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梦醒时分 (大结局)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复杂,很深的梦。冰@火!中文.
梦里,我遇见很多人,我记得他们的脸,记住了他们说话的声音,表情,动作。
梦里,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奇遇,我似乎变成了顶天立地的强者,走遍了华夏大地,甚至冲上了天空。
梦里,我在和一个人下一盘棋,一盘没有分出胜负的棋。
只是,今天,当我缓缓从梦中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睛,我看见的是蔚蓝的天空,树叶遮蔽着我的脸,树叶拂过我的脸颊,让我感到有一些痒。
缓缓直起了身子,懒懒地打哈欠,揉着自己有些发酸的眼睛,从树上跳了下来。
“罗焱,罗焱,你怎么又不去上课了?老师找你呢!”
我听见有人喊我,远处,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冲着我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臂。
这一刻,我才想起来,自己叫做罗焱。
一个梦真是将我给做蒙了……
“丁菲啊,你不要拽我啊,很痛的。”
我对着面前的女孩子大喊,她却不停,还故意瞪了瞪我,将我拉进了教室里。我看见自己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
一些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见总爱穿着带有骷髅模样衣服的徐福,他总是在上课的时候偷看一些成人杂志。
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总喜欢玩打火机的小男孩,他叫林动,他喜欢坐在教室另一侧全班最漂亮的小女孩星梦。
可是星梦却总是跟着她那个在学校外面瞎混的老大逆魔,成天混在一起,就像个小跟班似的。
逆魔有三个哥哥,据说在学校外面混的很好,还叫自己是什么三圣人,手下有一大群小弟,还经常和别人火拼,号称是阐教七十二金仙,截教十天君。
我在班级里混的不算好,不过也有人罩着,高年级的通天三魔罩着我,还有最高年纪的司马天罩着我,他们打架可厉害了。
我的同桌叫丁菲,是全班最活泼的女孩子,不过读书最好的却是坐在门口窗边上,那个白衣飘飘的少女,她叫洛轩凡,长的和仙子似的。
班级里最近都在传,诺诺暗恋我,天地良心啊,我可从来没招惹过她,干嘛喜欢我啊!
隔壁班的俞甜,我过去追过她,不过她嫌弃我不是高富帅,于是跟了年纪了一个老装逼的家伙,叫端木宇,听说还把肚子弄大了,问人借钱打胎呢!
我也有兄弟,傻乎乎的阿郁,模样帅气就是不太招人喜欢的白凡,整天扛着拖把在路上走来走去的蓝墨,还有全年级最乖巧的学生龙形子。
这算是我的死党了,校外还有个发小,叫二狗子,整天就撺掇我去偷鸡蛋,害我被菜场里的阿姨抓了好几次,打了我一顿。
不过他家里没钱,我经常把食堂里的荤菜带出去给他吃。
“今天什么课啊?”
我问坐在前面的冰海,这家伙整天抽着一张脸,从来不搭理我,果然这一次他就瞟了我一眼,根本没踩我。
倒是他的同桌空净很不错,我总是摸着他的小光头玩儿,他笑眯眯地说:“是许佛老师的课,你懂的,就是自习的节奏。”
果然,许佛老师走进来,拿着一大堆的模型,说了声自习,自己就坐在一边鼓捣去了。
而这时候,就是我放松的时候了。
“喂喂,轩辕啊!你小子上次看的那书还给不给我了?我正看到一半呢。”
我对着轩辕子大喊。
轩辕转过头低声对我说道:“被魔心子拿走了!这家伙老是借了书不还。不过不要紧,听说,唐凌峰那里又来了新书,我让章飞飞溜出去拿。你等着啊!”
果然,章飞飞没一会儿站了起来,举起手,说自己肚子疼,要去医务室。许佛老师放行了,她一溜烟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我都看的出,她的衣服里藏着书,结果许佛老师还是放她进来了。
不一会儿,书就开始缓缓向我传递过来。
结果,传到厉雷云手里的时候,给我扣下来了!
我一下子就火了,这小子不是东西,扣我书,我对着他低声地喊,让他快给我。结果这家伙还拿自己的笔当斧子砍我,说自己是刑天大神。
我了个去,刑天就长你这蠢样?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闹的动静太大了,结果厉雷云的笔落在了人道天老大的头上,这家伙可是个小混混。
他看了我一眼,对我说,晚上要打我!
我了个去,这不是要我命吗?他们人道天有十个人啊,结果我答应请他们吃一顿肯德基,还报出了自己老哥少典,和干爸爸伏羲的名字,他才勉强说不打我。
可吓死我了!
结果,这么一闹,一节课就结束了,我书也没看成。
拿到书后,我给塞书桌台子里了,等到放学回家的时候,忘记带回去了,就记得,这书的封面是红色的。
教室里,一下子空了下来,夕阳照在整个学校内,什么人都没有。
老师都回家了,今天是放假的最后一天,马上要过年了,谁还有心留在学校?
只是,这一刻,一个女人缓缓走在楼梯上,轻轻一点教室的大门,大门竟然自动打开了。
她长的很漂亮,穿着素色的长裙,没有化妆,但是脸上却带着平静的笑容,非常美丽,如同夕阳里倒影里飞翔的飞鸟,身影充满了最美好的回忆!
“你怎么到这个世界里来了?”
一个冰冷的男人站在了走廊的另一边,他脸上带着面具,穿着黑白两色的长袍,飘逸之中,透出冷酷。
然而,他看见这个女子的时候,眼睛里却带着笑意,很浓的笑意。
“自从我醒来后,我已经找了他好多年了,在造化玉蝶内寻找了上千个世界,却还是没有发现他所创造并且坠落的世界。距离,鸿元苏醒的日子,也快了,没有他,我们没有胜算。而且,我很想他,很想很想他……”
女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丝的悲伤,她的眼泪化作无比晶莹,如同宝石一般纯洁。
“是啊,不过,看来他并不在这个世界,刚刚你的感觉,应该错了。”
男子,目光扫过整个学校,露出了惋惜的口吻。
女子,慢慢走进教室里,她似乎是在凭借感觉行走,一步步地走到了一个课桌前,坐了下来。
从书桌里拿出了一本小小的书,红色封面的书,上面写着:行脚商人。四个字。
“我说他在这个世界里吧,你不信,如果他看完这本书,或许,就能回忆起很多往事吧,回忆起,曾经为之奋斗的世界。而我,将在这个世界里等他归来。”
女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恬淡的笑容。
“你说,谁才是那个能够打败鸿元的人?”
男子忽然问道。
“不知道,不过,也许,谁都不是,或者,谁都可以是……”
女子忽然微笑了起来,她的手指上,还有一道淡淡的冰冻的痕迹。她知道,那是一个她不记得的人留在她身上的痕迹,一道被冰封的道痕。
我叫罗焱,是一个生活在上海城市里平凡的男孩子,没有什么钱,不是富二代,长相普通极了,你把我丢在人群里都会找不到我。
我是个独生子女,妈妈爸爸都是上班的工薪阶层,他们期盼我能够读好书,不要整天混日子,将来有一天能够上好的大学,出人头地。
至少,不要当个写小说的,肯定没前途……
然而,我却总是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我是上天入地伟大的英雄,梦见,我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
爸妈说我傻,爱幻想,还说我总是长不大,他们说,我的脑子不用在读书上,所以成绩一直不好。
可是我却想辩解,我想告诉他们,这些幻想也许是真的,也许不仅仅是我,比如你,比如他,所有人曾经的幻想,也许都是真实发生的。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长大成人,深夜里,坐在电脑前,写下我年少的时候,脑海中那些奇怪的梦,你们以为这是小说,其实,也许就曾经在别的世界里发生过,甚至我还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神,有鬼,一把年纪,20多岁了,还长不大,爸妈依然爱说我幻想,说我没出息。
然而,我还是执拗地写下了这篇小说,记录曾经存在于我梦中的场景。
我给他取名: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就和我年少的时候,没读完的那本书差不多的名字。
此时,超过天空,连那些飞机和火箭都到达不了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黑色气团,这个黑色的气团里不时地放出强大的气场。
谁都没见过这个黑色的气团,更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但是,如果你有幸,走进这个气团边,或许就能听见里面传来稀疏的声音,一点点地在向外面扩张。
似乎是一个最强大的人,正在低声地说话,又好像是低沉地梦呓,可是就是听不清楚。
黑色的气团在不断地膨胀,不断地鼓动,远看,就像是一个正在不断变大的心脏,或者是一个正在酝酿新生命的胚胎。
这一刻,一道裂缝,猛然间出现在了黑色的气团内,虽然这道裂缝很微小……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全文终!
完本感言!
其实,很早之前就开始想完本感言了。
如今,真的完本了,却不想用太华丽的辞藻,或者是那些夸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行脚完结了,总感觉,自己的心里空落落的。
就像是心里少了一块东西一样,特别不真实。
想过大结局怎么写,是要来一场惊天动地地大战,还是来一场史诗级别的华丽谢幕。
最后,却都放弃了。
大家说坑也好,说好也罢,这是我选择的结局。
其实,我希望罗焱是个普通人,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和我,和你,和所有人都一样。
他会笑,会哭,会难过,会得意,毕竟,他只有2o多岁。
我不愿意让他变成毁天灭地的强者,不愿意让他变成背负巨大压力的可悲者。
我只愿让他像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一样,幸福快乐地生活在这本小说内。
大家不觉得罗焱很累吗?
其实,很多人说,怎么写不都是作者一句话吗?然而,其实我的内心中,不愿意让罗焱这么孤独,不愿意让他这么悲伤。
可是,为了战斗到最后,他必须走上一条可悲的独木桥。
2o12年,我给他取名叫做罗焱的时候,我就想着,或许他可以像个懦弱的小无赖一样,缠着铁公走完一生。
然而,后来随着我越写越多,罗焱也终究要长大。
罗焱太孤独了,和我们所有人一样,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谁的心不是孤独的?谁不曾一个人对着黑夜呆,谁不曾因为某个人的离开伤心流泪?
我还记得,去年,我抱着笔记本电脑,晚上7点,坐在上海844的公交车上,回家的路需要1个多小时。
我能够在路上写一章,那时候的行脚真是带给了我快乐。无论行脚后来多么烂,多么无厘头。
至少,在那一个个夜晚,我披着天上暗淡的月光,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不停地敲打着笔记本。
那一刻的我是快乐的,非常非常快乐。
感谢所有曾经看过这本书的人,至少大家知道有一个叫做罗焱的行脚商人。
感谢还在看这本书的人,我知道,你们和我一样爱这本书,我知道,当完结的一刻到来的时候,你们和我一样难过。
感谢那些骂过我和行脚的人,因为只有曾经喜欢过,才会因为它的变质而愤怒。
我和罗焱一样,是一个平凡的丢在人群里就会找不到的人。
其实,罗焱就是我,我就是罗焱,我将他塑造成了我心里的缩影。
对于爱情的悲观,对于压迫的反抗,对于离开我的兄弟的挽留。
其实,罗焱和我,都累了,很孤独,很累……
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完结了!
总共34o多万字,为期一年多,这是我的处女作,也将是我心中再也无法越的作品。
不管别人怎么看它,我依然爱它!
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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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司马天在天空中不断地战斗,就像是一个悍不畏死的战神!
白色的长袍早就不见了,黑色的长发上,带着血迹,飘洒在天空中,每一次冲锋,每一次攻击,似乎都在消耗他已经快要见底的力量。
我相信,如果司马天能够修炼10000年,如果他能将大宇宙之力释放在逆魔的身上,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人拼命。
是真的在拼命,因为,司马天的攻击同样打伤了始皇,他在用自己的十成血换始皇的一分血。
为的就是让我能够在下一场比赛拿下逆魔!
鲜血顺着司马天的身体落下,留给我的背影,如此决绝,以至于我紧握着拳头,想要冲上天和始皇一战。
逆魔的身上也全是鲜血,有很多是司马天的,也有他自己的。
只是,此刻的他眼睛里早就没有了之前的狂妄和骄傲,有的却是一分尊重,深深地尊重,他开始认可,面前站着的这个男人可以成为他的对手。
血液在空气中弥散,混沌在黑暗里不断地盘旋,这是一次没有胜利的战斗,司马天的失败已经成为定局。
“祖师爷,够了!够了!”
我对着天空大喊,声音却渺小的似乎永远无法抵达天空。
随后,我看着司马天在打穿了始皇的肩膀后,被始皇彻底打落下来,带着一身的鲜血,就像是一条从天空中坠落下来的真龙,虽然输了,也同样受人尊敬。
我冲过去,抱住了坠落下来的司马天,他很虚弱,灵气甚至都已经无法维持他年轻的面容,他开始变的苍老。
我不断地往他身体内输入灵气,让他的伤口稳定,他就像是一个睡着的孩子,缓缓闭上了眼睛。
一生的痛苦,一生的凄凉,全部都写在了司马天的脸上。
不死的诅咒早已解开,他依然选择如同一个疯狂的斗士一般去战斗,这是一种执拗的性格,带着史无前例的战意!
“祖师爷,下面就让我来继承你的荣耀吧。”
我缓缓将司马天放在地上,女娲的木系灵气落在他的身上,伤口不断地开始好转,血肉在不断地重生。
我站起身来,看着天空中悬浮着的始皇,他将是我的对手,打败他,我就能获得胜利。
我又看了看鸿元道祖,他脸色如常,棋子很明确,如果我输了,那下一局,鸿元不出手也算赢了,因为我们没有人了。
如果我赢了,那就代表鸿元道祖输了。
也就是说,这场比赛,已经成为了棋局真正胜负的一局,鸿元甚至都不会出手。
“你觉得你会赢吗?”。
我听见鸿元道祖开口,他的声音平静的如同不会泛起涟漪的水波。
“我不能输。”
我的回答同样干脆,这场比试,绝对不能输。
就在此时,他缓缓站起身来,对着逆魔招了招手,逆魔从空中落了下来,吃惊的看着鸿元道祖。
“我觉得这样的比试实在是很无趣,这样吧,我们换一个方式来玩。我对你们每个人各出一招,谁能接下来,谁就算赢了,如何?逆魔,你先来。”
鸿元这是明显在作弊!
如果始皇被他杀死了,那就顺理成章地变成我和鸿元战斗,横竖都是一个死!如果逆魔真的接了下来,那如果我没接下这招,就是我们输了,我也死了。如果我也接下来了,那就是平局,我还是要和鸿元开战!
原本我们还有机会获胜,但是,鸿元改了棋局规则,就等于是让我们必输无疑!
试问,谁能够和鸿元交手?没人能打败天地之主,因为整个天道都是他创造的,世界也是他创造的,他就是一切的创造者!
“你作弊!”
女娲是反应最激烈的,因为她希望我们能赢,因为虽然武力上无法打败鸿元,但是如果能够胜鸿元一次,就等于是在他这位伟大的天地之主的生命上,填下了一个巨大的污点,这是一种无奈的报复,却能让女娲好受些。
然而,棋局开始到现在,我们奇迹般的取得了优势,始皇一身是伤,虽然依然强大,但是我有赢的希望!
鸿元没有算到,司马天会在一天之内,不仅成为了准圣,而且踏出了以力成圣的一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变化,即便是天地之主都没有预料到。
但是,已经发生了,鸿元不会允许自己失败,于是作弊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女娲,之前我就说过,你话越来越多了。”
鸿元隔空对着女娲一指点出,强大的光波直冲女娲而去,恐怖的力量,甚至还在之前灭杀百族的力量之上!
鸿元此时竟然要杀女娲,女娲往后急退,木系灵气化作强大的盾牌,挡住了面前的攻击,然而,根本挡不住,木系灵气就被打穿了一个洞。
女娲的肩膀被打成了碎片,她惨叫了一声,脸色苍白不堪,**快速地在复原,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伤口就是无法愈合!
“所有的规则都是我制定的,我限制了你的**力量,你就无法愈合你的身体。”
女娲的鲜血流满了她的半边身子,慌张的脸上显示出从未有过的紧张感。
老子直冲过去,想要帮助女娲,却看见鸿元道祖随手一挥,老子的身体重重地落在了地面上,道力爆发出来,老子想要反抗,却根本动弹不得!
“李耳,你是最老实的学生。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学生,但是我很喜欢将你带在身边,但是,我不希望你让我失望,这是一次警告,女娲不会死,但是如果再多嘴,你们两个会一起被毁灭。”
鸿元道祖的声音依然平静,然而,仅仅是出手两次,就将一个圣人打成了重伤,镇压了另一个圣人。
此等手段,也唯有天地之主能够做到。
“那么,我更改了游戏规则,罗焱,你还继续玩下去吗?”。
鸿元在问我,脸上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就像当初他抬手间毁灭了百族和补天大陆,那时候他也是微笑着的。
因为,做这一切不过是抬抬手的事情。
他太强大了,强大的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约束他,强大到,他已经将这种强大当做了理所应当。
当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力,却没有东西能够制衡他的时候,他就会变的扭曲和疯狂。
鸿元就是如此。
天地之主,一切都是他创造的,在所有生命还没有智慧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圣人!
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我相信他曾经代表了一切正义,善良和高尚。
但是,当他发现,所有的游戏都变的无聊之后,他就开始选择一种最精彩也是最疯狂的游戏来玩耍。
那就是灭世和创世,毁灭和新生!
对于鸿元来说,一切都只是抬抬手而已。
“我接受。”
无可奈何,但是还是只能接受,当我同意的一刻,鸿元站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更盛了,似乎能够参与到这个天地棋局里来,是一份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逆魔,准备好了吗?”。
鸿元看着始皇,后者点点头,身体开始变大,盘古真身显露出来,初代天道之力在他身上凝聚。
逆魔明白,自己不过也是鸿元的一个棋子,棋子随时随地都可以丢弃,自己的命只有自己能够保住。
今天就算他站在鸿元这边,他也不过是鸿元的一个棋子而已,杀伐随意,不由自己做主。
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鸿元抬起手,依然和刚刚对付女娲一样,一指点向了对面的始皇,光波出现,始皇的初代天道之力被瞬间打碎,接着攻击在了他的身上。
发出一连串的火星,盘古真身非常强悍,然而,坚持了也紧紧只有5秒钟,始皇的身体就被打出了一个窟窿。
逆魔看着从身体上流下来的鲜血,血液滴在他的手上,只是他受过最重的伤。他很自信,以为自己能够防住鸿元的法术。
但是,他错了,盘古真身的确强大,可惜,他逆魔终究不是盘古,获得了外在的力量,却没有盘古血脉的支撑,终究只是偷了一辆名车,却没有钥匙。
说到底,还是空壳而已。
轰然间,逆魔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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