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找到洗冤证据!
高健城在进来后,就一直盯着高飞看。
说实在的,在听妻子说高飞就是他失散的大儿子时,哪怕昨晚在稻花香大酒店见过他一次,但高健城也不怎么相信。
毕竟儿子失散那么多年了,仅仅凭借直觉,是不可能确定父子关系的。
更何况,高飞相貌和他们两口子都不怎么相似。
可是现在,高健城却从高飞的眼神中,尤其是他刚才发狂时的样子里,真切感受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那时候,他不也是在听说大儿子被送人后,就这样对高老爷子发狂的?
好像一只受伤的孤狼那样。
高健城走到高飞面前,伸出手:“高飞,正式介绍一下,我叫高健城,方小艇的丈夫,你可以喊我高叔叔,也可以直呼我的名字,都无所谓。”
抬起右手和高健城握了一下,高飞笑道:“你倒是很爽快。不过,我还真不习惯喊人叔叔,也不好直呼你的名字,毕竟你比我大很多,又是方阿姨的丈夫,我看我还是喊你老高吧。”
“你这孩子——”
方小艇正要说什么,高健城却用力晃了晃高飞的手:“好,那咱们说定了,以后你就叫我老高!”
“行!”
高飞松开手,问:“老高,你们来看我,是感谢我昨晚救了你们吧?我可告诉你啊,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些,因为我会怕名声传出去后,会成为公众人物。”
高健城点头:“这个没问题,我和小艇都理解。”
说着,他脸色严肃了起来:“高飞,我们今天来这儿,就是想问问你。你究竟也没有杀害那个童海。如果不是你做的,谁都别想冤枉你!但如果真是你干的,那你也得和我们说出原因。因为我相信,如果真是你做的。你也有这样做的理由。我们会给你找最好的律师。”
高健城两口子这样关心高飞,当然被他认为这是‘知恩图报’了。也没多想,就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我没有杀他。”
方小艇接着追问:“那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杀人现场?”
高飞淡淡的说:“那是有人冒充我。”
高健城问:“可你有证据吗?”
高飞摇头:“在看到海伯的尸体之前,暂时还没有证据证明,杀他的人不是我。”
高健城和方小艇面面相视了片刻:“你为什么要见童海的尸体?你能确定从尸体上。找到有利于你的证据?”
高飞沉默了片刻,还是摇头:“我不是不相信你们,但这件事关系到我的清白,所以在看到海伯的尸体之前,我是不会说给任何人的。”
对高飞的隐瞒,方小艇没有丝毫的不满:“好,那我现在就去安排。你去见童海的尸体。小飞,你告诉我,我还要做什么,只要能证明你的无辜。”
高飞抬起头。缓缓的说:“我要两名资深法医,还要市局的人跟着,带着投影仪。”
——
看在方小艇夫妇的面子上,警方对高飞的要求自然都一口答应。
更何况,高飞答应跟梁娇娇回警局时,也曾经提出过去见童海尸体的要求。
下午六点,方小艇夫妇、刘昌明等人,带着高飞和法医来到了中心医院的太平间。
提前得到消息的院方,早就派人做好了相应的准备,牛院长亲自接待。
因为方小艇的强烈要求,高飞并没有戴手铐,和他们乘坐一辆车子,在前后两辆警车的‘保护’下,停在了太平间门口。
太平间,可能是天下最安静的一个地方了,除了牛院长和两名工作人员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牛院长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和方小艇握手后,就很知趣的带领大家走进了太平间内。
太平间内喷有浓郁的苏打水,随说干净到了一尘不染,可想到那些大冰柜里装着很多尸体,方小艇就有种反胃的难受。
“小艇,要不你在外面等吧,我进去就行。”
高健城刚提出这个意见,方小艇就拒绝了:“不行,事关小飞的清白,我必须得亲自在场。”
拗不过她,高健城只好挽着她的胳膊,跟随众人来到了太平间里侧的停尸房。
停尸房的左侧,是一排冷柜,在牛院长的指挥下,两个工作人员很快就拉出了海伯的尸体,抬到了一张台子上,拉开了裹尸布,退到了一边。
高飞走到了台前看向了尸体。
停尸房内的冷柜,并不是说要把所有尸体都冻成一根冰棍,这得看情况而来。
海伯尸体所在的冷柜,就是只起到一个‘保鲜’作用,高飞用手指在他脸上按了一下时,仍然能感觉到皮肤稍微有点弹性。
在高飞走到尸体前时,现场所有人都盯着他,看他怎么找出有利于他的证据。
高飞也没墨迹,直接拿起尸体虚攥着的右手,对两个法医说:“他的手指甲里,肯定有血迹,而且,手指甲也因为撕扯用力而折断,你们采样化验一下再说。”
听高飞这样说后,梁娇娇和刘昌明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惊讶:他怎么知道童海手指甲内藏有血迹?
两个法医点头,一人用力掰开了尸体的右手,一人用强光手电照去,随即说道:“是的,这里面有凝固了的血迹!”
好像知道梁娇娇等人心中是怎么想的,方小艇问道:“高飞,你怎么知道他手指甲中会有血迹?”
“从视频中看到的。”
高飞看向了梁娇娇:“梁局,麻烦你用投影仪,在这儿把视频播放一遍吧。”
听高飞这样说后,梁娇娇好像明白了什么,俏脸一红,知道自己疏忽了什么,却又不好解释,赶紧打开投影仪,把那段海伯被刺的视频录像放了进去。
投影仪直接使用停尸房的背墙,墙是白色的。画像很清晰。
视频不算长,很快就来到了‘高飞’割断童海咽喉,童海临死前奋起反扑的那一段——就在这时,高飞说话了:“停!”
梁娇娇马上按下了暂停键。
高飞走到背墙前。抬手指着海伯临死前反扑的那个画面。看着梁娇娇嘴角带着讥讽:“我不知道警方在观察这段视频时,有没有注意到海伯在一脚踢出凶手时。右手在凶手握刀的手上狠狠挠了一把,以至于用力过度,右手中指手指甲都折起来了。”
梁娇娇呆呆望着海伯手指甲挠过‘高飞’手背的画面,只感觉脸颊开始发烫。
身为一名负责刑侦的副局长。竟然连这点都视而不见,由此可以看出,她的能力相当差劲。
当然了,这也和杀人者是‘高飞’,干扰了梁娇娇的观察有很大关系。
高飞并没有继续难为梁娇娇,而是说:“只要化验出海伯手指甲内藏有的血迹,不是他本人。也不是我的,那么就证明凶手另有其人。大家觉得这算不算证据?”
刘昌明尴尬的笑了笑:“算、啊,不,不是算。而是就是证据。高飞,这样的话,也得化验你的血了。”
“我明白。”
高飞挽起袖子,示意法医给他抽血。
一个法医干净利索的在他胳膊上采取了血样,正要去前面的医院化验室化验时,方小艇给高健城使了个眼色:“我们也去,可以督促他们快点。”
刘昌明等人也没在意,吩咐工作人员把海伯的尸体重新放进了冷柜,走出了停尸房,来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刘昌明等人虽说不怕尸体,可也没有谁愿意呆在那里面。
等待化验结果时,高飞始终没有说话,蹲坐在地上闷头吸烟。
方书记既然亲自盯着这件事,院方当然不敢怠慢,还没有用上半小时,结果就出来了:经过严谨的科学化验表明,海伯手指甲中残存的血迹,不是他自己的,也不是高飞的,而是另有其人!
得到这个消息后,高飞长长的松了口气。
虽说这个结果早就在他意料之中,可他也担心会有别的意外发生。
“高飞,很对不起,我对我的鲁莽和粗心,跟你赔礼道歉了!”:
梁娇娇走到高飞面前,弯腰深深的鞠了一躬。
高飞摆手:“别这样,如果换成我,说不定我还不如你。”
“谢谢你,高飞!”
梁娇娇转身:“我现在马上回局里,立即联网国家dna样本库,争取用最快的速度,查出真凶是谁。”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各发达或者发达中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dna基因样本库,现在刚出生的婴儿就会被采血库存起来,被看作是公民无法更改的第二张身份证。
当然了,也不是有了这个基因库就能查出所有人,毕竟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入境,华夏相关部门是无法查到他们的。
既然高飞已经被排除了杀人凶手之外,刘昌明当然也不好再缠着人家不放了,尴尬的和他表示了歉意后,也就打道回府了。
其实,他很想问问高飞:你为什么说你杀了苏北山?苏北山,是不是真死了?
不过,因为方小艇在场,他也没好意思再问,免得惹方书记生气。
高飞抬头望着夕阳,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并没有因为洗净自己而感到轻松,反而感到了沉重。
他有种预感:警方查不到真正的凶手,那个人在刺杀海伯之前,应该就想到了这点。
最主要的是,那个陷害他的人,应该是认识他的。
那,他到底是谁呢?
就在高飞皱眉把所有认识自己的人逐个排除时,方小艇一个人走了过来:“高飞,我们出去喝一杯?”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不了吧,我还有些事要处理,等有机会吧,我请你和老高。”
高飞拒绝方小艇,是因为真有事。
他不放心张雯雯。
解红颜昨晚离奇失踪后,他担心那丫头会出事,本想送走詹姆斯俩人后就去找张雯雯的,谁知道他自己却遇到了麻烦。
方小艇倒是很通情达理:“好吧,那我等你电话。”
第247章 神秘的书中插图!
“哎哟,我的飞哥哦,你怎么现在才来啊,从今早给你打电话也打不通,去你下榻的酒店里也没人,急得我都快要报警了啊!”
高飞刚走进餐厅,李德才就迎了上来。
“曹,还用你报警?我就一直在警局呢。”
看了眼餐厅内的顾客,高飞问:“今天的生意不错嘛。”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火爆啊!”
“找我什么事?”
“你看。”
李德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飞哥,我找你就是想告诉你,咱们得扩招人手了,现在服务生太少了。根本忙不过来,中午时连大厨都出来帮忙了。喏,你看这才刚八点,上座率就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等会儿肯定人更多。”
“行,你说的我都记住了,等我找懂行的人咨询一下再说。”
高飞笑眯眯的拍了拍李德才的肩膀,走向了吧台。
长长的吧台后面,连雪手指飞快的敲打着计算机忙着算帐,身边那俩外国帅哥(调酒师)正在变魔术般的玩花,吸引了一群花痴少女,不时的发出一声声的赞叹。
其中一个叫杰克的小伙子,看到老板来了后,连忙点头问好,递过来一杯名叫蓝色火焰的鸡尾酒。
高飞笑着说了声谢谢时,连雪才看到他已经来了。
在抬头看到高飞的瞬间,连雪双眸中明显掠过一抹惊喜,但随即就恢复了平静:“来了?”
“昂,来了。”
左手支在吧台上,高飞抿了一小口酒水:“怎么样,累吧。”
“还行,工作要是清闲了,你这个老板会把我们炒鱿鱼的。”
连雪开了个玩笑。张嘴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高飞知道,她很想知道昨晚发生的那些事,尤其是苏北山的消息。毕竟她是苏北山的直属手下。终生幸福都掌握在他手中。
高飞看出周围都是些普通消费者,倒没什么顾忌。放下酒杯淡淡的说:“苏北山死了。”
正要去拿计算机的连雪,动作一僵,垂着眼帘问:“是谁杀了他?”
高飞摇头:“这个我还不知道,他死的很惨。看来是被迫吞下了一个怪物,那个东西长的和蛇几乎一模一样,但头顶有触角,嘴巴两边还有须,全身滑腻没鳞,血液中带有强酸性。我去的时候,就看到他被人用绳子勒死在了树上。那个东西正要破腹而出,结果被我剖开他的肚子,把那玩意一刀两断了——连雪,你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
连雪抬手用力搓了下脸颊,强笑道:“没什么,可能是有些累吧。”
高飞看着她的眼睛:“连雪,你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对不对?”
“杰克,帮我看着点,我、我去趟洗手间。”
连雪并没有回答高飞的问题,而是把计算机推给了杰克,转身急匆匆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看着连雪窈窕的背影,高飞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端着酒杯走上了二楼。
二楼餐厅内,上座率也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五十左右。
昨天刚开业的餐厅,今天就这样火爆,除了宣传到位、口味纯正之外,价格低廉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用老王的话来说就是,现在餐厅是赔本赚吆喝,上座率越高,赔的就越多。
但高飞却觉得没什么,做生意嘛,最重要的就是一个信誉。
既然餐厅已经打出广告,会在开业后进行一个月的促销活动,不管赔钱再多,也得撑下这一个月来,唯有这样,才能取信消费者。
当然了,高飞底气这样足,和得到买买提那笔活动资金很有关。
任何人在瑞士银行放有上千万美金时,都不会太在意几十万人民币的得失。
高飞来到二楼时,正在办公室门口打扫卫生的德才姐,连忙走过来问好。
他能从德才姐那纯朴的笑容中看出,这个农村妇女是真心感激他,并用心替他工作的,尽管依着她的穿着很不适合在西餐厅内出现。
看来得找专门的形象设计师,给她和老王几个包装一下了,那样也算是提升餐厅档次吧——和德才姐随意寒暄了几句后,高飞才走进了办公室内。
昨晚高飞急吼吼冲出办公室之前,因为和秦老师鏖战,不但搞得乱糟糟的,就是空气也特别的不好,但现在他再进来时,空气中却漂着淡淡的薄荷香味,收拾的也是一尘不染了。
高飞知道,这肯定德才姐收拾的,因为也只有她这种出身农村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细心。
关上房门,良好的隔音设施,就让高飞进入了一个单独的空间。
站在窗前,他拉开窗帘,向外看了片刻,才拿出手机,找到充电器开始充电。
坐在舒适的大班椅上,高飞从怀里掏出了那本《安归经》。
《安归经》的书面封皮为红色,但却不怎么鲜艳,看起来倒是像在鲜血内泡了一下那样,有些赤红,散发着一种不详的神秘色泽。
安归经这三个字,是又用小篆写的,竖体,在三个字的左边,还有几个好像蝌蚪那样的字体,也不知道是什么文字。
小篆,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的统一文字汉字书写形式。
一直流行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才逐渐被隶书所取代。但由于其字体优美,始终被书法家所青睐。
说实在的,依着高飞的文化水平,他根本看不懂这几个字。
他之所以知道这三个字是‘安归经’,是因为昨晚海伯曾经和他说起过这本书的名字。
书的封皮很厚,应该是几层硬纸压在一起,给人一种沉重的感觉。
海伯昨晚曾经告诉他说,苏北山给他留下这本书,就是希望他能从中看出一些什么。继而了解到一些他从没有听过的秘密。
不过,当高飞打开书后,却低声骂了句‘曹’。
里面的字,全部是小篆所书写。他除了能勉强看出‘一二三’来。别的就啥也看不懂了。
“马的,这对我来说就是天书啊。郁闷。”
高飞抬手揉了揉鼻子,开始胡乱翻阅起来,希望能看到一些简体字的注解,实在不行哪怕是繁体字也好。那样他也能读半截字看个差不多。
可让他失望的是,整本书没有一点注解,所有的字体,都是这样的小篆。
不过,每隔几张,就会有一张用毛笔画的插图。
高先生不认识小篆,但简单的书画还是能看懂的。
第一副插图。貌似是以俯瞰形势画出来的,下面是一片大沙漠,还有一行长长的骆驼队,蒙着头巾的人坐在上面。向远处而行。
在应该是很远很远的地方,能够看到一个城市的轮廓,有个半圆似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太阳还是月亮),就在那片城市的背后。
第二幅画,则来到了城市中。
城市街道两旁有无数的商铺,行人走在街道上,对着商铺指指点点。
这幅画,倒是有些像历史上著名的《清明上河图》,不过画中人物的穿着打扮却明显带有异域色彩,很多人都是用头巾蒙着头。
看来,这幅画应该是描写城市繁华盛况的。
第三幅画,却是一个看上去很辉煌的大殿。
大殿两旁放有十数个案几,案几上都摆着果盘似的东西,一些人坐在后面,都看向大殿最里面那个高台。
高台上,同样放着一张案几,案几上摆着酒樽等东西,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人,盘腿坐在后面,看样子正在招呼两旁的人:来,来,哥几个别客气,喝酒!
在大胡子的上方,有两个字。
高飞很开心他能认识这两个字:安归!
不过,他却不明白这俩字出现在这儿是什么意思,于是又向后翻。
看过刚才这三幅画后,高飞大概明白了一点什么:在大沙漠深处,有个城市,这个城市很繁华,城市中的王者,正在大殿中宴请手下。
第四幅画,就更加通俗易懂了,是一副接生图。
画中有一个屏风,屏风外面站着刚才那个请客的大胡子,正焦急的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屏风里面,则有两个接生婆,正抱着一个婴儿要绕过屏风,她们后面的地上,躺着个妇女,看来是婴儿他母亲了。
第五幅画之后的十几幅画,都是意思相同的接生图,唯一改变的就是在外面等候的男人,一会儿是年轻人,一会儿又是秃顶老头啥的。
看完这些雷同的接生图后,高飞在接下来的画面中,终于看到了一副熟悉的肖像:一位驰马横枪的,身着汉人盔甲的年轻将军。
这位年轻将军高举着铁枪,战马前蹄腾起,枪尖几乎要刺出页面,正在呐喊什么。
在年轻将军背后,是一面大旗。
大旗上同样是个小篆。
不过,这次高飞隐隐能看懂这个字是什么了,因为它和现代字中的‘霍’很相似。
大旗后面,有无数手拿短刀、盾牌的士兵,正在跟随年轻将军呐喊着向前冲锋。
前面,正有很多身穿异域服装的人,表情匆慌的向前跑。
高飞琢磨,这幅画应该是表达,那个城市的军队,被貌似姓‘霍’的年轻汉人将军打败了,正在急吼吼的逃命。
接下来的几幅画,表达意思更加通俗易懂,体现了这个城市中的百姓流离失所的悲惨,所有人的目光中,都带着阴狠的看着那位貌似姓‘霍’的将军。
倒数第四幅画,则是很多人正躲在窗内、屋角和树后,眉开眼笑的拍掌看着街道。
街道上,一些汉人士兵抬着一副担架。
担架上那个人全身被白色布单蒙着,大旗也卷了起来,士兵们好像在哭泣着离开这个城市。
第248章 《安归经》内的楼兰!
倒数第三幅画,则是一个年轻的汉人皇帝,正捶胸顿足的朝天哭泣。
在他下面的台阶下,是一伙身穿盔甲的汉人将军,都双手抱拳,仿佛是在劝说着什么,又像是要立下出征前的军令状。
倒数第二张画,画的比较简单。
一些高举着汉人大旗的士兵,在很多将军的带领下,冲进了那座沙漠城市的城门。
这座城市的主人,则在自己的宫殿内,拿着一把短剑割自己的脖子。
他身后,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正在几个大臣的拉扯下,哭着张开手,看样子要阻止主人自刎。
最后一幅画,和第一幅画差不多,仍然是采用俯览手法:一片一望无垠的大沙漠,一行长长的骆驼队。
但骆驼队前进的方向却是相反的,而且画面上也没有了城市,本该是一个不知道太阳还是月亮的天体也不在了,是一片黑压压的东西,应该是一片黄沙。
高飞粗粗计算了一下,总共是二十四幅插图,除了生孩子的那些插图差不多外,其它的则都表明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
点燃一颗烟,高飞皱眉想了很久,隐隐明白这些插图所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了。
故事大意是,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个建立在沙漠上的国家,他们有自己的繁华经济,历代君主代代相传,和他们的子民幸福的生活着。
但在随后某年某月某日,一个貌似姓‘霍’的汉人将军,忽然带人入侵了这个国家。
于是,战争摧毁了这一切,人们再也不能过以往那种好日子了,开始竭力反抗。最终杀死了那位貌似姓霍的汉人将军,把汉人赶出了城市。
姓霍的汉人将军死后,汉人皇帝仰天大哭,他手下大将纷纷请命。出征那个沙漠城市。
最终。在大将们的攻打下,沙漠城市灭亡。君主自杀。
君主的后人,一个小女孩,被大臣救走。
这个沙漠城市,就在某个黄沙漫天的日子。消失了。
想到这儿后,高飞脑海中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消失的王朝名字:楼兰!
据《汉书西域传》记载,早在2世纪以前,楼兰就是西域一个著名的“城廓之国”,它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古代“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从楼兰分道。
汉时的楼兰国,有时成为匈奴的耳目,有时归附于汉,玩弄着两面派墙头草的政策。介于汉和匈奴两大势力之间。
自博望侯张骞成功出使西域后,汉武帝听从张骞的建议,想要打通前往大宛等国的路径,楼兰、姑师两国正好挡在汉使出使的路上,他们竟攻击劫掠汉使王恢等,又屡次做匈奴的耳目,通知匈奴派兵阻拦汉使。
楼兰这种墙头草做法,终于惹怒了汉武大帝,于是命从票侯赵破奴,和大将王恢率兵数万出击楼兰和姑师两国,最终破楼兰和姑师,俘虏楼兰王。
匈奴得知楼兰降汉后,就发兵出击楼兰。
楼兰不敢抵敌,只好分遣王子入质西汉与匈奴,向两面称臣。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李广利征大宛时,楼兰受匈奴指使欲发兵袭取汉军后队,被汉军发觉。
武帝命汉将任文领兵从小道袭取楼兰,擒楼兰王。
汉将奉上命斥责楼兰王,楼兰王回答说:“小国夹在大国间,不两面称臣就无法自安。我愿意举国迁徙入居汉朝。”
汉武帝体谅其处境,放他回国,也派遣使者通知了匈奴,以后匈奴也不甚亲近楼兰了。
上面所说的这些,高飞以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也知道征伐楼兰的是从票侯赵破奴,和大将王恢。
但《安归经》内插图上所描述的,则是一位姓霍的将军。
人类有史以来,姓霍的大将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匈奴哀唱‘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冠军候霍去病。
不过,霍去病早在公元前117年就死在西征归来的路上,年仅24岁,他怎么可能会在十几年后还能灭亡楼兰呢?
可如果那个姓霍的将军,不是霍去病的话,那插图上姓霍的将军,又是谁呢?
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据《水经注》记载,东汉以后,由于当时塔里木河中游的注滨河改道,导致楼兰严重缺水,这座曾经辉煌五百年的古城,才被废弃了。
当然了,根据现代科学家的研究发现,给予楼兰人最后一击的,是瘟疫。
这是一种可怕的急性传染病,传说中的说法叫‘热窝子病’,一病一村子,一死一家子。
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楼兰人选择了逃亡——就跟先前的迁徙一样,都是被迫的。
于是,楼兰国瓦解了,人们盲目的逆塔里木河而上,哪里有树有水,就往哪里去,哪里能活命,就往哪里去,能活几个就是几个。
楼兰人欲哭无泪。他们上路的时间,正赶上前所未有的大风沙,是一派埋天葬地的大阵势,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声如厉鬼,一座城池在混浊模糊中轰然而散……
至此,辉煌的楼兰古城也就永远地从历史上无声地消逝了。
虽然逃亡的楼兰人,一代接一代地做着复活楼兰的梦,但是,梦只能是梦。
而且,梦到最后,连做梦的人都等不及就消失了。
楼兰,依然是风沙的领地,死亡的王国。
这些资料,都是能从网上查到的,可《安归经》这些插图上,却明确表明汉人灭亡楼兰后,楼兰这才消失的。
其实,楼兰到底是怎么消失的,直到现在仍然是个迷。
正如高飞看到的这些插图那样,上面说霍去病攻打过楼兰,被楼兰人暗算后,引发了汉武大帝的勃然大怒,这才派遣无数大将,把楼兰给灭国了。
到底是现代科学研究。或者说《水经注》上说得对,还是《安归经》上说得对?
高飞真的搞不懂,其实他也不想搞懂,因为楼兰文明早就消失两千多年。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操心的事儿,应该去让那些‘砖家、教兽’去研究。
他所关心的是。这本《安归经》内,到底要说明什么。
或者说,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
要不然的话,苏北山为什么在临死前。还要那样郑重其事的把经书交给他。
而且,那个鬼脸女人绑架沈银冰,目的也是这本书。
更让高飞有些茫然的是,苏北山曾经说,假如他把这本书交出去的话,包括连雪在内的很多人,都要死去。
连雪等人的安危。怎么会和这本破书有牵扯呢?
高飞越想,脑袋越大。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安归经》很重要,重要到苏北山宁可去死。也不交出来。
所以,他必须得好好保存,找一个能看懂小篆的人,把上面的内容读给他听。
想到这儿时,高飞忽然想到了秦城城。
他记得,秦城城曾经告诉过他,说她在大学内的专业就是历史之类的,那么她极有可能会看懂这些小篆。
就算秦城城看不懂,也不要紧,华夏能看懂小篆的人海了去了,大不了花重金雇人来翻译就是了,反正高先生现在又不差钱。
帮,帮帮——就在高飞盯着这本书发呆时,外面有人敲响了房门。
“谁?”
高飞抬头问了一句,把经书重新装进那个黑色塑料袋中,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高飞,是我,老王。”
老王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哦,进来。”
门开了,老王那张笑脸探了进来,还没说话,就对他挤了挤眼睛。
高飞笑了:“怎么,你眼里进沙子了?”
“不是。高飞,有人要找你。”
老王笑了笑,闪到了一旁。
他后面,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虽说穿着很朴素,但却无法掩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让男人心痒痒的魅力。
正是颜红。
对于颜红,高飞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是他来冀南后,第一个被他征服的女人。
这个娇小的女人,在做那种事时所爆发出的疯狂,不经意间就能激起男人骨子里某种最为强烈的欲往,绝对是那方面的最佳伴侣。
而且,高飞也能看出,颜红对他也是真心的。
但就是因为当高飞和沈银冰发生冲突时,颜红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在沈银冰那边,所以他才感到了不爽:哥们那么尽心伺候你,结果你提上裤子就和我反目为仇了——
就是因为这个不足以向外人道的原因,所以高飞对她的态度逐渐冷淡了下来。
看着颜红,高飞笑了笑:“呵呵,颜副总大驾光临小店,有失远迎啊,请进来坐。”
对高飞言语中的调侃,颜红强笑了一下,踩着高跟鞋走进了办公室。
眼里全是对高飞羡慕嫉妒外加恨的老王,很有眼里价的替他们关上了房门,并正色警告要来偷听的李德才边去。
高飞坐下,点上了一颗烟:“颜副总找我有事?”
不等颜红回答,他马上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你来找我,是要开回你那辆车子去吧。喏,这是钥匙。”
昨晚,高飞急吼吼去救沈银冰时,开的是颜红的法拉利。
同样,他也是开着那辆车,送走了詹姆斯和白板,又被梁娇娇带回了广场分局,今晚直接开到了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
“不是,那辆车你想开多久,就开多久,不给我,我也不会和你要的。”
颜红没有接钥匙,走到办公桌前面,双手撑着桌子,微微俯身看着高飞的眼睛,低声说:“高飞,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去医院看看小冰。”
颜红穿着虽然普通,但她在俯身时,高飞仍然能从她领口内,看到那两个饱满雪白的半圆,条件反射般的想到了咬着、吸着这俩东西时的那种满足感。
想到了颜红曾经跪在他面前,用她这俩柔嫩给他‘擦枪’时的邪恶,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
第249章 从国外回来的凶手!
顺着高飞的目光,颜红低下了头,声音也放低:“你想要我的话,随时,随地,我都会尽最大努力的满足你——但我求你,现在跟我去看小冰。”
高飞没有答应颜红的请求,只是似笑非笑的问:“你真会随时随地的,尽最大努力来满足我?那我要是提出在车上呢,开车时做那种事,应该很刺激吧?”
颜红没有说什么,却抬腿,右手伸进了裙下,脱下了黑色小部片,揉成一团装进了包内:“这样方便多了。”
颜红的意思很明显:我提前脱下小布条,就是方便你在开车要我,到时候,我只要坐在你身上就可以了——
高飞却沉默了,拿起了手机在手里转着花,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当然清楚,颜红为什么来找他。
沈银冰已经知道他不是杀害海伯的凶手,想给他赔礼道歉。
当然了,沈银冰就算有这想法,也不会说出来的,很可能是颜红自作主张来求他去见沈银冰。
“难道在她的生命中,沈银冰就是她的全部?”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颜红走了过来,抓着他的左臂蹲下身子,灵巧的钻到了桌子下面,跪在地上,开始给他解腰带。
颜红的这个动作,让高飞想到了岛国小电影内的那些经典场面:漂亮的女秘书,跪在老板的桌子下面,用嘴,和她的胸来取悦老板。
无疑,在办公室内做这种事,是很刺激的,尤其是对方又是颜红这样一个姣美的小尤物。
但就在颜红的手碰到高飞腰带时,他却站起来,推开椅子淡淡的说:“我还是喜欢在车上做那种事。”
——
在李德才那羡慕的目光中。高飞和颜红上了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
随着引擎发出的低沉有力轰鸣声,车子箭一般的驶出了停车场,向中心医院驶去。
车子刚驶过一个路口,颜红就把右手放在了高飞右腿上。低声说道:“你把座椅后撤一下。那样方便我能坐在你身上。”
高飞没说什么,左手下伸鼓捣了一下。座椅向后滑了出去。
颜红深深的吸了口气,掀起裙子露出白花花的身子,正要坐在他身上时,高飞却说话了:“我向后挪动椅子。是因为我这样开车舒服。”
颜红愣住:“你、你不要我那样了?”
高飞摇头:“要,但不是现在。我喜欢刺激不假,可我更需要两情相悦,不喜欢强迫别人做她当下不愿意做的事情。你把衣服穿好,再给记住,能让我高飞干完一次还想着的女人,都是有尊严的。”
我在你面前。还有什么尊严可谈?
颜红愣了片刻,默默的拿出小布条,重新穿好。
高飞莫名叹了口气,终于提到了沈银冰:“她还好吧?”
颜红摇摇头:“在我来找你之前。她还没有醒来。昨天整个晚上,她经历了太大的打击,没有彻底崩溃就算很不错了。”
高飞又问:“那你怎么来找我?”
“因为梁娇娇在那儿,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所以,你就自作主张来找我,让我去看她了?”
“嗯。”
“看来,你的确很了解她,知道她就算明知道错了,也不会主动认错的。”
高飞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不屑的讥讽。
他忽然发现,沈银冰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好,在某些事情上,她甚至不如旁边这个‘不要脸’的小女人。
——
沈银冰从昏迷中醒来后,就一直在想高飞说的那些话。
高飞曾经告诉她说,是他用绳子把苏北山勒死在了树上,又一刀剖开了他的肚子。
高飞所说的这些,和沈银冰昏迷时做过的那个梦,是完全一样的,以至于她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亲眼见证了高飞残杀她老爸的那一幕。
静静的病房内,点滴在缓缓的垂落。
沈银冰醒来后的几分钟,就一直呆呆看着天花板,那双昔日灵动的眸子,却带着让人心疼的呆滞。
病炕前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人:满脸都是关怀的焦恩佐。
病房外面,黑子,小宋俩人正和梁娇娇低声说着什么。
梁娇娇在一个小时之前就赶来了,那时候沈银冰还没有醒来,她就把排除高飞是杀人凶手的那些事,都告诉了颜红。
颜红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这才急匆匆的去找高飞。
她肯定,当沈银冰得知这个真相后,心里会内疚,但却绝不会主动向高飞认错。
既然沈银冰不会向高飞认错,而她又那么在意高飞,那么颜红只能倾尽全力的撮合他们两个了。
“梁局,今晚真麻烦你了。”
扭头看了眼病房内,小宋强笑着低声说:“沈总可能是醒来了,你还进去看看吗?”
“呵呵,我今晚来医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沈总解开心结的。好,那我进去看看。”
梁娇娇笑了笑,推门走进了病房内。
守候在沈银冰跟前的焦恩佐,站了起来,正要打招呼,梁娇娇却摆了摆手,走到了病炕前,慢慢的坐在了炕沿上。
沈银冰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一下,落在了梁娇娇的脸上。
梁娇娇替她腋了下被单,低声说:“沈总,你感觉好些了没有?”
沈银冰呆了片刻,才哑声说:“好、好多了。梁局,我想知道——”
看到沈银冰说话这样费力后,梁娇娇抬手摆了摆:“沈总,我知道你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什么,但你身体太虚弱了,还是我来说,你听吧。”
沈银冰眼神终于因为有感激的色彩,而灵动了一点:“谢谢。”
梁娇娇张嘴刚要说什么,却看到了旁边的焦恩佐,抱歉的笑了笑:“这位先生,麻烦你先出去一下好吧?因为接下来我和沈总所说的这些,关系到了一些警方机密。”
焦恩佐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正要说些诸如‘你没看出我和小冰是什么关系。我有权听到关于她的事,并给她出谋划策’的话时,沈银冰却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焦恩佐无所谓的耸耸肩:“那好吧。我先出去——小冰。有事你喊我。”
等焦恩佐走出去关上房门后,梁娇娇很八卦的问道:“他是什么人?”
沈银冰回答:“我的一个远房表哥。对我很关心,我很感激他。”
“哦。”
梁娇娇哦了一声,开始说正题:“沈总,其实我知道。你根本不希望杀害童海的凶手会是高飞,尽管有视频可以作证是他杀了人。但经过我们警方的反复调查后,终于找到了他不是凶手的证据。”
在说出这些话时,梁娇娇的脸红了一下:找到高飞不是杀人凶手的不是警方,而是人家高先生自己。
沈银冰的眼神猛地一亮,张嘴正要说什么时,梁娇娇却抬手摆住了她:“沈总。你先听我说完。今天下午你昏倒后,我们马上就来到了医院的停尸房……”
接下来,梁娇娇就把高飞找到证据(当然了,梁娇娇在说出这些时。是说警方终于找到了凶手的破绽),并通过采血化验dna血样的科学做法,最终证明凶手是另有其人,而高飞则是被诬陷的全过程,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我下午回到局里后,就联系了国家dna血样库,那边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但很遗憾的是,我国现存的血样库中,并没有找到和海伯手指甲内残留血迹吻合的样本。”
叹了口气,梁娇娇又说:“由此可以断定,杀害童海的真凶,是从国外回来的。沈总,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在你和高飞身边,有哪些人是从国外回来的?而且,他还得相当了解高飞,要不然也不会模仿他的声音,连我都骗过了。”
“从国外回来的,并且对高飞相当了解?”
沈银冰想了很久,才喃喃的说:“我身边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就是刚才守着我的那个远房表哥,他叫焦恩佐。但他和高飞只是见过一两次,根本谈不上相当了解,只能说是认识罢了。至于高飞身边的人,我倒是知道在他开业时,有几个外国人来到了冀南。”
沈银冰所说的外国人,无非就是詹姆斯和白板。
但梁娇娇却知道,那俩人陷害高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她亲眼看到他们帮着高飞去救沈银冰的。
至于那个焦恩佐,梁娇娇也觉得不怎么可能:第一,他在追沈银冰,是她的远房表哥,就算和高飞‘竞争’沈银冰,也不可能用这么极端的方式。
第二,梁娇娇看他文绉绉的,就是一满腹经纶的书呆子,怎么可能会有杀人的胆量和能力。
更何况,他要真是杀人凶手的话,也不可能安然的呆在这儿。
当然了,这些都是梁娇娇的推测,具体的还得靠科学根据来验证。
梁娇娇说着话,趁沈银冰不注意,把一个纸杯装进了口袋中。
她刚才就看到,焦恩佐用这个纸杯喝水的。
虽说她不相信焦恩佐会是凶手,但他的疑点却是相当大,她不能因为焦恩佐长了幅好人面孔,就轻易放过他。
梁娇娇要把纸杯带回去,提取残留在纸杯上的焦恩佐的指纹,和唾液,然后进行dna分析,再和真凶血样内的dna相比较。
不得不说,梁娇娇能够想到这些,就证明她的业务能力加强了许多。
陪着沈银冰分析了几个人后,梁娇娇觉得她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沈总,时候也不早了,我得——”
梁娇娇刚说到这儿,病房门开了,她扭头一看,就看到高飞走了进来。
她的眼角,也看到沈银冰的脸色马上尴尬起来,轻轻咬住了嘴唇。
高飞走进来后,就热情的和梁娇娇打招呼:“梁局,你也在呢。
第250章 茫然的梁娇娇!
现在梁娇娇对高飞的恨,已经变得很淡薄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尤其是这几天和高飞有了多次相触后,为此她感到有些茫然,开始怀疑自己来冀南是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别看她出身大城市,却是个思想相当保守的女孩子,很有些古代小姐被马夫看到洗澡后,就得以身相许的‘愚昧’,半夜醒来时,竟然会有‘看来这辈子只能嫁给他’的念头。
只是,通过这几次接触,梁娇娇却发现,高飞对沈银冰有着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关心。
换句话说就是,梁娇娇发现高飞心里只有沈银冰,根本没有因为曾经夺走她的第一次,就对她抱有那种天长地久的想法,仿佛俩人从没发生过那种关系。
所以,梁娇娇感到茫然。
但她却又能真实的感受到,和高飞的每一次见面,都没有那种尴尬的气氛,反而像老朋友见面那样自然。
唉,也许我和他的那次,只是一次邪恶的误会而已,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梁娇娇心中叹了口气,表面却很正常的微笑:“嗯,我来向沈总说一下案情的发展。好了,我的工作做完了,也该回去了,沈总,再见。”
沈银冰做出一个要相送的动作,被制止后抱歉的说:“再见,梁局。”
梁娇娇走到门口,对高飞点了下头,擦着他的肩膀快步走出了病房。
就在她右脚刚迈出门口时,却听到高飞低声说:“梁娇娇,谢谢你。”
梁娇娇脚下一顿,却没有说什么,右拐走向了电梯那边,根本没有看到小宋和她打招呼。电梯也没做,就急匆匆走下了楼梯。
在走下楼梯台阶时,梁娇娇忽然觉得脸颊有凉意。
她抬手擦了一下,竟然有泪水淌了下来。
“我为什么要哭。我凭什么要哭?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脆弱了。因为他的一个谢谢,就心乱如麻!”
梁娇娇狠狠咬了下嘴唇。迈步下楼时,身子竟然踉跄了一下。
“咦,梁局怎么了,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呢。”
小宋望着楼梯方向。有些莫名其妙……
站在病房窗口前的焦恩佐,却冷冷的瞥了眼沈银病窗前的柜子。
刚才,他用过的纸杯不见了。
抬手看了下腕表,焦恩佐对来到病房门口就坐在椅子上发呆的颜红,笑了笑低声说:“颜副总,我先回去了,麻烦你等会儿和小冰说一句。我到明天再来看她。”
颜副总垂首盯着自己的脚尖,没有吱声。
她根本没有听到焦恩佐在和她说话。
焦恩佐有些尴尬的笑了下,冲小宋和黑子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向了电梯。
焦恩佐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大厅时。梁娇娇还没有下来。
他左右看了一眼,走到了大厅角落的饮水机前。
这个饮水机,是院方供病人家属在休息、等人时准备的,旁边放着一叠新的一次性纸杯,还有一个废纸篓,里面放着许多别人用过的纸杯。
焦恩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薄如蝉翼的透明手套带上,从废纸篓内捞起一个纸杯,随即走出了大厅。
沈银冰住在十三层的病房,有些失魂落魄的梁娇娇,用了足有七八分钟,才来到了一楼大厅。
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她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夜色,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喃喃的说:“梁娇娇,那只是一场梦,梦是没有任何结果的,你该尽快从梦中醒来,开始你自己新的生活!”
“嗨!”
梁娇娇抬手,虚空狠狠砸了一拳,仿佛获得新生的病人那样,脚步重新变得轻快了起来。
走向停车场时,梁娇娇从口袋中拿出了焦恩佐用过的纸杯,低头从包里翻出一个专门用来盛证据的塑料袋,正准备放进去时,却觉得前面有股劲风扑来。
梁娇娇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向旁边闪去时,一个人却撞在了她右肩膀上,手里的纸杯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哎哟,对不起,这位警官同志,我老婆生病了,我有些心急去看她,所以走的有些着急——”
那个人说着,连忙弯腰,替梁娇娇把纸杯捡了起来,递给了她。
这是一个戴着黑框眼睛,唇上蓄着小胡须的中年人,很斯文的样子,眼神中带着焦急,看来是在为妻子的病情而担心。
梁娇娇也没在意,接过纸杯摆手道:“没事,你去忙吧。”
“谢谢,谢谢。”
中年人又连声道谢后,才脚步匆匆的去了。
扭头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梁娇娇摇了摇头,把纸杯放进了塑料袋中。
虽说现在这个纸杯上,有了最少三个人的指纹(梁娇娇,焦恩佐和刚才那个中年人),但指纹对于dna基因验证来说,并不是太重要,只要化验杯子上残留的唾液就可以了。
——
“怎么样,感觉好些了没有?”
高飞走到病窗前,把手里的一捧鲜花放在了柜子上。
这捧鲜花,是颜红买好放在车上给他准备的,告诉高飞说,沈银冰看到他拿鲜花来看他后,心情会好很多的。
果然,看到鲜花后,沈银冰双眸中多了些感激的神韵。
花钱不多却能惹妞儿开心,真划算,怪不得现在年轻人都爱送鲜花,嗯,对了,以后节假日时,是不是让小壮在餐厅内卖花儿呢,或者干脆开个花店?
眨眼间的工夫,高飞心中就想到了很多,继而惭愧起来:捏捏的,哥们看来大有成为奸商的潜质啊。
“好多了,就是浑身没力气。”
沈银冰双肘撑着床,看样子想靠在床头上。
“别动,我来帮你。”
高飞走上前,动作自然而温柔的抱住沈银冰双肩,把她向上抱了一下,在她脑后放了个枕头,又替她摇起了病窗。脸上带着自然的关心神色:“怎么样,还得劲吗?”
在被高飞抱住肩膀时,沈银冰苍白的脸上浮上一层嫣红,一种好像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的安全感。也油然而生。竟然忘记回答高飞的话。
高飞也没有再问什么,坐在椅子上。从果盘中拿起一个苹果,用水果刀削了起来。
高飞以前从没有削过苹果,更多时候是抓起一个,在袖口上随便擦擦。张嘴就啃。
科学家早就说过了,苹果皮含有丰富的各种人体所需要的营养,比方维生素c,维生素a,功能美容养颜,滋阴壮阳——只有那些傻瓜才会削皮的。
他之前虽然从来没有削过苹果,但削皮的技术却是相当高。刀子在他手中就像有了生命那样,灵巧的飞舞着,削下的果皮薄而不断,宽度几乎是用卡尺量过。眨眼间就把苹果给‘脱光’了。
接过高飞递过来的苹果,沈银冰终于说话了:“你是一个高手。”
高飞眼神闪动了一下,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她又说:“削苹果的高手。削的苹果这样好看,我都不忍心吃了。”
高飞笑了笑,直截了当的问:“梁娇娇把调查结果都告诉你了?”
沈银冰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需要我给你赔礼道歉吗?”
高飞摇了摇头:“赔礼道歉并不实惠,你最好以后经常来照顾我的餐厅。”
沈银冰嘴角有了笑意:“行,但你得给我一个至少八折的优惠卡。”
高飞犹豫了下,讨价还价:“你是亿万小富婆,就给个八五折的吧。”
沈银冰抬起小手:“就八折!”
“好,成交。”
高飞抬手,和她轻轻拍了一下,刚要缩回手时,却被沈银冰五指扣住了五指。
高飞下意识的扭头向窗外看了一眼,见颜红等人并没有向里面看,耸耸肩嘻嘻笑道:“说实在的,我还真不习惯你对我这样好。”
“高飞,对不起。”
沈银冰在说出‘对不起’三个字时,语气非常的诚恳。
“没事。”
高飞抿了抿嘴角:“反正我也没损失什么。”
沈银冰紧紧扣着高飞的五指,就像恋人那样,柔声说:“高飞,你能告诉我,我爸他到底怎么样了吗?”
高飞好像很不适应被沈银冰扣着五指,装作耳朵痒痒,缩了回来,用小手指挠了挠耳朵:“你现在最主要的是要好好休息,等明天我再和你说吧。”
沈银冰缓缓的摇了摇头:“你若是我的话,能休息好吗?”
“不能。”
高飞沉默了片刻,吐出一口气说:“好吧,那你做好心理准备。”
沈银冰惨然一笑:“这个你不用担心,在这大半个月中我就受到了三次绑架,心理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能接受任何不幸的打击。”
“你说的也是。嗯,那我告诉你,如果眼前这一切不是在做梦的话,你爸苏北山,已经去世了。”
高飞顿了顿,主动握住了沈银冰的手,就把那晚他在移动大楼下见到苏北山,在黄河边发现他肚子里有个怪物,最后看到他和其他四个鬼面人,竟然‘死而复生’走进黄河的诡异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高飞在说这些事时,说的很慢,足足用了半个小时,也是他第一次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叙说某件事,没有丝毫隐瞒,更没有任何的夸大其词。
当然了,高飞并没有把铁屠、叶心伤俩人在场,解红颜神秘失踪的事情也说出来,那些和沈银冰无关。
当高飞说到,他发现苏北山肚子里有个东西要破腹而出时,沈银冰的脸色异常苍白。
当她听到高飞一刀剖开她父亲的肚子,斩杀那个怪物时,她的牙齿都开始格格作响,被高飞握着的右手小指指甲,竟然深深刺进了他的掌心中。
可是,当高飞说到苏北山和其他四具尸体,竟然‘死而复生’走进黄河内后,她却忽然平静了下来。
就像一个刚听完鬼怪故事,就被爸爸揽在怀里说宝贝别怕的小女孩,除了脸色依旧惨白,脉息都恢复了正常。
第251章 高老要亲自去冀南!
高飞低声说:“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听起来一点也不可信,但的确是这样。”
“我信,信你所说的这些。高飞,我累了。想休息。”
沈银冰依旧紧握着高飞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能不能等我睡着后,你再走?”
高飞笑着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今晚,你会做个好梦。”
沈银冰点头,身子慢慢滑下。
高飞替她盖了盖被单时,她却忽然问:“高飞,昨晚是你救了我,对不对?”
高飞没有马上回答,过了片刻后才看着窗外,低声说:“其实,像你这样的美女,在遇到困难时有人出手相救,是很正常的,何必在意那个人是谁?”
“你是个迷,可我真的很享受身在谜团中的感觉。”
沈银冰喃喃的说着,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住了双眸。
等沈银冰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时,高飞才慢慢缩回了手,站起来转身走出了病房时才发现,走廊中空空如也,颜红、小宋和黑子他们,都已经不在了。
——
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冒出,生活秘书小李就走到了正在打太极拳的高老面前,低声说:“高老,二少爷夫妇回来了。”
受上一任生活秘书的影响(高老身边上一任生活秘书,现在已经外放某市为市长了),小李也把高健城成为二少爷。
其实,高老对这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称呼,并不感兴趣,不过也没刻意要求秘书改口,那样反而有些着相了。
小李刚说完这句话,高健城和方小艇,就走进了月亮门。
高老就像没看到他们出现那样。依旧不急不徐的打着自己的太极拳。
小李对高健城夫妇笑了笑,知趣的退了出去。
等高老双手从头顶缓缓落在丹田下面时,高健城才拿起一块白色毛巾,走过来笑着说:“爸。你身体恢复的很不错啊。从你刚才打的这趟拳就能看出。你身体比以前还要好。”
在前些日子,高老因为身体不适。突然住进了301医院,引起了高家,甚至华夏其他政治派系的高度重视。
幸好,高老只是因为血压过高而晕眩摔倒。在医院调养了两天后,就闹着回到了这栋位于京华西城区的四合院内。
高老住院的那晚,正是高健城从岭南赶到冀南的那个晚上。
这也是方小艇没有如约为高飞餐厅剪彩的原因。
对于儿子的奉承,高老淡然一笑,接过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看了眼现在气质比大家闺秀还要大家闺秀的方小艇,问道:“你们怎么又来京华了?我不是已经和你们说过了。我身体不要紧的,有小李他们照应,你们忙你们自己的工作就是了。”
高健城回答:“爸,我们有件大事要和你说。”
“什么大事?”
高老转身走向了客厅:“进屋里说吧。”
高老所居住的这栋四合院。面积不是太大,可要是挂在房屋中介所的话,没有一两个亿,你想都别想。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能拿出这么多钱,可你也不一定敢住在这儿。
因为这是‘我大清帝国’有名的铜帽子胡同,那些所谓的亿万富豪要是走进这条胡同内,就算是碰到一条狗,恐怕也得点头哈腰的躲在旁边让道。
没办法,能够住在这儿的人,跺跺脚都有可能会引起地震的。
正厅内的摆设很复古,八仙桌,太师椅,正面墙上挂着一副董其昌的字。
除了两张太师椅之外,屋子里就再也没有任何座椅了。
高老坐在了上首时,方小艇连忙替他倒上了一杯茶。
茶,是小李刚才就提前泡好的。
高老在打完一遍太极拳后,就会喝茶的习惯。
捏着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红泥茶杯,高老闭眼先用鼻子嗅了嗅,才慢慢的抿了一下。
他喝茶的动作很慢,但方小艇夫妇却没有半点的不耐烦。
因为他们很清楚,就算当今一号首长来到这间屋子里,也只能站在这儿等。
一号,就是老爷子的大儿子,高健城的亲哥哥。
另外那张空着的太师椅,是高家兄弟过世的母亲坐的。
放眼整个华夏,除了过世的高老夫人,没有谁有资格能坐在那张椅子上。
慢悠悠喝完一杯茶后,高老才抬起头,看着小儿子淡然说道:“说吧。”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得到她目光的鼓励后,才低声说:“爸,那个、那个孩子有消息了。”
“哪个孩子?”
高老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时,放下茶杯的动作忽然僵住,随即沉稳的把茶杯放在了桌子上:“他——姓什么?”
方小艇接过了话:“爸,他姓高。”
高老两道浓白的寿眉,微微舒展开来:“叫什么名字?”
方小艇又回答:“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老笑了:“这名字很俗,但却也算是有点寓意了。当年,我本想给他起名叫高征南的,我喜欢那种名字,铁血,有个性。”
高健城夫妇都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高家有着异常严格的家教,就算是当今一号首长在这儿,如果高老没有问话,他也不敢多说什么的。
慢条斯理的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高老问:“他现在做什么?”
方小艇回答:“在齐鲁省城冀南开了一家西餐厅。”
“那他以前是做什么的?”
“以前曾经在部队呆过,后来去国外闯荡了几年,两年前刚从国外回来。”
方小艇顿了顿,才小心翼翼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国外很可能做干过‘佣兵’之类的工作。”
高老双眼微微眯起:“他干过佣兵之类的工作?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小声说:“爸,前几天你身体大好后,我和小艇就去了冀南。去了冀南的当晚,我们在一家酒店吃饭时,却遭到了意外……”
接下来。高健城就把他们夫妻无意中被人挟持,高飞竟然出现把他们救出来,又救下沈银冰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说:“爸。守着我和小艇,他杀了那个鬼面歹徒。动作非常干净凶狠。而且,那晚我也看到,和他一起救下我们的人,是个外国黑人。好像叫詹姆斯。所以我们就猜测,他在国外那几年中,不是干了佣兵,就是、是——”
高老接过话问:“就是杀手,或者西方黑道上的打手,对吧?”
高健城点了点头:“是的,但佣兵和杀手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我看他玩枪的动作很娴熟。西方黑道上的打手,是不可能拥有那样高超身手的。”
说到这儿时,高健城又看了一眼妻子。
他们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担心:爸爸他老人家,会不会接纳一个来路不正的孙子?
好像看出方小艇夫妇的担心。高老淡淡的说:“他从小就被抛弃,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个幸运了,无论曾经做过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人品怎么样,是不是我高彤辉的嫡孙!”
听高老这样说后,方小艇大喜过望,抢先道:“他人品很好的,我亲眼看到他扶老太太过马路来着——咳,咳,相信我,他是很正派的一个年轻人。”
高老再次问道:“那你们怎么证明,他是我高家的嫡孙?”
高健城拿出了一叠纸:“爸,这是医院的dna亲子鉴定书,我和他的基因相似率高达99%,完全确定他就是我失散26年的儿子。”
高老没有接鉴定书,而是问道:“现在他已经知道,你们是他父母了?”
方小艇神色黯然的摇头:“没有,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这份亲子鉴定,也是我们借着警方调查他涉嫌一桩凶手案时,才借机暗中拿走了他的血样。”
接下来,方小艇就简单把高飞怎么涉嫌杀人,最后却自个儿找到证据洗白自己的过程,说了一遍。
高老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说什么,就那么微微皱着眉头,也不知在想什么。
方小艇夫妇第五次忐忑不安的对望一眼时,他终于说话了:“我要亲自去冀南一趟。”
高健城大惊:“啊,爸,你要亲自去冀南?这、怎么可以!”
如果高彤辉只是一般市民,只要条件允许,别说是去冀南了,就是去南极,当儿子的也不会阻拦的。
但高彤辉是什么人啊,那可是让一号首长也得喊爸爸,当年曾经指挥千军万马,如热水泼雪般荡平南疆小寇的高老。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安全一点也不次于一号首长,甚至更为被注重。
可就这样一个绝对大佬,却说要去冀南。
依着他的身份,别说是远去冀南了,就是去八宝山祭奠一下老战友,也得封锁小半个京城。
如果他真去冀南,恐怕只能用‘兴师动众’这个词来形容了。
高彤辉淡然道:“没什么不可以的。你们放心,我可不是大张旗鼓的去,而是会学岛国鬼子,悄悄的进村——好了,你们不要再说什么了,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反正你们也阻止不了我。”
唉,这下可麻烦大了,大哥肯定会训我们。
方小艇夫妇对望了一眼,无奈的摇摇头,却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同时给老爷子弯腰鞠躬后,退出了正厅。
他们刚退出来,就听到一阵爽朗的笑声响起:“哈,哈哈,老高,你在干什么呢?出来,我老陈又来找你了!”
高健城一看,来者是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年龄大约在七十岁左右,头发已经雪白,但行走时仍然虎虎生威,一看就是在部队干过的。
第252章 嗨,妞儿,早安!
看到这个老头后,高健城连忙打招呼:“陈叔叔,您来了。
”
老头姓陈,叫陈破天,在高彤辉担任中组部部长时,他是军委二号首长。
俩老头又是来自同一个部队,离休后都住在同一条胡同内,没事时经常凑在一起下象棋,可以说是一辈子的交情了。
陈破天仿佛这时候才看到高健城那样:“哦,建城你也在啊,还有小艇。你们的老爹呢?”
高健城笑着回答:“我爸在屋里,陈叔叔请进去吧,刚沏好的大红袍。”
陈破天摇头如拨浪鼓:“不去,不去,进去后又不能坐下,站着和他说话,我可不习惯——老高,你耳朵里塞什么毛了,还没听到我来了?”
“你出你们家房门时,我就听到你喘气的声音了,咋呼什么,好像打雷似的。”
高彤辉慢悠悠的走出了屋子,看了眼高健城两口子:“怎么着,昨天输的还不服气,今天要来翻本了?咱先说好了,彩头要加大,从昨天每局的十块钱,涨到二十。要不然,你去找别人。而且,还不许赖帐的!”
原来这俩老头还赌博——听父亲这样说后,高健城苦笑一声,和陈破天告辞。
“你们忙你们的。”
陈破天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时,却忽然又说:“那个啥,小艇,你有没有带钱?先借给我一百块。那个啥,我那点私房钱,被我孙子给偷走了,气死我了。”
方小艇还没说话呢,高彤辉那儿就一瞪眼:“不能借!谁不知道你老陈是赖帐的祖宗,属狗熊的只进不出——你别不服气,老陈,我可提醒你。82年7月9号,你们76团,可是从我29团借走了八十箱弹药,到现在你还没有给呢。”
“曹——那个啥。嘴巴有点漏风。我说老高啊。你不借就不借吧,有必要翻人老底。没劲啊,很没劲。你们两个走着,看我怎么把你们老爹赢得捶胸顿足!”
陈破天气哼哼的说着,当先走向了天井那边。
天井那边有个石桌。上面放着一副紫檀象棋。
高彤辉也没打理和他告辞的方小艇两口子,走到石桌前坐下,摆上了车马炮。
俩老头的棋风都是大开大合的路子,摔得象棋是噼里啪啦响,仿佛要把石桌砸碎,总是不停的兑子,没有几分钟的时间。俩人就把棋盘上大部分棋子给拼没了。
也许是受到了嫡孙出现的影响,高彤辉今天的水平发挥有些失常(其实,他们俩人的水平,就是臭棋篓子级别。但也称得上是棋逢对手了,要不然也不会这样上瘾),一个不留神,被陈破天的一个卧槽马逼进了绝境。
陈破天心情大爽,看着举棋不定的高彤辉,喜滋滋的说:“老高,你走哇,倒是快点走哇!没处走了吧?那就乖乖的掏钱!哈,哇哈哈!”
“咦,老王,你怎么来了?”
高彤辉忽然一脸惊讶的看向陈破天身后。
陈破天下意识的回头去看,身后唯有秘书小李面带微笑的站在那儿,哪有什么老王?
顿时,他就知道上当了,连忙再回头看时,棋子却已经被高彤辉给扒拉乱了,顿时勃然大怒,抬手就抓住了老高的衣领子,瞪眼骂道:“好你个老高,竟然敢捣鬼!你以为这样你就能赖帐了啊?拿钱,二十块钱,少一个子儿。我今天就不走了!”
“我认输,我认输,松手,先松手行不行?”
“不行,赶紧交钱,我才会松手!”
“钱,我是没有的——你别着急啊,我可以用别的来代替。”
“除非是一颗小熊猫,要不然免谈!”
像高、陈这样地位层次的老首长,他们的身体健康可是重中之重的,不但每天吃什么都得听家庭医生的,就是吸烟,也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陈破天每天被允许最多六颗烟,而高彤辉则是五颗。
五六颗烟对于他们这种老烟枪来说,哪儿够啊,所以能够多吸一颗,那可能是今天最幸福的事了。
高彤辉一脸的肉痛:“好,好,就一颗小熊猫。哦,不,是两颗行不行?”
“两颗?”
陈破天先是一喜,随即就换成了警惕的神色:“哟,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说吧老高,你又要打我什么主意?”
高彤辉一边示意小李拿烟,一边看似轻描淡写的说:“当然是上次和你提过的那件事了。”
“上次和我提过的那件事?”
陈破天点上一颗烟,贪婪的吸了一口,微微皱眉想了想:“你是说,要打秦家闺女的主意?”
高彤辉撇嘴:“老陈,麻烦你说话别这么直白,什么叫我打人家闺女的主意啊?我是想为年轻人撮合好吧?”
陈破天吐出一口烟雾,瞥了眼小李。
小李很知趣:“我去给两位首长泡茶。”
等小李走了后,陈破天才说:“老陈,我好像和你说过了,秦家那闺女根本看不上你家那个纨绔少爷。上次我去秦家时,人家紫阳亲自和我说的,她说就高雅那样的,给她提鞋都不配的。你也知道,那闺女性如烈火,有什么说什么,绝不会因为所谓的政治联姻,就嫁给你们家那个小纨绔。唉,也不是我说你,你老高一世英名,怎么就培养出那样一个——”
“这都是他母亲从小娇惯的,为什么我老大生的孙子咋没事?”
高彤辉淡淡的说:“老陈,我今天和你说的,可不是要撮合秦紫阳和高雅。”
陈破天一愣:“那是谁?”
高彤辉抬头望天,缓缓的说:“你还记得26年前,我曾经和你说过一件很后悔的事情吧?”
“26年前,一件让你很后悔的事情?”
陈破天想了想,猛地醒悟了过来:“老高,你是说,你那个失踪26年的孙子?”
高彤辉点头:“嗯,已经找到了。”
“恭喜啊。恭喜!”
陈破天把石桌上的半盒香烟全部拿走,笑嘻嘻的说:“就算你请客了。”
高彤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那,你答应不答应我提出的要求呢?”
陈破天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为难的说:“你确定。你那个孙子要比高雅强?”
高彤辉摇头。
陈破天嗨了一声:“嗨。那还费这个力气干啥?虽说我把秦六甲当做亲侄子看,但人家也不会因为我这张老脸。就把闺女向火坑里推啊?”
高彤辉说道:“我还没有看到那个孩子,所以这件事要稍等,等我从冀南回来后,再决定请不请你去提亲。”
陈破天眼睛猛地一亮:“什么。你要去冀南?怎么去?”
高彤辉狡猾的一笑:“当然是偷偷的去了。”
“嘿嘿。”
陈破天‘奸笑’几声,拿手指敲着桌子:“可你要是不带上我的话,你就去不成了。”
——
仿佛从小都没有睡过这么安稳过那样,早上七点半时,沈银冰才睁开了眼睛。
套用一句经典老话: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
等她双眸微微滚动时。才看到一个人爬在她身边炕上,发着轻轻的鼾声。
这是个男人。
沈银冰其实根本不用看他的样子,仅仅从他身上散发出的烟草气息,就能断定他姓高。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阳光穿透玻璃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辉。
呆呆看着这个家伙,沈银冰又想起了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那时候,她是异常讨厌这个家伙,曾经严令黑子找到他后,啥话也不说,先把他腿子打断——
但现在,她又想起那一幕时,却想到了一个词:温馨。
她不知道,高飞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走进了她心中,生根发芽。
她只是知道,在这个家伙陪伴的这个晚上,她睡的很安心,从没有过,仿佛一闭眼,一睁眼间,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就在沈银冰盯着高飞发呆时,他抬起了头,伸了个懒腰,揉着眼睛说:“嗨,妞儿,早安!”
“嗨,帅哥,早安。”
沈银冰微微一笑,那纯洁的笑脸,让高飞眼珠子一直。
美女就是美女,哪怕是不讲理的美女。
高飞挪开目光,打了个哈欠问道:“感觉怎么样?”
沈银冰低低的回答:“饿。”
“饿?”
高飞下意识的抚了下肚子,笑了:“嗯,你不说,我还没有感觉到饿。说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沈银冰想了想:“我想喝鲜贝汤,想吃八成熟的瑞典小牛排,还想吃正宗的意大利匹萨,如果再抹上一点俄罗斯鱼子酱的话,那就更好了。”
“吃这么多,不怕发胖啊?”
高飞也想了想:“我怎么觉得,你想吃的这些,在我西餐厅都有呢?”
沈银冰慢慢的坐起来,认真的说:“我可以付款的,但是得打七折。”
“说好了八折的。”
“就七折。”
“好吧,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七折就七折吧。”
高飞站起身,扭头向外看了眼:“那你等我,我打电话让人送来。”
沈银冰摇头:“不,我要去餐厅吃。”
“可医生不会让你出院的。”
“他们又没有捆住我的脚。”
“说的也是,那咱们悄悄的溜走,打枪的不要?”
“一切但凭太君您安排。”
“请你不要侮辱我,难道你不知道现在太君就是狗的代名词?”
高飞弯腰,从下面拿起了一双水晶皮凉鞋。
沈银冰掀开被单,放下了双脚。
小脚雪白粉嫩,纤细小巧,卧蚕般的脚趾头紧挨着,指甲上涂着淡红色的指甲油,既干净,又健康。
“如果把这双脚砍下来做成酱猪蹄,放在我餐厅当招牌菜的话,相信生意会更加火爆。”
高飞下意识的伸手,轻轻握住了那双秀美的小脚。
他不是恋足癖,但在看到如此美丽健康的一双小脚后,还是忍不住的握住,并有一种想亲一下的冲动。
沈银冰身子一颤时,病房门开了,焦恩佐拎着一个保鲜饭盒走了进来:“小冰,我给你送来了……”
第253章 他是个君子!
焦恩佐手中拎着个保鲜饭盒,推门走进了病房。
这时候,恰好高飞握住了沈银冰的秀美小脚。
沈银冰脸儿绯红,高飞眼神痴痴。
看到这一幕后,焦恩佐的声音就像被一刀斩断那样,笑容刷的就凝固在了脸上。
“啊,恩佐、恩佐哥,你来了。”
沈银冰慌忙一缩脚,挣开了高飞的手,藏到了被单下面,眼神闪烁不敢去看焦恩佐,只觉得心儿砰砰砰的直跳,赶紧垂下了头,羞得脸脖子都红了。
倒是高飞,一脸的坦然,站起身笑嘻嘻的说:“呵呵,焦先生,来了。”
“嗯,来了。”
就像没看到刚从那一幕那样,焦恩佐脸上的笑容重新恢复了生动,拎着保鲜盒走了过来:“我是来给小冰送早点的,她从小就最爱喝的银耳莲子粥,和绿豆小蒸糕——高飞,你来的很早嘛。”
高飞笑了笑:“昨晚我就没走。”
正要把保鲜盒放在柜子上的焦恩佐,动作僵了一下时,高飞又说话了:“焦先生,不要再麻烦了,我已经和小冰说好了,要带她去我餐厅吃牛排。一起去?”
任谁都能听出,高飞邀请焦恩佐一起去,就是客气话,还外带着另外意思:我们要去吃西餐,你就把这东西拿回去吧。
焦恩佐慢慢把保鲜盒放在柜子上,看着沈银冰笑问:“是吗?”
沈银冰好像刚才做了对不起焦恩佐的事情那样,根本不敢看他,但垂着的头却轻轻点了点。
焦恩佐眼里带有了明显的失望,可还是绅士般的笑了笑,重新拿起保鲜盒,转身走向了病房门口:“好吧。那我晚上再来吧。”
高飞马上说道:“你不用来了。”
焦恩佐一楞:“哦?难道小冰晚上也要在餐厅用餐?”
不管她以后在哪儿用餐,我都不希望看到你对她的关心。因为——”
高飞说着,扭头看向了沈银冰:“因为小冰现在是我的女朋友。”
沈银冰的身子,微微一震。眼神却刷的亮了。抬起了头看着高飞。
高飞伸手,轻轻搂住她的肩膀。就像一头维护领土的雄狮,看着焦恩佐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敌意:“焦先生,我想如果你是我的话。你也不会希望看到有别的男人来关心她吧?”
焦恩佐没有吭声,但却看向了沈银冰,眼神中带着询问。
你说小冰是你的女朋友,得她承认了才行!
这就是焦恩佐看向沈银冰的用意,高飞心中当然清楚,所以也看向了她,意思不言而喻:我和他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说实在的,要是单论外表、气质的话,有着书卷气息的焦恩佐,比高飞实际上更讨女孩子喜欢。
而且。他在来到沈银冰身边后,就一直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
亲口拒绝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对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种——一种痛苦吧?
幸亏,这点痛苦对于最近历经磨难的沈银冰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她根本没有任何的犹豫,看着焦恩佐轻声说道:“恩佐,其实在我心中,你还是小时候的恩佐哥。”
沈银冰并没有说她会选择谁,但聋子也能听出,她很干脆的拒绝了焦恩佐。
一般来说,当你追求的一个女孩子说,你更像她的哥哥时,那就证明你没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焦恩佐当然明白。
他紧紧抿了下嘴角,却笑了,对高飞伸出了手:“高飞,恭喜你。”
高飞一脸胜利者的虚伪客气嘴脸:“谢谢,我也祝福你,早点找到属于你的那个女孩子。”
“呵呵,谢谢。小冰,我提前祝你幸福。”
焦恩佐松开手,看着高飞:“如果有一天,他要是伤了你的心,请你记住,我始终在等你。”
高飞耸耸肩:“你放心吧,我不会伤害她的。”
焦恩佐点了点头,拎起保鲜饭盒,转身走出了病房,步伐从容。
“他是个君子。”
看着消失在门外的焦恩佐,沈银冰低声说:“从我们小时候认识那天开始,他对我就一直这样,从不做违背我的意思的事情,无论我对他发多么大的脾气,他只是对我笑,用实际行动来关怀我。”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好男人已经不多了,你真该——啧啧,你懂得。”
高飞由衷的叹了口气,酸酸的味道很浓。
沈银冰莞尔:“可是,也许就是因为他对我太好了,好的总是让我渴望有这样一个哥哥,所以反而对他没有那种感觉。”
高飞点头:“嗯,嗯,看来上帝那老家伙还是公平的,在让他得到你拿他当哥哥那样看待时,也剥夺了他成为你男朋友的权利。哈利路亚,感谢主,阿门。看来该属于谁的东西就是谁的,从小献殷勤也白搭的。”
沈银冰黛眉微皱:“我是东西吗?”
高飞连忙说:“你当然不是东西。”
沈银冰怒道:“你才不是东西!”
高飞点头:“啊,那我是什么?”
“你、你是个小留氓。”
沈银冰轻轻骂出这句话时,媚眼如丝,看的高飞心中一荡,情不自禁的弯腰,在她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沈银冰搂住高飞的腰,下巴放在他肩膀上,闭着眼低声说:“我爸走了,海伯没了,恩佐哥退了,除了红姐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来保护我了。高飞,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全部,千万不要负我。”
嗅着沈银冰身上的处子幽香,高飞轻拍打着她的背:“小冰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要想我离开你,除非你在外面勾拉别的男人。”
“除非那个男人叫高飞。”
“高飞是谁?”
“他是一个小留氓。”
“是吗?他有没有牵过你的小手,亲过你的小嘴,在心里默念你是我的心肝宝贝?”
“求你别用这种腔调和我说话好不好?我就要吐了。”
“那我得提前堵住你的嘴嘴。”
高飞说着,低头吻住了怀里女孩子的红唇——
穿着一身黑色套裙的颜红,提着几个盒饭急匆匆来到了病房门口,推门正要进去。却愣了一下,随即悄悄的关上门,背靠在走廊墙壁上,仰起下巴闭着眼。轻轻的叹了口气。
亲眼看到沈银冰和高飞忘情的接吻一幕后。颜红心中既欣慰,却又有着一丝莫名的惆怅。
从高飞占有她的那天开始。颜红就把高飞当做了她以后唯一的男人。
当然了,她很清楚,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因为不管她再怎么取悦高飞,她都无法独自拥有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正如他的名字那样,会飞的又高又远,不是她这个小女人能够拴住的。
在颜红心里,最希望的就是高飞能够和沈银冰走到一起。
那样,她心里虽然有些不甘,但却能够经常看到他,偷偷的和他——
希望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疼爱的女孩子走到一起,这对任何女人来说,都算是一种痛苦,就像现在的红姐这样。
“苏北山。你现在可以瞑目了。”
很久后,就在高飞替沈银冰穿上鞋子时,颜红睁开眼,喃喃的说了一句,悄悄的走了。
其实,沈银冰根本不用偷着出院,因为她来住院,本身就没什么大碍,只是因为身心过于疲倦,精神崩溃而昏倒罢了,好好修养一个晚上,又被爱情滋润后,很快就恢复了她昔日的明媚。
所以,高飞在给沈银冰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生也没有罗嗦什么,很痛快的就给她办理了。
高飞开车来到落日餐厅门前时,是上午九点多一点,所有餐饮业最为清闲的时候,德才姐正端着水盆嚓大厅门口玻璃。
看到高飞和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孩子从车上下来后,德才姐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下去:“高飞,今天你来的好早啊。”
德才姐和高飞说话时,眼睛却盯着沈银冰,毫不掩饰对她的喜欢:“啧啧,高飞,你孩子好漂亮啊,好像仙女那样呢。”
德才姐和高飞交往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却知道这小子不简单,就在那天开业时,还守着人家的丈夫,把秦老师欺负了大半天。
德才姐是个思想相当传统的乡下女人,虽说秦老师也是女人中的极品,但德才姐总觉得她配不上高飞:一个守着丈夫就敢和别的男人偷欢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因为自己和兄弟被高飞重用,而把他当做‘恩人’来看待的德才姐,不但尽心尽力给他做事,同时也希望他能找一个适合他的女孩子。
现在,当看到好像天山雪莲那样的沈总后,德才姐的第一感觉就是:唯有她,才能配得上高飞。连雪略微次了点,秦老师不行,那个风扫解红颜不行,那晚光着身子跑来的小女人,也不行。
读懂德才姐眼里的祝福后,沈银冰心情更加愉悦起来,小声问高飞:“高飞,这是——”
高飞大大咧咧的说:“你就喊德才姐吧。”
沈银冰笑笑,挣开高飞的手,主动伸向德才姐:“德才姐,你好,我叫沈银冰,你以后就叫我小冰好了。”
德才姐慌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刚伸出去却又缩了回来,纯朴的笑着:“啊,叫小冰不好吧,我还是喊你老板娘吧。小冰老板娘好,咱就不握手了,俺手有些脏呢。”
高飞哈的一声笑:“哈,还是德才姐会说话,嗯,老板娘,小冰老板娘,这称呼好,嘿嘿。”
沈银冰脸儿一红,白了高飞一眼时,正在餐厅内摆放桌椅的李德才和老王,这时候也走了出来。
看到沈银冰后,老王一楞:“沈总,您来了?”
李德才傻乎乎的问:“沈总?她是哪个沈总?”
老王反问:“听说过北山集团吗?”
李德才一脸的不服气:“老王,你这是看不起俺呢,在省城混的,有谁不知道北山集团——啊,她、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总裁沈银冰?”
第254章 餐厅的老板娘!
谁说老实人就不会拍马溜须?
谁要是说不会的话,高飞肯定会一脚踹他个跟头:丫的,你聋了吗,没听到李德才那土鳖,刚才说小冰是传说中的美女总裁?你瞎了吧,没看到小冰在听他说出这句话后,那开心的笑容把树上的鸟儿都陶醉了?
沈银冰敢发誓,她绝对是落日餐厅开业以来,最最受欢迎的一个人了——尽管落日餐厅开业才不到两天。
但是,当高飞告诉大家,说要让美女总裁享受一下正宗的西餐服务时,整个餐厅内的所有人,就像一台机器忽然高速运转那样,呼啦啦的开始忙开了。
尤其是那个叫卡洛斯的大厨,和调酒师杰克,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力争用自己的优异表现,来赢得小冰老板娘的好感。
看全餐厅的人都为自己忙活,沈银冰有些过意不去,把高飞拽到窗前悄悄的说:“没必要这样郑重其事的吧?你就不怕我以后再也不去别的餐厅去吃饭了,总来这儿?”
高飞替沈银冰拉开一把椅子,抬手压在她肩膀上请她坐下后,笑嘻嘻的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娘了。老板娘不在自己餐厅吃饭,难道还要去照顾别人?”
沈银冰妩媚的白了高飞一眼:“这可是你说的啊。”
“当然,高先生说话算话。”
高飞坐在沈银冰对面,招呼老王几个人:“老王,德才,你们就别跟着忙了,坐下一起说说话。”
“好咧!”
李德才高兴的答应了一声,正要过去时却被德才姐拽住了衣襟。
这土鳖纳闷的问:“姐,咋了。你拽俺干啥?”
德才姐狠狠瞪了兄弟一眼,骂道:“咋了,还咋了!高飞让你过去,你就真过去啊?人家和老板娘吃饭。叫你过去那是客气。你还真想去那儿充什么大灯泡啊?”
“哦,哦。俺以为,俺以为飞哥真心请俺过去的,没想到会那么虚伪。”
看了眼偷着笑的老王,李德才转身走向了后面。心里发狠:早晚有一天,俺也找个老板娘那样漂亮的女孩子,带她来这儿吃饭,再装模作样的邀请你们!
看着笑了笑就走开的德才姐等人,沈银冰纳闷的问:“咦,他们怎么不过来呢?”
高飞厚脸皮的说:“他们是不想打搅咱们小两口用餐吧。”
“去你的,谁和你是小两口。”
沈银冰嗔怪的啐了高飞一下时。连雪亲自推着餐车走了过来:“沈总,高总,祝你们吃的开心。”
说实在的,看到老王和连雪时。沈总还是有些尴尬的。
当初,可是她为了高飞,把人家给炒了鱿鱼。
谁想到,人家都来餐厅工作了,而且看起来做的比在北山集团时还要开心。
不过,沈总的这点尴尬很快就消失了,毕竟她现在是餐厅未来的老板娘,老王和连雪还是她的下属。
所以,她依然在连雪面前保持着必要的矜持,表面很客气,心里却在想:以后要是发现这丫头和高飞敢眉来眼去的,我就行使老板娘的权利,再次把她给开咯!
眨眼间的工夫,俩人面前的案几上,就摆满了落日餐厅七八道招牌菜,还有一支86年的拉菲红酒。
默算了一下这些菜肴的价格,高飞一脸肉痛的叹了口气:“唉,这些东东加起来,足够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了,有必要搞得这么浪费?”
沈银冰附和道:“是呀,我这个未来老板娘看着都心疼。要把这样吧,咱们一人叫杯苏打水喝好了,这些饭菜都撤下去,供给客人用?”
“可别!我要真这样做的话,老板娘肯定会和别人私奔了。”
高飞连忙摆手,拿起酒瓶替沈银冰满了一杯酒。
举起酒杯时,高飞收起了嬉皮笑脸,认真的说:“小冰,从今天开始,我希望你能忘记过去的痛苦,尽快适应由我呵护你的新生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爸失望,更不会让你受委屈。”
听高飞提到父亲后,沈银冰眼里浮上一层水雾,但仍然无法遮掩开心的笑意:“高飞,我相信你,来,为了我更加美好的明天,干杯!”
俩人轻轻碰了一下杯子,就像喝白酒那样,喝干。
当有些苦涩的红酒消失在嘴中后,沈银冰随即从中品味到了香甜。
窗外,骄阳似火,车流如织。
窗内,凉风习习,佳人在坐。
望着沈银冰那张绝美的俏脸,高飞忽然有了种‘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感慨,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早就按照他悄悄吩咐准备好的钢琴师,马上弹响了一曲《月光女神》。
当轻缓温柔的曲子飘荡开来时,沈银冰双眸中的水雾,终于化成泪水,从眼角缓缓的淌落。
有时候,人们一辈子也追不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可有时候,幸福却在不经意间,就敲响了你的房门。
高飞抬手,替沈银冰轻轻擦拭着脸颊,却被她用手抚住,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高飞,我爸曾经答应过你,当你替我解除危机后,我会把你的真实身世告诉你。我想,现在应该是时候了——”
高飞摇头,打断了她的话:“现在还不是时候。”
沈银冰一楞:“那、那什么时候,才是时候?难道你不想知道你亲生父母的消息?”
高飞缩回手,又给俩人倒上酒,淡淡的说:“如果你对目前的一切很满意,那你还想不想生活出现别的意外?”
我当然不想!
如果你知道方小艇就是你亲生母亲的话,依着你们高家在华夏的滔天权势,又怎么可能允许我这个商人女儿嫁入豪门?
默默的看着高飞,过了很久,沈银冰才说:“可是,没有谁不想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的。你就算现在不知道,那以后总有一天,也得知道吧?”
“以后再说以后的事。”
高飞轻轻晃着酒杯。淡淡的说:“其实,从我知道她现在又有了一个儿子,并且过着人上人的生活时,我就不想再知道她是谁了。”
顿了顿。高飞眼中的伤感一闪而逝。笑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已经有你了。有自己的事业,有很多对我真心的朋友,有适应我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也算是一种人上人的生活。既然大家现在都过着人上人的生活。那我还有什么必要,去打搅别人呢?”
沈银冰也笑了,这次是欣慰的笑:“你说的也对。我答应你,等你什么时候想知道那些,我随时都会告诉你的——”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忽然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跑到高飞面前。稚嫩的声音:“叔叔,给,请你送给姐姐,祝她永远像今天这样年轻漂亮!”
高飞一愣抬头。就看到连雪站在门口,笑着远远的看着这边。
——
秦六甲,现任拱卫京师安全的79集团军政委。
秦六甲的父亲秦擎天,是曾经的军委二号首长(军委的二号首长,其实就是军方的第一负责人,一号首长是由总书记来担任的)陈破天的老部下。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对越自卫还击站中,秦擎天是陈破天76团一营的营长。
在一次决定性战役中,秦擎天率一营冲锋,不幸中弹牺牲。
秦擎天牺牲后,陈破天就把他儿子、同样在76团服役的秦六甲,当做了亲儿子来看待、提携。
也正是陈破天的大力提携,秦六甲才走到了今天的高位上,成为华夏军中少壮派的代表人物。
秦六甲此人生性严肃认真,或者干脆说的古板。
他身边的人都说,很少有看到秦政委露出笑脸的时候。
但正是因为他有着光荣的‘红色底蕴’,再加上他严谨的性格,所以才备受华夏先后两代最高领导人的看好,把他当做军委接班人来培养。
这样一颗有着光辉前途的新星,自然是各大派系极力拉拢的对象。
而政治联姻,则是自古以来拉拢中最给力的一种方式。
所以呢,秦六甲唯一的女儿秦紫阳,也成了高层众多大佬中的香饽饽——谁家孩子能娶到秦紫阳,那无异于得到了未来军方高层的支持。
当然了,很多人同样知道,秦紫阳可不像其他豪门大族中的大家闺秀那样,手无缚鸡之力。
年仅24岁的秦紫阳,曾经三次夺取过京华军区的个人比武季军。
一个女孩子,能够在人才济济的京华军区中取得个人季军,这期间固然有她父亲的面子,但她自身绝对有着不俗的实力。
所以呢,很多想和秦家联姻的大家少爷,一听秦紫阳有那种彪悍身手后,第一印象竟然是这样的:洞房花烛夜,丈夫掀起妻子的红盖头,正要温温柔柔的亲个嘴儿时,却突然觉得小肚子一疼,身子嗖的飞了出去……
娶个军区大比武的个人季军当老婆?
嚓,有没有搞错,哥们还年轻,大把美好的日子等着享受,可不想就这么早就被虐死!
珍惜生命,远离秦紫阳,成了很多豪门世家公子的共同观念。
不过,对于那些在华夏有着超级地位的家族来说,秦紫阳恐怖的武力值却被忽略了,大家更看重秦六甲的光辉未来,所以这些超级豪门,仍然希望自家孩子能够迎娶秦紫阳。
而高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前些日子时,受高彤辉委托的陈破天,曾经去过秦家,但结果却很让他尴尬。
秦六甲并没有说别的,但秦紫阳却没有因为他是秦家的恩人就给他面子,毫不客气的说:就那个高雅想当我秦紫阳的男人?切,他给我提鞋都不配的!
这件事,搞得老陈很没面子,足足有好几天没有去找老高下棋。
可现在,高彤辉却又委托他,去为高家另外一个嫡孙提亲。
要不是高彤辉给了他五颗小熊猫,又答应带他偷偷溜到冀南去玩,就是打死陈破天,他也不会再次来到秦家的。
第255章 不杀此獠,誓不为人!
依着高彤辉的意思,俩人先去冀南,暗中‘考察’高飞一番,确定他的确不是又一个高雅后,陈破天再去秦家表明来意,那样最起码心里有底气的。
不过,陈破天却觉得最好是先去趟秦家,先探探口风再说。
如果秦家的确有和高家政治联姻的意思,到时候就算高飞又是一个高雅,秦六甲也会答应的。
如果人家闺女已经有了心上人,就算高飞是全华夏最优秀的爷们,恐怕秦六甲也无法说服独立性极强的秦紫阳。
于是,陈破天就瞒着高彤辉,今天傍晚偷偷来到了秦家。
秦六甲做为拱卫京师安全的集团军政委,在整个华夏军方中,也算是一号举足轻重的人物,所以他可不是随便什么人想见就见得。
但这个人既然是陈破天——全华夏,还没有几个敢不给他面子的。
陈破天刚走下那辆挂着民牌的红旗轿车,早就候在门口的秦六甲,立即就快步迎了上来,立正,啪的一个敬礼,高声喝道:“首长,好!”
面对秦六甲的尊重,陈破天倒是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行了,每次见我,你都是这样,是不是要我老头子也得给你回礼?”
“哪、哪敢,陈叔叔。”
秦六甲黑脸上浮上一层尴尬时,秦紫阳走了过来,一把就挽住了陈破天的胳膊,晃着膀子说:“陈爷爷,我爸这人也太没劲了,在哪儿都板着一副黑脸,你得多数量他几次才行。”
“丫头!”
秦六甲一瞪眼时,秦紫阳却俏皮的吐了下舌头,藏到了陈破天后面。
陈破天假装生气,呵斥道:“干什么你。有我在这儿,还有你发脾气的份?”
“哪敢,陈叔叔,请进。”
秦六甲赶紧弯腰。退到了一边。抬手请陈破天走进了家门。
秦六甲所住的是一栋三层别墅。
因为陈破天来的突然,吃过晚饭就去别人家打桥牌的秦夫人不在。秦紫阳正要给妈妈打电话会时,却被陈破天挡住了:“别,我也不是外人,有必要搞得这么郑重其事的?”
“嘿嘿。说的也是,陈爷爷,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今晚突袭来我家,怀着什么目的呢?”
给陈破天泡上一杯水后,秦紫阳顺势坐在了他身边的沙发上。
别看秦紫阳在别人面前。总是一副冷冰冰高傲的样子,但在陈破天这儿,却是一个总喜欢撒娇、使小性子的乖乖女。
“瞧你说的,你干脆说爷爷是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多痛快?”
陈破天嗔怒的抬手,作势要给秦紫阳一个暴栗,后者却嘻嘻哈哈的不以为意。
放下手,陈破天挡开秦六甲递过来的香烟,苦笑着说:“你陈阿姨说了,如果我回去后被她嗅到烟草味,那我今晚就别想回房间睡觉了,所以啊,你最好也别吸烟,免得连累了我。”
“呵呵。”
秦六甲憨笑一声,腰板挺的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陈叔叔,那您可别怪我没有孝敬您。”
“我可不是那种倒打一耙的人。”
陈破天很欣赏秦六甲在他面前永远好像一把利刃的样子,欣慰的点了点头,直接说起了正题:“六甲,紫阳丫头,我今晚来呢,还是和上次抱着相同的意思。”
不等秦家父女说什么,陈破天叹了口气:“唉,没办法,谁让我和老高是一辈子的老交情呢?他拜托我的事情,我实在不好拒绝,唯有再厚着脸皮的来一趟。”
秦六甲收起笑容时,黑脸是面无表情的:“陈叔叔,我还是那句话。紫阳的婚姻大事,由她自己做主,我绝不干涉的。”
听明白陈破天的来意后,秦紫阳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陈爷爷,不是我不给你面子,让你辜负别人的委托——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对那个高雅,的确没有半点的兴趣。如果让我整天守着一个就懂得吃喝玩乐、欺压良善的纨绔,我还不如出家当尼姑呢。”
“当尼姑?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们先听我说完。”
陈破天瞪了一眼秦紫阳,说:“这次我来,不是给你提那个高雅,而是另有其人。”
秦六甲眉头一皱:“另有其人?陈叔叔,据我所知,高家除了一号首长早就结婚生子的大公子外,好像就只有高雅了吧?那,这个人又是谁,难道是高家的旁支?”
陈破天摇头:“不是旁支。如果是旁支的话,老高也不会亲自出面了。你们有所不知,其实老高小儿子,就是那个书呆子高健城,年轻时曾经有过一段风流韵事。”
为了取信秦家父女,陈破天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简单说了一遍:“我前几天去找老高下象棋时,恰好碰到书呆子夫妇去给他送什么亲子鉴定书。我这才知道,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失散多年的大儿子。”
“哦?”
秦紫阳冷笑:“陈爷爷,你见过高老那个孙子?”
陈破天摇头:“还没有呢,不过很快就能见到了——咳,那个啥,我今天来吧,其实是瞒着老高来的。他的意思呢,就是等我们暗中考察过那个家伙后,再决定来不来你家提亲的。不过,你们也知道,我这个人就是个急性子,觉得最好先来和你们打个招呼。如果你们有这个意思的话呢,那等我考察完后,觉得他还算可以,就正式当大媒。如果不行呢,这事就算我没说好了。”
秦六甲和女儿对望了一眼,才说:“陈叔叔,高老那个失散多年的孙子,现在是做什么的?多大了,又叫什么名字?”
陈破天皱眉想了想:“那天我听老高说,他孙子刚出生没多久就失散了,也就是说,今年他26岁,比紫阳大两岁。他吧,现在好像在冀南开了一家什么西餐厅。叫高、高什么来着?”
费力的想了想,陈破天才猛地一拍腿:“对了,我想起来了,叫高飞!”
在陈破天说高老那个孙子现在冀南开了一家西餐厅时。秦紫阳嘴角还带着不屑的神情:就一个开破餐馆的。也想配得上我秦紫阳?
但是,当陈破天说出那个家伙的名字叫高飞后。她的心却猛地跳了一下!
要不是从小就跟着秦六甲练习养气功夫,并有所小成,相信她肯定会腾地站起来,尖声叫道:什么。是高飞!?
如果有人问秦紫阳:你现在最痛恨的人是谁?
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高飞!在冀南开了家西餐厅的那个高飞!
你有多恨他?
我恨不得亲手扒了他的皮,挖出他的心脏炒了吃,再把他的皮囊中填满稻草放在靶场中,每天用突击步枪打上一梭子弹!
你为什么这样恨他呢?
就是他,破坏了我的完美计划,杀了我十二名(稻花香大酒店中八个、黄河边四个)得力手下,让我爸自创的‘狻猊’组织遭到了重创!
为了获悉到底是谁破坏了自己的大事。秦紫阳不惜对叶心伤假以辞色,才套出他的名字。
回京后的这些天中,她几乎每天都要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一百遍,发誓要用世上最残酷的酷刑来对付他。
只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再加上上面的确开始有人注意‘安归’近期的活动,所以秦六甲严令她最近不许擅自行动,秦紫阳只好呆在京华。
所以,她只好把对高飞的强烈恨意化为动力,每天在训练场加倍锻炼,就是为了要干掉他!
不过秦紫阳很清楚,她不是高飞的对手,哪怕是再刻苦训练,也不是!
为此,她超级烦躁,开始盘算日后该用什么方式,来接近高飞。
如果能干掉高飞,秦紫阳宁愿付出包括她身体的代价。
她发誓:不杀此獠,誓不为人!
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处心积虑盘算该怎么接近高飞时,机会自己却悄悄的来了。
秦紫阳回京后,曾经把在冀南的一切行动,都告诉了秦六甲。
父女两个也都猜测:苏北山手中那本红色《安归经》,百分之八十的就在高飞手中。
所以,秦六甲对这个开餐厅的高飞,也很感兴趣。
现在,当他听陈破天说出这些后,马上就断定:这个高飞,就是那个高飞!
秦六甲双眼微微一眯,表面却依然平静:“陈叔叔,我可以不在意这个高飞是做什么的,但关键还是得过了紫阳这一关才行。”
陈破天还没有说话,秦紫阳忽然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爸,我觉得吧,无论这个高飞是做什么的,人品怎么样,我最好是答应下来。因为我很清楚,爸爸你在我的婚姻大事上,给了我充分的自由,使我没有走上很多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的覆辙。可我同时也很明白,凡事不能太认真了。”
陈破天眼含希望的看着秦紫阳:“哦,丫头,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
秦紫阳低声说:“陈叔叔,为了我的事,你已经跑过一次了。我也拒绝过高老一次了。说实话,上次拒绝时,我就担心、担心——你懂得,索性高老像你一样宽宏大量,没有责怪我们,所以这次我不能再驳他的面子了。”
秦紫阳抬起头,看着秦六甲认真的说:“爸,我答应陈爷爷的提亲。”
秦六甲淡淡的说:“这是你自己的权利,我没有逼你。”
“我知道的。”
秦紫阳笑了笑,挽住陈破天的胳膊:“陈爷爷,我的事让你操心了呢。”
看到秦紫阳如此懂事,陈破天也老怀大慰:“哈,瞧你个丫头说的,这算什么呢?行,我心里有数了。当然了,如果那个家伙实在不堪的话,我也会替你拒绝的!”
第256章 终止会议的理由!
来秦家的目的达到后,陈破天也没有久留,喝了一杯茶就离开了。
望着远去的车子尾灯,秦六甲淡淡的问:“你做好准备了?”
秦紫阳同样淡淡的回答:“从回来那天,我就时刻准备着。”
“那,叶心伤呢?”
秦六甲问出这个问题后,不等秦紫阳回答,转身走进了院子里。
“叶心伤?”
秦紫阳喃喃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笑了笑:“我知道他很爱我,爱我胜过爱他自己的眼睛。可有些事情,不是爱能做到的。最为关键的是,我对他没有那种感觉,一点也没有。如果三年前那个夜晚,他能趁着酒性要了我的话,也许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唉。”
“可惜啊,他就算是大醉后,脱光了我的衣服,也没有忘记征求我同意不同意。那样,我能同意吗?叶心伤,你究竟是个真君子呢,还是个大笨蛋呢,难道不知道女人其实都是犯贱、假正经的吗?我曾经给过你一次机会,可你却没有珍惜,这不能怪我。”
轻轻的叹了口气后,秦紫阳才走进了院子里。
灰蒙蒙的月光洒在她背影上,看起来很朦胧,也很孤独。
——
失去父亲和海伯的沈银冰,在高飞的关怀下,很快就重新振作了起来。
甚至,颜红还敏锐的观察到:沈总的工作状态,比以前还要好许多。
以至于让她想到了刚成为高飞女人的那些日子,悠悠叹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
苏北山死了或者说失踪后的这些天内,高飞坚持每天下午五点半,就会准时出现在北山集团总部大厅门前,开着一辆黑色的宝马7。
每天早上七点五十。他又准时送沈银冰来公司。
现在整个北山集团的员工都已经知道,美女总裁名花有主了。
不过,这个主人的地位好像不怎么牢靠,因为很多人同样知道。总裁助理焦恩佐。始终在耐心等候沈总回心转意。
本来,依着高飞的意思。是把这个斯文败类给开除拉倒,免得看着他不顺眼。
不过,当沈银冰主动提出这个想法,说要婉转的请焦恩佐离开集团。哪怕是给他一笔资金帮他创业时,高飞却拒绝了。
因为高飞觉得,那样好像也太不男人了,唯有让焦恩佐看到自己和沈银冰一步步的走进结婚殿堂,那才是对情敌最大的打击,让他心悦诚服。
当然了,高先生这个卑鄙的理由是不会说出来的。这却让沈总佩服他心胸宽敞。
沈银冰出院的第二天,就在高飞的陪同下回到了苏家别墅,和那些安保人员清算结帐了:现在被保护人已经不在了,这些保安还留着做什么?
她不但辞退了这些保安。还把苏家别墅挂到了房屋中介所。
苏家别墅,并没有给沈银冰留下美好的回忆,她只要一走进那个家门,就会想到父亲和海伯。
沈银冰也没有再回到她原先所居住的小区,而是和高飞一起,在阳光新城又重新购置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
这是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面积一百多个,有着大大的落地窗,坐在窗前就能看到不远处的青山。
虽说房子面积不如别墅大,可沈银冰却觉得这才是她的家,也代表着新生活的开始,他们在买下房子的当晚,就住了进去。
沈银冰本以为,表面戴着君子面具的高某人,会在夜晚悄悄潜入她的睡房中,和她那个啥了——而她也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既然爱他,那就给他吧。
不过,出乎沈银冰意料的是,房门一晚上没啥任何动静,搞得沈总都失眠了。
搬入新居后的第一个早上,俩人围着桌子吃狗不理包子时,沈总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家伙的真实想法:他不想在苏北山尸骨未寒时,就欺负他的女儿,因为苏北山对他很信任,他不愿意辜负一个死者的信任。
沈总还真没想到,表面看起来放荡不羁的高飞,原来是这样一个有原则的人,从而更加佩服父亲的眼光,觉得必须得好好珍惜这个家伙才行。
所有品尝过爱情滋味的女孩子都清楚,心里有个人和没人牵挂的感觉,完全是两码事,就拿沈总来说吧,哪怕是遇到再棘手的问题,也能静下心来沉着应付。
在公司高层向她汇报工作时,小宋等人就敏锐的捕捉到,貌似倾听下属汇报的沈总,总是在不经意间眉梢眼角就会荡起一丝笑意,艳丽不可方物。
今天是九月五号,礼拜五,明天就是周末了。
下午五点,按照以往惯例,沈总开始召开一个由公司中高层组成的会议。
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这一周的公司业务得失,新的一周工作该怎么展开等问题。
以往在开会时,十几个部门领导要逐个做汇报,时间最少得长达一个半小时,甚至经常超过两小时,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明天就是周末了嘛,今天晚走一个小时算什么呢?
所以,大家都做好了晚下班的准备。
仍然是按照惯例,第一个发言的是颜副总。
颜副总最近可是公司的大忙人,主要负责南部跑马场项目。
眼看跑马场开业在即,北山集团大部分的精力,都集中在了那边。
颜红开始就跑马场准备工作进展,开业后的几点设想,向沈总和与会各领导系统说了一遍,随即开始做详细的工作计划。
高达几个亿的项目,尤其这个项目发展前景很好,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绝对是重中之重,所以在颜副总开始详细讲解工作计划时,所有高层都凝神细听。
可是,负责在旁边纪录的小宋却发现,就在颜副总说到最为关键的几点注意时,沈总却抬手看了下腕表。
小宋下意识的也做出了看表的动作:现在是五点二十六分,距离正点下班还有不到五分钟。
她也没有在意。继续做她该做的工作,但潜意识中却开始偷偷观察沈银冰。
她发现,在接下来的四分钟内,沈总竟然看了六次手表。几乎是不到一分钟就看一次。
不但小宋察觉到了沈银冰这个动作。其他公司高层也同样注意到了。
难道沈总着急要走?
有的高层就相互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这个意思:不对啊。每周最后一次例会,可是沈总最为重视的,每次她都是特别严肃,特别忘我的。可今天是怎么了,好像心不在焉的样子呢。
“各位,根据公司成立的专项小组,和英国康纳集团派遣来的专家小组研究认为,我们跑马场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经完美到位。当然了,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比方——”
颜红正面对众高层侃侃而言时,沈银冰却忽然抬手打断了她的话:“颜副总,请稍等一下。”
颜红不明所以,连忙闭嘴。纳闷的看向了沈银冰。
坐在会议桌正中央位置的沈银冰站了起来,简单把面前的资料稍微整理了一下,环顾四周几眼,淡淡的说:“各位,我有要事要先走一步,接下来的会议由颜副总主持。好了,祝大家周末愉快。”
沈银冰说完,拿起旁边椅子上的小包,在大家那‘沈总怎么可能会提前退场’的惊诧目光中,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唯有坐在她左边的焦恩佐,眼里闪过一抹阴霾。
沈银冰已经走很久了,会议室内竟然没有人说话,大家还惊讶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让沈总提前退场’的惊愕中。
“咳,好了,现在由我主持这次周末例会。”
好像已经知道沈总要去干嘛了的颜红,咳嗽了一声时,向落地窗外看了一眼。
完全是下意识的,所有高层都看向了落地窗。
通过宽大的落地窗,从这儿一眼就能看到楼下的停车场。
于是,大家都看到,脚步轻快的沈总长发飘飘,好像一只小鸟那样欢快的‘飞’向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黑色轿车车马前,站着一个年轻人。
在坐的各位基本都认识这个年轻人是谁——他就是沈总的男朋友,高飞。
沈总提前退场,原来就是因为高飞在那儿等她。
为了高飞,她竟然放弃了还没有做完的工作!
搞清楚沈银冰提前走人的真正原因,竟然是因为她不想让高飞在下面久等后,众高层一时间有些犯傻。
在座的人都知道,别看沈总年轻貌美,总是让男人在看她每一眼时都会想入非非,可她对待工作的态度那是相当严谨,说她是工作狂也不为过。
但是现在,就因为高飞在下面等她,她却不肯等到会议开完,哪怕是多耽搁一分钟,仿佛多停留片刻,就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那样。
沈总,真的变了。
就在众高层为沈银冰的改变而感慨万千时,高飞牵起了她的小手,拿着纸巾替她擦了擦额头上因为着急走路冒出的细汗,微笑着说:“走这么急干啥,反正你不下来,我就会在这儿一直等的。哦,对了,今天是周五,你应该开周末例会的。”
沈银冰扭头看了眼大楼,咯咯轻笑一声:“我让红姐代我主持会议的。走吧,别站在这儿了啦,我敢打赌,他们都在楼上看着我,并心里纳闷,骄傲的沈总怎么可能会为那个臭小子,而不顾工作呢。”
高飞抬起胳膊,在鼻尖嗅了一下:“咦,还别说,我还真闻到一丝臭味。”
沈银冰一楞:“怎么,你没洗澡?”
“不是,这臭味不是来自我身上的。”
“那是谁身上臭?”
“你。”
高飞说着,忽然在沈银冰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滚蛋!”
沈银冰眉目含情,抬手轻轻打了高飞肩膀一下,赶紧取出大墨镜戴在脸上,钻进了车子。
第257章 苏北山的鞋子!
“今晚想吃什么?”
高飞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和沈银冰五指紧扣。
沈银冰歪着下巴想了想,说:“总是吃西餐有些腻了,而且我也不习惯你餐厅员工看我的眼神。要不,咱们今晚去吃烧烤?”
“吃烧烤?”
高飞说:“那得喝扎啤才应景的。不过女孩子喝扎啤,会发胖的。你不担心会变成猪?”
沈银冰撇嘴:“你才会变成猪呢,少说的这样危言耸听的,偶尔喝一次扎啤,怎么可能会变胖。”
高飞笑了笑,忽然说:“要不这样吧,咱们自己做烧烤吃。”
沈银冰眨巴了一下大眼睛:“自己做?”
“是,自己做。”
“你会?”
“小看人了吧。我可实话告诉你,这世界上除了生孩子之外,我不会的事情还真不多。”
“你就吹吧。”
“吹不吹的先别说,咱们来让事实说话。”
“好,那我们就自己做烧烤!”
沈银冰兴奋的问道:“去烧烤店,自己烤吗?”
高飞摇头:“去烧烤店?那有什么意思,快乐来自亲手所做中。咱们买羊肉、小鱼小虾,小火炉,找个河边树林啥的,欣赏着大自然的风景,边烧烤边谈情说爱的,那样才有趣味。”
“你就会胡说八道,谁和你谈情说爱呢!”
沈银冰嗔怪的飞了高飞个白眼球,接着欢快的嚷道:“别罗嗦了,赶紧去买东西,够,够,够!”
看着好像欢快小女孩那样的沈银冰,高飞忽然有了极强的成就感。觉得能够让这妞儿在以后的岁月中始终这样开心,美丽,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现代超市中,除了飞机大炮不卖。可能所有你想到的东西。都会出现在柜台上。
一个多小时后,怀里抱着一箱啤酒。微型烧烤炉的高飞,和拎着串好的羊肉、小虾小鱼的沈银冰,走出了超市。
他们在超市中购买这些东西时,就已经商量好。要去南郊的卧虎山水库那边了。
卧虎山水库,位于青山环绕中,是冀南地区最大的水库,储存的淡水资源有数十亿立方,可以供整个市区几个月的用水。
水库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建成的,为全国最大的321座水库之一。
因为水质好,远远望去好像一面平放在地上的镜子那样。所以水库还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镜儿湖。
据当地居民说,水库最深处可达一百六十多米,有人还曾经在某个深夜,看到一个头如蛇。脖子如长颈鹿,身子如牛的怪物,在水面上遨游——
当然了,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说是无从考证的,但这儿的确曾经打捞上过一条重达一百多公斤的鲤鱼,老人们说,这是东海龙王的孙子……
也许正是这些不靠谱的传说,所以近些年来,卧虎山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在岸边扎上一个太阳伞,坐在小马扎上听着京剧垂钓,的确是人生一大乐趣。
不过因为卧虎山所处偏僻,晚上除了附近那些偷鱼的调皮孩子外,却几乎没有谁来这儿。
湖边,静悄悄的,天上明月当空,镜子般的水面上偶尔会跃起一条小鱼,荡起几层淡淡的涟漪,夜风吹来,带着枣树花香的甜甜味道。
美景如画,佳人在怀,酒不醉人人自醉。
也许唯有用这句话,才能表达高飞此时的心情。
烧烤路内的炭火,已经变黑,带来的肉串和鱼虾,也已经吃了一半,沈银冰坐在柔软的草地上,倚在高飞的肩膀上,手里晃着扎啤,眼眸亮的好像水面上那轮皎月。
轻轻抿了一口酒,沈银冰的声音就像是在做梦:“高飞,真没想到你的烧烤手艺这么出色,吃第一串时,我几乎连舌头都咬下来了呢。”
高飞低头,下巴抵着怀里女孩子的额头,笑道:“这下你不说我吹了吧——你已经喝三瓶了,别再喝了,再喝可就醉了啊。传说,酒能乱性的,这儿空无一人的,你要是把我强女干了咋办?”
“滚你的,嘴里怎么老是吐不出象牙来呢?”
“我要是能吐出象牙,我还有必要这么辛苦赚钱养家啊,早就世界各地的搞展览挣钱去了。”
“你就跟我贫吧啊。”
沈银冰放下酒杯,抬手勾住了高飞的脖子,凝视着他的眼睛低声说:“高飞,我爱你。”
“这么肉麻,都让我起鸡皮疙瘩了,不过我很开心。”
高飞嘻嘻一笑时,沈银冰却凑上了红唇。
“唉,我的贞‘操’今晚也许保不住了。”
高飞幽怨的叹了口气,吻住了那张香甜柔软的红唇。
俩人自从消除误会以来,这不是第一次接吻了,但却是第一次在当前这种环境下接吻,周遭空无一人,皓月当空,凉风习习,草地柔软,美人如玉,散发着淡淡的处子幽香,好像在暗示某个男人,应该做点是男人就该做的事儿了。
于是,高飞的手,顺着沈银冰的衣服下摆,慢慢的爬了进去,沿着缎子一般的肌肤,爬到了一座山峰上面。
那山峰,不是太大,但却柔软滑腻弹性十足,骄傲的矗立着。
当高飞用两根手指夹住那颗红宝石,轻轻一夹时,沈银冰发出了一声心醉的鼻音,全身也开始有了微微的颤栗,修长的右腿条件反射般的抬起,盘住了他的腰身,勾着他脖子的左手却稍微用力,迫使他压在了她身上。
半推半就下,高飞把沈银冰压在了草地上,手开始解她的衣服。
给女孩子脱衣服对于高飞来说,甚至比自己脱衣服还要娴熟——眨眼间的工夫,好像女神一般存在的沈总,就彻底暴露在了月光下。
皓月当空,草地如丝,美人横陈,她轻抿着嘴儿。微闭着眸儿,好像绸缎一样的肌肤,泛起了夜色也挡不住的嫣红,微微颤栗着。小鼻子里却发出奇怪的吟声。仿佛在催促某人别发愣了,春宵一刻值千金的。
高飞就像抚摸一件稀世珍宝那样。从美人的脸颊上一路滑下,就在即将滑到那个最为神秘的地方时,她却蜷缩起了身子,伏在他怀里。颤声说道:“高飞,我、我忽然好怕。”
有着丰富做事经验的高先生,低声安慰她:“你不是怕,是紧张。别紧张,全身彻底放松,最多也就是疼那么一小下下,整个世界就会彻底充实了。”
“那、那你轻点。”
沈银冰深深的吸了口气。重新伸展开了身子。
高飞缓缓的压在她身上,吻着她的额头,正要做他忍耐好几天的那种事时,突然!
突然。距离最多七八米处的树林中,却传出一声阴森的冷笑声!
已经彻底陷入爱河里的男女,神经猛地绷紧。
下意识的,沈银冰马上就推开高飞,拿起衣服挡在了自己胸前,霍然扭头看向那边树林,脸色惨白,带着极度的恐惧。
那声冷笑,竟然像极了苏北山发出来的!
高飞已经和沈银冰详细说过,她父亲已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是刚才这声冷笑,不但沈银冰听出是老苏发出来的,就连高飞,也能听得出。
高飞不信鬼,他觉得鬼应该信他,因为有时候,他比鬼还要可怕。
现在他却有些发毛,在怵然一惊时,已经飞快的抄起一根竹签,猛地一甩手!
用来串肉串的竹签,就像是一把利箭那样,咻咻厉啸着,电闪般刺向冷笑发出的树林中。
如果是在平常,有人接近高飞七八米时,他早就察觉到了。
但刚才他正处于意乱情迷中,压根就没察觉到丝毫异样,直到冷笑声发出。
他虽然没有提前察觉出有人逼近,但甩出去的竹签,却精准异常的刺向冷笑的地方,力道强劲,凶狠:不管是谁在哪儿冷笑,不管是人还是鬼,胆敢惊扰高先生的好事,就已经激起了他的杀意。
然后,他和沈银冰俩人,都听到了一声轻微的‘笃’声,和夜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高飞甩出竹签后,马上就抱住沈银冰,贴地一个翻滚,滚进了更靠近湖面的草丛中,一动不动。
几只夜鸟,嘎嘎叫着飞向了远方,很快就恢复了不久前的宁静。
侧耳倾听了片刻后,高飞站起身站起身走到刚才的地方,弯腰捡起了沈银冰的衣服,扔了过去,淡淡的说:“那个人,已经走了。”
沈银冰默不作声,飞快的穿好衣服后,才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里,仍然带着恐惧。
高飞知道,她现在怕的是什么。
其实,他也有些怕,不过惊讶的成分居多,他才不信一个死的不能再死的男人,会出现在这儿。
至于刚才那声冷笑为什么和苏北山一模一样,很有可能是别人冒充他。
“别怕,有我在,跟我来。”
高飞牵起沈银冰的小手,走向冷笑传出的地方。
他能感觉到,沈银冰的小手冰凉,还有汗渍。
高飞牵着沈银冰走进了树林中,借着洒下来的月光四下里看去。
树林不是很茂密,树木之间的间隔距离非常大,所以能看出很远。
树林中,空空如也,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但却能看到高飞刚才甩进来的那根竹签。
竹签插在树上,入木三分,由此可以看出高飞甩出时,力道有多么的凶狠。
盯着那个竹签,沈银冰缓缓的向下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双鞋。
这双鞋子摆放的整整齐齐,但鞋尖却是对着树身的,就像人们晚上休息时脱了鞋子,刻意把鞋尖对着炕里那样。
沈银冰慢慢蹲下,看着那双鞋,脸色变得更加惨白,浑身发抖,牙齿咯咯的作响,几乎说不出话:“高、高飞——这、这双鞋子,是、是我爸的!”
第258章 传说中的阴人!
就在沈银冰决定在这个如诗如画的美好夜晚,把她最珍贵的东西交给高飞时,树林中却传来了苏北山的冷笑。
当高飞带着她走进树林时,里面却空无一人,只留下一双鞋子。
沈银冰之所以能一眼认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的,就是因为这双鞋子,是苏北山今年三月份过生日时,她亲手从某品牌店给他订制的,全世界只有这一双。
冷笑,鞋子,都证明刚才苏北山来过这儿。
可问题是,高飞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她说,苏北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且最为诡异的是,鞋子的鞋尖是朝里的!
高飞和沈银冰都算是土生土长的冀南人,当然都知道当地的风俗、某些神秘的民间传说。
传说,在阳间生活着一种特殊的人:阴人。
阴人,顾名思义,就是从阴间来的人。
但他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阳间,有影子,也不怕太阳,因为他们被阎王爷赋予了一定的法力。
他们来到阳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替阎王爷搜罗该死的人。
传说中还说,阴人和正常人最大的区别,就是晚上休息脱了鞋子后,鞋尖是对着炕里的,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除下鞋子,鞋尖必定是对着里面。
已经被开膛剖腹,又浑身着火走进黄河内的苏北山,能够忽然在这儿发出冷笑,就已经够瘆人的了,偏偏又留下一双鞋尖朝里的鞋子。
这,说明了什么?
难道说,他死后变成阴人,又重新回到了阳间,要来看看女儿时。却发现某个无良子弟要欺负她,所以才发出冷笑来阻止某件事的发生?
看到鞋尖朝里的鞋子后,沈银冰和高飞都想到了‘阴人’的传说。
当然了,高飞是不信这些的:如果苏北山真变成了阴人。那他为什么不留下来?
可沈银冰却不会这样想。盯着鞋子想到父亲刚才发出的那声冷笑时,惊惧过后腾起的念头竟然是:爸爸他不希望我和高飞发生关系!
高飞也蹲了下来。挨着沈银冰拿起了一只鞋子。
他怀疑,是某个人把苏北山的鞋子拿到这儿来,又模仿老苏的冷笑来装神弄鬼。
不过,当他拿起鞋子后才发现。鞋帮上还有一些湿泥和草屑,这就证明这双鞋子是被人穿过来的。
苏北山生前所用的那些物品,都被沈银冰委托别墅小区物业给处理了,他的鞋子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就算有人装神弄鬼跑来利用民间传说来吓唬沈银冰,那么,这个人又是谁呢?
谁能躲开高飞刺出的竹签?
难道说,苏北山真的复活。变成阴人了?
高飞陪着沈银冰,一直没有吭声。
他知道,现在无论他说什么,都无法解释鞋子和刚才的那声冷笑。倒不如想个办法,好好开导她一下,替她解开心结。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虽说高飞根本不可能找到苏北山,来解释今晚发生的这诡异事件,可他却想到了另外一种办法。
“小冰,我们走吧,天气凉了。”
高飞揽住沈银冰的腰身,站了起来,低声说:“明天一大早,我陪你去千佛山。餐厅开业时我还曾听梁明说起过,山上来了个云游的高僧,据说能掐会算,断人福祸啥的。也许——也许能请他指点一下。”
沈银冰默默的点了点头,还是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他们回到了新居,她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高飞站在窗前,看着远处被月光蒙上一层白纱的夜色,冷笑一声喃喃的说:“敢装神弄鬼的吓唬老子,那你最好祈祷千万不要被我查出来,要不然我把你祖坟也刨了!”
为了帮助沈银冰从丧父的打击中挣扎出来,高先生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依着他桀骜不驯的性子,能够坚持每天早晚接送她,这已经是殊为不易了。
正所谓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眼看沈银冰已经因为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而逐步摆脱那些不幸往事缠绕,并在今晚主动要成为他的女人时,却出了这件事。
让谁说,高先生能不生气吗?
不过,就算他再怎么生气,可眼下最重要的是就‘挽救’沈银冰,一个懈怠,就有可能让这妞儿,重新回到她悲伤的岁月。
也许,是时候找连雪好好谈谈了,毕竟那个丫头可是苏北山的手下,可能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窗外,月色入水,宁静祥和,但却偏偏带着一种看不出的诡异。
——
第二天是周六,一大早,高飞就起来准备了丰富可口的早餐。
七点半时,沈银冰从她的卧室内走了出来。
仅仅是一个晚上,沈银冰就迅速憔悴了下去。
高飞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笑着解下腰间的围裙:“嗨,妞儿,早安!”
过去的几天内,高飞都会用这句话和沈银冰打招呼。
性格受到他影响,开始变得活泼的沈银冰,这时候就会说:“嗨,帅猪头,早安。”
可是今天,当高飞问好时,她却强笑了一下,随即低头匆匆的走进了洗手间。
“唉。”
高飞低低的叹了口气,把围裙随意搭在了椅背上,坐了下来点上了一颗烟。
十几分钟后,沈银冰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看得出,她稍微化了一下妆,脸色看起来比刚才要好了许多,但眼神却依旧暗淡无光。
看出沈银冰化了妆后,高飞的心多少安稳了点:她既然别人看到她糟糕的样子,那就说明她仍然向往美好。
嗯,还不到最坏的时候。
高飞笑着给沈银冰递过了一个汤匙:“来,尝尝我亲手做的枸杞瘦肉羹,保你吃了这晚,就会想着下一碗。”
沈银冰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接过了汤匙。轻轻搅拌了几下,垂首喝起了羹。
高飞也没有再说什么,陪着沈银冰默不作声的吃完了早餐。
就在沈银冰拿起碗筷要去洗碗时,高飞抓住了她的手:“不用洗了。”
沈银冰下意识的缩了下手。终于说话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干家务的。”
“我不做。你也别做。”
“那谁来洗碗?”
“谁来洗碗?”
高飞笑道:“我以前自己在燕山水泥厂宿舍那边租房住时,从没有洗过碗。都是老鼠在晚上替我洗的。”
“你就胡说呢吧啊。”
沈银冰轻笑一声,低声说:“高飞,我知道你担心我,怕我会想不开。你放心吧。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懂得珍惜该珍惜的一切——你先下去吧,我洗碗后换上一件衣服,就去停车场找你。”
“好,那我在下面等你。”
高飞松开她的手,等她捧着碗筷走进厨房后,才吐出了一口浊气。
在阳光新城停车场内等了足有一个小时。就在高飞以为沈银冰是不是出啥意外,准备给她打个电话问问时,她终于出现了。
因为昨晚说好今天要去爬山,所以沈银冰戴上了遮阳帽。上身穿白色的宽大短袖体恤,下面是石磨蓝牛仔短裤,一双秀美的腿没穿斯袜,白花花的肌肤晃的人眼疼,脚下穿一双银白色的单网登山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清纯,活力十足。
沈银冰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座椅上,把小包放在后排座时,问高飞:“你怎么没有刮胡子呢?”
高飞启动车子,面无表情的淡然说道:“我在下来之前刚刮过。”
沈银冰一愣,随即想到了一个笑话。
笑话中说,好不容易化妆完毕的妻子走到客厅,看到丈夫满脸的胡茬后,埋怨他该刮胡子的,丈夫却委屈的说,在她化妆前刚刮过胡子,只是老婆化妆所用的时间太长了,以至胡子又长出来了。
“去你的,就知道胡说八道!”
因为这个笑话,沈银冰心情有些好转,给了他一个白眼,那家伙哈哈笑了起来,接着打开了车载cd。
当初沈银冰在替高飞购买这辆车时,特意让4s店在车上安装了一套进口cd音响设备。
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多花钱换来了好享受,几乎没有任何睚眦的劲爆迪厅慢嗨声,马上就在车内疯狂的碰撞起来。
沈银冰性格有些内向,平时根本不听这种迪厅电子舞曲,她觉得这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噪音,皱眉正准备把音量调小时,高飞却握住了她的手,大声说:“看在我姓高,你姓沈的份上,能不能跟我疯狂一次?”
“什么你姓高,我姓沈的?”
沈银冰还没有醒悟过高飞这句胡说八道,就看到他的身子,随着劲爆音乐哆嗦了起来。
就像精子无国界——音乐同样无国界,而且感染力更甚。
开始时,沈银冰还是被迫随着高飞慢慢摇着身子,但当车速加快,两旁景色飞一般的瞬间而逝时,她年轻人特有的激情终于被激活,开始轻咬着唇儿随着音乐节奏,主动哆嗦了起来。
不得不说,身材高挑、身段优美的女孩子,肢体表达能力那是相当迷人的,要不是高先生的车技的确够牛,恐怕在沈总接连疯狂的甩动发丝、胸前那对纵起左右乱颤,几乎要挣出体恤衫时,他肯定得驾车冲向护栏下面。
吱嘎——一声刹车声响起,惊醒了陶醉在音乐中的沈总。
她停住动作,茫然的抬头看向了高飞。
高飞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牌坊大门,关上了音乐:“千佛山,到了。”
沈银冰不信的擦了擦眼睛:“吓,这么快就到了?我怎么觉得才眨眼间的工夫呢?”
“好的音乐和心情,总是让人感觉时间短暂的。”
高飞下车,快步绕过车头,替她打开了车门,左手一伸,弯腰,奴才相十足的说:“我尊敬的女王,请下车。”
高飞在向沈银冰献殷勤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辆车内,有双明亮的眼睛,正冷冷的盯着他。
第259章 老实和尚!
千佛山,古称历山。
相传,上古虞舜帝为民时,曾躬耕于历山之下,故亦名舜山或舜耕山。
据史载:隋朝年间,齐鲁佛教盛行,虔诚的教徒依山沿壁镌刻了为数较多的石佛,建千佛寺而得名千佛山。
沿盘道西路登山,途中有一唐槐亭,亭旁古槐一株,相传唐朝名将秦琼曾拴马于此。
半山腰有一彩绘牌坊,即‘齐烟九点’坊。
登上一览亭,凭栏北望,可以看到近处大明湖如镜,远处黄河如带,泉城景色一览无遗——为国家五a级景观,又因为紧挨冀南市区,所以常年游人如织,尤其是在周末。
沈银冰此前曾经来过几次千佛山,不过她是本地人,没必要找什么导游,来这儿纯粹就是为了散心,根本不怎么了解山的文化。
实际上,所有的名胜古迹,都是三分看,七分听。
故意误导游客当冤大头的导游固然可恶,但他们对景色声情并茂的专业讲解,却足以弥补游客的损失。
现在,高飞就充当着这个角色。
俩人携手登上半山腰后,在沈银冰用纸巾擦汗时,高飞指着东边的方向:“看到那片凹处没有?那就是‘希望孤儿院’,我就是从那里面长大的。不过,自从我长大后,我就再也没回去过,也不知道孤儿院的生活条件有改善了没有。”
“会有所改变的。”
沈银冰轻轻捏了一下高飞的手,心想:等周一上班后,我就让红姐为希望孤儿院捐赠一批所需的钱物,以高飞的名义。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心里是怎么想的,呵呵笑了笑:“走吧,最多再走五百米。就到万佛洞了,梁明所说的那个得道高僧,就在那儿。”
万佛洞位于千佛山北麓,是山的一大胜景。兴建于1992年。
洞内集敦煌、龙门、麦积山、云冈全国四大石窟的精华于一身。经过艺术家精选、浓缩、重构,用仿造的手法。塑造佛祖、菩萨、弟子、天王近3万尊,可谓是名副其实的万佛洞。
额外交了十块钱的门票后,高飞牵着沈银冰走进了万佛洞内。
一入洞内,就仿佛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外面骄阳似火。热浪冲天,洞内却凉意侵人,禅音低焚,仿似置身世外。
也许是高飞俩人来的比较早,万佛洞内的游人并不多,寥寥几个,倒是不时有穿着米色僧袍的和尚。低眉顺眼的走过。
沈银冰摘下遮阳帽,四下里看了眼问:“那个得道高僧在哪儿?”
“我也不知道。”
高飞实话实说:“你在这稍等,我去问问那个打扫卫生的和尚。”
“我和你一起去,不喜欢一个人呆在那儿。”
沈银冰跟着高飞走向了正在拖地的和尚。
和尚拿着一个木杆拖把。垂首认真的拖着地,拖地的动作不疾不缓,不愧是当和尚的——
“无量天尊,贫僧好,小纳有礼了。”
高飞单掌竖在胸前,嘴里胡说八道着,向人家微微施礼。
拖地的和尚慢慢抬起了头。
沈银冰本以为,和尚在听高飞胡说八道后,肯定会一脸的惊讶,说些什么‘俺是佛门弟子,讲究是是阿弥陀佛,不是道教的无量天尊’之类的话。
但让她大感意外的是,那位贫僧却没有惊讶。
而且,在贫僧抬起头来后,她才发现这和尚原来是个最少六十岁以上的老衲,白胡子,寿眉低垂,像极了《白娘子传奇》中那个老秃驴法海。
看到被自己打趣的和尚原来这么大年龄后,高先生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道歉:“大师好,刚才是我信口开河了,还请原谅。”
“呵呵,施主不用这样客气。”
扫了眼旁边的沈银冰,老和尚微微一笑,单手放在胸前弯腰问高飞:“请问施主,有何贵干?”
按说和尚也该与时俱进,在遇到游客打招呼时,应该这样说:请问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啥?你小兄弟不直立,老婆跟人跑了,要来求佛祖让她回心转意?哇噻,嚓,这是好事啊!六根清净,说明你是有缘人啊,还犹豫什么,赶紧加入我佛座下,和哥们一起共赴极乐吧!
高飞心中恶搞着,表面却非常虔诚的说:“大师,是这样的,我听说千佛山最近来了位能降妖除魔,指点迷津的高僧,所以今天特意来拜访。”
“降妖除魔?呵呵,施主说笑了。”
老和尚呵呵笑问:“请问施主,你所说的那位得道高僧,法号是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他好像叫什么,叫什么老实和尚。”
刚听梁明说出老实和尚时,高飞还笑他纯粹是扯淡。
因为老实和尚这个名字可是大名鼎鼎,只要知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就知道老实和尚是谁。
老实和尚,是武侠小说怪才古龙大师丫丫电子书《陆小凤传奇》中的人物。
书里面说,老实和尚一辈子从不说假话,但他也正也邪,从头至尾都没能让读者看出他是好人,还是恶棍。
只是让高飞没想到的是,在他说出这个很响亮的名字后,他面前那个老衲却说:“原来,施主要找的是贫僧。”
“我要找的是你?”
高飞愕然,眼睛睁大的看着他:“你、你就是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垂首低眉,高宣一声佛号:“阿弥陀佛,贫僧正是老实和尚。”
嚓,没想到真有叫老实的老和尚,而且这老秃驴看起来长得也很老实。
高飞在不知道面前这和尚是老实和尚时,怎么看都觉得他不像,等他知道后,却怎么看,他怎么像老实和尚了,心里骂了一句,连忙像模像样的合十问好:“大师好,原来你就是我朋友所说的得道高僧。”
老实和尚呵呵一笑:“施主说笑了,贫僧只是一四海为家的佛门子弟。哪敢称得上得道高僧?”
“大师谦虚了。”
“贫僧是实话实说,老实和尚说老实话。”
老实和尚再三客气一下后,问:“施主,你刚才说要找贫僧。不知道所为何事?”
“我吧……”
高飞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好也学老实和尚,实话实说:“我久闻大师能知生死。断阴阳,实属佛门高僧,恰逢我遇到一些困惑,所以这才专程前来求解。”
对高飞那些奉承话。老实和尚只是付诸淡然一笑,左手拎着拖把,右手虚抬:“两位施主,请随我这边来。”
高飞和沈银冰对望了一眼,跟着老实和尚走向了万佛洞洞口的一间耳室。
这间耳室,本是千佛山上那些假和尚换衣服的地方,老实和尚云游来到这儿后。负责人在征求他的意见后,就把他安排在了这儿。
耳室面积不大,也就是十几个平米。
因为有高僧入住,房间内那些衣柜早就搬了出去。空荡荡的地上只有几个蒲团。
光线不是很亮,但却很凉快,却没有那种地窟中该有的阴森感觉,看来得道高僧入住后,连这儿的环境都改变了,那些邪魔鬼祟全部统统跑路了。
老实和尚坐在最靠里的一个蒲团上,高飞俩人分别坐在他的前面。
沈银冰抬头打量了一下耳室,问道:“老实大师,您既然是得道高僧,千佛山管理会按说该把你当做贵客看待,怎么可以安排你住在这儿,还让你打扫卫生呢?”
老实和尚微笑道:“女施主有所不知,管理会对我很好,入住的地方是我挑选的,在这儿可以日夜和佛祖为伴。至于打扫卫生,呵呵,贫僧每到一处,闲暇时都会打扫经堂,寺庙,以示对佛祖的尊崇。”
“哦,原来是这样。”
沈银冰恍然点头,高飞却撇了撇嘴心想:你替人家打扫卫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吧。
老实和尚看向了高飞,单掌合十问道:“这位施主,在你求解之前,贫僧先问你一个问题。”
高飞点头:“贫僧、大师请问。”
和尚寿眉微微一挑,扫了眼沈银冰,淡淡的说:“两位施主慕名来找贫僧,应该是为了这位女施主。”
和尚说话的口气很肯定,一点也不像是在蒙的样子,看来还有点道行。
高飞心里想着,嘴上却说:“高僧你可判断失误了,今天我来求解,实在是因为我自己的事情。”
老实和尚没有理睬高飞的诈问,垂下眉毛说道:“人之心、性、命、运、气、色、相都密切相关,心决定性叫心性,性决定命叫性命,命决定运叫命运,运决定气叫运气,气决定色叫气色,色决定相叫色相。我观这位女施主相,即可知她心性。”
顿了顿,老实和尚继续说:“刚才我观女施主面相,额头饱满,双眸清明,气象雅燃实乃大富大贵之相。但女施主当下却是印堂灰黑,鼻尖皱折,这分明是大凶之兆,不管是做梦还是现实中,都会有诡异事件发生在身边。”
和尚叹了口气,看着高飞:“而施主你,则是阳气鼎盛,凛然间散出王侯贵胄之气,邪气而不能侵,就算暂时遇到劫难,最终也能遇难呈祥,安然度过。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施主印堂发亮,如果经商则财源滚滚,如果身在官场,则仕途光明,心胸坦荡不容鬼祟疑难,又何必前来垂问贫僧?”
听老实和尚说出这番话后,从来不信邪的高先生,差点来个五体投地,抱住老和尚的脚丫子高喊:高僧啊,高,实在是高!
老实和尚这番话,可以说是讲的有根有据,绝不是瞎蒙的,高飞都快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更何况沈银冰?
沈总看了眼高飞,连忙说道:“大师说的一点也不错,我目前的情况的确如大师所说,梦中和现实中总是遇到一些诡异现象,还请大师破解。”
第260章 老实和尚!
听老实和尚说完这番话后,沈银冰是心悦诚服,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看样子得七八千,双手恭恭敬敬的放在了老实和尚面前。
高飞没有阻止,心想:这老和尚今天是遇到大生意了,接下来肯定会说的更加吓人,让沈总拿出更多的票票。高僧啊,所谓的高僧,就是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拿出更多钱财。
老实和尚却看也没看那叠钞票,摇了摇头高喧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女施主你着相了,贫僧替人解难并不是为了这些黄白之物。”
高飞忍不住的问道:“那,大师是为了什么?”
如果他敢花言巧语的骗小冰陪他那个啥,老子今天就把他秃驴变成老太监!
在高飞眼中闪过的一丝寒芒时,老实和尚回答说:“佛门专渡有缘人。”
高飞又问:“何谓有缘人,又是怎么个渡法?”
和尚说道:“有缘人,是指一心向善之人。所谓渡,就是尽力指点迷津,与财色无关,施主不必误会。”
“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松了口气:“那大师请看,这位漂亮的女施主可是佛门有缘人?”
老和尚再次高喧一声佛号,曰:“女施主乃大富大贵之人,虽说年轻,但此前肯定做了不少,也不小的善事,所以她是有缘人。”
沈银冰怕高飞再胡说八道,连忙说:“还请大师渡我。”
老和尚寿眉微微挑动,盯着沈银冰的面相缓缓说道:“女施主鼻挺唇薄眉梢翘,实乃白户(虎)克至亲之兆。出生四年母丧,十九年后父亡,且父母皆不得安生——”
“这话怎么说?”
高飞当然知道沈银冰现在无父无母,但他却不知道什么叫做不得安生。忍不住打断老和尚的话,问出了这个疑点。
老和尚解释道:“红尘世人讲究是入土为安,魂魄踏入轮回之所,不得安生就是身后却不能达成这个心愿。”
沈银冰母亲死后。到底是火葬还是埋了。高飞不知道,但他却亲眼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老苏。僵尸般的走进了黄河中,的确算是没有入土为安,于是就看向了沈银冰。
只看了她一眼,高飞就知道老和尚又蒙对了。因为沈总眼眸中带有极大的震惊,和痛苦,喃喃的说:“原来我爸妈的死,和不得安生都和我有关。”
老和尚却摇了摇头:“女施主不必自责,今生所受是,前世所造果。欲知来世果,今生所做事。一饮一啄。早已注定,非人力所能挽回。”
老和尚刚才说的这四句,是来自《大藏经》中的‘名言’,沈银冰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大意就是今生你所遭受的这些磨难,都是上辈子造的孽。要想知道你下辈子是什么命,看看眼下所做的事情就知道了。
沈银冰擦了擦眼角,低声说:“请大师继续指点。”
老和尚点头,说:“你父母双亡不得安生,魂魄也就无法踏上轮回之所。你父亲在世时,你母亲日夜纠缠的是他,使他在这些年内对别的女性没有丝毫兴趣。”
高飞眉毛微微皱了一下,心想:老和尚又说对了,苏北山在老婆死后,就挥刀自宫了,难道真是她纠缠的原因?
老和尚自顾自的说:“你父亲死后,他们夫妻魂魄合在一起后,按说你母亲该了解了心愿,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你父亲却怀有很大的痴怨,前来纠缠你,提醒你早日让他们入土为安——所以,女施主近期会遇到一些诡异之事,继而神情恍惚,痛苦不堪。”
泪水顺着沈银冰脸颊淌下,哽咽道:“大师所言极是,就在昨晚,我和我男朋友野营时,就听到我爸的冷笑,在树林中发现了他生前穿过的鞋子。而且让我做梦都怕的是,那鞋子的鞋尖是朝里放的,难道我爸他、他成了阴人?”
对于沈银冰这个问题,老实和尚倒没有明确回答,而是说:“世间灵异,你信则有,不信则无。”
沈银冰连连点头:“我信,我信!因为我、我亲眼看到这些的!请大师指点,我该怎么做,才能让父母入得到安生?”
老和尚微微闭着眼,抬起左手掐指算了很久,才缓缓的说:“不管是阳世还是阴间,让人鬼不安的唯有挂念。你父亲来纠缠你,只能证明他有未了的心愿,或者放不下的东西。”
苏北山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这一点任何人都无从得知了。
不过,他又有什么让他在那边还惦记着,放不下的东西呢?
沈银冰茫然的看着老和尚,喃喃的说:“父亲生前,就对世间一切财色权势没有兴趣了,他唯一不放心的就是我。除了我之外,我想不出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老和尚微微叹息一声,伸出了右手,掌心朝上。
沈银冰不解,看向高飞。
高飞也摇头,忍不住的说:“大师,你这是要钱,还是——”
老和尚淡淡的说:“请女施主把右手放在我掌心上,掌心贴着掌心,也许我能让女施主感受到一些什么。”
“难道你能带我进入那个世界?”
沈银冰目光一凛,却毫不犹豫的伸出右手,按照老实和尚所说的那样,放在了他掌心中。
当双掌接触后,老实和尚闭眼,嘴里念念有词。
高飞的耳力相当灵敏,能听出老和尚嘟囔什么:“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高飞就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而孤儿院就挨着千佛山,所以他小时候经常和梁明等人来爬山,听那些和尚念经。
久而久之,耳濡目染下,他对佛经也算得上是熟悉了,能够听出老实和尚此时念得是《金刚经》中的一段。
至于这段经文所代表的意思是什么,他却懒得知道。
下意识的。高飞心里跟着老和尚念着下面的经文,随意看向了沈银冰。
接着,他就大吃一惊!
因为他看到,沈银冰这时候也已经闭上了眼。本来姣美的面孔上。竟然隐隐透出一圈淡金色的荧光,就像传说中的佛光那样。
此时的沈银冰面色平静。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无论是神韵还是本身,都淡然到了极点,让高飞忽然产生一种错觉。觉得她就是观世音菩萨下凡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老秃驴给她施了妖术,摄走了她的魂魄?”
因为从小就受千佛山和尚们的影响,高飞比起普通人来说,对某种超自然现象的理解更深一些,有时候没事时也会瞎琢磨,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啊神啊的之类的问题。所以在看到沈银冰当前样子后,第一反应就是她是不是被老实和尚摄走了魂魄。
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可以这样‘宝相威严’?
而沈银冰对面的老实和尚,也是全身散发出一圈淡淡的金光。
慢慢的。他身上的金光,和沈银冰散发出的金光渐渐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的圆圈,把两个人都圈了进去。
与此同时,他念诵经文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到了后来,甚至隐隐带有了龙吟之声。
白板曾经说过,高飞这家伙的胆子上肯定长毛了,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大胆。
虽说白板说出来的话,一向被高飞等人视为屁话,不过这也证明了高飞的胆子的确大,在国外执行任务时,不管遇到多么恐怖、危险的事,他也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现在,他却有那么一点点的怕了,因为他亲眼看到了不该出现的超自然现象。
当然了,他仅仅是有一点点怕而已,更多的却是好奇心,目不转睛的看着‘佛光’内的老实和尚和沈银冰,开始研究老和尚到底使用了什么手段,才搞出这匪夷所思的一幕。
看着看着,高飞忽然发现刚才还‘宝相威严’的沈银冰,黛眉已经慢慢凝起,红唇也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一层痛苦之色出现在了脸上。
到了最后,随着老实和尚念经的声音越来越高,沈银冰的身子都开始颤抖了起来,摇摇欲坠,甚至已经发出了压抑的抽泣声,要不是右手已经被老实和尚扣住,相信她有可能会一头栽倒在地上。
怎么了,她这是怎么了?
看到沈银冰脸上的痛苦之色越来越浓后,高飞再也顾不得研究某些超自然现象了,霍地站起身,伸手就去抓她的肩膀:“小冰,你怎么了?”
就在这时候,老实和尚忽然舌绽春雷般的大喝一声:“呔!时辰已到,还不归去,更待何时!?”
接着,沈银冰就猛地缩回手,仰面发出了一声尖叫:“啊——爸!”
下一个瞬间,她和老实和尚身上散发出的金色佛光,犹如断电了的灯泡那样,光晕攸地消失不见,耳室内重新恢复了原有的阴暗。
而沈银冰在尖叫一声后,身子就软软的瘫向了一旁,却被高飞及时抱在了怀里。
“小冰,你没事吧,小冰!”
高飞把沈银冰抱在怀中,大叫几声,后者却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情急之下他霍然抬头,看着老实和尚,语气阴森的问道:“秃驴,你对她做了些什么?”
被高飞当面骂做秃驴,老实和尚却没有丝毫生气,而是双手合十,微微垂首道:“阿弥陀佛,施主稍安勿躁,刚才我只是带这位女施主看了一些东西,她本身是没受到丝毫伤害的,我佛拈花微笑弹指间,她就会醒来的。”
老实和尚的话音未落,高飞就听到怀中的沈银冰,发出了一声幽幽的叹息:“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