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哇!好帅!”陈丽正在跑步机上慢跑,就听到旁边的惊呼声。本能的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到两个很姑娘站在附近,面上带着兴奋的笑容,眼睛看着一个方向压着嗓音手足蹈舞的讨论。
陈丽所在的位置很巧,正好是个角落,旁边有根柱子挡着,所以很少有人过来。陈丽选择这里也是因为清净,她不是很喜欢别人身上的汗味。
所以现在这两个人的喧闹也只打扰了她一个。
陈丽皱了皱眉,但因为这是公共场合,她也不好说什么。再转移视线前,出于好奇,她顺着两人的视线看了过去。
呼吸一窒。
那个方向是力量区,正有个男人双手抬举着单杠。男人很高,站起来比旁边的男人都要高一点,目测起码1米8,薄薄的紧身衣紧贴在身上,隐约显出流畅的曲线,啧,是腹肌啊。陈丽有些羡慕也有些佩服。
双腿修长有力,即使做着这么高强度的动作也纹丝不动,仿佛被钉在了地上一样。
身材完美,典型的让女人合不拢腿的身型。
陈丽顺着往上看去,有些出乎意料。身材的主人不是陈丽原以为的刚毅型男,而是一个有几分书生气质的男人。男人皮肤白皙,头发微长,额头绑着黑色的止汗带。下面是一双桃花眼,即使他的面前是一面镜子,眉梢也含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鼻梁高挺,唇瓣在白皙皮肤的对比下越发鲜艳。
脑子里闪过小说里看到的一个词‘行走的荷尔蒙’,想着,陈丽不由自主的又多看了几眼。大约是陈丽与那两个女生的视线太**。男人似是感应到了什么,动作微顿,从镜子里看了过来。
陈丽脸上一红,羞窘的收回视线,假装看向别处。
剩下的时间里,陈丽一直克制着自己不要看回去。直到设置的时间到了,跑步机停下,陈丽才假装自然的一边拧开水,一边状似不经意的看向力量区。
啊!不见了。
陈丽失望的放下水,在会所里溜达了起来。
回去了?
陈丽溜达了两圈后终于放弃,老实的去淋浴区简单冲洗了一下,换回常服离开健身会所。
这附近是个大学城,不远处是市里新开发的办公区,有许多的公司都在这里。
陈丽的大学也是在这附近上的,大学毕业之后就在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家公司做财务,中型企业,不大不小,待遇还行。陈丽的老家不是这里,所以她在这附近租了一间房。她家条件还行,所以手头不像别的毕业生一样拮据,只能和人合租,她是单独租了一间单身公寓的。
公寓所在的小区安保很好,小区的环境也还行,租户大多都是这附近的白领。所以虽然价格偏高,但陈父陈母还是给女儿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付了房租和押金。
陈丽虽然毕业才两个月,但因为实习也是在这家公司,所以现在也不能算是小新人了。老人们虽然有时候还是会作些妖,但陈丽也已经不像刚实习那会手足无措连哭都不敢了。
之所以办了健身卡,也是因为她现在的生活比较稳定,空得出时间来做些别的,比如连个马甲线什么的。
连着一个星期,陈丽都没有在健身会所见到那个男人,不免有些失望。
周一又是繁忙的一天,今天的事情比以往还多。
“重做!”陈丽的顶头上司大约30岁,一身刻板的职业套装,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性格很严厉,人称‘灭绝师太’。今天何灭绝大约是心情不太好,出口的语气都带着火药味。
陈丽老实的拿回文件,乖巧的应下:“好的,何主管。”
等一天的鸡飞狗跳过去,陈丽已经筋疲力尽。
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陈丽有些焦灼。今天她打算早点去健身会馆。
“陈丽,把这份报表做一下。”一份资料被扔在办公桌上,陈丽一惊,回过神来看过去,果然是何娟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尽管心中十分不爽,但陈丽依旧面带笑容的接下了任务:“好的,何主管。这是明天要的吗?”看来今晚回家还得加班。
何娟:“不,待会就要。你做完再下班。”
陈丽眉头一皱,脸上顿时有些犹豫,想说什么。就见何娟的眉头一皱:“怎么,晚上有事?”
陈丽十分想说是,但一年的相处她早就充分的了解了这位的性格,知道这个时候最好是乖乖的服从才是最好的。不然就算躲过了今天,恐怕接下来的日子也不好过。
陈丽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不是的,我是想何主管也要留下加班吗?那我先点些外卖垫些肚子。”
何娟面上露出了丝笑意,脸色总算好了些:“我随便。”
等何娟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司门后,陈丽才趴到了桌上。
周围的人见状都有些同情,一个个小声的安慰了几句陈丽。等下班时间到,就一股脑的冲出了办公司,生怕慢一步被留下来加班。
陈丽趴了会,才慢吞吞的打开手机开始点外卖。虽说何娟说是随便,但要是陈丽当真那就是真的蠢了。
找到了何娟一向喜欢的店,点了几个何娟喜欢的下了单。陈丽才开始动手做表。
表格不复杂,陈丽就一边做一边等外卖。
等外卖到的时候,她的表也做的七七八八就差收个尾了。
接到电话下去拿了外卖,陈丽首先把外卖拎进了何娟的办公室。
陈丽:“何主管,外卖到了。您先垫些肚子。”
何娟也不客气,直接坐了下来。
“你也吃点。”
陈丽摆摆手:“不用了,我还没弄完。”
何娟也没有多挽留,陈丽就出去了。
等何娟吃完后,陈丽也已经弄完了。
“何主管,您过目。”陈丽面带笑容的将刚刚打印出来的表格递过去。
何娟看了一遍,点点头,签了字。
“行了,你下班吧。”
“好的,我收拾好就下班。”
等何娟走了,陈丽才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份外卖简单吃了几口。
第一百零二章
当然我其实听他偷偷的说:带你们儿女进府挡了自家的前程怎么办?
不过我还是十分感谢他的。如果他不是要搬家,东西多,我也不能顺利的钻进车里。
所以我大伯娘不是要把我卖给他的,而是准备把我卖给这几天来的外乡人。这些外乡人去了好多个村子,说是自己要收孩子,谁家有孩子要卖的都可以,不超过10岁,没病就行,不拘男女。
他们选了隔壁村作落脚点,这话也是隔壁村的传过来了。
一传过来,就引起了村里的骚动。给的银钱足不说,还不拘男女大小,再诚恳不过了。而且他们还要男孩子,肯定不是去当窑姐儿,这对很多人家来说都是个好消息。我大伯娘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说实话,他家比我家殷实多了。起码没有需要去深山里挖药,当然也不需要卖自家孩子。但我不是他家的。
卖了我,不但不需要养个外人,还可以白得一笔银钱,比养猪还划算,毕竟养猪还要每天上山打猪草伺候呢!而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能不吃吗?
当然,我毕竟是她丈夫的弟弟的亲儿子,还是要和她丈夫我大伯商量一下的。
结果毫无疑问,毕竟我亲妈也就考虑了三天不到就决定抛弃我让我自生自灭了,一个从来不曾正眼看我的亲戚又怎么会选择养我这只会吃白饭的侄子?何况他家的几个从小就看我分外不顺眼,在外都耻于当我堂哥堂姐。
大伯娘对这结果分外满意,当天甚至给我送了点剩粥来,以确保我在卖出去之前不会饿死。
感谢她的粥,不然我不能及时的逃跑,当然没有那点几乎看不到米的粥,我也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力气钻进老赖家的车。
总之,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我仍旧顺利的到达了镇上。
我趁着老赖家下货的时候,偷偷的溜了下去,不敢停,一路猫着跑出了巷口。我从没有这么跑过,停下来的时候喉咙火烧一样疼,当然还有我的肚子。昨晚喝的那碗稀粥早就折腾的一干二净,我感觉我的肚子里有一把火再烧,烧得我头昏眼胀。渐渐的,我看不清眼前,眼一黑,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睁眼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很脏很破的地方,正中间是个很高的神像,但是上面有很多灰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神像。
“醒啦?”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我转头望去。
“你爹娘呢?”借着月色,我看到男人浑身都脏兮兮的,我一个月没有洗澡已经觉得自己够脏了,但他比我还脏,不过也许是太黑了看不清。
我没说话,我不想和爹以外的人说话。
“是个哑巴啊?”男人有些失望。
“你饿不?”他拿出一小块黑色的东西问我。
我看了看他,再看了看那块东西,最终还是听从了我的肚子。我点了点头。我不能不点头,我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脑子里除了吃再也容不下半点其他。
那个男人把手上的东西扔了过来,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爹说的不可以吃陌生人的东西。于是我迟疑了一下,但我实在太难受了,再不吃东西,我就要饿死了。所以我还是把那半块东西啃了下去。即使我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我还是不愿一下子就把这块发硬的馒头一下子塞进嘴里,因为我不知道下次我能吃到东西是什么时候,我要珍惜。
吃完我很快就睡了,半梦半醒间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但是我实在太累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在一处很黑的地方,我挣扎的爬起,才发现是自己的眼睛被蒙起来了,双手也被绑了起来。
我听到旁边都是声音,全是小孩子的声音。
“爹!娘!”
“我饿!”
“我要回家!”
当然这些都是他们心里的话,实际上他们能发出的只有“呜呜”声。我能理解,毕竟嘴都被堵住了,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我猜我没有被堵住嘴应该归功于我昨晚的沉默了。
果然,爹说的没错,陌生人给的东西真的不能吃。
那一刻,我彻底记住了,原来即使你一无所有,只要还活着,仍旧是可以被利用的。想要不被利用,大概只有死了吧。
这一信念贯穿了我余后的人生。所有后来被我利用的人都应该怪那个乞丐。
就这样,我们一直被人关在马车里,一路奔行。
老实说,旅途很不好。
他们很匆忙,几乎是一刻不停的赶路。路上除了吃饭睡觉的时候,几乎很少停歇,这就导致了马车上的环境和气味很难闻。
小孩子么,这个时候还尿床的也不难见,何况是在这身心俱受折磨和压迫的囚禁旅途中,恐惧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们。所以,即使路上他们给我们的食物少的几乎只能保证我们不会饿死,但是我仍旧被折磨的没有食欲。
但我仍旧强迫着自己吃下了,因为我还不想死。我是张学,我爹当年给村口的老秀才送了两斤的五花肉加一壶酒才换来的名字,我是要给我们老张家光宗耀祖的男人。
所以我不能死,起码不能死的这么恶心。
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开始努力的摒弃周围这闹哄哄的声音,努力的去倾听、分辨那些人的声音。
那些人就是押送我们的人,也是之前大伯娘要把我卖过去的人,想不到我努力了那么久,绕了那么一大圈,我竟然还是被卖到了他们手上。
不过,想到大伯娘因此失了一笔天降横财,我还是愉悦的勾了勾嘴角,笑是没力气的。
我们赶了一个月的路,一路上,我们一直被蒙着眼,即使是睡觉吃饭如厕都不准我们掀开蒙眼的黑布。期间,押送我们的换了三波人。
我也渐渐明白了,我们大概要去的地方是暗谷。
其他的,我虽然听了很多,但是并不明白具体的意思。
唯一能肯定的地方,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很神秘,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的,比如前两批人,就不知道暗谷在哪。而这第三批人也只不过是送我们到谷口,一样是没资格进谷的。
第一百零三章
他们中有人,经常在心里狠狠的嘲笑着我们,也不能说是嘲笑,或者不单单是嘲笑。很复杂的情绪,羡慕、可怜、同情、嫉妒,等等。以我有限的人生经验来看,实在无法一一分辨,他们果然比村里那些人复杂太多了。或者人长大了都是这么复杂?
看了看周围一圈思想十分单纯的孩童,我面无表情的想,大概长大就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终于在第三波人押着我们又走了十多天之后,车终于停下来了,我想,他们是必须停了,毕竟,有好几次,车都差点颠散了。
不过这显然不是终点。
因为这些人用绳子将所有的孩子串了起来,一个拽一个的,向赶鸭子一样,把我们向前赶。
我很幸运,被串在了最后,没有被串成夹馍。
我想,这大概归功于我是这些孩子里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了。
没办法,在一群动不动就哭鼻子,弄得一身脏兮兮的孩子里,我的沉默还有万分努力才保持的还算干净的一身实在是太显眼了。
当然,我能够听到他们的心声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投其所好,都知道了这人的喜好,要讨好自然是事半功倍的。以前我不愿意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我有爹。爹死了我不这么做,是不甘。但面对这么一群陌生人,一群可以随意决定你生死的陌生人,有时候就应该能屈能伸。这也是爹说的,爹说大丈夫要能屈能伸!
我爹是个很了不起的人,虽然他不识字,但他知道很多事情,从小和我说的故事都不带重复的。爹说以后要做读书人,以后要当状元郎,骑马游街。爹又说以后要当大将军,保家卫国。
我不知道到底是要当状元郎还是大将军,问爹,爹想了很久,眉头皱了又皱,最后说还是当状元郎的好。
第二天就去提着酒和肉找了村口的老秀才,于是我就从狗娃变成了张学。不过这个名字除了爹,没谁叫。
不过我在想,我爹可能要失望了,以后我可能当不了状元郎,也当不了大将军了。
他们说的话里没有状元郎。没有大将军,只有阁主、左右护法、四大天王、八大长老,还有五大堂主及副堂主。
从他们的语气里,我大概明白了这些应该是很厉害的人物。因为他们说话时的语气和态度,和爹给我说状元和将军的故事的时候一样。
就这么的,我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所谓的暗谷。
我明显听到了他们送了一口气的声音。这几天他们也是常常在抱怨,毕竟我们这些小孩子实在是不堪大用,只能拖后腿。
但我仍是很庆幸的。
路上不是没有小孩子睡倒了就再也起不来的,还有的病的进气少出去多的,这些小孩子,后来再也没见过了。
我不知道他们都去了哪里,但我想,他们大约是死了。像我爹一样,再也不见。
“总算到了!”一个男人粗狂的声音响起,“娘的,这些小娘皮,一个个走的比乌龟还慢!”
“你们总算到了。”另一个声音略尖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
“怎么这么慢?其他人都到了!”声音由远及近,带着不满,但奇怪的是,我努力了很久也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
这人应该比现在押着我们的人更厉害。
这是我一路上发现的,我发现每换一批人,他们的脚步声就更轻一点。
“大人,这批小鬼数量略多了些,而且大半是从西北那边来的,身子骨一个比一个不中用,这不,走这么老半天才挪到这里。小的也是无奈。”之前说话的大汉笑着说着。
另一个回:“嗯,看在这批数量还可以,下不为例!”
但我听到他心里说的是:“呸!一个看门狗还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回回来都要找着法扒我们一层皮!你给我等着,迟早弄死你这个龟孙子!”
“啧!果真是个穷酸,回回都只有这么点!算了,这帮子穷鬼想必也抠不出什么,这点钱也够对付几天了。”那个略尖锐的男声略微不满的抱怨了一句。
“你们回去等消息吧!若是上面满意,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谢谢大人!都是托大人的福!”
就这样,接手我们的又换了。
“秋夕姑娘,这是最后一批了,您受累!”我们被带进门,又被尖嗓男带着走了一段,停了下来。
“嗯。”我只听到一个很冷的声音,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带着无尽的冷意,叫我深深的打了个寒颤。
“这娘们,天天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早晚#的你求饶!”
我突然喜欢上这个秋夕姑娘,因为她是至今没有嫌弃过我们的人。
又走了很久,绕了很久,过了很多的门,终于,停了下来。
“自己把绳子解开。”为了方便赶路,这几天我们的绳子都是绑在腰上的,但这对于那些人没什么区别,毕竟就算这样,也没有一个小孩敢逃跑的。
“今天你们先洗漱。”摔下这句,秋夕姑娘就走了,我只来得及看到一个黑色的背影。
这时候,一群穿着灰衣的人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沉默的将我们带到了洗漱的大澡堂子,像搓衣服一样,把我们一个个搓了一遍。洗完澡,我觉得身上的皮都被搓掉了好几层。
洗漱完,我们穿上了他们给我们的衣服,统一的黑色,但料子是我没见过的,穿着很舒服,就是不太合身,套在我身上,我都能感觉到有风从缝里往我身上钻,只得又将衣带紧了紧。身上因为赶路弄出来的伤,也给擦了药,严重的还给包扎好。
洗完澡,我们还吃了顿大餐。真的是大餐,里面有肉沫的粥,配上白胖胖的馍,吃的所有人都狼吞虎咽,完事后,个个都是肚皮浑圆。
我没有先吃,等第一个人把一碗粥和一个馍狂塞进嘴里,我有等了等,才开始动口。不过我虽然开始的晚,但抢到的食物并不少。趁着其他人往嘴里塞的时候我就往兜里塞了几个馍。我想过了,要是不对,这些以后就给别人吃,要是没问题,就当储备粮。
第一百零四章
我叫张学,是青草镇的一个孤儿。我爹在我三岁的时候上山采药被山里的大虫吃了,那年灾荒,野兽和人都没得吃。不然我爹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深山里采药。我娘带着我独自生活,虽然家里还有几亩田,但是灾荒年里最不值钱的除了人就是田了。要是年景还好的时候,我们还能把田赁给别人家,收点租子,至少不会饿死。
所以在坚持了一个月后,我娘自然的消失了。
其实她想走我早就知道了。
她第一次出现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正坐在门口发呆。
“不能再这样了,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死的。”我听到她在心里这么说道。
是的,没错,我可以听见人的心里话。只要他想,只要他在我十步之内。
“大哥说给我找了户人家,是个猎户,在这个年景里却是不愁吃的。”母亲的声音有些憧憬。
“可狗娃怎么办?”我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在注视着我,我没有动,我知道娘正在看着我,她在权衡,是要我还是活下去。
如果是普通的小孩,我想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在大哭,痴缠着自己的亲娘不要丢下我了。但我不是,我从小就可以听到人们的声音。在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怎么骂、怎么诅咒人了。
我经常看到两个见面热情招呼的人,心里却是骂对方贱人。所以,我常常保持沉默,因为无话可说。
这样导致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傻子,除了那个死在大虫肚子里的爹,连我娘也恨不得掐死我。她常常趁着我爹不在的时候在我耳边骂,在我爹在的时候在心里骂。因为我给她丢了脸,但她不能做什么,因为我是个男娃,没有我,她就不能在这个家里站住脚。更因为我爹很喜欢我。
我爹总说我将来会有出息,他还说等他这次从山里出来,就送我去村里的私塾读书学字,以后考上状元当大官!
我笑着答应了。
我只跟我爹说话,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表里如一。他是个真正的君子。当然这个是我后来说的,我爹死之前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君子这个词我是不懂的。
扯远了,言归正传。那个猎户还有三个孩子,原来的婆娘半年前病死了,所以才会要我娘。但他缺的是暖被窝的婆娘,不是只会消耗米肉的傻子。所以我娘最终还是选择抛下我,去做猎户婆娘了。
对于这一结果,我一点都不意外。如果她要带走我那才是笑话,能挣扎一下而不是立刻就跟着大舅走已经是她对我的母爱了。
弃子在平时的时候或许会被人戳脊梁骨,但现在人人都要饿死了,谁还有多余的心思管这些呢?所以闲话说了两天也就消了。再看到我,也只会说一个傻子,也难怪亲娘都不要了。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儿。
但我不想死。
所以我偷偷的爬上村里老赖头的车,跟着他一起去了镇子里。
我知道镇子比我们村里繁华的多,那里的人也不靠种田吃饭,他们吃饭都是买的米。只要有银子,什么都能买到。
这是村长他家的小孙子说的,村长有很多个孙子,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叫张大全,当然村里的孩子都喊张小胖。他也不介意,在村里长得胖就是身份的象征,谁家穷酸能有多余的粮养出一身膘来呢?就连村里闹灾荒他的都没瘦下来。
张小胖的亲叔叔也就是村长的二儿子在镇子上开了个铺子,每个月都有很多进项,经常会从村里收些土货拉到镇上卖。我爹如果能找到药回来,也是要卖给他家的,虽然爹说这样价格会低些,但贸贸然自己跑去城里买不一定能卖出去不说,还会得罪村长。在这个村子里得罪村长,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
张小胖经常在村里的小孩里炫耀他从镇上买的东西,有衣服、玩具,还有各种小零嘴。当然他不是和我说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傻子玩。
但是他说的时候我会待在不远处听,就像听故事一样。
我很喜欢听这些孩子说话。因为他们虽然喜欢叫我傻子,拿石头砸我,但不会脸上笑的开心,心里却在诅咒对方。
而且我爹会帮我的,如果有小孩欺负我,我爹就会上门,去他家找他爹娘,这样敢欺负的孩子就少了。最多是骂我一两声傻子,但我最不怕人骂了。
张小胖说的最多的就是镇子里的事情,他经常跟着家里的车去镇子上耍,回来了总有一堆的收获,然后就要来外面炫耀。
在他的描述里,镇子和天堂也不差什么了。那里的人不愁吃不愁穿,衣服鲜亮,饭菜好吃。天天都可以赶集,街上总是有很多的人。
我想在那里也许我可以找到吃的,毕竟村附近能吃的都被人吃完了,大家都在想办法某命,家里没有多少余粮的已经开始准备卖孩子了。
其实我还有个大伯,皮厚一点是可以去他家蹭点汤喝的。但是那天大伯娘见到我的时候,眼里都是光。她要把我卖了,换一笔银子。
我知道奴才,村里有好几户女儿多的人家都卖过孩子,听说都是卖到镇里的大户人家做丫头。这个是明面上的版本。
但私下里,他们都说是卖到里窑子里,以后当窑姐儿。
我不懂什么叫奴婢,什么叫窑姐儿。问过爹,爹说那不是个好地方。爹还说这辈子饿死也不能给人当奴才。
我记住了这句话,所以我不当奴才,所以我偷偷的爬上了老赖家的车。幸好我人小,这一个来月又瘦了不少,加上全身脏兮兮的,在一堆的杂物里也不起眼。
老赖家就是当奴才的,听说是在一个大户人家当管事,银钱很足,所以他家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现在年景也不好,他打算带着自己的婆娘孩子一起去镇上。
听说是打算让他婆娘去主家做厨娘,女儿儿子年纪正好,女儿可以去做小姐的丫头,儿子正好给大少爷当小厮。这消息当时惊了一众人,听说好些人家都偷偷的问他能不能捎上自己儿女。
第一百零五章
当然我其实听他偷偷的说:带你们儿女进府挡了自家的前程怎么办?
不过我还是十分感谢他的。如果他不是要搬家,东西多,我也不能顺利的钻进车里。
所以我大伯娘不是要把我卖给他的,而是准备把我卖给这几天来的外乡人。这些外乡人去了好多个村子,说是自己要收孩子,谁家有孩子要卖的都可以,不超过10岁,没病就行,不拘男女。
他们选了隔壁村作落脚点,这话也是隔壁村的传过来了。
一传过来,就引起了村里的骚动。给的银钱足不说,还不拘男女大小,再诚恳不过了。而且他们还要男孩子,肯定不是去当窑姐儿,这对很多人家来说都是个好消息。我大伯娘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说实话,他家比我家殷实多了。起码没有需要去深山里挖药,当然也不需要卖自家孩子。但我不是他家的。
卖了我,不但不需要养个外人,还可以白得一笔银钱,比养猪还划算,毕竟养猪还要每天上山打猪草伺候呢!而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能不吃吗?
当然,我毕竟是她丈夫的弟弟的亲儿子,还是要和她丈夫我大伯商量一下的。
结果毫无疑问,毕竟我亲妈也就考虑了三天不到就决定抛弃我让我自生自灭了,一个从来不曾正眼看我的亲戚又怎么会选择养我这只会吃白饭的侄子?何况他家的几个从小就看我分外不顺眼,在外都耻于当我堂哥堂姐。
大伯娘对这结果分外满意,当天甚至给我送了点剩粥来,以确保我在卖出去之前不会饿死。
感谢她的粥,不然我不能及时的逃跑,当然没有那点几乎看不到米的粥,我也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力气钻进老赖家的车。
总之,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我仍旧顺利的到达了镇上。
我趁着老赖家下货的时候,偷偷的溜了下去,不敢停,一路猫着跑出了巷口。我从没有这么跑过,停下来的时候喉咙火烧一样疼,当然还有我的肚子。昨晚喝的那碗稀粥早就折腾的一干二净,我感觉我的肚子里有一把火再烧,烧得我头昏眼胀。渐渐的,我看不清眼前,眼一黑,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睁眼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很脏很破的地方,正中间是个很高的神像,但是上面有很多灰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神像。
“醒啦?”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我转头望去。
“你爹娘呢?”借着月色,我看到男人浑身都脏兮兮的,我一个月没有洗澡已经觉得自己够脏了,但他比我还脏,不过也许是太黑了看不清。
我没说话,我不想和爹以外的人说话。
“是个哑巴啊?”男人有些失望。
“你饿不?”他拿出一小块黑色的东西问我。
我看了看他,再看了看那块东西,最终还是听从了我的肚子。我点了点头。我不能不点头,我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脑子里除了吃再也容不下半点其他。
那个男人把手上的东西扔了过来,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爹说的不可以吃陌生人的东西。于是我迟疑了一下,但我实在太难受了,再不吃东西,我就要饿死了。所以我还是把那半块东西啃了下去。即使我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我还是不愿一下子就把这块发硬的馒头一下子塞进嘴里,因为我不知道下次我能吃到东西是什么时候,我要珍惜。
吃完我很快就睡了,半梦半醒间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但是我实在太累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在一处很黑的地方,我挣扎的爬起,才发现是自己的眼睛被蒙起来了,双手也被绑了起来。
我听到旁边都是声音,全是小孩子的声音。
“爹!娘!”
“我饿!”
“我要回家!”
当然这些都是他们心里的话,实际上他们能发出的只有“呜呜”声。我能理解,毕竟嘴都被堵住了,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我猜我没有被堵住嘴应该归功于我昨晚的沉默了。
果然,爹说的没错,陌生人给的东西真的不能吃。
那一刻,我彻底记住了,原来即使你一无所有,只要还活着,仍旧是可以被利用的。想要不被利用,大概只有死了吧。
这一信念贯穿了我余后的人生。所有后来被我利用的人都应该怪那个乞丐。
就这样,我们一直被人关在马车里,一路奔行。
老实说,旅途很不好。
他们很匆忙,几乎是一刻不停的赶路。路上除了吃饭睡觉的时候,几乎很少停歇,这就导致了马车上的环境和气味很难闻。
小孩子么,这个时候还尿床的也不难见,何况是在这身心俱受折磨和压迫的囚禁旅途中,恐惧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们。所以,即使路上他们给我们的食物少的几乎只能保证我们不会饿死,但是我仍旧被折磨的没有食欲。
但我仍旧强迫着自己吃下了,因为我还不想死。我是张学,我爹当年给村口的老秀才送了两斤的五花肉加一壶酒才换来的名字,我是要给我们老张家光宗耀祖的男人。
所以我不能死,起码不能死的这么恶心。
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开始努力的摒弃周围这闹哄哄的声音,努力的去倾听、分辨那些人的声音。
那些人就是押送我们的人,也是之前大伯娘要把我卖过去的人,想不到我努力了那么久,绕了那么一大圈,我竟然还是被卖到了他们手上。
不过,想到大伯娘因此失了一笔天降横财,我还是愉悦的勾了勾嘴角,笑是没力气的。
我们赶了一个月的路,一路上,我们一直被蒙着眼,即使是睡觉吃饭如厕都不准我们掀开蒙眼的黑布。期间,押送我们的换了三波人。
我也渐渐明白了,我们大概要去的地方是暗谷。
其他的,我虽然听了很多,但是并不明白具体的意思。
唯一能肯定的地方,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很神秘,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的,比如前两批人,就不知道暗谷在哪。而这第三批人也只不过是送我们到谷口,一样是没资格进谷的。
第一百零六章
他们中有人,经常在心里狠狠的嘲笑着我们,也不能说是嘲笑,或者不单单是嘲笑。很复杂的情绪,羡慕、可怜、同情、嫉妒,等等。以我有限的人生经验来看,实在无法一一分辨,他们果然比村里那些人复杂太多了。或者人长大了都是这么复杂?
看了看周围一圈思想十分单纯的孩童,我面无表情的想,大概长大就是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终于在第三波人押着我们又走了十多天之后,车终于停下来了,我想,他们是必须停了,毕竟,有好几次,车都差点颠散了。
不过这显然不是终点。
因为这些人用绳子将所有的孩子串了起来,一个拽一个的,向赶鸭子一样,把我们向前赶。
我很幸运,被串在了最后,没有被串成夹馍。
我想,这大概归功于我是这些孩子里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了。
没办法,在一群动不动就哭鼻子,弄得一身脏兮兮的孩子里,我的沉默还有万分努力才保持的还算干净的一身实在是太显眼了。
当然,我能够听到他们的心声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投其所好,都知道了这人的喜好,要讨好自然是事半功倍的。以前我不愿意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我有爹。爹死了我不这么做,是不甘。但面对这么一群陌生人,一群可以随意决定你生死的陌生人,有时候就应该能屈能伸。这也是爹说的,爹说大丈夫要能屈能伸!
我爹是个很了不起的人,虽然他不识字,但他知道很多事情,从小和我说的故事都不带重复的。爹说以后要做读书人,以后要当状元郎,骑马游街。爹又说以后要当大将军,保家卫国。
我不知道到底是要当状元郎还是大将军,问爹,爹想了很久,眉头皱了又皱,最后说还是当状元郎的好。
第二天就去提着酒和肉找了村口的老秀才,于是我就从狗娃变成了张学。不过这个名字除了爹,没谁叫。
不过我在想,我爹可能要失望了,以后我可能当不了状元郎,也当不了大将军了。
他们说的话里没有状元郎。没有大将军,只有阁主、左右护法、四大天王、八大长老,还有五大堂主及副堂主。
从他们的语气里,我大概明白了这些应该是很厉害的人物。因为他们说话时的语气和态度,和爹给我说状元和将军的故事的时候一样。
就这么的,我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所谓的暗谷。
我明显听到了他们送了一口气的声音。这几天他们也是常常在抱怨,毕竟我们这些小孩子实在是不堪大用,只能拖后腿。
但我仍是很庆幸的。
路上不是没有小孩子睡倒了就再也起不来的,还有的病的进气少出去多的,这些小孩子,后来再也没见过了。
我不知道他们都去了哪里,但我想,他们大约是死了。像我爹一样,再也不见。
“总算到了!”一个男人粗狂的声音响起,“娘的,这些小娘皮,一个个走的比乌龟还慢!”
“你们总算到了。”另一个声音略尖的男声从不远处传来。
“怎么这么慢?其他人都到了!”声音由远及近,带着不满,但奇怪的是,我努力了很久也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
这人应该比现在押着我们的人更厉害。
这是我一路上发现的,我发现每换一批人,他们的脚步声就更轻一点。
“大人,这批小鬼数量略多了些,而且大半是从西北那边来的,身子骨一个比一个不中用,这不,走这么老半天才挪到这里。小的也是无奈。”之前说话的大汉笑着说着。
另一个回:“嗯,看在这批数量还可以,下不为例!”
但我听到他心里说的是:“呸!一个看门狗还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回回来都要找着法扒我们一层皮!你给我等着,迟早弄死你这个龟孙子!”
“啧!果真是个穷酸,回回都只有这么点!算了,这帮子穷鬼想必也抠不出什么,这点钱也够对付几天了。”那个略尖锐的男声略微不满的抱怨了一句。
“你们回去等消息吧!若是上面满意,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谢谢大人!都是托大人的福!”
就这样,接手我们的又换了。
“秋夕姑娘,这是最后一批了,您受累!”我们被带进门,又被尖嗓男带着走了一段,停了下来。
“嗯。”我只听到一个很冷的声音,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带着无尽的冷意,叫我深深的打了个寒颤。
“这娘们,天天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早晚#的你求饶!”
我突然喜欢上这个秋夕姑娘,因为她是至今没有嫌弃过我们的人。
又走了很久,绕了很久,过了很多的门,终于,停了下来。
“自己把绳子解开。”为了方便赶路,这几天我们的绳子都是绑在腰上的,但这对于那些人没什么区别,毕竟就算这样,也没有一个小孩敢逃跑的。
“今天你们先洗漱。”摔下这句,秋夕姑娘就走了,我只来得及看到一个黑色的背影。
这时候,一群穿着灰衣的人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沉默的将我们带到了洗漱的大澡堂子,像搓衣服一样,把我们一个个搓了一遍。洗完澡,我觉得身上的皮都被搓掉了好几层。
洗漱完,我们穿上了他们给我们的衣服,统一的黑色,但料子是我没见过的,穿着很舒服,就是不太合身,套在我身上,我都能感觉到有风从缝里往我身上钻,只得又将衣带紧了紧。身上因为赶路弄出来的伤,也给擦了药,严重的还给包扎好。
洗完澡,我们还吃了顿大餐。真的是大餐,里面有肉沫的粥,配上白胖胖的馍,吃的所有人都狼吞虎咽,完事后,个个都是肚皮浑圆。
我没有先吃,等第一个人把一碗粥和一个馍狂塞进嘴里,我有等了等,才开始动口。不过我虽然开始的晚,但抢到的食物并不少。趁着其他人往嘴里塞的时候我就往兜里塞了几个馍。我想过了,要是不对,这些以后就给别人吃,要是没问题,就当储备粮。
第一百零七章
“哇!好帅!”陈丽正在跑步机上慢跑,就听到旁边的惊呼声。本能的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到两个很姑娘站在附近,面上带着兴奋的笑容,眼睛看着一个方向压着嗓音手足蹈舞的讨论。
陈丽所在的位置很巧,正好是个角落,旁边有根柱子挡着,所以很少有人过来。陈丽选择这里也是因为清净,她不是很喜欢别人身上的汗味。
所以现在这两个人的喧闹也只打扰了她一个。
陈丽皱了皱眉,但因为这是公共场合,她也不好说什么。再转移视线前,出于好奇,她顺着两人的视线看了过去。
呼吸一窒。
那个方向是力量区,正有个男人双手抬举着单杠。男人很高,站起来比旁边的男人都要高一点,目测起码1米8,薄薄的紧身衣紧贴在身上,隐约显出流畅的曲线,啧,是腹肌啊。陈丽有些羡慕也有些佩服。
双腿修长有力,即使做着这么高强度的动作也纹丝不动,仿佛被钉在了地上一样。
身材完美,典型的让女人合不拢腿的身型。
陈丽顺着往上看去,有些出乎意料。身材的主人不是陈丽原以为的刚毅型男,而是一个有几分书生气质的男人。男人皮肤白皙,头发微长,额头绑着黑色的止汗带。下面是一双桃花眼,即使他的面前是一面镜子,眉梢也含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鼻梁高挺,唇瓣在白皙皮肤的对比下越发鲜艳。
脑子里闪过小说里看到的一个词‘行走的荷尔蒙’,想着,陈丽不由自主的又多看了几眼。大约是陈丽与那两个女生的视线太**。男人似是感应到了什么,动作微顿,从镜子里看了过来。
陈丽脸上一红,羞窘的收回视线,假装看向别处。
剩下的时间里,陈丽一直克制着自己不要看回去。直到设置的时间到了,跑步机停下,陈丽才假装自然的一边拧开水,一边状似不经意的看向力量区。
啊!不见了。
陈丽失望的放下水,在会所里溜达了起来。
回去了?
陈丽溜达了两圈后终于放弃,老实的去淋浴区简单冲洗了一下,换回常服离开健身会所。
这附近是个大学城,不远处是市里新开发的办公区,有许多的公司都在这里。
陈丽的大学也是在这附近上的,大学毕业之后就在不远的地方找了一家公司做财务,中型企业,不大不小,待遇还行。陈丽的老家不是这里,所以她在这附近租了一间房。她家条件还行,所以手头不像别的毕业生一样拮据,只能和人合租,她是单独租了一间单身公寓的。
公寓所在的小区安保很好,小区的环境也还行,租户大多都是这附近的白领。所以虽然价格偏高,但陈父陈母还是给女儿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付了房租和押金。
陈丽虽然毕业才两个月,但因为实习也是在这家公司,所以现在也不能算是小新人了。老人们虽然有时候还是会作些妖,但陈丽也已经不像刚实习那会手足无措连哭都不敢了。
之所以办了健身卡,也是因为她现在的生活比较稳定,空得出时间来做些别的,比如连个马甲线什么的。
连着一个星期,陈丽都没有在健身会所见到那个男人,不免有些失望。
周一又是繁忙的一天,今天的事情比以往还多。
“重做!”陈丽的顶头上司大约30岁,一身刻板的职业套装,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在脑后扎成一个发髻。性格很严厉,人称‘灭绝师太’。今天何灭绝大约是心情不太好,出口的语气都带着火药味。
陈丽老实的拿回文件,乖巧的应下:“好的,何主管。”
等一天的鸡飞狗跳过去,陈丽已经筋疲力尽。
离下班时间还有五分钟,陈丽有些焦灼。今天她打算早点去健身会馆。
“陈丽,把这份报表做一下。”一份资料被扔在办公桌上,陈丽一惊,回过神来看过去,果然是何娟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尽管心中十分不爽,但陈丽依旧面带笑容的接下了任务:“好的,何主管。这是明天要的吗?”看来今晚回家还得加班。
何娟:“不,待会就要。你做完再下班。”
陈丽眉头一皱,脸上顿时有些犹豫,想说什么。就见何娟的眉头一皱:“怎么,晚上有事?”
陈丽十分想说是,但一年的相处她早就充分的了解了这位的性格,知道这个时候最好是乖乖的服从才是最好的。不然就算躲过了今天,恐怕接下来的日子也不好过。
陈丽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不是的,我是想何主管也要留下加班吗?那我先点些外卖垫些肚子。”
何娟面上露出了丝笑意,脸色总算好了些:“我随便。”
等何娟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司门后,陈丽才趴到了桌上。
周围的人见状都有些同情,一个个小声的安慰了几句陈丽。等下班时间到,就一股脑的冲出了办公司,生怕慢一步被留下来加班。
陈丽趴了会,才慢吞吞的打开手机开始点外卖。虽说何娟说是随便,但要是陈丽当真那就是真的蠢了。
找到了何娟一向喜欢的店,点了几个何娟喜欢的下了单。陈丽才开始动手做表。
表格不复杂,陈丽就一边做一边等外卖。
等外卖到的时候,她的表也做的七七八八就差收个尾了。
接到电话下去拿了外卖,陈丽首先把外卖拎进了何娟的办公室。
陈丽:“何主管,外卖到了。您先垫些肚子。”
何娟也不客气,直接坐了下来。
“你也吃点。”
陈丽摆摆手:“不用了,我还没弄完。”
何娟也没有多挽留,陈丽就出去了。
等何娟吃完后,陈丽也已经弄完了。
“何主管,您过目。”陈丽面带笑容的将刚刚打印出来的表格递过去。
何娟看了一遍,点点头,签了字。
“行了,你下班吧。”
“好的,我收拾好就下班。”
等何娟走了,陈丽才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份外卖简单吃了几口。
等陈丽到了健身会所的时候,已经比平时晚了些。
前台已经认识她了,热情的打了招呼:“陈小姐,今天是加班吗?”
第一百零八章
我,叶欣欣,一个普通的职场小白,死于加班后的路上。
然后,我发现我穿越了。
我高兴坏了。
啊!男神、boss我来啦!
根据穿越定律,身为穿越女主的我将会度过充满惊险与惊喜的一生,其中将会有众多颜值拔尖配置一流的帅哥、俊男排排队的给我选,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当然不想像个小学生一样做选择题,而是都要。但在和谐社会的光芒下,我只能沉痛万分、艰难无比的择其一。
最终,我和我千挑万选出来的男主he了。
但这么想着的我在28岁仍旧单身,并且身边也没有出现什么光芒万丈的男主之后,沉默了,悲痛了,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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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穿越大神送我来这里只是让我继续当一只悲惨的社畜?
然后,我在网上刷到了一则八卦。
世纪婚礼,所有女人曾幻想过的婚礼。
但此时的我完全顾不得去一寸寸细细的品究那新娘身上的婚服上的刺绣的花纹究竟有多华丽,上面到底镶了多少颗红宝石。
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婚礼的男主角新郎身上。
别误会,我不是暗恋新郎,虽然新郎确实帅的让人合不拢腿,比我曾幻想过的男主配置还要高。
我关注新郎是因为他的名字楚漠。
我想起了我遥远的记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穿越过来,我曾通宵一夜追完了一本报社文。
看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篇甜甜的虐狗文,作为一个单身狗的我。虽然没有狗子,但不妨碍我舔别人家的狗子。比如小说里的各种顶配的男主男配们。常常为他们扼腕叹息、抚掌而笑。
这篇文就是我死前追的最后一篇文。
这是一篇报社文。
作者叫前任如猪。
我当时就应该想到的!
我为什么没有想到?!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
是的,这个作者刚被男友劈腿了,于是她本着独痛痛不如众痛痛的思想理念,写了一本脍炙人口、好评如潮的小说,这当然是大结局之前。
女主是个撩汉技能满点的系统流,身怀系统,外挂满身。金手指粗的一逼,文中的众男都为之倾倒。
她的目标是攻略男主。
据说这位老司机女主已经成功攻略了999位目标了,这还不加那些非攻略目标。
妥妥的老司机,真是我等单身狗的楷模。
我本以为男主不出意料会成为第一千张人物卡片被女主毫不大意的收入囊中,然后女主再继续下一段旅程或者就此收心,和男主相隐于江湖,从此过上老公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但我狭隘了。
作者前任如猪早已将自己的意图光明正大的展示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了,但我却丝毫没有危机意识。
于是我悲剧了,我差点被一本小说气出心脏病!一口老血卡在脖子那差点噎死我!
妈的!垃圾作者!报复社会!
女主金手指老司机,男主也是个挂逼!还是有病的那种!
情感冷漠症!别说外面的女人了,亲爹亲妈都不带一点多余的感情!
谈个几把恋爱!
他就没这功能!
然而这还不是作者最鬼畜的地方。
最鬼畜的是,男主自带读心术。
qnm!qnm作者你听到了吗!
所以这就是一个自以为自己掌握了一切的傻逼女主碰上了真了然于胸的演技帝男主!
人男主从头到尾根本就是在耍人玩!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在女主以为他要表白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不喜欢你,从来没有。
于是女主任务失败,被系统抹杀,连个渣渣都没留下。
哦,男女主的名字就是作者的劈腿前男友和小三的真名。
作者前任如猪在结尾留了一句:她希望她的渣渣前任和男主一样,历经人世险恶,孤独终老,希望小三原地爆炸,魂飞魄散。鉴于法制社会,而作者君并不想去恰牢饭,所以她只能将她的美好愿望诉诸于UU小说。愿广大文友共同见证,共同祈愿。
mmp的!我看到此处的时候心情无以言表,差点和女主一样原地爆炸了。于是我满怀诚意的希望作者君的愿望成真,并希望作者从此过上上厕所必没纸,赶公交永远差一秒,抢红包永远已抢完,穿鞋必磨脚,吃肉必塞牙,吃鱼必卡刺,一笑就放屁,一怒必尿急!
然后我就恍恍惚惚的去上班了,由于一夜没睡精力不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不得不加班,然后就在回家的路上遇上了车祸,再然后我一睁眼又从小学来了一次,再次经历了中考、高考后成功的成为了一只社畜。
可喜可贺!
直到28岁之前,我都坚信我是女主。
然而现实教做人。
我终于明白我穿越的意义所在围观男主和炮灰的甜美爱情。
呵呵,穿越大神,虽然我的死因很大一本分是因为男主没有给我一个甜甜的结局,但这不代表我想穿越去亲眼见证他的幸福。
我都穿越了,不给当女主还不能脱单吗?给个狗子会死么?
来都来了,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没有顶配,标配的也行啊!
我其实也不是那么挑的。
呜呜......
九思,古者(论语)有言: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这是楚家的家训,也是楚家的立身之本。
楚家靠着这一句话躲过了天灾**的侵袭,躲过了明枪暗箭,一路从古传至今,现在仍辉煌的在国际的舞台上发光发热。
楚漠是楚家这一代明面上的唯一继承人,之所以是唯一,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个风流大少。这大约是因为楚老爷子年轻那会忙着带领家族在刀枪剑雨中拼杀,无暇顾及膝下儿子。小儿长于妇人之手,还是个丧过子的,这便有了祸端。丧了长子的楚夫人对着拼了命生下的小儿子满心满眼的爱,恨不得事事顺着儿子的意,从不愿他皱半点的眉。
这就导致楚总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性格。长大后又被众多诱惑包围,自然而然的养成了各种各样的恶习。
第一百零九章
等到了楼上,陈丽习惯的环视了一圈。
咦?
陈丽双眼一亮。不远处的跑步机上,正是陈丽找了一个星期的男人。
男人今天还是一身健身装,头上的止汗带换成了红色,此刻正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
陈丽简单的做了做热身动作,趁着男人旁边的人下来,一个箭步就站了上去。
陈丽目不斜视的点开跑步机,设置好模式和时间,才假装不经意的环视了一圈周围,当然也包括男人所在的位置。
正巧男人也望向了这边,陈丽内心尖叫,脸上却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礼貌的冲着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也礼貌的回了一个微笑,陈丽才发现他的嘴角居然有个酒窝。
在男人准备收回目光的时候,陈丽抢先转过头去,一副认真跑步的样子,但心跳已经沸腾。
这个世界上有手控、颜控、腿控的,而陈丽是个酒窝控。不管男女,只要有酒窝,陈丽都喜欢。
而男人,不但有酒窝,本身的颜值身材也是男人里的佼佼者。
就这样,接下来的几天,陈丽都在健身会所见到了男人。在陈丽的刻意之下,两人虽然还没有说话,但也是见到会点点头的关系了。
今天何灭绝大约又是和老公吵架,心情不爽,所以陈丽和另两个资历浅额都被迫留下来加班。等伺候着何灭绝吃饱喝足,心情舒爽之后,已经比平时晚了不少。
陈丽连晚饭都没有顾得上吃就一路急奔到了健身会馆。
换好衣服后上楼,果然又见到了男人的声音。
陈丽不爽的心情一扫而光,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见天男人似乎只打算跑步,比往常跑的时间还长。陈丽因为没有吃完饭,加之匆忙之间忘带了水杯,所以现在腹内空空、口干舌燥,以至于不得不停下来。
陈丽在原地喘着气,心想得先下去吃点水果再喝点水补充补充。
正想着,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瓶水。
“给。”陈丽顺着拿着水的手看去,就见到了男人那张俊逸的脸。
陈丽有些不好意思,没有立刻伸手。
“这水还没开过,放心吧。“男人笑着说了一句。
陈丽闻言也不好再推辞,伸出手接下了水,大约是紧张,陈丽的手有些不受控制,不小心碰到了对方。
腾地一声,陈丽的脸就烧了起来。“谢谢。”声音里难掩羞涩。
男人笑了笑,“你今天没吃饭吧?我看你似乎有低血糖的症状。”
陈丽眼珠子都不敢看男人,低着头,“嗯,今天不饿。”
男人不赞同的皱了皱眉:“这可不行,运动之前一定要先吃点东西,不然很容易引起低血糖。”
陈丽点点头:“我下次会注意的。”
男人见状满意的点点头:“我叫张枫,好像每天都能看到你?你是住在附近?”
陈丽:“嗯,我叫陈丽。”
“女孩子像你这样喜欢运动的还真不多,你是喜欢运动吗?”张枫问。
陈丽不好意思的说:“其实主要是减肥,我太胖了。”
张枫闻言上下打量了一眼,才摇摇头:“我看不胖啊,女孩子太瘦了不健康。不过多运动也好。”
陈丽:“我挺羡慕网上的那些马甲线达人,所以今年的目标就是练出马甲线。”
张枫:“那光跑步不行,你找私教了吗?”
陈丽摇摇头,她原先也只是头脑一热办了卡,后来支持她每天来这里的动力就是看帅哥了。哪有时间找私教?
张枫想了想,“我也练了几年,虽算不上专业,但好歹也有些经验。你要是不嫌弃我业余,以后我们就一起练?”
陈丽闻言眼睛一亮,但还是矜持的问:“会不会太麻烦?”
张枫笑的温和:“不会,我也只是自己练练,有个人一起还能互相交流,免得我闭门造车。”
陈丽也不再推辞,笑着应了下来。
张枫说是业余,但动作标准,理论知识丰富,显然很有经验。近距离接触后,陈丽也终于看清楚了张枫腹上的八块腹肌。一度有些移不开眼神。
两人间的气氛日益良好,很快就发展成了好友,除了在健身会所,两人也偶尔在外面约上一顿饭,私下也经常聊天。
“叔叔。”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马建军低头,见到一个瘦骨伶仃的小孩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
小孩全身脏兮兮的,看不出来是男孩还是女孩,裸露出来的胳膊上青青紫紫的,连小脸蛋上也有两道印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麻袋一样套在小孩的身上。而他脚上的鞋子已经开了很大的口,要掉不掉的挂在脚上。
马建军一怔,这是被打了?
反应过来的瞬间怒火就席卷了马建军。自从当了爸爸,他就最看不得别人打孩子。
“孩子,你怎么了?谁打你了吗?”马建军这般想着,心里已经想到了不好的地方了。这种打扮,多半是乞讨的孩子,难道是被人拐卖了,强迫这孩子乞讨?
“叔叔,我被人拐卖了。”孩子睁着一双大眼睛,信任的看着马建军,似乎他的所有希望都在马建军身上了。
还真的是被人拐卖了。
马建军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就要冲出去把那帮连人渣都不配的给拷回来。但一对上孩子的眼睛,心里就软了。
“先跟叔叔去局里,慢慢说。”这段日子潜水县偷盗成风,局里对此非常重视,几乎所有手上没有重要案件的都出来抓人了。他今天本来是休假的,但同事们都在辛苦,他也不想歇着,于是就穿着便装出来了。
想到这里,马建军心中一凝,这孩子怎么知道我是警察的?还是只是巧合?
“孩子,你怎么知道我能帮你?”马建军问。
“叔叔的背很直,站着的时候就像电视里的军哥哥们一样。而且你已经在这个地方站了很久了,一直看着人群。刚刚有个姐姐的钱包被挤掉了,叔叔立刻就窜过去帮姐姐把钱包捡了回来还给了那个姐姐。”小孩子一本正经的说。
马建军有些惊讶,他确实是在部队呆过几年,也是后来才转业来了地方。本来凭他的能力可以去更好的地方,但他还是选择回了这个自己生长的地方,想要为家乡做点什么。“咦?孩子你的观察很仔细啊!但这样你就知道我能帮你了?”
小孩子摇了摇头。“刚刚叔叔弯腰捡东西的时候,自己的包被挤掉了,你的证件露出来了,我看到了。”
第一百一十章
一望无际的荒漠今日依旧充斥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燥热,金黄色的沙子在太阳的炙烤下仿佛是融化的金色蜜糖,在微微扭曲的空气中独自散发着诱人的美。
可这美是致命的,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
倘若真的诱人被这美诱惑踏将进来就会发现这是魔的禁地。是能要人命的地方。
突然本就有些微微扭曲的空气突然像是迎来了龙卷风,夸张的皱成了一团。
连带着附近的那似乎已经融化的金沙也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搅动了起来。
金色的沙尘被扬了起来,融进了那同样炙热的空气中,变得一片朦胧。
就在这朦胧中,那扭曲的中心吐出了两个人影来。
“呸呸呸!”孟衍猝不及防的吞了一口沙子,赶紧吐了出去。
纯狐有苏感受着这股不同寻常的炙热,眉头微微蹙了蹙,周身的灵力护罩荡漾开来,护住了一旁有些吃力的孟衍。
孟衍松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赶紧拿出一样东西用手撑开。
纯狐有苏抬眸看去,只见是一把水蓝色的纸伞,上面还勾勒着雪山图。
孟衍拉住纯狐有苏往伞下一躲,纯狐有苏立刻感觉到那股似乎能把人的灵魂都烤熟的热浪被挡在了外面。
“呼!还是长老们有先见之明,这把雪山之巅可太实用了。”
孟衍躲在伞下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这里不是蜜糖沙漠吧?”孟衍打量着周围的景象,回想到刚刚那股不同寻常的炙热,喃喃自语。
纯狐有苏将神识蔓延出去,直到受不住那股高温才收回,眉头皱的很紧。
“应该就是了,连神识都能影响,除了蜜糖沙漠不作他想。”纯狐有苏沉声道。
“而且,这里应该是沙漠的中心腹地。”
蜜糖沙漠原名死亡之漠,是有名的神鬼莫近的高危之地。
之所以会有蜜糖沙漠这个听起来十分可笑的名字,是因为数十万年前曾有位以画入道的大能曾在此地顿悟。
听说对方觉得这片沙漠在白天就像是一块上好的蜜糖,景色迷人,尤其是日出日落时分,更是难得一见的绝景。
故名蜜糖沙漠。
而这个可笑的名字在大能的光环加持下渐渐流传开来,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想得起这片荒漠原先的名字了。
当然孟衍现在是没办法感受到大能当时的悠闲心境了。
现在她只想骂人。
“什么破秘境,特么的出口居然在这里?这不是存心要人死吗?这可是蜜糖沙漠中心腹地,大罗金仙以下谁扛得住?”
孟衍真的是骂娘的心都有了,当然妈的是那位将秘境出口设置在这种鬼地方的那位的。
几百年前她和纯狐有苏误入了一个秘境,在里面生生被困到现在。
好不容易两人找到额出去的方法,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撬开了一丝缝隙,逃出了那秘境,结果出来后又是一个绝地。
这换谁能忍得住?
但骂完后,孟衍立刻开始掏出一块罗盘,那罗盘通体漆黑,唯有刻度和指针是金色的。
罗盘一拿出来指针就开始疯狂的转动,半响也不见停下来。
孟衍叹气:“果然是蜜糖沙漠,名不虚传。”
纯狐有苏见状嘴一张正打算安慰她,就见孟衍利落的收起那罗盘,手一晃,又拿出了一株通体洁白的仙株来。
那草叶子纤细,微微透明,顶上有一朵淡青色的花。
此刻那花如同休眠一般垂着花苞,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孟衍利落的翻手拿出一瓶灵露,眼都不眨一下,一瓶千金的灵露便浇在了那株仙草上。
这还不算完,借着孟衍又拿出一块仙玉埋在了花盆中。
这番熟练的操作看的纯狐有苏目瞪口呆,还不等他问什么。
那株原先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的仙草动了动,先是抖了抖身上的叶子,如人一样,仿佛在刚睡醒在伸懒腰。
紧着着那垂着的花苞动了,先是微微抬起,再左右动了动,最后固定下来后花苞指向了一个方向。
孟衍满意的瞅了瞅花苞指向的方向,拉着纯狐有苏想那个方向奔去。
“这是什么?”
“北斗花。这种花心情好的时候就喜欢对着北方。”
“心情好?那它什么时候心情好?”
“它最喜欢灵气浓郁的地方,但这种花性格挑剔,眼光高,一般的灵气它都是懒得搭理的。想让它开心就要有灵露或者仙玉这样的东西才行。”
要不是那罗盘在这沙漠中不能用,她也不会拿出这破花来,就一个指路的功能,还这么费钱,谁没事会想用啊!
“所以这花又叫碎玉草,意思是再多的仙玉到它这里都能变成渣渣。”孟衍说着肉痛的瞪了一眼那株小仙草。
纯狐有苏:“......”
蜜糖沙漠除了极端的天气之外,最大的威胁就是自带迷阵功能以及大部分仙器无法在此使用的限制。
白天,这里的高温是能灼烧神魂的,即使是仙者都有护体灵光,但在这里的消耗速度至少是外界的四倍,就算随身携带仙玉或者灵露补充灵力,也很难长时间坚持。
到了晚上则是冷入骨髓的寒冷,稍有不慎,别说是身体,就是神魂都会被冻成冰坨坨。
同时,在蜜糖沙漠,大部分的法器都会失去作用,对于大部分依靠仙器的人修而言,无疑等于失去了两条最具杀伤力的臂膀。
而蜜糖沙漠虽然炎热,也能看得到太阳和星空。但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在这里都会迷失方向。即使永远顺着太阳的方向走,也走不出这片沙漠。
也正是这三个原因,导致来此的仙者十有**埋骨此地,才有了死亡之漠的称号。
还好孟衍出门的时候准备齐全。这把高山之巅是用冰魄打造,内中器灵则是雪山山灵。
所以才能抵挡这死亡之漠的高温,同时不受这里的特殊磁场影响。
在白天,有了这把雪山之巅,他们只要不出这伞的范围就不用担心。
不过到了夜里,气温会极速下降。到时候他们就需要另想办法才能度过漫长的夜晚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至于这里的迷阵有了北斗花的帮忙,两人不用担心迷失方向,只需要全速向着外围前进即可。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出了腹地之后可能会遇到的沙漠中特有的凶兽。
这些能在死亡之漠中生存的凶兽,个个脾气暴躁。都不用一言不合,根本是见人就啃,没得商量。
虽然他们是神兽不错,可这些没什么神志,随时在暴躁和自爆边缘反复横跳的凶兽可不会理会他们是不是神兽来着。
所以孟衍衷心希望他们运气能好一点,千万不要遇上那些不讲理的凶兽。
若是遇上了,纯狐有苏必然会将雪山之巅留给她,自己去对付那些不要命的凶兽。
虽然以纯狐有苏的修为,问题不大,但这太阳这么毒,这要是晒黑了她的白狐狸不就变成黑狐狸了?
这可不行,虽然黑了的阿城也是好看的,但她可不舍得那白玉一般的脸皮损伤一点点。
“好冷!”太阳一落山,沙漠中的气温立刻就开始下降,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彻骨的寒冷就突破了孟衍的护体灵光向她袭来,孟衍不得不加大灵力的输出。
想了想,孟衍又去翻了翻自己的库存。
片刻,她眼睛一亮,掏出一颗珠子。
这珠子颜色深红近乎于黑,表面看去平平无奇。似乎就是颗寻常的珠子,不过能被孟衍在这个时候拿出来,自然不会是凡品。
纯狐有苏:“这是什么?”
“火灵珠。”
孟衍拿出一个聚灵阵的阵盘,扔到了两人身前。阵盘运转,周围的灵气被聚集到了这里。
随后孟衍又布置了一个五行转换的阵法,将聚集而来的灵气转换为火属性的灵气,将那颗珠子放入了阵中。
那颗珠子吸收了聚集火灵气,珠子立刻旋转起来,随着珠子的旋转,一股股热浪向周围辐射而去。
孟衍嘴角一勾:“果然可行。”
纯狐有苏看了看那颗珠子,夸奖道:“逍遥果然厉害!晚上,你就睡在我身上吧。”
孟衍懵逼脸:“......?!”
她不敢置信的看着纯狐有苏,阿城这么的......吗?
太震惊了,一时间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
小白狐现在是芝麻汤圆馅吗?
怎么......怎么如此突然?
哎呀,她好害羞呀!
被孟衍先是震惊后又含羞带怯的目光瞅着,纯狐有苏才发觉自己的话中有歧义。
他的耳朵顿时一红,视线不由自主的移开,面上尽量摆出一副再正经不过的表情:“我是说,我晚上变回本体,你睡在我的肚子上就不会冷了。”
九尾天狐的本体很大,肚子上的毛最软。若是睡在上面,晚上肯定很舒服。
孟衍有一瞬间的心动,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纯狐有苏有些失望:“怎么了?”
孟衍:“我们困在秘境中这么久,纯狐氏和有苏氏肯定已经发现你不见了。有隐息玉的遮掩,他们应该找不到你。可若你恢复本体,那就不行了。”
“这里无法使用其他仙器,敛息阵虽然能防止气息泄露,可若是你家族使用其他方式探查就不行了。终归还是不够保险。“
作为少族长,纯狐有苏身上肯定有纯狐氏一族的印记。人形状态下有隐息玉遮掩还好,对方短时间内很难追踪。但若是恢复了本体,隐息玉的效用就要打个折扣了。
其他地方还好,可这里偏偏是死亡之漠,隐息玉在这里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在也只是勉强支撑。
“我们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去,我不想现在就跟你分开。”孟衍垂着头,十分委屈。
纯狐有苏一怔,“若是......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两族都反对怎么办?”
不提那件事,他们九尾狐和梦魇一族本来的关系就是两看两生厌的关系,就算现在改善了不少。
那也是因为从大局考虑的,私下里两族的族人见面仍是谁都不愿搭理谁,权当自己眼瞎看不到对方。
孟衍:“这倒是一个问题,不过嘿嘿,长老们虽然一开始会不高兴,不过肯定还是会顺着我的心意的。只要我坚持,他们就不会反对。”
想到这里,她又看向纯狐有苏:“倒是阿城你这边,纯狐氏和有苏氏恐怕不容易摆平?”
纯狐有苏垂眸,声音很淡,其中的坚定却不容置疑:“他们会同意的。”他会让他们同意的。
孟衍没有追问,而是点了点头:“好,我会等你。”她知道要说服那两族肯定不容易。
听说纯狐氏和有苏氏为了加强联盟,有意让少族长和有苏氏这一届天赋最高的狐女联姻。
虽然这消息只是私下里传来的,纯狐氏和有苏氏现在也看不出有这方面的打算。不过孟衍知道,不管这消息的真假,那两族都不会喜欢她来横插一脚。
“听说纯狐氏和有苏氏有意再次联姻,人选就是你和有苏氏的某位狐女?”孟衍眨眨眼,一脸无害地瞅着纯狐有苏。
纯狐有苏接触到那目光,立刻摇头:“没有。我没听过这消息,起码父亲和长老们从未和我提过。有苏氏不会同意的。”
孟衍捕捉到关键词:“不会同意?为什么?”
不是她吹,她家阿城这么优秀的狐狸,哪个能不喜欢呢?
纯狐有苏眼神一暗:“......因为......”
孟衍怀疑地看着他,但最终还是不忍他为难,主动岔开话题:“好啦!没人喜欢你最好!这样就没人和我抢啦!”
纯狐有苏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要怎么说。
等孟衍靠着他睡着之后,在睡梦中似乎听到了一句。
“逍遥,我不会负你。”
可她太困了,实在睁不开眼,不过一瞬间她又沉入了睡梦中。
算了,等醒来再问吧。
接下来,他们两人足足在蜜糖沙漠中耗了三个多月才看到了不一样的景色。
“终于见到人了!”孟衍从未觉得人这么好看。
她激动的看着眼前那一队明显是来死亡之漠外围历练的人,激动的差点飙出泪来。这几个月除了沙子就是那些丑的惨不忍睹的凶兽,孟衍看的眼睛都痛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叫张学,是青草镇的一个孤儿。我爹在我三岁的时候上山采药被山里的大虫吃了,那年灾荒,野兽和人都没得吃。不然我爹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深山里采药。我娘带着我独自生活,虽然家里还有几亩田,但是灾荒年里最不值钱的除了人就是田了。要是年景还好的时候,我们还能把田赁给别人家,收点租子,至少不会饿死。
所以在坚持了一个月后,我娘自然的消失了。
其实她想走我早就知道了。
她第一次出现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正坐在门口发呆。
“不能再这样了,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死的。”我听到她在心里这么说道。
是的,没错,我可以听见人的心里话。只要他想,只要他在我十步之内。
“大哥说给我找了户人家,是个猎户,在这个年景里却是不愁吃的。”母亲的声音有些憧憬。
“可狗娃怎么办?”我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在注视着我,我没有动,我知道娘正在看着我,她在权衡,是要我还是活下去。
如果是普通的小孩,我想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在大哭,痴缠着自己的亲娘不要丢下我了。但我不是,我从小就可以听到人们的声音。在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怎么骂、怎么诅咒人了。
我经常看到两个见面热情招呼的人,心里却是骂对方贱人。所以,我常常保持沉默,因为无话可说。
这样导致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傻子,除了那个死在大虫肚子里的爹,连我娘也恨不得掐死我。她常常趁着我爹不在的时候在我耳边骂,在我爹在的时候在心里骂。因为我给她丢了脸,但她不能做什么,因为我是个男娃,没有我,她就不能在这个家里站住脚。更因为我爹很喜欢我。
我爹总说我将来会有出息,他还说等他这次从山里出来,就送我去村里的私塾读书学字,以后考上状元当大官!
我笑着答应了。
我只跟我爹说话,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表里如一。他是个真正的君子。当然这个是我后来说的,我爹死之前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君子这个词我是不懂的。
扯远了,言归正传。那个猎户还有三个孩子,原来的婆娘半年前病死了,所以才会要我娘。但他缺的是暖被窝的婆娘,不是只会消耗米肉的傻子。所以我娘最终还是选择抛下我,去做猎户婆娘了。
对于这一结果,我一点都不意外。如果她要带走我那才是笑话,能挣扎一下而不是立刻就跟着大舅走已经是她对我的母爱了。
弃子在平时的时候或许会被人戳脊梁骨,但现在人人都要饿死了,谁还有多余的心思管这些呢?所以闲话说了两天也就消了。再看到我,也只会说一个傻子,也难怪亲娘都不要了。
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儿。
但我不想死。
所以我偷偷的爬上村里老赖头的车,跟着他一起去了镇子里。
我知道镇子比我们村里繁华的多,那里的人也不靠种田吃饭,他们吃饭都是买的米。只要有银子,什么都能买到。
这是村长他家的小孙子说的,村长有很多个孙子,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叫张大全,当然村里的孩子都喊张小胖。他也不介意,在村里长得胖就是身份的象征,谁家穷酸能有多余的粮养出一身膘来呢?就连村里闹灾荒他的都没瘦下来。
张小胖的亲叔叔也就是村长的二儿子在镇子上开了个铺子,每个月都有很多进项,经常会从村里收些土货拉到镇上卖。我爹如果能找到药回来,也是要卖给他家的,虽然爹说这样价格会低些,但贸贸然自己跑去城里买不一定能卖出去不说,还会得罪村长。在这个村子里得罪村长,以后日子就不好过了。
张小胖经常在村里的小孩里炫耀他从镇上买的东西,有衣服、玩具,还有各种小零嘴。当然他不是和我说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傻子玩。
但是他说的时候我会待在不远处听,就像听故事一样。
我很喜欢听这些孩子说话。因为他们虽然喜欢叫我傻子,拿石头砸我,但不会脸上笑的开心,心里却在诅咒对方。
而且我爹会帮我的,如果有小孩欺负我,我爹就会上门,去他家找他爹娘,这样敢欺负的孩子就少了。最多是骂我一两声傻子,但我最不怕人骂了。
张小胖说的最多的就是镇子里的事情,他经常跟着家里的车去镇子上耍,回来了总有一堆的收获,然后就要来外面炫耀。
在他的描述里,镇子和天堂也不差什么了。那里的人不愁吃不愁穿,衣服鲜亮,饭菜好吃。天天都可以赶集,街上总是有很多的人。
我想在那里也许我可以找到吃的,毕竟村附近能吃的都被人吃完了,大家都在想办法某命,家里没有多少余粮的已经开始准备卖孩子了。
其实我还有个大伯,皮厚一点是可以去他家蹭点汤喝的。但是那天大伯娘见到我的时候,眼里都是光。她要把我卖了,换一笔银子。
我知道奴才,村里有好几户女儿多的人家都卖过孩子,听说都是卖到镇里的大户人家做丫头。这个是明面上的版本。
但私下里,他们都说是卖到里窑子里,以后当窑姐儿。
我不懂什么叫奴婢,什么叫窑姐儿。问过爹,爹说那不是个好地方。爹还说这辈子饿死也不能给人当奴才。
我记住了这句话,所以我不当奴才,所以我偷偷的爬上了老赖家的车。幸好我人小,这一个来月又瘦了不少,加上全身脏兮兮的,在一堆的杂物里也不起眼。
老赖家就是当奴才的,听说是在一个大户人家当管事,银钱很足,所以他家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现在年景也不好,他打算带着自己的婆娘孩子一起去镇上。
听说是打算让他婆娘去主家做厨娘,女儿儿子年纪正好,女儿可以去做小姐的丫头,儿子正好给大少爷当小厮。
第一百一十三章
这消息当时惊了一众人,听说好些人家都偷偷的问他能不能捎上自己儿女。
不过被他拒绝了,理由是主家不缺人,能要他的家小是看他这么多年衷心的份上给的恩典,其他人可没这好处了。
当然我其实听他偷偷的说:带你们儿女进府挡了自家的前程怎么办?
不过我还是十分感谢他的。如果他不是要搬家,东西多,我也不能顺利的钻进车里。
所以我大伯娘不是要把我卖给他的,而是准备把我卖给这几天来的外乡人。这些外乡人去了好多个村子,说是自己要收孩子,谁家有孩子要卖的都可以,不超过10岁,没病就行,不拘男女。
他们选了隔壁村作落脚点,这话也是隔壁村的传过来了。
一传过来,就引起了村里的骚动。给的银钱足不说,还不拘男女大小,再诚恳不过了。而且他们还要男孩子,肯定不是去当窑姐儿,这对很多人家来说都是个好消息。我大伯娘也听到了这个消息。
说实话,他家比我家殷实多了。起码没有需要去深山里挖药,当然也不需要卖自家孩子。但我不是他家的。
卖了我,不但不需要养个外人,还可以白得一笔银钱,比养猪还划算,毕竟养猪还要每天上山打猪草伺候呢!而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能不吃吗?
当然,我毕竟是她丈夫的弟弟的亲儿子,还是要和她丈夫我大伯商量一下的。
结果毫无疑问,毕竟我亲妈也就考虑了三天不到就决定抛弃我让我自生自灭了,一个从来不曾正眼看我的亲戚又怎么会选择养我这只会吃白饭的侄子?何况他家的几个从小就看我分外不顺眼,在外都耻于当我堂哥堂姐。
大伯娘对这结果分外满意,当天甚至给我送了点剩粥来,以确保我在卖出去之前不会饿死。
感谢她的粥,不然我不能及时的逃跑,当然没有那点几乎看不到米的粥,我也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力气钻进老赖家的车。
总之,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我仍旧顺利的到达了镇上。
我趁着老赖家下货的时候,偷偷的溜了下去,不敢停,一路猫着跑出了巷口。我从没有这么跑过,停下来的时候喉咙火烧一样疼,当然还有我的肚子。昨晚喝的那碗稀粥早就折腾的一干二净,我感觉我的肚子里有一把火再烧,烧得我头昏眼胀。渐渐的,我看不清眼前,眼一黑,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睁眼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很脏很破的地方,正中间是个很高的神像,但是上面有很多灰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神像。
“醒啦?”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我转头望去。
“你爹娘呢?”借着月色,我看到男人浑身都脏兮兮的,我一个月没有洗澡已经觉得自己够脏了,但他比我还脏,不过也许是太黑了看不清。
我没说话,我不想和爹以外的人说话。
“是个哑巴啊?”男人有些失望。
“你饿不?”他拿出一小块黑色的东西问我。
我看了看他,再看了看那块东西,最终还是听从了我的肚子。我点了点头。我不能不点头,我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脑子里除了吃再也容不下半点其他。
那个男人把手上的东西扔了过来,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爹说的不可以吃陌生人的东西。于是我迟疑了一下,但我实在太难受了,再不吃东西,我就要饿死了。所以我还是把那半块东西啃了下去。即使我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我还是不愿一下子就把这块发硬的馒头一下子塞进嘴里,因为我不知道下次我能吃到东西是什么时候,我要珍惜。
吃完我很快就睡了,半梦半醒间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但是我实在太累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在一处很黑的地方,我挣扎的爬起,才发现是自己的眼睛被蒙起来了,双手也被绑了起来。
我听到旁边都是声音,全是小孩子的声音。
“爹!娘!”
“我饿!”
“我要回家!”
当然这些都是他们心里的话,实际上他们能发出的只有“呜呜”声。我能理解,毕竟嘴都被堵住了,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我猜我没有被堵住嘴应该归功于我昨晚的沉默了。
果然,爹说的没错,陌生人给的东西真的不能吃。
那一刻,我彻底记住了,原来即使你一无所有,只要还活着,仍旧是可以被利用的。想要不被利用,大概只有死了吧。
这一信念贯穿了我余后的人生。所有后来被我利用的人都应该怪那个乞丐。
就这样,我们一直被人关在马车里,一路奔行。
老实说,旅途很不好。
他们很匆忙,几乎是一刻不停的赶路。路上除了吃饭睡觉的时候,几乎很少停歇,这就导致了马车上的环境和气味很难闻。
小孩子么,这个时候还尿床的也不难见,何况是在这身心俱受折磨和压迫的囚禁旅途中,恐惧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们。所以,即使路上他们给我们的食物少的几乎只能保证我们不会饿死,但是我仍旧被折磨的没有食欲。
但我仍旧强迫着自己吃下了,因为我还不想死。我是张学,我爹当年给村口的老秀才送了两斤的五花肉加一壶酒才换来的名字,我是要给我们老张家光宗耀祖的男人。
所以我不能死,起码不能死的这么恶心。
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开始努力的摒弃周围这闹哄哄的声音,努力的去倾听、分辨那些人的声音。
那些人就是押送我们的人,也是之前大伯娘要把我卖过去的人,想不到我努力了那么久,绕了那么一大圈,我竟然还是被卖到了他们手上。
不过,想到大伯娘因此失了一笔天降横财,我还是愉悦的勾了勾嘴角,笑是没力气的。
我们赶了一个月的路,一路上,我们一直被蒙着眼,即使是睡觉吃饭如厕都不准我们掀开蒙眼的黑布。期间,押送我们的换了三波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早跟你们说过了,修行修行,不能光修不行。光闭门修炼有什么用?看,把儿子气跑了吧!”纯狐享幸灾乐祸地看着儿子黑漆漆的脸,心中别提多畅快了。
都怪老头子,非说他不靠谱要自己教孙子。结果把他好好的儿子硬生生给教傻了。看看,报应来了吧!
纯狐族长看着自家面容比他还年轻的老父亲,一口老血哽在了喉咙口。从小到大他一直有个疑问,这特么谁是儿子谁是爹啊!
全天下的爹那么多,怎么偏偏他就要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
听听这说的是什么话?这是当爹当爷爷能说得出口的吗?
“总之不要在这转悠,你儿子好着呢。他自然有他的机缘。”纯狐享打了个哈欠,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好什么好?!
“他都失踪几百年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那小岛上的法阵分明有从外部破坏的痕迹,谁知道他是被什么人带走的!”
纯狐族长咬牙切齿的想,别让他知道是哪个混蛋带走的自家儿子,否则,他非剥了那人的皮不可!
纯狐享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暴跳如雷的儿子,心想:恐怕这人你是动不得了。
想到那岛上的痕迹,纯狐享确定自己那个从小乖巧听话的孙子一定是自己自愿走出去的。
那个带走他的人必然是他喜欢的人。
那小子从小就感情淡漠,好不容易能找到一个喜欢的人。他可不会让这傻儿子破坏。
不过这小子是不是在外面浪的太久了?
算了,他就出去找找,免得这小子忘了回家的路。
“行啦!我出去找找这小子,你别一天到晚的大惊小怪,都是做族长的人了,能不能稳重一点?”纯狐享鄙视地瞥了一眼儿子,施施然地走出了议事殿。
稳重?
稳重?!
您老人家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纯狐族长那口哽了很久的血终于吐了出来。
他是造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个爹!
要是有一天他英年早逝,他爹一定功不可没!
“族长!”看着自家族长被族长他爹气的吐血,那个一直把自己往隐形人方向发展的下属顿时慌了,赶紧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族长。
纯狐有苏还不知道为了自己,自己的族长父亲被他爷爷气的吐血的事。
接下来他们一行人十分顺利,别说凶兽了,连个人都没遇上几个。因此不过几天的功夫,他们就到了沙漠的边缘。
“出了这沙漠,我们就能用飞行法器了。”胜利在望,和泽也松了口气,笑的一张脸都皱了起来。
等出了沙漠,和泽从自己的灵戒中拿出一艘乌篷船。
“顾道友,逍遥道友,请!”
这船和孟衍之前拿出的白玉船不能比,没有那么多房间供他们休息。
孟衍和纯狐有苏就在船舱中找了个地方,直接席地而坐。
“这里离乌山城已经不远,半日功夫就能看到城门了。二位先休息一下,等到了君剑宗,我等再好好招待两位。”
纯狐有苏:“和泽道友客气了。”
果然如和泽所说,半日之后,他们就到了乌山城门外。
乌山城和其他的城市一样,城门前站着守卫的士兵。
“两位,请跟我来。”和泽并没有看那入城的队伍,径直走向守卫。
那守卫一看就是认识和泽的,见他们一行人走来,脸上扬起笑容。
“和泽长老历练归来啦?”
和泽也不摆架子,同样回了个笑容:“是啊!现在回宗里复命。”
那守卫眼瞥到在他身后的纯狐有苏和孟衍,疑惑道:“这两位是?”
和泽笑着道:“这两位道友是我们在蜜糖沙漠历练时遇到的,我请他们二位去我宗做客。”
那守卫收回视线,“原来如此,既然是和泽长老的朋友,那便不用入城费了。这是通行证,两位收好。”
说着将两块通行证递了过来,纯狐有苏接过,“多谢。”
“那便谢谢小友通融了。老夫还有事,先走了。”
孟衍有些好奇:“君剑宗在城中?”
人修的山门很少有在城中的,多是在灵山妙水处。
和泽摇头:“宗门不在城中,只不过我宗在城中设了一处传送阵,方便我宗弟子出入。”
入了城,和泽便带着他们直奔他们在城中设立的传送阵所在之处。
那里应该是君剑宗在此城的一个小型据点,守着君剑宗的门人。
那些人见到和泽,立刻为他们启动传送阵。
再睁眼时,纯狐有苏和孟衍就到了君剑宗宗内。
“和泽师叔祖回来了?”守着传送阵的一个弟子面露惊喜。
和泽笑着关心了一下对方的修行,便对身后的弟子们道:“你们先跟我去向掌门复命,之后再各自去见过你们的师父。”
“是!”
“顾道友,逍遥仙子,还请麻烦两位稍事休息。”和泽微露歉意。
纯狐有苏颔首:“无妨,道友先忙。”
和泽又看向一开始跟他说话的弟子:“霭风,你先带这两位贵客去知客堂休息。记住,万不可怠慢两位贵客,可明白?”
那杯成为霭风的少年扬唇一笑,手往胸口一拍:“师叔祖,您放心。”
霭风似乎是想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一路上十分热情,语言幽默的为他们介绍了路上的风景,到了知客堂,又是十分周到的上茶端点心。
“原来两位竟是萱萱师叔的救命恩人。”霭风听说了他们相遇的过程,态度更热情了。
孟衍觉得这个霭风说话挺有意思的,便继续和他聊了起来。
“掌门师兄,和泽前来复命。”
掌门:“和泽师弟,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莫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
和泽苦笑,简略的将路上的遭遇一一说来。
“幸好遇上了顾道友和逍遥仙子,否则我这弟子恐怕就保不住了。”和泽至今想到那天的惊险仍是心有余悸。
这个小弟子和其他弟子不同,是他在山下捡的。从小由他一手养大,说是师徒,更似父女。
要是萱萱出了事,他如何能受得了?
“还好是有惊无险,师弟就莫要挂怀了。”掌门也是从小看着萱萱长大的,也心疼她的遭遇,不过在众弟子面前也不好偏颇太过。
第一百一十五章
“这样,你们中受伤的弟子去云丹峰领些疗伤的丹药。所有弟子这次的历练积分照算,随后让星炼堂给你们结算。”
掌门沉吟了一下,如是道。
众弟子闻言大喜过望,这次历练半途而废,路上他们就一直在担心这次的历练积分会大打折扣,没想到掌门竟然愿意网开一面。
等那些弟子退下,掌门才对和泽道:“这个你给萱丫头。”
说着将一只白玉瓶递给了和泽,和泽一看,嘴角忍不住裂了裂,也不客气,“那我便代萱萱谢过掌门师兄了。”
“行了,说说那顾城和逍遥。”掌门没好气地道。
和泽沉吟:“除了救萱萱,路上并没有见到那两人出手。那位逍遥仙子的修为应该是金仙大圆满,至于那位顾道友,师弟就看不穿了。”
掌门有些诧异:“哦?师弟你已经是九天玄仙,难道那位顾道友比你修为还要高?”
和泽:“这个师弟不敢确定,但师兄你知道,师弟虽说天赋一般,但六感还是比常人敏锐的。虽然师弟无法探知那位顾道友的修为,但却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危险。”
掌门眯眼,“师弟确定?”
和泽:“再确定不过了。不只是顾道友,就是那位逍遥仙子,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我从她的身上也感受到了一股危险。而且师弟将当时的情景回想了多次,发现......”
掌门:“师弟发现了什么?”
和泽深吸一口气:“发现救下萱萱的并非是那位顾道友,而是逍遥仙子。”
掌门这才重视了起来:“你具体说说。”
“事后有弟子告诉我就在那凶兽尸体的不远处,他找到了些灵石的碎屑。那枚灵石就是击穿了凶兽头骨的凶器。”
“我很确定,那时那位逍遥仙子离萱萱还有段距离,而凶兽的头骨有多硬,师兄是知道的。若是要师弟击穿,也不难。可用一枚灵石在那么远的距离就能击穿凶兽整个脑袋的,师弟自认自己在金仙期时期做不到。”
掌门:“看来这两位不是一般人啊!如此厉害的人物,往日却并没有听说。”
和泽沉吟:“师兄怀疑他们是化名?”
掌门:“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君剑宗虽然地处偏远,但消息却并不闭塞。掌门对仙盟内数得上名的人物不说了若指掌,但名号却是知道的。
他翻遍了记忆也没找到顾城和逍遥的名号。
这个顾城的修为要么是比自家师弟高,所以师弟才无法感知。要么是对方身上有可以隐藏修为的异宝。
无论是哪种情况,对方都不可能是藉藉无名之辈。
“算了,先和我去见见这两位吧!”掌门起身。
和泽愕然:“掌门师兄,你要亲自去见这两人?”
掌门:“这样两个摸不到底的人物来了咱们君剑宗,我身为掌门,怎么能避而不见?”
总要搞清楚对方是人是鬼。
孟衍在掌门和和泽道人赶来之前已经通过霭风将君剑宗的一些基本信息了解的七七八八了。
“哈哈,两位久等了。”刚喝了口茶就听门外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随着脚步声走进,一个国字脸面白无须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后面则跟着和泽道人。
纯狐有苏和孟衍对视一眼,俱都起身,向着对方回了个礼。
“无碍。”纯狐有苏淡声道。
孟衍则笑着添了一句:“贵宗的茶味道不错。”
掌门:“这位就是顾道友和逍遥仙子了吧?刚刚听和泽师弟说过了,多谢两位的援手之恩,君剑宗上下莫不敢忘。”
“掌门客气。”
“这茶是我宗自己种植的,若是逍遥仙子喜欢,等会我让弟子送些过来。”
孟衍嘴角一弯:“那便谢过掌门了。”
“不客气不客气。两位的救命之恩我宗还未偿还,区区一些茶,哪当得逍遥仙子的一声谢?”掌门摆摆手,一脸惭愧。
“是啊,待会我让弟子给二位拿些我们这里的特产,二位可不要嫌弃。”和泽也在旁边笑着道。
纯狐有苏:“那便却之不恭了。”
掌门颔首,几人就闲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掌门话音一转:“顾道友和逍遥仙子是第一次来乌山城?”
孟衍眼睛一弯:“确实是第一次来。”
掌门继续试探:“蜜糖沙漠占地广阔,不知两位是从哪里入的沙漠呢?”
他们乌山城算是比较好的一个入点了。从乌山城出发,半日功夫就可到蜜糖沙漠。
且从这里入沙漠的话,不用多远就能进入沙漠的外围中心,这样既可历练又能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程度。
所以很多想要来蜜糖沙漠历练的人都会选择从乌山城这边进入沙漠。
乌山城也是因此才能保持这么繁华的景象。
孟衍:“哦,我们是从其他地方进入的,那附近也没什么城池,而我们俩又是个路痴,实在搞不清楚是从哪入的沙漠。”
这话说的极不走心,君剑宗的掌门闻言嘴角不由的扯了扯,一时想不到什么话能接。
和泽也有些无语,心想这话骗鬼鬼都不信!谁不知道蜜糖沙漠是有名的迷宫胜地?
方向感最好的人都会在里面迷失方向,你们两个要真是路痴还能全须全尾的走出来?
但也因为这露骨的搪塞反而让君剑宗的掌门和和泽不好再问下去。
和泽打了个哈哈,又起了个话头,才将有些僵硬的气氛抢救回来。
“两位想必一路辛苦,我们就不打扰两位休息了。等二位休息好了,我们晚上再设宴与二位把酒言欢。”
孟衍闻言眼睛一亮,终于可以洗澡了!
等他们到了客院,孟衍第一时间就是让人给她弄来热水好好的将自己从里到外洗刷了一遍。
“总算活过来了。”孟衍趴在纯狐有苏的胸口,一副没骨头的样子。
“累了?不如我们早点离开这里,等到了下一个地方,我们再好好休息休息?”纯狐有苏用手梳着孟衍那头顺滑的乌发,在她耳边轻声道。
孟衍也不习惯待在别人的地盘上,闻言点点头:“我们明天就走吧?”
“行。”
孟衍闻言伸出一只白嫩嫩的手指戳了戳纯狐有苏的胸口,“这会听我的了?那时候怎么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