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1)
喝了一大口黄油啤酒,邓布利多说道:“所以,你觉得奇洛教授怎么样?”
菲丽丝刚刚端起杯子,又放了下来,说道:“什么?”她没太明白邓布利多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邓布利多坐在一把装饰的很华美,但磨损挺厉害的高背椅子上,陷入到了回忆之中,说道:“当初是我去找奇洛教授的,希望他能出任霍格沃茨的教授,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他穿着一件崭新的红色长袍……”
邓布利多稍显絮叨地说了一下奇洛在霍格沃茨执教这段时间的情况,没什么用。在见邓布利多停顿了下来后,菲丽丝随口附和了一句:“是的,这些年来,奇洛教授一直在认真的教课。”
“奇洛教授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邓布利多很突兀地说了这么一句,他看向菲丽丝,说道,“你说的对,他一直很努力,希望能得到喝彩和欢呼。”
“这很正常,不是吗?”菲丽丝终于端起了杯子,并没有着急回答,而是喝了口红茶,才说道,“人总是希望能变得更好。”
“是啊,人总是希望能变得更好。”邓布利多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但变得更好这条路上,有很多种选择,奇洛教授,包括之前的汤姆,都选择错了。”
邓布利多的这句话有所暗指,汤姆之前作出了错误的选择,那么你呢?菲丽丝和汤姆有很多相像的地方,比如说悲惨的童年,极其优秀的魔法天赋……这些让邓布利多不得不慎重对待菲丽丝,以防再次出现汤姆那种情况。
“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菲丽丝说了一句很符合拉文克劳思想的话,“无知蒙蔽了他们的双眼,让他们走向了狭隘,走向了极端。”
“拉文克劳推崇知识和智慧。”邓布利多笑了笑,很很快就敛去了笑容,认真地说道,“不过,知识和智慧可以帮助人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邓布利多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虽然不强烈,但确实有所疑问,不是对拉文克劳思想的疑问,而是对菲丽丝想法的疑问。
“是的。”菲丽丝的内心早已变得惊涛骇浪,不过表面上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这是她第一次在邓布利多面前表露自己的思想,而且是有异于邓布利多一直推崇的“爱”的思想。
此时,邓布利多已经明显皱起了眉头,说道:“我当然相信,像拉文克劳女士那样的智者,能够拨开层层迷雾,看清楚事情发展的真正轨迹。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拥有如此的知识和智慧,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陷入当局之中,我们往往无法清楚的分辨出,选择的道路是正确还是错误的。此时,我们需要的是对爱的坚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痛苦和杀戮,获得幸福的生活。”
这时,菲丽丝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她感觉此时的邓布利多很像是一个神父,在教堂里进行着布道,宣传着爱和仁慈,就差手里捧着一本《圣经》了。不过话说回来,作为整个英国巫师界的精神领袖,邓布利多本身就充当着类似神父的社会职责,虽然这很可能是无意识的。
抛开这些杂乱的思绪,菲丽丝说道:“承认自己的无知,是获取知识,拥有智慧的前提。而爱,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四位创始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知识……我们,应当遵守。”
这个理由有点儿牵强,事实是,霍格沃茨的四位创始人并没有一个留下了关于“爱”的训诫。对“爱”的推崇,其实是邓布利多校长自己的思想。
邓布利多看向菲丽丝的表情有些复杂。这个他亲自招聘进霍格沃茨,在这座城堡待了六年的女孩儿,选择了一条和他完全不同的路。菲丽丝始终坚持的是拉文克劳学院推崇的知识和智慧,爱只是被作为一种结果被她所认可。
虽然心里很紧张,但菲丽丝还是勇敢地和邓布利多对视着。她知道,邓布利多信奉的除了“爱”,还有“包容”,他创建的凤凰社中,有很多异类之人,这就是包容的力量。不过菲丽丝同样知道,“包容”的前提还是“爱”,只有信奉着“爱”的人,才会被邓布利多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凤凰社和食死徒都对成员的思想有着明确的要求。食死徒需要对黑魔法付出忠诚,凤凰社则要求信奉“爱”的力量。
因此,菲丽丝无法成为归属于邓布利多的“自己人”,她甚至没办法加入到凤凰社。
菲丽丝并不清楚邓布利多会怎么对付自己这个“外人”,之前在卧室里,宸给出的建议也只是静观其变。依仗的,无非是自己在拉文克劳派系中的影响力。
邓布利多又喝了口黄油啤酒,用缓慢的语气说道:“我接到消息,奇洛教授有危害霍格沃茨的意图……”
对于邓布利多的想法,菲丽丝隐隐有些猜测,他应该是希望看到自己和食死徒,和伏地魔进行正面对抗。
伏地魔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这一点邓布利多很清楚。面对这么个睚眦必报的家伙,一旦成为他的敌人,那么菲丽丝就别想加入到食死徒行列之中。
“需要我做什么吗,校长?”菲丽丝立刻说道,“我在霍格沃茨生活了六年,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决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她的稳定和秩序。”
“没什么。”邓布利多说道,“我只是希望你能多关注一下奇洛教授,他的表现实在太奇怪了。”
“好的。”菲丽丝应道。
她并不担心得罪伏地魔和食死徒,或者按照她之前的做法,已经大大地得罪了汤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菲丽丝对于汤姆倒是很没有信心,她并不认为他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不过只得到了一个监视奇洛的差事,和菲丽丝之前预想的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她以为……邓布利多会让她看看魔法石呢!
第三百零一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2)
“魔法石……”走在回去的路上,菲丽丝嘴里嘀咕着这个词,这可是个好东西,代表着这个世界炼金术的顶峰。
菲丽丝很早就知道,能够制造长生不老魔药的魔法石被邓布利多藏在了霍格沃茨城堡。不过因为没有得到邓布利多的信任,她一直被排斥在这个计划之外,只是听说邓布利多安排了很多教授设置禁制,保护者那枚魔法石。
现在,也许是因为食死徒给出的压力足够大,邓布利多改变主意了,不再对菲丽丝,以及她代表的拉文克劳派系进行冷处理,而是希望能够在对抗伏地魔,食死徒这件事上达成合作关系。
通过和卡尔的通信,菲丽丝也有所了解,在当今巫师界,信奉、支持伏地魔那套纯血高贵理论的巫师并不在少数,其中不乏很有影响力的大家族掌事人,或者各种组织、公司的话事人。
一开始,菲丽丝以为邓布利多最担心的是伏地魔,那个拥有极佳天赋和黑暗内心的恶魔,现在看来,那些看起来只是在伏地魔背后摇旗呐喊的食死徒恐怕更加危险。
如果没有伏地魔这个出头的人,这些家大业大的食死徒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给人的感觉有点儿古板,看事情思想老旧。但就是因为有伏地魔这个黑魔王,他竖起了纯血论的大旗,将本来散落的力量聚集了起来,以至于形成了“势”。
“势”一旦形成,想要扑灭可就没那么容易了,邓布利多应该是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所以才会有了和拉文克劳派系达成合作的意向。
……
“哪怕从理论上来讲,和凤凰社进行合作都未必是最好的选择。”泰晤士河旁边的一个静谧的咖啡馆,菲丽丝和卡尔坐在窗前的卡座上,轻声交谈着。
“你不同意?”卡尔倒是没想到会从菲丽丝这里听到这么一句话,“你就是霍格沃茨的教授,我以为你会很高兴促成和凤凰社的合作关系。”
“我忠于拉文克劳。”菲丽丝认真地说道。
卡尔轻笑一声,微微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但显然,他不相信菲丽丝的这句话。这女孩儿要真是这么耿直善良,不可能依靠着一个少数族裔的身份,在思想整体偏保守的巫师界混出这么大的名堂,以至于成为了拉文克劳派系的重要代表。
“只是这样吗?”卡尔看了眼手表,如果菲丽丝没打算坦诚地进行交谈,那这个话题就没必要继续下去了。
“当然。”菲丽丝补充了一句,“我同样忠于自己。”
这样谈话就可以进行下去了。
卡尔说道:“你的想法是……”
“和凤凰社达成合作协议很简单。”菲丽丝说道,“但是,如果在合作过程中,面临利益分配问题呢?我们的力量还太弱小了,这时候不适合和凤凰社进行合作。”
“拉文克劳的力量并不弱小。”
“好吧。”菲丽丝举起杯子喝了口咖啡,说道,“准确地说,我们能够调动的力量太弱小了,拉文克劳缺少一个像邓布利多,像伏地魔那样的旗帜人物。”
卡尔摇了摇头,不同意菲丽丝的看法,说道:“只有盲从的民众,才会需要旗帜人物顶在前面,这样他们就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就像草原上的秃鹫和鬣狗一样,只吃腐尸,安全的很。”
卡尔轻笑一声,随即郑重地说道:“但崇尚知识和智慧的拉文克劳不一样,我们有自己的判断。”
“所有人都是盲从的,无一例外。”菲丽丝微笑着说道,“好吧,看样子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做个试验吧。”
“什么试验?”
“拿一样东西,比如说……魔法石。”菲丽丝说道,“我听说邓布利多已经争得了尼可·勒梅的同意,打算将魔法石销毁。”
“你想要魔法石?”卡尔很快就猜到了菲丽丝的心思。
“当然不是。”菲丽丝说道,“众所周知,魔法石代表着巫师界顶级炼金术,这么宝贵的财富,就像传世的名画一样,值得被好好珍藏。拉文克劳听说邓布利多要将其销毁,觉得太可惜了,希望能劝他放弃这个想法。当然,拉文克劳这么做,不是为了将其据为己有。虽然说如果能收藏魔法石最好了,但如果不能做到,他们也只是希望能将魔法石保留,可以继续存放在霍格沃茨,或者是古灵阁的保险柜里,哪怕还给尼可·勒梅都可以。怎么样,这不是个过分的要求吧?你觉得调动拉文克劳的力量,可以劝说邓布利多放弃销毁魔法石吗?”
卡尔看着菲丽丝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没有问题。”
菲丽丝的眼睛里透出笑意,说道:“很好,证明一下拉文克劳的力量,这样才方便接下来的合作。”
等到卡尔走后,心情大好的菲丽丝又点了一杯咖啡,一边喝着,一边欣赏着泰晤士河上倒映的点点晚霞。
邓布利多不可能同意的,他之所以要销毁魔法石,就是担心伏地魔的觊觎,怎么可能因为卡尔他们的几句话就放弃。要是拿到了魔法石,不说能让伏地魔彻底恢复,至少也能大大缓解他现在的虚弱状态。这不是给自己树立敌人吗?而且还是这么强大的敌人。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邓布利多会不会开诚布公,直接将这个原因告诉卡尔他们。
不过按照菲丽丝的推测,这种可能性不大。拉文克劳派系的很多成员同样来自于纯血家族,其中说不定就有纯血派系的人,他怎么可能直接把这种事告诉这些不靠谱的家伙,退一步说,如果真的……
菲丽丝看着如血的夕阳,心里想道:也许应该把这个消息透露给食死徒,拉文克劳派系和斯莱特林派系一起向邓布利多施压,那位老校长会怎么想?说不定拉文克劳派系已经被食死徒渗透了!
只是,挑选谁来透露这个信息呢?菲丽丝开始在脑子里筛选起来。
第三百零二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3)
霍格莫德村,霍格沃茨城堡附近的一个村子,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是巫师,是英国,包括整个世界都少见的纯巫师村落。
这个村子里有一个猪头酒吧。这是一间有几百年历史的狭窄肮脏的小酒吧,坐落于霍格莫德村大路拐角处。
窗户上积着厚厚的污垢,光线几乎透不进来,粗糙的木头桌子上点着一些蜡烛。这里的一切几乎都很脏,从地板到屋顶,甚至连黄油啤酒的瓶子上都积着厚厚的一层灰。
菲丽丝环顾着周围的环境,对坐在她对面的卢修斯·马尔福说道:“这里的环境也太差了。”
不能说有洁癖,不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菲丽丝还是喜欢过整洁的生活,这里的环境对她来说太不友好了。
“来到这里的人,可不是为了喝酒。”卢修斯穿着一件宽松的黑色斗篷,带着兜帽,将脸完全隐藏在黑暗之中。
“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菲丽丝说道,“据我所知,很多人都喜欢在这家酒吧商量一些见不得光的事,这里是著名的秘密集会场所。”菲丽丝轻笑一声,说道:“著名的秘密集会场所,这个词听起来就很别扭,都著名了,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卢修斯端起啤酒杯,喝了一口黄油啤酒,说道:“你是教历史的,应该知道,当年妖精叛变的时候,这里曾作为他们的指挥总部。”
“所以呢?”
“那些妖精为了避免巫师用魔法探测到他们的计划,用了大量只属于妖精的诡异魔法,屏蔽掉了巫师的所有探测魔法。在猪头酒吧,任何探测魔法,比如说什么窃听咒之类的,都无法生效。而且因为这里固化的是妖精魔法,和巫师使用的魔法完全不是一个体系的,连破解都无从谈起。正因为这样,巫师们如果想要商谈一些秘密事务,都会选择来这里。”停顿了一下,卢修斯嘴角勾起,露出一丝嘲讽,说道,“历史悠久的纯血巫师都知道这件事。”
菲丽丝的眼神变冷了几分。她隶属的凯特家族虽然也是传承了数百年的纯血家族,但因为是少数族裔,一直排斥着英国巫师界的边缘地带,根本不知道这种所谓“纯血巫师”都知道的事情。
至于菲丽丝自己。之前说过,菲丽丝很不喜欢猪头酒吧这种脏、乱、差的环境。她进入霍格沃茨执教已经六七年了,这还是她第三次走进这家酒吧。对这么唯恐避之而不足的地方,菲丽丝一直不怎么感兴趣,怎么会知道这里的奇特之处?
本来菲丽丝有选好的谈话地点,结果卢修斯坚持在霍格莫德村的猪头酒吧,也许对他来说,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吧。
毕竟,这次要商谈的内容,对他这个“前”食死徒来说还是很敏感的。
“你们应该知道,伏地魔并没有死。”菲丽丝开门见山地说道。
可以明显看到,卢修斯的身子僵了一下,但他还是保持了镇定,说道:“你说这些干什么?”
“伏地魔需要魔法石来恢复实力。”菲丽丝继续说道,“现在魔法石就藏在霍格沃茨。”
“你是想让我去霍格沃茨偷魔法石?从邓布利多的眼皮子地下偷魔法石?”卢修斯哂笑一声,说道,“我没打算放弃现在的生活,可以随便喝酒的生活。”说着,他还举起酒杯示意了下。
“我又没说让你去偷。”菲丽丝说道,“你们可以向邓布利多施压,让他交出魔法石。”
“你觉得邓布利多会听我的?”
“你们。”菲丽丝强调道,“你的力量当然不够,不过斯莱特林呢?很多历史悠久的纯血家族都隶属于斯莱特林派系,他们手里掌控着巨大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加起来,可不是邓布利多能够对抗的。”
见卢修斯还在犹豫,菲丽丝劝说道:“另外,这次的行动并不需要你们在前面冲锋陷阵,希望邓布利多能够交出魔法石的是拉文克劳,你们斯莱特林只需要在旁边做些配合就可以了。”
“拉文克劳?你们想干什么?”
菲丽丝笑了笑,说道:“别多想,我们真的只希望能拿到魔法石,这么一个炼金术方面的瑰宝,不应该就这么直接被毁掉。”
“还真是热爱知识的拉文克劳啊!”卢修斯语气带着嘲讽,明显是不相信菲丽丝的这番说辞。
不过相信不相信不重要。
卢修斯考虑了一番,说道:“好的,我可以帮你,还能找到几个朋友帮帮忙,但你别指望我能轻松整个斯莱特林。”
“这个我自然是知道的。”菲丽丝微笑着说道,“不用担心,只要帮着一点儿就可以了。”
“好的。”卢修斯终于应了下来,他端起黄油啤酒杯和菲丽丝的杯子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
这次过来,菲丽丝没有专门带自己的杯子,又很不放心猪头酒吧提供的杯子,她也只好点头示意了下,根本没有去喝酒,站起来走了。
在菲丽丝看来,这只是很小的一件事,但对于某些人,特别是本来心眼很小的家伙来说,这可不是可以随便翻过去的小事。
不过就算知道了,菲丽丝也不会在意:她什么时候需要在意那些人的感受?
回到霍格沃茨城堡四楼,自己的卧室,菲丽丝看着衣柜门后面的镜子,说道:“帮我一起想想,没有什么问题吧?”
镜子里的宸立刻说道:“没什么问题。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菲丽丝微微颦眉,说道:“我担心邓布利多那边。”
菲丽丝的这个布局并不牢靠,借助的是各方人的内心中的多疑,如果真要开诚布公的谈一谈,一切都会完全不一样。那样一来,局势就完全乱了。
“我倒不觉得需要担心这个问题。”镜子里的宸说道,“邓布利多不会把这种事拿到明面上说的,那样太危险了……另外,你不用担心,卡尔也不会到处说的,甚至未必会提及你的名字。”
第三百零三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4)
菲丽丝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说道:“你是说……他不想让我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宸微笑着说道,“之前,拉文克劳派系中影响力最大的就是卡尔·普莱斯,普莱斯家族是传承数百年的老牌拉文克劳家族,卡尔·普莱斯也称得上是优秀的人才,家世、才华、人品都经得起推敲,成为拉文克劳派系中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菲丽丝退后几步,坐在了床上,微微颦眉思索了一会儿,很快又舒展了眉头,略带着嘲讽的笑,说道:“但是,他还是在担心我的威胁。”
“是啊。”镜子里的宸说道,“卡尔只是个守成之人,他能守住家族的荣光,守住普莱斯在拉文克劳派系的位置,但想要更进一步,就不够了,他缺少……”
“野心!”菲丽丝说道。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儿可笑,卡尔身为魔法部位高权重的法律执行司的司长,拉文克劳派系的风云人物,要说没有野心,绝对没人信。但在这里,菲丽丝她们口中的野心显然不止于爬上更高的位置,她们想要的,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重塑这个世界的秩序。
为此,她们愿意冒的风险,愿意使用的手段,可不是卡尔他们能承受得了的。
……
圣诞节假期之后,霍格沃茨的教学工作继续正常进行,菲丽丝按部就班地上着略显枯燥的魔法史课程。
但在霍格沃茨的另一端,校董事会上,激烈的争吵正在不断的进行,很快就蔓延到了魔法部会议上。拉文克劳派系,包括某些隶属于斯莱特林派系的纯血家族,对邓布利多摧毁魔法石的行为表示——最开始是“不解”,然后是“希望能够慎重考虑”,到最后,牵连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形成了某种“势”,对邓布利多进行攻讦的“势”。
霍格沃茨城堡四楼,菲丽丝的卧室里,她正靠在床头,翻看着魔法笔记,回想着之前在学校礼堂看到的,略显憔悴的校长,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笑:“真是伟人的悲哀。”
卧室里,柜子的门是打开着,映衬着菲丽丝的身影。镜子里的宸同样半躺在床上,笑着说道:“现在有心思幸灾乐祸了?不知道之前是谁担惊受怕的,整个晚上都不敢闭眼睡觉。”
菲丽丝把书合上,说道:“你难道不担心?”
“担心什么?”宸说道,“你不也说了吗?这是伟人的悲哀。”
所谓伟人,往往是在充分照顾到普通人的利益的时候,才会受到如此的拥戴,才会拥有如此的名望,才会被称之为伟人。
而另一部分人,也就是所谓的权贵就不会这么想了。权贵之所以能称之为“权贵”,就是因为他们可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分配,自然而然的,分配的结果绝对是有利于他们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权贵是依靠“剥削”来获取社会资源的。
(这里之所以要加引号,是因为“剥削”这个词本身就不好定义。什么叫“不公平”的占取,对不同阶层的人来说是不一样的。)
蛋糕就是这么大,利益就是那么多,在照顾到普通人的利益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损伤权贵的利益。那么那些权贵,自然会站在伟人的对立面。所以很多故事中,权贵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典型的反面派,这本身在逻辑上就是成立的。
伟人自然是伟大的,但也是少见的,相反,把持着社会资源分配的权贵倒是自古以来长存。以一个人来对抗一个群体,逆势而为,本来就是极其艰难。
现在,邓布利多就在承受这种艰难。
第三百零四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5)
菲丽丝看了眼外面的翠绿春意,说道:“那这时候,邓布利多会怎么做?”
虽然身为当今巫师界最强大的巫师,但邓布利多并不是个鲁莽,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人,他会选择和这么多有权有势的巫师直接对抗。
但如果让他就这么放弃销毁魔法石,同样不可能。
魔法石只要存在,不管是放在哪儿,都会被伏地魔给惦记上。短时间还能小心认真地提防,但想来没有千日防贼的可能,时间长了,总有疏忽的时候,到时候被伏地魔拿到手,英国巫师界又将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
只是,让那些有权有势的巫师接受这个理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么考虑,邓布利多最好的选择就是造成既定事实,直接将魔法石毁掉。不管有多可惜,多懊悔,这个炼金术史上的巅峰之作已经没了,再多的讨论也就没有意义了。
毁掉这么一个炼金术巅峰作品,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更重要的是,还必须当着伏地魔的面将其毁掉,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放弃盗取魔法石的念头。
加上这么多限制条件,事情就很麻烦了。伏地魔本身就是个多疑之人,要想让他相信当着他面销毁的魔法石就是真的魔法石,最好设计出一些障碍,比如说,一只三个脑袋的傻狗什么的。
想到这儿,菲丽丝终于把之前搜集到的信息串起来的。怪不得邓布利多会安排教授布置这么多拥有“答案”的解题关卡,这一切不是为了阻止伏地魔,这些设计本身就是为了能让伏地魔能够通过。
只是,出了这么多的事,邓布利多的进度应该要加快了。
……
气候温和的春天很快就过去了,多雨潮湿的夏天的到来,对于霍格沃茨的学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期末考试要开始了。
这次魔法史考试并不简单,一整张卷子里就一句话:论述妖精判断对巫师界的影响。
要求是写一篇不小于一千个词的论文。
对于一年级的学生来说,写论文本身就是很艰难的事,更何况是在考场上写论文,很多史材资料没办法查找,只能凭借脑子里的印象默写。光是这一点就卡住了绝大多数的学生,能将妖精叛乱相关史料回忆起来的,也就赫敏·格兰杰,莉雅·普莱斯这么少数几个人。剩下的,都是连蒙带猜,写的一片乱。最学渣的几个家伙,直接开始编起了材料,不管有用没用,先编好,编的精彩点儿再说。
菲丽丝知道,这次考试的卷子对于很多学生,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太过吃力了。但谁让她最近太忙,没时间出卷子,那就只好给七个年纪的学生出一套卷子,这样倒是省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让菲丽丝有更多的时间——研究奇洛的动作,并且进行监视。
奇洛倒没什么特别的表现,相反,还更加认真讲课,倒是菲丽丝,学到了不少。
直到这次考试结束后,菲丽丝等了好久的“事情”,终于出现了。
第三百零五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6)
已经入夏了,菲丽丝的卧室固化了几个很简单的冷冻魔法在墙角,只能带来丝丝凉意,并不会像现代社会的空调房间那么凉快,甚至是反季节的冷。
不过夏天嘛,热一点儿很正常,这样才能显得自然,傍晚时分的微风渗进房间,也很舒服。
在卧室的时候,菲丽丝穿着的是一套浅黄色亚麻布做的两件套睡衣。亚麻布略显粗糙的触感并不会难耐,反而有种特别的酥酥的感觉,很舒服。清凉透气的布料穿在身上,有一种自然的清爽。
考试结束后,菲丽丝终于可以轻松一点儿了,这个学年最后一点儿工作,就是给那些学生们批改卷子。而且还必须尽快进行,再过一周,成绩就要发布了。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菲丽丝摇了摇头,拿起鹅毛笔,想在卷子上打一个大大的叉,结果看到了卷首填写的年级和姓名,快要落下的笔顿住了。她只能叹了口气,把笔放到一边,打算再看一遍卷子,争取能找到点儿闪光点。
这是个二年级的学生,小孩子一个,想让他们写出条理清楚,论据扎实,论点独特的论文来,确实有些难为人。批改低年级学生的卷子,还是需要把评分标准放低一点儿。
盯着那份卷子三十多分钟,菲丽丝终于找到了个优点,这家伙的字写得挺好的——好吧,既然如此,就给个“d”吧,勉强及格。
把批好的卷子扔到一边,菲丽丝瘫坐在椅子上。批了一张卷子,就累成这样,看着桌子角落还有一堆卷子,她都要绝望了。
当初就不应该只出一张卷子,那时候贪图省事,现在批改的时候更麻烦了。
“如果算总的时间,好像还亏了。”菲丽丝心里嘀咕着说道,随手拿起了另一份卷子。
就在这时,卧室的房门敲响,砰砰砰,声音很急促。
“进来吧。”菲丽丝看着卷子,没有抬头,说道,“怎么了,艾咪?”
已经快十一点了,这种时候能敲响卧室房门的,只可能是一个人:菲丽丝的家养小精灵艾咪。
“主……主人……是这样的。”艾咪剧烈地呼吸着,好像是快步跑进来的,说道,“哈利,哈利·波特,去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霍格沃茨城堡四楼,走廊尽头的房间,在这一学年一开始,就被邓布利多校长列为了禁地。
当时菲丽丝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已经很清楚了,那里藏有可以制作长生不老药的魔法石,还有很多教授在其中布置着防御措施。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为了“防备”伏地魔来偷盗魔法石。
菲丽丝把卷子折好,放到一边,说道:“好的,我知道了。”
她站了起来,先给自己换了身衣服,穿上一套纯黑色的魔法长袍,走出了房门。
这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走廊里的光线不是很好,寂静冷清,菲丽丝踩着小牛皮的一字带黑色凉鞋,并没有掩饰自己的脚步声。
带着四厘米高跟的凉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好像惊动了什么人,不过菲丽丝没有在意,径直朝走廊尽头的房间走去,速度都有所加快。
她……在干什么?她想干什么?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切的奇洛脑子里推想着,她是担心那几个学生,才走的这么急吗?(这里和原文不符,原文中,奇洛是先于哈利进入走廊尽头房间的。)
不对啊,凯特教授是个典型的拉文克劳,她最喜欢的也是拉文克劳学院,刚才进去走廊尽头房间的,可都是格兰芬多。
如果不是为了那些孩子,那就只能是……魔法石!糟糕,那个女人想先一步夺走魔法石!
想到这里,附在奇洛身上的伏地魔大骂了一句:“蠢货,快点儿跟上!”
和邓布利多一样,那个女人同样很麻烦,甚至因为她顾虑更少,魔法石要是在她手里,恐怕会更加麻烦。
走进房间后,首先映入菲丽丝眼睛的,是一只已经睡着了的三头恶犬。
在西方社会,有关三头恶犬的传说很多,所有的故事中,三头恶犬都是很厉害的,可以轻松把一个人撕碎,而且确实如此。在菲丽丝看来,所有关卡中,还就数这只三个脑袋的狗比较厉害。
当然,只是相对如此,比如说现在,这只叫路威的三头恶犬已经睡着了,而且是被三个一年级的学生给搞定。
“真是没用的家伙。”菲丽丝心里嘀咕道。
走到路威旁边的时候,菲丽丝故意朝后看了下,然后抬起腿,在路威的爪子上狠狠地踩了一脚,然后立刻撤离。
几声咆哮之后,三头恶犬睁开了眼睛,堵住了紧跟着菲丽丝,想要进去的奇洛。
“该死的女人!”奇洛在心里骂了一句,拿出了魔杖。
已经处于攻击状态的三头犬可不会被音乐声催眠了,要想解决这个家伙,必须要进行战斗。
接下来的几关都很简单,三个一年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对于菲丽丝这个级别的成年巫师来说更不是问题,什么魔鬼网,巫师棋什么的,完全可以直接用魔咒搞定。
倒是最后一关,服用魔药后穿过厉火,让菲丽丝停了下来。
厉火,黑色的火焰,是一种极难扑灭,越烧越强大的魔法火焰,是一种高深强大的黑魔法。
霍格沃茨的巫师都挺厉害的啊!菲丽丝心里想道,这么强大的黑魔法都能施展出来。
更让菲丽丝惊奇的是,如此强大的厉火,居然可以通过服用魔药来达到免疫伤害作用,哪怕只是短时间不会受到厉火的伤害。
菲丽丝拿起了最小的瓶子,仔细观察着,还小心地闻了闻。
确实是魔药。菲丽丝也就只能做出这么一个判断。
没办法,在几乎所有的魔法课程上,菲丽丝都很擅长,唯有魔药课,她是真的懂的不多。除了因为教导魔药的教授,斯内普和菲丽丝向来不和,菲丽丝不想去请教外,她一直认为魔药的作用很有限,谁会用啊!
第三百零六章 霍格沃茨之魔法史教授(57)
就在菲丽丝研究那瓶魔药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这个脚步声不是很稳重,一轻一重的,可能来的是个腿脚有残疾的人,不过更大的可能是,来的人受伤了,并且还是腿部受伤了。
菲丽丝对霍格沃茨教职人员的脚步声都挺熟悉的,虽然有点儿变形,但还是可以分辨出,来的人是奇洛。
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菲丽丝把那瓶魔药放下,挥动魔杖,把昏在一旁的赫敏叫醒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菲丽丝率先问道,表情很焦急。
“教授!”赫敏又惊又喜。
如果是哈利,或者其他什么人,看到菲丽丝出现在这里,多多少少会有点儿怀疑。不过因为莉雅的关系,赫敏和凯特教授很熟悉,之间的关系很亲近。
凯特教授的强大,优雅是那么充满魅力,很多女生都将其视为自己的偶像,其中就包括赫敏。
所以,在看到凯特教授的时候,赫敏只有惊喜,没有警惕。
“教授,快救救哈利,他在里面,他就在里面!”赫敏抓住菲丽丝的手,大声喊道。
菲丽丝安抚道:“好的,我知道了,我这就去。赫敏,你还能站起来吗?”
赫敏扶着墙,挣扎着站了起来,抹了下额上的汗,语气坚定地说道:“教授,我能!”
“那好,你现在回去,叫校长和其他教授过来,波特先生可能有危险。”
“啊?是,好的,教授。”赫敏拖着疲倦虚弱的身子,朝外面走去。
回头看了一眼,菲丽丝迈步朝前走。在即将迈入厉火之中时,她抽出魔杖,写下了一个雷电符文。雷电符文化为一个闪电链构成的网,罩住了菲丽丝,保护她免受厉火的灼烧。
布置在这里的厉火只是一种固化的魔法。一般来说,固化的魔法没有巫师亲自施放的魔法厉害,因为没有巫师精神力量的加持,固化魔法只是更方便罢了。面对这种不怎么厉害的魔法,菲丽丝用一个雷电符文就可以护住自身,轻松破解。
穿过厉火构成的屏障,菲丽丝刚要开不继续往前走,突然顿住了,她用魔杖写下一个死亡符文,将死亡之力融入到了厉火之中。
这应该能拖一会儿时间。
简单布置了一番,菲丽丝推门走进了一个房间,看样子是一间废弃的教室。教室的正中间,放着一面很大的镜子,菲丽丝还认识,那是厄里斯魔镜。
镜子前面,站着一个男孩,看衣服是霍格沃茨低年级的学生。结合之前艾咪带来的消息,很容易做出判断。
“哈利·波特。”菲丽丝开口说道。
“啊?!”哈利惊呼了一声,从沉思中惊醒过来,把手揣进兜里,立刻转身,背靠着厄里斯魔镜,说道,“是你,凯特教授?”
哈利的声音充满了怀疑和犹豫,还有很重的惊诧,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自己的魔法史教授。
“凯特……教授,你来这儿干嘛?”哈利小心地问道。
哈利毕竟还只是个小孩子,论起隐藏自己的心思,根本不是菲丽丝这种人的对手,她很隐蔽地瞥了眼哈利紧紧踹在兜里的手,又看向了厄里斯魔镜。
镜子里,依然出现的是这个灵魂的主人格——宸。这次,宸被斩首,脑袋悬浮在半空之中,正一脸好奇地盯着菲丽丝。
“波特先生,你没事吧?”菲丽丝关心地问道。
“我没事。”哈利死死地盯着菲丽丝,再次问道,“教授,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真是个喜欢寻根究底的小家伙,菲丽丝心里思考着怎么回答这个有些棘手的问题。
就在菲丽丝思考的时候,那个一瘸一拐的脚步声又一次出现了。
怎么回事?奇洛来的怎么这么快?菲丽丝皱起了眉头,如果奇洛进来了,他会怎么做,自己又该做出怎么样的选择?
该怎么办?!
奇洛的脚步声越来越重,越来越近,菲丽丝必须要尽快做出决定,她在脑海里疯狂推演着,寻找对她最有利的选项。
但没有啊!根本没有!
就在这时,又有几种脚步声传来,听声音,有弗立维教授的,还有讨厌的斯内普。
菲丽丝看了哈利一眼,看来这家伙确实受到了很多关注。
如果再加上这些人,情况就不一样了。
砰的一声巨响,奇洛推门快步走了进来。
菲丽丝似乎也没想到还会有人来,吓了一跳,站在了奇洛和哈利面前,说道:“奇洛教授,你怎么来到了这里?”
“我为什么来,你不知……”
糟糕!不能让奇洛把什么都抖出来,菲丽丝抽出魔杖,对准奇洛,大声喊道:“死亡一指!”
感受到菲丽丝施放出来的魔法拥有强大的力量,奇洛来不及多想,直接用最激烈的方式进行防抗:“阿瓦达索命!”
一道绿色的魔法光束让哈利的头开始剧烈的痛,他陷入到了奇特而痛苦的回忆之中,男孩儿大声喊道:“不!”双手抱住了脑袋。
就在这时,厄里斯魔镜里的宸伸出了手,将哈利兜里的魔法石拿了出来。
等到菲丽丝轰然倒地,弥留之际,她隐约听到了弗立维的尖叫声:“不!怎么会?!”
第三百零七章 迷宫(1)
“主人,主人……”
隐约间,夜宸似乎听到了一个来自极其遥远地方的呼唤,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呼唤在飞速地接近,几十秒之后,她的意识终于完全恢复,慢慢睁开了眼睛。
“主人,该吃药了。”小黑猫菲菲,也就是夜宸在第七空间的管家小精灵正蹲坐在床头,床头柜上还放着一个瓷碗,里面是大半碗黑乎乎的药汤。
睁开眼后,又过了一会儿,夜宸才弄清楚现在的情况,说道:“哦,知道了。”简简单单说了几个字,她就感觉嗓子嘶哑得难受。
在菲菲的帮助下,将那碗极其苦涩的药汤喝掉后,夜宸重新躺下,痛苦地皱起眉头。
她现在的身体状况极差。身子酸软无力,明明只是躺在床上,却好像跑了好几个马拉松,手指都没力气动。脑子则晕晕沉沉的,好像熬了好几个通宵没有睡觉。现在喝了一碗苦涩的药,不但嘴里的苦味难以消除,胃里也开始不舒服起来。
真是痛苦啊!
没办法,这就是死掉一次的代价。
在之前的霍格沃茨任务的最后,夜宸被一道阿瓦达索命咒击中,直接死掉了。还是依靠灵魂碎片才吊住了一条命。但也只是避免了死亡,灵魂受损带来的虚弱可没办法免除。
“这都第几天了?”夜宸用很微弱的声音问道。
这句话问的有点儿没头没尾,不过菲菲明白夜宸的意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问了。
“才第三天。”菲菲一边收拾着瓷碗一边说道,“按照医嘱,你需要连续吃两个星期的药。”
夜宸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嘟囔道:“第七空间就不能把药做的没那么难吃吗?”
这同样不是夜宸的第一次抱怨了。
疗养灵魂的药材极其宝贵,四包药材,夜宸花了四百枚金币。贵就贵吧,反正她积攒了不少的金币,这点儿钱还花得起。但问题是这些药材煎制的药汤实在太难喝了。
夜宸自认为不是吃不了苦的人,她都觉得难以下咽,可想而知这些药汤苦到了什么地步。
对于试练者来说,第七空间的威不可测毋庸置疑,这么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第七空间,难道不能把药做的没那么的难喝吗?
一定是故意的!夜宸在心里说道,第七空间一定是故意这么做的,怎么就不能让试练者稍微好过一点儿,怎么就……
注意到主人再次闭上了眼睛,菲菲小心翼翼地跳下了床头,带着瓷碗离开了。
这次任务世界后的休息时间,夜宸就一直在床上躺着,靠喝药汤来疗养自己的灵魂。按照要求,她需要喝两个星期的药,好不容易挨到把药喝完,接下来只需要休养就可以了,结果没休息几天,下一次任务又要开始了。
在菲菲的帮助下,夜宸换上了一套宽松的淡紫色卫衣和牛仔裤,还拄着一根手杖,看着客厅墙上出现的浮雕着一个复杂迷宫的光铸之门,慢慢地踱步走了进去。
第三百零八章 迷宫(2)
夜宸从沉睡之中醒来,拿起枕头边上的手机看了看,七点半,该起床了。
她揉了揉眼睛,吃力地坐了起来,用脚找到带着小猫图案的棉拖鞋,扶着床头站了起来。
整个过程中,夜宸的动作很慢,很艰难。这主要还是因为上一个任务中,她死过一次,借助灵魂碎片才免于真正的死亡。但是,这对她的灵魂造成了严重的损伤,即便在第七空间吃了两个星期的苦药还是没有完全恢复。
现在,夜宸的灵魂依然虚弱。
灵魂和身体是相对独立但又有着密切关联的两个存在,灵魂的虚弱直接反应到了身体上,导致她现在的身体同样虚弱。别说提什么重物,进行什么剧烈运动了,一点儿大的动作她做起来都很吃力。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痛苦了。但没办法,这就是她需要为失误付出的代价——在第七空间,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死亡。因为灵魂碎片的存在,夜宸得以在犯下致命失误后捡回来一条命,已经很不错了,一些痛苦的她必须承受。
因为起床时站的有点儿猛,夜宸感觉一阵头昏眼花,扶着墙站了一会儿才好点儿了,然后才去洗漱。
洗漱结束,夜宸换上一套宽松的家居服,穿过一个小小的院子,来到了前面的门面房。
那里是夜宸开的一个小店。
小店的面积极小,不过二十坪左右,一个曲尺的实木柜台,柜台后面是张藤椅,再往后是一个类似药柜,有着很多小抽屉的柜子。
柜台的侧面,靠近门的一边是两个圈椅和一个茶几,那是用来接待客人的。茶几上还摆着一个粗糙的陶制花瓶,插着一支夜宸在路边捡到的干枯莲蓬。
小店的采光一般,只有四扇并不落地的老式窗子,夜宸拉开带着白色云朵图案的浅蓝色窗帘,然后拿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把挂在木质门的门栓上的老式锁给打开。
推开门,夜宸从角落抓了一把枯死的花,插在了门外面一个砖缝上,就代表今天的营业就正式开始了。
没有什么招牌,就插几朵枯死的花就代表营业。这不是什么老礼儿,就是夜宸自己定下的规矩。约定俗成嘛,有了约定,慢慢就俗成了。
这是梁州一个叫做鬼市的城市,夜宸开的这家小店位于鬼市的一个城中村,一条名为黄泉路的入口处。说实话,地理位置还不错,可惜只是相对不错。这种位于城市边缘的城中村根本没什么人流量,哪怕在路口,每天能经过店门口的人依然寥寥无几。
好在夜宸开的这家小店本身并不需要依靠大量客流来维持,想来的,需要来的,自然会来;不想来的,就算把店开到市中心的大商城里,也没多少人会进来。
走出了店门,夜宸朝西边走了几步,就在这家小店的旁边,有一个卖面的小店,叫做四方面铺。
面铺的店主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子,叫小叨,消瘦的身材,高挑的个子,俊朗的面容,和电视里的偶像小生有的一拼。小叨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纤细、白皙的手,没有一点儿的暗沉和粗糙,比很多女人的手都要精致,而且灵活轻巧,看他用这双手做事情简直是一种享受。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小叨的两只手的小指和无名指都齐根断掉了,他的每只手只有三根手指。
据说,小叨之前是一个混迹赌场的千手,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和很小时候就开始的勤学苦练,二十出头的小叨就在诸多赌场叱咤风云,靠出千赢钱,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只可惜,常在黑夜走路,总会遇到鬼的。有一次,小叨出千被当场抓住,按照规矩,被剁掉了一根手指。
那次的失误带来了严重的连锁反应。人的一只手,五根手指都是有用的,没有一根手指是多余的,对于小叨这种千手来说更是如此。哪怕被剁掉的不过是一根小指,已经可以影响到他的出千动作了。
出千的技术下降,就更容易被抓到,抓到的话就是剁掉一根手指,这进一步影响到了小叨的出千手法,形成恶性循环。
在第四次被抓到,失去了四根手指后,小叨终于下定决心,金盆洗手,离开了沿海繁华地区,带着积攒下来的十万块钱,来到了位于西南山区的鬼市黄泉路,开了这家小面铺。
夜宸曾经问过小叨,在各大赌场叱咤风云好几年,怎么就攒下了十万块钱,这也太少了。
小叨的回答是:干他们这一行的,谁有攒钱的习惯?今天赚的就今天花完,谁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就是因为失去了四根手指,没办法吃这碗危险的饭了,反而让小叨从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中解脱了出来,也算是得了一个善终。
现在回头看,当年的小叨实在太猖狂了,继续下去,很可能某一天就被堵在巷子里,或者被砍下手,或者砍断脚,甚至被活活打死都完全有可能。相比而言,现在的平静生活也挺美好的。
来到四方面铺的门口,夜宸喊道:“小叨,小叨。”
说是喊,夜宸的声音其实并不大,好在小叨的耳朵挺好使的,听到老街坊的声音,快步走了出来,问道:“宸小姐,老样子?”
夜宸点了点头。
“好嘞。”小叨应道,转身回去忙活了。
夜宸并没有回店里,而是慢慢地踱着步,在外面走走,散散心也是很不错的。
就在夜宸小店所在的路口的另一边,有个须发花白,眼睛全瞎的老人坐在小马扎上,正靠着一棵枯死的槐树闭目养神。他的面前摆着竹签桶、铜钱之类的卜卦用品,旁边还立着一个幡,上面写着“亡半仙”。
因为亡半仙是个瞎子,这个幡上的字显然是他请别人代写的。夜宸提醒过他,那个代笔的家伙写错了,应该是姓王的“王”,结果写成了死亡的“亡”。
不过亡半仙并不在意,名字不过是个代号罢了,既然写成了“亡半仙”,那他以后就叫亡半仙了。
第三百零九章 迷宫(3)
亡半仙的耳朵同样好使,夜宸只是朝他这边走,距离还有五六米远,他就听到了有人过来,而且听出了是谁。
“宸小姐。”亡半仙用嘶哑的声音问候了一句。
“在这儿晒太阳呢!”夜宸寒暄了一句。
“是啊。”亡半仙靠在槐树上,仰头面向天空,说道,“入秋了,这么暖和的日头以后就得等到中午时候了。”
“才九月份,还是初秋,你想的也太远了吧。”夜宸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坐在了槐树下的石凳上,和亡半仙聊着家常。
他们也是老街坊了,三年前夜宸在黄泉路开这家小店的时候,亡半仙也来到了这里,依靠给人算命谋生。
两人正聊着,小叨做好了一碗鸡蛋面,看到夜宸在槐树下,就端了过来。
接过喷香的面条,夜宸对亡半仙说道:“早上吃饭了吗?要不要来一点儿?”
亡半仙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我可不敢,我自己带着吃食。”说着,从旁边的布兜里摸出了一盒牛奶和一份肉夹馍。
这并不奇怪,亡半仙这个“半仙”可不是自封的,在卜卦这个行当,他算得上有名号的人。算卦嘛,逮到个有钱人,一卦要个几万都没问题。
别看这家伙穿着老旧的棉袄,裤子也是宽大的黑色筒裤,脚踩一双黑胶鞋,活脱脱一个上个世纪的盲流,其实亡半仙挺有钱的。他之所以穿这么一身,除了本身就习惯之外,这其实也是一种包装。
仙风道骨给人世外高人的感觉,落魄邋遢同样可以唬住人。夜宸可是亲眼看到,亡半仙对一个大老板说,因为泄露天机,他这一辈子三弊五缺,得不了善终,想要稍作缓解,必须做善事。这一卦八万八,他只能留八十糊口,剩下的要捐出去,以积阴德。
他们这些老街坊中倒不是没有真正的穷人,比如这时候走过来的那位,是真的没什么钱。
那是一个很壮实的男人,一米九的个头,露着的胳膊上是虬龙爪一般的腱子肉,样子也算周正,本来应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就是有一点,他有点儿傻,脑子不怎么灵光。
“傻牛,来这儿。”小叨冲着走过来的傻子说道。
傻子原本叫什么没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于是他们这些老街坊给他起了一个“傻牛”的称呼。所谓傻牛,除了指他是个傻子外,也是在说他好像牛一样健壮。对于这个名字,他倒也不反对,乐呵呵地就接受了。
“好嘞,小叨哥。”傻牛乐呵呵地跑了过去。
傻牛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智力低下,但他的脑子确实不怎么灵光,在外面经常被人骗,能活到这么大绝对称得上是运气好。
三年前傻牛流落到黄泉路,浑身是血的躺在这棵槐树下,被他们这些街坊救活后,就定居在了这里。
平日里,傻牛会帮着他们干些卸货、搬东西之类的体力活儿,也不要什么工钱;他们则给傻牛留一口吃的,换季的时候给几套衣服,同样不计算账目。也许正因为如此,傻牛才会选择住在这里,不再去外面流浪。
小叨给傻牛准备的早饭是六个白面馒头和一大碗的咸菜。
傻牛食量大,对吃食不怎么讲究,对于他来说,这种抗饿的馒头才是最好的,什么点心水果,都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傻牛蹲在面铺前面的台阶上大口吃馒头的时候,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玫瑰红的紧身旗袍,开叉挺高的,步畔之间,如莹如玉。女人脸上画着浓妆,不过一脸的倦色却怎么也遮挡不住。
“雨尘,回来了。”夜宸冲着女人打了个招呼。
这个女人叫烟雨尘,是夜宸的“老熟人”。
“是啊,回来了。”烟雨尘坐在了夜宸旁边,从坤包里拿出一个烟盒,很熟练地抽出了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点着火,深吸一口,缓缓地吐出了烟,好像卸下了积压的疲惫和压力。
“生意谈的怎么样了?”夜宸一边吃面一边问道。
“还行。”
“那很好啊。”夜宸说道,还行就是说生意谈成了,过程可能艰辛,但结果总归是好的。
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烟雨尘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宸,你是不知道,那个猪头是用什么眼神看着我,真把老娘当成出来卖的了?迟早有一天,我会把他的眼珠子给挖出来!”
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外面打拼闯荡,这种事总是免不了的,没办法,夜宸只好宽慰道:“好了,把心态放平和一点儿,就像……就像老李一样。”
夜宸口中的老李同样是他们的老街坊。
老李七十多岁了,瘦干的身子,一条腿还断掉了,走路需要拄着拐。
老李的一辈子真的是艰难坎坷:九岁那年大病一场,因为家里条件差,没能及时治疗,一条腿就那么没了;十二岁出过车祸,住了四五个月,差点儿没缓过这口气来;十七岁就因为路过,被卷到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蹲了几天,好歹没有进去;出来后当过学徒,开过车,干过运输,一开始赚了点儿钱,结果又是一场车祸,全赔进去了;之后,老李开过公司,倒腾过土特产,借过高利贷,结果最后他也成了个放高利贷的,被社会团伙追杀,后背被砍了好几刀,他捡了根钢筋冲了过去,这次是真的进去了……总之,老李这一生绝对够精彩。
也许是因为年轻时的经历太坎坷,老了老了,老李的心态反而平和了下来,再也不复年轻时候的锐利,不管遇到什么事,也不动气,也不恼火,什么事都一笑了之。
老李有早起锻炼的习惯,这时候正出来,看到夜宸他们都在,走了过来,笑着说道:“在聊什么呢?”
夜宸笑了笑,说道:“正在聊你呢。”
老李同样坐在石凳上,摆了摆手,说道:“我有什么好聊的?”
第三百一十章 迷宫(4)
确实没什么好聊的,所以夜宸和老街坊简单聊了几句,就回去了,顺便还把碗还给了小叨。
回到小店,夜宸坐在柜台后的藤椅上,调开了这次任务的说明。
任务名称:迷宫。
又是这种简单到极致的任务说明,什么通关条件,目的要求都没有,全靠试练者自己去摸索,而这一摸索,就是三年。
夜宸进入这个任务世界已经三年了。
拖着这具虚弱的身体,活上三年,这本身就是件很艰难的事,还好夜宸熬过来了,而且现在的生活已经比较稳定了,至少有立足之地,有片瓦之身,而且小有积蓄,过的还算舒心。
但是,这个任务到底应该怎么完成?这个问题始终是夜宸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就在夜宸苦苦思索这个任务到底应该怎么展开的时候,生意上门了。
一个高瘦的男人走了进来。因为角度不佳,阻碍视线,再加上柜台有比较高,他没看到人,还问了一句:“有……有人在吗?”
这声音一听就虚的很,心虚的虚。
夜宸坐了起来,说道:“你有什么事?”
因为身体虚弱,夜宸的声音没有那么中气十足,给人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有人觉得这种声音有仙灵之气,但在某些心虚的人听起来,这简直就是鬼在说话。
高手男人吓了一跳,看到夜宸后,眼睛依然睁的溜圆,脸色极度苍白,短短几秒钟,额上都见了冷汗,身体还在微微颤抖,看来吓得不轻。
见高瘦男人呆立在那儿,夜宸又说了一句:“你找我有什么事?”
高瘦男人吞咽了下,结结巴巴地说道:“我听说……我听说你可以……驱鬼?”
夜宸重新靠在了藤椅上,说道:“是的,一次驱鬼七万。”
“七万?这么贵!?”高瘦男人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直接跳了起来。
“就这个价格,不想出的话去找别人吧。”夜宸的语气没有任何的波动,平静而清淡,无味的很。
花了七万块钱,到底值不值,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不过这些都不是夜宸需要考虑的,就像她说的,如果对这个价格不满意,可以去别的地方,去找其他人。
不过在夜宸看来,这位顾客离开的可能性并不大。
谁让他心虚了?心虚说明做了亏心事,这种人的钱是最好挣的,不多要一点儿,夜宸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果然,高瘦男人犹豫了好久,还出去打了几个电话,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对夜宸说道:“好,七万块钱!”
这句话中能听出高瘦男人几乎是咬着后槽牙说出口的,看来这么大数量,对他来说也是个很大的负担。
这个夜宸并不关心,她说道:“好,先交钱吧,记得是现金。”
“我……我没带那么多钱。”高瘦男人说道,语气有点儿冲。
高瘦男人的内心一直处于焦虑状态,夜宸重新躺下,说道:“那就不归我管了,去取钱吧,什么时候把钱拿过来,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第三百一十一章 迷宫(5)
丢下这么一句,夜宸没有再理会那个高瘦男人,靠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这不完全是在玩儿欲擒故纵的把戏,对于夜宸来说,这笔生意做成了很好,做不成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时间好好思考一下怎么通过这次空间布置的任务才是最重要的。
过了一会儿,听到高瘦男人离开的脚步声,夜宸彻底将精神放松了下来,闭上眼睛,陷入思索之中,然后……慢慢就睡着了。
突然,夜宸被一阵吱扭声惊醒,她坐直身子,看到高瘦男人又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
高瘦男人走过来,把塑料袋扔到柜台上,说道:“这是你要的钱。”
夜宸看了高瘦男人一样,此时他的状态更差了,脸色青白,眼睛充血一片的红,额上满是汗珠,甚至手指都有在颤抖。
夜宸站了起来,看了看塑料袋里的钱,七沓,目测确实是一万块钱一沓。
钱没问题就好,至于说顾客的状态,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被逼到了绝路,普通人怎么会来这条黄泉路?
夜宸拎起袋子放在了柜台下面,说道:“好,说说你的情况吧。”
见夜宸收了钱,高瘦男人似乎松了口气,说起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高瘦男人叫旭山,是鬼市文理大学物理系大三的学生。他有个女朋友,是他的同校同学,叫白贞,文学系大二的学生。两人在一年前认识,相互吸引,很快确立了关系,成了男女朋友。
“你们的关系怎么样?”听到这儿,夜宸有些突然地问了一句。
“挺好的,我们……”
夜宸打断了旭山的话,轻轻敲了两下柜台,说道:“都来我这儿了,还掏了这么多钱,最好实话实说,不然会影响驱鬼的效果。”
旭山愣了一下,期期艾艾地说道:“还……还可以……”
“吵过架吧?”夜宸问了一句,脸上带了一丝不耐烦,她实在弄不清楚,都到这份上了,他们为什么还不老老实实把一切都说出来,非得一句一句地问。
“吵过……年轻的男女朋友,生活中难免有些磕碰,吵架很正常。”旭山很努力地想露出微笑,不过效果不理想,脸部肌肉僵硬地用力,没有一点儿笑的感觉,反而显得有些狰狞。
夜宸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反而旭山有点儿急了,强调道:“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太一样,我是典型的理科思维方法,白贞就很感性,什么都能扯到风花雪月上,而且会莫名其妙地生气,甚至提出……”
说到一半,旭山停住了。
“提出什么?”夜宸问道。
“没,没什么。”旭山又露出了那种狰狞可怕的笑。
夜宸看了他一眼,说道:“好的,继续。”
一个星期前,白贞突然提出去爬山,说是想缓和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明最近两人在闹矛盾,这一点旭山之前可没说。)
旭山和白贞都不属于特别热爱运动的类型,从早上一直到傍晚时分,两人终于爬到了山顶,倒是正好欣赏到了如血的夕阳。
就在这时,白贞一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了悬崖。
说到这儿,旭山又停住了,夜宸问道:“死了?”
旭山的双眼一片茫然,呆愣了几秒,才点头说道:“是的,死了,两天后,搜救队找到了白贞的尸体。宸小姐,她真的是不小心掉下去的!真的!!”
夜宸低下头,避免和旭山直视,眼中闪过一道冰冷的光。她顺势坐下,说道:“然后呢?”
“然后……她又回来了……”旭山的瞳孔开始放大,一副受到剧烈惊吓的样子,“她回来了,还要找我索命,她回来了……”
终于说到终点了,夜宸问道:“你怎么知道她回来了?”
“最开始是衣服,首饰,化妆品……然后是声音……最后我看到她了,她回来了!真的回来了!”旭山语言胡乱地说道。
虽然说得乱七八糟的,不过夜宸还是提取到了一个有用的点,问道:“她只是在你的住处出没,是吧?”
“是……是的。”
“那好,明天我去你住处看看。”夜宸干脆地说道。
“为什么……不今天?”旭山小心翼翼地问道,现在还不到十点,一天才刚刚开始。
“我需要做些准备,驱鬼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夜宸说道。
“哦,好吧,好吧。”
等旭山离开后,夜宸把门口插的那把枯花给摘了下来,有这么一单生意就足够了。
这单生意看起来挺简单的,或者是蓄谋已久,或者是临时起意,因为之间爆发的矛盾,旭山把他的女朋友白贞给推下了悬崖。然后,枉死的白贞过来复仇了。
当然,这只是看起来简单。在黄泉路经营这家小店三年了,夜宸见识过很多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的案子;同样见识过一眼看上去很简单,实际复杂如一团乱麻。
现在想也没什么用,等明天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迷宫(6)
第二天一早,夜宸带着小叨来到了黄泉路的路口——其实就是她的小店的门口。
这是她和旭山昨天约好的地方。
站在那儿没一会儿,九点整,一辆黑色的卡帝乐黑色轿车开了过来。旭山下了车,一脸客气微笑地对夜宸说道:“宸小姐,早上好。”
今天旭山的状态看上去好了不少,黑眼圈都淡了不少,脸色也没那么惨白了,整个人不像昨天那样,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勉勉强强可以划归到正常人的范畴。
“早上好。”夜宸微微点头,说道,“我们这就出发吧,去看看你的房子。”
“好的。”旭山后撤一步,让开了路,结果看到一个男人跟在夜宸身后,问道,“这位是……”
夜宸回头看了一眼,介绍道:“哦,这是我的助手,你可以称他为小叨。”
夜宸确实需要一个助理,尤其是像这次,出门工作的时候。不需要小叨帮着出力驱鬼,那个专业性太强,他应付不来,不过一些跑腿儿。拿东西的琐事还是可以交给他的。
更重要的是,带一个助理出门,会减少很多麻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之前说过,上个任务中夜宸的灵魂受损,这个任务需要承担灵魂虚弱的后遗症,连带着导致身体变得极其虚弱,在旁人看来,就是一副弱不禁风,大病初愈的样子。
一个“虚弱”但是漂亮的女人独自出门在外,很容易引来一些麻烦,无事献殷勤的还只是比较烦,严重的会把夜宸当成肥羊来宰。
夜宸只是看起来虚弱,但再虚弱,她也是个试练者,不说力量速度,光是杀人的决心和技巧,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但是,她毕竟出门是为了做生意,是为了赚钱,闹得太僵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后来夜宸发现,只要带个助理出门,绝大部分的麻烦都可以被扼杀在摇篮之中,而她在黄泉路的这些老街坊里,也就小叨最为合适,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一看就是助理的好材料。
“哦,这样啊,你好。”听到夜宸这么说,旭山脸上再次浮出微笑,和小叨打了声招呼。
三人上了车,由旭山开车,朝市区他的家驶去。
路上,坐在后排的夜宸正在闭目养神,感觉有人在碰自己的胳膊,她睁眼一看,是小叨,他拿着手机冲自己示意了下,手机界面上,是对这辆卡帝乐汽车的介绍。
八十九万,不算个小数目了,没看出来,这家伙挺有钱的啊!七万块钱要少了。
通过后视镜,夜宸和旭山对视了下,两人微微礼貌地一笑,夜宸继续闭目养神,旭山继续开车。
旭山这家伙住的也挺好的。车子是在一个高档小区里停下的,4栋十八层,挺不错的一个楼层,还挺吉庆的数字。这地段,这户型,这面积,总得有三四万的价格吧?七万块钱绝对要少了,夜宸在心里告诫自己,这么一只小肥羊送到手里,必须要宰,不宰对不起自己。
第三百一十三章 迷宫(7)
“这是我爸的,我就借来住住。”在进门前,旭山主动解释了一句,“请进。”
“哦,这样啊。”夜宸随口应了一声,跟着走了进去。
玄关之后,是一个五十多坪的客厅。从家具来看,这里的装修还是挺不错的,当然也不说不上特别的豪华,二十多万就能拿下来。只是,现在客厅里一片狼藉,茶几上的喝剩下的酒瓶都堆满了,沙发上、地毯上有着大片吃饭时候的污渍,外卖的盒子在墙角堆了一堆。
现在是初秋,白天时候气温还挺高的,这么多天,外卖盒子里吃剩下的饭菜都发臭了。他们几个刚一进客厅,就闻到了很重的臭味。
旭山显得有些尴尬,说道:“因为这件事,前段时间有些颓废……只要宸小姐帮我把这件事处理好,我就能叫家政公司的人过来收拾了。”
“这是什么话?”夜宸笑了笑,说道,“现在你也可以叫家政公司的人来打扫啊,大白天的,总不至于见到鬼吧?”
“那样毕竟不好……毕竟不好……”旭山摸了摸鼻子,解释了一句。
夜宸走到一面墙的前面,看着上面大片的深红色痕迹,问道:“这是……辣椒酱吧?很重的辣味,你是怎么把辣椒酱撒到墙上的?”
这可不是不小心溅到了墙上一点儿,如此大片的污痕,旭山是用辣椒酱在墙上作画?
旭山看着墙上的污痕,说道:“这个……我真的不记得了,那次好像是喝了不少的酒……看到了什么……挺恐怖的,我就拿着辣椒酱的瓶子朝墙上扔了过去……好像是这样的,记不清了,早上清醒的时候,墙就成这样了。”
夜宸递给小叨一个眼色,见他点头示意明白了,对旭山说道:“你说在这栋房子里闹鬼,哪里闹的最厉害?卧室、卫生间,还是其他什么地方?”
“卫生间。”旭山说道。
“好,我们去那儿看看。”
夜宸跟着旭山走进了卫生间。
一进门,一股刺鼻的恶臭迎面扑来。夜宸掩鼻,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旭山尴尬地说道:“马桶好像堵了,都好几天了。”
“算了,算了。”夜宸连连摆手,感觉有点儿恶心,说道,“换个地方吧,驱鬼也不是非要在卫生间。”
快步走出卫生间后,夜宸心有余悸地问道:“这套房子里,哪里最干净?”
旭山想了想,说道:“厨房吧,我不会做饭,厨房就没用过。”
“那好,我们就在厨房完成仪式。”夜宸当机立断,驱鬼也是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要不然容易影响发挥。
“好的。”旭山把夜宸领到了厨房门口,打开房门,站到了一边,说道,“我就不进去了。”
“好吧。”夜宸没有勉强,对小叨说道,“把东西拎过来。”
作为夜宸的助手,小叨不是空手来的,手里还提了一个很大的双肩背包。听到老板的吩咐,他应了一声,快步走了进来。
两人进到厨房,把门给关上,夜宸小声问道:“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吗?”
小叨同样压低声音,说道:“墙上的不只是辣椒酱,还有血。”小叨示意了下手里握着的小瓶,里面是鲁米诺试剂,可以让血迹显出荧光色。
夜宸嘀咕道:“这里根本没有破碎灵魂活动的痕迹,哪有什么鬼啊,分明是案发现场。”刚才在卫生间的时候,夜宸之所以没有继续探查,就是因为分辨出,那股恶臭中还有浓重的尸臭。
两人嘴上交换着信息,手上也没停,检查着这个厨房,结果在打开冰箱的时候,夜宸低声惊呼了一声,对小叨说道:“准备战斗,我们可能有危险。”
“什么?”小叨没明白,想凑过来看看。
夜宸把冰箱门关上,说道:“那家伙根本没打算让我们活着离开。”
第三百一十四章 迷宫(8)
就在这时,厨房的门把手被拧动了。
小叨的反应速度很快,立刻冲了过去,刚刚打开一道门缝的厨房门被这么一桩,重新关了起来。趁着外面的旭山没有反应过来,小叨直接将门房锁死。
夜宸和小叨刚松了口气,就听到——
砰!
那是旭山在砸门。
和客厅的大门不一样,厨房的门并不是实木门,轻便漂亮,但一点儿都不结实。不知道旭山用什么东西砸了几下,就可以看到明显的凸痕,还出现了裂缝。
小叨在用身体抵着门,夜宸则朝窗户跑去。
“都十八层了,这么高,装什么防盗窗啊!”夜宸骂了一句。
“现在该怎么办啊?”小叨大声喊道。
门外面的旭山好像疯了一样,拼命砸门。一个疯子能爆发出多大的力量,小叨这次算是见识到了。
“怕什么?”夜宸转身回来,厉声说道,“背包里不是有家伙吗?敢设计我们,揍他!”
“好嘞。”从几岁开始就混迹街头的小叨,从小到大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架了,不就是教训一个富二代吗?手到擒来,轻松的很!
小叨从背包里掏出一把蝴蝶刀,还在手上挽了一朵花。
有段时间小叨为了练习手指的灵活性,玩了大半年的蝴蝶刀,他对这种武器很是熟悉。
厨房的门锁已经被砸的差不多了,本来小叨用身子顶着还好一点儿。他撤开后,旭山又砸了几下,终于破门而入了。
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散弹枪!
这就有点儿尴尬了。小叨紧紧握着蝴蝶刀的刀柄,脑子里一片混乱。他手上的功夫好,刀也玩的很溜,但也经不住一枪啊!再快能有子弹快?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起来。
小叨现在无处可逃,厨房就这么大的地方,根本没地方可跑。
至于旭山,他只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罢了。
一秒,两秒……第三秒的时候,夜宸终于看到了一个有点儿用的东西。她拿起袋子,直接洒了出去。
一时间,整个厨房白茫茫的一片。小叨抓住机会,狠狠地踹在了旭山身上,把他踹飞了出去。
“赶快走!”夜宸低声说了一句,快步朝门口走去。
小叨在前,夜宸在后,出门之前,她还观察了下外面:刚才小叨那一下确实很厉害,被踹倒在地的旭山躺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不错,快走。”夜宸低声说道,刚打算跟着小叨跑出去。
突然,夜宸感觉一只手搭在了自己肩膀上。
她扭头看了看,那是一只女人的手,纤细、白净……好像,刚才在冰箱里见过。
夜宸猛地一回头,看到一个女孩儿正站在自己身后。
女孩儿,或者说女鬼的状态很特别,有些地方她是有实体的,比如说那只胳膊,经过烫煮的人头之类的,其他地方则没有实体,还处于灵魂体状态。
这时夜宸终于感觉到了破碎灵魂的波动,这就是鬼嘛!
夜宸迅速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符纸,甩了出去。
符纸正好贴在了女鬼的额头上,其中爆发的雷电力量差点儿把女鬼给弄散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