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三十四计
潘龙对于弗瑞斯军的行进速度估算得还算准确,等待了约莫三个半小时之后,伴随着远远传来的有些凌乱的脚步声、马蹄声和车轮声,弗瑞斯军至圣军团,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的方向。
“来得真够迟的!我连每天例行的内功修炼都做完了……”潘龙摇摇头,站了起来。
他爬到村口附近的大树上,朝着弗瑞斯军远远看去,一看就忍不住讥讽地笑了。
“看来,他们昨晚休息得不大好呢。”
这批军队虽然装备还算整齐,但状态可真的不怎么样。他们的阵型乱糟糟的,长矛兵和刀盾兵乱成一团,重步兵和弓兵混杂在一起,骑兵则混在整个队伍里面,有的在前,有的在后,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才走成这幅丢人的模样。
但这支军队里面,也有看起来比较靠谱的。比方说那两辆马车,它们就很好地遵循了“施法者留在后方”的原则,全部都停留在大部队的后面,也不知道究竟是训练相对比较充分呢?还是习惯了让战友冲在前面,自己随时准备逃跑?
潘龙暗戳戳地想,从他们的习性来说,应该是后者,但是从这次的实际情况看……或许他们只是没办法躲得更靠后?
因为在那两辆战车的后面,还有大概二十个骑兵。他们全副武装,铠甲在阳光下闪烁着和寻常金属完全不同的彩色微光。他们队伍整齐,随时都把那个穿着华丽长袍的男子护在最里面。他们杀气腾腾,就算隔着这么远,潘龙都能感觉到从他们身上透出的威胁感。
在这次的战斗中,他们才是潘龙唯一警惕的敌人。
至圣军团的近卫骑士,平均等级大概在40级上下的部队。
这群人都是色列斯的疯狂崇拜者,随时都可以为他而死。要在这群人的护卫下杀死色列斯,争取到打败弗瑞斯大军的机会,拯救鲁纳村,可真不容易!
所以,潘龙要用一点计谋。
“差不多了!”他跳下树冠,抡起拳头往自己脸上打了两下,打得鼻青脸肿,还又往脸上身上一顿抓,抓得头发和衣服都乱七八糟,抓得脸上出现了好几道血痕。
他还嫌这样不够,又拿事先准备好的水袋往头上浇下来,把身上浇湿了,然后躺在地上又打了几个滚,把自己弄得满身污泥和灰土,看起来简直比斗败了的公鸡还要狼狈,就算跑到难民营里面,都会是最狼狈的那些人之一。
然后,他折了跟粗树枝当拐杖,一瘸一拐地迎着弗瑞斯军跑去。
“大人!大人!”隔着还有一段路,他就作声嘶力竭状大叫,“你们总算来了!赞美唯一至高之神,我总算盼到你们了啊!”
弗瑞斯军看到这么一个狼狈的人跑过来,都愣住了。
他们本拟来到鲁纳村,是来镇压屠杀异教徒的,可怎么来了一个好像是唯一神教教友的人,还如此狼狈?
潘龙还在大喊大叫,一副看到了亲人的欢喜模样。走着走着,大概是因为心急,一下子摔倒在地,好不容易才扶着拐杖又站起来,只是样子更加凄惨,就连那些至圣军团的匪兵们,都隐约有几分同情。
大家都是唯一神教的信徒,看他这凄惨样子,不少人甚至光靠脑补,就猜出了他的遭遇唯一神教的信徒到了异教徒的村子里面,不知道怎么的和异教徒们发生了冲突,然后挨了结结实实的一顿打。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是司空见惯。
在其它信仰地区,唯一神教的名声当真是臭大街。以至于除了传教士和军队,一般的信徒都要假装自己并不信教,才能避免麻烦。
不过,相比唯一神教动辄把异教徒砍死、烧死、用石头砸死……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很快,两个士兵就走了上来,询问潘龙是干什么的。
“我是鲁纳村村长罗恩的侄子约翰。”潘龙说,“以前也曾经被邪恶的月神信仰所迷惑,但不久之前,我在聆听福音的时候幡然醒悟,皈依了正信。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一起诵读圣典,拥抱正信,获得灵魂的救赎。所以我就来鲁纳村,想要向他们宣传。”
他停顿了一下,话音变得哽咽而委屈,又有强行压抑着的愤怒:“结果……结果……他们竟然打我!”
弗瑞斯士兵里面,不少人忍不住发出了笑声。还有人低声说:“又是个傻子!”
“信咱们这个变成傻子,有什么好奇怪的?遍地都是啊。”
“傻子也好啊,单纯是福气。”
“说得也对,像他这样活着,其实也挺幸福的。”
这些不够虔诚的言论并没有引来至圣军团核心狂信徒们的谴责和惩罚唯一神教对于虔诚的要求并不高,尤其是这些为了他们而战的炮灰士兵们,只要他们肯在嘴上标榜自己是虔诚的,就足够了。
对“至圣者”色列斯来说,只要肯对着象征“唯一神”的祭坛喊两句口号,标榜自己是唯一神的虔诚信徒,就是可以接受的士兵。
甚至于,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别说区区流氓土匪,就算是从人们的痛苦和死亡之中获得力量的魔族,或者亵渎尸体操纵亡灵的死灵法师,甚至就连跟恶魔签订契约出卖灵魂的邪术士,都是他的好兵。
只要肯加入至圣军团,只要肯为他而战,任何丧心病狂的罪行都是可以被赦免的色列斯对此曾经有过解释,说这是“用黑暗的力量打击黑暗,足以彰显光明”。
反正就那么回事吧,潘龙一点也不奇怪。
能够对老百姓挥舞屠刀的人,他们作出什么坏事来,都不值得奇怪。反倒是他们如果做了好事,那倒是值得登上报纸广为传播一下……
“那你现在来干什么?”一个盔甲整齐,看起来应该是小队长的弗瑞斯士兵纳闷地问。
“大概是挨了打,来找我们撑腰的。”旁边一个部下说。
“那他的运气可不错,我们正好来了。要是换成昨天或者更早,他这顿打就算是白挨了。”
“啊呀呀,他被打得可真够惨的!”
“喂,你们该不会同情他,想要把待会儿抢到的好处分给他一份吧?那可不行!”
“分给他一份也无所谓吧,看他被打成这样……大祭司应该也会赞成的。”
“那就等大祭司下了命令再说!没有命令,别想要我分出一个铜子儿的好处!”
“是啊,我可欠了‘鲜花屋’不少钱,不捞上一大笔回去,以后进不了门的。”
“那你惨了,鲜花屋的老板娘就是大祭司的亲戚,你要是欠钱欠久了,当心大祭司把你发配到边境去修城墙。那工作补贴可高,正好拿来还债。”
“啊啊啊!不要说这么可怕的事啊!”
士兵们嬉笑着互相打趣,满不在乎。
他们早就习惯了掠夺和杀戮,掠夺和屠杀,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至于怜悯之心,人性,罪恶……这些东西,他们早就不在乎了。至于为教友报仇这种事,他们想都没想过。
色列斯当初就是专门挑选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渣组建这支军团的,他要利用的就是这些人的凶残和邪恶。至于荣誉、作风建设、军队的形象……这些东西,他根本就不在乎。
整个至圣军团里面,只有他的近卫,才是由唯一神教狂信徒组成的精锐部队。
这支近卫既是他的保镖,也是军纪的执行者,更是战场上的督战队。他们负责的工作只有两个,一是保护他,确保他的安全,二是按照他的命令,处死任何他要处死的人。
他们把这份工作做得很好,甚至于可以为此付出生命。
因为,色列斯不仅是他们的军团长,更是唯一神教的大祭司,是“至圣者”。
对于这些狂信徒们来说,色列斯就是他们所信仰的那位“唯一神”的化身。只要色列斯一个命令,别说是杀人放火,就算要他们去进攻皇宫,或者甚至于挥刀自杀,他们都不会犹豫。
对于色列斯和这群狂信徒,就连帝国皇帝都忌惮几分。至圣军团从来都只在帝国中央行省之外行动,从没有被召回帝国的腹地。而色列斯自己也很谨慎,不是住在军团里面,就是住在唯一神教的神殿里面,身边始终有一群狂信徒保护,更从不前往帝都。
他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任谁都看得出来是互相忌惮又互相利用。
在游戏里面,关于这家伙的故事还有很多的后续。不过,都跟潘龙没什么关系。
他要做的,是扮演好一个因为传教而挨打,既委屈又生气,同时对唯一神教高层充满向往,想要膜拜一下“至圣者”色列斯的信徒。
这样的身份,按说是有机会去见一见色列斯,得到他一句表扬的。
潘龙当然不在乎色列斯的表扬,他要的是靠近色列斯的机会。
虽然他昨天的夜袭很成功,这支军队已经只剩了不到二百人。但想要突破二百人的防守,去斩杀实力可能还在自己之上的色列斯,也依然算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他使用了一个著名的计谋,苦肉计。
第十七章、看我的表演,代价可是很高的
苦肉计乃是三十六计之一,在历史上或者说在历史故事里面赫赫有名。火烧赤壁,黄盖用苦肉计争取到了让满载柴草和火油的小船靠近曹军舰队的机会;要离为了刺杀庆忌,牺牲了一条胳膊和自己的妻子;武则天为了让皇后失宠,掐死了自己的女儿……古往今来,用这计谋的人很多,成功的比比皆是。
对照历史上的刺客们,潘龙觉得,自己成功的希望很大。
关键在于,他不是凭空用这计谋,而是事先有过有铺垫的。
前天,唯一神教有两个传教士在鲁纳村遭到了村民的殴打和驱逐,他们沿着大路狼狈而逃,必定遇到了至圣军团,色列斯也必定已经得到了消息。
既然鲁纳村的村民能够殴打和驱逐正式的传教士,那么一个跑来传教的远方亲戚遭到殴打,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身为唯一神教至高无上的大祭司,遇到这种为了传教而挨打的虔诚信徒,色列斯就算是做做样子,也要把“约翰”喊过去表扬一下,可能还要有所赏赐。
当然,前者是最重要的。毕竟对虔诚的信徒来说,精神奖励比物质奖励重要多了。
果然,只一会儿,后面就传来了命令,让约翰去拜见大祭司。
随着色列斯的命令,弗瑞斯军如同摩西分海一般左右分开,让出一条道路,让潘龙能够通过。
这场面煞是壮观,也极有威慑力。“约翰”显得很激动,身体不断颤抖,就连走路都走不好,直到有士兵忍不住踹了他一脚,他才回过神来,兴奋得笑逐颜开,用最快的步伐,一瘸一拐地向前跑去。
看到这一幕的士兵们都哈哈大笑,讽刺挖苦的话说了不知道多少。
他们却不知道,潘龙自己心里也在骂。
他两辈子都没学过表演,实在不知道究竟要演到什么程度,才能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一个普通信徒在这种情况下的激动,只能怎么夸张怎么演,怎么丢人怎么演。
原本他是准备多拖一些时间,充分表现自己的不知所措。但刚才被踹了一脚,他才猛地惊醒,发现自己演得过火了。
按照他的计划,原本要顺势倒在地上瘫软一会儿。可要是他真的这么做,怕是立刻就会被两个士兵左右叉着带到色列斯的面前。
他倒不怕区区两个士兵,可他害怕这两个士兵里面有老江湖,能根据自己肌肉的强度判断出自己身手非凡。
潘龙再怎么表演,也改变不了他是武林高手的事实。他的身上肌肉虬结,就算不用力,一块一块也坚实而充满力量。普通人或许无法觉察,但江湖经验丰富的人只要隔着衣服感觉到到他手臂上肌肉的强度,立刻就能猜出他的实力。
那就演砸了!
所以他只能设法弥补,装作兴奋到整个人都要发狂的样子,向前跑去。
这支军队其实人也不多,队伍也不长。他一会儿就跑到了队伍尽头,看到了被一群全副武装的狂信徒护在中间的色列斯。
他准备要刺杀的目标!
“至圣者”色列斯,弗瑞斯帝国四大军团长之一,四将军的末席。唯一神教的大祭司,策划并实施了无数对异教徒的迫害,甚至亲手主持过不止一次大屠杀。
这位“剑与悲歌”头号杀人魔外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坏人,相反有一副好皮囊。他虽然已经是个中年人,但却依然如同青年一般高大俊美,一头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白皙的皮肤上看不到半个斑点或者瑕疵,如果不是眼中湛湛有神的话,乍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尊由大师雕刻出来的石像。
虽然骑在马上,可他却显得恬淡平和,宛若坐在庭院里面和人闲聊一般,自然散发出令人心折的平和气质,无论是凶悍的武夫还是悲愤的刺客,都会被他的气质感染,变得平和下来。
比方说,那些跟恶魔签订了契约,身上散发着冰冷毒气的邪术士。
如果没有他看着,如果不停留在距离他比较近的地方,这些邪术士们随时都可能发狂,对周围的人展开袭击。
这些人因为恶魔力量的侵蚀,早已失去人性。他们除了崇拜恶魔、畏惧色列斯之外,再没有别的任何东西能够约束他们。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做坏事,不分地点、不问场合。
就像昨天夜里潘龙杀死的那个邪术士,他明明应该跟刺客合作,联手对付潘龙。但他的选择却是等刺客被潘龙杀死的瞬间,才出手偷袭。
其实,他的意思大概就是“人死得越多越好”。
这些早已经被邪恶能量和毒素渗透全身,乃至于连脑子里面都被浸透了的家伙,大约也想不到更复杂的阴谋诡计。
所以他们被安排在色列斯身边不远处,还被关在布满符咒的车厢里面。两辆马车,原本应该每辆两个,一共四个,现在只剩三个了。
昨晚潘龙杀掉的那个,应该就是其中之一。
被关在色列斯的身边,邪术士们显得很老实,一动不动,只是眼中不时有疯狂之色闪过。
连这样的疯子都被色列斯的气势所震慑,“约翰”自然也不例外,他原本仓皇地向前奔跑,但却在看到色列斯之后,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越走越慢,最后被当距离护卫色列斯的狂信徒骑士们只有两三步的时候,更是直接趴在了地上,一点一点向前爬,谦卑得几乎要将身体埋进泥土里面,丝毫不敢抬头。
“伟大的神使啊!”他用颤抖却难掩激动的声音说,“信徒约翰,听候您的吩咐。”
色列斯笑了,每当他看到有人被自己强大精神力量散发出的气质所折服的时候,心情都会很好。
这让他有高居于众生之上,宛如神一般的感觉。
他满意地微微点头,用亲切却又带着理所当然的骄傲的语气,表扬约翰的虔诚。
殊不知,趴在地上的潘龙也很满意。
他原本最头疼的,就是该怎么接近色列斯。
以他的实力,正面打过去,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圣军团这边有约莫两百士兵,其中有大概二十个精锐骑士,三个邪术士,还可能有一两个隐藏在暗中的刺客。
扣除少数精锐不提,一百七八十个寻常士兵,他是完全不放在眼里的。以一敌百,他当然做不到。别看他打这些人基本都可以一招秒杀,但只要四五个人扑上来把他抱住,然后长矛刀剑一起砍下来,再厉害的高手也要跪。
想要顶住这阵势,大概需要踏入先天境界,体质产生变异才行。
比方说他老爹潘雷,双臂一振便是千斤之力,前些年刚刚踏入先天境界的时候,甚至曾经把定丰镇北城门的千斤闸给硬扛起来,惊爆了不知道多少眼球。
那样的高手,绝对可以横扫千军。一百大几十号人,充其量也就给他们热身。
潘龙没这么强,但至圣军团不是能够面对死亡坚定不屈的勇士,相反,他们的主力其实是各地收编的地痞无赖、流氓土匪之类正经人也做不出动辄屠城屠村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这种乌合之众,遇到真正的高手,或许只要被一口气砍死个十分之一,比方说二十个左右,这一百大几十号人的队伍就崩溃了。
要冲击这样的队伍,打出这样的战果,潘龙还是有把握的。
可一群普通人再加上少数精锐部队最后还加上色列斯,他就没多大把握了。
那群缩在最后面的精锐骑兵,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成为督战队,用屠刀迫使前面的乌合之众重新回过头和他战斗。那样的话,他或许要把至圣军团的杂兵们杀崩溃两次甚至三次,才能真正逼得他们不顾督战队的屠刀而溃散逃跑。
这就已经很难做到了,更不要说,对面还有一个色列斯。
色列斯再弱也是帝国四大将军之一,游戏里面的等级是50级,按照角色背景和剧情分析,实际武力可能还要再高一些。
更重要的是,色列斯的职业是“邪神术士”法术职业,拥有极为强力的范围攻击和辅助技能,还能将死去的士兵唤醒成活尸继续战斗。
只要前面有人顶住,色列斯就能安全地在后方辅助和输出,那别说是潘龙,可能连他老爹来了都要翻车。
在当初游戏里面,就连二周目玩家,如果选择的是高难度,自己又操作不当的话,也一样可能在这第一关被杂兵缠住,然后被色列斯远程攻击一点一点磨死。
不仅如此,色列斯还会传送法术,只要给他三轮时间念咒,他随时都能直接脱离战场。
所以选择高难度的二周目玩家,一般都选择等色列斯杀死村长之后离开,再猛地冲进去,一口气打垮至圣军团。而如果要杀色列斯的话,必定是用飞兵或者传送法术直接冲到他身边,展开强袭。
无论从常识还是从攻略看来,潘龙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设法混进去,靠近色列斯,然后暴起发难打死他!
只要色列斯死了,敌方大军有很大的可能不战自溃。就算敌方精锐还能保持斗志,杂兵们都溃败了的话,他多少也能为自己争取到一些胜利的希望。
九死一生和十死无生之间,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嘛。
而现在,他所需要的机会,已经近在眼前!
(看我耍猴戏很有趣是吧?呵呵,看我的表演,代价可是很高的!)
第十八章、一掌打掉一条游戏路线
“遵从正信的人是有福的,因为正信是唯一通往救赎的道路;传道的人是有福的,天使都在为他们的义举而歌颂;忠贞的人是有福的,天上已经为他们预定了座位。”
色列斯的语气缓慢而平和,更有说不出的温暖慈祥,让周围的狂信徒骑士们不由得就深受感染,一个个潸然泪下,哭得稀里哗啦。就连那几个邪术士都露出了少许感动之色,低头不语。
在这片祥和安宁,令人欣慰得想哭的氛围之中,趴在地上的潘龙越发的兴奋,连连点头,同时不断向前爬去,俨然是一副追星族的模样。
“你的忠诚必将得到回报。”色列斯一点都没发觉,他现在也沉浸在众人对他崇拜之中,愉快地说,“等把那个身上有自称‘月之女神’的邪神痕迹的女巫找到,砸了邪神雕像。我会留下一些士兵给你,让你主持在鲁纳村弘扬正信的工作。到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个村子的常驻教士,努力引导那些走错了路的人,重新回到正确的道路上。”
“您的意志就是我的命令。”趴在地上的年轻人回答,并且匍匐着向前,作出要爬到他面前,亲吻他脚下土地的样子。
色列斯更加开心。每当看到有人发自内心地信仰唯一神教,他就十分开心。
唯一神其实根本不存在,所有信仰他的人,其信仰的力量都被散布各地的神龛和祭台吸收,最后作为他用以和魔神交易的货币。
每多一个信徒,就意味着他多了一笔财源。尤其是那些虔诚的信徒,他们能够贡献的信仰之力远比别人更多,是一等一的优质财源。
一份优质的财源自己送上门来,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的呢?
至于为此需要在在鲁纳村留下一些活口,不能都杀光了,也不能将那个村子烧掉、夷为平地,跟这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抢掠、屠村,只是让那些杂兵们得到满足罢了。他之所以允许这些事情,一则是的确有点意思,二则是为了震慑异教徒,最后也是最实际的原因,就是为了满足那些杂兵。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都是从各地收编的流氓土匪之类,这群人无利不起早,没有足够的好处,根本别指望他们会努力作战。
色列斯统治这群人渣的手段很简单,就是一个字,杀。
不服从他命令的,通通杀了,剩下的,自然就是听话的。
反正世界这么大,人渣到处都是,随便搜罗一下就成群结队。他从不担心人手不足的问题。
即便如此,人渣终究是人渣。不给他们好处,他们在刀子的威逼下也会听话,可不会积极。
但人渣始终就是人渣,只要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去烧杀抢掠,他们就会充满斗志和干劲,不需要威逼,都会很勇敢地冲上去战斗。
而且,他们就算抢到了好处,销赃渠道和消费途径,依然在色列斯的控制之下。他们抢来的赃物会变成色列斯控制的商会里的商品只需要很低的进价;他们销赃得到的钱财,也同样会在色列斯控制的赌场、妓院之类消费场所花掉。
甚至于,他们还会欠下色列斯控制的高利贷组织的借款,被债务逼着,更加积极地去战斗。
色列斯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彻底控制那群人渣,将他们变成了唯命是从的奴隶。
既然是奴隶,那么就要时不时地打击他们一下,让他们稍稍感受到一些痛苦,以培养和巩固他们的服从性。
嗯,这次就只许他们杀一半的村民吧。
留下一半的人,士兵们镇压起来也方便。
至于传教……用刀子逼着信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嘛。
色列斯愉快地笑着,看着那年轻人以最卑微的姿势一点一点爬到面前,正想要说些什么,突然心中闪过一丝警兆。
“你”
还没等他的话说完,已经爬到他坐骑前面的年轻人猛地跳了起来,就像是一只从草丛里面冲出来的猛虎一般,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人未至,声先到。
这一声怒吼有名堂,乃是厮杀之中很实用的手段,名曰“虎啸”。
以吼声震动敌人的心神,震慑周围的闲杂人等,为自己的战斗腾出空间,就是虎啸的精髓所在。
这功夫在北地很大众化,只要是吃得饱饭的人家,几乎都会。潘龙当然也不例外,而且他的虎啸功,还是经过高手修改完善的,比一般的虎啸功威力更大。
几个月前,他曾经在打猎的时候,用虎啸功将一只兔子活活吼死。很是在韩风等小伙伴们面前出了一回风头,也得到了老爹的赞许。
当时,他跟那兔子约莫有十步的距离。
而现在,他和色列斯之间的距离,连一步都不到!
一声怒吼,天惊地动。
色列斯怎么也没料到这虔诚和文弱的信徒,竟然会是刺客。就算是稍有警兆,也根本没想到要提防“约翰”。被几乎零距离的虎啸功吼了个结结实实,潘龙怒吼而卷起的声浪,混合着地面的尘土,一圈清清楚楚的波纹直接轰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脑袋猛地向后一仰,头顶的冠冕歪了不说,整个上半身都朝着后面倾倒,鲜血从口鼻之间溢了出来,脑袋里面更是嗡嗡作响,一时间昏昏沉沉,什么反应都作不出来。
潘龙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伴随着一声怒吼,跳到空中的他左手抓住了色列斯的华丽长袍,用力朝着自己这边拽过来,右手则卯足了力气,朝着他的脸上轰了过去。
昔年荆轲刺秦王,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拔短刀迎面就刺,一气呵成。结果运气不在他这边,秦王的袖子居然断了,他这一刀落了空不算,还让秦王有了逃走的机会。
潘龙既然打算用苦肉计刺杀色列斯,当然不会犯荆轲的错误。他直接将色列斯内外衣服都牢牢抓住,甚至几乎抓到了色列斯的皮肉。
要是这样都能被给挣断了,那对面就不是个人,而是头熊!
色列斯当然不是熊,而且他的衣服质地很好,一点也不怕拉扯。
所以他被拽得从后仰变成了前倾,脑袋直接迎向了潘龙的右掌。
铁掌击中,宛若一声闷雷。
潘龙足足演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戏,总算是等到了偷袭的机会,当然不会有半点保留。他这一掌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应变的后续。
不成功,则成仁,没有别的选择!
一掌轰出,不仅快得迅雷不及掩耳,更蕴含着开碑裂石的力量。被他一掌击中,别说是人,就算是那种最坚硬的花岗岩,都会被砸得四分五裂。
不久之前,他演练这铁掌功夫的时候,曾经一掌拍倒了足有壮汉腰杆那么粗的大树,力量之强,让旁观的那些高手们都赞叹不已。
那一掌,他只用了**分的力道。
此刻这一掌,他不仅用足了十成十的力量,还不顾经脉可能受损,将所有真气一股脑儿输送过去,化为磅礴的力量,全部轰在了色列斯的面门上。
而色列斯,甚至根本没来得及作任何防御。
一掌击中,骨骼碎裂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看到色列斯的大祭司法冠飞了出去,连带着一起飞出去的还有无数红的白的,以及……小半个脑壳。
色列斯的人头,赫然被潘龙一掌打碎了!
这位唯一神教的大祭司,被欣赏他的人称之为“最接近神的男人”,被痛恨他的人称之为“披着人皮的恶魔”,被皇帝器重而且忌惮,被潜伏在暗中的恶魔们重视而且栽培,未来原本将要兴风作浪,给整个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大人物。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直接倒了下去。
鲜血从他头部断裂的伤口狂喷,喷得潘龙浑身赤红,就像是从地狱里面冲出来的魔鬼一般。
按照“剑与悲歌”的游戏剧情,如果主角被色列斯引诱而堕入邪道,会在他的指挥下作出一系列丧心病狂的恶行镇压起义、屠杀平民、抢夺财富、活人献祭、刺杀正派将领……乃至于最终把整个帝都当成祭品献上,打开从人间通往魔界的通道,接引魔神踏入人间。
在这个邪恶路线里面,色列斯就是主角的“指路明灯”,不断引诱和指挥他堕落,不断推动他犯下更严重的罪行,在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无法回头,将自己的老师、挚友、爱人、亲信一一杀死,成为新的魔神。
而色列斯本人,则会被“青出于蓝”的主角暗算,在邪恶路线的最后成为他转化为魔神的祭品,也算是自作自受,因果循环。
这条路线当时很不受玩家们的待见,甚至有人激烈的抨击:“设计出邪道路线的人,绝对有强烈的犯罪倾向,建议他去找心理医生!”
后来,据说当时设计这条路线的那个策划文案,还真特么犯罪蹲了局子,直到潘龙穿越的时候,都还关在牢里接受劳动改造呢……
但所有的这一切,如今都已经不可能了。
无论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色列斯被一掌打死,都不会再有人引诱主角堕入邪道,也不会再有那些丧心病狂的罪恶发生。
潘龙这一掌,把整个邪恶路线给打没了。
第十九章、Mission-Completed
一掌打死了色列斯,潘龙毫不停留,左手松开色列斯的尸体,右手红光一闪,事先放进装备栏的屠戮之剑浮现了出来,只一挥,就刺中了离他最近的一个狂信徒骑士,一剑穿喉。
他的剑又快又准,虽然不能在秋天落叶的时候斩断满天飞叶,却至少能够斩断任何一片指定的落叶。
当然也能刺穿任何一个敌人的喉咙。
第一个狂信徒骑士喉咙里面喷出的鲜血还没落地,屠戮之剑就已经刺穿了第二个狂信徒骑士的喉咙。
因为虎啸功的余波以及目睹“至圣者”色列斯遇袭丧命而陷入呆滞的他们,对潘龙来说就是一群不会动的固定靶。只要给他十秒钟的时间,他就能把这约莫二十个护卫骑士全都杀光。
但这十秒钟只是美好的幻想。
才刺出第二剑,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背后,一对涂黑的利刃高高举起,朝着他的后心刺了下去。
色列斯的身边,果然还有唯一神教的刺客充当护卫。
刚才潘龙一声虎啸,将所有人都震慑住,这刺客也不例外。但他毕竟接受了极为严酷的训练,恢复得远比一般护卫更快。
他恢复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杀死潘龙!
作为刺客,他的生命早已献给了唯一神教,他谈不上什么忠诚,因为他已经几乎没有感情。对他来说,潘龙是唯一神教的敌人,仅此而已。
是敌人就要杀死,仅此而已。
这个背刺来得极为阴毒,但潘龙早有准备。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盗贼(虽然只有五级),他对于“背刺”这个技能该怎么用,是有一些了解的。
所以他甚至都不用转身,直接倒转剑尖,从自己腋下刺了出去。
黑袍刺客的双刀还没刺中潘龙的后背,屠戮之剑已经靠着长度优势,抢先一步刺中了他。
他哪里想得到对手会用这种怪招,被这一剑正中心窝,鲜血飞溅,整个人倒入尘埃,没了气息。
一剑秒杀。
潘龙一剑杀了黑袍刺客,避免了遭到背刺,却不能避免陷入重围。
那些护卫骑士们毕竟都是千挑百选的精锐,心理素质过人。虽然因为事情太过惊人而暂时呆滞,但当潘龙连杀三人之后,他们也终于都醒悟了过来,纷纷发出疯狂的吼声,拔出兵器,朝他冲了上来。
伟大的至圣者就在他们的面前被刺客杀害,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法洗刷的耻辱。只有亲手杀死刺客再自杀,才能让他们狂暴的心情平静下来。
怀着这样的念头,这些护卫骑士们出手极为凶悍,根本就不考虑什么防守,一招一式都是直奔着同归于尽去的,反而打得潘龙十分狼狈。
他并不怕死,反正死了不过大爆,赤条条见人无非被老爹和爷爷笑话一回罢了。但他卖力加卖脸,拼着丢人刷演技,好不容易才弄死了色列斯,眼看着就能大功告成,怎么肯现在就死?
这就像是大家一起奋力拼搏,还看不到成功希望的时候,说退出,那也就退出了,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成功在望,距离收获已经不远了,这时候再想要退出,那就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而是要反复权衡再权衡,犹豫不决不知道多少次,才能作出的痛苦决定。
潘龙现在就是这样,他知道自己已经快成功了,只要把这群护卫骑士打败了,杀散了,那些乌合之众根本不能对他造成半点威胁。
且看那群家伙直到现在都还没参与对他的围攻,就能看出端倪。
他们原本就没有任何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是被色列斯以威胁利诱的手段暂时聚合起来罢了。现在色列斯死了,威胁没了、利诱也没了,他们能够不立刻一哄而散,已经是靠着过去留下的惯性但这惯性的力量,也只能到此为止。
想要他们不顾生死地勇敢作战,绝无可能!
只是潘龙怎么也没料到,护卫色列斯的这群狂信徒骑士们,还真是挺厉害的!
原本他估计这些人实力应该远不及色列斯,色列斯尚且被他一掌毙命,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就算数量多,他自保肯定也还没问题吧。
打不过,他还跑不掉吗?
谁知道真正动起手来,才发现这些人的实力他倒是没估计错误,但他压根就没想到,当一群人不怕死地要和你同归于尽时,是多么可怕的情况。
你一剑刺去,他挡都不挡,反而直扑上来,要一把抱住你。
你敢被他抱住吗?
当然不敢!被抱住之后,下一秒钟肯定就是乱刀砍过来,直接就大卸八块了!
所以你只能躲。
但更多的人围过来,他们已经发现你武艺高强,发现打不过你,所以他们也不用别的办法,就是想要冲上来,抱住你,好让你难以腾挪躲闪,好让你变成他们同伴手上刀剑的活靶子。
你怎么办?
这就连躲都很难躲了。
纵然潘龙武艺高强,躲闪之际还能出剑,往往一剑就能刺死或者至少重创一个敌人,却实在禁不住敌人已经四面合围。
潘家的家传武学沉稳厚重,最适合与敌人硬碰硬厮杀,是经过潘家历代祖先千锤百炼,专为在北地安身立命而设计。
这套武学里面,轻功的成分自然有,可优点在于奔跑冲锋在北地,遇到打不过的妖兽,逃跑一点也不可耻。相反,逃得掉才是真本事。
潘家的轻功就是这样,跑起来飞快,冲锋的时候更是如同离弦之箭。
但是,腾挪躲闪,灵活变化,就不是它所擅长的了。
毕竟天底下没两全其美的事情,那些中原名门传承不知道多少年的神功绝技里面,或许有能够两者兼顾的,但潘家始终在苦寒北地发展,实在是弄不到那样的东西。
潘龙的老爹潘雷倒是会这样的武功,可潘龙直到不久之前才知道这事,当然更没来得及学习。
至于刺客职业的技能……天底下没有哪个刺客的身法步法是用来跟一群发狂的精锐骑士混战的,会这个本事的刺客,他要么叫聂政,要么右手没有无名指,还会信仰之跃。
写作潜入刺杀,读作无双割草,就是那一类“刺客”的特征。
潘龙的刺客技能当然不是那一类的,在眼前的情况下,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所以他现在非常狼狈,只能拼命躲闪,往往要躲闪好几招,才有机会挥出一剑。
按照这个速度,想要杀败这群已经陷入疯狂的护卫骑士,起码还要十几分钟。
但他敢打赌,用不了十几分钟,那群乌合之众里面就会有人站出来帮忙他可是刺杀了帝国将军的重罪犯,抓住他或者杀了他,是一等一的大功劳。
等到那时,他就真的完蛋了。
但他并不很担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并非孤军奋战。
果然,当这边刚一打起来,鲁纳村的村民们就从各自隐藏的地方跑了出来,他们在村长的带领下,抱着那些昨晚临时制作的投矛冲出了村子。
“快!快!潘先生需要帮助!”头发半白,平时都露出明显老态的村长此刻双眼圆瞪,大声咆哮,就像是一只发狂的狮子,不断催促着村民们加快步伐。
他是个老兵,是鲁纳村唯一上过战场的人。虽然当年他打的多半是败仗,但败仗也是宝贵的经验。弗瑞斯军刚一混乱,他就知道潘龙成功了,立刻拿起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火把,跳出藏身之处,大吼着让大家赶快去支援。
他们休息了几个小时,养精蓄锐得十分充足,一个个都跑得飞快。不到一分钟,就冲到了距离敌军不远的地方。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当然看到了这些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村民们,要是放在平时,他们根本不会把区区一些村民放在眼里,但现在色列斯大人被刺杀,全军陷入混乱,他们也没了主心骨。
更要命的是,这个村子既然有能够在大军之中刺杀“至圣者”的高手,那村民们的实力再弱,又能弱到哪里去?
老虎的亲戚,最差也是山猫,绝对不会是小绵羊的。
看着村民们恶狠狠地冲过来,不止一个士兵露出了胆怯之色。
眼看着再冲下去就要跟弗瑞斯军正面碰撞,村长猛地大吼:“停下、点火、投矛!”
他长期积累的威望此刻很好地发挥了作用,村民们纷纷按执行了他的命令。
顷刻间,一支支点燃的木质短矛被扔了出去,直奔还在惊疑不定的至圣军团杂兵们。
“啊!是火攻!快躲!”
“救命啊!”
“火!火!火!”
昨晚潘龙的夜袭和纵火,在这群杂兵们的心中已经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此刻他们一看到鲁纳村的村民们居然又玩火攻,很多人顿时就慌了神。
这些该死的村民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喜欢玩火!
燃烧的投矛威力并不大,除非刺中要害,否则并不能杀死弗瑞斯士兵。倒是投矛上绑着的浸透了松油之类燃料的茅草,点燃了不止一个士兵的衣服和头发。
但这效果反而更好。
对弗瑞斯士兵们来说,火焰远比投矛更让他们害怕。
仅仅一轮投矛,本来就惊疑不定的弗瑞斯军,士气就已经岌岌可危,不止一个人开始四处张望,寻找逃跑的机会。
而与之相对,村民们的身上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他们依然还是之前的模样,既没有发光也没有长高变大,但他们的气质却和刚才截然不同。
他们变得沉稳而自信,眼中更是闪烁着战意的光芒。
如果说,刚才他们还只是一些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勉强走上战场的平民,现在他们已经算是士兵了。
虽然……暂时还只是最低级的士兵。
如果有人打开他们的角色面板,会看到他们的职业从“村民”变成了“民兵”。
同样等级下,村民只是被随便割草的活靶子,民兵却作为基础兵种,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不仅如此,村长身上的变化更大。
他的神色凛然,脚下依稀有光芒闪烁,将村民们都包裹在其中。
被这光芒包裹住,村民们都感觉自己的力气增大了不少,动作变快了不少,就连掷出的投矛,威力也大了许多。
这正是指挥系的技能,能够加强麾下士兵攻击力的“鼓舞”。
之前职业一直停留在20级“老兵”的村长,在这一刻突破了自己长久以来的极限,成为了“军官”。
一转职业军官,带着基础兵种民兵,掷出燃烧的投矛。借助鼓舞技能的帮助,一支支投矛落入弗瑞斯军阵型之中,贯穿了不止一个士兵的身体。
被投矛贯穿的士兵发出凄惨的叫声,更多的士兵则发出恐惧的大喊,纷纷转过身,拔足狂奔。
直到此刻,潘龙的作战计划,终于取得了成功!
第二十章、手都软了
至圣军团的杂兵们溃败了。
兵败如山倒,他们如同潮水一样地疯狂后退,冲得正杀成一团的护卫骑士们再也无法组成阵型。
已经只能苦苦支撑的潘龙立刻抓住机会,如同离弦之箭一口气冲出十几步,彻底冲出了包围圈。
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知道敌人再也没有围杀自己的机会了。
直到这时,他才有空回头看去,正看到村长拄着长矛,白发在风飞舞,神色凛然地看着自己。
看到潘龙回头看他,村长笑了,向他举起握成拳头的右手,大拇指高高翘起。
潘龙也笑了,回了一个大拇指。
他们的心中满是骄傲。
以区区十几个村民,面对二三百个正规军,其中还有至圣军团的精锐,甚至包括帝国四大将军之一的“至圣者”色列斯本人。
如此悬殊的差距,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赢了。
能赢得这样的胜利,当然值得骄傲!
无论任何人,有这样的成绩,都值得骄傲,值得在喝酒之后向别人炫耀,甚至于值得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流传下去,世代铭记祖先的英勇。
村民们的战斗,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
但潘龙的战斗还没有。
杂兵们的溃败,只是给他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以及将那些狂信徒骑士们分割消灭的空间。
这是只有一次的宝贵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剑光一闪,又一个近卫骑士咽喉中剑。
这些近卫骑士们一个个装备精良,铠甲又厚又重。屠戮之剑没有斩铁和破甲特性,拿这铠甲没办法,所以可攻击的部位并不多。
好在他们的护颈不够厚实,脸上的面罩也不够厚实,潘龙一剑还是能够将其刺穿的。
所以他攻击的点,就集中在咽喉和眉心这两处要害,死在他手下的近卫骑士们,全都是这两个位置中剑。
近卫骑士们训练有素,接连被杀死几个之后,剩下的也都反应了过来,他们纷纷用兵器或者干脆用手护住了脸和咽喉,让潘龙找不到攻击的空隙。
如果不是乱军冲散了他们的阵型,潘龙刚才可能就被给围死了。
但现在,双方的情况已经反了过来。
潘龙脚下一步不停,仗着速度比这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们快,跟他们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坚决不让他们有合围的机会。
他一边跑,一边不断攻击。剑光闪烁,一次次刺中那些护卫骑士们。虽然大多被厚重的铠甲挡住,不能取得多少效果,却起码有效地妨碍了他们重组阵型,更时不时找到机会,刺伤甚至刺死一个。
按照他的估计,等几分钟之后乱兵完全跑远的时候,他早已经把最后的护卫骑士们都给杀光了。
其实,就算是现在,还能站得起来的护卫骑士也已经不足十人。
这样的阵势,对潘龙的威胁已经不大。
正当他考虑是否要改变打法,硬桥硬马地把这最后几个敌人打倒的时候,突然心中警兆大起。
想都没想,他立刻抽身后退,一口气退了五六步。
几道寒光呼啸着飞过他刚才站立的位置,差一点就射中了他。
但这还没结束,紧接着,地上一道霜痕就蜿蜒而至,似乎有一条看不见的冰霜大蛇,正在朝他扑来。
(冰箭术!噬魂蛇!)
潘龙当初在游戏里面都见识过这些法术,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二话不说,一手抓住从身边逃过去的一个溃兵,扔向那蜿蜒而至的霜痕。
这溃兵哇哇大叫,飞到霜痕前面,原本看起来什么都没有的空中,突兀地黑烟腾起,显出一条比壮汉胳膊还粗的大蛇,一口咬住了他,不等他反应过来,身体狠狠地缠了上来,用力勒紧。
然后,黑烟迸散,大蛇消失,地上只有一具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的尸体,周身都是冰霜。
潘龙看得头皮发麻,冰箭术也就罢了,噬魂蛇可是邪术士的进阶魔神术士才能有的技能,想不到色列斯身边居然带着一个这样的高手!
幸亏邪术士们的脑子都不好用,否则的话,刚才这家伙要是趁着自己被围攻的时候一个噬魂蛇……
哦,那也没事,当时自己周围一群人,噬魂蛇游过来也只能咬到那位护卫骑士。
想到这里,潘龙忍不住有些好笑。
想不到被包围还有这个好处!
但笑归笑,那三个邪术士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的。
两个用冰箭术的也就罢了,尤其是那个能施展噬魂蛇的,一定要弄死他!
邪术士是会走路的灾难,走到哪里就破坏到哪里。能力越大,破坏起来越厉害。
如果放任一个魔神术士自由地搞破坏,只需要几天,就能将一座繁华的城镇变成活尸和鬼怪横行的死城。
简直比什么t病毒之类还恐怖!
左右稍稍看了看,潘龙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
他朝着侧面接连跑了好几步,从一个穿着重甲的溃兵侧面绕过去,左手抓住了那家伙的手臂,用力一扭,将他的兵器甩脱手,右手用剑柄重重砸在了他的脸上,将他给砸昏过去。
这就是一面不错的盾牌了。
双层金属,内嵌减震,还有一定的抗魔效果。
就是重了点……
举着这面“盾牌”,潘龙朝着两辆马车冲去。
一道道冰箭在空中凝聚成形,呼啸着刺过来,却都被他用“盾牌”挡住。那溃兵疼醒了,被扎得哇哇大叫,用潘龙也听不懂的语言骂个不停。
潘龙当然不会反驳,人家都要牺牲自己当活盾牌了,骂两句也是情理之中嘛。
……何况他也不知道对方在骂什么,难道要用北地方言对骂吗?
所以他选择一言不发,权当没听到。
他当然更不会同情,至圣军团从上到下,没有哪怕一个好人,每一个都该杀!
在后面几个护卫骑士的追杀中,他在奔跑的溃兵之中一口气冲了几十步,期间用“活盾牌”挡住了好几波邪术士的法术,潘龙终于冲到了两辆马车前面。
到这个时候,那已经变成“死盾牌”的重甲溃兵就没用了。
他将尸体朝着有两个邪术士的马车上砸过去,自己直接扑向了只有一个邪术士的那辆。
人在空中,冰箭迎面射来。
这次就没办法躲闪了,他一咬牙,挥舞左臂挡住,在摔进马车车厢的同时,一剑挥出。
同样无处可逃的邪术士惨叫一声,喷血倒下,尸体微微抽搐,体内的寒毒却已经再也收纳不住,逸散而出,将周围冻成一片红的绿的冰块。
而潘龙则已经从马车的另外一边冲了出去,既躲开了背后扔过来的武器,也顺势绕到了另外一辆马车的后面。
这次他没有贸然冲进去,而是深深地吸了口气,收起屠戮之剑,双脚扎好马步,双手摆出了练功时候最标准的姿势。
大概两秒钟之后,伴随着一声怒吼,轰雷般的响声炸裂,马车车厢裂成两半,里面两个正在施法的邪术士瞪大了眼睛,喷着血飞了出去。
两个掌印,深深陷入了他们的胸口。
潘龙先用听风辨位之法判断出敌人的位置,然后直接用威力最大的铁掌排山势轰出去,果然一举奏效。
两掌打飞了两个邪术士,他甚至看都懒得朝这两个空中飞人多看一眼,再次拔剑,杀向了最后几个护卫骑士。
两个脆皮法师,胸口挨了潘家铁掌,活得下来才真有鬼!
邪术士也死了,护卫骑士也不剩几个,士兵们又溃散得不成样子,这一仗剩下来的内容,就只剩了单纯的杀戮。
潘龙并没有手下留情,屠戮之剑挥舞,每一剑都带起一抹鲜血。
他没有半点心慈手软,出手极为狠辣,一剑过去,对手只死不伤。
至圣军团的家伙,哪有不该杀的!
他的酷烈杀戮,让至圣军团的溃兵们越发恐慌,逃得更加散乱。
至圣军团本来就是由各种人渣组成的垃圾堆,如果不是被色列斯以烧杀抢掠的好处和辣手无情的酷烈约束着,他们分分钟都可能作鸟兽散。此刻色列斯死了,近卫骑士们也潘龙杀败了,就连邪术士都被杀了,他们当然就四散逃跑,甚至没有哪怕一个人敢回头看一看。
这些乌合之众就算是没有慌乱,在他面前也绝无一合之敌。更不要说他们已经慌乱得不成样子,简直就是砍瓜切菜一般。一时间惨叫声接连不断,也不知道被潘龙杀了多少。
一口气杀了这么多人,潘龙却没有半点紧张不安。他前世虽然是个守法公民,但今生却是以凶悍著称的北地人。十几年来,耳濡目染、身体力行,全都是北地人武德充沛的那一套。
眼前是不是敌人?是。那就杀光他们!
杀的是不是敌人?是。那杀得再多,也只是够种、厉害、有面子!
北地人不滥杀无辜,但也绝不心慈手软,在战场上,他们是如同腊月寒风一般冷酷的战士,从来只有敌人害怕的份。
就算是那些信了佛的北地人,他们平常吃斋念佛,连一只兔子都不杀,可如果谁以为他们软弱好欺负,那就错了以潘龙的族叔潘猛为例,他在战斗的时候使用的兵器是一对两尺长的粗铁棍,棍头还稍稍加大了一圈,看起来像是两个长柄锤的样子。
那兵器打在身上,或许不会杀得血流成河,但一样能把敌人打死。
潘龙不止一次见过这位族叔一边念叨着“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一边挥舞着铁棍将强盗打得仿佛马赛克一样,他也曾经询问这是否不合佛家慈悲为怀的教义,而潘猛则很坦然地回答:“给他们留了全尸了,我觉得很慈悲啊。”
北地人的慈悲,大致上就是这么回事。
严格说来,潘龙其实在北地人里面真算是比较心慈手软的。比方说,他杀了一气,看着剩下的溃兵跑远了,也并没有追杀的意思。
最后的几个护卫骑士已经被他杀了,此刻都横尸在他的周围,一片血泊。
站在这片血泊之中,潘龙看着那最后几十个仓皇逃跑的身影,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
今天这一场恶战,这一番厮杀,他真的是杀够了,也杀累了。
“我今天才明白,为什么古人会有‘杀得手都软了’的说法。”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我的确是杀得连手都软了啊……”
第二十一章、愉快的舔包时间
杀败了至圣军团,接下来自然就是打扫战场。
用当年看游戏直播时候,某位主播的说法,叫做“愉快的舔包时间”。
寻常士兵们的装备,潘龙没有半点兴趣。就算是护卫骑士们的铠甲和武器,他也一样没兴趣。
那些铠甲和武器对于鲁纳村的村民们来说很有用,对于可能准备要重建的月之女神教会军队也称得上是雪中送炭,但对他来说,却毫无意义。
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九州世界也一样有,甚至于,潘家自己就有。
能够防御魔法的特殊装备,倒是有一点价值。可终究也就是这样了。
从这个世界带东西回九州世界,是要消耗山海经残片积攒的灵气的。东西越大、越高级,消耗的灵气就越多。
一件厚重的全身铠甲,除非真的有什么无法替代的珍贵用途,否则再怎么好,也不值得浪费灵气带它回去。
何况,这一战最好的战利品,还是要从“至圣者”色列斯身上获得。
堂堂帝国四大将军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魔神在人间的联系人,他身上怎么可能没一点好东西!
随便手指缝里面漏一点出来,也够他挑选得眼花缭乱了。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从色列斯的身上,真的找到了一大堆好东西。
首先是一个拇指大小的水晶瓶子,瓶子里面是粘稠的银色液体,看起来有点像是水银,但实际上它比水银可珍贵了不知道多少倍。
【万灵药:最高位的炼金产物,奇迹的具现。能够治疗死亡之外的一切伤病、解除一切诅咒,无所不能的灵药。】
这是奇幻类游戏里面常常出现的最高级灵药,效果大同小异。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只要你还没死,这药就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
“这个是一定要带走的!有了这个,就等于多一条命啊!”
拿着这个小小的水晶瓶子,潘龙的呼吸都粗重了一秒。
然后,是一颗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腥臭味道的红色圆珠,软软的,里面似乎是还没凝固的鲜血。
【魔人之血:魔人死后体内精华凝聚而成的血珠,可以帮助想要踏入魔道的人获得魔人的血脉,走上通往不朽的道路。】
看到这东西,潘龙真的犹豫了。
他记得在游戏里面,主角就是猎杀了一个想要退隐的魔人,吞下了魔人之血,才转化成魔族的。
虽然在游戏里面,转化成魔族的好处其实也一般般,无非就是有了个隐藏职业。但光是能够长生不朽,其实就已经是足以让人眼红心热甚至于为此不惜一切的好处了。
九州世界不知道多少人,挖空了心思、散尽了家财、扭曲了人性……乃至于舍弃了一切,只为了获得永恒的生命,成为不死仙人。
现在,他只要把这颗魔人之血给吞了,或许就能够获得永恒的生命……
拿着那颗红色的血珠,潘龙的右手都在颤抖。
“当魔人没什么好的!长得怪模怪样也就罢了,还要吞噬生命,扭曲人性……xx的和长生不死比起来,这些代价都算不了什么啊!”
他自言自语,想要把它送进嘴里去。
就在这时,胸口挂着的月之泪吊坠突然传来了一阵清凉,让他原本已经混乱的头脑瞬间变回冷静。
“靠!这东西好邪门!”
他急忙将魔人之血放下,额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
潘龙觉得自己的意志力已经算是蛮强的了,却没料到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被魔人之血给蛊惑了。如果不是莉莉娜的项链在关键时刻拉了自己一把,刚才他绝对已经把魔人之血给吞了。
拿在手上,尚且会被迷惑心神,吞下去之后会怎么样?
略一想,他就觉得毛骨悚然,不敢再多看这鬼东西一眼。
然后,同样在游戏里面用来转职“黑暗使徒”的“魔神契约”,也被他敬而远之。那卷有金色纹路的厚重的羊皮纸,他别说拿起来解开读一读,就连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类似的,还有“献祭匕首”、“邪神权杖”和“魔神的碎片”,这三件装备,也一样让他心里毛骨悚然。最后干脆拿了个布袋子,把这几件危险品都扔进去,眼不见为净。
好在,除了这些极度危险品,还有一些不那么危险的东西。
比方说,一块黑色的石头符咒,里面隐约传来咆哮之声。
【魔兽符咒:只有掌握了黑暗之力的人,才能驾驭的诡异符咒。利用它的力量,可以召唤出强大的魔兽,并且指挥其行动。】
这东西并不是邪恶职业专用的,所有具有“暗属性”的角色都可以用它。它能够召唤出一个挺强的魔兽,就算是到游戏后期,都是不错的肉盾。
虽然潘龙自己没有暗属性,但拿去送人也是好的。
【圣水x:最高级的圣水,需要上万人份的祈祷才能产生。可以治疗一切伤势,并且能够化解任何诅咒。】
这东西仅仅拿来给个人使用的话,多少有些浪费。当初玩家们都是用来解除某个东西,或者某个地区的诅咒,从而最大程度发挥它的作用。
……哦,也有很多松鼠党选择劳心劳力解决问题,从而把整个游戏里面唯一的一瓶圣水x给保留下来。
潘龙就是。
剩下的,还有色列斯身上穿着的法皇三件套法皇冠冕、至高法袍、至圣之靴。
这三件装备都是法系的最高级装备,可惜没有“剑与悲歌”里面没有套装概念,也没有套装效果。
如果是诸如《魔鬼》系列游戏里面,这三件套凑齐了的话,绝对会有一个很强力的套装效果。
想到那个游戏里面各种各样奇妙的装备,潘龙心有些痒痒的。
但他随即想起了那个游戏究竟有多危险……
“那个世界太危险了,我才不想去!”
在法皇三件套里面,法皇冠冕自带大范围恢复法术“恩惠之雨”,至高法袍属性加成高得令人发指,至圣之靴免疫一切诅咒和地形伤害。
如果可以的话,潘龙是真的想要把它们都带走的。就算暂时用不着,将来等实力强大了,拿去跟那些道术之士们交换东西,也是极好的。
但是……用鼻子想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想要把这些东西都带回现实,需要的灵气不知道会有多少。就算是山海经残片能够透支,但这么透支一回,需要多少年才能重新攒够了?
不值得,不值得啊!
对他来说,去更多的世界,不仅能够获得更多的宝物,没准还能学到更多的技能。
相比装备,技能、职业……这些东西,才是最好的收获。
为了几件宝物而让山海经残片很多年都没办法再开启,简直是为了捡一颗芝麻,丢掉了一颗大西瓜!
犹豫再三,他最终决定,带走“万灵药”、“小小的卢娜雕像”和“至圣之靴”。
万灵药是不用说的,这种能够平添一条命的东西,只要有机会就要拿到手,天晓得什么时候就能救命!
卢娜雕像能够将修炼速度变成双倍,不知道对别人能不能奏效?如果可以的话,也许可以给家族里面别的人使用,加强家族的底蕴。就算不能,拿来自己用,增强修炼效果,也是极好的。
至圣之靴的属性加成其实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但“免疫诅咒”、“免疫地形伤害”这两个特性威力强大。在九州世界,有不少诡异的东西,因为诅咒而死的高手,时有传闻。有一件能够免疫诅咒的宝物,足以让人放心很多。
至于免疫地形伤害……在游戏里面,这个效果是免疫地面的毒沼、流沙、陷阱、火焰、岩浆……乃至于地形差带来的摔伤之类。而用到现实里面,最最起码,能免疫摔伤,就很有用。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信仰之跃”嘛!
决定带走哪些东西之后,潘龙就要面对最后一个难题。
那几件“色列斯出品”的危险东西,该怎么处理?
他不打算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只能把它们留在这个世界。可留在这个世界的话,天晓得它们会不会造成新的麻烦。
别的不说,魔人之血和魔神契约,一看就知道是要惹麻烦的!
要是有人得到了它们,吞下了魔人之血,变成了新的魔人;或者是打开了魔神契约,成为了魔神的契约者……那可不就是下一个色列斯嘛!
最好的选择,自然是把这几个危险品给销毁掉,但……要怎么才能把它们给销毁掉呢?
潘龙左思右想,最后有了一个不成熟的计划。
他指挥村民们,搭了一个直筒形状炉灶,下面装上鼓风机,然后塞进去足够多的燃料,点燃,吹风。
很快,火柱就从炉灶里面升了起来。
当火苗的颜色渐渐由红转橘,由橘转金,由金转白,他试着将恶魔契约扔了进去。
金色的契约羊皮纸落入炉灶,散发出厚重的黑气,虽然烈焰能够将黑气渐渐烧得淡薄,但当黑气只剩最后一层的时候,就变得异常坚固,任凭怎么灼烧都不会消散。
类似的,魔人之血、献祭匕首、邪神权杖和魔神的碎片这几样东西,也是虽然可以被烧掉绝大部分的黑气,但最后那一层黑气始终无法烧穿,自然也就没办法将它们烧毁。
大炉灶足足烧了半天,一直到太阳落山,两个疲惫的旅行者来鲁纳村投宿,都没有能够烧掉这其中任何一件。
潘龙叹了口气,将目光落在了那两个年青的旅人身上。
(或许……可以找他们想想办法。)
他看着的那两个青年,正是游戏《英雄传剑与悲歌》的主角艾伦,和他的死党好兄弟苏拉。
第二十二章、事了拂衣去,飞扬功与名
鲁纳村外,之前那一场大战的战场上,艾伦和苏拉满脸震撼。
弗瑞斯士兵们的尸体已经被排得整整齐齐陆续火化,还加上了村民们从之前被潘龙夜袭的那个营地旁边收拢来的,一共是一百一十四人。
这一百多人里面,大多都是不值一提的流氓土匪,但也有唯一神教的精锐士兵,还有实力不凡的邪术士。
最重要的,是弗瑞斯帝国四大将军之一,唯一神教的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
此刻,那具脑袋少了半截的尸体已经被剥得精光,浇上了油,正在木柴堆的火焰里面熊熊燃烧,皮肉烧焦的臭味,如同他生前的罪恶一般,四处蔓延。
鲁纳村的村民们正在忙碌着,虽然臭味冲得他们都用毛巾捂住了口鼻,但这丝毫掩饰不住他们的笑容。
本以为只能逃亡山林,在资源匮乏的深山老林里面艰难度日,或许还苟延残喘不了几天,就会被至圣军团追上,杀得一个不剩。但结果却是还没逃到地方,就得到了意料之外的喜讯在冒险家潘先生的率领下,村长他们成功地打败了至圣军团,连敌人的首领“至圣者”色列斯都被潘先生给打死了!
最初得到消息的时候,逃亡队的队长莉莉娜还不敢相信,这位最后的月之女神祭司再三确认,才含着泪水发出了欢呼。
“我们胜利了!潘先生太了不起了!”
然后,她就带着由惴惴不安转为意气风发的村民们,用比逃亡时候更快的速度,连夜赶了回来。
回到鲁纳村,大家首先看到的是那个正在呼呼燃烧的大炉子。
虽然火烧危险品的计划失败了,但村民们并没有把这个炉子拆掉这样的高炉建起来也不容易,而且还有用处,拆了怪可惜的。
他们用这个炉子来熔炼那些被打坏了的兵器和铠甲碎片,用它们来制造农具,或者是修修补补。
这场大战让鲁纳村收获丰富,光是弗瑞斯军留下的战马就有十五匹,两辆马车虽然有点损坏,但坏掉的只是板壁,底盘和轮轴都没问题,修一修就能用。再加上弗瑞斯军的军粮、帐篷、各种辎重,完全可以说一句“色列斯跌倒,鲁纳村吃饱”。
这些其实都只是零头,更重要的还是缴获的武器和装备。
至圣军团的装备很过硬,尤其是近卫骑士们的装备,无论武器还是铠甲,都是经过魔力强化的,不仅远比一般的金属坚固,还有寻常金属所不具备的抗魔能力。若是将它们拿到黑市去拍卖,或许只要一两套铠甲的钱,就足够建设一个村庄。
这样的铠甲,一共有二十具。
弗瑞斯帝国的军队以十人为一小队,百人为一中队,千人为一大队。这次色列斯带来了两个小队的精锐骑士和两个中队的杂兵,以及三个小队的随军民夫。一场激战之后,精锐骑士们损失殆尽,杂兵们不是死了就是跑了,随军民夫之中却有人留下当了俘虏。
也正是靠着这些俘虏们交代的情报,大家才捋清楚了色列斯来袭的原因。
他只是例行地扫荡乡野,剿灭一切能遇到的异教徒,仅此而已。
这样的事情,他早已做了无数次,而这一次,他终于遭到了报应。
“真是想不到,至圣者居然会死在这里……”文质彬彬的学者苏拉叹道,“这家伙是连皇帝都忌惮的人啊!”
“不义之徒互相忌惮,就像是两条争抢骨头的恶狗。”高大魁梧帅气的艾伦冷笑着说,“要是他们能够精诚合作,各路反抗势力早被他们给荡平了。”
苏拉笑了:“这怎么可能呢?打谁的旗号是小事,谁得利是大事。弗瑞斯帝国也好,唯一神教也好,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成为这苍茫大地的唯一主人宝座虽大,可也容不下两个人坐啊。”
艾伦满脸不屑:“他们就算能耍各种阴谋诡计坐上去,用不了多久也会被踹下来!”
“德不配位这种事情嘛,大人物们总是不信的。”苏拉嘲讽地说,“或者说,他们总是要自我麻醉一下,幻想自己能够坐得稳位子。”
“结果就是这样喽。”说着,苏拉朝正被村民们抬上木柴架子,并且往身上浇油的色列斯努了努嘴。
艾伦哈哈大笑,笑完了之后,感叹地说:“我本来以为,我们在贤者门下学艺多年,也算是这世界上的后起之秀。现在看来,我们还差得远呢!那位冒险家潘先生,论年龄看起来也就跟我们差不多,但实力之强,简直令人震撼!”
“是啊,单枪匹马打败至圣军团,连色列斯都杀了……这种事情,就算老师亲自出手,恐怕也做不到吧?”
回头看着正在被莉莉娜关切地询问“哪里不舒服,有没有受伤”的潘龙,艾伦满脸都是钦佩和向往:“男子汉大丈夫,就要这样轰轰烈烈,才不辜负这一生啊!”
潘龙如果听到他的话,或许会跟他有一些共同语言。
但他暂时听不到,因为莉莉娜正在他的身边喋喋不休。
这位月之女神圣痕的继承者,相貌身材都是一等一的,性格也不错,就是有些嗦。
之前潘龙在月神雕像那里寻宝的时候,她仅仅只是因为好奇,就巴拉巴拉说了很多,说得潘龙都有些头疼。而现在,她的话就更多了。
“你真了不起!”
“为什么你能这么厉害呢?”
“你杀了色列斯,会不会有麻烦?”
“不用把月之泪吊坠还给我,它能帮上你的忙,妈妈的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
“有兴趣和我们月之女神教派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吗?我觉得我们应该帮上你一些忙。”
“就算不合作,我们也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互通情报也好。”
“我会一直住在这里,如果你有事的话,无论是要寻求帮助也好,还是想要休息几天也好,都欢迎过来。”
“鲁纳村永远都欢迎你,你的大恩,我们一定会报答。”
“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你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收割月露草的季节快到了,我很擅长做月露披萨饼,你一定要尝尝!”
……
她说得情真意切,有时候还会脸红一下,就像是熟透了的果实,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潘龙不是把七仙女定住了然后就跑路去蟠桃会看热闹的石头猴子,他当然能够明白莉莉娜的意思。
这姑娘虽然话多,可毕竟还是个挺害羞的人。要是换成某些坊间弹唱,这时候大约就不用这么多话,直接一句就够了大恩无以为报,妾当以身相许。
妞妞捏捏那么多,还不如这一句干脆呢。
如果换成北地女人的话,大概已经很直接地说出来了吧。
什么“我们很希望你能够住下”啊,什么“大家都很喜欢你”啊,什么“我们很愿意和你朝夕相处”啊……小姑娘,你再干脆一点不行吗?
但是,老实说,如果她更干脆一点,潘龙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从年龄来说,莉莉娜还有点小虽然无论脸还是身材都看不出来。
不,年龄什么的其实不是问题,这个世界似乎也确凿地没有“婚姻法”之类限定了最低结婚年龄的法律。如果他真的愿意留下,乃至于和莉莉娜生儿育女的话,相信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但他不能留下。
老爹曾经叮嘱他,在山海经残片开辟的虚幻世界里面,可以为善、可以为恶、可以奋斗、可以享乐、甚至于就连死亡都没什么可怕的。唯独有一件事,是极大的忌讳,万万做不得。
那就是在虚幻的世界里面定居,长久地生活下去。
“这世界一切都只是虚幻,但正因为虚幻,所以才美好。”老爹当时严肃地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并不美好,付出多半得不到回报,正义多半得不到伸张,豺狼当道、遍地虎豹,在这个世界生活下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如果有一个美好的虚幻的世界存在,那人们大多会向往那个世界。就像是和尚们向往极乐净土,道士们向往玉京天阙……山海经残片可以给你开辟一个这样的世界,他们向往的东西,我们潘家的人很容易就能得到。”
“但得到了之后,你要怎么办呢?”
潘龙明白了老爹的意思。
有一个美好的世界等着你,谁愿意在这糟糕的世界生活呢?
但是,那美好的世界,终究只是虚幻。
“……祖先之中,有人犯过这忌讳吗?”他问。
老爹回答:“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每一个在虚幻世界长久生活的人,最终都选择了活在那样的世界里面,不肯留在人间。”
“后来呢?”
“后来,他们就都疯了。”老爹的眼中,有痛苦的水光闪过,“现实再辛苦,也是不能逃避的。切记!切记!”
潘龙猜想,老爹或许也曾经有过去虚幻世界生活,逃避现实的想法。
潘家历代继承山海经残片的人,都必须一直和这个想法斗争,和逃避现实的念头斗争。
否则,他们就会疯掉,会被无法抵达的美好虚幻和无法逃避的痛苦现实给逼疯了。
潘龙不想要那样的结果,所以他不能留在鲁纳村。
所以他叹了口气,将诸如法皇冠冕之类没后遗症的东西放在了莉莉娜的面前,放在月之泪吊坠的旁边。
念头一动,周围的景象晃动起来,泛起层层涟漪,就像是往平静的水面扔进去一块石头,波纹层层叠叠。
片刻之后,他感觉身体骤然遇到了什么无形的阻力,然后微微一震,阻力消失,周围的景象也随之发生改变,又出现在了那浩瀚的星海之中。
朝着星海眺望,他依稀可以看到那颗自己之前容身的星辰。
(还会再回去吗?)他如此询问自己。
然后,他笑着转身。
(若是有缘,自然还会再见面。)
第二十三章、大收获!
在星海之中,只一步,潘龙就走到了一片白色的虚无里面。
在这片虚无之中,除了他自己之外,就只有一些发光的东西环绕着他。
那是他这次冒险的收获。
这些东西分成两边,一边四件,一边五件。
四件的那一边,是小小的卢娜雕像、至圣之靴、万灵药,还有一份药草。
前三件东西是他选定的战利品,最后一个是用来测试的。
在“剑与悲歌”的世界里面司空见惯的药草,回到九州世界可能会成为难以想象的灵药。如果真的能够像他想象的这样,那么下次就值得专门来这个世界一趟,什么都不做,专心搜刮药草就好。
能够搜刮几百份药草的话,收益或许会比任何神器都更加庞大。
至于“剑与悲歌”的世界会怎么样,他并不担心。
艾伦和苏拉已经来到了鲁纳村,这两个人是大贤者的弟子,虽然现在看起来一副菜鸟样,骑着驽马,穿着旧铠甲,连兵器都是寻常铁皮剑和最简陋的桦木魔杖,但短短几年之后,他们就会成长为跺跺脚震动天下的盖世英雄。
有了他们的帮助,鲁纳村绝对不会遇到危险。
何况,不还有他留下的那些装备嘛。
初期就能得到那些强力的装备和道具,他们对抗帝国的道路,一定会更加顺畅。
但不同的是,因为色列斯死了,这次没人会引诱艾伦走上邪恶的道路,那么他再怎么坏,终究也很有限了。
无论最终将光辉与和平重新带回大地,还是建立以艾伦为名的新王国……只要不走上邪路,那世界的未来,怎么都不会比现在更坏。
(区区两个现在看起来有点菜的家伙,居然会在短短几年内成长为引导世界未来的人,“主角”这身份,真的是令人羡慕啊!)
但他倒也并不会因此而嫉妒,不要说这两位乃至于这个世界终究只是虚幻,是山海经残片虚构出来的。就算这些都是真的,他们能够成长,潘龙自己也一样能成长。
虽然他应该没办法像这两位“天命之子”一样犹如坐了火箭一般直飞冲天,可他有更多的时间。十年八年,乃至二三十年之后,他自信也能成为跺跺脚震动四方的大人物。
别的不说,山海经残片在他手上,发挥的效果明显比在老爹乃至于潘家列祖列宗手上时候更强。就凭这个,他就对自己信心十足!
他的未来,也会如同那两个人一样,光芒万丈!
除了那几件准备带回去的东西之外,还有几个他根本没打算带回去的东西,也同样漂浮在他的周围。
魔神契约、魔人之血、邪神权杖、献祭匕首、黑暗的碎片。
这五件东西,艾伦和苏拉也拿它们没办法。潘龙不准备把它留在那个世界,干脆带到介于虚幻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夹缝之中,放在山海经残片的虚拟空间里面。
不久之前,当他遇到艾伦和苏拉的时候,就终于收到了姗姗来迟的“使用说明”。
那是关于如何使用山海经残片的详细介绍,内容和父亲说过的并没多大差别,无非多了一些细节。
按照这份说明,在虚幻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存在着一个作为夹缝的虚拟空间。开启虚拟空间消耗的灵气很少,而且并不需要将灵气储满就能开启。
虚拟空间里面没有任何资源,人在其中也不会有任何饥饿疲惫困倦之类的需求,可以专心练功。
虽然这世界极为枯燥,就算是最有耐心的人,一次也没办法坚持很久。但积少成多,一天天锻炼下去,必然会变强。
不仅如此,当山海经残片的主人想要把东西从虚幻世界带回现实世界的时候,必然要在虚拟空间过渡一下。
在这里,他可以挑选自己带回哪些东西。每件东西需要消耗多少灵气,都能清楚地知道。就和超市购物一样,明码标价,一目了然。
而他没有带走的东西,当他离开之后,就会随着虚拟空间的消散而灰飞烟灭,重新回归成原本的模样单纯的灵气。
所以,那些危险品的最好处理方法,就是带到虚拟空间,然后留在这里。
直接摧毁,毫无后患。
他试着将手按在小小的卢娜雕像上,立刻就看到了一个透明的灵气槽浮现在它的上方。灵气槽大概只有不到一般的部分是绿色的,剩下的都是红色。而在红绿之间,有一小段绿色被红框标出。
那就是要带走这东西所必须消耗的灵气。
“可以接受。”潘龙点了点头,手指一点,那一小段绿色变成了红色,卢娜雕像周围的微光散去,变得清晰而实在。
等他回归现实的时候,这东西就会出现在他的身边。
接下来,他把圣灵药、至圣之靴、药草也都分别选定。三件东西里面,药草消耗的灵气简直不值一提,圣灵药和至圣之靴则都要消耗很多灵气,远比卢娜雕像消耗得更多。
正如父亲之前说的,越高级的东西,消耗的灵气越多。
(或许,我可以多收集一些效果简单的彩蛋物品。像是卢娜雕像这种,多多益善啊……)
潘龙又仔细想了想,确定没什么需要做的事情了,这才闭上了眼睛。
“回归现实!”
下一瞬间,他感觉到身体微微一坠,随即重新站稳。
睁开眼睛,五颜六色的光芒环绕在自己的周围,然后渐渐散去。
紧接着,他就看到了近在咫尺的老爹和爷爷。
“你激活山海经残片的情况有点奇怪啊。”老爹上下打量着他,有些担心地问,“有没有出什么意外?”
爷爷也连连点头,强调:“得不到好处没关系,安全最重要。大不了把这宝贝传给你的儿子。一辈子还长得很,千万别冒险!”
看着两位长辈关切的神情,潘龙笑了。
“放心,我很好。”他轻松地说,“甚至于……比预想的情况更好!”
接下来,他花了一段时间,将自己在虚幻世界的冒险经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听了潘龙的讲述,老爹和爷爷面面相觑,都一脸纳闷。
潘家列祖列宗,多少代人一直在使用山海经残片,代代相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谁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啊!
第一次使用这件宝物,就能化虚为实,开启一个虚幻世界,这倒不算是多么稀奇的事情,因为之前潘雷就已经给它充能充得差不多了。
但是,潘雷怎么也想不到,儿子开启的虚幻世界,竟然不是潘家历代早就习惯了的灵药圃,也不是什么遍地宝物的藏宝库,而是一段传奇故事。
儿子从这传奇故事世界里面得到的好处,更是完全出乎他的想象。
那无形的“角色面板”他们看不到,可略一思索就知道万金难换,足以让任何高手都梦寐以求。
而那些他们能够看到和接触到的实物,也一样令人赞叹不已。
能够抵抗诅咒,并且能免受各种陷阱沼泽火海甚至跌落的伤害,这么奇妙的事情,一双鞋子就能做到。
指头大小的一瓶药水,能够治疗一切伤病,解除一切诅咒,让哪怕就要死的人都立刻完全恢复。
巴掌大小的一个雕像,竟然比一个半人高的小孩子更重。而这雕像之中蕴含的特殊力量,更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老爹,你见多识广,听说过可以让人锻炼效果大大增加的宝物吗?”他看向潘寿。
潘寿点头,然后又摇头。
“别说是加快锻炼,就算是让内力快速提升,甚至于帮助修为境界快速提升的宝贝,我都听说过。”他说,“但那些宝贝每一件都很了不得,是世家大族、名门大派的镇山之宝。被他们小心翼翼地收藏在门派内部,只有经过反复考核,确定绝对可信的嫡传弟子,才有资格借用它们的力量。”
他的目光落在潘龙手上的雕像上,忍不住又摇摇头:“这些东西的使用,往往也十分复杂,很多还要消耗珍贵的资源。像是小龙发现的这个,只要戴在身上就有效果……这么简便的,我真的没听说过。”
他又观察了一会儿,问:“这东西究竟有用没用?”
“我不确定,或许可以试试。”潘龙说着,将那个沉重的雕像递给祖父,“老爹他有伤在身,不方便锻炼。爷爷你试试看。”
“嗯,我试用一段时间看看。”潘寿倒也没推辞,接过了雕像,几十斤重的东西落在他的手上,轻飘飘的似乎没有半点分量,看得潘龙暗暗惊叹。
爷爷的臂力可真是惊人,一般人要是被他推上一下,不知道会摔出多远……大概,就跟被大卡车迎面撞了一下差不多吧?
而最后那一棵药草,自然要给潘雷使用。
“就这么一棵草,能够治伤?”潘雷满脸的怀疑,“那瓶圣灵药起码看起来像是很厉害的东西,但这棵草……我总觉得春夏之际到野外走一圈,随随便便都能捡到许多。”
“反正试试也不会有损失,不是吗?”
潘雷被儿子说服了,将药草放进了嘴里。
药草在他嘴里融化成一片清甜的绿色,然后渗入了他的身体。
下一瞬间,他露出了惊喜之色。
两次受伤积累下来的沉重伤势,大幅度地好转了!
他默运真气,片刻之后笑着说:“我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虽然现在跟人动手还有些勉强,但只要再修养上十天半个月,就能完全恢复。”
“早知道我多带几棵药草回来了!”
“这就已经很足够了,如此好处,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潘寿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他们的庆祝。
见儿子和孙子看向自己,老头儿将沉重的雕像放在一边,沉声说道:“小龙的情况……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什么事?”
“关于……山海经残片真正的来历。”
第二十四章、我家是大夏第一逆贼
听到这话,潘家父子都顿时好奇起来。
潘雷笑道:“老爹你总算肯把它的来历告诉我了?之前我问过你那么多次,你每次都说‘这秘密等我临死的时候再告诉你’,这次怎么改变主意了?”
潘寿叹一声,解释说:“这东西的来历,关系重大,不知道反而最安全。如果不是它关系到我们潘家自古以来最重要的愿望,相信列祖列宗甚至愿意把它的故事就烂在肚子里面,不告诉任何人。”
“一直以来,我们潘家的人都是一代快死的时候,才将这秘密告诉下一代。如果有某一代人横死,没来得及告诉,那就通过事先准备好的遗书传讯……我本来也打算这么做。”
“只是……小龙的情况特别,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它的来历。”
“老爹你别卖关子了!快说吧!”潘雷着急得恨不得大叫。
作为一个典型的北地人,他拥有极为旺盛的好奇心。眼看着让他好奇了十几年的谜团终于要揭晓,既兴奋又着急。
潘寿笑了笑,看着满脸急躁的儿子,又看看神情平和许多的孙子,不由得在心中暗暗点头。
(小龙的性格完全不像是个北地人,或许他真的就是这宝贝命里注定的主人吧?)
他停顿了一下,整理了一下思绪,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们可知道,这大夏是以谁家为天子?”
“当然是帝家。”潘雷立刻回答。
“那么,帝家的来历呢?”
“昔年天下纷乱,有一位绝世英雄集结四方英豪,统一天下,划定九州。后来这位英雄登基称帝,因为他的事迹太过神奇,大家都觉得他并非凡人,就只以‘帝’称呼他。”潘龙回答,“后来他的子孙继位,觉得这样的称号很合适,就也不用凡人的姓名,而只用‘帝’作为天子的称号。为了区别历代的‘帝’,便在后面加上顺序大夏开国之君,那位最初的‘帝’,就被称之为‘帝甲子’。而当今天子,则被称之为‘帝壬辰’。按照顺序计算,他是第二十九代的大夏天子了。”
这些历史常识,他当然知道。
潘寿笑了笑,说:“我们潘家的山海经残片,其实就来自于那位帝甲子。”
潘雷和潘龙顿时一愣,对视了一眼,潘雷急忙问道:“这么说,我们潘家祖上也是大夏的开国功臣?”
“只怕还不是一般的功臣。”潘龙分析说,“山海经残片非同小可,要让帝甲子以此为赏赐,寻常的功劳再多也不够!至少也要是救驾之功,或者匡扶之功……我们潘家难道是大夏开国八公之一吗?又或者说,大夏当年其实并不是开国八公,而是开国九公,我们潘家就是那第九个开国公?”
他们父子俩顿时兴致勃勃,都兴奋了起来。
大夏的社会秩序等级分明,最下等的是贱籍,有名无姓;高一等是平民,只有姓名;再高一等是士族,除了姓名之外还有赞誉德行或者武力的表字;更高的是贵人,有代表他们身份的称号;最高的自然是天家,他们不用姓名字号,只有用来区分彼此的代称。
开国公,是“贵人”的顶点,大夏八位开国公,无论权力地位还是荣耀,都位于这个国家的金字塔高端,仅次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帝家。
而潘家,只不过是士族罢了。
如果潘家祖上真的是开国第九公的话,那么就算无法寻回祖先的荣耀,至少可以让他们心里得意很久啊!
看着儿子和孙子高兴激动的样子,潘寿皮笑肉不笑地哼了一声,说:“你们想多了!我们潘家的先祖的确是大夏开国时候的重要人物,只不过,他不是什么开国第九公,而是”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看到两个人眼中满是急切之色,才用有些嘲讽的语气说:“大夏历史上天字第一号逆贼,帝甲子就是被他给活活气死的。”
潘雷潘龙父子长大了嘴巴,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家祖先是逆贼?
大夏开国君主,被人们视之为神的帝甲子,是被我家祖宗给气死的?
卧了个大槽!这什么鬼啊!
而且,爷爷你身为子孙后代,堂而皇之地说自己祖宗是逆贼,不觉得这态度有问题吗?
能成为大夏第一逆贼,自家祖宗肯定也曾经是大夏的高官名将,肯定也有不少光辉事迹可以吹嘘,为什么不吹那些正面的事情,反而要吹违法乱纪的事情?
天字第一号大逆贼,气死了开国太祖帝甲子,这特么是很光荣的事情吗?
爷爷你的价值观有问题啊!
潘龙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槽想要吐,但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跟老爹一样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潘寿得意洋洋地看着儿子孙子震惊的模样,过了一会儿,才笑着说:“我知道你们肯定有很多问题,但是别急着问,我的话还没说完。”
“那你快说啊!”潘雷忍不住吼了起来。
自家老爹年纪越来越大,可性格怎么好像反而越来越像小孩子了?这种吊人胃口卖关子的事情,只有小孩子才做啊!
另外一边,潘龙的脸色也很不好。如果不是老爹先吼了起来的话,或许现在怒吼的就是他了。
被儿子吼了一声,潘寿总算是不再搞怪,正正经经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当年大夏建国之后,帝甲子一直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如同人间之神一般的活着。但他终究不是神,他也会老、会死。不仅如此,因为当年打江山的时候受了太多的伤,纵然他武艺高强修为精深,寿元也受到了严重的折损,以至于才不到百岁,身体就渐渐步入晚年,眼看时日无多。
大夏天子权倾四海威震九州,自然不缺各种滋养调理的灵药。奈何寿元的问题,并非寻常灵药所能治疗。除非是那种已经真正踏入长生境界的仙佛出手,否则就算是再多的灵药,最多也只能缓解他的痛苦,不能延缓他的衰老和死亡。
而帝甲子引以为豪的权力地位,大夏皇朝的力量,对于长生仙佛来说,并没多大意义。
人家或许不能正面和他对抗,却可以找个地方躲起来,甚至都不用躲多久,躲到他老死就行。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仙佛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帝甲子当然不甘心,所以他想了另外一个办法。
仙佛不帮我,我就自己成为仙佛!
他派遣数以万计的术士,在九州各地布置大阵,将九州大地勾连起来,同时在大夏帝都建立通天祭坛,接引大阵之力,借助一件宝物,将这磅礴如汪洋大海的力量凝练,化为自己长生路上的资粮,企图以这个方法抓紧最后的时间,突破天人界限,踏入仙佛境界,获得长生不死。
而那件宝物的名字就叫山海经。
这件宝物的来历已经不可考证,或许是源自于那几位最古老的仙佛,又或许根本就是天生地长的自然灵物。它能够以灵气为资源,化虚为实,无中生有,制造出任何想要的东西。
帝甲子要制造的,就是能够帮助自己长生不死的仙丹。
世界上并没有如此仙丹,想要让别人长生不死,就连仙佛自己都做不到。但依靠山海经无中生有的力量,却未尝没有可能。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或许事情本该很顺利帝甲子是得到大家狂热崇拜和坚决支持的伟大圣君,大家也愿意让他长生不死,永远统治九州。
但是,问题出在帝甲子自己的身上。
当他发现集合九州大地之力,山海经无所不能,他的想法就变了。
既然山海经无所不能,为什么我只要成为仙佛,只要长生不死,就足够了呢?
我完全可以追求更高的目标,得到更好的结果!
被仙佛们集体拒绝,以天子的权势也奈何不得他们,令他倍感耻辱。所以他决心要一雪前耻,让那些仙佛们为之前拒绝他的错误决定而后悔!
他的计划是,结合山海经和九州大阵,抽取九州大地所有生灵的超凡之力,将其转化为三十六颗天罡丹,七十二颗地煞丹。天罡丹赐予自己的亲属,创造真正的不朽帝族;地煞丹赐予忠诚于他的大臣,创造强大而长寿的帝之臣属。
一旦他的计划成功,九州大地将再无任何超凡存在,所有的力量都被集中到了他信任的群体之中,被他一手掌控。
到时候,仙佛也会被打落尘埃,凡人更是再也不可能修炼出超凡之力,动摇他的统治。
昔年帝甲子得国,最大的依靠就是他和他部下们的超凡武力。若是那超凡之力从此只被帝族和大臣们掌握,那大夏的统治必将亿万年永不衰弱,帝甲子和他的子孙后代们就能永远高枕无忧地享受太平盛世。
这个想法很好,最重要的是,九州大阵和山海经结合起来,还真能做得到。
但是,有人不愿意。
那个人就是帝甲子的亲信,从他发迹开始,一直追随他、保护他,甚至于在大夏建立之后也不要权力地位,只专心当保镖头子的禁军统领。
这位禁军统领究竟是怎么想的?现在已经不得而知。潘家的后代知道的,只有他趁着帝甲子不注意,破坏了九州大阵和通天祭坛,将整个计划最重要的山海经弄坏并带走,逃之夭夭。
为了防止被用血脉追索之术抓住,他不仅抛弃了自己的家人,而且逃走之后不久,就找了一个可靠的孩子作为养子,将山海经残片以及“彻底破坏九州大阵,永绝后患”的使命一起交给了那个孩子,自己则跳入火山之中,尸骨无存,让帝甲子无法再追查下去。
帝甲子费尽心思,最后只找到了那个火山口。他以为禁军统领已经带着山海经一起葬身火山之中,气得呕血成升,不久就死了。
而那个孩子,则按照义父的吩咐,以“潘”为姓氏,躲在九州大地的边缘,一代代积蓄力量,等待完成使命的机会。
“我们潘家的这个‘潘’字,其实是叛逆的‘叛’。”潘寿深深地吐了口气,用这句话,结束了对潘家历史的回顾。
第二十五章、九州震动
将藏在心中多年的秘密说出来之后,就像是卸下了沉重的负担一般,潘寿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潘雷和潘龙面面相觑,过了片刻,潘雷试探着说:“老爹,咱们家历代祖先,难道就没想过交出山海经残片,跟帝家和解吗?”
潘寿冷笑一声,还没回答,潘龙反而先摇头。
“这可不行!大家那么多年的仇恨,怎么可能说和解就和解呢?我们答应,帝家也不可能答应吧。帝甲子当年可是被咱们祖宗给气死的!”
潘雷皱了皱眉,说:“祖宗死了,子孙后代日子总归是要过的……”
潘寿重重地冷哼了一声,沉声怒道:“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和解?咱们潘家有什么资格跟帝家‘和解’?对我们来说,一旦身份暴露,就是全家死光,连一只鸡一条狗都别想活下去!难道你还幻想帝家拿回了山海经残片之后,能够放过咱们?”
潘雷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说得对!咱们家一旦暴露,生死就掌握在别人手上了。不管帝家说什么,我们都不能泄露身份,不能拿全家老小的性命,去赌别人的心慈手软!”
说完,他又很郁闷地说:“真不明白咱们祖宗在想什么,当年帝甲子就算成功了,咱们家至少也会是七十二地煞之一,比上不足至少也比下有余,千秋万世富贵无忧。那有什么不好的?他为什么要破坏帝甲子的计划?”
潘龙一听,连连摇头:“老爹你说得可不对!有人做皇帝,那不是问题。可帝家千秋万代,群臣都是附庸,百姓如同蝼蚁……这就不行了!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有本事就该坐江山,没本事就该滚蛋。靠着卑鄙手段千秋万载,再怎么倒行逆施也不怕被推翻,永远也没有改朝换代……那这天下迟早要完蛋!先祖的想法是对的,我们不仅不能跟帝家和解,还要完成先祖的遗愿,摧毁九州大阵,永绝后患!”
这话说出来,潘雷唉声叹气,潘寿看向孙子的眼光却顿时无比慈祥,土匪似的老脸上满是笑容。
“小龙啊,你说得对!”他拍着孙子的肩膀,很高兴地说,“所以呢,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了。”
“什么?!”潘龙大吃一惊,失声问道,“为什么?”
“因为山海经残片在你手上,展现出了潘家列祖列宗都没有能够激活的神奇能力。”潘寿兴奋而且欣慰地说,“很显然,你和当年的帝甲子一样,都是能够真正发挥这件宝物全部威力的人。你出生在我们潘家,就是天意告诉我们,完成先祖遗愿的时刻已经到了。”
“我们潘家等了这么多年,一直小心翼翼地隐藏着,等待机会。而你,就是我们一直在等待的‘机会’!”
“没这么夸张吧……”
潘寿哈哈大笑:“小龙啊,爷爷跟你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当年帝甲子之所以能够扫平天下,开辟大夏王朝,山海经的力量在其中至关重要。你能够像他一样,发挥山海经真正的力量,那为什么你不能也像他一样呢?”
潘雷也兴奋起来,两眼放光:“说得对!如今大夏王朝已经颓势日现,正是英雄崛起、逐鹿天下的时候,总要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咱们家!”
这话说得潘龙猛一愣,脑海之中无数念头在翻滚,仿佛有一座火山即将爆发,却又沉甸甸始终不得升腾,那亢奋和憋闷交织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
“你怎么了?”
“老爹,你刚才……说什么?”潘龙颤声问。
潘雷愣了一下,挠挠头,说:“总要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咱们家?”
潘龙的心中,仿佛轰雷震动,一下子就敞亮了起来。
一个山崩海啸的声音,在他的心中怒吼。
(我来到这个世界,谁规定只能做个富家翁?只能做个武林高手?我也可以去命运的大潮里面闯荡一回!也可以去争上一争,也可以去问一句‘苍茫大地,谁主浮沉’!)
男人哪有没野心的!他无非是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能有机会去问一问鼎之轻重,没想过自己竟然也会有资格去争一争鹿死谁手……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他最高也不过就是个县市级的小土豪,距离这伟大的目标,实在太远太远,简直遥不可及。
但此刻,他仔细想一想,却发现其实并不见得非常遥远。
就像爷爷和老爹说的,帝甲子能凭山海经之力扫荡天下,建立大夏皇朝。自己就算是不如他,至少也有资格去“历史的大潮”里面走一遭,会一会天下英雄。
人生如此,才算是没有白在世上走一遭,才算是对得起自己那超乎寻常的际遇。
若是……天命在我……
他痛快地笑了,大声说:“没错!总有人称皇作祖,为什么不能是我!”
差不多就是潘家三代在地下密室里面讨论得热火朝天之时,另外一件大事也正在发生。
中州帝都,世界上唯一以“帝”命名的城池。
这座城池并不在九州大地的任何一处,而是漂浮在空中,离地数百丈。昔年大夏皇朝建立的时候,聚集了几乎整个九州的术者,大家一起施法,将帝甲子出身的圣山连根折断,倒过来漂浮在空中,又将山根削平,在上面建造了这座大夏皇朝的都城。
这座都城符遍布,就连地上随便一块石头,都是经过法术加固的。它可以在空中自由飞行,平时则停驻在中州平原中央“祈天台”的上方,和地上那座高逾百丈的庞大祭坛遥遥相对。
祈天台周围百里严禁闲杂人等擅入,违者杀无赦。外人想要进入帝都,必须先申请,得到初步批准之后,在通天城暂居一段时间,经过反复确认,最终才能乘坐飞舟登上帝都。前前后后,往往要花费超过一年的时间。
而在帝都之中,莫说各家奴仆,就连贩夫走卒都是世代居住于此,忠诚可靠。
在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日子,整个中州各地,都能看到那座漂浮在天空中的大山。而登上这座圣山,成为帝都的住户,则是九州大地上几乎所有人的梦想。
圣山下方的祈天台上,正供奉着九州宝鼎之一的中州鼎。
昔年帝甲子扫荡天下,建立大夏皇朝。他把大夏皇朝的疆域分为九州,正东为青州,正南为荆州,正西为益州,正北为冀州,东南为扬州,西南为云州,东北为幽州,西北为雍州。而九州中央的“中州”,官方的名字叫做“夏州”,只是民间必须避讳,所以才用“中州”称呼它。
这九州之中,每一州都有一座祈天台,每一座祈天台上,都供奉着九鼎之一。这九座宝鼎既是大夏统治的象征,也是世上最为强大的法器。一旦启动了它的力量,移山倒海都不在话下。无论是什么奸邪强横之徒,就算将巢穴经营成铜墙铁壁,也只需借用九鼎的一丝力量,就能将他连同他的老巢一起碾成齑粉!
而众所周知,即便是在九鼎之中,也是以中州鼎或者说夏州鼎,最为强大。
但此刻,这座九州鼎之中最为强大的法器,却在微微颤抖,从巨鼎之中升起的永恒不灭的光焰也有些明灭不定。更有如同钟声一般的鸣响,从巨鼎之中传出,越传越远。
不仅如此,位于其余各州的九鼎,也都在微微震动,发出鸣响,传遍四方。
一道道消息被法术传递,不过半个时辰,一道命令就从帝都之中传了出来,传遍了九州大地。
搜寻一卷看起来残破,却刀斧难伤、水火难侵的旧竹简,九州所有官吏军民,只要能找到这卷上面有着谁也不认识的怪异文字的神奇竹简,将其献上朝廷,即可被册封为一等安乐公,世袭罔替,并得赐丹书铁券,日后子孙便是有谋逆大罪,也可以抵消一回。
如果有人发现此宝却秘而不报,或者阻扰别人将其献给朝廷,再或者参与争夺、破坏此宝,株灭九族!
潘家得到镇丞法术传讯的时候,祖孙三人正在潘雷养伤的静室里面吃饭。他们看着空中的符鸟在说完那段话之后便拍着翅膀飞走,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过了片刻,潘雷说:“我出去打听一下。”
“我去就行。”潘寿阻止了他,“你现在要专心养伤,不要露出马脚。”
半个时辰之后,他回到静室,将详细消息说了一下。
“九鼎共鸣,天子下诏,这阵势可真够大的!”潘龙笑着说,“我打赌几天之内,就会有很多各式各样奇怪的竹简被献上去。”
“帝家的话,连一个字都不能信!”潘寿冷冷地说,“献上去的若是假货,那就是欺君之罪,该杀!献上去的要是真货,那就是逆贼之后,更该杀!那些献宝的,有一个算一个,除了个别安排好的幌子,别的全都是死路一条!”
潘龙看了看老爹,潘雷也微微点头,赞成这个判断。
潘寿又思考了一会儿,忧心忡忡地说:“这样下去不行!九州鼎竟然能够因为山海经残片被真正能发挥它力量的人激活而产生共鸣,天晓得会不会有借助九鼎追查山海经残片的办法!小龙不能再留在定丰镇了,要尽快离开!”
潘龙一惊,却听父亲也开口赞同:“说得对!但走也要走得从容,不能被人看出破绽。”
他略一思索,就想出了办法:“这样吧,你跟着商队一起离开,就说是家传武功已经练到了瓶颈,想要去江湖上闯荡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际遇。”
“这样也好,走得太匆忙,放在有心人看来,那就是心虚。”潘寿赞成儿子的计划,说,“等你出去之后,记得无论跟谁,也一个字都不要提到山海经残片,就是跟我们也一样!”
“还有,以后每次进入其中,一定要在不同的地方,最好相隔远一些。”潘寿又补充说,“九州鼎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锁定一个每次都移动的目标。你切记不要顺着同一个方向行进,走一段路,就变一次方向,免得被查出来。”
潘雷又说:“对了,九鼎所在的地方,你切切不能靠近!九州都城从此就是你的禁地,能躲远点最好,无论如何不能进入,切记!切记!”
潘龙听着爷爷和老爹的分析和建议,连连点头。
他不能确定两位长辈说得对不对,但他们一定是全心全意为他着想的。作为一个江湖菜鸟,他理应接受两位老江湖的建议,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既然这样,那最多两三天之后,他就要离开了。
“我该去哪里呢?”他问。
“商队不会前往金城防线,会从定丰镇向南,前往雍都城。”潘寿分析说,“你先跟商队一起走一段路,然后在蓝田城分开,朝着南方前进,往益州的方向去。别人问起来的话,你就说去外公家探望母亲。”
潘龙一惊:“母亲不是为了突破先天境界,要闭关十年不见家人吗?她都闭关八年了,我现在去,岂不是白费了她八年的苦功?”
他和母亲任的关系不如和父亲亲近毕竟当年母亲回娘家闭关的时候他才八岁,还没有真正完全接受今生的家庭关系。加上任因为修炼佛门心法“无心经”的缘故,性格本来就较为冷淡,母子间的关系只能说还行,远不如父子关系亲切热络。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愿妨碍母亲的潜修。
父亲已经是先天境界,能活一百二三十岁,要是母亲不能踏入先天,岂不是要害得父亲中年丧偶!
潘寿闻言笑了,拿出了一块翠绿的玉片,玉片上,隐约有山川地理一般的花纹。
“只是个借口而已,你‘真正的理由’嘛……这是我当年闯江湖时候得到的一块玉,上面的花纹,跟益州天怒峡有些相似。你就说是去寻宝的好了。”
“……这真是藏宝图?”潘龙好奇地问。
“你就当它是真的呗。”潘寿大笑,“这东西在我手上快三十年,我都没能找到什么宝藏,他要有本事找到,算他厉害!”
“有这个做掩护,谁也不会想到,真正的宝藏,其实不在什么天怒峡,而就是你自己。”
第一章、江湖,我来了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骑着骏马走在浩浩荡荡的商队里,仰望着寥廓长天,潘龙忍不住念了一句诗词。引得旁边的同伴们好奇地看向他,眼神之中颇有“想不到你居然还会作诗”的惊讶。
他有心再念上几句,可惜后面的内容不应景。
摇摇头,将“诗兴”扔到九霄云外,他笑着转身,向背后的送行队伍挥手道别。
“别送了!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商队南归的这天,正好是个大晴天。
在北地的秋冬两季,晴天是挺稀罕的。正常情况下,天总是阴沉沉的,要么是在刮风,要么是在下雪,要么是既刮风又下雪,要么就是在准备刮风和下雪。如同今天这样晴空万里的情况,一个月顶多也就三五天。
这难得的好天气,让长安商会的卢管事改变了在定丰镇再停留一两天的打算,早已收拾好行李的商队一大早就启程出发,沿着雍州大道向东南方行去。
在这支商队里面既有长安商会的成员,也有很多混进来凑个份子的散客,还有一些只是蹭个车搭个伙的行路人当今世道实在算不上很太平,北地尤其如此。孤身外出并不是什么好主意,掏点钱,跟着商队一起走,是理智的选择。
商队里面有三个潘家的人,潘龙自然是一个,另外两个一个是爷爷潘寿的得力门生,名叫赵霖,另一个是位远房叔叔,叫作潘英。这两人的武功都不差,赵霖已经接近先天境界,潘英也已经温养十二正经好几年。他们之前是跟潘寿一起过来支援定丰镇嫡支的,现在则负责跟商队一起回去报个平安。
除了两位自家人之外,潘龙还有一位同行的伙伴,是他的发小韩风。
韩风是定丰镇北门尉韩庭的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韩山。韩家在定丰镇也算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家族,一个镇子的门尉,论职官只有最低的从九品,可好歹也算是正式官员,有身份、拿俸禄。既然当了官,那就是士族,高于平民之上,自己和父子嫡亲可以取表字。韩庭字立木,韩山字子厚,至于韩风……他还没满二十岁,未曾行过冠礼,尚未取字。
潘家也是士族,潘雷是定丰镇总教习,并且在北安郡有障尉的虚衔。官居正八品,和定丰镇的镇丞镇尉平级。而潘寿同样有官职,他是雍州九十九位“四方巡查”之一,从八品。二人自然也有表字,潘雷字壮武,潘寿字绵康,倒是潘龙自己,同样因为没有及冠,尚未取表字。
韩风比潘龙小一岁,从小就一起玩。潘龙两世为人,智慧和沉稳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小孩子,天赋和刻苦更是能把寻常孩童甩开几条街。表现出来的,就是超乎一般的天才。韩风从小就很崇拜他,差不多算是他的跟屁虫。直到年岁渐长,智慧武功都渐渐提升,才不像小时候那样整天跟着他跑来跑去。
但当他听说“龙哥”要出门闯荡江湖,还要去益州那么远,就嚷嚷着自己也要跟去开开眼界。
对于儿子的请求,韩庭原本不想答应不管怎么说,十五岁的人就出门去闯荡江湖,实在是太早了一点。但作为一个有些溺爱孩子的父亲,他实在禁不住儿子三番五次的请求,最终只好答应了下来。
于是韩风就兴高采烈地换上了一套精良的盔甲,扛着长枪,佩着弯刀,背着硬弓,骑着骏马,跟在了潘龙的身边。
他把盔甲擦得雪亮,兵器也整理得十分妥当,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努力作出“我是大老虎”的模样。奈何年纪实在小了点,还显得很稚气的脸上怎么也没有真正战士该有的沉稳和杀气,用潘龙穿越之前那个社会的说法,这叫“小脑斧”。
相比之下,只是随便穿着一身皮甲,背着一把长刀的潘龙,却显得气势十足,一看就明白是个靠得住的。
更靠得住的是旁边同样骑着马的赵霖和潘英。那两位才是真的老江湖,脸上有伤、身上有杀气,行走间随时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一看就知道,他们是真的随时能够上阵杀敌的。
像这样的老江湖,在商队里面还有不少。他们游弋于商队的周围,充当着斥候和哨兵的工作。作为回报,每天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们不需要参加守夜,而且可以住在位于宿营地中心部位的帐篷里面,既舒服又安全。
当然,这好处不是随便拿的。要是有土匪或者马贼来袭击,这些老江湖们自然就要拔刀上阵,和来犯之敌争一个你死我活。
面子也好,利益也罢,都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北地人争取的方式,就是战斗。
这道理,就连才十五岁的韩风都明白。
伴随着马蹄声、驼铃声和车轮声,商队离开定丰镇渐渐远了。送行的人群早已见不到,渐渐地连定丰镇的城楼也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苍茫大地上只有他们这支队伍,仿佛天地间就剩下了他们一般。
阳光虽好,北风依然呼呼吹个不停。这风冷得钻心,衣服但凡有一点不严实,它就会钻进去,让你好不容易攒下的热量很快散光。
所以,远行的人们都会把自己裹得静静的,努力保留每一点热量。
当然,也有例外。
韩风骑着骏马,来回走个不停,不时窜到队伍前面去张望一会儿,然后又回来,和潘龙他们聊天。
就像是……一只欢快的哈士奇,把“我很兴奋”这四个字都写在了脸上。
“龙哥,你说我们会不会遇到拦路打劫的强盗啊?”又一次回来之后,他很兴奋地说,“你说是不是会像别人说的那样,一声响箭,然后山崖上草丛里……到处都是人窜出来,一下子就漫山遍野?”
“我觉得不会,强盗没那么多。”潘龙说。
“我觉得也没那么多。他们每次都说‘然后我就杀了他们一个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可要是每次都杀那么多,加起来总要被杀掉成千上万的强盗了吧。这还是我们一个定丰镇,北地那么多的城镇,别的城镇里面也都有江湖高手,那加起来岂不是有几万几十万的强盗被杀掉?你想啊,强盗又不是野地里的杂草,没那么多的。”
潘龙点点头,表示赞同。
韩风的猜测得到了“大哥”的支持,顿时兴奋起来,接着说道:“而且,强盗也来不及生下那么多的孩子吧。狼一窝能生三五只小狼,可我们定丰镇每年秋猎的时候,也不过只能猎到百多条狼。你想啊,人比狼生得慢多了,就算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也生不出那么多的小强盗来。”
潘龙笑了笑,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
他想象了一下“每个强盗窝里面都有一大群专门负责生孩子的女人”的场面,顿时觉得阴森可怖,令人不寒而栗。但看韩风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他敢打赌,这小子想象的场面,跟他想象的必定截然不同。
没准韩风所想象的,是一个巨大的鸟窝,鸟窝里面一群女人就跟母鸡一样趴着,然后每过几秒钟,就有一两个小强盗装备整齐地从鸟窝里面走出来……
(这特么是土得掉渣版“英雄无敌”吗?)
他忍不住笑了。
看到龙哥笑了,韩风越发来劲,继续说道:“所以我猜啊,强盗们一定都很擅长装死。每次他们遇到强盗,刀一挥,冲在最前面的几个被砍死了,剩下的强盗就集体装死。他们当然没时间去一个个检查,只能一眼看去遍地都是尸体,就当是真的了。你说对不对?”
“嗯,嗯,有道理。”
“所以呢,等他们离开之后,那些没死的强盗们就爬起来,继续去打劫别人也许就连被砍死的,可能都是装死。反正装死多简单啊,只要顺着刀势往地上一趟,敌人看到你躺下了,身上有血,自然就以为你被砍死了。龙哥你说对不对?”
潘龙干笑着点头,他居然觉得这小子说得,还真特么有几分道理。
做强盗这一行,功夫或许可以不用很好,但装死的本事,没准还真的要练一练。
北地并没有什么首级悬赏的制度,遇到强盗,杀了,那也只是你有本事。断没有砍上几颗人头带到城镇里面,就能得到朝廷奖赏的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北地的高手们还真的不会在砍倒了强盗之后再细细检查,更不要说补一刀确保对方死定了。
如果那个强盗真的很擅长装死的话,没准真的能够被“杀死”好几次。
他这么支持,韩风反而有些脸红了。于是强调说:“但是,我说的这些都是假设。龙哥你说过,我们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有经过实践证明的假设,才能成为真理。啊,我真希望现在就出来几个强盗,让我看看他们究竟是生得特别快呢?还是每一个人都很擅长装死?”
“啊!强盗啊强盗!你们为什么还不出来?”
大呼小叫着,韩风又一次策马跑向队伍的最前方,他满脸兴奋,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很显然是真的想要赶快遇到强盗。
趁着他策马向前,冲到队伍前面去寻找强盗踪迹的机会,潘龙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总算知道,韩门尉为什么愿意让他儿子跟着我出来闯江湖了……”
第二章、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车队走了一两天之后,就离开了人烟稠密的地区,进入了半荒漠的戈壁区。
雍州原本的西北边境就是这片被称之为“黑戈壁”的荒漠,数百年前,九州大军越过荒漠,将夏字大旗插到了一年结冰超过五个月的冻土,并且在那里建立一道由无数大大小小要塞组成的巨大防线,名为“金城防线”。
依托着金城防线,才有了雍州西北一片相对较为繁华的区域,有了定丰镇这类新兴的城镇,也有了著名的北地人。
实际上,“北地人”这个族群真正成型,也就是最近三四百年间的事情罢了。
从北地向南的这片黑戈壁,是九州著名的危险区域之一。这里荒芜而贫瘠,最大的植物是灌木,最大的动物是沙鼬不对,是马贼们骑的马。
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生活着赫赫有名的西北马贼。他们少则五六个人一伙,多则成百上千,趁着夜色呼啸而来,在掠夺和杀戮之后又趁着夜色呼啸而去,不知道多少商人遭过殃。每年死在黑戈壁里面的人,至少有一半不是因为寒冷、干渴或者饥饿,而是因为他们的屠刀。
这群危险分子自然是大夏王朝尤其雍州侯的眼中钉,曾经不止一次遭到围剿。打得最凶的一次,真的是杀人盈野。据说黑戈壁的好几个绿洲里面,湖水都成了红的。
但那一战的结果,却并非朝廷想要的。
虽然黑戈壁上的马贼被杀戮一空,可仅仅七日之后,大批不知来历的高手就攻入了雍州多个郡县,死伤的朝廷官员及家属超过千人,参与这一战的好几个小门派也被纷纷灭门,一位仙人怒而出手,却中了埋伏,几乎陨落在邪门阵法之中,他勉强突围,鲜血洒落尘埃,如同下了一场血雨从此人们才知道,原来黑戈壁马贼的背后,是魔道大派“黄泉宗”。
大夏皇朝为之震怒,大索天下十年,杀了好几万各类盗匪,却始终没能将黄泉宗揪出来。直到今天,黄泉宗依然是大夏皇朝的通缉要犯,任何一个确定的黄泉宗成员的脑袋,都可以去大夏官府换得重赏。这些年来,还真有不少江湖客赚到了这样的横财。
可惜的是,那样的幸运儿往往活不过几天,往往有命拿钱,没命花钱。
而黑戈壁上的马贼,却又渐渐多了起来。
想要昧了良心发横财的江湖客,犯了案子亡命天涯的逃犯,不学好的北地男儿……各种各样的人主动或者被迫地来到了这里,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逃避追捕,用刀剑为自己争取活下去的资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对于前往北地做生意的商队来说,他们是难以避免的威胁。如果没有能够击退马贼的能力,那就没能力吃这碗饭,还是趁早回去算了。
北地的财富,只属于有能力维护自己财富的强者。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络绎不绝的商人在秋天冒险前往北地,实在是财帛动人心。
中原二十文一斗的稻谷,运到北地可以卖出三倍的价钱;北地一两银子就能买到的大兽皮,运到中原同样能卖出三倍的价钱。
一来一回,九倍的利润,足以烧掉商人们脑海中最后一丝警惕,让他们忘掉这一路上的所有风险,前仆后继地走上不归路。
他们当中,很多人最终埋骨于此,发财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撞了个粉碎。但也常常有人获得成功,因此而暴富。
失败者的生死没人在乎,成功者的故事却被人们津津乐道。
每年,都有很多人做着暴富的梦,踏上前往北地的商路。在这络绎不绝的“血食”供养下,黑戈壁的马贼就像野地里的杂草,数也数不清。
当然,也有一些人比较稳妥,选择跟随大商队行动。这虽然要付出代价,但却也多了几分安全。
潘龙他们所跟随的长安商会的商队里面,就混杂着不少跟着他们一起来的散户。长安商会不许他们做粮食生意,他们就带来中原的药材和烈酒,向北地人交换皮毛货物。虽然他们必须在长安商会做过生意之后,才能够捡一些残羹冷饭,还要将获利的三成上交给长安商会充当保护费,但一趟下来,他们依然能赚到不少钱,一番辛苦算是物有所值。
关键还是安全,长安商会实力强大,足以抵挡马贼。跟着长安商会走,起码能够保证不被马贼打劫。
钱赚得少点不是问题,能赚到才是关键。
只是这种沾便宜薅羊毛的事情可遇而不可求,长安商会又不是冤大头,怎么可能平白给人好处?能够有资格参加商队的那些散户,不是跟长安商会关系良好的“下线”,就是被视为值得投资的后起之秀。阿猫阿狗想要凑一份子,门都没有!
反倒是像潘龙他们这种跟着旅行的,得到了商队的大力欢迎。
夕阳下,商队不紧不慢地走在荒凉的戈壁滩里面。韩风百无聊赖地在马上打瞌睡,之前精神充沛活力十足的样子,已经荡然无存。
他本以为这一趟出门,没几天就会遇到强盗,然后大战一场,扬名立万。却没料到已经走了十几天,却别说强盗,甚至连野兽都没遇到几只。
这样一天天下来,他的干劲自然就被消磨殆尽。现在已经发展到天天都无精打采的地步,宛若丢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潘龙看他的样子,暗暗觉得好笑他要放在自己前世,甚至初中都还没毕业呢,可不就是个小孩子嘛。
一阵寒风吹过,韩风打了个哆嗦,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太阳,又看看仿佛一成不变的商队,叹了口气,问:“龙哥,不是说黑戈壁遍地马贼吗?为什么我们一个都没遇到?”
潘龙还没回答,赵霖先开口了:“马贼可不会遇到‘一个’。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而且总是会在能够占据优势的时候,才会发起进攻。像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一旦有马贼来袭,起码二三百人。”
韩风吃了一惊,原本有些睡眼朦胧的双眼一下子就瞪大了:“二三百人?都是能打的?”
“废话,不能打的来当马贼?”潘英笑了,“马贼里面当然也有老有小,可就算是老头子或者小孩子,也一样能够开弓射箭,能够挥刀杀人,能够提枪冲阵。没这种本事,在这一行是混不下去的。”
韩风砸了咂嘴,有些郁闷。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算是年青一代的好手,弓马娴熟,长短兵器都能耍得滑溜,就算只靠拳脚也能让寻常十个八个壮汉近不得身。却不料按照潘英的说法,这种武艺在马贼里面只能算是最起码的水平,无非就是“老头小孩”这个层次罢了……
“英叔,你就别吓唬他了。”潘龙见韩风脸色都变了,忍不住笑着说,“若是马贼来了,当然是高手带队上。这支商队里面可是有先天高手坐镇的,哪里轮得到他去冲锋陷阵?他最多就是在后面射几箭,打打下手罢了。”
韩风顿时松了口气,虽然他很想要扬名立万,但他又不是傻子,扬名立万也要打比自己弱的才行,跟比自己厉害的人厮杀,那不是去扬名立万,是去送死啊!
就在这时,前方空中突然传来了凄厉的响声,正是响箭的声音。
响箭,是马贼的信号!韩风浑身的汗毛几乎都竖起来了,立刻转身竖起马鞍,飞快地把背在背后的硬弓摘下来,拿出弓弦装上。平时一瞬间就能完成的工作,这次却磕磕碰碰,搭了三回,才把弓弦给装好了。
而这个时候,队伍前方已经有高手冲了出去,迎上了远远过来的那一人一骑。
“心要静,手要稳,眼要平。背靠住马鞍,双腿踩在马镫上,不能夹马腹……”韩风嘴里叽里咕噜自言自语,背诵着骑马射箭的要诀
潘龙却不紧张,二三百人的队伍而已,有什么可紧张的?
不久之前,他才在“剑与悲歌”的世界里面,只凭一人之力,硬刚过近二百人的军队。
在区区十几个村民的帮助下,他还打赢了。
马贼们的个体武力也未必就高过至圣军团的士兵,论悍不畏死,更是和唯一神教的狂信徒护卫骑士们没得比,而他的战友却远比当初给力得多。
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不紧不慢地摘下背上的硬弓,装上弓弦,稍稍调了一下,确定没问题,才右手拿弓,左手牵着缰绳,做好了冲上去射箭的准备。
环顾周围,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差不多的事情。就连赶车的小厮都停了下来,准备开弓搭箭,恶战一场。
北地的战斗,都是先射箭,再冲锋。能用箭解决,远好过要拔刀厮杀。所以北地几乎人人都会开弓射箭,罕有例外。
有一百个北地人,那就是有一百个射手。有一千个北地人,战斗的时候敌人就会首先享受一波从天而降的箭雨洗礼。
但并没有人急着动手,因为敌人还没出现。
商队的领队在先天高手的陪同下策马向前,很快就和马贼派出来的使者见面了。
双方说了几句话,然后领队拿了一包银子给对方,于是马贼的使者就又向空中射了一支响箭。
远处的荒野上,有许多黑点移动,渐渐远去。而那使者也向商队抱拳行礼,转身策马离开。
大家都松了口气,心里提着的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只有韩风一脸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惊讶又遗憾地问:“这就结束了?说好的大战强盗呢?”
第三章、江湖路不好走
解决了小小的麻烦,商队继续前进。
能够不用和马贼厮杀,大家都很高兴。
只有韩风一直在埋怨,一直在碎碎念。
“为什么呢?为什么就不打了呢?”
他碎碎念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忍不住,凑到潘龙身边,问:“龙哥你说说看,为什么就不打了?”
潘龙早就估计到他会过来问,只是没料到他竟然能忍到现在,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
(这小子也成熟一点了啊。)
他心中高兴,脸上自然就有笑容,反问:“为什么要打?”
“我们是商人,他们是强盗,他们要打劫我们啊!”韩风理所当然地回答。
潘龙摇头:“可他们撤退了,没来打劫。”
“那是他们拿到钱了!”韩风满脸的不高兴,“他们甚至连一箭都没射,我们就把钱财乖乖送给他们了!龙哥你说,这像话嘛!“
(哈哈,他终究还是想不通啊。)
潘龙问:“阿风啊,你觉得……如果我们刚才打起来的话,会死多少人?”
韩风估算了一下,说:“那群马贼人还不少,就算我们这边有高手坐镇,总也要死上十个八个的吧。”
“是啊,十个八个……或许更多,对吧?”
“没错。”
“那我们为什么要死这些人呢?”潘龙继续问,“死掉这些人,有什么好处吗?”
韩风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北地男儿,遇到有人打劫,难道不应该先砍死他们吗?就算是死,也不能别人一挥刀子,我们就认怂啊!”
他这是标准的北地人思考方式,潘龙先点头肯定了他的说法,然后说:“你说得对,如果是我们俩闯荡江湖,有人敢来打劫我们,我肯定二话不说拔刀就砍。但是……今天不是我们在闯荡江湖,是长安商会啊。”
“有区别吗?”韩风有些纳闷。
“当然有区别。长安商会是商人,对他们来说,如何选择,首先要看利益。跟马贼开战会死不少人,这批人的烧埋钱可不是小数目。更不要说,和马贼开战,事后是要给保镖们加钱的,那也是一大笔钱。”潘龙一笔一笔给他算了账,“相比之下,给马贼一些钱,把他们打发走,显然要合算得多。”
韩风皱起眉头,满脸的不高兴。
作为一个典型的北地人,他虽然能够理解潘龙的话,但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低声嘟囔:“那些马贼真是没用!我还以为他们有多凶残呢,结果那么多人,那么大的阵势,小小一包银子就把他们给打发了那一包最多也就二三十两而已,这点钱够他们分吗!”
潘龙笑了,他知道韩风其实已经明白了,只是还在闹别扭而已。
他劝道:“马贼也是人,也贪生怕死。虽然他们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拼命买卖,但能够不拼命就赚到钱,哪怕是赚得少一点,难道不好吗?何况,我们商队实力强大,他们就算是来跟我们打,拼了性命,难道就能打赢?”
“肯定不能!”韩风信心十足地说。
“既然打不赢,那拼命又有什么意义呢?那包银子不多,但总算是有所收获,没破了‘贼不走空’的规矩。对他们来说,这也就可以凑合了。”
韩风想了一想,还是有些不甘心,问:“这样就行了?”
“足够了,马贼本来就想要撤退了,无非碍着面子而已。长安商会肯给他们一份面子,那他们当然就走了阿风,我们行走江湖,给别人一点面子不是坏事,往往就能避免一场厮杀啊。”
一直在旁边听他们对话的潘英这时候开口了:“阿龙说得对!行走江湖,给别人留一份面子,自己就能少一份麻烦。我们北地男儿不怕厮杀,但何苦非要逼别人跟我们厮杀呢?就算我们能百战百胜,别人难道就不是爹生娘养的?非要杀他们干什么?”
“马贼难道不该杀吗?”韩风反问,“他们一个个都恶贯满盈,不该杀吗!”。
“我们又不是朝廷官兵,也没有接剿灭马贼的悬赏令,马贼该不该杀,关我们什么事?”赵霖也说,“这天底下该杀的人太多太多,总不能见一个就杀一个。要是情况合适,或者是事态紧急,那杀了也就杀了。但今天的情况,实在不大适合拔刀杀人,所以就算了吧,算他们好运。这黑戈壁上马贼多的是,黑戈壁之外也多的是强盗土匪。你既然出来闯荡江湖,总有机会遇上他们的。”
这两位都是老江湖,一腔热血早已在无数的刀光剑影之中消磨殆尽。看到韩风那热血澎湃正义凛然的样子,都忍不住想要劝他几句。
江湖险恶,侠义心肠有时候是会害死你的!
潘龙可不是韩风这小菜鸟,一下子就明白了两位长辈的意思,笑了一笑,没说什么。
他并不赞成两位长辈的说法,但也不想反对。
老江湖追求安全第一,年轻人追求快意恩仇,这是大家的人生目标不同,没什么可争论的。
从他个人的角度来说,他倾向于支持韩风。但人生毕竟不是玩游戏,既不能存档读档,也不能死后复活。谨慎一点,其实也没什么坏处。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韩风还在闷闷不乐,一副“宝宝不高兴”的样子,忍不住笑着摇头,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向他笑了笑,点点头,以示安慰和鼓励。
韩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顿时转怒为喜,又重新高兴起来。不一会儿,就骑着马又跑到队伍前面去,宛若哈士奇一般撒起欢来。
看着他的身影,赵霖和潘英不由感叹“年轻真好”,而潘龙也觉得,队伍里面有韩风这么一个随时能恢复活力的同伴,或许对实力没什么帮助,可至少对士气是大有帮助的。
他暗暗决定,等离开商队之后,如果再遇到马贼,绝对要二话不说,帮着韩风一起上去砍人!
反正强盗没一个冤枉的,都砍死了也算是为民除害!
当天晚上,商队在黑戈壁里面宿营。他们把车子围成一圈充当壁垒,安排了几十个人围绕着临时的壁垒不断巡逻,一整夜都很紧张。
白天见到的那群马贼数目庞大,纪律也相当不错。虽然他们当时拿了钱走了,可如果他们夜里来袭击呢?
而且,黑戈壁的马贼非常多,就算白天那一拨走了,焉知夜里不会再来一批?
更有甚者,要是有几伙马贼联手,想要吃下长安商会的商队,那怎么办?
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长安商会是雍州前几名的大商会,他们的商队规模庞大,运送的货物也很多。对于黑戈壁的任何马贼团伙来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一块大肥肉。
马贼们都是贪婪而凶狠的,为了吃掉这块肥肉,他们完全可以和别的马贼合作,也完全可以不在乎死多少人。
反正,人死得越多,最后分钱的人就越少嘛!
潘龙他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们虽然不用守夜,却依然没能睡得安稳。
衣服铠甲自然是不能脱的,兵器也要放在身边。如果有必要的话,随时都可以起来战斗。
潘龙甚至不止一次梦见马贼杀过来了,急忙拔刀迎敌,然后才从梦里惊醒。倒头再睡,不久之后,却又梦见了马贼来袭。
如此三番两次,好不容易挨到东边天空微微发白,商队就急急忙忙地收拾东西,继续上路。
这样接连过了三天,所有人都变得疲惫不堪。
若是这时候再有马贼杀来,他们可能就要吃个大亏。
但马贼终究还是没有来,到了第五天,他们终于看到了一座屹立在黑戈壁边缘的城池,那是昔日大夏雍州最西北的重镇,玉门。
当年大夏九州的边际就到这里为止,在此后的岁月里面,经过一次次的远征,跨过黑沙漠,一点一点地在荒凉的土地上开拓,才有了北地,有了北地人,有了雍州西北那一块新的大夏领土。
而玉门城,则渐渐地从边疆最前线,变成了为前方金城防线提供支援的战区枢纽,顺带着镇守黑戈壁,时不时镇压一下闹得太厉害的马贼们。
这座城市最著名的特征,就是城楼上总会挂着一些马贼的人头那是大夏官兵剿匪的战果。
每过一段时间,玉门城的官兵就会主动出击,去黑戈壁里面扫荡一圈。或多或少砍回来若干人头,用石灰腌制之后,就挂在城楼上,任凭风吹雨打,震慑四方肖小。
江湖传言,曾经挂在玉门城城楼上的马贼人头,连接起来可以绕着玉门城好几圈。
江湖传言,每到夜里起风的时候,都能听到无数的马贼鬼魂在低低地哭,哀叹自己的死亡。
但所有的这些,潘龙他们都没在意。
接连疲惫了好几天之后,就连好奇宝宝韩风,也只想赶快到商队约好的客栈,躺在床上安安稳稳睡上一觉。
潘龙也是,缺乏江湖经验的他,根本没办法像老江湖们一样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呼呼大睡,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被噩梦惊醒。现在也累坏了,必须好好睡一觉。
商队里面,像他们这样的菜鸟还有不少,于是客栈中呼噜声连成一片,隔着很远都能听见。
第四章、玉门的风景
足足睡了超过十个小时,潘龙才算是醒来。
“啊!这一觉睡得真好!”
年轻人的恢复力就是强,他稍稍活动了一下,吃了点热汤热饭,就觉得精神抖擞,这几天积累下来的疲劳都不翼而飞,甚至随时可以跟敌人大战一场。
奈何此刻是半夜,玉门城里面执行严格的宵禁制度,别说去找人切磋比武,就算是想要出门逛个街都不行。
至于在客栈里面练武……大家都在睡觉,你在院子里面练武?
搅人清梦,太没素质了吧!
这就好比早上五点钟在家里开着冲击钻搞装修,不被邻居砸门,绝对是因为你没邻居!
潘龙百无聊赖,琢磨了一会儿,干脆打开角色面板,琢磨该怎么选择技能。
当初独战至圣军团的那场大战令他收获了大量的经验值,级别已经是基础职业封顶的20级。但因为没有转职道具的缘故,暂时还不能转成进阶职业,只能看着早就满了的经验值望洋兴叹。
盗贼的转职道具,是要到差不多十关左右才会出现的,就算现在再去“剑与悲歌”的世界,也未必能够那么巧,正好是有这些东西出产的关卡。
即便是不能再升级,20级带来的属性增长,已经让他的实力大幅度地提高了。现在他的动作比过去敏捷了一大截,也耳聪目明、力气大增、体魄健壮。如果现在再让他回去跟至圣军团打一仗,或许不用村民们帮助,他就能打垮敌人。
嗯,或许。
相比属性的增长,潘龙更在意的是技能的提升。只是他一直都在犹豫,究竟该朝着哪边提升自己的技能。
盗贼有两个主要的成长方向,一个是以盗窃为核心的神偷路线,一个是以刺杀为核心的刺客路线。这两个路线的侧重点不同,技能搭配自然也就大相径庭。
手握15个技能点,潘龙可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就变成一个颇有本事的梁上君子,也能变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夜杀手,唯一不能的,就是两者兼具。
“我究竟是当刺客呢?还是当神偷?”
潘龙坐在客栈的床上,听着周围一间间房间里面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左右为难。
但他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
这次在黑戈壁没跟马贼战斗,算是运气好,可他的运气不会一直好下去。
与其攒着技能点不用,等到战斗的时候实力不足,还不如现在用掉。
哪怕是方向不对,有些浪费,都好过攒着不用。
现实不是游戏,在九州世界死了就是真的完蛋了,当松鼠党是没有前途的!
既然决定了,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他二话不说,先动手啪啪啪,把所有可以点的技能挨个儿点了一级。
“匕首精通、要害攻击、潜行、开锁、轻装上阵、暗器投掷、背刺、灵巧闪避、无踪步、侦查陷阱、解除陷阱、设置陷阱、观颜察色、伪装……每个技能加一点,这就是14点了。还剩下6个技能点。”
“神偷路线,主升灵巧闪避和无踪步;刺客路线,主升背刺和要害攻击。”
潘龙看着技能树,目光却落在了另外一个技能上。
【暗器投掷:连猴子都会扔石头,这种最古老的攻击手段被盗贼发扬光大,一个娴熟的盗贼可以准确地扔出自己的飞刀或者其它暗器,将它送到敌人的身上。(可投掷暗器,暗器包括各种小型武器以及小石子)】
这个技能能够一直升到5级,转职之后还可以再学刺客系的“夺命飞刀”和神偷系的“谁说这不是暗器”。
“夺命飞刀”可以大幅度增强暗器的威力,但仅限于飞刀这一种暗器;“谁说这不是暗器”则可以把任何能够扔得动的东西都当暗器扔出去,就算扔的是个大活人,也一样可以产生暗器效果。
嗯,神偷这个系列的职业,其实很有喜剧动作片的色彩。
潘龙寻思了很久,然后发现,无论提升哪个系列的技能,其实对自己都没有什么刻不容缓的必要。真正非学不可的,要么是只有一级,要么是暂时学一级也就够了,反倒是这个暗器投掷,能够有效丰富自己的战斗技能,给自己增加中远距离的快速打击手段,正好弥补了自己的一个短处。
现在,他远有弓箭,中距离有暗器,近距离有长短兵器和铁掌功夫,就算是有一整套攻击手段了。
而且有了5级的暗器投掷,他也可以冒充一个暗器高手。必要的时候,可以借此隐藏身份。
(等等!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记得不久之前,我才评价老爹他浪费时间练什么左手剑,完全是在分散精力,还说如果他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铁掌功夫上,早就把什么紫云宫六仙子打成六团仙子酱,扔进山沟里面喂狼去了。怎么到自己身上,我居然也选择了分散精力多学一门手艺?)
(难道说,就算在这个世界,“真香”定律也一样能发挥作用?)
他愣了好一会儿,摇摇头,给自己找了个解释。
(……不对,这不是我的锅!盗贼技能没空手攻击的啊!我就算要强化铁掌功夫,也没什么好的渠道。总不能都升要害攻击吧,我的铁掌打到对手,一下基本就死了,要害不要害的,有什么区别?)
他当然知道这只是强词夺理,攻击威力强一点,终究没坏处。
但他想来想去,还是把剩下的2个技能点加在了“灵巧闪避”上。
灵巧闪避这个技能很有趣,它会让你在负重不超过一半的时候得到额外的回避加成,而且还可以在闪避的时候施展出各种各样不是那么符合人体力学的姿势来。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有几个游戏主播就热衷于让角色使用这个技能,摆出各种或炫酷或滑稽的姿势来闪避攻击,在视频网站还有几个点击率相当高的视频。其中有个“我有特别的知识(姿势)技巧”甚至拿过游戏区月点击第一名。
潘龙的“灵巧闪避”已经升到了3级,等级已经不低。这意味着如果有必要,他也可以做到类似的事情,装一个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的逼。
哈哈,那似乎也很有趣嘛……
分配完了技能点,看看天色尚早,他又躺下睡了一觉。这次一直睡到天色微明,城内敲钟解除宵禁,才重新起床。
客栈里面,早早醒来的商队众人已经等得不耐烦,听到钟声,知道宵禁解除,就呼啦啦地出了门,各自游荡去也。
商队会在玉门城再修整一天,明天早上才出发。这一天时间,就是给大家到处溜达、消遣消遣的。
看到他起床,早就如同热锅蚂蚁一般转来转起的韩风立刻跳起来,嚷嚷着要一起出门去看风景。
“玉门城有什么风景?”潘龙诧异地问,“这里除了戈壁滩,还有什么?”
韩风顿时大笑起来:“哈哈!我就知道你没做功课!别看玉门城地处西北戈壁边缘,可其实也有几个著名的风景呢!”
“哦?是哪些?”
“边走边说!”
韩风跑得飞快,简直就像是脱了缰绳的二哈,要不是潘龙紧紧跟着,他绝对能够一眨眼就走丢。
只用了半刻钟,他们就来到了玉门城的北城门。宵禁刚刚结束,城门尚未开启,但已经有卫兵来主持秩序,为开启城门做准备。
韩风远远地指了指城门方向:“看到了吗?”
“城门有什么好看的?”潘龙诧异地问,“你家在定丰镇就是看城门的,该不会看到城门就感觉亲切吧?哦,对了,你家看的也是北城门……”
韩风气得跳了起来:“我说的不是城门,是城楼啊!你没看到吗?那是玉门城著名的风景,人头风铃啊!”
潘龙将目光从城门上移,果然看到城楼上悬挂着许多的人头。此处距离尚远,看不清那些人头的相貌,只能看到初升的阳光落在这些人头上,宛若给它们镀了一层金。
狰狞的人头被朝阳镀上了金色的光芒,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算是哪门子的风景啊……”他忍不住嘟囔,“人头也算风景?”
“别小看这些人头啊!”韩风强调,“这些人头里面,很多都是黑戈壁赫赫有名的大马贼。其中甚至有不少先天高手呢!”
潘龙大吃一惊:“先天高手也会被杀了,砍下脑袋吊在这里?”
“所以才是著名的风景啊。”韩风见他终于不再是一脸不感兴趣的样子,顿时高兴起来,“而且先天高手皮肉强化,只要腌制的时候用心一点,挂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没有问题。我们等一下上楼去看,或许能够看到五六十年之前赫赫有名的大马贼呢!”
潘龙顿时来了兴趣,跟着他一起到了城楼处。看守城楼的士兵们倒是挺好说话的,给了他们几块碎银子,就让两人上了城楼。
看来,他们平时应该经常做这种事。
(玉门城的城楼,放在前世大概就是收费景点吧……估计楼下还要弄个收费窗口,没准还能直接刷二维码……)
潘龙想象了一下,不由得笑了起来。
上了城楼,近距离看去,那些人头越发的狰狞恐怖。韩风刚才兴致勃勃,现在被这些人头环绕,反而显得有些不自在。
他虽然是北地男儿,从小学武,但真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头活到十五岁,他杀过的最大的东西就是野狼,还只杀过两只。
人头风铃这种风景,对他来说,多少还是有点太过刺激了。
第五章、厉武
几百颗人头挂在城楼上当风铃,这风景的确是有点太过刺激。
潘龙觉得,若是放在前世的文明社会,这一幕大概足够把影视作品拖进“少儿不宜”的范畴,要是放在动漫作品里面,则肯定会被打上无数的马赛克。韩风毕竟年纪小,没什么江湖经验,看了之后有点害怕,也是正常。
他自己倒是不怕,好歹不久之前才刚刚经历过一回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还几乎都是他自己杀的,比眼前这一幕,不知高到哪里去。
看韩风似乎有点战战兢兢,他急忙想办法转移注意力,拖着韩风找了一位看起来比较和蔼的中年士兵,询问这些人头的来历。
“来历?能有什么来历?都是马贼。”那士兵漫不经心地说,“不管他们生前功夫有多高,犯了多少大案要案,最后无非是在这城楼上多挂几天或者少挂几天罢了。都一样,不值一提。”
“那……有没有值得介绍的高手?”潘龙问。
那士兵随手指了指城楼边上架着一面鼓的小楼:“高手们的人头,都挂在那边呢。清一色的先天境界。”
潘龙和韩风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小楼的屋檐下,零零落落,挂着二三十颗人头。
“这……这么多?!”韩风吓了一跳。
先天高手可不常见,北地民风尚武、高手辈出,定丰镇也不过两位先天高手。这区区一个鼓楼,就挂着二三十颗先天高手的脑袋,岂不是……岂不是有十几倍于定丰镇的数量?!
潘龙却好奇起来,虽然这些人头经过腌制,都已经有些变形,不是很看得清生前的相貌,但无论如何,那都是一群先天高手啊!
拖着强装镇定的韩风来到鼓楼,他们正要细看,却猛地停下了脚步。
只见不远处,一个穿着金色重甲的将军正坐在阴影里面,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闭目养神。
这人坐的位置极好,若非走近了的话根本就看不见。两人也是走到近前,才发现他坐在那里。
看到他坐在那儿,两人立刻停下脚步,不敢向前。
他们不是不懂军规的菜鸟,知道平民擅闯城楼是违规的。轻则被呵斥罚金,重则要挨一顿鞭子。虽然一般来说,只要不打仗,没人将这规矩放在心上定丰镇的城楼从来都是随便上的可如果遇到一个较真的军官,官职还比较高的话,那就算挨上一顿打,也没地方可说理去。
偏偏,那人身上的铠甲,他们也认识。
那是鱼龙大铠,是大夏校尉的铠甲。
大夏的武官分为三个大的等级,一曰将帅,二曰校尉,三曰杂尉。校尉的品级在四五六品之间,依据具体官职和封号的不同而有变化。但无论如何,最差也有六品。这些校尉们大多武艺高强、经验丰富,往往被委任在诸如金城防线之类的军事重镇,担当军事总长。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可以调动周围所有城镇的兵力,组织军队应急作战。
校尉铠甲的最大特征就是有半鱼半龙的装饰,依据身份不同,具体的装饰也不同。二人不是很懂这些具体的门道,但那校尉铠甲双肩上鱼尾龙头的浮雕清清楚楚,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得出来。
韩风震惊地转过头,看着潘龙,用眼神示意:怎么回事?这里怎么会坐着一个校尉?
潘龙也同样用目光回答:你问我,我问谁?我怎么知道堂堂玉门城的武官总长,会像个鬼一样坐在城楼的阴影里面!
韩风:不是你要过来看的吗?
潘龙:我刚才没看到他啊!
韩风:那个士兵坑了我们!
潘龙:别想这么多了,趁他似乎还没醒,快走吧!
二人急忙转身,正要蹑手蹑脚地离开,背后传来了带着笑意的声音。
“两个小鬼头,怎么转了一下就要走?你们不是说,想要看看那些‘值得介绍的高手’吗?”
二人僵硬地转回去,只见那金甲校尉已经站了起来,收起了头盔的面罩,露出了一张帅气得看不出年龄的脸庞。
“某家奋勇校尉厉武,奉皇命镇守玉门城,从帝都一路日夜兼程赶来,跑了七天七夜。到地方之后,某家寻思着总算可以休息一下,就坐着打了个瞌睡,结果却让你们看了笑话。”
他笑着说:“你们带吃的没有?若是有什么吃食,给某家饱餐一顿,某家就给你们讲讲这鼓楼上那些人头的来历。”
“其中有几颗,还是当年某家在这里从军的时候,亲手砍下来的呢!”
话说到这份上,潘龙和韩风还能有什么选择吗?
当然没有了。
他们唯一庆幸的,就是自己随身带着不少干粮和酒。
厉武相貌英俊,但吃东西的样子可一点也英俊,反而相当的狰狞凶恶。
经过日晒风吹,硬得可以拿来给敌人开瓢的狼干,他一口就能咬断,嘎啦嘎啦嚼着,简直就像是用锯子在锯木头一般。
一口就能放倒北地之外寻常壮汉的烈酒,他全当白水咕噜噜地喝,一口气喝了足有两三斤,别说喝醉,脸上连一点微红的酒意都看不出来。
他就这么坐在一堆人头下面大吃大喝,不到一刻钟,潘龙和韩风带的干粮和酒都进了他的肚子。
眼看两人拿不出更多吃的来了,厉武打了个饱嗝,重新站了起来,叹道:“啊呀,只吃到六分饱,可惜了。”
潘龙和韩风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那些东西足够他们俩吃上至少五六天,这位校尉大哥一刻钟吃完了不说,还只吃到六分饱看他的肚子也没吃得隆起来,那么多的肉干和烈酒,究竟吃到哪里去了?
还是潘龙见识多一些,想出了缘由,忍不住问:“厉校尉,您这是……先天食异?”
先天高手有四大异象,食异是其中之一。修成这个神通的高手食量异于常人,能够一顿饭吃下海量的食物并且迅速消化,将能量储存在身体里面,也能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依靠储存的能量过活。
这位厉校尉一口气吃掉这么多,肚皮却丝毫不鼓,可不正是先天食异的表现么!
大多数的先天高手都像他爷爷那样,一个异象都没修炼出来,那是底蕴不足,勉强踏入先天就已经到了极限,难以再前进。而他老爹就更进一步,修成了先天四异里面的气异,也就是所谓的先天胎息,能够不需要用口鼻呼吸,也不会中寻常的气体毒素。
也不知道这位厉校尉修成了哪几异……
厉武听到潘龙询问,微微一笑,说:“某家不才,修炼八十余载,勉强消了四异,得还本来面目,窥见天地之理。刚才那不是在运用食异,只是真的饿极了而已。”
潘龙顿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消了四异?!得还本来面目?!窥见天地之理?!
这特么不就是“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意思嘛!
这位帅气的校尉大哥,竟然已经踏入真人境界?!
九州世界之中,无论是先天四异也好,是先祖血脉也好,是妖魔鬼怪也好,但凡那种力量奇异而显露出非凡特征的,都被统称为“异人境界”。这个境界的力量强弱可能相差很大,但只要还不能收敛自己的非凡特征,那就是没有能够把力量完全控制。
如果一个强者,能够将自己的力量完全控制好了,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一点非凡特征都表现不出来,那就是返璞归真,踏入了新的境界,可以被称之为“真人”。
真人境界没有什么“异常”之说,无非是从控制自身到感应天地,进而调动天地之力。这也就是“返璞归真”和“天人合一”两个层次。
在通俗的说法里面,也有人将前者尊称为“宗师”,后者尊称为“大宗师”。
至于再往上,如何从真人成为仙人,那潘龙就不知道了。
不仅他不知道,整个潘家,乃至于整个定丰镇,都没有人知道。普天之下,知道的人大概也很少很少。
厉武看起来只是个帅气的大块头,却没料到竟然已经是天人合一的大宗师!
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啊……
见潘龙一脸震惊,厉武笑了笑,说:“其实也就这样了,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争名夺利。饿了渴了的时候,有好处要争夺的时候,别说是真人,就算是不老不死的仙人,也不过就这样罢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言下之意却让人震惊。
韩风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失声大叫:“你是真人?你还认识仙人?”
他纳闷地看着厉武,低声自言自语:“不像啊……”
潘龙在心中为这话点了个赞,但他可不会像韩风那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厉武被逗乐了,反问:“那你觉得,真人境界的家伙,应该是什么样子?”
韩风想了想,说:“嗯……要穿着宽大的旧袍子,用一根枯树枝当发髻,乍看上去又老又瘦,但走进了仔细一看,就会看到他的皮肤其实像婴儿一样光滑细腻,身上没有半点污垢,眼中更是散发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万物至理的追求……”
厉武被说得哈哈大笑:“你这是茶馆里面说书听多了吧!真人无非也就是真正把握住了自身的力量,可以不至于力量外泄产生异象而已。真人也是人,也有正常的喜怒哀乐,谁没事找事整天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来啊!你说的这个,那完全是个神棍嘛!”
“啊?”
“好了好了,跟你们这两个加起来都没我儿子大的小家伙谈这些还太遥远。我还是给你们讲讲这鼓楼上挂着的人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