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6章 渡魂!
在离开鄂尔多斯之前,宋澈专程去拜会了萨满老太太。
得知了地宫陵墓里的秘密,萨满老太太也是惊奇不已,感慨道:“原来,当年我和你爷爷他们,曾经距离这段千古秘史那么的近,没能亲眼见证到,遗憾啊。”
遗憾归遗憾,萨满老太太也不并觉得可惜。
即便时间倒流,再经历一次地宫的遇险,凭他们当时的能力连活命都成问题了,又岂能觑见墓室里的真相。
“你做得很好,或许,你才是丘处机道长钦点的那个人,只有你,才有资格继承他的遗志。”萨满老太太看了眼被金菊花包在里面的金丹,语重心长的道:“好好珍惜这东西,利用它赐予你的能力,去造福更多的人,而不要光想着自己的那点蝇头小利。”
宋澈郑重的点头。
这时,在宋澈背包里瞌睡了许久的洞螈再次钻了出来,爬到宋澈的肩膀上,咧嘴呼了一口气,似乎在打哈欠。
看到这小神兽,萨满老太太也不禁莞尔:“这小龙仔能认你为主,也是你的一场大造化啊。”
宋澈斜眼瞥了一下这只连眼睛都几乎没有的小东西,失笑道:“连您都觉得这是龙的后裔么?”
“传说如此,在河套地区一直流传下来的故事,它就是应龙一族留在人间的后代。”萨满老太太颇为认真的说道,看见洞螈凭借着直接,再次爬行向了金菊花戒指,意图再抱住金菊花狠吸一番,沉吟道:“它能感应到灵力,这是好事,丘处机道长羽化留下的那颗金丹妙用无穷,或许真能激发它的灵智,同时对你也有大有裨益的。”
顿了顿,萨满老太太忽的想起了什么,道:“不过你凡事也别太依赖这玩意,尤其是神志方面,你必须保持自己的心念稳固,可不能被外界的神志随意的侵犯了神志,否则一不小心,你可能就不是你了。”
你可能就不是你了……这是一句意味深长、细思极恐的提醒。
宋澈心里一动,问道:“您是担心,我被其他神志给夺舍了?”
蓦然间,宋澈就想起了心脏移植患者史明宇。
史明宇由于移植的心脏里残留了原主人邵东的神志,被影响到了大脑神经中枢,以至于“移植”了邵东的性情特征。
往风水玄学的角度分析,史明宇相当于是被邵东的神志给夺舍了!
而这颗金丹里,蕴含了丘处机道长毕生的神志,萨满老太太的话,可能也是担心宋澈的神志会受到丘处机道长的影响,进而使得性情融合了其他的特征!
“丘处机道长一生光明磊落,即便真的化作亡灵,也不可能行这等卑劣之事。不过你一直戴着它,潜移默化中,难免会受到一些影响,所以还是需要恪守自己的神志。”萨满老太太提点道。
虽然是杞人忧天,但宋澈还是牢记了。
说到这一茬,萨满老太太目光一闪,道:“你们到最后都没找到传说的长生之法?”
“目前来看,暂时没有证据线索显得这个长生的存在。”宋澈解释道:“包括我师兄他们,都觉得丘处机道长最后踏破虚空、寻道昆仑的事迹,只是他在弥留之际精神上的愿望,当不得真。”
萨满老太太凝思了片刻,幽幽道:“其实,未必也不能当真……”
“当然,世上究竟有没有长生不灭,我不好断言,但我确实听闻过,有人实现了精神上的永恒不灭。”
随后,萨满老太太就将自己的见解娓娓道出。
自从在地宫里见证了神迹,她从此就投身到了萨满巫术的信仰中。
翻阅萨满巫术的典籍中,她曾在一本类似山海经的古籍里了解到上古时期的巫族,曾经创造出了一种叫“渡魂”的巫术。
顾名思义,就是将一个人的魂魄牵引导入另一具身体里!
至于这个巫术的来源,据说是轩辕黄帝奠定霸业之后,开始想着长生不老,当时他的部下里,以岐伯为首的医门自然是提倡炼丹制药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
而另一个部下,第一代巫咸,则提出了“渡魂”的构思。
将轩辕黄帝的魂魄转移到另一具年轻健康的身体里。
而这个“邪术”,最终遭到了轩辕黄帝的否决。
可能是他觉得自己的身躯是帝王圣体,怎会甘心去占据其他的凡胎**。
而且据说这门邪术的操作相当凶险诡谲,还不如嗑药成仙来得实际。
但是,这不代表“渡魂术”就此湮没了。
巫咸依旧暗中实验,实验在了其他人的身上。
“有成功的案例?”宋澈现在对这些乱神怪力的存在,接受程度愈发的高了。
毕竟这世界上确实还有太多人类未知的事物,如果局限于目前的科学框架中,无异于故步自封。
萨满老太太的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你说你那个师兄,曾经研读过《山海经》,那你去问问他,他是否在里面看到过巫咸国“不死族”的记载?”
“不死族,是巫咸国中一个占据统治领导地位的族群,传说他们皮肤黝黑,拥有不死之身,而之所以不死,则是因为他们掌管着巫咸国里面的不死树和赤泉水,据说吃了不死树的果实或者喝了赤泉水都可以长生不老,由此,巫咸国灵山的威名响彻华夏。”
“以上是《山海经》里的记载,而通过我们萨满巫教的典籍里,我怀疑所谓的不死树和赤泉水,都只是掩人耳目的。之所以这个族群拥有不死之身,是因为他们动用了【渡魂】。而【渡魂】异常凶险,被轩辕黄帝所不容,巫咸国自然不敢堂而皇之的施行。”
宋澈默思了片刻,道:“那巫咸国的灭亡是不是和这个【渡魂】有关?”
萨满老太太露出赞许的笑意,点头道:“根据典籍里的记载,正是如此。”
这个事,狄天厚之前闲谈时也有提及过。
巫咸由于襄助黄帝一统华夏,被授予封国,算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国家,但随着时间推移,巫咸国逐渐变味了。
他们逐渐衍变成为国中国,对于华夏中央俨然是听宣不听调,甚至巫咸国的子民都只崇信膜拜巫咸。
这种裂土封王的举动最终触怒了华夏中央,最终在大禹时期被一举铲灭!
“巫咸国被灭,除了巫咸逐渐有了自立的念头,也跟他们这些不死族有关。”萨满老太太低声道:“巫咸国杜撰出不死树和赤泉水的传说,招揽了无数的信徒,实力愈发庞大,到最后,巫咸国的这些信徒几乎不再认同炎黄族群的身份。”
“而这些不死族的情况也相当蹊跷。并不说他们真的就不死不灭了,他们宣扬的长生不死,其实就是标榜着灵魂转世的说法。比如巫咸会指点一个人作为自己转世的宿体,施行渡魂术之后,这个宿体就成了巫咸的新躯体,记忆思想和性格,完全和巫咸如出一辙。”
“华夏中央可能就是意识到了这个不死族的威胁,若是继续任由他们发展下去,华夏部族迟早会遭到反噬,于是在大禹时期发起了灭巫行动,将巫咸国不死族的人全面诛杀,任何有关巫族的记录都被销毁,严禁民间再有人讨论提及巫族……就这样,巫咸国和上古巫族湮没在了历史长河里。”
这种大规模的灭巫行动,倒是和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有相似之处。
同样是宗教的势力过大,引起了统治阶层的忌惮,最终痛下杀手。
说完这些,萨满老太太啜了一口马奶茶,润了润嗓子后,道:“以上的,都是我们萨满巫教的传说,至于真实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你是学医出身,一向讲究科学,而我这老婆子,按照社会的看法,就是一个封建迷信的宣传者。如果你不信,就当听了一段故事,大可一笑置之。”
“老婆婆,您的指教,晚辈铭记在心了。”宋澈很诚恳的道。
萨满老太太微微一笑,随即道:“等你回去了,代我向你爷爷敬一杯酒吧,当年分别时候,我还欠他一杯酒没喝呢。”
“……好,一定将您的心意带到。”
……
走出蒙古包,宋澈看见狄天厚等人站在前面那个蒙古包的旁边,兴致勃勃的观望着远方的某处。
在那里,巴彦和那个漂亮的蒙古女子塔娜正漫步在晴空下的草原上。
两人都沉默着没说话,但脸色都透着羞射和腼腆。
尤其是巴彦,那么高壮的大小伙子,此刻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一副拘谨窘迫的尬样,尤其那只手还显得无处安放,在身侧晃啊晃,几次都掠过了塔娜的小手,只差一丢丢就碰上了。
看到这一幕,宋澈当即就意识到了什么,不禁啼笑皆非。
“这个傻大个,人家女孩子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怎么就那么怂啊!”
“牵啊!快牵啊!这么好的良机还傻乎乎的,生产队的骡子都比他机灵!”
“唉,自古以来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再说了,这么朦胧青涩的感情,你们不觉得难能可贵吗?”
朱邪、龙源妮和狄天厚分别发表着自己的观点,吃瓜群众当得不亦乐乎。
唯独龙源山看了半响,闷声闷气的来了句:“巴彦如果不趁这机会促成周公好事,再继续单身自我宣泄,只怕会恶化前列腺的问题。”
“……”
巫医看待问题的角度果然很清奇。
第1017章 沙尘暴(上)
最后,巴彦还是成功的牵上了女神的小手。
望着两人漫步在草原上,俨然一副“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的意境。
按理说这时候不该打扰这对情侣的浪漫唯美,偏偏龙源妮还着急的想拿回金饼子,就故意走过去制造了一场偶遇:“哎哟,好巧哦,你们也在散步呢。”
塔娜见状,小脸蛋立刻浮现出了红霞,撒开巴彦的手,一脸娇羞的跑开了。
巴彦挠着头,又是着急又是遗憾,苦着脸道:“大姐,你就不能晚点来嘛。”
龙源妮翻了个俏白眼,道:“我们为了照顾你把妹,都等了快半小时了,好不容易才拉上手,再等?是要等到你们把孩子生了再过来嘛。”
随即,龙源妮一拍他的肩膀,道:“安啦,人都是你的了,还能跑了不成。”
“就是,巴彦兄弟,你要对自己的驯马技巧有信心。”朱邪这厮也冒出来调侃道。
“……”
巴彦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这个很污的玩笑,但他是知道他们的来意。
当下,巴彦左右瞅瞅,确定没人注意这儿,连忙低声道:“跟我来。”
就跟地下党接头似的,巴彦鬼鬼祟祟的领着大家来到了附近的马厩,
在最里面的马房里,巴彦先将马给牵出来,然后又确认了一下四周,这才小心翼翼的钻进来,扒开地上的草堆,很利索的开始挖土。
挖出了一个土坑,里面藏着一个背包。
“快拿去!”
巴彦将背包塞给了朱邪,皱眉道:“你们都不知道我这几天有多担心,生怕这事被发现了,然后把我也给抓了。”
“犯不着,这点金饼子,都不够塞那个地宫的墙缝,现在那些考古队收拾黄金屋都来不及了,眼皮里哪里塞得进这点金子。”朱邪满不在乎的道。
巴彦动了动嘴唇,又看了看那一包塞满金饼子的背包,眼里浮现出挣扎之色,连忙郑重其事的向天空行礼,祈求长生天和天可汗的谅解。
替朱邪他们保管这一包“赃物”,巴彦内心始终很矛盾。
一方面,这有悖于法纪。另一方面,这有悖于天可汗的在天之灵。
之所以冒着良心帮忙藏赃,除了也认同这些是宋澈他们发掘陵墓应得的报酬,也是朱邪的话打动了他(被忽悠懵了)。
“你想啊,要是把这些金饼子再丢回到地宫里,回头考古队一样会笑纳你们天可汗的遗物,我们才拿出来这么点,分你一半,到时候换成钱造福乡里,也算是天可汗对你们这些后人的关爱嘛。”
论胡诌的本事,巴彦这个耿直的草原大男孩哪是这群老油条的一合之敌,当下就被忽悠得七晕八素的,被他们给拉下了水。
后来醒悟过来,巴彦又惊又怕,几天晚上没睡好,生怕警察蜀黍会找上门来请喝马奶茶。
现在一看朱邪还想从里面抓几块金饼子分给他,巴彦连忙使劲的摆手:“千万别了,否则我真要越陷越深了,让我阿爹知道了,非把我捆在木桩上暴晒鞭打。”
宋澈也知道这已经极大违背了巴彦的原则,其实他也不赞成这么干,可谁让他当时已经昏迷了,更没想到朱邪、龙源妮在自己不省人事的时候,还有闲情跟国家抢金子。
“你们也别再难为巴彦了。”宋澈打圆场道:“这样吧,巴彦,等这次回去以后,我会跟几家药企商量一个计划,就是在你们这里开办一个药材养殖场,和你们这些当地居民合作经营,可能规模不是很大,但起码能对你们这边的就业和经济做一些贡献和支持。你也不要多想,除了感谢这一次你们对我们的帮衬,我们也是想促成这个前景可观的商业合作,对于发扬蒙医的传承也是很有好处的。”
这次河套之行,除了见证到了成吉思汗陵墓等神迹,也让宋澈领略到了蒙医的独特价值。
尤其对于跌打损伤等外伤的治疗方面,蒙医确实有着其他中医派系无法比拟的底蕴和优势。
而跌打损伤的特效药,一直是个经久不衰的产业,本着人情和利益的双重考虑,在这投资建立一座蒙医药材的种植园,应该是一桩皆大欢喜的方案。
别看巴彦这些牧民在这过着“桃花源”一般的生活,生活一样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个蒙古包的居民区,人口不过三十几户,由于生活条件愈发跟不上时代发展,有点钱的基本都搬去了鄂尔多斯市里或者周边城镇。
留在这,要么是恋土的老人家,要么是背靠附近的八白宫搞点旅游生活,而大部分人则是没有其他的生存技能,只能像老一辈那样放羊牧马。
你说要巴彦一家没有发家致富的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人家也想买房买车娶老婆啊。
果然,巴彦一听这个方案,当即抵触情绪就消弭了大半,沉思道:“听着似乎不错的样子,如果真的能开办起来,我额吉她们以后在牧闲时也能有事干了……不过这事你们还是得跟我阿爹他们商量,我可做不了主。”
说阿爹、阿爹就到。
话音刚落,远处传来了巴彦他爹的嘹亮呼喊:
“巴彦,快出来帮忙,把大家的羊群给赶回来!沙尘快来了!”
闻言,巴彦的脸色一变,二话不说,径直骑上旁边的那匹马,一拽缰绳就奔驰了出去。
大家都懵了一下,龙源妮还从马厩里探出头,看着晴空万里,嘟囔道:“天气这么好,哪有半点沙尘啊?”
“当地牧民居于草原,长期和沙尘抗争,对于预判沙尘暴自然有独到的经验……而且现在正值春季,本就是沙尘多发季节。”狄天厚沉声道。
宋澈也环顾了一下四周,马厩里剩下的那几匹马,此刻都略微显得有些躁动不安。
当他们一行人走出马厩的时候,蒙古包居住区已经一片混乱了。
男的牧民们纷纷骑马跑出去,将在外面的羊群给驱逐归拢回来。
女的牧民们则井然有序的拿出麻绳,系在蒙古包周围的石墩子或者石墙上,要将蒙古包加固起来。
宋澈等人自然不能袖手旁观,连忙赶上去帮忙。
帮忙的时候,宋澈问巴彦的母亲:“阿姨,这次沙尘暴很厉害吗?”
巴彦他妈的脸色显得十分严峻和焦虑,道:“看样子是的,之前气象预报就有过预警,但说风力不大……不过刚刚在前面放牧的人说蒙古那边已经形成了巨大的风暴,估计有十级左右,正很快的朝这边袭来,应该傍晚左右就会到了。”
草原上的十级大风,已经相当严重了!
这意味着即将到来的不是普通沙尘,而是沙尘暴!
后来大家才知道了这边为何会早早的传来预警。
原来,当地的许多牧民经常性的会在很远地方的露宿,比如这个蒙古包居民区里,就有好些人都在百公里外放牧。
要知道,随着荒漠化的日益加重和城市的扩建,大草原上的生活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小,原本很多水草肥美的地方,现在却是荒芜一片了。
因此,草原上的牧民们为了牛羊马儿能吃到肥美的青草,就不得不扩大的自己放牧的领地,露宿在草原上,却是每个牧民都习以为常的事情。
而现在,在很遥远地方放羊的牧民们已经提前传来了警报,告知将有一场沙尘暴即将席卷而来!
“说来也有意思,咱们国家几十年来付出这么庞大的人力物力在沙漠里种植绿植,新闻都报告说全世界新增的绿地有四分之一是华夏的,怎么沙尘暴还是年年春天过来。”朱邪撇嘴道。
这个答案,大家没说,朱邪也知道。
要怪,就怪隔壁的某个国家不给力、拖后腿吧!
恐怕就是大西北全都给绿化了,只要国境旁边还有一大块沙漠,这沙尘暴就好不了!
这么一来,大家暂时是走不了了。
加固措施完成以后,巴彦他妈就把宋澈他们分别安置到了几个蒙古包里,叮嘱他们从现在开始到明早,没有要紧事切忌不要出来。
宋澈也第一时间给葛教授打了电话预警。
不过葛教授那边也收到了消息,目前发掘工作暂时中止,大家都在加固营地,抵御这场袭来的沙尘暴。
“出师不利啊。”葛教授苦笑道:“正准备大干一场,突然来了一场沙尘暴,但愿不要对地宫造成什么影响。”
“对地宫的影响倒是其次,毕竟是埋在地底下。不过我觉得你们更该关注一下对人心的影响。”宋澈半开玩笑道:“你们刚发掘出成吉思汗的陵墓,紧接着就来了一场沙尘暴,闹不好,当地人就该以为是他们的天可汗震怒降罪了。”
葛教授打了个哈哈,不过笑完之后,还真觉得得关注一下舆论形式:“行,我会跟指挥部的领导沟通一下,发掘工作旷日持久,舆论工作怠慢不得。”
挂了电话,宋澈看到狄天厚正在悠悠哉的翻阅一本古书籍,忽的想起了什么,问狄天厚:“师兄,你相信渡魂之说么?”
狄天厚怔了怔,诧异道:“你怎么又忽然研究起这个了?”
宋澈就把萨满老太太那段关于巫咸国不死族的故事说了一下。
第1018章 沙尘暴(中)
狄天厚听闻后,沉吟了一会,道:“这个传说,我是知道一些,其实这方面的事情,你更应该问问龙源山他们,他们知道的或许更详细。比如他们的巫术,乃至东南亚的降头术,实质上都是通过压制目标人的神志,再将自己的神志侵犯进去,以此达到操控目标人的目的。而这些术法的操作技巧,我从很早以前就怀疑是从上古巫术衍生出来的,可能就是这个所谓的渡魂术。”
“即便不说巫术,很多神志病,或多或少都能发现有渡魂的迹象。比如说托梦,就是亡者残留下的神志执念,侵犯进了相关人员的神志,让脑电波接收到了一些和亡者有关的信息。而睡梦时候,往往是每个人的神志较为孱弱的时候,就容易遭到外来神志侵犯的空隙。只要人苏醒过来,自身的神志恢复坚固稳定,基本就会将这些外来的神志屏蔽出去。”
“同样的例子还有我们在地宫看到那个黄金屋,面对那么多的财宝,人的**和贪念就会令神志不稳,这时候如果周围有法阵的磁场力干扰,人很容易就会受到操控和影响,无限放大你的**和恐惧等情绪,甚至诱导出内心潜在的恶念和邪念。如果当时小师弟你没能及时清醒警觉过来,可能真会拿剑来砍我们了。”
宋澈顿时又恍然了一些,如果在黄金屋里没有那颗金丹及时唤醒了自己的神志,当时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随即,宋澈又想了想,追问道:“那除了托梦,有没有更凶险的类似病例?”
“有!移魂换体乃至借尸还魂!”
狄天厚沉声道:“你接触的神志病和癔症也不少了,类似的病例,接触得应该不比我少了吧。”
宋澈微微点头。
狄天厚说的移魂换体和借尸还魂,其实在中医神志病的病例中也多有体现。
有时就有一些病人在生了一场大病以后,从此性情大变,行为习惯也会异于从前,犹如换了个人似的。
按照现代的科学分析,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就是由于身体器官的病变、以及药物影响到了神经中枢而导致的。
而按照狄天厚的玄学观点,这些性情大变的病人,往往是神志受到外来神志的侵犯而融进了“第二人格”!
毕竟除了昏迷睡眠和心生贪欲,人在生病时候的神志也是最孱弱的,这时候如果有外来的神志侵犯,那几乎就是“城门大开”的状态。
很多人应该都有印象,民间如果有孩子重病昏迷,经常就会让人给孩子“喊魂”。
相比成年人,孩童的神志还在塑造成型阶段,更是不稳固,也更容易遭到干扰。
喊魂,就是要唤醒孩子的神志,将那些外来的干扰因素都排挤出去。
对于宋澈,这方面最直观也是最典型的病例,就是之前经手的心脏病人史明宇!
史明宇在心脏手术后的种种反常言行举止和性情变化,源头都是邵东的那颗心脏在作祟。
一开始宋澈还挺费解这种微乎其微的概率怎么会出现在史明宇的身上。
现在经历了这些事,他逐渐想明白了,一方面是心脏原主人残留的神志执念太强烈了,另一方面,当时刚经历这么高强度的手术,史明宇元气大伤、身体虚弱,在这般情况下,自身的神志就容易受到了邵东神志的侵犯。
往极端的方向再设想一下,如果宋澈不干预,任由史明宇的“精神失常”继续恶化下去,那会不会就有可能邵东的神志就会“鸠占鹊巢”,完全霸占了史明宇的身体?
“截至目前,我只接触过一些身体被灵所借用的病例,倒是师父老人家曾经还真碰到过一个借尸还魂的病例,但也无法确定真相究竟是如何的。”狄天厚道:“其实,这种事就是科学也无法解释,毕竟目前的科学体系,还有许多窥探不出的事物,宇宙那么浩荡悠久,人类那么渺小,发展不过几千年,现在对世界的认知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宋澈深以为然。
有种说法,目前人类相信的科学,并不等于就是科学的全部。
灵魂之说也是如此。
就好比中西方都有关于龙的传说,同样,中西方在很早以前,就很“默契”的提出了灵魂之说。
而狄天厚对于灵魂之说的认知,倒是挺值得宋澈借鉴的。
由于研修了医学和玄学,狄天厚认为人类的灵魂和神志,本质是一种生物磁场。
而所谓的灵魂附体,则可以解释为生者与生物磁场进行信息交换。
灵,即是意识能量 ;魂,则是意识体。
因此,灵魂即为意识能量体。
而意识能量体,可以通过媒介物质来实现转移!
“在我看来,磁场还有各种粒子、微子和超电子,都可以成为这个意识能量体的载体。”狄天厚侃侃而谈:“而人在濒临死亡的状态时,体内的生物电场会瞬间的升高,脑电波会产生一股较强的磁波辐射。这股磁波携带了人体中的所有生命信息,并被记录到了周围的载体中,它也会形成剩磁辐射过程中的信息传递。这时亡者与生者之间就会构成一种无形的类似于第六感觉的无意识沟通状态,进而产生所谓的灵魂出壳、灵魂附体等超自然的现象。”
“偶尔会有一些体质比较特殊的人,能用肉眼看到一些离奇虚无的东西,以我来看,只是他们对这种磁场力比较敏感……以上的是我个人对灵魂转移的见解。至于上古的渡魂术是不是就是通过这个原理来实现的,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也听闻过一些这方面的传说。传说当时大禹忌惮巫咸国对皇权的威胁,因此发动了灭巫行动,将巫咸国的不死族全部诛杀,不过仍然还是逃出了一些活口,隐藏于世间,渡魂的巫术也一代代的流传了下来。”
“比如春秋时期《左传·昭公七年》就有写到人死后会灵魂附体在别人身上、继续活下去的事例。战国时期楚国的《招魂》也提到有人曾施行招魂术,让死者魂魄附体、回归肉身。所以我们玄学圈子里就有人认为这是巫咸国不死族的后人所为。 只是时至今日,都没有再发现此类的案例。可能是失传了,也可能是特殊时期反封建糟粕时彻底断代了,也有可能还有人用过,只是秘而不宣,毕竟这等术法实在太过凶险,违背了纲常天理。”
宋澈一寻思。
如果这些传说有一定的真实度,目前来看,岐伯的长生之术还显得比较虚无缥缈,倒是这个渡魂之术的“操作性 ”相对更实际一些了。
以上这些超自然的现象,或许真能通过人为的操作而实现!
费了一番心力消化了这段很奇特的理论,宋澈感慨一笑:“渡魂渡魂,听着倒像是将人的神志灵魂给摆渡去了其他的地方。”
狄天厚一挑眉头,似笑非笑的道:“你这个比喻很贴切,因为我们玄学圈子里,就管这些掌握渡魂术的人叫【灵魂摆渡人】!”
宋澈心里一动,瞬间想到了药神组织的某位成员。
那个成员的绰号就叫【摆渡人】!
这家伙和宋澈有过几次接触,当初宋澈同意加入药神组织,就是这个【摆渡人】引导自己加入了那个“药神聊天群”,还热心的讲解了许多组织内部的规矩和情况。
当时宋澈一度以为这家伙之所以自诩【摆渡人】,原因就是他是负责引导新成员加入药神组织的呢。
而现在狄天厚这么一提,宋澈开始萌生了一丝猜测:【摆渡人】的绰号由来,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
思及于此,宋澈就决定回头找其他的药神成员探查一番。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喧闹。
宋澈连忙走到门口拉开毡帘,第一感觉是天色不知何时飘来了一大片阴霾,遮蔽住了阳光。
这是沙尘暴即将到来的前兆。
而一帮牧民们则围聚在前面,人群的中央是几个男人,包括了巴彦的那个情敌特木尔。
大家的声浪很高也很杂乱,不过当特木尔用方言说了几句之后,明显发现巴彦的母亲脸色瞬间惨白,险些要站不稳!
“怎么了?”
宋澈等人走了上去。
特木尔看了眼宋澈,一脸焦急的道:“出事了,巴彦和他阿爹不知道跑哪去了。”
“他们父子不是和大家一起去归拢羊群了嘛。”朱邪悚然道。
“本来是这样的,但是巴彦和他阿爹发现了一群野马,想要顺便把这些野马也给带回来。”特木尔沉声道:“当时结伴的人都劝他们算了,沙尘快来了,实在危险,但是巴彦和他阿爹不甘心,还是追了上去,后来我们就找不到他们的踪迹了,连手机都没信号了。眼看风沙越来越大,只能先派我赶回来报信了。”
说着,特木尔一看巴彦的母亲一脸的忧色,忙劝慰道:“阿尼亚(阿姨),您别着急,我这就去联系派出所的人,大家再抓紧时间找一找。”
“是啊,巴彦额吉,您也太着急,巴彦和他阿爹都经验丰富,肯定能应付得过来的。”
“我们通知隔壁的聚点,有多少男人,都出去再找找!”
……
望着这场即将扑面袭来的沙尘暴,宋澈也着实是捏了把汗。
第1019章 沙尘暴(下)
“上车!”
宋澈当机立断,顺手拽了一下特木尔,道:“报警让其他人去,你跟我们走,给我们引路!”
特木尔虽然和巴彦因为追求女神而有些分歧矛盾,但大是大非还是拎得清的,眼看沙尘暴即将袭来,第一要紧的事就是找到他们父子俩的下落。
随即,宋澈等人分别上了那两辆吉普车,按照特木尔的指引,开足马力疾驰而去。
此刻,本来晴空万里的天际,仿佛被划了一道分割线,另一边尽是黄溜溜的颜色。
铺天盖地、视野灰暗,这是沙尘即将到来的前兆。
“唉,为了几匹野马这么冒险,犯得着嘛。”龙源妮在车上没好气的嘟囔道。
“你们不懂,在外面遇到野马,对于我们这些不太富裕的牧民来说,就是一大笔财富。”特木尔解释道。
接着,他就道出了巴彦父子为何冒险非要去抓那几匹野马了。
在古代,马就是财富,好的马匹往往千金难求,随着工业化和生产力的进步,汽车等代步工具被广泛推广,马匹的作用和价值也随之大大缩水。
现在,草原上的牧民们已经都不太养殖马了,而是大规模的牧羊。
比如这片大草原最常见的蒙古马,精心照养大了才只能卖小几千块钱,根本不划算。
因为现在最舍得给马花钱的行业就是赛马和马术,而蒙古马的最大优势是耐力强,但是体形矮小、头大颈短还其貌不扬,根本不符合马术竞技行业的要求。
有鉴于此,甚至有人开玩笑,可能未来再过几十年,蒙古马都得成濒危品种了。
不过,有些马还是很值钱的,甚至进入了有价无市的阶段!
“当时巴彦和他阿爹说那群野马的领头马,身材很高大,好像是红色的!”特木尔说道,眼神也闪现出激动的意味。
“红色的马?难道是汗血宝马?!”朱邪终于醒过味来了。
汗血宝马的价值,就不必多赘言了。
可以说,
相比“矮穷矬”的蒙古马,汗血宝马简直就是马中的“高富帅”,头细颈高,四肢修长,且速度快、耐力强,最关键的是颜值相当高!
它唯一的缺点是负重能力很低,不能干粗活,相当于华而不实的奢侈品,因此在冷兵器时代它反而不如蒙古马那么受宠。
而到了“颜值即价值”的现代,加之马术赛马等经济活动的盛行,汗血宝马的价值可谓节节攀升。
现在的市场中,只要稍微带点汗血宝马血统的杂交马,都是几万块起步的。
至于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值多少钱……最大的问题应该是能否找得到!
像前些年,某中亚国的总统访问华夏,就赠送了一只纯正的汗血宝马,据说曾经有位酷爱赛马的沙特土豪出到上千万美元,都没能购得一匹。
而现在巴彦父子发现了一匹疑似汗血宝马的存在,那简直就是奔跑的rmb,即便沙尘暴将至,父子俩也得硬着头皮去追一追。
要是能追捕到一匹汗血宝马,即便血统不纯正,回头卖给那些马场或赛马机构,也能大赚一笔,巴彦的彩礼钱也算有着落了。
不过看着漫天飞舞的沙尘……只能说生活不易啊!
吉普车迎着沙尘进逼的风向袭来,越深入,环境越恶劣,能见度也愈发低了。
宋澈连拨了好几个电话,始终没有信号,显然沙尘天气,荒郊野外的信号进一步弱化了。
“我们就是在这附近失散的。”特木尔指着前面的山岭,面色凝重的道:“我怀疑巴彦和他阿爹进了野狼岭。”
“那里有很多野狼?”宋澈忙问道。
“以前是的,不过现在草原狼都很少了,这里可能还有一小撮。”特木尔道。
“怎么办?”朱邪问道。
宋澈望着这座山岭丘地,快速一思忖,问特木尔:“这附近躲避沙尘的最好位置在哪里?”
特木尔苦着脸道:“我对这一带也很陌生啊……”
宋澈沉吟道:“朱邪,沿着这山岭往东南方位绕!”
沙尘暴是从西北来的,无论人还是畜牧,要躲避沙尘,最佳的位置基本还是山体的东南方位!
朱邪连忙依言行事,踩着油门在漫天黄沙中往东南方向挺进。
当来到山体的东南方位时,风沙果然小了许多。
宋澈环顾了一圈,这附近的环境居然比地宫所在的那片山岭群更显复杂和严峻。
眼看找不到人的踪迹,宋澈决断道:“按喇叭!”
朱邪立刻按响了车喇叭,一直按着没松手。
当刺耳的车喇叭声响彻山岭之间,没过多久,某个方向就传来了一阵嘹亮的嘶吼!
“好像在那里!”
宋澈立刻分辨出了方位。
朱邪连忙开车往一个山坳的方向驶去。
眼瞅着要接近山坡了,前面一块大石头的后面闪出来两个人影!
正是巴彦和他的父亲!
宋澈等人连忙下车,赶过去道:“沙尘暴都来了,你们父子俩还在这散步呢。”
巴彦连忙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又指了指前面,道:“野马群在前面栖息着呢。”
特木尔连忙问道:“真的是汗血宝马?”
巴彦点头道:“可能性很大,即便不是纯的,但血统也差不到哪里去。”
“那还等什么,赶紧抓过来啊!”朱邪催促道,只想着沙尘暴猛烈起来之前赶紧撤回去。
“难啊,那只领头马太凶悍了,刚刚已经踹死一头狼了。”巴彦脸色又是激动又是凝重。
激动的原因自然是找到了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
凝重的原因则是这匹汗血宝马太难驯服了!
连草原狼都能给踹死,可见有多么彪悍了!
“这么威猛,在哪呢?”龙源妮来了兴致,立刻就凑了上去。
“诶,小心,悠着点啊!”巴彦连忙劝阻:“马群和狼群现在都很狂躁,小心惊吓到它们。”
大家这才又谨慎了一点,然后在巴彦的指引下,目光穿梭过漫天黄沙,遥遥的看向了山坳深处的山脚下。
原来,在山脚下有一个往里凹陷的横向缝隙,恰好成了一个很不错的避风港。
而在这个山脚缝隙里,正有两群动物对峙着。
一方是草原狼。
另一方则是马群!
而马群的“带头大哥”,赫然是一匹身材高大、通体枣红的骏马!
真的是很英俊的骏马,该长的地方长,该壮的部位壮,犹如一团火焰,煞是威猛雄伟,虽然不像是干粗活的样子,但是光凭这副颜值就足以令人垂涎三尺了。
谁让这是一个看脸的年代。
就像猫能不能抓老鼠没几个人在意,只要猫长得好看,就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也就像明星的演技唱功优不优秀是其次,但只要长得好看,就是流量的保证!
不过嘛……眼前这匹汗血宝马倒未必是华而不实的花瓶,看着它一副傲气冲天的姿态,杵在马群的前面,直接把那群草原狼吓得噤若寒蝉、不敢进犯。
而且在狼群中,还有几只狼明显受了伤,其中甚至有一只躺在了角落,嘴里不断冒出鲜血,身体也在不断抽搐,显然是被踹断了脊椎骨,基本是要凉了。
“很难得啊,汗血宝马居然有这么刚猛的战斗力,怕是成长过程中吃了不少苦头。”巴彦的父亲喃喃说道。
“不过它再骁勇,终究势单力薄啊,那几只草原狼可不是吃素的。”宋澈立刻分辨出了情势,并且提前预测了后续。
他的预测很快就应验了。
那几只草原狼大概看出了马群里,只有这只汗血宝马的威胁最大,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原则,草原狼们开始布置起了“战术”!
不用意外,狼本来就是以群攻战术闻名的野兽,它们很狡猾也很聪明,知道在单挑不占优的情况下,会跟同伴们合作发难。
当下,这几只草原狼就缓缓分散了开来,看样子是要从不同方位一起进攻了!
“怎么办?看样子,这只汗血宝马凶多吉少啊。”龙源妮忧心忡忡的道。
宋澈睨了她一眼,心想女人果然是颜值即正义。
人家汗血宝马的命是命,草原狼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了吗?
再说物竞天择、弱肉强食,自己几个人外人看热闹也就算了,怎么这么快的自觉站队了呢。
不过鉴于这只汗血宝马的品种确实是比较吃香,宋澈也只能站队在了“马兄弟”的那一队。
“老朱,车上还有什么工具?”宋澈一边思忖对策,一边低声问道。
“没了,基本都被官府收缴走了,连钢管都没给咱们留下。”朱邪一摊手。
“几匹狼而已,看我们的。”龙源妮的胳膊肘一顶龙源山:“哥,上!”
龙源山却岿然不动,半响后,默默摇头:“还不是时机。”
“马都快要被咬死了,还不是时机啊!”龙源妮焦急道。
“现在你抢着上去灭狼群、送温暖,问题是那些马领不领你的情。”宋澈淡淡道:“那只汗血宝马那么彪悍,如果这么早的让它安全,你们确定还有余力,在不伤害它的前提下能降服它?”
这句话把龙源妮问语塞了。
众人也恍然醒悟了过来,为何现在还不是时机了。
说白了,救人或者救牲口,都得讲究个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现在贸然先出手,把那些草原狼给解决了,人家汗血宝马完好无损,一样不会轻易受宋澈等人的摆布。
所以,这个合适的时机,就是要掐着“趁马之危”的时机了!
第1020章 说好了建国后不能成精
宋澈的意思很明确:再等等看,静观其变!
而这个‘变’很快就出现了。
那几匹草原狼摆好了位置,随着几声嘶吼,很默契的齐齐扑向了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的身形也很敏捷灵活,高高一跃而起,躲开了侧面一只狼的扑咬,然后高举起前蹄子,狠狠的砸向了正面那匹狼的面门!
可惜它砸错了位置,要知道,狼最坚硬的部位就是头部。
这势大力沉的重击,虽然将这匹狼给踹飞了出去,但除了让这匹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很快就又爬了起来,联合其他的同伴继续发动围剿!
万幸,其他的马匹也加入了战局,才不至于让汗血宝马孤军奋战。
不过这些野马就是普通的蒙古马,身形笨拙、四肢粗短,充其量就是“送马头”的。
几个回合下来,好几只野马都被咬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了,汗血宝马也被抓咬出了几个伤口。
而那些草原狼也好不到哪里去,被马群连着踩踏和踢踹,身上的骨头都或多或少断了好几根。
就当宋澈等人的心眼几乎悬起来的时候,远方的天际传来了一阵风声鹤唳般的巨响!
大家和动物们循声望去,只见周围的天空早已是一片黄沙,遮天蔽日,竟犹如末日!
最要命的是,烈风犹如刀子划破空气,一道道的疾速袭来,将整个山坳吹得是飞沙走石。
宋澈等人赶忙躲到了这块大石头和山岩壁之间的缝隙了,大家手拉手,避免被大风刮跑。
而那群野马和野狼也暂时中止了厮杀,各自抱团缩在了这个山脚缝隙的两头,躲避沙尘暴的蹂躏。
然而,沙尘暴的杀伤力远不止这些。
“轰隆!”
又是一阵巨响。
但这次的响声离得很近!
宋澈用手挡着眼睛,强行眯开眼通过手指缝隙一看,顿时惊得一怔。
只见好几块硕大的石头从上方的山岭上滚落了下来,径直朝着野马和野狼栖身的山脚缝隙砸过去!
情急之下,宋澈连忙抓起旁边的一块石头,使出全力往山脚缝隙的那里投掷了过去!
奈何风沙实在太大了,这一记石头砸得偏离了位置,也没传出太大的动静。
不过那只汗血宝马的感应能力却是非凡,立刻引起了警惕,它似乎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立刻‘律’的一声嘶吼,撒腿跑了出来!
就在汗血宝马刚跑出去的后一秒,一堆滚石砸落了下来!
唝!!!
巨大的撞击声浪响彻山坳间。
地面也被震得摇晃了几下!
那匹汗血宝马简直是险象环生。
它刚逃离出去,身后的山脚缝隙就被落石给堵上了!
“律律律!”
汗血宝马仰立而起,前肢不停的猛踹着那些落石,发出了似惊又似悲的鸣啼!
它在担忧还困在里面的同伴们!
不过风沙实在太大了,它一个踉跄,只能匍匐在地上继续苦熬。
“这只马不止聪明,还很讲义气啊!”大家看了汗血宝马颇具灵性的表现,皆是叹为观止。
不过眼看汗血宝马也快被风刮跑了,宋澈把心一横,招呼上朱邪,两人拔腿冲回了吉普车上。
巴彦、特木尔本来想要制止他们的,这种天气,跑回车里躲避反而更危险!
因为风势如果太猛烈,有可能会将车子吹倒,或者刮过来几块石头砸碎车窗。
不过很快的,他们发现宋澈上车的目的原来不是躲,而是救!
两人各驾着一辆车,顶着漫天风沙驶到了汗血宝马的身旁!
汗血宝马冷不丁的发现了这两辆车逼近,变得更加的狂躁不安,奈何它的四肢太修长了,刚站起来就被巨风吹得站立不稳,险些被气流和石块冲撞倒地。
关键时刻,两辆吉普车形成了一个“v”字形,呈犄角之势,将汗血宝马夹在了中间!
有了两辆吉普车的遮挡,中间的汗血宝马顿时如蒙大赦。
它再次站稳之后,鼻孔里喷了口气,睁着碧蓝色的眸子,认真的瞅了瞅车里的宋澈,似乎是受到了那张小白脸的亲切感染力,也大概是明白了这两辆车左右拱卫是要保护自己,汗血宝马就渐渐放下了警惕,躲在两辆车的中间躲避风沙。
不过,它时不时的转动透露,盯着被滚石封堵住的山脚缝隙,眸子里仿佛流露出了忧色……
接下来的每一分一秒,对于大家来说都是煎熬。
又足足等了二十余分钟,风沙才渐渐减弱了一些。
“咳……”
“呸呸……”
“呜呜呜……”
大家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满头的尘土黄沙。
宋澈和朱邪将车摆好之后,整个人都抱头缩在了座椅里,等坐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车窗早已被风里的石块杂碎了,沙尘将车里几乎覆盖满了。
他们下车之后,身体狂抖,嘴里狂吐,勉强甩掉了一些沙尘,来不及整理仪容,旁边就传来了唏律律的声响。
那只汗血宝马走到了两人的身旁。
它光是四肢踩地,都足足有将近一米八的高度,几乎是平视着灰头土脸的两人,默默的观望了一会,它对着两人微微垂下高傲的头颅,像是在感谢它们的搭救之恩。
“卧槽,这宝马可真有灵性,还知道感恩。”朱邪失笑道。
而更有灵性的还在后头。
汗血宝马谢完两人,撒腿一跑,又跑到了被落石封堵住的山脚缝隙旁,发出激烈焦躁的鸣啼。
而里面也传来了狼嚎和马叫,显得异常的悲凉。
“它想救同伴!”
大家立刻领会到了汗血宝马的意图。
“它是这个马群的领头,是它们的带头大哥,刚刚面对那些草原狼,它都没有抛下同伴独自逃亡,现在自然也不能对里面的同伴置之不理了。”巴彦的父亲感叹道。
闻言,大家的内心皆是一阵唏嘘。
在这个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社会呆久了,反而是这些动物更懂忠义,任何危难时刻,对同伴都不抛弃不放弃。
不过,面对这么大的落石,饶是汗血宝马再骁勇,光靠蛮力也难以挪动分毫。
看着汗血宝马努力的用头顶着落石想推开,朱邪看得一阵动情,不禁想起了战火硝烟中的兄弟情,咬牙道:“我们帮帮它吧!”
大家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他们从车里找出救生绳索,将绳索一头系在车的保险杠上,另一头则捆绑在了落石上。
随即,两辆车各自开足最大的马力,将一块块相对较小的落石逐一拉开。
“小帅马,让开点,当心伤到你。”
龙源妮担心拉拽落石的过程会误伤汗血宝马,就忙上前试图劝开它。
汗血宝马的眸子眨巴了两下,看看车子,又看看落石,自觉的挪开了一点。
就这样,大家齐心合力,前面车子拉拽,后面大家用力推动,又费了十余分钟后,终于在落石堆里撬开了一个空隙!
空隙一开,率先就是草原狼一跃跳了出来!
“当心!”
大家立刻戒备了起来,拿起工具准备迎战。
结果这只草原狼瞅了他们一眼,居然很乖巧温顺的匍匐了下来。
“……”
巴彦的父亲惊奇道:“这个动作,表示狼臣服了。”
“它也在感谢咱们?”
“靠!怎么都这么有灵性啊!”
“不是说好建国后不能成精的嘛!”
大家皆是膛目结舌、匪夷所思。
唯独狄天厚显得若有所思,并且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似乎想到了什么。
随后,一只只草原狼借助身形的优势,抢先从落石堆后面逃了出来。
和先前的同伴一样,它们对宋澈等人都表现得很温顺乖巧,还像小狗一样发出讨好的呜呜叫。
很显然,它们都明白是宋澈等人救了自己的狗命……哦,是狼命。
接下来的营救目标就是那些马了。
可惜他们身形笨拙,很难从这个空隙里钻出来!
那只汗血宝马看得着急上火,反复的来回踱步,唏律律的叫个不停。
“别催了,我们也想救你的小伙伴,但谁让它们的身材不争气啊。”
朱邪没好气道。
但汗血宝马可不管这些,它只想救自己的同伴,就朝着朱邪的后脖颈喷了两道鼻息。
“嘿!你还是蹬鼻子上脸了,是仗着自己的马脸比较长吗?”朱邪站起来顶牛。
“行了,我们再想点办法,把这个口子再开得大一点。”宋澈提议道。
“这旁边的石头太大太沉了,就是两辆车的马力开到极点,恐怕都没用,只能找挖掘机。”特木尔指着那足有三米高、两米宽的巨石,面露难色。
宋澈也观摩了一会这块巨石,忽然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飒然一笑:“动物犯愁还情有可原,而我们作为人因为这点事而犯愁就不应该了,要知道,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会用火。”
龙源妮杏眼圆瞪,嗔道:“小马那么可爱,你要放火烧死它们呀?”
龙源山翻了个白眼,道:“妹,他这话的意思是人相比动物的优势,是会用脑子思考问题的……”
“……”
龙源妮怔了怔,迎上宋澈戏虐的笑意,俏脸一阵涨红,随即将满腹怨气宣泄向了龙源山,咬牙银牙道:“哥,你意思是说我没脑子?”
龙源山也呆了一下,没想到这都能拉出仇恨,连忙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果断认怂:“你最聪明,是我没脑子。”
宋澈没搭理这兄妹俩的斗嘴,招呼朱邪他们从车里拿来换轮胎的千斤顶之后,拔出了背后的七星伏魔剑。
然后,在大家的见证下,他挥起这柄绝世神兵大宝剑,很果断的戳进了这块巨头前面的土地里,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挖坑**!
“……???!!!”
第1021章 狼不是狗,但这个人是真的狗
人类能从自然界脱颖而出,主要是因为人类会用脑子。
虽然相比许多大型动物,人类的身体比较弱鸡,但是人类可以用脑子想出来的各种办法和工具去称霸自然界。
而现在,我们伟大的宋澈同志,就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以“挖坑**”来解救困在山脚落石堆里面的可爱小马马们。
大家自然理解他的意图,但眼瞅着他拿着一柄绝世大宝剑来挖坑,心里总有些膈应,于是就拿出能用的工具,一起加入到了挖坑行动中。
而这时候,那几只获救的草原狼不仅看明白了他们的行为,而且居然还懂得知恩图报,纷纷凑上去,用爪子帮着刨坑。
狼刨坑的本事自然不在话下。
有了这几只草原狼的援助,大家很快将这个地坑挖到了巨石的下方!
挖出了足够宽绰的空间,朱邪就将车里的两幅千斤顶放了进去,固定好之后,跟大家递了个眼色。
随即,大家在上面推动,朱邪和巴彦在下面拧千斤顶,合力之下,终于让这块巨石往前倾斜了过去,最后一角滚进了这口坑里。
朱邪和巴彦在巨石滚落下来之前就撒手躲开了。
而这个空隙也由此扩大了。
里面那几匹“笨马”这才顺利的挤了出来。
大事告罄,大家长松了一口气。
不过巴彦的父亲站在车顶上,遥望了一下西北方向的天际,道:“真正的沙尘暴还在后面,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回去了。”
宋澈等人点点头,下意识的看了眼马群和狼群……其实主要是眼馋那只汗血宝马。
现在平静下来了,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只汗血宝马真的是实打实的“千里宝马”!
骨架宽大而匀称、肌肉发达且厚实、毛皮亮泽还皮薄,这简直就是“马中吕布”!
相比之下,它的那些小弟蒙古马,仿佛就是高富帅身旁的矮穷矬小跟班。
“哎呀,这身上还在淌血呢,你们几个大夫赶紧给包扎一下啊。”龙源妮也充分诠释了什么叫颜狗,一看到汗血宝马身上淌下来的血水,可把她给心疼的。
一边催促宋澈赶紧给“帅小马”疗伤,她一边还没好气的瞪了眼马群草原狼,似乎在埋怨草原狼的杰作。
而草原狼只能呜呜的回应,像是表达着委屈和悲愤。
人家汗血宝马只是被咬伤了几块肉,它们这些狼兄狼弟们都不知道被踹断了多少根骨头了,甚至石碓里面还躺着一个已经凉了的同伴。
难道就因为汗血宝马长得比较帅,而它们草原狼太丑了,才被如此双标区别对待的嘛?
我们是狼不是狗,但这个人是真的狗!
再说了,那些蒙古马其实也伤得不轻,难道它们不值得被关爱吗?!
龙源妮则已经开始撸起了汗血宝马,手轻轻揉着汗血宝马的脖颈处,但揉了几次,缩回手一看,手心里赫然全是血液!
“这里也流血了!快点啊!你们要等小马的血流干了吗?!”龙源妮大发娇嗔。
但宋澈却不为所动,而巴彦父子和特木尔等人,眼中都流露出难以置信的意味。
“如果这匹马是纯正的汗血宝马,那它流血才算是正常的。”宋澈也揉了一下这匹马的脖颈,果然手指被染红了。
宋澈对于汗血宝马的印象就是汉代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在古代大宛国发现了这种马,一开始是取名为大宛马的。
当时的汉武帝对大宛马一见倾心,为此还对西域发动了几次战争,征服西域以后,西域诸国每次的贡品里基本都会有大宛马。
至于为何后来改称为汗血宝马,就是由于汗血宝马的体内普遍有寄生虫,当大量运动后,体内温度高,藏在体内的寄生虫受不住闷热就咬破毛细血管和皮肤,这时马会流血,和汗液一起变成红色脖……
“没错,纯正的汗血宝马,肩膀附近位置就会流出像血液一样的汗液!天啊!这只汗血宝马的血统太纯正了,我以前也只在网络上看到过这样的神马,怕是从天山上下来的神马吧!”巴彦的父亲难掩脸上的激动,甚至看着汗血宝马的眼神都带着虔诚之意。
“神马?”龙源妮一脸呆萌,写满了十万个神马。
“啧,这种马怕是已经在华夏消失了一两千年了吧。”狄天厚也不禁啧啧称奇。
“那倒没有这么久,其实才消失了七八十年左右。”巴彦的父亲解释道:“这种马的产地一直是天山以西的盆地,也就是现在的乌兹别克斯坦,而七十年前,乌兹别克斯坦还是归苏联的。两国那时候关系不错,因此苏联赠送了一批纯种的汗血宝马,大概有五十多匹,作为建设骑兵团的坐骑,牧场就在锡林格勒盟。我父亲当时就是饲养员。”
“五十多匹纯种的汗血宝马?!放到现在那得多少钱啊!”朱邪咋舌道:“不过我们怎么连一头都没看到?”
“这个嘛……说来话就长了……”巴彦的父亲含着一丝尴尬,将原委大概讲了一下。
其实“汗血马”这一马种,从来就未曾消失过,只是在国内很少见到而已,或者说只是在华夏消失了。
在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中亚国家,都保存有比较大的种群数量,不过在当地,所谓的“汗血马”被称为阿哈马,全称为阿哈尔捷金马。
前文所讲到的土总统送给华夏的汗血宝马,就是阿哈尔捷金马,这种马匹也是土库曼斯坦的两大国宝之一,经常用于馈赠给国外相关重要人士。
但人家只是一匹一匹的送,而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咱们的苏联老大哥可是一口气送了五十多匹汗血宝马,协助华夏在草原打造一支骑警部队,主要饲养在锡林格勒盟的马场。
不过那时候大家也不懂什么科学养殖,更不理解什么血统论,反而觉得这种汗血宝马太娇贵,不能干粗活重活,可能是由于马和驴杂交出骡子而受到了启发,也可能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以吃苦耐劳为荣,本着改造一切贵族阶层的宗旨,当地有关部门一拍脑门就让这些汗血宝马跟蒙古马杂交了。
就此,这些“马中贵族”走向了平民化……哦,不对,是平马化。
杂交以后,这些马倒是能干粗活重活了,不过尊贵的血统也受到了玷污。
短短几十年后,在内蒙古锡林格勒盟乃至华夏大地已经见不到纯种汗血宝马的踪迹了。
“不过也未必代表这种马就在国内绝迹了。”狄天厚沉吟道:“我记得几年前,有个新闻报道,就是一个国外游客在天山附近发现过一只汗血宝马,还拍了照片,只是没捕获到,所以真假就不好确定了。”
“还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传说在汉代时候,西域进贡的大宛马,也就是汗血宝马,就曾经饲养在天山那里。”宋澈补充道,旋即看了眼这只汗血宝马。
至于这只神马究竟是从哪冒出来的,就不好说了。
可能是从天山那儿一路跑来的,毕竟现在那里沙漠化又草地退化,生存环境逐渐恶劣。
也可能是当年那五十几匹汗血马里面,有几匹马为了躲避被“包办婚姻”,就私奔逃到野外去了。
“总之,这是长生天赐予我们的礼物啊!”巴彦的父亲感叹道。
不过看到下一轮风沙即将袭来,巴彦的父亲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就劝大家赶紧返回。
至于这个野马群,巴彦父子决定带回去,就取来绳索,试图将这些马都系在一块,免得走散。
那些野马都桀骜不驯,显得比较抗拒,还是那匹汗血宝马展现了带头大哥的气魄,从鼻孔里重重的喷了两道鼻息,唬得那些野马终于消停了一些。
“嘿,小马哥还真有灵性,知道我们是要救它们,就警告这帮马小弟老实点。”龙源妮又摸了摸汗血宝马的脖颈,笑孜孜道:“对了,还没给你取名字呢,干脆就叫小马哥吧,毕竟这么帅这么拉风。”
“……”
汗血宝马似乎很不满意这个名字,一甩马尾,扭过了头颅,转而默默凝视着宋澈……主要是盯着宋澈的左手。
宋澈心里一动,试探着伸出手,然后就看见“小马哥”将头凑了过来,蹭了蹭那一枚金菊花戒指。
“果真也是一只通灵的神物啊。”狄天厚惊叹道。
很明显,这匹汗血宝马也像洞螈一样,感应到了来自金丹的灵力波动,并且被吸引住了。
宋澈拍了拍小马哥的头颅,趁着巴彦等人给马群系绳索,就拿过户外医疗箱,掏出纱布给这些马简单的处理了较严重的伤口。
“呜呜……”
那些草原狼开始叫了,似乎是不满意被忽略。
难道马的命是命,他们狼的命就猪狗不如了吗?
“放心,没忘了你们。”
宋澈确认这些野狼不具有攻击性,又转而给那几只受伤最重的狼包扎伤口。
其中有一只狼应该是遭了汗血宝马的飞踹,脚都骨折断了,宋澈就找了几根枯树枝,给它包扎固定。
这只狼一开始痛得呜呜直叫,但看到宋澈悉心的给自己包扎断腿,居然硬是忍了下来,当宋澈包扎完毕,它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宋澈的手背,以示感激。
宋澈也揉了揉这只狼的脑袋,丑是丑了点,但还是挺温柔的。
不过即便这些草原狼再如何的卖萌,大家也不能带它们回去。
宋澈想了想,就指着被落石封闭了大半的山脚缝隙,道:“你们先去那里避避风沙吧。”
来的时候特木尔说过这里叫作野狼岭,想必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这些草原狼栖息的地盘,只是这些野马为了躲避风沙闯进这里,进而发生了冲突。
宋澈用手一指,这几只野狼也没聒噪,屁颠颠的跑了回去。
有这些落石的阻挡,它们反而更安全了。
不过宋澈等人刚要上车,那只瘸了腿的野狼又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着一块鲜红色的石块。
这只野狼凑到了宋澈的面前,仰头摇晃了一下尾巴,接着就将这块石头丢在了地上。
“送我的?”
“嚎!”
“……”
宋澈捡起了这个野狼的报恩礼物,擦拭掉上面的灰尘,才发现这是一块红色晶石,显得晶莹剔透、熠熠生光。
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一阵狂风袭来,这只野狼扭头就跑回了山脚缝隙里。
宋澈坐上车,大家看见他手里的晶石,皆是惊奇不已。
“这不是普通的晶石,磁场力太强了,好像是……”狄天厚也发现了玄机。
旁边的龙源山径直道:“这是碧玺!”
“碧玺?一听这名字就很贵的样子。”朱邪诧异道,同时发动了吉普车,却没敢一下子开太快,而是牵引着那些马群缓缓行走。
“确实很昂贵,和钻石差不多吧。”龙源山深深凝视着宋澈手里的红色晶石。
“我想起来了!”狄天厚被提醒之后,情绪顿时更亢奋了:“这是一种电气石,材质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可能含镁、钠、锂、铬、铜、钾有等元素中的一种或者几种。这种晶石最大的特性,就是蕴含着极强的能量,据说它的能量可以随温度而转化,对身体的血液循环有很大的帮助,对气血虚、身体弱、手脚冰凉者非常适用。”
宋澈闻言,下意识的看向了龙源山,这块碧玺的特性,让他想起了龙源山曾用来布置法阵的黑曜石。
龙源山看出了宋澈的想法,道:“用这种碧玺来布置法阵,效果自然比黑曜石好上百倍,而它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没错,这种碧玺现在的价格已经快炒上天了。”狄天厚苦笑道:“这种碧玺确实很好看,像清朝时候的一品和二品官员,他们的顶戴花翎里就会镶一颗碧玺。而且还很受慈禧太后的喜爱,据说慈禧太后的殉葬品里就有许多碧玺的首饰,其中有一朵用碧玺雕琢而成的莲花,以及一个碧玺做成的枕头,当时就值百万两白银。”
“碧玺的颜色有许多种,其中以红色和蓝色最精贵,至于这些草原狼送你的这块碧玺,光泽度和透明度都很不错,颜色也很鲜艳夺目,是上品中的上品。小师弟,你人品不错啊!”
“卧槽,这么一大块碧玺,岂不是又要发财了!”朱邪大喜过望,甚至差点想要踩下刹车,奔回去再问那些草原狼多拿一些碧玺。
而狄天厚的关注点则比较另类,他沉思着说道:“红色碧玺仅有的几个出产地,在这里出现也不意外,但我关心的还是那几匹草原狼,你们难道不觉得它们太通灵性了吗?”
第1022章 沙尘暴中的小爱情
何止是通灵性,简直是快成精了。
不仅听得懂指使,还会知恩图报。
宋澈已然猜到了什么,道:“师兄,你是觉得是这种碧玺激发了它们的灵性?”
狄天厚点头道:“碧玺的磁场能量很强,龙源山也说这种晶石最适合布置法阵,我刚刚就怀疑这个山坳里似乎暗藏玄机,现在看来,可能就是埋藏在山坳里的碧玺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法阵,令这些栖息的动物渐渐通了灵智。”
“那这么说,这座山坳里还有许多碧玺?”朱邪眼冒精光,顿时就萌生了在这承包矿井的念头。
狄天厚笑道:“有时间可以再过来看看,我觉得或许还有什么新发现。”
“那这次咱们秘密的干一票大的,可不能再到头来上交国家了。”朱邪嚷道。
宋澈则扭头回望了一眼这座已经被沙尘掩盖了视线的山坳,显得若有所思状。
不知为何,他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山坳里,还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莫非和昆仑虚或者巫咸国等神话遗迹有关系?
这个莫名的念头一冒出来,宋澈刚刚才平复下来的探索**再次被点燃了一个小火苗……
……
但这个恶劣的天气容不得宋澈胡思乱想。
刚踏上返程没多久,沙尘再度吹了起来。
虽然没有适才山坳里的那么猛烈,但在山坳里起码有山岭峭壁的遮挡,而走在这个空旷的无人区域,大家却要直面风沙的摧残。
很快的,野马群率先受不了了,光是飞进眼眶里的沙土就让它们无法行走,好几只都出现了狂躁不安。
虽然汗血宝马在前头领路,却也hold不住混乱的局面。
不得已,巴彦父子和特木尔就跑下车,试图稳定这些马的不安,并且亲自牵引着绳索,拉着它们继续赶路。
后来,宋澈、朱邪和龙源山也跑下来,帮着一起维持秩序。
但是这么一来,速度反而被大大的拖延了。
眼看风暴越来越强烈,就在大家忧心不已的时候,前面的沙尘里传来了两束亮光,伴随着汽车轰鸣的声响。
离得近了,就依稀看见一辆大货车迎着他们行驶了过来。
看到这辆大货车,巴彦等人仿佛看到了救星,不停的挥手示意。
大货车停在了他们的面前,下一刻,从驾驶室里跳下来了一个蒙着面罩的女子,喊道:“巴彦,特木尔,你们没事吧?”
“齐姐姐,我们都还好……咳,但这些马受不了了。”巴彦一边解释,一边吐掉嘴里的沙子。
这个女子一看马群,当即决断道:“快把这些马都拖上车!”
这貌似是一个女汉子,很麻利的跑过去打开了卡车的后车厢,还一跃跳进后车厢,搬出来一块大木板抵在地面上,用作给马的上坡道。
大家齐心合力,将这些野马群逐一的驱赶进了后车厢,万幸,勉强全给塞了进去。
“齐姐姐,你怎么一个人开着货车就出来了?”巴彦纳闷道。
这位女汉子在风沙里喊道:“听说你们为了找野马群一直没回来,我们当然要出来找了,不过现在大家都在挨家挨户的忙活着,我只能一个人出来了,而且考虑到你们还会带着这些野马,干脆就借了平时运羊的货车出来,也能避免被风给吹倒了。”
驱赶的时候,大家明显闻到后车厢里飘来了一股羊骚味,估计这大货车平时就是用来运输羊群的,否则一时间要找到能装这么多马的车子也难。
还别说,这种八个轮子的大型货车,在这种风沙天气里确实很管用。
只是人家一个女的,居然开着这么大的货车在沙尘暴中跑出来找人,也着实是彪悍威猛!
“真厉害啊,齐姐姐,太谢谢你了!”
“别废话了,大家赶紧上路,再迟点我们今天就得留在这吃沙子了!”
女汉子撂下这句话,锁上后备箱,就又跑上了大货车的驾驶位。
见状,大家都不禁对这位女汉子另眼相看,坐上吉普车之后,朱邪就忍不住问巴彦:“这位齐姐姐何方神圣啊,这么威猛?”
“她是我们这儿的村官,燕京人,华清大学的高材生,以前还在世界前百强企业当过高管呢,齐姐姐可是我们这一带的名人。”巴彦的脸上浮现出崇拜的神情。
“这么厉害的人居然跑来这儿当村官?”朱邪大感诧异。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问过齐姐姐,齐姐姐是说自己厌倦了在大城市的生活,每天工作加班,还要勾心斗角,太熬人了。”巴彦苦笑道:“后来有一天晚上,齐姐姐加班结束,走出公司,发现外面已经被沙尘笼罩了,她回去后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就跟公司交了辞职报告,接着就申请来这当村官,带头种树育林,希望能改善环境,让百姓们以后不必再吃沙尘暴的苦头。”
“是啊,她还帮助了我们很多事情,谁家遇到难题,她都会积极的伸出援手。之前羊肉和羊毛滞销严重,大家伙每天着急上火的,后来是齐村官亲自跑去燕京,挨个餐厅和绵厂帮忙推销,才帮我们打开了销路。”特木尔也是不吝赞词。
闻言,大家都对这位女村官生出了极大的钦佩和赞赏。
尤其是朱邪,他目光深沉的望着在前面开路的大卡车,眼里冒出了不知名的神采。
大家不止是佩服她开货车出来救援展现出的有勇有谋,也由衷佩服她的人生境界。
放弃大城市的优良待遇和繁华生活,选择来到这个闭塞艰苦的草原上种树育林,这得需要多大多高尚的觉悟和魄力啊。
而触发这位女村官成为“逆行者”的原因,或许就是她某天加班完出来遇到的那场沙尘暴吧……
而其实,这种“逆行者”还有许多许多。
当大部分人享受着歌舞升平的城市环境,齐村官这些逆行者却驻守在祖国的边疆地区,种树育林、屯垦戍边,尽自己的力量去扶助这些贫瘠落后的地区。
这一刻,看着激烈的沙尘暴,大家的心绪却莫名的安宁了几分。
纵然自然环境再恶劣,但只要有心,人力定能胜天……
……
踩在傍晚时分,大家方才赶回了居住地。
将马群安置在马厩里后,大家就都躲到了蒙古包里。
此刻的沙尘暴已经来势汹汹了,据说风力还可能继续加强。
朱邪他们一度担心蒙古包会被吹跑,不过很快就知道多虑了。
从古至今常年经历沙尘暴,草原人应对沙尘风暴早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就体现在蒙古包的设计上。
圆形无棱角的流线型设计,以及整体近乎半球穹顶和弧形覆盖,依靠着龙骨的支撑,承重结构相当合理,不仅能解决雨雪问题,对于抵御风沙的侵袭也很有效,据说可以经受起十级大风。
不过,这一次席卷而来的沙尘暴,冲击力似乎可能要破一个小记录!
大家窝在蒙古包里刷微博才得知,这一场始于蒙古国的沙尘暴,已经对当地造成了相当惨烈的影响,截止到目前,蒙古国官方已经收到了五百多人的失踪报告!
而接下来,华夏边境、草原地区乃至燕京等中原地区,也将经受严峻的考验!
风暴在这里持续了一天一夜,期间,一度有两个蒙古包经受不住狂风的摧残而崩毁。
宋澈等人和齐村官等干部、还有其他牧民们参加了援救,还有各处传来的求助消息,宋澈等人也不惜余力的赶赴帮衬,个中的拼搏和辛劳难以用三言两语来描述。
当风沙终于过境而去,天空也依旧灰沉沉的,不见一丝一毫的阳光,仿佛世界末日一般。虽然没有出现重大的人员伤亡,但也让这片草原陷入一片的狼藉。
宋澈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和当地的救援队医疗队一起,到处奔波去救治受伤的牧民,直到将所有的伤者处理完毕,或者送完医院,宋澈才终于歇了下来。
此刻,他就坐在一块石头上,抹了一下覆满沙尘的脸庞,望着满目的狼藉,不由长叹了一口气。
“给。”
朱邪走到旁边,递过去一瓶水。
宋澈接过来,先用水简单冲洗了一下脸面,然后咕咚咚灌下一大口水,结果吞下去才发现嘴里还有不少沙子。
宋澈呸了几口,然后看着同样灰头土脸的朱邪,两人不由的相视一笑。
朱邪也好不到哪去,这几天的辛劳奔波,脸上的皮肤都早已干瘪起皮了。
不过,宋澈隐约从朱邪的脸上捕捉到了一丝幸福的春光……
这几天的救援行动,除了宋澈,就属朱邪最积极。
他一改往日的吊儿郎当,很积极热心的加入到了灾后工作里。
不过,宋澈总有些怀疑这家伙的动机不是很单纯……
因为这几天,朱邪不再和宋澈“形影不离”了,而是改跟那位燕京来的齐村官“朝夕相处”了。
不夸张的说,齐村官仿佛成了朱邪的首长,齐村官跑哪里救援,朱邪就屁颠颠的跟在后头。
很快的,两个人就熟络了起来,天天凑在一块,齐村官在哪朱邪就在那,好基友宋澈反而被冷落成了小透明。
看着这一幕幕,宋澈觉得这或许就是春天的效果……
“老宋,我这几天忽然有一个想法。”
朱邪嚅嗫了一下干裂的嘴唇,难得的认真了起来,郑重说道:“我想要留在这里了。”
第1023章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宋澈一挑眉头,颇为诧异的看着他。
旋即,他大约猜到了朱邪为何会突然冒出这句话,脸上就露出了促狭的笑意。
“别这么看着我,我又不是要上月球。”朱邪咂嘴道。
宋澈含着古怪的笑意道:“但如果齐村官登月当嫦娥去了,你是不是也要跟过去当兔子?”
“呸呸呸,你才是兔子,你全家都属兔子的!”朱邪没好气道,不过局促的神情已然暴露了内心的真实想法。
“哎呀,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动物也纷纷发情忙着找配偶,你这么一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有这些想法很正常,没什么值得害臊的。”宋澈善意的调侃道:“还别说,那天齐村官戴着面罩没看到脸,这几天看清了,还真是挺有些姿色的,估计都能评一个最美村官了。不过兄弟劝你一句,人家是正经良家女子,又那么的高尚伟大,你如果只是随便玩玩,可别祸害这种祖国栋梁了。”
“在你眼里,哥就是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嘛?”朱邪的嘴角都快撇上天了。
不过他也坦然的承认了对齐村官的那点意思:“没错,我对齐村官是有一丢丢那方面的想法,但我跟耶稣佛主还有长生天发誓,我对齐村官的想法真的是很素,就是纯粹的欣赏她。”
对女人的想法很素……不得不说,朱邪同志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爱情的浸润下,有了明显的升华进步。
朱邪大概觉得自己的话语不够有说服力,又道:“你难道不欣赏齐村官吗?”
“当然欣赏了,这么有思想境界的女汉子,很难得,比那些庸脂俗粉强多了。”宋澈很中肯的说道:“所以,你对她心动了,为了她,想要一起留在这里做奉献?”
“一个原因,是她的事迹触动到了我,居然让我忍不住反思起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可能这就是人格魅力吧。”朱邪苦笑道:“另一个原因嘛,其实很早之前,我就想要安定下来了。”
接着,朱邪随意的一屁股坐在了沙地上,叼起一根烟,点燃后狠狠抽了一口,伴随着呼出的烟雾模糊了他的脸庞,他缓缓说道:“就是觉得累了,想停下来歇一歇,你不觉得这两三年下来太奔波了嘛,比我在非洲打战的时候都要心累。”
宋澈默默点头,自从朱邪跟了自己,事件一出接一出,都快演绎成好几部大片。
旋即,他扭头看着宋澈笑道:“相处这么久了,你是不是都快忘了我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跟了你?”
宋澈回想了一下,莞尔道:“当然没忘,而且我清楚迟早会有分道扬镳的那一天,可是没想到来得这么突然。”
“不,一点都不突然。”朱邪摇摇头,道:“有句鸡汤话说得不错,所有突然的告别,都是蓄谋已久的。这个决定,我考虑了很久很久,现在是时候该迈出那一步了……对,迈出海阔天空的那一步。”
“你知道的,我以前漂泊惯了,从十几岁就背井离乡了,从法国到非洲,一路辗转,历经生死,尤其是卧底当武装分子的那些年,每天过得提心吊胆、浑浑噩噩,每次睡觉前都会担心会不会一颗炸/弹落下来直接死在了梦里。醒来后,又得面对无尽的杀戮和战斗,看着一条条人命的逝去,看着一个个家庭的破灭,从恐惧变成了麻木,无数次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说着说着,朱邪的脸上浮现出挣扎痛苦之色,抹了一把脸,苦涩又自嘲的笑道:“要不是因为得保护那些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好几次我都想放弃任务一走了之,然后开家餐厅当大厨,你可能不知道,我当初去法国,一开始就是在华人的餐厅当后厨的,只是为了拿到绿卡才跑去参加外籍军团,结果硬是把自己逼成了一个战斗机器。”
寥寥数语,几乎概括出了朱邪这近乎传奇不凡的人生。
这段经历,妥妥的就是时下那些兵王小说的范本!
相处了这么久,宋澈已经很了解朱邪了。
他经历过无数的腥风血雨、险象环生,面对过最残酷最卑劣的丑与恶,当然,他也寻获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说责任感。
当年朱邪从法国外籍兵团退出后,在国际警察组织的授意下前往非洲沙漠秃鹫军团卧底,结果干着干着,居然成了一方头领。
这期间,朱邪的内心有过几番挣扎和彷徨,他受不了这种高压极端的氛围,更受不了国际刑警组织“三年三年又三年”的忽悠。
不过,看着那些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苦难平民们,朱邪还是选择了坚守,他想要保护这些苦难人,给他们一个安定的家,成为这些人的靠山。
他之所以总表现得那么贪财,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接济远在非洲的那些苦难人,这些年他跟着宋澈没少赚,但没见买豪宅开豪车,至于钱都花哪去了,不言自明。
除了这个秘密,这家伙还有一个重大秘密,他表面看着一向没心没肺、吊儿郎当,实则内心早已是伤痕累累,甚至被宋澈评估患有战后创伤症。
那些看似乐观的言谈举止,实则只是想掩藏那个千疮百孔的灵魂……
沙漠秃鹫暗杀宋澈的事件里,让这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有了交集点,又走到了一起合作,成为了默契的拍档。
这几年,朱邪之所以一直跟着宋澈,一个原因就是希望从宋澈这里获得医疗援助,治疗他的这个心理疾病。
他很怕,怕自己会像那些患有战后创伤症的同行一样,被心魔折磨得痛不欲生,到最后出现自残乃至自杀!
在这方面,宋澈一直很尽心,虽然没有特别给朱邪什么药物治疗,不过日常的交流沟通,他都会注重并干预朱邪的心理健康。
好在,这两三年下来,朱邪的心魔已经渐渐的消弭平复了。
想了想,宋澈道:“我可以理解为,你打算和我分道扬镳了吧?”
朱邪坦然一笑:“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毕竟严格意义上,咱俩也是医患关系,说实话,我一开始都没想过会跟你合作这么久……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我的病差不多好了,你这位医生也差不多可以功成身退了。”
“所以,我功成身退之后,将由齐村官取而代之了。”宋澈喟然一笑,他又想了想,点头道:“你有这个念头,我很理解,毕竟跟着我,一样没少经历打打杀杀,我都担心过这些危难会再次诱发你的心魔呢。”
“不,你想多了,那些危难虽然比较刺激,但我一点都不觉得是负担。”朱邪一字一句、斩钉截铁的说道:“因为,那是咱们一起共患难的经历。”
宋澈一时惘然,他忽然发现,这时候的朱邪,不再是那个玩世不羁的浪子了,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这两三年共患难的经历,已经让这个曾经的兵王完成了蜕变,也得到了精神上的升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
“世界那么大,你其实可以多去几个地方看看的,这里可没有灯红酒绿,你不怕生活会枯燥?”宋澈半开玩笑的道。
“但这里有足够辽阔的草地啊,还能看到蔚蓝的天空……嗯,虽然暂时黄了点。”朱邪笑说道,随即他脸色一正,“其实,我就是觉得呆在这里,心态挺平静的,浪了这么久了,现在就想过点安静太平的日子……比如这几天和齐村官到处救援,我就觉得心里挺踏实的,我也理解了齐村官为何会从燕京跑来这里,这片草原,真的有治愈人心的魔力。”
宋澈笑了。
虽然分别难免有些惆怅,但他很理解也很支持朱邪的这个决定。
都市太浮躁太物欲了,留在这,过着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岁月倒是不错。
或许就应了某一首歌的歌词: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而且,现在这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所以我想留下来,尽自己所能帮帮那些有需要的人。”朱邪显得有些动情,咬牙说道:“哪怕以后我们天各一方了,但我始终都拿你当作最铁的哥们,没有之一。如果还有麻烦事,一个电话,天涯海角来相见!”
“愿你余生平安喜乐,朱福来同志。”
宋澈没有过多的矫情话,伸出了拳头。
“靠!你要是不提我这名字,咱俩还能继续当朋友!”朱邪一听到这个曾用名,嫌弃得直翻白眼,却也伸出了手。
两人碰了一下拳头,皆是会心一笑。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却有经久不散的情义!
就当两人话别之际,后面传来了一阵呼喊。
扭头一看,龙源山和龙源妮兄妹走了进来,脸色皆显得有些诡异和凝重。
“怎么了?”宋澈预感到了有突发状况。
龙源妮俏脸含煞的道:“我们刚刚接到了我奶奶的电话,告知了一件紧急情况……我们可能发现了【地鼎】的下落。”
地鼎,既是轩辕黄帝炼制长生药的三大神鼎之一,也是南疆巫族的至宝。
龙家兄妹此次之所以加入河套之行,主要目的就是想看看能否找回这件巫族圣物。
“在哪里?”
“在澳港!”
龙源山恨恨的咬牙道:“澳港一家拍卖行刚发布了公布,本月将在澳港会展中心举行拍卖会,其中一件拍品,就是【地鼎】!”
说着,龙源妮掏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递到了宋澈的眼前。
照片上,赫然是一件青铜器铸成的鼎!
而上面的纹路很奇特,正面的中央还镌刻着一个古怪的文字。
“这是我们巫族的文字,翻译过来,就是【地】的意思!”龙源妮的小脸由于激动,双颊泛着一缕潮红:“这很可能就是我们巫族的圣物,小白脸,你得帮帮我们,我们一定要拿回这东西!”
宋澈一时说不出的讶然。
……
第1024章 文物贩子
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件在澳港即将横空出世的【地鼎】,完全打扰了大家的行程安排。
虽然【地鼎】是南疆巫族的圣物,该着急上火的也是龙源山他们族人,但宋澈却不能置之不理。
毕竟这次来河套地区的历险,多亏了龙源山兄妹的援手,否则他们在地宫中遇险,即便侥幸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当龙源妮提出求助,宋澈几乎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下来了。
这份人情得还!
而且澳港那边,宋澈的人脉资源相对来说很牢靠,四大家族里,就有着霍家和赵家的支持和青睐,还是澳港中医公会的会长,打点关系办事情也能便利许多。
不过前往澳港的路途并不是一帆风顺。
河套和澳港,天南地北,路途遥遥,只能乘坐飞机。
而宋澈他们的手里现在可是有不少“违禁品”的。
先不说那一袋子金饼,宋澈的身上还有一只“国家级保护动物”!
带着这些东西一进机场,别说去澳港了,恐怕得先去看守所来个几日游。
一番商议,大家决定先驱车返回燕京安顿,再从燕京直飞澳港。
并且联络了耿卫华过来接应。
耿卫华在燕京有别墅,也有一套四合院。
考虑到四合院里有地窖,宋澈就问耿卫华借了四合院使用。
燕京和鄂尔多斯很近,走高速,半天不到,大家就抵达了。
“卧槽,宋兄弟,你从哪捎来这么个活宝贝啊。”
四合院里,耿卫华一看到爬到宋澈肩头的洞螈,就吓了一大跳,仔细观察了半天,惊疑:“怎么长得那么像龙呢?”
“大家都是这么觉得,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小龙’了。”宋澈用戴金菊花戒指的手指头逗弄了一下洞螈。
谁知道洞螈咧嘴吐了一下舌头信子,似乎很嫌弃这么低俗的芳名。
它可是被誉为是龙族的后裔啊!
耿卫华又滴溜溜的打量了一会,苦笑道:“你要我在地窖里建造假山和水池,就是给这小家伙准备的窝吧。”
宋澈点点头:“接下来得把它暂时寄养在耿大哥你这了,还劳烦关照一下。”
耿卫华很大气的掏出钥匙一把塞在了宋澈的手里,道:“别扯这些有的没的,反正这四合院常年空着,我做主借给你就是了,反正我岳丈绝不会反对。”
这个四合院,其实是赵老爷子赵嘉良买下来当作收藏品的,毕竟这年头,老燕京的四合院就这么些,谈不上有什么居住舒适性,人家看中的纯粹是收藏价值。
“这我就不好意思了,毕竟这次有负赵老先生的委托啊。”宋澈苦笑道。
“没事,毕竟大家一开始也没抱太大的希望,这世上哪有真的长生不老,只盼望宋兄弟对我岳丈的身体健康多花点心思,比如说安排一些药膳和药补的保健方案。”耿卫华说着就竖起了大拇指,赞许道:“这一次宋兄弟在节目上的表现,可谓名扬寰宇,那一次次行医经过,一个比一个精彩,我岳丈翻来覆去看了好几回,都把你夸成是仙医下凡了。”
虽然没有找到有关长生术的线索,但这一点不妨碍赵家将宋澈奉为至高的贵宾!
能结交这么一位奇人,凭借他一手精妙绝伦的医术,已经很足够保障赵老爷子的健康长寿了!
“后面的事情我都打点好了,你们安心在这休息一晚,明天坐我的私人飞机直接去澳港就行了。”耿卫华眨眼笑道:“我岳丈可等着听你细说在成吉思汗陵墓里的经过呢。”
成吉思汗陵墓被发掘的消息一经公布,海内外举世关注,谁都希望获取第一手的内幕消息。
奈何官府一直藏着掖着,据说还要耗费将近半年时间去打造进陵墓的通道,这意味着还得吊全世界半年的胃口!
不过有宋澈这位第一见证人,就不必在那盼星星盼月亮了。
说到这一茬,宋澈递给了朱邪一个眼色,干咳一声。
接下来的事情,他可不太好意思去直说。
朱邪只得硬着头皮将一个背包递给了耿卫华,尴尬笑道:“耿大哥,您见多识广,帮忙给这些东西估个价呗,顺便看看怎么处理最妥当。”
虽然他决定留在草原上了,不过需要置办采购的东西有不少,还需要一些药品食品和日用品,去帮齐村官救济这次沙尘暴上受灾的牧民们,因此朱邪也顺道跟来了燕京,第一要务就是把这些金饼子给折现了。
耿卫华接过来,拉开包链子探头一看,当即被一阵金光亮瞎了眼睛。
“卧槽,这么多的金饼……”耿卫华拣起一枚打量了一下,放在嘴边啃了一下,咂嘴道:“这该不会是你们从墓里顺出来的吧?”
“咳……捡的,捡的。”朱邪打马虎眼道。
都到这节骨眼了,还掩耳盗铃作甚。
耿卫华岂会不清楚这些金饼子的来历,只是心照不宣的笑了笑。
其实换做是他,放着满屋子的金银财宝,肯定得顺点出来。
上交国家是应该的,但不能寒了群众的积极性和热心肠啊!
毕竟寻墓探墓耗费那么大的代价,还冒了这么大的危险,这么大的功劳和苦劳,拿点报酬不是理所应当的嘛。
再说他们也很讲究,不碰珠宝首饰,只拿金饼子,毕竟这玩意就是一坨金子,没多少考古价值。
“处置这些东西倒也不难,不过现在这节骨眼上,你们贸然拿出去兜售,难免可能有麻烦……”耿卫华寻思了一下,又掂量一下这枚金饼子的重量,道:“要不然这样吧,你们直接卖我得了,至于价格呢,我出到一千万?”
朱邪还以为是打包价一千万,刚想说他抠门想趁人之危,耿卫华就补充道:“一枚一千万!”
听到这报价,大家都动容了。
如果单纯以金价的话,这一枚金饼顶多就十万。
是以一开始,大家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耿卫华的报价居然是一枚一千万!
而这一背包里的金饼加起来二十枚,岂不是两个亿了嘛!
“耿大哥,不是我们怀疑你的诚意,而是这玩意,你确定值这个价?”宋澈苦笑道。
“老弟啊,你还是太实诚啦。”耿卫华一手拍着宋澈的肩膀,一手摇晃着金饼,道:“这玩意,可不仅仅只是金子那么简单,这背后的潜在价值就足够在市价上添几个零了。信不信我把这玩意往拍卖会一丢,成交价少说也得给我翻一番!”
这是实在话。
毕竟这些金饼是来自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墓室,反而是有价无市的收藏珍品。
不过宋澈却有些顾虑,他担心耿卫华买下金饼之后会四处炫耀,进而引来官府的调查。
耿卫华大概看出了宋澈的顾虑,笑道:“老弟,大哥我可不傻,财不外露的道理还是懂的,你放宽心,这些金饼子我转手就交给我岳父,他也只会放在自己的收藏室里,基本没有人能接触得到,即便偶尔接待贵宾让他们看几眼,也只会说这是从一个古墓里发现的……你应该听说过,澳港在倒腾古玩这方面的风气还是很开放的。”
这个情况倒是属实。
任何一件从古墓或遗址里找到的古物件,在大陆地区都是严禁售卖的,唯独在澳港却是允许进入拍卖和买卖的市场中。
澳港的拍卖行比比皆是,拍卖的古物件数不胜数,根本没人追究这些古物件的来历出处。
除非是真的具有很大考古价值的物件,为了社会影响,往往会选择“暗中交易”或者“上交国家”。
比如圆明园十二生肖铜首里的几件,就是澳港的爱国企业家花天价拍下来赠送给国家了。
至于这几枚金饼子,连标识都没有,谁会特地去深究?
再说了,那满屋子的黄金,估计到最后也是国家给笑纳了。
他们薅这么点羊毛算个啥?
最终,这笔买卖在耿卫华的“钞能力”下很爽快的成交了。
收下了写满一大串数字的支票,宋澈捕捉到旁边龙源山兄妹幽幽怨怨的目光,想了想,又道:“耿大哥,说到拍卖,你知道这个月即将在澳港会展中心举行的拍卖会吗?”
“当然知道,赵家就是协作方之一,我岳丈还捐赠了几件珍藏,拍卖得来的款项会捐赠给大陆的慈善基金会,给落后地区助学扶贫。”耿卫华径直回道:“怎么,老弟你对这个也感兴趣?”
“准确的说,是对里面的某一件拍品很感兴趣。”宋澈回道。
“看上哪一件?你说一声,如果寄卖方是我熟的人,我帮你打个招呼,直接给你一个公道价买下就是了。”耿卫华很仗义的说道。
宋澈就调出了从那个拍品展示册拍下的照片,递到耿卫华的面前。
耿卫华看了几眼,眉头立时皱了起来,随即目光古怪的看着宋澈,道:“你想要这个青铜鼎?”
宋澈点头。
耿卫华用手摩挲着下巴,道:“起拍价一千万港币,按照商周青铜器的市场行情,我估摸着成交价会在三千万港币左右……贵倒是不贵,但是这个寄卖方怕是不好打交道啊。”
这个青铜鼎如果真是巫族的圣物,是给当年轩辕黄帝炼制长生药的三大神鼎之一,那怎么也得是四千多年前的神级古董了。
只不过目前的拥有者大概也不清楚这青铜鼎的来历出处,加上样式、成色和工艺等因素,就归结到了商周时期的文物。
至于寄卖方,宋澈上网查询过,是一家叫“鸿蒙”的澳港老字号拍卖公司。
这名字依旧很玄幻很神话。
不过人家取这个名字,纯粹是因为他们卖的东西,基本都是和华夏古文化有关的,因此被誉为澳港最顶尖的“文物贩子”!
第1025章 猖獗的地下产业
“这个拍卖公司的幕后老板有好几个,来自一家社团。”
耿卫华讲出了这个寄卖方的背景来头:“鸿蒙,鸿蒙,你们难道没觉得这个发音有点耳熟么?”
当大家还在若有所思的时候,宋澈已经反应了过来:“洪门!”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家公司取名字,只是单纯为了彰显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华夏的传统文化老物件。
现在经耿卫华一提醒,宋澈才发现这名字还另藏着深意!
鸿蒙,分明就是澳港曾经叱咤一时的社团,洪门的谐音!
洪门对于宋澈已经不陌生了,之前去米国洛杉矶的唐人街,以伍三甲为首的华埠势力,就是洪门在海外分支的后代!
不过之前就提到过了,现在这些社团已经不兴打打杀杀了,开始漂白,向着高大上的产业转移,但不变的,始终是那一股子江湖习气。
就比如仇经堂,他爸是社团的大佬,他子承父业以后,就开始搞电影等娱乐产业,这里面,充斥着众多关于暴力和洗钱的传闻。
耿卫华赞许的看了眼宋澈,道:“没错,现在你们大概明白这家拍卖公司是什么来路了吧?这些家伙,现在不敢明目张胆的犯罪了,改用形形**的正经身份来包装自己,但他们涉及的产业有一个特征,那就是来钱快!仇经堂他们是搞电影,而这些人则是搞文物,转手一卖就是一本万利。”
闻言,宋澈顿时理解了这家拍卖公司的经营风格。
敢于堂而皇之的钻澳港地区的规则漏洞,贩卖那些具有文物属性的老物件,自然不会是什么心慈手软的白莲花。
而澳港的这些社团,其实早在上世纪没回归前就开始倒腾这些灰色产业链了,有无数在国内被发掘又不好出手的老物件,流通到了澳港这个“国际贸易中转站”,进而被这些地头蛇转手倒卖!
而响当当的洪门自然不会错失这么一个聚宝盆!
“澳港的这些地头蛇里,或多或少都有经手这种买卖,有些盗墓贼的东西在国内不能出手,只能就近找澳港的地头蛇。而这些地头蛇一个比一个心狠手辣,逮住国内盗墓贼无路可卖的心态,使劲的压价,再低买高卖,很多文物因此流失海外。据我所知,这个产业链一度很猖獗,外国人想买华夏相关的文物古董,第一选择就是来澳港打听!”
耿卫华阴着脸,恨恨的道:“特别是混乱的那几年里,内地反封建糟蹋搞得如火如荼,使得许多文物古董都遭了殃,根本不被人重视,还被人随意丢弃贱卖。不过这反而便宜了澳港这边的人,让他们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几乎是用收破烂的价钱,轻轻松松运一大船的宝贝回来贩卖,当时但凡干过这一票的,基本都发了大财。这里面,洪门是干得最大也是最狠的!”
“回归后,这种风气表面是收敛了一些,但私底下这些地头蛇仍然大行其道。我当年负责驻守任务的时候,就时不时收到消息,一些地头蛇趁夜偷渡运货,其中就有不少古董老物件,但碍于职责权限,我也只能瞪眼干着急,通知澳港的海关去拦截追捕。特么的!一个个比骡子还墨迹,等他们赶到了,人都早跑没影了!”
“这几十年来,不知道有多少珍贵的文物通过这个渠道流入了澳港的拍卖市场,我岳父和霍老先生等有良心的商人们也看不下去了,担心被外国人买了去,硬是花了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来,要么自己留着收藏,要么转赠回国家……可以说,这群文物贩子地头蛇,就是内地和澳港经济往来政策里的蛀虫!”
纵然已经退伍快二十年了,但耿卫华的身体里依旧流淌着爱国的热血,对于这些出卖国家文化利益的二道贩子,他打心底里憎恶鄙视,一提起这一茬,就气得咬牙切齿。
宋澈也是暗暗唏嘘。
这种情况,他早已有所耳闻。
就拿内地的文物古董放到澳港的竞拍市场出手这件事来说。
其实很多国内外的黑心商人,就是逮住了国民对华夏文化传承的重视心态,将许多流失海外的文物故意拿去拍卖,并且大肆造势,带起舆论。
一旦国民关注了,在舆论的压力下,朝廷也是左右为难。
置之不理肯定是不行的,但要是真出手买了,当了这个冤大头,也就中了这些黑心商人的下怀。
而且一旦花了太多的钱,一些网络喷子又该叫嚣,凭什么被外国人抢走的文物,现在要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去高价买回来,甚至上升到国耻。
很多时候,往往是类似赵嘉良这些爱国商人出手,耗费巨资将文物买下,冤大头当了就当了,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华夏的文物在海外颠沛流离。
不管他们当中有没有为了博名声的私念,起码这些爱国商人实实在在的掏腰包买下来了,并且转赠给了国家,这份情怀就已经很难能可贵了。
不过说得难听点,赵嘉良、霍长盛他们买这些文物古董的钱,仍然有可能是内地老百姓来买单,毕竟他们这些澳港商人口袋里的钱有很多都是在内地投资赚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华夏老百姓在这件事上总免不了被文物奸商薅羊毛。
“至于这个鸿蒙拍卖公司,劳资早看他们不顺眼了!”
耿卫华忿然道:“他们是这些二道贩子地头蛇里面最张狂的那个,回归前他们搞社团的时候,从事的主要买卖就是把内地和国外的商品拿来分销赚差价,其中就有不少文物。后来洗白了,成立了这家鸿蒙公司,手脚仍然不干净,卖的也大多是内地出土的文物。我岳丈为了保住文物就吃了他们几次哑巴亏,这要是放在内地,劳资早把他们的家当给拆了!”
闻言,狄天厚目光一闪,推测道:“那这么说来,这个青铜鼎也是通过这种渠道流到了他们的手里了。”
此话一出,龙源山兄妹俩的面色一度相当难看。
以这个拍卖公司的节操,肯定是要在他们巫族的圣物上狠狠敲一笔的!
“哥,实在不行,咱们也来点狠的吧,他们黑,咱们就比他们更黑!”龙源妮的小脸蛋泛着萧杀冷光。
耿卫华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忙安抚道:“妹子,先不急,我先帮你们去打听一下这个青铜鼎的情况,或许能通过中间人买下来,实在不行再商量其他的法子……”
他清楚这些南疆巫医的手段,如果真把他们惹急眼了,把澳港闹个天翻地覆都有可能。
忽的,耿卫华想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问宋澈:“要不试试找仇经堂?”
一看宋澈皱起的眉头,耿卫华连忙道:“我当然知道你们的过节,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仇经堂不是对你服软了嘛。”
宋澈试探道:“仇经堂和鸿蒙拍卖公司有关系?”
“没错,他们的父辈当年都是社团的扛把子,过命的兄弟。”耿卫华解释道:“仇经堂这个人呢,虽然混帐了点,但有一点好,就是识时务。比如在大是大非上,他的觉悟性就很高,当年一回归,仇家就是第一批表态归顺招安的,这二十余年,但凡上面有什么指示,他也都会积极响应,甚至如果社团有出格行为,他都会出面协调劝导。”
“相当于就是一个宋江的角色吧。”宋澈莞尔道。
“差不多就是这样,毕竟上头也需要这么一个黑白两道的人来维持地底下的秩序。”耿卫华指了指地面,意味深长的道:“之前你们是有过节,但当时纯粹是他那傻儿子挑唆是非,加上他确实也比较贪心,可能就是觉得你好拿捏吧……后来吃尽了苦头,眼看赵家和霍家都站在了你这边,现在你又是全华夏医学界的大红人,谅他也不敢再对你造次。”
“上次你赢得中医界的头把交椅之后,你猜怎么着,仇经堂找我岳父喝茶,居然主动夸奖了你一番,说你年少有为,肯定能成为青史留名的一代神医。我岳父当然知道他怀的是什么心思,就说等下次你来了澳港,就做东请你们一起出来吃饭,大家化干戈为玉帛,一笑泯恩仇。”
宋澈听得忍俊不禁。
心想这个仇经堂的确是很识时务的墙头草。
一看自己现在炙手可热,知道再树立自己这么一个敌手,迟早会成心腹之患。
既然他儿子已经咎由自取了,那不妨主动退一步,大家化敌为友、以和为贵。
而且跟宋澈交好,仇经堂肯定也是想着能从宋澈的手里分一杯羹的利益,比如拿点好药延年益寿,或者给自己和家人的长寿健康留一些保障。
既然仇经堂主动释放了和解之意,现在貌似又正好用得上仇经堂,宋澈干脆就顺着这个台阶下来一步,道:“那就麻烦耿大哥帮忙第一句话了,不过千万不要说是我们想要那个青铜鼎,我担心引起不必要的窥觑,反而让这青铜鼎更能取回来。”
“明白,包在我身上了!”耿卫华豪情万丈的道。
第1026章 这一届的富豪们很疯狂
在私人飞机翱翔在九霄云外的时候,宋澈闲着无事就了解一下华夏的鼎文化。
鼎的发明者,自然是轩辕黄帝。
而号称助他乘龙飞升的那三口鼎,据说都拥有着非凡的能量。
比如他逼迫九黎族人铸造的【地鼎】,就是用蚩尤大帝的神兵虎魄刀(又称蚩尤刀)融化铸成。
按照科学和玄学的观点,这个铸鼎的原材料里残留了蚩尤大帝的神志,自带着凌厉的杀气,根据南疆巫族流传的故事,铸成【地鼎】的那天夜里,周围大山的百兽感应到凶猛的威压,纷纷哀鸣逃窜。
好吧,又是一段烂俗的故事模板。
至于轩辕黄帝自己铸造的【人鼎】,原材料也是他的神兵利器,轩辕剑。反正都是神器中的神器。
相传在夏朝建立之后,国家富强,社会和谐,已经是君王的夏禹就想起从前轩辕黄帝鼎铸成后白日飞升的故事,估计大禹也有想要当神仙的想法,于是就效仿黄帝铸鼎。
所以在神话传说中就有了禹铸九鼎的故事。
但纯粹的模仿毫无新意,于是大禹开动脑筋,一口气用来自天下九州的材料,铸造了九个鼎。从数量上远远超过了黄帝铸造的那一个鼎,但这纯粹的复制粘贴,肯定是无法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所以,大禹没有如黄帝那般白日飞升。
但此后鼎却成为了权力的象征,也诞生了许多相关的成语,比如九鼎大吕、问鼎之心、问鼎中原、春秋鼎盛、一言九鼎等等。
“我很好奇,用你们巫族的这个神鼎炼药,炼出来的药会有什么特别的?特别香?”宋澈随口调侃道。
龙源山的小黑脸又黑了一些,忍着甩白眼的冲动,道:“既然是神鼎,自然拥有着强大的灵力,炼出来的丹药当然具有着非凡的疗效。”
其实宋澈就是想试探多一些有关这个【地鼎】的秘密,倒是不怀疑用鼎炼药的真实性。
其实用鼎炼药,自轩辕黄帝之后,一直都在延续和发展,而且逐渐的自成一派,被称为【玄医】。
之前提到过,在上古时期到后来很长的封建王朝时期,医学和玄学往往是共通的。
类似岐伯和巫咸,分别是医学和玄学的代表,但两人又都精通着对方的领域,这一度造成了玄医融合的趋势,衍生出了玄医这个职业群体。
再后来,玄医改了称呼,叫【方术士】,代表人物就是左慈、葛洪、郑隐……对了,丘处机严格意义上是属于这个派别,只不过估计是在成吉思汗陵墓目睹西王母像之后突然醒悟了,摒弃了玄学,跟随岐伯去寻自己的道了。
而坐在宋澈身旁的狄天厚,目前也是往玄医的方向发展。
听到他们提到这一茬,耿卫华说道:“曾经澳港的富豪圈子,一度盛行过方士的丹药学,就是拿药鼎炼药,据说吃了能延年益寿、龙威虎猛的,直到一个富豪因为重金属中毒死了之后,这才消停了下来。”
古时候的许多君王都崇尚过方术的丹药学。
不过经现代生物科学分解,所谓的“灵丹妙药”,多数含有汞(水银)、朱砂、硝石、明矾等有毒物质,仅唐朝,就有太宗、宪宗、穆宗、敬宗、武宗等多位皇帝因服食丹药驾崩。
曾经宋澈也一度挺纳闷的,明明有那么多的前车之鉴,明知道丹药吃多了伤身,怎么后面还有那么多的皇帝前赴后继的作死嗑药呢?
比如明朝的嘉靖皇帝和清朝的雍正皇帝,虽然他俩都有不少的争议,但客观评价,这两人皆是睿智有权谋的君王,怎么会傻到沉迷方术,最终嗑药嗝屁了呢?
后来他明白了,长生延寿就如同会上瘾的毒药,明知道不可为,偏偏仍不断有人尝试犯禁、沉迷其中。
这无关地位身份和智商,在**的驱使下,即便是达官权贵到帝王,又有几人能恪守得住心志和理智?
如今尽管帝王将相早已不复存在,但手握财富的富豪们在追求不老的道路上,反而愈演愈烈……
再比如风水迷信吧,明明连大众都知道很多大师其实就是江湖骗子,但偏偏其中仍不乏被达官贵人追捧的大师,比如内前几年有一位大师,简直是明星和富豪的座上宾,合影一张都能拿出来炫耀。
“不过现在科学愈发昌明了,这些有钱人也一个个学聪明了,知道要相信科学。”耿卫华道:“就说李家的那个老黄瓜吧,今年也九十多岁了,依旧身体健朗,我岳父他们就比较好奇,仔细一打听,才知道这老黄瓜这些年花了上亿美元,使用了一种药剂。”
狄天厚沉吟道:“这个传闻,我也听说过,好像是米国那边研发出来的,叫genad+前体物质的药剂,好像一剂药就要两千多万美元,可以令老人在一段时间内,回到了20岁时的身体状态。”
狄天厚常年在澳港混迹,接触的多是权贵豪绅,因此也听闻了诸多圈内的秘闻。
“真有这种药啊?那岂不是就是这些富豪们一个个梦寐以求的长生药了嘛。”龙源妮忍不住叫道:“既然有这么神奇的延寿药,你岳父他们干嘛还大费周折的去找那个虚无缥缈的岐伯长生之术啊?”
“你怎么就知道他们没在用这些抗衰老的药物呢。”宋澈笑道:“难道你没发现,赵家和霍家的老爷子,和那个李黄瓜都已经九十多岁的高龄了嘛,除了一些陈年顽疾,精力和精神仍旧长期保持充沛,换做普通人,即便能无病无灾的活到这岁数,也基本会如同枯树一般了。”
耿卫华揉了一下鼻子,苦笑道:“宋老弟说对了,其实我岳父还是有在用一些抗衰老的药物,其实这在澳港乃至世界的富豪圈里,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永远不要怀疑任何一个老人对长生不老、青春永驻的渴望。
尤其还是那些有钱有势的权贵大佬。
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这一届的权贵们为了实现这个千古梦想,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就说刚刚耿卫华提到李黄瓜耗费上亿美元服用的药剂【genad+前体物质】,就是时下许多权贵们追捧的“抗衰老爆款”。
这个药剂的研发者之一,就是宋澈的老相识,美国华人首富、医药大亨唐天雄。
至于这个药剂的功效,宋澈也了解过,根据众多使用者的亲生尝试,使用一段时间后确实会感觉身体机能大为提高,仿佛回到了二十岁的光景。
有个科学家曾在动物模型实验中,用这款药剂用在了一只原本生存期不足60天的小白鼠,成功的让小白鼠的寿命延长到了138天,此后他便率先带领家人一起尝试,据称他的八旬老父仅干预半年便能够像青年人一样四处历险,攀登险峰、徒步穿雨林……壮的不像一个耄耋老人。
经过科学检测,该物质在恢复生物机体年轻状态,减缓皮肤、肌肉、骨骼等老化进程方面的效果很不俗,还可以恢复细胞供能,同时一定程度上抵御老化。
实验结果很快吸引了各地名人的关注,众多富豪们纷纷来电垂询,这也惊动了国内众多的顶级富豪们,纷纷争当这个“小白鼠”。
“但是目前来看,还是然并卵的结果。”宋澈摊摊手,道:“这种抗衰老的药剂,我不怀疑它的功效,只是目前来看,这个药剂仅能让老人在生命末期继续保持充沛的精神和体力,而不是延长生命的时间。”
“没错,很多人都发现了。比如之前那个前不久刚去世的赌王,他在死前的这十年里为了续命简直是挥金如土,但除了让他的身体状态好一些,寿命仍然只能停留在两位数。”耿卫华咂嘴道。
这件事,宋澈也有所耳闻。
据说这位赌王除了专门配置7人组成的顶尖团队为其全天候跟踪治疗,还长期注射天价补脑素,每天花销高达86万,前后更是狂烧17亿,令人咋舌……注意,单位是美金!
但千万不要觉得国内的这些富豪们为长生太痴迷太疯狂了,因为歪果仁在这方面还要更疯狂呢。
比如一家美制药企的ceo就每天吃100多种抗老补剂;paypal联合创始人彼得·蒂尔为活到150岁,不惜每季度花费数十万从18岁青年身上获取年轻血液,注入自己体内;
前世界首富、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联合多所高校投资7亿美元,试图通过清除老年细胞来进行寿命延长;
新世界首富、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的32岁女友格莱姆斯为求年轻,竟让视网膜永久性失去感知蓝光能力,并坚持摄入β-烟酰胺对抗老化;
而马斯克大概是受到了女友的启发,掷数亿美元宣布进军“脑机接口”领域,在最近一次发布会上声称已经成功实现芯片植入三头小猪大脑,最终剑指“人机交互,意识永生”。
所以,长生这个话题,注定是海内外从古到今一直经久不衰的奋斗目标,和实现社会主义华夏梦一样,任重而道远。
“对了,宋老弟,我听说,你爷爷活到了100岁?”耿卫华兴致勃勃的道:“那你爷爷是不是有什么长寿的窍门,可以分享一下呗。”
宋澈一挑眉头,一本正经的道:“其实他老人家活了这么久,我还真没发现他在延寿方面有什么特别的窍门和秘方,基本也没吃过药,真要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就是很爱喝酒还很爱熬心灵鸡汤。”
“……”
第1027章 有内鬼,终止交易!
其实,宋老头活到100岁,宋澈一直怀疑有些“刻意”。
因为宋老头去世的那天,恰好是他刚过完百岁大寿的第二天。
不多不少,刚刚好一百岁。
这一度让宋澈怀疑宋老头是不是能故意操控自己的寿命,活腻了就干脆跟世界说拜拜了。
而且在宋老头离世之前,身体一直很健康,没有一丝一毫衰败的迹象,更没有出现过所谓的“绝脉”迹象,这一点宋澈绝不会看错。
因此,宋老头能健康的活到一百岁,在许多人眼里又是羡慕又是好奇,想要了解有什么长寿的秘诀。
这点,宋澈最有发言权,但他发誓,宋老头除了早些年会练练五禽戏,到后来一退休就每天沉迷于醉生梦死(这也和宋老头追求的老太太被南湖广场舞王王大爷横刀夺爱有关系),没嗑药没换血更没修仙,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到了百岁。
或许,对无数人可谓梦寐以求的长生,对宋老头而言只是枯燥乏味又朴实无华的人生……翻译出来,就是这种又穷又无聊的日子活够了。
暗暗感慨了一番爷爷的百岁人生,宋澈忽的想起了一件事。
说到马斯克的这个“意识永生”项目,不得不说,居然和渡魂的性质有些类似。
于是宋澈又想起了药神组织的那位【摆渡人】。
眼下无事,干脆就打听一下。
这架私人飞机上就有网络信号,宋澈就从包里翻出那一部山寨手机。
说起来,自从夏威夷岛事件以后,宋澈基本就没怎么参与药神组织的内部交流了。
他始终对这个精英云集的组织怀有一丝警惕和戒备,虽然组织里不乏【医学界林志玲】等好队友,但也存在着一些心术或动机有问题的奇葩!
直觉告诉他,如果想保持太平无忧的日子,最好还是和这些医学怪才们保持一定距离为好。
打开山寨机,登陆聊天界面,宋澈却发现这个聊天群里安安静静,不像往常那样插诨打屁。
他本来试图找个人询问,但莫名萌生了一丝警惕的预兆,想来想去,宋澈放下山寨机,又拿出手机给号称医学界林志玲的玲姐发了一条微信。
玲姐是他现实里见过的、也是最可靠的组织成员了。
不多时,玲姐就回复了:小帅哥,好久没见,还以为你忘了姐姐我呢。
宋澈刚要回复,玲姐又连发了第二条:对了,先跟你提醒一下,最近尽量不要在组织的聊天群说话了。
宋澈即刻意识到了可能真出了问题,就问道:出什么事了?
玲姐发了一个表情包:有内鬼,终止交易!
宋澈心里一动。
这个表情包蕴含的信息量无疑相当的大!
看似用开玩笑的语气,实则在提醒宋澈,药神组织里出现了“内鬼”!
玲姐: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半个月前,唐天雄给我发了加密邮件,说组织里出现了泄密情况,应该是有人盯上咱们了。
药神组织的势力网也堪称庞大,医学相关的精英天才云集,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业。
以前由于理念不同,药神组织内部就发生过分裂和叛变,以车时赫为首的极端派另立山头,和武装分子合作,曾经一度要颠覆世界秩序。
几番周折和争斗,在唐天雄的干预下,这些变节的组织成员都被剔除出去,药神组织一度有焕发新生的趋势。
却没想到,现在居然又冒出了内鬼!
看这架势,大家也不知道内鬼究竟是谁,还在调查的阶段,是以暂时没人在聊天群里冒泡,免得被内鬼有机可乘!
眼看玲姐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宋澈就打消了探究的念想,转而问道:玲姐,你和那个【摆渡人】熟么?
玲姐也没问宋澈为何提及他,径直回复:不是很熟,就是刚加入组织的时候,是他负责引导的。
刚发完这条,玲姐又补充说:不过我从包括唐先生在内的成员那里听闻过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他好像也是华人,曾经在米国是一名法医,破获了许多大案要案,和唐先生是在一次医学交流会上认识的,唐先生对他很看重,不止医术不错,而且职业道德也很好,还想重金挖他到公司来上班,但是他拒绝了,随后辞职离开了米国,说是去当一名旅行医生了,在世界各地旅行并且帮助有需要的病患。
旅行医生,是一个很冷门的医学岗位。
这种医生没有固定的就诊单位,就是一边看世界,一边救治人。
乍一听,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很小清新的职业,兼顾了旅行和工作。
但实则想当旅行医生的要求相当多,如果只在一个国家境内倒还好说,如果去了别的国家,不止需要取得旅游签证,还需要向所在国申请取得行医资格证。
不过很多国家对此都比较通融,尤其是那些落后欠发达的国家,由于医疗资源紧缺,为了照顾那些贫困地区的百姓,也乐于接纳这种“医生雇佣兵”,前提是万一闹出医疗事故,他们一般概不负责。
华夏基本没几个旅行医生,因为华夏的医师执业证在大部分国家都不被承认。
倒是米国在这方面很“吃香”,毕竟米国的医师执业证,在绝大部分国家都是被认可的。
至于最关键的酬劳,除了无国界医生组织等公益组织的补贴支持,往往只能靠旅行医生自己去“化缘”。
总之,这个职业纯粹就是靠理想和情怀支撑着。
玲姐还在继续输入中:他帮助过的病人很多,足迹遍布世界各地,由于口碑很不错,加上他巡游世界各地、见多识广,因此唐先生就把成员入会的事宜交由他负责。但以上都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至于真人究竟如何,我也不好打包票,而且他基本不在群里冒泡说话。
宋澈就知道想打听更多有关【摆渡人】的信息,就只能找唐天雄了。
不过这时候米国是深夜,宋澈只能容后再问了。
不多时,私人飞机开始往下降落。
瞭望窗边,宏伟繁华的澳港大都市尽收眼帘中……
第1028章 还是心灵鸡汤**好
说实话,宋澈对澳港这座国际大都会一直都不太感冒。
太喧嚣太物欲了,置身于街头,就是行色匆匆的氛围。
上到富豪阶层,下到平民阶层,几乎没人不会关注金融经济和博彩。
因此,宋澈此行的目的很明确:特事快办。
尽快帮巫族取回那个【地鼎】,然后返回天州陪伴徐乔恩和即将诞生的小宝宝。
刚出机场,一行人就被一辆加长林肯接走了,径直前往霍家位于太平山上的城堡庄园。
上次中医公会话事人的比试较量,就是在这里举行,故地重游,回想起当日的激烈争夺,仍旧令人心有余悸。
可能就是为了缓解这座城堡带给宋澈等人的“心理阴影”,霍长盛和赵嘉良两位老爷子特地举办了一场小型茶宴招待众人。
“宋大夫,再次欢迎你的大驾光临了。”
霍长盛坐在轮椅上,由长子霍景文推着出来迎接。
而赵嘉良,也由女儿赵慧珊陪同着迎了出来。
能获得这两位澳港顶级大佬的联袂迎接,这份殊荣待遇,恐怕连特首都难享受到。
由此可见,现阶段的宋澈,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了。
毕竟,宋澈通过央视的《杏林里》节目,已经在海内外都获得了不小的知名度,大有成为华夏中医旗帜的趋势。
而且,他们还知道,宋澈发掘到了成吉思汗的陵墓!
现阶段,朝廷暂时不愿意透露宋澈这些相关人员的信息,只是考虑到担心有人会叨扰询问他们、导致地宫的机密泄露,但为国家做出了如此卓越的贡献,官方自然会不吝啬嘉奖。
出发前,葛教授就已经透露过,似乎上面有意向再次给宋澈提报申请工程院的院长,以表彰宋澈此次的跨时代壮举。
这么一位炙手可热的全民大红人,赵家和霍家无论给出多高规格的待遇,都不为过!
“你们两位老先生的精神头都不错啊。”宋澈寒暄客套了一下。
“这都是托宋大夫的福了。”霍长盛笑吟吟道:“你当初留给我们的那些药膳和药茶配方,我们连着用了几个月,精神和身体的状态都是一天比一天好,跟返老还童了似的。”
这可不,瞧霍长盛那红光满面、精神抖擞的模样,哪还有半年多前那阴郁的气质。
宋澈看了眼他背后的霍景文,语重心长的道:“最关键的是家和万事兴。”
其实霍长盛当初的身体抱恙,一大部分原因就是给家里的继承权之争给闹心的。
明明是一家人,算计来算计去,相互倾轧陷害、父子反目成仇,都快成“玄武门之变”的翻版了。
后来经过宋澈的劝导和开解,总算化解了杵在他们父子之间的隔阂,霍长盛正式钦点了由霍景文接班家业,霍景文也放弃了对弟弟霍明文的残害。
“宋大夫说得对,一家人最重要就是齐齐整整了。”霍景文也变得阳光了许多,笑着说了一个澳港特色的网络流行语。
随即,宋澈转向了赵嘉良。
这是他和赵嘉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会晤。
之前只能说神交已久,通过他的女儿女婿赵慧珊和耿卫华给宋澈提供了诸多的帮衬和支持。
其实赵嘉良的口碑一直很不错,著名的爱国商人,无论回归前还是回归后,内地有什么需要澳港方面的支持和协助,赵嘉良都会积极的响应配合,出钱又出力,可谓是义不容辞。
比如当年回归前夕,很多澳港人人心惶惶,甚至出现了移民出走的热潮。
在这个关键时刻,赵嘉良挺身而出,出现在各大媒体上,以自己的资历和威望安抚民众,号召大家要团结齐心,认清自己是华夏人的身份,这次回归是回家,回到本该属于澳港人的家,再也不用给鬼佬当二等公民了!
甚至在霍家和赵家的“大厦风水之争”这件龌龊事上,赵嘉良也尽量的选择息事宁人,没有亲自出面干涉这事,避免事态的恶化,损坏了两家的合作关系。
还有花高价买下文物转赠国家、赈灾扶贫、兴建学校……总之,赵嘉良可谓是澳港上流阶层的典范士绅,相比眼睛钻进钱眼里的某黄瓜,简直天壤之别。
对于这位老人家,宋澈是由衷的钦佩,无论这里面有没有私心,起码人家实实在在的做了善事,这就足以为万人之楷模表率了,因此,在赵嘉良咨询健康长寿的委托上,宋澈也不遗余力,专门给赵嘉良量身定做了一套保健方案。
“我也是蒙了宋大夫的恩情,现在我又可以去打高尔夫了。”赵嘉良很风趣的拍了拍自己的老蛮腰,笑道:“练了那套五禽戏,再也不会闪到腰咯。”
闻言,大家皆笑了出来,场面一片和谐。
随后,两位老爷子将宋澈请到了城堡里面,在城堡二楼的露天阳台上,请大家吃茶絮聊。
“宋大夫,我们都知道你的特殊情况,因此你在那个地宫陵墓里的所见所闻,除非你主动提,否则我们是不会自讨没趣的多问。”赵嘉良很诚恳的道:“不过看你神采奕奕的,我们还是忍不住想了解一下,这趟西北之行,对你的人生修习或者专业领域有什么收获?”
这位澳港的慈善先锋也是很滑头啊。
他理解宋澈的保密协议,不好直接问在地宫里的见闻,转而询问宋澈个人有什么收获。
要是随便一个路人甲这么询问,宋澈肯定以心灵鸡汤**回应了,比如灵魂得到了升华。
不过赵嘉良这么有诚意,而且还主动的协调和提供圣物和线索,宋澈总得有点表示。
宋澈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反问:“冒昧先请问两位一句,您们最终期盼的寿命大概是多久?”
赵嘉良和霍长盛皆是一怔,随即对视了一眼,由赵嘉良沉吟着说道:“其实活到这岁数,我们都已经很知足了,我们当然不奢求那所谓的长生不老,只希望能在生命的末端身体健康、免遭疾病之苦,看着儿女们幸福安康,就很满足了。”
从这点来看,这些富豪们对于长寿的追求还是挺“朴实”的。
其实活久了,很多人都会腻,引诱他们继续长久活下去的最大动力,无非是家庭亲人。
这一点,在宋澈给予他们在身体和精神的“医疗支持”以后,他们愈发明白了这个“朴实”的道理。
是以,对于那传说中的长生术,他们的执念也淡化了许多,现在能身心舒泰、颐养天年,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宋澈微微一笑,道:“其实我这一次的旅行,我最大的收获,也是明白了和赵老先生类似的人生感悟。有句话说得好,多一物却添了太多危险,少一物贪嗔痴会少一点。大多数人正经历的痛苦根源,无非是不断滋生埋怨的**,**多了,危险也就多了。”
回想起地宫里,那些本已逃出地宫又由于贪念而返回来作死的工匠,终结他们性命的,不就是**么?
赵嘉良和霍长盛等人听得皆是深以为然。
连旁边的狄天厚也面露动容之色。
他突然发觉,此次西北之行,小师弟似乎有些“脱胎换骨”的迹象。
少了以往的桀骜轻狂、玩世不羁,心性开始偏于稳重和内敛,人生境界也陡然拔高了几层。
这或许是即将身为人父的觉悟所致吧,又或者是,被丘处机道长遗留的那部分神志给启迪了?
不过宋澈没一味的给他们灌心灵鸡汤,道:“不过我最近构思出了一个很奇特的药方,可能对逆转细胞和器官的衰老有着不错的疗效,我准备等回内地以后和药企合作研制出来,如果试药之后证明可行的话,我可以联系您两位也试试。”
“求之不得,就是让我试药都没问题。”霍长盛欣然说道:“而且如果研发资金有问题的话,你吱一声,要多少投资,我们都拿得出来。”
赵嘉良对此也显得兴趣盎然。
对于抗衰老延寿,他们仍旧十分上心。
除了对自己有好处,他们也深知这是一项投资价值极大的医疗项目。
之前宋澈他们在飞机上就提到过,包括【genad+前体物质】等抗衰老药物就引得全世界的富豪们为之眼热,李黄瓜等大佬不惜为此一掷亿金,可以预计相关的抗衰老药物市场,未来还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谁能在这项医疗项目中掌握先机,就等于坐拥了一口源源不绝的金矿!
虽然不清楚宋澈在成吉思汗的陵墓里究竟有着什么际遇,但现在他终于要将攻克的目标投注在长生延寿方面了,这证明他很可能掌握了一些全新的医疗秘方。
以宋澈的惊世才学,即便研发出抗衰老新药不能有突破性的效果,但只要能跟类似【genad+前体物质】等药物媲美,这也绝对是一本万利……不对,是亿利!
趁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他们这些商业大佬再不抢着给宋澈投资合作,那真的是患了年老痴呆症。
聊完了正事,就该聊急事了。
眼看着龙家兄妹几乎要渗出水的脸色,宋澈转口跟赵嘉良说道:“来之前,耿大哥应该已经跟您提过我委托要办的那件事了吧?”
赵嘉良点点头,不过脸上的笑容就淡化了许多,道:“卫华跟我说了后,我就跟仇经堂提了,他也满口答应帮忙协调了,不过……还是出了点问题。”
闻言,宋澈就知道来澳港的“寻宝之旅”也可能要一波三折了……
第1029章 赌局
随后,通过赵嘉良的讲述,宋澈也明白原委。
不是说仇经堂记恨仇怨、阳奉阴违,故意没把事情办妥。
相反的,为了和宋澈化干戈为玉帛,仇经堂真的很上心,第一时间去找鸿蒙拍卖公司的幕后老板去协调了。
鸿蒙拍卖公司的幕后大老板,是一个绰号“白面龙”的前社团大佬,和仇经堂一样漂白上岸后,如今在澳港也是权倾一方的大佬级权贵。
按照要求,仇经堂并没有提到宋澈等人,只说自己对那一尊青铜鼎很感兴趣,询问能否从竞拍计划里撤下来直接卖给自己,价钱都好说。
结果,鸿蒙拍卖公司的老板“白面龙”还是十动然拒了。
他给出的答复是这件青铜鼎已经上了竞拍品的手册,宣传工作都做好了,连合同也白纸黑字签好了,再临时反悔,除了要付出巨额的违约金,以后在圈里也不好混了。
“这当然只是借口了。”
赵慧珊代替父亲解释道:“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白面龙这是吃准了这尊青铜鼎很抢手,就想要待价而沽、坐地起价。”
宋澈暗叹了口气。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虽然这个鸿蒙公司可能依旧不清楚这尊青铜鼎的来历和出处,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不清楚。
或许已经有不少行家发现了这尊青铜鼎的不俗之处,于是也像他们这样提前暗中接洽,这么一来,反倒让鸿蒙拍卖公司引起了察觉。
正所谓越抢越吃香,既然有这么多的人对这尊青铜鼎眼红,那不妨继续留着,拿到竞拍会上让大家抢个够,这样就能利益最大化了!
正当宋澈和龙家兄妹颇感失望的时候,赵慧珊忽然话锋一转,道:“不过白面龙提出了另一个谈判条件,说可以大家玩一场赌局,只要我们赢了他,他就同意将那一尊青铜鼎从拍会卖撤下来,和我们私下交易。”
“什么赌局?”
“赌马!”
赵慧珊苦笑道:“这周末,澳港会举行一场国际性的赛马比赛,届时,我们几家都有参加。”
宋澈也听说过澳港对马的热衷程度有多高。
更精确的说,澳港人热衷的是赛马这个运动!
赛马运动,起源自英国佬,在殖民时期传入了澳港,并且生根发芽,成了澳港民众们最热衷的运动,没有之一!
全世界最顶级的十大马场中,澳港就占了两个席位。
诸多因素,让澳港赛马越来越受到世界赛马界的重视,每年差不多要举办七百多场赛马比赛,差不多日均就有两场,这些赛事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大批赛马高手。
既然是澳港人的全民运动,这些澳港的大佬自然不会错过这一场场全民盛宴,包括李黄瓜等顶级富豪,据说都饲养了不少名马,从某种角度来说,拥有一匹名马可谓是身份的象征!
宋澈顿时明白了鸿蒙拍卖公司的老板是想借着赛马的噱头做赌局,他拿出的赌博筹码是那尊青铜鼎:“那如果他赢了呢?”
赵慧珊脸色转冷,寒声道:“如果他赢了,他要仇经堂把医圣门的八件圣物搜集起来卖给他!”
宋澈心里怦然一跳,质问道:“仇经堂泄密了?”
说好了是仇经堂以自己的名义去垂询那尊青铜鼎,结果鸿蒙拍卖公司的老板居然问仇经堂索要医圣门的八件圣物,这要么是强人所难,要么是对方已经清楚了是自己这边委托仇经堂去办事的!
“应该没有,仇经堂没必要这么搞。”赵嘉良低声道:“依我分析,可能是白面龙猜到了仇经堂是受人所托,毕竟仇经堂平时对这些古董文物没什么兴趣,因此就狮子大开口,想要诈一诈仇经堂。”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白面龙已经通过什么渠道打听到了你们对那尊青铜鼎的兴趣,因此就下套引我们入这个赌局。”
饶是素不相识,宋澈也深感鸿蒙公司的这个老板“白面龙”是一个不简单的奸诈阴险之徒,最棘手的是,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个“白面龙”究竟掌握了多少和青铜鼎有关的线索。
“那仇经堂是如何答复的?”
“仇经堂当然是说自己做不了主,毕竟八件圣物没有一件是他的。”
赵慧珊缓缓道:“我们也肯定不可能同意这种非分要求,拿一尊青铜鼎就想换八件圣物,胃口太大了。”
顿了顿,赵慧珊不着痕迹的瞥了眼霍长盛,道:“不过后来‘白面龙’又提出了另一个交易方案,那就是如果他赢了这周末的赛马比赛,那么仇经堂就要出面说服我们几家同意他进入马会的董事会。”
宋澈正纳闷这个‘马会’是什么情况,霍长盛就断然的摆手道:“这个要求也根本不用考虑,我就是推荐一条狗,都不会任由这种祸害进入马会的董事会!除非我死了!”
看霍长盛怒气冲冲的模样,看得出来,他对‘白面龙’的成见很深,甚至有可能彼此的关系是仇深似海!
霍景文等人连忙安抚霍长盛消消气,赵嘉良也打圆场道:“好啦,不提这些扫兴事了,反正还有时间,我们再从长计议想想办法,最坏的结果,就是这尊青铜鼎真的拿到了竞拍会上,我们也会全力去拿下来,不管耗费多大的代价。”
不是要拿出来竞价嘛,那我们就一起竞价,两个澳港的顶级大佬出面要买下来,看谁的家底能抗衡。
只是这么一说,反倒让宋澈和龙源山兄妹俩不太好意思了。
毕竟是他们想要这青铜鼎,没理由让人家掏腰包破费。
接着,大家就一边吃下午茶,一边闲聊着家常话。
气氛融洽之际,霍景文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他没有当场接听,而是去了外头,过了一会,折回来的时候,他的脸色微微有些难色:“daddy,马场那边打来了电话,我得过去看看。”
“出什么事了?”
“旋风好像生了点病。”
闻言,霍长盛的眉头立刻锁了起来,道:“那你快去瞧瞧,比赛没几天了,这节骨眼可不能出事。”
霍景文点点头,但刚准备迈开腿,忽的看了眼宋澈,迟疑道:“不知道宋大夫有没有兴趣跟我同行走一趟?”
宋澈迎上他颇含意味的眼神,就道:“可以,反正暂时没事。不过多嘴问一句,这个生病的旋风是……”
霍景文微笑道:“是我daddy养的马。”
“……”
第1030章 临时兽医
霍景文很低调。
虽然家财万贯,但依旧只开着一辆普通的雷克萨斯。
宋澈原以为在路上,霍景文会跟自己谈论什么秘密事宜,或者是套路自己一些内涵话,结果一路上,霍景文也只是随口聊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
可能时至今日,当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两人之间确实没必要玩什么心眼了。
霍景文专心走商路,宋澈一心求医道,互不相干,又没有利益冲突,本来就该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
只要维持关系、保持和睦那就很可以了,比如霍景文生病了需要宋澈的医疗资源,比如宋澈在澳港有什么摆不平的麻烦……
但这些都是虚无缥缈的后话了,眼下,宋澈基本就清楚霍景文之所以邀请自己同行,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诊治那一匹叫“旋风”的马。
“霍先生,我有言在先,我可不是兽医……虽然我确实学过一些这方面的理论。”宋澈决定先打一剂预防针,免得这家伙真把自己堂堂神医当兽医用。
霍景文淡然一笑:“宋大夫就别谦逊了,我可是听说你从小时候开始,就经常拿家禽牲畜来练手,一匹马的事,对您还叫事吗?”
但是他也猜到宋澈会觉得自己是杀鸡用牛刀,又解释道:“那匹马很重要,是我daddy的心头至爱,不过分的说,以前我daddy对那匹马的感情比对我和我弟弟的感情都要更重。”
“刚刚宋大夫也听说了本周末会举行一场赛马比赛,那匹叫旋风的马,就是我们家要派出的头马,这节骨眼上突然生病了,对我们来说无异于人命关天的大事,你没看到刚刚我daddy听到消息的脸色有多难看,而且我还是故意把情况往轻的说了。”霍景文显得有些烦恼,“如果是平时也谈不上这么严重,可是这次的比赛,我daddy是志在必得,毕竟这是他从马会退休的最后一战了。”
“这个马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宋澈忽然想起了刚刚霍长盛还提到过,为了马会的事情,他正和鸿蒙拍卖公司的大老板“白面龙”势同水火。
“就是澳港赛马运动的组织管理协会,类似于你们内地的足协、篮协。”
霍景文解释道:“但这个马会不是官方性质的,组织成员全是社会人士,马会的最高管理层是董事局,由12名澳港知名的政商名流担任,像我daddy、赵uncle,还有李伯父都是董事会成员之一,对了,还有两个前行政首长也担任过。不过因为是公益组织,除了基层员工,大家都没报酬,所以你也理解为这是一个兴趣组织。”
对于兴趣组织的说法,宋澈只能呵呵哒。
虽然他不是很明白这个马会的情况,但凭借霍景文的这番解释,大致也明白这是澳港的权贵组织!
董事会成员全都是澳港的顶级政商名流,这无疑已经诠释了这个马会组织超然的地位和能量!
事实正如宋澈脑补的差不多,马会是澳港最大的就业机构,共聘有将近两万人的全职和兼职员工。
除了董事会那些响当当的巨擘,每一个马会的会员,也基本是非富即贵,只有拿到会籍,才相当于真正跻身了澳港的权贵圈子。
曾经有人开玩笑的说,澳港最大的社团不是什么社团,而是马会,这才是真正的澳港第一势力。
“我daddy这次就要退下来了,这周末的比赛,可以说是他的收官之战了,当然要十万分的重视,绝不能有半点纰漏。”霍景文很坦白的说道:“偏偏这个关键时刻,还是掉了链子,刚刚马场打来电话,说本来预备要参赛的那匹马忽然得了病,情况不太乐观。具体如何,我得过去看看,为了以防万一,我希望宋大夫也能帮忙看看,最好能确保那匹马能正常的参加比赛,否则我daddy乃至我们霍家都可能成为全澳港的笑柄。”
宋澈煞有介事的打量了一下霍景文。
那场家族风云之后,经过自己的调停和开导,霍景文似乎也蜕变了许多,开始学会了将家族荣耀视为己任了。
念及他的这份心意,宋澈也不介意纡尊降贵为一匹马出诊一回了。
……
沙田马场是澳港第二个赛马场(第一个是著名的跑马地赛马场),也是世界最顶级的赛马场之一。
沙田马场位于新界东部的沙田区,建立在一片填海围垦地上,于1978年10月落成启用。
马场内设有草地、泥地等跑道,足以容下九万人。
这里汇聚了全球顶级的马场设施,一流的世界级跑道,经常举办大型赛事,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顶级人马在此相互角逐。
比如08年奥运会的马术比赛就是在这里举办的。
而日常里,许多人饲养的马也大多寄养在这里。
毕竟澳港寸土寸金,土豪再壕,也不可能挨家挨户都有别墅大草地供这些赛马栖息奔跑。
不过也不用担心把马儿寄养在这会吃不饱睡不醒,相反的,见证过这些赛马在这养尊处优的生活,就能充分体会到什么叫“马生赢家”和“人不如马”。
在这里,每一匹赛马都在马厩里有宽敞的单间,里面有温控空调系统,可以随时调节里面的温度和湿度。
并且还有两个摄像头,可以24小时关注马儿的动态,以防马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患病而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另外还有专门的马师与营养师,马儿一天要吃3顿日粮和4顿饲草,有时还要加一些胡萝卜、苹果、蜂蜜、鸡蛋和麦片。
而这还是普通的规格,有一些大佬更疯狂,连给爱马吃的草料都要从澳洲或者欧洲进口过来,喝的水还是斐济牌的顶级奢侈矿泉水!
霍景文领着宋澈径直走进马场,在通道口,早已有人恭候着了。
“霍少。”一名穿着马术服的男子立刻迎了上来,那张中外混血的脸庞显得焦急不安。
霍景文将他的脸色看在眼里,皱眉道:“旋风怎么样了?”
“不太好,您还是亲自去看看吧。”混血男子抬手指着赛马道附近的一个阴凉处。
在那里,正有一群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围着一匹马,而那匹马早已侧身倒在了地上。
霍景文见状,连忙三步并两步,快速走了过去,“都让开!”
大家看到霍景文,立刻让了开来。
地上躺着的那匹马,通体漆黑,身材矫健、骨架硕大、肌肉也很饱满,无疑是一匹万里挑一的赛马。
来时的路上,通过闲聊,宋澈知道这匹马是霍长盛名下几批爱马中的第一王牌,出自阿联酋的高多芬马房,而高多芬马房则是当今全世界赛马领域的最高水平象征,培养的每一匹赛马都价值连城。
而这匹叫“旋风”的赛马,血统也很特殊,据说它的父亲是一匹叫“轰雷暴雪”(thunder snow)的爱尔兰赛驹,蝉联了连续三届世界马术竞标赛的冠军!
因此,“轰雷暴雪”的配种费也几乎是全世界种马配种费的顶级水平,最新公布的配种费大概是25万英镑(约218万软妹币)。
有这么优秀的基因传承,“旋风”马的天赋自然格外超群,养到五岁成年以后,“旋风”就在澳港的赛马圈子里脱颖而出,陆续在好几届赛事里夺得优异名次,给霍长盛挣足了面子。
在下周即将举行的赛马大赛里,“旋风”是当之无愧的夺冠热门!
而现在,这个炙手可热的“马中翘楚”就这么侧躺在地上,腹部不住的起伏,发出类似鼓风机的沉闷声响,一副气若游丝的样子。
旁边,有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在给马做紧急抢救,他们是沙田马场的专职兽医,其中一个兽医手里高悬着的输液袋,给马做输液。
霍景文看了两眼,当即质问道:“怎么会这样子?”
“我们也不知道,刚刚凯文骑着它在训练,但忽然间就慢了下来,然后慢悠悠的走了几步,就直接倒了下来。”一个白大褂答道:“具体情况,得送去动物医院检查才能确定,不过它现在有电解质失衡以及休克等迹象,我们先给它输胶体溶液。”
“都这样了,还不立刻送医院?!”霍景文怒形于色。
这时,那个骑师凯文,就是那个混血男子沉着脸道:“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提议的,但是我们稍微动一动旋风,旋风就发出哀鸣,还口吐白沫,所以我们就担心贸然动它,会加剧它的问题,想等它的情况先稳定一些。”
霍景文看了眼旋风嘴边的白沫,更是面沉如水,忽的,他将征询的目光投向了宋澈。
宋澈早已经蹲下来,用手细细摩挲着这匹马的胸口腹部,接着让霍景文等人让开,自己凑到马头旁边,拉开马的眼眶认真看了看,最后掏出一张纸巾,放在旋风马的眼角轻轻拭了拭,拿起纸巾一看,上面赫然出现了黄绿色的痕迹,犹如老槐树流下的汁液!
霍景文等人直接悚然动容,原来旋风马的眼里流出的液体,竟然是黄绿色的!
“是中毒迹象。”
宋澈断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