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林杰失踪了
一般这类节目在公布最重要的结果时,都会很无耻地卖关子。
章劲也避免不了俗套,他深吸一口气,大声道:“我先来公布宋雨哲的成绩。根据几大视频平台最终的票数汇总,宋雨哲最终获得的票数是……”
在停顿了几秒后,章劲再次道:“宋雨哲最终获得的票数是……”
旁边的刘敬信有些看不下去了:“你倒是说啊!”
现场响起一片嘘声,催促着章劲快点公布结果。
章劲不以为意地神秘一笑,终于给出了答案:“宋雨哲获得的最终票数总计1357644票!”
全场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呼声,谁都没有想到,宋雨哲在最后一轮获得的票数,竟然比他在第二轮获得的票数多了近一百万票。
这成绩实在是太恐怖了,friday恐怕要危险了啊!
支持friday的人们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一个个瞪大眼睛、屏气凝神,生怕自己会错过friday的票数公布。
刘敬信他们虽然之前说过并不在意最终结果,但在这样的氛围中,他们五个人都没法控制地一个比一个紧张。
章劲不紧不慢地将手中的信纸递给阮晴:“friday的成绩,你来公布吧。”
阮晴结果信纸,看到票数后也愣住了。
不同于章劲,阮晴并没有刻意卖关子,只是放慢语速,字字清晰地大声宣布道:“friday最后一轮竞演获得的票数是……1358662票!”
friday和宋雨哲的票数太接近了,几乎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哪怕听到了friday的最终票数,也不知道究竟最后是谁胜出。
台下一片吵闹,很多人都在向身边的人询问。
章劲和阮晴互视一眼,然后齐齐大声道:“让我们恭喜friday,获得《引吭高歌》第一季的年度总冠军!同时,也让我们恭喜宋雨哲,成为亚军!”
舞台正上方,彩带飘落,背景音乐中放出friday的那首《滚蛋吧!梦想!》。
刘敬信五人也都有些懵,他们是真没想到自己会比章劲的票数高。说实话,刘敬信在看到宋雨哲刚刚掏出口琴吹响《小红帽》时,心中都已经想要给宋雨哲投票了。
他们自然不知道,在他们专注于演出的时候,有多少人在拼尽全力,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争取投票。
宋雨哲虽然输了,但他并没有显得多么不甘心,他坦然一笑,走过去与刘敬信五人依次拥抱,然后转身走下舞台。
虽然全国亚军也是非常高的荣誉了,但宋雨哲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开心。
都说第二名是最大的输家,没有人在意第二名是怎么走下舞台的。
宋雨哲走下舞台前,回头看向前方的friday五人,看到刘敬信他们共同捧起了代表《引吭高歌》最高荣誉的冠军奖杯,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不过很快,宋雨哲就调整好了心情,他再次攥紧拳头,目光前所未有的坚定。
咱们的比赛,还要继续。只不过,战场不在舞台,而是在排行榜上!
除了音乐上面的,其他方面的比拼也必然会有!
说什么晚上让我喝得人事不省?咱们走着瞧吧,看谁先钻桌子底下去!
刘敬信站在舞台中央,双手高举奖杯,被无数闪光灯晃得一闪一闪的,也被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掌声围绕。他看着身旁兄弟们喜不自禁的模样,感觉自己好像置身在一场梦中。
竟然,拿冠军了?
五个人相拥在一起,都抑制不住激动地伸手去抓奖杯。
忽然,刘敬信手一滑,手中的奖杯竟然落到了地上。
那奖杯的形状是一个金色的话筒,落地后直接碎成了几块。
全场先是一静,紧接着变得更加喧闹。
网上的弹幕也变得空前热闹。
“玩摇滚的就是不一样,怒摔冠军奖杯!”
“这奖杯质量太差了,竟然这么容易就坏了,玻璃做的吗?”
“哈哈哈……奖杯还没热乎呢就被摔坏了,这应该是史上最悲催的奖杯了。”
“刘敬信:我是谁?我在哪儿?地上那一堆是啥?”
“……”
舞台上,画面最中央,刘敬信面露尴尬地扭头看向章劲问道:“这东西要赔吗?”
章劲嘴角抽了抽,解释道:“这奖杯本来就是你的啊!”
刘敬信松出一口气:“这我就放心了。”
啊喂!你要不要这么心大啊,你把冠军奖杯摔坏了,怎么好像很没所谓一样?
阮晴见场面有些失控,忙打圆场道:“等会直播结束了,节目组应该可以找人把这个奖杯修复一下。”
刘敬信摇头道:“不必了,这样挺好。兄弟们,分奖杯了!”
说着,刘敬信先弯腰捡起两块,笑着大声道:“这个荣誉并不完全属于我们,这两块奖杯,我会带给对我最重要的人!”
张逊一开始还没理解刘敬信喊他们分奖杯是什么意思,此时一听这话,顿时就急了,忙弯腰去抢奖杯碎块,并心满意足地抢到了“话筒”前面那个圆球。
“信哥,不够分啊!”江励和包亦不干了,俩人一同抢到的是奖杯底座,这个底座很结实,并没被摔碎。
刘敬信道:“蠢!回去找人切开不就得了。”
江励点头道:“好主意!那我先拿着了,回头切开了再跟包亦分。”
包亦不乐意了:“凭什么是你拿?我拿不一样吗?”
“……”
本来应该是令人血脉喷张的颁奖,结果愣是偏离了既定轨道,向着不可描述的方向发展去了。
包括节目组专业做宣传的人都没想到,当天晚上,friday怒摔奖杯的话题,直接登上了热搜第二的位置。
如此受关注的比赛,发生了如此戏剧的情节,为什么还没登上热搜第一?
因为热搜第一的话题是个重磅消息,直接震撼了整个华语乐坛:林杰暂别歌坛!
比赛结束后,林杰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就连他的经纪人都联系不到他了,甚至还惊动了警察。
就在所有人到处找林杰的时候,林杰正坐在一亮黑色的轿车里,向着不知道的远方离去。
他去寻找他期待的生活,他去寻找他向往的生活了!
第286章 男子汉不能哭
“林杰走了,走得很安详。哈哈哈……骗你们的,其实走得很痛苦!家属们都很平静。哈哈哈……骗你们的,其实都笑得肚子疼了……”
在林杰忽然失踪并在微博公布暂别华语乐坛的消息之后,网络上除了那些天天跑去留言喊林杰回来的粉丝们之外,更多的人都把这件事当成一出戏来看。
各种各样的调侃横飞,其中不乏言辞恶毒的哗众取宠之辈,只为了找骂来获得存在感。
或许普通人很难理解那些人的心理,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那么没下限地找骂。
实际上,在当今这个时代,只要受到的关注足够高,哪怕全是负面的,也有途径赚到不少钱。
据说,有个自称富二代的人,就是依靠辱骂明星来博得关注,一年收入上千万。
“林杰”失踪的热度,在网上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渐渐冷却,继续关注这类话题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林杰的粉丝们还偶尔去留言寄托思念。
林杰去了哪里?
有人说他逃税漏税,逃去了东南亚躲了起来,要避避风头;有人说他因为带领的战队无一人进入全国三强,因此对华语乐坛心灰意冷,剃发出家;有人说他想要进军影视圈,跑去了好莱坞发展,目前正在一部动作大片中跑龙套,演一个中餐馆的小老板;还有人说他是钱赚够了,买下一座海岛,过上了所有人梦想的生活……
没有人能够想到,此时林杰正在一个非常偏远的山沟沟里,怀里抱着吉他,在某希望小学的操场上,带着一群学生在唱着歌。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学校中唯一的一位老师姓洪,是位头发花白的女性,她带着一身烟火味从厨房中走出,双手在围裙上擦干,笑着大声招呼道:“别唱了,已经下课了,快来吃午饭吧。”
孩子们不想吃饭,他们虽然不知道这个忽然找到学校来的男人是谁,但经过这些日子的接触,他们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带来的音乐课。
今天是最后一堂音乐课,这节课上完,林老师就要离开了,他们都非常舍不得。
世人都有感情,这些孩子舍不得林杰,林杰也舍不得他们。
但是,终究要离开了。林杰将吉他递给年纪最大的小男孩:“幺哥,这把吉他,以后就交给你保管了。老师给你留了些谱子,你练会了,就教给这些弟弟妹妹们……”
“林老师,你不走好不好?是不是我们太淘气,惹你生气了?我们一定改,好不好……”幺哥带着鼻涕眼泪,“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旁边几个孩子也都跟着哭了,苦苦哀求着林杰不要走。
“哭什么,我不是说过,男子汉是不可以哭的吗?”林杰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眼圈也已经红了。
不远处的洪老师暗暗抹了一把眼泪,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笑着走了过去:“孩子们,林老师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去做。你们都是大孩子了,要懂得体谅人。都别哭了,大家一起吃完饭,开开心心地送林老师离开,可以吗?”
幺哥抬手抹掉鼻涕和眼泪,哽咽着问:“林老师,你还会回来吗?”
林杰红着眼圈,但笑得温暖,他抬手揉了揉幺哥蓬乱的头发:“当然会回来。”
“什么时候?”幺哥满眼期待地追问。
林杰不敢看幺哥的眼睛,他抬头看天,忍住已在眼眶中打转的眼泪,喃喃道:“或许,很快,也或许,很久吧?”
天空中,朵朵白云飘过,一会变成一群羊,一会又变成一团团棉花糖……
为了送别林杰,洪老师今天宰了一只*******很瘦,但肉很香,不过林杰没怎么吃,他看着孩子们吃得香喷喷的样子,就已经非常满足了。
村支部的拖拉机“突突突”地带着呛人的尘土停在了学校的操场上,那个老实巴交的老村支书等在拖拉机上,没有去打扰林杰和孩子们的分别宴。
吃过饭,林杰背上行囊,蹲下身与孩子们抱在一起,又不放心地嘱咐几番,让大家努力学习,让大家听洪老师的话,这才不舍地起身坐上老支书的拖拉机。
拖拉机卷着尘土“突突突”地离开了,幺哥忽然追了上去,其他孩子也跟着跑了起来,不顾翻滚的尘土,一路喊着“林老师”地追赶那越来越远的拖拉机。
“老支书,要不停一下吧。”林杰心里酸酸的。
老支双手扶着拖拉机,嘴里叼着烟卷,眯眼看着前方,声音随着拖拉机一抖一抖地道:“别看了,孩子们总是会长大的。”
想要长大,就要适应离别。
林杰点了点头,道:“老支书,我已经安排好了,下个月建筑队就会过来人,钱我回头打你账户上,辛苦你了。”
老支书抬手丢掉只剩烟屁股的烟头,轻叹一口气道:“小林啊,我知道你们当明星的很有钱,但那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肯定也都是辛苦钱。修路太烧钱了,你没有必要这么做,把钱省下来做一些你想做的事吧。”
林杰语气坚定地道:“可这就是我想做的事。”
老支书沉默了许久,如承诺般道:“行!你的每一分钱,我都会用在修路上,我如果贪一分钱,就天打五雷轰……”
林杰忙阻止道:“不要发毒誓,老支书,我相信你。”
后方,幺哥为首的那群孩子已经看不见了。幺哥他们跑得再快,终究追不上拖拉机。
一个叫秀秀的小女孩摔了一跤,擦破了手肘,哭得满脸是泥。幺哥急道:“你哭啥,林老师说了,男子汉是不可以哭的。”
这话竟然非常有用,秀秀立刻忍住了眼泪,咬着牙站了起来,抽噎着道:“我……我也要成为男子汉,像林老师那样。”
“你是女孩子,是当……”旁边有个小男孩话刚出口,就被幺哥瞪了回去。
幺哥看着林杰离开的方向,紧紧攥着拳头,倔强的小脸上坚毅如钢。
“我们都会成为男子汉的,像林老师那样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第287章 去看看世界本来的模样
林杰坐着老支书的拖拉机,一路颠簸了几个小时,终于赶在傍晚前到达了最近的镇上。
那里,已经有一辆霸道等待着。
告别老支书后,林杰被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接上了霸道,然后一路向西,直奔川藏线而去。
“杰哥,巴铁那边已经联系好了安保,几个国家的签证也都已经下来了。咱们这一路不太好走,估计顺利的话,两天后到达红其拉甫……”
林杰打断道:“你是专业的,你来安排就好了,我有点累了,先睡一会。一会我来开,到了川藏线,就只能全都你开了,那边的路我开不了。”
“得嘞!那你好好休息。”
“你可以放放歌,要不然一个人赶路挺无聊的。”
“不用了,会吵到你的。”
“没事,听歌还好,总比只听风噪要舒服一些。”
“行!”小伙子没再客套,抬手播放出音乐。
林杰听这首歌前奏有些熟悉,仔细听了片刻,发现这竟然是friday的《折翼之前》。
“friday最近怎么样?”林杰忍不住问道。
自从到了那个山村,林杰完全没有再关注娱乐圈的事。他对friday最后的印象,就是获得了《引吭高歌》的总冠军。
说起来,林杰之所以决定暂时离开公众视野,很大一部分是受到了friday的影响。
他早已厌倦了谄媚大众的生活,他渴望写出真正有意义的音乐。
而音乐自诞生以来,究其本质,就是记录。
接下来,他将走川藏线出境,先到巴基斯坦,再去阿富汗、以色列、伊朗、印度等国家,绕一圈后,进入俄罗斯,在俄罗斯停留半个月后直飞南美,把墨西哥、古巴、巴西等国家走过,再飞去非洲……
林杰初步计划,用一年时间,去全球各地看看这个世界本来的模样。并用音乐记录这一段段旅程。
虽然这个过程会充满危险,但林杰觉得,这是值得的。
只是想一想,就感觉很摇滚啊!
小伙子的回答,将林杰飘飞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们现在特别火,最火的娱乐综艺里有他们,各种各样的广告里有他们,各个音乐排行榜上面也都是他们的歌,还有一个很火的手游和一个很火的动漫,是他们做的主题曲。”
林杰有些惊讶,他想到刘敬信他们在拿到总冠军后会一飞冲天,但却没想到他们能达到这种高度。
不过,这样的生活,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已经在拿friday当榜样,坚定不移地踏上逐梦的道路,哪怕过程艰辛,也甘之如饴,坚信未来必然有无限的光明。
可在经历过的人眼中,逐梦之旅并没有多么神圣,无非就是一群厌倦了现有生活的人,想要去过别人已经厌倦的生活而已。
friday现在真的可以算得上是如日中天,钱已经成了户头上的数字,名气更是持续高涨,人气跟一线明星比,也丝毫不逊色。
甄有才完成了对过往的救赎,虽然最终还是没能成为friday的经纪人,但却在马南的建议下,进入到friday的工作团队中,成为了领队,同时也是friday的助理,重获了新生。
他曾犯下过错误,也付出代价并承受过苦痛,所以他格外珍惜现在的一切。他不再像以前那么高调,无论见到谁都是一副笑呵呵的和气模样。
每天他都会帮刘敬信他们将日常起居打理得井井有条,对团队的工作更是一丝不苟,还动用各种手段帮friday解决掉了很多网络上的舆论危机。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光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必然有阴影。
甄有才给自己的定位非常明确,他甘愿藏身在阴暗中,作为friday的影子而存在。
他不认为这是牺牲,他觉得这正是他存在的意义。
刘敬信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说过,friday不仅仅是他们五个人。
friday还包括了很多像甄有才这样在幕后默默付出的人,缺一不可。
不过,这些话在粉丝听来,更像是刘敬信在感谢粉丝们的支持。
friday当然不止五个人,还包括了千千万万的粉丝啊。
人人都是friday!天天都是friday!
当然,刘敬信对此也不能解释太多,别人带着善意去解读他的话,他没必要跑出泼冷水。
并且现在他每天都很忙,跟兄弟们到处都在赶场子,根本就没有时间关注太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自《引吭高歌》总决赛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这期间friday兄弟五人平均每天休息都不足六小时,在路上睡觉恢复状态已经成了日常,哪怕再累,在人前他们也必然精神饱满。
《引吭高歌》的热播,不仅仅成就了friday,曾霜、鸳鸯派对和宋雨哲也都走上了全新的人生路,都成了炙手可热的明星。
偶尔他们还会有一些工作上的交集,但私人时间已经很少联系了。
不是人情冷漠,而是他们有一点时间都想好好睡一觉,怎么还可能跑出去聊感情?
不仅仅是四强选手,就连曾帮friday助唱的欧雷瓦也迎来了新生。
就在friday夺冠后没隔几天,又一重磅消息霸占了热搜榜第一,在整个直播圈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直播一哥欧雷瓦在一家国内知名唱片公司的帮助下,召开了人生中第一次记者招待会,并当众宣布结束直播生涯,正式进入华语乐坛。
对于欧雷瓦的选择,自然有人惋惜,有人嘲讽,有人不看好,但欧雷瓦对外界的任何评价都不在意,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已,哪怕最后的结果不尽人意,他也必然无怨无悔。
签约唱片公司后不到半个月,欧雷瓦发布ep,紧接着friday、曾霜及常义森的陆续为他的新歌宣传造势。
那首歌由常义森找国内知名词曲创作人为欧雷瓦量身打造,本身质量就属上乘,再加上这么多人为他造势,以及后援会“瓦岗寨”的全力支持,在发布当天就登上了巅峰榜第一的位置,并连续霸榜一周。从第一的宝座上下来后,他那首单曲依然稳稳停留在前十的位置,毫无悬念地成了传唱度极高的金曲。
一出道,就站到如此高的位置,像这样的成就,并没有让欧雷瓦自负到昏头。恰恰相反,他潜下心来推掉了很多综艺的邀请,潜心学习音乐创作的相关知识,努力向唱作人的方向发展。
直到这时,仍有很多不好的言论出现在各个新媒体平台上,但所有人都必须要承认,欧雷瓦的选择是正确的。
第288章 真的厌倦了
“咚咚咚……”
一大清早,甄有才便敲响了酒店内刘敬信的房门。
“哎呀,烦死了!”旁边床上的张逊拉起被子,将脑袋藏在被子里,只把脚丫子露在外面,还用脚尖挠了挠腿上不知什么时候被蚊子咬的小红包。
刘敬信打着哈欠从床上坐了起来,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踩着一次性拖鞋下了地。
“来了来了,别敲了!”刘敬信说着,懒洋洋地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已穿戴整齐的甄有才急道:“这都几点了,你们怎么还没起来啊,等下赶不上飞机,欣姐又要骂了!”
欣姐是乔艺娱乐给friday安排的经纪人,这位大姐四十多岁,但保养得跟三十出头一样,不过长相很普通,身材微胖,谈不上多好看,但也不算丑,普通水准。
她在圈内的人脉非常广,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帮助friday五人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从出道新人到流量明星的转变。
不过,刘敬信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赶场子,到处参加综艺,到处演出,连创作音乐的时间都没有了。
如果换做以前,刘敬信他们估计早就要造反罢工了。
欣姐对此还挺纳闷:不是说玩摇滚的都特别叛逆吗?这群小伙子怎么这么好说话?而且都很拼啊!
越是这样,欣姐就越觉得自己也要更加把劲才行,刘敬信他们也就越忙,档期都快排到明年去了。
其实刘敬信他们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但想到那晚在枪花酒吧外与尤哥的谈话,刘敬信和张逊都对于现在的状态没有任何怨言,完全按照欣姐的安排做事,只为让自己的名气更大一些。
现在的他们还很弱,哪怕已经有了很高的流量,但根基并不稳,还不到去做那些事的时候。
可是,每天面对不喜欢的工作,刘敬信他们没有一点脾气是不可能的。
“进来坐吧,赶不上飞机再买下一班。”刘敬信打着哈欠,很不在意地说着,转身回到屋内,一头扑倒在床上,拉过枕头抱进怀中,看样子竟是还想睡。
甄有才急了:“头等舱很贵的,敬信啊,你不能膨胀啊,想想咱们以前的苦日子……喂!你别打呼噜啊,我跟你说话呢……你醒醒啊!”
刘敬信叹了口气,终于坐了起来,他踢了对面床上的张逊一脚:“别睡了,赶紧起来洗洗。”
张逊在被子里道:“帮我把牙刷什么的都带上,我一会去机场卫生间洗。都收拾好了再叫我,我两分钟就能收拾完。”
昨天晚上他们录制完一个综艺节目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一起拍节目的其他几个明星张罗着一起吃个饭,然后吃到凌晨两点多,回到宾馆洗完澡,就凌晨三点多。截止到甄有才来喊他们起床,才过去了四个小时而已。
并且,这样强度的工作,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月,他们无论精力还是身体,都有些吃不消了。
甄有才拍了拍被窝里的张逊:“这不就是你们以前想要的生活吗?别跟要上刑场一样,开心点啊!”
张逊依然没有把脑袋露出被子,抬腿给了甄有才一脚,但他不仅踢了个空,还带出来了一个屁,惊得他连忙把脑袋探出被子:“死胖子,你烦不烦啊!”
甄有才笑道:“屁又不是我放的,你怪我啊?这叫啥来着……”
刘敬信在旁边已经穿好了衣服,正往腿上套外裤,随口接了一句:“自产自销。”
张逊一听顿时来劲了,也不睡了,右手抓着被子用力往外扇:“这叫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刘敬信无奈地瞥了张逊一眼,又打了个哈欠,起身系紧腰带,丢下一句“幼稚”,转身走进了卫生巾。
张逊折腾了这么一下,肯定是没法继续睡了,只能不情不愿地坐起来穿衣服:“有才啊,你刚才说的话,其实我挺不喜欢的。什么叫这是我们想要的生活?要不是为了……算了,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也不懂。”
甄有才见目的已经达到,便不再拖延时间,起身道:“我去喊其他人了啊,你们快点收拾,车已经在楼下等好了。”
张逊面朝甄有才离开的方向抬腿踢了一脚空气,然后走过去关好房门,大咧咧地进入卫生间,丝毫不避讳旁边刷牙的刘敬信,“哗哗哗”地尿了起来起来。
“敬信哥,咱们要这样到什么时候啊?我真的是受够了。昨天特么的非得让那娘们撕我名牌,还让我装得很无力的样子,跟小丑似的。不是我吹,别说她就一个女的,就算再加上个女的,我也不可能被她们把名牌撕了……”张逊开启了日常抱怨模式。
刘敬信涑掉嘴里的泡沫,对着镜子检查胡茬的长度,语气平淡地道:“今天见到欣姐,我会跟她谈的。”
“怎么谈?”张逊哆嗦一下,收起家伙,按下抽水马桶上面的按钮。
刘敬信道:“让她别再给咱们接活儿了,差不多就行了呗。咱们已经很久没有写歌了。而且,我真的已经快要受够现在这样的生活了。”
曾经他希望能有更多人听到他的声音,但那“声音”指的是他的音乐啊!
现在可倒好,无论刘敬信到哪儿,都有一群狂热的粉丝围着他尖叫,又是求签名又是要合影的,已经很少听到有人说喜欢听他们的歌了。
在这样下去,摇滚乐没有了摇,只剩下滚了!
洗漱和收拾完毕,众人在一楼大厅集合,在一片刺耳的尖叫声中,匆忙登上保姆车,一路赶奔机场,飞往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多小时的航程,刘敬信感觉自己就是眼睛一闭一睁就到了,甚至还有点没睡够。
来到订好的酒店,在高层的套房里,刘敬信见到了等候多时的欣姐。
“敬信到了,快坐下来歇歇,我听有才说,你们这几天累坏了。”欣姐一如既往地热情,就像是过年回家时看到的亲戚,她嘴上说着,磨咖啡豆的速度又加快了一些。
刘敬信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刚开开门见山地说出他的想法,却见欣姐端着两杯现磨咖啡走了过来。
“我刚帮你们联系到了一个综艺节目,这一次你们是常驻嘉宾,绝对的主角……”
“欣姐……”刘敬信忍不住出言打断。
欣姐嘴角挂着神秘的微笑:“你先别着急拒绝,为了这个节目,我可是帮你推掉了很多活儿。相信我,这一次,你一定非常有兴趣,因为这个节目,与摇滚有关。”
第289章 摇滚之夜项目
综艺娱乐节目?并且还与摇滚有关?
刘敬信皱起了眉头,感觉自己听到的是一个非常不好笑的冷话。
综艺存在的意义是娱乐大众,本质是谄媚,而摇滚却是特立独行,才不在乎外界的眼光,它们两个完全对立,根本没法共存。
难道,又是音乐类的选秀节目?像《引吭高歌》那样的?也或者,就是专门为乐队准备的音乐竞赛类节目?
似乎看出了刘敬信的疑惑,欣姐微微一笑,没多解释,起身走进里屋,没一会便拎着一叠打印好的a4纸走了出来,并将那叠a4纸递给了刘敬信。
“先别着急拒绝,这是策划书,你先看看。”封面上,写着一行字:《摇滚之夜》策划文案。
刘敬信翻开封面开始看内容,双眼越来越亮,并感觉体内那冷却了许久的血液越来越烫。
“接了!”刘敬信说着站起身,扭头就往外走。
欣姐笑着问:“你这是要去哪?”
刘敬信头也不回地道:“去给兄弟们看看。”
待刘敬信走后,欣姐看着桌上已经冷下来的咖啡,无奈笑着摇了摇头。
想起最近这段时间整个friday那如行尸走肉的状态,再看看刘敬信刚才那兴奋的模样,欣姐终于放下心来,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不管结果如何,都必然是正确的。
《摇滚之夜》这个节目,算得上是应运而生。
随着friday的大火,加上friday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新歌出来,开始有越来越多人去挖掘本土摇滚乐队的歌。
大众的品味一直都在变,现在终于重新关注起了摇滚乐,这其中friday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既然大众有需求,那么必然会有对应的节目出现。
不过很多公司还停留在老一套,要么是想要弄些音乐竞赛类节目出来,要么是想要在常见的那几个类型的娱乐节目中请老一代知名摇滚人出来参加节目。
毫无意外,除了那些挂着摇滚乐名义玩流行的乐队之外,大多数乐队对于这些大众娱乐抛出的橄榄枝都非常不屑。
一个第一梯队的地方电台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和策划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点子,并经过许多专业人士绞尽脑汁的研究,最终想出来了《摇滚之夜》这个节目,并决定邀请已经融入主流圈子的friday作为常驻嘉宾来主持。
不同于其他娱乐节目,这个节目从本质上来看,更像是采访类节目。
friday五人背负“号召者”之名,走访各个有实力的地下摇滚乐队,并通过各种方法邀请到那些摇滚乐队,共同举办一场名为“摇滚之夜”的演出。
不同于常规的娱乐节目拍摄手段,《摇滚之夜》除最后一期的大型音乐节性质的演出之外,其余每一期节目都将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friday选择乐队,并通过各种途径接触到所选择的乐队。
第二阶段,了解所选乐队成员的日常生活,并想尽办法邀请到那支乐队。
最后一个阶段,则是friday与那支乐队共同演绎一首摇滚乐。
当然,选择哪些乐队来参加这个节目,不能太随意,必须选择那些“刺头”,或者很有实力但已经解散的乐队。有矛盾冲突才有戏剧性,才能提高收视率及关注度。
这个节目正对应上了刘敬信和张逊一直很想做的事,所以刘敬信在看到策划书之后,才会显得那么激动。
还记得那晚在枪花酒吧外,尤哥一根根抽着烟,眼眶湿润地对刘敬信说,他很欣赏的一支乐队解散了,因为乐队收入根本就无法维持乐队成员的日常生活。
独立音乐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依靠音乐无法养活自己,为生存不得不向世界妥协,去社会的最底层赚那仅够糊口的薪酬,带着遗憾和不甘老去,直到死去。
尤哥说:“我们都已经可以看到,新时代即将,甚至已经来到,但总有人在黎明到来前死去。”
尤哥又说:“敬信啊,你们选择了最容易被唾弃的方式去走出了自己的路,不管圈里那些人怎么说你们,都一定不要在意,其实大家心里还是希望你们能混得好一些的。”
尤哥还说:“如果以后你们真的强大了,一定不要忘记了拉那些同类们一把,不用大火,只要能够让他们吃饱饭,能够继续坚持他们喜欢的摇滚乐就够了……”
那晚尤哥还说了很多很多,一个表面看起来那么爷们儿的大男人,竟然到最后拿出眼睛被迷了的理由流了满脸泪水。
太多的人热爱摇滚乐,爱得毫无保留,爱得深沉。
如果真的可以,刘敬信也希望能够让那些爱换来的不是遗憾,而是欣慰的微笑。
所以,friday在夺冠之后,疲于奔走在全国各地,参加各种曾经他们不屑的节目,只为扩大他们的影响力,扎稳他们的根基。
只有他们真正强大了,才有资格去做他们想做的事。
刘敬信没有想到,欣姐竟然帮他接到了《摇滚之夜》这样一个综艺节目,这简直就是为friday量身打造的啊!
回到房间之后,刘敬信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兄弟们。
张逊听后,忍不住跑出去抽烟去了,江励和包亦都笑得合不拢嘴,大杨抱着枕头一同拳打脚踢,发泄出了他积压在心底已久的情绪。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friday很令人满意地完成了一个纯娱乐综艺的后续拍摄,又跑了半个地图参加了几个音乐节和商演,终于完全将他们解放了出来。
一个月后,欣姐带着刘敬信五人与那个地方电视台奠定了合作协议。
又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准备,《摇滚之夜》正式开拍。
刘敬信他们第一个选择的,是一支名叫“夜怪”的乐队。
这支乐队是一支重金属乐队,以前有过几首在圈内很受好评的歌曲,但在一年多前,乐队解散,乐队成员都散落到全国各地,过上了最平凡庸碌的生活,过上了他们曾最讨厌的生活。
想要把这支乐队的成员重新组织起来到“摇滚之夜”演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但没有关系,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
现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找到夜怪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兼队长!
第290章 重组夜怪计划
刘敬信虽然听过夜怪乐队的歌,但他对这支乐队并不太熟,在他北漂到京都组建起friday之前,夜怪乐队就已经解散了。
在问过几个圈内的朋友依然没有打听到夜怪乐队成员的去向之后,刘敬信没有放弃,而是去枪花酒吧找尤哥询问。
尤哥今天本来有些事,并不在枪花酒吧,但他听说刘敬信专门跑去找他,便将手头上的事暂时放下,急急忙忙地赶去了酒吧。
刘敬信现在正是大火,出入酒吧这种场合,很容易引起围观,所以他暂时和张逊来到酒吧的仓库等待。
两人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满头大汗的尤哥才推门进来。
“哎呀!你俩要过来,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尤哥笑呵呵地说着,随手关好门,抬手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
刘敬信开玩笑道:“这不是怕你太客气,影响到你生意嘛。”
以friday当前的名气和尤哥的性格,如果尤哥提前知道刘敬信他们会来,很有可能直接让酒吧歇业一天,再喊上一群圈里的朋友过来,摆上几大桌,不决战到天亮不罢休,而那是刘敬信不希望看到的。
“先坐,先坐!”尤哥搬了个折叠桌展开,没一会便有服务员端着果盘、小吃和一些洋酒进来。
张逊搬下一箱啤酒道:“洋酒那玩意喝不惯,尤哥啊,咱们都是知根知底的朋友,别这么客气,咱喝啤酒就行。”
“行行行!听你们的。”尤哥抬手摆了摆,紧接着那名服务员将果盘和小吃摆在桌上,带着洋酒走出仓库。
尤哥翻找出一个瓶起子,先开了三瓶啤酒,多余废话没说,拉着刘敬信和张逊“吨吨吨吨吨”地仰脖灌了一大口。
抬手抹了一下嘴巴,尤哥笑着问道:“你们今天过来,没被人围着要合影吗?”
刘敬信道:“我们来的时候戴口罩了,就那几个服务员知道,其他人没认出来我俩。对了,尤哥,不好意思啊,耽误你办事了。”
尤哥大手一挥道:“没啥大事,就是孩子的班主任家访。你嫂子在家招待着呢,我正好趁机跑出来了,那场合我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张逊惊讶问道:“你也有孩子?”
尤哥愣了愣:“我四十多了,怎么还不能有孩子了?”
张逊连忙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算了,我也不知道咋解释,都在酒里,我干了!”
说着,他一口就剩下半瓶啤酒喝尽,算是缓解了他一句话带来的尴尬。
刘敬信没有再继续寒暄,直奔主题地掏出了《摇滚之夜》的策划书递给了尤哥。
这份策划书其实属于机密文件,是不能随便给外人看的,万一文案泄露出去,可是会给投资方带来极大损失的。
不过刘敬信并不担心那么多,他相信尤哥的人品。
尤哥疑惑地接过策划书,也如刘敬信第一次看到这份文案时一样,越看双眼越发亮。看到最后,他抑制不住激动地站了起来,双手微微颤抖着点了一根烟,在这空间狭窄的仓库里面来来回回走了几圈才平复下心情。
“敬信,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你们。说吧,有什么我能出力的,只要我能做到,必然毫无保留。”
尤哥相信,只要这个综艺节目播出来,必然会更进一步地改变国内乐队的生存环境,摇滚乐也很有可能成为主流大众热衷的音乐类型,甚至超越曾经那摇滚盛行的年代,进入国内摇滚乐新的黄金时代。
这么多年了,尤哥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怎能不激动?
刘敬信道:“尤哥,我知道你认识的圈内人很多。我们第一个选定的乐队是夜怪,可是我们打听了一大圈,根本打听不到他们成员的去向,所以想要找你帮忙打听打听。”
尤哥闻言一愣:“夜怪?他们四年前就解散了啊。你们怎么想到找他们的?”
刘敬信道:“我们先按照自己的喜好列出了最后那期‘摇滚之夜’的节目表,再根据所选的歌曲确定我们要找的乐队。而我们选的开场歌曲,就是夜怪乐队的。”
尤哥皱起了眉头,面露难色。
“怎么了?”张逊问道。
尤哥道:“你们找我,还真是问对人了。夜怪乐队在解散之后,他们的队长罗宵又组建了一个新乐队,每周有一天在我这边驻唱。只可惜这支乐队没撑过半年,就因为队内矛盾太大,又一次解散了。在那之后,罗宵就不再玩乐队了。至于另外两个人,在乐队解散之后就离开了京都,都没再回来过。”
刘敬信和张逊互视一眼,都面露喜色,确定自己找对了人。
谁知,尤哥竟然又道:“敬信啊,夜怪想要重组,可能性太低了。要不你们再考虑一下其他乐队吧,我可以给你们引荐……”
刘敬信摇头道:“可能性低,终究还是有可能的。他们有首歌我觉得特别适合开场,这是我们全队五个人的决定。不管结果怎么样,我想试试。”
尤哥盯着刘敬信的双眸看了几秒,确定了刘敬信的态度之后,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咱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都特别轴,全都跟驴一样。算了,我也不劝你了,既然你们决定重组夜怪,那我便义不容辞地帮你们。”
夜怪乐队是玩重金属的,乐队成员一共三个人,两把吉他一个鼓,贝斯和其他乐器则由乐队三人提前录下来,在演出的时候作为伴奏播放。以他们当初在圈内的名气,想要找个贝斯手,其实难度不算大。
但乐队这个存在就是非常奇妙,不是说有人贝斯玩的好,就可以随随便便加入进夜怪里,相对于技术,乐队成员间更看重的是彼此是否谈得来,是否有默契。
组乐队和谈恋爱一样,选人全凭感觉,没有那么多的理由和条件。技术不好可以练,但性格不合,理念不同,不是一路人,就真的没有办法走到一起。
不要看某些节目里面随随便便把技术好的人凑一起组个乐队就以为那是好乐队,那根本就不叫乐队,叫组合。
虽然夜怪三个人关系都非常好,但却因为一件事,乐队成员间闹出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解散,各谋出路,四年来没再重组过。
第291章 约罗宵
一件事,就打破了兄弟间的情谊,甚至直接导致整个乐队解散?
刘敬信皱起眉头,意识到那件事绝对不一般。
张逊忽然化身大侦探,竖起一根手指,神经兮兮地压低声音道:“我知道了!”
刘敬信和尤哥都扭头看向张逊。
张逊道:“原因无非就两种,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女人。”
刘敬信看向尤哥,目光中满是疑问,似在求证。
尤哥笑着摆了摆手道:“还真不是。他们三个人一直都是收入均分,从建队到解散,还从来没有因为钱红过脸。至于女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们当初一门心思搞乐队,所有收入全砸在了设备和录歌上,并且喜欢地下乐队的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儿,他们不仅没啥女粉丝,连女人接触的都不多。”
张逊又起开一瓶啤酒:“我干了,你们随意。”
刘敬信真怕张逊把自己灌醉了,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他。他伸手压下张逊举酒瓶的手臂,向尤哥问道:“那他们是因为什么啊?”
尤哥道:“其实那件事吧,当时看可能挺了不得的,现在回头看,还真不算什么。”
夜怪乐队的鼓手除了玩音乐,还梦想能够成为一名演员。
终于有一次机会,一个餐馆的老板也喜欢摇滚乐,就找到那个鼓手帮拍了个宣传短片和一些平面。
可谁知,那家餐馆有一批食材出了问题,害得很多顾客食物中毒了。
最后有关部门一查,发现那家餐馆的老板做的是黑心生意,油用的是地沟油,羊肉都是拿羊油泡的猫肉和老鼠肉,后厨的卫生也非常糟糕,最关键的是,他还在菜里面添大烟叶。
这已经不是食品安全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了贩毒。
最终那个餐馆的老板被抓了进去,那名鼓手也受到了牵连,被各种调查。
而在这一系列事发生之前,乐队内另外两名成员根本就不知道那名鼓手给人拍“广告”这件事。
虽然最后调查结果出来了,那名鼓手只能算是模特,名气和影响力还达不到代言人的程度,并没有被追究责任,但乐队内部却出现了非常大的裂痕。
于是过了不久,夜怪乐队就解散了,除了队长罗宵还继续留在京都搞乐队,另外两名成员全都离开了京都,一个回了老家,另一个跑去了横店,彻底放飞自我去追逐演员梦去了。
“这事挺恶心啊!”张逊感慨道:“这算个什么事啊?一个乐队的,有难一起扛呗,至于闹成这样吗?”
尤哥道:“人家确实是一起扛的,只是这件事之后,乐队内部的氛围就变了,三个人的争吵也越来越多。在一起既然煎熬,那何必还继续苦苦维持,还不如放对方自由,也放自己自由。”
这话听起来就像是在说一对情侣似的,但事实确实如此。
“听了这些,你们真的还要坚持去重组夜怪吗?他们当初没解决的问题,早就已经成了心结,这么多年都解不开,恐怕现在更难解开了。”尤哥劝道:“要不你们再好好考虑一下吧?”
刘敬信沉默了许久,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酒,目光坚定地道:“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真心觉得他们就那么解散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能够因为我们这次弄的这个节目,让我们有足够资源去帮他们解开心结,帮他们把乐队重组起来,那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尤哥,现在你还能联系到他们中的谁吗?”
尤哥点头道:“我知道到哪里可以找到罗宵,至于另外两个人,我就真不知道了。但如果你们能够说动罗宵,只要罗宵想找,就一定能够找到另外两个人。”
刘敬信点头道:“尤哥,那麻烦你了,我想要和罗宵当面聊聊。”
尤哥拍着胸脯道:“放心吧!这不算什么难事,我来安排。”
三人聊着、喝着,一直喝到凌晨才结束。
从枪花酒吧出来,刘敬信和张逊回到住所后,都有些睡不着觉。
“张逊,如果咱们遇到那样的事,你说咱们能熬过去吗?”刘敬信问道。
张逊摇头道:“这个你问我,我还真的没法回答,你最好去问问大杨,他是鼓手,看他是不是也想当一个演员。”
刘敬信白了张逊一眼:“我没跟你开玩笑,说正经的呢。”
张逊笑道:“你问这话,就很不正经了啊。咱们跟他们不一样,那样的事咱们也不可能遇到。”
“我说的是假如……”刘敬信忽然觉得讨论这种事确实挺没意思的,他们现在一切都走在正轨上,所有事都有一整个团队前前后后地跟着忙活,确实没机会遇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揪心事。
“算了,当我没问吧。”刘敬信本想终结这个话题,却见张逊收敛起笑容,看样子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怎么了?”刘敬信问道。
张逊反道:“敬信哥,你说,如果没有这个‘摇滚之夜’的节目,咱们还想之前那样天天到处赶场子,对着剧本录那些没营养的玩意,咱们乐队还能坚持多久?”
刘敬信没有回答,也没法回答。
过了许久,刘敬信勉强一笑道:“那样的生活,以后不会再有了。等这个节目录完,咱们也该重新做回自己了。”
“嗯,那我就放心了。”张逊用力点头。
尤哥的办事效率非常快,第二天的下午,就给了回复,说是已经跟罗宵约好了,时间定在这个周末的中午,见面地点在一家烤鸭店的包厢里。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节目组将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进入“摇滚之夜”第一期节目的正式录制了。
周末,在约定的时间,刘敬信和张逊作为代表,带领整个拍摄团队乘车来到了约定地点,并提前在包厢布置好了设备。
中午十二点左右,包厢的门打开,罗宵面带微笑地开门走了进来。他刚要跟尤哥打招呼,猛地看到包间里面还有其他人及录像设备,顿时脸色一变。
“搞什么啊?”罗宵恼火的嘀咕了一句,竟是连门都没进,直接扭头就走了。
第292章 死去的灵魂可以复活
罗宵个子不算高,皮肤黝黑,身上的穿着虽然很普通,但很干净,脑后扎着倔强的小辫,整个人透着人狠话不多的气质,看起来就是那种脾气又臭又硬的性格。
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很多,白日里为了生存拼尽体力,晚上来半斤小酒解乏,酒后可能会砸桌子摔碗,看谁都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只因活得不痛快。
如果不是尤哥介绍,刘敬信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庸碌无为的人,曾是一支重金属乐队的主音吉他手。
在夜怪乐队解散后的这四年,估计罗宵过得很糟糕。
“哎呀,这个臭脾气!”尤哥说着站起身,让刘敬信他们先稍等,然后急忙追了出去。
“去看看不?”张逊问道。
刘敬信皱眉犹豫片刻,摇头道:“先别去了,相信尤哥可以搞定吧。”
尤哥出了包间之后,左右环顾了一圈,找到正气呼呼地往电梯间方向走的罗宵,急忙追了过去。
“罗宵!”尤哥三步并作两步地一路小跑,在电梯门口将罗宵给拦了下来。
“你这是干嘛啊?”尤哥问道。
罗宵反问道:“你们那是在搞什么啊?你不是说找我就是吃吃饭,叙叙旧吗,里面那么多人都是干嘛的?为什么我一开门,那个跟炮筒一样的摄像头就对着我照过来了?”
尤哥掏出一支烟递给罗宵,正要点上,却见一名戴着红袖标的服务员跑了过来,指着墙上“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道:“这是公众场合,不许抽烟!”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尤哥悻悻收起打火机,待那名服务员离开后,叹了口气,对罗宵道:“这事没说清楚,是我不对。这样吧,咱俩换个地方先聊聊,然后你再决定要不要回来。”
罗宵紧皱着眉头,盯着尤哥看了好一会,才点头道:“行吧。”
两人走出烤鸭店,找到路边绿化带里面的一条小长椅坐下。尤哥发烟点烟,罗宵闷头抽烟,虽然之前他俩说好了是出来找个地方聊聊,但过了好一会,都没有人开口打破沉默。
这个季节,天气已经很冷,冬天即将来临。
满地的落叶,成为了马路清洁工最大的困扰,可大多数人觉得踩在落叶上“吱吱嘎嘎”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罗宵很苦恼,他刚刚愤怒关门离去,是最真实情感的表露。
但他刚刚也已经注意到了坐在正对门位置的刘敬信及张逊,此时他冷静下来,隐隐猜到有可能这会是他的一次机会。
罗宵是骄傲的,即使是现在的friday,在他眼中也是后辈。哪怕friday现在已经红遍了大江南北,成了炙手可热的流量明星。可他是打从心底里瞧不起刘敬信和friday,他觉得这些人就是挂着摇滚的皮,当着哗众取宠的小丑。真正的摇滚人,骨子里流的都是滚烫的血,怎么可能为了谄媚去拍那些没营养的综艺,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个比赛夺冠,就膨胀到连音乐都不做的程度?
但是如果换成是他和曾经的夜怪获得这些,他们会怎么做?
说不定也会去谄媚,也会去讨好大众,也会想要多赚些钱吧。
钱是垃圾,散发着熏人的臭气,但钱真的是好东西,至少有了钱,他才可以不在乎世俗眼光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有资格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这前后矛盾的心情,让罗宵更感到压抑,压抑得无法呼吸。
“你知道吗?”在抽完一支烟后,尤哥终于开口了:“很多圈内人对friday都有误解。”
罗宵丢掉烟头用鞋底碾灭,起身道:“我对他们没有误解,我对他们也没有兴趣。尤哥,今天对不住了,下次我请你喝酒。如果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尤哥这次没有挽留,而是点了点头,带罗宵缓缓地转身走了几步,他才再次开口:“你还想夜怪乐队重组吗?不说多,哪怕在一起再演出一次。”
罗宵停下了脚步,虽然没有回头,虽然面无表情,但他暗暗攥紧的拳头,已经暴露了他内心最真实的情感。
“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罗宵没有回头,声音不带丝毫情绪地问道。
虽然没有明说“他们”是谁,但尤哥知道,罗宵指的是还等候在烤鸭店包厢里的刘敬信和张逊。
尤哥又点上一支烟,深吸了一口,然后背靠长椅的椅背张开双臂,仰面看着枯黄树叶间透下的蓝天和白云,长长吐了一口烟,又看着那团烟被风吹散。
“我听敬信说过,他们签约的唱片公司和他们的经纪人,对他们都非常关照,给了他们很高的自由选择的权力。他们之所以现在背负那么多骂名的去没日没夜的拼,就是为了扩大他们的影响力。只有影响力到一定级别,他们说的话才会有重量……”
“你确定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当明星挺好的,比玩摇滚有前途,如果换做是我来选,我也会和他们一样的选择。我理解,但这不妨碍我讨厌他们。”
尤哥无奈笑着摇了摇头,道:“跟你说实话吧,他们已经推掉了后续所有的工作,现在带头录制一个名叫‘摇滚之夜’的节目。他们接下来要争取到心目中最喜欢的乐队,并把那些乐队聚集在一起,开一个完全属于摇滚乐的专场。而曾经的夜怪乐队,是他们的首选。我跟敬信说,你们乐队已经解散了四年,重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敬信依然很坚持,想要试一试,还说如果可以利用这个节目的资源,把夜怪重组,那么付出多大努力都是值得的。”
罗宵缓缓转过身,满脸惊讶地看向尤哥:“你说的是真的?”
尤哥笑了笑,叹气道:“我觉得很多圈内人对他们的评价没有错,我也觉得他们是一群只知道谄媚的小丑。但他们谄媚的,不是大众,而是你们这些自命清高却过得清贫的家伙,是你们这些咬碎牙往肚子里咽却舍不得面子的犟骨头。行了,不多说了,该说的我已经说完了。你以前喝多酒哭着跟我说,夜怪解散那天,罗宵就已经死了。死了的人,或许真的没法重生过活吧?”
说完,尤哥转身就走,背影在翩翩落叶间显得孤单又失落。
有些人,带着极大的善意面对整个世界,但悲哀的是,总会有人觉得他们是坏人。
罗宵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脏跳得越来越快,虽然身处冷风中,但他的额头上和鼻尖上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尤哥!”
“嗯?”尤哥停步回首。
罗宵快步追上,强挤出一丝略显尴尬的微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忽然感觉自己好像复活了。”
第293章 他俩在哪里
烤鸭店包间内,刘敬信和张逊依然坐在桌边,烤鸭已经片好,摆在那里已经凉了很久,估计口感和味道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节目录制团队在一旁闷不吭声地站着,全场保持着录制,为的是保留最完整的过程,可以给后期剪辑师更多的选择。
“敬信哥,你觉得尤哥能说动罗宵吗?”张逊装作很不在意地问着,抬手用筷子戳了戳那一小碟鸭皮。
烤鸭皮刚出来时又脆又香,但过了这么长时间没有吃,已经变得有些软了。
刘敬信道:“这个不好说,我觉得咱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实在不行就启动b计划。”
张逊惊讶问道:“b计划是什么?我怎么没听你说过?”
刘敬信淡淡一笑道:“我想好了会告诉你的。”
好吧,又玩这一套,没想好的b计划,永远都是刘敬信的下一个计划。
张逊想到旁边正保持着录制,他俩在这边全程入镜,有些带有负面情绪的话不方便说,而什么话都不说,气氛又实在太压抑。
于是,他起身向工作人员要来一把吉他,打开琴包取出琴并调好音。
“敬信哥,来唱一首?”
“可以啊。”刘敬信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站起来唱歌可以让气息更顺,中音会更稳,刘敬信现在唱歌都会站起来,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并且现在有一整个摄像团队在旁边,他得注意点自己的形象,万一唱呲了,肯定会被剪辑师开开心心地剪出来放出去,用于增加节目效果。
那群剪辑师,都坏得很!
待刘敬信准备好,张逊撸起袖子捏着拨片开始扫弦,什么旋律都没有弹。
只听和弦很难判断是哪首歌,但刘敬信连问都没有问,便直接找准位置跟了进去。
“有时我会黯然神伤,许多往事都放在心上。
有时我会让尘土飞翔,永远的乌托邦……”
他俩一个人弹,另一个人唱,一段还没唱完,却见包间的门被推开,竟是尤哥带着罗宵回来了。
刘敬信和张逊没有停,齐齐向尤哥和罗宵点头示意,继续往下弹唱。
“今天看见谁在吼,明天发现谁在走,
想再听见谁说go,谁说no……”
让人没想到的是,罗宵竟然扯着有点沙哑的嗓子,跟着刘敬信一起唱了起来,还用手在桌子上打起了节拍。
在摇滚圈里,没有什么是一首歌解决不了,如果真有,那就再来顿烧烤小啤酒。
一首歌唱完,刘敬信和罗宵相视一笑。
张逊将吉他小心翼翼地塞进琴包,交给工作人员,笑着对众人道:“坐坐坐,都别站着啊。烤鸭都凉了,趁热赶紧吃。”
尤哥被逗乐了:“凉都凉了,怎么趁热吃?”
张逊倒是挺有说辞:“凉的是烤鸭,但气氛热啊。来来来,把小白酒都先满上。罗哥,其实我不是第一次见你了,在我组乐队之前,可是见过你的。”
罗宵重新上下打量张逊,是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到过这小子。
张逊“嘿嘿”一笑继续道:“只不过,那时你在台上,我在台下。”
罗宵尴尬一笑,心说这小子还真有点意思。
尤哥带头道:“咱们要不先走一个?为刚刚那首歌。”
刘敬信等人都没有异议,齐齐举起酒杯喝酒。
尤哥不像其他人只喝了一口,而是直接干掉了杯中的酒,然后起身道:“我那边还有点事,得赶紧过去,接下来你们谈吧。”
他哪有什么事?他只是在这里被那么整个摄像团队盯得有些不自在。并且,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了。
刘敬信等人都没有挽留,一同起身将尤哥送出包厢,然后各回位置坐好。
包厢的桌子有点大,可以坐七八个人,他们现在只有三个人,显得有些空。而那满桌的佳肴,几乎没有谁去动。
刘敬信冲罗宵笑了笑,直入主题地道:“罗哥,不知道尤哥跟你说了没有,我们……”
罗宵打断道:“刚刚尤哥都跟我说了,我愿意配合你们。这四年来,我经常会想,如果我们乐队没有解散,如果我们还坚持着做音乐,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模样。我这个人,跟其他人还好,但跟自己人却总是放不下面子。现在我也想通了,面子是啥,面子就是鞋垫子。如果可以,我是很想把我们夜怪重组起来的,哪怕只有一次演出机会也行。刘敬信,你就说吧,我能做些什么。”
刘敬信和张逊互视一眼,都是满脸的惊讶之情。
尤哥到底是怎么做的罗宵工作,怎么让罗宵前后的态度变化这么大?
刘敬信想了想,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情况正式介绍一遍,于是道:“我们现在录制的这个节目叫‘摇滚之夜’,目的就是把国内优秀的地下乐队聚集起来,开一场完全属于华语摇滚的音乐派对。夜怪是我们friday五个人都特别喜欢、也特别尊敬的老一代乐队,而你们乐队的解散,一直让我们觉得很遗憾。所以,借着这个节目的契机,我想要将夜怪重组起来,来当‘摇滚之夜’的开场乐队。”
罗宵自顾自抿了一口酒,轻轻叹气道:“说真的,我感觉挺难的。虽然我还有他们两个的联系方式,也知道他们这几年来都在做什么,但我们三个之间几乎没有再联系过。”
“他们现在在哪?”张逊问道。
罗宵道:“我们的主唱回去跟他老爸搞一个机械安装队,全国各地的到处跑,朋友圈里发的都是各种工程的照片,现在好像是在羊城外郊的一个工业园,等这个工程忙完了,不知道还会去哪里。我们的鼓手现在在横店,具体做什么不知道,朋友圈里放的都是跟各种明星的合影,好像混得还不错。刘敬信,我知道你想帮我们重组夜怪是好心,也感谢你能瞧得起我们。但说真的,我们已经离开这个圈子太久了,他俩具体什么情况我还不清楚,但我现在几乎一周才摸一次琴,手都生疏了。我只担心,就算夜怪重组,也不再是你们记忆中的那个夜怪了。”
因为期待,所以恐慌。
刘敬信摇头道:“我不这么认为。有些东西,是融进血液里,刻在骨头上,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我相信,只要夜怪能重组,你们还会是曾经让我们热爱的那支乐队!”
第294章 城外村
刘敬信和罗宵聊了很久,谈的内容主要还是这两年乐队的生存状况。
罗宵这两年确实过得挺压抑的,积压在心底很多话,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跟他之前并不太喜欢的刘敬信如此投缘,一股脑地把很多话说了出来。
而在这过程中,刘敬信更多是作为一个倾听者。
罗宵说,不仅仅是夜怪乐队,据他所知,有太多太多的乐队没能熬过现实就解散了,其中不乏被圈内人追捧的乐队。
“摇滚人,终究也还是人呐,是人,就没办法真的脱离整个社会去做自己。你看大张炜,当初被圈里人视为摇滚天才,几乎所有摇滚人都把他当成华语摇滚乐的未来,整个圈子里的人都在盼他长大。谁能想到,他长大后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连那么有才华的少年,都变成了油嘴滑舌的中年,其他人更别提了。”
“郑军你知道吧?多么摇滚的一个人,我们都觉得他是骨子里流淌着摇滚血液的人。前些天我在路上看到他了,骑着个粉红色的小电驴,带着他女儿去上学,那一路掐着嗓子说话,还唱儿歌,我都快看哭了。”
“还有那个谁……”
罗宵聊到了很多很多人,却一直没有提到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虽然整个过程罗宵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但嘴角却透着苦涩的意味,听得人感到压抑。
张逊有些听不下去了,起身戴上口罩和墨镜道:“我去一下卫生间。”
刘敬信知道,张逊实际是出去找地方抽烟去了,毕竟包间里就配有卫生间。不说京都的公共场合禁烟,单看周围那一整个摄像团队,张逊就没办法很随意地在包间里把烟点上。
“你呢?”目送张逊走出包间,刘敬信轻叹一口气问道:“这几年在忙什么,过得还开心吗?”
罗宵沉默了许久,才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还行吧,至少活得像个人。”
刘敬信道:“我最近特别喜欢新裤子那首《生命因你而火热》,甚至有时候听着听着就想哭。”
罗宵点了点头,轻声唱道:“不能再见的朋友,有人堕落,有人疯了,有人随着风去了,我难过!”
就这一句话,真的足以让人想起很多,足以让人泪流满面。
不是真正如浮萍般浮沉在这个圈子过,很难懂这段歌词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罗宵自顾自抿了一口酒,抬头看向刘敬信:“要不要我弹你唱,再来一首?”
刘敬信摇头道:“不了,别唱着唱着再哭了,俩大老爷们儿抱头痛哭的场面被放出去,可就太丢人了。”
不多时,张逊带着一身呛人的烟味推门走了进来。
刘敬信向罗宵问道:“你住哪里?介意我们去看看吗?”
罗宵闻言一愣,犹豫片刻后道:“可以吧,就是有点远。”
“京都就这么大,能有多远?难不成还跨省了?”张逊不以为意地笑着说道。
事实证明,京都远远比张逊想得要大很多。
他们撇下满桌几乎没怎么被动过的酒菜,离开烤鸭店之后坐节目组的专车直奔罗宵的住处。
罗宵住在京都六环外,紧邻京都下的一个县级市,差不多算是城市发展的盲区,从市区过去,需要上高速跑一个多小时才能到。
繁华的城市一点点被抛离在后,可以看到的建筑越来越矮,越来越稀疏,渐渐地竟然还有成片的荒地出现在高速路两边,伴随着荒地出现的,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矮建筑。
下了高速又走了十五分钟左右,终于快到罗宵住地方了。
“看到前面那个垃圾中转站没?从那边的路口拐进去……前面那条小路进去,再右拐……”
这条路是水泥路,但已经被大车压坏,车子在上面跑时颠簸得非常厉害,除了比较宽之外,比乡间土路并没好到哪里去。
沿着这条破路一路向前,穿过一片聚居区,又跑了一段土路,终于来到了罗宵的住所。
“好像……是有点远啊!”张逊下了车之后,立刻迫不及待地点上了一支烟。
“给我也来一根!”罗宵追过去要了根烟,然后跟张逊俩人直接蹲在路边一口一口的猛吸。
离远了看,就好像俩兄弟有说有笑地聚在一起拉屎一样,画面美得连摄像师都没好意思路。
刘敬信环顾一圈,看到这边的建筑都很破旧,最高的建筑只有三层,并且墙皮都有多出剥落,露出一排排青灰色的砖体。
这地方的卫生状况不太好,在几个建筑之间的一块空地旁,堆满了散发着臭气的垃圾,远远的就能看到有很多苍蝇在里面飞来飞去的。
摄像团队里面已经有人适应不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臭味儿,脸色不是很好看地戴上了口罩。
刘敬信一直以为他以前住的那个地下室就已经算是最糟糕的居住环境了,可如果拿来跟这地方比,简直可以被当成豪宅了!
罗宵几口抽完一支烟,起身招呼道:“哥几个,走吧。”
这里没有停车场,并且路很窄,不够两辆车并行的,所以他们只能把车停在路边的荒地里,好在车的地盘够高,加上最近几天没有下雨,地面被晒得很硬,要不然车子很可能会陷进去出不来。
罗宵带着众人走进那片比废墟好不到哪里去的居民区,沿路遇到有人都会笑着主动打招呼。
有人看到那一整个摄像团队在后面跟着,忍不住好奇地会停下来多看几眼,然后他们会惊喜地看到走在罗宵和摄像团队之间的,正是现在正火的friday主唱和主音吉他手。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聚集过来,虽然没好意思主动过来求签名、求合影,但都远远地举着手机拍照和录像,也不管这么做到底礼貌不礼貌。
罗宵虽然嘴上没说,但看得出来,他还是挺骄傲的,走起路来带着风,就差使用出六亲不认的步伐了。
走到中央区域的一栋双层建筑前,罗宵挺了下来,抬手向上一指:“我就住在这上面,家里乱的很,就不要去看了吧?”
刘敬信道:“我其实挺想去看看的,但如果不方便,就算了。”
罗宵纠结了一会,似做出什么重大决定般,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行,你们想看,那就去看看。我怎么也是个爷们儿,不怂!”
第295章 一住就是三年
上二楼需要走一个破旧的楼梯。
这个楼梯是露天的,不知道它原本就是这样的设计,还是顶棚塌过。
楼梯间里面没有灯,只有一个没插灯泡的灯座在一楼半的墙上,并且还有两根连在灯座上的电线断在外面,一看就是个摆设。
可能是一起上楼的人太多了,刘敬信上楼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楼梯轻微发颤,这让他感觉有些不安,真担心这楼梯一言不合就塌掉。
罗宵走在最前面,刚走出楼梯还没等拐进去,就遇到一个满头波浪卷的中年胖女人。
那女人操着一口京片子笑呵呵地问道:“哎呦喂,小罗,这么巧呀,吃了吗?”
罗宵开玩笑道:“怎么着,没吃你还请我下馆子啊?”
女人道:“没吃就找地方吃去!哈哈,不跟你贫了。怎么着,都收拾好了,哪天走?”
罗宵闻言脸色一变,背对着镜头对那女人一顿挤眉瞪眼使眼色。
“哎呦喂,你丫这是面瘫了?”嘴上虽然这么贫着,但那女人还是把目光越过罗宵看向楼梯间。
她先是看到了等在后面的刘敬信和张逊,她双眼一亮,正要说什么,却猛地看到了更后面正对着她的摄像头。
“这是干嘛呢?”女人气呼呼地扭头就往回走,没走多远便开门进到了一个房间里,“砰”地一声把门给关上了,好似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
罗宵回头向刘敬信解释道:“这大姐是在路边卖小玩意的,平时挺利索的一个人,也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出门没吃药,有点神经。”
刘敬信不以为意地笑了笑:“不管她,咱们还是去你家看看吧。”
众人走上二楼才看到,在正对着楼梯间的位置是一排洗脸池,有的水龙头哪怕已经拧紧,还是有水“滴答滴答”地往外落,好在下面有一个青色的塑料脸盆接着,倒还不算浪费;有的水龙头仰面朝天,不知道是装水龙头的人手法不行,还是故意做的这种设计;还有个水龙头已经锈得不成样子,表面覆盖了一层层红色铁锈,下面的水池底部是干的,估计已经被废弃了很久……
罗宵介绍道:“你们看到的这个,就是我们这栋楼公用的洗脸池了,这条路走到尽头是公用卫生间,谁想方便可以直接去那边。我租的这个房子是被隔开的,空间有限,没有室内卫生间。你们别看这地方破破烂烂的,但因为价格实在太便宜,这里的房子都已经住满了人,想租都不好租。”
京都的房价实在太高,连带着租房的租金也非常高。很多北漂的逐梦人们为了留在京都,住在类似这里的偏远区域,每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出家门赶公交去市区继续逐梦,晚上归来时头顶已满是星星月亮,真是名副其实地披星戴月,活得很匆忙,忙得忘记了逐梦。
逐梦的人为了养活梦想,不得不去辛苦生活,最后却忙碌到忘记了逐梦。
这不是笑话,是发生在大多数北漂者身上的事。
罗宵带着众人来到离公共卫生间不足十米的位置停下,随手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哗啦啦”地将门打开。
站在这个地方,刘敬信他们可以清晰闻到公用卫生间飘出来的那股屎尿味儿,闻起来相当催吐,忍耐力低的闻几下就可以吐得比洗胃还带劲。
要知道,现在可是秋末,这如果换成炎热无风的夏季,不得把人给活活熏死啊!
“吱嘎嘎……”
铁门发出有些刺耳的摩擦声。
罗宵打开房门,直接站在门口道:“你们想拍,就在外面随便拍拍吧,里面空间太小,转个身都不够。”
果然如罗宵所说,房间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平左右,里面除了仅剩下光板的木床和一个空荡荡的木柜,还有的竟然是满地打包好的行李。联想到刚刚那个胖女人说的话,刘敬信隐隐猜到罗宵可能要搬家了。
“你要换地方了?”刘敬信问道。
罗宵苦笑着叹了口气道:“不是换地方,而是回家。如果不是遇到你们,估计我过两天就回老家,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对这个地方,真的是没有一丁点留恋的了。这几年,我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好几次差点都想自己死了算球。但我也就是压抑到受不了的时候才会那么想,大多数时间还是挺好的。不过今天遇到你们,我改变主意了,估计还会再住一段时间,等你们这个节目录完了再走。”
看着房间内那几乎没有落脚位置的狭小空间,刘敬信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咱们坐下来说说话吗?”
罗宵点头道:“有啊,沿着咱们来时那条路继续往里面走,有一个小广场。傍晚的时候有一群老娘们儿跳迪斯科,老吓人了。现在还早,估计那里没啥人,可以去看看。”
刘敬信道:“行吧,那就去那边吧。”
众人排着队,排尾变排头,正要沿着原路退出去,却见前方一道门猛然打开,画的满脸是粉,嘴唇猩红的胖女人笑嘻嘻地走了出来。
好家伙,原来她刚刚是看到有人摄像,专门跑回家化妆去了。
碍于罗宵的面子,刘敬信和张逊陪着那女人合了好几张影,然后每人带着一个红唇印狼狈地逃了出去,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带着整个摄像团队去了那个小广场。
而在他们后面,一大群人举着手机一路猛追,也跟着到了小广场,并继续保持着举起手机的姿势。
“我从来没见他们这样过。”罗宵笑着道:“平时看他们一个个都跟丧尸似的,没想到今天看到有明星来,竟然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刘敬信轻咳一声,岔开话题问道:“你这些年一直住在这里吗?”
罗宵摇头道:“当然不是,乐队刚解散的时候,我还是挺潇洒的。但这年头,钱太不禁花,加上我们玩乐队根本就没存下什么积蓄,后来没有办法,我就只能搬到这里来了。我当时想的是随便找到个工作就换地方住,我也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三年。”
第296章 你是宽面哥?
刘敬信对罗宵的采访,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
回去的路上,刘敬信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如果他再晚两天,可能罗宵已经离开京都,想再找到他就很难了。
想想这四年来罗宵也是挺不容易的,送过快递,教过吉他,摆过地摊,还当过保安……
因为罗宵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性格,所以他每份工作都做不长,也干得很不开心,跟送快递跟人吵过架,教吉他骂过学生,摆地摊和顾客有过争执,当保安还打过保安队长。
也难怪他要离开京都,京都虽然很大,但真的已经没有他可以安身的地方了。
安身其实还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他那被极大遗憾纠缠的梦想,也已经无处安放了。
罗宵说,他本计划离开京都这个他已经厌倦的地方,回老家那座小城去,老老实实听家里安排找份能干得下去的工作,找一个门当户对又不是很漂亮的姑娘,踏踏实实地做一个普通人。
而现在,既然有这么一个机会再登台一次,有可能再跟曾经的兄弟们重聚,哪怕只是短暂的重逢,他也愿意继续留在京都等待。
毕竟这一天,他真的等待太久了。
或许,这不是刘敬信的幸运,而是罗宵以及夜怪乐队的幸运吧?
在刘敬信等人离开后,罗宵被左邻右里围了起来,都很是好奇地向罗宵打听情况。
明明都是混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明明罗宵混得还不如住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可偏偏就是这么个臭脾气又没本事的家伙,忽然被当红明星带着一个团队过来采访,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罗宵一开始还可以笑呵呵地跟这些人聊几句,对一些问题还能回答几句,可他的性格摆在那里,没被问多久就烦了,脸色越来越难看,到最后竟是直接往门外赶人,惹来不少怨骂。
“砰”地一声关上门,暂时隔开这个世界的喧嚣,罗宵背靠着破旧的门板,看着满屋已经打包好的行李,缓缓扬起嘴角,摇了摇头,开始将那些行李一一打开,把里面的东西重新翻出来摆满房间。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淡金色的阳光透过落满灰尘的窗子进到屋内,那一束束光芒中,可以看到缓慢飘动的灰尘。
罗宵走到墙角拿起扫把和簸箕,又翻出来一个口罩戴上,低着头动作缓慢地扫了起来。
另一边,刘敬信和张逊已经乘车回到了京都市区,但还没到住所,被堵在了环线上。
张逊问道:“敬信哥,咱们接下来怎么个安排?先去找谁?”
刘敬信思考片刻后道:“我觉得咱们应该兵分两路,你带大杨去羊城,我带包亦和江励去横店。”
张逊摆手道:“别介,我觉得还是你带大杨,我带包亦和江励吧,大杨不爱动嘴只爱动手,只有你能压得住他。”
“也行!那就这么定了。”
“咱们啥时候出发?要赶紧订票吗?”
刘敬信没有回答,而是看向坐在副驾驶的摄像师问道:“你们那边能再抽出来一个摄录团队吗?”
那位摄像大哥是个矮胖子,说话时喜欢眯眯眼,像极了弥勒佛。
“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我回去跟领导说一下情况,争取尽快给你回复吧。”
“那就麻烦了!”
京都的环线堵车是真的狠,刘敬信和张逊聊了好一会天,聊到后面都聊不动了,竟是一前一后地靠在车窗上睡了一觉。
一个多小时后,刘敬信随着车子的轻微摇晃醒了过来。他抬手挡着嘴巴打了个哈欠,一边看向窗外一边问:“到住的地方了?”
不用别人回答,他很快便意识到,他们仍然被堵在环线上,一个多小时了连一百米都没走到。旁边很多车的司机都已经走下来等了,看样子短时间应该不会疏通。
“下去看看。”刘敬信拉开车门下了车,向不远处的一个瘦高个问道:“哥们儿,前面什么情况,怎么堵了这么久?”
那个瘦高个推了一下自己鼻梁上的金属框眼镜,更抬高下巴往前看,气愤非常地道:“有个蠢货在环线上摆拍小视频,被后面的车给撞了,人不知道有没有事,但车被撞得……诶?你是那个……那个谁来着……你别说,我能想起来……”
刘敬信嘴角抽了抽,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有点尴尬。
只怪自己睡迷糊了,竟一时忘记了自己现在正火,冷不丁露面容易被围观。
“我想起来了!”瘦高个拍了一下脑门:“你不是那个大碗宽面吗?”
刘敬信眨了眨眼睛,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对方是认错了人。他刚要解释,却见对方冲他比划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还笑嘻嘻地说什么“撕个撕个”,真不知道他到底要撕个啥。
“稍微等我一下!”瘦高个回头打开车门,一顿翻找,最后找出来一个签字笔和一个记事本。他随手翻到一个空白页,对刘敬信道:“给我签个名呗,我家姑娘特别喜欢你。”
“呃……好吧。”刘敬信接过本子和笔,大手一挥,在上面签下了“吴一帆”三个字。
签好了名,刘敬信觉得继续留在外面指不定等会儿会不会被误认成岳云鹏什么的,于是礼貌地跟那个瘦高个挥了挥手,转身低调地开门往车里钻。
“宽面哥!”瘦高个忽然唤了一声,让刘敬信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喊他。
刘敬信回过头,正看到那瘦高个表情郑重地用鼓励地语气道:“没事儿!加油!”
“呃……谢谢。”
回到车里,关好车窗和车门,刘敬信一头雾水。
我怎么了,什么“没事儿”?这现在正堵车呢,我加哪门子油啊?
堵车又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事故现场终于被疏通,在交警的指挥下,汽车长龙终于缓缓动了起来,并开始逐渐加速,越行越远……
节目组那边给的支持真的非常到位,很痛快地又给安排了一个摄录小队,分别跟刘敬信和张逊。
两天后,刘敬信带着大杨和摄录团队乘飞机抵达横店,去寻找夜怪乐队的那位拥有演员梦的鼓手。同一时间,张逊、包亦以及江励带着另一支摄录团队乘飞机赶奔蓉城,去一个位于远郊的工地,寻找夜怪乐队的主唱兼节奏吉他。
第297章 他在说谎
横店作为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聚集了半数的影视团队,吸引了无数拥有演员梦的人到此逐梦。
对于影视圈,刘敬信不是很熟,也没有特别大兴趣。
他一开始听别人提起那边的情况,还挺同情那些龙套演员的,可当他听到那些龙套演员的平均收入状况之后,同情心立刻就没了。
难怪有那么多岁数很大的人还在这方面混龙套,原来赚的钱是够养家糊口的啊,并且还真指不定什么时候被哪个导演看好,一下子就出头了。
回想起自己曾经的窘境,再想想在社会最底层混饭吃的罗宵,刘敬信真是不得不感慨一句:“都不容易啊!”
走进横店影视基地,随处可见蹲在路边的演员,冷不丁有人忽然喊一句“龙套来一个”,就“呼啦”一群人冲了过去,一个个如商品一样被随意挑拣着。
这里每个人看起来都很闲,但仔细观察后才知道,这里其实每个人都很忙。
在来之前,刘敬信已经让甄有才帮忙联系过,所以刘敬信他们不用像大海捞针一样去找人,只需要在约定的时间等在约定的地点就可以了。
不知是戴了口罩不容易被认出来的原因,还是这里的人都对乐坛的新明星关注不多,刘敬信和张逊站在“城墙根”下等了那么久,都没什么过来找他们。
约定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可刘敬信他们等到了五点多,都没有等到人,再打电话那边一直没人接听,不知道是被放鸽子了,还是那家伙真的遇到了什么突发情况。
等了这么就,张逊连烟都抽了好几根了,竟然还没等到人,这让张逊非常的恼火:“敬信哥,要不然你在这等着,我去找找。反正我知道他长啥样,他只要在这里,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他!”
刘敬信刚要点头同意,却忽然感觉兜里的手机一阵阵地震动起来。
他掏出手机一看,发现正是夜怪乐队的那名鼓手打过来的。
“喂?”
“你们到了吗?”对方说话的音调有些高,好像弱听患者说话一样,震得刘敬信耳朵都疼了。
“我们到了,你在哪里?”刘敬信保持礼貌态度地问道。
“不好意思啊,你们可能还得等一小会,我这边才忙完,实在是走不开。现在拍摄结束了,我马上就过去。”
看这意思,这家伙真的像罗宵说得那样,混得还挺不错的。
刘敬信暗暗有些发愁:如果他现在真的混得风生水起的,真的有更为光明的前途,那他还可能再回去重组夜怪吗?
很有可能,这个任务的难度要超过想象啊!
又等了大概十分钟,刘敬信看到一个光头,身穿休闲西装,带着黑色大墨镜,一步一晃地走了过来。
“你就是刘敬信?你约我?”光头问道。
刘敬信点了点头“是的,我就是刘敬信。你是广广吧?前夜怪乐队的鼓手。”
光头撇嘴摆手道:“别叫我广广,这名字我四年没用过了,叫我名字吧,我叫张涛广。”
刘敬信略显无奈地笑了笑,但眉头却不自觉地微微皱了起来。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对张涛广的印象非常糟糕,真心感觉不到这个人身上有丝毫摇滚气质。
如果不是提前知道,估计谁也不会想到这么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光头,竟然曾是一支摇滚乐队的鼓手。
张涛广抬手摘掉墨镜,从兜里掏出一个莹绿色的眼镜布,低头一边擦墨镜一边道:“我听说,你们friday现在挺火的,这次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刘敬信听到这话才反应过来,张涛广应该是理解错意思了,以为刘敬信他们过来找他,是要拉他进friday。
大杨顿时感受到了危机,哪怕他再不爱说话,此时也忍不住了:“我们想要喊你回去重组夜怪。”
张涛广闻言,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肩头以不易被人察觉的幅度轻微抖了一下。
他表情上的变化并没有持续多久,也就一两秒便又恢复如常。
沉默了好一会,张涛广摇头道:“没兴趣。”说完,他竟然转身就走,似乎并不想要继续聊下去了。
大杨见状有些生气,正要追上去,却被刘敬信给拦了下来。
“信哥,你拦我干嘛?”大杨见张涛广越来越远,即将进入到拥挤的一群龙套中,明显是急了。
刘敬信道:“咱们不能急,今天来,其实我就是想要看看他当前的生活状态,大致了解一下他的性格,并确定在这里可以找到他。目前,咱们的目标已经达到,这就已经可以了。欲速则不达,接下来咱们不能急,可以考虑使用b计划。”
大杨闻言一怔:“信哥,b计划是啥,你咋没跟我提起过?”
刘敬信淡淡一笑道:“等我想好了,自然而然会告诉你的。”
目送张涛广消失在人群之后,刘敬信带着整个团队回到附近的一家酒店暂时住了下来。在办理住房手续的时候,刘敬信看到另外一个团队往酒店外面走,走在最中间的竟是一个很火的年轻男演员。
对方也注意到了刘敬信,但没有停下来,更没有主动走过去,而是远远地冲刘敬信点头微笑算是示意,然后在一众黑衣人保镖的护送下走出了酒店,坐上了一辆保姆车。
如果张逊在这里,估计又要开几句玩笑话,但刘敬信现在可没心思开玩笑,他现在只想赶紧进到房间里,到一个安静的环境中,好好理一理自己的思路。
作为一名摇滚乐手,作为friday乐队的词曲创作担当,刘敬信对生活中的细节观察得非常入微,他已经注意到,张涛广在横店应该远远没有他表现得那么好。
他穿的西装上有一股子不是很好闻的味儿,并且款式老旧,很多褶子,再加上他里面穿得不是衬衫,而是t恤和金属项链,所以刘敬信猜测,那身衣服根本就不是他的,他也很可能并没有在拍戏。
除此之外,刘敬信还注意到很多细节。
几乎可以确定,张涛广一定是在说谎!
第298章 您已偏离路线
“信哥,你只因为他的穿着就判断他在说谎,是不是有点太武断了?而且,他一共也没说几句话啊,怎么就能说他在说谎呢?”大杨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好像又变愚钝了,要不然怎么会跟不上刘敬信的节奏呢?
刘敬信没有过多解释:“咱们估计要比预计多在这边待几天,我想要好好看看张涛广到底在这边混得怎么样,是不是真像他表现出来得那么好。”
一个真正混出点名堂的演员,不可能遇到有人来采访时独自出现,更不可能在那么多龙套面前和空气一样,连个跟他打招呼的人都没有。
最关键的是,不可能连一部参演的作品都没有。
像张涛广这么高调的一个人,连跟明星合影的照片都会放到朋友圈去,怎么可能不在朋友圈宣传自己参演的影视剧呢?
刘敬信猜得没有错,张涛广虽然有个演员梦,虽然一直在横店混生活,但他做的工作真的跟演员没有什么关系,他现在主要做的是餐饮夜,说白了,就是给各个剧组送盒饭。
坐在一个剧组的外围,张涛广靠在一辆电动三轮车上,远远地看着繁忙的拍摄现场,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他对现在的生活并不满意,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一定不会在夜怪解散之后跑到横店来。如果去其他乐队,甚至是只去培训机构当一名架子鼓老师,也会比现在开心很多吧?
别看张涛广下午在刘敬信面前还是一副很洒脱的模样,其实当时他的心情很乱,乱得如同纠缠在一起的麻绳,剪不断理更乱。
重组夜怪乐队吗?有意义吗?
当初坚如铁板的三个人,就因为那一件破事生出那么多裂隙,这么多年都填不平,怎么可能因为区区一个刘敬信就恢复如初?
不知道刘敬信他们找没找另外那两个家伙,估计就算找了,那两头犟驴也不会给一丁点面子吧?
最好的夜怪,在四年前,就算现在把夜怪重组,可能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夜怪了吧?
而且,夜怪已经解散四年了,这么长时间的间隔,应该已经没什么人还记得他们了吧?
重组?喝西北风吗?
被无数飞虫纠缠的灯光下,张涛广背靠三轮车,双眼迷离,正忘我地沉思着,他甚至投入得没注意到自己的右腿在有节奏地抖动着,双手在两条腿上轻轻拍打着,好似一只手在打踩镲,一只手在打军鼓。
当他注意到这些的时候,他猛然惊醒:融进灵魂的东西,曾经燃烧青春去热爱的东西,怎么可能说放就能放得下?
耳畔忽然传来渐渐逼近的喧嚣,张涛广扭头看去,发现那个剧组终于迎来了休息。他从车上跳下,将盒饭一份份递给围过来的演员。发完盒饭他还不能走,要在这里等所有人都吃完之后,把垃圾拉走……
另外一边,张逊带领另一组人马已经杀到了羊城。
考虑到之前没有专门联系过那位主唱,张逊担心这么多人一下子全杀过去,会显得很不礼貌,惹对方反感,所以他先让拍摄团队就近找酒店住下休息,他则在当地租下一辆车,赶奔夜怪前主唱所在的工地。
“咱们为什么不能也先休息一晚上?”江励对张逊的行程安排提出了质疑。
张逊反问道:“你想咱们这边输给敬信哥那边吗?咱们两边一起出发的,如果他那边搞定了,咱们这边还没搞定,你会不会觉得特别不爽?”
江励挠了挠脸:“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就没意见了。”
包亦脱掉外套,按下车窗,恼火道:“这不都已经快入冬了吗,怎么这边还这么热?张逊,你把空调打开啊,差这点油钱吗?”
张逊顿时不乐意了:“怎么说话呢?我这不是忘了吗?行了,打开了……”
“内循环都没打开,吹得都是热风,你傻了吧?”江励抬手打开内循环,又过了一会,终于有冷气吹出来了。
张逊从驾驶席按下按钮,将所有车窗全部关上,然后道:“还有很长一段路呢,你俩先睡一会吧,我只负责开车。”
“睡尼玛睡起来嗨!放个嗨曲!”江励的精神头十足。
“行!”张逊懒得斗嘴和废话,抬手打开广播。
广播是羊城的交通音乐台,此时里面正在放着林杰的歌。
三个人两前一后地一边听着歌一边跟着节奏轻微点头,后排的包亦竟然还跟着唱了起来。
江励忽然问道:“你们说,林杰会跑去哪里啊?这么长时间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张逊道:“听说被一个富婆包养了,现在过得潇洒着呢,估计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
“你听谁说的?”江励惊讶问道:“林杰又不差钱,他怎么可能被富婆包养啊?”
张逊道:“甄有才告诉我的啊。”
包亦笑道:“你傻了吧,甄有才满嘴跑火车,他说的话你还能信?他也跟我说过,但说的是林杰得了绝症,正在国外秘密治疗呢。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问他从他听说的,他说他是看网上评论看到的。”
张逊恼火道:“甄有才这个蠢货,这些东西都能信,脑子长到猪身上了吗?”
江励“哈哈”大笑,指着张逊道:“你也信了啊,你的脑子也长猪身上了吗?”
张逊白了江励一眼,然后自闭了。
小样,要不是我正在开车,我弄不死你!
赶了一天的路,一开始江励和包亦还能保持精神头,但后面是实在顶不住了,直接靠着车窗就睡着了。
张逊开着车,一路跑出羊城市区,先走省道,再走县道,终于在一个半小时之后……迷路了。
“您已偏离路线,已为您重新规划路线……前方请掉头……”
“你给老子闭嘴!”
“您已偏离路线,已为您重新规划路线!”
“知道了,你能不说话吗?”
“您已偏离路线,已为您重新规划路线!”
张逊是真没想到,刚才就是困得迷糊了一下,不小心漏过了一个路口……
哼!哥哥我就没走过回头路,我就不信前面没有路!
“您已偏离路线,已为您重新规划路线!”
第299章 和工人们打成一片
好在江励醒得及时,要不然按照这条路继续走,指不定张逊会不会直接开海里去。
“行了,你看看你,眼睛都要睁不开了,还逞什么强?换我来开吧。”江励好说歹说,终于将张逊从驾驶席赶了下来。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车子缓缓进入到一片刚刚新建的工业园区。
这地方特别偏,周围连个商店都没有,各个行业都有大品牌公司在这里建新厂区,目力所及之处尽是工地。
现在回头看,倒是真不能怪张逊走错路,就算张逊没错过那个路口,估计也有可能迷路。这片新建的工业园区,还没更新到导航上呢,江励完全是跟着光亮找过来的。
车子缓缓停在一排双层钢板房侧,江励给车子熄火,拧下钥匙,开门下车点烟,然后吐着浓烟抬头看向面前的钢板房。
虽然此时已经很晚,但这地方还挺热闹的,一群光着膀子的工人正凑在一起抽烟聊天,还有肆无忌惮在水池边穿着小三角冲凉的。
很多工人都好奇地看向江励这边,都很纳闷,这么晚这群人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嘛?取经迷路了?
张逊在车里伸了个懒腰,刚要问到哪了,却发现驾驶席上一个人都没有,他透过车窗往外看,发现已经到了地方,忙将后排打着呼噜的包亦喊醒。
两人一前一后地下了车,看到江励正一边抽着烟一边发着呆。
张逊皱眉问道:“你怎么到了也不喊我们一下……”
“嘘!”江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怎么神神叨叨的,中邪了啊?”张逊不爽地嘀咕了一句,紧接着他隐约听到有吉他声远远地随着夜风飘了过来。
虽然那吉他声并不大,似有似无好似鬼魅呻吟,但他们本就是玩乐队的,对吉他的声音特别敏感,一下子就能从乱七八糟的喧嚣声中将之辨识出来。
“去看看!”张逊也点上一支烟,招呼江励和包亦跟着他一起跟着吉他声传来的方向找去。
三个人沿着数米高的施工区挡板绕了一段路,找到一个双开的大铁门,有一个老头正在锁门。
张逊急忙跑过去,笑嘻嘻地给那老头递上一支烟,问道:“师傅,麻烦打听个人啊,唐宝在这里吗?”
老头点头道:“你找我们二老板啊?你们是做什么的?”
张逊指着自己问道:“你不认识我吗?”
老头皱眉仔细将张逊三人上下打量几番后摇头道:“不认识。”
张逊掏出手机放出《折翼之下》,笑着挑眉问道:“这下你知道了吧?”
老头不耐烦了:“你们到底是做什么的?”
张逊有些郁闷,他估计就算跟老头说他们是friday的,那老头也不会知道他们是谁。那该怎么解释呢?说自己是音乐人?估计那老头可能都不知道音乐人是什么。那说自己是明星?会不会太不要脸了?
包亦灵机一动,上前一步道:“我们是唐宝的朋友,我们这次过来找他是有些很重要的事。”
老头看了看三人后面,确定再无其他人,将信将疑地又纠结了好一会,才点头道:“行吧,你们跟我进来吧。”
工地几十号老爷们儿,这三个人如果是来找事的,完全可以让他们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待三人进门之后,老头将大门锁上,然后在前面带路,绕过旁边的双层钢板房,来到一排单层钢板房处。
在这里,已经可以很清晰地听到有人在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听声音正是唐宝。
老头带着三人走到最靠里面那间钢板房门口,这间钢板房的门是敞开着的,里面坐了好几个光膀子男人围着一个穿着穿着大花裤衩和灰色短袖的男人。
在张逊的印象中,唐宝当初可是非常帅气又特别酷的小伙子,身着皮衣牛仔裤,腰系腰链,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谁能想到,这才过了四年而已,当初那个让无数男人看了都觉得帅的小伙子,竟然已经变成了现在的大叔模样。
白嫩的皮肤已经被晒黑,习惯留到遮眼的刘海已经被剪成了干爽的小平头,曾经那清澈到没有杂音的嗓子已经沙哑成了烟酒嗓。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待唐宝唱完当前这首歌,在一片掌声中,老头走过去道:“二老板,有三个人说是你的朋友,来找你。”
唐宝放下吉他,站起身看向张逊三人,眉头微微皱起,似在回想自己在哪里见到过这三个人。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分开众人走了过来。
“friday?”唐宝问道。
张逊双眼一亮,笑道:“终于遇到识货的了!”
他以为对方知道他是谁,就会好说话一些,却没想到唐宝语气不冷不热地问道:“咱们应该不认识吧?你们这么晚跑到这边来找我,有什么事?”
张逊看了看周围,发现拿下光膀子大汉也都在看着他,看得他有些心慌。
“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张逊建议道。
被这么多人盯着,还都是光膀子大汉,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唐宝看了看包亦和江励,又重新把目光落回到张逊身上,点头道:“行,咱俩换个地方,就咱俩。”
看来,唐宝的警惕心还是挺强的。
张逊让江励和包亦留在这边先等着,然后跟着唐宝向着黑暗中走去。
江励和包亦站在一众壮汉的目光中,都感觉有些尴尬。
忽然,有人招手问道:“喂!你们两个,会斗地主吗?要不要一起玩?”
江励一听这话顿时就不紧张了,他在自己胸口竖起大拇指:“不是吹,我斗地主可是这个!”
包亦也连连点头道:“我也不赖!”
一开始众人都还显得有些拘谨,但一把地主斗完,他们之间的疏远感都不见了,真的玩成了一片。
不远处张逊和唐宝已经来到了远离人群的黑暗中。
“好了,说吧,什么事。”唐宝问道。
张逊道:“我们想找你回去重组夜怪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