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什么关系
“陆晓夕,你爸不是医生吗?你陪我回去,我找陆叔叔上点药。反正周末了,我还是想回咱们军区里疗伤。”杜盯着陆晓夕,眼睛里有渴求之色。
陆晓夕愣了一下,摇摇头:
“你一个大男人,不用那么脆弱,你是胳膊受伤又不是腿,不会影响你回去。”
“……”
好残忍!
就连在旁边看戏的任军都没话说了。
陆晓夕说完只管自己背着书包往外走。
杜是赖上她了,就跟在她后面。
本来任军还像扶着杜,也被他给赶走了。
这两人就一前一后走到校门口。
顾果然来了。
陆晓夕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像欢快的麻雀冲向顾。
“你怎么不戴帽子?雪都把你头发埋了。”陆晓夕心疼地用手清理顾头上的雪。
他头上的雪其实不多,来的时候骑摩托车要戴头盔,就是在学校门口等陆晓夕,才摘了头盔。
顾把另一个头盔递给陆晓夕,看着她精神地戴头盔,又伸手把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下来,批到陆晓夕身上。
“我不冷。”
“我有点热,你就当帮我拿着了。”
“嗯。”
杜也凑过来了,礼貌地叫了一声:“顾队。”
“怎么,受伤了?”
“嗯,小伤,没事儿。我早就想坐摩托车了,可我妈不让我爸买。”
顾小小。“来,我送你们一起回去?”
“这,坐不下吧?”陆晓夕剜了杜一眼,这家伙真没眼色!
“没事,小夕你坐前面。”
于是,上车之后,陆晓夕脸上就多了几丝笑容,还多了一抹红晕。
顾那车不是小自行车,也不是后来大城市里流行的小电驴,而是大号的标准摩托车。
这种摩托车个头很大,前面后面都有软座,完全可以戴两个人。
陆晓夕坐在前面,就像是窝在顾怀里。
她还是,第一次靠顾那么近,她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杜坐在后面,一直很安静。
头盔只有两个,顾把自己的头盔给了杜,陆晓夕又硬把她的塞给了顾。
顾就说:“你要是冷了,就往我身上靠。”
这么冷的天,陆晓夕的头只能下意识地靠着顾的胸口。
虽然隔着衣服,陆晓夕还是觉得顾胸口很热,原本寒冷的天气也不冷了。
这一路顾似乎是为了考虑路滑,骑得极慢。但陆晓夕却觉得太快了。
他是一直把车骑到陆药生的药铺门口,三个人一起进去。
陆药生虽然开的中医馆,基本的包扎伤口纱布、红药水、白药这些东西也都有,就当场给杜包了。
陆药生的药水是药草熬制的中成药,对这种扭伤红肿反而更好。
陆晓夕脑子里,又多了一套消肿的针法。
现在既然回来了,闲着没事儿,她又给杜扎了一遍。
顾是准备在陆家混饭,就看着陆晓夕扎针,没有离开的意思。
三个人都没说话,还是杜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你们,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未婚妻。”没等陆晓夕开口,顾先宣布主权。
第107章 暴击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
又不是第一回被某人称作未婚妻,陆晓夕已经习惯了。
想着这个关系完全可以让杜不再纠缠她,不如就不做声了。
她不做声是不承认,看在杜眼里就是默认。
这个消息,让杜的世界雷声阵阵,耳中轰鸣不断。
本来只是猜测,现在证实了。他倒是宁可不知道。
“你不是军人吗?听说军婚要打报告,若是报告不能通过,也不能随便结婚。
再说你是燕京来的贵客,怎么会看得上我们小地方的姑娘。”
杜这句话,也问到陆晓夕心坎里了,这个答案,她也想知道。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若是不明白,只是因为你还没遇到足够喜欢的那个人。”顾是盯着陆晓夕说的。
陆晓夕被他盯得心里有点发毛。
她不停地告诉自己:陆晓夕,淡定、淡定。男人都是骗子,都喜欢花言巧语,别听他胡说。
顾眼神黯了一下,起身去帮陆老爹上菜。
陆老爹听说杜就是白老师的儿子,是陆晓夕的同班同学,上半个学期经常给她讲功课。一下热情坏了,拉着杜在家里吃晚饭。
杜没拒绝。
没拒绝的结果就是,又吃了满嘴的狗粮。
有一种狗粮,叫做来自岳父的暴击。
当陆药生习惯地给顾和陆晓夕夹菜,习惯地跟顾说:
“顾你不喜欢吃辣,我这个牛肉专门给你烧得,没放辣椒。这个野兔,你昨天带回来的,兔腿给你。”
“谢谢陆叔。”顾接了陆药生夹得菜,又给陆晓夕夹了几筷子她最爱的辣子鸡块。
“你最爱的鸡翅给你,鸡腿给客人吧。”顾帮着分鸡肉。
看着自己碗里唯一的鸡腿,还是顾给夹得,杜这饭吃的就没滋味了。
本来还觉得陆叔厨艺真好,菜做得真好吃,比他那个名牌大学毕业、教化学的老娘厨艺高出几百倍。
现在看着人家一家三口的标准模样,连陆叔都把顾当成一家人,他心里真不是滋味。
现在拉拢,还来得及吧?
杜也是嘴甜的孩子,立刻开始夸陆药生的厨艺:
“陆叔,你把我害惨了,在你家吃了饭之后,我都不想回家了。我妈做得饭还没食堂的好吃,我爸就会让我去食堂吃。
我长这么大,也就偶尔去我奶奶那儿能吃到点人吃的饭。”
“喜欢就经常来吃,几顿饭的事儿,叔还供的起。家里多个人吃饭,也热闹。”陆药生热情地回应。
“那好,我以后每个周末都来。”杜一下子高兴坏了。
谁知道陆药生接着说:“这下好了,家里吃饭的人多就更热闹了。小顾啊,你们队里那几个小伙子,没事干周末也让他们跟你一起到我这来吃饭。
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随便买点肉过来就行。”
“嗯。”顾点点头,还不忘顺手又给陆晓夕盛了一碗菌菇汤,陆老爹炖的咸肉菌菇汤贼好喝。
感情顾每个周末都在陆晓夕家过?
杜感觉自己又被暴击了!
第108章 过目不忘
吃完饭,杜不好意思一直留在陆家打扰。
现在陆晓夕成绩突飞猛进,根基扎实之后,已经很少有需要向他请教的题目。
再说他也发现了,陆晓夕这个女生很特别,之前高一的期末考试,陆晓夕历史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满分,他还有些不屑。
他觉得这个女生挺傻的,把时间浪费在一门副科上,历史成绩不会计入班级排名分,也就是高三分班后文课会考这东西。
这个学期杜才发现,陆晓夕学历史的时间也很少,但她依然是考满分。
之后杜经过多次观察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儿,陆晓夕居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她不仅历史学得好,语文、政治这些需要死记硬背的都学得极好,尤其是古文,那些之乎者也的奇怪翻译,她就每一个错的。
陆晓夕的英语高一的时候考得不好,倒不是她背诵能力不行,而是语法方面的问题,这个学期已经追上来了。
别人觉得他杜是天才,杜反倒觉得陆晓夕才是天才。这种过目不忘的本事,好像只有传说中才有。偏偏这个女生还这么低调。
……
杜要回去,顾就喊了陆晓夕,一起送他。
大家都在一个军区大院里,杜就住那一片家属楼,离陆药生的药房并不远,三个人并排走路,一会儿就到。
就是雪还没停,路不怎么好走,头上还有雪花落下。
陆晓夕出门戴了一顶白色马海毛帽子,是入冬的时候,她小姑给她用毛线织的。
陆桂珍还当她是小孩子,帽子还是可爱款,除了在帽子顶上弄了个圆球,还给弄了两根毛线带子。
陆晓夕闲着无聊,就用手玩着毛线带子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顾走在陆晓夕和杜中间,偶尔问杜几句学校生活,还会说一些军校的事儿,两人聊得倒是挺投机。
“你的成绩,以后考我们华国第一学府燕大是没问题,但我**事系统更需要你们这样的高科技人才。
未来的战争,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人力堆积,更多的是要依靠高科技。谁拥有高科技,谁就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就说枪支吧,简单的一个改进,就能让我们的战士少流多少血。”
顾明知道杜打他媳妇主意,还是不遗余力地给军事系统挖掘人才。
“陆晓夕,你呢?”杜没有接顾的话,反而问陆晓夕。
“我要考医科大学,至于考不考军医,我也没想好。”
若不是认识了顾,陆晓夕才不会生出考军医的想法。
“军医里有中医吗?”杜愣了一下。
“我可以学中西结合。我爸是中医,但我不会墨守成规,我觉得中西医都有他们的优点,为什么不两者结合取长补短?”说到医学,陆晓夕更是侃侃而谈。
顾眼中露出一抹微笑:“你不用为了我去考军医。”
“谁说我是为了你?我是为了我爸!”
陆晓夕拒绝的语气,听在杜耳中,却是充满娇嗲。
她女孩子娇柔的一面,只给顾。
第109章 表白?
等送了杜回去,雪终于停了,地上的路都被雪遮住,明天才会有人扫雪。
陆晓夕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松软的雪地上,嘎吱嘎吱的声音,听着格外有意思。
为了防止陆晓夕摔倒,顾就拽着她的胳膊。
“我这人,除非工作需要,从不说谎。”顾没来由地冒了一句。
陆晓夕低着头,看着那些白茫茫一片、没有尽头的雪。
她知道他在说什么,甚至有点意外。只是,她不想明白。
现在这样很好,更多的,她不敢想。
好在她才刚过了十六岁生日,还有几年可以慢慢想。
“我等不了太久,只能等到你高中毕业,去年国家开放了大学生管理,允许大学生结婚。
我们部队军校里的女生,就有几例申请结婚的。”顾今天没喝酒,话却有点多。
陆晓夕知道他想说什么,心里有一块地方,莫名地很热乎,蔓延到全身,寒冷的雪地,都不觉得冷了。
甚至有点发烫,尤其是脸上。
“你现在不用急着给我答复,至于未婚妻的说法,是我给陆神医的承诺。
你到时候若是喜欢上了其他人,我会放手。”
我不会让你喜欢上其他人。
或许是被杜的朝气刺激,顾今天的话真得有点多了。多到他都有点不认识自己。
为什么是陆晓夕?
他不知道。
以前被老妈和姑姑们催婚,他觉得随便,到了年龄,找一个他们满意的女人,应付差事就好。
只是他才二十一岁,怎么也得为国家多贡献个十年在考虑个人问题。
自从遇到陆晓夕,他好像也开始考虑个人问题了,他也开始觉得老妈经常说的:
当你知道有个女人等你回来、有个女人需要你,心境都不一样,那才是完整的人生。
若说有人给了他这种感觉,只有陆晓夕。
只可惜,陆晓夕太小了,他真的还要等。
等十几年?他是真等不及!
……
第二天一早,杜就抱着书包来陆家,混饭顺便跟陆晓夕一起写作业。
顾比他来得还早一些,一早已经带着赵亮,帮陆神医清理药铺和院子里的雪。
杜不好意思一个人吃饭,也加入扫雪大军。
这一加入,杜就感觉到差距了,人家不愧是当兵的啊,扫雪都能一边扫、一边训练。
杜怎么努力,都达不到人家的速度。
陆晓夕要考军医吗?那我也可以!杜心中突然有了新的目标。
反正高中课业,对杜学霸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他就属于课余时间多到抓狂的叛逆男生,那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陆神医,听说赵亮在跟你学中医常识,我能不能也跟你学啊?”杜拿着扫帚,狗腿地问陆药生。
陆药生摇摇头:“我陆家祖传的医术,不外传。”
看杜有点伤心,陆药生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一些最基本的入门方子、入门药材辨认这些,都已经普及的东西,我可以教教你。
等回头我满搬走了,你就去找刘医生学西医。”
“哎,谢谢陆叔。”
第110章 买玉
周国勇和陆桂珍的婚事定在十二月六号,这天是个好日子,宜婚嫁。
陆桂珍父母早亡,娘家最重要的亲戚就是她亲哥陆药生。故而女方出嫁,她就是选择从陆药生家里出去。
好在当天是个周日,陆晓夕也能帮上忙。
陆药生不方便出军区大院,就由陆晓夕去县里,给陆桂珍买了一套大红的旗袍、大红的绸缎袄子、裤子、缎子棉鞋,还打了一对金耳环。
顾最近好像没什么大任务出去,陆晓夕一说去买东西,他就陪着她去了。
这种头面的东西,就不好去市场里买那些讨价还价的便宜货,陆晓夕虽然心疼钱,还是去了县里最大的金辉百货大楼。
去了百货大楼卖婚俗用品的专柜,服务员是个四十几岁的婶子,特别能说会道,给人很热情的感觉。
“哎呀,我说小闺女哦,你真是找了个好男人,什么东西都舍得给你买。”
这个大婶儿呢,倒是眼尖的很,陆晓夕看上去虽然不到二十,咱们县里尤其是下面乡镇,十五六岁结婚的女孩儿多了去了,也不稀奇。
陆晓夕连忙摆手:“不是,你误会了,我们不是,我是帮我姑买。”
“今天不是买我们俩用的,改日我们结婚,定要买更好的。”顾脸上浮起一丝笑容。
知道是帮人买,陆晓夕也报了价位,大婶儿很快给她把东西挑选好了。
因为是过来人,有经验,挑得东西也合适,陆晓夕就不想走别家了,干脆在她家一口气买完。
那位大婶儿是真会来事儿,听着顾带着点京腔,突然就建议道:
“你们既然也快成亲了,可以先送点定情信物,金饰呢结婚的时候喜气,但是俗了点,不如买个玉坠子。
咱们新省的羊脂玉,那可是出了名的。再说了,这东西啊是宝贝,现在产量越来越低了,等过了几十年,说不定就是无价宝了。”
对,羊脂玉!
陆晓夕眼睛都凉了。新省出暖玉,白玉温润,各种极品细腻如羊脂,名羊脂玉。
这东西,真的如这位大婶儿随便忽悠的,在二十年后,已经很难买到真货,而且几个贵得惊人。
看看现在一个坠子也只要六百多块钱,陆晓夕是真心动。
不过六百多块钱,是她爸现在一个月的工资了,陆晓夕也有点舍不得花这个钱。
陆晓夕之前戴过几天的羊脂玉,又送还给了火玫瑰。她脖子上就没东西了。
“好,就选这一块吧。”陆晓夕思忖期间,顾都已经选好了。
“您可真有眼光,那就这块,这块玉以鱼为图案,底纹有水波,象征如鱼得水,你们以后的日子一定和和美美,如鱼水之欢。”
服务员说得露骨,陆晓夕脸都红了,但这快玉是真好看,鱼雕刻得微胖,显得圆润可爱,每一片鱼鳞都清晰可见,底下的水波也很生动,怎么看怎么喜欢。
服务员是过来人,会说话会做事儿,为了促成这笔生意,连忙给陆晓夕穿好红绳戴在脖子上,又夸了几句:
“小闺女长得俊、皮肤白,带这么快玉,还真衬,一看就是好命的人。”
第111章 忘了东西
顾一听就很高兴地去付账。
他选的这个玉佩比柜台里其他的都要贵一些,要八百多,因为这块玉几乎没有瑕疵,色泽也很通透,确实值这个价钱。
陆晓夕是一边心疼钱,一边不停摩挲着手中玉。
这块玉自是意义不同,不是朋友间的礼物那么简单。他虽没说,却是默认了服务员阿婶儿定情信物的说法。
等到了楼下,陆晓夕才惊觉:
“我们给小姑买的东西呢?”
“忘了……”顾也是只顾着给陆晓夕买玉,忘了已经付钱的东西都没拿。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同时笑出声来。
顾只是简单的微笑,陆晓夕笑得腰都弯了,脸上都是生动的表情。
笑完之后,又一起去拿了东西。
好在那个服务员大婶儿不缺德,东西都给他们留在那里,只是看到他们回来拿,忍不住揶揄几句:
“哎呦,我就说你们小两口甜的,连东西都忘了。”
陆晓夕被戳了个正着,面上绯红,心里有些甜,手下意识地握着佩戴在胸口的鱼纹玉佩。
这一路回去,顾心情极好。
因为陆晓夕似乎又回到他们刚认识的那会儿,喜欢跟他说话聊天,喜欢跟他讲她身边的事儿,叽叽喳喳的很有生气。
不像前段时间,她好像故意躲着他。
说到跟朱慧打架,顾居然给出了个馊主意:
“回头我教你两招,保证别人看不出你打她,她还自己疼得哭。”
“真的啊?”陆晓夕的声音都能听到笑意。
顾仿佛能从笑声里,看到陆晓夕微微扬起的唇角和露出的两颗可爱小虎牙。
可惜他这摩托车,两人一前一后的,是看不到了。
……
办酒那天,她大姑、二姑也一早也带着孩子过来了,虽说关系不那么好,妹子结婚,她们还是要出头给梳头、送亲,给妹子撑撑场子。
陆桂英这次把独生女儿图秀丽也带来了,图秀丽长得高高瘦瘦,典型的衣服架子,就是皮肤黑了点,五官也随了他爸。看背影青山绿水,近看正面让人提不起半点邪念的类型。
图秀丽见到陆晓夕,脸拉得老长,显然是怪陆晓夕前段时间把她打胎的事儿说出来。
不搭理就不搭理吧,陆晓夕也不稀罕跟这种人往来。
反倒是刘月娥,一身红毛衣特别喜气,衬得皮肤都白了许多,头发弄了拉直,看上去清纯又洋气。
同样是外出打工回来,刘月娥可比牛丽娟会打扮多了。
刘月娥也记着陆晓夕的仇,不大愿意搭理陆晓夕,反倒是她亲哥刘守成,对陆晓夕父女还挺礼貌。
大姑、二姑去给陆桂珍梳头了,刘月娥想想还是来找陆晓夕说话:
“你最近跟大成哥有联系吗?”
一开口就是牛大成……
陆晓夕笑眯眯地看着刘月娥:“你是希望我们有联系,还是不希望我们联系呢?”
刘月娥本来觉得自己是去外面见过世面的人,可以面对陆晓夕了,可是跟陆晓夕一说话,又心慌了,连忙摆手。
第112章 没给你写信?
“小夕,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大成哥今年元旦要回来过。”
“回来过?”陆晓夕心里暗骂一声祸害。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花钱什么的也得有点分寸。
牛大成这种大学学费都凑不齐,还要诓着刘月娥去打工供养他的人,有什么资格任性?
一般学校元旦就放三天假,加上周末和请假的,最多能搞出九天来,军校可能会更严格一些,或许还请不了这么多假。
西北军医大,在六朝古都西城,从西城到新省,坐火车怎么着也得三十几个小时。来回路上就得刨去三四天,他这回个家什么意思?
再者再过一个月就过年了,年前就是寒假,大学生寒假比高中生都长,到时候再回家不行吗?
真不知道这个牛大成想什么。
陆晓夕记得,前世牛大成好像没有元旦回来。凭着直觉,陆晓夕感觉,牛大成回家,还会有事儿发生。
“他没写信告诉你呀?”刘月娥看陆晓夕有点震惊的表情,心里就高兴。
“我跟他又没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跟我说?”陆晓夕白了刘月娥一眼。
其实不是牛大成没说,而是陆晓夕没看!
这个学期牛大成一共给陆晓夕写了五六封信,陆晓夕一封都没拆,更别说回信了。
两人正说着呢,顾也过来了,这家伙又是张口自我介绍:“我是小夕的未婚夫。”
陆晓夕已经习惯他这么自我介绍了,管他真假,有这么层关系她身边是非也少一点。
再说就要搬家了,这个金泉镇对她来说终将成为过去,至于她以后和顾怎么样,也不会再有人关心。
感觉陆晓夕跟牛大成不会有什么关系,刘月娥一下子就开心了,对陆晓夕也热络多了,亲热地表妹长、表妹短。
这还不算,刘月娥还不忘了搬弄图秀丽的是非:
“图秀丽又怀孕了。你说她咋这么不爱惜自己?不过这次那个男的,好像准备跟她结婚呢。
因为上次你在镇上说她生不了孩子,男方有点不敢娶她,要等她孩子生出来再娶。
小夕,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啊?”
“你不该来问我,应该去找县医院妇产科的西医问问。女人必须爱惜自己的身体,每个人的子女缘都是有限的,容不得随意挥霍。”
陆晓夕还记得,前世图秀丽这个孩子,她想要了,千方百计去保胎,最后还是自然流产,图秀丽受不了打击,人也半疯半傻了。
所以上一个小孩儿,陆晓夕不止是损陆桂英,也是希望她们母女能引起重视。
可惜,他们的命运,还是按照前世的轨迹进行了。陆晓夕没能力、也不打算管她们家闲事。
……
周国勇来迎亲倒是够热闹,家里弟弟妹妹全都跟上,一大家子人浩浩荡荡的,租了个四轮的出租车,上面贴上红双喜,就把人接了回去。
这会儿能弄来迎亲的车只有一辆,就新娘子坐坐,其他人都得自己想办法过去。
第113章 迎亲
顾用摩托车载了陆老爹过去,陆晓夕是骑自行车。
顾也是本事,居然把摩托车开出了自行车的速度,一直跟陆晓夕保持并排。
因为有顾跟着,陆老爹也难得地,能出一回军区。
“顾,等婚礼完了,我们带我爸去县里买点东西吧?我们学校边上开了家超市,里面东西可齐全了,价格也不贵,比那些小店东西好多了。”
“好。”顾应下。
看着闺女和顾关系亲密,陆老爹心里也高兴。
有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口说的未必是真,但表现出来的那种感觉,却错不了。
……
周家门口,现在已经围满了人。
周家虽然是外来的,可人家周国勇是民警队长,也是有身份的人,镇子上的人都想趁着这个机会套套近乎。
今天最高兴的就是周老爹了,让他小女儿给推着,跟老神仙一样,在人群里应酬,开口就是“我当年在部队上。”
这老骗子!
别说周家女儿周晓梅长得还挺俊,人也听话懂事儿,跟在他爹后面一声都不吭。
平日里这孩子在家里也没啥地位,整日被她老爹和几个哥哥使唤着干活。
现在周家开了个书店,她那两个懒哥哥就前期忙乎了一下,把书店里货备得差不多,之后店铺就交给妹妹整日守着。
反正书店里人也不多,租书的比买书的还多,偶尔也就能卖出去点杂志和笔墨文具什么的。
比起很少见到人的周老爹,镇上的人反而对周晓梅更熟悉一点。
都说晓梅是个好孩子,谁娶了这姑娘定是有福气的,可她有个不省心的爹,谁敢轻易跟她家结亲。
……
贴着喜字的车子,缓缓地从主道上开进来,车子后面围满了人。
周老爹远远看着,脸上的褶子都堆成了笑意。
他儿子,就是长面子!
车子一直开到家门口,周国勇就开了车门,弯下身子,去把陆桂珍给背出来。
陆桂珍穿了一身红,脸上画了浓妆,头发盘起来,上面插满了水钻的头饰。
一对亮灿灿的环形金耳环,在阳光下特别炫。
阳阳在人群里看着母亲,眼神有些黯然。
陆晓夕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阳阳,就走过去跟阳阳说话。
“阳阳,以后你就有爸爸了。”
“以后妈妈会生个弟弟,就不要我了。”单亲家庭的孩子,比一般人更早熟。
陆晓夕张了张口,本来想说不会的,又有点说不出口。
陆桂珍还不到三十,周国勇又是头婚,他们有条件生孩子,不可能不生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孩子。
至于阳阳,陆桂珍应该会继续管他,只是有了弟弟或者妹妹,对他的爱确实会少一些了。
以前阳阳是陆桂珍的唯一,她还说过累死都要供阳阳读大学。
现在不一样了,陆桂珍有了新的家庭,她的丈夫孩子,才会是她最重要的人,否则她的日子也过不下去。
“阳阳,我们不可能一辈子活在父母的羽翼之下。你长大了,可以依靠自己。”顾突然开口。
第114章 不分场合作妖
“真的吗?”阳阳眼中立刻有了神采。
顾点点头。
“顾叔叔,我以后也要当兵!”阳阳认真地说。
顾笑着点点头。
在阳阳心里,顾就是电视上演得那种英雄,顾的话给了他很大鼓励和勇气。
陆晓夕也在一旁说:“你妈妈也不会不要你,她只是将心分了一半给周叔叔。阳阳也爱妈妈,当然希望妈妈幸福对不对?”
“嗯!”阳阳点头。
“那快点去给妈妈送祝福吧。”
“好。”
三人一起进去,婚礼现场就设在院子里。房间太小,可容不下这么些人。
现在媒婆正喜气地吆喝着让周国勇和陆桂珍拜天地。
周国勇一眼看到阳阳,就朝阳阳招招手:
“阳阳,到爸爸这里来,我们一家人一起拜天地。”
阳阳鼻子一酸,周叔叔其实对他很好,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模样,如果是周叔叔这样,他觉得也挺好。
阳阳开心地跑了过去,面前却突然堵着一辆轮椅。
“胡闹!你们俩结婚拜天地,带什么小孩儿?”周老爹也不管现在是什么场合,只管教训儿子。
阳阳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陆桂珍原本喜气洋洋的脸,现在也不怎么好看了。
她知道周家老爹不是个东西,却没想到这老东西,不分场合地作妖。
不管周家认不认阳阳,既然周国勇开口让他一起,就是个形式,现在是新时代,对婚礼形式也没那么多讲究了。
如今周老爹这么一搞,不但陆桂珍母子没脸,就连周国勇都被弄得不上不下,不知道怎么下台了。
来看婚礼的街坊,更是指指点点,有说周老爹不是个东西的,也有拿陆桂珍小寡妇还带个儿子说事儿的。
总之就是寡妇门前是非多。
不能这样下去。
好在周国勇反应快,走过来把阳阳抱了过去,还劝着他爹:
“爸,咱家的事儿回头再说,咱们先办喜事儿,您快坐上去,我和阿珍好给你磕头。”
“不行!”周老爹倔骨头发作了。
“你们给我磕头可以,不能带着这个身份不明的小东西。”他有对陆桂珍发作:
“我们周家门风清正,也不会嫌弃你是二婚。但你以后要嫁入我们周家,就不能再带着这个孩子。”
阳阳总算忍不住了,哇地哭出声来,转头就跑。
陆桂珍喊了一声阳阳,终究顾及周国勇的面子,没追出去。
陆晓夕戳了戳她爹。
陆药生作为女方唯一的男性家长,这时候可不能怂。
“桂珍,跟哥回家,这婚咱们不结了。”一向软弱可欺的陆药生,这次也发了火。
婚礼闹成这样,不好看的可不止是陆桂珍一个,周家更没脸。
陆桂珍还在犹豫,陆晓夕干脆就去把她拉过来。
本来陆桂珍还不太愿意,陆晓夕在她耳边耳语了一句,她就乖乖跟着陆晓夕过来了,站在陆药生身后。
“阿珍,咱先把婚结了吧?”
“不行,咱得先把话说清楚。”陆桂珍清醒了,人也精明多了。
她若是在婚礼上任那老东西欺负,她和阳阳以后在周家,就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第115章 气病
陆桂珍虽然真的特别稀罕周国勇,这种时候却不敢退缩。
周国勇是两头都为难,一个是他亲爹,他孝顺了一辈子的亲爹,再说他爹的腿也是因为救他伤了,这个包袱他背了半辈子,都习惯了。
一头是他想要的生活,三十的男人了,还每个媳妇,他都觉得抬不起头来,陆桂珍有着成熟女人的丰腴和体贴,是会过日子的女人,他也想要有自己的生活。
现在一头是老爹,一头是媳妇儿,还这么多人围观着呢,这可咋办。
“阿珍,你放心,我跟你说过的话都算数,等咱结了婚,咱们就分家搬出去住,阳阳也可以和我们住在一起。”周国勇只能继续哄媳妇儿。
看着周国勇为难的样子,陆桂珍心里也不好受,就想走过去了。
这种事儿吗,大家各退一步,婚礼还得举行,否则周国勇这脸往哪儿搁呀。
就是委屈了阳阳,小孩子吗,只能回头再好好哄哄。
可惜啊,周家老爷子,今天就不打算让陆桂珍好过!
眼看着陆桂珍要过去了,老爷子又作妖了:
“分家?周国勇,你的良心都被狗吃掉了?你要跟我们分家?你是嫌弃你老爹腿瘸了吗?还是嫌弃弟弟妹妹们没有出息?
以前你说我们都是一家人,要娶个媳妇儿回来孝敬我们老两口儿,难道都是骗人的不成?
现在我们老了,没用了,拖你周大队长的后腿了,你就要一脚把我们踢开?”
华族文化,从古至今,讲究孝道,一个孝字就能将人压得死死的。
明知道自己老爹不对,明知道自己该过小日子,不能再和这一大家子搅和在一起,可周老爹摆出一个孝字,周国勇还是挺无奈的。
“爸,咱们不是说得好好的,我结婚了就分家过吗?分了家之后,你还是我爹呀。”
“分家?你说得好听!还不是想甩了我们。分家可以,你踩着我的尸体过去!”周老爹越说越激动,还强撑着要站起来。
站起来是不可能了,他反倒是晕倒在了轮椅上。
这下周家人都慌了,周国勇的几个弟弟哭哭啼啼地喊着“爸,你别离开我们。”
周晓梅更是求着陆桂珍:
“大嫂,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哥,我爸他人不坏就这个脾气,你就先顺着他吧?”
陆桂珍也没见过这种阵仗。这老头也太厉害了点吧,是用生命在折腾啊,怪不得周国勇这么优秀的人也能打光棍到三十岁。
她现在怎样?身子都给了周国勇,结婚证也办了,现在不结婚了?可若是结婚,就要被这个死老头压一辈子,想想就恶心。
今天是她结婚的大喜日子,就要她顺着这老头?
陆桂珍张了张嘴,气得话都有点说不出来了。
“顺着他也没用。”还是陆晓夕开了口:“他这是病,得治!”
周家三个儿子看仇人一样盯着陆晓夕。
陆晓夕才不管那么多,只管往周老爹身边走,还皱了皱眉头:
“你们是怕你爹死得晚还是怎样?病人晕倒本来就呼吸困难,你们这么围着,他还能喘得过气?都散开。”
第116章 三百都不值?
“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散了?人家是陆神医的女儿,当然是小神医。”
周家那几个弟弟还不想动,还是周国勇把他们一个个拉开。
陆晓夕扫了他们哥三儿一眼,忍不住说了句:“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亲兄弟,长得不如周队长就算了,脑子也比不上。”
吐槽归吐槽,陆晓夕手上不含糊,银针两枚,分别扎入周老爹脑袋上。
“你干啥?!”周家老二急火火要冲过来,还是周国勇拦着。
“不懂就闭嘴。另外准备三百块钱,诊金。”陆晓夕给人治病的时候,自有一股气场。
“你唬谁呢?陆神医给人看病一次才三块钱,你凭啥要三百?”
“你的意思是不治?让你老爹就这么晕着?”陆晓夕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
“我们不治,你赶紧走!”周家老二急吼吼地吼陆晓夕。
陆晓夕笑了,周家除了周国勇,都是些没脑子的蠢货。
“听到没?你一心向着的好儿子,宁可让你晕着,三百块钱都不肯给你出。”
陆晓夕是故意说这些话,因为她的银针效果极好,扎下去的时候周老爹已经恢复神智,只是还不能开口。
这会儿周老爹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人也鲜活了,就差点被自己的二儿子重新气晕过去。
又过了约莫十分钟,陆晓夕收针,还是周国勇给她付了三百的诊金。
陆晓夕当然是大大方方地收着,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呢。
等给了诊金,周家老爹又在作妖了:
“勇子,你就给我一句话。你还要不要我这个爹?”
周国勇盯了他老爹半天,最后闭上了眼睛。
“阿珍,对不起,我不能拉你进火坑,咱这婚不结了,明天咱就去把离婚证办了。”
周国勇的一句话,仿佛抽干了全身所有的力气,人也有点站不稳。
周老爹的眼珠子转得贼快,却没说话。
好好的一场婚礼,就成了一个大笑话。
周国勇最是难堪,陆桂珍也好不到哪儿去。
她是真的喜欢周国勇啊,要不是陆药生拦着,她都想不顾一切地过去。
看热闹的人感觉情况不对,也在慢慢散去。
“这婚,必须结!你也不用给他养老!”
突然的一句话,惊了所有人。
一向老实巴交的周大娘,已经红着眼拿了把菜刀出来。
“妈……”周国勇知道他娘最疼他,可是现在这情况。
“勇子,妈对不起你,是妈没本事,让你苦了这么多年。你给周家做牛做马这么多年,这个老不死的还不甘心,还想让你养他儿子女儿一辈子呢!”
“孙慧兰,你给我闭嘴!”周老爹急了。
“我不说,我儿子还要被你欺负一辈子呢!勇子,你就离开这个家吧,他不是你亲爹!当年我是怀了你才嫁给他的。
他的腿也跟你没关系,他就是想赖着你。”周妈妈总算勇敢了一回,把当年的丑事都说了出来。
“孙慧兰,你这个破鞋,还敢乱说。”
“咋了?你还敢继续打我呀?信不信我一刀砍死你,然后再给自己一刀,没有咱俩拖累,我儿子就解脱了。
我家勇子为了养你们这一家子人,三十都没娶个媳妇,你还不知足!”
第117章 又晕一个
周妈妈说完,也晕了过去。
“小神医,快给看看!”周国勇急坏了。
陆晓夕不敢怠慢,上前检查之后,竟是摇摇头:
“快点送医院吧。”
“陆神医,您给看看?”女儿不行,那她爹呢?
陆药生也给周妈妈摸了脉,摇摇头:
“你母亲的病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我没摸错,她应该是癌症,晚期了。”
“这可拖不得,就用我们的婚车,快送医院。”陆桂珍反应很快,跟周国勇一起忙着把周妈妈抱起来。
周老爹也凑过来,周国勇只是淡淡地推开他,连车都没让他和那几个弟弟上,反倒是请了陆药生和陆晓夕跟他们同路。
镇上到县医院,周国勇亲自开着出租车,很快就到了。
车上陆晓夕给周妈妈扎了几针,好歹让她苏醒过来。
孙慧兰情绪很激动,一醒过来就哭,就说对不起周国勇。
对于身世问题,周国勇才是受伤最深的那个,他甚至不敢去问太多,只是保持着沉默,任由孙慧兰在那儿说。
谁还没有个过去。
孙慧兰是地地道道的村里姑娘,年轻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上山下乡来的读书人,听了他什么西厢记之类的凄美爱情故事,就把身子许给了他。
可惜命运总是捉弄人,人家知识分子一有机会就会离开这穷山沟,美丽淳朴的姑娘留不住他。
孙慧兰甚至都没来得及告诉他,她有了他的孩子,那个人就已经坐上火车走了。
之后王家人怕孙慧兰肚子大了丢人,就匆匆把她嫁给周国勇的父亲周振国。
孙慧兰是老实人,也没跟他隐瞒,当时周振国还年轻也没断腿,孙慧兰也长得漂亮,夫妻两个和睦恩爱,说好要把这个秘密拦在肚子里。
周振国给她养儿子,以后她的儿子也必须把周振国当亲爹。他们俩都不许把这个秘密说出来。
就是这个约定,让孙慧兰一直都没有开过口。一想到周振国腿瘸了,若是把这事说出来儿子不管他,他可怎么办,孙慧兰就更加沉默了。
谁知道这一沉默,就害儿子打光棍到三十岁。
“勇子,你答应妈妈,不要不管他,他毕竟是养了你这么多年。”
周国勇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都说养恩大于生恩,确实是周振国把他拉扯长大,让他读书考了警校。虽然是个中专,也算是对得起他。
但周国勇十八岁就警校毕业开始养家,一养就是十二年,也还够了。
“妈,你放心吧,阿勇不是那种人。只不过呢,我们孝敬老人也有个限度,像周老爹那么无理取闹的,那我们也不能惯着。”陆桂珍替他开了口。
以后周国勇不可能跟现在一样孝敬周振国,这是肯定的。他也不可能再跟以前一样,傻到把所有钱都给周振国和他的几个儿子。
陆桂珍很会说话,就是面子上过得去,仅此而已,想要更多,脸呢?
孙慧兰也就知足了,絮絮叨叨地说些胡话。
等到了医院做了检查,周国勇的心才是真的沉到谷底。
居然是胃癌晚期!
第118章 自找没趣
周国勇母亲的病,从确诊开始住院,只五天时间,就去了。
陆晓夕上了一周学回来,刚好又赶上周家的丧事。
丧事是周国勇主力操办,周老爹和他的儿子女儿们反倒像是客人。
因为周国勇是周家经济的顶梁柱,一旦失去孝道的绑缚,他们还真有些怕他。
就连周母的墓碑,也只署了儿子周国勇、儿媳陆桂珍、孙周阳的名字。
阳阳的名字,是孙慧兰死之前要求的,还让周国勇去带阳阳把户口本上名字改成了周姓,这是真的认了阳阳这个孩子。
有孙慧兰认下,陆桂珍的心就踏实了,那个不是亲爹的折腾玩意儿,谁还管他怎么想呢?
可人家不这么想。
在周母丧礼结束的时候,周国勇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示:
“我答应过妈,要多照顾你。还是按照咱们之前说的,那套房子的房租我会付两年。
两年之后几个弟弟也就大了,我也该放手了。”
明知道不是亲爹,还给租一套大房子住两年,这套房子房租一年得有好几千呢,周国勇工资才多少呀。
谁知老东西根本不知足,就在孙慧兰墓前开闹:
“老伴儿啊,你看看你儿子,我不是他亲爹,他可以不管我,我也没怨言,反正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大不了我就咽了这口气,到地下跟你做个伴儿。
可是军儿他们几个,怎么也是他亲弟弟、亲妹妹,他就那么狠心,为了娶狐狸精,也不管他们了。”
周国勇不高兴了:“爸,阿珍她不是狐狸精,我妈病了这几天,她怎么照顾的,你我心里都有数。你这么说她,何必呢?”
“我知道,他不就是想把我气走,好让你找不到媳妇继续养他那一大家子吗?放心,我不上当,我就稀罕周国勇,咋能让他再被你欺负?”不顾及公爹身份,陆桂珍那也是个泼辣的。
周振国弄了个没脸,又在那儿要死要活。
周国勇不好说什么,陆桂珍直接跟他说了:
“你要去陪妈就赶紧的,她还等着你呢。别让妈等久了。这回到了地下,怎么也得你伺候妈了。”
周振国有点吓到了,看着孙慧兰的遗像,嘴皮子哆嗦半天,没说什么话了。
折腾的丧礼,又是一场笑话。
周国勇这回感觉自己坚强多了,反正被笑话习惯了,就没什么了。
有陆桂珍这么个媳妇儿,一起热热乎乎的过日子,才是真的。
人家一个女人都能挺过来,他大老爷们怕什么。
陆晓夕也是第一次问顾:
“你家有几口人呀?有没有这种极品?”
“怎么,怕了吗?”顾笑了。
“我就随口问问。”陆晓夕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家我爷爷、我父亲、伯父、叔父、几个堂兄弟,都是军人。”
还真是又红又专啊。
“谁说军人就没极品了?”陆晓夕差点被绕进去。
“我父亲和伯父已经牺牲了,我爷爷和两个叔叔还在世,我母亲也在世,但她十年前就去国外定居,从未回来过。”
第119章 破损的围巾
自从顾送了陆晓夕一块玉,她就每天找心灵手巧的熊亚丽学习针织,想要亲手织一条厚厚的围巾送给顾。
她们周围的女生,好像都流行织围巾送给喜欢的男生。价格不贵,心意却很珍贵,东西还是贴身佩戴的。
陆晓夕买的是浅灰色的羊毛线,用了一周半时间,已经织了有半米长了,再继续努力,应该能在元旦之前织好。
谁知这天晚自习回到宿舍,陆晓夕就看见自己满床的碎线,原本织了有一定规模的围巾没了,只剩下几根掰断的毛线扦子。
陆晓夕心里那个气,差点没出息地落下泪来。
她每个周末都要回家、平日上学时间安排的也紧,只有每天中午午休的四十分钟时间,还有晚上熄灯之前的十几分钟,偷偷织一小会儿。
她又是初学者,手笨织得慢,折腾这么久才织出来的东西,竟然被人给弄成这样。
陆晓夕强忍着痛苦,闭着眼睛平静了一下心情,就开始收拾床铺,然后满床地找。
王春艳和熊亚丽平日跟陆晓夕关系最好,看到陆晓夕这个样子,就开始替她说话。
“陆晓夕织围巾的时候都说了,不是送给杜学霸,她又不喜欢杜学霸,你们为什么还要整她?”熊亚丽胖乎乎的,说话也没啥威力。
还是王春艳直接拦在朱慧面前:
“说吧,是不是你?你嫉妒陆晓夕比你长得好看、比你学习好,嫉妒杜学霸喜欢她,我们宿舍也就你最喜欢干这种事儿了。”
朱慧脸色也不太好看:“滚开,关我什么事儿,陆晓夕脾气不好得罪人多,怪我喽?
王春艳,你今天下午一个人回宿舍拿东西,谁知道是不是你贼喊捉贼。”
“怎么可能,春艳跟小夕关系那么好,她才不会做这种事。”熊亚丽第一个不信。
宿舍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表示没干过。
反倒是陆晓夕一句话都没说,只管自己不停收拾床铺上的碎线。
熊亚丽安慰着陆晓夕:“小夕,你别难过了,下来去打晚饭吧。我们一起去买毛线,再重新织过,我之前不是说你前面织得不太均匀吗,现在刚好有人帮你拆了。”
“一件围巾而已,算什么大事儿。我再找要人命的东西。”陆晓夕终于抬起头来,手里还抓着一把碎线。
“可笑,别人把你围巾弄坏了,你还敢杀人不成?”朱慧逮着机会就怼陆晓夕。
陆晓夕笑了:“不是我要杀人,而是银针。你们知道的,我擅长针灸,随身带一套银针,存一套银针备用。
我重要的东西都放在一起,银针就放在装围巾的篮子里,现在一根都没了。”
“所以你现在的意思是有人偷你的银针?”
陆晓夕急急地说:“不是,我是怕有人快没命了。我的银针那么小,一般人哪儿能注意到,肯定是搅围巾的时候给弄到床上或身上。
如果没弄到身上,就应该在床上。你们都帮我找一下吧,如果找到银针,就不会有事。”
第120章 朋友这东西
“如果找不到呢?”王春艳快嘴地问了一句。
“如果找不到,谁搅碎我围巾的也别顾什么脸面了,赶紧找地方把衣服脱了抖一抖,从衣服里抖出来也没事。
否则银针入体,能有什么好?”
“我帮你找找吧,大家都是一个宿舍的,就算朱慧再坏,也不能看着她死。”王春艳好心地爬上陆晓夕的床,开始细心地帮她抖床单找东西。
反倒是朱慧一点都不慌: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又没动过你的东西,你的银针又不会飞,怎么可能落在我身上?”
朱慧的反应不对啊。
陆晓夕又看了朱慧一眼,她这不像做贼心虚。
她又转头看了眼王春艳,王春艳的脸色有些苍白,手都有点抖了。
“别动。”陆晓夕突然抓住王春艳,从她胳膊上晃了一下,趁机从自己手心里取出一根银针:
“找银针的时候注意点,还好我眼尖,否则这根就落到你身体里了。
哎,还有八根,可怎么办啊?”
“小夕,我觉得浑身痒痒,不知道是不是从你床上沾了银针,我把衣服脱下来看看。”王春艳找了个借口,就准备下床。
陆晓夕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不如我替你摸摸脉吧?否则银针入体,我不想因为一条围巾,害死一条人命。”
“哇……”王春艳的情绪瞬间崩溃,忍不住大哭起来:
“小夕,对不起。”
“我就说贼喊捉贼吧。”朱慧不屑地撇撇嘴。
就来拿熊亚丽都不敢相信:“王春艳,怎么会是你?为什么啊?小夕对你那么好,还帮你奶奶治病,你怎么能这么对她?”
“小夕,对不起。”王春艳崩溃大哭:“我也是一时没忍住。”
“一时没忍住?”陆晓夕凉凉地看着王春艳。
王春艳以为陆晓夕不愿意帮她取针,只能解释道:
“我跟杜同桌之后,他就经常跟我聊天,跟我说他有多喜欢你,我还帮他观察你。
我知道你织的围巾是给那个骑摩托车的男人,我就替杜不值,所以……”
“又是杜!”陆晓夕气急,还是给王春艳摸了脉,从她身上和衣服上分别找到了八根银针。
其实这些银针都是陆晓夕现弄的,只是她不想戳破自己的局。
有了银针的教训,相信寝室里的人再也不敢动她的东西。
至于王春艳,有了这件事之后,陆晓夕和熊亚丽都有意疏远她。
陆晓夕不会去恨王春艳,但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信任她了。
熊亚丽虽然不说,但她平日的举动,也就说明了一切。
王春艳心里痛苦,后悔也没办法。
最让她伤心的是,朱慧那个大嘴巴,转头就把这件事跟杜说了,杜也主动找人换了座位,不再搭理王春艳。
熬了一个星期,王春艳又找到陆晓夕。
“小夕,我知道错了,我跟你道歉,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朋友这东西,最受不得背叛。经得起考验的会继续走下去,一旦伤了就无法愈合。我们现在,只是同学。
你下次再动我东西,我就对你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