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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襄子     青蛙凶猛txt下载     青蛙凶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八章 罗宾胜利

    空有利器,却不懂施展,在罗宾看来,吸血女仆贝拉简直是等于浪费了这双利爪。

    事实上,不止这双利爪,就算对方最擅长的速度,实际上也有许多浪费的地方。因为对方对于速度的施展,跟其进攻的招式一样,基本上也都是直来直去,少有转折变化,更谈不上有什么精妙的身法发挥。有时速度太快,被罗宾躲开的话,还根本收不住,直接就冲了过去。冲过去之后,又再绕回来。

    简单来说,对方的速度就纯粹是速度,既没有轻功的轻身之妙,更没有身法的变化之精。

    不像罗宾眼下,身法变化,灵活多变,转折自如,有时连续几个变化,都完全不带重样。华夏武学体系里的轻功,有时候并不仅仅是轻功,而是涵盖了身法与步法之类。纯粹的轻功是在于速度,又或能跃起的高度,而身法与步法则并不完全在于速度,更在于灵活多变,能够以此躲避敌人的攻击,或以灵巧的身法变化迷惑敌人。

    这些方面,有时简直能玩儿出花来。就像罗宾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练到高深处,是真能以绝快的身法变化出几个身己的影子,用以迷惑敌人的。越是修炼的高深,分出来的影子越是逼真,让人真假难辨。

    但吸血鬼的速度,就只是速度,快是够快,却缺少更加灵巧与精妙的变化。

    若是对上普通的战士,贝拉仗着这种绝快的速度,往往完全能够吊打,轻易就能解决对手。而这也是基本上所有吸血鬼的常态,仗着绝快的速度,往往就能在与人类战士的交手中轻易取胜,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更灵巧的变化。直来直去,就完全够了,既简单,也干脆。

    可眼下碰上罗宾,贝拉的这种速度尽管还是很快,甚至比罗宾目前的轻功速度都要稍快一些。可缺少更加灵巧的变化,在他眼里,就处处是破绽了。

    所以在适应了对方的打斗风格与攻击节奏后,他就很快从一开始的防守中带反攻,转为了全面进攻。此时已经不是贝拉在进攻了,而是他在发动进攻,贝拉只能被迫与不甘地转为了防守。

    他出招越来越快,招式也施展的越加顺手,很快就把对方完全带在了自己的攻击节奏中,将这只吸血鬼笼罩在他的枪影下。

    对方的速度是够快,但眼下却已很难逃出他的枪影攻击范围。再加上他的速度本来也就不慢多少,而且身法变化更加灵活精妙。所以就算这只吸血鬼能暂时逃脱一些,他也会很快追上,重新将其圈进自己的攻击圈内。

    很快这只吸血鬼便开始左支右绌起来,手上的招法越来越乱。越打越慌越心惊,而越慌也不由变得越乱。

    她此时已是完全没有还想获取胜利的想法了,现在还谈想赢,简直是非常可笑。之前他还觉着对方是大言不惭,认为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自己,选择跟自己决斗来决定谁听谁的,完全是自大的表现。但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表现是多么可笑。

    她眼下已经完全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要逃离对方的攻击,然后迅速转身不顾一切地逃走。但可惜,她现在连想逃也逃不了了,因为根本就无法摆脱对方的攻击,只能不断地艰难支撑,勉强应付。

    吸血鬼无论在力量、速度,还是耐力等方面,都远超普通人类。可就算再是超过,再是比普通人强,也有其极限。尤其他们绝快的速度,也往往需要更大的消耗来支撑。

    所以打到这时,贝拉其实也消耗不小,速度已经比刚开始的巅峰状态下降了一些。这点儿下降,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可能不算什么,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就算贝拉这时的速度比刚开始下降了一些,但在普通人眼里看来,仍就是快得模糊成了一团影子,还是看不清。

    但在罗宾眼里看来,却已能明显地判断出,对方的速度已经比刚开始慢了一些。

    发现这一点后,他自然更是信心大涨。眼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基本胜负已定。他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贝拉的落败,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并没有大意,手中的攻势越来越紧,免得有可能是这只吸血鬼耍诈。

    他既然可以在一开始欺骗对方,故意表现得好像不擅长速度。那么对方也可以同样在这时欺骗他,装作速度下降故意不支的样子,引他大意上当,来借机反胜。

    两人实战交手打斗中,有时凭借的不仅是自身的武艺,还同样有头脑与策略的比拼。

    招式中的虚招、花招,往往就是骗术,隐藏起自己真正的后手,骗人上当。所以交手打斗,如何制定相对应的策略也很重要。天时、地利、人和、兵器、环境等等,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条件,获取最终的胜利。

    真正的高手,智慧、策略等都一样不缺。

    就像罗宾前世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中,为何能够开宗立派的那种真正宗师高手,都是学究天人,精通各种学问与学术。因为能成为这种真正的高手,不仅需要武功,也同样需要智慧。练武可不是只需要一身肌肉,同样还需要一个好脑子,因为许多武功很讲究悟性,往往聪明人学起来更有优势。

    一味苦练死练,不是练不成高手。但这种高手,最终也难免死板,高手是高手,却只会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很难真正做到开宗立派,成为一代宗师。能够别开杼机,开创下一个宗门的,肯定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肯定会为了创立新的东西,而打破陈规,这便是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眼下这只吸血鬼的武艺,就显得很落后与守旧,直来直去,不懂得变通。而罗宾则能做到随时变化,随机应变,绝不墨守成法。

    临机应变,随机百变。

    木的特性,虽有条达通畅之意,但许多树木的生长,往往会因为环境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为了自己的生长,也可以变得弯曲盘旋。而树木的根系,往往就更是盘根错节,复杂异常。

    大五行兵诀中的这套枪法精髓之处就是在此,取树木的生长变化与盘根错节为意。变化繁复,招法绵密。有曲有折,更是曲直如意,能够根据敌人的变化而随时临机应变。

    无论敌人施展什么武功,使用什么兵器,总能找到应对之法,陷入这套枪法的盘根错节之中。

    又过了数十招后,忽然“砰”地一声,罗宾一个招堂腿将贝拉贴地扫倒,然后长枪立即顺势下刺跟上,直接紧紧抵在其胸口心脏位置,将其压迫在地面不敢动弹。

    “我赢了!”罗宾长舒一口气后,看着脚下的吸血女仆贝拉微微一笑说道。

    此时的吸血女仆贝拉已是非常狼狈,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有一半都被罗宾的长枪或刺破或划破,破烂了许多,显得衣不蔽体,露出了许多雪白的肌肤。另外,身体上也免不了有些或深或浅的伤痕。

    只不过吸血鬼身上的伤虽然也会见血,并且同样是鲜红的血液,但血液却显得很浓稠,基本不会流溢下来,更不会像人类一般喷溅出来。就算再是大动脉血管受伤,也不会喷射,最多只是止不住血的话会缓缓流溢出来。但一般伤口不深的话,就只是见血,而根本不会有血流出来,浓稠的还完全缩在里面。

    反观罗宾,则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就连衣服都没几处破损。因为之前贝拉对他的攻击,一次都没能成功欺进到他身边。就算离得最近的一次,也是在一臂之外,根本让她够不着。

    既然连近身都不可能,自然也就不可能对罗宾造成任何伤害。这也是她的“兵器”太短吃的亏,不然长点儿的话,还有可能伤到罗宾。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您赢了!”此时大灰狼见到罗宾获胜后,立即高兴地为罗宾大声祝贺,“我早就知道,您一定会赢的,这只吸血鬼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说罢,又立即向贝拉道:“贝拉,你还不赶快乖乖认输,接受我们伟大主人的条件?他开的这个条件已经很宽松了,你别不知足。只是三年而已,对你们吸血鬼来说算什么,一晃眼就过去了。”

    贝拉闻言之下,却是并没理会大灰狼的话,而是直瞪瞪地看着罗宾,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的速度也能做到这么快?”

    她此时还是败得很不甘与不服,所以并没有立即认输,而是想问出原因,为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与解释。她绝不认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就能做到像罗宾这样,这完全不可能。

    “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么快?难道只有你可以,我就不行?”罗宾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当然不行。因为我是吸血鬼,你只是人类,人类不可能有这么快。就算有,也绝不是你现在这种实力能做到。除非你已经是中阶满级的战士了,但你明显不是,最多也就是初阶满级,或者更强一点。”贝拉闻言,颇为理所当然地道。

    罗宾闻言,摇头笑笑,道:“人类当然可以,通过自我修行,人类可以变得比巨龙更有力量,当然也可以比吸血鬼更快。你也不要认为,只有你们吸血鬼擅长速度。”

    “确实有人类能做到比巨龙更有力量,但那也至少是高阶战士才有可能,你有达到高阶吗?在你这个阶位,不可能做到像你刚才那么快。除非,你不是一个纯种的人类。”贝拉说罢一顿,又立即接道:“确实不是只有吸血鬼擅长速度,精灵们的速度也同样很快。而且,精灵们不止速度很快,精灵们的武艺也通常都很华丽,会有许多复杂的变化,就像你刚才的武艺一样。所以,我怀疑你是一个半精灵。”

    “是吗?”罗宾笑笑,特意向她晃了晃自己的双耳,道:“那你看我的耳朵尖吗?”

    精灵的耳朵就是尖的,据说精灵与人类所生下的半精灵,耳朵也是尖的。虽然不像精灵那么尖,却也能够明显看出一些,带有显著的精灵特征。不过随着后代不断混血,冲淡精灵血脉的话,那只从外表特征,就很难看得出来了。

    这也就是为何说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有精灵血统一直只是传说,因为既没有具体的文字记载可以证明,也没有他们后人的身体特征可以证明。只不过阿金斯家族的战士一向擅长箭法,都精通箭技,这算是一项间接证明。但人类通过努力练习,也同样可以获得高明的箭法,未必一定是有精灵血统才可以做到。

    “就算你不是纯粹的半精灵,也肯定有精灵血脉。”贝拉仔细看过之后,还是这般很肯定地说道。

    可能只是她不甘心于自己落败于一个普通人类之手,所以才有些宁愿相信罗宾拥有精灵血脉,把对方弄得不普通,这些她败在对方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好太过丢脸的了。

    只是她这般胡乱猜测地意会,却是也有些歪打正着。因为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据说是真的有精灵血统。但这也是有些因为罗宾本身的武功,确实是跟精灵的战斗风格有些相像,所以才造成了她的这种误会。

    罗宾闻言之下,略想了片刻后,忽然点头一笑地道:“好吧,还真让你说对,我们家族的祖上,确实是有精灵血统。只不过,这一直是个传说,并没有直接的证明。”

    他有些猜到了这只吸血鬼的心理,所以如果对方这么认为,能够更甘心地认略胜一筹的话,那么他就只好借借精灵的光了。这么做,真的更能达到他的目的的话,他也一点儿都不介意。

    贝拉闻言,不禁长舒一口气,然后说道:“好吧,我愿意认输,也确实是我技不如人。”

第九十八章 转守为攻 罗宾获胜

    空有利器,却不懂施展,在罗宾看来,吸血女仆贝拉简直是等于浪费了这双利爪。

    事实上,不止这双利爪,就算对方最擅长的速度,实际上也有许多浪费的地方。因为对方对于速度的施展,跟其进攻的招式一样,基本上也都是直来直去,少有转折变化,更谈不上有什么精妙的身法发挥。有时速度太快,被罗宾躲开的话,还根本收不住,直接就冲了过去。冲过去之后,又要再绕回来。

    简单来说,对方的速度就纯粹是速度,既没有轻功的轻身之妙,更没有身法的变化之精。

    不像罗宾眼下,身法变化,灵活多变,转折自如,有时连续几个变化,都完全不带重样。华夏武学体系里的轻功,有时候并不仅仅是轻功,而是涵盖了身法与步法之类。纯粹的轻功是在于速度,又或能跃起的高度,而身法与步法则并不完全在于速度,更在于灵活多变,能够以此躲避敌人的攻击,或以灵巧的身法变化迷惑敌人。

    这些方面,有时简直能玩儿出花来。就像罗宾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练到高深处,是真能以绝快的身法变化出几个自己的影子,用以迷惑敌人的。越是修炼的高深,分出来的影子越是逼真,让人真假难辨。

    但吸血鬼的速度,就只是速度,快是够快,却缺少更加灵巧与精妙的变化。

    若是对上普通的战士,贝拉仗着这种绝快的速度,往往完全能够吊打,轻易就能解决对手。而这也是基本上所有吸血鬼的常态,仗着绝快的速度,往往就能在与人类战士的交手中轻易取胜,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更灵巧的变化。直来直去,就完全够了,既简单,也干脆。

    可眼下碰上罗宾,贝拉的这种速度尽管还是很快,甚至比罗宾目前的轻功速度都要稍快一些。可缺少更加灵巧的变化,在他眼里,就处处是破绽了。

    所以在适应了对方的打斗风格与攻击节奏后,他就很快从一开始的防守中带反攻,转为了全面进攻。此时已经不是贝拉在进攻了,而是他在发动进攻,贝拉只能被迫与不甘地转为了防守。

    他出招越来越快,招式也施展的越加顺手,很快就把对方完全带在了自己的攻击节奏中,将这只吸血鬼笼罩在他的枪影下。

    对方的速度是够快,但眼下却已很难逃出他的枪影攻击范围。再加上他的速度本来也就不慢多少,而且身法变化更加灵活精妙。所以就算这只吸血鬼能暂时逃脱一些,他也会很快追上,重新将其圈进自己的攻击圈内。

    很快这只吸血鬼便开始左支右绌起来,手上的招法越来越乱。越打越慌越心惊,而越慌也不由变得越乱。

    她此时已是完全没有还想获取胜利的想法了,现在还谈想赢,简直是非常可笑。之前他还觉着对方是大言不惭,认为对方就这么轻易放了自己,选择跟自己决斗来决定谁听谁的,完全是自大的表现。但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表现是多么可笑。

    她眼下已经完全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要逃离对方的攻击,然后迅速转身不顾一切地逃走。但可惜,她现在连想逃也逃不了了,因为根本就无法摆脱对方的攻击,只能不断地艰难支撑,勉强应付。

    吸血鬼无论在力量、速度,还是耐力等方面,都远超普通人类。可就算再是超过,再是比普通人强,也有其极限。尤其他们绝快的速度,也往往需要更大的消耗来支撑。

    所以打到这时,贝拉其实也消耗不小,速度已经比刚开始的巅峰状态下降了一些。这点儿下降,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可能不算什么,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就算贝拉这时的速度比刚开始下降了一些,但在普通人眼里看来,仍就是快得模糊成了一团影子,还是看不清。

    但在罗宾眼里看来,却已能明显地判断出,对方的速度已经比刚开始慢了一些。

    发现这一点后,他自然更是信心大涨。眼下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基本胜负已定。他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贝拉的落败,只不过是早晚的事。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并没有大意,手中的攻势越来越紧,免得有可能是这只吸血鬼耍诈。

    他既然可以在一开始欺骗对方,故意表现得好像不擅长速度。那么对方也可以同样在这时欺骗他,装作速度下降故意不支的样子,引他大意上当,来借机反胜。

    实战交手打斗中,有时凭借的不仅是自身的武艺,还同样有头脑与策略的比拼。

    招式中的虚招、花招,往往就是骗术,隐藏起自己真正的后手,骗人上当。所以交手打斗,如何制定相对应的策略也很重要。天时、地利、人和、兵器、环境等等,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条件,来获取最终的胜利。

    真正的高手,智慧、策略等都一样不缺。

    就像罗宾前世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中,为何能够开宗立派的那种真正宗师高手,都是学究天人,精通各种学问与学术。因为能成为这种真正的高手,不仅需要武功,也同样需要智慧。练武可不是只需要一身肌肉,同样还需要一个好脑子,因为许多武功很讲究悟性,往往聪明人学起来更有优势。

    一味苦练死练,不是练不成高手。但这种高手,最终也难免死板,高手是高手,却只会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很难真正做到开宗立派,成为一代宗师。能够别开杼机,开创下一个宗门的,肯定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肯定会为了创立新的东西,而打破陈规,这便是不破不立,破而后立。

    眼下这只吸血鬼的武艺,就显得很落后与守旧,直来直去,不懂得变通。而罗宾则能做到随时变化,随机应变,绝不墨守成法。

    临机应变,随机百变。

    木的特性,虽有条达通畅之意,但许多树木的生长,往往会因为环境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为了自己的生长,也可以变得弯曲盘旋。而树木的根系,往往就更是盘根错节,复杂异常。

    大五行兵诀中的这套枪法精髓之处就是在此,取树木的生长变化与盘根错节为意。变化繁复,招法绵密。有曲有折,更是曲直如意,能够根据敌人的变化而随时临机应变。

    无论敌人施展什么武功,使用什么兵器,总能找到应对之法,陷入这套枪法的盘根错节之中。

    又过了数十招后,忽然“砰”地一声,罗宾一个招堂腿将贝拉贴地扫倒,然后长枪立即顺势下刺跟上,直接紧紧抵在其胸口心脏位置,将其压迫在地面不敢动弹。

    “我赢了!”罗宾长舒一口气后,看着脚下的吸血女仆贝拉,带着胜利的笑容说道。

    此时的吸血女仆贝拉已是非常狼狈,身上的衣服差不多有一半都被罗宾的长枪或刺破或划破,破烂了许多,显得衣不蔽体,露出了许多雪白的肌肤。另外,身体上也免不了有些或深或浅的伤痕。

    只不过吸血鬼身上的伤虽然也会见血,并且同样是鲜红的血液,但血液却显得很浓稠,基本不会流溢下来,更不会像人类一般喷溅出来。就算再是大动脉血管受伤,也不会喷射,最多只是止不住血的话会缓缓流溢出来。但一般伤口不深的话,就只是见血,而根本不会有血流出,浓稠的还完全缩在里面。

    反观罗宾,则身上一点儿伤痕都没有,就连衣服都没几处破损。因为之前贝拉对他的攻击,一次都没能成功欺进到他身边。就算离得最近的一次,也是在一臂之外,根本让她够不着。

    既然连近身都不可能,自然也就不可能对罗宾造成任何伤害。这也是她“兵器”太短吃的亏,不然长点儿的话,还有可能伤到罗宾。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您赢了!”此时大灰狼见到罗宾获胜后,立即高兴地为罗宾大声祝贺,“我早就知道,您一定会赢的,这只吸血鬼肯定不是您的对手。”

    说罢,又立即向贝拉道:“贝拉,你还不赶快乖乖认输,接受我们伟大主人的条件?他开的这个条件已经很宽松了,你别不知足。只是三年而已,对你们吸血鬼来说一点也儿不长,一晃眼就过去了。”

    贝拉闻言之下,却是并没理会大灰狼的话,而是直瞪瞪地看着罗宾,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的速度也能做到这么快?”

    她此时还是败得很不甘心与不服,所以并没有立即认输,而是想问出原因,为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与解释。她绝不认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就能做到像罗宾这样,这完全不可能。

    “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这么快?难道只有你可以,我就不行?”罗宾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当然不行。因为我是吸血鬼,你只是人类,人类不可能有这么快。就算有,也绝不是你现在这种实力能做到。除非你已经是中阶满级的战士了,但你明显不是,最多也就是初阶满级,或者更强一点。”贝拉闻言,很认定地说道。

    罗宾闻言,摇头笑笑,道:“人类当然可以,通过自我修行,人类可以变得比巨龙更有力量,当然也可以比吸血鬼更快。你也不要认为,只有你们吸血鬼擅长速度。”

    “确实有人类能做到比巨龙更有力量,但那也至少是高阶战士才有可能,你有达到高阶吗?在你这个阶位,不可能做到像你刚才那么快。除非,你不是一个纯种的人类。”贝拉说罢一顿,又立即接道:“确实不是只有吸血鬼擅长速度,精灵也同样擅长。而且,精灵们不止速度很快,精灵们的武艺也通常都很华丽,会有许多复杂的变化,就像你刚才的武艺一样。所以,我怀疑你是一个半精灵。”

    “是吗?”罗宾笑笑,特意向她晃了晃自己的双耳,问道:“那你看我的耳朵尖吗?”

    精灵的耳朵就是尖的,据说精灵与人类所生下的半精灵,耳朵也是尖的。虽然不像精灵那么尖,却也能够明显看出一些,带有显著的精灵特征。不过随着后代不断混血,冲淡精灵血脉的话,那只从外表特征,就很难看得出来了。

    这也就是为何据说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有精灵血统一直只是传说,因为既没有具体的文字记载可以证明,也没有他们后人的身体特征可以证明。只不过阿金斯家族的战士一向擅长箭法,都精通箭技,这算是一项间接证明而已。但人类通过努力练习,也同样可以拥有高明的箭法,未必一定是有精灵血统才可以做到。

    “就算你不是纯粹的半精灵,也肯定有精灵血脉。”贝拉仔细看过之后,还是这般很肯定地说道。

    可能只是她自己不甘心于落败一个普通人类之手,所以才有些宁愿相信罗宾拥有精灵血脉,把对方弄得不普通,这样她败在对方手上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好太过丢脸的了。

    只是她这般胡乱猜测地臆会,却也有些歪打正着。因为阿金斯家族的祖上,据说是真的有精灵血统。

    不过另外的原因,也是有些罗宾现在的武功,确实是跟精灵的战斗风格挺像。至少在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眼中很像,所以才造成了她的这种误会。

    罗宾闻言之下,略想了片刻后,忽然点头一笑地说道:“好吧,还真让你说对了,我们家族的祖上,确实是有精灵血脉。只不过,这一直是个传说,并没有直接的证明。”

    他这时有些猜到了这只吸血鬼的心理,如果对方这么认为,能够更甘心地认输,并且心服口服的话,那么他也不介意沾沾精灵的光。反正,只以这个传说说法的话,确实是事实,他也不算欺骗。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普通人类。”贝拉闻言,松了口气后,这才跟着叹了一声,说道:“好吧,我愿意认输,确实是我技不如人。”

第九十九章 血咒誓言 答不答应

    眼见吸血女仆贝拉已经开口认输,罗宾便立即移开了抵在其胸口的木枪,并往后退开了一步,示意不会再对她进行攻击。

    贝拉等他移开木枪后,脚一用力,便立即直挺挺地一下站立了起来。在这过程中,她腿不打弯手没动,从头到脚,身体一直保持着一条直线,只凭双脚用力就这么直挺着站了起来,完全大违人体常理。

    但吸血鬼就是拥有这种本事,而且确切来说,吸血鬼也早就不是人类。虽然还保持着人类的外形,内部器官的构造也基本差别不大,可各种功能已是完全不同,跟人类完全是两种生命形态。

    甚至吸血鬼完全可以跟矮人、精灵并列,当作是另一种类人形态的种族。事实上,吸血鬼们也确实经常自称为血族,已经把自己当作一个与人类有区别的种族。吸血鬼这个称呼,算是一种蔑称,所以吸血鬼们很少这么称呼自己,一般都是其他种族的人这么称呼。

    贝拉站起来后,略微拍打了下自己身后沾染的尘土,便转头向罗宾说道:“我们血族确实拥有一些独特的血魔法,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与精通。要想掌握血魔法,除了需要过人的智慧外,还必须要自己本身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

    罗宾闻言撇了下嘴,道:“意思就是,你不会了?”

    贝拉抬手捋了下战斗过程中被弄乱的头发,说道:“我目前的实力,确实是还没能力掌握太多。不过我恰好懂得一个叫‘血咒誓言’的魔法,可以用来约束我们双方的誓约,提供一个魔法保障。”

    “哦?你仔细说说。”罗宾听贝拉刚才的意思是不会,本来已经对此失望了,没想到还有转折,闻言立即感兴趣地道。

    贝拉道:“这个誓约,需要我们共同用自己的鲜血起誓。誓约完成后,我们的血液会融合在一起,然后分别形成两个魔法印记出现在我们身体上。如果有哪一方违反誓约,那这个魔法印记就会生效发挥作用,杀死违约的人,使其心脏破裂而亡。”

    “魔法印记?什么样的印记?又会出现在身体什么部位?”罗宾听她这么一说后,却是又不禁有些犹豫了。

    因为对这个世界所谓的魔法,他目前的认知与了解可以说非常有限,更别说眼下还是很冷门的吸血鬼魔法了。而他在之前,是吃过魔法的亏的,曾两度被那个女巫克丽蒂娜变成青蛙。所以在面对魔法方面的事时,他不得不异常小心应对。

    正因为不了解,他也就很难判断,贝拉眼下说的这个魔法,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作用,而且又是否有连带伤害的副作用。另外,她眼下嘴上是这么说,可待会儿施法时,则未必会真的施这个魔法,说不定会变另一个,专门挖坑给他跳,引他上当。他如果不问清楚,毫无防备,真上了当,很可能就会被这只吸血鬼给坑死。

    “就是一种血魔法的独特印记,一个很神秘的符号,代表我们的誓言契约成立。”贝拉闻言,却是没有多想,向罗宾解释地指了指自己胸口,接道:“一般会出现在我们心脏位置的皮肤上,只要誓约完成,就会自动消失,不会有任何伤害与别的作用,平常也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除非,你打算违反誓约。”

    罗宾闻言想了下后,摇头道:“我不打算跟你共同起誓。”

    “为什么?”贝拉十分不解地大皱眉头道:“你之前不是就想要一个这样的魔法,能够用于维护与约束我们的誓言吗,还是你主动问我会不会的?现在我正好有一个了,你又为什么不肯?”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罗宾道:“决斗之前你就拿出这个魔法的话,我很乐意跟你缔结一个能够共同遵守的誓约。但你之前却不愿意,不想为我效力,而是想立即逃走,立即获得你的自由,还妄想试图报复我。可结果却是,你失败了。”

    “既然你败了,那就要遵守我们决斗前的那个约定,这也是你答应过的。如果我赢了,你就献上你的忠诚,全心全力为我效力三年。你不是这么健忘吧,我忠诚的属下?”

    “我当然记得。”贝拉闻言,有些生气地道:“这不正是我现在要做的吗?我们共同以鲜血起誓,完成这个誓约,我就会全心全力地为你效力三年。三年之内,我任你驱驶,并且甘愿为你做任何事,绝不会有任何反悔。但你也要答应,三年一到,就立即归还我的自由,这正是你需要起誓的誓约内容,我们要各自遵守自己的誓约。你现在不肯起誓,那我就得不到保障,如果你到时反悔了,想继续奴役我怎么办?”

    “放心,我自己说过的话,绝对说到做到,绝不反悔。”罗宾道。

    贝拉冷眼看着他,明显不信任地道:“你现在是这么说,但到时就未必了。就像你之前还跟我说过,不会带我上路,只需要我在这里完成服务就可以了。但结果呢?”

    结果自然是很明显,罗宾今晚就是来带她上路的,并且还要继续逼迫她为自己效力。所以她后面的也不必点明,只是哼了一声带过,然后接道:“反正你不肯跟我共同起誓,我就得不到这个保障。没有保障,我也就无法献上自己的忠诚,你看着办吧?”

    罗宾闻言,冷笑一声,道:“这个约束誓言的魔法,本来就是为了主要约束你。我之后要做的事,不可能随时随地都一直看着你。所以我才需要一个保障,保证我不在你身边时,你不会趁机随时逃走。”

    “你对我的担心,倒也确实有这个可能性。但正如我说的,我之后不可能一直看着你。所以,三年时效性一过后,你不必通知我,完全可以自己随时走掉。只要你到时不是故意坏我的事,我就不会拦着你,也不会去追赶你。我起不起这个誓,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答不答应?”

第一百章 完成

    贝拉闻言略想了下,道:“我还是觉着,我们共同完成这个誓约更好,这样我们更能彼此得到保障,也能更加互相信任。”

    “不,不,不。”罗宾抬起自己手中的木枪摇了摇,道:“只需要你独自起誓就可以了,我只需要得到你的保障。是我在决斗中胜了,所以这是我应得的胜利果实。我只需要去收取,不应该有任何付出。”

    “但是……”贝拉还是想要说服罗宾跟她共同起誓,这样她才觉着更有保障。因为通过之前来看,罗宾的话显然没有任何可信性。只凭口头说说,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必须要通过魔法约束,不守约就会遭受严厉的惩罚,这样才更有更有保障。

    “别但是了。”她话未说完,就被罗宾直接打断:“你现在就起誓吧,当着我的面完成。别再坚持你那个观点,现在已经不是刚才了。刚才你不答应,我还可以懒得管你,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但现在你要不答应……”

    他说到这里,挥了下手中的木枪,代替了后面的话。意思已是不言而喻,很明显,现在要是贝拉再敢反悔不答应的话,他绝对会立即杀死这只吸血鬼。他已经在这里为这件事耗了不少时间了,懒得再跟她多耗。如果到了这一步,都还不能收服这只吸血鬼的话,那不如直接杀了省事,也免得后面有可能存在那种万一性的麻烦。

    贝拉见状,不由脸色更白了下,面色也更冷了分。罗宾的意思,她当然也是看的很明白,不答应就是死。

    就连旁边的大灰狼也是立即领会了罗宾的意思,不用罗宾开口,就立即跃到了罗宾身旁,呲着牙伏着身子向贝拉低吼,摆出随时进攻的威胁姿态。如果贝拉这时再不答应,不用罗宾多说,它就会立即先扑上去,做好自己狗腿子的工作。

    贝拉见状,紧握的双拳不由握得更紧,甚至紧张的手臂都有些发抖。经过刚才的决斗,她已经很清楚地见识到了罗宾的实力,也清楚地认知到聂方间的差距,她真的不是这个人类的对手。甚至连自己引以为傲的速度,在对方面前也没有太大优势。既快不了多少,也很难跑得了。

    更别说,她现在的状态可是比刚才决斗前糟糕了太多。这时若再打一场,她会败得更快,就算单纯转身逃跑,也是跟不了。更何况,还有可个大灰狼在旁边虎视眈眈,为虎作伥。再加大灰狼,她更加跑不了了。现在已经不是决斗了,而是罗宾铁了心要逼她答应。不答应的结果就是死,所以罗宾可不会再遵守刚才决斗的那个规矩,让大灰狼待着不插手。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答应就能活着,就算活的不好,也终究是活着,好死不如赖活着吗;而不答应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所以,这是很简单的二选一。

    贝拉再是如何去想,也不可能有第三个结果,而她又不想死,也不甘心就这么死了。所以最后的结果,也就很难有什么意外。

    至少当贝拉选择低下头答应时,罗宾并没有感到有任何意外。在生存与死亡面前,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活着,哪怕是很苟且地活着。

    贝拉答应之后,就立即抬起右手,以自己右手食指的尖利指甲,划破了左手的掌心。

    划破之后,立即便显露出一道血痕,但因为吸血鬼的血液过于浓稠,却是并不流溢出来,只是在里面显露着,甚至微微有些蠕动,像是活物一般。

    划破掌心后,贝拉便抬手竖起自己的左掌,嘴中开始念念有词地吟诵着古怪的音节与语言,应该便是这道血誓魔法的咒语。

    这应该并不是什么太强大的魔法,所以咒语并不长,大约只有两三句便结束了。结束之后,她手掌中的伤口里,忽然一道鲜血射出。更准确的话,像是被某种神秘的力量给吸出了一股。然后这股血液悬浮在空中,开始产生某种变化,或被拉伸,或被凝团,最后,终于被拉伸扭曲地变幻成了某种神秘,但一眼看上去,又感受到充满邪恶与污秽的神秘魔法符文。

    见到这个神秘的魔法符文形成后,贝拉便开始正式起誓地道:“伟大的血祖在上,我贝拉泽塔尔在此以自己的鲜血起誓,在从今天起的以后三年中,愿意为我面前的这名人类全心全意效力,献上我至高的忠诚,服从他的任何命令,为他做除献出自己生命以外的任何事。如有违誓,我必将接受血咒誓约的严厉惩罚,死在自己的鲜血之下。”

    话音一落,悬浮在空中由她血液所形成的这道神秘魔法符文,便立即光华大亮地绽放出血光一闪,然后又立即化作一道血光,笔直射在了她心脏位置的胸口上。

    被这道血光射中后,贝拉则动都没动,似乎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感觉。接着,她直接拉开自己胸口的衣服,便见她雪白的胸口肌肤上,正是出现了刚才空中那枚神秘的魔法符文。仍是呈现出血色,好像纹身一样,纹在了她的肤肤里面。

    “好了,完成了。”向罗宾展现了一眼后,贝拉便立即拉起自己的衣服裹好。

    其实她刚才展露的一下,也并没有展露多少,没有把自己的那个重要位置完全暴露出去,只是露出了上半个而已。

    不过罗宾也并没有心思多看,只是略瞧了一眼,便很快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去,然后说道:“并没有展露多少,没有把自己的那个重要位置完全暴露出去,只是露出了上半个而已。

    不过罗宾也并没有心思多看,只是略瞧了一眼确认后,便很快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去,然后说道:“好了,既然完成了,那你就进去收拾下东西吧!我很赶时间,我们连夜就要出发。”

    贝拉闻言,自是没有多说,立即答应一声后,便转身回房去收拾自己的东西了。

    罗宾自己,倒是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他眼下身上的,甚至就已经是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了。

第一百零一章 带着棺材上路 试探

    贝拉回房后没有多久,就很快换了身衣服,然后拖着自己的那口棺村走了出来。

    这口棺材既是她睡觉休息的床,也等于是她的一个随身大包裹,她需要的一切东西,都装在里面了。关键的时候,也可以把自己装在里面,躲避白天阳光的伤害。

    罗宾若要带上吸血鬼赶路的话,就必须一起带上这口棺材。否则的话,白天吸血鬼不能见阳光,他们也总不能一起陪着干耗着。带上这口棺材的话,白天贝拉躲进去,他们就可以带着这口棺材一起走。就算为此费事一些,也终归不会耽误太多,总比白天一起干耗什么也不干,坐等到晚上要强。

    以这个作用来看的话,这口棺材也是贝拉的移动避光设施,必须要带着一起上路。

    “我必须带着它一起上路,这样我白天才不会耽误赶路。”贝拉拖着棺材出来后,立即主动向罗宾解释了一句。

    其实就算她不解释,罗宾也能猜到这口棺材的作用。所以闻言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问道:“晚上赶路时,你自己负责带着,白天我会让杰克帮你驮着。”

    大灰狼杰克一听,表情很有些不情愿。但想了下后,却也没敢多说什么,只是闷声答应了。

    见大灰狼答应后,罗宾立即木枪一指通向谷外的那个山洞,道:“都没问题的话,那就出发吧!”说吧,自己当头率先走了过去。

    大灰狼见状,立即随后跟上。然后是吸血女仆贝拉一用力,把棺材扛到了自己肩头,最后跟上去。

    吸血鬼的力气足够大,扛起这么口棺材,并不算什么。只是以贝拉的外形条件,一个看上去瘦弱的少女,却扛起这么一口几百磅重的棺材,着实是让人觉着不可思议,画面太不搭调,也太有冲击感了。

    通过山洞出了山谷后,罗宾立即吩咐大灰狼给他当坐骑,骑着大灰狼前行。至于贝拉,则扛着她那只棺材在后面奔跑着跟随。

    罗宾最初肯答应大灰狼,收下这只魔宠,其中之一的主要作用就是这只大灰狼可以骑乘,能够充当坐骑。不过他自收伏之后,却是时至今日,方才第一次骑乘。

    最开始是因为他那晚把大灰狼伤得不轻,所以第二天为照顾大灰狼,这才没骑。后来他一个人出森林前往约克村,连大灰狼都没带,自然也就没骑。

    直到现在,他急于赶回安达尔王宫,也是正需要大灰狼充当坐骑的时候。

    一来有大灰狼代步,他就可以稍微放松一些,趁机在大灰狼背上休息;二来大灰狼的速度也很快,能够帮他更快赶到,节省时间。狼的速度本来就不慢,更别说大灰狼还是一只魔兽,并且是能够控风的风系魔兽了。

    罗宾若施展轻功,短程加速的速度是能够暂时快过大灰狼,但若是长程赶路的话,他现在所学的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就并不适用。对内力的消耗太大,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所以若赶长途,还是骑着大灰狼更适合。而且大灰狼也远比马能更适应山林这种地形,各种崎岖险峻的地方,都可以通行无碍。

    通向山谷的那座隐秘山洞比较狭小,所以罗宾等出来后,方才唤过大灰狼骑上。骑上坐稳后,他便吩咐大灰狼全力赶路。

    至于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也不需要他操心,自然会加快脚步地跟上。这只吸血鬼的速度,可也不慢大灰狼多少。就算赶长途最终会有些拼不过,但至少跟得上是没什么问题的。

    既然对方已经用血誓魔法发过誓了,罗宾也就不担心她中途转向逃跑。事实上,其实还存在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对方所发的那个“血咒誓言”魔法存在做假的可能。很可能对方只是在他前装装样子,可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血咒誓言”,就算违反誓约,也完全没关系,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反正他对魔法根本就不懂,吸血鬼的血魔法则更是冷门。所以贝拉刚才念的那几句咒语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也完全有听没懂,根本就不知道其具体的作用是什么。基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等,贝位便完全可以在这上面弄虚作假,佯装是发了血誓魔法,但事实上产没有,只是装模作样一番骗他。

    至少当时骗了他相信后,他就不会再对贝拉下杀手。然后之后就可以在赶路的过程中,趁着他不注意时,偷偷落后掉队逃走。

    仔细想想,这种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贝拉刚才发的到底是不是血誓魔法,他完全不知道,根本就不懂。

    至于那个魔法符文印记,对方也完全可以弄个什么别的魔法充样子。虽然同样会在身上留下魔法印记,但却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

    只是,罗宾虽然想到了这种可能性,但他当下却并没有采取什么针对性的措施,来防止这只吸血鬼有可能的逃跑。

    毕竟,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在没被证实之前,完全是他的猜测,并不一定就是真的。贝拉也很可能没弄任何花样,就是真的发了这样一个血咒誓言,也真的遵守了他们决斗前的那个约定。

    在这个决斗盛行的世界,人们都普通承认决斗的公平公正性,也很愿意遵守决斗的各种约定。所以,做为出生在这个世界的原住民,被这样的社会风气所影响,贝拉愿意遵守决斗的约定,接受决斗后的后果,也并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

    只是罗宾在经历过自己前世的世界后,比较容易把人心想得过于狡诈,在遇事时,也往往会预想最坏的那个打算,以防任何意外的发生。毕竟他已经预想了最坏的了,再坏也不会再坏,除非是发生他也想不到的更坏情况。

    罗宾虽然想到了这种可能性,但眼下却并没有做任何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并不是他对此完全没办法,而是想借这个机会,来试探一下身后的这只吸血鬼,看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发了那个魔法血誓。

第一百零二章 试探的必要性

    眼下已是差不多过了深夜零点,算是第二天凌晨了,只不过天还没亮而已。

    夏季昼长夜短,最多再有四、五个小时,应该就到天亮了。

    所以,贝拉如果真的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了假,打算趁这段时间悄悄落后逃跑。那留给她的逃跑时间也就不多了,一旦天亮,太阳出来,她就必须找避光的阴暗地方躲藏,或是直接躲在她那口棺材里。

    只是四、五个小时,她逃也逃不出太远。就算真逃了,罗宾也完全有机会追回来。何况,贝拉也不可能一开始就跑,罗宾也没那么毫无警觉性,一点儿都发现不了。就算他此时没有回头去多注意这只吸血鬼,但他听力同样很好,不需要看,也能用耳朵听清楚这只吸血鬼到底有没有跟上来。所以,事实上,对方也没机会逃走那么长时间,追索起来会更快。

    再加上贝拉还扛着她那口棺材,几百斤重的东西,又不太好拿,肯定也会被拖慢不少速度。当然,她为了全力逃跑的话,也可以直接丢了。但罗宾觉着她丢弃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一旦到天亮太阳出来,她没找到合适的避光场地的话,就很有可能被太阳照射杀死。不带上棺材,她到时连临时躲藏的地方都没有。带上的话,虽然很不方便,但至少关键时候可以应应急。

    但她若带着棺材一起,必然会相应拖慢她不少速度。对于罗宾来说,也就更好追赶了。

    另外,罗宾敢这么开放性地试探,不给其任何约束与牵制,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他根本不在乎这只吸血鬼会真的逃走。就算真逃了,他也没能追上,那对他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损失。

    他为了真正收服这只吸血鬼,是在其身上花费了不少功夫,并为此浪费了一些现在宝贵的时间。但这些付出对他来说,也确实并不算什么,他损失得起。何况这只吸血鬼本来就算白捡的,真丢了也不会有太可惜的感觉。他眼下是很需要这只吸血鬼的帮助与效力,但对此却也不是必须的。

    有当然更好,但没有,却也不会真的损失什么。顶多是某些事上,他需要亲力亲为,另外就是再花时间与功夫找这方面的人才而已。在他预想中,吸血鬼在这方面是更擅长,但也不是绝对不可替代。

    正是基于如此,他才敢这么试探。反正贝拉就算真逃了,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的。

    眼下对他来说,赶路才是更要紧的事。这也是他没空多理会贝拉的原因之一,他其实是有想到针对性的预防办法的。但却觉着真用那个办法的话,未免麻烦一些,而且会拖慢他的行进速度。所以,也就干脆不用,直接来一个试探。倒看他不管的话,这只吸血鬼会不会一直主动跟上来。

    一直主动跟着不掉队的话,那显然对方发的那个血誓魔法应该是真的。反之的话,对方故意落后想逃,那自就是假的。

    能眼下试出真假与这只吸血鬼的忠诚度,总比他赶到安达尔王宫后才发现要好。早试出,早安心。

    眼下他还没有委派给这只吸血鬼任何事,所以对方就算逃走,也不会坏他的任何事,顶多就是损失了一名得力的手下而已。如果是等他赶到安达尔王宫后才发现,到时已经派了这只吸血鬼做事,那对方那时再逃,还会连带地坏了他的事。而且,还存在对方为了报复他,会投靠敌对势力的可能性,那结果会更糟。

    另外,把一只没有试验出忠诚度的吸血鬼带进王宫,到时真生出问题的话,也有可能会危及到爱丽丝的安危,这点也不得不防。所以,早点试探,其实也很有必要性。

    罗宾让大灰狼全力奔跑之余,也有些顾念了对方的体力消耗,让其保持在体力许可的情况下,发挥出最快的速度。他也不能为了赶路,就催逼死这只大灰狼,那对他来说,也并无什么好处。在赶到安达尔王宫后,他也还有需要用到这只大灰狼的地方。

    如果贝拉的那个血咒誓言是假的,中途逃了,他也没能追上,那大灰狼现在就是他唯一的手下了,可不能把大灰狼也损失了。因此,他也必须为大灰狼的体力情况考虑,要珍惜一些坐骑的力量。

    不过大灰狼也果然不愧是魔兽,体力出乎意料的好。一路奔跑之下,竟是一直没停,一直坚持跑到了天亮,足足跑了四、五个小时。不过他在这过程中,也并不是一直保持全力奔跑,有时也会稍微放慢些速度恢复与休息。但无论再是放缓,却是始终没停。

    大灰狼不停,后面的吸血鬼贝拉也是一直坚持着没停。而且,在这过程中也一直都没有掉队太远,始终保持着大概一百码的间隔。有时稍微落后一些,也不会落后太远,还是会尽快赶上来。

    当终于一路跑到天亮,望见东方的天际露出鱼肚白时,罗宾便在狼背上抬手拍了拍身上大灰狼的颈部,道:“好了,天亮了,慢一些,等贝拉追上来。”

    这时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大概落后到了两百码外,罗宾在这过程中虽然一直没怎么回头,但通过灵敏的耳力听风辨位,也是一直把对方的方位与距离判断的清清楚楚。

    当赶到了这时,这只吸血鬼都一直坚持跟着没跑,罗宾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对方之前在山谷里发的那个血誓魔法应该是真的,并没有弄虚作假。

    当然,可能对方也有考虑到时间的问题,知道天亮不远,时间不够,所以才没有选择现在就逃跑,很可能会等待第二天晚上的机会。因此,也不能立即就全然相信,还是应该保留一些。

    但至少对方现在没跑,就让罗宾的信任更多了一些。所以,这时天光虽然还没有大亮,离太阳出来还有一段时间,但他还是提前停了下来,也算是对这只吸血鬼的一些照顾,可以让其少赶一段路,提前休息。

第一百零三章 暂停休息 不让代劳

    听到罗宾的命令后,大灰狼立即放缓脚步,由跑改为了走。这一来,速度自然立即减了下来。

    它速度一慢,没过多久,后面的吸血女仆贝拉便扛着棺材追赶了上来。

    等贝拉赶上来后,罗宾又拍了下大灰狼的颈部,示意它停下。然后学没等大灰狼停稳,他便顺势翻身而下。

    贝拉见状,也是立即跟着停下。一停下,就立即把肩头扛着的棺材滑落放下,成竖状放立,然后倚着棺材大口喘气。显然这一路不停地奔跑赶路,连跑四、五个小时,又扛着这么口大棺材,对她的消耗很大。更别说在之前,她与罗宾打斗的过程中,也消耗了不少体力。而在之后不久,她就跟着上路,也来不及休息恢复过来,自然是更加剧了消耗。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十分不容易。

    罗宾在从约克村赶回山谷时,就是一路赶路不停,后来又跟贝拉打斗一场,也同样消耗不小。不过出了山谷后的赶路,他就一直骑在大灰狼身上,由大灰狼代步,他现在自然已经是恢复了过来。

    不过他一整夜没睡,再加上在约克骑士的庄园里根本就没来得及吃午饭,晚饭也没怎么吃,一整晚都没有进食补充。他此时的状态,也谈不上有多好。

    尽管一两顿没吃与一整晚没睡,对现在的他来说,根本都不算什么,影响不大,但多少也还是有点儿的。

    反正他现在的状态,绝对算不上最佳。只是比起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来,要好了许多。

    “你们休息一会儿,我去打几只猎物回来。”观察了下这两名手下的状态后,罗宾开口说道。

    贝拉闻言,立即离开倚着的棺材,站直身躯道:“我去吧,趁着太阳还没出来,我还能再待一会儿。而且,我现在也急需进食。”

    大灰狼闻言后,本来也打算说自己去的,哪能让主人劳累,给他们打猎物。只是它才一张口,却没想到被贝拉给抢先了,不禁有些尴尬地继续张大了口,表情也有发愣。没想这只吸血鬼现在这么主动,这不是跟它争宠吗?

    等贝拉一说完,它便立即抢着说道:“主人,还是我去吧,我一定会很快打回来的。”

    “不,我去就行,你们休息。”罗宾闻言,却把两人的提议全都拒绝了,坚持自己去。

    说罢,不容两人再多说,便立即转身而去,很快身影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树林中。

    大灰狼想代劳打猎,罗宾相信它只是想表现自己,在他面前争宠与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对吸血女仆贝拉,罗宾则还是有些信不过这只吸血鬼,怕她有可能在打到的猎物上动什么手脚。

    毕竟这只吸血鬼是懂魔法的,虽然她自称限于自身的实力,能够掌握的还不多,但谁又知道她到底掌握了多少。对于魔法的神秘与诡异,罗宾目前还是有点儿心理阴影的,也没什么有限的防范措施。

    所以,万一这只吸血鬼真在猎物上动了什么手脚的话,他也发现不了,检查不出来。何况就算不是魔法,只是简单的下毒,也很难发现与防范。对于这个世界的毒物,他也同样不太了解。

    另外,吸血鬼本身,据说就是有毒的,或是某种传染性病菌。民间传说中,据说凡是被吸血鬼咬过的人,过不了多久,就会同样转变成吸血鬼,所以这方面也不可不防。

    让这只吸血鬼去打猎,她迫于急切进食,恐怕会先吸血。而被她咬过后,这只猎物很可能就已经携带了病菌。虽然高温烹煮能够杀死大部分病菌,但却不知道能不能杀死吸血鬼的。

    所以,为保险起见,自然还是别让这只吸血鬼先碰猎物,他亲力亲为,亲手打的猎物才更有保证,更能放心。

    在还没有跟这只吸血鬼建立起真正的绝对信任之前,这方面他不得不防。尽管这只吸血鬼发过了血誓魔法,但那个魔法也很有可能做假。另外,她发的那个誓言中,这时回想,好像也没有特别说明,说不可以去杀死效忠的对象。基于这些,他自然要对这只吸血鬼特别防范,小心注意,绝不可以给对方可趁之机。

    相对来说,他对大灰狼杰克倒是更信任一些。首先这只大灰狼比较胆小,十分怕死,只要他稍加威胁,大灰狼对他的所有命令就不敢不从。其次,这只大灰狼虽然也懂得说话,并拥有智慧,但聪明的程度显然有限,跟七、八岁的孩子差不多。心思与想法还比较单纯,轻易就能从它的表情中看出来,藏不下什么心事,也不懂耍什么心机。从罗宾能以普通伤药轻易骗过这只大灰狼说是毒药,就能看得出来。

    对于这种心思简单之辈,自然好对付的多,罗宾轻易就能猜透这只大灰狼在想什么。

    而吸血女仆贝拉则不同了,她在没有成为吸血鬼之前,就已经是一名心智成熟的人类。就算当时还年幼单纯,不懂得许多,但成为吸血鬼后的这许多年,肯定也早已变得十分狡诈阴诡。否则的话,恐怕很难生存下来。她能存活这么多年,肯定有其生存之道。

    尽管罗宾目前还是不知道这只吸血鬼的真实年龄,也没有认真问过,但绝对可以肯定一点,就是对方一定比他大。就算他两世的年龄加起来,也都未必比得过。

    人生的经验与智慧,往往是跟年龄成正比的。年龄大的人不能说一定聪明,但肯定远比年轻人更有经验与智慧,尤其在揣测人心方面,更绝不是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可比的。

    就像他前世俗话说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们经历的多了,更拥有通透的人生经验与智慧。这一点,也可以类比到吸血鬼身上。而且吸血鬼的经历,也肯定远比普通人更丰富,经历的尔虞我诈、阴险诡计之类也更多。

    所以在这方面,罗宾并不认为能强过这只吸血鬼。也只有他两世的人生经验加起来,尤其前世的人生完全不同,拥有许多异于这个世界的知识,这才算是稍有些优势。

    另外,也就是他目前的实力强过这只吸血鬼,这才能够压服住。可他也绝不会因此就小看这只吸血鬼,就算此时对方已经发过了血誓魔法,他也仍是处处警惕小心,不给其任何可趁之机。

第一百零四章 进食

    罗宾虽然更信任大灰狼,但仍是同样拒绝了大灰狼的代劳。一来他确实是想让大灰狼趁机多休息一会儿,毕竟之前一直驮着他赶路,也着实是挺辛苦的;二来,则也是出于一种公平对待,给吸血女仆贝拉营造一种信任感。

    表现出的意思就是,不是他信不过贝拉,而是他为了照顾这两个手下,坚持自己去打猎,算是对属于的一种关照,让他们可以趁机多休息。全都拒绝,也就等于是一种公平对待,没有更偏向谁,也没有更信任谁。

    尽管事实上,他确实更信任大灰狼,对吸血鬼的信任还有很大程度保留,但他还是想尽量营造出这种对贝拉的信任感来。毕竟如果贝拉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那之后的三年内,贝拉都会在他手底下做事,他们也就必须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否则谁都不信谁,那也很难真正相处,也有可能会坏事。只有建立起信任后,他们才能更好的一起合作。

    罗宾此时身上确实没有带太多东西,连一开始出谷前往约克村时所带的那副弓箭也丢在享特酒馆内不要了。后来回到山谷后,他也没另找一副带上,甚至没收拾其他任何东西。

    不过他之前在森林里就一直带着的那袋飞蝗石暗器,却是并没有丢下,始终带着。无论是出谷到约克村,还是前往约克骑士的庄园赴宴时,都一直全程带着。

    尽管他之前在小猪们的屋外挑选武器时,特意为自己配了六把匕首,也是打算关键时刻可以当作暗器投掷。而匕首相比于石子,明显更具有杀伤力,也更结实与坚硬,平常也能用来削割东西,用途更广。

    但匕首的好处虽多,却是体积较大,不便多带。而且丢失之后,也不便于随时补充。飞蝗石在这方面就明显很有优势了,体积不大,能够多带一些,丢失了也可以随时方便补充,基本只要是稍加合手的石子就可以用来充当,几乎遍地皆有,俯手可拾。

    而且暗器这东西,从来没有嫌多的。关键时刻,一枚小小的暗器,有时是能够发挥很大作用的。

    此时罗宾深入森林后,稍加搜寻一番,便发现了猎物的身影,然后随手摸出几颗飞蝗石,甩手连发,很快就全部击毙打获。

    像在森林中用于打猎,飞蝗石就比匕首更适合了。匕首做为暗器的话,威力与杀伤力是更大一些。但只是用于打些野兔之类的小型普通猎物,就感觉有些杀鸡用牛刀了,稍微过于大材小用了。而且在森林这种复杂的地形中,树木茂密,又到处杂草丛生,如果偶有失手打歪的话,也比较难于寻获。遗失掉难于补充,就不太好了。还是用石子更好,打丢了也不怕,遍地都是,随时可以再补充。

    眼下离日出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为了照顾吸血女仆贝拉的时间,罗宾此时也有些赶时间,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也没有搜寻什么大型猎物,只是打了一窝八只野兔后,就立即提着打获的猎物回返。

    赶回之前的休息点后,但见大灰狼这时正趴伏在地面上半卧着休息,而贝拉此时也将她那口棺材放倒下来,正坐在棺材板上休息。

    见到罗宾回返后,大灰狼与贝拉都立即跟着站起迎接,大灰狼更是屁颠地跑上前两步,向罗宾摇着尾巴高兴地道:“主人,您回来了!”

    罗宾点了下头,先随手把手里的一只野兔丢给大灰狼。

    大灰狼一见,立即准确地一口叨中,并向罗宾道谢。

    接着罗宾向贝拉走过去的途中,没等完全走近,还相隔着十来步时,也随手向贝拉丢过去两只。

    贝拉见状,立即一手一个,准确接过。接过之后,她立即就低吼一声,尖牙露出,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住了右手上兔子的脖了,大口吞吸着这只免子的鲜血。

    她吞吸的很快,等罗宾走过去时,她已经把右手这只野兔的血给吸干净,然后随手甩下丢到地上,便又立即开始吸吮左手的那只。

    很快把左手这只也吸干净后,她还有些意犹未尽,饥渴的眼神又瞟向罗宾手里剩余的那几只。

    “还想要?”罗宾见状问了声后,也没等贝拉回答,便又立即抛过去了三只。

    贝拉一见,自然是不推拒,又再次准确接过。不过这一回,她就没有那么急不可耐了。吸了那两只兔子的血,也让她稍微垫了底。这回接过这三只后,她便重新坐到棺材板上,转身背对着罗宾,低头默默吸食这三只野兔的鲜血。

    罗宾瞧了眼后,也没有多理会,而是到旁边找了个地方,把手上剩余的这几只野兔宰杀处理干净。宰杀的过程中,他先行放血时,特意采集了几张宽大的树叶,临时折叠卷成了容器,用于剩放血液。

    本来这些兔血,他平常都是直接丢弃不要的。但现在既然养了只吸血鬼,自然是不能浪费,全都给这只吸血留下来。就算这一顿吃不了,也可以做成血豆腐,下一顿再吃。反正之前已经试过了,对于血豆腐这种由鲜血制作的食物,吸血鬼也是可以食用的。

    不过眼下这几只野兔的鲜血,他却是没来得及保留下来,当把这些血液送给贝拉后,贝拉又是不客气地全部喝干净了。喝完之后,她仔细擦试了嘴,便没有再多留,向罗宾告罪一声,就立即打开棺盖,钻进她的棺材睡觉休息去了,也是顺便躲避待会就会出来的阳光。

    罗宾自然不会阻拦她,反而还在她睡进去后,帮她重新盖好了棺盖,并仔细检查,没有留有任何缝隙,以免有阳光照射泄露进去。

    检查完没问题后,他便又重新返身回去,继续宰杀处理那几只野兔。至于被贝拉吸食咬过的那几只野兔,他则没有选择再吃,都丢给了大灰狼。反正对于吸血鬼的病毒,大灰狼是不怕的,之前还在小猪们手下时,它就曾经吃过贝拉吸血鲜血后剩下的猎物。

第一百零五章 养精蓄锐 赶路不停

    罗宾将剩下的几只野兔宰杀处理干净后,便生了一堆火烤制。

    眼下他通过森林,重新回返安达尔王宫,已经是与之前逃离出来的境况大为不同。虽然他这次上路仍然是临时决定,而且之前是从约克骑士的庄园里一路逃过来的,连路过约克村时都没有停留,原本放在享特酒馆房间内的东西也都来不及取,全都丢弃不要了。所以,他这次的上路仍然显得很匆忙,再加上为了赶时间的关系,许多东西也来不及准备,就匆匆上路了。

    但尽管他这次的上路仍然很匆忙,准备的也很不充分,却也仍是比他当初从安达尔王宫逃进森林中时要充分一些。至少,他这次还穿着衣服,而且是身新衣服,原本身上的东西也没遗失,全都带着。可不像上次,因为再度被克丽蒂娜变成了一只青蛙,他重新变回人时,完全就是光洁溜溜,身无一物,之前准备的所有东西全都丢失了。

    这一次他虽没有特地准备,但至少身上原本带着的东西都还在。比如有手半剑一把、匕首六把,还有火柴一盒以及盐等调味品一罐。

    这些东西,都是他之前出谷时就带在身上的。鉴于赶往约克村有可能需要一整天甚至两天的路程,所以他身上也带了生火的工具与盐等调味品,以应对有可能的露宿与野餐。

    现在这些东西,他也全都一起带着,主要是这些全部都集中在他的腰带上了。腰带一系,就一并全带了。之前在约克村的裁缝铺里换衣服时,他其实也有换了条新腰带,但把这些东西却也全腾了过来,一件没落下。也幸好没落下,不然现在重新进入森林后,他又会像之前一样艰难了。而现在这些东西齐备,他就轻松了许多。

    生火不必再费力地钻木取火,直接一根火柴就够了。宰杀处理猎物时,钢铁制作的锋利匕首,也远比他之前自己磨的那把石刀好用多了。盐这种基本调味品也有,不必再去自己辛苦搜寻制作了。

    有了这些东西,他做起来就比之前快了许多,可以节省许多时间。之前无论是钻木取火生火,还是用石刀宰杀处理猎物,都会很慢,需要耐心地一点点儿来。而现在有了火柴与锋利的匕首,他就至少节省出了一半时间还多。

    这点放在现在来说,无疑更加可贵,因为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根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浪费,全部用在赶路上。

    只是,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为爱丽丝的情况担忧着急,恨不得能插上翅膀飞回去,也很想把每分每秒都用在赶路上,但理性的一面却也清楚,这并不现实。就算他再着急,想要一刻不停地赶路,但必要的休息还是必须的。

    总不能为了赶路,把自己三人完全累垮下来。这不是一两天的路程,可以靠毅力坚持一下就过去的,这是再快也得起码四、五天的路程,总不可能四、五天内都完全不吃不喝不休息。

    他就算靠着内力的支撑能够勉强坚持,同行的丑小鸭、大灰狼与吸血女仆贝拉也坚持不下来。所以,必要的休息以及进食补充体力,都是必须的。可以休息的稍微短一些,或有时少吃上两顿节省时间,但绝不可能一下都不休息,一口饭都不吃。

    趁着吸血女仆贝拉此时需要躲避阳光,罗宾也就趁机停下来好好休息一番,并饱餐一顿,为之后的路途养精蓄锐。

    他打算今天就只吃这一顿,也就在此处休息一会儿,其余时间,则要全部用来赶路。所以,此时的养精蓄锐也就很有必要。

    将宰杀处理干净的那几只野兔烤熟后,罗宾立即便狼吞虎咽地很快吃完。吃完后他略微散步消食了片刻,便打坐一番,用以恢复消耗的内力与精神,也是以此代替睡眠。

    虽然靠打坐休息,并不能完全代替真正的睡眠,但相比起来,却要比睡眠更能节省许多时间。而现在他正是赶时间的时候,所以便打算这几日全部以打坐来代替,绝不睡觉,直到赶回安达尔王宫。

    他打坐恢复的时候,便让丑小鸭与大灰狼一同在旁边为他护法。

    凌晨还天黑的那会儿赶路时,罗宾都是一直把丑小鸭抱在怀里。丑小鸭既不用费力赶路,也不用操心其他。尽管她心里也是对爱丽丝公主非常担忧,但在一路颠簸摇晃的过程中,还是忍不住睡了过去。直到天亮后罗宾去打猎的那会儿她才醒来,算是睡了个好觉。

    罗宾打猎的过程中,便放任丑小鸭在旁边自行觅食。所以当他打猎归来时,丑小鸭也已经吃饱,不用他再操心。

    打坐了约大半个小时后,罗宾便收功而起,然后招呼大灰狼一声,将装着贝拉的那口棺材以树藤捆在大灰狼背上。

    大灰狼的背部,比一般的马背要宽阔些,所以罗宾将贝拉的棺材捆在了大灰狼的后腰近臀部位置,前面还能够留出给他乘坐的位置,让他可以继续骑着大灰狼赶路。

    白天赶路时,罗宾便让丑小鸭在天空飞行,既能够为大灰狼稍微减轻些重量,也可以让丑小鸭在天空上居高临下,提前侦察前方的情况与动向。

    虽然他回去的这一路,基本是原路返回,之前已走过一趟,是走熟了的,按理应该不会再遇到什么危险,但还是以防万一,小心总无大错。反正丑小鸭平日里也需要练习飞行,正好一举两得,既让她练飞了,也可以顺便侦察前方的动静。

    这一日白天的赶路上,罗宾果然一路都没有停下休息,也没有再打猎吃饭,以免耽搁时间,全部都用在了赶路上。

    不过他能坚持,大灰狼却坚持不了。他骑在大灰狼身上时,也根本就累不着,累的是大灰狼。

    为了照顾大灰狼,他每隔一段时间,会下来自己赶路,有时也让大灰狼放慢速度,改为以慢走恢复休息。

    另外,他并没有杜绝大灰狼的进食。在他下地赶路时,大灰狼就可以去趁机打猎进食。

    狼是野兽,完全可以吃生的,既不必剥皮,也不再宰杀,吃起来比罗宾要简单许多,也更快许多,甚至能边走边吃。

    罗宾就没法边走烤制食物了,所以也就偶路摘些野里吃,用以稍作补充。水果水份大,还能同时兼顾解渴。

第一百零六章 第二晚也没逃

    一路不停地赶路到黄昏时分,太阳落山后,罗宾便立即解下大灰狼背上的棺材,将里面的吸血女仆贝拉叫醒过来。

    叫醒贝拉后,自然是又带着贝拉一起赶路。现在贝拉能够自由行动,自己赶路,就立即为大灰狼减轻了不少负担与重量,让大灰狼轻松了许多。

    罗宾骑乘在大灰狼身上时,有时也会趁机闭目养神休息。所以他这一日虽然一直赶路不停,但并不是得不到休息。唯一不能完全停下来休息的,也就只有大灰狼了。

    不过罗宾有时也会照顾些大灰狼,在它实在累得不行时,允许它暂时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只是在大灰狼休息的期间,罗宾还是会独自继续赶路不停。只不过他这时并不会全力赶路,也不会施展轻功,只是大步而行,同时也会在沿途经过的地方留下记号,方便大灰狼休息够后随时追赶上来。

    其实他不用留标记,以大灰狼灵敏的嗅觉,也可以一路追踪他气味地赶上来。不过他这么做也是为以防万一,双重保障,万一有时别的东西遮掩了罗宾身上的气味,那双方岂不是就走散了。

    森林中各种植被繁藏,种类众多。有些特殊的植物,气味特别强烈,就能够以自身的气味覆盖遮掩掉人或动物身上的本来气味。

    所以,如果真遇上这样的特殊植物,让大灰狼灵敏的嗅觉也分辨不出来,那双方就有可能走散。还是一路刻画下记号,才更加保险。

    眼下已是第二个晚上,比昨天晚上的半晚时间更充分。所以罗宾对于身后的吸血女仆贝拉,也相应地就更留意了些。如果对方真的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了假,并且想要选择逃跑的话。那这第二天晚上,无疑就是最有可能的时机。

    首先这是一整晚,留给她逃跑的时间更充分;其次,经过前面的那半晚后,她一直跟随着没落下,并且没有露出半点逃跑的迹象,也很有可能会以此取得罗宾的一些信任,让罗宾对她放松警惕。这样一来,也就更方便她的逃脱了。

    当然,这一切目前都还只是罗宾的猜测,并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很可能他所想的这一切,都只是他多心了,实际上贝拉根本没有这种想法,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也是真实有效的。是真的打算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

    反正对于吸血鬼这种长生不死的生物来说,三年时间确实不算什么,一眨眼就过去了。所以,实在没必要为此去冒险。

    她如果在那个血誓魔法上做假的话,确实有可能骗过罗宾,也有机会在路上逃脱。但也很有可能逃不脱,因为无论大灰狼还是罗宾,他们的速度都不比她慢多少。尤其比拼长途赶路的话,她是完全拼不过大灰狼的。所以就算能逃得了一时,也很有可能会被再度追上。

    而一旦再被追上,后果也很可能是罗宾绝不会再给她机会,会选择立即当场杀死她。所以,真这么做的话,其实是得不偿失的,后果很可能是更糟糕的结果。与其如此,那还不如老老实实为罗宾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至少,这不会让她立即丢命。

    这两种可能性,都有可能存在。也都有可能出现在过贝拉的想法中,但可惜罗宾不会读心术,无法判断这只吸血鬼到底选择了哪个。既然无法判断,他也就必须为坏的那个做些打算。以免对方真选了这个的话,他能够提前准备,有现成的应对措施。

    这一晚,他们仍是一直赶路不停。休息时也只是放缓脚步,改为缓慢步行。

    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过去,当约摸又过了半夜,贝拉仍是坚持跟着没走,也没怎么掉队后,罗宾已经可以肯定,贝拉今晚也不会选择逃跑了。因为这时再跑,就像昨晚一样,时间已经不够。何况,对方也没露出半点想跑的迹象。

    到得这时,罗宾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这只吸血鬼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看来应该是真的。在今晚这个最有可能,也算是最好的时机,对方都没有选择逃,那应该就确实不会逃,是确实打算真的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真正的自由了。

    在这点上,对方选择了相信他。又或许是,对这只吸血鬼来说,也确实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罗宾所提供的这个选择,已经是摆在她面前的所有选项里面,相对来说最好的那个了。所以,只能选这个。至少选这个是活路,选别的话,基本都是死路一条。

    从这一点上来说,贝拉的本质其实大灰狼一样,都是怕死的。这也是所有生活的通病,都是向生畏死,绝不愿意面临死亡。能活着,就绝不会选择去死。再是如何,活着都总比死了要强,好死不如赖活着吗!而且活得越久的,似乎也往往越怕死。

    就像老人们,往往比年轻人更怕死。年轻时觉着有大把时光挥霍,不知珍惜生命与青春,到老了后,身体越来越差,才越能感觉到生命的可贵,知道能够健康的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不过以此来推论的话,似乎并不适合吸血鬼。因为吸血鬼是长生不老的,就算再是年老,也不会出现身体变差的情况。反而越是年长的吸血鬼,随时年纪的增力,实力也会成长的更强。

    事实上,大部分吸血鬼的实力,也往往是跟他们的年龄成正比的。吸血鬼的进阶与升级,比起人类来说,更加艰难与不容易。

    普通的吸血鬼远比普通的人类强大,但人类通过数十年的努力修炼,就很有可能成为一名实力高强的战士,甚至有可能成为修炼出斗气的中阶战士。但对于吸血鬼来,几十年可能也就相当于几十天,实力很难得到增长。就算过去一百年,也很有可能还是在原地踏步,无法寸进。这方面,其实是人类更有优势。

第一百零七章 选择相信 有所保留

    过了半夜都没逃,贝拉今晚也就多半不会再逃了。因为这时再逃,就跟昨晚一样,时间不够,逃也逃不出去多远,会被轻易追上。

    果然,当他们随后一直赶路到黎明时分时,贝拉都一直在后面跟随着没有掉队。

    “看来,可能真是我多心了!”到得这时,罗宾也不由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觉着自己可能真是太过多心。因为出于对这只吸血鬼的不信任,所以才多番怀疑,不肯轻信。

    可连续两晚,对方都在明明有机会时而没有选择逃跑。尤其昨晚,更是一个最好的时机,连这都没利用。就用事实向他证明了,这只吸血鬼是发了一个真正的血誓魔法,是确实打算真的为他效力三年来换取三年后的真正自由的,并没有在这上面弄虚作假。

    虽然猜测了,但罗宾对此其实暗地里很高兴。因为这说明贝拉目前对他的效力是真心的,他可以选择相信这只吸血鬼了。把一个不信任的人放在身边,一直心存防范,小心警惕,这种感觉并不好。能够真正放心,他当然很高兴。

    不过,毕竟时间还短,他目前的信任也还是有限度。并没有选择完全相信,还保留了一部分。

    其实别说是吸血鬼了,就算是普通的人类,想要两个人之间能做到真正的信任也并不容易,那需要很长时间的相处,还要共同经历一些事,才能培养出来真正的信任,能够放心地把自己后背交给对方。

    眼下他跟这只吸血鬼之间,明显还远远不够。就算因为对方的没逃,证明了其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罗宾已经开始选择了相信她。但要做到真正的完全信任,那还远远不够。甚至罗宾很怀疑,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对这只吸血鬼做到完全的信任。毕竟,这是一只危险的吸血鬼。

    他前世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这句话里的“族”,指的还只是不通的民族。都是人类,不同的民族之间都会有很大的隔阂,永远都有难以调和的矛盾,都只会己方着想,很难认同对方。所以,就更别说人类与吸血鬼,这完全是不同的种族了。分歧会更大,想法也会更加不同,恐怕永远都难以调和统一。

    虽然吸血鬼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成,但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是人类。时间越长,也越加不会把自己再当作人类。想法与差异,也会越来越大。这样两个不同的种类,是真的很难做到完全互相信任的。

    至少罗宾自认为做不到,对于这只吸血鬼的信任度,他觉着自己恐怕永远都会有所保留。

    不过,保留归保留,但他并不会明言讲出来,只会把这想法保留在心底。表面上,则还要表现出对这只吸血鬼做到尽量的信任,至少给对方营造出这种感觉来。为了以后的相处与合作,他们必须得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

    有保留不怕,恐怕这只吸血鬼也是对他同样的态度,肯定不会完全信任他。但双方今后既然要合作,就算再是有所保留,也得拿出些相互间的信任来。反正多多少少,总得有一些。不然一点儿都信不过,那之后就很难相处与共事了。

    贝拉心里也很清楚这一点,尤其她是处于属下的地位,平常只需要听命行事即可,根本就没有太多自主权,所以态度也就放得更低,想以自己的行动与表现,来赢得罗宾更多的信任。这样她以后在对方手底下的日子,也能相对好过点儿。

    见到天一亮后,罗宾便又立即抬手叫停,让大灰狼与贝拉停下来休息。他自然也是跟着停下,跃下了大灰狼的狼背。

    “好了,你们休息,我去打猎!”跃下大灰狼的狼背后,罗宾仍是这样吩咐,让大灰狼与贝拉都在原地休息,他去打猎。

    虽然因为贝拉第二晚也没逃,他现在是选择了相信对方,但可还远远做不到完全信任,该有的防范还是要有的。而且就算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他也不希望打猎由贝拉去代劳。

    另外,他让两人休息,也确实是有让两人抓紧时间休息的意思。毕竟他有大灰狼代步,骑着大灰狼时,可以在狼身上趁机休息。而大灰狼与贝拉一整晚赶路不停,无疑是比他更累的。所以,也确实比他更需要休息。

    罗宾说完之后,没等大灰狼与贝拉回话,就立即转身而去了。

    有了昨天的第一次,这第二次对大灰狼与贝拉来说,也就更容易接受了。闻言后,也都没有多说什么,选择了听从罗宾的命令。他们休息,让罗宾去打猎。

    罗宾今天的狩猎,打到了一只鹿。

    这只鹿也够大,一只就够他们三人分了。不过因为只有一只,为免会被贝拉吸血后先行感染吸血鬼的病菌,所以罗宾扛回去后,并没有立即交给贝拉吸血。而是他宰杀放血后,再把鹿血用一个木盆乘了交给贝拉饮用。

    这只木盆,是他昨天白天赶路时砍了根木桩,然后在大灰狼的背上趁机削刮出来的。有了匕首帮忙,他制作这些工具时,也更加方便快捷了许多。

    虽然他这次回程,是以赶路为主,并不想在森林中耽误太长时间;可路程放在这里,再加上山路难走,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至少四、五天,恐怕是必须的了。所以,需要置办的一些器物与东西,也得临时置备几样。比如像眼下这个接血的木盆,就算是必须品,总得有个接血的东西,用来给贝拉乘血。

    他为了安全与卫生考虑,不想让这只吸血鬼直接吸血,就得用这种方法,也就必须有合用的工具。

    像昨天一样,用宽大的树叶临时卷制几个,只适合像野兔那样的小型动物。放的血不多,临时凑活一下也就够了。但像鹿这种大型动物,那种临时对凑的工具就不合用了,必须得正式准备一个。而森林中没有现成的,他也就只能自己动手制作了。

第一百零八章 内脏修炼 两重一段

    一头成年鹿的血量,完全足够贝拉饮用了。

    所以贝拉喝完鹿血,饱餐一顿后,便又告罪一声,立即钻进她的棺材里沉睡休息去了。

    吸血鬼并不需要像人类一样,保持定时一日三餐,往往每天饱饮一顿鲜血后,就足够坚持一天了。甚至许多吸血鬼,还会特意克制自己,减少自己的吸血量。

    因为鲜血虽然是吸血鬼的食物,但对吸血鬼来说,也是一种类似毒品的存在,会有成瘾性。一旦吸食不到,戒断之后,会十分难受。一直得不到补充的话,最终是会饿死的,而且死得会非常痛苦。

    但如果一次吸食过量的话,却也并没什么好处。就跟人类一样,吃饭时吃饱即可,吃得太多,不考虑自己肚子里能装下多少,也是有可能撑死的。

    吸血鬼也一样,一次吸食太多,也有可能把自己撑死。另外,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可能被刺激到失去理智与思维,陷入不断嗜血的疯狂中,完全成了嗜血的魔物与怪兽。被嗜血的**所支配,失去了任何理智思考与判断能力,甚至有可能会被这种疯狂与**刺激到损失记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乃至忘记自己是人或吸血鬼,成了一种类似魔兽的存在,完全成了头野兽,只有本能行事。

    吸血鬼虽然也常被人类看作是嗜血的魔物与怪兽,但这种完全失去理智与判断能力,乃至会丧失所有记忆的真正野兽,却绝不是任何吸血鬼想要成为的样子。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大部分吸血鬼都会在进食时选择克制自己。每天只进食一顿,每次的量也不会太多。如果是吸食人类血液的话,一名成年人类也就足够了。

    当然,人类也有高矮胖瘦不同,还有男女老少之别。每个人跟每个人的血量,肯定是有些差别与不一样的。但大致来说,就基本是这个量,吸血鬼们可不会精确到拿量杯去量。为吃一顿,还没得麻烦。再是有陷入嗜血疯狂的可能性,也没那么严重,总有些容错的范围,宽度算是挺大的。

    但每一名吸血鬼,都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所以大部分吸血鬼的食量,都基本是如此。有加多与减少的,也并不算太多。

    罗宾在此之前,对吸血鬼当然不会了解这么多。关于这点,还是贝拉之前在路上,当他们步行休息闲聊时告诉他的。能够聊一些比较私人的话题,互相知晓一些对方的秘密,也算是建立信任的一种基础与态度。

    贝拉肯主动说这些,也是表现出了这个意图,是不错的开始。

    其实关于吸血鬼的食量这点,仔细说来的话,也算不上有多秘密。只要之后相处的多了,罗宾迟早也能够自己发现与注意到。但贝拉肯主动自己说出来,这态度就不同,能够以此更换得罗宾的一些信任感。

    贝拉钻进棺材里沉睡后,罗宾便继续宰杀处理那头鹿。

    对于这头鹿的内脏,肝脏他自然是不会放过。他目前对于《五殇真经》的修炼,仍是处于炼肝的阶段。只有完成内力境二重的修炼后,才会转入下一阶段,开始修炼另一个五脏器官。

    内力境共有十二重小境界,《五殇真经》中,每一个内脏器官的修炼是两重一段。练完五脏后,便是内力境十重。后面的那两重,则属于是五脏合炼。

    罗宾目前才只是内力境一重圆满,开始踏入了第二重修炼,所以自然仍是处于肝脏的修炼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仍是需要不断进食大量动物肝脏来进补。

    为了能够更快赶到安达尔王宫,他这几天的修炼其实也暂停了下来。每天的打座,只是为了恢复消耗的内力、体力与精神,而并不是为了修炼。不过既然打了猎物,这肝脏他自然也不会浪费。吃了就算没能及时修炼,也能够稍微补充一些。

    鹿的内脏器官,除了肝脏外,罗宾把其它的便全都丢给了大灰狼去吃,另外还包括一些无用的边角料与肠肠脑脑。反正他自己不吃,平常都是直接丢掉的,便全丢给了大灰狼。

    大灰狼对这些可不在乎,来者不拒,大吃大嚼。

    其实它自从尝过罗宾的手艺后,倒是也更馋罗宾的那手烤肉。只不过他现在却也实在饿得不行,有些等不及了。而罗宾要等完全宰杀处理干净,还需要些时间。再等生火烤肉,以及烤制成熟,又更需要些时间,它对此也有些等不及了。还是直接吃生的,更快更省事。

    其实罗宾此时,也是有些羡慕于大灰狼与贝拉的进食简单快捷,一个直接吸血了事,一个则直接吃生的,省去了生火烤制的麻烦。人类爱吃熟食,在这方面就不免麻烦一些。而且人类进化到这一步,也早已不适应吃生肉了,吃生的只会生病坏肚子,更加耽误时间。

    罗宾要是不在乎的话,也可以去尝试。但一看血淋淋的生病,他就真是敬谢不敏了,实在难以下口。而且野外的生物,对于有没有携带病菌也难以保证,所以还是完全做熟后再食物更放心。既是为了干净卫生,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

    不然这种时候,弄个食物中毒出来,那才真是得不偿失了。

    他因为担心爱丽丝的情况,确实是急于赶回安达尔王宫去,他相比起来,他自身的安危也同样重要,这一点也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否则他自己倒下了,也就赶不回去帮爱丽丝了。这两者间,也是互为关联的。就算是为了能赶回去帮爱丽丝,这方面他也要特别注意些,别反倒因为自己的问题而误了事。

    对于大灰狼的食物,罗宾怕那些内脏与边角料不够,也还特意丢了几块好肉。

    剩下的,他就自己分割处理,然后生火烤制了。

    大灰狼虽然更馋烤肉,但也真是等不及了。而吃完生肉后,他还得抓紧时间休息,也不能一直耐着性子去等。不然为了等口吃的,没来得及休息,最后受累的可是自己。这两点熟重熟轻,它也得分清。

第一百零九章 最辛苦的大灰狼

    鹿比野兔大了许多,所以宰杀处理起来,也不免就比野兔更多花费了些时间与功夫。再加上之后又把所有的鹿肉烤熟,也更比昨天多耽误了些功夫。

    这些问题,罗宾之前也早有想到。不过他对此另有打算与考虑,所以即便为此多耽误些时间,他觉得也算值得。而且,趁着他处理这头鹿时耽误的时间较多,也能让大灰狼趁机小睡上一会儿,得到更大的休息。

    在他们一行四名成员中,无疑大灰狼是最为劳累的。做为坐骑,它不但要时常驮着罗宾赶路,而且白天还需要驮负贝拉与她的那口棺材。多加一个贝拉也还罢了,那口棺材可一点儿都不轻,恐怕至少相当于两个贝拉的体重。所以再加上罗宾的话,就等于是驮着四个人赶路,又怎么会不累。

    它再是身强体壮力气大,又是魔兽,但驮着四个人赶路,还是难免会累。它体型就在这儿,虽然远比一般的狼大,甚至快赶上马了。但它毕竟只是头狼,可不是魔兽中顶级存在的巨龙。要是巨龙的话,恐怕驮四十个人也不在话下。

    大灰狼不但本身的负重最大,而且平常能够得到休息的时间也最少。罗宾骑乘着大灰狼时,就可以趁机在大灰狼背上休息。而且每天的这个时间,也都会停留下来休息一番。所以他一上路后,虽然看着一直在赶路,很少停下来,可加起来能够得到的休息时间是不少的,仅次于丑小鸭。因为他大部分路程,都并不是靠自己走,而是骑着大灰狼行进,自然不需要他花费多少力气。就算有时候为了让大灰狼休息,他自己下地赶路。为了照顾大灰狼之后能赶上来,他也不会施展全力,更不会施展轻功,只是大步行进而已。

    吸血女仆贝拉在赶路时看着也很累,不但要自己走,还得独力扛着她那口大棺材。可她虽然看着累,而且可能也确实累,但却只需要赶晚上的路。一到白天,太阳一出来,她就为了躲避阳光,钻进自己的棺材里沉睡休息去了。一睡就能睡一白天,所以她的休息时间也就挺多的。一天中,就能够休息半天。就算另外那半天再累,在剩下的半天时也能休息恢复过来。

    只有大灰狼,几乎是一直不分白天黑夜的赶路,能够真正停留下来休息的时间也最少。而且不但要自己走,还得不时负责驮着罗宾与贝拉,再加上贝拉的那口棺材一起走。

    至于丑小鸭也会时常停落在罗宾身上,晚上也是被罗宾抱着睡觉。但想比起罗宾、贝拉以及贝拉的那口棺材来,丑小鸭的那点儿重量,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在赶路的过程中,大灰狼确实算是出力最多,最辛苦的那个。所以罗宾这时,也算是有意让大灰狼多休息一会儿,别真把这只用以代步的坐骑给累趴下了。

    将鹿肉全部处理完成后,罗宾接下来就生火开始烤制。先烤了那块儿鹿肝,剩下的边烤边吃。吃饱之后,又把剩余的全部烤制成熟。吃不了的,就可以留作下顿,当作干粮。

    昨天日出这会儿的停留休息,包括打猎到最后起身上路,前前后后约有一个多小时。而今天这只鹿宰杀起来更花时间与功夫,再加上罗宾有意让大灰狼多休息一会儿,所以今天的停留休息时间,他直接延长了一倍,差不多有三个小时。

    将鹿肉全部烤熟,并采摘了些宽大树叶包裹处理好后,罗宾又以打坐代替睡眠休息恢复一番后,便立即叫醒沉睡的大灰狼,继续上路前行。

    赶路到中午时,天气忽然变天下起了雨。而且下得还不小,并且越下越大。

    下雨后,森林里的道路会变得更加泥泞难行。好在这不是平原森林,而是山林,不少地方是山石,并不至于会无路可走。但大雨本身,也会阻碍出行的顺利。冒雨而行,肯定会比晴天时更加难行。

    罗宾对此虽然十分抱怨,也极不愿在这种天气里出行,但为了不想太过耽误,还是选择了冒雨前行。好在山林中树木茂密,一些高大树木的树冠,会形成天然的雨伞。虽然树木枝叶间有间隙,不能遮挡得风雨不透,却多少能够挡一些。经过树完的遮挡,再滴落下来,也就不那么绵密与带有冲击感了。

    罗宾采集了些树叶,临时制作了个简陋的蓑衣,用以遮挡雨水。至于大灰狼,他就无暇多顾了,只能让大灰狼冒雨前行。好在动物生在野外,常有遭遇各种恶劣天气,天然就比人类更加适应,淋着雨行进倒也不算什么。倒是下雨唯一的好处,就是乌云遮蔽了太阳,不再有阳光了,所以贝拉可以出来自己走,也能大灰狼减掉最大的负重。

    只是,大雨虽然不能阻止罗宾继续前进,但还是不免拖慢了他的行程。在这种天气里赶路,总得多加注意一些,想快也快不起来。

    罗宾虽然非常无奈与懊恼,但也没有办法。夏日的天气,本来就多变。尤其在这种山林中,天气也更是有些无常。他之前一路出森林时,也有遭遇过几次下雨天。只是他之前对赶出森林并不着急,所以不必在意。遇着下雨天时,就可以找个地方躲雨,根本不用赶路。但现在他赶时间,所以下雨也得冒雨前行,生怕多作耽搁会误了事。

    他在森林中消息不通,完全无法知道现在的安达尔王宫里究竟是什么情况,又是否有出新的变化,所以只能这般干着急地不断赶路,想尽快赶到,帮爱丽丝去就对解决各种事。如果他能随时知道王宫中的最新情况与变化,知道事情还处在相对稳定状态时,那就可以相应规划时间,不必这么急着赶了。

    只可惜,他现在想知道也没办法,只能是这般一头雾水地不断赶路。只有尽快赶到,他才能够及时帮到爱丽丝。否则去的迟了,可以等他赶到,一切都晚了。

第一百一十章 新的轻功 乘风追月

    罗宾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听来的安达尔王宫情况,只是约克骑士本身所知道的最新情况。但王都距离约克村也有很长的距离,再说最新的消息,约克骑士也需要去劳伦斯男爵那里打听,甚至可能男爵都需要到上属伯爵那里去打探。而伯爵那里的消息,肯定也有延迟。

    所以这般推论,罗宾之前从约克骑士那里知道的最新情况,肯定早已不是王宫中最新的了,至少也会延迟个两三天。这也是罗宾非常着急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现在的最新情况是什么。很有可能在还身处约克骑士的庄园里时,山脉另一边的安达尔王宫中,就已经发生了最新的变化。但无论是他还是约克骑士,都不可能及时知道。

    对于这种未知,他心里也忍不住生出更大的担忧与害怕,生怕会发生他无法预料的最糟糕情况。等他赶到后,可能一切都迟了。而正因如此,他也更想尽快赶到。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及时赶去看看情况的。就算有可能会发生最糟的那种,他也要尽量去帮爱丽丝挽回。再不济,也要救下爱丽丝的性命,保证爱丽丝的安全。

    如果更坏的发生,爱丽丝已经被那个斯托克公爵或别的什么人杀害的话,他也一定会帮爱丽丝报仇,让凶手杀人偿命,在爱丽丝的坟前忏悔。

    糟糕的天气拖慢了脚步与行程,再加上对爱丽丝的担忧,对未知情况的变化与忧虑,忍不住让罗宾心中有一团积郁,生出了一股无名怒火,恨不得一枪把天捅个窟窿,好戳破满天乌云,重见天日。

    积郁与生怒之下,罗宾直接翻身跃下大灰狼的狼背,沉着脸向大灰狼与后面的贝拉道:“我自己先走,你们尽快赶上来。沿途我会留下标记,赶不上你们就寻着标记走。”

    说罢,也不等大灰狼与贝拉回话,就立即身影一闪,展开轻功,投入了漫天的风雨之中。

    他心里很清楚,在他们一行中,大灰狼是最辛苦的。所以即便在此时心中有压抑不住的无名怒火时,也不愿无理发作地把气撒在大灰狼身上,强行逼迫大灰狼不断加快赶路。

    所谓无名怒火,就是这气有些不知道具体从哪儿来,或者知道,却又无能为力,无法改变现状。比如他现在最气的就是这鬼天气拖慢了他的行程,但又有什么办法,以他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影响与改变天气,只能是无端生气地生邪火。

    所以这种怒火,也难免显得有些毫无道理。可就算没道理,他也还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有火。因此这时,便想找个途径发泄出来。

    他不能把这种凭白无道理的火撒在大灰狼或贝拉,又或是丑小鸭头上,只能是自己发泄。而且此时他自己下地赶路,不管能不能加快与缩短路程,又能加快多少,至少是他自己出力了,是尽了自己的力。不像在大灰狼身上,不是他自己走,就也有些感觉自己没出力。

    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他更想自己去尽一分力,逼迫压榨出自己所的力量,也能趁机把这股无名怒火发泄了,撒一撒气。否则积郁之下,他都有些担心自己这身内力生出问题来。毕竟他现在修炼的《五殇真经》是门魔功,此时心生无名怒火下,他就已感觉内力也有些跟着不稳了,忍不住地有些蠢蠢欲动。就像自己的这股无名怒火一样,也有些压抑不住地想要窜腾起来。

    所以,这也正好,既然想动,那就动起来。发泄怒火之余,也把内力趁机耗一耗,消耗个干净,可就无法躁动了,想走火入魔也走不了,根本就没内力可供走火了。

    罗宾眼下所施展的,自然仍是“鬼影百变”轻功。速度极快,身影闪得几闪,就很快消失在了茂密森林的雨幕之中。

    不过当赶出了约有三百来米之后,罗宾已是稍微发泄了一番,而投身在雨幕中,清凉的雨水扑打着面目,也让他比方才有些冷静了下来。稍微冷静些后,他立即心法一换,换了使用另一种轻功。

    这门轻功叫做“乘风追月”,是这两日他赶路之余才新学的,正是适合用于长程赶路的轻功。

    他既然认知到了这一点,知道了自己这方面的缺失,自然要想办法弥补。这两日骑乘着大灰狼赶路时,不用他自己花费力气,能够乘机休息之余,也就可以顺便进入龙神殿内,去挑选一门适用于他现在专门用于长途赶路的轻功。

    对比鬼影百变来说,速度可以相对慢点儿,但最重要的是能节省内力,甚至能够在赶路之余还有办法稍微回气,做到不断地持续性施展轻功赶路,内力也能更合理与节省地使用。

    龙神殿的空间内,还可以随他心意延长一倍时间,也就可以给他更充足的时间挑选。最后仔细挑选一番后,他挑中了这门叫做“乘风追月”的轻功,正好符合他的要求,而且是他现阶段能够修炼的。

    挑好之后,在龙神殿内学习起来很快。不过要想在现实中完全掌握,还需要多花时间去用心练习。

    罗宾这两日时常下地赶路时,便有趁机练习。虽然才只有短短两日,却也已能基本大概掌握。

    他能够在龙神殿内延长时间,而且能够完全模拟现实环境练习,这方面就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也能够加快学习进度。所以只要在龙神殿内练习掌握好,出来到现实世界施展,基本都没有什么障碍。再稍加练习适应,就能够很快掌握地用出来。

    这门乘风归月也是一样,而且是以他现阶段能够学习的这个前提来挑选,本来也就没有太大的难度。主要的难度,是在于体内内力的运用施展与变化上,也就是所谓的心法。

    内功与心法,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内功是用来修炼内力的,而心法则对内力的一种运用法门。如果施展,在哪几条经脉内运行,又运用到什么穴位等等,这里面有许多艰深复杂的问题。而这也正是一门武功的心法要诀,经过不同的穴位与经脉,是能够产生不同的作用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飞奔不停 走火之兆

    施展“乘风追月”轻功赶路超过五百米后,罗宾心中忽然又莫名烦躁地感觉太慢。

    相比起“鬼影百变”的那种绝快速度来,“乘风追月”的速度确实要慢了不少。尤其是当他见识过快,并且从刚才的快速中切换下来后,也就越发地感觉现在的速度慢了。

    若放平常的话,慢点儿他也觉着没关系。这门轻功的速度虽然确害慢了不少,但却远比“鬼影百变”更能节省内力,也更适合长途赶路施慢。

    “鬼影百变”是够快,但对内力的消耗去太大,以他现在的内力修为,很难一直坚持施展,持续时间恐怕也就最多半小时左右。而施展“乘风追月”,他虽然还没全力试过,但在龙神殿内的模拟中,却是至少坚持三个小时以上没问题。甚至随着他的熟练度增加,对内力的运用施展能做到更加细微控制,还能更相应延长。

    但就算是眼下的三小时,对比“鬼影百变”的半小时,他最终能靠“乘风追月”跑出的距离,肯定是要比“鬼影百变”要远的多。所以若按长途换算的话,“乘风追月”的平均速度其实是要快过“鬼影百变”的。

    可道理虽是如此,罗宾心里也很明白,但眼下的速度骤然减慢,就让他感觉有些忍受不了。被下雨的天气所扰,本来就拖慢了行程,再加上在这种情况下更加忧心爱丽丝的情况。总觉着自己慢了一些的话,很可能就赶不及了。所以不免地有些忧心如焚,莫名烦躁,有着不知何来的无名怒火。

    所以,尽管他心很清楚用“乘风追月”赶路才是更合理更有效且更能节省内力的做法。但他眼下心忧烦躁之下,还是又立即心法一换,重新切换成了“鬼影百变”轻功。

    轻功一换,他速度骤然提升,心里那莫名的烦躁与怒火才在绝快速度的冲击下稍好一些。

    他此时的这种状态,已经有些稍微失去了理性,重新切换成“鬼影百变”轻功后,也不知节省内力,而是立即摧运内力地全力施展,速度在内力的不断加大运行下,变得越来越快。

    绝快的速度下,他身上原本昨时制作的简陋蓑衣与草帽都在快速冲过的强风下被吹落下去。

    “罗宾,你慢点儿,不用这么着急的!”丑小鸭一直缩在罗宾的颈窝处,借着罗宾头顶临时编织的那顶草帽遮挡风雨。此时草帽被吹落下去,她不由立即被冷风冷雨激的抖了下,然后在旁边向罗宾大声提醒道。

    但罗宾闻言,却是充耳不闻,根本没有回答,速度也半点没有放慢下来。

    绝快的速度下,他此时内力在经脉内的运行也是不断越来越快。全力施展之下,再加上绝快速度与空气的摩擦,使他体温迅速上升,身上被淋湿浇透的雨水在他的体温迅速升高下,被蒸腾地化为雾气弥漫在他身旁。

    “罗宾,你怎么了?”丑小鸭正窝在罗宾颈窝处,罗宾迅速升高的体温她自然也立即感觉到了。看着这些蒸腾弥漫的雾气,她惊讶之余,忍不住担忧地向罗宾问道。

    但罗宾闻言,仍是允耳不闻,速度也半点没慢下来,只是不断地极速奔跑,快得身后都已拖出了残影。

    “你说句话啊,别吓我!”丑小鸭见连叫罗宾两声都没反应,忍不住更加担忧地大声道。说话时,还忍不住直起身子,用自己的头拱了下罗宾的脸颊。

    罗宾闻言,却仍是好像没听到,也根本没感觉到。就像是他忽然变成了个聋子一般,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罗宾,罗宾……”见罗宾仍是没回应,丑小鸭忍不住更是担心地大声呼唤罗宾,同时站起身了,不住地以自己的头与身体拱着罗宾,想让罗宾从眼下这种莫名失常的状态里清醒过来。

    可无论她再是叫的如何大声,又如何扭动身体,拱蹭着罗宾的脸颊与颈部,罗宾都是充耳不闻,也似半半点感觉不到,没有任何回应。

    “啊!”忽然丑小鸭一声惊叫,却是她展开翅膀想用翅膀更用力地推罗宾时,因为翅膀张开更兜住了风,再加上罗宾此时的速度又更快了些,因此快速冲击下的急风一下将她从罗宾的肩头吹落了下来,才让她忍不住叫了一声。

    叫过一声后,她立即迅速地拍打翅膀,终于算是凌空稳了下来,没有被直接甩落地面。重新掌握平衡控制住后,她便立即展开双翅挥舞着向罗宾飞翔追去。

    可她尽管能飞,但她毕竟还是只幼鸟。像寻常她这么大的小天鹅,是很难完全飞起来的。也就是她在修炼了罗宾传给她的《风凰真诀》后,炼出了一些内力,这才能在借助内力下,现在就飞得起来。可她终究没有成年,所以这种飞行能力也就是勉强及格,还不能飞得更高与更快,也不能持久。

    本来她的飞行速度,就不如罗宾施展“鬼影百变”时的轻功,更别说罗宾眼下是不顾后力地全力施展了。在罗宾全力之下,她更加追赶不上,被越落越远。

    而且森林之中,树木茂密,也有不少障碍物会阻碍她的飞行路线,不像在森林上方那么空旷。而反观罗宾,“鬼影百变”这套轻功,除了速度之外,也非常擅长小范围腾挪闪避的身法。所以一些树木横枝或山石的障碍物,完全不能形成对他的阻碍。

    就算他此时的状态稍微有些不对,但在本能之下,他也能靠着鬼影百变的轻功躲开这些障碍的。

    好在,他此时的内力终究有限,才只内力境一重,而且这套鬼影百变轻功又特别消耗内力。以他目前的这点儿内力修为,最多只能在高强度下连续不断地维持半个小时左右。

    所以,当最终时间到后,他就算再是想要继续飞奔不停,也有些无以为继,无能为力了。他内力已然耗尽,无法再做到运行摧发出这套轻功了。

    此时他的丹田与经脉之中,全都空荡荡的,一时之间,完全提不起一丝内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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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凶猛介绍:
罗宾穿越成了一只青蛙,但他发现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青蛙,而是青蛙王子。除了青蛙王子,还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丑小鸭,三只小猪……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大乱炖的世界。青蛙凶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青蛙凶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青蛙凶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