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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情马甲     决不能怂txt下载     决不能怂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405 魔法改变生活

    一旁的达达妮和艾米丽都没有插话,但都听了个大概,达达妮吃惊道:“你是说大王子杀害妮娜的父亲,就是为了给进攻内城铺道,而十日后狼王生日庆典就是最佳的日子?”

    妮娜脸色煞白,激动地叫道:“城主大人,还请务必救救二王子!他根本无心争夺王位!如果你猜测的是真的,到那一天,王子殿下必死啊!”说完又抱住达达妮的胳膊叫道:“达达妮,帮我求求城主大人!我只要救他的命,什么都可以给你们!”

    何剑十分理解妮娜,几天前刚失去了父亲,而她对二王子的感情显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如果这个时候再失去爱人,恐怕换谁都接受不了。而且他受了妮娜的恩惠,这帮无论如何得帮。

    他斟酌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妮娜,妮娜小姐,你先冷静,不管是你,还是二王子,都是我何剑的朋友,我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何剑在屋中慢慢转圈,苦笑道:“唉,这可是利爪城啊,要是换个地方,我索性就带着部队去把人救出来,但利爪城我怎么敢带着部队去?你看这样,我安排一下,带着城中的几位高手去,尽量赶在庆典之前把殿下救出来,庆典前可能城防会松一些,救出殿下,只要他不嫌弃,在我草原城他永远可以住下去。”

    自从听何剑说威克利很可能在十日后动手,妮娜已经乱了方寸,何剑说什么就是什么,何剑见她状态非常不好,答应她会尽快赶去利爪城,她还想听听何剑的安排,被何剑以“没有好的身体,到时候怎么救殿下”为理由,拖下去休息了。

    妮娜一走,何剑立刻用掌中宝把草原城几位高层全部叫了过来,商议谁去营救海茵斯,谁留下来镇守草原城。

    因为不带兵,所以实力高低成了选拔的主要条件。最后选定何剑自己,噬龙、艾米丽、毕尔顿、西塞尔和格罗五人成为营救小组。格罗的实力在这些人中算是比较次的,但他有一手箭法,特殊时刻有奇效。

    剩下来的人当中,地火的实力是最高的,他也十分愿意去利爪城,照他的说法,他还没去过全是狼族的城市呢,但何剑一句话就把他打发了,他说:“时间紧迫,我们骑马去。”地火虽说已经有了科多兽作为坐骑,但怎么也不能骑着科多兽去救人。

    苏拉再一次因为实力而落选,显得有些寂寥,从科克尔攻打草原城之后,苏拉就把大把的时间投入到棒棒堂,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实力也不可能一天之内就突飞猛进,相较于在希望山脉那时的他,仅仅一年多,从基础薄弱的魔法士到魔法师巅峰,他的实力增长已经算极为恐怖了。

    托姆因为腿脚不变也留了下来,相比苏拉,他的年纪大些,对留下来守城倒没什么意见,希尔博得和乔纳森都是因为事情太多实在走不掉。

    选定了人手,何剑让大家都去准备准备,距离大典仅有十日时间,每一天都异常宝贵,说不定临近大典,每天城门的防御都不一样,早一点走就早一分把握,要不是看妮娜实在坚持不住,何剑恨不得当晚就走,最终,把出发时间定在了明天一早。

    次日凌晨,天刚刚亮起,一行六人,每人携带三匹马,踏着晨露直奔西北而去。

    来的时候妮娜日夜兼程一共用了五天时间,几乎把命都送掉半条,回去的时候才见识到了什么叫魔法改变生活。

    一月底的北方,天气冷得能冻掉耳朵,几人虽都是身手不凡,抵御严寒不在话下,但日夜都在马上飞驰,任谁都吃不消,当时妮娜来草原城的时候精力消耗如此之大也跟终日抗拒严寒有关。

    但自从前心后背都贴上何剑提供的“暖宝宝”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连着几日寒冷劳累导致胃部的痉挛都好了一些。另外,每匹马上都用了“二代飞毛腿”,跑起来又快又稳,何剑还在几匹马鞍子上都挂上了魔饭煲,这样他们都有热饭热菜了,妮娜震惊之余,何剑还在抱怨总吃蒸出来

    的东西不得劲。

    由于一行人加上噬龙一共有三位魔法师,还有两位是全系,轮流放着新生和生命之泉这些恢复性魔法,所以无论是人还是马的疲劳都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中途小的休息不算,只在第二天的夜晚,彻底停下来修整了一夜。

    何剑从戒指中掏出帐篷的时候妮娜还没什么反应,但他从戒指中拿出魔热毯时,妮娜几乎都要留下幸福的泪水了。

    经过四天辛苦的跋涉,终于在第五天的早晨一行人赶到了利爪城。值得一提的是何剑在棒棒堂跟乔纳森打架的时候就隐隐觉得自己的水系魔法有晋级的趋势,不过后来乔纳森不经打,战斗草草结束,导致他的水系魔力并没有被完全激发,但这一路上释放着生命之泉,却在第二天的傍晚无意中突破了水系,现在他的水系成为第二种晋级为魔法师的魔法。

    如果是其他魔法师听说他晋级就跟水到渠成般简单怕是下巴都要惊掉下来,每一次晋级都是突破自身的限制,其中的凶险极大,有太多的人在进阶时一命呜呼,何剑到这时才理解到神晶所说的他无时不刻接受的那些世界规则会导致他日后晋级没有瓶颈是多么犀利的事情。

    当他们赶到利爪城的时候利爪城的城门刚刚开启,城外排队进城的队伍排了好长一截,众人已经赶到利爪城也不差这一点时间,跟在队伍之后慢慢前进。

    何剑来到这个大陆还是第一次来狼族的城市,在他前世的时候他一直以为兽人都是野蛮人,别说是建城,恐怕连屋子都不会建,但之前科克尔的攻城就打破了他的思维定式,这次看见利爪城更是出乎他的意料。

    当时他在草原城的时候曾经问过来援的拉塞尔,利爪城比草原城如何,当时拉塞尔说两城大小差不多,只是利爪城人更多一些。现在想来,拉塞尔不过不好意思明说罢了,利爪城的城墙经过不知道多少代人的修葺,草原城跟人家比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406 海茵斯的苦又有谁知?

    左手边是一条人工开凿的河道,视线之内看不见河水的源头,从角度上看应该是布瑞莫斯河,河道将活水引进护城河,护城河上搭有三座桥,每座桥都能同时并行两辆马车,过了护城河不远就是城门,这点距离敌人如果发动进攻,连攻城器械都不太好摆放。

    利爪城的城门两侧各有一个瓮城,宛如两只犄角敌人如果攻击城门,必然受到城楼上和瓮城的交叉打击,城楼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更有一些来来回回巡逻的士兵,每相隔一个城垛上都放着一架弩车,不过现在巨箭并没有上弦,仅从露出的一角也可看出它的实力不凡。

    何剑看完了都有些羞愧,这才是城啊!他的草原城最多只能算墙好不好,比建筑兽人都甩他一条街,他觉得有些愧对物理竞赛二等奖。看着这雄壮的城池,想到大王子有可能发动的事变,不由记起了前世的一句话,堡垒总是由内部攻破。

    交了入城费后,几人进了城门,这里的建筑风格和草原城就差不多了,街上的人流也比草原城密集很多,不过相信等科克尔的部落和乔纳森的部落迁来一部分,再加上不停地从公国骗来的人,不用多久,草原城也会繁荣起来。

    尽管时间紧急,但几人都是风尘仆仆,加上四个日夜只休息了一晚,现在去见二王子怕是当着面就睡着了,只好先去妮娜的住处,梳洗一番,再歇息三两个钟头,妮娜派人去跟二王子约定,中午时分,几人去见他。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睡眠,几人的精力都恢复不少,由妮娜带着,乘同一辆马车,赶去二王子府上。

    王子殿下成年后就不能住在宫中,妮娜的住处和海茵斯的府邸相距并不算远,马车行驶了约莫十分钟左右,妮娜就告诉众人快要到了,从那个时候起,何剑就发现了不下五次的精神力扫描,只是不清楚是二王子自己府上的暗哨还是大王子派来监视的人,或者二者都有。

    马车并没有在门口停留,或许是提前打过招呼,直接驶入了

    府内,到了府中,精神力扫描明显少了下来,时不时有若有若无的扫过,众人也不在意,毕竟这是整个狼族的二王子府上,戒备严一点也属正常。

    马车在院中停下,有家卫前来接引,几人跟着在府中穿行了一段时间,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门口有数位侍卫值守,何剑猜想海茵斯就在里面了,带路的家卫正准备禀告,门帘一掀,一人走了出来,正是狼族二王子殿下。

    海茵斯看见何剑脸色有些激动,碍于侍卫在场,不好多说什么,手一挥说道:“上菜吧,这里不需要人了。”

    “是。”侍卫齐声应道。

    等侍卫一走开,海茵斯一把抓住何剑的手臂,低声叫道:“城主大人救我!”

    何剑也没想到海茵斯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要是换个人来,整个流放之地最大势力的二王子如此恳求,怕就要把心窝子掏出来了,但何剑毕竟从另一个世界而来,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还没有那么强烈,再说也跟法神等人打过交道,一个狼族二王子处处朋友帮帮忙可以,肝脑涂地还是敬谢不敏了。

    当然何剑也不能当着众人的面下他的面子,他做出豪气干云的姿态说道:“殿下有什么吩咐,我何剑在所不辞!”

    “谢谢,太谢谢了!”海茵斯一边说着,一边招呼着众人,把人都让进屋子。

    一进屋子一阵热浪袭来,寒冬腊月陡然进入温暖的屋子,舒服地众人身上汗毛都妖娆地扭动,何剑打量了一下四周,左右都有门,不知道通向哪里,大厅正中放了张长桌,收拾得整整齐齐,桌布餐具蜡烛都已摆好,房间的一角有个壁炉,里面正烧着旺旺的木材,似乎里面还夹杂着什么清香,何剑不懂香料,也闻不出来,在长桌的上方有颗火系的魔晶,正泛着淡黄色的光,屋子的四个角落还点着不少蜡烛,所以屋子虽说是封闭的,但光线并不暗。

    何剑认识的霍伊尔也在桌子旁,见众人进来微笑着点个头,倒没有海茵斯热情,不过

    何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人一向如此,也就无所谓了。

    众人落座,海茵斯把中间的主座空着,和何剑坐在一起,另一侧由妮娜相陪,刚感谢了两句众人的前来,就有家中的下人陆陆续续把菜端了上来。

    海茵斯又扯了些闲话,等菜一齐,嘱咐人不用上来了,这才对众人说道:“城主大人,还有各位朋友,感谢的话我就不再说了,我请妮娜帮我向草原城道歉,现在既然我本人在,还是跟大家解释一下。”

    “想来各位也看到了我的处境,我与妮娜小姐自幼相识,她的父亲克拉克大人也是一位正直无私的人,他们家族守卫王宫已有几百年,根本没有提前站位的先例,克拉克大人之所以要将妮娜许配给我,也不过是因为我们相互喜欢着对方,”说着话,海茵斯轻轻握住妮娜的手,“这根本无关政治。”

    妮娜紧紧握着海茵斯的手掌,死死咬住下嘴唇,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生怕一看他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海茵斯伸出另只手,轻轻拍打妮娜的手背以示安抚,继续说道:“可谁知道,我和克拉克大人无意介入这场争斗,可偏偏争斗找上了我们!”

    海茵斯义愤填膺,嗓门渐渐大了起来:“本来只是我们两个私事,可我哥哥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我在挡他的路,甚至觉得……”说到这他顿了顿,重重地吸了口气又道:“他甚至觉得我要夺他的权!”

    这句话出口,似乎心中郁结的气也吐出不少,他平缓了下气息,继续说道:“从克拉克大人说出将妮娜许配给我起,我哥哥就不停地要陷害我,甚至让我去根本没有粮食的草原城购粮!”

    “哈哈,”海茵斯惨笑道,“谁知我遇到了你们!回来后,我哥哥似乎在密谋着什么事情,对我的看管更紧了,我几乎不能出门一步,更别说带着兵去草原城救援,何剑,”海茵斯看着何剑的眼睛,说道:“我怕我只要领了兵,走不出利爪城五里!”

407 海茵斯的选择

    众人本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听当事人一说,都不免唏嘘不已,生在帝王家,有时候还真不如寻常百姓。

    何剑带着大伙一番劝解,总算把海茵斯的悲伤和愤怒止住了,何剑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说老实话,二王子的屋子够大,桌子够大,餐具也非常精致,但食物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主菜是五色牛的牛排,这种牛属于魔兽的一种,但攻击力很弱,除了冲撞和一道火环,就没有其他招数了,所以在很久之间就被人类或者兽人养殖,虽说对于寻常百姓家算是价值不菲,但对狼族二王子来说,也就一般般,毕竟这东西何剑也经常吃,不仅是他,他的部队有时候都能分到些。

    五色牛是火系魔兽,在冬天食用不说增长火属性体质,还有御寒的功效,而且肉质鲜美,何剑听说一般讲究的人家会选用四个月大的小牛,只吃牛脊上的一小块,不过在草原城何剑不讲究,此时他吃了一半正好想起此事,凝视着半块牛排想看看是不是人家说的四个月大的牛脊肉。

    海茵斯跟妮娜说着话,头一调发现城主大人对着半块牛肉愣神,不由问道:“城主大人,不合口味?”

    何剑哪能说在这看牛年纪呢,插起来就往嘴里送,含含糊糊地说道:“没事,没事,好牛!”

    海茵斯轻笑一声,笑着笑着突然不出声了,把餐具往桌上轻轻一放,说道:“我没时间了。”

    何剑使劲往下吞,都快要噎死了,还要做出一番很关切的口吻:“怎么?”

    海茵斯没听出他的声调都是扭曲的,继续说道:“我根本不想介入王位的争夺,也完全没想过事态会变成这样,如果给我点时间,或许我可以去安排,但现在没时间了。我哥他”

    何剑眉头紧锁,也不知道是因为事态严峻还是牛排堵在胸口了,他拿起红酒杯,咚咚咚往下灌,喝完长出一口气,配合着重重把酒杯放下的姿

    态,大声说道:“需要我干什么,说吧!你哥他怎么了?”

    海茵斯看着何剑一饮而尽的酒杯出神,喃喃道:“我哥他,他想政变!”

    在座的都听何剑猜过威克利要政变的事,但听二王子明确的说出来,还是有些震惊,妮娜捂住嘴唇,低声惊呼:“王的生日!”

    海茵斯突然扭头过去,眼中的精光一闪而逝,随即换上温柔的眼神,问道:“你怎么知道?”

    凡是关于政务的事情,海茵斯都不愿意跟她谈,一说起政务,海茵斯的目光就有些吓人,妮娜有意无意的都在回避和海茵斯的相处涉及到政务,一听他问起,呐呐道:“我猜的。”

    “猜的?”海茵斯笑笑,随即避开了这个话题,对何剑说道:“算上今天,一共还有四天。我父王七十寿辰大典,我收到确切的消息,我哥哥会发动政变,如果他成功,以他的性子,我绝对活不了。”

    何剑并不清楚威克利的性子,想来不会过于稳重,否则谁敢玩政变这种事?至于他会不会杀海茵斯,何剑没有话语权,但连海茵斯都知道了,狼王会不知道这事?海茵斯怕的要死,为什么不告诉他的父亲呢?

    “狼王……他老人家不知道吗?”何剑想想,还是问清楚好。

    “呵,”海茵斯嗤笑一声,“我父王老啦,你以为他不知道的,他都知道,你以为他该知道的,偏偏不知道,我不敢相信如果他知道为什么没做出半点反应,就算不能对我哥哥下手,总应该做些应对吧?”

    “而且,时间仅有四天,我想我哥该布置的都已经布置好了,”海茵斯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说道,“如果这个时候我明确的跟父王说起,无论他做什么应对,我恐怕是第一个跑不掉的。”

    “何剑,我没路了。”

    何剑也不知道中间具体的事情,别说是人,这里的路他都不认识,也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

    ,只能问道:“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海茵斯望着面前的酒杯出神,没有直接回答何剑的话,良久,才说到:“办法不是没有,只是对你们太不公平,危险性太大,就好像我千里迢迢把你们叫过来是要害你们一样,这不是我的本意,而且……”

    海茵斯说了一半又住口不说,何剑还在耐心等待,海茵斯大老远叫他来,总不能放在这晾着,毕尔顿倒是有些不耐烦,说道:“我们人都来了,你有什么事直说就是。”

    话说以毕尔顿的实力,的确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直来直去,不过何剑还要注意点双方关系,他瞪了毕尔顿一眼,低声训斥:“闭嘴!二王子自然有他的难处。”

    海茵斯冲着何剑苦笑一声,又对毕尔顿表示了歉意:“是我不对,毕尔顿先生,我不该再畏首畏尾,这个时候还犹豫只会害了所有人。”

    见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他环视一圈,说道:“既然我哥哥想杀死我,我不想死,只能先杀死他。”

    “嘶”屋里众人都抽了口气,妮娜更是惊呼:“殿下!”

    何剑大概也考虑过这个方案,比众人表现得淡定些,只是疑惑道:“殿下,大王子身边能人无数,以我们几个的能力怕是不能完成任务吧?”

    海茵斯苦笑道:“这几天我就反复在考虑这个问题,其他的时间自然不行,但有个时间或许可以。”

    何剑示意他继续,海茵斯正色道:“我既然知道了他们将在我父王的大典上逼宫,自然知道他们的大致流程,王宫的正门有一处广场,广场对面有一座钟楼,以我大哥的性子不到现场肯定不放心,到了现场又担心安全,那么,有一定安全距离,又视野开阔的钟楼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了。”

    说完这些,海茵斯看着何剑,何剑还等着他继续呢,见他不出声了,问道:“然后我们事先埋伏在钟楼?”

408 新版手机

    海茵斯摇摇头:“大典那天别的地方说不准,钟楼这么重要的地方肯定不会忽视,一定检查很多遍,但钟楼下面有地下室,而距离不远处我正好有处宅子。只可惜我的人都不会魔法,这个时间也来不及打通地下的道路,但城主你们会土系魔法,这个不成问题。”

    说完这些,海茵斯拿起酒杯慢慢抿了一口,等何剑消化一下,何剑想了一会,问道:“距离不远到底是多远?三五十米还是一两百米?如果地质没有大的变化,百米之内,四天到他的脚下应该问题不大,他的实力怎么样?有多少人保护,都是什么实力?”

    何剑问出这些,基本表示他已经同意了,海茵斯如释重负,说道:“没有没有,肯定在三十米之内。”这话说完,他顿了顿,说道:“我在草原城见识过你们的魔法武器,如果整座钟楼倒塌,而里面又都是火系魔法,我想就不用考虑他和他身边的人的实力了。”

    所有人都被二王子的话震惊到了,妮娜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平日里温文尔雅的二王子说出来的话,二王子叹了口气,说道:“我也并不想这么做的,但如果我们不反击,等待我们的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且,克拉克大人就白死了吗?”

    安抚完妮娜,海茵斯看向何剑,事实上一桌子人都在等待何剑的回复,何剑沉默不语,他的心底多少是有点抵触的,不管二王子说的再无可奈何,他所表现出来的还是有点狠,从理智上说,在你死我活的斗争中,这种狠无可厚非,但目前的何剑还没有主动出击的意识,他的本质还是那个被同学提着腿在门上摩擦的孩子。

    “何剑,帮帮我,”海茵斯见何剑不出声,轻声道,“如果有一天,我坐上了狼王的位置,我海茵斯发誓,只要我在位一天,我绝不负你!”

    “殿下严重了,”何剑抬头笑道,“我只是在想,用哪种魔法更加合适。”不管内心的那一点点情绪,妮娜的恩不能不报,另外

    想要征服整个大陆,有些力量不得不借助,二王子看上去是狠了点,但对自己终究不赖,不帮他难道还去帮那个从未谋面的大王子吗?只是无故的杀人令他心中多少有点膈应,不过想想,这一路走来,杀的人可真不算少了!

    “好!好!好!”见事情定了下来,海茵斯心情大快,亲自给何剑还有众人倒了杯酒,举起杯子说道:“为了狼族,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接下来的话题明显轻快了很多,如果不涉及到政治,和海茵斯相处还是很愉快的,他平易近人,谈吐得体,任一件事都能侃侃而谈,而且知道的辛闻秘事之多,总能让桌上不缺乏话题。

    饭后,众人又商议了一会,何剑送了海茵斯一件礼物,是新版的掌中宝,在确定特斯拉不需要冠名权后,何剑为了叫着方便直接改名为手机,最新的版本更改了通讯录的录入方式,不按照姓名,直接改成数字,对于制作者来言,这一步把制作工艺变得简单很多,而对于使用者而言,则需要一个小本子,上面记载着数字和人名的对应关系,目前出来的版本是一机一号,他的部队已经大部分换装,特斯拉正在研制插入式号码段,即机器本身是裸机,插入一个模块即可以使用。

    何剑一口气掏出了五只手机,上面都有按键,除了不能即时通话,已经跟前一世的手机很像了,当然,由于符文的雕刻难度,目前还是只有他的手机有来电提醒功能,其他的只有闪烁,没有声音提醒。

    何剑竖起一块信号中转牌,拿起一只手机做演示,每只手机上都贴了一张纸条,标注着这款手机的号码,何剑输入号码后随即按下了录入键,说道:“二王子招待的这顿饭真是太美味了。”手指松开,另一只手机黄光闪烁,何剑递给海茵斯,指着按键让他按。

    海茵斯还在纳闷何剑为什么要对一只刻的奇形怪状的木头说饭好吃,随手按下了接听键,木头中传来了声音:“二王子招待的

    这顿饭真是太美味了。”

    海茵斯先是一惊,然后是疑惑,紧跟着脸色一喜,问道:“这是个好东西,两块木头间有什么限制吗?”

    何剑一边往外面掏中转牌,一边把限制说了一遍,包括中转牌的直线传播和范围传播距离等等,并建议海茵斯在大典前把中转牌在四个城门口以及城主几个重要的地方放好。

    海茵斯听了大喜,直说何剑是帮了大忙,有了这个对他掌管全局有了极大的帮助,并且当时就和在座各人交换了号码。

    何剑把手机送给海茵斯不是完全没有私心,他现在的人口太多,可预见的未来还会更多,他又承诺一年内不收税,仅仅是城主府提供的一些福利就让他感觉压力颇大,单纯的依靠小家魔的利润已经非常捉襟见肘,但手机一旦打开市场,那是一个非常恐怖的销量,特别是当他完全掌握技术,是个垄断的生意。

    还有一点何剑只在心里想想,二王子如果是朋友,那么大家都赚钱,如果有一天二王子有了不同的想法,掌握着他的通讯,几乎就明白他到底想了什么,何剑现在是没有安装后门,但如果需要,不用特斯拉,他亲自动手改改符文,就能知道海茵斯都说些什么。

    看着时候不早,众人起身告别,为了防止有心人的刺探,这一别之后,狼王生日大典前都不会再见了,自会有人带他们去探查地形等等,而刚刚给的手机也让他们可以有更多的交流。

    为了不引人注意,海茵斯只把众人送到门口,没有继续往外送,回到屋子,有下人来收拾,海茵斯踱着步慢慢走到常坐的椅子旁,脸上的神色没有了刚才的喜悦,良久后,他轻声问道:“钟楼这块基本没什么问题了,其他任何有可能的落脚点,你都确定没有疏漏了?”

    霍伊尔回道:“是。”

    海茵斯默默点头,叹道:“哥哥啊,这回你不管走到哪里,似乎都没有路了呢。”

409 狼王广场

    何剑离开二王子的府邸就让妮娜带着去了王宫前面的广场,距离狼王的生日庆典仅有四天时间,他一分钟都不能耽搁。

    二王子的府邸距离广场并不算远,仅仅拐过了一条街道,妮娜就提醒他们远处那个最高的建筑就是钟楼,钟楼的下面就是广场,名称很好记,就叫狼王广场。

    看着距离不远,在确定没人监视后,几人索性下车步行,这里已经是城市的中心地带,马车跑过来的道路极宽,大约可以并行五辆马车,这在人类世界都不多见,更别说是在狼族的城市,据妮娜说,这是利爪城最中心的街道,也是最宽的街道,和即将到达的广场一样,也以狼王命名,狼王大道两边的店铺都张灯结彩,彩带飘飘,一副节日气氛。

    何剑甚至看见有流动的摊位在大街上支个凳子,当街给人染尾巴,顾客大多以年轻狼族居多,几个狼族少女把尾巴染成各色,跳跃之下也格外好看。几人特别留意了一下,城市中的人类不多,但也不是没有,还有好几个人类见到他们后主动打起了招呼,就像在异乡遇见了家乡人一样。

    又走了一段距离到了狼王广场,原本宽阔的街道陡然扩大了数倍不止,还有不少士兵用黄土覆盖路面,再在一截木桩上扯出四根绳子,随着吆喝声把木桩抬起砸下,把覆盖上去的黄土夯实,何剑见了笑笑,流放之地最大的狼族王城还用这么土的办法,他草原城的城主府广场都铺设地砖了好吧!

    而且普朗克正在研发一种新型的材料,即新的建筑材料,不用烧制,使用夹板用黏土、石灰和砂三者混合而成的半流状物质填充进去,半干时可以放入一块低等级魔晶,也可以不放,全干后,再裹上一层魔法胶质,再次晒干,就可以在上面绘制符文了,加入聚魔、坚固、修复等符文,再放进一个大的夹板中,浇筑同样的材料,取出后晒干。

    混合的材料种类出自何剑,不过比

    例则需要普朗克慢慢实验,如果实验成功,将比烧制的砖更加方便,也更加大块,到时候别说不损坏的城墙,就是铺设不损坏的路面都不成问题。

    何剑收回思绪,把目光重新投到广场之上,广场的一侧就是在远处看见的钟楼,钟楼跟何剑前世的钟楼有大不同,前世的都是一座高楼,在顶部有一只巨大的钟表,而这个钟楼本身就是一只表,因为这个世界的计时器就是长条形状,类似于温度计,上面有刻度,何剑扫了一眼,猜测原理大概跟沙漏差不多,大概有专人挑着沙子到顶楼倒下来。

    钟楼的最顶层有个小亭子,应该就是海茵斯说的大王子最后要待的地方,那上面比王城的最高处都高,看风景应该不错。

    而钟楼的下方有四个军人守卫,也不知道是天天如此,还是快要到大典了加强了守卫,何剑特地看了一眼钟楼距离民居的距离,还好,钟楼本就在广场的一侧,它身后不远就是居民区,距离最近的屋子不过十余米。

    而钟楼正面对着的就是内城了。

    广场的另一侧正对着内城的城门,内城城墙的高度比外城矮了不少,何剑目测大概三人高,也就是五六米左右,而城门有三座,边上两座较小,同时进两辆马车都费劲,中间一道门至少可以同时进四辆马车,何剑看着城门也是心生感慨,这城门大了不好防御,小了又不够气派,真是很难把握。

    草原城城楼的上面站的都是兵,没有其他建筑了,但眼前的这座内城不一样,从何剑的角度看不到上面的全貌,但料想上面应该极宽阔,因为在城楼上还有个二层建筑,是个弧形的平台,大概是给大人物发表演说或观看表演用的。

    在平台的最前方,有一个巨大的雕塑,一匹昂首长嘶的石雕巨狼,足有两人高,半个身子探出平台,威武雄壮之极。

    在这个大陆有一个传说,何剑不止一次听兽人说了,据

    说这个世界本没有人,只有动物,后来有一批极聪明的动物慢慢进化成人,狼族是由狼进化而来,狮族就是由狮子进化出来等等,而人类就是由猴子进化的。

    这个观点在兽族中大行其道,甚至很多家长就是这么教育孩子的,但只有人类不承认,他们说兽族有尾巴,是尚未进化完全,兽人则反驳说人类是短尾猴进化的,所以没尾巴。

    这是民间开开玩笑所言,不过有些兽族的确把和他们接近的动物作为图腾崇拜,最突出的就是狼族,他们欣赏狼的忍耐,狼的狠劲,狼的团结,所以狼族的很多器具上都刻有或画有狼的图案。

    大致看过了现场,二王子的随从把他们带入了钟楼后面的一所居所,并把钥匙直接给了何剑,为了避人耳目,这几天干脆就住在这里,这也是之前跟海茵斯说好了的。

    宅子跟王子府没法比,但住几个人也是绰绰有余,何剑大致转了一圈,各种设施都齐全,连被子床褥都是新的,五间屋子五张床,壁炉的木材也码的整整齐齐,何剑不禁咋舌,他从海茵斯那儿出来,不过步行了一段距离,看了看广场,这里所有的一切竟然都准备好了,要不人人都喜欢权,有权果然就能办到一切。

    何剑看了看屋子与钟楼的距离,果然如海茵斯所言,并不算远,直线距离不过二十五米左右,这点距离对于狼族来说可能有些麻烦,但对一个土系魔法师来说,再简单不过,更何况他们不是一人,加上噬龙,他们有两个土系魔法师,认真工作或许只要半天时间就能到达。

    了解了情况,何剑心里不慌了,让随从下次带张利爪城的地图过来,随即把所有人都打发出去,一两人找个方向去逛街,主要观察下四周到各个城门都有些什么路,什么建筑,到时候和送过来的地图配合着看,虽说海茵斯肯定不会出纰漏,保证他们的安全,但留两条退路总是不错的。

410 大典要开始了

    当天晚上,几人都没有干活,好好的休息了一夜,从第二天早晨开始挖洞,何剑和噬龙轮流释放泥沼术,相当于把结识的土地化开,再由另外几位壮汉把湿乎乎的泥土挖出来,就堆在房间内。

    何剑和噬龙对魔法的理解都极为深刻,两三次释放之后,魔法魔力的多寡、作用的范围就极为精准,特别是四周的范围,如果把应该是干燥的墙壁也化为泥沼,那就不是刨洞了,大概整个屋子都要塌。

    何剑测算了下进度,估计不用赶工就这么正常操作的话大概两个上午就能到钟楼的下方,干脆下午再把人赶出去逛街,逛得毕尔顿苦不堪严,这个武痴只对军事和习武感兴趣,对于逛街简直视如洪水猛兽,照他的话来说,衣服可以蔽体就可以了,有什么好挑选的?

    这家伙现在是六级骑士,要是训斥吧还要顾及点颜面,何剑迫不得已跟他说,不要把它单纯的看做逛街,这是一场军事行动,你需要从住所找到一条合适的路,一条最方便,防卫最少,最容易混入人群的道路,这是非常考验军事眼光的,这才把他忽悠走,只是从出门开始就显得有些鬼祟。

    艾米丽作为何剑的贴身侍卫,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地和何剑分做一组,这妹子开始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迅速地就被狼族特有的服饰美食所吸引,到了后来,何剑可以肯定她已经忘了出来的任务,而全身心的投入到逛街这项光荣的事业中去。而何剑也渐渐从一位首领慢慢转变为一位跟班。

    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地道距离钟楼的地下室仅一墙之隔,他们不想被卫兵发现,就打到这里为止,反正这点距离就算不要何剑的魔法,他们这几位随便谁都可以一撞而开。

    此时离狼王的庆生大典还有两天。

    何剑招呼着众人离开地下,正准备安排如何动手,突然怀中的声音响了:“来电话了!来电话了!”

    何剑一阵纳闷,这里别说和草原城信号不通,他根本没在这里装信号中转牌,这电话怎么会响起?难道是二王

    子殿下把中转牌都装好了,这是打个电话来试试?

    何剑按下了接通建,一个萎靡的声音传来:“当初说是福利,你这是玩死我了啊哥!”

    ……

    转眼,两天时间已过,时间定格在了第三天的凌晨。

    “亲爱的,怎么这么早起?”一张大床上,一位金发的女子伏在一位男子的胸口,男子怕吵醒他,正蹑手蹑脚地挪动身体,准备下床。

    一见女子已经被吵醒了,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说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我可不能迟到。”

    女子翻了个身,慵懒地说道:“哦,对了,今天是王的庆典,你又要晚回来了吧?”

    男子一边往腿上套裤子,一边叹气:“一天就跟这些可恶的治安员打交道,我都受够了!”

    女子轻笑一声:“得了吧,你是治安署署长,你不跟他们打交道谁去打?”

    男子把治安署的制服穿好,这是为了这次庆典新发的制服,看上去人都年轻了几岁,笑道:“那些小兔崽子欠收拾,今天是庆生大典,可不能出半点岔子,我得早点过去盯着。”

    威廉今年四十岁,在这个年纪做上王城治安署署长可以说是难能可贵,更不用说他不是什么大家族的一员,或许也正是因为他不是任何一个大家族的一员,所以当初在竞争这个位置的时候,狼王贝尔被吵着头晕,或者干脆谁也不想得罪,最后便宜了这个小子。

    当初的小子如今已是四十岁了,对他的王可算是忠心耿耿,王城内风起云涌,谁都在猜测第二天谁会倒向谁,不过大家一致认为禁卫军统领克拉克和治安署署长威廉并不会倒向任何一人,这也是王城能够稳定的根基,但谁会想到几辈子都没提前站位的禁卫军统领这一次不仅提前站了位,居然没几天还被人杀了,现在王城中狼王唯一的军事力量就属治安署了。

    治安署的办公地点距离他家不远,步行大约二十分钟,往常他都是步行过去,今日也不例外。

    此时的天空刚

    蒙蒙亮,街上还没几个行人,街道两边的店铺昨天都已经装点完毕,飘着各式各样的彩带,另外还有好多样式各异的小旗,有方形的,三角的,还有圆形的、不规则的,上面都标识着70的字样,有的店铺门口插满了这样的小旗,据说这还是人类知道了狼王的大典特地制作出来贩卖的。

    还是人类更有头脑啊,威廉摇摇脑袋走向治安署。

    距离治安员出勤尚有段时间,治安署仅有两名治安员在站岗,看上去站了一宿这时候都顶不住了,迷迷糊糊随时准备摔倒,威廉走到近处,轻轻咳了两声,两名岗哨眼睛闭的死死的就差打呼噜了自然没听见,威廉重重咳了一声,两人同时惊醒,一人趔趄了半下立刻站直了行礼,另一人大概是睡迷糊了,懒腰伸了一半陡然发现老大正注视着他,讪讪地缩缩脖子。

    威廉瞪了二人一眼,低声训斥道:“今天什么日子!都给我精神一点!”

    两人不顾眼屎糊了眼睛都瞪大了眼珠子,齐声喝到:“是!”

    威廉随手给他们拉拉衣服的下摆,走进了办公室。

    今天取消了所有人的休假,狼王广场、狼王大道放多少人,菜市场放多少人,四个城门配合城防军放多少人,这些都是早就定下来的,威廉在心中默默再过一遍,确保没有疏漏。

    大约还有40分钟,所有人都会分到到四个治安所报道,到时候整队再去现场,威廉站在治安署大厅,看着空荡荡的一楼大厅,总觉得心神不宁,随即安慰自己,这么大的事有点紧张也是正常的,所有的人员都安排好了绝不会出什么岔子。

    正想着事情,突然听见远处一阵整齐的脚步声,威廉一愣,暗暗点头,这帮兔崽子平时吊儿郎当一点自觉没有,没想到知道今天大典,不仅提早了报道时间,居然还列着队来了,一会看看是谁带的头,倒是个好苗子。

    威廉正翘首以盼,却听见门口两位岗哨的喝止:“站住!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王城治安署!岂……”

411 治安署缴械

    话未说完,两人被推进了大门内,紧跟着,无数的人闯了进来,两位岗哨见对手绝不含糊,决定自己先含糊一下,也不吱声了,一个劲往楼上瞟。

    楼上的威廉心里好慌,一看这么多城防军,哪里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城防军统领奥利弗和大王子威克利的事早已传得沸沸扬扬,但这种事情不比其他,越是传的有鼻子有眼越是不可能,所以他一直当做笑话来看,凡是有人来询问他的意见,他无比表示对狼王贝尔的忠心耿耿。

    现在一回忆起来,难道说那些征询自己意见的家伙里有大王子的人?自己的回答让人家不满意,这是被抛弃了?

    威廉的上台得益于他不是任何一个大家族的代表,但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官场的风吹草动他的嗅觉总是特别迟缓。

    威廉摸了摸腰间的细剑,一阵苦笑,这剑还是他晋升治安署署长的时候,狼王亲手交在他手上的,希望他能除尽王城所有的不平事,平日里他也舍不得佩戴,都搁家里供着,想到今日是大典,这才装配起来,不过就靠这一柄细剑,如何抵挡楼下如狼似虎的城防军?

    很快,涌进来的城防军队伍一分,露出一人,此人身材不高,肚子不小,嘴角自然上翘,不说话都带着三分笑意,看上去不是军人,倒像个商贾。

    此人到了一楼大厅,抬头一看,正好看见愁眉苦脸的威廉,立刻把脸上的器官都挤在一起,笑得跟朵菊花似的,一溜小跑上楼,跑到威廉近处,搓搓手道:“啊呀威廉老哥!大王子一直担心陛下的生日庆典有歹人作乱,作为儿臣的茶不思饭不香,最后还是担心不过,让我来帮老哥一把,事出突然,没惊着老哥吧?”

    奥利弗一口一个老哥,实际上他比威廉大了七八岁,当初上任的时候也是年轻有为,因为跟大王子威克利走得近,还有人说这是贝尔给威克利留的班底,谁知道这一留就是十几二十年,当初

    的年轻有为都熬出了斑斑白发。

    威廉看了看楼下,不确定门外还有没有人,仅一楼就有不下三百号人,他们治安署在城内一共四个所,所有人加起来有近两千人,但四个所一分,每处不过五百人不到,再加上陆陆续续到,半点胜算都没有。他苦笑道:“我惊着了,你们能重新进来一次吗?”

    奥利弗哈哈大笑:“大王子都一直夸老哥有大将之风,老哥真胆识!兄弟还有点事请老哥帮忙,我们进屋子里说?”

    威廉也没法不同意,从走道走回自己的办公室,门口立刻有两名城防军站定,威廉自知跑不掉了也不多想,直接问道:“奥利弗将军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奥利弗直搓手,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说道:“您知道,我们城防军虽说出于好心来帮忙,毕竟不符合规矩,如果您写个手谕,回头我们劝说治安署兄弟的时候就不会费那么大周章。”

    威廉心里一肚子气,眼睛一翻:“如果我不写呢?”

    话音刚落,楼下一阵呵斥声,几名刚刚进门的治安员乖乖交出了武器,一脸懵逼的蹲墙角去了。

    奥利弗把门开了个缝,朝下张望了一眼,见事情很快解决,又把门掩上,笑道:“老哥您要不写也没什么,只不过难免跟贵司兄弟解释情况的时候会麻烦一点,到时候如果贵司的兄弟吃点小亏,可不要怪在我身上。”

    威廉想了想,事情大局已定,正如奥利弗所说,他要是不配合,最多是造成点麻烦,仅仅是麻烦而已,还不如让手下少受点罪。

    威廉扯过纸,提笔写道:今日大典期间,由城防军代替治安署履行巡逻、站岗等一切职责,治安署人等在所内等候命令。威廉。

    奥利弗接过信纸,读了一遍,赞道:“好字!”他把信纸揣入怀中,又道,“麻烦大人,一共要四份。”

    威廉没好气的刷刷刷连写三份,

    往奥利弗手中一塞,奥利弗也不气恼,笑嘻嘻说道:“大人,我听说王曾经送你一把好剑,据说是带人类的水系魔法的,可是你身上戴着的这把?能不能给兄弟开开眼?”

    威廉知道多说无益,解开绳结,把长剑往奥利弗手中一递,奥利弗轻轻咳嗽一声,门口有卫兵进来,奥利弗把长剑递过去说道:“威廉大人的宝贝,借给咱们观看的,你给我好好收着,明天还给大人的时候,要是磕着碰着,我拿你是问!”

    “属下不敢。”那名卫兵回道。

    奥利弗点点头,又对威廉说道:“老哥,照理我应该陪老哥多聊聊天,但今天实在太忙,等过了今日,我一定登门赔罪。”

    威廉往椅子上一靠,淡淡说道:“不敢劳动统领大人。”

    奥利弗扭头对卫兵说道:“我今天忙就不过来了,你们几个务必给我伺候好了大人,他要吃的,你们去买,他要小解,你去拿盆,反正今天别出这个屋,出一点点差错,你们几个都给我直接从城楼上跳下去!”

    “是!大人!”卫兵们轰然答应。

    “老哥,可真对不住了,那我走了。”奥利弗跟威廉打招呼。

    威廉不想出声,无力地挥挥手,他不知道今天过后王城会成什么样。

    至少这时,大部分城民还不知道王城出了偌大的变动。

    狼王大道,今天的民众起得格外的早,拿出了节日里的盛装,姑娘们把尾巴都染成粉色,几条大尾巴排在一起左右摇摆,分外妖娆,更多的人手中挥舞着各式小旗子排在街道两侧,对即将到来的庆典队伍翘首以待。

    狼王广场,处于观礼最佳位置的地方,近百名官员带着妻女等待着节目的到来,很多人的注意力并不在即将到来的游行队伍上,而时不时把目光瞟向身后城楼上的高台,他们的王即将出现在那里,如同那匹巨狼,俾睨天下。

412 大典

    而有些目光特别敏锐的官员则发现了一些问题,在这个大喜的日子,作为维持治安的治安员应该低调一点,低调到让人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但此刻他们似乎真的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城防军在一些角落三三两两的放哨,代替了治安署的职责。

    因为大部分人的职务并不涉及王城的治安,所以这一变化还没引起大部分人的注意,只有些和城防、治安相关人员在底下窃窃私语。

    很快,远处的喧闹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在狼王大道尽头出现的是流放之地唯一一支军乐团,现在人类公国狗脑子都打出来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保留着这个军种,很有可能这是除了亚萨帝国以外唯一一支军乐团了。

    有的时候,由于狼族的团结和群居,他们保留了很多的传统,有些是从人类那里继承下来,但人类因为常年的征战,这些传统反而丢失了,而这个时候狼族看上去比人类还人类。

    军乐团的初衷是为了给征战中的将士以激励,而鼓声最能让人骨子中的斗志激发出来,所以排在最前面的是一辆战车,上面立着一面硕大的战鼓,比一人还高,正反两面都绘着一只狰狞的狼头,一名狼族军士不顾酷寒,光着上身,奋力地一下下猛击着巨鼓。

    如果何剑在此,一定能看出这张鼓皮的与众不同,狼族不会魔法,而击鼓能声震千里,这张鼓皮绝对产自气系高阶魔兽。

    巨鼓的身后是手持各种乐器的狼族,大部分拿着人类社会常见的乐器,还有一些是狼族特有的,比如一个圆形的金属环,套在身上比人宽出一圈,上面有绳系在脖子上,挎着它的狼族手持两根小锤,叮叮当当地击打,声音清脆悦耳。

    还有一种直筒筒的号,足有两米多长,声音嘹亮之极,不过看吹奏它的那名壮士,腮帮子鼓得滚圆,加上浑圆的肚皮,远一看就跟葫芦上插根吸管似的。

    军乐团演奏着轻快的音乐,从远处缓缓而来,身后跟着几

    百名穿着奇装异服戴着各式面具的人随着音乐载歌载舞,沿途还不断地有道路两边的年轻人把面具一戴,加入狂欢的队伍。

    狼族有个面具节,每隔四年的十月一日,所有人都停止工作,戴上面具在街上狂欢,那天可以吃自己做的食物,有些少男少女会多做出一份,给心仪的他享用,实在没有吃的到时候王城会派出专门发放食物的车辆。

    很多男女都会借那一天来表达心中的情感,还有些更疯狂的会专门寻找不认识的异性做些语言或其他交流,总之,每隔四年的八月都是一个生育高峰期。

    显然狼王的庆典借鉴了面具节的特色,不仅有不少人加入了进去就连后面都跟着数辆发放粮食的彩车。

    每辆彩车由八匹马拖行,行进得很慢,只要有人上去索要,都能得到一份小袋子装的麦子,袋子上还专门印着狼王70庆典的字样,孩子们忙着喧闹,围在彩车四周的都以狼族的大妈居多,还有不少人这辆领完了之后杀入下一辆彩车,只要能占丁点儿便宜,那也是极好的。

    放粮车之后,是一系列的彩车,彩车上搭了个台子,表演着一出出剧目,狼王贝尔今年七十岁,在位足足四十六年,这些彩车在其中挑了一些“丰功伟绩”进行宣传,只可惜贝尔执政崇尚修生养息,并没有对外大动干戈,开疆裂土是绝对没有的,随着生活的安定,人口的增加,把四周的土地朝外扩了扩倒是有,不过这是流放之地,根本没有优质土地一说,狼族边上本也没什么其他族,所以连兵都没兴。

    从彩车的表演上看来,自然是狼王运筹帷幄,手指在地图上一点,疆域就扩大许多等等,另外,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竟然连某一年粮食特大丰收都编在其中,那一年年纪大点的都能记得,因为正巧那年大王子出生,也普天同庆来着。

    就在第一辆彩车驶过狼王广场的时候,一阵嘹亮的号角响起,一位老人缓缓踏上了高台,他须发皆白,脸上

    沟壑纵横,要不是头顶上的王冠和手中的权杖,看上去跟一位邻家爷爷也差不了多少,只有在不经意间扫向众人的目光中才能发现蕴藏着的威严。

    无论彩车旁有多么热闹,从号声响起的那一刻,老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拒绝了侍卫的搀扶,老人独自走向巨狼的身旁,身后仅有一人跟随,那人似乎不愿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中,把身影都藏在连帽的斗篷当中,看不见相貌。

    老人在巨狼旁站定,努力站直了身子,轻轻朝下挥了挥手,引得一片山呼海啸的呼喊,狼王已经步入七十高龄,吹不得太久的风,出来露个脸,一会就得回去。

    兽族的身体跟人类相比各有优劣,在普通人打斗中,一个狼人完爆两个半人类没有什么压力,但在寿命上,普通人类比兽人却高出一截。

    在这片大陆上,智慧生命中生命最长的属于精灵,是唯一把生命活到四位数的存在,一般在千年上下,紧随其后的是精灵的老对头矮人,他们大概能活到八百岁,也只有这么长的岁数才能把双方的仇恨积攒这么深,一般情况而言,精灵对人类没有太大的仇恨,因为恨着恨着对方就死了,过个百八十年,人都是第三四代了,还能记个什么仇。

    精灵和矮人这两个老而不死的种族归为一档,人类和各种族的兽人属于第二档,就普通人类而言,大概能活个八十岁,早死的也有,超支了的也有,但一般都在八十岁上下,而兽人,也有部分人类习惯把各种兽人统叫做尾族,不管狮族还是狼族或者其他什么族,寿命仅有六十左右。

    兽人尽管身体突出,但生育低,寿命短,这也是他们干不过人类的最重要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人类和其他仨智慧种族不一样,他们无论是魔法师和武者,每提升一等级,寿命也会相应增长,像普朗克、苏拉这种魔法师级别,活到一百五十岁问题不大,如果继续提升,也不是没有机会和年轻的地火一较高低。

413 这么吵吵还怎么让人说话

    兽人是最苦逼的,本身寿命就短,习武也没用,所以狼王七十岁还能站在站台上吹风,这对狼族来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了,也就是因为他迟迟不倒下,急坏了大王子威克利,四十多岁的人类还能等,四十多岁的狼族,实在是等不起了!

    不过狼族的七十岁和人类的耄耄老者也没啥区别,身体的精力急速下滑,即使再有雄心壮志也处理不动事务了,这次的大典贝尔几乎完全没参与,只答应到时候上城楼看一看。

    此时的贝尔站在城楼,尽管身体在不自觉的颤抖,但心里还是颇为自豪的,狼族上上下下数千年,有他这般成就的终是极少数,都说他没有开疆裂土,但所拥有的土地还是大了一成不止!

    谁说开疆必须用刀锋!

    要说土地多了一成还不算什么,那么在他在位期间,最大的变化就是人口!要知道在他登上王位之前,狼族的人口不过三百多万,和狮族虎族几乎持平,但就在他在位的几十年间,人口从三百多万直接飙到了五百万人!足足上升了五成!一举成为流放之地最强大的种族,这几千年来,有几人能做到?

    贝尔看着彩车之后,齐刷刷走过来的数个军队方阵,心中也是感慨万千,这辈子他几乎没什么动用过武力,或许是人生最后一次登上这里观礼,既然大臣们安排了这次阅兵,就让我好好看看我们狼族的好儿郎吧!

    狼王原本都准备下去休息了,看见部队缓缓而来,决定再等候片刻,也好见识见识狼族军人的风采。

    相对于狼王的兴致勃勃,城楼下方有一小撮人都要疯了,彩车之后的确有方阵,不过是舞蹈方阵,狼族中有几个大的部落,每个部落出一个小方阵表示狼族各部落的祥和喜悦,这么多部队是特么哪来的?

    几位负责大典事宜的官员站在观礼席的最前面面面相觑,大冷的天,额头上的汗哗哗地流,一位实在受不了压力,跳起来就要叫人,被另一位老成

    点的一把拉住,低声喝到:“别喊!你想死吗?”

    小伙子脸色煞白,惊恐地小声道:“这!这不是我们安排的!追究下来……”

    年长放开他的袖子,自己也是擦把汗,眼睛瞟向快速过来的部队,低声说:“这是你能解决的事情吗?别管,别管!”

    那两声别管与其是跟小伙子说,倒不如是给自己打气,说着话就把头埋下去了,只希望没有人能看见他。

    除了四周的民众仍然在叫好外,好些个大臣都发现了不妥,相比起阅兵,这支队伍也太杀气腾腾了些,所佩戴的也不是装饰用的细剑,而是更适合砍杀的大剑,另有人扛着巨盾、弓箭,甚至后面的方阵把城楼上的投石机都拆下来带过来了,作为阅兵,这也太真实了。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队伍的前头,马上骑着一人,正是大王子威克利,银盔银甲,腰间挎一柄弧度及其夸张的弯刀,神情冷峻,真有横刀立马大将军的气势,不过只要这人往这一站,再结合前阵子官场中的传言,就给人不详的预感。

    观礼席上的百官个个小腿肚子发抖,这个位置虽好,但夹在战斗双方中间,这观礼的位置也未免好的过分了些。

    狼王的眼神差些,但这时也看出了不对,不过面对千军万马,狼王就算再老也终究是狼王,他把佝偻的身躯挺得笔直,看着他的儿子一步步走向前。

    随着威克利渐渐走到狼王广场,广场四周的民众完全不知道状况,他们只看到威武雄壮的军姿,然后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欢呼声。

    威克利似乎非常享受这万众瞩目的一刻,勒住马闭上眼睛静静聆听,片刻后,他睁开双目,虎目精光一闪,对着城楼喊道:“父亲!”

    由于喝彩声过大,别说是耳朵已经不好的狼王,就连他自己都没太听清。

    “父亲!”威克利提高了音量,这回自己听见了,但狼王仍旧维持着威严的身姿,半点变化没有,

    显然没听见。

    威克利心中非常不爽,文武百官、数万士卒和百姓的目光聚集于一身,如此重要的时刻居然精心准备的宣言没人能够听见,那自己和历史上那些愣头青的篡位者有什么区别?

    威克利招招手,自有士卒上前。

    “让那些家伙闭嘴!”威克利轻声喝道。

    命令一下,整齐的方阵露出锋利的獠牙,让人知道武装到牙齿的军人绝不是给人欣赏的,他们迅速分出数条列队,扑向围观的人群。

    人群疯叫着,呼喊着,跳跃着欢迎这些冲向自己的队伍,下一刻却发现这些士兵冲自己亮出了盾牌和尖刀,大部分士兵都算比较克制,用盾牌把民众驱赶到一定范围之外,但遇到个别火气大的,双方一冲突,军人毫不犹豫亮出了手中尖刀,毕竟“让人闭嘴”有多重解释。

    民众从欢呼过渡至惊呼,广场上比原来更加吵杂,文武百官见威克利一言不合就拿刀子捅人,个个是噤若寒蝉,威克利也是气急败坏,双手连招,勒住传令兵的领口骂道:“谁让你们伤人的?”

    被勒住的家伙有苦说不出,他也没让那些城防兵伤人啊,你自己装逼话没说清楚好不好,边上两位传令兵见势不妙,立刻叫了一声:“我去让他们住手!”说着就跑下去了。

    城楼上的狼王气得发抖,他在位四十余年,从来想的都是呵护自己的百姓,从未对他们下过手,这个逆子还没当上王位就对自己的族人挥起了屠刀!

    良久后,广场渐渐安静了下来,和之前不同的是,广场的四周留下了鲜红的血迹,渐渐汇聚在了一起,如同广场上一块触目惊心的疤,提醒着众人刚刚这里发生了什么。

    经过刚刚的流血,威克利的气势已经下降了很多,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威克利骑着马在队伍前沿缓缓溜达一圈,在众将士坚毅的脸上找回点自信,重新振作精神对着城楼上喊道:“父亲!”

414 我不给你,你不能抢

    从威克利记事起,他管贝尔从来都叫父王,今天这声父亲,仅一字之差,表示了对他身份不认可,以及今天行事的决心!

    “父亲,你可记得三十多年前的一个面具节,也是这个广场,也是您那个位置,当时我在您身边,您跟我说的什么吗?”

    老贝尔眉头一皱,他知道城下的威克利在喊话,但嘀嘀咕咕不知道他说些什么东西,年纪大了隔这么远听着确实有些费劲,他轻轻一顿手中的权杖,轻声说道:“让他声音大点,这么大个人说话没一点气。”

    传令兵在一旁吼道:“王让你声音大点!”

    传令兵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叫出来的声音整个广场都在回荡,威克利哪能跟他比,就刚才那嗓门就费了老鼻子劲了,但这事要是不说明白就显得自己师出无名,威克利一个头两个大,顶着全场异样的眼神,撕心裂肺重新喊道:“父亲!您可记得三十多年前的一个面具节,也是这个广场,也是您那个位置,当时我在您身边,您跟我说的什么吗?”

    老贝尔问边上人等:“是不是跟刚才说的一样,背的词吧?传令兵,问问他。”

    传令兵喊话:“王说你两遍说的一样,是不是背的?”

    尽管事态非常严峻,还是有人躲在人后偷偷笑了,威克利准备了犀利的说辞没想到被他爹两句话一说,变得气势全无,此时无论说是背的,还是否认背的仿佛都掉进了狼王挖的大坑中,只能避开他的问题,威克利继续说道:“你既然不记得,那我告诉你,那时候你站在那里跟我说,这下面狂欢的所有人,将来都是我的人!”

    “你跟我说要学会为君之道,学文韬学武略,学如何处理君臣关系,学如何应对外来之敌,父亲!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学的都是如何做一位君王!但是,王位呢?”

    威克利说的气愤,手指一伸,指向百官之中,立刻有无数人低下了头颅,他继续说道:“父亲,你

    可还记得,财务大臣奥巴上任的时候,您说他跟我年纪相仿,以后是辅佐我的人,可您睁开眼睛看看,他现在五十多啦!”

    被叫做奥巴的大臣被所有人围观着,附近的大臣还不知道事情发展如何,稍稍让开点距离,奥巴的脑门上的头发都秃了一大块,被点名后也是尴尬万分,也不知道是摆个从容不迫还是惊恐万状。

    好在威克利的话语还在继续:“还有奥利弗将军,巴克大人等等,我们为了同一个目标走在一起,为了这个目标我们等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父亲,还不够吗?”威克利说到最后声嘶力竭。

    停顿了片刻,他把高亢的声音放低沉了些:“在我小时候,您就教导我说,所谓王者,就要永远为大部分人的利益着想,今天我带了这么多见证者过来,就是要帮您问问,”威克利环顾四周,吼出了最后一句:“是不是要请陛下退位!”

    威克利身后数万士兵齐声吼道:“请陛下退位!”

    “请陛下退位!”

    山呼海啸般气势席卷整个广场,吓得围观的百姓一个个往后缩,老人把孩子纷纷带回家中,紧闭房门,而观礼席上的百官就在陛下和军队的侧面,位置醒目之极,跑都没法跑,二王子在人群之中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四周的官员互相看看,有跟大王子走的近的也想跟着士卒大喊表表忠心,但看看陛下还站得笔直,终究不敢。

    呼喊声足足持续了五分钟之久,狼王就像没听到一般静静看着威克利,威克利被看着心头发毛,手臂一抬,呼喊声立止,他高声喝问:“父亲!您还有什么话说?”

    贝尔轻声说道:“我说什么,你跟着说。”

    不远处一个传令兵应了一声,站在他身边。

    “威克利,我的儿,你自小武勇不足,谋略也不足,偏偏心高气傲,我本想着武勇不足无所谓,做王的根本不需要你冲锋陷阵,能够畏惧战争对人民来说不是

    坏事。而谋略不足,我总想着是你年轻,等你年纪大点,看到的多些,心智多少会成熟些。”贝尔侃侃而谈,而把他声音传播出去的,是一位身材胖胖的传令官。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在给狼王传话,但那句“我的儿”一出来,还是感觉怪怪的,就连传令官自己都喊的一头冷汗。

    贝尔的话还没完:“但现在看来,你这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你是非不分,强弱不分,一天天就靠着别人捧出来的智慧,你能做好王吗?你知不知道,我看着你一步步滑向深渊,我提醒你多少次?”

    等传令官说完,所有人目光都放在威克利身上,只有二王子眼睛眯成一条,就像条毒蛇,死死盯住他的父亲!

    威克利被小胖子说的有的懵,不停问自己,这老家伙说的是真的吗?这老家伙真的有提醒过自己吗?这,这怎么可能!

    正思索着,小胖子又喊:“我的儿,你结党营私,意图不轨,你以为我不知道?我看着你慢慢走向不复之地,我一次又一次的平衡你们两兄弟的关系,就是希望你能有所畏惧,最近一次,我让克拉克跟你弟弟示点好,你瞧瞧你都做了什么?”

    威克利犹自辩解:“不是我!”但很明显,他已经有些慌了,克拉克虽然不是他干的,但他私下做的事一点都不少,怎么也理直气壮不起来。

    小胖子喊道:“你知不知道克拉克祖上八百年间每一代驻守内城,没出过半分差错,你真是什么人都敢杀,你是在自毁根基!”

    威克利脸红脖子粗:“说了不是我!”

    小胖子说了半天好像有点入戏了,这会听着老狼王的口述,把表情都加进来了,他不屑道:“你跟我狡辩有什么用?你就算能骗过天下人,你能骗过自己吗?”

    不给对方辩驳的机会,小胖子眉毛一挑,说道:“你记住,我的儿,我给你的,才是你的,我不给你,你不能抢!”

415 墨菲的理想

    这句话说完,一旁早有准备的侍卫手中令旗一挥,整个内城仿佛在刹那间活了过来!

    内城的防御不比其他地方,人员素质要高上许多,禁卫军的人员组成是王族出两千人,其他族各出两千人,克拉克的部落出六千人,一共一万人。众所周知,禁卫军的待遇是全军最好,所以这个名额往往是打破了头,所选出来的人大多都是出类拔萃。

    克拉克统领无疑是位非常称职的统领,他就好像患有受迫害妄想症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安排一次演习,所以令旗一下,如同按下了启动的开关,所有人都有条不紊地行动了起来。

    墨菲是克拉克族中的一员,长得人高马大,威武不凡,不过一张娃娃脸破坏了整体的气势,他年仅十八岁就入选禁卫军,理想是要做全族最伟大的人,老兵们跟他开玩笑,说那你是要篡族长的权咯?

    理想每个人都有,有的人只是随便说说,如果需要付出行动则把理想抛之脑后,但墨菲不一样,他说出自己的理想后就一直按着理想的方向去做,他出操来的最早,锻炼最为勤快,武器永远锃亮,只要他参加的项目,他都力争第一。

    克拉克非常喜欢这个“想做全族最伟大”的娃娃脸孩子,仅仅两年就把他调入了近卫队,狼王的近卫队,相当于全狼族最接近狼王的人,这在克拉克家族也是一个非常耀眼的荣誉。但这孩子并没有就此满足,他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加勤快了。

    禁卫军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这个理想,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动力来源在哪,更加没人知道,他有一个朋友,他的朋友是二王子,但二王子不让他这么叫,他说既然是朋友就不必在乎身份,如果看中身份就做不成朋友,所以,既然是朋友就必须直接叫他海茵斯。

    当初和海茵斯相识只是一个偶然,但当二王子听说了他的志向后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嘲笑他,而是鼓励他,支持他,

    给了他各种帮助,除了二王子担心他的生活被打扰,不让他说出两人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就跟真的朋友一样。

    随着和二王子不断的交往,他才更加的了解这位不得了的人物。他的谈吐、见识,超过了墨菲所认识的所有人,他对事物的判断极为准确,甚至能根据历史上的事件判断历史的走向,往往说的**不离十,似乎他是跳出时间长河的那个人,可以在众人的上方俯视着众生。

    如果海茵斯处在他父亲的位置上,他可以联合虎族,以全兽族均平等的名义联合其他种族,再以狼族人口高度集中的优势,闪电打击狼族以西的狮族,在狮王尚未反应过来前消灭狮族的有生力量,等莱因哈特反应过来时,等候他的是围点打援,全歼了狮族后,率领全兽族以千万兽族力量南下布兰德利大草原,闯进兽人关,直入人类复地,夺回失去数千年的土地!

    如果这一切可行,海茵斯将成为兽族的神!而他,则是辅佐神的那位!

    唯一的缺憾,大概就是已经生在了帝王家,偏偏不是王。

    墨菲在海茵斯的口中也是大将之材,海茵斯甚至对他说,照他这般努力下去,三十岁之前必做将军,而如果他是那个王的话,或许只要二十五岁。

    一切都按照墨菲自己的计划执行,即使海茵斯成不了王,他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做到将军,为狼族贡献自己的力量,既然海茵斯说他行,那就一定能行。

    可一切都在前天变了。

    那天他见到海茵斯,海茵斯一贯的优雅、从容,但那天的海茵斯有些不一样,后来墨菲想来,大概是有些兴奋,也有些悲哀,不过想要成为神,就必须摈弃那些不需要的情感。

    二王子跟墨菲说了自己的计划,墨菲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如果能成为一位将军为狼族而战那似乎是最好的,但成不了将军,直接成为历史的助推者也不错,他非常

    有幸能够创造历史,只是略有些遗憾,他看不见自己所改变的历史。

    如果能看见那一天就好了,墨菲抬头看了看天,眼神似乎穿透了虚空,那一天,狼族领导着兽人生活在四季如春的土地上,人们蹦着跳着,在纪念着狼神,同时还有他改变历史的人。

    不过在改变历史之前,墨菲还有事可做,看见令旗挥舞,迅速和同僚一起将仓库中的弩车搬上垛口,说是弩车,比何剑以前见过的攻城器械要小的多了,大概有一米见宽,纯金属制造,地步有轮,有卡口,可以滚动也可以固定在地面,宽度更是城楼上的垛口相吻合,可以直接卡在上面。

    两根手指粗的金属箭卡上槽口,转动扳手,随着机括声响,弩弦拉得笔直,墨菲看看弩车侧方的机关,只要动一动手指,这支怪兽般的箭矢就会呼啸而去,他可是亲眼见过这东西发威,手掌宽的木板,五十米开外,它能洞穿三个!

    墨菲轻蔑的看看城下的城防军,这些废物,躲在城墙后面或许还行,如果被一箭射穿五人,恐怕会立刻跑着回家叫妈妈吧?

    而像这样的弩车,他这一面墙就备了三十架,如果需要,库房中还有三十架!

    另外,什么投掷弹、投掷斧,小型的投石车,火油,城墙上的防御装置应有尽有,因为今天是大典,所有人都没有轮休,如果需要,这一万人可以全部战死在这里,他敢向任何一人保证,城楼下面的两三万人马,绝对踏不上城楼!

    这王位给大王子,可惜了啊!

    大约不到三分钟,至少有一半的禁卫军踏上了城楼,四面都被守卫的严严实实,同时,伴随着一声尖锐的啸叫,一支魔法箭升上了天空,在天空炸出了五颜六色的光,久久没有熄灭,远在狼王广场那一头,一所民居内,一只鸡正趴窗户看热闹,陡然看见魔法箭升空,惊奇地叫了一声:“咦?”

416 孤狼与独眼

    这只鸡正是噬龙,叫了一声后就被何剑斥责没见识,魔法箭自古就有,别以为自己会别人就都不会了,人到底是狼王,流放之地第一种族的主宰,什么好东西没有,话音刚落,北门和东门附近又是两声尖锐的哨声,再有两根魔法箭升空!

    何剑也凑到窗口,看着天空多彩的眼色,喃喃道:“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何剑猜的没错,当狼王有危难时,就会射出魔法箭,同时用魔法箭传递信息,无论是哪里的狼族,看见此箭必须前来救援!

    内城的禁卫军有一万人,这一万人的水准还高于普通部队,外城的城防军有五万人,但这五万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谋反,统领奥利弗也不敢把不参与谋反的全部杀掉,只能暂时软禁起来,还要分兵看管,另外城防要人,预防有人救驾要人,真正能参与进攻的满打满算也不过三万人。

    只要禁卫军能坚持两天,城防军必破!

    狼王贝尔抬头看了看魔法箭,他这辈子都没用过这东西,没想到临老还会用上这种东西,而且是被自己儿子逼的,良久,他垂下脑袋,对着身后一直跟随着的一具身影鞠了个躬,说道:“麻烦先生。”

    藏在斗篷中的身影微微点了点头,摘下了斗篷,在摘下斗篷的瞬间,四周立刻传来了几声惊呼:“孤狼菲尔德!”

    百官之中是惊呼声最多的,但也有人不认识此人,一胖子拉住一秃子问道:“你叫什么!哪个孤狼?”

    秃子垂下目光,生怕被城楼上的菲尔德发现,低声急道:“还有哪个孤狼?有几个孤狼!”

    胖子拉住秃子的袖子,问道:“是那个杀了上一任治安署全家的孤狼?”

    秃子急了,在下面拼命拉袖子,低声喝道:“别拽别拽!别引起注意!就是他!”

    胖子也有样学样,低眉顺目看着前面的地面,仿佛两只蚂蚁打架吸引了他的注意,他低声问道:“这事都**年

    了吧?不是说处死了吗?”

    秃子目光飞快地向上扫了一眼,见没人注意他,低声道:“他是狼族最厉害的,据说去过人类社会,用那边的标准,菲尔德足足有骑士七级!他要不想死,谁能杀得死他?再说他名号叫孤狼,家里可有一帮子人,估计王和他都有顾虑,所以干脆在王的身边护卫了,纵使原来的治安署长亲人还有意见,有谁敢提?”

    这边两人说着话,菲尔德摘下了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要有有心人就会发现,菲尔德成名已久,若要算年纪,还难说和贝尔谁大谁小,他冲狼王单手抚胸致意,低声说道:“陪伴我王多年,今日为我王一战就要离去,王可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贝尔看看城墙下方,长出口气:“孩子都这样了,我还有什么指望,你虽说陪我左右多年,但这些年来,我不曾把你看做侍卫,而更像一位能够说说话的朋友,分别之际,我什么也不说了,只希望你早日突破现有的桎梏,能够在武学上更进一步。”

    菲尔德温和笑笑,说道:“你可还有一位孩子呢,至于我,年纪大了,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好了不说了,你孩子该等急了。”

    说着话,手在墙垛上轻轻一拍,卡在垛口里的弩车猛地弹出,孤狼一手握住,要知道一米多宽的弩车之所以带轮子,是因为它全金属,普通两个士兵都抬不动!孤狼左手稳稳握住,右手在弩车上随意拍打,上面轮子机括等部件被他纷纷扫下,只留下弓的基本结构,他两指夹着铁箭,一拉弓弦,需要机括才能拉动的弓弦在他手中仿佛玩具一般被轻松拉动!

    菲尔德眼神一扫城楼下方的威克利,威克利仿佛太阳穴被针扎了一般,险些摔下马来,此时他被精神力锁定,身不能动,口不能言,身体好像筛糠一样瑟瑟发抖,他为了展示威风,离自己的卫队还有段距离,就见他卫队之中走出一人,也不见如何迅速,三两步间就走到威克利身旁,看都不看他一眼,轻

    轻一拍他的肩膀,威克利浑身一抖,精神力锁定被解除,全身上下大汗淋漓,仿佛被从水中捞出来一般!

    就在此刻,菲尔德已松开了手中弦,由于力道太大,弓弦好像在空气中划开一道涟漪,那根铁箭在眨眼间已相距威克利咫尺之间!

    威克利的天赋并不高,但这么多年无论功法还是魔药都是顶级,催也催生了一个高手出来,至少有接近五级的水准,但在那根箭下根本不够看!

    他的精神力刚刚缓和过来,尚未对来箭做出反应,箭已到了眼前,他连思维都跟不上箭的速度更不用说动作,就在他无措之际,边上伸出一只手,在箭尖一拨,整支箭好像被人扫了一棍,立刻打横飞去,只是它距离威克利太近,尾部还是扫到了他的右肩!

    威克利大叫一声栽下马去,银色盔甲的肩部位置被炸得粉碎,里面的内衬刹那间被涌出来的血浸透,威克利连退数步,右臂蜷在一起颤抖不已,左手死死捂住伤口,这时那个侍卫才回过头看他一眼,轻笑一声:“哟,居然没断,你运气不错。”

    威克利竟然不敢跟这个侍卫发火,在左右侍卫的搀扶下咬着牙问道:“先生可挡得住?”

    这名侍卫注视着城楼上的菲尔德,随手把身上的制服一撕,咧着嘴笑道:“也许吧。他可是孤狼呢,不好对付。”

    威克利沉声道:“先生,我们当初说好,把您请来就是要对付孤狼的。”

    这侍卫斜了他一眼,轻蔑道:“嗦!”

    此时城楼上的菲尔德已没了一开始的轻松,随手丢开了手中的强弩,皱眉道:“独眼沙希塔?”

    城上城下又是一阵低呼!

    胖子见秃子又一惊一乍的,扯着袖子问:“独眼沙希塔又是哪位大神?”

    秃子非常不满,疯狂地扯回自己的袖子,低声道:“孤狼孤狼你不认识,独眼沙希塔你也不知道,老兄你刚留学回来吗?”

417 大王子上了钟楼

    胖子满脸不好意思,低声辩解:“不是啊,我只是对这些打打杀杀研究的比较少,这独眼沙希塔是什么来路?”

    “独眼沙希塔,那是比菲尔德成名更早的人物了,大概在十五年前,不仅是利爪城、狼族之地,就是整个流放之地,都流传着他的凶名!后来他犯的事太多,导致狮族、虎族和狼族联名抓捕,最后不知所踪也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他也没死!那时候的他传说就是骑士六级巅峰的水准,这么多年过去,很难说他与菲尔德谁更胜一筹!”

    秃子越说越兴奋,脸上都泛着红光,已经完全不像之前害怕的样子,胖子看看沙希塔,再看看秃子,皱眉道:“你说的靠不靠谱啊,最起码人不是独眼啊!”

    秃子一把抓住胖子的手臂,低声道:“你以为他是一只眼才被人叫做独眼吗?因为他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妈妈,在他小时候,他妈妈为了救他,被毒蝎刺瞎了一只眼!所以他长大了之后,只要出手,不管出不出人命,必定捅瞎人一只眼!这才叫独眼沙希塔!要不是这么残忍三族为什么联名抓捕他?”

    胖子被深深震撼到了,他万万没想到世上竟然有这么凶残的人,他颤抖着嘴唇问道:“老兄,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

    秃子从怀中掏出一物,往胖子手里一拍,说道:“《证道记》,你翻着看看,都有!”

    此时菲尔德已从城楼一跃而下,人在半空反手朝城墙轻轻一拍,人如同一张落叶飘出,落在地上,点尘不惊,他皱着眉朝对方走去,微微摇头道:“以你的水准,刚才那一箭完全可以挡住,为什么不挡?”

    沙希塔哈哈大笑:“我答应这小子保他不死,你看他不是还活蹦乱跳?”

    菲尔德眉头微皱,沉声道:“这里人太多,我们打起来碍手碍脚,不如去找个其他地?”

    独眼沙希塔冷笑道:“就你好心,害怕我们出手伤到他们,他们自

    己都要杀的头破血流了,你还要管这些,你正是这样抑制了你的本心,武技才不能达到最高的!”

    菲尔德边走边说:“你没抑制本心,那你的武学又到了什么地步?”

    沙希塔笑道:“我到什么地步,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南城外两里,你去等着吧,我说句话就来。”菲尔德回道。

    “好!”沙希塔应了一声,竟不看众人一眼,扬长而去。

    胖子看得目瞪口呆,低声问道:“不是说高手吗?这么好糊弄的吗?早知道我也上去说两句,分分钟骗走啊,还南什么城两里,把他直接捅过兽人关不是更省事?”

    秃子鄙夷地看他一眼,说道:“你上去不够人家一刀切的!高手到了这种地步,还想再提升一步,是千难万难,必须找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在生与死的搏斗中才能找到突破的契机!所以,如果有个好的对手,谁都不会放弃的!”

    胖子狐疑地看着他:“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也是高手?”

    秃子摸摸自己锃亮的脑袋,腼腆地笑道:“我业余写故事的。”

    菲尔德根本不管众人的窃窃私语,回过头看了眼百官,目光似乎放在了一个空了的座椅上,再把视线落到城楼之上,朗声道:“过去的,未来的,我的账都已结清,现在的,交给我自己了。各位,再也不见。”

    说罢,循着沙希塔的脚步飞快离去。

    直到菲尔德离开,鹌鹑似的威克利才敢动弹,也不顾肩头的剧痛,飞快往后退,他花巨大的代价请的保命大高手跑去跟人打架了,他爹要再出个幺蛾子那是要闹出人命的!

    一个贴身侍卫跑来,指指身后说道:“殿下,要不您退到钟楼上,这儿一会打起来流箭乱飞,您的身手自然不怕,但您站在这里,手下都觉得心里不安,打起仗来也畏手畏脚啊。”

    威克利扫了眼身后的钟

    楼,顶部视野开阔,正是指点江山所在,而且距离战场也有段距离,断不会发生还没看清箭就飞到眼前的状况,连忙点头称是,他要在钟楼顶部给众将士擂鼓!

    朝后走了几步,突然觉得身边静得不同寻常,一回头发现全部人都看着他呢,威克利一挥手:“攻!”

    传令兵令旗招展,鼓手“咚咚咚”敲响了战鼓,城下约三万士卒同时呐喊:“攻!”

    威克利看众将士气势正佳,志得意满,蹭蹭蹭就往钟楼上跑,等跑到楼上,已经有人收拾好了桌椅,这点时间还弄不了菜,不过准备好了简易的火炉和一壶茶水,手下人对大王子还是颇有了解的,打仗没有酒和茶,还怎么展现过人的气度?

    威克利对安排非常满意,小心翼翼端着受伤的胳膊,示意下人烧水,开始观察下面的局势。

    攻城战和打群架不一样,并不是一拥而上,而是要讲究个策略,简单来说就是城上城下的势并不均等,想要打破这种势,一是用远程武器砸,二是用人命填,填到城楼上面的杀得手软,或者来不及杀了,势头就会扭转,还有第三种比较缺德的,就是驱赶着对方的百姓攻城,百姓往往都是周边的农民,很多还和城里人有着沾亲带故的关系,这时城楼上的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只要有少数几人犹豫,立刻就会成为突破口,一旦被人突上城楼,那么势就没了。

    但这里第三条是没法用,两边都是狼族,而且是王城,大王子要是用百姓攻城,怕是命令下达五分钟就会被人撕碎,而第二条用人命填也不太现实,说到底他们是内战,要是远程武器伤了杀死了都也罢,真要在城上城下真枪真刀的杀,如果没有杀红了眼,还真不太好下手,不说这两支部队都是王城的,经常还有些互动,两边都有不少熟人,就说人员组成,城防军全是王族,而禁卫军也有两千王族,真要较真,他们相互拐一拐都是亲戚!

418 牛逼吹大了

    这与何剑前世的唐朝还不太一样,当时玄武门之变老二的兵全是自己的兵,而这里都是一个族内的,这也就是大王子站出来,要是换个人,根本没人搭理他。

    剩下的路只有一条,城防军必须要用攻城器械把内城轰塌!或者把内城门撞开一个缺口!相比于草原城,利爪城的内城算是好打很多了,它的高度就不够,城门为了照顾美观也修得过大,城门越大越容易攻破,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与此同时,距离大王子不远处,一座宅子墙头探出几个脑袋,正是何剑几人,出乎意料的是妮娜也在,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压力过大,还是担心她的族人,整张脸都惨白,神情恍惚,目光呆滞,看上去目视前方,但眼中空洞洞的,没有也没有。

    何剑的注意力没放在妮娜身上,而是探头对着城楼看了一会,问毕尔顿:“要是你怎么打?”

    毕尔顿嗤之以鼻:“这么矮的城墙,带几个高手去杀一通人,大部队掩上,轻轻松松。”

    何剑注视了片刻,摇头道:“宫里的高手肯定比外面多,而且这是内城,用人命去堆不太现实,没有谁敢下这个命令。”

    毕尔顿朝着城墙看了一会,疑惑道:“现在城门是关了,我们上次来的时候是开着的,我怎么记得它好像是朝外开的?”

    何剑也没留意过这个,想了想,草原城的城门是朝内开的,问道:“朝外开怎么了?朝外开不是更不容易开?”

    毕尔顿冲着何剑不住的冷笑,就好像在智商上碾压了他一般,何剑怒道:“你说啊!”

    毕尔顿这才把目光重新投向城墙,说道:“不知道狼族有什么习俗还是讲究,或者仅仅因为美观,一般不会把城门朝外开的,因为朝外开,轴就在外面!那还攻什么城门,破坏掉轴,门就塌了!”

    何剑吃了一惊,果然是隔行如隔山,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道:“

    那威克利不知道吗?”

    毕尔顿道:“威克利不知道,攻城的也必然知道,不过没用,守城的更知道。”

    话音未落,城楼上丢下好多袋沙袋,堆了也不算太高,也就两米不到,但堆得乱七八糟,路都不好走,怎么攻击城门?

    城防军的投石机是从外城上拆下来的,比科克尔带去打草原城的小了一号不止,发射距离也绝对没有两百米,能有个一百二三十米就算顶天了,发出去的石弹也没有石墩大小,比何剑前世的排球大一点也有限。

    何剑反正不是来帮大王子的,尽情地开启嘲讽:“怎么威克利的球要比科克尔的小啊?”

    毕尔顿一本正经的解释:“因为科克尔是一门心思来攻城的,威克利的这些器械都是从外城上拆下来的,本来就不是攻城所用,你看他的球,比科克尔的圆,那是砸人用的。”

    威克利的城防军进攻没有什么起色,砸出去的石弹不疼不痒,要说没有破坏也不尽然,但产生的破坏微乎其微,砸在城墙上不过掉点屑屑,真要有实质性的进展,还不知道要砸多久。

    不过世间事都是相对的,要是只看他们的进攻你会觉得不行,要是结合他们的防守来看,就会觉得进攻还算马马虎虎了。因为人家的防守更渣啊!

    不过这也不能怪城防军,他跟别的部队不一样,它从建成起,从来都是训练的如何在城楼上防御,如何坚守,就是没训练过在陆地上如何防御,他们的装备也根本不是攻城用的,在城楼上两指粗细的弩车攻击下,他们手中的小圆盾就跟玩具一样,一箭下来,只要射对方向,无不洞穿人体!

    更有甚者直接扎穿两人!

    两指粗的利箭扎在身上,仅冲击力就能使人重伤!要是扎到要害立刻死了倒也罢了,还有些不幸者被洞穿了大腿,利箭插入地下一尺来深,整个人被钉在地上哀嚎不止!

    战士

    们多少还好些,观礼席上的百官和家属哀嚎者有,呕吐者有,连昏厥的都有好几个!

    威克利看了没一会就把手中的茶给扔了,冲手下的官员叫道:“不是说攻入宫中易如反掌吗?怎么是这个样子!”

    手下噤若寒蝉,有个胆子大的回道:“殿下,咱们的兵都是守城的,直接用来攻城事倍功半,而且大型的器械不能暴露,当时就在城外建造,运到城中还需要一段时间,臣看要不稍微等一等,等攻城车到了,再攻城不迟。”

    这人说的威克利何尝不知,只是他已经跳了出来,当时不下令攻城,简直就像个笑话一样,他气急败坏道:“攻城车你说远,那弩车呢?那个一下子把人钉地上的那个,我们也有啊!为什么不拿来用!”

    这人额头见汗,后悔做出头鸟了,只能硬着头皮道:“殿下,从城下射城上不一样,弩车我们虽说也有,但这次没带过来,这东西作用还不如那个小号的投石车。”

    威克利气呼呼坐下来,看了没半分钟,心里实在是堵,叫道:“那我们看着挨打不成!你现在就给我把弩车调过来,管它有用没用,跟他们对射!”

    “是!”原本有好些人跟着上来,既然押宝了就要跟宝走的近些,否则就白押了,但这时看局势也有些慌,好几个叫着我去传令,向楼下狂奔而去,那个建议威克利来钟楼的家伙跑在第一个。

    这些跑下去的有一些是当初听了遭雷劈的吹牛逼,说城防军五万多人拿下一个小小的内城,不费吹灰之力,现在这些人一脑门子官司,觉得那些吹牛逼的肺活量也太大了,好想找个地儿冷静冷静回忆一下当初为什么信了他的邪,也不知道刚才跟着大王子上去有没有被人发现。

    但也有一些是真跑回去传信的,不一会,有士兵推着弩车飞一般的奔来了,威克利在钟楼上看见弩车在阵前一字排开,这才神色稍霁。

419 记起了父亲的爱

    很快,城防军开始和对方互射,双方弩车的供应商是特么一家,两边的质量一毛一样,同样站在射程的临界点上,从上往下依靠重力就能把人钉地上,从下往上无论如何也射不中人,运气好的插在城垛子上,数量一多跟城墙上长了好多根毛似的!

    威克利终于看出来这样不行,随手抓住一个官员,扯住领口喝到:“你们不是说攻入内城非常容易吗?不说克拉克一死,内城连个指挥的都没有,我们冲进去如入无人之境吗?”

    被抓住的官员委屈极了,极力辩解:“不是……不是我说的!殿下稍等片刻,等投石车一到,必能轻易打破城墙!”

    威克利把他推开,骂了一声废物!随即站起身,好像困兽一般来回走动,左顾右盼,眺望远方,口中骂骂咧咧不断,突然想起件事,盯着下方的百官问道:“我弟呢?”

    周围的人下意识往百官群里看,刚刚混乱的时候有些大王子的死党特别是被威克利点了名的,实在没辙跟着他一起出来,还有个别的溜回家了,剩下的战事未结束,跑都不敢跑,万一哪边胜了回头说都说不清,总不能说自己怕怕,先回家了。

    之前二王子的确是在百官之中,但这时众人再往下看,二王子不见了。楼上几人面面相觑,人呢?

    海茵斯在钟楼附近显然不止一处宅子,给了何剑一处,他自己在另一处,之前威克利受伤之时,众官员的目光都被两大高人吸引,他偷偷退了出来,三拐两拐,就到了自己的宅中。

    等他到了门口,有侍卫护住,才把目光重新投向了战场,看见了他哥慌慌张张逃进了钟楼,不禁摇头,轻声道:“性格决定命运,哥哥啊,你的命是注定了的。”如果城楼上的墨菲在此,定会由衷的击掌赞道:“海茵斯,你果然料事如神!”

    似乎已经料到了兄长的下场,海茵斯不再观看,进了屋中,跟他哥一样,泡了

    杯茶,只不过相比他哥的着急上火,海茵斯则显得淡定多了,一边品着茶,一边细细思量,琢磨着各种可能,同时也在等待着城防军的战果。

    一壶茶水下肚,海茵斯再淡定也有些不耐了,频频向门外望去,在他想来,双方的实力差距还是挺大的,不应该这么久还分不出个胜负,这一点上兄弟二人倒比较接近,因为父亲的“无为而治”,导致二人都没上过战场,而战争,仅靠数数人数是万万不能的。

    又过了一会,有侍卫来报:“二殿下,战事似乎有些……挫折。”

    这侍卫当初是接了海茵斯的命令,说等城楼上大势已去,立刻来报,此刻城楼上形势一片大好,怎么也不像大势已去的样子,他怕再等下去误了二王子的事,赶紧过来汇报,只是措辞费了点脑筋。

    海茵斯也听出了侍卫的言不由衷,皱着眉头出了屋,一看外面的状况也有点懵,这个和料想的差别有点大啊,怎么城防军这么菜的吗?按照他的想法,内城又不高,五万人呼啦啦上去,砍瓜切菜般撂倒禁卫军,不就解决了吗?

    而且他之前走的那步棋,除掉克拉克嫁祸给威克利是其一,让他的手下归心是其二,造成危险的假象,让妮娜去请何剑来援是第三,第四就是给威克利铺路了,明明禁卫军的统领刚死,怎么城防军还被人揍个熊样呢?海茵斯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归结于城防军太没用,自己大哥太蠢。

    他站的这个位置在当初就精心挑选的,城门前的战斗影响不到这里,海茵斯背着手看了会战场,就觉得兴致缺缺,城防军暂时攻不进去,禁卫军又不可能打出来,双方一时半会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他仰头看了看钟楼,这个角度看不见上面的大哥,不过也可以想到他现在气急败坏的样子。

    海茵斯不禁笑了笑,随后打量起这座钟楼,他还从没在这个角度看过它,记得小时候,他的父亲狼王贝尔就抱着

    他,坐在宫殿的台阶上,给他讲这座钟楼。

    这座钟楼是海茵斯的曾祖父,也就是狼王贝尔的爷爷所建,照理说按照人类的制度,王宫周围所有建筑的高度都有个限度,一是代表你不能高过王,二是出于安全考虑,你站那么高把王宫都看得清清楚楚,那还了得?

    当时建这座钟楼的时候,各位大臣也是百般劝阻,不过他曾祖父力排众议,还是建了起来,据说当时一定要建这座钟楼是为了教育他的爷爷,时间大于一切。建好之后,这座钟楼虽说在宫外,平时还是由宫内侍卫值守,普通人是上不去的。

    海茵斯的爷爷把这道理传给了贝尔,而贝尔在海茵斯还是孩提的时候,又把道理传给了他。

    “时间大于一切……”海茵斯默默地念着,他静静地看着这栋楼,不止一次他的父亲带着他上这座钟楼,站在最高处俯瞰整座城市,相对于他的大哥,父亲很少跟他说些大道理,陪伴却更多一些,所以有时候会给人错觉,父亲的爱似乎给他要更多一点。

    海茵斯自己知道,父王深爱着他们,并不分彼此,只是作为君王,爱的方式与普通人注定不同,而他也同样爱着自己的父亲,只是,令人惋惜的是,时间大于一切啊!

    海茵斯一直仰着头看着钟楼,生怕一低头眼泪会流下来,他轻轻招招手,有侍卫站到他的身后,他轻声道:“动手吧。”

    侍卫应了一声,转身回到了屋内安排,很快,几名侍卫点燃了火把,丢在院子的角落,那里堆满了潮湿的树叶、树枝,又淋上了火油,火把一接触,火砰的一下蹿起好高,烧了没几秒钟,火焰慢慢低矮了下去,烧着了枯败的树枝,黑烟滚滚升上了天空。

    何剑几人趴在不远的院子顶上正处在看戏模式,突然发现这边冒起了滚滚浓烟,他一拍毕尔顿肩膀,率先跳到了地上,说道:“走吧!干活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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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怂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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