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死盯着她紧闭双眼的长睫毛——它不停地抖动着,好像在对我述说着什么!是的,它是一种美丽的语言,就像手势和表情一样让人读得懂。
然而,它更迷人,更让人想入非非……
是的,通过它抖动的频率和波长,你尽可以窥视到她的心理活动。
“坏蛋,那样瞪着大眼睛看着人家!啊哈,我不干嘛!”她耍娇地在我脸上蹭来蹭去,末了,示意我张嘴——用舌尖将她嘴里的口香糖送给了我。
我轻轻地嚼着这只早已经没有什么滋味的口香糖,一股暖流充盈心间。是的,这是一种至诚的交流,它打破了我们之间似乎还存在的某种隔膜,让我进入了一种迷幻的境界——相爱!
二十分钟前,我们还是完全满是不可能的。是的,也许我们会乱来,但是,绝对不会产生真诚的爱的感觉,因为我们都保持一种戒备的心理,被世俗和传闻所干扰,那条鸿沟看似不可逾越的。
不管她以前如何,经历过多少男人,但是,她给我的眼神是真诚而痴迷的,这不是装出来——也装不出来!
我甚至在媞媞的眼里都没有捕捉到这种发至内心的痴迷,那是因为我们都十分清楚:这段感情将很快结束!我们只是在了却童年时梦想,一旦达到目的完成这样一个夙愿,必然要分离,回到各自原来的位子上去装蒜。而我与婵莘之间没有任何的顾忌和必然,我们尽可以让这种爱的感觉发展下去,虽说也会结束,但绝非必然;也许是短暂的,却会是富有**。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我在她身上体验到了一股强烈陌生而亲切的新鲜感,它就像突入而来的春风,清新而富有活力,充满了催生的气息。
她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抚摸着我的胸,低声说:“想要吗?现在……”
“嗯——”我咬咬牙,忿忿地说:“我决不做一个你想象中卑鄙男人!今天不要!”
“傻瓜!那些想法已经烟消云散了,还提?”她扭动着身子哼哼唧唧:“啊哈,你把人家给挑逗起来啦!人家好想要啊!”
“NONONO!”我捧起她的脸,狠狠吻了她几下,将口香糖还给她,转身跑开了。
是的,我必须维护一下自己的尊严:我不是一只逐腥的苍蝇,不是一条发情的公狗。我要以热恋的方式,把你当作一个纯洁的女孩来体验和珍惜这次感情,而不是胡乱发泄的对象!
况且,我这样做法对于她一个内心很自卑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个很有男人风度的举动——是这样的,她肯定会感动,会被我这种意外的表现所征服!
哈哈,高!全文字版小说阅读,更新,更快,尽在ㄧбk文学网,电脑站:ωωω.ㄧбk.cn手机站:wàp.ㄧ⑥k.cn支持文学,支持①⑥k!
什么事情都一样,如果你一味地放纵,你就会觉得无聊而疲惫,就想收功敛式放下架子,轻松一番。是的,花前月下吟诗品茶,谈情说爱岂不是更有风韵!
我又回到足球场,加入乱踢阵容。与其说是踢球还不如说是一群狗在抢骨头,没规则、没界线,所以玩的非常开心……
婵莘站在场边看热闹。我注意到她的眼神一直在盯着我,每次与她目光相相遇,都能强烈感到她脉脉含情的炙热,它像电流一样激荡着我的大脑和身心,让我飘飘然不可自制。
那种久违了的爱的幸福感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上。人都说,真正的爱情只能有一次。呵呵,偶不以为然也!我经历了几次这样的感情,每次都感觉那么的陶醉、那么的幸福、每次都让我变得傻乎乎神魂颠倒……
所以,我想对那句“名言”做以修改:真正的爱情——你和她只能有一次。换言之:当你和这个女孩所谓“真正的爱情”结束之后,遇到了一个更可爱的女孩,你会爱的更疯狂、更加忘乎所以!除非你找不到比前一个更漂亮一点的女孩子。
所有男人都会对美丽的女人产生“真爱”,这是骨子里不可抗拒的原动力,想不让自己“真爱”都不行,即使人家根本不喜欢,他死皮赖脸也要“爱”!而不够漂亮的女孩只会让满天下的好色之徒泄气,哪还会有什么“真正的爱情”!
“爱情”是在男人嘴里是一句大言不惭口头禅,一种临时性应急用品(类似创可贴、口香糖、伟哥什么的)更多的时候它会成为是自己放荡不羁的最好借口:“好啦,我们可以放肆了!因为我们有了爱情。”说穿了,“爱情”不过是男人们一块上床的垫脚石。
“美丽的脚”是指女人自然生成的那种可爱的小脚,而非什么“三寸金莲”。
所谓“三寸金莲”是一种变态的产物,追溯其根源,估计都是皇宫太监们干的好事。你想啊,这群无鸟先生面因为失去男人的基本功能,又对女人很好奇,但是,除了看看、摸摸,什么也干不成。呵呵,性生活只能靠想象!
这样他们是不会甘心的,嫉妒男人的同时更恨女人,所以,他们变着法儿地残害那些可怜的女人们……
算啦,不关我们的事!
我说过,婵莘并不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她眼睛很大却让人觉得媚气不足,缺乏迷人美目那种温存勾魂的魅力。被她注视,总会让你产生一股子冷飕飕的敬畏感。是的,她的眼神往往拷问似的,直白而无所畏惧,像利刃一样直探你的心理。拥有这种眼神的更多是男性,而她一个女孩子,根本就不应该以这样类似挑衅似的眼神看人,更不应该这样去看男人,更何况色狼呢!是的,她双唇薄薄的小嘴经常是紧闭着,一侧嘴角向下撇着,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说话的口气冷冷的,显得极其傲慢,让人听来非常不舒服!
所有这些颇具男性化的习气,在她自己和别人看来都应该称之为“诗人气质”。但是,在我看来,正是这种所谓的诗人气质让她变得不伦不类。女人一旦沾染这种艺术,其温柔和美感在男人眼里就会大大减色,因为女诗人的气质让更多男人望而生畏,比如李清照吧,“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此类雄赳赳的气概本不该是一个娘们说得出口的,呵呵,听起来怪吓人的!
我想,在她所崇拜的诗人里,肯定百分之百是男性,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教会了她许多东西,包括怎样用吻和抚摸来激发灵感,怎样在床上用肉体来创作诗歌以及“更新意识”等等)
自古来,诗歌都是男人们玩的把戏,他们把这种顺口溜似的玩意美化的异常了得,简直就是神圣无比,如此装神弄鬼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女人对这种普普通通的文字游戏产生崇拜感,这样一来,诗人以及“诗歌乃至文学爱好者”(男性)都会把它当做泡妞的武器。
他们把这把钓钩装扮得五彩缤纷、光环耀眼,看上去比鲜花彩虹更美丽,然后在女人面前晃来晃去,等待着她们“咬钩”。千百年来,“诗歌之美”的确骗得了诸多的女人出轨,并且做的大义凛然、无怨无悔。
但是,这种“冷兵器”已经过时了,在当下再用这办法试着去泡妞,就显得很拙劣,往往碰壁。
所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那个女孩子是傻瓜,不咬钩!”
呵呵,你以为你是谁,弄几句歪诗就想泡妞!如果你把诱饵换为花花绿绿的钞票再试试,肯定大家都来咬,甚至可能咬掉你的头!
我到底还是在婵莘的身上发现了惊人之美——她有一双美丽而又十分性感的小脚!
这是一双让我痴迷癫狂的脚。同她的脚相比,至于她的容貌和性感的身材统统显得逊色很多。是的,这绝对是一双世间罕见的极品美足。
于是,我开始为她的的这双迷人的小脚而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