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激战
宋祖武探爪而来,直接将项央和元宝两人笼入战圈,要孤身扑杀项央与元宝两个,尽显自信。
元宝小和尚圆滚滚的眼睛猛地瞪大,肥嘟嘟的身躯向前一冲,咚的一声闷响,以肩头位置撞击在宋祖武的胸口处,直接将其撞退。
两只白嫩的手掌同一时间以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入宋祖武的双爪腕处,竖劈而下,劲风四散
元宝暴起而出,惊的宋祖武急忙撤爪回身,反手一掌拍击元宝小和尚的额头处,这一掌要是拍实了,肯定是头骨碎裂。
不过元宝浑然不惧,双腿一分,身体立定,扎马直接矮了一头,刚刚好躲开宋祖武的一掌,自己双拳冲击,一上一下锤击宋祖武的胸膛,这可不是小拳拳,框框就是两声,与宋祖武回防的右掌撞击两下,直接把宋祖武锤退五米左右的位置。
两人交手三两招,看的项央心惊肉跳,倒不是没见过这种凶险的场面,而是担心元宝小和尚有个闪失,对面可是老家伙,纵然资质一般,所学泛泛,那也远飞小小年纪的元宝可比,更何况铁骨门的武功可不是一般成色。
宋祖武猩红的眼睛惊异的看了眼元宝,右手微微一甩,便是骨骼撞击的咯吱声响起,想不到他师傅那么厉害,徒弟也不赖。
元宝小和尚的脸色有些涨红,双拳微颤,白玉寺的罗汉手精妙,足够抵挡宋祖武,但他年岁尚小,内功火候还不够,在交手时,劲力反扑,此时经脉震动,很不好受。
“小和尚,小捕快,只要你们让开,离开这里,我可以放过你们两个,若是执意要和老夫作对,休要怪我狠心下辣手了。”
时间紧迫,宋祖武有任务在身,接引他的魔门高手正带着鲁达苦和尚在山里转圈圈,玩躲猫猫,他必须速战速决,尽快摘取罗七三人的心脏。
元宝小和尚就怒目一瞪,颇有些金刚威严,就要开口拒绝,却被项央拉了下衣袖,疑惑的转头,就见到项央一脸笑嘻嘻的抱刀,冲着宋祖武行礼。
“前辈,您是高手,我们两个只是低手,自然万万不敢和您相抗衡,但要是这三人出了差错,等鲁达和苦和尚回来,我们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不如您想一个万全之策,帮帮我们,那咱们不用打,您取所需,我们不用受罚,和和气气的有多好。”
元宝小和尚心里一惊,怎么的?难道你竟是个贪生怕死之徒?况且眼下他还顶得住,为什么要和这个噬心恶魔低头?
后方的罗七三人则是淡淡的看着这一幕,对项央的这种做法不但不感到愤怒,反而大加赞赏,真是聪明人。
眼下项央加元宝,对阵宋祖武肯定劣势,要是打的时间长了,肯定有闪失,但他们不是只有自己,还有鲁达和苦和尚在山里,早晚会回来,如此,拖延时间肯定比直接硬上要好得多。
元宝小和尚看不出项央的打算,但宋祖武可是老江湖了,混了这么多年,哪看不出项央的心思?也不多言,直接朝着两人奔去,继续浪费唇舌是给对方机会,他可不会这么愚蠢。
项央见状,轻叹口气,剑眉一挑,也沉下脸,冲着元宝说了声上,自己就拿着雁翎刀迎着宋祖武而去。
不过别看项央冲的挺猛,但在与宋祖武迎面的刹那,脚下一扭,施展神行百变,身体旋转半周,让出位置,让宋祖武直接突入,自己手中长刀灌输内力,施展胡家刀法劈斩宋祖武的后背脖颈位置。
元宝在项央说完上字后,动作也不慢多少,在项央侧身之后,正好和宋祖武迎面相对,两人噼啪拳脚到肉的声音连绵响起。
三人混战,元宝作为与宋祖武对攻的主力,以罗汉手与之对拆,不落下风。
项央则在一旁以胡家刀法袭扰,分散宋祖武的心神,让他不敢出全力对付元宝,手中雁翎刀出了足足二十刀,没一处砍实,重在缓解元宝的压力。
两人虽然相识不久,对彼此都不是很了解,但配合默契,一时间倒也和宋祖武打的有声有色,在空地上杂草被三人搅成一团乱。
“元宝的武功不错,小小年纪真气既厚且纯,罗汉手也朴实无华,殊为难得。那个小捕快表现的也颇为亮眼,武功虽不如何高,但光凭那份机敏的心思,就是难得的人才,罗七,你们神捕门又添一英才。”
杜远晦很清楚,论实力,不管是元宝,还是项央,甚至两人加起来,都不会是宋祖武的对手。
但眼下,两人联合,居然和宋祖武打了个旗鼓相当,让他大开眼界,不禁出声赞叹,情真意切。
“不错,宋祖武与与元宝对拆,只出了五分力,还要留下心神应对项央的刀,这才给了两人机会,这刀法也就罢了,那步法才惊人,随便一踏,身形变化,转换自如,实在惊人。若是这个小子一心想跑,武功高他一两个层次的人还真不一定能拿下他。”
罗七眼力非凡,紧跟着说道,他也是爱才之人,项央的表现的确亮眼。
可以这么说,元宝对宋祖武的威胁是三,那项央的威胁就是七,别看眼下没一刀砍实,但只要砍下一刀,宋祖武绝对受到重创,这就是兵器在低阶的作用。
“臭小子。”
宋祖武越大越憋屈,甚至刚刚耳侧的一缕长发被项央削去,让他心里的怒火更盛,杀机几乎抑制不住,时间紧迫,他不能再和这两人纠缠下去。
元宝是年纪小,武功高,项央是道家气功悠长,利器锋刃,必须要解决一个才能尽快完成上使的任务,然后脱身离开。
宋祖武心念一动,右腿和元宝脚力互相对踢三下,腹部硬接了元宝一拳,在元宝惊诧的目光中,倒飞出去,正迎着项央劈砍的方向。
“不好,项施主小心。”
元宝出声之时,其实已经晚了,宋祖武动作飞快,在半空中翻了个跟斗,落地后右手成爪,直接捏住项央划来的雁翎刀刀背,狠狠一拉,直接将项央身体拉来进,所手成拳,灌注真气狠狠打向项央的心口。
形势一时急转直下,项央心内冰冷,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宋祖武这是要以轻伤换自己的性命啊。
第九十二章 现身 (七夕情人节快乐)
宋祖武暴起而发,元宝武功不错,但争斗经验不足,一时失察,让宋祖武脱离自身,使得项央的处境危机到了极点。
身临险境,项央的脑子放空,却并没有多少惊慌,仿佛一切都和自己无关,抓着雁翎刀的右手瞬间松开,狠狠一贯,将长刀撕扯而出,自己的身体则侧身扭开,外衣,筋肉,内力,一阵翻滚涌动,如波浪。
啪的一声脆响,宋祖武的拳头结结实实的打在项央的胸膛处,却非心口,更在一阵震荡中,拳力层层削弱,打在项央身上,已经不足三成。
噗,项央吐出一口鲜血,但眼神越发明亮,带着狠辣,右手并指,狠狠插向宋祖武的双眼处,双指破空,带着呲呲声,全真内力灌输下,铁指诀近乎大成。
宋祖武拳头落实,却发挥不到三成,根本无损项央的性命,更在项央吐血后,直接喷了宋祖武一脸,使得他双眼渗入血滴,酸涩疼痛,啊的一声紧闭双目,脚步后撤,避开项央直插而来的双指。
而在这番变化之间,元宝已经欺身上前,罗汉手成七式拳招,招招打向宋祖武的要害处,看其劲风,显然元宝动了真怒,比方才交手对拆劲力更加雄浑。
即便当此时,宋祖武仍有反击余力,双目紧闭,项央的血液在面上与头发上淌下,双耳却一阵颤动,听声辨位,双手如滚珠一般,上下滑动,挡住元宝的轰击,身体又退后几分,与项央元宝都保持一个较为安全的距离。
项央吐出一口浊气,按了按刚刚被宋祖武打到的胸膛位置,虽然隐隐发痛,却并不严重,眼里闪过一丝庆幸,心中一阵后怕。
刚刚要不是他当机立断,弃刀使用神行百变侧身躲开一点,只怕纵然经过泥鳅钻洞消减劲力,心口被宋祖武打上一拳,也难免重伤,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是轻伤?
“神行百变果然是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泥鳅钻洞救了老子一命啊。”
项央趁着宋祖武退后的当口,重新拾起落在地上的雁翎刀,迎着元宝歉意和关切的眼神,与他并排而立,应对宋祖武。
而两人对面,宋祖武以双手擦拭了几番眼睛,终于恢复视力,带着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恨意,死死盯着项央,奇耻大辱,项央这么一个货色居然能将他逼到如此地步,不是奇耻大辱是什么?
后方,罗七三人也是深深呼出一口气,带着复杂的心思看了眼项央,临阵对敌,以弱打强,还能脱身无恙,他们三个自问自己身处当时的危局,怎么也做不到。
项央则是持刀喜悦,是的,虽然受了伤,但心里的喜悦的确几乎溢到脸上。
当日他与刘乘一战,处处受人所制,被牵着鼻子走,根本从第一招就输了。
但他能总结教训,夜晚入睡前,以脑海模拟对战,今日就是进步的明证,他有自信,再和刘乘一战,也许未必能赢,却绝不会陷入他人的节奏,被人摆布。
“项施主,你没事吧?刚刚都怪我。”
元宝有些自责道,不过项央没有怪他,他年纪小小,能有什么丰富经验阅历?被老家伙摆一道很正常。
“无妨,不要自责,我有一门卸力之法,只是受了些轻伤,眼下还是对敌要紧。”
说着,项央看了眼左右四周,觉得还是有点不太对头,心里隐隐有一个想法。
正对峙着,突然从宋祖武身后的山谷入口处跳出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不是鲁达又是谁?
“果然,这个混蛋,将老子和元宝他们当成鱼饵了,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项央一见鲁达露头,就知道自己被人摆了一道,所谓留守山谷,看护三个伤号,根本就是鲁达他们使的引蛇出洞之计。
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宋祖武会上当,项央就不知道了,不过肯定和苦和尚脱不了干系、
“鲁达?是你?真的被我猜中了,这么说上使放弃我了?看来魔门果然靠不住。”
见到鲁达,宋祖武并非十分惊讶,甚至看起来早就有所预料,只是嘴角的苦涩与淡淡的绝望,又不像是留有后手的样子。
“是我,宋祖武,你早该知道,魔门无情,每年和你一样被诱惑陷入魔道的,不知有多少,你不是最特殊的那个。
束手就擒吧,跟我回神捕门接受审判,能多活一些时间不好吗?”
鲁达双眸幽幽,背负左手,右手立在腰侧,身上的衣服鼓荡,显然要动手。
宋祖武并非莽夫,从他能孤身一人,戏耍神捕门和铁骨门高手,甚至设下陷阱,差点宰了罗七三个就能看出些门道。
这个引蛇出洞的陷阱,他也不是没看出来,但他自问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扑杀山谷的众人,取走三个,乃至更多的武者心脏,这才硬顶着成为瓮中鳖的压力现身。
富贵险中求,宋祖武一直富有冒险精神,从在铁骨门时借邪法练功,到接触魔门,加入魔门,再到在清江府四处犯案,搜罗天生神力之人的心脏,引诱追捕之人来黑山,反击对方,哪一样不是在冒险?若不是苦和尚机缘巧合下救了罗七三个,说不定还真被他得逞。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也许之前他都赌赢了,有了收益,但这次他赌错了,付出的将是自己的性命。
“废话,你以为你赢了吗?没有那个大和尚,你未必是我的对手。”
说话间,宋祖武脚下一扫,直接向着项央和元宝的方向炸出扇形的泥土碎石,阻拦两人的动作和视线。
自己则向着山谷中的鲁达冲去,他和元宝项央一战,除了之前视力受损,并未受伤,哪怕闭眼之时元宝偷袭,也未能伤他分毫,所以有足够的底气与鲁达硬刚。
更何况他的最终目的也不是击杀鲁达,只是要夺路而逃,难度小上许多。
当项央和元宝两人反身掩住脸孔躲避飞溅来的泥土时,鲁达已经和宋祖武交上手。
鲁达擅长手上功夫,这一点项央老早就猜出,但等他定睛一看,才知道鲁达的手上功夫是何等的了得,逼格又是何等的突破天际。
背着左手,单着右手和宋祖武拆招,一只手产生了千万只手的错觉,打的宋祖武晕头转向,不时就被扇两个耳刮子,全然不见了和项央元宝对战时的从容与强大。
“论内功,鲁捕头和宋祖武相差仿佛,但鲁捕头的千罗巧手,完全克制宋祖武的铁骨门外功,这才有这般惊人的表现,项施主不必惊讶。”
元宝看着项央的表情,解释道,武功相克,就跟自然界动物的天敌,很明显的能分出胜负,鲁达宋祖武不外如是。
作者的一些心里话
刚刚准备写大枭雄那本书今天晚上的章节,突然手贱,点了下创世这本《武侠之神级捕快》的页面,看到有人给了一颗星评价,说这是最高的了,也有人说这是他看过的最垃圾的小说,还有起点的一个书友,评了句“一星评价,这么惨?”,简直对作者造成一万点暴击。
不得不说,有时候,我是一直避免看书友的书评的,因为我的确是个玻璃心,而且是个情绪化的作者,一旦被人否定,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虽然我知道这在所难免,哪怕白金大神都会被人喷,何况我一个小虾米。
但知道不等于做到,有多少自认为铜墙铁壁,金刚不坏身的作者被生生喷成太监,我还真怕有一天进了宫,所以今后老老实实的写书,书评那里,我偶尔看看吧,所以有些书友留言,可能当时不会答复,并非作者高冷或者装十三,而是没看到,希望大家理解一下。
再说一下大枭雄那本书吧。
怎么说呢,刚开始写的是理智黑暗流,结果写着写着,就跑偏了,成了无敌流,也许还不是,反正弄了个四不像,几乎崩了,这其中既有居士笔力不足,能力不够的原因,也有自身心态的变化。
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黑暗流,也不例外,比如某某惹了我,我就得灭他全家,刚开始写的很爽,时间久了,作者就感觉心态有些不对劲。
说件真事,有次晚上吃饭时和老爸老妈看新闻,辽宁都市台新北方报道的,说是有个男人因为小孩之间正常的吵闹,将另一个孩子的母亲和哥哥打成重伤,当时我就来了火气,看着电视里那个男人和自己的朋友对妇孺出手,心里一股戾气怎么也抑制不住。
和老爸讨论的时候,就说了,我要是那个少年,等伤养好了,一定把那个男人和他全家灭掉,一个不留,还要在他们死前狠狠折磨他们的家人,让他们体会什么叫痛苦,什么叫绝望,结果被老爹一阵狠k ,说我心里变态,当时我还和老爸吵了一架。
等冷静下来,我就知道自己言行太过激,很容易走极端,这样不好。
于是有意平缓心静,平时听听音乐,看看搞笑电影电视剧,在写书的时候,也就尽量避讳一些阴暗之类的情节,实在是怕写的太嗨,自己精神分裂,甚至抑郁。
好了,唠唠叨叨的,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交际圈子小,朋友少,一直在家宅着,希望有个说心里话的地方,大家有怪莫怪啊。
最后解释一句,作者绝不变态,也没有挑唆任何人走暴力倾向。
第九十三章 任务完成
武功克制,是一个泛称,并没有具体的定论,比如内功上的相互克制。
任我行的吸星**厉害非常,纵横天下,但在左冷禅的寒冰真气上,被克制的死死的,明明功力在左冷禅之上,就是处处受到限制。
还有外功招式的克制,如全真教的武功被林朝英所创的古墓派武功克制,小龙女小小年纪就能打败数十年修为的全真七子之一郝大通,功法克制占了很大一层。
今日鲁达所用的千罗巧手,乃是神捕门收藏的一门手上武学,以掌法为主,兼有擒拿、打穴之功,施展之时,招法精巧灵动,迅如雷霆,刹那间好似形成星罗密布的棋局,有千手幻影。
鲁达自然没有修成那种至高的境界,但十数年的浸淫,火候也绝非寻常,至少此时项央看的眼花缭乱,若是易地而处,取代宋祖武的位置,早就被干掉了。
而宋祖武修炼的是铁骨门的正宗铁骨诀心法,共分十三层,从筋肉,五脏,一直修炼到骨髓,内外兼修,极为高明。
铁骨诀功夫每增进一层,气血就旺盛一份,皮肉也紧贴骨骼一次,最后练出一副钢筋铁骨,不但有横练功法的无匹防御和拔山神力,更能生出刚强无匹的铁骨真气,催敌摄锋,纵横难当。
唯一可惜的是,铁骨诀在低层次战力普通,又极难修炼,是一个大坑。
铁骨门的七长老杜远晦才不过五层修为,堪堪摸到六层的门槛,而宋祖武就更不用说了,正是因为进境太慢,看不到希望,才动了用邪法练功的心思。
而铁骨诀在宋祖武手上,虽然势大力沉,招法凶险,但碰到手段精巧的鲁达,就像老鼠遇到猫,只能凭借铁骨心法的皮糙肉厚硬抗,招法上的劣势太大了。
“元宝,咱们用不用上去帮鲁捕头一把,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看了一会儿,项央也发现一些问题,别看鲁达一副悠闲自在,将宋祖武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样子,但实际上击在宋祖武身上的力道并未造成多大损伤,也造成了宋祖武虽然被打的嗷嗷乱叫,竟然还是中气十足,毫不虚弱。
“不要,项施主你先留在这里,我自己前去即可,以免被宋祖武挟持作为威胁。
哦,我不是说你的武功低,虽然刚刚你从宋祖武的手上逃脱,但还不足以和他正面交战,万一被他抓到机会挟持,会死的。”
元宝看着项央,圆嘟嘟的脸孔一脸正经,为你好的样子,虽然是好意,但项央怎么就觉得那么可恨呢?看着元宝的光头,恨不得敲几下以发泄心中的憋屈。
“算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反正刚刚和宋祖武交手,怎么都算完成任务了,哼,等到领取奖励,修为大进,一刀斩你个桃花开。”
项央恨恨的看了眼元宝,归刀入鞘,跳跃着几步退后,横在罗七三人身侧,迎着三人疑惑的眼神,涩然笑道,
“三位不用担心,我怀疑宋祖武再被逼到绝境时,很可能以你们作人质,所以我留守后方,保护你们,绝不让他得逞。”
罗七三人可不是小白,除非有人相助,不然宋祖武被吃定了,哪里还有机会摆脱鲁达来挟持他们,不过做人不能这么较真。
“那就多谢小项兄弟了。”
项央脸上严肃,目光则继续放在鲁达宋祖武已经新入战场的元宝身上,机会难得,观看武者对战更是大好的机遇,对于自己的成长更有无可估量的作用。
这就跟现代学习一样,理论再好,也要有实践才能体现价值,项央掺和不到其中,看看也是好的。
在山谷入口处,宋祖武见到元宝也加入战圈,脸色顿时一变,鲁达打不动他,那是功法限制,千罗巧手的配套内功重在速度幻化,于攻击上也就是一般般。
但元宝可不同,刚刚交手那段时间,宋祖武已经大体摸清了他的底细,外功用的是白玉寺的秘传罗汉手,是嫡系武僧才能修习的技击武学,攻防一体,极为不俗。
至于内力,应该是白玉寺的九横心法,属于更高层内功阿含经的前置武学,刚猛霸道,劲力雄浑,即便元宝年岁尚小,但威力仍然不俗。
被鲁达打十下,很可能远不如被元宝打一下,差距就是这么大,所以宋祖武瞬间转换战术,主攻元宝,对于鲁达只留出三分心神防范。
“这个神捕门的铜章捕头有点弱啊,难怪上面还有什么银章,金章之类的分级。”
项央心里很不厚道的想到,不过很快又发现自己被打脸了,虽然鲁达的表现从惊艳到普通,但有一点无法改变,那就是他的出手真的很快。
在宋祖武和元宝对敌期间,鲁达终于双手齐出,以千罗巧手,将宋祖武全身上下都摸遍了,咳咳,除了子孙根,眼睛是越来越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玻璃。
远处战局,拳拳交击,内力附着中,劲风向外扩散,偶尔将无辜的树木石块砸成一团狼藉,项央就看到鲁达趁着宋祖武与元宝对拆期间,很不厚道的穿插手掌击打宋祖武的腋下。
“唉,鲁捕头果然老辣,这么快就找到宋祖武的弱点了,大局已定,至多十招,宋祖武必败无疑。”
杜远晦盘坐在地,同样看着战局,见到鲁达的动作和宋祖武的反应,轻叹一声道。
“不错,原来宋祖武的软肋就是腋下,以鲁老大的武功,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连击十招,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罗七看了眼项央解释道,而在他说话间,就见到本来攻击疲软的鲁达一阵操作猛如虎,双手专打宋祖武腋下空隙处,掌掌切击,打的宋祖武嗷嗷乱叫,双臂无力出招,又被元宝锤了四五拳,口里的鲜血不要命一样的往外冒,最后狠狠的摔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
鲁达攻击力道是不行,但打在宋祖武一身硬功的柔软处,且多次叠加,也能造成成吨的伤害。
“大局已定,现在就看苦和尚是否能抓住那个魔门高手了,不过希望不大,毕竟宋祖武也是此人抛出的一颗试探的棋子。”
这边三个人满怀欣慰的讨论着,项央则感受着脑海中无字天书的大放光明,知道任务完成,喜悦不已。
在鲁达之前,他和元宝两人围攻宋祖武,且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肯定是符合任务描述的。
“只是不知,一年的内力,是否能助我破开一条正经,乃至更多。”
项央也看明白了,武功和战力是两码事,但武功越高,肯定是对实力有所增益的,至少内力是越高越好。
第九十四章 城府
宋祖武被击败,项央就要上前,身边三个本来跟废人差不多,只能盘坐在地上修养的罗七彭宣杜远晦突然齐齐起身,一同朝着宋祖武方向走去,看起来虽然有些虚弱,但步伐稳健,根本无损行动。
项央被吓了一跳,随即想到了什么,脸色不是很好看,作为鱼饵,他和元宝是不知情的,但这三个人之前和鲁达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又嗑药恢复,应该知道内情。
“也就是说,刚刚我险死还生,其实他们都可能有实力插入战局,却袖手观望,果然是靠人不如靠己,能信的还是只有自己。”
项央的表情不变,依然噙着笑意,但眼神却有刹那间的寒光闪过,从鲁达未曾跟他商议就拿他作饵,再到这三人假装重伤,坐观他与宋祖武恶斗,甚至险些丧命,都让他十分不满。
他不介意做这些事,但不代表他能被人像傻子一样利用,尤其是可能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
“鲁老大神威依旧,千罗巧手又再上一层楼,属下佩服。”
罗七在当中,彭宣在左,杜远晦在右,三人来到鲁达面前,看着卧倒在地,不断往外吐血的宋祖武,纷纷诧异的看了眼一侧圆滚滚的元宝小和尚。
宋祖武虽然资质一般,修炼的还是大坑一样的铁骨诀,但内功的确深厚,元宝能将他打成如此伤势,且不断恶化,实在让人刮目相看,不愧是那个苦和尚的弟子。
“鲁捕头,这宋祖武是我铁骨门的叛徒,用我铁骨门的功夫作恶,我想将他带回门内,交给门主处置,不知您能否通融一二啊。”
杜远晦长发披散,略有些羞惭道,不过该争取还是要争取,宋祖武到底和魔门牵连有多深,到底如何急速修炼铁骨诀,不但是门主,就是他也眼馋不已。
“杜长老,其他好说,唯独这宋祖武,在我清江府内犯下累累血案,罪大恶极,柳捕头给我下了死命,一定要带他回去,由神捕门处置,所以恕我不能答应。”
鲁达摇头郑重道,除了那些血案,宋祖武本身的价值就不小,铁骨诀心法,噬心一脉的隐秘,魔门潜藏在清江府内的势力,套出任何一个都是大功一件,他绝不可能让出去。
两人在这边掰扯,却没看到地上宋祖武被长发掩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一双眼眸更是绝望中带着疯狂,都拿自己是个香饽饽,想要咬上一口,不过都只不过是一场空,早晚是死,要死,也要死在自己的手上,绝不便宜他人。
于是鲁达杜元海还在掰扯的时候,宋祖武体内发出炒豆子一样的爆鸣声,噼噼啪啪的乱响过后,身体一阵颤动后,软趴趴的再没有动静,竟是自戕而死。
“这?想不到宋祖武居然有这个魄力,罢了罢了,如此也免得争论。”
杜远晦见状,心里一叹,不过这样也好,至少鲁达他们不可能敲出铁骨门的武学了。
鲁达则是脸色难看,包括罗七彭宣,虽然宋祖武死去也符合他们的预期,但明显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没有敲出来,可惜了。
元宝小和尚则低声诵念佛号,小小年纪,竟有了些悲天悯人的意味,让在一旁静静观察众人的项央称奇。
彭宣见到宋祖武死去,眼神没有一丝波动,每年,每月,每天,每个时辰,这偌大的大周都有人死去,他见的多了,他人的死亡早已掀不起彭宣心内半点涟漪。
俯身伸手在宋祖武身上一阵摸索,人死了,尸体上也许留下有用的信息,也许是信件,也许是信物,总之查探是必须的。
正在他摸索查探的过程中,从山谷外飞纵入一个大和尚,双手展开,如大鸟一般滑翔十数米,双脚在空中轻摆,最后轻飘飘的落地。
项央眼尖,苦和尚至少两百斤重的身体从天而降,落入松软的土地上,居然不见下陷,地面平整如初,其轻功修为可见一斑。
“苦大师,您回来了,不知可有收获?”
鲁达照例询问,不过很明显没收获,毕竟苦和尚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哪怕把人宰了,也该有个尸体才是。
“没有,那个高手以宋祖武引你回来,我又没什么追踪能力,把他给跟丢了,不过你放心,此人被我打了一记韦陀杵,就算侥幸逃得一命,也要功力大损,不成气候。”
苦和尚落地后先是扫视了眼场上的情形,看到元宝安然无恙,暗暗点头,又见到宋祖武身死,微微皱眉,随即回话道。
鲁达虽然早知结果,仍然难掩心中失落,魔门噬心一脉极为残暴,手段血腥,向来是神捕门首要的打击对象,现在可惜了。
不过很快鲁达就恢复心情,笑着和苦和尚攀谈起来,罗七三人也不时插上一两嘴,将此战从头到尾描绘出来。
听到因为元宝的过失,让项央身处险境,甚至差点丧命,苦和尚脸色不是很好看,眼中带着歉意,双手合十向着项央行了一礼。
项央面带笑容点头回敬,他对元宝和苦和尚的印象不错,虽然是吃荤的和尚,但心地不错,尤其是元宝,涉世未深,保持一颗赤子之心,这很好。
鲁达则深深看了眼项央,见他面色如常,看不出有什么怨言和其他的不满,在欣赏中有多了些警惕,此人城府颇深啊。
作为一个有十几年办差经验的老捕快,鲁达深谙人心,知道自己今日作为肯定引起项央不满,这是人之常情,换了他也不例外。
如果项央表露出来,如甩脸子,不给他好脸色,他会失望,但也会放心此人,一个直肠子,难以担当细微任务,却容易看透。
但项央什么埋怨都没有,脸色如常,这就体现出此人的城府,喜怒不形于色,哪怕心里记恨,甚至杀意腾腾,脸上还是笑呵呵的,比直肠子难对付一万倍,因为你猜不透他心里想些什么。
就像现在,鲁达欣赏项央的城府,武功,能力,却看不透他对自己利用他作饵有多大的怨气,这就让人警惕。
“好了,大家收拾一下,还是尽早下山吧,晚上到了县城,我做东,请大家吃顿好的。”
鲁达回过神,不再关注项央心里是怎么想的,对着苦和尚罗七等人说道,引得一旁元宝小和尚肥肉乱颤,眼放金光,大餐,是他的最爱啊。
第九十五章 回程事宜
上山时,只有鲁达项央两人,运使轻功,飞纵而行,不过数刻功夫,但是下山就没那么轻松了,多了三个有伤之人,只能慢慢行走,这还是丢弃宋祖武尸体才有的速度。
按照彭宣对项央所言,一般追捕通缉的高手,要么生擒活捉,要么斩杀敌人为人所见,或者取其身上标识明显之物作为印证,如头颅,如此报备神捕门辨明真假,才算结案立功。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许多时候,也就是看个人的一张嘴了,神捕门不是邪魔外道,取人首级在大街小巷招摇之举,影响终归不太好。
因此,谎报战果之事,在神捕门内部的处罚十分严格,今天你说你杀了通缉犯,好,神捕门添上一笔功绩,下放奖励。
等来日发现此人还活着,调查后发现你是谎报战功,那不说前途,整个人都得被追究责任,少不得在地牢中走一遭,因此,很少有人做出这种不智之举。
而这次下山,苦和尚与元宝也在其中,项央不知道先前苦和尚传音入密和鲁达说了什么,不过显然和两人今后的去向有关,以他猜测,说不定将来还会多出两个和尚同僚。
当然,下山路上,鲁达也和项央聊了几句,向他道歉,也没说什么我不是故意陷害你的推诿搪塞之语,反而大大方方,仔仔细细解释了一番他和苦和尚的计划。
按他所说,以元宝的武功和他项央的身法,足以维持不败,至少面对硬功过人的宋祖武不会有危险,只是他们料想不到元宝的经验不足,宋祖武又十分老辣,这才险些害了他的性命。
此外,罗七三人虽然经过丹药之助,体内伤势缓解,但也仅仅只能自保,还没有插手战局的实力,所以也非旁观他生死于不顾。
鲁达所言真假,项央自有主见,对他的态度也很是满意,心里的埋怨和气愤消减不少,不管怎么样,结果总是好的,那就够了。
如此众人先下了黑山,到了李郭村,项央出面找到村长,诉说了神捕门已经找到杀害李金海的凶手,并将他绳之以法,引得村里人和李金海的家属一阵议论。
当然,其中不乏怀疑的,但看到罗七三人病恹恹的受伤样子,项央又具体说了宋祖武尸体所在地,众人方才相信,对鲁达几个人千恩万谢。
鲁达没有停留,在村子里雇了几个担夫,抬着简易的竹轿,让罗七三个伤号坐上去,便摇摇晃晃吱吱呀呀的回县城了。
安远县城,府衙内,听到项央回来禀报,将今日之事一一道出,李致知兴奋不已,这就好,这就好,杀人狂魔罗网死去,不会再有无辜百姓伤亡,这是大好事一件。
“小项,做得好,没丢咱们安远县衙的脸,我一定重重有赏,对了鲁捕头他们人呢?还有那位苦大师,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王英站在李致知右手边下方位置,对项央今天的遭遇也是唏嘘羡慕,他干了这么多年的捕头,最凶险的一次也不过是和黑风山寨的大胡子一战,比起这个宋祖武,那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回大人,罗七三人有伤在身,鲁捕头带着他们在悦来客栈开了几间房修养,苦大师和他们在一起。”
项央说话间,故意咳了咳,装作伤势不轻的样子,再加上胸口的确隐隐作痛,脸色有些苍白,让李致知和王英一阵担心,
“好了,小项你也受了伤,还是先回家休息吧,这几天都不用来县衙,请个大夫仔细瞧瞧,内伤可不能忽视。
神捕门的人我会安排王英去接待的,不会失了礼数,该算你的功劳,我也会为你争取,放心吧。”
李致知语气温和道,项央是个人才,也是个有福气的人,只怕在县衙待不了多长时间了,别的不说,就冲这次协助鲁达击杀宋祖武,这个功劳足够进入神捕门了。
项央面露感激,向着李致知道谢后又和王英行了礼,便转身离去。
其实项央的伤势并不严重,不过心中对无字天书奖励的一年内力念念不忘,急不可耐,这才使了个心眼,让李致知放自己回家,也好赶紧领取奖励。
不过项央也不是对身体不管不顾的人,虽然他自认为宋祖武那一拳没对他造成多大的影响,但还是来到回春堂,通过朱二找了个对内伤颇有研究的大夫,把脉诊断,开药调养。
等忙完这一切回到家中,时间已经到了申时,项央将药包放到厨房,自己来到房间中,关好门窗,盘坐在炕上闭目调息。
呼吸之间,五心向天,全真内力在体内四肢百骸涓涓流淌,当运行至胸口时,只感觉清凉的气流在伤处盘旋,点点滴滴滋润受伤的每一寸,每一丝肌肤,血肉,原本衣服下有些泛红的肌肤,在内力运行过后,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原本的肤色。
咳咳,项央这次是真咳嗽,嗓子眼堵住,一口带着暗黑色的血液从口里喷出,项央整个人都顺畅许多。
全真内功乃道家一脉,清心养气,绵绵勃勃,同时在滋润肉身,延年益寿,养伤还元上有极为不凡的功效。
像是项央受了宋祖武一拳,三分内伤,七分外伤,合起来也不过是小伤,经过全真内力滋润养元,内外两伤基本无恙,好好静养三五天就能恢复如初。
伤势好转,项央伸出右手轻轻摸了摸胸口处,只有酸麻,疼痛消减,可见伤势大有好转,本人对全真内功也更加满意。
在斗战上,全真内功也许威力一般,但胜在积蓄内力出众,疗伤功效惊人,无愧全真正宗之名。
想着伤势大有好转,项央将心神沉入脑海中,感受光明大方的无字天书,默念了一声领取奖励,一道汹涌无尽的灵气便从项央的头顶直接浇灌而下。
之前项央有过一次领取十日内功奖励的经历,体表之外,天地灵气丝丝缕缕的渗入肌肤,血肉,进入经脉,最后化作内功修为。
而这次,还是一样的增进内功的方式,不过更加暴烈,前一次真气如微风拂面,这次就像是大江怒涌,哗啦啦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原本紧闭的门窗突然被平地而起的一阵狂风吹开,吱呀作响。
项央嘴角一咧,欲哭无泪,此时心里只有两个字,“好猛。”
九十六章 精进
项央的这个好猛,完全表现出此时内心的真实感受,几乎密如实质的天地灵气化作怒涛从整头顶百会灌入身体内,而后化作千万丝丝缕缕的细流在体内所有经脉血肉处上下游弋。
有种刑罚,叫做凌迟,也就是常说的千刀万剐,共需要在身体割上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乃是世间最为残忍暴烈的刑罚。
项央此时的感受,就是觉得自己正在被凌迟,那原本视为内功补药的天地灵气,就是一把把锋利的小刀,割肉,阻断血液流通,碎裂经脉……
种种痛苦,难以用言语来形容,项央想要大叫以发泄心中的痛苦,却发现只能呃呃的在喉咙里低声呜咽,想要咬舌自尽结束这种痛苦,却发现连舌头都控制不了。
全身衣物下的皮肤如浪翻滚,滴滴带着黑红色的汗珠渗出,一阵恶臭在屋内传出。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痛苦成了习惯,且逐渐减弱,项央竟然渐渐升起一股享受的感觉,疼痛依旧,但疼的有价值啊。
在他心眼感知中,血肉,经脉,筋骨,经过天地灵气的融入淬炼,那绝对是难以想象的巨大提升,只要不死,区区疼痛,算得了什么?
而体内的全真内力,更在这狂猛灵气的融合下,逊色膨胀增长,由小团水洼,迅速成长为一条小溪,强大富有生机,冰凉的感觉涌遍全身。
项央心里一动,依照心法所载明的运功路线运转内力,朝着足少阴肾经处冲去,以势如破竹之势贯通经脉。
经脉,在人体就像是条条大道,在未曾贯通时,堵塞,需要以强大的内力贯通,从而增长内力,提高人身的肉身潜力。
项央原本修练全真内功,早晚行进,动静之间皆可练功,因此积蓄内力远胜他人,此时无字天书直接给他灌顶了一年的修为,这一年指的是全真内力的一年,实际上足以比得上常人修炼四五年时间还要多。
如此浑厚积累,足少阴肾经被贯通,项央再接再厉,又向手太阴肺经发起冲锋,虽然不如前一次势如破竹,但也游刃有余,唯独在冲刺第三条正经时遇到阻力,堪堪贯通一半。
也就是说,项央在短短时间之内,从一个只是下九流武者,一跃成为两正经的高手,这种晋升速度要是被别人知道了,只怕能活活将人吓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练武的时间已经晚了,潜力根本不高。
别看之前修炼吐纳诀和全真内力如有神助,但实际上是无字天书和铁裆功强精之助,这才能短时间内有那种进境。
当积累用完了,功力高了,我的修炼速度就会变慢,眼下一年之功,要是换作自己修炼,也许要两到三年都不止。”
项央有个清醒的认知,练武打基础的最好时光,是五岁到十五岁这十年时间,因为这个时间处于人身自然发育的时候,在这个时候练武,不是追求境界,是打基础,基础牢固,才能盖出高楼大厦。
比如他现在十五,一个大门派的嫡传弟子也是十五岁,两人也同样是打通两正经的武者。
如果没有无字天书,两年之内,也许他打通了一条正经,还十分勉强,但那个出身大派,从小练武奠基的高手,足以贯通三条乃至更多的经脉,这就是差距,是底蕴,十年的时间,也许就是一辈子的遥不可及。
“还好有无字天书,哪怕没有改善资质,脱胎换骨的神功,单凭完成任务赚取修为这一条,就足以抹平我和那些天之骄子之间的差距,而且,似乎这种修炼方式本身就在为我伐毛洗髓。”
项央静静感悟自己体内的变化,毛发,肌肤,更内层的血肉,经脉,骨骼,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是往好的方向在改变的那种。
总说有什么天材地宝,比如千年人参之类的,他们特殊在哪里?珍贵在哪里?
无非是经年累月的生长,在其内部积累了数之不尽的灵气,如此再配合本身的功效,放大千百倍,才成为无数武林中人趋之若鹜的神药。
项央虽然没有吃什么天材地宝,但灵气入体,哪怕九成化作他本身的修为,剩下的一成也足以增进体质。
这还不止,项央发现自己的经脉之间似乎都有所扩张,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原本阻塞的地方,在上方出现一丝空隙,每一条都是如此,就足以证明。
可以说,这次的任务奖励,对项央作用之大,难以估量,要是多来几次,过个十年八年,项央感觉天下无敌不是梦想。
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种增进功力的方式太过狂暴,让他经受了难以想象的痛楚与折磨,甚至生出自戕的想法,这种痛苦可想而知。
“不过有舍必有得,这才是正常的,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些什么,如果说痛苦是我变强所要付出的代价,那我甘之如饴。”
项央握了握充满力量的右手,一双丹凤眼中满是欣喜与开怀,不过闻到自己身上阵阵恶臭味,一股酸水就涌了上来。,这也太臭了。
连忙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个干净,光溜溜的踏出门口,走到院子里的水缸边,舀起一瓢水,直接从头顶浇下,清澈的水流从身体滑下,带着污秽的汗珠,落到地上,已经黑红一片,而身体,重新恢复洁净,甚至比之前还要更加白皙富有弹性。
回到房中,项央擦拭一番身体,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色内衣,拿着雁翎刀来到院子中练刀。
先是基础刀法,接着是胡家刀法,配合神行百变的步法,一时间小院中劲风呼啸,长刀化作一团光影,宛如绽放的花朵。
等项央停下来,便见到他又是高兴,又是纠结,内力既厚,战力必然狂增,他的刀法威能也直线飙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对力量的把控稍显薄弱,不如之前那么精准。
“是了,我的肉身记忆,对雁翎刀,对刀法的领悟,还停留在之前的阶段,与眼下的内功境界完全不相匹配,还是得赶快适应啊。”
不过项央没有多么担心,他在修炼武学的黄金阶段,五岁到十五岁之间,一直修炼基础刀法,根基极为扎实浑厚,对刀招的调控和把握,绝对够用,至多三天,就能将胡家刀法练到和内功匹配的程度。
“话说为什么无字天书会让我抽到胡家刀法而不是苗家剑法呢?是因为任务目标胡强姓胡?还是我本身就修炼了十数年的刀法?”
第九十七章 三人之议
项央这边惊人的进境暂且不谈,鲁达这边带着罗七、苦和尚五人,在悦来客栈又多开了五间单人房,大家安心的入住。
苦和尚和元宝是出家人,出了白玉寺后身无长物,本来是以天为被地为席的,不过鲁达和苦和尚早就有言在先,因此一应食宿花费都由他负责。
至于杜远晦,铁骨门财雄势大,自有营生,自然不在乎这点小钱。
彭宣房间内,铺就松软被褥的床上,鲁达双手抵住盘膝闭目的彭宣的背部,运转内力助他疗伤,房间静悄悄的,只有呼吸声传出。
罗七则坐在房间圆桌边的木凳上,换了身干净的白衣,英俊的脸孔更显魅力。
良久,鲁达撤回双掌,缓缓收功,彭宣的脸上满是汗水,不过气色红润许多,显然在鲁达的帮助下,伤势大有好转。
“鲁老大,你先帮罗七运功,又接着帮我疗伤,属下实在感激不尽。”
彭宣的嘴唇微微干裂,嘶哑着声音道,助人疗伤,是损耗自己内力的行为,鲁达已经给他们疗伤的丹药,又如此不辞辛劳的帮他们,一般的上司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说什么傻话,大家都是兄弟,这次是我决策失误,才导致你们差点没命,我所做的都是应该的。”
鲁达起身下床,走到罗七身边坐下,倒了杯清水咕噜噜喝个干净,眼里的疲惫稍稍缓解,看着罗七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好奇道,
“罗七,有什么心事吗?不如说出来,让我和彭宣听听看,说不定能为你解惑。”
罗七看了眼鲁达,他和彭宣也都不是外人,微微犹豫,最后开口道,
“是,鲁老大,我有疑惑。今日黑山上,宋祖武被元宝小和尚打倒后,你本可以封了他的经脉穴道,让他想死都死不成,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最后反而让他自己了断。
而且我跟了你鲁老大这么长的时间,是真的为他惋惜、可惜,还是做戏,我也都看的出。”
这话出口,彭宣的脸色瞬间变化,惊讶中带着不解,当然,他跟着鲁达的时间不比罗七少多少,自然也看得出些许蹊跷,不过不该这般明问啊,这不是怀疑鲁老大别有用心吗?
鲁达听着罗七的疑问,看着彭宣脸色的变化,始终保持微笑的表情,放下手里的褐色茶杯,点头赞道,
“小七你的观察果然敏锐,看的很清楚,猜的也很准,不错,我的确是有意放任宋祖武,因为我看过他的卷宗,知道他的性格,宁肯自戕,也绝不受辱。
这一点其实杜远晦也知道,他和宋祖武同门学艺,相交多年,比我更了解此人,但他同样没有动手封住宋祖武的经脉穴道,防止他自杀。”
鲁达的话让罗七的彭宣瞪大了眼睛,两人完全不能理解,无论是鲁达,还是杜远晦,都该知道宋祖武身上蕴含的价值啊。
“不要这么看我,我临行前,柳捕头亲口跟我说的,这宋祖武,既不能活着被杜远晦带到铁骨门,也不能生擒回咱们神捕门,唯一的结局必然是死。”
柳捕头是清江府的金章捕头柳若海,其下还有银章捕头曲靖飞,铜章捕头鲁达,是整个清江府神捕门的最高层次领导人,本人在整个延熹郡,甚至雍州武林,都有一定的声望地位。
“柳捕头?这,这到底是为什么?鲁老大,你不会不明白宋祖武的价值吧。
不谈魔门方面的情报,单说他一身铁骨诀,那就是一门极为厉害的武功,练成十三层,足以比拟白玉寺的阿罗汉金身,有了这个功绩,能向上面兑换多少修炼资源啊。”
罗七和彭宣对视一眼,都有些难言的不解,神捕门一向是有便宜必占的,也就是这个原因,才有了如此深厚的底蕴,堪称武林中的圣地,巨无霸的帮派。
罗起彭宣两人寻根问底,鲁达叹了口气,想到两人跟了他这么长时间,应该可以信任,点头道,
“今时不同往日了,你们不知道,早在年前,雍州方面已经传来消息,魔门复起,与之同样蠢蠢欲动的还有各大武林门派,邪派高手散修。
你们以为宋祖武是特例吗?不,不是。除了他,我清江府神捕门的缉捕名单上至少还有三十个如他一般的门派高手。
铁骨门门主铁邛修成十层铁骨诀,以柳捕头的武功也未必是他的对手,眼下实在没有必要触碰他的底线。
左右不过是一门武功,可上面现在要的不是武功,而是稳定,这才是最重要的。”
鲁达一番话让罗七和彭宣倒吸一口凉气,稳定,这可不该是一向激进的神捕门该说的话,难道情势已经超过了神捕门的控制范围了吗?
见到两人一副心乱如麻,不知所措的样子,鲁达没好气的摇头,沉声道,
“慌什么,只是暂时顺应安抚政策罢了,又不是天塌下来,神捕门底子厚的很,更何况后面是大周在撑着,怕什么?
今天这番话我本不该跟你们说,但宋祖武一事给我提了醒,你们往后再行动,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再犯下如这次的过错。”
“对了,那府衙那个小捕快呢?听鲁老大的话,今后江湖武林只怕会太平了,他还会加入我们么?这和把脑袋别在裤腰上没什么两样啊。”
罗七稍稍安心,就想到了给他带来极深印象的项央,开口问道。
“此人面皮极厚,又机敏过人,武力上轻功不凡,还有一手可堪一观的刀法,是个不错的人才,要是错过就太可惜了。”
彭宣暗暗点头,生死关头见真章,项央在生死之间表现出的潜质也让他欣赏,人才难得,何况眼下看起来江湖纷乱逐渐多起来,神捕门的人手只怕不太够用。
“哈哈,这一点你们放心,这个小子逃不了的,神捕门是他最好的选择,这一点毋庸置疑。
当然,你们两个的小心思我知道,无非是想将他拉入自己手下做事,不过晚了,这个人我自有用处,你们两个就死了这条心吧。”
鲁达瞥了眼两人,慢条斯理道,虽然他还没想到具体让项央做什么,但肯定不会让罗七彭宣插手此人,他们两个还压不住这个小子。
罗七彭宣闻言,相视苦笑,鲁老大还是那么精明,下手依然那么快啊。
第九十八章 春风楼会
傍晚,安远最大最好的春风酒楼再一次爆满,来这吃饭订餐的人来往不绝,而其中一行人最为引人注目。
三个捕快服饰,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家伙,还有长相体型凶恶威猛的大和尚,以及胖嘟嘟,白嫩嫩的小和尚,一共六个人前后走进来。
更令不少在一楼餐桌上吃饭的人震惊的是,春风楼的少东家竟然亲身相迎,并将这一行人接到第三层的大包厢之内,让众人猜测身份。
要知道当初雄大雄二接待胡强,也不过在二层包了个单间,三层,那是只有闻达清江府的贵人才有的待遇,当然,花大价钱,也是可以入内的。
走在鲁达身前的是一个穿着锦衣绸缎的富态中年人,是春风酒楼老板的二儿子,主持打理在安远县的春风楼。
“鲁捕头,今晚您的花费都算在我的账上,千万别跟我客气,清江府之事家父写信告诉过我,多亏了您和您的手下,还没好好谢过您呢。”
中年一脸的讨好,看起来十分谄媚,对于生意人来说,黑白两道都要打点好,鲁达一行人就是白道。
半月前,他父亲在清江府经营的春风楼,被两个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江湖中人给砸了,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是鲁达让神捕门的人出手,将这两个混蛋给抓起来,不但赔偿了损失,也树立了规矩,让春风楼名声大涨。
“那就多谢少东家了,哦,对了,我还有一个小兄弟待会儿会过来找我们,劳烦少东家派人接一下,他叫项央,是安远县衙的捕快,我打算将他带回清江府,你可别怠慢了他。”
鲁达脚步轻盈,与中年言谈甚欢,人家可以结交,他也不会拒之门外。
中年连连点头,最后带着鲁达一行人来到三楼靠东面的一处包间内,大约十几平米,屋内中央放了一个大圆桌,圆桌上还内嵌了一层转盘样的红木圆盘,桌边则是环绕的十二个高脚木椅。
屋内墙壁挂饰朴素,靠近窗边的位置有一串泛着银光的风铃,四个角落,放着四盆枝杈如龙角的盆栽,只是一进入内,就有一种舒适,自然,放松的感觉。
几人落座,谈论武林轶事,切磋对武学的理解,唯有苦和尚与元宝两个吞咽着唾沫等待菜肴上桌,他们师徒两个在白玉寺每天除了豆腐,就是了萝卜青菜,出了白玉寺,更是风餐露宿,偶尔打打荤腥,就算改善生活了,这次可算是吃大户了。
刚刚鲁达点的菜他们两个可都是竖起耳朵听的清楚,什么鱼啊,肉啊的,简直让人听到就流口水,恨不得立马动手,甩开膀子开吃。
而项央这边,则穿着一身素白色的布衣持刀而来,长发披肩,用一条淡蓝色的饰带系住固定,脚下长靴换做布鞋,看起来很是贫寒,却很干净整洁。
春风楼的一个伙计等了约半刻钟的功夫,才等到项央,虽然对项央一身衣服极为鄙夷,但面上不敢露出半点想法,反而极为恭敬谦顺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其一,项央是春风酒楼少东家让他等的贵客,有资格上三楼包厢入席的人,身份肯定不一般;
其二,项央本身相貌堂堂,英姿勃发,丹凤眼开阖之间,犹如疾电,刺的伙计心内慌乱,一看就非凡俗;
其三,就是项央手中的雁翎刀,比起拳脚武者,带着武器更容易表明身份,至少一个小小伙计不会因为衣着就挖苦一个可能是混江湖的高手。
跟着伙计上了三楼,一进入包间,项央就被数道目光死死盯住,里面充斥着不解和惊异。
苦和尚,杜远晦,鲁达,罗七,四个人看着迈步走进来的项央,俱都发现项央与白日截然不同的变化。
双目莹莹如玉,一片温和,呼吸极为悠长,细密如丝,仅仅过了两三个时辰的时间,竟然好似内功大进,谁人不惊?
要知道白日一战,项央是受了伤的,伤势缓解也就罢了,居然一副春光满面,武功大进的景象,怎么能不引人怀疑?
“哈哈,小项,你来了,快快入座,菜已经点好了,马上就来,对了,你喝不喝酒,春风楼的酒可是又烈又香。”
鲁达眼中闪过一丝惊疑,笑容满面道,不见了初见项央时表现出的威仪,心里暗暗猜测项央此时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苦和尚蒲扇般的大手摸着元宝光溜溜的秃头,看着项央,也在估算他的实力,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白日的项央恐怕连一正经都未打通,此时应该已经是通脉的武者了。
项央面色如常,心里也在一顿,他的武功进步太过明显,外功看不出,内功却瞒不过他人,当然,他们也顶多看出自己的内功进步,至于进步多少,肯定是不知道的。
“哈哈,鲁捕头请我喝酒,那不喝也得喝,而且还要自罚三杯,谁让我迟到了呢?”
项央入座,在杜远晦元宝中间,没有刻意提起自己武功之事,自己的实力进步,那是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和任何人解释,他人也没有那个资格和身份来探寻。
除了元宝,在场中人都是江湖上的老油条,自然知道忌讳,纷纷又将话题扯到武学和江湖中的事情,比如独臂刀霸死在家中,凶手是某某某之类的,还有南天一剑苏晓峰的失踪,在雍州也成了不解之谜,其人究竟是被杀害,还是有什么秘密,都不得而知。
说话间,春风酒楼的伙计们端着餐盘将酒菜一一摆上,诱人的香气一**传来,元宝小和尚的眼睛都绿了,口水吞的和浪花拍岸一样,哗啦啦的。
清蒸皖鱼、椒盐虾、红扒肘子、蒜仔牛丸、蜜汁烤鸭、香薰鸡,还有四个素菜,两砂锅甜汤,一大坛烧刀酒,别说元宝了,项央都馋的直流口水。
让伙计们退下,鲁达等人也不客气,倒了酒后先碰了一杯,就开始大快朵颐,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
项央边吃边打量,本以为最大食量者不是元宝也得是苦和尚,谁知道自己竟然看走眼了,铁骨门的杜长老,披头散发丝毫无损其食量,一只鸡腿,三两下连着骨头咯嘣蹦的嚼碎咽下,牛丸,元宝不过一个接一个的往嘴里塞,杜远晦倒好,那是直接往嘴里倒,不知道的还以为乞丐进村了呢。
不过看着苦和尚鲁达一众人习以为常的样子,项央又明白了什么。
铁骨门的武功内外兼修,极为不俗,而且看杜远晦也好,宋祖武也好,都精瘦无比,皮贴着骨,定然需要血气滋补,有这般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九十九章 加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鲁达端着手上的酒杯,看着苦和尚与元宝一脸的满足,其余人也是面带笑容,轻声道,
“此次击毙宋祖武,多仰仗诸位相助,等回到神捕门,我会向上级禀报,为大家请功。
罗七彭宣暂且不言,杜长老,苦大师,元宝小师傅,还有小项,你们四位不知有何所求,我会尽量为你们争取。”
神捕门是大周独立出的一份体系,针对的是高来高去的江湖中人,只靠神捕门本身的力量,根本难以镇压天下,所以很多时候,会有武林中人以赏金猎人的身份帮助神捕门做事。
这类人为数不少,可能是散修,是门派弟子,是世家公子,甚至有帮派中人,为的自然是任务完成后神捕门下发的悬赏。
此次宋祖武一案,闹出的事情不大,但也不小,神捕门未曾下发悬赏,但苦和尚几人既然出了大力,神捕门自然不会在赏赐奖励上含糊,不然名声坏了,今后谁还会为他做事?
杜远晦摇头,披散的长发左右拂摆,声音带着铿锵之意,中气十足,
“不必,宋祖武这个叛徒是我们铁骨门的耻辱,此次追捕本该由我出手了解他,结果多仰仗苦大师师徒和项小兄弟,实在惭愧,哪里还有脸面提什么要求?”
苦和尚拍了拍更加鼓起的肚皮,打了个饱嗝,一双眼睛眯成一条缝隙,略带玩笑道,
“鲁捕头只要按我们先前说好的办就可以了,今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还谈什么要求不要求的?对了,要是天天能吃上这种水准的饭菜,那还不错。”
鲁达脸色一呆,还天天这种水准的饭菜,你知道这一桌得花多少钱?就算有钱,难道不该用在练武的消耗上吗?
不过苦和尚武功高强,甚至在他心中,比曲靖飞也差不了多少,这样一个高手能用些许饭菜招揽,简直没有再便宜的事情了。
“这倒也简单,在清江府,春风酒楼的老板和我也算旧相识,若是您想,日日此餐,也非不可。”
苦和尚哈哈笑着摇头,“只是戏言而已,鲁捕头太过认真了。”
戏言,就是诳语,项央暗暗琢磨着,苦和尚恐怕佛门五戒都犯过也不一定,花和尚啊。
这倒是他想多了,僧人,有文武两种,文僧,持佛门五戒十善,武僧,为护法之人,比起文僧的严格,武僧在佛门戒律上,则宽松许多。
当然,宽松不等于放任,苦和尚本身就是无法无天之辈,和白玉寺闹翻,更加秉持自在之念,随心所欲,酒肉诳语之类的戒律,难以束缚住他。
还有元宝,和他师傅倒是很相似,不过更显纯真,比起和尚,更像是一个同龄的少年。
鲁达最后看向项央,双目明亮,带着灼灼的热意,之前他对项央只是认同,但现在却是渴求,武功在短短数个时辰增进至此,说他背后没人都不可能,比起项央,他更希望交好项央身后的那个高手。
“嗯,在下此次出力不多,又是衙门中人,做的都是本分,哪里敢跟鲁捕头提什么要求?”
项央也是人精,看出鲁达眼中的热切,微微一笑说道,他以为自己紧赶着想入神捕门,却不知道自己的底牌究竟是什么。
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很多时候和衙门的案子有关,所以项央愿意继续干捕快,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实力。
那么在县衙做捕快,和到神捕门做捕快,其实没什么两样,顶多在安远县任务轻松些,奖励少些,也许变强的速度会放慢,却更加安全。
而加入神捕门,可能遇到的案子更多,更复杂,更离奇,获得的奖励也更大,但也更危险。
就像这次追捕宋祖武,他还只是打个下手,做元宝的辅助,居然都差点丧命,就可以看出一些门道。
所以加入神捕门,有利有弊,不过原先项央实力不足,弊处大于利处,但现在贯通两条正经,甚至第三条也打通一半,实力坐火箭一般跳跃式增长,那利处就大于弊处了,至少有了些许自保的实力。
项央不主动提出加入神捕门,其实就是在待价而沽。
不说别的,如果原先他的实力只够做木章捕快,但现在他实力增长,那至少也得给他个铜章捕快做做才行,相应的权限,待遇,也都和木章捕快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要说什么功绩,资历,对其他木章捕快不公平的话,项央够强,有实力,那就是公平,任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字,江湖,武林,终究是拳头大,说的算。
还有,也许一些人喜欢扮猪吃老虎,明明武功很高,却装作一副软弱的样子给人踩,完了再反转,再去装/逼打脸。
但项央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扮猪,扮的时间长了,就真的成猪了也不一定。
“哈哈,小项你这个人就是谦虚,要不是你和元宝小师傅拖延到我回来,宋祖武还真不一定擒得住,你是大功臣啊,怎么能什么都不要呢?
这样吧,既然你一身武功,留在安远实在太浪费,不如和我去清江府的神捕门,只要通过考核,铜章捕快起步,还有修炼资源作为任务奖励,帮你变强,你觉得如何?”
鲁达笑了笑,知道这个小子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也就给他点甜头尝尝,他是铜章捕头,只要看好某个人,完全可以自行做主,只要项央有真材实料,报到银章捕头曲靖飞那里,也是有话说的。
“既然鲁捕头看重在下,那项央就听您的安排。不过我在安远还有一些牵挂和安排,只怕不能立即和您到清江府,希望宽限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我再去找您。”
项央回答的很是干净利落,得到预期的结果,那就很好了,至于考核什么的,不外乎武功之类的,他有这个自信。
“好,就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小七,阿宣,说不定一个月后你们就多了一个同僚,还不敬小项一杯?”
鲁达心里暗暗思量,说不定是项央身后的那个高手要再调教项央一段时间,这也好项央越强,对他越有利。
而酒桌上,随着鲁达的一番话,气氛再次热烈起来。
第一百章 提议 (推荐票六千加更)
距离鲁达等人擒杀宋祖武已经过了五天时间,这五天,安远县衙将李金海一案做了移交神捕门的处理,并向全县百姓公告神捕门已经击毙凶徒的消息,稳定民心。
鲁达一行人则在第三天午后离开,临行前和李致知王英说了项央已经准备入神捕门的事情,引动县衙的一众捕快和衙役既羡慕又高兴。
这种心态其实很正常,能进神捕门的,要么要背景,要么有实力,要么有能力,项央算是第二种,有实力的那种。
羡慕在项央今后走出县城,前途不可限量,高兴在项央如果有大成就,他的家乡安远县,他们这般老同僚,也会与有荣焉。
最起码,如果项央将来在江湖上闯下名号,一些穷凶极恶之徒都得掂量掂量,是不是得冒着得罪项央的危险在安远犯案,大大提升一县之地的安全。
午后,安远县衙,后堂书房内,李致知身侧是腆着肚子的黑脸王英,手上则是一份公文这是项央入职县衙捕快的档案资料,主要是家庭状况,身份是否清白,还有本人在县衙当值期间的一些表现。
看着李致知就要在调职的公文上盖下县令打印,王英终于按捺不住,出声道,
“李大人,不如先等一等,既然小项说要一个月后再启程去清江府,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他办理调职。”
李致知儒雅的脸上有些疑惑,暂时放下手上的县令大印,转头问道,
“为何?反正县衙最近也没什么大案,小项早晚要走,不如让他先离职,在家好好练武,将来到了清江府,多一分实力就多一分底气。”
王英点点头,黝黑的胖脸微微颤动,黑亮的眼睛带着久久未曾有过的激动,
“话是如此,但大人忘了黑风山寨吗?
听鲁捕头所言,小项现在的武功极为厉害,且加入神捕门,直接进行的就是铜章捕快的考核,那我们为何不在他离开前,借助他的力量剿灭这帮为祸县衙的山匪呢?”
提到黑风山寨,李致知也想起这帮让他绞尽脑汁都无可奈何的山贼,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不得不说,王英的话点到了他的心里。
“黑风山寨的确是本县的一块心病,不提他规模,光是每年都要洗劫无辜村民这一条,我就恨不得立即将他们全部缉拿。
不过小项如今已经确定离职,想要剿灭黑风山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怕他不会答应。
还有,黑风山寨除了有毒秀才出谋划策,大胡子胡强武艺高强,还有百多人的悍匪为他们的爪牙,真要剿灭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未必能够。
此外,这帮山匪习惯化整为零,潜进黑山隐藏,你怎么找到他们?。”
“大人请放心,小项那里,交给我去说,至于黑山方面,这么多年,我可不是什么都没做。
只要有一个武功高强之人相助,再调集两百县兵和县衙的捕快,我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能灭掉他们,希望大人相信属下。”
听到王英的话,再见他一副信誓旦旦的表情,李致知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敲击淡红色的光滑桌面,思忖起来。
他还是很了解王英的,既然夸下海口,必有其底气,而黑风山寨虽然暂时没有动作,但也只是暂时,狗改不了吃屎,这帮山贼也是一样。
暂时没有动作,那是山里的物资粮食足够生活,如果饿肚子了,说不定自己三天两头就要忙着处理这帮混蛋犯下的案子了。
“好,就交给你去办,不过记住,小项现在身份不同,入了神捕门的眼,一切不要勉强。”
得了李致知的同意,王英很是兴奋,眼里闪过一丝杀机,大胡子,这次究竟谁棋高一着,且往下看吧。
捕快休息的小院子中,项央坐在院子中的石凳上,雁翎刀放在左手边,右手提着一条藤鞭,针对身前练刀的傅大春,不时抽打一两下,纠正他的练刀姿势。
这五天时间,他基本上都在巩固自己新增的内力,同时勤修刀法身法,务求内外相合,大致上已经达成心里的目标,这才抽空指导傅大春。
“小央哥,我练刀是不是晚了些,总感觉练得勤快,但收获不大,要不是有你指导,恐怕连入门都做不到。
想想看,你好歹也是练了十几年的火候才有今天的功夫,我怕是达不到你的程度了。”
傅大春拿着一柄木刀,行右上斜撩之势,脚下扎马,在项央的眼里松垮武力,处处是破绽,基本上等于他六岁时的火候。
“正常来说是如此,你错过最佳练武年纪,本身又不是天赋异禀,的确事倍功半。不过你要相信一点,天道酬勤,只要肯下苦功,早晚会有成就。
还有,我不是传你一套吐纳之法了吗?只要日后练出内息,足以弥补你身体的瘦弱不足,内功一成,刀法也会有明显的进步。
还有,你练刀,不是为了争强斗狠,而是自保,是强身健体,主次关系不要搞错。”
项央知道,傅大春除非有奇遇,不然这辈子成就顶天了也就是打通一正经的程度,这得依靠数十年水磨工夫,还不一定能成功。
但在安远县,一个小县城,有这样的武功,已经足堪比拟当初的钱长明,甚至犹有过之,对傅大春来说也足够了。
“那是那是,我也没想着和人打架之类的,只是吐纳诀我也练了这么多天了,没什么特别的,顶多晚上睡觉沉一些,精神头更好,也没你说的那么神啊。”
项央手上藤鞭噼啪一下,直接以打在傅大春的右臂手肘处,让撩刀变成刺,然后一路从身体的小腿处打击,调整他的姿势。
“废话,你之前又没练过武,能在这么短的时间练成就有鬼了。
大春,欲速则不达,练功这种事急不来,你要当做一辈子的事业去经营,还有,如果今后练出内功,还是像现在这样好高骛远,早晚会出问题的。”
项央正纠正傅大春的姿势,王英沉重的脚步在院外响起,走进院中,才见到项央正拿着藤鞭训着傅大春,教他练功,心里欣赏,
“大春,你先出去,我有要事和小项说。”
第一百零一章 任务再启
傅大春见到王英,有些害怕,他不是捕快,只是衙役,按规定来说,是不够资格来这个小院的,听到王英让他出去,两腿蹦的老高,拿着木刀撒腿就往外跑,根本就是一个大孩子。
项央摇摇头,随手将藤鞭甩到小院的东南墙角,落地时竟然以柔软的材质支撑地面竖起,尾端靠着砖红色的墙壁,看的王英眼皮一跳,由小见大,项央的武功只怕真的已经超过他的想象了。
其实这一点王英早有预料,从知道项央修炼有内力开始,他就知道
“王头,不知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可是我的资料和档案有不妥之处?会对调职有影响?”
王英走到石凳上,看了眼项央,伸手作请的姿势,让项央在他身侧入座,方才开口,
“你的调职没有影响,本来今天就能盖印送出,不过被我阻止了。”
见到项央没有惊讶与恼怒,只是脸色平平淡淡,眼神疑惑的看向自己,王英更觉得项央的变化简直是日新月异,沉得住气,够冷静,这份特质不是武功高就能得到的,老项真的是留了个好种啊。
“黑风山寨你知道吧。这是咱们安远和附近几个县城最大的山贼匪患,每年至少要洗劫三四个村子,将劳苦百姓一年辛辛苦苦侍奉的庄稼收成夺走,多少家庭因为它而妻离子散。
还有,你爹项大牛,也是死在这群畜生的手上,我希望你在临走之前,能帮我灭掉这伙山贼,为安远,为附近县城的百姓除掉这个祸害。
这不是命令,仅仅是一个老捕快的请求。”
王英黑胖的脸上罕有的露出感伤与软弱,而在项央印象里,他一直是个流血不流泪的硬汉。
项央还想到了自己初来这个世界,就是这个黑胖子站在自己的面前,拍着自己的肩膀安慰自己,这对当时还处于迷茫的自己,是个极大的鼓励与振奋。
“王叔,你不必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我从小在安远长大,又是县衙的捕快,就算你不说,我也早就有那个打算。
何况就如你所说的,我父亲丧命在黑风山寨手上,此仇不报,谈何为人子?”
项央前一句是真心,后一句是表态,虽然他知道项大牛是死在胡强与钱孚的算计与阴谋下,但外人不知道,他们只以为是黑风山寨做的,所以必要的姿态还是要做的。
果不其然,王英听到项央的回答,很是欣喜与振奋,他没看错项央,不管他有什么秘密,始终还是那个秉性纯良的项央。
对此,项央并不知道自己在王英的心里如此高大正,反而感受着脑海中光明大方的无字天书,心内激动复杂。
“主线任务,覆灭黑风山寨,任务完成,奖励峨眉派金顶绵掌;
支线任务一,击败黑风山寨大当家大胡子,任务完成,奖励飞沙走石十三式;
支线任务二,击败黑锋山寨二当家毒秀才,任务完成,奖励十二路谭腿。”
这就是无字天书刚刚发布的任务,三门武功,两门算是龙套武学,一门连龙套都算不上。
先说十二路谭腿,乃是纯粹的外家功夫,是腿法基础正宗,回环转折,进退自如,与神行百变这类闪避赶路的轻功不同,属于攻击性的武学。
说起来,这门武功和铁指诀有些类似,都是某一派别武功的基础,单一拿出来威力甚至远不如白玉寺的伏虎拳,但能打下腿法根基,将来修炼更高明深奥的腿法能事半功倍。
飞沙走石十三式,这就有名多了,是万里独行田扒光,也就是一代淫贼不可不戒的独门绝技,其刀如狂风呼啸卷起,是快刀之法,精要就一个字,快。
(有说这门武功别名狂风刀法,但居士这里设定为一门爆发性绝招,属于狂风刀法内的杀招,却不能涵盖狂风刀法的全部)
这门武功算是深得项央之心,胡家刀法的确精妙,但刀势缓和,缺少一锤定音的绝杀招法,飞沙走石十三式恰恰能弥补他的些许短处,为他增添一门杀招。
不说别的,当日他如果通晓这门刀法,且修炼到小成,与刘乘对阵,纵然内力境界远不如对方,也有搏命的实力。
峨眉的金顶绵掌,这门掌法比起飞沙走石十三式,也算不得多么占优势,不过速度奇快,掌力阴柔,绵绵无穷,能弥补项央手上功夫的不足。
伏虎拳法和铁指诀算是项央唯二通晓的手上功夫,都算不得多么厉害,伏虎拳法是白玉寺的奠基功夫,铁指诀威力不小,但无招无法,也只能算是锻炼指力的法门。
金顶绵掌却是有招有式的武学,配合全真内功的勃勃内劲,想来威力不小。
总的来说,这三门武学作为任务的奖励,项央虽觉得无字天书有些吝啬,却也勉强可以接受,尤其想到胡强还为他贡献了一本胡家刀法,黑风山寨简直就是新手村的**oss,刷掉后奖励多多啊。
项央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自己要是得到天书的奖励,只怕有一阵子要忙活了,刀法他有自信,因为十几年练刀,赋予了他对刀法的一种敏锐触觉与灵性,如修炼胡家刀法,就能在短短时间内有所成就,可以说,他是一个合格的刀手,也许未来还会成为一名大刀客。
但金顶绵掌和十三路谭腿分列掌法,腿法,都是他未曾触摸的领域,也许需要好一段时间来摸索,进步。
“总有些贪多嚼不烂的感觉啊,无字天书不会坑我吧?应该不会。
对了,第一次修炼基础吐纳诀时,我心神附到天书中,领会胡家刀法的精要,刀法大进,说不定将来还会出现让我增进武功修为(等于游戏中的熟练度)的奖励,毕竟是天书。”
项央沉思间,王英微微皱眉,以为项央在担心黑风山寨那一方面,开口道,
“小项,你可是在担心黑风山寨隐匿黑山中难以探寻?
放心吧,我一早就派出可以信任的人打入山寨内部,只是苦于没有和大胡子可堪一战的高手,这才拖延至今。
我曾和大胡子交过手,他顶多算是贯通一正经的武者,以我的武功尚且可以和他走上三招两式,以鲁捕头所言,你的武功足可以胜过他。”
项央思绪被打断,回到现实,笑了笑,没有解释自己在想什么,只是继续听从王英的诉说。
第一百零二章 再上黑山
清晨,露水在枝叶草尖滑落,湿润的空气带着别样的芳香,弥散在山间。
有灰兔从某处树洞钻出,看着眼前的两脚兽,吓得夺命狂奔,然后一头撞在一颗手臂粗的小树上,咚的一声闷响,晕过去。
项央,王英,于飞,还有七个安远县的老捕快,看着傻兔子自己撞晕自己的一幕,纷纷忍俊不禁,项央也终于明白了守株待兔这句成语绝不是胡编乱造得来的。
昨日王英得到项央的同意,便召集府衙捕快,衙役,手持李致知的县令大印调集县兵,做好准备,备好武器,讲解战术。
今天一早,王英便带着项央等人上山,山下已经驻扎了两百多名县兵和捕快衙役,对这次行动,李致知可谓下了血本,但凡损伤过大,且没能灭掉黑风山寨,都得乌纱不保。
项央越走,越觉得熟悉,他曾上过黑山,也到过黑风山寨,对这片路并不陌生,只是上次是自己,且武功未成,这次则是和王英一众捕快。
“有痕迹,王头,你快来看,这片地草比其他处塌陷几乎一半还多,应该是有人长时间坐在上面导致,还有树干上的刻痕,看痕迹,也是有人有刀剑利器划出,而不是猛兽的爪印。”
于飞等人都小心翼翼,山上凶险,除了可能随时出现的山匪,还有毒虫猛兽,当然,他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一般的猛兽也不敢找他们的麻烦。
“应该是前哨的那几人留下的,是了,来到这,再走不远一段路,应该就能到达黑风山寨的老巢。”
项央看着王英半蹲下来观察那小堆草滩,微微点头,心里有些兴奋,紧了紧所手上的雁翎刀。
当日山寨那几个人带他左绕右绕,为的是迷惑他,实际上前哨后不远处应该就是山寨的隐藏之地。
对过去的他来说,黑风山寨是龙潭虎穴,必须小心翼翼才能死中求活,但现在不同,今非昔比,强大的武力赋予他极强的自信,就算硬闯山寨,他也有足够的底气全身而退。
何况无字天书还算不错的任务奖励,金顶绵掌,飞沙走石十三式,十二路谭腿,这三门武功他拿定了。
“不错,这应该是黑风山寨的外围防守之人留下的,不过不用担心,如果有人,我们早就被发现了。”
王英起身轻松道,其实他当然知道这里没人,因为在和众人来这里以前,他已经单独来过,并得到了自己打进黑风山寨中的人留下的线索。
众人继续前行,终于来到已经废弃的黑风山寨,两侧高大的塔楼上空无一人,寨门口的两块木栏也破落的丢弃到一侧。
“走,咱们进去,大家打起精神,小心一些,黑风山寨的人就是从这里后山的一处暗道离去的,可能留下什么阴手也不一定。”
王英脸色严肃道,当先拔刀,在他之后于飞等人也沧浪沧浪的拔刀出鞘,两人互为犄角朝着寨中走去。
项央虽然没像众人那样紧张,但也加强警惕,倒不是担心有人,而是这山寨地势不错,有房瓦遮蔽,可能成为某些猛兽的巢穴。
果不其然,众人还没走几步,就见到一只花豹从一间石屋内窜出,看着手持刀剑的众人,低伏着身体,头部昂起,张开满是锋利牙齿的嘴巴,向着众人低吼示威。
就在它发出低沉的吼声后,又有三只体型和它差不多大小的花豹从相邻几间房屋中窜出,聚在一起向着王英等人示威,这四只都是成年花豹,体长一米多,四肢匀称,单人空手面对这种猛兽,除了项央,县衙的捕快有一个算一个,都得跪,毕竟这是猛兽,不是萌兽。
“花豹不是独居生物吗?什么时候改成群居了?这不科学。”
项央心里一惊,不过转念一想,这个世界要什么科学,就允许你能练出内力,不允许人家豹子成精了?
当然,这是玩笑话,四只花豹,对于这些捕快来说,并不算是多难对付,前提是他们都手持刀剑利器,且长年累月的锻炼,身手敏捷,有一定的默契可以配合的很好。
“动手,宰了这群畜生。”
王英黑胖的脸上露出一抹杀机,他知道在山林中遇到这种猛兽,反身逃跑示弱都是找死,因此当先出手,沉重的身体极为灵巧的奔向领头的那头花豹前。
身后的捕快动作也不弱,以王英为矛头,狠狠钻向四只花豹,项央则静立在原地,随时准备接应援助有危险的人。
自他眼中,王英在冲到最前边一只花豹身前后,速度立马变慢,双膝微曲,腰背弓起,如一道绷紧的弓弦,弹射而出。
在对面花豹朝他扑来的瞬间出刀,身体后仰,避过花豹的扑击和满是凶戾的爪牙,手中的钢刀则在花豹的下腹出切开一条血线,鲜血迸溅,肠子内脏一股脑的从中冒出,差点没掉到王英身上。
“嗯?这招式不错啊,而且力道很足,王叔应该也通晓一部吐纳诀,练出些内息,只是远远达不到打通经脉的程度。”
项央眼睛一亮,仅招式而言,王英的这式刀法堪称精妙,快,准,狠,还有发力的技巧,若是刀法完整,并不逊色胡家刀,甚至犹有过之,其刀势为险,如走悬空的钢丝。
而在王英斩杀一头花豹后,其余捕快基本也都有所斩获,三头花豹,除了一头被惊走,其余两头被捕快们乱刀砍死,无人受伤。
这些捕快都是老人,也都练过一两手粗浅的武学,比如猛虎武馆那里的拳术套路,多年练习下来,总会有些超出常人的体魄。
捕快,是常年处于危险的职业,大家都会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实力,
“大家两两一队,四处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小项,你跟我来。”
王英安排下去,捕快们便四散到山寨四周查探,其实什么也不可能查的出,大家也都知道,王英应该早就有收获,现在不过是借机支开众人罢了。
不过大家也都理解,此次剿灭黑风山寨,最关键的人物就是项央,他是现在唯一能对付大胡子的高手,知道的越多,对他们其实越有利。
项央则和王英两人朝着山寨最里面的方向走去,边走,王英边为他讲解一些这些年黑风山寨所做的恶事。
最后,两人绕过项央曾去过的替天行道的大屋,来到一处悬崖峭壁,右前方就是深渊,雾气朦胧,看不出下方到底有多深,左侧则是一块布满青苔的石壁,高有十几米。
“大胡子一般不出面,就是在石壁后方闭关练功,我一共派出过四个人潜入黑风山寨,有三个人就死在这里。甚至在山寨迁走的十天后,大胡子都留在那后面,之后才离开。
小项,我想请你到石壁后看一看那里到底有什么秘密。”
项央看着王英灼热的目光,又转头看了眼石壁一面下方几乎看不到底的深渊,微微有些色变,虽然以神行百变的壁虎爬墙,和他此时的功力,不会有危险,但他恐高啊。
第一百零三章 发现
恐高,很难理解一个身怀武功的人怎么会恐高呢?但事实上的确如此,项央还真就有这个毛病,是前世带来的。
不过恐高只是一种心理症状,不是不能克服,至少项央现在有些跃跃欲试。
怕什么,就要去面对什么,当你能直面恐惧,并击败它,那将获得心灵上的丰富与满足,是难以想象的财富。
“王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找个地方闭关罢了,能有什么秘密?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项央可不是他人一求就心软的角色,立马将一双丹凤眼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王英,大胡子神秘莫测,王英和他正面交过手,可说是县衙里对他最了解的一个人了。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但任何地方都可以练功,我不相信大胡子在这里练功就是图一个清静。山高峰险,石壁之后可能就是一块空地,风餐露宿,自讨苦吃的事情不是他能干出来的。”
王英坦坦荡荡的直视项央的双目,事实上如果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他也不会让项央帮他去看了。
良久,项央面色沉凝,点点头收回目光,走到石壁前,伸出右手轻轻摩擦了下石壁,虽然历经风雨,但表面湿滑,并不容易攀登。
不去看右前方一片雾气缭绕的深渊,项央将手里的雁翎刀斜插在后腰腰带中,深吸一口气,体内全真内力奔涌,脚下一点,直接腾空,越高一丈半有余。
等腾起之势稍弱,便像个大章鱼一样,四肢紧紧贴在石壁之上,手脚并用,像个大壁虎一样,以极快的速度向着石壁上空攀登。
神行百变,一层重在赶路,日行千里,为脚底抹油,三层为躲避敌人的攻击身法,且能削减劲力,为你泥鳅钻洞,二层,则是项央现在所用的壁虎爬墙,翻墙入户如履平地,以往项央也有练习,但面对这么高的石壁,还是第一次。
而在攀爬过程中,项央觉得这门轻功实在是妙,对它的理解又精深几分,内力附着手脚,模拟壁虎四肢,如大吸盘,紧紧将自己吸摄在石壁山,山风虽然呼啸猛烈,却难以撼动他分毫。
下方,王英眼里露出一丝喜色,项央果然有方法,在他眼中,项央仿佛化身一个大壁虎,后腰插着的雁翎刀是尾巴,四肢化作兽足,向石壁上方急速爬去。
不多时,项央已经来到石壁顶,脚下用力,一扣一点,人已经轻飘飘的落到一块仅容三人并立的峰顶。
向着石壁另一侧望下,项央才发现别有洞天,竟是半露天的空洞,借着射入洞内的光线看了看,估算一番,发现并不太深。
将后腰带上插着的雁翎刀重新拿在手上,这才纵身一跃,砰的一声重响,荡起一层轻灰,落到略有些昏暗的空洞中。
这是一间天然的石洞,空间不大,只有七八平米左右,洞内上方半边石头,半边露天,使得内里不是黑暗一片。
项央小心戒备蛇虫,目光四移,上下打量石洞内的情形,发现的确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被褥,竹筒,打磨过的石凳,还有碗筷,还有挂在石壁凸起处的火折。
项央取下火折,拔出盖子,看到尖头处还有些许暗红色的红光,竟然还能用,心里一喜,随意在洞中找出枯枝残叶堆在一起点燃。
借助更加明亮的火光,项央又仔细的观察了下石洞内的环境和物品,没什么特别之处,不像有秘密的样子。
说来也是,人家走都走了,难不成还留下秘籍兵器之类的给后来人?又不是老爷爷,简直是扯淡。
不过当项央将目光放在光暗交接处时,就发现些许异常,同样是石头材质的地面,竟然裂出一小块根茎一样的痕迹,拿手掌比量了一下,还不小,就像是曾经有什么植物曾经在这里生长。
“什么东西?难道是某种天材地宝?能增进功力的那种?”
项央脸色有些沉肃,半蹲下来,左手拄着插地的雁翎刀,右手并指,灌注内力,带着暗青色向空洞内探去,灵活的在缝隙中搅动搜寻,最后取出一小片青色的椭圆表皮物事。
铁指诀大成,双指坚逾精铁,就算里面有什么蛇虫,也很难对他造成伤害。
项央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什么来历,就像是一株普通的植物,也不像有毒的样子,小心的放到怀中。
再仔细搜寻一遍,也没发现什么异样之处,项央便施展神行百变跃出石洞,然后依照原路返回。
落地后,王英一脸期待的凑过来,见到项央手上空无一物,有些失望,不过也觉得正常。
“里面是一间天然的石洞,什么都没有,不过我倒是在岩石缝隙间找到一块根茎状的痕迹,这是我从缝隙中找到的残留物,王叔你看看,认不认识这是什么东西?
会不会是某种能增进功力的灵药?大胡子要是功力大增,我们只怕还得从长计议才是。”
说话间,项央将青色的椭圆皮装物从怀中取出,递给王英,眼里也有些好奇,他还是太小白,阅历经验严重不足,只怕真遇到什么好东西都不知道来历。
“嗯,似乎是黑山中特产的山葛根,是益气补虚的药材,不过看这片的品相,恐怕至少也得是十年往上的成色,问题应该不大。
就算有灵药相助,大胡子内功增进也有限,你放心。”
王英仔细观察一番,又细细嗅了嗅,方才开口道,不过项央听出话里面的担忧,如果大胡子真的借助药材之力功力大进,项央未必是他的对手。
只是事到眼前,山下的县兵整装待发,县衙的力量也全都抽调来此,要是虎头蛇尾,不说李致知那关,地下的那帮人怎么看?
“小项,我们走吧,不管怎么样,总要试试才行,只要你能拖得住大胡子,我们就有七成胜算,此次若是灭掉黑风山寨,你就是首功。”
王英又开始画大饼,但项央在意的根本不是什么首功,而是无字天书下发的任务奖励。
“就知道天书的任务没那么容易,不过以灵药助力练功,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货色,见识一番总不会错,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而且这次县衙调来足足五十个擅长弓箭的兵卒,有十把劲弩,射也把你射死了。”
项央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实力增长的这么快,总要膨胀一下,甚至他还巴不得大胡子厉害一点好,不然三招两式被他放倒,岂不是太无趣了?
不得不说,项央就属于那种闲着没事找抽型的。
第一百零四章 出手
黑风山寨的这处老巢建立在黑山的外围山谷间,在后方有一条小道,就是山寨中人迁离时走的路。
王英带着项央和一行捕快沿路行走,出了小路,就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因为时值金秋,许多树叶泛黄,金灿灿的落在地上,和盛开的秋菊混合掺杂,带着爽朗的气息和清新的芬芳。
小道外,王英左右四周探查一番,也不知那个潜入黑风山寨的人留下什么讯号,王英片刻之间选择一个方向,带着众人在林间飞速前行。
这路上也不算太平,数次遇到过大型食肉猛兽和借助身体颜色与环境融合在一起的长蛇,要不是项央反应快,这些捕快少说也得折损一两个。
如此又过了大约一个多时辰,包括王英在内的人都稍稍有些疲惫,方才赶到一片泛黄的荒草野地之上,从下到上约有六七十度角的倾斜,高坡顶端有人影晃动,众人连忙趴在地上隐藏。
“不好,坡顶那人居高临下,我们的衣服颜色和荒草有很大分别,很容易被发现,王头,现在怎么办?县兵和其他人都在山下等候,我们是否退去?”
光靠这几个捕快,就算加上项央,也不可能覆灭黑风山寨,他们此行属于探路先锋,此时路找到了,但很有可能打草惊蛇。
过往多次剿匪,就是因为贼匪哨岗做的出色,提前发现官兵行迹,分散潜入深山,这才无功而返,难道这次也要一样吗?
“别慌,我们只是隐隐看到一个人影,离坡顶还有一大段距离,他没那么容易发现的,这样,我们先退下,找个隐秘的地方再说。”
王英肥胖的身体像个毛毛虫一样,一缩一伸的在草地上朝着外面爬去,其余捕快也是一样的动作,里面项央最兴奋,居然有些童心未泯的觉得很好玩,也是心大。
“王叔,您既然早知道黑风山寨搬走,怎么不查出具体的位置,也免得我们今天这么麻烦?”
项央有些奇怪,其实王英既然知道山寨迁移,还有内奸帮他,早就该摸清山寨所在之处,今日也不用探路这么麻烦了。
“没有,只是到他们废弃的山寨去看了眼,大体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县衙脱不开身是一方面,我怕打草惊蛇又是一方面。
这样,我们先在这里等待,派两个人下山带路,小项,等天刚黑,你去解决坡顶的巡视之人,千万小心,别弄出太大的动静。”
说实话,清晨上山,他们走到现在,大约已经中午,再在这里静静等到晚上才动手,剿匪这种事真是需要极大的耐性,尤其是想要一网打尽的情况下。
项央没什么不满,三个任务,由高到低排列,最难的不是击败大胡子,而是灭掉黑风山寨,这可不是光靠他自己就能完成的。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留守在这里的捕快们就着随身携带的清水和馒头,对付了一顿,由于大战在即,都不怎么说话,静悄悄的,只有风儿吹拂落叶的莎莎声。
天色渐渐变暗,抱刀靠着大树闭目的项央睁开眼睛,双耳颤动,直起身子朝着王英说道,
“王叔,他们来了。”
项央这句话让林中的众人纷纷打起精神,由于身处丛林,头顶有树冠树枝遮蔽,天上留有一丝余光,树林中已经非常黯淡。
不多时,刚刚下山带路的两个捕快走上前,在他们身后,是县衙的捕快,衙役,县兵,一个个手持尖锐利器,多以长枪为主。
本来宽阔的小树林不多时变得拥挤许多,王英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朝着项央使了个眼色,项央便了然的点头,如一头猎豹一样窜出丛林。
借助夜色,项央脚下施展神行百变,弓着腰朝着坡顶飞速迈步跨去,深吸缓呼,脚步轻盈的几乎没有杂音,手上的雁翎刀更是紧紧攥住。
一直潜入到距离坡顶还有七八米的距离,项央放缓步法,伏在地上,以手撑地,像是一个大壁虎一样手脚并用向上爬去,暗空中,就像是一个嗜杀的猛兽在靠近坡顶。
有声音,项央全神贯注,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微微将一侧耳朵贴在草地上,倾听一番,发现没什么卵用。
然后就通过安静的空气中传来的呼吸声,判断出坡顶应该有三个人,都是不懂内功的普通人,还有微微的鼾声响起。
“睡着了?”
项央目光中闪过一丝晶亮,脚下一踏,直接蹦到坡顶,看到一个穿着粗布短衫的汉子正坐在地上惊讶的看着自己,雁翎刀瞬间出鞘,刀锋划过,一颗头颅抛空,热血喷溅。
在无头汉子旁边,还有两个惬意躺着的男子,一高一矮,在项央斩首之后,丝毫没有察觉,高个子还砸吧了下嘴,嘟囔了一句梦话。
不过项央没有苦和尚那份轻功造诣,落地后发出沉重的声音,惊醒了睡梦中的两人。
一般的街头混混和悍匪的区别在这里就显现出来了。
两个人睁开惺忪的睡眼,见到栽倒在眼前的无头尸体和持刀的项央,丝毫不觉得恐惧,反而同时狰狞着脸孔,拔出武器滚动着贴在一起,前后警戒。
而后更是一句废话都没有,两人同时朝着项央跃起,持刀劈砍,一攻项央的上半身,一攻项央的腿部,配合默契,所谓咬人的狗不叫,就是这种。
这两人包括之前被项央突袭斩杀的那位,能被选为哨探,都是山寨的精英,气力过人,战法不俗,县衙普通捕快被这两人围攻,还真不一定能赢。
不过项央不在此列,杀两人易如反掌,但他更想要活捉两人。
收刀回鞘,脚尖一点,如轻盈的大鸟跃向两人,左手刀鞘竖插在地,拦住劈向他小腿的一刀,右手并指,全真内力迸发,狠狠一弹。
叮的一声脆响传出,一股大力自他双指间生成,传到持刀汉子的手上,长刀顿时脱手,整个人更是倒飞出去,栽倒在地,筋骨酸麻,四肢无力,抽搐着爬不起来。
攻项央下盘的汉子也被雁翎刀刀鞘狠狠抽在右脸上,打碎半嘴牙齿,就着血水呜咽着倒在一旁。
项央从跃上坡顶,到解决三人,一共花了不到十息时间,干净利落,杀一擒二,换了县衙的人,除了王英,都不可能做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