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5章 开疆拓土
“我们有粮草么?”
“我们的粮草能支撑多久?”
李世民注视着众人,道:“定襄是大唐西边的门户,如果定襄失守,就到了孤注一掷的时候了,西突厥倾全国之力来犯,我们也得倾全国之力应敌,且要速胜,否则一旦拖延开来,粮草不济,不用打也得败!”
在场的众人,多半都是经历过隋末大乱,或者在秦王府待过的,对于战争的事情,并非一无所知。经李世民这么一说,众人也都明白,李世民说的是真的,如果西突厥攻破了定襄,大唐面对的,真的就是孤注一掷了。
李世民正色道:“社稷存亡之际,朕有一些话,想说与诸公听。”
“东突厥也好,西突厥也罢,皆蛮夷也。若西突厥攻灭大唐,中原百姓必受其苦。后果,诸公可想而知。危难之时,方显忠义,朕不想看到,前方将士殊死搏斗之时,背后还有人行不轨之事。言尽于此,诸公退下吧。”
众人面面相觑,哪里还不懂李世民的心思,正要行礼告退,忽然一个小太监跑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注明了‘马上飞递’字样的信:“报,八百里加急!”
“诸公稍待!”李世民叫住了众人,伸手接过信,撕开,看了一眼,眉头皱了起来。
长孙无忌问道;“陛下,可是发生了什么变化?是关于李牧,还是定襄?”
“都不是。”李世民把信递给长孙无忌,哭笑不得道:“没想到李牧这小子,都被绑架了,还给朕送来这么大一个惊喜,真是”
魏征急道:“陛下,到底是什么事?”
长孙无忌也是哭笑不得的样子,念道:“臣,内务府锦衣卫同知王普,贺陛下开疆之喜。锦衣卫指挥使李重义,带领五百锦衣卫,已攻破林邑国国都占城,林邑国已尽入大唐版图矣,事情经过臣已叙述于奏章之末。一切全赖逐鹿侯之锦囊,逐鹿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实乃是千年未有之”长孙无忌念到这里停了下来,道:“后面半篇都是阿谀奉承之词了,我就不念了。王侍中,王普是你的兄弟吧,这件事你可知晓?”
王懵道:“我如何得知?逐鹿侯只是说让我兄弟建功立业去,至于做什么,你觉得他会告诉我?”
“朕也是懵啊!”李世民苦笑道:“当时李牧对朕说,真腊国有稻种,亩产可达大唐现有稻种的两倍,而且还能一年两熟,朕本不信,但他一意孤行,派了锦衣卫去。此事朕都快忘了,哪成想此时竟然收到这么一份奏折,五百锦衣卫,攻灭林邑国?朕怎么觉得这么玄乎呢?”
长孙无忌已经翻到了奏折的后面,道:“陛下,这里有事情的始末,臣念一下。”
“快!”
长孙无忌读道:“臣李重义顿首,离开长安之际,臣得到兄长所赠之锦囊,言,抵达真腊才可打开……”
“……这才得知,真腊已于月前覆灭于林邑国之手,林邑国王惧怕大唐,才百般拖延,臣等想起锦囊,遂打开锦囊,没想到大哥已早就料到了”
“臣杀了林邑国王与大将军之后,连夜率领五百锦衣卫,加上被林邑囚禁的真腊士卒扮做林邑国王仪仗,混入了林邑国都,当夜血洗宫城,及天明,又放了一把火,晌午过后,宫城已成飞灰。传檄各地,无不望风而降”
长孙无忌像是讲故事似的,把整个过程读完,再看众人脸上的表情,都是一副‘这怎么可能’的样子,王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开疆拓土之功啊,按规矩,少说也是封侯,王普虽然显得没那么重要,但这封奏折,显然是出自他手,不要侯,不要伯,来个子爵不过分吧?
李世民长出一口气,看向魏征,道:“魏公觉得,有几分可信?”
魏征沉默了一会儿,道:“除了锦囊之外,臣觉得都可信。”
李世民皱眉道:“魏征,李牧如今都生死未卜了,你怎么还跟他作对?朕怎么觉得只有锦囊可信,其他的都夸大了呢?”
“非也。”魏征一本正经道:“陛下,请听臣的解释。臣虽然见识过逐鹿侯的种种神奇,但万里之外发生的事情,臣认为逐鹿侯无法料定,也不可能料定,若他真能料定,那他就不是人,而是神仙了。至于其他的内容,臣以为还是可信的,李重义与王普臣都见过,李重义身高丈二,天生神力,信中描绘的事情,臣相信他能做到。而且他过了年才十五岁,心思单纯,这么复杂的故事,他编不出来。而王普,他深知欺君之罪是多大的罪名,这等弥天大谎,他决计不敢为之。故此,臣相信信中所言。”
李世民又看向其他人,众人思忖了一会儿,也纷纷点头。
李世民为难了起来,道:“按道理说,林邑先攻真腊在先,大唐帮真腊复国在后,也算是师出有名。可是林邑那种地方……距离大唐也太远了些,而且朕还听说,那里瘴气丛生”
“陛下!”
听李世民有放弃林邑的意思,王坐不住了,出声道:“陛下,请听老臣一言,逐鹿侯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必然不是玩笑的,虽然老臣也不知林邑与真腊到底有何用处,但想必逐鹿侯是有安排的,若是陛下放弃了林邑与真腊,再想拿回来,可就师出无名了,而且锦衣卫付出的鲜血,也都白费了。”
“说的是可是李牧如今生死未卜。”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传朕旨意,命礼部合议,封赏李重义、王普等人,让他们先在林邑坐镇,等找到逐鹿侯之后,再做定夺。”
“陛下、”长孙无忌又看了一遍奏折,提醒道:“恐怕有点不妥。”
“怎么了?”
“这奏折中提到,在攻灭林邑的第二天,李重义就带着稻种和十名锦衣卫返程了。他们轻装简行,快马疾驰,有个一个半月就差不多能到长安,算算日子,就在这个月底了。陛下让他在林邑坐镇,恐怕是不能了。”
“这小子这么着急作甚?”李世民叹息一声,道:“罢了,让王普坐镇吧,再加一道旨意,让王普兼琼州别驾,给予他调拨琼州兵马之权,便宜行事吧!”
第646章 战前准备
“封疆大吏!”
王回到家中,几乎是喊着跑到祠堂的,面对着列祖列宗,面对着老爹的牌位,王泪如涌泉。
他如今还记着,老父病逝之时,这个幼弟还在襁褓,父亲拉着他的手,把幼弟托付给他,虽然一句话也没说,但意思他是明白的,老父亲想让他把幼弟抚养长大,培养成才
可惜宦海沉浮,王出世入世数次,哪里还顾得上王普,只好把他放在老家太原,等到他稳定下来,在长安为官的时候,王普已经是一个人见人厌的纨绔子弟了。
王苦口婆心,无论怎么劝,都没法让王普变好,还让他在纨绔少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他只好无奈放弃,每每来到祠堂给父亲上香,都会无比愧疚,不知道哭了多少场。
但今日,他兴高采烈!
虽然别驾不过是五品官职,上不得台面。但分在那儿任职,如今林邑国已经被大唐占领,琼州别驾有统管兵马之权,而锦衣卫指挥使李重义又已经返回长安,王普便是林邑地面上,大唐方面职务最高的人。这与封疆有何区别?
为天子镇守一地,称之为封疆大吏。像李绩封并州都督,镇守并州,辖制并州兵马。而王普如今坐镇林邑国,虽官职与李绩比不了,但是做的事情,却是一样的。
先是开疆之功,后是守土之责,这不就是封疆大吏么?
但,前提是,陛下能让王普一直在林邑,这样功劳才能坐实了。而让王普一直留在林邑,还有一个难点,那便是李牧。这件事是李牧谋划的,他的义弟执行的,李牧谋划林邑与真腊,必有所图,而且所图甚大。
作为与李牧关系还算不错的几个人之一,王太了解李牧的性格了,若这件事没有利益,他是懒得去做的,但他费了劲谋算的事情,必然利益甚大。
可是,这利益是什么呢?稻种?王不信。
最好的结果,是从李牧口中得知他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不让他插手此事。把这份功劳留给王普,让王普立下这个功劳,加上之前的功劳,叠加起来,他在运筹一下,封侯应该不是难事。
若真能如此,有朝一日他死了,见到老父之时,也算是有个交代了。
但,这如何做到呢?
王皱眉沉思良久,拍了拍手,管家走了进来,躬身道:“老爷有何吩咐。”
“跟‘继嗣堂’的人联系上没有,鸥儿现在何处?”
“回老爷的话,继嗣堂联系上了,但那边的人也没见过鸥小姐,最后见到她出现的地方是洛阳,但也只是匆匆一面,便再无踪迹了。”
王皱眉想了一会儿,道:“你问过继嗣堂的人没有,李牧失踪之事,与他们到底有没有干系?”
“回老爷的话,小的问过了,继嗣堂的人说,他们的杀手在马邑城遭了李牧的算计,全军覆没,随后他们便再也没动过手了。”
“算计?”王叹了口气,道:“我就说,没有把握,别乱惹事。幸亏咱家没参与,否则又是一桩祸事!”
管家小声道:“老爷,如今李牧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老爷又何必如此忌惮呢?”
“是生是死?”王笑了一声,道:“没有见到尸身,他就一定活着。你没听过那句老话,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么?李牧就是一个千年不出一个的害人精,他会死?我不信!传我的话,组织一个商队,带上一切应用之物,立刻出发去林邑,定要助我兄弟为大唐守住林邑。”
管家忧心道;“可是老爷,这件事不用跟长老们商量么?”
“不商量,他们若是同意,定想分润利益,他们若不同意,定会阻挠。此事是李牧做了一半的事情,必然有好处,咱们这一脉有这个机会,岂能放弃?不要管别人说什么,倾尽咱们这一房的能力,人才,钱财,只要王普开口,我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支持他!”
管家见王如此说,便也不劝了,躬身道:“是。”
“你亲自走一趟吧,旁人我信不着。”
“小的明白。”
王挥了挥手,管家退了下去。王看着面前的牌位,沉默良久,眼中闪烁的光芒,半点也没有在李牧面前,装傻充楞的模样了。
……
骆驼谷。
李牧和金晨刚刚参加完银月继任教主的典礼,俩人如今皆已经换了一张面孔了,是金氏长老的易容术,用一种膏状物涂抹在脸上,一刻钟后,便可以随意的揉捏,出了形状不动,半个时辰后定型,与皮肤别无二致。如今在外人看来,李牧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胡人,而金晨则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子。就算站在银月面前,她也是认不出的。
参加完了仪式,俩人往长老的住处走,一边走,一边说话。
“我瞅着银月做教主,也不比你差呀,说话谈吐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以前见她的时候,可没这么多话,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李牧故意打趣,金晨瞧了他一眼,道:“侯爷何必寒颤人呢?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说银月坏话的,我们俩一起长大,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就算她害过我,我也相信她一定有苦衷。”
“呵!你真不愧是教主啊,给自己洗脑的功夫也是厉害。”李牧讥讽了一句,道:“旁的不说了,刚刚大祭司可是说了,三日后,突厥大军的先锋可就到了,按照我的估计,少说也得有两三万人,大军一到,就算你的族人,个个都是武功高手,也经不住突厥铁骑的践踏,后悔也是不可能了,所以留给我们的时间,也就是这三天,你有什么主意没有?”
金晨抬头看向他,眼神无奈,似乎在说,我要是有办法,还绑你来做什么?
“没主意就听我的吧。”李牧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道:“这上面是我需要的东西,天黑之前我要看到,晚了就来不及了,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是买也好,抢也好,你给我凑齐了。”
金晨把纸接过,看到上面的东西,眉头皱了起来:“硫磺石,木炭?这是做什么的?”
“你别管,搞来就行,天才的事情,说了你也不懂!”
第647章 吃一堑长一智
没错,李牧要做的,正是火药。
火药作为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其地位与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火药的准确诞生时间,却很少有人知道,史料中记载,直到晚唐的时候,才有类似‘火药’的东西在炼丹术中产生,而真正把火药用于实战,则是宋朝的事情了。
所以,李牧现在‘发明’出火药,绝对是前无古人的事情。
火药的配方,在李牧上学的年代,早已经不是秘密了,初中的化学课就有它的配方,主要的成分有三种,木炭,硝石和硫磺,比例为十五份硝石,三份木炭和两份硫磺,这样可以得到威力最大的黑火药。但这个配比,是经过上千年的演变,逐渐试验得出的,历史上的黑火药配方并不统一,有六二一的比例,也有四二一的比例,与材料的纯度以及气候都有关系。
制作黑火药的这三种材料,都不难得到。木炭自不必说,有木头的地方,就可以有木炭。而另外两种材料,硝石和硫磺,自然界中也有不少,只是稍微麻烦一些罢了。
硝石在中国的利用是非常早的,早在在春秋战国时已用做医药。最初的硝石采集很麻烦,自然界中的硝石存在于土壤中含氮有机物质,在细菌作用下分解后、氧化成硝酸后与土壤中的钾素化合而成的。秋高气爽的季节,它会呈盐花状析出来,覆盖在地面、墙脚,百姓称之为地霜。特别是在猪圈、马厩、厕所附近的墙角尤多。
懂得此道的人会扫取这种含硝的土块,置于桶内,加水浸泡。经过滤后,将滤液熬煮或晒干,就得到硝石结晶。最早制取硝石的方法,乃是大夫所创,目的是制药。而后来炼丹术兴起,则多是用来炼丹了。
炼丹术大兴之后,方士很重视硝石,不断摸索它的性质,说它是“感海卤之气所生,乃天地至神之物,……能使七十二石化而为水,柔润五金,制炼八石,虽大丹亦不舍此”。
在东汉问世的中国早期丹经《三十六水法》中,硝石就是主角。硝石因其“以火烧之,紫青烟起”的特性,被方士认为是仙人之物,故而珍之重之,在南北朝往后,凡方士炼丹,无不以硝石入炉,消耗就更大了。民间采集的硝石不够使用,只能想其他的办法。
没有什么能阻挡方士炼丹的热情,终于让他们在自然界中找到了近乎使用不尽的硝石来源,这个来源便是盐湖。在盐湖周围,会有大量的硝石析出,作为一种实热积滞,腹满胀痛,大便燥结,肠痈肿痛的良药,丝绸之路上也是很受欢迎的商品。在来往于骆驼谷的商队中,就有不少是贩卖药材的,想得到并不困难。
而硫磺,就更加简单了。硫磺石主要产自于火山口附近,或者曾是火山的地方。骆驼谷的周遭,李牧观察过了,千万年前,这里就是一座活火山,否则无法解释四周突兀的山脊,在这里必有硫磺石矿,找准了矿的所在,随便挖根本就用不了。
木炭就更好办了,每天晚上骆驼谷都要升起篝火,不但是为了商队准备的,这也是拜火教的一种仪式。只需要在升篝火的时候,顺便烧炭就可以了,不是什么难事。
李牧为了黑火药的配方不至于泄露,特意列了一个巨长的清单,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写了进去,光看这个清单,是不可能知道火药的配方的。
不愧是隐族四姓之中最有底蕴的金氏,李牧需要的东西,很快就准备好了,李牧赶走了所有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准备好了食物随时补充体力值,从系统中买了火药的配方,还有一个中级机关术配方【地雷】。
地雷,在大部分人的意识里,都是近代的产物。但是不然,其实早在明朝就已经有地雷了,只是威力没有那么大,而且也没那么保险,遇到了天阴下雨就会返潮,地雷也就没用了。在地雷刚发明出来的时候,对付地雷,只需要洒水就行了,战场中没有什么大作用。
但在目前的情况,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李牧打算做几百个地雷埋在突厥大军东进的必经之路上,这样在突厥大军通过的时候,就能把他们炸得人仰马翻。同时把火药埋在山顶,把山炸塌了,封死隘口,迫使这些西突厥的人马绕远路,达到为大唐争取时间的目的。
金氏的族人,正好是帮手,可以帮他埋炸药。
半天的忙碌,李牧已经做好了二十多个地雷,都被他小心地放在了箱子里,再有半天,就能有五十个,这五十个趁着夜色埋在隘口,半宿就能埋完。
咚咚、
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牧停了下来,来到门口,侧身问道:“谁?”
“是我。”
李牧把门打开,见金晨端了一壶茶过来,李牧看了一眼,笑道:“没想到在这儿还能喝到长安的茶,我以为你们这儿喝的是茶汤呢。”
“长安的茶叶早就风靡西域了,我没去长安之前,往来的客商就有带过来了,只是价格昂贵,一辆茶叶一两金。”
“这么说我在长安卖得还是便宜了。”见金晨要把茶放下,李牧伸手挡了一下,道:“别放下了,我不喝。”
金晨看向李牧,眼眸中满是泪光:“你还是不信我。”
“对不起,我没办法信你,吃一堑长一智,我总不能不长记性。”李牧冷漠道:“我现在还留在这里,一是为了信义,说过的话要做到,答应你的事情不想欠人情。再就是为了我大唐,西突厥进犯,我身为大唐军侯,必须得做点什么,其他的一概没有,我希望你也不要误会,不要再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我让你找的飞禽,你找到了么?”
“没有找到鸽子,找到一只鹞鹰,在外头的笼子里呢。”
鹞鹰就是民间所称的‘鸟鹰’,跟鹰相比它不够看,但跟鸟相比,它也算是个捕食者了。分布的范围非常广,北方到处都有。
“鹞鹰也行,拿过来吧。”
第648章 投降
李牧要飞禽,目的是想传信。
他的‘飞鸽传书’,主要的不是鸽子,而是‘道标石’,只要绑定了道标石,就算是个苍蝇,也能飞到道标石的所在。前提是这个苍蝇能飞那么远,不会半路死了。
李牧算过流程,他们之前在沙漠中走了七天半,每天差不多能走八十里。这么算,此处距离定襄约有五百里,而看方向,此地与高昌和定襄之间,约莫是个等边三角形的样子,也就是说,此地距离高昌和定襄,都是五百里。李牧虽然不知道鹞鹰能飞多远,但区区五百里,他觉得应该是累不死的。
李牧从金晨手中接过了鸟笼,便把她赶了出去,削尖了一根木炭做笔,撕下了内衬的一条当纸,写了一个条子,用手蹭了一下,确认没有掉色,然后绑在了鹞鹰的脚上。
闭目进入系统,给鹞鹰编了个号,绑定到了他在行营的道标石上,随后鹞鹰便老实了下来。
李牧给鹞鹰喂了水和食,确认它的状态达到了百分之百,然后开窗撒了出去。
看着鹞鹰振翅高飞,李牧在心中默念,希望来得及,否则大唐这回可是要吃大亏了!
……
一天无话,到了晚上,李牧已经做出了六十余个地雷,黑火药足有上百斤。晚间,金晨又带来消息,银月已经派教内的武士封锁了山谷的出入口,看这个架势,大概明天早上,突厥大军的前锋就应该到了。
没有时间再做准备了,李牧让金晨召集金氏族人,准备今天晚上连夜就走。同时也纠集了二十个心腹死士,分做两队,去山顶埋炸药,李牧带一队,金晨带一队,立即登山。而长老则负责通知铜铁二氏,若想走的,一并走,不想走的,也随他去。
李牧觉得金晨这样安排不妥,若如此做,银氏必然会发现,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走了。但他又一想,现在自己已经练成了乾坤大挪移身法和隔岸观火的轻功,就算被发现了,自己也有把握逃走,只要能确保点燃炸药,隐族的内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死了,活了,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因此,他便没多说什么。
夜半子时,李牧和金晨分别在对面的两个山头埋好了炸药,各自带人回到长老的住处,刚进院儿,突然两边各窜出一队人马,把金晨和李牧以及他们带的二十个人团团包围了起来。
人马里三层外三层,一时不知有多少人聚集。银月从屋里走出来,大祭司跟在她身后,却是不见了长老。
李牧看向金晨,金晨也是一脸错愕,她看向银月,道:“银月,长老在何处?你们把长老怎样了?”
银月笑了一下,道:“长老自然是去休息了,姐姐,事到如今,不必演了吧?这是你定下的计策啊,侯爷被你耍得团团转,姐姐还不开心么?还要算计侯爷到几时啊?”
李牧看向金晨,金晨慌张道:“不是,我没有,她胡说的!”
大祭司也道:“教主,您曾说过,大唐有一位逐鹿侯,才智过人,深得大唐皇帝宠信,可抵千军万马。所以您要把他诓骗过来做为臂助,您已然成功了吧?只是不知这些东西”她身后两人,把李牧装地雷的箱子抬了出来,大祭司指了指,道:“只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个怎么用法,屋里桌子上那些黑漆漆的粉末,又是作何用处的?教主不妨说出来,明日献给可汗,我族自有一番封赏。”
金晨根本听不进去大祭司说什么,只是拉住李牧的胳膊,哀切道:“你相信我,求你了,相信我。”
李牧依然冷漠不语,就在此时,忽然身后发了一声喊,是大长老的声音:“晨儿,有人泄露了消息,引得他们来,我从密道逃出,召集了金氏子弟赶过来救你们”
银月与大祭司脸色突变,大祭司挥舞权杖,尖声叫道:“快,杀了他们!”
金晨与身边的二十个心腹死士立刻拔出弯刀,与银月和大祭司带来的武士打在了一起。人群的最外围,也遭受到了长老带来的人的攻击,里里外外顿时乱成了一团。
李牧此时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他相信金晨没有背叛,因为如果金晨是在演戏,那她完全没有理由让大祭司和银月来拆穿她。而且现在的打斗也绝不是演戏,刚一动手,金晨身边的死士就死了两个,银月那边的武士也死了俩,再演戏,也不会用这么多人命来演。
银月挥舞弯刀奔李牧的面门劈下,金晨赶忙舍了自己的对手,冲过来抵挡。但她的功夫,很明显是不如银月,双刀相错,金晨就吃了暗亏,闷哼一声,后退三步,倒进了李牧的怀中。
李牧把她接住,扶着她站好,四周一看,随他们去埋炸药的二十个心腹死士都已经倒下了,长老带来的人仍没攻进来,而银月带来的武士,已经举着弯刀,越凑越近了。
李牧虽然身负乾坤大挪移神功,但他也不敢夸口,自己可有以一当百。很早之前,他就问过独孤九和高公公,一个高手能打多少人,高公公给出的答案是最多也就二十个会功夫的,这已经是绝顶的高手了。二十个人同时攻击,能躲开,还能反击,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哪怕是高手,也要聚精会神才行。
而提及高手在战争中的作用,程咬金的答案则是‘不值一提’,因为再高的高手,也不可能躲过一轮箭雨。否则两军阵前要大将做什么,直接搞暗杀不就得了?
如今李牧和金晨已经被包围了,四周都是利刃,就算李牧有绝世神功,他也绝对是躲不开的。更何况,他只修炼了内功和轻功的招式,对敌的招式他还没来得及学呢。
“等等!”
李牧忽然大喊一声,银月抬了下手,道:“侯爷,你还有什么话说?”
“别杀我,我投降!”
“投降?”/“投降?”
金晨、银月,大祭司瞬间都看向了李牧,所有人脸上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金晨更是错开了目光,她忽然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崩碎了一样!投降?你怎么可以投降,投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所为吗?
第649章 炸
“你不是想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用处么?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东西,是我为西突厥的骑兵准备的,乃是我的撒手锏,不要小看这些黑球,它们一个可抵上百骑兵!”
银月拿起一个地雷,端详了一下,道:“是真的吗?你可不要耍花招。”
李牧拉着金晨隐隐退后几步,道:“秘密就在球中间的机括上,不信你碰一下就知道了。”
银月狐疑地看了眼李牧,道:“你后退干什么?休想蒙骗我。”
李牧已经退到了差不多的安全距离,嘴角勾起一丝笑意,道:“再见了。”说时迟那时快,李牧曲指弹出手心藏着的一个小石头,直奔银月手里的地雷而去,地雷瞬间炸开,银月也被炸了个粉碎,爆炸引发了连环的爆炸,引爆了整个箱子,大祭司以及附近的武士全都被炸死了。
而李牧在他弹出小石子的瞬间,就夹着金晨的肩膀,施展出‘隔岸观火’的轻功,踩着身后武士的肩膀弹了出去,在他的脚刚刚离开武士肩膀的瞬间,爆炸的冲击波袭来,惨叫之声不绝于耳,周围的一片人,或伤或死,就算没死的,也都被冲击的气浪撞晕了。
金晨和李牧也被巨大的爆炸声音,震得有些失聪,李牧拉着金晨从山上下来,一路能绕就绕,绕不开就打,武士们因为慌乱,愣是让他杀出一条路来,到了山下,与长老会和。李牧把金晨丢给长老,吼道:“带着愿意归顺大唐的人,什么都扔下,立刻从隘口撤出去,一刻钟之后,想走也走不了了!”
金晨一把抓住李牧的胳膊,道:“你要去做什么?”
李牧扯开她的手,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塞到金晨的手中,道:“把这封信,交给我的义弟李思文,他会安排好你们的一切,让长老出面,你不要露面了,他若看见你,一定会杀了你的。我去做我答应你的事情,记住,李牧平生不负于人!”
说罢,李牧纵身而起,施展出‘隔岸观火’的轻功,身影闪烁之间,直奔山顶而去。
金晨便要跟着,被长老死命地拦住,最后实在是拉不住了,长老只好把她打晕,让身后的族人拼命地往隘口外头跑。而此时原来与他们打斗的武士,都在拼命地往爆炸中心挤过去,想要看看大祭司和银月的生死,因此没人阻拦他们。在长老的呼喊下,金氏族人以及一些铜、铁两氏的族人,不管不顾地跑向隘口,就在他们刚刚跑过去的瞬间,左侧山顶爆发出巨大的火光,碎石如同瀑布一样流淌下来,瞬间阻碍了半边隘口,若是此时下面有人,必然尸骨无存。
银氏族人看到火光,立刻往山顶赶,还没走到一半,就见另一边的山顶上,又爆发出一团火光,隘口两边的悬崖一并坍塌,彻底堵死了向东的道路。
长老本就没下狠手,金晨没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睛看到身后的火光,金晨的眼泪瞬间流淌了下来。
山都成了这样他,应该是死了吧?
是我害了他的性命!
……
黑暗中,李重义忽然睁开了眼睛。睡在他同一个帐篷里的李崇义,还没就寝,看到李重义突然睁眼睛,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把他给吵醒了,胆战心惊道:“大哥……你,你怎么了?是灯太亮,晃到你的眼睛了么?”
“心烦意乱,不知道怎么了。”李重义坐起来,伸手,道:“地图。”
“有。”李崇义赶紧把地图找来,跟李重义在真腊和林邑打了那么多的仗,李崇义如今也算是一个经历了血与火的老兵了,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他还是心里有数的。原本李重义把他带在身边,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他,但是如今,已经不用多费心了,他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且这小子机灵,打起仗来,眼瞅着打不过的时候,他会跑,比泥鳅还滑溜,打了这么多次仗,身上愣是没有一点伤痕,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就连王普,不冲锋陷阵的家伙,都挂了好几回彩了。
李崇义把地图递给李重义,李重义借着烛光,看着地图上的记号,道:“按咱们今日的速度,再有三天,应当能到长安了吧?”
李崇义从小生长在将门,看地图是最简单不过的本事了,自然是能看懂的,瞅了一眼,道:“差不多,如果赶快些,两日也能到,只是得在城门外等半夜,天亮才能进城,算两天半吧。”
李重义把地图丢回李崇义的怀中,复又躺下,辗转难眠。
李崇义把地图整理好,好奇问道:“大哥,你怎么心神不宁的?这一路我就想问了,咱们立下这么大的功劳,干嘛急着往回赶呢,现在功劳白白给王普那家伙了,虽说那家伙也不错吧,但是怎么也是太原王氏的人啊,跟咱们兄弟可不是一路,咱们浴血厮杀换来的功劳,凭白让他给得了,可真是”
李重义回过头来,道:“小弟,你不记得大哥说的话了么?咱们此去,重要的是稻种,其他的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耽搁了不少的时间,已经够对不起大哥了。至于你说的什么功劳,我从来也没有在意过,我只想跟在大哥身边,大哥认可的事情,就是功劳,其他的都不算什么。”
李崇义听罢撇嘴,嘟哝道:“大哥,我不是挑拨离间啊,我是真的觉得,你是不是有点太迂腐了些。是,大哥救了你,让你有了今天,但是你也不能一直把自己当成他的奴隶看啊,你也有自己的人生,你如今建功立业,大好男儿前途无量,跟在他的身边,哪有这样的机会?”
“怎么没有?”
李崇义吐了下舌头,道:“我也不是没见过他以前什么样,他干的最多的,就是缺德事,给人家灌粪什么的,这叫功业?”
“大哥做的事情,就是功业!”
李重义说罢,闭上了眼睛,似乎是不愿意再多说什么。李崇义瞅了瞅他,不禁露出佩服的神色,他佩服的不是李重义的行为,而是李重义能用这么一本正经的话,说这么一个荒唐的事情,他是真的服气了。
第650章 洛阳卢氏
李崇义吹灭了油灯,正准备也躺下的时候,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嘻嘻索索的声音。他赶紧拿上刀,准备出去看看。李重义还没睡熟,起身按住李崇义的手,示意他趴在地上不要动。而他则伸手摸上了双斧,准备伺机而动。
声音是能够听出来不同的,像是现在外面的声音,不像是脚步声,也不像是野兽钻林子的声音,准确地来说,是人在快速移动的时候,衣服摩擦发出的声音。这个声音,李重义听到过,曾经独孤九想教他轻功,施展轻功的时候,就是这个声音,但李重义的体重在这儿,实在是没学会,可是这个声音他记住了。
李重义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板,他的力气是独孤九的无数倍,但跟独孤九对战的时候,却一直都是不分胜负,原因就是他抓不住独孤九,他没有独孤九灵活。所以他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力气大就稳赢,只是在战场中,他的作战风格更加适合而已。
单对单,很可能一个熟手刺客就能要了他的命,这一点在他跟独孤九对打的时候,他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了。
“小心、”李重义低声说道,李崇义点了点头,把刀握得更紧了。
倏地,声音停止。紧接着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喊道:“树下可是锦衣卫所属?能否出来一个人答话。”
李重义听到这话,起身出了帐篷,道:“来者何人,某乃锦衣卫指挥使李重义。”
树上的人看到他这个体格,再无半点怀疑,从树上飘落而下,半跪在地上,道:“属下韦福,参见指挥使大人!”
李重义看到此人也是锦衣卫装扮,皱眉道:“你也是锦衣卫?你是哪儿的锦衣卫?”
“回大人的话,小人乃是独孤镇抚使麾下,来此是因为收到了消息,得知指挥使回朝,特来此恭候,有要事要报告指挥使。”
“独孤九?”李重义心跳快了半拍,他听到来找的人是独孤九而不是李牧派来,心里就是一突,而自己马上就要到长安了,却突然派来人找,他心里更是瞬间有了很不好的感觉。
“你快说!”
“指挥使附耳。”韦福凑到李重义耳边,小声说了一句,李重义瞬间瞪大了眼睛,道:“此言当真?“
“小人不敢欺骗指挥使大人。”
“大胆妖女,我必生撕了你!”李重义回身进帐篷,穿了衣服,拿上双板斧,对李崇义道;“你带着我的盔甲后头跟着,咱们不回长安,直奔定襄。”
李崇义懵道;“大哥,出什么事情了?”
“有人绑架了我大哥,我要杀了他们!”李重义咬牙切齿,双目血红一闪而过,李崇义吓得一声也不敢出,连道:“大哥你先走,我、我稍后就到,你的盔甲太重,我到前面驿站换马追你。”
“走!”
李重义上了马,也分了韦福一匹马,韦福拱手道:“大人先行一步,属下还有人需要通知,职责在身,不能同去。”
“好!为了我大哥,辛苦你了!来日长安见面,我必跟我大哥说明,好好的赏你。”
“独孤镇抚使已经赏过了,属下先行一步。”
韦福纵身而起,当真是好轻功,脚尖点在树杈上,三两下就消失在了视野中。看着他离去的方向,李崇义奇怪道:“怎么好像是去洛阳了,大大哥在洛阳也有朋友?”
再回头时,李重义已经没影儿了。
李崇义叹了口气,叫剩下的锦衣卫拔营,他们这十来个人,主要是为了背粮种和李重义的盔甲才跟回来的。李重义的盔甲,实在是太重了,只压在一匹马上,短时间还好,时间长了,马就走不动了,所以要分开部件,一人带一个,才不至于累着马。
……
李崇义猜得不错,韦福的下一站确实是洛阳。他奉独孤九之命,沿途寻找李重义,告知李牧被绑架的消息。但他同时也是蛇灵的人,王鸥的属下,所以心里一直惦念着,想要把消息通知给王鸥。一路往南,正好距离洛阳也不远了,韦福正好赶去。
天亮时分,正好抵达了洛阳城。
作为前朝兴建的新都,洛阳城的繁华,半点不输给长安。事实上,李渊在建立大唐的时候,也曾想过要定都洛阳,但因为李世民的坚持,最后定都了长安。
李世民登基之后,也曾考虑迁徙洛阳。洛阳城如此被看好的原因,除了它相比长安是一座‘新城’之外,它的地理位置也是重要的考量之一。长安附近,粮食产量很低,长安所需的粮食,需要全国各地运来,而且道路不便,大宗交易必须走水路,在三门峡一带,经常会出现事故,但在洛阳,附近是产粮区不说,水路也更加的通常,不必受制于人。
但洛阳也有不好的地方,作为战略位置考量来说,它就不行了,无险可守,所以历史上,善战的朝代,基本上都是选择长安作为国都的。
虽然不作为国都,但是这么好的城市,交通又那么便利,岂能闲置了?洛阳城中的世家富户,达官贵人,一点儿也不比长安的少,可以这样说,在长安生活的世家富户,达官贵人,都是需要跟朝廷打交道的,而不需要跟朝廷打交道的人,则都是在洛阳城聚集,这里轻歌曼舞,享受的都是长安没有的风韵。
然则,达官贵人,世家富户,也是分等级的。长安没有皇帝,却有皇亲,李世民的几个弟弟,都被他打发到了洛阳,并派了重兵看守,其实这些皇子已经没有机会再造反,李世民把他们打发走,只是为了眼不见为净而已。
皇亲,也不是这座城里头话语权最高的人。世家,在这座城里头的势力,要远远超过皇亲。尤其是范阳卢氏,在此深耕多年,他们的势力遍布上下,已经与这座城市融为一体。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支配这庞大机器的卢家掌舵人,其实是一个女人,一个几乎没人见过的女人。
第651章 神秘女子
其实这个女人,也并非是没有人见过,在大约二十年前,她可是洛阳城的风云人物。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豪门巨子,在洛阳城合纵连横,为自己的家族扩充势力,而那时在洛阳城有两个人物,堪称是当世之翘楚。
其中之一,姓李名建成,为的是自家的陇西李氏。而第二位,则是一个女子,就是这位范阳卢氏女,为的是她的娘舅,号称夏王的窦建德。
李建成大撒钱财,结交的都是豪强子弟。而这位卢氏女,则反其道而行,专门结交闺门女子,若说产生的效果么,实则大同小异,说不清到底谁更好一些。
但后来的事情,则令人唏嘘了。李建成结交了山东士族子弟,壮大了唐军的后勤粮草,让唐军在随后的争霸事业中,有了一个稳定的大后方,最后在李渊的运筹帷幄,李世民的冲锋陷阵之下,大唐夺取了天下,李建成做了太子,可好景不长,玄武门之变,李建成丢了性命,一辈子的功过,眨眼就烟消云散了。
而另一位范阳卢氏女,她的消息,则有点花边新闻的味道了。她几乎是一夜之间消失的,跟她消失一起出现的,是一个被人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传言这位出身名门的范阳卢氏之女,她竟未婚先孕了!
有人说,她是展露了孕相,被家法处置,活活打死了。
也有人说,她是跟情郎私奔跑了的。
还有人说,她把孩子生了下来,随后自我了断了的。
种种传言,最后也没个定论,到现在街头巷尾提起来,还有人津津乐道,说自己听说的版本是真的呢。然而,一个事实是,无论是哪种传言,这个女人是消失了的。
至于那个孩子到底有没有,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有人说见过,但是更多的人,则是没有见过。
而这位范阳卢氏女所效忠的娘舅,夏王窦建德,则更加离奇了。他本来虎踞河朔,兵强马壮,直指天下,俨然有天子像了。但是在这卢氏女消失后不久,他竟然连出昏招,在李世民攻打王世充时,出兵相助。结果被李世民杀得五进五出,大败被俘,输的比王世充还早。
也正是此战,窦建德和王世充相继失败,此让李唐在中原再无大敌,最后问鼎天下的。
有人说,这是因为范阳卢氏女的缘故,但自始至终,范阳卢氏也每个人来说过什么,这件事的真假,最终也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但范阳卢氏在洛阳城的势力,并没有因此而消亡。相反,一直在稳步的提升,如今洛阳城的大小行业,街头巷尾,都有范阳卢氏的痕迹,任何的事情,范阳卢氏只要想知道,就没有不知道的,只要想干预,就没干预不了的。
在洛阳九州池旁,有一座占地达半坊的巨宅,便是范阳卢氏的产业。但如此大的巨宅,并没有对洛阳城的百姓造成什么困扰,范阳卢氏的想法,和当世之人还是不同的,如此大的巨宅,并没有设置围墙,百姓也可以自由的出入,仿若后世的公园一般。还有各式小院儿对外出租,附和条件的人,就可以临时租住一个小院儿,比自家盖得还要别致。
王鸥,如今便住在这样一个清幽的小院儿中。自从搬到这儿,她基本就不问外事了。每天除了早晚散散步,一日三餐按时吃,按时喂胖达,就是在棋盘上摆残局,抄写李牧的诗文,偶尔还画一幅画,画中的精致,多半也都是长安城的景物,细看还能发现,都是跟李牧相见之处,只是景物之中无人罢了。
院子里有几个鸽子,并不是王鸥养的,而是‘迷路’的鸽子,落下来就不走了。王鸥见它们跟胖达玩得好,便每天拿些粟米喂,倒也耗费不了什么。
吃过了饭,王鸥给了胖达竹笋让它啃,从米缸里头抓了一把米,想要给鸽子们填食,忽然一个人出现在院子里,把鸽子吓得都飞了起来。
王鸥下意识有些恼,看向院中人一眼,见是韦福,眉头舒展开来,招了招手,鸽子又落回来,王鸥问道:“这么冒冒失失的过来,是出了什么事么?夫君应当不会这么快回来才是。”
“回禀圣女,发生了大事了!”韦福沉声道:“自独孤九处得到的消息,侯爷在马邑城遭到了绑架,绑架他的人,是高昌国送的那两个舞姬,叫做金晨和银月的。如今人已经不知去向,而又有消息传来,西突厥欲挥军东进,高昌可能已经投靠了西突厥,大唐皇帝兵分两路应敌,一路由兵部尚书侯君集带领从长安出发,另一路就近调拨并州人马,由大将军李绩带领,这两日可能就打起来了”
韦福自顾地说着,忽然抬头看到王鸥,只见她早已是花容失色,面色惨白了。她颤巍巍问道:“你,你说什么?我的夫君,被人绑架了?”
韦福沉默,点了点头。
王鸥的泪水连珠串似的掉了下来,转身便往房间走,再出来时,已经是拿好了包袱。就在她准备喊人备车要走的时候,忽然有一辆乌篷马车停到了门口,看到这辆马车,韦福赶忙把头低得更低了。王鸥也停下了动作,看向了马车上下来的人。
这是一个全身带着黑色面纱,看不到脸的女子。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人看了便有一种,好像是被压一头的感觉。若是女子,还好些,但若是男子在她面前,便不自觉的有一种威压了。
“妹妹这是要去哪儿?不是说这回大着肚子来了,也要学姐姐当年一样做糊涂事,孩子生下来之前要一直陪姐姐做伴儿的么?”
语气中含着俏皮和揶揄,声音听起来,却显得有了一定的年纪了。她在王鸥面前自称姐姐,少说也是三十三岁以上的妇人了。
王鸥急道:“姐姐,我的夫君被人绑架了!我要去救他!”
“救?”女子笑了笑,道:“救什么呀,你怀着孕,去救你那个色迷心窍被人下了药绑票的小男人?还真是心大呢。”
第652章 深情
王鸥听出了弦外之音,急声道:“姐姐如何得知?为何知道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女子挥手屏退了众人,对王鸥道:“妹妹鬼迷心窍了,那个孩子比你小了十五岁,你俩如何能行?你忘了,你是有夫君的人,你的夫君还活着,你的命也在他的手上,你真的为了他不想活了?”
“姐姐怎么也说这样的话!你当年”
“就是因为我当年犯傻了一回,我才不想让你再受我一样的苦,妹妹,男人,不可信。”
“可是姐姐现在不也是深爱着那个人吗?你嘴上不认,做的事情却说明了一切!”
“所以你也要受这样的罪?”女子生气道:“妹妹,我也不瞒你,崔玉铮来找过我,我派人去刺杀李牧!”
“什么?!”王鸥瞪大眼睛,道:“姐姐为何要做这样的事情,崔玉铮也能使唤动姐姐了?”
女子笑道:“使唤我?就他?”
“那姐姐为何不念与我的感情,还如此伤害我的夫”君字没有出口,因为她想起女子刚刚说的话,李牧不是她的夫君,她的夫君还活着,她是有夫君的人。想到这儿,神色不禁有些黯然。
女子叹了口气,来到王鸥旁边,拉过她的手,道:“妹妹,不是姐姐心狠,姐姐真的是为了你好,想想咱俩多像啊,出身名门,本可衣食无忧地好好过这一生,可是”
女人又叹了口气:“姐姐走过的路,不想让你再走一遍,姐姐吃过的苦,也不想让你再吃一遍,男人啊,是最靠不住的东西了,想当年姐姐那个,说了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姐姐也是傻,全都信了,结果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到了最终,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爱不爱我,我的孩子,我也不知他现在何处,是生是死”
女子说得伤心,王鸥听着不忍,柔声道:“姐姐,我相信他一定活着。”
“我也是。”女子勉强笑了一声,忽然又揶揄起来了道:“我的好妹妹,你不说,我都忘了提,说起来,你相中的那个小男人,过了年是十八对吧?我的儿子若是活在人间,也有这么大了,这样说来,你岂不成了我的儿媳妇儿了?”
王鸥羞红了脸,道:“姐姐说什么呢,又说这种怪话。”
“姐姐这哪是怪话呢,这是实话呀。”女人笑吟吟,又道:“好了,不说了,姐姐呢,这次出手,其实并非是奔着要他的命去的,实则是想给他一点苦头尝尝,否则继嗣堂那边要交代不过去了,没真想杀他,不过,他也确实是机敏过人,我的人一路没有露出什么马脚来,却还是被他发现了,看来想真的对付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
“姐姐不要对他不利好不好?他如今生死未卜”
“我知道他在哪儿。”女子笑道:“绑架他的那个人,其实不是什么高昌歌姬,而是骆驼谷拜火教的教主,所以他一定不在高昌,而是在骆驼谷,不过现在就难说了。我收到的最新消息,西突厥骑兵已经开拔了,若不出意外,今日应该就到骆驼谷了,如果骆驼谷的人投靠了西突厥,必献上他博取一个头功,如此说来,好像也不用我动手了,我养的那些杀手,可是花了大价钱的,这样浪费我可舍不得。”
王鸥的脸色瞬间白了,她终于明白,女子为何不动手了,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如果李牧被骆驼谷的人献给了西突厥,他必有死无生,不说尸骨无存也差不多少了。
王鸥忽然抬起头,坚定道:“姐姐,我要去找他,找到了,我想办法救他,找不到,我跟他一起死,姐姐,我是真的爱他,不管你阻不阻止我,我都要去。”
女人愣了下神,仿佛没有想到王鸥会这样跟她说话,但最终,她还是笑了笑,道:“好吧,你都这样说了,你去吧,崔玉铮这边交给我,他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姐姐心疼你,拿你没办法,整治他,还是不在话下的。”
“谢谢姐姐。”
说罢,王鸥把韦福叫了过来,让他联络亲信,很快,不知从何处来的人,便组成了一支再普通不过的商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各个都是高手,各个都有自己的本事。这些人可能武功不是最高的,但就像春秋战国时期的‘鸡鸣狗盗’之辈,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就有用处了。
女子目送王鸥的马车向北而去,长长叹了口气,招了招手,一个人落在她的身后,像是一个影子一般。
“让咱们的人都撤回来吧,这事儿啊,咱们不管了。看那小子的造化了,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他的命。”
影子飘走,女子也上了马车,走在青石板路上回去,忽然听到一阵‘嘤嘤嘤’的叫声,只见胖达可怜巴巴的在围栏里头望着她。
马车停了下来,女子又下车,来到了围栏旁边。
她看着围栏里的胖达,伸手摸了摸它的大脑袋:“虽说这院子有人看管,你也不用担心饿着,但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还是多少有些可怜,好歹是个通灵性的活物,罢了罢了,就先跟我住几天吧。”
胖达像个傻狗似的,舔着女子的手心,女子把围栏打开,胖达就出来了,女子也不上马车了,就这样像遛狗似的,带着胖达走在青石板路上。
李绩的人马,终于赶到了定襄,片刻也没有耽搁,哨探便放了出去。没到半日,哨探回报,一伙百姓,从骆驼谷方向往定襄赶,这伙人没有带行李,也没有吃食,一个个都风尘仆仆的样子,声称是逐鹿侯救了他们,还有逐鹿侯的信,但一定要见到逐鹿侯的兄弟李思文才肯交出来。
李绩听罢,立刻让李思文带上一营人马前去接应,终于傍晚时分,李思文见到了金氏长老。看到了李牧写的信。
李牧在信中,简单说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着重的笔墨,都在说西突厥东进的事情,看到信的最后,李牧说自己要去做一件玩命的事情,李思文心里猛然有了一种不好的直觉。
他一把抓住金氏长老,瞪着眼睛逼问道:“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653章 生还
为了族人考量,金氏族长不敢欺瞒,把她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她虽然不知地雷和炸药是何物,但,效果她是看到了的,那爆炸的声音,巨大的火光,连片倒下的山脊,在这个时代,带给人的冲击还是非常巨大的。
李思文瞪大了眼睛,听到火光冲天,能把山都炸碎了的时候,他紧紧地抓着金氏长老的胳膊,追问道:“你看清楚了?真的是连山都倒了?”
金氏长老点头:“倒了,两边的山都裂开了!”
李思文急得跺脚:“那我大哥还有命吗?”猛然,他想起来什么,怒瞪双目,叫道:“那两个绑架我大哥的贱人在哪里,我要活剐了她们!不,我要凌迟了她们,我、我我我要弄死她们!”
李思文不知道怎么才能解气了,气得嗷嗷叫,金氏长老见状,心道果然是不出那个小侯爷的所料,若是把金晨带来,她必死无疑。
昨日碰见哨探的时候,金氏长老便让金晨先走一步了。她把自己的易容术教给了金晨,把她扮做了一个青年,让她脱离了大队,过一段时间再来定襄汇合,金晨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她不是为了逃命,她是要去找李牧,只不过金长老不知道她的心思罢了。
也因如此,她也算是逃过了一命。
金长老把早就准备好的托词说了出来,道:“那两个女子,都被炸死了,我们是投诚于大唐的百姓,还请军爷看在侯爷的信的面上,多少照顾一下。”
李思文瞪着这些走了五六百里路,滴水未进的百姓,终于还是狠不下心,愤愤然跺了跺脚,道:“给他们水喝吃食,放出哨探,我要知道骆驼谷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找我大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是把山挖开,都要给我找到他!大哥!我的大哥啊!”
说罢,就哭开了。他的妻子秦玉不放心他跟着一起来的,看他哭成了这样,又觉得他确实是重情重义,责备的话也卡在喉咙说不出来了。
李思文回到定襄,把李牧的信交给了李绩,兀自仍抽噎不停,李绩看着自己儿子的样子,心中也是很不舒服,有道是虎父无犬子,但偏偏自己的儿子,就是一个犬子,他多想李思文能证明,他当年的做法是错的,但李思文如今的模样,却更证实了他当年的选择是对的,一个这样懦弱的人,如何能够为将为帅?若是这样的人领兵作战,岂不是把将士的性命都交代了么?
但看李思文如此悲伤的样子,李绩又觉得,自己的这个儿子,也并非是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心地是不差的,一个重情重义之人,就算是差,又能差到哪儿去呢?
“不要哭了。”李绩终于出声,道:“李牧的信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西突厥大军挥师东进,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把骆驼谷的隘口炸开了,但此事,至少可以拖延西突厥大军半月的行程,再有半月,侯大将军的人马也早到了,这一站在所难免,吾儿不要哭了,积极备战才是。”
李思文咧着嘴哭道:“什么备战,如何备战?儿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父亲,这一次儿子终于明白,儿子就是个废物,您说得对,我真的是不成器。我本以为离开了您,靠着大哥,我就是有出息了,但实际上,我还是在依靠别人,我什么忙也帮不上,我就是个废物”
“儿子!”李绩大声打断李思文的话,肃然道:“你如今已经是一府之长,一千五百名军校的唯你马首是瞻,到了战场上,你一句话,就决定他们的生死!当初不让你做这个校尉,你死活不干,我也是告诉了你其中的责任的,现在你反悔了?天下哪有后悔药吃!你若不想李牧白死,你就赶紧振作起来,做你能做的事情,你不擅长打仗,就干点别的,你总归有自己的长处,在这个时候,能尽一份力就是一份力,只要你做,没人会觉得你没用的!”
李思文哭唧唧点头,看起来是说得有作用了一点儿,但是看样子,效果并不是很大。
忽然,苏烈在帐外喊道:“报,有新的飞鸽传书来!”
李绩看了李思文一眼,李思文侧身躲开了,李绩沉声道:“进来!”
苏烈进到帐内,双手递上鸽子,李绩把飞鸽传书解下来,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喜色。
他挥手示意苏烈退下,把飞鸽传书递给李思文,道:“李重义仅靠五百锦衣卫,就攻灭了林邑国,真乃是一员虎将,人已经在路上了,独孤九传信过来,说他已经找人半路去截了,他如今已经在往定襄这边赶了,再有几日就能到了。”
李思文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也高兴,但又不禁悲从中来,现在大哥多半是没了,李重义来了又有何用?而且与李重义相比,同样都是李牧的弟弟,他像个废人一样,而李重义却仅仅靠五百人,就立下那么大的功业,两相比较,差距也太大了一些。
李思文暗暗咬咬牙,心道,自己不能再做女儿之态,整日哭哭啼啼的了,大哥现在多半是没了,自己再哭又能有啥用?为今之计,什么打仗不打仗的,他已经不在意了,他最挂心的事情,就是找到李牧的尸身,带回长安好好安葬,照顾好李牧的妻儿老小,上天垂怜啊,好歹大哥也有后了,不至于孤苦伶仃。
等这次回了长安,就辞官了吧。什么功业啊,行伍啊,自己是没这个本事了,好好的做个纨绔少爷,了此残生也就是了。
李思文心灰意冷,耷拉着脑袋走出帐篷,冷风一吹,忽然打了好几个喷嚏。
李思文揉了揉鼻子,看向天边的血色残阳,想到自己的大哥可能已经被炸得粉身碎骨了,不禁鼻子一酸,又要哭了出来。
与此同时,好不容易从碎石中爬出来的李牧,也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肯定又有混蛋念叨我!”
第654章 深入虎穴
那日引爆黑火药的时候,李牧躲在了一个巨石的后头,本以为这样就没事儿了,但没想到这系统出品的黑火药威力简直堪比tnt,冲击波直接把巨石也给炸碎了,他被压在碎石下面撞晕了,失去了意识,昏迷了好久才醒。
这也多亏仰仗着他有‘神功护体’,否则这样大的冲击波,小命儿早就没有了。
分辨了一下方向,李牧正要赶往定襄方向,忽然他犹豫了一下,没有往定襄方向去,而是相反,又潜回了骆驼谷。
此时的骆驼谷,可谓是乱成了一团了,所有主心骨都已经惨死,武士也十去其八,只留下一些老幼妇孺,但也在互相厮杀。
有一些没来得及跑掉的金氏族人,被疯狂报复的银氏追杀,而铜铁两氏也遭了池鱼之灾,有人出来拉架,立刻就成了众矢之的,到处都是血光,人喊马叫。
李牧来到骆驼谷,本就没跟普通百姓见过几面,尤其现在还灰头土脸的,跟这些同样灰头土脸的‘难民’也差不多少,再说此时此刻,也没人有精力注意他了。
李牧本想找地方讨口水喝,他的嗓子都要冒烟了。但看着情况,好像也没人会管了,不过也好,这里是沙漠的绿洲,到处都有水井,以前商贾走到此处补给是要交换才能得到水,而现在没人管了,李牧随便走到一个取水的地方,拿起舀子就喝了。
正喝得起劲儿,忽然轰隆隆,如闷雷一般的声音传了过来,只见西边烟尘四起,乌泱泱望过去,不知多少人马。
西突厥的人到了。
李牧眯着眼睛,看着这些西突厥骑兵,不得不承认的是,确实是不一样。大唐的骑兵虽然也声势浩大,但感觉就像是‘圣骑士’,规章太多,从上到下,和令禁止,不能说这样不好,但多少缺了几分灵气。
而西突厥的骑兵,有游牧民族特有的那种感觉,骑马射箭,对汉人来说,是为了对敌才会学的技巧,而对他们来说,则是如同吃饭喝水一样,必备的技能。一个是后天加点,一个是先天天赋,到底是不一样。东突厥的骑兵李牧也见过,确实是同宗同祖的感觉,但是东突厥的骑兵,很明显给人一种没落之感,一种英雄迟暮的样子,没有西突厥骑兵这么干脆利落了。
“这样好的骑兵,竟不能为我大唐所有,啧啧”李牧撇撇嘴。微微侧过身,骑兵在他身旁掠过,直冲到了骆驼谷中心的小广场,停下之后,领头的一人回头四顾,道:“怎么回事,怎么连个出来接的人都没有,这是怎么了?”
此人面貌是突厥人,但却能说汉话,而且说得还很不错。但可惜的是,听到他说话的人,虽然听懂了,但却没人理他,此人见状,大喝一声,扬鞭一指,立刻有一个骑士纵马飞奔了出去,很快,掠来了一个骆驼谷百姓。
百姓见到突厥人,吓得如同筛糠一样,但刚说话的人,却仍和颜悦色,道:“这位老汉,我是西突厥先锋大将阿史那泽陂,请问此地发生了什么事情?银祭祀现在何处?”
老汉一愣,旋即哭天抢地:“死了,都死了,全都死了!”
泽陂皱起眉头,道:“唐朝的军队已经攻打了这里?”
“不是唐朝的军队,是神罚!”老汉瞪着眼睛,作为一个忠诚的拜火教信徒,老汉对神鬼之说是深信不疑的。爆炸的时候是晚上,靠近的人都死了,在远处的人看来,可不正是‘平地一声雷’么?
这不阴天不下雨的,一声闷雷接个‘闪电’,然后所有人都成了渣了,不是神罚,又该如何解释?
老汉把看到的东西,一五一十地都讲了。却把泽陂彻底听糊涂了,火药这种东西,本就是从来没出现过的,再加上老汉这么绘声绘色的描述,搞得有‘长生天’信仰的泽陂也开始觉得,这是神罚了。
他皱眉问道:“两声雷响,山就塌了?把隘口全堵死了?”
老汉大点其头,道:“是的是的,小老儿亲眼所见,绝不会错。”
泽陂还是不能相信,对身边的骑士看了一眼,武士飞马而出,前去查探究竟了。
泽陂又看了看周围混乱的局面,喊道:“大家听着,我们是西突厥人,要过山谷与唐朝作战,尔等现在各自还家,为我们做饭,过了半个时辰,依旧殴斗的,家中无饭的,休怪儿郎们刀下无情!”
他喊了三遍,便不再言语,话已经说了,不照做的人,他也自然不会惯着。
忽然,泽陂的余光扫到了李牧的所在,道:“那边鬼鬼祟祟的家伙,你过来!”
李牧回头瞧见,指了指自己,泽陂道:“对,就是你!你也是本地人吧?你可知晓,此地还有什么人可以管事?”
李牧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嗓子:“啊,啊”
泽陂皱眉道:“你是哑巴?”
李牧点头:“啊、啊!”
泽陂笑了笑,道:“看样子是一个能听不能说的,正好,我身边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你以后就给我喂马吧,也算给你一份营生,此地是不成了,你可愿意么?”
李牧心道,好贼子,老子堂堂大唐逐鹿侯,你让我给你喂马?
正要开口拒绝,忽然想到自己是装哑巴,顿时无奈,刚刚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会想到装哑巴,这不是自己把自己给装进去了么?
转念又一想,自己现在好像也没地方去,而这些突厥骑兵,肯定是奔着定襄去的,不如就跟着他们,反正到时候自己想走,凭现在自己的身手,他们也不可能拦得住。
思及此,李牧高兴地点头,泽陂也笑了,解下马背的一个酒囊,丢给了李牧:“赏你了,马喂的好,还给你肉干吃。”
“老子稀罕?”李牧心里腹诽,脸上却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泽陂很是受用,挥了挥手,骑兵各自散开,三三两两的,去到百姓的家里,等着他们给做饭吃。
第655章 长生天作证!
夜已深。
李牧正在吃泽陂‘赏赐’的肉干,他下意识地与程咬金给自己的牛肉干做比较,发觉这个不知道是什么肉的肉干,口感属实是要更好一些。
研究了一下,他便明白了。其实不是肉的事情,而是做法的问题,程咬金家的肉干,是‘晾干’或者‘哄干’的,而泽陂这个肉干,是纯‘风干’的,撕起来要更成‘条’,口感也更加的有嚼劲。
马忽然打了个响鼻,李牧瞪过去一眼,马像是能明白意思是的,不服气地又哼唧了好几声。
“算了,老子不跟你计较。”
李牧嘀咕一声,喝了一口酒。
与这肉干相比,这酒是真的辣嗓子,不是度数高的那种辣嗓子,而是太难喝了。李牧可以确定的是,这酒绝对不是用中原常见的谷物酿制的,但到底是什么做的,他也分析不出来,毕竟他也么你在西域混过,那里长什么作物,他也不知道。
作为先锋大将的马夫,李牧这个小卒的待遇,也是要比其他人好不少的,至少他能跟着混一个住处,不用像普通的突厥士卒那样,一个皮卷子往里一钻,躲一个背风的地方就算过夜了。
他现在住的地方,是‘借’来的一个民宅,泽陂住在正房,而他住在‘柴房’。此时正房的灯还亮着,李牧很是好奇,泽陂在做什么,他冷眼旁观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刚刚前方哨探回来禀报,说前面确实塌方了,道路不通。作为主帅的泽陂,按理来说,应该是犯愁才对,但是他并没有,反而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这样奇怪的举动,让李牧更加对此人感兴趣了。
一个会说汉话的突厥人,在突厥人中,尤其是西突厥,本来就已经是一个异类了,他又是这副举动,难道说,他不愿意攻打大唐么?
可这是为什么呢?他可是一个突厥人啊,这是做不得假的。鼻子眼睛在那儿长着呢,说他是大唐人也没人信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此时的正房中,泽陂与几个年轻的突厥将领正在密谋。
“本以为这次与大唐一战必不可免了,没想到长生天怜见,出了这样的事情,至少可以拖个十天八天了,叫儿郎们都慢点清理道路,拖着耗着,实在是拖不了再说吧。”
“是啊,可恶的肆叶护可汗,他逼着我们做先锋,什么先锋啊,还不就是送死么?把我们这些人都耗干净了,他们就高兴了。”
“唉,谁让我们是阿史那泥孰的儿郎,肆叶护肯放过咱们才怪!”
这些人非常奇怪,都和泽陂一样,明明是突厥人,却说汉话交流,泽陂一直听着众人的抱怨没有出声,众人见他不发言,都奇怪地看向他,这时他才说话,道:“兄弟们,实不相瞒,到了这儿,我忽然有个主意。只是这事儿我说出来了,就要担着巨大的干系,因此我有些犹豫。”
众人互相看了看,都道:“我们都是亲如兄弟的人,有什么不能说的呢?难道你还把我们当成外人不成?”
泽陂抿了抿嘴,道:“既如此,那我就说了。”他环视众人,道:“兄弟们,我认为这是一次好机会!”
众人听不明白:“什么好机会?”
“如今我们脱离了中军,肆叶护可汗的人马至少也得十几日才能到,而此地距离高昌和定襄不过五百里,距离焉耆也不过六七百里,如果我们能派几个人爬过山去,给唐朝和焉耆送信,借唐朝之兵,迎阿史那泥孰回来尊为可汗,两国也能罢了兵,岂不是很好么?”
众人一听,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没想到泽陂竟有这样的胆子!
过了好久,终于有人开口:“你的主意也并非不好,只是,肆叶护可汗再怎么不好,咱们也都是长生天的子民,我们如何能与唐朝合作?唐人把我们看做是敌人,又如何能帮我们呢?如果唐人使诈,假装答应了,但其实却想的是看我们内讧,到时候可是大大的不妙了。”
另一个人接话道:“我觉得倒是可以搏一搏!泥孰与唐朝的皇帝,曾经结为兄弟,共同祭拜过长生天。唐朝皇帝的名声,我们在西域也有所耳闻,他是一个英雄,我相信他不会做卑鄙的事情。肆叶护可汗失德,西突厥的命运不能掌握在他的手里,若是按他的意思行事,还不如死了去!”
众人纷纷附和,都看向泽陂,问道:“你打算怎么做?这件事牵扯甚大,若是泄露了出去,咱们可担待不了。”
泽陂笑了笑,道:“我本来还没有准备,但是刚刚我遇到了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这件事便有眉目了。我打算让这个哑巴去送信。”
“信?”众人听了直摇头,道:“信可不成,若是信被搜到了,那也是证据,哑巴没用。”
“不,我不是要写信,而是让这个哑巴写。”
“如何让哑巴写?”
“我把想传递出去的信息,告诉这个哑巴,让哑巴见到了人之后,写出来。如果哑巴被抓了,他写的东西,也不能作数。”
“可是如果唐人不信这哑巴呢?”
泽陂语气一窒,愣然道:“那也……没有办法,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屋子里又是一静,不约而同地叹息了一声,是啊,这么大的事情,要靠听天由命来解决,还真是看长生天的意思了。
“事不宜迟,当断则断!”泽陂咬了咬牙,拍开旁边的一个酒坛子,酒香散发出来,众人下意识地都露出了迷醉的神色,这是从骆驼谷的仓库中‘借来’的来自长安的美酒,刚刚泽陂顺着味道就找到了。他在西域的时候,也曾听闻过,但以他的地位,在西域还不足以喝道这样的美酒,存量实在是太少了。
泽陂小心翼翼地给没人都倒了一碗,举起来道:“今日之事,长生天作证,谁若是泄露出去半个字,乱箭穿心而死!”
“长生天作证!”
第656章 信使
李牧凑合着在柴房过了一夜,次日一大早,泽陂便把他叫了过去。李牧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曾在突厥大营中待过,知道突厥人是不吃早饭的,但是今日,情况有些不同,桌上摆满了佳肴,当然跟在长安的时候吃到的不能相比,可是在这骆驼谷中,这已经是能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坐。”泽陂伸手示意了一下,李牧刚要动,忽然看到泽陂的眼神,急忙装出一副不敢的样子,连连地摆手。
泽陂见他恭敬,眼中的警惕少了几分,把他按着坐下来,道:“我的哨探回报说,前面的隘口,是唐朝的逐鹿侯,用不知道什么办法炸开的。传闻中,唐朝这位逐鹿侯是谪仙下凡当然了,我们突厥人是不相信什么神仙的,我们只信任长生天。”忽然,泽陂目光炯炯地盯住李牧,问道:“你觉得在山都塌了的情况下,那位唐朝的逐鹿侯,他还能幸存么?”
李牧心中一颤,眼角微微翕动了一下,心中暗道,这人说的话有些奇怪啊,这种问题,干嘛来问我呢?
泽陂见他木然,忽然笑了笑,给李牧倒了一杯酒,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自顾地说道:“阿史那泥孰这个名字,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我们这一支先锋,全部都是他的属下。阿史那泥孰帮助肆叶护可汗夺取了大汗之位,但肆叶护却恩将仇报,想要杀死泥孰,迫使他逃亡焉耆不知你知不知道,阿史那泥孰与唐朝皇帝,早年曾共同祭拜长生天,是长生天见证的兄弟,我在想,若是能让西突厥迎回阿史那泥孰,也许西突厥与唐朝就不至于兵戎相见了,你觉得呢?”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李牧要是在不知道泽陂已经识破了他的身份,他便是一个傻子了。其实想想,这也并不意外,他虽然没见到过几个普通百姓,但是毕竟也见到过一些,这里头包括银氏的武士,金氏的子弟等等,有的没被炸死,有的也许没跟上,没逃掉,只要有那么一个眼线佐证,自己的身份便隐藏不住了。
但看这泽陂的样子,礼数周到,又没有点破,李牧想了想,用手点了一下酒杯里酒,在桌上写了几个字。
“你打算怎么办?”
泽陂心中大喜:“如果逐鹿侯……还活着的话,他能做主么?”
能做主么?
李牧想了想,若是严格意义上说,自己好像是没办法做主的,但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大唐如今的情况了,这个大仗能不能打呢?打是能打的,也能打得起,但是一定会大伤元气,随之而来的连锁反应会有很多,例如今年的盐矿计划,田地计划等等,因为一旦朝廷势力削减,地方门阀的势力一定会扩张,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仗,虽然对门阀世家也有很大的伤害,但他们其实是非常想有这么一场仗的。
李牧在心中权衡了一下,若是他见到李世民,他应该是可以说服李世民不打这场仗。但是前提是,他要确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在使诈。
因此,他没有给出反应。
泽陂现在是把脑袋别在腰上在做事情,自然非常的谨慎,他也能够理解,李牧身陷敌营的谨慎,所以他再一次点到即止。又自顾道:“如果能有一件逐鹿侯的信物就好了,我能派人去联系唐人,而泥孰就在焉耆,眼下打通道路也要十天左右,此地距离焉耆不过七百里,翻过高山,哪怕是步行,时间上也来得及。”
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李牧:“我需要一个信使!我需要这个信使去替我联络泥孰,而唐朝那边,我自会派另一个人去,但是我需要一个信物。”
泽陂抬了下手,他的亲兵拿来了笔墨。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看向了李牧。
李牧犹豫了一会儿,提起笔,在纸上开始写。泽陂看着纸上的字,眉头皱了起来。他也算是西突厥人中的文化人了,懂突厥,回鹘,汉,吐蕃,波斯等好几种语言,但李牧写的‘woquyanqizhaonishu’这样的文字,他还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李牧用拼音把信写完,在信的末尾,画了一个密押。泽陂没有问信的内容是什么,把信收好了,又从怀中拿出一只玉符递给李牧,道:“这个兵符,是当年泥孰亲手交给我,你把他给泥孰看,无论你说什么,他都会相信你的。”
李牧把玉符收下,泽陂端起酒杯,敬给李牧一杯酒,二人共饮,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泽陂为李牧准备了一头骆驼,足够的水和干粮,还有一份简单的地图,派人送他翻过了山,另一边,他以派哨探为名,派出了五组哨探,其中一个人,是他的心腹,在脱离大队之后,直奔定襄城而去。哨探在定襄城下被苏烈的巡逻营捉住,搜缴出了信,很快到了李绩的手中。
可李绩也没学过拼音,如何能知道信中的内容,无奈何,还是让李思文过来看信。
李思文把信展开,盯着瞅了半天。作为在李牧身边最早的弟弟,李思文其实是知道拼音这一说的,但他不学无术惯了,李牧教给她,他左耳朵听右耳朵就给冒了出去,根本就没记得是什么,现在看这封信,就像是大学毕业的英语四级似的,说能看懂,看不懂,说看不懂,又能看懂一点儿。
“这……信肯定是大哥写的,这没错,看这个秘押,绝对是大哥的手笔。”
李绩见李思文看了半天,就看出来个这,气得头发都要冒烟了,吼道:“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到底认识还是不认识!”
“认,认得一点儿。”
李思文指着信说道:“这个词的意思是‘你叔’,前面是我、要、找,大概的意思吧,可能是我要去延期找你叔,大概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了。”
“你叔?延期?”
李绩皱起眉头,嘴里喃喃自语,不断的尝试意思,忽然,他眼睛一亮,道:“他的意思是,他要去焉耆找泥孰!”
第657章 再相遇
“找泥孰,为何要找泥孰?”
李绩心思急转,他相信李牧不会无的放矢,既然他现在还活着,他最应该的是赶快回到定襄,但他选择了去相对距离更远一点的焉耆找泥孰,他一定是有自己的目的。
按道理来说,找泥孰根本没有什么用。泥孰在西突厥已经失势了,他的部众要么背叛了他,要么就是被当成炮灰,死在了肆叶护东征西讨的路上,泥孰就算回到焉耆,他现在也什么都做不了,除非他能得到某个契机
契机?
李绩一下子想明白了,这个契机可不就是大唐么?若大唐能打赢了这场仗,让泥孰回到西突厥,泥孰就算不顾念往日与李世民情分,他也要记得这次的恩情,这样一来,西突厥自会退兵,两国之间也会恢复安宁。
但这件事就像是在拼图,还是少了最关键的一块儿泥孰凭什么得到大唐的帮助呢?不要提他跟李世民结拜的那份感情,李世民若是在意这些,早就出兵帮泥孰了,牵扯到了国家的利益,个人之间的小小感情就做不得数了。泥孰要想在这次的事情中,得到大唐的帮助,那么他也必须得为这次战争,付出一点什么,而且还得是关键的因素。
会是什么呢?
李绩皱眉沉思,忽然问道:“有没有问送信的突厥兵,他们现在的头领是谁?”
亲兵答道:“问过了,他说他是阿史那泽陂派过来的。”
“阿史那泽陂?”李绩努力回想这个人,但很不幸,他没有想到任何事情。一来,西突厥的势力在大唐这边相对比较薄弱,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将领。而阿史那泽陂,本来也没打过什么仗,他以前是泥孰的文书,负责收管印信之类,打仗,他不是很在行,又怎么可能有名气呢?
“飞鸽传书把信传回长安,让长安那边谁能认出这封信,快点传信回来。”
亲兵领命要去做这件事,李绩又道:“善待那位送信之人,再过些时日,他还有用处!”
亲兵答应下来,李绩摆了摆手,李思文也告退了。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心中苦笑不已,李牧啊李牧,你的葫芦里头到底卖的什么药?
……
“骑上我心爱的小骆驼~它永远不会堵车~”
月朗星稀,李牧一边哼哼,一边解开裤子,面对着大漠落日,痛痛快快地撒了泡尿。被金晨绑架的那几日,他虽然很狼狈,但也学会了一些在大漠之中更好存活的办法,例如说迎风面和避风面沙丘的干湿,哪里更好休息等等,都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
现在又有了这身功夫,等闲之人,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因此李牧现在心态还不错,事情还在可控的范围之中,为什么心情要不好呢?
拿出了泽陂赐给的肉干,李牧躺在沙丘上,享受着落日余晖带来的光芒和温暖,同时他也在想,泽陂这个人说话到底可不可靠,是不是兜了个圈子想要耍诈,明面上是一套,背地里又是一套,或者干脆就是在算计大唐,想要来个引君入瓮
但是再怎么想,李牧也想不出来泽陂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所以他才会来这一遭,也是想了解了解,在大唐和西突厥要动手,西域诸国人人自危的时候,作为除了高昌就是它最近的焉耆,对于这场战争的立场是什么。
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若是西域诸国,提起大唐都人人自危,那么就算大唐把这场仗打赢了,在西域也是失败了。
胡思乱撞着,就这样准备睡下了,骆驼卧倒在他的旁边,主动给他挡风。李牧满意地拍了拍驼峰,正准备睡觉休息,忽然身后传来了踩砂子的声音,他回头一看,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像是金氏逃命大军中的一员,可是当李牧多瞅了一眼,发现这个人因为衣衫褴褛,但是露出的胳膊就显得很白嫩,像是一个女人似的。
李牧想起了易容术,他爬起来愣愣地看着这个突厥青年,忽然开口问道:“你是金晨?”
“是。”来人也没否认,直截了当地承认了。
李牧皱起眉头,道:“我不是让你们逃命去么?你是怎么跟上我的?”
“那日你消失之后,我便易容去寻找你,终于在回去的路上,发现你已经出来了,我便偷偷地跟着你了。”金晨过来李牧旁边,道:“往前道路不好走了,你需要一个向导。”
“我就算用向导,我也不用你啊!”李牧一句话给顶了回去,道:“金晨,我分明已经说过,你我之间不要再相见了,意思难道我表达得不清楚么?我不欠你什么,你欠我的,我也不要了。你的族人我救了,连你我也救了,现在大家两不相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大家各自安好得了。”
金晨见李牧如此的绝情,心里一阵委屈,但是想到她对李牧做的事情,这份委屈便没有多少了:“侯爷不必生气,我跟着你只想帮你。”
“我用不着你帮,我有地图。沙漠里又不是没打过滚,我用得着你帮我?”
金晨叹了口气,道:“侯爷就如此的讨厌我么?我为你当牛做马恕罪不成么?”
“谁要你当牛做马?”李牧嗤笑一声,道:“谁人不知,能为我李牧当牛做马,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只想与你再无瓜葛,你要是再纠缠我,休怪我翻脸无情了!”
“侯爷……”
“别叫我!”李牧决定不睡了,拍了拍骆驼,骆驼抬头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为何已经准备休息了,李牧又要走。但它还是很听话,抖了一下身上的砂子站了起来。
李牧爬到骆驼身上,对金晨道:“如果你跟得上我,明天此时我就原谅你让你跟着,如果你跟不上,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可不怪我了。”
不等金晨说什么,李牧已经自顾地往前走了,金晨咬了咬牙,没有说任何话,跟在了后头!
第658章 不爱但不能无义
金晨的心意,其实李牧早就明白,但他其实一直没有喜欢过这个女人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其实从相貌来说,金晨无疑是最上等的。每一个女人,都有不同的美,而金晨的美则有很多面,仿佛她可以随时变成不同的样子,但是这个女人,也许是上天给她的眷顾太多了一点儿,她无疑是没有脑子的,或者说她的脑子有问题说她自私吧,还不是,说她为了大义而无私吧,也不是,让李牧觉得非常的厌烦。
可是看她跟在骆驼的后面,一直追着也不放弃,李牧又有点不忍心。沙漠之中是这样的,白天的时候,太阳晒得沙子滚烫,而晚上又很凉,一脚深一脚浅,走路很艰难,金晨虽然练过一点武功,但她没有内息支撑,七八百里的路,她又没有带多少补给,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李牧前行了数十里,金晨越落越远,终于,李牧回头再看去的时候,已经没了金晨的影子,他稍微等了一会儿,也不见金晨跟上来,叹了口气,让骆驼继续前行
又走出十余里地,李牧站住了,他犹豫了一阵,叹息一声调转回去,走了约莫十多里地,找到了力竭昏倒在沙丘旁边,半边身体已经被风沙掩埋的金晨。
李牧从骆驼上下来,伸手探了一下鼻息,人还活着,只是气息有些微弱。
李牧叹了口气,把金晨扛起来,放到了骆驼上。
……
金晨悠悠醒过来的时候,茫然地看向四周,这是一个商队的营地。她和两个女人在帐篷里,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喂孩子的妇人。看到她醒了,妇人笑了下,给她端来了一杯马奶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饮品,金晨摸了一下脸,发觉脸上的易容还在,放心了不少,她赶紧问妇人,有没有看到李牧。妇人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堆,说的是回鹘话,金晨有的能听懂,有的听不懂,但是大致的意思明白了,有一个男人送她过来,让她们照顾她醒过来,送了一头骆驼给他们。
金晨忙问这里是哪儿,妇人却解释不清楚了。她只好把她的男人找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胡人装扮的男人走了过来,这个男人会突厥语,金晨听得懂突厥语,询问过后才得知,原来这里是一个附近游牧部落的交易点,类似于集市,就在沙漠的边缘,一天前李牧送她到这里,把骆驼给了这个男人,换取他们的照顾。
男人还表示,如果她想离开的时候,他会提供一份可以吃五天的干粮和水,这也是李牧临走的时候提出的条件。
金晨的表情瞬间失落了起来,这一刻,她才真切地感觉到,李牧有多么讨厌她。忽然她觉得身上有些沉,回过神伸手到怀里摸了一下,摸到了一块十两重的金条。
她知道,这是李牧担心她没有着落,给她留下的钱。只是,这根金条,是怎么放到她的贴身怀里去的呢?
如果是这妇人放的,她为何不会见财起意?那么只能是李牧放的,若是他放的,他是如何放进去金晨的脸不禁红了,他难道,难道……
金晨咬了咬牙,问道:“送我来的那个人,他去哪儿了?”
男人摇了摇头,道:“他找我要了些干粮和水就走了,我当时在喂马,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金晨并没有听到泽陂与李牧的对话,不知道李牧的最终目的地是焉耆,按照自己的逻辑考虑,只当李牧是去了定襄。她是一定要找到李牧的,可是定襄却万万去不得,李牧的兄弟李思文见过她的脸,若是看到她,而李牧不在的话,这条命肯定就没了。
不能去定襄,周围唯一跟大唐有关系的地方便是张家集了。金晨犹豫了一会儿,决定去张家集。把这个决定与眼前这位胡人男子一说,男子表示,正好有一伙牧民要去张家集交易,在他这里歇息,如果她愿意,明天可以一起走。
金晨如今身上只剩下一根金条,别无他物,此时也确实是晚了,便答应男子明天一起同行。男子答应会为她准备好干粮,让她可以一起上路。
一夜无话,次日一大早,胡人男子便叫金晨起来,他已经打点好了一切。他会这么殷勤,完全是李牧给的骆驼的缘故,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要远超一匹马。一个胡人家庭,有一个骆驼,便足以在丝绸之路上维持生计了。而马则不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耐力和载重都不够,也不能适应沙漠的路况,再者,相对于马来说,骆驼的‘续航’实在是太好了,这点是马万万比不了的。
李牧把骆驼送给这个胡人家庭,换取他们照顾金晨和一些干粮和水,这个胡人家庭是大大地赚了的。胡人的心思简单,得了便宜,便想着做好,所以才如此的殷勤。而此去交易的牧民,也都是这个胡人男子认识多年的人,比较放心,一路上也没有什么问题,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张家寨。
张家寨现在虽然还进行着贸易,但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已经有点弥漫着硝烟味了。李绩来到之后,在张家寨留了五千兵马,作为定襄的侧翼,一旦战事起来,张家寨就会变成一座堡垒,在定襄被围攻的时候,可以攻打敌军的后方,而张家寨若受到围攻,定襄也可以派兵来救。
张勋也终于见到了他年轻时候的朋友李绩,二人相见,却没有说多少话,李绩知道张勋的本事,加上张家寨也有上千个好手,便暂时把他编入了唐军,等同于一个中郎将使用。
张天爱自然也跟着自己的老爹,留守在张家寨。听说李牧又传了消息,便每日都带着人在骆驼谷的方向巡视,期待可以找到逃出来的李牧。
但她哪里知道,李牧本人早已去了焉耆,她注定是徒劳无功的。这一日,自然又是失望而归。寨门关闭之前,张天爱带着人马回来,与正在进城的金晨一行,擦肩而过。
第659章 狼烟四起
夜晚,张家集的篝火生了起来。
篝火对于茫茫大漠和草原中的人来说,就是一座灯塔。可以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看到火光,就知道可以往哪儿走,就算暂时达不到,也能有一种慰藉的感觉。
李牧失踪了之后,张家集的篝火更旺盛了几分。而且总会有一个女子,坐在篝火旁,默默的喝着酒。喝完这一壶酒,她便会钻进一个‘袋子’,就睡在这篝火旁。
这个东西叫做‘睡袋’,只有这一个。这是李牧送给她的新年礼物,委托来往的商队捎来的,是李牧亲手用兽皮缝制而成,足以抵御沙漠里的风寒。
张天爱喜欢睡在这个睡袋里头,温暖的仿佛睡在李牧的怀中一样,虽然她其实并没有在李牧的怀中睡过几天。
金晨早就知道,李牧有一个未婚妻,是张家寨的大小姐。当她来到张家集,便与同行的人分开,想要寻找的人,便是张天爱。但她不敢走近,只是远远地看着。
看到张天爱喝酒的样子,金晨不由又多了一分愧疚,她后悔了,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好像每一步都是错的,可是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弥补这个错误了。
“你在看什么?”忽然张天爱坐了起来,金晨吓了一跳,转身就要逃走,可是没走多远,忽然马鞭袭来,卷住了她的脚,金晨瞬间摔倒,被张天爱给拉了过去。
“小贼,你也敢看本姑娘?你说,是不是因为本姑娘的夫君丢了,连你都敢觊觎我了?我挖了你的眼睛,我让你看我!”张天爱已经醉了,喝醉了的时候,她本来就会耍酒疯,这几天又心情不好,遇到个惹到自己的人,自然要揍一番解气了。虽然不会真的挖了眼睛,抽几鞭子却是免不了的。
金晨吓得蜷缩了起来,张天爱的鞭子却落不下去了。她盯住金晨的身形,皱眉道:“你到底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我不是男人,我装的。”金晨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张天爱皱起眉头,蹲下来看了看她,易容术虽然高明,但却不是没有瑕疵,仔细看,总能看出一点痕迹来。
张天爱能够看得出来,凝眉道:“你装男人干什么,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的男人本来是来娶我的,但他现在却没影了,等我找到他,看我不打死他!”
说着,眼泪掉了下来。金晨更加愧疚,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天爱又钻回了睡袋,伸手往东边一指,道:“放你一马,你走吧。”
金晨默默起身离开,她看了张天爱一眼,心中的愧疚感更多了三分。
李牧,你到底去了哪儿啊?
……
跑死了七匹马,李重义终于抵达了定襄城。见到了李思文,李重义没有说二话,伸手把他拎了起来,砂锅大的拳头就要往他的脸上招呼,秦玉在旁边奋力拦着,但是哪能阻挡得了,李重义带着秦玉抡起胳膊,眼瞅着李思文就要惨死在拳头之下,李绩赶到了。
看在李绩的面上,李重义愤愤地把失了魂的李思文丢在地上。李思文耷拉着脑袋,一点反抗都没有,李牧确实是在他身边着了道,他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都平复了一下心情,终于可以坐下来谈谈了。李绩让人把李思文送出去,对李重义道:“我听说了你的事情,仅凭五百锦衣卫,就立下了灭国之功,这个本事,我是没有的。请问陛下已经在议功了,不封侯,也是一个伯爵,恭喜了。”
“我大哥都没了,要爵位何用?”
李重义的话很不客气,在他眼里,除了李牧这个大哥,其实其他人都是一样的。李牧看重的人,他也会看重,李牧尊敬的人,他也会尊敬,但李牧不在了,他的客气也就没有了,哪怕是面对李绩,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这事儿,你不能完全怪思文。事情的经过你了解么?若不清楚,我给你说说。”
“不用,我只知道,大哥是在他的地盘上丢的,这就足够了。”李重义深吸了口气,看向李绩,身上的杀气浓郁得如同实质:“我大哥现在有消息么?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有。”李绩把最新的消息告知了李重义,李重义沉思了一下,道:“请大将军给我一营人马和一个向导,我这就去焉耆。”
李绩也没有废话,答应了下来,李重义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五百人拿下林邑,即便是个小国,但好歹是个国家,能做到这一点,光有勇是不够的,肯定也有谋,他去接应李牧,应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我让苏定方跟你一起去,他曾做过李靖大将军的游击将,对这一代的地势很了解。”
“多谢大将军。”李重义起身行了个礼,这是他来到这里,第一次和颜悦色的说话,李绩还礼未毕,李重义已经转身离去了,李绩叹了口气,让人把苏定方叫了过来,做了一番吩咐。一刻钟后,苏定方带着他的一营人马,跟随着李重义,直奔焉耆方向而去,李思文在大营门口,看着李重义纵马驰骋的样子,嘴角一撇,又要哭了,秦玉把他搂在怀中,却不知道说什么安慰。自己的这个夫君,就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是在也是太缺乏担当了些。
李重义等人刚离开不久,又有哨探来报,侯君集的前锋营,已经抵达了马邑,再有一天的路程就能到了。李绩找人拿来了地图,算了算时间,心中暗道,若有战,这场大仗也快了。
忽然,又有信使到来,李绩接到信看了,脸色大变北方的薛延陀,得知了定襄左近的消息,竟然有南下的迹象。而北边的吐谷浑和吐蕃,也都增兵边境,似有不轨的举动,朝廷已经派出牛进达领军增援,就连一直没启用过的李孝恭,如今也拜为大将军,奉命接替侯君集镇守京畿了。
大唐忽然一下子遍地狼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