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乱局
东方微笑:“曹律师果然是聪明人,我知道事不可为,但是不能不为。”
曹云道:“东方先生,是不是不太清楚事情原委,是因为我的介入才导致白梦楼案件出现逆转。严格说,我应该是东方先生的对头,现在……”潜台词意思,你现在找我,是不是搞错立场了?
东方:“据我所知,曹律师从来没有背叛过雇主,没有对不起雇主的事。如果你愿意受雇,我自然对你非常放心。我不太了解曹律师的性格,但是我知道司徒岩的为人,能得到司徒岩赞许,说明曹律师的品德是没有问题的。”
律师所众人一起看曹云,你羞不羞,羞不羞?
曹云回应:“我和司徒前辈属于君子之交……”谁踩我脚,王x蛋!听不下去,听不下去怎么当律师?不过曹云知道,东方意思不是说自己品德的高尚,而是指自己的职业道德。
维护职业道德很简单吗?
不,相反,维护自己职业道德非常难。以医生为例,你愿意救济天下病患,但是住院有指标,你一直不送病人来,这算什么?有些病去门诊,医生已经看出你得了什么病,但是他还是会要求你去做一套检查。他只是为了检查费抽成或者是指标吗?未必,一者,他必须这么做,不这么做,就无法在医院干下去。二者,医患矛盾非常频繁,检查结果出来,按照检查结果来治疗,即使错了,那也是检查结果错了。
每一行要维护职业道德都不容易,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劣币驱逐良币。诸如一个卖苹果的人,一斤五元钱,看起来比较干瘪,成色不够。他的附近也有卖苹果的人,一斤六元,使用了大量农药,并且还打了蜡,看起来光泽非常漂亮。实际上,味道差不多,但是别人苹果就是好卖,自己的苹果识货的人不多。那怎么办呢?他要继续经营下去,就只能使用大量农药和打蜡。
还有油条,含铝量不达标的油条才好吃,不含铝的油条真心难吃。原则大家会选健康,但有多少人知道呢?
“不过……”曹云停顿许久:“东方先生可能不知道,我是业内死要钱出名的人……”
东方道:“白茹说,这只是你伪装自己,生怕自己露出一点善良的手段而已。”
“哇。”曹云有些惊讶,这句话夸奖太受用了。虽然也是如此。原因是前文所说,曹云一直做好事,很善良,有一天做了坏事,人家会说他虚伪。相反,曹云一直做坏事,有一天做了件好事,人家会说他有良知。不过曹云是不理会别人怎么说,他只是想用钱来包装自己,最少不亏。
“谢谢夸奖。”
白茹微笑道:“是令狐兰和我说的。”
难怪,令狐兰是狐狸。
曹云正色道:“我可能不能接受这单委托。请东方先生理解,我属于受害者未遂,有资格原谅元凶。但是一名警备人员为了保护我而死,那我没有资格原谅元凶。虽然这是他的职责,但是有些事我做不到。”曹云知道东方亲自来,还提出要求,他能给的钱肯定比自己现在有的钱还要多。如曹云所说,这件事多少钱也不行,这个坎自己过不去。如果曹云很穷,他不会去理会自己内心的负疚,会立刻站到元凶一边。所以曹云并不算什么好东西,有了钱后,他的原则底线才提高到现在这程度。
东方点点头:“很好,如果曹律师接受,我反倒会看不起曹律师。曹律师可能也误会了,纸包不住火,该怎样就怎样,我会努力请律师让她脱罪,能不能脱罪不是我说的算。我请曹律师帮的忙是白梦楼。我恳请曹律师相信白梦楼是个好人,他是被诬陷的。”
曹云沉思中……
安静之中,一分钟过去了,东方出现尴尬之色。看了看白茹:“曹律师有些累了,我看今天拜访就先到这里吧。对不起曹律师,强人所难了。另外……我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不是,我在想事情。”曹云伸手示意东方别着急,曹云有些狐疑看东方:“我有个问题,东方先生是不是最早提出在东唐建设烈焰法庭的人?”
东方点头:“没错,当时东唐司法还存有很多问题。早年司法不够透明,被民众指责。后来又矫枉过正,对罪犯过于仁善,过于追求证据的完美,导致一些匪类无罪释放后又祸害社会。”
“东方先生为什么没加入烈焰法庭呢?”曹云再问。
东方回答:“我只是听说烈焰法庭后,产生了这个想法。当时我被一条社会新闻气到了。后来在司徒岩的开解下,我才明白和清楚法律的一些相关知识。正义是被强者诠释的产物,并不公正,法律努力的做到相对公正。自称代表正义的烈焰法庭,实际上就是自诩正义,拥有很多跟风者的一个法庭。”
曹云慢慢点头:“东方先生难道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王虎,白梦楼,甚至是张子乔?东方先生就没想过为什么要请张子乔来杀我?难道雇佣张子乔的人不知道张子乔的性格吗?非要把事情搞那么大吗?”
东方一脸懵圈:“什么意思?”他从不理会俗事,有人处理好就行。甚至包括上次烈焰甩锅,他也不是很在意。
“这……这有点难以思议,如果是这样,东方先生那是很纯粹的一位商人和富豪了。”
东方认真问:“难道其中还有故事不成?”
曹云苦笑:“故事说起来那就长了。”
东方道:“我有时间。”
曹云想了好久:“云隐,你来说吧。”见到东方,云隐满不在乎的痞子气还在,由云隐来说,肯定更快。自己来说,就会考虑到东方想知道什么,对细节进行全面的说明。
云隐看了看曹云,吊着眼皮:“事情是这样的,大联盟怀疑东方你是鬣狗老板,于是收买还是威逼王虎诬陷白梦楼。”
大家:“……”
云隐无奈道:“一句话已经概括了……好,要钓你东方,必动白茹。白茹不是每个人能随便动的,叶乐恰巧是合适的可以动白茹的人。接着呢,王虎袭击叶乐,而后说明是白梦楼主使。一旦白梦楼入狱,东方你的内院就乱了,而后再循序渐进。以东方你的身体,只要你的后勤一乱,你就活不了多久。”
曹云道:“这里有点不同看法,我认为他们有打算在白梦楼被定罪前后和东方你进行联系。如果东方你愿意解散鬣狗,他们就放过白梦楼。另外我认为张子乔的事很可疑,完全是想把事情搞大,这不符合我的想法和主谋者的利益。我和烈焰合作过几次,我比较了解他们,我认为他们还是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来解决这件事。”
云隐道:“你也说是烈焰,要除鬣狗的很可能是你的爸爸。”
东方本来就一脸懵圈,似懂非懂,云隐说曹云爸爸主谋策划攻击自己,高智商东方当场当机。
云隐一见东方表情苦笑:“看来要解释清楚东方你的疑问,估计最少要半小时。”
……
曹云和云隐先介绍东唐局势,说明势力分部,介绍每个单位和情况。而后开始说明鬣狗和大联盟相爱相杀的历史。其中没有提到越三尺,并且有一些细节曹云和云隐看法存在不同。完了后补充,很多内容属于推测,不保证可信度。
在有条理的说明后,东方终于明白了自己遭遇的事是什么事。为什么自己会惹这么多麻烦。
东方道:“曹律师,你认为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曹云道:“你面临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雇佣张子乔的人,这件事你已经有主张。”
东方点头:“我不会出卖她,会请律师为她辩护,同时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我负责。”
曹云道:“第二件事,白梦楼的事,对于这件事,我建议你去拜访欧阳逸。他愿意继续为白梦楼辩护的话,白梦楼无罪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当然,也可以通过一些偏门的手段。”
曹云道:“第三件事,怎么处理事态。这要看东方先生你要文,还是要武。”
“文怎么说?武怎么说?”
曹云道:“文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不肯定,有很大概率大联盟愿意和你进行商谈,结果应该会比较如意。缺点是,东方半岛出了这么大事,这么多事,全部因为大联盟而起。这口气你要吞下去。武则相反,东方先生可以联系自己圈子内的人寻求帮助,和东方先生不同的是,这些人都是很有能量的人。武就是用自己的实力向大联盟复仇。好处是东方先生不在乎钱,并且有不少有本事的朋友,肯定可以给大联盟重创。坏处是,东方先生从此就卷入了是非之中。”
东方问:“又文又武呢?”
曹云回答:“如果东方先生能把握节奏和分寸,那自然是最好的。就我个人认为,大联盟应该已经确认你并非鬣狗老板的身份,你不出声,他们不会愧疚,也不可能向你认罪和道歉。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道歉。这个江湖只讲利益。”
东方看了眼白茹,白茹拿出一张名片给曹云,曹云看名片,很简单的名片。东方,电话号码xxx,邮箱xxxx。
东方道:“麻烦曹律师将名片信息发给烈焰法庭,就说我给他们24小时联系我,如果不联系我,后果自负……呵呵,别误会,我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源。但是我并不怕失去任何东西……好了,我的护士已经暗示了十次了,我必须告辞了。”
大家站起来,东方道:“曹云,有空给我电话,到我家里吃饭。”
“好。”
“尽快哦,说不准我明天就会死亡。”
“哈哈,真会开玩笑。”
大家将东方送出门,目送车队离开,曹云道:“这家伙……不是善茬。”
云隐疑问:“怎么说?”
曹云道:“我们说了二十分钟全球高端犯罪网络,白茹和两位护士始终保持淡定,丝毫没有震惊之色。特别是护士,只关心东方的身体情况,对我们的话题完全没兴趣。很显然,她们是知道的。也就是说,东方是知道黑色世界,知道事情来龙去脉,他只是在装傻而已。”
高山杏不同意:“可是我看东方非常真诚、善良和诚恳。”
曹云道:“杏子,能成为东唐首富的人,怎么可能拥有你才拥有的美德呢?不过,东方本人很有涵养和修养。有心机未必就是坏人。没心机未必就是好人。我甚至没资格定义好人还是坏人。”
陆一航道:“我比较在意曹律师说的张子乔,我和曹律师看法相同。我不认为大联盟希望张子乔出现在计划中。”
曹云笑问:“那你觉得?”
陆一航摇摇头:“我不肯定。应该是刘长发诬陷了东方,让东方引火上身。会不会是鬣狗故意闹大事情?”
曹云不同意:“于私于公来说,我不认为鬣狗和张子乔有关。现在知道张子乔原委的,只有东方的内保负责人安德烈了。”丫头将除掉曹云的事交给安德烈负责和安排。小管家丫头哪怕有一点头脑,也不希望张子乔重回东唐。
……
目前有两个案件,一个是推迟庭审的白梦楼案,其涉嫌雇佣王虎袭击叶乐。
一个是张子乔案,在东唐不惜代价,甚至从国外请最著名的外科医生到东唐做手术。张子乔在icu住了五天后,终于是被抢救回来了。苏醒的张子乔采取了绝食态度,但其没有多少反抗能力,被插入胃管,警方24小时轮班对其进行监护。目的只有一个,让他活着。
张子乔的雇主安德烈已经被捕,安德烈原本是打算用主谋丫头和检方交易,但是检方态度非常强硬,这不仅是牺牲了一名警备人员,更重要的是张子乔。东唐第一悍匪,无数年轻人崇拜的偶像,如赵云七入七出曹阵般的传说,更有民间人氏将其故事添油加醋,隐然成为一名传奇豪杰。
民间人氏有多少能量?陈世美就是典型的代表,硬是将一名满清清官变成了北宋驸马。最可怕是竟然被社会主流文化接受,印上不可磨灭的烙印,并且几乎没有翻身的可能。他算是幸运的,毕竟考证者还是知道这情况。其他存在有争议的呢?这里就不敢说了……
在美领事馆派遣的律师周旋下,检方终于给出免死的交易。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免死交易
安德烈的招供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根据安德烈所说,他联系的是一位东南亚非常有名的刺客,名叫黑侠。黑侠的黑,不是因为穿黑衣,而是皮肤黑,他是斯里兰卡人。侠之说属于民间流传的故事,斯里兰卡是个很穷的国家,仇富是底层人最喜欢讨论的话题,黑侠当然不是为了成为英雄而当刺客,他纯粹就是为了钱,他的目标自然多是有钱人,于是他就被挂上侠之名头。
安德烈通过斯里兰卡一位朋友联系上了黑侠,黑侠和安德烈通过邮件联系,最终以一百万的价格敲定交易。
东方给了斯里兰卡几百万后,黑侠被送到了东唐。黑侠对此表示,自己这三个月一直在医院。他刺杀目标多是权贵,这也导致其引火烧身。他被抓住后,仇家没有弄死他,而是砍了他的四肢,挖了眼睛,然后给医院一笔钱,他活一天医院就可以赚一天的钱。
警方在机场接到黑侠就懵圈,这不可能是刺客。斯里兰卡那边也证实了黑侠所说是真实情况。
另外一边,安德烈诅咒发誓自己是和黑侠联系。
这就出现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安德烈撒谎。第二个可能,安德烈如果没有撒谎,那么有人截取了安德烈的邮件,冒充黑侠和安德烈交易。而后此人再和张子乔联系,买张子乔前往东唐做刺客。
安德烈同时也招供自己受到了名为白丫的指使,白丫就是白梦楼的养女,东方山庄内院的小管家。白丫似乎早有心理准备,在被刑拘后不回答警方所有问题。其律师团主辩护律师令狐兰则和检方进行商议,以认罪为条件换取免死交易。
检方因此开了四次会议,同意派认为,白丫不是什么人物,没必要弄死她,目前缺少铁证。同意白丫的要求后,就可以连串张子乔。重点是张子乔,张子乔身上有几十条人命。反对一方认为,白丫行为导致警务人员殉职,不能接受交易。
看似两派,实际上就一派,核心重点在于能不能将白丫定罪。同意派实际上悲观派,反对方则为乐观派。
就在这时候,王虎突然改变口供,表示自己被人威胁才会诬陷白梦楼。有人联系李墨,自称是大联盟的人,表示是他们威胁王虎。原因是和王虎妻子去年一桩交通事故有关。
去年,王虎妻子晚上驾车在西镇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骑行摩托车和汽车相撞,事故导致男子死亡。警方勘察现场,认为男子酒驾,并且从撞击痕迹和汽车受损判断,摩托车的车速非常快。最终警方认定王虎妻子20%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大联盟联系人拒绝提供指证王虎妻子的证据,他们给了和王虎联系邮件的内容,邮件上有清晰的时间。
王虎案很快开审,由于唯一重要证人王虎的翻供,白梦楼无罪释放,王虎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重罪,又因为阻扰司法调查等原因,最终王虎被判处七年监禁,王虎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判决。
……
曹云对此只有叹息,王虎是一枚棋子,很重要的棋子,又是没有价值的棋子。他背负了所有的罪名。要问他愿意吗?当然不愿意,人生有几个七年,何况是其黄金年华的七年。江湖就是江湖,既然吃上这碗饭,有时候不是你不愿意就可以拒绝的。
王虎一错,为了钱财帮助白梦楼处理一些灰色事件,导致其拥有成为棋子的价值。
王虎二错,为了保护妻子他反主帮助大联盟。
王虎三错,没有价值。大联盟和东方和解,需要一个背锅的,没有价值的王虎自然是不二人选。
小人物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大联盟和东方真的和解了吗?曹云自认为,自己如果是东方,肯定要报复。老子有钱,老子有仇,老子快没命,三个基本条件成立,不寻仇都说不过去。那会怎么寻仇呢?
陆一航告诉了曹云答案,陆一航拿手机坐到后院曹云身边的椅子上,边看手机边道:“国刑正式将大联盟列入国际犯罪团伙组织。”
“国刑?”曹云反问,这有什么用?
陆一航回答:“这就厉害了。”
“厉害在哪?”
陆一航道:“任何和大联盟进行买卖,交易,还有任何帮助大联盟成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比如曹律师你,你如果再出席烈焰法庭,你会被捕。原因是你参与了国刑认定的国际犯罪团伙组织组织的活动。出席烈焰法庭的被告,原告,全部都涉嫌犯罪。好消息是,之前国刑没有确定其性质,你之前和大联盟的合作不涉嫌犯罪。鸡蛋挑骨头的话,曹律师你和烈焰的邮件来往也可能涉嫌犯罪。”
国刑成员有近两百个国家,要将大联盟定义为坏蛋,需要大部分的成员国同意。一旦定下来,除非退出国刑,否则最少在明面上不能公开纵容大联盟,这是游戏规则的底线。
陆一航道:“国刑会议上通过了法国警方的提议,同时二十多个国家国刑代表都发表声明坚决支持打击大联盟。本次国刑会议定下三个月后的国刑大会主题:跨国团伙犯罪。”
曹云:“也就是说我不能再出席烈焰法庭?”
陆一航点头:“是的,就算东唐不理会,你也会有麻烦。你要去某个国家,这个国家已经把你档案录到系统中,你就无法通过海关。法庭视频证据非常清楚,国刑成员国的警察随时都可以抓你。比如你在东唐公共场合出现,没有被捕,国刑会指责东唐纵容犯罪。”
曹云想了好久:“如果我拿到免罪金牌,还是可以出席烈焰庭审赚点零花钱,对吗?”国际犯罪法律,曹云知识储备远不如陆一航。
“怎么免罪?”
曹云道:“我以东唐警方官方卧底线人的身份参加烈焰庭审的话……”
陆一航愣了许久:“曹、曹、曹律师,你这么无耻的想法已经不是我可以理解的。”太过份了吧?以警察线人身份出席烈焰庭审以赚取金钱。曹云怎么弄到线人身份,鬼知道,陆一航觉的曹云应该弄的到。
曹云更关心实际话题:“可以?”
陆一航想了很久:“如果是这样应该没有问题。你去烈焰法庭参加庭审也是协助警方打击大联盟。甚至你如果受伤,还能算英雄?”这什么逻辑理论?
接下来的数天,多个国家陆续抓捕了原本处于监视的大联盟商户。最要命的是法国警察抓捕了一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知更鸟的成员。知更鸟在大联盟中拥有极为特殊的地位,他们不仅贩卖大联盟商户所需要的情报,他们甚至和一些国家情报机构也有来往。因为成员的被捕,导致知更鸟暂停大联盟业务。
东唐警方召开记者发布会,说明了大联盟的性质,并且提醒市民,任何参与烈焰法庭运作的人,包括被告,原告,证人等,都涉嫌团伙犯罪。
另外一方面,搜查一课还在头疼张子乔的案子,他们在主观上相信安德烈的证词。问题是,谁移花接木请张子乔到东唐杀人。
但是检察官不这么认为,证据比想法更重要。安德烈的证词不具备说服力,基本可以认定白丫让安德烈联系人处理曹云,安德烈联系了张子乔。这个证据链中,除白丫下令这个环节未证实之外,安德烈联系张子乔的证据链已经非常完善。
另外还有一个法律问题的争论。白丫让安德烈联系人处理曹云,白丫是不是要对张子乔负责呢?很明显,雇佣黑侠和雇佣张子乔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黑侠在东唐无罪,张子乔在东唐是重要通缉犯。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检察官手头掌握的证据,看证据能不能钉死白丫。四次会议,两派争论不休,互不相让。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通过律师委员会发出了十多份请帖,请东唐律师一起对案子进行诊断。
……
曹云也拿到了邀请信,令狐兰作为白丫的律师没有在邀请行列。
律师委员会还是挺给力,举办了自助鸡尾酒会。中午吃饱喝足休息够后,请十多位律师前往会议室。
会议室中司马落说明了案件的情况,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没有保密的需要,白丫的律师团已经完全掌握了警方材料。不过,这次会议是非正式会议,不允许记录和拍照,司马落也请大家对会议内容保密。
材料很少,能指证白丫的只有安德烈的口供。
一位律师:“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关系推理,按照我的想法,可以让在东方内院工作的人员出庭作证,证明白丫的权利和管辖范围。能请安德烈做坏事的人有白梦楼、白丫和东方三人。白丫不会咬东方,白梦楼当时被羁押。这期间东方山庄的事全部由白丫做主,我认为法官是可以接受这个关系推理。加上安德烈的证词,可以坐实白丫的罪名。”
另外一位律师:“我不太同意。x律师说的有道理,但是麻烦在安德烈的证词。安德烈说自己联系的是斯里兰卡的黑侠,并非张子乔。证据显示,安德烈联系的是张子乔,并非黑侠。安德烈始终坚持自己的证词,这么一来,除非证明证据是错的,否则法庭无法采纳安德烈的证词。”
安德烈:我听从了白丫的命令,雇佣了黑侠。
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白丫给了他命令,他服从了。第二个意思,他雇佣了黑侠。现在证据表明安德烈并没有雇佣黑侠,而是雇佣张子乔。那么白丫律师就可以通过这点,打掉安德烈的证词。既然法庭否决安德烈雇佣黑侠的证词,为什么又采信安德烈听从白丫命令的证词呢?
又另一位律师:“没错,这点很矛盾。我如果是白丫律师,我会通过黑侠和张子乔之争,让安德烈的证词作废。如果没有安德烈的证词做依托,几乎不可能将白丫定罪。白丫的律师是令狐兰等四人,我和令狐律师交过手,她不可能忽视这个细节。”
又又另外一位律师:“我同意关系推论,安德烈和曹律师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白丫才有利益冲突。我认为法官会接受安德烈是受到指使才联系张子乔。”
xx律师:“司马检察官,这案子不好说,为什么不请欧阳逸律师呢?他应该最有发言权。”
司马落遗憾道:“欧阳逸律师在白梦楼案件结束之后,暂时隐居修心。好不容易联系到他,他最终婉拒了邀约。各位,张子乔是谁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案件特殊,也不会麻烦和打扰大家。这案子拖的越久,张子乔就能活的越久,我想在座各位都希望看见张子乔被绳之于法。张子乔本人并不想被审判,他已经尝试自杀了四次。我们要尽快结束白丫案,对此案有结论之后,我们才可以将案情归张子乔档,新账老账一起算。”
法律就是这样,一位杀人犯逃跑,案件调查清楚,人一抓到就可以送审。但是如果这个杀人犯在逃跑期间,又做了新的案子,那么就必须把新案子调查清楚,一同送审。鉴于张子乔求死,惧怕被审判的行为,客观上检方有快速结束白丫案的需求。
张子乔身体虚弱,可以控制,其身体慢慢恢复后,要看管他的难度是越来越高。作为司法人员,不能用坏的药让张子乔始终保持身体虚弱,这是违法的。
xx律师:“司马检察官,我听说白丫提出一份交易,她要求免死。”
司马落:“这个,大概可能吧。”
xx律师:“为什么不答应呢?我一直是死刑的反对者,白丫不死,这辈子也不太可能出来。”
xxx律师道:“张子乔的袭击导致一名警备成员殉职。在警员殉职的情况下,检方还没有同意交易的先例。也许白丫上了法庭未必会被判处死刑,但检方也不能提出任何交易。”
xx律师:“可是安德烈免死交易怎么说?”
xxx律师一愣,司马落解释:“法理上安德里属于主犯,其责任次于首犯。不过并非第一次。”张子乔肯定没交易,张子乔是大头。司马落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能了结大头,检方不排除做出一定的让步。
第三百一十五章 律师是什么?
法律小小常识:主犯和首犯是有区别的,简单来说,首犯肯定是主犯,主犯未必是首犯。
以鬣狗结构来说明,鬣狗老板是首犯,走叉是主犯,部门主管属于主犯,部门工作人员属于从犯。虽然鬣狗老板没有实际管理鬣狗,管理工作由走叉负责,但是他必须为走叉所有行为负责,并且他的刑罚一定会比走叉重。除非走叉有其他的案子。
没有特殊情况下,从犯量刑标准必须低于主犯,主犯量刑标准低于首犯,如果罪行特别严重,从犯、主犯和首犯都可能被执行死刑。用高岩和东唐法律不好说明,可以用无死刑国家法律来说明。很多人看新闻:某罪犯被判处三百年觉得很不可思议,觉得法官无脑,甚至有人问,人死后尸体继续服刑?首犯三百年,主犯不高于三百年,从犯比主犯期限会更低。只是因为高岩和东唐死刑是最高刑罚,所以无法再突破。
比如某人被判处无期,正常服刑期限是20-22年之间,如果表现好,又立功,又可以减为十来年,法律规定最终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高岩)
没有死刑的国家中通常有累加罪,导致几百年的刑期出现。这种情况下,犯人即使每天都立功,也无法在活着的状态下离开监狱。当然,到了老朽不堪的年龄,通常会通过保外就医或者假释等方式让他们离开监狱。
曹云开口:“司马检察官,你们就是拿不准是不是要给白丫免死权,对吧?如果有把握将白丫定罪,那你们肯定不会同意交易。现在什么意思?要让我们投票吗?”
司马落苦笑:“我们想听到绝对将白丫定罪的办法。”
曹云道:“我个人认为,检方将白丫定罪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
“因为陪审团。控方你们的弱点不能挖底。白丫有很多优势,残疾,毁容,这两点会得到女性陪审员同情。控方你不能没事找事,把白丫为什么会残疾和毁容的底挖出来给陪审团看。东方为什么聘请令狐兰为律师团之首脑,为什么律师团的成员都是女性?甚至包括了水平不怎样,但是名声很不错的女律师。”
曹云道:“这就是令狐兰的过人之处,她想得到陪审团中的女性的同情票。而且证据存在有争议性,加上法律精神是宁可放错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我认为你们的赢面并不大,我实话实说。你们要赢,现在要把官司炒起来,把白丫底细挖出来,让世人憎恶此人。”
司马落:“这是犯法的……大家有别的看法吗?”
xx律师:“曹律师很细心,竟然注意到辩护团的细节。这么一想令狐律师确实很可能用这招。除非能证明安德烈雇佣黑侠是真话,让证据没有存疑。否则我也不看好庭审结果。”
在曹云说明细节后,大部分律师都觉得检方胜算很低。检方毕竟是司法方,不能如曹云这样,去和安德烈商量证词。
司马落最终很无奈道:“谢谢大家,打扰大家了。”
第二天,检方接受了令狐兰提出的交易条件,白丫承认了自己命令安德烈的事实。由于安德烈和白丫对罪名和事实没有疑义,庭审中,两人的律师尽可能的想办法为两人减轻罪责。最终两人都被判处无期。东唐无期和高岩无期有一些差别,有兴趣自己找资料,这里就不说明了。
……
司马落经过千辛万苦的游说,最终总检察长无奈给他批了半年假,总检察长头疼的由谁来接任司马落的检控官工作。这个职位首先需要有一定能力,其次有一定能力的人愿意在这个职位工作。问题是有能力的人要么追求更高的职位或者是工作价值更高的职位,要么更愿意做一名律师。和高岩不同,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地位和收入在社会中为中等,并不是有才能的年轻人热衷的职业。
休假的第二天,司马落就到高山律师所报道。这家伙也不老实,先找了高山杏,结果自然不用提了。高山杏感动司马落的进步、谦虚和学习精神,二话不说就拍板。
午饭时候曹云才看见司马落,对视了许久,曹云抚额苦笑,许久后道:“午饭后,大家都去会议室,我们上一节律师的基本课:律师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司马,你不能白吃白喝白住白学吧?”
司马落低眉顺眼:“我觉得就我们的关系,谈钱伤感情。”司马落这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曹云可以不要脸,不是曹云习惯不要脸,而是因为不要脸可以节约很多口水,有时候不要脸可以达到要脸不能达到的目标。
司马落这么一说,曹云也被呛着,你好歹是检察官:“这样吧,每周请家政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这活就交给司马你了,你要干不了呢,一会上一节课就走,算是我这做朋友的一点意思。你要能干,就留下来。”
高山杏小声:“曹云,喂,是不是太过份了?”
曹云看司马落:“你觉得呢?”
司马落苦笑,他算是学院派,从来没有看人脸色去学习。现在曹云就是要为难他,司马落也知道曹云拥有一票否决权。司马落微笑:“不过分,不过分。”
“看你能坚持多久。”
……
律师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利波特、呸!哈姆雷特。从不同角度看律师,律师给人印象不同。多数人认为,律师是熟悉法律,是平民和法庭之间一个桥梁。这个认识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桥梁本身的认识各不相同。这一课不仅是曹云为司马落开的,也是为魏君、云隐和陆一航开的。至于高山杏吧……学那么多干嘛?找个男人嫁了才是正道。既然长的漂亮,为什么还要学习?
“节约时间,我也不问你们的看法。”曹云道:“我先给大家出道题,现在是2019年7月。有个人叫甲,他很头疼,因为他借给朋友的一笔钱一直收不回来。我是律师,你们是甲,我拿借条看,甲在2015年7月借给乙一百万,年息24%,约定2016年1月还清本息。现在没办法,只能打官司,那么问题来了,甲要请律师吗?”曹云把信息写在写字板上。
“要。”司马落回答。
陆一航道:“如果是普通人,应该要请律师。”
“你们现在就是普通人。”
魏君、云隐和陆一航回答:“要。”
曹云道:“我是一个有良知又没有良知的律师,我看了借据之后,就告诉甲也就是你们:这个官司不用律师也能赢,因为证据齐全。如果你非要请我帮你打官司,先给我五万块。我还会说明,给了五万,我未必能打赢官司,并且输了官司,五万也不退,你们还会请我打官司吗?”律师和医生有些类似,他们不能保证绝对能打赢官司,或者是治愈病人。特别是律师,他们很少用绝对这样的词语。
在座五人互相看看,不知道曹云的套在哪,高山杏先开口:“你会告诉我诉讼流程吗?”
“自己去网上找,很简单的。”曹云道:“顺便补充一句,我告诉你们,我打这个官司最多花我一个小时时间。你们还愿意出这五万吗?”
司马落:“正常应该不愿意。”一个小时五万。
曹云问:“你呢?”
司马落道:“我自己上网查资料,写诉状,了不起花点钱请别人写诉状。再不行,既然是必赢的官司,我找最便宜的律师。为什么要找五万元的律师呢?”
“明白人。”曹云道:“杏子,你现在是最便宜的律师……”
“我超贵好不好?有钱都请不动我。”高山杏不满。
“行,你厉害。司马落找你打这个官司,你怎么赢下官司?”
高山杏看写字板好一会,道:“借据真实的话,法院肯定会支持我的委托人。按借据时间,乙借了半年,年利率为24%,利息是12万,加上本金,乙一共要还112万。”
“恭喜你,打赢了。”曹云示意云隐:“你如果是委托律师呢?”
云隐道:“高小姐账算错了,我会要求他偿还2015年7月到2019年7月,也就是现在的利息,一共96万,加上本金,乙要还我196万。”
高山杏:“你抢劫?”
云隐回答:“为什么不行?”
曹云鼓掌:“云隐你才是赢家,恭喜你。魏君,你怎么看?”
魏君道:“我要求不是到2019年7月上诉时的利息,我要到判决生效时间的利息。如果是普通的借贷官司,通常需要排队,一般是三个月到半年,就算三个月,也可以多拿六万块利息。怎么能以起诉时间为准呢?应该以判决时间为准。”
曹云佩服:“还是魏君厉害,恭喜你,你也赢了。一航,你的看法呢?”
陆一航道:“我会要求利息一直存在到乙还清本金为止。判决生效后,还需要执行的时间,除非乙第一时间还清欠款,否则利息就会每天都在增加。假设乙在判决生效后立刻还清,乙要还一百万的本金,加上利息一百零二万。乙这时候只有一百万,他说先还本金,我会拒绝,一百万先还利息。本金还要继续生利息。假设乙还了一百五十二万,还欠五十万,乙希望接下去每天的利息是按照剩余五十万欠款计算。我会拒绝。我会坚持在还清本金之前,即使只少一毛钱,都要按照一百万的利息计算。”
所有人一起看陆一航,这是典型的周扒皮,吃肉喝血还不剩骨头。陆一航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甲的律师,肯定要帮助甲将利益最大化。”
曹云道:“一航给的才是正确的标准答案。如同几位给的结果不一样,律师也分为这么多等。现在再问大家,陆一航要五万的律师费,你们给吗?杏子要五万的律师费,你们给吗?答案很明显。我这里补充一句,一般来说不存在杏子这样的律师,云隐这样的律师不少,魏君这样的律师比较少,一航这样的律师都是名律师。”
陆一航站起来,抱拳作揖:“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献丑,献丑。”
云隐不爽:“切!”
曹云道:“司马落,我是个闲人,几个月难得接一单。这里四名律师,你愿意当谁的助手?高小姐你肯定是高攀不上……”
高山杏很没有风度踩曹云的脚趾。
曹云忍痛,姐姐,我让你不要参与会议了,你非要参与会议,我能怎么说呢?
曹云:“云隐他不笨,他比较懒,他更喜欢粗活。他的优点是思路多,想法多。”
曹云:“魏君是一位相当不错的律师,她做事认真仔细。缺点是缺乏一定想象力。”
曹云:“一航似乎是你最应该选的人。一航缺点是,他非常客气,他不会主动教你任何东西,因为他性格谦虚,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教导别人,也没有资格去改变别人的看法。一航优势很多,一航不缺案源,工作量很大。和你检控官的工作有几分类似。所不同的是,一航一次只接一个案,检控官经常压着好几个案子。”
司马落思考良久,道:“我选魏君魏律师,接下来半年时间请魏律师多多指教。”
魏君忙回答:“不敢,曹云,我不太合适吧?”
“没事,使劲使唤他,他会很开心。如果不给他工作,他才会不高兴。”曹云道:“不过……为什么选魏君?”
司马落道:“就刚才借贷案子来说,陆一航回答是满分。但是陆一航的回答不太符合检控官的立场,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有时候反而不是好事。比如一桩抢夺案,罪犯在顽抗数天后终于认罪。我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我就会打掉他认罪的说法,让他多被关几年。这就不符合检控官的立场了。魏君的提议操作最为合适与规范。我知道法官同意陆一航的提议,但是从被告乙角度来说,他肯定带有不满和不理解。魏君的提议合情合法,不仅法官同意,被告也无话可说。”
司马落:“检控官不想将罪犯朝死里整。比如甲作为检控官能让这名罪犯坐牢五年,乙能让罪犯坐牢七年。乙是不是更合适的检控官?未必如此,从工作和想法性质上,我更偏向魏君魏律师。”
曹云叹气:“我还以为你来学东西的,没想到你是来上班的。”
“啊……”司马落一愣,自己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理由,却忘记了初衷。自己到高山律师所为的了解一些极端律师的想法和做法。陆一航的提议完全出乎自己意料,有越界的感觉。但这不就是自己想要了解的东西吗?
曹云不理会:“散会,大家古德拜,我去钓鱼。”司马落还是没跳出习惯思维,魏君这样的对手你未必会赢,但也未必会输。面对陆一航这样的对手,你才是输多赢少。既然你是来了解这类律师的,为什么又选择和自己工作性格略同的魏君呢?选云隐都比选魏君强,云隐虽然懒,虽然粗,但是他有脑洞,思维不固化。
第三百一十六章 投诉
南湖垂钓,超黑已经来了两个小时,看鱼兜收获不错。
曹云上饵下竿:“怎么样?”
超黑回答:“安德烈和美国人似乎没撒谎,安德烈是通过美国服务器以邮件方式联系斯里兰卡的朋友,朋友数天后给安德烈一个邮箱。这个邮箱不是黑侠在用,是张子乔用的邮箱。”
曹云道:“安德烈很可能被朋友坑了?”
超黑道:“不,我认为是安德烈被坑了。就我看,这是一名很优秀的骇客所为。邮箱写信,收信都有一个服务器。安德烈朋友提供的很可能是黑侠的邮箱,但是在安德烈发邮件到服务器后,有骇客在服务器改写了邮箱地址,更可怕的是,我认为骇客篡改了张子乔和安德烈之间互相发送的邮件内容。”
曹云:“有证据吗?”
超黑摇头:“没有,我只是发现在那期间邮箱服务器中高级代码出现的过于频繁。这个代码实际上是服务器运营商的最高id,相当于最高通行证,类似网游中的gm身份。正常情况下,最高通行证持有者是不会用通行证登录服务器,最少不会那么频繁的登录服务器。但每次张子乔发邮件给安德烈,或者是安德烈发邮件给张子乔,最高通行证id就会很快的登录服务器。”
曹云问:“不会被发现吗?”
超黑道:“肯定会被发现,问题在最高id持有者只有一人,他愿意不愿意承认自己的id被盗呢?连他的id都会被黑的话,那谁还相信这个服务器呢?”
曹云问:“你有查到骇客的蜘丝马迹吗?”
超黑回答:“他只是盗用最高id,我认为他不是从服务器中获取的id信息。对服务器的操作属于id权限,没有任何技术残留,我无法找到他的信息。”
曹云:“知道了。”有人故意想将事情闹大,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鬣狗。但是曹云有几个理由否定是鬣狗所谓。第一个理由,鬣狗有一定底线,既然他们自诩除暴安良,就不可能让张子乔到东唐杀人,他们应该把张子乔从泰国抓出来,这能有利塑造他们的形象。第二个理由,曹云对桑尼还是有一定信任感,他不认为桑尼会让张子乔来杀自己。要知道那天在寺庙埋伏了警备队,也险些被张子乔得逞。
越三尺?不,曹云认为越三尺不至于会引惹张子乔,事情性质轻重她还是知道的。如果是越三尺,肯定会想办法在张子乔进攻寺庙之前示警。
东方案是东唐势力的一次明暗交锋,就目前来看,大联盟损失最重,东方属于私人损失。鬣狗或是最大赢家。原本越三尺和大联盟合作剿灭鬣狗的计划进行的比较顺利,鬣狗损兵折将。在东方案后,大联盟发展和行动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对鬣狗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
这件事似乎还没有结束。
……
近一年来,曹云在东唐司法界立足,并且有上佳的表现。因此曹云被票选为律师委员会非常务委员。非常务委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审核大律师证,调查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案子。如果调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一切以法官判决为主。
工作时间为三个月,没有限制成员的工作时间和地点。通常来说就是个形式,当选后听取常务律师的工作报告,而后就没有强制要求了。假设今天为大律师证面试日,你没空,也可以不来,全部非常务律师都不来也没关系,有常务律师负责。
当选后曹云去了一次委员会,和另外六名本季度当选的非常务律师听取了主席的工作报告。十五分钟的报告之后,大家一起吃饭,然后各回各家。
两天过去了,曹云上厕所开社交群,看见了一份工作通知:对呼延屏律师资格审查的工作将在明天上午九点开始。曹云没有兴趣,没有报名。或者说,曹云是相信律师委员会的。
再两天过去,一位东唐女大学生联系了曹云。她是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季度非常务律师,她联系了照片看起来最年轻的曹云。联系曹云的目的是投诉自己姐姐的律师。曹云听完目的后,第一反应,好像没钱拿?第二反应,翻看会议内容,查询自己是有接受投诉的义务,还是有接受投诉的权利。
好消息是,这是权利不是义务,但在接到投诉后,如果自己不想处理和参与投诉调查,必须将事情转给常务律师。
正常情况下,曹云肯定是转了。但是他在电话里听闻女生投诉的对象竟然是司徒岩曹云愣了半晌后,决定和女生见一面。曹云和司徒岩是君子之交,见女生不是为了给司徒岩泼脏水,而是为了维护司徒岩的形象。
见面地点是一家咖啡厅,时值下午,咖啡厅内顾客很少。女学生给曹云的印象是美貌女汉子,属于敢说敢做,比较较真的类型。
女学生和曹云握手落座后,开始说自己的故事。
女学生叫衣美,是东唐大学工商专业的大二学生,她的姐姐叫扇美,是一位小小有名气的漫画作者。
扇美今年二十五岁,是一名目田作者。她画一期的漫画后,就把手稿发给几家漫画社,如果漫画社满意,可以进行约稿。扇美在一家名叫疯狂漫画社网站上连载了半年的漫画,收获了一些粉丝。她开始以衣美为原型,创作一个高中女学生的漫画故事,在漫画故事中,衣美是一位拥有魔力的女主角。
多家漫画社认为扇美画的不错,但是故事太老套,满街都是有魔力学生的漫画。扇美和连载自己漫画的疯狂漫画社重点联系,说明自己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完全和别人的不一样。不过疯狂漫画社的编辑建议她专心目前连载的漫画。
扇美很爱自己妹妹,这次没有因为被拒绝而停止创作。开始了漫画《柯哀钥匙夏》的第二期创作,在经过数月的创作后,她将第二期漫画交给疯狂漫画社的编辑。编辑本是客套的看看,但一发不可收拾,被里面的系统和世界观所吸引,立刻找老板要买《柯哀钥匙夏》。
双方签订了合同,漫画社给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价格,并且在漫画社说服下,结束了原漫画的连载。
第一期柯哀钥匙夏(下面建成哀夏)更新后,口碑比较一般,扇美的粉丝还是比较看好扇美的,为扇美加油。
第二期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展现后给漫画带来不一样的味道,扇美的人气瞬间暴涨,哀夏甚至一度成为了漫画界讨论的热点。在第二期结束,准备上第三期的时候,漫画社收到了律师信。
原来一位叫石梅的女漫画作者,通过和自己签约的高尚漫画社,要求疯狂漫画社停止哀夏的连载,因为哀夏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抄袭她的漫画热冬。疯狂和扇美签订有合约,如果扇美提供的漫画为抄袭,那么扇美要赔偿疯狂漫画社所有损失。
扇美是一位宅女,突然收到律师信,心头如同小鹿乱撞,不知所措。同时也很愤怒,她知道哀夏系统是自己原创的。
扇美和石梅在两家漫画社协调下坐在一起,开始就系统问题进行当面对质。
高尚漫画社出示了一份证据,石梅在几个月前就联系他们的编辑,给出自己下一本漫画的构思,其中重点说明了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根据时间计算,石梅提出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在扇美和疯狂漫画社签订合约之前。
也就是说,石梅还没有动笔画热冬,但是她将自己系统完整的给了编辑,编辑因为她提出了魔力系统和世界观非常有吸引力,所以提前和她签订了合约。约定在石梅结束目前漫画的连载后,开始热冬的创作。
扇美发现,石梅提供的证据竟然是自己曾经向疯狂漫画社编辑推销的产品。扇美在画完哀夏第一期后,向疯狂推销哀夏时,将自己准备好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整理后交给编辑。编辑没有被打动,直到看了第二期连载后编辑才被打动。
核心问题就出在编辑上,扇美在疯狂的编辑叫一河,一河收了石梅一期作品和系统,婉拒了扇美。此后,一河跳槽到了高尚,成为石梅的编辑。扇美认为,一河把自己的创意交给了石梅。石梅和一河则否认这个说法,一河表示自己没有存档扇美的稿件。双方没有谈拢,各自准备打官司。
扇美性格柔弱,觉得很委屈,考虑到打官司要很多钱,不是她能负担的起,一时间压力很大。周末来扇美家蹭饭的衣美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不过她也有头脑,她没有直接找对方算账,而是去找了东唐大学客座教授司徒岩,咨询法律意见。
衣美作风刚硬,大大咧咧,性格很好,加上长相原始漂亮,在东唐大学算是一位小名人。通过学生会很顺利的约到了司徒岩的时间。
司徒岩在听完事情后,将扇美提供的材料带回家看。第二天司徒岩告诉衣美,这官司没得打。扇美第一期作品虽然成文,但是并没有涉及到魔力系统,世界观只打开一角。石梅签约时,附上了自己即将创作作品的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法律上只认可这份证据。加上一河不可能为扇美作证,所以打官司没有任何胜算。
司徒岩建议扇美向对方道歉,再和疯狂漫画社说明,请求漫画社的谅解。两家漫画社可以通过商业合作方式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个不太坏的结果。
曹云听到这里,基本明白了背景,然后等待……
衣美也以等待态度看曹云。
曹云好一会后,小心问:“然后?”
衣美:“没了。”
“什么鬼?”喂,你是投诉律师,投诉司徒岩,你这叫什么投诉?司徒岩也没干什么。
衣美愤慨道:“司徒岩是东唐大学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学者。而他竟然罔顾正义和真相,让受害者去求得坏人的谅解,这难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学者,一位律师应该做的事吗?”
曹云抚额低头许久:“什么时候的事?”明显感觉和衣美不在一个频道。
衣美:“前天。”
曹云无奈道:“衣美,你对我们工作是不是有误会,我们接受民众对律师的投诉……”
衣美:“我现在就是在投诉。”
曹云道:“投诉什么呢?”
衣美:“我刚才说了,投诉司徒岩助纣为虐,欺负好人。”
曹云解释道:“如果司徒岩助纣为虐,是可以投诉的。但是司徒岩向你说明的法律知识是没有错的。你姐姐和对方作品冲突点在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上,你姐姐无法证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但是对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
衣美质问:“你也认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输?”
当然有机会赢,问题是司徒岩知道你请不起好律师。
现在问题出来了,司徒岩说的不太对,司徒岩所说官司没得打这句话是错误的。但是又是正确的,司徒岩略过了投入和产出的说明。
衣美很聪明,见曹云这表情,立刻小心问:“官司其实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赢?”
曹云点头:“没错,不过司徒岩也没错。你要打赢这官司需要一位比较好的律师。按照案子的性质不适合风险委托,因为需要调查和收集证据,事情比较繁琐。我预估费用价格大概在八万到十万之间。不过不是给了八万十万就一定能打赢官司,这件事主观偶然性有可能成为决定因素,所以司徒岩不建议你姐姐打这个官司,建议和解协商是正确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脸懵圈看曹云,没听懂。
曹云耐心解释道:“官司有可能赢,也有可能输。你要争取赢的话,必须投入很多钱。即使投入很多钱也未必会赢。简单说,你给十万块,就是买一个赢的可能。司徒岩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顺便问一句,哀夏能赚多少钱?“
衣美:“每期三万块。”合约是买断合约,不是分成合约,这是针对非知名作者的一个好处,由漫画社来承担风险。同样的,赚了钱,漫画社拿大头。这对作者来说是不是很吃亏?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热卖的作品来说,作者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但是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出名这才是最重要的。并且作者也有选择权,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结束,重新开始其他作品的创作。有名气后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
第三百一十七章 学习(上)
曹云道:“我看今天就到这里吧。我会将你的投诉内容反馈到委员会,具体投诉结果会有人和你联系。”
衣美:“那明天……”
“明天?”曹云不理解。
“你说今天就到这里,语法上意思,明天?”
曹云道:“结束了,投诉结束了。”
衣美:“啊?就这样?”
曹云点头:“是。”
衣美看曹云数秒,提高音量质问:“你是不是在包庇司徒岩?”
曹云道:“天地良心,绝对没有。”
衣美:“你一定认识司徒岩?”
卧槽,这个问题不能否认,否则衣美闹到委员会,自己会有麻烦。曹云点头:“认识。”
衣美:“关系好吗?”
曹云牙疼:“还不错。”
衣美:“你叫曹云?”
曹云点头:“是的。”
衣美:“我要投诉你。”
曹云哭笑不得:“投诉我什么?”
衣美:“你没有说明和司徒岩的私人关系……”
我去!貌似真有点问题。难道这女生大智若愚?看不出来啊。
衣美:“你在包庇司徒岩。”
曹云道:“小姑娘,这样吧。我和你去见见疯狂漫画社的老板,再见见石梅和一河。运气好,下午就可以把事情解决了。”
衣美:“运气不好呢?”
“运气不好……”你这样问问题我怎么回答?曹云道:“运气不好,就自认倒霉。”
衣美:“你倒霉,还是我倒霉?”
曹云:“你姐倒霉。”
衣美:“那我就投诉你。”
曹云无语:“投诉我没有用的,你投诉司徒岩也没用。司徒岩没有收你的钱,双方没有法律关系,司徒岩只是提供法律意见。并且他不可能对案件完全了解,他是基于自己了解的情况,也就是你说的一面之词而做的判断。”
衣美反问:“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帮我?”
曹云竟然被问住了,好久后才回答:“因为我是一个好人。”
衣美:“既然你是好人,就要好事做到底……难道不是吗?”
曹云不耐烦道:“那你还是投诉吧。麻烦你,买单。”
衣美:“我看出来了你不怕投诉。”
曹云点头:“没错。”
衣美:“你不是好人。”
“……”曹云看衣美,衣美毫不畏惧看曹云,曹云道:“我下午跑一趟行不行?运气好的话我是好人,可以吗?”
衣美:“好人和坏人是运气决定的?”
曹云:“这是反问句,还是疑问句?”
衣美:“我不知道。”
什么鬼?曹云不想再说什么,把钱给服务员:“不用找了……我们走吧。”
“去哪?”
“疯狂漫画社。”
“为什么去漫画社?”
“要解释起来很麻烦。”
“我不怕麻烦。”
“我怕麻烦。”曹云提高音量:“走不走?”
衣美问:“到底是你亏欠帮我,还是我求你办事?”
曹云:“反问句还是疑问句?”
衣美:“不是,我不知道应该持什么态度。”
曹云看衣美眼睛道:“我叫曹云,接案百万起步,低于百万的案子我看都不看一眼。你觉得是亏欠,还是你求我办事?”
衣美:“我没钱给你,所以你是亏欠才愿意帮我?”
貌似是这个道理!曹云闭目深呼吸两次,睁眼后用平和语气道:“你最好让我开心一点,否则你只能去投诉。我开心了,你姐姐才可能开心。”
衣美:“万一你开心了,运气不好怎么算?”
曹云终于怒了:“老子现在是义务帮你,麻烦你不要唧唧歪歪。ok?”
衣美被震住了,哦了一声点点头。
“走吧。”曹云打电话:“让司马落打一份通用委托书,送到疯狂漫画社来,在漫画社门口等我。很急,火速。”通用委托书是一种很便捷、简单的合约书。xxx委托xxx负责处理和xxxx有关的法律事务。这份合约书不涉及金钱,更像是一份授权书。律师只有得到雇主的授权,才能代表雇主进行调查和起诉。
……
官司的胜负真的和律师有直接关系吗?
这个问题似乎很显而易见,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要明确一个律师的标准。假设都是尽职的,熟悉法律的律师,那律师之间区别不大。实际上不是因为律师影响官司胜负,而是律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以本案来说,司徒岩说的一点都没错,扇美要和石梅打官司,必败无疑。假设扇美是原告,扇美必须举证,问题是扇美手上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扇美作为被告,石梅拥有合约作为证据,扇美无法反驳这项证据。简而言之,扇美无法举证,所以官司必败无疑。
但事情是人做的,曹云要做就是稍微绕个圈子,这是曹云领着衣美去疯狂漫画社的原因。
“等很久?”曹云在漫画社门口接过委托书看了一眼。
司马落:“为曹律师服务。”拍马屁中。
“走吧。”曹云进入漫画社,对接待人员道:“我是高山律师所的律师曹云,需要见你们的老板。”
“稍等。”
曹云道:“告诉你们老板,我只需要十分钟……对了,忘记介绍,他叫司马落,是东唐检察官。”
卧槽!司马落挤出点微笑。
接待员看了看两人,到一边打电话去了,挂电话走过来:“这边请。”
漫画社老板办公室在二楼,办公室内堆积了大量的打印和手画稿件,即使在信息时代,纸质材料还是不可或缺的。
老板四十来岁,谢顶,和曹云他们握手,让座。在介绍情况时,接待员随之送来几杯白水,关门离开。
曹云道:“现在需要老板你的帮助。”
老板问:“怎么帮?”
曹云将委托书放在老板面前:“你委托我处理和扇美小姐有关的法律事务就可以了。”
老板还是比较警惕:“你打算用这份委托书做什么?”
曹云回答:“老板你应该知道扇美并没有抄袭,事实真相是一河将扇美的稿件交给了石梅。对贵公司来说,这也是一个巨大损失和一个不小的麻烦。”
老板道:“就此事我咨询过我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告诉我,最好的方式是和解,由扇美赔偿一部分金钱。我们公司不打算追究扇美的责任,已经给扇美的酬金也没有打算索回。”
曹云道:“所谓的常年法律顾问,就是每年交千把块钱,遇见法律问题进行咨询的律师。老板你认为打一个官司需要多少钱吗?”
老板反问:“你是说我的法律顾问欺骗我?”
曹云道:“不,我认为一两千元的年费不值得让你的律师费心。另外本案的收益很少,麻烦比较多,除了我这位好律师外,我不觉得有律师愿意接这案子。目前估算过损失了吗?”
老板道:“扇美的新漫画还是比较有人气的,但是我和你说实话,漫画界盗版业猖獗,并且漫画社实在太多了。扇美在网络上连载,付费的读者始终是占少部分。加上我们公司并不是大公司,本身流量就不足。按照我的估算,一期大约两个月,扣除扇美的酬劳后,税后一期漫画公司可以赚五万到八万元。”钱太少了,不值得去打官司。
曹云道:“你现在签字,你还是可以赚到钱。”
老板:“你可以告诉我你准备怎么利用这份委托书。”
曹云摇头:“对不起老板,我现在说了,恐怕我的胜算就不高了。”
老板有些不满后仰靠在沙发上,似乎想起什么:“你叫曹云?烈焰曹云?”
曹云谦虚道:“是的。”
“哇,不好意思。”老板忙站起来喊接待员送茶水,而后和曹云再握手,态度转变的非常热情:“不好意思,我真没有想到曹律师你会跑这样的小案。”
曹云苦笑:“没办法,扇美是我女朋友的姐姐。”
衣美看曹云。曹云心想:看你妹啊!那你要我怎么解释?从律师委员会开始说起吗?
……
老板很爽快的签署了委托书,并且将三人送上汽车。
一上车,衣美就耐不住问:“为什么说我是你女朋友?”
曹云看委托书,回答:“方便办事。”
“你想占我便宜?”
曹云:“想。”
面对曹云直接的回答,衣美反而不知道怎么说了,傻愣了许久。
司马落:“去哪?”
曹云:“到分局,我们要报案。”
……
警方报案接待员很公式和曹云他们握手,请他们落座,询问他们要报什么案。假设报案信息比较模糊,他会把资料收集汇总,交给警局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和曹云他们联系,以确定是否进行调查。如果信息很明显,会立刻通知相关负责人。
但这次的信息是明显还是模糊呢?接待员不好判断。
曹云道:“情况就是这样,疯狂漫画社怀疑前员工一河涉嫌盗窃公司商业机密,也就是扇美小姐的漫画手稿,作为漫画社的委托律师,我恳请分局立案调查。”
接待员问:“有没有实质的证据?能说明一些问题的证据。”
曹云道:“我原本打算收集扇美粉丝的评论,扇美就手稿少部分内容和部分粉丝进行过讨论。虽然内容太少,不足以作为证据,但我相信足够警方插手立案调查。”
接待员道:“对不起,麻烦你先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可以吗?”
曹云道:“警方应该更有时间,更有经验的收集相关证据。”
接待员回答:“曹律师,我知道你是很有名的律师。但按照警局规定,你必须拿出一些东西来,我们才能判断是否立案。”
曹云问:“人证行吗?就有现成的。”
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组织语言,准备出场。
接待员点头:“如果有说服力当然可以。”
曹云一指:“他叫司马落,有说服力吗?”
接待员看向一边耷拉脑袋的司马落,惊讶:“检控官司马落?”
“喂,抬起头来。”
司马落抬头,微笑:“我现在……”
曹云直接打断:“可以吗?”
接待员点头:“当然,我会立刻将案件转给搜查三课的白领犯罪调查科。”
曹云站起来,和接待员握手:“谢谢,谢谢。”
……
司马落忧郁的开着汽车,曹云在副驾驶座上看手机,衣美一肚子的问题,但是曹云已经习惯了她的节奏,任何问题,都以哦?咦?嗯?来回答。
司马落:“原来被人卖的感觉是这样的。”
曹云:“高兴?”
司马落大怒:“你才高兴,你全家都高兴。”
曹云:“最少你有被卖的资格。后座那位,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衣美:“你说我?”
曹云:“嗯?”
司马落:“曹云,你这么操作是违规的。”
曹云道:“我没违规,你有。放心了,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确实打算通过扇美粉丝收集信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过这个环节。另外,难道你就一直生闷气,没学到点东西?”
司马落反问:“能学到什么东西?”
曹云道:“物尽其用。在检控官指控中有一个通病。你们掌握的证据太多了,掌握的证据很全面,就因为如此,所以你们才会提出指控。但是又因为如此,你们始终找不到重点,只能被动的等待辩护律师攻击。如同游戏一样,你开了金钟罩,辩护律师来打你,要么是辩护律师累死,要么是你的金钟罩被破。为什么你们没考虑到进攻呢?”
司马落问:“怎么进攻?”
曹云道:“曹家兵法之物尽其用第一策:坐地起价。抢夺和抢劫。嫌犯被控抢夺,你就可以通过提问,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级,将抢夺转变为抢劫。这时候对方会和你在这个新战场进行厮杀。你的目的只是为了定嫌犯的抢夺罪。嫌犯称手包是地上捡得,辩方律师说明,很可能是抢夺犯抢夺手包后,遗落在某个地点,被被告无意中拾取。”
曹云道:“是不是被告捡到的?不着急。我们首先要明确是抢夺罪还是抢劫罪。辩护律师会说,控诉的罪名是抢夺罪。你可以说,我今天很开心,决定升级成抢劫罪……”
司马落:“你才会这么说。”什么鬼?
“没幽默感。你就说早上重新看过资料之后,你认为提出抢劫罪比较合适,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惊吓。精神受到惊吓和身体受到伤害,都属于对人本身的伤害。”
这里又出现一个法律问题,公诉人或者检控官有权当庭改变指控罪名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权改变指控罪名,当法官读取足够信息,认为检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适,会当庭要求改变指控罪名。
真实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检方指控贪污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为,村委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不能指控贪污罪,而应该指控职务侵占罪。
第三百一十八章 学习(下)
曹云道:“这时候辩方律师就尴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争辩抢夺罪和抢劫罪,就必须承认被告是抢夺者。他不争夺的话,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抢劫罪。通常来说,检方会提出指控是掌握有优势资源的,实际证据的。我如果是辩护律师,我不会侥幸的认为被告有可能脱罪,我必须和你争辩抢夺罪还是抢劫罪。两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样,刑期也是天差地别。好,遇见南宫腾飞这样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个问题,你吃亏了吗?你没有吃亏,你仍旧可以继续指控抢夺罪。这就叫物尽其用。”
司马落感觉挺有意思的,但是总感觉是不是太无耻了点。曹云的说法可以具体化到一百块钱,司马落有五十块,被告有五十块。司马落在不丢失自己五十块的基础下,尽可能的去抢被告的五十块。能抢到多少算多少,抢不到我也没损失。
这是要做笔记的,这个想法很好。司马落态度立刻转变:“曹律师,晚上吃什么?我请客。”
曹云:“吃是小事,你随便叫个自助餐,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司马落擦把汗:“曹律师,我的收入和你们不能比,不能动不动就自助餐。”请酒店到律师所布置自助餐,很贵的好不好?
曹云道:“司马,有句老话说的好,吃亏是福。你刚才很不高兴,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兴,我就不理解了。难道你就没有发现一些东西吗?正常来说,司马你有这个脑子。但是你生气了,生气的人是没有脑子的,他们会有强烈的主观意愿排斥任何对他们不利的信息。顺便说一句,激怒检控官也是律师的一个策略。反过来,你就没想过怎么激怒被告,激怒辩方证人,激怒辩方律师吗?”
司马落若有所思。
曹云再问:“值得自助餐吗?”
司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这吃亏又能学到什么?”
曹云道:“书非借不能读也,没有惨痛的付出,你怎么能努力的学习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块买马,和你倾家荡产买马,两种状态能一样吗?”
司马落想了一会:“有没有可能你就是想吃自助餐,所以才忽悠我呢?”
曹云惊叹鼓掌:“你看,这就有效果了,竟然一眼看破了我的心思。”
司马落不知道怎么用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自己应该感谢曹云,还是一脚踹死曹云?
……
接下去就要和石梅、一河和高尚漫画社进行会谈。就曹云来说,他并不希望打官司。官司打赢了也没有利益点。这也是司徒岩建议衣美不打官司的原因。
又是一个法律问题。
很多人不清楚抄袭是什么罪,是违法还是犯罪,或者是民诉。
按照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抄袭属于违法行为,比如一些网站转载虾的书,就属于违法行为,其盈利点在网站的流量。虽然虾的书不能贡献多少流量。一旦抄袭盈利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也就是刑事罪。(高岩)
本案是抄袭吗?不一定,侵权,抄袭和咋骗的因素都存在。如果民诉,曹云会告侵权,而不是抄袭。因为石梅现在还没有正式连载漫画,还没有盈利,就算抄袭官司打赢了,赔偿也很少。侵权则不一样,侵权可以要求赔偿自身所有的损失。但如果告侵权,也有一个缺点。
侵权属于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范畴,除非侵权行为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否则不属于刑责范围。实际上,是违法还是犯罪,区分点在于是否对社会存在有比较严重的危害性。
如果曹云控告抄袭,官司赢了,扇美获得的利益很少。如果曹云告侵权,对方不会畏惧,因为不用坐牢。所以曹云舍弃了石梅,转而对一河下手。一河的弱势在于他涉嫌职务犯罪。
四方会谈,曹云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说明了目前的情况,道:“现在是我方提出的协商条件,条件一:赔偿扇美小姐五十万元。条件二:纸质文字形式承认扇美为哀夏魔力系统和世界观为原始作者。条件三:承诺不再侵犯扇美小姐的著作权。我能提供的是,撤销立案申请。商业信息盗窃案属于轻罪,从申请到最后批准立案的时间在一到三天之间。不过作为一名小有名气的律师,我相信明天上午就会收到立案通知。几位不是法盲,应该知道,刑事案一旦立案,我是无法阻止调查的。在刑事案结果出来之前,我也不能就相关案件提出民诉。”
曹云看手机:“现在是下午五点,六点之前请给我回复。顺便说一下,我不想事情太麻烦,否则我应该等司法机构对案件有明确判决后,再进行民事索赔。相信我,在有刑事判决的基础上,我要的不会是五十万,最少翻十倍。”
曹云:“接下去你们自己商议,我在会议室外等你们的回复,一会见。”曹云礼貌微笑点头,和衣美离开会议室。这次司马落是打死都不进去了。曹云偏偏这次没打算利用他,如果曹云说明司马落检察官身份,很可能会被倒打一耙。
……
在高尚漫画社的茶几坐下,接待员送来了水,衣美问曹云:“他们会答应吗?”
曹云道:“我不太在乎他们是不是会答应,我今天纯粹是义务工,你们也没多少钱可以给我。如果他们不答应,那就不一样了。等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你们可以委托我为律师。不需要你们给律师费,我只要你们索赔金额的30%就可以了。他们答应,这事情就结束了。他们不答应,我有钱赚。”
司马落一边问:“警方立案好像是没有问题了,但是你有把握警方一定能找到证据,最终将一河定罪?”
曹云道:“白领调查科能不能找到证据我不太肯定。但我相信搜查一课要查这样的小案子,那是手到擒来。”
司马落反对:“搜查一课凭什么介入这种案子?”
曹云笑嘻嘻:“因为我的面子。”不应该说面子,准确来说应该是有利用价值,曹云对搜查一课未来有不确定的协助和帮助价值。搜查一课调查这种小案是违反规定,但不违反法律,和李龙说明,李龙肯定愿意给曹云一个顺水人情。
曹云也没想欠人人情,不过如果一河死不认罪,白领犯罪调查科又比较笨的话,那就没有选择了。有时候人是被一步步逼到一个境地的。
这时候两位男子进入会议室,在会议室沟通十分钟后,一名男子请曹云到一边谈:“曹律师,五十万是不是太过份了?”
当然过份,哥是坐地起价,你可以落地还钱。还多少就看你这位律师的本事。曹云道:“王律师,对受害者的伤害我就不废话了。就他们利益来说五十万是不多的。”
王律师道:“目前还没有造成实质严重的伤害,你看……”
曹云:“你认为多少比较合适?”
王律师:“两万怎么样?”
虽然卧槽,但这律师不错。
曹云笑了起来,想了一会道:“看来王律师也是同道中人,我直接说底价,十五万,一个很合适的价格。”
王律师想了一会:“曹律师是大律师,人称曹百万。不要为难我们混口饭吃的小律师好不好?”
曹云:“你说……”
王律师:“十万,立刻转账。”
曹云无奈,伸手和王律师握手:“你不应该是小律师。”
王律师和曹云握手,笑道:“曹律师见笑。我是银河的专座律师,出版社老板是我姐夫。”
曹云呵呵笑:“我就说嘛……衣美,你过来。”
王律师商议很客气,但是曹云能知道王律师退让了。王律师多次看向司马落,这是曹云一个麻烦点。成也司马,败也司马。王律师通过看司马落给曹云施加了压力,同时在态度和言语上丝毫没给曹云压力,把台阶完全放好等曹云下来。
这是一个弱势律师的正常协商态度,王律师作为银河专座律师。他知道一旦立案,不仅是石梅和一河,就连高尚出版社都会牵扯进去,加上对手是曹云,王律师也没有太多信心。但同时王律师是以退为进,他保留有反击的能力,也就是曹云一时疏忽的司马落。律师和检察官一起办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这时候就应该下台阶,没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师特别说明,出版社老板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关系。一来是承曹云的情,二来表达自己底线。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战。
于是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曹云和王律师成为了职业上的朋友。说不准以后有什么需要对方帮助的,先加上联系方式再说。
……
“先送她回去。”办完事后,曹云交代司机司马落。
司马落没有什么不满,今天跟曹云半天学到很多东西。衣美正在用手机和扇美联系,他心情非常好。听曹云这么说,道:“我姐请你们到家里吃饭。”
司马落立刻回答:“好。”
“……”曹云看司马落,司马落不在乎,不去扇美家吃饭,那自己就要大出血。现在想想,脸有时候真的可以不要的。司马落边开车边想着以前办的不是很满意的案子,他发现如果自己可以不要脸一些,说不定结果会不一样。
不要脸属于低俗的,庸俗的一种缺乏道德观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不要脸是一种人自我能力增长的一件法宝。纸上谈兵比较简单,实际上要让普通人不要脸,他们还是做不到的。
比如某人在地铁上看见一位自己喜欢的小姐姐,他明白一个道理,自己上去搭讪,十有**是不成的。但自己不上去搭讪,十成十没有机会。这时候他可以厚起脸皮上去搭讪,最少还有一点机会,万一小姐姐正巧需要人帮助,正巧失恋想报复前男友……当然,更可能会被鄙视和臭骂一顿。
道理是:被鄙视和臭骂一顿,他有损失吗?当然没有。他明白这些道理,但是就是做不到。
这就是想的,说的和做的之间存在的区别。
作为一位单身检察官,薪水让司马落衣食无忧,但也没几个闲钱。面对晚上要请自助餐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的舍弃了脸,勇敢选择了蹭饭。人的性格有时候是被后天塑造而成,也就是被逼的。当人这次从不要脸中尝到甜头后,再遇见难以处理的事,他就会顺理成章的不要脸了。
性格因为环境而变化。
江湖险恶,适者生存。
……
扇美和衣美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生,扇美说话待人非常轻柔。扇美厨艺不错,虽然是临时来吃饭,但是还是弄出几个漂亮的菜色。
这饭没有意义,就是一顿饭。晚饭结束后,大家一起喝杯热茶,再聊了一会,看时间快到九点,曹云和司马落告辞。
不说饭,曹云认为今天的工作也没有什么意义。
司马落对曹云这个看法有看法:“帮助了一对需要帮助的姐妹,怎么就没有意义呢?难道有进账才算有意义?”
曹云道:“你觉得我们今天是在主持正义,对吧?”
司马落:“差不多。”
曹云道:“我不喜欢主持正义,我不喜欢为了正义而战。因为每个人对正义都有自己的理解。我更喜欢把正义当成工具。比如你们检控官是很吃这一套的,很多人很吃这一套。就本案来说,你有没有想过,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是扇美抄袭的呢?”
司马落一惊:“有吗?”
曹云道:“未必有,未必没有。你现在认为扇美是正义的。万一出现更为弱小的倒霉蛋,你又会认为扇美是邪恶的……我接电话,哈罗……”
曹云愣了数秒:“你们最近还要开庭?这我肯定没办法参加,而且我还得报警……没办法,你们现在被列为犯罪团伙……哦?答辩会……我不知道……好的,再见。”
曹云挂断电话,司马落问:“烈焰法庭?”
曹云点头:“烈焰法庭准备开一个答辩会,他们说检控官太弱,完全按照法庭模式运行非常不公平。于是准备一个正反方的答辩会。”
司马落道:“烈焰法庭是大联盟的商户,你参与烈焰法庭的活动,等同为烈焰法庭工作。”
曹云道:“我知道,对方说他们是知会我一声,希望我能参加。合法和不合法的问题,他们会先处理好。司马落,如果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辩会,你们是不是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司马落无奈点点头:“没错,烈焰答辩会不属于国刑认定的犯罪团伙,在国刑认定书上,清楚写了烈焰法庭,知更鸟等隶属大联盟。”
曹云道:“答辩会开完,国刑加上了烈焰答辩会。烈焰答辩会变成烈焰答辩会2.0。哈哈……”
第三百一十九章 答辩会
司马落不想再说什么,这次认定大联盟为犯罪团伙是比较草率,甚至违反各国法律规定。认定一个犯罪团伙,首先最少要先认定一位主要团伙成员身份,另外还有团伙结构,盈利手段,犯罪手段,最终才能设定出犯罪团伙的框架。比如烈焰法庭被定性了框架后,烈焰答辩会因为和烈焰法庭运行模式接近,主要成员参与,就可以直接认定为烈焰答辩会为烈焰法庭。
曹烈背叛了高岩警队,警方怀疑他去了大联盟,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他去了大联盟。大联盟运作方式,资金动向等等都不清楚,这时候就将大联盟定性为犯罪团伙,只是遏制了大联盟的快速发展而已,对打击大联盟并没有任何帮助。相反,有可能会助涨大联盟的业务扩张。
比如明天,大联盟宣布倒闭破产。后天,小联盟宣告成立。小联盟就不算认定的犯罪团伙,需要国刑再次重新认定后才行。要认定大联盟,必须必须必须认定一名重要成员。
问题在于没有什么国家对打击大联盟有太大的热情,没有兴趣投入大量资源去搜寻大联盟的信息。
为什么没有热情呢?大联盟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反而是提升了治安,降低犯罪的恶劣性。比如一家绑架商户,他原本是没有规则的,他想绑架谁就是谁。加入大联盟后,他的行为就受到了约束,比如不能随意撕票,比如保障肉票的健康,比如收到钱之后必须释放肉票,比如在两年或者五年之内,不得对肉票直系亲属进行再次绑票。商户增加了信誉,被绑亲属相信大联盟,愿意给钱,愿意赎回肉票。
无论有没有大联盟,因为市场的存在,绑架团伙就是存在的。灭了这伙人,还会有其他人看见这个市场。没有规则的约束,他们会残暴对待肉票,侵犯肉票,甚至在收到钱后撕票。
大联盟的危害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并没有导致治安的剧烈恶化,并且大联盟的目标和买家是上层人,对占据多数的底层和中层人来说,更多是谈资而不是恐惧。目前各国并没有按照一个大团伙对大联盟进行打击,而是在本国区域内对犯罪的商户进行打击。
曹云也是才明白东方采用的半文半武内容。虽然半文半武的方式是他提议的,但显然东方做法更为聪明和理性。东方不想卷入是非,他利用朋友对大联盟进行遏制,但是并没有对大联盟产生实质的伤害。大联盟在知道东方不是鬣狗后,作为一个成熟的团体,也不会因此进行损人害己的报复。双方接受目前的局面,将往事一笔抹掉。
……
曹云想过烈焰嚣张,但没想到这么嚣张。第二天电视一台播放了烈焰的广告。
烈焰答辩会将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公海某邮轮进行,就某案件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具体案件细节和参加细节,登录某某某网站进行咨询。
怎么办?电视一台态度很明确,这广告没有违法,所以他们播放了。网站也没有违法,不能封停。烈焰答辩会的举办公司为注册在南美一小国的名为烈焰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提供法律咨询。由于他们公司接到了一单业务,以公司之力无法完成业务,所以才向东唐投放广告,希望东唐司法人氏参加答辩会。
案件内容:a和b是兄弟。他们家附近停车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后,警方在他们家中找到了证据,a在上大学,在家的b一声不吭。于是b被捕,最终零口供判决b罪名成立,无期。
十五年后,a出车祸死亡,b的律师帮助b提出了申诉,说明b不是杀人凶手。理由是,案发期间,b在五十公里外的城郊银行。b在城郊一家工地工作,案发当天b前往工地领取薪水。三个小时后也就是下午四点,停车场命案发生。下午三点五十分,b将自己领取的薪水通过城郊银行存入a的户头。
也就是说,b是绝对不可能在十分钟之内飞到五十公里外的停车场作案。
警方查询了证据,b当天三点五十分确实存钱,存单附件还在,上面签字人确实为b,b在存钱之后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游说,开办了银行卡。基本可以确定,b不是杀人凶手。
b承认自己回家之后,发现a在家中非常慌张,身上还有鲜血。a告诉b,自己惹事了。b让a回学校,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管。第二天警察持搜查令进入他们的家。
b是知道a犯罪,但是他选择了沉默,替a扛罪。在a死后,b说明真相。
经过法庭裁决,a犯有妨碍公务罪,包庇罪,最终被判处五年监禁。由于其羁押期限超过五年,当庭释放。
出狱后,b则通过律师进行司法索赔,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了3650x500,一共182万的赔偿要求。
法庭一审认为,b主观故意隐瞒真相,公务人员不存在不当行为,也不存在主观故意过失。
一审中司法律师认为,b存在有主观欺诈司法赔偿的嫌疑,作为一位健康的自然人,他本可以阻止自己的冤案发生。在警方多次询问,律师多次询问,法官多次询问下,其始终保持沉默,所以其要求赔偿的行为不受支持。
在二审之前,b通过亲戚朋友或者什么鬼,知道了南美洲有个小国家有个小公司提供法律咨询,于是b向此公司发出咨询。这家公司特别牛气,收了b一块钱后,在东唐电视台打广告,租借了邮轮,准备就b的案件开答辩会。
最厉害的是网站的一句话:欢迎东唐检方参加邮轮答辩会。
曹云通过警方人脉拿到了真实案件,不过在一审结束之后,原告b没有进行上诉。并且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等同原告认同一审判决,放弃赔偿。这案子完全没有意思。难道烈焰法庭是试风?看看情况?
李墨的想法和曹云差不多,虽然是向司法机构索赔,但属于民诉案件。并且已经过去两年了,原告当时服从了一审判决,这时候旧事重提,似乎烈焰法庭是在试探警方的底线。
司法部门会议决定,因为法律上的问题,不对此事不进行干涉。并且让越三尺、司马落报名答辩会,目前东唐能拿出手和烈焰单挑的只有这一个半,越三尺算一个,司马落算半个。或者越三尺算一个半,司马落算零个。
烈焰法律咨询公司:“曹律师,本次活动车马费是二十万。如果曹律师愿意加入某阵营参加答辩,取胜方每人将获得一百万的奖金,失败方将分文不得。”
曹云:“二十万?一百万?老实说,就我现在的身家,我对这两个数字兴趣不大。”
烈焰公司联系人笑:“就算是一千万,曹律师兴趣也不会很大。我理解曹律师对案子没有兴趣,不过也许还有其他案子呢?我不能说,我说了曹律师就必须告知警方,警方必然会阻止答辩会。”
曹云问:“很有意思吗?我一直觉得答辩会,还有辩论会很无聊。”
烈焰公司:“我相信不会让曹律师失望的。”
……
报名参加只是个噱头,东唐有三万多人报名,实际上能参加的都是通过电话联系过的司法人员。一共有九位参加者,其中有越三尺和司马落。其他七人全部是律师,基本都是老熟人。有因为伪证风波暂时隐退,希望借机复出的南宫腾飞,有银河律师所的一名合伙人级律师何英,宇宙律师所的王牌欧阳逸也参加了答辩会。此外,还有曹云等,让曹云颇为惊讶的是东方首席律师轩辕法的左右手,被吊销律师制造的呼延屏竟然也在被邀行列。
经过律师委员会的审议,吊销呼延屏律师执照,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律师执照。曹云作为非常务律师投了赞成票。
每位来宾可以携带一位助理。因为此,高山律师所的云隐、魏君和陆一航进行了pk战,他们都想以助理身份前往答辩会。烈焰法庭隐然已经成为业内公认的最有挑战性的法庭。为了公平pk,高山杏竟然整出了一份几年前的司法考试试卷,最终魏君成为曹云这次烈焰行的助理。
到了时间,九名宾客携带助理从两个地点登上游船,游船开出外海,进入公海后两个小时,宾客登上了海豹号邮轮。越三尺吃惊的是,海豹号不是小国家的船只,而是注册在法国一家旅游公司旗下的邮轮。是法国国刑向国刑总部递交认定大联盟为跨国犯罪团伙的申请书。这是挑衅吗?
海豹号和海狮号类似,仍旧是五六层为宾客活动与答辩区域。
在宾客全部到达之后,宾客所住的房间电脑收到了信息,信息说明了答辩会的规则。同时向大家道歉,答辩会的内容并非之前所说的司法赔偿案。而是和银河集团代理董事长孙地有关的一个案件。
四十五天前,孙地接任代理董事长一个月之后。警方接到报警,称大虾酒店1303房间听见女生喊救命。警方立刻调派附近巡警前往大虾酒店1303房间,在酒店经理帮助进入房间,房间内有两人,一人为孙地,一人为银河集团总部行政处行政秘书。
行政秘书称,她因为工作需要前往酒店客房送报表,但没想到孙地想谈感情,被行政秘书拒绝后,在孙地以工作要挟,和承诺提拔,并且被压制的背景下,行政秘书最终还是屈服了。
孙地称,大虾酒店距离集团总部步行五分钟,1303房间是自己长年包房,经常在这里午休,晚上加班比较迟的情况下,也会住在酒店。事发当时为下午两点,行政秘书以工作理由进入房间,主动以身体语言表达了谈感情的愿望。感情谈论结束之后,行政秘书索要一百万元封口费,被孙地拒绝,双方发生了一些口头和肢体冲突。
警方经过调查,行政秘书是有前科的,三年前其原本是小发集团公关部成员,小发集团总裁报警称行政秘书拍摄视频勒索自己。时值重要董事会开幕之前,小发集团总裁不想惹麻烦,给了行政秘书五十万元封口费。董事会结束后,总裁还是被解职,于是向警方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行政秘书承认了自己敲诈的行径,最终被判处两年监禁。
孙地案最终因为没有完成金钱交易,行政秘书承认自己敲诈未遂的情况下,最终检方没有起诉行政秘书。
案件明面情况就是这样,但实际上有些冲突,特别是最后的结果。行政秘书称,检方说明如果她认罪,就不提出指控,无奈之下她才认罪。自认为被冤枉的行政秘书,联系上了南美洲一个小国的烈焰法律咨询公司,咨询公司特别仗义,为了行政秘书王小姐,不惜自己拿出巨资包下邮轮,还发电视台广告,邀请东唐知名司法人氏上船参与答辩会。
答辩会的内容有几条。
第一条:检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敲诈吗?
第二条:王小姐和孙地谁说的是实话?
第三条:王小姐称检方以指控为威胁,要求她认罪,是真的还是假的?
由于王小姐此案最终没有指控,所有物证封存后放入普通仓库,这类案件的物证封存只有几年时间。不同刑事案有最低二十年的证物封存时限要求。因为超人或者蝙蝠侠的存在,这份物证现在出现在海豹邮轮上,其中包含了物证,口供,笔录等大量证据。
本次来宾中,银河律师所合伙人之一何英律师,就是当时孙地的律师。他在巡警等待警员到达现场时,先到达1303房间。并且全程陪同孙地走完司法程序。
本次来宾中还有一位特殊人物呼延屏,呼延屏是王小姐的高中同学,王小姐在遇见此事后联系的律师。根据说明显示,是呼延屏说服王小姐认罪的。
何英与呼延屏在看完案子后要求离开邮轮,邮轮方面称目前没有接引船只,请两位耐心等待。答辩会的接待人员兼司仪分别和两人谈话,同意他们不以证人身份接受讯问条件,两人最终留在了邮轮。
第一场答辩会将在明天上午九点在六层会议室进行。各位来宾可以在晚餐时目田讨论,各自选择阵营加入。每个问题的赢方律师可以获得一百万元的奖金,输方将没有奖金。胜负将由三名东唐退休法官做决定。
本次活动中,烈焰法律咨询公司只派遣了一位司仪主持答辩会。当然,司仪在工作期间会保持和外界的连线。
第三百二十章 站队
下午五点,曹云和魏君正在看材料,不仅有电脑上的材料,也有邮轮服务员送来的纸质复印材料。可以看出,搜查三课负责探员还是很重视本案,做的笔录非常详细,核对电脑提供的审讯录像,几乎一字不差。
魏君:“他们这次请了真正的法官来断案?”
曹云:“这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怎么样?整理出来了吗?”
魏君道:“王小姐有几个劣势:一个是前科,第二个是王小姐入职时候隐瞒了自己曾经在小发集团工作的经历,并且隐瞒了自己有前科的履历。第三个是报警人,隔壁房客称自己听见了救命的呼声,如果王小姐说的是真的,她委屈求全情况下不可能喊救命。如果孙地说的是真的,双方在事后因为钱财没谈拢情况下,王小姐喊救命以胁迫孙地,这才符合逻辑。第四个劣势,按照通讯记录,是王小姐给孙地拨打电话,不是孙地拨打电话约她来。”
曹云道:“每一条都可以有解释,你直觉呢?你直觉认为谁说的是真话?”
魏君道:“不知道,不能因为有前科就有先入为主的看法,也不能因为孙地是有钱人就用另类的眼光看他。这案子检方似乎有过错。”
曹云道:“检方是劝说认罪还是威逼认罪呢?如果王小姐没有问题,为什么她要认罪?她怕上法庭吗?检方如果掌握有铁证,为什么还要让王小姐认罪,为什么不能直接指控呢?”
魏君问:“曹律师,那你站哪一方?”
曹云看电脑的三个问题想了许久:“我们站胜利的一方。”
魏君问:“谁会胜利?”
曹云道:“说实话我现在还看不懂。烈焰通常会选取有争议的案子,但是烈焰同时也握有真相或者接近真相的底牌。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名检察官现在可能已经失踪了,以配合烈焰的这次活动。”
魏君:“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选取自己阵营。”
曹云问:“听说过滥竽充数吗?”
“怎么?”
曹云道:“我们暂时先充数,能赚点算一点。”
魏君苦笑:“可是你知道哪边能赚吗?”
曹云道:“南宫腾飞和欧阳逸,特别是南宫腾飞,这只老狐狸肯定想赢,他应该会追随欧阳逸。我们就追随南宫腾飞。晚饭再说吧,你找机会和呼延屏聊一聊,尽可能收集一些信息。如果有机会,能将南宫腾飞和欧阳逸将死,我也是很乐意的。”
……
答辩会有三个课题,三个课题阵营可以不一样,首先要面对的第一个课题,检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敲诈吗?这个课题是单纯从物证、人证角度去分析,技术含量较高,庭辩成份较少。这一关,是考验律师和检控官们的物证分析水平。
你可以说我长得丑,但你不可以说我笨。丑没办法,无法掩盖,只好认了。笨就存在争议。第一个课题是考核司法人员的基础能力的课题,这题输了,面子挂不住。
曹云虽然说跟风欧阳逸和南宫腾飞,想滥竽充数,但是能参加这次答辩会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律师,大家同一阶层同一阶级,正是考试的时候。你要愿意问,别人也愿意回答你,但你好意思问吗?
皮厚也分场合和情况,曹云内心对职业是有骄傲的,来宾们能成功,对自身职业领域都有一定骄傲。这种骄傲就造成了宁可战死,也不苟活的局面。
自助餐晚宴大家客套的多,交流的多,唯独没有人认真的谈论案情,谈论证据。晚宴结束比大家预料的都快,在稍微交流和填饱肚子之后,大家各回房间,为明天的答辩会做准备。
曹云:“从逻辑上来说,如果控方缺乏证据,那就不会让王小姐二选一。反过来看,控方是不是存在由讹诈王小姐的可能?王小姐的律师呼延屏当时又是什么情况呢?这个案子还有很多疑问没解开,从逻辑上是无法分析了。目前能真正站对队伍的只有呼延屏。”
魏君:“何英呢?何英全程陪同孙地。”
曹云道:“何英是有立场的,无论案件怎么变化,他必须死站孙地立场。这次就是证据之拼了。王小姐的优势在于她是被告。你再重复一下王小姐的劣势。”
“前科,隐瞒前科,报警人。”魏君道:“最关键一条,是王小姐联系孙地后去1303房间。并非孙地联系王小姐去1303房间。确实有工作需要,但是王小姐可以选择下午或者明天见孙地,但是王小姐选择了午休时间去见孙地。”
曹云道:“反过来说,孙地是什么身份?午休时间竟然同意王小姐来打扰他。不不不,王小姐作为一位隐瞒了前科的人,胆子应该很大,但是她应该对孙地的性格与为人不了解。相比王小姐,孙地更为反常……不过,现在不是追究真相的时候,现在是站队的时间。”曹云看时间,已经八点一刻。
曹云靠躺自己床上看双方的第一次笔录,孙地说的有条有理,避开了各种雷区,显然是何英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其面授的机宜。孙地肯定有鬼,但现在孙地是好人坏人不是辩题。再看王小姐的笔录,午饭时间,行政部副经理让她将一份子公司报表交给董事会过目,后天才是董事会,时间比较充裕。王小姐询问,副经理说孙地近期常驻公司,不过工作时候比较忙。于是王小姐就问副经理,午饭后她没有安排,能不能去找孙地?副经理不置可否,让王小姐先打电话给孙地的私人助理。
拨打孙地的私人助理电话,私人助理说自己在外面,孙地刚回酒店,应该还没休息。王小姐就直接联系了孙地,孙地让王小姐过去一趟。于是王小姐就过去了。几位旁证都证明王小姐说的是实话。
关键点在客房发生了什么事。
孙地:王小姐把材料给我后,就靠近我进行身体接触解释报表。自己没经受诱惑,和王小姐就感情问题深入的探讨了一番。事情结束后,王小姐要求百万,自己拒绝并且推搡了王小姐,王小姐喊救命,自己让她闭嘴。没想到警察来了,原本我是打算给点钱了结这件事。
王小姐:材料送到之后,孙地就抱住我,自己挣扎喊救命。孙地压住我,许诺将自己提升为行政部行政秘书处副主管,最后自己屈服了。
按照法律定义,如果王小姐所说为实情,那么孙地涉嫌墙尖。在法律上没有‘右肩’的罪名,右肩的行为属于墙尖中的一种。
曹云:“无论是孙地还是王小姐谁说实话,如果没有惊动隔壁房客,这件事就不会事发。因为警方介入,导致双方开始维护自己的立场。从利益来说,王小姐没有必要咬孙地,孙地是有必要咬王小姐的。我们梳理下检方指控的理由。”
魏君也学曹云靠躺自己床上,拿着资料道:“前科累犯是一条,还有是警方将王小姐列为嫌疑人,进行审问的时候,王小姐的说词和第一份笔录不太一样。王小姐第一份笔录称,孙地突然抱住自己,审问口供为:孙地浏览了报表,对一些问题进行询问,靠得近后孙地搂住自己。警方询问口供和笔录不一致,王小姐称记不太清楚当时的细节,只记得突然被抱住。”
魏君:“要命的口供中一些内容,警方问,假如孙地现在愿意私了,将你提拔为主管,你会告他吗?王小姐回答:不知道。警方问:如果有一定好处,你还是愿意的?王小姐回答:每个人都有价格。警方问:你认为应该多少价格。王小姐回答:孙地要私了,最少也得一百万。”
曹云惊讶的翻到这份口供,看了一会道:“这是诱供。这份口供就说明,可以用一百万收买王小姐,反证了孙地的证词……有意思。”
“怎么?”
曹云道:“我觉得两个人都在撒谎,孙地没有承诺给王小姐好处,但是孙地应该主动的要求谈心。王小姐有幻想,并没有太多抵抗。还有一些二次审问,三次审问的材料我没看,我没有猜错的话,王小姐在这个问题上会出现很多前后矛盾。这应该才是控方的王牌。呼延屏是中后期才介入,看完王小姐几次审讯录像和笔录记录后,建议王小姐认罪。另外一面,何英应该和检方有沟通,受害者孙地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所以才有了检控官询问王小姐是否认罪之说。”
材料是很多的,每次审问时间最少也有半小时。有经验的警察不会一直围绕重点去问问题,他们会询问一些被审问者莫名其妙的问题,中间穿插一些核心问题。这是审讯心理学中的一环,很多嫌疑人在被审问之前,其内心都会进行演练,分析和告诫自己哪些话不能说。
在曹云说明之下,魏君舍弃了其他材料,专门对几份审问口供和笔录进行比较,果不其然发现了很多问题。诸如,警方问,你单独去年轻男子的房间之前,有没有考虑过会发生一些事?王小姐笔录:我相信孙地的为人。口供a:肯定考虑过,反正我不会吃亏。口供b:有些害怕,有些期待,感觉挺刺激的。
警方:你有没有第一时间推开孙地。
王小姐笔录:是的。口供a: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口供b:我力气太小,没推动。口供c:他直接把我拉倒。
警方:你喊救命是在谈心之前,还是谈心之后?
王小姐笔录:谈心之前。口供ab:谈心之后,他推我。口供c:我有喊救命吗?
魏君:“不对啊曹律师,警方在四分钟左右到达客房,如果是谈心之前喊救命,警察到达时,应该还在谈心。”
曹云想了一会:“也许孙地很快呢?喊救命,谈心,结束,争吵,推搡,警察到达。”
魏君:“一分钟?”
曹云道:“鬼知道,反正你就记好,有可能是谈心之前,也可能是谈心之后。没说的,站队控方,以王小姐前科,加上漏洞百出的证词,可以将王小姐告上法庭。检控官在法庭上询问王小姐,在很多重要问题和细节上,王小姐怎么回答都会违反自己和笔录和口供。检方通过来回询问,导致出现盖然性证据,王小姐被定罪的可能很大。”
盖然性证据就是优势证据累积到一定程度,量变转为质变。如同叶澜在机场被诬陷一案,曹云就是通过询问,一次次的揭穿诬陷者的谎言。诬陷者谎言越说越多,导致了最终的质变,让原本处于公正的法官也表明态度,公开表示对诬陷者的证词和人品持严肃怀疑态度。
王小姐处境是一样的,因为她的口供笔录在重要细节上几乎都不一致,上了法庭,王小姐很难抵御检方轰炸式的提问。
法理中,刑案证据不足就为无罪,盖然性证据属于比较特殊的主观证据。也是英美法系中,律师会让被告穿戴整齐的原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总是比较有主观说服力。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王小姐的口供和笔录会出现前后矛盾呢?实际上也比较正常,我捡到一百块钱,去找失主,我可以光明正大说:我拾金不昧。你要问如果找不到失主,你会留下钱吗?说实话:会。你希望找到失主吗?伟光正:希望。自私:希望也不希望,不知道。人的言行经常性的会不一致,理智控制思维,有些事和想法不能表露和表达出来。但是从笔录转为审问后,因为环境和压力的变化,可能导致王小姐思维脱离理智控制,或者理智做出错误的判断。
最重要一点,王小姐没有在脑海里将事情经过进行无数次演化,因此她作为受害者,作为嫌疑犯时因为身份不同而想法不同。动态细节上也出现了记忆模糊。不说她记得不记得事发当时情况,她未必能记得笔录时候自己说了什么。
核心原因,受害者到嫌疑犯身份的转变。再伴随着审问次数的增加,导致王小姐忧虑加深,从而出现了一次笔录,三次审问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信息。
曹云自认为如果是王小姐的律师,这案可以翻,只是可以,并没有把握。在这种分析和推论之下,曹云在十一点下单,站队控方。他认为控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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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谁在撒谎?
上午九点,答辩会开始,司仪请大家分别入席辩方和控方阵营。认为检方证据不足,可以去辩方席,认为检方证据充足的可以去控方席。
结果让人尴尬,所有人都去了控方席,没有任何人选择辩方席。
司仪播放了三名东唐退休法官对本案的看法。这三名法官退休前在东唐颇有名气,目前定居国外颐养天年。三名法官就第一条答辩会轮流说明了自己观点,三名法官皆认为检方有足够证据告王小姐敲诈。
司仪关闭电视,道:“这里恭喜所有来宾获得一百万元的胜利奖金。明天上午九点,是答辩会的第二个问题:王小姐和孙地谁说的是实话。这边有个提示:xx国烈焰法律咨询中心已经掌握有核心证据,证明谁在撒谎。这个证据是事后拿到的证据,所以不会将证据公布。来宾们需要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和资料,做出阵营判断。谢谢大家,再见。”
大家起身,司仪接收到通话,拿麦克风:“不好意思,大家稍等。特别说明一点,如果孙地和王小姐都存在撒谎的情况,那么请选择更接近真相的一方。严格说明:孙地认为王小姐主动要求谈心,谈心后要求封口费一百万。王小姐认为孙地主动要求谈心,并且有一定物资许诺。关键点在谁主动谈心和谁提出物资补偿。谢谢大家,另外船只游乐设施开放,大家可以随意游玩。”
……
邮轮娱乐设施是非常多的,连面对小孩的项目都开放了。钓鱼、玩牌、保龄球、潜水、快艇飞伞等等,不仅游乐项目多,而且食物也开始正常提供。早餐、上午茶、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24小时都有东西吃。
曹云选择的是钓鱼。在船尾钓点,水手帮忙上饵下沟,站立到一边。曹云坐沙滩椅,桌子边有点心有饮料。豪华邮轮的服务是非常好的。
享受优质服务又回到钱的问题上。曹云为什么会偏向钱,但是又不是极度追求金钱呢?这就是曹云接受信息能力太强,导致了其塑造出独有的金钱价值观。
在考律师证期间,曹云的老师告诉曹云,钱是所有一切的根本。曹云作为曾经的警察大学学员,并不同意老师的说法。有一天曹云老师说了自己的故事。曹云老师年幼时家境贫寒,有一位非常要好的邻居,青梅竹马。一起上幼儿园,一切上小学,甚至两家家长都想给他们定亲。
到了初中时,朋友病倒了,她的病并非无药可救,她最终还是死了,原因是无钱可救。虽然有慈善机构支付了第一期治疗费用,但是第二期的康复费用呢?接下去五年持续治疗的费用呢?
曹云这位学法律的老师说起这件事仍旧非常难过和愤世嫉俗。
卢群不缺钱,他给曹云灌输的思想是梦想和追求,人的一生非常短暂,如何在短暂的人生中取得辉煌,最终无憾的面对死亡,依靠的就是理想。
十人营老师对理想,对人生,对金钱看法又不一样。十人营老师说的词叫:精彩。烟花虽然转瞬而逝,但其发出最璀璨的光芒。当所有人都不知道你曾经存在的时候,那是你真正完全的死亡。人生价值在于精彩,在于出众,在于无可替代。如果无法留下浓重的一笔,人生的意义何在?
曹云是综合了自己尊敬的几位人的想法,再加自己生活个工作经历,慢慢衍生出自己的三观。钱是要的,但是又不是极为重要。中庸可保身,但闷骚之火时刻准备熊熊燃烧。曹云有时候也很迷惘,诸如挑战东方,他不太在乎鬣狗给的报酬,他要挑战刑案之王欧阳逸。结果因为闷骚过头,险些被干掉。
后怕,又不后悔!
曹云看大海,想着事情。
“怎么?没去拉帮结派?”欧阳逸打断了曹云的思绪,他拿了一杯饮料坐到了另外一个位置上,对水手示意,水手帮忙下杆。
欧阳逸说的拉帮结派,指的是现在三派,其中两派是知情律师,孙地当时的律师何英,王小姐当时的律师呼延屏,还有就是神探越三尺。
九个人分三派,加上曹云和欧阳逸,那就是四派。想起来也有些好笑。
曹云戴着墨镜,问:“没有人拉你?”
欧阳逸道:“第二辩题是王小姐和孙地谁说实话,我作用不大。”
曹云道:“我的看法想法:案件有趣在没有结论,答辩会就是双方阵营的交锋。欧阳律师你刑事水平在所有人之上,这时候应该拉你才对。”
欧阳逸道:“司仪也说明了,已经掌握了可以证明王小姐和孙地谁说实话的核心证据。辩论似乎一点意义都没有。”
曹云问:“你信吗?”
欧阳逸反问:“你不信?”
曹云静默许久,道:“烈焰一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按照我的看法。本次烈焰活动主要目的未必是孙地,而是……”
欧阳逸接口:“而是我们这群自称东唐最高端的司法人氏。检方王牌司马落,新生代律师王曹云,刑案之王欧阳逸,老狐狸南宫腾飞。加上大财团律师所银河律师所合伙人何英,首富东方私人律师团的呼延屏。三代神探越三尺。九名被邀来宾中有七人举足轻重。”
曹云反问:“司马落有这地位吗?”曹云并不同意欧阳逸看法,烈焰目标不可能是司法人员。但他没有反驳。
欧阳逸道:“司马落在检方水平中算是很高的,或者说在东唐检方水平中最高。他的特点是稳如泰山,几乎不漏破绽。他输给你几次是你强攻打开防线……说实话,检方想要打赢我们,真的需要需要铁证。早在一年前我就挖过他,可惜他很有信念,不为金钱所动。据说他现在休假加入你们律师所充电,等他毕业出山后,我想他会变得很难对付。”
曹云笑:“我应该谢谢欧阳律师的夸奖。”
“有实力自然有赞誉,如果不为了赞誉,不为了金钱,不为了名利,我们为什么要刻苦努力?别人只看见我们的成功,却看不见我们的付出。”欧阳逸道:“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你道歉。”
“道歉?”
“我知道轩辕法准备对付你,但是迫于淫威,我最终选择沉默出国旅游去了。你没事我很高兴。”
曹云道:“欧阳律师太客气了,这是我太年轻惹祸上身。”
“什么惹祸上身?年轻人就要桀骜不驯,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当年就是这样,只不过现在有了家庭,有了负担,不再是为自己而活。”司马落道:“话说回来,从张子乔跳陷阱可以看出,曹律师对刑侦颇为了解。”
曹云笑问:“我们两人算一派?”
“哈哈,为什么不?”欧阳逸道:“我虽然拖家带口,但是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不想在这里被灭。”
好律师的统一风格,不拘于泥,面子重要,赢更重要。
曹云:“我来邮轮后就分析过案子,对王小姐进行过侧写。我对孙地因为一些案子的原因也有所了解。我个人认为,他们两人都撒谎了,我比较在意的是大家都没注意到一个人。”
“谁?”
曹云道:“报警人。”
“哦?”
“关于报警人我有几点疑问,第一点:既然1303是孙地常年包的客房,按照道理来说,在房源充足情况下,酒店不应该会将1303房间隔壁租售出去。第二点,酒店的隔音效果通常不错,除非当时03和01房间窗户都是开着,否则王小姐要喊多大声,才能惊动1301的报警人。问题在于……”
欧阳逸接道:“问题是一两点左右,天气很热,开了空调,窗户肯定是关闭的。1301的房客是一位有心人。你认为报警人是指使者,还是王小姐的同伙?”
曹云道:“如果是同伙,报警不符合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孙地墙尖成立,孙地必然不能再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是布局陷害,水平似乎低劣了一些。我无法确定报警人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是他很可疑。”
曹云道:“事实按照我推理应该差不多,王小姐有心,孙地临时起意,王小姐‘不小心’勾引,孙地顺水推舟。本来你情我愿,讨厌的1301访客报警打破了这情况。”
欧阳逸皱眉:“孙地说王小姐要一百万,他不同意,发现了一些轻微肢体冲突。你怎么看?”
曹云道:“我不认为王小姐会开这个价,如果王小姐开这个价格,不会没有其他准备。最少有录音,视频之类。我认为王小姐就是想攀枝,她要的应该不多。孙地笔录,事后和王小姐就报酬产生分歧,肢体冲突,王小姐喊救命,1301房客才会报警。王小姐称,事前被压倒,她喊救命,孙地许诺提拔,她才半推半就。事后两人很和平,一直到警察到来。按照道理来说,孙地撒谎。”
欧阳逸道:“可是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
曹云:“对,王小姐有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她在孙地午休期间,主动前往客房。作为行政秘书不是通常意义的秘书,他们负责处理文书工作,并不隶属某位管理层。王小姐和孙地肯定不熟。基于这个立场,王小姐撒谎的可能性更大。”
曹云:“但是,我注意到第三条辩题。王小姐称检方以指控为威胁,要求她认罪,是真的还是假的?”
欧阳逸品味一会:“如果孙地说的是实话,第三条的辩题基本没有意义。既然坐实了王小姐撒谎,有足够证据控告王小姐敲诈,那第三条辩题还有什么意思?”
曹云道:“因此,我认为烈焰掌握的核心证据对孙地极为不利,所以我这局会押宝王小姐。”
欧阳逸笑:“你先分析了一堆王小姐的劣势,最后却站队王小姐。很不讲道理。”
曹云也笑了:“你也说了,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
……
第三天上午九点,答辩会进行第二个问题:王小姐和孙地谁说的是实话。
这次答辩会分成三方,一方是辩护席支持孙地说的是实话,包括了呼延屏、何英等四名律师。另外一方控方席位支持王小姐说了实话,包括了曹云、欧阳逸和南宫腾飞。还有一方坐听审席,越三尺、司马落两人就坐。
司仪首先询问:“越检察官,司马检察官,你们两位是弃权吗?”
越三尺拿起面前麦克风,道:“本案孙地和王小姐都在撒谎,事实真相应该是,王小姐有引诱孙地的成份,孙地则读出王小姐的想法,于是主动进攻。按照规则来说,女生穿的多少,动作如何,只要不超过一定界限,就不违法。男生由于女生的衣服多寡、某些容易让人误会的动作,进行肢体接触,男生违法。所以在道德上,我站孙地,在法律上,我站王小姐。”
司马落伸手要过麦克风,道:“按照烈焰定的规则,区分点在是孙地主动触碰王小姐,还是王小姐主动触碰孙地。按照法律规定,王小姐是不足信的。第一条:王小姐知道房间内只有孙地,她的工作并不着急,在没有任何强迫情况下,她仍旧进入了客房。第二条:在验伤环节,未发现有暴力冲突,也就是说王小姐是顺从孙地的。第三条:综合第一和第二条,王小姐带有目的,并且达成目的。他们情况类似镖客和那谁,只是因为价格上存在了差异。所以控告孙地侵害王小姐是不成立的。王小姐在法律上是不对的,但是很明显的孙地主动触碰了王小姐,这在烈焰规则中孙地是不对的。所以我不知道应该怎么选。”
越三尺和司马落互相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讶然,两名检察官虽然都选择听审席,但是竟然意见不一致。越三尺认为法律上女可以搔,男不可扰。司马落认为,法律上王小姐是不对的。
律师们知道谁对谁错,越三尺是以公众场合来衡量这件事,但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公众场合。王小姐进入孙地客房带有主动主观恶意,就法律来说,司马落是对的。越三尺在这方面不如司马落的,她就是一名侦探。
司仪点点头:“好吧,接下去是辩方,你们认为王小姐主动身体接触孙地,还是孙地主动身体接触王小姐?谁在撒谎?”
呼延屏开口:“这案子我和何英律师是最了解的,我可以告诉大家,王小姐承认自己在得到机会后,已经有心理准备,特意前往1303房间。如司马检察官所说,王小姐带有主观恶意的主动进入客房。并且主动以说明报表为理由,和孙地有直接身体接触。孙地读取了对方的意思,顺水推舟。王小姐半推半就。孙地没想到王小姐有前科,事后王小姐直接要一百万。这让孙地感觉被耍了,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
第三百二十二章 勒索?
司仪看控方席,南宫腾飞后仰闭目似乎已经睡着了。欧阳逸示意,曹云点头,道:“呼延屏,你刚才说王小姐主动以说明报表为理由,贴到孙地身体,请问,这个细节是你听孙地说的,还是听王小姐说的。”因为呼延屏已经不是律师,曹云直接称呼她名字。
呼延屏道:“我和王小姐是同学,关系一般,我还是尽全力帮助她。现在王小姐在这里旧案重提,很明显有炒作的性质,对孙地来说非常不公平。所以我将当时她告诉我的实情告知大家。”
曹云:“呼延律师,不用解释那么多。我只是问,这个细节你是听谁说的?”
呼延屏:“王小姐。”
曹云点头,道:“那就有一个巨大的问题,王小姐之前在贸易公司小发集团工作,工作职位是公关部。王小姐进入银河集团行政秘书处不到一个月时间,还在实习期。王小姐大学的专业是历史。”
曹云拿出十几张复印件:“这是我随便下载的一些简单财务报表,王小姐看得懂?还能解释?我现在分发给大家,大家来看看,你们看得明白吗?”
曹云分发:“王小姐拿的报表,全称应该是某子公司资金预算计划表,里面涉及几百个项目,各种名目,各种账目。不是我看不起王小姐,我的助理魏君她曾经学习过财务方面的学科,她仔细的翻看可以看得懂,但是要她说明解释,她做不到。我就算王小姐是一位财务天才,她看得懂,并且很了解。而那份报表是化工子公司的预算计划表,里面涉及大量的专业名词,王小姐竟然还能解释?”
何英道:“曹律师误会了,王小姐不用专业明白的解释,我相信她也没有这个能力。她只是随意说明,主要目的不在报表上。如果孙地有心情有兴趣听她解释,那说明孙地对她也有兴趣。”
曹云道:“何律师说的很好,何律师是要否认呼延屏刚才的说明吗?如果要否认核心细节,那是不是应该否认其他细节呢?既然呼延屏在一个细节上撒谎,那么会不会在其他细节上撒谎呢?以何律师你来看,呼延屏的说明到底是要采纳,还是不采纳?”
何英可以回答,呼延屏没撒谎,是王小姐撒谎骗了呼延屏。可问题又出来了,曹云会请一直在邮轮内的王小姐视频作证,如果王小姐否认自己和呼延屏说过这句话,那局面将更难收拾。
呼延屏站立到辩方立场上,让曹云等三人大喜。看似两个知情律师混在一起将无往不利。但事实是一旦他们一个立场,那他们说的话就存在被质疑的空间。
曹云很犀利的扔出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让辩方进退都难受。最难受是何英不能否认呼延屏,这等同出卖同行。虽然呼延屏的执照已经被吊销,但是她还有不少司法人脉,今后的职业也不会离开司法圈。
辩方四人开始互相商议,好一会后,何英回答:“现在看来呼延律师是听信了王小姐一家之言,所以呼延律师不具备做出证词的资格。”
曹云道:“谢谢,另外何律师是孙地当时的律师,目前是银河律师所的合伙人,和孙地属于上下级关系。我认为何律师似乎应该避嫌。”秒掉呼延屏,而后刺向何英。曹云不走正常路,不和你去玩案件细节庭辩,而是从身份上做文章。
司马落刚开始认为,呼延屏抛弃自己是王小姐律师的立场,转到孙地立场的辩方,是很不道德的。现在听曹云一说,呼延屏为辩方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相反,何英因为是孙地律师,他支持孙地是立场,反而没有说服力。呼延屏证词中一个漏洞被曹云抓住,除掉呼延屏。转而再灭了存在立场嫌疑的何英。
司马落对身边越三尺道:“辩方败了,实力不均。”
扣除曹云不说,南宫腾飞是公认名律师,欧阳逸是刑案之王。另外一边虽然也是比较著名的律师,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有相当的差距。何英算是最有名气的,可惜他属于当事人,说服力不足。
银河律师所走规模路线,宇宙律师所走精英路线。银河的何英对阵宇宙的欧阳逸,这本应该是这场庭辩的看点,可惜欧阳逸还没出马,何英已经输了三分。
何英反驳:“正因为我对案件的了解,所以我才会很坚决的站在孙地一边。只是答辩会,不需要避嫌。”
曹云道:“我认为何律师更适合做一名证人,不过如果何律师坚持,我们就继续下面一个话题。”
何英问:“什么话题?”
曹云道:“第二个辩题是两部分,第一部分,孙地主动触碰王小姐,还是王小姐主动触碰孙地,两位检察官已经说明的很清楚,我本人没有疑义。我想说的话题是,王小姐是不是在事后开出一百万的价格,这点也是孙地笔录中清楚说明的一个细节。”
何英反问:“这个话题有什么讨论意义吗?两位当事人各说各词。”
曹云道:“我只有一个问题,王小姐在没有录音,没有录像,没有伤痕的情况下,凭什么敢提出一百万的封口费?也就是说,从证据看王小姐是没有任何凭证指证孙地侵犯她,这种风花雪月的事在不少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孙地的名誉很难构成影响。那么王小姐凭什么开一百万的封口费呢?特别在王小姐没有故意制造任何被侵犯的证据情况下,她凭什么敢勒索一百万?”
何英道:“地球有几十亿人,也许王小姐傻呢?没有考虑的如同曹律师这么周详呢?”
曹云:“周详?不,恰恰相反,王小姐不是一般的傻,简直是傻透了。我们这么辩驳没什么意思,我个人认为王小姐智商和阅历最少在平均线上下,何律师认为王小姐就一傻妞。姑且不说王小姐既然是傻妞,还会想到借机上位。孰对孰错,我猜测王小姐也在邮轮上,可以请她出来,大家提一些问题,看她是不是真的那么傻?”
何英道:“这是答辩会,不是听证会。而且一个人的想法经常在变。我想王小姐在事后认为风月之事会影响孙地的前程,所以才会开出这个价格。”
曹云道:“很有意思的是,王小姐有前科,她曾经因为敲诈小发集团总裁而被捕入狱。那次勒索原本是很安全的,王小姐看准总裁面临被撤职的风险,不敢被外界知道自己乱来,所以开出了五十万的价码。最终因为总裁还是被撤了,所以总裁才会报警。注意,这里有一个巨大的问题,王小姐手上握有和总裁谈心的视频。”
曹云道:“两相比较,在孙地证词成立下,王小姐是判若两人。在小发案中,她看准时机,拿到视频,以此要挟要五十万。在孙地案中,她没看准时机,没有任何要挟手段,竟然还要一百万。我只听说人的性格会变,没听说人的阅历会退化。”
呼延屏见何英当机,拿过麦克风道:“如果曹律师你说的是实情,那么请问警察到来后,为什么王小姐要说孙地侵犯她?”
这个问题很致命,不过曹云早就琢磨过这问题,剑有双刃,既然你拔剑,那我就借剑。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王小姐说孙地侵犯她,就算罪名成立,王小姐有什么好处?按照法律规定,右肩属于墙尖,不过右肩民事赔偿很少,甚至没有。在经济利益上王小姐是没有好处的。那王小姐为什么要撒谎呢?”
呼延屏回答:“王小姐在事后勒索一百万被拒后,恼羞成怒诬告孙地。所以王小姐勒索一百万是符合逻辑的。”
曹云道:“不符合逻辑,因为王小姐有类似的前科。”
欧阳逸拿过麦克风道:“曹律师已经说明勒索一百万的不可信,辩方却没有就此解释,反而是跳过了问题,用问题寻找一个答案。这是我们律师常用的混淆法,请呼延律师不要在这个场合用这个办法。”
什么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报警,a称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伤势,发现b只是皮外伤,a为轻伤。双方都有过错,按照赔损法理,b要赔偿a医疗费,a赔偿b医疗费。很显然,b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b没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从单方面殴打转变为殴斗,将事情的性质转变,用自残方法让自己成为受害者,让b受到刑事责罚。
如刚才辩论,辩方无法直接回答曹云这个问题,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问题来制约曹云的问题。呼延屏认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万被拒后,恼羞成怒。这似乎反证了前面的问题,但实际上只是一种解释。在王小姐还没有确定是否勒索一百万的时候,呼延屏就把后面发生的事归咎于王小姐勒索一百万。
欧阳逸道:“根据笔录,三份审问口供,王小姐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对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担忧,在警察到来后,王小姐知道孙地迟早知道自己的前科,于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说法。她知道自己斗不过孙地的律师团,她是先下手为强的心态。”
欧阳逸道:“我们可以否认王小姐笔录和口供。我想说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万被拒,她就敢恼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吗?不清楚孙地的实力吗?”
欧阳逸:“综上所述,孙地笔录中王小姐勒索其一百万的说法,非常不可信。不仅不符合王小姐的人设,性格,经历与智商,而且违反了基本逻辑,王小姐真勒索一百万被拒,警察出现,她应该是息事宁人,而不是把事情闹大。”
这时候,南宫腾飞接麦:“何英,我们是老对手了,你有个缺点叫画蛇添足。你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你有时间和机会与孙地沟通。你不应该让孙地反告王小姐勒索,还好王小姐在笔录和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加上她有前科,事情才被认定。你当时就知道王小姐有前科?你不认为你的策略很冒险吗?作为一名律师,在知道王小姐是主动进入客房情况,不需要去添油加醋,就这一点就足够了。你呢?非要加上勒索,这就留下把柄了。以孙地的地位,王小姐坐牢对他有什么好处?律师应该站立在雇主的立场和利益去看待问题,而不是越狠就代表你越厉害。”
“南宫腾飞,你什么东西,敢来教训老子?”何英怒道:“你除了做伪证,还有别的本事吗?”
南宫腾飞慢悠悠回答:“有,我出道二十五年,打了七十八个民事官司,胜率74%。打了十九个刑事官司,其中十个案子的被告无罪,五个案子的被告减罪,两个案子的被告免牢狱之宅。这就是我的本事,数据在这里。你的数据呢?三十岁到四十岁,你民事官司胜率竟然只有35%,因为会拍孙海的马屁,银河律师所将容易赢的案子交给你,你又拒绝了难度大的官司,导致你的胜率上升到70%。也只有70%。就凭这点,我就有资格教训你。”
麦只有一个频道,在一个人说完前,司仪不会切麦,避免吵闹一团。虽然何英大喊大叫,但是南宫腾飞的每句话大家都听的很清楚。
司马落不太明白:“师姐,南宫腾飞在干嘛?”
越三尺侧头在司马落耳边道:“打广告,南宫腾飞这几年来很不顺,丢失了不少重要客户。打广告就是他参加这次烈焰答辩会的目的。他不在乎踩别人上位的,他也曾经踩过曹云。他现在以数据说明自己的实力,非常有效。为这老狐狸鼓掌,希望他继续倒霉下去。”世间如果还有不能被战胜的,那只有命运了,俗称的运气。
司马落道:“如果我是法官,我觉得曹云那边更有说服力。”
越三尺点头:“没错,但是你也被曹云误导了。曹云的立场是王小姐被控勒索,刑事被告只要破一点,或者让证据存疑就足够了。曹云没有证据肯定王小姐没有提出一百万的勒索,他只是因为没有证据表明王小姐勒索一百万,所以他就否定一百万。我个人判断,王小姐之所以在警察到来后说自己被侵犯,很可能是真的恼羞成怒,也就是孙地没有满足她的心理预期。但是我不认为是一百万。”
司仪关闭了麦,道:“两位不要再吵了,我们看看三位法官给出的看法。”
三名退休法官通过视频看现场,稍有延迟,等待片刻后,三名法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总结起来,他们认为孙地称王小姐勒索一百万,不可信。另外,他们很赞成南宫腾飞所说的,只要证明王小姐是主动前往客房,孙地就不会有司法方面的麻烦。潜台词认为,一百万勒索是何英让孙地加上去的,这是一个败招。
何英气的把麦砸向大屏幕,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会场。
在小混乱后,司仪公布了之前所说的核心证据。
第三百二十三章 特搜部
核心证据是报警人,报警人是一名私家侦探社的成员,这家私家侦探社受雇调查孙地离开公司总部后的日常行为。他通过技术产品录下了当时1303房间的声音。
在录音中可以分辨出事情的经过。
孙地开门,和王小姐客套,并没有接过报表后关门。而是说幸苦了,里面坐喝杯水。然后孙地问,这是什么报表,王小姐解释是子公司送来的财务类报表。接下去应该是孙地翻看报表,询问一些问题。王小姐好一会后回答:这不太清楚,好像是专业词语,是不是一种化学品呢?
孙地:化学品?女人的直觉?
这句话就出现了语调的转变,王小姐顺应转变语调:孙董你觉得呢?
接下去是王小姐一声轻呼,哎呀,孙董,你想干嘛?别这样,我喊救命了。
孙地:你敢喊吗?这话语调并非完全的威胁,而是一种霸道总裁的压迫。
王小姐:别这样,孙董,不要,别……持续了大概三十秒的半推半就。
这时候报警人的声音:“某宾馆1303房间有女生呼喊救命。”
略过谈心录音。
双方交谈,大概意思是孙地开始了解这只美丽狐狸是什么情况,王小姐就说明自己身份。孙地拿出不知道多少钱,让王小姐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王小姐嗔怒,我不是为了钱。孙地则不以为然,问那你为什么。王小姐说仰慕孙地,孙地完全不相信。王小姐就说行政秘书处有一个副主管的空缺。
孙地说,他是董事。现在公司由管理集团在运作,他不好插手人事。王小姐撒娇,这点小事你还做不了主呀?孙地不耐烦:你还是拿钱走人吧。王小姐不高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接下去双方开始出现争执,原因在孙地根本没有兴趣去哄王小姐,王小姐又错误认为孙地对自己有长线认识。最终孙地骂了她,挺难听的,说她这种人每个月自己都得接待好几伙。要钱就拿去,不要钱就滚。
大约三十秒后,警察进入了房间,录音到此结束。
录音证明了几个情况:你情我愿,条件谈不拢,王小姐没有勒索,孙地没耐心,孙地很快。也说明了检方控告王小姐勒索是错误的,双方都存在诬陷的嫌疑。
曹云早就想到这可能,他现在更好奇,是谁让私家侦探去调查孙地私人日常生活的?是孙雪衣吗?孙家资产争夺战难道还没有结束吗?
……
法庭改为答辩会,少了精彩,更为简单。录音证据基本就定性了本案性质。接下来剩余最后一个辩题:检方是否以指控为威胁,逼迫王小姐认罪。事实比较清楚,王小姐不存在敲诈孙地的事实,双方只是就‘票子’问题没有谈拢,存在一定分歧。
曹云认为最后一个辩题应该是最有意义的辩题,可是看题目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特殊的。这个辩题似乎也没有辩论的需要,检方并没有做错,这点在第一个辩题中已经证明,三名法官认同检方可以根据当时的证据对王小姐提出指控。第二个辩题属于庭审期间的辩题,最终因为录音证据的出现,王小姐被定无罪。
这样一来,第三个辩题有争论性,但是缺乏意义。在曹云认识中烈焰通常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把这点当作基准点,那麻烦可能就大了。烈焰的目的可能要揭破检方的问题。
看资料,检察官叫张陌,今年四十岁,他主要工作是审核警方立案,同时也担负检控官之职。通常接罪名比较轻,案情比较简单的检控工作。资料有些可疑之处,张陌原本是地方检察院的副院长,调任东唐检察院特搜部,但是半年后离开特搜部,成为普通检察官,负责的案子和工作也比较简单。
特搜部属于东唐检察系统中的一个部门,分为四个部门:事务课,相当于检方刑事部门,主管司法人员,公务人员具备一定社会危害性的案子。资料课:查询账户,资料,搜查,监视,监听部门,是特搜课的核心部门。直告课:检察立案目标通常为公务和国家工作人员,假如a为公务人员,b向a送钱,a没接受,这就归直告课负责。另外和公务人员打交道存在犯罪行为,都由直告课负责。第四个部门是财政经济课,涉及到公务人员参与的经济、投资等方面的事务。
越三尺详细身份是东唐检察特搜部事务课的检查事务官,她可以立案调查任何可能涉及和公务人员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她直接受国家最高检察总长指挥,可以不用向直属长官汇报工作。特搜部权利非常大,曾经直接干翻首相。他们的监督系统这里就不介绍了。
曹云:“这人有问题,我觉得烈焰这次的主目标不是孙地,不是律师,而是特搜部。帮我联系司马落。”
魏君应了一声,到一边拿电话联系司马落,司马落几分钟后到达。
司马落并非特搜部检察官,他是东唐检查事务官,类似剧务,什么活都可以干的那种。主管非公务人员的刑事诉讼工作。
司马落:“张陌是检方特搜部资料课的检察官,资料课权限应该是最大的,他们可以调查公务人员和其直系亲属的账户和资料,在有必要情况下可以对他们进行监听和监视。不过他们不能主动进行工作。在直告课,事务课立案后,需要调查情况下才能介入。比如我要监视某人手机,事务课没有这样的技术力量,就可以由资料课完成。”
曹云:“从张陌工作生涯看,应该是朝上走,怎么会朝下走?”
司马落道:“我不清楚,我们虽然都被称为检察官,实际上我们的部门并不相同。不过按照我的经验看,张陌应该有违法行为,但是没有被抓到证据,无法定罪。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把他调离重要岗位。他可能有违法行为,可能没有违法行为。”
和普通市民不同,普通市民罪名不成立,就是不成立。司法人员罪名不成立,未必还能留在原本的岗位上。
司马落道:“这类人我们称呼为司法边缘人,他们和他们直系亲属的财务状况受到直接监视,监视时间从五年到十年不等。目前东唐边缘人不多,诸如上个月有一名警察洗清了冤屈,恢复了搜查三课组长的身份。看资料张陌应该就是边缘人,他还留在边缘职位,说明他还处于检方监视中。”
司马落:“就个人了解,张陌在地方检察院时候非常能干,曾经受到寺长的嘉奖。但是……但是……我们私下说……在张陌调任到东唐特搜部后,有传闻称张陌和白素的宇宙集团之间有利益关系,我不太清楚。”
说到这里,越三尺敲门进来,笑呵呵看看大家,问:“是问张陌的事吧?”
曹云看越三尺:“你好像是知情人。”
越三尺道:“看见第三个辩题时,我就联系过家里,得知张陌是涉事检察官,我就知道烈焰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现在是请求曹云你站到我们这边,打掉第三辩题的检方威胁王小姐之说。”
曹云反问:“你认为张陌威胁王小姐?”
越三尺思考了一会,道:“这是一个丑闻,半年前,特搜部秘密立案调查宇宙集团,我们认为宇宙集团有不当献金。”
企业或者个人用金钱支持首相或者寺长候选者,其是受到一定约束的。经常看新闻美国总统代表了什么企业,实际上存在很多规避性用词,如果确认总统代表某家企业的利益,他肯定是要下台的。不过,有利益就有市场,企业也会想办法给候选人送上更多的金钱,这类行为是非法,不是宣传中明目张胆收企业的钱。这类事在东唐就归特搜部管。
有人说,企业可以直接偷偷给。这也是不行,竞选过程中的花费等,都受到审核和检查。如果你只有一百万的合法献金,却做了两百万的事,那你就必须说明另外一百万的来源。毕竟如果是首相或者寺长直接支持某企业,企业肯定飞起。
为什么首相不能支持某企业呢?因为会形成资源优势的垄断。以90年代电信为例,安装一部电话需要安装费一千多元,并且还需要预约排队,电话费也很高。这就是垄断,垄断好处在于他们可以爆发式的在短期内拿出让人惊讶的成绩,坏处就不用了。电信被拆分后,有了竞争,花费立刻降低,不用预约排队,安装费直线下降到最终免费。也因为打破垄断才有了现在便宜的通讯费,便捷的高效的服务。
对企业来说肯定不高兴,但是受益的是消费者。
在特搜部调查期间,怀疑资料泄露,宇宙集团规避调查,怀疑有紧急销毁证据,转移资产,串供等非法行为。特搜部找到的宇宙违法操作全部已经转变为合法。虽然宇宙集团的计划落空,损失惨重,但是没有让特搜部抓到尾巴。
张陌因此成为重要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但是检方掌握的资料非常有限,张陌具备相当强的反侦查和反审问能力,最终没有对张陌提出指控,只是将张陌调任到边缘岗位。
宇宙集团和银河集团是东唐两大财团,表面上存在竞争,实际上他们在大利益面前是坚固的盟友。张陌有可能为了孙地逼迫王小姐认罪吗?
越三尺:“你们知道,如果王小姐有一位好律法,比如呼延屏。呼延屏在法庭上打掉了王小姐的勒索罪名,那代表孙地诬陷王小姐。王小姐反而可以要求立案调查孙地,调查顺利,刑事附带民事对孙地提出指控。一旦孙地罪名成立,他就不能再担任银河集团董事。接下来呢?”
越三尺:“孙海顶住压力,一直保持对银河集团的绝对控股。他因为身体原因在疗养,孙地不能担任代理董事,那银河集团怎么办呢?第一个选择,出售股权,放弃绝对控股,孙家人不进入董事会。第二个选择,太阳公司的总裁孙雪衣成为代理董事长。一旦到了这个局面,一切都没有选择权了。所以孙地罪名成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有这样的后果,不排除张陌介入的可能。”
越三尺:“烈焰的目的就引爆宇宙、张陌、特搜课这枚鹅蛋。特搜课一直是市民心中的英雄部门,是坚不可摧的一道防**的防线,是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具体体现。引爆鹅蛋之后的后果:宇宙没事,没有证据,拿宇宙集团一点办法都没有。问题是特搜课必须回应问题,必须承认有这回事。但是因为没有证据,又不能指证张陌,这事情就会变得非常尴尬。接下去,检察总长就会成了专案搜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特搜课将停摆直到调查结束。最可怕的是,专案组找到了烈焰故意提供的证据。那对东唐特搜部公信力将会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特搜部调查泄密案,没有结果,没有结论,没法抓人。专案组调查后发现证据,特搜部就涉嫌包庇张陌。不说别的,司法公信力会最少倒退20年。
越三尺:“我现在在串联,请所有律师都站到检方这一边。”
曹云不置可否,问:“三尺,你似乎和大联盟是合作关系,怎么大联盟突然会对你们动刀?”
越三尺道:“一件事归一件事,如果能铲除大联盟,我本人非常乐意和任何人合作。我相信大联盟也不介意我时刻准备铲除他们。因为鬣狗我们才有一定的沟通,利用坏蛋对付坏蛋,是合法合规的一种策略。言归正传,张陌这件事有些麻烦,想请曹云你……”
曹云问:“多少钱?”
越三尺反问:“钱?”
曹云道:“我们合作如同你和大联盟沟通,都是在一定利益框架中的合作。我本人没有帮忙的义务,特别是这件事张陌可能违法了。作为律师,就算当事人违法,也会全力为当事人辩护。在此之前,律师肯定要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中肯定有报酬。你要雇我可以啊,钱,有钱就有曹云,只要钱够多,曹云甘心当一条添狗。”
第三百二十四章 控辩阵营
越三尺无语,问:“多少?”
曹云道:“烈焰奖金是一百万,我们朋友一场,我也只收一百万。”
“去死,五万块,多了没有。”
曹云道:“三尺,这就是你不对了,你要是没钱,我开这价是我不对。你有钱,叶乐是谁?一百万小意思。如果你连一百万的诚意都不愿意出,想空手挖地雷,爱门说瑞,我的善良早就被社会糟践干净了。”凭什么你自己不愿意付出,反而要求我高尚?虽然傻子多,但哥不是。
曹云道:“就看你愿意不愿意用私人的钱来填公事的缝了。”
越三尺看曹云一会:“你好像对我挺有意见的。”
曹云道:“没有,只是朋友之间尔虞我诈多了,互相的信任就没了。还是谈钱实际点。”曹云这句话是实话,越三尺到东唐后做了很多事,曹云经常涉入其中。经历多了,自然就不想再谈友情。
另外,也是重要一点,曹云在试探越三尺。别以为越三尺这么说,她的目的就是这样。除非你愿意给一百万来证明你的目的确实这样,看在一百万的份上,就算我被耍我也心安理得。
越三尺不是司马落,甚至不是桑尼。越三尺和曹云关系,相当于烈焰法官和曹云的关系。虽然没有伤害过对方,但是还是谈钱比较好。
越三尺摇头:“这不太可能,我不可能用私人的财产来办事。”
曹云道:“看来你并不是真心为了特搜部好,你更关心自己会受到什么影响。一百万代价很大?”
越三尺道:“一百万如果能买下来,当然可以。但是买了你只是增加了取胜的机率,那就不值得。”
曹云点头:“越检察官真是会计较,一起吃午饭?”
越三尺见曹云下逐客令,有些无奈道:“不了,我们走吧。”她还想尝试说服曹云,不过曹云下逐客令的态度很坚决,表明曹云就是这个态度。
魏君送两人出门,关门问:“曹律师,真的是因为钱吗?”
曹云道:“如果是司马落开口,我应该会同意。问题是司马落刚才一声不吭,甚至没有半点帮助越三尺说话的意思。这表明越三尺和司马落对此事态度是截然相反的。你尝试分析就知道。司马落更注重法律公正性,他的想法是:没问题不怕查,有问题必须查。越三尺更注重利益:这件事会带来麻烦,那最好不要发生。”
魏君再问:“如果越三尺愿意给一百万呢?”
曹云道:“我和司马落是朋友,和越三尺是熟人。既然司马落没反对,我帮助越三尺也是应该的。”
魏君惊:“怎么说你都有理?”
曹云笑而不答:“不过越三尺可能没有分析清楚我的利益,就金钱、名声和事业利益来说,烈焰法庭是间接的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舞台,我的表现也符合烈焰法庭的预期。从我的利益出发,你认为第三辩题我应该站立在哪边?”
魏君明白了,道:“肯定是王小姐那边,你要帮助烈焰法庭揭开特搜部的丑闻,你可以名利双收,烈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各取所需,那烈焰法庭会很高兴和你再次合作。”
曹云看魏君:“意思是这个意思,你说完之后我怎么觉得自己特别的混蛋呢?”
魏君摊手:“坏和不坏是法律说的算。只不过……”
“只不过?”
“只不过你考虑是自己利益,却用司马落来当台阶,会不会太无耻了?”
曹云大笑:“这就是律师,我的目的是维护我的利益。但是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我就会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相反,我说司马落友情的原因我才选择王小姐一方,这不仅维护法律公正,也能收获司马落的感谢,同时也让世人看见我正直的一面。卑鄙无耻和光明正义只是想法有区别,结果和目的都没有区别。呵呵!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说这句话的庄子他所表达的意思以越俎代庖为例,厨师做好厨师的事,祭师狗屁不懂,就不要指手画脚了。他的观点是不要用自己的道德去胁迫别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说:己所欲也勿施于人。看现在网络情况,总有人喜欢站立在道德高度去指责,斥责,甚至辱骂攻击他人。
庄子对还是不对,鬼知道。因为无论他对还是不对,总有人不服气。如果你愿意给一百万,可以争论一下。不给钱,又无法分出胜负,争论还是有什么意义呢?你再有道理也说服不了我,我再有道理也说服不了你。
假设曹云不和魏君说这番话,保持到曹云说明因为司马落所以站队越三尺,那曹云自然是一位圣人,好人。曹云也不会和别人说这些话,他是带有教导意思的和魏君说明。曹云不习惯改变别人的三观,不过这个想法和律师有关。律师不去理会谁是圣人,谁是大盗。你的对手是圣人,一样朝死里干。你为大盗辩护,就要想尽办法帮助他。在法律的游戏规则框架中,做一名合格的尽职的律师。
这样律师在很多人看来是一名坏律师,有些人认为律师不择手段打赢官司很可恶。有些人认为这些律师都服务于有钱人。有些人认为这些律师不代表正义。曹云不知道谁是对的,他只坚持一条,做好本职工作。
诸如一名好医生,医术高超,有耐心,态度好,不是他不想为穷人服务,而是因为这种医生是稀缺资源,好医生自然就会为有钱人服务。要改变这个情况,不能要求这位好医生不赚钱为穷人服务,而是应该让大部分医生都达到他的水准。大部分医生都做好本职工作,资源就不再稀缺。
所以做好本职工作身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
……
第三天上午九点,第三辩题正式开始。
本次答辩只出现两个阵营,认为检方没有以指控威胁王小姐的人数为七人,认为检方以指控威胁王小姐认罪的只有两人。其中一位是曹云,另外一位不是欧阳逸,也不是南宫腾飞,而是司马落。
见司马落坐到了控方曹云身边,大家都有些惊讶,司马落早有准备,拿过麦克风:“我目前在高山律师所学习,曹律师是高山律师所的中流砥柱。见曹律师一个人坐着太寒碜,所以我以拍马屁的态度帮他凑个人数。”司马落和越三尺是不拿奖金的,他们上邮轮是因为公务,属于工作性质。
司马落话是这么说,在场的人哪听不出司马落这些话只是托词,生怕别人听不懂的托词。司马落拥有很强表达自己立场的意愿,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太适合表达。还好曹云懂自己,帮自己挡在前面。
曹云侧头看司马落冷笑。
司马落低声道:“我请律师所所有人吃自助餐,每个月一次。”
“呵!”曹云凑近点问:“我能说明张陌的情况吗?”
司马落道:“不行,因为张陌没有定罪,你是从我这边听到的小道消息。我不是特搜部检察官,没有任何说服力。”
“好,大概明白意思了。”
欧阳逸在对面道:“曹云,什么情况?”
曹云道:“这不是因为担心控方席位没人坐,收视率大跌,所以我勉为其难坐这里。”
曹云选择控方,让辩方的人有些头大。原本大家见欧阳逸选择辩方,自然想让欧阳逸牵头。但是见曹云在控方,欧阳逸推辞自己主辩,南宫腾飞装睡,何英没有出席,那谁做主辩呢?
欧阳逸不做主辩和他与曹云关系没有关系,欧阳逸认为曹云应该掌握有自己不清楚的线索或者信息。在曹云拿出王牌之前,他不愿意做炮灰。
欧阳逸这么想,其他人未必不会这么想。他们倒不是怕做曹云的对手。曹云庭辩擅长奇兵之道。有时候是物证,有时候是口供,有时候是细节,有时候是切入点,有时候是询问方式。曹云三板斧是很厉害的,也是曹云能成为名律师的一个原因。
谁愿意去扛三斧呢?辨席就这个问题私下窃窃私语,他们都不想成为祭品,他们更想在曹云出招之后,将曹云当作祭品。
辩席这边没有结论,控席这边也出现了问题。
问题就是刚才曹云和司马落讨论的,曹云手上一点料子都没有,他的三板斧,一板斧来源司马落提供的特搜部情况,司马落要求不能主动说明。第二板斧来源曹云对烈焰的揣摩,这一板斧现在肯定砍不出去。第三板斧是奇袭,曹云在只有一张牌的情况下,不敢打,打了就没了,然后被一群人摁在地上摩擦。
曹云控席这边是在思考布局防线,辩席正在选将军。他们手上的货很多,每一条都可以压死人。怕就怕曹云不按常理出牌,如果曹云按常理出牌,那曹云还需要挣扎很多年才能出头。
司仪左看右看,提醒:“答辩会已经开始。”
众人:“……”
大家都忙着重新讨论战局,曹云没想到控方只有一个司马落。司马落滚到辩席去,他还能拿司马落开刀,打出第一板斧,将战场转变为特搜部。其他人是没想到曹云会在证据这么明显情况下还站队控方。能参加烈焰的宾客都不是一般人,他们想到了曹云掌握有他们没有的信息。
所以,控辩双方面对目前尴尬的局面,都在忙着讨论怎么上阵。
曹云低声在司马落耳边道:“我这边要防,尽可能的顶住他们的问题,实在不行,我只能奇袭了。”
司马落:“这不是如了烈焰的意吗?”
曹云:“那你以为我站在控席上干嘛?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想曝光,又想曝光。”烈焰可是自己大客户,在其帮助下,自己因为龙虾风暴赚了很多钱。
司马落:“这件事不能由烈焰来曝光。”
曹云:“箭在弦上,我必须为自己名誉而战。”
司马落:“我就不应该告诉你。”
曹云:“你其实并不后悔。”
司马落脑袋撞桌子:“我不知道……司仪,我能换阵营吗?”
司仪回答:“可以。”
司马落站起来,见大家都看他,想了很久后,又坐了下来:“人还是要有坚持的。”
曹云:“这句话就很律师。”找个光明正大的借口。抽烟不好,很不好。但如果大量媒体宣传抽烟不好,那代表着香烟要提价了。媒体宣传交通如何拥堵,汽车尾气排放的影响,为了治理拥堵和环境,于是提高了油价。这是手段,毕竟能看透他们手法的人总是占少数。
律师和政客都是这样,虽然目的想法是a,但是包装用词却是b。司马落歌颂了自己的品质:坚持。实际上他在剧烈摇摆不定后,还是觉得应该坐控席。
曹云扔出第四把斧,站起来:“我换可以吗?”
大家又一起看曹云,司仪停顿很久:“你,你,你不要换吧。”
司马落怒,站起来手指司仪:“你什么意思?”我换可以,曹云换不行。
司仪:“坚持是一种美德。”
曹云道:“让他滚蛋,滚那边去。我保证必胜,输了我倒贴一百万。”
司仪立刻回答:“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美德,麻烦司马检察官移驾辩席。”
司马落拍案:“老子就不,老子就粘死你,就不让你开刀。”
曹云也生气了,推司马落肩膀:“滚。”
司马落推开曹云手:“滚你xx。”
曹云:“我警告你,别动手动脚。”
司马落:“大家都看见你先推我。”
曹云:“我推你是我不对,你推我就是你不对。我推你最多拘留几天。你听说过有被拘留过的现任检察官吗?”
司马落:“现在在公海。”
曹云:“哇,公海你就可以暴露你的本性?来,打我啊……”曹云伸脸。
司马落咬牙一拳打过去,曹云早有准备弯腰,双手抱了司马落的腰部,将司马落推翻压倒在地。司仪等人连忙上去劝阻,好不容易拉开两人。
各自整理衣服坐好,互相不看对方,曹云:“滚过去。”
司马落:“不。”
曹云:“滚。”
司马落:“不。”
在两人斗殴期间,辩席把问题扔给了越三尺:“越检察官,司马落知道什么?”
越三尺苦笑,他们打架,怎么自己遭殃?越三尺想了很久:“也许司马检察官编造了一些谎言。”
在座谁不知道司马落,越三尺这么说大家完全不相信。坚信了检方在其中有故事。南宫腾飞道:“越三尺,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你最好把情况说明,我们才好应对。做律师都这样,就算你犯罪,我们也会想办法让你脱罪。最怕就是当事人有重要事宜隐瞒律师,导致律师被突袭后不知所措。”
越三尺:“南宫腾飞,我要说了,你会过去控席吗?”
南宫腾飞看了越三尺一会,站起来:“司仪,我要过去。”
越三尺险些推桌子,南宫腾飞根本就不是想问问题,他是来证明有没有问题。有问题,我过去了。
欧阳逸等两名律师举手:“我想换到控方。”
越三尺险些骂娘:明面上是控方的曹云和司马落斗殴,没想到动摇的是辩方的军心,好卑鄙。
第三百二十五章 草率收场
面对两大律师要换阵营,司仪立刻道:“刚接到公司老总的电话,阵营已经确定,不能再更改。不好意思大家,现在已经九点半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欧阳逸道:“越检察官,你既然不说,那你主辩行吗?”
越三尺摇头:“我一出头曹云立刻会拿我开刀,我顶不住。”
欧阳逸道:“那你告诉我,张陌是不是有问题?”
越三尺无奈点点头。
欧阳逸:“大问题?”
越三尺不吭声。
欧阳逸叹口气,坐好,拿过麦克风,咳嗽一声:“曹律师,既然越检察官不愿意说明,还是你来说明。”
曹云拿过麦克风:“我现在要求越检察官说明,否则我可能添油加醋。坦白从宽,请了,越检察官。”
越三尺看麦克风犹豫接还是不接,南宫腾飞在越三尺耳边轻语一番,越三尺伸手接过麦克风:“作为一名检察官不能公开没有证据的事。”
曹云道:“我只是问有证据,曾经发生过的事。”
越三尺考虑一会,点头:“行,事情很简单,特搜部对某个集团进行秘密调查,调查期间,调查资料泄漏,导致调查无疾而终。事发后,张陌调任,从特搜部资料课检察官转为事务检察官。”
曹云问:“检方是否怀疑张陌泄漏了资料?”
越三尺回答:“根据检方的调查,没有证据证明是张陌泄漏了资料。”
曹云再问:“张陌为什么要调任?”
越三尺回答:“这是检察长和张陌的事,我不清楚。我已经说明,没有证据的事我是不会说的。”
南宫狐狸,你可以啊。曹云拿准越三尺是检察官身份不能公开撒谎,没想到越三尺反而以检察官身份反击。我是检察官,我不揣摩,不猜测,不推理任何没有证据的事。
曹云道:“张陌是王小姐案的负责检察官,张陌履历大家都知道了。我这边还是说明一下,张陌原本是地区检察官的副检察长,调任东唐特搜部资料课担任检察官。在泄密事件发生后一周,张陌被调任为普通事务检察官。我请问越检察官,如果你们系统怀疑一名检察官有罪,但是没有证据,是不是会将其调出重要岗位?”
南宫腾飞继续在越三尺耳边说着,越三尺回答:“没有任何法律和规章规定有这一条。”
南宫老狐狸竟然把这个话题封死了,失策失策,应该自己来说的。自己说了张陌的嫌疑,越三尺再说明怀疑张陌没有证据,辩解力度自然就比较小。
欧阳逸开火:“我们现在了解了王小姐和张陌,这两位是我们第三辩题的重要人物。根据第一辩题的结果,根据王小姐的笔录和三次口供存在很多冲突,加上王小姐的前科,已经足够检方提出指控。在这种情况下,张陌就不存在威胁王小姐的情况。”
曹云道:“我不同意,欧阳律师这里更换了概念。欧阳律师的意思是,控方有证据对王小姐提出指控,以此来说服王小姐认罪。从控方立场上说,这是一个策略,而不是威胁。但是我们讨论的威胁,不是因为控方没有证据,而是因为控方不希望王小姐上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小姐的律师呼延屏。”
曹云道:“如果呼延屏全心全意的帮助王小姐,除非是东方看走眼,否则以呼延屏的能力,应该可以打掉王小姐被控的罪名。王小姐一旦罪名不成立,就可以反告孙地诬陷,要求其名誉赔偿。这时候孙地就遭遇大麻烦,如果确定孙地诬陷王小姐,孙地很可能坐牢。按照法律规定,孙地在五年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银河集团董事长孙海的家出了很多事,如果孙地无法担任董事,那对银河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欧阳逸道:“曹律师说的很好,但是曹律师把话题带歪了。曹云分析了王小姐上庭后,孙地可能处于的不利情况和影响。没错,这个问题是存在的。但是这和张陌是不是威胁王小姐没有直接的关系。除非曹律师可以说明张陌和孙地之间存在有利益来往与私人联系。”
欧阳逸道:“如果曹律师不能说明,那曹律师所说的利益,银河集团影响,对张陌没有意义,甚至这个问题也没有任何意义。”
将军了,显然曹云说明的这点是辩方已经考虑过的。曹云只能深情的看司马落,司马落则装死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哥,我真的不能说,我们只是怀疑。
曹云只能奇袭了:“我们双方都对检方有足够证据控告王小姐的问题不再存疑。这里我要问一句,检方可以控告王小姐的情况下,为什么要以此做交易,让王小姐认罪呢?”
欧阳逸回答:“这个案子不具备太大社会危害性,加上受害者孙地不想把事情闹大,也签署了放弃民诉的说明书,同时也可以减少公币的支出。这是符合规定的。”
曹云道:“王小姐是有前科的,王小姐用和前科类似的手段进行犯罪,这已经超过了认罪规定。”
欧阳逸道:“按照法律精神,保护受害者为第一基础。检方综合考虑过受害者孙地因为此案面临的压力,所以才会同意认罪换免控。我本人也认为有些违规,但是尺度的操作在检察官手上。并且张陌本人没有权限签署免罪书,张陌将此事上报,由副检察长签字同意。”
欧阳逸好难对付,法律越死板,对执行就越有利。越有弹性的‘证策’和法律,就越容易钻空子。诸如这个案子,存在违规的嫌疑,但是似乎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个度是由负责检察官来衡量。
曹云道:“根据第一辩题,我们知道控方有足够证据指控王小姐。根据第二辩题,我们知道王小姐是被冤枉的。为什么王小姐要受冤认罪呢?作为王小姐的律师呼延屏说服了王小姐认罪,没有疑义吧?”
曹云没说呼延屏是站立在哪个立场说服王小姐认罪,辩方也提不出疑义。
曹云再道:“这里我想问的是,呼延屏你对王小姐都说了什么?”
呼延屏:“我忘了。”
曹云道:“答辩会既然出了这样的题目,是不是应该听听王小姐的说法呢?”
呼延屏道:“她的说法只是一家之词,烈焰为了达到目的,肯定会让她胡言乱语。她的说法不仅没有证词的意义,甚至没有参考的意义。”
曹云笑:“你说你忘了,又说别人会胡说,这……”
欧阳逸:“曹律师,和刚才问题一样,如果你能证明张陌和孙地、何英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那你的说法才能成立。现在如果你能证明呼延屏在本案中的利益,你的说法也可以成立。无论呼延屏说了什么,呼延屏与张陌、何英、孙地之间几乎没有关系。即使是呼延屏为了应付王小姐而说服王小姐,也和本辩题无关。”敷衍王小姐那属于职业道德,不属于犯罪。
欧阳逸抓住了核心,你得证明这几个人有关系,你证明不了,那就不存在串通,不存在威胁。
张陌因为节约公币,在合法情况下和王小姐做了认罪交易。呼延屏也许是为了应付老同学,职业道德不行,为了不浪费自己时间,说服王小姐认罪。这些和张陌是否威胁王小姐没有任何关系。
找不到切入点,找不到缺口,曹云奇袭之路被欧阳逸完全封死。曹云无奈道:“看来是我输了。”
辩方松口气。曹云一直处于包围辩方状态,让辩方压力很大。但欧阳逸的辩护核心完全封堵了曹云下刀的位置,最终曹云无奈承认失败。
曹云看司仪:“我输了,到你们说话了。”
司仪道:“曹律师,我的老板让我问你,为什么不提在免罪书上签字的副检察长?前面曹律师你说明了前科累犯免指控存在违规嫌疑,因为副检察长的签字同意,所以最终王小姐才能免去指控。这么明显的目标,为什么曹律师你会忽视呢?”
曹云道:“哦?是我忽视了。”
忽视了吗?不,这才是曹云奇袭的目标,但是曹云转移了方向,理由就是司马落。司马落有可能被误会成告密的人。
奇袭三步,第一步先打基础。第二步请越三尺说明张陌的权限,是不是越权了。第三步剑指副检察长。联系张陌的生涯,张陌涉嫌泄密被调任到边缘人岗位。边缘人张陌办案,案子又涉及富豪,副检察长竟然敢签字,就可以提出符合逻辑的怀疑。
司仪道:“我老板说,如果曹律师质疑副检察长,我们会提供一份证据。现在我老板说,没有必要了,这份材料会直接送到检察总长手上。特搜部怀疑张陌泄密,但是又找不到张陌和宇宙集团的勾结,为什么?因为张陌并没有拿实质好处,其实真正出卖特搜部的人就是这位副检察长。张陌只是因为二十多年的朋友关系代为受过。”
检察总长是全国最高检察官,检察长或者检察院长是东唐最高检察官。
司仪:“看见视频的朋友,请第一时间抛售宇宙股票。这里很感谢大家收看烈焰答辩会,第一届烈焰答辩会就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喜欢,再见。”
这就结束了?比起烈焰法庭,烈焰答辩会变得非常简单,连曹云都有点不爽。感觉纯粹被烈焰法庭利用。之前几次开庭,涉及到法理,法律,人情和道德等领域。这次答辩会实在太草率了一点。
曹云下来对司仪道:“下次别打我电话。”哥现在已经不是缺钱的人,哥现在追求的是境界。以曹云的认识,王小姐应该要现身说法,就答辩会上大家的想法做出正确和错误的判断说明,同时也说明自己的情况。还有三位法官,只出场两次,第三次答辩会在目的达到后,他们就被扔到爪哇国去了。
欧阳逸拿了麦克风问:“王小姐呢?”
司仪回答:“王小姐并不在邮轮上。”
欧阳逸:“草!”以前烈焰法庭开庭,会想办法或者收买或者强迫,尽可能将案件涉事人邀集在一起。鉴于是答辩会,孙地不出席可以理解,张陌不出席有点说不过去,连苦主王小姐也不在邮轮上,那就是过家家。
这个案子除牵涉的人特殊之外,案子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
“大家稍等。”司仪说了一句,而后等待耳机里的说明,好一会后,道:“我老板请我转告大家,本次答辩会内容确实比较简陋,目的性也过于明显,所以我老板决定每位律师无论胜负都可以获得全额奖金。实际上我们手上有一个非常特殊和有意思的案子,但是我们总公司最近遇见了一些小麻烦,目前正在处理。预计30天内,烈焰公司会再次营业,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最后我代表我老板和烈焰公司,对大家表示真诚的道歉。对不起。”
……
答辩会虽然让部分参加者不太满意,但是观众们却更关心答辩会上暴露的一些问题。律师们还没回来,视频播放之后,检察总长就立刻下令控制东唐副检察长和张陌,并且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了情况。
这件事直接影响到银河集团,孙地有可能面临指控,不是诬陷王小姐的指控,可能面临‘行会’的指控。另外受到影响的当然是宇宙集团,宇宙集团否认存在非法献金,表示愿意完全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
两大财团加上被民众信赖的特搜部出现问题后,没有什么人关心烈焰答辩会,关心参加答辩会的人,除了税务官。
由于烈焰公司是一家南美公司,烈焰答辩会是一场合法的正常的商业活动,因此每位从商业活动中获得利益的个人或者集体,都需要缴纳税金。由于每位律师年收入加上三百万都达到上限,所以按照43%的最高税率收取。
好消息是,收税之后,这笔钱就是合法收入。坏消息是,43%是很多钱。不过以东唐良好的社会‘浮力’,医疗,就学和养老等综合情况来看,很少人对43%的税率有意见。
第三百二十六章 开心和不开心
曹云已经有数月没有正经赚钱了,前一个案子还是没有报酬的扇美漫画案。闲赋在家的曹云每天生活过的很惬意,除了享受拥有金钱带来的物资快乐外,曹云更多时候是在学习和思考。如今曹云已经跳出基础知识学习范畴,他更愿意在实战中学习,因此每周他都会去法院旁听一些案件的庭审情况。
距离答辩会已经过去半个月,曹云旁听了重新出山的南宫腾飞庭审。南宫腾飞代理一名私生子争夺一位著名老明星的家产。私生子的母亲是明星的粉丝,老明星从来没有养育过私生子,并且也拒绝承认其是自己的孩子,同时拒绝进行dna检测。在一期节目访谈,老明星笑谈生死,其中谈论到自己的财产分配,并没有涉及到私生子。
私生子找到了南宫腾飞,南宫腾飞本次出庭的目的,是申请法院强制进行血亲验证。庭审主要辩论点是私生子有多少证据证明自己是老明星的女儿,老明星的律师表示每年认爹的人实在太多,认为私生子在蹭热度。
曹云见识了南宫腾飞的本事:夸大和情怀。一卷90年代的录像带被他说出一个爱的故事,一盒卡式唱片被他说出一位母亲的伟大。整场庭辩超过三小时,其中两个半小时是南宫腾飞讲故事。最终法官同意南宫腾飞申请,对两人进行血亲验证。
被告方不服,提出上诉。这案子还要继续往下打。
有吃瓜群众看不懂,为什么要打这官司。老明星还活着,就算是他的女儿,老明星生前或者遗嘱中没有分配给她财产,那她仍旧一分钱都拿不到。
南宫腾飞有自己的认识,和曹云一起吃午饭,双方进行了一些探讨。南宫腾飞并不打算直接索取钱财,在拿到血亲认证之后,将申请立案调查老明星的遗弃罪。求施舍不如威逼,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上。
南宫腾飞手头还有两个案子,都是弱索强的民事案。这类案子风险较高,赢面较小。委托人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定位,不惜提高风险委托求得南宫腾飞接案,输了委托人没多少损失,赢了就不得了了。
和南宫腾飞结束午餐,曹云在附近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休息两个小时后,再次前往法庭听审。下午的案子是令狐恬儿作为辩护律师出席的故意伤害案。令狐恬儿是有潜质和能力的新生代律师,她吃亏在自己母亲的光芒太耀眼,同时令狐兰也有拔苗助长之嫌,让令狐恬儿过早接触刑案。
令狐恬儿的对手是司马落的小跟班王磊,几个月不见王磊也有所成长,不过和司马落的差距还是太大。当辩方律师提出对某物证质疑,司马落对此物证情况有大致的了解,王磊还需要去翻看资料,查询物证的情况。
下午的庭审是拖拖拉拉,很多时间都是大家在等王磊。最终法官认为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过失伤人罪成立。
晚餐曹云就和令狐恬儿一起吃饭。吃饭中途,曹云接到一个电话,匆匆告辞,请令狐恬儿代为结账。
……
搜查一课专用停车场,林落等到了曹云。曹云停车下车,时值下雨,林落帮曹云撑伞,曹云问:“什么情况?”
林落边走边道:“今天上午西斯自驾去西郊,出高速匝道时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双方人都没事,汽车损毁比较严重。交警处理后,拖车将西斯的车拉到4s店。下午两点,4s店报警,称在后备箱找到一只人手。”
后备箱有两层,一层是经常看见的放置物品的位置。还有一层在一层的下面,里面通常存放备用轮胎和一些简单工具。西斯的汽车后备箱变形,需要做钣金。维修人员拉开隔层后,原本应该放备用轮胎的位置放了一袋东西,打开一开,竟然是一只手。
林落还是很纯啊!竟然请自己给西斯当律师。这、这怎么办呢?做一位称职的律师对不起自己良心,做一位不称职的律师又对不起……等等,钱的问题还没谈。对林落不好谈,可以对西斯谈。
曹云看着资料,玻璃那边是西斯,曹云拿电话:“车是你自己的?买了半年?”
“对。”
曹云:“备胎去哪了?”这个词好应景。
西斯:“我不知道,我买来后就没动过暗层。”
曹云:“可是暗层千斤顶有你的指纹。”
西斯一愣:“对,上周我帮一位女士换过备胎,当时备胎还在。”
曹云不吭声,继续翻看资料,许久后道:“风险委托,五百万。你这案子难度很高。”
“五百万?”西斯险些惊叫。
曹云道:“手是新鲜的,女性的左手。法医初步推断,断手时间是在今天凌晨五点左右。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手十有**是你认识的人。”
“嗯?”
曹云道:“一个可能是你真的干了,很没有脑子的带着手去西郊……收藏吗?”
林落:“曹云。”
“哦……还有一个可能你被诬陷了,那麻烦就更大了。”曹云道:“你能猜到这是谁的手吗?”
西斯看了眼林落,突然想起一件事:“珍妮?”三脚猫小组的骇客珍妮?珍妮喜欢动漫。昨天在老虾广场举行动漫展,晚饭之后她说明行程后单独离开公司。自己上午出发前没有见过她。
联系到珍妮,西斯态度转变:“不好意思曹律师,我拿不出五百万,我还是再想其他办法吧。”
曹云点头:“也好,那我先走了。”
曹云和林落离开见面室,林落去了解最新情况,曹云先告辞。出门拨通电话,一看,雨还真大,得回去借把雨伞。电话已经接通,曹云道:“高山律师所,麻烦你,明天午餐自助餐,老一套,ok。”庆祝一下,应该的。
林落出来:“曹云,你直觉怎样?”
曹云道:“我直觉他要倒血霉。”
林落疑问:“为什么?”
曹云道:“我上次和你说过,西斯很可能是ca,叫什么三脚猫计划小组。他的工作是利用你们做掩护,暗中调查鬣狗。可问题是连我都知道他是谁,鬣狗能不知道吗?前些日子东唐乱战,鬣狗不敢乱来。现在局势稳定,既然知道谁是仇敌,为什么不除掉他呢?更深层一点,这案子不是简单的栽赃案,鬣狗在玩西斯,目的我不清楚,我也不想猜。林落,换个工作吧,别被牵扯到这些事进去。”
“工作很难找的,你养我?”
“好啊……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曹云笑着回应一句,接电话:“干嘛……你感冒了……你感冒给我打电话?你有病吧?……我是男朋友?没错,我就喜欢当渣男……好了好了,多喝点热水。挂了。”姐姐,我们不是很熟。如果是长线客户就算了,你现在又没钱……自己好混蛋,好势力。
林落见曹云挂电话:“女朋友生病了?”
“好像是。”
林落:“喂,对人家好点。这边我再联系,你还是去看望一下她吧。感冒有时候真的很难受,你能在的话,她心情也会好一些。”
“哦!赵雪。”曹云眼尖,叫住赵雪:“这么晚又在加班?”
赵雪有些惊奇:“曹大哥!”
“帮我弄把伞。”
“哦!”赵雪很乖,很快把伞送来。
曹云和林落握手:“那我先走了,谢谢赵雪,再见。”
曹云的车停在搜查一课侧面的露天停车场,曹云上车,开车。离开搜查一课没多远,路边有人招手,手上还拿了手机电筒。曹云靠到路边,对方穿了雨衣,看不清楚。对方用手机电筒照自己的脸。
曹云停车,开车门,桑尼上车。
“喂,都是水。”曹云心疼座椅。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小气?”桑尼道:“几千万身家的人,大气一点。”
曹云发动汽车,走人:“你也有病?不会打电话吗?”
桑尼道:“你手机有什么你自己不清楚啊?”为什么说也呢?
曹云品味一会:“呵呵,难道?”
桑尼道:“我老大说给你一百万,让你不要接西斯的案子。我和我老大说,你给他一千万让他接,他都不接。”
曹云立刻道:“一千万是可以考虑的。”虽然是情敌,但是如果有一千万的话……老祖宗说的好,冤家宜解不宜结。
“当我没说。”桑尼无语。
“丢你螺母。”曹云打开电台,声音关小,问:“你们干的?”
桑尼很惊奇:“喂,你怎么懂得?”
“懂什么?”
桑尼道:“开广播,如果有发射型窃听器,必然会干扰广播频率。”甚至手机有时都会干扰广播。
曹云愣愣看桑尼一眼,再看前方路:“继续听。”
广播:又到了法律节目,今天来我们演播室的是著名律师xx,欢迎大家打进电话,电话热线xxxxx……
桑尼:“切,我还以为你知道的挺多。”
曹云道:“我刚才问题你还没回答。”
桑尼道:“你知道那么多干嘛?我们是定位到你的手机去了搜查一课,我老板才派我来接触你,他不希望你接西斯的案子。”
曹云反问:“你们定位我手机。”
桑尼:“我不知道,我老板这么说。还和我说,你手机被安装了木马,让我不要打你的电话。喂,你不会真的接案吧?”
曹云道:“我没打算接,再说西斯似乎也不想让我接。”
桑尼道:“我老板说忍他很久了,他说好几次要动手,但为了给你点面子,所以一直没动。”
曹云不理解:“什么鬼?”
“林落啊。”
曹云道:“我和林落是过去式了。”
桑尼:“行,有你这句话,回头我们就把他们团灭了。”
曹云切了一声:“哪边下车?”
桑尼:“干嘛你?急什么?我们这么久没见面,聊一聊不行吗?”
曹云道:“可是你雨衣还在滴水。”这种心疼非车主不能理解。
桑尼:“卧槽……虽然你对朋友这么小气,但是我对朋友一向很大方。收到一个小道消息,烈焰要再次开庭,这次的庭审内容挺有意思。”
曹云问:“什么意思?不都是那些事吗?找个抓眼球的案子,然后破坏司法公信力,以标榜自己的伟大。”
桑尼道:“不,这次庭审将不对外公开。”
曹云惊讶:“什么鬼?”
桑尼道:“大联盟商家告大联盟。”
“什么鬼?”
桑尼道:“大联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对吧?”
“对。”
“有商户违反了这套规则,按照规定,大联盟会派人调查。如果事实属实,会根据规则进行处理。很不可靠的消息:这家商户不同意调查结果。大联盟的董事会对调查结果的认识存在分歧,所以决定由烈焰法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和普通法庭规则差不多,最大的区别是,普通法庭用的是法律,烈焰法庭用的是大联盟规则。”桑尼道:“目前大联盟正在物色控辩双方,完全不可靠消息:商户开出一千万的价格寻找最好的律师……怎么?你不知道?”
曹云摇头:“不知道。”
桑尼:“那你得重新定位自己,说明人家没有看上你。”
曹云:“卧槽,他们瞎啊?”
桑尼道:“我也有些奇怪,为什么不邀请你呢?刚才一想,哎呀,曹烈心疼儿子。大联盟目前正在应对国刑的认定书,烈焰法庭还是非法犯罪团伙。你去参加的话,客观上是有坐牢风险的……也不对,怎么也不应该漏过你。有意思!”
曹云见桑尼眼睛闪烁思考的火化:“你一跑腿的,干嘛想那么多?”
桑尼:“跑腿的也是人,也有脑袋,也可以想事情。行吧,前面放我下来。”
“哦!”曹云停车。
“拜拜了。”桑尼开车门下车,顺手关门后大骂:“草、草、草。”曹云准确的把车停在大水坑边,桑尼一脚下去,水直接到小腿,鞋子什么全湿了,伴随骂人节奏左右脚跳,好容易离开水坑。
曹云有些不爽,不是对桑尼不爽,对烈焰有些不爽。在曹云看来自己应该是最适合成为烈焰律师的人选。虽然参加烈焰法庭属于犯罪行为,但是知道自己不是候选人,心中还是很不爽。再说,要规避犯罪认定办法多的是。
不过今天还不错,相比自己被烈焰忽视导致不满,曹云更为西斯的倒霉而开心。虽然这是不对的,但是架不住心里爽!这就衍生出一个哲学,到底是身体控制了我,还是我控制了身体?
第三百二十七章 高估
两天后!
加国国刑代表在国刑总部递交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目前列在大联盟名单下的二十多个商户存在有犯罪的嫌疑,但是他们收集了另外十七家商户信息,发现这些商户并没有犯罪嫌疑。
以本书开篇那位私家侦探来说,他是大联盟七级商户,他并不是犯罪分子。他是一名私家侦探,在东唐私家侦探是合法存在的一个职业。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过于片面。如果草率将大联盟列为犯罪团伙,那么任何跨国公司内有部门或者员工涉嫌犯罪,这家跨国公司就是跨国犯罪集团。
加国列举的十七家商户中包括私家侦探,安保,反商业盗窃,北美律师联盟,计算机安全防护等多个领域。部分商户商品在多数国家合法,部分商户商品处于灰色地带。同时加国说明知更鸟这家著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知更鸟出售的情报来源非法渠道。
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书没有主体,完全不符合各国法律。认定书轻极度草率,建议撤销认定书。
加国为什么说对大联盟认定不符合各国法律呢?为什么东唐迟迟没有将烈焰法庭列为犯罪团伙呢?这是存在客观原因的。
犯罪团伙的认定有几个条件。(高岩)
第一个条件:人数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
第二个条件:经常(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刑事犯罪。
第三个条件:有预谋实施犯罪。
第四个条件:有危险性,具备社会危害性。
第五个条件:有明显首要分子。
按照以上条件,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烈焰法庭的重要成员、大联盟的重要成员没有被认定。目前唯一的嫌疑犯,就是曹云的父亲曹烈有大联盟骨干的嫌疑。但是没有人确定,也没有证据表明曹烈是大联盟骨干,也不清楚曹烈在大联盟的地位、身份与工作内容。
要定性烈焰法庭,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同样,要定性大联盟,就必须抓捕或者确证其中一名重要成员。
否则就是一个笑话。
如同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辩会,司法就只能干瞪眼。诸如抓捕到曹烈,认定曹烈身份,曹烈涉嫌多起刑事犯罪,那就可以确认大联盟为犯罪团伙。大联盟就算改名叫小散户,仍旧是被认定的犯罪团伙。
在这种情况下,国刑撤销了对大联盟的认定书。首当其冲压力最大的是东唐,李龙作为警方代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警方会全力抓捕犯罪分子。东唐有一个巨大优势,烈焰在东方半岛涉嫌犯下十多个刑事罪,包括绑架,杀人,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囚禁等罪名。
要抓人,必须破解其中一名重要成员的身份。在压力之下,神探越三尺也暂时转到搜查一课,全力侦缉烈焰。
在此背景下,烈焰御用律师曹云也被请到了搜查一课。
“服务员?”曹云反问,你们终于注意到服务员了?曹云早就觉得服务员应该是烈焰的破绽所在。法官们都不在现场,烈焰需要有人管理和统领现场情况。其中权限最大的是谁?之前曹云怀疑过有幕后骨干暗中留在现场。但是在参加数次庭审之后,曹云认为服务员就是烈焰现场经理。
烈焰的视频也暴露了这一点。经常和曹云他们交流,通话,打交道的烈焰服务员,竟然从没有出现在视频上。这就是典型的欲盖弥彰。不过,就现代科技来说,还真的需要欲盖弥彰,否则以警方的技术可以将烈焰服务员的身体特征细节还原。
越三尺:“你知道多少?”
曹云道:“不能说知道,我猜到了一些。不过没有证据的话我不能乱说。”
越三尺:“市民有配合警方工作的义务。”
曹云道:“那首先你要能证明我确实猜到了你们想要知道的事。”
李墨让越三尺稍停,曹云是律师,你别和他玩虚的。李墨道:“曹云,我们也一直在互相帮助,对吧?”
谈人情明显比讲‘证策’有用,曹云态度放缓:“李课长,我也还了不少人情。”
李墨道:“我知道,我们欠你的。我们现在需要帮助,大不了一会我请吃中午饭。”
曹云无所不可:“这样一来我就算是警方线人?如果有需要,警方能开证明证实我去烈焰完全是卧底的行为吗?”
李墨想笑:“我知道曹律师努力保持中立,努力赚钱。我们目的是打击犯罪,曹律师对我们的帮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以曹律师的口才和能力,真告你是烈焰帮凶,你肯定会把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事全部翻到法庭上。”
“我还是喜欢李墨你。三尺,你到东唐后我感觉你越来越阴,每次见你我都感觉你很陌生。”
越三尺没有开口,李墨道:“不是她的错,她的压力很大。三尺背负了神探的名头,人们对她期待非常高。不过曹云说的也有一些道理,三尺,你有时候做的不是很好。”
越三尺知道李墨说的是自己做人,而不是做事,微笑回答:“我会努力做到更好,曹云,能提供一些信息吗?”
曹云道:“服务员看似只有一人,出现过的服务员她们的长相几乎没有区别,甚至发型,发色都没有问题。我认为她们最少有两人的第一个原因,我发现她们工作时间超长,几乎没有休息。第二个原因,闻香!”
妹子的头发有一股迷人的香味,实际上是妹子没冲洗干净,旁人闻到的其实是洗发水的味道。曹云和服务员接触闻到这样的味道,不到一小时再次接触,曹云闻不到这味道。曹云每次和服务员交谈,会面都留意服务员的发香。所以他认为服务员是两个人。
“有一层硅皮面具。”曹云道:“这种材料应该很高档。一般来说,近距离接触能看破对方有伪装。但是因为她们都佩戴了蝴蝶面具,将眼、鼻和部分口都遮挡起来,所以很难察觉。蝴蝶面具在多数情况属于挑起某些东西的道具,通常不遮口鼻。她们的蝴蝶面具比较大,遮挡了鼻子和两边嘴角,所以我判断应该是有硅皮面具。”
曹云:“声音似乎没有经过加工,清脆悦耳,年龄不大,没有烟酒嗓。”
李墨问:“年龄不大是多大?”
曹云道:“16到35之间。”
李墨:“这范围太大了。”
曹云道:“我也没办法,逻辑判断她们年龄不会太小。”
越三尺问:“你觉得服务员最少两人,双胞胎吗?”
曹云寻思良久:“不好下结论,不过她们的鞋子有些奇怪。”
越三尺反问:“奇怪?”
曹云道:“她们鞋子应该是38码,但是我觉得她们应该是穿36,在鞋子内塞了一些东西。也是因为这个发现,我才怀疑她们是现场经理。”
越三尺问:“能确定是女性吗?”
曹云思考良久:“不确定。”看电视剧总觉得男主角瞎,没发现女主是妹子。现实有时更扯淡,有些人近距离看十分钟都无法确认其性别。
李墨和越三尺互相看一眼,都同意曹云说的是实话。李墨道:“曹云,听说最近烈焰有一次内部法庭,我希望你能多留意服务员,给我们提供多一点的信息。”
曹云叹气:“两位,我没有接到邀请。说实话,这两天因此我有些难过。”
越三尺和李墨惊讶:“你没有受到邀请?”曹云是御用律师,而且曹云也没有负面新闻和事情发生,怎么会不邀请曹云呢?
曹云点头:“是。”
越三尺道:“谢谢曹云,有情况就给我们打电话。如果被临时邀请参加,请多留意服务员。”
曹云看越三尺:“你好像有想法?”
越三尺摇头:“没有。”
曹云道:“就说你阴吧?既然我开诚布公,你又何必遮遮掩掩呢?你这样会让我不高兴,我觉得我在你眼中就是个傻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缺乏互相信任必然会导致一些问题。你能问是不是双胞胎,我就知道你已经有想法。特征还是很明显的:外表年纪不大,却能独当一面的妹子,富豪身边的亲信妹子。如果能确定是双胞胎,我想你基本就锁定了嫌疑人。”
越三尺看曹云好一会:“如果我嫁给你,你能不能闭嘴全心全意的帮助我?”
曹云:“我特?”
越三尺道:“我是司法人员,没办法将你灭口。”
曹云反问:“你连男朋友都没有,为什么会认为嫁给我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你也太有自信了。”
越三尺道:“曹云,不开玩笑说一句,这件事很重要。我诚恳请你不要因为对我有不好的看法,就……就乱来。”
我刚才也没开玩笑。曹云道:“三尺,你最近应该在忙ca案吧?”
越三尺:“这你也知道?”
李墨解释:“曹云因为林落,了解过西斯的案子。”
越三尺眉毛朝下,眼睛看桌子一会:“这个案子很棘手。鬣狗变成了土狗。”
“土狗?田园犬?”田园拳?貌似田园有好多词。
“不,屠狗,三天时间,四名ca成员遇害。”越三尺:“美国人把剩余成员紧急召回领事馆。”
曹云试探:“你的想法是:死几个美国人有什么了不起,鬣狗一旦疯狂,必然露出破绽,到时候一击致命。你明着是调查烈焰,实际是借烈焰借口到搜查一课准备干掉鬣狗。”
越三尺和李墨互相对看,李墨道:“要不你们还是结婚吧。”这哪里受得了。说烈焰就算了,李墨知道曹云的想法,不会为烈焰卖命。但是鬣狗性质就不同,曹云和鬣狗关系还可以,最少和鬣狗的桑尼关系不错。
曹云道:“别紧张,你们能想到,他们也会想到。三尺,你别忘了刘长发。你以为你是赢家,实际上却被鬣狗当成了棋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认为你很聪明,但是你还不是走叉的对手。”神探擅长破案,并不擅长布局,玩阴谋手段。
一说刘长发,越三尺就忍不住砸下桌子。自己的精心布局原本以为可以一击毙敌,结果竟然被骗了,这个经历污点越三尺没办法接受。还好东方开火复仇的目标是大联盟,自己没有卷进去。但是自己和大联盟之间的合作出现了信任危机。
越三尺慢慢点头:“不会再有下次了。”
曹云不置可否:“希望吧,没事我就先走了。”曹云突然理解越三尺到东唐后性格慢慢阴沉。胜负心太强,压力太大。
李墨道:“我送你。”
……
曹云上车,连线林落,三次后林落才接电话,曹云有些担心:“你没事吧?”
“没事。”
曹云:“出来喝一杯?”
“我现在不太方便。”
曹云疑问:“你有什么不方便,你又不是ca。”
林落没回答。
我特?瓦特?牛特?雪特!
两人沉默好久,林落先开口:“我以为你早知道我身份了。”
曹云笑了,笑了好一会:“我还真白痴,真是……真是二百五加十三点。”
林落:“我没有故意隐瞒的意思,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没怀疑过我身份。”
曹云:“呵呵……我有点乱。那……我们不是朋友,其实我们是敌人。”
林落:“敌人?”
曹云:“你们在监视我,肯定是我敌人。”爱憎分明,立场坚定。虽是前女友,但你要整我,我就要想办法先弄死你。
林落:“这是公司的行为,我是反对的。”
曹云:“但是你并没有提醒我。”
林落:“这是违反规定的。”
曹云道:“你父亲找你那一次,你选择了ca……对不起……我不知道说什么……先再见,我需要点时间消化。”
曹云挂断电话,慢慢的开车,他迅速的以林落为ca作为基准点,重新组合所有事情。ca,越三尺,各种涉及他们的案子。
曹云靠边停车,拿手机看通讯录,拨打电话给叶澜:“出来喝一杯?”
“喝你妹,老娘感冒呢。”
“哦。”曹云挂电话,电话很快又响:“喂。”
叶澜:“你就不能坚持一下?我在xx酒吧。”
“算了。”曹云挂断电话。
开着车曹云到了南湖,夜钓爱好者并不多。曹云拿了后备箱渔具在老位置坐下,开始钓鱼。与其说曹云对林落态度转变,不如说曹云和越三尺一样,遭受了一次打击。
越三尺自以为得计,战火烧向东方。没想到走叉布局,刘长发做牺牲品引发乱局。越三尺一向自诩聪明,被人坑的体无完肤,受到了极大的心理打击。
曹云也是受到了类似的打击,如果是别的事,曹云可以原谅自己,毕竟曹云知道自己弱点。但是林落也太明显了,自己怎么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呢?好笑的是,自己还提醒林落离西斯远一些。
ca,不,三脚猫小组原来是整群人,整个公司都是三脚猫小组成员。这目标也太明显了点,这也太白痴了。用自己的聪明去揣摩三脚猫老大的愚笨,自己错的离谱。按照曹云想,西斯隐藏在普通人中进行三脚猫工作。相反,人家胆子很大,直接组团过来。他们不死,没有天理。高估他人有时候也是一个严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