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身外法身和签约站短
灵是聚万众信仰而生,可是要说有人真的相信那栋小楼里有“龟”,这个就太扯淡了吧?
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扯淡,不然“龟”屋里的灵又是怎么诞生的?
这特么到底得有多少人相信那栋小楼里有“龟”?
靠“龟”故事的脑洞诞生的灵,还能再扯蛋一点吗?
林岳忍不住有些啼笑皆非,可笑容很快就僵在了他的狗脸上,接着满身白毛猛的炸了起来,激动的浑身直哆嗦……
“卧槽,这特么是灵啊!”
“如果宗门里的那本杂书里写的是真的……”
“这可是灵啊,传说中几乎无所不能的灵啊!”
“尼玛,这个灵老子要定了!”
“老子不需要呼风唤雨又或改变因果律那种超级大神通,老子只要一个身外法身就够了啊!”
也难怪林岳会如此激动……
第三世穿成狗以后,虽然这具小狗的身体外表超萌超可爱,让他时常会生出一种人不如狗的纠结与感叹,可要是能有人的身体,谁特么愿意做狗?
尤其是刚穿过来那几天,他做的梦都是重新变回人形,然后跟傻妞儿双宿双飞没羞没臊的过日子的内容。
事实上,林岳想要变出人身其实并不难,只要修到妖将阶,每一个妖族都拥有在兽形和人形两种形态自由切换的能力。
但妖族所谓的人形,其实就是西幻文里的兽人那种兽首人身的形态。他要是真的敢顶着一副狗头人身的模样在地球的世界里乱晃,不说会不会被某些强力机构抓走切片的问题,光是把傻妞儿直接吓尿的这个可能就足够让他头大了。
妖族想要拥有变化出真正人形的能力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修成妖帅阶,觉醒出一个叫“变形”的大神通。
然而就算林岳这一世穿过来的这具小狗身体,拥有他上一世连想都不敢想的堪称极度凶残恐怖的妖修天赋,修行的速度之快,简直闻所未闻,可要想在三五年以内把境界提升到妖帅阶,依旧是痴心妄想,还不如去买彩票博头奖更靠谱一点。
别说是妖帅阶,仙侠世界里哪怕是妖族中最天才的先天妖族,想要修成妖将阶,至少也需要六七年的时间,至于更高一层的妖帅阶……
人、妖、魔三族全都包括在内,数万年的修行史中进境速度最快最牛“哔”的是一个人族的绝世天才,晋级金丹境用了一百零七年,妖族晋级妖帅阶最快的记录是一百一十五年,魔族最惨,最快魔帅阶的那位魔族大牛用了一百二十九年。
这可是一整个世界,以万年记的悠长历史,有数之不尽的足以惊世骇俗的修行天才……
两世人一世狗,被各种悲催的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的林岳,从没妄想过自己是位面之子又或是龙傲天,而且即便是位面之子加龙傲天的超级bug组合,也几乎没可能在傻妞儿的有生之年,突破妖帅阶。
更何况,就算晋级了妖帅阶,还要去赌觉醒的大神通是他想要的那个极稀有的“变形”神通。
这个概率……
还是直接去买彩票吧!
林岳很清楚,想要靠妖修变化出人形只能是yy,至少一百年内绝无可能。他也早早的就放弃了变回人的妄想,直到发现了“龟”屋之灵。
作为聚集万众信仰与愿力而生的一种神奇的超自然造物,灵几乎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这里的无所不能也是有前提的,要不然仙侠世界那边的人族也不会被妖魔两族合伙干翻在地。
好在林岳既不想呼风唤雨,也没有战天斗地的打算,他现在需要的只是化成人形,与傻妞儿没羞没臊的双宿双飞而已。
而这个对于灵来说就太简单了,因为“身外法身”是灵最基础的天赋神通之一,哪怕是最低级的灵,都必然具有身外化身的能力。
有了身外化身的能力,变成人形还会是问题吗?
这个灵,老子要定了!
哇咔咔咔……
房间里忽然响起一阵听起来有点古怪猥琐的狗叫声。
林岳再怎么心急,也不可能现在就跑出去收灵。他兴奋了许久的,终于渐渐恢复了冷静,打开电脑,开始码字。
他的心情依旧亢奋,两只小爪子舞动如风,一口气码了五千多字出来。
林岳活动了一下有点酸麻的肩膀和腰腿,再费力的用小爪子操作着鼠标,打开万众的作者页,正要发文,发现有一封新的站内短信,打开一看,整个人……狗又炸毛了……
系统通知:作家您好,您的作品《史上第一混乱》经过审核,已达到签约标准。签约流程请等待后续系统通知。在签约期间,请不要自主修改书名及作者名。如需改名,请尽快联系您的责编,添加责编iq时,请注明您的书名及作者名。万众【责编】:小白,联系方式iq:213449xxxx
卧勒个槽的,这就是传说中的签约站短?
话说林岳当年做租书店小老板的时候,前后一共开了四本书,都是扑到不要不要的那种,然后二十多万字狠心一切入宫了事,那会儿他做梦的时候都能梦到这玩意儿!
“汗,好汉不提当年……怂,赶紧加iq联系责编!”
“幸好老子聪明,提前趁着静静妹子睡熟的时候用她的手机号注册了个新iq号。”
林岳兴冲冲登录自己刚刚注册没几天的昵称是“我想要静静”的iq号,按照站内短信里提示的iq号码添加好友。
小白?
这个网名让某个一身白毛的家伙莫名的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恶意……
忍着心中那股莫名其妙的心塞感,林岳在验证信息里写道:“你好,我是我想要静静,是《史上第一混乱》的作者。”然后便吐着舌头,呼哧带喘的等着对方的回复。
这一等就是五分多钟,iq始终没反应,他却反应了过来……
擦,老子好歹也是个前先天境,身后站着几百位前世的网文大神,这表现的也太不淡定了。
对,要矜持一点,不就是新书签约吗,老子不……咳咳……在乎……
林岳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做一个矜持的作者汪,咬着牙把iq关了,又把电脑关了,开始返回头来想灵的事情。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码字抄书,以及刚刚签约站短的惊喜,这会儿他已经从之前的发现“龟”屋之灵的狂喜中冷静下来,却依旧禁不住的喜上眉梢,一双又圆又大的黑豆眼都笑眯了。
第三十二章 朕真的做不到啊!
万众是华国最大的网络站,也是所有网文作者心目中的至高圣地。这里有数以十万乃至百万记的作者,数以亿记的网文,竞争之残酷惨烈,是外行人根本就没法想象的,所以才诞生了万众证道这个词。
想要在万众封神,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还得有大气运加持,至于文笔好坏……
咳咳……这个真的不重要!
某些网文里经常会有男主以粉嫩新人的身份写了一部神书,立刻引来站从小编到主编乃至站长的一路朝拜跪舔的桥段,其实这个纯属网文作者的yy,在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反过来跪舔还差不多,甚至对于绝大多数网文写手来说,想跪舔都找不到门路有木有?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这里的绝大多数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九……
不管从哪个角度理解,网文作者在面对万众这些手握签约和推荐两种大权的编辑时,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已经获得神格,封神成功的顶尖大神,或是至少有两三本成功之作的一流作者,这些才是编辑们眼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人物,毕竟……
他们代表的是实实在在的业绩和奖金!
当然了,某些拥有强大潜力的新人,也是编辑们会重点关注的存在。
在小白的眼中,《史上第一混乱》就是一部拥有很强潜力的新作,所以对于“我想要静静”这位他很看好的潜力新人,自然就会有一些特殊的待遇,比如……
他吃完午饭回到工位,发现“我想要静静”加了自己的iq,立刻通过了对方的申请,敲着键盘道:“你好,我是你的责编小白。”
某只矜持汪陷入yy不可自拔,好不容易收回了心思,想起小说签约的事,刨动着小爪子打开电脑和iq就看到小白的这条留言,又发出一阵兴奋的哇咔咔的怪笑,摇头晃脑的在心里提醒着自己要矜持要淡定,不能给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众前世网文大神们丢脸,然后敲字:“你好,签约是找你么,合同呢?”
万众的编辑很忙,工作量超大,不过在看到林岳的信息后,小白还是第一时间给出了回复,这就是特殊待遇,要是普通的作者,一两天不回消息,甚至等到地老天荒,永远也等不到回信都是正常的情况。
小白:“签约流程请关注作者后台,会有后续的签约链接短信。”
作者后台?
林岳用小爪子挠了挠肚皮,迅速打开浏览器,登录万众的作者后台,果然看到了一封新的站内短信。
亲爱的作者您好,您的作品:《史上第一混乱》,经过审核,已达到签约标准。请前往以下地址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地址为:
打开链接,是一个在线的签约资料登记,诸如版权确认、作者身份确认之类的,很简单,可林岳却傻眼了……
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还有银行账号?
对于一条狗来说,这特么的……朕真的做不到啊!
怎么办?
林岳盘腿跌坐,小爪子托腮,再次摆出了狗狗版思想者造型,许久后……
有了!
陈静回来的比平常晚了一个多小时,手里大袋小袋的提了好多东西,漂亮的脸蛋上有些疲惫与黯然,可是在看到守在门口等她回家的林岳那一刻,还是泛起了一丝甜甜的笑容,把袋子放在地上,抄起他举得高高的,道:“娃娃,姐姐发工资了,我们终于有好吃的吃了!”
晚餐果然丰盛了许多……
林岳的狗粮盘子里除了狗粮以外,还多了两大片喷香的酱牛肉,陈静也终于不吃方便面了,她吃的是十五块钱一份的一荤两素的快餐盒饭。
林岳大口的吃着酱牛肉,仰头看向旁边吃着盒饭一脸忧思的女孩,正巧这时她也看了过来,两人……一人一狗的目光在空中相会。
看傻妞儿这样子,肯定是在外面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林岳觉得自己这个一家之主不能再忍了,关心的叫道:“汪汪……呜汪汪汪……”
傻妞儿,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陈静轻轻的抚摸着林岳狗头细软的毛,笑容有一丝莫名的忧郁,但却依然很甜,轻声道:“酱牛肉好吃吧,可是也不能多吃,这个有点咸,你不能吃太咸的食物,就只有这么多了。”
林岳:“呜汪……呜汪……”
老子问你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如果有人敢欺负你,告诉老子,老子弄死他!
陈静宠溺的道:“好啦好啦,别吵了,再给你加一片酱牛肉总行了吧,但这就是今晚的最后一片了!”
“汪……汪汪汪……汪汪……”
我说的不是酱牛肉……不过……这个酱牛肉确实很香哈!
林岳急赤白脸的叫着,最终却只能在鸡同鸭讲中无语的摇摇头,将满肚子的怨气发泄给了食盘里的酱牛肉和狗粮。
吃完晚饭,照例是遛弯、看电视以及某只小白狗最喜欢的……
美丽艺术的观摩活动!
陈静睡着了,筹划了一个晚上的林岳也终于要开始行动了……
傻妞儿可能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可他却完全没有办法保护她,这种憋屈的感觉让林岳干劲儿十足,想要得到鬼屋之灵的心思更强烈了。
当然,在这之前,挣钱养家的事也很重要,所以当务之急,是要陈静帮他搞定签约的事情。
话说,老子攒了十多天的真元,应该够来一次入梦了吧?
有了第一次入梦的经验,第二次入梦很顺利。
当神念聚成一线,与陈静酣睡中的意念相连的那一刻,一阵天旋地转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置身于一片朦胧的楼房之中。
咦?
静静在做梦?
虽然梦里的楼房有一种朦胧虚幻的感觉,可是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是……小区里的环境。
“娃娃,你在哪?”
梦境中,陈静一脸惶急的在小区里穿梭,不停的呼喊着。
看着不远处那个在梦中焦急的寻找自己的女孩,林岳的心莫名的有些发堵,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这个傻妞儿!
“汪汪……呜汪汪……”
静静,我在这里,我来了。
第三十三章 入梦2
林岳化身成小白狗的模样,本色演出的屁颠颠跑向陈静。
“娃娃!”陈静又惊又喜将他抱入怀中,撸个不停。
周围的世界忽然开始剧烈的震动起来,一栋栋楼房轰然垮塌,地面上出现一道道恐怖的巨大裂痕,随即一切归于虚无,只剩下一片浓如重墨般的黑色迷雾,以及迷雾中那只孤零零的白色小狗。
林岳知道,静静妹子不是醒了,而是这个梦做完了。他无声的砸吧砸吧嘴,喃喃的自语道:“这傻妞儿!”
白色小狗的身形迅速拉长变高,很快变成前先天境的模样,唇角兀自保留了一丝淡淡的温柔笑意。
林岳的神念一展,在他身处的这片梦境空间里所有的浓墨重雾顿时汹涌翻滚起来,熟悉的滔滔云海再现,一座奇峰拔地而起,冲破云海,仿佛直插霄汉。
又有几座山峦,若众星捧月般环绕在奇峰四周,山形各异,在云海之间时隐时现。
一丝真力注入,云海忽然翻涌,流水潺潺,清风拂动,草木摇曳,原本安静如画卷的仙境景色,在这一刻仿佛忽然鲜活了起来。
现在,万事俱备,只差傻妞儿……
所以傻妞儿就来了!
进入这片林岳制造出来的梦中仙境的陈静,第一眼便看到了他,潜意识里竟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很奇葩的白衣帅哥,眼神一亮,主动打招呼道:“你是……矮油卧槽?”
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的林岳好悬喷出一口老血,龇牙咧嘴的道:“我不叫矮油卧槽,我叫林岳!”
陈静疑惑的道:“可是我记得你上一次……”
“意外,那只是意外……”林岳干咳着解释道。
陈静道:“那你还记得我吗?”
林岳恢复了自信从容,微笑道:“当然,你叫陈静。”
陈静看着他,又转头看向身旁不远处那片壮观的茫茫云海,小脸上带着一丝奇怪的神情,道:“很奇怪,我知道我现在在做梦,可是为什么会连续梦到这么美的景色和你?”
林岳装逼的挥手在空中一捞,手上凭空多了一朵玫瑰花,送到陈静的面前,笑道:“送给你。”又道:“也许这不是梦也不一定呢?”
陈静下意识的接过玫瑰花,却不小心被花枝上的刺扎了一下,疼得微微蹙眉,然后便怔住了,不敢置信的看着手中的玫瑰花,和玫瑰花旁边已经冒出一个血点的手指,抬头瞪着林岳道:“这……这怎么可能?”
这没什么不可能,只要真力足够……
问题是老子的真力貌似不太够,不能再浪费时间,要不然一会儿就又得矮油卧槽了!
感觉到紫府中的那丝真元明显有点不太给力,林岳不敢再继续装逼了,微笑着道:“明天早上,我会用iq和你联系,记得保持在线哟。”
“什么?”陈静愕然的看着他,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我叫林岳,树林的林,山岳的岳,一定要记住哟。”
林岳说着,微笑着冲陈静摇手作别,转身踏步云海。
洁白无垠的云海,与湛蓝色的天空一线相连,云海之上,那个飘逸若仙的背影如仙似佛,圣洁而又威严,仿佛一切世俗的卑琐,在他的身上都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天地间的高尚与纯粹。
看着那背影,静静妹子莫名的有些痴了,直至他渐渐远去,最终消失不见。
“好……好帅呀……”
不得不说,某只小白狗最后这个“哔”,确实装出了满分的境界!
次日,早晨。
第一遍闹钟响起,早就守在枕头边上的林岳就像得到了指令的士兵,似恶狗扑食一般冲过去,舌头像把小刷子,在陈静的脸蛋上刷来刷去。
“好啦好啦,姐姐起来了!”陈静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在“爱犬牌”闹钟的口水攻势中醒来,懒洋洋的坐了起来,双手抓住小白狗的狗头一阵揉搓,忽然怔了一下,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的手指。
手指很光洁,并没有梦中的那个血点的丝毫痕迹……
果然只是一个梦吗?
可是……真的好奇怪呀!
“汪……呜汪……”
早上好,傻妞儿。
林岳色眯眯的一头扎进静静妹子的怀里,光明正大的吃着专属于他的这份特制早餐甜点。
陈静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豆腐已经快被某只小白狗吃干抹净了,反而将他抱进怀里,轻柔的抚弄着,声音有些呢喃的道:“娃娃,我又梦到他了……”
“原来他不叫矮油卧槽,他说他叫林岳,树林的林,山岳的岳。”
“他还说……今天早上会用iq跟我联系……”
“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梦?”
“你说……他真的会跟我联系吗?”
林岳:“呜汪!”
肯定会!
hs集团是华国金融领域的十大巨头之一,旗下的hs保险集团是华国保险行业的前三强,hs银行则是华国第九大银行。
陈静大学的专业是金融,hs集团是她们这个专业所有毕业生最向往的企业之一,能够大学一毕业,就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被招进hs保险集团w市分公司,在外人看来,陈静无疑是一个幸运儿。
然而事实上……
w市,hs保险大厦。
陈静竭力的隐藏着自己内心里的焦虑与不安,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敲响了个人险业务部经理吴森的办公室的门。
“进来。”
里面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陈静推门而入,小心翼翼的道:“吴经理你好,我是陈静,从风控部(风险管理部)那边转过来的,今天第一次过来报到。”
吴森大约四十岁左右,身材矮胖,头发也有点秃,带着一副眼镜,看了陈静一眼,笑眯眯的道:“小陈是吧,我知道了,你等一下,我叫个人带你去工位。”说着拿起桌上的电话,道:“林蕾,来我办公室一下。”
不一会儿,从外面进来一个三十岁出头,一身职业套装的女白领,看了陈静一眼,对吴森道:“吴经理。”
吴森冲着陈静一扬下巴,道:“这是从风控部那边调过来的陈静,你带她去工位,让她跟着詹国伟吧,让詹国伟好好的带带她。”
第三十四章 静静和我想要静静
林蕾明显的怔了一下,才道:“好的,吴经理。”说着转头看向陈静,打量了她一眼,道:“你跟我来吧。”
稍微有点职场常识的人都知道,从风控部这样一个接近公司决策核心的高级别部门,调到业务部这种压力最大,工作量最多,竞争也最激烈的外围部门,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发配。
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保险公司的业务部就是卖保险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那些走街串巷卖保险的业务员根本就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职员,他们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的关系,签订的不是工作合同,而是代理合同。
至于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部,主要的职责肯定不是单纯的卖保险,而是各项业务数据的统计、追踪、分析和评估,还有营销业务数据档案库的建立和维护。
然并卵,跟高大上的风控部比起来其实依旧是发配……
这个小姑娘得罪人了,而且得罪的还不是一般的人物,从风控部过来的……难道是那位?
林蕾目不斜视的领着陈静,出了经理室,往业务部的办公区走去,心中暗自揣测着什么。
“詹国伟,她叫陈静,是从风控部那边调过来的,吴头让你好好带带她。”
詹国伟是个典型的中年油腻男,个头不高,又白又胖,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眼睛不大,眼神有点飘,看着就让人觉得这个人很油滑,打量了陈静一眼,笑着道:“得嘞,我知道了。”
林蕾似乎是跟詹国伟不太对付,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詹国伟看着她的背影,莫名其妙的哼了一声,再看向陈静时,眼神色眯眯的,笑道:“小陈是吧,来来,别站着了,坐吧坐吧。”
听詹国伟叨叨了半天,又跟业务部其他的同事简单的认识了一下,陈静终于回到自己的工位,坐在转椅上有些茫然。
新人到岗的第一天,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安排什么具体的事情干,主要就是熟悉环境和同事。
陈静在座位上愣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昨晚那个离奇的梦,下意识的拿出手机,刚刚点开手机的屏幕,就看到一个iq的新朋友的申请提示,打开一看,整个人都懵了……
验证信息里一共只有四个字……
“我是林岳。”
竟然……竟然是真的!
昨晚的那个梦竟然是真的!
可是,这……这怎么可能?
梦中的人忽然走进现实,陈静甚至有一种现在才是做梦的感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这是怎么回事?
陈静激动的手都有一点颤,轻轻的点击同意的按钮。
一个新信息几乎是立刻发了过来。
我想要静静:“静静你好。”
终于注意到对方的昵称,陈静莫名的俏脸一红。
她的昵称是静静,他的昵称是我想要静静,两个昵称凑在一起……
好像有点尴尬?!
静静:“你是谁?”
距离hs保险大厦几公里外的陈静家里,一只小白狗熟练无比的敲着键盘,一副痞里痞气的样子。
我想要静静:“我是林岳,树林的林,山岳的岳。”
静静:“我问的不是你的名字,我的意思是……你是谁,为什么能够进入我的梦里?”
某只小白狗无意识的舔了舔自己的黑鼻头,坏坏的咧着嘴,呼哧呼哧的笑。
我想要静静:“你猜?”
静静:“我猜不出来。”
我想要静静:“猜不出来就算了,反正我不是坏人。”
陈静原本有些忧郁的心情莫名变得开心起来。
静静:“坏人从来不说自己是坏人。”
咦,貌似被傻妞儿调戏了?
我想要静静:“如果我说我是‘龟’你信不信?”
静静:“不信,‘龟’不会上网聊iq。”
林岳发了一个流汗的表情,然后继续打字。
我想要静静:“聪明!”
静静:“你的iq昵称……”
我想要静静:“巧合,只是巧合,不过……挺有意思。”
“才没意思呢!”陈静发过来一个攥拳的表情。
静静:“你是不是有能够进入别人梦境的特异功能?”
某只小白狗笑得又萌又甜,就是眼神里带着一点邪气,先发了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又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我想要静静:“厉害,你是怎么猜到的?”
陈静发了一个得意的笑容,静静:“这个又不难猜,除了特异功能还能是什么?”
我想要静静:“也对哈!”
静静:“你的特异功能是可以进入所有人的梦境还是……”
小白狗发挥自己前扑街写手的功力,可劲儿的忽悠,我想要静静:“没那么厉害,我只能进入灵魂波动跟我相似的人的梦境,到目前为止……只有你!”
陈静的俏脸忽然有些红,连着敲错了好几个字母,静静:“为什么要用iq联系我?”
我想要静静:“因为入梦需要耗费……能量,iq不用。”
我想要静静:“可以帮我个忙吗?”
静静:“什么忙?”
我想要静静的头像再次闪烁,对话框里发来了一个网址链接。
陈静迟疑了一下,想了想觉得拥有进入自己梦境这么神奇的特异功能的人总不可能无聊的特意给自己发病毒链接吧,便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点击鼠标把网址打开,然后就有点懵……
《史上第一混乱》,这是……网络小说?
上班时间,又是来到业务部的第一天,陈静没敢多看,只扫了一眼就赶紧把网页关了。
静静:“这个是……你写的书?”
林岳发了一个得意的表情,我想要静静:“真聪明,是我写的书,马上要签约了。”
陈静发了一个瞪眼的表情,静静:“然后呢?”
我想要静静:“可是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银行卡。”
静静:“为什么?”
我想要静静:“因为我的身份……有点特殊……”
陈静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梦中的那片云海,和云海上那个飘逸若仙的背影,忍不住有些痴了,停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静静:“我能帮你什么?”
第三十五章 自由还是亲亲
我想要静静:“我没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
陈静发了一个震惊的表情,静静:“你想要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签约?”
我想要静静:“不止,线上的签约流程,打印合同,签约和快递,都需要你的帮助,我这边……别说快递了,连邮局都没一个。”
华国还有不通邮的地方?
陈静开始有一些质疑,却又莫名的想起了那片云海,那一点质疑竟然很快便消散了,想了想,静静:“然后呢?”
我想要静静:“什么然后?”
陈静对于网络小说并不陌生,事实上她偶尔也会看一点女频的书打发时间,静静:“用我的银行卡签约,以后稿费都打到我的卡上,我怎么把稿费给你?”
我想要静静:“我这边没有花钱的地方,你留着花吧。”
静静:“这怎么可以,我不能要。”
不要怎么行,这钱本来就是老子挣来给你花的!
某只小白狗非常拟人化的用小爪子搔了搔下巴……
我想要静静:“要不我请你当我的助理吧,负责帮我处理那些需要出头露面的事情,我给你开工资,怎么样?”
静静:“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我想要静静:“我是林岳,树林的林,山岳的岳。”
陈静最终还是答应了帮林岳的忙……
因为有了这个插曲,本来以为在业务部的第一天会有些难熬的静静妹子,意外的发现这一天过得挺快,脑袋里面总是不自觉的想起梦境中的那片壮丽云海和飘逸背影,还有那朵刺破手指的玫瑰花,不知不觉的一天就过去了。
一人一狗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陈静没有急着带林岳下去遛弯,把餐桌收拾干净以后,从背包里拿出在路上打印的合同文本,坐在餐桌旁边看边签名。
林岳摇头晃脑的坐在一边,眉飞色舞的看着。
老子的书终于也能签约了哈……
呃……虽然是抄的……
但不管了,反正在这个世界就是老子写的!
陈静扭头看到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在他脑门上揉了一下,娇嗔中带着宠溺道:“小家伙,摇头晃脑的,跟你能看得懂似的。”
林岳不忿:“呜汪……呜汪……”
废话,老子当然看得懂,这本书本来就是老子写……抄的!
陈静俏脸上的神情忽然变得有些迷茫,把林岳揽进怀里,轻轻地搂住,低声的喃喃道:“娃娃,还记得我早上跟你说的事吗?”
“就是昨天晚上我梦到的那个人,他今天早上竟然真的用iq联系我了,而且……而且他的iq昵称叫我想要静静……”
“他说让我帮他一个忙……”陈静说着看向桌面上的合同,道:“就是这个,他说他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银行卡,他那里还不通邮……”
“娃娃,你说他……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岳:“汪汪……汪汪汪……呜汪……”
那还用问吗?
必须是超帅,超有本事,超厉害的人!
陈静的眼神有些迷离,喃喃着继续道:“我觉得他特别神秘……真的……还……还很帅……”
静静说老子特别神秘,还说老子很帅?
幸福来得有点突然,林岳的一张狗脸几乎快要笑瓢了。
“娃娃,我们下楼玩。”
又到了每天下楼遛弯的保留项目,前天晚上林岳在外面浪了一圈,把静静妹子吓到了,今天下班的时候特意去宠物商店买了一条狗绳回来,准备给他系上。
林岳很愤怒:“汪汪汪……汪汪汪……”
我不要系狗绳!
陈静板着小脸,严肃的道:“快点,过来!”
林岳:“汪汪……汪汪汪……汪汪……”
就不,老子誓死不系狗绳,不自由,毋宁死!
陈静狗妈气势十足的坚定道:“快点过来,姐姐快要生气了!”
林岳给了静静妹子一个鄙视的眼神,转身跑到餐桌的下面,挑衅的叫嚣:“汪汪汪……汪……”
就不过去!
陈静眼珠一转,把狗绳放在了一边,蹲下身子,伸手招呼道:“乖娃娃,过来姐姐抱。”
林岳又给了静静妹子一个鄙视的小眼神,把脑袋一扭:“汪汪汪……”
傻妞儿,你当老子跟你一样傻呀!
陈静捋胳膊挽袖子,斗志昂扬的伸手去抓林岳,林岳恰到好处的往后退了几步:“汪汪汪……”
抓不到!
陈静猛地往前一扑,却没想到林岳比她可快多了,转头就跑,动作轻盈敏捷的不像狗,倒像是一只猫。
“臭娃娃,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了嘿!”陈静气呼呼的从餐桌下面钻出来,满屋子撵着林岳想要抓到他。
然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静静妹子追了两圈就败了,气哼哼的坐在沙发上,瞅着蹲坐在不远处瞅着她一脸坏笑的林岳,佯怒道:“不听话的臭娃娃,不理你了!”
林岳:“汪汪……汪……汪汪……”
不理就不理,反正我不要系狗绳!
陈静冲他做了个鬼脸,用一种嗲嗲的甜到发腻的声音道:“娃娃,听姐姐的话好不好,过来嘛,姐姐抱抱!”
林岳:“汪汪……汪……”
说什么都不好使,就不!
陈静道:“听话的小朋友有奖励哟!”
林岳:“汪?”
什么奖励?
陈静笑眯眯的道:“一片酱牛肉怎么样?”
林岳吐着舌头,给了静静妹子一个鄙视的眼神:“汪……”
嘁!
“臭娃娃,又用这种眼神看我!”陈静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的道:“瞧不上酱牛肉是吧,那就换一个奖励……”
她拉长了尾音,诱惑的道:“一个亲亲怎么样?”
林岳眼神一亮:“汪汪?”
嘴对嘴的?
陈静继续用嗲嗲的声音道:“过来。”
要亲嘴还是要自由?
林岳下意识的犹豫了一下,然后……
卧槽,这有什么可犹豫的,当然是要亲嘴了,老子要舌口勿!
想明白了的林岳屁颠颠的跑了过来,小尾巴摇的那叫一个欢实。
陈静将他抱进怀里,轻轻的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嗔怪的道:“你这只小色狗!”然后又亲昵的在他的狗头上亲了一下,道:“好了,说话算话,奖励你一个亲……唔……”
不满足于只是亲狗头这种奖励层次的林岳趁着静静妹子说话的工夫,猛地凑了过去,在她唇上重重的亲了一口,顺便还很无耻的伸了舌头……
“呸呸……”陈静猝不及防的被他偷袭得手,俏脸涨得通红,又羞又恼的使劲的揉搓狗头,气哼哼的道:“小色狗,揉死你,揉死你!”
林岳任凭她随便揉搓,也不挣扎,眼神色眯眯的趴在她腿上呼哧呼哧的傻乐……
两世人,一世狗,老子的第一个舌口勿啊!
这特么狗曰的世道,果然人不如狗!
第三十六章 又来一个林岳
常见的狗绳分成脖圈式和胸背式两种,一般的情况下,大型犬用脖圈式,小型犬则用胸背式,陈静给“爱犬”买的就是胸背式的。
林岳有生以来……三生三世第一次套上了胸背式狗绳,有一种像是穿着背带式紧身小背心的感觉,肚皮的毛勒得有点难受。
他不喜欢狗绳,因为被狗绳牵着走路会让丫的有一种羞耻的小m的感觉(sm里的那个m),这也就是傻妞儿了,换个人敢给他绑狗绳,他搞不好直接就爆了。
或许是牵了狗绳以后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每次带“爱犬”下楼都躲着其他狗狗的静静妹子,今天没有特意的选择人少狗少的角落,很开心的牵着林岳在小区里随意的溜达。
就在这时,忽然从旁边蹿出来一只雪白的萨摩耶……
萨摩耶被称为微笑天使,外形非常漂亮,性格温和、机警,有些胆小,攻击性极小,是一种非常好的伴侣犬。
但是千万不要被它的迷人微笑所迷惑,既然能和大名鼎鼎的哈士奇并称为雪橇三傻之一,萨摩耶的调皮捣蛋自然是不会少的,这种诞生于西伯利亚冰原上的雪橇犬,天生精力充沛,活泼好动,在外面喜欢疯跑,在家里喜欢拆家,如果狗爸狗妈没有经验的话,养这种狗可能会很头疼。
萨摩耶在中型犬里是块头比较大的,冷不丁从旁边蹿出来,登时吓了陈静一跳,几乎是下意识的弯腰把林岳抱了起来。
萨摩耶对人非常友好,几乎没有攻击性,在陈静的面前来回转圈,脸上带着一种迷之微笑,眼巴巴的瞅着被她抱在怀里的林岳:“汪汪汪……汪汪……汪……”
新来的,以前没见过,一块玩玩呗!
尼玛,这些宠物狗的台词怎么都是一毛一样的?
林岳鄙视的斜了萨摩耶一眼:“汪汪……汪”
玩你麻痹,滚!
“你别怕,我们家的戴维从不跟别的狗打架。”一个年轻的男人从旁边走了过来,微笑着说道。
他有一张光洁白皙的脸庞,浓密的剑眉,高挺的鼻梁,五官棱角分明,白t恤、蓝牛仔裤加上黑色帆布鞋的率性穿搭,看上去从容帅气,让人眼前一亮。
静静妹子的眼神就微微的亮了一下,矜持的冲这个帅哥点了一下头,道:“你好。”又好奇的看了一眼脚下的萨摩耶,道:“它叫戴维?”
“对。”帅哥笑着回答,然后蹲下身,对着戴维比划了一个手势,道:“戴维,坐!”
戴维听话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帅哥又伸出一只手,道:“戴维,握个手。”
戴维呼哧呼哧的吐着舌头,呆萌的伸出一只爪子放在帅哥的手上。
帅哥宠溺的在它的脑袋上揉了几下,站起身看着陈静怀里的林岳道:“很少见这种白色的博美,真可爱,它叫什么名字?”
陈静道:“它叫娃娃。”
“这名字好,名副其实,真像商店里卖的小狗娃娃。”帅哥说着,道:“认识一下,我叫林岳。”
卧槽,这孙子居然剽窃老子的名字?!
林小狗怔了一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丫的反应过来,冲着帅哥林岳龇牙咧嘴,恨不得扑过去咬死这个盗用自己名字的家伙。
陈静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对方道:“你……叫林岳?”
帅哥林岳有些疑惑对方的态度,纳闷的点点头道:“对呀,怎么了?”
陈静又追问道:“树林的林,山岳的岳?”
帅哥林岳莫名其妙的道:“对呀,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陈静醒过神来,解释道:“你和我一个朋友重名,所以……我有点惊讶。”
帅哥林岳自嘲道:“这个很正常,我爸妈给我起名的时候偷懒了,我上初中的时候,我们中学包括一个老师在内,有三个叫林岳的,后来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全华国至少有五千多个林岳,”顿了一下,又很自然的道:“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陈静微窘,道:“我叫陈静,按照你刚才的说法,我爸妈给我起名的时候也偷懒了,我觉得叫陈静的肯定比叫林岳的多。”
不对劲,这孙子抢了老子的名字不算完,还特么想抢老子的傻妞儿?
小狗林岳的心中警铃大作,越发的看帅哥林岳不顺眼了,嘴里呜呜的发出一阵生人勿进的警告低吼,只不过他那副又萌又可爱的外形拖了后腿,只会让人觉得奶凶奶凶的特别好玩,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
帅哥林岳哪知道小狗林岳心里想的什么,微笑着看着他道:“你的小娃娃看着还挺凶的。”
陈静解释道:“娃娃在家很乖的,只是出来的比较少,可能是见到生人不太习惯。”
帅哥林岳体贴的道:“要多带狗狗下来玩,狗狗也是有情绪的,长时间闷在家里,精力不能有效的发泄出来,时间长了对狗狗的生理和心理都不好,而且和狗狗一起在外面遛弯,也是主人和宠物之间一种非常好的情感交流的方式,可以让你的狗狗更爱你。”
“嗯……”陈静乖巧的点头,微笑道:“好的。”
帅哥林岳笑道:“把娃娃放下来吧,让戴维带着它玩,放心,戴维肯定不会欺负它的,我保证!”
帅哥的保证看起来很有说服力,陈静迟疑了一下,蹲下身子把小狗林岳放在了地上,戴维立刻凑了过来,用鼻子在他的身上乱嗅。
帅哥林岳也蹲了下来,看到陈静有些紧张,笑着安慰道:“别担心,狗狗之间的交往,主要就是通过嗅觉来分辨彼此,戴维不会咬娃娃的。”
陈静看着漂亮帅气的萨摩耶有些眼热,扭头看他道:“我可以摸一下戴维吗?”
帅哥林岳失笑道:“当然可以,戴维特别亲人,不咬人的。”
陈静小心翼翼的在萨摩耶硕大的狗头上摸了一下,戴维感觉到了女孩的亲善,扭头舔她的手。
“戴维喜欢你。”帅哥林岳微笑着道。
陈静看上去也很喜欢憨头憨脑一脸蠢萌的戴维,笑着道:“戴维真乖。”
第三十七章 小白狗的迷妹
ps:三十五章被毙了,正在努力自救中!
尼玛,傻妞儿是老子的!
两世人一世狗,小狗林岳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吃醋的感觉,无论是把狗头趴在陈静膝上求摸求蹂躏的萨摩耶戴维,还是蹲在一边,用一种雄性动物想要交、配时特有的色眯眯的眼神看着陈静的山寨版林岳,都让他有一种想要吐血却又吐不出来,堵在嗓子眼里上不来也下不去的糟糕感觉。
傻妞儿是老子的,是老子一个人……狗的!
这一刻,小狗林岳决定给这俩货一个教训,一个足以让他们记忆深刻的教训!
要怪就怪自己眼瞎,惹上了不能惹的存在吧……
小狗林岳的嘴巴里神神道道的念叨着网络小说里的专门等着主角打脸的反派常用的台词,随着意念引动,隐藏在小腹之中的妖丹忽然震动了一下,一股细微的妖力喷薄而出。
一纹妖兵的实力如果是在林岳前世那个仙侠世界里也就是个笑话,随便十来个没有修行天赋的普通人族配合好了就能对付,实力渣到在妖族与人族修士的战争中连当炮灰都不够资格。
当然了,以那边的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哪怕是成年人中最弱小的个体,如果来到地球,至少也是顶级运动员的水准……
可是在这个没有妖族也没有人族修士的地球世界,一纹妖兵的妖力就成了bug一般的存在,在萨摩耶戴维的感知中,那是一种远比狮子老虎这些兽中王者更可怕无数倍的恐怖气息。
正跟陈静撒娇卖萌的戴维就像一只被老鹰抓住的鹌鹑一样,全身上下的毛忽然炸了起来,直接就吓尿了,湿热的尿液喷溅在了静静妹子的鞋子上。
现在是夏天,陈静穿的是那种细带小凉鞋……
她觉得脚上有一股温温的水流浇了下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随着使坏的林岳收了妖力,被吓瘫了的戴维猛地发出一串无比凄厉的呜咽惨叫,夹着尾巴撒腿就跑,被它跑过的地面上,还有一条断断续续的水线。
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尿奔……
在几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不知是偶然还是必然,地球上的人类选择了智力发育作为自身进化的路径,从此走上了一条称霸地球的不归路,当自然界中所有的天敌都被人类踩在脚下,最终变成食谱上的一个个可选项,来自于外界的危险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人类天赋的各种感知能力的极大退化。
所以戴维都已经被吓尿了,陈静和帅哥林岳却丝毫也没有察觉到妖力的气息。
他俩都被眼前的变故惊呆了,直到戴维像一条落荒而逃的野狗般冲出活动广场,一头钻进楼群里没了影子,帅哥林岳才像一只被箭射中屁股的兔子一样蓦的蹿了起来,惊叫道:“戴维!”随即又反应过来,尴尬的转头看向陈静道:“不好意思,我先去找戴维。”
陈静也有点懵,无意识的点点头,道:“你赶紧去吧。”
“戴维!”帅哥林岳这会儿也顾不上耍帅了,一路喊叫着追狗去了。
陈静到现在都没搞清楚自己脚上沾的水迹其实是狗尿,疑惑的动了动湿漉漉的脚趾,又眨巴眨巴眼睛,纳闷的喃喃道:“他的狗不会是有病吧?”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小狗林岳嫌弃的瞥了静静妹子的脚趾一眼,才瑟的叫道:“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不只是那狗有病,狗主人也有病,以后别理他们!
陈静现在已经越来越习惯与爱犬这种类似于聊天一般的互动,微笑着摸摸他的脑门,道:“还是娃娃最乖了。”
林岳眯着眼,享受来自静静妹子的爱抚,恬不知耻的叫道:“汪汪……”
必须的!
陈静沉默了一下,道:“娃娃,你说他……会不会是我梦里的那个林岳?”
林岳坚定的叫道:“汪汪汪……”
绝对不是!
陈静失笑道:“肯定不是了,他们长得一点都不一样……”顿了一下,又道:“虽然都很帅。”
林岳很愤怒:“汪汪汪汪……”
就刚才那孙子能跟老子比帅?
陈静有些怅然若失的摇摇头,站起身来继续牵着林岳遛弯,一只黄色的博美在远处看到了林岳,立刻兴奋的连蹿带跳,一路小跑着过来。
“汪汪……汪汪汪……”
见到你了,见到你了,好开心,好开心,好开心!
两世人一世狗,好不容易有个喜欢自己味道的,还特么是个狗妹子,说起来林岳还真有点扎心。
狗曰的老天!
见黄色博美又奔着自己的小、菊、花来了,林岳赶紧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小、菊、花死死的护住:“汪汪汪……汪……”
你好……呃……我叫林岳。
佳佳眼神迷离的瞅着林岳,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鼻子,感觉就跟西方的贴面礼差不多:“汪汪……汪汪……”
我叫佳佳,好喜欢你,好喜欢你。
林岳被佳佳的热情弄得有些四爪无措,悻悻的耸了耸鼻子,心中那种怪怪的感觉更强烈了。
陈静蹲下身子,好奇的看着佳佳,道:“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佳佳有点怕生,谨慎的后退了几步,冲着陈静尖叫:“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你别过来,我很厉害的,你敢过来我就咬死你,咬死你!
就你那小身板,你厉害个屁!
林岳翻了个白眼,叫道:“汪汪……呜汪……呜汪……”
别叫了,没看她手里拿着老子的狗绳呢,她叫傻妞儿,是老子的人。
佳佳迟疑了一下,对着林岳:“汪汪……”
这个两脚兽是你的首领?
林岳没好气的纠正:“汪汪……汪汪汪……”
朋友,我们是朋友!
佳佳:“汪汪汪……”
她不会打我吧?
林岳:“汪汪汪……呜汪……”
当然不会打你,老子的傻妞儿可好了!
咦?她的脚上有戴维那个傻大个的尿味?
佳佳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吸着鼻子在陈静的脚上和腿上一通乱闻,原本不动的尾巴渐渐的开始摇晃了起来。
陈静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林岳道:“你们刚才是在……聊天?”
林岳带着一点小得意的叫道:“汪汪汪……汪汪汪……”
很奇怪么,它叫佳佳,是老子的小迷妹。
第三十八章 一纹妖丹
陈静下意识的问道:“我可以摸摸它吗?”
林岳冲着佳佳叫道:“汪汪……汪汪……”
傻妞儿说想摸摸你。
佳佳:“汪汪汪……汪……”
好啊,随便摸。
林岳冲陈静点头:“汪汪汪……”
随便摸。
一直以来,陈静都有一种娃娃能够听得懂自己话的感觉,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种感觉有点无稽,可是娃娃每一次恰到好处的点头、摇头,还有对话式的汪汪汪,都会让这种感觉变得更加真实。
她很从心的相信了自己的感觉,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这一次佳佳没有乱叫,低着头任凭她摸,还讨好的用小爪子拔她的小腿,用粉红色的小舌头舔她的手。
林岳这次很平静,没有吃醋的不适感……
在他的心里,所有敢于靠近傻妞儿的带“把”的玩意儿,都特么该死,但是母的就无所谓了嘛。
话说……
百合什么的,最赏心悦目了哈!
老子就是喜欢性别歧视,就是这么尿性,咋地吧!
夜深人静,陈静在床上酣睡。
白天是个小淑女的静静妹子,现在的睡姿有些不雅,也可以称之为豪放,睡成了一个大字型不说,原本盖在身上的毛巾被被团成一团扔在一边,当做睡衣的纯棉t恤翻卷着……(因为万能全知的河蟹大神存在,此处省略三十多个字)
只是此时的林岳却没有心思窥视这等人间美景,他在专心修行。
肉眼凡胎不能见的空间中,一颗闪烁着莹莹银光的妖丹在虚空悬停微旋,似与天空中那轮皎洁满月遥相辉映。
不知过了多久,虚空中的妖丹忽然轻轻一振,原本光滑如镜的丹体表面,忽然多出一道细微至极的纹路,那纹路并非是笔直的,而是蜿蜒如龙,有首有尾,栩栩如生。
一纹了啊……
将妖丹收入腹中的林岳忽然有些惆怅。
狗曰的贼老天,二十五天就特么一纹了啊!
这也……
太特么快了!
老子前世冲破第一重凡锁用了多久?
好像是将近五个月?
妖族以妖丹的境界和纹路论修行高低,而人族的修行则是破锁,对应筑基境、先天境、金丹境、元婴境四大人修境界的,分别是凡锁、真锁、地锁与天锁,与妖丹九纹之数相同,每个人修的大境界,同样有九重锁,破九锁进一境。
林岳当初资质平平,破第一重凡锁用了一百四十八日,而宗门里记载的破第一重凡锁的最快记录是三十三日。那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叫洪峰,这位大牛同时也是一百一十五年晋级金丹境的三族最快记录保持者,后来又成了人族第一元婴,是人族这边唯一一个能够扛住妖族老祖虎崇的擎天之柱,一直到林岳自爆成渣的时候,都是人族最牛“哔”的第一强者。
人类聪慧,不知有多少才华横溢的天才之辈创造出成百上千种适合人族修行的各色法诀,可是也因为这些聪慧,造成杂念过多,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修行的负担。
反观妖族虽然比起人族来显得蠢笨异常,可却心思单纯至极,妖修的法门确实简单粗暴,远没有人族修行法诀的精妙可言,但论起修行的速度,却和人族修士相差仿佛。
妖修跟人修差不多,老子现在二十五天就修满一纹,比洪峰老祖都牛“哔”,这要是回到仙侠世界那头,老子绝“哔”是妖族第一天才了吧?
尼玛,真!人不如狗啊!
林岳莫名有些心塞,心情复杂的感叹了一下,一回头忽然愣了,口水哗哗的流了下来。
咦?
傻妞儿的睡姿……
老子要是偷偷的吃一口“冰淇淋”……
咳咳……
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万众的商务部收到陈静邮出来的签约合同以后,某只小白狗的书页书名下方便从此多了一个“签约”的小标签,可不要小看这个不起眼的小标签,书站平台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作者梦寐以求都未必求得到它。
有了它,也就意味着成神之路已经迈开艰难的第一步。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扑街之路,并且这个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九,比纯金都纯!
行业惯例,哪怕是万众最小的一星级小推荐,也就是传说中的“蚊子推”,也得先签约,不签约的话,呵呵哒……
跟某点差不多,为了尽可能多的增加推荐位,万众一共搞出来二十多种常规推荐,千余个推荐位,按照推荐强度,也就是推荐效果的好坏,划分为一星到五星。
每一本新书签约以后,都会安排一轮试水推,然后根据试水推的情况,再来安排后续跟进的推荐。
因为僧多粥少,有很多新书在签约后的试水推要排队排很长时间,有些人可能书都太监了,也没能等到望眼欲穿的试水推,而且即便等到了,也没什么卵用,除了极少数的精品以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的网文的命运一个字就足以概况完毕……
扑!
既然是试水推,推荐的位置自然就不会特别好,一般都是推荐强度只有二星左右的小推荐,要是人品出了问题的话,被分到一星的“蚊子推”是件大概率的事(比如某楼)。
至于大封推和首页强推这种网文神器一般的超级大推荐,呵呵哒……
新人们yy一下就好了,也不能说新人新书完全没有机会,火了就能上,也就是所谓的一书封神,只是这种概率不如考虑一下去买彩票。
相比起大封推和首页强推,有小封推之称的首页编辑推荐就成了新人新书所能觊觎的最好机会,然而既然是好机会,同时也就意味着好竞争,每周只有七个名额,却有几万本书在竞争,这种竞争的惨烈程度,即使比不上华国高考上清华北大,也差不了多少,。
跟一堆大神比起来,新人们像是萌萌哒的小白兔,能有多少存在感?
ps:这章加了点水,下一章也是,都是有感而发,不吐不快,水就水吧,索性任性一次!
第三十九章 推荐站短
万众曾经是靠着卖情怀起的家,几位创始人都是网络小说的狂热爱好者,从一个小小的网文论坛做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一步步做成了今天这个全球第一原创华文络平台。
创建时的情怀自然是没有了,剩下的全是铜臭,这么说并不是贬义,情怀这种东西,可以忽悠人,但终究不能当饭吃,要生存,要发展,要在同行之间的激烈乃至残酷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最终靠的除了努力和专注以外,其实就是铜臭,谁的铜臭多,谁的腰杆子就比别人直溜硬挺。
一切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小说写得好不好,跟文笔无关,甭管是龙傲天还是套路式的升级打怪,又或者恶俗到极点的无限装“哔”打脸,只要有人买账,能火能卖钱,就是好书!
至于万众编辑部里大大小小的编辑们,最大的工作就是从浩如烟海的无数网文中,挑出这些无论多么小白、恶俗、套路,但就是能火能卖钱的书,将它们放进大大小小的推荐位里,推给电脑和手机这些终端的屏幕前的数以十万乃至百万计的读者大爷,最后变成进入公司银行账户里代表着一张张闪着金光的华元的数字符号。
首页编辑推荐是一个四星级的大推荐,编辑部里所有的编辑都有推荐权,可以将各自看好的书通过后台系统提交给主编,每一个分类频道的主编,按照各自频道的热度,掌握着固定比例的上推名额,当然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编辑部的总编大(河蟹)boss手里。
小白郑重其事的将自己每个星期只有一次的首页编推推荐权给了《史上第一混乱》,在系统后台里的编推页面,不但给出了一个九十五分的高分,更是在推荐书评里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穿越流是近期网文里的热门潮流,本书开创了一个穿越流的全新分支反穿越流,将众多著名的历史人物穿越到主角的身边,以无厘头的行文风格,将神怪、穿越、转世、都市、爱情等元素很好的融合在一起,极具大热潜力。”
能不能上编推,小白心里没有一点把握,论资排辈可不止是华国的传统,也是放之天下皆准的世俗,他只是一个新人,是万众编辑部里资历最小的一个,几乎没有话语权可言。
另外,这本书的第一人称确实是个超级毒点,不知道能不能过都市组的主编阿越那一关。
好在还有反穿越这么一个很大的加分项……
网络小说玩得就是新奇特,所以脑洞文永远不愁没有市场,穿越流本来就是最近刚刚露出一点苗头的网文新潮流,这本书又在穿越流的下面开了反穿越的新分支,脑洞和新鲜感都有了,这就是红起来的基础和前奏!
虽然首页编推这种大推荐,小白这个小编辑做不了主,可是类似于分类重点推这一类的两星以下的分类页小推荐,他每周都有固定的推荐名额,毫不犹豫的给了《史上第一混乱》。
这就是有大腿罩着和没大腿罩着的区别,让编辑看上眼了,新书签约当周就能安排试水推,要是看不上眼,书写的再好也没用,一个试水推就能让你等到地老天荒,如果还没太监,总能轮到你。
所以,在网文的江湖里,从来都是只有神话,绝对不可能有童话!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史上第一混乱》将在2015-7-12 14:00:00获得新版网站-都市频道热门新书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卧槽,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推荐站短?”
周五的中午,林岳照例用四小时码了五千多字,登录万众作者后台准备发文,就被这条推荐站短惊到了,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无耻的挂“哔”,忍不住开始沾沾自喜起来。
刚签约就安排试水推,老子很牛“哔”啊!
靠,今天心情好,再码一小时的!
这天晚上,陈静又回来晚了,倒不是因为加班,而是和闺蜜张瑶一起逛街吃饭去了。
“娃娃,你好可爱呀!”跟着陈静一块儿回家,准备在这里住一晚的张瑶一进门,就一脸惊喜的把林岳抱进了怀里,又揉又搓,开心的大叫。
林岳感受着比静静妹子大了至少四个尺码以上的超“凶”之物,忍不住眼神开始迷离起来……
“卧槽,鼻子痒痒的,老子不会又要流鼻血了吧!”
“咦?”张瑶仿佛发现了什么新大陆,双手并拢将林岳托了起来,一脸好奇的道:“奇怪!静静,你把它领回来得有一个月了吧,娃娃的个头怎么好像一点都没长,还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毛团子,你是不是平时都不给它吃饭的?”
“才没有呢!”陈静宠爱的摸摸林岳的狗头,道:“娃娃吃的可多了,一袋两公斤重的狗粮,一个星期就吃完了,宠物店的那个店员都觉得它的饭量很不可思议,说它吃的是成年博美饭量的好几倍,还问我是不是浪费的特别多,其实娃娃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从来不浪费。”
张瑶惊讶道:“不会吧,一个星期七天,两公斤狗粮,也就是说一天能吃两百……八十多克。好家伙,这小家伙的体重也就一斤多吧,这么能吃?”
“还不止呢!”陈静道:“娃娃每天还要吃两大片酱牛肉,加起来也有一两重。”
“天呐,你不怕把它撑坏?”
“开始也有点担心,可是它只要饿了就扒着我的腿不松开,我不忍心就只好给它吃,好在这段时间娃娃一直健健康康的,没有出任何问题。”
张瑶把林岳拿在手上上下翻弄着,摆出了一个很羞耻的姿势,笑着道:“瞧不出来你这个小家伙还是个大胃王哩,吃这么多不长个,是不是都长心眼了?”
林岳很羞愤,龇牙咧嘴的瞪着张瑶,喉咙里“呜呜”的发出奶凶奶凶的威胁声音……
第四十章 左拥右抱 齐人之福
其实林岳早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常,从他第一天开始妖修,他身体的生长发育就近乎停止了,并不是完全停止,只是生长速度变得极其缓慢,按照他现在的生长速度,发育到成年博美犬的体型,搞不好要十多年。
事实上,这才是正常的,毕竟现在的他如果扔到仙侠世界那头都是个超级高大上的先天妖族里的天才,哪怕是实力再弱的先天妖族,晋级妖帅阶,活个几千年都是小菜一碟,如此悠长的寿命,生长速度自然不可能与地球上的普通动物同步。
林岳现在的生长速度还是因为他的道行太渣,随着修行的日益进境,他的生长速度只会越来越慢,以静静妹子普通地球人类的寿命,很有可能永远看不到他长大成狗的那一天……
无知不只是无畏,还可能很幸福。
陈静自然不会知道自己爱犬不长个的表象背后,所隐藏的这个有些残酷的真相,喜笑颜开的得意道:“我去宠物店问过了,那个胖胖的店员说白色球形博美的体型本来就很小,还说娃娃可能有茶杯犬的基因,说我赚到了,像娃娃这种品相的茶杯犬,一只要两、三万华元呢。”
“两三万?”张瑶惊讶的看着手里的林岳,像个女流氓似的笑道:“那我得多摸几下,这么贵的狗不多摸几把我亏大了。”
就这么被两个妹子轮流抱着揉搓了好一会儿,林岳被她们吃豆腐的同时,也悄没生息的吃着她们的豆腐,两只又大又圆的黑豆眼始终笑眯眯的,美的简直快要乐不思蜀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似乎只是一转眼的工夫,就到了晚上十一点。
“明天咱俩还得早起,洗洗睡吧。”张瑶伸着懒腰打了一个哈欠,这个有些慵懒的动作,更凸显出“凶”前的那番波澜壮阔,看得旁边的某只小白狗的眼神莫名一呆。
张瑶笑得很暧昧的冲陈静挤挤眼睛,道:“静静宝贝,要不要一块洗鸳鸯浴?”
卧槽,这么豪放?
趴在陈静怀里的小白狗,耳朵瞬间像一对雷达似的机警的竖了起来。
陈静没好气的在张瑶与“凶”同样丰、满、挺、翘的屁股上拍了一下,道:“叫你再作妖,还不赶紧去洗澡。”
“哎哟,这么心急?”张瑶嘻嘻笑着,像个女流氓似的用手指勾着陈静的下巴,不正经的道:“小宝贝,乖乖的在床上等着老公哟。”说完哈哈一笑,从她背过来的一个双肩背包拿出换洗的衣服,施施然的走向卫生间。
林岳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张瑶的背影,心中开始yy一会儿怎么才能不引起傻妞儿怀疑的跑过去偷看全新的大“凶”艺术。
只是很快他就失望了,别看张瑶嘴巴上豪放的很,却在走进卫生间的第一时间就把门锁上了。
听着卫生间里传出来的淅淅沥沥的水流溅落的声音,某只小色狗心里痒痒的,竟然还有一点小小的不忿……
擦,锁什么门嘛,看两眼又不会掉块肉!
十几分钟后,卫生间的门打开,张瑶穿着一条浅黄色的棉质短裤,和一件可爱的小背心从浴室出来,伟岸的山峦,白花花的腿,展现出一种与陈静迥然不同的妖娆之美,让林岳的眼都看直了。
“你这个家伙平时到底都吃的什么,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大?”陈静有些不忿的嘟囔着。
张瑶显摆的双手托、“凶”,山峦微动,给人一种沉甸甸分外压手的视觉感受,得意的道:“没办法,这就叫天生丽质。”
“嘁!”陈静知道在这方面打嘴巴仗自己稳输不赢,果断的选择了战略转移,将怀里的林岳往沙发上一放,道:“我去洗澡了。”
卫生间里再次响起稀里哗啦的水流溅落的声音。
张瑶半倚着靠在沙发上,顺手将林岳抱了起来,放在自己的“凶”前,宠溺的揉搓着他的狗头,用一种嗲嗲的声音道:“娃娃宝贝,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呢,瑶瑶姐姐都快要爱死你了,好想把你抢回家怎么办?”
林岳懵了……(此处省略五十个字!)
“啊~~~”客厅里忽然响起张瑶的尖叫:“静静,娃娃流鼻血了!”
夜晚,灯光昏暗。
卧室的大床上,两个洗得白嫩嫩、香喷喷的女孩并排躺着,在她们中间的,是一只可爱度爆表的小白狗。
“静静,那个人渣现在还骚扰你吗?”张瑶轻轻撸着林岳的狗头,对陈静道。
有人渣骚扰老子的傻妞儿?
难怪傻妞儿最近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林岳猛地抬起头,原本色眯眯的两只黑豆眼中射出了两道与他此时萌萌哒的外形极具违和感的凶狠光芒。
可惜两个妹子都没注意这只玩具娃娃似的小狗,陈静道:“还好,我调到业务部这边以后,他没有再骚扰我了。”
张瑶愤愤的道:“真没见过这么渣的男人,自己有老婆,还特么要潜规则你,你不答应,就把你从风控部下放到业务部,这种人渣真是太坏太缺德了!”
陈静不语,漂亮的脸蛋上闪过一丝黯然。
林岳这下真怒了:“汪汪……汪汪汪……汪汪……”
傻妞儿,告诉老子那孙子是谁,老子回头就弄死他去!
张瑶宠溺的摸摸林岳的狗头,道:“你看,连娃娃都赞同我的话。”
陈静轻轻的在林岳黑鼻头上点了一下,道:“乖,姐姐知道你是在帮姐姐打抱不平,放心,姐姐没事的。”
张瑶笑道:“这小家伙,搞得还真像能听得懂咱们说话似的。”
陈静道:“娃娃好像确实能听得懂我们的话。”
“真的假的?”张瑶眨眨眼睛,对林岳道:“娃娃,给瑶瑶姐姐表演一个倒立。”
嘁!
林岳斜着眼睛给了张瑶一个鄙视的小眼神。
“嘿,你个小东西!”张瑶好气又好笑的敲了他的狗头一下,道:“你这是什么眼神?”
林岳很不忿自己的头被敲了:“汪汪……”
鄙视你!
两个妹子继续聊天,不过再没有出现关于那个骚扰陈静的人渣的信息,都是一些无聊的八卦,林岳听得昏昏欲睡,就连这两具温。香。软。玉的身体都失去了吸引力,自顾自的跳到床下。
“‘龟’屋计划不能再拖了……”
老子要赶紧搞定那个“龟”屋之灵,还得尽快提升实力,有人敢欺负老子的傻妞儿,老子要弄死他!
他心中暗自发狠,然后凝神静气,毫不在意床上聊八卦聊到飞起的两个妹子,放出自己的一纹妖丹,开始对月吐纳。
第四十一章 出门浪
ps:第四十章又挂了,有点心塞,继续努力自救中!
周末这两天,陈静和张瑶跟一帮朋友约好了一起去郊游。
所以周六的早上,两个妹子都起了一个大早,简单的梳洗打扮之后,陈静为林岳准备了一盆水,还有满满两盘狗粮,放在卫生间里。
临出门前,她把他抱起来,轻轻的亲了他脑门一下,道:“娃娃,姐姐和瑶瑶姐姐出去玩两天,水和狗粮都给你准备好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哟。”
林岳精神抖擞,看着倍儿可爱:“汪汪……”
没问题!
陈静又在他脑门上亲了一下,道:“娃娃真乖。”
张瑶把林岳抱过去,也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道:“娃娃,瑶瑶姐姐下回来再陪你玩。”
两个小美女出门以后,因为《史上第一混乱》明天下午就要上推荐了,所以白天的时候林岳有点兴奋,一口气码了六个小时小说,创纪录的码出来将近九千字,这个效率哪怕是在快手如林的网文写手这个群体里,也已经堪称相当不错的水准。
太阳落山,夜晚来临,房间里没有光,漆黑如墨。
黑暗中,林岳的两只眼睛仿佛两颗绿色的小灯泡一样放着绿光,他溜达着进了卫生间,轻轻一纵,便不可思议的高高跃起,在半空中轻巧的打开卫生间照明灯的开关,落地后没有丝毫缓冲又或蓄势的过程,立刻像弹簧一样再次蹦起,落在洗手台上,对着镜子顾影自怜,一副美哒哒的小模样。
卧槽,老子现在这副模样还真的挺可爱的哈,简直是越看越可爱……
嗯,没时间臭美了,看老子变身!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林岳那一身雪白的长毛,仿佛被无形的浓墨染过一般,瞬间变成了黑色。
有点意思!
看着镜子里的小黑狗,林岳得意的咧嘴一笑,又使神通将一身黑毛变成了黄毛,想了想摇摇头,再次变回一身黑毛。
有了这个小神通,老子就可以放心的出门浪去了,哇咔咔!
陈静家住顶层六楼,窗户外面装了防盗网,夏天天气热,不开空调的时候,老式的铝合金窗户都是敞开的,只留了一层防蚊虫的纱窗,窗台很宽,至少有二十厘米,这就为某只打算溜出去浪的小白狗提供了足够的便利。
连一米多高的灯开关都能轻松搞定,九十公分高的窗台对于林岳来说更是完全不在话下,轻轻一纵便跳到了窗台上,纱窗是那种老式的横向推拉样式的,他的小爪子扒着纱窗的缝隙,硬生生拉开一道十多厘米的缝隙,轻轻松松的钻了出去。
陈静家的防盗网是那种老式的外凸型样式,下方的栏杆上放置了一层塑料隔板,可以放一些杂物。
林岳踩着隔板,反身将纱窗关好。
间距接近二十厘米的铁管式防盗网防贼没问题,但肯定不是防小猫小狗的,他轻松的钻了出去。
六层楼二十多米的高度,以林岳现在一纹妖兵阶的实力,还不具备一跃而下的能力,估么着至少也要到六纹甚至七纹以上,才能保证从这个高度跳下去以后不至于摔断点什么。
好在这年头几乎所有家庭都装了空调,装在外墙上的空调室外机,就是林岳提前找好的下楼通道。
就见一只小黑狗,像猫一样轻盈的令人不可思议,在空调室外机之间向下跳跃,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直至平安落地。
哈,老子比成龙强(电影《宝贝计划》里成大爷跳过空调室外机)!
林岳得意的摇了摇尾巴,辨别了一下方向,“龟”祟的走在建筑物的阴影里,穿东门离开了小区。
时间接近午夜十二点,w市地处内陆,并不是沿海地区那种夜生活很丰富的城市,这个时候路上行人和车辆已经非常稀少,他甩开四条小短腿,一路狂奔着向那座“龟”屋冲去。
刚一钻进铁门,林岳就远远的看到小楼里有灯光透出来,还能听到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
什么情况?
以黄狗为首的三只流浪狗从墙角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六道警惕的目光中带着相同的疑惑,看着林岳,不停的耸动着鼻子。
“汪汪……汪汪汪……”
你是……小不点,你怎么变成黑狗了?
没有黄斑的黑狗叫着。
林岳嘻嘻哈哈的回答:“汪汪汪……呜汪……呜汪……”
现在流行染毛,就染了一身黑毛玩玩,帅不帅?
三只流浪狗或许是都没听懂他的话,只是盯着他看。
笑话变成了冷笑话,林岳觉得有些无趣,叫道:“汪汪……汪汪汪……”
房子里面是什么人?
三只流浪狗还是无动于衷的看着他。
林岳摇头无语,自顾自往小楼的方向跑去。
黄狗忽然低叫道:“汪汪……汪汪汪……”
别去,今天来的两脚兽很凶。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来玩“龟”屋探险的人里,既有给流浪狗喂食的爱心人士,自然也就少不了追猫打狗的混蛋。
“龟”屋的一楼,原本曾经是装修的非常富丽堂皇的客厅,后来成为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改造,大格局却没有动,直到三十年前的那场半途而废的翻新工程,把这里变成了一片废墟。
地板被拆走了大***露的水泥地面上落满灰尘,墙面斑驳破败,露出一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巨大裂缝,房间里没有一件家具,因而显得分外的空旷和荒凉,完全不需要任何装饰,就可以用来做恐怖片拍摄的片场。
此时,在这座废墟一般的房间里,有两盏能够维持几个小时照明时间的大电量充电式led户外照明灯,光线算不上很亮,但也足够让屋子里的人行动无碍。
房间的正中,有一张轻便的户外帆布折叠桌和两把配套的帆布折叠椅,折叠椅上坐着两个年轻小伙,其中一个脑袋上挂着个头带式充电矿灯,手里拿着一个装好手机的手持云台(手机拍摄稳定器)对着对面的同伴拍摄。
坐在他对面的同伴是个小帅哥,留着小分头,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面对着手机镜头,嘴巴里滔滔不绝的道:“各位兄弟姐妹,叔叔大爷,阿姨老舅,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恐怖主播无常小白,坐在我对面的是我的摄影师无常小黑,小黑,跟大家打个招呼。”
拿着手机拍摄的年轻小伙没动手机,直接来了个画外音:“大家好,我是小黑。”
无常小白继续吧:“提前已经预告了,小白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有华国第一“龟”宅称号的w市春水路二十七号,今天晚上,小白我将带领大家玩这个阴森恐怖的“龟”宅直播!”
林岳一怔……
卧槽,这俩孙子还挺会玩的嘿!
第四十二章 鬼屋奇葩灵
林岳站在门口,探着脑袋往里屋里偷看,正乐呵着,忽然一怔……
等等,老子一会儿收灵的时候,这俩孙子不会突然跑过来给老子捣乱吧?
要不要先把这俩孙子弄跑?
算了,先进房子里看看里面的灵再说!
林岳心里暗暗盘算着,最后摇了摇头,迈开四条小短腿,往屋后跑去。
这栋小楼地上有三层,还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有两层,地下一层是所谓的全明格局,除了小楼正门这一面墙以外,其余三面墙壁的底部都有一圈用来给地下室透风透光的窗户。
地下二层则是钢筋和高标号的混凝土浇筑的全封闭结构,只有一条楼梯连通上面的地下一层,换气通风依靠的是遍布四周墙壁内的十多个隐蔽的通气管道。
当年,这里是美国驻清国最重要的两个谍报中心之一,地下二层实际上是一个隐蔽性极强的密室,当时的很多秘密勾当就藏在这里。
华国建国后,这栋小楼成了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地下一层被改建成了办公室,地下二层则成了库房。
再后来,就没后来了……
三十年前的一次意外事故,引发了一连串后续反应,各种因缘际会的作用下,这栋原本就带着一丝神秘色彩的小楼,变成了闻名华国的第一“龟”屋。
这间地下室也就因此,成了关于这座“龟”屋的绝大多数恐怖“龟”故事里的灵异事件发生地。
林岳一路小跑着转到楼体的侧面,在距离地面二十多厘米的墙面上,有一圈黑呼呼的水泥破洞,这里原本是地下一层的木质窗户,那次半途而废的翻新改造,把窗户都拆了,还没来得及装上新窗户就发生了事故,便成了现在的破败样子。
他凑到其中一个破洞的前面,登时能够感觉到阴风阵阵,哪怕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夏夜,都能让人有一种由内而外的寒意,分外觉得阴森恐怖,换个胆子小一点的人过来,搞不好直接就会被吓破了胆子。
林岳却满不在乎的把头探进破洞,别说在全知万能的河蟹大神的笼罩之下,地球上根本就不可能有“龟”(没有“龟”没有“龟”没有“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就算有“龟”他也不怕。对于他这个曾经的先天境来说,一般的孤魂野“龟”顶多能算个玩物。
当然了,仙侠世界的宗门里那帮子端茶递水送快递的老“龟”例外!
黑暗并不能阻碍林岳的视力,一纹妖丹让他拥有了不下于猫的夜视能力,破洞距离地下室的地面大约不到两米的样子,这个高度他跳下去没有一点危险,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跃,跳进了地下室。
跟着林岳身后的三只流浪狗怔了一下,彼此用目光交流了一番,转头走向不远处的那棵松树。
和养尊处优的宠物狗不同,对于流浪狗来说,残酷的现实教会了它们,好奇心往往意味着危险,它们不会对生存以外的事情投入过多的精力,因为仅仅是生存本身,就足以占据它们绝大多数的时间和精力。
地下室里,林岳没去管身后转头离去的三只流浪狗,他静静的闭上了双眼,将神念外放,要找到隐藏在这栋小楼里的灵,可他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一丝痕迹。
他不信邪的聚集起全部神念,像是全功率运行的雷达一样,终于感应到了一丝细微至极的阴冷波动。
“我勒个擦,是这个灵弱的一‘哔’,还是老子弱的一‘哔’?”
“汗……估计都特么弱成了‘哔’!”
灵的实力由两大要素决定,信徒的数量与质量,数量就是字面意思,为灵提供信仰之力的信徒人数越多,灵的实力自然也就越强大。
质量则是信仰之力的虔诚度,对于灵这种神奇的超自然造物而言,来自信徒的信仰的虔诚与否,其重要程度甚至还要远远超过数量。
这就如同正规军和杂牌军差不多,在华国乃至全世界的历史上,少数正规军击溃十倍乃至百倍以上的叛军的记录简直不要太多。
道理很简单,一万颗鸡蛋加在一起,也砸不碎一块石头!
信仰如果不够坚定虔诚,意念就会驳杂纷乱,即使信徒数量再多,凝聚而成的灵也强大不到哪里去。
这座“龟”屋能够诞生灵,本身就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风靡全球的现象级恐怖电影,以及互联网无所不至的推波助澜,加上随之炒作出来的华夏第一“龟”屋的名头在其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终究是以讹传讹,更多的是人们茶余饭后的一种谈资,看过恐怖片的人数以千万计,但是说到有多少人真正相信这座小楼里有“龟”,乃至于将这种相信变成信仰的,怕是连一个都没有。
数以千万计的连最低级的伪信徒都算不上的电影观众和“龟”故事传播者,愣是靠数量硬生生的堆出了一个实力弱渣到极点的灵来。
不得不说,这样一个亘古绝今的完全脱离了信仰范畴的野生灵,要是让仙侠世界那边上古时代以前的人知道了,估计能惊掉一地眼球……
当然了,对于某只什么都不懂,只有一纹妖兵阶的弱渣实力就敢跑过来收灵,莽的一“哔”的小白狗来说,这些有关于灵的最基础的常识他是一概不知。
他只知道这个灵对他来说至关重要,这辈子能不能跟傻妞儿没羞没臊的双宿双飞,就看这一票了。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老子不管那么多,莽过去就对了!”
所以他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幸运,一尊弱渣到极致的灵,意味着他这一次莽到极点的收灵行动至少有了一丝成功的可能性。
哪怕这种可能性其实也是渺茫到了极点……
但有和没有之间,却有着本质的不同。
林岳无知,所以无畏,脑袋里面没有太多杂七杂八的想法,就是一个字……
干!
第四十三章 灵的常识简述
灵聚万众信仰而生,这是一种没有自我,也没有独(河蟹)立意识的泛意识体,是人族创造出来的一种极神奇的超自然造物。
在理论上,灵可以无限强大,只要有无限多的虔诚信徒。
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人类思想的复杂性,决定了除了极稀有的狂信徒以外,绝大多数信徒的意念里必然会带有各种各样的渴求和欲(河蟹)望,这些驳杂的意念汇聚而成的灵,几乎不可能拥有超越极限的纯粹而强大的力量层次。
灵曾经是仙侠世界里的人族最顶尖高阶的武力手段,在久远到以万年计的远古时代,人族已经开始大规模的信仰灵,至远古时代的中后期,甚至出现了达到元婴境或是王者阶的灵,这些强大的灵被人族称之为神灵。
作为一种泛意识体,哪怕是最强大的神灵也不具备主动的攻击性,需要人族修士的驭使才能发挥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力量,这些驭灵的修士被通称为驭灵师。
从信仰中诞生的每一尊灵,在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具有天然的排他性。
因此在仙侠世界,人族把灵分为本信灵和异信灵,对应的是信徒和异信徒。
驭使本信灵很容易,毕竟是自己的信仰与愿力所诞生出来的灵,人的精神力量与灵之间同本同源,手持御灵法器的驭灵师,加持御灵法诀,就能随心所欲的驭使灵的力量。
甚至就连没有修行的普通人族信徒,只要虔诚度够高,再加上一点点运气,在对灵祈祷的时候,信徒的精神意念都有可能与灵产生某种神异的共鸣,从而得到灵的回馈。
所以在地球上,神灵的传说遍布世界各地,在数不清的供奉着各种大神、中神、小神乃至类似于灶王爷和土地公公这种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小毛神的庙宇里,发生了数不清的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奇迹,排除掉绝大多数人为编造出来的假货和某些意外的巧合以外,几乎都是灵对信徒们祈祷的回馈。
问题来了,这尊奇葩到因为一部恐怖电影而生的鬼屋之灵,可能是林岳的本信灵么?
异信灵不可被驭使,这是一个在仙侠世界上古时代以前,整个人族妇孺皆知的基本常识。
问题是……
林岳不知道啊!
他穿过去的时候,仙侠世界的灵已经消亡了一万多年,哪怕是创造了灵的人族,关于灵的记忆也几乎完全消失,只有在某些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古籍残本里,还有一些关于灵的只言片语的零星记录。
林岳在宗门里看到的那本关于灵的杂书,就是宗门里的前辈在整理上古时代古籍残本时留下的誊写集,残本上的记载本来就残缺不全,誊写集又能好到哪去,结果就是他对于灵的了解,实际上仅仅是个皮毛……
甚至可能连皮毛都算不上!
当然,既然这厮敢跑过来收灵,肚子里终究还是有些货色的。
在仙侠世界的远古时代早期,人妖魔三族最强大的修士也不过是先天境或是将阶的第九重巅峰。
先天、金丹、元婴和将阶、帅阶、王阶是后来到了三族修士境界纷纷突破到元婴境与王阶的上古时代才慢慢演化出来的概念,远古时代的修士受到修行境界的限制,将先天境和将阶统称为超凡。
就是这样一个最初级的修行时代,人族因为有灵的庇护,形成了对妖魔两族的全面压制,没有外患,人族内部开始了一场持续数千年之久的诸侯争霸。
诸侯争霸的结果,是数百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最终合并为七个强大的人族王国,史称远古七雄。
诸侯国之间的征伐与兼并,不仅仅是人族的战争,更是灵的战争,那个时代里的每一个诸侯国都有一尊聚集全国信仰的护国真灵,随着数百场灭国之战的胜负分晓,灵与灵之间的吞并成了一种常态,吞噬敌国的护国真灵以为己用,也就成了诸侯国强大自身的最佳捷径,最终随着远古七雄定鼎并立,诞生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七尊与元婴境同阶的神灵。
数千年的诸侯争霸,无数场灭国战争的千锤百炼,人族对于灵的研究与使用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
大量的关于灵的秘法由此而诞生,并且成为当时的人族各大诸侯国驾轻就熟的常规操作。
然而,随着妖族的异军突起,妖魔联军横扫人族诸国,守护人族万年繁荣的灵消亡了,带着人族的最后荣耀的上古时代也随之而终结,开启了人族与魔族既联手又互坑,共抗强大妖族的三族争霸时代。
林岳看得那本杂书对于灵的记述只是一带而过,而且内容缺损严重,却记载了一些驭灵的秘法,其中比较完整的有“聚灵秘法”和“噬灵秘法”。
他的想法很简单,顾名思义,“聚灵秘法”大概就是让无形无相的灵化由虚化实的一种法术,而“噬灵秘法”当然就是吞噬灵的秘法嘛。所以他才会如此的自我感觉良好,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冒冒失失的跑过来噬灵是一件多么狗胆包天的事情,就这样带着一种迷之自信,将无知者无畏这句老话生动鲜活的演绎了一遍。
当然,这厮的手里确实也还有一张很牛“哔”的底牌……
毕竟他的脑袋里不止有人族修士的记忆,还有来自妖丹里的妖族传承。
相比起依靠文字传承知识与历史的人族,反而是妖族那边,因为神秘的妖族传承,那些极稀有的先天妖族在诞生之初,就可以通过妖丹得到近乎完整的跟修行与战斗有关的绝大多数知识。
灵作为远古时代和上古时代妖族所要面对的最强大的敌人,在妖族的记忆中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痕,这种印痕最后变成了战斗的本能,以至于哪怕这种因为人族信仰而生的超自然造物早已消亡,都依旧留在了妖族神秘莫测的传承里,随着一代又一代先天妖族,一直流传至今。
第四十四章 上来就放大招
妖族一贯的风格就是简单粗暴,这个跟妖族整体上的脑水不够有很大的关系,太过玄妙精细的东西,真不是头脑简单的妖族能玩得好的。
不过庞大的种族基数,意味着总会有一些智慧超群的天才大妖横空出世,能够创出某种惊世骇俗的传奇妖法。
林岳的妖族传承里,就有一万多年前狼妖一族的某位传奇妖王,专门为了对付灵而创造出来的传奇妖法“封灵大(河蟹)法”。
灵是一种很难缠的东西,这玩意是聚人族万众信仰而生,乃是无中生有的特殊超自然造物,只要信仰不绝,灵就几乎不死不灭,而且变化多端,诡谲莫测。
灵唯一的弱点是不具备自主攻击的能力,只能在驭灵师的驭使下作战,受到驭灵师实力不足的限制,无法完全发挥出灵的真正实力,在战斗中面对同阶的对手,很难占到上风,但灵的耐力远超同阶的人、妖、魔三族修士,超级皮实抗揍,打持久战的话,最后被磨死的大多会是对手。
一尊神灵,在多个驭灵师的同时驭使下,扛住十个、八个同阶的妖王阶或者魔王阶完全不在话下。
灵还有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就是即使被对手强行打散了,要不了多久也会再次重生,而且实力几乎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也就是因为这么多难缠的特性,所以即使妖魔两族的顶尖修士已经突破到了王阶,也即是从远古时代进入上古时代以后很多年,依旧拿人族没有太多办法。
直到妖族的“封灵大(河蟹)法”出现,灵才终于碰到了克星,只要在战斗中将灵的实力削弱到一定程度,妖族的顶尖妖王便可以以自身的生命为代价,放出“封灵大(河蟹)法”将灵封印起来,再强大的灵,被封印截断信仰之源后,也撑不了多久就会烟消云散。
旧灵消散,新的灵会在信仰中诞生,只是新灵实力的增长是一个无比缓慢的过程,在这段时间里,足够妖族联合魔族,再次召集大队人马,把这个失去灵的庇护而实力大减的人族国家扫荡干净。
在林岳看来,“封灵大(河蟹)法”当年把仙侠世界那头的灵都灭绝了,还差点让人族灭了族,他现在不但有“封灵大(河蟹)法”,还有“噬灵秘法”,吞噬一个渣渣一样的鬼屋之灵算个屁?
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灵诞生于虚无之中,无形无迹,无相无色,肉眼凡胎的普通人,哪怕就在灵的身边,甚至被灵包裹在其中,也永远无法察觉到它的存在。
林岳的道行弱得一“哔”,鬼屋之灵也弱得一“哔”,结果就是他虽然可以闻到灵的味道,知道它就在这栋房子里,但是当灵处于弥散状态的时候,他也看不到,或者说看到了也没用,因为这种状态的灵类似于一大团稀薄的空气,没有任何具体的形态和形状可言。
无法察觉到的存在,又叫他如何吞噬收取?
“老子先试试‘聚灵秘法’。”
施法需要真力,好在林岳的紫府里有真力,虽然不太多……
林岳一直没有搞明白紫府之中的真力是怎么来的,但是随着妖丹满一纹,真力汇聚的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这证明了他之前的那个猜测,真力确实是随着妖修修出来的,然后他又多了一个更大的疑问。
妖族的妖修怎么可能修出人族的真力,这特么的是串台了吧?
当然了,是不是串台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莫名其妙的人“妖”双修会不会修出问题?
别到时候修出个不人不妖的怪胎来就特么呵呵哒了。
不过这个问题并没有纠缠他太久,因为很快这厮就想明白了,他现在本来就已经特么是不人不妖了……
都特么穿成一只狗了,还有比这个更呵呵哒的事情吗?
擦特么狗曰的贼老天!
“嘶……呼……”
林岳深吸一口气,又长长的吐了出来,他开始摒弃杂念,凝神静意,心中默念法诀……
随着法诀的咏颂,神念汇聚,再以一种奇异的波的形式释放,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原本只是隐约有些阴冷感觉的地下室,温度诡异的开始急速下降,短短十秒的时间,就让人有一种从盛夏直接进入深秋的错觉。
随着温度的降低,黑暗之中,凭空多了无数颗细小得仿佛尘埃般大小,且肉眼不能见到的灵光,这些灵光微粒刚开始的时候均匀的弥漫在空中,似乎无处不在,遍布在这栋古老残破的小楼里,然后仿佛在林岳的面前忽然多了一颗无形的磁石,吸引着这些灵光微粒像是飞蛾扑火一般急速以那里为原点,聚集成米粒大小的一个微小光团。
越来越多的灵光微粒从房顶、墙壁甚至是地面穿透而来,使得林岳面前的灵光团体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扩张,这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半分钟,直到最后一(河蟹)波灵光微粒的融入,这个灵光团已经有乒乓球那么大,悬浮在空中,静止不动。
这个就是灵?
林岳眼神里好奇中带着一丝兴奋,两眼放光的看着那团灵光,变化人形和傻妞儿双宿双飞的梦想就靠它了!
这时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异信灵是不能被驭使的,这是一条不会被道行的高低与实力的强弱改变丝毫的铁律。
这个无知的家伙没有丝毫的危险意识,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对着灵光团直接发动了底牌……
他凝神动念,妖丹脱体而出,悬浮在在空中,与灵光团隔空对峙,微薄的妖力一阵鼓荡,随着法诀化作无数蛛丝一般的妖力丝,漫卷着像灵光团包裹而去。
这就是“封灵大(河蟹)法”!
一个将高高在上的人族从三族最强宝座上一脚踹落凡尘,从而结束了上古神灵时代的传奇妖法。
即使是最强大的人族修士,无论有着怎样的痛心疾首与切齿痛恨,也不得不放下自己的骄傲,低头承认它在三族法术界的史上最强之名。
这个在仙侠世界里被誉为天下第一妖法,却因为灵的消亡,再无用武之地的传奇妖法,时隔万年之久,终于在另外一个世界再一次现世了。
第四十五章 大意外,老子貌似药丸!
妖力蛛丝与灵光团相触的瞬间,原本悬停在空中静止不动的灵光团仿佛遇到了天敌,忽然剧烈的挣扎起来,几乎是一瞬间就挣脱了妖力丝的束缚,而且不止是挣脱那么简单,“封灵大(河蟹)法”所化的妖力丝竟然完全不是对手,与灵光团稍触即断,失去控制的妖力就像烈日下的水汽,迅速在空中散逸无踪。
卧槽,这特么跟书上说的不一样啊?
在来鬼屋之前,手握“封灵大(河蟹)法”的林岳就像是玩诈金花时手里抓了三个a一样,信心膨胀的简直快要爆炸了,结果却是三个a碰到了235,这厮一下子彻底懵了,目瞪口呆的看着灵光团,脑袋里面塞满了问号。
事实上,妖族传承不是大百科全书,传承的是妖修诀要和妖法法诀,却没有与之相关的同样重要的经验与阅历,这就类似于一款全新的电脑游戏,装在电脑里就能玩,可是没有攻略和秘籍,只能靠玩家自己慢慢摸索玩法。
比如“封灵大(河蟹)法”,林岳从妖丹的传承里只学到了“封灵大(河蟹)法”的法诀,又在那本宗门杂书里知道这玩意对付灵有多厉害,当时便有一种底牌在手,天下我有的霸气自信。
他哪知道想要成功的用“封灵大(河蟹)法”封印灵,有很多严苛的限制,尤其是在面对实力比施法者强大许多的灵的时候,需要组成封灵大阵才行。
鬼屋之灵的实力再渣,也比他这个妖兵阶强了百倍千倍不止,哪里是他这样随随便便就能封印的?
更别说想要用“封灵大(河蟹)法”封印灵,是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的!
这在一万多年前几乎就是妖族最基本的常识,然而再基本的常识,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遗忘,仙侠世界那边的灵都消亡了一万多年,别说林岳这只穿过去才三十五年的小菜鸟了,就算是那边最老不死的妖族第一老祖虎祟,也不过活了九千多岁,恐怕都未必知道这个常识。
林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一条作死的道路上奋勇狂奔,而且完全没有半点想要回头的意思。最大的底牌就这么废了。
他傻乎乎的看着悬停在面前的灵光团,愣了好一会才重新反应过来。
要不……
直接上“噬灵秘法”试试?
这只莽的一“哔”的小白狗不信邪的在心中默诵“噬灵秘法”,紫府之中那一缕细若游丝的真力随念而动……
然而,这个无知无畏的家伙不知道的是,“噬灵秘法”根本就不是他这么玩儿的,这个法诀唯一正确的打开方式,是驭灵吞灵,说白了就是灵与灵之间的弱肉强食。
可丫的现在却傻了吧唧的直接以自身真力为引,放出了“噬灵秘法”,还特么貌似是个不太完整的残缺版,这绝对是前无古人,后也不太可能有来者的作死创举,结果自然呵呵哒,意外就这样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随着残缺版“噬灵秘法”诵念完成,林岳紫府中的真力忽然不受控制的躁动起来,发出一种奇异的震荡,空中的那团灵光这一刻仿佛受到了莫名的吸引,竟然像乳燕还巢一般向他飞射而来,速度快到林岳来不及做出丝毫的反应,便没入他的眉心之间,直接冲入紫府。
卧槽,什么情况?
倒霉蛋林岳仅仅一个闪念的工夫,心神中蓦然生出一股绝大恐怖,如泰山压顶,势若雷霆万钧,又似大河倒悬,掀起滔天巨浪。
这一刻,他浑身的黑毛(变身状态)像摸到电门一般直棱棱的炸了起来……
尼玛,老子貌似药丸!
就在心神似乎随时都可能被这股大恐怖彻底压垮的瞬间,林岳来不及有任何的思考,完全下意识的放出了“封灵大(河蟹)法”,然后便将神念聚成一团,退守紫府一隅!
话说,一不小心把残缺版的“噬灵秘法”玩儿成了请灵上身,除了林岳这个倒霉蛋,也真的是没谁了……
请灵上身或者说请神上身是地球这边的说法,在仙侠世界那头,他刚刚的举动叫“神降”!
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区别,都是招引神灵附体的大招,然而跟华国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神打”这种搞笑的玩意完全不同,“神降”是仙侠世界上古时代人族所拥有的终极大招,而且没有之一!
数以千万计的虔诚信徒供养出来的神灵,其真正的实力其实远强于人族的元婴境高手,之所以打不赢妖魔两族的王阶高手,不是神灵的力量不够强大,而是人族的驭灵师无法发挥出神灵真正的力量。
哪怕是最强大的驭灵师,在御灵法器和御灵法诀的双重加持下,都未必能用出神灵力量的百之一二。
而“神降”则可以发挥出神灵两、三成以上的实力,已经足够花式吊打十个八个妖魔王阶毫无压力了!
按理说,人族有这么牛“哔”的终极大招,怎么也不至于被妖魔联军打得大败亏输,惨到七国灭了其五,最后是靠着妖魔内战才缓过一口气来。
原因很简单,能够成为神使的条件实在是太苛刻了!
神使是驭灵师里最高阶的称号,同时也是“神降”时能够承载神灵附体的载体,成为神使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与神灵的契合度,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必须近乎完美的与神灵契合,即使是从最虔诚的信徒里挑选,能够成为神使的几率连百万分之一都不到,真正的百年一遇。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原因,“神降”都是一次性的……
灵庇护人族万年,可谓劳苦功高,但也正是因为灵的存在,客观上成为了人族修行的最大一重阻碍。
随着第一个妖王阶大妖的出现,意味着仙侠世界远古时代的终结,同时开启了上古时代的大门,妖魔两族都有顶尖的大妖大魔突破长久以来禁锢在帅阶巅峰的那层天花板,进阶到王阶,只有人族这边即使过了几千年,都没能出现一个突破金丹境巅峰,晋级元婴境的修士。
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人族这边的修行体系是围绕着灵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几乎所有的人族修士心中都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信仰,有信仰就做不到大自在,没有大自在就冲不破金丹境巅峰的藩篱晋位元婴。
神灵的力量实在是太过庞大了,即使是人族实力最顶尖的金丹境巅峰神使,也无法承受这种强大到近乎可以毁天灭地的力量,每一次“神降”的结果,都必然意味着有一位神使化作飞灰。
百年未必能够出现一位的神使,一旦使用了“神降”,结局就会像某个姓林的倒霉蛋一样自我牺牲的爆成了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