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926章 放开她!
站在云霄阁会所二十三层的窗口往下看,能清晰看到在街上游行的人们。
韩玄点上一颗烟,深深吸了一口后,吐出了个烟圈。
他很羡慕在街道上游行的人们,很遗憾没能参加这次游行。
别看韩玄是个表面冷漠的男人,实则他也有一颗澎湃的心,尤其是知道今晚的游行,是跟老大唐鹏有关之后。
那个方云康,还有没良心的楚良宵,现在肯定会生不如死吧?
韩玄想到这儿时,嘴角露出的笑容更加的遗憾:他要是不留在这儿负责潘冬冬、唐文举夫妻,还有那个宋慧乔安全的话,肯定会跑到医院去,现场看看愤怒的人们,是怎么收拾那些人渣的。
“唉。”
想到这儿后,韩玄轻轻叹了口气时,背后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响。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服务生推着一辆餐车,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因为唐文举被艾米莉给下了某种药物后,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自我,所以现在负责给二十三层送餐的服务生,都是潘冬冬亲自指定的。
韩玄当然认识那几个指定的服务生,也知道这个推着餐车(夜宵)的服务生姓李,叫李晓云,身材高挑长相文静的女孩子。
不过,就算是认识李晓云,韩玄也快步走了过去,脸色又恢复了正常的冷漠:“送饭的?”
云霄阁会所的服务生,现在基本都认识韩玄了。
更知道这个脸上有着一道长长伤疤,眼神凶狠的男人,是老大唐鹏的绝对心腹,听说他当年曾经跟唐鹏一起,在中东参与过一场战争,绝对是生死与共的。
所以,所有云霄阁会所的服务生,包括潘冬冬以下的那些经理,都很看重韩玄--或者说,都有些怵头他,跟他对视一眼,就有种被眼镜蛇盯上的阴森感。
文静的李晓云,当然也是有这种感觉。
看到韩玄快步走过来后,马上就停住了脚步,微微垂下眼帘,怯生生的说:“是、是,送的夜宵。”
韩玄毫不客气的伸手,掀起餐车上的盖子,挨个餐具都检查了一遍,确定没发现什么异常后,才重新盖上盖子,淡淡的问道:“给谁?”
“是唐先生点的,就在半小时之前。”
李晓云低声回答。
这两天,唐文举始终跟宋慧乔住在一个房间内。
当然了,他们并没有睡在一个炕上,只是一个外间,一个里间:唐文举担心别人要对宋慧乔不利,所以非得陪她、保护她。
不管是唐鹏,还是连春芳,对此都无可奈何。
幸好,他们也看出老唐只是单纯的保护宋慧乔,而且那个女人在被高飞警告过一番后,也不敢再打老唐的主意了。
已经接连两个晚上,唐文举都会在深夜时要夜宵(给宋慧乔要的),这对韩玄来说已经习惯了。
他检查送餐人员、餐车,只是因为职责所在罢了。
“嗯,去吧。”
韩玄点了点头,闪到了一旁。
李晓云微微点头,很小心的推着餐车走向了老唐的屋子。
在韩玄的注视下,李晓云来到房门前,轻轻敲了几下房门,等里面传来老唐的问话声后,才推开了房门。
里面的窗户肯定是开着的,因为李晓云在推开门时,她披散在肩头的发丝被吹了起来,这是对流风突然形成的原因。
李晓云连忙抬手,压住了左肩飘起来的长发。
就在她压下来的瞬间,韩玄好像发现了一缕白色的头发。
不过,还没有等他看清楚,李晓云就走进了屋子里。
“韩玄。”
就在韩玄刚要跟过时,小月的声音从左边走廊中传来。
韩玄回头,看到了穿着一身深色套裙的小月,踩着高跟鞋从那边走了过来。
严格的说起来,小月并不是那种太美的女孩子,但却比大多数女孩子都多了一分飒爽之气,这跟她出身是个杀手有关。
但小月在韩玄眼中,却是个十全十美的存在:如果让他从潘冬冬、小月俩人之间选择一个,来作为终生伴侣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在韩玄心中,潘冬冬美则美矣,可却只是个不禁磕打的花瓶,实在不对他的胃口。
而小月对韩玄,也有那方面的意思:她没有嫌弃韩玄长的凶恶,更能从这幅吓人的皮囊中,看出那颗忠贞的心。
唐鹏早就发现俩人很对眼,也很高兴他们两个能走到一起,所以俩人目前已经算是一对恋人了,韩玄负责保护唐文举、宋慧乔,小月则是潘冬冬的贴身保镖。
有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到小月走过来后,韩玄的眼神马上就温柔了下来,脚步轻快的走了过去,走到她面前一米处时,停住了脚步,双手抱着膀子靠在了走廊墙壁上,望着小月。
韩玄喜欢小月,每次看到她时,眼神都会改变,但绝不会有龌龊的意思。
小月很享受韩玄看她的眼神,也没躲闪,跟他对视着轻声问道:“你有没有看那段视频?”
“看了。”
韩玄在说话时,不管是对谁,都是尽可能的简洁,真可谓是惜字如金。
要是换成别的女孩子,肯定不喜欢跟不善言辞(确切的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哄女孩子)的人谈对象,不过小月却不在意,笑了笑说:“是不是感觉很遗憾,没有跟着大少(唐鹏)一起去?”
“有点。”
韩玄抿了下嘴角,回头看了一眼,才说道:“但大少更希望我能留在这儿。”
“是啊,唯有你留下,大少才能放心外出做事。”
小月也缓缓倚在了走廊墙壁上,微微歪着下巴望着韩玄:“你说,那个高飞什么时候回来?”
高飞回来了,才能带走那个宋慧乔,才能有可能找到让唐文举变正常的药物(他在临走前,已经跟唐鹏说过,他是要去地下楼兰了),韩玄才不用每晚都睡在走廊中,严加防备任何企图伤害唐文举、宋慧乔俩人的人。
“我怎么知道啊。”
从餐车上帮着李晓云往下拿盘子的唐文举,扭头看了眼宋慧乔,皱眉问道:“哦,对了,那个高飞到底是什么人?”
李晓云送饭进来时,宋慧乔正在跟唐文举聊天--尽管她真的很讨厌跟一个老男人聊天,不过她在彻底失去自有后,整天憋在屋子里也的确闷的慌,跟唐文举聊高飞,也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宋慧乔现在也知道了,能够进来送饭的人,都是唐鹏信得过的人,所以完全可以把李晓云无视,说自己想说的话。
穿着一身白色睡衣的宋慧乔,坐在沙发的边上,左腿压在右膝盖上,半截雪白的小腿下面,堪称完美的玉足脚尖,挑着红色的水晶拖鞋,一颠一颠时,总能让偷看的老唐心儿随着一跳一跳的。
老唐现在的心智,思维,都很不正常。
这两天内,宋慧乔可是跟他谈过无数次高飞了,可他却像得了健忘症那样,每次在她提到高飞时,总是会问一句高飞是谁。
或许,老唐意识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已经威胁到了他在宋慧乔心中的地位,所以每次在谈起高飞时,语气中总是带着不耐烦。
看着老唐帮着李晓云从餐车上往下拿盘子,宋慧乔动都没动,只是轻轻晃动了下脚尖,懒洋洋的说:“他呀,是你儿子的好朋友,也是我的、的--”
说到这儿时,宋慧乔故意闭上了嘴。
“他是你的什么?”
刚端起一个汤碗的老唐,手一哆嗦,洒出的汤落在了李晓云去拿餐具的手背上。
汤可能有些烫,李晓云猛地缩手时,轻轻叫了一声。
宋慧乔很享受老唐为她而吃醋的样子,不过却不喜欢李晓云的叫声,黛眉微微皱起,抬手伸出一根葱白也似的食指,冲洗手间指了指,示意她去洗洗手。
李晓云怯怯的点了点头,快步走向了洗手间。
在开门时,她忽然回头看了宋慧乔一眼。
这时候,宋慧乔正要冲唐文举露出一个迷人的笑时,眼角余光跟李晓云的目光对上--接着,她的脸色就猛地一变,苍白。
李晓云开门走进了洗手间内,在进去时,落下的右手食指,冲宋慧乔这边勾了一下。
“你说呀,他是你的什么?”
老唐却没有注意到宋慧乔的脸色变化,犹在追问这个话题。
“他、他是我的主子。”
宋慧乔根本没心思搭理唐文举,脱口说出心里话后,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失魂落魄般的走向了卫生间。
她在站起身时,右脚脚尖挑着的水晶拖鞋落在了地上,却像没看到那样,赤着一只脚走了过去。
“什么,他、他是你的主子,什么主子?”
老唐好像傻了那样,盯着那只水晶拖鞋,腮帮子猛地鼓了起来:这是在咬牙发狠时,才会有的反应。
做为一个男人来说,亲耳听到自己在乎的女人,亲口说某个男人是她的主子,这对男人来说无疑是个耻辱,帽子绿了的耻辱--只要是个男人,就会很自然的升起这种感觉。
唐文举的心里,攸地乱成了一团,眼前浮现出了一个画面:一个他似曾相识的男人,野兽般的趴在他最在意的女人身上,做着让他心碎的疯狂动作。
砰的一声,眼睛浮上不正常红色的唐文举,猛地拍了一下案几,转身快步走向了洗手间。
此时,在他的心中,宋慧乔就是陪伴他一生的女人,他绝不允许任何男人,敢挑战他男人的权威!
他要像个男人那样,去逼问宋慧乔,那个高飞到底是谁!
唐文举来到洗手间门口,想都没有想,抬起脚来就踢在了门板上。
随着房门被大力踹开,唐文举就看到他最心爱的女人,竟然被李晓云掐住脖子,抵在了洗手盆上,左手更是撕开了她的睡衣,露出最饱满处的那两团惊人的白。
“放开她!”
唐文举看到这一幕后先是呆愣了下,随即大喝一声,冲了进去。
他刚扑进去,伸手去抓李晓云时,就觉得肚子上好像被大锤狠狠撞了一下那样,身子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正文_第1927章 他看到了自己的心!
高飞什么时候回来,对于韩玄来说,正如他当初为什么忽然要走那样,毫不知情。
其实小月也知道韩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俩人站在这儿面对面的,要是不找点话题聊聊,好像不怎么得劲。
韩玄笑了笑,正要实话实说自己不知道时,却忽然听到唐文举那个房间内,传出砰的一声大响,接着就有惨叫声传来。
“不好!”
韩玄脸上的笑容,攸地凝滞,瞳孔猛地收缩,转身就向走廊那边冲去。
小月也听到了那声惨叫,好像是唐文举发出来的,想都没想也跟着韩玄向那边跑,只是才追上几米,韩玄却低声喝道:“小心调虎离山!”
韩玄负责保护唐文举跟宋慧乔,而小月主要是贴身保护潘冬冬,还有连春芳。
现在唐文举那边房间内有意外突现后,韩玄第一反应就是有外敌入侵,却担心他小月跟他一起去那边时,反而会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趁机去伤害潘冬冬俩人,所以才提醒小月。
小月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正在前冲的身子猛地一顿,随即旋风般转身,向回跑去时低喝一声:“韩玄,小心!”
“知道,你也是!”
韩玄头也不回的答应了一句,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如果小月知道,这九个字是俩人最后一次对话的全部内容,她肯定会选择代替韩玄,去查看唐文举那个房间。
但很可惜的是,她不知道。
现在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潘冬冬的房间。
转过走廊拐角后,向前疾奔的小月抬手,在左侧的房门上狠狠拍了一下。
这间屋子里,住着的是大力神,还有陈留香俩人。
一掌拍下去后,房门发出咚的一声大响,小月却停都没有停,直接风一般的飘了过去,用最快的速度跑到潘冬冬门前,也没来得及敲门,直接用肩膀狠狠撞在了上面。
砰的一声大响,正坐在电脑桌前,密切关注皇朝会所事件走向的潘冬冬,连春芳俩人,被吓了一大跳,齐齐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看到俩人安然无恙后,破门而入的小月,这才松了口气,但接着就冲进了里间。
里间,也很正常,窗户紧闭着很安全的样子。、
“小月,怎么了?”
潘冬冬最先反应了过来,等小月出来后马上站起来问道。
“刚才我跟韩玄在走廊中谈话时,听到唐叔房间内有异响,担心这边会出事。”
小月很干脆的解释着,右手一翻,手中已经多了把短匕,迅速走到窗前向下看了眼,这才松了口气。
一切正常。
刚才唐叔房间内发出的那声惨叫,差不多应该是他被那个女人给捣鼓的吧?
小月心里这样想,也有道理的。
现在就算是个瞎子,也能看出唐文举被宋慧乔给迷的神魂颠倒了,而且俩人也已经在同一个屋子里‘同居’好几天,虽说老唐年龄比较大,可守着宋慧乔那样一个美女,要是不做出点什么来,好像才是不正常的。
但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宋慧乔对老唐根本没那意思,每次看他时的眼神里,都带着看不起的厌恶--这个骄傲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允许一个屠夫,占她的便宜?
尤其是高飞来过一次后,当面警告她不许对老唐动什么心眼,要不然她会后悔的。
其实也正是这样,所以连春芳才‘放心’的让老唐跟宋慧乔同居。
那么现在老唐忽然发出惨叫,估计是他想非礼人家来着。
小月心里这样想着时,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接着,大力神跟陈留香俩人,就出现在了门口,喘着粗气的问道:“没、没啥事吧?”
“没事,一场虚惊。”
小月深吸了口气,脸色平静的走出了房间,低声说道:“你们在这儿好好守着冬姐,我去老爷子那边看看。”
因为可能关系到唐文举的‘清誉’,所以小月觉得最好是自己过去一趟。
“哦。”
不知道啥事的陈留香俩人,看到小月藏在手肘后的刀子后,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
小月快步走向唐文举那边的走廊,刚走过拐角,就看到一个女服务生推着餐车,从那边走了过来。
小月也认识这个服务生,知道她叫李晓云,更看出她是来送夜宵的。
看到李晓云后,小月彻底放心了:如果唐文举那边真出现什么意外的话,那么李晓云还怎么可能会这样淡定?嗯,肯定是唐叔对宋慧乔起那种心思,被教训了。
小月心里这样想着,在经过电梯门口时,对推着餐车走进电梯的李晓云点头笑了笑。
笑容很友好,当然得带着一点点警告的意思:无论看到了什么,都别乱说哈!
李晓云先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赶紧讨好的笑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小月很喜欢这种聪慧的女服务生,再次真诚的笑了下,转身刚走出两步,全身的神经,却猛地一下子绷紧!
她嗅到了一股子新鲜的血腥气息。
小月是杀手出身,从来都不喝酒,所以哪怕是给她拿一支84年的拉菲,她也嗅不出酒品质的好坏,可是却对血腥气息格外敏敢。
这可是二十三层高楼,就算地上有什么流血的东西,也不可能传到这么高的地方来,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这丝血腥气息,是从李晓云的身上传来的。
很新鲜。
一个女服务生,身上怎么会带着这种血腥气息?
而且还是从唐文举房间内走出来的,杀手敏锐的第六感,让小月一下子对李晓云起了疑心,神经之所以绷紧,那是因为既然韩玄早就赶去了房间,怎么可能会让一个身上带血的女服务生这样从容离开?
完全是本能的,小月左肩忽然下沉,拧身猛地抬起右脚,以最凶狠的力道,狠狠鞭向李晓云!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这是小月在接受杀手残酷培训时,养成的习惯。
正要推着餐车走进电梯的李晓云,在小月猝不及防的鞭出一腿时,身子忽然前趴,一下子趴在了餐车上的同时,右脚脚尖用力蹬地--餐车突然加速,冲进了电梯内。
李晓云用这种方式,轻而易举的避过了小月的凌厉一击。
她这样从容避开后,小月心中肯定会大吃一惊,但她更加趁着冷静,接着已经启动起来的动作,扫空的右脚在电梯门上轻点,身子已经腾空而起,左脚电闪般跺向趴在餐车上的李晓云。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小月手中的短匕,已经闪电般的甩了出去,准确无误的刺向李晓云的后脑勺。
李晓云的反应也很快,只是她处于被动的劣势,匆忙中猛地翻身躲开小月一脚时,脑袋也及时翻滚--那把好像闪电般的短匕,擦着她的耳朵刺在了餐车上,发出当的一声响。
就像是泥鳅那样,李晓云不等小月做出下一次攻击,身子已经钻进了餐车下,左脚连踢两下,那辆不锈钢餐车竟然被她踢飞了起来,重重砸向小月。
小月被迫向左躲去,餐车砸在了走廊墙壁上,接着反弹回来,落在了走廊中。
小月腾身跃起,正要继续扑向餐车时,电梯门开始缓缓关上,一缕青烟从里面激射而出,带着熏人的臭味。
青烟有毒!
小月心思电转间,前扑的身子改为斜刺里扑去,好像蝙蝠那样从电梯门前掠过。
掠过电梯门的瞬间,小月急匆匆向即将关合的电梯内看了一眼,却看到里面的李晓云,已经变成了一个白发女人。
很妩媚红润的一张脸,却是白发、白眉。
虽然只是急匆匆的一瞥,可小月就肯定对方是个花信少妇,另类的。
小月看到这张脸面时,里面的女人冲她微微有笑。
风情万种。
等她身子落地时,电梯门已经完全合上,开始下降。
小月着急的电梯按钮上拍打了几下,也没制止住电梯下降,正要转身冲向楼梯时,才猛地想起她要去做什么。
这时候,就算那个女人打开电梯,小月也不会去追她了。
因为她必须得尽快赶往唐文举的房间里,看看那边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转身刚要跑,却又停下,弯腰时右手急抄,从砸落在地上的餐车上,抓起一个发套。
发套上,还带着一张薄薄的面具,比小朋友玩的气球厚不了多少,却是惟妙惟肖,正是李晓云的模样。
这个发套,正是小月甩出去的短匕,从那个女人头上刺下来的。
就算是用脚趾头,小月这时候也知道这个李晓云,是别人假扮的了,目的就是唐文举那边。
呜啦,呜啦--
就在这时候,刺耳的警笛声忽然从走廊中震响了起来。
这是唐鹏为防备有什么意外发生,特意给潘冬冬、唐文举等人的房间内,安装的警铃。
警铃一响,唐鹏从沈城带来的所有手下,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二十三层走廊中。
小月没有理睬警笛声,甚至都没空扔掉手里的发套,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了唐文举房间那边。
距离房门还有七八米时,小月就停止了奔跑,但身子却因为惯性,在光滑的地板上迅速向前滑行,就像是溜冰那样,直直的撞向了门口,右手一抬,扶住了门框,随即抬膝撞开了房门。
然后,她就呆愣在门口,双眸瞪到最大限度,如同掉进了冰窟内。
房间内,唐文举躺在地上,不知死活。
宋慧乔就瘫坐在洗手间门口,左手捂着嘴巴,苍白的脸色上,泪水断了线似的往下掉,盯着东墙的双眼里,全是满满的恐惧。
一个人站在东墙下,左膝微微向前供起,双手反按着墙壁,头却垂了下来,几乎要凸出眼眶的眼睛,怔怔的看着他自己的心口。
他的心口部位,有一个洞。
血洞。
有拳头那样大,心脏--心脏,竟然垂在了外面,被抓成了几瓣,好像被野兽给抓碎的那样。
这个人是韩玄。
韩玄的心脏,竟然被人从胸腔内活生生的掏了出来。
他的人早就死透了,可依然倚在墙上,看着自己的心。
正文_第1928章 吻别!
自古以来,处死人的方式有很多种。
但岁月走到现代社会中时,以前那些类似于‘满清十大酷刑’之类的杀人方式已经绝迹,基本上就是枪毙,刀杀居多了。
就连中东那些总是跟美国佬做对的恐怖分子,在杀人时也只是斩首--斩首,好像都比韩玄当前的死法,看起来要‘文明’许多。
他,竟然是被人活生生的掏出了心脏。
那个杀他的人,得有多么的残忍,才会用这种方式?
宋慧乔绝对目睹了整个杀人过程,不但极度的恐惧,而且还无法压制反胃,哪怕是捂着嘴的哭,也是一阵阵的干呕,最终终于松开手,吐了上来。
小月却始终站在门口,傻愣愣的望着韩玄,全身包括每一根发丝,都像是过电那样的急促颤栗着,牙齿更是咯咯作响,嘴巴大张着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这样呆愣着,好像整个世界都停止了那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慢慢的走了过去。
来到韩玄的尸体前,小月伸手把他轻轻的揽在怀中,就像一个母亲抱着熟睡的婴儿那样,慢慢倚在墙壁上,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她低下头,微微闭上眼,缓缓低下头,苍白的唇吻在了韩玄还有温度的嘴上。
自从双方彼此间有了那层意思后,因为韩玄的性格比较孤僻、内向,所以他们别说是亲吻了,就连正式牵手的机会都没有一次。
现在小月吻起了韩玄。
吻别。
这是她的初吻。
相信韩玄不管是哪儿,都能感受到小月爱他的那颗心。
小月始终没有哭,只是用嘴唇,轻轻从韩玄双眼上抚过。
韩玄闭上了眼,很安静的样子,木呐还又凶恶的脸上,好像浮上了一抹笑。
小月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在做什么,她只想让韩玄明白,她是有多么的在乎他,为了他,她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当早就赶来的大力神等人,满脸狰狞痛苦的单膝跪地,用这种方式来向韩玄致敬时,背靠在门口走廊墙壁上的连春芳,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恐惧、悲哀,愤怒,低声抽噎了起来。
随即,她猛地一咬牙,走到大力神身边,也跪在了地上。
连春芳是唐鹏的母亲,韩玄是唐鹏最得力的手下,算起来连春芳就是韩玄的主母--可她从没有把自己放在所谓的主母地位上,她就是个纯朴的乡下妇女,对所有真心对自己儿子好的人,始终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激,还有尊敬。
现在,韩玄死了。
被人以这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杀死,连春芳当然明白,他的死,是受儿子的连累。
她是唐鹏的母亲,韩玄受唐鹏的连累被人残杀,她心中全是满满的愧疚,痛苦,给韩玄尸体下跪表示应有的谢意,这也是很正常的。
至于唐文举怎么样,连春芳没有管--因为她只看了丈夫一眼,就能从他平稳欺负的胸膛上看得出,他睡着了。
保护他的韩玄被人残杀,他却睡着了。
连春芳第一次没有对唐文举动怒,因为她很清楚现在丈夫,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她很后悔。
后悔来京华。
如果不来京华的话,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些恐怖的事。
或许,连春芳从来都属于乡下人,沈城北郊那个民风纯朴的地方,才是她的家乡。
这一刻,她无比的渴望,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京华。
京华在很多人眼里,好像是天堂般的存在,让人向往--连春芳此前也是这样想得,毕竟这是华夏的心脏,全国数一数二的国际化大都市。
可现在她却觉得,京华这座美丽的大都市中,既有善良、幸福的人们,也有让人恐惧的魔鬼。
连春芳在跪倒时,潘冬冬跟着跪了下来,被长长眼睫毛覆盖着的双眸中,除了恐惧之外,还有满满的自责。
她是唐鹏的女人,早就把自己定义在了‘后勤部长’的位置上,希望用出色的工作能力,来给唐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东西。
可偏偏唐文举被人下药、韩玄被人残杀,却都是来自云霄阁的内部人员。
哪怕是那俩人都是别人假冒的,但这也证明潘冬冬在内部安全方面,重视度还不够--实际上,她做的已经够好了,毕竟整个云霄阁有着数百员工,潘冬冬这个当总经理的,又怎么可能会注意每一个小人物?
泪水终于不再滴落后,潘冬冬才艰难的抬起头,看向了门里面。
小月始终抱着韩玄的尸体,瘫坐在东墙跟下,就像一个泥雕那样动也不动。
血液早就凝固,甚至连空气中的血腥气息,都已经渐渐的散去,可小月背后墙上那一行血淋淋的大字,却像个魔鬼那样,狞笑着告诉所有人:血债血偿,下一个就是你!
这一行字,是用韩玄的鲜血写成的。
下一个就是‘你’的那个你,是谁?
潘冬冬根本不用多想,就能对号入座:唐鹏。
那个魔鬼用这种极度残忍的方式,来残杀韩玄,只是为了警告唐鹏。
那么,这个人是谁?
是不是跟楚良宵、方云康有关的人?
毕竟这俩人刚被唐鹏狠狠算计了一下,不排除方、楚俩人背后之人,在恼羞成怒后派人来云霄阁报复唐鹏的可能性。
但潘冬冬却觉得绝不是他们,因为不管是楚家还是方家,就算要报复唐鹏,也不会用这种极度残忍的方式。
血债血偿。
这四个字,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们有人曾经死在唐鹏手中。
咚、咚咚,就在潘冬冬咬着嘴唇在心里盘算这些时,背后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她还没有回头,就听到有人用沙哑的声音轻声叫道:“鹏哥!”
潘冬冬身子一颤,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四五个人从电梯那边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是唐鹏。
唐鹏在出了电梯门,看到走廊中跪满了人,悲伤压抑的气氛几乎让人窒息后,就意识到出大事了。
很不好的大事!
母亲、潘冬冬俩人都在,唐鹏走过来时就看到了她们两个。
他没有看到父亲唐文举,却能推断出出事的绝不是父亲--要不然的话,母亲绝不会跪在门外,只是在那儿捂着嘴的低声哭泣,早就扑进屋子里呼天抢地打着滚的哭了。
唐文举的房间里,还有宋慧乔。
可如果出事的是宋慧乔,无论她是怎么死的,都没有让连春芳等人跪地默哀的资格。
是谁?
唐鹏脸色有些苍白,快步走路时,能听到心脏在胸腔内狂跳的声音,身子压过了走路声。
“鹏哥。”
“鹏子。”
“大少。”
唐鹏一路走来,跪在地上的那些手下,都纷纷站了起来,站在了走廊两侧墙边。
他们很多人,在听到警报声响,急匆匆赶来后,都不知道屋子里发生了什么事,不过看到老板的娘、冬姐都跪在地上后,谁还敢过去看个究竟?
跟着跪下就好了。
唐鹏没有理睬他们,只是快步前行,随着房门越来越近,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跟在唐鹏身后的,有两个女人,几个男人,其中两个身穿警服。
这两个女人,正是白瓷、萧潇俩人,还有霍天晴,分局局长王大伟,一个副局长。
在荆无艳抛出那段视频后,所有针对白瓷、唐鹏俩人不利的局势,立即扭转,以老荆为首的重量级人物,更是马上召开了紧急会议,终于做出了早就该作出的反应:更多的武警部队,被派上了街头,保护那些好像过街老鼠一样的岛国友人。
没办法,这些游行示威者的嘴脸虽然丑陋,可华夏当局必须得确保他们的安全不受威胁。
除了保护这些岛国游人,回他们自己住所去后,还派遣了大批宣传车,宣传员走上街头,算是亲临现场呼吁华夏同胞要冷静:不要再围攻驻华大使馆,四处讨伐岛国友人了,我们是礼仪之邦,要懂得以德报怨,更不要当街焚烧膏药旗、岛国货--京华的空气质量,已经够糟糕了不是?
不得不说,华夏国民是纯朴的,善良的,在当局劝说下,终于以胜利者的姿态,高举着拳头、高喊着‘华夏万岁’的口号,慢慢消失在街头。
这时候,已经是零点以后了。
当局高层的紧急会议上,还做出了几项紧急决定。
其中一项,自然宣布被岛国人泼了脏水的白瓷、唐鹏是清白的。
既然是清白的,那么警方当然没理由再留客了。
为了表达警方诚挚的歉意,王大伟跟常务副决定亲自送唐鹏等人回家--不过,唐鹏刚从警方手中拿过手机,开机,就接到了潘冬冬发来的短信:大事,速回!
唐鹏很了解潘冬冬,知道要不是出什么她无法解决的事,她绝不会用这种口气发短信的(当时唐鹏的手机关机,打不通,潘冬冬只能发短信)。
唐鹏在看短信时,恰好霍天晴从旁边瞥了一眼,随即低声跟白瓷说了几句。
白瓷会意,就跟王大伟商量说,他们三个人,想先去云霄阁会所。
就这样,一行人才急匆匆赶了过来。
云霄阁,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唐鹏来到会所后,没有急着问前台服务生,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进了专用电梯。
一直走到门口时,唐鹏都在心中考虑发生了什么大事,直到他看到了韩玄,看到了墙上那行血淋淋的大字。
嘎崩一声,唐鹏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好像把牙给咬碎了,痛苦的闭上了眼。
不过他很快就睁开了,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了进去,来到了小月面前,慢慢蹲了下来,伸出右手从她脸上抚过,替她拢起了垂下的乱发。
始终呆愣的小月,这时候才像活了那样,慢慢抬起头,双眼空洞的看着唐鹏。
“我、我来晚了。”
唐鹏张了张嘴,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
“大少--韩玄,死了。”
小月嘴唇已经干裂,说出这句话时有鲜血迸了出来。
正文_第1929章 喵呜的声音!
韩玄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了。
唐鹏当然能看得见。
可在小月哑声说出这几个字时,他却觉得心脏被好几根钉子,狠狠刺了几下。
那么疼,疼的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谁都知道,韩玄当初认识唐鹏,还是因为在沈城时为钱绑架了潘冬冬,才被唐鹏收服的,自从在中东一战后,他被引为心腹手下。
说是韩玄是唐鹏的心腹手下,实际上唐鹏从没有把他当手下看待,而是把他当朋友,或者是兄弟。
事实证明,韩玄也没让唐鹏失望:在过去的那些岁月中,他给予了唐鹏尽可能的帮助,共同来抗御危机--
总之,可以这样说:唐鹏最困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总算是安定了下来,有了自己的固定资本,以后韩玄本该过上他从下就幻想的幸福生活才对。
可现在,他却死了。
被人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所杀。
唐鹏发誓:他要用比这个还要残忍百倍的方式,来‘回报’残杀韩玄的人。
他所做的,只能是这样了。
“我知道。小月,你、你是不是很想哭?”
唐鹏看着小月,眼里闪过一抹担忧。
他能从小月的脸上看得出,她到现在都没有哭泣--她跟韩玄,可是恋人啊。
他们的恋情,不同于现代都市那些红男绿女们的爱情,轰轰烈烈的热火朝天。
他们俩人更像是一棵树,一棵藤,在相互倾心的那一刻起,就紧密相连在了一起,默不作声的相互紧拥着,一起向往阳光。
低调,而真挚。
现在,树倒下了,藤条却没有哭泣。
不是她不想哭,是引为悲伤已经让她忘记了:心上人猝死后,她该用泪水,来尽情的宣泄心中的哀伤。
大喜伤心,大悲伤神。
尤其是人在极度悲哀时,却没有哭泣,这不但会伤神,而且还会伤身。
唐鹏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希望小月能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那样或许能让即将断裂的思维神经,能得到缓解,要不然她就会走进魔障中,整个人就算是毁了。
“哭?大少,我该哭么?”
小月呆滞的眼瞳,微微转动了一下。
“是的,你该哭,想哭,就哭。”
唐鹏抬起左手,轻轻把小月、韩玄的尸体,都揽进了怀中。
当小月趴在他心口上,听到他强有力的心跳时,泪水就像腾空的巨浪那样,攸地从海面上出现,瞬间淹没了整个世界。
小月哭了。
她终于哭了。
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的哭,而是听上去好像是小猫的叫声:在严冬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猫,死了妈妈后,独自在荒郊野外的枯木下,喵呜,喵呜的叫着。
唐鹏闭上了眼,紧紧搂住小月,还有韩玄,动也不动。
门外的潘冬冬站了起来,扶着连春芳,低声对大力神吩咐了几句。
大力神点头,表示明白,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后,冲众人猛地一挥手。
急促而轻微的脚步声,在走廊中蚕儿进食般的响起。
很快,走廊中除了白瓷他们,就只有潘冬冬跟连春芳了。
潘冬冬看向了白瓷。
她此前从没有见过白瓷,可在看过那段视频后,却知道她是谁了。
尽管当前的环境、气氛,都不适合有笑容的存在,潘冬冬还是给了白瓷等人一个苦涩的笑,低声说:“白瓷夫人,请随我去那边坐坐?”
白瓷没有看房间里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现在不适合站在这儿了,赶紧点了点头,低声道谢。
“伯母,放心吧,唐叔他没事的。”
潘冬冬又揽住连春芳的肩膀,低声说了一句。
她能理解连春芳此时心里是种什么样的感受,更知道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当前最好就是都离开这儿,让唐鹏自己处理。
连春芳吸了下鼻子,接着又抬手捂住了嘴巴,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不等潘冬冬说什么,从门口往里看了一眼的王大伟,就语气沉重的说:“潘总,我先去下面大厅等,过一会儿我再上来。”
现场发生了极其残忍的凶杀案,王大伟做为城区强力部门的最高领导,自然担负一定的责任,还有职责,不过他却知道这时候不是留下来的时候。
潘冬冬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强笑着说:“那就麻烦王局了。”
王大伟点了点头,跟常务副转身快步走了。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王大伟就被麻烦--而且还是超级大的麻烦,给缠住了身:唐鹏伤人一案,还没有解决利索,紧接着就是凶杀案发生了。
焦头烂额这四个字,都无法形容他当前的状况。
“萧潇,你陪夫人去吧,我留下。”
霍天晴低声对萧潇说了一句。
潘冬冬看了他一眼。
她不认识霍天晴,却能从他淡定的眼神中,看出这不是个一般人,也没多说什么,轻揽着连春芳的肩膀,跟白瓷、萧潇俩人走向了她房间那边。
无声的哭泣,才是最最伤心的表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月才停止了哭声,从唐鹏怀中抬起头,看着他哑声说:“我想,给他换衣服。”
唐鹏点了点头,双手抄起韩玄的尸体,从地上站了起来。
小月跟着站起来,左手扶着墙很慢很慢的吸了口气后,把韩玄的尸体接了过去,然后木头人那样的,脚步蹒跚的走向了门口。
唐鹏站在那儿,看着她走出房间后,才扭头看着墙上那行字,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看的是那么认真,好像要从这行鲜血写就的字体里,找到韩玄曾经的生命。
鲜血写就的字体有些潦草,但就算唐鹏这个不懂书法的人,也能从这行字中看出:写这行字的人,书法功力很深厚,看似随意涂鸦,可一笔一划却尽显不俗的功底。
这行字体中,有几个字是繁体字写成的。
相比起现在华夏通用的简体字来说,繁体字无疑有着它独特的特殊魅力。
就像是国家的‘国’字来说吧,简体字是四方框里面有个‘玉’字,代表着财富,或者说是王者的财富。
但繁体字的国,却是四方框里面有个或字:在古代,或字就代表着城邦的意思,而或这个字中,既有代表人口的口,也有代表着兵器的戈,寓意就是人拿着武器,来保护国家的意思。
所以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繁体字所代表的含义,要比简体字更加含蓄,引人深思,同时字体本身,也极具带有观赏性,为书法爱好者们的最爱。
唐鹏当然不会在意繁体字,还是简体字,他只是盯着这行字看。
看了很久时,霍天晴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这个人,应该不是来自大陆。从字体上来看,他在写这行字时,是率性而为的,没有丝毫的掩饰意思。”
有个凶手在杀人后,还题字留念,毫不在意是否暴露了自己的字迹,这就证明此人不是个傻瓜,就是个相当自信的人。
傻瓜是杀不了韩玄的。
也唯有在某些方面都相当自信的人,才不会介意唐鹏(或者说是警方)能否从这行字中,推断出他的踪迹。
“是的,这个人很狂傲。差不多,是来自宝岛,或者香港那边的。”
唐鹏转身,拿出香烟递给了霍天晴一颗。
当前最习惯用繁体字的两个地方,就是宝岛、香港了。
看来,这个人就有可能从这两个地方来的。
不过也不能排除杀人凶手的,是故意用繁体字来题字,目的就是误导唐鹏(警方),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不管这个人是谁,在他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韩玄后,他就已经是成为还活着的死人了--哪怕他是西方的上帝,哪怕唐鹏粉身碎骨,也会替韩玄讨回公道。
韩玄以前也杀人,他最终落的被人杀的下场,这也是很正常的。
但那个人,真不该用这种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杀害他的。
韩玄的死法,对于唐鹏来说就是一种鞭策:鞭策他从这一刻起,就已经把找到凶手、以更加残忍的方式干掉他,成了活着的最大目标之一。
“你先等等,我去去就来。”
唐鹏说着,走向了唐文举。
正如连春芳能看出唐文举是睡着了那样,唐鹏走进房间时,也曾经特意停顿了一下脚步,听出老唐的呼吸正常后,才算是放心。
老唐睡着了。
他也许没有看到韩玄被惨杀的这一幕,要不然哪怕是中毒再深,也不可能在睡着时,嘴角还带着好像很甜蜜的笑意。
韩玄为保护唐文举惨死,他却在幸福的睡觉。
唐鹏没有责怪父亲。
引为他很清楚,老唐也是个受害者。
现在他也跟连春芳一样,特别后悔让父母来京华。
要不然的话,他们夫妻怎么可能会遭遇这些意外,直到现在老唐还沉浸在他自己的那个世界中,这是唐鹏这个当儿子最不孝的地方。
所以他没理由去责怪父亲,只能自责的抱起他,走进了套间内。
霍天晴坐在了沙发上,毫不在意屋子里的血腥气息,默默的吸烟,眼角偶尔会看宋慧乔一眼。
穿着白色睡衣的宋慧乔,依旧瘫坐在洗手间门口。
她已经不再呕吐,可脸色却苍白的害怕,全身的颤栗不曾停止过。
吱呀一声轻响,唐鹏从套间内走了出来,缓缓关上门后,目光在墙壁上那行血字上停留了片刻,这才走到了宋慧乔面前,就像刚进来上那样,慢慢的蹲了下来。
用跟小月讲话时的低沉语气,唐鹏轻声问道:“宋慧乔,你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唐鹏的语气中,没有一点威胁的意思。
可宋慧乔却有种强烈的感觉:如果她再顾左右而言他,来敷衍唐鹏的话,他就会像头狮子那样,咆哮着把她撕成碎片!
这是唐鹏给宋慧乔的最后一次机说实话的机会。
他绝不会再问第二遍,绝不会。
宋慧乔牙齿再次咯咯作响,不敢有一点点的犹豫,颤声说道:“驱、驱魔者。”
“什么?”
唐鹏没有听清楚。
“驱魔者。”
宋慧乔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不敢再让唐鹏问第三遍。
正文_第1930章 伤心者的归宿!
“喜欢这个地方吗?”
高飞站在森林湖泊边上,到背着双手看着一只水鸟,从湖面上飞快的掠过,叼走了一条小鱼,很快就消失在了远处的森林中。
这地方,是当初他帮着莫邪征东,找到黑色《安归经》内秘密的地方。
也是他在地下楼兰养伤时,最喜欢来的地方。
有山,有水还有森林,格外的宁静,听不到外界都市中的现代文明噪音,空气清清新的几乎让人晕眩欲醉。
人在这种环境下,心总是会从没有过的宁静,平和。
湖泊斜对面很远处,就是黑石山的背面。
那儿,有个非常隐蔽的山洞。
其实,说是隐蔽,实则一点也不难找,站在这儿用高倍望远镜向那边看去的话,就能清晰看到那个洞口。
那个山洞,就是地下楼兰最为神秘的地方:修罗道。
修罗道里面,长眠着近两千年来莫邪家族的列祖列宗。
那决定个神秘的地方,如果是放在外界,肯定会在考古界引发地震般的震动。
但在这儿,却是被赋上了神秘甚至神话色彩,是地下楼兰的禁地,哪怕是莫邪征东这个现任女王,在生前擅入修罗道,都得受到生不如死的惩罚。
没有谁敢接近修罗道方圆五百米之内,哪怕是野兔也敢--那边,有着最为凶残的黑色王蛇,野兔能生活在这样的仙境中,当然舍不得就这样死去了。
同样,修罗道方圆数百米内,长满了奇花异草,风吹来时,香气阵阵飘来。
不知情的人,肯定会把那地方当作最好的去处。
王晨也很想过去看看,不过在听高飞说起修罗道中所见的一切后,她立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甚至都不愿意再向那边多看一眼。
只要是个正常人,想到在那个最美丽的地方,有着上百具不腐烂的美艳尸体--那种感觉,就像雨后踩在了一只被淹死的老鼠尸体上,砰的一声,肚子破裂了……
“喜欢。”
王晨还是这样回答高飞,顿了顿,又说:“还有羡慕。羡慕秦城城,解红颜。”
哪怕是仙境一样的地方,也有让人不敢接近的可怕之处,只要忽略修罗道,森林神殿那些地方,地下楼兰绝对是个让王晨向往的地方。
她羡慕秦城城、解红颜,能生活在这儿,无忧无虑。
“可这地方,却不适合你。”
高飞笑了下,半转身看着蹲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挽起裤腿露出半截雪白的小腿,用有些胖乎乎的脚丫撩水的王晨,目光在那只雪足上凝滞了一下,接着才说道:“在我看来,这地方倒不如说叫伤心者的归宿。”
伤心者的归宿。
到目前为止,解红颜、秦城城,还有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是唯一三个取得地下楼兰‘国籍’的人,但他们三个人,无疑都被外面那个世界伤透了心。
所以高飞才觉得,地下楼兰对于外人来说,倒不如叫做伤心者的归宿。
王晨自然也明白这六个字的含义所在,只是她不明白高飞为什么却说,她不适合来这个地方。
难道,是在暗示她:伤心,伤的还不够重?
王晨的眼眸,黯淡了下来,停止了撩水,盯着湖面发了会呆后,才淡淡的问道:“为什么要说我,不适合这地方?”
“因为你有不甘。”
高飞想了想,才解释道:“你有没有发现,不管是秦城城还是解红颜,她们在来到地下楼兰后,都已经全然忘记了外面那个世界?”
王晨也想了想,回想在跟解红颜俩人交谈时的一幕幕,确定高飞说的没错后,低低的叹了口气:“是的。看来我的确不适合这地方,因为我不甘心。”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又说:“我不甘心,本来属于我的男人,会被别人抢走--可是承认,正是我的某些错误,才导致了今天的下场。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做出了让你们男人最无法宽恕的愚蠢行为。”
王晨所说的愚蠢行为,自然是指她赌气接受了杜子康的追求,更让高飞亲眼看到了她跟杜子康在一起的样子,尽管那是个误会。
“其实,我一直在努力,想方设法使出全部手段,来希望让你重新回到我身边,可我失败了,败的很彻底。”
王晨说着,忽然笑了笑,才接着说道:“尤其是看到你为陈果果所做的这一切后,我终于明白我在你的心目中,除了拥有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名头之外,我压根没法跟她们相比。”
“我们之间,或许永远也达不到你跟陈果果、沈银冰,甚至是解红颜她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就算用尽手段让你回到我身边,对你,对我来说,可能都是个痛苦。可毫无疑问的是,我爱你,高飞。”
王晨说到最后这五个字时,语气是那样的自然。
看得出,她是发自内心的。
高飞没有说话,看着她站起来,穿上了鞋子。
王晨甩了下手上的水珠,张开了双臂。
高飞眉梢微微一挑,还没有说什么,就听王晨低声说:“抱抱我,最后一次,我想再重温一下被你拥有的幸福感觉。”
高飞犹豫了下,张开双手,把王晨轻轻揽进怀中,下巴放在了她乌黑的秀发上。
王晨闭着眼,声音轻的好像在梦呓:“高飞,我们相逢,可能是个错误--你说的不错,地下楼兰是个伤心者的归宿,可却不合适我来这儿。但我相信,在更加广阔的天地间,总有一个地方适合我。”
“我忽然想到了梁娇娇。”
王晨轻笑了声,依旧闭着眼的说道:“那可是你的第一任妻子呀。现在我才知道,她原来要比我聪明太多,知道无法拥有你后,就果断的离开。”
高飞也想到了梁娇娇。
这才蓦然发现:梁娇娇的样子,在他心目中已经淡化的几乎找不到了,就像好多青少年在青春期时做过的那个梦中的女主角,随着岁月的流逝,被彻底的忘记。
“梁娇娇……”
高飞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时,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松开王晨,双手扳着她的双肩,眼神闪烁着:“你、你要学梁娇娇那样?”
王晨要学梁娇娇那样,彻底的从高飞世界中消失。
俩人不同的是,梁娇娇是主动的,而王晨是被动的。
相比起梁娇娇来说,王晨少了一份潇洒,这可能跟她背靠陈家,以及很好强的性格有关。
但越是骄傲、好强的女孩子,在感情上受伤时会伤的越重。
王晨并没有否认,坦然点头说道:“嗯,像梁娇娇那样,这是我这些天深思熟虑过的,或许也是我最好的结果。我只希望,我能学会像她那样洒脱,能够重新再活一次。”
高飞紧紧抿了下嘴角,沉默片刻后才问道:“你要去哪儿?”
“这是秘密,也是我一个失败者最后的自尊,不要再问了,好吧,我真怕会忍不住的回答你了,就会给自己留下一丝希望,再次心伤的希望。”
王晨嫣然一笑,挣开了高飞的手,抬头看着天上的七颗太阳:“日落之前,我希望能离开这儿。”
“我会安排的。”
高飞心情很复杂,很想劝说王晨:就算我们不在一起了,可你也没必要学梁娇娇那样,为了躲避我,放弃本该属于你的世界,远赴偏远地区的。
可他却说不出这些话,因为他觉得很虚伪。
就在高飞不知道说什么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从身后森林小道中传来。
本能的,高飞俩人回头看去,就看到一匹红色骏马,从森林中狂奔出来,马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王宫护卫袍服的护卫。
距离高飞还有数十米远,护卫就猛地一拽缰绳。
“希律律!”
骏马一声长嘶,人立而起,前蹄虚空蹬踏了几下时,护卫却牢牢趴在了马脖子上,等它前蹄落地后,护卫一个翻身跳了下来。
“驸马。”
护卫把马缰甩在马背上,快步跑到了高飞面前,双手递过了一个牛皮纸纸袋:“这是外界飞龙部传来的最新消息,女王殿下让我送给您看。”
“谢了。”
高飞眉头一皱,接过纸袋温和的道谢。
护卫双手叉手行礼,躬身,然后转身快步离开。
不一会儿,马蹄声响就消失在了森林中。
看着骏马消失的地方,王晨轻轻叹了口气:“唉,到现在为止,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或者在在拍电影。”
“其实我到现在为止,也有这样的错觉。”
高飞对此深有同感,坐在了大石头上,也没避讳王晨,打开了那个纸袋。
他表面看起来很镇定的样子,实则内心却不怎么平静,因为他很清楚,如果外界没有发生跟他有关的大事,外界飞龙部也不会特意给他送这些东西来。
王晨挨着他坐了下来。
高飞打开了纸袋,从里面倒出了一些照片,还有几张纸。
照片足有十几张,大部分是白瓷的:这些,是从视频上截取的。
还有韩玄的。
几张纸,却是白瓷的亲笔信。
她把她这几天所遇到的那些事,在信纸上详细叙说了一遍,当然也包括她在云霄阁会所看到的那些。
“驱魔者?”
高飞在看这些东西时,始终是表面平静,好像在看一些跟他无关的事。
但王晨却能清晰的感受到,他心中的怒火,已经让他的血液跟着燃烧了起来。
几天前,如果陈果果难产的消息没有传到外界,高飞或许早就从宋慧乔那儿,知道驱魔者的存在,驱魔者又代表着什么,韩玄也不一定会死去,白瓷也不会遭到岛国人的羞辱、污蔑。
现在他总算是知道了,唐文举忽然变成那样,原来是驱魔者在从中捣鬼。
只是,驱魔者是来自哪儿?
宋慧乔不知道,也想不通驱魔者为什么在残杀韩玄后,会在墙上写下‘血债血偿’的字。
她都想不通了,高飞自然也想不通。
他也不想去想,只是想去做什么。
血债血偿。
高飞相信,唐鹏肯定会让驱魔者,明白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正文_第1931章 风口将永远关闭!
表面上看来,韩玄被驱魔者所杀,跟高飞的关系并不是太大。
毕竟高飞跟唐鹏现在虽然是盟友关系,可唐鹏此前得罪了什么人,这才导致人家找上门,用这般残忍的方式杀害韩玄,俩警告他,高飞全然不知情。
但高飞在看到这些后,却立即意识到韩玄之死,不仅仅是唐鹏一个人的事。
其中必不可少的牵扯到了他:当初,他要是不把宋慧乔救下来的话,那么唐文举这个打酱油的,就不会被人下药,去充当什么护花使者。
而且高飞更是隐隐觉出,这个驱魔者跟他肯定有着一定的联系。
至于到底是什么联系,这还得需要他自己去探索。
还有就是,唐鹏现在既然是他的盟友,那么唐鹏的事,就是高飞的事。
在俩人当初结为同盟时,利益关系就变成了密不可分--这,或许就是驱魔者要报复唐鹏的主要原因吧?
“看来,我得提前离开这儿了。”
跟高飞一起看完这些东西后,王晨轻轻叹了口气,说:“唉,你的麻烦可真够多的,幸亏我下定决心离开了你,要不然指不定哪一天,也会像韩玄一样--”
高飞抬头,淡淡的问:“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
看出高飞不快后,王晨摇了摇头,改变了话题:“最后跟你说一件事,不要生杜子康的气,他这是个有些骄傲自大的公子哥儿,其实人还是不错的。”
高飞嘴角动了下,没有说什么。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该走了。”
王晨弯腰,放下挽起的裤脚,笑道:“我想你送我走,不要去打搅任何人,行不行?”
对王晨这个要求,高飞没理由拒绝。
她是真羡慕在这儿安居乐业的解红颜俩人,所以才不想让她们看到,她来过,又落寞的离开,带着终身难忘的遗憾。
高飞站在沙丘的最高处,仰望着远处那辆四驱吉普车,慢慢消失在了南边天际的尽头:负责护送王晨回内地的,是地下楼兰外界飞龙部的人。
高飞知道,王晨这一走,他们以后或许就再也没有了见面的机会。
就算是再见面,那又怎么样?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无法跟自己相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就必须得尽快的忘记他,要不然就得学解红颜她们那样,给他去当姨太。
给高飞去当姨太,对于心高气傲的王晨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她只能选择离开,这也是她唯一的选择。
一阵风吹来,吹起的沙砾,迷住了高飞的眼。
他低头,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时,身边已经出现了一个戴着狰狞面具、身穿黑色描金龙袍的女人。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莫邪征东抬手,拢住了被风吹起来的一束发丝,说道:“我劝你,最好是等明天再走,因为我的人,最早也得等明天才能把那些事情调查清楚。晚走一天,对你来说有好处的。”
“今晚,我陪你。”
高飞答非所问。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轻笑道:“你还是去陪陈果果吧,她比我更需要你。”
这几天晚上,高飞始终都陪在陈果果身边。
既然莫邪征东让他明天再走,高飞就想陪她一个晚上,毕竟她也身怀六甲了。
高飞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讨论,转身走向了风口:“唐文举现在的症状,你有没有办法解决?唐鹏希望我能带好消息回去。”
莫邪征东跟高飞并肩而行,走进了风口内。
当风口徐徐关闭时,在隧道中火光闪烁中,她在沉默片刻后才说:“这两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根据你对那个人的不正常症状描述,他肯定是中了迷幻之类的药物。”
能够让人神志模糊的药物,有很多种,就想鸦片、毒品那样,让人欲罢不能,在彻底迷上后,会走进一个他自己相向的世界里。
那肯定是完美的世界。
要不然那些瘾君子,也不会为了毒品哪怕是搞得家破人亡,也在所不辞了。
随口说了七八种能对人起到迷幻功能的中草药后,莫邪征东的话锋一转:“不过这些,无论怎么提炼,效果都没有他(唐文举)所中的那个厉害。”
莫邪征东是当今世上的中医圣手,她在这方面所说的话,就是权威,高飞必须得深信不疑。
高飞皱了下眉头,说道:“连你都想不到,那他岂不是没救了?”
莫邪征东停下脚步,看着高飞反问道:“你难道忘了忘忧粉?”
“忘忧粉?”
高飞眼睛一亮:“你是说,唐文举中的是忘忧粉?”
高飞怎么可能会忘记忘忧粉?
忘忧粉,是杀破狼三部,用来控制某些人的重要法宝,主要是由贪狼部来负责,当年就曾经用忘忧粉来控制颜红,沈银冰的。
后来沈银冰‘奇迹般’的逆袭,成为贪狼的狼主后,高飞就很少听到过忘忧粉了。
不过他却可以肯定,沈银冰始终在服食忘忧粉,毕竟她无法脱离那东西,最多也就是服用时最方便罢了。
可是现在沈银冰到底去了哪儿,高飞可不知道,而且就算是知道了,也找不到能解开忘忧粉的解药,要不然沈银冰也不会始终服用。
“他所中的不是忘忧粉那样简单。”
莫邪征东却摇了摇头:“忘忧粉,就像是毒品那样,最多让人欲罢不能,却不可能让人总是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所中的药物,很可能就是从忘忧粉中提炼出来的。”
“从忘忧粉内提炼出来的?”
高飞一愣,下意识的说:“不会吧?如果真这样的话,沈银冰肯定会告诉我的,毕竟她现在已经完全掌控了忘忧粉,更希望能让这东西,变成能造福人类的良药,算做是为贪狼部上万信徒赎罪的筹码。我记得,她好像跟我说起过,她曾经给你送来了一些试验品,请你帮忙的。”
高飞没有记错。
沈银冰在彻底掌控了忘忧粉的生产基地(现在忘忧粉早就不再只在珠穆朗玛峰有了),除了她之外,任何人都别想知道那个基地现在哪儿,更别想得到忘忧粉。
也正是手握这么神奇的资源,所以沈银冰才想利用这东西,来给上万贪狼信徒,当作是洗白上岸的筹码。
沈银冰知道莫邪征东是中医圣手,故此在早些时候,就已经送来了足够的试验品,希望能借助她的中医本领,研发出一种神奇的中药。
莫邪征东当然更不会记错:“嗯,我收到那些东西了,这段日子里没事时,也总是在研究。”
高飞急急的问:“你从中发现什么没有?”
“按照西方的说法,忘忧粉的存在,绝对是天使跟魔鬼相结合的怪物。”
莫邪征好像笑了一下时,却闭嘴向后看去。
下意识的,高飞也向后看去,就看到那些守护风口的护卫,正拿着一些绳子,在隧道两侧的墙壁上比划着,还不时的用石灰在上面画个圈。
高飞有些纳闷:“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莫邪征东轻飘飘的说:“他们是在测量该安放多少火药,才能把这条隧道炸塌。”
“什么?”
高飞一愣,随即大吃一惊:“你要把这条隧道炸塌?”
这条通道,是早在一千多年前,莫邪征东的老祖宗莫邪宁荣,率领数千楼兰居民,费时三年多的时间,才一锤一锤的凿出来的,后来又经过各代楼兰女王的修缮,才终于有了今天的规模。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条被命名为‘风口’的隧道,跟地下楼兰的‘补天’工程一样,都夹杂着楼兰人太多的血汗。
但现在,莫邪征东却准备让人毁掉这条隧道。
难道,她要从此真正的与世隔绝?
“唉,我怎么可能会与世隔绝呢,就算我以后不想见你,可还有陈果果她们、你的孩子们要见你。你放心,我在决定炸毁这条通道时,就已经准备好了新的出口。”
就像知道高飞心中在想什么那样,莫邪征东轻叹一口气:“唉,其实我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的。”
“是不是因为,风口确切的位置,已经被外界锁定了?”
听她这样说后,高飞心中才松了口气。
“嗯,风口一旦被外界锁定,谁也不敢保证会有什么人,会在某个时间来到地下楼兰。那不是我想看到的,为了十数万子民安全计,我必须得封死风口。”
莫邪征东说到这儿时,双眸中也露出了不甘、不舍的神色。
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在莫邪王室的带领下,楼兰人民究竟付出了多么辛苦的代价,才打通了这条长达数百米的地下通道。
这样一条通道,要是放在外界,压根算不了什么,就算那些私人小矿主,只要一按电源,上千米的煤井用不了多久,就能打出来的。
可这条隧道,可不单纯是隧道那样简单:隧道两侧的墙壁上,雕刻着地下楼兰的发展史--说是最正道的西域文化,也是毫不为过的,这要是让那些考古学家知道了,肯定会心疼的捶胸顿足的。
这条隧道,对于整个地下楼兰来说,也是创造奇迹的一个象征,莫邪征东当然不想毁掉它。
可为了那晚的遭到外敌入侵的悲剧不再上演,她除了这样做之外,就再也没别的办法了:无论地下楼兰躲藏的再神秘,她的功夫再高。可在现代化科技力量之前,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条隧道斜井。”
莫邪征东呆望着那些忙碌的手下,过了足有半分钟后,才转身继续前行:“这是受当时的技术限制,无法更好的抵御外侵。所以新的风口,会是那种直上直下的竖井,启用了人力绞盘‘电梯’。”
斜井变成竖井后,只要把‘电梯’一降,外侵者就算是本事再大,要想像前几天那样迅速攻陷楼兰,那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高飞隐隐猜到,新的竖井下面,估计就是他第一次来时落下的那个深湖了。
正文_第1932章 女王殿下的爱情!
风口关闭,那是因为它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地下楼兰的安全。
风口对于地下楼兰来说,就像乡下宅院的大门,可以从这儿登堂入室。
无论折扇大门遮掩的有多严实,但只要被外界的某些人锁定具体位置后,随时都可以用现代化武器,暴力破坏它。
所以为了地下楼兰十数万国民的安全,莫邪征东必须毁掉它。
只要长达数百米的隧道被炸毁,那些人要想再入侵楼兰,除非使用大型挖掘机械,耗时至少数月才能顺着塌陷的隧道,找到通往楼兰的路。
可在华夏早就决定绝不会破坏、干扰这个世外桃源后,又有谁敢光明正大的动用大型挖掘机械,来这儿寻宝?
风口已经存在了近两千年,是数万地下楼兰人民辛苦努力多年的结晶,现在却要被迫毁掉,关闭,就是为了救一个陈果果。
为了救一个陈果果,就把老祖宗传下来的财富、文明毁掉,这对莫邪征东的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
但她却必须这样做,别无选择。
高飞很清楚她此时心里的感受,在她转身前行时,伸手揽住了她的腰身。
就在他们俩人身后的隧道内,还有数十名楼兰护卫。
莫邪征东在地下楼兰,那绝对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绝大部分楼兰子民,都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却知道她是不可战胜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必须得仰视的--可没有谁会想到,有一天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男人轻轻环住了腰肢。
啊,我们没有看错吧?
伟大的女王殿下的小蛮腰,竟然会被驸马给搂住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
大家绝不敢‘正大光明’的看莫邪征东,但毫无疑问的是,肯定有人在用眼角余光偷看,也肯定很震惊,全然忘记了驸马是个什么概念了:人家都把女王殿下的肚子给搞大了,当众搂搂她的小蛮腰,那又算得了什么呀?
真是少见多怪!
高先生眼角余光看出去,发现那些护卫一个个都呆若木鸡的样子后,心中觉得很好笑,但更多的却是得意。
男人就这德性,在众多同性面前获得让他们仰视的美女垂青后,就像得到了整个世界那样飘飘然,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真是一种很不错的感觉。
高飞倒是得意洋洋了,可莫邪征东却被他忽然做出的亲昵动作,给弄得全身神经猛地绷紧,本能的就要振臂把他给推开。
只是她的胳膊还没有抬起来,高飞揽着她腰肢的右手微微一紧,嘴巴飞快的凑到她耳边‘吐气若兰’般的低语道:“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彰显了男人的霸气,能让女人徒增一种安全感。
哪怕这个女人,是楼兰子民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莫邪征东。
当然了,前提是说这四个字的男人,必须得是高飞。
如果换做别的男人,估计四个字刚说完,就得被阎王爷请去喝茶了。
听高飞说出这几个字后,莫邪征东呆愣瞬间,螓首慢慢歪倒在了高飞肩膀上。
高飞说的没错,她是他的。
她是他的女王,是他的女人,是他的心尖儿,是他最大的靠山等等,无论她是他的什么,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是她未来孩子的亲爹。
仅仅这一个理由,就能让高飞可以正大光明的做出这个动作,无论她有多么的强大、这时候也必须得像个依人小鸟那样,给予他最男人的尊重。
更何况,莫邪征东也很享受被高飞在人前搂着小蛮腰的感觉。
无论莫邪征东有多强大,可她终究是个女人,需要男人来呵护的女人。
听到莫邪征东走路时竟然发出了明显的喘、息声后,高飞就知道她现在真的很紧张,或者说是很激动,心里在感觉好笑的同时,也有些自责。
他不希望莫邪征东太强大了。
因为天底下所有强大的女人,都是被生活等外来因素给逼出来的。
就像是现在的沈银冰,如果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挫折,跟磨难,她怎么可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在宝岛制造106凶杀大案,死了那么多人眉头都不一定会皱一下,别忘了就在几年前,那可是个任性的小富二代,跋扈,自大自恋却又有着女孩子该有的善良,跟胆小。
女人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男人不行。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女人强大了,就是男人的耻辱。
女人,这种世间最难琢磨,最反复无常的生灵,不该像温室中的花儿那样,招摇妩媚的绽放,向整个世界展现她的无边魅力,让男人们匍匐在她的石榴裙下,永远都不会遭到一点点的暴风雨吗?
任何一个能力强大的女人,其实都有一颗孤独寂寞的心,比最普通的女孩子,也都特别希望被男人用心的所呵护。
高飞希望他能呵护她。
最起码,他能让莫邪征东有这种被呵护的感觉,哪怕是一点点,这对她来说也会有着相当大的作用,她得幸福的回味好多天,哪怕是高先生现在忽然死翘翘了,她在百年后老的没了牙时,也会眼神发光的,对绕膝的孙子们说:想当年,你爷爷那个短命鬼,守着那么多人,就敢搂着我的小蛮腰,真是丢死人了……
事实上,莫邪征东此时也真有了这种感觉,就像虚荣心极强的高先生那样,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条隧道一辈子都走不完。
慢慢的,她身上一点点的力气也没有了。
整个人,就像是被抽走了骨头那样,全凭高先生右手托着,呼吸也变得更加急促起来。
高飞停步,弯腰伸出左手,从莫邪征东双膝间抄过,稍微用力,就把她拦腰抱在了怀中。
很自然的,莫邪征东双手就搂住了他的脖子,螓首伏在他怀中,倾听到了他有力的心跳。
这一刻,莫邪征东彻底变成了水一样的女人,温柔的就像一只波斯小猫咪,被面具所遮掩的眉梢眼角,都荡起了迷人的风情,一双眸子就像迷雾后面的那两颗最亮的星。
她品尝到了爱情的滋味。
真正的爱情,男人跟女人那种直教人生死相许的感觉。
这是她从没有过的幸福,哪怕在这一刻忽然死去,她也心满意足--尽管早在此前,她就已经跟高先生发生了最直接的关系,相互搂抱着像蛇儿那样纠缠,合为一体,却也没得到当前的感觉。
莫邪征东现在已经全然忘记了,隧道中到处都是躬身站在隧道两侧的手下,她只是微微仰起下巴,痴痴的望着高飞。
这一刻属于莫邪征东。
她真的好希望,整个世界,就这样突然凝滞,成为雕塑,万千年后也不会醒来。
“问你个问题。”
就在莫邪征东痴痴望着高飞,心里什么也不想,就这样望着他时,他说话了。
“什么?”
莫邪征东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带着无边的慵懒。
“一个人,要是抱着跟他差不多体重的一个人,最多能坚持多久?”
高飞笑殷殷的样子,让莫邪征东忽然有种想冲着他鼻子狠狠来一拳的冲动。
可她忍住了,稍微想了想才回答说:“如果是我的话,估计能坚持三个时辰以上。”
“哦,从上午到现在,已经足足过去四个多时辰了,看来我要比你更强大一些啊。”
高飞这才松了口气,然后身子忽然向后仰去。
“啊,你要做什么!”
莫邪征东低低的惊叫声中,本能的一挺身子,轻飘飘的从高飞怀中飘落在了地上--可她的双脚刚一站在地上,却是一软,又是一声低低的惊呼,接着歪倒了。
高飞这时候已经平躺在了草地上,好像脱了力那样,用下巴点了点头天空:“看。”
“看什么呀看,你干嘛要摔我?”
莫邪征东稍稍有些恼怒的抬起头,抱怨道:“难道你不知道我已经有了,不能……”
说到这儿时,她忽然闭上了嘴。
她闭上嘴,那是因为她看到了星星。
满天的星辰,好像无数双调皮的眼睛那样,在墨兰色的夜空中一眨一眨的。
整个世界,这时候仿佛都活转了过来,草丛中传来虫儿的鸣叫声,不远处的湖面上,有鱼儿跳出水面又落下的砸水声,身后的森林中,一只受惊的小鸟,扑棱棱的扑扇着翅膀飞向了远方,夜风轻柔的就像情人最动听的甜言蜜语。
天,黑了。
高飞送走王晨时,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然后他就看到了莫邪征东,在隧道中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揽住了她的小蛮腰,后来又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在被高飞横抱在怀中时,莫邪征东就衷心的希望,时间能够停止--她的世界,真的停止了,可时间仍旧一分一秒的流逝,直到星星出现在也空中。
从上午十点半,到星星出现,足足过去了八个多小时。
在这四个多时辰中,高飞一直都在抱着她,从风口那边来到了湖边。
可以肯定的是,高飞抱着楼兰女王走过来的这一路上,好多人都该看到了--可莫邪征东,却没有看到那些人,甚至都没有看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
在过去的四个多时辰中,莫邪征东彻底沉浸在了高飞带给她的世界中。
那个世界的名字叫爱情。
莫邪征东的爱情。
这是她从没有过的,哪怕是当初俩人在遭受拓拔千钧的‘冰火惩罚’时,也不曾有过这种忘我的幸福。
原来,他抱了我这么久,怪不得我双足无力。
莫邪征东左手撑着地,缓缓低头看向了平躺在地上的高飞,愣了很久才伸出手,在他脸颊上轻轻摩挲着,说话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哽咽:“傻、傻瓜,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放我下来,难道你不累吗?”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抱你一辈子。”
要是论打架,哪怕高飞现在已经成为了超一流的高手,可他也不是莫邪征东的对手。
但要是论起哄人,他能甩女王殿下几条街。
正文_第1933章 小表姨不喜欢离别!
“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能保护你一辈子。”
望着怀中沉睡过去的陈小飞,陈果果双眸中满是母性的温柔。
所谓的女人,唯有在成为一个母亲后,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以前陈果果在听到这句话时,总会嗤之以鼻。
现在她才明白,这句话没有说错。
跟以前相比起来,陈果果的容颜气质上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当然了,身材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毕竟肚子鼓囊囊的挺了七个多月,腰围粗了,两天腿子也粗了,最明显的就是最高的地方,变得更高更大了,甚至连脸庞都大了一一圈--压根没法跟怀孕之前相比。
可毫无疑问的是,现在的陈果果无疑是最美丽的。
因为她成了一个母亲。
母亲,才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不是吗?
陈小飞躺在母亲怀中,双拳紧攥着放在胖乎乎的脸蛋两旁,紧闭着眼睛,小嘴却不时的动弹两下,偶尔会伸出小舌头,飞快的舔一下唇上的奶香。
他会哭泣,只要稍稍有点不舒服就会哭泣,拼命挥舞着手脚,尽可能用最大的力气哇哇大哭。
他会撒尿,拉屎,才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更不管抱着他的那个人是谁。
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压根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这就是个小霸王,整个世界都得围着他转,要不然他就会哭给你看。
婴儿的哭声,绝对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也是最让母亲牵挂的声音。
他是她生命的延续,他是她身上掉下来的小肉肉,哪怕她再有洁癖,可当他拉了屎后,她也会没有丁点不悦、反而像吃了最可口的蛋糕那样,笑呵呵的给他打扫为生--因为她是母亲。
就像所有第一次当母亲的母亲那样,陈果果这几天内,除了吃饭休息外,就是痴痴望着这个小肉肉,嘴角带着笑的想:这么个可爱的小家伙,怎么可以在我肚子里藏了那么久呢?
陈果果在看着儿子时,才不管旁边的高某人。
现在儿子才是她的整个世界,为了儿子,她宁愿去做任何事!
为了看儿子不搭理高先生,这又算什么事儿呢?
就像晚上跟着秦城城她们来看孩子的高大命,就偷偷告诉她说:好多人啊好多人,都看到老爸抱着女王殿下,从上午一直抱到天黑呢,也不知道累,好奇怪啊好奇怪。
她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一点点的波澜都没有生起:只要有儿子,谁会管那个家伙做什么呢?
怀中这个小小的人儿,就是陈果果的一切。
吱呀一声,房门被人推开,锦塌前花架上的烛光,立即跟着忽闪了几下。
正在沉睡的陈小飞,却被这轻微的开门声惊醒了,小嘴一张,双拳高高的举起,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刚出生那一天,陈小飞就算是在哭,哭声也像是小猫咪在叫,有气无力很弱的样子--难产那么久没有死就很不错了,还想在生下来就彰显男人的气概,那无疑是做梦。
不过经过几天的‘休生养息’之后,陈小飞身子骨强壮的同时,脾气也大了,哭声很嘹亮,有人说从王宫外面,就能听得到呢。
“哦,哦,哦,宝贝儿,咱不哭,不哭。”
陈果果扭头,瞪了一眼进来的那个人,赶紧把孩子抱了起来,掀起了白色棉质睡袍,露出了那对颤巍巍的白色半球,用手托着其中一个的小樱桃,往儿子嘴里塞。
乡下老百姓常说这样一句话:金奶奶,银奶奶,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奶。
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说女人在还没有生小孩之前,那俩‘奶奶’可是唯有让老公一个人看的,被当作金子银子那样,藏着掖着的。
但只要一生了孩子,这金子银子的就不值钱了,哪怕是守着公爹,在孩子饿了嚷着要进餐时,也会大大方方的掀起衣服来--
就像大街上哺育后代的狗狗那样,才不会在意被谁看奶奶呢。
高飞笑嘻嘻的坐在了锦塌上,额头抵在陈果果的额头上,盯着就知道哭闹不‘进餐’的儿子:“小子,快点吃!你要是不吃的话,老子可就要吃了!”
对他这种疯话,陈果果才不理会,只是拿着奶奶往儿子嘴里塞。
塞了几下后,陈小飞都吐了出来,就知道哭。
陈果果有些急,抬手推了高先生一把,抱怨道:“你走开些,看你把儿子给吓得都不吃饭了!”
“这小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么好看诱人的大馒头都不吃,草。”
高先生骂着,忽然飞快的低下头,张嘴在陈果果托着的那个奶奶上收了一口,随即啧啧有声的大赞:“好香,好香啊!”
“滚蛋!”
陈果果怒了,抬手在高飞脸上轻轻抽了一巴掌,骂道:“臭留氓。”
“都说女人是天底下最没良心的家伙,这句话果然不假,现在有了儿子,就对老子横眉冷目的了,全然忘记哥们当初是怎么给你辛勤播种的了--哎哟,你别乱抬脚,小心伤口!”
高先生胡说八道着,抬手捧住了一只雪白的小脚丫,很没男人气质的伸嘴吻了一下,随即大叫:“好臭,好臭,果然不愧是臭留氓--行、行,我闭嘴还不行。哦,你说这小子怎么不吃奶总哭闹呢,是不是尿了,拉了,才不舒服?”
听高飞这样说后,陈果果才缩回要踢出去的脚,赶紧把儿子放在了榻上,开始给他解包裹。
陈果果一只手抓主儿子乱蹬的两只小脚,微微往上一提,另外一只手在尿布上擦拭了一下,才纳闷的说:“没有湿啊,也没有拉,那他怎么不吃奶呢,是不是被你突然来了给吓的?”
“不会吧?老子我可是他亲老子,疼还疼不过来呢,又怎么会吓着他?”
高飞,满脸的不信,低头说:“我看看呢。”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看到一道亮晶晶的水柱,箭也似的从儿子两根小腿之间喷出。
“哎哟,不好,有暗器!”
高先生一声惊叫,赶紧抬头--却重重碰在了恰好低头的陈果果下巴上,疼的她也是哎哟一声叫。
“你、你搞什么嘛你!”
陈果果呲牙咧嘴的吸着冷气,才埋怨了一句,随即就噗哧一声笑出了声,因为还露着那俩白花花的奶奶,那叫一个花枝乱颤,诱人非凡。
高先生郁闷的脸上,挂满了童子尿:他儿子刚才哭闹,只是因为要告诉他们,他要撒尿了,赶紧闪开,别乱把脸往本少爷小鸡上凑,要不然尿你一脸!
“我让你笑!”
看到陈果果幸灾乐祸的笑着,有些羞恼成怒的高先生,抬手就抓主了一个惊人弹性的半球,稍微用力--那个少妇就嘤咛一声,瘫倒在了他的怀中,媚眼如丝的望着陈小飞,娇喘着说道:“看,你老娘被欺负了呢!”
在高飞所有的女人中,陈果果无疑是最会发嗲的一个了:在炕上,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拿出至少十三种让高先生变成人干的功夫(仅限于高先生身中烈阳蛊之前,现在就算她使出浑身的解数,双方估计也就是斗个旗鼓相当吧。)
就像是现在吧,哪怕她刚生产了才三几天,可稍稍展现她女人的魅力,就让高先生把持不住了,赶紧推开她:“哇,你少发扫好不好,等你满月了,本大爷再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金枪不倒一晚九次朗白脸小郎君!”
在两个不知道要脸是什么的人打情骂俏声中,一起把孩子重新包了起来。
这次,陈小飞安静了下来,如饥似渴的开始进餐了。
陈果果斜斜的靠在高飞的肩膀上,满眼柔情的望着儿子。
高飞也没说话,就这样默默陪着她,享受当前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
也不知过了多久,吃饱喝足的陈小飞,才又香甜的睡了过去。
小心把儿子放好后,陈果果倚在了枕头上,看着高飞轻声问道:“王晨,走了?”
在以前时,陈果果再不在乎王晨是谁呢。
说起来,王晨能够嫁给高飞,那还是她乱点鸳鸯谱的牺牲品。
最多,王晨也就是她双重性格的一个、一个玩具吧(当初,她可是以女儿身,把郝连偃月、白瓷夫人、张幕涵等优秀女性,给玩的要死要活的,这就足以说明她也很喜欢女人的。但现在她却对女人没多大兴趣了,心中只有一个高飞)。
可这次她难产,要不是王晨大力帮助,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了。
所以陈果果现在很感激王晨。
“嗯,走了,上午十点半左右时,我送她走的。”
高飞点了点头,眼里的温馨减弱了很多。
提到王晨,他就想到白瓷,就想到韩玄的死。
为什么,他就不能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在他所爱的女人生了孩子后,能幸福的陪伴、好好伺候她一段时间呢?
陈果果又问:“有没有替我,对她说声谢谢?”
“她不需要你谢谢她的。”
高飞笑了笑,抓起毛毯,盖在了陈果果的腰间。
王晨的确不需要陈果果对她说声谢谢。
因为如果不是高飞的话,她可是不在乎陈果果死活的。
再说了,她已经决定像梁娇娇那样,以后彻底消失在高飞的生活中了,为什么还要收下这个谢谢?
王晨不收下陈果果的这份谢意,那么后者就得一辈子记得人家的好。
当然了,王晨的决定,高飞现在是不会告诉陈果果的。
陈果果沉默了片刻,才问道:“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高飞舔了舔嘴唇,有些愧疚的说:“对不起啊,我本想在这儿多陪你几天的,可……”
陈果果抬手,竖在他嘴唇上,摇了摇头说:“别跟我说对不起,以后都别说,你能送给我一个儿子,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高飞笑了:“啥啊,这是你肚子争气。”
“滚吧你!”
陈果果这三个字,彻底打破了俩人间的温馨气氛:“走时,别再来了,因为小表姨我,实在是不喜欢离别,搞得心情会坏--今晚,去陪陪解红颜她们吧。”
正文_第1934章 安归经内的魔心!
小表姨不喜欢离别。
解红颜也不喜欢。
她是多么希望,高飞能永远留在地下楼兰。
只要高飞能永远的留下来,她宁愿为他去做任何事,包括邀请秦城城,一起来陪伴她,伺候他。
解红颜,是高飞所有女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了。
早在二十年前,人家就已经被誉为华夏第一美女了,那时候高先生还在拿着袖子擦鼻涕。
虽然俩人的年龄相差十好几岁,可从外貌容颜上来说,解红颜无论配哪一个青年才俊,都是那样的绰绰有余。
世界上真有这么一种女人,就像是不老似的,岁月在夺走她同龄人的窈窕身材、姣美容颜时,却让她就像那沉淀了多年的美酒,打开瓶塞后,酒香能把全世界的男人都醉倒。
解红颜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不管是容颜,还是身材,她更像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桃子,那插管稍稍一戳,就会有丰富的汁水迸溅而出,让高飞彻底的迷失其中。
现在的解红颜,是一坛美酒,一颗桃子,更像一只狐狸精。
高飞承认,如果不是他被莫邪征东种上了烈阳蛊,要想让解红颜彻底的求饶,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跟陈果果的泼辣、或者说开放不同,解红颜能把女性缠人的温柔,发挥到了极致,哪怕是跪在榻上捂着脸发出的一声低低的申银,也能把男人骨子里最深处的征服欲,彻底激发出来。
不要了。
这三个字,解红颜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她是真的不想要了。
这一刻,她觉得她已经要够了一辈子想要的,就像一摊烂泥那样,一点也不愿意动弹。
可某个男人,却还不尽兴,不过看在她实在受不了的份上,又想到在另外一间屋子里,还有一个秦老师在等着他,也就勉为其难的拍了拍她后背,就要抬腿闪人。
解红颜却抬手,捉住了他的手腕。
“咋,还想再来?”
高飞有些纳闷,上下打量着她:“你确定,你还行?”
解红颜不说话,也不松手。
“哦,我知道了。”
高飞明白了过来,以为解红颜这是想让他陪着她,等她睡着了后再走。
反正现在还不到零点,前半夜的高飞,算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高飞拥着她,躺了下来。
解红颜太累了,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高飞再次给她盖了一下毛毯,正准备下炕时,房门却吱呀一声响了。
没关房门?
谁呀,这么晚了还来。
完全是本能的,高飞身子就像毛毯中一缩:就算他脸皮再厚,可也不想让人看到他跟女人在炕上时的样子。
更何况,这时候来屋子里的,很可能就是这些天总想缠着他的干儿子,高大命。
高大命可是个孩子,孩子的世界是简单的,看到他干爹跟解红颜在一起后,绝对会问:你怎么要压着姨娘呢?
高先生刚把身子往下一缩,就笑了。
笑得很得意,自然也很因荡。
因为进来的人不是高大命,而是--秦城城。
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袍的秦城城,在昏暗的烛光下,看起来是越发的动人。
在地下楼兰将养了一年多后,秦城城无论是身体,还是气色,都要比在外界时好了更多,就是脸皮好像薄了那么一点点,明明都推开门了,可就傻站在那儿,犹豫着不进来。
高飞抬起身子,伸手轻声叫道:“来,城城,来哥哥这儿,别害羞嘛,哥哥会好好疼你的。”
男人很奇怪,明明比女人小一圈,却总是自称是哥哥,哪怕是年龄也小。
噗嗤一声,秦城城一声轻笑,伸手拎起睡袍裙裾,迈腿走了进来。
高先生的眼珠子登时直立了:可亲可敬的秦老师,原来就只穿着一件轻纱睡袍,里面是真空的啊!欧野,老师万岁!
不过接下来,高先生痴呆般的眼珠子,就再次发生了变化:秦城城的背后,竟然还跟着个人。
水儿。
原来,刚才秦老师开门后,不是不想走进来,而是害羞的水儿不愿意进来,秦老师牵着她的手往里拽呢。
相比起胆大不要脸的秦老师,水儿明显要矜持了好多好多,一颗螓首几乎要折断了那样垂下来,不过也只传了一件轻纱睡袍,估计是秦老师动员后,才这样穿的。
“额滴个小乖乖,想对哥们采用群狼战术啊,好吧,放马过来!”
高先生兴奋啊,激动啊,低吼一声从榻上站了起来。
“啊!”
看到某人摆出这很不要脸的姿势后,水儿惊叫一声转身要逃,却被秦城城一把抱住了,就像丽春院的春花妈妈那样:“水儿,别走呀,咱们可是说好了的--呀。”
秦城城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个男人,连同水儿一起抱了起来,转身扑向了锦塌。
小院外面的草丛中,在地下楼兰好像永远不死的蟋蟀,在房门被某人踢上后不久,就再次欢快的唱起了歌谣:“一二三四五六七,蝈蝈咬住蚂蚱x,蚂蚱说好姿啊,蝈蝈说使劲啊……”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的格外快。
高飞再次跟莫邪征东站在一起时,已经是王晨走后第二天的傍晚了。
地点,还是风口外面。
外面的沙丘下,停着一辆高底盘的四驱吉普车,没有司机,副驾驶上放着一个行囊。
金色的夕阳,从西方的沙丘很远处洒过来,照在莫邪征东很狰狞的面具上,反射出了如梦如幻的色彩。
高飞抬手,弹掉了手里的香烟,看着莫邪征东:“能不能把面具摘掉?下次再看到你,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说了一个晚上的甜言蜜语,还没有说够么?”
莫邪征东嘴里虽然这样说着,可还是伸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一张绝美的脸庞,让夕阳瞬间都增色不少。
昨晚高先生做贼似的去了解红颜那儿,跟陈果果、水儿三个人鬼混了一个晚上的事儿,当然瞒不过莫邪征东。
不过,她也很清楚,她不该说这句话,因为那几个女人也是高飞的女人,她这样说就是在吃醋。
能让高高在上是莫邪征东为自己吃醋,绝对是天底下所有男人最大的心愿,自然也包括高先生,所以他很得意:“怎么,这不是女王殿下该说出的话。”
“我也是女人,有什么不该说的?”
莫邪征东轻笑了一声,转身躲开了高飞很是逼人的眼神,看向了红彤彤的夕阳。
“你--”
高飞正要调笑她几句,眉头却又皱了起来:“你昨晚没睡觉?不会是因为我要走了,心里舍不得才失眠了,熬出了一双熊猫眼。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寡人暂且不走了。”
莫邪征东没有理睬高飞的胡说八道,又看向了那辆吉普车:“昨晚,在拓拔大祭司的帮助下,我终于取到了你想要的东西。”
“什么我想要的东西?”
高飞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看到了吉普车上的行囊,心中一动:“你找到了能让唐文举恢复正常的解药?”
“还记得我昨天我曾经告诉过你,那个忘忧粉就是魔鬼跟天使的组合吗?”
一阵轻风吹来,吹起莫邪征东金色的发丝,看起来是那样的飘逸。
自从沈银冰送来了足够的忘忧粉样品后,莫邪征东就开始研究这种很神奇的药物,发现它本身所具备的药效,还远远没有被开发出来。
打个比方,现在的忘忧粉粉末,只是一种半成品,最多能让人为它无法自拔。
可只要再进一步的提炼,忘忧粉就会失去它对人体健康的功效,从而成为一种可以控制人的思想、绑架人的灵魂的魔鬼。
“我把进一步提炼出来的东西,称为魔心。”
莫邪征东淡淡的解释道:“这是昨晚才突破的,也是我为什么让你晚走一天的主要原因,因为在陈果果生孩子之前,我们就已经即将提炼成功了。”
“魔心?”
高飞眉梢微微挑了下。
魔心,就是比喻中了魔心之毒的人,会走进一个他自己所想象、但却能被人所左右的世界--简单的来说就是,唐文举正是被人下了魔心,所以才会在看到宋慧乔后,不惜抛妻弃子,也要保护她,从而忘记了他本身是谁。
“是的,就是魔心。”
简单介绍了一下魔心的主要功效后,莫邪征东沉默片刻才说:“现在我基本可以肯定,你那个朋友的父亲,就是中了魔心。也幸好我们昨晚终于能找到解开魔心的解药了。虽说这个解药研制的太过仓促,对人体也有一定的轻微伤害,但相比起能让他恢复理智,这一点可以忽略不计的。”
魔心的解药,是由地下楼兰境内独有的修罗胆为主,就是靠着修罗胆本身所具备的烈火般的热量,把已经散布在唐文举五脏六腑、血液中的魔心给烧毁。
“其实吧,能想到用修罗胆来解毒的主药,还是我们从《安归经》上查出来的。”
莫邪征东说到这儿时,俊美的脸上浮上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最奇怪的是,经书上面还明确的指出,魔心也算是忘忧粉的半成品……”
“等等,问个问题先。”
高飞忽然打断了她的话。
只是不等他问出他想问的问题,莫邪征东就反问道:“你是不是在怀疑,《安归经》内,怎么可能会有忘忧粉,有跟它的记载?”
高飞打断她的话,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
根据高飞现在所知道的,忘忧粉是六百年前,杀破狼三部的祖先们,被蒙古人追杀到珠穆朗玛峰上后,才在无意中发现了忘忧粉(原料是一种特殊的青苔)的存在,随后经过数百年的研制后,世间才有了能让人欲罢不能的忘忧粉。
但《安归经》到现在,却已经存在两千年了。
两千年前的凌玉公主,怎么可能会知道在珠穆朗玛峰上,有忘忧粉的存在,并记载下它的主要作用,以及最大药效呢?
“我没法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面对高飞的质疑,莫邪征东坦然承认自己无法回答。
正文_第1935章 黑夜中的白衣女人!
自从高飞把六本(其中肯定有假的,因为相传经书只有四本)安归经送来地下楼兰,又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看穿读懂经书的秘密后,莫邪征东肯定会倾心钻研的。
总共四本经书,高飞却带来了六本,莫邪征东也肯定知道其中有假的。
不过她觉得,凭借她是莫邪宁荣的后人(莫邪家族跟凌玉公主,有着不一般的关系),还有王宫中那些古老的文献资料,在找到能读懂经书的办法后,差不多能分辨出这六本经书内,哪一本是真的,哪一本是假的。
但实际上,她却没有分辨出。
因为无论她怎么看,这六本经书,无论从纸张的原料、存在的年数,甚至是排版、字墨等等细节上,竟然都是完全一样的。
打个比方来说就是:这六本本该有几本是假的经书,竟然都是正版,不存在高仿、虚假,还是都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发现这些后,莫邪征东就开始怀疑:当初凌玉公主,是不是留下了至少六本以上的经书?
因为其中那两本白色(还有青色)的经书,内容完全不一样,却都能依照那个方法去看,并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可是始终把《安归经》当作森林神殿最大秘密的拓拔千钧,却信誓旦旦的说,当初凌玉公主就是留下了四本经书,因为神殿最古老的文献上,清楚记载着这件事。
本来只有四本经书,可实际上却出现了六本。
而且这六本经书,都是完全有用的(里面的记载,已经得到了莫邪征东俩人的认同),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还没有把忘忧粉样品送去时,莫邪征东就在经书内发现了跟它有关的记载。
当然了,经书里记载的那种神奇药物,名字并不叫忘忧粉,而是叫做:青魔。
青苔能拥有魔鬼的能量,故而称之为青魔。
刚就开始看到青魔的记载时,莫邪征东俩人都没有把它跟忘忧粉联系起来,只以为这是一种早就在世间绝迹了的神奇青苔罢了。
经书内对青魔的记载很详细,大意是说:经过最初的提炼后,青魔会变成白色粉末,粉末能起到让人强身健体等特殊功效,但却能让人对它产生无法抗拒的依赖性。
如果再进一步提炼,由青魔粉末中得到的东西,就会失去它强身健体的功效,既而变成一个能控制人思想的恶魔。
但这种恶魔,却不是青魔的顶级版。
青魔的顶级版,就像武林绝顶高手那样,能返朴归真,让人的精神世界彻底的回归本性,始终能按照别人的意思,生活在他以为是真实的虚幻世界内。
经书中还说,青魔的顶级版,只是(笔者、或者说是凌玉公主)的一个假设,至于能不能提炼成功,还得需要大量的实验来证明。
经书内已经明确说明,针对青魔的提取,已经到了释放恶魔的第二步,但还没有找到提炼顶级版的办法,更是明确记载了要想解除第二步产品的解药。
不过,经书上更说,青魔的第一步(就是制成粉末初始),却没有解药。
当时莫邪征东在看到这儿时,并没有把青魔跟忘忧粉相连起来,随后就忘了,哪怕是沈银冰送来了忘忧粉的样品,她也没想到这一点。
毕竟她也没想到,出世才六百多年的忘忧粉,怎么可能跟两千年前的安归经扯上关系?
直到高飞把唐文举这个‘临炕病例’告诉她,莫邪征东才忽地想到了经书上的记载,在经过两天的研究后,才确定忘忧粉,就是《安归经》内所记载的青魔。
莫邪征东也不信,但事实却不许她不相信:现世才六百年的忘忧粉,竟然真是两千年前经书上记载的青魔。
就在昨天之前,莫邪征东还没有找到解开青魔第二步的解药,所以昨晚才在森林神殿内熬了一个通宵,外加大半个白天,终于抢在日落之前,研制出了解药。
听完莫邪征东的解释后,高飞才知道她一脸的疲惫,那都是因为连夜寻找解开唐文举所中之毒的解药所致。
“傻瓜,其实我可以再等两天的,你没必要把自己累成这样,对你肚子里的孩子可没啥好处,我也很心疼的。”
高飞心中涌起一股子暖意,很自然的张开双手去抱她。
莫邪征东这次却没有让他成行,也没见她做什么动作,就像在冰面上滑行那样,身子直直的向后划出足足两米。
“靠,真是让人伤心,好像防备恶狼那样。”
对莫邪征东的这种躲避行为,高飞很不爽,要不是因为她怀疑在身,他今儿说什么也得抱住她,守着她那些手下,狠狠亲吻一番。
女人嘛,最怕的就是被不要脸男人死缠了。
而高先生,恰好是此中高手。
“行了,不跟你闹了,天快黑了,我得走了。”
有些遗憾的看了眼已经只剩下一溜金边的夕阳,高飞抬手冲莫邪征东摆了摆,随即转身冲下了沙丘:既然她不喜欢搂搂抱抱的,那么哥们凭什么不走的潇潇洒洒些?
高飞冲下沙丘十几米后,还悄悄的回头看了一眼:他希望莫邪征东能追上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电视里,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可他失望了,因为莫邪征东始终站在原处,最后一抹夕阳的余辉洒在她身上,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虚无的金边,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那样,看上去更加的迷人。
自然也很吓人了,这都是因为她重新戴上了那张面具。
“就会装模作样的充高手。”
高飞小声嘀咕了一声后,加快了下冲的脚步。
他才不相信,莫邪征东不会走下沙丘来送他呢,所以在冲下沙丘后向回看去时--那个女子,却不见了。
“我靠,就算你不下来送我,但总该用目光送送我吧?这样做简直是太绝情了,亏我昨天还抱了你那么久,真是没良心。”
高先生嘴里小声的骂着,开门上了车子,刚启动,耳边却传来莫邪征东的声音:“高飞,其实我随时随地的都在想你。”
猛地回头,高飞向沙丘那边看去,却连个鬼影子也没看到。
刚才莫邪征东好似在他耳边低语的话,就像是他出现在了幻听那样。
“唉。”
高飞扭头看着沙丘最高处,愣了几秒钟后,才猛地一踩油门,吉普车马上就野牛般的怒吼着冲了出去。
夕阳,彻底落下了地平线,西方的天空上方,却升起一层层的晚霞。
早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
看来,明天又是个出行的好天气啊。
正所谓归心似箭,高飞把吉普车的油门完全踩到了底,很快就来到了鬼沙区域边缘。
就是这时候,背后却忽然传来一声闷响:轰!
就像有闷雷从天边响起那样,更像地震发生,整个大地都跟着颤抖了一下,高飞却猛地踩住了刹车,回头看去。
他看到,在他来时的方向很远处,也就是莫邪征东送他出来风口那边上空,此时出现了一大朵的蘑菇云。
这其实是灰尘,爆炸所引起的灰尘。
地下楼兰数万人耗时数年,又经过列代楼兰女王修缮的风口,在因为陈果果无奈的向世人‘开放过’一次后,莫邪征东为了整个地下楼兰的安全,不得不炸毁了它。
高飞能想象出,莫邪征东此时的心中,会有多么的不舍、不忍,却又必须得这样做。
“其实,我儿子最好是叫陈风口。”
想到为了守护风口而死的那一百多楼兰王室护卫,高飞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他不是一个喜欢欠人情的人。
可有些人的情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还上。
因为那些人,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穆天涯、颜红,现在又是那些以身殉职的楼兰王宫护卫。
高飞站在车上,转身看着那朵蘑菇云慢慢的消散,最终彻底地消失在黑夜中后,才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刚要坐下时……却蓦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人静悄悄的出现在了车前十几米的地方。
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空气质量,那是相当要得的。
白天紫外线异常充足,天空就像海水那样湛蓝。
哪怕是在晚上,太阳才刚刚落下不到半小时,星星们就争先恐后的开始眨眼间了,比内地的星星要亮了好多倍,所以才能让高飞借着星光,看到前面这个人的大体轮廓。
这个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就像很多阿拉伯人那样的长袍,把脑袋也围住了,脸上带着白色的轻纱,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真亮,让高飞都开始怀疑,是不是天上最亮的那两颗星。
这个人穿戴的虽然好像阿拉伯人那样,可高飞仍然能看得出,她是个女人。
有些女人,拥有着让老天爷都嫉妒的身材。
就算是再笨重、不堪的衣服,也休想掩盖她的窈窕身躯。
这个女人的个头,足足有一米八左右,跟莫邪征东差不多上下。
要不是因为这双眼睛是陌生的,高飞都怀疑她是不是换了一身衣服的莫邪征东了。
高飞真的搞不明白,世间为什么会有比他这个一米七八的大男人还要高的女人,难道就是为了站着那个啥时,很方便?
这个女人,能在高飞转身看蘑菇云时,悄无声息的来到他车前,这本身就说明了某些问题。
高飞慢慢缩回了要启动车子的右手,推开车门跳了下来:大晚上的,一个穿着如此奇怪、还有特别有气质的女人,忽然出现在他车前,他怎么好意思的,直接发动车子冲过去呢?
那样,也太有失男人的风度了。
高飞下车,一步一步的走向女人时,后者始终看着他,默不作声。
“你--在等我?”
高飞走到了女人面前三米处时,停住了脚步,开始后悔没有打开车灯了:虽说打开车灯,也看不到女人的真面目,可最起码能证明高先生喜欢光明,是个光明磊落的大男人,从来都不屑欺负女人的。
“你觉得呢?”
白衣女人轻声反问道。
正文_第1936章 得势不饶人!
“看来你是在等我,要不然你不会挡在我的车前。”
听到白衣女人的反问后,高飞笑了,就像看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样:“说吧,是不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过我一面后,就再也忘不了我,被我的帅气而倾倒,朝思暮想都希望能追随我,四处寻找我的下落,今天总算是老天爷长眼,让你碰到我了?”
白衣女人脸上蒙着白色轻纱,看不出脸上的表情。
高先生觉得,在听他说出这番话后,她肯定会骂他不要脸,就算碍于女人应该懂礼貌,不骂人,也该被气的浑身发抖才对。
但事实上,女人却没有丝毫的反应,不说话,身子也没发抖,就像高先生刚才那番话,纯粹就是个屁那样,风一吹就不见了。
这让高飞有了点挫败感,于是变本加厉的说:“好吧,看在你一番痴情的份上,那我就满足你吧,毕竟我是个善良的人。既然你想得到我,那就来吧--请别揭下你脸上的面纱,我怕看到你面孔后,小兄弟会罢工。”
高飞说这些话时,已经反手脱下了上衣,随手扔在了地上,又开始解腰带。
他以为,他都已经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白衣女人就算有再好的休养,也肯定会被气的要死,抬起双手尖叫着扑上来,或者是干脆双手捂着脸的转身就跑。
可那个女人,却始终站在那儿,就像个听不懂人话的木桩那样,只用一双好像晨星一般的眸子盯着高飞,那眼神里没有一点点的愤怒,全是好奇。
高先生虽然自认是个情圣,而且更有好多男儿看到漂亮美女就想跟人探讨生人、哦,不是探讨人生的冲动,但他现在可真没有跟白衣女子发生浪漫的想法,哪怕是一点点,之所以放下架子说出那番话,做出这番动作,只是他要激怒女人的办法罢了。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白衣女子鬼魅般的出现在这儿后,也能看出她不是一般人。
需知道,这儿可是数百里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又是晚上,正常女人胆子再大,也不会跑这儿来拦截高飞的。
高飞希望激怒这个女人,那是因为女人的愤怒时,总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错误,那么他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当然了,依着高先生当前的武力值,说是横扫天下或许虚了些,可要想碰到对手也很难的,按说他实在没必要在面对这个女人时,费这么大的力气,直接冲上去,三拳两脚把她给放倒在地,要杀要刮还不随他?
高飞却没有这样做,宁可费一番口舌来观察女人的表现,也没选择冒然进攻。
有些人,天生就对危险有着极度敏锐的嗅觉,这种人是做杀手的好料子,高飞就是这样一种人,尤其是在他当前武力值几何般增大变强后,这种嗅觉也随即增强了。
在白衣女人一出现,看到她的第一眼,高飞就从她身上嗅到了一种让他也不得不小心的危险。
依着高飞现在的武力值,仍然能从女人身上感受到某种危险,那么这就证明她是相当可怕的--在打架一方面,能够让高飞敏锐感觉到可怕的人,只遇到了三个:其中两个自然是莫邪征东、陈果果(双方相见时的第一面),另外一个则是在冀南河底古墓中遇到的阴金花。
这个女人,是第四个能让他感受到危险的女子。
尤其是在他武力值大增之后,还能有这种危险感,就只能说明女子是相当厉害了。
高飞或许狂傲不要脸,可他从来都很爱惜自己的小命,毕竟不要脸跟不要命相比起来,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所以他宁愿用不要脸的方式来激怒女人露出破绽,也不想擅自动手。
高飞有这种想法,那是因为他确定人家已经在暗中了解过他,要不然也不会晚上在这儿等候他,这也说明了人家对他有信心。
可高飞却对她一无所知,所以才会拿出不要脸,希望能从女人的反应中看出什么。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高飞说什么,做什么,白衣女子却始终站在那儿看着他。
高先生虽然做出任人‘采取’的样子,当然不会真解开腰带了:人在光着屁股时,武力值就会直线下降,这么简单的道理,高先生当然懂得。
白衣女子饶有兴趣的看着高飞,看到他停止了解腰带后,才微微歪着下巴问道:“怎么,你怎么不解了?”
特么的,这女人不好对付,脸皮比我还要厚。
高飞心里骂了一句,笑嘻嘻的说道:“哈,你还真以为我会放任你糟蹋呀?当然了,你想也行,但最起码得拿出让我值得付出的资本,要不然就算你脱光了跪在我脚下求我,我也不会鸟你的。”
系好腰带,高飞转身就走:“好了,赶紧回家洗白白找你老公去吧,至于想如此轻松的想得到哥,那只是江湖上的传说罢了。”
说着,他已经走到了脱下的外套前,弯腰去拣时--背后有凌厉的风声响起,就像老鹰捕兔那样,一股子劲风直直袭向他后脑,带着坚不可摧的霸气!
高飞心中一惊,身子猛地向前一窜的同时,右手中的外套已经狂风般涌起,狠狠抽向了扑过来来的女人。
女人人在半空,前伸的右手五指化为利爪,横向里猛地一划。
刺啦一声裂帛声响,高飞那件相当结实的外套,竟然被她五根手指‘割’成了五半,变成了布条那样。
由此可以看出,白衣女子五指上的力道有多犀利,同时更证明了她是真的想对高飞一击致命。
“草,臭表杂,还我衣服!”
高飞大怒,不退反进,单膝跪地一个翻滚,从白衣女子腾起的脚下滚过时,手中破碎了的衣服,却攸地变成一团,就像一根钢鞭那样,直直抽向她两根腿之间。
这种打法,无疑是相当卑劣,阴狠,为正义君子所不齿的。
不过高飞才不会在意,在看出白衣女子真想要他老命时,就使出了最简洁、也是最有力的杀人方式。
很多人都受武侠小说的影响,觉得真正的高手在生死搏杀上,都会用堂堂正正、大开大合的方式来让敌人授首,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在真正的生死搏杀中,大家所追求的,就是能用最快的速度,击中敌人要害。
唯有先把敌人干掉,自己才有活下来的机会,什么扣眼戳鼻,踢裆抓蛋的,这些被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所不齿的手段,才是最快速的杀人方式。
“卑鄙!”
在高飞使出卑鄙一招后,白衣女子赶紧一个前空翻,将将躲开了‘钢鞭’。
“更卑鄙的还在后面。”
高飞冷笑一声,随手把破碎了的外套扔了出去,再次像刺猬那样的向前一滚,左脚猛地戳出,目标依旧是刚才的同一个部位。
白衣女子双眸中闪过一抹厉芒,右手一挥从上至下,狠狠砸向高飞戳过来的左脚。
高飞的左脚距离她的右手还有老大一块,就赶紧改变方向下沉,变为横扫回勾,压根不管有没有勾到白衣女子的脚腕,就腾身站了起来。
一把闪着寒光的亮银军刺,从白衣女子的袍袖中穿出,狠狠刺在了地上。
方才要是高飞没有察觉出什么,左脚犹自袭击人家害羞的地方,那么这时候他的左腿就会被这根军刺给钉在地上了。
“哈,就你有兵器吗?”
高飞哈的一声笑,右手接连挥动,竟然晃出一层寒森森的黑芒,扑向白衣女子怀中。
白衣女子迅速抬手,亮光闪动中,发出一连串的沉闷的兵器相交声:当、当当!
就像虾米在水中遇险那样,也没见白衣女子做出什么动作,身子竟然向后迅疾弹出三四米,手中军刺划出一个半圆,才嘎声说道:“残魄!?”
她在高飞亮出杀胡刺后,就以为这是华夏军中的传奇兵器,残魄军刺了。
在她看来,好像也唯有残魄军刺,才能给予她这种心惊的戾气。
“不是残魄,也照样的能杀人的。”
高飞冷笑一声,随即揉身而上,出手没有留一丝丝的余地,绝对是两败俱伤的致命打法。
通过刚才俩人兔起鹘落般的两次过招,高飞已经察觉出白衣女子,是相当危险的人物,武力值就算比不上莫邪征东,可也要高过河底古墓中的那个女魔头(阴金花,现在他还不知道那个花白头发的女魔就是阴金花)了。
也幸亏他依仗烈阳蛊,让自身武力值有了强悍突破,这要是放在以前,恐怕在被白衣女子从背后偷袭时,就已经被直接打残了。
还没有搞清对方是什么来历,她已经接二连三的下狠手了,而且还是那种一击致命的手段,高飞没理由再跟她客气什么。
同时更因为恼怒,所以才被激起了骨子里的戾气,索性直接使出了两败俱伤的打法。
别看高先生当今身边美女如云,子女众多,更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富豪,其实本性还是个突破了某种境界的杀手,或者干脆说是个小留氓,一旦发起狠来,就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的。
毫无疑问的是,白衣女子早就在暗中调查过高飞,知道他走了某些狗屎运,武力值有了较大提高,故此在动手时才没有丝毫留情,但却没想到他打架的本领,远远出乎了她的意料。
尤其高飞在使出两败俱伤的不要命打法后,白衣女子顿时就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被他逼得不住后退。
正所谓得势不饶人,既然白衣女子不敢跟高飞硬拼,那么他没理由不利用这个机会,给予她更大的压力。
眨眼间的功夫,双方你来我往的就对抗了十几招,但白衣女子始终处于守势。
谁都知道,最好的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高手相争,所争不过是分秒,白衣女子被高飞不要命打法给逼得连连后退,那么势必会应接不暇,露出破绽。
砰!
“哼!”
随着一声闷响,白衣女子发出了一声闷哼。
正文_第1937章 太多的意外!
白衣女子在被高飞逼得连连后退时,脚下踩在了一块石头上,身子微微一个趔趄。
这就是破绽。
那块被踩活动了的小石头,影响了白衣女子继续稳定后退的步伐。
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破绽,最多用零点零一秒,白衣女子就能迅速弥补破绽,可这点时间对于高飞来说,却已经足够一脚踢在她左腿上了。
“哼!”
白衣女子发出一声闷哼声中,身子一个趔趄。
趁着她脚下方寸大乱,高飞迅速拧身,左肩下沉的瞬间,右脚已经电闪般鞭踢而出,直接踢向她的脸。
这一脚,高飞用了全力,发狠要一脚把女人的脑袋踢碎,就像踢烂一个西瓜那样。
而且他也断定,白衣女子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的余地,只能等待致命的打击。
到现在为止,高飞都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什么来历。
但在被她所偷袭的瞬间,就已经确定她今晚出现就是要他的命。
既然是这样,高飞凭什么要给她留情?
她到底是什么来历,也已经不再重要了。
高飞在踢出这一脚时,就已经确定白衣女子死定了,而且就算他知道她是他那个亲亲的老妈方小艇,他也没有了收脚的可能。
有时候,就像一颗石子从悬崖上掉下来那样,无论有多么的不想,也无法阻止它的落地。
当前,高飞就是这种情况。
而且白衣女子,也躲无可躲,哪怕她是莫邪征东,可在遇到高飞踢出这毫无保留的一脚后,除了被活生生踢死外,也没有任何躲开的希望。
杀招。
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招。
杀招,无解。
如果有人在旁边拿着摄影机拍下这一幕,事后再编辑成几倍的慢动作后,就会看到高飞的脚尖已经踢到了白衣女子蒙面的轻纱,强大的罡气甚至让轻纱断裂,露出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庞。
很可惜的是,无论这张脸庞有多美,却势必在高飞这一脚下,变形,变烂,变得很可怕:不管是多美的脸蛋,在被踢烂后,都已经没有丝毫的美丽可言了。
但就在高飞的右脚,即将残忍的破坏这张绝美的脸庞时,他全身的力气,忽然!
忽然,一种无法压制的无力感,还有让他毛骨悚然的惊恐,就像朝阳猛地蹦出海面,黑暗以光速消失那样,所有的力气都消失了。
然后,他那只已经碰到女子脸庞的右脚,就像小孩子睡着后抓着妈妈衣领的小手那样,无力的垂了下来。
最多,也就是脚尖上的灰尘,在那张绝美的脸上,留下一道脏兮兮的划痕罢了。
“咦?”
一声好像幻听时发生的轻咦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带着莫名的吃惊。
可高飞才没有机会去追寻这声轻咦,因为他现在已经被自己忽然无力的怪现象,给吓得魂飞魄散,身子稍稍趔趄了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世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被关了三个月的酒鬼在偷到一个酒坛子后,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竟然全是尿;一个色郎半夜劫持了一个美女,解开人家腰带后,才发现对方竟然是个人、妖。
但这两种情况,相比起当前高飞所面临的,好像都不值得一提了:世间最悲哀的事,还有眨眼前还处于绝对优势,眨眼后就莫名被人宰割了?
再说了,前两种悲哀是不会死人的。
高飞这种悲哀,却让他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他刚才既然压根没打算要绕过白衣女子,人家这时候怎么可能会给他留情?
白衣女子脸上的白色轻纱,看起来就像被高飞脚尖给挂掉那样,轻飘飘的飞落在了地上,也变成了两片。
一张绝美的脸上,带着满满的愤怒,还有惊恐。
高飞总算是看到了她的样子,并承认她是个美女。
白衣女子的美,不次于莫邪征东、陈果果她们。
她不是亚洲人,而是地地道道的欧美人种,雪肤、高鼻、双眼微微下陷,陷出欧美女人的风情。
白衣女子的年龄,看上去大约在三旬左右,或许不到三十岁,又或者已经是四十岁了:世间总有一些美女,让你看不出她到底有多大,十年前看她时是这样,二十年后再看她,她依然那样能媚惑众生。
解红颜是这样的女人,当前的白衣女子,也是这样的。
但毫无疑问的是,高先生当前肯定没心情去欣赏白衣女子的漂亮、妩媚。
任谁的小命即将被终结时,也不会有这种闲心雅致的。
世界,包括天上的星辰,还有夜风仿佛都在这一刻精致了。
天地间,只有白衣女子,和高飞。
一个站着,一个蹲坐着,相互凝视着,就像一对三十年没见的老相好那样,目光深情,心无旁骛。
实际上,他们对视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是一两秒钟的事。
因为无论是高飞,还是白衣女子,都知道‘含情脉脉’的凝视,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高飞希望老天爷能多给他个三五小时,那样他就能逃命去了--白衣女子则希望,能趁着高先生浑身酸软无力时,痛下杀手,一击致命!
白衣女子没有给高先生逃走的机会,只是在看到他反手强撑着地,倔强的昂着脑袋,跟她狠狠对视时,眼眸中闪过一抹极度的惊讶,随即身形一晃,右脚冲着高飞的下巴,电闪般踢了过来。
占据绝对上风的高先生,怎么就忽然间的‘娇无力’了,把自己的生死双手奉献给敌人了呢?
他当然不清楚这是咋回事,可白衣女子却很明白:这是她最机密的制敌手段之一,还从没有谁能逃过她这一招。
可她同时不明白的则是:高飞不该在无力后,直接昏倒在地上吗,怎么可能还大瞪着双眼,狠狠的瞪着她呢?
高飞的反应,既在白衣女子意料中,却又在意料之外,还是很让她恐慌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敢再有丁点的犹豫,这才迅速动手了。
哦,不对,是动脚。
刚才高飞既然想一脚踢碎她的脑袋,那么她没理由不在突然占据主动后,以同样的方式还赐给他。
女人,本来就是小心眼、睚眦必报的代名词,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在被男人狠下心欺负后,对他的深恶痛绝,那绝对是笔墨难以形容的。
所以白衣女子才用相同的杀招,却更残忍的方式,要结束高飞的小命!
右脚剪刀般飞起时,白衣女子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高飞脑袋好像烂西瓜那样四处迸溅的场面,嘴角浮起一丝不忍的残忍笑意。
不忍是不忍,残忍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白衣女子确定,哪怕再给高先生一万个机会,他也无法复制她刚才反败为胜的案例,因为在对敌时让对手忽然昏厥过去,这本来就是她的专利。
高飞所做的,只能是等死罢了。
白衣女子秀美的足尖,就像刚才高飞一脚踢飞她的蒙面轻纱,只给她俏脸上划上一道脏痕那样,眼看就要直接踢碎他的下巴,脑袋向西瓜那样迸溅四处时,意外发生了。
本来已经酸软无力的高飞,却猛地向后一仰脑袋!
白衣女子的足尖,擦着他下巴就飞了过去。
啊!?
他怎么能够躲得开!
他哪儿来的力气?
白衣女子心中狂吼一声,双眸瞳孔猛地一缩,但后续反应却不慢,不等踢飞的右脚落地,身子猛地半旋,左脚狠狠蹬向他的心口。
这一脚要是跺实在了,高飞仍然逃不了心口彻底被跺塌的厄运。
可让白衣女子再次不敢相信的奇迹,再次发生了:高飞竟然直挺挺躺在了沙地上,女子这一脚刚放空,他就离了水的鱼那样,从地上腾地一声蹦了起来。
高飞本来该昏厥过去的。
就算没有昏厥,也该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丝力气,任由人宰割才对。
但实际上呢,他却用实际行动,来让白衣女子懂得了什么叫做意外。
高飞腾身弹起后,眼珠子有些发红了,嘴角也露出了狞笑神色,就像一个魔鬼那样,深沉的望着白衣女子,手里的杀胡刺,慢慢的平举了起来。
白衣女子知道,她已经彻底失去了干掉高飞的机会。
那么,接下来就该是全神贯注的,来应付高飞更加亡命的打击。
她深吸了一口气,也慢慢举起了亮银军刺,死死盯着高飞的眼睛,用从没有过的郑重。
她忽然发现,高飞的眼睛真的红了。
别忘了,这是在夜晚,就算某人眼睛变红,也不该看得出才对。
她看到了。
她看到高飞的双眼中,现在竟然有两团火焰,在熊熊的燃烧着。
那是愤怒的火焰么?
可怎么会有如此妖异的红?
白衣女子不知道,老天爷却知道,但绝不会告诉她:这是高飞体内的烈阳蛊所致。
同样,刚才高飞忽然遭遇无力,风筝般的跌落在地上,从没有过的危险要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时,以他为生的烈阳蛊,立即咆哮着从他的灵魂深处,翻腾而出,就像一艘开足马力的破冰船,把封锁高飞力气的坚冰,瞬间就摧残成了一堆拉圾。
已经做到人、蛊合一的高飞,体内的烈阳蛊在感受到从没有过的危险后,真的怒了,用最快的速度,发挥出了它超自然的力量。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在已经被烈阳蛊所左右的高飞,就算是莫邪征东也得暂时退避三舍的,更何况白衣女子?
她没有抢在烈阳蛊愤怒之前,调头转身逃走,而是希望能全神贯注的应付接下来的暴风雨般打击,这本身就是一种失策。
“吼!”
看着白衣女子,高飞狞笑着过了片刻,忽然猛地昂首,发出了一声咆哮。
“嗷!”
很远很远的某个沙丘背面,立马传来沙漠狼的回应声。
而且还不是一只,此起彼伏的,悲凉有力的嚎叫声,仿佛织成了一张无形的网,死死捆住了白衣女人,使她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但已经晚了。
高飞咆哮一声后,就像一颗出膛的炮弹那样,带着摧毁一切的狂暴,狠狠撞向了白衣女子。
正文_第1938章 白发白眉的女人!
就像一头被十万神魔祝福过的恶狼,高飞狠狠扑向白衣女子。
杀胡刺在前,黑黝黝的剑尖,闪着死神的光芒!
看到高飞凶狠的扑过来后,白衣女子眼里的凝重,变成了绝望。
因为她忽然发现,好像变成神魔的高飞,无论她多么拼力抗击,也绝躲不过这一击。
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轻伤。
只要是受伤,那么她就再也没有能逃走的可能了:战斗力最强的时候,依然不是高飞的对手,更何况是受伤,他忽然发狂时呢?
高飞怎么会忽然发狂,并变得更加强大起来?
白衣女子当前自然没空去考虑这一点了,只能抱着必死的绝望,最里发出一声厉叱,双手死死攥着亮银军刺,狠狠扑了过去!
她希望,能学高飞刚才的两败俱伤打法,从中觅得一丝生机。
但很可惜的是,她的绝招已经用过,高飞却刚开始强大。
这样一来,注定她只能是个失败者。
在很多时候,失败者就代表着死。
叮当!
一声爆响,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跟高飞的杀胡刺狠狠撞击在一起,陡然爆出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不等火花完全绽放开来,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就脱手飞出。
跟军刺一起飞出去的,还有她的身子--高飞一拳,狠狠打在了她左肩上。
砰的一声闷响中,夹杂着清晰的骨裂声。
白衣女子足足飞出十几米后,才重重砸在了沙地上。
就像凉水一下子倒进热油锅内那样,白衣女子刚落地,就腾身跃起--可她刚站起,却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新鲜的血腥气息,随风飘出好远,也带走了白衣女子全身的力气。
高飞却只是深深吐出了一口气,晃了晃酸麻的右手,迈步走向了白衣女子。
借着烈阳蛊的力量,高飞虽然一下子击飞了白衣女子的亮银军刺,可她倾尽全力的一击之威,也不是能小视的,要不然高飞手臂也不会酸麻了。
高飞的双眼依旧发红,烈阳蛊还在咆哮。
要想让那个怪物安顿下来,好像唯有白衣女子的死亡:唯有威胁不在,它才会安生。
今晚要不是趁机把白衣女子干掉,那么绝对会留下后患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高飞当然懂,所以无论这时候谁忽然出现,都别想阻止他干掉白衣女子--除非那个人,是个有着白发白眉的女人。
韩玄,就是被这样一个女人,用极其残忍的方式给杀死的。
高飞跟韩玄不熟,可人家却是间接死在他手上。
高飞又是那种不习惯欠人情的人,所以天大的事儿,也比不过他在看到残杀韩玄的嫌疑人时,要为他报仇的想法。
一把飞刀,好像柳叶那样形状,三寸宽,六分长,划破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黑夜,就像一个妖异的精灵那样,桀桀笑着以超过音速的速度,飞向高飞的后脑勺。
高飞猛地转身,手中的杀胡刺一摆,那把飞刀闪了一下,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他却看到了一个女人。
距离他至少得十三米远,也穿着一身白色衣服,却没有把头蒙起来,更没有用轻纱挡住脸,露出了一头欺霜赛雪般的白发,白眉,还有一张很冷艳的脸庞。
白发,白眉。
看着忽然出现在眼前的这个白发女人,高飞脑海中顿时浮现上了韩玄瞪大双眼,茫然望着天空却动也不动的样子。
“你,是谁?”
高飞死死盯着白发白眉的女人,问出了这三个字时,好像很费力,比扛起五百斤的大石头还要艰难。
白发女人没有回答,只是好像扫了一眼高飞身后不远处的那个白衣女子,随即忽然转身,就像一个黑夜幽灵那样,用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的速度,向远处疾奔。
高飞没有丝毫的犹豫,纵身就追了下去。
他没有理睬被打伤的白衣女子。
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各人恩怨,相比起给韩玄报仇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
再说了,今天他既然能让白衣女子逃无可退,那么下一次,他同样能做到这样。
可忽然露面的白发女子,要是一旦消失,要想再找她给韩玄报仇,那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
所以高飞才放弃了白衣女子,去追白发女人,尽管这就是后者所希望的,但他却不会在意。
眨眼间的工夫,白发女子还有高飞,就跑的没有一点影子了。
瘫坐在沙第上的白衣女子,还真不相信高飞就这样扔下她去追别人了,愣了足有半分钟后,才意识到当前还是趁机闪人,要不然等高飞回来就晚了。
“咳!”
白发女子轻咳了一声,右手撑地,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目光却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东西上。
那是一把飞刀,三寸宽,六分长,柳叶形。
这把飞刀是白发女人偷袭高飞时,被他用杀胡刺打飞后落在这儿的。
高飞只是随手一扒拉,压根就没注意这把飞刀,自然更不知道这把飞刀代表着什么了。
可白发女子却知道:这样的飞刀,天地间只有一个人使用,那就是在若干年前,曾经在国际杀手界纵横一时的夜枭,商离歌。
夜枭,商离歌,是楚扬的朋友、兄弟,情人。
也有人说,商离歌就是楚扬的影子。
她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楚扬,正如无论她做什么,都是站在楚扬的角度上去做那样。
这就是痴情。
当一个女子,因为痴情而把自己的生命也交给某个男人时,那么她无疑会受到所有人的尊敬:毕竟最真挚的爱情,总是最让人感觉珍惜的。
当一个女子,因为痴情某个男人,而逼着自己老爸去买房子、卖肾去追求人家,因为见到偶像因为心情激动而昏厥时,那么她就是个沙比:正道沙比,如假包换。
同样是对男人痴情的女子,却能给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这主要是取决于她们在做什么。
商离歌,能在高飞最疯狂时引开他,就是为了白衣女子。
而白衣女子,就是楚扬这些年到处寻找的那个人。
呆呆望着地上那把飞刀,白衣女子愣了缓缓弯腰捡了起来,包涵着痛苦、自责、还有内疚的双眸,正要紧紧的闭一下时,一个仿佛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声音,幽灵般的从耳边响起:“你真该庆幸,我不是沈银冰。”
白衣女子身子一擅,霍然转身,但接着就迅速后退,接连五六步,才站住了。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脸上戴着狰狞面具,跟她有着相同身高的女人,就站在白衣女子刚才站立的地方:刚才那句话,就是在她耳边说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莫邪征东就悄悄站在了白衣女子身后了,相距最多十厘米,可她却毫不知情!
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莫邪征东要想杀她,就算她有九条命,她也会死的不能再死了。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尽管你刚才想杀高飞的行为,让我很看不顺眼。可看在那个男人的面子上,我这次不会伤害你。”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着,那口气就是主宰别人生死的女王,同样是如假包换。
“你--你是莫邪征东?”
白衣女子紧紧咬了下嘴唇,哑声问道:“传说中的地下楼兰女王?”
“你能看到我,那么我就不再是传说中的了。”
莫邪征东的回答,带着一定的哲理性,好像天塌下来了,她也就是用这种语气说话,让人无法想象,她在炕上被高先生逼着说那些害臊的话时,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但毫无疑问的是,那绝对是一种对神圣的亵渎。
高飞喜欢亵渎,就像你一样。
确定莫邪征东的身份,主要是听她保证不会伤害自己后,白衣女子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又问道:“你刚才为什么说,我该庆幸你不是沈银冰?”
“如果我是沈银冰的话,我才不会管你是谁,只要你敢对高飞不利,那么我就会不顾一切、不择手段的干掉你。”
说到沈银冰后,莫邪征东双眸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那是因为她忽然间很羡慕沈银冰:爱自己所爱的人,做自己所做的事,从来都不会因为别人的态度,来改变自己的初衷。
这样的女孩子,看起来或许有些傻,但毫无疑问却是最真挚的。
要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最终成为击败王晨、陈果果等人,成为高先生正牌老婆的那个女人了。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你要是沈银冰的话,那么也没机会走到我身边,我都发觉不了。所以,你注定不是沈银冰,只能是无论做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的莫邪征东。”
白衣女子说出这番话后,语气变得流畅了许多:“而且,你说你不会伤害我,那是因为看那个男人的面子。这个我相信,因为他很可能委托你帮忙寻找我,所以你在看到商离歌冒死出现引走高飞后,就确定我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了。”
莫邪征东没说话,因为白衣女子说的很正确。
白衣女子顿了顿,继续说道:“但除了这一点之外,你不伤害我还有别的原因。”
莫邪征东双眸微微眯起,缓缓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因为你现在应该隐隐猜出,我当前是什么身份了。”
白衣女子吸了下鼻子,笑道:“如果不是你猜出我是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那么你也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我。你很清楚,要是我死在这儿,这对你的地下楼兰来说,绝不是好事。”
“你信不信,如果你不是楚扬要找的那个人,就凭你现在说出的这番话,你就会变成一具死尸了?”
莫邪征东的声音中,忽然多了让整个沙漠气温下降的寒意,缓缓问道:“你敢说不信?”
“我--不敢。”
白衣女子愣了下,借着垂下眼帘苦笑道:“看来,你压根就不会在意一九七三。”
“你心里能够明白这些,那就最好了。所以,你千万不要让我找到杀你的理由。”
莫邪征东说着,抬手扔过来了一个东西。
正文_第1939章 像狮子般的男人!
千万不要让我找到杀你的理由。
这句话,白衣女子在很多年前,也曾经对人说起过。
因为那时候,她就是高高在上的王,宙斯王。
西方文明发源地,奥林匹斯山上的绝对王者。
但现在,当东方地下楼兰的女王,淡淡跟她说出相同的话时,她没有感觉愤怒,更没有觉得被小视了,只是感觉到了无奈,还有无力。
因为她知道,莫邪征东没有撒谎。
宙斯王现在更知道,莫邪征东能够有资格说这句话,那是因为她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修罗道。
在尘世间杀个把人,对于修罗女王来说,那绝对是比喝凉水还要简单的事儿。
她这个宙斯王,在立足的奥林匹斯山沉于地下之后,脑袋上戴着的那层光环,就已经消失不见了,尤其是在西方亚特兰蒂斯的涉足尘世间后。
宙斯王,现在最多是个受不了某男大老婆欺负的小怨妇,离家出走却因为机缘巧合的机会,成为了一九七三武道的大首领。
(有关宙斯王的故事,还请看拙作《逃婚高手》)。
宙斯王抬手,接住了莫邪征东扔过来的东西。
只是一个鹿皮制作的小皮囊,大小跟女孩子喜欢佩戴的香囊差不多,不过1却更加的精致,纯手工制作,由此可以看出,这是莫邪征东的贴身东西。
抬手掂量了一下,宙斯王才抬头问道:“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这里面是最好的外伤疗伤药物,敷用之后不超过七天,你的肩伤就会复原如初的,黑的膏油外敷,白色丸药内服,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扔掉,但别把我的香囊丢掉,那是我一针一线缝制的。”
莫邪征东好像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所以说完后就马上闭上了嘴,眼神中透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除了楚扬那个可恶的大老婆外,谁敢用这种眼神看宙斯王,那绝对是活的不耐烦了。
可她忍了。
因为她不能不忍,说这些话的人,是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修罗女王。
“我不会扔掉的。”
宙斯王也知道,莫邪征东这样说,肯定香囊对于里面的药物,也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要不然她没理由连香囊也送给自己。
顿了顿,宙斯王才说道:“但我也不会白白接受你的馈赠。第一,下次看到高飞时,我不会主动惹他。你其实也该知道,刚才我那样做,只是职务所在。我身为一九七三的大首领,没理由不跟他讨还一些公道。”
稍微活动了下受伤的左肩,宙斯王又说:“第二,我要告诉你,几天前那些企图攻打地下楼兰的人,是什么人。他们来自西方的亚特兰蒂斯,身份是一些神仆。他们之所以进攻你的地盘,那是因为他们要把地下楼兰,当作他们在东方最大的活动基地。”
“亚特兰蒂斯?”
莫邪征东喃喃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冷笑了声,没有再说什么。
宙斯王也没有再解释什么,只是说她想说的话:“第三,沈银冰已经去了那个地方,我想你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很吃惊。”
莫邪征东微微低着的头,猛地仰起。
是的,宙斯王说的这个消息,的确让她很吃惊。
“至于她为什么要去,我不想再说了,因为我觉得,我告诉你的这三件事,已经足够报答你的赐药之情了。”
宙斯王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走:“当然了,你也可以对我用强,或许我会告诉你,沈银冰为什么会去那个地方。还有就是,我觉得你该很想知道,刚才高飞进攻我时,为什么忽然会变成了软脚虾。”
莫邪征东没有吭声,就算她真的很想知道这两个为什么,但在宙斯王主动说出这番话后,她也不会再用强来胁迫人家说出来。
楼兰女王想知道的事,她自己总有办法能知道,没必要在别人故意给她布下一个圈套时,就睁着眼的跳进去。
正如莫邪征东所想的那样,宙斯王这样说,还真是给她下了一个套:交换某些东西的套。
宙斯王向着内地的方向走出十几米后,再回身看去时,却发现原地已经空荡荡的了,一目望去,方圆数里之内,连个人影都没有。
这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水银般的亮光好洒在金色沙漠上,能看出很远,却唯独看不到莫邪征东的影子。
就好像,她刚才是跟空气在说话,要不是手里真多了个香囊的话。
“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西方人在提到华夏时,总会说这是个神秘的国度了,那是因为这地方,总是有太多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人。”
宙斯王微微愣了下,不解的摇头,很快就消失在了如水的月光下。
商离歌也很想消失在月光下,为此她在奔跑时,使出了最快的速度。
商离歌人送外号夜枭,夜枭是一种专门在夜间行动的猛禽,来源自华夏远古神话,晚上就是它的世界,所以它的飞翔时,没有谁能追得上它。
可无论商离歌的速度有多快,只要稍微一松气,被她甩出老远的高飞,就很快出现在她身后十几米处。
商离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耐力的人:在段时间内,高飞或许追不上她,但只要一超过半小时,她铁定会落在他手中。
幸好,她不用支持半小时。
就在她明显感觉力气不济时,终于来到了一颗仙人柱前。
好像房子一般高的仙人柱,在沙漠中不说是随处可见的话,那么肯定会有。
有人说,一颗最大的仙人柱,能储水二十吨,为在沙漠上混日子的好多动物,提供最重要的保障,为此形成一个完整的食物链。
这时候,仙人柱四周没有狼啊,狐狸啊之类的大型猛兽(针对那些小蜥蜴来说的),因为被风处有一个小帐篷,里面睡着一个叫楚扬的家伙。
商离歌敢肯定,在她踏进仙人柱方圆五百米内时,楚扬就已经发现了她正被人追。
其实,商离歌本意很想跟高飞恶斗一场的,哪怕纯粹是切磋一下。
不过,她在感受到高先生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戾气后,就很聪明的改变了主意:只要能引开他,别让他伤害某个女人,她就算是达到了目的。
在身后紧追不舍的高飞,这看到这颗高大的仙人柱后,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比方猜到商离歌会在这儿埋下伏兵,或者安排下机关啥的。
那样,商离歌可能会趁机远遁。
既然好不容易碰到了她,那么就决不能让她逃走!
“嗨!”
落后商离歌十几米的高飞,忽然低喝一声,右手猛地一甩!
一道黑色的光芒,自月光下黑色闪电般划过,直直刺向了商离歌的后心,带着毁灭整个世界的凌厉气势,更是他在烈阳蛊的配合下,倾力发出的致命一击。
呜--咻!
自身沉重的杀胡刺,在高飞这倾力一甩下,竟然发出了箭簇破空时才会发出的厉啸声,由此可见它的速度有多快!
向前拼力狂奔的商离歌,感受到了这种毁灭一切的危险,瞳孔猛地收缩,脑海中攸地弹起一个念头:我躲不过去了。
商离歌从来没有过当前的这种不自信,在听到兵器破空的声音后,就确定她躲不过去了。
砰!
就在商离歌的整个世界,都攸地变为一片空白时,一声铁器相撞的声音,从她背后三米处响起,她只来得及用余光看到,两道乌黑的闪电,以她无法捕捉的速度,狠狠刺进了十多米远处的仙人柱上,直没至柄。
原来,就在杀胡刺要把商离歌狠狠钉在地上时,又一把铁器及时飞来,跟它狠狠相撞后,改变了它的方向,擦着商离歌的身子,飞向了仙人柱。
危机解决了。
逃过一劫的商离歌,脱力般的扑倒在了沙地上,随即迅速反手撑着地,坐在了沙子上,高高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带着无比的愤怒。
她愤怒,那是因为她搞不懂,高飞为什么要对她下杀手。
难道,就因为她引开了他,没有让她去伤害宙斯王?
不但商离歌愤怒,楚扬也很生气。
甩出残魄军刺,打飞了杀胡刺后,楚扬就像从沙地里凭空冒出来那样,站在了商离歌跟高飞之间,冷冷的看着后者,眼神中却有着相当狂热的战意。
男人在别的男人欺负自己女人时,要是还能笑脸相对,不温不火的,这就证明他可能是个太监,甚至连太监都比上。
楚扬当然不是太监,他倒是想很想把敢欺负他女人的高先生,变成一个太监。
有些人,天生就能让人尽快恢复冷静的本事,比方楚扬。
要不然的话,高飞在看到楚扬忽然出现后,也不会立马感受到了某种压力,迎面扑来,就像惊涛骇浪那样,让他必须得小心面对。
“你是谁?”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平息了下因为狂奔而翻涌的气息。
“你是高飞?”
楚扬却是不答反问,在问出这句话时,眉梢微微皱了起来。
高飞不认识他是谁。
他却认识高飞,必须得认识(当然是暗中调查他的资料),因为他老师曾经郑重嘱咐过他,在以后的这段日子里,要跟高飞合作,对抗来自这个世界之外的危险。
只是楚扬却没想到,他看到高飞的第一面,就看到这家伙在亡命追杀自己的女人,所以感到很惊讶,当然还是很愤怒。
“是的,我就是高飞。”
顿了顿,高飞缓步走向楚扬,淡淡的说:“看来我英俊的外表早就随着某些传说,而名扬天下了,要不然不可能随便出来个人,就能认出我是谁。”
“我知道你,认识你,只是因为看过你的详细资料,却不是因为你的极度自恋。”
楚扬说着,也抬脚迎向了高飞,双拳紧攥。
俩人,就像两只要争夺领土的狮子,懒得试探对方的武力值有多强大,只想先打上一架再说。
“等等。”
就在这时候,商离歌忽然说话了:“他追杀我,很可能有别的原因,先搞清楚再说!”
正文_第1940章 寒舍简陋请多体谅!
除了自己女人偷男人被人追着打,男人不会多管之外,无论其它任何原因,他都不会乐意。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楚扬这样的,没有去欺负别人,别人就该烧高香才对,竟然还追着赶着的要杀商离歌,这怎么可以?
哪怕这个人是高飞,楚扬也得先跟他干一架,就算不干掉他,也得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让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女人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打的。
只是他刚做好干架准备,商离歌却喊住了他。
“什么狗屁原因?就算是你把他家房子一把火烧了,他也不能对你做什么!”
楚扬嘴里说的很强硬,但双拳却稍稍松开了一些,更是停住了脚步。
他早就过了那种脑袋瓜子一热,不管三七二十八先干一架的年龄,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其实不是胆子小了,而是对好多事都看开了,知道拳头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
楚扬停住了脚步,高飞也停步,站在那儿冷冷的看着他。
高飞没有立马冲上去,不是因为甩出去的杀胡刺被楚扬给打飞了(从这一点,他就能看出楚扬绝不是一般人),而是因为对方能叫上他的名字,所以就觉得哪怕是今天非得干掉那个白发女人,但最好是先搞清楚对方是谁再说。
这就是评书小说中常说的某员大将,横刀立马高喊来将通名报姓,爷爷刀下不死无名之辈了。
商离歌反手一撑,从地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楚扬面前,跟他并肩而站,望着高飞:“我承认,刚才在那边时,我是用飞刀偷袭过你,但我觉得,这不是你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因为我能感觉到你的愤怒,对此我很好奇,想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无法忍受的事,才导致你非得杀我而后快。”
既然想让对方死个明白,高飞不介意说出追杀商离歌的原因:“你做了什么,你自己会不知道?”
楚扬眉头一皱,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商离歌却抢先说道:“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问你了--啊,我知道了。”
她猛地醒悟了什么。
高飞桀然一笑:“呵呵,你终于知道你做什么了?”
商离歌猛地想起她做了什么对高飞不利的事,却是在宝岛时,她跟楚扬一起劝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其实,沈银冰在宝岛做出要去亚特兰蒂斯的决定后,莫邪征东也知道,但她不确定沈总是不是真去了那地方,为了不让高飞有无所谓的担心,所以她才没有告诉他。
这也是宙斯王卖关子,但莫邪征东却没有追问的原因。
在宙斯王说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后,莫邪征东的确很吃惊。
她吃惊的是,沈银冰竟然真被楚扬给蛊惑着去了那地方,仅此而已。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要去那儿,莫邪征东相信她比宙斯王可能还要清楚,当然不屑再用宙斯王来回答了。
看到高飞怪笑一声后,浑身又散发出骇人的戾气后,商离歌也有些烦了。
早在若干年前,她就纵横江湖好多年了,尤其是跟楚扬联手对敌时,除了上次在宝岛遇到的莫邪征东之外,迄今为止还没有遇到过对手。
虽说根据他们对高飞的暗中调查,商离歌确定这家伙因为某些机缘巧合的机会,武力值有了突破性的大增,绝对是超一流的高手,但这也不代表着他能强的过楚扬。
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莫邪征东。
“好吧,既然你想打,那就打吧!”
商离歌白眉一挑,侧脸问楚扬:“是你先上,还是我先上?”
楚扬懒洋洋的说:“我可不习惯站在一旁看女人打架,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你用脚,碾他的脸。”
楚扬这样说,就暗示他会打倒高飞,然后商离歌再上,把他踩在脚下教训他。
高飞当然能听明白,嘿嘿冷笑道:“那就让你女人滚一边去,放马过来,光靠嘴皮子是打不倒我的。”
“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
听高飞让自己滚一边后,商离歌大怒,低声喝道:“我承认,当初是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可我们也没有强迫她非得去,是她自己考虑清楚后才去的。说起来,是她自己要去找死,这能怪的我们吗?”
商离歌的本来就算是个异类,性格怪癖,被高飞骂出火来后,说话就更难听了。
“草,你还怕被人骂。我……”
高飞继续冷笑,正要说他怎么着时,脸色却忽然一变,急急的问道:“你说什么,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是。”
商离歌嘴角一撇时,却听楚扬问道:“怎么,你不知道她去了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会去亚特兰蒂斯?
她为什么要去哪儿?
为什么没有跟我说一句?
这一连串的疑问,让高飞的斗志一下子松懈了下来,急声追问:“她怎么会去哪儿,你们是怎么知道她去哪儿的?还有,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原来这小子追杀我(你),并不是因为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亚特兰蒂斯--楚扬跟商离歌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这个意思。
商离歌闭嘴,稍稍后退了一步。
她现在总算是看出来了,高飞刚才玩命的追杀她,并不是因为沈银冰的事儿,自然也不是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宙斯王。
既然不是这两件事,那么商离歌就把问清楚咋回事的任务,交给楚扬了,毕竟她不是那种喜欢跟人说话的人。
“我姓楚,叫楚扬。楚是楚河汉界的楚,扬是扬手说再见的扬。”
楚扬很风扫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是谁后,才指着商离歌说:“这个,就是我老婆,商离歌。”
商离歌雪白的脸上,马上就浮上了一层罕见的红色。
她跟楚扬在一起那么久了,可每当这家伙正儿八经的介绍她是他老婆时,仍然像单纯的小姑娘那样,会因为感觉难为情,心儿会砰的一跳,感觉到了无比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幸福的女人,哪怕是到了七老八十,她依然会有这种甜蜜的羞涩感。
由此也能看出,像商离歌这样的女人,是多么的单纯。
事实上,也唯有单纯的女人,才是最幸福的,因为她们追求的不多,得到后还会始终珍惜。
“楚扬?商离歌?”
高飞想了想,摇头说:“我没听说过你们的名字。”
当年楚扬、商离歌等人,那可是江湖上的风云人物,就是他们拆穿了2012年是世界末日的谎言,在华夏最西北地区,创建了玛雅新城。
他们在那些年所做的事儿,绝对是一段段让人无法忘怀的传奇,就算比不上龙腾十二月,可也相差不多了,但高飞现在却说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
这让楚先生很没面子,愣了片刻才说:“好吧,毕竟这世上孤陋寡闻的人,也不是你一个人。那咱们就直接说正题吧--去仙人柱后边,我不习惯在跟人聊天时,手里不端着一杯酒。”
高飞可不是故意寒碜楚扬。
他以前或许也听说过楚扬这个名字,更知道玛雅新城的存在,不过在楚扬自报家门时,却没有把眼前这个楚扬,跟传说中的那个楚扬联系起来。
高飞只是开始觉得,这个叫楚扬的家伙,好像越来越对他的胃口了,因为他也很喜欢在跟人聊天时,最好能拿着一杯酒。
尽管自从身中烈阳蛊后,他就很少喝酒了,不过在寒冷的沙漠夜间,稍稍喝上一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好吧,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给你个面子。”
高飞的坦率,让商离歌恨不得给他一刀。
楚扬倒是无所谓,转身走向了仙人柱那边:“这几天我们一直住在这儿,因为要找一个人,所以分两班来注意鬼沙那边的动静。上半夜我休息,没想到离歌会把你带来。”
简单的几句话,楚扬就把商离歌为什么会出现在沙漠上的原因,说清楚了。
他的话音未落,商离歌就低声道:“我找到她了。”
“什么?”
楚扬脚步一听,霍然转身看向了她。
“等会儿再说吧。”
商离歌又小声说道。
“好,好,好,等会儿再说。”
楚扬接连说了三个好字,由此可以看出他此时的心里,有多么的激动。
高飞就跟在他们身后三四米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却没有插嘴。
意外从商离歌这儿得到沈银冰的最新消息后,他一心想知道自己那亲亲老婆干嘛要去亚特兰蒂斯,才不关心别的事。
仙人柱后面,有一个跟沙漠眼色差不多的小帐篷。
帐篷前,还支着一个用几根钢管组成的烤火架,下面是木炭,上面还有半只金红色的烤羊,铺在旁边地上的白色毛毯上,放着几个盛水用的皮囊,几个杯子。
在沙漠中还带着这些东西,看来楚扬也是个无论到哪儿都喜欢享受的人。
“随便坐,寒舍简陋,请多体谅一点。”
文化水平不算高的楚扬,在说出这番看似谦虚的话时,很容易给人一种他在装比的感觉。
不过高飞倒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更不会客气,盘膝坐在了朝南的毛毯上。
楚扬俩人坐在了他对面,商离歌拿起一根胡杨树枝,挑动着木炭。
看上去已经熄灭了的木炭,在被挑动时被风一吹,马上就有橘红色的火苗冒了起来,不大的工夫,烤架上的羊肉就发出了香味。
楚扬拿起一个皮囊,从里面倒了三杯酒,递给了高飞一杯:“这是库存二十年的杜康,虽说你小子欺负我老婆,不过看在我曾经忽悠你老婆的份上,就算是扯平了,给你喝杯酒是理所当然的。”
高飞没说话,接过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下,浅浅的喝了口,砸吧了下嘴巴赞道:“好酒。”
“肉也不错的,早就烤熟了的。”
楚扬拿出一把小刀,割了几块被木炭烤热的羊肉,放在了盘子里:“喏,这里面有盐巴,自己蘸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