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茶叶
教学楼三楼上,罗冲用红泥小火炉在煮茶,也不知道高山部落的这原始茶叶能不能行,不过他愿意尝试,愿意培养,愿意发展,要知道罗冲上辈子虽然不懂茶,也不会喝茶,但是也知道茶叶的重要性。
这是一种人类最早开发的天然饮料,而且还有非常好的实用价值,茶叶这种东西,在历史上一直和铁器,布匹,盐巴,共称为四大硬货,也就是硬通货的意思。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纵览世界历史就不难发现,在所有的贸易当中,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际上的,总能见到茶叶的身影,这东西深受全地球人喜爱啊。
草原人以游牧为生,不懂耕种,每日以吃肉喝奶度日,但是他们却非常稀缺维生素,可是他们又没有蔬菜水果,那怎么办呢,只能喝茶。
他们把茶叶放在马奶里,就变成了奶茶,还有的用大麦,也就是青稞,磨成面粉再加一些牛油熬煮,这便是油酥了,再加上奶茶调制一下,便成了他们日常的一种饮品,酥油茶。
总而言之,茶叶这东西,在游牧民族的生活里,从古至今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要你能有产出,根本就不愁卖不出去。
后来发展到大航海时期,欧洲人发动数次十字军东征,结果被中亚地区的阿拉伯人打的连他niang都不认识,连绵数百年的战争早就把欧洲人打成了穷鬼,整个欧洲大陆都在想办法搞钱,恰好这个时候有个叫马可波罗的家伙在东方转了一圈,回去之后到处吹牛哔。
东方好啊,东方的面饼里面都是带馅的,树上的叶子都能泡水喝,钱多的遍地都是......
好吗,让他这么一吹,无数的海船不远万里跑到东方天国寻找馅饼和茶叶,于是茶叶这东西就开始在国际上流行起来了,尤其是在贵族圈,你每天不来一顿下午茶,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贵族。
茶叶行销世界各地,广受人类的喜爱,而且还在各地形成了独有的茶文化,正所谓存在即是道理,茶叶能够兴起,这也是上天的选择,或者说是一种必然,倘若这东西真的不好喝,会受全世界的喜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以茶好喝,那必须好喝,不好喝罗冲还怎么用这东西赚钱,罗冲说好喝,那它就是比niao还难喝,你也要掏钱买回去不可,对,老子就是那么讲理,毕竟要以德服人嘛,罗冲此时,就在以德服人......
罗冲在三楼教室里煮茶,烧开了水,然后冲一下,洗去浮尘,再用开水泡上,接着就是看向面前的游野和高山部落首领。
“游野,我有一件事不明白,你是怎么找到他们部落的,又是怎么把他们说服,最后加入咱们汉部落的。”罗冲好奇的问道,虽说他对茶叶很感兴趣,可是对高山部落的来历同样感兴趣啊。
“回首领,我们是不小心碰到的,您当初不是在信里说,让我们在食人族的聚落中尝试抓俘虏吗,可我们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想要潜入进去不被人发现,就不能骑马过去,可是不骑马,我们就算捉到了人也没办法逃出重重包围和追杀啊。
所以抓舌头打探情报的任务就没办法做了,然后我们只好完成第二个任务,沿着河流水道回来,顺便勘探北上船只的航行路线。
高山部落我们刚开始也并没有发现,而是在沿着河流南下的时候,碰到了一股食人族的小队,总共也就40来人,可就是他们,却押解着十几人的高山族人,看样子像返回他们自己的部落一样。
碰到这样的事情,只要能够打击到食人部落,我觉得就应该干上一票,再加上我们这次有马,还有首领配发的弓弩,于是我们就用游骑兵的打法,杀死了那些食人族的图腾战士,把高山部落的俘虏救了出来。
这十几个人被我们救出来之后,非常的感激,就邀请我们去他们部落做客,结果到了那里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部落也是有石板传说的,和我们之前在那两个部落联盟见到的一样。
于是我把首领还有咱们部落的事跟他们一说,他们就同意跟着我过来看看,刚开始他们也没答应说一定会加入汉部落,只说过来先看看,而且他们刚刚遭遇一次食人族的袭击,本来也是打算向南迁徙的,说这次如果汉部落真的像我说的那样,首领也是传说中的天神首领,他们就愿意加入汉部落,现在,看这情况,应该是同意了。”
坐在对面的游野详细的给罗冲讲了他们回程的遭遇,以及和高山部落相遇,又到怎么把他们忽悠过来的全过程。
罗冲听了很高兴,这都不忘了给部落拉人回来,连忙对游野夸奖起来。
“游野,这次你们的任务做的好,部落一定会给你记一大功的,只是现在部落今年冬天即将改革,嗯,就是变换一下管理制度,你的奖励我到时候再给你吧,至于吃穿用的这些玩意儿,你自己可以去找长老申请。”
“多谢首领,嘿嘿,我倒是不缺什么东西,我们侦察队用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虽然没有食物补给,但是别的装备在整个汉部落也是独一份,我没什么想要的了,只要下次还有这样的任务,首领记得还叫上我就行。”
听到罗冲的夸奖,游野立刻不好意思起来,只是表明了还想参加这样的行动,倒也能从这里看得出他们游部落那颗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心呐......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罗冲又把目光放在了一旁的一个大个子身上,此人年龄约摸25上下,身高将近一米九,天生一张驴脸,一个字,长,两个字,真长,而且还是满脸的络腮胡子,**的上半身好似健身房的教练,块块肌肉虬结,看上去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这人就是高山部落的现任首领,也是高氏族的族长,罗冲给他取得名字叫高髯,长得高,还是大胡子,一听名字就知道是谁,多形象的名字。
此时的高髯还在好奇的四处打量,不是看看教室里的装饰,就是从窗户向外张望,他对汉部落很好奇,对罗冲也很好奇,但是同样也很感兴趣。
有趣的是,这家伙是天不亮的时候跟着游野跑来汉阳城的,那时候城门还是关着的,没办法,他们只好等到了早上天亮,亲眼观看了一次汉阳城的开门过程,然后,这货连罗冲这个首领都没见,就嚷着要加入汉部落了。
罗冲对此也很好奇和疑惑,而且对这个家伙的脾气秉性也不慎了解,于是便对他问道,“高族长,为什么你早上还未入城,便说要加入汉部落的,是有什么原因吗?”
高髯听到罗冲的话,突然回过头来,嘴角淡淡的一笑,用手捋了一把大胡子,便高兴的说道。
“汉部落,墙高,厚,门结实,打不破,住这里,安全。”
这就是他的原话,和他真正的想法,有意思的是这个家伙已经学会了一些汉语,据他自己交代,还是这一路上跟游野学的,虽然会的并不多,但是他说的话,也勉强能让人听懂。
第452章 瓮城(二合一大章)
高髯这家伙很实在,也很直接,就因为看上了汉阳城的城墙结实,可以保护族人不受敌人杀戮,便决定加入汉部落。
当然,理由绝对不可能那么简单,这其中肯定也包括游野对他们的拉拢,介绍汉部落的情况,不然就算这家伙看上了汉阳城的城墙,也不可能因此就下定决心。
搞明白高山部落的情况以后,罗冲便思考如何安排他们的住处,高山部有500人出头,汉阳城里是肯定塞不下了,既然这样,不如把他们迁往汝阳郡去搞建设,这可是五百来人啊,已经和芋部落不相上下了,把这些人往那一放,也可以用来制衡芋部落。
当然这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而罗冲更深远的考虑便是,把这个高山部五百多人,加上桑部落一百七十多人,如果芋部落能够归心的话,他们部落也有将近五百人,这三个部落总人口加在一起,也有一千二百人左右了,虽然能从事生产的劳力只占一半,可是再加上一些汉这边的支援,用来建设新城却没问题。
而且这一千两百人完全可以给新建的汝阳郡打底了,用这一批人当作基础,以后只要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即可,如此一来,这个郡就算立起来了。
等来年开春,北方的两个部落联盟的四千人南下,就让他们驻守缚马关县城,当然了,如果有想来汉阳城或者汝阳郡的,也可以调动,到时候三个城池匀一匀,这样也更有利于新城的建设,反正新城肯定是需要老城大力支援的。
定下这个安排之后,罗冲便让鼠大带着高髯去汝阳郡的工地看看,如果他们觉得没问题的话,就直接把他们全送过去,直接在那里定居下来,至于过冬,则可以先用挖出来的泥土夯制土坯房。
土坯房建设快,又可以烧炕,房子不怕火,过冬完全没问题,另一点就是这东西建造快,可是拆起来也很快,先把这个冬天熬过去,等明年建了新房再搬家就是了,也不算多么麻烦。
安置了新来的高山部落,汉阳城这边的建设项目也基本完工了,唯一还在建设的项目办公大楼,此时也完成了全部楼体的木架结构,接下来只要安装一些门窗和墙壁就好了,而且现在浏阳郡的白纸产量也上来了,用来糊窗户也不在是问题。
这些全部处理完后,罗冲再次把休息了一个星期的游野叫到面前。
“游野,这次给你安排一个建城的活儿怎么样?”罗冲眯着眼冲他笑道。
“啊?建城?首领说的是汝阳郡现在建的那个吗?那地方不是已经有鼠大看着了,我还过去干嘛?呆在那也没事做啊。”游野疑惑的说道。
“不是汝阳郡,而是缚马关,我打算在那里设一个县城,用来安置明年南下的那4000人口,现在先准备着,不然明年他们来了也没地方住,如果等他们自己建设的话,一年的时间又要浪费了。”罗冲解释道。
“哦,这样啊,可是我也不太会建房啊,之前加入汉部落的时候就一直跟我哥瞎跑,这建城,我不拿手啊......”游野摊了摊手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罗冲看着他深吸一口气,想一巴掌抽死他,这分明就是推脱,不想待在一个地方而已,哪里是什么不会建城啊,算了,既然这家伙不去干,就算强制他去干,他也不会有什么动力,想了想,罗冲陷入了苦思,手里还有什么人适合总管一个新城的建设呢?
大树在镇守浏阳郡,这个人不能动,否则浏阳郡的近两万人根本压不住,怎么说大树也算汉部落的元老级人物,那些各氏族族长还是给他面子的。
鼠大在监工汝阳郡的建设,这个家伙虽然莽了点,可是毕竟当过首领,小聪明还是有的,这个有活儿干了,还是不能动。
兽牙倒是个可用之才,还是汉部落的骨灰级元老,罗冲也非常信任,但他是军司马,不打仗的时候他的官最大,现在鼠大已经在汝阳郡监工了,再把他调走就没人管士兵了。
血屠这个人勇是勇,忠心倒是也没问题,可是这个家伙你让他带人去打个猎,杀个敌还行,让他去搞建设,还是算了吧。
剩下那些新加入的氏族族长,他们倒是当过首领,也管理过部落,可是让他们去建设新城,一是没有经验,二是罗冲信不过他们,亲自主持新城建设的人,在这个新城的声望一定很高,毕竟是带领大家建造家园的人,所以非常适合拿来当城主,也就是新城之长,因此说是建造,其实和选城主也没啥两样了。
这就让罗冲不免惆怅起来,一时间不知道用什么人为好,仔细思考过后,罗冲终于找出一个人选鹰锐。
鹰氏族加入汉部落也已经很久了,威望是足够了,用来震慑和管理是没问题的,忠诚度也可以,光是看他们提供的巨鹰来回送信就知道了,汉部落的信息沟通全都仰仗他们呢,不放心的话,你敢用吗?
只是此人也不擅长建造城池,所以还得派个人去给这家伙辅佐才行。
想来想去,最后罗冲决定派石头和独耳来辅佐鹰锐,一同主持缚马关县城的建造任务,这样既有人压阵,又有人主持建造,实在是好主意啊。
定下了人选,那么接下来就是缚马关的具体建设项目了,作为一个军事目的为主的城镇,这个县城的建造自然不可能像别的城池那样普通。
罗冲的构想是这样的,在缚马关山谷之中寻一段最窄的地方,然后拉一道城墙封路,把整个山谷封死,当然这样还不够,如此优势的地利条件,如果只用来防守,那就太可惜了,所以罗冲要在外面的边墙之后再拉一道城墙,用两道城墙把山谷最狭窄处的一段通道圈起来,此为瓮城。
瓮城就是假城,名字中便有请君入瓮的意思,设想一下,如果只拉一道墙,敌人自然不可能攻破城墙,这点自信罗冲还是有的,可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呢,敌人虽然打败了,可是自己却损失惨重,一点好处都得不到,这是赔本的生意啊。
但是有了这个瓮城就不一样了,假设敌人来攻,缚马关完全可以在第一道外墙不做防守,不仅如此,还要打开城门迎接他们,等把敌人全部放进城墙之后,驻守第一道城墙的士兵再把门关上,如此一来,就能把敌人关进瓮城,接下来就是瓮中捉鳖了。
当然,废了那么大的心思和力气,把他们杀光了就没意思了,缚马关完全可以持守势,只防不攻,以逸待劳,坐看瓮中之鳖消耗粮草,等他们吃光了随身的干粮,全都饿的要死的时候,汉部落再打开城门进去捡战利品。
不过这些食人族的蛮子各个都是穷鬼,想要缴获什么财物是不可能了,但是他们本身就是一种资源啊,到时候直接把俘虏贬为奴隶,不管是送去矿山挖矿,还是拿去烧窑搬砖,都是十分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可谓抓到就是赚到,而想要实现这个目的,无非就是多建一道夯土城墙而已,这和利益相比,孰轻孰重,一看便知。
这两道城墙组成瓮城,可以看作是军事要塞,其作用并不是给居民居住,因此真正的聚居地还要另外建设才行。
缚马关的地貌是一个狭长的山谷,两侧均是石头峭壁,而向北出了山谷,便是当初伏击食人猿的丘陵草原,这里虽然开阔,土质也是不错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水源,因此无法开垦成农田,所以族人还是都要住在山谷里面才好。
在瓮城的南边建设缚马关县城,周围正好有平坦的土地适合开垦,而且两侧的山上有山泉流出,在山上逐渐汇聚成小溪,虽然水少一些,但是却可以人工挖掘沟渠引导,最后在山下挖一个大坑出来用来装水,按照罗冲的古怪叫法,此水坑,应该叫作水库。
挖掘一个水库,引山泉汇入其中,积少成多,以此用来灌溉粮田,山下的平地可以改造成水田种植水稻,山上的缓坡也能种植不需要多少水的玉米。
这两种玩意儿都是懒人作物,只要种上,就不需要怎么管理,而且产量又不低,完全可以让缚马关自给自足。
同时还可以在山上种植一些别的东西,桑、麻、辣椒,蔬菜,果树,这些都是农业副产品,但也是都是族人们急需的物资,食物一类的就不说了,种桑养蚕,喂鸡,种麻搓绳织布,都是可以拿来致富的东西。
同时如果还想养殖牛羊的话,除了秸秆可以当作饲料外,还可以去山谷外面的丘陵草原放牧,到时候产出的羊毛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且还有肉吃。
有了水库就有田地,有了田地就能养活人,所以也就有了聚居地。
缚马关的居住地还是城池,这是一个独立于瓮城的城池,瓮城为驻军的军事机构,而这个县城则是民用住所,同样承担着一些自保的目的,但是这个县城毕竟人口有限,而且级别也不够,所以城墙不必修建的那么高大,最多和罗冲建造的汉阳城差不多就行。
从上面这些来看,可以看出缚马关的建设项目并不容易,它的规模大小和汝阳郡没法比,但是却很繁琐,两道瓮城的城墙,一个县城的城墙,还要挖掘沟渠从山上引水,在跑到山底挖掘池塘,哦,不,那叫水库,总之就是有很多事要干。
不过不需要太着急就是了,反正居民明年才到,今年主要完成的项目,应该是两道瓮城的城墙,有了这城墙,后面山谷的安全便有了保障。
然后就是上山寻找水源,找到小溪,并挖掘沟渠使小溪改道,最后汇入山下挖掘的水库,只要完成这些,就不耽误明年的耕种,先把地种上,之后就可以在农闲的时候,着手建设新的县城了。
罗冲打发走了不愿意干活儿的游野,然后把所想的建设计划,以及图纸,全都标注在地图上,以及各项工作的标准,要求等等,然后就让人把鹰锐、独耳、石头三人叫了来。
“我打算让你们去建设缚马关的县城,你们去不去?”罗冲开门见山的对三人问道。
三人一听缚马关,倒是之前从罗冲嘴里听说过一次,也知道这就是当初围捕野马的那个山谷,原来首领打算在这建城,不过三人虽然有些吃惊,但是对罗冲的安排并没有出言反对。
“你们不说话那我就当是同意了啊,现在有什么事都可以问我。”罗冲看着他们三个继续说道。
“首领,今年已经开工建造汝阳郡了,现在又开一个,双线开工汉阳城能不能吃得消啊?”鹰锐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不过这也是个质问,表明了他的态度。
“今年只是先建造城墙,不是全面开工,而且汉阳城内的建设工作就剩下一点木工活儿了,之前城里一直豢养的200个奴隶现在也没了活儿干,完全可以把这些人调到那里去建造城墙,总不能让他们每天白白浪费粮食。”罗冲解释道。
“哦,那有人干活儿就行,我听首领的,愿意去监督指挥他们。”鹰锐想了一下,点点头,觉得罗冲说的问题不大。
于是乎罗冲又看向了独耳和石头,“你们俩呢,有什么问题?”
“首领,你之前说过在那里建造城墙,可是城墙需要那么多的土,从哪弄啊,难道要挖护城河?可是那里也没护城河啊。”石头挠了挠头问道。
“嗯,这个问得好,护城河就不用挖了,那里确实没多少水,城墙需要的土方,可以去山谷外面的丘陵草原上去取,放心的采土,你就是把丘陵给我削成平原都没问题,那里有的是土。”罗冲敲着地图上的山谷谷口处说道。
为什么罗冲要选这里,因为土真的多啊,什么是丘陵,说简单点那不就是大土堆吗,反正放在那也是堆着,还不如取来筑造城墙。
第453章 商队归来(求票票求订阅)
“要是土的问题解决了,那我就没有问题了。”石头直接应了下来。
然后,罗冲又将目光看向了独耳,这个家伙还没发言。
“首领,那里水少,只有山上才有溪流,不管是日常吃水还是浇灌田地,都不容易啊。”独耳想了想也说道。
“那就伐树,挖掘沟渠,引溪流到山下,挖水塘蓄水。”罗冲直接把想好的计划说了出来。
“嗯,首领的办法很好,我也没问题了,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独耳也点头应了下来。
“既然这样,那就派你们三个人去吧,鹰锐为总管,主要负责寻找合适地段,从谷外运土修建城墙。
独耳你专门负责寻找溪流,挖掘沟渠使水源汇合到一处,然后在山下挖掘水塘储水。
至于你,石头,你专门负责开荒,清理当地的植被,然后上山砍树,能砍多少砍多少,砍完了先堆放一处存着,等来年新城建造的时候也好用的上。”罗冲有条不紊的给三人分配任务,三人也全数答应下来。
又过了两天,新出炉的缚马关筹备组已然准备完成,全员共计500人,其中汉阳居民300人,奴隶200人,由三位主事的头领带队,带着大量的车队辎重向北边的山谷进发,整个队伍满载粮食工具无数,开启了汉部落的有一个拓展计划。
缚马关其实就是汉阳城的后山山口,离着并不是很远,以现在人的脚力,按照每日步行20公里的速度计算,走到那里也不过三日路程,最多有70公里就顶天了,罗冲一直保守估计在60公里左右。
这个路程并不算远,毕竟根据兔八路的军史记载,我们的军人以前打穿插包围的时候,一昼夜长途奔袭100多公里也是有的,而且那时候靠的可就是用两条腿跟秃子的车轮比赛,可我们还是打赢了,这点距离实在不算什么。
以汉阳城为中心,南北两线的建设任务开始同步进行,也逐步的走上正轨,罗冲稳坐教室,每天都能收到两地的消息,但是这突然的一天,已经出门半年有余的草原商队终于回来了,这是一个好消息,最起码这次的收获的确很喜人。
来自游伏的亲笔书信送到罗冲的手中时,商队离着汉阳城还有三天路程,可是到汉阳城是三天,到汝阳郡却在咫尺,罗冲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要知道商队可是带了很多好玩意儿啊,不去汝阳郡的工地上喝杯水休息一下,怎么行,罗冲嘿嘿一笑,立刻给游伏回信,告诉他曾经栗部落的居住地那里正在修建新的城池,你们回去的时候可以拐个弯过去休息一天,然后再回来也不迟。
游伏收到罗冲的回信后也惊讶了,他没想到汉部落的本部居然扩张那么快,汉阳城才建好多长时间,这就再开新城了?!这是让很多人都没想到的。
因此游伏也对这个新城极有兴趣,立刻按照罗冲所说,调转方向就朝着汝阳郡城而去,第二天上午便抵达了那里。
次日一早,芋部落的人们便早早的起来,然后全族男女老少围着一口铁锅煮早饭吃,锅是好锅,这是用所有族人的劳动换来的,整个部落仅此一个,但是里面的饭却不是好饭,而是煮芋头块,这个虽然不是什么正经粮食,可也能够解饥,而且这种煮东西的吃法,还是刚从汉部落学来没多久的,族人们都很喜欢,这连汤带水的食物可比以前成天吃烧烤强多了。
可是正当他们煮熟了食物,打算分而食之的时候,锅里白白的汤水却突然泛起了一圈圈的涟漪,紧接着,几乎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仔细的把耳朵趴在地上,甚至能听到如闷雷一样的轰隆声,这是......怎么回事?
芋土有些慌了,他实在是不知道这到底什么情况,所以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另一边的工地上,鼠大显然也发现了情况,他手下是有骑兵的,因此鼠大直接就听出了,这是大量的重型牲口们发足狂奔引发的声音。
从南而来,手中还掌握如此多牛马的,这还能是谁,肯定是游伏那厮的商队回来。
说实话,鼠大对这个家伙很有成见,自己堂堂一个正儿八经的军事主官一年到头都捞不着一场仗打,可是这个家伙明明是个跑路经商的,却带着两个总旗的重骑兵到处得瑟,你说这是不是气人,是可忍叔都不能忍啊。
不行,下次一定要跟首领说说,自己也要去草原,自己也能打仗,谁愿意天天窝在这搬砖挖土,实在是委屈啊,鼠大心塞的想到。
游伏的队伍很快就来了,但是最先跑过来的却是一群狗,之后就是一群羊和牛马,以及少量骑马的商队成员,而在后面慢吞吞坐车的那些,就肯定是游伏了。
不过芋部落显然不认识这些人,但是他们也知道这是汉部落的队伍,因为领头的那个,头上戴的银冠很亮,看起来和鼠大的别无二致,除此之外,便是那数以千计的牛马羊了。
牛马自然不是很多,可也有两三千的样子,剩下的全是活羊,一团团脏兮兮的绵羊,数量更是多的漫山遍野到处都是,根本无法计数,说实话,甚至连游伏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
如此多的牲畜,还全是汉部落的,这可一下就把芋部落给吓惨了,怪不得汉部落那么强大,自己整个部落男女老少加在一起,还没人家的耕牛多,这样的实力差距,还比个屁啊。
看到那么多的牛,芋土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耕地,他在汉部落见过收获水稻和重新耕种,那自然也知道牛的作用,所以他很想要一些耕牛,可是等他跟鼠大提出请求之后,鼠大却很不高兴的拒绝了。
“哎呀!芋首领,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里的牛虽然多,可是我们汉部落也缺啊,多少新开垦的土地等着用牛呢,哪有多余的可以交换给你们,不过也不是没办法。”鼠大嘿嘿的一笑。
“什么办法?”芋土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加入汉部落了,只要加入我们汉部落,首领肯定会把牛分发到各地的,到时候还用你求,笑话......你以为求是求来的吗,别想了。”鼠大苦口婆心的对芋土劝导。
芋土:“......”
玛德,说来说去还是要加入汉部落啊,可是不加入的话,眼看自己的族人就要管不住了,族人们可不管别的,谁能保护他们,谁能让他们吃饱饭,他们就想跟谁,肚子都填不饱,谁还管你首领干什么。
此时这样的情况就在上演,芋部落中有好几个小孩儿正抱着小羊羔不撒手,嘴里不停的嚷嚷着要吃肉,要穿衣,这就是打算剥皮吃肉一套流程啊。
正在几人面前,是十几条放牧的恶犬,看到自己放牧的羊羔被抢,立刻想要咬死小孩,把羊羔抢回来,然而这群恶犬的面前还横着一排手拿长矛的战士,多是为了保护小孩的。
可是小孩子也情有可原啊,芋部落种植芋头,这东西高产,因此族人们皆赖以为食,吃的都要吐了,再好吃的食物,天天只吃这个也受不了。
当然也有肉食,每天从河里插上来几条鱼,或者狩猎队去打猎去,可也不知道是不是汉部落在附近的缘故,这周围的野兽竟十分稀少,看来也有可能是畏惧汉部落的扫荡啊。
因此芋部落的肉食并不多,即使打到了猎物,也不够近500人分的,所以才会发生眼前这一幕,有孩童居然抱着羊羔说要吃肉,要穿衣。
数个娃娃俱都是光着屁股的样子,身上未着寸缕,可现在已然入秋了,天气一天不如一天,近来又刮起了大风,可这些孩子还是一身兽皮都没有,照这样下去,肉食储备不够,无法获得更高的热量,又没有兽皮保暖,熬不过这个冬天几乎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可是这些孩子也不傻啊,或者说这叫生存的本能,他们想活着,不想就这样死去,所以他们抓了汉部落的羊,想吃羊肉,穿羊皮衣,他们想活着,仅此而已。
可是这样对峙下去也不是回事啊,总有人要出面才行,就在这个时候,落在队伍中间的游伏终于走了过来,看到了头戴锡冠的鼠大,游伏一下就乐了,没想到还见到了熟人,这都半年了,他还以为物是人非呢。
游伏策马来到鼠大面前,然后下马,想跟鼠大打个招呼,但是鼠大理都不理他,眼睛直直的盯着那些小孩儿,仿佛他们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
“鼠大,这是咋了,啥情况,那帮人谁啊,咱们首领新收的?”游伏也看着前面的情况问道。
鼠大本来是心中有气的,不屑于与游伏这厮说话,可好歹人家先打招呼了,自己要是不搭理,难免显得小家子气,于是他便道。
“那是芋部落的人,现在是咱们新城的邻居,也是给咱们干活的劳工,首领倒是想要让他们加入来着,只是对方的首领一直不肯。”鼠大面无表情的说道,看也不看游伏一眼。
“呵呵,我当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这样,看我的吧。”游伏说着便向前去了,只留下鼠大在原地暗暗咬牙。
没走出多远,游伏先是吹了一声嘹亮的口哨,那些与他们对峙的牧羊犬立刻摇着尾巴跑向了游伏脚下,然后就见这厮从腰间的牛皮袋子里,掏出一大把不知道什么肉做成的肉干,直接抛向身后,十数条牧羊犬立刻蜂拥而上,互相争抢肉干去了。
没有了恶犬对孩子的威胁,刚才挡在前面的大人也放松下来,可是看到有一个和鼠大一样带着锡冠的人,心里又说不出来的紧张,这家伙要干嘛,不会为了这样就对咱们孩子喊打喊杀吧。
游伏笑眯眯的走到了孩子的面前,那孩子脏兮兮的脸蛋上还淌着两行泪水,小细胳膊死死的搂着羊羔的脖子,怎么说都不松手,都快把羊羔勒死了,他身旁的大人也很着急,不知道如果这只羊死了会怎么样。
游伏这厮来到小孩身前蹲下,也不说话,再次掏出一把肉干,自己先往嘴里塞了两块,吧唧着嘴在小孩面前不停的咀嚼,把对面的小孩都快馋哭了,然后这家伙才笑吟吟的把肉干塞到对方嘴里。
那小孩一尝是肉,还是咸的,立刻大口的咀嚼起来,看着游伏傻笑,只是当游伏向他做出索要羊羔的时候,这个小家伙又开始勒着羊羔脖子后退起来,嘴里用汉语不断的重复着,吃肉,穿衣这两个词。
游伏对着他一笑,指了指羊羔问他:“你想要这只羊,吃它的肉,用他的皮做衣?”
小孩连忙点头,“没衣,风大,冷,会死。”
“可这是我们的羊,不能白给你啊,你拿什么换?”游伏再次问道。
这次小孩可能没听太明白,愣了半天,还是不吭声,最后来了两个字,“没有。”
游伏一听就笑了,“那你没东西给我换,我就不能给你,你又不是我们部落的人,你要是我们部落的,我直接给你一身衣穿,你看见那辆大车没,那上面装的都是皮货,这样的皮要多少有多少,每一个都比这只羊要大。
你光抱着这只羊有什么用,他那小,皮还不够你自己裹的,再说了,你的鞋呢,这点皮也不够你做鞋吧,你不怕冬天把脚趾头冻掉吗?”
小孩看了看自己抱的小羊羔,又看了看自己,最后低头看了看自己两个黑黑的脚,然后又仰着头可怜的看看身边的自家大人,他的爹妈低着头,唉声叹气,兽皮那么紧张,上哪去给孩子弄一身兽皮啊,之前这孩子其实是有衣服的,只是他娘又生了一个娃,认为他大了,所以就把他的兽皮拿走了,可是这孩子撑死了才六七岁啊,没了兽皮还不是只能死路一条。
“娘,我想穿衣,我想活,咱去汉部落吧?”
第454
想穿衣,想活
多么低的令人发指的请求,可就是这么低的要求,芋部落也很难满足,然而这天下间又何止一个芋部落,芋部落尚且还能满足食物的需求,只怕其他的野民更加不如了吧。
孩子的母亲也很难受,可她是芋部落的人,自己首领都没发话,她能自己做主带着孩子加入汉部落吗?
和汉部落的族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他们当真不羡慕汉部落的生活吗?
看着汉部落的族人每天吃着白米和蔬菜,他们真的没有馋过吗?
当她们赤脚走路被石子扎到时,当真不羡慕汉部落族人脚上的鞋子吗?
怎么可能!
俗话里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是俗话里还有一句没记,那就是光脚的也想穿鞋啊!
只是他们没有那个条件而已,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光脚了。
孩子的母亲扭头看了看还在盯着兽群,整个人呆若木鸡的自家首领芋土,又看了看汉部落浩浩荡荡的畜群,最后看了眼膝下的孩子。
他是自己怀胎十月冒着生命危险产下的心头肉,他幼小的身躯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他的眼中噙满泪水和无助,他只有一个世界上最简单的请求,他,想活。
泪水模糊了女人的眼睛,让她看到的一切都变的朦胧,动物尚且还有临终托孤的舔犊之情,已经开启灵智的人类则更甚,母爱没有国界,更不区分物种,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倘若部落里真的有多余的兽皮,谁人也不想让自己的儿女赤条条的在寒风中等死,可芋部落就真的没有,怎么办,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成千上万的牲畜在眼前川流不息,那数辆高大的四轮货车上满载着兽皮,自己部落没有,可是汉部落有啊。
加入他们,只是一句话而已,说出来,以后吃香喝辣,不说,对得起膝下苦苦哀求的孩子吗,那可是自己生出来的,谁还能比自己更心疼他。
“咱,让这孩子加入你们部落,首领那,咱来挡着,你把他领走。”孩子的母亲突然下定了决心,泪水磅礴而出,狠狠的把孩子推向了游伏,然后把头扭向一边。
她自知让孩子跟着自己肯定没有衣服穿,与其这样,还不如把他交给汉部落,虽然可能再也无缘得见,可孩子最起码还能活下去。
小孩被自己的母亲推了一个趔趄,一下抱着羊羔趴在地上,听到自己亲娘说的话,立刻哇哇大哭了起来,羊羔也不要了,转而抱着母亲的大腿嚎啕大哭。
“娘,咱不穿衣了,咱跟着娘,咱不走。”
“你走啊,跟着他们能活,他们什么都有,走啊!”
孩子哭的昏天黑地,怎么也舍不得离开自己的母亲,而他母亲又狠狠的把他推走,她推一次,孩子就哭着爬起再跑回来,母子二人你来我往,最后终是舍不得分开,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其他几个抱着羊羔的孩子和大人似乎也受了影响,纷纷丢弃了羊羔,转而抱着自己爹娘的大腿偷偷抹眼泪。
这边悲天悯人的哭嚎终是吸引了众人的注意,一直看着畜群愣神的芋土也回过神来,静静的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了那个头戴金冠的年轻身影,那人曾对自己说的话仿佛就在刚才,在自己耳边萦绕不绝。;
“你也是一族之长,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假如能让自己的族人过的更好一些,但是你却不去做,那你还配当一个首领吗,你对得起自己的族人吗?”
良久,芋土像是想通了什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双肩竟也无力的耷拉下来,自己坚持了那么久的东西,似乎再也扛不住了。
今天闹出了这事,他要是再不答应加入汉部落,搞不好什么时候就会有人在他的背后举起铁锹,一锹砍下他的脑袋,然后堂而皇之的站到汉部落的阵营,亦或者那些没有衣服穿的小家伙,不要看他们小,没准夜里就能石头砸死自己这个首领。
芋部落已经要到炸营的边缘了,这时候虽然还没有士兵在长官背后打黑枪一说,可是下黑手却还是有的,谁让你拦着我们加入汉部落,谁让你不让我们过好日子,不弄死你弄谁,我管你是不是首领,反正我又不是,谁挡着我们加入汉部落,谁就是我们的敌人。
这种情绪已经悄然在芋部落中蔓延了,或许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想,但是几十人总是有的,可是芋土却根本无法承受这种风险,因为哪怕只有一人,都很有可能让他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因此在继续坚持到底,然后被自己的族人反杀,亦或者带着他们加入汉部落,然后赢得一个族长之位,这两个选项之中,芋土也只好选择了从心。
他在自己所有族人的注视下,走到了那一对母子和游伏的跟前,小孩红肿的眼中满是怒气和阴挚,把他着实吓了一跳,这孩子说不准真想弄死自己啊,芋土装作没看见,然后看向游伏,脸色一整,立刻大义凛然的说道。
“我是他们的首领,我愿意带着我所有的族人加入汉部落,请你给这些孩子一身衣服吧。”
族人们诧异的看着自家首领,听着他嘴中说的话,最后陷入了狂喜,现如今,他们却也是汉部落的人了。
游伏在捻须微笑,淡定而又从容;鼠大已经气到近乎昏厥,自己屁颠屁颠忙了快两个月,就是为了挣下这个功劳,到时候和游伏这家伙一起站在首领面前时,不至于让自己那么难堪,可是现在。
“卧槽,老子的刀呢,尼玛的,我要砍死那个混蛋,老子好不容易弄个功劳啊,眼看就要成功了,你却跑来把最后临门一脚踢出去了,这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而这个消息也很快乘着木船传到了汉部落,罗冲并没有特别激动,这样的事已经经历太多了,两年下来汉部落不知道吸收了多少个部落,区区一个芋部落而已,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况且罗冲之前早就预料过会有这样的结果,因此并没有过多关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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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伏回来了,所携牛马竟有数千头,听起来很多,看起来很多,实际上也确实很多。
他们去时本来就有将近三百匹马,虽然没那么多人,可是那70个重骑兵,俱都是一人三骑啊,因此数目自然就多了。
到了草原之后换到多少先不用算,光是抢劫鑫部落那一次,就获得了大量的牛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车,所以载货全靠牛马驮运,这样一来,所需要的牛马就是个大数目了,汉部落装一车的东西,可能他们十头牛马都装不下。
再加上鑫部落这一路走来与草原各部落交换来的牛马,数量就更加的多了。
另外一拨便是这雪原狼部落,500骑进犯商队,第一次汉部落就斩杀百余人,缴获马匹近300匹,要知道他们多大也都是一人两三匹马的。
之后虽然没有继续战斗,可是队伍追上他们的那天,硬是从他们手中敲诈出来数百匹骏马,这样一来,收获就很可观了,两次战斗,带给汉部落无数好处。
当然,这些俱都是活物,那些缴获的死物自然也要算上,尤其是从鑫部落那里缴获的大量海盐,在加上汉部落自带的那些货物,这就相当于集合了两个部落的资源,把交换来的牲畜都聚拢到了一处,兽群的规模自然也就大了。
如此大批的牲畜自然又扩充了汉部落的实力,可是拿来饲养却也成了难题,首先是规模,汉部落全加起来数千匹马,放在一个地方现在很难养活,因为没有饲料。
和牛羊不一样,牛、羊、驴、羊驼、这些东西,都比较耐粗饲,就是比较好养活的意思,不忌口,有吃的就行,尤其是玉米秸秆这种东西,虽不值钱,但是牛羊却爱吃。
可是同样的东西,你拿到马匹面前,可能它都不屑一顾,人家是要**料,何为精料,上好的苜蓿,哪怕是秸秆,也得是小麦大麦一类的秸秆,水稻的秸秆也能凑合,另外要根据运动情况,最好再补充一些时令蔬果,或是豆子之类的高能量,高热量的作物,方才能养出好马,可这样苛刻的条件,汉部落现在却很难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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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鑫部落这一路走来与草原各部落交换来的牛马,数量就更加的多了。
另外一拨便是这雪原狼部落,500骑进犯商队,第一次汉部落就斩杀百余人,缴获马匹近300匹,要知道他们多大也都是一人两三匹马的。
之后虽然没有继续战斗,可是队伍追上他们的那天,硬是从他们手中敲诈出来数百匹骏马,这样一来,收获就很可观了,两次战斗,带给汉部落无数好处。
当然,这些俱都是活物,那些缴获的死物自然也要算上,尤其是从鑫部落那里缴获的大量海盐,在加上汉部落自带的那些货物,这就相当于集合了两个部落的资源,把交换来的牲畜都聚拢到了一处,兽群的规模自然也就大了。
如此大批的牲畜自然又扩充了汉部落的实力,可是拿来饲养却也成了难题,首先是规模,汉部落全加起来数千匹马,放在一个地方现在很难养活,因为没有饲料。
和牛羊不一样,牛、羊、驴、羊驼、这些东西,都比较耐粗饲,就是比较好养活的意思,不忌口,有吃的就行,尤其是玉米秸秆这种东西,虽不值钱,但是牛羊却爱吃。
可是同样的东西,你拿到马匹面前,可能它都不屑一顾,人家是要**料,何为精料,上好的苜蓿,哪怕是秸秆,也得是小麦大麦一类的秸秆,水稻的秸秆也能凑合,另外要根据运动情况,最好再补充一些时令蔬果,或是豆子之类的高能量,高热量的作物,方才能养出好马,可这样苛刻的条件,汉部落现在却很难满足。
再加上鑫部落这一路走来与草原各部落交换来的牛马,数量就更加的多了。
另外一拨便是这雪原狼部落,500骑进犯商队,第一次汉部落就斩杀百余人,缴获马匹近300匹,要知道他们多大也都是一人两三匹马的。
之后虽然没有继续战斗,可是队伍追上他们的那天,硬是从他们手中敲诈出来数百匹骏马,这样一来,收获就很可观了,两次战斗,带给汉部落无数好处。
当然,这些俱都是活物,那些缴获的死物自然也要算上,尤其是从鑫部落那里缴获的大量海盐,在加上汉部落自带的那些货物,这就相当于集合了两个部落的资源,把交换来的牲畜都聚拢到了一处,兽群的规模自然也就大了。
如此大批的牲畜自然又扩充了汉部落的实力,可是拿来饲养却也成了难题,首先是规模,汉部落全加起来数千匹马,放在一个地方现在很难养活,因为没有饲料。
和牛羊不一样,牛、羊、驴、羊驼、这些东西,都比较耐粗饲,就是比较好养活的意思,不忌口,有吃的就行,尤其是玉米秸秆这种东西,虽不值钱,但是牛羊却爱吃。
可是同样的东西,你拿到马匹面前,可能它都不屑一顾,人家是要**料,何为精料,上好的苜蓿,哪怕是秸秆,也得是小麦大麦一类的秸秆,水稻的秸秆也能凑合,另外要根据运动情况,最好再补充一些时令蔬果,或是豆子之类的高能量,高热量的作物,方才能养出好马,可这样苛刻的条件,汉部落现在却很难满足。
可是同样的东西,你拿到马匹面前,可能它都不屑一顾,人家是要**料,何为精料,上好的苜蓿,哪怕是秸秆,也得是小麦大麦一类的秸秆,水稻的秸秆也能凑合,另外要根据运动情况,最好再补充一些时令蔬果,或是豆子之类的高能量,高热量的作物,方才能养出好马,可这样苛刻的条件,汉部落现在却很难满足。
第455章 开源节流(求票票求订阅)
我擦,老子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废了几年的时间才攒下这些牲畜,你居然想宰了它们吃肉,你怎么不去吃翔呢,这真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啊,罗冲忍不住心里暗暗的骂道。
等罗冲骂完了大树,再把信件拿起来一看,这特么越看越气啊,谁说原始人是傻子的,我特么一巴掌呼死他,都是一群凑不要脸的玩意儿,这是摆明了钻公有制的空子,来占汉部落便宜的啊。
浏阳郡的建设从去年冬天开始选址清地,然后立刻招募附近的部落开工建设,紧接着又调集了近7000人口加入,这劳动力一多,建设的速度便也快了起来,而后又是从周围继续招募劳工,同时也吸引一些部落投靠和加入。
这一年的时间里,也确实有不少的人口加入,可和现在突然猛增的势头相比,这一年里加入的算个啥,为什么他们早不加入晚不加入,偏偏在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疯了一样的投靠,为啥,还不是看见了公有制的弊端。
什么是公有制,那就是吃大锅饭啊,虽然汉部落现在早已是分户而居,各家做各家的饭菜了,但是食物的来源,还是部落统一分配的,那些现在赶来投靠的部落,大多就是抓住了这一点。
现在已是秋天了,所有部落都在储备过冬的食物,可是有些部落或许是认为他们自己储备不了那么多,又或者是犯了懒癌,干脆就想吃白食,你汉部落不是招人吗,那好啊,我们临冬天的时候再去,到时候也不用干什么活儿,还能等着部落发食物吃,反正我现在加入汉部落了,那就是汉部落的人,你总不能看着我饿死吧。
这特么妥妥是有预谋的啊......
足足憋了一年啊,什么活儿都没给汉部落干,现在冬天要来了,大量的劳作都将停止,这个时候你拖家带口的来了,你特酿的早干嘛去了,这不是吃白食是什么?!
罗冲在一间空教室里气的拍桌子,可是气有什么用呢,问题该解决还是要解决的,眼下的粮食储备就那么多,可是人口却在激增,同样的食物却多了那么多张嘴,粮食不够已成定局,这些汉部落好不容易招来的人口,难道还能再让他们饿死吗。
气过了,骂过了,罗冲的心情也渐渐的平复下来,信里面已经说了,按照这个突然猛增的势头,浏阳郡人口超过三万已是板上钉钉的事,那么用现在仓库里的粮食,怎么来养活三万多人口呢?
这个问题很严峻啊。
浏阳郡因为首年建设的原因,初次开垦耕种的田地并不是很多,而且水稻只产出了一季,没办法,种的太晚了,水稻收割之后,虽是又抢种了玉米,但是罗冲害怕时间不够,到时候玉米不能成熟,反而糟蹋了这些来之不易的种子。
所以粮食都是有数的,哪怕冬天之前能够再收一季玉米,可也没有多少的用处,没办法,人太多了。
粮食有限,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没有粮食不是还有肉吗,浏阳郡那里的畜牧养殖确实很吊啊,光是高鼻羚羊和买来的绵羊,加在一起就有上万只,其余还有大量的牛马,只不过这些牛马都是珍贵的畜力,不能随意宰杀,另外还有大量的花猪。
自从噜部落投奔以来,浏阳郡就在一直极力的扩大花猪的养殖规模,怎么扩大呢,那就是养着呗,多繁殖,但是却不吃,而今几个月过去了,新一批的小猪仔都已经有了半米长,所有的花猪大大小小加在一起,从原来的六七百头,到现在竟有了近3000的数目。
没办法,主要是猪这种动物太能生了,光是从肚子上那两排乃子就能看出一二,一窝就要生十个八个的,多的时候一窝能生十三四个,这么恐怖的繁殖数量,而且还只繁殖不吃,实在是想不多都难啊。
不过罗冲仍然不想就这样大肆宰杀,因为这是整个汉部落的基础,来这里三年多的时间了,发现有驯养家猪的部落却只有噜部落一个,这些经过驯化的家猪也全是他们提供的,至今还未发现别的品种,要不然罗冲也不会如此宝贝这些猪,这些将来可是要在整个大汉推广的啊,怎么能就这样随意杀了。
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从开源节流上下手了,首先就是节流,人口多了,嘴自然也多了,那么就不能像从前那样大吃大喝了,必须要学会节俭,省着点吃才行。
以前人不是特别多的时候,浏阳郡还能每天三顿饭,最少两顿白米饭,或许这也是能够有那么多凑不要脸之辈被吸引来的原因,但是现在不能这样了,必须节流,狠狠的节流,让这帮人吃白食也不能吃的那么开心,嗯,那就改为一天两碗稀粥吧......
除此之外,便是开源,粮食不够,那就用别的食物凑呗,浏阳郡不愧为‘留羊郡’,羊是真的多,且繁殖极快,这可是一岁就能性成熟,一岁半就能繁殖后代的玩意儿,不杀一批实在过意不去,而且早点杀还能多省出一些草料,用来给其他牲畜过冬,嗯,那就先杀一半吧,5000头,先从老弱病残开始,然后尽快用盐腌制起来,然后留着冬天煮肉粥用吧。
至于其他的牲畜,自然是不能这样大规模屠宰的,所以开源不能只朝牲畜下手,还要从别的地方想办法,而在这个季节,对于一个靠水而生的部落,什么东西最适合用来储备食物,那自然就是河里的鱼啊。
这个时候正好是海鱼大批量洄游的日子,罗冲这几天早就发现河里的鱼回来了,而且汉阳城这里也分了人手开始捕捞,捞上来的数量很多,多的数不完,不过对于这些,罗冲倒是已经观察了三年,也算小有成就。
那就是此鱼乃海水鱼,秋天的时候便会回到淡水中繁殖后代,然而这些鱼下了鱼卵之后,就再也不打算回海里了,它们会每天游荡在淡水里,直至死去,然后新出生的小鱼便会在河里养大,等它们度过严冬之后,便会再次遵循祖宗之法回到大海中去。
所以说,这些繁殖过后的鱼,就算罗冲不去捕捞,它们也再回不去大海了,不捞白不捞啊,反正也不要钱。
另外一点就是,这汉阳城的河水里有鱼,每日都能捕获甚多,浏阳郡自当应该效仿,可是根据罗冲得到的消息来看,却还有些出入。
大树不是没尝试过在浏阳郡捕鱼,但是那里的情况却跟汉阳城这边不甚相同,汉阳城这里的小河真的很小,宽不过十米,深不过五六米,想在这里捕鱼,容易,反正河就那么大点,鱼还那么多,你能跑到哪去?
但是浏阳郡那里的河流,宽百八十米,深不知几丈,鱼更多,不过容量却是太大了,就算鱼多,也大多都在河中央,那些鱼也不傻,谁没事会往河边的浅滩跑啊,这也就给大树他们的捕鱼平白增加了困难。
鱼能捞上来吗?当然能,只是太少了,现在浏阳郡的渔业产出也就能让城里的居民打打牙祭而已,想把鱼当成储备粮,那就太难了。这倒不是说当初罗冲的那种捕鱼办法没用,主要是现在的人口不同啊,当初100个人吃两千条鱼,和现在两三万人吃一千条鱼能一样吗?
罗冲揉了揉太阳穴,眼看着那么多的肉藏在水底,自己却拿不上来,这怎么行,想捞大河的鱼,当务之急是造船,最起码要有个三四条船,然后在河中间广撒网,这样一来,那些鱼自然无路可逃了。
但是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便是没有船只的问题,浏阳郡是新城,那里倒是有一座风车锯木厂,可是生产各种建材和工具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造船,之前倒是造了一艘小的,是专门用来联系菱部落的,况且杯水车薪,那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更显萧瑟。
现在唯一的一点渔产就是这条小船供应的,想建新船,这倒是没问题,只是时间不够啊,材料不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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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能捞上来吗?当然能,只是太少了,现在浏阳郡的渔业产出也就能让城里的居民打打牙祭而已,想把鱼当成储备粮,那就太难了。这倒不是说当初罗冲的那种捕鱼办法没用,主要是现在的人口不同啊,当初100个人吃两千条鱼,和现在两三万人吃一千条鱼能一样吗?
罗冲揉了揉太阳穴,眼看着那么多的肉藏在水底,自己却拿不上来,这怎么行,想捞大河的鱼,当务之急是造船,最起码要有个三四条船,然后在河中间广撒网,这样一来,那些鱼自然无路可逃了。
但是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便是没有船只的问题,浏阳郡是新城,那里倒是有一座风车锯木厂,可是生产各种建材和工具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造船,之前倒是造了一艘小的,是专门用来联系菱部落的,况且杯水车薪,那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更显萧瑟。
现在唯一的一点渔产就是这条小船供应的,想建新船,这倒是没问题,只是时间不够啊,材料不够不说鱼能捞上来吗?当然能,只是太少了,现在浏阳郡的渔业产出也就能让城里的居民打打牙祭而已,想把鱼当成储备粮,那就太难了。这倒不是说当初罗冲的那种捕鱼办法没用,主要是现在的人口不同啊,当初100个人吃两千条鱼,和现在两三万人吃一千条鱼能一样吗?
罗冲揉了揉太阳穴,眼看着那么多的肉藏在水底,自己却拿不上来,这怎么行,想捞大河的鱼,当务之急是造船,最起码要有个三四条船,然后在河中间广撒网,这样一来,那些鱼自然无路可逃了。
但是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便是没有船只的问题,浏阳郡是新城,那里倒是有一座风车锯木厂,可是生产各种建材和工具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造船,之前倒是造了一艘小的,是专门用来联系菱部落的,况且杯水车薪,那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更显萧瑟。
现在唯一的一点渔产就是这条小船供应的,想建新船,这倒是没问题,只是时间不够啊,材料不够不说鱼能捞上来吗?当然能,只是太少了,现在浏阳郡的渔业产出也就能让城里的居民打打牙祭而已,想把鱼当成储备粮,那就太难了。这倒不是说当初罗冲的那种捕鱼办法没用,主要是现在的人口不同啊,当初100个人吃两千条鱼,和现在两三万人吃一千条鱼能一样吗?
罗冲揉了揉太阳穴,眼看着那么多的肉藏在水底,自己却拿不上来,这怎么行,想捞大河的鱼,当务之急是造船,最起码要有个三四条船,然后在河中间广撒网,这样一来,那些鱼自然无路可逃了。
但是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便是没有船只的问题,浏阳郡是新城,那里倒是有一座风车锯木厂,可是生产各种建材和工具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造船,之前倒是造了一艘小的,是专门用来联系菱部落的,况且杯水车薪,那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更显萧瑟。
现在唯一的一点渔产就是这条小船供应的,想建新船,这倒是没问题,只是时间不够啊,材料不够不说鱼能捞上来吗?当然能,只是太少了,现在浏阳郡的渔业产出也就能让城里的居民打打牙祭而已,想把鱼当成储备粮,那就太难了。这倒不是说当初罗冲的那种捕鱼办法没用,主要是现在的人口不同啊,当初100个人吃两千条鱼,和现在两三万人吃一千条鱼能一样吗?
罗冲揉了揉太阳穴,眼看着那么多的肉藏在水底,自己却拿不上来,这怎么行,想捞大河的鱼,当务之急是造船,最起码要有个三四条船,然后在河中间广撒网,这样一来,那些鱼自然无路可逃了。
但是这个计划最大的困难便是没有船只的问题,浏阳郡是新城,那里倒是有一座风车锯木厂,可是生产各种建材和工具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造船,之前倒是造了一艘小的,是专门用来联系菱部落的,况且杯水车薪,那一艘孤零零的小船更显萧瑟。
现在唯一的一点渔产就是这条小船供应的,想建新船,这倒是没问题,只是时间不够啊,材料不够不说
第456章
缚马关的工程正在修建,现在第一道城墙已经矗立起来,由于这是平地起城,城下又没有护城河,所以城墙修建的较高,当然了,这一道瓮城的城墙主要是防御用的,当然要高一些,而且还要够宽,因为将来还要架设床弩或者火炮。
第一期工程是瓮城的两道夯土城墙,高15米,底宽八米,顶宽六米,从横截面看就是一个梯形的大土堆,这是为防御巨猿而立的高强,高一些倒是也没什么。
将来这里的城墙还将营造第二期的工程,那就是包砖,不过这个还要等有人迁徙过来之后,才能完成,现在这点人,能把墙筑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鹰锐一直在盯着奴隶干这个事情,食人猿围城之时,他就已经在汉部落了,也亲眼见过那些怪物,现在首领让他在这里修筑防御工事,他自然比谁都上心,毕竟他见过怪物的恐怖之处,这里没有护城河,单靠城墙抵御,所以还是高一点的好,自然也要结实一些。
山谷里的独耳小队也很顺利,他们在山中不止找到了溪流,还顺着溪流找到了一个不是很大的瀑布,瀑布下是一汪清澈见底的深潭,悬崖的水流不断冲击下来,产生如雷鸣般的撞击声,在山谷中隆隆作响。
这个瀑布倒是罕见,到现在为止还是汉部落发现的第一个,不过也没什么用处,无非就是提供饮水罢了。
独耳一行立刻重新规划了水渠,直接将原来的溪流引流过去,然后扩大供水量,整个沟渠弯弯曲曲的引入山谷腹地,最后统统汇聚在一个水塘之中,为这一城一县之地提供了干净的饮水,同时大量的清水同样也能用来灌溉。
另外就是在瀑布的水潭和沟渠的交界处,制作一个水闸,用来控制下游山谷水库的供水量,这样一来也就不用担心下游的山谷发水了。
山下有了这个水库,也为将来这里的村镇扩建提供了可能,倘若以后想在缚马关和汉阳城之间开辟村落,只需从这个水库挖一条沟渠继续向南延伸即可,大大解决了灌溉用水的问题。
石头负责的开荒工程也在进行,他们先是沿着预定城址的位置砍伐灌木,直接清理出一圈防火带,然后找了一个无风的日子,一把火将城址烧成了白地。
清理完城址之后,这一行人就开始在两侧的山谷采伐树木,去掉枝桠堆砌在山中,再把圆木就近堆放起来,留着明年正式建城的时候取用。
时至九月末的时候,汉阳城这里也已经造出来了6艘新的木船,不停的往来于汉阳郡和汝阳郡之间,为这座新的城池不断输送养料,得益于芋部落的加入,这里已经有了一千两百人口,再加上每天从汉阳城来这里帮工的人,人数直达一千五百,勉强也算是有了个城池的样子。
更多芋部落的族人搭乘着木船前往汉阳城,在帮忙运输物资的同时,也对这个自己新加入的部落有了更多的了解,然后让他们更加坚定了当初加入汉部落的决定,因为他们都看到了汉阳城的美好生活,而他们也正在首领的指挥下建设新的家园,他们看到的,终有一天也能从他们自己的手中诞生。
另外,他们也从原来的芋部落变成了汉部落现在的于氏族,大首领赐了姓氏,从此他们就同其他的汉部落族人一般无二了,而且加入汉部落的好处几乎是立竿见影的,之前还说要用劳动才能换到的物资,现在早已运送到了新城这里。
一船船的瓷器,陶器,水桶,铁锅,铁质工具,农具,布匹,源源不断的抵达汝阳郡的岸边,让每一个新加入的族人都喜不自胜,不管是新搬来的高山部落,还是原来的芋部落,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欢呼,拿着这些精美的器具,穿着暖和的毛布衣服,他们也开始以自己身为汉部落的子民感到骄傲,因为这都是其他部落得不到的好东西。
坐镇于浏阳郡的大树接到了罗冲的指令,也开始按章办事起来,命令大量前来投奔的野民开垦荒地,以家庭为单位分发任务,再令专人丈量土地,然后一家家的核实。
这些前来投奔的刁民虽然极不情愿,但是也没办法不从,要不然就会被赶出城,也有刚刚到了这里,还没有正式请求加入的部落,他们在了解了这个情况之后,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投奔,因为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要入冬了,他们在迁徙的路上已经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根本没有时间采集过冬的储备,现在转身离开也只能饿死在山林之中,还不如老老实实垦上几亩田在这里求一个落户名额。
而汝阳郡的‘老人们’也对这些新来的看不顺眼,毕竟就是因为他们的出现,才让自己每天三顿饭变成了两顿稀饭,都没有从前吃的饱了,这帮人自然是不高兴的。
所以即便罗冲不下这个新人垦田的任务,这些平白来和他们分享食物的人也不招人待见。
你不为部落做点贡献,好意思吃我们种的粮吗?
浏阳郡的人口规模在快速增大,也不知道他们都是从哪来的,只知道从南方而来,但是让他们说具体位置,谁也说不明白,就算他们能说清楚,汉部落这边也没人认识。
新人开垦了土地之后,暂时也住不上豪华的砖房,大树只能再立一城,然后紧急建设土坯棚屋,现在只能暂时对付一下,因为冬天很快就到了,造砖房已然是来不及了,所以只能用夯土的房子代替,这土房十分简陋,但是大部分砖房有的功能,这里的土坯房也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土房里面不怕火,可以烧炕取暖。
新城的建设申报也送到了罗冲这里,让他给这个新城赐个名,罗冲想了想,之前的两个城都是乡镇级别的,一个临泽乡,一个尚田乡,那么这次的就叫做丰邑乡吧。
按说这些乡其实应该叫作坊的,因为罗冲想在浏阳郡这里设立小京都,作为现在的首都使用,毕竟浏阳郡这里的平原不小,几十万亩的平地呢,足以养活很多人了,这里未来的人口一旦发展起来,一定是堪比京都的大郡。
且这里紧靠大河,不管是水路还是陆路,运输物资都极为方便。
不过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浏阳郡现在连自给自足都做不到,说什么京都实在是扯淡,连过冬的食物都要罗冲这个首领来想办法,唉......
批复了大树的建城申请,以及命名和相关事宜,罗冲也开始忙碌自己的事情。
桑氏族的人们已经采集了大量的野生栗蚕蚕茧,但是他们对加工方法还是一无所知,到底能不能把这些蚕茧成功的变成布料,一切还只能靠罗冲来办。
在纺纱车间的一个角落里,一台新的纺纱机正静静的摆放着,这是用初代机改装而成的,如今却已是面目全非,全然看不出还有哪里像原来的样子。
特质的长方形铁盆被架上缫丝机,下面的炉子里烧的是木炭,这样燃烧之后温度更高,而且基本上没什么烟,所以即便的平常人家也是可以用得起的,至于铁盆,用不起可以换成陶盆吗,没什么大不了的,终究只是一个加热的工具。
铁盆像是一盆鸳鸯火锅一般,被里面的隔断一分为四,大部的人都看不懂,罗冲本来是想给他们解释的,后来一想还是算了,说了他们也未必能听懂,一切看成与不成吧,如果真的能行,那他们自然也就明白了。
“来人,将挑选好的茧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用筷子搅拌一下,要记住,每个槽里只能放八个,开始吧。”罗冲站在一旁,开始了汉部落第一次缫丝的指挥工作。
操作的是桑丘这个族长,以及她之前带的那个翻译,两人拿出一个细密的藤筐,然后就从里面数了茧子放到铁盆中,每个水槽都是八个,不多不少。
前几天桑丘两人也曾问过罗冲,为什么一定要用八根蚕丝为一股呢,怎么不是五根或者六根,这个,说实话,罗冲自己也不知道,这都是前世小时侯上学时那个喜欢养蚕的老师告诉自己的,可是他现在能怎么说,他也很懵逼啊。
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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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蚕丝的直径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太细了对于纺织来说并不方便,不过罗冲已无法确定,这到底是老师说的,还是从古至今的传承数目。
不过罗冲对此却有很大的不认同之处,比如前世马王堆出土的丝衣,其中的一整件衣服,就能直接叠一叠塞进火柴盒里,这样的衣服是有多薄,有多轻?
古人是怎么织出那么薄的丝绸的,如果说他们纺线时用了八根,罗冲死都不相信,不过虽不至于用一根蚕丝来织布,但是两三根那般的细致估记还是有可能的。
第457章 一劳永逸的金属字模(求票票求订阅)
第一批胶泥活字刻出来了,这让罗冲很欣喜,五六千的常用字,每个字都需要刻出十个以上,最多的足有几十个,这加在一起可是有数万个字啊,动用了全学校300人一起干活儿,这才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刻出第一套字。
虽然只是一个型号的,而且还比较小,但是这个边长八毫米的字体跟现代的书本印刷体相比,已经是很大的了,其字体面积差不多和普通香烟的横截面积一样大,因为大部分的香烟直径就是八毫米。
“烧,当然要烧,先烧出来一批,试试印刷效果,如果不行,我们再换其他材质的。
不过说到其他材质,我倒是想出一个主意,或许可以做到一劳永逸。”罗冲立刻拍板决定道。
“首领,什么叫一劳永逸?”白起不解的问道。
“一劳永逸就是,咱们只要干一次,以后就再也不用刻字了,而且每个字只需要刻一个就行,然后就可以大量的复制出来。”罗冲微微一笑,为自己突然想起的一个方法感到十分高兴。
“有了胶泥活字,字倒是可以不停的印出来,难道活字的泥块也能复制?!”
白起一脸震惊的样子,他觉得这事很扯淡,简直是在侮辱他的智商,毕竟他可是亲自跟着同学们刻了几个月的字,这其中的辛苦他是深有体会的,可是这话从首领的嘴里说出来,又没来由的让他觉得可信,毕竟首领可是无所不能的天子,那就是老天爷的儿子啊。、
“没错,用金属活字,我们可以用锡铅合金来铸字,当然,想要做到一劳永逸,光是金属活字可不行,还必须先做出一批字模出来,这样只要我们有了一批字模当作标准,以后再想铸造活字,直接把模具拿出来浇铸一个就行,这样我们以后就再也不用刻字了,而且字模保养的好的话,流传几千年都没什么问题。”罗冲越想越兴奋,自己怎么早没有想到这个呢。
兔子的印刷术世界文明,从早期的雕版印刷,到后来的木活字,胶泥活字,铜活字,锡活字,铅活字,几乎应有尽有,只是却没有得到推广,这固然是有原因的,但是这些原因在罗冲这里统统不是问题,老祖宗已经走了几千年的弯路,把最正确的方法告诉了自己,自己没理由还会重蹈覆辙。
最早的雕版印刷因为工作量太大,所以衍生出了活字印刷技术,但是活字的材质一直在进化,可是却一直没有得到推广,反而雕版印刷的技术一直延续了几千年,就因为老祖宗们走了太多的弯路。
最早的木活字,因为木材吸收墨水之后,很容易膨胀变形,使的利用率极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重新刻字,而且由于毕升发明的定版技术,是用松枝和蜡把木活字粘在铁盘子里,印刷之后拆解活字十分麻烦,还要把粘在上面的松脂和蜡一点点刮下来,及其繁重的工作量甚至比雕版还麻烦,让人不得不望而却步。
再后来用了泥活字,印版吸水变形的问题倒是解决了,但是排版定装的技术却还是老样子,依旧是用胶粘,印刷之后拆解起来还是一样的麻烦。
之后又聪明人改进了排版定装技术,从原来的用胶粘换成了用木框挤,把所有的活字放在版框里,再用东西塞紧,用完之后直接就可以取出,使的分解活字的工作量降低,让活字印刷开始兴起。
但是木活字和泥活字还是有重大的缺点,那就是不耐用,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完蛋,也不利于保存,于是就有人想出了铸造金属活字,寄希望于提高活字的使用寿命。
可是换了金属活字之后,新的问题又产生了,首先就是价格,早先的铜活字价格十分昂贵,毕竟铜这东西可是古代的货币,用钱铸活字,这一般也就皇帝举国之力才能玩得起,一般人谁有这个财力。
后来为了降低价格,又出现了锡字,可是锡和铜都有一个金属活字的共同点,那就是印刷效果不好,兔子古代用的印刷墨水全是水墨,说白了就是用水和墨块融化之后形成的水性墨汁,但是水在金属表面上会自动凝聚成小水珠,没办法把墨汁均匀的吸附在金属活字上,所以金属活字一直没有得到推广,这个主要还是涉及到金属表面应力的问题。
再后来的铅活字,那就是印刷术流传到欧洲后,又从海外反哺回来的,至于为什么金属活字在西方用的那么广泛,一是因为他们的文字都是字母,翻过来调过去就那几十个,所以检字的工作量都十分轻松,工作效率高,二就是因为欧洲人用的墨水,那是油性墨水,可以轻松的均匀吸附在金属表面上,两方的优势整合,这才成就了西方的金属活字印刷技术。
但是以上的这些问题,对于罗冲都不算问题了,首先,罗冲定下的货币为铜和银,而造活字用的却是锡和铅,这就不存在拿钱铸字的现象,成本也就大大的降低了,而且锡和铅这两种金属,熔点都只有二三百度,所以冶炼和铸造的火工成本就大大降了下来,毕竟又不需要像铜铁那样,动辄就一千多度的熔点,拿个铁锅烧木柴都可以融化锡铅,甚至连木炭都用不着,成本何其低也。
再有就是,罗冲已经知道了金属活字印刷的正确用墨,那就是油墨,然而油墨这东西对目前的汉部落来说简直不要太多,猪油牛油羊油这样的动物油就不说了,桐油,漆油,花生油,大豆油,麻籽油,光是植物油就有五种以上,甚至山上的松籽采回来都可以榨油,不过是产量太低罢了。
现在只要用油替代了清水,再用墨块放在油里面研磨,就可以得到最简单的油墨,至于哪一种效果最好,只要稍加实验就能知道,对于罗冲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至于墨棒,山上的墨窑一直在不停的烧,一个墨窑的产量现在足以支撑整个汉部落使用,毕竟现在整个汉部落的几万人里,会写字的也不超过两千,会写几千个字的,连五百人都凑不出,就这么点文化人,能用的了多少的墨。
最后便是罗冲说到的一劳永逸之法了,那就是造一套字模,然后批量浇铸,毕竟文学推广之后,过上百八十年,汉部落的新文化肯定会诞生,到时候印书什么的又不可能只让政府来印,肯定会有民间的印刷行,但是到时候他们怎么印刷呢,自己制作活字太耗时间了,浪费人力物力,这个时候,罗冲的字模就派上了用场。
如果有人想开私人的印刷坊,那就可以直接找官府申报,到时候由官府拿字模直接浇铸一套铅锡活字,私人印刷行只需要掏钱就行,这样就能直接买到一套国家标准的金属活字印版,可以说既划算又方便。
至于私人有没有这个财力来政府购买活字印版,罗冲觉得是没问题的,用的金属是铅锡,这两样东西说值钱就值钱,说不值钱就一文不值,铜和银是货币,铁能用来制作工具和武器,铅锡只能当作青铜合金的少量添加剂使用,单独拿出来几乎一点用都没有。
除了锡可以用来当作焊接的焊料,尤其是铅,这个时代能拿来干嘛,除了造活字一无是处,而且由于超低的熔点,铅锡的冶炼成本那么低,所以即便是拿来造活字,除了人工费可能贵一点,材料的成本连人工都不会超。
这样一来,价格低廉的金属活字就能得到大规模的推广,民间的印刷坊多了,书也就多了,书多了就会很便宜,书便宜了就利于文化的传播,更利于教育的普及,可以让人人都买的起书,上的起学,人有了知识才能有见识,才能更容易让国家富强。
所以说,这个想法实在是利国利民的一项仁政,罗冲越想越激动,忍不住立刻实施这个计划。
罗冲立刻打发了白起,让他把第一批的胶泥活字送到瘸子那里去,先把这个烧出来再说,然后又让大嘴去准备一批蜡锭,用失蜡法先刻出一套字模出来,之后就是回收汉部落早期的青铜器,比如青铜农具,斧子之类的,用铁质的全部换掉。
任务很快下达了下去,大嘴的办事效率也很快,当天就送来了一大堆蜡锭,说起来汉部落已经很久都没有用失蜡法浇铸东西了,因此这些蜡也一直闲置着,所以大嘴才能很快的拿出来。
有了蜡块之后,第二天罗冲就开始带领300个学生刻字,这次刻的是字模,所以和之前的胶泥活字完全不一样,字模是什么东西,那就是一个模型,这东西做好之后是可以反复运用的,所以每个字只需要一个就行。
当天罗冲就用铅笔在纸上打好田字格,然后用毛笔写出来一万个字,而且没有一个是重复的,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刻的都是正体字,也就是说字是正的,印出来的才是反字,因为这个主要是用来铸模用的,不是拿来印刷的。
之前的那一套胶泥活字,因为是拿来印刷用的,所以每个字都需要刻最少十个,多的都要几十个,几千个常用字硬是把工作量翻了十几倍,再加上学生们都还不会写字,刻字的手法也生疏,所以进度十分缓慢,但这次不同。
罗冲给300个学生每人发了35个字,加起来就是一万多个字,且每个字都不一样,让他们用两节课的时间刻完,也就是两个多小时,由于他们此前都有了大量刻泥活字的经验,手法娴熟,再加上蜡锭这种材质也比较软,刻起来十分方便,而且这次刻的还是正着的字,让他们干起活来更加的顺手,有手快的学生竟是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任务,这让罗冲非常的高兴。
这就相当于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一套字模,进度神速。
第二天,罗冲就让大嘴把这些蜡锭收走,然后用白色的耐火高岭土调成粘稠且容易流动的浆糊,再把这些蜡锭都插进去,等晾干之后再加热把融化的蜡液倒出来,然后把凝固的蜡块重新切锭,换成另一个字号的大小,再次给罗冲他们送过去。
拿到新蜡锭的罗冲,这一天又组织300个学生刻了一万多字,只是这次和昨天刻的大小不一样而已。
拿到模具的大嘴也没闲着,当天就开始冶炼铅矿,浇铸出第一批铅锭,等第三天的模具彻底干燥之后,这家伙就按照罗冲的吩咐,把之前的青铜农具回炉融化,再按照青铜和铅一比一的比例熔炼合金,把合金的熔点直降到600度左右,再用这些铅青铜合金浇铸字模,当天就完成了,而罗冲这个时候也已经带着学生们刻完了三个型号的字模。
拿到这些字模之后,大嘴也每天能够浇铸出来一批铅青铜字模,效率大幅提升。
一个星期之后,罗冲就已经拿到了五个型号的金属字模,最小的一批边长五毫米,和现代书本上的字体差不多大,这个既可以印书,也能拿来和大号的字配合使用,大字印刷正文,小字印刷注解,配合起来就能印刷字典,这种工具书肯定是销量最大的,有多少都能卖出去。
五个型号,国家标准一号字,五毫米长宽,国标二号字,八毫米,三号字一厘米,四号字1.5厘米,五号字两厘米,小到字典的注释,大到印刷告示,有这五个型号,基本上就可以适应所有的需要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因为这些字模都是正着的字,是不能拿来印刷的,所以还要用这些字模来浇铸反字,这个就是真正的目的了。
先做出一个木盒子,然后把耐火土和成软泥,装在盒子里,需要浇铸什么字,拿出一个相对应的字模出来,然后字朝下往泥里一戳,这样一个反字体的模具就出来。
要是想把一个字浇铸十几个,就用同一个字模多戳几下,最后把这个戳满窟窿的模具用铅锡合金浇铸,一下子就出来了十几个一模一样的反字出来,这个才是最后用来印刷的金属活字。
这样罗冲和300个学生,就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直接完成了上千年的任务,有了这些青铜合金的字模,以后就再也不用刻字了,需要浇铸新印版的时候,只要把字模拿出来放在耐火泥里压几个坑就行。
等用完了再把字模洗干净,装在木箱子里,里面垫上毛布,再浇上桐油,最后封存,这金属的东西,只要用油一直养着,保存千年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此,罗冲的心愿也就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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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目录捡字法(求票票求订阅)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汉阳城的各个工坊依旧在忙碌着,纺纱车间的桑丘已经攒够了几千束蚕丝,现在正和小蝶一起尝试织造丝绸,此时虽是深秋,气温日益降低,但是这些纺织女工们仍然干的热火朝天。
大嘴的冶金工坊也没闲着,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已经用青铜合金的金属字模浇铸出了整整五套大小不同的铅锡活字,一颗颗闪着耀眼银光的活字仿若一枚枚印章,只要刷上油墨,随时都可以用来印刷书籍。
木桶的木材加工厂更加忙碌,人员也是最多,一部分在不停的制作教学楼所需要的桌椅,还有一批人专门生产木船,另外一批则在生产各种器具,比如木制机械,农具,水桶之类的零散玩意儿。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罗冲这几天让他们制作了一批新的东西,有几个很大的柜子,上面是用来放置活字的,另外就是排版用的木框,刷子,工作台,等等工具。
罗冲自己也没闲着,这些天除了继续教授学生上课之外,他自己还亲自调制了一些油墨的配方,墨还是松烟墨,油都是植物油,花生油,麻籽油,漆油,桐油,这四种全被罗冲试了个遍,最后就是用几种油混合配比,来调制出效果最好的油墨。
经试验分析,桐油这种类似天然清漆的油不怎么适合印刷,因为桐油油纸防水,所以油墨印刷的字体也就是防水的,但是和周围空白的地方相比很别扭,且有很大的桐油味道,虽然桐油的气味没有毒,但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所以没有采用。
再有就是花生油,效果还不错,但是墨迹干的比较慢;麻油和漆油也各有特点,经过一番对比之后,罗冲配出了一种混合油墨,用30%的麻籽油,加60%的漆草籽油,再加5%的桐油,混合之后再用松烟墨研磨均匀。
用这种混合油墨印出的字迹,因为含有麻籽油,所以不会晕染,印出来的字迹不容易在纸上扩散,所以字迹清晰;
又因为里面含有大量的漆草籽油,所以油墨的附着力很强,容易在纸张表面上墨,可以做到一次上墨,不用翻来覆去的来回刷几遍,只要把纸铺在印版上,用刷子过一遍就能轻松上墨,不至于来回返工,降低残次品的出现率。
最后就是因为加了少量的桐油,使得油墨可以快速干燥,油墨的挥发性好,干得快,而且因为加了桐油,还可以给油墨提高亮度,印出来的字体墨迹鲜明。
白天对着日光的时候可能还不明显,但是到了晚上,对着不怎么明亮的油灯看书的时候,这个特点就立即凸显了出来,上面印刷的字体虽然没有荧光字那么夸张,但是也可以明显的在周围的白纸上突显出来,这个特点在没有电灯照明的时代尤为重要。
最后就是由于添加了大量的松烟墨,印刷出来的字体不仅特别的黑,而且闻起来还有一股烤松木的味道,这个特点倒是让印出来的纸业非常的好闻。
油墨,纸张,金属活字,排版工具,印刷工具,捡字的货架,工作台,各种设备一应俱全,罗冲也忍不住想要印书了,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看不到成果怎么行。
最后选定的印刷工坊,放在了一栋没有人的教学楼顶楼,专门空出两间教室用来印刷。
货架贴着墙摆好,再把五个型号的金属字摆了上去,中间是几张很大的工作台,上面陈列了各种印刷工具,隔壁的另一间教室则是库房,存放白纸和油墨,还有印好的成书,并且这里也有几张桌子,用来给新书装订。
万事具备,只差开工,印刷工坊的人不多,只有五个人,白起为总管,不过刚开始开工的时候,就遇到了困难,那就是最繁琐的检字环节。
检字这玩意儿,说难不难,但是对白起这种没学过多少字的人,就不容易了,更遑论让他在汉字的海洋中挨个找到需要的字。
罗冲是经过现代教育的人,他是学过拼音和部首偏旁的,但是白起没学过,所以目前能够检字的只有罗冲一个人,这就是活字印刷术的巨坑了,因为检字这个活只能找认字的人才能干。
其实检字这玩意儿,就跟输入法差不多,罗冲先是用了最熟悉的拼音检字法,把所有的活字都按照拼音排列,然后在货架上贴上拼音小纸条,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页书稿,然后挨个字的去找,先找到对应的声母,再去找后面的韵母,找起来倒是很容易,但是找了两页书之后,罗冲就哭了,这特酿的只有自己一个人会拼音啊,这要是排一本书的版,自己得干到什么时候。
后来罗冲又试了五笔输入法,按照部首笔画去找,感觉这个更加麻烦,最主要的是,不管是拼音,还是偏旁部首,都只有自己会,没有罗冲,他们还是什么都干不了,可要是教他们拼音,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最后罗冲想出了一个笨办法,可以专门应付眼前这种情况,那就是给所有的活字编写一个目录。
一万多个活字,全都按照部首写在一个小册子上,这就相当于一本字典,只不过每个字后面写的不是这个字的注解,而是这个字在几号柜,第几层,第几格......
这样一来,罗冲只要对着这个目录找到这个字的位置,然后喊人去那个柜子拿就行了,这样一来检字的效率就大大增高。
罗冲和白起坐在工作台后面,手里拿着书稿开始翻目录,找到位置后再喊人,你去几号柜几层几格拿哪个字,检字员听到之后直接一步到位,拿到活字后校验一遍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就进行下一个,等凑够了一页书,再送到罗冲这里,罗冲再校验一遍。
两次校验没问题之后,就送到另一张桌子排版,按照书页的格式把金属活字排好,空白的地方用小木块塞紧固定,做完这个步骤之后,排版员再对着书稿校验第三次,没问题之后送去印刷台。
印刷台拿到版之后,还要校验第四遍,先是检查有没有错字,然后就是看排版的有没有把字放正,别最后哪一个字出现横着的,倒着的,等检查完第四遍之后,就可以上墨印刷了。
按照这个工作程序来干,效率果然就提高上来,这就比一个人自己检字快多了,而且基本不会出现错误,把印错的概率降到了最低点。
由于白起是负责人,罗冲就把他放在了检字这个最重要的环节上,让他跟着自己学习怎么翻目录,这个目录都是汉字写的,排序方法是按照偏旁部首,由于罗冲当初教他们写字的时候,就是按照偏旁教的,所以现在看这个目录全无障碍。
等白起跟罗冲一起捡了十几页书时候,罗冲就开始甩手不干了,而是坐在旁边看白起自己找字,他找完了再给罗冲检查,倒是没有出错。
就是用这个笨办法,但是却让印刷部的几个人开始能够独立工作,不再需要罗冲的帮助,这是一个好现象,终于算是解脱了,罗冲忍不住惬意的想到。
印刷坊印刷的第一本书,就是罗冲平时写的一些书稿,而这一本,名字就叫《诗词精选》,每一页上面就是一首罗冲抄来的诗,最后改一改,总结一下,凑到一起,就变成书了。
每页上面一首诗,用的是三号字,然后诗的下面则是对古诗的注解,用的是最小的一号字。
每个版都要印刷三千次,一页页的积累到一起,最后裁剪,整理顺序,装订,这样一本书就完工了。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技术,以及生产成本,最后选用的装订方式是线装书,只需要一根毛线即可,既便宜,速度又快,比拿胶粘快多了,虽然用胶粘的确实比较精美,可是又有什么用的,还是一句话,成本太高啊。
就这样,印刷部的工作越来越熟练,印刷的质量和速度也越来越好,基本上就不用罗冲操心了,只不过就在罗冲倒腾印书的时候,小蝶那边也传来了喜讯,丝绸试制成功了。
这倒真是一件好事情,最起码汉部落又多了一个惠民的项目,将来不仅可以为大汉带来大量的产出,同时也能促进对外贸易,最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给大汉的政权带来税收,成为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项目。
罗冲受邀前去参观丝绸的织造,看了一会儿,就愣住了,由于这是没有染色的原丝,制成的丝绸自然也是白色,怎么看怎么像电视剧里用来上吊的白绫,这特么,好刺激哦......
观察了一会儿,除了丝绸之外,罗冲也找到了机器上几处需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又把木桶叫来告诉他怎么改,最后就是修改和试用,一旦实验没问题就可以批量制造了。
不过这个并不是很着急,毕竟现在还在试验阶段呢,还是多想想怎么优化设备吧,批量没有个一两年都形不成规模。
接下来的日子里,汉部落在建设四方,而罗冲就老老实实的在汉阳城印他的书,浏阳郡的大树这些日子也没少给罗冲来书信,一是汇报又来了多少新增人口,二是这些新增人口开垦了多少亩土地,最后就是汇报浏阳郡那一百亩玉米,说是这玉米长的极好,先不说粮食到底在哪,光是那么大的叶子,那么长的杆,拿来喂牲口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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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了一会儿,除了丝绸之外,罗冲也找到了机器上几处需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又把木桶叫来告诉他怎么改,最后就是修改和试用,一旦实验没问题就可以批量制造了。
不过这个并不是很着急,毕竟现在还在试验阶段呢,还是多想想怎么优化设备吧,批量没有个一两年都形不成规模。
接下来的日子里,汉部落在建设四方,而罗冲就老老实实的在汉阳城印他的书,浏阳郡的大树这些日子也没少给罗冲来书信,一是汇报又来了多少新增人口,二是这些新增人口开垦了多少亩土地,最后就是汇报浏阳郡那一百亩玉米,说是这玉米长的极好,先不说粮食到底在哪,光是那么大的叶子,那么长的杆,拿来喂牲口再好不过了......
观察了一会儿,除了丝绸之外,罗冲也找到了机器上几处需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又把木桶叫来告诉他怎么改,最后就是修改和试用,一旦实验没问题就可以批量制造了。
不过这个并不是很着急,毕竟现在还在试验阶段呢,还是多想想怎么优化设备吧,批量没有个一两年都形不成规模。
接下来的日子里,汉部落在建设四方,而罗冲就老老实实的在汉阳城印他的书,浏阳郡的大树这些日子也没少给罗冲来书信,一是汇报又来了多少新增人口,二是这些新增人口开垦了多少亩土地,最后就是汇报浏阳郡那一百亩玉米,说是这玉米长的极好,先不说粮食到底在哪,光是那么大的叶子,那么长的杆,拿来喂牲口再好不过了......
观察了一会儿,除了丝绸之外,罗冲也找到了机器上几处需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又把木桶叫来告诉他怎么改,最后就是修改和试用,一旦实验没问题就可以批量制造了。
不过这个并不是很着急,毕竟现在还在试验阶段呢,还是多想想怎么优化设备吧,批量没有个一两年都形不成规模。
接下来的日子里,汉部落在建设四方,而罗冲就老老实实的在汉阳城印他的书,浏阳郡的大树这些日子也没少给罗冲来书信,一是汇报又来了多少新增人口,二是这些新增人口开垦了多少亩土地,最后就是汇报浏阳郡那一百亩玉米,说是这玉米长的极好,先不说粮食到底在哪,光是那么大的叶子,那么长的杆,拿来喂牲口再好不过了......
第459章 货币流水线(二合一大章求订阅)
买了车带不回去,这是个问题,可是商长老并不这么认为,主要的原因,他们压根就没想过要大批量的买车,不过是想弄一个样品带回去仿造而已。
整个车带不回去,还不能拆散了用马驮回去吗,不过这话他没有说,能当上长老的人都不是傻子,其实这归来的路上,他早就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比如即便弄到了一辆车,他们可能也仿造不出来,为啥,因为他们没有适合处理木头的工具。
这个理论确实没错,事实上整个历史的科技进步都在围绕着两个焦点,就像是人的两只眼睛般重要,一个是新的动力源,一个是更高级的材料,而鑫部落现在缺少的正是材料。
他们缺铁器,甚至连合适的青铜器都没有,毕竟铁器不足的情况下,坚硬的青铜也是可以用来制作一些工具的。
可是现在说这个没用,他是鑫部落管理贸易的商长老,研发工具跟他有个毛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只要能把车弄回去,就是大功一件,可惜就这唯一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反而为此付出了重大的代价,甚至还被威胁,以后不让到草原上做交易,这无疑是断了他们的财路。
“唉!”商长老叹了口气,想到回去还要跟统领和众多长老一起讨论对策,忍不住担忧了起来。
时光荏苒,转眼已经到了收玉米的时间,冬天马上就要到了。
大树前几天提前用书信问了罗冲怎么收玉米,这个毕竟不是水稻,不能一概论之。
清晨,早晨的天气有些冷,人们早早的就穿上了毛布衣服,说来倒是很有意思,原本他们以为玉米也要用镰刀割的,没想到首领却来信说,只要把上面留的两个玉米棒子掰下来就行,然后再把秸秆砍下来收拢。
于是乎,呼啦啦的人群进入了玉米地,按照分片的方法,排队进去掰玉米,这个活不算累,但是被玉米叶子和穗子搔的混身发痒,进过玉米地的应该都知道,这绝对是一种非常难受的体验,可是为了粮食,这点痒就不算什么了,又不是要命。
掰下来的玉米被收集了起来,然后把外面的皮扒下来,但是不能揪掉,就这样用玉米的皮挨个编在一起,把一堆玉米绑成一串,最后挂起来晾干,再或者就是直接扒干净,然后统一摊在席子上晾干,不过这个只能中午有太阳的时候才可以弄。
接下就是把玉米晾干之后脱粒了,不过现在还没什么机械,是能用手搓,倒是一件挺辛苦的活,但是对于闲着没事做的人,也不失为是一种游戏,农村的孩子那个不是搓着玉米长大的。
待玉米收完,时间就已经到十一月份了,这个月初月末交替的时候,也正是大陆和竹岛之间的海湾退潮的时候,期待已久的回家之时。
商长老一行十几人踏上了湿漉漉的礁石,这条路很不好走,足有十几公里长短,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石头,上面布满了海藻和甲壳类动物的排泄物,但是依然无法阻挡他们归乡的脚步,他们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行走,他们必须争分夺秒,好在他们已经休息了半个来月,不然只怕还没到地方,就要被涨起的潮水推入大海了。
原本用驮马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走完的路,他们足足走了一天,一直到新月爬上天穹,他们才最终踏上了家乡的故土。
商长老哭了,他本一把年纪,像是这种外出贸易的任务也轮不到他的头上,要不是为了功劳,何至于亲身前往,只是却没想到这一趟如此危险,险些老命不保,好在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他们到家了。
他们没有歇息,而是连夜打着火把行进,终于被一个驻扎在海滨的村落发现了他们,这才让他们放下心来,住在老乡家里,吃着竹筒熬煮的玉米粥,这才让他们有了重回人间的感觉,海对岸,太可怕了。
汉阳城,这里的山区已经飘起了白雪,在北边放牧的队伍已经和缚马关的建设队伍一起回来了,汝阳郡那里的土屋也冒起了炊烟,火炕一直燃烧着,让这些新加入汉部落的族人高兴了好几天,这里虽然没有汉阳城里的砖瓦房好看,可是土坯房加火炕的屋子也不差,再加上汉阳城送来的大量兽皮和布匹,足以保证每个人安全过冬,每个新族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这是他们过的最暖和的一个冬天。
汉阳城里,冶金工坊又开始炼铁了,今年加入的族人不少,再加上对外贸易的需要,汉部落需要不少的铁锅,还有各种农具和工具,整个部落的几万人,全都要仰仗这两座高炉。
旁边不远的教学楼中,罗冲翻着刚印出来的新书,第一批3000本《诗词精选》已经全部印刷完毕,300个学生人手一本,这让学生们很惊讶,也很高兴,他们之前跟着首领刻了几个月的字,现在终于见到了成果,原来这玩意儿真的能批量印书。
看着下面叽叽喳喳的学生们,罗冲不禁心里叹息,还有两个月他们就毕业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不过从今天起,除了继续学习汉字之外,这本新书也列为了必修教材之一,很快,教室里就响起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朗朗读书声。
雪下了一整天,但是却没有在汉阳城的屋顶留下痕迹,很快就全都化成了水,最后在屋檐上留下一根根晶莹剔透的冰凌,屋子里烧了火炕,室内温度高,房顶是不会留下积雪的。
就在这初冬时节,汉部落的一件大事也终于看见了一丝曙光,历经数月之久,罗冲的硬币蜡模终于刻出来了。
汉部落的货币和现代的货币体系差不多,分了元角文三种,然后又下辖了多种面值,比如文,其实和分是一样的,一共三种面值,一文,二文,五文,角同样是三种面值,一角贰角五角,只有元多了一个,一元,贰元,五元,十元。
这些货币从最小的一文钱,到最大面额的十元,同样按照十进制来算,这倒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无它,就是为了方便算账而已。
七种面值的货币,正反面就是十四个钢印,从设计,到绘图,再到精雕细琢,罗冲一个人花了数月的时间,现在终于完成了。
一文钱的正面图案是一束环形的稻穗,还有一朵云,象征着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空白的地方有1文的字样,旁边还有汉字的大写‘壹文’,反面则是‘大汉帝国天启元年铸造’的字样,正中间则是罗冲头戴平天冠,身穿冕服的头像,虽然现在还没有这东西,但是不妨碍罗冲可以自己画出来。
至于上面的人物肖像,相似度有个七七八八就可以了,而且看起来比罗冲的实际年龄还要更成熟一点,人物肖像就是这样,能印在钱币上的头像,实际上都比真人要好看一点,这是潜规则,历史上都这样,罗冲的肖像也不例外,看起来更成熟,更威严。
贰文钱的正面是一个头戴斗笠,弯着腰插秧的图案,空白处加上了面值,反面和一文钱一样,版本年号加头像;五文钱的正面图案就变成了一个人驾着牛在耕地的图案,空白处面值,反面肖像。
角一级的三种面值图案用的是动物,一角正面是马匹,贰角是赛加羚羊,五角则是一只展翅的巨鹰,反面依旧是年号加头像。
元一级的面值图案用的都是轻工业,一元正面是一个女人在织布的图案,二元正面是一个壮汉在打铁,五元的正面是一艘三桅帆船,十元的正面则是一座宫殿,不过这上面的三桅帆船和宫殿都没有实际参照物,都是罗冲自己想象出来的,反面的图案还是年号和罗冲的肖像。
现在十四个蜡模都已经刻好,然后就是用耐火的高岭土和蚁穴土加水调成浆糊,再把这些蜡模放在里面,等干燥之后再把蜡块融化倒出来,这样钢印的模具就做好了。
不过想要浇铸出合格的钢印,就只能直接用上好的钢水直接灌注到模具里,再用之前的灌钢法生产钢铁就不行了,所以这一次,罗冲第一次尝试了转炉顶吹技术。
这个技术说难不难,说简单也简单,只不过对于汉部落现在的科技水平而言,做是可以做的,但是无法大规模应用而已,而且质量上肯定不及现代的顶吹技术。
转炉顶吹,实际上就是把融化的铁水接出来,放到一个大缸里,然后从上面往铁水里插一根管子,再用管子往里面通入大量的纯氧,纯氧和铁水里的碳原子反应,变成大量的二氧化碳然后从铁水里冒出来,形成很多翻滚的气泡。
顶吹技术就是利用这个氧气加碳变成二氧化碳最后排出的方法,达到降低铁水碳含量的目的,使铁水直接变成钢水。
当然了,罗冲没有纯氧,不过直接吹空气也没什么不可以,反正最后成品的质量肯定不如现代的钢铁是肯定的了。
顶吹用的管子是一根之前生产的钢铁敲成的钢管,后面连接了陶瓷管道,接口处用的是泥封,后面连接了一台大型的人力鼓风机,这个设备由于用的都是硬材料制作的管道,所以根本无法移动,所以就只能让另一方主动一点了。
这天,罗冲亲自在冶金工坊指挥,先是炼铁,然后把融化的铁水从高炉下面放出来,最后盛到一个半人高的坩埚内,接着用小推车把铁水移动到顶吹机的下面,然后把小车直接推到一个升降架上固定,最后利用周围的几个杠杆把升降架抬起来,使上面固定的喷嘴可以深入到坩埚底部,这是为了让它们充分的与空气发生反应。
一切就位之后,位于管道另一头的人力鼓风机开始做工,把大量的空气鼓入坩埚里的铁水中,由于炽热的铁水接触了空气中的氧气,因此开始发生剧烈的放热反应,不仅铁水表面释放的气泡像是沸腾一样,铁水的温度也在逐渐升高。
这个顶吹的过程,虽然没有烧火加热,可是这个反应本身就能提高很大的热量,使铁水一直处于流动的液体状态,防止降温凝固。
所有人都在退避三舍,远远的驻足观望,顶吹机跟前太热了,而且大量翻涌的气泡使铁水好像在沸腾了一样,无数的火花在向四周溅射,好在这里早就收拾过,倒是没有什么易燃物品。
这个反应的时间并不长,过了大概几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罗冲就开始喊停了,然后就是把升降架放下来,观察铁水的颜色是否和以前炒钢的颜色相近,觉得可以了之后,就可以拿来浇铸模具了,因为这些铁水此时已经蜕变成了钢水。
这一大缸的钢水浇铸了14个货币钢印,剩余的钢水也没浪费,被浇铸成了其他用来冲压货币的生产线零件,比如两个很大的,用来给硬币磨边的精钢转轮,金属碾板机上的精钢滚筒,还有用来冲压硬币的冲头,以及下面的模型。
这些重要的纯钢零件浇铸完成后,等彻底冷却,还要再次加温进行回火和局部淬火,提高部分零件的硬度,尤其是那十四个钢印,硬度自然要高一些。
淬火完成后再用硫酸和氯化钠反应制出的稀盐酸清洗零件,然后就是打磨抛光,最后上油养护,这一批的货币钢印就算完成了。
虽然制作过程繁复无比,但这也是货币防伪的一个保证,汉部落制作这几个钢印尚且千难万难,别的部落就更别提了,甚至汉部落的自己人都不一定懂这些技术,可是不会制作钢印,想要仿造汉部落的货币更是无稽之谈,所以对于防伪这方面,罗冲一点都不担心。
有了这些零件之后,接下来就是制作流水线设备了,金属碾板机,这个主要是把铜锭或者银锭,这样的原材料,加热之后放入碾板机,就像压面条一样,一遍一遍的压成扁片,直到压成硬币需要的厚度。
压好了金属板之后,接下来就是用冲压机冲出来大量的钱胚,冲压机用风力自动锻锤改装,上面的铁锤换成了一个和硬币同尺寸的冲头,下面的铁砧则是换上了带有和硬币同等大小的钢砧,这样只要把银板放上去,冲压机上下一砸,就能冲下来不少和硬币同等大小的圆形钱币毛胚。
然后再把这些冲下来的毛胚放入脚踏动力的圆盘磨边机,把硬币毛胚放进去,通过两个钢盘相互挤压的方式打磨硬币边缘,这样不仅成品边缘光滑,甚至硬币的侧面还被压出了细小的纹路,摸起来还比较涩手。
最后一步就是冲压图案了,把磨边完成的钱胚放在一个冲压机上,这台特殊的机器下面的机床上放着的是硬币反面的钢印,上面则是正面的钢印,然后周围有几个固定的轨道,使上下的钢印能够对齐,最后就是用这个冲床把钱胚猛地砸一下,这样钱胚的正反两面就被压出图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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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章 县衙架构(二合一大章)
铸币厂不需要负责冶金的问题,他们只需要用金属锭当作原料,然后有几台金属碾板机,钱胚冲压机,硬币磨边机,花纹锻压机,就足以完成硬币的生产了。
在这样的流水线作业下,硬币的生产是极快的,远远不是古代方孔钱的生产能力可比,以汉部落现有的情况,只需要少量的人就能生产出足够的货币,而且货币也不用一下造出很多,一是这东西不可能一股脑的投放市场,那样只会让货币贬值,一点好处都没有。
鉴于目前三个郡的实际情况,罗冲还是决定先把铸币厂设在汉阳城里,因为这里的一切设备都是现成的,只有这里才有冶炼金属的高炉。
第一批试制的是三种文级的面值,壹文、贰文、伍文,全部用95%的黄铜加5%的铅合金制成,直径2.5厘米,和现代的一元硬币尺寸一样,但是厚度又稍微薄一些,一文钱的只有1毫米,贰文钱1.5毫米,五文钱两毫米,和现代的一角钱硬币相差不多。
冶炼出来的黄铜和铅锭按照比例混合后,最后浇铸出来青铜合金板依旧是黄橙橙的,看着就如同金子一般,又因为加入了5%铅金属的缘故,使合金的液态流动性更佳,这样的钱胚也更容易锻压出细致的花纹。
而且这个合金比例,在保证了铜币的优等质量外,还杜绝了别人拿货币毁掉铸造武器的可能,因为这个比例的铅青铜除了铸币性能优良之外,根本无法拿来当武器,因为,它太软了。
从大嘴手下抽调的十个人开始学习铸币的工艺,原来的冶金厂因为钢铁生产完毕后暂时的闲置了下来,这个时候就正好用来生产货币。
大嘴亲自带人熔炼合金,然后浇铸成一条条的铜锭,稍微加热又塞进碾板机反复碾压,每次碾压之后都用新制作的游标卡尺测量一下铜板的厚度,最后达到合格的厚度之后开始冲压钱胚。
长条形的薄铜板被手动塞入冲压机中,然后就听见风车带动的自动冲压机发出吭哧吭哧的上下交错声,紧接着机器下面就不停的掉落出一个又有一个的圆形铜板,砸在下面的藤筐里叮咚作响,这可都是钱啊......
等到藤筐里的铜板接满之后,这些铜板又被人用小车拖走,之后人工放在磨边机的进料口,一枚枚的铜板排队被塞进去,另一个操作磨边机的人也在不停的踩着脚踏板,他要让磨边机始种保持在转动的状态。
这些铜板被塞进磨边机,然后在轨道内挤压滚动,围绕精钢磨盘转动大半圈后,从出口处再次掉下来,此时的铜板边缘就已经被磨去了毛刺,变成了光滑的硬币钱胚。
接下来就是最后一步的花纹锻压了,由于目前还是半机械化,所以有些步骤还是靠手动完成的,比如锻压花纹。
锻压机的上下两面是一正一反的两个花纹钢印,下面那个就相当于自动锻锤的铁砧,是固定在基座上不会动的,然后下面的钢印上还有个可以手工抬起的套筒,套筒的两面一边高一边低。
操作时把钱胚放在比较高的滑道上,钱胚就会自动划入套筒,然后手动把套筒压下来,使其正好套在下面的钢印上,之后踩一下脚下的踏板,上面的钢印就会落入套筒内狠狠的砸下来,瞬间完成硬币的两面锻压,在铜板的表面压出浮雕式的字体和图案。
整个锻压的过程都是在笔直的套筒内进行,这是为了防止上下两个钢印发生错位,这个垂直的套筒,其实就相当于给上下两个钢印提供一个共同的轨道,为的就是限制它们运动的方向。
锻压完成后就松开脚下的踏板,然后由重力杠杆再次把上面的钢印抬高,之后工人再手动抬起套筒,使其向前方倾斜,这个时候已经完成锻压的成品硬币就会从套筒比较低的一面缺口处滑出,然后沿着木制的轨道滚落到一个藤筐中,至此整个硬币就算彻底完工了。
整个锻压过程,工人的手指都不会接触钢印,也不会接触套筒,再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有了安全保障,避免工人的手指被钢印一下砸成肉酱。
这个流水线的效率很快,随着工人的熟练度不断提高,最高生产速度能在一分钟十枚硬币左右,基本上六秒钟一个,一小时就能生产六百枚,虽然和前世铸币厂的一小时几万枚没法比,但是在这个时代,能铸造出如此精致的硬币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按照目前的需要,只要不停的生产,还是能够满足供应的。
三个面值,三台锻压机,不停的产出金灿灿的铜板,叮当叮当的落入藤筐中,用手捧起一把再抛下去,瞬间就发出哗啦啦的悦耳声响,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从机械零件的铸造,到设备的组装,再到工人熟练的生产,冬季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汉阳城已经生产了大量的铜币,只不过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发放出去,因为钱是不能乱发的,钱币的发放量必须和生产量等值,不然发放的太多只会造成通货膨胀,然后钱越来越不值钱。
好在冬季第二个月月底的时候,罗冲亲自教导的四个班的学生也迎来了毕业的时间,这些人虽然学习水平很一般,只会写几千个字和简单的四则混合运算,但是以目前来说算是够用了,当下的情况下,想要正式的推行私有制,还要先完成一个最基础的任务才行,那就是人口普查,统计汉部落一共有多少人口,这样才能做好资产的公平分配。
而想要完成这个任务,那就首先要有合适的官员,第一批的300来名毕业生,自然是不可能全部成为官员的,所以还要通过考试选拔,对于这个,罗冲还是比较有心得的,要知道作为一个通过应试教学培养出来的现代人,罗冲对考试有多么的亲切。
很快,一场关于官员选拔的考试就开始了,为了省去印试卷的麻烦,罗冲直接把题写在了黑板上,然后让所有人用白纸答题,最后写上名字交上来。
考试的内容也很简单,除了生字,组词,造句,再有就是诗词填空,最后就是写一篇文章,也就是写作文。
作文的题目则是,甲部落和乙部落在同一片森林狩猎,双方各扔出一根投矛,全都扎在了同一头鹿的身上,那么最后这头鹿到底应该算哪个部落的。(请用短文的形式回答这个问题,并清楚的阐述自己的观点。)
这个其实应该不算作文,而应该算是一道问答题,但是这道题考的关键点则不一样,因为这道题根本没有什么正确答案,你说这头鹿是甲部落的可以,说是乙部落的也没问题,甚至你回答让它们两个部落平分这头鹿也可以,只要能清楚的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即可。
因为这道题本来考的就是读写能力,首先你想要答题,你就要能看懂题的意思,连题都看不懂,就说明你的阅读理解能力不达标,这要是首领给你出了一个书面任务,你连让你干啥都不知道,那还干个屁啊。
读懂题目之后,还要回答这个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这个没有固定答案,但是回答的时候就看你是不是逻辑正确,有没有条理,比如你说判给甲部落,那么下面就要有理由,最好列出个一二三来,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么判。
很多的学生都蒙在了这道题上,前面的那些题,基本上都是死记硬背就能答对的题,偏偏最后这道问答题,让很多人都懵逼了,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判给谁比较好,所以很多人都想不明白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什么,然而这道题压根就没有正确的答案。
语文考了一上午的时间,收了试卷之后便是吃饭和午休,下午则是继续数学考试,数学考试相对就简单了,毕竟这个可没有什么自己发挥的余地,正确答案就那么一个,你就是回答出花来,也没什么卵用,因为数学是严谨的。
考试很快就结束了,罗冲一个人独自判卷判了两天,最后终于选出了几十人,这些人不是汉字写的好,就是思维逻辑清晰,也有的人算术比较好,正好用来充作户房的司吏,专门负责统计人口和各种物资的数量,眼下正是人口普查和资产评估之际,这样的人正好用上。
剩下那些人也不是全无用处,可以让他们来当教师,专门留在学校里教孩子读书识字。
几个月的时间,汉阳城最后的一座建筑‘政府办公楼’也竣工了。
有了正式的办公场所,也有了一批可用之才,汉部落的第一个临时政府也终于到了组建的时候。
本期学员毕业考试的第一名,是一个来自薛氏族的小队长,此人名叫薛铅,加入汉部落之后参加过建筑队,懂的建房的全部流程,之后又跟随大力去盐湖挖过矿,后来又调到浏阳郡参加住房建设,当过小组组长,再后来赶上罗冲让各氏族族长选拔学生,薛氏族的族长就把这个家伙送来了。
薛铅的成绩可以说是最出色的,语文只错了几个字,后面的问答题也解答的很好,这个家伙不仅写出了答案,甚至还列出了两种情况,要么甲乙两个部落平分猎物,要么猎物归其中一方,得到猎物的部落要给放弃猎物的部落一些适当的补偿。
你看,这写的多好,有理有据,而且公平公正,总比某个熊部落的人出主意,双方一边出个人,俩人直接干一架,谁赢归谁好多了。
虽然这个答案也没毛病,但是这种思想有问题啊,反正罗冲是不敢放手让这样的家伙来管理地方的,好吗,要是这样的人当了官,领民出现点矛盾,估计他巴不得让人家打一场,然后他自己好看热闹......
罗冲翻着成绩单,在上面来回勾勾画画,挑选着首届汉阳县的政府领导班子。
汉阳县政治主官‘薛铅’,县令职位,职责就是总领一县的人口,生产,农业,税收,水利,畜牧,教育,等等等等。
宗杰,县承,副主官,也就是副县令的意思。
此两人是在编的正式官员,属于领皇粮,吃俸禄,有品级的正式公务员。
然后就是主簿和师爷,一个算账的,一个算是出谋划策的,师爷要是放在现代,应该就是县长的秘书加顾问吧,这两人为县令自己招募,县令自己掏钱养,一般县令调任的时候,大多也会带着师爷或主簿,因为这俩人里肯定有一个县令的幕僚。
两个领导确定了,然后就是下面具体办事的各个司房。
主管户籍,土地,收税事务的户房司吏,主管治安事务的刑房司吏,当然刑房也可以叫作巡捕房,不管叫什么,他们的职责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主管农耕和畜牧的农房司吏,主管水利、修路、架桥的工房司吏,还有主管一县教育、文化活动、祭祀活动的‘教谕’,最后一个则是统计司,负责统计县里的各种数据。
至于衙役,由县里雇佣,连合同工都不算的那种,就是专门跑腿的帮闲,哪个房需要干活儿都可以领出去的那种。
至此,整个县政府的管理架构也就完成,县令、县承、师爷、主簿、下设六房,领头的为司吏,司吏下面还有数量不等书吏,算是办事员,也是书记官,秘书之类的,就是帮忙跑腿,做记录的。
这一个县衙,明面上的官吏加在一起是八个人,县令和县承是正式的公务员,师爷和主簿则是县令私人养的幕僚,六房司吏是合同工,而且是有机会转正的那种,剩余的书吏和衙役,全都是雇佣的临时工,工资不够吃饭的底层员工,唯一的福利,就是县衙管一顿工作餐......
第461章 冬天能抓鱼吗?(求票票求订阅)
这第一批的官员,自然不可能指望有多聪明,这些人顶多也就是能做些简单的算术和汉字读写而已,可即使这样,也算是汉部落最高端的一批人才了。
让他们来地方上行使政令,肯定也做不好,只能由罗冲来慢慢调教,不会做没关系,首领告诉你该干什么,你只要尽力去完成就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万事开头难嘛。
好在现在汉部落的总人口也不是很多,至今没有超出四万人,这点人口连明朝的一个县都不到,罗冲目前还管的过来,等将来人口激增的时候,相信他的手下也已经锻炼出一批可用之才了。
第一批的县衙搭好班子,然后罗冲又把剩下的几十人分成了若干个实习组,这些实习小组暂时没有分配行政地区,先跟着汉阳县衙学习工作模式,由罗冲调教一段时间后,等明年再下放到各地执政。
冬季里万籁俱寂,族人们也都待在家里猫冬,不过大家茶余饭后偶尔也会趁着晴天出来溜达溜达,现在是个好时候,由于大雪封山,没什么工作可以干,大部人都闲置在家,所以也正好是做人口普查的好时候。
因此,罗冲给汉阳县衙的第一个命令,就是组织人手普查具体人口,要求是所有人口都要登记造册,按照家庭为单位,一户一户的查,要有名字,几个配偶,多少子女,上面有没有老人,再有就是年龄,有多少残疾,有多少小孩和青少年,还有这些人的族系,都要登记造册。
不仅如此,汉部落还要下发户口本,这个户口本也没什么高科技的地方,其实就是竹简,纸的东西太不好保存了,所以罗冲决定用竹简。
每个人登记造册,然后把个人的户籍信息都写在竹片上,一个人就一个竹片,一户有几口人就要有几个竹片,最后用麻绳编织在一起,生老病死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删减,不过这是内部流通的第一代,将来肯定是要更新换代的,目前也只好将就了。
正所谓用人不疑,既然交代了任务,自然要让他们放开手去干,所以在布置完任务后,罗冲当即就带着准备了三个月的神器去浏阳郡了,那里今年来的人有点多,日子不太好过,所以罗冲决定亲自去看看他们。
此行随从的人不多,只有十个,除了罗冲和肉肉灰山之外,还有一辆运载工具的马车,以及大力和羽毛等人,这俩人一个整年待在铁矿,一个整年待在八宝山,直到了冬天才回到汉阳城,本是罗冲身边最亲近信任的人,毕竟这俩人都是汉部落的原班人马,可是现在却聚少离多,现在有了机会,自然要让他们多跟在身边一段时间。
一行人骑着坐骑,很快就来到浏阳郡的地界,远处一片白茫茫的平原尽头,赫然矗立着三座土城,三座土城一字排开,与不远处的大河交相呼应。
提前收到来信的大树已经率领一众族长们在城门恭候。
“首领,您可总算来了。”大树和众族长们看到骑象而来的罗冲,各个喜不自胜,脸上荡漾着真挚的笑容,眼睛里却泛着绿光,不停的往罗冲身后的马车上偷瞟。
“哼哼,你们是盼望着我来?还是想让我给你们带吃的来啊?一天两碗稀饭的日子不好过吧,告诉你们,吃的没有,想要肉吃,自己动手。”罗冲开门见山的戳穿道。
“嘿嘿,首领说的哪里话,我也不知道会有那么多人赶着秋末才来投靠啊,要是今年早些时候来,没准还能多种出一些粮食,也不至于让大家现在省着吃了。”
大树不由苦笑道,这件事他也很无奈啊,一下子多出那么多人,可是粮食只有那么多,他能怎么办,总不能把人拒之门外吧,现在这个时代人口就是实力啊,但凡有能力养活,谁会往外推。
罗冲也知道不能怪大树,再说招人的命令也是罗冲下的,真要说怪谁,只能说那些投机取巧的家伙太坏了,他们来的不是时候。
“首领,其实一天两碗稀饭也不错,最起码那些新加入的族人就很知足啊,他们之前在自己部落的时候,冬天两天吃一顿也是经常有的,现在吃的虽然是稀饭,可再怎么说也是两顿啊。
唯一有些情绪的,都是已经加入部落一年的老人,他们本来是每天有干米饭吃的,现在却来了一群没有做出任何贡献的家伙来跟他们分食物,自己好不容易种出来的粮食,却还要因为他们天天喝稀饭,心里自然是有点不平衡的。”柴氏族的族长也在旁边说道。
罗冲骑在灰山的背上,眼睛一眯,面无表情的问道:“打起来了吗?”
“这倒是没有,本来族人们是坚决不让新人入城和他们分粮食的,可当初首领下过命令,让所有新来的人每户开垦十亩荒地,看着他们都干了活儿,老人们这才将他们放进城,只不过现在依旧瞧不上这些新人就是了,但是也没有爆发冲突,新加入的那些人还是很老实的,因为他们知道不老实就没有饭吃。”大树立刻汇报道。
“嗯,这还好,看不上也没关系,明年直接把新人调走一些,让他们去其他地方干活去,汝阳郡那地方还缺不少人口呢。”
众人说着话,就开始往最开始建设的尚田乡土城里走,这里建设的最早,环境还是不错的。
尚田乡是三座土城里最靠南边的一座,城里全是砖房,街道也是纵横交错,人口约在七千左右,再往北的临泽乡就不同了,一半的砖房,一半的土屋,住在土屋里的,自然就是罗冲担心闹事的那些新人了。
再到了新建的丰邑乡,这里简直就像是沙丁鱼罐头一般,放眼望去全是低矮的土坯房,房子虽然不大,但是每间房子都塞了一大家子人,只这一个小城里,就足足塞了上万的人口。
罗冲的到来在新城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都从自己家的土房子里钻出来看首领,实在是太稀罕了,他们来了那么长时间,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首领呢,而且还是活的,因此每个人都激动了。
不过罗冲显然没有时间在这里被人当猴看,又不能跟他们收门票,白白让他们看了去,实在是太亏了。
因此在巡查了各乡之后,罗冲就离开了,毕竟这一次过来可不是光为了巡视的,主要还是为浏阳郡上下几万人谋取福利,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一些。
“怎么样,河水全都冻上了吗?”罗冲坐在当初住过的房子里,捧着一碗热茶说道。
“冻是冻上了,只是这冰封河面,真的有办法从里面捕到鱼吗?”大树甚是怀疑的问道。
第462章 冬捕(五千字大章,求票票)
大树想不明白,就现在的这天气,四个月的冬季已经过了两个月,现在正是最冷的时候,浏阳郡附近的河段早已冰封,就算没有三尺也有一尺多厚了,河里还会有鱼吗?它们不会被冻死吗?怎么都觉得冬天大渔有点不靠谱。
“当然能捕鱼了,而且这个时候捕鱼还很容易呢,召集人手,我们今天就开始吧,工具我都带来了。”罗冲当即决定道。
“是,首领,我这就去安排。”大树连忙行礼应是,然后转身出去叫人了。
没过多久,人们便出现在了河边,来的人很多,基本上有足够衣物和靴子的人都来了,乌泱泱的足有上千人,甚至还有很多的车马,还有不少人挑着扁担和藤筐,据说是首领让大家准备装鱼用的,大家都感到不可思议,不过既然是无所不能的首领提出的,他们也不敢反驳。
百来米宽的河面上,星罗棋布的站了数百人,冰层很厚,上面还覆盖着积雪,人们纷纷看向脚下,却根本什么都看不到,只有数不尽的坚冰,哪里有什么鱼。
罗冲也没有着急开动,而是沿着河面眺望,在观察哪里的鱼比较多,像这种下网捞鱼的事情,要是在春夏秋三季,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个地方打窝,多弄一些鱼爱吃的饵料,等把鱼吸引过来,直接一网打尽即可。
但是在冬季这个方法却行不通,因为在冰层之下,鱼不是到处瞎逛的,冬天水凉,就算是鱼也知道该挑地方过冬,而这种地方,最合适的就是洄水湾。
罗冲沿着河面行走,沿途找到几个疑似的洄水湾,但也不能确定,不过没关系,一网下去,就算再不济也肯定会有点收获的。
“首领,你能隔着冰面看到鱼吗?”跟在旁边的大力不由好奇的问道。
“呵呵,不能,但是能看出大概在什么位置,只要知道这个位置就好办了,我们的网大,这是入冬之前,我专门命人用最结实的麻绳编织的拖网,肯定会有不少收获的,来来来,让人把钢钎拿来吧,我们要开始打洞了。”
说完这话,罗冲就带人选定了一处地方,然后计算了拖网的大小,用绳尺量出打孔的位置,之后就开始让人拿开矿用的十字镐,‘t’字形的钢钎,在河面上排队打孔。
入冬两个月了,这里的冰层很厚,就连河面的最中心处也有一尺多厚,靠近河边的地方说有三尺也不夸张,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冰面会大幅度开裂,出现可怕的落水事故。
其实这些冰眼的尺寸并不大,只有三十公分左右,正常人根本掉不进去,只有最后用来出鱼的地方,才有一个直径一米多的大洞,而且还是靠近河边的位置。
族人们很快就嘿咻嘿咻的打起洞来,手中的冰镐和钢钎不停的挥舞着,冰面上也是冰渣四溅,很快就出现一个又一个的冰洞,有人忍不住探着头向下面张望,却是什么都看不见,心里也忍不住的怀疑,首领选了半天才挑了这么个地方,可是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鱼的地方啊。
罗冲倒是没管这些,他只负责指挥就行,这冬捕的方法靠的就是群力,一个人再厉害也没用,因此他就让人弄来不少的柴火,在岸边点起篝火,搬来大锅烧上热水,一会儿留着给那些干活儿的族人取暖之用。
等一排排的冰洞打好之后,罗冲这才领着人下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拖网被展开,上面延伸出很多粗壮的绳子,甚至还有人拿来不少的长竹竿,不知道有何用处。
一队队的青壮站好位置,然后罗冲指导着他们,用竹竿把绳索送入水中,竹竿的长短正好延伸到下一个冰洞,下一个洞的人再用同样的方法继续向一边延伸,族人们就用这种接力棒的方式,把绳索在冰面之下逐渐延伸,直到从每一行的最后一个冰洞伸出来,重新被族人们握在手里。
其实这个过程就像是在缝被子一样,竹竿就是那根针,托网上的麻绳就是线,而河面上的冰层,就是那个被子,竹竿带着麻绳一针一针的在冰面下行走,最后逐步贯穿整个河面,不过这才刚刚是个开始而已。
把几条绳索在冰面下展开之后,罗冲开始让更多的人下场拉绳索,大家喊着号子,嘿咻嘿咻的仿佛是岸上拖船的纤夫,只是他们现在拖的不是船,而是一张占地数百平米的大网。
“大家快看,那个网动了,网被拉到冰下面去了。”
“是啊是啊,原来这个绳子拴在网上,是为了从这些洞里把网拉下去,不过就算把网塞到冰下面,只怕也张不开吧,这网要是张不开,还怎么让鱼钻进去。”
“这个,这个,既然首领让这么干的,那首领肯定会有办法......吧。”
很显然,最后这个族人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太相信,一群人在冰面上凿几个洞,然后穿上绳子,再把网塞进去,这样就能大到鱼?!
很快,一张超级大的拖网就被拉入了水下,不过现在这张拖网还是一个长蛇状,沿着一条线展开,可以说横向展开了,但是却没有纵深,不过罗冲不急,他很快发出了新的命令。
刚才完成穿针引线那个步骤时,其实每个方向的绳索都是双股的,不过这个双股却也不同,有的人手中确实是两根不同的绳子,还有的人手中的两股绳子,其实是一根绳子对折形成的,其实还是一根绳子,而现在罗冲的新命令,就是拿着两根绳子的那些人,松开手中做有记号的一根绳,然后另外一波拿着对折绳头的,则开始把绳子收回来,其实他们拿的才是同一根绳索。
这几根绳索很快沿着冰面之下游走,然后从另一端被人拉上岸,但是拉绳子的命令并没有停止,所以大家还要继续的使劲拖拽,然后众人就感觉到,手中的绳索越来越重,似乎是拖着什么沉重的东西一样。
其实这感觉倒也没错,他们就是在拖东西,只不过这个东西是一张大网而已。
如果说刚才的穿针引线是把网拽到冰面之下,那么现在这个过程,就是把一条长蛇状的拖网沿着纵向展开,用拉拽绳索的方式,使人们可以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在冰面之下张开一张大网。
没过多久,绳索就被拉到了尽头,这也代表着拖网已经被全数张开,按理说,现在应该是有不少鱼已经落入网中的,要不然刚才展开拖网的时候也不会那么费劲。
罗冲没有发出新的命令,族人们也都在等待,不少人都在看着罗冲,不知道首领在等什么,难道还等着鱼自己上来不成。
果然,没过多久,许多人都感觉冰面之下有了动静,似乎有很多的鱼在冰面下游荡,其实那就是下面的拖网张开,兜住了不少的鱼进了网里,它们向下挣脱,结果游不出去,自然就开始向上寻找突破口了。
“快看,快看,有鱼,好多的鱼啊!”
随着一声惊呼,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无数人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啊。
“真的有鱼,而且很多。”
无数的大鱼小鱼争先恐后寻求突破口,还别说,真的让它们找到了一些,可让它们没想到的是,它们奋力的向着口子处游去,结果竟一下子顺着洞口跃出水面,然后......再想回去就回不去了,大大小小的鱼从一排排的冰洞中跳出来,然后落在冰面之上的积雪上来回的蹦,那场面比趵突泉还壮观,毕竟趵突泉才三个泉眼,可这里,冰洞很多,而且几乎每一个洞口都有很多的鱼跃出冰洞,简直像是一排排的鱼泉一般。
所有人看着这一幕都激动了,这可都是肉啊,对于这些每天只有两碗稀饭的族人们来说,一条鱼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上一顿,而现在,这里的鱼似是着了魔一般争相恐后的钻出冰洞,这是白捡的肉食啊。
站在岸上围观的众人摩拳擦掌,挑着自己拿来的筐子跃跃欲试,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声首领的大吼。
“都别动,岸上的人不要下来,现在开始收网,等把鱼拖上岸再说。”
罗冲看着叽叽喳喳的人群,额头渗出一层冷汗,被寒风一吹,顿时就觉得脑袋要炸了一般。
这岸上可是站着成千上万人啊,大多数的族人可都来了,毕竟冬天所有人都窝在家里,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不是造娃就是造饭,就算不是来干活儿的,也有很多人来看热闹,这是人的天性,天生就爱扎堆,毕竟人类本来就是社会型动物。
可是眼下这个情况,要是几千人分布在整条河面还行,这要是上千人在冰面上聚集起来,就算冰层再后也非要压裂了不可,更何况冰面本来就被打出了不少的孔。
听到首领的吼声,人们纷纷按奈住激动的心情,然后按照首领的指示开始做事。
四方形的拖网现在只有四个角的绳索在冰面上,然后罗冲让人开始拉动双股的绳索,最后把其他三个方向的绳子都汇聚到一个靠河边的大洞这里来,四根绳子全都从一个边长两米的大洞里伸出,然后被众人死死的抓在手中,哪怕那泡了冰水的绳子寒气刺骨,可是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松手,因为刚才首领告诉他们,这绳索的另一头就是数不清的鱼。
鱼是什么,那就是肉啊,谁会舍得松手呢。
“来人,来人,拖网上岸啦,快拉绳子,不要让鱼跑了。”
随着罗冲的喊声,拿着挑着筐赶着车的族人再也站不住了,丢下自己的东西就加入了收网的大军,数不清的人在后面拉着绳索,看起来就像是一场大型拔河一样,只不过这次的拔河,一边是人群,一边是鱼群。
“兄弟们加把劲啊!”
“都快使劲啊,要出来啦,大家快啊!”
随着人们的奋力拖拽,绳子也被一尺一尺的拖出水面,河面之上原本不停喷涌的鱼泉也因为收网的动作发生了变化,从最远处的冰洞里,一个个的洞口不再冒出鱼来,这就说明拖网已经从那个位置拉了过来,然后后面洞口的鱼泉却陡然升高,因为后面聚集的鱼越来越多了。
直到最后,绳子终于到了尽头,巨大的拖网裹挟着数不清的游鱼,从那个靠近岸边的两米见方的冰洞露出水面。
数不清的大鱼小鱼在网中不停的蹦来跳去,妄图挣脱这束缚它们生命的天罗地网,在洞口处激起无数的水花和冰渣,只一会儿的功夫,洞口边缘的冰层就鼓了起来,那是无数冰水和冰渣堆积在洞口处,被寒风重新冻住形成的。
看到无数的鱼被拖网带出水面,原本力气耗尽的人们不知道又从哪里借来了神力,拖网拉出水面的速度竟是快了起来。
一些插不上手的人们开始替换那些力竭的汉子,可是网中的鱼群却没有同伴可以替换,一些被拖出冰面的鱼由于失去了氧气供应,再加上不停挣扎导致力竭,最后再被寒风一吹,很多鱼刚被带出冰面不久就冻成了冰棍,硬邦邦的躺在积雪中一动不动。
装满了鱼的拖网一寸一寸的拉出水面,带出来的鱼足有数千条之多,小的只有巴掌大,还不到一斤,大的足有人腿粗,一条就有十几斤,连带来的藤筐都装不下。
所有的族人们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那笑容里满是丰收的喜悦,这一网下去,出来的渔获实在是太多了。
数千人合力之下,拖网很快就被拉出水面,无数的冻鱼堆积在岸边的积雪上,数千条的各式各样的鱼,平均每个都有几斤重,这一网下去,捞上来的就有数万斤之多,而且这还是肉,和几万斤粮食是不一样的。
人们开始大声吆喝着捡起冻鱼装车,或是用扁担挑起藤筐往城里运,更有甚者,一个扁担上只挑着两条鱼,那人本来个子就不是很高,可是两条大鱼挂在扁担上,鱼尾竟还能拖着地,这两条鱼的长度都堪比一个半大孩子的身高了。
不止如此,这一网下去,水产物种之丰富也让人乍舌,光是鱼的种类就有几十种,甚至还捞出不少的王八。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这条大河的上游就是湿地沼泽,众所周知,湿地湖泊中的物种是最丰富的,向这种淡水鱼,往往都有千八百种之多,然而湿地的水却很浅,只有一两米的深度,鱼群想要度过寒冷的冬天,就不得不寻找深水区过冬,而这周围水最深的地方,很明显就是这条河。
“首领,这里的鱼真多啊,要是再下几网,估计弄出来的鱼到开春都吃不完了,咱们再打一网吧,大家一点都不累,有的是力气呢。”
“是啊是啊,首领咱们再打一网吧,大家还有力气呢,只要有吃的,大家就不怕累。”
一众族长们围着罗冲叽叽喳喳的建议着,恨不能直接把河中的鱼全部捞光,不过也是,这里的环境还很原始啊,估计压根就没有像这样大规模的捕过鱼,指望着那些原始人用竹矛叉鱼能叉到几条,这里的鱼还多着呢,就算让几万人天天吃,吃两年也不一定吃的完。
“继续捞,当然要继续了,不过要换个地方,但是这个地方也要留着,你,去城里拉两车玉米秸秆来,把秸秆扎成捆塞进冰窟窿里,省的再冻上,这里过上一夜,明天咱们还能捞,其他人,跟我换个地方打洞,走。”
罗冲随便点了个族长回去拉秸秆,一挥手带着其他人浩浩荡荡的转移地方,这是打一枪换一个阵地啊。
众人听首领说这个地方明天还能捞出鱼,更是喜出望外,连忙回去准备秸秆,把一个个的冰洞都用秸秆塞起来,一是做个标记,二是可以防止洞口再次结冰,就算是把秸秆冻在上面,明天重新打洞也要轻松的多。
其他人也跟着罗冲转战各方,在河面上不停的打洞,下网,收网,一天的时间,数千人轮流作业,直到天黑就已经下了五次网,捞出来的渔获足有二十万斤以上,大大解决了浏阳郡食物不足的问题。
这要是再捞几次,没准还能运送一些到汉阳郡去,那里的粮食虽然不缺,但是肉食却不富裕,虽说家家养的有鸡有兔,可是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敞开肚皮吃,毕竟真的要是吃起来,那点玩意儿能让一家子吃几顿的,更别说还有留着种继续繁殖了,再馋嘴也不能杀鸡取卵不是。
当天一整日,整个浏阳郡的三万人都在忙碌,有人轮流跟随罗冲在河面上冬捕,也有人来来回回的往城里运输,大树带着众族长们在分鱼,按照家庭单位,把鱼分到各家各户,那些待在家中的妇人和孩子,也在忙碌的杀鱼,洗净之后挂在家中的房檐下,留着冬季里慢慢食用,整个浏阳郡里就像是过年了一样。
第463章 钦天监(五千字大章求票啦)
鱼可是个好东西啊,肉可以吃,鱼鳞可以做成鱼冻,配上一些辛辣去腥的调料也是可以吃的,鱼骨可以磨成粉,用来喂养牲畜,给牲畜增加营养,防治疫病。
内脏虽没什么用处,但是却可以拿来喂狗,汉部落这两年来,除了一开始养的十几只狼崽子外,还有为数不少从草原引进来的牧羊犬,现在两相结合,又为汉部落衍生出了不少新的犬种,而就是这些狼狗们平日里的胃口也是很大的,现在有了数不清的鱼内脏,则可以大大的缓解饲料的情况。
当然,以上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则是汉部落此次的冬捕行动,收获了大量的鱼泡,鱼泡其实就是鱼鳔啊,这鱼鳔熬制强力胶的用途就不用细说了,只可惜汉阳城这两年由于农耕的兴起,捕鱼量已经遭到了锐减,再加上大量的木制器具批量生产出来,这两年库存的鱼鳔已经愈发的入不敷出了。
可是这个冬天却是数年来最紧要的一个冬天,因为今年冬天开始,汉部落将要批量生产反曲复合弓,各种木材囤积了不少,牛角牛筋等重要材质,这两年也在草原的贸易中储存了不少,用作弓弦的剑麻纤维更是不缺,可唯独这鱼鳔胶却是十分紧张。
要知道这鱼鳔胶可不只是能用来制作弓箭的,任何的木制家具,桌椅板凳,书柜门窗,乃至大量的农用、纺制等器具,都需要很多的鱼鳔胶,实在是消耗越来越大,而产量却越来越低,所以碰到如此盛大的捕捞活动,罗冲心里也是想要尽可能的多抓一些鱼的。
而现在这些鱼可不只是代表了粮食,代表了肉食,更是代表了军事实力啊。
迫切需求提升武装力量的罗冲没有耽误时间,在浏阳郡这里打了三天的鱼后,率领着长长的车队开始回城,无数的族人出城欢送,不管是刚来了三个月的新人,还是加入一年有余的老人,所有人都对罗冲生出了崇敬的目光。
这次的冬捕行动,无疑让罗冲这个首领在族人们面前疯狂的刷了一波声望,这才是神一样的人物,自己的首领,他无所不能。
其实这个时代本就是如此,谁能带给他们数不尽的食物,谁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谁就是他们的天,我天朝的百姓,一项都那么的朴实。
车队是浏阳郡的车队,鱼是浏阳河的鱼,只不过除了满足浏阳郡的需求外,剩下的很多都被罗冲带走了,一部分是送给汝阳郡的那一千多人,剩下的则是带回汉阳郡,还有那数不尽的鱼鳔。
当然,到了浏阳郡,少不了还要再拉一批白纸回来。
复合弓制作起来很麻烦,古人讲究冬制木,春制角,夏揉筋,秋和合,这意思就是冬天的时候制作木头弓胎,春天炮制牛角,夏天糅杂牛筋,到了秋天再往一块粘和。
罗冲虽然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玄妙之处,可老祖宗们总结了上千年的经验,想来自有它的道理,因而罗冲也是这样安排的。
走到原来的黑鼠部落附近时,罗冲让大力带着几车的冻鱼转道去了汝阳郡,然后自己带着剩下的车队继续向西,跨越了木桥,再次回到汉阳城中。
来回一趟加上捕鱼,十天时间已经匆匆而过,罗冲率领车队入城时是鼠大来迎接的,只是这个家伙看到车上数不尽的冻鱼,脸上并没有出现喜悦,反而有一种悲凉的情绪挂在脸上,这让罗冲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出啥事了,莫非是人口普查还查出事了?
“怎么了,一副死了娘的样子,没看到我们丰收而归吗,拉着个脸哭给谁看?”罗冲看到鼠大的表情,有些生气的责问道。
“哇......呜呜呜呜呜,首领,巫他老人家要不行了,都好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了,呜呜呜呜......”
罗冲这不问还好,没想到刚问完,鼠大这五尺高的汉子竟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原来竟是真的有人要死了......
看着鼠大哭成了泪人的样子,罗冲也不忍继续责怪,可以想象,鼠巫年纪虽然他自己都记不住了,可依罗冲观察,这老家伙怎么也有四五十岁了,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非常的老了,很多人甚至都活不过三十岁。
不夸张的说,要不是他担任了巫这个职位,不用外出冒险打猎和采集,肯定早死八百遍了,这也是为什么年龄大的人在原始时代很吃香,社会地位普遍都很高,原因就是年龄大的人掌握的生存经验更多,在这个文字匮乏的时代,他们依靠着口耳相传,言传身教,掌握了大量祖先传承的知识。
这么重要的人物,往往是每个部落都是十分看重的,按照这个年代生育年龄比较早的情况,鼠巫应该都比鼠大长两辈了,可以说是看着鼠大他爹长大,然后又看着鼠大长大,就算没有多深的血缘关系,其中的亲情也是非比寻常的。
从前鼠巫健在的时候,鼠大或许没心没肺,知道他在汉阳城里的过得好,所以也没觉得怎么样,现在老头子突然不怎么吃东西了,很明显是要挂了,这才悲从心中起,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只不过罗冲临走之前这老家伙还好好的啊,怎么才走了十天就要不行了呢。
“到底怎么回事啊,是身体不好了吗,怎么就不吃东西了?”罗冲追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说吃不下,不饿,给他送去的食物都凉了他也不吃,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首领,你肯定有办法,你救救巫吧,求你了。”鼠大忍不住抓着罗冲的手,激动的说道。
“这,老子又不是神仙,年纪大了要死不是很正常,我还能让他起死回生不成。”罗冲心里不禁腹诽道,但是这话他没有说出来,而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拍了拍鼠大手以示安慰。
“走吧,你先带我去看看。”
“噢,我就知道首领一定有办法的。”鼠大高兴的抹掉了眼泪,拉着罗冲就像鼠巫家里疾奔。
“......”
罗冲则是一阵无语,老子什么时候说自己有办法了,诶?你不要自行脑补成不成。
等到了鼠巫家的时候,门是敞开的,说实在的,汉阳城这里真的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因为真的没啥可偷的,因此汉阳城里也没有插门的习惯。
进了院子,鼠巫家的烟囱还在徐徐冒着青烟,显然屋子里烧着火炕,鼠巫的孙子已经成年了,正蹲在院子里劈柴,看到首领进门,最先出来迎接的是一条杂毛老狗,冲着罗冲摇着尾巴,围着罗冲转来转去。
“首领,您怎么来了?”鼠巫的孙子客气的打着招呼。
“噢,我来看看你爷爷,听说他不好好吃东西了?”罗冲开门见山的问道。
“嗯,有几天了。”他孙子听罗冲问这个事情,也忍不住一脸悲凉的低下了头。
“噢,我进屋看看他。”罗冲没有过多的言语,直接开门进了屋。
正屋里是一张长桌和几个条凳,靠墙的灶台燃烧着柴禾,两间侧屋里都有人,东边是一个女人在对着窗户缝制衣物,西屋的大炕上则是五个人。
年老的鼠巫眼神迷离的靠墙坐在炕上,眼神空洞的看向白纸糊的窗户,似乎是在想着什么事情,他的手里则是拿着当初给罗冲看过的那个骨头月历,不停的摩梭着。
床上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人照看着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已经有一岁大了,另外两个还穿着羊毛布做成的开裆裤和短衣,在炕上爬来爬去,偶尔也会爬到鼠巫的怀里,摸摸他手中的那个骨头片子。
这三个孩子有一个是鼠巫的孙子,另外两个则是他的曾孙,也就其中两个,是刚才在外面劈柴那家伙的孩子,另一个则是他的兄弟。
好吧,这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这年代的人普遍生育比较早,而这两年加入汉部落之后,生活也比较稳定,可以说的上丰衣足食,这就导致了一个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婆婆和媳妇比着生孩子。
其实那些当了爷爷奶奶的人年龄也不大,两代人加在一起还没三十岁,完全还具备生育能力,而人类的传统,那自然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生孩子,这年头孩子的夭折率很高,成年人的寿命也短,不多生一些怎么让种族延续。
类似这种儿子娶媳妇生娃,爹娘还跟孩子比着生的完全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婆婆的乃不够了,把孩子送到儿媳妇家寄养的,小叔吃嫂子的乃长大,或是孙子吃祖母的乃长大,这种事情一抓一大把,别说是汉部落这样,就是兔子建国早期,这样的事情也不算稀罕。
鼠巫家里就是这种情况,虽然他是巫,可他也是有女人和孩子的,原始时代不允许资源浪费,但凡能繁殖后代的,肯定会不遗余力,只不过现在鼠巫的儿子一辈,还活着的已经不多了。
“鼠巫。”
罗冲进了屋,对着呆若木鸡,物外神游的鼠巫叫了一声。
“爷,首领来看你了。”那看孩子的年轻女人也对鼠巫叫道。
似乎听到了动静,鼠巫涣散的目光才重新凝聚了起来,然后看向了罗冲。
“首...领。”
他的声音很沙哑,也很小,可能是因为喝水太少的缘故吧,让罗冲听的不太清楚。
鼠大也在后面跟了上来,搬来一个条凳让罗冲在屋子里坐下。
“我听说你突然不吃东西了,这是怎么了,我走之前你不是还好好的吗,那时候你还天天去查仓库来着。”罗冲不禁疑惑道,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说要死就要死,这也太突然了。
“首领,我,我看着仓库里的粮食,我,高兴,咱们都有粮食吃,冬天不饿,咱有砖头盖的屋子,有这大炕,冬天不冷,我想,起以前过的日子,那时候,每个冬天都会死人,好多人,我们一年一年的熬,一冬一冬的挺,总算是保住了咱的部落,现在这些小娃,都能好好活着......”
他说着话,搂住一个爬到他怀里的小家伙,那小孩顿时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一旁的鼠大听了这话,只顾捂着脸埋头痛哭,似乎又被鼠巫勾起了曾经艰苦生活的回忆。
罗冲也是一阵唏嘘,这样的苦日子他虽然没经历过,但是他的这具肉身却经历过,那些肉身的记忆里,也有过这样的回忆,仿佛罗冲亲身经历了一般。
他知道,老人都爱回忆,年纪越大越有这毛病,只有年轻人才会一直朝前看,直到他们老了,成熟了,然后也开始回忆了。
只不过罗冲不明白的是,这好端端的说这个干嘛,既然现在的日子过的好了,那更应该高兴才是啊,这没事就来忆苦思甜,不吃东西算怎么回事。
“鼠巫,既然咱们日子好过了,那你就更应该好好吃饭了啊,何苦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呢,你这为啥啊?”罗冲忍不住的问道。
“我,想守着仓库,我想看着粮食,他们说首领不让。”鼠巫像是憋了一口气,忍不住对罗冲抱怨道,又像是在对罗冲责问。
“......”
看仓库,他们不让,还说我不让你看的,这谁啊?
不过罗冲稍微一想,顿时就明白了,这不会是县衙的那群人干的吧。
罗冲要他们学习施政,要他们普查人口,要他们测量土地,要他们统计各项物资储备,这确实是罗冲下的命令。
可要统计物资,那自然要先接管了再说,你一个鼠巫,天天守着仓库不松手,所有族人的物资分配都要过你的手操办,你凭的什么身份,你有首领的授命吗,可我们有啊,我们是首领任命的官吏,管理整个汉阳城的各项大小事务,现在首领让我们干这个事,你还能反对不成......
罗冲虽然没亲眼瞧见,可也能大致推测到那个场面,一定是县衙的官吏和鼠巫发生了冲突,也许只是口角,动手的可能倒是不大。
这个事想来想去,还真的应该怪罗冲,是罗冲当初没跟他们提前协调好职责范围,现在出了事矛盾也是正常的。
起初汉阳城刚刚建立时,那时候人口少,适龄的青壮年都在参与各种建设,因此这协调后勤物资的事情,自然而然就落在了汉长老和鼠巫这两个‘闲人’的头上,而后一直管到现在。
可是罗冲现在已经开始在汉部落逐步实现新制度了,那么原有的管理人员自然会遭到排斥,他们是被新制度淘汰下来的人,心里有些怨气也是正常的。
你不让我管仓库,现在的汉部落也不需要我来祭祀,那我还有什么用,我都那么大年纪了,也干不了别的事情,与其给你们糟蹋粮食,还不如死了干净。
这就是鼠巫单纯的想法,里面既有被人排斥的怨气,同样也有老一辈的坚持,在这个纯粹的原始部落出身的鼠巫,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观念,那就是不养没用的人,包括不能出力的老人,残疾,病患,等等,一旦遇到困难,这些人总是最先被抛弃的,要不然山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野人。
而现在的鼠巫,脑子里正是这个想法,他认为自己已经是个闲人了,不能继续为部落出力,因此要绝食自杀,这个情况确实有些过激了......
现在想让老家伙继续活下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给他安排个事做,让他觉得自己还有用。
可是这都一把老骨头了,还能让他做什么呢,就这一副随时都要散架的身子板,恐怕连种菜都种不了了。
就在这个时候,炕上的一个小娃娃竟是从鼠巫的手中,把那个肩胛骨做成的月历拿了过来,用自己的小手举在头顶晃来晃去,高兴的嗷嗷乱叫,这一幕不禁让罗冲眼前一亮啊。
对啊,怎么忘了鼠巫的老本行了呢......
“鼠巫,那些仓库的事情你就别操心了,以后咱们的东西越来越多,你肯定是记不住了,不如我也给你封个官,让你做咱们大汉的钦天监怎么样?”罗冲乐呵呵的建议道。
“剑,什么剑,我倒是想学打铁,可我已经拎不动锤子了......”鼠巫闻言一愣,然后又忍不住叹气说道。
“不是那个剑,是钦天监,这是个官的官名,就是专门负责看月亮,太阳,还有各种星星的,而且不仅要看,还要记录它们的运行轨迹,以此来判断季节,节气,历法和时辰。
你们黑鼠部落不是代代相传了这看月亮运动规律,来判断季节和月份的方法吗,那我现在给你布置一个新的任务,看太阳的规律,来判断一天的时间,怎么样,我让你当钦天监,你来干这个。”罗冲立刻详细的给他解释道。
鼠巫听了这个钦天监负责的事务,顿时来了兴趣,这个事情还真的只有他最适合,要知道研究天上的星星月亮啥的,没有人比他更在行了,只是这个太阳......
“首领,我倒是愿意干这个钦天监,可是看太阳......会看瞎眼的......”鼠巫忍不住提醒道。
“不,不是让你盯着太阳看,回来我给你制作一个记录用的工具,你只要每天记下太阳的影子就行了。”
第464章 孰优孰劣(五千字大章。求票票)
日晷,就是罗冲说的记录工具,不过正经的日晷是不用做记录的,只要根据当地所处的纬度,调整好日晷的晷盘倾斜角度,再根据指针的影子来看时间就行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里压根不是地球,罗冲也不知道这里的纬度,那还怎么确定晷盘应该倾斜多少呢,所以这是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日复一日的测量,找规律。
很快,接到了新任务的鼠巫就振作了起来,开始在孙子的服侍下吃东西,等他养了几天之后,罗冲的日晷也做好了。
这个日晷不是倾斜的,而是一个水平放置的日晷,另外它的指针也是垂直于地面的,和传统的水平日晷有所不同,而且这个日晷还是用木头制成,一个圆形的木头盘,中间插着一根青铜铸造的指针,以这根指针为圆心,还有十四个大小不等的同心圆,用来确定十四个月份。
除此之外,这个圆盘上还分了24个小时的刻度,其中24点的方向,正对正南方,也就是一天当中影子最短的那个方向。
当然,依照罗冲的推测,这个星球的自转时间肯定是超过24个地球时的,这无所谓,要知道地球本来的自转时间也不是24个小时,它会稍微少那么一点,每天少出三分多钟,一天天的累计到一起,最后人们不得不加出一天,来弥补自转和公转之间的误差,也就是每四年一度的闰年,二月二十九号。
但是现在这个星球不同,这里一年有14个月,每14年为一个周期,十四年会出现一个闰年,而且一个闰年就多出来14天,这说明星球自转和围绕恒星的公转,其速度的误差还是很大的,需要增加十四天的时间才能平衡之间的误差。
而这其中鼠巫的任务,就是每天用笔在圆盘上画出指针影子运行的轨迹,每天画出一个弧线,来看每个月份太阳的运行方向,因为这里有明显的四季变化,所以这些月份的太阳投影肯定是不同的。
只要鼠巫能详细的记录下这些变化,罗冲就能从这些弧线中大致推断自己在这个星球上所处的纬度。
这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更是研究天文学的唯一途径,所以设置钦天监这个天文观测的单位还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兔子古代的钦天监可不止干这点活,他们不仅要观测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甚至还要负责星象占卜,预测吉凶,不过这就有点扯淡了,罗冲肯定是不信的,所以罗冲的钦天监,它只是一个天文观测部门。
任命很快就下来了,鼠巫任汉部落第一任钦天监的监正,这个官职放到现代,大概就是国家天文台的台长,另外又从第一期毕业的女学员中抽调了一名,任钦天监监副,也就是监正的副职。
其次还有春夏秋冬监候四人,工作范围就是辅佐监正观测四季,推演节气,最后还有钟鼓司吏二人,分别掌管钟楼和鼓楼,用于每天清晨和黄昏的报时。
这样一来,整个钦天监的架子就算搭起来了,罗冲也在政府办公大楼中给他们安排了一间大办公室,专门给钦天监办公之用。
没有例外的,钦天监的正堂中也挂起了一块牌匾,上书‘观象授时’四个朱漆大字,这还是罗冲曾经在首都旅游参观时看到的,现在想来还真是应景,这可不就是‘观测天象,演授时间’吗。
安排好这一切,罗冲这个汉部落最高领袖就要检查正事了,汉阳县衙的统计工作已经进行了半个月,各项物资数目也都差不多了,是时候检查一下了。
这天,罗冲坐在办公楼顶层的大办公室中,宽大的办公台上摆着一本本手写的簿子和报表,办公桌的对面,则站着一堆或正式或实习的官吏,随时准备解答罗冲提出的问题。
翻开一本‘黄册’,里面一页页全是密密麻麻的户籍记录,虽然字不好看,但也算是工整,因为这都是按照门牌号记录的。
汉阳城初建时,所有的居住区都是整整齐齐的几条胡同,门牌号一个挨一个,本来就没多少户,所以记录的还算清楚。
这本黄册每页就是一户,字体全是从左到右的横向排版,而且最关键的是它有标点符号。
汉阳县城一区六排四号,户主谭四桶,年22岁,其配偶二人,薛氏年22,柴氏年21,其子女六人,长女谭小花,九岁,次子谭二狗,八岁,三子谭丰收,六岁,四子谭大舟,六岁,五女谭珠,四岁,六女谭红,三岁。
其户共计九口,祖辈已故,这意思就是爷爷辈的已经死了。
这密密麻麻的户籍信息看的罗冲头疼,不过也算是把最基本的信息记清楚了,男女性别,姓名,年龄,虽然这个年龄不一定准确,但也能做到差不多,因为有的人已经记不住自己多大了,但是年龄这一条却是最重要的。
只有知道了年龄,才能更合理的收税,以及徭役,或者按年龄段招募青壮参军入伍。
不过这个‘黄册’看起来还是比较乱,罗冲稍微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印制一张表格出来,把各种户籍必要的信息按照固定格式印出一张表格,到时候统计信息直接填空就行,这样不仅看的时候一目了然,记录的也能更方便。
想到就做,罗冲让人把负责印刷工坊的白起叫了过来,然后画了一个户籍表格,让他用木头雕版刻一个出来,然后大量印刷。
放下了户籍‘黄册’,又拿起了一旁的报表,这个表格看起来就更清晰了,这上面没有详细的户籍信息,却对汉阳城的人口情况做出了一个总结,让罗冲能够直观的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只见上面写着,汉阳县共有人丁594户,共计4752人,成年男女1784人,6至13岁人口1698人,六岁以下1270人,最后特别注明了一句‘奴隶不计’,这意思就是奴隶不算在人口之内。
不过这个是可以理解的,罗冲本来也没把这些食人族部落的俘虏当人看,什么时候用死了拉倒,反正他是不会让这个种族继续繁殖了。
其中成年男性627人,女性1157人,这个男女比例还是很大的,但是目前的这些成年人其实还都是各部落投奔来的,在以前的旧部落时期,男女比例本来就大,不过现在加入了汉部落,食物和安全得到了保障,那么以后男性的成活率就会大大增加,用不了几代的时间,男女比例自然就平衡了。
根据这些数据的显示,就能看出汉阳城其实已经到了发展的瓶颈,汉阳城一共9个城区,其中中央城区是广场和学校,以及县衙的所在地,另外还有一个城区专门开辟成了畜牧区,饲养着大量的牛马羊,羊驼,花猪等等,其次还有一个区为工厂仓库区,冶炼,木工,纺织,仓储,全都在一个城区内的12座大仓之中。
其余六个区全是居住区,每个居住区99户住宅,而现在统计的结果,汉阳城一共594户,这不就是说明人已经住满了吗,汉阳城已经没有一间空房子可住了,因此以后再有人成年之后,想要和父母分家,就只能向外迁徙,去那些正在建设中的新城去,这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不过目前缚马关和汝阳郡的两座城池都缺少人口,如果汉阳城的人口超标了就直接迁过去一些,距离也不算远,倒是还不用太紧张,近几年来,汉部落建设新城的步伐肯定会越来越快,根本不用担心人多的问题,怕的就是人口不够呢,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啊。
看完了人口的数据,接下来就是牲畜的数据了,不过这个倒不是过于在意,除了牛马这种战略物资之外,猪羊的数量都是经常变动的,生的快,吃的也快,只要有个大概的数据就行了。
而且这两年随着草原贸易的兴起,牛马在汉部落的人均拥有量是很高的,几乎可以做到每户两三头大牲口。
这一点其实还是取决于人口稀少的问题,要知道野生的牛马根本不计其数,而人类的数量却没多少,说不定现在这个时候,人类的数量还不及这天底下的牛马多,一旦人类开始崛起,也就是人口暴增之后,即便牛马的数量还是这么多,可和人类的数量比例就发生了反转式的差距,到时候牛马的人均拥有量就会不可逆转的降低了。
不过按照现在的这种发展情况,一两百年之内是不会担心缺少牛马的,剩下的只要罗冲做好今后的规划,就不用担心以后出现的问题了。
检查完这些交给县衙的作业,然后罗冲就让他们按照户籍上的人口,让各家各户来领取冻鱼,其余的大量鱼鳔,则直接交给了木工坊,留着让他们制作各种器具使用,紧接着就是检查木工坊的复合弓加工进度。
由于汉阳城所有的工程已经全部完成,桌椅板凳也已经满足了自身的需求,因此木工坊现在只剩下了三个工作,生产铅笔,生产木船,生产弓胎。
又因为木工坊是除了窑工,纺织工,人数第三多的一个工坊,所以各项工作的进度也不算慢。
制作铅笔的木工只有两人,因为铅笔现在的需求量并不大,所以现在还能应付的开,负责生产木船的则是一个十人小组,他们只需要做出一个龙骨,然后将自动切割的木板糊上去即可,最后做一下防水处理就没问题了。
木工坊其余的28人,则一心扑到了制作弓胎上,这不仅是因为制作弓胎是个细活儿,而且罗冲给出的制作任务也大,整个冬天的四个月时间,最少要制作6000个弓胎,其中2000是骑兵用的短弓,另外4000则是步兵用的神臂弩。
这就意味着,这28个木匠,需要每天最少制作两个以上的弓胎才行,不过弓胎毕竟不是弓,只是一个用来粘和牛角和牛筋的载体而已,其制作难度并不比制作单体长弓要难多少,每天上午做一个,下午再做一个,做上两三个月,等他们熟练之后,一天做出三个也是有没问题的。
这天跟随罗冲视察弓胎制作的人很多,有鼠大,有鹰锐,有大力,有游野,还有长老等人,这些人中以鼠大为首,是拥护长弓的保守派,只有游野和罗冲才是复合弓的支持者。
“首领,咱们的长弓挺好的呀,做的又快,威力还大,拿在手里还威武,看着就能唬人,为什么非要做这什么复合弓,一把弓光是基本制作就要一年,这不是浪费时间吗,有这一年的时间干点什么不好,哪怕多做几辆车也好啊。”
鼠大看着工坊里码放的一堆堆弓胎,忍不住抱怨道,这些可都是半成品啊,也就是那个什么劳什子复合弓的一个零件而已,如果换成制作长弓,现在这堆的就不是弓胎了,而是数千张长弓,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你说的没错,长弓确实有很多的优点,尤其是威力大,射程远,最关键的就是制作方便,可是我们现在需要的是骑兵用的短弓,你能骑在马背上,拿着两米长的长弓射箭吗?”罗冲瞥了他一眼,鄙视的问道。
“可是,可是那也不用做那么多吧,弄一两千个给骑兵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做那么多的弓弩,这弓弩不仅体积大,携带不方便,而且发射起来特别麻烦,射速就更别说了,跟长弓根本没法比,那咱们还造那么多的弓弩干嘛,有这时间造长弓多好。”鼠大继续反驳道。
鼠大的这一袭话,倒是让罗冲诧异了一下,没想到这家伙还能总结出那么多弓弩的缺点出来,果然不愧是带兵的啊,天天都在研究武器和打仗。
“嗯,你说的不错,弓弩确实有这些缺点,但是它的优点也很明显啊,而且弓弩的优点很突出,正是我们最需要的地方,因此和它的优点一比,缺点反而就不重要了。”罗冲点了点头说道。
“优点?什么优点?我怎么没发现什么优点,这弓弩发射一根箭矢,要先用脚蹬着才能上弦,上完弦还要再装箭矢,最后才能端起来发射,有这个时间,长弓都已经射出三根箭矢了,哪里有什么优点。”鼠大不相信的狡辩道。
“就你这脑袋,亏你还是带兵的,连武器的优点都发掘不出来,游野,这弓弩你们侦察队用了几个月,你来告诉鼠大,这弓弩的优点是什么。”罗冲气呼呼的说道。
“这,这我也不太清楚,如果非说什么优点,那可能就是射的比长弓准一些吧,毕竟上面还有个瞄准用的望山呢。”游野挠了挠头说道。
唉......
罗冲忍不住叹了口气,游野这用了几个月弓弩的人,竟也没真正找到弓弩的厉害之处。
“走吧,我让你们长长见识,看看这弓弩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
一句话毕,罗冲当即带着他们向工坊外面走去,直奔城中的广场。
今天是个晴天,一些半大孩子在家里待不住了,便成群结队的跑到广场这里踢球,倒是让这萧瑟的冬季热闹了一些。
一群孩子看到首领带着几个人过来,纷纷停下了追球,也不知道首领到他们这里来干什么。
很快,首领就到了他们跟前。
“今天,我想找几个人试试新制作的弓箭,最好是快成年的,你们谁愿意来试试?”
一帮熊孩子们听到首领说要试弓箭,顿时就兴奋了起来,争先恐后的跳着脚在那里喊着‘我,我,首领选我啊,我力气大’......
罗冲随手点了五个个子最高,长的最壮的孩子,然后又让大力他们在远处设置了固定的草靶,然后就开始让这些孩子比试。
鼠大就在旁边紧紧的盯着,他还是不明白,这弓弩到底有何好处,也不知道首领这是在耍什么把戏。
“你们先用长弓射出三箭,看看谁射的比较准,鼠大你来教他们,这些孩子可是都没拉过弓的,连怎么握弓,怎么拉弦都不知道,你可要认真的教。”罗冲对这旁边一脸无所谓的鼠大郑重其事的说道。
“这没问题,射箭我最在行了,教这些娃娃还不简单,看我的。”
鼠大闻言一愣,顿时就笑了,没想到首领居然是这个意思,于是他很快的就开始教导五个孩子。
“来来来,腿站开一点,握弓的手松一些,不要握那么紧,弓是向前推的,可不是死抓在手里的。”
“三指勾弦,对,把箭尾卡在弦上,用手指夹住,使劲往后拉,往后拉,看好了箭矢的方向,瞄准草靶放箭。”
嘣嘣嘣嘣......
随着一声声的弓弦释放声响起,一些箭矢射了出去,但却大大的偏离了草靶,更有甚者,其中两个孩子的箭矢竟是连射都没she出去,啪嗒一声掉在了脚下。
这一下,鼠大的脸顿时就拉了下来,心里忍不住暗骂道,“特么的,真是一群废物,现在的孩子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第465章 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求票票求订阅)
“你拉弦的手指夹那么紧干嘛,这下好了,连放都没放出去,笨蛋。”
“还有你,不是告诉你用手指夹住箭尾吗,怎么你的弓弦还没放出去呢,箭就已经掉了,啊?蠢货。”
鼠大怒不可遏的骂道,实在是觉得这几个少年太给他丢脸了,尤其是在首领的面前,还是自己亲自教的,现在居然那么废物,还怎么让他这个带兵的军官在首领面前抬起头来。
“行了,你骂他们有什么用,他们这不是才第一次摸弓箭吗,你第一次学弓箭的时候,也没比他们强多少,现在继续吧,还有两支箭呢。”
罗冲在旁边不紧不慢的说道,倒是说的鼠大老脸一红,当初他开始学长弓的时候,确实也经常被罗冲骂,而且鼠大本来就不是最好的长弓射手,这一点在当初第一批的弓箭手中几乎人人都知道,算是鼠大从军生涯中最大的污点。
接下来的两轮箭矢仍然是惨不忍睹,再次出现了原地落箭,或者脱靶的情况,五个人,三支箭,上了靶子的只有两支。
不过这种情况在弓箭练习中却十分正常,想当初罗冲亲自培养弓箭手的时候,还是先从持弓、举弓、推弓拉弦、和近距离撒放开始教的,射箭是一门学问,每个动作都要分解开仔细的研究和练习,想让一个刚刚摸到弓箭的人就百发百中,确实有点难为人了。
真正合格的弓箭手军队,都是需要长期练习的,少了三五年,多了七八年,还要吃得好,体格好,各个都是麒麟臂的那种,都是步军精锐中的精锐。
即便是汉部落现有的弓箭手总旗,也只能做到队列整齐,然后列箭阵玩抛射,想要让他们做到一百米内精准打击,整个汉部落也就只有十几人能够做到,这除了大量的练习之外,也要看射击的天赋。
“首领,每人三支箭太少了,让他们再多射几箭吧,他们才第一次摸弓,拿都拿不稳,怎么可能瞄的准啊。”鼠大看到那么惨的成绩,忍不住建议道。
“不用,你不是说拿不稳吗,那我们现在用弓弩试试,游野,你来教他们用弓弩,同样是每人三支箭,开始吧。”罗冲摆了摆手,他现在可不是来培养弓箭手的,而是来对比长弓和弓弩之间区别的,哪有时间在这里磨叽。
“是,首领,你们五个,一人拿一架弓弩站好。”游野应了一声,立刻开始教授起弓弩的操作方法来。
这五把弓弩,还是当初装备给侦察队试用的,当时罗冲只是简单的教了他们一下使用方法,再加上这几人都有长弓的底子,所以很快就把弓弩玩顺手了,回来之后给罗冲的反馈也很好,最起码在侦察队的内部,大家都是对弓弩一致好评的。
“看好前面这个铁环,用一只脚蹬住,弩柄朝上,然后两手拉住弓弦向上拉,然后挂到这个卡槽里,对,都把弓弦挂到位。
行了,挂好弓弦的都站直了,把弩箭从前面插到滑槽里,箭头超前,尾羽要平放在滑槽上,好了,每个人再检查一遍。
检查完的把弩端起来,左手托住弩臂,右手握住握柄,食指放在扳机旁边,把弩拖顶在肩膀上,要架劳,不要乱动,都先不要发射。
看好弩臂前面这个铁环上的突起了吗,这个叫作准星,还有后面这个竖起来的望山,这上面有刻度,都看好了,从最下面往上数,第一道横是50米,第二道是100米,第三道是150米,然后一次类推,每增加一道横线,就说明射程增加50米。
现在你们的靶子在70米的地方,所以应该看哪里呢?有人知道吗?”游野一边指导着,还适时的做出了互动,而鼠大在一旁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这弓弩发射一次实在太麻烦,有这半天的时间他早就射了十支箭了。
“我知道,我知道,一个横50米,两个横100米,所以70米应该看第一道横和第二道横的中间。”一个端着神臂弩的孩子大声的叫道。
“很好,你说的不错,70米确实在两道横的中间,但不是正中间,应该是中间偏下一点的位置。
现在你们找到这个位置,然后用这个位置对准前面的准星,最后再对准靶子的中心,让这三个点对齐。”游野大声的吆喝道,就像当初罗冲培训他们一样。
很快,少年们纷纷调整自己的射击角度,等待接下来的指令。
“都对齐了吗?”
“好了。”
“我也好了。”
“好,对齐之后要保持着别动,你们一动这箭射出去的时候就歪了,现在把手指放在扳机上,往后抠......”
嘣嘣嘣嘣
游野的话音刚落,紧接着立刻发出一阵弓弦释放声,早就崩了半天的弓弦在这一瞬间得到了释放,带着上面承载的箭矢,如流星一般向前飞去。
哆哆哆
弓弦声似乎还没散尽,远处的草靶也紧接着响起连串的中箭声,第一轮弩矢就全部上了靶子,不过其中只有两支命中了十环的圆心,其他三支虽然偏了一点,但也在四五环上下,这如果要是瞄准人的胸口,搞不好就射脑袋上了,不过还好,最起码没有脱靶。
五个人的箭矢有高有低,但也都保持在一条垂直的中轴线上,这说明他们瞄准时选的点都有稍微的误差,又或者是端弩的手不太稳,在射击时出现了晃动。
可即便如此,弓弩的射击效果,也足以碾压长弓,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其实根本不在射程、威力上面,而是在于弓弩要比长弓上手快,培养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可能要五年,但是培养一个弓弩手,最多半年就可以拉出来作战。
这其实就相当于火枪和冷兵器之间的差距,为什么火枪一发明出来,就立刻风靡世界,是火枪的威力比弓箭大吗,那是扯淡,一把好的弓箭,配一个优秀的弓箭手,不管是射程,威力,还是命中率,弓箭都能完爆火枪。
那既然这样,为什么火枪还会流行呢?因为训练便宜啊!
同样的远程武器,培养一个弓箭手要几年时间,但是培养一个火枪兵,只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就能直接把一个整日种地的农民,或是做活的工匠,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士兵。
训练时间短,成军速度快,养一支军队的成本就低,就算是死的人多了,也能快速的训练新兵补充起来,这么便宜的军队,哪个国家会不喜欢。
现在的长弓和弓弩之争,其实就是弓箭手与火枪手之争,虽然弓弩不是火枪,但是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完成一次弓弩上弦其实和火枪装填一次弹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是它射击的方式,却和弓箭有着巨大的差别。
为什么新手射箭射不准,因为他在拉弓瞄准的这个过程中,必须一直保持着发力的状态,来维持开弓的状态,然后再根据经验大致的瞄准。
这个说起来容易,实际上却是很难的,要知道长弓之所以威力大,就是因为它的磅数很大,有些人想要一直保持开弓的状态就已经很难了,瞄准的时间稍微长一点,手臂就会控制不住的发抖,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指望他能射的准吗。
但是弓弩和火枪不一样,这两种武器都是事先装填弹药,或者提前上弦装箭,再瞄准的过程中,完全不需要使劲保持,只需要把武器端稳点就行,接下来再利用上面的机械瞄具来瞄准目标,发射的过程也只需要轻轻的扣动扳机。
试问这样的武器,孰优孰劣还用再继续研究吗,肯定是哪个方便用哪个啊,为什么武器越来越自动化,这不就是武器最正确的发展趋势吗?
鼠大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第一次摸弓弩,首轮全部命中,紧接着就是第二轮,再次全部上靶,第三轮,还是全部上靶,除了没有彻底的命中红心外,真的挑不出任何毛病,当然,射速是慢的一匹就是了,毕竟新人对于上弦装箭的流程还不熟悉。
鼠大不是没试过弓弩,而是他试了也没觉得哪里好,他自己第一次摸弓弩的时候,射的也很准,次次上靶,但是他觉得那是因为自己用了两年的长弓,对于射箭已经有了经验,所以并没有察觉出弓弩的特殊之处。
当然,射速慢这一特点,鼠大却是深深的记住了,和弓箭根本没法比。
像是他自己这样的肌肉人,使用长弓,一秒钟射两箭都能做到,虽然远距离射的不怎么准,但是如果一个方队都能以这种射速持续打击,那还管命中率干嘛,一波饱和式打击就把敌人全灭了。
然而现在通过实验对比,鼠大却发现了弓弩的优点,这玩意儿慢是慢了点,但是命中率是真的高啊,其他方面也挑不出太大的毛病,如果把这种武器装备给步兵,确实非常的合适。
一支步兵军队,其实力的强弱很大一部分就看在你有几成的弓箭手,毕竟弓箭手这个军事单位,他本来就是负责远程输出的,是一支进攻单位,拥有很强的杀伤力,专门负责吊打对手。
如果你想跟我玩队列方阵,但是我弓箭手比你多,那可能你还没到跟前的时候,就已经被我的抛射搞掉一大半了,等到两军真正交锋的时候,你士气不如我,士兵数量也不占优势,你自己说到底想怎么死。
实验结束,五个被选中的大孩子也是兴奋不已,没想到自己也能百发百中,居然还有射箭的天赋,当然,这只是他们不了解长弓与弓弩的区别而已。
“首领,我们以后要是当了战士,也能用这种弩吗?”
“是啊,是啊,首领,我们以后能用这种弩吗?”
几个孩子开始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每人都射中了三根箭矢,这‘优异’的成绩已经让他们有些飘了,膨胀了,还以为自己真的很厉害一样。
“弓弩会有的,现在正在做,以后只会越来越多,好了,你们继续玩吧。”罗冲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并没有在这方面多说。
结束了对比试验,罗冲就带着他们往回走,鼠大还在痴呆的随着众人走路,但是眼神却是直勾勾的,不知道还在想着什么。
“鼠大。”罗冲对着后面叫了一声。
“啊,啊?首领。”
“你手下也有弓箭手,可是有刚才那几个孩子射的准吗。”罗冲故意把孩子两字加重了一些。
“这,有,只是不多。”鼠大实话实说道。
“嗯,那他们是学了多久才能做到这样的?”罗冲继续问。
“有,有两三年了吧。”鼠大想了想说道。
“那你现在明白这弓弩好在哪了吗?”罗冲笑问道。
听了罗冲的问话,鼠大顿时一个激灵,突然做恍然大悟状,他刚才想了半天没有想明白的问题,现在却是突然明白了。
“哦我知道了,这弓弩,比长弓学的快?!”
“没错,这才是重点,如果让你训练一队新的弓箭手,只怕没有几年的时间也看不到什么成效,但是这弓弩不同,只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就能练出一批堪用的弓弩手来,你说,这长弓和弓弩比到底哪个好?”罗冲语重心长的解释道。
“这,当然是弓弩好一些,可是我还是要说,这弓弩没有长弓射的快,如果有百人的熟练弓箭手和百人的弓弩手作战,那肯定会是弓箭手胜。”鼠大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说道。
“嗯,你说的或许是对的,但是弓弩还有优点你没发现到啊,这么说吧,你手下那些弓箭手,他们一人可以连续射几支箭?”罗冲再次问出一个重要问题。
“这,每人连续射出三四十箭,就会没有力气了。”鼠大算了算,回应道。
“是啊,可你就没发现弓弩的特点吗,弓弩发射箭矢,用的不是臂力,而是全身的力气,每次只需用全身的力气挂上弦,再把箭装上,就可以做到精准射击。
这样虽然射速慢了一点,但是却胜在持续性很强,一个人连续射上半天也不会像弓箭手那样脱力,到最后两条胳膊瑟瑟发抖,只能任人宰割。”
鼠大听完再次一愣,这一点他还真的没有想到,之前只注意射速来着,却没想到这射速低了还有低的好处,确实如首领说的一样啊,这发力的强度降下来了,自然也就不会那么累了,因此使用弓弩的人,反而能坚持更长的作战时间。
“对啊,首领,这弓弩射速看起来慢,但是坚持的时间却更长,放在外面的野地里打仗可能还不明显,但是用来守城是极好的啊。
就像上次的守城战,敌人围城好几天,这种情况就最适合用弓弩,就算不停的射箭,一个士兵就能在城墙上坚守半日。
再加上这弓弩对手臂的要求不大,每次上弦用的都是全身的力气,所以即便是城内的女人和孩子也能使用,只需要每年农闲的时候,或是冬天的时候,把百姓们组织起来简单训练一下,就能在敌人围城的时候蹬墙作战,保护自己的族亲了。”
一旁跟随的鹰锐也突然说道,他可是上次参加过守城战的,而且当时他就在城头上,自然能想到这弓弩在守城站中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没错,就是这样。”罗冲也欣慰的点了点头,终于有个聪明点的人了。
“嘿嘿,原来,这弓弩还有这么多的优点啊,嘿,嘿嘿嘿......”
话说到这里,鼠大也不好意思的干笑起来,实在是没理由在反驳了,用首领的话说,武器,各有各的特点,不能一味的去比较数据,还是要看用在什么地方,什么人使用,只有合适的武器,才是真正的好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