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胸有韬略
时间流速既然是不同的,这边的流速比地球上的快。那么张桐觉得在这里花一点时间是必要的。
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看华山派和林平之的人生大戏。主要是他要弄清楚这异界之门是怎么打开的。
自己从四方岛回来之前已经将那些该死的东西都杀光了,嗯,应该是都杀光了。张桐摸了摸下巴回想着,好像是没什么问题。
而既然自己都把那些需要安息的东西都处理掉了。为什么异界之门还是会自己打开呢?
虽然说地球两次开门都是因为美国实验的原因。但是景天世界已经有很多次异界之门自动开启了。
万一哪天地球要是也自动开启了这异界之门呢?
要是穿越来的是林平之这种也就罢了。万一要是穿越来的是那些强力世界的,是地球现如今无力对抗不了的呢?
比如说在景天世界的那群恶鬼。他们的实力不能说地球对付不了。但是他们的出现必然会在初期给地球带来巨大的伤害。
这样的话,我家的华华肯定是要到处救火随时加班的。
那样的话自己买的猫女服、兔女服、犬……不都没有用处了吗!自己的网通胫骨贴还有很多呢,放到过期就是浪费啊。
自己一个月一千两百块的零花钱,钱都花在这上面了,要是用不到,自己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不行不行。
自己必须要弄清楚这门到底是怎么开的,这里面的关键是什么。然后在选择性的进行关闭。
张桐很清楚,人类既然已经知晓了多元宇宙的存在,而且美国也已经开始了开门实验。那么人类的探索的脚步就不会停下来。
张桐也不会让人类探索的脚步停下,虽然他可以做到这一点。掌握电磁力的他能让地球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装备全部都变成一堆废铁,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他不会这么做,因为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原因就是因为人类有着无穷尽的探索欲和求知欲。如果没有第一个掌握火种的智人,如果没有第一个打造出工具的智人,如果没有第一个尝试种植粮食驯化家畜的智人。
那么人类还会是如今的模样吗?
如果说这是人类自我选择的方向,那么人类就要为自己所选择的方向而买单。不论这个结果最后导向何方。
张桐并没有为全人类负责的大志向,但是自己的爱人江华却是一个非常责任心的人。她不会对一切坐视不理。
而要是华华放不下她那正义感爆棚的责任心,那么自己每个月从一千两百元零花钱里挤出来购买的那些华丽服装该怎么办?自己的那些网通胫骨贴该怎么办?自己和华华以后生出来的小桐桐怎么办?!
所以从人生幸福的角度出发,自己还是要做点事的。自己也就帮华华做点事情,等到自己和华华都老了,坐在摇椅上晒太阳的时候,那时候人类自己就去疯狂作死吧,自己也懒得管了。
有句老话说的好: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这句话套在张桐的身上特别合适。
当然了,张桐也必须要承认,看看林平之和华山派的这一出大戏还是有点意思的。这里的世界好像之前是来过一个穿越者,然后将原本的故事剧情给弄得乱七八糟了。
原本应该爱上小林子的岳灵珊现在看林平之仅仅只是当成一个需要照顾的师弟,而没有了那份爱意。
而原本因为挖了大师兄墙角而被华山派上下集体鄙视的林平之,现在因为没有和岳灵珊有任何关系,反而因为他的身世而博取了众人的同情。
当他说出金盆洗手的话语之中,虽然众人都有一些不舍,但是却都觉得这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毕竟林平之功夫是真的不好,要是强行报仇的话,他还真的不一定能在成功。说不定林家的香火就要断掉了。那可是得不偿失。
所以即便是万般不舍,林平之还是再三恳请之下选择了远离江湖。
张桐和小黑等人倒也不急,暗中看着林平之所发生的一切。
岳不群对林平之杀意已经散去了。如果林平之以后不踏足江湖,自己到确实没有必要在对他动手。
张桐就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个世界的时间流逝,也看着林平之在自己的提点下开始改变这个世界。
林平之远离了江湖,选择了贡生的身份进入科举官场。
成为贡生是需要一大笔银子的。林平之可没有那么多钱,不过在离开张桐小店的时候,张桐给了他一些宝贝。
张桐弄了十几个绿瓶的青岛啤酒和蓝瓶的勇闯天涯,让林平之将里面的啤酒喝光之后,再把瓶底给敲出来。然后选择里面纯净无气泡的部分,在用宝石切割打磨法将其打磨成宝石的形状。还真别说,看起来还真的像那么一回事。
六个啤酒瓶底硬生生的是让张桐给弄出来百十来块“蓝宝石、绿宝石”。
而且玻璃制作的宝石不像天然宝石一样会有一些细微的遐思,人工产品天然纯净,透光度高颜色又纯正。
林平之揣着张桐给的保护换了一大笔钱,然后前往京城捐了个监贡生的缺。虽然林平之学武的天赋很一般,但是学文和搞政治的天赋不错。这点应该是遗传了他的老爸林镇南。
林镇南能把镖局开到天南海北全国各处,证明他的个人能力其实是不错的。
林平之在贡院里学习成绩优异,考评都是优,深的各位夫子的喜爱。尤其是这学生还会来事,懂人情政治,该送礼的时候一点都不含糊,直接就拿着宝石上了。那可真的是太懂事了。
而看着林平之这边差不多走上正轨了,张桐也就没有在这里更多的浪费时间了,自己要回家陪华华睡觉觉去了。
张桐把大黑留在这,暗中保护林平之的安全。
而他自己已经回到了地球世界之中,反正时间流速不一样,自己过几天再来看看这边的成果好了。
走之前张桐还特别交代大黑,记得注意观察林平之有什么灵异之处。
大黑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一定会辜负老板所托。其实大黑早就巴不得张桐赶紧滚蛋了。张桐滚了,至少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有个一两年舒心的日子过。
张桐走的那天,大黑敲锣打鼓的庆祝,还去京城最大的酒店大吃一顿。至于钱?都是张桐弄得蓝绿宝石换来的。
而就在张桐走得那天,这世界的皇帝也心血来潮去了一趟贡院,随机对贡生门考试,让他们写一篇针砭时弊的策论。
为了获得皇帝的赏识,大家都是抓耳挠撒的写各种策论。比如说写漕运的,比如写土地兼并的,还有为了博取眼球而写了官场黑暗贪污受贿的。
这些贡生的见识比起朝廷大员还差的远,写的东西也很稚嫩。皇帝看两眼也就笑着丢在地上让人拿去烧掉。
一直到一篇立意完全不同的策论映入他的眼帘。
《论江湖门派之危害》
【苍天之下,有人便有江湖,有江湖便有门派。江湖强人拉帮结派,垄断市场。持武力对抗官府,犯下命案也已江湖仇杀为名拒绝官府介入。前有福威镖局千人命案,后有衡山刘正风全家命案……】
皇帝的目光渐渐的移不开了,这篇策论从官府对地方的管理出发来看待江湖门派的现状。包括江湖强人仇杀和火并,每一次都是杀的血流成河。
还有就是江湖门派有很多私下的买卖不像朝廷交税而独吞自肥。
这篇策论写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言之有物,并且有具体事例,还涉及到了具体的帮派门派。
江湖门派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群里,朝廷像管理却一直无能为力,缺乏有效的手段。主要是因为能入朝堂者又有多少会和江湖打交道呢?那可是下九流的玩意儿,读者之乎者也的夫子们可不会和这种人交往。
而没有深入实地的理解,又怎么能知道该如何管理江湖门派,又如何知道江湖中的各种道道呢?
朝堂和江湖就如两条完全不想交的平行线一样。
而今日能写出这篇策论者,必然胸有韬略。皇帝看了眼作者,林平之。
看完策论,皇帝在养心阁踱步许久,后命心腹太监:“宣林平之觐见。”
林平之飞黄腾达之路开始,而这一切和张桐并没有关系了。因为他现在正在地球搂着自己家香香软软的小华华睡觉觉呢。
“华华,你说我们生男孩好还是女孩好?”
“你说呢?”
“我觉得女孩比较好,男孩比较麻烦。你看,以后结婚还要给他买房子买车子准备彩礼。哎呀,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事儿。要是生出来的是个钢铁直男,不懂讨女孩欢心,怕是连老婆都找不到。”
“所以喜欢女孩?”
“当然,我长得这么帅,你这么漂亮,生出来的女孩一定又高又漂亮。”
“不要脸~!”
“嘿嘿,还有更不要脸的呢。”
“哎呀,你干什么。死变态,你不要过来啊~!”
夜,总是很长的……
第三百零八章 不会有好下场
张桐渡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不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是很愉快的。
他和江华已经领证了,不过结婚酒席还没办。江华和张桐两人商量了,打算在九月份订个好日子就把婚礼办了。两人选了两个日子,一个是九月初九,一个是九月十九。这两个日子都不错。
至于很多新人会把婚礼挪到十月一号国庆去办,张桐觉得那样未免也太拥挤了,新人习惯扎堆一起结婚。弄得一些特殊的月份里各种东西都很贵。
还好张桐自家就是开饭店的,所以到是不用担心关于好饭店难以预订的事情。
两人都已经商量好了,就只在淮海办一场酒席,就不回川渝办了。江华实在是没有时间做这些事情。到时候直接在仙魔主题火锅餐厅举办婚礼就好了。
自家的店,而且还是全国有名的店,请客不寒碜。
就是要考虑一下,婚礼宴席好像吃火锅不太合适,还是要炒菜才行。到时候只能让从小当家世界归来的厨师展现他的手艺了。
所有的事情都按照张桐的计划有条不紊的在进行。只是有点地方出了纰漏……
“你是说你把伊万诺夫那些人都给丢到异界去当人肉沙包了?!”江华插着腰怒气冲冲的看着张桐:“不是说好钓鱼的吗?你鱼呢。还没上钩就直接连河一起煮熟了?!”
张桐所作所为明显和最开始的计划不同,他这钓鱼钓着钓着就不玩了,直接把电杆插下去把鱼都给电死电熟了。
“哎呀,华华不一样。当时脑子上头了。他们几个在那欺负宋仁杰来着。我不是想着宋仁杰是我们的好朋友吗。我就想给他出口气。”张桐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江华无奈:“那人呢,你总要带回来吧。要不然一群歪果仁在我这失踪,我是会背处分的。”
“唔……他们好像不能带出来了。”
“为什么?”
“情况有点复杂。”
张桐并不想告诉江华,伊万诺夫等人在景天世界成为人肉沙包之后有多么的受人欢迎。免费切磋的异界恶鬼,打死不用负责,不承担道义和道德上的任何责任。随便打随便杀,欢迎随时练武。
先生将伊万诺夫等人安置在了学宫里的地字号练功场里,本来每天都是排队预约战斗,而且是免费的。
但是后来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先生不得不开始收费,这样解决一些闲的无聊的武痴每天来打。
伊万诺夫等人当然不可能是只是抗揍的肉靶子。他们是会反抗的,而且是激烈的反抗。
毕竟原力战士的战斗力还是有的。他们还在急切的寻找回去的方法,因为他们每一个季度就要注射一次奥尔斯集团的排异性药物,不然的话自己会控制不住体内的原力暴走,最后自己原地爆炸。
但是他们连大黑都打不过,怎么可能从比大黑更强的先生手上逃走呢?
于是在地字号的练功房里,他们开始了无尽的切磋战斗生涯。
还好在进入练功房之前,先生就会对前来练功房的人说明,如果没有必要不要损害学宫的重要财产。
所以进去练武的武者们还是下手有轻重的,基本上战胜了他们之后就不会下重手。伊万诺夫等人会受伤,但是还不至于受严重伤势。断骨丧命还是没有的。
再加上学宫也派人治疗他们的伤势,让他们可以继续龙精虎猛的投入接下来的练武战斗之中去,他们到还算是活着。
不过也就算是活着罢了。他们老惨了……现在真的是打的他们的妈妈都不认识了。
张桐现在就算是把这些人带回地球,他们恐怕也不能见人。
江华觉得和张桐一起,人生真的是充满了挑战。
“那你给我想个解决办法吧。伊万诺夫等人要搞定。”
江华下了最后通牒,老张没办法了。
还好在景天世界还有神奇的易容术……
…………………………
修卡等人躺在医院,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的景色。现在他们的病友增加了一个,那就是那天晚上想要去张桐店里踩点的詹姆斯。
现在四个人都被那个全身冒着黑气的人给打伤了。
“也不知道老大他们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还不是慢慢的接近张桐,然后想办法绑架他,最后威胁江华呗。就按照一开始设定的流程走就好了。”
“诶,可惜了。这一千万美元我们是没有机会分了。”
“至少比没命好,那个全身黑气的男人真可怕。”
四个已经恢复的差不多的病人躺在病床上相互交流着。
而就在他们考虑着以后该怎么办的时候,他们的老大伊万诺夫带着其余的队员全都冷着脸走了进来。
“老大!”四名雇佣兵立刻从床上起来敬礼。
伊万诺夫摇了摇头,做出了一个禁声的手势,让他们不要发出声音。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给他们看。
【蜂巢有专门针对我们的势力或者人物,如今敌在暗我在明,已经发生了多次偷袭事件。尚不清楚对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但是这次任务宣布放弃。立刻收拾行李,马上走。】
修卡四人面面相觑,这是怎么一回事。任务就这样放弃了?
修卡还想争取一下,他开口说道:“老大……”
伊万诺夫瞪了他一眼,凶悍的气势汹涌而出,让修卡还没有说出的话立刻闭嘴。
现在好了,没什么好说了。收东西走人呗。
修卡等人走出医院,发现老大伊万诺夫已经安排好了撤退。连特侦局那边都打过招呼了。甚至他们还派了专车来接送他们。
修卡等人意识到事件可能到了一种很严重的程度了。
他们下意识的闭嘴,不在谈论任何问题。一直被特侦局的汽车拉到机场,那里有一架私人飞机已经准备。
修卡等人不说话,跟着伊万诺夫踏上了飞机。一直到飞机飞的足够高,足够远离中国本土的时候,修卡才开口说道:“老大,到底发生了什么?”
伊万诺夫转头看向他,用一口纯正的中文说道:“请说中文。”
……………………
当这架私人飞机降落在美国的时候,机长发现居然没有一个乘客从飞机上下来,他有些好奇的走向机舱,里面居然一个人都没有?!但是他们的行礼都还在啊。他们都去哪里了?
机长不由得想到了一些航空灵异事件。哎呀,不行,要会去拜一下飞机神保平安。
而在不久之后,奥尔斯集团也得到了伊万诺夫等人回美国的消息。大老板还以为他们完成了任务,所以还派人去接了他们,结果一个人都不见了。
奥尔斯集团老板气的拍桌:‘给我查!到底是谁在搞鬼。和我奥尔斯集团作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第三百零九章 等着来救世
奥尔斯的老板很愤怒,伊万诺夫等人的失踪让他很恼火。也让他背后的那些圣殿兄弟会成员们一样的恼火。
因为主控器还没有找到,异界之门也就打不开了。
作为圣殿兄弟会,他们殖民异界的商业计划还没有开始就夭折了。
于是一场新的圣殿兄弟会会议即将展开。
但是这一切对于张桐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并不在乎伊万诺夫和他背后的那些人。对张桐来说,这不过是解决了华华在工作上的一个小问题罢了。并不值得去过多的关注。
他现在比较关注的反而是张墨轩所说的,关于塞罗德帕斯科的那些血铅中毒的居民们如何了。
毕竟他是答应了张墨轩的,要给那边的人治疗血铅中毒来着。
秘鲁,全球最高的城市,塞罗德帕斯科。
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暴乱,一场由矿工和当地居民举行的暴乱。暴乱将原本的奥尔斯集团在此的公司高管和保安们都给驱逐或者杀掉了。还破坏了很多设备。
但是现在,奥尔斯集团又重新控制了这片区域。并且开始了更加严厉的管控。
“今天,你们需要将第十一矿坑的向下继续挖!没有挖到足够的矿石,所有人都不许回家!”
奥尔斯集团的监工站在巨大的矿坑前的一个广场上对着矿工们下着死命令。而在他的身后则是一群荷枪实弹的雇佣兵。
自从上次暴乱之后,奥尔斯集团就加强了对塞罗德帕斯科地区的管控了。不管怎么说,这里每年出产的铅矿都价值数千万美元。而且在这里还不用理会环保组织。可以用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进行挖掘。
奥尔斯集团不会放弃这里的,资本永远都是追逐利益的。
名叫买艾巴斯的监工是奥尔斯集团在暴乱后特别任命过来的。这家伙长得就足够的凶悍,看上去就像是一头饿狼一样。眼神里总是闪烁着一种择人而噬的光芒。
并且他也是一名异能觉醒战士。上次的暴乱让奥尔斯集团吃了大亏,他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今天的目标是挖掘五千立方。所有人都要给我动起来。渣土车跑起来,挖掘机挖起来,矿石分拣厂也都给我动起来。所有人给我全速运转起来。你们要把之前落的进度给填补上!”艾巴斯站在广场的高台上对着全场数千名矿工大声的呼喊道。
“这是以后你们每天的任务。完不成就不许休息,没有下班!”
台下的矿工们都面露苦色。一天挖掘五千立方?那是什么概念啊。
奥尔斯集团在塞罗德帕斯科的铅矿场投入的挖掘设备并不是世界最顶尖的,毕竟一个铅矿不值得他们投入太多的设备。
所以这其中不少设备是已经用了十年甚至是二十年的老设备了。本来就有很多问题,包括挖掘机,包括分拣矿石的设备,这些都有很多的问题。
从前矿工们一天工作八小时,一天最多也就是挖掘三千立方的矿石。而现在却一下直接提升到了五千立方。这个工作量可不是说工作十三个小时就能完成的。
要知道矿场工作本来就很辛苦,世界上任何一个但凡还有点良知的矿主都不会让自己的矿工连续工作超过六个小时。如果是井下作业,那更是尽可能的不超过四个小时。
因为采矿会消耗大量的体力,矿工在刚下矿的时候体力是最好的。但是越往后就体力越差,干的活就越少。这边是所谓的边际递减效应。
如果说八个小时的工作,矿工们可以采矿三千立方。那么五千立方的采矿工作量可能需要消耗矿工十六个小时,这才勉强能完成。
台下有一名老矿工唯唯诺诺的说了一声:“这,这是不可能的完成的任务。一天五千立方。我们挖不了那么多。”
这名老矿工是一名组长,他在矿场工作二十年了。在矿工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矿工们有一个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的矿工工会,这名老矿工就是其中的副会长。他说的话引起了周围矿工们的一阵附和。
不过大家都只是低声议论,没有人敢公开反对。
因为奥尔斯集团前段时间在矿工广场进行的屠杀还历历在目。数百名参与叛乱者被杀了。血腥味萦绕在广场的上空久久不散。
现在他们的尸体还挂在广场上恐吓着矿工们。
这些矿工本来没有一个想来上工的,但是面对奥尔斯集团佣兵手上的突击步枪,他们敢说一个不字吗?
而且还有一点很现实的原因,那就是现在奥尔斯集团彻底控制了塞罗德帕斯科的进出通道了。他们现在想跑都跑不掉。
这里可是海拔五千米的高原,没有汽车,不走公路,哪里都去不了。
同时奥尔斯集团还把持了塞罗德帕斯科的粮食进口,现在塞罗德帕斯科的粮食全部都是由奥尔斯集团来管控的了。
如果矿工们不去工作,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在家中粮食吃完之后就要开始挨饿。
在生命的威胁以及一家老小需要张嘴吃饭的现实情况下,矿工们选择了妥协。他们再次来到了这里,但是听到艾巴斯这样不合理的要求,他们还是小声的抗议着。
而艾巴斯环视着台下议论纷纷的矿工,他忽然大吼一声:“肃静!”
一人怒吼居然比几千人的议论声更大。
所有人都抬头看着他。
“这是你们自找的!你们破坏了公司的设备,杀害了公司的人,毁坏了公司的矿产品。你们现如今还活着,还能站在这听我说话,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因为你们还有用,公司还需要你们。”
艾巴斯的双眼如同饿狼一般泛着绿光。
“曾经公司给了你们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是你们却没有好好珍惜。你们这些贱人总是想要更多。现在我们不和你们在谈什么了。要么工作,要么死!”
艾巴斯一挥手,几十名手持突击步枪的雇佣兵已经把子弹上膛。
数千名矿工害怕的都往后退了几步。
艾巴斯内心得意,散沙就是散沙,领头人被杀了,这些人掀不起风浪。
“所以,现在所有人都给我干活去!”
在枪口下,没人敢反抗,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只是艾巴斯看着刚刚那个第一个开口反对自己的老矿工的身影若有所思,他对着旁边的雇佣兵嘀咕了几声。
雇佣兵点点头。
嗯,这一次要吸取教训,不能再让这群散沙有任何团结起来的机会了。
………………
塞罗德帕斯科的上空,张桐飞临于此,看着巨大的矿坑还有城中的大湖,他挠了挠下巴:“倒是个美丽的地方,可惜住在这的人倒了血霉。哎,别说我不帮忙,万磁主宰来救世了。”
说罢,张桐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套白西装,正如在南美大名鼎鼎的归乡者通缉犯,万磁主宰的那套一模一样。
第三百一十章 帮你扬名了
张桐觉得自己这个人也许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有一个优点他从来都不否认,那就是他是个很大度的人。
他从来都不会因为有人叫做雷电法王啊,万磁主宰这样的外号而生气呢。虽然说这些小崽……咳咳,这些人在磁力或者电能的运用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但是自己真的一点都不生气,你瞧自己不能不生气,甚至还打算帮他们扬扬名。
比如说万磁主宰,这个从中国潜逃到南美的归乡者通缉犯,现在已经在南美站住了脚。
本来南美就很乱,现在虽然说国家结构还在,但是许多国家内部已经是军阀林立,政府管控能力也许仅仅只限于首都地区。
而更加宽阔的区域,比如说雨林区,矿区,政府的管控力度已经很小了。
万磁主宰在南美洲也算的上是一个叫得上号的军阀头子了,手下拿枪打仗的好汉也有三千多人。而且和很多南美军阀的私人军队不同。
万磁主宰手下的战士可都是经过相当正规的训练。
和那些人体描边大师,以及相信枪支是魔杖,命中靠信仰的土著完全不同。
不过万磁主宰一直很低调,在南美一直名声不大,韬光养晦的。他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经营着。
张桐决定今天帮他扬扬名,都是玩电磁的,何必那么低调呢。
…………………………
塞罗德帕斯科的铅矿矿场,工人们正在加紧苦干。因为今天要完成开采五千立方的任务,如果不加紧干活的话,怕是入夜后也要干。
因为地处高原,所以塞罗德帕斯科的日照时间是很长的,一天有差不多十六个小时的白昼。
所以如果要干到入夜的话,那可就是十几个小时的工作。
这可不是一个轻松地活计。
工人们麻木的开着自卸车,一车车的将挖掘机挖出来的矿石朝着分拣工厂运输着。
虽然现在采矿的工作已经达到了高度机械化,但是依旧有很多环节需要使用人工。
比如说机器筛选一遍后的矿石还会进行人工复筛一遍。
在美国或者澳洲那种发达国家,这种人工复筛的行为已经绝迹了。因为人工太贵了,筛选的那些矿石价值还不值人工费。
不过在这里就很值得了,铅矿比人值钱。
作为矿工协会副会长的格里德斯是分拣矿场上一条分拣线上的生产组长。即便是生产组长和协会副会长,但是格里德斯也没有任何特殊待遇。他也是在生产线上和工人们一起努力的工作着。
之前的大暴乱其实有人请他去参加,但是格里德斯已经四十多岁了,他年纪已经大了,没有曾经的冲劲了。
他不想再冒险了,就这么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好了。
虽然说有血铅中毒,但是那至少还活着不是?看看参与暴乱的那些人,他们的尸体还在广场上挂着呢
如果自己当时也参与了这场暴乱,那么自己现在肯定也是被挂在广场上喂鸟的一员。
格里德斯没有任何野心,他只想本本分分的活着。
“组长,工作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全线已经忙不过来了。”有组员在和他抱怨:“我们需要和工厂谈一谈,一天五千立方的任务,我们是肯定完不成的。除非我们一天只睡四个小时。”
格里德斯低头干活,他头都不抬的说道:“干活就是了,至少干完活你还能睡四个小时。但是你要是干不完活的,我怕我们都没的睡了。别忘记广场上的那些尸体。”
格里德斯的话让组里组员们安静了下来。没人想成为尸体。他们都是别人的儿子、丈夫、父亲。他们要活着回去。
不过即便是努力的干活,但是艾巴斯制定的任务额度太高了。众人即便已经工作了十二个小时了,也仅仅只是完成了四千立方的工作量。
在高原工作是很辛苦的,因为重体力工作消耗氧气大,但是能呼吸的氧气又少。
组里的组员已经开始有人撑不住了,一直在打瞌睡,手脚也开始变慢了。
在把一个差点掉进传送带的笨蛋救下来之后,格里德斯看向工厂办公室的方向摇了摇头。必须要和艾巴斯谈一谈了,在这么做下去肯定会出问题的,肯定会有人受伤的。
格里德斯虽然为人本分,但是能成为副会长,说明他还是愿意为工人争取一些权益的。
在艾巴斯的办公室,他局促的站在艾巴斯的面前:“先生,除了中间大家休息半小时吃饭之外,我们已经连续工作十二个小时了。”
“所以呢?”艾巴斯冷漠的问道:“有什么问题?”
“工人们都很累了。大家需要休息。”
“完成任务就可以休息。”
“但是先生,在这么工作下去,会出人命的。”格里德斯着急了:“高强度高疲劳的工作在矿场是很危险的!”
“就算是危险你们也要做。这是为了让你们得到教训。”艾巴斯完全没有想给工人们休息的机会。因为他被集团指派过来就是做坏人的。他要疯狂的起亚这群工人,彻底将他们的反抗心给消除掉。
然后让他们用命去工作。
至于这样工作他们能活多久?艾巴斯不在乎,集团也不在乎,等到这群人干不动的时候,这个矿场估计也没有矿藏值得开采了。
“所以,你现在下去,继续带着你的组员工作。否则的话……”艾巴斯恶狠狠的盯着格里德斯。
他很希望格里德斯做一些出格的事情,这样自己就有借口在全场工人面前杀鸡儆猴了。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之间矿场乃至整个塞罗德帕斯科。
那是一个男子再讲中文。
“喂喂喂,第一次试音,第一次试音。这里是万磁主宰在讲话,这里是万磁主宰在讲话。要是你们都听得见的话就都抬抬头,或者挥挥手,跟着我的节奏摇摆一下。”
一位全身穿着白西装的骚包男子浮空在矿场上空,他明明没有用扩音器,但是却让声音传遍了整个塞罗德帕斯科。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人们纷纷走出家中看着天上的这个白色骚包男。
在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之后,男人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手机,打开了英汉翻译软件,并且念了一段话。
随后他高举着手机,百度语音那冷漠的英语发音传遍了整个塞罗德帕斯科。
“我!伟大无敌的万磁主宰,在今天正式宣布。整个塞罗德帕斯科都是我的!这里的矿是我的,人是我的。再此的外国武装势力全都给我滚出去!”
伪装成万磁主宰的张桐把这段语音播放了五遍,确定所有人都听见之后才把手机收起来。
哎,帮你扬名了哥们,万磁主宰,以后见面不用谢我。都是玩电磁的,应该的!
第三百一十一章 开火(周一,求票~
张桐假扮的万磁主宰非常嚣张的漂浮在天空中,那一身白色的西装显得非常的骚包。这个世界上选择出门穿白西装,白西裤,白皮鞋的人可不多。因为是个人都知道这套衣服穿出去又多难洗。
一般能选择穿这种衣服的人,要么是强悍到能做到尘埃丝毫不沾身。要么就是家里不差钱,西装都是一次性的。
而万磁主宰恰好两样都占,所以他的白西装在整个归乡者强者中算是非常显眼的配置了。就如同古时候大侠穿一身白衣飘飘的行走江湖一样,可骚气了。
艾巴斯明显是知道万磁主宰这号人的。来之前奥尔斯集团曾经下发过关于南美洲轻易不能惹的人物。其中就包括了万磁主宰这号人。他在数年前跟随着万长青逃离中国,然后在南美洲定居。
别看他们在中国被打的无法立足。那是因为中国国内有很多归乡者强者还是愿意服从国家安排的。如同李连龙这样的人物也是有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着如同万长青他们一样的野心。
而且中国还有如同江华这样的强力异能觉醒者。这些服从国家安排的强者可以将万长青等人打的抱头鼠窜。但是这并不代表其他国家可以。尤其是西方国家。
因为中国数千年来一直讲求家国天下的概念。作为传统农业社会,通力合作,上下一心已经是刻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概念了。因为农业社会中,不通力合作是活不下去了。就如同《白鹿原》里面的村庄为了抵抗霜降保护农作物,那是需要十里八乡通力合作一起在霜降的夜晚将田地周围烧出一条火龙来保护农作物。一声令下,数千家一.asxs.起火堆对抗寒冷。
单靠一家之力点起的零星火堆是什么都救不了的。
灌溉也是需要大家通力合作的,秋收双抢跟是全村老小一起上阵。更不用说对于农业冲击巨大的抗洪抗旱,那更是举全国之力来用。全国人如一人,全天下如一家,这种基因概念已经深深刻在了如同江华这样中国人的基因里。
而在西方社会不同,欧洲早期并非农业社会而是渔猎采摘社会,后期进化成为换货贸易与盗匪社会。在这种社会集体的力量被削弱,个体的力量被彰显。个人主义与个人英雄主义在西方社会抬头。
所以时至今日,西方社会中很多人始终讲求的是个体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就如同发生了天灾,全球变冷,一位杰出的领主以集体化生活状态带领着残存的西方人渡过难关,最后还会被人指责侵犯人权,还会被人大声质问:这一切值得吗?
在这种社会中,西方社会,比如说美国社会,他们很难召集足够多的异能觉醒强者为政府国家所用。因为个人为主体的思想中,大多数人是没有太强烈的家国天下的概念的。这毕竟是一个自由高于国家的社会。
那些异能觉醒者强者大多数会被大企业售卖,或者是自己去闯荡天地。因为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对于国家的招揽?算了吧,给的钱太少了。
所以欧美国家不得不开始推行出赏金猎人制度。以高额的赏金来抓捕异能觉醒者罪犯,而抓捕这些罪犯的也往往是那些异能觉醒者中的强者。
在这种个人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如同万长青和万磁主宰这样的强者在南美那可是如鱼得水。
没有人想要去动他们,因为动他们的利益实在是太少了。而代价却又太大了。
这让万磁主宰等人在南美洲一步一步的做大,现在这些从中国来的归乡者通缉犯们已经站稳了脚跟。奥尔斯集团很后悔,当初应该配合美国政府在南美进行一次打击的,将这些家伙在立足未稳的时候就赶出去。
但是因为美国政府给他们公司的雇佣兵报价比他们心里预期低了五百万美元,所以这件事就没成。最后的结果就是这些归乡者们已经在南美站稳脚跟,美国大集团在南美的产业利益开始受损了。
艾巴斯在来这里之前,公司就给他指示了。现在不要去和那些归乡者强者起冲突,不要主动招惹他们,井水不犯河水就可以了。
但是你不去就山,但是山却来就你啊。
现在悬浮于半空之中的万磁主宰看着下方已经聚集的越来越多的人群,他再次用手机的百度翻译,翻译出一段英文:“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些拿着枪的家伙们。现在不管你们有多少人,在这里投了多少钱,现在都通通给我滚蛋。”
“而且所有装备都不许带走,只许人滚蛋。这里现在是属于我万磁主宰的。现在给你们半个小时,立刻给我滚!”
现在矿上已经没有人干活了,大家都停下来看着天空。而那些原本作为监工督促矿工们干活的雇佣兵们也看着天空,一时之间场面有些静住了。
矿上议论纷纷。
“那是谁?”
“万磁主宰。”
“没听过啊。”
“我也没听过。但是好像他要和奥尔斯集团起冲突了。他要占领这里?”
“就靠他一个?”
“应该吧,你看他好像很强的样子。哎,不过无所谓了。反正生活已经这样了,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呢?”
塞罗德帕斯科的人民是已经麻木了,反正生活已经毫无希望了。谁来当这里的主宰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只要还能活着就行。
艾巴斯匆匆的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他冲着天空中的万磁主宰大喊:“这里是奥尔斯集团的产业。不要以为你是万磁主宰就能为所欲为。你是想要和奥尔斯集团做对吗?!如果你现在退出去就当无事发生!”
艾巴斯在用奥尔斯集团作为威胁,因为奥尔斯集团的名号还是有点威慑力的。尤其是在南美这片土地上,奥尔斯集团的雇佣兵可是南美最强的武装战斗力量。
悬浮在天空中的万次主宰好像完全没有听见艾巴斯的呼喊一样。艾巴斯反复喊了好几遍,但是对方都没有任何反应,还在继续用手机播放那段赶人的翻译。
这让艾巴斯气的跳脚,这tm的太不尊重人了!
如果告诉他,天上的这人听不懂英文,而且觉得现在拿手机翻译对方的话觉得有失面子,所以干脆假装听不见,也不知艾巴斯信不信。
好吧,既然沟通不了,那么就用最简单的方式交流吧。
虽然说公司一直说什么不要轻易招惹万磁主宰,说他很强什么的。但是人对于自己没见过的事情总是抱有怀疑的。
于是艾巴斯做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他对着整个矿场的雇佣兵下令:“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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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奉行到底
艾巴斯一声令下,在场数百名雇佣兵举枪就射。
数百道火舌喷涌而出,钢铁之雨朝着万磁主宰倾泻而去。不过在下令开火之后,艾巴斯就后悔了。
因为对面的人可是万磁主宰啊!自己怎么把这事给忘了。果然是被气昏了头。
对万磁主宰使用金属子弹射击有用吗?怎么着也要用x战警第三部里面那种对付万磁王的全塑料子弹才能造成威胁吧。
作为一名典型的美国人,艾巴斯觉得只要使用塑料子弹就可以对付以磁力为武器的万磁主宰或者是万磁王了。
因为在很多美国人心中,【万磁】=【万铁】。这项能力并不是控制电磁,而是和各种金属说悄悄话,让它们不要听人类的命令。
至于有这样的思想其实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很多美国人还在相信地球是平的。
就在艾巴斯懊悔的时候,第一波攻击已经抵达到骚包的万磁主宰身前了。
穿着白色西装,骚包的快要突破天际的万磁主宰如同电影里的尼奥一样,伸出一只手就拦下了所有攻击向他的子弹。
所有的子弹都在他面前停顿,形成了一面子弹墙壁。
他伸手向下一指,所有的子弹便如雨水一般倾泻而下,叮叮当当的掉落在了地面之上砸出声响。
“我说,你们难道不知道,对付万磁主宰不应该用金属制品的吗?”张桐假扮的万磁主宰再次利用手机翻译软件对着整个塞罗德帕斯科广播着:“就算你们不知道,但是x战警3总是看过的吧。里面对付万磁王都是使用塑料子弹塑料枪呢。”
艾巴斯就是在懊悔,没错,应该备一些塑料子弹和塑料枪的。这样的话就不会如此的被动了。
可惜现在制造业来不及了啊。下次要和公司申请,让公司制造一批这样的武器来对付万磁主宰。
艾巴斯在心里如此下着决心。就是不知道公司里的那些装备专家和科学家会不会和他一样的蠢。
而在天上的万磁主宰明显没有打算轻易的放过这些对自己攻击的雇佣兵。
只见他伸手一指,那些雇佣兵手上的枪支就如同活了过来一样,开始扭曲融化,变成一条条的灵蛇,将他们的手全都捆上,不在具有攻击的能力。
对于张桐假扮的万磁主宰来说,做到这件事就如同喝水一样的简单。数百名持枪的雇佣兵就此被他制服。
只剩下少数人还有反抗之力,艾巴斯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还残存下来的基本都是集团制造的异能觉醒战士。
“定住他!”艾巴斯带领着剩下的十二名原力战士准备对万磁主宰发起进攻,虽然说刚刚万磁主宰玩的这一手攻击很漂亮,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实力。
因为艾巴斯自问自己也可以做到。
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比万磁主宰差多少,而且自己这方面人还多。
艾巴斯的原力可以在静态的方式下产生两百吨的力,如果是瞬间爆发的话则能产生一千吨。再加上十二名队员的帮助,他们原力合一居然硬生生的打出了一道万吨级冲击力的原力之拳。
“唔,有点意思。但是还不够看。”万磁主宰面对这样的原力之拳淡淡一笑,装逼之极,不闪不退,就让原力之拳锤到自己的身上。
想象之中的**被原力之拳一拳打飞并且口吐鲜血的情况并没有出现。这一次的攻击如同微风吹拂过身体一般,没有对他产生任何的伤害。
“有点意思,但是还不够。作为真正的攻击还不够!”悬浮于天空中的万磁主宰狂笑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艾巴斯觉得那种狂笑有点假,好像有点刻意做戏的成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但是他没有时间再去想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因为伴随着万磁主宰的狂笑,整个矿区的都开始颤抖了起来。
大地好像在震颤,好似有什么东西正在破土而出一般。
是矿脉,大地的矿脉在涌动。如同地球君的一根毛细血管爆裂一般,一条铅矿矿脉直接炸裂,飞溅的矿石将矿坑内的采矿设备全都毁坏的干干净净。
一道白影在矿区上不断地闪现着,每一次闪现都会有一名雇佣兵失去性命。
万磁主宰在屠杀雇佣兵!
还能跑的雇佣兵在疯狂的奔跑着。而艾巴斯也在跑,他发现了,自己低估了万磁主宰。万磁主宰太强了,公司必须要提高他的安全威胁等级。
一边逃命,艾巴斯还不忘记一边联系总部。
“总部吗?对,是我。我们正在遭受攻击。不,不是矿工作乱。是万磁主宰,没错就是这个家伙!对,他袭击了我们的矿区。”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占据我们的矿区啊。他已经说明了,这个地方是他的。他已经对我们开战了,我们死伤惨重啊。”
找到了一台卡车后,艾巴斯把油门踩到底,一边开车一边给总部打电话。
“伤亡人员数量没有统计出来,我们现在正在逃命。那个白色恶魔正在追杀我们。但是我估计能跑出去的人不多。设备也全部都被他毁坏了。”
“公司如果想要在夺回这个矿区,那么可能需要和万磁主宰全面开战了。但是我不建议这么做。因为他太强了!”艾巴斯当然不建议公司再次来这里发动夺还战。
因为到时候自己这个和万磁主宰有过战斗经验的人多半是会在被派出来的。
但是不管如何说,万磁主宰和奥尔斯集团的这个仇是结下了。
放下电话,艾巴斯开着卡车一路狂奔。
哒哒哒。
轻轻的敲窗声响起,艾巴斯左转头,看见万磁主宰正一脸和蔼的飞在自己的车旁看着自己。
“电话打完了?”万磁主宰用中文问着。
“什么?”艾巴斯用英文回答。
万磁主宰点点头:“看来是打完了。好了,上路吧。”
艾巴斯只觉得天旋地转,整辆车都飞了起来……
………………
在南美洲的一个雨林中的城市里,万磁主宰穿着白色的衣服站在自己建造的高楼里俯瞰着整个城市。
啊,这就是我辛苦打下来的基业啊。嗯,要低调,低调。现在实力还不够强大,不要招惹太多麻烦。
万磁主宰决定将韬光养晦奉行到底。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只要能看得到光
塞罗德帕斯科的人民惊呆了,今天发生的一切足够让人很长时间缓不过神来。这是什么情况?一个穿着白西服骚包到爆炸的男人把奥尔斯集团的人都赶走或者杀光了?
就是因为他要占领这里?
这人这么残暴,会不会比奥尔斯集团更加残暴的统治这里呢?
矿上的矿工们在战斗一开始的时候就跑回家去了。
副会长格里德斯跑的最快也是最早,他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就开始组织工人们撤退。但是又有什么地方可以撤退呢?
人在最慌神的时候总是会选择一个自己认为最安全最安心的地方待着。
而对全世界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安心的地方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家。
格里德斯急匆匆的赶回了家。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躲进了家中的地下室里。
身为矿场上的一个组长,格里德斯的收入比一般矿工高一点,但也仅仅只是高一点罢了。不过他的家却看上去比普通的矿工还要贫穷。
家里连一把像样的椅子都没有,很多家具上都打了补丁。那是家具损坏的时候,格里德斯自己找来木板然后自己修补留下的痕迹。
他不是一个专业的木工,所以干的活不算好。但是可以看得出他对这个家很用心,即便是很贫穷,他也在费心的维持着这个家。
“外面怎么了?”格里德斯的妻子玛莎躲在地窖里不安的问着丈夫:“矿场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桩小事。和我们没有关系,只不过蚁后矿场换个主人,我该挖矿继续挖矿。没有人会动普通矿工的,他们还需要我们做事。”格里德斯宽慰了一声妻子,并将妻子和孩子搂紧入怀。
“有我在,没事的。”
妻子玛莎点了点头。展露一丝笑容。可以看见玛莎的牙齿已经掉落好几颗了。这便是血铅中毒造成的后果。
格里德斯也有血铅中毒的症状,比如长期伴随着他并且无法消解的背痛。
而在他们的怀中,格里德斯的儿子,十岁大的伊恩却和塞罗德帕斯科里其他的孩子不太一样。他的双眼没有这里一般孩子那样的蒙昧,而是充满了灵动。
开口说话的时候牙齿也很整齐,没有一口烂牙,牙龈上也没有那蓝色的血线。
而在格里德斯的家中有大量废弃的矿泉水瓶子。
格里德斯夫妻两人用不多的收入勉强供应着孩子的洁净水源。让他没有和其他孩子一样,小小年纪就被铅中毒所荼毒。
“妈妈,爸爸,听,外面没声音了。”小伊恩的耳朵很灵敏,他已经听到外面那喊杀声哭泣声都已经停了下来。
“外面没有打仗了对吗?”伊恩年纪不大,但是却对所谓的战争已经很敏感了。
因为这里已经爆发过战争,那些死者的尸体还在广场上挂着。
“爸爸,这次还是为了推翻奥尔斯集团对吗?”伊恩黑白分明的大眼在地下室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极其有神。
“我们这次能成功吗?丽娜能喝上干净的水源吗?”霍依虽然很小,但是他却已经很早熟了。
在塞罗德帕斯科,少年早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会更早的理解这个世界的黑暗。
“丽娜的妈妈,米亚阿姨一直在用我们家的矿泉水瓶给丽娜承接雨水给丽娜喝。她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血铅中毒。但是丽娜还是血铅中毒了,我问过学校里的老师。老师悄悄的告诉过我。这样的方式是没用的。”
“虽然铅粉是重金属,不会随着水汽飞到空中。但是下雨的时候空气中的铅粉会随着雨水掉落下来。雨水中也含有大量的铅。”
“我们这次能赶走奥尔斯集团吗?丽娜不能再喝含有铅的水了。还有我的小伙伴霍依、莱斯顿、哈尔玛。他们都不能喝含有铅的水了。”小伊恩看着自己的父亲,他的眼中饱含着热泪。
“爸爸,你们也都不能再喝含有铅的水了。在喝这样的水,你们、他们都会死的!”
小伊恩太聪明了,比一般的孩子聪明的太多太多了。
如果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和平的国家,小伊恩也许现在只是在学校里表现出远超同学的成熟和学习能力。
而在塞罗德帕斯科,小伊恩没办法向地球另一端生活在和平世界的孩子那样,每天最大的苦恼只是父母不让看电视不让玩游戏,而且还要写很多家庭作业。
在这里,小伊恩的烦恼是他必须要直面死神。看着死神无情的将自己的小伙伴和亲人一个个的收割走,自己却无能为力。
小伊恩清楚的知道之前塞罗德帕斯科所爆发的内乱是为了什么。也清楚的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他不想指望太多,他只希望有一些干净的水源。来供大家饮用。他还想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去野外的草地上踢球,而不是看着看着小霍依因为铅中毒而疼痛的在病床上死去活来的挣扎。
看着孩子那热切的眼光,格里德斯一阵心痛。但是他还是略带哽咽的说道:“会的,会有干净的水源的。我们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真的吗?”孩子询问着父亲。
父亲摸摸孩子的头:“真的。”
在地狱的生活,就连谎言和欺骗都是最好的奖赏。如果有朝一日连欺骗与谎言都不复存在了,那么在地狱中最后的那一丝亮光都会消散无踪。
“你们在这里待着,我去外面看看。”格里德斯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说着。他听到了外面杂乱的声音已经消退了。他强行给自己壮胆子出门。
格里德斯是一个没那么勇敢的人,他不敢参加之前刘福全等人举行的暴乱。因为他怕死,更怕自己死后家人没人照顾。
但是现在,他必须要走出家门。他有个大胆的决定,他要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这里。
如果自己能找到一台奥尔斯集团的汽车的话,我们一家就可以离开这了。这是格里德斯最朴素的想法。去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逃离地狱。
他悄悄的打开门,街上静悄悄的,大家都躲在房间中没有出来。他沿着道路走,想要去往奥尔斯集团的停车场,看看能不能弄到一台还能用的汽车。
路上有很多奥尔斯集团雇佣兵的尸体。吓得胆小的他差点叫出声来。
但是还好克制住了。他不想被那个叫做万磁主宰的人听到声音。他一路潜伏着前往着奥尔斯集团的驻地。
当他找到驻地停车场,并且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他却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什么?!
在格里德斯的视线中,那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子正悬浮在矿石处理厂的排污口。
奥尔斯集团从来不对矿石污水进行处理,所以大量含有重金属的污水被直接排放进入了河道之中。原本在几十年前还可以打鱼灌溉的塞罗德帕斯科生命之河已经变成了一片红色。
这条可怖的河流所流经的地方已经寸草不生。那红色的河流如同大地母亲崩裂的一条血管一般,看着让人触目惊心。
而现在,那个穿着白西装的男人正张开自己的双手面对着河流。
格里德斯肉眼所见,红色河流中的那些污水正在被迅速的处理着。不断地又污浊的东西从河中飞出来,飞于男子的身后。
在男子的身后已经形成了一个半固态半液态的金属球。这些全都是奥尔斯集团这些年排放进河流中的重金属。
格里德斯肉眼可见的看着原本红色的河流开始变得清澈了起来。原本浑浊不堪的河流已经开始清澈的可以看见河床河底。
而将河道清理干净之后,男子并没有停下来。他如同一个巨大的磁石一般扫巡过河道两岸,那些被污染的土地被整块整块的翻开,土壤中的重金属被他这巨大的磁石给吸走。
现在的格里德斯已经忘记要开车离开这里了。他疯狂的朝着家中跑去,已经顾不得隐藏自己的声音了。
他一边跑一边在街道上大喊:“我们!我们有救了!那个万磁主宰在清理河床,在清理土壤!那些重金属都被他清理干净了!大家快出来看呐!”
有人好奇的探出头看着疯狂奔跑的格里德斯。
格里德斯家地窖的门被打开,他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伊恩!我们以后有干净的水源了。霍依、丽娜,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污水了!”
在地窖里的小伊恩抬头看向地窖外的父亲,从有记忆开始,他第一次看见父亲露出如此灿烂的笑容。
父亲身后的光芒也将整个地窖照亮,这里不再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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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那便有了希望
跑着,疯狂的跑着,越跑越快,两旁的街道在小伊恩的眼中只有一道道的残影。
十岁的孩子,他用尽全力的在奔跑。奔跑的方向是一个楼顶上遍布着用矿泉水瓶制作的简易雨水接收器的房子。
房子很久,很破,和伊恩家一样。
木门紧锁,他拍打着木门。
“米娅阿姨,丽娜,快开门。快点开门!”伊恩用力的拍打着木门,发出碰碰声。
女主人米娅飞快的打开木门,一把将他拽了进来。
“伊恩,你怎么跑出来了。现在外面很危险,你要回家。不,等等,还是等会儿安全了我送你回去。”米娅看着伊恩,她有些不放心。
米娅看上去忧心忡忡,又乱了起来,又乱了起来。
就如同之前一样,自己的丈夫德鲁说要参与一件大事,要让自己和女儿丽娜过上好日子。他带上了家里的那把老猎枪在夜色中出了门。
当晚塞罗德帕斯科便开始了暴乱。丈夫德鲁在清晨拿着猎枪回来,他脸上还有一些残留的血迹。
“我们把奥尔斯集团推翻了。这里以后不会再产生排放重金属污水了。我们以后可以过更好的日子了。”
米娅还记得自己丈夫脸上的那种喜悦神色。
为了妻子,为了孩子。原本老实巴交的丈夫拿着猎枪跟随着刘福全等人对奥尔斯集团展开了战斗。
但是丈夫所许诺的好日子还没开始,奥尔斯集团就杀了回来。丈夫作为叛乱者被吊死在了矿工广场上,至今米娅都不敢去收尸,因为那里有奥尔斯集团的雇佣兵看守。他们就是要用这些尸体来震慑塞罗德帕斯科的居民。让他们乖乖的当挖掘矿石的工具人。
米娅不敢哭,哪怕看见自己丈夫的尸体也不敢哭。因为她怕自己崩溃,那样的话小女儿丽娜该怎么办?
今天塞罗德帕斯科又乱了,她茫然无措不知如何是好。现在困坐与家中抱着女儿丽娜,她尽可能的抱住女儿丽娜,用手捂住她的耳朵。
六岁多的丽娜一脸茫然,因为铅中毒的关系,她不仅个头比一般六岁的女孩儿矮,同时智力发育也缓慢许多。六岁了,但是智力只停留在四岁左右。
伊恩小心的蹲在丽娜的面前,他摸了摸丽娜的头,然后抬头看着米娅阿姨。
“米娅阿姨,以后不用在接雨水了。从今天以后再也不用接雨水了。”伊恩用稚嫩的声音坚定的说着:“外面那个人帮我们清理了水里的重金属,以后不用在担心铅中毒了。丽娜以后可以喝干净的水源了。”
米娅摸了摸伊恩的额头:“傻孩子。”她笑了笑,没有在说话。这世上有谁能帮助这里的人呢?没有,来的只有觊觎这里矿藏的资本家罢了。
他们剥削这里的一切,将人命视如草芥。
“真的,米娅阿姨,你出去看啊。我看到了,那个人正在清理我们水里,草地里的重金属。”伊恩指着门外,他想要让米娅带着丽娜出去看。
但是米娅摇了摇头:“外面还很危险。”
“不危险了!”伊恩拉不动米娅,但是他强行打开门:“你看啊,阿姨,你看!在湖上那个人,他把湖里的重金属都抽取出来了!”
伊恩摇摇的指着塞罗德帕斯科中心湖上的一个人影,穿着白色的西装张开双手,湖水中的重金属被不断的抽取出来。
奥尔斯集团在这里排泄污水太多年了,很多重金属通过水流流转到了地下水,将整个塞罗德帕斯科的水资源全都污染了。
塞罗德帕斯科已经没有干净的水源和土地了。全城七万余人,有一半人已经血铅中毒。
伊恩在通知了米娅之后,他又朝着其他小伙伴的家中跑去。有莱斯顿,有哈尔吗。
他最后来到了霍依的家,霍依十二岁了,原本是一个很开朗的少年。
他家比伊恩家更贫穷,如同这里大多数的孩子一样,霍依只能喝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
所谓的自来水便是直接抽取的地下水,而这里的地下水系早就被奥尔斯集团排出的污水给污染了。
水中都有一股强烈的铁锈味。
霍依就是喝这样的水长大的,从小他就和伊恩玩的很好。两人一起荡秋千,玩跷跷板,年纪大点便一起踢足球。
在这里的孩子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更不会有ipad。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lol,也不知道bupg是什么。他们不关心哪个爱豆有什么新闻,也不关心哪个欧巴发了新歌。
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能在空闲的时候踢个球,当然,如果踢球的时候能身体不痛就更完美了。
因为血铅超标导致了这些孩子的骨骼发育都出现了问题,长到一定年纪就会出现各种疼痛的症状。
霍依的血铅含量已经超标很多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伊恩踢足球了。因为他太痛了,全身都在痛,五脏六腑都在痛。
他只能在床上待着,他去不起医院,因为没有钱。原本刘福全在饭店后面有做义务医疗,有一批能缓解血铅中毒的药物。
但是奥尔斯集团平乱之后将这些都查封了,药物也没收了。
原本开朗的少年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咿咿呀呀的惨叫着。
当伊恩来到霍依家中的时候,霍依家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因为霍依的叫声已经很微弱了。
没有得到救治,他血铅中毒引起的各种病变已经很厉害了。五脏六腑已经开始出现了内出血的症状,从早上开始,霍依的嘴角和鼻子就开始止不住的流血。
伊恩跑到霍依的床前:“霍依,打起精神来啊。你知道吗,外面奥尔斯集团的人都被赶走了。这里以后不会再排放污水了。那个穿白西装的人正在清理这里的重金属。以后我们就有干净的水源喝了。”
“你喝了干净的水,身体就会好起来的!”
伊恩的话让已经疼痛的不想睁开眼的霍依强行睁开眼看着他,他虚弱的问道:‘真的吗?’
“真的!”伊恩用力的点头。
“那太好了,你是我们中最聪明的那个。要是以后能有干净的水源喝,我的身体就会好起来吗?我们能再去提足球吗?”霍依看起来精神好了很多,说话的力气也大了起来。
伊恩觉得是自己的话给他带来了力量,而且他真的相信喝干净的水源能战胜疾病。但是在伊恩身后,那些霍依家的大人却面露悲色。
不明所以的伊恩开心的说道:“可以的,我们能一起踢球。这次还我来门卫,你来当前锋。你一直想要踢前锋不是吗?快点好起来,我们一起去踢球吧!”
“好啊,我好想踢球啊。只要不背痛就好了。”霍依只有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要是能早点好起来的话,我还要去学校。但愿霍金斯夫人不要骂我,虽然我很笨,都记不住她在教的东西。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学校的。”
“那就快点好起来吧,好起来就可以去上学了。”伊恩握着霍依的手。
“嗯,但是我现在好累。我想睡一会儿。”霍依眼皮逐渐的沉重了起来,他的手也开始渐渐无力。
而伊恩背后的那些大人们都开始哭泣了起来。伊恩转过头,他看着大人们:“他,只是睡着了对吗?”
“对,他只是睡着了。”霍依的母亲含着泪点头。
伊恩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了,他年少,但是却很聪明,他瞬间就明白了什么。眼泪止不住的就奔涌而出。
就在他想要将霍依摇醒,让他别睡的时候,霍依的身体却忽然的漂浮了起来。然后飞到了窗外。
伊恩和霍依的家人都跟随着霍依的身体走出家门。
只见在街道中央的一个小广场上,无数如同霍依一样的身患血铅的孩子都漂浮着来到这里。
而那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漂浮的更高。
他双手张开,那些孩子身体中的重金属铅正在飞快的脱离他们的身体,融入男子身后的大型重金属球中。
这是异能。
已经有人开始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有的大人跪倒在地上开始哭泣。
伊恩的另一个小伙伴丽娜也漂浮在半空中,她的母亲跟随着自己的孩子也来到了这里。
在经过中心湖的时候,湖中那可怕的臭味已经消散不见了。河流也不再是那如同魔鬼血液的颜色,米娅拧开路边的一个水龙头,她喝了一口。
没有任何的异味,只有那熟悉的,已经几十年没有喝过的甘甜。
她找来一个矿泉水瓶,装了一瓶水。在矿工广场上找到自己丈夫的尸体,丈夫死亡至今都没有哭泣的米娅这次哭的如同一个无助的孩童。
眼泪鼻涕流了满脸,她举着清澈的水跪在丈夫尸体的面前:“德鲁你看呐!你说的好日子到了。我们的水干净了!我们的水终于干净了!你看呐,你所求的终于实现了。”
米娅站起身对着矿工广场上数百具参与了之前叛乱的尸体大吼着:“大家,你们的梦想实现了!实现了……实现了……”
人间地狱照射进一束光,那便给地狱带来希望。
人之所以可以生活在地狱,只是因为没有见过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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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他和他
塞罗德帕斯科的情况确实很严重。老张从来都没有想过,一个地方居然可以被污染到这种程度。
这里的河流,土地,乃至人民的血液中都在奔涌着铅。
奥尔斯集团在此地开采二十多年的铅矿,却从来没有做任何的环保处理,甚至连中国乡村企业都会制作的三级净化排污池都没有修。
明明那玩意儿修起来都花不到二十万美元,但是却可以至少过滤百分之五十的重金属。有效的阻断铅向地下水系的渗透。
可是奥尔斯集团却始终没有做这些事情。只因为他们在这里是强势一方,国家政府无力监管他们,即便是监管了也无力对他们采取任何处罚措施。
而这里的人民也无力反抗他们,即便有反抗也很快被压下,而且还会被处以更加血腥残酷的统治。
这让塞罗德帕斯科陷入了一个无止尽的恶性循环中。
其实奥尔斯集团就是在慢性谋杀这里的七万多居民。而这也是资本的真面目。当它开始追逐利益的时候,它就会不管不顾。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便会草菅人命。
马克思对资本的描述是那么的准确。它从降临人间的那一刻便充满了血腥味。
到底是人控制资本,还是资本控制人?
这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张桐不觉得自己能研究的透这么深刻的问题。但是他知道自己能做一些事情。
这里有很多人都身患血铅,体内的铅含量高度超标。张桐不得不施展自己的能力来将他们体内的铅抽走。
在过去,血铅中毒是不可逆转的一种疾病。因为没有任何有效的方法可以帮助人将体内的铅排出来。
但是现在,电磁能力掌控到一定强度的人却可以将这种颓势逆转。
三万多人血铅中毒,骨骼受损,神经受损,五脏六腑都不同程度的受损。老张将那些人体内的铅一一抽出,他身穿白衣走过街道,众人皆低头弯腰。
虽然张桐将他们身体中的铅都抽出来了,但是已经造成的伤害他是无法逆转的。当然孩童的情况会好很多,因为还处于生长期的孩童还在分泌一种名为【生长素】的激素。
在体内的铅被抽取干净之后,孩童们只要日后保持有规律的作息,吃富含营养的食物,那么是可以慢慢调养过来的。
当霍依体内的铅被抽出来之后,他的眼睛缓缓的睁开。老张发现了这个孩子的虚弱,给他体内注入了一些电磁的能量,先帮助他进行一段时间的体内代谢。
张桐无法直接用电磁治愈他已经受损的身体,只能是用电磁能量为他身体进行代偿工作,希望他能自己调养好自己的身体,慢慢将受损的部分修补回来。
但是塞罗德帕斯科自己可以拯救一次,难道还能每次都来拯救吗?这里有铅矿,有利益,一定会有人觊觎这里的。
要么这里的人全都搬走,要么这里的管理者有责任担当。
不知为何,张桐想到了远在蜂巢的张墨轩。
张墨轩,不对,现在他乔装打扮的化名叫做张宋轩。他正在和宋仁杰漫步在蜂巢城还未扩展至的天然沙滩上。
很难想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自己离开了中国,再次回来的时候又和宋仁杰相遇了。
而且是那么的巧合,在老张的店里,宋仁杰被人辱骂……
脚掌直接踩在沙滩上,软软的,沙子的触感很清晰,海风吹过来带着海水的咸味。张墨轩看着旁边的宋仁杰,要是能这样一直走下去多好啊。
宋仁杰停下脚步:“那天的事情多谢你安慰我。当时我确实很生气,这两天多谢你陪我了。”
张墨轩看着宋仁杰:“互相帮忙罢了。虽然说在这个国家提不上台面,但是我和你是一样的人,所以我理解你。”
宋仁杰看向远方的海域,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张宋轩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虽然自己确定没有见过他,但是那种气质和感觉莫名的像自己所熟悉的一个人。
这让宋仁杰忍不住想要和他多接触接触。
“我们这样的人在哪生活其实都不容易。毕竟一般人都不愿意接受我们。尤其是一些男的,总以为我会对他们有什么非分之想。其实他们也不照照镜子,长得又丑又没身材,看见都吐了好吗。哪来的自我良好感觉啊。”
张墨轩找了处干净的沙滩坐了下来,他说道:“其实我们谈恋爱也是有要求的好嘛!”
宋仁杰笑了起来,他也坐到了张墨轩的身边:“哈,你说的不错。我很同意这点。这世上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太多了。真以为自己是宝贝疙瘩呢,其实就是个树瘤子。”
“哦,那你的宝贝疙瘩呢?”张墨轩猝不及防的问,他盯着宋仁杰。
“我?”宋仁杰叹息一声:“从前有,现在……”
“分手了?”
“不,煤气爆炸的意外。”
“哦……那没有再找一个?”
“哪有那么容易。而且……算了。”宋仁杰摇摇头:“找到一个能和自己相通的人并不多。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为什么?就因为你是公务人员?”张墨轩侧着头看着他。
“不,只是因为我想做的事情有点多。”宋仁杰站了起来:“我有太多太多的理想要完成。我想要将荒漠变成密林,将沙漠一步步的赶退。让我们的国家重新充满绿色。”
“你要去一线?”
“对的,我要去一线。”
“在大城市待着不好吗?”
面对张墨轩的疑问,宋仁杰回答:“当然好。”
“那为什么还要去第一线?”
宋仁杰目眺远方:“因为总要有人去做啊。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责任。我们的国家总是被这个民族中最优秀的那批人保护的很好。”
“从前是我们爷爷辈,后来是我们的父亲辈,现在责任到了我们的肩膀上。虽然也许我的性取向不被世人所认同。但是我将努力创造一个足以向世人夸耀的功业,我很好,我比绝大多数人更好。”
“责任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不会逃避。”
宋仁杰说道这里笑了笑:“这个话题有点严肃,说说别的吧,你呢,你准备接下来去做什么?”
张墨轩叹息一声看向远方:“我?也许只能是去当一个悲天悯人的圣母吧。”
第三百一十六章 属于我们的时代
也许是因为宋仁杰的影响,也是因为自己能力所带来的副作用。
张墨轩现在内心中确实存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
“圣母可不是什么好词。网友都拿这个骂人呢。”宋仁杰说。
“因为大家骂的其实都是圣母婊吧。”张墨轩不在意的笑了笑:“圣母婊确实是很讨厌。指这个,说那个,喷起人来很厉害。自己却不愿意做任何行动。就像是那个环保少女一样,她就算是环保界的圣母婊吧。”
“天天喊着环保绿色什么的,但是她做了什么环保绿色的事情吗?她有在沙漠里种下一棵树吗?她有克己奉公的将低碳生活贯彻到自己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吗?没有,不过是说说罢了。如果她能如同你和你在西北的那些战友一样,种植出几十万亩的绿地森林。那么不要说她天天号召大家绿色环保。就算是她对着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吐口水,相信都有很多人会支持她,为她鼓掌叫好。”
“做和不做总是不同的。”张墨轩笑了笑:“所以,我想做一些事情。”
宋仁杰来了一些兴趣,他第一次见到这样有趣的人,他问到:“那你想要做什么呢?”
“我去过很多地方,那些战乱的国家,那些极度贫穷的国家。那些被资本蚕食的国家。在中国生活的时候我总是不明事理,很多事情我不懂。走出去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远比网络上,新闻联播中来的更加残酷。”
“我见过土地很肥沃,但是却无法种植粮食的国家。明明他们的土地很肥沃,明明只要播种种植,他们就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是那个国家的人却大多在贫困线上挣扎,超过一半的人口处于饥饿的状态,百分之十的人口处于极度饥饿状态。我见过一个孩子,因为母亲怀孕的时候没有营养,生下来只有三斤不到的重量。”
宋仁杰皱着眉:“按你这个说法,这个国家的人是不是很懒,不愿意种地?所以才没有足够的粮食?”
张墨轩叹口气:“如果我没有出国,我会和你有一样的想法。因为在我们的国家里,只要有手有脚,只要踏实肯干,那么不说大富大贵,但至少养老婆孩子保证一个温饱不难。但是我出去之后才知道,中国所发生的一切被我们视为正常的东西,在整个世界上其实都是非常不正常的。”
“我以为他们是懒,所以不愿意种植粮食。但我真的了解这个国家之后,我才知道我的知识有多么的浅薄。现代化农业早就不是古装电视里那样的做法了。农民购买的种子是无法自己育种的,所有的种子都要通过种子公司购买。”
“而放眼全世界,虽然种子公司众多,但是只要调查一下便知道这些公司大多是大集团的子公司。一家种子集团在全球拥有七千两百家子公司一点都不稀奇。所以看上去种子市场选择很多。但实际上,全球有能力培育主粮种子的国家不超过三个。很幸运,中国有自己的种子公司,能为中国农民提供便宜的种子。”
“而在那个国家,想要种田?那就必须要购买外国公司的高价粮种。而购买高价粮种仅仅只是开始,因为那些种子依靠传统的种植技术是无法发育强壮,结出饱满的稻穗的。它们必须要用肥料,你猜化肥公司是哪的?”
宋仁杰小声问到:“种子公司的?”
“对。全球最大的种子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化肥公司。”张墨轩点点头:“不仅如此,他们还是全球最大的粮食公司,以及全球有数的金融机构。”
“他们出售高价的种子和化肥给这些国家的农民,但是这些农民买不起这些种子和化肥,怎么办呢?他们让自己的金融机构介入,称可以给农民提供贷款,让他们种植粮食。但是为了保证农民在年底有钱归还机构,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兜底保证,要有粮食公司保证在丰收后来收购这些粮食。于是这个粮食公司就介入了。他们承诺统包农民的粮食。”
“但是他们给农民的收购价很低很低,于是一条产业链形成了。先卖种子,再卖化肥,并且同时提供金融贷款,最后再由粮食公司将粮食低价收购走。在这其中,农民要支付高额的种子费化肥费以及利息不低的金融贷款。我见过一位先生,他们家族一共十七口人,一起努力耕种着五百亩土地。为了还清每年的银行贷款,他们全家没有一个人敢休息。天不亮就起床干活,天黑了才回家。”
“就是这么辛苦的干活,你知道他们整个家族辛苦一整年最后能有多少收入吗?”
听着张墨轩的问话,宋仁杰摇摇头:“我不是很清楚国外这些农民的收入。”
张墨轩无声的笑了笑,如同嘲讽一般:“这位先生有一个六岁的孩子,他们家种植着五百亩小麦田。但是他六岁的孩子时至今日都没有吃过一口纯白面的面包。他们可以果腹的大多是掺了其他杂粮的黑面包,还有更便宜的土豆。他们要把小麦留起来,然后卖给粮食公司换取现金来偿还贷款。”
“甚至他们连自由选择耕种作物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如果不按照粮食公司的要求种植粮食,那么粮食公司不签订保底协议,农民就拿不到贷款。而拿不到贷款,他们下一年的种植计划就无法进行。而一家这样的超级农业企业,正在全世界收割着这些农民本就不多的盈余,最后只留下一点残羹剩饭,让这些农民能仅仅果腹。”
“而就这样,已经还算是好的了。因为这家人至少还能吃饱,同村有很多女孩想要嫁进来,因为至少这样她们能不挨饿,吃黑面包和土豆,至少比吃草根树皮好啊。因为有很多农民甚至连被农业公司剥削的资格都没有。啊,我失言了,这不叫剥削,这在西方自由贸易主意说起来叫做自由贸易。”
张墨轩脸上的嘲讽意味更浓了:“他们并没有逼迫农民购买他们的种子,也没有逼迫他们买化肥,更没有逼迫他们贷上高额利息的贷款再把粮食低价的卖给粮食公司。这一切都是农民自愿的商业行为。”
“这便是这个时代的商业行为,自由贸易行为。大公司掌握着最高的话语权。我们在中国,中国的种子公司全球第三,我们能满足国内种子的需求。我们有全球数一数二的化肥厂,所以不需要在乎国外的高价化肥。国家粮库每年收购粮食,为主粮价格至少划定了一个底线,不让资本疯狂压价。”
“在中国我看不到这一切,打着自由贸易旗号的剥削。当然,粮食仅仅只是其中之一。还有打着自由贸易的倾销,疯狂破坏当地环境的采矿挖掘等等。所以我有一些悲天悯人,我想做一些事情。”
听着张墨轩的话,宋仁杰低下头思考到:“你要组建一个民间ngo吗?”
“类似。”张墨轩点点头:“我想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也许我有点狂妄,有点自不量力。就如同你想要去战胜全中国四百零七万平方公里有沙化危险和水土流失的土地战争一般。你在救人,在看不见的战线上救人。”
“而我也想要救人,在看得见的战争上救人。如你所说,每代人在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责任。你有你的责任,我有我的责任。我想要世界变得更加的公正,也许我天真,也许我妄为,但我也想去试一试,看看自己能走到哪一步。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时代啊!”
张墨轩虽然没有说出具体的构想,但是他的宏图大志有些打动宋仁杰。
宋仁杰当即站了起来:“好!如果你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告诉我,我会尽全力的帮助你。”
宋仁杰伸出手,张墨轩握住:“你也一样。你想要改变中国土地绿化,只要我能帮的上忙,我一定会帮。”
“我在国外。”
“我在国内。”
虽然没有明说,但两人如同立下誓言一般。
“我致力于让中国变得更加洁净并且充满植被。”
“我致力于让国际变得更加公正,减少资本剥削。”
“你与我共同努力。”
“因为这是我们的时代!”
宋仁杰张墨轩两人相视一笑,一种伟大的情谊在这一笑的默契中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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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给你找个活
淮海曹阳七村的小区里,徐珊珊快活的哼着小曲,就连陌生人都能得出她的心情很好。这个小区建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如今已经有六十多年了。当年设计及建造小区的时候有很多的不合理。
比如说晾晒衣物,当年的设计里就没给房子设计个阳台。所以在淮海的老房子可以见到很多那种长长的晾衣杆,上面挂满了花花绿绿的衣服。有人打趣这就是淮海特产的万国旗。
而这样晾晒衣物也经常引起矛盾,比如说楼上的衣服没有拧干净,水滴答滴答的流到了楼下晒的衣服上,导致对方辛辛苦苦晒的衣服又脏了。
不过有的小区后期政府改建,给小区增加了专门晒衣服的晒衣场,这样晾晒衣服就方便很多。不过晾衣场的面有限,想要来这晒衣服得要早点来,不然好位置就都被其他人抢了。
晾衣场的好位置总是属于老淮海的婆婆阿姨们,因为她们起的足够早,在年轻人还在酣睡的时候她们就已经起来晾晒衣物收拾早饭了。
但是这段日子以来,徐珊珊每天都能抢在这些阿姨婆婆之前找到晒衣场里的好位置。
“哎呀,姗姗,这么早啊。一大早就把晒太阳的好位置给占了啊。”烫着头的淮海阿姨来到晒衣场就看见徐珊珊已经将要晾晒的衣服给晒好了。她选的位置好,是一个一白天都能晒到太阳,没有遮挡的好位置。
“李阿姨早啊。”徐珊珊笑着对邻居阿姨打招呼。
李阿姨啧啧两声:“姗姗你还是勤快叻。不像我家那个女儿,早上九点上班,她不睡到八点钟就不起床。家里什么家务事都不做,二十五六了连个男朋友也不谈,饭也不会做。每天下班就只知道宅在家里里头玩手机,玩游戏。要是她有你一半勤快,我做梦都笑醒哦。”
“不一样,我做的都是一些力气活。你女儿不一样,大公司上班费脑子,上个班脑细胞累死多少啊。回家哪里还有精神。”徐珊珊很会说话,这是她从菜市场卖卤菜多年和客户唠嗑学会的本领。
这话说的李阿姨很高兴,商业吹捧嘛。
“姗姗啊,我看你现在每天都洗这么多衣服,还有男士的衣服,你是找男朋友了吗?”李阿姨打听着。因为她还有个侄子已经三十岁了还没结婚,现在家里正张罗着给他找对象呢。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淮海人,那个侄子倒是也没什么不好。家庭经济比较一般,家里有两套房子,一套大点的两室一厅,一套小点的一居室。如果要结婚娶老婆的话,要么就是和父母一起住在那个七十多平米的两室一厅,要么就是去住那个四十平的一居室。
这个条件高不成低不就的。在淮海结婚是不要彩礼的,因为淮海的房价太贵了。一般只要男方有房子就行了。
自己的这个侄子在国企上班,工资也不算很高,一个月六千块。但是要求却不低,总想找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当老婆。但是他的条件真的去找那些很漂亮的淮海小姑娘却又不够。所以也就一直耽误了下来。
最近李阿姨就把主意打到了徐珊珊的身上了。虽然徐珊珊是个外地人,但是人长的漂亮啊,满脸的胶原蛋白,笑起来眼睛如同一轮弯月。而且在菜市场开的卤菜店生意好的不得了,一个月怕是能赚个万把块钱的。这样的女孩也不错嘛,虽然不是本地人,但是也还凑合。
徐珊珊听闻李阿姨的话,立刻就明白李阿姨准备干嘛了。这些淮海的婆婆妈妈们只要一问女孩子有没有女朋友,男孩子有没有女朋友,只要回答没有,那么接下来多半就开始要给你介绍对象了。
所以徐珊珊立刻就说道:“是啊,我有男朋友了。”
李阿姨连忙追问:“谁啊?”
“住在我隔壁的王朝大哥。”
“哦,那个送外卖的?”
“嗯。”徐珊珊有些没有谈性了,因为李阿姨那句【送外卖的】语气多少有点不尊重人。
李阿姨还继续说道:“小姑娘要好好考虑的,送外卖没什么前途的,还不稳定。找男朋友要找个工作稳定的,家里有房条件好点的。我和你说,我有个侄子在国企上班的,条件老好了……”李阿姨这是在强行推销啊。
徐珊珊端起脸盆就说道:“阿姨,我衣服晒完了。先走了。”说罢也不给李阿姨继续开口的机会,直接走了。
只留下李阿姨在原地说着:“姗姗,你考虑下,我侄子条件老好的……”
徐珊珊气呼呼的端着洗衣盆回到出租屋,刚好碰到王朝去外面买了早餐回来,有豆浆油条和粢饭团。
“哼,气死我了。”徐珊珊看见王朝后就忍不住哼哼了一句。
王朝有些纳闷:“怎么了?”
“那个李阿姨有病,想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徐珊珊从王朝手里夺过豆浆和油条:“你说她是不是有病。一个劲的说自己的侄子工作稳定条件好,气死我了!”
王朝听见这话,他低下头:“这不也挺好吗?”
徐珊珊听见这话瞬间火冒三丈:“王朝!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和着老娘这些日子天天给你洗衣做饭是做给鬼看的啊!别人给我介绍男朋友你还说挺好。你有没有良心啊你?!”徐珊珊气的把油条摔在了王朝的脸上,王朝也没有闪躲,脸上多了个油印。
“姗姗,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王朝呐呐的说着。
“配不配得上我是我说的算,不是你说了算!王朝,你要真觉得自己配不上我,那你就在努努力。别说这些死人一样的丧气话!”徐珊珊气鼓鼓的盯着王朝,一直把王朝盯到头低下去不敢搭腔。
其实王朝所说的不配并不是指经济收入之类的,如果王朝愿意的话,他有很多方法让自己变得富裕起来。王朝所谓的配不配,指的是自己有另一个身份,一个不可见光的身份。找个身份一旦暴露只会给徐珊珊带来无止境的拖累。
“王朝,打起精神来,别娘娘们们的。我不喜欢!”徐珊珊用力捶了王朝胸口一拳:“我去开店去了。中午记得来吃饭。”说罢她迈着步子就离开了。
王朝摸了摸心口,有点疼。不是被打的,而是一种不舍。
“这就是你的白月光?”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王朝的右后侧。不用回头王朝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他淡淡的说道:“是的。”
“也许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深处黑暗却一直没有迷失方向了。”
王朝好像对此不愿意多谈,他转过头去,果然那个万磁王就在自己的身后。
“你是来抓我归案的嘛?”王朝淡淡的问。
万磁王却语带笑意的说道:“不,我只是想给你找个活,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做。”
第三百一十六章 没得选
对于万磁王的到来,其实王朝的心里是有点数的。因为自己这段日子以来做的事情很多,那些以慈善为名而进行牟利的家伙,自己已经杀的差不多了。
当初那个万磁王在雷电层上抓到自己,之后又被自己说服。说到底不就是因为他也想让自己去主持正义吗?
现在那些该死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没死的自己也留下了足够多的的证据,足够让那些家伙在监狱里蹲一辈子,所以自己应该也差不多要被逮捕归案了。
一直到现在,王朝都认为万磁王是特侦局的人。
所以当王朝听到万磁王不抓自己,甚至还准备给他派遣活计的时候,他有些惊讶:“你不逮捕我?”
“本来应该是要抓你的。但是你的一身能力就这样进监狱,我觉得有些可惜。虽然你做事很过激,但是在某些方面我认同你的理念。”
听到万磁王说这话,王朝笑了笑:“我还以为特侦局的人都完全的守法执法。”
“人不能太死脑筋。国家也不能太死脑筋。”张桐懒得解释自己不是特侦局的人,因为带着误会更方便自己接下来的操作(忽悠)。
王朝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可乐丢到万磁王的手上:“给。”
张桐看了看,嗯,百事,嗯,异端。
“就没有瓶北冰洋吗?”
“北冰洋太贵。不符合我外卖小哥的人设,喝可乐就好了。”
王朝舒服的坐进房间里唯一的沙发里,然后给自己开了瓶啤酒:“说吧,你不抓我,还说要给我派活,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觉得你还不至于无可救药。只要心中有所牵挂,有爱着的人,那么这个人一般都不会太坏。穷凶极恶之人是只有自己,没有他人的。你喜欢刚刚那个女孩,我看的出来。哪怕你可以气吞山河,但是在她面前都像是被驯化的泰迪犬一样听话。”
王朝听着这样的形容,他吧唧一下嘴:‘谢谢,有被冒犯到。”
万磁王点点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就因为这个简单的理由你就不抓我了?”王朝将手中的啤酒喝了大半:‘你就不怕你上司找你麻烦?’
“我上司?唔……她会听我的……”张桐想了想江华,嗯,如果她不听话,那自己只能是在晚上努努力,多吹吹枕头风就是了。
“当然了,不抓你的主要目的是我觉得你还有用处。”
张桐说的很直白,王朝苦笑了一声:“就像是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战争之王》一样,让我成为和他在电影中那种帮着政府干黑活一样的角色吗?”
“当然不,不要把那种肮脏的军火商和你要做的事情相比。电影里的尼古拉斯凯奇就是政府的傀儡,他把军火卖给那些军阀看似是他的生意,其实背后都是政府在操控。那些军阀全都是政府在背后支持。他们在扶持这些军阀打代理人战争。肮脏而又血腥。”
张桐看过《战争之王》,从电影的角度来说这是一部值得称颂,并且值得每一个对上世纪八十年代到新世纪初所发生的战争感兴趣的人去观看的经典之作。
同时电影也深刻的揭露了世界战乱的另一个背面,一场场代理人战争是怎么打起来的,又是谁提供的武器。如果在结合国际经济形势去分析,那就不难得出一些阴暗的真相。
当然,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主角在电影中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就是那个让世界变得更加混乱和阴暗的帮凶之一。
“我们不会做那些事情。诉求不同。”张桐否认了王朝的猜想:“我不需要你去做那些肮脏的活计。这点你可以放心。从个人角度和国家角度来说,这一切都不符合我的利益,也不符合国家利益。”
“那你要我干什么?”王朝现在只有这个疑问了。因为自己的主要能力就两点,一个是杀人,一个是发电。难道是让自己去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当人体发电机?也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抽干。
“拯救一下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
听到万磁王这句话,王朝心想:完了,真的要当人体发电机了。
他弱弱的说道:“可以不去吗?”
“嗯?”
“因为我其实也不是很会发电,估计也满足不了亚非拉人民的用电需求啊。”
“你在说什么蠢话啊!谁要你去发电啊。”张桐完全不知道王朝的脑袋里天马行空的跑着一辆印度生产的火车。
“你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好打抱不平,这挺好。这世界上有很多不平事。所以呢,我觉得你这优点别浪费了。在国内,你的优点有些问题。我们是和谐社会,你懂吧。和谐。”
王朝点点头:“明白,和谐。写出来都会被和谐掉。”
“聪明。所以为了不浪费你的能力和你的正义感。我觉得你可以到外面去走走嘛。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地方很多啊。不需要盯着国内啊,你可以去国外做很多正义的事情,还不用担心和谐,而我也不会去抓你。这样岂不美哉。”
王朝思考一下:“那到底需要我干什么?”
“干的事情很简单。就是给欧美的那些大公司捣乱而已。他们既然那么喜欢在贫穷落后国家吸血,那么就不妨碍你去推动公平公正啊。他们对我们国家也做过很多恶心的事情不是吗?他们做初一,你去做十五嘛。”
听到这里,王朝已经很明白了。这是要自己去掀起革命主义浪潮啊。
“但是我打架还行,那些忽悠人的事情我不行啊。而且我也没什么大局观,我怕是做不了这事。”
万磁王大手一挥:“不用担心,我帮你找了个出主意的人,你听他的就行。这算是我给你提供一个洗白的机会。你要是能做出一番事业来,你就有机会洗白上岸。我向你保证,你到时候可以舒舒服服的退休,享受生活,谁都动不了你。”
“真的?”
“真的。”
“唔。”王朝心动了,他现在有了牵挂,不想一死了之。
“但是我要出国,徐珊珊怎么办?”
这是王朝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了。
“汝妻子,吾养……咳,开玩笑,不用那么认真的变成电人模式。徐珊珊你放心吧,组织会进行安排的。而你的离开也会安排一个很好的借口。就出国工作两年。问徐珊珊愿不愿意等你了。”
“如果她愿意,那么一切都好说。要是她不愿意,那也没得强求了。你自己做出选择吧。”
王朝叹息一声,其实自己还有的选吗?好像已经注定好了,自己没得选了。但是这也是自己唯一的出路了,如果没有万磁王帮自己洗白,自己所做的一切终究会暴露。到时候自己也无法在立足了。
当初自己说万千罪恶归于己身,当罪恶满溢的时候自己便一死了之,以终结天下之恶。
但是当遇到徐珊珊之后,王朝发现自己不是那么想死了。自己还想和她发生许多故事,想陪她在月下散步,想陪她在电影院里欢乐大笑,想看着她拉着自己的手问这件衣服好不好看。
自己想做的太多了,唯独就是不想死。
难怪古人说千古艰难惟一死。
“哎……好吧,我答应。”王朝没得选。
第三百一十七章 勤俭持家
徐珊珊还在为了早上王朝的事情而不开心。什么人嘛,别人都要给自己介绍男朋友了,他居然都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还说挺好?!这能是一个男人该说的话?徐珊珊想到这里就气不打一处来。
自己和王朝虽然说没有挑明关系,但是那种暧昧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能体会到吧。
哪个女生能闲着无聊给一个非亲非故的男生洗衣服晒衣服,还帮着每天做饭。虽然说王朝每个月是有给一千多的伙食费,说是搭伙吃饭。但是你去外面找女生试试,看看给女生一个月一千五,人家愿意每天买菜做饭然后和你搭伙吃饭不。
因为王朝要跑夜班宵夜的订单,所以徐珊珊每天晚上还都给他留了宵夜。晚上吃太多的东西不好消化,徐珊珊就用空余时间包了很多小馄饨和水饺冰冻在冰箱里。等到王朝晚上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煮来吃。
自己包的水饺馄饨总是比较放心的,毕竟自己知道买的是什么肉,里面放了什么调料。外面的速冻水饺可没有自己一个一个包的好吃安心。
而且要是王朝有空,两人晚上还会出去散步,也去看过一两场电影。
试问,一个女生都做到这个份上了,不是傻子……不,应该说是个傻子都明白自己的心意了吧。王朝居然还不表白?难道还要自己开口?!我徐珊珊就不要面子的吗?!好歹也是铁路菜场一枝花啊,猪肉李、海鲜王都是追求人家的好不好。
即便是喜欢王朝,徐珊珊也是有自己的骄傲和矜持的,自己做的够多了,没理由自己要做全部吧。男生总是多少要主动点才行啊。
徐珊珊很生气,连中午吃饭的时候都懒得搭理王朝。
王朝在吃完饭帮她收拾好碗筷之后,他突然说到:“姗姗,晚上一起吃饭吧。”
“哼。”徐珊珊还在生气,不用心就哄不好的那种。
“去外面吃,我们认识这么久,我都没有请你去外面吃过饭。”王朝继续说道。
徐珊珊内心一动,哼,还好这小子还没有愚蠢到不可救药。去外面吃饭啊……
徐珊珊转过头看着他:“行啊。但是我和你说,不是大餐我不吃啊。”女孩扬了扬眉毛,眼睛变得更大了。
虽然说徐珊珊叫嚣着要吃大餐,但是等到晚上王朝真的把她带到吃大餐的地方的时候,女孩子退缩了。
淮海中山公园旁边有几个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一个是龙之梦,这里主要是中档的消费水平。里面的饭店价格都不算太贵,也有很多味道不错且性价比很高的店,比如说南京大牌档这样的饭店。
在龙之梦旁边则是一个叫做玫瑰坊的地方,里面聚集着大量的日料店。包括新鲜鳗鱼现烤的鳗鱼饭店,当然这样制作的鳗鱼饭不便宜,一份就要两百元,但是味道比很多实用。半成品鳗鱼做鳗鱼饭的店要好吃太多了。
还有东洋人经常光顾的一家大阪烧店,这家大阪烧的最好吃的菜反而是味增牛肉,软烂入味,味道醇厚丰腴。
玫瑰坊里面日料的味道极本都是水准之上的,大体都能达到优秀,而且有很多东洋人来用餐。这里的味道很东洋,有很多中式日料店吃不到甚至看不到的东洋乡土料理,并不像太多中式日料店里只卖刺身、寿司、寿喜锅这三板斧。当然这里的价格也向东洋看齐,一瓶怡泉的干姜水卖到二十元也是正常的。
而在斜对面,则是来福士购物广场,对比龙之梦和玫瑰坊这些已经修建好有十几年的老商场,来福士广场才新修建好不过两三年,整体的装修显得新潮且更加高大上。
徐珊珊从来都没有来过这种高档的商场,一次也没有。
虽然说她开的卤菜店确实能赚不少钱,认真算下来的话,她一个月的纯利润能有一万三到一万五。她的收入已经比许多淮海的同龄女生要来的高上不少了。但是出生于农村的她,始终对于淮海这座繁华城市有一种疏离感。尤其是那种一看就高大豪华的商场,有一种望而生畏,看着就腿软的感觉。
每一次经过那种高档商场,看着橱窗里标价动辄四位数的衣服,徐珊珊都忍不住咂舌,妈呀,一件衣服这么贵?都能买半扇猪回来了,要是做成卤菜能卖多少钱啊!
所以在徐珊珊的眼里,高档商场有一种莫名的神圣而又不可侵犯的感觉。来福士广场后面有一片淮海老洋房,原本这里是淮海旧时代一所女子中学的所在地,建国后女子中学继续保留使用。现在女子中学搬迁到新的更好的校区,这片充满了古韵的淮海老洋房建筑被保留了下来。
王朝拉着徐珊珊走到了一家开在这样老洋房里的餐厅,一家西餐牛排店。
“王朝,我开玩笑的。这里太贵了,我们走吧。”徐珊珊看到王朝带她来的店,她就有些腿软。
虽然没有来过这样的店,但是徐珊珊毕竟在淮海生活几年了,也知道淮海消费的行情。淮海要是想吃的很便宜也可以,要是想吃的很贵那也很简单。
这家餐厅开在了这个地段,进进出出的服务生都穿着如同电视剧里那种侍应的打扮,西装马甲白衬衫。光是看一看就觉得很贵了。
徐珊珊本来想说让王朝请她吃个大餐,想的不过是想让他请自己去名羊天下烤羊腿店吃个百来块钱的烤羊腿,或者是烤羊腿店旁边的炒菜店吃几个菜就好了。这样也就是花个百来块钱。
现在来这样的店,好像太贵了啊!
“我们走吧,这里好贵哦。”徐珊珊不舍得来这里消费。王朝跑外卖,虽然每个月也能赚万把块钱,但这都是辛苦钱啊。每天要跑好几十甚至一百单,夜宵都要跑,每天不到十二点都回不来。自己怎么可能真的大手大脚花他的钱大吃大喝呢,日子不要过了吗?
但是今天晚上的王朝却显得很坚决,他拉着徐珊珊的手,徐珊珊用力挣脱也挣脱不开。他说道:“今天就在这吃了。我说的。你不是一直说想吃正经的西餐吗?今天就吃吃看吧。”
“哎呀,我开玩笑的。我就是看电视剧的时候瞎说的。你不要当真啊,我们去旁边吃吧,我知道天山电影院旁边有家酸辣粉,他家的小酥肉我很喜欢吃的,我们去吃吧。”徐珊珊主动将大餐的水准降到了酸辣粉的标准线上,不过她真的拗不过王朝。今天晚上的王朝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展现出了一种霸道总裁的气质。他一把将徐珊珊按进椅子里。
“今天就吃这。”
徐珊珊无可奈何,她只好打开菜单,才看一眼她就觉得眼睛要晕了。一份450g的牛排要卖758元。我的天呐!758块啊!能把自己摊子上所有的猪头肉猪耳朵和猪大肠买光了!都够一家三口吃一个星期的卤菜了,这里就买一份牛排?一份蔬菜沙拉都要卖58块?!就几片生菜叶子和小番茄就卖这么贵?!
我的天!百事可乐都要20块一瓶?!还要加收百分之十的服务费?徐珊珊只觉得一正头晕目眩。
“我们走吧,王朝,我错了。我不和你发脾气好不好。”徐珊珊用菜单遮住自己的半张脸,眼泪汪汪的小声说道:“我真的错了,我们去吃酸辣粉吧。”
王朝却看着她,伸手握住她的手:“你没有错,错的是我。有的事情必须要在这种地方说才够庄重。人可以穷,但是不能没志气。日子可以过的节俭,但是生活中总要有一些仪式感。我不想你以后的日子里回想起今天,想到的是酸辣粉和小酥肉。”
徐珊珊用菜单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心里有一只小鹿正在欢快的跳跃着…………
第三百一十八章 已经有了
坐在徐珊珊的对面,王朝整理了一下思绪,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有的事情是不能在拖延了。
王朝其实很明白自己的心情和自己内心的想法。自己喜欢徐珊珊,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自己背负的一切让自己既想和她接近,但是又害怕过度的接近她而伤害到她。
但是在今天,自己还是要和她告白。不然自己就没机会了。
虽然万磁王是在利用自己,但是他如果能信守承诺的话,自己还是有机会洗白的。
万磁王这个人的话还是值得信赖的,就像是之前说会放自己一马,他就真的放自己一马。
这次万磁王像自己承诺,最长五年,最短两年,只要自己能搞定在外国的那些事情,他就帮自己洗白一切底子。让自己回归正常生活。
王朝选择相信他。
王朝到现在为止都觉得张桐所扮演的万磁王其实是特侦局的人。所以他对万磁王所安排的任务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疑。
一个国家肯定会有很多做暗部任务的人。这些人所做的事情大多数是见不得人的。但是却又非常重要。
就像是万磁王所说的,让自己去亚非拉地区推翻那些地区的欧美公司剥削,建立和谐社会什么的。
从各种方面来说都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因为说到底欧美国家虽然是国家,但国家主体或者说其核心内在的东西并不是国家,而是一个个大公司所组成的联盟。
国家是为大集团服务的。
去对付这些大集团,其实就是在对付这些国家。毕竟他们做过初一,现在自己这边做十五也没什么。
王朝想到这里又看着对面的徐珊珊。徐珊珊现在已经没有办法用菜单挡住自己的一半脸了。因为菜单刚刚被服务员给收走了。
如徐珊珊最开始所预料的一样,这里真的很贵。王朝仅仅是点了一份600克的牛排,一份沙拉,再加上两份汤,一份意面和两份甜品,这些加起来就已经超过一千块钱了。
这让徐珊珊觉得很肉疼。虽然说不是她付钱,但是她还是觉得肉疼。一千块啊,要是买猪头肉可以买多少啊。
虽然有着强烈的不安,但是徐珊珊现在还是尽可能的安稳的坐在王朝的对面。因为王朝今天是有重要的话和自己说吧,很重要很重要的那种……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破例奢侈一次吧。
就如徐珊珊自己所说,她是真的从来没有吃过正经西餐。当然了,那种五十八块钱牛排自助餐也算西餐的话,徐珊珊也是吃过的。
那种自助牛排就是花五十八或者六十八块钱点一个牛排,然后餐厅里有各种便宜的水果和小食品供人随意取食。味道说不上多好,但是胜在便宜。
对于徐珊珊来说,她这辈子对于牛排的所有印象都是来自于那牛排自助餐厅。牛排就是很大但是很薄的一片,然后淋上浓浓的黑椒酱汁,完全吃不出牛肉味,也不存在几分熟,只是在吃一片黑椒口味的肉片,至于是不是牛肉?不重要了。
而今天王朝带她来到这家店卖的牛排和徐珊珊之前所吃过的都不一样。牛排很厚,煎熟之后还有将近一指半的厚度。
牛排煎的很好,之前王朝点餐的时候要了五成熟,徐珊珊还以为切开会血丝呼啦的一片呢。结果切开的牛排中心是嫩粉色,但是一点血水都没有渗出来。
因为高档的牛排餐厅都会用干式(或者湿式)熟成法,让牛排静止一段时间熟成来增加风味。同时这样的牛排用来煎烤也不易渗出大量的血水。
牛排很好吃,风味十足,并且口感软嫩。
不过徐珊珊一点吃牛排的心都没有,她一直看着王朝呢。
王朝用刀叉将牛排切成一口大小之后,他才开口说话:“珊珊,这里的味道好吃吗?”
“好吃,但是太贵了。”徐珊珊还是心疼钱:“下次不要来这里了。我们去外面吃饭一两百就很贵了。这里要一千多呢,还要收服务费。”
虽然说起来徐珊珊和王朝两人加起来一个月能赚两万多,但是都是辛苦钱,别人不心疼王朝,徐珊珊还心疼呢。风吹日晒的跑外卖,赚点钱容易吗?
而王朝听到徐珊珊的话后却低着头笑了笑:“但是我想给你更好的生活。和淮海这些女白领一样,过精致的生活。”
“不用!”徐珊珊连忙说道:“人家都是大学毕业,读了好多书,在大公司上班。我哪里能和她们比。她们都是细皮嫩肉的,干不得粗活。我从小就打工干活习惯了。你让我天天吃这个我不习惯的。我还是喜欢吃酸辣粉小酥肉的。”
“珊珊,我喜欢你。”突然,王朝就这么开口了,没有任何的铺垫,就这么单刀直入。
这一招打的又快又准,直击徐珊珊的心房。
“啊!”徐珊珊惊讶的叫了出来,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她立刻低下头去捏着衣角。
“真的?”
“真的。我想你做我女朋友。”王朝很认真的看着徐珊珊。
咚咚咚~徐珊珊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自己的胸膛了。自己等了很久就是为了等这一句话,所以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她开口说道:“好啊!”
没有扭扭捏捏,也没有娇气的说:你在追我一阵子再看。徐珊珊就是这么直白的一个女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她都直接表达。
“但是你下次不要再带我来这里吃饭了。嗯,类似的也不行。太费钱了。一千多呢,我们要赚多久才赚得到啊。以后你要多存钱呢。”
听到徐珊珊的话,王朝笑的很爽朗:“是的,我要多存钱。也要多赚钱。”
“嗯,但是跑外卖太累了。我觉得要不然你有空就和我一起做卤菜吧。我一个人做卤菜挺累的。而且也做不大。你要是能帮忙的话,每天就能多做点,店还能开大点。我们俩到时候也能赚现在这么多钱。你还不用天天去跑外卖,你说好不好。”
徐珊珊其实一直想让王朝改行来着。
倒不是说看不起外卖小哥,而是送外卖真的是一件既辛苦又危险的工作。每次淮海下大雨的时候,徐珊珊就会忧心忡忡的看着窗外。
因为下雨天是外卖的高峰期,大家不出门全在点外卖。而外卖小哥要么是骑着电瓶车送外卖,要么就是骑着便宜的踏板车送外卖。两个遮风挡雨的雨棚都没有,只能穿着雨衣在城里穿梭。
更不用说下雨天路滑,电瓶车和便宜踏板车的轮胎抓地力本来就不好,下雨天要是有个什么突发情况猛捏刹车,那可就是连车带人的甩出去了。
因为这样出现交通事故啊的外卖小哥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徐珊珊总是担心王朝会不会在外面摔了。
在淮海跑外卖是挣得多,如果够拼,一个月赚一万五都不稀奇。但那可真的是拿命再换钱。要在车流中钻来钻去,要跑着给每一户送外卖。
风吹日晒,雨淋雪打。
徐珊珊觉得王朝最好要换一个工作,和自己卖卤菜就很不错。本来自己一个人开店就有点累。每天的卤菜虽然生意很好都能卖光,但是自己的产量一直跟不上。因为自己实在是没力气每天做更多的货了。
要是有人能搭把手那就是最好的。
“你和我学做卤菜吧。”徐珊珊看着王朝。
王朝则问徐珊珊:“你喜欢淮海吗?”
“喜欢。”徐珊珊点头:“当然喜欢,这里好繁华,好热闹的。学校又好,办事又方便,买东西也方便。比我老家农村不知道好多少。”
王朝又笑了:“那我在这里买套房,以后我们住下来好不好?”
“哈哈哈,行啊。等我们以后攒钱付个首付。不过那要先把我的店面扩充了才行,生意要足够好才行。”徐珊珊笑了起来,她以为王朝在说笑呢。淮海的房子是他们能买得起的?
当然了,人总是要有点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徐珊珊也想在淮海安家啊。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孩子能在淮海的学校读书上学。那样就算自己在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
如果卤菜店生意足够好,在继续扩大规模,其实说不准也能在淮海买房子呢。当然市中心是买不起的,不过偏僻一点的地方还是可以。比如说青浦、奉贤、花桥什么的。
就在徐珊珊笑的时候,王朝却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放到徐珊珊面前说:“房子已经有了。”
徐珊珊:“哈?”
第三百一十九章 情绪都整没了
徐珊珊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开启了偶像剧模式,而且还是十几年前所流行的台式偶像剧的套路。
碰到了一个在外面体验人生的富家少爷,富家少爷可能是因为太骄傲不逊,所以被赶出大家族。或者是大家族给安排的婚事不满,所以逃离了大家族。隐姓埋名成为了一名外卖小哥。
然后饱受社会的毒打。懂得了什么叫做谦逊,于是大家族准备来找他回去继承遗产,而这个时候原本的大家族少爷,现在的外卖小哥却爱上了一个卤猪头肉的少女……
哎呀,妈呀,想着想着就有些脸红,还怪不好意思的。
徐珊珊捂着脸,只觉得自己的耳朵根都在发烫。但是却又忍不住的胡思乱想,从牛排店出来,王朝骑着小电驴就把徐珊珊往长宁区的方向带。在天山电影院对面,冰纷广场的后面有一片还算是新的楼盘。
这些楼盘小区建造时间也就是十年左右,算不上长这片地区算得上是非常好的地段了,周边有电影院,有好几个大型购物中心,还有小学,距离地铁口也不算远。而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对于周围业主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方便,更重要的是:贵!
这边十年房龄左右的新楼,市价都在八万元左右。一套房子,哪怕是小户型,价格也没有低于五百万的。首付没有低于两百万的。
以夫妻两人在淮海努力打拼,一个月能赚三万左右的工资来算。如果房价不涨的情况下,他们需要不吃不喝的存上接近七年的钱才能凑够首付。
这是绝大多数淮海人自己都望而兴叹的。而很多外地打工人士路过这种小区也就是看看了,连购买这里房子的想法都不会有。
比如说徐珊珊,她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在淮海买房。其实这些年做卤菜生意,她已经存下了差不多四十万的存款了。因为她自己本来就是很省吃俭用的人。
四十万在自己的县里已经可以买一套房子了,但是淮海的话连好地段的首付都不够。
莫说扎堆大城市的坏处,徐珊珊能更加清晰的看见在大城市的好处。这里的工作多,岗位多,机会多。而且竞争办事更加公平,如果是在自己家乡的农村县城,办点屁大的事情要是不认识熟人的话,那能卡死人。
因为地方小,自己的家乡是个熟人社会,各方面都要有熟人,不然就连生孩子都要受罪。
淮海这个地方至少在这方面要比老家公平很多。
但是徐珊珊在怎么去畅想,也不过是希望能在淮海的郊区买套房子,那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
而今天王朝却骑着小电驴将自己带到了一所看起来就很不错的小区里,徐珊珊不得不浮想联翩。
而事情的发展好像真的如同她脑海里的偶像剧一样在发展着。王朝将她带进大楼,直上三十层,并且用钥匙打开了一间三居室的大门。
“哇哦!”徐珊珊走进房间里忍不住惊叹,倒不是说这个房子装修的有多么的豪华,其实这就是个普通精装修的二手房而已。
但是不论其装修的怎么样,仅仅是这幢房子本身就足够让人惊讶了。一百二十平米的大三居,在这个地段,怕是要一千万的价格了。就算是只是付首付,也要拿出三百多万吧!
“这间房已经买下来了。”王朝带着徐珊珊参观这间三居室,整间房子的装修是时下流行的北欧简约风格。最让人觉得舒服的是在主卧和客厅都有巨大的落地窗,三十楼的高度刚好可以俯瞰淮海夜景。
整间房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舒适,因为前后通透,没有遮挡。徐珊珊进了房间看看这个,摸摸那个,看上去非常的兴奋。就如同得到了一个宝藏的孩子一样。
不过这种兴奋只维持了五分钟左右,因为徐珊珊知道偶像剧里都是骗人的。虽然自己很想做梦,但是自己必须要面对现实。
她转过头看向王朝:“这房子是你买的?”
“对。”王朝点点头:“是我买的。以后你就住在这了。”
“你哪来的钱?”徐珊珊质问着王朝:“别和我说你是什么大家族的弃子这样的故事啊。这种故事我在抖音上看多了,你能想到的套路我都见过了。和我说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的钱是哪里来的?你说你原来在首都也是租房子住的,所以也不可能是说你首都有房把房卖了,然后在淮海买房。”
徐珊珊是很喜欢王朝,而且有想过和他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女人。她没有那么浮华,因为房子很重要,所以她才更需要了解清楚这套房子的来历到底是什么。
王朝听到徐珊珊的话之后缓缓坐进沙发里:“珊珊,我喜欢你。”
“我知道。”
“我想给你过好日子。”
“过好日子要一起努力。这房子是怎么来的?”
王朝叹了口气:“我想给你安稳的生活。所以我想拼一把。”
“你抢银行了?!”徐珊珊眼睛瞪的大大的。
“什么玩意儿就抢银行了?!”王朝被徐珊珊那天马行空的想法给噎住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而徐珊珊则一脸认真地看着王朝:“我们村里原来有个光棍,后来好不容易娶上媳妇。结果一年后那个媳妇嫌弃光棍穷。光棍为了挽救媳妇就跟媳妇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我去拼一把】。然后他就拿着菜刀去抢劫银行去了。被警察当场击毙,老惨了。”
王朝:……“这种人又穷又蠢也能取上媳妇?!”
徐珊珊:“别岔开话题,你是不是去抢银行了!”
“没。”
“那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就算是首付也要几百万吧,这个房子。”
“我卖身了。”
“你卖肾了?!”徐珊珊激动地站了起来:“腰子是能随便卖的吗?你卖了,我怎么办啊!”
王朝:……“我是卖身,不是卖肾!腰子还在呢!”
“哦。”徐珊珊平复了一下,但是下一刻又激动地站了起来:“当鸭子也不行啊!当两年鸭子,有肾和没肾不都一样了吗?!”
王朝:我tm……好不容易弄出点悲壮的情绪准备和这丫头说的,被她这一打岔都给整没了。
“不是当鸭子的卖身!我不去找富婆。我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和人签了协议,出国工作几年。他们给了我一大笔安家费,然后我就拿安家费买了这套房子。”王朝觉得不能再和徐珊珊打岔了,要不然这话都谈不下去了。
本来自己打算和她来个悲壮点的告别的,结果现在啥情绪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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