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106章 今天她要出嫁了!
当父母在时,人生是有来往的。
如果没有了父母,那么人生就只剩下了归途。
廖水粉的父母都在,可她却觉得自己已经踏上了归途,甚至都已经看到了那扇门。
在华夏传统传说中,那扇门是酆都城,那条路是黄泉路。
从答应鲁秀城的求婚那天起,廖水粉就踏上了黄泉路。
出身豪门世家的廖水粉,没理由不知道,当所谓的亚特兰蒂斯秘密被逐步揭开后,这个组织在华夏强有力的打击下,还能有继续生存下去的空间。
哪怕是他们效仿沈银冰以往的手段,也无法阻止华夏铲除他们的决心。
当前很安静。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一般都很安静,不是吗?
只要有点脑子的人,这时候都会选择有多远,就躲开鲁秀城有多远。
廖水粉也很想这样做,却偏偏不能这样做,不能躲,还得主动的贴上去,做鲁秀城的媳妇。
没办法,廖无肆跟贺明珠,现在都在人家手中,她这个当大姐的不牺牲,就得牺牲他们两个,还包括廖家没出生的新一代。
所以无论自己最后落到个什么下场,廖水粉都得把所有的苦吞下去,按照鲁秀城的意思去做--今天,就是二月初二了。
安静的日子,应该过的很缓慢才对,为什么却这样快?
就像今天该是鲁秀城跟她的订婚日,可昨晚廖家又收到了他的通知:明天,就是他们结婚的大喜日子了。
订婚,变成了结婚。
这也证明了,鲁秀城已经意识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能等到订婚后的结婚了。
无论他有什么决定,廖水粉都必须得按照他所说的去做。
没有丁点的选择余地。
按说,像廖水粉这种豪门世家大小姐,就算是再婚,也得举办相当豪华的婚礼才对。
不过很明显,廖家不会这样做。
同样,鲁秀城也不在乎这些。
他只在乎,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廖水粉的丈夫了。
从凌晨两点,廖水粉就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端着酒杯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发呆。
外面很冷,屋子里面的温度却很适合,哪怕是穿着一袭睡袍,光着脚丫,也感觉不到丝毫的寒冷。
或许,廖水粉的心,也早就凉透了。
“小姐,迎亲的车队已经来了。”
从小把廖水粉看大的王妈,蹑手蹑脚的走到了藤椅后面,低声提醒道:“我们是不是要开门了?”
放下一晚上都没有喝一口的红酒,廖水粉眨巴了下眼睛,吐出一口浊气:“开门吧,该来的,就算是关着门,也挡不住的。”
王妈答应了一声,转身刚要走,廖水粉又问道:“家里都是谁来了?”
王妈犹豫了下,才低声回答:“没有人。”
廖水粉今天要出嫁了,廖家的人不会到场,这本来就是他们事先商量过的。
不是廖家的人不愿意来,是廖水粉不想他们来:廖家地位最重的大小姐要再婚,嫁给某个新秀了,廖家说啥也得兴师动众才行--可一旦这个新秀,是鲁秀城的话,廖家就没必要来人了。
廖无肆两口子还在人家控制中,廖家为此还要赔上大小姐,这对廖家廖家来说绝对是丢人丢到家了,别说是他们不愿意来了,就是廖水粉也不想让他们出现。
既然必须要嫁,那就悄无声息的嫁掉吧,就当廖家从没有有过这个女儿。
只是当时间到了后,廖水粉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
听到王妈的回答后,一抹痛苦浮上眼眸,闭上了眼。
沉默了片刻,王妈才说:“昨天傍晚我过来时,老爷,夫人还有你王叔他们,都在哭--尤其是夫人,几次哭着要过来,都被老爷拦住了。”
廖水粉抬手擦了擦眼睛,强笑道:“呵呵,我知道,不用再说了。王妈,去开门吧,记住,先收下我的彩礼,等铁锤从后门离开后,再让他们进来。”
“好的,我知道。”
王妈点了点头,重重叹了口气,走出了卧室。
在廖水粉面前,王妈就是一低眉顺眼的老妈子,可一走出屋子,她本来有些佝偻的背,马上就直了起来,混浊的老眼中,也闪着冷森的杀意。
能够成为廖水粉的奶妈,伺候廖家老人的老妈子,绝不是一般人心中的妇女。
如果有人知道,王妈年轻时,曾经在最高警卫局呆过五年,五年内出动任务数十次都不曾出错,那么就会明白她谦卑的表面下,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尖刀了。
只是尖刀再锋利,在当前廖水粉所面临的困境前,也得入鞘。
砰,砰砰!
有鞭炮声从门外响起。
谁家来娶媳妇,都会在女方门前放鞭炮的,这是华夏的传统习俗。
当然了,市区内是不允许放鞭炮的,但廖水粉的别墅,却是在郊区的某富人别墅区,完全可以在这儿大放特放的。
王妈走出客厅门口时,就看到别墅外面的路上,停满了车子,从某婚庆公司雇来的豪华车队司机们,都站在车前,嘻嘻哈哈的说着什么,完全不知道他们是在给魔鬼扛活,稍微出点意外,就是车毁人亡的代价。
跟外面不同的是,别墅院子里静悄悄的,石子小路两侧绿油油的草坪,也无法给这个环境增加太大的生气,反而显得更加空荡,萧索,让王妈走在上面,情不自禁生出一种‘风萧萧易水寒’的悲壮。
鲁秀城就站在铁栅栏门口。
他英俊斯文的外表,的确对得起‘一表人才’这个词,只要跟廖水粉站在一起,就会立马演绎另外一个成语:金童玉女。
鲁秀城脸上带着淡然的笑容,怀里捧着一捧玫瑰花,就像所有新郎那样,脸上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色。
鲁秀城身边,还跟着两个男人。
这两个男人跟他年龄都差不多大,也同样长的很英俊潇洒,尤其是笑起来时的样子,更让人一眼看出他们出身不凡,跟那些穿着名牌的豪车司机相比,就是鹤立鸡群。
王妈走到了铁栅栏后门,在扫了鲁秀城一眼后,目光停留在了他身后左边那个年轻人脸上,低低的叹了口气:高家年轻一代的格局啊,还是不怎么成熟啊,要不然高雅也不会出现在这儿了。
王妈又看向了右边,恰好那个年轻人也看了过来,俩人在目光一对时,年轻人笑了笑,主动打招呼:“王妈,多年未见,您老人家依旧这样健壮,真上可喜可贺啊。”
“燕东吴,你跟鲁公子在一起,你家里人知道吗?”
王妈淡淡的问道。
早在七八年前,燕东吴就曾经随长辈去廖家作过客,所以他才认识王妈,后者既然出身华夏最高警卫局,也没来由不记住他。
燕东吴依旧笑着,很自然的样子:“知道,那又怎么样?我知道王妈您说这句话的意思,对我很是有些怒其不争啊。可没办法,我要是还有别的路可走,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燕家老一辈付出的心血,都已经被你给糟蹋了。”
王妈不冷不热的说着,看向了鲁秀城:“鲁少,我家小姐问了,彩礼有没有拿来?”
“这是粉姐唯一的要求,我怎么会不带来呢?”
鲁秀城微微一笑,抬手打了个响指。
一个黑西装大汉,从车里端出了一个传盘,快步走到了铁栅栏前,从上面递了过去。
包括那些司机在内的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了传盘上。
这就是廖水粉索要的彩礼,一本书,样式古朴的书,红色封皮。
书面上,用小楷写着三个字:安归经。
“正品?”
王妈看着书,问了一句。
鲁秀城笑着回答:“从今天起,粉姐就是我妻子了,我要是再拿赝品冒充的话,就是对我一番真情的亵渎,王妈您可以放心,绝对的正品。”
王妈又问:“为什么只有一本?”
“一本,就足够代表我对粉姐的心。”
“稍等。”
王妈说着,伸手把传盘内的那本书拿了过来,转身快步走向别墅。
别墅内的廖水粉,正在穿婚纱:无论她现在是什么心情,可也无法改变她是新娘的事实了。既然必须得是新娘,那么就得穿婚纱。
廖水粉很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穿婚纱的时候,那时候她是那样的年轻,漂亮,幸福,仿佛觉得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
只是那种幸福的时间太短了,短到她来不及享受,韩震就成了小蝶的丈夫。
想到人家现在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儿子,自己却要嫁入虎口,廖水粉就想哭。
“小姐,彩礼拿到了,只有一本。”
王妈双手捧着书,开门走了进来。
廖水粉吸了下鼻子,没有回头:“一本就一本吧,反正我也没有奢望更多。王妈,去交给铁锤吧。”
王妈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到最西边的房间前,还没有抬手敲门,门开了,一个精悍的年轻人走了出来:“王妈。”
王妈把书递给了铁锤:“从暗道走。小姐说了,就算是要死,也要把这本书送到冀南。少爷(廖无肆)少奶奶(贺明珠)能否安然回来,就得看高飞的了。”
“明白。”
铁锤是个话不多的人,接过书踹在怀里,转身走进了房间内。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在西墙根下。
铁锤单手抓住床尾,稍稍用力,床就沿着光滑的地面向后滑行,下面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铁锤纵身跳了下去--下面就是一条暗道,出口就在别墅后面山坡树林中,伪装的很好。
等铁锤跳下去后,停着急促的脚步声走远后,王妈一抬脚,踢在了床上。
看着床铺回归原先的位置后,王妈才走出了房间。
在王妈拿着那本书走进别墅后,鲁秀城就抬头看着那边的某扇窗户,淡淡的说道:“岑天赐,如果找不回那本书,你就不要回来了。”
端着传盘的西装大汉岑天赐,也没说什么,只是用力点了下头,转身就快步走了。
看着拍在最后面的那辆车子离开后,高雅喃喃的说:“太阳神亲自出马,不成功的话,也真没必要回来了。”
正文_第2107章 失踪六年的一条龙!
廖水粉装扮完毕,在王妈的搀扶下走出别墅时,迎亲队伍又放起了礼炮。
礼炮在半空中炸响,传出老远,哪怕是已经距离别墅十五公里之外的铁锤,坐在车里都能听到。
他知道,小姐要出嫁了,去嫁给一个恶魔。
只是谁也没有能力阻拦,他也不行。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小姐的吩咐,不惜一切代价的,把这本书送到冀南,送给高飞。
铁锤知道,小姐之所以把这本书送给高飞,就是希望他能把少爷、少奶奶都救回来。
他更知道,自己这次出来,能够活着回去,甚至能抵达的冀南的几率,都非常的小。
就在昨晚,他最后一次跟妻子通了电话。
妻子在电话中很惊讶的告诉他说,帐户内忽然多了一千万。
帐户内的那一千万,是廖水粉打进去的,是给铁锤的安家费--无论他能活着,还是死了,并承诺他:如果他牺牲了,廖家也会把他刚刚四个月大的儿子,抚养成人,确保儿子一辈子都会幸福。
这就足够了,足够铁锤冒死拼一把,他本来就出身一个小山村,家里兄弟姐妹五六个,贫困的不行,只要有这一千万,妻子就能代替他孝敬老人,给老人养老送终。
唯一可惜的是,儿子还不会叫爸爸。
不过等他长大后,肯定会在墓碑前喊铁锤爸爸的。
想到贤惠善良的妻子,想到虎头虎脑的儿子,从此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了,铁锤的心,就像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那样。
“冷静,必须得保持绝对的冷静,要想活着看到妻子,儿子的话!”
深吸了一口气,铁锤用力甩了下脑袋,把妻儿的样子甩出了脑海,强迫自己集中精神。
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要想去冀南,也不是三五条路的,铁锤早就研究过路线,从十数条路线中选择了一条最复杂,最不好走的,来作为逃生之路。
铁锤相信,在他驾车从别墅后山出发后,早就有所准备的鲁秀城,铁定会派人跟踪他,卡住所有的路口,对他围追堵截。
不过铁锤早就有所准备,在离开别墅已经快一个小时了,他马不停蹄的跑,才跑了不到十五公里,就是在绕圈子。
前面的那个路口,是铁锤第三次看到了。
跟前两次那样,路口还是没什么异常--红绿灯的监控设备,也早就被铁锤在昨晚破坏了,再也不用有人利用红绿灯监控来追踪他了。
安全。
铁锤迅速右拐,加大油门往北驶去。
驶出三公里左右后,扭头向后看了一眼,铁锤再次右拐,车子驶上了一条旱路:费时五个小时,才能从旱路离开京华,这就是铁锤早就定好的逃生路线。
四驱越野车在坑坑洼洼的旱路上,丝毫不受影响,带起满天的尘土,速度极快的向前狂奔。
前面十五米左转,向北穿过一片柳树林,再顺着一条东西走向的小河向东,然后再--然后再怎么走,铁锤想不下去了,因为他刚左转,柳树林内就忽然斜刺里窜出一辆车,重重撞在了越野车上。
咣!
随着一声巨响,铁锤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挡骤然突来的黑暗,还有剧痛。
一声巨响在郊区内引不起啥人的注意,看到挤在驾驶室内的铁锤,艰难的睁开眼又沉重的闭上后,面无表情的岑天赐才从车子里跳了下来。
遭受重创的铁锤是死是活,岑天赐不会在意,他只是弯腰伸进胳膊,摩梭了一阵后,从铁锤身上找回了那本书。
看了眼经书,完好无损后,岑天赐这才装好,接着手里就多了一把枪。
枪口安装有消音器。
枪口对准了铁锤的脑门,岑天赐嘴角仅仅抿了一下,正要扣下扳机时,却忽然猛地转身,枪口对准了七点钟方向!
砰!
只发出崩簧弹动的声音,子弹就以超过秒速三百里的速度,咻咻厉啸着飞了出去。
几乎是在子弹打出的瞬间,岑天赐就觉得握枪的右手一震,手枪落在了地上。
在他开枪的同时,一颗子弹精准的打在了他的手枪上,了不起的枪术。
手枪被打飞后,岑天赐没有丝毫犹豫,身子猛地向前扑了过去,就像快速旋转前进的足球那样--等他在七八米处腾身而起时,手中已经多了把锋利的短刺!
同时,偷袭他的那个人,也失去了继续开枪的机会。
岑天赐很清楚,敌人偷袭他时,只打他的手枪,却不打他的人,就是想活捉他,从他嘴里问出些什么东西。
但毫无疑问,对方这个愿望注定会落空,除非那个人的近身格斗功夫,也要比他更厉害才行。
有时候,总是有恰到极点的事情发生,比方岑天赐成功扑到偷袭者面前,刚一交手,就骇然发现对方近身格斗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他,甚至还要比他更加快!
砰!
随着一声闷响传来,岑天赐就觉得左肩传来剧痛,使他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在六年之前,他绝对能躲开对方这一拳的。
可在这六年中,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他的脑子、神经、甚至人身的本能反应能力,都有了明显下降。
他很清楚,这是因为他长年总是处在某个虚幻境界的原因。
人总是睡不醒的时候太多,肯定会影响到各方面的反应能力不是?
岑天赐重重摔倒在地上后,还没有腾身而起,一只脚就及时踩在了他脖子上:如果他敢再动一下,这只脚就会毫不犹豫的踩断他的脖子!
岑天赐没有再动,目光从那只脚上慢慢上移,最后才落在了那张脸上。
这是一张很阳刚的脸,只能用‘刀削斧刻、棱角分明’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尤其是那双眼,更是带着冷漠的阴森,就像猎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岑天赐。
岑天赐看到了这张脸,然后闭上了眼。
他在闭上眼时,魁梧大汉的眼里,却迅速浮上异常惊诧的神色,右脚抬了起来。
岑天赐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翻身爬起,跳上了他的车子。
汽车呼啸着冲出了柳树林,扬起满天的尘土。
岑天赐就这样走了,带着廖水粉的彩礼--那本红色封皮《安归经》。
魁梧大汉就像木头那样站在原地,愣愣的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足有一分钟没有动一下,直到口袋中有手机铃声传来。
他马上拿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一个淡然的苍老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铁锥,看到那本书了没有?”
“看到了。”
叫铁锥的魁梧大汉,刚才还冷漠的眼里,已经全部是尊敬之色了:“但那本书,又走了。”
手机中没有人说话,那个老人明显在等铁锥解释。
铁锥回头看了眼柳树林外面,才说道:“老爷子,追杀铁锤的那个人,是六年前就失踪的那条龙。”
“六年前失踪的那条龙?”
被尊称为老爷子的高老头,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惊讶:“他还活着?”
“我没有看错,就是他。”
铁锥语气肯定的说:“只是,他当前的反应能力,比起六年前明显迟钝了一些。”
“看来,这六年来,他一直在那个地方,也就能解释他为什么反应迟钝了。”
高老头沉默了片刻,才忽然说:“铁锥,你还记得高飞曾经说过,他被困在冀南河底古墓中时,曾经在花架上找到一个隐藏的很好的打火机吗?”
“记得。”
铁锥眼睛一亮:“老爷子,你的意思是说,那时候他就在破军,跟在何秀城身边,但因为某些原因,却一直没有露面。”
高老头却像是在顾左右而言他:“据我所知,华夏九龙王中,论起武力值,高飞、铁屠还有你比较出类拔萃。论起心计,那要数廖无肆,黄龙谢小雯。最不要命的当属白蓉,叶心伤、霍天晴是最为冷静、镇定的。但对自己最狠的,则是那条龙。”
等高老头说完后,铁锥才点了点头,轻声说:“是的,老爷子,你没有说错,他就是最狠的一个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要不然,他也不会失踪六年不露面。”
“唉,是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黑龙,呵呵,黑龙或许更喜欢黑暗吧?那就让他去吧,他不会让你失望的。”
高老头在那边轻笑了一声,只是笑声更加沧桑。
铁锥没有再说什么,高老头也沉默了下来。
就在铁锥以为高老头会挂掉电话时,却听他又忽然问道:“你确定,你看到的那本经书是红色封皮的?”
“是的,就是红色的。”
铁锥肯定的点了点头:“看来,这就是西方安归教,当初从东土复制走的那四本中的一本。这也解释了,本来只有四本经书,为什么却出现了每一本经书会有两套的原因。”
“嗯,应该是正品的。”
高老头说:“何秀城为了彰显他对廖水粉的一番真情,还不至于拿着赝品来骗她。最多,也就是再派人夺回去罢了--那个送书的现在怎么样了?”
看了眼还在车里的铁锤,铁锥说道:“只是重度昏迷,还死不了。但我敢说,如果不是我及时出手阻止,他死定了。”
“他本来就是对自己狠的人,对别人狠也是很正常的。接下来,你看着处理吧。”
高老头说完,正要扣掉电话时,铁锥却忽然说道:“高雅,是何秀城的伴郎。另外一个,是燕家的燕东吴。”
高老头没有说话,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电话就被扣掉了。
确定高老头扣掉电话后,铁锥才抬手招了一下。
马上,就有四五个人从树林深处跑了出来,开始抢救被困在车里的铁锤。
铁锥没有管,只是到背着双手走出了树林。
站在旱路上,他抬头望着那岑天赐消失的方向,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何秀城,我就不信你看不出,廖水粉现在多么希望杀掉你。唉,你为什么要自寻死路呢。难道,你还想在临死前,为何家洗刷一下耻辱?”
正文_第2108章 廖水粉的婚礼(一)!
迎亲的车队很长,足足有三十多辆车,清一色的国外跑车,就这样排成一线的从十里长街,招摇过市。
京华是华夏心脏所在,这儿聚集了太多有钱、有权的人,但很少有人在结婚时敢这样招摇,一路上鞭炮声几乎没有停止,硝烟弥漫的。
多少年了,没有谁敢私自在京华街头放鞭炮了,尤其是在路过广场时,也没有停止,搞得路人都纷纷驻足猜测,这是谁家公子哥这样无畏,无知。
同时大家也很纳闷:那些执勤的警员,不该来制止这种招摇行为吗?
毕竟在市中心燃放鞭炮,可是违反了治安条例,不但会造成空气污染,更是产生了不良影响,这次要是没人出来管的话,那么下次某人结婚时,是不是也可以这样?
街头上有很多执勤的警员,数辆比平时最少得多了三五倍,甚至还有武警的身影,可所有警员在看到这列车队时,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今儿迎亲的新郎背景深厚,没有谁敢招惹他--这是普通老百姓心里的想法,更让大家感到惊奇的是,多达三十多辆的豪车上,只有前面那几辆坐了人,后面的除了司机之外,全都空荡荡的。
这列车队的出现,引起了好多记者们的注意,都纷纷驻足拍摄了起来。
在当今这个某NBA球员嫖、娼突发综合征昏迷不醒、他老婆、小姨子却趁机大出风头,性敢写真照片每天都能登上报纸头条的大环境下,京华街头能够出现这样一列牛比的迎亲车队,也绝对是大新闻之一。
只要是记者,实则没理由放过这个新闻。
车队很快穿过了十里长街,向西北方向进发。
等这列车队消失在远方后,那些拍完照片的记者们,正准备离去时,却发现被警方拦住了。
警方的要求很简单:删掉刚才所拍摄的一切照片。
具体是为什么,最好不要问,警方这样要求,可是为了记者本身好。
有聪明些的,就很听话的把照片删除了,可有些脑子僵化的,却瞪起眼睛跟警方谈起了《记者法》,说什么记者是无冕之王,在记录到某一幕特殊事件后,有权把它刊登出去,展现给世人。
就像当年发生在南边的彭某案(就是扶起老太太反被讹诈一事),之所以影响那么大,被世人称为‘华夏国民道德素质滑坡事件’,还不就是多亏了搞宣传的记者们,在其间扮演了无可替代的角色,这才让人们看清了那些摔倒在大街上的老头老太丑陋的本来面目,向善良的世人提了个醒?
好吧,既然你跟警方讲法,那就回局里去好好辩论一番吧--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有十数个甘心为正义而献身的记者,被警方强制性的请走了。
这种小事,对于鲁秀城来说,就算是看到了也不会管。
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享受风光。
比哥哥何落日、比高飞比任何人都风光的婚礼:你们最多也就是在某酒店大摆宴席啊,有谁敢像我这样,豪华车队穿过十里长街,鞭炮大鸣大放的却没人敢管风光?
开车的是高雅。
鲁秀城跟廖水粉坐在后排。
廖水粉穿着一袭露肩白色婚纱,并没有像别的新娘那样盘头,一头青丝就这样瀑布般的洒落下来,只是脖子里戴了一条珍珠项链,除此之外就是素面朝天了。
很清秀,素面朝天的本色。
上车后,鲁秀城就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好像永远也看不够那样。
廖水粉面色平静,甚至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就像不知道她在被鲁秀城欣赏那样,微微侧脸看着外面的风景,动也不动。
鲁秀城慢慢伸出手,牵起了廖水粉的左手。
廖水粉本能的挣了一下,就不再动了。
“粉姐,你高兴吗?”
鲁秀城低声问道。
廖水粉没说话,眼眸都没有动一下,直到鲁秀城问到第三遍时,才幽幽叹了口气,扭头看向了他,眼神闪烁:“你说呢?”
鲁秀城的回答,却是风马牛不相及:“在我的记忆中,你真正走进我心里的那一年,我才十三岁,上初一。那一天你跟随父母去我、去何家做客,你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那时候,你的脸上还满是青涩之气,纯真的就像天上的雪莲。”
鲁秀城的眼睛看向左上方,明显是在回忆:“当我看到你后,我的心里就有个声音在呐喊,说我要追你,娶你做妻子,你就是我的,无论怎么样也跑不掉。”
廖水粉笑了:“呵呵,我早就忘记这些了。不过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如果当初我知道,我竟然能给你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我真该把这张脸给毁掉才对。”
“晚了,已经晚了。”
鲁秀城笑眯眯的说着,抬起右手揽住了廖水粉的肩膀:“现在,别说你把脸毁掉了,哪怕你是个老太婆,我也会娶你的。”
廖水粉黛眉皱起,看着鲁秀城,沉默很久才低声说:“你该知道,我已经嫁过人,被婚姻伤害过,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我不想再嫁给任何人,我就想一个人--何秀城,如果你真的在乎我,那就该让我幸福,尊重我的意愿。”
“有人说,男人要是真爱一个女人,那就想方设法的让她幸福,只要她能幸福,宁肯做任何事,其中就包括在远处默默的祝福她。”
鲁秀城并没有更正廖水粉称呼他为何秀城,看向车子前方,脸上带着有些诡异的笑容:“可我才不会那样傻。我就是觉得,既然我喜欢你,那就该千方百计、甚至不择手段的得到你才对,干嘛要站在远处祝福你?那样,也太傻了些。”
廖水粉的声音有些冷:“是啊,你就是这样一个人。正因为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所以才在走上末路时,拉着我一起去死。”
“呵呵。”
鲁秀城轻笑了一声:“这有什么不对吗?世人都知道,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是华夏文明史上最璀璨的代表作之一。这样的瑰宝应该流传万世才对,唐太宗李世民干嘛要把它带到坟里去?还别就是因为太喜欢它了,哪怕是死,也要带走。既然华夏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之一都那样做,我为什么就不能效仿呢?”
(野史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临死前有两件事放不下:第一,就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必须得給他陪葬。第二,就是武媚娘--本来小武跟《兰亭集序》一样,都该被唐太宗陪葬的,可小武却抢先一步跑出去出家,这才躲过一劫,有了后来的大周朝。)
听鲁秀城把唐太宗都搬出来后,廖水粉就知道俩人之间实在没啥好谈的了,就算被他慢慢揽在了怀中,可固执的扭头看向了车窗外,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车子很快就出了闹市区,车速加快,向西北方向而去。
看来鲁秀城特意布置的‘新房’,就在远郊某处。
廖水粉还知道,就算鲁秀城故意的招摇过市,相关部门最多也就是在暗中追踪、监视,也绝不敢靠近,避免发生血腥事件。
“我知道你恨我,希望现在我就死了。”
鲁秀城把车窗玻璃往下落了一点,还是很冷的风灌进来,让廖水粉感到有些冷,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一下,但接着就离开了,淡淡的说:“希望终究是希望,很少有能成为现实的。”
“我会死的。”
鲁秀城忽然说到,语气很认真。
廖水粉愕然一下,回过头看着他,也认真的问道:“什么时候?告诉我一声。如果你自己去死险情孤独的话,那么我可以陪你。但我有个条件,那就是得让无肆夫妻平安回去。”
“你甘心陪我一起去死?”
“跟你一起死,这可能就是我来这个世界上的宿命吧?”
“可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真的。”
鲁秀城的语气,越发的诚恳。
廖水粉的眼神,慢慢浮上了讥讽之色,重新扭过了头。
鲁秀城轻声说:“等我们举行完婚礼后,廖水粉跟贺明珠,很快就能安然离去的--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最迟明天早上八点,你也会安然无恙的回到廖家。”
廖水粉猛地回头:“什么意思?”
鲁秀城却笑了笑,松开廖水粉,后脑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他们两个人在后面说话时,前面开车的高雅始终一言不发,脸上带着优雅的笑容,很有些大局在握的样子。
这个人,已经彻底的堕落了。
鲁秀城结婚的新居,在西北远郊的一座风景度假别墅内,别墅门口有很多身穿正装的男女,大多数都是外国人,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仿佛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那样。
车子停下,一个身穿黑色礼服,头发斑白却容颜妩媚的少妇,缓步走了过来,给廖水粉打开了车门,伸出了右手。
廖水粉优雅的扶着她手,拎着婚纱款款下了车。
可能是因为不想污染这边的清醒空气吧,没有再燃放鞭炮烟花等东西,就是时下年轻人结婚时常用的小钢炮,打彩纸的那种,砰砰不断的响声中,五颜六色的碎纸屑纷纷落下,风一吹,就飘出老远。
鲁秀城下车时,所有人都开始鼓掌,大声说着祝福的话。
一条猩红色的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别墅门前。
“廖小姐,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阴金花。”
虚虚搀扶着廖水粉走上红地毯的妩媚少妇,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轻声说道:“咱们以前就曾经见过了。”
廖水粉看了她一眼,摇头说:“我从没有见过你。”
阴金花咯咯一声轻笑,说道:“不知道廖小姐,你还记得冀南的河底古墓吗?”
冀南的河堤古墓之行,对于廖水粉来说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时候她所体会到的绝望,恐惧,以及对银婆婆的恨意。
“你就是银婆婆?”
廖水粉停住了脚步。
正文_第2109章 廖水粉的婚礼(二)!
很多人都觉得,廖水粉最痛恨的人,绝对是鲁秀城。
但当阴金花主动坦白她的身份后,老天爷才知道这才是最让廖水粉痛恨的人。
河底古墓比噩梦还要恐怖的经历,就是银婆婆为讨好鲁秀城而策划的。
那时候,也正是阴金花说服了鲁秀城:既然廖水粉一点都不在乎你,是死是活就随她去吧,能够死在高飞手中,也是她最好的下场了。
鲁秀城算计廖水粉,只是为了得到她。
阴金花的行为,却是要把她推上死路--不一般的死路。
所以严格的说起来,阴金花才是最值得廖水粉去痛恨的那个人。
感受到廖水粉强烈的恨意后,阴金花并没有在意,只是稍微用力,强行搀着她继续前行,咯咯娇笑着低声说:“我知道,你恨我胜过恨所有人。甚至,在秀城向你求婚时,你都已经想好了。”
“我想好了什么?”
廖水粉知道自己就算再怎么恨阴金花,希望她去死,也是白搭的,只能被她搀着走。
“你会找个合适的机会,比方在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你会跟秀城谈条件,声称他要想得到你的心,除服把我杀死。”
阴金花脸上,依旧带着迷人的笑容。
廖水粉用力咬了下嘴唇,没有说话。
事实上,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尽管她也知道,鲁秀城是绝不会答应她的条件,她现在只是被迫嫁给他罢了,说难听点就是个玩物,别以为嫁过来就能端起少奶奶的架子,做这做那的。
阴金花也知道,所以才更加得意的笑着,轻声说:“不过我劝你,最好是死了这条心。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我在少爷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廖水粉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鲁秀城在高雅、燕东吴等人的簇拥下,就跟在她后面十几米外,一脸的神采飞扬,笑声很大,也很爽朗,看得出他非常高兴。
“你最多也就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走狗罢了,充其量外加一个保姆身份,还能有多重要?”
廖水粉回过头来后,冷哼了一声。
“你说的不完全对。我不但是看他长大的保姆,是他最得力的手下,还是他的女人。”
阴金花顿了顿,声音更低,却很清晰,重复道:“嗯,就是他的女人,目前他唯一的女人。”
冰冷的感觉,一下子让廖水粉打了个激灵,还伴随着恶心的症状。
“所以,秀城永远都不会把我怎么样。我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就算你嫁给了她,可在这个家里,我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你,只是他的一个目标罢了。等他终于实现目标后,才会发现目标不过如此,相比起我来说,差了不止一点半点,很快就会厌倦你--那时候,就是你忽然暴病身亡的时候了。”
阴金花压低声音说话时的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吐信子。
廖水粉张嘴,却觉得嗓子发干,说不出一个字来。
“我跟你说的这些,你可以去告诉秀城。不过我觉得,他是不会在意的,因为他很清楚,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女人。”
阴金花说到这儿时,笑着提醒道:“廖小姐,哦,不,得叫夫人了。夫人,请注意脚下,我们该上台阶了。”
别墅客厅到大门的距离很远,足足有三百米左右,所以才能让阴金花说出她所有的心里话。
从成为鲁秀城的女人,爱上他的那一天开始,阴金花就不希望他再接触别的任何女人。
他是她的,只能是她的,这是谁都不能改变的。
哪怕是鲁秀城的亲生父亲黑袍出现,命令她解开了种在鲁秀城身上的青人蛊,让他恢复了自、由身,来迎娶廖水粉。
一辈子,阴金花都不曾敢违抗过黑袍的意愿。
可这次,她为了爱情,用实际行动,勇敢的发出了自己的声音:秀城就是我的,除了我之外,谁都别想染指他,谁都别想命令我离开他,拆散我们!
迫于黑袍的威势,阴金花解开了鲁秀城身上的青人蛊,可以让他自、由自在的跟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但前提时,这个女人得有命活着,被鲁秀城宠幸。
哪怕这个女人是廖水粉,是鲁秀城从十三岁起就深爱着的女人。
哪怕今天晚上,就是他们俩人的洞房花烛夜。
廖水粉也得死。
死在洞房花烛夜正戏开始之前。
鲁秀城就算再爱廖水粉,好像也不愿意跟一具尸体那个啥吧?
如果他真那样做的话,阴金花觉得可以允许他‘远航’一次,反正很快就会返航,重新回归她温暖的怀抱,就当是满足他十三岁到现在的最大愿望吧。
黑袍控制了阴金花的人,控制了她的思想,却独独控制不了她对鲁秀城的爱……就算黑袍知道是她杀死廖水粉,也不会因此就把她怎么着。
毕竟,她可是黑袍的得力手下,这些年帮着鲁秀城打理破军,更是黑袍回归后最得力的助手,无论犯下多么严重的错误,也都能被原谅的。
阴金花搀扶着廖水粉的手,细腻光滑微凉,让她有种明显的被毒蛇缠着的错觉,迈步走上一个台阶时,终于发出了颤抖的声音:“你、你要杀我?”
“其实,早在十七年前,秀城看你眼神中全是狂热的爱意时,你就该死了。你现在已经多活了那么多年,已经赚了。更何况,我觉得你现在就已经心如死灰了,如果不是为了你兄弟,你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儿?”
阴金花搀扶着廖水粉,走进了客厅内:“唉,既然是这样,那我为什么就不能成全你呢?说起来,你该谢谢我才对,因为一个想死的人,对自己总是不好下手。”
“谢谢。”
在门口停顿了片刻的廖水粉,对阴金花说出了这两个字。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阴金花笑着摇头的样子,很优雅,尤其是在看到门口贴着的那个大红喜字时,眼神更是亮的吓人。
廖水粉也下意识的看了眼那个大红喜字,猛地明白阴金花为什么会有这眼神了:她把鲁秀城迎娶廖水粉的婚礼,当成了她自己的婚礼。
这一刻,她应该盼望很多年了吧?
阴金花今天是新娘伴娘的身份,可在她心里,等会儿跟鲁秀城拜堂的人,是她,不是廖水粉。
别墅客厅的空间不是太大,也就是两百多平米,沙发啥的家具对都已经被搬走了,摆了四桌酒宴,左右各两桌,看来今天的客人不是太多。
客厅正冲着房门的后墙下,放着一张样式古朴的太师椅,上面铺着大红的垫子,这应该是鲁秀城亲生父亲黑袍所坐在的位置。
太师椅的东边侧面,还放着两张椅子。
上方悬挂着很多彩旗,却没有华夏传统婚礼中最常见的红灯笼,倒是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外国神父站在太师椅旁边,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圣经》。
非东菲西,不伦不类,气氛诡异,才是这场婚礼的主色调。
随着廖水粉的进屋,一个身穿黑色长袍马褂,面容清秀的中老年男人,从二楼楼梯上缓步走了下来。
两个身穿白色礼服,相貌明媚的女孩子跟在他后面,各自手里捧着一个银盘。
左边那个女人,白发白眉,给这场婚礼增添了更多的诡异色彩。
看到这个女人后,廖水粉很快就猜出了她是谁:来自宝岛的红尘。
另外那个女孩子,不是燕家的邢雅思么?
原来,我听到的那些都是真的,邢雅思果然是出自邪教。
不过,她今天既然敢露面,这就说明那些人开始使用阳谋了--廖水粉心里这样想着,扫了红尘、邢雅思俩人一眼后,目光重新放在了黑袍身上。
不得不说,黑袍绝对是个美男子,比鲁秀城更加的让女人欣赏,尤其是给人的那种居高临下的气质,竟然让廖水粉情不自禁的垂下了眼帘。
黑袍如果换上一身西装,出现在那种高层交际酒会上,绝对会吸引若干贵妇、少女对他频频暗送秋波的。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男人拥有让人嫉妒的气质风度,不但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失去什么,反而就像沉淀数十年的美酒那样,让人只需轻嗅一下,就会陶醉。
鲁秀城这时候已经快步迎了上去,微微弯腰躬身,喊了一声父亲。
黑袍清秀的脸上,浮上一抹笑容,微微点头缓步走到了太师椅前,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用目光请示了一下后,神父才抱着圣经转向了廖水粉。
这时候,鲁秀城已经在伴郎高雅的陪伴下,站到了廖水粉左边,很自然的牵起了她左手。
“各位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欢迎你们来参加鲁秀城先生、廖水粉小姐的婚礼。”
神父不但要赐福这对新人,还承担了婚礼的司仪一角色。
简单寒暄了几句后,神父就开始邀请廖水粉的娘家人。
鲁秀城率先看向了楼梯。
廖水粉顺着他的目光,抬头看去,就看到在两个黑西装大汉的‘陪同’下,廖无肆跟贺明珠,从一个房间内走了出来。
“无肆,明珠!”
看到他们两个后,廖水粉下意识的就要走过去,却被鲁秀城抬手拦住了,笑着柔声说道:“粉姐,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廖无肆的脸色苍白,胡子拉碴,头发也乱糟糟的,衣服倒是很新。
一走出房间,居高临下的看到姐姐后,廖无肆脸上立即浮上明显的痛苦之色。
他身为堂堂七尺男子汉,平时又那样的心高气傲,本该是廖家新一代顶天立地的男人才对,可现在却要让姐姐牺牲幸福(生命)来拯救他,他真恨不得现在就死去。
贺明珠牵起他的手,轻轻攥了一下,示意他要保持冷静:她不怕死,却不得不为肚子里的孩子担心。
实际上,要不是担心贺明珠肚子里的孩子,依着廖无肆的狂傲性格,又怎么甘心被人挟持?
宁死,他也不会连累姐姐的。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再睁开时,廖无肆已经恢复了平静。
正文_第2110章 廖水粉的婚礼(三)!
在婚礼主持人神父的安排下,廖无肆两口子坐在了黑袍旁边的椅子上。
这两张椅子,就是专门为廖水粉娘家人安排的。
为了表示对新娘的尊重,在廖无肆俩人走过来时,黑袍还特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含笑冲他们点了点头。
贺明珠看都没看他,只是眼神痛苦的望着廖水粉:她曾经是廖水粉的保镖,可现在,她却要廖水粉来牺牲自己,救她。
反倒是廖无肆,这时候好像明白了什么,在黑袍对他含笑点头见礼时,还能笑着回了个点头礼,这才牵着贺明珠的手,双双坐了下来。
随着廖无肆俩人的落座,那些站在门外迎亲的数十个男女,也都坐了下来,三张桌子,最靠里的那张桌子空着。
婚礼没有婚礼进行曲,也没有谁掏红包,甚至没有婚礼上该有的欢笑声,客厅内只回荡着兼职司仪的神父干巴巴的声音。
这次婚礼,说难听点就是不伦不类,说好听点呢,还算是东西婚礼习俗相结合。
既有西方婚礼中神父问新人‘你愿意陪他走完一辈子啥啥’的问题,也有新人共同牵着一根大红绸,弯腰对新郎父亲、新娘兄弟三鞠躬,然后再夫妻对拜的节目。
在新人对黑袍鞠躬时,他右手一抬,捧着银盘的红尘,邢雅思俩人走到了前面。
“这是我祝福你们永结同心的礼物。”
黑袍说话的声音,就像他的长相那样很清朗,实在让人不敢相信,他竟然会是个无法无天的大魔头。
红尘捧着的托盘中,放着一本书。
看到这本书后,廖水粉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红色封皮的《安归经》。
这本书,可是她的彩礼。
在她被鲁秀城接出她家时,她就委托铁锤,从暗道中离开别墅,不计一切代价的把经书送到冀南的。
其实廖水粉早就猜到,鲁秀城绝不允许她把书送到冀南,只是她抱着一丝侥幸而已,尽管她也知道,这一丝的侥幸,会让铁锤陷进万劫不复之地。
现在经书就在托盘中,褐红色的封皮上,好像还残留着铁锤的鲜血气息。
经书,是黑袍正式送给鲁秀城的。
鲁秀城恭恭敬敬的先弯腰鞠躬后,才双手捧起那本书,转身交给了身边的伴郎高雅:“多谢父亲。”
黑袍微笑着颔首,又掀起了邢雅思手中托盘上的红绸布。
绸布下不再是书了,而是一块白色的玉佩。
这块白色玉佩样式很古朴,一看就是好多年的古物,也被摩的水润光滑,不过材质却很一般--不管是廖水粉,还是鲁秀城,都是出身豪门,豪门世家这些公子小姐的,基本都有鉴定玉石的眼光,打眼一看,就知道这块玉佩抛却它的历史价值,玉佩本身最多也就是卖三五千块。
不值得一提的一块玉佩,真不明白黑袍为什么会把它跟《安归经》放在一个档次,鲁秀城也不明白。
黑袍拿起玉佩,习惯性的在手里摩梭了起来,犀利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头缓缓说道:“这块玉佩,是秀城母亲家祖传的玉佩--当年她出事后,何家本想让这块玉佩给她陪葬的,是我偷偷取了回来……这些年,我一直带在身边。”
鲁秀城看着那块玉佩,眼神平静,就像在听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
“秀城,你的母亲,是我唯一的女人,你,是我唯一的后人。”
黑袍轻轻叹了口气,把玉佩递向了廖水粉,说道:“这块玉佩就送给你了,我相信她在天之灵,也希望你能戴上她的东西,当做传家宝留给你的后人。”
廖水粉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双手接过玉佩,戴在了脖子里。
“很好,能看到你们两个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我想她也该心安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交代。”
黑袍神情落寞的看了眼鲁秀城,这才转身走到太师椅前坐了下来,对神父点了点头,示意婚礼可以继续进行了。
就像刚才那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进行,廖水粉就像木偶那样,按照神父的安排,给黑袍、给娘家人敬酒。
最后,神父扯开嗓子喊一声,婚礼结束,新娘新郎入洞房--结果,却有人安排廖水粉、鲁秀城俩人坐在了最靠里的桌子前。
除了他们两个外,黑袍,还有廖无肆两口子也坐在了这张桌子旁,就他们五个人,鲁秀城这个新郎,亲自给大家满查倒水。
“来,随便吃,大家忙了一个上午,也有些饿了吧?”
黑袍左手拿起筷子,对廖无肆笑着说了一句,夹起了一个鲍鱼,放在了他盘子来自。
廖无肆淡淡的道谢:“谢了。”
黑袍笑了笑,又给在座的每个人亲手夹了个鲍鱼,却没说什么,就埋头吃了起来。
廖水粉当然吃不下去,鲁秀城在下面轻轻踢了她鞋子一下,悄声说:“先吃饭,有什么事吃完了再说。”
“我不饿。”
廖水粉放下了筷子,看着黑袍:“我只想说话。”
“有什么话,就说,现在我们是一家人了,不用拘束。”
“让无肆,明珠安全离开。”
廖水粉很干脆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这是你们求婚时,答应过我的条件。现在婚礼结束了,你们也该实现诺言了。你放心,我既然嫁过来了,就是你们鲁家的人,不会再反悔的,因为我很清楚,我如果反悔就是在做蠢事,那是给你们提供大把的机会,去报复我的家人。”
黑袍清秀的脸上,浮现一抹惊讶的神色:“廖先生夫妻是今天婚礼的主角,喜宴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就让他们离开,是不是太失礼了?”
“我只想让他们安全离开。”
廖水粉重复这句话时,把‘安全’两个字说的尤为重:“别的,我不在乎,也没资格在乎。”
“他们什么时候走,都是随他们的意愿,在秀城的婚礼上,是绝不会出现强留客人这一幕不礼貌现象的。”
黑袍脸上带着遗憾:“可我觉得,他们真该等婚宴结束后,最起码这是……”
不等黑袍说完,廖水粉就站起来,一手牵住廖无肆,一手牵着贺明珠的手,转身就走。
坐在其它桌子前的‘来宾们’,都下意识的看向了廖水粉,尤其是阴金花的脸上,浮上了明显诡异的神色,却没有谁站起来阻拦。
黑袍也没有,只是淡淡的说:“秀城,你该去送送客人的。”
廖水粉拉着廖无肆两口子,踩着红地毯几乎是小跑着,冲出了别墅大门。
三辆车,从别墅东边不远的路上出现。
三辆军车,两辆勇士吉普,一辆是运兵卡车。
其中一辆勇士吉普上,夸张的架着一挺重型机枪,卡车上并排站着十数名职业军人,全副武装,老远的看到廖水粉他们出现后,有人低声喝了一句,那些军人马上下场,怀抱着制式微冲,跟随那辆随时准备战斗的悍马,小跑着跑了过来。
“快走,走后,就不要再回来!”
廖水粉松开了俩人的手。
“粉姐,我们一起走!”
贺明珠抬手抓起廖水粉的胳膊,哽咽着说:“他们再厉害,也挡不住职业军人的枪火……”
“不行。”
廖水粉打断了她的话,抬手擦着贺明珠脸上的泪痕,低声说:“现在绝不能冲动,要不然我们所做的努力,都会白费。”
“是啊,如果你们的人敢踏进别墅大门一步,不但做不了什么,还得承受他的暴怒,到时候,肯定会血流成河的。”
跟随出来的鲁秀城,看了眼跑过来的那些军人,脸上没有丝毫的惧意。
“何秀城。”
廖无肆死死盯着鲁秀城的眼,明明恨的眼皮子都在跳,可偏偏在笑:“在我看来,你永远都该姓何才对,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
“廖无肆,说这些话有用吗?我以后会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今天,是我跟你姐姐的大好日子,你要是不想她伤心难过的话,那你们就该聪明的离开,而不是在这儿看着粉姐为你们担心。”
鲁秀城淡淡的笑着,牵起廖水粉的手,柔声说:“我们该回去了,菜都已经凉了。”
“粉姐!”
贺明珠抬手要抓廖水粉,后者却摇了摇头:“明珠,好好的保重身体,把孩子安全生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以后,多劝劝无肆,让他不要再杀人了,算是给孩子积德--好吧,车来了,你们该走了。走啊,还愣着干嘛?”
“走,我们走。”
廖无肆腮帮子鼓了一下,伸手揽住贺明珠的肩膀,转身就走。
在转过身时,贺明珠忽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凄哀,传出老远。
泪水哗的一下,瞬间布满了廖水粉的脸庞,再也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是哑声喊道:“记住,去部队住,无论听到什么样的消息,都不要理睬!廖无肆,你一定得记住我说的话,要不然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喊完,廖水粉一把推开鲁秀城,双手捂着脸转身冲进了别墅内。
鲁秀城没有跟上,就站在门口,看着被军人迅速包围起来的廖无肆夫妻俩,上了那辆勇士车,枪口对着他慢慢地向来路退去。
鲁秀城就像没看到那些军人似的,只是站在那儿,目送三辆车很快就消失在了远方,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过了身。
娘家人的离开,让这次婚宴提前结束了。
等鲁秀城走进客厅内时,除了黑袍、阴金花还有廖水粉之外,包括高雅在内的所有人,都已经不在了:别墅后院有扇门,打开那扇门,就是连绵起伏的山脉,荒草齐腰,丛林茂密,哪怕是在冬天,三五十人钻进里面,也很快就消失的。
“金花,你留下照顾少爷、少奶奶,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时向我汇报。”
黑袍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嘴,看着廖水粉:“既然已经结婚了,那就好好享受你的幸福生活,不要胡思乱想,有些事,不是你能左右的。”
廖水粉木木的点了点头,目送黑袍缓步走出了客厅。
正文_第2111章 真挚的爱情!
随着黑袍的离开,刚才还人满为患的客厅内,就只剩下廖水粉、鲁秀城俩人了。
阴金花倒是也在,不过是在院子里,独自端着一杯红酒,在草坪上来回的散步,偶尔看向客厅内跟廖水粉目光接触时,就会阴冷的一笑。
“你不用在乎那个女人,她就是个疯子。”
鲁秀城向外看了一眼,牵起廖水粉的手:“一个活不了多久的疯子。”
“她会死?”
廖水粉淡淡的问道。
鲁秀城笑了:“有谁会长生不老?”
“可她说,她爱你。”
廖水粉想了想,说:“就在我刚进来时,她就把你们的关系告诉我了,还告诉我说,除了她之外,谁都不能被你所拥有。死的,会是我。”
“死人的话,你也会信?”
鲁秀城仍旧在笑,看着廖水粉的眼神,满是疼爱的样子:“我们去新房里坐坐吧。不管怎么样,为了布置我们的新房,我可是很费了一番力气的。”
“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好像都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
廖水粉倒是很清楚自己当前所面临的处境,一点异议都没有。
“我娶你,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你。”
鲁秀城牵着廖水粉的手,走向了楼梯。
廖水粉没有再说什么,很乖的跟着他走上楼梯,来到了二楼最东边的新房。
就像鲁秀城所说的那样,他在布置新房时,真是费了一番心思,大到橱柜,小到一个枕头上的绣花,都是经过他仔细挑选的,尽可能布置出了喜庆、温馨的气氛。
新房空间很大,甚至都比下面的客厅大,除了卫生间、洗澡间卧室等房间外,还有专门的健身房,推开阳台的门,外面更有一个露天浴池。
浴池里的水,还在冒着腾腾的热气,一把粉红色的太阳伞竖在浴池旁边,下面摆着一张白色的餐桌,三把同颜色的椅子,上面有丰富的菜肴,也冒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准备好的。
鲁秀城从衣柜内,拿出了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披在了廖水粉身上:“我知道你这些天,从没有吃过一次安稳饭。现在是我们的大喜日子,无论怎样,你得收敛那些负面情绪,好好吃一顿。”
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廖水粉笑了,带着明显的讥讽:“应该是我们三个人进餐吧?”
桌子上,摆着三套餐具。
“也是金花特殊的日子,当然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吃饭了。”
鲁秀城倒是没隐瞒什么,呵呵笑着回头看去。
廖水粉也回头,就看到阴金花走进了新房。
婚礼进行时,阴金花穿的是礼服,金色礼服,现在却换成了婚纱,依旧是金色的,配上她花白的长发,妩媚的脸庞,性敢的体型,看上去有种妖娆的美。
“咯咯,秀城说的没错,我盼这一天,也盼了很久,望眼欲穿,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盼到了。”
阴金花咯咯娇笑着,左手拎着裙裾,右手拿着一个被红绸包着的东西,袅袅婷婷的走到了阳台上面。
此时已经是午后一点多了,虽说春风早就度过了雁门关,可气温还是很冷,鲁秀城这才替廖水粉披上了一件貂皮大衣。
不过阴金花却感受不到一丝丝的凉意,相反她妩媚的脸上,还因为激动而更加的红扑扑,来到廖水粉面前,展开双臂原地转了两圈,金色婚纱就像伞那样飘散开来,给人一种她要乘风而去的优美错觉。
廖水粉冷冷看了阴金花一眼,接着转身走向了太阳伞那边:这个不要脸的邪恶女人,浑身上下竟然就穿着一件婚纱,在转圈裙裾飘洒时,里面啥样子看的清清楚楚,她却丝毫不介意,只是为鲁秀城吞咽口水的动作而得意。
阴金花的确很得意,因为当初她为了控制高飞而种下的青人蛊,在遭到反噬后的痛苦,已经被黑袍给解掉了。
她现在全身轻松,从没有过的,干干净净,从里到外,都是干净的阴金花。
今天,是廖水粉的‘好日子’,更是她阴金花的好日子。
她坚信,随着黑袍主子逐渐从幕后走到明处,对她的倚赖会更重,就算她‘不小心’弄死了廖水粉,最多也就是被主子训斥几句,只要能哄好鲁秀城,她就很有可能名正言顺的成为他妻子。
光明正大的嫁给鲁秀城,是阴金花这些年来最大的愿望。
为了这个愿望,她付出了太多,也等了太久。
不过这算不了什么,只要最大的理想能实现,就算等一万年,那又怎么样?
可能是碍于廖水粉在场,鲁秀城还多少的有些廉耻之心,只是悄悄伸手在阴金花婚纱下抓了一把,就笑眯眯的走到了太阳伞下面。
鲁秀城说的没错,廖水粉这些天几乎没吃过一顿好饭。
现在尘埃基本落定了,她只想好好的再吃一顿,尽管不用去看阴金花,也能感受到她娇笑中明显的杀意。
或许,鲁秀城也不在乎廖水粉会不会被阴金花杀死,他在乎的只是能否娶到她,占有过她罢了。
鲁秀城给廖水粉满上一杯红酒时,她已经喝下了一碗燕窝,看都没看坐在她身边的阴金花。
“慢点吃。”
当廖水粉又去拿牛排时,鲁秀城关心的说:“又不是吃完这一顿,以后就再也没机会吃了,何必这样着急呢?”
廖水粉没有打理他,端起红酒就像喝凉水那样喝了一口,抛弃了平时所谓的淑女气质,就像一个乞丐那样,双手捧着牛排啃了起来,丝毫不介意汤汁滴落在貂皮大衣上。
“唉,真是无趣啊。”
阴金花叹了口气,摇着头端起杯子,对鲁秀城说:“秀城,还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吗?”
“当然记得。”
鲁秀城也端起杯子,把右手伸了过去--他们当着廖水粉的面,恩爱异常的连喝了三杯交杯酒。
三杯酒下肚后,阴金花脸红的更加诱人,看着鲁秀城的眼眸中,仿佛有水要滴出来那样,最后索性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伸手一撩婚纱,坐在了他腿上。
鲁秀城揽住她的腰,在她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说道:“先去洗澡,我有话要跟她说。”
阴金花眼波流转:“在哪儿洗澡?”
鲁秀城笑了,回头:“那边不就是浴池吗?”
“可是,还有外人在不是?”
阴金花的声音,变的娇嗲嗲起来,满脸的不好意思。
廖水粉冷冷的说:“你就把我当瞎子就好了,再说,我也没心情看你那肮脏的身子。”
“呵呵,你这样的态度可要不得。如果以后我们三个人真生活在一起了,我们做为妻子的,应该团结起来,齐心服侍好秀城才对。”
阴金花笑着,在鲁秀城脸上用力亲了一口。
廖水粉啪的一拍桌子,看着鲁秀城冷声说道:“鲁秀城,我有些累了,想去休息,能不能被允许?”
“好了,别闹了,快去洗澡吧,我还有话要跟水粉说。”
鲁秀城很恶心的在阴金花屁股上用力拍了一下,接着抱起她转身,扔下了浴池内。
“啊--哟!”
阴金花的故作惊叫声中,水花四溅。
水花溅起来时,鲁秀城斜刺里迈了一步,挡在了廖水粉面前。
水珠溅在了他脸上,身上。
他这个看似很关怀的动作,让廖水粉心中叹了口气,却又莫名其妙腾起一股子哀伤。
她能看得出,鲁秀城绝不单单只是为了占有她,而是真的在乎她。
如果鲁秀城还是姓何,如果他再比现在大六七岁,如果他不认识黑袍,身边没有阴金花,哪怕只是个张耀明那样混吃等死的纨绔--廖水粉也会嫁给他,并认真的跟他过一辈子。
她不缺钱,更不缺赚钱的能力,她只是缺少一个专心爱她的男人。
以前,她以为韩震是她最终的归宿,可结果人家有了小蝶。
后来,她以为她可以跟某个姓高的家伙,保持着那种见不得光的关系,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也不错,但随着沈银冰的归来,别说是她了,就连陈果果那么强势的女人,不也是去了地下楼兰?
老天爷给了廖水粉所有让世间女人都羡慕的东西,家世、身份、容颜、工作能力等等,却唯独没有给她一份真挚的爱情。
或许给了。
这份真挚的爱情,就在鲁秀城身上。
从刚才鲁秀城怕她被水珠溅到、闪身挡在她面前时,廖水粉就确定了,只是她却无法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浴池内的阴金花,一下水后,薄薄的婚纱就全部贴在了身上,近乎于透明,把她傲人的身躯完全展现了出来。
她也看到了鲁秀城护着廖水粉的动作,眼里闪过一抹嫉恨,但很快就消失了,舒舒服服的泡在热水中,双手放在小腹前,闭上了眼。
反正廖水粉不会活过今晚,又何必跟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呢?
倒是得想个办法,该怎么才能拴住秀城的心,让他彻底忘记廖水粉。
水温很高,甚至有些烫手,不过这样的温度在露天地里却是最合适的,身子随着涟漪一起一伏的,全身肌肉彻底的放松,一阵舒适的困意很快就袭来,让阴金花很想美美的睡一觉。
一觉醒来后,就是新生活的开始。
于是,她就慢慢的睡着了,在鲁秀城、廖水粉的交谈中。
看了眼潜心享受的阴金花,廖水粉裹了裹身上的貂皮大衣,冷冷的说:“有什么话,就赶紧说,我真有些累了,想去休息。”
擦了擦脸上的水珠,鲁秀城坐在了廖水粉身边,拿起桌子上那个被红绸包着的东西,递给了她:“这是你的彩礼,拿好了。”
廖水粉根本不用看,就知道里面包着的是那本红色封皮《安归经》,接过来随手放在桌子上,无声的冷笑着:“还是算了吧。就在今天,已经有人因为它而死了。你还想让它害死多少人?”
“这次是真的给你了。早上时不行,因为我答应我父亲,要在婚礼上让这本书出现,所以我才派人拿回来。”
鲁秀城顿了顿,轻声说:“我发誓,这次我绝不会再拿回来了。”
正文_第2112章 能不能叫我何秀城?
廖水粉为什么要这本经书?
那就是因为她得到消息,黑袍,也就是鲁秀城的父亲,很可能就是西方安归教的王者。
据说当初安归教的某任王者,因三宫六院十八路为了几本经书拼杀的你死我活而心痛,随即愤而辞职,带着自己那一路人马去了西方,在那边重新创建了安归教。
西方安归王在走时,把四本经书都复制了一套。
为了确定黑袍是不是西方安归王,最好的办法就是知道他有没有安归经。
所以廖水粉在被鲁秀城求婚时,才要经书做彩礼。
正如荆红命等人所推测的那样,鲁秀城的父亲,真拿出了安归经,从而证明了他就是西方安归教的王者,也确定所谓的亚特兰蒂斯,就是西方安归教。
廖水粉要求铁锤不计生死,也要把经书送到冀南,交给高飞,就是想让他鉴定一下,这本书到底是不是真的。
当看到经书重新出现在婚礼上后,廖水粉就知道不用任何人鉴定,也能证明经书是真的了。
从凌玉公主暴毙身亡后,她辖下的三宫六院十八路,就为了几本经书的归属自相残杀,从而确定这些经书有多么的重要,鲁秀城身为西方安归教的独生子,未来的安归王,他怎么可能会把经书,心甘情愿的交给廖水粉?
别忘了廖水粉是要把经书交给高飞的,而鲁秀城跟高飞,又是誓不两立的。
所以在鲁秀城告诉廖水粉,说这本书就送给她,绝不会再拿回去时,她肯定不会信。
鲁秀城也没打算让廖水粉相信他的话,只是把经书放在餐桌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蒸鱼,很优雅的吃下去后才笑着问:“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廖水粉当然没兴趣,也没心情听鲁秀城讲故事了。
不过看在他此时表现有些反常,又实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还是点了点头:“好吧,你说,我听。”
“这个故事,基本都是从金花那儿听来的。”
鲁秀城说着,回头看了眼浴池内的阴金花。
她已经睡着了,脑袋搁在台阶的水枕上,胸脯微微的起伏着,脸上带着幸福的淡淡笑容。
廖水粉也看了她一眼,很突然的有了种错觉,竟然觉得这女人此时就像一个婴孩般那样纯真,忍不住的问道:“她今年,究竟有多大了?”
女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廖水粉也是。
从知道阴金花就是昔日照顾鲁秀城的保姆银婆婆后,就以为她今年至少也得在六十岁以上,可在此时看她的脸面,看她丝毫不输给自己的身材,廖水粉又觉得她最多三十六七岁。
“她二十六岁来我家,那时候我还不到一周岁。”
鲁秀城举起酒杯,冲廖水粉晃了下,自己喝了下去。
鲁秀城今年三十岁了,阴金花比他大了足足二十六岁,也就是说是个接近六十的老女人了--五十多岁的女人,绝对算是个老女人了,可她现在的样子,怎么像个少妇呢,而且还要哭着喊着的嫁给鲁秀城,难道她不知道男人是最喜新厌旧的么?
廖水粉觉得,如果她是个男人的话,只要一想到阴金花已经是个老太婆,哪怕她的容颜再美丽,身材再棒,可要是跟她做那种事,也会感到恶心的。
看出廖水粉微皱起的眉梢间,带有明显的厌恶神色后,鲁秀城只是笑,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从他懂事那一年开始讲,一直讲到今天的婚礼。
这个故事,足足跨越了二十多年,内容丰富,包括了鲁秀城的幼年时期的幸福生活,十三岁那年被阴金花哄骗上炕,再到后来无法彻底的无法离开她,有多么的渴望能娶到廖水粉,直到他自己的身世大白,黑袍出现。
刚开始时,廖水粉还是漫不经心的听着,毕竟不管是谁落到她当前的处境,又从阴金花那儿看出明显的杀意,基本确定自己活不过明天后,也会有心情听故事的。
但在不知不觉间,廖水粉却被鲁秀城的故事所吸引,忘记了时间在飞快的流逝,天很快就黑了下来,总是本能的配合他所讲的那些,脸上付出愤怒啊、惋惜啊、心痛还有遗憾等等。
“我知道,你在决定嫁给我时,除了廖无肆夫妻被我掳来后,还有就是想借着跟我结婚的机会,搞清楚我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就在廖水粉感觉到冷,下意识的裹了下身上的貂皮大衣后,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今晚京华的夜空出奇的好,天上星光璀璨,空气清新的让人心悸,只是鲁秀城说话的声音,变的沙哑了很多,而且他的面孔在黑暗中,也是那样的模糊不清。
“打开灯吧。”
廖水粉提议道:“我这个人非常喜欢怕黑的。”
“你不觉得,在黑暗中听我的故事,会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吗?”
鲁秀城点上一颗烟,深吸了一口后,就用力咳嗽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廖水粉忽然觉得,鲁秀城的咳嗽声就像一个老头,满是沧桑的疲惫,越咳越厉害,最后甚至趴在了桌子上,没命的抖着肩膀。
这一刻,她忽然觉得鲁秀城其实也很可怜。
女人的慈善心,总是跟她无缘无故的发火那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涌现上来。
廖水粉站起来:“那好,就不开灯,可你肯定冷了吧,我去给你拿件衣服,看你咳嗽的这样厉害,可能是感冒了。”
鲁秀城在没命的咳,没有说话。
廖水粉站起来,稍稍活动了几下麻木的双腿,这才快步走进了阳台内。
阳台上的声控壁灯亮了,借着灯光,廖水粉看到墙壁上挂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顺手摘下来,正要转身出去时--全身却像过电那样,猛地打了个激灵。
借着阳台声控壁灯的光,廖水粉看到卧室炕前有一双眼睛,在模糊的黑夜中,闪动了几下后,这才看到还有个人坐在炕上。
廖水粉一惊过后,本能的张嘴想要问是谁,那个人却抬手挥了一下,示意她不要吭声。
很莫名其妙的,廖水粉听从了他的建议,再次深深看了他一眼,拿着大衣慢慢退出了阳台,来到了外面平台上。
根本不用仔细去看,廖水粉也能感觉到那个人是谁--黑袍,也就是鲁秀城的亲生父亲。
婚宴结束不久,黑袍就走了,现在他又来了,就坐在他儿子的洞房新床上,就像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那样,不声不响。
鲁秀城的故事,从婚宴结束后一直说到现在,廖水粉听的入迷,已经忘记了时间观念,也不知道黑袍是什么时候来的。
不过她能确定,鲁秀城所说的那些,黑袍都听到了。
这个故事,不但是鲁秀城的秘密,而且更是黑袍的秘密。
像他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允许廖水粉听到他的秘密?
唯一的解释就是,廖水粉很快就会死去。
快要死的人,是没机会泄露这些秘密的。
只是廖水粉现在对于死亡,并不是太在意,最多也就是在退出来时,会感觉后背寒森森的,就像有一条毒蛇在背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扑出来那样。
毒蛇没有扑出来,看来黑袍还不想让廖水粉现在就去死。
廖水粉退到外面平台上时,阳台的声控灯灭了,她再看向卧室内,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到,不过却能明显感受到,黑袍还坐着炕上,在黑暗中注视着她,倾听鲁秀城接下来的故事。
廖水粉没有告诉鲁秀城,说他父亲就在卧室内听他讲故事,只是把大衣披在了他身上。
大衣落在鲁秀城肩膀上时,他也停止了咳嗽,伸手一把抓住了廖水粉将要缩回的手。
下意识的,廖水粉用力挣了一下,没挣开。
鲁秀城却松开了她,声音更加沙哑的说:“谢谢。”
他是在谢谢廖水粉给她盖衣服。
廖水粉能听得出,他在道谢时是发自内心的,低低的叹了口气,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裹了下大衣时看到鲁秀城又低着头的开始点烟,就说:“最好还是不要吸烟了了。”
“没事,今晚就吸这些,吸完这一盒后就不吸了,以后永远都不会再吸了。”
鲁秀城吸了一口烟后,再说话的声音洪亮了许多。
廖水粉轻轻嗯了一声,也没在意,看向了浴池,轻声说:“如果你觉得,你不方便谈论你父亲的话,那就不要说了。”
浴池的下面有供热管道,可以让水温长时间保持在人所需要的温度。
随着天黑下来,气温有了明显的下降,浴池上方的热气也更明显了些,只能影影绰绰看到躺在水里的阴金花。
她还在睡觉,很香甜,有轻微的鼾声响起,在寂静的黑夜中,听起来很清楚。
廖水粉觉得,她要是阴金花的话,就不会在终于‘修成正果’时,还能睡得这样香甜,因为肯定会激动,兴奋,愤怒于某个女人还不去死。
当然了,廖水粉是不会提醒阴金花这些的。
尽管她知道自己活不过明天,可也想多活一会儿--人们总是在某些东西即将永远失去后,才会发现它的美好,不是吗?
鲁秀城也回头看了眼浴池,随即笑道:“没什么不方便的。你不就是想知道,我对我的亲生父亲是种什么态度吗?”
廖水粉眼角扫了眼阳台那边,低低的嗯了一声。
“我做过基因化验,确定他的确是我的亲生父亲。”
鲁秀城的语气,从没有过的淡然:“我也能看得出,他很希望我能继承他现在的事业。可如果我能有所选择的话,我宁愿没有他这个父亲。”
抬头看着天,鲁秀城的眼睛在星光下闪着光,喃喃的说道:“我觉得,我该是何家的人,永远都是何家的人。无论别人怎么看我,我都以我是何家的人而自豪。粉姐,我也希望你能把我当做何家的人……我能不能请你,以后提到我时,叫我何秀城?”
廖水粉沉默很久,才轻声说:“我更喜欢你这个名字,何秀城。”
正文_第2113章 一个老头子!
何秀城只想叫何秀城,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鲁秀城。
尽管他现在也已经知道,他跟何家一点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他的亲生父亲,就是西方安归王,一个大魔头。
他做为黑袍的独生子,注定要继承黑袍的全部产业,操纵那股子庞大的力量,在全世界兴风作浪。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在华夏,欧洲或者说是美国,再次发动一股子黑死病,让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死去。
那是魔鬼的力量,那是让全世界都在脚下颤抖的邪恶!
廖水粉觉得,如果把她换成是何秀城的话,肯定会在痛苦之中接过这股子邪恶势力,因为她确定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会再痛苦--邪气大涨了,就会彻底压过善良,变成一个狂暴自私的魔头,期望用血腥手段来征服全世界。
所以她为何秀城请她称呼他何秀城时,才会沉默那么久。
她以为,这是何秀城在像他的人性说再见。
等天亮后,何秀城就永远不复存在了,会变成一个恶魔。
而她廖水粉,就是何秀城彻底蜕变成恶魔的见证人。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了,为了抗寒,廖水粉不得不喝酒。
这次喝的是白酒,何秀城没有喝,只是吸烟,讲述他想讲的故事。
天知道,何秀城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故事,直到廖水粉困得实在受不了,趴在桌子上睡着时,他还在说。
甚至,在睡梦中,廖水粉都能听到他在不断的咳嗽,还走过来轻轻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低声说:“记住,以后不管是对谁提起我,都请叫我何秀城。我是京华何家的子弟,何落日是我大哥,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何秀城以后又说了些什么,廖水粉听不到了。
任谁喝了那么多白酒后,都会只想睡觉。
于是,廖水粉就彻底的睡着了。
轰、轰轰!
一阵直升飞机螺旋桨的声音,把廖水粉从睡梦中惊醒。
冷,很冷,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被冻凝固了,这就是廖水粉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感受。
她慢慢的抬起头,眯着眼看向天上时,金色的朝阳,哗的一下就刺到了她的眼睛,迫使她赶紧闭上了眼,大脑本能的迅速运转了起来:我这是在哪儿?
哦,想起来了,我这是在鲁秀城的别墅中,昨天被迫跟他举行了婚礼,婚礼后听他讲了十几个小时的故事,他最后要求我以后提到他时,请称呼他何秀城。
因为他讨厌姓鲁,哪怕他血脉中流淌着姓鲁的血液。
他姓何,是京华何家的子弟,哪怕做错了很多事,可他永远都为自己姓何而骄傲--何家的先祖,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立下过汗马功劳,受人尊敬,决不是那些邪恶能比得了的。
接下来呢?
他又说了什么?
忘记了。
阴金花呢?
那个女人不是威胁我说,不会让我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那我现在怎么还活着,在听到那么多秘密后。
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儿是……天上?
天上才会有金色朝阳的。
如果死了后也能看到金色朝阳的话,那活着也就太累了,真该早死的。
可是,为什么却全身发冷呢,冻得受不了,天上不该是温暖如春的吗?
廖水粉仰面朝天过了老大一会儿,期间用力掐了把自己的腿,很疼,证明不是在做梦,也没有来到天上,实实在在的还活着。
她没有被阴金花干掉,她再次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她觉得冷,觉得身子麻木,那是因为她在平台上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个晚上。
何秀城呢?
阴金花呢?
那对男女应该早就去新房中,享受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了吧?
不过昨晚何秀城讲故事的语气真的很奇怪,后来时,要不是知道他是谁,我都怀疑是在听一个老头子讲故事了--廖水粉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黑袍。
黑袍就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背对着太阳,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他的面孔,仍旧那样清秀,满是成功男人的魅力。
他的腰板,还是像昨天在婚宴上那样笔直。
可他的眼神,却没有了昨天的光泽,而是黯淡的就像一颗即将爆炸的恒星,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他的头发,眉毛上,都挂着白白的霜雪,穿的衣服还是那样单薄,应该很冷吧?
他怀里抱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最时尚的西装,白衬衣,红色领带,只是--为什么却是个老头子?
当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在穿上年轻人才能穿的衣服时,就会显得很别扭,最起码型号要大了很多,看上去空荡荡的。
最让廖水粉感觉胃部不舒服的是,被黑袍抱在怀中的老头子,就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蜷缩在他怀中,白发白眉不住的轻抖着,好像婴儿在睡觉那样。
老头子是谁?
黑袍干嘛要抱着他?
廖水粉愣愣的望着前面,目光一会儿落在黑袍脸上,一会儿又看向他怀里的老头子。
黑袍没有说话,就这样抱着老头子,动也不动的像尊雕像。
廖水粉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死气,从黑袍身上,或者是他眼睛内散发出来的,这让她更加不舒服,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这一次看向老头子后,廖水粉忽然惊骇的发现:老头子看上去很面熟,就像、就像何秀城!
对,就是何秀城。
何秀城如果到了八十多岁时,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人们常说,当男人过了二十八岁这一年后,到老都是一个样子,不会再改变了。
这样说明显有些夸张,毕竟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是无法跟血气方刚之年的年轻人相同的。
不过既然人们这样说,那么就有这样说的道理,要不然廖水粉也不会看到老头子后,就会以为他是五十年后的何秀城。
“他、他是谁?”
女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会消失的好奇心,再次支配着廖水粉问出了这个问题。
黑袍的眼珠动了一下,淡淡的回到宿舍:“昨晚,你还听他讲故事的。”
“昨晚我还听他讲故事?”
廖水粉愣住了。
昨晚,她是听何秀城讲故事好不好,从没有见过这个老头子好不好,怎么可能听他讲故事呢?
黑袍怀中的老头子,被两个人的谈话声惊醒了,睁开了眼睛。
人这一辈子,从婴儿开始到老死那天,身体上的部位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但唯独眼睛不会变。
所以在黑袍怀中的老头子睁开眼,看向廖水粉时,她就像被一把大锤在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猛地跳了起来。
因为坐着睡觉的时间太久,廖水粉双腿血脉流通不畅,早就已经麻木了,所以在猛地跳起来时,接着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可她却像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那样,连声尖叫着:“何秀城,何秀城,他是何秀城!”
黑袍怀中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就是何秀城。
无论廖水粉对何秀城是什么样的看法,却不能不承认,他表面上就是个玉树临风的帅哥,体型比他哥哥何落日还要魁梧,男人阳刚之气十足,在外人面前总是会给人一种沉稳,正人君子的印象。
就在昨天,何秀城还是那样的,仅仅过了一个晚上,他怎么就会变成老头子呢?
难道说,我在睡觉时,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还是,昨天的一切,都是在做梦,我本来就是老太婆一个,只是在睡梦中回到了从前,等睁开眼时,才发现已近黄昏?
别人总是希望在醒来时,恰好看到老师的粉笔头扔过来,恰好砸到脑门上,可我怎么却是在数十年后?
廖水粉脑子里攸地腾起这些想法时,停止了尖叫声,目光被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所吸引。
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就像镜子那般的亮,能清晰映出一个人的样子,尽管走样、失真的很严重,可还是让廖水粉看出她没有变老。
她仍旧是梦醒来之前的模样,魅力依旧!
她用力擦了擦眼睛,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伸出了双手。
不错,她还是那样年轻,一双手的皮肤仍旧那样水润光滑,十指纤纤就像葱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只是,何秀城怎么会变成了老头子?
廖水粉茫然的抬起头,目光扫过浴池内时,嘴角又是猛地一跳!
浴池内,还漂着个老太婆,比何秀城还要老的老太婆,还是个死了的老太婆。
最恶心的是,这个老太婆身上还穿着一款色彩艳丽的婚纱,光着的双脚,干巴的就像蝙蝠爪子,多看一眼,就让人反胃。
“那就是阴金花。”
黑袍说话了,语气平淡的让人发疯。
“那就是阴金花?”
廖水粉呆呆重复了一遍,缓缓扭头看向了黑袍,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老头子冲他眨了下眼睛,竟然有些调皮的样子,已经干瘪的没有牙齿的嘴巴张开,声音沙哑的像破锣摩擦:“粉姐,你不认识我了,是不是?”
廖水粉闭了下眼睛,再次睁开后,慢慢坐了下来,看着老头子:“你真是何秀城?”
“随着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美国某实验室,早在数年前就研制出了一种能让人迅速衰老的药物,翻译过来的名字叫‘银色’,也可能还有别的名字。但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能让人的细胞,在一个晚上时间自然衰老。”
何秀城说出这些时,混浊的老眼,竟然开始发光,重新焕发了青春的色彩。
猛然间,廖水粉脑海中有闪电划过,嘎声叫了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曾经听高飞说起过,当初赵娴静要杀他,为赵率报仇时,就曾经用过这种东西!这种毒药,必须得融和在适度的温水中,才能发挥它的效力--你,把毒药,放在了浴池内!”
昨晚,何秀城把阴金花抛进了浴池内。
浴池内的水砰溅起来时,何秀城挡在了廖水粉前面,没事人似的擦了下脸。
正文_第2114章 黑袍之死!
何秀城早就想死了,在知道他原来不是何家的亲生子之后,就想死了。
从懂事那一天开始,无论他历经多少邪恶的事,总有一点没有改变,那就是他从来都是以何家子孙而自豪的。
老天爷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只是跟何落日是亲兄弟,却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
他的亲生父亲,竟然是害死母亲,何家老二的凶手。
他的亲生父亲,用无比肮脏的手段,装扮成何家老二的样子,欺骗了他母亲,生下了他。
何家老二死后,何家就知道了这一切。
不过何家并没有因为他是仇人骨头,就把他怎么着,而是把这段让整个何家都蒙羞的丑事,牢牢压制了下来,把他当做何家嫡子来对待,抚养长大。
何家欠人家的情,也前何秀城母亲的情--那个女人,在自己丈夫死去后,以死殉情。
如果黑袍不再出现,如果没有安排阴金花潜伏在何家,那么何秀城绝对像他哥哥何落日那样,成为华夏有数的青年才俊之一。
身为何家子弟,是何秀城的骄傲。
他无法接受他是个孽种的现实,在看到阴金花暗算何落日的那一刻起,何秀城就想死了。
死亡是可怕的,可它也是干净的洗涤液。
人在活着时,不管做过什么肮脏的事,只要死了后,都会被死亡给洗涤的一干二净,就像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
何秀城非常渴望能变的干净,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变干净。
终于,他找到了最恰当的变干净的办法,那就是用银水。
他在变干净之前,有两个心愿。
第一,迎娶他十三岁时就喜欢上的廖水粉。
第二,带走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人--阴金花。
现在,他这两个心愿都实现了,他重新变的那样干净,眼神就像婴儿般纯洁,无暇。
看着激动的廖水粉,何秀城又笑了。
他多想,以后还能这样开心的笑下去,只是这已经是他最后一次笑了,因为他能明显感受到,生命随着他的笑容,正在飞逝的远去。
甚至,他都能听到自己身子里细胞衰老时的惨嚎声。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着!你可知道,我在答应嫁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你的女人!”
呆愣半晌的廖水粉,忽然疯了似的扑上去,把何秀城从黑袍怀中夺了过来,横抱在怀中时,已然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何秀城的身子很轻,也就是六七十斤重,骨头更是脆弱的要命,廖水粉在激动之下紧紧抱住他时,就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骨折的声音,无疑是很痛的。
何秀城却像是感觉不到,因为他已经被从没有过的幸福紧紧围绕--终于,他被最在乎的女人,心甘情愿的抱在了怀中,像妻子抱着丈夫那样。
能够获得廖水粉的真情,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哪怕这是由生命换来的,但这一切都值得。
何秀城抬起手,动作很慢很慢的伸出手,看样子要抚摩廖水粉的脸颊。
不过,当他看到他鬼爪一样的手,跟廖水粉娇嫩的脸颊,形成了刺眼的对比后,他马上就放了下来。
廖水粉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脸颊上,痛苦的摇着头,大声的哭泣着。
“粉姐,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
何秀城说出了他最后一句话。
“知道,我知道,以后跟人提起你时,我会叫你何秀城,是我的丈夫!”
廖水粉痛哭着,心如刀绞那样的疼,低头正要吻一下何秀城时,却看到他的眼珠已经凝固,带着天真的笑意。
何秀城死了。
廖水粉的哭泣生,嘎然而止,唯有泪水始终在哗哗的流淌。
风还在吹,不过却是南风。
南风总是温暖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春天的脚步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每走一步,都能惊醒那些熟睡的小草,舒服的打个哈欠,然后伸个懒腰,绽放出一丝丝的嫩绿。
这个世界,正在春风吹拂下复苏,可有的人却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廖水粉才抬起头,看着依旧蹲坐在椅子上的黑袍。
黑袍也看着她,看着她怀中的何秀城。
廖水粉说话了,声音很嘶哑:“这,就是你想看到的?让你的亲生儿子,死在这个春天已经到来的季节中?”
黑袍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何秀城。
“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廖水粉向前走了两步,站在黑袍面前,眼神冷酷的就像一只母豹:“你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害死了那么多的人,这就是你活着的目的吗?”
黑袍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眉梢在剧烈抖动。
“你既然用卑鄙的手段生下了他,为他选择了一个你最满意的生长环境,那你为什么不让他好好的活下去,就像我们以前所认识的何秀城那样,健康,阳光,骄傲,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廖水粉咬破了嘴唇,声音更加沙哑:“为什么,非得把阴金花安排在他身边,毁掉他的一生?告诉我,这就是你所希望的吗?说话呀,告诉我!你这个贱人!”
愤怒中,廖水粉猛地抬手,重重抽在黑袍的脸上。
她在抽人时,怀中的何秀城身子往下落,她连忙弯腰,屈膝接住,随后双手把他横抱在怀中,在他后背上轻轻拍打着,就像哄婴儿睡觉那样,嘴里低声唱着什么,然后看也不再看黑袍一眼,转身走向了阳台。
被狠狠抽了一记耳光的黑袍,没有动,就这样坐在那儿,目送廖水粉抱着何秀城离开,亲眼看到她走出了别墅,脚步有些踉跄的顺着马路向东走。
坐在平台上,能看出老远。
黑袍看到,廖水粉走出大约七百米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军人,从路边两侧的山坡树林中冲了出来,把她团团簇拥在中间,很快就再次消失在了树林中。
“这就是我想看到的?呵呵,这就是我想看到的?我付出所有心血才希望得到的吗?哈,哈哈。”
黑袍呆愣了足有半小时后,才傻了般的呵呵大笑起来。
傻笑中,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站在了浴池边上,抬头看着太阳。
今天的太阳很刺眼,很讨厌,让他很不爽,却又偏偏觉得,长时间站在阳光下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美好。
咻--咻!
忽然!
有尖锐的子弹破空声,从背后传来。
依着黑袍的本身功夫,完全可以抢在子弹打进他后心之前,及时躲开,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扑到那个敢暗算他的人面前,伸手掐断那个人的脖子!
可他却没有躲,就这样任由子弹,狠狠钻进了他后心,让他就像被铁锤砸了一下那样,猛地张开双臂,身子摇晃了几下,随即一头栽倒在了浴池中。
浴池内,有剧毒,能让人在一个晚上之间,迅速衰老。
如果不能在沾到这些毒水之前服下解药,那么就必须得有高飞那种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这一切,黑袍都没有,所以他在砸进水里面后,就代表着他要死了。
他是西方安归教的安归王,也是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王,更是东方流波山的大首领,所谓的美杜莎组织,也只是他所创建的分支组织。
他所拥有的庞大势力,一旦全部运作起来,整个世界都会颤抖。
只要他想,可以随时放出至少两百个以上的红尘道长,用钢爪杀人,像妖魂那样。
他是世界黑暗之王。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一个人,只想永远躲在黑暗的世界中,看着人世间的俗人们自相残杀。
所以他觉得,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在最肮脏的地方,比方这个浴池内。
浴池内,还漂浮着阴金花的尸体,毒水温度很高,已经让她的尸体开始膨胀,那么恶心--这正是他最想要的地方,所以他没有躲开来自背后的子弹,甘心被击中后心,一瞬间就死在了浴池内。
黑袍的尸体,慢慢从池水内飘了上来,是仰面朝天的。
他也死了,不过不会再衰老:浴池内的毒药再厉害,可对于死人来说,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黑袍的眼睛睁的很大,看着蔚蓝的天空,阳光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了他的瞳孔,却遮不住临死前的那一抹笑意。
在生命迅速逝去之前,他就知道是谁在背后暗杀他。
除了高雅之外,还能有谁?
那个骄傲的年轻人啊,当得知亚特兰蒂斯的真相,知道西方安归教的强大实力后,他那双眼睛里就散出了明显的贪婪之色,就像野狗看到了一根肉骨头。
既然他喜欢这根肉骨头,那就給他好了。
黑袍觉得,在亲儿子让他很失望的自杀后,他再活着就没啥意义了,什么王图霸业,都特么的是浮云罢了--这些年,他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的很累,很空虚。
唯有等到最高处的人,才会有这种极度厌恶的空虚感,才会希望重新回到凡尘间,过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心安的就像躺在母亲的怀中,听母亲柔声唱着摇篮歌。
廖水粉的怀抱,浴池内的水,对何秀城父子来说,就是母亲的怀抱。
所以他们两个死的都很满足,安祥,舒服的想叹气。
尤其是黑袍,想到高雅会接替他,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去遭受他所遭受过的那些磨难,他真的很想狂呼:他,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接班人。
何秀城,虽然是他的亲生儿子,却不符合成为那股邪恶势力的主人,就像黑袍一样,因为他们都还有--人性。
很好,高雅是个没有人性的人。
他天生,就是来接替黑袍,掌控那股子庞大的邪恶势力的。
很好,真的很好,我在天上看着你。
黑袍躲在无际的黑暗中,看着高雅带着燕东吴,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浴池边上。
燕东吴双手持枪,对黑袍的尸体不断扣下扳机,直到把子弹都打空后,才松了口气:“呼,他死了。”
“呼,他死了。”
高雅也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呼,我死了。
黑袍在黑暗中飞翔,边飞,边得意的笑。
正文_第2115章 相同的苹果!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有?”
看到高飞走进老宅后,沈银冰从屋里快步迎了出去。
高飞脸上满是风尘疲倦之色,一看就知道昨晚一晚上都没有休息,眼睛里全是血丝。
没办法,任谁在几十个小时不休息,长途跋涉上千公里后,都会累成这个样子的。
“没有。”
高飞在沈银冰的搀扶下,快步走进了正厅内,重重坐在了沙发上,伸出舌尖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喝水,渴死了。”
沈银冰连忙給他倒水,怕他烫着,用两个茶杯給他来回的倒腾了片刻,感觉水温合适后,才递给了他。
高飞接过来,抬头像喝酒那样,咕咚咕咚的喝干后,才长长松了口气,脑袋靠在了沙发上,闭上眼喃喃的说道:“的确有那个地方,那是一个深藏在大山下几百米的溶洞,里面有很多我们搞不懂的仪器,不过都被人破坏了,现场一片狼藉,什么也没有。”
按照高飞的原计划,在廖水粉跟何秀城订婚这天时,就预测到黑袍会离开冀南,去京华那边主持订婚仪式。
在跟荆红命他们商量过后,大家都觉得,黑袍会留下人来继续盯梢着他,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红尘妖道。
一个克隆人,还真没让高飞放在眼里,他有一百八十个以上的办法,能从她眼皮子底下悄悄溜出方家村,按照穆天涯所提供的地址,去寻找那个克隆生命的所在之处。
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把红尘活捉,逼着她说出,哪一个驱魔者才是守护者导火索的秘密,然后再制订解决麻烦的办法。
计划是这样订的,也是这样进行的,高飞很轻松就悄悄离开了方家村老宅--谁也不会猜到,方家老宅后面会有一条暗道,从小山包后的小清河内出来,只需随波逐流半小时,就能彻底离开冀南地界,跟等在那儿的楚扬等人汇合,悄悄奔赴千里之外的那片大山中。
为了确保本次行动的成功,高飞等人都没有携带任何的通讯设备,并成功抢在昨天天亮之前,找到了那个地方。
如果不是穆天涯的情报,高飞觉得就算是让他带人在那片大山中找一辈子,也不会找到那个山洞。
那是个溶洞。
溶洞的入口,竟然是在一棵几人才能搂抱过来的大树树洞中。
当高飞等人走进溶洞内,看到那些设备时,都很惊讶这些东西是怎么运进来的。
不过这种事并不太难猜测--只要时间够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才是最合适的:就是把所有仪器都拆散成零件,运到溶洞内后再组装起来。
那个连当地居民都没有发现的溶洞,绝对是大自然最得意的手笔之一,石笋、钟乳等东西,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远远比那些现代化的仪器顺眼多了。
就像从科幻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溶洞内有化验室、孵化室,干净的生活区域,甚至还有地下游泳池,健身房等。
孵化室内,有用特殊玻璃制成的小型温室,就是那种里面有人造羊水,充着氧气、营养管道的小温室--那,就是供各克隆人成长的子、宫。
只是高飞等人过去后,里面被孵化的人都已经不见了。
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了一个蓄水池似的地下室,里面全都是死去的--红尘,脸色都是铁青,一看就是缺氧而死的。
至少有七十个红尘,死去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
这些红尘的皮肤,还像婴儿般那样娇、嫩,有的还没有睁开眼,但体型已经有成年人那样大了。
高飞等人本来以为,就算那些人能克隆红尘,可也得从她幼儿时期开始培养,等到足够的年月份,经过无数次的训练后,才能成为合格品的。
这就足以说明,那些人已经掌握了能够迅速克隆成年人的技术,不用再等待长达二十年,只需十个月的时间,就能让那些红尘成熟。
高飞他们所看到的红尘们,也许再等三两个月,甚至三两天就能瓜熟蒂落了,可现在都死了,足足有七十个,也证明那些人能一次性培育七十个红尘。
那些人杀死这些红尘,把所有的仪器都捣坏,肯定就是察觉到绝密已经泄露,所以才抢在高飞等人赶去之前,把所有的一切都毁掉,然后从容撤退。
“唉,我一直以为,从穆天涯那儿得到这个绝密消息,再神不知鬼不觉的赶去那儿,没有谁会发现的。为此,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可谁知道,还是功亏一篑,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
说完这些后,高飞才睁开眼,抓起案几下面的一个苹果,吭哧一口咬去了半截。
可能是太累了,高飞在啃苹果时,手有些发抖。
“我觉得,本次行动不会泄露。”
沈银冰盯着高飞的手,皱眉缓缓说道。
高飞抬起头,强笑了一声问道:“那你怎么解释,我们赶去后却发现什么也没有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那些红尘死亡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看来,我还是小看了他们。”
沈银冰回答说:“或许,在你们还没有赶去时,有人就下令把那边的克隆人基地给捣毁了呢?”
高飞摇头:“不可能。你是没看到那些死去的试验品,有的真需要几天就能成功了。甚至随同前去的某生物专家也说,至少有十五个以上的红尘,哪怕在我们赶去之前,就像提前剖腹产那样,让她们提前出生,她们就能活下来,在最短的时间内,变成正常人的。”
吭哧一声,高飞右手哆嗦着又啃了一口苹果,才说:“可她们都死了,是缺氧而死,有的红尘手指甲都掰断了,可以看得出她们在死前,是多么希望打开玻璃孵化室逃出来!”
“你先别激动。”
看出高飞好像浑身都在发抖后,沈银冰坐在了他身边,把他揽在了怀中,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柔声说:“先听我说--就在刚才,我接到了大哥的电话,黑袍,还有何秀城,都已经死了。”
高飞愣住:“死了?”
“嗯,死了。”
“真的?”
“真的。”
沈银冰说:“大哥向来稳重,在没有经过确凿的确定之前,是绝不会这样说的。”
“他们,他们是怎么死的?”
高飞的语气中,竟然还带有了一丝失落感,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他高兴,是因为最大的敌人竟然死了。
失落的则是,为了对付黑袍,他跟楚扬等人,费尽心血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他的计划,做出了大量的准备,可他却死了--这就是你攒足了力气,狠狠打出去后,却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差点把自己诓个跟头那样。
“何秀城是自杀,黑袍,是死在高雅的暗算下。”
顿了顿,沈银冰才说:“或者干脆说,黑袍也是自杀的。要不然依着他的本事,就算高雅策划的阴谋再完美,也休想在背后打死他。”
沈银冰虽然没有见识过黑袍出手,却也知道在白云观时,高飞、楚扬俩人携手,在把他击退,他能被唐鹏一刺斩下右手,那纯粹是疏忽大意。
可就算在遭受断掌重创,黑袍还是逃过了楚扬等人的追捕。
再加上他轻松干掉了杜道长,这就足以证明他是个多么牛比的存在,应该不次于莫邪征东,所以如果不是他不想活下去的话,高雅不可能把他暗算掉。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
沈银冰就把高云华告诉她的那些,详细的叙说了一遍:“黑袍死后不久,高雅等人就大摇大摆的退进了荒山内,大哥带人等了足够俩小时后,才在确定没有爆炸危险后,带人去了别墅。”
“你知道何秀城是怎么死的吗?”
沈银冰问道。
高飞摇了摇头,看样子还没有从黑袍父子死亡的消息中回过神来。
“他们是老死的,还有阴金花。要不是廖水粉说他们是老死的,大哥还真不敢相信,那两具好像七八十的老人尸体,就是何秀城、阴金花……”
沈银冰刚说到这儿,高飞猛地抬头:“我知道了,是银色!”
“对,就是银色。”
沈银冰说:“当初赵娴静要陷害你时,就是用了银色。没想到,何秀城竟然也找到了这种毒药,并用在了自己身上……不管怎么说,何秀城用他的死,洗清了他的灵魂,这也怪不得廖水粉会那样哀伤他的死。”
“黑袍为什么会死,大哥猜测是受到了何秀城之死的刺激,觉得活着再也没啥意思了。”
沈银冰说到这儿后,叹了口气说:“唉,我只是搞不懂,黑袍为什么甘心把他创建的邪恶组织,就这样交给高雅。”
高飞就像傻了那般,把整个苹果连核都吃了下去,吃的一干二净后擦了擦嘴,低声说:“那是因为,他看出高雅坐到他的位置上,能比他做的还要好。”
沈银冰没有再说什么。
依着她的聪明,又怎么可能猜不出黑袍为什么甘心被高雅暗杀?
就像她刚才所说的那样,高飞发现的那个秘密克隆人基地,就是黑袍下令销毁的--他把那些东西销毁,就是不愿意让高雅拥有太多的邪恶力量。
唯有那样,高飞等人,才有可能把新的黑袍(高雅)给消灭。
黑袍死了,可他在黑暗中,也极度渴望能看到,正义跟邪恶之战,会在高雅、高飞兄弟俩之间展开。
那,才是他甘心赴死的主要原因吧?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高飞伸手又去拿苹果,手依旧在抖。
沈银冰看着他,等他张嘴要吃苹果时,忽然问道:“高飞,你是不是在那个克隆人基地内,看到了更可怕的事?”
“你说什么?”
高飞呆愣了下,随口问道。
“比方,你在那些红尘的死尸中,发现了……”
沈银冰声音很轻,咬了下嘴唇后才说:“发现了你的存在!”
啪的一声,高飞手中的苹果掉在了地上,在地板上滚出很远。
沈银冰弯腰伸手,又从果盘中拿起几个苹果,扔在了地上。
一个苹果,变成了好几个,看起来都是一个样子。
正文_第2116章 从没有过的恐惧!
高飞在那座大山的溶洞内,不但发现了红尘的克隆人,也发现了更多的他自己。
死了的高飞。
如果人死了后还有灵魂的话,在看到自己尸体时,或许只会淡然一笑,然后飘飘洒洒的该干啥就干啥去了。
死的只是一具臭皮囊罢了,灵魂却是永生的,死后扔下那具躯壳,再去等待新的轮回转世,这本身就是花开花谢般的自然规律,实在是没必要为此恐惧,悲哀什么。
按照佛门所说的那些,躯壳只是灵魂的宿主,离开这具再去别的躯壳,很正常。
可如果一个活着的人,在看到好多死去的自己后,会是一种什么感受?
尤其是看到那些自己,都瞪大双眼好像魔鬼一样的脸色铁青--从没有过的恐惧,到现在都无法让高飞忘记。
就算楚扬等人一再安慰他,告诉他,那些只是一些克隆人,严格的说起来就是一些细胞,或者……碎肉,就是被人利用后,复制成了他的样子,只要本尊在就行了,反正那些高飞都已经死了,没必要再害怕什么的。
高飞当时什么都不说,只是傻楞半晌后就开始呕吐。
沈银冰没有亲眼看到那些高飞的克隆人,却能想象出他现在的心理状态,是有多么的糟糕。
同时也很庆幸,幸亏那些高飞已经死了,如果孵化出来满世界的跑--沈银冰不敢继续往下想,只是把高飞紧紧抱在了怀里,下巴抵在了他额头上,喃喃的安慰道:“别怕,没事的,一切都过去了,这只是一场梦,现在你好好的睡一觉,等醒来后,什么都好了。”
高飞没说话,不过身子已经不再发抖了。
沈银冰看似娇弱的身体,此时爆发出了强大的母爱气息,就像草原上的母狼,在寒冬夜里为自己狼崽,死死跟猎人对峙,哪怕浑身伤痕累累,也决不后退半步。
这就是一种气场,安全的气场。
气场不会因为谁能打敢拼就能增大,它只是一种来自精神上的,哪怕是主人本身再弱小,只要能爆发出这种气场,就能发挥出让漫天的狠戾。
再强大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也有在受伤后需要安抚的时候,就像现在的高飞,被沈银冰紧紧搂在怀中后,不再颤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从昨天到现在,他始终处于极度恐惧之中,神经紧绷的快要断裂了,感受到沈银冰带给他从没有过的安全后,所有的细胞终于松缓了下来,疲倦,困意就像山一样的压下来,让他不得不睡了过去。
沈银冰始终端坐在沙发上,腰板挺直,左手抱着高飞,右手在他头发上轻轻抚摩着,倾听着他发出的轻鼾声,喃喃的说:“别怕,有我在。你以前总是跟人说,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只要有你在,什么都不是问题。现在你的天塌下来了,你已经承受不住,可我在呀。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两个都得有一个人站出来,对不对?”
时间一分一秒的飞速流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还在沉睡,黑夜已经悄悄的来临,老宅外面那个喧闹的世界,也随着霜雪的降下,渐渐的安静下来。
高喵喵早就回来了,不过没敢进屋。
因为她从门口看到沈银冰抱着高飞后,就感觉出了不对劲,晚饭也没有吃,回到了自己屋子里,坐在炕上发呆。
自从跟高飞发生那种关系后,高喵喵觉得她终于找回了自我,或者说她终于死心塌地了,那就是以后老老实实的呆在高飞身边做事--随着那个晚上的过去,她已经把这儿当做了自己的家。
毫无疑问,高飞就是这个家的男人,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
这几天,只要一想到高飞,高喵喵就会有种特别的充实感,浑身也充满了战斗的力量,更随着身份的改变,在北山集团工作时,表现的越来越强势。
早就有人暗中说高秘书,其实就是高老板的小姨太之一了。
以前听到这些传言时,高喵喵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有些得意,表现的更为跋扈,其实内心却是空落落的,总想甩开这种感觉,逃得远远的,却不知道该往哪儿逃,就是彷徨的茫然。
现在不一样了,每当下属们用异样眼神看自己时,高喵喵不会得意,更不会跋扈,有的只是更加沉稳,本能的把‘主母气势’发挥了出来。
那些下属也明显感觉到了高喵喵的变化,对她的任何指令都只能乖乖去服从。
沈银冰没有看错,高喵喵绝对是那种天生就能领导别人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在北山集团创建了自己的威信。
高喵喵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感觉,希望一辈子都这样下去,让她在自己的精神王国中,做永久的女王。
可是今天晚上,当她看到那个给予她无比信心的男人,竟然很虚弱的被沈银冰抱在怀中后,她却有了种很可怕、也很强烈的失去感。
就是好像在下一刻,高飞就会--死去,再也没有谁保护她,使她重新陷进以往被人追杀的噩梦中。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高喵喵坐在炕沿上,左手托着下巴望着柜子上的梳妆盒,眉头紧皱着:我得去问问。可沈银冰会告诉我吗?会不会训斥我,让我做好自己的事就行,别多管闲事?
吱呀一声响,就在高喵喵胡思乱想时,听到了正厅门开的声音。
接着,轻轻的脚步声传来。
高喵喵马上站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虚掩的房门面前,悄悄掀起了窗帘,向外看去。
她看到,沈银冰走到了天井中。
马上,高凌高翠俩人就像幽灵那样,从黑暗中冒了出来:“沈总。”
沈银冰抬起了右手,是一个纸条。
高翠双手把纸条接了过来,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仔细看了一遍,就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装进了口袋中。
“记住这个地方了?”
“牢记在心。”
“好,现在,就是现在,除了高凌之外,调遣所有能调遣的力量,全部去这个地方,去寻找线索,追杀所有曾经在那边呆过的人,无论牺牲多少人,哪怕是追杀到天涯海角,也要把那些人全部干掉。东西,全部焚毁。”
沈银冰的声音不高,却透着比当前气温还要低的冷酷:“贪狼部下任何人,包括十二使者,无论是谁对本次行动有异议,故意拖延或者反抗,全部杀无赦。”
“是。”
高翠点头,不再多问一个字,转身就快步走出了方家老宅。
等高翠的脚步声远去后,沈银冰才轻轻吐出一口气,到背着双手在天井中走来走去。
高凌就站在旁边,默不作声。
“小凌,你是不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不顾一切的动用全部的力量,去追查某件事?”
沈银冰停住了脚步,忽然问高凌。
高凌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回答说:“沈总,您是贪狼狼主,无论您下达什么样的任务,我们所有人只需全力去完成,并不需要知道原因。”
顿了顿,高凌才说:“我能看得出,沈总您这次真起了无法压制的杀心。因为……据我所知,自从贪狼成立之后,就从没有动用过全部力量,不惜暴露所有实力,去追查某件事。”
沈银冰刚才下达任务时,说了那么多话,其实就只有一句话是重点,那就是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完成这件事。
这句话的本身,就证明了她现在处于极度愤怒之中,不惜暴露贪狼所有的实力,不计后果,不择手段,一切都以完成任务为主。
就像高凌所说的这样,从来没有那一任狼主,在做某件事时,会不惜暴露所有实力,这样很危险,如果引起当局注意,将面临被全军覆灭的灾难。
不到万不得已,一个合格的狼主都不会这样做。
沈银冰既然下达了这样的命令,那么就意味着某件事,已经让她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威胁,所以这才不计任何后果,也要铲除这种威胁。
高凌很想知道那张纸条上写了什么,可沈银冰既然不说,她就永远不会去问。
“我--算了,你去休息吧。”
沈银冰张嘴欲说,却又摆了摆手。
高凌点头,转身很快就隐没在了黑暗中。
沈银冰站在天井中,抬头望着夜空,很久都没有动,霜雪很快就让她的头发、美貌变白。
藏在门后的高喵喵,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就像高凌那样,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从沈银冰此时的表现中,敏锐察觉出了事情很不妙,已经到了一个很严重的地步。
她慢慢的放下窗帘后,才站直了身子,歪着下巴皱起眉头,去想自己所有能想象到的危险,却始终想不到有什么危险,能让沈银冰这样如临大敌,高飞却躲在屋子里没有露面。
她只能肯定,高飞出现问题了。
“他到底遇到什么事了?”
高喵喵想到出神处,情不自禁说出这句话时,房门开了。
冷飕飕的凉气催来,让高喵喵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发出了一声低叫:“啊--沈、沈总,您来了。”
沈银冰走了进来,反手关上了房门:“你都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听沈银冰问出这句话后,高喵喵就知道瞒不过了,只能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沈总,我只是感觉出了莫名的危险,心里总是砰砰的跳,睡不着。”
“你睡不着就对了,我也睡不着。”
沈银冰就像是来到自己卧室内那样,喧宾夺主的走到炕前坐了下来,指着一张椅子对高喵喵说:“坐。”
高喵喵乖乖的坐在了上面,低眉顺眼的就像待审的犯人。
“现在你也算是自家人了,我觉得不该瞒你,你有权知道这件事。”
沈银冰的这句话,让高喵喵眼神一亮,心中一暖,抬头道谢:“谢谢沈总的新任。”
沈银冰没有理睬高喵喵的道谢,轻声问:“你,听说过克隆人吗?”
正文_第2117章 克隆人的野心!
“克隆人?”
高喵喵愣了下,随即摇头:“没有,我只听说过克隆羊,克隆技术。”
沈银冰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她。
高喵喵被她看的心里有些发毛,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哪儿说错了,正要再解释一下,她心里就是这样想得时,却猛地打了个寒颤,脱口叫道:“高飞,高飞被克隆了!”
高喵喵的确够聪明,从沈银冰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再联想到她回家亲眼看到高飞的状态,马上就把两件事串联到了一起,确定了沈银冰为什么要发出那样的命令了。
天塌了。
这是高喵喵在猜出真向后的第一反应,甚至觉得比天塌了还要让人恐惧。
她不敢想像,高飞被克隆后的后果,比方现在睡在老宅中的高飞,或许也是个克隆人--那样一来,她刚刚安顿下来的幸福生活,就会马上消失了。
因为从没有过的恐惧,让高喵喵双眼都没有了焦距,脸色也是苍白的吓人。
她没注意到,沈银冰正在死死的盯着她。
默默的等了足有一分钟后,沈银冰才挪开目光,淡淡的说:“你小点说,没必要喊这么大声,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那样,会造成大恐慌的。”
“是,是。”
高喵喵连忙抬手捂住嘴,又松开,小声说:“我、我只是太害怕了,没想到真会有克隆人的存在--他们,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做,这是违反全人类生存的愚蠢行为。”
“只要能达到目的,谁还会管违反人类生存不生存的?”
沈银冰无声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你知道吗,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克隆人的存在。”
“谁、谁?”
高喵喵身子颤了一下。
“那个命令你做什么的驱魔者,红尘妖道,就是个克隆人。”
沈银冰黛眉紧皱着,看起来此时心里无比的烦闷,在高飞熟睡过去后,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倾诉,这才来找高喵喵:“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人,你或许没见过,但肯定听说过。”
高喵喵没有说话,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后,站起身为沈银冰泡了一杯咖啡。
沈银冰拿着小勺子,随意搅和着咖啡:“那个人就是天涯集团方家村分厂赵娴静……”
高喵喵又抬手,掩住了嘴巴:“啊,她也会是克隆人?对不起,沈总,您继续说,我保证不再打断您的话了。”
“赵娴静很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她身边的秘书,穆天涯。”
沈银冰没有指责高喵喵的大惊小怪,罕见的宽容,等她放下捂着嘴巴的手后,才把穆天涯的真实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高喵喵立马被一种被新任的幸福而包围。
毫无疑问的是,穆天涯竟然是高飞初恋女友克隆人的事实,绝对是绝密,不好让人知道的,但现在沈银冰却把这个绝密,告诉了高喵喵。
这不是毫无条件的信任,那又是什么呢?
“也正是从她哪儿,我们知道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在西北那片连绵起伏的大山中,有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溶洞。溶洞中,有一个基地。”
沈银冰停止了搅拌咖啡的动作,妩媚的脸庞有了明显的扭曲,嘎声说:“就在昨天凌晨,高飞他们找到了那个溶洞,西方安归教在东土的克隆人基地,发现了很多恐怖的东西。”
高喵喵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很紧张,双手十指死劲的搅着衣角。
她知道,沈银冰接下来就该提到最重要的部分了。
不过,根据某个不成文的规定,讲述重大秘密的人,一般在讲到最关键时刻时,就会让人讨厌的闭上嘴了,搞得人不上不下的很难受。
幸好,就在高喵喵以为沈银冰也会这样做时,她却继续说了下去:“就像你所猜测的那样,那是个克隆人的基地。高飞他们赶去时,基地内邪教科学家都已经撤走了,所有有价值的资料、设备,包括‘产品’,也都已经被销毁了。”
高喵喵没理由的松了口气:“嗯,销毁了最好。”
沈银冰没有理睬她,只是喃喃的说:“在一个专门盛放失败品的地方,高飞他们看到了很多红尘妖道的克隆人尸体,还有--高飞。”
咕噔一声,高喵喵听到自己咽了口口水,声音却很沙哑:“都、都死了?”
“呵呵,死的只是一些残次品。”
沈银冰竟然能笑出声来,不过声音却在发颤:“根据同去的生物学家们,根据现场设备、残留的那些数据判断,确定除了这些残次品之外,还有至少十个以上的成品--仅仅是高飞的克隆人,最少就有十个以上,已经被提前运出了溶洞。有关专家说,用不了多久,嗯,就是最多半个月,那些存活的高飞,就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他们、他们会像高飞本人那样出色?”
高喵喵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应该是这样。”
沈银冰垂下了眼帘,低声说:“他们的技术,已经到了一个让我们不敢想像的地步,克隆出来的产品,在短短十个月内,就能成熟,不用再像培育穆天涯那样,苦等二十多年,才能发挥威力。”
高喵喵就觉得浑身发冷,尽管暖气片热的烫手,可她冷的连心脏几乎都停止了跳动,舌头也僵硬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沈银冰抬起头看着,忽然问道:“你现在想什么了?”
高喵喵呆了下,连忙说:“没想什么,就是--怕。”
“你怕什么呀?”
沈银冰故作轻松的抖了下肩膀,轻笑一声:“高飞的克隆人出世后,除了你之外的任何人,都有可能会倒霉,但唯独你没事。”
高喵喵就不明白了,喃喃的问道:“沈总,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记得高飞跟我说起过,说你是受红尘妖道领导的,对不对?”
沈银冰却是答非所问。
高喵喵茫然的点了点头,实话实说:“是的,她是唯一联系我的驱魔者。”
“那么她就是你的上司了,对不对?”
“应该、应该算是这样吧,不过那是在以前,我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沈总,请您相信我,我现在真没有一点外心了!”
“你别紧张,我并没有说你有什么叛逆之心。”
沈银冰摇了摇头,说道:“我跟你提起红尘妖道,就是想告诉你,现在我怀疑,在你上司的上司黑袍,还有何秀城死去后,那个基地已经被她所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被带走的那些产品,都已经被她所用。这一点,连费尽心机才暗算黑袍的高雅,都不一定想到。”
高喵喵一脸傻瓜的样子,盯着沈银冰用力摇了摇头:“沈总,我不明白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高喵喵本人就够聪明了,可她还是没有听懂沈银冰说这些话的意思,这并不怪她,因为她不知道何秀城父子已经死了,高雅,还有燕东吴,现在已经把他们取而代之了。
既然决定对高喵喵说这些了,沈银冰索性不再,卖关子,就把京华那边所发生的一切,都详细说了一遍。
“这一切,都是廖水粉亲自参与的,她亲眼看到了何秀城、阴金花在一个晚上就衰老致死。大哥高云华,更是从望远镜内,看到高雅暗算了黑袍,黑袍甘心赴死。”
沈银冰把这些关键话重复了一遍,最后才说:“现在我们基本可以肯定,黑袍在临死前就得知克隆基地的秘密被泄露了,所以才提前做出了应对,派人销毁了那边的设备,数据,还有那些半成品,只带走了成品。而执行这个任务的人,只能是红尘妖道。”
“真正的红尘妖道,也就是你以前接触过的那个驱魔者。”
沈银冰提到这个名字,咬牙切齿的样子有些吓人:“我们也可以把她称之为红尘道长的第一代产品,是思想最成熟的一个。至于出现在香港、出现在何秀城婚礼上的红尘妖道,都只是她的替身--高喵喵,你懂得第一代克隆人,相比起随后的克隆人来说,都具备那些优势吗?”
高喵喵是第一次听到克隆人,哪儿知道第一代的优势?
所以,她只能茫然的摇头。
沈银冰解开了她的疑惑:“因她有足够的成长时间,所以她具备了真正红尘道长百分之七十的正常思维。而第二代克隆人,因为速成等原因,暂且不管身体因素,仅仅是在大脑开发上,智商就低了很多。所以,第二代等产品,缺少了自己的思想。”
“我明白了。”
高喵喵经过沈银冰的提醒后,豁然省悟:“沈总,您是说,第一代红尘妖道,也就是驱魔者在被派去执行销毁任务时,她有了私心,并没有按照黑袍的命令,全部消除那些克隆人,而是把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藏到了唯有她知道的地方,希望能为她所用。”
“当一个克隆人拥有正常人的思维能力后,也就会有了私心。再说了,她的本尊前身,本来就不是甘心被奴役的人,说不定早就有了要反水的想法,脱离别人的掌控。”
沈银冰冷笑:“呵呵,借着这个机会,偷偷把十个以上的高飞克隆人留为己用,用不了多久,她就能拥有异常恐怖的实力--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再加上她本人的克隆人,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到假以时日,红尘能有多么的厉害。”
说到这儿后,沈银冰站了起来:“唉,这才是真正的心腹大患啊。尤其是在唯一奴役她的黑袍死后,她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说不定,还会杀死高雅,成为西方安归教的王者。如果我是她的话,我就会这样做。”
高喵喵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站起来跟着沈银冰走到了门口。
“早点休息吧,我没有怀疑你现在对我的忠心,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因为我心里憋得难受,说出来就好多了。”
沈银冰抬手在高喵喵肩膀上拍了拍,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高喵喵站在门后,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正文_第2118章 红尘该不该死?
自从沈银冰看到高喵喵的第一眼,就没有掩饰眼神中的敌意。
更是在发觉她想利用高飞的心思不改后,果断给她喂食了忘忧粉,并把她送到了高飞的炕上,从精神上,身体上,彻底消灭了她所有的不轨想法。
高喵喵知道,依着沈银冰的心狠手辣作风,要不是看出她对高飞还有某些用处,才不会费这么大力气给她喂食忘忧粉,还把她主动推到高飞炕上去--让她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才符合沈银冰的利益。
所以,哪怕高喵喵现在已经基本确定,她在付出了某些代价彻底获取沈银冰的信任后,可今晚沈总对她的态度,还是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沈银冰不但跟她说了好多心里话,更是在临走前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个动作,无疑是告诉高喵喵:我已经把你当做了姐妹,咱们必须得齐心协力,来抵抗随时都会降临的危险。
毫无疑问,被信任的感觉的确不错。
不过高喵喵却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却偏偏想不出哪儿不对劲。
回到炕前坐了下来后,高喵喵瞪大眼望着天花板,仔细回忆沈银冰跟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她的每一个表情,希望能从中找出不对劲的答案。
高喵喵在绞尽脑汁的想搞清楚某些事时,沈银冰已经回到了正厅内。
高飞仍旧躺在沙发上,身子蜷缩着好像个没安全感的婴儿那样,看起来很是可怜--沈银冰抬手关掉了灯,摸黑走过去,随意坐在了地板上,胳膊搭在了他肩膀上。
应该睡着的高飞,忽然说话了:“都说清楚了?”
“嗯,该说的,该做的都说了,都做了,接下来就该等待事情的结果了。”
沈银冰并没有因为高飞忽然说话,就感到惊讶啥的,一双眼睛在温暖的黑暗中,偶尔会闪过一抹亮光。
高飞翻了个身,面对着她:“你怎么确定问题是出在她身上?我觉得,她现在应该很值得信任了。”
“我不信任她,从刚看到她,到现在,我都没有信任她。”
沈银冰的声音很低,却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因为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让你们白跑一趟。”
高飞说:“穆天涯可以,甚至高凌、高翠俩人可以,因为她们三个人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那个秘密克隆基地。而高喵喵,却不知道。”
“穆天涯不会,因为我能看得出,她对那些事情有多么的恐惧,别说是通知那些人了,如果不是我逼迫的话,她想都不会想那些事。至于高凌高翠俩人,她们实在没有通敌的理由。”
沈银冰下巴放在高飞胳膊上,淡淡的说:“高喵喵是不知道这些,也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不过这些天,你所做的一切,却都没有瞒着她。只要智商够高,就能从你这些天的准备中,猜出你发现了那个大秘密,从而抢先一步把那边破坏掉。”
高飞想了想,才问:“那你说,高喵喵是怎么把这些传递出去的?是趁着上班外出时?”
“不会,除了高凌在明面上跟着她之外,无论是车里,还是她办公的场地,都有足够的监控器在盯着她,哪怕是她在入厕时……”
沈银冰笑了笑,接着说:“她没有任何机会向外传达这些,而且她好像也没理由通敌。所以我就怀疑,在她身上的某个部位,很可能带有监听器。这一点,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高飞也笑了下,说:“你好像是在讲述一个谍战片。”
“是不是谍战片,估计很快就有答案了。”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轻轻打了个哈欠,才说:“你总是说我,其实你还不是也怀疑高喵喵出问题了?要不然的话,你在回家后,也不会演的那样吓人了……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你老婆我智商够高,我肯定会被你的样子给骗过了,我是真被吓坏了。如果真有那么多跟你一样的克隆人,到时候他们都出现在我面前,我该跟谁上炕?”
高飞没说话,只是动手。
沈银冰刚吃吃的笑了一声,却又连忙捂住了嘴。
如果让西厢房的高喵喵听到动静,那么两口子今天所演的一切,就成为了闹剧。
高雅可没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他只是很生气,很愤怒:一个不是人类的克隆人,竟然也敢生出要掌控大权的野心,这怎么可以?
当负责接收、破译信息的情报员,低声汇报目标的心率已经进入酣睡状态后,他才转身向外走去。
跟在他身边的燕东吴,紧接着跟了上来,抢先替他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装饰豪华的客厅,全套家具、家电都是进口的,只是空间比较小,但布局却很合理,就像缩小了总统套房那样。
如果再打开套房的房门,就能看到公路,不断被甩在后面的公路--这个总统套房,包括里面的电子信息处理室,都在一辆大型厢式货车上。
厢式货车的车厢上,涂有某物流中心的字样,论谁也想不到,这才是黑袍在东土一直使用的办公地点,所有的号令都是从这儿发出去的。
高雅走到沙发前,重重的坐在了沙发上。
侍立在旁边的一个黑西装年轻人,应该是这个移动空间的服务生,马上就给高雅、燕东吴俩人端上了一个托盘,里面盛着两杯红酒。
高雅掂过一杯,很没风度的大大喝了一口,重重放在了托盘上,冲服务生摆了摆手,示意他去一边。
“雅少,我发现你现在有些心急,这可不是好现象。”
看起来更加憔悴的燕东吴,轻轻晃着红酒说:“我们总不能因为从宋慧乔身上,监听到了这些情报,就去怀疑红尘有了私心,那样不理智。”
“怎么才算是理智?”
高雅冷哼了一声,看向燕东吴:“黑袍老鬼活着时,你我都亲眼看到他从那个臭女人那儿监听到消息后,马上判断出东土的克隆基地被发现,这才命令红尘抢先一步去销毁那些。”
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高飞某些不正常反应后,黑袍立即果断的下达指令,严令红尘放下手头所有工作,用最快的速度感到那片大山中,彻底销毁那边的基地,尤其是那些克隆人,绝不能存留一个。
当时他做这些时,高雅、燕东吴都在旁边守着。
当然了,那时候他们还不敢擅自问黑袍,那个基地内的克隆人,都是有哪些人,又有多少等问题。
直到何秀城自杀,黑袍被暗算,他们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某些信息,尤其是她跟沈银冰的一番长谈后,高雅才知道那个秘密克隆基地内,不但有红尘的克隆人,还有高飞的。
如果红尘按照黑袍的命令,把所有克隆人都消灭的话,那么高雅就不会愤怒,最多也就是感觉可惜,毕竟那么多的红尘,尤其是高飞的克隆体,就这样被销毁没有被利用,实在是很遗憾的事。
可偏偏,他们却从高喵喵那儿,监听到了红尘还带走了至少十个以上的高飞!
这是要干什么?
除了红尘要利用这些高飞来图谋不轨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
难道说,红尘早就看出高雅要算计黑袍,所以才抗命不尊,准备培养自己的实力?
还是说,她这样做就是黑袍安排的?
黑袍早就已经做好了去死的准备,却不甘心大权落在高雅手中,这才刻意给红尘那个命令,就是想通过她的野心,来为高雅培植对手?
无论怎么样,高雅都不能再任由红尘留在这个世界上。
一个克隆人一旦引起主人的怀疑,那就是离死不远了。
至于红尘会不会是冤枉的,她死后,会不会消弱西方安归教在东土的势力,高雅才不管那些--只要卡斯塔博士还活着,那么培育成熟克隆人的技术就在。
到时候,高雅想要多少克隆人,不管是红尘的,还是高飞的,都可以。
嗯,最好是高飞的,克隆至少一千个。
想到一千个高飞被‘投放市场’后,华夏会乱成什么样子,高雅就想笑,狂笑!
当然了,要想培育那么多的高飞克隆体,得需要三五年的时间。
不过时间不是问题,高雅现在还年轻,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
当前最重要的只有两件事:当务之急的,就是干掉红尘,其次,就是把卡斯塔博士带来东土,重新給他找一个秘密基地,开始大肆克隆高飞!
看着高雅英俊的面孔有些扭曲,燕东吴轻轻叹了口气。
高雅眯起双眼,问道:“怎么,你不赞成我的意思?还是觉得,我无法像黑袍那样,有力的掌控西方安归教?”
“雅少,你没必要担心我的。”
知道高雅在想什么的燕东吴,苦笑了声说:“如果是放在去年,我或许真有野心,牟取你现在的位置。可现在,就算你主动让给我,我也不会要的。唉,我能感觉到,自从我遭到唐鹏的暗算,被核辐射后,我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了。靠忘忧粉的支撑,我才能活到现在,可我觉得,我已经熬不到年底了。”
听燕东吴这样说后,高雅眼里的戾气顿时消散了。
燕东吴没有撒谎,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真的很糟糕,在遭遇强烈核辐射后,全身所有的淋巴组织,都发生了癌变,并用让他绝望的速度,迅速改变着其它正常细胞。
每天服食大量的忘忧粉,虽然能给燕东吴提供所需的营养,但忘忧粉终究只是一种超级营养品,却不能抵抗遭到核辐射的癌变细胞。
黑袍花大价钱来拉拢燕东吴,就是看在他是华夏燕家嫡系子弟的份上,有着不一样的利用价值……只是,还没有等他开发出燕东吴的利用价值,他就死了。
高雅点上一颗烟,沉默片刻后才问:“那你的意思呢?”
“我觉得,你要处死红尘,得需要问问赫拉天后的意思。”
燕东吴想了想,才说:“你想成为黑袍,仅仅掌控住了忘忧粉和那两本经书还不行,还得掌控住人心。”
正文_第2119章 不用再煎熬了!
西方世界生存环境逐渐恶劣后,黑袍就想回归东土。
他觉得,唯有在这片没有坚定信仰的土地上,西方安归教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为了回归东土,早在三十多年前他就开始布局,并做了大量的准备。
藏在西北那片大山中的克隆人基地,就是黑袍做出的准备之一。
当然了,他最中意的基地,肯定是莫邪征东的地下楼兰了,只是在上次那样绝佳机会下,他却被郑腐给暗算了,也知道依着当前还远远无法跟莫邪征东抗衡,所以只能忍耐。
只是不等黑袍实现他东归的宏愿,就随着他独生子何秀城的自杀,精神彻底的崩溃了,从而才用自杀式的方式,甘心被高雅暗算。
黑袍死了,西方安归教回归的计划,也肯定搁浅。
谁能够成为新的西方安归王,就成了包括赫拉天后在内的所有人,争先实现的目标--高雅的运气很好,抢先得到了黑袍的遗产:剩下的两本《安归经》,还有忘忧草秘密培训基地。
有这两样东西,就代表着他正式取代了黑袍,成为了西方新的安归王。
赫拉天后等人,也唯有对他唯命是从。
但毫无疑问的是,赫拉天后对高雅这个新的王者,肯定是口服心不服,毕竟她在西方安归教的地位,也仅次于黑袍。
所以燕东吴觉得,高雅现在最需要面对的,就是暂时离开东土,回归西方,先把内部彻底整顿好了后,再考虑其他事情。
红尘,是黑袍派在东土最主要的负责人,高雅要想以怀疑她要另立门户的借口,就干掉她,肯定会引起赫拉天后等人的不满。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雅或许还会听从燕东吴的建议。
不过现在,他真是受够了某些人的气,好不容易掌控大权了,干嘛不做点什么?
高雅觉得,他除了武力值是弱项外,要是论起玩阴谋,绝不会次于任何人。
那些长年居住在哈萨克地区深山中的土鳖们,应该不在话下。
冷笑了一声后,高雅抬手说道:“东吴,我知道你这样说,是为了我好。可我觉得你多虑了。现在,不管是经书,还是忘忧草,都已经掌控在我们手里,我要是再把卡斯塔博士,还有他的团队捏在手中,赫拉天后他们,凭什么跟我斗?”
“再说了,我们都知道,沈银冰领导贪狼的最大依仗忘忧草,早就被黑袍亲自暗算死光了,估计最多再等两个月,就彻底的弹尽粮绝。到时候,我们只要一放出消息去,贪狼就会打乱。”
高雅越说越兴奋,坐在沙发上连连挥手:“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忘忧粉,来控制贪狼,更能控制沈银冰!”
想到连沈银冰都能控制住,高雅就觉得浑身发热。
那个女人是他的嫡亲嫂子,可在他最恨的人之中,仅次于高飞。
沈银冰给予高雅的羞辱,绝对超过任何人。
他永远都忘不了,当初在他逃出冀南,被沈银冰所‘收留’时的那段屈辱日子。
当然了,高雅可以肯定,就算他彻底控制了沈银冰之后,也不会对她产生那种想法,不过却不介意别的男人去伤害她。
“还有!”
高雅用力挥舞着拳头,眼珠子都有些发红:“黑袍死后,他那边的十一主神,最起码太阳神已经率先投效了我。我相信,他肯定能帮我争取到更多支持者。赫拉天后,呵呵,实在不足为虑。”
看着眉飞色舞的高雅,燕东吴很想提醒他:要想真正掌控黑袍所留下的势力,决不是区区一些阴谋诡计能实现的,这得需要长时间沉淀而成的底蕴,如果只是把黑袍暗算掉,拿到那些东西,就能变成有着数百上千年历史的西方安归教,这好像有些太简单了些。
而且燕东吴更能从黑袍甘心被暗算中,嗅出了明显的阴谋气息。
那么厉害的一个人,能在数十年前就开始布局,可谓是心机深沉,怎么可能如此大意的被暗算?
在燕东吴看来,黑袍的死,更像一个他故意布下的圈套。
高雅,已经把脑袋主动伸进了圈套中,绳子正在一步步的缩紧,尤其是从高喵喵那边,监听到红尘要背叛,高雅要清理门户,更要把卡斯塔博士带到东土后。
“雅少,我……咳,咳!”
燕东吴正要把自己所想到的这些疑点,都说给已经被成功冲昏了头脑的高雅,可刚一张嘴,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咳的很用力,又痒又难受,让他很想把肺子也咳出来,腰身弯成了一个大虾米。
他知道,这是病变所导致,总有一天他会这样活活的咳死。
在燕东吴剧烈咳嗽起来后,高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眼里浮上了明显的厌恶,还又异样色彩,冷冷的看着他。
没有谁,喜欢身边总跟着一个肺子有病的人,这玩意会传染的。
也不知道咳了多久,燕东吴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慢慢缩回捂着嘴的手,却发现上面满是鲜血,黑色的鲜血。
“呵,呵呵,现在咳的时间更长了。”
燕东吴自嘲的笑了笑,抬头看向了高雅,然后笑容就凝固在了脸上。
高雅挪开了目光,掀起窗帘看向了外面。
外面已经是清晨时分,远处的灯火随着厢式货车的行驶,不断后退,就像梦幻中的景象那样。
燕东吴说话了,声音很轻,也很低:“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你的一个负担了?”
高雅看着外面,言不由衷的说道:“哪有。如果不是你帮我策划,我怎么可能会取得今天的地位?”
燕东吴拿出纸巾,轻轻擦拭着嘴角,缓缓说道:“如果你能满足我的愿望,我现在就去死,也会很心甘的。”
“杀掉唐鹏?”
高雅笑了,转过头看着燕东吴:“这对我来说,好像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燕东吴语气平静的说:“还有邢雅思。”
“我会让那个蠢女人,生不如死。”
高雅淡淡的说:“相信我。”
“我好像除了相信你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燕东吴慢慢的站了起来,却又叹了口气:“唉,我走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跟你合作。咱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候了。”
高雅脸上的笑容消失,语气冰冷的说:“你开心,是因为你能遥控我,让我帮你实现你的野心吧?”
“那是因为你自己本来就有野心,我只是尽可能的给你出谋划策。”
燕东吴吸了下鼻子,说:“在我全身癌细胞急速扩散开来后,虽然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可你不得不承认,癌细胞却促进了我的大脑发育,让我的智商,要比以前翻了至少十倍以上。”
“是的,我承认。”
高雅点了点头,说道:“但很遗憾的是,你不能活太久了。每一天,对于你来说,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有时候,我真的很惊讶,你是靠什么毅力来活下去的。”
“仇恨,不甘,跟你一样。”
燕东吴微笑着说完这句话,抬手挥了挥:“好了,多余的话不说了,我该上路了。”
“我让太阳神送你。”
高雅没有挽留,只是在案几上按了一下。
前面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正是曾经替何秀城拦截铁锤,抢回红褐色书皮安归经的人。
“阿波罗,替我送燕先生--”
高雅抬手,刚说到这儿,燕东吴就摇了摇头:“不用,我想自己走。”
高雅放下了手:“我会祝福你的,一路顺风。”
燕东吴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到了后车门,抓住门把往后一拉。
一扇小门出现在了厢式货车的后车门上,因为车子是向前行驶,所以外面的冷空气被甩在了后面,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凉意。
“我要走了。雅少,我会在路上等你。”
燕东吴闭上眼,张大嘴巴,深吸着冰冷的空气。
已经有好多天了,燕东吴都不敢这样深呼吸,只能像没牙的老太婆吃馒头那样,一点点的吃。
因为只要他尽情的呼吸空气,就会发痒,就会剧烈的咳嗽,咳出血后,就会疼,疼的眼前发黑,像刚才那样。
但现在,他终于敢放开手脚的深呼吸了。
新鲜的空气,立马充满了他的肺子,从没有过的轻松,竟然使他有些晕眩。
可是不等他彻底享受完这种美妙的感觉,让他惊恐的痒,就迅速传来。
抢在不得不张大嘴巴剧烈咳嗽之前,燕东吴纵身一跃……
车子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速不是太快,但在燕东吴纵身跃出去后,高雅还是只看到他重重摔在了地上,不等看清他有没有被摔死,又是一辆厢式货车驶来。
这辆车,也是受高雅所领导的。
看到那辆车急刹车停住后,高雅坐在了沙发上,对走到后面的阿波罗说:“阿波罗,告诉后面的人,不用停车。”
“是。”
阿波罗答应了一声,随手带上小门,拿出手机飞快的说了几句什么。
“唉,他总算是解脱了,很好,这样对大家都好。”
高雅冲站在旁边的服务生,抬手挥了下,他马上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拿起刚才自己喝了一口的酒杯,高雅说道:“阿波罗,我希望你能回一趟亚特兰蒂斯,把卡斯塔博士,还有他的团队都带来。”
阿波罗犹豫了一下,高雅皱眉:“怎么,有问题?”
“雅少。”
阿波罗垂下眼帘,低声说:“卡斯塔博士在前些天,刚刚被沈银冰打成重伤,现在还不适合长途跋涉,那样会……”
“呵呵,不就是被一个野蛮女人打成太监了?依着现在的医疗技术,是死不了人的。再说了,也不要他步行。”
高雅嗤笑一声,淡淡的说道:“他必须得来,只要还有一口气。这边新实验基地的建设,设备安装,都得需要他亲自参与。”
“好的,等车子停下后,我马上就去办理这件事。”
阿波罗低头,看着自己脚尖的双眼中,闪过一抹寒光。
正文_第2120章 骄傲的女孩子!
就像很多不甘心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总是期望能多呼吸一口空气那样,去年的冬天也是这样。
在惊蜇的春雷没有响起时,冬天依旧留恋这个世界,死死抓着春风的尾巴,在二月初二第七天时,仍旧狞笑着来了一场大雪。
大雪纷纷扬扬的从天空中落下,很想像去年那样,在为大地披上一层银装后,把那些邪恶掩盖住,努力让这个世界变的干净一些。
不过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雪花落在地上后,很快就变成了水,被车轮、脚步碾压过后,反而弄得更加脏了,尤其是车轮从半冻不冻的积雪上碾过时,会发出让人心烦的洒洒声。
邢雅思倒是听不到这种讨厌的声音,却能看到车子驶过后,被车轮溅起的黑色雪水,狠狠的摔在地上,溅在别的车身上,或者行人的裤脚上,很难看。
“这终究不是你们的世界,无论你们怎么努力,都注定是徒劳的。”
邢雅思轻轻叹了一口气,把看向窗外的目光缩了回来,看向了咖啡厅门口。
刚才她就看到一辆小奥拓停在咖啡厅门口了,有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高个头女孩子从上面走下来,她却没有着急看那张脸,因为她知道很快那个女孩子就会坐在她对面。
穿了一件黑色风衣,棕色高腰马靴的荆无艳,身材看起来比平时更窈窕一些,尤其是成为女人后,她走路时随着腰肢的晃动,总能荡起女孩子才没有的风情。
无论多么糟糕的天气,荆无艳都会戴着个大墨镜来摆酷,必要时还会点着自己的鼻子,问别人知道她是谁不。
这次荆无艳还是像往常那样,走进咖啡厅后依旧戴着墨镜,发现有男人在偷偷,或者光明正大的看她时,就会回看回去,一动不动的像神经病,直到把人家看的挪开目光后,这才得意的撇一下嘴角。
还是那样的跋扈,飞扬,还有些可笑。
只是,当她走到邢雅思面前坐下来,摘掉脸上的大墨镜时,脸色看起来却憔悴了,消瘦了很多,却显得那双眼睛更加的大了,目光也变的深邃起来,少了以往的幼稚。
女孩子成为女人,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不仅仅是身体上,更重要的还是本身气质,尤其是精神上,变的复杂了很多。
邢雅思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是抬手冲吧台那边摆了一下。
很快,服务生就走了过来,为她们呈上了咖啡。
“拿铁,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牌子的咖啡,就点了大众化的。”
邢雅思拿起小勺,从旁边的玻璃杯内舀起了几块冰糖,问道:“加糖吗?”
“我喝咖啡从来都不挑剔是什么牌子的,只要是咖啡就成。”
把手腕上的小包放在桌上后,荆无艳才回答邢雅思的问题:“算了,喝咖啡喝的就是那种苦涩味道,这样才真实。我总觉得苦涩过后,应该就是甘甜的回味。”
邢雅思笑了笑,把糖块放在自己杯子里,轻轻搅拌着,岔开了话题:“你以前经常来这家咖啡厅?”
这家咖啡厅的名字叫荒岛,一个很颓废的名字,不过却很受许多自以为怀才不遇的年轻人喜爱,再加上老板别出心裁的装潢布局,无形中就能营造出一股子落寞,跟窗外残雪的世界很相配。
邢雅思是第一次来荒岛咖啡厅,荆无艳约她来这儿的。
“来过几次,觉得气氛还不错,觉得总能在这种环境下品味到真正的人生。”
荆无艳很没气质的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就像往常那样,懒得跟人寒暄什么:“邢雅思,你知道我为什么约你来这儿吧?”
邢雅思浅浅抿了口咖啡,摇了摇:“不知道。”
“虚伪。”
“有时候,虚伪就是为了不伤害别人。”
“你觉得你伤害了我?”
荆无艳冷笑,双眸微微的眯起,嘎声问道:“就凭你,就能伤害我?”
“我没有伤害你,更是从没有想过要伤害你。”
面对咄咄逼人的荆无艳,邢雅思依旧淡定:“像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只能自己伤害自己,那也得学心甘情愿的情况下。”
荆无艳的嘴角抽了几下,眼神黯淡了下来:“你说的不错,就是我自己伤害了自己。如果那个晚上,我没有答应唐鹏的话,我就不会被伤害。”
邢雅思在去给唐鹏送请柬的那个晚上,荆无艳在场。
就是她走了后,情绪一点也不正常的唐鹏,占有了荆无艳。
荆无艳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以为她既然跟唐鹏发生了那种关系,那么她就只能嫁给唐鹏,成为她的妻子。
同时,她更是固执的以为,唐鹏也只能有她一个女人,所以才会撵走潘冬冬,结果才跟唐鹏发生了矛盾。
无可否认的是,依着荆无艳的行事作风,就算唐鹏很不满她撵走潘冬冬,她也会嫁给他,成为他唯一的女人。
只是就在她哭着离开云霄阁会所,回到家里的那个晚上,她父亲却跟他一番长谈--父女之间的那次谈话,彻底改变了荆无艳的人生命运:她得离开唐鹏。
最起码,她不能嫁给唐鹏。
因为唐鹏只能娶一个女人做妻子,那就是邢雅思。
暂且不管唐鹏跟邢雅思的感情关系怎么样,单单从某种利益上来说,他都得娶她。
唯有唐鹏娶了邢雅思,才能像是给野马套上了笼头,让她不外出祸害无辜人。
唐鹏必须要迎娶邢雅思,这是一种利益上的交换。
尘世间,所有事情一旦跟利益扯上关系,都会变的肮脏起来,就像卖笑的小姐,不管她打扮的有多清纯,那个啥时欲拒还迎,都无法改变她用身体换钱的现实。
荆无艳特别讨厌这种交易,尤其是当这种事落在她头上时,她觉得自己纯洁的爱情被玷污了,肯定会跟父亲大哭大闹,要死要活的嫁给唐鹏。
你的幸福,好多人的生命,这两条路你选择一条。
要认真选择性。
因为你一旦做出了选择,我就全力以赴的帮你,不惜任何代价。
这是父亲在考虑很久后,才语气沉重的说出的话。
当时,荆无艳本能的张嘴就要说她要幸福,可在呆愣半晌后,就一头扑倒在了炕上,痛哭失声。
她相信,父亲并没有骗她。
如果她非得要唐鹏的话,父亲就会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来促成他们俩人走到一起,不管别人的死活。
如果荆无艳是个自私的人,她不会考虑这些。
她虽然幼稚,在某些事情上智商低下,可她却是个非常善良的孩子。
“在我做出决定之前,我就告诉自己,下辈子一定做个恶人,不要善良。因为我发现,善良的人总是会吃亏的。”
荆无艳笑着,端起咖啡杯放在嘴边,看着邢雅思:“你赢了,祝福你们能幸福。”
邢雅思没说话,只是拿起咖啡杯,跟荆无艳轻轻碰了一下,就像喝酒那样。
放下杯子,荆无艳又不甘的问道:“我只是很纳闷,你觉得你用这种方式得到唐鹏,你们以后就会幸福吗?”
邢雅思笑了下,看着浓稠的咖啡轻声说:“荆无艳,你根本不知道,在你认识唐鹏之前,我们俩人就像两根藤条那样,紧紧缠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我听我爸说,你们是敌人。你是个妖女。”
荆无艳说:“唐鹏必须得娶你,就是换取你能够改邪归正。假如我要是娶了你,你就会丧心病狂的去危害别人--这种情况下,你们能产生真正的爱?”
“从我懂事那天开始,我就不愿意说这个‘爱’字,因为我觉得这个字,绝对是最虚伪的一个字,我只相信感觉。”
邢雅思回答说:“我跟唐鹏在一起时,心里特别的安宁,平静,而且我也能从他看着我眼神中,感受到他对我的感情--你爸说的没错,如果我被唐鹏抛弃了,我就会丧心病狂。一个从小在那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女人,假如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想不疯狂都不行的。”
“你,究竟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好处?”
荆无艳咬了下嘴唇,问道。
“我能……”
邢雅思说到这儿后,犹豫了下才说:“只要我不给大家带来灾难,这就是好处,对不对?”
看荆无艳虽然眼底深处带着绝望,愤怒,可还是不忍心把事实告诉她。
邢雅思觉得荆无艳是个特纯真的女孩子。
现在这个世道,这样的女孩子很少了,不该让她知道那些肮脏的事。
哪怕是伤害她,让自己被她怨恨,也不能破坏尘世间最后一点真正的人性美。
诚然,离开唐鹏的荆无艳痛苦,痛苦很长时间。
但再长的痛苦,再深的伤痕,也总有一天能愈合,远远比被毁掉好很多。
看出邢雅思欲言又止后,荆无艳好像明白了什么,淡淡笑了下站起来:“我今天约你出来,就是要告诉你,我要走了--如果你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回来。”
邢雅思没有站起来,只是抬头看重她,没有问她要去哪儿:女人在感情上失败后,一般都会选择远离。
至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邢雅思也很清楚.
荆无艳这是在告诉她:你要是出意外死了,我还会回来找唐鹏的!
“希望你有机会能回来。”
邢雅思只能这样说。
荆无艳再次笑了笑,戴上大墨镜,拿起手包,转身就走:“我买单,算我请你。”
邢雅思没有争,荆无艳是个单纯且有骄傲的女孩子,哪怕已经一败涂地了,她依然努力的寻找属于她的自尊。
“还有就是。”
荆无艳走出几步后,却又想到了什么:“在我来之前,我听我爸说,你那个叫燕东吴的哥哥,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死得很惨。”
邢雅思双眼只是微微眯了下,却没说什么。
荆无艳问道:“你不伤心?”
“我都已经忘记燕东吴是谁了,为什么要伤心?”
邢雅思淡淡的说。
“那就好,我的确不如你。”
荆无艳笑了下,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