向自己的部落会是什么场景!
只不过此时的狮王,相对于三日前,神色似乎要严峻一些。
一旁有位铁塔似的将领骑在马上,那马就比普通马匹高出半个头,他骑在上面脚还是快要拖到地面,狮族普遍就比人类要高,这位怕不是要接近三米,他凑近了狮王,俯下身子问道:“我王,可是有什么不妥?”
莱因哈特扫了他一眼,随即笑道:“让你去挑一匹科多兽,你又不听,这么神俊的一匹马腰都要被你坐断了!”
看着大个子一脸无语的样子,莱因哈特脸上的阴霾也少了点,他叹了口气,说道:“赫尔,你看过上次科克尔攻城的情报,你认为这个草原城最强的是什么?”
赫尔微微诧异:“王,您是在为将来的战斗担心吗?科克尔不过两万人,据说几乎打下了草原城,如果不是乔纳森部落在后面威胁,让科克尔产生他们要前后夹击的假象,胜负还很难说。我们十五万大军,恐怕只要担心战利品要怎么分配吧?”
赫尔的笑话也不过让莱因哈特嘴角微微扯了一下,他问道:“这些不说,你从各方面的情报来看,草原城最强的是什么?”
赫尔思忖了片刻,回道:“听说草原城的魔法挺厉害,有远距离的魔法炮,比投石车的距离要远,还有魔法箭,据说草原城几乎没有普通箭矢,但凡出手都是魔法箭,我在猜想,是不是科克尔的人没有见识,把什么都当做魔法箭,否则魔法箭是那么好弄的吗
?这东西据说在人类的世界才少量有售。”
狮王莱因哈特抬头看看左右,前面到了一道宽阔的河道边,河道中的河水早就干涸,倒是一条现成的路,莱因哈特问道:“那个什么炮我不知道,但你觉得如果你有魔法箭,哪怕威力只有科克尔的人描绘的一半,你要如何应对我们的来袭?”
赫尔也被不远前的干涸河道震慑住了,眼睛盯着河道,回道:“王,我们从流放之地各处调人,他们要不是傻子早就知道了我们的路线,如果我是他们,”赫尔回头看了眼狮王,“我早就跑了。”
莱因哈特怔了怔,忍不住失笑道:“个个都像你这么无耻,流放之地可就太平啦,”说完把目光放在即将走到的河道上,等了片刻说道,“如果我是草原城城主,有这种利器,我肯定会派小股人马,沿道偷袭,你不知道,魔法箭无论威力、射程都远超普通箭矢,如果从开始就伏击,我们会受到很大的麻烦。”
赫尔想了想,耸耸肩说道:“王,您也说了,会受到很大的麻烦,但也仅仅是麻烦而已,不说我们先锋在前面一路探路,我们十五万大军,撒在外面的探马在三里以外彼此呼应,遇到险处立旗示警,这是我们几十年打出来的经验,他们人类就会守城,哪敢出来?就算出来,能给我们造成多大的麻烦?”
狮王看了他一眼,问道:“那你会什么都不做吗?”
“这个……”赫尔一时有些语塞,耸耸肩膀说道,“或许他真的跑了也说不定。”
狮王没再回他,只是喃喃自语:“不会,他把草原城建设成那样,不会跑。”狮王猜不透草原城的动机,索性不再去想,在他看来,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也不过延缓自己的死亡而已,只要自己把大军开到草原城下,兵锋所指,草原城必定灰飞烟灭,而科克尔觊觎的那个神器,也必然会落入他的手中。
趁着自己还有个二十年的时光,说不定能在老狼王死前的那个年纪,把流放之地第一种
族的名号重新拿回来,而且有了那个神器,统一流放之地乃至于回归中部,也不是不可能。
想着心事,坐下马匹渐渐走到干涸的河道前,大军已经在河道中行走,里面的路比外面平坦多了,走起来速度都上去了些,这时自有随从上来,跟他大致讲述附近的地形,沿着干涸的河道走,大约走一日有余, 就会有岔道,顺着河道直走,就是最开始投降草原城的希尔博得部落,科克尔的部落也在那个方向,而往南走,沿着不祥之地的边缘,走个三日左右,就可以到达草原城。
莱因哈特点点头,一夹马肚,马匹慢慢走下河堤,他扭头跟众将说道:“这条就是著名的布瑞莫斯河,你们在流放之地各处都听过吧?反正我在狮心城都听过,听说每年只有8月的二十来天,这条河道上才有水,其他日子都是干涸的,也是我们流放之地的一大奇观啊。”
众将领都纷纷表示听过,没想到这河道这么宽,莱因哈特接道:“嗯,我也是才知道这河道居然这么宽,都没法想象这里有水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不过有水的时候就不好走啦,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这个季节来攻打草原城的原因之一。”
众人纷纷赞叹狮王的英明,狮王显然也习惯了,并不在意,指着左手边,因为他们在凹下去的河道,不能看见全貌,不过乱七八糟的地形还是能看出一点来,狮王的兴致似乎比较高,给众人介绍道:“你们看这里就是不祥之地了,看见了没?地方不算很大,但里面高山、盆地、峡谷、沼泽,几乎什么地形都有,如果不是要打仗,我还真想去见识见识。”
众人抓紧机会又猛拍一记,不过也有人说这里是不祥之地,狮王虽然无敌,但作为狮族的魂还是不应该涉足险地。这样的马屁兜了一个圈子,显得就要精妙许多,只是狮王不屑,他撇嘴道:“什么不祥之地,不过是无知的人看这里地形复杂,以讹传讹罢了,要我说,这里地势如此突出,倒是有宝物的可能性大些。”
442 布瑞莫斯河的秘密
“而且,就算我们大军不进去,史蒂文肯定派人进去查看过了,咱们的探马也去过了,里面的地形都摸的七七八八,我看进去的那些人都祥得很啊!”莱因哈特嘲笑道,最后总结一句,“我看啊,就是南方人胆子小,看见点高山都怕!”
草原城和不祥之地对于大陆来说是绝对的北方,而在流放之地则是最南方了,莱因哈特周围聚集的没有比这更南的,听他一说,个个都大笑起来,更有几位的部落因为偏南,而被众人指出来集体嘲笑一会。
狮王平时的话语也没有这么刻薄,只是这几日被何剑“不动”扰得有些心烦,出些恶话好舒缓些情绪,刚走了没几步,前方有人来报,先锋已经到了河道的拐角,派出些探马往希尔博得部落方向查看,暂时还没有危险,主力已经拐弯朝草原城进发。
一切都和出发前计划的一样,但莱因哈特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放不下来,当初出发前制定的计划非常周祥,每一天走多少路,到什么地方宿营,遇到可能的危险要怎么处理等等,都做了应急的准备,但现在发展的似乎过于顺利了。
对于草原城,他们平静的有点可怕。
不过现在想这些除了徒增烦恼也没其他用了,先锋队伍大概还有三天左右就能抵达草原城,到时候对方再有什么花花肠子也没用了,从现在开始,不仅要思考怎么打这仗,还要花点心思考虑战后的事情,拿下科克尔惦记的“神器”是第一步,占住草原城是第二步,草原城原来破落不堪,不过最近得到的情报似乎说这里建设的不错,如果拿下倒是可以作为狼族门口的一颗钉子,而且这里距离人类最近,作为一个中转站也不错……
莱因哈特一边思考着,一边估算着队伍的进程,他扭头望去,视线穿过一排排高大的科多兽落在扬起的阵阵烟尘上,心里琢磨一番,大概要到夜间,才能全部走入河道,而最前头的部队走到先锋现在的位置恐
怕要明天中午了。
而此时草原城,表面上看上去风平浪静,要是有心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原来极富草原城特色的各种军种只剩下了第四团一种,全城的守卫全部交给了狮族,其他兵全部不见了踪影。
在这次对抗狮王的战争中,何剑依旧没把四团排上前线,让狮族的士兵拿着刀枪去对付他们的王,对于狮族士兵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上次跟科克尔打的时候,四团群情激愤吵着要跟敌人拼了,而这次依旧吵吵着要上战场的就微乎其微了,大部分狮族都挎着个脸,一边是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好日子的城主,另一边是自己族群的王,真是很难抉择。
对于何剑安排守城,希尔博得还是心怀感激的,并跟自己的部下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不管是谁,只要来攻打草原城,那就是敌人!
草原城绝大部分兵力已经按照战争小组的计划,全部藏了起来,就等时间一到,将给来犯的敌人狠狠一击!
而草原城的主人,何剑却并不跟他的大部队在一起,此时的他率领着所有的土系魔法师来到了布瑞莫斯河的上游。
尽管听希尔博得和丹尼尔斯描绘过多次,当何剑第一次来到此地时,还是被周围奇丽的景色所震惊。
这里距离利爪城不远,和利爪城一样也属于丘陵地带,但丘陵之间也有不同,这里的山明显比利爪城附近的更高且陡,似乎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群山将一条大河包围起来,形成一个比河面宽大不少的湖面,而上下游之间有个不小的落差,如果水大的话肯定会绕过几座奇石继续往下,形成一个壮丽的瀑布,不过现在水位较低,稀稀拉拉的水流从上面落下,形成涓涓的细流,流不了多远就慢慢渗进了地下。
问题肯定不是发生在下面,而是在这个天然形成的湖中,照何剑的推论,是因为这里突然形成宽阔的湖面,导致河水流速陡然变缓才有机会沉入地下。
在这片大陆很多地方没有何剑的前世方便,但有一条则比前世方便多了,当眼睛看不见的地方可以用精神力,何剑把精神力探入湖底。
眼睛在一盆水中看不见具体的一条水流,但精神力可以,何剑把精神力跟随着一道水流,渐渐沉入水底,也就是他精神力足够强大,换个人来可做不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何剑似乎感觉到了一些端倪。
半晌,何剑站直了身子,身旁一众土系魔法师都眼睁睁看着他,黑不溜秋的布朗克凑过来问道:“怎么样?”
何剑笑道:“很简单的道理,东西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咱们没发现,”说着话,朝前几步,翻出一把利剑,对着地上的石块削去,石块应声而断,何剑捡起石块递给普朗克,说道,“看看,是不是不一样?”
普朗克接过来查看一翻,边上的土系魔法师也凑过来,普朗克把石块在手中抛了抛,问道:“是比较轻?”
何剑点点头:“不仅轻,而且上面多孔。”
“这是玄武岩,也是火山岩的一种,是岩浆遇冷凝结而成……”何剑刚开了头就发现魔法师团队已经有集体懵逼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他跟同学们讲述和魔法有关的物理知识时非常常见,何剑也见怪不怪,话题一转就不再介绍了。
“你看上面的孔,当水流变缓时都通过上面的空洞留到了地下,而且,”何剑故作神秘地扫了一圈,问道,“你们有没有听狮族他们说这里还会有幽灵唱歌?”
普朗克连连点头:“是啊,消失的河水,会唱歌的幽灵,和不祥之地连在一起,这条河虽说非常有名,不过附近的老人都不许孩子来看。”
何剑笑道:“所谓幽灵唱歌,不过是风吹过这些无处不在的小孔发出的声响而已。”看着大伙儿持续懵逼的脸,何剑也不打算科普,沿着湖边走两步,说道:“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让水直接流到下游。”
443 没练过隐蔽
说到专业问题,普朗克呆涩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一边观察,一边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何剑下意识看向下游,回道:“狮王已经到地点了,等他的小兄弟都到,咱们就请他们喝喝水。时间嘛,你猜人睡得最熟的时候是几点?”
话音刚落,怀中的手机突然响起:“来电话啦,来电话啦!”
此时战局已经非常紧迫,任何微小的变动都会造成整体的变化,何剑郑重地把电话拿起,里面传来飞龙的声音,只听他低声道:“城主,对方的探马过来了,距离你们那里不足两里地。”
何剑把这次行动分成了几拨人,同时也把第一第二团中凡是有“侦查手”称号的全部调了出来分在各地,狮王及其部队的行踪就是他们负责汇报,而他负责的“水淹”是重中之重,草原城所有的后招都是基于他能不能引发洪水的基础上,所以也是用了最好的探子,飞龙和暴熊都在其列。
何剑眉头微皱,他没想到莱因哈特的探子居然跑这么远,要知道再过去一点距离就是希尔博得的地盘了,虽说那里人不多,也不是几个敌军的探子可以过去的,他低声问道:“有多少人?”
飞龙的声音传来:“能看见的不多,大约十来个,但看上去都是老手,相互都能呼应到,不确定有多少。”
飞龙的话何剑明白,出于地形的阻碍,飞龙看得见的不多,但能看见的部分对方都十分老练,始终处在相互能呼应的地方,如果照这样严谨的探路方式,极可能这种呼应一直延续到对方的大本营。
“调到静音,注意隐蔽。”何剑嘱咐道,他们现在的手机版本有噬龙的歌声了,但也对侦察兵造成一定影响,在需要隐蔽的时候稍不留意发出噬龙变态的歌声就一切全毁了。
结束了跟飞龙的对话,何剑把情况跟大伙说了下,并要求在场的
二十多人做好隐蔽,尽量不要和对方侦察兵起冲突,最好是那些侦察兵走着走着就回头,毕竟这里距离对方的大部队已经很远了。
魔法学院的学员也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但大多数都是在人群后面放放魔法,直面敌人还没有过,特别其中有一些是新招进来的,连当初从石头城到草原城遇到盗贼团的一战也没参加过,个个都是既兴奋又紧张。
草原城这么多人,成长最快的就属土系魔法师,他们不仅要跟各团一样参与各种锻炼,托姆按照何剑的安排,现在可不单单是晨跑了,单纯的体力训练就加上了许多,有哑铃、双杠、巨木、蛙跳、俯卧撑等等一系列的运动,除此之外,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冥想,另外还有无数的工作等着他们,常规的就有制砖、种田、制作魔晶等,几乎是做不完的活,而这些活都是有很多奖励的,他们还要抽出时间去把奖励的棒棒堂时间用掉,否则就太浪费了。
如此密集的安排下,所有土系魔法师的成长都是一日千里,可悲的是从普朗克到下,没有一人有时间找女朋友,成了魔法学院著名的光棍大队。
何剑说完了之后就看见一帮子黢黑的、跟农民也差不了多少魔法师跟没头苍蝇似的开始隐蔽,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担心,又掏出手机,制定了一个b计划:“喂,我,何剑。有事做了,调两百速度快的,你亲自领队,到部落边上的湖畔,声音放轻,注意隐蔽,有狮王的探子在,随时听我命令。”
何剑的电话打给了法尔廷斯,战前猜测狮王的队伍不会走到希尔博得的部落,但预防万一,还是放了一支骑兵在这,把草原城最快的部队放在这里地方,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这里距离战场较近,一旦有任何需要,这支部队可以迅速插入战场。
湖畔的魔法师们连砍人都天天练,但毕竟没受过“隐蔽”的专业训练,一个个藏起来跟
开玩笑似的,有的还知道往巨石后面,树丛后面,有的仗着自己的袍子脏,往地上一趴就伪装成岩石,特么的他比岩石脏多了好吧?
何剑都看不下去了,带着艾米丽还有亲卫几人一处处指点,眼瞅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人还没有藏好,双方都急得不行,突然,何剑打了个手势,他的精神力已经察觉到有人靠近,连忙要求众人不管藏没藏好,先安静下来。
没过多久,一阵的声音,一个人影从坡下爬了上来,何剑躲在角落里观察,正是狮族的士兵,这里是个小峭壁,他的马上不来,所以只身爬了上来,这人身手还算不错,在人类中也要排到二到三级的水平,在军队中算是中等偏上了,不过在草原城还不够看。
此人作为探马还是非常尽职的,上来之后尽管视线之内一个人没有,还是很自然的找了个角落先隐蔽起来,张望了片刻才渐渐探出了身子,何剑看他的脚步就有些懊恼,之前不应该隐蔽,而是尽可能的往后走,绝对能避开敌人的搜索。
人的很多心思从肢体动作上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眼前这兵,脚步有些迟疑,一步迈出去十分还要收回两分,这从潜意识里就不想前进了,再加上这里距离大军已经有很长一段距离,和之前刚刚爬上来的小峭壁,都在心理上做了暗示差不多了,就爬到上面看一眼得了。
何剑这个角度看不见魔法师们都藏得怎么样,只能通过对方的行为去判断,那名侦察兵始终在峭壁边上徘徊,并不深入,这也是有道理的,他的身影一直就在同伴的视线之中,一旦出问题,同伴能够第一时间知道。
侦察兵走着走着,突然身形一顿,何剑心里咯噔一下,对方走了这么些距离,看见个把个没藏好的魔法师实在是太正常了,如果这家伙好像什么都没发现就这么回去,这才有些不正常。
444 前列腺炎有什么好得意的
侦察兵似乎在原地探头探脑张望了一下,回身向背后打了个招呼,然后就不往前进了,甚至还往峭壁口退了两步,没过多久,峭壁上爬上来五位,几人低声商量了一会,留下一人站在峭壁口,手中还抽出了一柄黄色的旗帜,随时准备挥舞。
余下的五人慢慢前进,相互之间还留有间隔,何剑心里仅剩的一点点幻想都被打破了,这个态度,一定是有人被发现了,他按下性子和边上的艾米丽,静待事情的发展。
五人散开朝前走,最先一人走着走着明显脚步加快了些,来到一块嶙峋的巨石侧面,拔出手中利剑,冲着支出来一个角的衣服捅去,一边喊道:“干什么的!”
那件衣服纹丝不动!这是件倔强的衣服!
使剑的小兵不服,横着又捅一下,骂道:“装什么呢!都捅到你了!”
衣服的主人闷哼一声“哎哟”,一手捂着屁股,调过身子来,何剑正好看见半边脸,正是老农普朗克!
五名侦察兵眉头同时一皱,话说看人看气质,这人的气质就与众不同,从哪个角度都看不出干什么的,只看脸上和手臂上的肤色,一不留神还以为是位老农,但做侦察兵的都是心思细腻的主,面前这位虽说妆化得很好,但眼神还是出卖了他,这位老农的眼神不是那种怯懦,无知,而是在平静下掩藏着挑衅,甚至仔细看,还能看出跃跃欲试出来。
试想,在湖边,一位老农跃跃欲试!五名侦察兵都觉得不正常,干什么什么兴奋?想裸泳呢?
使剑的侦察兵在空中虚砍一下,喝到:“你什么人!在这干什么?”
普朗克平时吹牛逼就不利索,要不对象都找不到,这时心里更慌,眼睛也不敢往四下瞄,生怕暴露同学的位置,没一会汗都急下来了,结结巴巴道:“我……我小便……”
使剑的就是一开始上来的那位,一听这话顿时不乐意了,他都观察那么久了,这老头简直侮辱他的智商!他拿着剑作势要劈,骂道:“唬我呢!小便有小这
么长时间的吗?”
普朗克满脸尴尬,突然想起校长以前骂过的一个词,高兴道:“我前列腺炎!”
何剑没抑制的住,浑身都抖了一下,五个侦察兵哪听过这个,一看普朗克的表情就觉得在戏弄他们,狮族是来打仗的,原本就暴虐的很,最前一人大喝一声:“你找死!”一刀就向普朗克劈去。
普朗克也算是从风沙镇就跟着何剑的老人,从最初开始体训就没落下,就算不是魔法师也是个非常突出的体育达人,他和一帮子魔法师只是缺少功法,有了功法骑士等级还真不一定比一团二团的差,平时跟一起锻炼的士兵也没少打架,在相互不用魔法和斗气的前提下,他的近身格斗和刀法都算是出类拔萃的,就连弩箭的准确率也是相当优秀,说句题外话,优秀的人在各个方面都非常优秀,这或许跟各人的习惯有关,然而,纵使他非常优秀,奈何工种不好,没有女孩看得上。
普朗克脚尖一点朝后退去,将将避开刀锋,身体猛地前倾,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肩膀一沉,靠在对方胸膛之上,侦察兵好像被蛮牛撞到,不由自主朝后飞去,另几人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两人被撞飞出去!
普朗克第一次在战场上伤人,心情十分激动,正准备学着校长的模样摆个造型,谁知道另两位身子一侧让过人肉沙包,冲他扑了过来,普朗克终究不是专业的,对付一人招式还使得有板有眼,对付两人就慌了神,好不容易让过了一刀,却被第二刀拉伤了手臂。
“啊哟!”普朗克扶着手臂急退。
打仗这种事,不仅要看武技,还要看胆,双方交战,一怂就落了下风,两名士兵原以为对方一招撞翻三个是个高手,出手都带七分守势,但普朗克一退就露了陷,二人互视一眼双双抢上,手中单刀舞得虎虎生风,恨不得一刀下去把人劈成八块!
普朗克一招落后招招落后,再想还手对手哪给他思考的时间,倒退走了两步发现不行,转过身来就狂奔!
而被撞翻的三人此时早
已爬了起来,口中呼喝着不停就从两面包抄了过去,而在一边放哨的士兵有些拿捏不定,手中的旗子举起来又放下去,实在吃不准这个老农有没有威胁。
不能怪这位侦察兵,能被派出来做这种任务的,观察力都是把好手,但那位黑脸的老农实在是有些奇特,他之前屁股就被捅了一刀,从他奔跑的姿势上来看那刀捅得还不轻,跑起来都跟鸭子似的,但就这种鸭子跑法,后面五人任是追不上!
五名狮族的精锐追不上一名屁股受伤的老农!这老农是蚂蚱变得吧?
何剑了解普朗克的实力,或者说他了解整个魔法学院的实力,论魔法,他们还说不上顶尖,但论跑步,呵呵,整个流放之地都是辣鸡。所以他第一时间没有去救援普朗克,他在思考如何才能悄无声息的干掉或者打发走这几位敌军的探子。
但现在显然不行了,五名敌军在上面吵吵个不停,“你走那边!”“我包抄!”搞得跟老鹰捉小鸡似的,不用精神力都听到了峭壁下方有敌人在靠近,再不速战速决,只会引来更多的敌人,偏偏普朗克还耍心眼,生怕被敌人发现同学,一溜烟把人带的老远,何剑现在想帮把手都帮不到!
“去解决掉那个!”何剑手一挥,艾米丽像灵猫一般蹿向放哨的那位,何剑此时也顾不得了,站起来喊道:“你个蠢货,你是魔法师!”
一嗓子把几个敌人都喊懵了,几人面面相觑,一是不知道这人哪来的,二是不明白他喊的啥意思?哪个蠢货是魔法师?五人中分了一人朝何剑扑来。
普朗克跑得过于投入,一时就忘了情,平时被校长押着跑,有时心中不免埋怨,但现在就看出风骚来了,他捂着屁股都比后面几位快一截,他完全享受在这种压制敌人的快感中,乃至于忽略了自己是魔法师这种事情,经校长一提醒,立刻醒悟过来,精神力展开,对手的每个动作都在掌握之中,比体力,他比对手高出三成,但论精神力,普朗克这种专业的甩对手一条街都不止!
445 把人都打成虾子了
在精神力指引下,普朗克开始发威,种了那么久的地,此时想都不想,一个土墙根本不用经过脑子就释放了出来,而且无论是释放的角度还是释放的时机,无比妙到巅毫,四位还在追击的士兵正埋头狂追,同一时间就撞上了土墙!
土墙约一米,三位个子高的直接撞翻了过去,一位稍矮的士兵撞完了之后在土墙后面一边捶墙,一边不停地吸气,也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位置怎么会这么痛,普朗克得理不饶人,看翻过来的三位趴在地上哼哼唧唧还没爬起来,索性再赠送一套地刺!
何剑赶到的时候场面不忍直视,狮族的士兵都失去了往日硬汉的形象,蜷着身子一个比一个叫得响,何剑出手迅速解决了战斗,并告诫普朗克,对男人可以直接杀死他们,不能对他们那么残忍,普朗克看着虾子似的对手也意识到了自己做得不地道,只是刚才太紧张一心只想往要命的地方招呼。
搞定这五名士兵并没有花太多功夫,艾米丽那里最不该出意外的地方倒出了点意外,狮族的侦察兵似乎极有素质,看见情况不对根本不多停留一秒,直接撒腿就跑,对他们来说,取得胜利不是最重要的,甚至看上去保存的性命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把消息传递回去,所以这里发生变故的第一时间,在艾米丽刚刚启动的时候,那士兵连旗都不举了,直接沿着不高的小峭壁跳了下去。
等何剑再赶到小峭壁边上时,艾米丽解决的对手已经不是一个,而是四个!
但这还不是结束,就何剑目力所及,散布在各处的侦察兵至少有五六十名观察到了这里,并向这里赶来!而通过这些士兵的站位,何剑几乎可以判断,他们相隔的距离在彼此可以听见呼喊,而这种排列方式一直延续到他们的主营!
“回来!”何剑冲艾米丽喊道。
“我可以!”艾米丽看着冲她而来的几十人挽了个刀花就
要反冲锋,话说门板一样的斩邪那刀花舞出来有脸盆大小。
何剑在上面急得跳脚,但喊出来的话又是另外一种风味:“我知道你可以,但你的职责是保护我!”为了确保计划的实施,何剑也不得不出一些骚话了,他知道,有时候对女人不能下命令,而是要“讲道理”。
一旁的普朗克无声地看了校长一眼,心情复杂地退了下去,开始反思自己这些年的得失,艾米丽看看越来越近的敌手,心有不甘,脚一跺地跑了回来。
何剑这才松了口气,掏出手机说道:“速带人来!把人引开,越远越好!”
说完话何剑带着魔法师团队急往后撤,没到十分钟,对方的人手已冲到了峭壁之上,人是没看见,但看见了壮丽的布瑞莫斯河,也是叹为观止,只可惜他们没时间多观察,就听见远处噼里啪啦的马蹄声,这几十人都是好手,一听声音就知道来者不下数百骑,顿时脸色大变,纷纷跳下崖壁,拨马便走。
草原城的骑兵连连马匹吃的都是掺有气系魔兽肉的马料,经过两年多的调养,个个膘肥体壮,就算一开始长得跟刀螂似的小白,现在看上去都神俊非凡,再加上身上有魔法加成,说是流放之地最快骑兵也不为过,狮族的侦察兵听到动静就赶紧回撤,半点都没耽搁,但刚刚跳上马匹骑兵连就已赶到。
几米高的小峭壁,敌方的马匹要不上不来,要不兜个圈子上来,但骑兵连不一样,仗着身上有魔法贴,一个个虎的厉害,嗖嗖的就往下跳,一边跳一边往下射箭,激烈的爆炸声就好像他们到来的一首bgm!
……
入夜,先锋官史蒂文在营帐中来回踱步,几乎三五分钟就有飞马来报,来报的内容也几乎完全一样:敌军装备精良,马匹速度极快,我方虽然人多势众,但几乎被对方牵着走,现在损失极大!
史蒂文手上有一万精兵,比对方
两百骑兵当然强了许多,不过他的主要精力和主要方向是在草原城方向,对方在希尔博得部落方向根本就不是主攻点,那地方就算有点兵力,两百号人在十几万大军中连个泡泡都算不上,但本想着这点小火苗大概听到消息的时候就扑掉了,没曾想对方这些人坚硬的像块石头!
人都不是铁打的,再强悍的身手终有累的时候,但这批人从下午开始到入夜时分,大概已经战斗了近十个小时!他们的人手可以替换,对方就这么些人一直在眼皮子底下,左冲右突,拼杀了这么久,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们不吃饭的吗?不排泄的吗?
不对不对,史蒂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牺牲了几百士兵是小,耽误了狮王的大计是大,重点不应该放在排泄上面,要好好的捋一捋,史蒂文咚一声坐下来,开始薅自己头发,总觉得这事哪有点怪怪的。
史蒂文开始把这事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他也不愧是跟随狮王多年的老将,思索了一番后找到一个疑点,得到的情报都说对方机动性极强,且装备精良,那照理说完全可以脱离战斗,是什么让他们忍受不排泄的痛苦一直在战场上耗着?
史蒂文觉得自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对方要这么耗着显然是为了吸引注意力,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么忙活到底是要把原本放在哪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史蒂文噌一下又站起来,这种答案就在眼前却始终抓不住的感觉太难受了,他来回踱了两步,伸手阻止了还要继续汇报的士兵,顺着刚才的思路往下想,如果这支骑兵不出现的话,他的注意力应该放在继续往草原城进发,那么问题会出现在这吗?
很快他否定了这个答案,虽说对方一直在骚扰,但他们大部队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他们的主力本来就集中在这个方向,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东西,那答案就剩下了一个,这支骑兵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446 智商不够用了
“嘶”一想到这个,史蒂文倒吸一口凉气,他似乎一直忽略了这个问题,这支骑兵出现的时候就杀了不少他们的人,最初的发现者早已死在了他们手下,而这支骑兵一直在厮杀也是为了掩盖最初的发生地点!
史蒂文猛回头,一把抓起桌上的地图对着灯光细细查看,地图是在打仗前就准备好了的,不过这个世界的地图必须心中有图才行,普通人看了非抓瞎不可,史蒂文行军多年,阅遍天下地图,早已做到心中有图的境界。
目前对方两百骑兵已经偏离了当初的位置,他在最开始听说这些骑兵的时候是在“这里!”史蒂文重重点了一下地图!
那里距离希尔博得的部落很近,但还不是他的部落,那里碰巧在地图上有一个准确的标识,那就是布瑞莫斯河消失之处!
显然敌人在那里安排了什么?偏偏他耽搁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跟两百骑兵纠缠却忽略了那个地方!
大冬天的史蒂文的冷汗呼一下冒了出来,当下不敢有半分耽搁,连忙招了一传令兵入账,快速道:“你立刻去狮王大帐,不管他是否休息,一定要告知他本人,下午对方两百骑兵在布瑞莫斯河断水处与我军探马相遇,对方武器、实力、机动性皆强,一路游走杀伤我军数百人却迟迟不退,我怀疑在断水处敌军有什么阴谋,现在立刻再去派人去那里查看,一有消息会立刻再告知我王,请我王务必做好防范!”
传令兵应了一声就要下去,史蒂文紧张地都有些哆嗦,如果真的出事,他有多少个脑袋都不够砍的,他抓住传令兵让他再复述一遍,确认他没问题,让他带上两匹马沿途绝不能有半点休息,必须第一时间把口信送到。
送走了传令兵,史蒂文不敢耽搁,立刻又招人来,让他们立刻点起兵马,把布瑞莫斯河断水处连同希尔博得部落一起搜索一遍,有任何消息,不得延误立刻来报!
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夜间十
点,史蒂文转了几圈后见还有他前面挥停了的情报人员,他皱眉问道:“有什么事?”
情报人员传了一个下午的“骑兵狡猾逮不住”也是疲惫不堪,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多少还算是振奋,本来小跑着来汇报的,谁知主帅不让他说话,这时候再问起来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心气,他回道:“报!将军,下午的那股骑兵已经消失不见!”
“啥?”史蒂文心口好像挨了一记重锤,忙活来了半天好像要摸清敌人的思路了,结果敌人不见了!
汇报的如实又说了一遍,史蒂文按着心口坐下,又开始思索,还没开始想正是先怀恋了一下以前跟其他部落打仗的时候,那时候没特么这么多屁事啊!就他这智商就算足智多谋了好不好!这也算是他拿下先锋官的一个重要依仗!怎么碰到人类就这么心塞呢?
“人不见了,人不见了……”史蒂文念叨了两句开始顺着敌人的思路往下想,什么情况才会撤离,一是人吃不消了,这倒是很有可能,必然对方已经战斗了好久,到了晚上总得休息,二是发现如此骚扰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干脆不做了,这点对于史蒂文来说是最有利的,但也是最不现实的,毕竟敌人不是傻子,第三就是最可怕的事了,敌人撤退是因为已经达到了目的,不需要他们了……
史蒂文发现自己要抓狂了,敌人一直不退他要愁,要薅头发,现在敌人退了,他不仅愁,还要捂心,当个先锋官也太难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错误已经犯下,该弥补的也弥补了,最终结果也只能等探马回来的结果了,只希望给狮王报信的能早点赶到,不要误了事才好。
史蒂文一边祈祷着一边查看地图,寻找任何有可能疏漏的地方,今夜对他来说注定是个不眠夜。
给狮王报信的传令兵在整个先锋营也是数的着的好手,他看将军满头大汗的样子就知道事态紧急,拉出两匹好马急往队伍后面跑。
王队伍传令兵有专门的通道,专门给重要将领传递消息所用,这条道是不可以随便占用的,有点类似应急车道,否则大军前行前后消息不通,十五万大军传达个消息需要两天那才是要死,从狮王的位置赶到史蒂文将军的位置,大军要走一日一夜,传令兵仅仅用了三个小时就到了拐角处,后面是先锋营,左手就是史蒂文说的布瑞莫斯河断水处,右边就是狮王大军所在!
大军在干涸的河道中宿营,这里地势相对来说较为平整,赶了很多天路的士兵,终于可以在激战前两天的晚上好好休整一下,狮王连今日宿营的命令下得都比平时早些,就是为了消除多日来的疲劳,好在最后的两天恢复精力,不出意外明天的行程也会缩短,同时开始伐木等工作,要为攻城做准备了。
马蹄声在漆黑的夜中传出去好远,皎洁的月光下,一边是连绵数十里的营帐,一边是两匹奔跑的骏马,一静一动,竟勾画出一副沙场的悲凉来。
拐入河道后没过多久,第一匹马渐渐不济,速度放慢了下来,传令兵下马,轻轻拍了拍马背,安抚了几声,让它自行回去,而他稍稍活动下筋骨,不顾刺骨的严寒,跨上第二匹,继续前进!
一直跑到将近凌晨三点,前前后后共跑了五个多小时,把第二匹马几乎都跑了脱了力,传令兵才看见了狮王的旗帜,到了这里就不能策马狂奔了,他的马也已经口泛白沫,要不是史蒂文下了死命令,他也不能如此不惜马力。
踉跄着跌下马背,就算他身手不错,连续颠簸五个多小时身体也都抖松了,而且十二月底的天,寒气冷的能沁进骨子里,他能跑到这一部分要归功于他毅力了得,另一部分也是因为冻木掉了。
边上自有侍卫上来,牵马的牵马,搀扶的搀扶,走了十余步身上才有点活劲,但身上的凉气一时半会缓不过来,呼出的白气都淡的很,等他稍微缓了一缓,侍卫把他带到狮王处。
447 山崩地裂,洪水来袭
莱因哈特睡得也不实在,一是年纪大了本身睡眠就少,二是这种环境想深度睡眠也不容易,账外一阵喧哗就吵醒了,把外衣一披吩咐人把灯挑亮,再把人招了进来。
传令官是不管分析的,他把史蒂文要他传的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莱因哈特又问了问传令兵所知的情况,确认了一遍没有疏漏,让他赶紧下去歇着,转头陷入了沉思当中。
他的判断有一条和史蒂文一样,就是两百骑兵始终游走不退肯定是为了转移视线,只是史蒂文只说猜想布瑞莫斯河断水处有阴谋,要去查看,并没有猜测是什么,想来是自己也码不准,害怕干扰狮王的思路干脆就没说,只说赶紧去核实。
还有一条信息没有在口信中提及,史蒂文明明知道消息送到要凌晨四点多,他不怕打扰到狮王休息,派出双马,直接说就算狮王休息也要把消息送到,这就意味着这件事情在史蒂文心中非同小可。
狮王本来有的一点睡意也被闹得全无,喝了一口侍卫刚刚端上来的热水,把地图抽出来细细比对。
事情的初始地点是布瑞莫斯河的断水处,那里有两处隐患,一是希尔博得部落可以作为藏兵之处,如果和草原城开战,那里出一支奇兵到是有一些效果,只是草原城人数太少,刨去守城所用,还能调出多少?这些花样或许可以让狮王的损伤变得大些,但改变不了战争的结果。
如果那里一定有大规模藏兵,那只能是狼族!听说狼族最近跟草原城打的火热,不过狼族兵派少了就是送死,派多了的话……不可能,狼族老狼王去世两年不到,这个时候绝不会多事。
莱因哈特脸上阴晴不定,思考了半天觉得狼族没理由冒这个险,随即把视线又回到事件之初,而另一处隐患,则是布瑞莫斯河本身了!
莱因哈特一想到此处,冷汗唰一下就流了下来,不顾外面的严寒,一把掀开帘子,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半个多钟头,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连天上的月亮都显得
暗淡一些,借着昏暗的月光,放眼望去,在整条河道,密密麻麻扎着狮族的帐篷,一眼望不到头!
寒意瞬间沁进了他的骨子里,被冷风一激,犹如一道闪电扎进了他的脑海,他一路上都在想的问题,对方最强的依仗就是魔法箭为什么迟迟不用,现在想来,对方最强之处不是魔法箭,而是魔法!
而魔法是兽人的最弱项,弱到战争都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东西!
魔法对于断流的布瑞莫斯河有没有作用,会不会让它恢复,狮王心中没有半点底!
“来人!”莱因哈特站在帐篷口压着嗓子说,说完不管侍卫来了几个,急速说道:“现在,立刻,让所有人起营,在河道南边列队!”
几名侍卫都不明所以,现在凌晨五点不到,他们自己都有点迷迷瞪瞪,有跟狮王关系近些的忍不住提醒道:“狮王,现在是夜里,现在叫醒,会有营啸的危险……”
莱因哈特脸色一变,怒斥道:“没听见我的话吗?立刻!”
营啸的危险狮王当然知道,他一生征战多次,不仅是敌营,就算自己的部队也发生过两次,不过那都是经过激烈的战斗或者部队极累的情况下,现在仗还没打,不过走了个把月的路,营啸的可能性极小。
“是!”所有侍卫见狮王一怒,全部下去传话,军队夜间传讯和白天方式又有不同,这种令行禁止的命令在白天用旗语一挥,然后传递下去,但在夜间则需要接力相传,比白天效率低了好多,不过狮王的部队不愧是百战之师,转眼之间命令就传递了下去,眼看着四面八方开始渐渐有了人声,就在这时,大地猛地一阵抖动!
所有人,包括狮王在内全部人仰马翻,大自然的山崩地裂人力在此面前是显得如此弱小,狮王趴在地上,看见不远处建的简易马栏,前面的一片片的帐篷,全部倾覆在地,他刚要说点什么,就觉得耳朵轰鸣不已,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
莱因哈特本身实力不弱,长久以往的
身居高位也让他比别人多一分镇定,他手一撑地站了起来,他还不确定眼前的地震是不是跟草原城有关,正要再发布些命令好让士兵们把情绪稳定下来,这时,漆黑的天空终于亮起了一丝白光,黎明前的黑暗终于要过去了,只是狮王的眼睛越睁越大,伴随着天边白光出现的,还有一道白线!
这时候他才发现不是自己耳鸣,而是四周一直在“嗡嗡”响个不停,由于声音太大,大到超过能听见的极限,让自己几乎都听不到任何声音!
莱因哈特的心狂跳,他想到了布瑞莫斯河有可能恢复通河,但万万没想到声势如此浩大!远在天边的那条白线转眼已变成了二指宽,还在滚滚袭来,而此时,河道中还塞满了狮族的精锐!
十五万精锐,除了一万先锋,其他人全部在这!
狮王目眦欲裂,冲着周围疯狂地大吼:“全上岸!快上岸!”只是他的吼声连他自己都听不见,而且此时河道内混乱无比,所有人都在按照本能行事,还有几人去听狮王的吩咐?
狮王一把扯掉身上披着的大氅,朝着身后扑去,每一位狮族的士兵他都不愿意放弃,如果可以他愿意花十年的寿命换今天晚上大军不住在河道之中,但灾难已经发生,此时要做的就是尽量挽回损失,莱因哈特当机立断,近五百头科多兽重骑兵才是他的根本!
兵,他老家还有,他的各个部落也还有,只要他想,随时还能再拉出十五万来!只要五百重骑兵还在,他对其他部落还有压倒性的优势,他还是流放之地令人闻风丧胆的狮王!
“把它们拉上去!”洪水即将来袭,整个河道都在洪水的冲撞下瑟瑟发抖,狮王脚步不稳,边走边喊,此时已有几位将领终于注意到了狮王,那位比狮王年纪还大的老爷子居然穿戴整齐,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还没睡或者是起的早,他朝着狮王紧跑两步,但脚下的土地震动不已,他抬头看看莱因哈特,再看看将近一掌宽的白浪,一跺脚朝岸上去了。
448 狮王的重骑兵
身高近三米赫尔此时**着上身,很难想象这么冷的天,在帐篷中睡觉还光膀子,他一边走一边不知道在哪撕了一截帐篷,往身上一裹,三两步跑到狮王旁边,叫道:“王!先上去!”
狮王一辈子的心血都在这里,心都在滴血,哪听得见旁人说些什么,他一把抓住赫尔,一手指着科多兽,叫道:“快,快,快救它们!快拉它们上去!”
科多兽是莱因哈特的宝贝,或者说莱因哈特这辈子与科多兽息息相关,他刚刚继承王位时和现在一样,也是好征战的性子,只是那时城府、谋略以及实力都不可和现在同日而论,争斗也是互有胜败,几年仗打下来,狮族的底子都掏空了不少。
那时他还处理了一次“家庭纠纷”,在兽族,把试图上位的兄弟叔父干掉比人类要直接很多,人类也这么干,只是一般会找块遮羞布,但兽族可能因为资源紧缺,干什么都比较直接。
干掉了自己的“叔叔”,无意中得到了一个秘方,这个秘方早就束之高阁,连他叔叔也没有拿出来使用过,秘方说的是用几种魔植,按照一定比例调配,可以使科多兽的生育率大大增加。
在流放之地,所有人都知道科多兽不能人工繁殖,这大概也是他叔叔对这秘方不屑一顾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魔植了,相对而言,人类才更喜欢用魔植,他们在很久之前就会用各种魔植搭配,形成新的不同属性的散剂或药丸,但兽人一般不讲究这些,兽人也会用魔植,比如都知道排风藤有疗伤作用,他们就用排风藤敷在伤口上,并不习惯把排风藤和金线莲合起来使用。
莱因哈特的志向显然比他叔叔要远大的多,看见秘方之后,也不管有用没用,立刻就派人去搜集,同时高价收购科多兽。
结果就很明显了,经过多年的培育,莱因哈特的重骑兵就是流放之地的重锤,重锤之下,生灵涂炭!
而此刻,他的重骑兵大队遭受到创建
以来最大的危机,要知道,在流放之地成年的魔植根本不容易收购,时至今日,他也不过只有科多兽五百余骑,刨去少量年幼和即将生产或坐月子的,其他的几乎都在此处!
莱因哈特比何剑还要宝贝这些大家伙,每一只科多兽边上都有只帐篷,除了重骑兵本身,还有一个团队来维护每一只科多兽!
只是现在所有的帐篷几乎的趴在地上,里面看着有不少活物挪动,在大地颤动之下,里面的活物相互碰撞,连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钻出帐篷!
而每只科多兽的面前都有一只碗口粗细的木桩,一根儿臂粗细的铁链将科多兽捆在木桩之上,虽然碗口粗细的木桩离锁住庞大的巨兽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这些巨兽从小就是这些人饲养,那根木桩从小就在限制他的移动范围,长大了之后也不愿再去做尝试。
不过此时洪水来袭,四百多科多兽性格还是相当迥异的,就有部分特别活跃的看见移动的水线,从灵魂深处感受到了恐惧,如此庞大身形的巨兽,从来就不是水生魔兽!少量的科多兽轻松挑开木桩,朝四周逃散!
只是近五百只巨兽集中在一起,哪是想逃就能逃的,绝大部分巨兽撞在一起,大部分因为惊慌,直接张口撕咬,现场一片混乱!
莱因哈特眼睛都红了,扭头一看,洪水已清晰可辨,从手掌宽变成了一尺多宽,距离此地大概不足三百米!
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见洪水中裹挟的兵器、帐篷,还有他的将士!
无论是会水的,不会水的,在如此滔天巨狼下,根本做不出任何动作就会被洪水裹挟,在洪水之中,你的身体会和无数的物体相撞,有碎木、头盔、同伴的尸体,直到你窒息或者被撞晕过去,无论过程如何,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狮王一瞬间心里好像有根弦“啪”地断了,他登上王位三十余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生历经大小战役不可数,仅大规模
西征就发动了三次!灭虎族王族两家,虎王屁都不敢放一个!掠夺狼族附庸族两族,狼王派使者来交涉,结果也不过是赔些金币了事!
在流放之地,他狮王莱因哈特的名字就是天!哪个部落听到这个名字不是闻风丧胆!
他今年才五十岁,连狼王贝尔都活到了七十,他还有大把的时光,他还有大把的事要做!打下草原城,夺取神器,威慑狼族,再等个三年五载,以他的实力统一流放之地并不是不可能!如果十年内可以稳定流放之地的局面,他甚至可以挥兵南下,真正的征服人类的土地,做到狮族上下千年的第一人!
然而,这一场大水,把一切都毁了!
他是狮族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王,他不甘!
“快!快救科多兽!”莱因哈特转过头,对着赫尔哆嗦着嘴唇说道。
赫尔心中一惊,狮王虽然还在跟他说话,但很明显,他眼中的神,灭了。
“王!”赫尔疯狂地摇动莱因哈特,希望把他摇醒,可莱因哈特根本不看他,只是不停拽着他的胳膊,眼神死死盯着跑不出来的科多兽,口中叫个不停:“快!要来不及了!”
洪水已近在眼前,不过数秒时间,一尺来宽的白浪陡然长成一丈来高的水墙,距离众人不过百米!里面的粮车、尸体、马匹、血水,全部混做一团!
“先上去!”赫尔冲着狮王吼道!
此时洪水滔天,耳边充斥着巨响,什么声音都听不到,狮王完全不顾身后的洪水,脚下丝毫不动,赫尔推了两把没推动,三米高铁塔似的人物都要哭出来了,喊道:“王!”
说完拦腰抱起莱因哈特朝岸上冲去,这时身边也有些狮王的近侍冲过来保护狮王,一起冲上了岸边。
赫尔把莱因哈特放在地上,谁知他就跟入了魔一般,眼中无神,只瞅着缠斗在一起的科多兽,口中喊道:“快去救,快去救!”
449狮王之殇
赫尔扫了眼即将到来的洪水,猛一跺脚,拉过一名近侍的衣领,吼道:“我去捞一匹科多兽过来!你们护好王!”
说罢也不管侍卫有没有听见,纵身又跳下了河堤,洪水近在眼前,大地猛烈地颤抖,侍卫拉着狮王不停向岸上退,赫尔三步并作两步,两个纵跃间就跳到了最前面的科多兽身前。
这只科多兽已经完全被吓懵,明明身旁没有同伴扭打,却呆呆看着前方,四肢不停打颤,就是迈不动脚步,赫尔一脚踢炸了木桩,单手擒住了科多兽的独角,爆喝道:“走!”
赫尔天生神力,论实力足有人类的六级骑士之高,单纯论力气,就是毕尔顿也远非他的对手,他爆喝过后,科多兽虽说没被他拉走,竟被他一把拉跪了下来!
赫尔力贯右臂,再次狂喝:“走啊!”体长约五米的科多兽硬生生被他拖走了近两米!就在此刻,科多兽眼看着马上就到的洪水,眼中充满了恐惧,前膝一挺又站了起来,死死抵抗着赫尔的巨力,坚决不往前再进一步!
赫尔朝天怒吼一声,放下了手中的独角,身子一转,转到了科多兽身下,肩膀抵住了它的腹部,口中狂喊一声:“呀!”脖子粗了近半有余,鼻孔也有丝丝鲜血留下,他生生的把科多兽举了起来!
“砰!”洪水终究及身,洪峰携威而来,不说裹挟的辎重兵器,就是水本身在如此速度下也足以将车拍散,将人拍晕!
狮王好不容易退到了岸边,眼睛一直没离开过赫尔,七八米高的浪头直接淹没了所有的科多兽,但六七秒过后,潮水稍稍下降一些,赫尔所站的位置居然还有一只科多兽的脑袋竖在水面!
他还没死!
狮王几乎失去神采的眼睛又重新燃了一丝希望,紧接着,两辆装满了粮草的大车一前一后撞了上去,科多兽仍旧滞了一滞,终究轰然倒下,连同洪水一起远逝。狮王只在水中看见了一蓬血花,渐渐淡去。
“快救啊!”狮王喊出了生命中
最后一句话,冲出了侍卫们的包围,一头扎进了洪水,再也不见踪影。
从地震开始,到狮王被卷走,仅仅数分钟而已,几名侍卫呆立在堤坝之上,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几分钟前他们在聊着天,说着这次攻打人类大概最近最轻松的一次战争,没想到短短时间,他们连狮王都丢了。
狮王是回不来了,大概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在清醒时最后一个命令有多重要,他提前了几十秒钟下令起床,意味着至少有数万士兵是醒着甚至是坐着感受到地震来临的,他们有的及时跑到了坝上,有的虽然没及时跑出来,但在洪水中也有一定几率逃生,而队伍越往后,洪水来的时间越晚,能逃出来的人就越多。
就在现在,还能看见洪峰来的地方还有士兵陆续爬出河道,而在洪峰尚未到达的地方,狮族士兵正没命地往两岸跑。
此时,不祥之地的河对岸,一个非常隐蔽的树洞底下,传来一个声音,似乎正在跟谁说话:“别人都是护着自己的头儿,你倒好,专门坑自己头儿,好事想不到我,这事你自己干不行,就一定要拉上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草原城第一高手,你让我来做这事?”
不一会,树洞中另一个声音传来:“头儿,我没有专坑你啊,我们不是还叫了地火大人嘛,再说城中能胜任这事的除了您和地火团长,找不到其他人了。”
第一个声音闷闷的:“你说穿得这都叫什么?被人发现我还怎么见人?”
第二个声音来的晚了些:“头儿,你们当时让我做这事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啊,说这么个穿法倒挺有风格,指不定还能引起草原城的新潮流呢?”
第一个声音生硬地岔开话题:“洪峰过去有一会了,现在可以动手了吧?再晚人跑光了。”
第二个声音传来:“差不多了,我去通知地火团长,您老先动手吧。”
不一会,树洞口遮挡的藤蔓被扯掉,一条似乎是腿的东西伸了出来,很快,整个人形
怪物都钻了出来,这东西躯干部分倒没有太多的特殊,就是正常人穿了无数件冬衣的样子,除了过分臃肿点,吐槽点也不多。
关键是原本应该裸露在外的皮肤现在被裹上了层层叠叠的布料,很显然帮他裹布的手头上同种布料不多,一个脑袋就裹得五颜六色,除了眼睛处放了一块水晶可以勉强看见外面,其他地方都裹得不下十七八道,那裹法,也就是草原城现在物资丰沛了,否则还不够他这么糟蹋的,连木乃伊都闻之落泪。
全身上下仅右手中指是裸露在外,上面套了一只戒指,整个造型别说是谁不能分辨出来,就连是不是人类都两说。
怪物把手中一小截木头状的东西塞入怀中,一个闷闷的声音从层层叠叠的布料中透出来:“西塞尔,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于此同时,在河道的同侧,距离怪人几里路的地方,另一个怪人从地底的坑中爬了出来,这只怪物和之前一只不大相同,他们包裹的都差不多,但这只看上去更像只球,这怪球爬出坑,也把一小截木头揣入怀中,随后仰天怒吼:“西塞尔!毕尔顿!我地火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任务原本是给西塞尔一人的,安排了好几天,连实验都做了两回,但他心里始终排斥,一直到临战前西塞尔死活不愿意一人来干这丢人的活,何剑想了想,西塞尔一个人干的确有些不太保险,于是把毕尔顿也派了过来,当时地火笑得太猖狂,毕尔顿说地火不去他就不去,于是他和毕尔顿,草原城中最快的三位一起被派了过来,地火本来说艾米丽和他速度差不多,被艾米丽眼神一阵狂瞪,败下风来。
地火吼完心情稍微好点,竖起中指看了一下,这是他全身上下唯一露出的地方,看上去有些怪怪的,地火将精神力探入戒指,很快,手一沉一个木质的箱子落到手上,地火也演习过一遍,这时轻车熟路拿着钉在木箱上的两截布条,一翻胳膊把木箱背在了背上,同时开始启动,沿着河边向前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