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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全文阅读

作者:风中的阳光(凯)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txt下载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正文_第1221章 大头在后面!

    高飞很想问问高老头,他凭什么保证经书内隐藏着秘密,可看他期盼自己想问的眼神,就闭上了嘴。

    对此,高老头有些失望,只好旁敲侧击的说:“安归王,楼兰王还有你们看不懂的秘密,不一定别人也看不懂。别忘了现在是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很少有东西能够在高科技面前,始终保持它的神秘性。比方要想鉴别六本《安归经》的真假,只需鉴定经书的纸张,和写字所用的颜料年代,就能区别出来的。”

    相传《安归经》是凌玉公主所写,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两千年。

    两千年的经书,依然能保存完好,字迹清晰,那么就证明当初凌玉公主在制作经书时,肯定采取了特殊处理,反正要想保持纸张数千年不腐,放在中医发达的古代,好像也不是太难的事。

    高飞没心思去考虑那些,只是问:“这本书也鉴定过了吧?”

    高老头点头:“是,鉴定结果让人很失望。秦六甲珍藏着的这本经书,存世只有不到七百年,看来是个赝品。”

    “他自己肯定不知道吧?”

    高飞拿出一颗烟,递给了高老头。

    高老头嘴巴吧嗒了好几下,伸了数次的手,才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越是没有人监督,我越该遵守承诺。小子,收起来,别再眼红我--你说的不错,秦六甲自己并不知道,被他视作性命的经书,原来是个历史悠久的赝品。”

    说完,老头打了个哈欠。

    上了年纪的人,和人说这么多话后,总会感到疲倦的。

    高飞看出来了,准备闪人前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忽然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注意《安归经》了?这在以前可是从没有出现过的,为了我抛出去的一本假书,竟然有那么多人参与了争抢。”

    “事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有人故意泄露了经书的重要性。”

    高老头神色严肃的说:“而且,我有种预感,一些和安归教有关的重要人物,随着沈银冰掌控贪狼,要隆重登场了。你所见识到的贪狼,也许只是这股子力量的冰山一角,毕竟重头戏都会在后面。”

    “就像老百姓常说的,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吗?”

    高飞嘿嘿一笑,把经书推到了高老头面前:“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先回去了。”

    高老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高飞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

    他坐上出租车离开这儿后不久,高老头也缓缓的走下了茶楼,上了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车门关上后,就满脸疲惫的闭上了眼,喃喃的问道:“云华,我这样算计他,是不是太过份了?”

    亲自开车在下面等待的高云华,沉默片刻后才说:“爷爷,我没法回答您这个问题。不过我知道,当初我们取得建国伟大胜利之前,那位老人家失去了很多至亲之人。成大事不拘小节,这是古人用鲜血总结出来的道理。”

    高老头挥了挥手,低声说:“我要去那边休养一段时间,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要打搅我。”

    什么才是重大的事情?

    高飞不知道什么才算高老头看做是重大的事情,但当他赶回下榻的酒店,发现安归王交给他的那两本经书,和他自己从老实和尚、方家老宅拿到的那两本经书都不见了后--这对他来说,绝对是重大的事情。

    这四本经书对高飞来说很重要,唯有带在身边才会放心,哪怕是去岛国,他也带着那两本经书,这次来到京华某酒店下榻后,就把经书用塑料袋包好,藏在了马桶的水箱内。

    可现在,经书却不见了。

    酒店方说,刚才相关部门的人来查过房,理由是怀疑一个国际大毒枭来到了京华,住在了某家酒店内,所以不管房间内有没有人,只要是有人开过的,都要仔细检查一遍。

    对此,酒店方没有丁点反抗的能力,因为来检查房间的人,竟然有人抗着微冲。

    高飞来到京华下榻这家酒店后,刚外出去见老头,结果就有国家部门的人来查房了,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是怎么回事。

    对着马桶水箱愣了会,高飞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云华的手机号。

    那边,却传来了他拨打的号码已关机的声音。

    被人暗算无所谓,但要是被自己的至亲长辈暗算,这种感觉就不怎么好受了。

    “呵,呵呵,有必要吗?我不拿出来,是因为我答应要给莫邪征东的。假如你们想要,完全可以说一句,等你们研究完后,我再拿走也不迟,何必这样鬼鬼祟祟的呢?”

    高飞晒笑了几声,觉得爷爷他们真是小看了自己,也没太大的失望,更没有和酒店方纠缠什么,收拾了一下换洗的衣服,就退掉了房间。

    好像没事人那样,高飞出了酒店后顺着人行道向西走,没什么去处,也没啥目的地,就想找个安稳点的地方休息会儿,街上华灯初上,天已经黑了,这几一直没休息好,真有些累。

    “哥,哥!”

    就在高飞昂着脑袋四处找酒店时,背后不远处传来女孩子清脆的呼唤声。

    扭头一看,就看到身穿橘红短袖体恤,黑色短裤脚蹬一双红色白底轻便运动鞋的肖鱼儿,脚步轻快的向这边跑了过来。

    在她身后,还有一个身穿黑色衣裙的女孩子,高飞随意看了眼,也没在意她是谁。

    “嗨,果然是你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

    肖鱼儿跑过来,一把就抱住了高飞的胳膊,青春靓丽的气息十足,冲淡了高飞心中的不快。

    如果非得让高飞在高家找出一个比较在意的人,那么这个人就只能是小表妹肖鱼儿了。

    高云华,被高飞看做一个爱护他的大哥,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就能得到他全力帮助,属于必须尊重的,哪怕是他派人拿走了那几本经书,高飞也没怪他,并理解他这样做时的为难心思。

    肖鱼儿却是个单纯的女孩子,就是和高飞看着顺眼,觉得和她在一起没有丁点的压力,也不会因为她此时做出的亲近动作而感到有什么不妥。

    自己妹妹嘛,亲热一点谁敢胡说,一巴掌把嘴巴抽歪就可以了。

    “咦,你怎么会在这儿?天晚了还不回家,就不怕姑姑说你?”

    “怕什么呀怕?今天是周末好不好。”

    “哦,又是周末,过得真快。”

    “哥,你什么时候来京华的,为什么没有提前和我说一句?”

    肖鱼儿说话的语速很快:“还有啊,你这是要去哪儿?背着个行李包不会是去找下榻的地方吧?”

    “昂,你还真说对了,我这不刚来嘛,正准备找酒店休息下。”

    高飞不想让肖鱼儿知道太多的事情,随口敷衍了句就看向了走过来的黑衣女孩子。

    女孩子静静的站在那儿,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前面,好像一朵墨莲那样的看着他,夜风吹起她的秀发打在脸颊上,很美,很有意境。

    肖鱼儿嘻嘻一笑:“怎么,两位这才分别多久啊,就先不认识了?要不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啊。哥,这是张暮涵,张大小姐,她哥哥是张耀明,和你有过过节。暮涵姐,这是我表哥高……”

    张暮涵微笑着打断了肖鱼儿的话:“鱼儿,你别这样郑重其事的好不好?别人还以为我和高飞真不认识呢。”

    “这丫头就是搞怪。张大小姐别怪她。”

    高飞抬手,在肖鱼儿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就问道:“你打算去哪儿,要我陪你去吗?”

    曾几何时,高飞告诉张暮涵:你等我两年,两年内我一定会和王晨离婚,然后再来娶你。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智商低下的,依着张暮涵的智商,该看出高飞说那些话,都是夺走她初吻、占尽她便宜后的敷衍。

    不过就像爱上一个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那样,张暮涵相信了高飞所说的那些话,从他和王晨结婚开始,就开始倒计时……

    也许张大小姐的痴情感动了老天爷,就在她觉得两年的时间好遥远啊时,晴空中响起一声炸雷:刚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的高飞和王晨,协议离婚了!

    现在,王晨已经回到了京华,正在教育口工作。

    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又是为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离婚这些事,张暮涵才不去管,她只知道他们离婚了,高飞实现了他对她的承诺!

    这段时间,绝对是王晨最痛苦,但却是张暮涵最开心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的想象到高飞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牵着她的手,额头抵额头轻声说:暮涵,我们私奔吧。

    然后,她就会羞涩的点点头,回答说:随你,无论你去哪儿我都跟着。

    一个人总是处于幸福的幻想中,就会觉得生活特别美好,哪怕蒙蒙的夜空,也会充满了诗情画意。

    从得到高飞离婚的消息后,张暮涵是又怕见到他,又想马上见到他。

    她希望能早点见到高飞,就是想把这种幸福牢牢抓着。

    她怕见到高飞,则是觉得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私奔,也同样需要周密计划的。

    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她忽然站在了高飞面前。

    高飞和她打了个招呼,就和肖鱼儿说话了,好像并不怎么重视她那样,可张暮涵却以为他是故意的,心虚,毕竟守着‘外人’不是?

    年轻人嘛,就算思想再开放,也得懂得一点矜持才行。

    “好啊,我正要去那边商城买双鞋子呢,今儿既然遇到你这个大老板,要不把刀子磨得快快的,那又怎么对得起你在我心中是头肥猪的地位哦。嘿嘿,暮涵姐,让他也给你买一双,走呀,还愣着干嘛,舍不得就明说,我立马放你闪人!”

    肖鱼儿咯咯笑着,很开心。

    张暮涵也笑,却没说话。

    高飞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正文_第1222章 高飞的又一个女人!

    晚上商场内还有大批的顾客,也唯有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中才会出现。

    好不容易逮住一头肥猪的肖鱼儿,果然是把刀子磨得雪亮,去了最高级的商场,捡着最贵的价格买了两双鞋子。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是典型的杀猪风格。

    肖鱼儿自己买了一双休闲版的帆布鞋,另一双却是皮鞋,替张暮涵拿的。

    对此,高先生没有一点异议,也不觉得疲倦了,毕竟被一个活泼、一个文静的女孩子簇拥着逛商场的男人,是很幸福的。

    同样也很让人嫉恨的。

    “哥,暮涵姐,你们在这儿等我啊,我去外面电话亭给老妈打个电话,告诉她马上就回家,手机没电了。”

    换上新鞋子的肖鱼儿,拿着手机晃了下,不等高飞俩人说什么,就小跑着冲向了商场门口。

    “慢点,只是去打个电话而已,有必要这么快吗?再说了,用我的手机还不行吗?”

    高飞看她出门时差点撞在别人身上后,赶紧嘱咐了一句,扭过头来就对张暮涵不好意思的笑笑:“这孩子就这样,毛躁了点,不过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感觉特轻松。”

    “嗯,我也是有这种感觉,所以才是她的好朋友。”

    张暮涵笑殷殷的,咬了下嘴唇说:“其实,我以前也是这样的疯丫头,只是后来一下子改变了。”

    张暮涵没有撒谎,她还没有认识高飞那会儿,很疯很狂很跋扈来着,要不然也不会在刚认识焦恩佐没多久,就跑去冀南给她撑腰了。

    都说爱情能改变一个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正是从认识高飞之后,张暮涵才有了大改变,从跋扈大小姐一下子变成淑女了。

    “哦,是吗?我们可能都是从那时候走过来的吧。再过两年,鱼儿也会像你这样文静的。”

    高飞心里有些纳闷,纳闷张暮涵为什么会和他说这些话。

    这些话,不该是对男朋友来说的吗?

    俩人站在收银台前,随意聊着,就在高飞伸长脖子看向门口,希望肖鱼儿能快点回来时,张暮涵的手机叮当响了一声。

    来短信了。

    她打开看了眼,眼神好像就亮了一些,看似随意的说:“鱼儿的短信,她说妈妈叫她早回家,她已经打车回去了,让我告诉你一声。”

    高飞愣了下,心想:啥,鱼儿走了?她怎么扔下我和这位张大小姐,就走了呢?

    就在高飞搞不懂咋回事时,忽然听张暮涵轻声说:“高飞。”

    “昂,哦,我在,你、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想事的高飞连忙抬头,他以为张暮涵是觉得肖鱼儿走了,就俩人呆在一起好像太不方便了,尤其是俩人之间还有过矛盾,尽管那些矛盾是安归王招惹上的。

    张暮涵却没有说她要走,只是举起鞋子垂着眼帘轻声问:“我能不能,把这鞋子退掉?”

    “可以啊。”

    高飞张口就回答。

    两个没太多牵扯的年轻男女,女方好像实在没理由接受男人的礼物,尤其这个男人还是结过婚,当前正在打光棍的。

    张暮涵却没有注意到高飞的心思,只是低着头说:“我只想、想换条丝巾。”

    “行,随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高飞很痛快的说着,接过鞋子放在吧台上,和服务生说了一句。

    反正还没有刷卡付帐,就是不要了也可以的。

    张暮涵又说话了,声音好像更小了点:“我们老家那边的习俗,送、送人礼物是不能送鞋子的,因为鞋子是用来走路的,代表着两个人会越走越远……而围巾呢,则是代表着能紧紧纠缠在一起。”

    “啊?哦,哦,可以啊,无论你换什么都行。”

    高先生张口结舌的说着,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我尿了个去的,她也是陈果果给我招惹的冤孽吗?

    当初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时,莫邪征东就曾经告诉他说,假扮他的安归王正在外面那个世界上给他泡女人。

    当时他也没有在意,反正他喜欢的女人那么多,能够有人待他照顾一下也是好的,只要这个人不是男人就行。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陈果果简直是太神通广大了,竟然把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替他泡上了。

    那时候,他就怀疑除了郝连偃月之外,可能还有别的女人,不过后来随着他和王晨结婚,也没有看到哪位美女再对他眉梢传情的,慢慢的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结果,今晚出来一个。

    “陈果果,你也太滥情了吧?怎么什么人都敢招惹,这不是在给我招惹麻烦吗?”

    高飞心中哀嚎一声,表面上却很镇定,还主动跟着服务生前往围巾专卖区。

    刚走到那边,高飞就看到一只小手,悄无声息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自然是张暮涵的。

    “唉,果然是这样。”

    心中幽幽的叹了口气,高飞很配合的握著了她有些冰凉的小手。

    不管高飞本人对张暮涵有没有那种意思,当前必须得按照陈果果的‘安排’,哪怕是演戏呢,也不能让她受到冷落。

    至于以后该怎么发展,以后再说吧,反正当前是绝不能义正辞严的摔开她的手,跟她说他不是个随便的人,只能希望以后用打电话,或者委托肖鱼儿把误会解释开就行。

    从肖鱼儿自己溜走就能看出,她肯定知道张暮涵对高飞的感情,并一力撮合的。

    如果高飞这时候就把话挑明了,张暮涵肯定会羞愧难当,掩面寄走,要是出点什么意外那可是追悔莫及了。

    被握著手后,张暮涵立即就兴奋了起来,就像欢乐的小鸟那样,叽叽喳喳的让高飞帮她选围巾。

    在高先生看来,话数千甚至上万,买一块光好看没有一两重的围巾,这是只有弱智人士才肯做的事儿,不过既然能让女孩子高兴,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哥们现在是有钱人。

    没有了肖鱼儿这个电灯泡后,张暮涵活泼了很多,也懂得撒娇了,服务生每推荐一款丝巾,她就让高飞给她围上看看。

    最终,张暮涵挑选了一块紫色的围巾,和她的容颜气质都非常相配。

    “走吧。”

    听张暮涵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心中总算松了口气:“好啊,那我们走。”

    商场内这么多人,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认识他,认识张暮涵的?

    假如被人看到,不管是谁的熟人,在看到他们状态亲密的样子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所以高飞在陪着她挑选围巾时,总是垂着头一副不敢看人的模样。

    张暮涵好像无所顾忌,不是发出欢快的咯咯轻笑声,看样子很想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现在和高飞在一起是多么的开心。

    幸好,张暮涵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走出商场后,也没发现有什么熟人。

    来到人行道上,高飞左右看了眼长街尽头,说道:“张、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么样,男人陪女人逛街完毕后,都得送她回家的,这是礼节。

    张暮涵却轻轻摇了摇头,微微仰起下巴看着高飞说:“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会是想和俺去酒店度过这个浪漫之夜吧?”

    高飞心里叫了一声苦,脸上却带着镇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说吧,想去哪儿?我都陪你。”

    “今晚我让鱼儿陪我出来,本想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

    张暮涵抬手看了下腕表:“还有半个小时,就在那边的江南风酒吧--高飞,你没事的话,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愿意陪你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高飞很想说出这句话,话到嘴边却说:“好啊,距离酒吧远不远?”

    话刚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吃过美女那么多亏了,怎么就没长多少记性,不懂得拒绝呢?

    “不远了啦,就在那边,我们走过去就行了啦。”

    见高飞这样爽快的答应,张暮涵心中更加欢喜,说话都带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这份上了,高飞也只能陪着她去那劳什子江南风酒吧,并在心中祈祷千万别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惨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张大小姐在一起,这还不是最让高飞忌惮的。

    最让他忌惮的是,他怕被沈银冰的人看到--话说,陈果果正在冀南装成他的模样来应付沈银冰呢,他要是再出现在京华,肯定会让那个女人怀疑的,开始后悔在告辞高老头后,没有马上化妆易容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招惹这个麻烦?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飞怎么后悔,都已经无济于事了,只能陪着张暮涵沿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张暮涵都挽着高飞的左臂,几次看他右肩上背着的帆布包。

    高飞背着的这个包,是用来装那几本经书的,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用张暮涵的眼光来看,高飞背着的这个帆布包很土,最起码配不上他们俩人的身份。

    张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背着个帆布包参加同学聚会,谁知道会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来京打工的乡巴佬?

    她很想让高飞把包扔在垃圾里拉倒,等同学聚会完事后再给他买个新的,但几次张嘴,都没有说出来。

    她怕这样说会被高飞误以为她爱慕虚荣,这可不是张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个帆布包吗?

    不就是我张暮涵的男人背着这样不着调的包去参加同学聚会吗?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学,就算他们为此鄙视高飞又有什么?

    反正只要他的人能在我身边就ok了。

    张暮涵心里这样想着,不再关注帆布包,只捡着她和肖鱼儿之间的那些趣事说,尽管她现在最想谈论的话题,就是问问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

    是不是为了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王晨觉得她得幸福的昏过去:当今社会,一诺千金的男人太少了。

正文_第1223章 怕什么来什么!

    肖鱼儿哼着歌走进了客厅,进门后她才看到,客厅内除了妈妈外,大表哥夫妻俩也在,三个人正在那儿说话。

    “鱼儿回来了。”

    表嫂虽然是个军人,不过性格很婉约,不管对谁都保持着应有的热情和尊重,这样的人很容易被人喜欢,肖鱼儿觉得也唯有表嫂这样的人,才有资格配得上大表哥。

    “大哥,嫂子,你们来了。”

    肖鱼儿换上鞋子,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来到妈妈身边坐下,从水果盘里拿出一个苹果,吭哧就咬了一口。

    “你这孩子,都这么大了也没点女孩子样,不洗手就吃东西。幸亏是你哥和你嫂子,要是外人还不得笑话我这个当妈的没把你管教好?”

    高姑姑嗔怪着,抬手在肖鱼儿脑门点了一下。

    高云华笑了下,说:“姑,我和晚晴又不是外人,鱼儿可没必要拿着嘬的呢。”

    “唉,话是这样说,可她也是大闺女了,说起来都是你姑父把她给惯的。他在外工作,一年到两头的回不来几趟,每次回来就抱着孩子心肝宝贝的疼,哼。”

    高姑姑嘴里虽然埋怨丈夫,眼里却满是温情,拿过纸巾给女儿擦了擦嘴角,问道:“咦,你今晚不是和暮涵去参加她的高中同学聚会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本来我想陪着她去来着,谁知道在路上恰好遇到二表哥了,就让他陪着去了。这是个俩人亲近的好机会,我怎么能在那当灯泡呢?”

    肖鱼儿伸出舌尖,舔了下嘴角时,却发现大表哥正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就有些纳闷的问:“大哥,怎么了,我脸上长出花来了?”

    “没有,你脸上很干净,没有花。”

    高云华很头疼的样子,问道:“你刚才说,你看到高飞了?”

    “昂,就是二表哥。”

    肖鱼儿满不在乎的回答。

    高云华又问:“你让他陪谁去参加同学聚会了?”

    肖鱼儿终于从高云华脸上的异样中看出什么了,放下啃了一半的苹果:“陪张暮涵啊。哦,暮涵姐就是张家的,她有个哥哥叫张耀明,你也认识的。怎么了?”

    “怎么了?”

    高云华苦笑,继续问:“你可别告诉我说,张家大小姐对高飞有那种意思。”

    “嗨,要是二表哥没有离婚之前,我是肯定不会说的,现在无所谓了。”

    肖鱼儿嘻嘻一笑,很得意的样子:“开始吧,我就觉得二表哥和暮涵姐非常相配,暮涵姐对他也很有好感,不过因为姥爷作主让他娶了王晨,暮涵姐就只能退居二线了。可我敢保证,暮涵姐并没有为此就放弃追求二表哥,因为她有次喝多了酒跟我说,最多两年内二表哥就会跟王晨离婚,并迎娶她。还说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当时我还不信来着,现在信了,二表哥还真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男人,我……大哥,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难道我说错什么了?”

    “你没说错。唉。”

    高云华不知道该怎么和小表妹解释,有些事是不能随便泄露的。

    高姑姑从侄儿的脸色表情中,瞧出了不对的地方,沉声问道:“云华,小飞和王晨离婚,这里面有什么重大原因吗?”

    “姑姑,这件事你们最好别问了,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唉。”

    高云华再次叹了口气,站起身说:“晚晴,你就留下吧,等明天再走。”

    晚晴温顺的点了点头:“好,那你自己在路上开车小心。”

    高云华点了点头,和姑姑母女说了声后,就急匆匆的走了。

    意识到自己好心可能做了错事的肖鱼儿,在送高云华走了后,回来小声问晚晴:“嫂子,我撮合暮涵姐和二表哥在一起,是不是做错了?”

    晚晴摇了摇头:“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听云华无意中说起过,说很对不起小飞和王晨,不该把那样的压力放在他们肩膀上。我就觉得吧,小飞俩人离婚这件事不简单,像是在一个很重要的局。”

    看着脸色开始发白,意识到自己好像做错事了的肖鱼儿,晚晴挽住她胳膊轻声说:“鱼儿,就算你好心做了什么错事,老爷子也不会埋怨你的,毕竟你也希望小飞能尽快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不是?”

    “是,是。”

    肖鱼儿笑了笑,比哭的还难看:“要不,我这就去找暮涵姐……”

    晚晴摇头,打断她的话:“不行,那样你会让张暮涵无法下台的,我相信小飞能应付好这件事。”

    --

    “哟,张大小姐光临,简直是让整个大厅内都蓬荜生辉啊,嚯嚯!”

    张暮涵刚走进江南风酒吧,一个留着短发穿着白衬衣,猛地一看是个爷们,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女孩子的高个头,就迎上来张开双臂,做出了夸张的拥抱动作:“来,来来,老婆,让老公我抱抱。这么多年不见你了,还真是想死孤王了。”

    “去,瞎闹腾什么呢?”

    张暮涵脸儿一红,后退到高飞身边,介绍道:“这是我在高中的舍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周林,一个男人婆,也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

    高飞早就听说过,在很多高中、大学中的女生宿舍中,也有老公、老婆这一说,就是同宿舍好友之间的调侃,就像张暮涵自己所说的那样瞎胡闹,当不得真。

    “哇哈,这位帅哥是何许人呀?”

    周林上下打量着高飞,嘴里啧啧有声:“小白脸呀小白脸,就是你撬走了老周我的码字,是不是嫌活的命长了?嘿嘿,开玩笑啊,我叫周林,目前在京华开了家小公司,很高兴能够在今晚认识你。”

    “高飞,来自冀南,暮涵的朋友。”

    对这种脾气大咧咧的女孩子,高飞很对胃口,伸手和她落落大方的握了一下,才抬头打量起了大厅内。

    江南风酒吧的大厅不大,两百多平米的样子,除了酒吧工作人员外,或站或坐了二十多人,都是差不多的年龄,手里端着酒杯、冷饮等向这边看来。

    一眼扫过,高飞就看出酒吧今晚被包场了,在场的都是张暮涵的高中同学,没有认识自己的,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暮涵,你好.”

    “暮涵,这里!”

    周林闪到一旁去后,其他同学都热情的向张暮涵打招呼,但在看向高飞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审视高飞,心里琢磨着这背着个帆布包的土鳖,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泡到张暮涵这个上学时眼睛始终朝天看的校花。

    甚至,高飞都能感觉出几道带有敌意的目光,心中苦笑,觉得索然无味。

    很牛比很低调的男猪脚,在陪着明艳照人的女主参加类似聚会时,总会有自以为的帅哥站出来发难,最终却被男猪脚给搞的满眼星星乱闪,狼狈退却--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早就在小说了被写烂了,实在没意思。

    他希望今晚,现场别出现那样的傻洞青年,需知道他真的很牛叉,打人脸时很少留情的。

    张暮涵在高中时,就是眼界高的离谱的校花,越是这种傲慢的女孩子,自然越能受到男孩子的追捧:说好听点,男人追求高档次的强势美女,就是希望能通过征服她来彰显自己的能力,说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人世间,最不缺少的就是爱犯贱的人了,比方余晖先生。

    余晖高中时就和张暮涵一个班级,也是班长,学习成绩很牛叉,人长的又帅气,被誉为某高中成立以来最招摇的校草,想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子,可以说是犹如过江之鲫。

    不过余晖却谁也看不上,只喜欢张暮涵,觉得唯有好像白天鹅一般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

    尽管张暮涵出身一般(高中时,张大小姐对外说她老子就是政府机关的小科员,这是圈子里的大少小姐在求学时,惯用的说法,唯有那种不知好歹的傻洞,才会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爸姓李。)

    在高中时,余晖无数次向张暮涵表达了爱慕,可惜不管他的追求过程有多浪漫,都被人家以‘当前我只想好好学习’的借口给拒绝了。

    高中毕业时,余晖还想考一所和张暮涵同样的大学,结果人家却出国了,从此后就失去了消息--这成为余晖先生永远的遗憾,找女朋友时,也是以张暮涵为标杆的。

    说起来,余晖现在的女朋友也可以了,在教育部门工作,长的虽说不如张暮涵,不过却很高傲,人家老子是她单位的二把手,母亲是某外企公司副总,从小就特优越的环境,培养成了她类似于张暮涵的性格。

    也正是这种目中无人的性格,让余晖把她当做了张暮涵的替身,心甘情愿的被她奴役。

    “她就是张暮涵?呵,这就是你在高中时就苦恋的马子吧?我看也一般嘛。最起码,找男人的眼光很一般,也好意思带着个土鳖来参加这种聚会。”

    看出余晖看高飞时不经意间露出的敌意后,潘玲玲撇了撇红艳艳的嘴,轻嗤了一声。

    余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赶紧笑了笑:“玲玲,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看看罢了,没别的意思。”

    “你再看,眼珠子就粘在人家身上下不来了。”

    潘玲玲冷冷的说了句,端起酒杯向张暮涵那边走了过去。

    余晖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追上:“玲玲,你要做什么呢?”

    潘玲玲扭头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余晖却打了个冷颤,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心里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的话,就不带她来了,唉!

    余晖很清楚潘玲玲的性格,知道她不但傲气,还特别爱吃醋,张暮涵没有来时,她是酒吧内的核心,大家都对她恭维有加的。

    现在张暮涵出场后,大家都围在了她身边,潘玲玲就觉得很不爽了,要用她做事的方式,把风头抢回来。

正文_第1224章 一个亿,做我丈夫!

    可能是觉得自己彬彬有礼的笑容,让那几道含有敌意的目光消失后,高飞总算是放下了心。

    实际上,高飞比张暮涵等人大不了几岁,但在他看起来,这种同学聚会只有不成熟的人才喜欢组织,参加。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都是那些成功者向昔日同学炫耀的舞台:收入、地位甚至男女朋友,都是用来炫耀的东西,尤其是那种在混得不好的同学面前,叫嚣着以后跟丫混时的嘴脸,更是恨不得让人踩一脚。

    幸好,张暮涵的这些同学,不像是有那么弱智的人,尽管高先生能看出大家都在盯着他肩膀上的那个帆布包偷偷撇嘴。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只是为了应付张暮涵才来这儿的好不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鄙视高飞走了狗屎运,比方周林几个就很真诚,问高飞有没有兴趣来京华发展,她们可以帮帮忙。

    对这种真诚的关怀,高飞还是要感激的,委婉表示自己目前在冀南发展的还可以,目前暂时没有来京华的意愿。

    客气话说了片刻后,周林请大家坐下端起酒杯,要为今晚同学齐聚一场而干杯。

    喝酒对高飞来说倒没什么难度,陪着张暮涵逛了半天街,也的确有些渴了。

    就在他端起酒杯要喝酒时,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走到了他面前。

    捏捏的,到底是没逃过这些狗血的麻烦。

    高飞马上意识到了什么,心里骂了句看向了张暮涵:今晚他只是个陪衬,有什么事还是得张暮涵出面应付。

    “我叫潘玲玲,余晖的女朋友。”

    潘玲玲很傲气,也很直接,上来就开门见山的对张暮涵说:“我曾经听余晖说起过,他在高中时追求过你,却失败了。很早,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有多么优秀,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真的,我比不上你,所以我决定,我要和余晖分手。”

    潘玲玲这番话音落下后,现场一片寂静,包括组织人周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余晖更是尴尬的要命,却不敢当众对潘玲玲发火。

    没办法,他能留在京华工作,这还得多亏了潘家,从来都不敢违逆潘玲玲,更别说在当前这种环境下了,只能任由她玩耍。

    对忽然杀出来的潘玲玲,张暮涵也有些奇怪,扫了眼她身后的余晖,淡淡笑道:“潘小姐,事情没你说的那样严重吧?我在高中时,的确有很多男生追求过我的。假如那些男生的女朋友都像你这样,因为比不上我就和男朋友分手,那我却不是成为了拆散别人的凶手?呵呵,不过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在意这些。没办法,谁让我这么优秀呢?”

    张暮涵认识高飞后,才改变了她嚣张跋扈的脾气,不过这才多久啊,满打满算的才半年,马上就被潘玲玲这番话给重新激活了:姑奶奶我就是比你优秀,你就该自惭形秽,因为比不上我要和余晖分手,关我啥事!

    张暮涵这番话,可以说是字字诛心,别说是潘玲玲了,就是别人也受不了。

    潘玲玲的脸,马上就蓦地红了下,却依旧死死盯着张暮涵,看了足有几十秒才冷笑道:“对,你说的很对,你是很优秀,也不用在意这些。”

    张暮涵莞尔一笑,不再搭理她,挽起高飞的手就要走向那边沙发。

    潘玲玲却拦住了她。

    张暮涵黛眉皱起:“怎么,还有事?”

    “没你的事,是你男朋友的事。”

    潘玲玲轻轻咬了下嘴唇,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向了高飞:“高飞是吧?”

    “是,我是叫高飞。”

    高飞有些奇怪的看着潘玲玲,不明白她忽然给自己银行卡干嘛,难道自己已经帅到已经让美女掏钱的地步了?

    “这里面是一百万。”

    潘玲玲脸上露出甜甜的笑:“你跟张暮涵分手,这一百万就是你的了……”

    “哇噻,这也太酷了吧?”

    “吓,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为了拆散别人,自个儿掏出一百万!”

    “哎哟,老婆,你说她怎么不给我一百万,让我跟你分手呢?我肯定会答应,等拿到钱后,咱们再求和--哎哟,我的脚丫子哦!”

    现场立马响起了纷纷的赞叹声。

    一百万虽然不是很多,但现场大部分可都是打工一族,每个月就几千块的薪水,房租、吃喝后剩不下几个铜板,自然是羡慕的要命了:啧啧,这才是有钱人啊,任性,我喜欢!

    高飞一脸心动的样子,慢慢的抬起手接过了那张银行卡。

    现场马上再次响起一片议论声,不过全是鄙夷:“靠,这哥们吃相也太难看了吧?就算为了一百万和张暮涵分手,可孬好你也得懂得一点矜持啊。”

    “余晖,你、你……唉!”

    组织本次同学聚会的周林,脸色一变,厌恶的看了眼高飞,又看向了张暮涵,想安慰她一下时却发现,张大小姐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不但不介意,好像还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有人送上门来的肉骨头要是不啃,那就是傻洞--这也是高先生无数条座右铭之一。

    接过银行卡,反正看了几眼,高飞小心翼翼的样子问道:“这里面,真有一百万?”

    “你可以在那边的剖司机上刷一下。”

    潘玲玲矜持的笑道。

    “我相信你。”

    高飞咋吧了下嘴巴,又说:“一百万,就想让我和暮涵分手,这也好像太便宜了吧?我承认,一百万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不过为了这笔钱就失去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未免有些亏。”

    听出高飞话中全是讨价还价的意思后,大家都恨的咬牙:老天爷,咋不来个霹雳,把这个土鳖给收走呢?

    “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

    潘玲玲瞥了眼脸色终于变了的张暮涵,心中更加得意,大声说道:“高飞,只要你跟张暮涵分手,我不但给你一百万的赔偿,而且,我还答应做你的女朋友!”

    现场登时再次打乱:“沃曹,这是赤果果的挖墙脚,打余晖的脸啊,这女人也太嚣张了吧?”

    “就是,就是,就因为报复余晖曾经追求过暮涵,就拿一百万和自己当武器来砸那个土鳖,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这种好事,咋不落在我头上--哎哟,俺的个脚丫子啊!”

    “怎么样,高飞,你答应,还是不答应?痛快点,给个话!”

    潘玲玲才不管别人议论什么,只是为余晖和张暮涵俩人的难看脸色而得意,好想高歌一曲啊!

    高飞看了眼咬牙强忍着怒气的余晖,又看了眼紧紧抿着嘴唇的张暮涵,这才一发狠:“好,我同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给我一百万,再给我当女朋友,还请大家给作证。”

    “我给你一个亿,来做我丈夫!”

    就在高飞激动的浑身发抖,把银行卡往口袋中装了几次都没有装进去时,一个带有沙哑的女声,却从酒吧门口响了起来。

    “啥?”

    “一个亿?冥币吧?”

    “天呀,这小子到底走了啥狗屎运了,引无数美女竞折腰!”

    众说纷纭中,大家齐刷刷的扭头看向了酒吧门口,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女孩子站在门口,左手扶着玻璃门的门框,脸色通红的看着高飞。

    女孩子的后面,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有戴眼镜的有不戴的,不过看样子都是体质中人,一个四旬多的中年男人,脸色尴尬的看着潘玲玲。

    看到门口这女孩子后,高飞立即就在心里大叫:草,还真是关门掩着鸟,真特么的好巧啊,哥们最怕今晚碰到她了,怎么就在倾情演戏时真碰到她了!?

    这个明显喝多了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刚和高飞离婚没多久的王晨。

    “哈,还有人要我和争男人,你特么谁呀你--爸,你、你怎么也来了?”

    正在把高飞俩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潘玲玲,很不满王晨的忽然出现,正要讥笑她时,却忽然发现她老子潘昌海,正恶狠狠的看着她,登时就觉得不好了。

    “王、王主任,我、我……”

    潘昌海很想和王晨解释几句,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潘玲玲不知道高飞是何许人,可潘昌海却在王晨这段时间内,搞清楚了她的身份,和那段短暂的婚姻史,知道她刚和高飞离婚。

    事实上,高飞和王晨结婚时的排场那么隆重,只要稍微有点消息来源的就听说过了,自然知道高飞的身份,那是绝对牛比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叫嚣着拿出一百万,来收买高飞做她男朋友。

    尤其是喝大了的王晨高声喊出一个亿的‘竞拍’价格后,潘昌海从中听出了明显的愤怒和哀伤,开始后悔。

    今晚干嘛要提议外出喝酒啊,不就是想给王主任留点好印象吗?

    喝酒后干嘛不让王主任回家,干嘛非得提议去那边歌城放松一下啊?

    去歌城放松就放松吧,干嘛非得提议再来这酒吧喝一杯啊?

    这下好了,谁能想到玲玲在这儿胡闹啊?

    喝多了的王晨,才不管潘昌海现在有多么的懊悔,站在那儿打了个酒嗝后,迈着飘浮的步子走进了酒吧,一直来到高飞面前,仰首看着他好像傻瓜那样咯咯一笑,重复道:“高飞,我出一个亿,做我丈夫,行不行?”

    如果王晨不是喝了太多的酒,如果不是看到张暮涵就挽着高飞的胳膊,她绝不会说出这番话,因为没有谁比她更明白,高飞为啥跟她离婚了。

    “唉。”

    叹了口气,高飞抬手把挡在王晨脸上的发丝,轻轻拢在了脑后,低声说:“王晨,你喝多了。”

    “我知道我喝多了,我要是没喝多的话,我也不会说出这些话!”

    王晨抚住高飞的手,泪如雨下:“高飞,回答我,行不行?一个亿不够,十个亿,行不行?”

    看着王晨那凄惨的脸色,高飞摇了摇头:“不行。”

正文_第1225章 真正的混蛋!

    为了稳住沈银冰这颗随时都会失控的炸弹,高飞才被迫和王晨离婚,主动献身的。

    沈银冰自然很清楚,也不在乎,她只在乎高飞会不会在她身边,乖乖的听她招呼。

    所以就算她知道王晨很想和高飞‘破镜重圆’,最多只是晒然一笑罢了。

    沈总确定,既然高飞已经决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那么无论王晨多么不甘,也是白搭,高飞也不会冲动的重新和她在一起。

    沈总没有猜错--就算高飞真不忍心王晨这样痛苦,在她酒后把心都掏出来给他看时,仍旧只能狠心的摇头,说:“不行。”

    周林等人自然不相信王晨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就为得到高飞,却能看出人家刚才接过潘玲玲的银行卡,只是耍着那可怜孩子玩儿罢了。

    大家终于正视起了高飞,开始琢磨这厮到底是何方神圣,会受到几个美女的青睐。

    “高飞!”

    看到高飞缓慢但很坚决的摇头后,王晨的嘴唇上猛地有血丝淌下。

    她太痛苦了,不知不觉间咬破了嘴唇。

    “他不要你,我要你!”

    就在大家都傻乎乎看着高飞俩人时,忽然有人跳了出来,大声的对王晨说:“我不要你给我一个亿,只要你能让我留在京华,有个稳定的工作就可以!高飞没有我长得帅,学问肯定也不如我高,你何必非得在他这一颗树上吊死呢?咱们都是被人抛弃的可怜人,为什么就不能惺惺惜惺惺呢?”

    被潘玲玲给刺激的失去理智的余晖,急促的呼吸着看着王晨,脸上带着坚定的决然表情,好像随时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牺牲的勇士。

    王晨却看也没看他,她现在眼里只有高飞一个人。

    高飞也没看他,觉得这人脑子被潘玲玲给刺激怀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这样没水平?

    高先生从来都不喜欢和脑子进水的人打交道。

    余晖见人家把他当木头人,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忽然觉得肚子一疼,接着整个人就向后飞去,在几个女声的尖叫声中,重重砸在了地板上。

    模样很斯文,很败类的眼镜,对爬了几下没爬起来的余晖撇撇嘴,低声骂道:“草,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在这儿乱摇尾巴。”

    “眼镜,算了。”

    就在眼镜想过去踩余晖一脚时,王晨清醒了过来。

    她刚阻止了眼镜,却看到张暮涵忽然站在了她面前,小脸有些发红却很固执的样子:“王晨,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和高飞离婚,我只知道,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

    对余晖,眼镜敢动手揍这个被女人刺激傻了的家伙,可对张暮涵,眼镜先生还是很有风度的,嘿嘿一笑耸耸肩,就退到了后面。

    “暮涵……”

    高飞很想阻止张暮涵,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王晨反手擦了把脸颊上的泪水,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张暮涵:“他是你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呵呵,高飞,你什么时候和张大小姐走到一起了?”

    高飞很想说,具体的他也不知道咋回事,一切都是安归王惹得祸。

    只是他刚张嘴,就听张暮涵说:“我和高飞,在你还没有和他结婚时,就已经好上了!只是你不知道,我们也没对任何人说起过罢了。”

    既然高飞现在已经和王晨离婚了,那么再和他在一起就不用担负第三者的骂名了,张暮涵早就琢磨着该不该把和高飞的事儿告诉家里,也猜到家里肯定会同意的,毕竟高、张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不是?

    再说了,今晚和高飞偷偷约会这事被王晨撞破了,王晨又痛哭流涕的要求高飞回到她身边--张大小姐就感到了危险,决定趁此机会把关系挑明了:“王晨,我不是故意打击的,但事实上的确就是这样。高飞在被迫要和你结婚之前,就曾经答应过我,让我等他最多两年,就会和你离婚,来娶我的。”

    深吸了一口气,张暮涵强压住自己胜利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骄傲感:“说实在的,我真没想到我在他心中的地位会这样高,你们结婚还没有一个月就离婚了--对此,我表示深深的遗憾,但绝不会因此而做出任何妥协,毕竟大家都是女人,懂得爱情是自私的道理。”

    “你以为,我们离婚,就是为了他曾经给你的承诺?”

    王晨看着张暮涵,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但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咋回事了。

    她在结婚时,高飞还在地下楼兰养伤呢,都是那个邪恶的女魔头假扮高飞来着。

    也就是说,那时候给张暮涵这些承诺的,是安归王。

    高飞今儿和张暮涵在一起,也肯定因为那个女魔头留下的后患。

    现在高飞肯定会焦头烂额了,绝不能再给他添麻烦了。

    “难道,不是这样吗?”

    面对王晨的问题,张暮涵的自信心忽然小了很多,看向高飞的眼神里带着迫切。

    “是,就是这个原因,我和他离婚时还纳闷呢,现在总算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搞清楚高飞当前的处境后,王晨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看着他低声说:“高飞,不管怎么样,你一定要自己保重。今晚,我失态了,很抱歉,再见。”

    潘昌海赶紧说:“王主任,我找车送你。”

    “不用了。”

    王晨转身,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向门口走去:“眼镜,我们回家吧,天色不早了。”

    “ok。”

    眼镜打了个响指,笑嘻嘻的看了高飞一眼,做了个很猥琐的表情,快步去追王晨了。

    王晨出现的突然,走的更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门外,只留下她那些同事,还愣愣的站在门口。

    潘玲玲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却不傻。

    从潘昌海狠狠等她一眼,和对王晨的尊敬态度中就看出了什么,怯怯的走到父亲面前:“爸……”

    “你!”

    潘昌海抬手,狠狠抽了女儿一个耳光,怒声道:“你是不是要害死我啊?”

    守着这么多昔日同窗被抽,潘玲玲立马捂着脸哭了起来。、

    “给我闭嘴!”

    潘昌海吼了声,再次举起手却没舍得打下去,伏在女儿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潘玲玲马上就不哭了,霍然抬头看向高飞的眼神中,明显带有了惊骇神色。

    她做梦也没想到,被她看不起的土鳖,竟然是京华高家的嫡孙,王晨是陈家的人,她老子在这俩人面前,连个蚂蚁都算不上,王晨只要对父亲稍微流露出点不满,潘昌海的仕途就到此为止了。

    要说潘玲玲也算是机灵的了,在搞清楚高飞是她必须仰视的大人物,为了保住父亲后,立即跑到他身边,双膝一软跪了下来:“高先生,请您原谅我的任性。请您……”

    高飞伸手,托住了潘玲玲的手腕,无所谓的笑了笑:“别,咱不兴下跪,刚才大家伙只是开玩笑而已,没必要当真。不过,最好是别把今晚的事说出去,免得被人误会。”

    潘玲玲父女都没想到,高飞就这样轻易原谅了他们,而且看样子不像是说瞎话,自然是感恩戴德的连连保证。

    “高先生,今晚小女无知,真的很抱歉,就不打搅您了。”

    生怕高飞再反悔,潘昌海连忙拉着女儿告辞。

    “等等。”

    高飞把银行卡递给了潘玲玲,笑道:“小潘啊,别忘了拿走咱们玩游戏用的道具。”

    比高飞小不了几岁的小潘,顿时面红耳赤,接过银行卡低声说:“谢谢高、高叔叔。”

    既然某人都喊自己小潘了,要是不趁此机会喊个叔叔让某男开心下,潘玲玲的社交经验可就太失败了。

    “去吧。”

    高叔叔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王晨那几位同事,也都纷纷客气的和高飞告辞,眨眼间都走了。

    周林好不容易组织的一次同学聚会,结果搞成了这样子,沙发上还躺着个肚子疼的余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张暮涵也觉得没劲透了,叹了口气说:“高飞,我们走吧。”

    “好,那就走。周林,谢谢你今晚的盛情款待了,等以后有机会,我请大家喝酒。”

    高飞很客气的和周林等人告辞。

    周林等人自然不好挽留,把他们送出了酒吧。

    再次走在人行道上后,天色更晚了,路人也少了很多,不过张暮涵却没有再挽着高飞的手。

    聪明的女孩子,从王晨今晚的反应中看出了什么。

    高飞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俩人只是并肩向前随意的走,来到一个车站前时,高飞才说话:“暮涵,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自己走就成。”

    张暮涵摇了摇头,看着高飞认真的问:“你其实很在意王晨,对吗?”

    高飞回答:“她对我很好。”

    “我能看得出。”

    张暮涵抿了下嘴角,扭头看着路上的车辆,轻声问道:“你对我说过的那些承诺,还算不算话?”

    对于这个问题,高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等了片刻,没有等到高飞回答问题后,张暮涵又问:“那时候,你是哄着我玩儿的吧?就是为了占我便宜……夺走了我的初吻,把我的心填的满满的,再也无法容下其他人,就是为了占我便宜?”

    高飞唯有苦笑。

    现在明显不是说出真向的时侯。

    张暮涵看着他:“你和王晨离婚,也不是为了我,对吧?”

    这一点高飞倒是没有在隐瞒的必要了,点了点头:“是,是因为别的原因。如果还有别的选择,我是不会和她离婚的。”

    “哦,我明白了,果然是这样。”

    张暮涵点了点头。

    高飞好奇的问:“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你是个混蛋了,真正的混蛋。”

    张暮涵忽然笑殷殷的样子,却抬起手来,狠狠抽了他一个嘴巴,然后转身对一辆驶来的出租车招手,跳上车子就绝尘而去了。

    “这一巴掌,我会记在你头上的。”

    望着远去的出租车,高飞捂着腮帮子,也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正文_第1226章 深夜遇到鬼!

    出租车司机老张觉得,他最近的确是神经衰弱了,要不然的话,那个刚下车的客人,为什么会和上车时的样子不一样了?

    半个小时前,老张从江南风酒吧附近接到了一个乘客,他清楚的看到乘客是小白脸,但车子停在皇朝会所前面后,客人下车付款时,却又变成了一个面色焦黄的中年男人!

    特么的,这都是听深夜鬼故事听的。

    有个故事讲的就是出租车司机的事儿,话说在北方某个小城市内,开夜车的小刘每天凌晨一点,都会在火车站附近商场遇到一家三口在路边拦车,送到十几公里外的殡仪馆门口,然后付款下车。

    路上,那一家三口从不说话,就这样沉默一路。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小刘就觉得精神越来越不济,直到有一天陪朋友去火车站附近看房子,走进某个家后才发现,他每天晚上接送的那一家三口的照片,就挂在墙上,但上面却搭着一圈黑纱。

    原来,这一家三口早就在几个月前,遭遇车祸死了……

    因为同样是出租车司机,所以老张对这个故事记得很清楚,看着脚步好像在飘啊飘的走向皇朝会所那边的男人背影,他额头上哗的冒出了一层冷汗,又想起了皇朝会所的某些神秘传说。

    传说,在京华首屈一指的皇朝会所,根本没有第十七层楼,有传言说,十七层只住死人,那个漂亮的不行不行的白瓷夫人的丈夫,死后就住在那里面。

    “难道,这就是白瓷夫人的死鬼丈夫?”

    老张全身打颤,忽然想到很多鬼故事里的鬼在付钱时,都是给的冥币。

    他赶紧掏口袋,去找客人给他的那张五十元的钞票--但无论他怎么找,也没有看到面额五十的钞票。

    “原来,他刚才根本没有给我钱,一切都是假的!”

    腾地一下,老张再次冒出一头的白毛汗,飞快的启动车子,玩命的向前狂奔,却没有注意到脚下有一张五十元的钞票。

    老张搞不清皇朝会所的十七层是不是鬼才住的地方,白瓷却知道。

    狗屁的鬼,只是一些纸人、汽车和棺材摆在那儿罢了。

    在棺材里躺了好几年的白瓷,才不信世间有鬼呢,她只相信高飞结婚后,要想再和他那个啥,就更难了。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这八个字用在白瓷身上,估计是最恰当的了。

    优越的生活环境,充满活力的年龄,却无处可以解脱的现实,让白瓷夫人现在是度‘夜’如年:白天还好说点,可以用工作来稀释精力,但晚上呢?

    除了自个儿躺在窗上瞪着天花板发呆外,等待困神的降临,还能有什么办法?

    看岛国小电影,再用手或者别的东西?

    不行,这个月那样做的次数太频繁了,让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唉,老天爷,你就可怜可怜我,赐给我一个男人吧!”

    白瓷鼻子里发出了蚊子般的哼哼声,翻身向里盯着墙纸,丝毫不介意毛毯从白瓷般的皮肤上滑下,露出美到夸张的身体。

    “你想要个什么样的男人?”

    盯着墙纸发呆的白瓷,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顿时被吓得啊的一声尖叫,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白瓷般的皮肤上起了一层的小红疙瘩,忽地扭头,然后就看到一个面色焦黄的中年男人,就站在她窗前,眼神闪着狼一般的光芒望着她。

    “啊--你、你是谁!?”

    白瓷浑身都瘫了,却没有忘记扯过毛毯盖在身上。

    “哼哼,我是谁?我是就老天爷赐予你的那个男人!”

    中年男人哼哼冷笑,怪声怪气中,弯腰抬手就扯住她身上的毛毯,哗的一声就甩到了一旁--啥也没穿的白瓷夫人,就彻底暴露在了他眼下,接着怪叫一声就扑了下来。

    “啊!”

    白瓷在被中年男人狠狠扑在下面后,嘴里发出了一声人死之前才会发出的咽气声,双眼猛地向上一翻,就要昏过去时,却又猛地恢复了正常,泪水哗的就淌了下来,狠狠抱住男人张嘴就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哭着骂道:“你个没良心的,还记得来看我!来看我也就罢了,还要把我给吓死!”

    “哎哟,轻点,疼!”

    中年男人哎哟着,左手在脸上一抹,一张精美的面具就被扔到了一旁。

    对于有着千变万化神技的安归王来说,绝对是世间最出色的易容大师,用普通的生胶制作出的面具,也堪称是完美的艺术品,千金难求,要是被人一眼就看穿了,她会没脸活下去的。

    高飞刚叫了几声,嘴巴就被带着血腥气息的白瓷给吻住了。

    女人疯狂到极点时,是要喝血的。

    很久之后,才松开,眼里全是水的嗔怪道:“为什么要装成这幅鬼样子来吓唬我?要不是我牢记住了你下手的第一个动作习惯,我真会被你给吓死的!”

    “谁让你祈求老天爷赐予你一个男人来着?想给我戴绿帽子,看我不吓死你!”

    高飞做着其他开始前的动作,嘿嘿怪笑:“不化妆不行,你会所门口有老鹰(监视者),不能被他们发现我来了。”

    “啊,几个人?我马上让保安把他们给赶走!”

    “不用。大半夜里闹腾,岂不是告诉别人我来了吗?”

    --

    今晚喝多了的王晨,在离开江南风酒吧后,就变得重新理智了起来,除了脚下有些踉跄。

    眼镜就跟在她后面,出了电梯等她拿钥匙准备开门时,才犹豫了下说:“今天太晚了,有什么话还是明天再说吧。”

    “必须今晚说,你怕别人误会我和你的关系?哼,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王晨冷哼了一声,推开了房门,用不容反抗的语气说:“进来!”

    眼镜无奈,只好耸耸肩走进了客厅内。

    王晨甩掉高跟鞋,快步走到冰箱前打开,拿出一瓶冷饮,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才吐出一口气:“说吧,今天早上上班后,你去哪儿了?是不是去见高飞了?”

    眼镜要负责王晨的安全,所以每天上下班俩人都会在一起,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俩人是那种男女情侣的关系,他们俩人却不在意,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今早眼镜把王晨送到单位后不久,就接了个电话出去了,直到快中午时才回来。

    王晨都看在眼里,却没有问,也没有多想:人都是有些小秘密的,尤其是像眼镜这样的人,再说她不是他的老板,他也不是她的属下,俩人最多只能算是朋友关系。

    但今晚看到高飞后,王晨却马上联想到眼镜今早外出,很可能就是去见高飞了。

    如果不是今晚看到张暮涵挽着高飞的胳膊后受到了刺激,王晨不会问的。

    这一个多月来,表面平静的王晨其实很痛苦,不甘。

    想想也是,为了某些所谓的国家利益,要把自己所爱的男人推到一个妖女怀中去,这得需要多大的痛苦才能逼着自己假装冷静?

    痛苦就像是被大山狠狠压在地下的火山,积攒的力量一旦够多了,就会轰的一声喷涌而出,而今晚王晨所见到的那一幕,就是火山喷发的导火索,使本来就喝大了的她失去了理智。

    冷静下来后,王晨才知道自己不能就这样装没事人了。

    看看张暮涵就知道,假如她再无动于衷的话,高飞就算以后离开沈银冰,也得应付别的女人。

    她虽然自认非常优秀,可相比起出身很‘正’的张暮涵来说,还是差了一点,人家年轻,漂亮,出身好,这让王晨感到了危机感。

    要想牢牢把握著一个男人,除了用拴住他的胃这种传统方式外,其实最直接的就是掌握他的全部秘密,所以王晨才逼着眼镜说出高飞的事。

    “是,我是去见高飞了。”

    看出王晨很认真的样子后,眼镜就知道瞒不了她了,正色道:“他给了我一些东西,不过我觉得你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后,心里就会有负担,很重的那种。你还确定,你想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吗?”

    王晨冷笑,一脸的不屑:“眼镜,麻烦你别刻意搞的这样神秘兮兮,我连把自己男人让出去这种压力都能承受得了,还有什么不能承受的?高飞给你的东西,除了那两……”

    王晨刚说到这儿,眼镜就跳起来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王晨吓了一条,正要挣扎,却见眼镜摇了摇头,随即离弦之箭般的窜到门口,把耳朵贴在了门板上。

    王晨这才明白眼镜不是要非礼她,而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眼镜悄悄的把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外面传来了女孩子轻轻的歌声:“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轻轻飘荡……”

    轻快的脚步声从门前经过,上了楼梯。

    王晨搬来这儿后,眼镜就仔细检查了一遍房子,确定没有什么窃听器、针眼摄影机之类的东西。

    而且王晨按照眼镜的吩咐,每次在离家时,都会用特制蜡烛在锁孔上擦一下:假如有人用万能钥匙之类的东西开门,就能被王晨发觉。

    所以眼镜不用担心屋子里,而是注意外面。

    听轻轻的歌声消失后,王晨才松了口气:“是七楼的小姑娘,每次都不坐电梯,步行上楼。”

    眼镜也见过那个小姑娘几次,很可爱的一个小学生,见到他后还都很有礼貌的喊叔叔,好像姓苏,与那个讹走王晨一千万的苏樱同姓。

    确定经过门外的人是那个小女孩后,眼镜眉梢微微挑了下,关上了房门自嘲的笑了笑:“呵呵,是我太小心了。不过现在小女孩也够大胆的,晚上这么晚回家,家里人不管她吗?”

    王晨只是认识那个小女孩罢了,却没兴趣去了解人家的家庭状况,等着眼镜说话。

    眼镜重新坐回在沙发上,实话实说:“那些东西就是经书,但不是两本,而是四本。”

正文_第1227章 四本全是仿制品!

    高飞从老实和尚那儿拿到了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又从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找到了一本白色封皮的经书,这些事王晨都知道。

    至于失窃的那本经书是赝品,是高飞扔出去让人争抢的肉骨头,王晨也知道。

    可眼镜现在却告诉她说,高飞今天上午交给了他四本经书。

    “四本经书?”

    王晨眼睛一亮,声音压的更低了:“高飞已经拿到了全套的《安归经》?”

    《安归经》全套就是四本,相传拿到全套的经书后,就会从中找到一些秘密,掌控安归教散落在全国的所有势力--王晨知道这个传说,也很好奇,做梦都想知道经书内所藏的秘密到底有多骇人。

    所以听眼镜说高飞竟然交给他四本经书后,马上就兴奋了起来。

    “是四本,但不是全套的。”

    眼镜回答说:“其中有两本,是白色封皮的,一本是黑色封皮,还有一本是青色的。我看过里面的内容,可惜除了插页之外,别的根本看不懂。”

    眼镜也听高飞讲过《安归经》的传说,他对里面所隐藏的秘密同样感兴趣,不过就算他现在替高飞掌管着四本经书,却也看不懂。

    他虽然精通汉语,但经书上的字体却是小篆,对他来说就是天书般的存在。

    “有两本白色封皮的经书?”

    王晨眼神一闪,随即黯淡了下来,喃喃的说:“原来,他已经找到她了么?”

    安归王手里有两本经书,一本白色,一本青色,高飞在向王晨讲述岭南之行时就跟她说起过,还说这两本经书,已经被那个神秘的女人带走了。

    现在他有了青白二色的经书,这就证明安归王回来了。

    对于安归王,王晨也算是很熟悉了,知道这个女人几乎就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有着惊人的美貌,逆天的能力,千变万化的本领,如果王晨是个男人的话,肯定也会对能否征服这样一个强大的女人感兴趣。

    如果不是安归王的身份不允许,她可能绝对是高飞的最佳配偶了吧?

    王晨始终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猜到安归王可能归来后,心情立即就沉重了起来:只要有安归王相助,相信高飞很快就能挣开沈银冰的束缚,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女人,我和她相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

    眼镜也猜出王晨想到了什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上一颗烟陪着她沉默。

    很久后,王晨才轻轻晃了下头,强笑一声说:“呵呵,他为什么要把四本经书都交给你?难道说,有他对付不了的人在惦记这些东西?”

    “应该是这样,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他给我四本,我也给了他四本。呵呵,不过我给他的那四本,是请仿制的赝品,相信那些打经书主意的人会空欢喜一场的。”

    笑呵呵的说完,眼镜站起来告辞:“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也该休息了,晚安。”

    和王晨互道晚安后,眼镜走出了屋子左右看了眼,打开了自家的房门。

    房门在关上过了十几秒钟后,上方的声控灯灭了,远处高层建筑上的灯光从窗口洒进来,仍然能让人看到,在六七楼楼梯拐角的地方,悄悄站起了一个小小的黑影。

    --

    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

    这自古相传的世间四大喜。

    白瓷今晚拥有了四大喜中的一喜,也是她最渴望的。

    被狂风暴雨狠狠浇灌了半小时后,白瓷就像一棵快要渴死的玉米那样,哪怕是浑身酸软的没有一丝力气,但整个人都充斥着满足的勃勃生机,媚眼如丝,白瓷般的肌肤上,也浮了一层淡淡的红,看起来更加的迷人。

    八爪鱼那样缠在高飞身上,白瓷是多么希望天以后都不要再亮了,因为天亮后,高飞就要离开她了。

    肯定会离开,白瓷不用问也知道。

    可她在俩人的呼吸平静后,不甘心的轻声问道:“明天,能不能不走?”

    她的声音本来就有些沙哑,半小时歇斯底里的尖叫过后,变得更沙哑了,却平添了几分惹人的魅力。

    正如她所失望的那样,靠在窗头吸烟的高飞摇了摇头:“不行,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过,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来看你的。”

    高飞没有把自己摊上的那些事告诉白瓷,因为他觉得没必要。

    她的命运本来就很坎坷了,何必再让她为自己担心?

    就这样每天盼着他会忽然出现在她眼前,让她始终心存希望不好吗?

    白瓷也很聪明,没有问高飞为什么和王晨离婚。

    事实上,只要高飞能时不常的来陪她一个晚上,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看来,这个彻底改变她命运的人,本来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所做的那些事,远远不是她所能插手的,聪明人才会选择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时,只享受两个人的快乐。

    “嗯。”

    紧紧抱了下高飞,白瓷用鼻音腻声问道:“明天几点走?”

    “早上八点吧。”

    “哦,还有七八个小时。”

    白瓷高兴了起来,又发出了猫儿叫一般的声音:“你说,这七八个小时,我能把你榨成什么样子?”

    “只要你能受的了……”

    高飞贱贱的笑了下时,放在柜子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白瓷马上停住了动作,高飞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眉头微微皱起,接通电话坐了起来。

    趴在高飞身上的白瓷,能隐隐听到给高飞打电话的是个男人。

    对于别的男人,白瓷是没兴趣理睬的,只是拿手指在高飞身上画着圈圈,心里埋怨那个男人也太不懂风情了,这时候给高飞打电话,难道不知道这时对她来说是一刻值千金吗?

    “我知道了。”

    就在白瓷越来越不耐烦时,高飞终于扣掉了电话,语气平静,不过眼神却变得犀利起来,好像一只要择人而食的野兽。

    白瓷心里一颤,燃起的火焰攸地熄灭,低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高飞捧起的下巴,愧疚的说:“我本来想陪你一个晚上的,可……”

    白瓷伸出右手食指挡住了高飞的嘴唇,摇了摇头缓声说:“不要对我说抱歉,我现在就已心满意足了。你是男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因为去做大事而无法陪伴我就愧疚。”

    高飞抱住她,紧紧的抱了下,贴在她耳边轻声说:“动用你的人脉,我现在马上就坐飞机出国。”

    --

    美洲加勒比海北部有一个群岛国家,名字叫古巴。

    古巴和美国紧挨着,双方在过去数十年中发生了多次不同规模的冲突,自以为很牛比的美国人,最终被迫撤销了对古巴长达五十多年的经济制裁,双方握手言和。

    古巴现在的旅游业、烟草业,是国内机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

    古巴的雪茄,可是世界文明的,就像隐藏在地下的贩毒体系那样,其中大部分都被哥伦比亚人把持着。

    美丽而又宁静的加勒比海滩边上,星星般的点缀着许多海边别墅。

    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短裤的扎卡拉,叼着夸张的雪茄半躺在藤椅上,脸上戴着墨镜,双手扶着扶手望着湛蓝的天空,两个美丽的泳装白人女郎,跪在他的身边,一个为他轻轻捶着腿,一个正在用心给他修脚。

    不远处的平台上,有两个身穿花衬衣的大汉,龙行虎步的来回走动着,手里拎着冲锋枪,警惕的望着所有接近别墅附近三百米的人。

    在古巴拿着枪就像在国内大街上人们拿着雪糕,很正常,压根就不会有谁向政府举报,因为受大环境影响,枪械这玩意在军火专卖店就能买到,前提是你得有持枪证明。

    当楼梯上传来纷沓的脚步声,两个持枪警卫把枪抱在怀里看向平台出口时,扎卡拉呶了呶嘴巴,白人女郎会意的摘走了他的墨镜,拿过一条毛毯盖在了他身上。

    另外那个则收起修脚工具,站在她头后为他提高了椅子,让他坐了起来。

    在椅子缓缓转向时,几个男人从出口走上了平台。

    最先走上来的,是个大胡子,四十岁左右。

    他后面那俩人,一个是黑人,一个却是满脸沟堑白发苍苍的老头,好像华夏舞台剧中的杨白劳,苦大仇深的样子。

    送三个人上来的两个护卫,对平台上的两个护卫点了点头,示意已经搜过这三个人了,没有携带危险性武器。

    “啊哈,扎卡拉先生,纽约一别三年,我们终于又见面了,真是我的荣幸。”

    穿着西装白衬衣的大胡子,哈哈笑着老远就张开了双臂。

    扎卡拉肩膀上披着毛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嘴巴一歪,一个女人拿走了雪茄。

    “折布拉斯,我的老朋友,你现在越来越有成功人士的风度了。”

    扎卡拉和大胡子折布拉斯紧紧拥抱着对方,互相拍着对方的后背,好像多年不见的亲兄弟,但鬼却知道在找到最好的机会时,他们就会拿枪干掉对方。

    毕竟受当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大气候影响,吸毒者的人数不像以往那样迅猛增长了,这时候地盘、渠道就显得更重要了,俩人都希望能干掉对方,夺走对方的资源,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大的王者。

    俩人很真诚的拥抱着寒暄几句后,扎卡拉看向了折布拉斯后面的两个人。

    折布拉斯耸耸肩,抬手指着黑人说:“亲爱的扎卡拉,这位先生有个外号,叫黑蝎子,接下来还需要我为你再介绍吗?”

    那两个时刻盯着这边的护卫,听说黑人就是黑蝎子后,手里的枪哗的一声就抬起来,手指扣在了扳机上,如临大敌般的看着黑哥们。

    欧皇,号称是欧洲的杀手之王,那么黑蝎子,就是南美大陆上最庞大的杀手集团老板。

    他的集团名字就叫魔蝎军团,属于一个很牛比的存在,也不怪扎卡拉的护卫紧张。

正文_第1228章 老头的谈判!

    对那俩紧张的护卫,黑蝎子就像没看到那样,走到扎卡拉面前,很绅士的伸出了右手。

    “欢迎你,我的兄弟。”

    扎卡拉也没理睬那俩护卫,握著黑蝎子的手,和他拥抱了一下。

    黑蝎子是个很帅气的黑人青年,长的很像影视明星威尔·史密斯,休闲装帆布鞋,很阳光很干净的样子,可认识他的人才知道,他的魔蝎军团每年至少能为他赢利上亿美金,那都是人命换来的,其中不乏扎卡拉、折布拉斯这样的老大。

    黑蝎子坐在了旁边的躺椅上,抬手对一个白人女郎勾了下手指。

    白人女郎看了眼扎卡拉,在看到他轻轻颔首后,就咯咯轻笑着走到他身边,不等说什么就被他一把拉进了怀中,扯掉了上半身唯一的遮掩物。

    没人看他,就像这是很正常的事那样,扎卡拉也没有看,他在看那个老头。

    老头也穿着一件花衬衣,脚穿地摊货的皮凉鞋,和那些在橡胶林中工作的工人没啥区别,尤其是在被扎卡拉盯上后,本来就有些佝偻的腰,弯的更低了。

    扎卡拉没有听到老头说话,就看向了折布拉斯:“这是谁?”

    折布拉斯却摇了摇头。

    扎卡拉脸色一变,淡淡的说:“你既然都不知道他是谁,就把他带来见我?哦,我的朋友,你这是让我为难啊。”

    折布拉斯耸耸肩,说:“你也许会真的很为难,因为他会让你在两宗大利益中做出选择,每一宗都让人难舍难分。”

    扎卡拉愣了一下,缓缓坐在了椅子上,扭头抬起了左手。

    旁边的那个躺椅上,黑蝎子已经解开了腰带,把全身赤果的白人女郎抱在了自己腿上--扎卡拉就像没看到那样,接过了雪茄,重新叼在了嘴上。

    “尊敬的朋友,你就叫我老头吧,至于我叫什么名字,我自己也忘记了。”

    老头微微直起腰身,看着扎卡拉,缓缓的说:“叫回你的人,放那个孩子安然回到美国,你将获得来自美国乔治家族的三千万美金现金支票。”

    吐出一口烟后,扎卡拉终于开始正视这个老头了:“老头,你是索拉斯派来的侍者?”

    “不是。”

    老头摇了摇头:“索拉斯先生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来,只是为了那个来古巴游玩的孩子。我有把握能为你争取到三千万美金,前提是保证那个孩子能安全离开古巴,回到美国。”

    不等扎卡拉说什么,老头又看向已经把白人女郎按倒在躺椅上的黑蝎子,语气依旧苍老,平淡:“黑蝎子先生,如果扎卡拉先生能在他的地盘上保证孩子的安全,你是否也答应放弃?如果你答应的话,你也会得到同等的利益。”

    黑蝎子做着猛烈的运动,好像没听到老头在跟他说话那样,一把采住嗷嗷叫的白人女郎的头发,向怀里猛地一拉的同时,右手一甩--一道雪亮的光芒,擦着老头的左耳上方就飞了过去。

    那是一个薄薄的剃须刀片。

    在过去六年中,至少有88个人被这样的刀片割断了咽喉。

    几根花白的发丝,从老头头上飘落,却很快就被海风吹向了院方。

    黑蝎子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告诉老头,他是不会把三千万美金放在眼里的,只要那个孩子一离开扎卡拉的地盘,他就会马上采取行动。

    老头就像压根没看到刀片飞过那样,轻轻叹了口气上,看着黑蝎子的眼神已经充满了怜悯,好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能够在黑蝎子刀片下还能保持如此镇定的人,只能有三种人:一种人是死人,一种人是傻瓜,最后一种人就是高人。

    老头还站着原地叹气,这就证明他不是死人,说话也很正常,当然不会是傻瓜。

    老头既然不是死人,也不是傻瓜,还能无视黑蝎子的刀片,那就证明他是个高人。

    可已经在这片大陆上纵横多年的扎卡拉,却从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不注重自己装扮的高人。

    “你,到底是谁?”

    扎卡拉看着老头的眼神里,带有了猎豹般的警惕。

    黑蝎子也停止了动作,拽过女郎让她张嘴,清洗了一下自己的卫生后,提上了裤子,抬手就把女郎推倒在了地上,重新坐了下来。

    黑蝎子的整套动作,就犹如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没有一丝做作。

    “我说过了,我的名字就叫老头。”

    老头这才走到了另外一张躺椅跟前,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身上,就像刚忙完农场工作有些累了的老爷爷:“扎卡拉先生,黑蝎子先生,为了能同时见到你们两位,我特意请了折布拉斯先生,就是要说刚才那番话。”

    放过孩子,每人三千万美金,要不然孩子的父亲绝不会放过你们!

    来了后始终没有说话的黑蝎子,终于说话了:“据我所知,那个孩子是个混血儿,父亲应该是来自亚洲。他的父亲是谁?”

    “一个无名小卒,名字不值得一提,就是有几分打架的本领,和亡命的气势。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几位和他成为朋友,要远比成为敌人要好得多。”

    老头就像一个告诫后人的长者,一脸的慈祥:“其实,几位都该知道一旦惹怒了索拉斯,麻烦也会不断发生,何必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放弃以后的安享生活呢?”

    扎卡拉笑了,看向黑蝎子说:“那个孩子对你有什么好处?”

    黑蝎子吸了下鼻子,说:“欧皇会答应我,把富庶的东欧地盘让给我一块。这些年来,我始终垂涎有钱的俄国佬,要不是手下有太多的兄弟,我早就自己去那边发财了,何必和欧皇签订互不干扰条约?扎卡拉,你呢,又有什么好处?”

    “活了四十七年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能让人无法自拔,却对人没有丁点副作用的产品。”

    扎卡拉笑殷殷的说:“我想,这种产品肯定会受到有钱人的喜爱,假如能成为南美代销商,这对不景气的当前来说,肯定有着特别的意义。”

    黑蝎子也笑了:“你要一种新型毒品,我要扩散业务领域,我们会因为三千万美金,和乔治家族的名头放弃这些吗?”

    “你说呢?”

    扎卡拉问出这句话后,和黑蝎子齐声哈哈大笑。

    折布拉斯在旁边也说:“唉,说的我也动心了。虽然那个孩子还没有离开你的地盘,但我觉得他要回美国,必须得经过我的地盘,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那种新货物?”

    “贪婪,是人死亡的最大罪恶。”

    老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颤巍巍的样子,满脸的失望,和不甘:“几位,能不能再考虑一下?那个孩子的父亲,真的很厉害--如果我猜的没错,他现在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他所拥有的力量,足可以摧毁你们当前的所有。”

    黑蝎子笑笑,猛地挥手--薄薄刀片竟然发出破空的声音,咻咻厉啸着飞向老头。

    这一次,他可没有留情,刀片奔着老头的咽喉而去。

    既然谈判失败,使者也就没有再活着回去的必要了。

    扎卡拉没有动,折布拉斯却抬手急促的喊道:“嗨……”

    他想阻止黑蝎子干掉老头。

    他觉得,为了一种新型毒品,和在东欧的业务,实在没必要招惹强大的乔治家族。

    如果那孩子真出事了,相信金融女王马上就会做出最为犀利的反扑,这对折布拉斯的国家来说,绝对是一场灾难。

    扎卡拉是哥伦比亚人,黑蝎子是巴西人,他们自然不会在乎古巴会不会再受到经济封锁。

    可惜的是,他阻止的动作比起黑蝎子的刀片来说,要慢上太多了。

    而老头呢,也没有像扎卡拉以为是个高人那样,会迅疾的做出反应,最多也就是仍旧淡定的让人想狠狠抽他那张老脸。

    眼看咻咻厉啸着的刀片就要割断老头的咽喉,鲜血迸溅时,在场所有人却听到了一声叮的轻响,扎卡拉左手边桌子上的红酒瓶子,啪的一声爆响,鲜红的酒水就像鲜血那样,溅了他满脸。

    “啊,有狙击手!”

    负责警戒的那俩手下,立即扑过来把扎卡拉护住,枪口对准了子弹来时的方向--那边,是一大片海边椰林,距离这边足有三千多米。

    当初扎卡拉选择这栋海边别墅时,就考虑到会有狙击手躲在椰林中暗算自己,所以才选择了距离椰林最远的一栋别墅。

    三千多米,可是三公里,就算是在海边能够一眼看到这么远的距离,但又是什么样的变太,才能在三公里之外的椰林中,能精准的打飞一片在空中高速飞行的刀片呢?

    既然能打飞刀片,要想狙击扎卡拉等人,那不是绰绰有余的?

    冷汗,一下子从扎卡拉的额头冒出,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推开了护着他的俩护卫:如果老头想要干掉自己,那个变太的狙击手就能做到,老头还用得着来见他,和他谈条件吗?

    老头来,就是明白就算扎卡拉等人被狙杀,可他们的属下也会更加凶狠的对付那个孩子--这也说明了那个孩子的重要性,让老头等人不敢轻举妄动,所以才来谈判。

    老头看着从躺椅下面爬起来的黑蝎子,淡淡的说:“几位,我再问最后一遍,我们能不能和平解决这件事?”

    “不能。”

    黑蝎子深吸了一口气,强压着愤怒:“我个人的生死,比起集团的利益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要想我们放掉那个孩子,做不到。”

    “唉。”

    老头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转身走向了天台门口,边走边摇头,很遗憾的样子。

    “老头先生,请等等我!”

    折布拉斯忽然追了上去,走出几步后又停住脚步,看着扎卡拉笑道:“我亲爱的兄弟,你们知道吗,我真不希望你能接受他的谈判。因为现在我终于相信,那个孩子,不是我们能惹得起了。”

正文_第1229章 噩梦军团!

    老头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走出海边别墅时,负责守卫扎卡拉安全的护卫,至少得有十几个人,怀里抱着微冲,冲向了三千米之外的椰林。

    没有人理睬老头,只要他能从别墅内活着出来,就不会有人难为他。

    更何况,他身后还跟着当地黑道上的另外一个大佬折布拉斯。

    折布拉斯这次来摆放扎卡拉,带来了大约二十多个手下,手中不缺乏火箭筒这样的重型武器,假如一旦察觉不对劲,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那栋别墅轰掉。

    所以扎卡拉的人没必要擅自动作,毕竟双方要是火拼的话,得利的是别人。

    “老头先生,请稍等。”

    折布拉斯追了上来,和他并肩而行:“能允许我送你回市区吗?”

    “谢谢你,折布拉斯先生。”

    老头停下脚步,到背着双手看着他:“你信我所说的那些话?”

    “不信。”

    折布拉斯微笑着说:“在这片土地上,没有谁能强大过扎卡拉和黑蝎子的联手,就是政府也不行,更别提美国的乔治家族,还有所谓的孩子父亲了。这儿,是我们这些人的天下,除了我们之外,没有谁能了解到我们一旦联手后的实力有多大。”

    对折布拉斯的回答,老头并没有感到有多意外,只是问:“那你为什么不留下来呢?也许,你也有机会获得新型毒品。”

    如果扎卡拉得到那种对人无害的新型毒品,那么他就会掌握这边的市场,把折布拉斯挤出古巴,毕竟瘾君子也喜欢对自己无害的逍遥品。

    而折布拉斯如果留下来,和扎卡拉、黑蝎子俩人联手,他们的力量将会更加强大,可他却选择了放弃,所以老头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折布拉斯的回答很简单:“我已经足够有钱了,我的儿子和女儿,都已经移民到了国外安全国家。我亲眼见证佷多人因为毒品而家破人亡,虽然我不会放弃继续荼毒别人的机会来赚更多的钱,我却不想自己的孩子接触这些。”

    顿了顿,他继续说:“无论什么样的毒品,最终目的都会让人家破人亡,这些钱很脏,我不想我的孩子继续挣这种脏钱。而且他们的能力,明显没有继承我的优秀,以后要是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只能被别人吃掉。”

    老头点了点头:“嗯,所以你想独立承担这种罪恶,这才选择了放弃。”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实在没必要为了害人,而得罪乔治家族,还有你所说的那个吓人的孩子父亲,呵呵。”

    折布拉斯亲自给老头打开了车门。

    老头也没客气,很自然的坐在了后面。

    车子缓缓启动后,折布拉斯看了眼椰林方向,说:“我答应你,孩子到了我的地盘上后,会安全通过,希望我的账户上能增加三千万美金--下个月,我小儿子就要结婚了,这三千万算是很干净的了,和婚礼的颜色很配。”

    老头呵呵笑道:“你会如愿的。你也是个聪明人。唯一的短处,就是你所知道的太少,造成自大的心理。你,永远也不知道,除了黑蝎子这些人外,世间还有佷多人,要比你们强大太多。”

    “你这算是警告我吗?”

    折布拉斯微微皱起眉头,语气有些生硬:“老头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

    老头扭头看向椰林的方向,低声说:“折布拉斯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白板这个名字?”

    “白板?白板……”

    折布拉斯眉头皱的更紧,喃喃重复了几遍后猛地想了起来,失声叫道:“啊,就是法国外籍军团‘狙杀’小组中,号称可以造出世间最好狙击步枪的白板?”

    老头笑了,很得意的样子,轻声说:“除了他之外,世间还能有谁,在三千米之外的距离,能把一个正在急速飞行中的刀片打下来?”

    优秀的狙击手,只要有把超强的狙击步枪,在三千米之外把一个苹果打碎,这不是不能做到,但那得需要彻底的静下心来,甚至得维持至少五分钟的准备,比方测算风俗,空气的潮湿度等。

    但世界上有一个人,拥有超远途活动狙杀的本领。

    这个人就是白板,曾经的法国外籍军团‘狙杀’小组的成员,他能利用自己所造的狙击步枪,随时击中任何活动的目标。

    白板在很多专业人士眼里,那就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在他拿起狙击步枪时,他就已经和枪成为了一体。

    想到白板后,折布拉斯立即联想到了所听过的狙杀小组的传说,和白板的其他队友:突前侦查的猴子,丛林作战之王大猩猩,纵横水域的黑珍珠詹姆斯,神秘莫测的鬼舞,和总共在198场任务中负责后勤救护从没有发生过的老头。

    这六个人,在短短两年内,早就了狙杀小组在佣兵界的传奇,就连折布拉斯这种蛰伏在古巴的土鳖,都曾经有过耳闻。

    折布拉斯看着老头,眼里的随意变成了严肃,喃喃的说:“原来,你就是‘噩梦军团’中的老头。”

    噩梦军团,是外人对狙杀小组的称呼,寓意只要被狙杀小组给盯上,就成了活人的噩梦,就连在索拉斯·乔治那样的牛叉人物,当年也被噩梦军团挟走了宝贝孙女妮儿。

    老头眼神慢慢明亮起来来,淡淡的说:“我已经忘记我是谁了,真的,这半年多以来,橡胶园的工作已经让我忘记了我是谁,而且我也下定决心不再回想以前,以为就会这样安度余生--可你们,给了我们重新组合的机会,让我们重新焕发了昂扬的斗志。”

    老头抬头看着车窗外湛蓝的天,声音轻的就像是在梦呓:“扎卡拉和黑蝎子的愚蠢,激活了蛰伏的噩梦军团。现在,这个强大的军团已经苏醒了,在那个男人的带领下,已经狞笑着扑了过来--噩梦军团,本不该被激活的。”

    这边属于亚热带气候,人们常年穿着短袖短裤,在没有空调的地方总能被高温所折磨,可现在折布拉斯却感觉浑身凉飕飕的。

    他知道,不管扎卡拉和黑蝎子联手后,在这片土地上的实力会有多大,但在遇到噩梦军团后,结果也只能是像噩梦那样。

    这让他更加庆幸,自己能退出了利益争夺战。

    “那一枪,只是噩梦军团对扎卡拉和黑蝎子的宣战,等下一次时,子弹就会打爆他们的脑袋。”

    本来满脸沟堑的老头,这时候变得好像年轻了十几岁:“折布拉斯先生,你想不想把我说的这些,告诉扎卡拉和黑蝎子?”

    “不会。”

    折布拉斯深吸了一口气,微笑道:“我虽然钱挣得已经够多了,但我仍然能希望接手扎卡拉的地盘。如果有机会,组成一支听命于我的杀手集团,也是很不错的。”

    “停车吧,我要下车了。”

    车子马上就停了下来,老头推开了车门,临下车时拍了拍折布拉斯的膝盖,慈祥的笑道:“你会实现这些愿望的,我劝你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接手这些,因为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双脚踏在地上后,老头仰面朝天深吸了口气,喃喃的说:“我已经嗅到死亡的脚步声了,他来了。”

    折布拉斯本能的向四周望去。

    右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左边,是安静祥和的海边渔村,路上走过的漂亮姑娘裙摆,随风飘起闪出惹人的曲线,一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嘴里呀呀大叫着向前疾驰--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两样。

    但折布拉斯却仿佛能看到,有个剧大的阴影,正从远方走来。

    --

    老头走后没多久,一个穿着休闲短褂的年轻人,出现在了平台上。

    这是一张亚洲面孔,很斯文,很清秀白净,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都和坏人沾不上边,尤其他嘴角总是噙着淡淡的笑容,这更加让人对他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年轻人手里也拿着一根雪茄,缓步来到老头坐过的椅子面前坐了下来,很自然的翘起了二郎腿,看着扎卡拉和黑蝎子就像在看两个老朋友:“刚才那个老头,是什么人?”

    黑蝎子很反感别人在他面前云淡风轻的样子,他喜欢别人看他时,眼里最好是带着恐惧,所以就像没听到年轻人说话那样,端起一杯红酒轻轻晃了起来。

    扎卡拉说话了:“他说他就叫老头,应该是美国老乔治派来的人。”

    “不可能是老乔治派来的人。”

    年轻人缓缓摇头,云淡风轻的样子:“据我所知,老乔治和他的孙女妮儿,目前正在华盛顿参加为期三天的金融大会。”

    每年的这时候,华盛顿都会召开三天的本国金融大会,根据大会不成文的规矩,会场方圆几百米内都会被电磁所覆盖,没有固话,任何参会人员都别想在会议期间与外界联系,目的就是预防大会某些协议内容被泄露。

    绝对是的全封闭式会议,备受美国的看重,因为会议的每一项决策,都会影响到美国,甚至全世界的金融格局。

    也正是乔治祖孙要参加这样的大会,所以小凯撒才在维尼夫人和几个保镖的陪同下,来到了古巴游玩。

    他们遭到扎卡拉等人的追杀后,就算拼命给美国国内求援,但妮儿和老乔治也不会知道。

    亚洲脸庞的年轻人很了解这些,所以才确定老头根本不是乔治家族派来的人。

    最多,就是乔治家族的一个老管家之类的。

    如果换成是妮儿来谈判的话,别所是三千万美金了,就是三个亿的美金,只要能保证儿子安全离开古巴,她也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的。

    同样,如果仅仅是枪杀小凯撒,魔蝎集团的杀手要想在扎卡拉的配合下完成任务,可以说很轻松。

    但这个亚洲年轻人要的却是活着的小凯撒。

    活人总是比死人用处大一些。

正文_第1230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也唯有小凯撒活着,亚洲客人才会答应他们的条件,提供最新型的毒品,和说服欧皇允许魔蝎军团进军东欧。

    小凯撒身边有妮儿重金雇来的保镖,也正是他们的悍不畏死,才能抵挡住杀手一轮轮的攻击。

    也幸亏杀手们不敢让小凯撒受伤,要不然那些保镖的本事再大,也不能在扎卡拉的地盘上,维持到现在还能保护着他。

    亚洲客人的能量很大,在这边也有着相当的实力,他却不想亲自出面挟持小凯撒,一来是他不想暴露自己,二来是小凯撒还藏在扎卡拉的地盘上,外人一旦再这儿插手,就会惹起他的不满,所以唯有用利益来打动他,让黑蝎子来活捉小凯撒。

    老头到底是谁派来的人,亚洲客人才不会关心,他已经拿出了条件,剩下的就看扎卡拉和黑蝎子的表现了。

    听亚洲客人说老头最多是乔治家族的老管家后,扎卡拉俩人都沉默了下来,他们在等到椰林那边传来消息。

    几分钟后,前往那边搜索的人传来了消息:狙击手已经不见了。

    “刚才也许只是巧合,那个老头只是装神弄鬼。”

    扎卡拉松了口气,这才挥了挥手。

    挡在他面前的那些护卫,散了开来。

    看着吸烟的亚洲客人,黑蝎子沉声问道:“我能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吗?”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给你想要的。”

    亚洲客人淡淡的说:“同样,你也得给我想要的。我就要那个孩子,只要他安安全全的,接下来你们就等着点钞票好了。”

    根据杀手界的规矩,杀手是不能打听雇主身份消息的。

    所以听亚洲客人这样说后,黑蝎子就郁闷的闭上了嘴巴,但扎卡拉却说:“我可以不在乎你是谁,但我必须得知道孩子能换到什么东西。我不是杀手,也不懂杀手那些规矩,我只知道这是在我的地盘上,我有权知道你想从中得到什么。”

    坐直了身子,扎卡拉语气阴森的说:“当然了,你有选择不说的权力,但我也有不许你在我地盘上闹事的权力。你可知道,从昨晚开始,因为黑蝎子的人总在追杀,搞的人心惶惶的,我的顾客锐减了一大半,这是很大的损失。”

    亚洲客人沉默,很久后才叹了口气说:“好吧,那我就告诉你们。我想得到那个孩子,就是想用他来和孩子的父亲做笔交易,换取他手里的几本经书而已。”

    “就为了几本经书?哈!”

    黑蝎子哈的一声笑,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是什么经书这样珍贵,能促使你说服欧皇,放弃东欧部分地盘?”

    “无可奉告,我话只能说到这儿,至于你们愿意不愿意,都随你们。”

    亚洲客人站起身,走向天台的门口:“在我走到门口时,我希望能听到你们确切的答复。做,还是不做。”

    看着亚洲客人闲庭信步似的背影,扎卡拉在他走到门口之前高声说道:“我答应你。第一批货什么时候到位?”

    亚洲客人转身,面带微笑:“我走后半小时,你去市中心最大的游乐场门口,找一辆车牌尾号三个4的白色福特轿车,这是钥匙。”

    亚洲客人转身,扔过来了一把车钥匙,看向了黑蝎子。

    黑蝎子嘴角动了下,阴声说道:“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有七个手下折损在那些保镖手中,自然不会就此罢手。”

    “两天后,你就可以去罗马找欧皇签订合约了,前提是你得活下来,因为那个孩子的父亲很厉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现在他已经在来时的路上了。”

    亚洲客人笑了笑,快步消失在了门内。

    老头和神秘的亚洲客人,都提到那个孩子的父亲。

    老头说孩子的父亲很厉害时,黑蝎子俩人心中嗤之以鼻:在我们的地盘上,就算有些人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用东方的一句俗话来说就是,是龙你得给我盘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这是我的地盘,我作主。

    但当亚洲客人再一次说出这句话时,黑蝎子俩人神色立即凝重了起来:亚洲客人有着能说服欧皇割让一块地盘的能力,有开发新型毒品的财力,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儿,都该是牛比拉轰无所不能毫不畏惧的,他为什么要特意提醒孩子的父亲很厉害?

    黑蝎子重重吸了一口雪茄,沉声问扎卡拉:“怎么样,干,还是不干?”

    扎卡拉脸色阴沉的沉殷很久,才扬了扬手里的车钥匙,说:“华夏人有句老话,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黑蝎子笑了:“现在,我们才是虎穴。”

    --

    砰!

    一声枪响过后,右手握枪,左手把着方向盘的罗伯特,身子忽然猛地一震,脑门门上多了个弹孔,红白色的脑浆飞起,车子在维尼夫人的尖叫声中,直直撞向了路边的垃圾箱。

    枪声来源的方向,来自街道左边的一家咖啡厅内。

    车子狠狠撞在垃圾箱后,又冲上了人行道,撞在了一棵树上后,才被憋灭了火。

    这时候,咖啡厅内已经有三个戴着黑色头套的人冲了出来,挥舞着手里的枪支,对惊慌失措的路人大喊着滚开,冲向了车子。

    车子里,维尼夫人身子瑟瑟发抖,却仍然紧抱着小凯撒,生怕他会遇到伤害。

    罗伯特是妮儿重金雇来保护小凯撒的六个保镖中,最后一个保镖了,也是保镖的头儿,从昨天遭到追杀到现在,他一个人已经干掉了四个杀手,但终究没有逃脱被暗杀的命运。

    罗伯特等人都来自美国最牛叉的海军陆战队,如果放任他们在丛林、城市哪怕是荒漠上和杀手对阵的话,他们六个人组成的小分队,足可以干数倍于自己的一群优秀杀手。

    但这儿是闹市区,那些杀手们都隐藏在群众间,也许是卖雪茄的,也许是公司职员,也许是抱着小孩的妇女。

    总之,罗伯特等人空有一身本领,却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只能窝囊的被人一一暗杀,在分不清谁才是杀手的情况下,他们总不能见人就杀吧?

    罗伯特死不瞑目,因为他们从追杀到现在,竟然没有一个警察肯帮他们,为了保护小凯撒,他们只能在这座城市内不停的逃窜。

    因为他们一旦出现在野外,小凯撒被刺杀的可能性就会成倍的增加。

    在市区内,杀手们也不能滥杀无辜的,毕竟杀手也有自己的原则。

    所以他们才希望用闹市的居民来掩护自己,等待援兵的到来。

    假如他们知道,对方根本不会杀害小凯撒的话,也许就不会这样窝囊的死去。

    六个重量级的保镖,都已经死了,陪护小凯撒的只有一个维尼夫人。

    “闪开,闪开!”

    一个蒙面杀手举起枪,冲着天上哒哒的扫出一串子弹,吓得路人纷纷抱头蹲在地上后,用最快的速度扑向车子。

    车子里,最后保护目标的,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女,这还不是手到擒来?

    最先抢到车前的那个杀手,一手握枪,一手拉开了车门,弯腰伸手拽住了维尼夫人的肩膀,大喝一声:“你给我滚出来!”

    “松开我!”

    在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大哭声中,抱着小凯撒的维尼夫人被狠狠拽出了车外,重重摔在了公路上。

    “放过孩子,放过孩子!”

    维尼夫人不顾被摔得几乎要昏过去,依旧牢牢抱着孩子,就像一只在绝望中保护幼崽的母兽,嘶声尖叫着,抬手挡着杀手狂踢的大脚,看到咖啡厅门口站着两个古巴警察后,立即求救:“警察先生,救命,救命!”

    那两个手里拿着冷饮的警察,神色漠然的看了这边一眼,就倚在墙上看着别处聊起了天。

    身为制止犯罪的警方人员,有杀手当街行凶杀人,他们却视若无睹。

    维尼夫人的心一下子冰凉,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这次再也保护不了小少爷了。

    “臭女人,滚开!”

    其他两个杀手也冲了上来,抬脚就对维尼夫人狠狠踢了过来。

    要不是顾忌不能伤害到孩子,这会儿就算有五个维尼夫人也被干掉了。

    砰!

    枪声忽然从不远处的公交车站牌下响起,那个大脚即将踹到维尼夫人的杀手,身子忽然猛地一晃,就重重栽倒在了地上。

    那颗子弹,从他后脑打进,从嘴里钻了出来。

    同伴忽然中枪死亡,其他两个杀手一楞神的工夫,枪声再次响起,其中一个雄口中弹,另外一个却反应灵敏,迅速扑倒在了地上,一颗子弹擦着他头皮飞过,打在了后面汽车上。

    枪声未落,两条人影从旁边飞快的蹿了过来。

    这是两个男人,都是亚洲人,头上戴着棒球帽,穿着打扮和本市常见的游客一样。

    两个男人冲过来后,其中一人飞快的从维尼夫人怀中抢过孩子,另外一个趁着最后那个杀手还没站起来时,一枪放倒了他。

    “走!”

    那个搀起维尼夫人,扭头对同伴低声喝道:“小董,带孩子先走……呃!”

    他还没有说完话,枪声再次响起,一蓬血花从他肋下冒出,身子猛地后仰,软软的瘫软在了地上。

    “啊!”

    维尼夫人大声尖叫着,跟着摔倒在了地上。

    枪杀这个男人的凶手,竟然是那两个在杀手杀人时无动于衷的警察。

    “海子!”

    叫小董的亚洲男人嘶声吼叫了生,怀抱着孩子右手抬枪,对那俩警察扣下了扳机。

    两个警察迅疾的扑倒在地上,接着一连串的翻滚,藏到了汽车后面。

    “带着孩子,快--走!”

    重伤的海子低声吼叫着,勉力举枪对着车子那边练练开枪。

    “海子!”

    小董凄声叫了一声,随即转身抱着孩子顺着长街狂奔。

    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孩子,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一辆黑色的大众轿车,从旁边的巷口狂奔出来,吱嘎一声猛地拦在了小董面前。

正文_第1231章 幸好你来的足够快!

    人们总是同情弱者的,很多在枪击事件发生后就藏起来的人们,看到孩子终于被人救走后,心里都松了口气,祈祷他能被顺利救走。

    但就在小董抱着孩子向前狂奔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却忽然从旁边小巷内蹿出,吱嘎一声的拦在了他面前。

    完了!

    很多善良的心里一沉时,却看到小董拉开车门,抱着孩子就扑进了车里。

    车门还没有关上,轿车就已经启动,轮胎磨着地面蹭蹭响着,冒起一溜青烟向前疾驰而去。

    原来这辆车也是为了救孩子!

    善良的人们心中松了口气时,一辆警车,和一辆绿色吉普,却从路边启动追向了那辆车--有人从车窗内探出半截身子,举枪对前面的车子练练开枪。

    看到这一幕后,身受重伤再也无力扣动扳机的海子,趴在地上望着车子消失的地方,脸上浮上了痛苦的苦笑。

    怪不得无论孩子的保镖待他逃到哪儿,杀手都能随时出现,原来这座城市的警察在配合他们。

    这座城市的警方,竟然是和杀手一伙的。

    孩子,还能坚持到援兵的到来吗?

    砰的一声,就在海子双眼无神的想到这儿时,那两个警察扑到他身边,其中一个狠狠踢了他一脚,另外一个双手持枪指着他,厉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生命正在迅速流逝的海子,已经感受不到身体上的痛苦,只是痴痴的看着那个警察,喃喃的说道:“你们、你们都会死的,因为他快来了,他来了……”

    “谁?谁来了?”

    制止了同伴继续殴打海子后,那个警察蹲下侧脸问道:“那个人是谁?”

    “你们谁也逃不掉,都会死的,他来了,我能听到他来时的脚步声--他、他是鬼舞……”

    说出最后一个字后,海子的瞳孔骤然扩散,目光定格在了这片湛蓝的天空中。

    “那个人是、是鬼?”

    蹲着的警察抬头看了眼同伴,再看向海子时,忽然发现他的瞳孔内好像多了个东西--那是一个面貌狰狞的魔鬼,张大嘴巴露出了瘆人的獠牙。

    --

    华盛顿。

    “你们让我进去,我必须得见到乔治先生,和妮儿总裁!”

    乔治家族的老管家,在守护会场的警察面前,一扫他平时的绅士风度,就像一头发狂的狮子,凶狠而又猛烈的撞击着防爆盾牌。

    老管家在接到罗伯特的求救消息后,被吓的差点当场昏过去。

    老爷和小姐去开会之前,曾经郑重的把小少爷托付给了他,结果刚去国外没多久,就有三名保镖被暗杀,罗伯特等人护着孩子在那座城市内苦苦支撑着,等待援军。

    老管家马上就派出了所有能派出的手下,用最快的速度奔赴那座城市后,乘坐私人飞机飞向华盛顿,希望能及时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主子。

    那位和扎卡拉做交易的亚洲客人没有说错,老管家昨晚就到了华盛顿,可却见不到老乔治俩人,因为会场是封闭式的,会议召开期间,没有美国总统的手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闯进。

    老管家可管不了那么多,来到会场后就要冲进去--结果,就被警方毫不客气的带走了。

    老管家带来的那些人,立马毛了,开始找关系先营救老管家,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蛇。

    等警方终于确定老管家是良民,而不是恐怖分子外,交了一笔昂贵的保证金被放出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老管家被放出来后,就立即来到会场前再次闹事,要求必须进会场见到老乔治俩人。

    “格拉塞先生,请您后退,要不然还会抓你进去!”

    警方头目厉声喝斥着。

    “我要见乔治爵爷,立即!”

    老管家眼珠子通红,狠狠撞向了某警长。

    “来人,给我把他抓起来!”

    警长大怒,立即挥手让手下把老管家抓起来,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却快步走了过来:“慢点,希赛,怎么回事?”

    中年人可能是警长希赛的上司,见他询问后刚想说什么,就被老管家一把推到了一旁,扑到他面前抓主他衣服,狂怒的吼道:“我要见离子基金的乔治爵爷,和妮儿总裁,乔治家族的下一代继承人正在被杀手追杀!”

    十几分钟后,在获得会场最高级别负责人首肯后,妮儿急匆匆的走出了会场:“格拉塞,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老管家衣衫不整,白发乱糟糟的样子后,妮儿的心里就一沉,意识到发生了她无法接受的坏事。

    果然,老管家就像看到亲人那样,冲过来嚎啕大哭:“小姐--凯撒在古巴被人追杀,罗伯特现在几乎全军覆没,已经几十个小时了,这些警察不许我见您!”

    “什么!”

    妮儿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叫,身子踉跄了下。

    警长希赛赶紧讨好的过来扶住她,却被妮儿推开,随即一记凶狠的耳光重重抽在了他脸上。

    妮儿却没有管被打懵了的希赛,紧紧握著老管家的手,嘎声问道:“有没有派人去援救?”

    “派了,能派的人都派出去了!”

    老管家知道现在也不是哭的时侯,擦了把泪水赶紧说道:“可我们的人在边境线上遇到了那边军方的阻拦,目前正在交涉。”

    美国和古巴的恶劣关系,世人皆知。

    取消对古巴的制裁后,双方关系虽然缓和了很多,但这么多年来的敌对关系要想改变,那可不是一时半会的,美国人要想全副武装的去那边,不管是救人也好,还是拯救世界也罢,都会遭到军方的制止。

    乔治家族的武装力量虽然牛比,可终究无法和一国军方相比。

    到目前为止,老管家派去救援的人还在和军方交涉,同时也派人偷越国境,希望能及时赶到那座城市援助罗伯特。

    “别、别慌,凯撒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

    简单听完老管家的介绍后,妮儿哪有心情开什么会议,甩开请她不要擅离会场的人,要过老管家的手机开始打电话。

    妮儿在儿子遇险后,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高飞。

    可她也知道,高飞远在地球的另一边,就算他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到时候黄花菜也凉了。

    她只能打给詹姆斯,希望他能动用他在南美这边的关系,先为儿子争取一点时间。

    幸好她能牢记住詹姆斯的手机号,可手机却没有信号。

    会场附近的信号,都已经被电磁屏蔽了。

    妮儿脸色苍白,紧攥着手机向广场那边跑去。

    不知道小姐跑什么的老管家等人,连忙跟了上去,负责会场安全的警方,也随即跟上:他们要随时监听妮儿和外界的通话内容,以防会议内容被泄密。

    于是,很多在广场附近游玩的人,就看到一个女孩子飞奔,鞋子都掉了也没理睬,后面跟着一大群人。

    跑到广场中心后,手机终于有了信号,但詹姆斯那边却关机了。

    “上帝,你这是要我的凯撒死吗?”

    妮儿全身颤抖着,只好再拨打高飞的联系方式。

    这次更让妮儿绝望--她拨打的号码,竟然已经停机。

    妮儿也知道,高飞在欧美这边除了詹姆斯这个生死兄弟外,还有好几个,比方白板、大猩猩、猴子和老头他们。

    尤其是老头,听说就在古巴。

    可妮儿却不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联系高飞和詹姆斯无果后,一个字聚大的绝望使她呆立在了当场。

    妮儿不知道老头等人的联系方式,高飞却知道。

    被外人称为‘噩梦军团’的狙杀小组六个成员,除了最先退出江湖的高飞之外,其他人的单线联系方式一直不曾改变,都被他记在了脑海中。

    所以,他在刚走出古巴某市的候机大厅内后,就拿出手机开始联系老头。

    古巴是老头的祖国,小凯撒在这儿遇险后,高飞不认为他没有听到消息,所以相信他已经做出了最快速的反应。

    手机内传来了嘟嘟的声音,但很快就挂掉了,一声汽车喇叭声从前面不远处响起。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打扮好像老农那样的老家伙,就倚在一辆老爷车的车门前,缩回摁喇叭的手冲他挥了下。

    “自从认识你之外,你从没有让我失望过,总能在我们最需要你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次也是这样。”

    满眼都是红丝的高飞快步走过去,张开双臂和老头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老头松开高飞,淡淡笑道:“我不是你们这群只知道浴血奋战的杀才,负责后勤工作让你们后顾无忧,是上帝赋予我的工作。去年从拉斯维加斯回来后,我一度以为我已经远离了你们,就代表着远离了杀戮,终于能守着孩子们安度晚年了,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总有人在用愚蠢的动作来提醒我,我是狙杀小组中不可或缺前的一员。”

    在老头的唧唧歪歪声中,车子已经驶出了老大一段距离。

    高飞上车后就没有说话,闭眼靠在副驾驶座椅上,好像睡着了那样。

    其实他现在像妮儿那样,担心孩子的安全,不过也知道当前最需要的就是冷静,情况越是危急,就必须越冷静,要不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更何况,他没有听到老头说出他最怕听到的消息,就知道儿子目前暂时还是安全的。

    “白板来的最早,詹姆斯他们也都先后到位了,现在正在市区内追查你儿子的下落。你儿子身边除了乔治家族安排的保镖外,还有别的人。”

    絮絮叨叨的老头,终于讲到了重点:“你女人派来的保镖,已经全军覆没了,现在保护你儿子的,是来自你们国家的人。他们好像比罗伯特更懂得该怎么隐藏,救走孩子后就消失了踪迹,但我能保证,他们还在这座城市内,在等待你的到来。”

    老头递过来了一颗烟:“幸好,你来的足够快,并没有让他们失望。”

正文_第1232章 咬你耳朵没商量!

    依着狙杀小组的强悍,要想保护孩子离开这片是非之地,只要没有顾忌,也不是啥难事。

    但比高飞早来到的詹姆斯等人,却迟迟没有发动行动,甚至都没有露面,只是根据猴子和芭芭拉探听到的消息,向小凯撒可能藏身的地方潜伏。

    高飞很清楚詹姆斯等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也知道老头为什么要来接自己,所以不会对他们如此缓慢的行动而不满。

    这儿是古巴,是老头的故乡,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他的同胞。

    他可以尽可能的去解救小凯撒,却不想因此而为同胞带来噩梦般的杀戮--狙杀小组每次行动,都会意识到大批的人会死亡。

    要是换成高飞,他也会这样做。

    老头絮絮叨叨的说这些,也是在委婉的告诉高飞,他已经提前做了很多工作,比方找到折布拉斯,请他做中间人联系到了扎卡拉和黑蝎子,希望能用利益打动他们,让他们就此罢手。

    可惜的是,他失败了。

    接过老头递过来的香烟,高飞点上后狠狠吸了几口后,才说:“老头,既然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唯有用杀戮来制止那些人的贪婪。我只能保证,我会尽可能的不伤害无辜。但前提,是要建立在孩子没被伤害的情况下。”

    假如小凯撒受到伤害,高飞就会大开杀戒,才不管会不会滥杀无辜--如果高飞疯狂,会激起詹姆斯等人杀戮的野心,到时候这座城市就会变成地狱。

    高飞,是狙杀小组的灵魂人物,从来都是,一旦他开始疯狂,就会把詹姆斯等人重新带入那曾经嗜杀成瘾的岁月,所有敢阻止他们的人,都会付除血的代价,不算对方是扎卡拉的人,是黑蝎子的人,还是古巴的警方。

    他是狙杀小组的灵魂人物,在他退役的那两年中,野兽般的大猩猩总是抱怨杀的不过瘾,白板猴子才萌生了退意。

    现在他又回来了,浑身散发着血腥的味道,和骇人的戾气。

    这股子杀戮的气质,是最能感染人的,哪怕是最早退役,现在已经习惯自己是款爷的詹姆斯,也能重新变成一头魔鬼,成为佷多人的噩梦。

    噩梦军团名声最响的时侯,就是高飞佣兵事业的最巅峰时期。

    听高飞这样说后,老头无力的叹了口气,却没有说什么。

    因为他发现,他没有能力阻止他,只希望扎卡拉等人千万别激活这个噩梦军团,给他的祖国带来血淋淋的创伤。

    五个定级佣兵在配合下能发出多大的威力?

    老头在过去已经亲眼见证过了:可以说,在闹市这种不适合国家军队作战的环境下,就是他们的天下,任何人都无法逃过他们的魔掌!

    “卡拉奇是谁?我知道黑蝎子,号称是南美的杀手之王,不过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个人。”

    高飞没有给老头太多劝说自己要温柔的机会,直接开始了下一个话题。

    “这块区域贩毒网络,被两个人把持着,一个就是卡拉奇,一个就是折布拉斯,相比较而言,折布拉斯的势力在这些年中退缩了很多。本巴市几乎全是扎卡拉的天下,他的手下遍布各行各业,有些甚至是政府工作人员。”

    老头详细介绍道:“他是哥伦比亚人,用金钱腐蚀了本市许多实权派人物,他实际上才是这座城市的老大,他说出来的话,连市长都得俯首贴耳。所以,保护你儿子的那些保镖,在魔蝎集团的杀手面前,已经全军覆没了。”

    高飞又问:“是什么人,拿出了什么样的利益,让这个扎卡拉丧心病狂?”

    老头摇了摇头,回答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给他无法抗拒利益的是一个亚洲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来自你的国度。”

    “华夏人?”

    高飞明白了过来,这个亚洲人追杀小凯撒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拿到他手中的几本经书,应该不会擅自伤害小凯撒,只想把孩子挟持,做为和高飞交换的筹码。

    至于这个亚洲人是什么人,高飞心中也多少有数了。

    推算出敌人的目的后,高飞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只要不伤害孩子,一切好商量。

    把烟头弹出车窗外后,高飞拿出了电话。

    --

    高飞出现在了京华?

    沈银冰脑子里想着这个消息,手里的签字笔随意在指尖飞快转着,转出一连串眩目的花。

    高飞从岛国回来后,明明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为什么京华那边的手下却传来消息,说在昨晚亲眼看到他和两个美女逛街来着?

    那俩美女,一个是张家大小姐张暮涵,一个是肖鱼儿,沈银冰都见过她们的人。

    而且,王晨也在昨晚出现了,张暮涵在离开高飞时,还狠狠抽了他一个耳光。

    后来高飞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因为那时候夜已经深了,怕跟踪他被发现,所以那些人聪明没有继续跟踪。

    如果是放在以前,听到有两个高飞出现后,沈银冰肯定会大吃一惊。

    但自从知道世间有能千变万化的安归王后,沈银冰却觉得这没什么稀奇的了。

    只是,安归王不是回到泰国了吗?

    就算逃过了死士徐丽的暗杀,她好像也不会这么快就潜回华夏,重施故技来假扮高飞招摇撞骗吧?

    别忘了很多人都知道,高飞现在已经成为了沈银冰的‘私人财产’,就算在外招摇撞骗,也只会惹一身麻烦的。

    那么,那个在京华的高飞是谁所扮的?

    那个是假的,还是这个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是假的?

    还需要再‘验明正身’吗?

    在沈银冰笔尖转花的签字笔,掉在了桌子上时,她下决心要再一次验明正身,要不然,以后都会被人家当猴子似的耍。

    正在玩手机的高飞,听到签字笔落在桌子上的声音后,抬头向这边看来,懒洋洋的问:“怎么了,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要说就快点说,说完了我还有话问你。”

    沈银冰淡淡的说:“你给我站起来。”

    “非得站起来?”

    高飞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回走动着,双手按在腰后做着晃腰运动:“也行,恰好躺的很累,刚要活动一下呢。说吧,啥事?”

    “你把裤--”

    沈银冰正要很不要脸的让高飞把裤子脱掉时,目光却落在了他裤裆上了。

    现在是秋老虎横行的季节,人们穿的衣服很少,女士穿裙子,体面点的男人就穿一条薄薄的长裤,高飞在做晃腰运动时,女人没有的男人特征,就很清晰的突显了出来。

    根本不用脱裤子,沈银冰就能确定他是真男人了,这才马上闭上了嘴巴。

    高飞双手掐腰,纳闷的问道:“你说什么,让我巴库?什么巴库?”

    “没什么,你过来。”

    沈银冰摆了摆手:“走到桌子面前来,快点,别磨蹭,怕我把你吃了怎么着?”

    “有那个啥的气能不能放的直接点?”

    高飞不情不愿的走到办公桌前,很没正形的双肘拄在桌子上。

    “我告诉你个秘密,一个肯定让你恼羞成怒的秘密。”

    沈银冰凑过来,把嘴巴放在了他左耳边。

    凑近后,沈银冰才发现高飞的耳朵很好看,晶莹的耳垂上还有一颗不大的红痣,看上去很悦目的样子。

    “什么秘密,能让哥们我恼羞成怒?”

    高飞歪着脑袋,冷笑一声准备听沈银冰说秘密。

    他的话音未落,就觉得耳朵被两排尖利的牙齿咬住,疼痛迅速蔓延到了全身,本能的发出了一声尖叫:“哎哟,你咬我耳朵!?”

    沈银冰在张嘴咬高飞耳朵之前,就做好了准备:不管他怎么挣扎发怒,自己就是咬定耳朵不松口,非得给他咬出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疤来!

    那样的话,以后要想辨明高飞真假,只需看他左耳上的伤疤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每次都不要脸的要求他脱裤子。

    做好准备的沈银冰,紧闭着双眼狠狠的咬,感受到带有甜丝丝的血液淌进嘴里后,才松开了牙齿。

    她刚松开牙齿,就被某人一记耳光抽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地板上,眼前金星乱冒,差点昏过去。

    沈银冰却不在乎,也没有怪高飞,因为要是换成她被人这样恶狠狠的咬耳朵后,肯定会杀人的……

    “你特么的疯了,臭女人!”

    高飞的厉声怒骂,从桌子那边传来。还带着倒吸冷气的嘶嘶声。

    被人揍,被人骂,沈银冰才不在乎,只是得意的笑:“嘿,嘿嘿,我就是疯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沈银冰在得意时,压根没有看到,刚才在她闭着眼恶狠狠要那个耳朵时,她心中的高飞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安归王千变万化的最大秘密,除了她本人外,就只有苏青知道:只要扭住她长了红痣的那只耳朵转动,哪怕她变成了一只猴子,也得现出原型。

    这是安归王最大的秘密之一,除了苏青外就连高飞都不知道,沈银冰误打误撞时本来该发现这个大秘密的,可她那时候却是闭着眼的,刚睁开眼就被人一巴掌扇出了老远。

    等她得意的狂笑着爬起来时,高飞已然还是那个高飞了。

    高飞捂着左耳,看着沈银冰的眼里几乎要喷火,无论谁被无缘无故的咬耳朵,也会生气的。

    “小子,别用这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我,我咬你,是为了给你留下一个伤疤,好方便自己确认你,天知道哪天你就是那个女魔头变成的来戏耍我了?”

    对自己咬人的理由,沈银冰毫不避讳,只有满满的得意。

    “你、你这个傻洞!”

    高飞气哼哼的骂了句脏话,随手拿过一张抽纸敷在了耳朵上。

    “你还是傻突呢你,倒是和我很配!”

    现在性情大变的沈总,真具备了让男人都自惭的不要脸,慢悠悠的说:“昨晚有人在京华看到了你,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正文_第1233章 留下一个永不磨灭的印痕!

    小子,为什么这样不小心?

    我不是给了你一张面具的嘛,为什么不戴上,这是故意给你小表姨我惹麻烦不是?

    怪不得这疯女人咬我耳朵,原来就是为了给我留个好辨认的印记。

    哼,幸亏她刚才是闭着眼的,又被我及时一耳光抽了出去,要不然肯定会露馅。

    只是,她怎么确定我是真的高飞?

    陈果果脑海里飞快的转动着,眼里却是茫然:“你说什么,昨晚有人在京华看到了我?靠,我这几天除了去上洗手间,好像始终跟你在一起吧,啥时候去京华了?”

    沈银冰才不会被陈果果给糊弄过去,重新坐在椅子上,抚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一声冷笑:“哼哼,装,继续给我装。你那个被人称为安归王的小表姨回来了吧?还有,她假装在泰国被人暗算,其实早就偷偷跑回华夏来了。”

    陈果果脸色沉了下来,低声说道:“沈银冰,你该知道我和安归王是什么关系。就算她回来华夏,我也不会再见她。从此之后你给记住了,要是再拿她来和我说事,别怪我和你鱼死网破。”

    陈果果这番话不高,可沈银冰却能看出她是来真的了,心里莫名颤了下:“好,我记住了,你以后也别再联合她来欺骗我。昨晚,的确有人在京华街头上看到了你。”

    陈果果冷冷的说:“世上那么多人,面目相似的多的是,你怎么就确定你手下没有看错人?”

    “看错人不是什么怪事,但如果这个人又和张暮涵、肖鱼儿和王晨三人都认识,并为此争风吃醋,那么你觉得还是认错了吗?”

    沈银冰的语气也变冷:“我咬你,就是给你留下个印记,也好方便来辨认你。我不管在外面假扮你的人是谁,要做什么。我只知道你必须得是真的。要不然,你可就别怪我大开杀戒了。”

    陈果果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怎么确定我是真的高飞?难道我不会成为一个假的?”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世间唯一能变成和你说话、做事等习惯完全一样的人,是个变太的女魔头。”

    沈银冰的垂下眼帘,淡淡的说:“而你刚才从沙发上起来显摆你的腰时,你男人的雄性特征看起来很明显--当然也很恶心,所以我能确定你就是真的。”

    “你、你真不要脸!”

    陈果果这才恍然大悟,知道沈银冰为什么确定她是真的高飞了。

    原来,还是岛国那些小产品起到了作用,要不然就穿帮了,幸亏这顿时间没有把那碍事的东西去掉,看来在高飞回来之前,她还得这样忍着。

    “行了,行了。我承认我不要脸,可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起来咱们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儿。”

    沈银冰抬手敲了敲桌子,打断了陈果果‘义正辞严’的抗议,问道:“说吧,你刚才不是说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什么事,我觉得你该知道才是。”

    陈果果抬腿,很熟练的坐在了桌角上,晃着脚尖点上一颗烟:“到底是谁要暗算我儿子?”

    沈银冰愣住,随即冷笑:“哼哼,你儿子?谁知道谁要暗算你儿子!有秦紫阳和叶心伤在那儿,谁敢……”

    陈果果打断了沈银冰的话:“不是香港那个儿子,是小凯撒。刚才我收到了那边过来的信息,有人把小凯撒困在了古巴的本巴市区,保护他的六个保镖,到现在已经全部殉职了。幸亏孩子被别人救走了,现在下落不明。”

    紧紧抿了下嘴角,陈果果声音带有了一丝沙哑,看着沈银冰的目光好像一条毒蛇:“沈银冰,你告诉我,要挟持我儿子的那些人,是不是你们一伙的?干脆,就有你的人参与进去了,目的就是想绑架他来换取《安归经》。”

    面对陈果果的威胁目光,沈银冰感觉很不舒服,这要是换成别的事,她可能早就固执的点头,说是,就是她派人做的,那又怎么样,又不是你咬我啊!

    可现在她不敢说,因为她从‘高飞’的眼神中看出了森寒的杀意。

    她把高飞逼到自己跟前来,是要利用他来保护自己,变成一个连国家都不敢动的‘毒瘤’,顺便再连带这小子陪着她一起走向末路,可不是为了让他来杀她的。

    所以,面对陈果果威胁的目光,沈银冰摇了摇头沉声回答:“没有,只要你能呆在我身边,我才不会去管你那些女人和儿子做什么。如果我想要你手里的经书,我还用得着这么做吗?只需吩咐你一声,就就得乖乖的献给我,对不对?”

    “不过我从没有跟你要过,那是因为我现在就很充实了,必须得先消化好所掌控的力量后,也许才会有更大的野心。贪多嚼不烂,是能害人的。经书在你手中,比在哪儿都安全,我又何必把这麻烦要过来呢?”

    沈银冰继续说:“反正,你现在连人都是我的了,几本经书算得了什么。”

    沈银冰说的这番话,尤其是那句‘连你的人都是我的’,更让陈果果为高飞脸红,不过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沈银冰想得到那几本经书,压根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周折,用小凯撒来威胁高飞的行为,就算是她再蠢,也不屑做的。

    “昨天傍晚,我就收到消息,说有人会打小凯撒的主意。所以,我马上打电话让我的朋友去了南美。刚才给我发回了短信,说他已经初步了解到,那些人要对孩子不利,就是为了要挟持我拿出经书。”

    陈果果从沈银冰的眼神中,看出她的确不知情,这才松了口气说:“不是你就好,我就怕你为了得到更多,而丧心病狂。那样对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好事。还是继续保持着当前这种脆弱的合作关系吧。”

    陈果果说完,也不等沈银冰说什么,就走到沙发前从扶手那儿扯出了个小按钉样式的东西,嗤笑道:“堂堂的贪狼狼主,总裁办公室内被人安装了窃听器,竟然一无所知,看来也够蠢的。”

    沈银冰没有因为陈果果搜出来一个窃听器,就脸色大变啥的。

    仍旧云淡风轻的样子,淡淡说道:“我不但知道这东西存在,我还知道是谁放在这儿的。不过它的作用早就在你去岛国之前就失效了,只是一直懒得没理会。”

    “算我多事。”

    高飞把窃听器随手扔进垃圾箱,抬脚向门口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卫生室,看看有没有狂犬疫苗,再包扎一下,免得得了破伤风。”

    “高飞,我知道你有办法能让你的伤势好起来,并且一点疤痕也不留下,可你给我记住哈,要是我发现你耳朵上没有伤疤了,我会再咬一次的。”

    沈银冰慢悠悠的说着,又拿起了签字笔开始工作。

    “神经病。”

    陈果果低声骂了句,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走廊中的洗手间内后,陈果果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并不关她的事儿。我估计她很快就会调查,并给我答案。这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不会放过籍此来利用高家的怒火来打击那些人,继而成为她一家独大的梦想。

    正如陈果果所料的那样,在她出来办公室后,沈银冰马上就拿起了电话。

    她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一部分的人要挟持小凯撒,籍此来得到经书,然后柱再巧妙的透漏给高家,利用高家的力量来打压那些人。

    就在沈银冰下令调查到底是七杀,还是破军在打小凯撒主意时,高老头恰好狠狠的拍在了桌子上。

    那么大年纪的老头了,平时看起来病恹恹的好像随时都会驾鹤西归,可在真的发怒时,浑身却散发出一股子骇人的血腥戾气,把高云华、高雅两兄弟给吓得心咚咚跳。

    “放肆!”

    高老头猛地一拍桌子,茶杯竟然跳了起来,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摔成了几瓣。

    高雅根本不敢说话,只是冷汗直流。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小声劝道:“爷爷,小心气坏了身子。”

    “小心?我怎么小心?我的重孙在国外被人追杀,我派去的保镖血洒街头,可我这个当老祖的却只能在这儿拍桌子,我还要怎么小心?高云华,你告诉我,我还要怎么小心!”

    高老头雄膛剧烈起伏着,那股子一声令下就会血流成河的气势,更加的逼人。

    多少年了,他都没有发过这样大的火。

    可现在他真忍不住了,那些邪恶的组织,竟然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无辜的孩子。

    也幸亏高家在小凯撒被接回国时,派了人始终在暗中保护他,要不然在罗伯特等人死后,孩子就会遭到毒手了。

    面对高老头的雷霆怒火,高云华根本不敢吭声。

    “高云华,这件事你去做,只要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无论你用什么手段,无论多么偏激,尽管放手去做,天塌下来我扛着。”

    随着怒火一起上升的还有血压,高老头觉出眼前发黑后,赶紧坐了下来。

    “是,保证完成任务!”

    高云华中规中矩的抬手敬了个礼后,脚尖一旋快步走出了书房。

    没有了高云华在场,高雅更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盯着自己的脚尖一动不动,等候老爷子开口。

    他这次被喊来书房,就做好了被训的准备,甚至更糟。

    谁知道还没有等高老头问话,大哥就急吼吼的跑来了,说小凯撒在古巴遭到了追杀,目前保护他的三个高手,已经有一个喋血街头了,杀害海子的人,竟然是本巴市的警方人员。

    因为血统等原因,高老头无法让小凯撒留在身边,也可以为了高雅,把高飞分出去,但他绝不会允许孩子遭到伤害,一点都不行!

    任何敢打孩子主意的人,都将受到他无与伦比的狠戾打击。

    遭遇到这件事,高雅心中大呼倒霉,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脸色也变得蜡黄。

正文_第1234章 高家的污点!

    高雅为什么去岛国,在那边又做了些什么,他心里都清楚。

    他更清楚高老头把他喊来,想要问什么。

    他本来就怕的要命,恰好又碰到小凯撒遭到追杀,高老头怒火填膺,打发走了高云华后,自然会把更大的怒气发在他头上。

    所以高雅很怕,怕得要死。

    但高老头却足足五分钟没有说话,连呼吸声都变的正常了起来。

    仿佛,高老头的怒气已经消了。

    高雅更怕,因为他知道爷爷唯有在愤怒到了极点时,才会忽然变得这样宁静。

    “高雅,高大少。”

    高老头终于说话了,但这个称呼让高雅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全身都在瑟瑟发抖:“爷、爷爷,我、我……”

    高老头脸色平静的看着高雅,点上了一颗香烟后才说:“你究竟想让我这个老头子怎么做,你才能安心做你的高衙内?说吧,你说出来,我听听。”

    高雅死死咬着嘴唇,不敢吭声。

    “唉。”

    高老头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双手看着外面的花木,说:“在很多年前,那时候我还被关在牛棚里接受改造,心灰意冷时来了个姓陈的老道士,给我,确切的说是给高家的气运算过一卦,你想不想听听?”

    姓陈的老道士,自然是陈果果的亲生父亲,在白云观看守罗公塔的陈天寿。

    数十年前,高老头被陈天寿救下的几天后的某个深夜,他又来到了牛棚。

    那时候的高老头,已经对现实绝望,万籁俱灰,第一次在有人送他一卦时没有拒绝,而是选择了洗耳恭听。

    陈天寿说,看他面相,他会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那一刻,而且日后富贵不可言,高家将会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人物。

    按照被很多人视为旁门左道的人来说就是,高家的祖坟很厉害,埋在了一条焕发勃勃生机的龙脉上,虽然那时候高家要遭遇大难,但和日后的成就相比起来,完全不值得一提。

    祖坟上冒青烟这句话都无法形容高家后人的气运,得说是他家祖坟里诈尸了。

    陈天寿还说,人生的气运就像行船那样,不可能一辈子都一帆风顺的,比方高家目前就是在遭受磨难,这是低估,但在熬过那段苦日子后,就会迎来辉煌。

    但在最为辉煌时,也必然会有缺陷出现,要不然那会逆天的。

    当时高老头就问,日后高家的缺陷是什么。

    陈天寿回答说天机不可泄漏,以后老高自己就能领悟到,并说这个缺陷是高家运数上注定的,也正是有这个缺陷的出现,所以才让高家看上去不那么完美,才不会完美到让所有人都嫉恨。

    有时候,某个事务太完美了,就是灾难,就像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鹤立鸡群人必杀之,一个家族要想长时间的辉煌下去,必须得有让人攻击的污点存在。

    唯有被人攻击,才会学会反抗,并在反抗中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继而产生警惕,和做好被下一轮攻击的准备。

    “那一晚,我和姓陈的老道士聊了很久。”

    高老头说到这儿后,转身走到了书桌前:“当时我只是半信半疑,表面不在意,心里却牢牢记住了。他说的不错,我们高家很快就从泥潭中平步青云,你大伯从年轻时,就表现出了他优秀的做事能力……那时候我就知道,你大伯可能是老道士所说的大人物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高老头在书桌前来回缓缓走动着,看也不看高雅一眼:“高家的大人物是你大伯,这最终印证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可是缺陷呢?我高家的缺陷又在哪儿?”

    开始时,高老头以为缺陷是自己的二儿子高健城。

    好好的一豪门大少,竟然发生了婚外的感情,爱上了他自己的学生方小艇。

    高健城的愚蠢行为,让高家声誉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被高老头视为污点也是很自然的。

    “但我现在才忽然发现,高家的污点并不是你爸,也不是你那个从小门小户嫁入豪门的妈,而是你。”

    高老头停止了走动,看着跪在地上的高雅,冷冷的说:“我从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人,为了守护家族给予你的爱护,竟然狠心去暗算在外流浪26年,你一奶同胞的哥哥。”

    高雅抬手,擦了擦眼睛。

    汗水,就像是盐水那样,煞的他眼很疼。

    高老头声音依旧平静,好像在讲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看出你对高飞深深隐藏在心中的恨意后,为了不让你们兄弟阋墙,所以我才决定分出一个人去。两虎相争,必有一伤,要想避免伤亡,唯有把两虎分开。”

    “至于把谁分出高家--唉。”

    高老头叹了口气,才说;“说实话,那时候我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就觉得高飞比你更适合在外生活。毕竟他在外面打拼惯了,而且也有自己不俗的人脉和实力。和他相比起来,你高大少最多就是温室里的花朵,离开高家的庇护,你屁都不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淹死在江湖中。”

    高雅很想说,他没有爷爷说的那样不堪,因为这些年来,他也有培养了自己的力量,人也不傻,擅于阴谋诡计……

    嘴巴张了张,没敢说。

    “所以,我才作主把高飞分了出去,为了补偿他,我才给他亲自主持婚礼。”

    高老头继续说道:“我本以为,高飞离开后,你高大少总该安稳了吧?没有谁和你争抢高家有限的资源了吧?”

    高老头的声音,忽然猛地提高,语气严厉了起来:“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你仍然希望高飞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高雅连忙狡辩:“爷爷,我没……”

    “孽障!”

    高老头大喝一声,问道:“你没有,那你前几天去岛国做什么了?”

    高雅继续狡辩:“我只是去散心。”

    高老头冷笑:“散心?呵呵,散心?既然散心,程东顺他们两个,怎么会在岛国消失了!?”

    程东顺是谁,高雅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现在他知道程东顺是谁了:那两个追踪他去换天影视总部的华夏特工。

    他们跟踪高雅去了换天影视总部大楼后,就遭到了暗算,被人给捉住了拷问来历,他们什么也没有说,田中秀雅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在征求了高雅的意见后,就把他们枪杀,把尸体秘密处理了。

    程东顺对于田中秀雅来说,杀不杀的都无所谓,反正他们私闯人家的私人领域,被捉住后揍一顿也是很正常的,但决没有被枪杀的必要。

    让他们死的是高雅,他不想自己和田中秀雅见面的事儿,被别人知道。

    “爷、爷爷!”

    高雅全身发抖,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都是我该死,是我让人杀了他们……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是您派去跟、保护我的人,我以为是别的……”

    啪的一声,高老头狠狠的一拍桌子,高雅的求饶声马上就收了回去,只是脸色更加苍白。

    “我才不信你不知道他们是我派去的人,我只知道,他们都是对华夏最忠心的好男儿,这次冤死异乡死在岛国人手中,对他们,对高家,甚至对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耻辱。他们不是不能死,但最起码也得像战死在汉德勒森林中的战友那样,牺牲在惨烈的战场上,而不是死在阴谋诡计下!”

    高老头的声音开始沙哑:“如果不是顾忌你高大少,对你还存着一丝幻想,他们怎么能在可以放开手杀人时束手就擒?他们以为束手就擒后就会见到你,然后再劝你跟他们一起回国。可你,却亲手送他们去了万劫不复之地。”

    呼呼的就像拉风箱那样的喘着气,高老头苍凉的声音低声问道:“高雅,你让我怎么对他们的家人交代?你说,你让我怎么办?”

    听出爷爷语气中的伤痛后,高雅是无比的绝望,拿膝盖当脚用,连滚带爬的爬到高老头面前,抱住他的腿哭声哀求:“爷爷,爷爷,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下次决不敢再这样了!”

    “我给你一次机会?那他们呢?谁给他们一次机会?”

    高老头弯腰,伸手慢慢掰开高雅的手,低声说:“你走吧,现在就走--一路走好。”

    高雅呆住,彻底的呆住。

    他做梦也没想到,因为程东顺俩人的死,爷爷竟然狠心要除掉他。

    他可以保证,只要一走出高家,就会有颗子弹从暗中飞来,或者出现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今天,就是他生命的终结点。

    “不,我不能死,我绝不能死,我还年轻,我有着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想象的美好生活,我怎么可能会死呢?”

    低着头浑身颤抖的高雅,心中狂吼着,眼里攸地浮上一抹寒光,左手悄悄的伸向了左脚那边。

    高雅的左腿脚腕处,藏着一把锋利的军刀。

    只需一刀,就能把高老头干掉!

    “谁让我死,我就让谁死!”

    高雅心中狂笑着,手指隔着裤子已经碰到了刀柄,就在这时,高老头说话了,声音很淡:“怎么,你要欺师灭祖?”

    高老头这句话,就像一道霹雳那样,猛地击打在了他身上,把他所有的杀意都击溃,蹭到刀柄的左手瘫软在了地上,嘎声道:“爷爷,我、我不敢!”

    “你果然不愧是高家的子孙,心够狠。”

    高老头眼神冰冷的冷笑一声时,书房门悄无声息的开了,一个身材消瘦,看起来就像一个庄稼汉的年轻人,神色木然的走了进来。

    这个年轻人,本该在田地里修理地球,或者该在工地上推灰泥的,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高老头的书房内?

    而且看样子还没有一点拘谨的意思,就算站在高老头面前,腰板也笔直。

    “霍天晴,送他出去吧。”

    高老头摆了摆手,走回书桌面前坐了下来。

正文_第1235章 橙龙霍天晴!

    “爷爷,爷爷,我不能出去,我真的不能出去,爷爷,求求你,不要赶我走!”

    高雅嘶声叫着,在地上趴向高老头,刚爬出一步就觉得肋下一紧,人就被提了起来。

    看来最多瘦巴巴的霍天晴,提起玉树临风的高雅时就像提起一个小鸡,丝毫不费力。

    “你放开我,放开我!”

    高雅挣扎着,双手抱住霍天晴的右手,张嘴就咬住了他的手腕,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可霍天晴却没有丁点疼痛的意思,就像高雅这一口是咬在别人身上那样,转身就走向了书房门口。

    “爷爷,放过我,放过我啊!”

    高雅见挣扎无效,再次哀求高老头。

    高老头却端坐在书桌后面,缓缓拿起了一本线装版的《三国志》,从容的打开。

    “爸,爸!”

    就在霍天晴要拖着高雅出门时,穿着奶白职业套装的方小艇,出现在了门外,展开双手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挡住了他的去路:“爸,不要伤害小雅,他、他是孙子啊!”

    霍天晴可以无视高雅的挣扎,却不能对方小艇怎么样,面无表情的停住了脚步,微微侧脸看向高老头。

    只要高老头轻轻点一下头,他就会把方小艇扒拉到一边。

    看到母亲及时出现后,高雅狂喜,嘶声吼叫:“妈,妈,救我,救救我!”

    “你这个混帐,我怎么会生出你这种混帐东西!”

    因为愤怒和害怕,方小艇双眼血红,抬手就狠狠给了高雅一记耳光,随即重重的磕下了头,哀声道:“爸、爸,高雅千错万错,都是儿媳我教导无方,都是我的错,您就惩罚我吧,请不要伤害他,求您了,爸!”

    在方小艇刚出现后,高老头就知道这是高云华报的信。

    知道一切真向,并看出高老头要清理门户的决心后,高云华就知道他保不住高雅了,马上就给方小艇打电话,要她火速赶来高家救人。

    这段时间内,方小艇都没怎么搭理高雅,对他是不管不问,可以说对他已经失望了,甚至有时候后悔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不过当她接到高云华的电话,说高老头要对高雅下手后,她在惊骇过后,还是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不管怎么说,高雅都是她的亲生儿子,无论他做过多少混蛋的事,都是她的骨肉,她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为了打动高老头,方小艇跪在地上咚咚的磕头,很用力,才几下就有鲜血淌了下来。

    高老头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哑声道:“行了,方氏,你起来吧。”

    方小艇没有起来,磕头的动作也没有停止,直到高老头说:“霍天晴,放开那个畜生吧。”

    她这才呜咽着瘫坐在地上。

    “妈,妈!”

    高雅被霍天晴仍在地上后,连滚带爬的爬到了方小艇面前。

    “畜生!”

    方小艇再次狠狠给了他一耳光,高雅却管也不管,只是抬手轻轻擦着母亲额头上的血丝,轻声说:“妈,你疼吗?”

    “畜生!”

    方小艇再次抬起手,却又猛地把高雅搂在了怀中。

    “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高雅伏在母亲的怀抱中,微微眯起的双眼中,慢慢浮上一丝疯狂的残忍,面孔也变的狰狞了起来。

    方小艇却没有看到,只是用下巴抵在他脑门上,哀声哭道:“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怎么生了你这个让我不省心的东西!”

    “不要哭了。”

    高老头说话了,很淡:“方氏,从春树集团内拿出两千万,算做是程东顺俩人的抚恤金。带他走,去派出所户籍科,给他改姓,无论姓什么,都不要再姓高--走吧,快点走,免得我改变主意。”

    看在方小艇以死相求的份上,高老头最终还是没有决心清理门户,却把高雅彻底的逐出了门户,勒令他不许姓高,他以后和高家没有丁点关系,也不再是春树集团的董事长了。

    对高雅这种横行惯了的纨绔来说,被逐出家门比处死他也许还要让他无法接受,但总的来讲要比死要好很多。

    人唯有活着,才能继续做--坏事。

    对高老头的决定,方小艇丝毫不敢违逆,只是重重的点头,在高雅的搀扶下站起来,母子俩缓缓走出了书房。

    方小艇俩人的身影刚消失在视线外,腰板笔直好像山一样高的高老头,马上就佝偻了下来,仿佛瞬间就苍老了三年,声音也变得无力:“天晴,关上门。”

    霍天晴关上了房门,就站在门后,双手垂在身子两侧,目光盯着书桌前的地板。

    “天晴,我放过高雅,是不是太自私了些?”

    高老头喃喃的说:“对不起屈死的程东顺他们……我,不再是当年的我了,我只是一个老头,一个自私的老头,终究还是没有舍得给他们一个公道。”

    霍天晴说话了。

    他好像以前从来都没有说过话那样,就像一台多年没动的铁器,生锈了,生硬不自然,还带有铿锵之音:“您比大多数人做的都要好,哪怕是做错了,最起码您知道愧疚、自责。假如现在是乱世,老爷子您依然是那种登高一呼,从者云集的领导者。”

    “呵呵,不要再安慰我了,因为你根本不会安慰人。”

    高老头苦笑着挥了挥手:“说实话,我的确自私,舍不得高雅死。他再不成器,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其实我派你在岛国替我清理门户后,心里就已经后悔了。我倒不是真舍不得他死,也不怕方小艇夫妻记恨我冷血,我只是怕死后没脸去见老伴。她活着时,可是最疼爱高雅的。”

    霍天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听着,听一个老人给他絮叨家长里短那样。

    高老头话锋一转:“霍天晴,你和高飞、铁屠叶心伤他们一样,身为华夏特工定级小组华夏九龙王之一的橙龙,这些年来没有像他们那样驰骋在你最喜欢的沙场中,而是陪在我这个老头子身边,默默无闻了四年。我知道,你已经憋坏了。你的一身所学,是该卖给国家的,而不是保护我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等高老头说完后,霍天晴才缓缓摇头:“老爷子,您说错了。充满杀戮的沙场虽然刺激,但那不是人活着的最终追求。在您身边的这些年中,我学到了很多,也看透了很多,我对当前这种安定的生活很满意。”

    “如果你真的满意,那么健身房里的沙袋,就不会换的那么频繁。天晴,你是一只本该翱翔在蓝天下的雄鹰,被我困了那么久,是该放飞的时侯了。”

    高老头抬手,示意霍天晴不要多说。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方便袋,放在了桌子上:“这是四本经书,是我这个当爷爷的用卑鄙办法从高飞那儿偷来的。刚到手时,呵呵,我还怕那家伙会跟我急,就特意找地方藏了起来。”

    高老头藏起来,就是觉得没脸去见有可能找上门的高飞。

    他只希望,相关部门在拿到这几本经书,仔细研究过后,能从中找到某些大秘密,继而彻底铲除祸国殃民的安归教。

    但他刚藏起来,高云华就给他打电话汇报说:那几本经书是假的,假的不能再假了。

    “麻了隔壁的。”

    从来都被抬举为定海神针之一的高老头,很没风度的骂了句脏话,眼里带着笑的说:“得知经书是粗劣赝品后,老子才知道被高飞那小崽子又耍了一次,感觉很没脸,只好灰溜溜的跑回家来了。”

    受到高老头爆粗口的影响,霍天晴木呐的表情,也多少有了点生动。

    “你现在就去古巴那边,用最快的速度。你新的职务,我会给你安排好的。去那边见到高飞后,替我狠狠给他一个大耳刮子,问问他骗了老子,心里是不是很得意?”

    高老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继续说道:“这次算是你为我做的最后一件私事。”

    霍天晴走到书桌前,左手拿起塑料袋,右手抬起给高老头敬礼,然后夸的一个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书房。

    在左脚迈出书房门口时,他深吸了一口气。

    高老头能猜出他在想什么:我,出来了!

    --

    卡斯特警长现在很兴奋。

    他兴奋,是因为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恐吓电话。

    电话是个男人打来的,讲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要求他立即下令,让全市的警察退出协助扎卡拉追杀那个孩子的行动,要不然他的家人就会遭殃。

    卡斯特警长也算是事业有成了,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就担任了本巴市的最高警长,绝对属于本市的风云人物。

    身为特殊部门的老大,注定要和各种犯罪分子打交道,以铲除黑暗还人民一个杠晴的天为重任,所以接到恐吓电话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卡斯特最近接到一个恐吓电话的时间,还是在二十八个月之前。

    卡斯特应付这种情况的手段很简单,那就是利用全市警方的力量,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那个人--活埋。

    在卡斯特看来,把一个威胁要杀掉自己全家的人活埋,是最好的反击。

    他在这些年中,总共活埋了六个人,到现在已经记不清被活埋的人,是怎么哀求自己放过他的。

    被人哀求,却不管不顾把他活埋的感觉很爽,卡斯特真的很怀念。

    从二十八个月之前,他就没有再兴奋过了。

    现在机会来了。

    “卡斯特警长,相信你现在也该知道那个孩子的来历了。”

    电话中的男人,继续说道:“你更该明白他背后站着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所以我希望在给你通话后的一个小时内,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撤销命令。不要担心收了扎卡拉的钱不帮他办事,就会遭到报复,因为他已经活不了多久。”

    卡斯特看了眼正在聚精会神追踪电话位置的手下,笑着问道:“如果我仍然说不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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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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